[book_name]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庶徵典
[book_author]陈梦雷
[book_date]清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类书文集,类书,完结
[book_length]3100120
[book_dec]历象汇编是中国古籍中有关气象天文内容的汇编。清康熙时广罗古今群籍有关记载,分门别类比排而成。原系陈梦雷所编,雍正时改由蒋廷锡修撰。收入《古今图书集成》。上海中华书局按康有为藏本于1934年缩小影印。陈梦雷,字则震,号有斋,福建候官人。清代学者。曾编有《盛京通志》、《承德县志》、《海城县志》、《闲止书堂集钞》、《松鹤山房诗文集》等。1701年据诚亲王胤祉颁发的协一堂藏书及家藏的1万多卷图书,分门别类编成一集。雍正登基后,被流放东北,卒于戍所。蒋廷钖,清康熙举人。常熟人。字扬孙,号西谷。工诗善画。著有《尚书地理今释》等书。雍正时奉命重编《古今图书集成》。其第1编即《历象汇编》(其他5编为方舆、明伦、博物、理学、经济)。《庶征典》记变异、灾荒、梦、谶等,共50部188卷。有关气候变化及灾害史方面资料,可在《庶征典》中找寻;
[book_img]Z_18465.jpg
[book_title]第一卷
庶徵总部汇考一
周〈总一则〉
汉〈文帝二则 宣帝元康二则 神爵二则 五凤一则 元帝初元四则 建昭一则 成帝建始二则 鸿嘉一则 永始一则 绥和一则〉
庶徵典第一卷
庶徵总部汇考一
周
周制,凡有灾变,则君臣交儆,膳夫减膳,大司乐弛县。大宗伯旅望于上帝岳渎,小宗伯祷祠于社稷宗庙。鬯人禜门巫祝之官,以辞令歌,哭祈祷,于神示而占视妖祥吉凶,则视祲与保章司之。
按《礼记·曲礼》:岁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马不食,谷驰道不除,祭事不县,大夫不食粱,士饮酒不乐。
〈注〉皆自为贬损,忧民也。〈疏〉岁凶者,谓水旱灾害也。登,成也。〈陈注〉膳者,美食之名。肺为气,主周人所重。故食必先祭肺,言不祭肺。示不杀牲为盛馔也。驰道,人君驱驰车马之路。不除,不埽除也。祭必有钟磬之悬,今不悬,言不作乐也。大夫食黍稷,以粱为加公食,大夫礼。设正馔之后,乃设稻粱,所谓加也。自君至士,各举一事。尊者举其大者,卑者举其小者,其实互相通耳。
按《周礼·天官》:膳,夫王齐日三举。大丧则不举,大荒则不举,大札则不举,天地有灾则不举,邦有大故则不举。
〈注〉大荒,凶年。大札,疫疠也。天灾,日月晦蚀。地灾,崩动也。大故,寇戎之事。郑司农云:大故,刑杀也。《春秋传》曰:司寇行戮,君为之不举。〈订义〉李氏曰:荒札灾,皆不举。然则非直于外事杀礼,若王膳,亦为之贬也。《曲礼》曰:岁凶,年谷不登,君膳食不祭肺,马不食谷,大夫不食粱,士饮酒不乐。皆自贬损,忧民之道也。如此天不为之顺,人不为之悦,用度不足,海内不宁,未之闻也。
《春官》:大宗伯之职,以荒礼哀凶札。
〈注〉荒,人物有害也。札读为截,谓疫疠。
以吊礼哀祸灾。
〈注〉祸灾谓遭水火。
国有大故,则旅上帝及四望。
〈注〉故凶灾,旅陈也。陈其祭事以祈焉,礼不如祀之备也。上帝,五帝也。郑司农云:四望,日月星海。元谓四望,五岳四镇四渎。〈疏〉凶谓年谷不熟,灾谓水大也。〈订义〉郑锷曰:旅,非常祭也,如禹贡言:荆岐既旅,蔡蒙旅,平九山刊旅之类。皆因水灾之后而合祭也。五帝因变故而有祷焉,则合五帝与四望之山川,旅而祭之。不如常时之祭,以事出于一时之变,故不能如礼也。
小宗伯,大灾及执事,祷祠于上下神示。
〈注〉执事,大祝及男巫女巫也。求福曰祷,得求曰祠,讄曰祷尔于上下神祗。郑司农云:小宗伯与执事共祷祠。
凡天地之大灾类,社稷宗庙则为位。
〈订义〉王昭禹曰:大灾若日月蚀,山冢崩,皆非常之变。则合聚社稷宗庙之神,而祷祠焉。故曰类。郑锷曰:天神曰类,而社稷宗庙亦曰类者,盖当变故之祭,依仿其正礼,聚一处以祷祠,故以类言之。
鬯人禜门,用瓢赍。
〈注〉禜谓营酂,所祭门国门也。《春秋传》曰: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不时,于是乎禜之山川之神,则水旱疠疫之不时,于是乎禜之。鲁庄二十五年,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订义〉王昭禹曰:禜则党正春秋祭禜是也。郑锷曰:禜祭必于国门,意以灾害屯塞,人事有所不通。门者,人所出入往来交通之所。盛秬鬯,则用瓢赍。盖瓢赍者,取甘瓠割去其柢,以齐为尊质,略无文之器。夫雪霜风雨,水旱疠疫之变,良由政失于此,变见于彼,兹其为过也。大矣。君子有过则谢以质,故用瓢以赍,以表其纯质之义。禜之于门,以冀其通变之意。王安石云:雩禜所以除害,门所以禦暴。除害禦暴,皆所以养人甘瓠。则有养人之美道。以之为瓢,又中虚为善容,亦有门之象。《易》以艮为门阙,八音以艮为瓢爵之意,无乃穿凿之甚。观祭天用瓦泰瓦甒,又用瓢爵,《礼记》言器用陶瓢,以象天地之性,物莫足以称天地之德。故贵全素而用陶瓠,此所谓大罍则瓦甒之类,用瓢赍,则瓠之类皆质而已。
司服,大札大荒大灾,素服。
〈注〉大札,疫病也。大荒,饥馑也。大灾,水火为害。君臣素服缟冠。
大司乐:凡日月食、四镇五岳崩、大傀异灾、诸侯薨,令
去乐。
〈注〉四镇山之重大者,谓扬州之会稽,青州之沂山,幽州之医无闾,冀州之霍山。五岳岱在兖州,衡在荆州,嵩在豫州,华在雍州,恒在并州。傀犹怪也。大怪异灾,谓天地奇变。若星辰奔霣及震裂为害者,去乐藏之也。《春秋传》曰:壬午犹绎,万入去籥。万言入则去者,不入藏之可知。
大札、大凶、大灾、大臣死,凡国之大忧,令弛县。
〈注〉札,疫疠也。凶,凶年也。灾,水火也。弛,释下之,若今休兵鼓之为。
视祲,掌十煇之法,以观妖祥,辨吉凶。
〈注〉妖祥,善恶之徵。
一曰祲,二曰象,三曰鑴,四曰监,五曰闇,六曰瞢,七曰弥,八曰叙,九曰隮,十曰想。
〈注〉郑司农云:祲,阴阳气相侵也。象者,如赤鸟也,鑴谓日旁气,四面反乡,如煇状也。监,云气临日也。闇,日月食也。瞢,日月瞢瞢无光也。弥者,白虹弥天也。叙者,云有次序,如山在日上也。隮者,升气也。想者,煇光也。元谓鑴读如童子佩觿之觿,谓日旁气刺日也。监冠,珥也。弥,气贯日也。隮,虹也。诗云朝隮于西,想杂气,有似可形想。
大祝,掌六祝之辞,以事鬼神示。一曰顺祝。
〈注〉顺,丰年也。
三曰吉祝。
〈注〉祈福祥也。
四曰化祝。
〈注〉弭灾兵也。
五曰瑞祝。
〈注〉逆时:雨宁、风旱也。
国有大故,天灾弥祀,社稷祷祠。
〈注〉大故,兵寇也。天灾,疠疫、水旱也。弥犹遍也,遍祀社稷及诸所祷,既则祠之以报焉。〈订义〉郑锷曰:国有灾,故祀社稷之神,以弭息之。始祷祈,终报祠,皆掌之。
小祝,掌小祭祀,将事侯禳祷祠之祝,号以祈福祥顺丰年,逆时雨宁风旱。弥灾兵远罪疾。
〈注〉侯之言候也,候嘉庆,祈福祥之属。禳,禳却凶咎,宁风旱之属。顺丰年而顺,为之祝辞,逆迎也。弥读曰敉,敉安也。
司巫,掌群巫之政令,国有大灾,则帅巫而造巫恒。
〈注〉杜子春云:司巫,帅巫官之属,会聚常处,以待命也。元谓:恒,久也。巫久者,先巫之故事造之,当按视所施为。
女巫,凡邦之大灾,歌哭而请。
〈注〉有歌者,有哭者,冀以悲哀,感神灵也。〈订义〉李嘉会曰:歌与哭兼之者,若五子之歌,及今丧家挽歌,其哀怨尤甚。孙氏曰:祠祀禬禳,本于人心之不能免者,圣人既因之以为节文,鬼神巫觋,出乎天道之不可测者,圣人亦存之以销怪妄。后世儒生学士乃欲一切绝之,不知其不容绝也。夫大祝小祝,用之宗庙朝廷可也。宫阃严密之地,亦有女祝以供祭祀之役。先王不虑其蛊惑兆衅,何哉。盖命之为祝而领之天官,乃可以尽奉祀之诚,而习礼法之正。凡非其鬼而祭之者,不容入矣。男巫女巫,凡以神士者,皆不限其数而录用于官府。盖必神降之,而后在男为巫,在女为觋。凡以神士者,掌三辰之法,以犹鬼神示之居,亦本于天象而状其神位者也。郑氏曰:巫既知神如此,又能居以天法,故圣人用之。夫聚之官府,而不散于乡党,水旱疾疫为民以祈,而鬼神肸蚃,乃见先王虑事之周矣。
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变动,以观天下之迁,辨其吉凶。
〈注〉星谓五星辰,日月所会,五星有赢缩圜角,日有薄蚀晕珥,月有盈亏朓侧匿之变。七者右行列舍,天下祸福变移所在,皆见焉。〈疏〉《天文志》云:岁星所在,其国不可以伐人起舍,如前出为赢,赢为客,晚出为缩,缩为主人。故人有言曰:天下太平,五星循度,亡有逆行,日不蚀朔,月不蚀望。云圜角者,星备云五星更王相休废,其色不同。王则光芒,相则内实,休则光芒无角不动摇,废则少光色。顺四时,其国皆当也。〈订义〉王昭禹曰:掌天与星,所谓日月之变动,五云之物,十有二风,皆天也。所谓星辰分星者,皆星也。刘执中曰:掌天星,谓占视之志者,记载其变动之顺逆,以知天下之迁易,而辨其吉凶之小大浅深。黄氏曰:二十八星十二辰随天左旋,日月星辰右运,大日月五星皆动物也。观诸天星,而星辰日月之动,为可志矣。《尧典》日中宵中,日永日短,盖以其星志之。不曰天之动,而曰星辰之动,天之动不可见也。不言五星日月,五星为七政,从可知也。星辰日月之动,有疾徐赢缩,循轨不循轨,
日月薄食,五星陵犯,皆于此乎。占之天下之迁。迁,变也。变则其占不可常。梓慎论孛曰:夏数得天火,作宋卫陈。郑当之占岁曰:岁在星纪,而淫于元枵,蛇乘龙,宋郑必饥。裨灶曰:岁弃其火而旅,于明年之次,以害鸟帑。周楚恶之,星孛大辰而占在宋卫,陈郑失次在星纪,而占在宋郑,周楚是皆所谓迁也。其后崔浩占荧惑,亦曰:星亡,必以庚辛秦也。是当入秦。此犹得古人遗法,循轨为吉,不循轨为凶。又有时变如当食不食,当陵犯不陵犯,为吉晕珥朓匿员角失色,皆非晷度之变,为凶。
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观妖祥。
〈注〉星土,星所主土也。封犹界也,十二次之分星,纪吴越也。元枵,齐也;娵訾,卫也;降娄,鲁也;大梁,赵也;实沈,晋也;鹑首,秦也;鹑火,周也;鹑尾,楚也;寿星,郑也;大火,宋也;析木,燕也。此分野之妖祥,主用客星彗孛之气为象。
以十有二岁之相,观天下之妖祥。
〈注〉岁谓太岁,岁星与日同次之,月斗所建之辰也。岁星为阳,右行于天,太岁为阴,左行于地,十二岁而小周其妖祥之占。甘氏《岁星经》:其遗象也。郑司农云:太岁所在,岁星所居。《春秋传》曰:越得岁而吴伐之,必受其凶之属是也。
以五云之物,辨吉凶水旱,降丰荒之祲象。
〈注〉物,色也。视日旁云气之色降下也,知水旱所下之国,郑司农云:以二至二分观云色,青为虫,白为丧,赤为兵荒,黑为水,黄为丰。故《春秋传》曰: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故曰:凡此五物,以诏救政。
以十有二风,察天地之和,命乖别之妖祥。
〈注〉十有二辰,皆有风吹其律,以知和,不其道亡矣。《春秋》襄十八年,楚师伐郑,师旷曰:吾骤歌北风,又歌南风,海风不竞多死声,楚必无功。是时楚师多冻,其命乖别审矣。
凡此五物者,以诏救政,访序事。
〈注〉访,谋也。见其象,则当预为之备。以诏王救其政,且谋今年天时占相所宜,次序其事。〈订义〉郑锷曰:占辨于方萌之始,诏人君以救灾应变之道而已。救灾者,必贵乎有政。应变者,不可以无事以政。而救灾者,王之职也。故行应变之事,当先后之序,必询访然后知。易氏曰:政者,国之大本。诏救政于上,则人君知修省之道事者,有司之常职。访序事于下则人臣知儆戒之意。李嘉会曰:救政诏于上,序事访于下,五物之变,可以感通君上之心而尽臣下欲言之情,后世因灾异以求直言近之。
汉
文帝后元年,以荒歉水旱疾疫,诏议阙失以闻。
按《汉书·文帝本纪》:后元年春三月,诏曰:间者数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灾,朕甚忧之。愚而不明,未达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过与。乃天道有不顺,地利或不得,人事多失和,鬼神废不享与。何以致此。将百官之奉养或费,无用之事或多与。何其民食之寡乏也。夫度田非益寡,而计民未加益,以口量地,其于古犹有馀,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无乃百姓之从事于末以害农者蕃,为酒醪以靡谷者多,六畜之食焉者众与。细大之义,吾未能得其中。其与丞相列侯吏二千石博士议之,有可以佐百姓者,率意远思,无有所隐。
后六年,以旱蝗,诏行蠲赈,减省诸政。
按《汉书·文帝本纪》:后六年,夏四月,大旱蝗,令诸侯毋入贡弛山泽,减诸服御,损郎吏员,发仓庾以振民,民得买爵。
宣帝元康元年,以祥瑞,诏赐吏民有差。
按《汉书·宣帝本纪》:元康元年春三月,诏曰:乃者凤皇集泰山、陈留,甘露降未央宫。朕未能章先帝休烈,协宁百姓,承天顺地,调序四时,获蒙嘉瑞,赐兹祉福,夙夜兢兢,靡有骄色,内省匪解,永惟罔极。书不云乎。凤皇来仪,庶尹允谐。其赦天下徒,赐勤事吏中二千石以下至六百石爵,自中郎吏至五大夫,佐史以上二级,民一级,女子百户牛酒。加赐鳏寡孤独、三老、孝弟力田帛。所振贷勿收。
元康四年,以神爵见,诏赐吏民爵及牛酒帛。
按《汉书·宣帝本纪》:四年三月,诏曰:乃者,神爵五采以万数,集长乐、未央、北宫、高寝、甘泉泰畤殿中及上林苑。朕之不逮,寡于德厚,屡获嘉祥,非朕之任。其赐天下吏爵二级,民一级,女子百户牛酒。加赐三老、孝弟力田帛,人二匹,鳏寡孤独各一匹。
神爵元年,以祥瑞数见,改元。
按《汉书·宣帝本纪》:神爵元年,春三月,诏曰:朕承宗庙,战战栗栗,惟万事统未烛厥理。乃元康四年,嘉谷元稷降于郡国,神爵仍集,金芝九茎产于函德殿铜池中,九真献奇兽,南郡获白虎,威凤为宝。朕之不明,震于珍物饬躬斋精,祈为百姓东济大河,天气清静神鱼舞河,幸万岁,宫神爵翔集。朕之不德,惧不能任。其以五年为神爵元年,赐天下勤事吏爵二级,民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鳏寡孤独高年帛,所振贷物勿收行,所过毋出田租。
神爵二年,以凤皇甘露降集,赦天下。
按《汉书·宣帝本纪》:二年春二月,诏曰:乃者正月乙丑凤皇甘露降集京师,群鸟从以万数。朕之不德,屡获天福,祗事不怠,其赦天下。
五凤三年,以匈奴来降,祥瑞并见,赦天下。
按《汉书·宣帝本纪》:五凤三年三月,诏曰:往者,匈奴数为边寇,百姓被其害。朕承至尊,未能绥定匈奴。虚闾权渠单于请求和亲,病死。右贤王屠耆堂代立。骨肉大臣立虚闾权渠单于子,为呼韩邪单于,击杀屠耆堂。诸王并自立,分为五单于,更相攻击,死者以万数,畜产大耗什八九,人民饥饿,相燔烧以求食,因大乖乱。单于阏氏子孙昆弟及呼遫累单于、名王、右伊秩訾、且渠、当户以下将众五万馀人来降归义。单于称臣,使弟奉珍朝贺正月,北边晏然,靡有兵革之事。朕饬躬斋戒,郊上帝,祠后土,神光并见,或兴于谷,烛耀齐宫,十有馀刻。甘露降,神爵集。已诏有司告祠上帝、宗庙。三月辛丑,鸾凤又集长乐宫东阙中树上,飞下止地,文章五色,留十馀刻,吏民并观。朕之不敏,惧不能任,娄蒙嘉瑞,获兹祉福。书不云乎。虽休勿休,祗事不怠。公卿大夫其勖焉。减天下口钱。赦殊死以下。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大酺五日。加赐鳏寡孤独高年帛。置西河、北地属国,以处匈奴降者。
元帝初元元年,以大水、饥疫,蠲减有差。
按《汉书·元帝本纪》:初元元年,以民疾疫,令大官损膳减乐,府员省苑马。关东郡国十一大水,饥,人相食。诏曰:间者阴阳不调,黎民饥寒,无以保治,惟德浅薄,不足以充入旧贯之居。其令诸宫馆希御幸者勿缮治,大仆减谷食马,水衡省肉食兽。
初元二年,以灾异,赦天下。
按《汉书·元帝本纪》:二年三月,诏曰:盖闻贤圣在位,阴阳和,风雨时,日月光,星辰静,黎庶康宁,考终厥命。今朕恭承天地,托于公侯之上,明不能烛,德不能绥,灾异并臻,连年不息。乃二月戊午,地震于陇西郡,毁落太上皇庙殿壁木饰,坏败豲道县城郭官寺及民室屋,压杀人众。山崩地裂,水泉涌出。天惟降灾,震惊朕师。治有大亏,咎至于斯。夙夜兢兢,不通大变,深惟郁悼,未知其序。间者岁数不登,元元困乏,不胜饥寒,以陷刑辟,朕甚闵之。郡国被地动灾甚者,无出租赋。赦天下有可蠲除减省,以便万姓者。条奏,毋有所讳。丞相、御史、中二千石举茂材异等、直言极谏之士,朕将亲览焉。按《翼奉传》:二月戊午,地震,其夏,齐地人相食,七月己酉,地复震。因赦天下,举直言极谏之士,奉奏封事曰:臣闻之于师曰,天地设位,悬日月,布星辰,分阴阳,定四时,列五行,以视圣人,名之曰道。圣人见道,然后知王治之象,故画州土,建君臣,立律历,陈成败,以视贤者,名之曰经。贤者见经,然后知人道之务,则《诗》、《书》、《易》、《春秋》、《礼》、《乐》是也。《易》有阴阳,《诗》有五际,《春秋》有灾异,皆列终始,推得失,考天心,以言王道之安危。至秦乃不说,伤之以法,是以大道不通,至于灭亡。今陛下明圣,深怀要道,烛临万方,布德流惠,靡有阙遗。罢省不急之用,振救困贫,赋医药,赐棺钱,恩泽甚厚。又举直言,求过失,盛德纯备,天下幸甚。臣奉窃学齐诗,闻五际之要,十月之交,篇知日蚀地震之效,昭然可明。犹巢居知风,穴处知雨,亦不足多,适所习耳。臣闻人气内逆,则感动天地;天变见于星气日蚀,地变见于奇物震动。所以然者,阳用其精,阴用其形,犹人之有五藏六体,五藏象天,六体象地。故藏病则气色发于面,体病则欠申动于貌。今年太阴建于甲戌,律以庚寅初用事,历以甲午从春。历中甲庚,律得参阳,性中仁义,情得公正贞廉,百年之精岁也。正以精岁,本首王位,日临中时接律而地大震,其后连月久阴,虽有大令,犹不能复,阴气盛矣。古者朝廷必有同姓以明亲亲,必有异姓以明贤贤,此圣王之所以大通天下也。同姓亲而易进,异姓疏而难通,故同姓一,异姓五,乃为均平。今左右亡同姓,独以舅后之家为亲,异姓之臣又疏。二后之党满朝,非特处位,埶尤奢僭过度,吕、霍、上官足以卜之,甚非爱人之道,又非后嗣之长策也。阴气之盛,不亦宜乎。臣又闻未央、建章、甘泉宫才人各以百数,皆不得天性。若杜陵园,其已御见者,臣子不敢有言,虽然,太皇太后之事也。及诸侯王园,与其后宫,宜为设员,出其过制者,此损阴气应天救邪之道也。今异至不应,灾将随之。其法大水,极阴生阳,反为大旱。甚则有火灾,春秋宋伯姬是矣。唯陛下裁察。按《匡衡传》:衡迁博士给事中,是时,有日蚀地震之变,上问以政治得失,衡上疏曰:臣闻五帝不同乐,三王各异教,民俗殊务,所遇之时异也。陛下躬圣德,开太平之路,闵愚吏民触法抵禁,比年大赦,使百姓得改行自新,天下幸甚。臣窃见大赦之后,奸邪不为衰止,今日大赦,明日犯法,相随入狱,此殆导之未得其务也。盖保民者,陈之以德义,示之以好恶,观其失而制其宜,故动之而和,绥之而安。今天下俗贪财贱义,好声色,上侈靡,廉耻之节薄,淫辟之意纵,纲纪失序,疏者踰内,亲戚之恩薄;婚姻之党隆,苟合徼幸,以身设利。不改其原,虽岁赦之,刑犹难错而不用也。臣愚以为宜一旷然大变其俗。孔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朝廷者,天下之桢干也。公卿大夫相与循礼恭让,则民不争;好仁乐施,则下不暴;上义高节,则民兴行;宽柔和惠,则众相爱。四者,明王之所以不严而成化也。何者。朝有变色之言,则下有争𩰚之患;上有自专之士,则下有不让之人;上有克胜之佐,则下有伤害之心;上有好利之臣,则下有盗窃之民:此其本也。今俗吏之治,皆不本礼让,而上克暴,或忮害好陷人于罪,贪财而慕势,故犯法者众,奸邪不止,虽严刑峻法,犹不为变。此非其天性,有由然也。臣窃考《国风》之诗,《周南》、《召南》被贤圣之化深,故笃于行而廉于色。郑伯好勇,而国人暴虎;秦穆贵信,而士多从死;陈夫人好巫,而民淫祀;晋侯好俭,而民畜聚;太王躬仁,邠国贵恕。由此观之,治天下者审所上而已。今之伪薄忮害,不让极矣。臣闻教化之流,非家至而人说之也。贤者在位,能者布职,朝廷崇礼,百僚敬让。道德之行,由内及外,自近者始,然后民知所法,迁善日进而不自知。是以百姓安,阴阳和,神灵应,而嘉祥见。诗曰:商邑翼翼,四方之极;寿考且宁,以保我后生。此成汤所以建至治,保子孙,化异俗而怀鬼方也。今长安天子之都,亲承圣化,然其习俗无以异于远方,郡国来者无所法则,或见侈靡而放效之。此教化之原本,风俗之枢机,宜先正者也。臣闻天人之际,精祲有以相荡,善恶有以相推,事作乎下者象动乎上,阴阳之理各应其感,阴变则静者动,阳蔽则明者晻,水旱之灾随类而至。今关东连年饥馑,百姓乏困,或至相食,此皆生于赋敛多,民所共者大,而吏安集之不称之效也。陛下祗畏天戒,哀闵元元,大自减损,省甘泉、建章宫卫,罢珠崖,偃武行文,将欲度唐虞之隆,绝殷周之衰也。诸见罢珠崖诏书者,莫不欣欣,人自以将见太平也。宜遂减宫室之度,省靡丽之饰,考制度,修外内,近忠正,远巧佞,放郑卫,进雅颂,举异才,开直言,任温良之人,退刻薄之吏,显洁白之士,昭无欲之路,览六艺之意,察上世之务,明自然之道,博和睦之化,以崇至仁,匡失俗,易民视,令海内昭然咸见本朝之所贵,道德弘于京师,淑问扬乎疆外,然后大化可成,礼让可兴也。上说其言,迁衡为光禄大夫、太子少傅。初元三年,诏举明阴阳灾异者。
按《汉书·元帝本纪》:三年六月,诏曰:盖闻安民之道,本繇阴阳。间者阴阳错谬,风雨不时。朕之不德,庶几群公有敢言朕之过者,今则不然。媮合苟从,未肯极言,朕甚闵焉。永惟烝庶之饥寒,远离父母妻子,劳于非业之作,卫于不居之宫,恐非所以佐阴阳之道也。其罢甘泉、建章宫卫,令就农,百官各省费。条奏毋有所讳。有司勉之,毋犯四时之禁。丞相御史举天下明阴阳灾异者各三人。于是言事者众,或进擢召见,人人自以得上意。
初元五年,以灾异,下诏脩省。
按《汉书·元帝本纪》:五年夏四月,诏曰:朕之不逮,序位不明,众僚久懬,未得其人。元元失望,上感皇天,阴阳为变,咎流万民,朕甚惧之。乃者关东连遭灾害,饥寒疾疫,夭不终命。诗不云乎。凡民有丧,匍卜救之。其令大官毋日杀,所具各减半。乘舆秣马,无乏正事而已。罢角抵、上林宫馆希御幸者、齐三服官、北假田官、盐铁官、常平仓。博士弟子毋置员,以广学者。赐宗室子有属籍者马一匹至二驷,三老、孝者帛,人五匹,弟者、力田三匹,鳏寡孤独二匹,吏民五十户牛酒。省刑罚七十馀事。除光禄大夫以下至郎中保父母同产之令。令从官给事宫司马中者,得为大父母父母兄弟通籍。
建昭四年,诏修省。
按《汉书·元帝本纪》:建昭四年夏四月,诏曰:朕承先帝之休烈,夙夜栗栗,惧不克任。间者阴阳不调,五行失序,百姓饥馑。惟烝庶之失业,临遣谏大夫博士赏等二十一人循行天下,存问耆老鳏寡孤独乏困失职之人,举茂材特立之士。相将九卿,其帅意毋怠,使朕获观教化之流焉。按《京房传》:永光、建昭间,西羌反,日蚀,又久青亡光,阴雾不精。房数上疏,先言其将然,近数月,远一岁,所言屡中,天子说之。数召见问,房对曰:古帝王以功举贤,则万化成,瑞应著,末世以毁誉取人,故功业废而致灾异。宜令百官各试其功,灾异可息。诏使房作其事,房奏考功课吏法。上令公卿朝臣,与房会议温室。
成帝建始元年,以火灾星孛,赦天下。
按《汉书·成帝本纪》:建始元年二月,诏曰:乃者火灾降于祖庙,有星孛于东方,始正而亏,咎孰大焉。书云:惟先假王正厥事。群公孜孜,帅先百寮,辅朕不逮。崇宽大,长和睦,凡事恕己,毋行苛刻。其大赦天下,使得自新。按《孝成许皇后传》:上采谷永刘向之说,以报皇后,曰:日者,建始元年正月,白气出于营室。营室者,天子之后宫也。正月于尚书为皇极。皇极者,王气之极也。白者西方之气,其于春当废。今正于皇极之月,兴废气于后宫,视后妾无能怀妊保全者,以著继嗣之微,贱人将起也。至其九月,流星如瓜,出于文昌,贯紫宫,尾委曲如龙,临于钩陈,此又章显前尤,著在内也。其后则有北宫井溢,南流逆理,数郡水出,流杀人民。后则讹言相传惊震,女童入殿,咸莫觉知。夫河者水阴,四渎之长,今乃大决,没漂陵邑,斯昭阴盛盈溢,违经绝纪之应也。乃昔之月,鼠巢于树,野鹊变色。五月庚子,鸟焚其巢太山之域。易曰: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凶。言王者处民上,如鸟之处巢也,不顾恤百姓,百姓畔而去之,若鸟之自焚也,虽先快意说笑,其后必号而无及也。百姓丧其君,若牛亡其毛也,故称凶。泰山,王者易姓告代之处,今正于岱宗之山,甚可惧也。三月癸未,大风自西摇祖宗寝庙,扬裂帷席,折拔树木,顿僵车辇,毁坏槛屋,灾及宗庙,足为寒心。四月己亥,日蚀东井,转旋且索,与既无异。己犹戊也,亥复水也,明阴盛,咎在内。于戊己,亏君体,著绝世于皇极,显祸败及京都。于东井,变怪众备,末重益大,来数益甚。成形之祸月以迫切,不救之患日寖娄深,咎败灼灼若此,岂可以忽哉。书云高宗肜日,粤有雊雉。祖己曰:惟先假王正厥事。又曰虽休勿休,惟敬五刑,以成三德。即饬椒房及掖庭耳。今皇后有所疑,便不便,其条刺,史大长秋来白之。吏拘于法,亦安足过。盖矫枉者过直,古今同之。且财币之省,特牛之祠,其于皇后,所以扶助德美,为华宠也。咎根不除,灾变相袭,祖宗且不血食,何戴侯也。传不云乎。以约失之者鲜。审皇后欲从其奢与。朕亦当法孝武皇帝也,如此则甘泉、建章可复兴矣。世俗岁殊,时变日化,遭事制宜,因时而移,旧之非者,何可放焉。君子之道,乐因循而重改作。昔鲁人为长府,闵子骞曰:仍旧贯如之何。何必改作。盖恶之也。诗云: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刑,曾是莫听,大命以倾。孝文皇帝,朕之师也。皇太后,皇后成法也。假使太后在彼时不如职,今见亲厚,又恶可以踰乎。皇后其刻心秉德,毋违先后之制度,力谊勉行,称顺妇道,减省群事,谦约为右。其孝东宫,毋阙朔望,推诚永究,爰何不臧。养名显行,以息众欢,垂则列妾,使有法焉。皇后深惟毋忽。是时,大将军凤用事,威权尤盛。其后比三年,日蚀,言事者颇归咎于凤矣。
建始三年,以日蚀、地震,求直言。
按《汉书·成帝本纪》:三年冬十二月戊申朔,日有蚀之。夜,地震未央宫殿中。诏曰:盖闻天生众民,不能相治,为之立君以统理之。君道得,则草木昆虫咸得其所;人君不德,谪见天地,灾异娄发,以告不治。朕涉道日寡,举错不中,乃戊申日蚀地震,朕甚惧焉。公卿其各思朕过失,明白陈之。女无而从,退有后言。丞相、御史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及内郡国,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诣公车,朕将览焉。
鸿嘉元年,诏以灾异,遣使举冤狱,申敕守相。
按《汉书·成帝本纪》:鸿嘉元年春二月,诏曰:朕承天地,获保宗庙,明有所蔽,德不能绥,刑罚不中,众冤失职,趋阙告诉者不绝。是以阴阳错谬,寒暑失序,日月不光,百姓蒙辜,朕甚闵焉。书不云乎。即我御事,罔克耆寿,咎在厥躬。方春生长时,临遣谏大夫理等举三辅、三河、弘农冤狱。公卿大夫、部刺史明申敕守相,称朕意焉。其赐天下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加赐鳏寡孤独高年帛。逋贷未入者勿收。
永始二年,以龙见、日蚀,申敕百寮。
按《汉书·成帝本纪》:永始二年春二月,诏曰:乃者,龙见于东莱,日有蚀之。天著变异,以显朕邮,朕甚惧焉。公卿申敕百寮,深思天诫,有可省减便安百姓者,条奏。所振贷贫民,勿收。按《谷永传》:上初即位,谦让委政元舅大将军王凤议者,多归咎焉。永知凤方见柄用阴,欲自托,乃复曰:方今四夷宾服,皆为臣妾,北无薰粥冒顿之患,南无赵陀、吕嘉之难,三垂晏然,靡有兵革之警。诸侯大者乃食数县,汉吏制其权柄,不得有为,亡吴、楚、燕、梁之埶。百官盘互,亲疏相错,骨肉大臣有申伯之忠,洞洞属属,小心畏忌,无重合、安阳、博陆之乱。三者无毛发之辜,不可归咎诸舅。此欲以政事过差丞相父子、中尚书宦官,槛塞大异,皆瞽说欺天者也。窃恐陛下舍昭昭之白过,忽天地之明戒,听晻昧之瞽说,归咎乎无辜,倚异乎政事,重失天心,不可之大者也。陛下即位,委任遵旧,未有过政。元年正月,白气较然起乎东方,至其四月,黄浊四塞,覆冒京师,申以大水,著以震蚀。各有占应,相为表里,百官庶士无所归倚,陛下独不怪与。白气起东方,贱人将兴之表也;黄浊冒京师,王道微绝之应也。夫贱人当起而京师道微,二者已丑。陛下诚深察愚臣之言,致惧天地之异,长思宗庙之计,改往反过,抗湛溺之意,解偏驳之爱,奋乾刚之威,平天覆之施,使列妾得人人更进,犹尚未足也,急复益纳宜子妇人,毋择好丑,毋避尝字,毋论年齿。推法言之,陛下得继嗣于微贱之间,乃反为福。得继嗣而已,母非有贱也。后宫女史使令有直意者,广求于微贱之间,以遇天所开右,慰释皇太后之忧愠,解谢上帝之谴怒,则继嗣蕃滋,灾异讫息。陛下则不深察愚臣之言,忽于天地之戒,咎根不除,水雨之灾,山石之异,将发不久;发则灾异已极,天变成形,臣虽欲捐身关策,不及事已。疏贱之臣,至敢直陈天意,斥讥帷幄之私,欲间离贵后盛妾,自知忤心逆耳,必不免汤镬之诛。此天保右汉家,使臣敢直言也。三上封事,然后得召;待诏一旬,然后得见。夫由疏贱纳至忠,甚苦;由至尊闻天意,甚难。语不可露,愿具书所言,因侍中奏陛下,以示腹心大臣。腹心大臣以为非天意,臣当伏妄言之诛;即以为诚天意也,奈何忘国家大本,背天意而从欲。唯陛下省察熟念,厚为宗庙计。永迁为凉州刺史。奏事京师讫,当之部,时有黑龙见东莱,上使尚书问永,受所欲言。永对曰:臣闻王天下有国家者,患在上。有危亡之事,而危亡之言不得上闻。如使危亡之言辄上闻,则商周不易姓而迭兴,三正不变改而更用。夏商之将亡也,行道之人皆知之,晏然自以若天有日莫能危,是故恶日广而不自知,大命倾而不寤。《易》曰:危者有其安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陛下诚垂宽明之听,无忌讳之诛,使刍荛之臣得尽所闻于前,不惧于后患,直言之路开,则四方众贤不远千里,辐辏陈忠,群臣之上愿,社稷之长福也。汉家行夏正,夏正色黑,黑龙,同姓之象也。龙阳德,由小之大,故为王者瑞应。未知同姓有见本朝无继嗣之庆,多危殆之隙,欲因扰乱举兵而起者邪。将动心冀为后者,残贼不仁,若广陵、昌邑之类。臣愚不能处也。去年九月黑龙见,其晦,日有食之。今年二月己未夜星陨,乙酉,日有食之。六月之间,大异四发,二而同月,三代之末,春秋之乱,未尝有也。臣闻三代所以陨社稷丧宗庙者,皆由妇人与群恶沈湎于酒。《书》曰:乃用妇人之言,自绝于天;四方之逋逃多罪。是宗是长,是信是使。《诗》云:燎之方扬,宁或灭之。赫赫宗周,褒姒灭之。《易》曰:濡其首,有孚失是。秦所以二世十六年而亡者,养生泰奢,奉终泰厚也。二者陛下兼而有之,臣请略陈其效。《易》曰在中馈,无攸遂,言妇人不得与事也。《诗》曰:懿厥哲妇,为枭为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建始、河平之际,许、班之贵,顷动前朝,熏灼四方,赏赐无量,空虚内臧,女宠至极,不可上矣;今之后起,天所不飨,什倍于前。废先帝法度,听用其言,官秩不当,纵释王诛,骄其亲属,假之威权,从横乱政,刺举之吏,莫敢奉宪。又以掖庭狱大为乱阱,榜箠于炮烙,绝灭人命,主为赵、李报德复怨,反除白罪,建治正吏,多系无辜,掠立迫恐,至为人起责,分利受谢。生入死出者,不可胜数。是以日食再既,以昭其辜。王者必先自绝,然后天绝之。陛下弃万乘之至贵,乐家人之贱事,厌高美之尊号,好匹夫之卑字,崇聚僄轻无义小人以为私客,数离深宫之固,挺身晨夜,与群小相随,乌集杂会,饮醉吏民之家,乱服共坐,流湎媟嫚,溷殽无别,闵免遁乐,昼夜在路。典门户奉宿卫之臣执干戈而守空宫,公卿百僚不知陛下所在,积数年矣。王者以民为基,民以财为本,财竭则下畔,下畔则上亡。是以明王爱养基本,不敢穷极,使民如承大祭。今陛下轻夺民财,不爱民力,听邪臣之计,去高敞初陵,捐十年功绪,改作昌陵,反天地之性,因下为高,积土为山,发徒起邑,并治宫馆,大兴繇役,重增赋敛,徵发如雨,役百乾溪,费疑骊山,靡敝天下,五年不成而后反故,又广旴营表,发人冢墓,断截骸骨,𣊻扬尸柩。百姓财竭力尽,愁恨感天,灾异屡降,饥馑仍臻。流散冗食,喂死于道,以百万数。公家无一年之畜,百姓无旬日之储,上下俱匮,无以相救。《诗》云:殷监不远,在夏后之世。愿陛下追观夏、商、周、秦所以失之,以镜考己行。有不合者,臣当伏妄言之诛。汉兴九世,百九十馀载,继体之主七,皆承天顺道,遵先祖法度,或以中兴,或以治安。至于陛下,独违道緃欲,轻身妄行,当盛壮之隆,无继嗣之福,有危亡之忧,积失君道,不合天意,亦已多矣。为人后嗣,守人功业,如此,岂不负哉。方今社稷宗庙祸福安危之机在于陛下,陛下诚肯发明圣之德,昭然远寤,畏此上天之威怒,深惧危亡之徵兆,荡涤邪辟之恶志,厉精致政,专心反道,绝群小之私客,免不正之诏除,悉罢北宫私奴车马婧出之具,克己复礼,毋贰微行出饮之过,以防迫切之祸,深惟日食再既之意,抑损椒房玉堂之盛宠,毋听后宫之请谒,除掖庭之乱狱,去炮烙之陷阱,诛戮邪佞之臣及左右执左道以事上者以塞天下之望,且寝初陵之作,止诸缮治宫室,阙更减赋,尽休力役,存恤振救困乏之人以弭远方,厉崇忠直,放退残贼,无使素餐之吏久尸厚禄,以次贯行,固执无违,夙夜孳孳,娄省无怠,旧愆毕改,新德既章,纤介之邪不复载心,则赫赫大异庶几可销,天命去就庶几可复,社稷宗庙庶几可保。唯陛下留神反覆,熟省臣言。臣幸得备边部之吏,不知本朝失得,瞽言触忌讳,罪当万死。成帝性宽而好文辞,又久无继嗣,数为微行,多近幸小臣。赵、李从微贱专宠,皆皇太后与诸舅夙夜所常忧。至亲难数言,故推永等使因天变而切谏,劝上纳用之。永自知有内应,展意无所依违,每言事,辄见答礼。至上此对,上大怒。卫将军商密擿永,令发去。上使侍御史收永,敕过交道,厩者勿追。御史不及永还,上意亦解,自悔。明年,徵永为大中大夫,迁光禄大夫给事中。元延元年,为北地太守。时灾异尤数,永当之官,上使卫尉淳于长受永所欲言。永对曰:臣永幸得以愚朽之材为大中大夫,备拾遗之臣,从朝者之后,进不能尽思纳忠,辅宣圣德,退无被坚执锐讨不义之功,猥蒙厚恩,仍迁至北地太守。绝命陨首,身膏草野,不足以报塞万分。陛下圣德宽仁,不遗易忘之臣,垂周文之听,下及刍荛之愚,有诏使卫尉受臣所欲言。臣闻事君之义,有言责者尽其忠,有官守者脩其职。臣永幸得免于言责之辜,有官守之任,当毕力遵职,养绥百姓而已,不宜复关得失之辞。忠臣之于上,志在过厚,是故远不违君,死不忘国。昔史鱼既没,馀忠未讫,委柩后寝,以尸达诚;汲黯身外思内,发愤舒忧,遗言李息。《经》曰:虽尔身在外,乃心无不在王室。臣永幸得给事中出入三年,虽执干戈守边垂,思慕之心常存于省闼,是以敢越郡吏之职,陈累年之忧。臣闻天生蒸民,不能相治,为立王者以统理之,方制海内非为天子,列土封疆非为诸侯,皆以为民也。垂三统,列三正,去无道,开有德,不私一姓,明天下乃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王者躬行道德,承顺天地,博爱仁恕,恩及行苇,籍税取民不过常法,宫室车服不踰制度,事节财足,黎庶和睦,则卦气理效,五徵时序,百姓寿考,庶屮蕃滋,符瑞并降,以昭保右。失道妄行,逆天𣊻物,穷奢极欲,湛湎荒淫,妇言是从,诛逐仁贤,离逖骨肉,群小用事,峻刑重赋,百姓愁怨,则卦气悖乱,咎徵著邮,上天震怒,灾异屡降,日月薄食,五星失行,山崩川溃,水泉涌出,妖孽并见,茀星耀光,饥馑荐臻,百姓短折,万物夭伤。终不改寤,恶洽变备,不复谴告,更命有德。诗云:乃眷西顾,此惟予宅。夫去恶夺弱,迁命贤圣,天地之常经,百王之所同也。加以功德有厚薄,期质有脩短,时世有中季,天道有盛衰。陛下承八世之功业,当阳数之标季,涉三七之节纪,遭无妄之卦运,直百六之灾阨。三难异科,杂焉同会。建始元年以来二十载间,群灾大异,交错锋起,多于春秋所书。八世著记,久不塞除,重以今年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三朝之会,四月丁酉四方众星白昼流陨,七月辛未彗星横天。乘三难之际会,畜众多之灾异,因之以饥馑,接之以不赡。彗星,极异也,土精所生,流陨之应出于饥变之后,兵乱作矣,厥期不久,隆德积善,惧不克济。内则为深宫后庭,将有骄臣悍妾。醉酒狂悖,卒起之败,北宫苑囿街巷之中,臣妾之家,幽閒之处,徵舒、崔杼之乱;外则为诸夏下土,将有樊并、苏令、陈胜、项梁奋臂之祸。内乱朝暮,日戒诸夏,举兵以火角为期。安危之分界,宗庙之至忧,臣永所以破胆寒心,豫言之累年。下有其萌,然后变见于上,可不致慎。祸起细微,奸生所易。愿陛下正君臣之义,无复与群小媟黩燕饮;中黄门后庭,素骄慢不谨,尝以醉酒失臣礼者,悉出勿留。勤三纲之严,修后宫之政,抑远骄妒之宠,崇近婉顺之行,加惠失志之人,怀柔怨恨之心。保至尊之重,秉帝王之威,朝觐法出而后驾,陈兵清道而后行,无复轻身独出,饮食臣妾之家。三者既除,内乱之路塞矣。诸夏举兵,萌在民饥馑,而吏不恤,兴于百姓困而赋敛重,发于下怨离而上不知。《易》曰: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传》曰:饥而不损兹谓泰,厥灾永,厥咎亡。訞辞曰:关动牡飞,辟为无道,臣为非,厥咎乱臣谋篡。王者遭衰难之世,有饥馑之灾,不损用而大自润,故凶;百姓困贫无以共求,愁悲怨恨,故水;城关守国之固,固将去焉,故牡飞。往年郡国二十一伤于水灾,禾黍不入。今年蚕麦咸恶。百川沸腾,江河溢决,大水泛滥郡国十五有馀。比年丧稼,时过无宿麦。百姓失业流散,群辈守关。大异较炳如彼,水灾浩浩,黎庶穷困如此,宜损常税小自润之时,而有司奏请加赋,甚缪经义,逆于民心,布怨趋祸之道也。牡飞之状,殆为此发。古者谷不登亏膳,灾娄至损服,凶年不塈涂,明王之制也。诗云:凡民有丧,扶服救之。《论语》曰:百姓不足,君孰予足。臣愿陛下勿许加赋之奏,益减大官、导官、中御府、均官、掌畜、廪牺用度,止尚方、织室、京师郡国工服官发输造作,以助大司农。流恩广施,振赡困乏,开关梁,内流民,恣所欲之,以救其急。立春,遣使者循行风俗,宣布圣德,存恤孤寡,问民所苦,劳二千石,敕劝耕桑,毋夺农时,以慰绥元元之心,防塞大奸之隙。诸夏之乱,庶几可息。臣闻上主可与为善而不可与为恶,下主可与为恶而不可与为善。陛下天然之性,疏通聪敏,上主之姿也。少省愚臣之言,感寤三难,深畏大异,定心为善,捐忘邪志,无贰旧愆,厉精致政,至诚应天,则积异塞于上,祸乱伏于下,何忧患之有。窃恐陛下公志未专,私好颇存,尚爱群小,不肯为耳。对奏,天子甚感其言。按《刘辅传》:刘辅,河间宗室也。举孝廉,为襄贲令。上书言得失,召见,上美其材,擢为谏大夫。会成帝欲立赵倢伃为皇后,先下诏封倢伃父临为列侯。辅上书言:臣闻天之所与,必先赐以符瑞。天之所违,必先降以灾变。此神明之徵应,自然之占验也。昔武王、周公承顺天地,以飨鱼乌之瑞,然犹君臣祗惧,动色相戒,况于季世,不蒙继嗣之福,屡受威怒之异者虖。虽夙夜自责,改过易行,畏天命,念祖业,妙选有德之世,考卜窈窕之女,以承宗庙,顺神祇心,塞天下望,子孙之祥犹恐晚暮,今乃触情纵欲,倾于卑贱之女,欲以母天下,不畏于天,不愧于人,惑莫大焉。按《张禹传》:禹为丞相,封安昌侯,以老病乞骸骨。禹虽家居,以特进为天子师,国家每有大政,必与定议。永始、元延之间,日蚀地震尤数,吏民多上书言灾异之应,讥切王氏专政所致。上惧变异数见,意颇然之,未有以明见,乃车驾至禹第,辟左右,亲问禹以天变,因用吏民所言王氏事示禹。禹自见年老,子孙弱,又与曲阳侯不平,恐为所怨。禹则谓上曰: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日蚀三十馀,地震五十六,或为诸侯相杀,或夷狄侵中国,灾变之意深远难见,故圣人罕言命,不语怪神。性与天道,自子赣之属不得闻,何况浅见鄙儒之所言。陛下宜修政事以善应之,与下同其福喜,此经义意也。新学小生,乱道误人,宜无信用,以经术断之。上雅信爱禹,由此不疑王氏。后曲阳侯根及诸王子弟闻知禹言,皆喜说,遂亲就禹。
绥和二年四月,哀帝即位,秋,以灾异,遣使巡行郡国。按《汉书·哀帝本纪》:绥和二年四月丙午,太子即皇帝位,秋,诏曰:朕承宗庙之重,战战兢兢,惧失天心。间者
日月亡光,五星失行,郡国比比地动。乃者河南、颍川郡水出,流杀人民,败坏庐舍。朕之不德,民反蒙辜,朕甚惧焉。已遣光禄大夫循行举籍,赐死者棺钱,人三千。其令水所伤县邑及他郡国灾害什四以上,民赀不满十万,皆无出今年租赋。按《李寻传》:哀帝初即位,召寻待诏黄门,使侍中卫尉傅喜问寻曰:间者水出地动,日月失度,星辰乱行,灾异仍重,极言毋有所讳。寻对曰:陛下圣德,尊天敬地,畏命重民,悼惧变异,不忘疏贱之臣,幸使重臣临问,愚臣不足以奉明诏。窃见陛下新即位,开大明,除忌讳,博延名士,靡不并进。臣寻位卑术浅,过随众贤待诏,食大官,衣御府,久污玉堂之署。比得召见,亡以自效。复特见延问至诚,自以逢不世出之命,愿竭愚心,不敢有所避,庶几万分有一可采,唯弃须臾之间,宿留瞽言,考之文理,稽之五经,揆之圣意,以参天心。夫变异之来,各应象而至,臣谨条陈所闻。易曰:县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夫日者,众阳之长,煇光所烛,万里同晷,人君之表也。故日将旦,清风发,群阴伏,君以临朝,不牵于色。日初出,炎以阳,君豋朝,佞不行,忠直进,不蔽障。日中辉光,君德盛明,大臣奉公。日将入,专以壹,君就房,有常节。君不脩道,则日失其度,晻昧亡光。各有云为。其于东方作,日初出时,阴云邪气起者,法为牵于女谒,有所畏难;日出后,为近臣乱政;日中,为大臣欺诬;日且入,为妻妾役使所营。閒者日尤不精,光明侵夺失色,邪气珥蚬数作。本起于晨,相连至昏,其日出后至日中间差瘉。小臣不知内事,窃以日视陛下志操,衰于始初多矣。其咎恐有以守正直言而得罪者,伤嗣害世,不可不慎也。唯陛下执乾刚之德,强志守度,毋听女谒邪臣之态。诸保阿乳母甘言悲辞之托,断而勿听。勉强大谊,绝小不忍;良有不得已,可赐以财货,不可私以官位,诚皇天之禁也。日失其光,则星辰放流。阳不能制阴,阴桀得作。閒者太白正昼经天。宜隆德克躬,以执不轨。臣闻月者,众阴之长,销息见伏,百里为品,千里立表,万里连纪,妃后大臣诸侯之象也。朔晦正终始,弦为绳墨,望成君德,春夏南,秋冬北。閒者,月数以春夏与日同道,过轩辕上后受气,入太微帝廷扬光煇,犯上将近臣,列星皆失色,厌厌如灭,此为母后与政乱朝,阴阳俱伤,两不相便。外臣不知朝事,窃信天文即如此,近臣已不足仗矣。屋大柱小,可为寒心。唯陛下亲求贤士,无彊所恶,以崇社稷,尊彊本朝。臣闻五星者,五行之精,五帝司命,应王者号令为之节度。岁星主岁事,为统首,号令所纪,今失度而盛,此君指意欲有所为,未得其节也。又填星不避岁星者,后帝共政,相留于奎、娄,当以义断之。荧惑往来亡常,周历两宫,作态低卬,入天门,上明堂,贯尾乱宫。太白发越犯库,兵寇之应也。贯黄龙,入帝庭,当门而出,随荧惑入天门,至房而分,欲与荧惑为患,不敢当明堂之精。此陛下神灵,故祸乱不成也。荧惑厥弛,佞巧依埶,微言毁誉,进类蔽善。太白出端门,臣有不臣者。火入室,金上堂,不以时解,其忧凶。填、岁相守,又主内乱。宜察萧墙之内,毋忽亲疏之微,诛放佞人,防绝萌牙,以荡涤浊濊,消散积恶,毋使得成祸乱。辰星主正四时,当效于四仲;四时失序,则辰星作异。今出于岁首之孟,天所以谴告陛下也。政急则出蚤,政缓则出晚,政绝不行则伏不见而为彗茀。四孟皆出,为易王命;四季皆出,星象所讳。今幸独出寅孟之月,盖皇天所以笃右陛下也,宜深自改。治国故不可以戚戚,欲速则不达。《经》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加以号令,不顺四时,既往不咎,来事之师也。间者春三月治大狱,时贼阴立逆,恐岁小收;季夏举兵法,时寒气应,恐后有霜雹之灾;秋月行封爵,其月土湿奥,恐后有雷雹之变。夫以喜怒赏罚,而不顾时禁,虽有尧舜之心,犹不能致和。善言天者,必有效于人。设上农夫而欲冬田,肉袒深耕,汗出种之,然犹不生者,非人心不至,天时不得也。《易》曰: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书》曰:敬授民时。故古之王者,尊天地,重阴阳,敬四时,严月令。顺之以善政,则和气可立致,犹枹鼓之相应也。今朝廷忽于时月之令,诸侍中尚书近臣宜皆令通知月令之意,设群下请事;若陛下出令有谬于时者,当知争之,以顺时气。臣闻五行以水为本,其星元武婺女,天地所纪,终始所生。水为准平,王道公正脩明,则百川理,落脉通;偏党失纲,则踊溢为败。《书》云:水曰润下;阴动而卑,不失其道。天下有道,则河出图,洛出书,故河、洛决溢,所为最大。今汝、颍畎浍皆川水漂踊,与雨水并为民害,此诗所谓煜煜震电,不宁不令,百川沸腾者也。其咎在于皇甫卿士之属。唯陛下留意诗人之言,少抑外亲大臣。臣闻地道柔静,阴之常义也。地有上中下,其上位震,应妃后不顺,中位应大臣作乱,下位应庶民离畔。震或于其国,国君之咎也。四方中央连国历州俱动者,其异最大。閒者关东地数震,五星作异,亦未大逆,宜务崇阳抑阴,以救其咎;固志建威,闭绝私路,拔进英隽,退不任职,以彊本朝。夫本彊则精神折冲,本弱则招殃致凶,为邪谋所陵。闻往者淮南工作谋之时,其所难者,独有汲黯,以为公孙弘等不足言也。弘,汉之名相,于今亡比,而尚见轻,何况亡弘之属乎。故曰朝廷亡人,则为贼乱所轻,其道自然也。天下未闻陛下奇策固守之臣也。语曰,何以知朝廷之衰。人人自贤,不务于通人,故世陵夷。马不伏历,不可以趋道;士不素养,不可以重国。《诗》曰:济济多士,文王以宁,孔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非虚言也。陛下秉四海之众,曾亡柱干之固守闻于四境,殆开之不广,取之不明,劝之不笃。《传》曰:土之美者善养禾,君之明者善养士。中人皆可使为君子。诏书进贤良,赦小过,无求备,以博聚英隽。如近世贡禹,以言事忠切蒙尊荣,当此之时,士厉身立名者多。禹死之后,日日以衰。及京兆尹王章坐言事诛灭,智者结舌,邪伪并兴,外戚颛命,君臣隔塞,至绝继嗣,女宫作乱。此行事之败,诚可畏而悲也。本在积任母后之家,非一日之渐,往者不可及,来者犹可追也。先帝大圣,深见天意昭然,使陛下奉承天统,欲矫正之也。宜少抑外亲,选练左右,举有德行道术通明之士充备天官,然后可以辅圣德,保帝位,承大宗。下至郎吏从官,行能亡以异,又不通一艺,及博士无文雅者,宜皆使就南亩,以视天下,明朝廷皆贤材君子,于以重朝尊君,灭凶致安,此其本也。臣自知所言害身,不辟死亡之诛,唯财留神,反覆愚臣之言。是时哀帝初立,成帝外家王氏未甚抑黜,而帝外家丁、傅新贵,祖母傅太后尤骄恣,欲称尊号。丞相孔光、大司空师丹执政谏争,久之,上不得已,遂免光、丹而尊傅太后。语在丹传。上虽不从寻言,然采其语,每有非常,辄问寻。寻对屡中,迁黄门侍郎。以寻言且有水灾,故拜寻为骑都尉,使护河堤。按《师丹传》:丹为大司空,上书言:古者谅闇不言,听于冢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前大行尸柩在堂,而官爵臣等以及亲属,赫然皆贵宠。封舅为阳安侯,皇后尊号未定,豫封父为孔乡侯。出侍中王邑、射声校尉王邯等。诏书比下,变动政事,卒𣊻无渐。臣纵不能明陈大义,复曾不能牢让爵位,相随空受封侯,增益陛下之过。閒者郡国多地动,水出流杀人民,日月不明,五星失行,此皆举错失中,号令不定,法度失理,阴阳溷浊之应也。
[book_title]第二卷
第二卷目录
庶徵总部汇考二
后汉〈光武帝建武一则 中元一则 明帝永平三则 章帝元和一则 章和一则 安帝永初一则 顺帝阳嘉一则 永和一则 灵帝建宁一则 熹平一则 光和一则〉
吴〈大帝赤乌一则〉
晋〈武帝太康一则 元帝太兴一则 哀帝隆和一则〉
宋〈文帝元嘉二则〉
南齐〈武帝永明二则〉
梁〈武帝普通一则〉
北魏〈太祖天兴一则 世祖太延一则 高宗兴安一则 世宗延昌一则 肃宗正光一则〉
北周〈孝闵帝一则 武帝保定一则 静帝大象一则〉
隋〈总一则〉
庶徵典第二卷
庶徵总部汇考二
后汉
光武帝建武六年,以往岁灾荒,诏给禀抚循。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建武六年春正月辛酉,诏曰:往岁水旱蝗虫为灾,谷价腾跃,人用困乏。朕惟百姓无以自赡,恻然悯之。其命郡国有谷者,给禀高年、鳏、寡、孤、独及笃癃、无家属贫不能自存者,如律。二千石勉加抚循,无令失职。
中元元年,群臣以诸瑞并至,请付太史撰集。帝不纳。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中元元年夏,京师醴泉涌出,饮之者固疾皆愈,惟眇、蹇者不瘳。又有赤草生于水
崖。郡国频上甘露。群臣奏言:地祗灵应而朱草萌生。孝宣帝每有嘉瑞,辄以改元,神爵、五凤、甘露、黄龙,列为年纪,盖以感致神祇,表彰德信。是以化致升平,称为中兴。今天下清宁,灵物仍降。陛下情存损挹,推而不居,岂可使祥符显庆,没而无闻。宜令太史撰集,以传来世。帝不纳。自谦无德,每郡国所上,辄抑而不当,故史官罕得记焉。
明帝永平三年,以连有灾异,诏求直言。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永平三年秋八月,诏曰:朕奉承祖业,无有善政。日月薄蚀,彗孛见天,水旱不节,稼穑不成,人无宿储,下生愁垫。虽夙夜勤思,而智能不逮。昔楚庄无灾,以致戒惧;鲁哀祸大,天不降谴。今之动变,傥尚可救。有司勉思厥职,以匡无德。古者卿士献诗,百工箴谏。其言事者,靡有所讳。按《钟离意传》:永平三年,会连有变异,意上疏曰:伏惟陛下躬行孝道,修明经术,郊祀天地,畏敬鬼神,忧恤黎元,劳心不怠。而天气未和,日月不明,水泉涌溢,寒暑违节者,咎在群臣不能宣化理职,而以苛刻为俗。吏杀良人,继踵不绝。百官无相亲之心,吏人无雍雍之志。至于骨肉相残,毒害弥深,感逆和气,以致天灾。百姓可以德胜,难以力服。先王要道,民用和睦,故能致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鹿鸣之诗必言宴乐者,以人神之心洽,然后天气和也。愿陛下垂圣德,揆万机,诏有司,慎人命,缓刑罚,顺时气,以调阴阳,垂之无极。帝虽不能用,然知其至诚。亦以此故不得久留,出为鲁相。永平十一年,众瑞并见。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十一年,巢湖出黄金,庐江太守以献。时麒麟、白雉、醴泉、嘉禾,所在出焉。
永平十七年,以诸瑞并见,告庙。加恩天下。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十七年,甘露仍降,树枝内附,芝草生殿前,神雀五色翔集京师。夏五月戊子,公卿百官以祥物显应,乃并集朝堂,奉觞上寿。制曰:天生神物,以应王者。朕以虚薄,何以享斯。唯高祖、光武圣德所被,不敢有辞。其敬举觞,太常择吉日策告宗庙。其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级,流人无名数欲占者人一级;鳏、寡、孤、独、笃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郎、从官视事十岁以上者,帛十匹。中二千石、二千石下至黄绶,贬秩奉赎,在去年以来皆还赎。
章帝元和二年,以龙、凤并见,加恩宇内。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元和二年夏五月戊申,诏曰:乃者凤皇、黄龙、鸶鸟比集七郡,或一郡再见,及白乌、神雀、甘露屡臻。祖宗旧事,或班恩施。其赐天下吏爵,人三级;高年、鳏、寡、孤、独帛,人一匹。经曰:无侮鳏寡,惠此茕独。加赐河南女子百户牛酒,令天下大酺五日。赐公卿以下钱帛各有差;及洛阳人当酺者布,户一匹,城外三户共一匹。赐博士员弟子见在太学者布,人三匹。令郡国上明经者,口十万以上五人,不满十万三人。九月壬辰,诏:凤皇、黄龙所见亭部无出二年租赋。加赐男子爵,人二级;先见者帛二十匹,近者三匹,太守三十匹,令、长十五匹,丞、尉半之。诗云:虽无德与汝,式歌且舞。它如赐爵故事。
章和元年,以祥瑞改元。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章和元年秋七月壬戌,诏曰:朕闻明君之德,启迪鸿化,缉熙康乂,光照六幽,讫惟人面,靡不率俾,仁风翔于海表,威霆行乎鬼区。然后敬恭明祀,膺五福之庆,获来仪之贶。朕以不德,受祖宗弘烈。乃者凤皇仍集,麒麟并臻,甘露宵降,嘉谷滋生,芝草之类,岁月不绝。朕夙夜祇畏上天,无以彰于先功。今改元和四年为章和元年。秋,令是月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饮食。其赐高年二人共布帛各一匹,以为醴酪。死罪囚犯法在丙子赦前而后捕系者,皆减死,勿笞,诣金城戍。
安帝永初二年,以灾异诏求明习阴阳者以闻。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永初二年秋七月戊辰,诏曰:昔在帝王,承天理民,莫不据璇玑玉衡,以齐七政。朕以不德,遵奉大业,而阴阳差越,变异并见,万民饥流,羌貊叛戾。夙夜克己,忧心京京。间令公卿郡国举贤良方正,远求博选,开不讳之路,冀得至谋,以鉴不逮,而所对皆循尚浮言,无卓尔异闻。其百寮及郡国吏人,有道术明习灾异阴阳之度璇玑之数者,各使指变以闻。二千石长吏明以诏书,博衍幽隐,朕将亲览,待以不次,冀获嘉谋,以承天诫。
顺帝阳嘉二年,以灾异屡见,诏公卿言事,靡讳。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阳嘉二年夏五月庚子,诏曰:朕以不德,统奉鸿业,无以奉顺乾坤,协序阴阳,灾眚屡见,咎徵仍臻。地动之异,发自京师,矜矜祇畏,不知所裁。群公卿士将何以匡辅不逮,奉答戒异。异不空设,必有所应,其各悉心直言厥咎,靡有所讳。按《郎顗传》:顺帝时,灾异屡见,阳嘉二年正月,公车徵,顗乃诣阙拜章曰:臣闻天垂妖象,地见灾符,所以谴告人主,责躬修德,使正玑平衡,流化兴政也。易内传曰:凡灾异所生,各以其政。变之则除,消之亦除。伏惟陛下躬日昃之听,温三省之勤,思过念咎,务消祗悔。方今时俗奢佚,浅恩薄义。夫救奢必于俭约,拯薄无若敦厚,安上理人,莫善于礼。修礼遵约,盖惟上兴,革文变薄,事不在下。故周南之德,关雎政本。本立道生,风行草从,澄其源者流清,溷其本者末浊。天地之道,其犹鼓籥,以虚为德,自近及远者也。
永和元年,以灾异诏上封事。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和元年春正月乙卯,诏曰:朕秉政不明,灾眚屡臻。典籍所忌,震食为重。今日变方远,地摇京师,咎徵不虚,必有所应。群公百僚其各上封事,指陈得失,靡有所讳。按《周举传》:举迁司隶校尉。永和元年,灾异数见,省内恶之,诏召公、卿、中二千石、尚书诣显亲殿,问曰:言事者多云,昔周公摄天子事,及薨,成王欲以公礼葬之,天为动变。及更葬以天子之礼,即有反风之应。北乡侯亲为天子而葬以王礼,故数有灾异,宜加尊谥,列于昭穆。群臣议者多谓宜如诏旨,举独对曰:昔周公有请命之应,隆太平之功,故皇天动威,以章圣德。北乡侯本非正统,奸臣所立,立不踰岁,年号未改,皇天不祐,大命夭昏。春秋王子猛不称崩,鲁子野不书葬。今北乡侯无它功德,以王礼葬之,于事已崇,不宜称谥。灾眚之来,弗由此也。于是司徒黄尚、太常桓焉等七十人同举议,帝从之。
灵帝建宁二年,以灾异诏公卿各上封事。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建宁二年夏四月癸巳,大风雨雹,诏公卿以下各上封事。按《张奂传》:建宁元年,奂迁少府,又拜大司农。明年夏,青蛇见于御坐轩前,又大风雨雹,霹雳拔树,诏使百僚各言灾应。奂上疏曰:臣闻风为号令,动物通气。木生于火,相须乃明。蛇能屈申,配龙腾蛰。顺至为休徵,逆来为殃咎。阴气专用,则凝精为雹。故大将军窦武、太傅陈蕃,或志宁社稷,或方直不回,前以谗胜,并伏诛戮,海内默默,人怀震愤。昔周公葬不如礼,天乃动威。今武、蕃忠贞,未被明宥,妖眚之来,皆为此也。宜急为改葬,徙还家属。其从坐禁锢,一切蠲除。又皇太后虽居南宫,而恩礼不接,朝臣莫言,远近失望。宜思大义顾复之报。天子深纳奂言,以问诸黄门常侍,左右皆恶之,帝不得自从,转奂太常。按《谢弼传》:弼字辅宣,东郡武阳人也。中直方正,为乡邑所宗师。建宁二年,诏举有道之士,弼与东海陈敦、元菟公孙度俱对策,皆除郎中。时青蛇见前殿,大风拔木,诏公卿以下陈得失。弼上封事曰:臣闻和气应于有德,妖异生乎失政。上天告谴,则王者思其愆;政道或亏,则奸臣当其罚。夫蛇者,阴气所生;鳞者,甲兵之符也。鸿范传曰:厥极弱,时则有蛇龙之孽。又荧惑守亢,裴回不去,法有近臣谋乱,发于左右。不知陛下所与从容帷幄之内,亲信者为谁。宜急斥黜,以消天戒。臣又闻惟虺惟蛇,女子之祥。伏惟皇太后定策宫闼,援立圣明,书云:父子兄弟,罪不相及。窦氏之诛,岂宜咎延太后。幽隔空宫,愁感天心,如有雾露之疾,陛下当何面目以见天下。昔周襄王不能敬事其母,戎狄遂至交侵。孝和皇帝不绝窦氏之恩,前世以为美谈。礼为人后者为之子,今以桓帝为父,岂得不以太后为母哉。援神契曰:天子行孝,四夷和平。方今边境日蹙,兵革蜂起,自非孝道,何以济之。愿陛下仰慕有虞蒸蒸之化,俯思凯风慰母之念。臣又闻爵赏之设必酬庸勋,开国承家,小人勿用。今功臣久外,未蒙爵秩;阿母宠私,乃享大封,大风雨雹亦由于兹。又故太傅陈蕃辅相陛下,勤身王室,夙夜匪懈,而见陷群邪。一旦诛灭,其为酷滥,骇动天下门生,故吏并离徙,锢蕃身已往。人百何赎。宜还其家属,解除禁网,夫台宰重器,国命所继,今之四公,惟司空刘宠断断首善馀皆素餐,致寇之人,必有折足覆餗之凶,可因灾异,并加罢黜。徵故司空王畅、长乐少府李膺,并居政事。庶灾变可消,国祚惟永。臣山薮顽闇,未达国典,策曰:无有所隐,敢不尽愚,用忘讳忌。伏惟陛下,裁其诛罚。左右恶其言,出为广陵府丞,去官归家。
熹平六年,以灾异频见。蔡邕奏七事,诏纳之。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熹平六年春二月,南宫平城门及武库东垣屋自坏,夏四月大旱,七州蝗,冬十月癸丑朔日有蚀之,京师地震。按《蔡邕传》:初,帝好学,自造皇羲篇五十章,因引诸生能为文赋者。本颇以经学相招,后诸为尺牍及工书鸟篆者,皆加引召,遂至数十人。侍中祭酒乐松、贾护,多引无行趣埶之徒,并待制鸿都门下,憙陈方俗闾里小事,帝甚悦之,待以不次之位。又市贾小民,为宣陵孝子者,复数十人,悉除为郎中、太子舍人。时频有雷霆疾风,伤树拔木,地震、陨雹、蝗虫之害。又鲜卑犯境,役赋及民。六年七月,制书引咎,诰群臣各陈政要所当施行。邕上封事曰:臣伏读圣旨,虽周成遇风,讯诸执事,宣王遭旱,密勿祇畏,无以或加。臣闻天降灾异,缘象而至。辟历数发,殆刑诛繁多之所生也。风者天之号令,所以教人也。夫昭事上帝,则自怀多福;宗庙致敬,则鬼神以著。国之大事,实先祀典,天子圣躬所当恭事。臣自在宰府,及备朱衣,迎气五郊,而车驾稀出,四时至敬,屡委有司,虽有解除,犹为疏废。故皇天不悦,显此诸异。鸿范传曰:政悖德隐,厥风发屋折木。坤为地道,易称安贞。阴气愤盛,则当静反动,法为下叛。夫权不在上,则雹伤物;政有苛暴,则虎狼食人;贪利伤民,则蝗虫损稼。去六月二十八日,太白与月相迫,兵事恶之,鲜卑犯塞,所从来远,今之出师,未见其利。上违天文,下逆人事。诚当博览众议,从其安者。臣不胜愤懑,谨条宜所施行七事表左:一事:明堂月令,天子以四立及季夏之节,迎五帝于郊,所以导致神气,祈福丰年。清庙祭祀,追往孝敬,养老辟雍,示人礼化,皆帝者之大业,祖宗所祗奉也。而有司数以蕃国疏丧,宫内产生,及吏卒小污,屡生忌故。窃见南郊斋戒,未尝有废,至于它祀,辄兴异议。岂南郊卑而它祀尊哉。孝元皇帝策书曰:礼之至敬,莫重于祭,所以竭心亲奉,以致肃祗者也。又元和故事,复申先典。前后制书,推心恳恻。而近者以来,更任太史。忘礼敬之,大任禁忌之书,拘信小故,以亏大典。礼,妻妾产者,斋则不入侧室之门,无废祭之文也。所谓宫中有卒,三月不祭者,谓士庶人数堵之室,共处其中耳,岂谓皇居之旷,臣妾之众哉。自今齐制宜如故典,庶答风霆灾妖之异。二事:臣闻国之将兴,至言数闻,内知己政,外见民情。是故先帝虽有圣明之姿,而犹广求得失。又因灾异,援引幽隐,重贤良、方正、敦朴、有道之选,危言极谏,不绝于朝。陛下亲政以来,频年灾异,而未闻特举博选之旨。诚当思省述修旧事,使抱忠之臣展其狂直,以解易传政悖德隐之言。三事:夫求贤之道,未必一涂,或以德显,或以言扬。顷者,立朝之士,曾不以忠信见赏,恒被谤讪之诛,遂使群下结口,莫图正辞。郎中张文,前独尽狂言,圣听纳受,以责三司。臣子旷然,众庶解悦。臣愚以为宜擢文右职,以劝忠謇,宣声海内,博开政路。四事:夫司隶校尉、诸州刺史,所以督察奸枉,分别白黑也。伏见幽州刺史杨憙、益州刺史庞芝、凉州刺史刘虔,各有奉公疾奸之心,憙等所纠,其效尤多。馀皆枉挠,不能称职。或有抱罪怀瑕,与下同疾,纲网弛纵,莫相举察,公府台阁亦复默然。五年制书,议遣八使,又令三公谣言奏事。是时奉公者欣然得志,邪枉者忧悸失色。未详斯议,所因寝息。昔刘向奏曰:夫执狐疑之计者,开群枉之门;养不断之虑者,来谗邪之口。今始闻善政,旋复变易,足令海内测度朝政。宜追定八使,纠举非法,更选忠清,平章赏罚。三公岁尽,差其殿最,使吏知奉公之福,营私之祸,则众灾之原庶可塞矣。五事:臣闻古者取士,必使诸侯岁贡。孝武之世,郡举孝廉,又有贤良、文学之选。于是名臣辈出,文武并兴。汉之得人,数路而已。夫书画辞赋,才之小者,匡国理政,未有其能。陛下即位之初,先涉经术,听政馀日,观省篇章,聊以游意,当代博奕,非以教化取士之本。而诸生竞利,作者鼎沸。其高者颇引经训风喻之言;下则连偶俗语,有类俳优;或窃成文,虚冒名氏。臣每受诏于盛化门,差次录第,其未及者,亦复随辈皆见拜擢。既加之恩,难复收改,但守奉禄,于义已弘,不可复使理人及仕州郡。昔孝宣会诸儒于石渠,章帝集学士于白虎,通经释义,其事优大,文武之道,所宜从之。若乃小能小善,虽有可观,孔子以为致远则泥,君子故当志其大者。六事:墨绶长吏,职典理人,皆当以惠利为绩,日月为劳。褒责之科,所宜分明。而今在任无复能省,及其还者,多召拜议郎、郎中。若器用优美,不宜处之冗散。如有衅故,自当极其刑诛。岂有伏罪惧考,反求迁转,更相放效,臧否无章。先帝旧典,未尝有此。可皆断绝,以覈真伪。七事:伏见前一切以宣陵孝子者为太子舍人。臣闻孝文皇帝制丧服三十六日,虽继体之君,父子至亲,公卿列臣,受恩之重,皆屈情从制,不敢踰越。今虚伪小人,本非骨肉,既无幸私之恩,又无禄仕之实,恻隐思慕,情何缘生。而群聚山陵,假名称孝,行不隐心,义无所依,至有奸轨之人,通容其中。恒思皇后祖载之时,东郡有盗人妻者亡在孝中,本县追捕,乃伏其辜。虚伪杂秽,难得胜言。又前至得拜,后辈被遗;或经年陵次,以暂归见漏;或以人自代,亦蒙宠荣。争讼怨恨,凶凶道路。太子官属,宜搜选令德,岂有但取丘墓凶丑之人。其为不祥,莫与大焉。宜遣归田里,以明诈伪。书奏,帝乃亲迎气北郊,及行辟雍之礼。又诏宣陵孝子为舍人者,悉改为丞尉焉。
光和元年,以灾异频见,诏光禄大夫杨赐、议郎蔡邕等言事。书奏邕徙朔方,赐免咎。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光和元年春二月辛亥朔,日有蚀之;己未,地震;夏四月丙辰,地震,侍中寺雌鸡化为雄;五月壬午,有白衣人入德阳殿门,亡去不获;六月丁丑,有黑气堕所御温德殿庭中;秋七月壬子,青虹见御坐玉堂后殿庭中;八月,有星孛于天市;冬十月丙子晦,日有食之。
按《蔡中郎集》:光和元年七月十日,诏书尺一,召光禄大夫杨赐、谏议大夫马日磾、议郎张华、蔡邕、太史令单飏诣金商门,引入崇德殿署门内,南辟帷中为都座。漏未尽三刻,中常侍育阳侯曹节、冠军侯王甫从东省出,就都座。东面十门;刘宠、庞训北面;赐南面日磾、华、邕、飏西面,受诏书各一通尺,一木板。草书两常侍又谕旨朝廷以灾异忧惧特旨密问政事所变,改施行务令分明,赐等称臣,再拜受诏。书起就坐,五人各一处,给财用笔砚为对。臣邕言今月十日诏召金商门问臣邕灾异之意,臣学识浅薄,心虑愚暗,不足以答圣问,情衷变易,怔营怖悸,谨列状上,臣邕顿首顿首。诏问:去月二十九日有黑气堕温德殿东庭中,黑如车盖,降气奋势,五色有头,长十馀丈,形状似龙、似虹蜺。对:虹著于天而降施于庭,以臣所闻则所谓天投蜺者也。不见尾足者不得称龙,易曰蜺之比无德以色亲也。潜潭巴曰:虹出后,妃阴胁主。又曰:五色蜺迭至照于宫殿,有兵革之事。演孔图曰:蜺者,斗之精气失度投蜺见态主惑于毁誉。合诚图曰:天子外苦兵威内奋臣无忠政变不虚,生占不虚,言意者陛下关机之内,衽席之上,独有以色见进,陵尊踰制以招变象。若群臣有所毁誉,圣意低回未知谁是。兵戎不息,威权浸移,忠言不闻,则虹蜺所生也。抑内宠,任忠贤,决毁誉,分直邪,各得其所。严守卫,整武备,威权之机不以假人,则其救也。易传曰:阳感天不旋。日书曰:惟辟作威,惟辟作福,臣或为之,谓之凶害。是以明主尤务焉。诏问曰:正月三日有白衣入德阳殿门,辞称伯夏教我上殿,与中黄门桓贤晤言相往来,不得入。遂亡去,不知姓名,臣闻凡人为怪皆皇极道失下或谋上,故其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则有下谋上之病。孝成绥和二年八月,男子王褒衣小冠,带剑入北司马殿东门。上殿入室,解帷组佩之招前殿署王业等曰:天帝命我居此业,收缚考问褒,故公车卒病,狂不自知,入宫乃下狱死。是时王莽为司马,遂为篡乱,亦卒诛。臣窃思之与绥和时相似而有异。被服既不同,来入云龙门而称伯夏教入殿里,与桓贤言。伯夏即故大将军梁商,商子冀不疑等皆以罪受戮,残馀非天所祐。以往况今将狂狡之人,为王氏之祸,未至殿省而觉亡,不久伏诛。夫诚仰见上帝之厚德也。潜潭巴曰:有人走入宫,不知其名,大水为戒,天子惊。群阴太隆,群下并凑,强盛也。建大中之道,举贤良而宠禄之,则其救也。经曰:皇建其有极敛时,五福用敷锡厥庶,民惟时厥庶,民于汝极,锡汝保极诏问曰:南宫侍中寺闻雌鸡欲化为雄,尾身毛已似雄,头尚未变。臣闻凡鸡为怪,皆貌之失也。传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时即有鸡祸。孝宣黄龙元年未央宫辂轸中雌鸡化为雄,不鸣无距,是时,元帝初即位,将立妃王氏为后,至初元元年丞相史家雌鸡化为雄,距而鸣。是岁,封后父禁为平阳侯,而后正位,王氏之宠始盛。哀帝晏驾后,摄政王莽以后兄子为大司马,由是为乱。昔武王伐纣曰:牝鸡之晨,惟家之索。易传曰:妇人专政,国不静。牝鸡雄鸣,主不荣。夫牝鸡但雄鸣,尚有索家不荣之名。况乃阴阳易体,名实变改,此诚大异。臣窃以意推之,头为元首、人君之象。今鸡身已变,未至于头而圣主知之。访问其故,是将有其事而不遂成之象也。若应之不精,诚无所及,头冠或成,即为患灾。敬慎威仪动作之容,断娶御改兴政之原,则其救也。夫以匹夫颜氏之子有过,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易曰:不远,复无祗悔元吉。诏问曰:即祚以来,灾眚屡见,频岁月蚀地动,风雨不时,疾疠流行,迅风折树,河洛盛溢。臣闻阳胜则震,阴胜则蚀,思乱则风,貌失则雨,视闇则疾疠流行,简宗庙则水不润下而河流满溢。明君正,上下抑,阴尊阳修,五事于圣。躬致精虑于供御,则其救也。诏问星辰错谬,臣窃见荧惑变色入太微,西门太白正昼而见,臣闻荧惑示变,主当精明其德,而有休庆之色。太白当昼而见,是阴阳争明,强国弱,弱国强,皆有失政又失道而见,是为嬴长侯王不荣。荧惑主礼太白,主兵。谨礼事治兵政审,察中外之言,申明守禦之令,以杜渐防萌,则其救也。昔宋景公小国诸侯,三有德言而荧惑为之退舍。诏问,蝗虫冬出。臣闻易传曰:大作不时,天降灾厥咎,蝗虫来。河图秘徵篇曰:帝贪则政暴,吏酷则诛深而蝗虫出。息不急之作,省役贼之费,进清仁,黜贪虐,介损求安,屈省别藏以赡国用,则其救也。易曰:得臣无家言。有天下者何私家之有。诏问平城门及武库屋各损坏,臣愚以为平城门向阳之门,郊祀法驾所从,出门之尊者也。武库禁兵所藏,国家之本,兵也。变此二处,异于凡屋。易传曰:小人在位,上下咸悖其妖。城门内崩,潜潭巴曰:出宫瓦自隳,诸侯强凌主。易传曰:一柱泥故法弃其咎,宫室倾圮,小人在显位者,黜之以尊上。整下去暴,悖之愆抑,诸侯强凌主之渐。率由旧章以变柱泥弃法之咎,则其救也。洪范传曰:六沴作见,若时共禦,帝用不羞,神则不怒,五福乃降,用彰于下。诏问:朝廷焦心闻灾恐惧,每访群公卿士皆各括囊迷国,莫肯建忠规阙,以邕博学深奥退食在公。故特密问,宜披演所怀,指陈政要所先后,勿有依违顾忌,以经术分别皂囊封上,勿漏所闻。臣邕伏惟陛下圣德允明,深悼变异,德音恳诚,褒臣博学深奥,特垂访及,非臣蝼蚁愚怯所能堪副。亦臣输写肝胆出命之秋,岂可顾患避害,复使陛下不闻至戒哉。臣邕顿首死罪,伏思诸异各应,皆亡国之怪也。天于大汉,殷勤不已,故屡出妖变,以当责让,因以感觉则危可为安凶可作吉。假使大运已移,岂有谴告哉。春秋鲁定哀公之时,周德巳绝,故数十年无有日蚀,此人为天所弃故也。至于今者,灾眚之发,不于他所,远则门垣,近在署寺,欲使陛下豁然大悟,可谓至切矣。陛下幸问,臣敢不尽情以对。蜺堕鸡化,皆妇人干政之所致也。即祚以来,宫中无他逸宠而乳母赵娆贵重赫赫,生则赀富,侔于帑藏,死则丘墓踰越园陵,两子受封,兄弟典郡,续以永乐门史霍玉依阻城社大为奸祸,盗宠窃权,藏晦惑之罪事必积浸,然后成形。虹蜺集庭,雌鸡变化,岂不谓是。今者道路纷纷,复云有程大人者,察其风声,将为国患,宜高其堤防,明其禁令,深惟赵霍,以为至戒。今圣意勤勤,思明邪正,而闻太尉张颢为玉所进,暗昧已成,非外臣所能审处。如诚有之,近者不治,无以正远。倾邪在官,当有所惩。光禄勋伟璋所在尤贪浊九列之中,岂宜有此牧守数十选代既不尽,由本朝反有异辈,无以示四方。圣意勤勤,欲清流荡浊,扶正黜邪,不得,但以州郡无课而已。长水校尉赵玹屯骑校尉盖升其贵已足,其富已优,当以见灾之。故为陛下先,群臣引退以解。易传所载,小人在位之咎。伏见廷尉郭禧敦重纯厚,国之老成,光禄大夫桥元聪达方直,有山甫之姿,故太尉刘宠忠实守固悃愊刚正,并宜为谋。主数见访,问夫宰相大臣,君之四体委任责成优劣已分春秋之义,以贵治贱,远间亲小加大引在六逆陛阶增则堂高,辅位重则上尊不宜听纳小吏,雕琢大臣也。又尚方工技之作,洪都篇赋之文,宜且消息以示忧惧。诗云:畏天之怒,不敢戏豫。天戒诚不可戏也。宰府孝廉,士之高选,但当察其真伪,以加黜陟。近者每以辟召不慎,切责三公乃并以书疏小文一介之技超取选举,开请托之门,违明王之典,众心不厌,莫之敢言,臣愿陛下听纳忠言,忍而绝之,侧身踊跃思惟万几以答天望,以导嘉应,圣朝既自约厉以身率人,左右近臣亦宜戮力从化,人自抑损,天道亏满,鬼神福谦,久高不危,常满不溢,群公之福,诸侯凌主之戒,不可不察也。臣邕愚戆,感激忘身,敢触忌讳,手书具对,夫君臣不密,上有漏言之戒,下有失身之祸,臣安敢漏所问。愿寝臣表无使尽忠之吏受怨奸仇。〈按《蔡中郎本集例序》、《后汉书本传》之后今因《本传》文义紧承章
奏后故先本集。
〉
按《蔡邕传》:章奏,帝览而叹息,因起更衣,曹节于后窃视之,悉宣语左右,事遂漏露。其为邕所裁黜者,皆侧目思报。初,邕与司徒刘合素不相平,叔父卫尉质又与将作大匠杨球有隙。球即中常侍程璜女夫也,璜遂使人飞章言邕、质数以私事请托于合,合不听,邕含隐切,志欲相中。于是诏下尚书,召邕结状。邕上书自陈曰:臣被召,问以大鸿胪刘合前为济阴太守,臣属吏张宛长休百日,合为司隶,又托河内郡吏李奇为州书佐,及营护故河南尹羊陟、侍御史胡母班,合不为用致怨之状。臣征营怖悸,肝胆涂地,不知死命所在。窃自寻案,实属宛、奇,不及陟、班。凡休暇小吏,非结恨之本。与陟姻家,岂敢申助私党。如臣父子欲相伤陷,当明言台阁,具陈恨状所缘。内无寸事,而谤书外发,宜以臣对与合参验。臣得以学问特蒙褒异,执事秘馆,操管御前,姓名貌状,微简圣心。今年七月,召诣金商门,问以灾异,赍诏申旨,诱臣使言。臣实愚戆,唯识忠荩,出命忘躯,不顾后害,遂讥刺公卿,内及宠臣。实欲以上对圣问,救消灾异,规为陛下建康宁之讦。陛下不念忠臣直言,宜加掩蔽,诽谤卒至,便用疑怪。尽心之吏,岂得容哉。诏书每下,百官各上封事,欲以改政思谴,除凶致吉,而言者不蒙延纳之福,旋被陷破之祸。今皆杜口结舌。以臣为戒,谁敢为陛下尽忠孝乎。臣季父质,连见拔擢,位在上列。臣被蒙恩渥,数见访逮。言事者因此欲陷臣父子,破臣门户,非复发纠奸伏,补益国家者也。臣年四十有六,孤特一身,得托名忠臣,死有馀荣,恐陛下于此不复闻至言矣。臣之愚冗,职当咎患,但前者所对,质不及闻,而衰老白首,横见引逮,随臣摧没,并入坑埳,诚冤诚痛。臣一入牢狱,当为楚毒所迫,趣以饮章,辞情何缘复闻。死期垂至,冒昧自陈。愿身当辜戮,丐质不并坐,则身死之日,更生之年也。唯陛下加餐,为百姓自爱。于是下邕、质于洛阳狱,劾以雠怨奉公,议害大臣,大不敬,弃市。事奏,中常侍吕强悯邕无罪,请之,帝亦更思其章,有诏减死一等,与家属髡钳徙朔方,不得以赦令除。杨球使客追路刺邕,客感其义,皆莫为用。球又赂其部主使加毒害,所赂者反以其情戒邕,故每得免焉。按《杨震传》:震孙赐拜光禄大夫。光和元年,有虹蜺昼降于嘉德殿前,帝恶之,引赐及议郎蔡邕等入金商门崇德署,使中常侍曹节、王甫问以祥异祸福所在。赐仰天而叹,谓节等曰:吾每读张禹传,未尝不愤恚叹息,不能竭忠尽情,极言其要,而反留意少子,乞还女婿。朱游欲得尚方斩马剑以理之,固其宜也。吾以微薄之学,充先师之末,累世见宠,无以报国。猥当大问,死而后已。乃书对曰:臣闻之经传,或得神以昌,或得神以亡。国家休明,则鋻其德;邪辟昏乱,则视其祸。今殿前之气,应为虹蜺,皆妖邪所生,不正之象,诗人所谓螮蝀者也。于中孚经曰:蜺之比,无德以色亲。方今内多嬖倖,外任小臣,上下并怨,諠哗盈路,是以灾异屡见,前后丁宁。今复投蜺,可谓孰矣。案春秋谶曰:天投蜺,天下怨,海内乱。加四百之期,亦复垂及。昔虹贯牛山,管仲谏桓公无近妃宫。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则之。今妾媵嬖人阉尹之徒,共专国朝,欺罔日月。又鸿都门下,招会群小,造作赋说,以虫篆小技见宠于时,如欢兜、共工更相荐说,旬月之间,并各拔擢,乐松处常伯,任芝居纳言。郤俭、梁鹄俱以便辟之性,佞辩之心,各受丰爵不次之宠,而令搢绅之徒委伏畎亩,口诵尧舜之言,身蹈绝俗之行,弃捐沟壑,不见逮及。冠履倒易,陵谷代处,从小人之邪意,顺无知之私欲,不念板、荡之作,虺蜴之诫。殆哉之危,莫过于今。幸赖皇天垂象谴告。周书曰:天子见怪则修德,诸侯见怪则修政,卿大夫见怪则修职,士庶人见怪则修身。唯陛下慎经典之诫,图变复之道,斥远佞巧之臣,速徵鹤鸣之士,内亲张仲,外任山甫,断绝尺一,抑止槃游,留思庶政,无敢怠遑。冀上天还威,众变可弭。老臣过受师傅之任,数蒙宠异之恩,岂敢爱惜垂没之年,而不尽其慺慺之心哉。书奏,甚忤曹节等。蔡邕坐直对抵罪,徙朔方。赐以师傅之恩,故得免咎。
吴
大帝赤乌十一年,以黄龙见,白虎仁,下诏勉修所职。按《三国志·孙权传》:赤乌十一年夏四月,云阳言黄龙见。五月,鄱阳言白虎仁。诏曰:古者圣王积行累善,修
身行道,以有天下,故符瑞应之,所以表德也。朕以不明,何以臻兹。《书》云:虽休勿休,公卿百司,其勉修所职,以匡不逮。
晋
武帝太康七年,以灾异诏求直言。
按《晋书·武帝本纪》:太康七年春正月甲寅朔,日有蚀之。乙卯,诏曰:比年灾异屡发,日蚀三朝,地震山崩。邦之不臧,实在朕躬。公卿大臣各上封事,极言其故,勿有所讳。
按《八王故事》:太康七年正旦,日蚀。诏公卿大臣各上封事,咎其安在,汝南王亮与司徒魏舒司空卫瓘上言:三司之任,天地人也。乾道不普,故水旱为灾,人伦失序,故奸宄不禁,乃者荆州之城妖灾仍兴,任城国都水流变赤延三朝之始,日有蚀之。孟阳节过,坚冰未消。臣等琐才听优高位,可谓小人而乘君子之器,宜就显戮,以答天意。谨免官徒跣上所假章绶。诏曰:阴阳失序,朕刑政失中所致也。其使冠履勿复道。
元帝大兴元年,以雷震暴雨,诏上封事。
按《晋书·元帝本纪》:大兴元年十一月庚申,诏曰:朕以寡德,纂承洪绪,上不能调和阴阳,下不能济育群生,灾异屡兴,咎徵仍见。壬子、乙卯,雷震暴雨,盖天灾谴戒,所以彰朕之不德也。群公卿士,其各上封事,具陈得失,无有所讳,将亲览焉。
哀帝隆和元年,诏以灾异,亲行祈禳,不果。
按《晋书·哀帝本纪》:隆和元年,诏曰:元象失度,亢旱为患。岂政事未洽,将有板筑、渭滨之士邪。其搜扬隐滞,蠲除苛碎,详议法令,咸从损要。按《孔严传》:隆和元年,诏曰:天文失度,太史虽有祈禳之事,犹衅眚屡彰。今欲依鸿祀之制,于太极殿前庭亲执虔肃。严谏曰:鸿祀虽出尚书大传,先儒所不究,历代莫之兴,承天接神,岂可以疑殆行事乎。天道无亲,唯德是辅,陛下祇顺恭敬,留心兆庶,可以消灾复异。皆已蹈而行之,德合神明,丘祷久矣,岂须屈万乘之尊,脩杂祀之事。君举必书,可不慎欤。帝嘉之而止。
宋
文帝元嘉三年,旱蝗疾疫,范泰请赦。不报。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按《范泰传》:元嘉三年秋,旱蝗,上表曰:陛下昧旦丕显,求民之瘼,明断庶狱,无倦政事,理出群心,泽谣民口,百姓翕然,皆自以为遇其时也。灾变虽小,要有以致之。守宰之失,臣所不能究;上天之谴,臣所不敢诬。有蝗之处,县官多课民捕之,无益于枯苗,有伤于杀害。臣闻桑谷时亡,无假斤斧,楚昭仁爱,不禜自瘳,卓茂去无知之虫,宋均囚有异之虎,蝗生有由,非所宜杀。石不能言,星不自陨,《春秋》之旨,所宜详察。礼,妇人有三从之义,而无自专之道;《周书》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女人被宥,由来上矣。谢晦妇女,犹在上方,始贵后贱,物情之所甚苦,匹妇一室,亦能有所感激。臣于谢氏,不容有情,蒙国重恩,寝处思报,伏度圣心,已当有在。礼春夏教诗,无一而阙也。臣近侍坐,闻立学当在入年。陛下经略粗建,意存民食,入年则农功兴,农功兴则田里辟,入秋治庠序,入冬集远生,二涂并行,事不相害。夫事多以淹稽为戒,不远为患,任臣学官,竟无微绩,徒坠天施,无情自处。臣之区区,不望目睹盛化,窃慕子囊城郢之心,庶免荀偃不瞑之恨。臣比陈愚见,便是都无可采,徒烦天听,愧怍反侧。书奏,上乃原谢晦妇女。时旱灾未已,加以疾疫,泰又上表曰:顷亢旱历时,疾疫未已,方之常灾,实为过差,古以为王泽不流之徵。陛下昧旦临朝,无懈治道,躬自菲薄,劳心民庶,以理而言,不应致此。意以为上天之于贤君,正自殷勤无已。陛下同规禹、汤引百姓之过,言动于心,道敷自远。桑谷生朝而殒,荧惑犯心而退,非唯消灾弭患,乃所以大启圣明;灵雨立降,百姓改瞻,应感之来,有同影响。陛下近当仰推天意,俯察人谋,升平之化,尚存旧典,顾思与不思,行与不行耳。大宋虽揖让受终,未积有虞之道,先帝登遐之日,便是道消之初。至乃嗣主被杀,哲藩婴祸,九服徘徊,有心丧气,佐命托孤之臣,俄为戎首。天下荡荡,王道已沦,自非神英,拨乱反正,则宗社非复宋有。革命之与随时,其义尤大。是以古今异用,循方必壅,大道隐于小成,欲速或未必达。深根固蒂之术,未洽于愚心,是用猖狂妄作而不能缄默者也。臣既顽且鄙,不达治宜,加之以笃疾,重之以惛耄,言或非言而或不能无言,陛下录其一毫之诚,则臣不知厝身之所。
元嘉五年,诏献谠言,以答天谴。
按《宋书·文帝本纪》:五年春正月乙亥,诏曰:朕躬承洪业,临飨四海,风化未弘,治道多昧,求之人事,鉴昧惟忧。加顷阴阳违序,旱疫成患,仰惟灾戒,责深在予。思所以侧身剋念,议狱详刑,上答天谴,下恤民瘼。群后百司,其各献谠言,指陈得失,勿有所讳。
南齐
武帝永明元年,以星纬失序,阴阳愆度。诏赦原赈恤。按《南齐书·武帝本纪》:永明元年三月丙辰,诏曰:朕自丁荼毒,奄便周忌,瞻言负荷,若坠渊壑。而远图尚蔽,
政刑未理,星纬失序,阴阳愆度。思播先泽,兼酬天眚,可申辛亥赦恩五十日,以期讫为始。京师囚系,悉皆原宥。三署军徒,优量降遣。都邑鳏寡尤贫,详加赈恤。永明八年,以灾异赦天下。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八年秋七月癸卯,诏曰:阴阳舛和,纬象愆度,储嗣婴患,淹历旬晷。思仰祗天戒,俯纾民瘼,可大赦天下。
梁
武帝普通二年,诏停贺瑞。
按《梁书·武帝本纪》:普通二年五月丁巳,诏曰:王公卿士,今拜表贺瑞,虽则百辟体国之诚,朕怀良有多愧。若其泽漏川泉,仁被动植,气调玉烛,治致太平,爰降嘉祥,可无惭德;而政道多缺,淳化未凝,何以仰叶辰和,远臻冥贶。此乃更彰寡薄,重增其尤。自今可停贺瑞。
北魏
太祖天兴三年,以灾异诏谕群臣。
按《魏书·太祖本纪》:天兴三年十有二月乙未,诏曰:世俗谓汉高起于布衣而有天下,此未达其故也。夫刘承尧统,旷世继德,有蛇龙之徵,致云彩之应,五纬上聚,天人俱协,明革命之主,大运所钟,不可以非望求也。然狂狡之徒,所以颠蹶而不已者,诚惑于逐鹿之说,而迷于天命也。故有踵覆车之轨,蹈衅逆之踪,毒甚者倾州郡,害微者败邑里,至乃身死名颓,殃及九族,从乱随流,死而不悔,岂不痛哉。春秋之义,大一统之美,吴楚僭号,久加诛绝,君子贱其伪名,比之尘垢。自非继圣载德,天人合会,帝王之业,夫岂虚应。历观古今,不义而求非望者,徒丧其保家之道,而伏刀锯之诛。有国有家者,诚能推废兴之有期,审天命之不易,察徵应之潜授,杜竞逐之邪言,绝奸雄之僭肆,思多福于止足,则几于神智矣。如此则可以保荣禄于天年,流馀庆于后世。夫然,故祸悖无缘而生,兵甲何因而起。凡厥来世,勖哉戒之,可不慎欤。时太史屡奏天文错乱,帝亲览经占,多云改王易政,故数革官号,一欲防塞凶狡,二欲消灾应变。
世祖太延元年,诏以祥瑞并见,赐酺五日,礼答百神。按《魏书·世祖本纪》:太延元年六月甲午,诏曰:顷者寇逆消除,方表渐晏,思崇政化,敷洪治道,是以屡诏有
司,班宣恩惠,绥理百揆。群公卿士,帅尹牧守,或未尽导扬之美,致令阴阳失序,和气不平,去春小旱,东作不茂。忧勤克己,祈请灵祗,上下咸秩。岂朕精诚有感,何报应之速,云雨震洒,流泽沾渥。有鄙妇人持方寸玉印,诣潞县侯孙家,既而亡去,莫知所在。玉色鲜白,光照内映。印有三字,为龙鸟之形,要妙奇巧,不类人迹,文曰旱疫平。推寻其理,盖神灵之报应也。朕用嘉焉。比者已来,祯瑞仍臻:所在甘露流液,降于殿内;嘉瓜合蒂,生于中山;野木连理,殖于魏郡;在先后载诞之乡,白燕集于盛乐旧都,元鸟随之,盖有千数;嘉禾频岁合秀于恒农;白雉、白兔并见于渤海,白雉三只又集于平阳太祖之庙。天降嘉贶,将何德以酬之。所以内省惊震,欣惧交怀。其令天下大酺五日,礼报百神;守宰祭界内名山大川,上答天意,以求福禄。
高宗兴安二年,诏以众瑞兼呈大酺三日降殊死以下罪。
按《魏书·高宗本纪》:兴安二年八月戊戌,诏曰:朕以眇身,纂承大业,惧不能宣慈惠和,宁济方宇,夙夜兢兢,若临渊谷。然即位以来,百姓晏安,风雨顺序,边方无事,众瑞兼呈,不可称数。又于苑内获方寸玉印,其文曰子孙长寿。群公卿士咸曰:休哉。岂朕一人克臻斯应,实由天地祖宗降祐之所致也。思与兆庶共兹嘉庆,其令民大酺三日,诸殊死已下各降罪一等。
世宗延昌三年,诏以山鸣地震,恤瘼宽刑。
按《魏书·世宗本纪》:延昌三年春二月乙未,诏曰:肆州秀容郡敷城县、雁门郡原平县,并自去年四月以来,山鸣地震,于今不已。告谴彰咎,朕甚惧焉;祇畏兢兢,若临渊谷。可恤瘼宽刑,以答灾谪。
肃宗正光四年,以水旱、星变申饬百司,釐恤穷民,旌命善良。
按《魏书·肃宗本纪》:正光四年秋八月戊寅,诏曰:朕以眇闇,沗承鸿绪,因祖宗之基,托王公之上,每鉴寐属虑,思康亿兆。比雨旱愆时,星运舛错,政理阙和,灵祗表异,永寻夕惕,载恧于怀。宜诏百司各勤厥职,诸有鳏寡穷疾冤滞不申者,并加釐恤。若孝子顺孙、廉贞义节、才学超异、独行高时者,具以言上,朕将亲览,加以旌命。
北周
孝闵帝元年,诏恤灾厉。
按《周书·孝闵帝本纪》:元年春正月辛丑,即天王位。戊申诏:灾厉所兴,水旱之处,并宜具闻。
武帝保定二年五月庚午,以山南众瑞并集,大赦天下,百官及军人,普汎二级。
按《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静帝大象元年,以灾异诏求直言。〈按是年宣帝已内襌故称静帝〉按《周书·宣帝本纪》:大象元年十二月戊午,以灾异屡见,帝御路寝,见百官。诏曰:穹昊在上,聪明自下,吉凶
由人,妖不自作。朕以寡德,君临区宇,大道未行,小信非福。始于秋季,及此元冬,幽显殷勤,屡贻深戒。至有金入南斗,水犯轩辕,荧惑干房,又与土合,流星照夜,东南而下。然则南斗主于爵禄,轩辕为于后宫,房曰明堂,布政所也,火土则忧孽之兆,流星乃兵凶之验。岂其官人失序,女谒尚行,政事乖方,忧患将至。何其昭著若斯之甚。上瞻俯察,朕实惧焉。将避正寝,斋居克念,恶衣减膳,去饰撤悬,披不讳之诚,开直言之路。欲使刑不滥及,赏弗踰等,选举以才,宫闱脩德。宜宣诸内外,庶尽弼谐,允叶民心,用销天谴。于是舍仗卫,往天兴宫。百官上表劝复寝膳,许之。
隋
隋制,凡遇灾荒疠疫,天子避殿,撤膳。遣使祭告。按《隋书·礼仪志》:隋制,诸岳崩渎竭,天子素服,避正寝,撤膳三日。遣使祭崩竭之山川,牲用大牢。又按《志》:凡大疫、大荒、大灾则素服缟冠。
[book_title]第三卷
第三卷目录
庶徵总部汇考三
唐〈总一则 高祖武德一则 太宗贞观一则 高宗仪凤一则 元宗开元一则 代宗大历一则 德宗贞元二则 顺宗永贞一则 宪宗元和一则 文宗太和二则 开成一则 懿宗咸通一则〉
后晋〈出帝开运一则〉
后周〈太祖广顺一则〉
宋〈太宗雍熙一则 淳化一则 至道一则 真宗大中祥符二则 天禧一则 仁宗天圣二则 明道一则 庆历一则 神宗熙宁三则 高宗建炎一则 绍兴二则 孝宗隆兴二则 淳熙一则 光宗绍熙一则 宁宗开禧一则 嘉定一则 理宗宝庆一则 端平一则 度宗咸淳一则〉
金〈海陵天德一则 章宗承安一则〉
元〈成宗大德二则 武宗至大一则 仁宗皇庆一则 延祐一则 英宗至治二则 泰定帝泰定四则 致和一则 顺帝至元一则 至正二则〉
庶徵典第三卷
庶徵总部汇考三
唐
唐制,凡遇灾荒,天子遣使至州及蕃国赈抚。日蚀行救护礼,祥瑞大者,特贺;小者,汇奏。
按《唐书·礼乐志》:凡四方之水、旱、蝗,天子遣使者持节至其州,位于庭,使者南面,持节在其东南,长官北面,寮佐、正长、老人在其后,再拜,以授制书。按《百官志》:礼部郎中掌诸祥瑞。凡景星、庆云为大瑞,其名物六十有四;白狼、赤兔为上瑞,其名物三十有八;苍乌、朱雁为中瑞,其名物三十有二;嘉禾、芝草、木连理为下瑞,其名物十四。大瑞,则百官诣阙奉贺;馀瑞,岁终员外郎以闻,有司告庙。
按《通典》:合朔伐鼓,其日合朔,前三刻,郊社令及门仆各服赤帻绛衣,守四门,令巡门监察。鼓吹令平巾帻,裤褶,帅工人以方色执麾旒,分置四门屋下,龙蛇鼓随设于左。东门者立于北塾,南面;南门者立于东塾,西面;西门者立于南塾,北面;北门者立于西塾,〈门侧堂曰塾。麾制各长一丈。旒以方色,各长八尺。〉队正一人著平巾帻、裤褶,执刀。帅卫士五人执五兵于豉外,矛在东,戟在南,斧钺在西,槊在北。郊社令立䂎于社坛四隅,以朱丝绳萦之。太史官一人著赤帻、赤衣,立于社坛北,向日观变。黄麾次之;龙鼓一面,次之在北;弓一张,矢四只,次之。诸鼓工静立候。日有变,史官曰:祥有变。工人齐举麾,龙鼓齐发声如雷。史官称止,工人罢鼓。其日废务,百官守本司。日有变,皇帝素服,避正殿;百官以下皆素服,各于厅事前重行,每等异位,向日立。明复而止。
诸州伐鼓:其日见日有变则废务,所司置鼓于刺史厅事前。刺史及州官九品以上俱素服,立于鼓后,重行,每等异位,向日,刺史先击鼓,执事伐之。明复俱止。
皇帝遣使赈抚诸州水旱虫灾,本司散下其礼,所司随职供办。使者未到之前,所在长官先勒集所部寮佐等及正长、老人。本司先于厅事大门外之右,设使者便次,南向。又于大门外之右设使者位,东向;大门外之左设长官以下及所部位,重行,北向西上。于厅事之庭少北,设使者位,南向。又于使者位之南三丈所,设长官位,北向;其所部寮属则位于长官之后,文东武西,每等异位,重行北面,相对为首;正长老人则位其南,重行,北面西上。使者到,所司迎,引入便次。长官及所部严肃以待,正长老人等并列于大门外之南,重行,北面西上。至时使者以下各服其服,所在长官及所部寮佐亦各服公服。行参军引长官以下出,就门外位立。司功参军引使者就门外位立,特节者立于使者之北,史二人对举制案,列于使者之南,俱少退东向。行参军赞拜,长官及所部在位者再拜。拜讫。行参军引长官等以次先入,立于门内之右,重行西面。司功参军引使者入,幡节前导,持案者从之。使者到庭中位立,持节者于使者东南,西面。行参军引长官以下俱入,就庭中位。立定,持节者脱节衣,持案者以案进使者前,使者取制书,持案者退复位。使者称:有制。行参军赞再拜,长官及诸在位者皆再拜。使者宣制书讫,行参军又赞拜,长官及诸在位者皆再拜。行参军引长官进诣使者前,受制书,退复位讫,功曹参军引使者以下出,复门外位。行参军引长官及诸在位者各出即门外位如初。行参军引使者以下还便次。长官退,其正长老人等任散。
蕃国赈抚同诸州礼。其国王供待及出入即馆享食之属则如常,但略其燕好。
按《唐六典》:秘书四部十一曰:天文灵台郎凡占天文日月薄蚀,五星陵犯,有甘石巫咸三家中外官占瑞祅星气,有诸家杂占。太史令每季录灾祥送中书门下,入起居注岁终总录送史馆。
高祖武德二年,以兵荒未息权断屠酤。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武德二年闰二月乙卯,诏曰:酒醪之用,表节制于欢娱,刍豢之滋致甘旨于丰衍然而沈湎之辈绝业,忘资惰窳之民骋嗜奔欲,方今烽燧尚警,兵革未宁,年谷不登,市肆腾踊趋末者众,浮冗尚多,肴羞曲糵重增其费。救弊之术要在权宜,关内诸州官民宜断屠酤。
太宗贞观八年,陇右山崩,大蛇见,山东江淮大水。
按《唐书·太宗本纪》:贞观八年七月,陇右山崩,馀不载。按《虞世南传》:贞观八年,进封县公。会陇右山崩,大蛇屡见,山东及江、淮大水,帝忧之,以问世南,对曰:春秋梁山崩,晋侯召伯宗问焉。伯宗曰:国主山川,故山崩川竭,君为之不举,降服,乘缦,彻乐,出次,祝币以礼焉。梁山,晋所主也,晋侯从之,故得无害。汉文帝元年,齐、楚地二十九山同日崩,水大出,诏郡国无来贡,施惠天下,远近洽穆,亦不为灾。后汉灵帝时,青蛇见御坐。晋惠时,大蛇长三百步,见齐地,经市入庙。蛇宜在草野,而入市,此所以为灾耳。今蛇见山泽,适其所居。又山东淫雨,江、淮大水,恐有冤狱枉系,宜省录累囚,庶几或当天意。帝然之,于是遣使赈饥民,申挺狱讼,多所原赦。
高宗仪凤元年,以风水诸灾诏减匠罢工,虑囚。
按《唐书·高宗本纪》:仪凤元年八月庚子,避正殿,减膳,撤乐,损食粟马,虑囚,诏文武官言事。
按《册府元龟》:上元三年,即仪凤元年八月,青州大风,齐、淄等七州大水。诏停此中,尚梨园等作坊减少,府监杂匠放还,本邑两京及九成宫,土木工作亦罢之。天下囚徒委,诸州长官虑之。
元宗开元十三年九月丙戌,罢奏祥瑞。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代宗大历十四年五月,德宗即位。十二月,诏元日朝会不得奏祥瑞事。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德宗本纪》云云。
德宗贞元元年秋七月,以蝗旱,诏节用缓刑,以谨天戒。十二月,诏罢明年贺正。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德宗本纪》:贞元元年秋七月,关中蝗食草木尽,旱甚,灞水将竭,井多无水。甲子,诏:夫人事失于下,则天变形于上,咎徵之作,必有由然。自顷以来,灾沴仍集,雨泽不降,绵历三时,虫蝗继臻,弥亘千里。菽粟翔贵,稼穑枯瘁,嗷嗷蒸人,聚泣田亩,兴言及此,实切痛伤。遍祈百神,曾不获应,方悟祷祠非救灾之术,言词非谢谴之诚。忧心如焚,深自刻责。得非刑法舛缪,忠良郁湮,暴赋未蠲,劳师靡息。事或无益,而重为烦费;任或非当,而横肆侵蟊。有一于此,足伤和气。本其所以,罪实在予,万姓何辜,重罹饥殍。所宜出次贬食,节用缓刑,侧身增修,以谨天戒。朕自今视朝不御正殿,有司供膳并宜减省,不急之务,一切停罢。
按《册府元龟》:贞元元年十二月丁亥,诏曰:朕以眇身继明列圣,不能纂修先志,以洽升平,驯致寇戎屡兴,兵革上元降警,蝗旱为灾,年不顺成,人方歉食,言念于此实用伤怀,是以齐心别宫,与人祈谷,虽阳和在候,而黔首无聊,称庆于予窃所不敢其来,年正月一日朝贺宜罢。
贞元二年正月,以荒馑停朝贺,诏减尚食、飞龙、厩马及科徵诸色,五月始复常膳。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贞元二年正月壬辰朔,以关辅荒馑,停朝贺之礼。丙申诏曰:朕以薄德,托于人上,励精思理,期致雍熙而鉴之不明,百度多缺,伤痍未瘳,而征役荐起,流亡既甚,而赋敛弥繁,人怨上闻,天灾下降,连岁蝗旱,荡无农收,惟兹近郊遭害尤甚,岂非昊穹作沴深警予衷跼蹐忧惭罔知攸措今谷价腾踊,人情震惊,乡闾不居,骨肉相弃,流离殒毙,所不忍闻,公私之间,廪食俱竭,既无赈恤,犹复徵求,财殚力尽,捶楚仍及,弛征则军莫之赡厚,取则人何以堪念兹困穷,痛切心骨,思所以济浩无津涯,补过实,在于增修救患,莫如于息费致咎之本,既繇朕躬谢谴之,诚当自朕始,尚食,每日所进御膳,宜各减一半,应宫内人等每月唯供给粮米一千五百石,其飞龙厩马,从今已后至四月三十日并减半料。京兆尹应科徵诸色名目,一切并停如有能减有均无赒救贫乏者,当授以官秩。五月百寮上表,请复御膳,先以旱蝗寇盗充斥,故从贬省至是从之。
顺宗永贞元年,宪宗即位,诏祥瑞不得上闻。
按《唐书·宪宗本纪》:永贞元年八月庚戌,罢献祥瑞。按《旧唐书·宪宗本纪》:八月庚戌,荆南献龟二,诏曰:朕以寡昧,纂承丕业,永思理本,所宝惟贤。至如嘉禾神芝,奇禽异兽,盖王化之虚美也。所以光武形于诏令,春秋不书祥瑞,朕诚薄德,思及前人。自今以后,所有祥瑞,但令准式申报有司,不得上闻;其奇禽异兽,亦宜停进。
宪宗元和二年,中书奏请大瑞随表奏闻。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宪宗本纪》:元和二年八月,中书奏:先停诸道奏祥瑞。伏以所献祥瑞,皆缘腊飨、告庙、元会奏闻,今后诸大瑞随表闻奏,中瑞、下瑞申有司,其元日奏祥瑞,请依令式。从之。
文宗太和七年正月,以频年水旱、疾疫,诏蠲逋虑囚,停工役,祷山川,各上封事。闰七月,以阴阳失和,诏减御膳工役。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文宗本纪》:太和七年闰七月乙卯朔,诏曰:朕嗣守丕图,覆妪生类,兢业寅畏,上承天休。而阴阳失和,膏泽愆候,害我稼穑,灾于黔黎。有过在予,敢忘咎责。从今避正殿,减供膳,停教坊乐,厩马量减刍粟,百司厨馔亦宜权减。阴阳郁堙,有伤和气,宜出宫女千人。五坊鹰犬量须减放。内外修造事非急务者,并停。
按《册府元龟》:太和七年正月壬子,诏曰:朕承上天之眷佑,荷累圣之丕图,宵旰兢劳,不敢暇逸,思致康乂,八年于今而水旱流行,疾疫作沴,兆庶艰食,札瘥相仍。盖德未动,天诚未感物一类失所有过在予载怀罪己之心深轸纳隍之叹,宜敷惠泽式表忧勤如闻。去年以来,河东关辅亢旱为灾,秋稼不收,人甚穷困,今方春之时,须务农事,若不赈救,恐至流亡,其京兆府河中第九州府宜赐七万石,同华陕虢晋等州各赐十万石,并以常平义仓及折籴斛斗,充无本色以运米折给,为本州府长吏明作等第差官吏对面宣赐,先从贫下起给。京兆府太和六年青苗榷酒钱在百姓腹内并放,免京兆河中同华陜虢晋绛等州府自太和六年秋,税以前诸色逋悬在百姓腹内,悉放免议狱恤刑,前王攸重苟有冤滞,即伤阳和应在城诸司诸使应有囚徒,限七月内处分讫奏。闻河南府八州府敕到准此处分诸色工役,非灼然交切者,勒停。应管内名山大川能致风雨者,委长吏精诚祷请水旱之数。虽云常理,导化失节,亦致咎灾,顾惟寡昧,敢忘刻责常参官及外州府长吏如有规谏者,各上封事,极言得失,俟有规正期于阜安咸启乃诚用致于理无或有隐以忝在公内外官有贪暴残虐,蠹政害人者,台司纪察闻奏朕。为人父母,虔奉丕业,夕惕若厉夙兴匪宁,减膳彻乐,庶答天戒,咨尔长吏,实分予忧,勉加抚绥,用副恻隐,庶切救灾之义,爰申为上之怀,中外臣僚宜体朕意。
太和九年,以仍岁水旱制观察使,纠察宰牧贤否刑政得失以闻。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太和九年三月乙丑制,以仍岁水旱,黎民艰食,其宰牧非才,贪残为害,及承前积弊须有条疏,或冤狱留滞,速宜疏决者并委,观察使纠察详访具状,闻奏用弭天眚。
开成三年,禁诸道言祥瑞。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按《通鉴纲目》:太和之末,杜悰镇凤翔时有诏沙汰僧尼,会有五色云见于岐山,近法门寺,民间讹言佛骨降祥,以僧尼不安之故,监军欲奏之。悰曰:云物变色,何常之有。未几获白兔,监军又欲奏之。悰曰:野兽未驯,且宜畜之。旬日而毙。监军不悦,画图献之及郑注代悰奏。紫云见,又献白雉。是岁遂有甘露之变,及悰判度支河中,奏驺虞见。百官称贺。上谓悰曰:李训郑注皆因瑞以售其乱,乃知瑞物非国之庆,卿在凤翔不奏,白兔真先觉也。对曰:昔河出图,伏义以画八卦;洛出书,大禹以叙九畴。皆有益于人,故足尚也。至于禽兽、草木之瑞,何时无之。刘聪桀逆,黄龙三见。季龙暴虐,得苍龙、白鹿以驾芝盖。以是观之,瑞岂在德。愿陛下专以百姓富安为国庆自馀,不足取也。上善之,他日,谓宰相曰:时和岁丰,是为上瑞。嘉禾灵芝诚何益于事。宰相因言:春秋记灾异以儆人君,而不书祥瑞,用此故也。遂诏诸道有瑞皆勿以闻,亦勿申牒。所司其祠飨受朝奏,祥瑞皆停。〈按此事据纲目作三年〉
懿宗咸通十年,以旱蝗诏赦罪断屠。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懿宗本纪》:咸通十年六月戊戌,制曰:动天地者莫若精诚,致和平者莫若修政。朕顾惟庸昧,托于王公之上,于兹十一年矣。祗荷丕搆,寅畏小心,慕唐尧之钦若昊天,遵周王之昭事上帝。念兹夙夜,靡替虔恭,同驭朽之忧勤,思纳隍之轸虑。内戒奢靡,外罢畋游,匪敢期于雍熙,所自得于清净,止望寰区无事,稼穑有年。然而烛理不明,涉道唯浅,气多堙郁,诚未感通。旱暵是虞,虫螟为害,蛮蜒未宾于遐裔,寇盗复蠹于中原。尚驾戎车,益调兵食,俾黎元之重困,每宵旰而忘安。今盛夏骄阳,时雨久旷,忧勤兆庶,旦夕焦劳。内修香火以虔祈,外罄牲玉以精祷。仰俟元贶,必致甘滋。而油云未兴,秋稼阙望,因兹愆亢,轸于诚怀。矧复暴政烦刑,强官酷吏,侵渔蠹耗,陷害孤茕,致有冤抑之人,构灾沴之气。主守长吏,无忘奉公。伐叛兴师,盖非获已,除奸讨逆,必使当辜,苟或陷及平人,自然风雨愆候。凡行营将帅,切在审详,昭示恻悯之心,敬听勤恤之旨。应京城天下诸州府见禁囚徒,除十恶忤逆、官典犯赃、故意杀人、合造毒药、放火持杖、开劫坟墓及关连徐州逆党外,并宜量罪轻重,速令决遣,无久系留。雷雨不同,田畴方瘁,诚宜悯物,以示好生。其京城未降雨间,宜令坊市权断屠宰。昨陕虢中使回,方知旱蝗有损处,诸道长吏,分忧共理,宜各推公,共思济物。内有饥歉,切在慰安,哀此烝人,毋俾艰食。徐方寇孽未殄,师旅有征,凡合诛锄,审分淑慝,无令胁从横死,元恶偷生。宜申告戒之文,使知逆顺之理。于戏。每思禹、汤之罪己,其庶成、康之措刑。孰谓德信未孚,教化犹梗。咨尔多士,俾予一人,既引过在躬,亦渐几于理。布告中外,称朕意焉。
后晋
出帝开运元年,以兵荒诏减省诸费。
按《五代史·晋出帝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开运元年九月,诏曰:朕虔承顾命,获嗣丕基。常惧颠危,不克负荷,宵分日昃,罔敢怠荒,夕惕晨兴,每怀祇畏。但以恩信未著,德教未敷,理道不明,咎徵斯至。向者,频年灾沴,稼穑不登,万姓饥荒,道殣相望,上天垂谴,凉德所招。仍属干戈尚兴,边陲多事。仓廪不足,则辍人之糇食;帑仓不足,则率人之资财;兵士不足,则取人之中丁;战骑不足,则假人之乘马。虽事不获已,而理将若何。访闻差去使臣,殊乖体认,不能敦于勉谕,而乃临以威刑,自有所闻,益深愧悼。旋属守臣叛命,戎虏犯边,致使甲兵不暇休息,军旅有战征之苦,人民有飞挽之劳,疲瘵未苏,科敛尚急,言念于此,寝食何安。得不省过兴怀,侧身罪己,载深减损,思召和平。所宜去无用之资,罢不急之务,弃华取实,惜费省功,一则符先帝慈俭之规,一则慕前王朴素之德。向者,造作军器,破用稍多,但取坚刚,不须华靡;今后作坊制造器械,不得更用金银装饰。比于游畋,素非所好,凡诸服御,尤欲去奢,应天下州府不得以珍宝玩好及鹰犬为贡。在昔圣帝明君,无非恶衣菲食,况予薄德,所合恭行,今后太官常膳,减去多品,衣服帷帐,务去华饰,在禦寒湿而已。峻宇雕墙,昔人攸诫,玉杯象箸,前代所非,今后凡有营缮之处,丹垩雕镂,不得过度,宫闱之内,有非理费用,一切禁止。于戏。继圣承祧,握枢临极,昧于至道,若履春冰。属以天灾流行,国步多梗,因时致惧,引咎推诚,期于将来,庶几有补。更赖王公、将相,贵戚、豪宗,各启乃心,率繇兹道,共臻富庶,以致康宁。凡百臣僚,宜体朕意。
后周
太祖广顺元年,诏诸道祥瑞,不得奏献。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周太祖初即位,制曰:帝王之道,德化为先,崇饰虚名,朕所不取,苟致治之未洽,虽多瑞以奚为。今后诸道所有祥瑞,不得辄有奏献。
宋
太宗雍熙 年,诏司天监依经占奏。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按《玉海》:雍熙中,诏司天监占候依经具吉凶,隐情不言,必劾以罪。
淳化二年,始定诉水旱之制。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按《燕翼贻谋录》:民间诉水早旧无限制,或秋而诉夏旱,或冬而诉秋旱,往往于收割之后,欺罔官吏无从覈实拒之,则不可听之,则难信。故太宗淳化二年正月丁酉,诏荆湖江淮二浙四川岭南管内州县诉水旱夏以四月三十日,秋以八月三十日为限,自此遂为定制。
至道三年三月,真宗即皇帝位。六月辛丑,诏罢献祥瑞。
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真宗大中祥符五年十一月乙卯,罢献珍禽异兽。
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大中祥符九年九月戊午,禁诸路贡瑞物。
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天禧元年十月壬申,谕诸州非时灾沴不以闻者论罪。
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仁宗天圣三年九月乙巳,诏司天监奏灾异据占书以闻。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按《食货志》:仁宗、英宗一遇灾变,则避朝变服,损膳彻乐。恐惧脩省,见于颜色;恻怛哀矜,形于诏旨。
天圣五年,罢司天监,兼领翰林天文院。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按《玉海》:天圣五年八月,上封者言先朝以司天监与测验浑仪所奏灾祥非实,遂更置翰林天文院以较得失,每天象差忒,各令奏闻。冀相关防庶令儆戒近命判司天监领之,颇异旧制。乙酉,遂令各掌其事,罢司天监兼领。
明道二年,以旱蝗,去尊号,求直言。
按《宋史·仁宗本纪》:明道二年秋七月戊子,诏以蝗旱,去尊号睿圣文武四字,以告天地宗庙,仍令中外直言阙政。按《张士逊传》:士逊领定国军节度使、知许州。明道初,复入相,进中书侍郎兼兵部尚书。明年,进门下侍郎、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是岁旱蝗,士逊请如汉故事册免,不许。及帝自损尊号,士逊又请降官一等,以答天变,帝慰勉之。
庆历三年,右正言孙甫以灾异上言。
按《宋史·仁宗本纪》:庆历三年十二月丁巳,河北雨赤雪。按《孙甫传》:孙甫为右正言。时河北降赤雪,河东地震五六年不止,甫推《洪范五行传》及前代变验,上疏曰:赤雪者,赤眚也,人君舒缓之应。舒缓则政事弛,赏罚差,百官废职,所以召乱也。晋太康中,河阴降赤雪。时武帝怠于政事,荒宴后宫。每见臣下,多道常事,不及经国远图,故招赤眚之怪,终致晋乱。地震者,阴之盛也。阴之象,臣也,后宫也,四夷也。三者不可过盛,过盛者则阴为变而动矣。忻州赵分,地震六年。每震,则有声如雷,前代地震,未有如此之久者。惟唐高宗本封于晋,及即位,晋州经岁地震。宰相张行成言,恐女谒用事,大臣阴谋,宜制于未萌。其后武昭仪专恣,几移唐祚。天地灾变,固不虚应,陛下救纾缓之失,莫若自主威福,时出英断,以慑奸邪,以肃天下。救阴盛之变,莫若外谨戎备,内制后宫。谨戎备,则切责大臣,使之预图兵防,熟计成败;制后宫,则凡掖庭非典掌御幸者,尽出之,且裁节其恩,使无过分,此应天之实也。时契丹、西夏稍强,后宫张修媛宠幸,大臣专政,甫以此谏焉。又言:修媛宠恣市恩,祸渐已萌。夫后者,正嫡也,其馀皆婢妾尔。贵贱有等,用物不宜过僭。自古宠女色,初不制而后不能制者,其祸不可悔。帝曰:用物在有司,朕恨不知耳。甫曰:世谓谏臣耳目官,所以达不知也。若所谓前世女祸者,载在书史,陛下可自知也。
神宗熙宁元年,以灾异诏宰臣极言阙失。
按《宋史·神宗本纪》:春正月丁亥,命宰臣曾公亮等极言阙失。按《吕公著传》:熙宁初,知开封府。时夏秋淫雨,京师地震。公著上疏曰:自昔人君遇灾者,或恐惧以致福,或简诬以致祸。上以至诚待下,则下思尽诚以应之,上下至诚而变异不消者,未之有也。惟君人者去偏听独任之弊,而不主先入之语,则不为邪说所乱。颜渊问为邦,孔子以远佞人为戒。盖佞人惟恐不合于君,则其势易亲;正人惟恐不合于义,则其势易疏。惟先格王正厥事,未有事正而世不治者也。熙宁二年二月乙巳,帝以灾变避正殿,减膳撤乐。按《宋史·神宗本纪》云云。
熙宁七年三月乙丑,诏以灾异求直言。
按《宋史·神宗本纪》云云。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乙未,诏天文休咎,令太史局依经奏闻。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按《玉海》云云。
绍兴三年八月,以灾异求直言。九月,诏监司毋隐灾异。
按《宋史·高宗本纪》:八月甲辰,以雨旸不时,苏、湖地震,求直言。九月,诏凡遇水旱灾异,监司、郡守即具奏毋隐。
按《玉海》:绍兴三年七月乙未,诏太史局每月具天文风云气候,日月交蚀等事实封报秘书省。
绍兴二十六年夏四月甲午,禁州郡进祥瑞。
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孝宗隆兴元年,以灾异,诏陈时政阙失。
按《宋史·孝宗本纪》:七月乙巳,以旱蝗、星变,诏侍从、台谏、两省官条上时政阙失。
隆兴二年八月甲寅朔,以灾异,避殿减膳。
按《宋史·孝宗本纪》云云。
淳熙八年秋,以灾异叠见,诏条时政阙失。
按《宋史·孝宗本纪》:秋七月乙巳,以旱蝗、星变,诏侍从、台谏、两省官条上时政阙失。八月丙子,以飞蝗、风水为灾,避殿减膳。
光宗绍熙二年,诏条时政阙失。
按《宋史·光宗本纪》:二月乙酉,诏以阴阳失时,雷雪交作,令侍从、台谏、两省、卿监、郎官、馆职,各具时政阙失以闻。
宁宗开禧三年秋七月,以灾伤,下诏罪己。
按《宋史·宁宗本纪》云云。
嘉定十七年八月,理宗即位。十二月,定灾异、祥庆,免官私房赁之例。
按《宋史·理宗本纪》:嘉定十七年八月,嗣皇帝位。十二月甲午,雪寒,免京城官私房赁地、门税等钱。自是祥庆、灾异、寒暑皆免。
理宗宝庆元年,定灾异、祥庆,给赏军戍缗钱例。
按《宋史·理宗本纪》:宝庆元年十一月壬午,雪寒,在京诸军给缗钱有差,出戍之家倍之。自是祥庆、灾异、霪雨、雪寒咸给。
端乎三年,以灾异罢宴。
按《宋史·理宗本纪》:端平三年春正月己未朔,以星行失度,雷发非时,罢天基节宴。
度宗咸淳元年,定灾异、祥庆,免徵商税。给赏宿卫之例。
按《宋史·度宗本纪》:咸淳元年四月丁未,寿崇节,免徵临安官私房僦地钱。戊申,乾会节,如上免徵,再免在京征商三月。自是祥庆、灾异、寒暑皆免。五月丁未,发钱二十万赡在京小民,钱二十万赐殿、步、马司军人,钱三万三千赐宿卫。自是行庆、恤灾,或遇霪雨雪寒,咸赐如上数。
金
海陵天德二年,诏奏灾异。
按《金史·海陵本纪》:天德二年十二月乙卯,有司奏庆云见,上曰:朕何德以当此。自今瑞应毋得上闻,若有灾异,当以谕朕,使自警焉。
章宗承安五年,以亢旱,久阴,诏百官言时政阙失。
按《金史·章宗本纪》:承安五年十月,集百官于尚书省,问:间者亢旱,近则久阴,岂政有错谬而致然欤。各以所见对。
元
成宗大德六年,御史台奏灾异数见,请议更新时政。帝命中书郎议行之。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六年十二月庚申朔,荧惑犯镇星。辛酉,御史台臣言:自大德元年以来,数有星变及风水之灾,民间乏食。陛下敬天爱民之心,无所不尽,理宜转灾为福;而今春霜杀麦,秋雨伤稼,五月太庙灾,尤古今重事。臣等思之,得非荷陛下重任者不能奉行圣意,以致如此。若不更新,后难为力。乞令中书省与老臣识达治体者共图之。复请禁诸路酿酒,减免差税,赈济饥民。帝皆嘉纳,命中书郎议行之。大德八年,以灾异,减免税役、刑罚。
按《元史·成宗本纪》:八年春正月己未,以灾异故,诏天下恤民隐,省刑罚。杂犯之罪,当杖者减轻,当笞者并免;私盐徒役者减一年。平阳、太原免差税三年;隆兴、延安及上都、大同、怀孟、卫辉、彰德、真定、河南、安西等路被灾人户,免二年;大都、保定、河间路免一年。江南佃户私租太重,以十分为率减二分,永为定例。仍弛山场河泊之禁,听民采捕。五月庚辰,以去岁平阳、太原地震,宫观摧圮者千四百馀区,道士死伤者千馀人,命赈恤之。是月,蔚州之灵仙,太原之阳曲,隆兴之天城、怀安,大同之白登,大风雨雹伤稼,人有死者。大名之浚、滑,德州之齐河霖雨,汴梁之祥符、太康,卫辉之获嘉,太原之阳武河溢。六月,益津蝗,汴梁祥符、开封、陈州霖雨,蠲其田租。扶风、岐山、宝鸡诸县旱,乌撒、乌蒙、益州、芒部、东川等路饥、疫,并赈恤之。八月,太原之交城、阳曲、管州、岚州、大同之怀仁雨雹陨霜杀禾,杭州火,发粟赈之。以大名、高唐去岁霖雨,免其田租二万四千馀石。
武宗至大元年,以灾异频见,中书省臣请退位以避贤路。
按《元史·武宗本纪》:至大元年秋九月丙辰,以内郡岁不登,诸都人马之入都城者,减十之五。中书省臣言:夏秋之间,巩昌地震,归德暴风雨,泰安、济宁、真定大水,庐舍荡析,人畜俱被其灾。江浙饥荒之馀,疫疠大作,死者相枕籍。父卖其子,夫鬻其妻,哭声震野,有不忍闻。臣等不才,猥当大任,虽欲竭尽心力,而闻见浅狭,思虑不广,以致政事多舛,有乖阴阳之和,百姓被其灾殃,愿退位以避贤路。帝曰:灾害事有由来,非尔所致,汝等但当慎其所行。
仁宗皇庆二年,秃忽鲁以灾异乞黜免,不允。
按《元史·仁宗本纪》:皇庆二年三月壬子,秃忽鲁言:臣等职专燮理,去秋至春亢旱,民间乏食,而又陨霜雨沙,天文示变,皆由不能宣上恩泽,致兹灾异,乞黜臣等以当天心。帝曰:事岂关汝辈耶。其勿复言。六月癸亥,秃忽鲁等以灾异乞赐放黜,不允。
延祐二年,御史台奏灾异频见,政有未善,诏议其当行者以闻。
按《元史·仁宗本纪》:延祐二年正月,御史台臣言:比年地震水旱,民流盗起,皆风宪顾忌失于纠察,宰臣燮理有所未至,或近侍蒙蔽,赏罚失当,或狱有冤滥,赋役繁重,以致乖和。宜与老成共议所由。诏明言其事当行者以闻。
英宗至治二年,以地震,日食,敕群臣修饬,命集议国事以闻。
按《元史·英宗本纪》:至治二年十一月,御史李端言:近者京师地震,日月薄蚀,皆臣下失职所致。帝自责曰:是朕思虑不及致然。因敕群臣亦当修饬,以谨天戒。十二月,以地震、日食,命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翰林、集贤院集议国家之事以闻。
至治三年,诏议行便民利物之事,以弭灾变。
按《元史·英宗本纪》:三年二月癸酉,畋于柳林,顾谓拜住曰:近者地道失宁,风雨不时,岂朕纂承大宝行事有阙欤。对曰:地震自古有之,陛下自责固宜,良由臣等失职,不能燮理。帝曰:朕在位三载,于兆姓万物,岂无乖戾之事。卿等宜与百官议,有便民利物者,朕即行之。
泰定帝泰定元年,以灾异戒饬百官,御史请罢斥避位,不允。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泰定元年四月庚辰,以风烈、月蚀、地震,手诏戒饬百官。辛巳,太庙新殿成。木怜撒儿蛮部及北边蒙古户饥,赈粮、钞有差。江陵路属县饥,云南中庆、昆明屯田水。五月丁亥,监察御史董鹏南、刘潜、边笥、慕完、沙班以灾异上言:平章乃蛮台、宣徽院使帖木儿不花、詹事秃满答儿党附逆徒,身亏臣节,太常守庙不谨,辽王擅杀宗亲,不花、即里矫制乱法,皆蒙宽宥,甚为失刑,乞定其罪,以销天变。不允。壬辰,御史台臣秃忽鲁、纽泽以御史言:灾异屡见,宰相宜避位以应天变,可否仰自圣裁。顾惟臣等为陛下耳目,有徇私违法者,不能纠察,慢官失守,宜先退避以授贤能。帝曰:御史所言,其失在朕,卿等何必遽尔。秃忽鲁又言:臣已老病,恐误大事,乞先退。于是中书省臣兀伯都剌、张圭、杨廷玉皆抗疏乞罢。丞相旭迈杰、倒剌沙言:比者灾异,陛下以忧天下为心,反躬自责,谨遵祖宗圣训,修德慎行,敕臣等各勤乃职,手诏至大都,居守省臣皆引罪自劾。臣等为左右相,才下识昏,当国大任,无所襄赞,以致灾祲,罪在臣等,所当退斥,诸臣何罪。帝曰:卿若皆辞避而去,国家大事,朕孰与图之。宜各相谕,以勉乃职。按宋本传泰定元年春,除监察御史,踰月,调国子监丞。夏,风烈地震,有旨集百官杂议弭灾之道。时宿卫士自北方来者,复遣归,乃百十为群,剽劫杀人桓州道中。既逮捕,旭灭杰奏释之。蒙古千户使京师,宿邸中,适民间朱甲妻女车过邸门,千户悦之,并从者夺以入,朱泣诉于中书,旭灭杰庇不问。本适与议,本复抗言:铁失馀党未诛,仁庙神主盗未得,桓州盗未治,朱甲冤未伸,刑政失度,民愤天怨,灾异之见,职此之由。辞气激奋,众皆耸听。按《王结传》:泰定元年,迁集贤侍读学士、中奉大夫。会有月蚀、地震、烈风之异,结昌言于朝曰:今朝廷君子小人混淆,刑政不明,官赏太滥,故阴阳错谬。咎徵荐臻,宜修政事,以弭天灾。〈旭迈杰传作旭灭杰元人声音彷佛之讹〉泰定二年,以地震,民饥。诏宰臣与诸司集议便民之事以闻。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二年正月庚戌,诏谕宰臣曰:向者卓儿罕察苦鲁及山后皆地震,内郡大小民饥。朕自即位以来,惟太祖开创之艰,世祖混一之盛,期与人民共享安乐,常怀祇惧,灾沴之至,莫测其由。岂朕思虑有所不及而事或僭差,天故以此示儆。卿等其与诸司集议便民之事,其思自死罪始,议定以闻。朕将肆赦,以诏天下。肇庆、巩昌、延安、赣州、南安、英德、新州、梅州等处饥,赈粜有差。闰月壬子朔,诏赦天下,除江淮创科包银,免被灾地差税一年。
泰定三年,中书省臣以灾变请力行善政,御史赵思鲁请罢,来年元夕搆灯,从之。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三年六月,中书省臣言:比郡县旱蝗,由臣等不能调燮,故灾异降戒。今当恐惧儆省,力行善政,亦冀陛下敬慎修德,悯恤生民。帝嘉纳之。八月甲戌,兀伯都剌、许师敬并以灾变饥歉乞解政柄,不允。甲午,以灾变罢猎。十一月壬午,敕以来年元夕搆灯山于内庭,御史赵思鲁以水旱请罢其事,从之。丙戌,以回回阴阳家言天变,给钞二千锭,施有道行者及乞人,系囚,以禳之。按宋本传,三年冬,乌伯都剌自禁中出,至政事堂,集宰执僚佐,命左司员外郎胡彝以诏槁示本,乃以星孛地震赦天下,仍命中书酬累朝所献诸物之直,擢用自英庙至今为宪台夺官者。本读竟,白曰:今警灾异,而畏献物未酬直者愤怨,以有司细故,形诸王言,必贻笑天下。司宪褫有罪者官,世祖成宪也,今上御位,累诏法世祖,今擢用之,是废成宪而反汗前诏也,后复有邪佞赃秽者,将治之邪。置不问邪。宰执闻本言,相视叹息罢去。明日,宣诏竟,本遂称疾不出。
泰定四年,诸臣以旱、蝗,请解职,不允。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四年秋七月,御史台臣言,内郡、江南,旱、蝗荐至,非国细故,丞相塔失帖木儿、倒剌沙,参知政事不花、史惟良,参议买奴,并乞解职。有旨:毋多辞,朕当自儆,卿等亦宜各钦厥职。
致和元年,叙用罪黜官吏,以弭灾异。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致和元年三月,塔失帖木儿、倒剌沙言:灾异未弭,由官吏以罪黜罢者怨诽所致,请量才叙用。从之。
顺帝至元六年,以灾异,下诏罪己。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元六年七月戊午,以星文示异,地道失宁,蝗旱相仍,颁罪己诏于天下。
至正八年,监察御史张桢劾太尉阿乞剌及请降皇后为妃,以消灾异,皆不听。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八年十一月,监察御史张桢劾太尉阿乞剌欺罔之罪,又言:明里董阿、也里牙、月鲁不花,皆陛下不共戴天之雠,伯颜贼杀宗室嘉王、郯王一十二口,稽之古法,当伏门诛,而其子、兄弟尚仕于朝,宜急诛窜。别儿怯不花阿附权奸,亦宜远贬。今灾异迭见,若不振举,恐有噬脐之祸。不听。监察御史言:世祖誓不与高丽共事,陛下乃以高丽奇氏亦位皇后。今灾异屡起,河决地震,盗贼滋蔓,皆阴盛阳微之象,乞仍降为妃,庶几三辰奠位,灾异可息。不听。至正十八年,大同路有声如雷,有云如火,蒙古大都饥疫。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十八年三月辛丑,大同路夜黑气蔽西方,有声如雷;少顷,东北方有云如火,交射中天,遍地俱见火,空中有兵戈之声。
按《明昭代典则》:戊戌三月辛丑夜,大同路黑气蔽西方,有声如雷;顷之,东北方有云如火,交射中天,遍地俱见火光,空中如有兵戈之声。冬十有二月,蒙古大都饥疫,时两河山东被兵之民,携老幼流入京师,重以饥疫死者,枕籍宦者,朴不花请市地收葬之,前后凡二十馀万人。
[book_title]第四卷
第四卷目录
庶徵总部汇考四
明一〈总一则 太祖洪武九则 成祖永乐三则 仁宗洪熙一则 宣宗宣德一则 英宗正统一则 代宗景泰三则 英宗天顺三则 宪宗成化十二则〉
庶徵典第四卷
庶徵总部汇考四
明一
明以钦天监掌占候星象。
按《明会典》:凡天文,如日月、星辰、风云、霾雾,本监各委官生昼夜占候,或有变易旧例,自具白本占奏正统后始会堂上官佥书同奏。弘治十八年,始用印信。其观象台分定四面,每面天文生四人专视。凡每岁立春前期五日,本监官面奏差官二员往顺天府,候气至日回监,具呈依书占奏。 凡占候天象,本监自洪武以来,设观星台于鸡鸣山上,令天文生分班昼夜观望,或有变异,开具揭帖呈堂上官。当奏闻者随即具奏。
太祖洪武元年,敕凡遇灾异具实奏闻,又令中书台部集议便民事宜。
按《明会典》:祖宗克谨天戒后,祥瑞而先灾异,洪武元年敕天下有司,但遇灾异具实奏闻。 灾伤,国朝重,恤民隐。凡遇水旱灾伤,则蠲免租税,或遣官赈济;蝗蝻生发则委官打捕。皆有其法云。
按《明昭代典则》:洪武元年八月,上谓中书省臣曰:近京师火,四方水旱相仍,朕夙夜不遑宁处。岂刑罚失中,武事未息,徭役屡兴,赋敛不时,以致阴阳乖戾而然耶。朕与卿等同国休戚,宜辅朕修省,以消天谴。参政傅瓛等对曰:古人有言:天心仁爱人君,则必出灾异以谴告之,使知惧自省。人君遇而能惊惧,则天变可弭。今陛下修德省愆,忧形于色。居高听卑,天实鉴之。顾臣等待罪宰辅,有乖调燮,贻忧圣衷,咎在臣等。帝曰:君臣一体,苟知惊惧,天心可回。卿等其尽心力以匡朕不逮。于是诏。中书省及台部集耆儒讲议,便民事宜可消天变者。
洪武二年三月,以灾异祭告考、妣。九月,令四方灾异,即时飞奏。
按《明会典》:洪武二年,令灾异即奏,无论大小。
按《名山藏·典谟记》:洪武二年三月,告皇考皇妣曰:儿为民牧,惟恐弗胜。伏见去年四方旱灾,今春风雨不调,凶稔未卜。惟微时荒艰,皇考妣茹草杂炊,今何敢忘旬日草蔬粝饭与妻妾共食。先答天谴,敢告知之。按《明昭代典则》:二年九月礼部尚书崔亮奏:凡祥瑞应见皆为国家休徵。按《唐六典》:四瑞有大瑞、上瑞、中瑞、下瑞。其大瑞,景星庆云麟凤龟龙之类;上瑞,白狼赤兔之类;中瑞,苍鸟朱雁之类;下瑞,岐麦嘉禾芝草连理枝之类。又按《唐令》:凡祥瑞应见若麟凤龟龙之类,依图书合大瑞者,所司随即表奏百僚诣阙上表拜贺告庙颁下其诸郡瑞并令所司转申以闻若鸟兽之类有生获以献者仍遂其本性,放之山野。亦有可致者如连理枝之类,则不须赍送。今拟凡祥瑞应见若麟凤龟龙之类合大瑞者,许各处表奏,不得泛言虚饰,干惑上听。其馀诸瑞,所在官司验实图进。上曰:卿等所议,但及祥瑞而未及灾异。不知灾异之来,乃上天示戒,所系尤重。今后四方或有灾异,无论大小,皆令所司即时飞奏。
洪武四年,令天下勿奏祥瑞,遇有灾异,即以上闻。按《明会典》:四年,令天下勿奏祥瑞。
按《大政纪》:七月,令奏灾异。〈按《明国史纪闻》、《通纪》、《昭代典则》等书俱作十月事。〉按《明昭代典则》:洪武四年冬十月,上尝谓丞相汪广洋曰:朕观前代,人君多喜佞谀,以饰虚名甚。至臣下诈为瑞应,以恣矫诬。至于天灾,垂戒厌闻于耳。如宋真宗亦号贤君,初相李沆,日闻灾异,其心犹存警惕。厥后澶渊既盟大臣,首启天书,以侈其心。群下曲意迎合,苟图媚悦,致使言祥瑞者相继于途,献芝草者三万馀本。朕思凡事惟在于诚,况为天下国家而可伪乎。尔中书自今凡祥瑞不必奏,如灾异及蝗旱之事即时报闻。广洋叩首曰:陛下敬天勤民,孰大于此。非惟四海苍生蒙福,诚为圣子神孙万世之谟训也。臣谨奉诏旨。
按《明通纪》:四年十月,上谓中书省臣曰:祥瑞灾异皆上天垂象,然人之常情,闻祯祥则有骄心,闻灾异则有惧心。朕常戒天下勿奏祥瑞,若灾异即时报闻。尚虑臣庶罔体,朕心遇灾异,或匿而不举,或举而不实,使朕失致谨。天戒之意,中书其行。天下遇有灾变即以实上闻。
洪武六年,定日月蚀,行礼之制。按《明会典》:凡日月蚀,洪武六年奏定,若遇雨、雪、云、翳,则免行礼。
洪武九年,以灾异诏群臣言事。
按《明昭代典则》:洪武九年闰九月,诏曰:朕本布衣,因元多故,遂与群雄并驱。险阻艰难更历备至,方得偃兵息民,称尊海内,纪年洪武,已九春秋矣。迩来钦天监奏报五星紊度日月相刑。于是静居日省古今乾道变化,殃咎在于人君,思之至此,皇皇无措,惟尔臣民许言朕过于戏。于斯之道惟忠。且仁者能鉴之。若假公济私,岂贤人君子之操。非所望焉上。以手诏谕山东布政使吴印曰:尝闻殷高宗思治而贤人入梦,得傅说于版筑,殷藉以兴周;文王起磻溪之钓叟,遂相武王而创八百年之业。古有是君亦有是臣,自是之后,如是者盖鲜。昨天厌元德,群雄并起,朕于是摧强抚顺,纲维海内,以主黔黎,已九年矣。其间尚有不迪于教而丽法者,欲以刑治之则不可胜诛。姑缓其刑,俾之输作,冀其向化期于无刑顷者天变于上朕心皇皇,诏告臣民许言朕过,独卿敷露,肝胆面陈国计,朕以至意谕卿,卿若夙夜如此,为国为民非特尽心于朕。卿之令名亦不朽矣。时刑部主事茹泰素上书论时务五事,累万馀言。上令中书郎中王敏诵而听之,虚文多而实事少。次夕,又于宫中使人诵之,再三审其切要,可行者四事,才五百馀言。因慨然曰:为君难,为臣不易。朕所以求直言者,欲其切事情。有益于天下国家。彼浮词者徒乱听耳。遂令中书行其言之善者,具为定式,颁示中外,使言者无事繁文。按《明国史纪闻》:时下诏求言。于是山东布政吴印、御史孙化、刑部主事茹泰素、海州学正曾秉正,各应诏陈言,上多采纳。
按《明外史·曾秉正传》:秉正,南昌人。洪武初,荐授海州学正。九年,以天变诏群臣言事。秉正上疏数千言,大略曰:古之圣君不以天无灾异为可喜,惟以祗惧天谴为心。陛下圣文神武,统一天下,天之付与,可谓盛矣。兵动二十馀年,始得休息。天之有心于太平亦已久矣;民之思治亦切矣。创业与守成之政,大抵不同。开创之初,则行富国强兵之术,用趋事赴功之人。大统既立,邦势已固。则普天之下,水土所生,人力所成,皆邦家仓库之积;乳哺之童,垂白之叟,皆邦家休养之人。不患不富庶,惟保成业于永久为难耳。于此之时,当尽革向之所为,何者足应天心,何者足慰民望,感应之理,其效甚速。又言天既有警,则变不虚生。极论《大易阴阳》、《春秋中外》之旨。帝嘉之,召为思文监丞。
按《叶伯巨传》:伯巨,字居升,宁海人。以国子生授平
遥训导。洪武九年,上书:臣伏读圣谕因迩者五星紊度,日月相刑,诏臣民直言得失,海内闻之,欢呼雷动。皆曰:此禹汤罪己之道也。凡有识知,莫不敢竭志尽忠,况臣愚,蒙久承养育以至今日者乎。臣窃惟汉、晋、唐、宋之世,凡有灾异必由刑政失宜,贤愚倒置,遂至纪纲不振。或制于权臣,或移于宦寺,或凌迟于女主,或溃败于戎翟。上下偷安,苟延岁月,天变于上而不知戒,人怨于下而不知恤,天下已坏而莫之救也。今天厌元德,特命陛下以神圣之资扫除乱略薄,海内外罔不臣服,方宵衣旰食以图至治,汉、晋、唐、宋之失举皆无有,然而日月星辰失序者,得毋陛下鉴观前世矫枉,其弊又有太过者,与臣观当今之事,太过者三:曰分封太侈也,曰用刑太繁也,曰求治太速也。何以明之。日者,君象也;月者,臣象也;五星者,卿士庶人象也。《诗》曰:彼月而食,则维其常,阴盛阳微,斯为不善矣。是故日刑于月,犹之可也。日月相刑,是月敢抗日,臣敢抗君也。陛下之有天下,扫除群雄,如刈草芥,包络豪杰,如使臂指。将相大臣将数十万众,战必胜,攻必取者,朝廷遣一介召之,则拱手听命,无敢后时,况有敢抗者乎。惟是都城过百雉,国之害。先王之制,上下等差,必有定分,良以强干弱枝,遏乱原而崇治本尔。今裂土分封,使诸王各有土地,盖惩宋、元孤立,宗室不竞之弊。而秦、晋、燕、齐、梁、楚、吴、蜀诸国,无不连邑数十。城郭宫室广狭大小亚于天子之都,优之以甲兵卫士之盛。臣恐数世之后,尾大不掉,然后削其地而夺之权,则必生觖望。如汉之七国,晋之诸王,否则恃险争衡,否则拥众入朝,甚则缘间而起,防之无及。此皇天眷顾之甚,或者谴告以相刑之象欤。议者曰:诸王皆天子骨肉,分地虽广,立法虽侈,犬牙相制,其谁敢抗者。臣窃以为不然。何不摭汉、晋之事观之乎。孝景皇帝,汉高皇帝之孙也;七国诸王,皆景帝之同祖父兄弟之子孙也。一削其地,则遽搆兵西向。晋之诸王,皆武帝亲子孙也。易世之后,迭相攻伐,以危王室,遂成刘、石云扰之患。由此言之,分封踰制,祸患立生。援古证今,昭昭然矣。此臣所以为太过者也。昔贾谊劝汉文帝,尽分诸国之地,空置之以待诸王子孙。文帝早从谊言,则必无七国之祸。愿及诸王未之国之先,节其都邑之制,减其卫兵,限其疆理,亦以待封诸王之子孙。此制一定,然后诸王有贤且才者入为辅相,其馀世世藩屏,与国同休。割一时之恩,倡子孙之利,消天变而安社稷,莫先于此。臣又观历代开国之君,未有不以任德结民心,以任刑失民心者。国祚长短,悉由于此。方册具在可尽而鉴也。盖古者之断死刑也,天子必为撤乐减膳,诚以天生斯民,立之司牧,而教养之,固欲其并生非,欲其即死。不幸有不率教者入于其中,则不得已而授之以刑。惟其仁爱之笃,浃于民肌,沦于民髓,民思其德愈久而不忘,故其子孙享国远者至六七百年,近者亦三四百年。议者曰:宋、元中叶之后,专事姑息,赏罚无章,以至亡灭。主上痛惩其弊,故制不宥之刑,权神变之法,使人知惧而莫测其端。臣又以为不然。开基之主垂范百世,一动一静,必使子孙有所持守。况刑者,民之司命,可不慎欤。夫笞、杖、徒、流、死,今之五刑也。用此五刑,既无假贷,一出乎大公至正可也。而用刑之际,多裁自圣衷,遂使治狱之吏惟务趋求意旨。深刻者多功,平反者多罪。或至以赃罪多寡为殿最。欲求治狱之平,岂易得哉。近者特旨,杂犯死罪,免死充军矣。又删定旧律诸则,减宥有差矣。然未闻有戒敕治狱者务从平恕之条。是以法司犹循故例。虽闻宽宥之名,未见宽宥之实。所谓实者,诚在主上,不在臣下也。故必有罪疑惟轻之意,而后好生之德洽于民心,必有王三宥,然后制刑之政,而后有囹圄空虚之效,此非可以浅浅期也。何以明其然也。古之为士者,以登仕版为荣,以罢职不叙为辱。今之为士者,以溷迹无闻为福,以受玷不禄为幸,以屯田工役为必获之罪,以鞭笞捶楚为寻常之辱。其始也,朝廷取天下之士,网罗捃摭,务无馀逸。有司敦迫上道,如捕重囚。比到京师。所学或非其所用,所用或非其所学。洎乎居官,一有蹉跌,苟免诛戮,则必在屯田工役之科。率是为常,不少顾惜,此岂陛下所乐为哉。诚欲人之惧而不敢犯也。窃见数年以来,诛杀亦可谓不少矣,而犯者日月相踵。良由激劝不明,善恶无别。议贤议能之法既废,人不自励,而为善者怠也。有人于此,廉如夷、齐,智如良、平,少戾于法。上将录长弃短而用之乎。将舍其所长、苛其所短而置之罪乎。苟取其长而舍其短,则中庸之才争自奋于廉智。取其短而弃其长,为善之人皆曰:某廉若是,某智若是,朝廷不少贷之,吾属何所容其身乎。莫不苟且旦夕,以求自免,良以此也。汉尝徙大族于山陵矣,未闻实之以罪人也。今凤阳皇陵所在,龙兴之地,而率以罪人居之,愁苦之声充斥园邑,殆非所以恭承宗庙意也。且夫强敌在前,则扬精鼓锐,奋三军之气,攻之必克,擒之必获,可也。今贼人突窜山谷,如狐如鼠,无窟可追,以计求之,庶可获得。顾劳重兵以讨,彼方惊骇溃散,入于深林大壑不可踪迹之地。与之较奔走,则彼就熟路而轻行,与之较死生,则彼负必死之气。三军之众,孰肯舍死而争锋哉。捕之数年,既无其方,而乃归咎于新附户籍之细民,而迁徙之。数千里之地,室家不得休居,鸡犬不得宁息。况新附之众,向者流移他所,朝廷许之复业。附籍矣,而又加迁徙,是法不信于民也。夫户口盛而后田野辟,田野辟而后赋税增。方责守令年增户口,正为是也。近者已纳税粮之家,虽承旨分释还家,而其心犹不自安。已起户口,虽蒙怜恤,而犹见在开封祇候。讹言惊动,不知所出。太原诸郡,则又外界边境,民心如此,甚非安边之计也。晋郭璞有言曰:阴阳错缪,皆烦刑所致。此臣所谓太过者也。臣愿自今朝廷宜录大体,赦小过。明诏天下,修举八议之法,严禁深刻之吏。断狱平允者超迁之,残酷裒敛者罢黜之。凤阳屯田之制,见在居屯者,听其耕种起科。已起户口、见留开封者,悉放复业。如此则足以降好生之德,树国祚长久之福。而兆民自安,天变自消矣。昔者周自文、武至于成、康,而教化大行;汉自高帝至于文、景,而始称富庶。文、武、高帝之才,非不欲使教化行富庶备也。盖天下之治乱,气化之转移,人心之趋向,非一朝一夕故也。今国家纪元,九年于兹,偃兵息民,天下大定。纪纲大正,法令修明,可谓治矣。而陛下切切于民俗浇漓,人不知惧,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故或朝信而暮猜者有之;昨日所进,今日被戮者有之。乃至甫令而寻改,已赦而复收。天下臣民莫之适从。甚不称陛下求治之心。臣愚谓天下之趋于治,犹坚冰之及于泮也。冰之将泮,非太阳所能骤致。阳气发生,土脉微动,然后得以融释。圣人之治天下,亦犹是也。刑以威之,礼以导之,渐民以仁,摩民以义,而后其化熙熙。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此非空言也。求治之道,莫先于正风俗;正风俗之道,莫先于守令知所务;使守令知所务,莫先于风宪知所重;使风宪知所重,莫先于朝廷知所尚。则必以簿书期会,狱讼钱谷之不报为可恕,而俗流失世败坏为不可不问,而后正风俗之道得矣。古郡守、县令,为民师帅,以正率下,以善导民,使化成俗美。征赋、期会、狱讼、簿书,固其末也。今之守令以户口、钱粮、狱讼为务;至于农桑、学校,王政之本,乃视为虚文而置之,将何。以教养斯民哉。以农桑言之:方春州县下一白帖,督里甲回申文状而已,守令未尝亲视种艺次第、旱涝戒备之道也。以学校言之:廪膳诸生,国家资之以取人才之地也。今四方师生,缺员甚多。緃使具员,守令亦鲜有以礼让之实作其成器者。朝廷切切于社学,屡行取勘师生姓名、所习课业。乃今厢镇城郭,或但置立门牌,远村僻处则又徒存其名,守令不过具文案、备照刷而已。上官分部案临,亦但循习故常,檄取遵依,未尝巡行廉访也。兴废之实,上下视为虚文。小民不知孝悌忠信为何物,𩰚争之俗,成奸诈之风炽,而礼义廉耻扫地矣。风纪之司,所以代朝廷宣导德化,访察善恶者也。顾其始但知以去一赃吏、决一狱讼为治,而不知劝民成俗,使民迁善远罪,为治之大者。此守令风宪未审轻重之失也。《王制》论乡秀士升于司徒曰选士,司徒论其秀士而升于太学曰俊士,大乐正又论造士之秀升之司马曰进士,司马辨论官材,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其考之详如此,故成周得人为盛。今使天下诸生考于礼部,升于太学,历练众职,任之以事,非不可以洗历代举选之陋,上法成周。然而升于太学者,或未数月,遽选入官,閒或委以民社。臣恐其人未谙时务,未熟朝廷礼法,不能宣导德化,上乖国政,而下困黎民也。颜回子奇之,属举世不可骤得以贾谊之材,识文帝犹疑其年少不用。顾开国以来,选秀举才不为不多,所任名位不为不重,自今数之,在者有几。臣恐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昔年所举之人,岂不可深痛惜乎。凡此皆臣所为求治太速之过也。昔者宋有天下盖三百馀年。其始,以礼义教其民,当其盛时,间阎里巷皆有忠厚之风,至于耻言人之过失。洎乎末年,捍城之将力屈计穷,往往视死如归,忠臣义士不可胜数,虽妇人女子羞被污辱,此皆教化之效也。元之有国,其本固不立矣,犯礼义之分,坏廉耻之防。自古未有。不数十年,弃城降敌者亦不可胜数,虽老儒硕臣甘心屈辱。大军北征以来,为之死者何人乎。其遗风流俗至今未革,深可怪也。臣谓:莫若敦礼义,尚廉耻。守令则责其以农桑、学校为急,风宪则责其先教化、审法律,以平狱缓刑为急。如此,则德泽下流,求治之道庶几得矣。郡邑诸生升于太学者,须令在学肄业,或三年,或五年,精通一经,兼习一艺,然后入选。且令宿卫,办事,以观公卿大夫之能,而后任之以政,则其学识兼懋,庶无败事。且以塞觊觎、富贵、侥倖、爵禄之心也。治道既得,陛下端拱于上,百官效能于下,阴阳调而风雨时,诸福吉祥莫不毕至。尚何天变之不消也哉。臣干犯天威,罪在不赦。书上,帝大怒曰:小子间吾骨肉,速逮来,吾手射之。既至,丞相乘帝喜乃敢奏,命系刑部狱。瘐死狱中。
洪武十三年,以时令失调,敕谕王本等。
按《名山藏·典谟记》:洪武十三年十月,敕王本等曰自春徂秋,天灾叠见,惟秋之暮,天气尚暄,谕尔斋沐精勤尔等奉命尽诚候。及立冬,朔风酿寒以成末,令呜呼感应如响。古者三公四辅论道经邦,理阴阳顺四时乖戾则曰:失职。卿等尚竭忠勤用佐厥终。
洪武十八年,严有司隐讳灾伤以灾异求直言。按《明会典》:凡报勘灾伤。洪武十八年,令灾伤去处,有司不奏,许本处耆宿连名申诉,有司极刑不饶。按《名山藏·典谟记》:洪武十八年二月,以阴雨久晦,雷雹间作,诏中外有司,下至编民卒伍,苟有所见,皆得尽言。
按《明国史纪闻》:二月,诏求直言。国子监祭酒宋讷献守边策,上嘉纳之。
洪武十九年,帝命编辑灾异感应书,赐名存心录,省躬录。
按《明国史纪闻》:洪武十九年三月,上命翰林儒士编集历代帝王祥异感应可为鉴戒者为书,名曰《存心录》。后复命赞善刘三吾编类汉唐以来灾异之应于臣下者别为一书,名曰《省躬录》。至是成颁行之。洪武二十六年,定献祥瑞奏灾异,检看灾荒,救护日月之制。
按《明会典》:二十六年,凡各处献来,祥瑞礼部准其事,收下,如有非时灾异,即时奏闻。若遇日月交蚀预行,诸司救护。又按《会典》:二十六年,定凡各处田禾遇有水旱灾伤,所在官司踏勘明白,具实奏闻仍申,合干上司,转达户部,立案具奏。差官前往灾所,覆踏是实,将被灾人户、姓名、田地顷亩,该征税粮数目造册缴报本部立案,开写灾伤缘,由具奏。
成祖永乐六年,以水旱谕廷臣各宜修省。
按《明昭代典则》:永乐六年,上御奉天门,顾廷臣曰:近日郡县数奏水旱,朕甚不宁。右通政马麟对曰:水旱出于天数,尧汤之世所不免。今闻一二处有之,不至大害。上曰:尔此言不学故也,洪范,恒雨恒旸,皆本于人事不修。顾尚书方宾等曰:朕与卿等皆当修省,更须择贤守令,守令贤则下民安,民安于下则天应于上。麟言岂识天人感应之理。麟惭而退。
永乐二十一年,礼部奏进诸瑞百官表贺不许。按《明通纪》:二十一年八月,礼部左侍郎胡濙进瑞光图及榔梅灵芝,具奏云:今岁万寿,圣节太岳、太和山顶金殿现五色圆光,紫云周匝,踰时不散,又山石产灵芝,榔梅结实,符盛往年。此圣寿之徵也。于是礼部尚书吕震率百官进贺。
按《明昭代典则》:礼部左侍郎胡濙进太岳、太和山祥瑞。礼部尚书吕震请贺。上曰:朕创建太和山宫殿,上资福于皇考皇妣,下为天下生民祈福,初非为己。且朕德凉薄不敢恃此为祥。其勿贺。
永乐二十二年,定踏勘灾伤之例十二月作观天台。按《明会典》:永乐二十二年,令各处灾伤有按察司处按察司委官直隶处,巡按御史委官会同踏勘。按《明昭代典则》:永乐二十二年十二月作观天台于禁中。
仁宗洪熙元年正月,赐侍臣天元玉历祥异赋三月以灾异诏求直言。
按《明昭代典则》:洪熙元年三月敕曰:朕以眇躬处亿兆之上,御天下之大,机务之繁,殆难独理,是以下诏求言,冀匡不逮,此朕之实心也。自即位以来,臣民上章以数百计,朕未尝不忻然听纳,言之而当,即与施行,苟有不当,未尝加谴,此皆群臣所共知者。间因大理寺少卿戈谦所言,过于矫激,多非实事,朕一时不能禁于心而群臣有迎合朕意者,交章奏其卖直欲置诸法,朕特优容,令在职视事,不得朝参,自是以来,言者益少,岂为无事可言欤。抑怀自全之计而退为默默欤。今自冬不雪,春亦少雨,阴阳愆期,必有其咎,岂无可言。而为人臣者惟念保身,亦何以为忠。朕之一时不能含容,盖未尝不自省,尔文武群臣亦各思以君子之道自勉,摅其嘉议,嘉猷凡遇国家军民利有未兴,弊有未革,及政令有未当者,咸直言之,勿以前事为戒而有所讳庶几,君臣相与之义,戈谦自明,日以后仍旧朝参,故谕。
按《明国史纪闻》:洪熙元年正月,赐三公及六部尚书天元玉历祥异赋,上初得此书,示侍臣曰:天道人事,原非二途,有动于此,必应于彼。朕少侍太祖每教以慎修敬天,朕未尝敢怠,此书言简理,当左右辅臣亦宜知之。遂命刊布亲为之序。
宣宗宣德五年秋七月礼官请贺龙驹瑞麦嘉禾,皆不许。
按《大政记》云云。
英宗正统四年更定贺瑞恤灾之例。
按《明会典》:凡一切祥瑞应称贺者,正统四年敕谕止行在京衙门不必行移各王府,在外文武官及土官衙门,凡各处地震,山川异常,雨旸愆期等项奏到礼部案候年终类奏通行在京大小衙门及南京礼部并各被灾地方,一体修省,或有异常,灾变不在类奏之例者,即行具题一应祭告,宽恤修省,事宜照灾轻重议拟上请,候旨施行,凡民间一产三男,令有司给米养赡。
按《明昭代典则》:正统四年六月皇帝敕谕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参赞机务兼户部尚书,黄福及五府六部都察院等衙门官朕承大统,夙夜祇勤,惟天惟祖宗付托之重,不敢怠逸。比年以来,停罢一切徵敛,除逋负薄刑罚所冀四方咸遂生息,今岁以来,灾沴数见,京畿尤甚,兼以各处水旱相仍,军民困苦,洪范咎徵皆由人事。此盖朕不德所致也。修省兢惕,勉图善道。尔等皆与同休,自今其体朕心以敬天爱人为心毋懈夙夜。夫持廉戒贪者,善身之本,至公绝私者,善政之要钦哉。勖哉,无懈朝夕,庶几以回天意,以固宗社,生民之福。尔等尚亦有利哉。凡军民一切利病及今可以济时恤患除奸去弊之事许诸人指实直言无隐,翰林编修刘定之上言十事,一言号令之出,宜求其大公至正,久而无弊,信赏必罚,不为苟且,二言公卿侍从宜时常召见,俾承清问因,以观其才能,察其心术而进退之。三言降人近处京畿,宜渐分其类,移置南地。四言宜以京官出任郡县,使民得蒙循良之政。五言宜仿唐制,朝官升任之时举贤良自代。六言武臣子孙宜习韬略。七言守令之官宜详加察。八言安富恤贫。九言丁忧宜令终制。十言宜遏僧尼。疏留中,不下。
代宗景泰五年,以灾异诏求直言。
按《明国史纪闻》:景泰五年二月王竑上疏言:去年正月,山东、河南及徐淮之境大雪异常,夏秋雨水,人民卢舍漂荡,麦稻渰没,颠连流徙,迩者新春风雨连月,寒冱倍冬,不识天意,何在,尝观泰卦彖曰内阳外阴,君子道长,小人道消否卦彖曰内阴外阳,小人道长,君子道消。盖阳为君子,阴为小人。今方春阳长其候类秋冬是阴盛阳微殆食禄者,君子少而小人多,故也然。小人之行,岂懦而无用,钝而不敏,讷而无言,愚戆而冒犯天怒者乎。必其欺诈若诚敬,便佞若忠鲠,大贪若廉,大奸若愚,即书所谓静言庸违孔子所谓色厉内荏者是也。伏望皇上念祖宗社稷之重,上天咎徵之戒,进君子,退小人,俾忠良者任政,奸邪者屏处。庶几人事修而天变可回。然欲知君子小人又本于圣德之明。睿伏望日亲讲臣。俾陈二帝三王与祖宗列圣养心修德之要,以清出治之源,则邪正莫逃天鉴矣。上嘉纳之。
按《明通纪》:景泰五年五月,南京大理少卿廖庄应诏上疏,不报。庄以庶吉士给事中升大理寺丞再升南京大理少卿。时值灾异,下诏求言。庄上疏仰惟上皇被留边廷,皇上抚有万方,屡降诏书以大兄皇帝銮舆未复,寇雠未报,为意皇上之心即尧亲九族徽五典之心也,赖郊庙神灵皇上胜算迎归上皇于南宫臣远,臣未知皇上于万几之暇曾时朝见,以叙天伦之乐,敦友爱之情否也。臣自为翰林庶吉士刑科给事中大理寺丞时睹上皇即位之初,遣太师英国公张辅,吏部尚书郭琎为正副使,册封皇上,奄有大国每遇正旦冬至,令节群臣见皇上于东庑,而百官感上皇兄弟友爱如此,天下其有不治乎。今幸上皇迎归伏望笃亲,亲之恩,万几之暇时。时朝见上皇于南宫,或讲明家法,或商确治道,仍令群臣时令,亦得朝见,以慰上皇之心,如此则孝弟刑于国家,恩义通于神明,灾可弭而祥可召矣。然其所系之重,又不特此。太子者,天下之本。臣愚窃以为上皇诸子,皇上之犹子也。宜令亲近儒臣,诵读经书,以待皇嗣之生使天下臣民晓然知皇上有公天下之心。盖天下者,太祖太宗之天下,仁宗、宣宗之继体。守成者,此天下也。上皇之北征,亦为此天下也。今皇上抚而有之,必能念祖宗创业之艰难,思所以系属天下之人心矣。近年日食星变,地震且陷,山崩水溢,灾异叠见,非止霜雪不时而已。臣切忧心,以为弭灾召祥之道,莫过于此。词意悲切,留中不报。
景泰六年,以水旱不调,御史倪敬请节工费报闻。按《名山藏·典谟记》:景泰六年五月旱,闰六月淫雨,七月监察御史倪敬等言:天气失调,灾异迭见,雨水霖霪,军民艰难。臣等敢直陈修省之助,窃惟府库之财不宜滥予,游观之乐不可无节,曩因斋僧累出藏金易米供给,米价涌贵,不免损民,异端惑众无耕蚕衣食之劳征科徭役之扰厚之如此,则遐陬远漠,栉风沐雨之穷军,荒年歉岁,趋事赴役之饥,民又将何以济之。近闻起造燕室龙船,宴娱频繁,木石资饷为费不少,恐非所以保圣躬隆圣德也。帝曰:朕知。
景泰七年以灾异叠见。道录司仰弥高奏请平反诸狱。诏从之。
按《名山藏·典谟记》:七年六月,淮安扬州凤阳三府大旱蝗,徐州大雨,水河南亦大雨,河决,开封、河南、彰德渰没无算。七月两畿山东西,江浙诸省虫蝻旱疫。九月戊子,道录司右元义仰弥高奏:近闻东南蝗疫盛发,河间等府旱涝相仍,而圻甸之间盗贼充牣。八月二十九夜迅雷雨雹,九月初九太阳无光,色红如血,薄暮太阴,色亦红。近者阴霾连日不散,此殆囹圄冤滞之徵。乞敕法司明清庶狱。诏曰:朕屡命诸司平反诸狱。今有逮问未完,速断遣之。
英宗天顺元年以灾异祈祷天地、太庙、社稷、山川,赦天下,逮台臣,阁臣下狱,以天变谪降有差。
按《名山藏·典谟记》:天顺元年七月丁卯,上躬祷昊天、上帝、后土、皇祇曰:恭惟皇眷,命臣承统,即位以来,星变不消,烈风震雷,拔树坏屋,午门吻牌推毁承天门楼被灾屡见变异深惧不胜,意者事天法祖未尽诚欤爵赏刑罚未当欤,忠良未尽用,奸邪未尽去,欤所见不明信谗佞欤节俭不崇侈财用欤徵敛掊剋之未息,而刑狱冤滥之未雪,欤思过省躬仰体仁恩,大赦天下。伏祈曲赐洪原用宁邦家臣不胜,待罪惶惧之至。复遣告于太庙、社稷、山川,敕谕群臣曰:朕以菲德膺乾复祚图治虽勤,应天无效,六月丙寅承天门灾,朕心震惊,罔知所措,意者敬事天神有未尽欤。善恶不分,用舍乖欤。曲直不辨,刑狱冤欤。征调多方,军旅劳欤。赏赉亡度,府库空欤。请谒不息,官爵滥欤。贿赂公行,政事废欤。朋奸欺罔,附权势欤。群吏弄法,擅威福欤。征敛徭役之太重,闾阎田里靡宁欤。谗谄奔竞之倖进,忠言正士不用欤。抑文武有司阘茸,酷吏贪冒无厌,致军民失所欤。此皆所由伤和致灾,而朕或未明也。尔文武群臣股肱耳目,休戚惟均,果有直言,必当无隐。其或躬蹈前非,亦宜洗心改之。遂下诏,大赦天下。
按《明通纪》:天顺元年五月,逮十三道御史张鹏杨瑄等下狱,后复逮都御史耿九畴,罗绮内阁徐有贞、李贤皆下狱。降谪有差。时石亨曹吉祥等恃功恣横。御史杨瑄自河间印马还京师劾奏亨吉祥家人占夺民田,乞加禁约。上谓有贞及贤曰御史,敢言如此,实为难得。命户部覈实于是十三道御史张鹏合章,纠亨不法,兵科都给事中王铉知之,潜以告亨,亨疑有贞与贤主使,遂与吉祥泣于上前,诉其迎驾夺门之功。有贞等欲加排陷且言鹏乃已诛奸臣内官张永从子,故结党诬臣。上怒,命收鹏及瑄。及十三道御史悉下,锦衣卫狱究主使之者卫官奏右都御史耿九畴,副都御史罗绮讽使为此并执鞫之,谓其阿附有贞及贤主使妄劾遂并下,有贞贤于狱会。是日晚,雷电大作,雨雹如注,大风拔木,吉祥之门,老树皆折,亨宅水深数尺。京师震恐,翌日即赦出有贞等,降有贞贤皆参政九畴布政司,绮亦参政御史。盛颙等调知县,瑄鹏俱谪戍辽。东铁岭卫言路从此不通矣。越二日,上复留李贤为吏部右侍郎,时曹石专恣,有贞辈亦欲遏其势。每沮其谋,曹石衔之,故起此大狱,使非感召天变,如此之速,搢绅之祸,殆不止于此矣。天顺四年诏赈恤水旱,以钦天监汤序匿奏灾异降谪之。
按《名山藏·典谟记》:天顺四年八月上谕户部曰:四方奏报水旱,民多困苦,朕甚悯焉。其移文巡抚、巡按官覆视灾。伤甚者租税悉除,轻者量蠲之,不能自给者速发廪赈济。禁假校尉行事害人者。
按《明昭代典则》:天顺四年闰十一月十六日早见月蚀,钦天监失于推算,不行救护。上谓李贤曰:月蚀,人所共见。钦天监失于推算,如此因言汤序以礼部侍郎掌监事凡有灾异,必隐蔽不言。或见天文有变,必曲为解说,甚至书中所载不祥字语,多自改削而进。惟遇天文喜事却详书以进,且朝廷正欲知灾异以见上天垂戒,庶知修省而序乃隐蔽如此,岂臣下尽忠之道。贤曰:自古圣帝明王皆畏天变,实同圣意。序若如此,罪可诛也。上曰:今有此失法不可容于是,收下狱,降为太常少卿,仍掌监事。
天顺八年宪宗即位以灾异戒饬群臣
按《名山藏·典谟记》:宪宗即皇帝位,五月大风雹飘瓦拔木,坏郊坛。敕曰:朕虽在疚,敬天恤民,不敢忘虑。天灾屡见,朕甚惧焉。意者德未修,政未举欤。心未诚,行未至欤。抑尔群臣弛慢不饬,无能匡辅安和欤。其各恪恭以回天意。
宪宗成化 年户科给事中丘弘以灾异疏请修省。纳之。
按《明外史·丘弘传》:丘弘,字宽叔,上杭人。天顺末进士。授户科给事中。成化初,上言:水旱相仍,天变屡见。或征敛苛急,流移未辑;或土木渐兴,财用不节;或赏罚过当,请嘱肆行内嬖鲜恭顺之节,左右无正直之人,谠言莫褒,忠鲠见斥,愿陛下痛加修省,尽反前政。因条上时务十一事。帝颇纳之。
成化三年四月科道疏请修省,七月戒谕廷臣。按《名山藏·典谟记》:成化三年七月敕曰:地载失宁,南京午门复有雷震之异。朕斋涤求过,尔在廷诸臣共朕天职,得无有窃位蔽贤,怀利徇私,未达听闻者乎。夫怠而能勉,过而能改,知止足而能退,朕所与也。按《明通纪》:成化三年四月六科十三道上言:近日以来,或日月赤色,或阴气昏蒙,或大风激烈,或黄霾蔽天。辽东,宣府,四川地震,虽各远在一方,实关朝廷气数。况三广四川兵革之后,南北直隶水旱之馀,公私俱困,虏寇在边。此正侧身修行,思患预防之时,伏望以敬为所以欲自惩游戏宴乐无益之,事必节之,金豆银豆无名之赏必罢之,仍于万几之馀日御经筵讲明圣学仍敕在廷臣工同加修省,庶足以解天怒,慰人心。上嘉纳之。
成化四年六科以灾异疏请修省。上纳之。
按《名山藏·典谟记》:成化四年九月六科给事中魏元等言:窃见今春以来,灾异叠见,近又彗见东方,皆阴盛阳微之證也。臣闻君之与后犹天与地,不可得参贰焉,闻陛下于中宫有参贰之者,礼部尚书姚夔等尝言之,陛下谓内事,朕自处置屏息倾听将及半年,而昭德宫进膳不闻减,中宫不闻增,夫宫墙虽深,视听犹咫衽席虽微,悬象甚著。陛下富有春秋,震宫尚虚,岂可以宗社大计一付爱专,情壹之所不求子孙众多固万年之业哉。君者,民父母也。子有饥寒疾苦,父母必寝食不安。今四方旱涝,民困日急,盗贼日盛,荆襄流民所在劫杀,人心摇撼,陛下览饥民之奏不蒙省惧,尚循故事,付部施行,尚书马昂等持寻常活套之言以为题覆,殆犹子诉饥寒父母。若不闻,知今卖官鬻爵,遍于内外,征税未罢,内帑未发,两京文武大臣多奸贪蒙蔽之徒。陛下谓先朝旧臣,不忍遽去。夫大臣者,君之冢子。而小臣,众子也。若冢子怀奸众子效尤父恬不治家道散矣。至于僧徒过为信待每遇生悯之辰,辄费无限赀财,建无益斋醮,而西番劄实巴等又加以法王名号,赏赉隆厚,出乘轿,导用金吾,计其奉养过于亲王。又朝廷赏赉无节,玩好太多,或印施经忏,或填写佛经,或为绘画之像,或造宝石之具,云南等处,矿场采办,不止如此,而欲民富国安,不可得也。伏惟陛下思祖宗传体之重,正宫闱之分,罢征税之务,施赈济之政,革去法王等号,敕止寺观,不得建醮修斋。节无益之赏,罢不急之好,大臣不职者,许其自陈休致,则天变可弭,治道克举。上曰:宫中事朕自处之,其馀所司施行。十三道御史康永韶等亦奏比者,雷震殿门,风拔陵木,旱涝地震,中外迭闻星象垂异,密迩三垣,兼今西兵失利,南北荐饥,人事天时皆可忧惧,臣闻太子天下,本古者人君,一娶九女,以广继嗣。今前星未耀宗庙,神灵四海人物所托,陛下宜念也。伏望均六宫之爱,协宜家之祥,庶几螽斯麟趾,绳绳振振,如是则大本立。佛之无益,从古论之今,宠遇番僧,有佛子、国师、法王名号,仪卫过于王侯,服玩拟于供御,锦衣玉食,徒类数百,竭闾阎之,脂膏奉虚幻之妄徒,又多中国之人,习为番教图宠贵者,伏望资遣番僧,使之还国。若系中国人,追夺成命,使供税役,如是则民生厚。祖宗以俭立国,嚬笑不轻,近年予既太滥用,亦大奢,一美珠而赏银数百,一宝石而累价巨千,倾府库之财,易无益之物,又后宫供奉倍增。光禄常供,不足以给,则和买于外,如唐宫市民心惶惶,怨言盈路,伏望节珠宝之费,减宫闱之供。如是则民心悦。陛下即位之初,放鹰犬,罢土木,海内欣欣。近日以来,土木渐兴,鳌山预建,伏望痛自抑损,罢去不急。其采办银矿印马内臣已行者,取回,未行者,停止。如是则民困舒。上纳之,命西天佛子劄实巴出所求田地,归民。敕曰:朕弗克修心正身,近御家邦,远宁海宇,将奚繇格高厚感神祇八月癸巳,京都地震;九月初以来,彗见北斗。朕斋涤自新,祗告天地,非徒言之。尔文武群臣辅朕,尚各警怠去欺,坚忠固节,天将鉴之,以不致罚。朕将资之以不负,使三光上全,九域下安,岂非君臣同德之效与。尔文武群臣图利之。
按《明国史纪闻》:成化四年九月,两河旱蝗。王恕上疏曰:蝗虽天灾,实关人事良由。臣失职,所致况河南频年水旱,加以荆襄盗起,军劳征调,民困转输。今岁买办,物料多于往年,民何以堪。伏望罢臣别选贤能代理。尤望陛下去奢崇俭,除祭祀、军需外一切不急之务,无益之事。悉从停止,庶天意可回,灾沴可弭矣。按《山西通志》:宪宗成化四年,繁峙太峪口山崩者数,处水涨平川高,数丈水退,有巨石横居周围五丈,其厚二丈五寸,或疑为老松所化云。
成化五年,兵科给事中郭镗劾礼部奏祥匿灾之罪,帝置之。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五年十二月兵科给事中郭镗奏:今年正月河南布政司奏地震,既而掌太常寺事李希安奏甘露降俱下,礼部尚书邹干即以甘露事上闻。臣备位谏官适睹二事,不敢不言,盖遇灾异则惧心起,悦休祥则骄心萌。惧则修德,骄则怠政。故圣人不贵祥瑞,春秋独纪灾异商之,中宗、高宗桑谷生庭,雉雊鼎耳,二君因巫咸祖己之言,恐惧修省变灾,为祥故能享国长久,商道益隆。汉文景时日蚀地震山崩川涌,星变之异,未易遽数。二君恐惧修省,今年下诏劝农桑,明年下诏减租税,以致民和气应海内富安惟遇灾而不知惧者然后乱亡随之皇上践祚于兹六载,位列大臣,职居典礼者,正当如巫咸之告君祖己之正事邹干等,乃以先奏地震迟留不言顾以后奏甘露谄言瑞应迹其所存实怀容悦之私伏愿皇上以年丰为瑞,以民安为祥,以贤才为宝遇灾而惧闻瑞不喜仍罢干希安二人以谢天下及禁约天下今后不许献言祥瑞,仍以地震天旱因灾求言,博访政事缺失,民间疾苦,以次施行,使天下后世知皇上不爱祥瑞,不近谄谀,惧灾修德,其为瑞应,岂不大哉。上曰:朕未尝以此怠于德政,郭镗安得为此言。姑置之。
成化六年,尚书白圭编修陈音,以灾异陈时政。按《名山藏·典谟记》:成化六年二月,兵部尚书白圭等言陕西延庆平凉等处人民累遭寇掠,加以官府酷虐,转徙流离,困苦已极;四川疮痍未瘳,两广盗攘未息,疫疠大行,于闽粤灾异迭见,于淮南且旱潦相仍者连岁南北畿甸河南山东雨雪愆期,二麦槁死,而荆襄流民以四十万计。衣食所迫,奸盗繇之。乞简两京大臣循行天下,考覆政事,黜罢不才,官吏便宜兴革其有巡抚官者就委行之。上曰:其与吏部计。按《明外史·陈音传》:音,字师召,莆田人。天顺末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成化六年三月,以灾异陈时政,言:讲学莫先于好问。陛下虽间御经筵,然势分严绝,上有疑未尝问,下有见不敢陈。愿引儒臣赐坐便殿,从容咨论,仰发圣聪。异端者,正道之反,法王、佛子、真人,宜一切罢遣。致仕尚书李秉,在籍修撰罗伦、编修张元祯、新会举人陈献章皆当世人望,宜召还秉等,而置献章台谏。言官多缄默,愿召还判官王徽、评事章懋等,以开言路。忤旨切责。
成化七年,以灾异叠见,吏部尚书姚夔疏请弭灾修德。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七年,屡有灾变,姚夔上弭灾修德疏曰:伏惟皇上春秋鼎盛之日,正嗣续繁衍之时,奈震位尚虚,切系人望,天与祖宗之意,固自有待然。臣区区爱恋之私,有不能已。前代远事不敢援引,切见英宗睿皇帝圣旨临祚以来,克遵祖训,以御家邦,而慈懿皇太后、贵妃、宸妃以下皆有关雎之德,螽斯之美,所以子孙众多,本支隆茂。伏乞皇上修身养德,感天格祖,思国本之为,不轻思宗社之为至重思圣体之当慎惜思圣爱之当均溥。将见六宫奉职则百斯男九庙降祥本支,百世实为天下大幸,然此事自陛下身心上用力,非求神奉佛所能致也。若西山塔院,劳民伤财,宜在停罢阿叱哩之流。惑世诬民,宜在斥回。其馀府库金银䌽缎,俱是民间膏髓,不宜浪自费用内局诸作匠役,未为重大勋劳,不宜滥与官爵,此皆足以召灾异者也。先儒真德秀有言:人主修德讲学,则天下安,昆虫草木各得其所。此言诚为至论,伏望皇上奋发乾刚,痛自省改,仍乞每日视朝之后,依祖宗及英宗皇帝初年未变时故事,驾御文华殿,留心讲筵,裁决政事,开诚心,布公道,以来善言,亲君子,远小人,以图治化。凡一服食之所,一言动之间,悉依祖宗旧规,如此而天意有不回,灾异复有降者,臣甘当,万死不辞也。
成化八年以灾异叠见,工科都给事王诏请节财用慎名器。不允。
按《明昭代典则》:八年秋七月丙午,陕西陇州大风雨,雹有如牛者,五州之北,山吼三日裂成沟,长半里。工科都给事中王诏等言:陛下绍承鸿业于兹九载,频年,天变于上而星妖示见,地变于下而江海泛溢,或炎夏霜降,或平地阜出,或猛虎食人,或雨雹伤稼,加以水旱相仍,瘟疫流行,军民疾苦,日甚一日,于是汰穴官去穴食以节国用,以救凶荒,犹且缓不及事。乃因寺成碑完而滥升官爵,如此彼西征北伐,捐躯陨命之人,将何以酬之。方修寺之初,臣等失于论谏,固已获罪于陛下,不容于清议矣。于此而又不言,如祖宗设官之意何。伏望断自宸衷,追寝前命,则名器不滥,国体斯正矣。不允。
成化九年以灾伤祭告岳渎,蠲免税粮。
按《明昭代典则》:九年四月,总理河道刑部侍郎王恕奏:去年自京师直抵扬州,南北三千馀里,水旱灾伤,今岁雨雪少降,狂风弥月,土乾麦槁,民不聊生。乃三月初四日,山东地方忽暗黑如夜,乞诏廷臣讲究恤患之策,并祭告各处山川之神。上曰:山东既灾重,民艰须行实惠,今年税粮尽与蠲免。仍遣礼部左侍郎刘吉往祭告东岳泰山,东镇沂山,及东海之神,以祈雨泽。
成化十一年命钦天监所占天象,会本封进。
按《明昭代典则》:十一年夏四月,命钦天监所占天象,会本封进,钦天监五官灵台郎刘伸奏:自洪武以来,凡天象有变,本台官辄自具奏,不用本监印信。至正统间,监正彭得清等始变旧制,且本监官俱故阴阳官子孙系专门之学,所奏天象据旧书以为占候。今掌监事太常少卿童轩出自科目,以天象隐匿不奏。又所奏多增损旧书,不以实对,上宥之,命所占天象,仍会本封进。
成化十二年定踏勘被灾田亩之例,御史薛为学等以灾异请饬兵备。诏议之。
按《明会典》:成化十二年,令各处巡按御史、按察司官踏勘灾伤,系民田者会同布政司官,系军田者会同都司官。
按《明昭代典则》:十二年夏四月,御史薛为学等言:近者满都鲁自称可汗,癿加思兰亦自称太师,逆谋已著,一旦大举入寇,仓卒之间难于制驭,况今灾异屡见,南京地震,阴霾榆林,天呜如炮,流星陨于城中,有声大抵皆兵象也。乞敕在廷文武大臣及科道等详议兵备。若不先时而虑,患至而后,图之不曰,将才难得。则曰军士不足,不曰器械不备,则曰粮饷不给,失机贻患可胜道哉。上命所司详议以闻。
成化十三年六月,御史戴缙以灾异请复西厂。十一月浙江巡按御史似钟以灾变疏请修省。从之。按《明昭代典则》:十三年六月,御史戴缙言:近年以来,灾变荐臻,伏蒙皇上谕两京人臣同加修省,未闻大臣进何贤才,退何不肖;亦未闻群臣革何宿弊,进何谋猷。惟太监汪直缉捕杨晔、吴荣等之奸;高崇、王应奎等之贪,奏释冯徽等冤抑之囚禁里河害人之弊,是皆允合公论,足以服人警众,奈其部下官校韦瑛等张皇行事,大臣奏蒙俞允,即将西厂革罢。伏望推诚任人,及时修政。上悦其言,命所司议行之。时西厂方革,人心稍安。缙九年考满不迁以西厂虽革汪直,犹幸乃假,灾异建言颂直功德,以觊倖进,先以奏草示直,然后上之于是直复开西厂,诇察益苛,人不堪命,势焰薰灼,天下闻而畏之,其祸端实肇。于缙冬十一月浙江杭州大雷雨,虹见。巡按浙江御史似钟言:按月令八月雷始收声,二月雷乃发声,今十一月初旬一阳始生,正闭藏之时,而乃雷电交作,虹霓出见皆为非时,乞加修省事下。礼部覆奏近年杭湖等府,旱涝相仍,今又值此灾变,不可不预为警备,宜移文巡按及都布按三司等官,痛加修省,伸冤抑捕强横,抚恤军民,操练士马。从之。
成化二十一年以灾异诏陈时政,赦天下。
按《名山藏·典谟记》:二十一年正月甲申朔申,刻有火光自中天少西下坠,化白气,复曲折上腾,其声如雷,踰时,西方复有流星如碗大,赤色,自中天西行近浊,尾迹化白气,曲曲如蛇形,良久,正西轰轰如雷震地,须臾止。敕曰:上天垂戒,灾异迭见岁暮及今正旦星变有声如雷朕甚惊惧尔文武百官其指陈国家生民之利病朕釆行之。庚寅诏曰:朕思惟艰荷,罔敢自遑,治效未著,灾沴迭兴,地道弗宁,天时亢旱,朕切忧遑。斋心勤祷,遣廷臣祭告山川,奈岁竟不登,而河南、山东畿内率多饥馑,陕西、山西尤剧,至有弃恒产家室不相顾。元元何辜罹此危阨,朕已博采群议,发内帑仓,储敕所司小大赈济期此矜人,咸归乐土,不意冬暮春初,星变有声,朕愈兢惕,载敕廷臣,备陈时政,釆纳而行,今春时,和祇承资始之仁诞,敷宽恤之典,其大赦天下。
[book_title]第五卷
第五卷目录
庶徵总部汇考五
明二〈孝宗弘治十四则 武宗正德二则 世宗嘉靖十五则 穆宗隆庆二则 神宗万历五则 悯帝崇祯三则〉
皇清〈总一则 康熙八则〉
庶徵典第五卷
庶徵总部汇考五
明二
孝宗弘治元年,以灾异叠见,谕德张升,御史张炳、曹璘等疏言时政。
按《明昭代典则》:弘治元年四月,天寿山大风,雨雹。先是大学士万安尹直既被劾,罢刘吉虑科道有言乃阿,结科道昏夜款门,遂建言当超迁掌科道之官待以不次之位,祈免弹劾。左庶子张升上疏谓应天之实有大本,有急务大本在心,急务在政,心在陛下,固当无时而不谨畏矣。政以人才为先,人才以辅臣为先,可不慎乎。初科道首以万安,刘吉尹直为言,安与直以次罢遣惟吉偃然独存,知今日惟科道得言遂欲超迁科道不知朝廷用人,惟取贤能,不论方类,吉柔佞取悦,无所不至,自是科道无复肯言,而群臣靡然附之。臣思陛下方日御经筵,虚心听纳。吉以患失鄙夫为讲官领袖,臣与之旅进旅退,实汗颜也。先时贵戚万通、万喜、万达等依凭宫阃,凶焰熏灼,吉与缔姻,请托公府,赂入私门。李林甫之蜜口剑腹,贾似道之牢笼言路,吉实合而为一。因数吉十罪,请亟谴斥以应灾变,以回天意,疏上御史魏章等阿吉意,交章劾升,左迁升南京工部员外郎。
按《明外史·张升传》:升,字启昭,南城人。成化五年进士第一。授修撰,历谕德。弘治改元,迁庶子。大学士刘吉当国,升因天变,疏言:陛下即位,言者率以万安、刘吉、尹直为言,安、直被斥,吉独存。吉乃倾身阿佞,取悦言官,昏暮款门,祈免纠劾,许以超迁。由是谏官缄口,奸计始遂。贵戚万喜依凭宫壸,凶焰炽张,吉与缔姻。及喜下狱,犹为营救。父存则移居各爨,父没则夺情起官。谈笑对客,无复戚容。盛纳艳姬,恣为淫黩。且历数其纳贿、纵子等十罪。吉愤甚,风科道劾升诬诋,调南京工部员外郎。升在部五年,遇灾异,辄进直言。亦数为言者所攻,然自守谨饬。按《张炳传》:炳擢南京御史。弘治元年七月偕同官上言:顷陛下,免丧遣官,告孝陵将祭,阴云忽变,暴风大作,岂皇祖神灵以是启陛下俾益,谨履霜之,戒与请略陈之。迩台谏交章论事矣,而扈跸纠仪者不免锦衣捶楚之辱,是言路将塞之渐也。经筵既举矣,而封章累进,卒不能回寒暑停免之说,是圣学将怠之渐也。内倖虽斥梁芳,而赐祭仍及便辟,是复启宠倖之渐也。外戚既罪万喜,而庄田又赐皇亲,是骄纵姻娅之渐也。左道虽斥,而符书尚揭于宫禁,番僧旋复于京师,是异端复兴之渐也。传奉虽革,而千户复除张质,通政不去张苗,是传奉复启之渐也。织造停矣,仍闻有蟒衣斗牛之织,淫巧其渐作乎。宝石废矣,又闻有戚里不时之赐,珍玩其渐崇乎。《诗》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愿陛下以为戒。帝嘉纳之。先是,南京御史黎鼎等以雷震孝陵柏树,与炳、劾大学士刘吉等十馀人,给事中周纮亦与同官方向等劾吉,吉衔之。按《曹璘传》:璘授御史。弘治元年七月上言:近日星陨地震,金木二星昼见,雷击禁门,皇陵雨雹,南京内园灾,狂夫叫阍,景宁白气飞腾,而陛下不深求致咎之由,以尽弭灾之实。经筵虽御,徒为具文。方举辄休,暂行遽罢,一年之中,彊半不学,日所接者,宦官宫妾而已,所谓一日暴之,十日寒之者也。愿日御讲殿与儒臣论议,罢大学士刘吉、徐溥、尚书周洪谟、侍郎李嗣、何琮、吕雯、谢宇,以消天变。臣昨冬曾请陛下墨衰视政,今每遘节序,辄渐御黄衮,从官朱绯。三年之间,为日有几,宜但御浅服。且陛下方谅闇,少监郭镛乃请选妃嫔。虽拒勿纳,镛犹任用,何以解臣民疑。祖宗严自宫之禁,今此曹干进纷纭,当论罪。朝廷特设书堂,令翰林官教习内使,本非高皇帝制。词臣多夤缘以干进,而内官亦且假儒术以文奸,宜速罢之。诸边有警,辄命京军北征,此辈骄惰久,不足用。乞自今勿遣,而以出师之费赏边军。帝得疏,不喜,降旨谯让。
弘治二年,以灾异问消弭之道,刑尚何乔新条奏修省事,宜议行之。
按《名山藏·典谟记》:弘治二年正月,以灾异问辅臣消弭之道,七月敕曰:近京师大雨水,南京又有风雨之异,朕躬祇天戒尔。文武百官其修省斟酌,以缺政闻于是,廷臣各言事。皆从之。
按《何乔新集》:题为修省事该刑部题前事节该太监韦传奉圣旨近日京城雨水为灾,南京奏大风雷雨之异,朕当检身饬行,祗谨天戒尔。文武百官,尤当各加修省,勉图报称,毋事因循。各衙门政事有缺失当,举行改正,斟酌停当,来说,钦此。钦遵臣等备员,法司所掌者,刑所讲者,律不敢泛及他事。窃惟刑律之制,肇自虞之象刑其后。夏有政典,商有官刑,周有三典,以及汉唐宋而律书日繁。我太祖高皇帝肇造区夏,本诸钦恤之心,旁采汉唐之制,定大明律以为辅治之具。轻重适中,度越前代矣。列圣相传,因时制宜,又有事例以辅。律之不及,内外法司,遵守惟谨,迨今百有二十馀年,罔敢违越。然律文深奥,百司官吏讲解未明,或一字之文而害一条之义。及其引律断罪,往往有乖律意承讹踵,谬不知其非。此乃有司因袭之弊,非圣祖制律之本意也。夫律意不明,则刑罚不当,刑罚不当,则民有不得其死者矣。臣等谨条今之拟,罪有当改正者,于后伏乞圣明裁处参酌轻重著于典章,颁行天下,永为遵守。臣民幸甚,等因具本,奉圣旨。这本恁还会都察院,大理寺详议停当来说钦此钦遵会同都察院右都御史屠等大理寺卿冯等详议得凡告子孙及子孙之妇不孝,并监临官,因公殴人至死。及因事威,逼人致死,律例甚明,近来有司遇有告子孙及妇不孝者,不问虚实,即坐重罪,因公殴人致死者,虽不曾用惨酷刑具,俱作酷刑。官员起送吏部,奏请降调,愚民或因忿争小故致令自尽者,俱坐以威逼致死,此皆有司因袭之弊。殊失律意,合依本部所拟,改正通行,内外法司永为遵守庶几不失圣祖制律之意,其边远充军江南等处,发西北卫分江北等处,发东南卫分律有坐定地方但近年兵部奏称内外法司问该充军人犯俱要就近编发,以便勾取合无照依见行事例发遣其言,国初定律之时,钞重而物轻,经今百有馀年,钞轻而物重,要将银每一两铜钱每一千文各估钞四十贯。揆之时,估固为有理。但银钱估钞,行之已久,合仍依原估。其他一应货物,委有估计失当,臣等再行斟酌,估计务在轻重得中另行具奏定夺,缘节该奉钦依还会都察院大理寺详议停当来说事理未敢擅便,今将会议过缘由开坐谨题一节,该伏睹大明律内一款,凡骂祖父母父母及妻妾骂夫之祖父母父母者,并绞。注云,须亲告乃坐又一款,其祖父母、父母诬告子孙,子孙之妇者各勿论钦此。窃详律意盖谓祖父母之于孙,父母之于子,天性之至亲也。子妇悖戾至于毁骂其亲,故坐以绞然;恐人诬告致罪,故云须亲告乃坐。谓之亲告乃坐者,以见他人虽告不坐也。近见问刑衙门,遇有祖父母、父母告子孙及子孙之妇骂者,不问虚实,辄坐以绞。是乃亲告即坐非亲告亦坐矣。使凡亲告即坐,何以有诬告子孙之律乎。凡人之诬告子孙及子孙之妇者,多出于爱憎之偏有因,后妻之谮而憎前妻之子者,有溺爱少子而恶其长子者,有欲夺孙之资产以归其子者,有憎其孙遂及其妇者,使亲告即坐。则虽恭顺如薜包孝,友如王祥者,父母一有诬告将不免于死。况于其他乎。合无通行内外,问刑衙门,今后若祖父母告子孙及子孙妇不孝者,必须追究得实,然后坐罪。如律,若祖父母父母偏私诬告仍依诬告子孙律拟断,庶无乖圣朝制律之意而克全天性之恩矣。一节该伏睹大明律内一款,凡官司决人不如法者,笞四十,因而致死者,杖一百。均徵里葬银一十两。若监临官因公事于人虚怯去处非法殴打及自以大杖,或禁两手足殴人至折伤以上者,减凡𩰚伤罪二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追埋葬银一十两。若于人臀腿受刑去处依法决打邂逅致死及自尽者,各勿论。钦此。查得见行事例各处有司及问刑官有用脑箍、夹棍、烙铁、阑马棍等项酷刑官员,问罪起送吏部,奏请定夺。或降杂职,或发为民,盖所以惩戒残忍之徒也。近见内外官司,或因督责公事,或因考询狱囚,依法决打致死人命者,问刑衙门,一概拟作酷刑黜罢,殊与律例不合。且鞭作官刑,扑作教刑,自古有之,但不当肆为残忍,以毒其民耳。若因公事决打致死,辄出为民,非律例之意也。合无通行内外问刑衙门,今后有犯除用脑箍、夹棍、烙铁、阑马棍等项惨酷刑具及于虚怯去处殴打致死者,照例问罪为民其馀如因公事或笞、或杖于臀腿去处决打致死者,各依本律科断,不在起送降调之例。庶于情法得中一节,该伏睹大明律内一款,凡因事威逼人致死者,杖一百,追埋葬银一十两,钦此。窃详律意盖谓诸色人等,或逼取田园,或强索财物,或见其愚弱而恐之以罪,或因其卑贱而胁之以威。其人畏威慑势以至自杀者,坐以前罪,仍追埋葬之资,给与死者之家。近见街市愚夫愚妇或一时语言忿争,或偶因酒醉戏骂,本无用威挟势凌逼情由,而愚民轻生辄便自尽者,官司往往问拟威逼罪名追给银两,殊非律意。其罪虽止于杖,然监追银两有力者随即送官贫窘者淹禁连月,甚至于鬻子女、典房屋而后完纳,深为可悯。合无通行内外,问刑衙门,今后遇有此等囚犯,研审明白,果系因事威逼人致死者,依本律科断。若因一时忿争,或因醉戏谑互𩰚等项致人轻生自尽,别无逼迫之情者,止依不应并殴骂人等项律条科断不必追银。庶几情法相当而死生无憾。一伏睹大明律边远充军条内开江南并浙江、江西等布政司府分发,定辽山西等都司所辖卫分充军。江北、山西、陕西等布政司府分发广东、广西等都司所辖卫分充军窃见近来编发充军。囚犯不分南北,多发西北边卫充军盖以西北近边故欲填实边卫也。然此等囚犯多是原问斩绞罪名饶死及一应奸顽梗化轻于犯法之徒,往往随到随逃,仍复为恶,虽有仍问死罪处决之例,然逃者接踵,终不知警。况中间又有外国,谙知边情,恐其乘隙逃入外地,为之谋主启衅扰边,不可不防,汉之卫律,宋之张元,可为永鉴合无。今后编发充军囚徒仍照律内所定地方。原系北人者,编发江南卫分。原系南人者,编发江北卫分。庶可革其屡逃之弊,亦可免意外之虞。一伏睹大明律,凡四百六十条,其间计赃科罪者居多。至于计赃,又须估钞,方可定罪,然计赃科罪者,律也。律一定而不可易,以赃估钞者例也。例所以辅律,可随时损益之,但国初制律之时,每银一两值钞一贯。今则值钞八十贯,是国初常人盗银八十两方得绞罪,监守盗银四十两,方得斩罪。今常人盗银一两,监守盗银五钱,即坐绞斩罪名虽曰:民俗浇漓,恐人易犯,故重以绳之。然非祖宗制律之本意,查得正统成化年间,都御史陈智,监察御史李志刚等各有论奏,或欲照依国初估钞常人盗银八十两,方坐绞罪。或欲照今时估常人盗银一两,即坐绞罪。合而论之,赃轻罪重者,似过于刻赃重。罪轻者,似过于纵况。陈智等拟奏时估止称银两铜钱而货物,固未之及。其后估计货物,虽有定规,一向遵行就中,轻重失伦者亦多,如绵被一件,值银不过七八钱,乃估以一百贯金一两值银不过五六两,止估以一百六十贯。大车一辆值银十馀两,而以七十贯估之。柴草一大车值银五六钱,而以一百贯估之。其他估计失当者,不可枚举。依此论罪,刑罚岂能得中。合无今后估计钞贯银,每一两铜钱每一千文各值钞四十贯,其馀马骡等畜并诸般货物,本部会同都察院大理寺从公斟酌估计,务在合乎人情,宜于时俗,定拟停当,通行内外,问刑衙门,遵依折钱拟罪,庶几得轻重之中而不失制律之意矣。弘治二年九月十八日,刑部尚书何等具题本月二十一日奉圣旨这本内骂祖父母一条系干伦理,还著吏部会同户礼兵工四部及通政司六科将律意讲明来说。其馀准拟。
弘治四年,丘浚以灾异上时政疏。
按《明国史纪闻》:弘治四年冬十月,丘浚上时政疏曰:成化时彗星三见,遍扫三垣,地无虑五六百震。迩者彗见天津,地震天鸣无虚日,且异鸟三鸣于禁中。考诸经史,天变莫大于彗孛,在三垣三台尤重。地变莫大于震动,在京师边防为急,矧禽鸟动物得气之先。《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书彗孛者三,地震者五,飞禽者二。今乃屡见于二十五六年之间,甚可畏也。臣愿体上天仁爱,念祖宗基业,端身以正本,清心以应务。谨好尚勿流于异端,节财费勿至于耗国,公任使勿失于偏听。禁私谒,以肃内政,明义理,以绝神奸,慎俭德,以怀永图,勤政务,以弘至治。庶可以回天灾,消物异,帝王之治可几也。疏凡十馀万言。
弘治五年,以各省水旱,马文升疏请赈恤,训练,纳之。按《明外史·马文升传》:弘治五年,山东久旱,浙江及苏松诸府水灾,文升请命所司加意赈恤,训练士卒以戒不虞。帝褒纳之。
弘治六年,以灾异诏镇巡官修省,从西安知府严永浚请命罢织工。
按《名山藏·典谟记》:弘治六年十二月,以灾异叠见谕在外镇巡等惩贪暴,赈困穷,防贼寇,抚军民,痛加修省。西安知府严永浚疏言灾变之来,恒以类应,天久不雨,陛下近察,禁幄服御之物远验工作司局之费则德泽流滞,皎然可知。下工部覆命织未就者悉罢。弘治七年,以灾异诏言时政得失。
按《名山藏·典谟记》:弘治七年正月二月,以灾异命群臣修省并极言时政得失,军民利病。
弘治八年,以灾异求直言,文武大臣耿裕、胡爟等条奏不省。
按《明昭代典则》:弘治八年十二月,靖虏卫天,鼓鸣河南,江西大震电,诏求直言。
按《明国史纪闻》:中官李广以烧炼斋醮得幸于上户部主事胡爟,乃上言:地震之类,灾之小者也。西北旱熯,父子相食,东南饥疫,骨肉流离,此大变也。陛下深居九重,左右蒙蔽,未之知耳,今李广、杨鹏引用刘良辅辈以左道惑乱圣心,斋醮靡费,差遣在外,如虎横行,吞噬无厌,士大夫昏夜乞哀于宦官贵戚交相贿托,不以为耻。言官有所举劾,瞻前顾后,苟且塞责,阴盛阳微,灾异曷由弭乎。乞用臣言,则邪妄斥而阴慝消矣。疏入不报。
按《明外史·周经传》:弘治八年,文武大臣以灾异陈时政,经为具奏章,而奏中斥戏乐一事,深中。帝讳密令中官廉草奏者,尚书耿裕曰:疏首吏部,裕实具草。经曰:疏草出经手,即有罪,罪经。世两贤之。
弘治十年,以灾异诏求直言。刑部主事郑岳下狱。按《明昭代典则》:弘治十年五月,京师风霾,各省天鸣地震。诏求直言,时有刑部主事郑岳以直言下狱,户部侍郎许进疏救,得赦。
按《福建通志》:弘治十年七月十二日,雷雨昼晦,大风飞瓦,大树皆折。
弘治十一年,定奏报灾伤,限期礼科给事中。冯子聪请停工役以弭灾。
按《明会典》:弘治十一年,令灾伤处所及,时委官踏勘夏灾,不得过六月终。秋灾,不得过九月,终若所司报不及时,风宪官徇情市恩,勘有不实者。听户部参究。按《名山藏·典谟记》:弘治十一年四月,礼科给事中冯子聪言寿宁侯赐第役作未休,毓秀亭继之,兴济庙继之,砻石镂木百匠并兴,帖翠涂朱,万民失业,工延累岁,费过钜万。今者四方天鸣地震,水旱灾伤,京师风霾连日,陛下高拱九重耳,不闻中外愁叹之声,目不击斯民贫苦之状,土木之工不止,岂谓世道之际方亨乞将臣言下所司集议,缓急区别,停减下所司。弘治十二年科道魏江姚寿等请慎名器,以弭灾变。按《名山藏·典谟记》:弘治十二年十月,吏科都给事中魏江监察御史姚寿等言迩清宁宫重修告成,匠官人等升授。夫清宁方灾阙里继之亢旱,星文加之示变,陛下降诏修省而名器反滥,乞照宣德以来及近年增修祧庙旧例量与恩赏庶,尽修弭之道。
弘治十三年,吴世忠、林瀚疏论灾异。
按《野史·吴世忠传》:弘治十三年,寇犯延绥、大同,世忠言:天变屡徵,火患频发。云南地震压万馀家,大同马灾踣二千匹。此天意足忧也。按《明外史·林瀚传》:瀚历吏部左右侍郎。弘治十三年拜南京吏部尚书。以灾异率群僚陈十二事。
弘治十五年,以灾异诏群臣言事,刘健、马文升疏奏,皆允行。
按《名山藏·典谟记》:弘治十五年五月,以灾异修省下,群臣言事。刘健请早朝以勤,政日讲以视学,节俭以省费,刚断以决事。纳之。十月,工部奏太监李兴请办元宵烟火物,料有旨减半民受赐已。今天示频仍,灾变迭生,乞通停罢。许之。
按《野史·马文升传》:弘治十四年,自太子少保屡加至少保兼太子太傅。明年,南京、凤阳大风雨坏屋拔木,文升请帝减膳撤乐,修德省愆,御经筵,绝游宴;停不急务,止额外织造;赈饥民,捕盗贼。已,又上吏部职掌十事。帝悉褒纳。
弘治十六年,云南灾异叠见,遣樊莹巡视,劾奏两省溺职官吏。
按《名山藏·臣林记》:席书历户工二部主事时,云南昼晦者五日,南京刑部左侍郎樊莹巡视云贵,奏黜贵州一省官自参政而下三百馀员,以应灾变,书上言:自古弭灾之道,人君则修行侧身,大臣则引咎去位,然后察百寮,举庶政,未闻灾出一方,廑罪本方之吏。近岁云南景东卫云迷雾惨,昼晦五日,陶孟等处各有地震雷火等灾,皇天后土昭示非常,爱陛下至矣。樊莹奏黜贵州省官三百馀员,意谓不职,所召臣窃谓此等灾异,系朝廷不系云贵,系天下不系一方,在近不在远,在大臣不在小臣,谨按《春秋》梁山崩不书,晋者为天下记异也。宋真宗时彗出,应在齐鲁。帝曰:朕以天下为忧,直一方耶。诏求直言,减膳避位,而彗遂灭,推古證今,殆可知已。天地之气,譬人一身,平时调摄有道,元气无亏,然后肢骸无滞,痈毒不作,若居常寒暑失和,饮食失度,情欲失节,则元气内损,血脉不周,痈疽壅肿,或发胸背,或发手足。今天下京师,人首也,兖豫荆徐,腹心也。青齐浙陕,手也。川广云贵,足也。手足疾作,补其气血,理其荣卫,则内气壮而馀毒消,苟药石针砭专攻,毒所窃恐,病根未除,将入腹心。云贵灾异,正如手足毒疾,今议弭灾修政,专治灾作处所。岂非舍血气之本,源攻手足之末流。天子四海为家,中国为身,云贵虽远,疾痛痾痒,未有不切。陛下气脉者,夫天下以军民为根本,军民以财力为气脉,财力足则生养遂,生养遂则人心和,而天变不见于四方。近年诸边重镇寇患不止,腹里地方水旱相仍,县官疲征敛,小民困徵求,有鬻子输官者,有出产无贸者,民穷财尽,莫甚此时。而光禄寺诸监局供应进用数倍先年,冗食官员积至累千投充匠较积至累万,修斋设醮,岁靡虚月,僧道坐食,无纪寺观,营筑无停,苏浙织造无已,近臣赏赐无度,皇亲之家侵夺军民,网罗市利,大小内官凡系军马钱谷衙门日渐加添几倍祖宗时大狱据招词而不敢辨,刑官知冤抑而不能更,大臣直言在闲未起用小臣言事被谪未原复文官传奉有之,武官不由兵部有之,杂流外品僭滥名器乖政伤和致灾之由,孰过于此。近中外报灾,陛下累下宽恤,尚书马文升等请减派恤民,即日施行。陛下好生之心,可谓至矣。然使陛下徒有其心而民财民力日益耗瘁者,法不振故也。夫法者,祖宗之法。天子与臣下百世守者也。设有诸事如臣所言,为大臣者不惜爵宠,不避权势,确执成宪一不允至再,再不允至三,三不允恳乞去位,陛下将曰:此大臣何为去也。必感悟矣。居言路者不惧,乖忤不避极言,一不听至再,再不听至三,三不听恳外乞补。陛下将曰:此言官何为去也。必容纳矣。今为大臣者,遇坏法事未尝不执,一不允则曰:职尽矣。无如不允也。况有漫不执者,为科道者,见坏法事,未尝不陈。一不听则曰:已言矣。无如不听也。况有漫不言者。故使陛下仁恩不敷者,左右壅蔽也。使陛下不知左右,壅蔽者。大臣言官也。如近日延寿塔之作,诸大臣力正科道交言,陛下俯纳,停止,中外臣民焚香作庆,盖由言之也。详故陛下知甚明正之也。力故陛下断甚决也。使陛下举一事兴一役,率匡救如此,岂有言不听,谏不行哉。又如近日商人达等投认皇亲家人奏准淮芦盐引户部,虽经执奏,科道亦尝进言,未蒙采纳者,盖由任法者不能三四,执奏司言路者,不能三四力言也。使陛下真知商人名虽买补,其实亏损,百万边储岂肯徇贵戚之私,坏祖宗大法哉。中外皆曰:方今上有尧舜之君,惜下无皋夔之臣,故使斯民不被。陛下尧舜之泽者,诸大臣过也。使陛下不能率由旧章者,诸大臣过也。使陛下不能烛左右奸欺,知闾阎疾苦者,诸大臣过也。考古大臣有以霖雨恒阴谢罪求去者,有以地震免者,有以无云而震免者,今大臣引罪不闻一人,贵州偏藩考退乃至三百馀众,而云南一省不知所退又几百人矣。云贵僻居万里,苗蛮杂处,𩰚杀相寻仕其地者,妻孥不给,穷乏难归,且所退黜类多,小吏夫其虐暴,则不能淫刑贪饕则不能卖惠,用区区微臣,当赫赫大变。臣愚不知所以也。若云灾伤地方,则贵州原无灾异,若以罪由米鲁则云南,故非所部。若曰:二处相邻,则四川亦在接壤,因此加彼治西遗东。臣愚不知所以也。去岁湖湘、江浙诸处或地震军民房屋,或水没人畜生命,或雷雹殊常,或雷火迭见,或猛虎在处伤人,或山蛟同日出地。淮扬、应天等处流移载道,饿殍填途,议者独察云贵,不及他方。岂云贵多贪,他方尽谦。臣愚不知所以也。前此数年有星如轮陨于禹城,近年有物如黑黍遍雨忠州。而议者以事关国家,非缘州县,未闻罪禹城、忠州官者。在此则原其无辜,在彼则谓其有罪,臣愚不知所以也。唐陆贽曰:凡今在位任大者,其责重位近者其罪深迩年大臣据高爵而不图委任,妨贤路而不引正人,迷禄恋宠,一息尚存,一念不止,幸藉圣天子太平之福,祖宗无疆之休窃禄,偷安一旦,有事谁寄安危。谁担忠孝。诚恐人议未一,人心未惬,天道有知灾异,殆甚。臣闻莹奏不觉,心思失平,望敕吏部议处或欲综核名实感格天意,则先自两京文武大臣下至科道部属等官应自陈者,自陈应考退者,考退然后分遣中外黜贪酷之尤者,与云贵同例,或以朝觐在迩,京师考察亦近乞诏百官改图既往,思报将来。令云贵被考有名官员待会朝之时与各省官员一体从公,再察此帝王荡荡平平奉三无私之心也。书入,孝宗欣览帖,置座右。
按《明外史·樊莹传》:十六年,云南景东卫昼晦七日,宜良地震如雷,曲靖大火数发,贵州亦多灾异,廷议遣大臣巡视,乃以命莹。至则劾镇巡官罪,黜文武不职者千七百人。威震蛮俗,既竣事。廉知景东之变,乃指挥吴勇侵官帑,图脱罪,因云雾晦冥虚张其事,劾罪之。还进尚书。
弘治十七年,吏科给事中许天锡请因灾异策免大臣刘大夏条奏十六事。诏详议。
按《名山藏·典谟记》:弘治十七年五月,吏科给事中许天锡言:天视听在民,民殃祸在政,而政之蛊弊在人。自古灾变未有多若今者,天鸣地震,水火之患,昆虫草木之妖,风霾星雹之异,甚至昼晦八日,赤地千里,而盗贼纵横,臣闻之古有灾异,策免三公,霖雨恒阴,亦或避位。今文武大臣既不能引咎避位,陛下又未遽策免,亦宜且暂革其公少之衔以昭忧勤之实,俟天心既回,乃复还厥职。
按《明外史·刘大夏传》:南京、凤阳大风拔木,河南、湖广大水,京师苦雨沉阴。大夏请凡事非祖宗旧而害军民者,悉条上釐革。十七年二月又言之。帝命事当兴革者,所司具实以闻,乃会廷臣条上十六事,皆权倖所不便者,相与力尼之。帝不能决,下再议。大夏等言:事属外廷,悉蒙允行。稍涉权贵,复令察覈。臣等至愚,莫知所以。久之,乃得旨:传奉官疏名以请;幼匠、厨役减月米三斗;增设中官,司礼监覈奏;四卫勇士,御马监具数以闻。馀悉如议。织造、斋醮皆停罢,光禄省浮费钜万计,而勇士虚冒之弊亦大减。制下,举朝欢悦。先是,外戚、近倖多干恩泽,帝一无所拒,故丛弊。帝亦深知其害政,奋然欲振之。因时多灾异,复宣谕群臣,令各陈缺失。大夏乃复上数事。
按《江西通志》:弘治十七年六月,庐山鸣经三日,雷电大雨,平地水涌丈馀,蛟四出,石崩数十处。
武宗正德元年,以灾异叠见,府部科道皆陈言。
按《名山藏·典谟记》:正德元年四月,刑科给事中汤礼敬言:陛下更始之初,灾异屡出,旱潦蝻蝗,星变天鼓之类叠见京邑。近者雷电交作,雨雹杂下,当六阳用事之时,阴气与抗,得非邪佞倖用,忠鲠疏远之应乎。闻陛下宫中走马猎射以为游乐,群臣有所论列虽赐俞允,未见克谨消弭之道,伏愿思祖宗基业之大,念先帝付托之重,讲学勤政,去冗禁滥,必矜细行,无忽小民,左右咸选忠良起居悉内于正,则中外乂安,至治可期。报闻六月辛酉雷夜击西中门柱脊,暴风大祀殿斋宫兽瓦坠,郊坛树折,刘健、李东阳、谢迁请禁奢靡,戒玩戏,罢弋猎,以弭灾。上曰:朕将改过焉。于是府部科道诸臣皆陈言,刘健摘其要者五事,请省置坐隅。一曰:单骑轻出宫禁。二曰:频幸监局。三曰:泛舟海子。四曰:鹰犬弹射。五曰:曲纳内侍所献饮食。按《明国史纪闻》:正德元年四月,林瀚因灾异陈十二事首曰:隆大孝以先天下,言先帝奄忽上宾陛下亲承付托,惟任大臣而不改先帝所倚,用立大政而不易先帝所贻,谋斥远近习力体先帝亲贤远佞之方,不假贵戚,力行先帝割私任公之法,戒饬边备。常若先帝不忘敌国,节省财费,常若先帝不忘生灵,事无钜细,无内外,惟仿。先帝所已行者,而力行之则大孝之实通于天下矣。其馀集群议以决大政,改州治以奉陵寝,崇俭德以裕财用,省虚费以苏军民,增贡举以进人才,修武备以禦寇盗,省匠役以苏民困,节工役以省财用,清吏役以革宿弊,清马政以防欺蔽。大优客以广言路,皆剀切无忌讳。
按《明外史·戴铣传》:李光翰,新乡人。弘治十二年进士。授南京户科给事中。正德改元,灾异求言。公疏劾太监苗逵、高凤、李荣及保国公朱晖。帝不省。徐暹,历城人。弘治十五年进士。武宗即位,擢南京工科给事中。正德改元,暹等因灾异上言七事,且请斥英国公张懋、尚书张升等,撤诸添注内官,明正张瑜、刘文泰用药失宜致误先帝,太监李兴擅伐陵木,新宁伯谭佑、侍郎李燧同事不举之罪。帝下之所司。按《陆昆传》:昆拜南京御史。武宗即位,时八党窃柄,朝政日非。昆偕十三道御史上疏极谏曰:陛下嗣位以来,天下颙然望治。乃未几,宠倖奄寺,颠覆典刑。太监马永成、魏彬、刘瑾、傅兴、罗祥、谷大用辈共为蒙蔽,日事宴游。上干天和,灾祲叠告,廷臣屡谏,未蒙省纳。昨者雷震郊坛,彗出紫微,夏秋亢旱,江南米价腾贵,京城盗贼横行。顾可恣情纵欲,不以顾念乎。伏望侧身修行,亟屏永成辈以绝祸端,委任大臣,务学亲政,以还至治。李熙,上元人。由将乐知县擢御史。正德元年九月,以灾异,偕御史陈十事。请罢鹰犬射猎以慎好恶,正中官张瑜等罪,以彰天讨。斥中官所荐顺天巡抚柳应辰,江西参政王纶以抑奔竞,罢侍郎张元祯,王华,叶贽巡抚李进毕亨欧信,太仆卿王珩,尚宝少卿祝祥以黜不职退。按察使李善,参议林沂,知府陈晦等十三人以清庶官。他五事不具载。按《李钺传》:钺除御史。正德改元,天鸣星变。偕同官陈数事,论中官李兴、宁谨、苗逵、高凤等罪,而请斥尚书李孟旸、都督神英。武宗不能用。按《刘玉传》:武宗即位,甫四月,灾异迭见,玉陈修省六事。出按京畿,中官吴忠奉命选后妃,肆贪虐。玉奏。不问。刘健、谢迁罢,玉驰疏言:刘瑾等佞倖小臣,巧戏弄,投陛下一笑。顾谗邪而弃辅臣,此乱危所自起。今白虹贯日,彗见紫微宫,星摇天王之位。民穷财殚,所在空虚,陛下不改图,天下将殆。乞置瑾等于理,仍留健、迁辅政。不报。玉遂引疾归。
正德九年,工部主事韩邦靖言诸臣因灾变陈阙失者,乞延采诏下邦靖锦衣狱黜为民。
按《名山藏·典谟记》:正德九年六月,工部主事韩邦靖言诸臣顷因灾变,极陈阙失,未见听纳,前后以言获罪者,未蒙召用,乞开延揽采择之门,以收人心。下锦衣狱,黜为民,诏自今言事黜谪者毋叙。
世宗嘉靖元年,以灾异陈言议行之。
按《明外史·何孟春传》:孟春召拜吏部右侍郎。嘉靖元年秋,以灾异修省力陈号令失恒,恩泽滥施之弊,寻陈救灾预备策。多议行。嘉靖二年,张翀刘瑞以灾异,偕六科疏陈六事。冬,帝以灾变,欲罢郊祀,裴绍宗、唐皋争之得如礼。
按《明外史·张翀传》:嘉靖二年四月,以灾异,偕六科诸臣上疏曰:昔成汤以六事自责曰:政不节与。民失职与。宫壶崇与。女谒盛与。苞苴行与。谗夫昌与。今诚以近事较之。快船方减而辄允戴保奏添,镇戍方裁而更听赵荣分守。诏核马房矣,随格于阎洪之一言;诏汰军匠矣,寻夺于监门之群咻。是政不可谓节也。末作竞于奇巧,游手半于闾阎。耕桑时废,缺俯仰之资;教化未闻,成偷薄之习。是民不可谓不失职也。两宫营建,采运艰辛。或一木而役夫万千,或一椽而费财十百。死亡枕籍之状,呻吟号叹之声,陛下不得而见闻。是宫壸不可谓不崇也。奉圣、保圣之后,先女宠于册后;庄奉、肃奉之名,联殊称于乳母。或承恩渐邻于飞燕,或黠慧不下于婉儿。内以移主上之性情,外以开近习之负倚。是女谒不可谓不盛也。穷奸之锐、雄,公肆赂遗而逃籍没之律;极恶之鹏、铠,密行请托而逋三载之诛。钱神灵而王英改问于锦衣,关节通而于喜竟漏于禁网。是苞苴不可谓不行也。献庙主祀,屈府部之议,而用王槐谀佞之谋;重臣批答,乏体貌之宜,而入群小惎间之论。或谮发于内,阴肆毒螫;或谗行于外,显逞挤排。上以汨朝廷之是非,下以乱人物之邪正。是谗夫不可谓不昌也。凡此,皆成汤之所无,而今日之所有,是以不避斧钺之诛,用附责难之义。望陛下采纳。其年冬,命中官督苏、杭织造,举朝阻之不能得。翀复偕同官张原等力争。时世宗初政,杨廷和等在内阁。群小虽已用事,正论犹伸,翀前后指斥无避。帝虽不见用,然亦尝报闻,不罪也。 按《刘瑞传》:瑞为南京太仆少卿。嘉靖二年,由南太常卿就迁礼部右侍郎。因灾变偕同官条上六事,具言斋醮无益且妨政,织造多费且病民。帝多纳用之。 按《裴绍宗传》:嘉靖二年冬,帝以灾异频仍,欲罢明年郊祀庆成宴。绍宗言:祭祀之礼莫重于郊丘,君臣之情必通于宴享。往以国戚废大礼,今且从吉,宜即举行,岂可以灾伤复免。修撰唐皋亦言之。竟得如礼。
按《明外史·刘世扬传》:嘉靖二年四月,帝以灾异修省,世扬言:去冬无雪,入春无雨,陛下侧身修行,一念感格,雨雪随降,苟扩而充之,日延儒臣咨访治道,更仿古人几杖箴铭之义,取圣贤格言书之殿庑,则燕閒独处,罔非斋肃之时,于以转灾为祥不难矣。帝纳之,历吏科左给事中。
嘉靖三年,韦商臣奏清刑狱以弭灾,谪清江丞。按《明外史·韦商臣传》:商臣,字希尹,长兴人。嘉靖二年进士。授大理评事。明年冬,商臣以大礼初定,廷臣下吏贬谪者无虚日,乃上疏曰:臣所居官,以平狱为职。乃自授任以来,窃见群臣以议礼忤旨者,左迁则吏部侍郎何孟春一人,谪戍则学士丰熙等八人,杖毙则编修王思等十七人,以拂中使逮问,则副使刘秉鉴,布政马卿,知府罗玉、查仲道等十人,以失仪就系,则御史叶奇、主事蔡乾等五人,以京朝官为所属讦奏下狱,则少卿乐护、御史任洛等四人。此皆不平之甚,上干天象,下骇众心。臣窃以为皆所当宥。况比者水旱疫疠,星陨地震,山崩泉涌,风雹蝗蝻之害,殆遍天下,有识莫不寒心。及今平反庶狱,复戍者之官,录死者之后,释逮系者之囚,正告讦者之罪,亦弭灾禳患之一道也。帝责以沽名卖直,谪清江丞。
嘉靖四年,以灾异频见,余珊应诏陈十渐。
按《明外史·余珊传》:嘉靖四年二月应诏陈十渐,其略言:正德之世,天鸣地震,物怪人妖,曾无虚岁,赖陛下绍统,灾异始除。乃顷岁以来,雨雹杀禽兽,雷风拔树屋,妇人产子两头,无极昼晦如夜,四方旱潦,奏报不绝,曾何异正德之季乎。且京师阴霾之气,上薄太阳,白昼冥冥,罕有晖釆,尤为可畏。疏最剀切,帝不能用,付之所司。
嘉靖五年,以四方灾异叠,奏敕阁臣悉陈过失,又申饬群臣。
按《名山藏·典谟记》:嘉靖五年十二月,时四方灾异叠奏,水旱雷雨,地震山崩,以数省。或冰雹大如人头,捲裂民舍百数十家,江南妇生子六目,四面有角,手足各一节,独爪鬼声。河南生牛犊,一身两手。郧阳牛产二身,心肺胆各二。江西虎具人手、足。大学士杨一清以修省上言。敕曰:览卿疏者再,论之至切,朕凉寡冲昧,日夜求治,未知民瘼,欲求直言言,或不实朕过,多不自悟,其悉陈之庸开朕心毋忌以不尽。顷之,敕群臣曰:比者坤舆弗靖,乾象失常,风雨冰雹水旱之灾,物怪人妖叠报层见,静言思之,疚实在朕,尔文武群臣亦宜洗心去垢,交修成治旷职瘝官,则有国典。嘉靖六年,诏各官条奏弭灾事宜,罢庆成宴。
按《名山藏·典谟记》:嘉靖六年正月,令四品以上及六科十三道条民间疾苦,具上便宜足消弭灾变者,己丑大祀南郊,以灾罢庆成宴。嘉靖七年,敕君臣交相修省。
按《名山藏·典谟记》:嘉靖七年四月敕曰:比者风霾蔽天,旱潦连闻,地震同日,群盗密迩咎实繇朕。君臣共理,皆天事也。文武群工,宜加省悔,大者会奏,小者立改,庶民怀无怨,朕亦免于多戾。
嘉靖八年,敕辅臣条奏弭灾事宜。
按《名山藏·典谟记》:嘉靖八年春正月戊戌朔,风霾昼晦。立春日长星出,白气亘天,敕辅臣条书急务诸修省弭灾,毋有不尽。
按《野史·黎贯传》:贯同年进士华阳王汝梅,由行人历礼科都给事中。八年二月以灾异求言。汝梅偕同官上言三事。一谓:比来章奏多事逢迎,请分别忠佞,毋信谀言。二谓:大臣奏事,近多留中,致是非不分,请悉付之公论。三谓:人主之学,以当务为急,词命非所重。今一事之行,动烦宸翰,亦少亵矣。宜仿祖宗故事,时御平台,召见宰执,面决大议,既省笔札之劳,且绝壅蔽之害。疏入,忤旨。
嘉靖九年,兵部主事赵时春,劾奏礼官不以灾异应诏陈言,而再请贺瑞。黜时春为民。
按《名山藏·典谟记》:嘉靖九年七月,兵部主事赵时春言:中外屡言瑞应,礼官再请称贺,大小臣工浮词面谩,不能上体君父警灾求言之意。上怒,下诏狱黜为民。
按《明外史·赵时春传》:时春为嘉靖五年,会试第一。选庶吉士。以张璁言改官,得户部主事。寻转兵部。九年七月,上疏曰:陛下以灾变求言已旬月,大小臣工率浮词面谩。盖自灵宝知县言河清受赏,都御史汪鋐继进甘露,今副都御史徐赞、训导范仲斌进瑞麦,指挥张楫进嘉禾,鋐及御史杨东又进盐华,礼部尚书李时再请表贺。仲斌等不足道,鋐、赞司风纪,时典三礼,乃罔上欺君,坏风伤政。此小臣所以抚胸流涕,弗能自已也。帝责其妄言,黜为民。
嘉靖十二年,诏非正瑞,勿献。
按《名山藏·典谟记》:嘉靖十二年三月上曰:鹊兔鹿有叠至重出者,礼部其宣示天下。自今非正瑞,勿复献。于是吏部尚书汪鋐作诗三章,美上谦德。上褒答焉。嘉靖二十三年以灾异禁屠停刑。
按《名山藏·典谟记》:嘉靖二十三年七月,上谕礼部曰:今夏霪沴灾人疫物,近复弥旬不雨,兼闻近畿湖浙诸处久旱,越时又火星逆行未顺,太庙俶工乃睹是象所以序昭穆之位,未必不可行也。独今人不古无是识者,既非执正行礼之材,无徒事诸芒昧之谤,朕兹祈天下生灵于上元,其禁屠停刊止常封,若有军机勿论。
嘉靖二十五年,以诸瑞连见诏告谢。
按《名山藏·典谟记》:嘉靖二十五年七月久雨,赈京师饥。上曰:鹿瑞龟祥,荐呈去岁。今朕辰日近,醴泉复出,承华虽圣贤不恃以怠也。而不可不敬谢。其自二十五日至于八月望举谢停封供事毋慢。
嘉靖二十六年,淮安灾变屡见。
按《江南通志》:嘉靖二十六年四月朔,淮安紫云自西来,空中若兵马之声,大风冰雹,又天鼓鸣。
嘉靖四十四年,同安灾异并见。
按《福建通志》:嘉靖四十四年三月十七日,同安疾风迅雷,阴雨如注,至未时忽昏如夜,咫尺不辨,至申时始稍开霁。
嘉靖四十五年,以灾异屡见,御史方新疏请修省。疏奏,斥为民。
按《明外史·沈束传》:嘉靖四十五年,御史方新上言:黄河之患,自古有之。乃今丰、沛间陆地为渠,而兴都有陵寝之忧,凤阳有冰雹之厄,河南有饥馑之灾,尧之洚水不烈于此矣。诸边将惰卒骄,寇至辄巽懦观望,而宁武有军士之变,南赣有土兵之叛,徽州诸府有矿徒窃发之虞,舜之三苗不棘于此矣。夫洚水、三苗不足为累者,以尧、舜兢业于上,而禹、皋诸臣分忧于下也。今司论纳者日献祯祥,而疆场之臣,惟冒首功,隐丧败。为国分忧者,谁也。斥罚之法,今不得不严。而陛下亦宜随事自责,痛加修省,然后灾变可息,而外患可弭也。疏入,斥为民。
穆宗隆庆二年,御史周弘祖、兵部郎中邓洪震疏陈修省事宜,弘祖疏不报洪震,疏下礼官议行。
按《明外史·周弘祖传》:弘祖徵授御史。隆庆改元之。明年春,言:近四方地震,土裂成渠,旂竿数火,天鼓再鸣,陨星旋风,天雨黑豆,此皆阴盛之徵也。《洪范传》曰:人愤怨,则水涌溢。《翼奉》曰:阴极生阳,不旱则火。陛下嗣位二年,未尝接见大臣,咨访治道。边患孔棘,备禦无方。事涉内庭,辄见挠沮,如阅马、核库,诏出复停。皇庄则亲收子粒,太和则榷取香钱,织造之使累遣,纠核之疏留中。内臣爵赏谢辞,温旨远出六卿上,尤祖宗朝所绝无者。疏入,不报。隆庆初,以地震言事者,又有邓洪震,宣化人。时为兵部郎中,上疏曰:入夏以来,淫雨弥月。此阳制于阴仁柔不断之象。又京师去冬地震,今春风霾大作,白日无光。占者谓地震,阴不静也。主嬖倖蛊惑,女宠渐盛,风霾,兵象也。主外国窥中国,近大同又报雨雹伤物,地震有声。陛下临御甫半年,灾异叠见。传闻后宫游幸无时,嫔御相随,后车充斥。左右近习,溢赐予。政令屡易,前后背驰,邪正混淆,用舍犹豫。所谓女宠嬖幸及仁柔不断者,其渐已见。万一奸宄潜生,寇戎轶犯,其何以待之。帝纳其言,下礼官议修省。
隆庆三年,刑部主事郑履淳疏陈回天开泰之计。黜为民。
按《明外史·郑履淳传》:履淳除刑部主事,迁尚宝丞。隆庆三年冬,疏言:顷年以来,万民失业,四方多故,天鸣地震,灾害荐臻,臣等当恸哭流涕于殿廷,陛下亦当卧薪尝胆于宵旰也。夫饥寒迫身,易为衣食,嗷嗷赤子,圣主之所以为资。不及今定周家桑土之谋,切虞廷困穷之惧,则上天所以警动海内者,适足以资他人矣。今最急莫如用贤。陛下御极三祀矣,曾召问一大臣,面质一讲官,赏纳一谏士,以共画思患豫防之策乎。高亢暌孤,乾坤否隔,忠言重折槛之罚,儒臣虚纳牖之功,宫闱违脱珥之规,朝陛拂同舟之义。回奏蒙谴,补牍奚从。内批径出,封还何自。纪纲因循,风俗玩愒。功罪罔核,文案徒繁。阍寺潜为厉阶,善类渐以短气。言涉宫府,肆挠多端。梗在私门,坚持不破。童牛羸豕无先事之图,社鼠城狐有难施之计,患岂在明。前车不远,万众惶惶,皆谓群小侮常,明良疏隔,自开辟以来,未有若是而永安者。伏愿奋英断以决大计,勿为小故之所淆;弘浚哲以任君子,勿为嬖昵之所惑。移美色奇珍之玩而保疮痍,分昭阳细务之勤而和庶政。以蛮裔为关门劲敌,以钱谷为黎庶脂膏。拔用陆树声、石星之流,嘉纳殷士儋、翁大立诸疏。经史讲筵,日亲无倦。臣民章奏,与所司面相可否。万几之裁理渐熟,人才之邪正自知。察变谨微,回天开泰,计无踰于此。疏入,帝大怒,杖之百,系刑部狱数月。刑科舒化等以为言,乃释为民。
隆庆六年,神宗即位,御史胡涍因灾异请出宫女。忤帝,斥为民。
按《明外史·陈吾德传》:胡涍擢御史。神宗即位之冬,妖星见,慈庆宫后延烧连房。涍言:星阴象火积阴所生灾咎之应决在宫妾窃见两朝宫女闭塞后庭,郁而不散,足干天和,乞遍察掖庭中曾蒙先朝宠幸者,体恤优遇,其馀无论老少,一概放遣。奏中且言唐高不君,则天为虐。几危宗社,往古覆辙亦可为鉴。帝问辅臣,二语所指为谁。张居正对曰:涍言虽狂悖,心无他。帝意未释,严旨谯让。涍惶恐请罪,斥为民。
神宗万历四年,题准救护月食祈祷雨雪,及申报旱涝之制。
按《明会典》:万历四年,题准月食救护。遇日出之刻即止,不待复圆。凡祈祷雨雪及晴,礼部题请行顺天府率所属人员于都城隍等庙行香禁屠宰三日。百官就各衙门致斋,青衣角带办事,凡各处雨泽有无乾溢沾足,俱要依期备细造册,申报礼部查考。
万历九年题准奏勘灾伤之例,务使民沾实惠。按《明会典》:万历九年,题准地方凡遇重大灾伤,州县官亲诣勘明申呈抚按,巡抚不待勘报,速行奏闻。巡按不必等候部覆,即将勘实分数,作速具奏以凭覆请赈恤。至于报灾之期,在腹里地方仍炤旧例,夏灾限五月,秋灾限七月内。延边如延宁、甘固宣大山西蓟密、永昌、辽东各地方夏灾改限七月内,秋灾改限十月内,俱要依期从实奏报。如州县卫所官申报不实,听抚按参究。如巡抚报灾过期,或匿灾不报,巡按勘灾不实,或具奏迟延并听该科指名参究。又或报时有灾报后无灾,及报时灾重,报后灾轻,报时灾轻报后灾重,巡按疏内明白从实具奏,不得执尼巡抚原疏至灾民不沾实惠。
万历十八年,王家屏以频年灾异叠见,乞赐罢归。不报。
按《明外史·王家屏传》:万历十八年,家屏以久旱乞罢,言:迩年以来,天鸣地震,星陨风霾,川竭河涸,加以旱潦蝗螟,疫疠札瘥,调燮之难,莫甚今日。乞赐罢归用避贤路。不报。
万历四十三年,以山东连岁灾异,大旱、陨霜,大饥,遣使赈之。
按《山东通志》:万历四十三年乙卯正月,地裂,宽数寸,深不测。三月,大雪,桃、杏无花,麦熟后大旱,汶水绝流,城门楼兽口喷烟。七月,雨。八月,霜,晚禾尽伤,大饥,或父子相食,盗起。遣御史过庭训赈之。
万历四十六年,以灾异叠见,阁臣方从哲疏请修省。不报。
按《明外史·方从哲传》:万历四十六年,长星见东南,长二丈,广尺馀,十有九日而灭。是日京师地震。从哲言:妖象怪徵,层见叠出,除臣奉职无状痛自修省外,望陛下大奋乾纲,与天下更始。朝士杂然笑之。帝亦不省。
按《赣州府志》:万历四十六年,伏秋酷热异常,且苦旱,晚禾无收,民间疫乡落尤甚,阖门死者相枕藉,九月之杪东南方苍白气一道,阔尺馀,约长丈二尺,每至五更出见浃,二旬始灭。灵台占长庚星,主兵属楚分,又冬暖少霜,桃李实。
悯帝崇祯九年春正月,安邑大风、震、电、雨、雪。
按《山西通志》:云云。
崇祯十一年,以灾异策试阁员。
按《春明梦馀录》:崇祯十一年,于中极殿御试阁员策题:年来天象频仍,今年为灾甚烈,且金星昼见,已逾五旬,将谓主兵耶。今方在用兵。四月山西大雪冻毙人畜,将谓边地耶。然时已入夏,何所致欤。朝廷,腹心耳,目托寄臣工今应担当者,嫌怨在念司举劾者,情贿系心,以致嚣尤易,起直枉难,分何所凭欤。钦限屡违寇尚未灭,处分则剿局更张再宽,则功令不信,况剿兵难撤,敌寇生心,边饷欠多,蠲留未已,民贫既甚,正供犹难,侵剥旁出,如火益热,至于重利,尚欺分畛,去公近多比比即有操守清谨者,又自傲睨遂非必也。俱令处置得宜,禁戢有法,卿等忠能体国,才足匡时,其悉心以对。至六月十八日,上命杨嗣昌以兵部尚书改礼部尚书,程国祥以户部尚书改礼部尚书,方逢年以礼部侍郎升礼部尚书,蔡国用以工部侍郎升礼部尚书,范复粹以大理寺少卿升礼部侍郎,俱兼东阁大学士,入阁办事。
崇祯十六年,上谕阁臣议减诸费停止选择。
按《春明梦馀录》:崇祯十六年癸未九月,上谕内阁辅臣修省应有实政,庶几挽回起运仰希天慈如贼寇失事各案应速结战守有功,应速叙此二事全赖先生每秉公担。当如钱粮不足,亟宜节俭,先自朕躬始,若祀典丰洁仍旧不敢议减外,朕既服浣濯之衣,此无可议。唯日用膳品减去一半,各宫分减去十分之四,宫女内员卓银减去十分之三,通俟平定之日,照旧在外衙门有可节裁者,亦著照此推行。再如兵火焚杀之酷,灾变死亡之惨,朕皆不能拯救消弭,殊愧君师之位。若又添嫔御之奉,乃是增过增惭之举,其选择之事,竟宜停止,此亦节俭之一。其章疏沉压过,多朕不能朝上夕下稽误政几,皆朕之过,当竭力披阅发行,先生每即拟旨来行。
皇清
国初定钦天监执掌遇有灾祥即时呈报。
《大清会典》:钦天监满五官灵台郎三员,汉军五官灵
台郎一员,汉五官灵台郎四员,汉五官监候一员,满博士三员,汉博士二员,职司观候天象,日月旁气,风云雷雨,气晕飞流,测验日出日没,中影中星,月五星凌犯,占验周天星座移徙动摇,芒角喜怒,七跃躔度,五星妖变等事。 一每日满汉官各一员,督率天文生一十五员,在观象
台昼夜观候,每一更四人轮直,分定四面,按《时记注》:风云晴雨,雷电起发,次日呈堂。或遇天象变异,即时呈报。 一每年正旦寅时候风起何方,即行呈报。每岁八节,俱按时候风起呈报。一每岁雷初发声,候起自何方,即时呈报。 一每岁晴雨该直官生按《时验明记注》缮写,晴明风雨录满字一本,汉字一本,于次年二月初一日。
进呈
康熙十六年三月十三日
上谕礼部帝王克谨。
天戒凡有垂象,皆关治理。故设立专官职司占候,所系
甚重,一切祥异,理应详加推测,不时具奏。今钦天监衙门止于寻常节气尚有观验,至今岁三月初间霜雾及以前星辰凌犯等项应行占奏者,并未奏闻,皆由该监官员蒙昧疏忽,有负职掌,尔部即行察议具奏,以后钦天监所奏占候本章内阁照例票拟批发,特谕。
康熙十八年
四月初十日
上谕礼部民资粒食以生,今时值夏令,雨泽未降,久
旱伤麦,秋种未下,农事堪忧,皆由朕躬凉德政治未协大小臣工不能廉己爱民,勤修职业致干。
天和朕用是夙夜靡宁,深切警惕,实图修省,诸臣亦宜
循省过愆,烙共乃职,期于共襄治理感召休和
兹当虔诚斋戒躬诣。
天坛亲行祈祷,为民请命,尔部即择期具仪来奏,特谕。
康熙二十五年
三月初三日
上谕大学士勒德,洪明珠王熙、吴正治、宋德宜学士
吴兴祖、王起元、徐乾学、韩菼各省晴雨不必缮写黄册特本具奏乘,奏事之便写细字摺子附于疏内,以闻其下礼部。
康熙三十年
六月二十二日
上谕内阁户部差年壮司官一员,令驰驿至直隶巡
抚处详悉询问,畿辅所属地方雨泽曾否沾足,蝗蝻较前何如还奏。
康熙三十二年
六月二十八日
上谕内阁朕于各省往来者,及请安而至者,必问其
地方情形,雨泽应时与否。顷自江南浙江来者,问之云江浙间今年甚旱,户部其择司官二员,一遣往江南,一遣往浙江,详询江南总督,浙江巡抚雨水情形来奏。
康熙四十一年
三月初十日
上谕户部朕躬理几务,年久深知稼穑之事,念阜民
之道,期于有备。去冬北地少雪,今春雨泽微降,尚未沾足,诚恐蝗蝻易生,有伤农事,所在官吏亟宜先时预防,直隶、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江北地方历年积贮仓粮果否足额。该督抚宜确加稽核,务使廪有馀储不致匮乏。其一切预备事宜须悉心讲求料理,纵年岁不甚丰稔,亦可赈济无虞,至直隶各省,现今雨泽有无多寡,著该督抚即行具摺奏闻,以纾朕宵旰勤民之意,尔部即遵谕行,特谕。
康熙四十五年
三月初六日
上谕九卿詹事科道。朕总理几务甚久,兹年岁日益,
夙夜乾惕,与月俱增,自去冬无雪,及今春深尚未得雨,地气熯燥,不和又云色多细缕状,朕知之既晰,岂可不降谕旨。此非仅无雨且恐别有变异,与其有变而后讲求,不如君臣于未事之先将政事得失任为己责,竭诚摅忠,详加计议之为当也。但数语颂扬,虚辞省改,未可即以塞责。夫民为邦本,食为民命。朕自东作以至收穫,廑念靡宁,迨秋成以后,或丰或歉之既定,然后此心少释,别为计画,尔等俱系大臣,或司言职事有缺失,各宜直陈这所议未详尽,著再行确议以闻。
康熙四十五年
三月初八日
上谕大学士马齐席、哈纳、张玉书、陈廷敬朕观前史,
如汉朝有灾异见即诛一宰相,此大谬矣。夫宰相者,佐君理事之人。傥有失误,君臣共之,竟诿之宰相,可乎。或有为君者,凡事俱付与宰相,此乃其君之过,不得独咎宰相也。康熙十八年,地震,魏象枢云有密本因独留面奏,言此非常之变,惟重处索额图明珠可以弭此灾矣。朕谓此皆朕身之过,与伊等何预。朕断不以己之过移之他人也。魏象枢惶遽不能对当,吴三桂叛时索额图奏云始言迁徙,吴三桂之人可斩也。朕谓欲迁移者,朕之意也。与他人何涉,索额图甚惧而退,至于巴图鲁公敖拜遏必隆,为圈地事杀尚书苏纳,海督抚朱昌祚,王登联,冤抑殊甚。此等事皆朕所不忍行者,朱昌祚不但不当杀,并不当治罪也。
[book_title]第六卷
第六卷目录
庶徵总部汇考六
书经〈洪范〉
礼记〈月令 礼运 昏义〉
汲冢周书〈时训解〉
易纬〈京房飞候 稽览图 川灵图 通卦验〉
书纬〈璇玑钤 考灵曜 中候〉
诗纬〈含神雾〉
春秋纬〈运斗枢 文耀钩 合诚图 孔演图 感精符 潜潭巴〉
礼纬〈稽命徵 含文嘉 斗威仪〉
孝经纬〈援神契 钩命决 左契 内事〉
管子〈幼官 四时〉
史记〈天官书〉
汉书〈五行志〉
淮南子〈天文训 时则训〉
刘熙释名〈释天〉
许慎说文〈妖蠥 杂占〉
南齐书〈五行志〉
庶徵典第六卷
庶徵总部汇考六
《书经》《洪范》
次八曰:念用庶徵。
〈蔡传〉庶徵者,推天而徵之人也。庶徵曰:念所以省验也。〈大全〉朱子曰:八位在艮木之成数气合而形益著矣。故为庶徵庶徵则往来相荡,屈伸相感,而得失休咎之应定矣。
八,庶徵,曰雨,曰旸,曰燠,曰寒,曰风,曰时,五者来备,各以其叙,庶草蕃庑。
〈蔡传〉徵验也,所验者非一,故谓之庶徵。雨旸燠寒风,各以时至,故曰:时也。备者,无缺少也;叙者,应节候也。五者备而不失其叙,庶草且蕃庑矣。则其他可知也。雨属水,旸属火,燠属木,寒属金,风属土,五行乃生,数自然之序,五事则本乎五行,庶徵则本于五事,其条理次序,相为贯通有秩,然而不可紊乱者也。〈大全〉朱子曰:自五行而下得其道,则有众休之徵。失其道,则有众咎之徵。得失在于身,休咎应于天,匹夫尚然,况人主乎。
一极备凶,一极无凶。
〈蔡传〉极备,过多也。极无,过少也。唐孔氏曰:雨多则涝,雨少则旱,是极备亦凶,极无亦凶,馀准是。
曰休徵,曰肃,时雨若,曰乂,时旸若,曰哲,时燠若,曰谋,时寒若,曰圣,时风若,曰咎徵,曰狂,恒雨若,曰僭,恒旸若,曰豫,恒燠若,曰急,恒寒若,曰蒙,恒风若。
〈蔡传〉狂妄僭差,豫怠急迫,蒙昧也。在天为五行,在人则为五事。五事修则休徵各以类应之;五事失则咎徵,各以类应之,自然之理也。然必曰:某事得则某休徵应,某事失则某咎徵应,则亦胶固不通而不足与语造化之妙矣。〈大全〉朱子曰:洪范庶徵固不是必定如汉儒之说必以为有是事,多雨之徵,必推说道。是某时做某事,不肃所以致此为此必然之说所以教人难尽信,但古人意思精密,只于五事上体察是有此理,如王荆公又却要一齐都不消说感应只把若字做如似字义说了做譬喻说了这也不得荆公固是也说道此事不足验,然而人主自当谨戒,如汉儒必然之说固不可荆公全不相关之说亦不可古人意思精密,恐后世见未到耳。 人主之行事,与天地相为流通。故行有善恶,则气各以类而应,然感应之理,非谓行此一事,即有此一应,统而言之,一德修则凡德必修,一气和则凡气必和。固不必曰肃自致雨,无与于旸,乂自致旸,无与于雨,但德修而气必和矣。分而言之,则德各有方,气各有象,肃者,雨之类。乂者,旸之类。求其所以然之故,固各有所当也。咎徵亦然。 李氏杞曰:休咎之分,皆起于君一念之微。 西山蔡氏曰:君即五者之应,以察吾之得失,一事得则五事从,休徵无不应矣。一事失则五事违,咎徵无不应矣。
曰王省惟岁,卿士惟月,师尹惟日。
〈蔡传〉岁月日以尊卑为徵也。王者之失,得其徵以岁。卿士之失,得其徵以月。师尹之失,得其徵以日。盖雨旸燠寒风,五者之休咎,有系一岁之利害,有系
一月之利害,有系一日之利害,各以其大小言也。
岁月日时无易,百谷用成,又用明,俊民用章,家用平康。
〈蔡传〉岁、月、日三者雨旸燠寒,风不失其时则其效如此,休徵所感也。
日月岁时既易,百谷用不成,又用昏不明,俊民用微,家用不宁。
〈蔡传〉日月岁三者,雨旸燠寒,风既失其时,则其害如此,咎徵所致也。
《礼记》《月令》
孟春行夏令,则雨水不时。
〈注〉巳之气乘之也,四月于消息为乾。
草木蚤落。
〈注〉生日促。
国时有恐。
〈注〉以火讹相惊。
行秋令,则其民大疫。
〈注〉申之气乘之也,七月始杀。
猋风暴雨总至。
〈注〉正月宿直尾箕箕,好风其气逆也,回风为猋。
藜莠蓬蒿并兴。
〈注〉生气乱恶物茂。
行冬令,则水潦为败,雪霜大挚,首种不入。
〈注〉亥之气乘之也,旧说首种为稷。
仲春行秋令,则其国大水,寒气总,至
〈注〉酉之气乘之也,八月宿直昴毕,毕好雨。
寇戎来征。
〈注〉金气动也,毕又为边兵。
行冬令,则阳气不胜,麦乃不熟。
〈注〉子之气乘之也十一月为大阴
民多相掠。
〈注〉阴奸众也。
行夏令,则国乃大旱,煖气早来。
〈注〉午之气,乘之也。
虫螟为害。
〈注〉暑气所生为灾害也
季春行冬令,则寒气时发,草木皆肃。
〈注〉丑之气,乘之也,肃谓枝叶缩栗。
国有大恐。
〈注〉以水讹相惊。
行夏令,则民多疾疫,时雨不降。
〈注〉未之气乘之也,六月宿直鬼,鬼为天尸,时又有暑也。
山林不收。
〈注〉高者暵于热也。
行秋令,则天多沈阴,淫雨蚤降。
〈注〉戌之气乘之也,九月多阴淫霖也,雨三日以上。为霖今月令曰:众雨。
兵革并起。
〈注〉阴气胜也。
孟夏行秋令,则苦雨数来,五谷不滋。
〈注〉申之气乘之也,苦雨白露之类,时物得雨伤。
四鄙入保。
〈注〉金气为害也,鄙界上邑,小城曰保。
行冬令,则草木蚤枯。
〈注〉长日促。
后乃大水,败其城郭。
〈注〉亥之气,乘之也。
行春令,则蝗虫为灾,暴风来格。
〈注〉寅之气乘之也,必以蝗虫为灾者。寅有启蛰之气行于初暑,则当蛰者大出矣。格至也。
秀草不实。
〈注〉气更生之,不得成也。
仲夏行冬令,则雹冻伤谷。
〈注〉子之气乘之也,阳为雨,阴气胁之,凝为雹。
道路不通,暴兵来至。
〈注〉盗贼攻劫,亦雹之类。
行春令,则五谷晚熟。
〈注〉卯之气乘之也,生日长。
百螣时起,其国乃饥。
〈注〉螣蝗之属言百者明,众类并为害。
行秋令,则草木零落。
〈注〉酉之气乘之也,八月宿直,昴毕为天狱主杀。
果实早成。
〈注〉生日短。
民殃于疫。
〈注〉大陵之气来为害也。
季夏行春令,则谷实鲜落,国多风欬。
〈注〉辰之气乘之也,未属巽辰,又在巽位,二气相乱为害。
民乃迁徙。〈注〉象风,转移物也。
行秋令,则丘隰水潦。
〈注〉戌之气乘之也,九月宿直奎,奎为沟渎,沟渎与此口天雨并,而高下皆水。
禾稼不熟。
〈注〉伤于水也。
乃多女灾。
〈注〉含任之类败也。
行冬令,则风寒不时。
〈注〉丑之气乘之也。
鹰隼蚤鸷。
〈注〉得疾疠之气也。
四鄙入保。
〈注〉象鸟雀之走窜也,都邑之城,曰保。
孟秋行冬令,则阴气大胜。
〈注〉亥之气乘之也。
介虫败谷。
〈注〉介甲也,甲虫属冬,败谷者,稻蟹之属。
戎兵乃来。
〈注〉十月宿直营室,营室之气为害也,营室主武事。
行春令,则其国乃旱。
〈注〉寅之气乘之也,云雨以风除也。
阳气复还,五谷无实。
〈注〉阳气能生而不能成。
行夏令,则国多火灾。
〈注〉巳之气乘之也。
寒热不节,民多疟疾。
〈注〉疟疾寒热所为者,今月令疟疾为厉疫。
仲秋行春令,则秋雨不降。
〈注〉卯之气乘之也,卯宿直房心,心为大火也。
草木生荣。
〈注〉应阳动也。
国乃有恐。
〈注〉以火讹相惊。
行夏令,则其国乃旱,蛰虫不藏,五谷复生。
〈注〉午之气乘之也。
行冬令,则风灾数起。
〈注〉子之气乘之也,北风杀物。
收雷先行。
〈注〉先犹蚤也,冬主闭藏。
草木蚤死。
〈注〉寒气盛也。
季秋行夏令,则其国大水,冬藏殃败,民多鼽嚏。
〈注〉未之气乘之也,六月宿直东井,气多暑雨。
行冬令,则国多盗贼,边境不宁,土多分裂。
〈注〉丑之气乘之也,极阴为外边境之象也,大寒之。时地隆坼也;
行春令,则暖风来至,民气解惰。
〈注〉辰之气乘之也,巽为风。
师兴不居。
〈注〉辰宿直角,角主兵,不居象风,行不休止也。
孟冬行春令,则冻闭不密,地气上泄。
〈注〉寅之气,乘之也。
民多流亡。
〈注〉象蛰虫动。
行夏令,则国多暴风,方冬不寒,蛰虫复出。
〈注〉巳之气乘之也,立夏巽用,事巽为风。
行秋令,则雪霜不时。
〈注〉申之气乘之也。
小兵时起,土地侵削。
〈注〉申阴气尚微,申宿直参伐参,伐为兵。
仲冬行夏令,则其国乃旱。
〈注〉午之气乘之也。
氛雾冥冥。
〈注〉霜降之气,散相乱也。
雷乃发声。
〈注〉震气动也,午属震。
行秋令,则天时雨汁,瓜瓠不成。
〈注〉酉之气乘之也,酉宿直昴毕,毕好雨,雨汁者,水雪杂下也。子宿直虚危,虚危内有瓜瓠。
国有大兵。
〈注〉兵亦军之气。
行春令,则蝗虫为败。
〈注〉当蛰者出卯之气,乘之也。
水泉咸竭。
〈注〉大火为旱。
民多疥疠。
〈注〉疥疠之病,孚甲之象。
季冬行秋令,则白露蚤降,介虫为妖。
〈注〉戌之气乘之也,九月初尚有白露,月中乃为霜。
丑为鳖蟹。
四鄙入保。
〈注〉畏兵辟寒象。
行春令,则胎夭多伤,
〈注〉辰之气乘之也,夭少长也,此月物甫萌芽,季春乃句者毕出,萌者尽达,胎夭多伤者,生气早至不充其性。
国多固疾。
〈注〉生不充性,有久疾也。
命之曰逆。
〈注〉众害莫大于此。
行夏令,则水潦败国,时雪不降,冰冻消释。
〈注〉未之气乘之也,季夏大雨,时行。
《礼运》
圣王所以顺,山者不使居川,不使渚者居中原,而弗敝也。用水,火,金,木,饮食,必时,合男女,颁爵位,必当年德,用民必顺,故无水旱昆虫之灾,民无凶饥妖孽之疾。
〈注〉言大顺之时,阴阳和也。昆虫之灾,螟螽之属也。〈大全〉临川吴氏曰:居民之顺,因于地时;物之顺,因于天昏。姻任使力役之顺,因于人。因天地人以行顺道,故天地人之应亦顺。而天地不生,水旱昆虫之灾,人不罹凶饥、妖孽之疾。凶谓疫疠,饥谓荒歉。草木等怪为妖,飞走等怪为孽。
故天不爱其道,地不爱其宝,人不爱其情故天降膏露,地出醴泉,山出器车,河出马图,凤皇麒麟,皆在郊棷,龟龙在宫沼,其馀鸟兽之卵胎,皆可俯而窥也。则是无故,先王能修礼以达义,体信以达顺,故此顺之实也。
〈注〉膏犹甘也,器谓若银瓮丹甑也,马图龙马负图而出也。〈大全〉程子曰:君子修己以敬笃恭而天下平,惟上下一于恭敬,则天地自位万物,自育而四灵毕至矣,此体信达顺之道。
《昏义》
男教不修,阳事不得,适见于天,日为之食,妇顺不修,阴事不得,适见于天,月为之食,是故日食则天子素服,而修六官之职,荡天下之阳事,月食则后素服,而修六宫之职,荡天下之阴事。
〈注〉适之言责也,食者见道,有亏伤也。
《汲冢周书》《时训解》
立春之日,东风解冻,又五日,蛰虫始振。又五日,鱼上冰风。不解冻,号令不行,蛰虫不振,阴奸阳鱼不上冰。甲胄私藏,雨水之日獭祭鱼,又五日,鸿雁来,又五日,草木萌动,獭不祭鱼,国多盗贼,鸿雁不来,远人不服,草木不萌动,果蔬不熟。惊蛰之日,桃始华。又五日,仓庚鸣;又五日,鹰化为鸠,桃不始华,是谓阳否仓庚不鸣臣不〈阙〉主鹰不化鸠寇戎数起。春分之日,元鸟至。又五日,雷乃发声;又五日,始电元鸟不至妇人不〈阙〉,雷不发声,诸侯〈阙〉,民不始电,君无威震。清明之日,桐始华;又五日,田鼠化为鴽;又五日,虹始见,桐不华,岁有大寒,田鼠不化,鴽国多贪,残虹不见,妇人苞乱。谷雨之日,萍始生;又五日,鸣鸠拂其羽;又五日,戴胜降于桑萍不生阴气愤生鸣鸠不拂其羽国不治兵,戴胜不降于桑政教不中立夏之日,蝼蝈鸣。又五日,蚯蚓出;又五日,王瓜生蝼蝈不鸣水潦淫漫蚯蚓不出,嬖夺后王瓜不生困于百姓小满之日苦菜秀。又五日,靡草死。又五日,小暑至,苦菜不秀,贤人潜伏,靡草不死,国纵盗贼,小暑不至,是谓阴慝。芒种之日,螳螂生。又五日,鵙始鸣。又五日,反舌无声,螳螂不生,是谓阴息鵙,不始鸣,贪奸壅偪,反舌有声,佞人在侧。夏至之日,鹿角解。又五日,蜩始鸣。又五日,半夏生,鹿角不解,兵戈不息,蜩不鸣,贵臣放逸,半夏不生,民多厉疾,小暑之日,温风至。又五日,蟋蟀居壁。又五日,鹰乃学习,温风不至,国无宽教,蟋蟀不居,壁急迫之暴鹰不学习不备戎盗大暑之日腐草化为萤。又五日,土润溽暑。又五日,大雨时行,腐草不化,为萤谷实鲜落土润不溽暑物不应罚大雨不时行国无恩泽立秋之日,凉风至。又五日,白露降。又五日,寒蝉鸣,凉风不至,无严政,白露不降,民多邪病,寒蝉不鸣,人皆力争。处暑之日,鹰乃祭鸟。又五日,天地始肃。又五日,禾乃登鹰,不祭鸟师旅无功,天地不肃,君臣乃〈阙〉,农不登谷,暖气为灾。白露之日,鸿雁来;又五日,元鸟归;又五日,群鸟养羞,鸿雁不来,远人背畔,元鸟不归,室家离散,群鸟不养羞下臣骄慢。秋分之日,雷始收声;又五日,蛰虫培户;又五日,水始涸,雷不始收声,诸侯淫佚,蛰虫不培户,〈阙〉靡有赖,水不始涸,甲虫为害。寒露之日,鸿雁来宾;又五日,爵入大水化为蛤;又五日,菊有黄华,鸿雁不来,小民不服,爵不入,大水失时之极,菊无黄华,土不稼穑。霜降之日,豺乃祭兽;又五日,草木黄落;又五日,蛰虫咸俯豺不祭兽,爪牙不良,草木不黄,落是为愆阳蛰虫不咸俯民多流亡。立冬之日,水始水,又五日,地始冻;又五日,雉入大水为蜃水不冰是谓阴负地不始冻,咎徵之咎,雉不入大水,国多淫妇。小雪之日虹藏不见;又五日,天气上腾,地气下降;又五日,闭塞而成,冬虹不藏,妇不专一,天气不上,腾地气不下降,君臣相嫉,不闭塞而成冬,母后淫佚。大雪之日,鹗鸟不鸣;又五日,虎始交;又五日,荔挺生鹗,鸟不鸣,〈阙二字〉虎不始交,〈阙四字〉荔挺不生,卿士专权。冬至之日,蚯蚓结;又五日,糜角解;又五日,水泉动,蚯蚓不结,君政不行,麋角不解,兵甲不藏,水泉不动,阴不承阳。小寒之日,雁北向;又五日,鹊始巢;又五日,雉始雊,雁不北向,民不怀主,鹊不始巢,国不宁,雉不始雊,国大水。大寒之日,鸡始乳;又五日,鸷鸟厉疾;又五日,水泽腹坚,鸡不始乳,淫女乱男,鸷鸟不厉,国不除兵,水泽不腹,坚言乃不从。
《易纬》《京房飞候》
四方常有大云五色具其下,贤人隐青云,润泽蔽日在西北为举贤良。
凡日食皆于晦朔,不于晦朔食者名曰:薄主人民,有灾患也。
视四方常有青云主丰,
云在西南为举士。
何以知圣人隐也。风清明其来,长久不动,摇物此有龙德在下也。
太平之时,十日一雨,凡岁三十六雨,此休徵时,若之应。
鼠舞国门,厥咎亡,鼠舞于庭,厥咎诛死。
《稽览图》
太平时,阴阳和风雨咸同海内不偏,地有险易故风有迟疾,虽太平之政犹不能均同也。唯平均乃不鸣条。
《川灵图》
黄气抱日辅臣纳忠德至于天,日抱戴
至德之萌,日月若连璧,五星若贯珠,
圣人受命,瑞应先见于河,君子得众人之助,瑞应先见于陆。
《通卦验》
震东方也。立春春分日,青气出,直震此正气也。气出右物,半死;气出左,蛟龙出。震气不出则岁中少雷,万物不实人民疾热
离南方也。夏至日中赤气出,直离此正气也。气出右,万物半死,气出左,赤地千里。
仲夏之月反舌无声,反舌有声,佞人在侧。
惊蛰大壮初九桃始华不华仓库多火
《书纬》《璇玑钤》
冬至有云迎日者,来岁大美。
《考灵曜》
五星若偏珠璇玑中星,星调则风雨时。
《中候》
醴甘也,取名醴酒,尧祇德匪懈,醴泉出文命,盛德俊,又在官醴泉出山。
《诗纬》《含神雾》
德化充塞,照润八冥,则鸾臻也。
《春秋纬》《运斗枢》
璇星明则嘉禾液
机,星得,则麒麟生,万人寿。
《文耀钩》
老人星见,则主安;不见,则兵起。
《合诚图》
五光垂彩,天下大嘉;
五残,主出亡。
《孔演图》
天子举贤则景星放于天,
王者德政,海内富昌,则镇星入阙。
八政不中则铁飞人无唇。
《感精符》
人主含天光,据玑衡齐七政,操八极,故君明圣人道得正,则日月光明,五星有度。
日下沦于地则嘉禾兴。
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王者不刳,胎不剖卵,则出于郊。
王者上感皇天则鸾凤至。
大电绕枢星炤郊野,感符宝而生黄金。
《潜潭巴》
火从井出,有贤士从人起。
君德应阳,君臣得道,叶度则日含王字,含王字者日中有王字也。王者德象,日光所照,无不及也。君德应阳,则醴泉出。又旅星得,则醴泉出。
里社鸣此,里有圣人其呴,百姓归之。
疾风拔木,谗臣恣,忠臣辱。
天赤,有大风发屋折木,兵大起,行千里。
虹五色迭,至照于宫殿,有兵革之事。
异之为言怪也,谓先发感动。
女子化为丈夫,贤人去位,君独居;丈夫化为女子,阴气淖,小人聚。
宫有牛鸣政教,衰诸侯相并,牛兵之符也。
枉矢黑军,士不勇疾,流肿。
《礼纬》《稽命徵》
天子祭天地,宗庙六宗五岳得其宜,则五谷丰,雷雨时至,四夷贡物。
外内之制,各得所;四方之事,无有畜滞,则麒麟游囿,六畜繁多,天苑有德星应。
王者刑杀当罪,赏赐当功,得礼之仪,则醴泉出祭,五岳四渎得其宜,则黄雀见。
《含文嘉》
王者得礼制,则泽谷之中有白玉焉。
玉石得宜则太白常明。
作乐制礼得天心则景星见;
出号令合民心则祥风至;
神灵滋液,百宝为用,则白象至。
神鼎者质文精也,知吉凶存亡,能轻能重,能息能行,王者兴则出。
《斗威仪》
君乘木而王,其政升平,则福草生,庙中朱草别名。又曰:南海输以苍乌。
君乘金而王,其政讼平,芳桂常生,麒麟在郊。又曰:乘金而王,则黄银见。
君乘水而王,为人黑色大耳,其政和平则景云至,北海输以文狐。
君乘火而王,其政和平,梓为常生。又曰:南海输以骏马。
君乘土而王,其政太平,凤凰集于苑林,
政理太平,则时日五色。
政太平则月圆而多辉,政升平则月清而明。
《孝经纬》《援神契》
神灵滋液,则碧玉出,
周成王时,越裳献白雉,去京师三万里,王者祭祀不相踰,宴食袍服有节则至。
德至山陵,则景云出德,下至地则嘉禾生,德至水泉则黄龙见。
德至草木,则芝草生,又曰:善养老则芝草茂。又曰:德至于草木,则木连理。
德至鸟兽,则麒麟臻,凤凰翔,鸾凤舞。又曰:德至鸟兽则白鸟下。
王者奉己俭约,台榭不侈,尊事耆老,则白:雀见天子孝,天孽消灭,景云出游。
《钩命决》
国多孝,则风雨时。
春政不失,五谷糵初;夏政不失,甘雨时季;夏政不失,地无苗;秋政不失,人民昌;冬政不失,少疾丧;五政不失,百榖稚熟,日月光明。
作乐制礼孝以事天则景星见也。
《左契》
元气混沌,孝在其中。天子孝,天龙负图,地龟出书,妖孽消灭,景云出游。庶人孝则泽林茂,浮珍舒,怪草秀,水出神鱼。
赤雀者,王者孝则衔书来。
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则凤凰巢。
《内事》
天子行孝,则景星见。
王者,动得天度,止得地意,从容中道,阴阳合度,则太微五帝座星明以光也。
王者得礼之制,不伤财,不害民,君臣和,草木昆虫各象正性,则三台为齐明,不阔不狭,如其度。宋均云:君臣制度,宫室车旗,多少各有品则,则应也。
王者敬诸父,有差则火角光明以扬。宋均云:诸父,伯仲叔季也,斗为帝车所乘也。角坚刚而居帝前,帝敬诸父,感天应之也。
王者远嫌别微,殊贵贱,抑骄臣,息乱子,则屏星为之明。
天子得云台之礼,则五车均明,河行不离其常。宋均云:天子考察天气若梓,慎见星之祲者也。所以获福禳灾,五车主五谷,民禳灾得福,民无饥寒乏困,五谷之星明,以应之河若离常则有决溢之忧,则九谷失所植矣。
昆弟有亲亲之恩,则钩钤入房。宋均云:钩钤远房则疏阔,今昆弟相亲,故天相近,明其友也。
王者厚,长幼各得其正,则房心有德,星之应。宋均云:房心为天子明堂布政之官,长幼厚,则政著明房心应之而时也。
彗在北斗,祸大起在三台,臣害君,在太微,君害至,在天狱。诸侯作祸,彗行所指,其国大恶。
《管子》《幼官》
春行冬政,肃。
〈注〉肃寒也,冬气乘之故也。
行秋政,雷。
春阳秋阴,阴承阳,故雷。
行夏政,阉。
春既阳,夏又阳,阳气猥并故掩闭也。
夏行春政,风。
春箕宿多风。
行冬政,落。
寒气肃杀,故凋落也。
重则雨雹。
其灾重,则雨雹,水寒所致。
行秋政,水。
秋毕宿,多霖雨。
秋行夏政,叶。
盛阳气乘之,故卉木生叶。
行春政,华。
少阳气乘之,故卉木更生华。
行冬政,耗。
盛阴肃杀,故虚耗。
冬行秋政,雾。
秋多阴雾。
行夏政,雷。
盛阳乘盛阴,故雷。
行春政,烝泄。
少阳乘阴,故烝泄。
《四时》
日掌阳,月掌阴,星掌和,阳为德,阴为刑,和为事,是故日食,则失德之国恶之。月食,则失刑之国恶之。彗星见,则失和之国恶之。风与日争明,则失生之国恶之。是故圣王日食则修德,月食则修刑,彗星见则修和,风与日争明则修生,此四者圣王所以免于天地之诛也。信能行之,五谷蕃息,六畜殖,而甲兵强,治积则昌,暴虐积则亡。
〈注〉失则当受罚,故其所失,各以其所类而兴恶也。日恶风,且热旱灾成矣。方生之物皆枯瘁矣,此失生德也,故失生之国恶也。
《史记》《天官书》〈天官虽皆庶徵中事,今专言星者入星辰,专言云者入云气占,皆不入总部〉
若雾非雾。〈注〉《索隐》曰:雾音如字,一音蒙,又亡遘反。尔雅云天气下地不应曰雾,言蒙昧不明也。
衣冠而不濡,见则其域被甲而趋。天雷电、虾虹、辟历、夜明者,阳气之动者也,春夏则发,秋冬则藏,故候者无不司之。天开县物。
孟康曰:谓天裂而见物象,天开示县象。
地动坼绝。
《正义》曰:赵世家幽缪王迁五年,代地动,自乐徐以西,北至平阴,台屋墙垣大半坏,地坼东西北三十步。
山崩及徙,川塞溪垘。
徐广曰:土雍曰垘,音服。骃案:孟康曰溪,谷也。垘,崩也。苏林曰垘,流也。
水澹泽竭,地长见象。城郭门闾,闺臬枯槁;宫庙邸第,人民所次。谣俗车服,观民饮食。五谷草木,观其所属。仓府厩库,四通之路。六畜禽兽,所产去就;鱼鳖鸟鼠,观其所处。鬼哭若呼,其人逢俉。化言,诚然。
俉,迎也。伯庄曰:音五故反。《索隐》曰:逢俉谓相逢而惊也。俉亦作迕,音同。化当为讹,字之误耳。
凡候岁美恶,谨候岁始。岁始或冬至日,产气始萌。腊明日,人众卒岁,一会饮食,发阳气,故曰初岁。正月旦,王者岁首;立春日,四时之卒始也。
《索隐》曰:谓立春日是去年四时之终卒,今年之始也。
四始者,候之日。
《正义》曰:谓正月旦岁之始,时之始,日之始,月之始,故云四始。言以四时之日候岁吉凶也。
而汉魏鲜
孟康曰:人姓名,作占𠋫者。
集腊明正月旦决八风。风从南方来,大旱;西南,小旱;西方,有兵;西北,戎菽为。
孟康曰:戎菽,胡豆也。为,成也。《索隐》曰:韦昭云戎菽,大豆也。又郭璞注尔雅亦云胡豆。与孟康同。
小雨。徐广曰:一无此上两字。
趣兵。
《索隐》曰:趣音促。谓风从西北来,则戎菽成。而又有小雨,则其国趣兵起也。
北方,为中岁;东北,为上岁。
韦昭曰:岁大穰。
东方,大水;东南,民有疾疫,岁恶。故八风各与其冲对,课多者为胜。多胜少,久胜亟,疾胜徐。旦至食,为麦;食至日昳,为稷;昳至餔,为黍;餔至下餔,为菽;下餔至日入,为麻。欲终日有雨有云,有风,有日。
《正义》曰:正月旦,欲其终一日有风有日,则一岁之中,无灾害也。
日当其时者,深而多实;无云有风日,当其时,浅而多实;有云风,无日,当其时,深而少实;有日,无云,不风,当其时者稼有败。如食顷,小败;熟五斗米顷,大败。则风复起,有云,其稼复起。各以其时用云色占种其所宜。其雨雪若寒,岁恶。是日光明,听都邑人民之声。声宫,则岁善,吉;商,则有兵;徵,旱;羽,水;角,岁恶。或从正月旦比数雨。
《索隐》曰:比音鼻律反。数音疏举反。谓以比数日以候一岁之雨,以知丰穰也。
率食日一升,至七升而极。
孟康曰:月一日雨,民有一升之食;二日雨,民有二升之食;如此至七日。
过之,不占。数至十二日,日直其月,占水旱。
孟康曰:月一日雨,正月水。
为其环城千里内占,则其为天下候,竟正月。
孟康曰:月三十日周天,历二十八宿,然后可占天下。《正义》曰:按月列宿,日、风、云有变,占其国,并太岁所在,则知其岁丰稔、水旱、饥馑也。
月所离列宿。
《索隐》曰:韦昭云离,历也。
日、风、云,占其国。然必察太岁所在。在金,穰;水,毁;木,饥;火,旱。此其大经也。正月上甲,风从东方,宜蚕;风从西方,若旦黄云,恶。冬至短极,县土炭。
孟康曰:先冬至三日,县土炭于衡两端,轻重适均,冬至日阳气至则炭重,夏至日阴气至则土重。晋灼曰:蔡邕律历记候钟律权土炭,冬至阳气应黄钟通,土炭轻而衡仰,夏至阴气应蕤宾通,土炭重而衡低。进退先后,五日之中。
炭动,鹿解角,兰根出,泉水跃,略以知日至,要决晷景。岁星所在,五谷逢昌。其对为冲,岁乃有殃。
《正义》曰:言晷景岁星行不失次,则无灾异,五谷逢其昌盛;若晷景岁星行而失舍有所冲,则岁乃有殃祸灾变也。
《汉书》《五行志》
经曰:初一曰五行。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传曰:出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民农时,及有奸谋,则木不曲直。说曰:木,东方也。于易,地上之木为观。其于王事,威仪容貌亦可观者也。故行步有佩玉之度,登车有和鸾之节,田狩有三驱之制,饮食有享献之礼,出入有名,使民以时,务在劝农桑,谋在安百姓:如此,则木得其性矣。若乃田猎驰骋不反宫室,饮食沈湎不顾法度,妄兴繇役以夺民时,作为奸诈以伤民财,则木失其性矣。盖工匠之为轮矢者多伤败,及木为变怪,是为木不曲直。
传曰: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说曰:火,南方,扬光辉为明者也。其于王者,南面乡明而治。书云:知人则悊,能官人。故尧舜举群贤而命之朝,远四佞而放诸壄。孔子曰:浸润之谮、肤受之诉不行焉,可谓明矣。贤佞分别,官人有序,帅由旧章,敬重功勋,殊别适庶,如此则火得其性矣。若乃信道不笃,或耀虚伪,谗夫昌,邪胜正,则火失其性矣。自上而降,及滥炎妄起,灾宗庙,烧宫馆,虽兴师众,弗能救也,是为火不炎上。
传曰:好战攻,轻百姓,饰城郭,侵边境,则金不从革。说曰:金,西方,万物既成,杀气之始也。故立秋而鹰隼击,秋分而微霜降。其于王事,出军行师,把旄杖钺,誓士众,抗威武,所以征畔逆止暴乱也。诗云: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又曰:载戢干戈,载橐弓矢。动静应谊,说以犯难,民忘其死。如此则金得其性矣。若乃贪欲恣雎,务立威胜,不重民命,则金失其性。盖工冶铸金铁,金铁冰滞涸坚,不成者众,及为变怪,是为金不从革。传曰:治宫室,饰台榭,内淫乱,犯亲戚,侮父兄,则稼穑不成。说曰:土,中央,生万物者也。其于王者,为内事。宫室、夫妇、亲属,亦相生者也。古者天子诸侯,宫庙大小高卑有制,后夫人媵妾多少进退有度,九族亲疏长幼有序。孔子曰:礼,与其奢也,宁俭。故禹卑宫室,文王刑于寡妻,此圣人之所以昭教化也。如此则土得其性矣。若乃奢淫骄慢,则土失其性。有水旱之灾而草木百谷不孰,是为稼穑不成。
传曰: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说曰:水,北方,终藏万物者也。其于人道,命终而形藏,精神放越,圣人为之宗庙以收魂气,春秋祭祀,以终孝道。王者即位,必郊祀天地,祷祈神祗,望秩山川,怀柔百神,亡不宗事。慎其斋戒,致其严敬,鬼神歆飨,多获福助。此圣人所以顺事阴气,和神人也。至发号施令,亦奉天时。十二月咸得其气,则阴阳调而终始成。如此则水得其性矣。若乃不敬鬼神,政令逆时,则水失其性。雾水暴出,百川逆溢,坏乡邑,溺人民,及淫雨伤稼穑,是为水不润下。京房易传曰:颛事有知,诛罚绝理,厥灾水,
其水也,雨杀人以陨霜,大风天黄。饥而不
损兹谓泰,厥灾水,水杀人。辟遏有德兹谓狂,厥灾水,水流杀人,巳水则地生虫。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水寒,杀人。追诛不解,兹谓不理,厥水五谷不收。大败不解,兹谓皆阴。解,舍也,王者于大败,诛首恶,赦其众,不则皆函阴气,厥水流入国邑,陨霜杀谷。
经曰:羞用五事。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曰听,五曰思。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听曰聪,思曰。恭作肃,从作艾,明作悊,聪作谋,作圣。休徵:曰肃,时雨若;艾,时阳若;悊,时奥若;谋,时寒若;圣,时风若。咎徵:曰狂,恒雨若;僭,恒阳若;舒,恒奥若;急,恒寒若;霿,恒风若。传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厥罚恒雨,厥极恶。时则有服妖时,则有龟孽,时则有鸡祸,时则有下体生上之痾,时则有青眚青祥。唯金沴木。说曰:凡草木之类谓之妖。妖犹夭胎,言尚微。虫豸之类谓之孽。孽则牙孽矣。及六畜,谓之祸,言其著也。及人,谓之痾。痾,病貌,言浸深也。甚则异物生,谓之眚;自外来,谓之祥。祥犹祯也。气相伤,谓之沴。沴犹临莅,不和意也。每一事云时则以绝之,言非必俱至,或有或亡,或在前或在后也。孝武时,夏侯始昌通五经,善推五行传,以传族子夏侯胜,下及许商,皆以教所贤弟子。其传与刘向同,唯刘歆传独异。貌之不恭,是为不肃。肃,敬也。内曰恭,外曰敬。人君行己,体貌不恭,怠慢骄蹇,则不能敬万事,失在狂易,故其咎狂也。上嫚下暴,则阴气胜,故其罚常雨也。水伤百谷,衣食不足,则奸轨并作,故其极恶也。一曰,民多被刑,或形貌丑恶,亦是也。风俗狂慢,变节易度,则为剽轻奇怪之服,故有服妖。水类动,故有龟孽。于易,巽为鸡,鸡有冠距文武之貌。不为威仪,貌气毁,故有鸡祸。一曰,水岁鸡多死及为怪,亦是也。上失威仪,则下有彊臣害君上者,故有下体生于上之痾。木色青,故有青眚青祥。凡貌伤者病木气,木气病则金沴之,冲气相通也。于易,震在东方,为春为木也;兑在西方,为秋为金也;离在南方,为夏为火也;坎在北方,为冬为水也。春与秋,日夜分,寒暑平,是以金木之气易以相变,故貌伤则致秋阴常雨,言伤则致春阳常旱也。至于冬夏,日夜相反,寒暑殊绝,水火之气不得相并,故视伤常奥,听伤常寒者,其气然也。逆之,其极曰恶;顺之,其福曰攸好德。刘歆貌传曰有鳞虫之孽,羊祸,鼻痾。说以为于天文东方辰为龙星,故为鳞虫;于易兑为羊,木为金所病,故致羊祸,与常雨同应。此说非是。春与秋,气阴阳相敌,木病金盛,故能相并,唯此一事耳。祸与妖痾祥眚同类,不得独异。
传曰:言之不从,是谓不艾,厥咎僭,厥罚恒阳,厥极忧。时则有诗妖,时则有介虫之孽,时则有犬祸,时则有口舌之痾,时则有白眚白祥。惟木沴金。言之不从,从,顺也。是谓不乂,乂,治也。孔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虖。诗云:如蜩如螗,如沸如羹。言上号令不顺民心,虚哗愦乱,则不能治海内,失在过差,故其咎僭。僭,差也。刑罚妄加,群阴不附,则阳气胜,故其罚常阳也。旱伤百谷,则有寇难,上下俱忧,故其极忧也。君炕阳而暴虐,臣畏刑而钳口,则怨谤之气发于歌谣,故有诗妖。介虫孽者,谓小虫有甲飞扬之类,阳气所生也,于春秋为螽,今谓之蝗,皆其类也。于易,兑为口,犬以吠守,而不可信,言气毁故有犬祸。一曰,旱岁犬多狂死及为怪,亦是也。及人,则多病口喉欬者,故有口舌痾。金色白,故有白眚白祥。凡言伤者,病金气;金气病,则木沴之。其极忧者,顺之,其福曰康宁,刘歆言,传曰:时有毛虫之孽。说以为天文西方参为虎星,故为毛虫。
传曰:视之不明,是谓不悊,厥咎舒,厥罚恒奥,厥极疾。时则有草妖,时则有蠃虫之孽,时则有羊祸,时则有目痾,时则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视之不明,是谓不悊悊,知也。诗云:尔德不明,以亡陪亡卿;不明尔德,以亡背亡仄。言上不明,暗昧蔽惑,则不能知善恶,亲近习,长同类,亡功者受赏,有罪者不杀,百官废乱,失在舒缓,故其咎舒也。盛夏日长,暑以养物,政弛缓,故其罚常奥也。奥则冬温,春夏不和,伤病民人,故极疾也。诛不行则霜不杀草,繇臣下则杀不以时,故有草妖。凡妖,貌则以服,言则以诗,听则以声。视则以色者,五色物之大分也,在于眚祥,故圣人以为草妖,失秉之明者也。温奥主虫,故有蠃虫之孽,谓螟螣之类当死不死,未当生而生,或多于故而为灾也。刘歆以为属思心不。于易,刚而包柔为离,离为火为目。羊上角下蹄,刚而包柔,羊大目而不精明,视气毁故有羊祸。一曰,暑岁羊多疫死,及为怪,亦是也。及人,则多病目者,故有目痾。火色赤,故有赤眚赤祥。凡视伤者病火气,火气伤则水沴之。其极疾者,顺之,其福曰寿。刘歆视传曰有羽虫之孽,鸡祸。说以为于天文南方喙为鸟星,故为羽虫;祸亦从羽,故为鸡;鸡于易自在巽。说非是。庶徵之恒奥,刘向以为春秋亡冰也。小奥不书,无冰然后书,举其大者也。京房易传曰:禄不遂行兹谓欺,厥咎奥,雨雪四至而温。臣安禄乐逸兹谓乱,奥而生虫。知罪不诛兹谓舒,其奥,夏则暑杀人,冬则物华实。重过不诛,兹谓亡徵,其咎当寒而奥六日也。传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急,厥罚恒寒,厥极贫。时则有鼓妖,时则有鱼孽,时则有豕祸,时则有耳痾,时则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听之不聪,是谓不谋,言上偏听不聪,下情隔塞,则不能谋虑利害,失在严急,故其咎急也。盛冬日短,寒以杀物,政促迫,故其罚常寒也。寒则不生百谷,上下俱贫,故其极贫也。君严猛而闭下,臣战栗而塞耳,则妄闻之气发于音声,故有鼓妖。寒气动,故有鱼孽。雨以龟为孽,〈服虔日多雨则龟多出〉龟能陆处,非极阴也;鱼去水而死,极阴之孽也。于易坎为豕,豕大耳而不聪察,听气毁,故有豕祸也。一曰,寒岁豕多死,及为怪,亦是也。及人,则多病耳者,故有耳痾。水色黑,故有黑眚黑祥。凡听伤者病水气,水气病则火沴之。其极贫者,顺之,其福曰富。刘歆听传曰有介虫孽也,庶徵之恒寒。刘向以为春秋无其应,周之末世舒缓微弱,政在臣下,奥煖而已。刘歆以为大雨雪,及未当雨雪而雨雪,及大雨雹,陨霜杀菽草,皆常寒之罚也。刘向以为常雨属貌不恭。京房易传曰:有德遭险,兹谓逆命,厥异寒。诛过深,当奥而寒,尽六日,亦为雹。害正不诛,兹谓养贼,寒七十二日,杀蜚禽。道人始去兹谓伤,〈服虔日有道之人去〉其寒物无霜而死,涌水出。战不量敌,兹谓辱命,其寒虽雨物不茂。闻善不予,厥咎聋。
传曰:思心之不,是谓不圣,厥咎霿,厥罚恒风,厥极凶短折。时则有脂夜之妖,时则有华孽,时则有牛祸,时则有心腹之痾,时则有黄眚黄祥,时则有金木水火沴土。思心之不,是谓不圣。思心者,心思虑也;,宽也。孔子曰:居上不宽,吾何以观之哉。言上不宽大包容臣下,则不能居圣位。貌言视听,以心为主,四者皆失,则区霿无识,故其咎霿也。雨旱寒奥,亦以风为本,四气皆乱,故其罚常风也。常风伤物,故其极凶短折也。伤人曰凶,禽兽曰短,草木曰折。一曰,凶,夭也;兄丧弟曰短,父丧子曰折。在人腹中,肥而包裹心者脂也,心区霿则冥晦,故有脂夜之妖。一曰,有脂物而夜为妖,若脂水夜污人衣,淫之象也。一曰,夜妖者,云风并起而杳冥,故与常风同象也。温而风则生螟螣,有裸虫之孽。刘向以为于易巽为风为木,卦在三月四月,继阳而治,主木之华实。风气盛,至秋冬木复华,故有华孽。一曰,地气盛则秋冬复华。一曰,华者色也,土为内事,为女孽也。于易坤为土为牛,牛大心而不能思虑,思心气毁,故有牛祸。一曰,牛多死及为怪,亦是也。及人,则多病心腹者,故有心腹之痾。土色黄,故有黄眚黄祥。凡思心伤者病土气,土气病则金木水火沴之,故曰时则有金木水火沴土。不言惟而独曰时则有者,非一冲气所沴,明其异大也。其极曰凶短折,顺之,其福曰考终命。刘歆思心传曰时则有蠃虫之孽,谓螟螣之属也。庶徵之常风,刘向以为春秋无其应。京房易传曰:潜龙勿用,众逆同志,至德乃潜,厥异风。其风也,行不解物,不长,雨小而伤。政悖德隐兹谓乱,厥风先风不雨,大风暴起,发屋折木。守义不进兹谓耄,厥风与云俱起,折五谷茎。臣易上政,兹谓不顺,厥风大焱发屋。赋敛不理玆谓祸,厥风绝经纬,止即温,温即虫。侯专封玆谓不统,厥风疾,而树不摇,谷不成。辟不思道利,兹谓无泽,厥风不摇木,旱无云,伤禾。公常于利兹谓乱,厥风微而温,生虫蝗,害五谷。弃正作淫兹谓惑,厥风温,螟虫起,害有益人之物。侯不朝兹谓叛,厥风无恒,地变赤而杀人。
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厥咎眊,厥罚恒阴,厥极弱。时则有射妖,时则有龙蛇之孽,时则有马祸,时则有下人伐上之痾,时则有日月乱行,星辰逆行。皇之不极,是谓不建,皇,君也。极,中;建,立也。人君貌言视听思心五事皆失,不得其中,则不能立万事,失在眊悖,故其咎眊也。王者自下承天理物。云起于山,而弥于天;天气乱,故其罚常阴也。一曰,上失中,则下彊盛而蔽君明也。易曰亢龙有悔,贵而亡位,高而亡民,贤人在下位而亡辅,如此,则君有南面之尊,而亡一人之助,故其极弱也。盛阳动进轻疾。礼,春而大射,以顺阳气。上微弱则下奋动,故有射妖。易曰云从龙又曰龙蛇之蛰,以存身也。阴气动,故有龙蛇之孽。于易,乾为君为马,马任用而彊力,君气毁,故有马祸。一曰,马多死及为怪,亦是也。君乱且弱,人之所叛,天之所去,不有明王之诛,则有篡弑之祸,故有下人伐上之痾。凡君道伤者病天气,不言五行沴天,而曰日月乱行,星辰逆行者,为若下不敢沴天,犹春秋曰王师败绩于贸戎,不言败之者,以自败为文,尊尊之意也。刘歆皇极传曰有下体生上之痾。说以为下人伐上,天诛已成,不得复为痾云。皇极之常阴,刘向以为春秋亡其应。一曰,久阴不雨是也。刘歆以为自属常阴。京房易传曰:有蜺、蒙、雾。雾,上下合也。蒙如尘云。蜺,日旁气也。占曰:后妃有专,蜺再重,赤而专,至冲旱。妻不壹顺,黑蜺四背,又白蜺双出日中。妻以贵高夫,兹谓擅阳,蜺四方,日光不阳,解而温。内取兹谓禽,蜺如禽,在日旁。以尊降妃,兹谓薄嗣,蜺直而塞,六辰乃除,夜星见而赤。女不变始,兹谓乘夫,蜺白在日侧,黑蜺果之。气正直。妻不顺正,兹谓擅阳,蜺中窥贯而外专。夫妻不严兹谓媟,蜺与日会。妇人擅国兹谓顷,蜺白贯日中,赤蜺四背。适不答兹谓不次,蜺直在左,蜺交在右。取于不专,兹谓危嗣,蜺抱日两未及。君淫外兹谓亡,蜺气左日交于外。取不达兹谓不知,蜺白夺明而大温,温而雨。尊卑不别兹谓媟,蜺三出三已,三辰除,除则日出且雨。臣私禄及亲,兹谓罔辟,厥异蒙,其蒙先大温,已蒙起,日不见。行善不请于上,兹谓作福,蒙一日五起五解。辟不下谋,臣辟异道,兹谓不见,上蒙下雾,风三变而俱解。立嗣子疑,兹谓动欲,蒙赤,日不明。德不序兹谓不聪,蒙,日不明,温而民病。德不试,空言禄,兹谓主窳臣夭,蒙起而白。君乐逸人兹谓放,蒙,日青,黑云夹日,左右前后行过日。公不任职,兹谓怙禄,蒙三日,又大风五日,蒙不解。利邪以食,兹谓闭上,蒙大起,白云如山行蔽日。公惧不言道,兹谓蔽下,蒙大起,日不见,若雨不雨,至十二日解,而有大云蔽日。禄生于下,兹谓诬君,蒙微而小雨,已乃大雨。下相攘善,兹谓盗明,蒙黄浊。下陈功,求于上,兹谓不知,蒙,微而赤,风鸣条,解复蒙。下专刑兹谓分威,蒙而日不得明,大臣厌小臣兹谓蔽,蒙微,日不明,若解不解,大风发,赤云起而蔽日。众不恶恶兹谓蔽,蒙,尊卦用事,三日而起,日不见。漏言亡喜,兹谓下厝用,蒙微,日无光,有雨云,雨不降。废忠惑佞兹谓亡,蒙,天先清而暴,蒙微而日不明。有逸民兹谓不明,蒙浊,夺日光。公不任职,兹谓不绌,蒙白,三辰止,则日青,青而寒,寒必雨。忠臣进善君不试,兹谓遏,蒙,先小雨,雨已蒙起,微而日不明。惑众在位,兹谓覆国,蒙微而日不明,一温一寒,风扬尘。知佞厚之兹谓庳,蒙甚而温。君臣故弼兹谓悖,厥灾风雨雾,风拔木,乱五谷,已而大雾。庶正蔽恶,兹谓生孽灾,厥异雾。此皆阴云之类云。
《淮南子》《天文训》
丙子干甲子,蛰虫早出,故雷早行。戊子干甲子,胎夭卵毈,鸟虫多伤。庚子干甲子,有兵。壬子干甲子,春有霜。戊子干丙子,霆。庚子干丙子,夷。壬子干丙子,雹。甲子干丙子,地动。庚子干戊子,五谷有殃。壬子干戊子,夏寒雨霜。甲子干戊子,介虫不为。丙子干戊子,大旱,菰封熯。壬子干庚子,大刚,鱼不为。甲子干庚子,草木再死再生。丙子干庚子,草木复荣。戊子干庚子,岁或存或亡。甲子干壬子,冬乃不藏。丙子干壬子,星坠。戊子干壬子,蛰虫冬出其乡。庚子干壬子,冬雷其乡。
《时则训》
正月失政,七月凉风不至;二月失政,八月雷不藏;三月失政,九月霜不降;四月失政,十月不冻;五月失政,十一月蛰虫冬出其乡;六月失政,十二月草木不脱;七月失政,正月大寒不解;八月失政,二月雷不发;九月失政,三月春风不济;十月失政,四月草木不实;十一月失政,五月下雹霜;十二月失政,六月五谷疾狂。春行夏令,泄;行秋令,水;行冬令,肃。夏行春令,风;行秋令,芜;行冬令,格。秋行夏令,华;行春令,荣;行冬令,耗。冬行春令,泄;行夏令,旱;行秋令,雾。
《刘熙·释名》《释天》
厉疾,气也。中人如磨厉伤物也。
疫役也,言有鬼行疫也。
截也,气伤人如有断绝也。灾灾也,火所烧灭之馀曰:灾言其于,物如是也。害割也,如割削物也。
异者,异于常也。
眚痟也,如病者痟瘦也。
慝态也,有奸态也。
妖夭也,夭害物也。孽孽也,过之如物见髡孽也。
许慎《说文》《祅蠥》
衣服、歌谣、草木之怪,谓之祅禽兽虫蝗之怪,谓之蠥崔寔农家谚。
《杂占》
二月昏,参星夕,杏花盛,桑叶白。
河射角,堪夜作。犁星没,水生骨。
麻黄种麦,麦黄种麻,夏至后不没狗。
但雨多没,橐驼五月及泽,父子不相借。
日没胭脂红,无雨也有风。
乾星照湿土,明日依旧雨。
云行东,车马通;云行西,马溅泥;云行南,水涨潭;云行北,好晒麦。
未雨先雷,船去步归。
鸦浴风,鹊浴雨。
春甲子雨,乘船入市;夏甲子雨,赤地千里;秋甲子雨,禾头生耳;冬甲子雨,雪飞千里。
上火不落,下火滴沰。
黄梅寒,井底乾。
稻秀雨浇,麦秀风摇。
雨打梅头,无水饮牛。
黄梅雨未过,冬青花未破;冬青花已开,黄梅雨不来。又云:冬青花不落湿沙。
舶䑲风云起,旱魃深欢喜。
《南齐书》《五行志》
《木传》曰:东方。《易经》,地上之木为《观》。故木于人,威仪容貌也。木者,春生气之始,农之本也。无夺农时,使民岁不过三日,行什一之税,无贪欲之谋,则木气从。如人君失威仪,逆木行,田猎驰骋,不反宫室,饮食沈湎,不顾礼制,出入无度,多发徭役,以夺民时,作为奸诈,以夺民财,则木失其性矣。盖以工匠之为轮矢者多伤败,故曰木不曲直。
《貌传》曰:失威仪之制,怠慢骄恣,谓之狂,则不肃矣。下不敬,则上无威。天下既不敬,又肆其骄恣,肆之则不从。夫不敬其君,不从其政,则阴气胜,故曰厥罚常雨。《传》曰:大雨雪,犹庶徵之常雨也,然有甚焉。雨,阴。大雨雪者,阴之蓄积甚也。一曰与大水同象,曰攻为雪耳。《传》曰:雷于天地为长子,以其首长万物,与之出入。故雷出万物出,雷入万物入。夫雷者,人君之象,入则除害,出则兴利。雷之微气以正月出,其有声者以二月出,以八月入,其馀微者以九月入。冬三月雷无出者;若是阳不闭阴,则出涉危难而害万物也。
《传》曰:雨雹,君臣之象也。阳之气专为雹,阴之气专为霰。阳专而阴胁之,阴盛而阳薄之。雹者,阴薄阳之象也。霰者,阳协阴之符也。《春秋》不书霰者,犹月蚀也。《貌传》又曰:上失节而狂,下怠慢而不敬,上下失道,轻法侵制,不顾君上,因以荐饥。貌气毁,故有鸡祸。一曰水岁鸡多死及为怪,亦是也。上下不相信,大臣奸宄,民为寇盗,故曰厥极恶。一曰民多被刑,或形貌丑恶,风俗狂慢,变节易度,则为轻剽奇怪之服,故曰时则有服妖。
《貌传》又曰:危乱端见,则天地之异生。木者青,故曰青眚,为恶祥。凡貌伤者,金沴木,木沴金,冲气相通。火,南方,扬光辉,出炎爚为明者也。人君向明而治,盖取其象。以知人为分,谗佞既远,群贤在位,则为明而火气从矣。人君疑惑,弃法律,不诛谗邪,则谗口行,内间骨肉,外疏忠臣,至杀世子,逐功臣,以妾为妻,则火失其性,上灾宗庙,下灾府榭,内熯本朝,外熯阙观,虽兴师众,不能救也。
《传》又曰:犯上者不诛,则草犯霜而不死。或杀不以时,事在杀生失柄,故曰草妖也。一曰:草妖者,失众之象也。
刘歆《视传》有羽虫之孽,谓鸡祸也。班固案《易》鸡属《巽》,今以羽虫之孽类是也,依歆说附《视传》云。
《传》曰:维水沴火。又曰:赤眚赤祥。
《思心传》曰:心者,土之象。思心不睿,其过在瞀乱失纪。风于阳则为君,于阴则为大臣之象,专恣而气盛,故罚常风。心为五事主,犹土为五行主也。一曰:阴阳相薄,偏气阳多为风,其甚也常风。阴气多者,阴而不雨,其甚也常阴。一曰:风宵起而昼晦,以应常阴同象也。《传》又曰:山之于地,君之象也。山崩,君权损,京陵易处,世将变也。陵转为泽,贵将为贱也。
《传》又曰:雷电所击,盖所感也。皆思心有尤之所致也。《传》又曰:土气乱者,木金水火乱之。
金者,西方,万物既成,杀气之始也。其于王事,兵戎战伐之道也。王者兴师动众,建立旗鼓,仗旄把钺,以诛残贼,止暴乱,杀伐应义,则金气从。工冶铸化,革形成器也。人君乐侵陵,好攻战,贪城邑,轻百姓之命,人民不安,内外骚动,则金失其性。盖冶铸不化,冰滞固坚,故曰金不从革,又曰维木沴金。
《言传》曰:言《易》之道,西方曰《兑》,为口。人君过差无度,刑法不一,敛从其重,或有师旅,炕阳之节,若动众劳民,是言不从。人君既失众,政令不从,孤阳持治,下畏君之重刑,阳气胜则旱象至,故曰厥罚常阳也。
《言传》曰:下既悲苦君上之行,又畏严刑而不敢正言,则必先发于歌谣。歌谣,口事也。口气逆则恶言,或有怪谣焉。
《言传》曰:言气伤则民多口舌,故有口舌之痾。金者白,故有白眚,若有白为恶祥。
水,北方,冬藏万物,气至阴也,宗庙祭祀之象。死者精神放越不反,故为之庙以收其散,为之貌以收其魂神,而孝子得尽礼焉。敬之至,则神歆之,此则至阴之气从,则水气从沟渎随而流去,不为民害矣。人君不祷祀,简宗庙,废祭祀,逆天时,则雾水暴出,川水逆溢,坏邑轶乡,沈溺民人,故曰水不润下。
《传》曰:极阴气动,故有鱼孽。鱼孽者,常寒罚之符也。《听传》曰:不聪之象见,则妖生于耳,以类相动,故曰有鼓妖也。一曰,声属鼓妖。
《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其咎在霿乱失听,故厥咎霿。思心之咎亦霿。天者,正万物之始,王者,正万事之始,失中则害天气,类相动也。天者转于下而运于上,云者起于山而弥于天,天气动则其象应,故厥罚常阴。王者失中,臣下盛强,而蔽君明,则云阴亦众多而蔽天光也。
《传》曰:《易》曰乾为马。逆天气,马多死,故曰有马祸。一曰,马者,兵象也。将有寇戎之事,故马为怪。
京房《易传》曰:生子二胸已上,民谋其主。三手已上,臣谋其主。二口已上,国见惊以兵。三耳已上,是谓多听,国事无定。二鼻已上,国主久病。三足三臂已上,天下有兵。其类甚多,盖以象占之。
京房《易传》曰:野兽入邑,其邑大虚。又曰:野兽无故入邑朝廷门及宫府中者,邑逆且虚。
[book_title]第七卷
第七卷目录
庶徵总部汇考七
唐李德裕穷愁志〈祥瑞 喜徵〉
宋俞诲百怪断经〈嚏喷占 眼跳占 心惊占 耳鸣占 耳热占 鸦鸣占〉
明娄元礼田家五行〈论日 论月 论星 论风 论雨 论云 论霞 论虹 论雷 论霜 论雪 论电 论气候 论朔日 论旬中剋应 论甲子 论壬子 论甲申 论甲戊庚必变 论鹤神 论山 论地 论水 论潮 论草 论花 论木 论飞禽 论走兽 论龙 论鱼 论祥瑞〉
农政全书〈占四时 论杂虫〉
杨慎古今谚〈占候〉
庶徵典第七卷
庶徵总部汇考七
《唐·李德裕·穷愁志》《祥瑞》
夫天地万物异于常者,虽至美至丽,无不为妖睹之宜先戒惧不可以为祯祥何以言之,桓灵之世,多鸾凤,丘坟之上生芝草神仙之物食之上可以凌倒景次可以保永年生于丘坟岂得为瑞若以孝思所致则瞽瞍之墓,曾晰之坟宜生万枝矣。何者为仁孝之瑞,唯甘露降于松柏,皓鹿素乌驯扰不去,皆有皓素之色,足表幽明之感。贞元中,余在瓯越有隐者王遇,好黄冶之术。暮年有芝草数十茎,产于丹灶之前逾月而遇病卒,齐中书抗有别业,生芝草百馀茎。数月而中书去世,又馀姚守卢君名从在郡时,有芝草生于督邮屋梁上,其岁卢君为叛将,栗锽所害,置遗骸于屋梁之下,并耳目所验,非自传闻。由是而言,则褒姒骊姬皆为国妖,以祸周晋,绿珠窈娘皆为家妖,以灾乔石,不可不察也。又黄河清而圣人生,徵应不在于当世明矣。柳谷元石为魏室之妖,启将来之端,亦不可不察也,是以宜先戒惧,以消桑谷、雉雊之变耳。
《喜徵》
陆贾称蟢子垂而百事禁,不徵其故,何也。凡人将有喜兆,必垂于冠冕,余常思之,盖以人肖圆方之形,禀五行之气,有生之最灵者也。如景,如火,忽有歊然感气发于圆首之上,其荣盛也,如阳气发生,烟涵煴煦;其变衰也,如秋气索然,寂寞沈悴。虽不能自睹其鉴,明者必可察之。唐举许负疑用此术,所以望表而知穷达,何以明之淑春爱景,必有蟢子垂于檐楹之间,室有明烛膏炉,必垂于屏帏之际,喜气将盛,故集于冠冕之上,以此推之,无所逃也。
《宋俞诲·百怪断经》《嚏喷占》
子时主酒食。 丑时主女思。
寅时主女相和。 卯时主财喜。
辰时主酒食。 巳时主人来财。
午时主有客来。 未时主酒食。
申时主惊不利。 酉时主文人来求。
戌时主和合。 亥时主吉利。
《眼跳占》
子时, 左主贵, 右主酒食。
丑时, 左主忧, 右主人思。
寅时, 左主行人, 右主吉。
卯时, 左主贵人, 右主平安。
辰时, 左主客来, 右主害。
巳时, 左主酒食, 右主凶。
午时, 左主得意, 右主凶。
未时, 左主吉, 右主喜。
申时, 左主财, 右主人思。
酉时, 左主音信, 右主客至。
戌时, 左主他喜, 右主酒食。
亥时, 左主贵人, 右主官事。
《心惊占》
子时有女人思。 丑时恶事不利。
寅时有客来。 卯时有酒食。
辰时有喜事。 巳时有大获。
午时主有酒食。 未时有女人思。
申时主喜事。 酉时主喜信。
戌时有官客至。 亥时主恶服梦怪大凶。
《耳鸣占》
子时, 左主女思, 右主失财。
丑时, 左主他喜, 右主口舌。
寅时, 左主失物, 右主心急。
卯时, 左主坎坷, 右主客至。辰时, 左主得意, 右主行人至。
巳时, 左主凶, 右主大吉。
午时, 左主信, 右主亲人至。
未时, 左主他役, 右主远人来。
申时, 左主行人, 右主吉。
酉时, 左主失财, 右主吉。
戌时, 左主远行, 右主康。
亥时, 左主吉, 右主凶。
《耳热占》
子时主有僧道来议事。 丑时主有喜事大吉。寅时主有酒食吃。 卯时主有远人来。
辰时主有喜事大吉。 巳时主失财物不利。午时主有喜事来。 未时主有奇获。
申时主有客来酒食。 酉时主女子至婚事。戌时主有争讼口舌。 亥时主有词讼口舌。
《鸦鸣占》
寅卯时 正东送物,东南争,正南吉,西南吉,正西外人思,西北酒食,正北口舌,东北病。
辰巳时 正东风雨,东南女客,正南相命,西南争,正西官讼,西北贵人至,正北相命,东北亲至。
午时 正东争,东南亲客,正南争,西南不宁,正西送物,西北酒食,正北六畜至,东北送物。
未申时 正东凶,东南凶信,正南远信,西南大雨,正西吉,西北亲客,正北失物在,东北客至。
酉时 正东公事,东南外服,正南故人,西南相召,正西客至,西北失物,正北病,东北客至。
〈凡呼群唤子,竞食争巢,难以概占。但其鸣异常者,占之甚验。若在百步之外,不必听也。〉
《明·娄元礼·田家五行》《论日》
日晕则雨。谚云:月晕主风,日晕主雨。 日脚占晴雨。谚云:朝又天暮又地主晴,反此则雨。 日没后起青白光数道,下狭上阔,直起亘天,此特夏秋间有之,俗呼青白路,主来日酷热。 日生耳主晴雨。谚云:南耳晴,北耳雨。日生双耳,断风截雨。若是长而下垂通地,则又名白日幢,主久雨。日出早主雨,出晏主晴,老农云此特言久阴之馀,夜雨连旦,正当天明之际,云忽一扫而捲,即日光出,所以言早,少刻必雨。立验言。晏者日出之后,云晏开也,必晴。亦甚准。盖日之出,入自有定刻,实无早晏也。愚谓但当云晴得早主雨,晏开主晴不当言日出早晏也,占者悟此理,日外自云障中起主晴。谚云:日头𨂝云障,晒杀老和尚。日没返照主晴,俗名为日返坞。一云日没胭脂红无雨也。有风或问二候相似,而所主不同,何也。老农云:返照在日没之前,胭脂红在日没之后,不可不知也。谚云:乌云接日,明朝不如今日。又云:日落云没,不雨定寒。又云:日落雪里走,雨在半夜后。已上皆主雨。此言一朵乌。云渐起而日正落其中者,谚云:日落乌云,半夜枵明。朝晒得背皮焦,此言半天元有黑云日落云外,其云夜必开散,明必甚晴也。又云:今夜日没,乌云洞明。朝晒得背皮痛。此言半,天上虽有云及日没下去都无云而见日状如岩洞者也,已上皆主晴,甚验。
《论月》
月晕主风,何方有阙即此方风来新月卜雨。谚云:月如挂弓,少雨多风;月如偃瓦,不求自下。又云:月偃偃,水漾漾。月子侧水无滴,新月落北主米贵荒。谚云:月照后壁,人食狗食,作窃者易败。果验。月初始生前月大尽初二晚见前小尽初三晚见。谚云:大二小三初五夜里更半月初,八廿三上落半夜,十二夜里天亮月,十三四大明月著地,十五十六正团圆,十七十八正轰喧,十八九坐可守,二十二十一月上一更急,二十二与三月上半阑残,二十四五六月上好煮粥,二十七与八日月东方一齐发,二十九夜略有上弦,初七八九下弦,二十二三四。〈按此但言晦朔弦望之候并志之以见田家之谚〉
《论星》
谚云:一个星保夜晴。此言雨后天阴,但见一两星,此夜必晴。星光闪烁不定主有风。夏夜见星密主热。谚云:明星照烂地,来朝依旧雨。言久雨正当黄昏,卒然雨住,云开便见满天星斗,则岂但明日有雨,当夜亦未必晴。
《论风》
夏秋之交,大风及有海沙云起,俗呼谓之风潮。古人名之曰飓风。言其具四方之风,故名飓风。有此风,必有霖淫,大雨同作,甚则拔木偃禾,坏房室,决堤堰,其先必有如断虹之状者,见名曰飓母。航海之人见此,则又名破帆风。凡风单日起单日止,双日起双日止。谚云:西南转西北,搓绳来绊屋。又云:夜半五更,西天明拔树枝。又云:日晚风和,明朝再多。又云:恶风尽日没。又云:日出三竿,不急便宽。大凡风日出之时必略静,谓之风让日。大抵风自日内起者必善,夜起者必毒,日内息者必和,夜半息者必大冻。已上并言隆冬之风。谚云:风急雨落人,急客作。又云:东风急,备蓑笠。风急云起,愈急必雨。谚云:东北风雨太公言艮,方风雨卒,难得晴。俗名曰:牛筋风,雨指丑位故也。谚云:行得春风有夏雨。言有夏雨。应时可种田也,非谓水必大也。经验。谚云:春风踏脚,报言易转。方如人传报不停脚也。一云:既吹一日,南风必还。一日北风报答也。二说俱应。谚云:西南早到,晏弗动草。言早有此风,向晚必静。谚云:南风尾,北风头。言南风愈吹愈急,北风初起便大春,南夏北有风必雨。冬天南风,三两日必有雪。
《论雨》
谚云:风打五更,日晒水坑。言五更忽有雨,日中必晴,甚验。晏雨不晴,雨著水面,上有浮泡,主卒未晴。谚云:一点雨似一个钉,落到明朝也不晴;一点雨似一个泡,落到明朝未得了。谚云:天下太平,夜雨日晴。言不妨农也。谚云:上牵昼暮牵斋,下昼雨哜哜。谚云:病人怕肚胀,雨落怕天亮。亦言久雨正当昏黑忽自明亮,则是雨候也。雨夹雪,难得晴。谚云:夹雨夹雪,无休无歇。谚云:快雨快晴。道德经云: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凡雨喜少恶多。谚云:千日晴不厌,一日雨落便厌。
《论云》
云行占晴雨。谚云:云行东雨,无踪车马。通云行西,马溅泥,水没犁;云行南雨潺潺,水涨潭云;行北雨便足好晒谷上风虽开,下风不散,主雨。谚云:上风皇,下风隘,无蓑衣,莫出外。云若炮车形起主风起。谚云:西南阵单过也落三寸。言云阵起自西南者,雨必多。寻常阴天西南阵上亦雨。谚云:太婆年八十八,勿曾见东南阵头发。又云:千岁老人不曾见东南阵头雨没子田。言云起自东南来者,绝无雨;凡雨阵自西北起者,必云黑如泼墨又必起作眉梁陈主先大风而后雨终易晴天河中有黑云生谓之河作堰。又谓之黑猪渡河。黑云对起,一路相接亘天,谓之女作桥。雨下阔,则又谓之合罗阵,皆主大雨立至,少顷必作。满天阵名通界雨,言广阔普遍也。若是天阴之际,或作,或止,忽有雨作,桥则必有挂帆。雨脚又是雨脚将断之兆也。不可一例而取凡。雨阵,云疾如飞,或暴雨乍倾乍止,其中必有神龙隐见。易曰云从龙是也。谚云:旱年只怕沿江,挑水年只怕北江红。一云太湖晴上文言亢旱之年,望雨如望恩。才是四方远处,云生阵起。或自东引而西,自西而东。俗所谓排也。则此雨非但今日不至,必每日如之,即是久旱之兆也。此吴语也。故指北江为太湖,若是晚霁必兼西天。但晴无雨。谚云:西北赤,好晒麦,阴天卜晴。谚云:朝要头顶穿,暮要四脚悬。又云:朝看东南,暮看西北。谚云:鱼鳞天不雨也,风颠。此言细细如鱼鳞斑者。一云老鲤斑。云障晒杀老和尚。此言满天云大片如鳞者,故云老鲤。往往试验各有准。秋天云阴,若无风,则无雨。冬天近,晚忽有老鲤斑,云起渐合,成浓阴者,必无雨。名曰护霜天。谚云:识每护霜天不识,每著子一夜眠。
《论霞》
谚云:朝霞暮霞,无水煎茶。主旱。此言久晴之霞也。谚云:朝霞不出,韨暮霞走千里。此皆言雨后乍晴之霞暮霞若有火焰形而乾红者,非但主晴,必有久旱之兆。朝霞雨后乍有,定雨无疑。或是晴天隔夜虽无,今朝忽有。则要看颜色断之。乾红主晴,间有褐色主雨。满天谓之霞得过,主晴;霞不过,主雨。若西方有浮云,稍厚,雨当立至。
《论虹》
俗呼曰鲎。谚云:东鲎晴,西鲎雨。谚云:对日鲎,不到昼。主雨。言西鲎也。若鲎下便雨,还主晴。
《论雷》
谚云:未雨先雷,船去步来。主无雨。谚云:当头雷无雨,卯前雷有雨。凡雷声响烈者,雨阵虽大而易过雷声。殷殷然响者卒不晴,雷初发声微和者,岁内吉;猛烈者,凶。甲子日尤吉。雪中有雷主阴雨。百日方晴东州人云:一夜起雷三日雨。言雷自夜起必连阴。
《论霜》
每年初下只一朝,谓之孤霜。主来年歉连得两朝以上主熟上有鎗芒者吉平者凶春多主旱。
《论雪》
下雪而不消,名曰等伴,主再有雪,久经日照而不消,亦是来年多水之兆也。
《论电》
夏秋之间,夜晴而见远电,俗谓之热闪。在南主久晴,在北主便雨。谚云:南闪千年,北闪眼前。北闪,俗谓之北辰闪,主雨立至。谚云:北辰三夜无雨。大怪言,必有大风雨也。
《论气候》
凡春寒必多雨。谚云:春寒多雨水,元宵前后,必有料峭之风,谓之元宵风。凡春有二十四番花。信风二月初有水,谓之春水。二月八日张大帝生日前后必有风雨,极准俗号为请客风,送客雨。正日谓之洗街雨。初十谓之洗厨雨社日多有微雨数点谓社公不吃乾粮果验谚云:清明断雪,谷雨断霜,芒种后雨为黄梅雨,夏至后为时雨此时阴晴易变。谚云:黄梅天气𨂝,〈蒲间切〉向老婆头边也,要担了蓑衣箬帽去,六月有水谓之贼水,八月十八日潮生日前后有水谓之横港水,九月初有雨多谓之秋水,立冬前后起西北风谓之立冬信。月内风频作谓之十月五风信。
《论朔日》
晴主月内晴,雨谓之交月,雨主久阴,雨若此先连绵,有雨反轻风吹月建方位主米贵,自建方来为得其正,万物各得其所,晴雨各得其宜。
《论旬中剋应》
新月下有黑云横截,主来日。雨谚云:初三月下有横云,初四日里雨倾盆,月尽无雨,则来月初,必有风雨。谚云:廿五廿六,若无雨,初三初四莫行船。廿五日谓之月交日,有雨,主久阴。廿七日最宜晴谚云:交月无过廿七晴。
《论甲子》
谚云:春雨甲子,乘船入韨;夏雨甲子,赤地千里;秋雨甲子,禾头生耳;冬雨甲子,飞雪千里。一说,甲子春雨主夏旱六十日夏雨主秋旱四十日此说盖取其久阴之后必有久晴。谚云:半年雨落半年晴。甲子遇双日是雌,甲子虽雨不妨。
《论壬子》
春雨人无食,夏雨牛无食,秋雨鱼无食,冬雨鸟无食。又云:春雨壬子,秧烂蚕死。又云:雨打六壬,头低田便罢休。一云更须看甲寅日,若晴拗得过,不妨谚云:壬子是哥哥争奈甲寅何若得连晴,为上不然,二日内亦当以壬子日为主。一说,壬子雨,丁丑晴则阴晴相半,二日俱晴,六十日内少雨;二日俱雨,主六十日内雨多。近闻此说,累试有验。
《论甲申》
谚云:甲申犹自可,乙酉怕杀我。言申日雨尚庶几酉上雨主久雨。一云,春甲申日则主米暴贵。又云,闽中见四时,甲申日雨则人家闭籴价必踊贵也。吴地窳最畏此二日雨,故特以怕杀二字表其可畏之甚也,每试极准。
《论甲戊庚必变》
谚云:久雨久晴多看换甲。又云:甲午旬中无燥土。又云:甲雨乙拗。又云:甲日雨,乙日晴;乙日雨,直到庚。又云:久晴逢戊雨,久雨望庚晴。又云:逢庚须变,逢戊须晴。又云:久雨不晴,且看丙丁。又云:上火不落,下火滴沰。言丙丁日也。
《论鹤神》
己酉日下地东北方,乙卯转正东,庚申转东南,丙寅转正南,辛未转西南,丁丑转正西,壬午转西北,戊子转正北,癸巳上天,在天上之北,戊戌日转天上之南,甲辰转天上之东,己酉复下周而复始括云才逢癸巳上天堂,己酉还居东北方。上天下地之日晴,主久晴,雨主久雨。转方稍轻若大旱年虽转方天并不作变。谚云:荒年无六亲,旱年无鹤神。己亥、庚子、己巳、庚午谓之水,主土多是,值雨庚申日晴,甲子必晴,丁未日雨杀百虫。
《论山》
远山之色清朗明爽主晴,岚气昏暗主作雨,起云主雨,收云主晴。寻常不曾出云,小山忽然云起主大雨。久雨在半山之上,山水暴发一月,则主山崩,却非寻常之水。
《论地》
地面湿润甚者,水珠出如流汗,主暴雨。若得西北风解散,无雨。石磉水流亦然,四野郁蒸亦然。
《论水》
夏初水底生苔主有暴水谚云:水底起青苔,卒逢大水来;水际生靛青,主有风雨。谚云:水面生青靛,天公又作变。谚云:大水无过一周时。谚云:大旱不过周时雨,大水无非百日晴。言天道须是久晴,则水方能退也。故论潮者云:晴乾无大汛合而言之可见水涨之易,退之难也。如此凡东南风退水,西北反尔。此理盖只是吴中太湖东南之常事,往年初冬大西北风,湖水泛起,吴江人家俱浸水中,风息复平,谓之翻湖水。才是南风连吹半月,十日便可退水三二尺,又不还涨。水边经行,闻得水有香气,主雨水骤至。极验或闻水腥气亦然河内浸成包,稻种既没复浮,主有水。
《论潮》
每半月逐日候潮时。有诗诀云:午未、未申、申寅、寅卯、卯辰、辰巳、巳午、午半月一遭,轮夜潮相对起仔细与君论十三二十七名曰:水起是为大汛各七日。二十初五名曰:下岸是为小汛亦各七日。谚云:初一月半午时潮。又云:初五二十夜岸潮,天亮白遥遥。又云:下岸三潮,登大汛。凡天道久晴,虽当大汛,水亦不长。谚云:乾晴无大汛,雨落无小汛。〈按此秖言潮汐之常候然反此则异当备录之〉
《论草》
五谷草占稻色,草有五穗,近本茎为早色,腰末为晚禾,随其穗之美恶以断,丰歉未必极验,但其草每年根根相似,茆荡内春初雨过,菌生,俗呼为雷蕈,多则主旱,无则主水。草屋久雨,菌生其上。朝出晴,暮出雨。谚云:朝出晒杀,暮出濯杀看窠草一名干戈,谓其有刺故也。芦苇之属,丛生于地,夏月暴热之时忽自枯死,主有水。谚云:头苧生子,没杀二苧;二苧生子,旱杀三苧。茭草,水草也。村人尝剥其小白,尝之以卜,水旱味甘甜主水,味气主旱。
《论花》
梧桐花初生时赤色主旱,白色主水。匾豆五月开花主水。杞夏月开结主水。藕花谓之水花。魁开在夏前主水。野蔷薇开在立夏前主水。麦花昼放主水。凤仙花开在五月主水。槐花开一遍糯米长一遍价。丰苦水旱四等草花杂。占云:荠菜先生岁欲甘。葶苈先生岁欲苦。藕先生岁欲雨蒺藜先生岁欲旱。蓬先生岁欲荒。水藻先生岁欲恶。艾先生岁欲病。皆以孟春占之系江南农事云。
《论木》
凡竹笋透林者,多有水。杨树头并水际根乾红者,主水。此说恐每年如此,不甚应。
《论飞禽》
谚云:鸦浴风,鹊浴雨,八八儿洗浴,断风雨。鸠鸣有还声者为之呼妇,主晴;无还声者为之逐妇,主雨。鹊巢低,主水;高,主旱。俗传鹊意既预知水。则云终不使我没杀故意愈低,既预知旱。则云:终不使我晒杀。故意愈高,朝野佥载云鹊巢近地,其年大水,海燕忽成群而来,主风雨。谚云:乌肚雨,白肚风赤老鸦含水叫雨则未晴,晴亦主雨。老鸦作此声者亦然。鸦若叫早,主雨多,人辛苦;叫晏,晴多,人安。閒农作次第夜间听九逍遥鸟叫卜风雨。谚云:一声风,二声雨,三声四声断风雨。鹳鸟仰鸣则晴,俯鸣则雨。鹊噪早报晴,明曰乾鹊冬寒,天雀群飞,翅声重,必有雨雪。鬼车鸟即是九头虫,夜听其声出,入以卜晴雨,自北而南,谓之出窠,主雨;自南而北谓之归窠,主晴。古诗云:月黑夜深,闻鬼车吃鹪叫,主晴。俗谓之卖蓑衣。𪃮叫。谚云:朝𪃮晴暮𪃮雨夏秋间雨阵将至,忽有白鹭飞过,雨竟不至。名曰:截雨家鸡上宿迟主阴雨,燕巢做不乾净,主田内草多。母鸡背负鸡雏,谓之鸡驮儿,主雨。〈𪃮字查字典不载乃方言也音屋字亦系俗字〉
《论走兽》
獭窟近水主旱,登岸主水,有验围塍上野鼠爬沙,主有水必到所爬处方止。鼠咬麦苗主不见收;咬稻苗亦然。倒在根下主砻下米贵;衔在洞口主囷头米贵。狗爬地主阴雨,每眠灰堆高处亦主雨;狗咬青草吃主晴;狗向河边吃水主水退。铁鼠其臭可恶,白日衔尾成行而出主雨。猫儿吃青草主雨,丝毛狗褪毛不尽主梅水未止。
《论龙》
龙下便雨主晴,凡见黑龙下主无雨,纵有亦不多。白龙下雨必到水乡。谚曰:黑龙护世界,白龙坏世界。龙下频主旱。谚云:多龙多旱。龙阵雨始自何一路只多行此路,无处绝无。谚云:龙行熟路。
《论鱼》
鱼跃离水面谓之秤水,主水涨高多少,增水多少。凡鲤、鲫鱼在四五月间得暴涨,必散子;散不尽,水未止。盛散水声必定。夏至前后得黄鱼甚散,子时雨必止。虽散不甚水,终未定最紧车沟内。鱼来攻水逆上得鲇主晴;得鲤,主水。谚云:鲇乾,鲤湿。又鲫鱼主水,鲿鱼主晴,黑鲤鱼脊翼长接其尾主旱。夏初食鲫鱼脊骨有曲,主水。渔者网得死鳜谓之水恶故鱼著网即死也,口开,主水,立至易过口闭来迟,水旱不定,虾笼中张得鱼主风水。
《论详瑞》
两岐麦谓一秆而秀两穗也,主时年祥瑞,又主其田秋必倍收,其家日必骤进,又主太平之兆。汉史云:桑无附枝,麦秀两岐,张君为政,乐不可支。紫燕来巢,主其家益富此燕与乌燕同类而异。凡名曰舍鹕儿,又名黄腰燕子。营巢却与乌燕绝不相似,余所居村巷有此燕巢者仅二家,一巷之最温润者亦仅此二家。又凡燕巢长及大者,主吉祥。北向者,令人家道兴旺,更利田蚕也。凡六畜自来,占吉凶。谚云:猪来贫,狗来富,猫儿来开质库。一云:鸡来贫。盖鸡之得失寻常有之,何足为异。因猪鸡音相近,俗传之误。昔有一人言其家主翁乃是富室长者,忽邻家走一猪入其猪阑未远长者取之长者故意妄言多其猪数以攘其猪其人不敢索而去富室遂致废弛破碗上下作两截断而齐者名曰无底碗。大吉往往以上截书古语于其中悬东壁谓祥瑞也近者一友人云数年前曾见上洋高仲明家有一无底碗,谓其祥瑞悬之。东壁其齐如截爱若至宝不三年,其家财货大进,田连阡陌。今则为当地田户。凡牛退齿,每每人不得而知见,若有见,其齿已脱在口,候而得之者,大吉利,主三年内大发。猫洗面至耳,主有远亲至之喜。黄昏鸡啼,主有天恩好事,或有减放税粮之喜。腊月廿五日夜赤豆粥镬滚,则三年大发。猫犬生子皆雄,主其家有喜事,三白大吉谓白雀巢檐白鼠穿屋,白鱼入舟也鼠,咬人悫头帽子衫领,主得财喜,百日内。至半夜作数钱声者,主招财吉。鼠狼来窟,其家必长吉。犬生一子,其家兴旺。谚云:犬生独,家富足。春初獭祭鱼,忽有人拾得,其遗残者食之,大吉。鹊噪檐前,主有佳客至及有喜事。蛇蜕壳,人有见之者,主大发迹。灯花不可剔去,至一更不谢,明日有吉事;半夜不谢,主有连绵喜庆之事,或有远亲信物至。谚云:灯花今夜开,明朝喜事来。久阴天息灯,灯煤如炭红,良久不过,明日喜晴。谚云:火留星,必定晴。久晴后,火煤便灭。主喜雨,长墩忽然门内泥土自然坟。〈去声〉起成墩者谓之长墩,主其家长进余尝记幼时曾见东郊有一村店,始于卖酒营生,仅以自给,忽门内泥土自然坟起,店主谓其祥瑞,爱护不锄,日见渐高,家亦日益,遂添卖香烛、麸面之类。踰年愈高,成墩不胜,添进人口,积蓄米麦,乃大兴贩京果。海错南货等物无所不有。虽百里之外或富室或寺院咸来垂顾,动以千缗。每残年及春季日有数千缗交易。长夏门亦如韨四方,驰名远近,自为巨富。三十年后墩渐平下,家亦暗消。凡见鼠立,主大吉庆。尝闻余大父言昔中年一元旦曾于庭前沟口,独见一鼠对面拱立,心虽不以为怪,亦谓颇奇,因向之曰尔,亦知泰来之贺耶。其鼠复如揖拜之状而去,大父晚年子孙蕃衍,家事从容至老康健,寿享八十九岁,可谓吉庆矣。因以此事问前辈,乃云尝于杂书中曾见此说,名曰狼恭鼠拱,主大吉。庆必有阴德所致而然巳。上数事初非好奇以惑众皆以目击耳闻,实确可考之言始附卷,末以备田家五行中之一事云尔。
详补拾遗,凡出入遇合物及犬过桥,大吉,所谋皆遂,钱谷丰盈。
《农政全书》《占四时》
上元日晴,春少水。括云:上元无雨,多春旱;清明无雨,少黄梅;夏至无云,三伏热;重阳无雨,一冬晴。
雨水后阴多主少水,高下大熟。谚云:正月罂坑好种田。
二月十二日夜宜晴可折,十二夜夜雨,二月怕夜雨若此夜晴,虽雨多亦无妨越人陈元义云二月内得十二个夜晴则一年雨晴匀更十二夜雨为潦年矣十夜以上雨,水乡人尽叫苦。
清明无雨,少黄梅。
雨打纸钱头,麻麦不见收;雨打墓头钱,今年好种田。清明午前晴早蚕熟,午后晴晚蚕熟。
清明日喜晴。谚云:檐头插柳,青农人休望晴檐头插柳焦农人好作桥。
若清明寒食前后,有水而浑,主高低田禾大熟,四时雨水调。
谷雨日雨主鱼生。谚云:一点雨,一个鱼。
谷雨前一两朝霜主大旱,是日雨则鱼生必主多雨。二麦红腐不可食用。
月内有暴水谓之桃花水,则多梅雨,无涝亦无乾雪。不消,则九月霜不降,雷多岁稔,虹见九月,米贵。夏至日风色看,交时最要紧,屡验。
月中看鱼,散子占水,黄梅时水边草上看鱼子高低以卜水增止。
立夏日看日晕,有则主水。谚云:一番晕添一番湖塘,是夜雨损麦。谚云:二麦不怕神共鬼,只怕四月八夜雨。大抵立夏后夜雨多便损麦,盖麦花夜吐,雨多花损故,麦粒浮秕也。
月内日暖夜凉主少水。谚云:日暖夜寒,东海也,乾虹见,米贵五月。谚云:初一雨落井泉浮,初二雨落井泉枯,初三雨落连太湖。又云:一日值雨,人食百草。又云:一日晴,一年丰;一日雨,一年歉。
立梅芒种日是也宜晴阴阳家云芒后逢壬立梅至后逢壬断梅或云芒种逢壬是立梅。按风土记云:夏至前,芒种后,雨为黄梅雨田,家初插秧,谓之发黄梅,逢壬为是。
芒后半月内西南风,谚云:梅里西南,时里潭潭。但此风连吹两日,雨立至。
畏雷谚云:梅里雷低田折舍回言低田巨浸屋无用也。甚验。或云:声多及震响,反旱。往往经试才有雷,便有两遍插秧之患。大抵芒后半月,谓之禁雷天。又云:梅里一声雷,时中三日雨。
立梅日早雨谓之迎梅雨,一云主旱。谚云:雨打梅头,无水饮牛;雨打梅额,河底开坼。一云主水。谚云:迎梅一尺,送梅一尺。杂占云:此日雨,卒未晴。试以二日,比较近年,才是无雨。虽有黄梅,亦不多,不可不知也。重五日只宜薄阴但欲晒得蓬瘪〈步结切枯病也〉便好大晴主水,雨主丝绵贵,大风雨主田内无边带,风水多也。至后半月为三时头时三日中,时五日末,时七日头,中时雨主大水,若末时纵雨亦善括云夏至未过水袋未破。谚云:时里一日,西南风准过;黄梅两日雨。又云:时雨西南,老龙奔潭。皆主旱。全不应晚转东南必晴。谚云:朝西暮东风,正是旱天公。
末时得雷,谓之送时主久晴。谚云:迎梅雨,送时雷,送了去,便弗回。谚云:黄梅天日几番颠。
夏至端午前,叉手种田年。
夏至日雨落谓淋时雨,主久雨,其年必丰。
夏至有云三伏热,如吹西南风急吹急没,慢吹慢没。端午日雨,来年大熟。
分龙之日,农家于是日早,以米筛盛灰藉之纸,至晚视之,若有雨点迹,则秋不熟,谷价高,人多闭粜。五月二十日大分龙无雨而有雷,谓之锁龙门。田家五行曰:至正壬辰春末夏初水至既非桃花,亦非黄梅,去而复来,进退不已。余家所种低田,数多正苦于插种过时田中积水,车浚未有乾期,此日尚且勉强督工,喜晴固好,然八风周旋,正不知吉凶,如何至申时,忽东南阵起,见挂帆雨,随有雷三四声,方且惊愕,忽见一老农拱手仰天,且连称惭愧不已。因问其故,答云:今日无雨而有雷,谓之锁龙门。复拱手相贺喜跃,或问此处无雨,他处却雨,如何老农云晴雨各以本境所致为占候也。幼闻父老言,前宋时平江府昆山县作水灾,邻县常熟却称旱。上司谓接境一般高下之地,岂有水旱如此相背之理,不准复申。其里人直赴于朝,诉诸史丞相,丞相怪问亦然。众人因泣下而告曰:昆山日日雨,常熟只闻雷。丞相谓有此理,悉听所陈。至今吴中相传以为古谚。又谚云:夏雨隔田晴。又云:夏雨分牛脊。又云:龙行熟路。正此谓也。其年果熟,晴多,雨少,自此日至立秋止雨两番。月内虹见,麦贵有三卯。宜种稻,有应时雨。
谚云:二十分龙,廿一雨戽车阁在巷堂里;二十分龙,廿一鲎拔起,黄秧便种豆。
六月初一一剂雨,夜夜风潮到立秋。〈按下条作初三一阵雨互异〉六月盖,夹被处处,田里不生米。
六月西风吹遍草,八月无风秕子稻。
处暑雨不通,白露枉相逢。
三伏中大热,冬必多雨雪。
蝍蟟蝉叫稻生芒。
小暑日晴雨亦要看交时最紧。
六月初三日略得雨,主秋旱收乾稻苏秀,人云:此日略得雨,则西山及南海不斫簥竿。
初三日雨难槁稻。谚云:六月初三晴,山筱尽枯零;六月初三一阵雨,夜夜风潮到立秋。
小暑日雨名黄梅,颠倒转主水,东南风及成块白云起至半月,舶棹风主水退兼旱,无南风则无舶棹,风水卒不能退。谚云:舶棹风云起旱魃精空欢喜仰面看青天,头巾落在麻坼里。东坡诗云:三时已断黄梅雨,万里初来舶棹风。正此日也。
谚云:六月不热,五谷不结。老农云:三伏中槁稻天气,又当下壅时最要晴。晴则热,故也又云:六月盖夹被,田里无粒米。言凉冷则雨多,雨多则大水没田,无疑矣。月令云季,夏行秋令,则丘隰水潦,禾稼不熟。又云:伏里西北风腊,里船不通。主冬冰坚,秋稻秕。又云:六月无蝇,新旧相登,米价平。
夏秋之交,槁稻还水后喜雨。谚云:夏末秋初,一剂雨赛过唐南一囤珠。言及时雨绝胜无价宝也。
谚云:秋前生虫,损一茎,发一茎;秋后生虫,损了一茎,无了一茎。螟蟊螣贼是也。
七月秋莳到秋,六月秋便罢休。
朝立秋,凉飕飕;夜立秋,热到头。
立秋日天晴,万物少得成熟。小雨吉,大雨主伤禾。齐民要术云:晴主岁稔。未详孰是。
有雷损晚稻。谚云:秋霹雳,损晚谷。大抵秋后雷多,晚稻少收,非但忌此日。
喜西南风主田禾倍收。谚云:三日三石,四日四石。七月有雨名洗车雨,主八月有蓼花。谚云:七月七无洗车,八月八无蓼花。
八月早禾怕北风,晚禾怕南风。
朔日晴主冬旱,宜姜略,得雨宜麦。一云:风雨宜麦。主布贵,麻子贵十倍。又云:凡朔要晴,唯此月要雨,好种麦。
白露雨为苦雨,稻禾沾之则白飒,蔬菜沾之则味苦。谚云:白露日,个雨来一路苦一路。又云:白露前是雨,白露后是鬼。其时之雨,片云来便雨,稻花见日吐出。阴雨则收,正吐之时暴雨忽来,卒不能收,遂至白飒之患。若连朝雨反不为灾,不免担阁吐秀,有皮壳厚之病。
秋分要微雨,或阴天最妙,主来年高低田大熟。喜雨谚云:麦秀风,摇稻秀雨浇。此言将秀得雨,则堂肚大谷穗长;秀实之后雨,则米粒圆。
畏旱谚云:田怕秋乾,人怕老穷。秋热损稻,旱则必热,怕秋水撩稻。谚云:雨水淹没产全,收不见半。
重九日晴,则冬至元日上元清,明四日皆晴雨,则皆雨,又主灶荒。括云:重阳无雨一冬晴。谚云:九日雨米成脯。又云:重阳湿漉漉,穰草千钱束。十月立冬晴,则一冬多晴;雨,则一冬多雨,亦多阴寒。谚云:卖絮婆子看冬朝,无风无雨哭号咷。
立冬日西北风主来年旱天热。
晴过寒谚云:立冬晴过寒,弗要柴积。又主有鱼,雨主无鱼。谚云:一点雨一个摸鱼。〈按字字音义俱无可考〉冬前霜多,主来年旱;冬后多,晚禾好。
十六日为寒婆生日,晴主冬暖,此说得之。崇德举人徐伯和自江东石洞秩满而归云:彼中客旅远出,专看此日,若晴暖,则但随身衣服而已,不必他备。言极有准也。
月内有雷,主灾疫。谚云:十月雷人死,用耙推有雾。俗呼曰沫露,主来年水大,仍相去二百单。五日水至,老农咸谓极验。或云:要看雾著水面则轻,离水面则重。谚云:十月沫露塘瀊,十一月沫露塘乾。
十一月冬至。古语云:明正暗至。又谚云:晴乾冬至,湿年。二说相反。谚云:乾冬湿年,坐了种田。又云:闹热冬至,冷淡年。盖人人向冬欲晴,故也。或云:冬至雨,年必晴;冬至晴,年必雨。此说颇准。
沈存中笔谈云:是月中遇东南风。谓之岁露,有大毒,若饥感其气,开年著瘟病。又云:风色多与下年夏至相对。
农桑辑要云:欲知来年五谷所宜,是日取诸种各平量一升,布囊盛之埋窖阴地,后五日发取量之,息多者岁所宜也。
月内雨雪多,主冬春米贱;有雷,主春米贵。冬至前米价长后必贱,落则反贵。谚云:冬至前米价长,贫儿受长养;冬至前米价落,贫儿转萧索。有雾主来年旱。谚云:一日折过,十月内三日〈阙二字〉。风雨来,春少水。十二月立春在残年,主冬暖。谚云:两春夹一冬,无被暖烘烘。
至后第三戌为腊腊前三两番雪谓之腊前三白,大宜菜麦。谚云:若要麦,见三白。又云:腊雪是被,春雪是鬼。又主来年丰稔。谚云:一月见三白,田翁笑吓吓。又主杀蝗子。
占风验云:今夜东北,明年大熟。
月内有雾,主来年有水;风雨,主来年六月七月内横水。
十二月里雾,无水做酒;库雾,主半月旱。准十月内五日雾。〈此条疑有讹字〉
冰结后水落,主来年旱;冰结后水涨,名上水。冰主水,若紧厚,来年大水。
《论杂虫》
水蛇蟠在芦青高处,主水高;若干涨若干回头望下,水即至,望上稍慢。
水蛇及白鳗入虾笼中,皆主大风水作。
春暮暴暖,屋木中出飞蚁,主风雨平,地蚁阵作亦然。鳖探头占晴雨。谚云:南望晴,北望雨。
田角小螺儿名曰鬼蛳,浮于水面主有风雨。
石蛤虾蟆之属叫得响亮,主晴。谚云:杜蛤叫三通,不用问家公。言报晚晴有准也。
田鸡喷水叫主雨。
蚱蜢蜻蜓黄虻等虫在小满以前生者,主水。俗呼是鱼口中食。谓其才经风雨俱死于水故也。
黄梅三时内,虾蟆尿曲有雨,大曲大雨,小曲小雨。二蚕初出,变化得多主水。
蚯蚓俗名曲蟺,朝出晴,暮出雨。
夏至日蟹到岸,夏至后水到岸。
《杨慎·古今谚》《占候》
山抬风雨来,海啸风雨多。
早霞红丢丢,晌午雨浏浏;晚来红丢丢,早晨大日头。楼梯天晒破砖。
日出早雨淋脑,日出晏晒杀雁。
鱼儿秤水面,水来渰高岸。
蜻蜓高,榖子焦;蜻蜓低,一坝泥。
春寒四十五,穷汉出来舞;穷汉且莫誇,且过桐子花。戊午己未甲子齐,便将七日定天机。七日有雨两月泥,七日无雨两月灰。
甲寅乙卯晴,四十五日放光明;甲寅乙卯雨,四十五日看泥水。
三月三日晴,桑上挂银瓶;三月三日雨,桑叶生苔菩。
[book_title]第八卷
第八卷目录
庶徵总部汇考八
遵生八笺〈四时调摄笺〉
历学会通〈天地雨霜篇第一 太阳应瑞篇第二 太阳凶变篇第三 日旁异气篇第四 日旁专气篇第五 日旁杂气篇第六 日晕篇第七 日晕别气篇第八 日食变异篇第九 太阴休咎篇第十 月旁异气篇第十一 月旁气篇第十二 月晕诸气并五星篇第十三 月食变异篇第十四 月凌犯五星篇第十五 岁星篇第十六 荧惑篇第十七 填星篇第十八 太白篇第十九 辰星篇第二十 五星凌犯篇第二十一 瑞星篇第二十二 妖星篇第二十三 岁星精变篇第二十四 荧惑精变篇第二十五 填星精变篇第二十六 太白精变篇第二十七 辰星精变篇第二十八 杂妖篇第二十九 客星篇第三十 流星飞星篇第三十一附奔星 飞流异状篇第三十三 陨坠昼见篇第三十四 帝王气象篇第三十五 猛将气篇第三十六 军胜气篇第三十七 军败气篇第三十八 城胜气篇第三十九 屠城气篇第四十 伏兵气篇第四十一 暴兵气篇第四十二 战阵气篇第四十三 图谋气篇第四十四 军营杂气篇第四十五 吉凶气篇第四十六 濛雾篇第四十七 虹霓篇第四十八 占风篇第四十九 八风篇第五十 五音气篇第五十一 六情风占篇第五十二 日辰大风篇第五十三 风占胜负篇第五十四 旋风占篇第五十五〉
庶徵总部总论一
易经〈坤卦 震卦 贲卦 系辞上传〉
书经〈虞书大禹谟 商书汤诰 伊训〉
诗经〈小雅十月之交〉
春秋四传〈僖公十有六年 宣公十有五年〉
礼记〈礼器〉
关尹子〈二柱篇〉
管子〈度地篇 七臣七主篇〉
孔子家语〈五仪解〉
子华子〈北宫意问 神气〉
文子〈精诚 十守 道德〉
庄子〈胠箧〉
墨子〈尚同中〉
荀子〈富国 天论〉
庶徵典第八卷
庶徵总部汇考八
《遵生八笺》《四时调摄笺》
正月朔,忌北风,主人民多病;忌大雾,主多瘟灾;忌雨雹,主多疮疥之疾;忌月内发电,主人民多殃;七日忌风雨,主民灾忌;行秋令,主多疫。
二月忌东北雷,主病,西北多疫;春分忌晴,主病。三月朔忌风雨,主多病;忌行夏令,主多疫。
四月立夏日忌北风,主疫。
五月夏至忌东风,主病行;秋令主多疫。
六月行秋令,主多女灾。
七月甲子日忌雷,主多暴疾;晦日忌风,主多痈。八月秋分后忌,多霜主病。
九月忌行夏令,主多鼽嚏。
十月立冬日忌北风,主殃六畜。
十一月忌行夏令,主多疥疠之疾。
十二月朔日忌西风,主六畜疫;忌行春令,主多痼疾。
《历学会通》《天地雨霜篇第一》
惟天为大,惟君为最尊,政教兆于人,理祥变见于天。文行有玷缺则日象显示,天有妖孽则德宜日新。确乎在上而晶明者天之体也。隤乎在下而安静者地之形云。地土忽陷,万民离散;天色忽变,四方来侵。天裂。是谓阳不足,君弱政乱。而土裂地震,是谓阴有馀。臣专民扰而兵兴,地鸣有声,天子失国政,天鸣有声,至尊有忧,惊天雨草吝禄信衰所致。地生毛,人劳兵,起之徵。地成泉,大水而兵乱,天雨石,大战而君凶,天阴晦而不雨者,内乱阴谋图议。地坼裂而有声者,大兵失土,不宁。山鸣乃有大乱,天鼓乃有暴兵,地燃乃专恣、自害之灾,天火乃虚伪、侈靡之戒,民劳而禄不肖,则天雨以土霾,贤灭而用小人,则地生乎光怪,下人将起也。踊土如山,贵人将死也。木冰而介雨雹、雨霰,外国侮而臣后专。山徙山崩,社稷亡而君道坏。雨羽则人相残食。雨毛则兵徭不息。雨金,铁残酷之由。雨螽螟,贪苛之致。雨血,则君不亲于民。雨肉,则天不享其德,有暴政则天雨成灰多阴,谋则天雨成墨,雨釜甑,岁穰之徵,降爵饧易王之异。雨物则其野大兵,雨冰则其分大疫。无云而雨者,封拜无功。非时而雷也,贼臣将起。霜雪之降,苟非其时政在大臣,而不在辟。
《太阳应瑞篇第二》
凡日之应主君司阳含王字和平之异,扬光耀德,政之祥,圣人在上则五色烛,耀人君有德则四彗荧煌,欲行再赦之恩,内出二彗将有封禅之庆,外有重光,黄气润于日上,宫中有喜。青云泽于西北,国降贤良。外国入贡也。若黄人守日而立,天下归心也。如飞凤抱日而翔。
《太阳凶变篇第三》
切详日久不明,上下蔽塞过中光暗,德政不明,日未入而无光为丧之异日已出而光暗,主病之。徵色赤如赭,将死。民怨而天下旱。色赤如血,有丧,臣叛而盗贼生。云全无而光暗者,臣叛。云尽赤而光暗者,兵兴日中分再出再没皆为亡土日消小飞鸟飞燕并主君凶。日陨则为鼎立,而为失政;日𩰚则为两竞,而为敌君。星月昼见,则为争明,小国强而大国弱。飞流犯日,则为易政,民流疫而王者崩妖日宵出兮,纲纪大灭,众日并出也,天下纷争。又有当昼而冥晦者,阴反为阳,而臣将制其主。日中有黑气者,臣不掩恶而百姓恶其君。黑子若黑气,臣谋作乱。乍三若乍,五爵赏不平。齿足俱见者,兵败而将军死。日月并出者,臣叛而戎狄侵,号令害民。则日应之而赤,君弱下贫。则日色白而青黄,则君闻善不举;黑则君恶见于民。
《日旁异气篇第四》
君不见国中之异事将有日旁之异气焉。黑如龙衔日而臣叛,青如龙守日而臣谋。臣将叛则黑气如人在日中,或如背卧。兵欲起则赤云如轮在日侧,亦如相扶。将谋则日下云如虎躅。兵起则日旁气若冬株,如人持,如人牵。在日下,臣将叛去若青鸟,若青马,向日下,主有忧虞。如车走日下者,军败如斧钺。在日侧者,君忧。赤如杆以冲绝,其野万人死而君恶。或如血,以覆蔽其下千里旱而民流大战之气,掩日而如席,如布兵伤之象,守日而如马如牛日下云如人垂衣。天子之候。日出,云如车张盖雨泽之由。日上下青气来居,出军乃吉日,出入黑云横贯望雨须周气直立于日旁宫内争𩰚,或相交于日侧,其下贼游如人头。居日之旁,兵战流血。若死蛇在日之下,饥疫多愁。左右如乌而色赤者,君忧之咎。上下似龙而色黑者,风雨之筹气映日如旗,为兵流血。云走日如帚,后起无尤。二白云扶日,国忧兵起。三赤乌啄日,必有戈矛。云如鸡临于日上,兵丧并起。气如箭外向日下,兵出三秋。伏虎守日也,将军谋乱。曲云向日也,自立王侯。气青黄赤白刺日,甲兵哭泣。云如虹与,日俱出,国分兵。忧日未出,赤云在上,佞臣在侧。气相交贯,穿其日,将相不俦。气如蛇贯,当占其色,青疫白兵,赤为将叛,黄乃交兵,其黑雨浮。
《日旁专气篇第五》
日旁之气青而且赤,形曲而向日者,为抱,为子喜而为忠臣。形曲而背日者,为背,为臣反而为叛逆。圆而小者,为珥,所临者喜。长而立者,为直,下有自立。一珥为拜将,而为战攻。两珥为寿考,而为势。一三珥为喜也,验之女后。四珥为庆也,应于子息。类两直而相交者,为交,交淫内乱。形如背而中起者,为玦,玦败伤北。直横于上下为格,格则为𩰚。交曲于左右为纽,纽则为喜气。小在日下而向上者为缨,为得地之欢。形直在日上而微起者,为戴,有推戴之德。承者,承于日下,喜且得地。冠者,包于日上,封建亲戚开辟土地兮,日上气弯而如负,内外安宁也。日下气立而如履,长而斜倚日旁,为戟,戈戟相伤。赤而曲在日旁,为提,地亡兵起。
《日旁杂气篇第六》
事有异常,杂出日旁,重抱两珥兮,人主喜。四珥两抱兮,子孙昌。三抱两珥,是谓太和而喜庆。一抱一背,名为破走而乖张。背而玦,大臣反叛。冠而抱,人主吉祥。戴珥并出,天子有子孙之庆。冠缨俱见,善人出南北之邦。叛逆皆除。冠纽两珥,福禄并降。抱珥重光,二背一直,大臣谋欲自立。一抱两珥,至尊喜。且为常戴而冠,至尊有喜。珥而戴,天下和平,君若私幸奸臣,则日冠而纽。后宫将有喜事,则日珥而缨冠,珥而背,杂于中主将乱国,背玦而直,交于丙。臣欲邪行,直少背多,谋自立者必矣。抱多直少,欲有立者。无成,两敌相当,日旁杂见有抱者,宜从抱而击,无抱者,当顺虹而战。
《日晕篇第七》
安居而日晕也,多成风雨;对敌而日晕也,尤主军营。色黑,则谷伤大水;色青,则籴贵大风;色赤,则暑雨霹雳;色白,则当有暴兵;黄,则人君有喜,亦为时雨农功。半晕所在之方,其军战胜。日上如车之盖,有欲和亲。半晕再重,国民蕃息。两畔相向其下,大风晕并垣车轮两敌,因兵以亡国。方晕聚而背于上,下人亡。将北交晕如连环而贯日,兵起相争。晕再重,人君有德。或三四野有兵。戎晕三重,兵起谷伤,其下有失地。晕四重军败于野,其下有叛臣;五则后忧;而六失政国弱晕七八则民乱,而九荒扰,大乱十重。
《日晕别气篇第八》
别有抱珥之属,尤主军兵之事。抱珥在晕内,围城则内人胜;抱珥在晕外,攻城者外人利。晕而直珥为破,军。晕而抱背,为败亡。日晕有玦,裂土立王。日晕而负,得地之祥。晕两珥而虹贯之,战得将军。晕两珥而云贯之,年多病疾。晕四背,则为内乱,而为臣反。晕二背,则无兵兵起,而有兵兵入。晕有抱珥,虹背玦,皆宜顺其抱而击。晕有背珥直而虹并,宜顺虹所指攻。晕四抱,天子有喜。晕两抱,天下和平。重晕背玦,叛从中起。半晕背玦,臣谋不成。晕一冠一纽一珥,主有庆且有所立。晕四珥四背四玦,臣有谋夷关不行。晕而负气著晕上负,为喜亦为得地。晕而白虹贯日体,近臣乱,诸侯不忠。有军。晕而珥外,军有悔,无军。晕而珥,宫中忿争。晕而抱,抱所临,其军战胜。晕而背,背所在必有反城。长大实有密曲远厚泽而抱反,皆为必胜之兆。短小虚无,疏直近薄,枯而背亟,并为必败之徵。
《日食变异篇第九》
日食有数而推气象,别出为异,王者恶于岁初,大人忧其食,既食而大风,则宰相专权。食而大寒,则外国兵至。臣不尽忠,则气若虹霓,而或有黑云。后妃有谋则气如晕,乌而或成晕珥。日食有气如兔而守日不移者,民叛兵兴。日食两珥、四珥而白云中出者,以日占事。
《太阴休咎篇第十》
月者,阙也。为阴,主臣。行阴道,则阴雨;行阳道,则旱风。君有福昌黄芒或戴国有喜庆正月偃形月若变色饥忧则青赤色为旱、为乱,黄则为德、为荣,黑为水而为病,白为丧而为兵。初出光色甚明,女后专权执政。当望蟾蜍,不见大水城陷流亡月无光则下有死亡,臣不忠教令废乱。月昼明则奸臣专政,中国饥阴国兵强,臣下相残。月傍生齿,国家昏乱。月底垂芒,分为二道也,祸生僭逆,毁为数段也天下分张。月赤如赭兮大将死,月自天坠兮大臣亡。月各角有一星有军在外而贼主。两月数月并见,君弱阴盛而乘阳月见。日中其下失土大星入月,野有兵丧。
《月旁异气篇第十一》
臣下将殃,异云在旁。云如禽兽在中,所主之者受害。气如人随月下,所当主者侯王其中。有如人行相争,客胜其旁。如杵抵月,将死军亡。云如人头在旁,赤战白兵,黑雨云气,或有来刺。黑雨,赤战白丧。黑如鸣鸡,飞鸟群羊群豕。不雨则匈奴兵起。云生月侧,一白三苍二黑贯月,则围邑城降。
《月旁气篇第十二》
珥占其色,青忧,赤兵,黄珥为喜,白丧,黑凶,昏时,月珥国有半喜。夜半两珥,边地大惊。三珥忽见,国喜将见。四玦俱出,臣谋不成。四提,天子无后。四珥,女主忧。生两珥无虹,为风雨。白虹贯之,为战兵。珥且戴,主有吉庆。背而玦,国有反城。晕日晕月,战谋不决,而战兵不合。且抱且背,有欲为逆,而有欲为忠。
《月晕诸气并五星篇第十三》
月晕受冲国不安无风雨臣下专权,天下偃兵,终岁无晕。大风将至,月晕重圆,或三或九有失地受兵之数。若四若八,有死王亡国之𠍴。晕五重则女后之忧,七当易主晕,六重则政教之失,十乃更元,虹霓背玦度晕中兵丧之象。若三若四,云抵月以战。勿当有背玦而晕,不合谋叛自败。有晕气而霓指月,将杀军伤。晕而白气从外入,拔城得将。晕而白气从中出,围城自殃。云来贯晕左右,吏死。白虹贯月,臣乱,于王后有阴谋。晕连环而白虹连晕下,遭兵。革晕交贯而色赤有光,晕而背,所临者败。晕而珥,时岁平康。晕色黄,将军益禄。晕有光,主有来降。二晕相连,而如环,两国交兵而争地。连环及斗,天下兵火而大乱拔城。重晕于魁,大臣下狱而流移千里。晕荧惑则大战后忧。晕岁星则主病籴贵。晕太白则其野受兵。晕辰星则其下多水。晕填星则兵起于所在之乡。晕客星则忧及于所临之国。流星入晕则大使来。流星出晕则贵人出。
《月食变异篇第十四》
月食有变为异,无变可以数穷晕岁星而食者,天下大战,晕填星而食者,天下兴兵。晕荧惑而食,破军亡地;晕金水而食,大水兵丧;月食而𩰚,有军必死;月食而晕,其国君凶;食而气入晕者,不宜为主。食而气出晕者,不利攻城。食而彗孛来入,当有哭泣之声。
《月凌犯五星篇第十五》
将有灾眚,月犯五星,犯岁则饥荒而流落。乘之则相死而拔城。月食岁星乃将相侯王之戮死,岁星食月为君长女后之忧徵。多盗贼刑狱极繁,月凌岁侧有逐相人臣贼主。岁入月中,月与火光相及,其宿国兵将起。犯之则贵人出。而有兵齧之则其师破而败北。火食月则谗臣贵而后宫忧。月食火则其地乱而白衣会忧在宫中,非贼乃盗者,火顺行而入焉。人主恶之。谗臣用事,因逆犯而入矣。月犯土,主后宫下欲犯上。土入月,有土功事,臣将贼主。月食土,其国之亡也。以杀以伐。土食月,女主之凶也,有丧有黜。月犯金,强侯作雠。金贯月,国有大兵。月食金,强国君忧,臣弑主,其臣亦死。金入月,大人为乱,将军死,臣谋不成。月戴金星,国有卒至之军旅。太白蚀月,臣有篡弑之祸心。太阴犯水,为兵起而上卿亡。水入月中,有水刑而臣叛主。水食于月,大水横流。月食于辰,女忧亡国。彗贯月则臣谋君。彗入月则兵大起。流星冲月,大臣凶奔。星入月则君失地。
《岁星篇第十六》
岁星为福,其占在春。白无光,风雨总至。赤有角,旱暖早臻。色黑有非时之冷色青为应候之温。初出小而日益大,国利之本。初出大而日渐小,国耗之因。去其舍而所去之国为兵,为饥;失地之害之他舍,而所之之地为庆,为乐。得地之忻,所冲之方,乃有殃咎,所在之国可以伐人。若自晕则为丧事,其昼见也为强臣。
《荧惑篇第十七》
荧惑主罚于时,为夏。色青而变者,暴风损苗;色白而昧者,苦雨伤稼;色黑则雹冻变生;色赤则赫曦施化赤如炬火兵丧因乱臣小人而生失度吐舌旱火从宫殿高台而发逆行。二舍之馀或火焚,或有女灾,留以庚辛之日,有大丧,而有战伐。若反明者,为备为主,恶有正旗也。为军破将,杀昼见自晕,臣谋背于君王。烧迹成勾,大凶旱,饥荒迫。
《填星篇第十八》
填星主德,占为夏季,迹陈于外,而咎发于中。居四方之中,戊己之位,万物因之以生,四气据之而备。故星之名曰填主德厚,安危存亡之机,以其属土之行,而动静吉凶占于夏季。变白则水涝不熟,变青则国多风雨。色黑为风寒不时,色黄为溽蒸当位。春不青,夏不赤,秋不白,冬不黑,并为女后有忧;春色青,夏色赤,秋色白,冬色黑,皆为女主有喜。白而阙芒,有子孙立。王之庆黄而光耀更宫室土功之役如自晕亦为土功。若角芒,则有争地。色白则素服将集。饵鱼则黄巾将起。
《太白篇第十九》
太白兵候占之,素秋宰主生成。故为之将观象察法,因以为名青而昧者阳气复退,黑而角者,雷乃先收。色赤,则国有旱暵;色白,则其令萧飕。初出小而后大者,兵强而起。初出大而后小者,兵弱之愁失舍则为破军而亡国,天则为革命而民流行缩后族之患,行盈将相之谋。行疾则速战,行迟则可留出。西方为刑,右之背之,而得吉出。东方为德,左之迎之,而获休。日晕则天下大赦,为有兵而有喜。昼见则兵丧,并起为强后,而强侯炎然而上,兵起满野;炎然而下,兵起盈沟,光明见影者,岁丰战胜。体小而昧者,国败军忧。
《辰星篇第二十》
辰星执刑于时为冬,色青,则冻闭不密;色赤,则流水不冰;色白,则冰雪杂下;色黑,则寒气严凝,有军于野,占为偏将,无军于野,占为法刑。与太白各在一方,不战之象。抵太白,太白不去,将死之徵。在东而赤者,中国胜。在西而赤者,外国亨,无军于野。而赤兵将起,而欲征。
《五星凌犯篇第二十一》
水火相近为战旱饥蚀而掩国亡君,恶合而𩰚,杀将忧贼。火触木,子孙之庆。木触火,国乱忧疾。木土合犯,有兵战,敌亦为谋更代之事,又为饥,内乱之异。岁白同处,军战将死。木金相犯,臣黜女丧。合而交𩰚兮,军破将死而内乱。合而环绕兮,军破相逐而乱亡。合斗于东,外有兵战。合𩰚于西,内有死王。岁与辰合,内兵来战,有兵不利。先起亦为变谋更事。相犯为兵兴,守之忧贼至。荧惑合填为忧祸丧,亦为大人恶之。又为举事之殃。犯之旱乱大战或为女子之当。火犯金,兵起而至凶。金犯火,逆谋而主病。大战杀兮,犯而或𩰚。流血盈野兮,守而不动。水火相近,不宜用兵。火触水,僭叛世乱。水触火,主哭于宫。若合,则赤地千里,相守则国忧赦行。土金合也,其国亡地,为白衣而为疾苦,为内兵而为水国有大兵则合于太微,天下谋则合于营室。金干土,五谷不熟。金犯土,〈原本阙二字〉不利。土水合处则为壅阻,不可用兵举事或为更事变,谋战之客败,或有阴谋国有忧惧。金火相留,金犯水,国家不安之候。水犯金,将相倾败之由。环绕或𩰚,或大乱而为内乱。相合若旗,为变谋而为兵忧。辰星入太白而上出为主者,破军杀将。辰星入太白而下出为客者亡地多愁。二星同度,远则毋伤。三星若聚,改立侯王。四星若合,是谓大荡,闭其关梁而兵丧并起。五星若合,是谓易行,有德受庆,而无德受殃。
《瑞星篇第二十二》
帝王有德,天见其瑞。国有昌,周伯黄光。国有喜,天保流坠不种而获格泽之气类火戎狄奉化含誉之耀若彗。景星如月而助月,德厚合天,归邪如云而若星庆,其归国。〈按恒星之外而有客星皆主祸殃此占多献谀者附会之说〉
《妖星篇第二十三》
人事有失,乖气致异,芒光四出者,曰孛。偏指如帚者,曰彗。彗星为丧也。除旧布新,孛星为兵也。合谋闇蔽,长星自三丈以至横天,其形与彗孛略同而异。
《岁星精变篇第二十四》
天棓天枪之妖,本类星而末锐,东出为棓而主夺争,西出为枪而主捕制,国皇类南极而体大,主寇难而为兵丧,天冲如苍人而色赤为臣谋而主减位,苍彗之妖,占为不义。
《荧惑精变篇第二十五》
蚩尤类彗而委曲为旗,帝将暴虐而征伐不已。昭明如太白而光芒不行,占以为起霸而或为起德司危如太白而有目,臣行主德而国相残贼,天欃出西方而如剑,枯骨籍籍而赤地千里,五都灭亡。彗星再赤,此火星之精流而为变者。
《填星精变篇第二十六》
五残上有五枝乖士毁败狱汉下有三彗逐王兵起六贼星其类荧惑为兵丧。光动而赤茀星类茀殃占宿地旬始近北斗而类雄鸡。其怒如伏鳖而色黑,主兵乱,且主改更,为暴尸而为积骨,忽尔黄彗见之,当有女乱者矣。
《太白精变篇第二十七》
天狗星流止地为狗声,所坠如火冲,天血盈野,伏尸满谷,白彗横天,斩强是主。
《辰星精变篇第二十八》
枉矢若流而蛇行,色苍黑如有毛目反兵合射而行,诛以乱伐,乱而臣酷,上有权谋。黑色彗出五星之散精而为妖期,应以冲处,则事举。
《杂妖篇第二十九》
营头如坏山以坠军大流星如雷而昼出,所坠有大战而拔地有覆军流血而积骨。长庚如布天锋,似锋二星所见,皆为起兵,老子则淳淳然色白者,兵大起。蓬星则荧荧然色青者,谷不登。赤气竟天,格泽之气,伏尸之象,流血之徵。烛星上有二彗所见大盗不成。
《客星篇第三十》
非其常有是为客星,体小去速者,事微而祸浅。芒角见久者,事大而祸深。黄为土功而得地,赤为杀将而侵城,青黑则其下多病,纯白则其分多兵。周伯其色枯黄,兵丧饥馑。王蓬状如粉絮,饥俭,或兵温。星之出四隅所生如风摇动而白色人饥,大水而兵争。
《流星飞星篇第三十一》〈附奔星〉
流星自上而降,飞星自下而升,所之之地曰有使所坠之下言有兵,奸事乃蛇行而曲,曲怒气则声震而隆,隆奔星所坠,其下有兵。五星自流则帝王不安其位,众星并流则将军并举其兵。
《飞流异状篇第三十三》
然曰:飞流过大则异如桃,则为使。行如瓮,则谋争起。白光横天者,将相当之。白气曲环者,斩夺爵位。摇头而上下者,此谓降石而饥荒。有喙而赤黑者,名曰梁星。而失地白化为云名天滑,流血积骨于飞流。白若周天,为查山兵战流血于陨坠赤色而光照地者,所往有兵。色白而前卑下者,所之削邑有谋策。则星自敌来,兵败散则星投于垒。帝王发使慰劳,散为八角,将军出疆割地,缦缦曲曲照地而流四方者,五谷不丰。光而如布疋者,以色各异。
《陨坠昼见篇第三十四》
民离叛兮,星陨于天。天下乱兮,星坠于地。列宿所坠,其下国亡。星坠为石,流血兵起。坠而如有人言者,善恶如其言。坠而化为龙形者,将有哭泣事。为兽则国有兵凶,为土则天下大水。化为金铁,天下兵凶。变作草木,干戈在国。坠为人形,粟麦飞虫,皆为水旱兵饥大起。星陨坠照人而沓声如雷,为大战覆军,而血流千里。夕见则臣有阴谋。夕坠则其下兵疲。星昼流而光耀横天,诛忠良而臣下图议。若六七八九皆昼见坠地,为丧旱兵饥而君忧逼弑。昼出而与日争光,主兵丧而伤,大水。常星不见及次舍动摇,君将崩亡,而庶民劳役。
《帝王气象篇第三十五》
天子之气,外黄内赤,气多上达于天,见必在于王日如龟凤龙马人虎兮,郁郁然杂色,横天如城门高楼囷仓兮,森森然恒带杀气。或气雾隐盖之形,或五色如山镇之势,或象青衣人垂手在日西。皆帝王起德,游幸之符瑞。
《猛将气篇第三十六》
名将之气,郁郁然,与天连;猛将之气,勃勃然,如火烟:内白而赤气绕外,中黑而赤气在前,森森如龙而似虎,渐渐如雾而作山。形如反蛇,势如张弩。其白如粉絮囷仓,其气如山林竹木。或紫黑如门上楼,或赤黑如旌旗举,并为猛将强卒,亦主深谋远虑。
《军胜气篇第三十七》
军胜之气,覆军似堤若乌,鸟之飞去,如旌旗之指敌气如堤坡而前后摩地,云如日月而赤气绕之,徘徊其上兮,如飞鸟赤白相随兮,如𩰚鸡,如疋帛,而后大前广如五马而尾仰首低如赤杵在乌云之内如乌云与赤气相随,如人持斧而望彼,如蛇举首而向敌,或如牵牛,或如覆舟,或象山坡之林木,或如虎豹之潜伏,或粉沸如楼缘以赤气,或赤黄五色上连天体,或如华盖之独居,或如引索之不一,在吾军急击而勿留,在敌上急去而勿击。
《军败气篇第三十八》
气色囚废枯散,占为军败之徵。如败车击牛坏屋,或盖道蔽蒙。昼冥黑如坏山堕于军。白如群鸟趋入屯,勃勃然如燔,生草纷纷,然如转枯蓬,类偃盖偃,鱼临于军上,如群羊群猪在于气中,气出半绝而渐尽,或前高白而后青如鸡兔之临阵,如马羊之入军,如人形而无头,如人头而缺身,如双蛇之委曲,如群鹿以惊奔,有赤光从天流下,如气发连夜照之,或如扬灰,或如捲席,或如人卧,或如鸟飞,或如覆船车盖,或如败决垣堤,或如雾始起而聚散,或如人叉手而头低,不为将败,军北必为降退逃归。
《城胜气篇第三十九》
云青黄,临城而城胜。色青白,中出而勿攻。白云中出,而赤气北入,赤气如符而黑云似星,青赤起晕内而四外出濛气,绕城外而不入。中白如旌旗而赤界青如牛头而触人,或气无极而如烟火,或气从中出而入吾军,或如双蛇之气,或分两彗之云,或平旦有云,而色克其日,或欲攻击而雷雨过旬,气濛而人不相睹,可速引去。而远屯。兹皆城胜之气,不宜修楼橹轒辒。
《屠城气篇第四十》
气如死灰,其城可克。赤气临城而黄气四绕,则将死城降。气聚如楼而出见于外,则攻之可得。屈虹,从外入城。重晕,白虹贯日,濛雾,围城而入城。白气绕城而内入,或赤黑如狸皮,或云气如雄雉,赤如人头飞鸟,似败车气,出向东回,西而若北,或云如立人,五枚或如三牛,边城围或攻城,城上无气,或如白蛇以指城,或气下白而上赤,或如日死而雾濛,或有气出而复入,皆屠城客胜之徵。智将勿疑而急击。〈赤如人头下原本有遗字〉
《伏兵气篇第四十一》
两军相当,有赤气,随气所在有伏兵,云绵绵绞绞兮,车骑潜踪。如布席蒿草兮,步卒匿形。白气粉沸而起如楼状,黑气浑浑而赤气在中,或乌云中之赤杵,或赤云内之乌人,或如数人之在黑气,或如幢节之在乌云,或云如山岳在外,或前乌后白相邻,此气象之所见,伏兵藏而莫闻。
《暴兵气篇第四十二》
暴兵之象,赤气赫然,赤如旌旗,或四方遍满,白如疋布,或赤气亘天,如瓜蔓而八九不断,若仙衣而千万相连,或如方晕,或如赤虹,或如狗四枚相聚,或如人行止不前,或如人行,或如伏虎,云气自中天而下,吾阵黑云从敌上而覆,吾军有云如人而赤色,无云独见此黑云,或如戎以列阵,或如人以执楯,或如执杵,或如火云,凡此气之所形,有贼兵而暴臻。
《战阵气篇第四十三》
赤气如伞以覆,军千里内战则有庆。天昏暗寒剋,则遇敌相攻。气青白如膏,则大战将勇。赤云如狗以入营,赤云屈旋而不动,如丹蛇,如立蛇,如覆舟,如耕陇,或白气如车入斗以转迁,或日有白气若虹而交见,气如人以无头,如死人以偃卧,或一玦四五白虹,此并为交兵大战。
《图谋气篇第四十四》
敌国图谋,白气群行,士卒内乱,日月濛濛,黑如幢节而出于营敌,欲求战而有谋诈。黑如车轮而临我阵,敌人谋乱,臣与贼通。昼阴则君护将出,夜阴则臣谋乃兴。或天气阴沉,夜不见星,而昼不见日,或连阴十日不见日月,而乱风四起,并主君臣俱有,阴谋亦为两敌阴相图议,黑含五色临我军,敌与臣谋,当自死。
《军营杂气篇第四十五》
两军相当,各占其气以高,厚实长泽之类为胜以下薄虚短枯之类为北气安则军安,而治气散则军乱。而踬对敌有云来而其势甚卑,是贼必大至而急起。严备将军失魄兮,云如蛟龙;军士死亡兮,云如兔雉。遇四方胜气也无向而攻遇四方死气也,宜顺而击;赤气随日出,军行有忧;赤气随日没,外有告急;赤黑气并行,赤气灭,贼可以获;赤气若独行,无黑气,贼不可得。被围则平视围救来处其气翕翕新出军行占云,逆可屯而顺可击。
《吉凶气篇第四十六》
五色气兮,萧索轮囷,是为庆云也。太平之应,大风将至,则云如乱穰;大雨将至则云甚重润。将有丧则青气东西极天,军有丧则白云南北如阵。赤气如血则血流,黑气如道则有赦。有云如龙行大水也,人亦流亡,赤气如火影,臣叛也,不过三月,贤人隐逸也。云俱备五色而常有常存,大臣纵恣也。云赤黄四塞而终日连夜,赤气覆日而如血,大旱民饥。黑气变化而更移,狄欺中国。云如一疋布而行君长忧焉,云如气也。昧而浊,贤人去矣。
《濛雾篇第四十七》
日月不见而在天者,为濛气前后不见而在地者,为雾冥雾大作,奸臣谋上。日不见,政令不明,臣志不伸。昼明夜雾,臣志得伸。昼雾夜明,臣行邪政于百姓。雾从夜半至日中,积日不解兮,天下分散。乍合乍散兮,臣谋不臣。山中冬大雾十日不解,非国之灾也,山将欲崩。
《虹霓篇第四十八》
虹霓之占气散之异,对日月则风雨将至而皆不为。夹抱日月则黑白为丧,青黄为瑞,贯日月则秋为雨而馀月丧,夜穿星则有阴谋而其地多水,昼雾而白虹见则君忧,夜雾而白虹见则臣乱,后盛而君凶下宫殿园池及井内出地中,其地大饥,出井中,国忧兵起。赤虹如杵,则君凶而万人死亡。白虹贯日则臣乱而君忧逼弑。日出黑而虹贯之,君忧攻城邑。而虹不匝可击。虹霓见,三日占之,大风雨自然灾释。
《占风篇第四十九》
风气汎常来往四方,其政鸣紊,启坼其化,鼓舞飘扬,颂平则清和明静,政治则天气温凉,发屋折木者为怒,杨砂转石者为狂,势纷错交横,任小人而疏君子。声啾唧惨切,不疾疫而必大丧。摵摵蓬勃,大兵将至。炎炎恍惚,火旱为殃。大风黄雾兮,白日沉沉。主上昏乱兮,政化未明。触尘蓬勃者,为勃乱扶摇羊角者,为飘风。凛冽而人怀战慄,刑罚暴急卒起而南北不定,上下不宁。
《八风篇第五十》
圣人在上时,风乃若贤人在朝。八风循道,立春有条,风而艮生。春分有明,庶而东作,清明巽出。当立夏之时,景风南来,入夏至之日立秋兮,西南凉风乍凉,秋分兮西来,阊阖欲剥立冬乾来兮,不周冬至坎来兮,广莫正朔之风,立春同较。
《五音风篇第五十一》
何以别风之五音。宫则如牛鸣阱中急恶土工大兴宫来山摧岸崩。自角而来虫蝗败谷从商而至大水,暴风发徵兮,虫狼为害,起羽地大雨,寒阴如羊离群。风声入,商暴起有𩰚兵,急令商来必夷塞关津发宫方邑有忧起角地,国有丧君。令行也,生于徵上。大雨至也,来于羽方。如千人呼哨其风声配角拔木,则贼来𩰚战。起角则急兵入郭。商则军令起而暴兵来。宫则贵人疾而土功作。羽来兮,人泣而其野饥。徵来兮,丝贵而火烁烁。声如缚彘,其音曰徵,发屋有急事。来自徵,有火燄起角,则旱火发而土功。宫则寺舍灾而泣哭。商为急兵𩰚争。羽为宝物出国扬波击湿鼓孰不谓之。羽急怒则籴贵而有兵起。羽则霜雹而大雨从。商则兵𩰚将忧。自宫则暴寒伤物,徵来兮,臣民有忧。角来兮,城围不安。
《六情风占篇第五十二》
五音既定,参之六情。申子为贪狼,贪而无厌。寅午为廉贞迁进专精。卯亥阴贼潜为寇盗。己酉,宽大酒食欢荣。戌丑公正兮,悲哀而报仇谏诤。辰未奸邪也,淫泆而狂诈虚惊。甲乙为本情而不动。丙丁合戊己则参刑。庚辛冲壬癸取钩情而须辨阴前阳后各三辰是曰钩名。
假令甲子日阳商贪狼,乙丑日阴商公正本情。丙寅日阳徵阴贼,丁卯日阴徵公正合情, 戊辰日阳角奸邪,己巳日阴角贪狼刑情。 庚午日阳宫贪狼,辛未日阴宫公正冲情。 壬申日阳商宽大,癸酉日阴商贪狼钩情。
京房曰:六情者,好恶喜怒哀乐也。好行贪狼,主欺绐不信,亡财遇盗,求物强取事;恶行廉贞,主宾客礼仪,嫁娶图议,为人诚信,主迁官事;喜见宽大,主爵禄赏赐,聚集酒食庆贺事;怒行阴贼,主战𩰚杀伤及叛逆劫暴事;哀行公正,主报仇谏诤事;乐在奸邪,主淫泆疾疫欺绐事。
《日辰大风篇第五十三》
风尘蔽天,干支共观。甲则海中兵起;乙则戎狄侵边;丙丁旱疫而边兵围急;戊己籴贵而土功邑迁叫怒;庚辛急备边陲,无咎飞砂;壬癸北人侵境不宁;子为兵起水中;丑为粟贵之徵;寅有赤气则炎火;卯有黄雾则蜚生;辰为将卒有行;巳为天下大旱;午为民散;未为土功大兴;申则盗攻谷贵也;酉作河渎流溢;戌则敌兵四起也;亥为兵贼相攻。三日有雨即解阳怒,利以阴承。
《风占胜负篇第五十四》
两军相遇,风占胜负。先明其日纳音次察起时方所其日纳音为客,时与来方为主时方制音利为主,而后应纳音反制宜为客,而先举还若相生是为和睦。逆风雨交战则师徒大败而名落尸,顺风雨交战则军旅大捷而为得助受宫羽商。日风从四季来,或申子亥卯时当子午戴刑杀急速而寒浊,有寇兵犯塞而出没。受角日,子午之时。季来,则将伐贼去受角日;徵来,则火灾受羽日;羽来,则暴雨自刑日;风来,徵兮大火起灾及贵府飘骤而牙旗折,交战将死急恶而军幕倾,将卒皆恶暴风迅起于刑墓之方,宜防急贼及伏兵掩覆。
《旋风占篇第五十五》
独鹿盘桓风名曰旋入。吾寨急宜严备入敌,城急合攻焉入宫宅屋室之内,决音情刑德,为先德,为喜庆。刑作忧,烦入屋室,飞扬衣物,惊财耗不盗须燃凡行次逆来,冲我宜回避暂止,勿前。噫祥变无穷占书,杂注余乃撮机要为集解之篇,举宏纲为长短之句,士乎。士乎志欲学匡国佐君之术,尤宜览斯书,诵斯赋。
附占
风从德合上来吉,刑冲上来凶。
干德
甲甲 乙庚 丙丙 丁壬 戊戊 己甲 庚庚辛丙 壬壬 癸戊
支德
子巳 丑午 寅未 卯申 辰酉 巳戌 午亥未子 申丑 酉寅 戌卯 亥辰
三合
申子辰 亥卯未 巳酉丑 寅午戌
刑冲
子卯 卯子 丑戌 戌未 未丑 寅巳 巳申申寅 辰午酉亥自刑
子午 丑未 寅申 卯酉 辰戌 巳亥冲
墓
木未 火戌 土辰 金丑 水辰
太岁为天子,月建为大臣,日为师尹,时为庶民。
庶徵总部总论一
《易经》
《坤卦》
积善之家,必有馀庆;积不善之家,必有馀殃。
〈大全〉东莱吕氏曰:善如何得积。恶如何得不积。肉膻则蚁集,醯酸则蚋聚,皆胸中有容著善处,善自然积,胸中无容著恶处,恶自然不积。
《震卦》
象曰:荐雷,震;君子以恐惧修省。
〈程传〉君子畏天之威,则修正其身,思省其过咎而改之,不唯雷震,凡遇惊惧之事,皆当如是。〈大全〉建安丘氏曰:君子于恐惧之后,必以修省继之者,所以尽畏天之实也。徒恐惧而不修省,则变至而忧变已而休犹无惧耳,恐惧者忧其变之来;修省者,思其变之弭诚斋杨氏曰:恐惧以先之,修省以继之,修省者恐惧之,功用也。修其身,省其过,则恐无恐惧,无惧矣。泸川毛氏曰:恐惧者作于其心,修省者见于行事。
《贲卦》
彖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程传〉天文谓日月,星辰之错列,寒暑阴阳之代变,观其运行,以察四时之迁改也。
《系辞上传》
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
〈大全〉双湖胡氏曰:象谓日月、星辰循度失度,而吉凶见。
《书经》《虞书·大禹谟》
禹曰:惠迪吉,从逆凶,惟影响。
〈蔡传〉惠,顺迪道也。逆,反道者也。惠迪从逆,犹言顺善从恶也。禹言天道可畏,吉凶之应,于善恶犹影响之出于形声也。〈大全〉朱子曰:迪字或解为道,或解为行,疑只是顺字以逆对,迪可见书中,迪字皆用得轻也,问须得邵尧夫之术。曰:吾之所知者,惠迪吉从逆凶满招损,谦受益,若明日晴,明日雨,吾安能知耶。
《商书·汤诰》
天道福善祸淫。
《伊训》
呜呼。古有夏先后,方懋厥德,罔有天灾,山川鬼神,亦莫不宁,暨鸟兽鱼鳖咸若,于其子孙弗率,皇天降灾,假手于我有命,造攻自鸣条,朕哉自亳。
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
《诗经》《小雅·十月之交》
日月告凶,不用其行。四国无政,不用其良。彼月而食,
则惟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臧。
〈朱注〉凡日月之食皆有常度矣,而以为不用其行者月不避日,失其道也。然其所以然者,则以四国无政,不用善人故也,如此则日月之食皆非常矣,而以月食为其常,日食为不臧者,阴亢阳而不胜,犹可言也,阴胜阳而掩之不可言也,故春秋日食必书,而月食则无纪焉,亦以此耳。
晔晔震电,不宁不令。百川沸腾,山冢崒崩。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哀今之人,胡憯莫惩。
〈朱注〉晔晔电光貌震雷也宁安徐也令善沸出腾乘也山顶曰冢,崒崔嵬也。高岸崩陷,故为谷深,谷填塞,故为陵憯,曾也言非但日食而已,十月而雷电,山崩水溢,亦灾异之甚者,是宜恐惧修省,改纪其政,而幽王曾莫之惩也。〈大全〉叠山谢氏曰:灾异如此,幽王之心曾不惩创诗,人不指幽王而曰:哀今之人,微而婉也。 华谷严氏曰:十月雷电,天道乖矣。川沸山崩,陵谷迁变地,道乱矣。胡为莫惩创也。
《春秋四传》《僖公十有六年》
《春秋》:春,王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
《公羊传》: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霣石于宋五。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曷为先言霣而后言石,霣石记闻,闻其磌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是月者何,仅逮是月也。何以不日,晦日也。晦则何以不言晦,春秋不书晦也。朔有事则书,晦虽有事不书,曷为先言六而后言鹢,六鹢退飞,记见也。视之则六,察之则鹢,徐而察之则退飞,五石六鹢,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王者之后,记异也。
《谷梁传》: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先陨而后石,何也。陨而后石也。于宋,四竟之内曰宋,后数,𢿨辞也。耳治也。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是月者。决不日而月也。六鹢退飞过宋都,先数,聚辞也。目治也。子曰:石无知之物,鹢微有知之物。石无知,故日之,鹢微有知之物。故月之,君子之于物,无所苟而已,石鹢且犹尽其辞,而况于人乎。故五石六鹢之辞,不设,则王道不亢矣。民所聚曰都。
《胡传》:陨石自空凝结而陨也,退飞有气逆驱而飞也,石陨鹢飞而得其数,与名在春秋时,凡有国者,察于物象之变,亦审矣。此宋异也,何以书于鲁史,亦见当时诸国有非所当告而告者矣。
〈大全〉刘氏曰:人君遇怪异非常之变,当内自省而已,非所以告同盟也。同盟有救患、分灾之义,故水火兵戎之为害,则告,告则吊之,此所待于外也。奇物祅变之至,则天之所以警人君,虽有尧汤之智,反而责其躬,此无待于外者也。何赴告之,有春秋,因而书之,以见人君之莫能畏天命,乃反以责于己者,望于人也。
何以不削乎圣人,因灾异以明天人感应之理,而著之于经,垂戒后世,如陨石于宋,而书曰:陨石,此天应之也。和气致祥,乖气致异,人事感于下则天变应于上,苟知其故,恐惧修省变可消矣。宋襄公以亡国之馀欲图霸业,五石陨六,鹢退飞不自省其德也。后五年有盂之执。又明年,有泓之败,天之示人显矣,圣人所书之义明矣,可不察哉。
〈大全〉星陨为石,不祥也。鹢退飞,不顺也。宋襄欲图霸而无其德,故天出怪异以警畏之。或问洪范配合庶徵有理否。胡氏曰:但不可泥,如汉儒牵合附会。
《宣公十五年》
《春秋》:六月,癸卯,晋师灭赤狄潞氏,以潞子婴儿归。《左传》:伯宗曰: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故文反正为乏。
〈疏〉正义曰:据其害物谓之灾,言其怪异谓之妖,时由天物在地故属灾于天,属妖于地,其实民有乱德,感动天地天地为之见,变妖灾,因民而生天地共为之耳。非独天为灾而地为妖,民谓人也,感动天地皆是人君感之非庶民也。释例曰:物者,杂而言之则昆虫草木之类也,大而言之则岁时日月星辰之谓也。岁者,水旱饥馑也;时者,寒暑风雨雷电雪霜也;日月者,薄食夜明也;星辰者,彗孛霣错失其次也;山崩地震者,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升也。凡天反其时,地反其物,以害其物,性皆为妖灾是言妖灾皆通天地共为之也,此传地反物者唯言妖耳。洪范五行传则有妖孽祸痾眚祥六者之名以积,渐为义。汉书五行志说此六名云凡草木之类谓之妖,妖犹夭胎,言尚微也。虫豸之类谓之孽,孽则牙孽矣。及六畜谓之祸,言其著也。及人谓之痾,痾病类言浸深也。甚则异物生,谓之眚,自外来谓之祥。是六名以渐为称,唯眚祥有外内之异耳,大旨皆是妖也,许慎说文序云:苍颉之初,
作书盖依类象形,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孳乳而生。是文谓之字也,制字之体,文反正为乏服虔云言,人反正者皆乏绝之道也,人反德则妖灾生,妖灾生则国亡,灭是乏绝之道也。
《礼记》《礼器》
升中于天,而凤凰降,龟龙假。
〈注〉功成而太平,阴阳气和而致象物。
飨帝于郊,而风雨节,寒暑时。
〈注〉五帝主五行,五行之气和,而庶徵得其序也。五行,木为雨,金为旸,火为燠,水为寒,土为风。
是故圣人南面而立,而天下大治。
〈注〉南面而立者,视朝。〈疏〉圣人南面而立而天下大治者,以其阴阳相合,嘉瑞并来,以是之故,圣人但南面而立,朝夕视朝,而天下大治。
《关尹子》《二柱篇》
五云之变可以卜当年之丰歉,八风之朝可以卜当时之吉凶。是知休咎在灾祥一气之运尔,浑人我同天地而彼私智认而己之。
《管子》《度地篇》
善为国者,必先除其五害。人乃终身无患害而孝慈焉。桓公曰:愿闻五害之说。管仲对曰:水,一害也。旱,一害也。风雾雹霜,一害也。厉,一害也。虫,一害也。此谓五害。五害之属,水最为大。五害已除,人乃可治。
《七臣七主篇》
四禁者何也。春无杀伐,无割大陵,裸大衍,伐大木,斩大山,行大火,诛大臣,收谷赋。夏无遏水,达名川,塞大谷,动土功,射鸟兽。秋无赦过释罪缓刑。冬无赋爵赏禄,伤伐五谷故春政不禁,则百长不生,夏政不禁,则五谷不成。秋政不禁,则奸邪不胜。冬政不禁,则地气不藏。四者俱犯,则阴阳不和,风雨不时,大水漂州流邑,大风漂屋折树,火暴焚地燋草。天冬雷,地冬霆。草木夏落而秋荣,蛰虫不藏。宜死者生,宜蛰者鸣,苴多螣蟆,山多虫。六畜不蕃,民多夭死,国贫法乱,逆气下生,故曰台榭相望者,亡国之庑也。驰车充国者,追寇之马也。羽剑珠饰者,斩生之斧也。文采纂组者,燔功之窑也。明王知其然,故远而不近之也,能去此取彼,则人主道备矣。
《孔子家语》《五仪解》
哀公问于孔子曰:夫国家之存亡祸福,信有天命,非唯人也。孔子对曰:存亡祸福,皆己而已,天灾地妖,不能加也。公曰:善。吾子之言,岂有其事乎。孔子曰:昔者殷王帝辛之世,有雀生大鸟于城隅焉,占之曰:凡以小生大,则国家必王而名必昌。于是帝辛介雀之德,不修国政,亢暴无极,朝臣莫救,外寇乃至殷国以亡,此即以己逆天时,诡福反为祸者也。又其先世殷王太戊之时,道缺法圮,以致妖孽、桑谷于朝,七日大拱,占之者曰:桑谷野木而不合生朝,意者国亡乎。太戊恐骇,侧身修行,思先王之政,明养民之道,三年之后,远方慕义重译至者,十有六国,此即以己逆天时,得祸为福者也。故天灾地妖,所以儆人主者也;寤梦徵怪,所以儆人臣者也;灾妖不胜善政,寤寐不胜善行,能知此者,至治之极也,唯明王达此。公曰:寡人不鄙固此,亦不得闻君子之教也。
《子华子》《北宫意问》
北宫意问曰:上古之世,天不爱其宝,是以日月淑清而扬光,五星循晷而不失。其次凤凰至蓍龟兆甘露下竹实满流黄出,朱草生,敢问何所修为而至于是也。子华子曰:异乎吾所闻夫,祯祥瑞应之物有之,足以备其数;无之不缺于治也。圣王不识也,君子不道也,治世所无有也,上古之世居有以虚宰多以少,所以同于人者用舍也,所以异于人者神明也。神明之运其由也,甚微其效也,甚径与变相荡迁与化相推移阴阳不能更四序。不能亏洞于纤微之域通于恍惚之庭挹之而不冲,注之而不满,彼其视凤凰麒麟也豢牢之养,尔彼其视醴液甘露也,圳浍之写尔彼其视芝房竹实凡草木之异者畦圃之毓尔彼其视玉石瑰怪凡种种之族者箧袭之藏尔故曰:圣王不识也君子不道也,治世所无有也。昔者有虞氏弹五弦之琴以歌南风之诗,而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周公之佐成王也,希膳不彻于前,钟鼓不解于悬,而歌雍咏勺六服承德凡祯祥瑞应之物有之足以备其数,无之不缺于治。圣王已没,天下大乱,父子质性,君臣失纪,未有甚于今日也。然且日月星辰衡陈于上,与治世同焉而已矣。故曰:天道远人道迩待蓍龟而袭吉福之未也颠蹶望拜而谒焉。其待则薄矣。故圣王不识也,君子不道也,治世所无有也,吾恐后世之人主方且雎雎盱盱唯此之事,而为人臣者巧诈诞谲以容悦于其君,舍其所当治而责成天借,或气然而数缪也。忽有钟其变者,色泽状貌非耳目之所属也,于是奉以为祥。君臣动色,士庶革听,以至作为声歌而荐之于郊庙,错采缋画而以夸诸其臣,民奄然以为后世,莫我之如也。彼其却数于上世,其所谓豢牢之养也,圳浍之写也,畦圃之毓也,箧袭之藏也,章章焉如日星之在上也。乃始矜跂而以为希有之事,夷世而不可以幸。冀者也甚矣。其亦弗该于帝王之量者矣。
《神气》
夫神气之所以动可谓微矣,日月薄食,虹蜺昼见,五纬相凌,四时相乘,水竭山崩,宵光昼冥,石言大痾,夏霜冬雷,缪盩之族,诸祸之物,不约而总至。所以然者,气之所成故也。夫神气之所以动,可谓微矣。故曰:天之与人,其有以通此之谓也。
《文子》《精诚》
老子曰:天设日月,列星辰,张四时,调阴阳,日以暴之,夜以息之,风以乾之,雨露以濡之,其生物也,莫见其所养而万物长;其杀物也,莫见其所丧而万物亡。此谓神明。是故圣人象之其起福也,不见其所以而福起其除祸也,不见其所由而祸除。稽之不得察之,不虚日计,不足岁计,有馀寂然,无声一言而动,天下是以无心动化者也。故精诚,内形气动于天景,星见,黄龙下,凤凰至,醴泉出,嘉谷生,河不满溢,海不波涌。逆天暴物,即日月薄蚀,五星失行,四时相乖,昼冥宵光山崩川涸,冬雷夏霜,天之与人,有以相通。故国之殂亡也天文变世惑乱。虹蜺见,万物有以相连,精气有以相薄。故神明之事不可以智巧为也,不可以强力致也。故大人与天地合德,与日月合明,与鬼神合灵,与四时合信,怀天心,抱地气,执,含和,不下堂而行四海变易,习俗民化,迁善若出诸己,能以神化者也。
《十守》
人与天地相类而心为之主耳。目者,日月也;血气者,风雨也。日月失行,薄蚀无光,风雨非时,毁折生灾。五星失行,州国生受其殃,天地之道,至闳以大尚犹节其章光爱其神明,人之耳目何能久熏而不息。神精何能驰骋而不乏。是故圣人守内而不失外。
《道德》
积道德者,天与之,地助之,鬼神辅之,凤凰翔其庭,麒麟游其郊,蛟龙宿其沼。故以道莅天下,天下之德也,无道莅天下,天下之贼也。
《庄子》《胠箧》
上诚好知而无道,则天下太乱矣。何以知其然耶。夫弓弩毕弋机变之知多,则鸟乱于上矣;钩饵网罟罾笱之知多,则鱼乱于水矣;削格罗落罝罘之知多,则兽乱于泽矣;知诈渐毒、颉滑坚白、解垢同异之变多,则俗惑于辩矣。故天下每每大乱,罪在于好知。故天下皆知求其所不知而莫知求其所已知者。皆知非其所不善而莫知非其所已善者,是以大乱。故上悖日月之明,下烁山川之精,中堕四时之施;喘耎之虫,肖翘之物,莫不失其性。甚矣夫好知之乱天下也。
《墨子》《尚同中》
夫既尚同乎天子,而未尚同乎天者,则天菑将犹未正也。故当若天降寒热不节,雪霜雨露不时,五谷不熟,六畜不遂,疾菑戾疫、飘风苦雨,荐臻而至者,此天之降罚也,将以罚下人之不尚同乎天者也。故古者圣王,明天鬼之所欲,而避天鬼之所憎,以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是以率天下之万民,斋戒沐浴,洁为酒醴粢盛,以祭祀天鬼。
《荀子》《富国》
高者不旱,下者不水,寒暑和节,而五谷以时熟,是天下之事也。若夫兼而覆之,兼而爱之,兼而制之,岁虽凶败水旱,使百姓无冻馁之患,则是圣君贤相之事也。
《天论》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彊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故水旱不能使之饥渴,寒暑不能使之疾,祅怪不能使之凶。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养略而动罕,则天不能使之全;倍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饥渴,寒暑未薄而疾,祅怪未至而凶,受时与治世同,而殃祸与治世异,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谓天职。如是者,虽深、其人不加虑焉;虽大、不加能焉;虽精、不加察焉,夫是之谓不与天争职。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舍其所以参,而愿其所参,则惑矣。列星随旋,日月递照,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唯圣人为不求知天。天职既立,天功既成,形具而神生,好恶喜怒哀乐藏焉,夫是之谓天情。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谓天官。心居中虚,以治五官,夫是之谓天君。财非其类以养其类,夫是之谓天养。顺其类者谓之福,逆其类者谓之祸,夫是之谓天政。暗其天君,乱其天官,弃其天养,逆其天政,背其天情,以丧天功,夫是之谓大凶。圣人清其天君,正其天官,备其天养,顺其天政,养其天情,以全其天功。如是,则知其所为,知其所不为矣;则天地官而万物役矣。其行曲治,其养曲适,其生不伤,夫是之谓知天。故大巧在所不为,大智在所不虑。所志于天者,已其见象之可以期者矣;所志于地者,已其见宜之可以息者矣;所志于四时者,已其见数之可以事者矣;所志于阴阳者,已其见知之可以治者矣。官人守天,而自为守道也。治乱,天耶。曰:日月星辰瑞历,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天也。时耶。曰:繁启蕃长于春夏,畜积收藏于秋冬,是又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时也。地耶。得地则生,失地则死,是又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地也。诗曰:天作高山,大王荒之。彼作矣,文王康之。此之谓也。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而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而辍广,君子不为小人匈匈也而辍行。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数矣,君子有常体矣。君子道其常,小人计其功。诗曰:何恤人之言兮。此之谓也。楚王后车千乘,非知也;君子啜菽饮水,非愚也;是节然也。若夫心意修,德行厚,知虑明,生于今而志乎古,则是其在我者也。故君子敬其在己者,而不慕其在天者;小人错其在己者,而慕其在天者。君子敬其在己者,而不慕其在天者,是以日进也;小人错其在己者,而慕其在天者,是以日退也。故君子之所以日进,与小人之所以日退,一也。君子小人之所以相悬者,在此耳。星坠木鸣,国人皆恐。曰:是何也。曰:无何也。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畏之,非也。夫日月之有蚀,风雨之不时,怪星之常见,是无世而不常有之。上明而政平,则是虽并世起,无伤也;上闇而政险,则是虽无一至者,无益也。夫星之坠,木之鸣,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畏之,非也。物之已至者,人祅则可畏也:楛耕伤稼,耘耨失秽,政险失民;田稼秽恶,籴贵民饥,道路有死人:夫是之谓人祆。政令不明,举错不时,本事不理,夫是之谓人祅。礼义不修,内外无别,男女淫乱,则父子相疑,上下乖离,寇难并至:夫是之谓人祅。祅是生于乱。三者错,无安国。其说甚迩,其菑甚惨。勉力不时,则牛马相生,六畜作祅,可怪也,而不可畏也。传曰:万物之怪书不说。无用之辩,不急之察,弃而不治。若夫君臣之义,父母之亲,夫妇之别,则日切磋而不舍也。雩而雨,何也。曰:无何也,犹不雩而雨也。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而后决大事,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以为文则吉,以为神则凶。在天者莫明于日月,在地者莫明于水火,在物者莫明于珠玉,在人者莫明于礼义。故日月不高,则光辉不赫;水火不积,则煇润不博;珠玉不睹乎外,则王公不以为宝;礼义不加于国家,则功名不白。故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君人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权谋倾覆幽险而尽亡矣。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愿于物之所以生,孰与有物之所以成。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百王之无变,足以为道贯。一废一起,应之以贯,理贯不乱。不知贯,不知应变。贯之大体未尝亡也。乱生其差,治尽其详。故道之所善,中则可从,畸则不可为,匿则大惑。水行者表深,表不明则陷。治民者表道,表不明则乱。礼者,表也。非礼,昏世也;昏世,大乱也。故道无不明,外内异表,隐显有常,民陷乃去。万物为道一偏,一物为万物一偏。愚者为一物一偏,而自以为知道,无知也。慎子有见于后,无见于先。老子有见于诎,无见于信。墨子有见于齐,无见于畸。宋子有见于少,无见于多。有后而无先,则群众无门。有诎而无信,则贵贱不分。有齐而无畸,则政令不施,有少而无多,则群众不化。书曰: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此之谓也。
[book_title]第九卷
第九卷目录
庶徵总部总论二
史记〈天官书〉
汉书〈天文志序 五行志序 眭两夏侯京翼李传赞〉
陆贾新语〈明诫〉
韩诗外传〈论灾异〉
淮南子〈缪称训 泰族训 要略〉
春秋繁露〈二端 必仁且智 同类相动 五行变救〉
大戴礼〈盛德 千乘 诰志 用兵 易本命〉
桓宽盐铁论〈水旱 论菑〉
刘向说苑〈敬慎 辨物〉
扬雄法言〈五百〉
后汉书〈天文志序〉
白虎通〈灾变〉
庶徵典第九卷
庶徵总部总论二
《史记》《天官书》
太史公曰:自初生民以来,世主曷尝不历日月星辰。及至五家、三代,绍而明之,内冠带,外夷狄,分中国为十有二州,仰则观象于天,俯则法类于地。天则有日月,地则有阴阳。天有五星,地有五行。天则有列宿,地则有州域。三光者,阴阳之精,气本在地,而圣人统理之。幽厉以往,尚矣。所见天变,皆国殊窟穴,家占物怪,以合时应,其文图籍禨祥不法。是以孔子论六经,纪异而说不书。至天道命,不传;传其人,不待告;告非其人,虽言不著。昔之传天数者:高辛之前,重、黎;于唐、虞,羲、和;有夏,昆吾;殷商,巫咸;周室,史佚、苌弘;于宋,子韦;郑则裨灶;在齐,甘公;楚,唐昧;赵,尹皋;魏,石申。夫天运,三十载一小变,百年中变,五百载大变;三大变一纪,三纪而大备:此其大数也。为国者必贵三五。上下各千岁,然后天人之际续备。太史公推古天变,未有可考于今者。盖略以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日蚀三十六,彗星三见,宋襄公时星陨如雨。天子微,诸侯力政,五伯代兴,更为主命,自后,众暴寡,大并小。秦、楚、吴、越,夷狄也,为彊伯。田氏篡齐,三家分晋,并为战国。争于攻取,兵革更起,城邑数屠,因以饥馑疾疫焦苦,臣主共忧患,其察禨祥候星气尤急。近世十二诸侯七国相王,言从衡者继踵,而皋、唐、甘、石因时务论其书传,故其占验凌杂米盐。二十八舍主十二州,斗秉兼之,所从来久矣。秦之疆也,候在太白,占于狼、弧。吴、楚之疆,候在荧惑,占于鸟衡。燕、齐之疆,候在辰星,占于虚、危。宋、郑之疆,候在岁星,占于房、心。晋之疆,亦候在辰星,占于参罚。及秦并吞三晋、燕、代,自河山以南者中国。中国于四海内则在东南,为阳;阳则日、岁星、荧惑、填星;占于街南,毕主之。其西北则胡、貉、月氏诸衣旃裘引弓之民,为阴;阴则月、太白、辰星;占于街北,昴主之。故中国山川东北流,其维,首在陇、蜀,尾没于勃、碣。是以秦、晋好用兵,复占太白,太白主中国;而胡、貉数侵掠,独占辰星,辰星出入躁疾,常主夷狄:其大经也。此更为客主人。荧惑为孛,外则理兵,内则理政。故曰虽有明天子,必视荧惑所在。诸侯更强,时菑异记,无可录者。秦始皇之时,十五年彗星四见,久者八十日,长或竟天。其后秦遂以兵灭六王,并中国,外攘四夷,死人如乱麻,因以张楚并起,三十年之间兵相骀藉,不可胜数。自蚩尤以来,未尝若斯也。项羽救钜鹿,枉矢西流,山东遂合从诸侯,西坑秦人,诛屠咸阳。汉之兴,五星聚于东井。平城之围,月晕参、毕七重。诸吕作乱,日食,昼晦。吴楚七国叛逆,彗星数丈,天狗过梁野;及兵起,遂伏尸流血其下。元光、元狩,蚩尤之旂再见,长则半天。其后京师师四出,诛夷狄者数十年,而伐胡尤甚。越之亡,荧惑守斗;朝鲜之拔,星茀于河戒;兵征大宛,星茀招摇:此其荦荦大者。若至委曲小变,不可胜道。由是观之,未有不先形见而应随之者也。夫自汉之为天数者,星则唐都,气则王朔,占岁则魏鲜。故甘、石历五星法,唯独荧惑有反逆行;逆行所守,及他星逆行,日月薄蚀,皆以为占。余观史记,考行事,百年之中,五星无出而不反逆行,反逆行,尝盛大而变色;日月薄蚀,行南北有时:此其大度也。故紫宫、房心、权衡、咸池、虚危列宿部星,此天之五官坐位也,为经,不移徙,大小有差,阔狭有常。水、火、金、木、填星,此五星者,天之五佐,为经纬,见伏有时,所过行盈缩有度。日变修德,月变省刑,星变结和。凡天变,过度乃占。国君强大,有德者昌;弱小,饰诈者亡。太上修德,其次修政,其次修救,其次修禳,正下无之。夫常星之变希见,而三光之占亟用。日月晕适,云风,此天之客气,其发见亦有大运。然其与政事俯仰,最近大人之符。此五者,天之感动。为天数者,必通三五。终始古今,深观时变,察其精粗,则天官备矣。
《索隐》述赞曰:
在天成象,有同影响。观文察变,其来自往。天官既书,太史攸掌。云物必记,星辰可仰。盈缩匪𠍴,应验无爽。至哉元监,云谁欲网。
《汉书》《天文志序》
凡天文,在图籍昭昭可知者,经星常宿中外官凡百一十八名,积数七百八十三星,皆有州国官宫物类之象。其伏见蚤晚,邪正存亡,虚实阔狭,及五星所行,合散犯守,陵历𩰚食,彗孛飞流,日月薄食,晕适背穴,抱珥虹蜺,迅雷风祅,怪云变气:此皆阴阳之精,其本在地,而上发于天者也。政失于此,则变见于彼,犹景之象形,乡之应声。是以明君睹之而寤,饬身正事,思其咎谢,则祸除而福至,自然之符也。
《五行志序》
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雒出书,圣人则之。刘歆以为虙羲氏继天而王,受河图,则而画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赐洛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圣人行其道而宝其真。降及于殷,箕子在父师位而典之。周既克殷,以箕子归,武王亲虚己而问焉。故经曰: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王乃言曰:乌呼,箕子。惟天阴骘下民,相协厥居,我不知其彝伦逌叙。箕子乃言曰:我闻在昔,鲧堙洪水,汨陈其五行,帝乃震怒,弗畀洪范九畴,彝伦逌斁。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逌叙。此武王问雒书于箕子,箕子对禹得雒书之意也。初一曰五行;次二曰羞用五事;次三曰农用八政;次四曰用五纪;次五曰建用皇极;次六曰艾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徵;次九曰向用五福,畏用六极。凡此六十五字,皆雒书本文,所谓天乃锡禹大法九章常事所次者也。以为河图、雒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章相为表里。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敝,孔子述春秋。则乾坤之阴阳,效洪范之咎徵,天人之道粲然著矣。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宣元之后刘向治谷梁春秋,数其祸福,传以洪范与仲舒错至。向子歆治左氏传,其春秋意亦巳乖矣。言五行传又颇不同,是以揽仲舒别向歆传载眭孟夏侯胜京房谷永李寻之徒所陈行事讫于王莽,举十二世以传春秋著于篇。
眭两夏侯京翼李传赞
幽赞神明,通合天人之道者,莫著乎易、春秋。然子赣犹云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已矣。汉兴推阴阳言灾异者,孝武时有董仲舒、夏侯始昌,昭、宣则眭孟、夏侯胜,元、成则京房、翼奉、刘向、谷永,哀、平则李寻、田终术。此其纳说时君著明者也。察其所言,彷佛一端。假经设谊,依托象类,或不免乎亿则屡中。仲舒下吏,夏侯囚执,眭孟诛戮,李寻流放,此学者之大戒也。京房区区,不量浅深,危言刺讥,构怨彊臣,罪辜不族踵,亦不密以失身,悲夫。
《陆贾·新语》《明诫》
君〈阙二字〉政,可以及远;臣笃于信,可以致大。何以言之。汤以七十里之封,而升帝王之位;周公以〈阙四字〉,比德于五帝;斯乃口出善言,身行善道之所致也。安危之效,吉凶之〈阙一字〉,一出于身;〈阙二字〉之道,成败之验,一起于行;尧、舜不易日月而兴,桀、纣不易星辰而亡,天道不改而人道易也。夫持天地之政,操四海之纲,〈阙二字〉不可以失度,动作不可以离道,谬误出于口,则乱及万里之外,况刑及无罪于狱,而杀及无辜于市乎。故世衰道亡,非天之所为也,乃国君者有所取之也。恶政生于恶气,恶气生于灾异。蝮虫之类,随气而生;虹蜺之属,因政而见。治道失于下,则天文度于上;恶政流于民,则虫灾生于地。贤君智则知随变而改,缘类而试思之,于〈缺三字〉变。圣人之理,恩及昆虫,泽及草木,乘天气而生,随寒暑而动者,莫不延〈缺四字〉,倾耳而听化。圣人察物,无所遗失,上及日月星辰,下至鸟兽草木昆虫,〈缺三字〉鹢之退飞,治五石之所陨,所以不失纤微。至于鸲鹆来,冬多糜,言鸟兽之类〈缺三字〉也。十有二月李梅实,十月陨霜不杀菽,言寒暑之气,失其节也。鸟兽草木尚欲各得其所,纲之以法,纪之以数,而况于人乎。圣人承天之明,正日月之行,录星辰之度,因天地之利,等高下之宜,设山川之便,平四海,分九州,同好恶,一风俗。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则之;天出善道,圣人得之。言预占图历之变,下哀风化之失,以匡衰盛,纪物定世,后无不可行之政,无不可治之民,故曰:则天之明,因地之利。观天之化,推演万事之类,散之于〈缺二字〉之间,调之于寒暑之制,养之以四时之气,同之以风雨之化,故绝国异俗,莫不知〈缺三字〉,乐则歌,哀则哭,盖圣人之教所齐一也。夫善道存于身,无远而不至;恶行著于,〈缺三字〉而不去。周公躬行礼义,郊祀后稷,越裳奉贡重译而臻,麟凤草木缘化而应。殷纣〈缺二字〉,微子弃骨肉而亡。行善则鸟兽悦,行恶则臣子恐。是以明者可以致远,鄙者可以〈缺一字〉近。故春秋书卫侯之弟鱄出奔晋,鱄绝骨肉之亲,弃大夫之位,越先人之境,附他人之域,穷涉寒饥,织屦而食,不明之效也。
《韩诗外传》《论灾异》
传曰:雩而雨者,何也。曰:无何也,犹不雩而雨也。星坠木鸣,国人皆恐,何也。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畏之,非也。夫日月之薄蚀,怪星之昼见,风雨之不时,是无世而不尝有也,上明政平,是虽并至,无伤也;上闇政险,是虽无一,无益也。夫万物之有灾,人妖最可畏也。曰:何谓人妖。曰:枯耕伤稼,枯耘伤岁,政险失民;田秽稼恶,籴贵民饥,道有死人;寇贼并起,上下乖离,邻人相暴,对门相盗,礼义不循;牛马相生,六畜作妖;臣下杀上,父子相疑,是谓人妖,是生于乱。传曰:天地之灾,隐而废也;万物之怪,书不说也。无用之变,不急之灾,弃而不治;若夫君臣之义,父子之亲,男女之别,切磋而不舍。诗曰: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淮南子》《缪称训》
身有丑梦,不胜正行;国有妖祥,不胜善政。
《泰族训》
精诚感于内,形气动于天,则景星见,黄龙下,祥凤至,醴泉出,嘉谷生,河不满溢,海不溶波。故《诗》云:怀柔百神,及河乔岳。逆天暴物,则日月薄蚀,五星失行,四时干乖,昼冥宵光,山崩川涸,冬雷夏霜。《诗》曰:正月繁霜,我心忧伤。天之与人,有以相通也。故国危亡而天文变,世惑乱而虹蜺见,万物有以相连,精祲有以相荡也。
《要略》
《天文》者,所以和阴阳之气,理日月之光,节开塞之时,列星辰之行,知逆顺之变,避忌讳之殃,顺时运之应,法五神之常,使人有以仰天承顺,而不乱其常者也。
《春秋繁露》《二端》
春秋至意有二端,不本二端之所从起,亦未可与论灾异也,小大微著之分也。夫览求微细于无端之处,诚知小之为大也,微之将为著也,吉凶未形,圣人所独立也,虽欲从之,末由也已,此之谓也。故王者受命,改正朔,不顺数而往,必迎来而受之者,授受之义也。故圣人能系心于微,而致之著也。是故春秋之道,以元之深,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诸侯之位,五者俱正,而化大行。然书日蚀,星陨,有蜮,山崩,地震,夏大雨水,冬大雨雪,陨霜不杀草,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有鸲鹆来巢,春秋异之,以此见悖乱之徵,是小者不得大,微者不得著,虽甚末,亦端,孔子以此效之,吾所以贵重始是也,因恶夫推灾异之象于前,然后图安危祸乱于后者,非春秋之所甚也,然而春秋举之以为一端者,亦欲其省天谴,而畏天威,内动于心志,外见于事情,修身审己,明善心以反道者也,岂非贵微重始、慎终推效者哉。
《必仁且知》
何谓之知,天地之物,有不常之变者,谓之异,小者谓之灾,灾常先至,而异乃随之,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诗云:畏天之威。殆此谓也。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害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以此见天意,天意有欲也、有不欲也,所欲、所不欲者,人内以自省,宜有惩于心,外以观其事,宜有验于国,故见天意者之于灾异也,畏之而不恶也,以为天欲振吾过,救吾失,故以此救吾也。春秋之法,上变古易常,应是而有天灾者,谓幸国。孔子曰:天之所幸有为不善,而屡极。且庄王曰:天不见灾,地不见孽,则祷之于山川。曰:天其将亡予耶。不说吾过,极吾罪也。以此观之,天灾之应过而至也,异之显明可畏也,此乃天之所欲救也,春秋之所独幸也,庄王所以祷而请也,圣主贤君尚乐受忠臣之谏,而况受天谴也。
《同类相动》
今平地注水,去燥就湿;均薪施火,去湿就燥;百物其去所与异,而从其所与同。故气同则会,声比则应,其验皦如也。试调琴瑟而错之,鼓其宫,则他宫应之,鼓其商,则他商应之,五音比而自鸣,非有神,其数然也。美事召美类,恶事召恶类,类之相应而起也,如马鸣则马应之。帝王之将兴也,其美祥亦先见,其将亡也,妖孽亦先见,物故以类相召也,故以龙致雨,以扇逐暑,军之所处,以棘楚,美恶皆有从来以为命,莫知其处所。天将阴雨,人之病故为之先动,是阴相应而起也;天将欲阴雨,又使人欲睡卧者,阴气也;有忧,亦使人卧者,是阴相求也;有喜者,使人不欲卧者,是阳相索也;水得夜,益长数分,东风而酒湛溢;病者至夜,而疾益甚;鸡至几明,皆鸣而相薄,其气益精;故阳益阳,而阴益阴,阳阴之气固可以类相益损也。天有阴阳,人亦有阴阳,天地之阴气起,而人之阴气应之而起,人之阴气起,而天地之阴气亦宜应之而起,其道一也。明于此者,欲致雨,则动阴以起阴,欲止雨,则动阳以起阳,故致雨,非初也,而疑于神者,其理微妙也。非独阴阳之气可以类进退也,虽不祥祸福所从生,亦由是也,无非己先起之,而物以类应之而动者也,故聪明圣神,内视反听,言为明圣内视反听,故独明圣者知其本心皆在此耳。故琴瑟报,弹其宫,他宫自鸣而应之,此物之以类动者也,其动以声而无形,人不见其动之形,则谓之自鸣也,又相动无形,则谓之自然,其实非自然也,有使人之然者矣,物固有实使之,其使之无形,尚书传言:周将兴之时,有大赤鸟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者,武王喜,诸大夫皆喜。周公曰:茂哉。茂哉。天之见此以劝之也。恐恃之。
《五行变救》
五行变至,当救之以德,施之天下,则咎除;不救以德,不出三年,天雷雨石。木有变,春凋秋荣,秋木水,春多雨,此繇役众,赋敛重,百姓贫穷叛去,道多饥人;救者,省繇役,薄赋敛,出仓谷,赈困穷矣。火有变,冬温夏寒,此王者不明,善者不赏,恶者不绌,不肖在位,贤者伏匿,则寒暑失序,而民疾疫;救之者,举贤良,赏有功,封有德。土有变,大风至,五谷伤,此不信也,不敬父兄,淫泆无度,宫室营;救之者,省宫室,去雕文,举孝弟,恤黎元。金有变,毕昴为回三覆,有武,多兵,多盗寇,弃义贪财,轻民命,重货赂,百姓趋利,多奸宄;救之者,举廉洁,立正直,隐武行文,束甲械。水有变,冬湿多雾,春夏雨雹,此法令缓,刑罚不行;救之者,忧囹圄,案奸宄,诛有罪,萸五日。〈萸字疑〉
《大戴礼》《盛德》
圣王之盛德;人民不疾,六畜不疫,五谷不灾,诸侯无兵而正,小民无刑而治。古者天子常以季冬考德,以观治乱得失。凡德盛者治也,德不盛者乱也;德盛者得之也,德不盛者失之也。是故君子考德,而天下之治乱得失,可坐庙堂之上而知也。德盛则修法,德不盛则饰政,法政而德不衰,故曰王也。凡人民疾、六畜疫、五谷灾者,生于天;天道不顺,生于明堂不饰;故有天灾,则饰明堂也。
《千乘》
卿设如大门,大门显美,小大尊卑中度。开明闭幽,内禄出灾,以顺天道,近者闭焉,远者稽焉。君发禁宰而行之,以时通于地,散布于小。理天之灾祥,地宝丰省,及民共飨其禄,共任其灾,此国家之所以和也。
《诰志》
古之治天下者必圣人。圣人有国,则日月不食,星辰不陨,勃海不运,河不满溢,川泽不竭,山不崩解,陵不施谷,川浴不处,深渊不涸。于时龙至不闭,凤降忘翼,鸷兽忘攫,爪鸟忘距,蜂虿不螫婴儿,蚊虻不食夭驹,雒出书,河出图。自上世以来,莫不降仁,国家之昌,国家之臧。
《用兵》
圣人爱百姓而忧海内,及后世之人,思其德,必称其仁,故今之道尧舜禹汤文武者犹威,致王今若存。夫民思其德,必称其人,朝夕祝之,升闻皇天,上神歆焉,故永其世而丰其年也。夏桀商纣羸暴于天下,暴极不辜,杀戮无罪,不祥于天,粒食之民,布散厥亲,疏远国老,幼色是与,而暴慢是亲,谗贷处谷,法言法行处辟。夭替天道,逆乱四时,礼乐不行,而幼风是御。历失制,摄提失方,邦大无纪。不告朔于诸侯,玉瑞不行、诸侯力政,不朝于天子。于是降之灾;水旱臻焉,霜雪大满,甘露不降,百草黄,五谷不升,民多夭疾,六畜眦,此太上之不论不议也。
《易本命》
帝王好坏巢破卵,则凤凰不翔焉;好竭水搏鱼,则蛟龙不出焉;好刳胎杀夭,则麒麟不来焉;好填溪塞谷,则神龟不出焉。故王者动必以道,静必以理;动不以道,静不以理,则自夭而不寿,訞孽数起,神灵不见,风雨不时,暴风水旱并兴,人民夭死,五谷不滋,六畜不蕃息。
《桓宽·盐铁论》《水旱》
大夫曰:禹、汤圣主,后稷、伊尹贤相也,而有水旱之灾。水旱,天之所为,饥穰,阴阳之运也,非人力。故太岁之数,在阳为旱,在阴为水。六岁一饥,十二岁一荒。天道固然,殆非独有司之罪也。
贤良曰:古者,政有德,则阴阳调,星辰理,风雨时。故循
行于内,声闻于外,为善于下,福应于天。周公载纪而天下太平,国无夭伤,岁无荒年。当此之时,雨不破块,风不鸣条,旬而一雨,雨必以夜。无丘陵高下皆熟。诗曰:有渰萋萋,兴雨祁祁。今不省其所然,而曰阴阳之运也,非所闻也。孟子曰:野有饿莩,不知收也;狗豕食人食,不知检也;为民父母,民饥而死,则曰,非我也,岁也,何异乎以刃杀之,则曰,非我也,兵也。方今之务,在除饥寒之患,罢盐、铁,退权利,分土地,趣本业,则水旱不能忧,凶年不能累也。
《论菑》
大夫曰:巫祝不可与并祀,诸生不可与逐语,信往疑今,非人自是。夫道古者稽之今,言远者合之近。日月在天,其徵在人,菑异之变,夭寿之期,阴阳之化,四时之叙,水火金木,妖祥之应,鬼神之灵,祭祀之福,日月之行,星辰之纪,曲言之故,何所本始。不知则默,无苟乱耳。
文学曰:始江都相董生推言阴阳,四时相继,父生之,子养之,母成之,子藏之。故春生,仁;夏长,德;秋成,义;冬藏,礼。此四时之序,圣人之所则也。刑不可任以成化,故广德教。言远必考之迩,故由恕以行,是以刑罚若加于己,勤劳若施于身。又安能忍杀其赤子,以事无用,罢弊所恃,而达瀛海乎。盖越人美蠃蚌而简太牢,鄙夫乐咋唶而怪韶濩。故不知味者,以芬香为臭,不知道者,以美言为乱耳。人无夭寿,各以其好恶为命。羿、以功力不得其死,知伯以贪狠亡其身。天菑之證,祯祥之应,犹施与之望报,各以其类及。故好行善者,天助以福,符瑞是也。易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好行恶者,天报以祸,妖菑是也。春秋曰:应是而有天菑。周文、武尊贤受谏,敬戒不殆,纯德上休,神祇相贶。诗云:降福穰穰,降福简简。日者阳,阳道明;月者阴,阴道冥;君尊臣卑之义。故阳先盛于上,众阴之类消于下;月望于天,蚌蛤盛于渊。故臣不臣,则阴阳不调,日月有变;政教不均,则水旱不时,螟螣生。此灾异之应也。四时代序,而人则其功,星列于天,而人象其行。常星犹公卿也,众星犹万民也。列星正则众星齐,常星乱则众星坠矣。
《刘向·说苑》《敬慎》
孔子曰:存亡祸福,皆在己而已,天灾地妖,亦不能杀也。昔者殷王帝辛之时,爵生乌于城之隅,工人占之曰:凡小以生巨,国家必祉,王名必倍。帝辛喜爵之德,不治国家,亢暴无极,外寇乃至,遂亡殷国,此逆天之时,诡福反为祸至。殷王武丁之时,先王道缺,刑法弛,桑谷俱生于朝,七日而大拱,工人占之曰:桑谷者,野物也;野物生于朝,意朝亡乎。武丁恐骇,侧身修行,思昔先王之政,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明养老之道;三年之后,远方之君,重译而朝者六国,此迎天时得祸反为福也。故妖孽者,天所以警天子诸侯也;恶梦者,所以警士大夫也。故妖孽不胜善政,恶梦不胜善行也;至治之极,祸反为福。故太甲曰:天作孽,有可违;自作孽,不可逭。
《辨物》
颜渊问于仲尼曰:成人之行何若。子曰:成人之行达乎性情之理,通乎物类之变,知幽明之故,睹游气之源,若此而可谓成人。既知天道,行躬以仁义,饬身以礼乐。夫仁义礼乐成人之行也,穷神知化德之盛也。易曰: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夫天文地理、人情之效存于心,则圣智之府。是故古者圣王既临天下,必变四时,定律历,考天文,揆时变,登灵台以望气氛,故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书曰:在璿玑玉衡,以齐七政。璿玑谓北辰勾陈枢星也。以其魁杓之所指二十八宿为吉凶祸福;天文列舍盈缩之占,各以类为验。夫占变之道,二而已矣。二者阴阳之数也,故易曰:一阴一阳之谓道,道也者,物之动莫不由道也。是故发于一,成于二,备于三,周于四,行于五;是故元象著明,莫大于日月;察变之动,莫著于五星。天之五星运气于五行,其初犹发于阴阳,而化极万一千五百二十。所谓二十八星者:东方曰角亢氐房心尾箕,北方曰斗牛须女虚危营室东壁,西方曰奎娄胃昴毕觜参,南方曰东井舆鬼柳七星张翼轸。所谓宿者,日月五星之所宿也。其在宿运外内者,以宫名别,其根荄皆发于地而华形于天。所谓五星者,一曰岁星、二曰荧惑、三曰镇星、四曰太白、五曰辰星。欃枪彗孛,旬始枉矢,蚩尤之旂,皆五星盈缩之所生也。五星之所犯,各以金木水火土为占。春秋冬夏伏见有时,失其常,离其时,则为变异,得其时,居其常,是谓吉祥。
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则之。昔者高宗、成王感于雊雉暴风之变,修身自改而享丰昌之福也;逮秦皇帝即位,彗星四见,蝗虫蔽天,冬雷夏冻,石陨东郡,大人出临洮,妖孽并见,荧惑守心,星茀大角,大角以亡;终不能改。二世立,又重其恶;及即位,日月薄蚀,山林〈疑有缺文〉,辰星出于四孟,太白经天而行,无云而雷,枉矢夜光,荧惑袭月,孽火烧宫,野禽戏庭,都门内崩。天变动于上,群臣昏于朝,百姓乱于下,遂不察,是以亡也。
《扬雄·法言》《五百》
或问:圣人占天乎。曰:占天地。若此,则史也何异。曰:史以天占人,圣人以人占天。或问:星有甘、石,何如。曰:在德不在星。德隆则晷星,星隆则晷德也。
《后汉书》《天文志序》
《易》曰:天垂象,圣人则之。庖牺氏之王天下,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象于天,谓日月星辰。观法于地,谓水土州分。形成于下,象见于上。故曰天者北辰星,合元垂耀建帝形,运机授度张百精。三阶九列,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斗、衡、太微、摄提之属百二十宫,二十八宿各布列,下应十二子。天地设位,星辰之象备矣。三皇迈化,协神醇朴,谓五星如连珠,日月如合璧。化由自然,民不犯慝。至于书契之兴,五帝是作。轩辕始受《河图𩰚苞授》,规日月星辰之象,故星官之书自黄帝始。至高阳氏,使南正重司天,北正黎司地。唐、虞之时羲仲、和仲,夏有昆吾,汤则巫咸,周之史佚、苌弘、宋之子韦,楚之唐蔑,鲁之梓慎,郑之裨灶,魏石申夫,齐国甘公,皆掌天文之官。仰占俯视,以佐时政,步变擿微,通洞密至,采祸福之原,睹成败之势。秦燔《诗》、《书》,以愚百姓,六经典籍,残为灰炭,星官之书,全而不毁。故《秦史》书始皇之时,彗孛大角,大角以亡,有大星与小星𩰚于宫中,是其废亡之徵。至汉兴,景、武之际,司马谈,谈子迁,以世黎氏之后,为太史令,迁著《史记》,作《天官书》。成帝时,中垒校尉刘向,广《洪范》灾条作五纪皇极之论,以参往行之事。孝明帝使班固叙《汉书》,而马续述《天文志》。今绍《汉书》作《天文志》,起王莽居摄元年,迄孝献帝建安二十五年,二百一十五载。言其时星辰之变,表象之应,以显天戒,明王事焉。
《班固·白虎通》《灾变》
天所以有灾变何。所以谴告人君,觉悟其行,欲令悔过修德,深思虑也。援神契曰:行有点缺,气逆于天。情感变出,以戒人也。灾异者何谓也。春秋潜潭巴曰:灾之言,伤也。随事而诛异之言怪,先感动之也。何以言灾有哭也春秋曰新宫火三日哭传曰必三日哭何礼也。灾三日哭所以然者,宗庙先礼所处鬼神无形体曰:今忽得天火,得无为灾所中乎。故哭也。变者何谓变者非常也。耀嘉曰:禹将受位,天意大变,迅风靡木,雷雨昼冥,服乘者何谓衣服,乍大乍小,言语非常。故尚书大传曰:时则有服乘也。孽者何谓也。曰:介虫生为非常。尚书大传曰:时则有介虫之孽,时则有龟孽。尧遭洪水,汤遭大旱,示有谴告乎。尧遭洪水,汤遭大旱,命运时然,所以或灾变,或异,何各随其行,因其事也。霜之为言,亡也。阳以散亡。雹之为言,合也。阴气专精,积合为雹。日食者必杀之,何阴侵阳也。鼓用牲于社,社者,众阴之主。以朱丝萦之,鸣鼓攻之,以阳责阴也。故者秋曰:日食,鼓用牲于社。所以必用牲者,社地别神也。尊之故不敢虚责也。日食大水则鼓用牲于社。大旱则雩祭水雨,非苟虚也。敕阳责下,求阴道也。月食救之者,阴失明也。故角尾交日月食救之者,谓夫人击镜,传人击杖,庶人之妻楔搔。
[book_title]第十卷
第十卷目录
庶徵总部总论三
王充论衡〈谴告篇 变动篇 讲瑞篇 指瑞篇 是应篇 自然篇 感类篇 验符篇〉
庶徵典第十卷
庶徵总部总论三
《王充·论衡》《谴告篇》
论灾异,谓古之人君为政失道,天用灾异谴告之也。灾异非一,复以寒温为之效。人君用刑非时则寒,施赏违节则温。天神谴告人君,犹人君责怒臣下也。故楚严王曰:天不下灾异,天其忘子乎。灾异为谴告,故严王惧而思之也。曰:此疑也。夫国之有灾异也,犹家人之有变怪也。有灾异,谓天谴人君;有变怪,天复谴告家人乎。家人既明,人之身中,亦将可以喻。身中病,犹天有灾异也。血脉不调,人生疾病;风气不和,岁生灾异。灾异谓天谴告国政,疾病天复谴告人乎。酿酒于罂,烹肉于鼎,皆欲其气味调得也。时或咸苦酸淡不应口者,犹人勺药失其和也。夫政治之有灾异也,犹烹酿之有恶味也。苟谓灾异为天谴告,是其烹酿之误,得见谴告也。占大以小,明物事之喻,足以审天。使严王知如孔子,则其言可信。衰世霸者之才,犹夫变复之家也,言未必信,故疑之。夫天道,自然也,无为。如谴告人,是有为,非自然也。黄、老之家,论说天道,得其实矣。且天审能谴告人君,宜变易其气以觉悟之。用刑非时,刑气寒,而天宜为温;施赏违节,赏气温,而天宜为寒。变其政而易其气,故君得以觉悟,知是非。今乃随寒从温,为寒为温,以谴告之意,欲令变更之且。大王亶父以王季之可立,故易名为历。历者,适也。太伯觉悟,之吴、越采药,以避王季。使大王不易季名,而复字之季,太伯岂觉悟以避之哉。今刑赏失法,天欲改易其政,宜为异气,若大王之易季名。今乃重为同气以谴告之,人君何时将能觉悟,以见刑赏之误哉。鼓瑟者误于张弦设柱,宫商易声,其师知之,易其弦而复移其柱。夫天之见刑赏之误,犹瑟师之睹弦柱之非也。不更变气以悟人君,反增其气以渥其恶,则天无心意,苟随人君为误非也。纣为长夜之饮,文王朝夕曰:祀兹酒。齐奢于祀,晏子祭庙,豚不掩俎。何则。非疾之者,宜有以改易之也。子弟傲慢,父兄教以谨敬;吏民横悖,长吏示以和顺。是故康叔、伯禽失子弟之道,见于周公,拜起骄悖,三见三笞;往见商子,商子令观桥梓之树。二子见桥梓,心感觉悟,以知父子之礼。周公可随为骄,商子可顺为慢,必须加之捶杖,教观于物者,冀二人之见异,以奇自觉悟也。夫人君之失政,犹二子失道也,天不告以政道,令其觉悟,若二子观见桥梓,而顾随刑赏之误,为寒温之报,此则天与人君俱为非也。无相觉悟之感,有相随从之气,非皇天之意,爱下谴告之宜也。凡物能相割截者,必异性者也;能相奉成者,必同气者也。是故《离》下、《兑》上曰革。革,更也。火金殊气,故能相革。如俱火而皆金,安能相成。屈原疾楚之臭洿,故称香洁之辞;渔父议以不随俗,故陈沐浴之言。凡相溷者,或教之薰隧,或令之负豕。二言之于除臭洿也,孰是孰非,非有不易,少有以益。夫用寒温,非刑赏也,能易之乎。西门豹急,佩韦以自宽;董安于缓,带弦以自促。二贤知佩带变己之物,而以攻身之短。夫至明矣,人君失政,不以他气谴告变易,反随其误,就起其气,此则皇天用意,不若二贤审也。楚庄王好猎,樊姬为之不食鸟兽之肉;秦缪公好淫乐,华阳后为之不听郑、卫之音。二姬非两主,拂其欲而不顺其行。皇天非赏罚,而顺其操,而渥其气:此盖皇天之德,不若妇人贤也。故谏之为言,间也,持善间恶,必谓之一乱。周缪王任刑,《甫刑篇》曰:报虐用威。威虐皆恶也,用恶报恶,乱莫甚焉。今刑失赏宽,恶也,夫复为恶以应之,此则皇天之操,与缪王同也。故以善駮恶,以恶惧善,告人之理,劝厉为善之道也。舜戒禹曰:毋若丹朱敖。周公敕成王曰:毋若殷王纣。毋者,禁之也。丹朱、殷纣至恶,故曰毋以禁之。夫言毋若,孰与言必若哉。故毋必二辞,圣人审之。况肯谴非为非,顺人之过,以增其恶哉。天人同道,大人与天合德。圣贤以善返恶,皇天以恶随非,岂道同之效、合德之验哉。孝武皇帝好仙,司马长卿献《大人赋》,上乃仙仙〈宜读为飘飘字〉有凌云之气。孝成皇帝好广宫室,扬子云上《甘泉颂》,妙称神怪,若曰非人力所能为,鬼神力乃可成。皇帝不觉,为之不止。长卿之赋,如言仙无实效,子云之颂言奢有害,孝武岂有仙仙之气者,孝成岂有不觉之惑哉。然即天之不为他气以谴告人君,反顺人心以非应之,犹二子为赋颂,令两帝惑而不悟也。窦婴、灌夫疾时为邪,相与日引绳以纠纆之。心疾之甚,安肯从其欲。政教之相违,文质之相反,政失,不相反袭也。谴告人君误,不变其失而袭其非,欲行谴告之教,不从如何。管、蔡篡畔,周公告教之至于再三。其所以告教之者,岂云当篡畔哉。人道善善恶恶,施善以赏,加恶以罪,天道宜然。刑赏失实,恶也,为恶气以应之,恶恶之义,安所施哉。汉正首匿之罪,制亡从之法,恶其随非而与恶人为群党也。如束罪人以诣吏,离恶人以异居,首匿亡从之法除矣。狄牙之调味也,酸则沃之以水,淡则加之以咸。水火相变易,故膳无咸淡之失也。今刑罚失实,不为异气以变其过,而又为寒于寒,为温于温,〈一有寒温字〉此独憎酸而沃之以咸,恶淡而灌之以水也。由斯言之,谴告之言,疑乎。必信也。今熯薪燃釜,火猛则汤热,火微则汤冷。夫政犹火,寒温犹热冷也。顾可言人君为政,赏罚失中也,逆乱阴阳,使气不和,乃言天为人君为寒为温以谴告之乎。儒者之说又言:人君失政,天为异;不改,灾其人民;不改,乃灾其身也。先异后灾,先教后诛之义也。曰:此复疑也。以夏树物,物枯不生;以秋收谷,谷弃不藏。夫为政教,犹树物收榖也。顾可言政治失时,气物为灾;乃言天为异以谴告之,不改,为灾以诛伐之乎。儒者之说,俗人言也。盛夏阳气炽烈,阴气干之,激射襒裂,中杀人物。谓天罚阴过,外一闻若是,内实不然。夫谓灾异为谴告诛伐,犹为雷杀人罚阴过也。非谓之言,不然之说也。或曰:谷子云上书陈言变异,明天之谴告,不改,后将复有,愿贯械待时。后竟复然。即不为谴告,〈一有复告复字〉何故复有。子云之言,故后有以示改也。曰:夫变异自有占候,阴阳物气自有终始。履霜以知坚冰必至,天之道也。子云识微,知后复然,借变复之说,以效其言,故愿贯械以待时也。犹齐晏子见钩星在房、心之间,则知地且动也。使子云见钩星,则将复曰:天以钩星谴告政治,不改,将有地动之变矣。然则子云之愿贯械待时,犹子韦之愿伏陛下,以俟荧惑徙,处必然之验,故谴告之言信也。予之谴告,何伤于义。损皇天之德,使自然无为转为人事,故难听之也。称天之谴告,誉天之聪察也,反以聪察伤损于天德。何以知其聋也。以其听之聪也。何以知其盲也。以其视之明也。何以知其狂也。以其言之当也。夫言当视听聪明,而道家谓之狂而盲聋。今言天之谴告,是谓天狂而盲聋也。《易》曰:大人与天地合其德。故太伯曰:天不言,殖其道于贤者之心。夫大人之德,则天德也;贤者之言,则天言也。大人刺而贤者谏,是则天谴告也,而反归告于灾异,故疑之也。《六经》之文,圣人之语,动言天者,欲化无道、惧愚者。之言非独吾心,亦天意也。及其言天犹以人心,非谓上天苍苍之体也。变复之家,见诬言天,灾异时至,则生谴告之言矣。验古以知今,天以人。受终于文祖,不言受终于天。尧之心知天之意也。尧授之,天亦授之,百官臣子皆乡与舜。舜之授禹,禹之传启,皆以人心效天意。《诗》之眷顾,《洪范》之震怒,皆以人身效天之意。文、武之卒,成王幼少,周道未成,周公居摄,当时岂有上天之教哉。周公推心合天志也。上天之心,在圣人之胸;及其谴告,在圣人之口。不信圣人之言,反然灾异之气,求索上天之意,何其远哉。世无圣人,安所得圣人之言。贤人庶几之才,亦圣人之次也。
《变动篇》〈节〉
论灾异者,已疑于天用灾异谴告人矣。更说曰:灾异之至,殆人君以政动天,天动气以应之。譬之以物击鼓,以椎扣钟,鼓犹天,椎犹政,钟鼓声犹天之应也。人主为于下,则天气随人而至矣。曰:此又疑也。夫天能动物,物焉能动天。何则。人物系于天,天为人物主也。故曰:王良策马,车骑盈野。非车骑盈野,而乃王良策马也。天气变于上,人物应于下矣。故天且雨,商羊起舞,使天雨也。商羊者,知雨之物也,天且雨,屈其一足起舞矣。故天且雨,蝼蚁徙,蚯蚓出,琴弦缓,固疾发,此物为天所动之验也。故天且风,巢居之虫动;且雨,穴处之物扰;风雨之气感虫物也。夏末蜻蛚鸣,寒螀啼,感阴气也。雷动而雉惊,发蛰而蛇出,起阳气也。夜及半而鹤唳,晨将旦而鸡鸣,此虽非变,天气动物,物应天气之验也。顾可言寒温感动人君,人君起气而以赏罚;乃言以赏罚感动皇天,天为寒温以应政治乎。六情风家言:风至,为盗贼者感应之而起。非盗贼之人精气感天,使风至也。风至怪不轨之心,而盗贼之操发矣。何以验之。盗贼之人,见物而取,睹敌而杀,皆在徙倚漏刻之间,未必宿日有其思也,而天风已以贪狼阴贼之日至矣。以风占贵贱者,风从王相乡来则贵,从囚死地来则贱。夫贵贱、多少,斗斛故也。风至而籴谷之人贵贱其价,天气动怪人物者也。故谷价低昂,一贵一贱矣。《天官》之书,以正月朔占四方之风,风从南方来者旱,从北方来者湛,东方来者为疫,西方来者为兵。太史公实道言以风占水旱兵疫者,人物吉凶统于天也。使物生者,春也;物死者,冬也。春生而冬杀也。天者。如或欲春杀冬生,物终不死生,何也。物生统于阳,物死系于阴也。故以口气吹人,人不能寒;吁人,人不能温。使见吹吁之人,涉冬触夏,将有冻旸之患矣。寒温之气,击于天地,而统于阴阳。人事国政,安能动之。钩星在房、心之间,地且动之占也。齐太卜知之,谓景公:臣能动地。景公信之。夫谓人君能致寒温,犹齐景公信太卜之能动地。夫人不能动地,而亦不能动天。夫寒温,天气也。天至高大,人至卑小。篙〈或作筳〉不能鸣钟,而萤火不爨鼎者,何也。钟长而篙短,鼎大而萤小也。以七尺之细形,感皇天之大气,其无分铢之验,必也。占大将且入国邑,气寒,则将且怒,温则将喜。夫喜怒起事而发,未入界,未见吏民,是非未察,喜怒未发,而寒温之气已豫至矣。怒喜致寒温,怒喜之后,气乃当至。是竟寒温之气,使人君怒喜也。或曰:未至诚也。行事至诚,若邹衍之呼天而霜降,杞梁妻哭而城崩,何天气之不能动乎。夫邹衍之状,孰与屈原。见拘之冤,孰与沉江。《离骚》《楚辞》悽怆,孰与一叹。屈原死时,楚国无霜,此怀、襄之世也。厉、武之时,卞和献玉,刖其两足,奉玉泣出,涕尽续之以血。夫邹衍之诚,孰与卞和。见拘之冤,孰与刖足。仰天而叹,孰与泣血。夫叹固不如泣,拘固不如刖,料计冤情,衍不如和,当时楚地不见霜。李斯、赵高谗杀太子扶苏,并及蒙恬、蒙骜。其时皆吐痛苦之言,与叹声同;又祸至死,非徒苟徙。而其死之地,寒气不生。秦坑赵卒于长平之下,四十万众,同时俱陷。当时啼号,非徒叹也。诚虽不及邹衍,四十万之冤,度当一贤臣之痛;入坑埳之啼,度过拘囚之呼。当时长平之下,不见陨霜。《甫刑》曰:庶僇旁告无辜于天帝。此言蚩尤之民被冤,旁告无罪于上天也。以众民之叫,不能致霜,邹衍之言,殆虚妄也。邹衍时,周之五月,正岁三月也。中州丙正月二月霜雪时降。北边至寒,三月下霜,未为变也。此殆北边三月尚寒,霜适自降,而衍适呼,与霜逢会。传曰:燕有寒谷,不生五谷。邹衍吹律,寒谷复温,则能使气温,亦能使气复寒。何知衍不令时人知己之冤,以天气表己之诚,窃吹律于燕谷狱,令气寒而因呼天乎。即不然者,霜何故降。范雎为须贾所谗,魏齐僇之,折干摺胁。张仪游于楚,楚相掠之,被捶流血。二子冤屈,太史公列记其状。邹衍见拘,雎、仪之比也,且子长何讳不言。案《衍列传》,不言见拘而使霜降。伪书游言,犹太子丹使日再中、天雨粟也。由此言之,衍呼而降霜,虚矣。则杞梁之妻哭而崩城,妄也。顿牟叛,赵襄子帅师攻之,军到城下,顿牟之城崩者十馀丈,襄子击金而退之。夫以杞梁妻哭而城崩,襄子之军有哭者乎。秦之将灭,都门内崩;霍光家且败,第墙自坏。谁哭于秦宫,泣于霍光家者。然而门崩墙坏,秦、霍败亡之徵也。或时杞国且圮,而杞梁之妻适哭城下,犹燕国适寒,而邹衍偶呼也。又城老墙朽,犹有崩坏。一妇之哭,崩五丈之城,是城则一指摧三仞之楹也。春秋之时,山多变。山、城,一类也。哭能崩城,复能坏山乎。女然素缟而哭河,河流通。信哭城崩,固其宜也。案杞梁从军死,不归。其妇迎之,鲁君吊于途,妻不受吊,棺归于家,鲁君就吊,不言哭于城下。本从军死,从军死不在城中,妻向城哭,非其处也。然则杞梁之妻哭而崩城,复虚言也。因类以及,荆轲秦王,白虹贯日;卫先生为秦画长平之计,太白食昴,复妄言也。夫豫子谋杀襄子,伏于桥下,襄子至桥心动。贯高欲杀高祖,藏人于壁中,高祖至柏人亦动心。二子欲刺两主,两主心动;实论之,尚谓非二子精神所能感也。而况荆轲欲刺秦王,秦王之心不动,而白虹贯日乎。然则白虹贯日,天变自成,非轲之精为虹而贯日也。钩星在房、心间,地且动之占也。地且动,钩星应房、心。夫太白食昴,犹钩星在房、心也。谓卫先生长平之议,令太白食昴,疑矣。岁星害鸟尾,周、楚恶之。綝然之气见,宋、卫、陈、郑灾。案时周、楚未有非,而宋、卫、陈、郑未有恶也。然而岁星先守尾,灾气署垂于天,其后周、楚有祸,宋、卫、陈、郑同时皆然。岁星之害周、楚,天气灾四国也。何知白虹贯日不致刺秦王,太白食昴使长平计起也。
《讲瑞篇》
儒者之论,自说见凤凰麒麟而知之。何则。案凤凰麒麟之象。又《春秋》获麟文曰:有麇而角。獐而角者,则是麒麟矣。其见鸟而象凤皇者,则凤皇矣。黄帝、尧、舜、周之盛时皆致凤皇。孝宣帝之时,凤皇集于上林,后又于长乐之宫东门树上,高五尺,文章五色。周获麒,麟似獐而角。武帝之麟,亦如獐而角。如有大鸟,文章五色;兽状如獐,首戴一角:考以图象,验之古今,则凤、麟可得审也。夫凤皇,鸟之圣者也;麒麟,兽之圣者也;五帝、三王、皋陶、孔子,人之圣者也。十二圣相各不同,而欲以獐戴角谓之麒麟,相与凤皇象合者谓之凤皇,如何。夫圣鸟兽毛色不同,犹十二圣骨体不均也。戴角之相,犹戴午也。颛顼戴午,尧、舜必未然。今鲁所获麟戴角,即后所见麟未必戴角也。如用鲁所获麟求知世间之麟,则必不能知也。何则。毛羽骨角不合同也。假令不同,或时似类,未必真是。虞舜重瞳,王莽亦重瞳;晋文骈胁,张仪亦骈胁。如以骨体毛色比,则王莽,虞舜;而张仪,晋文也。有若在鲁,最似孔子。孔子死,弟子共坐有若,问以道事,有若不能对者,何也。体状似类,实性非也。今五色之鸟,一角之兽,或时似类凤皇、麒麟,其实非真,而说者欲以骨体毛色定凤皇、麒麟,误矣。是故颜渊庶几,不似孔子;有若恒庸,反类圣人。由是言之,或时真凤皇、麒麟,骨体不似,恒庸鸟兽,毛色类真,知之如何。儒者自谓见凤皇、麒麟辄而知之,则是自谓见圣人辄而知之也。皋陶马口,孔子反宇,设后辄有知而绝殊,马口反宇,尚未可谓圣。何则。十二圣相不同,前圣之相,难以照后圣也。骨法不同,姓名不等,身形殊状,生出异土,虽复有圣,何如知之。桓君山谓扬子云曰:如后世复有圣人,徒知其才能之胜己,多不能知其圣与非圣人也。子云曰:诚然。夫圣人难知,知能之美若桓、扬者,尚复不能知。世儒怀庸庸之知,赍无异之议,见圣不能知,可保必也。夫不能知圣,则不能知凤皇与麒麟。世人名凰皇、麒麟,何用自谓能之乎。夫上世之名凤皇、麒麟,闻其鸟兽之奇者耳。毛角有奇,又不妄翔苟游,与鸟兽争饱,则谓之凤皇、麒麟矣。世人之知圣,亦犹此也。闻圣人人之奇者,身有奇骨,知能博达,则谓之圣矣。及其知之,非卒见暂闻而辄名之为圣也,与之偃伏,从文受学,然后知之。何以明之。子贡事孔子,一年自谓过孔子;二年,自谓与孔子同;三年,自知不及孔子。当一年、二年之时,未知孔子圣也;三年之后,然乃知之。以子贡知孔子,三年乃定。世儒无子贡之才,其见圣人不从之学,任仓卒之视,无三年之接,自谓知圣,误矣。少正卯在鲁,与孔子并。孔子之门,三盈三虚,唯颜渊不去,颜渊独知孔子圣也。夫门人去孔子归少正卯,不徒不能知孔子之圣,又不能知少正卯,门人皆惑。子贡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子为政,何以先之。孔子曰:赐退,非尔所及。夫才能知佞若子贡,尚不能知圣。世儒见圣自谓能知之,妄也。夫以不能知圣言之,则亦知其不能知凤皇与麒麟也。使凤皇羽翮长广,麒麟体高大,则见之者以为大鸟巨兽耳。何以别之。如必巨大别之,则其知圣人亦宜以巨大。春秋之时,鸟有爰居,不可以为凤皇;长狄来至,不可以为圣人。然则凤皇、麒麟与鸟兽等也,世人见之,何用知之。如以中国无有,从野外来而知之,则是鸲鹆同也。鸲鹆,非中国之禽也。凤皇、麒麟,亦非中国之禽兽也。皆非中国之物,儒者何以谓鸲鹆恶、凤皇麒麟善乎。或曰:孝宣之时,凤皇集于上林,群鸟从上以千万数。以其众鸟之长,圣神有异,故群鸟附从。如见大鸟来集,群鸟附之,则是凤皇,凤皇审则定矣。夫凤皇与麒麟同性,凤皇见,群鸟从;麒麟见,众兽亦宜随。案《春秋》之麟,不言众兽随之。宣帝、武帝皆得麒麟,无众兽附从之文。如以麒麟为人所获,附从者散,凤皇人不获,自来蜚翔,附从可见。《书》曰:《箫韶》九成,凤皇来仪。《大传》曰:凤皇在列树。不言群鸟从也。岂宣帝所致者异哉。或曰:记事者失之。唐、虞之君,凤皇实有附从。上世久远,记事遗失,经书之文,未足以实也。夫实有而记事者失之,亦有实无而记事者生之。夫如是,儒书之文,难以实事,案附从以知凤皇,未得实也。且人有佞猾而聚者,鸟亦有狡黠而从群者。当唐、虞之时,凤悫愿,宣帝之时狡黠乎。何其俱有圣人之德行,动作之操不均同也。无鸟附从,或时是凤皇;群鸟附从,或时非也。君子在世,清节自守,不广结从,出入动作,人不附从。豪猾之人,任使用气,往来进退,士众云合。夫凤皇,君子也,必以随多者效凤皇,是豪黠为君子也。歌曲弥妙,和者弥寡;行操益清,交者益鲜。鸟兽亦然,必以附从效凤皇,是用和多为妙曲也。龙与凤皇为比类。宣帝之时,黄龙出于新丰,群蛇不随。神雀鸾鸟,皆众鸟之长也,其仁圣虽不及凤皇,然其从群鸟亦宜数十。信陵、孟尝,食客三千,称为贤君。汉将军卫青及将军霍去病,门无一客,亦称名将。太史公曰:盗蹠横行,聚党数千人。伯夷、叔齐,隐处首阳山。鸟兽之操,与人相似。人之得众,不足以别贤。以鸟附从审凤皇,如何。或曰:凤皇、麒麟,太平之瑞也。太平之际,见来至也。然亦有未太平而来至也。鸟兽奇骨异毛,卓绝非常,则是矣,何为不可知。凤皇麒麟,通常以太平之时来至者,春秋之时,麒麟尝嫌于王孔子而至。光武皇帝生于济阳,凤皇来集。夫光武始生之时,成、哀之际也,时未太平而凤皇至。如以自为光武有圣德而来,是则为圣王始生之瑞,不为太平应也。嘉瑞或应太平,或为始生,其实难知。独以太平之际验之,如何。或曰:凤皇麒麟,生有种类,若龟龙有种类矣。龟故生龟,龙故生龙,形色小大,不异于前者也。见之父,察其子孙,何为不可知。夫恒物有种类,瑞物无种适生,故曰德应,龟龙然也。人见神龟、灵龙而别之乎。宋元王之时,渔者网得神龟焉,渔父不知其神也。方今世儒,渔父之类也。以渔父而不知神龟,则亦知夫世人而不知灵龙也。龙或时似蛇,蛇或时似龙。韩子曰:马之似鹿者千金。良马似鹿,神龙或时似蛇。如审有类,形色不异。王莽时有大鸟如马,五色龙文,与众鸟数十集于沛国蕲县。宣帝时凤凰集于地,高五尺,与言如马身高同矣;文章五色,与言五色龙文,物色均矣;众鸟数十,与言俱集、附从等也。如以宣帝时凤皇体色众鸟附从,安知凤皇则王莽所致鸟凤皇也。如审是王莽致之,是非瑞也。如非凤皇,体色附从,何为均等。且瑞物皆起和气而生,生于常类之中,而有诡异之性,则为瑞矣。故夫凤皇之至也,犹赤乌之集也。谓凤皇有种,赤乌亦有类乎。嘉禾,醴泉,甘露,嘉禾生于禾中,与禾中异穗,谓之嘉禾;醴泉、甘露,出而甘美也,皆泉、露生出,非天上有甘露之种,地下有醴泉之类,圣治公平而乃沾下产出也。蓂荚、朱草亦生在地,集于众草,无常本根,暂时产出,旬月枯折,故谓之瑞。夫凤皇麒麟,亦瑞也,何以有种类。案周太平,越裳献白雉。白雉,生短而白色耳,非有白雉之种也。鲁人得戴角之獐,谓之麒麟,亦或时生于獐,非有麒麟之类。由此言之,凤皇亦或时生于鹄鹊,毛奇羽殊,出异众鸟,则谓之凤皇耳,安得与众鸟殊种类也。有若曰:麒麟,之于走兽,凤皇之于飞鸟,太山之于丘垤,河海之于行潦,类也。然则凤皇、麒麟,都与鸟兽同一类,体色诡耳。安得异种。同类而有奇,奇为不世,不世难审,识之如何。尧生丹朱,舜生商均。商均,丹朱,尧、舜之类也,骨性诡耳。鲧生禹,瞽瞍生舜。舜、禹,鲧、瞽瞍之种也,知德殊矣。试种嘉禾之实,不能得嘉禾。恒见粢粱之粟,茎穗怪奇。人见叔梁纥,不知孔子父也;见伯鱼,不知孔子子也。张汤之父五尺,汤长八尺,汤孙长六尺。孝宣凤皇高五尺,所从生鸟或时高二尺,后所生之鸟或时高一尺。安得常种。种类无常,故曾晰生参,气性不世,颜路出回,古今卓绝。马有千里,不必麒麟之驹;鸟有仁圣,不必凤皇之雏。山顶之溪,不通江湖,然而有鱼,水精自为之也。废庭坏殿,基上草生,地气自出之也。按溪水之鱼,殿基上之草,无类而出。瑞应之自至,天地未必有种类也。夫瑞应犹灾变也。瑞以应善,灾以应恶,善恶虽反,其应一也。灾变无种,瑞应亦无类也。阴阳之气,天地之气也,遭善而为和,遇恶而为变,岂天地为善恶之政,更生和变之气乎。然则瑞应之出,殆无种类,因善而起,气和而生。亦或时政平气和,众物变化,犹春则鹰变为鸠,秋则鸠化为鹰,蛇鼠之类辄为鱼鳖,虾蟆为鹑,雀为蜃蛤。物随气变,不可谓无。黄石为老父授张良书,去复为石也。儒知之。或时太平气和,獐为麒麟,鹄为凤皇。是故气性,随时变化,岂必有常类哉。褒姒,元鼋之子,二龙漦也。晋之二卿,熊罴之裔也。吞燕子、薏苡、履大人迹之语,世之人然之,独谓瑞有常类哉。以物无种计之,以人无类议之,以体变化论之,凤皇、麒麟生无常类,则形色何为当同。案《礼记瑞命篇》云:雄曰凤,雌曰皇。雄鸣曰即即,雌鸣曰足足。《诗》云:梧桐生矣,于彼高冈。凤皇鸣矣,于彼朝阳。菶菶萋萋,雍雍喈喈。《瑞命》与《诗》,俱言凤皇之鸣。《瑞命》之言即即、足足,《诗》云雍雍、喈喈,此声异也。使声审,则形不同也;使审同,《诗》与《礼》异。世传凤皇之鸣,故将疑焉。案鲁之获麟云有獐而角。言有獐者,色如獐也。獐色有常,若鸟色有常矣。武王之时,火流为乌,云其色赤。赤非乌之色,故言其色赤。如似獐而色异,亦当言其色白若黑。今成事色同,故言有獐。獐无角,有异于故,故言而角也。夫如是,鲁之所得麟者,若獐之状也。武帝之时,西巡狩得白麟,一角而五趾。角或时同,言五趾者,足不同矣。鲁所得麟,云有獐,不言色者,獐无异色也。武帝云得白麟,色白不类獐,不言有獐,正言白麟,色不同也。孝宣之时,九真贡献麟,状如獐而两角者。孝武言一,角不同矣。《春秋》之麟如獐,宣帝之麟言如鹿。鹿与獐小大相倍,体不同也。夫三王之时,麟毛色、角趾、身体高大,不相似类。推此准后世,麟出必不与前同,明矣。夫麒麟,凤皇之类,麒麟前后体色不同,而欲以宣帝之时所见凤皇高五尺,文章五色,准前况后,当复出凤皇,谓与之同,误矣。后当复出见之凤皇、麒麟,必已不与前世见出者相似类。而世儒自谓见而辄知之,奈何。案鲁人得麟,不敢正名麟,曰有獐而角者,时诚无以知也。武帝使谒者终军议之,终军曰:野禽并角,明天下同本也。不正名麟而言野禽者,终军亦疑无以审也。当今世儒之知,不能过鲁人与终军,其见凤皇、麒麟,必从而疑之非恒之鸟兽耳,何能审其凤皇、麒麟乎。以体色言之,未必等;以鸟兽随从多者,未必善;以希见言之,有鸲鹆来;以相奇言之,圣人有奇骨体,贤者亦有奇骨。圣贤俱奇,人无以别。由贤圣言之,圣鸟、圣兽,亦与恒鸟庸兽俱有奇怪。圣人贤者,亦有知而绝殊,骨无异者;圣贤鸟兽,亦有仁善廉清,体无奇者。世或有富贵不圣,身有骨为富贵表,不为圣贤验。然则鸟亦有五采,兽有角而无仁圣者。夫如是,上世所见凤皇、麒麟,何知其非恒鸟兽。今之所见鹊、獐之属,安知非凤皇、麒麟也。方今圣世,尧、舜之主,流布道化,仁圣之物,何为不生。或时以有凤皇、麒麟,乱于鹄鹊、獐鹿,世人不知。美玉隐在石中,楚王、令尹不能知,故有抱玉泣血之痛。今或时凤皇、麒麟,以仁圣之性,隐于恒毛庸羽,无一角五色表之,世人不之知,犹玉在石中也。何用审之。为此论草于永平之初,时来有瑞,其孝明宣惠,众瑞并至。至元和、章和之际,孝章耀德,天下和洽,嘉瑞奇物,同时俱应,凤皇、麒麟,连出重见,盛于五帝之时。此篇已成,故不得载。或问曰:《讲瑞》谓凤皇、麒麟难知,世瑞不能别。今孝章之所致凤皇、麒麟,不可得知乎。曰:《五鸟》之记,四方中央,皆有大鸟,其出,众鸟皆从,小大毛色类凤皇,实难知也。故夫世瑞不能别,别之如何。以政治。时王之德,不及唐、虞之时,其凤皇、麒麟,目不亲见。然而唐、虞之瑞必真是者,尧之德明也。孝宣比尧、舜,天下太平,万里慕化,仁道施行,鸟兽仁者感动而来,瑞物小大、毛色、足翼不必同类。以政治之得失,主之明闇,准况众瑞,无非真者。事或难知而易晓,其此之谓也。又以甘露验之。甘露,和气所生也。露无故而甘,和气独已至矣。和气至,甘露降,德洽而众瑞凑。案永平以来,讫于章和,甘露常降,故知众瑞皆是,而凤皇、麒麟皆真也。
《指瑞篇》
儒者说凤皇、麒麟为圣王来,以为凤皇、麒麟仁圣禽也,思虑深,避害远,中国有道则来,无道则隐。称凤皇、麒麟之仁知者,欲以褒圣人也,非圣人之德不能致凤皇、麒麟。此言妄也。夫凤皇、麒麟圣,圣人亦圣。圣人恓恓忧世,凤皇、麒麟亦宜率教。圣人游于世间,凤皇、麒麟亦宜与鸟兽会。何故远去中国,处于边外,岂圣人浊,凤皇、麒麟清哉。何其圣德俱而操不同也。如以圣人者当隐乎,十二圣宜隐;如以圣者当见,凤、麟亦宜见。如以仁圣之禽,思虑深,避害远,则文王拘于羑里,孔子厄于陈、蔡,非也。文王、孔子,仁圣之人,忧世悯民,不图利害,故其有仁圣之知,遭拘厄之患。凡人操行能修身正节,不能禁人加非于己。案人操行莫能过圣人,圣人不能自免于厄,而凤、麟独能〈一有而字〉自全于世,是鸟兽之操,贤于圣人也。且鸟兽之知,不与人通,何以能知国有道与无道也。人同性类,好恶均等,尚不相知;鸟兽与人异性,何能知之。人不能知鸟兽,鸟兽亦不能知人,两不能相知;鸟兽为愚于人,何以反能知之。儒者咸称凤皇之德,欲以表明王之治,反令人有不及鸟兽,论事过情,使实不著。且凤、麟岂独为圣王至哉。孝宣皇帝之时,凤皇五至,麒麟一至,神雀、黄龙,甘露、醴泉,莫不毕见,故有五凤、神雀、甘露、黄龙之纪。使凤、麟审为圣王见,则孝宣皇帝圣人也;如孝宣帝非圣,则凤、麟为贤来也。为贤来,则儒者称凤皇、麒麟,失其实也。凤皇、麒麟为尧、舜来,亦为宣帝来矣。夫如是,为圣且贤也。儒者说圣太隆,则论凤、麟亦过其实。《春秋》曰:西狩获死麟。人以示孔子,孔子曰:孰为来哉。孰为来哉。反袂拭面,泣涕沾襟。儒者说之,以为天以麟命孔子,孔子不王之圣也。夫麟为圣王来,孔子自以不王,而时王鲁君无感麟之德,怪其来而不知所为,故曰:孰为来哉。孰为来哉。知其不为治平而至,为己道穷而来,望绝心感,故涕泣沾襟。以孔子言孰为来哉,知麟为圣王来也。曰:前孔子之时,世儒已传此说,孔子闻此说而希见其物也,见麟之至,怪所为来。实者,麟至,无所为来,常有之物也,行迈鲁泽之中,而鲁国见其物遭获之也。孔子见麟之获,获而又死,则自比于麟,自谓道绝不复行,将为小人所徯获也。故孔子见麟而自泣者,据其见得而死也,非据其本所为来也。然则麟之至也,自与兽会聚也。其死,人杀之也。使麟有知,为圣王来,时无圣王,何为来乎。思虑深,避害远,何故为鲁所获杀乎。夫以时无圣王而麟至,知不为圣王来也;为鲁所获杀,知其避害不能远也。圣兽不能自免于难。圣人亦不能自免于祸。祸难之事,圣者所不能避,而云凤、麟思虑深,避害远,妄也。且凤、麟非生外国也,中国有圣王乃来至也。生于中国,长于山林之间,性廉见希,人不得害也,则谓之思虑深,避害远矣。生与圣王同时,行与治平相遇,世间谓之圣王之瑞,为圣来矣。剥巢破卵,凤皇为之不翔;焚林而畋,漉池而渔,龟、龙为之不游。凤皇,龟、龙之类也,皆生中国,与人相近。巢剥卵破,屏窜不翔;林焚池漉,伏匿不游,无远去之文,何以知其在外国也。龟、龙、凤皇,同一类也。希见不害,谓在外国;龟、龙希见,亦在外国矣。孝宣皇帝之时,凤皇、麒麟、黄龙、神雀皆至,其至同时,则其性行相似类,则其生出宜同处矣。龙不生于外国,外国亦有龙。凤、麟不生外国,外国亦有凤、麟。然则中国亦有,未必外国之凤、麟也。人见凤、麟希见,则曰在外国;见遇太平,则曰为圣王来。夫凤皇、麒麟之至也,犹醴泉之出、朱草之生也。谓凤皇在外国,闻有道而来,醴泉、朱草何知,而生于太平之时。醴泉、朱草,和气所生,然则凤皇、麒麟,亦和气所生也。和气生圣人,圣人生于衰世。物生为瑞,人生为圣,同时俱然,时其长大,相逢遇矣。衰世亦有和气,和气时生圣人。圣人生于衰世,衰世亦时有凤、麟也。孔子生于周之末世,麒麟见于鲁之西泽。光武皇帝生于成、哀之际,凤皇集于济阳之地。圣人圣物,生于盛衰世。圣王遭〈一有出圣物遭字〉见圣物,犹吉命之人逢吉祥之类也,其实相遇,非相为出也。夫凤、麟之来,与白鱼、赤乌之至,无以异也。鱼遭自跃,王舟逢之;火偶为乌,王仰见之。非鱼闻武王之德,而入其舟;乌知周家当起,集于王屋也。谓凤、麟为圣王来,是谓鱼、乌为武王至也。王者受富贵之命,故其动出见吉祥异物,见则谓之瑞。瑞有小大,各以所见,定德薄厚。若夫白鱼、赤乌小物,小安之兆也;凤皇、麒麟大物,太平之象也。故孔子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不见太平之象,自知不遇太平之时矣。且凤皇、麒麟,何以为太平之象。凤皇、麒麟,仁圣之禽也,仁圣之物至,天下将为仁圣之行矣。《尚书大传》曰:高宗祭成汤之庙,有雉升鼎耳而鸣。高宗问祖乙,祖乙曰:远方君子殆有至者。祖乙见雉有似君子之行,今从外来,则曰远方君子将有至者矣。夫凤皇、麒麟犹雉也,其来之象,亦与雉同。孝武皇帝西巡狩,得白麟,一角而五趾,又有木,枝出复合于本。武帝议问群臣,谒者终军曰:野禽并角,明同本也;众枝内附,示无外也。如此瑞者,外国宜有降者。是若应,殆且有解编发、削左衽、袭冠带而蒙化焉。其后数月,越地有降者,匈奴名王亦将数千人来降,竟如终军之言。终军之言,得瑞应之实矣。推此以况白鱼、赤乌,犹此类也。鱼,木精;白者,殷之色也;乌者,孝鸟;赤者,周之应气也。先得白鱼,后得赤乌,殷之统绝,色移在周矣。据鱼、乌之见以占武王,则知周之必得天下也。世见武王诛纣,出遇鱼、乌,则谓天用鱼、乌命使武王诛纣,事相似类,其实非也。春秋之时,鸲鹆来巢,占者以为凶。夫野鸟来巢,鲁国之都且为丘墟,昭公之身且出奔也。后昭公为季氏所攻,出奔于齐,死不归鲁。贾谊为长沙太傅,服鸟集舍,发书占之,云:服鸟入室,主人当去。其后贾谊竟去。野鸟虽殊,其占不异。夫凤、麟之来,与野鸟之巢、服鸟之集,无以异也。是鸲鹆之巢,服鸟之集,偶巢适集,占者因其野泽之物,巢集城宫之内,则见鲁国且凶、传舍人不吉之瑞矣。非鸲鹆、服鸟知二国祸将至,而故为之巢集也。王者以天下为家,家人将有吉凶之事,而吉凶之兆豫见于人,知者占之,则知吉凶将至。非吉凶之物有知,故为吉凶之人来也。犹蓍龟之有兆数矣。龟兆蓍数,常有吉凶,吉人卜筮与吉相遇,凶人与凶相逢,非蓍龟神灵知人吉凶,出兆见数以告之也。虚居卜筮,前无过客,犹得吉凶。然则天地之间,常有吉凶,吉凶之物来至,自当与吉凶之人相逢遇矣。或言天使之所为也。夫巨大之天使,细小之物,音语不通,情指不达,何能使物。物亦不为天使,其来神怪,若天使之,则谓天使矣。夏后孔甲畋于首山,天雨晦冥,入于民家,主人方乳。或曰:后来,之子必大贵。或曰:不胜,之子必有殃。夫孔甲之入民室也,偶遭雨而荫庇也,非知民家将生子,而其子必凶,为之至也。既至,人占则有吉凶矣。夫吉凶之物见于王朝,若入民家,犹孔甲遭雨入民室也。孔甲不知其将生子,为之故到。谓凤皇诸瑞有知,应吉而至,误矣。
《是应篇》
儒者论太平瑞应,皆言气物卓异,朱草、醴泉、翔凤、甘露、景星、嘉禾、萐脯、蓂荚、屈轶之属;又言山出车,泽出舟,男女异路,市无二价,耕者让畔,行者让路,颁白不提挈,关梁不闭,道无虏掠,风不鸣条,雨不破块,五日一风,十日一雨,其盛茂者,致黄龙、麒麟、凤皇。夫儒者之言,有溢美过实。瑞应之物,或有或无。夫言凤皇、麒麟之属,大瑞较然,不得增饰;其小瑞徵应,恐多非是。夫风气雨露,本当和适。言其凤翔、甘露,风不鸣条、雨不破块,可也;言其五日一风、十日一雨,褒之也。风雨虽适,不能五日十日正如其数。言男女不相干,市价不相欺,可也;言其异路,无二价,褒之也。太平之时,岂更为男女各作道哉。不更作道,一路而行,安得异乎。太平之时,无商人则可,如有,必求便利以为业。买物安肯不求贱。卖货安肯不求贵。有求贵贱之心,必有二价之语。此皆有其事,而褒增过其实也。若夫萐脯、蓂荚、屈轶之属,殆无其物。何以验之。说以实者,太平无有此物。儒者言萐脯生于庖厨者,言厨中自生肉脯,薄如萐形,摇鼓生风,寒凉食物,使之不臭。夫太平之气虽和,不能使厨生肉萐,以为寒凉。若能如此,则能使五谷自生,不须人为之也。能使厨自生肉萐,何不使饭自蒸于甑,火自燃于灶乎。凡生萐者,欲以风吹食物也,何不使食物自不臭,何必生萐以风之乎。厨中能自生萐,则冰室何事而复伐冰以寒物乎。人夏月操萐,须手摇之,然后生风,从手握持,以当疾风,萐不鼓动,言萐脯自鼓,可也。须风乃鼓,不风不动。从手风来,自足以寒厨中之物,何须萐脯。世言燕太子丹使日再中,天雨粟,乌白头,马生角,厨门象生肉足。论之既虚,则萐脯之语,五应之类,恐无其实。儒者又言:古者蓂荚夹阶而生,月朔日一荚生,至十五日而十五荚;于十六日,日一荚落,至月晦,荚尽,来月朔,一荚复生。王者南面视荚生落,则知日数多少,不须烦扰案日历以知之也。夫天既能生荚以为日数,何不使荚有日名,王者视荚之字则知今日名乎。徒知日数,不知日名,犹复案历然后知之,是则王者视日,则更烦扰不省蓂荚之生,安能为福。夫蓂,草之实也,犹豆之有荚也,春夏未生,其生必于秋末。冬月隆寒,霜雪霣零,万物皆枯,儒者敢谓蓂荚达冬独不死乎。如与万物俱生俱死,荚成而以秋末,是则季秋得察荚,春夏冬三时不得案也。且月十五日生十五荚,于十六日荚落,二十一日六荚落,落荚弃殒,不可得数,犹当计未落荚以知日数,是劳心苦意,非善祐也。使荚生于堂上,人君坐户牖间,望察荚生以知日数,匪谓善矣。今云夹阶而生,生于堂下也。王者之堂,墨子称尧、舜高三尺,儒家以为卑下。假使之然,高三尺之堂,蓂荚生于阶下,王者欲视其荚,不能后户牖之间见也,须临堂察之,乃知荚数。夫起视堂下之荚,孰与悬历日于扆坐,傍顾辄见之也。天之生瑞,欲以娱王者,须起察乃知日数,是生烦物以累之也。且荚,草也,王者之堂,旦夕所坐,古者虽质,宫室之中,草生辄耘,安得生荚而人得经月数之乎。且凡数日一二者,欲以纪识事也。古有史官典历主日,王者何事而自数荚。尧候四时之中,命曦、和察四星以占时气,四星至重,犹不躬视,而自察荚以数日也。儒者又言:太平之时,屈轶生于庭之末,若草之状,主指佞人,佞人入朝,屈轶庭末以指之,圣王则知佞人所在。夫天能故生此物以指佞人,不使圣王性自知之,或佞人本不生出,必复更生一物以指明之,何天之不惮烦也。圣王莫过尧、舜,尧、舜之治,最为平矣。即屈轶已自生于庭之末,佞人来辄指知之,则舜何难于知佞人,而使皋陶陈知人之术。《经》曰:知人则哲,惟帝难之。人含五常,音气交通,且犹不能相知。屈轶,草也,安能知佞。如儒者之言,是则太平之时,草木踰贤圣也。狱讼有是非,人情有曲直,何不并令屈轶指其非而不直者,必苦心听〈一有狱字〉讼,三人断狱乎。故夫屈轶之草,或时无有而空言生,或时实有而虚言能指,假令能指,或时草性见人而动。古者质朴,见草之动,则言能指,能指则言指佞人。司南之杓,投之于地,其柢指南。鱼肉之虫,集地北行,夫虫之性然也。今草能指,亦天性也。圣人因草能指,宣言曰:庭末有屈轶能指佞人,百官臣子怀奸心者,则各变性易操,为忠正之行矣,犹今府廷画皋陶、觟𧣾也。儒者说云:觟𧣾者,一角之羊也,性知有罪。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斯盖天生一角圣兽,助狱为验,故皋陶敬羊,起坐事之。此则神奇瑞应之类也。曰:夫觟𧣾则复屈轶之语也。羊本二角,觟𧣾一角,体损于群,不及众类,何以为奇。鳖三足曰能,龟三足曰贲。案能与贲,不能神于四足之龟鳖;一角之羊何能圣于两角之禽。狌狌知往,乾鹊知来,鹦鹉能言,天性能一,不能为二。或时觟𧣾之性,徒能触人,未必能知罪人,皋陶欲神事助政,恶受罪者之不厌服,因觟𧣾触人则罪之,欲人畏之不犯,受罪之家,没齿无怨言也。夫物性各自有所知,如以觟𧣾能触谓之为神,则狌狌之徒皆为神也。巫知吉凶,占人祸福,无不然者。如以觟𧣾谓之巫类,则巫何奇而以为善。斯皆人欲神事立化也。师尚父为周司马,将师伐纣,到孟津之上,杖钺把旄,号其众曰:仓光。仓光。者,水中之兽也,善覆人船,因神以化,欲令急渡,不急渡,仓光害汝,则复觟𧣾之类也。河中有此异物,时出浮扬,一身九头,人畏恶之,未必覆人之舟也,尚父缘河有此异物,因以威众。夫觟𧣾之触罪人,犹仓光之覆舟也,盖有虚名,无其实效也。人畏奇怪,故空褒增。又言太平之时有景星。《尚书中候》曰:尧时景星见于轸。夫景星,或时五星也,大者岁星、太白也。彼或时岁星、太白行于轸度,古质不能推步五星,不知岁星、太白何如状,见大星则谓景星矣。《诗》又言:东有启明,西有长庚。亦或时复岁星、太白也。或时昏见于西,或时晨出于东,诗人不知,则名曰启明、长庚矣。然则长庚与景星同,皆五星也。太平之时,日月精明。五星,日月之类也,太平更有景星,可复更有日月乎。诗人,俗人也;《中候》之时,质世也。俱不知星。王莽之时,太白经天,精如半月,使不知星者见之,则亦复名之曰景星。《尔雅》《释四时章》曰:春为发生,夏为长嬴,秋为收成,冬为安宁。四气和为景星。夫如《尔雅》之言,景星乃四时气和之名也,恐非著天之大星。《尔雅》之书,《五经》之训,故儒者所共观察也,而不信从,更谓大星为景星,岂《尔雅》所言景星,与儒者之所说异哉。《尔雅》又言:甘露时降,万物以嘉,谓之醴泉。醴泉乃谓甘露也。今儒者说之,谓泉从地中出,其味甘若醴,故曰醴泉。二说相远,实未可知。案《尔雅》《释水泉》章:一见一否曰瀸。槛泉正出,正出,涌出也;沃泉悬出,悬出,下出也。是泉出之异,辄有异名。使太平之时,更有醴泉从地中出,当于此章中言之,何故反居《释四时章》中,言甘露为醴泉乎。若此,儒者之言醴泉从地中出,又言甘露其味甚甜,未可然也。儒曰:道至大者,日月精明,星辰不失其行,翔风起,甘露降。,雨济而阴一者谓之甘雨,非谓雨水之味甘也。推此以论,甘露必谓其降下时,适润养万物,未必露味甘也。亦有露甘味如饴蜜者,俱太平之应,非养万物之甘露也。何以明之。案甘露如饴蜜者,著于树木,不著五谷。彼露味不甘者,其下时,土地滋润流湿,万物洽沾濡溥。由此言之,《尔雅》且近得实。缘《尔雅》之言,验之于物,案味甘之露下著树木,察所著之树,不能茂于所不著之木。然今之甘露,殆异于《尔雅》之所谓甘露。欲验《尔雅》之甘露,以万物丰熟,灾害不生,此则甘露降下之验也。甘露下,是则醴泉矣。
《自然篇》
天地合气,万物自生,犹夫妇合气,子自生矣。万物之生,含血之类,知饥知寒。见五谷可食,取而食之,见丝麻可衣,取而衣之。或说以为天生五谷以食人,生丝麻以衣人,此谓天为人作农夫桑女之徒也,不合自然,故其义疑,未可从也。试依道家论之。天者,普施气万物之中,谷愈饥而丝麻救寒,故人食谷衣丝麻也。夫天之不故生五谷丝麻以衣食人,由其有灾变不欲以谴告人也。物自生,而人衣食之;气自变而人畏惧之。以若说论之,厌于人心矣。如天瑞为故,自然焉在。无为何居。何以天之自然也。以天无口目也。案有为者,口目之类也。口欲食而目欲视,有嗜欲于内,发之于外,口目求之,得以为利欲之为也。今无口目之欲,于物无所求索,夫何为乎。何以知天无口目也。以地知之。地以土为体,土本无口目。天地,夫妇也,地体无口目,亦知天无口目也。使天体乎。宜与地同。使天气乎,气若云烟。云烟之属,安得口目。或曰:凡动行之类,皆本无有为。有欲故动,动则有为。今天动行与人相似,安得无为。曰:天之动行也,施气也,体动气乃出,物乃生矣。由人动气也,体动气乃出,子亦生也。夫人之施气也,非欲以生子,气施而子自生矣。天动不欲以生物,而物自生,此则自然也。施气不欲为物,而物自为,此则无为也。谓天自然无为者何。气也。恬澹无欲,无为无事者也,老聃得以寿矣。老聃禀之于天,使天无此气,老聃安所禀受此性。师无其说而弟子独言者,未之有也。或复于桓公,公曰:以告仲父。左右曰:一则仲父,二则仲父,为君乃易乎。桓公曰:吾未得仲父,故难;已得仲父,何为不易。夫桓公得仲父,任之以事,委之以政,不复与知。皇天以至优之德,与王政而谴告人,则天德不若桓公,而霸君之操过上帝也。或曰:桓公知管仲贤,故委任之;如非管仲,亦将谴告之矣。使天遭尧、舜,必无谴告之变。曰:天能谴告人君,则亦能故命圣君。择才若尧、舜,受以王命,委以王事,勿复与知。今则不然,生庸庸之君,失道废德,随谴告之,何天不惮劳也。曹参为汉相,纵酒歌乐,不听政治,其子谏之,笞之二百。当时天下无扰乱之变。淮阳铸伪钱,吏不能禁,汲黯为太守,不坏一炉,不刑一人,高枕安卧,而淮阳政清。夫曹参为相若不为相,汲黯为太守若郡无人。然而汉朝无事,淮阳刑错者,参德优而黯威重也。计天之威德,孰与曹参、汲黯。而谓天与王政随而谴告之,是谓天德不若曹参厚,而威不若汲黯重也。蘧伯玉治卫,子贡使人问之:何以治卫。对曰:以不治治之。夫不治之治,无为之道也。或曰:太平之应,河出图,洛出书。不画不就,不为不成。天地出之,有为之验也。张良游泗水之上,遇黄石公,授太公书,盖天佐汉诛秦,故命令神石为鬼书授人,复为有为之效也。曰:此皆自然也。夫天安得以笔墨而为图书乎。天道自然,故图书自成。晋唐叔虞〈一有生字〉、鲁成李友生,文在其手,故叔曰虞,季曰友。宋仲子生,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三者在母之时,文字成矣,而谓天为文字,在母之时,天使神持锥笔墨刻其身乎。自然之化,固疑难知,外若有为,内实自然。是以太史公纪黄石事,疑而不能实也。赵简子梦上天,见一男子在帝之侧,后出,见人当道,则前所梦见在帝侧者也。论之以为赵国且昌之状也。黄石授书,亦汉且兴之象也。妖气为鬼,鬼象人形,自然之道,非或为之也。草木之生,华叶青葱,皆有曲折,象类文章,谓天为文字,复为华叶乎。宋人或刻木为楮〈一本作约〉叶者,三年乃成。孔子曰:使地三年乃成一叶,则万物之有叶者寡矣。如孔子之言,万物之叶自为生也。自为生也,故能并成。如天为之,其迟当若宋人刻楮叶矣。观鸟兽之毛羽,毛羽之采色,通可为乎。鸟兽未能尽实。春观万物之生,秋观其成,天地为之乎。物自然也。如谓天地为之,为之宜用手,天地安得万万千千手,并为万万千千物乎。诸物在天地之间也,犹子在母腹中也。母怀子气,十月而生,鼻、口、耳、目、发肤、毛理、血脉、脂腴、骨节、爪齿,自然成腹中乎。母为之也。偶人千万,不名为人者,何也。鼻口耳目非性自然也。武帝幸王夫人,王夫人死,思见其形。道士以方术作夫人形,形成,出入宫门,武帝大惊,立而迎之,忽不复见。盖非自然之真,方士巧妄之伪,故一见恍惚,消散灭亡。有为之化,其不可久行,犹王夫人形不可久见也。道家论自然,不知引物事以验其言行,故自然之说未见信也。然虽自然,亦须有为辅助。耒耜耕耘,因春播种者,人为之也;及谷入地,日夜长大,人不能为也。或为之者,败之道也。宋人有闵其苗之不长者,就而揠之,明日枯死。夫欲为自然者,宋人之徒也。问曰:人生于天地,天地无为。人禀天性者,亦当无为,而有为,何也。曰:至德纯渥之人,禀天气多,故能则天,自然无为。禀气薄少,不遵道德,不似天地。故曰不肖。不肖者,不似也。不似天地,不类圣贤,故有为也。天地为垆,造化为工,禀气不一,安能皆贤。贤之纯者,黄、老是也。黄者,黄帝也;老者,老子也。黄、老之操,身中恬澹,其治无为。正身共己,而阴阳自和,无心于为而物自化,无意于生而物自成。《易》曰: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垂衣裳者,垂拱无为也。孔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惟天为大,惟尧则之。又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周公曰:上帝引佚。上帝,谓舜禹也。舜禹承安继治,任贤使能,恭己无为而天下治。舜禹承尧之安,尧则天而行,不作功邀名,无为之化自成,故曰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年五十者击壤于涂,不能知尧之德,盖自然之化也。《易》曰:大人与天地合其德。黄帝、尧、舜,大人也,其德与天地合,故知无为也。天道无为,故春不为生,而夏不为长,秋不为成,冬不为藏。阳气自出,物自生长;阴气自起,物自成藏。汲井决陂,灌溉园田,物亦生长,霈然而雨,物之茎叶根荄,莫不洽濡。程量澍泽,孰与汲井决陂哉。故无为之为大矣。本不求功,故其功立;本不求名,故其名成。沛然之雨,功名大矣,而天地不为也,气和而雨自集。儒家说夫妇之道,取法于天地,知夫妇法天地,不知推夫妇之道,以论天地之性,可谓惑矣。夫天覆于上,地偃于下,下气烝上,上气降下,万物自生其中间矣。当其生也,天不须复与也,犹子在母怀中,父不能知也。物自生,子自成,天地父母,何与知哉。及其生也,人道有教训之义。天道无为,听恣其性,故放鱼于川,纵兽于山,从其性命之欲也。不驱鱼令上陵,不逐兽令入渊者,何哉。拂诡其性,失其所宜也。夫百姓,鱼兽之类也。上德治之,若烹小鲜,与天地同操也。商鞅变秦法,欲为殊异之功,不听赵良之议,以取车裂之患,德薄多欲,君臣相憎怨也。道家德厚,下当其上,上安其下,纯蒙无为,何复谴告。故曰:政之适也,君臣相忘于治,鱼相忘于水,兽相忘于林,人相忘于世。故曰天也。孔子谓颜渊曰:吾服汝,忘也;汝之服于我,亦忘也。以孔子为君,颜渊为臣,尚不能谴告,况以老子为君,文子为臣乎。老子、文子,似天地者也。淳酒味甘,饮之者醉不相知。薄酒酸苦,宾主嚬蹙。夫相谴告,道薄之验也。谓天谴告,曾谓天德不若淳酒乎。礼者,忠信之薄,乱之首也。相讥以礼,故相谴告。三皇之时,坐者于于,行者居居,乍自以为马,乍自以为牛,纯德行而民瞳矇,晓惠之心未形生也。当时亦无灾异,如有灾异,不名曰谴告。何则。时人愚蠢,不知相绳责也。末世衰微,上下相非,灾异时至,则造谴告之言矣。夫今之天,古之天也,非古之天厚,而今之天薄也,谴告之言生于今者,人以心准况之也。诰誓不及五帝,要盟不及三王,交质子不及五霸。德弥薄者信弥衰。心险而行诐。则犯约而负教;教约不行,则相谴告;谴告不改,举兵相灭。由此言之,谴告之言,衰乱之语也,而谓之上天为之,斯盖所以疑也。且凡言谴告者,以人道验之也。人道,君谴告臣,上天谴告君也,谓灾异为谴告。夫人道,臣亦有谏君,以灾异为谴告,而王者亦当时有谏上天之义,其效何在。苟谓天德优,人不能谏,优德亦宜元默,不当谴告。万石君子有过,不言,对案不食,至优之验也。夫人之优者,犹能不言,皇天德大,而乃谓之谴告乎。夫天无为,故不言,灾变时至,气自为之。夫天地不能为,亦不能知也。腹中有寒,腹中疾痛,人不使也,气自为之。夫天地之间,犹人背腹之中也。谓天为灾变,凡诸怪异之类,无小大薄厚,皆天所为乎。牛生马,桃生李,如论者之言,天神入牛腹中为马,把李实提桃间乎。牢曰:子云:吾不试,故艺。又曰: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人之贱不用于大者,类多伎能。天尊贵高大,安能撰为灾变以谴告人。且吉蜚色见于面,人不能为,色自发也。天地犹人身,气变犹蜚色。人不能为蜚色,天地安能为气变。然则气变之见,殆自然也。变自见,色自发,占候之家,因以言也。夫寒温、谴告、变动、招致,四疑皆已论矣。谴告于天道尤诡,故重论之,论之所以难别也。说合于人事,不入于道意。从道不随事,虽违儒家之说,合黄、老之义也。
《感类篇》
阴阳不和,灾变发起,或时先世遗咎,或时气自然。贤圣感类,慊惧自思,灾变恶徵,何为至乎。引过自责,恐有罪,畏慎恐惧之意,未必有其实事也。何以明之。以汤遭旱自责以五过也。圣人纯完,行无缺失矣,何自责有五过。然如《书》曰:汤自责,天应以雨。汤木无过,以五过自责,天何故雨。以无过致旱,亦知自责,不能得雨也。由此言之,旱不为汤至,雨不应自责。然而前旱后雨〈一有之字〉者,自然之气也。此言,《书》之语也。难之曰:《春秋》大雩,董仲舒设土龙,皆为一时间也。一时不雨,恐惧雩祭,求阴请福,忧念百姓也。汤遭旱七年,以五过自责,谓何时也。夫遭旱一时,辄自责乎。旱至七年,乃自责也。谓一时辄自责〈一有也字〉,七年乃雨,天应之诚,何共留也。有谓七年乃自责,忧念百姓,何其迟也。不合雩祭之法,不厌忧民之义。《书》之言未可信也。由此论之,周成王之雷风发,亦此类也。《金縢》曰:秋大熟未穫。天大雷电以风,禾尽偃,大木斯拔,邦人大恐。当此之时,周公死,儒者说之,以为成王狐疑于周公:欲以天子礼葬公,公人臣也;欲以人臣礼葬公,公有王功。狐疑于葬周公之间,天大雷雨,动怒示变,以彰圣功。占文家以武王崩,周公居摄,管、蔡流言,王意狐疑周公,周公奔楚,故天雷雨,以悟成王。夫一雷一雨之变,或以为葬疑,或以为信谗,二家未可审。且订葬疑之说,秋夏之际,阳气尚盛,未尝无雷雨也,顾其拔木偃禾,颇为状耳。当雷雨时,成王感惧,开金縢之书,见周公之功,执书泣过,自责之深。自责适已,天偶反风,《书》家则谓天为周公怒也。千秋万夏,不绝雷雨。苟谓雷雨为天怒乎。是则皇天岁岁怒也。正月阳气发泄,雷声始动,秋夏阳至极而雷折。苟谓秋夏之雷〈一有阳至极字〉,为天大怒,正月之雷天小怒乎。雷为天怒,雨为恩施。使天为周公怒,徒当雷,不当雨,今雨俱至,天怒且喜乎。子于是日也,哭则不歌。《周礼》子卯稷食菜羹,哀乐不并行。哀乐不并行,喜怒反并至乎。秦始皇帝东封岱岳,雷雨暴至。刘媪息大泽,雷雨晦冥。始皇无道,自同前圣,治乱自谓太平,天怒可也。刘媪息大泽,梦与神遇,是生高祖,何怒于生圣人而为雷雨乎。尧时大风为害,尧缴大风于青丘之野。舜入大麓,烈风雷雨。尧、舜世之隆主,何过于天,天为风雨也。大旱,《春秋》雩祭,又董仲舒设土龙,以类招气,如天应雩龙,必为雷雨。何则。秋夏之雨,与雷俱也。必从《春秋》、仲舒之术,则大雩龙,求怒天乎。师旷奏《白雪之曲》,雷电下击,鼓《清角》之音,风雨暴至。苟谓雷雨为天怒,天何憎于《白雪》《清角》,而怒师旷为之乎。此雷雨之难也。又问之曰:成王不以天子礼葬周公,天为雷风,偃禾拔木,成王觉悟,执书泣过,天乃反风,偃禾复起。何不为疾反风以立大木,必须国人起筑之乎。应曰:天不能。曰:然则天有所不能乎。应曰:然。难曰:孟贲推人人仆,接人而人复起立。天能拔木,不能复起,是则天力不如孟贲也。秦时三山亡,犹谓天所徙也。夫木之轻重,孰与三山。能徙三山,不能起大木,非天用力宜也。如谓三山非天所亡,然则雷雨独天所为乎。问曰:天之欲令成王以天子之礼葬周公,以公有圣德,以公有王功。《经》曰:王乃得周公死自以为功代武王之说。今天动感,以彰周公之德也。难之曰:伊尹相汤伐夏,为民兴利除害,致天下太平;汤死,复相太甲,太甲佚豫,放之桐宫,摄政三年,乃退复位。周公曰:伊尹格于皇天。天所宜彰也。伊尹死时,天何以不为雷雨。应曰:以《百雨篇》曰:伊尹死,大雾三日。大雾三日,乱气矣,非天怒之变也。东海张霸造《百雨篇》,其言虽未可信,且假以问:天为雷雨以悟成王,成王未开金匮雷止乎。已开金匮雷雨乃止也。应曰:未开金匮雷止也。开匮得书,见公之功,觉悟泣过,决以天子礼葬公,出郊观变,天止雨反风,禾尽起。由此言之,成王未觉悟,雷雨止矣。难曰:伊尹雾三日。天何不三日雷雨,须成王觉悟乃止乎。太戊之时,桑榖生朝,七日大拱,太戊思政,桑榖消亡。宋景公时,荧惑守心,出三善言,荧惑徙舍。使太戊不思政,景公无三善言,桑榖不消,荧惑不徙。何则。灾变所以谴告也,所谴告未觉,灾变不除,天之至意也。今天怒为雷雨,以责成王,成王未觉,雷雨之息,何其早也。又问曰:礼,诸侯之子称公子,诸侯之孙称公孙,皆食采地,殊之众庶。何则。公子公孙,亲而又尊,得体公称,又食采地,名实相副,犹文质相称也。天彰周公之功,令成王以天子礼葬,何不令成王号周公以周王,副天子之礼乎。应曰:王者,名之尊号也,人臣不得名也。难曰:人臣犹得名王,礼乎。武王伐纣,下车追王太王、王季、文王。三人者,诸侯,亦人臣也,以王号加之。何为独可于三王,不可于周公。天意欲彰周公,岂能明乎。岂以王迹起于三人哉。然而王功亦成于周公。江起岷山,流为涛濑。相涛濑之流,孰与初起之源。秬鬯之所为到,白雉之所为来,三王乎。周公〈一有乎字〉也。周公功德盛于三王,不加王号,岂天恶人妄称之哉。周衰,六国称王,齐、秦更为帝,当时天无禁怒之变。周公不以天子礼葬,天为雷雨以责成王,何天之好恶不纯一乎。又问曰:鲁季孙赐曾子箦,曾子病而寝之。童子曰:华而睆者,大夫之箦。而曾子感惭,命元易箦。盖礼,大夫之箦,士不得寝也。今周公,人臣也,以天子礼葬,魂而有灵,将安之不也。应曰:成王所为,天之所予,何为不安。难曰:季孙所赐大夫之箦,岂曾子之所自制乎。何独不安乎。子疾病,子路遣门人为臣。病间曰:久矣哉。由之行诈也。无臣而为有臣,吾谁欺,欺天乎。孔子罪子路者也。己非人君〈一有也字〉,子路使门人为臣,非天之心而妄为之,是欺天也。周公亦非天子也,以孔子之心况周公,周公必不安也。季氏旅于泰山,孔子曰: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以曾子之细,犹却非礼;周公至圣,岂安天子之葬。曾谓周公不如曾子乎。由此原之,周公不安也。大人与天地合德,周公不安,天亦不安,何故为雷雨以责成王乎。又问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武王之命,何可代乎。应曰:九龄之梦,天夺文王年以益武王。克殷二年之时,九龄之年未尽,武王不豫,则请之矣。人命不可请,独武王可,非世常法,故藏于金縢;不可复为,故掩而不见。难曰:九龄之梦,武王已得文王之年未。应曰:已得之矣。难曰:已得文王之年,命当自延。克殷二年,虽病,犹将不死,周公何为请而代之。应曰:人君爵人以官,议定,未之即与,曹下案目,然后可诺。天虽夺文王年以益武王,犹须周公请,乃能得之。命数精微,非一卧之梦所能得也。应曰:九龄之梦,能得也。难曰:九龄之梦,文王梦与武王九龄。武王梦帝予其九龄,其天已予之矣,武王已得之矣,何须复请。人且得官,先梦得爵,其后莫举,犹自得官。何则。兆象先见,其验必至也。古者谓年为龄,已得九龄,犹人梦得爵也。周公因必效之梦,请之于天,功安能大乎。又问曰:功无大小,德无多少,人须仰恃赖之者,则为美矣。使周公不代武王,武王病死,周公与成王而致天下太平乎。应曰:成事,周公辅成王而天下不乱。使武王不见代,遂病至死,周公致太平何疑乎。难曰:若是,武王之生无益,其死无损,须周公功乃成也。周衰,诸侯背叛,管仲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功,偶于周公。管仲死,桓公不以诸侯礼葬,以周公况之,天亦宜怒,微雷薄雨不至,何哉。岂以周公圣而管仲不贤乎。夫管仲为反坫,有三归,孔子讥之,以为不贤。反坫、三归,诸侯之礼;天子礼葬,王者之制,皆以人臣俱不得为。大人与天地合德,孔子,大人也,讥管仲之僭礼,皇天欲周公之侵制,非合德之验。《书》家之说,未可然也。以见鸟迹而知为书,见蜚蓬而知为车。天非以鸟迹命仓颉,以蜚蓬使奚仲也,奚仲感蜚蓬,而仓颉起鸟迹也。晋文反国,命彻麋墨,舅犯心感,辞位归家。夫文公之彻麋墨,非欲去舅犯,舅犯感惭,自同于麋墨也。宋华臣弱其宗,使家贼六人,以铍杀华吴于宋命合左师之后。左师惧曰:老夫无罪。其后左师怨咎华臣,华臣备之。国人逐瘈狗,瘈狗入华臣之门,华臣以为左师来攻己也,踰墙而走。夫华臣自杀华吴而左师惧,国人自逐瘈狗而华臣自走。成王之畏惧,犹此类也。心疑于不以天子礼葬公,卒遭雷雨之至,则惧而畏过矣。夫雷雨之至,天未必责成王也。雷雨至,成王惧以自责也。夫感则仓颉、奚仲之心,惧则左师、华臣之意也。怀嫌疑之计,遭暴至之气,以类之验见,则天怒之效成矣。见类验于寂漠,犹感动而畏惧,况雷雨扬轩之声,成王庶几能不怵惕乎。迅雷风烈,孔子必变。礼,君子闻雷,虽夜,衣冠而坐,所以敬雷惧激气也。圣人君子,于道无嫌,然犹顺天变动,况成王有周公之疑,闻雷雨之变,安能不振惧乎。然则雷雨之至也,殆且自天气;成王畏惧,殆且感物类也。夫天道无为,如天以雷雨责怒人,则亦能以雷雨杀无道。古无道者多,可以雷雨诛杀其身,必命圣人兴师动军,顿兵伤士,难以一雷行诛,轻以三军剋敌,何天之不惮烦也。或曰:纣父帝乙,射天殴地,游泾、渭之间,雷电击而杀之。斯天以雷电诛无道也。帝乙之恶,孰与桀、纣。邹伯奇论桀、纣恶不如亡秦,亡秦不如王莽,然而桀、纣、秦、莽之地,不以雷电。孔子作《春秋》,采毫毛之善,贬纤介之恶,采善不踰其美,贬恶不溢其过。责小以大,夫人无之。成王小疑,天大雷雨。如定以臣葬公,其变何以过此。《洪范》稽疑,不悟灾变者,人之才不能尽晓,天不以疑责备于人也。成王心疑未决,天以大雷雨责之,殆非皇天之意。《书》家之说,恐失其实也。
《验符篇》
永平十一年,庐江皖侯国民际有湖。皖民小男曰陈爵、陈挺,年皆十岁以上,相与钓于湖涯。挺先钓,爵后往。爵问挺曰:钓宁得乎。挺曰:得。爵即归取竿纶,去挺四十步所,见湖涯有酒樽,色正黄,没水中。爵以为铜也,涉水取之,滑重不能举。挺望见,号曰:何取。爵曰:是有铜,不能举也。挺往助之,涉水未持,樽顿衍更为盟盘,动行入深渊中,复不见。挺、爵留顾,见如钱等,正黄,数百千枝,即共掇摝,各得满手,走归示其家。爵父国,故免吏,字君贤,惊曰:安所得此。爵言其状,君贤曰:此黄金也。即驰与爵俱往,到金处,水中尚多,贤自涉水掇取。爵、挺邻伍并闻,俱竞采之,合得十馀斤。贤自言于相,相言太守。遣吏收取,遣门下掾程躬奉献,具言得金状。诏书曰:如章则可。不如章,有正法。躬奉诏书,归示太守,太守以下,思省诏书,以为疑隐,言之不实,苟饰美也,即复因却上得黄金实状如前章。事寝。十二年,贤等上书曰:贤等得金湖水中,郡牧献,讫今不得直。诏书下庐江,上不畀贤等金直状。郡上贤等所采金自官湖水,非贤等私渎,故不与直。十二年,诏书曰:视时金价,畀贤等金直。汉瑞非一,金出奇怪,故独纪之。金玉神宝,故出诡异。金物色先为酒樽,后为盟盘,动行入渊,岂不怪哉。夏之方盛,远方图物,贡金九牧,禹谓之瑞,铸以为鼎。周之九鼎,远方之金也。人来贡之,自出于渊者,其实一也。皆起盛德,为圣王瑞。金玉之世,故有金玉之应。文帝之时,玉棓见。金之与玉,瑞之最也。金声玉色,人之奇也。永昌郡中亦有金焉,纤靡大如黍粟,在水涯沙中。民采得,日重五铢之金,一色正黄。土生金,土色黄。汉,土德也,故金化出。金有三品,黄比见者,黄为瑞也。圯桥老父遗张良书,化为黄石。黄石之精,出为符也。夫石,金之类也,质异色钧,皆土瑞也。建初三年,零陵泉陵女子傅宁宅,土中忽生芝草五本,长者尺四五寸,短者七八寸,茎叶紫色,盖紫芝也。太守沈酆遣门下掾衍盛奉献,皇帝悦怿,赐钱衣食。诏会公卿,郡国上计吏民皆在,以芝告示天下。天下并闻,吏民欢喜,咸知汉德丰雍,瑞应出也。四年,甘露下泉陵、零陵、洮阳、始安、冷道五县,松柏梅李,叶皆洽溥,威委流漉,民嗽吮之,甘如饴蜜。五年,芝草复生泉陵男子周服宅上,六本,色状如三年芝,并前凡十一本。湘水去泉陵城七里,水上聚石曰燕室丘,临水有侠山,其下岩淦,水深不测,二黄龙见,长出十六丈,身大于马,举头顾望,状如图中画龙,燕室丘民皆观见之。去龙可数十步,又见状如驹马,小大凡六,出水遨戏陵上,盖二龙之子也。并二龙为八,出移一时乃入。宣帝时,凤皇下彭城,彭城以闻。宣帝诏侍中宋翁一。翁一曰:凤皇当下京师,集于天子之郊,乃远下彭城,不可收,与无下等。宣帝曰:方今天下合为一家,下彭城与京师等耳,何令可与无下等乎。令左右通经者语难翁一,翁一穷,免冠叩头谢。宣帝之时,与今无异。凤皇之集,黄龙之出,钧也。彭城、零陵,远近同也。帝宅长远,四表为界,零陵在内,犹为近矣。鲁人公孙臣,孝文时言汉土德,其符黄龙当见。其后,黄龙见于成纪。成纪之远,犹零陵也。孝武、孝宣时,黄龙皆出。黄龙比出,于兹为四。汉竟土德也。贾谊创议于文帝之朝云:汉色当尚黄,数以五为名。贾谊,智囊之臣,云色黄数五,土德审矣。芝生于土,土气和,故芝生土。土爰稼穑,稼穑作甘,故甘露集。龙见,往世不双,唯夏盛时,二龙在庭,今龙双出,应夏之数,治谐偶也。龙出往世,其子希出,今小龙六头,并出遨戏,象乾坤六子,嗣后多也。唐、虞之时,百兽率舞,今亦八龙遨戏良久。芝草延年,仙者所食,往世生出不过一二,今并前后凡十一本,多获寿考之徵,生育松乔之粮也。甘露之降,往世一所,今流五县,应土之数,德布濩也。皇瑞比见,其出不空,必有象为,随德是应。孔子曰:知者乐,仁者寿。皇帝圣人,故芝草寿徵生。黄为土色,位在中央,故轩辕德优,以黄为号。皇帝宽惠,德侔黄帝,故龙色黄,示德不异。东方曰仁,龙,东方之兽也,皇帝圣人,故仁瑞见。仁者,养育之味也,皇帝仁惠爱黎民,故甘露降。龙,潜藏之物也,阳见于外,皇帝圣明,招拔岩穴也。瑞出必由嘉士,祐至必依吉人也。天道自然,厥应偶合。圣主获瑞,亦出群贤。君明臣良,庶事以康。文、武受命,力亦周、召也。
[book_title]第十一卷
第十一卷目录
庶徵总部总论四
王符潜夫论〈正列 梦列〉
荀悦申鉴〈时事 杂言上〉
晋书〈天文志序 五行志序〉
干宝搜神记〈妖怪 天有常数〉
宋书〈符瑞志序 五行志序〉
南齐书〈天文志序 祥瑞志序〉
梁刘协文心雕龙〈正纬〉
刘子〈祸福〉
魏书〈天象志序 灵徵志序〉
隋书〈天文志序 五行志序〉
旧唐书〈天文志序 五行志序〉
唐书〈天文志序 五行志序〉
五代史〈司天考序 吴越世家论赞〉
宋史〈天文志序 五行志序〉
册府元龟〈帝王罪己 帝王弭灾 闰位祥瑞 闰位徵应 列国君戒惧〉
沈括梦溪笔谈〈物理常变〉
洪迈容斋随笔〈论图谶星纬〉
容斋三笔〈论吉凶祸福〉
罗泌路史〈大庭氏 帝甲〉
储泳袪疑说〈天道不远说〉
大学衍义〈遇灾之敬〉
金史〈天文志序 五行志序〉
元史〈天文志序 五行志序〉
性理会通〈祯异〉
群书备考〈灾祥〉
庶徵典第十一卷
庶徵总部总论四
王符《潜夫论》《正列》
凡人吉凶,以人为主,以命为决。行者己之质也,命者天之制也。在于己者,固可为也;在于天者,不可知也。巫觋祝请亦其助也。然非德不行巫史祈祷者盖所以交鬼神而救细微尔至于大命末如之何譬民人之请谒于吏矣。可以解微过不能脱正罪设有人于此昼夜慢侮君父之教,干犯先王之禁,不克己心思改过迁善而苟骤发请谒求解免必不几矣。若不修己小心畏慎无犯上之必令也。故孔子不听子路而云丘之祷久矣。孝经云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由此观之,德义无违,神乃享鬼神,受享福,祚乃隆。故诗云:降福穰穰,降福简简,威仪板板,既醉既饱,福禄来反。此言人德义茂美,神歆享醉饱,乃反报之以福也。虢延神而亟亡,赵婴祭天而速灭,此盖所谓神不歆其祀,民不即其事也。故鲁史书曰: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楚昭不禳云,宋景不移咎,子产距裨灶邾文公违卜史,此皆审己知道,修身俟命者也。晏平仲有言祝有益也,诅亦有损也。季梁之谏随侯宫之奇说虞公可谓明乎。天人之道达乎。神民之分矣。夫妖不胜德,邪不伐正,天之经也。虽时有违然智者,守其正道而不近于淫鬼,所谓淫鬼者,闲邪精物,非有守司真神灵也。鬼之有此,犹人之有奸言卖平,以干求者也。若或诱之,则远来不止,而终必有咎鬼。神亦然。故申繻曰:人之所忌,其气炎以取之,人无衅焉。妖不自作,是谓人不可多忌,多忌妄畏,实致妖祥。且人有爵位,鬼神有尊卑,天地山川社稷五祀百辟,卿士有功于民者,天子诸侯所命祀也。若乃巫觋之谓独语小人之所望畏士公飞尸咎魅北君衔聚当路直符七神及民间缮治微蔑小禁,本非天王所当惮也。旧时京师不防动功造禁以来吉祥应瑞,子孙昌炽不能过前,且夫以君畏臣,以上需下,则必示弱而取陵。殆非致福之招也。尝观上记,人君身修正,赏罚明者,国治而民安。民安乐者,天悦喜而增历数。故书曰:王以小民受天永命。孔子曰: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此最却凶灾而致福善之本也。
《梦列》
且凡人道见瑞而修德者,福必成;见瑞而纵恣者,福转为祸;见妖而骄侮者,祸必成;见妖而戒惧者,祸转为福。
《荀悦·申鉴》《时事》
天人之应,所由来渐矣。故履霜坚冰,非一时也。仲尼
之祷,非一朝也。且日食行事,或稠或旷,一年二交,非其常也。《洪范传》云:六沴作见,若是王都未见之,无闻焉尔。官修其方,而先王之礼,保章视祲,安宅叙降,必书云物,为备故也。太史上事无隐焉,勿寝可也。
《杂言上》
云从于龙,风从于虎,凤仪于韶,麟集于孔,应也。出于此,应于彼,善则祥,祥则福,否则眚,眚则咎,故君子应之。
《晋书》《天文志序》
昔在庖牺,观象察法,以通神明之德,以类天地之情,可以藏往知来,开物成务。故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此则观乎天文以示变者也。尚书曰:天聪明自我民聪明。此则观乎人文以成化者也。是故政教兆于人理,祥变应乎天文,得失虽微,罔不昭著。然则三皇迈德,七曜顺轨,日月无薄蚀之变,星辰靡错乱之妖。黄帝创受河图,始明休咎,故其星传尚有存焉。降在高阳,乃命南正重司天,北正黎司地。爰洎帝喾,亦式序三辰。唐虞则羲和继轨,有夏则昆吾绍德。年代绵邈,文籍靡传。至于殷之巫咸,周之史佚,格言遗记,于今不朽。其诸侯之史,则鲁有梓慎,晋有卜偃,郑有裨灶,宋有子韦,齐有甘德,楚有唐昧,赵有尹皋,魏有石申夫,皆掌著天文,各论图验。其巫咸、甘、石之说,后代所宗。暴秦燔书,六经残灭,天官星占,存而不毁。及汉景武之际,司马谈父子继为史官,著天官书,以明天人之道。其后中垒校尉刘向,广洪范灾条,作皇极论,以参往之行事。及班固叙汉史,马迁绩述天文,而蔡邕、谯周各有撰录,司马彪采之,以继前志。今详众说,出著于篇。
《五行志序》
夫帝王者,配德天地,叶契阴阳,发号施令,动关幽显,休咎之徵,随感而作,故书曰:惠迪吉,从逆凶,惟影响。昔伏羲氏继天而王,受《河图》,则而画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赐《雒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圣人行其道,宝其真,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三五已降,各有司存。爰及殷之箕子,在父师之位,典斯大范。周既克殷,以箕子归,武王虚己而问焉。箕子对以禹所得《雒书》,授之以垂训。然则《河图》、《雒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章》更为表里。殷道绝,文王演《周易》;周道弊,孔子述《春秋》。奉乾坤之阴阳,效洪范之休咎,天人之道粲然著矣。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文帝时,宓生创纪大传,其言五行庶徵备矣。后景武之际,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之宗。宣元之间,刘向治《谷梁春秋》,数其祸福,以洪范,与仲舒多所不同。至向子歆治《左氏传》,其言春秋及五行,又甚乖异。班固据大传,采仲舒、刘向、刘歆著《五行志》,而传载眭孟、夏侯胜、京房、谷永、李寻之徒所陈行事,讫于王莽,博通祥变,以传春秋。综而为言,凡有三术。其一曰,君治以道,臣辅克忠,万物咸遂其性,则和气应,休徵效,国以安。二曰,君违其道,小人在位,众庶失常,则乖气应,咎徵效,国以亡。三曰,人君大臣见灾异,退而自省,责躬修德,共禦补过,则消祸而福至。此其大略也。辄举斯例,错综时变,婉而成章,有足观者。及司马彪纂光武之后以究汉事,灾眚之说不越前规。今采黄初以降言祥异者,著于此篇。
干宝《搜神记》《妖怪》
妖怪者,盖精气之依物者也。气乱于中,物变于外,形神气质,表里之用也。本于五行,通于五事,虽消息升降,化动万端,其于休咎之徵,皆可得而论矣。
《天有常数》
善言天者,必质于人;善言人者,必本于天。故天有四时,日月相推,寒暑迭代,其转运也。和而为雨,怒而为风,散而为露,乱而为雾,凝而为霜雪,立而为蚳蜺,此天之常数也。人有四肢五脏,一觉一寤,呼吸吐纳,精气往来,流而为营卫,彰而为气色,发而为声音,此亦人之常数也。若四时失运,寒暑乖违,则五纬盈缩,星辰错行,日月薄蚀,彗孛流飞,此天地之危沴也。寒暑不时,此天地之蒸否也。石立,土踊,此天地之瘤赘也。山崩,地陷,此天地之痈疽也。冲风,暴雨,此天地之奔气也。雨泽不降,川渎涸竭,此天地之焦枯也。
《宋书》《符瑞志序》
夫体睿穷几,含灵独秀,谓之圣人,所以能君四海而役万物,使动植之类,莫不各得其所。百姓仰之,欢若亲戚,芬若椒兰,故为旗章舆服以崇之,玉玺黄屋以尊之。以神器之重,推之于兆民之上,自中智以降,则万物之为役者也。性识殊品,盖有愚暴之理存焉。见圣人利天下,谓天下可以为利;见万物之归圣人,谓之利万物。力争之徒,至以逐鹿方之,乱臣贼子,所以多于世也。夫龙飞九五,配天光宅,有受命之符,天人之应。《易》曰: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符瑞之义大矣。
《五行志序》
昔八卦兆而天人之理著,九畴序而帝王之应明。虽可以知从德获自天之祐,违道陷神听之罪,然未详举徵效,备考幽明,虽时列鼎雉庭谷之异,然而未究者众矣。至于鉴悟后王,多有所阙。故仲尼作《春秋》,具书祥眚,以验行事。是则九畴陈其义于前,《春秋》列其效于后也。逮至伏生刱纪《大传》,五行之体始详;刘向广演《鸿范》,休咎之文益备。故班固斟酌《经》、《传》,详纪条流,诚以一王之典,不可独阙故也。夫天道虽无声无臭,然而应若影向,天人之验,理不可诬。司马彪纂集光武以来,以究汉事;王沈《魏书》志篇阙,凡厥灾异,但编帝纪而已。自黄初以降,二百馀年,览其灾妖,以考之事,常若重规沓矩,不谬前说。又高堂隆、郭景纯等,据经立辞,终皆显应。阙而不序,史体将亏。今自司马彪以后,皆撰次论序,斯亦班固远采《春秋》,举远明近之例也。又按言之不从,有介虫之孽,刘歆以为毛虫;视之不明,有蠃虫之孽,刘歆以为羽虫。按《月令》,夏虫羽,秋虫毛,宜如歆说,是以旧史从之。五行精微,非末学所究。凡已经前议者,并即其言以释之;未有旧说者,推准事理,以俟来哲。
《南齐书》《天文志序》
《易》曰:圣人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天文之事,其来已久。太祖革命受终,膺集期运。今所记三辰七曜之变,起建元讫于隆昌,以续宋史。建武世,太史奏事,明帝不欲使天变外传,并秘而不出,自此阙焉。
《祥瑞志序》
天符瑞命,遐哉邈矣。灵篇秘图,固以蕴金匮而充石室,炳《契决》,陈《纬候》者,方策未书。启觉天人之期,扶奖帝王之运。三五圣业,神明大宝,二谋协赞,罔不由兹。夫流火赤雀,实纪周祚;雕云素灵,发祥汉氏;光武中兴,皇符为盛;魏膺当涂之谶,晋有石瑞之文,史笔所详,亦唯旧矣。齐氏受命,事殷前典。黄门郎苏侃撰《圣皇瑞应记》,永明中庾温撰《瑞应图》,其馀众品,史注所载。今详录去取,以为志云。
梁·刘协《文心雕龙》《正纬》
夫神道阐幽,天命微显,龙马出而大《易》兴,神龟见而《洪范》耀,故《系辞》称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斯之谓也。但世夐文隐,好生矫诞,真虽存矣,伪亦凭焉。夫六经彪炳,而纬候稠叠;《孝》、《论》昭晢,而《钩》、《谶》葳蕤。按经验纬,其伪有四:盖纬之成经,其犹识综,丝麻不杂,布帛乃成。今经正纬奇,倍擿千里,其伪一矣。经显,圣训也;纬隐,神教也。圣训宜广,神教宜约,而今纬多于经,神理更繁,其伪二矣。有命自天,乃称符谶,而八十一篇皆托于孔子,则是尧造录图,昌制丹书,其伪三矣。商周以前,图录频见,春秋之末,群经方备,先纬后经,体乖织综,其伪四矣。伪既倍擿,则义异自明,经足训矣,纬何豫焉。原夫图录之见,乃昊天休命,事以瑞圣,义非配经。故河不出图,夫子有叹,如或可造,无劳喟然。昔康王河图,陈于东序,故知前世符命,历代宝传,仲尼所撰,序录而已。于是伎数之士,附以诡术,或说阴阳,或序灾异,若鸟鸣似语,虫叶成字,篇条滋蔓,必假孔氏,通儒讨覈,谓起哀平,东序秘宝,朱紫乱矣。至于光武之世,笃信斯术。风化所靡,学者比肩。沛献集纬以通经,曹褒撰谶以定礼,乖道谬典,亦已甚矣。是以桓谭疾其虚伪,尹敏戏其深瑕,张衡发其僻谬,苟悦明其诡诞:四贤博练,论之精矣。若乃羲农轩皞之源,山渎钟律之要,白鱼赤乌之符,黄金紫玉之瑞,事丰奇伟,辞富膏腴,无益经典而有助文章。是以后来乱人,采摭英华。平子恐其迷学,奏令禁绝;仲豫惜其杂真,未许煨燔。前代配经,故详论焉。
《刘子》《祸福》
祸福同根,妖祥共域。祸之所倚,反以为福;福之所伏,还以成祸。妖之所见,或能为吉祥之所降,亦回成凶。有知祸之为福,福之为祸,妖之为吉,祥之为凶,则可与言物类矣。吴兵大胜,以为福也。而有姑苏之困,越栖会稽以为祸也。而有五湖之霸,戎王强盛以为福也。而有樽下之执,陈骈出奔以为祸也。终有厚遇之福,福祸回旋,难以类推,昔宋人有白犊之祥,而有失明之祸,以至获全之福。北叟有胡马之利,虽有奔坠之患,以至保身之福。以见不祥而修善,则妖反为祥,见祥而不为善,即祥还成妖矣。昔武丁之时,亳有桑榖共生于朝,史占之曰:野草生朝,朝其亡乎。武丁恐惧,侧身修德,桑谷自枯,八纮之内,重译而来,殷道中兴。帝辛之时,有雀生鸢于城之隅。史占之曰:以小生大,国家必王。帝辛骄暴,遂亡殷国。故妖孽者,所以警王侯也。怪梦者,所以警庶人也。妖孽不胜善政,则凶反成吉。怪梦不胜善言,则祸转为福。人有祸,必惧,惧必有敬,敬则有福,福则有喜,喜则有骄,骄则有祸,是以君子祥至不深喜,逾敬慎以检身,妖见不为戚,逾修德以为务,故招庆于神祇,灾清而福降也。
《魏书》《天象志序》
夫在天成象,圣人是观,日月五星,象之著者,变常舛度,徵咎随焉。然则明晦晕蚀,疾徐犯守,飞流欻起,彗孛不恒,或皇灵降临,示谴以戒下,或王化有亏,感达于天路。《易》称天垂象,见吉凶,观乎天文,以察时变;《书》曰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是故有国有家者之所祗畏也。百王兴废之验,万国祸福之来,兆动虽微,罔不必至,著于前载,不可得而备举也。班史以日晕五星之属列《天文志》,薄蚀彗孛之比入《五行说》。七曜一也,而分为二《志》,故陆机云学者所疑也。
《灵徵志序》
帝王者,配德天地,协契阴阳,发号施令,动关幽显。是以克躬修政,畏天敬神,虽休勿休,而不敢怠也。化之所感,其徵必至,善恶之来,报应如响。斯盖神祇眷顾,告示祸福,人主所以仰瞻俯察,戒德慎行,弭谴咎,致休祯,圆首之类,咸纳于仁寿。然则治世之符,乱邦之孽,随方而作,厥迹不同,眇自百王,不可得而胜数矣。
《隋书》《天文志序》
若夫法紫微以居中,拟明堂而布政,依分野而命国,体众星而效官,动必顺时,教不违物,故能成变化之道,合阴阳之妙。爰在庖牺,仰观俯察,谓以天之七曜、二十八星,周于穹圆之度,以丽十二位也。在天成象,示见吉凶。五纬入房,启姬王之肇迹,长星孛斗,鉴宋人之首乱,天意人事,同乎影响。自夷王下堂而见诸侯,赧王登台而避责,《记》曰:天子微,诸侯僭。于是师兵吞灭,僵仆原野。秦氏以战国之馀,怙兹凶暴,小星交𩰚,长彗横天。汉高祖驱驾英雄,垦除灾害,五精从岁,七重晕毕,含枢曾缅,道不虚行。自西京创制,多历年载。世祖中兴,当涂驭物,金行水德,祗奉灵命,元兆著明,天人不远。昔者荥河献箓,温洛呈图,六文摛范,三光宛备,则星官之书,自黄帝始。高阳氏使南正重司天,北正黎司地,帝尧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夏有昆吾,殷有巫咸,周之史佚,宋之子韦,鲁之梓慎,郑之裨灶,魏有石氏,齐有甘公,皆能言天文、察微变者也。汉之传天数者,则有唐都、李寻之伦。光武时,则有苏伯况、郎雅光,并能参伍天文,发扬善道,补益当时,监垂来世。而河、洛图纬,虽有星占星官之名,未能尽列。后汉张衡为太史令,铸浑天仪,总序经星,谓之《灵宪》。其大略曰:星也者,体生于地,精发于天。紫宫为帝皇之居,太微为五帝之座,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居其中央,谓之北斗,动系于占,实司王命,四布于方,为二十八星,日月运行,历示休咎。五纬经次,用彰祸福,则上天之心,于是见矣。中外之官,常明者百有二十,可名者三百二十,为星二千五百;微星之数万一千五百二十,庶物蠢动,咸得系命。而衡所铸之图,遇乱堙灭,星官名数,今亦不存。三国时,吴太史令陈卓,始列甘氏、石氏、巫咸三家星官,著于图录。并注占赞,总有二百五十四官,一千二百八十三星,并二十八宿及辅官附坐一百八十二星,总二百八十三官,一千五百六十五星。宋元嘉中,太史令钱乐之所铸浑天铜仪,以朱黑白三色,用殊三家,而合陈卓之数。高祖平陈,得善天官者周坟,并得宋氏浑仪之器。乃命庾季才等,参校周、齐、梁、陈及祖暅、孙僧化官私旧图,刊其大小,正彼疏密,依准三家星位,以为盖图。旁摛始分,甄表常度,并具赤黄二道,内外两规。悬象著明,躔离攸次,星之隐显,天汉昭回,宛若穹苍,将为正范。以坟为太史令。坟博考经书,勤于教习,自此太史观生,始能识天官。炀帝又遣宫人四十人,就太史局,别诏袁充,教以星气,业成者进内,以参占验云。史臣于观台访浑仪,见元魏太史令晁崇所造者,以铁为之,其规有六。其外四规常定,一象地形,二象赤道,其馀象二极。其内二规,可以运转,用合八尺之管,以窥星度。周武帝平齐所得。隋开皇三年,新都初成,以置诸观台之上。大唐因而用焉。
《五行志序》
《易》以八卦定吉凶,则庖牺所以称圣也。《书》以九畴论休咎,则大禹所以为明也。《春秋》以灾祥验行事,则仲尼所以垂法也。天道以星象示废兴,则甘、石所以先知也。是以祥符之兆可得而言,妖讹之占所以徵验。夫神则阴阳不测,天则教人迁善,均乎影响,殊致同归。汉时有伏生、董仲舒、京房、刘向之伦,能言灾异,顾盼六经,有足观者。刘向曰:君道得则和气应,休徵生。君道违则乖气应,咎徵发。夫天有七曜,地有五行。五事愆违则天地见异,况于日月星辰乎。况于水火金木土乎。若梁武之降号伽蓝,齐文宣之盘游市里,陈则蒋山之鸟呼曰奈何,周则阳武之鱼集空而𩰚,隋则有雀巢黼帐,火炎门阙,岂唯天道,亦曰人妖,则祥眚呈形,于何不至。亦有脱略政教,张罗樽糈,崇信巫史,重增愆罚。昔怀王事神而秦兵逾进,苌弘尚鬼而诸侯不来。性者,生之静也。欲者,心之使也。置情攸往,引类同归。雀乳于空城之侧,鷮飞于鼎耳之上。短长之制,既曰由人;黔隧崇山,同车共轸。必有神道,裁成倚伏。一则以为殃舋,一则以为休徵。故曰德胜不祥而义厌不惠。是以圣王常由德义,消伏灾咎也。
《旧唐书》《天文志序》
《易》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是故古之哲王,法垂象以施化,考庶徵以致理,以授人事,以考物纪,修其德以顺其度,改其过以慎其灾,去危而就安,转祸而为福者也。夫其五纬七纪之名数,中官外官之位次,凌历犯守之所主,飞流彗孛之所应,前史载之备矣。武德年中,薛颐、庾俭等相次为太史令,虽各善于占候,而无所发明。贞观初,将仕郎直太史李淳风上言灵台候仪是后魏遗范,法制疏略,难为占步。太宗因令淳风改造浑仪,铸铜为之,至七年造成。淳风因撰《法象志》七卷,以论前代浑仪得失之差。
天文之为十二次,所以辨析天体,纪纲辰象,上以考七曜之宿度,下以配万方之分野,仰观变谪,而验之于郡国也。《传》曰:岁在星纪,而淫于元枵。姜氏、任氏,实守其地。及七国交争,善星者有甘德、石申,更配十二分野,故有周、秦、齐、楚、韩、赵、燕、魏、宋、卫、鲁、郑、吴、越等图。张衡、蔡邕,又以汉郡配焉。自此因循,但守其旧文,无所变革。且悬象在上,终天不易,而郡国沿革,名称屡迁,遂令后学难为凭准。贞观中,李淳风撰《法象志》,始以唐之州县配焉。至开元初,沙门一行又增损其书,更为详密。既事包今古,与旧有异同,颇裨后学。
《五行志序》
昔得禹《河图》、《洛书》十五字,治水有功,因而宝之。殷太师箕子入周,武王访其事,乃陈《洪范》九畴之法,其一曰五行。汉兴,董仲舒、刘向治《春秋》,论灾异,乃引九畴之说,附于二百四十二年行事,一推咎徵天人之变。班固叙汉史,采其说《五行志》。绵代史官,因而缵之。今略举大端,以明变怪之本。
《唐书》《天文志序》
昔者,尧命羲、和,出纳日月,考星中以正四时。至舜,则曰在璿玑王衡,以齐七政而已。虽二典质略,存其大法,亦由古者天人之际,推候占测,为术犹简。至于后世,其法渐密者。必积众人之智,然后能极其精微哉。盖自三代以来详矣。诗人所记,婚礼、土功必候天星。而《春秋》书日食、星变,《传》载诸国所占次舍、伏见、逆顺。至于《周礼》测景求中、分星辨国、妖祥察候,皆可推考,而独无所为璿玑玉衡者,岂其不用于三代耶。抑其法制遂亡,而不可复得耶。不然,二物者,莫有知其为何器也。至汉以后,表测景晷,以正地中,分列境界,上当星次,皆略依古。而又作仪以候天地,而《浑天》、《周髀》、《宣夜》之说,至于《星经》、《历法》,皆出于数术之学。唐兴,太史李淳风、浮图一行,尤称精博,后世未能过也。至于天象变见所以谴告人君者,皆有司所宜谨记也。
《五行志序》
万物盈于天地之间,而其为物最大且多者有五: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其用于人也,非此五物不能以为生,而阙其一不可,是以圣王重焉。夫所谓五物者,其见象于天也为五星,分位于地也为五方,行于四时也为五德,禀于人也为五常,播于音律为五声,发于文章为五色,而总其精气之用谓之五行。自三代之后,数术之士兴,而为灾异之学者务极其说,至举天地万物动植,无大小,皆推其类而附之于五物,曰五行之属。以谓人禀五行之全气以生。故于物为最灵。其馀动植之类,各得其气之偏者,其发为英华美实、气臭滋味、羽毛鳞介、文采刚柔,亦皆得其一气之盛。至其为变怪非常,失其本性,则推以事类吉凶影响,其说尤为委曲繁密。盖王者之有天下也,顺天地以治人,而取材于万物以足用。若政得其道,而取不过度,则天地顺成,万物茂盛,而民以安乐,谓之至治。若政失其道,用物伤夭,民被其害而愁苦,则天地之气沴,三光错行,阴阳寒暑失节,以为水旱、蝗螟、风雹、雷火、山崩、水溢、泉竭、霜雪不时、雨非其物,或发为氛雾、虹蜺、光怪之类,此天地灾异之大者,皆生于乱政。而考其所发,验以人事,往往近其所失,而以类至。然时有推之不能合者,岂非天地之大,固有不可知者邪。若其诸物种类,不可胜数,下至细微家人里巷之占,有考于人事而合者,有漠然而无所应者,皆不足道。语曰;迅雷风烈必变。盖君子之畏天也,见物有反常而为变者,失其本性,则思其有以致而为之戒惧,虽微不敢忽而已。至为灾异之学者不然,莫不指事以为应。及其难合,则旁引曲取而迁就其说。盖自汉儒董仲舒、刘向与其子歆之徒,皆以《春秋》、《洪范》为学,而失圣人之本意。至其不通也,父子之言自相戾。可胜叹哉。昔者箕子为周武王陈禹所有《洪范》之书,条其事为九类,别其说为九章,谓之九畴。考其说初不相附属,而向为《五行传》,乃取其五事、皇极、庶證附于五行、以为八事皆属五行欤,则至于八政、五纪、三德、稽疑、福、极之类,又不能附,至俾《洪范》之书失其伦理,有以见所谓旁引曲取而迁就其说也。然自汉以来,未有非之者。又其祥眚祸痾之说,自其数术之学,故略存之,庶几深识博闻之士有以考而择焉。夫所谓灾者,被于物而可知者也,水旱、螟蝗之类是已。异者,不可知其所以然者也,日食、星孛、五石、六鹢之类是已。孔子于《春秋》,记灾异而不著其事应,盖慎之也。以谓天道远,非谆谆以谕人,而君子见其变,则知天之所以谴告,恐惧修省而已。若推其事应,则有合有不合,有同有不同。至于不合不同,则将使君子怠焉。以为偶然而不惧。此其深意也。盖圣人慎而不言如此,而后世犹为曲说以妄意天,此其不可以传也。
《五代史》《司天考序》
昔孔子作《春秋》而天人备。予述本纪,书人而不书天,予何敢异于圣人哉。其文虽异,其意一也。自尧、舜、三代以来,莫不称天以举事,孔子删《诗》、《书》不去也。盖圣人不绝天于人,亦不以天参人。绝天于人则天道废,以天参人则人事惑,故常存而不究也。《春秋》虽书日食、星变之类,孔子未尝道其所以然者,故其弟子之徒,莫得有所述于后世也。然则天果与于人乎。果不与于人乎。曰:天,吾不知,质诸圣人之言可也。《易》曰: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此圣人极论天人之际,最详而明者也。其于天地鬼神,以不可知为言,其可知者人而已。夫日中则昃,盛衰必复。天,吾不知,吾见其亏益于物者矣。草木之成者,变而衰落之;物之下者,进而流行之。地,吾不知,吾见其变流于物者矣。人之贪满者多祸,其守约者多福。鬼神,吾不知,吾见人之祸福者矣。天地鬼神,不可知其心,则因其著于物者以测之。故据其迹之可见者以为言,曰亏益,曰变流,曰害福。若人则可知者,故直言其情曰好恶。其知与不知,异辞也,参而会之,与人无以异也。其果与于人乎,不与于人乎,则所不知也。以其不可知,故常尊而远之;以其与人无所异也,则修吾人事而已。人事者,天意也。《书》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未有人心悦于下而天意怒于上者,未有人理逆于下而天道顺于上者。然则王者君天下,子生民,布德行政,以顺人心,是之谓奉天。至于三辰五星常动而不息,不能无盈缩差忒之变,而占之有中有不中,不可以为常者,有司之事也。本纪所述人君行事详矣,其兴亡治乱可以见。至于三辰五星逆顺变见,有司之所占者,故以其官志之,以备司天之所考。呜呼,圣人既没,而异端起。自秦、汉以来,学者惑于灾异矣,天文五行之说,不胜其繁也。予之所述,不得不异乎《春秋》也,考者可以知焉。
《吴越世家论赞》
呜呼。天人之际,为难言也。非徒自古术者好奇而幸中,至于英豪草窃亦多自托于妖祥,岂其欺惑愚众,有以用之欤。盖其兴也,非有功德渐积之勤,而黥髡盗贩,倔起于王侯,而人亦乐为之传欤。考钱氏之始终,非有德泽施其一方,而百年之际,虐用其人甚矣,其动于气象者,岂非其孽欤。是时海内分裂,不胜其暴,又岂皆然欤。是皆无所得而推欤。术者之言,不中者多,而中者少而人特喜道其中者欤。
《宋史》《天文志序》
夫不言而信,天之道也。天于人君有告戒之道焉,示之以象而已。故自上古以来,天文有世掌之官,唐虞羲、和,夏昆吾,商巫咸,周史佚、甘德、石申之流。居是官者,专察天象之常变,而述天心告戒之意,进言于其君,以致交修之儆焉。《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则之。又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是也。然考《尧典》,中星不过正人时以兴民事。夏仲康之世,《引征》之篇: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然后日食之变昉见于《书》。观其数羲、和以俶扰天纪、昏迷天象之罪而讨之,则知先王克谨天戒,所以责成于司天之官者,岂轻任哉。箕子《洪范》论休咎之徵曰:王省惟岁,卿士惟月,师尹惟日。庶民惟星,星有好风,星有好雨。《礼记》言体信达顺之效,则以天降膏露先之。至于周《诗》,屡言天变,所谓旻天疾威,敷于下土,又所谓雨无其极,伤我稼穑,正月繁霜,我心忧伤,以及彼月而微,此日而微,晔晔震电,不宁不令。孔子删《诗》而存之,以示戒也。他日约鲁史而作《春秋》,则日食、星变屡书而不为烦。圣人以天道戒谨后世之旨,昭然可睹矣。于是司马迁《史记》而下,历代皆志天文。第以羲、和既远,官乏世掌,赖世以有专门之学焉。然其说三家:曰周髀,曰宣夜,曰浑天。宣夜先绝,周髀多差,浑天之学遭秦而灭,洛下闳、耿寿昌晚出,始物色得之。故自魏、晋以至隋、唐,精天文之学者荦荦名世,岂非难得其人欤。宋之初兴,近臣如楚昭辅,文臣如窦仪,号知天文。太宗之世,召天下伎术有能明天文者,试隶司天台;匿不以闻者罪论死。既而张思训、韩显符辈以推步进。其后学士大夫如沈括之议,苏颂之作,亦皆底于幻眇。靖康之变,测验之器尽归金人。高宗南渡,至绍兴十三年,始因秘书丞严抑之请,命太史局重创浑仪。自是厥后,窥测占候盖不废焉尔。宁宗庆元四年九月,太史言月食于昼,草泽上书言食于夜。及验视,如草泽言。乃更造《统天历》,命秘书正字冯履参定。以是推之,民间天文之学盖有精于太史者,则太宗召试之法亦岂徒哉。今东都旧史所书天文祯祥、日用薄蚀、五纬凌犯、彗孛飞流、晕珥虹霓、精祲云气等事,其言时日灾祥之应,分野休咎之别,视南渡后史有详略焉。盖东都之日,海内为一人,君遇变修德,无或他诿。南渡土宇分裂,太史所上,必谨星野之书。且君臣恐惧修省之馀,故于天文休咎之应有不容不缕述而申言之者,是亦时势使然,未可以言星翁、日官之术有精觕敬怠之不同也。
《五行志序》
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盈天地之间,无非五行之妙用。人得阴阳五行之气以为形,形生神知而五性动,五性动而万事出,万事出而休咎生。和气致祥,乖气致异,莫不于五行见之。《中庸》: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见乎蓍龟,动乎四体。祸福将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人之一身,动作威仪,犹见休咎,人君以天地万物为体,祯祥妖孽之致,岂无所本乎。故由汉以来,作史者皆志五行,所以示人君之戒深矣。自宋儒周惇颐《太极图说》行世,儒者之言五行,原于理而究于诚。其于《洪范》五行五事之学,虽非所取,然班固、范晔志五行已推本之,及欧阳修《唐志》,亦采其说,且于庶徵惟述灾眚,而休祥阙焉,亦岂无所见欤。旧史自太祖而嘉禾、瑞麦、甘露、醴泉、芝草之属,不绝于书,意者诸福毕至,在治世为宜。祥符、宣和之代,人君方务以符瑞文饰一时,而丁谓、蔡京之奸,相与傅会而为欺,其应果安在哉。高宗南渡,心知其非,故《宋史》自建炎而后,郡县绝无以符瑞闻者,而水旱、札瘥一切咎徵,前史所罕见,皆屡书而无隐。于是六主百五十年,兢兢自保,以图存。《易·震》之《彖》曰:震来虩虩,恐致福也。人君致福之道,有大于恐惧修省者乎。昔禹致群臣于会稽,黄龙负舟,而执玉帛者万国。孔甲好鬼神,二龙降自天,而诸侯相继畔夏。桑榖共生于朝,雉升鼎耳而雊,而太戊、武丁复修成汤之政。穆王得白狼、白鹿,而文、武之业衰焉。徐偃得朱弓矢,宋湣有雀生鹯,二国以霸,亦以之亡。大概徵之休咎,犹卦之吉凶,占者有德以胜之则凶可为吉,无德以当之则吉乃为凶。故德足胜妖,则妖不足虑;匪德致瑞,则物之反常者皆足为妖。妖不自作,人实兴之哉。
《册府元龟》《帝王罪己》
《书》曰:万方有罪,在予一人。《诗》曰:谓天盖高,不敢不局。斯戒惧之谓矣。盖夫居司牧之重,为神祇之主,克相上帝以绥四方,其或民之多僻自投于罪,罟天或降灾以至于谪,见事有过举之失,岁罹荐饥之患,德教之靡,究风化之或愆,乃复归过于躬,引咎自责,周旋抑畏,不遑宁处,以至贬损奉养之具咨求忠谠之议发于感涕,以致其诚心,形于诏令以申乎诞告天地之眚,勿移于股肱,民庶之戾不加乎刑辟用能精忠,内激善气,交应群伦,夺而思效星象,灭而韬芒盛德,孔昭大勋举集传所谓禹汤罪己,其兴也勃焉,兹不诬也。
《帝王弭灾》
《传》曰:天之爱民甚矣。岂使一人肆于民上,若乃司牧之重。政治或失,必示灾祥以申警戒,圣帝明王,睹而修德,惧刑政之壅蔽,则勤于听纳,恐骄盈之易至,则身先节俭,忧亿兆之未泰,则矜微恤隐。念赋役之尚繁,则省财节用。思忠贤之未进,则寤寐遗逸。虑邪佞之或迩,则斥去群小,补祸为福,变灾成祥,惟德是辅。其理何远,是以尧之水,汤之旱,太戊之桑谷,高宗之雊雉,皆明德格天至諴。感神而咎徵自消,妖不能胜矣。
《闰位祥瑞》
善之著者,天乃降祥。德之应者,物斯为瑞。其所繇来尚矣。自建安之际,宇内外裂,江表传祚南齐革命施及梁室,实分正闰而建邦立社,创业敷政,苟非膺神明之眷,集元黄之祐,亦安能端委南面,拱揖群后哉。故其穹旻之锡,祉昭于悬象动植之效灵彰于品物宝藏攸发坤珍总萃,斯皆稽篇章而可复列图品而焯叙形于感召,谓之休徵者焉。
《闰位徵应》
自古帝王之季世,豪杰并起。虽雄视一方而灵徵不绝者,盖天意谆谆,赞明群众之所向也。若夫肇自载育元感特异寤兹吉梦神贶弥昭或应谶自许轨迹有开,或物色纷纭,符节斯合,岂独观奇表命于元龟,而后知其享国保民也。
《列国君戒惧》
夫安不忘危,治不忘乱,盖先圣之格言,有国之攸先也。无灾而惧,所以为贤,有凶称孤于焉,中礼至于彗星既出,则薄赋敛而缓刑罚,时雨屡𠍴,则绌女谒而放谗佞。因战胜而增惕,顾高台而虑危,则知惧天灾,重民命,而召乱者,未之有也。
沈括《梦溪笔谈》《物理常变》
大凡物理有常、有变:运气所主者,常也;异夫所主者,皆变也。常则如本气,变则无所不至,而各有所占。故其候有从、逆、淫、郁、胜、复、太过、不及之变,其发皆不同。若厥阴用事,多风,而草木荣茂,是之谓从;天气明洁,燥而无风,此之谓逆;太阴埃昏,流水不冰,此之谓淫;大风折木,云物浊扰,此之谓郁;山泽焦枯,草木零落,此之谓胜;大暑燔燎,螟蝗为灾,此之谓复;山崩地震,埃昏时作,此之谓太过;阴森无时,重云昼昏,此之谓不及。随其所变,疾厉应之。皆视当时当处之候。虽数里之间,但气候不同,而所应全异,岂可胶于一定。
洪迈《容斋随笔》《论图谶星纬》
图谶星纬之学,岂不或中。然要为误人,圣贤所不道也,眭孟睹公孙病己之文,劝汉昭帝求索贤人,禅以帝位,而不知宣帝实应之孟以此诛孔熙先知。宋文帝祸起骨肉江州当出天子,故谋立江州刺史彭城王而不知孝武实应之。熙先以此诛当涂高之谶,汉光武以诘公孙述袁术、王浚皆自以姓名或父字应之以取灭亡而其兆为曹操之魏,两角犊子之谶,周子谅以劾牛。仙客李德裕以议牛僧孺而其兆为朱温,隋炀帝谓李氏当有天下,遂诛李金才之族。而唐高祖乃代隋,唐太宗知女武将窃国命,遂滥五娘子之诛。而阿武婆几易姓。武后谓代武者刘,刘无强姓,殆流人也。遂遣六道使悉杀之。而刘幽求佐临淄王平内难韦武,二族皆殄灭。晋张华、郭璞、魏崔伯深皆精于天文卜筮,言事如神,而不能免于身诛家族况其下者乎。
《容斋三笔》《论吉凶祸福》
吉凶祸福之事,盖未尝不先见其祥,然固有知之,信之而翻取杀身亡族之害者,汉昭帝时昌邑石自立上林僵柳复起虫食叶曰:公孙病己立眭孟上书,言当有从匹夫为天子者,劝帝索贤人而禅位孟坐妖言诛而其应,乃在孝宣正名病己。哀帝时,夏贺良以为汉历,中衰当更受命,遂有陈圣刘太平皇帝之事贺良坐不道诛。及王莽篡窃,自谓陈后而光武实应之。宋文帝时,孔熙先以天文图谶知帝必以非道晏驾,由骨肉相残,江州当出天子,遂谋大逆,欲奉江州刺史彭城王义康,熙先既诛义,康亦被害,而帝竟有子祸。孝武帝乃以江州起兵而即尊位,薄姬在魏王豹宫,许负相之当生天子,豹闻言心喜,因背汉致夷灭而其应乃在汉文帝。唐李锜据润州,反有相者言丹阳郑氏女当生天子,锜闻之纳为侍人,锜败没入掖庭得幸,宪宗而生。宣宗五代,李守正为河中节度使,有术者善听人声,闻其子妇符氏声惊曰:此天下之母也。守正曰:吾妇犹为天下母,吾得天下复何疑哉。于是决反,已而覆亡,而符氏乃为周世宗后。
罗泌《路史》《大庭氏》
大庭氏之膺箓适有嘉瑞三辰增辉,五凤异色,论曰:量莫大于齐人而彼苍为窄,圣人在上,情款通乎人,德惠加乎物,则欣欣焉,为之不可致之祥。下甘露,出醴泉,三辰增辉,五星循轨,歉歉然为圣人延禧而永卜及有失道,则先出灾患以宪示之,不知自省,又出变异以恐惧之;尚不知变,乃弗复告而谴极以随之,是何数数然耶。昔者泰皇仓帝大庭无怀之时,清明之感上行而际浮,下行而极幽,故天不爱道地藏发泄而人化神伏戏。神农之世,其民侗矇,暝暝蹎蹎不知所以然,是以永年黄帝唐虞之代,其民璞以有立,职职植植而弗鄙弗夭,是以难老末世则不然。烦称文辞而实不效,智谲相诞而情不应,一惛于上而群有忮心者,旋攻之于外,是以父哭其子,兄服其弟,长短颉,百疾俱起,盲秃狂伛,万怪偕来,变不虚生,缘应而起,而中材好大之君,乐休祥而昧致戒己,未有善而詹詹,惟瑞之言又不思,所以应之而因以自怠,是以称善未几而昭士已吊于域门之外。故儒老先薄言其事,乃至诋符瑞为无有者,皆过激之论也。夫天人之相与特一指也,日月星辰之丽,风雨明晦之变,即吾心之妙用,而饥食渴饮利用出入,即天地之机踵也。拱生之榖,同颖之禾,雊鼎之雉,退风之鹢,果何与于丘哉。而孛食星陨,霖雨木冰,山崩地震,蜚蝝麋蜮,春秋悉与人事杂而识之,是诚何意耶。岂非四灵三瑞,五害十煇,靡不萌于念虑之初,天道若远而念虑之至,则象类之见,有不可得而遮乎。君高其台,天火为灾,多其下阵,淫水杀人,贱人贵物,豺虎横出,孽嬖专政,谷果不实,膻致蚁臭,引蝶亘古犹是,故治世不能必天之无灾而能使灾之不至于害圣人不能使天之无异而能使异之不至于灾雷电以风拔木,发屋而岁以大熟,日食震电,川冢崩,而周以东播惟戒之,不戒尔身,有丑梦不胜正行,国有祆祥不胜善政,是故变异而怵者未有不兴稔休祥而怠者,未有不亡。汉之武帝放意杀伐,天下愁苦,其治效苟不至于大乱则已矣。然在当时,旱暵弥年,孛彗数见,顾乃以为偶然。而景光嘉祥芝雁金马,史不旷纪,则历代之事可知矣。今岁旱矣,而曰:天以乾封星孛矣。而曰:天报德星。是则果自欺也,何惑乎。速化希旨者之为欺耶,恶戏孰能翊翊小心,夙夜警戒,如楚庄者而从之乎。若昔楚庄之涖域也,见天之不见祆,地之不出孽,则祷于山川之神曰:天地或者其忘不谷乎。若楚庄者,可谓上畏天戒谨于厥躬者矣,是以主盟诸夏,方域大治,子孙长久,此其效焉。行之非艰人,何伤而自绝哉。
《帝甲》
汉儒之言,左氏以五灵妃五方行而为之说,龙为木,凤为火,麟为土,白虎为金,神龟为水。水生木,水生则木王;木生火,木生则火王。土与金水亦复如是,皆修其母以致其子。是故水官修而龙至,水官修而凤至,火官修而麟至,土官修而白虎至,金官修而神龟至,于是又为说曰:视明礼修则麟出,言从义服则龟游,貌恭仁成则凤来,思睿信立则虎扰,听聪智得则龙见。皆言修母以致子,其为祥瑞之说也。盖如此可谓屑矣,虽然天地之间不离乎。五拓而言之,则是理也。故东方多龙,南方多凤,西方多虎,而麟游乎中土,北方一六虚危无位,是故神龟藏六而神颛顼王者之行,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元武而招摇大角,乃在其上,斯亦以其粗尔。至于其微,则有能言者矣。后世国不修其官,官不辨其事,而小大之政阙,故传曰:水官弃矣。而龙不生得。
储泳《祛疑说》《天道不远说》
尝观刘向灾异五行传。后世或以为牵合天固未必以屑屑为事,然殃咎各以类至,理不可诬,若遽以牵合,少之则箕子之五事庶徵相为影响,顾亦可得而议乎。试以一身言之,五行者,人身之五官也。气应五脏,五气调顺则百骸俱理,一气不应,一病生焉。然人之受病,必有所属,太阳为水,厥阴为木是也。而太阳之證为项强,为腰疼,为发热,为恶寒,其患杂然而并出,要其指归,则一出于太阳之證也。犹貌不恭而为常雨,为狂为恶也。况五官之中,或貌言之间,两失其正,即素问所谓阳明,厥阴之合病也。其为病又岂一端之所能尽哉。以一身而察之,则五事庶徵之应,盖可以类推矣。刘向五行传。直指某事为某徵之应,局于一端,殆未察医书两證合病之理也。后之人主五事多失其正,受病盖不止一證,宜乎灾异之互见迭出也,局以一證论之,未为得也。夫冬雷则草木华,蛰虫奋,人多疾疫,一气使然。景星庆,云不生圣贤则产。祥瑞象见于上则应在于下。如虹蜺妖气也,当大夏而见则不能损物,百物未告成也。秋见则百谷用耗矣。或入人家而能致火,饮井则泉竭,入酱则化水,和气致祥,妖气致异,厥有明验,天道感物如响,斯应人事,感天,其有不然者乎。如风花出海而为飘风,山川出云而为时雨,农家以霜降前一日见霜则知清明前一日霜止,霜降后一日见霜则知清明后一日霜止。五日十日而往前后同占欲出秧苗,必待霜止。每岁推验,若合符节,天道果远乎哉。感于此则应于彼,有此象则有此数,乃不易之理也。
《大学衍义》《遇灾之敬》
帝曰:来禹,浲水儆予。
臣按孟子曰:水逆行,谓之浲水。其灾虽起尧时,至舜摄位,害犹未息。故舜自谓此天之所以儆我也。圣帝明王之畏天省己,类如此。其后成汤忧旱,亦以六事自责,夫以成汤之圣,安得有此而反躬自责。若是,其至汤之心,即舜之心也。至汉武帝时,公
孙弘对策乃曰:尧遭洪水,使禹治之,未闻禹之有水也。若汤之旱,则桀之馀烈也。夫舜以水自儆而弘归之于尧,汤以旱自责而弘归之于桀,奸谀之情所以惑误其君,使傲忽天戒者,凡皆若此,不可以不察。
伊陟相太戊,亳有祥桑谷共生于朝,伊陟赞于巫咸作咸乂四篇。
臣按咸乂四篇,今亡而史记叙之曰:帝太戊立伊陟为相,桑谷生于朝,一暮大拱,太戊惧问伊陟,伊陟曰:臣闻妖不胜德,帝之政其有阙与。帝其修德。太戊从之而祥桑枯死。夫太戊遇灾而听忠言,修阙政,亟以销复。故周公称之曰:昔在殷王中宗严恭寅畏天命自度谓其能,尽敬畏之诚而以天命律己也,可谓知中宗之心矣。
高宗祭成汤,有飞雉升鼎耳而雊,祖己曰:惟先格王正厥事乃训于王曰:惟天降下民典厥义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民中绝命民有不若德不听罪天既孚命正厥德乃曰:其如台,呜呼。王司敬民,罔非天嗣典祀无丰于昵。
先儒苏轼曰:高宗肜祭之日,野雉鸣于鼎耳,此为神告以宗庙祭祀之失审矣。故祖己谓当先格王心之非,盖武丁不专修人事数祭以媚神,而祭又丰于亲庙敬父薄祖,此失之大者。故祖己先格而正之,夫天之监人有常理而降年有永有不永者非天夭人人或中道自绝于天也。人有不顺德不服罪者,天未即诛绝而以孽祥为符信,以正其德。人乃曰:是孽祥,其如我何。则天必诛绝之矣。今王专主于敬民而巳,数祭无益。夫先王莫非天嗣者,常祀而丰于昵,其可乎。或者谓天灾不可以象类。求夫书曰:越有鸣雉足矣。而又记其鸣于耳,非以耳为祥乎。人君于天下,无所畏惟,天可以儆之。今曰:天灾不可以象类求我自视无过则已矣,为国之害,莫大于此。
臣按轼所谓以象类求者,谓洪范五行之说也。鸣不于它而于鼎耳,盖鼎者,祭祀之器耳。主听听不聪则灾孽生焉汉儒之论灾异大抵若此。成帝时,博士行大射礼,有飞雉集于庭,登堂而雊,又集太常宗正丞相御史车骑府,又集未央宫、承明殿。御史大夫王音进言:天地之气,以类相应,谴告人主甚微而著雉者听察先闻雷声故经载高宗雊雉之异以明转祸为福之验,今以博士行礼之日大众聚会,飞集于庭,历阶登堂,历三公之府典宗庙骨肉之官,然后入宫,其宿留告晓人具备虽,人道相戒,何以过是。后帝使诏音曰:闻捕得雉毛羽颇摧折类拘,执者得无人为之。音复对曰:陛下安得此亡国之语不知谁主为佞谄之计,诬乱圣听,如此陛下即位十五年,继嗣不立,日日驾车而出,失行流闻,海内传之甚于京师,皇天数见灾异,欲人变更,尚不能感动陛下,臣子何望宜谋于贤哲。克己复礼,以求天意,则继嗣尚可立,灾异尚可销也。汉去三代,未远一雉之异而君臣相儆,如此故附著焉。
云汉仍叔美宣王也。遇灾而惧,侧身修行,欲销去之,百姓见忧,故作是诗也。
臣按此诗,盖宣王忧旱责躬之词,其首曰:云汉烂然,雨未有兆。今之民何罪,而数罹饥馑之厄乎。神之能为雨者,无不祷矣。牲牷不敢爱,圭璧不敢惜,而神不我听,何也。二章则言:旱已太甚,暑威爞然自郊至庙,所以祭享者,无不至矣。莫亲于后稷而不能救,莫尊于上帝而不见临,与其耗败下土民受其害,宁使我躬当之。三章又言:致旱之由,不可推知兢畏危惧殆如雷霆之在上。周自厉王板荡之馀,民之仅存者无几,今又重之以旱,将无复有孑遗者矣。四章则言:旱甚而不可止,我无所自容。民之大命死亡无日,莫有顾视之者。群公先正之与祀者,曾不我助。而父母以及先祖亦何忍使予至此乎。五章言:旱之已甚,虽山川亦为槁竭,使我心如焚灼,群公先正不我听,闻天既见谴,宁使我遁而去位以谢罪于天,不可使民被其毒。五章而下大略,申复前意,详味其辞,敬天忧民之心,侧身修行之实,至今犹可想见,此其所以为中兴之治与。
正月大夫刺幽王也。
臣按正月,纯阳用事,为正阳之月,天地长养之时而多霜焉,其异大矣。而民言争为讹伪,其异又大于繁霜也。曰:讹言者,何以是为非,以非为是,以忠为佞,以佞为忠。此所谓讹言也。讹言兴则君子小人易位,而邪正混淆所以致繁霜之灾也。在位之君子为之忧为之病而王莫知焉,其致祸败也,宜哉。
十月之交大夫刺幽王也。
臣按四月繁霜,幽王不知戒也。于是十月之朔,日有食之。考诸先儒之论,以为日月之食虽有常度,然王者修德行政,用贤去奸,能使阳盛足,以胜阴。阴衰不能侵阳,则日月之行虽或当食而不食焉。若国无政,不用善臣,子背君父,妾妇乘其夫,小人陵君子,则阴盛阳微,当食必食。虽曰:行有常度而实为非常之变矣。正阳之月,日有食之,古之深忌也。十月纯阴而食,诗人亦刺之者,盖纯阳而食,阳弱之甚。纯阴而食,阴壮之甚。故均于为异焉。亦孔之丑言其甚可丑也。月有亏微,理之正也。日有亏微,岂不甚可哀乎。原日月之告凶,不用其行者,以四国无政,不用其良故也。月食,阳胜阴也;日食,阴胜阳也。阳尊阴卑,阴亢阳而不胜,乃其常也。阴胜阳而掩之,可以为常乎。曰:于何不臧。言何由而有此不善之證也。雷发声于春,收声于秋,今既十月矣,而雷电交作,山倾川涌,陵谷改易,高深易位,此为何景,而幽王曾莫之惩刺王而曰:今之人者,不欲斥言也。前云不用其良,谓善人失职也。善人失职,由小人之用事也。小人用事于外者,由妇人主之于中也。故至此历叙其人焉,卿士司徒而下皆王朝贵近之官,而皇父之属,分据其位,所以然者,有褒姒为之地也。女子小人,内外交缔,此灾异所以并至也。善人君子遭值此时,黾勉从事,未尝敢以劳苦自言而无罪无辜,横罹谗毁,以此知山摧川沸之变,非天为之,实噂沓背憎之人为之也。盖上天仁爱,非有意于降灾,乃人自取之耳。可不戒哉。
齐有彗星,齐侯使禳之。晏子曰:无益也,祇取诬焉。天道不谄不贰,其命若之,何禳之。且天之有彗也,以除秽也。君无秽德,又何禳焉。若德之秽,禳之何损。公说,乃止。
臣按:晏子,于是知天道矣。古之应天者,惟有敬德而已。祷禳非所恃也。后世神怪之说,兴以为灾异可以禳而去于是。人主不复有畏天之心,此为害之大者也。
宋景公时,荧惑守心,心宋之分,野也。忧之司星子韦曰:可移于相。公曰:相吾之股肱。曰:可移于民。公曰:君者待民。曰:可移于岁。公曰:岁,饥民困,吾谁为君子。韦曰:天高听卑,君有君人之言三荧惑,宜有动于是。候之果徙三度。
臣按《易》曰:言行,君子所以动天地也。景公三言之善而法星为徙,三度天相,应其捷如此,可不畏哉。
汉董仲舒告武帝曰: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国家将有失道之败,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自非大无道之世,天尽欲扶持而全安之事,在彊勉而已。
仲舒又言:人之所为其美恶之极,乃与天地流通而往来相应。
元帝时,日食地震。匡衡上疏曰:天人之际,精祲有以相荡,善恶有以相推,事作于下者,象动于上,阴阳之理,各应其感,阴变则静者动,阳蔽则明者晻,水旱之灾,随类而至。
哀帝元寿元年,日有蚀之。孔光对曰:臣闻师曰:天右与王者,故灾异数见,以谴告之,欲其改更。若不畏惧,有以塞除而轻忽简诬,则凶罚加焉。其至可必。诗曰:敬之敬之,天维显思。命不易哉。又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皆谓不惧者凶,惧之则吉也。书曰:天棐谌辞。言有诚道,天辅之也。明承顺天,道在于崇德博施,加精致诚,孳孳而已。俗之祈禳小数,终无益于应天。较然甚明,无可疑惑。
是年息夫躬建言灾异数见,恐必有非常之变,可遣大将军行边兵,敕武备,斩一郡守以立威应变。上然之,以问丞相王嘉。嘉对曰:动民以行不以言,应天以实不以文,下民细微犹不可诈,况于上天神明而可欺哉。天之见异,所以敕戒人君,欲令觉悟反正,推诚行善,民心说而天意解矣。谋动干戈,设为权变,非应天之道也。
臣按汉儒之言,天者,众矣。惟仲舒最为精粹。其曰:人之所为美,恶之极。与天地流通往来相应者,尤古今之格言也。匡衡以下其言,亦足以警世主,故剟其略著于篇云。
《金史》《天文志序》
自伏羲仰观俯察,黄帝迎日推策,重黎序天地,尧历象日月星辰,舜齐七政,周武王访箕子,陈《洪范》,协五纪,而观天之道备矣。《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故孔子因鲁史作《春秋》,于日星风雨霜雹雷霆皆书变而不书常,所以明天道、验人事也。秦汉而下,治日患少,阴阳愆违,天象错迕,无代无之。金百有十九年,而日食四十二,星辰风雨霜雹雷霆之变,不知其几。金九主,莫贤于世宗,二十九年之间,犹日食者十有一,日珥虹贯者四五。然终金之世,庆云环日者三,皆见于世宗之世。羲、和之后,汉有司马,唐有袁、李,皆世掌天官,故其说详。且六合为一,推步之术不见异同。金、宋角立,两国置历,法有差殊,而日官之选亦有精粗之异。今奉诏作《金史》,于志天文,各因其旧,特以《春秋》为准云。
《五行志序》
五行之精气,在天为五纬,在地为五材,在人为五常及五事。五纬志诸《天文》,历代皆然。其形质在地,性情在人,休咎各以其类,为感应于两间者,历代又有《五行志》焉。两汉以来,儒者若夏侯胜之徒,专以《洪范五行》为学,作史者多采其说,凡言某徵之休咎,则以某事之得失系之,而配之以五行。谓其尽然,其弊不免于附会;谓其不然,肃,时雨若、蒙,恒风若之类,箕子盖尝言之。金世未能一天下,天文灾祥犹有星野之说,五行休咎见于国内者不得他诿,乃汇其史氏所书,仍前史法,作《五行志》。至于五常五事之感应,则不必泥汉儒为例云。
《元史》《天文志序》
司天之说尚矣,《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又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自古有国家者,未有不致谨于斯者也。是故尧命羲、和,历象日月星辰,舜在璿玑、玉衡,以齐七政天文于是有测验之器焉。然古之为其法者三家:曰周髀,曰宣夜,曰浑天。周髀、宣夜先绝,而浑天之学至秦亦无传,汉洛下闳始得其术,作浑仪以测天。厥后历世递相沿袭,其有得有失,则由乎其人智术之浅深,未易遽数也。宋自靖康之乱,仪象之器尽归于金。元兴,定鼎于燕,其初袭用金旧,而规环不协,难复施用。于是太史郭守敬者,出其所创简仪、仰仪及诸仪表,皆臻于精妙,卓见绝识,盖有古人所未及者。其说以谓:昔人以管窥天,宿度馀分约为大半少,未得其的。乃用二线推测,于馀分纤微皆有可考。而又当时四海测景之所凡二十有七,东极高丽,西至滇池,南踰朱崖,北尽铁勒,是亦古人之所未及为者也。自是八十年间,司天之官遵而用之,靡有差忒。而凡日月薄食、五纬凌犯、彗孛飞流、晕珥虹霓、精祲云气等事,其系于天文占候者,具有简册存焉。若昔司马迁作《天官书》,班固、范晔作《天文志》,其于星辰名号、分野次舍、推步候验之际详矣。及晋、隋二《志》,实唐李淳风撰,于夫二十八宿之躔度,二曜五纬之次舍,时日灾祥之应,分野休咎之别,号极详备,后有作者,无以尚之矣。是以欧阳修志《唐书·天文》,先述法象之具,次纪日月食、五星凌犯及星变之异;而凡前史所已载者,皆略不复道。而近代史官志宋《天文》者,则首载仪象诸篇;志金《天文》者,则唯录日月五星之变。诚以玑衡之制载于《书》,日星、风雨、霜雹、雷霆之灾异载于《春秋》,慎而书之,非史氏之法当然,固所以求合于圣人之经者也。
《五行志序》
人与天地,参为三极,灾祥之兴,各以类至。天之五运,地之五材,其用不穷,其初一阴阳耳,阴阳一太极耳。而人之生也,全付畀有之,具为五性,著为五事,又著为五德,修之则吉,不修则凶,吉则致福焉,不吉则致祸焉。徵之于天,吉则休徵之所应也,不吉则咎徵之所应也。天地之气,无感不应,天地之气应,亦无物不感,而况天子建中和之极,身为神人之主,而心范围天地之妙,其精神常与造化相流通,若桴鼓然。故轩辕氏治五气,高阳氏建五官,夏后氏修六府,自身而推之于国,莫不有政焉。其后箕子因之,以衍九畴,其言天人之际备矣。汉儒不明其大要,如夏侯胜、刘向父子,竞以灾异言之,班固以来采为《五行志》,又不考求向之论著本于伏生。生之《大传》言:六沴乍见,若是共禦,五福乃降;若不共禦,六极其下。禹乃共辟厥德,爰用五事,建用皇极。后世君不建极,臣不加省,顾乃执其类而求之,惑矣。否则判而二焉,如宋儒王安石之论,亦过也。天人感应之机,岂易言哉。故无变而无不修省者,上也;因变而克自修省者,次之;灾变既形,修之而莫知所以修,省之而莫知所以省,又次之;其下者,灾变并至,败亡随之,讫莫修省者,刑戮之民是已。历考往古存亡之故,不越是数者。元起朔漠,方太祖西征,角端见于东印度,为人语云汝主宜早还,意者天告之以止杀也。宪宗讨八赤蛮于宽田吉思海,会大风,吹海水尽涸,济师大捷,宪宗以为天导我也。以此见五方不殊性,其于畏天,有不待教而能者。世祖兼有天下,方地既广,郡邑灾变,盖不绝书,而妖孽祸眚,非有司言状,则亦不得具见。昔孔子作《春秋》,所纪灾异多矣,然不著其事应;圣人之知犹天也,故不妄意天,欲人深自谨焉。乃本《洪范》,仿《春秋》之意,考次当时之灾祥,作《五行志》。
《性理会通》《祯异》
程子曰:阴阳运动有常而无忒,凡失其度皆人为感之也。故春秋灾异必书,汉儒传其说而不得其理,是以所言多矣。
或问:凤鸟不至,河不出图,不知符瑞之事,果有之否。曰:有之。国家将兴,必有祯祥,人有喜事,气见面目,圣人不贵祥瑞者,盖因灾异而修德则无损,因祥瑞而自恃则有害也。问:五代多祥瑞,何也。曰:亦有此理,譬如盛冬时发出一花相似,和气致祥,乖气致异,此常理也。然出不以时,则是异也。如麟是太平和气所生,然后世有以麟驾车者,却是怪也。譬如水中物生于陆,陆中物生于水,岂非异乎。又问:汉文多灾异,汉宣多祥瑞,何也。曰:且譬如小人多行不义,人却不说,至君子才有一事,便生议论,此是一理也。至白者易污,此是一理也。诗中幽王大恶为小恶,宣王小恶为大恶,此是一理也。又问:日食有常数,何治世少而乱世多,岂人事乎。曰:理会此到极处煞烛理明也。天人之际甚微,宜更思索。曰:莫是天数人事看那边胜否。曰:似之,然未易言也。又问:鱼跃于王舟,火复于王屋,流为乌,有之否曰:鱼与火则不可知,若兆朕之先,应亦有之。
或问:东海杀孝妇而旱,岂国人冤之所致邪。曰:国人冤固是,然一人之意自足以感动天地,不可道杀孝妇不能致旱也。或曰:姑杀而雨,是众人冤释否。曰:固是众人冤释,然孝妇冤亦释也。其人虽亡,然冤之之意自在,不可道杀姑不能释妇冤而致雨也。
五峰胡氏曰:变异见于天者,理极而通数穷而更势尽而反气滋而息兴者,将废成者,将败人君者,天命之主所宜尽心也。德动于气吉者成,凶者败,大者兴,小者废,夫岂有心于彼此哉。谓之谴告者人君睹是,宜以自省也,若夫天命为恃,遇灾不惧,肆淫心而出暴政,未有不亡者也。
朱子曰:商中宗时,有桑谷并生于朝,一莫大拱,中宗能用巫咸之言,恐惧修德,不敢荒宁,而商道复兴,享国长久,至于七十有五年。高宗祭于成汤之庙,有飞雉升鼎耳而雊,高宗能用祖己之言,克正厥事,不敢荒宁,而商用嘉靖,享国亦久,至于五十有九年。古之圣王遇灾而惧,修德正事,故能变灾为祥,其效如此。象山陆氏曰:昔之言灾异者多矣,如刘向、董仲舒、李寻、京房、翼奉之徒,皆通乎阴阳之理,而陈于当时者,非一事矣。然君子无取焉者,为其著事应之故也。孔子书灾异于春秋,以为后王戒而君子有取焉者,为其不著事应故也。夫旁引物情曲指事类不能无偶然而合者,然一有不合,人君将忽焉而不惧,孔子于春秋著灾异,不著事应者,实欲人君无所不谨,以答天戒而已。
西山真氏曰:祥多而恃,未必不危。异众而戒,未必不安。顾人主应之者何如耳。
鲁斋许氏曰:三代而下称盛治者,无若汉之文景。然考之当时天象数变,如日食地震,山崩水溃,长星彗星孛星之类,未易遽数,前此后此,凡若是者,小则水旱之应,大则乱亡之应,未有徒然而已者,独文景克承天心,消弭变异,使四十年间,海内殷富,黎民乐业,移告讦之风,为醇厚之俗,且建立汉家四百年不拔之业,猗与伟与未见其比也。秦之苦天下久矣,加以楚汉之战,生民麋灭,户不过万,文帝承诸吕变故之馀入,继正统,专以养民为务,其忧也,不以己之忧为忧,而以天下之忧为忧,其乐也,不以己之乐为乐,而以天下之乐为乐。今年下诏劝农桑也,恐民生之不遂;明年下诏减租税也,虑民用之或乏,恳爱如此,宜其民心得而和气应也。
或问天变曰:胡氏一说好如父母嗔怒,或是子妇有所触渎而怒,亦有父母别生烦恼,时为子者,皆当恐惧修省。此言殊有理。
《群书备考》《灾祥》
文子曰:河不满溢,海不扬波,景星见而黄龙下,祥凤生而醴泉出,此圣人顺天道也。关尹子曰:五云之变,可以占当年之丰歉;八风之朝,可以占当时之吉凶。柳子曰:雪霜者,天之经也。雷霆者,天之权也。又曰:鸣条之风可以沃日,车盖之云可以见怪。真西山曰:庆云甘雨,天之喜也。迅雷烈风,天之怒也。
世之忽天戒者必曰:子产不用裨灶之言而郑不复灾,晏婴不从狼彗之说而齐亦无警,曾不知古人遇灾而惧之,念肯诿之于数乎。世之玩天幸者必曰:大横庚,庚既开,文帝受命之符。虽日蚀适见,何损于富庶。胶东凤凰既兆宣帝更始之祥,虽地震山倾何伤于中兴。曾不知古人天其示予之戒,肯安之以为喜乎。
灾变之来,不在天,不在民,不在敌国外患,而在人主之一心。宫庭之间,眚祲生焉。衽席之上,蝗彗森焉。以之用人,吾见鸱鸢翔而凤凰伏矣。以之听谏,吾见黄钟毁而瓦釜鸣矣。国家之变,孰大于此。
今日析木之清不闻而天象之儆则屡闻,泰阶之正未验而云汉之变则几验,昔犹儆予也。今以绝余矣。昔犹敬怒也,今盖敬渝矣。
天之说固有定,不定也,方其未定,则颜子不免乎夭。盗蹠犹得以寿及其定也,则禹稷卒以得天下,羿奡终以杀其身。
苏老泉曰:五行含罗,九畴者也。五事检御,五行者也。皇极裁决五事者也。今夫皇极建而五事无愆也,则五行得其性而五福应矣。歆向之惑始于福极分应五事遂强,为之说而其失有五焉。今其传以极之恶福之攸好德归诸貌极之忧福之康宁归诸言极之疾福之寿归诸视极之贫,福之富贵,归诸听极之凶短折福之考终命归诸思所谓福则止此而已而所谓极则未尽其弱焉。遂曲引皇极以足之,皇极非五事,匹其不建之咎,止一极之弱哉。其失一也。且逆而极顺而福传之例也。至皇之不极则其极既弱矣。吾不识皇之极则天将以何福应之哉。若曰:五福偕应,则皇之不极恶忧疾贫凶短折曷不偕应哉。此自废其例,其失二也。其谓咎曰狂,僭豫急蒙而已。罚曰雨,旸燠寒风而已。今传又增咎以眊增罚,以阴此揠。圣人之言,以就固谬,况眊与蒙无异而阴可兼之寒乎。其失三也。经之首,五行,而次五事者,徒以五行天而五事人人不可以先天耳。然五行之逆顺,必视五事之得失,使吾为传,必以五事先五行借如传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而木不曲直,厥罚常雨,其馀亦如之,察刘之心非不欲耳,盖五行尽于思无以周皇极苟如应验增之,则虽蠢亦怪骇矣。故离五行五事而为解,以蔽其衅,其失四也。传之于木,其说以为貌矣。及火土金水,则思言视听,殊不及焉。自相驳乱,其失五也。
胡致堂曰:草木之秀异,禽兽之珍奇,云物之变动,无时无之系时好与不好耳。虽元狩之麟,神雀之凤,尚可力致。花卉可以染植增其态,毛羽可以喂饲变其色,石脉木理可以假幻使成文字,惟上之人泊然无欲于此也,苟欲之则四面而至矣。
夫洪水九年而尧致治,大旱七年而汤修德,桑榖生朝而大戊中兴,雉雊鼎耳而武丁道盛。汉文景之世,日一月而再食,地一日而二震,长星大水,月犯北辰,如此之类,不一而足,可谓大异矣。而文景之治益以隆平宋仁宗之时,土星留参,太白昼见,地裂泉涌,雨雹大旱,固非小沴矣。而仁宗享国长久,所以然者,岂有他哉。亦由二圣五贤能敬畏天戒,故上天监之而变灾为祥耳。春秋两书大水君子谓为臣胁君之象未几而三桓应之数。书日食而君子谓为夷狄侵中国之象,未几而荆楚争伯于越入吴,此不克畏天灾,变之来如响,斯速则可惧矣。夫何后之昏君佞臣于天旱则曰:乾封也。于地震则曰:动也。于太白入井则曰:渴也。指长庚,则劝之酒也。于淫雨则曰:不害稼也君臣共相蒙蔽,如此宜乎灾异之益众也呜呼。龙马负图,固足以昭伏羲之瑞,而黄龙三见,不能保刘聪之不亡。麒麟在薮,固足以为黄帝之符,而苍麟驾车,不能保石勒之不败。孝宣之世,凤凰数集郡国,章帝之末,凤凰凡四十九。见不知视仪于虞,廷鸣于岐冈者,何如也。宋武帝得嘉禾以名殿,宋乾道中献禾生九穗,图不知于周公之异,亩同颖者,又何如也。有天下者察此而有得焉,则所以敬天者自不容己矣。灾异之来,可惧也,亦可喜也。遇灾而惧,未必非福。遇祥而忽,未必非殃。故孔子于春秋书灾异而不著事应,惟欲人君之恐惧修省而已。汉兴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后刘向治谷梁春秋,数其祸福。传以洪范至向子歆,治左氏工灾异之学,故五行传自二刘倡之,班固志之而历代史氏莫不因之,然于妖孽祸痾眚祥沴之类必曰:某事召某灾,证合某应。及其难合,则旁引曲取而迁就其说,不特董刘互错,而一家父子之言自相谬戾,可胜叹哉。故苏老泉、郑夹漈皆立论辟之。然郑论一归之妖妄以为本无事应,则矫枉而过正矣。不如苏论之正大云。
[book_title]第十二卷
第十二卷目录
庶徵总部艺文一
贤良策 汉董仲舒
论灾异 前人
洪范五行传序 刘歆
陈事疏 后汉张衡
灾异 黄宪
广连珠 蔡邕
灾异论 荀悦
灾异免策三公诏 魏文帝
嘉瑞赋 刘卲
洞林序 梁元帝
为萧上铜钟芝草众瑞表 江淹
进天文要略表 北魏高允
天命论 隋李德林
赈恤江淮遭水旱疾疫百姓德音
唐编制
贺杭州等龙见并庆云朱草表 许敬宗
为水潦灾异陈情表 李峤
皇太子请复膳表 崔融
贺昭陵徵应状 张说
直谏表 独孤及
贺连理棠树合欢瓜白兔表 武元衡
为宗正卿请复常膳表 常衮
辨水旱之灾明存救之术策 白居易
议祥瑞辨妖灾策 前人
妖祥辨 沈颜
为成魏州贺瑞雪庆云日抱戴表
李商隐
四灵赋 阙名
庶徵典第十二卷
庶徵总部艺文一
《贤良策》汉·董仲舒
制曰:朕获承至尊休德,传之亡穷,而施之罔极,任大而守重,是以夙夜不皇康宁,永惟万事之统,犹惧有阙。故广延四方之豪隽,郡国诸侯公选贤良修絜博习之士,欲闻大道之要,至论之极。今子大夫袖然为举首,朕甚嘉之。子大夫其精心致思,朕垂听而问焉。盖闻五帝三王之道,改制作乐而天下洽和,百王同之。当虞氏之乐莫盛于韶,于周莫盛于勺。圣王已没,钟鼓筦弦之声未衰,而大道微缺,陵夷至乎桀纣之行,王道大坏矣。夫五百年之间,守文之君,当涂之士,欲则先王之法以戴翼其世者甚众,然犹不能反,日以仆灭,至后王而后止,岂其所持操或悖谬而失其统与。固天降命不可复反,必推之于大衰而后息与。呜呼。凡所为屑屑,夙兴夜寐,务法上古者,又将无补与。三代受命,其符安在。灾异之变,何缘而起。性命之情,或夭或寿,或仁或鄙,习闻其号,未烛厥理。伊欲风流而令行,刑轻而奸改,百姓和乐,政事宣昭,何修何饬而膏露降,百谷登,德润四海,泽臻草木,三光全,寒暑平,受天之祜,享鬼神之灵,德泽洋溢,施乎方外,延及群生。子大夫明先圣之业,习俗化之变,终始之序,讲闻高谊之日久矣,其明以谕朕。科别其条,勿猥勿并,取之于术,慎其所出。乃其不正不直,不忠不极,枉于执事,书之不泄,兴于朕躬,毋悼后害。子大夫其尽心,靡有所隐,朕将亲览焉。
对曰:陛下发德音,下明诏,求天命与情性,皆非愚臣之所能及也。臣谨按春秋之中,视前世已行之事,以观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自非大亡道之世者,天尽欲扶持而安全之,事在强勉而已矣。强勉学问,则闻见博而知益明;强勉行道,则德日起而大有功:此皆可使还至而立有效者也。诗曰夙夜匪解,书云茂哉茂哉。皆强勉之谓也。遒者,所繇适于治之路也,仁义礼乐皆其具也。故圣王已没,而子孙长久安宁数百岁,此皆礼乐教化之功也。王者未作乐之时,乃用先王之乐宜于世者,而以深入教化于民。教化之情不得,雅颂之乐不成,故王者功成作乐,乐其德也。乐者,所以变民风,化民俗也;其变民也易,其化人也著。故声发于和而本于情,接于肌肤,藏于骨髓。故王道虽微缺,而筦弦之声未衰也。夫虞氏之不为政久矣,然而乐颂遗风犹有存者,是以孔子在齐而闻韶也。夫人君莫不欲安存而恶危亡,然而政乱国危者甚众,所任者非其人,而所繇者非其道,是以政日以仆灭也。夫周道衰于幽厉,非道亡也,幽厉不繇也。至于宣王,思昔先王之德,兴治补弊,明文武之功业,周道粲然复兴,诗人美之而作,上天祐之,为生贤佐,后世称诵,至今不绝。此夙夜不解行善之所致也。孔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也。故治乱废兴在于己,非天降命不可得反,其所操持悖谬失其统也。臣闻天之所大奉使之王者,必有非人力所能致而自至者,此受命之符也。天下之人同心归之,若归父母,故天瑞应诚而至。书曰白鱼入于王舟,有火复于王屋,流为乌,此盖受命之符也。周公曰复哉复哉,孔子曰德不孤,必有邻,皆积善累德之效也。及至后世,淫佚衰微,不能统理群生,诸侯背畔,残贼良民以争壤土,废德教而任刑罚。刑罚不中,则生邪气;邪气积于下,怨恶畜于上。上下不和,则阴阳缪盩而妖孽生矣。此灾异所缘而起也。臣闻命者天之令也,性者生之质也,情者人之欲也。或夭或寿,或仁或鄙,陶冶而成之,不能粹美,有治乱之所生,故不齐也。孔子曰: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也,草上之风必偃。故尧舜行德则民仁寿,桀纣行暴则民鄙夭。夫上之化下,下之从上,犹泥之在钧,唯甄者之所为;犹金之在镕,唯冶者之所铸。绥之斯徕,动之斯和,此之谓也。臣谨按春秋之文,求王道之端,得之于正。正次王,王次春。春者,天之所为也;正者,王之所为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为,而下以正其所为,正王道之端云尔。然则王者欲有所为,宜求其端于天。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长养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天使阳出布施于上而主岁功,使阴入伏于下而时出佐阳;阳不得阴之助,亦不能独成岁。终阳以成岁为名,此天意也。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为政而任刑,不顺于天,故先王莫之肯为也。今废先王德教之官,而独任执法之吏治民,毋乃任刑之意与。孔子曰:不教而诛谓之虐。虐政用于下,而欲德教之被四海,故难成也。臣谨按春秋谓一元之意,一者万物之所从始也,元者辞之所谓大也。谓一为元者,视大始而欲正本也。春秋深探其本,而反自贵者始。故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四方正,远近莫敢不一于正,而亡有邪气奸其间者。是以阴阳调而风雨时,群生和而万民殖,五谷熟而草木茂,天地之间被润泽而大丰美,四海之内闻盛德而皆徕臣,诸福之物,可致之祥,莫不毕至,而王道终矣。孔子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自悲可致此物,而身卑贱不得致也。今陛下贵为天子,富有四海,居得致之位,操可致之势,又有能致之资,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爱民而好士,可谓谊主矣。然而天地未应而美祥莫至者,何也。凡以教化不立而万民不正也。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是故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其堤防完也;教化废而奸邪并出,刑罚不能胜者,其堤防坏也。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圣王之继乱世也,扫除其迹而悉去之,复修教化而崇起之。教化已明,习俗已成,子孙循之,行五六百岁尚未败也。至周之末世,大为亡道,以失天下。秦继其后,独不能改,又益甚之,重禁文学,不得挟书,弃捐礼谊而恶闻之,其心欲尽灭先圣之道,而颛为自恣苟简之治,故立为天子十四岁而国破亡矣。自古以来,未尝以乱济乱,大败天下之民如秦者也。其遗毒馀烈,至今未灭,使习俗薄恶,人民嚚顽,抵冒殊捍,孰烂如此之甚者也。孔子曰:腐朽之木不可彫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今汉继秦之后,如朽木粪墙矣,虽欲善治之,亡可奈何。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如以汤止沸,抱薪救火,愈甚无益也。窃譬之琴瑟不调,甚者必解而更张之,乃可鼓也;为政而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乃可理也。当更张而不更张,虽有良工不能善调也;当更化而不更化,虽有大贤不能善治也。故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古人有言曰: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今临政而愿治七十馀岁矣,不如退而更化;更化则可善治,善治则灾害日去,福禄日来。诗云: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为政而宜于民者,固当受禄于天。夫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五者修饬,故受天之祐,而享鬼神之灵,德施于方外,延及群生也。
《论灾异》前人
臣闻:《论语》曰:有始有卒者,其唯圣人乎。今陛下幸加惠,留听于承学之臣,复下明册,以切其意,而究尽圣德,非愚臣之所能具也。前所上对,条贯靡竟,统纪不终,辞不别白,指不分明,此臣浅陋之罪也。册曰:善言天者必有徵于人,善言古者必有验于今。臣闻天者群物之祖也,故遍覆包函而无所殊,建日月风雨以和之,经阴阳寒暑以成之。故圣人法天而立道,亦溥爱而亡私,布德施仁以厚之,设谊立礼以导之。春者天之所以生也,仁者君之所以爱也;夏者天之所以长也,德者君之所以养也;霜者天之所以杀也,刑者君之所以罚也。繇此言之,天人之徵,古今之道也。孔子作春秋,上揆之天道,下质诸人情,参之于古,考之于今。故春秋之所讥,灾害之所加也;春秋之所恶,怪异之所施也。书邦家之过,兼灾异之变,以此见人之所为,其美恶之极,乃与天地流通而往来相应,此亦言天之一端也。古者修教训之官,务以德善化民,民已大化之后,天下常亡一人之狱矣。今世废而不修,亡以化民,民以故弃行谊而死财利,是以犯法而罪多,一岁之狱以万千数。以此见古之不可不用也,故春秋变古则讥之。天令之谓命,命非圣人不行;质朴之谓性,性非教化不成;人欲之谓情,情非度制不节。是故王者上谨于承天意,以顺命也;下务明教化民,以成性也;正法度之宜,别上下之序,以防欲也:修此三者,而大本举矣。人受命于天,固超然异于群生,入有父子兄弟之亲,出有君臣上下之谊,会聚相遇,则有耆老长幼之施;粲然有文以相接,驩然有恩以相爱,此人之所以贵也。生五谷以食之,桑麻以衣之,六畜以养之,服牛乘马,圈豹槛虎,是其得天之灵,贵于物也。故孔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明于天性,知自贵于物;知自贵于物,然后知仁谊;知仁谊,然后重礼节;重礼节,然后安处善;安处善,然后乐循理;乐循理,然后谓之君子。故孔子曰不知命,亡以为君子,此之谓也。
《洪范五行传序》刘歆
伏羲氏继天而王,受《河图》,则而画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赐《雒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圣人行其道而宝其真。降及于殷,箕子在父师位而典之。周既克殷,以箕子归,武王亲虚己而问焉。故经曰: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王乃言曰:呜呼,箕子。惟天阴骘下民,相协厥居,我不知其彝伦逌叙。箕子乃言曰:我闻在昔,鲧堙洪水,汨陈其五行,帝乃震怒,弗畀洪范九畴,彝伦逌斁。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大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逌叙。此武王问雒书于箕子,箕子对禹得雒书之意也。初一曰五行;次二曰敬用五事;次三曰农用八政;次四曰叶用五纪;次五曰建用皇极;次六曰艾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徵;次九曰向用五福,畏用六极。凡此六十五字,皆雒书本文,所谓天乃锡禹大法九章常事所次者也。以为河图、雒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章相为表里。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敝,孔子述春秋。则乾坤之阴阳,效洪范之咎徵,天人之道粲然著矣。
《陈事疏》后汉·张衡
伏惟陛下宣哲克明,继体承天,中遭倾覆,龙德泥蟠。今乘云高跻,盘桓天位,诚所谓将隆大位,必先倥偬之也。亲履艰难者知下情,备经险易者达物伪。故能一贯万机,靡所疑惑,百揆允当,庶绩咸熙。宜获福祉神祇,受誉黎庶。而阴阳未和,灾眚屡见,神明幽远,冥鉴在兹。福仁祸淫,景响而应,因德降休,乘失致咎,天道虽远,吉凶可见,近世郑、蔡、江、樊、周广、王圣,皆为效矣。故恭俭畏忌,必蒙祉祚,奢淫谄慢,鲜不夷戮,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也。夫情胜其性,流遁忘反,岂惟不肖,中才皆然。苟非大贤,不能见得思义,故积恶成衅,罪不可解也。向使能瞻前顾后,援镜自戒,则何陷于凶患乎。贵宠之臣,众所属仰,其有愆尤,上下知之。褒美讥恶,有心皆同,故怨讟溢乎四海,神明降其祸辟也。顷年雨常不足,思求所失,则洪范所谓僭恒阳若者也。惧群臣奢侈,昏踰典式,自下逼上,用速咎徵。又前年京师地震土裂,裂者威分,震者人扰也。君以静唱,臣以动和,威自上出,不趣于下,礼之政也。窃惧圣思厌倦,制不专己,恩不忍割,与众共威。威不可分,德不可共。洪范曰:臣有作威作福玉食,害于而家,凶于而国。天鉴孔明,虽疏不失,灾异示人,前后数矣,而未见所革,以复往悔。自非圣人,不能无过。愿陛下思惟所以稽古率旧,勿令刑德八柄,不由天子。若恩从上下,事依礼制,礼制修则奢僭息,事合宜则无凶咎。然后神望允塞,灾消不至矣。
《灾异》黄宪
桐柏山崩,淮水溃决,枣阳之民死者大半,韩王忧命左右告于徵君曰:桐柏,韩之巨镇也。今崩,王室必有难。其若之何。徵君不答,左右返见韩王曰:臣以君之命告于黄,徵君傲而不应,是无礼于君也,请逐之韩。王曰:国有大咎而又逐士寡人之戾益矣是寡人不能恭而使左右,以寄命,能无傲乎。遂命驾而见徵君,徵君方鼓琴,韩王诣其馆而谓曰:叔度其凉哉。何不吊寡人而乃鼓琴以娱也。徵君对曰:臣闻之,国之修短吉凶卜于龟士之兆卜于琴瑟。今臣之鼓琴也,始弹白驹,其声戾以杀。继而弹关雎,其声婉以和。臣故得礼于贤主也。请问何忧。韩王曰:寡人不德,不能举职于山川,遗戚王室,寡人是惧敝邑三岁无稔,邑将为墟。今桐柏告崩,淮水溃决,以溺我人民,荡我禾黍,倾我庐舍,寡人虽蒙不能施号于敝邑,亦先君所封也。寡人是以徼福敝邑之山川而天赐之以祸,何以示民。兹赖徵君之明德以庥寡人,幸毋弃也。徵君曰:有是乎哉。宪也,未之信也。请与王观焉。遂涉淮而登桐柏,水溢于境者,方数百里,林不露巢,城不见堞,男女之尸,矫如巨鱼,被发而浮于波澜之莽。王叹曰:自孔子观吕梁以来,未有此水也。徵君敛容而对曰:彼犹得蹈水之术。今之蹈者,其无术乎。不然何伤之多也。岂惟韩国之祸。王室其必有难乎。是岁匈奴寇边,黑雾三日,如夜君子曰:幽厉之气彰。矣。
《广连珠》蔡邕
臣闻目瞤耳鸣,近夫小戒也。狐鸣犬嗥,家人小妖也。犹忌慎动作封镇书符,以防其祸,是故天地示异,灾变横起,则人主恒恐惧而修政。
《灾异论》荀悦
凡三光精气变异:此皆阴阳之精也,其本在地,而上发于天也。政失于此,则变见于彼,犹影之象形,响之应声。是以明王见之而悟,敕身正己,省其咎谢,其过则祸除而福生,自然之应也。诗云: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其详难得而闻矣。岂不然乎。灾祥之报,或应或否,故称《洪范》咎徵,则有尧汤水旱之灾,称消灾复异,则有周宣云汉,宁莫我听,称易积善,有庆则有颜冉夭疾之凶,善恶之效,事物之类,变化万端,不可齐一。是以视听者,惑焉。若乃禀自然之数,揆性命之理,稽之经典,校之古今,乘其三势,以通其精,撮其两端,以御其中参五以变错综其纪,则可以髣髴其略矣。夫事物之性,有自然而成者,有待人事而成者,有失人事不成者,有虽加人事终身不可成者,是谓三势。凡此三势,物无不然以小知大,近取诸身。譬之疾病不治而以瘳者,有治之则瘳者,有不治则不瘳者,有虽治而终身不可愈者,岂非类乎。昔虢太子死,扁鹊治而生之。鹊曰:我非能治死为生也,能使可生者生耳。然太子不遇鹊亦不生矣。若夫膏肓之疾,虽医和亦不能治矣。故孔子曰:死生有节。又曰:不得其死。然又曰:幸而免。死生有节,其正理也。不得其死,未可以死而死幸而免者,可以死而不死,凡此皆性命三势之理,推此以及教化,则亦如之,何哉。人有不教而自成者,待教而成者,无教化则不成者,有加教化而终身不可成者,故上智下愚,不移至于中人,可上下者也。是以推此以及天道,则亦如之。灾祥之应,无所谬矣。故尧汤水旱者,天数也。洪范咎徵,人事也。鲁僖澍雨乃可救之应也。周宣旱应,难变之势也。颜再之凶,性命之本也。犹天回日嬗,大运推移,虽日遇祸福,亦在其中矣。今人见有不移者,因曰:人事无所能移。见有可移者。因曰:无天命。见天人之殊远者。因曰:人事不相干知。神气流通者,因曰:天人共事而同业。此皆守其一端而不究终始。易曰:有天道焉,有地道焉,有人道焉。言其异也,兼三才而两之言其同也。故天人之道,有同有异,据其所以异而责其所以同,则成矣。守其所以同而求其所以异,则弊矣。孔子曰:好智不好学,其弊也。荡末俗见其纷乱,事变乖错,则异心横出而失其所守。于是放荡反道之论生而诬神非圣之义作。夫上智下愚,虽不移而教之,所以移者,多矣。大数之极,虽不变,然人事之变者,亦众矣。且夫疾病有治而未瘳,瘳而未平,平而未复,教化之道有教而未行,行而未成,成而有败,故气类有动而未应,应而未终,终而有变,迟速深浅变化错于其中矣。是故参差难得而均矣。天地人物之理,莫不同之。凡三势之数,深不可识,故君子尽心力焉以任天命。易曰: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其此之谓乎。
《灾异免策三公诏》魏文帝
灾异之作,以谴元首而归过股肱。岂禹汤罪己之义乎。其令百官各虔厥职,后有天地之眚,勿复劾三公。
《嘉瑞赋》刘卲
乾坤交泰,嘉瑞降灵,皓雉呈其洁质,素威效其仁形,白兔扬其翰耀,黄龙跃其神精,章光烈之焞耀,显休徵之有成,昔圣王之降瑞,或卓尔而弗经,犹著美于篇,籍贻来业而垂名,实明德之所坠,宜允纳而是丁信无思之不服,又何远之不宁。方将收麒麟于元圃,栖凤皇于轩棂,舞鸾鸟于中唐,聆鸑鷟之和,鸣弄萐脯之华芳,玩朱草之丹荣,承灵祚而建基,垂遐福于亿龄,超三五而无俦,与泰初乎齐声。
《洞林序》元帝
盖闻元枵之野鬼,方难测朱鸟之舍,神道莫知而缇
幔晓披,既辨黄钟之气,灵台夕望,便知玉井之色,复以谈乎。天者虽绝,名言之外,存乎我者,还居称谓之中。余幼学星文,多历岁稔,海中之书略皆寻究,巫咸之说,遍得研求,虽紫微迢递,如观掌握,青龙显晦,易乎窥览。羡门五将亟经,玩习韩终六王常所宝爱,至如周王白雉之筮,殷人飞燕之卜,蓍名聚雪,非关地极之山,卦有密云,能拥西郊之气,爻通七圣世经三古山阳王氏真解谈元河东郭生才能射覆,兼而两之,窃自许矣。
《为萧上铜钟芝草众瑞表》江淹
臣公言,臣闻象际元通,岂以明昧岨运,幽崖遥镜,不以人灵异谋,威书璧诰,既信其䌽,绿鳞丹字,弥验其文,是以业蔼鸿经,则烟露呈照,精昭景纬,则川岳发华,故宝鼎白云瑞集,轩世芝房赤雁祥委。汉年元石鸿钟,远炳晋室,玉璧彝器,近耀皇宗。自大明乘规泰始,叠矩朱鬐,素毳之至,史不绝书。奇叶珍柯之献,府无虚月。令懋历启图灵基再固。顷岁以来,祯应四塞,近获豫州刺史刘怀珍解称,所统建宁郡建宁县昌村民,于万山中采药,忽闻异响,从石上得铜钟一枚,长二尺一寸,远象古铸,近乖今制,又州界之内树生连理,二木隔涧藤枝相通,越壑跨水,合为一干。方之旧说,弥复为贵。宣城所统临城县山中获草一株,交柯攒茎,紫盖黄裹,贞润晔晔,自然天华,采掇历时,质色不变,〈阙三字〉炳。据有徵近获吴兴太守臣王奂云:十一月二十九日,解所统长城县令臣张撝解称:其月二十五日,甘露降县东界下山之阴。又东太守臣脑解所统武进令臣纪法宗云:十一月十日解称:其月二十四日,甘露降于彭山松树,至九日又降如初。臣以祥纬杂沓,星烛波连,斯乃灵迹,深覃睿衷,夐感理应,写顺祇无涵秘,稽往徵古,佥欣升泰,瑶光日阐,玉绳永休,谨拜表遣兼长史参军臣姓名奉铜钟、芝草以闻。
《进天文要略表》北魏·高允
往年被敕,令臣集天文灾异,使事类相从,约而可观。臣闻箕子陈谟而《洪范》作,宣尼述史而《春秋》著,皆所以章名列辟,景测皇天者也。故先其善恶而验以灾异,随其失得而效以祸福,天人诚远,而报速如响,甚可惧也。自古帝王莫不尊崇其道而稽其法数,以自修饰。厥后史官并载其事,以为鉴诫。汉成时,光禄大夫刘向见汉祚将危,权归外戚,屡陈妖眚而不见纳。遂因《洪范》、《春秋》灾异报应者而为其传,觊以感悟人主,而终不听察,卒以危亡。岂不哀哉。伏惟陛下神武则天,睿鉴自远,钦若稽古,率由旧章,前言往行,靡不究鉴,前皇所不逮也。臣学不洽闻,识见寡薄,惧无以裨广圣德,仰酬明旨。今谨依《洪范传》、《天文志》撮其事要,略其文辞,凡为八篇。
《天命论》隋·李德林
粤若邃古,元黄肇辟,帝王神器,历数有归。生其德音者天,应其时承其运命者,确乎不变,非人力所能为也。龙图鸟篆,号谥遗迹,疑而难信,缺而未详者,靡得而明焉。其在典文,焕乎缃素,钦明至德,莫盛于唐、虞,贻谋长世,莫过于文、武。大隋神功积于文武,天命显于唐叔。昔邑姜方娠,梦帝谓己:余命而子曰虞,将与之唐,而蕃育其子孙。及生,有文在其手曰虞,遂以名之。成王灭唐而封太叔。及唐叔之封也,箕子曰:其后必大。《易》曰:崇高富贵,莫大于帝王。《老子》谓:域内四大,王居一焉。此则名虞与唐,兼美二圣,将令其后必大,终致唐、虞之美,蕃育子孙,用表无穷之祚。逮皇帝建国,初号大兴,箕子必大之言,于兹乃验。天之眷命,悬属圣朝,重耳区区,岂足云也。有娀元鸟,商以兴焉;姜嫄巨迹,周以兴焉;邑姜梦帝,隋以兴焉。古今三代,灵命如一,本支种德,奕叶丕基。佐高帝而灭楚,立宣皇以定汉。东京太尉,关西夫子,生感遗鳣之集,殁降巨鸟之奇,累仁积善,天申休命。太祖挺生,庇民匡主,立殊勋于魏室,建盛业于周朝。启翼轸之国,肇炎精之纪,爰受厥命,陟配彼天。皇帝载诞之初,神光满室,流于户外,上属苍旻。其后三日紫气充庭,四邻望之如郁楼观人物在内,色皆成紫。幼在乳保之怀,忽睹为龙惧而失抱帝惊动数旬。方始痊复又尝寝于其室,家人开户正见一龙,太祖神异也。世涂不测窍比丘尼智先保养智先禅观灵雅有元谶云此子方为普天慈父护持正法神佛祐助不须忧也。帝礼貌多奇,其面有日月、河海,赤龙自通天角,洪大双上颧骨弯回抱目,口如四字,声若钟鼓,手内有王文,及受九锡,王生文加点,乃为主。昊天成命于是乎在顾盼闲雅,望之如神气,调精灵,括囊宇宙,威范也。可敬慈爱也。可亲早任公卿声望自重周齐王宪谓晋荡公曰:观隋公神彩,恐不为人臣。晋公徐纳其言,将加不利,赖大将军侯寿固谏乃止。宪及内史乌丸轨各奏周武帝云隋公气调风流,合散敬服,窃闻世议,虑不在人下。武帝云此人头额但宜为将,不须异意待之相者,来私谓帝曰:观公骨法,必为王者。但愿保爱圣躬。道士张宾亦言:公相是帝王,名当图箓,龙飞紫极,莫忘臣言。帝忧惧谦退,深自晦迹,邺城内学人陆拨大象初入长安谓所亲曰:周德已尽,杨氏必兴。隋公往自定州,南行至邺,当时遥望拟为天子,昨在路瞻仰定是不疑,但未知如何而得。后岁当来观耳所亲曰:尔无轻言,为贵人患害拨曰天之所命,安可害也。明年帝作相于内。大象二年夏五月,帝初拜扬州总管,平昼寝息似睡,若见数龙绕身,其夜又梦一龙来入被内,帝又常出长安城东猎马上思怀在济生民。夜梦一长大人素服冠帻,谓帝曰:时未至及欲作相梦人云时今至矣。天求民主,丕显孳至,当晋荡执国及建德之时,君异则天臣非佐命猜嫌谗慝何日云忘我皇外总方面入司文武,具兴王之表,韫大圣之能。或气或云,阴映于廊庙;如天如日,临照于冕轩。内明外顺,自险获安,岂非万福扶持,百禄攸集。有周之末,朝野骚然,降志秉钧,镇卫宗社。明神飨其德,上帝付其民,诛奸逆于九重,行神化于四海。于斯时也,尉迥据有齐累世之都,乘新国易乱之俗,驱驰蛇豕,连合纵横,地乃九州陷三,民则十分拥六。王谦乘连率之威,凭全蜀之险,兴兵举众,震荡江山,鸩毒巴、庸,蚕食秦、楚。此二虏也,穷凶极逆,欲割鸿沟之地,闭剑阁之门,皆将长戟强弩,睥睨宸极。从漳河而达负海,连岱岳而距华阳,迫胁荆蛮,吐纳江汉。佐𩰚嫁祸,纷若猬毛;曝骨履肠,间不容砺。尔乃奉殪戎之命,运先天之略,不出户庭,推毂分阃,一麾以定三分,数旬而清万国。荡涤天壤之速,规摹指画之神,造化以来,弗之闻也。光熙前绪,罔有不服,烟云改色,钟石变音,三灵顾望,万物影响。木运告尽,褰裳克让,天历在躬,推而弗有。百辟庶尹,四方岳牧,稽图谶之文,顺亿兆之请,披肝沥胆,昼歌夜吟,方屈箕颍之高,式允幽明之愿。基命宥密,如恒如升,惟帝居歆,刱业垂统。殊徽号,改服色,建都邑,叙彝伦,薄赋轻徭,慎刑恤狱,除烦苛之政,兴清静之风,去无用之官,省相监之职。奇才间出,盛德无隐,星精云气,共趋走于阶墀,山神海灵,咸燮理于台阁。东渐日谷,西被月川,教暨北溟之表,声加南海之外。悠悠沙漠,区域万里,蠢蠢百蛮,莫之与竞。五帝所不化,三王所未宾,屈膝顿颡,尽为臣妾。殊方异类,书契不传,梯山越海,贡琛奉贽,欣欣如也。巢居穴处,化以宫室;不火不粒,训以庖厨。礼乐合天地之同,律吕节寒暑之候,制作详垂衣之后,淳粹得神农之前。遨游文雅之场,出入杳冥之极,合神谟鬼,通幽洞微。群物岁成,含生日用,饮和气以自得,沐元泽而不知也。丹雀为使,元龟载书,甘露自天,醴泉出地。神禽异兽,珍木奇草,望云观海,应化归风。备休祥于图牒,罄遐迩而戾至。犹且父天子民,兢兢翼翼,至矣大矣,七十四帝,曷可同年而语哉。若夫天下之重,不可妄据,故唐之许由,夏之伯益,怀道立事,人授而弗可也。轩初四帝,周馀六王,藉世因基,自取而不得也。孟轲称仲尼之德过于尧、舜,著述成帝者之事,弟子备王佐之才,黑不代苍,泣麟叹凤,栖栖汲汲,虽圣达而莫许也。蚩尤则黄帝抗衡,其工则黑帝勍敌,项羽诛秦摧汉,宰割神州,角逐争驱,尽威力而无就也。其馀欻起妖妄,曾何足数。赋子逆臣,所以为乱,皆由不识天道,不悟人谋,牵逐鹿之邪说,谓飞凫而为鼎。若使四凶秉八元之诚,三监同九臣之志,韩信、彭越深明帝子之符,孙述、隗嚣妙识真人之出,尉迥同讴歌之类,王谦比狱讼之民,福禄蝉联,胡可穷也。而违天逆物,获罪人神。呜呼。此前事之大戒矣。诛夷烹醢,历代共尤,僭逆凶邪,时烦狱吏,其可不戒慎哉。盖积恶既成,心自绝于善道,物类同感,理必至于诛戮。天夺其魄,鬼恶其盈故也。大帝聪明,群臣正直,耳目监于率土,赏罚参于国朝,辅助一人,覆育兆庶。岂有食人之禄,受人之荣,包藏祸心而不歼尽者也。必当执法未处其罪,司命已除其籍。自古明哲,虑远防微,执一心,持一德,立功坐树,上书削槁,位尊而心逾下,禄厚而志弥约,宠盛思之以惧,道高守之以恭,克念于此,则奸回不至。事乃畏天,岂惟爱礼,谦光满覆,义在知几,吉凶由人,妖不自作。众星拱极,在天成象。夙沙则主虽愚蔽,民尽知归;有苗则始为跋扈,终而大服。汉南诸国,见一面以从殷;河西将军,率五郡以归汉。故能招信顺之助,保泰山之安。彼陈国者,盗窃江外,民少一郡,地减半州,遇受命之主,逢太平之日,自可献土衔璧,乞同溥天。乃复养丧家之疹,遵颠覆之轨,沬趄吴越,仍为匪民。虽时属大道,偃兵舞戚,然国家当混一之运,金陵是殄灭之期,有命不恒,断可知矣。防风之戮,元龟匪遥;孙皓之侯,守株难得。迷而未觉,谅可悯焉。斯故未辨元天之心,不闻君子之论也。
《赈恤江淮遭水旱疾疫百姓德音》唐编制
门下。朕以寡昧,嗣守睿图,奉列圣之丕训,抚宁四海,
受上天之景命,司牧兆人,敢忘励志勤身,虔恭寅畏,虽动思罪己而阴阳屡𠍴,每念惠人而烝黎尚困,是由政教无素,王泽不流,精诚未达于元穹,灾沴遂痡于下土,是用中宵辍寐,未明求衣。言念及此,良深愧惕。近者江淮数道因之以水旱,加之以疾疠,流亡转徙,十室九空,为人父母,宁不震悼。此乃天之垂诫,咎实在予,焚灼于怀,夙夜增惧,当宁兴叹。遂命使臣乘驿抚巡,便宜救恤,减上供馈,运发诸道仓储,免积岁之逋租,蠲逐年之常贡。尚思灾疫之后,闾里未安,须更申明,用示忧惕。
《贺杭州等龙见并庆云朱草表》许敬宗
臣某言:臣闻休气降祥,与圣人而合契,明灵之贶,候昌辰而咸通,自五帝寂寥,九皇悠缅,神龙逃夏中之世,一去莫追。景灵歇伊帝之朝千龄不嗣逮乎。兹日翔骤来仪,天道去人何某交际,伏惟皇帝陛下化龙〈疑作隆〉乾栋施厚大垆。驭三光以照临总万宇而光宅。虽复荒陬之远,亿兆之多。一物不安则宵衣载惕,四夷有罪则纳隍兴叹。日者,东师作梗,类农皇之夙沙,交河阻兵,等轩后之獯猃,元戎所,〈疑〉大汉申涌,醴之奇齐斧裁加昌海效静波之庆。既而西师献捷,东岱希封,日告祯禨,岁登灵稼,表里禔福。彰外平而内成,幽显合符叶天意于人事。伏见杭州刺史潘求仁表称:于钱塘县界见青龙一。又江州刺史左难当称:寻阳县界见青龙二。又得汝州及沂州状称:所部各有庆云见。又延州刺史席辨称:临贞县界有朱草生。臣等以管窥天之意。若曰青者,方色,宜顺动以东巡。龙者,帝闲,可騑骖于大辂;非烟,五色杂云,旗于翠华,朱草三英,代灵芽于芳籍。岂非以兹幽旨警悟皇情,促升中以奉高与。臣等自庆一生顶逢千载,虽复仲尼将圣,恨出图之未期,夷吾大贤,嗟比翼之难致,群臣庸昧,窃譬古人,幸遇休明,胜之多矣。披祥溢目,观秘惊心。庇大厦以相欢,荷施生而罔谢,无任凫藻之至。
《为水潦灾异陈情表》〈武后〉李峤
臣峤言:臣闻明主程才,先求于称职。忠臣效用,必务于量己。然后庶官无废百度以康,若使假凤登朝,真龙不驭,将缘鹤之鼎方忧于折足和鸾之驾,必诫于倾辀,岂徒钟鼓生祆,蛮夷起笑而已。臣瓶筲贱器驽蹇轻姿同鼯鼠之五伎,不成异飞鸿之六翮兼备遭逢幸会,累叨阶级。陛下降非常之泽,垂不次之恩,升之冢司握九流之铨管委以枢近参万几之损益傅说作舟之命徒奉箴规仲山补衮之谈,曾微答效致令衡镜失序,纪纲不张,官僚日增,府库岁减,谬职之谤,或讥于画武续貂败官之尤,有议于喧卢吠鹊。下生朝野之蠹。上悖阴阳之和,水潦为灾虑深于昏垫。黎氓失稔,忧在于沟壑。轸皇情于南面,坠国庾于西成,亏变理之,则失平分之度推其咎戾,实在微臣。昔者尧逢阻饥而四岳咨访,汉遇灾异而三公策免。举遗才而求俊,乂退不肖,而清庶官。厥有由来,著于古。昔臣缉熙莫效,尸旷无成,以拥肿之凡材,抱支离之痼疾,久怀致寇之禄,犹带妨官之绶,腼目而视,不遑自安。是用启处,惭惶寝兴诫惕思解鹈鹕之服,愿辞鹓鹭之行,庶得保愚公之庐,避贤者之路,以宁众口之嚣,谤以答三灵之谴咎。则物情朝序,谁不谓宜。昔干木辞第恒思卫主,营平寝瘵不忘忧国,当今兵戎未静,费务方多,人庶空虚,官僚苟且,不可不深为防虑,妙思政术。臣衔恩佩德,念咎惭荣,虽智效无闻,自甘于罢黜,而庸短所见,犹乐于输画,不胜区区之意,谨昧死陈利害事,一封幸当明主不讳之朝,敢效愚臣无隐之节,倘蒙赦其狂直,收其固陋,乃冀有益纤介,效添山海,无任悚惧恳诚之至。谨诣朝堂,奉表陈情以闻。
《皇太子请复膳表》崔融
臣某言:臣闻善持国者,舒惨必系于天时;德称皇者,动静莫违于物理。故百姓不足一人,所以载怀四海为家,万方由其在虑。伏惟天皇观风设教拜洛游河光华前乎日月,法象齐乎天地,顷以岁储微耗,年谷未登,睿旨忧劳宸〈一作冲〉情戒惕菲饮食而卑宫室居常。夏禹之期,减厨膳而撤钟悬,重取黄轩之事,由是神灵肸蚃,景气氤氲,雪千里而朝飞雨,四溟而夜下两河之甸,瑞麦盈畴,三川之境,嘉苗被隰,天意人事,其在兹乎。可以随道抑扬,可以与时通变。周王之本,支百代每进鲜庖。殷帝之亢旱七年,犹资鹤鼎。昔贤具称其美,往圣不议,其非唯此小心,将乖大德。臣又闻下之奉上,犹枝附根,君以人作基,人以君为命,天皇恩深子育念切家安,损己励精,无违早晏,停滋罢味已隔岁时圣躬有劳悴之容,群类动兢惶之责,伏乞俯从,人欲仰顺,灵心具珍物以登羞,随太阳而复膳萐脯知送凉之地芝英识驻寿之期。岂使眇眇燧皇独流名于膰炙。悠悠黄帝,空纪称于庖牺而已哉。臣寄忝元良任当监守,春冬,胄序学书礼而空勤,朝夕寝门,视寒温而未节,无任悃款之至,谨遣某官奉表陈请以闻。
《贺昭陵徵应状》张说
右御史中丞徐恽从京使还,向臣等说妖贼刘志诚,四日从咸阳北向面南,见昭陵山上有黑云忽起,志诚谓其凶徒云:此云将有暴风,若冲头立,恐有破败。志诚久从军伍,颇解杂占,其言未毕,飘风果至,直冲行首,莫不昏迷,众心惊惶,不知所出,及至便桥之际,并即散走,又见父老云:往年权梁山之徒将逞不轨,当时亦有烈风暴雨发自昭陵,北至京城,贼还破灭,谨参往事与今同符者,伏以闾阎贱类,窃敢猖狂而祖宗威灵亦巳元鉴。昔年感召若命,蚩尤今日驱除更徵风伯所以妖气自殄,狡计莫施,顷刻之间,逃形无路,此皆神功潜运,昌历无穷,将俾孙谋,用昭圣德,事堪惩恶,可以垂后无任庆悦之至,仍望宣付史馆,并示朝列,谨录奏闻,谨奏。
《直谏表》独孤及
臣及言:伏见陛下屡发德音,招延献纳,使左右侍臣得直言极谏,忠謇者无不听,犯讦者无不容。又辛丑诏书诏裴冕、崔涣等十有三人并集贤殿待制,以备询事考言之问。此五帝之盛德也。而臣以目睹,生则幸矣。然顷者陛下虽容其直,而不录其言,进匦上封者,大抵皆事寝不报,书留不下。但有容谏之名,竟无听谏之实,遂使谏者稍稍自省钳口,就列饱食偷安相招为禄仕,此忠鲠之士所以窃叹,而臣亦耻之也。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孔丘者。况以朝廷之大,卿大夫之众,陛下选授之精与。假令不能如文王之多士,尧舜之比屋,其中岂不有温故知新,可使懋陈政要而亿则屡中者乎。陛下惟虚存其议,令条奏不旷,及议政之际,曾不采其一说,尧之畴咨,禹之昌言,岂若是耶。昔尧设谤木于五达之衢,孔子亦曰: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又曰: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然则多闻阙疑,不耻下问,圣人之心也。臣不胜大愿,愿陛下诚以尧、孔之心为心,日降清问,启其弘说,其不可者罢之,可者议之于朝,与执事者共之。使知之必言,言之必行,行之必公,则君臣无私论,朝廷无私事,天下无私政,陛下以此辨可否于献替,而建太平之基可也。况国体乎。自师兴不息十年矣,百姓之生产,空于杼轴。拥兵者第馆亘街陌,奴婢厌酒肉,而贫人羸饿就役,刻剥及肤。长安城中,白昼椎剽,京兆尹不敢诘。加以官乱职废,将惰卒暴,百揆隳刺,如纷麻沸粥。百姓不敢诉于有司,有司不敢闻于天听,士庶茹毒饮痛,穷而无告。今其心颙颙,独恃于麦,麦不登,则易子析骨,可跂而待眠于焚薪之上。其危如此,陛下不以此时轸薄冰朽索之念,厉精更始,思所以救之之术,忍令宗庙有累卵之危,万姓悼心而失图,臣实惧焉。去年十二月丁巳夜中,星陨如雨,昨者清明降霜,三月苦热,寒暑气候错综颠倒,沴莫大焉。岂下陵上替,怨讟之气焰以取之耶。不然,天意之丁宁告戒,以此警陛下,陛下宜反躬罪己,旁求贤良而师友之,黜弃贪佞不肖而窃位者,诏去天下所疾苦,废无用之官,罢不急之费,禁止暴兵,节用爱人,罔使宦官乱国政,佞言败厥度,兢兢乾乾,以徼福于上下,必能使天神感而地祇应,反妖灾以为嘉气。彼太戊桑谷宋景荧惑焉。足为陛下道哉。臣昨奏请减江淮、山南等诸道等兵马以赡国用,陛下初不以臣言为愚妄,许当施行。然及今日,未有霈然之诏,臣窃迟之。今天下惟朔方、陇西有吐蕃、仆固之虞,邠、泾、凤翔等兵足以当之矣。自此而往南,洎海东,至番禺,西至巴蜀,万里无鼠窃之盗,已积岁矣。而兵不为之解。倾天下之货,竭天下之谷,以给不用之兵,而为无端之费,臣不知其故。假令居安虑危,用备不虞,自可于阨害之地,少置屯禦,馀悉休之,以其粮储扉屦之资充疲人贡赋,岁可以减国赋之半。陛下若持疑于改作,逡巡于旧贯,使大议有所壅,而兵卒之患日甚一日,是益其弊而厚其疾也。臣窃惑焉。夫疗痈者,必决之使溃。今兵之为患,犹痈也,不以渐戢之,其害滋大,大而图之,必力倍而功寡,岂《周易》不俟终日之义欤。伏惟图其始而要其终,天下幸甚,臣无任恳款之至。
《贺连理棠树合欢瓜白兔表》武元衡
臣某言:臣闻至德,有感嘉瑞必呈非汪洋雾霈,不能动神灵,非葳蕤合还,无以彰明盛。伏惟陛下登建皇极、二纪于兹,情无忘于一日,德弥新于万载,怀徕反侧,优容直谅,至仁所渐潜锁于毒螫,大赉所及无间于忽荒。故得祯祥荐臻,策简填委,迨于今日,不可胜书。此实上天所以丁宁,俟登封告成也。今又见许州长社县刘斌地内连理棠树图,徐州彭城县阳守志园中合欢瓜图,又进白兔并图等伏以甘棠符于国号连理表于邑中瓜瓞,颂于诗人,合欢守于园内,兔居卯位,白顺金色。金者,取象于武臣。白者,明资于义邑,足表巍巍宗社长庆于大同。赫赫天枝,永崇于皇度。俾秉旄节,必效精诚悬象告人,焯乎明著窃览前志,历考休徵,积彼千载之祥,无兹一岁之盛,臣忝私恩睹所未闻抃舞之诚,倍百恒品无任云云。
《为宗正卿请复常膳表》常衮
臣某等言:今月某日伏奉批诏,以臣所请复常膳,御正殿,未赐允许者,臣等恭承诏旨,窃仰圣谋,以为前史所垂正言可取。则应天动人之事,实哲王致理之先。然臣伏思陛下继体以来,推诚必至,友爱之道,显教万方,恻隐之心,罔遗一物。于王师致讨司寇,用刑率皆毒被蒸人,罪兴众怒,救残虐之极弊,惩悖乱之元凶,而后效顺立功,报之爵禄,劳心焦思,痛在疮痍,屡降德音,勤行王道,得非应天以实而动人以行哉。况谪见之后,戒惧不遑,朝野所知,星辰所照,则大官进御路寝燕居既举旧章,将踰期月,固可以特开睿鉴,俯循群心,理且叶于至公事兼存于大体。臣某等谬居宗绪,敢贡饰词,尽布腹心,复干宸扆,无任仰望,兢越屏营之至。
《辨水旱之灾明存救之术策》白居易
问狂恒雨,若僣恒旸,若此言政教之道,必感于天地。又尧之水九年,汤之旱七年,此言阴阳定数,不由于人也。若必系于政,则盈虚之数,徒言如不由于人,则精诚之祷安用。二义相戾,其谁可从。又问阴阳不测,水旱无常,欲均岁功于丰凶,救人命于冻馁,凶歉之岁,何方可以足其食。灾危之日,何计可以固其心。将备不虞,必有其要,历代之术可明徵焉。
臣闻水旱之灾,有小有大,大者,由运,小者由人,由人者,由君上之失道。其灾可得而移也。由运者,由阴阳之定数,而其灾不可得而迁也。然则大小本末,臣粗知之。其小者,或兵戈不戢,军旅有强暴者焉。或诛罚不中,刑狱有冤滥者焉。或小人入用,谗佞有得志者焉。或君子失位,忠良有放弃者焉。或男女臣妾有怨旷者焉。或鳏寡孤独有困死者焉。或赋敛之法无度焉。或土木之功不时焉。于是乎忧伤之气,愤怨之诚,积以伤和,变而为沴,古之君人者,逢一灾,遇一异,则收视反听,察其所由,且思乎军镇之中,无乃有纵暴者耶。刑狱之中,无乃有冤滥者耶。权宠之中,无乃有不肖者耶。放弃之中,无乃有忠贤者耶。内外臣妾,无乃有幽怨者。耶天之穷人,无乃有困死者耶。赋入之法,无乃有过厚者耶。土木之功,无乃有屡兴者耶。若有一于此,则是政令之失,而天地之谴也。又洪范云:狂恒雨若僣恒旸,若言不信,不乂水旱应之,然则人君苟能改过塞违,率德修政,励敬天之志,处罪己之心,则虽踰月之霖,经时之旱,至诚所感,不能为灾,何则古人或牧一州,或宰一县,有暴身致雨者,有救火返风者,有飞蝗去境者,郡邑之长,犹能感通,况王者为万乘之尊,居兆人之上,悔过可以动天地,迁善可以感神明,天地神明尚且不违而况于水旱风雨虫蝗者乎。此臣所谓由人可移之灾也。其大者,则唐尧九年之水,殷汤七年之旱是也。夫以尧之大圣,汤之至人,于时德俭人和,刑清兵偃,上无狂僣之政,下无怨嗟之声,而卒有浩浩滔天之灾,炎炎烂石之沴,非君上之失道也。盖阴阳之定,数也。此臣所谓由运不可迁之灾也。然则圣人不能迁灾,能禦灾也不能违时,能转时也将在乎廪积有常,仁惠有素,备之以储蓄,虽凶荒而人无菜色,固之以恩信,虽患苦而人无离心。储蓄者聚于丰年,散于歉岁,恩信者,行于安日,用于危时。夫如是则虽阴阳之数不可迁,而水旱之灾不能害。故曰:人强胜,天盖谓是也。斯亦图之在早,备之在先,所谓思危于安,防劳于逸,若患至而方备,灾成而后图,则虽圣人不能救矣。抑臣又闻古者圣王在上而下不冻馁者,何哉。非家至而日见衣之而食之,盖能均节其衣食之源也。夫天之道无常,故岁有丰必有凶,地之利有限,故物有盈必有缩。圣王知其必然,于是作钱刀布帛之货,以时交易之,以时敛散之,所以持丰济凶,用盈补缩,则衣食之费,谷帛之生调而均之,不啻足矣。盖管氏之轻重,李悝之平籴,耿寿昌之常平者,可谓不涸之仓,不竭之府也。故丰稔之岁,则贵籴以赡农人,凶歉之年,则贱籴以活饿殍。若水旱作沴,则资为九年之蓄。若兵甲或动,则馈为三军之粮。上以均天时之丰凶,下以权地利之盈缩。则虽九年之水,七年之旱,不能害其人,危其国矣。至若祈祷之术,因荒之政,历代之法,臣粗闻之则有雩天地以牲牢,禜山川以圭璧,祈土龙于元武,舞群巫于灵坛,徙市修城,贬食撤乐,缓刑省礼,务穑劝分,杀哀多昏弛力舍禁。此皆从人之望,随时之宜,见恤下之心,表恭天之罚,但可以济小灾小弊,未足以救大困大荒。必欲保邦邑于危,安人心之困。则在乎储蓄,充其腹,恩信结其心而已。盖羲农唐虞,禹汤文武,皆由此道而王也。
《议祥瑞辨妖灾》前人问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斯岂国之兴灭,系于天地之灾祥欤。将物之妖瑞,生于时政之昏明欤。又天地有常道,灾祥有常应,此必然之理也。何则桑谷之妖,反为福于太戊。大鸟之庆,竟有祸于帝辛。岂吉凶或僣,在人将休咎,不恒其道,儆戒之徵,安在。改悔之效何明。又祥必偶圣,妖必应昏,何则明时不能无灾乱代。或闻有瑞报应之道何谬盩哉。
臣闻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者,非孽生而后邦丧,非祥出而后国兴。盖瑞不虚呈,必应圣哲。妖不自作,必候淫昏。则昏圣为灾祥之根,妖瑞为兴亡之兆矣。文子曰:阴阳陶冶,万物皆乘一气而生。然则道之休明,德动乾坤而感之者,谓之瑞。政之昏乱腥闻,上下而应之者,谓之妖。瑞为福先,妖为祸始,将兴将废,实先启焉。然有人君德未及于休明,政不致于昏乱,而天文有异,地物不常,则为瑞为妖,未可知也。或者天示儆戒之意,以悟君心。俾乎德修改悔之诚,以答天鉴。如此则转乱为理,变灾为祥,自古有之,可得而考也。臣闻高宗不聪,飞雉雊于鼎。宋景有罚,荧惑守于心。及乎懋懿,德以修身,出善言而罪己,则升耳之异自殄,退舍之庆自臻,天人相感,可谓明矣。速矣。且高宗三代之贤主也,有一德之违,亦谪见于物,宋景,列国之常主也。有一言之感,亦响应于天,则知上之鉴下,虽贤主也,苟有过而必知下之感上虽常主也,苟有诚而必应,故王者不惧妖之不灭,而惧过之不悛,不惧福之不臻,而惧诚之不至。足明休咎在德,吉凶由人矣。失君道者,祥反为妖。悟天鉴者,灾亦为瑞。必然而已矣。抑臣又闻王者之大瑞,在乎天地泰。阴阳和,风雨时,寒暑节,百谷熟,万人安,赋敛轻,服用俭,兵甲偃,刑罚措,贤者出,不肖者退,声教日被讴歌日兴,此之谓休徵,此之谓嘉瑞也。王者之大妖,在乎两仪不泰,四气不和,风雨不时,水旱不节,五谷不稔,百胜不藏,徭役繁征税重,干戈动刑狱作,君子隐,小人见,政令日缺,怨讟日兴,此之谓咎徵,此之诮妖孽也。至若一星一辰之理,一云一露之祥,一鸟一兽之妖,一草一木之怪,或偶生于气象,或偶得于陶钧,信非休咎之徵,兴亡之兆也。何则隐见出处亦不于常明圣之朝,不能无小灾小沴,衰乱之代,亦或有小瑞小祥,固未足质帝王之疑,明天地之意。尔王者,但外思其政,内省其身,自谓德之不修,诚之不著,虽有区区之瑞,不足嘉也。自谓政之能立,道之能行,虽有琐琐之妖,不足惧也。臣窃谓妖瑞废兴之由,实在于此,故虽辞费,不敢不备而书之。
《妖祥辨》沈颜
凡所谓祥者,必曰麟凤龟龙,醴泉甘露,景星朱草;所谓妖者,必曰天文错乱,草木变性,川竭地震,冬雷夏霜。或者以为察王道之废兴国家之治乱,则稽考于是,而不知君明臣忠,有司称职,国之祥也。信任谗邪,弃逐谠,正刑赏不一,货赂公行,国之妖也。既三代已后,废兴之兆,理乱之故,鲜不由此矣。若向所祥者果祥,则周道衰而麟见;妖者果妖,殷道盛而桑榖生庭,不其明与。
《为成魏州贺瑞雪庆云日抱戴表》李商隐
臣某言:臣闻元德上升,三灵为之动色,圣功下济,万类所以倾诚。臣州去秋之间,时雨不足,自阳风应律子月经年。今月十二日晚降雪,越至十四日旦开霁,絮飞千里,花翻六出,糅初梅而委苞,封宿麦而垂津。其日晡时,西南有卿云见为楼为阁,图阊阖之九重。非锦非绣状,衣裳之五色。其时又有日抱戴日晚澄廓天景淑清拖黄气而重围,舒红光而四溢,臣与司马樊元则并僚属吏等三十馀人得所部贵乡冠氏等县申称雪厚一尺,以下并睹庆云抱戴等瑞,臣谨按诗云:上天同云,雨雪雰雰。毛苌言丰年之冬,必有积雪。若烟泛胜之,书云:雪者,五谷之精。又按史记云:庆云,一名卿云,若烟非烟,若云非云,郁郁纷纷,萧索轮囷,是谓卿云,喜气也。瑞应图曰:景云者,太平之应也。一曰:庆云非烟,五色氤氲,谓之景云。援神契云:天子孝则景云出游。又按援神契云:王者德至于天,则日抱戴在上。曰:戴在傍曰抱。又云:黄气抱日,辅臣纳忠。汉书曰:宣重光。李奇云:太平之代,日抱重光。伏惟陛下受天宝命冲用情深丰食之要,鉴寝忧劳。雪为五谷之精,麦为六田之首,由是天降瑞雪,其意若曰:太平其有年乎。雪者,运气立名,布恩成义。陛下仁霈草木,惠及虫鱼,扬宗祖之烈,光垂天地之正色,由是天降云瑞,其意如曰:天子其大孝乎。日者,众阳之宗,人君之表,由是天降日瑞。其意若曰:天下其光明乎。魏州大明之庆,基光封之旧国,嘉祥备至,灵贶绸缪,岂徒然哉。斯有由矣。臣叨陪汉守肃奉尧亲逢日月之贞明嘉烟云之烂熳手舞足蹈地虽限于外台按牒披图心已驰于双阙,不任感悦之至。
《四灵赋》阙名
于惟圣人之志气如神,百物自化,四灵荐臻,是以鸟兽浸其惠泽,昆鱼怀其深仁,福应尤盛,休祥日新,不然何以灵龟挺出,飞龙来宾,羽族降而集凤鸟毛群格而畜麒麟,莫不率彼飞走,荷此陶钧。或群或友,是扰是驯,夫其时然后动,动而斯中叶休明之德,迈川岳之贡,负图腾大河之龙,衔诏引丹穴之凤,介虫称长将开奥以应期,肉角为仁示有武而不用。原夫契时也,其感不一效灵也。其数惟四为皇,极之休徵,作太平之盛事然后鱼鲔不淰,知化而鳞萃,禽兽不狘,怀德而麇至,非夫天子睿哲,黎元底宁,惠化广被,品物流形,则何能光有九土克扰四灵美元功而不宰,仰洪德而惟馨,在郊薮则栖托以自适,闻箫韶则率舞而来庭。且如羲之道昌龙图有章姒之功成,龟书呈祥或驯麒麟,或降凤凰,彼皆一者之或出未若四者之来,王又若龙𩰚郑洧麟伤鲁野凤有咏何德之衰,龟有灵而梦是假兴宣父之叹运未遇焉。叶夏后之祥,道之行也。出处则以待时乎隐见而允符王者圣德可大灵物可嘉游宫沼兮骙骙无惧,鸣苑囿兮锵锵不哗,辽东献豕,又何足数,越裳贡雉,失其所誇,惟明王之理天下也,垂衣恭己,修礼达义,仪刑阴阳昭苏品汇天不爱道,则乾符应命,地不爱宝则坤珍表瑞,然后万物可得而宾,四灵可得而致。
[book_title]第十三卷
第十三卷目录
庶徵总部艺文二
书异 宋丁谓
请下罪己诏并求直言 宋祁
怪说上 石介
谨天诫 包拯
石鹢论 欧阳修
五代史前蜀论 前人
论灾异 刘敞
救灾议 曾巩
以丞相翟方进当天变 司马光
乞皇帝御正殿复常膳表 王安石
第二表 前人
赐文武百僚文彦博以下上第一表请皇帝御正殿复常膳不允批答 苏轼
赐文武百僚文彦博以下上第一表请太皇太后复常膳不许批答 前人
赐文武百寮文彦博以下上第五表请皇帝御正殿复常膳允批答 前人
尚书礼部元会奏天下祥瑞表 林希
集瑞图序 秦观
灾异疏 吴奎
温江县二瑞颂 杨天惠
通志灾祥序 郑樵
与史太保书 朱熹
赐文武百寮宰臣史弥远等上表奏请皇帝御殿复膳不允批答 真德秀
赐文武百寮宰臣史弥远等上表再奏请皇帝御殿复膳不允批答 前人
己巳四月上殿奏劄一 前人
辛未十二月上殿奏劄一 前人
八月一日轮对奏劄 前人
直前奏劄一 前人
召除户书内引劄子一 前人
江东论奏边事状 前人
庶徵典第十三卷
庶徵总部艺文二
《书异》宋·丁谓
淳化元年,许夏旱。五月乙卯,震雨雹,大风拔木,屋瓦悉飘。人以为神龙所经,虽骇而不异。士同其辞大夫曰:然吁可悯也,春秋书灾异于其国之君膺之谈有流变,则方访诸卜史。顾其政事贬往而修来,以应天之变,以成天之戒。是天不虚谪,人有诚应也。今则不然。都诸侯之位,灾异属之,则曰:非吾土也,其天,王膺之。又曰:在吾治内,吾将闻之示吾不政也于是又止之民,命系之部邑,倚之事。有善则曰:吾之力及之不祥。则曰:系邦国之历数在人主之修复也。忌人言而耻言于人,曷见其访卜史也,断历数而推之于人主,曷见其顾政事也。人君得闻之而审之,以贬损而应之,斯可矣。矧又畏而不使闻之乎。语曰:迅雷风烈必变,畏天怒也。况若此之异耶。苟为政者见而不顾,则苍生何恃哉。天之警戒何示哉。仲尼书之于经,盖垂训也。况目之乎。岂观书者不取古乎。为政者将违天乎。呜呼。欲共理者,慎求诸。
《请下罪己诏并求直言》宋祁
臣闻王者,父事天明,母事地察,政合而祥至,道失而咎臻,自然之应也。然至乱之世不能绝祥,甚治之代不能无咎僻,君以祥自泰,故益侈而趣亡,贤主以咎修德,故愈畏而蒙祉,则祥无必庆,咎无故凶,视销伏之如何耳。臣伏见顷岁以来,灾害数见,依类托寓异占同符天本示法而尊乃有躔离流薄之变,地当安固而静乃有都国震动之占。陛下奉承郊丘,岁丰月洁,当蒙介福,翻至大异,何哉。得非事有召奸,法有阶隙,天于宋室谆谆存顾先几豫虑以启圣心,欲陛下据易图难,缘微警著,奋扬刚德,固执主威,厌销未萌以光丕业也。臣伏读前史五行志以验于今,累威重谴不可不察。若乃群星流散,则民人荡析之象也。月行黄道,地震州邑,则边戎窥间,臣下擅恣,后妃将盛,年谷且饥之兆也。去年火焚兴国寺,浮屠延燔艺祖神殿,已而盗坏宗庙,扣器者再,则神不昭格之意也。自昔灾异之发,远者十数年。近者三四年随方辄应类,无虚已。陛下何不暂概清虑,推求其端。方今典刑设张,上下禔穆,而臣便论危事,必难取,信然。陛下试一念假有荡析以何策固安假有饥空以何理,振救脱致窥间有任之将谓谁傥令擅恣可防之奸有几。灾异不验,国之福也。苟使遂验则陛下禦之之虑得不素具于中哉。然请先言其要。臣闻君以操柄为重,臣以奉命为恭柄,舍之则重者反轻,命窃之则恭者更僭。伏惟陛下念爵赏之典,刑罚之权,虽览群言一决宸虑,无委成假。借以开贵近牵制之私。书称惟辟作福,惟辟作威。夫威福者,天子之所以固大宝,制兆人之术。臣有作福作威则害于而家凶于而国古之王者亦何能使刑悉当,罪赏皆称。功要之事出于主则纳忠者有归,政出于臣则植私者必众。传曰:倒持太阿。言柄之不可失也。又曰:吐珠必含。言失之不可收也。若夫后宫戚里祈恩丐赏者日月不乏,陛下且当断而不听,以示公至内省。黄门给事左右亦宜数加训敕,使思不出位,此皆助阳抑阴之术也。臣闻伯禹三王之长逢辜引慝,宣王成周之良思患侧身,故能感彻神祇,收还威怒,回沴气为太和,化已衰为中兴。陛下览照今古,至详至熟。今变眚日著,中外暴闻而罪己之问不形于诏书,思患之谋不留于询逮委。远天戒虚而未答踰时越月,群下默然,间者但引缁黄晨斋夕呗,修不经之细祀,塞可惧之大变,人且未信,天胡可欺至诚至愚。窃恐销伏之间,未为得计也。伏望陛下不以灾之未至,遂为晏安;不以岁之屡丰,便忘荒馑。普照百执,各贡所怀,庶几天下条贯粲然,先见粗举六事以备万一。联写于左,如有可采续当条陈科别。惟陛下裁赦其罪,姑垂省阅。臣无任瞽狂,待罪之至。
《怪说上》石介
三才位焉,各有常道。反厥常道,则谓之怪矣。夫三光代明,四时代终,天之常道也。日月为薄蚀,五星为彗孛,可怪也夫。五岳安焉,四渎流焉,地之常道也。山为之崩,川为之竭,可怪也夫。君南面,臣北面,君臣之道也。父坐子立,父子之道也。而臣抗于君,子敌于父,可怪也夫。中国,圣人之常治也,四民之所常居也,衣冠之所常聚也,而不士,不农,不工,不商者,半中国,可怪也夫。中国,道德之所治也,礼乐之所施也,五常之所被也,而汗漫不经之教行焉,妖诞幻惑之说满焉,可怪也夫。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二庙,庶人祭于寝,所以不忘孝也,而忘,而祖废,而祭去,事不经之鬼,可怪也夫。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禦大菑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弃。能殖百谷祀以为稷后土能平,九州祀以为社。帝喾、尧、舜、禹、汤、文、武有功烈于民者,及夫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财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而老观佛寺遍满天下,可怪也。人君见一日蚀,一星缩,一风雨不调顺,一草木不生殖,则能知其为天地之怪也,乃避寝减膳,彻乐恐惧,责己修德,以禳除焉。彼其灭君臣之道,绝父子之亲,弃道德,悖礼乐,裂五常,迁四民之常居,毁中国之衣冠,汗漫不经之教,行妖诞幻惑之说满,则反不知,为怪。既不能禳除之,又崇奉焉。时人见一狐媚,一鹊噪,一枭鸣,一雉入,则能知其为人之怪也。乃启咒祈祭以厌胜焉。彼其孙其子忘而祖宗去,而父母离,而常业裂,而常服习夷鬼则反不知其怪。既厌胜之,又尊异焉,愈可怪也。甚矣。夫中国之多怪也,人不为怪者几少矣。噫。一日蚀,一星缩,则天为之不明;一山崩,一川竭,则地为之不宁,释老之为怪也,千有馀年矣。中国之蠹坏,亦千有馀年矣。不知更千馀年,释老之为怪也,如何中国之蠹坏也,如何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不生吁。
《谨天诫》〈节〉包拯
臣窃见近者,太白犯月于尾箕之分,荧惑犯镇星于虚危之分,而又冬雷震发,雨木成冰。臣谨按历代五行志曰:太白犯月,月犯太白,荧惑犯镇星,皆外寇之兆。雨木成冰者,说者谓上阳施不下通,下阴施不上达,故雨水为之冰,冰者,阴之盛,木者,少阳,贵神卿大夫之职。亦曰:木,冰为木介,介者,甲兵之象。又曰:冬雷者,所发之地,主兵。谓雷以二月出,八月入也。今年冬而震雷雨雹者,阳不闭藏而发泄,皆失节之异。夫月者,太阴之长,后妃大臣诸侯之象。镇星所管,宋卫陈郑之分,若金火凌犯,固不为福。况又箕尾属燕虚危属齐设或内非其应,则北边之患,山东之忧,亦须大为之防。且顷岁有星孛之异,近复有巨嵎之震,不可忽也。今四方灾旱流亡未复,虽遣使绥抚,贷粟赈给,而上下困竭,济恤攸艰,此乃天意笃祐圣宋,丁宁陛下,如是之至也。书曰:历象,日月星辰。此言王者当仰视天文,俯察地理,观日月消息,候星辰躔次,揆山川变动,参人民谣俗,以考休咎。若见灾异,则退而责躬,恐惧修德,以应之。有不可救者,则蓄储备以待之。故宗社享无疆之福。伏望陛下省灾异之来,验休祥之应,谨奉上天之戒,以揆当世之务。外则幅员之广,寇盗可虞,内则枢政之繁,赏罚未信。固宜进擢贤杰,振张纪律,广辟众正之路,屏绝群枉之门,斥远奸憸慎,重听纳近。自宫禁远及边陲,杜渐防微,中处协济,如此则庶几后患可弭,惟圣度裁处。
《石鹢论》欧阳修
夫据天道仍人事笔,则笔而削则削此春秋之所作也。援他说攻异端,是所是,而非所非,此三传之所殊也。若乃上揆之天意,下质诸人情,推至隐以探万事之元垂将来。以立一王之法者,莫近于春秋矣。故杜预以为经者,不刊之书;范宁亦云义以必当为理然至一经之指三传殊说是彼非此学者疑焉。鲁僖之十六年,陨石于宋,五六鹢退飞过宋都。左氏传之曰:石陨于宋,星也。六鹢退飞,风也。公羊又曰:闻其磌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故先言石而后言五。视之则鹢,徐而视之则退飞,故先言六而后言鹢。谷梁之意又谓:先后之数者,聚散之辞也。石鹢犹尽其辞,而况于人乎。左氏则辨其物,公谷则鉴其意。噫。岂圣人之旨不一邪。将后之学者偏见邪。何纷纷而若是也。且春秋载二百年之行事,阴阳之所变,见灾异之所著,闻究其所终,各有条理。且左氏以石为星者,庄公七年星陨如雨,若以所陨者是星,则当星陨而为石,何得不言星而直曰陨石乎。夫大水大雪为异必书,若以小风而鹢自退,非由风之力也,若大风而退之,则众鸟皆退,岂独退鹢乎。成王之风,有拔木之力,亦未闻退飞鸟也。若风能退鹢,则是过成王之风矣。而独经不书曰:大风退鹢乎。以公羊之意谓数石视鹢而次其言。且孔子生定哀之间,去僖公五世矣。当石陨鹢飞之际,是宋人次于旧史,则又非仲尼之善志也。且仲尼隔数世修经,又焉及亲数石而视鹢乎。谷梁以谓石后,言五鹢先言六者石鹢微物,圣人尚不差先后他谨记其数,则于人之褒贬可知矣。若乃西狩获麟不书,几麟鸲鹆来巢不书,几鸲鹆岂独谨记于石鹢,而忽于麟鸲鹆乎。如此则仲尼之志荒矣。殊不知圣人纪灾异著劝戒而已矣,又何区区于谨数乎。必曰:谨物察数,人皆能之,非独仲尼而后可也。噫。三者之说,一无是矣。而周内史,叔兴又以谓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且天裂阳,地动阴。有阴陵阳则日蚀,阳胜阴则岁旱。阴阳之变,出为灾祥;国之兴亡,由是而作。既曰:阴阳之事,孰谓非吉凶所生哉。其不亦又甚乎。
《五代史前蜀论》前人
呜呼,自秦、汉以来,学者多言祥瑞,虽有善辩之士,不能祛其惑也。予读《蜀书》,至于龟、龙、麟、凤、驺虞之类世所谓王者之嘉瑞,莫不毕出于其国,异哉。然考王氏之所以兴亡成败者,可以知之矣。或以为一王氏不足以当之,则视时天下治乱,可以知之矣。龙之为物也,以不见为神,以升云行天为得志。今偃然暴露其形,是不神也;不上于天而下见于水中,是失职也。然其一何多欤,可以为妖矣。凤凰,鸟之远人者也。昔舜治天下,政成而民悦,命夔作乐,乐声和,鸟兽闻之皆鼓舞。当是之时,凤凰适至,舜之史因并记以为美,后世因亦以凤来为有道之应。其后凤凰数至,出于庸君缪政之时,或出于危亡大乱之际,是果为瑞哉。麟,兽之远人者也。昔鲁哀公出猎,得之而不识,盖索而获之,非其自出也。故孔子书于《春秋》曰西狩获麟者,讥之也。西狩,非其远也;获麟,恶其尽取也。狩必书地。而哀公驰骋所涉地多,不可遍以名举,故书西以包众地,谓其举国之西皆至也。麟,人罕识之兽也,以见公之穷山竭泽而尽取,至于不识之兽,皆搜索而获之,故曰讥之也。圣人已没,而异端之说兴,乃以麟为王者之瑞,而附以符命、谶纬诡怪之言。凤尝出于舜,以为瑞,犹有说也,及其后出于乱世,则可以知其非瑞矣。若麟者,前有治世如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之世,未尝一出,其一出而当乱世,然则孰知其为瑞哉。龟,元物也,污泥川泽,不可胜数,其死而贵于卜官者,用适有宜尔。而《戴氏礼》以其在宫沼为王者难致之瑞,《戴礼》杂出于诸家,其失亦以多矣。驺虞,吾不知其何物也。《诗》曰:吁嗟乎驺虞。贾谊以为驺者,文王之囿;虞,虞官也。当谊之时,其说如此,然则以之为兽者,其出于近世之说乎。夫破人之惑,若难与争于笃信之时,待其有所疑焉,然后从而攻之可也。龟、龙、麟、凤,王者之瑞,而出于五代之际,又皆萃于蜀,此虽好为祥瑞之说者亦可疑也。因其可疑者而攻之,庶几惑者有以思焉。
《论灾异》刘敞
臣伏以圣王所甚畏事者,莫如天;所甚听用者,莫如民。是故观天意于灾祥,察民情于谣俗。因灾祥以求治之得失,原谣俗以知政之善否。诚少留意,则皆粲然矣。前古圣贤之君,莫不循此以导其下;忠信之臣莫不缘此以讽其上。上下相饬而自天祐之切见朝廷每有吉应嘉瑞,则公卿称贺;至于灾异非常可怪之事,则寂然莫有言者。虽归美将顺臣子之常操而于儆戒吁。俞理似未尽。陛下复不自延问,以求天意,恐非所谓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者也。臣愚以谓五经灾异之说,最深最切设四方所上奇物,怪变妖孽,沴疾有非常可疑者。宜使儒学之臣,据经义傅时事以言,若其言是,可以当天意;若其言非,足以广圣聪。如近日雨雪骤寒,人有冻死者,此亦灾异之一端矣。惟聪明睿智,忧深思远,顺时防微,不可不虑也。臣忝近列,愚不能通古今。切观前世商高宗、周成王畏天威享福祚之益。诚愿陛下留意于此,臣不胜区区。
《救灾议》曾巩
河北地震,水灾,隳城郭,坏庐舍,百姓暴露乏食,主上忧悯下缓刑之,令遣拊循之使恩甚厚也。然百姓患于暴露,非钱不可以立屋;庐患于乏食,非粟不可以饱。二者不易之理也。非得此二者,虽主上忧劳于上使者旁午,于下无以救其患,塞其求也。有司建言请发仓廪与之粟,壮者人日二升,幼者人日一升。主上不旋日而许之,赐之,可谓大矣。然有司之言,特常行之法,非审计终始见于众人之所未见也。今河北地震水灾,所毁败者甚众,可谓非常之变也。遭非常之变者,亦必有非常之恩,然后可以振之。今百姓暴露乏食已废其业矣,使之相率,日待二升之廪于上,则其势必不暇乎。他为是农不复得修其畎亩,商不复得治其货贿,工不复得利其器用,閒氏不复得转移执事。一切弃百事而专意于待升合之食,以偷为性命之计。是直以饿殍之养,养之而已,非深思远虑为百姓长计也。以中户计之户,为十人壮者六人月当受粟三石六斗,幼者四人月当受粟一石二斗。率一户月当受粟五石,难可以久行也。则百姓何以赡其后。久行之则被水之地既无秋成之望,非至来岁麦熟赈之未可以罢。自今至于来岁麦熟,凡十月一户当受粟五十石。今被灾者十馀州,州以二万户计之,中户以上及非灾害所被不仰食县官者,去其半则仰食县官者,为十万户。食之不遍则为施不均,而民犹有无告者也。食之遍则当用粟五百万石,而后可以办此,又非深思远虑为公家长计也。至于给授之际,有淹速,有均否,真伪有会集之扰,有辨察之烦,厝置一差皆足致弊,又群而处之气久蒸薄必生疾疠。此皆必至之害也。且此不过能使之得旦暮之食耳。其于屋庐构筑之费,将安取哉。屋庐构筑之费既无所取,而就食,州县必相率而去其故居。虽有颓墙坏屋之尚可完者,故材旧瓦之尚可因者,什器众物之尚可赖者,必弃之而不暇顾。甚则杀牛马而去者有之,伐桑枣而去者有之,其害又可谓甚也。今秋气已半,霜露方始而民露处不知所蔽,盖流亡者亦已众矣。如不可止,则将空近塞之地,空近塞之地,失战𩰚之民,此众士大夫之所虑而不可谓无患者也。空近塞之地,失耕桑之民,此众士大夫所未虑而患之尤甚者也。何则失战𩰚之民,异时有警,边戍不可以不增尔。失耕桑之民,异时无事边籴不可以不贵矣。二者皆可不深念欤。万一或出于无聊之计,有窥仓库,盗一囊之粟,一束之帛者,彼知已负有司之禁,则必鸟驻鼠窜,窃弄锄梃于草茅之中,以捍游徼之吏强者。既嚣而动,则弱者必随而聚矣。不幸或连一二城之地,有枹鼓之警,国家乌能晏然而已乎。况夫外有敌国之可虑,内有郊祀之将行,安得不防之于未然,销之于未萌也。然则为今之策,下方纸之诏,赐之以钱五十万贯,贷之以粟一百万石,而事足矣。何则今被灾之州为十万户,如一户得粟十石,得钱五千,下户常产之赀平日未有及此者也。彼得钱以完其居,得粟以给其食,则农得修其畎亩,商得治其货贿,工得利其器用,閒民得转移执事,一切得复其业而不失其常生之计与。专意以待二升之廪于上,而势不暇乎他为岂不远哉。此可谓深思远虑,为百姓长计者也。由有司之说,则用十月之费为粟五百万石,由今之说,则用两月之费为粟一百万石,况贷之于今而收之于后,足以振其艰乏而终无损于储峙之实。所实费者,钱五钜万贯而已。此可谓深思远虑,为公家长计者也。又无给授之弊,疾疠之忧,民不必去其故居。苟有颓墙坏屋之尚可完者,故材旧瓦之尚可因者,什器众物之尚可赖者,皆得而不失。况于全牛马,保桑枣,其利又可谓甚也。虽寒气方始而无暴露之患,民安居足食,则有乐生自重之心。各复其业,则势不暇乎。他为虽驱之不去,诱之不为盗矣。夫饥岁聚饿殍之民而与之升合之食,无益于救灾,补败之数,此常行之弊法也。今破去常行之弊法,以钱与粟一举而赈之,足以救其患,复其业。河北之民闻诏令之出,必皆喜上之足赖而自安于畎亩之中,负钱与粟而归与其父母妻子,脱于流转死亡之祸,则戴上之施而怀欲报之心,岂有已哉。天下之民闻国家厝置如此,恩泽之厚,其孰不震动感激,悦主上之义于无穷乎。如是而人和不可致,天意不可悦者,未之有也。人和洽于下,天意悦于上,然后玉辂徐动就阳而郊荒夷殊陬奉币来享疆内安辑里无嚣声,岂不适变于可为之时,消患于无形之内乎。此所谓审计终始,见于众人之所未见也。不早出此,或至于一有枹鼓之警,则虽欲为之将不及矣。或谓方今钱粟恐不足以办此,夫王者之富,藏之于民,有馀则取不足,则与此理之不易者也。故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盖百姓富实而国独贫与。百姓饿殍而上独能保其富者,自古及今未之有也。故又曰:不患贫而患不安。此古今之至戒也。是故古者二十七年,耕有九年之蓄,足以备水旱之灾,然后谓之王政之成。唐水汤旱而民无捐瘠者,以是故也。今国家仓库之积,固不独为公家之费而已,凡以为民也,虽仓无馀粟库无馀财至于救灾补败,尚不可缓已。况今仓库之积尚可以用独安可以过忧,将来之不足而立视夫民之死乎。古人有言曰:剪爪宜及肤,割发宜及体。先王之于救灾发肤,尚无足爱,况外物乎。且今河北州军凡三十七灾害所被十馀州军而已,他州之田,秋稼足望,令有司于籴粟常价斗增一二十钱,非独足以利农,其于增籴一百万石,易矣。斗增一二十钱,吾权一时之事有以为之耳。以实钱给其常价,以茶荈香药之类,佐其虚,估不过捐茶荈香药之类,为钱数钜万贯而其费已足。茶荈香药之类与百姓之命,孰为可惜,不待议而可知者也。夫费钱五钜万贯,又捐茶荈香药之类,为钱数钜万贯而足以救一时之患,为天下之计,利害轻重又非难明者也。顾吾之有司能越拘挛之见,破常行之法,与否而已,此时事之急也,故述斯议焉。
《以丞相翟方进当天变》司马光
晏婴有言:天命不慆不贰,其命祸福之至,安可移乎。藉其可移,楚昭宋景犹不肯为,况不可乎。方进罪不至死而诛之,以当天变,是诬天也。隐其谋而厚其葬,是诬人也。孝成欲诬天人而卒无所益,可谓不知命矣。
《乞皇帝御正殿复常膳表》王安石
阳春生物,偶沾泽之稍愆。睿意恤民,遽侧身而自抑。德已修于消变,数或系于非常。当复彝仪,用安群下。恭惟皇帝陛下,天仁博施,神知曲成。躬忘旰食之劳,坐讲日新之政。四时协序,万物致和。适当化养之辰,宜得涵濡之泽。少违常候,辄轸清衷。退师氏之正朝,约太官之盛馔。仰窥谦德,志在闵民。然而遐裔来朝,当即法宫之位。诞辰入庆,合陈燕俎之珍。事有所先,礼难偏废。伏愿仰回渊听,俯徇舆情。夙御九筵之居,并羞十阁之具。上以全于国体,下以副于臣诚。
《第二表》前人
时泽偶愆,屡勤斋祷,圣衷愈励,曲尽焦劳。将损己以召休,因退次而贬食,列陈剡奏,尚阙嗣音,在臣列之靡。遑伏帝阍而再叩恭。惟皇帝陛下,体居离正,德禀乾刚。期揉俗以致康,尝纳隍而兴念。七载于此,继获丰穰,一春而来,或罹愆亢。皇慈深轸,群祀遍修,恐狴犴乖,则亲虑其囚,惧黼黻美,则躬变其服。仍损内饔之举,兼虚正宁之朝。然而礼贵从宜,事难泥古,而况甫临诞节,交举庆仪。有列辟拜万年之觞,有殊俗修两朝之好。苟虚彝制,难副群情。伏望少屈渊衷,特从诚恳,天临广厦,日御常珍。亲事法宫,廓宣于政治。惟辟玉食,昭示于等威,仰以慰两宫之慈,俯以安群下之望。
《赐文武百寮文彦博以下上第一表请皇帝御正殿复常膳不允批答》元·祐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苏轼
朕即位二年,水旱继作,致灾之故,实惟冲人。既延及于无辜,复贻忧于文母。是以坐不安席,食不甘味,实欲深念厥咎,岂徒见之空言。而雨不崇朝,农犹告病,欲徇来请,惕然未宁。其一乃心,勉正厥事。毋重朕之不德,以答天之深戒。
《赐文武百寮文彦博已下上第一表请太皇太后复常膳不许批答》元·祐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前人
旱暵之罚,自冬及夏,天之降灾如此其久,则夫致灾之道,岂一日而然哉。虽力行罪己之文,尚恐非应天之实。而卿等以肤寸之泽,遽欲即安览之惕,然未敢自赦。其交修不逮,务尽厥诚,期兹岁于有秋,虽复常其未晚。
《赐文武百寮文彦博已下上第五表请皇帝御正殿复常膳允批答》元·祐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前人
朕以寡昧膺受多福,常欲损上益下,畏天之威。矧兹旱灾,咎在不德。而卿等以雨泽既至,封章屡上,勉从其意,甚愧于中。夫天之有风雨雷霆,犹朕之有号令赏罚,朕不修明其事,何以责应于天。永思其终,无忘纳诲。
《尚书礼部元会奏天下祥瑞表》林希
臣圭等言:尚书礼部,得元丰五年,天下所上祥瑞,宣徽南院,使判北京,臣拱辰承议郎,提举河北、常平等事,臣宜之,通议大夫知秦州臣公孺龙,图阁待制知青州臣绾,正义大夫知安州臣甫,朝议大夫知兴元府臣景华,朝奉大夫知荥州臣震,西上阁门使知雄州臣舜,卿礼宾使知安肃军臣孝,绰文思使知宪州臣诜,朝散郎知鼎州臣伋,知歙州臣尧,封朝奉郎知蜀州臣,少连承议郎知安德军臣,从谅知利州臣山等。言所部有芝生于州宅寺观,殿阁柱有七茎者,一苗长尺馀者,六牛生二犊者,二嘉禾合穗者,三五本合为一者,一麦一茎三穗者,四四穗者,五穗者,百馀穗者各一。白乌,白鹊生于巢者各一。臣闻圣人出而四海清,帝命昭而万灵集,必致诸福之物以表太平之符。伏惟皇帝陛下体尧之仁,躬舜之孝,力行勤俭,而本以化物,诚意恻怛而出于爱民。是以指麾之间,功业成就;覆载之内,阴阳协和。蒙被群生,浃肌肤而沦骨髓,涵濡异类沾动植而洽飞翔,仰而观者,景星庆云;俯而视者,醴泉甘露扶疏炜煜发为朱草三秀之英游泳服驯,则有白麟一角之异。嘉葩连理之木,异亩同颖之禾,巢鹊可俯而窥,池龙可豢而扰,谓宜。作为声诗而奏于郊庙,申诏太史而著之简编,以永无疆之休,以昭特起之迹,考诸已往,固可谓绝世之殊祥。抑而弗宣,犹以为盛德之馀事,是时所纪,殆不绝书。今者驾鸾辂以充明庭,撞黄钟而御太极,典礼大备,官仪一新,殊方骏奔重译,辐凑自昔辫发卉裳羁縻之所未至,踰沙轶漠言语之所未通,咸奉玉帛而介九宾,袭衣冠而献万寿。烜赫威,德冠古超今,巍巍煌煌,传示八极。铺张王会之众美,裒对皇家之盛容。臣等恭率有司伏寻故事,稽参图牒宜先象齿之珍,敷道句胪敢上龙墀之奏,欢呼忭蹈,倍万常情。
《集瑞图序》秦观
熙宁九年,燕国邵舜文与诸弟,持其先君之丧于宜兴。数月,有双瓜生于后圃;后二年,又生紫芝三,双桃双莲各一,凡六物。于是乡之耆老闻而叹曰:邵氏其兴乎。何其瑞之多也。舜文因集六物者而图之号集瑞图云余谓万物皆天地之委和。而瑞物者,又至和之所委也。至和之气,磅礡氤氲而不已,则必发见于天地之间。其精者,盖已为盛德,为尊行,为豪杰之材。其浮沈而下上者,则又为景星,庆云,甘露,时雨,醴泉,芝草,连理之木,同颖之禾。而栖翔游息乎其中者,则又为凤凰麒麟,神马灵龟之属,灿乎光景色象之异也。蔼乎华实,臭味之殊也。卓乎形声,文章之无与及也。于是指以为瑞焉,繇是言之世之所谓。瑞者,乃盛德尊行魁奇之才所钟和气之馀者。耳邵氏之祖考,既以潜德隐行见推乡闾至舜文彦瞻端仁又以文学取科第,弟兄相继,有闻于时而诸子森然,皆列于英俊之域。则是至和之气钟于其家久矣。宜其馀者,发为草木之瑞也。昔杨宝得王母使者玉环四枚,而宝生震震,生秉秉,生赐赐,生彪,凡四世为三公以往,推今即邵氏六物之瑞,岂徒生而已夫。盖有应之者矣。
《灾异疏》吴奎
今冬令反燠,春候反寒,太阳亏明,五星失度,水旱作沴,饥馑荐臻,此天道之不顺也。自东徂西,地震为患,大河横流,堆阜或出,此地道之不顺也。邪曲害政,阴柔蔽明,群小纷争,众情壅塞,西北贰敌,求欲无厌,此人事之不和也。夫帝王之美,莫大于进贤退不肖,今天下皆谓之贤,陛下知之而不能进;天下皆谓之不肖,陛下知之而不能退。内宠骄恣,近习回挠,阴盛如此宁不致大异乎。又十数年来,下令及所行事,或有名而无实,或始是而终非,或横议所移,或奸谋所破,故群臣百姓多不甚信。以谓陛下言之虽切而不能行,行之虽锐而不能久。臣愿谨守前诏,坚如金石,或敢私挠,必加之罪,毋为人所测度,而取轻于天下。
《温江县二瑞颂》〈并序〉杨天惠
温江隶成都,远王畿三千几,百里有奇,盖西南偏邑也。政和二年夏六月,有嘉禾产于严氏之圃,凡二本。是岁十二月,复有甘露降于学宫之柏,凡三日。乡以白县,县以白府,府遣从事,即县覈状,皆有实可复,不诬辄具书。若图上尚书省以闻,诏下其副,尚书礼部藏焉。于是前县臣宗道驰书谕假,彭山丞臣天惠曰:盍颂诸臣越北阙而奏。颂曰:
于皇御极百志惟叙曰:农。而农曰:士。而士尔安,乃宫尔宁,乃亩恩,诏数下,仁滂德膴,农饱以歌,士喜式舞,协气从之,祥嘏如雨,乃产嘉禾,以庆农扈,乃降甘露,以幸士子。其庆伊何,珠穗纷举,俾尔瓯窭,户有亿秭。其幸伊何,云液醲湑,俾尔高馥,濡及婴孺,维我哲后。博临下土,相彼多禾,均此灵露,道拜稽首,诞告奔走。惠拜稽首,盱衡语语。敢献稗宫,以赞矇瞽。。
《通志灾祥序》郑樵
仲尼既没,先儒驾以妖妄之说而欺后世,后世相承,罔敢失坠者有两种学。一种妄学务以欺人,一种妖学务以欺天。凡说春秋者,皆谓孔子寓褒贬于一字之间,以阴中时人使人不可晓解。三传唱之于前,诸儒从之于后,尽推己意而诬以圣人之意,此之谓欺人之学说洪范者。皆谓箕子本河图洛书以明五行之旨。刘向创释其传于前,诸史因之而为志于后。析天下灾祥之变而推之于金木水火土之域,乃以时事之吉凶而曲为之配,此之谓欺天之学。夫《春秋》者,成周之典也。《洪范》者,皇极之书也。臣旧作《春秋传》,敷以明王道。削去三家褒贬之说,所以杜其妄。今作灾祥略,专以记实迹,削去五行相应之说,所以绝其妖。且万物之理不离五行,五行之理其变无方离固为火矣,而离中有水坎。固为水矣,而坎中有火。安得直以秋大水为水行之应,成周宣榭火为火行之应乎。况周得木德而有赤乌之祥,汉得火德而有黄龙之瑞此理又如何耶岂其晋厉公一视之远周单公一言,之徐而能关于五行之沴乎。岂其晋申生一衣之偏,郑子臧一冠之异,而能关于五行之沴乎。如是则五行之绳人甚于三尺矣。臣窃观汉儒之说,以乱世无如春秋之深,灾异无如春秋之众者,是不考其实也。臣每谓春秋虽三王之乱世,犹治于汉唐之盛时,何哉。春秋二百四十年而日食三十六,唐三百年而日食过百。举春秋地震五,汉和平中积二十一日而地百二十四动,举春秋山倾者二。汉文帝时一年之间,齐楚山二十九所同日圮。举春秋大水者八,后汉延平中一月之间郡国三十六大水,其他小小灾异则二百四十年之事不及后世一年也。如李梅冬实,鸲鹆来巢之类,在后世不胜书。使春秋之人而亲见后世事,岂但恸哭流涕而已哉。以春秋视后世不为乱世也,何哉。后世之法度不及春秋之法度,后世之人才不及春秋之人才,其所以感和气而弭灾异者。又安可望春秋乎。呜呼。天地之间,灾祥万种。人间祸福,冥不可知。奈何以一虫之妖,一气之戾,而一一质之以为祸福之应。其愚甚矣。况凶吉有不由于灾祥者,宋之五石六鹢可以为异矣。而内史叔兴以为此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魏安平太守王基筮于管辂辂曰:君家有三怪。一则生男堕地走入灶死,二则大蛇床上衔笔,三则乌来入室与燕𩰚。儿入灶者,宋无忌之。妖蛇衔笔者,老书佐之。妖乌与燕𩰚者,老铃卜之妖。此三者足以为异,而无凶兆,无所忧也,王基之家卒以无患。观叔兴之言则国不可以灾祥论兴衰。观管辂之言则家不可以变怪论休咎,惟有和气致祥,乖气致异者,可以为通论。
《与史太保书》朱熹
熹昨者狂妄,辄以瞽言仰渎崇听,自循分守,当得谴斥之罪。不谓高明博大无所不容,诲答谆谆,罄竭底蕴,三复自幸不惟私以免于罪。戾为喜而又得侧闻前此告猷之益,天下巳有阴受其赐者,尤窃增气。尚恨未得躬扣昌言之目以发蒙昧耳。今者边事益急,变异荐臻,人无智愚,共以为惧然。熹浅陋,窃以为境外之传未足忧,而谴告之深为可畏也。今朝廷于其不足虑者,既已过为之防。而于其深可畏者,反未有处。熹甚惑焉。夫以灾异而求直言,历世相传具有故实明公身为天下大老,诚有忧国之心,亦不当俯及细务。愿以此意为上一言,使幽隐之情得以上通,则天下之言皆明,公之言而明,目达聪感,召和气皆明公之功矣。感激容贷之恩怀不能已,敢复言之。俯伏俟罪。
《赐文武百寮宰臣史弥远等上表奏请皇帝御殿复膳不允批答》真德秀
省表具之,朕以眇身获承宗庙,常惧弗称,以累付托之明属者。风霆之警,厥證甚异,憔德菲薄,晻于政理。故天动威以显,朕邮在易有之荐雷震君子以恐惧修省,是用惕然贬食避殿。盖不若是,无以见朕畏威罪己之诚。惟卿等协同一心,饬正庶事,以辅予不逮,乃所望也。若夫抗章所陈,靳复常度,顾朕寡昧,方念弗足,以御九筵之峻,享四海之珍,省愆未遑,其敢议此,尚体斯意,毋重有云,所请宜不允。
《赐文武百寮宰臣史弥远等上表再奏请皇帝御殿复膳不允批答》前人
省表具之,朕惟天人之应,有若合符言行之微皆足致异比以烈风雷雨之警惕,若上帝祖宗之临遇灾,何止于侧身方食。殆几于失匕亟虚正宁仍却,珍羞虽尽,行挹损之,文尚恐非感通之实而未逾信宿遽复,故常虽众志之愿,然在眇躬其安,敢况属郊禋之迩,正蕲神听之歆。当益懋于寅威,庶遄臻于昭假。朕固有待卿,毋重陈所请,宜不允。
《己巳四月上殿奏劄一》前人
臣寒远书生,至愚极陋,去夏四月尝因面对冒贡瞽言,陛下不以为狂,俯赐嘉纳。今者又获进瞻天光不于此时罄竭愚忠裨万分一臣实有罪臣闻。董仲舒有言曰:国家将有失道之败,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自知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窃惟汉儒之言天,未有深切著明如仲舒者。臣滥缀馆职,获观太史所申。迩日以来,灾眚荐至,两旬之间,暴风再起。三月丙申,都城雨雹。越八日癸卯,荧惑失次,行入太微,干犯执法。己酉之夕,留守掖门谴告丁宁,可谓至矣。而蝗蝻馀孽寖寖复生。陛下恭俭慈仁,对越无愧而和气未应,咎徵遄臻。臣愚无知,未测其故,意者上天仁爱昭示戒儆,欲使陛下君臣之间思先格王,所以正厥事者乎。臣敢条上四说,惟陛下财择。一曰:亲正人臣。谨按汉初元二年正月,暴风从西南来,翼奉以为左右邪臣之验。延光二年三月,大风拔木,史臣以为亲谗曲直不分之应。今陛下登崇耆哲,褒显忠良,所谓谗邪,万无此理,然臣窃听众论,或谓正人虽进用而委任未尽专,小人虽退斥而侥倖未尽塞,名虽好忠而实则喜佞,故谏争之涂尚狭,而忠鲠之气未伸,此灾异所缘而起也。臣愿陛下亲近端良优容切直知贤而任之,则勿贰知邪而去之则勿疑然后政治可兴,而天心可假矣。二曰:抑近倖臣。闻之传曰:阴气之精,凝而为雹。故刘向以为阴胁阳之證,孔季彦以为阴乘阳之證。考诸前代,凡妾妇乘其夫,臣子倍君父,政权在臣下,皆其事也。求之今日,固亡此患。然臣切观近者一二诏旨,或从中出廷尉之官,不得守法环列之职,骤畀非人更化之朝讵所宜有意者左右近习之私,甘言卑辞之请未能以尽绝之乎。夫阴邪之类,长则阳刚之道缺致异之原其或在。是臣愿陛下遵仁祖之规,责大臣以杜衍之事,深遏私情,大融公道,以潜消阴盛之谴,则升平可致矣。三曰:除壅蔽。臣谨按汉天文志,荧惑南方为礼,为视礼亏,视失则罚见之又太微。天廷荧惑,守之为乱臣在廷之象。陛下恭畏,自将动循典法,固无一不合乎礼矣。意者万事几微,或未尽察;群情邪正,或未尽知。故上天因之以示戒乎。夫视之不明,是谓不哲。洪范五事之證,昭然可考。臣愿陛下体重臣之照,炳独断之明。察事几于朕兆之先,烛物情于隐伏之际,使奸邪不能壅蔽,则火得其性而灾害熄矣。四曰:去贪残。臣观春秋威公五年秋螽,说者谓贪虐取民之所。致汉光和元年蝗,蔡邕谓贪虐之所致曩者权奸当国宠赂日章州郡监司掊克取媚。愁苦之气干盩阴阳,馀毒遗殃。殆今未歇比者,固尝遴监司之选,重赃吏之罚,而守令贪残者尚多。苞苴馈遗者未戢,臣愿陛下明诏大臣,推行臧否之令,申严贿赂之禁,庶几民瘼可瘳,而天变可弭也。昔者成王悔过,天雨反风。景公一言,荧惑退舍。宣帝因雨雹而躬亲万几,太宗因旱蝗而益施仁政,致治之效于今可睹。陛下诚能侧身修省于其上,大臣诚能同心燮理于其下,则转异而祥,反掌间耳。抑臣复有献焉,夫天人一理,感通无间,民气舒惨则天心应之。三数年来,生灵穷困,可谓极矣。淮民流离死者什九,仅存者饘粥弗给,既毙者亡所盖藏陛下轸恤之仁,无往不至,而有司奉行未得其术。江淮之间以人为粮者,犹自若也。欲望灾沴之消,其可得乎。侧闻两淮蹂躏之馀,种麦亡几,诚恐风传过实,或误宸听,谓麦熟为可恃而不得广为赈救之策。又闻广南数州粒米狼戾,臣愿斥内帑封椿之储及今收籴以济其饥,是亦振救之一端也。方今元元之命寄于陛下,倒悬之急近在目前,幸哀怜而亟救之,庶几人心可回而天意自解,不然愁叹日滋,变异日炽,臣未知其所终也。意切言狂,罪当万死。
《辛未十二月上殿奏劄一》前人
臣闻知父母之心者,可以知天心;知人君之道者,可以知天道。盖父母之于子也,鞠育而遂字之仁也,鞭扑而教戒之亦仁也。君之于臣也,爵赏以褒劝之仁也,刑罚以耸厉之亦仁也。天祐民而作之,君其爱之深,望之切,无异亲之于子,君之于臣也。故君德无愧,则天为之喜,而祥瑞生焉。君德有阙,则天示之谴而灾异形焉。灾祥虽殊,所以勉其为善一也。天之爱君如此,为人君者其可不以天之心为心乎。臣伏观近岁以来,旱蝗频仍,饥馑相踵。陛下严恭寅畏,不敢荒宁,忧闵元元,形于玉色,上天降康,遂以有年,亦足以观感格之效矣。而比者乾度告愆星文示异,乃叠见于清台之奏。谓陛下躬行之未至,与则丰穰之应若何而致之谓陛下躬行之已至与,则象纬之灾,又何为而数见也。天道幽远,人所难知。臣切思之意者,皇天祐宋之心,欲陛下不以积年之忧患易忘,而以目前之喜为仅足,其爱之深,望之切,为何如耶。夫宫庭屋漏之邃,起居动作之微,一念方萌,天已洞见。陛下诚能守兢业之志,防慢易之私,孳孳服行,屡省毋怠,则将不待善言之三而有退舍之感矣。况今年虽告稔,民食仅充然,荐饥之馀,公私赤立,如人久病甫获瘳而血气未平,筋力犹惫,药败扶伤,正须加意朝廷之上,未可遽忘矜恤之念也。恭闻间者,内廷屡蒇醮事,固足以见陛下畏天之诚然,而修德行政者本也。禬禳祈请者,末也。举其末而遗其本,恐终不足以格天矧。今冬令已深,将雪复止,和气尚郁,嘉应未臻,此汉人所谓天有忧结未解,民有怨望未塞者也。臣愚不佞,伏望陛下体昊天仁爱之意,思星文变动之由,延访近臣,勤求阙失,推行惠政,以活斯民,则愁叹销于下而休徵格于上矣。诗曰:敬之敬之,天维显思命不易哉。惟陛下留神毋忽。
《八月一日轮对奏劄》前人
右臣比者,恭睹御书于太庙。因雷雨之后,鸱吻损动,明诏有司避殿减膳,有以见陛下寅畏祗惧之心。然臣博观六经载籍之传及秦汉以来史传所志,自非甚无道之世,未闻震霆之警,及于宗庙者鲁之展氏人臣耳。己卯之异,春秋犹谨书之。盖雷霆者,上天至怒之威;宗庙者,国家至严之地。以至怒之威而加诸至严之地,其为可畏也明矣。古先哲王遇非常之变异,则必应之以非常之德政,未尝仅举故事而已。今自避正朝,损常膳之外,咸亡闻焉。或者固已妄议,陛下务为应天之文而不究其实矣。况礼文所在,又有可议者乎。且震霆之作,孟秋之癸丑也。越旬有四日而恐惧修省之诏始攽。避殿减膳之举,孟秋之丁卯也,甫二日群臣祈请之章已上夫以蹈。故循常之文非甚,难举者然犹浃旬而后行甫信宿而遽已。何其自责之约而自恕之多乎。陛下节俭之诚,出于天性,其在平日,尚不以卑宫菲食为难,况于畏威省咎之馀,少舒徐之,何所不可而匆匆若是。借曰:礼文之末,非所以格天。然文之不存,实于何有今也。诚意弗加动皆勉强苟塞己责徒掩外观以此动人,犹且不可,而况于天乎。乃者孟秋之朔流星示异其占为兵忧,而上下恬然,若不闻之,故相距才九日而震霆之变作,夫示之以星象之飞流,亦云切矣。而陛下不知戒于是,儆之以震霆,又加切焉。天于我国家欲扶持而全安之,其心至惓惓也。书曰:惟先格王,正厥事。臣愿陛下内揆之一身,外察诸庶政,勉进君德,毋以豢安养逸为心,博通下情,深求致异召和之本,庶几善祥日应,咎徵日销。惟天惟祖宗,所以望陛下者,实在此。臣不胜爱君勤拳之心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直前奏劄一》〈癸西十月十一日上〉前人
臣闻刘向有言曰:祥多者,其国安;异众者,其国危。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臣切究其指,以为不然。盖祥多而恃未必不危,异众而戒未必不安,顾人主应之者何如耳。伏观今岁以来,咎徵荐至,二月宜燠而飞雪冱寒,其令如冬;六月宜暑而积阴骤凉,其令如秋。地宜安静而有震摇之变,水宜润下而有漂涌之灾,则阴阳犹失节也。乃九月丁巳,星陨于昼,其占主益;十月戊戌,流星出昴,其占主吴。则象纬犹告愆也。有一于斯,皆宜儆惧而况重之以震霆之异乎。昔景祐五年,雷发孟春,仁宗皇帝即下求言之诏。凡圣躬阙遗,臣下阿枉,与夫政教刑狱之失,荐绅百僚咸得悉言。所以通下情,召和气也。今陛下自视何如仁宗。冬雷之警甚于孟春,而求言之诏未颁,政令臧否何由悉见。四方利害何由尽闻。群臣邪正何由遍察。虽震惧之言不绝于口,忧劳之念日切于心,臣犹以为未也。夫天之爱陛下,如慈父诲陛下,如严师亵而不严。则爱有时而弛玩而弗戒,则诲有时而倦。惟陛下考祖宗之已行,思所以通人情,察民隐,进忠直,斥佞谀,使善政日新,至和自应,此祈天永命之一事也。
《召除户书内引劄子一》〈九月十三日选德殿〉前人
臣闻当天命已定之馀而不忘戒惧者,三代令王之所以长世也。当天命未定之时,而遽忘戒惧者,后世人主之所以不克终也。臣尝读书而得基命,定命之说。窃以谓周之文武,基命者也。若成王则命已定矣。而周公作诗以戒王乃曰:宜监于殷骏,命不易。又曰:命之不易,无遏尔。躬召公作书以戒王,亦曰: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又曰:欲王以小民受天永命。夫周至成王再世耳。而文武之功,配天罔极,天命乌乎而遽止,亦岂待祈而后永耶。及观太康之于夏,太甲之于商,仅一再传而一则,以盘游失国一则以欲败度,纵败,礼而几失之天,未尝以禹汤之烈而私其子孙也。是以谓之难谌,是以谓之靡常,然后知二公惓惓之忠,非过计也。然则继守成之主,其可以天命已定而忽之哉。厥今天下何时也。臣以为天命未定之时也。夫自艺祖基肇造之命而太宗定之,高宗基中兴之命,而孝宗定之,圣子神孙继继承承千千万年,命之定也久矣。而臣以为未定者,盖观皇矣。之诗而知文王受命之由方天厌商乱而求民之定也,始则观之二国焉。求之不获而又观之四国焉,其德皆莫若文王者,于是眷焉西顾,命之为中夏主,夫岂苟然哉。今中原俶扰,天之简求民主,兹惟厥时使吾之德足以当天心,天必不舍而他畀也。苟吾之德未足以当天心,天必转而他之矣。臣故曰:此天命未定之时也。嘉定中臣缪直禁林,是时鞑日以兴,金日以削,尝中夜彷徨而起曰:此吾国安危将判之秋,君臣上下恐惧修省之日也。于是进祈天永命之戒,宁宗皇帝优容狂瞽,嘉叹再三,而权臣寡识懵不之省,自是二十馀年德政未尝增修,人心惟益咨怨,所谓祈天永命之言直视以为辽阔而欺天罔人之事,则益甚焉。是以谴告频仍,灾害酷烈,钱塘巨浸,莽为沙碛,天台苕霅,州化为湖,而都城之灾则尤旷,古所未有他。如彗孛飞流之变,无岁无之盗,贼兵烬之厄;几半天下,吾国之势,盖岌岌然。上赖九庙之灵,权臣殒命,陛下亲政,英明果断,薄海耸观而于外攘内修之政未及,大有所为,金遽以灭告矣。群雄虎争,猛敌焱锐,豫备深防,所当汲汲,内顾根本,犹有可虞。而边臣匆匆,或假和以纾患,或恃战以成功,臣以为皆非至计也。昔人有言:凡举大事,必顺天心。夏秋以来,积阴多雨,阳泽勿竞,而乾文示异,数见于清台之占,因人事以推天心,殆有甚可惧者。臣是以复进祈天永命之说也。然所谓祈者,岂世俗禬禳小数,谄渎鬼神之谓也。稽诸召诰曰:敬德曰:小民而已传有之敬者,德之聚,能敬必有德。近世大儒皆谓敬者,圣学之所以成始成终也。陛下圣学高明,固尝以毋不敬之言,揭诸宸坐朝夕仰视如对神明然。所以害吾敬者,则不可不察也。仪狄之酒,伐德乱性,此害吾敬者也。南威之色,荡心惑志,此害吾敬者也。陛下于此心惕然自省曰:沈湎冒色,妇言是用,昔人之所以自绝也。其可不戒乎。侏儒之戏,滑稽之谈,此害吾敬者也。陛下于此心肃然自持曰:优笑在前,贤才在后,昔人之所以取亡也。其可不戒乎。郑声之淫,佞人之殆,有一于此,皆足害敬,放而远之不可以不严盘游之乐。弋射之娱,禽兽之珍,狗马之玩,有一于此,皆足害敬屏而绝之,不可以不力。如此则陛下之心清明纯粹,万善出焉。则又反而思之曰:朕自即位以来,为权臣所误,其失有几。凡圣心之所未安者,即天理所未安也。改之其可以或吝则又稽于众曰朕言动之不中,道政令之不合宜者,其事有几。凡人情之所未允者,即天意所未允也。更之其可以或后。盖一念之愧,不敢安此敬也。一事之戾,不敢忽亦敬也。谨之于心术之微而发之于践履之实,必如汤之日,跻文王之缉。熙中宗之严恭寅畏,然后谓之无不敬此祈天永命之一也然召公既曰敬德又必以小民参之何邪,盖天之视听因民之视听。民心之向背,即天心之向背也。权臣用事以来,戕贼元元,殆非一事。盖其始也,易楮币易盐钞颛用,罔利之术而峻绳下之刑,估没编隶,滥及无辜,而民怨其中也。黜忠良而进贪,刻举赤子以付豺狼,远近嗷嗷,恬不以恤,而民益怨。其末也,廉耻道绝,货赂公行,以服食器用为未足而责之以宝玉珠玑,以宝玉珠玑为不足而责之以田宅契券。希指求进者,虽杀人于货亦所忍为,而民大怨矣。江湖闽广三衢之盗相挺而起,生灵荼毒几千万人,户口减少,殆什七八。幸而无盗者,又以官吏争自为盗,田里荒寂,州县萧条,亦无异于绿林黑山之所轥轹也。可胜叹哉。仰赖陛下布端平之诏,一洗而新之然狃于旧习者鲜为革心之图困于虐政者,未被息肩之惠。盖贿道虽窒而昔之贿进者尚存,赃吏虽惩而赃多者,或反漏网加以边事。既兴江淮之间科调百出,所至骚然,民不堪命,远而襄蜀,抑乂可知臣恐非所以培本根,寿命脉也。陛下至仁,宁忍闻此。臣愿圣志恻然兴念,申颁诏旨,凡郡邑掊克之政,边关科调之扰,悉从禁止,敢违命者,必罚无赦。至于行都近甸为沐浴雨露之首,而楮轻物贵为生孔艰愁叹之声在在而有书称文王惠鲜鳏寡皆穷悴之人,奄奄就尽。惠泽所及,鲜然咸有生意,此海内所望于仁圣之君也。宜命近臣条举便民之画,如魏相所上诏书二十三事者,以次行之此祈天永命之二也。易曰:天之所助者顺,人之所助者信。 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陛下真能敬德于上,而使斯民怀生于下,则人心悦而天意顺,恢拓之本,其在斯乎。陛下春秋鼎盛,圣德日新,惟益懋敬焉一陟一降,在帝左右,一游一衍,若与天俱强勉力行,悠久不息,以迓续休命于无穷,乃眷南顾当有其日中原故物终为吾有若徒以力求之而不及、其本,天意难测,臣实忧之。昔梁武欲取河南,尝自语曰:吾之事业有如金瓯脱致纷纭,悔之何及。徒以乙卯之梦,群臣之谀,不能自克,卒隳金瓯之业。追迹梁武平生所为,违天悖礼,何可胜数。无得天之实而希不世之功,其失宜哉。臣区区所陈,本于周召圣贤典训,必不误人。且前日尝以告先皇,今敢不以告陛下。臣之愚忠壮老,一心惟圣明裁察。
《江东论奏边事状》〈节〉前人
诗曰:敬天之怒,无敢戏豫;敬天之渝,无敢驰驱。自昔未闻简,忽天变而无祸者,政宣之世,灾异数见,大星如月,徐徐南行,日黯无光,汹汹欲动,赤气犯斗,水冒都城。当时群臣恬不知警,方且以怪孽为嘉祥,变异为休徵,此上不畏天戒,其失三也。
[book_title]第十四卷
第十四卷目录
庶徵总部艺文三
瑞异小序 元经世大典
顺大道疏 许衡
四灵赋 林同生
前题 林仲节
赐刘基书 明太祖
谏祀玉皇疏 商辂
上封事者言两汉贤良多因灾变以询访阙政今国家受瑞建封不当复设遂诏罢制举 何乔新
帝以灾变避殿减膳彻乐王安石言于帝曰灾异皆天数非人事得失所致 前人
九水七旱论 徐芳
奏修省自劾罢黜疏 吕楠
弭灾祛疾疏 钟羽正
怀郡三瑞集序 崔铣
修省疏 钟惺
庶徵总部艺文四
正旦大会行礼歌 晋成公绥
水旱祷 唐苏拯
和容南韦中丞题瑞亭白燕白鼠六眸龟嘉莲 陈陶
无客回天意 宋邵雍
宫词 王仲修
风雨叹 明李东阳
感事 顾梦圭
漷县行 前人
雷雪行二首 前人
考芝宫 皇甫汸
闻报 前人
十月望十二月朔百舌群鸣连日腊朔之夜雷电彻晓大雨两月乡村人来说虎食人经秋不去 徐渭
庶徵总部选句
庶徵总部纪事一
庶徵典第十四卷
庶徵总部艺文三
《瑞异小序》元·经世大典
古人有灾异,则谨书之,所以儆天戒而思患豫防也。而祥瑞或缺不书者,恐善佞者之生侈心焉。今灾祥并置,以考休咎之徵,故简牍有存者,悉书之。
《顺天道疏》许衡
三代而下,称盛治者,无若汉之文、景,然考之当时,天象数变,如日食、地震、山崩、水溃、长星、彗星、孛星之类,未易遽数,前此后此,凡若是者,小则有水旱之应,大则有乱亡之应,未有徒然而已者。独文、景克承天心,消弭变异,使四十年间,海内殷富,黎庶乐业,移告讦之风,为醇厚之俗,且建立汉家四百年不拔之业,猗欤伟哉。未见其比也。秦之苦天下久矣,加以楚汉之战,生民糜灭,户不过万。文帝承诸吕变故之馀,入继正统,专以养民为务。其忧也,不以己之忧为忧,而以天下之忧为忧;其乐也,不以己之乐为乐,而以天下之乐为乐。今年下诏,劝农桑也,恐民生之不遂;明年下诏,减租税也,虑民用之或乏。恳爱如此,宜其民心得而和气应也。臣窃见前年秋孛出西方,彗出东方,去年冬彗见东方,复见西方。议者咸谓当除旧布新,以应天变。臣谓与其妄意揣度,曷若直法文、景之恭俭爱民,为理明义正而可信也。天之树君,本为下民。故孟子谓民为重,君为轻,《书》亦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以是论之,则天之道恒在于下,恒在于不足也。君人者,不求之下而求之高,不求之不足而求之有馀,斯其所以召天变也。变已生矣,象已著矣,乖戾之几已萌,而不可遏矣,犹且因仍故习,抑其下而损其不足,谓之顺天,不亦难乎。右六者,难之目也。举其要,则修德、用贤、爱民三者而已。此谓治本。治本立,则纪纲可布,法度可行,治功可必。否则爱恶相攻,善恶交病,生民不免于水火,以是为治,万不能也。
《四灵赋》林同生
乾清坤宁,圣作物睹。当四灵之毕来,知万物之得所。钦惟皇上绳祖之武,敷和气于两间,播仁风于万宇。九渊之龙乍腾,高冈之凤时翥,麒麟在郊,神龟在渚,繄泰和元气之所钟,惟体信达顺之所使。彼昭昭之为灵验。皇德之遐,著今夫神龙之英。鳞族莫前,或吟于风,或奋于渊。昔龙师之纪号,彰瑞物于万年。宣大易之取象,首八卦而为乾。不有斯灵,象数何先。又若鸣阳之鸟,集于高冈。五音雍雍,五采煌煌。阿阁之游,嶰谷之翔,雌雄和奏,自成宫商。使轩辕之作乐,成律吕之短长。不有斯灵,制作未详。又若神龟见洛,粲粲朱衣。呼烟吸雾,灵液霏霏,绿文一出,为偶为奇,揭我九章,示我民彝。不有斯灵,大范孰知。又若麒麟在郊,万毳之英。其象昭昭,其角振振。当周南之化美,讫春秋之文成。或播之诗,或笔之经。不有斯灵,圣道何明。虽然灵不自灵,因人而灵,圣人不作,灵物不兴。千载一时,见于当今,无为而化,至治惟馨。天不爱道,甘露时零。地不爱宝,醴泉以生。四灵骈萃,宇宙文明。而且宾兴多士,雾集云从。振关西之凤,起南阳之龙。元龟五总,举真儒之用。麒麟在阁,图当代之功。使盛德之士同乎四灵者,又可以彰圣治于无穷。
《四灵赋》林仲节
维大钧之播物,差变化之不同。虽偏塞之有间,亦和粹之或钟。伊百兽之孰灵曰麟凤兮龟龙其灵伊何为瑞孔多或出鲁而降圣,或鸣岐而应和。或浮洛而荐瑞,或出河而负图。德感而应者,兴二南之咏。乐成而仪者,纪帝典之书。九江纳锡,昭上贡之盛。六御时乘,应乾德之符。其为物也,或毳而慈,或羽而仪,或鳞之长,或甲之奇。麟之为灵也,角不以触,趾不以踶。虫有生而不践,草必黄而后跻。麟兮麟兮,著于春秋兮咏于诗。凤之为灵也,体乃象德,鸣兮应时。非竹实兮不食,微冈梧兮曷栖。凤兮凤兮,文明之祥兮,匪德之衰。龟龙之灵也,神以妙物,泽以及时。或守国以绍明,或云从而天飞。龟兮龙兮,神化之盛兮,稽易而可知粤。若先民伤时思昔,纪礼运以成书,表四灵之为德,匪罝网之可求,岂阱擭之能执。若为畜而可驯,乃至和而自获。彼昏不知,孰明斯义。誇元狩之瑞浪,传一角之奇纪。五凤之元,徒取羽毛之异。元君入梦,骋畸说之荒唐。夏椟藏漦,涉纪闻之茫昧。下有继诞之徒,曲学之士,束脯而食,语有奇而不稽。藻棁以居,礼虽盛而匪智。引笙而下,料王子之空谈。网梭而飞,嗤晋人之妄议。盖故实者,不求史传之支离,而必明经典之所指。乃知礼经之言,所以伤今思古,而想像乎四者之为瑞也。辞未竟,客有谓余者曰:子徒知昔人伤今思古,而不思推古以證今也。四灵以为畜,则王者可制礼乐,岂无其事而虚语哉。洪惟圣神御四方而正四国,张四维而立四极,居四大而顺四时,敷四瑞而体四德,乃若四者之应。则麟凤之在郊,龟龙之在沼,振振跄跄,蜲蜲蛇蛇而不知其几也。今子徒骋五经之绪馀而不睹文明之盛事,辨纪传之荒诬而不鉴德盛之所致,诚下国之鄙人也。赋者于是逡巡而起,改容而谢。乃续而为四灵之歌曰:麟兮仁兮,凤兮文兮,龟龙神兮,今世之珍兮,礼乐斯兴道厥淳兮,于赫盛德,维皇元兮。
《赐刘基书》明·太祖
皇帝手书付诚意伯刘基近西蜀悉平。称名者悉俘于京师。我之疆宇,比之中国前王所统之地不少也。奈何元以宽而失,朕收平中国,非猛不可。然歹人恶严法,喜宽容,谤骂国家,扇惑是非,莫能治。即今天象叠见,且天鸣巳及八载,日中黑子又见三年,今秋天鸣震动,日中黑子或二或三,或一日日有之更不知灾祸自何年月日至卿山中,或有深知历数者,知休咎者,与之共论封来。前者舍人捧表至京,忙忘问卿安否。今差剋期往卿住所,为天象事。卿年高,家处万峰之中,必有真乐。使者往而回,勿赉以物,荼饭发还。洪武四年八月十三日午时书。
《谏祀玉皇疏》〈节〉商辂
窃惟圣上嗣守祖宗大业十有三年,夙夜忧勤图惟治理天下之人,无不感仰圣德。视前代嗣统之君远过万万,是以天道协和雨旸时,若休徵必应而妖孽不作也。夫何近年以来,灾变日多,去岁宫门火灾,秋大雨水,一冬无雪;今春严寒,河冰重结,郊祀之祭,大风怒号,二月朔望,日月连蚀,南京地震,陕西天鸣,即日乂有妖物害人之异。此皆阴盛阳微,非常之变也。夫天道不远,感召在人。观此则今日人事不修,德政之有亏,军民之怨困莫伸,国家之事变叵测不言可知。此诚皇上侧身修行之时,所宜深省远虑,以安宗社为念,增修德政,讲求阙失,疏远狎昵,节省冗费,以回天意可也。
上封事者言:两汉贤良多因灾变以询访阙政,今国家受瑞建封不当复设。遂诏罢制举。
何乔新
古之圣王,设谏鼓,立谤木。惟恐一德之未修,一政之或阙也。帝舜之世,以言其治,则庶政惟和矣;以言其民,则四方风动矣;以言其瑞应,则凤凰来仪矣。然帝之命禹曰:予违汝。弼曰:汝亦昌言,曷尝以治化已隆而忘求谏之诚哉。真宗之世,仅可为小康耳。一旦以受瑞建封,遽罢直言,极谏之科,何其不思也,且所谓瑞者何瑞乎。以圣祖之降为瑞耶,则出于黥卒所言,以天书之降为瑞耶,则出于憸人所造。以紫芝白鹿嘉禾瑞木为瑞耶,则出于谀臣所上。求所谓庶政惟和四方风动,凤凰来仪者,无有也。当是时蝗飞翳空,非灾变乎。岁旱民饥,非灾变乎。帝虽询于刍荛,未足以消沴致和也。顾乃罢制举以自涂其耳目,是犹尪瘠之人黜和扁屏药石而语人曰:吾身康强耳。呜呼,为此说者何人欤。殆孔子所谓一言可以丧邦也欤。
帝以灾变避殿减膳彻乐,王安石言于帝曰:灾异皆天数,非人事得失所致。 前人
天人相与之际,未易言也。然洪范著休咎之徵,春秋书灾异之变,盖欲君天下者睹灾而思咎耳。古之英君谊辟一祲祥之见,辄惕然曰:岂吾德之或愆乎。一草木之妖,辄矍然曰:岂吾政之或缺乎。曷尝诿诸天数而不知省哉。王安石以通经学古自负其于洪范春秋之旨考之熟矣。灾变之来,君未知警,犹当胥诲胥告使畏天威,以保天命,可也。今者君有警惧之心,而安石反进邪谄之说,是逢君之恶也,是妇寺之忠也。岂古之大臣格王正事之道哉。呜呼。安石背经叛道,如此真圣门之罪人哉。
《九水七旱论》徐芳
灾祥之生,其本在人,而天末焉。故治世多休徵,乱世多咎徵,非独气数也。以其主德之修,悖气之和,沴象之喜怒而应,殊焉。休咎之分,天之所以赏罚人主也。世传尧汤有水旱之患而其为数一九年,一七年,噫。何天之怒两圣人如此也。尧以钦明恭让之姿为诸侯所戴用代挚位置谏鼓谤木以达上下宅羲和巡方岳以若昊天熙庶绩一民饥曰:我饥之也。一民寒曰:我寒之也。其于图治可谓切矣。有夏昏虐,汤应徯我后之望出,生民涂炭,昧爽丕显作风愆之戒儆于有位其钦崇天道可云至矣。何不德以干天之怒如此也。书记庶徵休咎,以恒雨归之于狂恒,旸归之于僭言,水旱雨旸之恒可知矣。尧其为狂,汤其为僭乎。且七年九年,则咎又不止于恒也。尧汤即不德,一二年之灾,足以儆矣。何天怒之深,而降之罚,如此其极也。春秋谨严天戒,故灾异必书。汉儒董仲舒,刘向又杂摭事应实之。如鲁隐公九年三月大雨,以为公子翚篡逆之兆。僖十一年夏大旱,以为作南门劳民兴役之致。虽颇牵合于义,为近也,尧之时协和矣,于变矣,康衢歌而越裳贡矣,汤代虐以宽抚绥讫万方而永怀在兆姓于其时,不可谓不治也。宜于气有和而无沴,于象有喜而无怒矣。而变若此,岂天人感应之理至两圣人独爽与。且灾之类不一,水旱为大。春秋二百四十年书旱雩十八,大水六,凡皆日月之恒耳。惟文公二年自十二月不雨,至秋七月则特书,十年自二月不雨,至七月又特书,以其历时久而灾之甚也。无论春秋自羲轩以来今数千年,未有水旱之患。自二三年至七八年之久者,今以数千年,昏朝暴主所无之变,独两见于尧汤之世,何其待两圣人偏苛而所以祸两圣人之民者。偏苛且酷也,是数者虽明理洞数之儒,莫能得其解焉。即以问之天,天亦将无以自解也。而竟有之,何耶。曰:非也所云。七年九年者误耳,曷为误传之者,误也。按古史,尧六十一载甲辰命崇伯鲧治水,阅九载,绩用勿成,是岁黜之。岁癸丑举舜而后殛焉,是所谓九年水者;壅闬未乂之水非天灾霪潦之水也。商纪汤乙未灭夏即位,至七祀辛丑大旱,祷于桑林而雨,是所谓七年之旱者。自乙未至辛丑当为七年。非自一至二岁,岁相续之旱也。尧十九年尝命共工治河矣,当元圭未锡之先尧之天下,无岁无水患不自九年始也。又十一年癸亥而告成功,亦不自九年终也。尧在位百年,自始即位以逮平成,即谓尧有数十年之水可也。汤自桀三十八年戊寅嗣侯至乙未代夏凡十八祀辛丑大旱之岁二十四祀矣。以称王之年,累之数,当为七通,侯服计之,即谓汤有二十四祀之旱可也。世俗不察事之本末,时之久近差次,贸然无所寻绎。但于书得九载罔绩之说则曰:尧九年水矣。于商史得七年桑林之祷,则曰:汤七年旱矣。沿袭益久,讹谬益甚,有言灾之甚者,必举此实之夫使尧之时恒雨,霪潦之患果至,九年而鲜粒。胥绝民即勿问,而尧且不免于鱼矣。亳都土燥壤瘠,非荆扬泽国之比。使汤之恒旸亢暵。历二三年而人将相食,天下且胥铤而走也,何待七年。而汤又得而治之哉。且遇灾而惧,中主犹然,汤七年始祷令旱止,五六年而竟将无祷也,其玩天变亦甚矣。何以法后世而称敬天勤民之主耶。知传者之误,则向之疑皆可释矣。山氓有祀神者一修髯岐而五曰:伍子胥。一妇人靓妆曰:杜拾遗意以胥为须,遗为姨,云以音言拾遗可姨,伍胥之须宜岐而五也。尧汤之九水七旱,是亦伍须十姨之类也。
《奏修省自劾罢黜疏》吕楠
臣伏睹皇上因天示戒,变服御门,令百官同加修省。先日又传闻,皇上将端午诸戏,令俱停罢,臣仰熹圣心之畏天,俯惧臣职之未修。窃见自嘉靖元年以来,元日折象辇之轴,阴风拔兽吻之剑,腊月雷电交作,新正南北同震,山陷地坼,昼晦天霾,委的变异,非常不止。久旱宜廑,大君之恐惧,乃示群臣以修省。臣窃惟天道与人事交通,主德与臣职相系,臣官阶虽卑,职在以经术道义辅主上于圣神。伏自供职以来痛加修省,不职者十有三事,谨列上陈,自求黜退。臣闻学问常天心亦悦,不常,庶民且议。先皇帝经筵又日讲后被才邪声色蛊惑讲论间断,奸逆纵横,社稷几危而不知陛下所亲见也。奈何今年讲书少于去年,去年讲书少于元年,今三月初讲四月罢讲,若计一岁不止,一暴十寒,陛下自视天资比汤文孰优。汤且日新,文王且不已矧。陛下年在幼冲,岂可作辍违天所眷。臣自省讲说不足,以歆其好;忠诚不足,以动其乐。其不职一也。我明有天下者,皆仁祖淳皇帝后诞育高皇帝之功可当百世不迁之祖每年四月十六日二十二日忌辰也。臣于元年二十二日适讲虞书三礼口奏,是日讲书宜著黪服罢酒饭存忌辰,其言未行。当年六七月间,凤阳地方大风拔木数百,大水漂人万家,切近孝陵,至今为灾不已。乃陛下尚不觉悟,又于今十六日百官朝服贺上章圣皇太后徽号。夫仁祖高祖之灵与天地通,其忌日不忧已矣,又以为大乐可乎。书曰:高后丕乃崇降。弗祥,其谓是哉。臣痛自修省,是皆论说未能恳恻所致,不职二也。陛下欲追祭本生皇考,恭穆献皇帝于奉先殿西侧空室,臣已尝同侍读湛若水等据经论奏,昨见切责九卿所议,至有再违不饶之。语礼工二,部惧而遵行。大学士蒋冕执奏又未即从。夫庙有定制,自虞夏商周至今然也。空室之举,既非七九之数,又非世室之名,必欲行之,祖宗在天之灵岂能安乎。汉光武立四亲庙于洛阳,一闻中郎将张,纯为人后者,为之子降其父母,不得祭之言,遂罢其庙,使守令侍祠。臣言不能如张纯之动。主不职三也。献皇帝生有兴国社稷人民,受之祖宗者也,乃忽没其邦名,如旧为士庶人然,虽加殊号,却是后来虚名,又字义兴起也盛也,旺也。若天默定使陛下以有天下之地也,今而没吉兆恐不可,且有二统之嫌。夫陛下入继大宗已考,孝宗今又考献,皇帝诏书又加章圣,皇太后圣母,凡两圣字昭圣皇太后先有圣母字后又没之,轻大宗重小宗,分明二本。臣亦尝同湛若水奏明宗法其言,反不如冷褒张纯辈之能行,不职四也。往在正德间,用人惟货惟谗,故盗起奸横,几至亡国。陛下中兴似更新之矣,乃治不加进,乱不加退,说者谓奔竞之风虽抑而未息,节义之士虽录而不用,举者或挟恩,劾者或带雠,柄用者或避怨,则亦不敢谓不然也。臣不能敷陈修身,取人之道,不职五也。孔子曰:见义不为,无勇。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谄则不福。无勇则失义。传闻有设斋醮以惑陛下者,坏人心,杜圣道,伤国用,莫此为甚。臣不能开崇正道以胜其邪说,不职六也。召虎曰: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而况于防臣之口乎。今诸臣言伤切直者,或谪戍,或削籍,或罚俸,少忤其意辄伺其私,虽在师保视若寻常,未几一年,大臣去者六七,阳无诽木谏鼓之设,阴有卫巫监谤之渐。结忠臣口,缩诤士舌。祸患将兴而不闻,危乱已萌而不知。譬之一身气血不能周流,则肢体麻木;譬之两仪上下不能交泰,故雨旸愆期。而臣职在经幄且不能以达,况彼疏远者哉。痛自修省,不职七也。方今江淮庐凤之间,水旱相仍,饥馑连岁,父杀其儿而食其肉,子刃其母而嘬其血。若乃兄弟刲割,夫妻吞噬,亲戚剽饷,则以为常矣。天理民生,斲丧无馀,古今罕见之灾也。而赈济之权,假手于奸佞之辈,其地方贪黩官吏,叙迁如常。故煮粥则粥杀人,散银则银误人。积骸成丘,残尸如莽报无虚日。书称高后之言曰:曷虐朕民。臣手不能如郑侠,画图以献,不职八也。夫民之贫困至此,极矣。故虽漕运额米,亦折少半以济荒。乃今戚畹奄寺土木之役,动以千万口日三升。不及半岁,京通二仓已耗十三。今岁不雨,来牟不收,且勿论民庶人等,即百官诸宦,岂能空腹以事陛下乎。臣顷分足食之书濒讲而罢不能陈其故以救饿殍不职九也。夫民之无食,犹其无衣也。奈何又差内使织造东南,是速之死也。又行账济,是剜其腹心,补其爪发;抽其皮骨,与之饮食也。臣自修省不能如仲山甫之举,德以补衮衣之阙。其不职十也。邦之刑法所以惩不轨,诘奸慝也。今或叛逆十恶罪通于天。阴行贿赂,缓诛欲释。使为善不知劝,为恶不知畏,以致寒暑失正,风雷不时,书称天讨有罪,臣诚未能讲行,其不职十一也。昔先皇帝传奉太滥近卫之籍动以万计。陛下即位已釐革其半曾未几时仍开。传升之门,非贵倖之弟侄则势要之亲属也,故禄簿月增其数,仓算日减其储,此辈勇不足以敌忾智不足以经国乃使靡费民膏如此,则虽彼类之有劳绩,才略者亦耻与伍,班臣不能讲爵罔及恶德之书,其不职十二也。内弭盗贼,外禦彊敌,所恃者兵,兵之不壮,岂士卒之过哉。扣衣粮以折差,出资装以买閒,鬻首级以救生,一遇钜敌是,夷其股使跨马,折其肱使弯弓,彼且不为贼擒者几希,臣故曰:用千略不如用一廉,用百计不如用一慈。然方欲讲足兵之书而未能上,其不职十三也。夫不职之事有一于此,皆即可黜罚。况臣所负至十有三事者乎。或曰:阶卑集议不及任轻言,责不系可自宽也,且修撰十有七年矣,默待修书成而去亦可,但臣念官联史局惧亏,陛下他日之名职在经筵,恐玷陛下今日之德,故愿如史佚并周召于成王之世,不敢为棸子,皇甫贻诗人之重刺也。故如臣者先行罢黜,庶君德有英俊以成就,天戒即顷刻可消弭,而陛下亦不可不以自为修省之实也。
《弭灾祛疾疏》钟羽正
臣闻天事恒象,变不虚生。窃见近日灾变盖至,甚矣。阴霾冥晦,亢旱骄阳,星陨大光,否塞昏瞀。天心仁爱,岂其无因而有此警。陛下方以眩晕动火,朝讲久虚,虽圣谕谆谆系心,民瘼然不闻出次,当扆与三公九卿,面相儆戒,商确斡旋,调燮之方,天道神明,固不可以虚辞动也。日者在廷,诸臣竭诚进陈陛下,一切留中人心眩惑,不知皇上有概于中耶,抑妄其言,为不足采耶夫使群臣言而尽妄,不宜妄者之盈朝也。使其不妄而弭灾祛疾,忠猷谠论,皆在陈说中,陛下何忍置之乎。陛下一听臣言,臣窃谓弭灾祛疾,原无二道,勤政即所以保身,制情即所以养心,身心理而天意民生,皆可转移,机相因也。请言保身,臣敢以水喻。夫水也,出山泉则清达,涧沚则清激,流波赴大壑则益清,假令填阏下流,则尘浊,聚沫不能清矣。人身之血脉何以异此。是以人君晨朝听政,清昼咨询,凡以鼓舞心神,节宣元气,勿使有所壅闭,湫底爽其常度乃至日昃宵衣,而君体益康,寿源淳固,未闻以勤政而致疾者也。今陛下居重宫之中,享温肥之奉,偃仰逸豫恬愉而不出,久之则血脉淟浊,嘘唏烦酲,饮食之滓液滞而不融,痰饮注于下,清气遏于上,虽欲无疾不可得已。诸臣陈说殆无虚日,而皇上一切不报,则犹未知圣意所存,是以怀款款者皆思一效其愚,皇上何不翻然一旦听纳其言,数临朝讲尽发留中之疏,使人欣慰恍如披云雾,睹青天传之四方,书之史册,为万世谈颂,美盛不胜企望之至。
《怀郡三瑞集序》崔铣
夫迅乎,善之达也。珍乎,吏之良也。积予二纪之所见,怀民其殆矣哉。跐于寇,虔竭于官,渔劫于阉威,日者人患少损而天乃灾之。旱靡遗亩,蝗靡馀穗壮者乐土是往疫者连村或尽己丑岁一泉王子宗周来守甫,踰年而有瑞麦;乂踰时而有瑞禾,瑞瓜,岁则熟,亡则还民乃兴王子立方而不执介而莫夺,宜民者行,厉民者罢,体周物我,顺洽远近,灾奄化祥,枹落声答于是乎。誉腾而宠,锡既而录,荐剡裒颂,章揖揖乎成帙矣。嗟乎。造化之机,阖辟相推,则灾祥日出,炎可铄金而姤生焉,寒适裂肤而复生焉,是故圣狂转念于杪忽,臧否改迹于云为,和戾易辙于茫昧,休咎交徵于物类,王子慎守哉。
《修省疏》〈代〉钟惺
具官臣某一本为景运方新,天心示警,恳乞圣明,亟为修省,以消隐患,以光初政事。臣闻天地人物之妖灵蠢动植之眚,自古有之。其情形不同,同谓之灾;灾之不常有者,谓之异。惟习之为常,则恬然不能有所动;骇之为异,则瞿然足以有所惕。天之警人不于其常而必示之以异,自然之理也。今皇上缵绪御极虽在泰昌元年之九月,其以天启改元,则自今岁辛酉始,辛酉之岁曾几何时,而辽东以日晕告矣,京师以风霾告矣,臣不敢以占候家幽赜之言论,论其至显者日君之象也晕则其徵为蒙,为塞,何以不于京师而于辽东也。若曰:蒙塞之徵,极于边疆而其源始于京师。可知也。风,四方之象也,霾则其徵为昏,为震,何以不于四方而于京师也。若曰:昏震之徵始于京师,而其流必及于四方。可知也。虽然自神祖末年,静摄已久,其妖变层见叠出,盖有不止于今日所告者。修省之疏中外臣工无时无之,亦无人无之,而渊默之中概乎。其未有省也。其故何也。灾异之事一见,则骇目至再至三。以至于无数,则以习见而不之怪矣。修省之言,初闻则悚听,至再至三以至于无数,则以为习闻而不之惊矣。今此二事者交集于皇上改元之初,异乎。不异乎。改元之初,而且不出一二月之内,异乎。不异乎。同一灾异之兴,神祖所习焉。不以为异者,恐皇上欲复狃之以为常而不可得也。除臣下痛自刻责,各修职业,各捐意见,务偕大道以襄助盛治开济时艰外。皇上但思日晕之在辽东者,乃天启元年一二月内之日变而不敢以神祖时之日变视之。思风霾之在京师者,乃天启元年一二月内之风变而不敢以神祖时之风变视之。又思象见于辽东,其源决不自辽东而起,象见于京师者,其流决不自京师而止。虽《春秋》书灾异,不书事应,欲人君无所不谨,而外计全辽之指归,若何料理兵食,若何怀戢文武,若何修明赏罚。内计畿辅之标本,若何撤宫府之藩,若何破水火之形,若何妨釜灶之隔。又岂待臣言之毕哉。皇上与诸臣工,勿谓探策方始,衮阙无多,不足以致天变之踵至,而厚集也。有数十年之尤,悔一念成之有馀,一二事之愧怍,千万世补之,不足交玩,则妖虽小,亦足为隐祸之伏。交警则变,虽大适乃为新政之助。敬怠治忽之几,是在皇上一转念而已。臣某以负乘留台而代庖秩宗修省,固有同责灾祥尤得与闻谨效瑱规自同芹献,北面拜疏,无任悚息,危惧之至。
庶徵总部艺文四〈诗〉
《正旦大会行礼歌》晋·成公绥
嘉瑞出,灵应彰。麒麟见,凤凰翔。醴泉涌,流中唐。嘉禾生,穗盈箱。降繁祉,祚圣皇。承天位,统万国。受命应期,授圣德,四世重光。宣开洪业,景克昌,文钦明,德弥彰。肇启晋邦,流祚无疆。
《水旱祷》唐·苏拯
祷祈勿告天,酒浆勿浇地,阴阳和也。无妖气,阴阳𠎝期,乃人致病,生心腹,不自医,古屋澄潭,何神祟。
《和容南韦中丞题瑞亭白燕白鼠六眸龟嘉莲》陈陶
伏波恩信动南夷,交趾喧传四瑞诗。燕鼠孕灵褒上德,龟莲增耀答无私。回翔雪侣窥檐处,照映红巢出水时。尽写流传在轩槛,嘉祥从此百年知。
《无客回天意》宋·邵雍
无客回天意,有人资盗粮。日中屡见斗,六月时降霜。有书不暇读,有食不暇尝。食况不盈缶,书空堆满床。
《宫词》王仲修
乘舆前殿退朝初,玉案焚香午漏馀。三省奏来祥瑞事,编排付与内尚书。
《风雨叹》明·李东阳
壬辰七月壬子日,大风东来吹海溢,峥嵘巨浪高比山。水底长鲸作人立,愁云压地湿不翻。六合惨澹迷乾坤,阴阳九道错白黑。乌兔不敢东西奔,里人苍黄神屦变。三十年前未曾见,东村西舍喧呼遍。牒书走报州与县,山豗谷汹豺虎嗥。万木尽拔乘波涛,洲沈岛灭无所逃。顷刻性命轻鸿毛。我方停舟在江皋,披衣踞床夜复昼,忽掩青袍涕双透,举头观天恐天漏。此时忧国况思家,不觉红颜坐凋瘦。潼关以西兵气多,胡笳吹尘尘满河。安得一洗空干戈,不然独破杜陵屋,犹能不废啸与歌。世间万事不得意,天寒岁暮空蹉跎。呜呼,奈尔苍生何。
《感事》顾梦圭
殷王祷桑林,断爪念愆咎。春秋志灾眚,法戒垂不朽。台市布贞纯,何必生三秀。笥有千岁龟,不如人寿考。煌煌宝鼎歌,讵协咸英奏。鹖雀为鸾凤,伊人独颜厚。
《漷县行》前人
入城半里无人语,枯水寒鸦几茅宇。萧萧酒肆谁当垆,武清西来断行旅。县令老羸犹出迎,头上乌纱半尘土。问之不答攒双眉,但诉公私苦复苦。雨雹飞蝗两伤稼,春来况遭连月雨。绵城之西多草场,中官放马来旁午。中官占田动阡陌,不出官租地无主。县中里甲死诛求,请看荒坟遍村坞。
《雷雪行二首》前人
昨夜雷轰今日雪,安德门前西路裂。河南檄报人食子,更闻飞蝗满江浙。千古高人鲁两生,汉文谦让流英名。精卫年年负木石,海中波浪何时平。
群方水旱岁不虚,郡国正奈无仓储。何人建议募输粟,只恐未来民半无。天子亲耕后亲织,转见民间多菜色。明堂清庙事且迟,一土一木民膏脂。
《老芝宫》皇甫汸
河清社鸣诞圣人,握符缵历,靡瑞不臻,天垂卿云,景星现地,出醴泉,泽曼衍导禾,六穗麦两岐,嘉瓜并蒂连理枝,三足轩翥,肉角嬉,龟鹿雀兔咸素姿,包匦驿贡赆四驰,芝草凝祥处处生,献庙忽产屋之楹。瑶光莹洁秀九茎,铜池芝房恶足称。帝命作宫,时享以报,子孙千亿,昌嗣允绍。
《闻报》前人
已报旱云连蓟北,更看洪水涨江东。天高未鉴桑林祷,河决难成瓠子功。周制备荒储九载,汉家闻异策三公。小臣亦愿输馀税,却奈归田岁不丰。
十月望,十二月朔,百舌群鸣,连日腊,朔之夜雷电彻晓,大雨两月,乡村人来说,虎食人经秋不
去 徐渭
万历十八年十二月之朔,百舌声声叫,如昨如朋,唤友互答应,乃是气机使然。诺百舌小鸟,尔颛顼使之敢不听。雷电本大物,蛰藏已久矣。何为十一月彻夜殷殷令人惊,电入我窗两三划,我疑是灯还未灭,起看灯花已落,油已乾,始知是电耳,非关灯之残,气候变迁,亦常事,山林老翁闲料理。十月十一月连月苦大水。十二月来还未止。猛虎食人如食豕,百物价高宁倍蓰,我亦左听右出耳,信知十说九是诡,不饮不啖拚已矣。宾来宾去无将迎,携榼提壶见好情,谑谈不把苍毛尘,偶语惟禁白玉京,几筵屏帐无家火,鞋袜衣衫多补丁,噫嘻吁。百鸟之语谁能解,百舌鸣冬或报瑞。年来世事怪反常,常反怪安得公冶来为鸟译出令人快,我所解者,提胡卢枝头,劝我邻家,沽提胡卢,不知吾少青蚨。
庶徵总部选句
汉刘歆《甘泉宫赋》:孔雀飞而翱翔,凤皇止而集栖。甘醴涌于中庭兮,激清流之瀰瀰。黄龙游而蜿蟺兮,神龟沈于玉泥。
扬雄《羽猎赋》:昔在二帝三王,宫馆台榭沼池苑囿林麓薮泽财足以奉宗庙,御宾客,充庖厨而已,不夺百姓膏腴谷土桑柘之地。女有馀布,男有馀粟,国家殷富,上下交足,故甘露零其庭,醴泉流其唐,凤皇巢其树,黄龙游其沼,麒麟臻其囿,神爵栖其林。〈又〉上猎三灵之光,下决醴泉之滋,发黄龙之穴,窥凤皇之巢,临麒麟之囿,幸神雀之林。
剧秦美《新文》:来仪之鸟,肉角之兽,狙犷而不臻,甘露嘉醴景曜浸潭之瑞潜大茀经霣巨狄鬼信之妖发神歇灵绎海水群飞二世而亡。何其剧与帝王之道兢兢乎不可离己,夫能贞而明之者,穷祥瑞回而昧之者,极妖愆上览古在昔有凭应而尚缺焉坏彻而能全。
连珠阳阴和调,四时不忒,年谷丰。遂无有夭折,灾害不生,兵戎不作,天下之乐也。
后汉马融《广成颂》:轶越三家,驰骋五帝,悉览休祥,总括群瑞。遂栖凤皇于高梧,宿麒麟于西园,纳僬侥之珍羽,受王母之白环。
晋成公绥《天地赋》:若乃徵瑞表祥,灾变呈异,交会薄蚀,抱晕带珥,流逆犯虚,谴悟焉事,蓬容著而妖害生,老人形而主受喜,天矢黄而国吉祥,彗孛发而世所忌。
张协《七命》:昆蚑感惠,无私不扰。苑戏九尾之禽,囿栖三足之鸟,鸣凤在林,夥于黄帝之园;有龙游渊,盈于孔甲之沼。
刘琨《劝进元帝表》:符瑞之表,天人有徵;中兴之肇,图谶垂典。〈又〉一角之兽,连理之木,以为休徵者,盖有百数。
宋谢庄《请封禅表》:龙麟已至,凤皇已仪,比李已实,灵茅已茂,雕气降雰于宫榭,珍露呈味于禁林,嘉禾积穗于殿甍,连理合干于园籞。梁昭明太子《七契》:厨萐挺茂,阶蓂吐芳。端鹿摛素,祥熊耀黄。灵禽乐囿,仪凤栖堂。太平之瑞,宝鼎乐协。之应玉羊,丹乌表色。玉露呈瀼,野丝垂木。嘉苗贯桑。简文帝《七励》:德星夜映,庆云昼色。异草双条,灵禽比翼。狐尾既九,茅脊复三。金船漾宝,银瓮呈甘。
《大法颂》:龙翔凤集,河溓海夷,露下若饴,泉浮如醴,桂薪不斧,而丹甑自熟,玉膏讵率,而银瓮斯满,河光似幕,树彩成车,氛氲四照,晖丽五色,神明磊硌,徵祥布濩。〈又〉万符集祉,百神启祥,黑丹吐润,朱草舒芳,珠怀镜像,星含喜光,液池下鹤,高梧集凰,赤熊旦绕,素雉朝翔。
《南郊颂》:嘉祥被众,瑞登金人,泽马丹甑,玉鸡三角,九尾四眉,六足抽铺,地之九茎,发端门之连,理参差于郊,薮布濩于宫阙,府无虚月,史弗能记。
《菩提树颂》:嘉祥竞发,宝瑞咸委,灵芝璚露,月萃郊园,义凤仁虎,日闻郡国,如珠如璧,既照烛于中畿,若云非云,亦徘徊于宫雉。
江淹为萧重让《扬州表》:臣实空儒,伊何以胜既诬人文将黩元纬凌历飞流之眚,惧失正和晦裂蜺雾之灾,且滥世物。
敕为朝贤《答刘休范书》:虹饮鼠舞之异,早见物徵,河北陇上之谣已露童咏,所谓妖由人作,孽不可逃。北齐邢邵《文宣帝哀策文》:地不掩瑞,天不爱宝,既丹其雀,又朱其草,莫黑已素,莫赤自皓,百兽斯蹈,五灵载扰,甘露瀼瀼,青龙矫矫。
魏收加齐王《九锡册文》:天平地成率土咸茂祯符显见史不停笔,既连百木兼呈,九尾素过秦雀苍比周乌。北周庾信《华林园马射赋》:兵革无会,非有待于丹乌,宫观不移,故无劳于白燕。银瓮金船,山车泽马,岂止竹苇两草共垂甘露,青赤一气,同,为景星。
王褒上祥瑞表。明王孝治岳渎所以效灵至人泽及风云以之悬感。是以若雾非雾,天道协至德之符。似烟非烟,触石表嘉祥之气,元黄萧索之辉,丹紫轮囷之状,岂止唐帝沈璧气合金方姬后望河,形如车盖。梁昭明太子诗。班班仁兽集,匹匹翔凤仪。霏霏庆云动,靡靡祥风吹。
庶徵总部纪事一
《路史》:大庭氏之膺箓也适有嘉瑞,三辰曾辉,五凤异色。
《群辅录》:伏羲六佐视默主灾恶。
《宋书·符瑞志》:炎帝神农氏,母曰女登,游于华阳,有神龙首感女登于常羊山,生炎帝。人身牛首,有圣德,致大火之瑞。嘉禾生,醴泉出。
黄帝轩辕氏,圣德光被,群瑞毕臻。有屈轶之草生于庭,佞人入朝,则草指之,是以佞人不敢进。有景云之瑞,有赤方气与青方气相连;赤方中有两星,青方中有一星,凡三星,皆黄色,以天清明时见于摄提,名曰景星。黄帝黄服斋于中宫,坐于元扈洛水之上,有凤凰集,不食生虫,不履生草,或止帝之东园,或巢于阿阁,或鸣于庭,其雄自歌,其雌自舞。麒麟在囿,神鸟来仪。有大蝼如羊,大蟥如虹。黄帝以土气胜,遂以土德王。
帝挚少昊氏,母曰女节,见星如虹,下流华渚,既而梦接意感,生少昊。登帝位,有凤凰之瑞。
帝尧之母曰庆都,生于斗维之野,常有黄云覆护其上。及长,观于三河,常有龙随之。一旦龙负《图》而至,其文曰:亦受天祐。眉八彩,鬓发长七尺二寸,面锐上丰下,足履翼宿。既而阴风四合,赤龙感之。孕十四月而生尧于丹陵,其状如图。及长,身长十尺,有圣德,封于唐。梦攀天而上。高辛氏衰,天下归之。在帝位七十年,景星出翼,凤凰在庭,朱草生,嘉禾秀,甘露润,醴泉出,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厨中自生肉,其薄如箑,摇动则风生,食物寒而不臭,名曰箑脯。又有草夹阶而生,月朔始生一荚,月半而生十五荚,十六日以后,日落一荚,及晦而尽;月小则一荚焦而不落,名曰蓂荚,一曰历荚。归功于舜,将以天下禅之。乃洁斋修坛场于河、雒,择良日,率舜等升首山,遵河渚。有五老游焉,盖五星之精也。相谓曰:《河图》将来告帝以期,知我者重瞳黄姚。五老因飞为流星,上入昴。二月辛丑昧明,礼备,至于日昃,荥光出河,休气四塞,白云起,回风摇,乃有龙马衔甲,赤文绿色,临坛而止,吐《甲图》而去。甲似龟,背广九尺,其图以白玉为检,赤玉为文,泥以黄金,约以青绳。检文曰:闿色授帝舜。言虞、夏、殷、周、秦、汉当授天命。帝乃写其言,藏于东序。后二年二月仲辛,率群臣沈璧于洛。礼毕,退俟,至于下昃,赤光起,元龟负书而出,背甲赤文成字,止于坛。其书言当禅舜,遂让舜。
《路史》:陶唐氏,资有天下制在一人,以德化为冠冕,以稷契为筋力,都俞吁咈于一堂之上,是以德政清平,风教大洽,化格上下而信孚于升潜庆云鲜菩五纬顺轨,景星炳曜,甘露被野,神禾滋亩,朱草苗牧,澧泉泆岫,倚翣生厨,蒲薤苗凤巢阁荣光幕河河马辇箓一日而十瑞,至矢心与治立于灵扉,云生牖坐于华殿,松生栋,万物皆备于我,而亡黄屋之心,举天下以为社稷,非有利也。故垂襞幅,委轻裘而天下治侥民献其没羽封人祝之寿富翕然,各以其所重报,是以比仅、伏羲,后世莫及。
《宋书·符瑞志》:帝舜有虞氏,母曰握登,见大虹意感,而生舜于姚墟。目重瞳子,故名重华。龙颜大口,黑色,身长六尺一寸。舜父母憎舜,使其涂廪,自下焚之,舜服鸟工衣服飞去。又使浚井,自上填之以石,舜服龙工衣自傍而出。耕于历,梦眉长与发等。及即帝位,蓂荚生于阶,凤凰巢于庭,击石拊石,百兽率舞,景星出房,地出乘黄之马,西王母献白环、玉玦。舜在位十有四年,奏钟石笙筦未罢,而天大雷雨,疾风发屋拔木,桴鼓播地,钟磬乱行,舞人顿伏,乐正狂走。舜乃拥璿持衡而笑曰:明哉。夫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亦乃见于钟石笙筦乎。乃荐禹于天,使行天子事。于时和气普应,庆云兴焉,若烟非烟,若云非云,郁郁纷纷,萧索轮囷,百工相和而歌《庆云》。帝乃倡之曰:庆云烂兮,礼缦缦兮。日月光华,旦复旦兮。群臣咸进,稽首曰:明明上天,烂然星陈。日月光华,弘予一人。帝乃再歌曰:日月有常,星辰有行。四时从经,万姓允诚。于予论乐,配天之灵。迁于圣贤,莫不咸听。鼚乎鼓之,轩乎舞之。精华以竭,褰裳去之。于是八风修通,庆云丛聚,蟠龙奋迅于其藏,蛟鱼踊跃于其渊,龟鳖咸出其穴,迁虞而事夏。舜乃设坛于河,依尧故事。至于下昃,荥光休气至,黄龙负《图》,长三十二尺,广九尺,出于坛畔,赤文绿错,其文言当禅禹。
《墨子·非攻下篇》:昔者有三苗大乱,天命殛之,日妖眚出,雨血三朝,龙生庙,犬哭乎市,夏冰,地坼及泉,五谷变化,民乃大振。高阳乃命元宫,禹亲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
夏至桀,天有。〈字典无音义缺〉命,日月不时,寒暑杂至,五谷焦死,鬼呼国,鹤鸣十夕馀。乃命汤于镳宫,受夏大命。《路史》:桀为长夜之宫,男女杂处,十旬不出,政一昔而风沙邕之,方冬穿陵,殴以就之。酒浑而戮,刑杀弥厚。灭皇图,乱历纪,玉瑞不行,朔不告。于是天不畀纯,祆孛出枉矢射,地震天血,迅雷黄雾,夏霜而冬露,大雨水里,社坼因之以饥馑。桀益重塞,好富忘贫,不肯戚言于民。
《墨子·非攻下篇》:商王纣天不序其德,祀用失时。兼夜中,十日雨王于薄,九鼎迁止,妇妖眚出,有鬼宵吟,有女为男,天雨肉,棘生乎国道,王兄自纵也。赤乌衔圭,降周之岐社,曰:天命周文王伐殷有国。泰颠来宾,河出绿图,地出乘黄。武王践功,梦见三神曰:予既沈渍殷纣于酒德矣,往攻之,予必使汝大堪之。武王乃攻狂夫,反商之周。
《荀子·儒效篇》:武王之诛纣也,行之日以兵忌,东面而迎太岁,至汜而圮,至怀而坏,至共头而山隧。霍叔惧曰:出三日而三灾至,无乃不可乎。周公曰:刳比干而囚箕子,飞廉、恶来知政,夫又恶有不可焉。遂选马而进,朝食于戚,暮宿于百泉,厌旦于牧之野。鼓之而纣卒易乡,遂乘殷人而进诛纣。盖杀者非周人,因殷人也。故无首虏之获,无蹈难之赏。反而定三革,偃五兵,合天下,立声乐,于是武象起而韶濩废矣。
《新序》:武王胜殷,得二俘而问焉。曰:而国有妖乎。一俘答曰:吾国有妖,昼见星而雨血,此吾国之妖也。一俘答曰:此则妖也,虽然,非其大者也。吾国之妖,其大者子不听父,弟不听兄,君令不行,此妖之大者也。《亢仓子·政道篇》:亢仓子居息壤五年,灵王使祭公致篚帛与纫璐曰:余末小子,否德沗位,水旱不时,藉为人君,何以禳之。亢仓子曰:水,阴沴也,阴于国政,类刑人事,类私旱;阳过也,阳于国政,类德人事,类盈楚以为。凡遭水旱,天子宜正刑修德,百官宜去私戒盈,则以类而消,百福日至矣。
《荀子·哀公篇》:鲁哀公问舜冠于孔子,孔子不对。三问不对。哀公曰:寡人问舜冠于子,何以不言也。孔子对曰:古之王者,有务而拘领者矣,其政好生而恶杀焉。是以凤在列树,麟在郊野,鸟鹊之巢可俯而窥也。君不此问,而问舜冠,所以不对也。
《说苑》:赵简子问于翟封荼曰:吾闻翟雨谷三日,信乎。曰:信。又闻雨血三日,信乎。曰:信。又闻马生牛,牛生马,信乎。曰:信。简子曰:大哉,妖亦足以亡国矣。对曰:雨谷三日,䖟风之所飘也;雨血三日,鸷鸟击于上也;马生牛,牛生马,杂牧也,此非翟之妖也。简子曰:然则翟之妖奚也。对曰:其国数散,其君幼弱,其诸卿货其大夫,比党以求禄爵,其百官肆断而无告,其政令不竟而数化,其士巧贪而有怨,此其妖也。
楚庄王见天不见妖,而地不出孽,则祷于山川曰:天其忘予欤。此能求过于天,必不逆谏矣,安不忘危,故能终而成霸功焉。
齐景公为露寝之台,成而不通焉。柏常骞曰:为台甚急,台成,君何为不通焉。公曰:然。枭昔者鸣,其声无不为也,吾恶之甚,是以不通焉。柏常骞曰:臣请禳而去之。公曰:何具。对曰:筑新室,为置白茅焉。公使为室,成,置白茅焉。柏常骞夜用事,明日问公曰:今昔闻枭声乎。公曰:一鸣而不复闻。使人往视之,枭当陛布翼伏地而死。公曰:予之道若此其明也。亦能益寡人寿乎。对曰:能。公曰:能益几何。对曰:天子九、诸侯七、大夫五。公曰:亦有徵兆之见乎。对曰:得寿,地且动。公喜,令百官趣具骞之所求。柏常骞出,遭晏子于涂,拜马前,辞曰:骞为君禳枭而杀之,君谓骞曰:子之道若此其明也,亦能益寡人寿乎。骞曰能。今且大祭,为君请寿,故将往。以闻。晏子曰:嘻,亦善矣。能为君请寿也。虽然,吾闻之:惟以政与德顺乎神,为可以益寿。今徒祭可以益寿乎。然则福名有见乎。对曰:得寿地将动。晏子曰:骞,昔吾见维星绝,枢星散,地其动。汝以是乎。柏常骞俯有间,仰而对曰:然。晏子曰:为之无益,不为无损也。薄赋敛,无费民,且令君知之。
景公出猎,上山见虎,下泽见蛇,归召晏子而问之曰:今日寡人出猎,上山则见虎,下泽则见蛇,殆所谓不祥也。晏子对曰:国有三不祥,是不与焉,夫有贤而不知,一不祥;知而不用,二不祥;用而不任,三不祥也;所谓不祥乃若此者。今上山见虎,虎之室也,下泽见蛇,蛇之穴也,如虎之室,蛇之穴而见之,曷为不祥也。《吴越春秋》:大夫计𥓋曰:候天察地,纪历阴阳,观变参灾,分别妖祥,日月含色,五精错行,福见知吉,妖出知凶;臣之事也。候天察地,参应其变则可战。天变地应,人道便利,三者前见则可。王曰:明哉。
《贾谊新书·耳痹篇》:夫差即位,乃与越人战江上,栖之会稽。越王之穷,至乎吃山草,饮腑水,易子而食。于是履甓戴璧,号唫告毋罪,呼皇天。使大夫种行成于吴王,吴王将许,子胥曰:不可。越国之俗,勤劳而不愠,好乱胜而无礼,溪徼而轻绝,俗好诅而倍盟。放此类者,鸟兽之侪徒,狐狸之丑类也,生之为患,杀之无咎,请无与成。大夫种拊心嗥啼,沫泣而言信,割白马而为牺,指九天而为證,请妇人为妾,丈夫为臣,百世名宝,因间官为积,孤身为关内诸侯,世为忠臣。吴王不忍,结师与成。还,谋而伐齐。子胥进争,不听,忠言不用。既得成,称善累听以求民心。于是上帝降祸,绝吴命乎直江,君臣乖而不调,置社稿而分裂,容台振而掩败,犬群嗥而入渊,彘衔菹而适奥,燕雀剖而蚖蛇生,食菹而蛭口,浴清水而遇虿。伍子胥见事之不可为也,何笼而自投水,自抉而挂东门,身鸱夷而浮江。怀贼行虐,深报而殃不辜,祸至乎身矣。
[book_title]第十五卷
第十五卷目录
庶徵总部纪事二
庶徵典第十五卷
庶徵总部纪事二
《汉书·高祖本纪》: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也,姓刘氏。母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父太公往视,则见交龙于上。已而有娠,遂产高祖。高祖为人,隆准而龙颜,美须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宽仁爱人,意豁如也。常有大度,不事家人生产作业。及壮,试吏,为泗上亭长,廷中吏无所不狎侮。好酒及色。常从王媪、武负贳酒,时饮醉卧,武负、王媪见其上常有怪。高祖每酤留饮,酒雠数倍。及见怪,岁竟,此两家常折券弃负。高祖以亭长为县送徒骊山,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亡之,到丰西泽中亭,止饮,夜皆解纵所送徒。曰:公等皆去,吾亦从此逝矣。徒中壮士愿从者十馀人。高祖被酒,夜径泽中,令一人行前。行前者还报曰:前有大蛇当径,愿还。高祖醉,曰:壮士行,何畏。乃前,拔剑斩蛇。蛇分为两,道开。行数里,醉困卧。后人来至蛇所,有一老妪夜哭。人问妪何哭,妪曰:人杀吾子。人曰:妪子何为见杀。妪曰:吾子,白帝子也,化为蛇,当道,今者赤帝子斩之,故哭。人乃以妪为不诚,欲苦之,妪因忽不见。后人至,高祖觉。告高祖,高祖乃心独喜,自负。诸从者日益畏之。秦始皇帝常曰:东南有天子气,于是东游以厌当之。高祖隐于芒、砀山泽间,吕后与人俱求,常得之。高祖怪问之。吕后曰:季所居上常有云气,故从往常得季。高祖又喜。沛中子弟或闻之,多欲附者矣。
《严助传》:建元三年,闽越举兵围东瓯,告急于汉武帝,遣两将军将兵诛闽越,淮南王安上书曰:臣闻军旅之后,必有凶年。言民之各以其愁苦之气薄阴阳之和,感天地之精,而灾气为之生也。
《京房传》:房以孝廉为郎,尝宴见,免冠顿首,曰:春秋纪二百四十二年灾异,以视万世之君。今陛下即位已来,日月失明,星辰逆行,山崩泉涌,地震石陨,夏霜冬雷,春凋秋荣,陨霜不杀,水旱螟虫,民人饥疫,盗贼不禁,刑人满市,春秋所记灾异尽备。陛下视今为治邪,乱邪。上曰:亦极乱耳。尚何道。房曰:今所任用者谁与。上曰:然幸其瘉于彼,又以为不在此人也。房曰:夫前世之君亦皆然矣。臣恐后之视今,犹今之视前也。上良久乃曰:今为乱者谁哉。房曰:明主宜自知之。上曰:不知也;如知之,何故用之。房曰:上最所信任,与图事帷幄之中进退天下之士者是矣。房指谓石显,上亦知之,谓房曰:已谕。房罢出。
《张敞传》:宣帝始亲政事,封霍光兄孙山、云皆为列侯,以光子禹为大司马。顷之,山、云以过归第,霍氏诸婿亲属颇出补吏。敞闻之。上封事曰:臣闻公子季友有功于鲁,大夫赵衰有功于晋,大夫田完有功于齐,皆畴其官邑,延及子孙,终后田氏篡齐,赵氏分晋,季氏颛鲁。故仲尼作春秋,迹盛衰,讥世卿最甚。乃者大将军决大计,安宗庙,定天下,功亦不细矣。夫周公七年耳,而大将军二十岁,海内之命,断于掌握,方其隆时,感动天地,侵迫阴阳,月朓日蚀,昼冥宵光,地大震裂,火生地中,天文失度,祅祥变怪,不可胜记,皆阴类盛长,臣下颛制之所生也。
《李寻传》:寻字子长,平陵人也。少治尚书,与张孺、郑宽中同师。宽中等守师法教授,寻独好洪范灾异,又学天文月令阴阳。事丞相翟方进,方进亦善为星历,除寻为吏,数为翟侯言事。帝舅曲阳侯王根为大司马票骑将军,厚遇寻。是时多灾异,根辅政,数虚己问寻。寻见汉家有中衰阸会之象,其意以为且有洪水为灾,乃说根曰:书云天聪明,盖言紫宫极枢,通位帝纪,太微四门,广开大道,五经六纬,尊术显士,翼张舒布,烛临四海,少微处士,为比为辅,故次帝廷,女宫在后。圣人承天,贤贤易色,取法于此。天官上相上将,皆颛面正朝,忧责甚重,要在得人。得人之效,成败之机,不可不勉也。昔秦穆公说諓諓之言,任仡仡之勇,身受大辱,社稷几亡。悔过自责,思惟黄发,任用百里奚,卒伯西域,德列王道。二者祸福如此,可不慎哉。夫士者,国家之大宝,功名之本也。将军一门九侯,二十朱轮,汉兴以来,臣子贵盛,未尝至此。夫物盛必衰,自然之理,唯有贤友彊辅,庶几可以保身命,全子孙,安国家。书曰历象日月星辰,此言仰视天文,俯察地理,观日月消息,候星辰行伍,揆山川变动,参人民繇俗,以制法度,考祸福。举锗悖逆,咎败将至,徵兆为之先见。明君恐惧修正,侧身博问,转祸为福;不可救者,即蓄备以待之,故社稷亡忧。窃见往者赤黄四塞,地气大发,动土竭民,天下扰乱之徵也。彗星争明,庶雄为桀,大寇之引也。此二者已颇效矣。城中讹言大水,奔走上城,朝廷惊骇,女孽入宫,此独未效。间者重以水泉涌溢,旁宫阙仍出。月、太白入东井,犯积水,缺天渊。日数湛于极阳之色。羽气乘宫,起风积云。又错以山崩地动,河不用其道。盛冬雷电,潜龙为孽。继以陨星流彗,维、填上见,日蚀有背乡。此亦高下易居,洪水之徵也。不忧不改,洪水乃欲荡涤,流彗乃欲扫除;改之,则有年亡期。故属者颇有变,改小贬邪猾,日月光精,时雨气应,此皇天右汉亡已也,何况致大改之。宜急博求幽隐,拔擢天士,任以大职。诸阘茸佞谄,抱虚求进,及用残贼酷虐闻者,若此之徒,皆嫉善憎忠,坏天文,败地理,涌趯邪阴,湛溺太阳,为主结怨于民,宜以时废退,不当得居位。诚必行之,凶灾销灭,子孙之福不旋日而至致。治感阴阳,犹铁炭之低卬,见效可信者也。及诸蓄水连泉,务通利之。修旧堤防,省池泽税,以助损阴邪之盛。案行事,考变易,讹言之效,未尝不至。请徵韩放,掾周敞、王望可与图之。根于是荐寻哀帝初立,司隶校尉解光亦以明经通灾异得幸,白贺良等所挟忠可书。事下奉车都尉刘歆,歆以为不合五经,不可施行。而李寻亦好之。光曰:前歆父向奏忠可下狱,歆安肯通此道。时郭昌为长安令,劝寻宜助贺良等。寻遂白贺良等皆待诏黄门,数召见,陈说汉历中衰,当更受命。成帝不应天命,故绝嗣。今陛下久疾,变异屡数,天所以谴告人也。宜急改元易号,乃得延年益寿,皇子生,灾异息矣。得道不能行,咎殃且亡,不有洪水将出,灾火且起,涤荡人民。哀帝久寝疾,几其有益,遂从贺良等议。于是制诏丞相御史:盖闻尚书五曰考终命,言大运壹终,更纪天元人元,考文正理,推历定纪,数如甲子也。朕以眇身入继太祖,承皇天,总百僚,子元元,未有应天心之效。即位出入三年,灾变数降,日月失度,星辰错谬,高下贸易,大异连仍,盗贼并起。朕甚惧焉,战战兢兢,惟恐陵夷。惟汉兴至今二百载,历纪开元,皇天降非材之右,汉国再获受命之符,朕之不德,曷敢不通夫受天之元命,必与天下自新。其大赦天下,以建平二年为太初元年,号曰陈圣刘太平皇帝。漏刻以百二十为度。布告天下,使明知之。后月馀,上疾自若。贺良等复欲妄变政事,大臣争以为不可许。贺良等奏言大臣皆不知天命,宜退丞相御史,以解光、李寻辅政。上以其言无验,遂下贺良等吏,而下诏曰:朕获保宗庙,为政不德,变异屡仍,恐惧战栗,未知所繇。待诏贺良等建言改元易号,增益漏刻,可以永安国家。朕信道不笃,过听其言,几为百姓获福。卒无嘉应,久旱为灾。以问贺良等,对当复改制度,皆背经谊,违圣制,不合时宜。夫过而不改,是为过矣。六月甲子诏书,非赦令也,皆蠲除之。贺良等反道惑众,奸态当穷竟。皆下狱,光禄勋平当、光禄大夫毛莫如与御史中丞、廷尉杂治,当贺良等执左道,乱朝政,倾覆国家,诬罔主上,不道。贺良等皆伏诛。寻及解光减死一等,徙敦煌郡。
《孔光传》:光拜受丞相博山侯印绶,哀帝初即位,时成帝母太皇太后自居长乐宫,而帝祖母定陶傅太后在国邸,有诏问丞相、大司空:定陶共王太后宜当何居。光恐傅太后与政事,即议以为宜改筑宫。大司空何武曰:可居北宫。上从武言。傅太后果从复道朝夕至帝所,求欲称尊号,贵宠其亲属。顷之,太后从弟子傅迁在左右尤倾邪,上免官遣归故郡。傅太后怒,上不得已复留迁。光与大司空师丹奏言:诏书侍中驸马都尉迁巧佞无义,漏泄不忠,国之贼也,免归故郡。复有诏止。天下疑惑,无所取信,亏损圣德,诚不小愆。陛下以变异连见,避正殿,见群臣,思求其过,至今未有所改。臣请归迁故郡,以销奸党,应天戒。卒不得遣,复为侍中。胁于傅太后,皆此类也。
《王莽传》:莽始建国元年秋,遣五威将王奇等十二人班符命四十二篇于天下。德祥五事,符命二十五,福应十二,凡四十二篇。其德祥言文、宣之世黄龙见于成纪、新都,高祖考王伯墓门梓柱生枝叶之属。符命言井石、金匮之属。福应言雌鸡化为雄之属。其文尔雅依托,皆为作说,大归言莽当代汉有天下云。总而说之曰:帝王受命,必有德祥之符瑞,协成五命,申以福应,然后能立巍巍之功,传于子孙,永享无穷之祚。故新室之兴也,德祥发于汉三七九世之后。肇命于新都,受瑞于黄支,开王于武功,定命于子同,成命于巴宕,申福于十二应,天所以保佑新室者深矣,固矣。武功丹石出于汉氏平帝末年,火德销尽,土德当代皇天眷然,去汉与新,以丹石始命于皇帝。皇帝谦让,以摄居之,未当天意,故其秋七月,天重以三能文马。皇帝复谦让,未即位,故三以铁契,四以石龟,五以虞符,六以文圭,七以元印,八以茂陵石书,九以元龙石,十以神井,十一以大神石,十二以铜符帛图。申命之瑞,浸以显著,至于十二,以昭告新皇帝。皇帝深惟上天之威不可不畏,故去摄号,犹尚称假,改元为初始,欲以承塞天命,克厌上帝之心。然非皇天所以郑重降符命之意。故是日天复决其所以勉书。又侍郎王盱见人衣白布单衣,赤缋方领,冠小冠,立于王路殿前,谓盱曰:今日天同色,以天下人民属皇帝。盱怪之,行十馀步,人忽不见。至丙寅暮,汉氏高庙有金匮图策:高帝承天命,以国传新皇帝。明旦,宗伯忠孝侯刘宏以闻,乃召公卿议,未决,而大神石人谈曰:趣新皇帝之高庙受命,毋留。于是新皇帝立登车,之汉氏高庙受命。受命之日,丁卯也。丁,火,汉氏之德也。卯,刘姓所以为字也。明,汉刘火德尽,而传于新室也。皇帝谦谦,既备固让,十二符应迫著,命不可辞,惧然祗畏,苇然〈变动貌〉闵汉氏之终不可济,亹亹在左右之不得从意,为之三夜不御寝,三日不御食,延问公侯卿大夫,佥曰:宜奉如上天威命。于是乃改元定号,海内更始。新室既定,神祇欢喜,申以福应,吉瑞累仍。诗曰: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保右命之,自天申之。此之谓也。五威将奉符命,赍印绶,王侯以下及吏官名更者,外及匈奴、西域,徼外蛮夷,皆即授新室印绶,因收故汉印绶。赐吏爵人二级,民爵人一级,女子百户羊酒,蛮夷币帛各有差。大赦天下。五威将乘乾文车,驾坤六马,背负鷩鸟之毛,服饰甚伟。每一将各置左右前后中帅,凡五帅。衣冠车服驾马,各如其方面色数。将持节,称太乙之使;帅持幢,称五帝之使。莽策命曰:普天之下,迄于四表,靡所不至。其东出者,至元菟、乐浪、高句骊、夫馀;南出者,隃徼外,历益州,贬句町王为侯;西出者,至西域,尽改其王为侯;北出者,至匈奴庭,授单于印,改汉印文,去玺曰章。单于欲求故印,陈饶椎破之,语在匈奴传。单于大怒,而句町、西域后卒以此皆畔。饶还,拜为大将军,封威德子。
《西京杂记》:樊哙问陆贾曰:自古人君皆云受命于天,云有瑞应岂有是乎。贾应之曰:有之夫。目瞤得酒食,灯火华得钱财,乾鹊噪而行人至,蜘蛛集而百事嘉,小既有徵,大亦宜然。故目瞤则咒之,火华则拜之,乾鹊噪则喂之,蜘蛛集则放之,况天下大宝人君重位,非天命何以得之哉。瑞者,宝也,信也,天以宝为信,应人之德,故曰:瑞应无天命,无宝信,不可以力取也。《后汉书·和熹邓太后纪》:自太后临朝,水旱十载,四夷外侵,盗贼内起。每闻人饥,或达旦不寐,而躬自减彻,以救灾阸,故天下复平,岁还丰穰。《周举传》:举为谏议大夫。时连有灾异,召举于显亲殿,问以变眚。举对曰:陛下初立,遵修旧典,兴化致政,远近肃然。顷年以来,稍违于前,朝多宠倖,禄不序德。观天察人,准今方古,诚可危惧。书曰:僣恒旸若。夫僣差无度,则言不从而下不正;阳无以制,则上扰下竭。宜密严敕州郡,彊宗大奸,以时禽讨。其后江淮猾贼周生、徐凤等处处并起,如举所陈。
《黄琼传》:琼为尚书仆射。时连有灾异,琼上疏顺帝曰:间者以来,卦位错缪,寒焕相干,蒙气数兴,日闇月散。原之天意,殆不虚然。陛下宜开石室,案河洛,外命史官,悉条上永建以前至汉初灾异,与永建以后讫于今日,孰为多少。又使近臣儒者参考政事,数见公卿,察问得失。诸无功德者,宜皆斥黜。臣前颇陈灾眚,并荐光禄大夫樊英、太中大夫薛包及会稽贺纯、广汉杨厚,未蒙御省。伏见处士巴郡黄错、汉阳任棠,年皆耋耄,有作者七人之志。宜更见引致,助崇大化。于是有诏公车徵错等。
《翟酺传》:安帝始亲政事,追感祖母宋贵人,悉封其家。又元舅耿宝及皇后兄弟阎显等并用威权。酺上疏谏曰:去年已来,灾频谴数,地坼天崩,高岸为谷。修身恐惧,则转祸为福;轻慢天戒,则其害弥深。愿陛下亲自劳恤,研精致思,勉求忠贞之臣,诛远佞谄之党,捐玉堂之盛,尊天爵之重,割情欲之欢,罢宴私之好。帝王图籍,陈列左右,心存亡国所以失之,鉴观兴王所以得之,庶灾害可息,丰年可招矣。书奏不省。
《何敞传》:敞辟太尉宋由府,由待以殊礼。敞议论高,常引大体,多所匡正。司徒袁安亦深敬重之。是时京师及四方累有奇异鸟兽草木,言事者以为祥瑞。敞通经传,能天官,意甚恶之。乃言于二公曰:夫瑞应依德而至,灾异缘政而生。故鸲鹆来巢,昭公有乾侯之厄;西狩获麟,孔子有两楹之殡。海鸟避风,臧文祀之,君子讥焉。今异鸟翔于殿屋,怪草生于庭际,不可不察。由、安惧然不敢答。居无何而肃宗崩。
《徐防传》:安帝即位,以定策封龙乡侯。食邑千一百户。其年以灾异寇贼策免,就国。凡三公以灾异策免,始自防也。
《杨厚传》:厚拜议郎,三迁为侍中,特蒙引见,访以时政。永建四年,厚上言今夏必甚寒,当有疾疫蝗虫之害。是岁,果六州大蝗,疫气流行。后又连上西北二方有兵气,宜备边寇。车驾临当西巡,感厚言而止。
《外史》:天皇祀老子于宫中李固谏曰:陛下即位以来,国无宁岁,匈奴诸种雁行而入寇,雨雹日食,地震太白荧惑水旱之变不及奏,宫庙陵阙之火不及闻,负比干之忠者,或幽于请室,张如簧之巧者,或卧于庙堂,臣窃思之,可为寒心哉。
《蜀志·先主传》:汉献帝二十五年,魏文帝称尊号,改年曰黄初。或传闻汉帝见害,先主乃发丧制服,追谥曰孝悯皇帝。是后在所并言众瑞,日月相属,故议郎阳泉侯刘豹、青衣侯向举、偏将军张裔、黄权、大司马属殷纯、益州别驾从事赵莋、治中从事杨洪、从事祭酒何宗、议曹从事杜琼、劝学从事张爽、尹默、谯周等上言:臣闻《河图》、《洛书》,五经谶、纬,孔子所甄,验应自远。谨案《洛书甄曜度》曰:赤三日德昌,九世会备,合为帝际。《洛书宝号命》曰:天度帝道备称皇,以统握契,百成不败。《洛书录运期》曰:九侯七杰争命民炊骸,道路籍籍履人头,谁使主者元且来。《孝经钩命决录》曰:帝三建九会备。臣父群未亡时,言西南数有黄气,直立数丈,见来积年,时时有景云祥风,从璿玑下来应之,此为异瑞。又二十一年中,数有气如旗,从西竟东,中天而行,《图》、《书》曰:必有天子出其方。加是年太白、荧惑、填星,常从岁星相追。近汉初兴,五星从岁星谋;岁星主义,汉位在西,义之上方,故汉法常以岁星候人主。当有圣主起于此州,以致中兴。时许帝尚存,故群下不敢漏言。顷者荧惑复追岁星,见在胃昴毕;昴毕为天纲,《经》曰:帝星处之,众邪消亡。圣讳豫睹,推揆期验,符合数至,若此非一。臣闻圣王先天而天不违,后天而奉天时,故应际而生,与神合契。愿大王应天顺民,速即洪业,以宁海内。
《魏志·管宁传》:钜鹿张臶,少游太学,学兼内外。青龙四年辛亥诏书:张掖郡元川溢涌,激波奋荡,宝石负图,状像灵龟,宅于川西,嶷然磐峙,仓质素章,麟凤龙马,焕炳成形,文字告命,粲然著明。太史令高堂隆上言:古皇圣帝所未尝蒙,实有魏之祯命,东序之世宝。事班天下。任令于绰连赍以问臶,臶密谓绰曰:夫神以知来,不追已往,祯祥先见而后废兴从之。汉已久亡,魏已得之,何所追兴徵祥乎。此石,当今之变异而将来之祯瑞也。
《拾遗记》:魏明帝起凌云台,躬自掘土,群臣皆负畚锸,天阴冻寒,死者相枕,洛邺诸鼎皆夜震自移,又闻宫中地下有怨叹之声,高堂隆等上表谏曰:王者宜静以养民,今嗟叹之声形于人鬼,愿省薄奢费以敦俭朴。帝犹不止,广求瑰异珍赂,是聚饰台榭,累年而毕,谏者尤多,帝乃去烦归俭,死者收而葬之,人神致感,众祥皆应,太山下有连理文石高十二丈,状如柏树,其文彪发,似人雕镂,自下及上,皆合而中开,广六尺,望若真树焉。父老云当秦末,二石相去百馀步,芜没无有蹊径,乃魏帝之始,稍觉相近,如双阙土,王阴类魏为土德,斯为灵徵苑囿及民家草树皆生连理,有合欢草,状如蓍,一株百茎,昼则众条扶疏,夜则合为一茎,万不遗一,谓之神草,沛国有黄麟见于戊己之地皆土德之嘉瑞,乃修戊己之坛,黄星炳夜,又起昴毕之台,祭祀此星,魏之分野,岁时修祀焉。
《集异志》:魏明帝青龙元年,张掖柳谷口水溢涌宝石,负图状,象龟立于川西有石马七及凤麟牛,白虎牺璜玦八卦列宿孛彗之象,又有文曰:大讨曹。此晋之符命而于魏为妖。
《晋书·五行志》:刘聪伪建元元年正月,平阳地震,其崇明观陷为池,水赤如血,赤气至天,有赤龙奋迅而去。流星起于牵牛,入紫微,龙形委蛇,其光照地,落于平阳北十里。视之则肉,臭闻于平阳,长三十步,广二十七步。肉旁常有哭声,昼夜不止。数日,聪后刘氏产一蛇一兽,各害人而走。寻之不得,顷之见于陨肉之旁。是时,刘聪纳刘殷三女,并为其后。天戒若曰,聪既自称刘姓,三后又俱刘氏,逆骨肉之纲,乱人伦之则。陨肉诸妖,其眚亦大。俄而刘氏死,哭声自绝矣。
《后赵录》:石虎置女官十八等,教宫人星占及马步射。置女太史于灵台,仰观灾祥,以考外太史之虚实。禁郡国不得私学星谶。
《晋书·阮种传》:种察孝廉,为公府掾。是时灾眚屡见。于是太保何曾举种贤良。问咎徵作见。对曰:阴阳否泰,六沴之灾,则人主修政以禦之,思患而防之,建皇极之首,详庶徵之用。诗曰敬之敬之,天维显思,天聪明自我人聪明,是以人主祖承天命,日慎一日也。故能膺受多福而永世克祚,此先王之所以退灾眚也。《挚虞传》:虞举贤良,与夏侯湛等十七人策为下第,拜中郎。武帝诏曰:省诸贤良答策,虽所言殊涂,皆明于王义,有益政道。欲详览其对,究观贤士大夫用心。因诏诸贤良方正直言,会东堂策问,曰:顷日食正阳,水旱为灾,将何所修,以变大眚。及法令有不宜于今,为公私所患苦者,皆何事。凡平世在于得才,得才者亦借耳目以听察。若有文武器能,有益于时务,而未见申叙者,各举其人。及有负俗谤议,宜先洗濯者,亦各言之。虞对曰:臣闻古之圣明,原始以要终,体本以正末。故忧法度之不当,而不忧人物之失所;忧人物之失所,而不忧灾害之流行。诚以法得于此,则物理于彼;人和于下,则灾消于上。其有日月之眚,水旱之灾,则反听内视,求其所由,远观诸物,近验诸身。耳目听察,岂或有蔽其聪明者乎。动心出令,岂或有倾其常正者乎。大官大职,岂或有授非其人者乎。赏罚黜陟,岂或有不得其所者乎。河滨山岩,岂或有怀道钓筑而未感于梦兆者乎。方外遐裔,岂或有命世杰出而未蒙膏泽者乎。推此类也,以求其故,询事考言,以尽其实,则天人之情可得而见,咎徵之至可得而救也。若推之于物则无忤,求之于身则无尤,万物理顺,内外咸宜,祝史正辞,言不负诚,而日月错行,夭疠不戒,此则阴阳之事,非吉凶所在也。期运度数,自然之分,固非人事所能供御,其亦振廪散滞,贬食省用而已矣。是故诚遇期运,则虽陶唐、殷汤有所不变;苟非期运,则宋卫之君,诸侯之相,犹能有感。唯陛下审其所由,以尽其理,则天下幸甚。臣生长荜门,不逮异物,虽有贤才,所未接识,不敢瞽言妄举,无以畴答圣问。擢为太子舍人。
《袁甫传》:甫转淮南国大农、郎中令。石珩问甫曰:卿名能辩,岂知寿阳已西何以恒旱。寿阳已东何以恒水。甫曰:寿阳已东皆是吴人,夫亡国之音哀以思,鼎足强邦,一朝失职,愤叹甚积,积忧成阴,阴积成雨,雨久成水,故其域恒涝也。寿阳已西皆是中国,新平强吴,美宝皆入,志盈心满,用长欢娱。公羊有言,鲁僖甚悦,故致旱京师。若能抑强扶弱,先疏后亲,则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矣。观者叹其敏捷。
《江𨔟传》:𨔟迁太常。哀帝以天文失度,欲依尚书洪祀之制,于太极前殿亲执虔肃,冀以免咎,使太常集博士草其制。𨔟上疏谏曰:臣寻史汉旧制,艺文志刘向五行传,洪祀出于其中。然自前代以来,莫有用者。又其文惟说为祀,而不载仪注。此盖久远不行之事,非常人所参校。按汉仪,天子所亲之祠,惟宗庙而已。祭天于云阳,祭地于汾阴,在于别宫遥拜,不诣坛所。其馀群祀之所,必在幽静,是以圆丘方泽列于郊野。今若于承明之庭,正殿之前,设群神之坐,行躬亲之礼,准之旧典,有乖常式。臣闻妖眚之发,所以鉴悟时主,故寅畏上通,则宋灾退度;德礼增修,则殷道以隆。此往代之成验,不易之定理。顷者星辰颇有变异,陛下祗戒之诚达于天人,在予之惧,忘寝与食,仰虔元象,俯疑庶政,嘉祥之应,实在今日。而尤朝乾夕惕,思广兹道,诚实圣怀殷勤之至。然洪祀有书无仪,不行于世,询访时学,莫识其礼。且其文曰:洪祀,大祀也。阳曰神,阴曰灵。举国相率而行祀,顺四时之序,无令过差。今按文而言,皆漫而无适,不可得详。若不详而修,其失不小。帝不纳,𨔟又上疏曰:臣谨更思寻,参之时事。今强戎据于关雍,桀狄纵于河朔,封豕四逸,虔刘神州,长旌不卷,钲鼓日戒,兵疲人困,岁无休已。人事弊于下,则七曜错于上,灾沴之作,固其宜然。又顷者以来,无乃大异。彼月之蚀,义见诗人,星辰莫同,载于五行,故洪范不以为沴。陛下今以晷度之失同之六沴,引其轻变方之重眚,求己笃于禹汤,忧勤踰乎日昃,将修大祀,以礼神祇。传曰:外顺天地时气而祭其鬼神。然则神必有号,祀必有仪。按供祀之文,惟神灵大略而无所祭之名,称举国行祀而无贵贱之阻,有赤黍之盛而无牲醴之奠,仪法所用,阙略非一。若率文而行,则举义当阂;有所施补,则不统其源。汉侍中卢植,时之达学,受法不究,则不敢厝心。诚以五行深远,神道幽昧,探赜之求难以常思,错综之理不可一数。臣非至精,孰能与此。帝犹敕撰定,𨔟又陈古义,帝乃止。
《苻生载记》:太史令康权言于生曰:昨夜三月并出,孛星入于太微,遂入于东井。兼自去月上旬沉阴不雨,迄至于今,将有下人谋上之祸,深愿陛下修德以消之。生怒,以为妖言,扑而杀之。
《姚兴载记》:时客星入东井,所在地震,前后一百五十六。兴公卿抗表请罪,兴曰:灾谴之来,咎在元首;近代或归罪三公,甚无谓也。公等其悉冠履复位。
兴以日月薄蚀,灾眚屡见,降号称王,下书令群公卿士将牧守宰各降一等。于是其太尉赵旻公等五十三人上疏谏曰:伏惟陛下勋格皇天,功济四海,威灵振于殊域,声教暨于遐方,虽成汤之隆殷基,武王之崇周业,未足比谕。方当廓靖江吴,告成中岳,岂宜过垂冲损,违皇天之眷命乎。兴曰:殷汤、夏禹德冠百王,然犹顺守谦冲,未居崇极,况朕寡昧,安可以处之哉。乃遣旻告于社稷宗庙,大赦,改元弘始。赐孤独鳏寡粟帛有差,年七十已上加衣杖。
《凉武昭王传》:李皓,字元盛,自称秦、凉二州牧,迁都酒泉。是时白狼、白兔、白雀、白雉、白鸠栖其囿,其郡下以为白祥金精所诞,皆应时雍而至,又有神光、甘露、连理、嘉木众瑞,请史官记其事,元盛从之。
后主歆,武昭王子,歆字士业。用刑颇严,又缮筑不止,从事中郎张显上疏谏曰:入岁已来,阴阳失序,屡有贼风暴雨,犯伤和气。今区域三分,势不久并,并兼之本,实在农战,怀远之略,事归宽简。而更繁刑峻法,宫室是务,人方凋残,百姓愁悴。致灾之咎,寔此之由。主簿汜称又上疏谏曰:臣闻天之子爱人后,殷勤至矣。故政之不修,则垂灾谴以诚之。改者虽危必昌,宋景是也;其不改者,虽安必亡,虢公是也。元年三月癸卯,敦煌谦德堂陷;八月,效谷地裂;二年元日,昏雾四塞;四月,日赤无光,二旬乃复;十一月,狐上南门;今兹春夏地频五震;六月,陨星于建康。臣虽学不稽古,敏谢仲舒,颇亦闻道于先师,且行年五十有九,请为殿下略言耳目之所闻见,不复能远论书传之事也。乃者咸安之初,西平地裂,狐入谦光殿前,俄而秦师奄至,都城不守。梁熙既为凉州,藉秦氏兵乱,规有全凉之地,外不抚百姓,内多聚敛,建元十九年姑臧南门崩,陨石于闲豫堂,二十年而吕光东反,子败于前,身戮于后。段业因群寇创乱,遂称制此方,三年之中,地震五十馀所,既而先王龙兴瓜州,蒙逊杀之张掖。此皆目前之成事,亦殿下之所闻知。效谷,先主鸿渐之始,谦德,即尊之室,基陷地裂,大凶之徵也。日者太阳之精,中国之象,赤而无光,中国将灭。谚曰:野兽入家,主人将去。今狐上南门,亦灾之大也。昔春秋之世,星陨于宋,襄公卒为楚所擒。地者至阴,当静而动,反乱天常,天意若曰中国若不修德,将有宋襄之祸。臣蒙先朝布衣之眷,辄自同子弟之亲,是以不避忤上之诛,昧死而进愚款。愿陛下亲仁善邻,养威观衅,罢宫室之务,止游畋之娱。后官嫔妃、诸弟子女,躬受分田,身劝蚕绩,以清俭素德为荣,息兹奢靡之费,百姓租税,专拟军国。虚衿下士,广招英俊,修秦氏之术,以强国富俗。待国有数年之积,庭盈文武之士,然后命韩白为前驱,纳子房之妙算,一鼓而姑臧可平,长驱可以饮马泾渭,方东面而争天下,岂蒙逊之足忧。不然,臣恐宗庙之危必不出纪。士业并不纳。士业立年而宋受禅,士业将谋东伐,张体顺切谏,乃止。士业闻蒙逊南伐秃发傉檀,命中外戒严,将攻张掖。尹氏固谏,不听,宋繇又固谏,士业并不从。繇退而叹曰:大事去矣,吾见师之出,不见师之还也。士业遂率步骑三万东伐,次于都渎涧。蒙逊自浩舋来,距战于怀城,为蒙逊所败。左右劝士业还酒泉,士业曰:吾违太后明诲,远取败辱,不杀此贼,复何面目以见母也。勒众复战,败于蓼泉,为蒙逊所害。士业诸弟酒泉太守翻、新城太守预、领羽林右监密、左将军姚、右将军亮等西奔敦煌,蒙逊遂入于酒泉。士业之未败也,有大蛇从南门而入,至于恭德殿前;有双雉飞出宫内;通街大树上有乌鹊争巢,鹊为乌所杀。又有敦煌父老令𤜶炽梦白头公衣帢而谓炽曰:南风动,吹长木,胡桐椎,不中毂。言讫忽然不见。士业小字桐椎,至是而亡。
《慕容熙载记》:熙筑龙腾苑,广袤十馀里,役徒二万人。起景云山于苑内,基广五百步,高十七丈。起逍遥宫、甘露殿,连房数百,观阁相交。凿天河渠,引水入宫。又为妻苻氏凿曲光海、清凉池。季夏盛暑,不得休息,暍死者大半。熙游于城南,止大柳树下,若有人呼曰:大王且止。熙恶之,伐其树,下有蛇长丈馀。熙尽杀宝诸子。改年为建始。又为其妻起承华殿。负土于北门,土与谷同价。典军杜静载棺诣阙,上书极谏。熙大怒,斩之。熙妻当季夏思冻鱼鲙,仲冬须生地黄,皆下有司切责,不得,加之以大辟,其虐也如此。及苻氏死,熙拥其尸而抚之曰:体已就冷,命遂断矣。于是僵仆绝息,久而乃苏。悲号擗踊。斩衰,食粥。大敛之后,复启而交接。制百官哭临,沙门素服。令有司案检有泪者为忠孝,无泪者罪之,于是群臣震惧,莫不含辛以为泪焉。及葬。熙被发徒跣,步从。轜车高大,毁城门而出。长老相谓曰:慕容氏自毁其门,将不久矣。中卫将军冯跋兄弟闭门拒熙,执而杀之。
《刘聪载记》:时东宫鬼哭;赤虹经天,南有一岐;三日并照,各有两珥,五色甚鲜;客星历紫宫入于天狱而灭。太史令康相言于聪曰:蛇虹见弥天,一岐南彻;三日并照;客星历紫宫。此皆大异,其徵不远也。今虹达东西者,许洛以南不可图也。一岐南彻者,李氏当仍跨巴蜀,司马睿终据全吴之象,天下其三分乎。月为胡王,皇汉虽苞括二京,龙腾九五,然世雄燕代,肇基北朔,太阴之变其在汉域乎。汉既据中原,历命所属,紫宫之异,亦不在他,此之深重,胡可尽言。石勒鸱视赵魏,曹嶷狼顾东齐,鲜卑之众星布燕代,齐、代、燕赵皆有将大之气。愿陛下以东夏为虑,勿顾西南。吴蜀之不能北侵,犹大汉之不能南向也。今京师寡弱,勒众精盛,若尽赵魏之锐,燕之突骑自上党而来,曹嶷率三齐之众以继之,陛下将何以抗之。紫宫之变何必不在此乎。愿陛下早为之所,无使兆人生心。陛下诚能发诏,外以远追秦皇、汉武循海之事,内为高祖图楚之计,无不剋矣。聪览之不悦。
《李志》:李氏自起事至亡,六世四十七年,正僭号四十三年。蜀中亦有怪异,期时有狗豕交木,冬荣势时,涪陵民乐氏妇头上生角,长三寸,凡三截之。有民马氏妇妊身儿胁下生,其母无恙,儿亦长育。有马生驹,一头两身,相著六耳,一牡一牝,又有天雨血于江南数亩许,李汉家舂米自臼中跳出,遂敛于箕中,又跳出,写于簟中,又跳出。有猿居鸟巢,至城下地仍震,又连生毛,其天谴不能详也。
《南史·明僧绍传》:泰始季年,岷、益有山崩,淮水竭齐郡,僧绍窃谓其弟曰: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夫阳伏而不泄,阴迫而不蒸,于是乎有山崩川竭之变。故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殷亡,三川竭岐山崩而周亡,五山崩而汉亡。夫有国必依山川而为固,山川作变,不亡何待。今宋德如四代之季,尔志吾言而勿泄也。竟如其言。
《周文育传》:文育除广州刺史萧勃举兵踰岭,诏文育督众军讨之。时新吴洞主余孝顷举兵应勃。周迪破余孝顷,孝顷子公飏、弟孝劢犹据旧栅,扰动南土,武帝复遣文育及周迪、黄法𣰰等讨之。豫章内史熊昙朗亦率众来会。文育进据三陂。王琳遣将曹庆救孝劢,分遣主帅常众爱与文育相拒。自帅所领攻周迪、吴明彻军。迪等败,文育退据金口。熊昙朗因其失利,谋害文育以应众爱。文育监军孙白象颇知其事,劝令先之。文育不可。初,周迪之败,弃船走,莫知所在。及得迪书,文育喜,赍示昙朗,昙朗害之于坐。初文育之据三陂,有流星坠地,其声如雷,地陷方一丈,中有碎炭数斗。又军市中忽闻小儿啼,一市并惊,听之在土下,军人掘焉,得棺,长三尺,文育恶之。俄而迪败,文育见杀。
《魏书·道武帝本纪》:天赐六年夏,帝不豫。灾变屡见,忧懑不安,谓百寮左右人不可信,虑如天文之占,或有肘腋之虞。终日竟夜独语不止,若傍有鬼物对扬者。冬十月,帝崩。
《北齐书·乐陵王百年传》:百年,孝昭第二子也。孝昭初即位,在晋阳,群臣请建中宫及太子,帝谦未许,都下百寮又请,乃称太后令立为皇太子。帝临崩,遗诏传位于武成,并有手书,其末曰:百年无罪,汝可以乐处置之,勿学前人。太宁中,封乐陵王。河清三年五月,白虹围日再重,又横贯而不达。赤星见,帝以盆水承星影而盖之,一夜盆自破。欲以百年厌之。
《三国典略》:渤海王高欢攻邺,时瑞物无岁不有。令史焚连理木,煮白雉而食之。
《北周书·颜之仪传》:京兆郡丞乐运以直言数谏于帝曰:昔桑谷生朝,殷王因之获福。今元象垂诫,此亦兴周之祥。大尊虽减膳撤悬,未尽销谴之理。诚愿咨诹善道,修布德政,解兆民之愠,引万方之罪,则天变可除,鼎业方固矣。
《隋书·炀帝本纪》:太子勇废,立上为皇太子。是月,当受册。高祖曰:吾以大兴公成帝业。令上出舍大兴县。其夜,烈风大雪,地震山崩,民舍多坏,坏死者百馀口。《创业·起居注》:大业十三年正月丙子夜,晋阳宫西北有光夜明,自地属天,若大烧火飞焰炎赫,正当城西,龙山上直指西南,极望竟天,俄而,山上当童子寺左右有紫气如虹横绝,火中上冲北斗,自一更至三更而灭,城上守更人咸见而莫能辨之。皆不敢道,大业初,帝为楼烦郡守,时有望气者云西北乾门有天子气,连太原甚盛,故隋主以楼烦置宫以其地当东都,西北因过太原,取龙山风俗,道行幸以厌之,云后又拜代王为郡守以厌之。
[book_title]第十六卷
第十六卷目录
庶徵总部纪事三
庶徵总部杂录
庶徵总部外编
庶徵典第十六卷
庶徵总部纪事三
《创业·起居注》:七月庚寅宿于绛郡,西北之鼓山,此山帝为讨捕大使时旧停营,所故逗而宿焉。去绛十馀里,绛城不下,是日晓鼓山西北有大浮云,色或紫或赤,似华盖楼阙之形,须臾有暴风吹来,向营而临帝所居帐上。帝指绛城而谓傍侍曰:风云如此见从,彼何不达之甚。
《唐书·武平一传》:平一博学,通《春秋》。中宗复位,召为起居舍人。景龙二年,兼修文馆直学士。时天子暗柔不君,韦后烝乱,外戚盛。平一重斥语,即自请抑母党,上言:去岁荧惑入羽林,太白再经天,太阳亏,月犯大角。臣闻灾不妄生,上见下应,信如景响。《诗》曰:惟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陛下天性孝爱,戚属外家,恩洽泽濡。臣一宗,阶三等,家数侯,朱轮华毂,过许、史、梁、邓远甚。恩崇者议积,位厚者衅速,故月满必亏,日中则移,时不再来,荣难久藉。昔永淳之后,王室多难,先圣从权,故臣家以宗子窃禄疏封。今圣上复辟,宜退守园庐,乃再假光宠,爵封如初,高班厚位,遂超涯极。故阴气僭阳,河、洛汎溢。昔王族骄盈,梅福上书;窦氏专纵,丁鸿进谏。且后妃之家,恩过宠深,一朝覆没,遂无噍类。愿思抑损之宜、长远之策,推远时权,以全亲亲。帝慰勉,不许。迁考功员外郎。
《陈子昂传》:垂拱初,诏问群臣调元气当以何道。子昂因是劝后兴明堂、太学,即上言:臣闻之于师曰:元气,天地之始,万物之祖,王政之大端也。天地莫大于阴阳,万物莫灵于人,王政莫先于安人。故人安则阴阳和,阴阳和则天地平,天地平则元气正。先王以人之通于天也,于是养成群生,顺天德,使人乐其业,甘其食,美其服,然后天瑞降,地符升,风雨时,草木茂遂。故颛顼、唐、虞不敢荒宁,其《书》曰: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人于变时雍。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和之得也。夏、商之衰,桀、纣昏暴,阴阳乖行,天地震怒,山川神鬼,发妖见灾,疾疫大兴,终以灭亡,和之失也。迨周文、武创业,诚信忠厚加于百姓,故成、康刑措四十馀年,天下方和。而幽、厉乱常,苛慝暴虐,诟黩天地,川冢沸崩,人用愁怨。其《诗》曰:昊天不惠,降此大戾,不先不后,为虐为瘵,顾不哀哉。近隋炀帝疲生人之力,泄天地之藏,中国之难起,故身死人手,宗庙为墟。逆元气之理也。臣观祸乱之动,天人之际,先师之说,昭然著明,不可欺也。
《韦绶传》:绶进位礼部尚书。帝问所以振灾邀福者,对曰:宋景公以善言退法星三舍,汉文除秘祝,敕有司祭而不祈,此二君皆受自至之福,书美前史。如失德以却灾,媚神以丐助,神而有知,且因以谴也。时帝不德,故托讽焉。
《独孤及传》:代宗以左拾遗召,既至上书陈政曰:去年十一月丁巳夜,星陨如雨,昨清明降霜,三月苦热,错缪颠倒,沴莫大焉。此下陵上替,怨讟之气取之也。天意丁宁谴戒,以警陛下,宜反躬罪己,旁求贤良者而师友之,黜贪佞不肖者,下哀痛之诏,去天下疾苦,废无用之官,罢不急之费,禁止暴兵,节用爱人,竞竞乾乾,以徼福于上下,必能使天威神应,反妖灾为和气矣。
《志怪录》:杜昭远将失宠幸,家多妖物昼见,狗作鸡鸣,尝一日架上双笔起舞,相对回旋不已。杜曰:既为祟能自书乎。右一笔倒砚中渍,其毫于案上大书一杀字,其年杜陷大辟。
《酉阳杂俎》:郑絪相公宅在招国坊南门,忽有物投瓦砾,五六夜不绝,乃移于安仁西门宅避之,瓦砾又随而至,经久复归,招国郑公归心释门禅室方丈及归将入丈室,蟢子满室,悬丝去地一二尺,不知其数,其夕瓦砾亦绝,翌日拜相。
《五代史·吴越世家》:乾宁二年,越州董昌反。昌素愚,不能决事,临民讼,以骰子掷之,而胜者为直。妖人应智王温、巫韩媪等,以妖言惑昌,献鸟兽为符瑞。牙将倪德儒谓昌曰:曩时谣言有罗平鸟主越人祸福,民间多图其形祷祠之,视王书名与图类。因出图以示昌。昌大悦,乃自称皇帝,国号罗平,改元顺天。
《戎幕閒谈赞》:皇公曰:昨循州杜相谈异颇多,书示寮佐其所言,初到蜀年,资州有方丈石行走,盘礡数亩。新都县大道观老君旁,泥人须生数寸,见者拔之,俄顷又出。都下诸处有栗树,树叶结实,食之味如李。鹿头寺前水溢出,及猫鼠相乳之妖果,有蛮寇凭陵绚寻《魏书》述李势在蜀欲灭,频有怪异,成都北乡有人望见女子入草,往观之见物如人,有头目而无手足,能动摇不能言语。又广汉马生角,长寸半。又马生驹,一头二身,六耳无目,二阴,一牝一牡。又驴无毛,饮食数日死。而又江源地生草七八尺,茎叶皆赤,子青如牛角。昨又见约令副使司马君将何令宣说蛮欲围城,城门外有人见一龙与水牛𩰚,俄顷又说皆灭,李树上皆生木瓜,而空中不实。
《北梦琐言》:梁司天监仇殷术数精妙,每见吉凶,不敢明言,稍关逆耳,秘而不说,往往罚俸,盖惧梁祖之好杀也。
梁祖末年,多行诛戮,一夕寝殿大栋忽坠于御榻之上,初闻土落于寝帐,上乃惊觉,久之又闻有小木坠于帐顶,间遂瞿然。下床,未出殿门,其栋乃坠。迟明召诸王近臣令观之,夜来惊危,几不相见,由是君臣相泣。又曰:惊忧之时,如有人引头于寝閤门内云里面莫有人否所以匆忙奔起得非宫殿神乎。他日又游于大内西九曲池,泛鹢舟于池上,舟忽倾侧,上堕于池中,宫嫔并内侍从官并跃入池扶策登岸,移时方安。尔后发痼疾,竟罹其子郢王友圭弑逆之祸,舟倾,栋折,非佳事。
河东李克用在妊十三月载诞之夕,母后甚危,令族人市药于雁门,遇神人,教以率部人被介持矛击钲鼓跃马大噪环所居,三周而止。果如所教而生,是时红光烛室,白气充庭,井水暴溢,及能言喜道军旅,年十二三能连射双凫。至于树叶针锋,马鞭皆能中之,曾于新城北,以酒酹毗沙门塑像,请与仆交谈,天王被甲持矛,隐隐出于壁间,或所居帐内,时如火聚,或有龙形,人皆异之。
《五代史·王处直传》:初,有黄蛇见于牌楼,处直以为龙,藏而祠之,又有野鹊数百,巢麦田中,处直以为己德所致,而定人皆知其不祥,曰:蛇穴山泽,而处人室,鹊巢鸟,降而田居,小人窃位,而在上者失其所居之象也。巳而处直果被废死。
《高丽传》:高丽俗知文字,《孝经雌图》一卷,载日食、星变。皆不经之说。
《王镕传》:张文礼者,狡狯人也,镕惑爱之,以为子,号王德明。镕已死,文礼自为留后。庄宗初纳之,后知其通于梁也,遣赵故将符习与阎宝击之。文礼家鬼夜哭,野河水变为血,游鱼皆死,文礼惧,病疽卒。
《安重荣传》:重荣将反也,其母以为不可,重荣曰:请为母卜之。指其堂下幡竿龙口仰射之,曰:吾有天下则中之。一发而中,其母乃许。饶阳令刘岩献水鸟五色,重荣曰:此凤也。畜之后潭。又使人为大铁鞭以献,诳其民曰:鞭有神,指人,人辄死。号铁鞭郎君,出则以为前驱。镇之城门抱关铁胡人,无故头自落,铁胡,重荣小字,虽甚恶之,然不悟也。其冬,安从进反襄阳,重荣闻之,乃亦举兵。是岁,镇州大旱、蝗,重荣聚饥民数万,驱以向邺,声言入觐。行至宗城破家堤,高祖遣杜重威逆之,兵已交,其将赵彦之与重荣有隙,临阵卷旗以奔晋军,其铠甲鞍辔皆装以银,晋军不知其来降,争杀而分之。重荣闻彦之降晋,大惧,退入于辎重中,其兵二万皆溃去。是冬大寒,溃兵饥冻及见杀无孑遗,重荣独与十馀骑奔还,以牛马革为甲,驱州人守城以待。重威兵至城下,重荣裨将自城东水碾门引官军以入,杀守城二万馀人。重荣以吐浑数百骑守牙城,重威使人擒之,斩首以献,高祖御楼受馘,命漆其首送于契丹。改成德军为顺德,镇州曰恒州,常山曰恒山云。
《册府元龟》:周世宗显德四年五月癸卯,翰林学士兵部侍郎知诏诰陶谷进紫芝、白兔颂曰:陛下嗣位之元年岁次甲寅薄伐太原,兴六月之师,定王业也。虎贲振旅兵,度孟津汜水献紫芝三茎,晔晔分化,惹渡关之,气越三载,岁在丙辰,亲征淮夷,破十万之众,宣武功也。戎辂旋轸,途次高唐、颍州,献白兔一头,皎皎效质凝照社之光。谨按瑞应图曰:王者恩沾行苇,则紫芝秀。五行传曰:国君德及昆虫,则白兔驯。上宴息之暇,有时临玩睹祯祥,而修德善驯,扰之遂性三者昭万物肇生之数。白者,叶太素,返朴之义。芝为瑞也,左盘右屈而自然成形,兔之异也。或白或苍,亦不常,其色岂可使旷代嘉瑞来者,无闻今圣君俭德罢露台至仁祝疏罗重林衡不时之禁,则草木茂矣。崇宗庙祫祭之礼,则禽鱼乐矣。若然则朱草蓂荚,将擢秀于庭际,丹凤麒麟岂空游于郊薮。下臣不佞,再拜作颂,颂曰:美哉,灵草邈矣。明视庆上帝之所临昭王者之嘉瑞,考其祥,稽其事,芝为草也。岂夺朱而效灵,兔乃兽焉,取守黑而为异徵,其荐瑞之日俱在回鸾之次,酌物情顺,天意吾君当垂衣而治。
《五代史·郭崇韬传》:梁方召诸镇兵欲大举,唐诸将皆忧惑,以谓成败未可知。庄宗患之,以问诸将,诸将皆曰:唐得郓州,隔河难守,不若弃郓与梁,而西取卫州、𥟖阳,以河为界,与梁约罢兵,毋相攻,庶几以为后图。庄宗不悦,退卧帐中,召崇韬问计,崇韬曰:陛下兴兵仗义,将士疲战争、生民苦转饷者,十馀年矣。况今大号已建,自河以北,人皆引首以望成功而思休息。今得一郓州,不能守而弃之,虽欲指河为界,谁为陛下守之。且唐未失德胜时,四方商贾,征输必集,薪刍粮饷,其积如山。自失南城,保杨刘,道路转徙,耗亡大半。而魏、博五州,秋稼不稔,竭民而敛,不支数月,此岂按兵持久之时乎。臣自康延孝来,尽得梁之虚实,此真天亡之时也。愿陛下分兵守魏,固杨刘,而自郓长驱捣其巢穴,不出半月,天下定矣。庄宗大喜曰:此大丈夫之事也。因问司天,司天言:岁不利用兵。崇韬曰:古者命将,凿凶门而出。况成算已决,区区常谈,何足信也。庄宗即日下令军中,归其家属于魏,夜度杨刘,从郓州入袭汴州,八日而灭梁。
《唐臣刘延朗传》:帝罢高祖总管,徙镇郓州。延朗等多言不可,而司天赵延义亦言天象失度,宜安静以弭灾,其事遂止。
《豆卢革传》:革荐韦说为相。岁,大水,地连震,流民殍死者数万,军士妻子皆采稆以食。庄宗责三司使孔谦,谦不知所为。枢密小吏段徊曰:臣尝见前朝故事,国有大故,则天子以朱书御扎问宰相。水旱,宰相职也。庄宗乃命学士草诏,手自书之,以问革、说。革、说不能对,第曰:陛下威德著于四海,今西兵破蜀,所得珍宝亿万,可以给军。水旱,天之常道,不足忧也。
《李琪传》:同光三年秋,天下大水,京城乏食尤甚,庄宗以朱书御札诏百寮上封事。琪上书数千言,其说漫然无足取,而庄宗独称重之。
《汉臣李业传》:业,高祖皇后之弟也。后昆弟七人,业最幼,故尤怜之。高祖时,以为武德使。隐帝即位,业以皇太后故,益用事,无顾惮。时天下旱、蝗,黄河决溢,京师大风拔木,坏城门,宫中数见怪物投瓦石、撼门扉。隐帝召司天赵延乂问禳除之法,延乂对曰:臣职天象日时,察其变动,以考顺逆吉凶而已,禳除之事,非臣所知也。然臣所闻,殆山魈也。皇太后乃召尼诵佛书以禳之,一尼如厕,既还,悲泣不知人者数日,及醒讯之,莫知其然。而帝方与业及聂文进、后赞、郭允明等狎眤,多为廋语相诮戏,放纸鸢于宫中。太后数以灾异戒帝,帝不听。
《南汉世家》:刘鋹大宝四年,芝菌生宫中,野兽触寝门,苑中羊吐珠,井旁石自立,行百馀步而仆,樊胡子皆以为符瑞讽群臣入贺。
《马令·南唐书》:先主书州县,言符瑞者十数,帝曰:谴告在天,聪明自民,鲁以麟削,莽以符亡,常谨天戒,犹惧或失之,符瑞何为哉。皆抑而勿扬。
《嗣主书》:八年春正月诏曰:春秋日食,地震星孛,水冰可谓甚矣。比者灾异仍多,岂人君不德,以召之耶。抑亦天心之仁爱,而谴告之也。朕甚惕焉,曩者兵连闽粤武夫悍将不喻朕意,而务为穷黩,以至父征子饷,上违天意,下夺农时,咎将谁执,在予一人,其大赦境内穷民无告,大赐粟帛。
《幸蜀记》:十五年六月朔,宴教坊俳优作灌口神队二龙战𩰚之象,须臾,天地皆暗,大雨雹。明日,灌口奏岷山大涨,其夕大水漂城,坏延秋门,沉溺数千家。摧司天监太庙令宰相范仁恕祷青羊观,又遣使往灌州下诏罪己。十一月地震,十二月,天雨毛。
教坊部头孙廷应王彦洪等谋逆。廷应初选入教坊,有尼谓曰:君贵不可言至是主家,苦竹开花,侯侍中家,马作人言,银枪营中,井水涌出,地又数震,此叛乱之兆也。搆得十二人期以宴日持仗为俳优尽杀诸将而夺其兵,为其党,赵廷规所告,尽擒而诛之。《野人閒话》:蜀后主时,大军未至,前自春及夏无雨,螟蝗大作。一旦,汉州邗邡县石井中,夜有十尺火龙腾跃而出,浩浩升天而去。乃至鳞甲首足明耀,粲然大风吼天,草木皆拔,馀烬坠地,延烧数百家。翌日有一人披发,衣青布裤奔走于街巷中,高声唱言有神人使作,无爷无母救你流汗满面,困乏喘气而口不暂停,两日亦不知所在。复有鶢鶋鸣于庭,射之不中,故老见之曰:此鸟主少主归命。咸康时来,此时又来,当有兴替乎。皆秘而不奏。未几,大军入界。
《辽史·耶律曷鲁传》:遥辇痕德菫可汗没,群臣奉遗命请立太祖。太祖辞曰:昔吾祖夷离菫雅里尝以不当立而辞,今若等复为是言,何欤。曷鲁进曰:曩吾祖之辞,遗命弗及,符瑞未见,第为国人所推戴耳。今先君言犹在耳,天人所与,若合符契。天不可逆,人不可拂,而君命不可违也。太祖曰:遗命固然,汝焉知天道。曷鲁曰:闻于越之生也,神光属天,异香盈幄,梦受神诲,龙锡金佩。天道无私,必应有德。我国削弱,齮龁于邻部日久,以故生圣人以兴起之。可汗知天意,故有是命。且遥辇九营棋布,非无可立者;小大臣民属心于越,天也。昔者于越伯父释鲁尝曰:吾犹蛇,儿犹龙也。天时人事,几不可失。
《宋史·吴奎传》:奎知谏院。皇祐中,多灾异,奎极言其徵曰:今冬令反燠,春候反寒,太阳亏明,五星失度,水旱作沴,饥馑荐臻,此天道之不顺也。自西徂东,地震为患,大河横流,堆阜或出,此地道之不顺也。邪曲害政,阴柔蔽明,群小纷争,众情壅塞,西、北二敌,求欲无厌,此人事之不和也。帝王莫大于进贤退不肖。今天下皆谓之贤,陛下知而不进;皆谓之不肖,陛下知而不退。内宠骄恣,近习回挠,阴盛如此,宁不致大异乎。《吕诲传》:嘉祐六年,上疏曰:窃闻太史奏,彗躔心宿,请备西北。按《天文志》,心为天王正位,前星为太子,直则失势,明则见祥。今既直且暗,而妖彗乘之,臣恐咎證不独在西北也。自夏及秋,雨淫地震,阴阳之沴,固有冥符。近者宗室之中,讹言事露,流传四方,人心骇惑,窥觎之志,可不防其渐哉。愿为社稷宗庙计,审择亲贤,稽合天意,宸谋已定,当使天下共知。万一有奸臣附会其间,阳为忠实,以缓上心,此为患最大,不可不察也。
《刘敞传》:嘉祐祫享,群臣上尊号,宰相请撰表。敞说止不得,乃上疏曰:陛下不受徽号且二十年。今复加数字,不足尽圣德,而前美并弃,诚可惜也。今岁来,颇有灾异,正当寅畏天命,深自抑损,岂可以此时乃以虚名为累。帝览奏,顾侍臣曰:我意本谓当尔。遂不受。《郑侠传》:侠监安上门。是时,免役法出,民商咸以为苦,虽负水、拾发、担粥、提茶之属,非纳钱者不得贩鬻。税务索市利钱,其末或重于本,商人至以死争,如是者不一。侠因东美列其事。未几,诏小夫裨贩者免征,商之重者十损其七,他皆无所行。是时,自熙宁六年七月不雨,至于七年之三月,人无生意。东北流民,每风沙霾曀,扶携塞道,羸瘠愁苦,身无完衣。并城民买麻籸麦麸,合米为糜,或茹木实草根,至身被锁械,而负瓦揭木,卖以偿官,累累不绝。侠知安石不可谏,悉绘所见为图,奏疏诣閤门,不纳。侠乃假称密急,发马递上之银台司。略云:去年大蝗,秋冬亢旱,麦苗焦枯,五种不入,群情惧死;方春斩伐,竭泽而渔,草木鱼鳖,亦莫生遂。灾患之来,莫之或禦。愿陛下开仓廪,赈贫乏,取有司掊克不道之政,一切罢去。冀下召和气,上应天心,延万姓垂死之命。今台谏充位,左右辅弼又皆贪猥近利,使夫抱道怀识之士,皆不欲与之言,陛下以爵禄名器,驾驭天下忠贤,而使人如此,甚非宗庙社稷之福也。窃闻南征北伐者,皆以其胜捷之势、山川之形,为图来献,料无一人以天下之民质妻鬻子,斩桑坏舍,流离逃散,遑遑不给之状上闻者。臣谨以逐日所见,绘成一图,但经眼目,已可涕泣。而况有甚于此者乎。如陛下行臣之言,十日不雨,即乞斩臣宣德门外,以正欺君之罪。疏奏,仁宗反覆观图,长吁数四,袖以入。是夕,寝不能寐。翌日,命开封体放免行钱,三司察市易,司农发常平仓,三卫具熙河所用兵,诸路上民物流散之故。青苗、免役权息追呼,方田、保甲并罢,凡十有八事。民间欢呼相贺。又下责躬诏求言。越三日,大雨,远近沾洽。辅臣入贺,帝示以侠所进图状,且赏之,皆再拜谢。
《蔡襄传》:时有旱蝗、日食、地震之变,襄以为:灾害之来,皆由人事。数年以来,天戒累至。原其所以致之,由君臣上下皆阙失也。不颛听断,不揽威权,使号令不信于人,恩泽不及于下,此陛下之失也。持天下之柄,司生民之命,无嘉谋异画以矫时弊,不尽忠竭节以副任使,此大臣之失也。朝有弊政而不能正,民有疾苦而不能去,陛下宽仁少断而不能规,大臣循默避事而不能斥,此臣等之罪也。陛下既有引过之言,达于天地神祇矣,愿思其实以应之。疏出,闻者皆悚然。《刘敞传》:吴充以典礼得罪,冯京救之,亦罢近职。敞因对极论之。帝曰:充能官,京亦亡他,中书恶其太直,不相容耳。敞曰:陛下宽仁好谏,而中书乃排逐言者,是蔽君之明,止君之善也。臣恐感动阴阳,有日食、地震、风霾之异。已而果然。因劝帝收揽威权,无使聪明蔽塞,以消灾咎。帝深纳之。
《富弼传》:弼以左仆射、门下侍郎同平章事。时有为帝言灾异皆天数,非关人事得失所致者。弼闻而叹曰:人君所畏惟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为者。此必奸人欲进邪说,以摇上心,使辅拂谏争之臣,无所施其力。是治乱之机,不可以不速救。即上书数千言,力论之。《刘挚传》:挚为侍御史,时蔡确、章惇在政地,与司马光不相能。挚因久旱上言:《洪范》:庶徵肃,时雨若。《五行传》:政缓则冬旱。今庙堂大臣,情志乖暌,议政之际,依违排狠,语播于外,可谓不肃。政令二三,舒缓不振。比日日青无光,风霾昏曀,上天警告,皆非小变。愿进忠良、通壅塞,以答天戒。
《钱易传》:易子彦远,擢尚书祠部员外郎、知润州。上疏曰:陛下即位以来,内无声色之娱,外无畋渔之乐,而前岁地震,雄、霸、沧、登,旁及荆湖,幅员数千里,虽往昔定襄之异,未甚于此。今复大旱,人心嗷嗷,天其或者以陛下备寇之术未至,牧民之吏未良,天下之民未安,故出谴告以示之。苟能顺天之戒,增修德业,宗庙之福也。今契丹据山后诸镇,元昊盗灵武、银、夏,衣冠车服,子女玉帛,莫不有之。往时,元昊内寇,出入五载,天下骚然。及纳款锡命,则被边长吏,不复铨择,高冠大裾,耻言军旅,一日契丹负恩,乘利入塞,岂特元昊之比耶。湖、广蛮獠劫掠生民,调发督敛,军须百出,三年于今,未闻分寸之效。惟陛下念此三方之急,讲长久之计,以上答天戒。时旱蝗,民乏食,彦远发常平仓赈救之。部使者诘其专且榷价,彦远不为屈。召为右司谏,请勿数赦,择牧守,增奉入以养廉吏,息土木以省功费。迁起居舍人、直集贤院、知谏院。会诸路奏大水,彦远言阴气过盛,在《五行传》下有谋上之象,请严宫省宿卫。
《白时中传》:时中,字蒙亨,寿春人。宣和六年,除特进、太宰兼门下,封崇国公,进庆国。始,时中尝为春官,诏令编类天下所奏祥瑞,其有非文字所能尽者,图绘以进。时中进《政和瑞应记》及《赞》。及为太宰,表贺翔鹤、霞光等事。圜丘礼成,上言休气充应,前所未有,乞宣付秘书省。时燕山日告危急,而时中恬不为虑。
《秦桧传》:绍兴十六年,桧加太师。十三年,贺瑞雪,贺雪自桧始。贺日食不见,是后日食多书不见。彗星常见,选人康倬上书言彗星不足畏,桧大喜,特改京秩。楚州奏盐城县海清,桧请贺,帝不许。知虔州薛弼言木内有文曰天下太平年,诏付史馆。于是修饰弥文,以粉饰治具,如乡饮、耕籍之类节节备举,为苟安馀杭之计,自此不复巡幸江上,而祥瑞之奏日闻矣。湖、广、江西、建康府皆言甘露降,诸郡奏狱空。帝尝语桧曰:自今有奏狱者,当令监司验实。果妄诞,即按治,仍命御史台察之。苟不惩戒,则奏甘露瑞芝类,崇虚饰诞,无所不至。帝虽眷桧,而不可蔽欺也如此。
《刘豫传》:豫僭号凡八年,废时年六十五。先是,齐地数见怪异,有枭鸣于后苑,龙撼宣德门灭宣德二字,有星陨于平原镇。识者谓祸不出百日,豫怒杀之。未几果废。
《宗室善俊传》:善俊字俊臣,太宗七世孙。好论事。孝宗时,日中有黑子,地屡震,每以饬边备为戒。
《宋德之传》:德之编修枢密院。时兵衅有萌,会赤眚见太阴,犯权星,未浃日,内北门䲭尾灾,延及三省、六部,诏求直言,德之奏:离为火,为日,为甲胄;坎为水,为月,为盗,为隐伏。故火失其性,赤气见,忧在甲兵;水失其性,太阴失度,忧在隐伏。因疏七事,皆当今至切之患,乃曰:人火小变不足虑,天象之变,臣窃危之。他日,又曰:今敌未动,而轻变祖宗旧制,命武臣帅边以自遗患。晋叛将、唐藩镇之祸基于此矣。
《遵尧录》:太宗选秘书丞杨延庆等十馀人,分为诸州知州,因谓宰相曰:刺史之任,最为亲民,非其人,则下有受其弊者。昔后汉秦彭为颍川郡守,教化盛行,百姓怀惠,乃有凤凰、麒麟、嘉禾、甘露之瑞。以一郡守尚能有感,若帝王崇尚德教,岂太平之不可致,而和气之不可召也。
寿州长史林献可,上书论国家休咎之事。帝谓辅臣曰:朝廷政事得失在于任人,得贤则治,否则乱。若尧舜之世,虽有灾异,不为害;桀纣之世,虽有祥瑞,不为福。今小人多托虚名以为直规,求进取,不可不察也。《燕翼贻谋录》:太宗皇帝以海内混,一四方无虞,乃于江南置太平军,江北置无为军,取太平无为之义。太平后改为州,无为之建在淳化四年十二月戊戌,至大中祥符二年,建军方十有六年,灾异变,怪忽发。八月中有青蛇长数丈出,郡治十六日风雨,林木、城门、营垒尽坏,压死千馀人,夜三鼓方止。九月乙亥,奏至,真宗皇帝亟命中使张景宣驰驿恤视民坏屋者,无出来年夏租,压死者家赐米一斛,无主及贫乏者,官收瘗之。令长史就宫观精虔设醮,为民祈福。是时方尚祥瑞,宰相甚怒,加谴郡守。真宗不从其后守臣惩艾于五年三月壬午奏甘露降桐树。七年七月庚寅奏圣祖殿丛竹内获毛屦二,以为圣祖降。九年四月,奏瑞气覆巢湖,画图来上,皆奉承上意也。洎至皇祜三年,仁宗皇帝在位三十年矣。六月丁亥,守臣茹孝标奏城内小山生芝三百五十本,悉以上进,改名其山曰紫芝山。蕞尔一培塿不应一时所产若是之多也。上怒曰:朕以丰年为瑞,贤臣为宝,草木虫鱼之异乌足尚哉。茹孝标与免罪戒州县,自今无得以闻。大哉,王言足以警臣子之进谀者矣。
《国老谈苑》:祥符中,天书降,群臣称贺。鲁宗道上疏略曰:天道福善祸淫不言,示化人君。政得其理,则作佑以垂报;治乖于上,则出异以警戒,又何书哉。臣恐奸臣肆其诞妄,妖惑上听。真宗虽不开纳,然甚奇之。随手杂录。仁宗一日召致仕晁迥对延和殿上,问洪范雨旸之数。迥对曰:比年灾变仍发此,天所以左右王者。愿陛下修饰五事以当天心,庶几转祸为福。上感悟出所幸嬖尚美人等,又籍其位金帛二十馀万赐三司,赡军费。
《云麓漫抄》:景祐元年四月,上谓宰臣曰:近年以来,阴阳不顺,卦气乖舛,此必应天之道有未合于天心而违于人意者,宜推明咎徵之本。臣僚上言:早岁陈彭年等定中外醮仪圣祖天尊在北极之上,伏缘北极大帝总领万物,主宰中极,圣祖司命真君,因荐尊号骤居紫微帝君之上既定位非顺。自兹,天下郡县多致灾伤,伏望重行详定。
《麟台故事》:宝元二年,上尝集天地,辰纬,云气,杂占,凡七百五十六篇,离三十门为十焉。号宝元天人祥异书,召辅臣于太清楼,出而示之命,发于秘阁。
《玉海》:宝元二年十一月癸巳,以皇子生燕宗室于太清楼,读三朝宝训,赐御诗,又出宝元天人祥异书示辅臣。其书盖上集天地,辰纬,云气,杂占,凡七百五十六离,三十门,为十卷。
庆历五年闰五月,龙图阁直学士欧阳修,上泽州进士刘羲叟注释司马迁《天官书》、及著《洪范灾异论》,召试学士院。六月癸亥,命为大理评事。羲叟兼通大衍诸历起。汉元以来,为长历羲叟以春秋时变异考以洪范灾应斥古人所彊合者,著书十数篇,视日月星辰以占国家休祥,未尝不应,著《十三代史志》,《刘氏辑历春秋灾异》。
苏洵作《洪范三论》。斥末而归本,援经而击传。复列二图,以指其谬,一以形吾意。五行含罗九畴五事,检御五行皇极,裁节五事。康定二年四月丙午,徐复召对上《洪范论》。
皇祐四年九月己巳,王洙讲洪范五事,帝曰:王者用五事,皆本五行乎。洙对曰:王者治五行,得其性则五事皆善,故五事得则有休證,失则有咎證,是以圣人克谨天戒,以修其身。上曰:奉天在于修德戒谨于未形,必俟谴告,然后修德,岂畏天之道也。
《遵尧录》:富弼熙宁中,召拜左仆射平章事。弼既至,未见有于上前言灾异,皆天数,非人事得失所致者。弼闻之叹曰:人君所畏惟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为者。去乱亡无几矣。是必奸臣欲进邪说,故先导上以无所畏,使辅拂谏诤之臣无所复施其力,此治乱之机也。即上书数千言,杂引春秋及古今传记、人情物理以明其决。不然者,时方苦旱,群臣请上尊号及作乐,帝不许。群臣固请作乐,弼言故事,有灾变皆彻乐,恐上以同天节外使当上寿,故未断其请。臣以为此盛德事正当示外国乞并罢上寿。从之,即日而雨。弼又上疏愿益畏天戒,远奸佞,近忠良。帝亲书诏答之曰:敢不铭诸肺腑终老是戒。弼既上疏谢复申戒不已,愿陛下待群臣不以同异,为喜怒不以喜怒为用舍弼始见帝,帝问边事,弼曰:陛下即位之初,当布德行惠,愿二十年口不言兵,因以九事为戒。
《清波杂志》:政和二年待制李譓进蟾芝。上曰:蟾,动物也,安得生芝。闻大相国寺市中多有鬻此者,为玩物耳。譓从臣何敢附会如此。命以盆水渍之,一夕而解,竹钉故楮皆见,于是责譓以罔上安置焉。又己亥冬祀南郊方登坛乐作,使人推数小车载火出于远林,左右争献言为异,指点鬨然大司乐田为押登坛,歌坛上大呼曰:田为先见而上亦不责也。时所谓祥瑞,亦有类此者。而蔡绦尚有山产玛瑙、水晶,地布醴泉、芝草。夸大其父相业,父子之罪通天,亦何辱书。《闻见后录》:宫官卢功裔云宣和末,鬼车沥血于福宁殿庭,又有狐登御坐,又内殿塼砌上忽有积血,遽视之复出,去塼亦出,发地亦出,至废其殿云。
李常云:宣和末为洛阳县尉,有职事在西宫。一龙夏伏起宫中者,无虚日殆数百处初固异之,未几金人入洛,宫遂焚。张浮休云:向谪郴江,夏日在寓舍伴群儿读书,次忽天际一船载人物,如行水上,久之方没,《铁围山丛谈》:政和初间治极之际,地不爱宝,所在奏芝草者,动三二万。本蕲黄间至有一铺,二十五里遍野而出。汝海诸郡县山石皆变玛瑙,动千百块而致诸辇下。伊阳太和山崩,奏至上与,鲁公皆有惭色,及复上奏山崩者,出水晶也。以木匣贮之,进匣可五十斤而多至数十百匣来上。又长沙、益阳县山溪流出生金,重十馀斤,后又出一块至重四十九斤,他多称是。
《齐东野语》:乾道丁亥十一月二日冬至,郊祀有风雷之变,宰相叶颙魏杞皆策免先是会庆节金国,使在庭时受誓戒矣。议者欲权免上寿就馆钖宴庙堂,姑息不能主其议宴集英如常天变,岂偶然哉。洪迈当制有曰:理阴阳而遂万物,所嗟论道之非,因灾异而策三公,实负在天之愧,盖有所风也。
《金史·阿疏传》:阿疏与同部毛睹禄勃菫等起兵。穆宗略阿茶桧水,益募军,至阿疏城。是日辰巳间,忽暴雨,晦曀,雷电下阿疏所居,既又有大光,声如雷,坠阿疏城中。识者以谓破亡之徵。
《贾铉传》:铉为左谏议大夫兼工部侍郎。上书曰:亲民之官,任情立威,所用决杖,分径长短不如法式,甚者以铁刃置于杖端,因而致死。间者阴阳愆伏,和气不通,未必不由此也。愿下州郡申明旧章,检量封记,按察官其检察不如法者,具以名闻。内庭敕断,亦依已定程式。制可。
《徒单镒传》:镒拜平章政事,封济国公。淑妃李氏擅宠,兄弟恣横,朝臣往往出入其门。是时烈风昏曀连日,诏问变异之由。镒上疏略曰:仁、义、礼、智、信谓之五常,父义、母慈、兄友、弟敬、子孝谓之五德。今五常不立,五德不兴,缙绅学古之士弃礼义,忘廉耻,细民违道畔义,迷不知返,背毁天常,骨肉相残,动伤和气,此非一朝一夕之故也。今宜正薄俗,顺人心,父父子子夫夫妇妇,各得其道,然后和气普洽,福禄荐臻矣。
《完颜素兰传》:素兰累迁应奉翰林文字,权监察御史。宣宗车驾至汴,素兰上书言事,略曰:昔东海在位,信用谗谄,疏斥忠直,以致小人日进,君子日退,纪纲紊乱,法度益隳。风折城门之关,火焚市里之舍,盖上天垂象以儆惧之也。言者劝其亲君子、远小人、恐惧修省,以答天变,东海不从,遂至亡灭。夫善救乱者必迹其乱之所由生,善革弊者必究其弊之所自起,诚能大明黜陟以革东海之政,则治安之效可指日而待也。陛下龙兴,不思出此,辄议南迁,诏下之日,士民相率上章请留,启行之日,风雨不时、桥梁数坏,人心天意亦可见矣。此事既往,岂容复追,但自今尤宜戒慎,覆车之辙不可引辕而复蹈也。
《荆王守仁传》:守仁,宣宗第二子也。守仁三子,长曰讹可。次曰某。次曰孛德。天兴初,守仁府第产肉芝一株,高五寸许,色红鲜可爱,既而枝叶津流,濡地成血,臭不可闻,铲去复生者再。夜则房榻间群狐号鸣,秉烛逐捕则失所在。未几,讹可出质,哀宗迁归德。明年正月,崔立乱。四月癸巳,守仁及诸宗室皆死青城。《元史·张圭传》:圭拜江南行台御史中丞,因上疏,极言天人之际、灾异之故,其目有修德行、广言路、进君子、退小人、信赏必罚、减冗官、节浮费,以法祖宗成宪,累数百言。不报。遂谢病归。久之,起圭为集贤院大学士。先是,铁木迭儿既复为丞相,以私怨杀平章萧拜住、御史中丞杨朵儿只、上都留守贺伯颜,大小之臣,不能自保。会地震风烈,敕廷臣集议弭灾之道,圭抗言于坐曰:弭灾,当究其所以致灾者。汉杀孝妇,三年不雨;萧、杨、贺冤死,其致沴之端乎。死者固不可复生,而情义犹可昭白,毋使朝廷终失之也。
《吴元圭传》:元圭迁工部尚书,河朔连年水旱,五谷不豋,元圭言:《春秋》之义,以养民为本,凡用民力者必书,盖民力息则生养遂,生养遂则教化行而风俗美。宰相嘉其言,土木之工稍为之息。
《刘敏中传》:敏中为翰林学士承旨。诏公卿集议弭灾之道,敏中疏列七事,帝嘉纳焉。
《名山藏·典谟记》:太祖濠州人日章天质凤目龙姿,声如洪钟,奇骨贯顶,元时太史言圣人生江淮,帝实应之。当皇妣娠梦黄冠授一丸有光,吞之觉而口尚闻香,明日生于土地神祠中,白气贯空,异香经宿,祠中神惊避数里,时元大历元年戊辰九月十八日也。浴汲河水,水浮红罗,遂取为衣,所居尚有神光,里人竞呼朱家火往视无有帝所生神祠地至今丈馀茎草不生,浮罗之河水判二色,一红一白。
《明外史·安然传》:户部尚书范敏荐耆儒王本、杜佑、龚敩、杜敩、赵民望、吴源等。召至,告之太庙,以本、佑、龚敩为春官;杜敩、民望、源为夏官。秋、冬阙,命本等摄之。兼太子宾客。位公、侯、伯、都督之次,屡赐敕论,隆以坐谕之礼,命协赞政事,均调四时。会立冬,朔风酿寒。成冬令,帝以为本等功,赐敕嘉勉。又月分三旬,人各司之,以雨旸时日,验其称职与否。
《崔亮传》:亮尝言,凡祥瑞应见,皆国之休祯,请依唐令。若麟凤龟龙依图书合大瑞者,所司表奏馀鸟兽草木之类验实图进。帝曰:卿等止议祥瑞,非也。夫灾异之来,上天垂诫,綦重四方,或有变徵,无论大小,其令所司驰奏焉。
《章溢传》:帝亲祀社稷,会大风雨,还坐外朝,怒仪曹议礼不合,致天变。溢请宽贷,帝乃贳之。
《国史纪闻》:正统十四年八月也,先大举入寇,王振劝,上亲征车驾,发京师出居庸,过怀安至宣府,连日风雨人情汹汹井源等败报踵至,王佐邝野请回銮,不许。钦天监正彭德清斥振曰:象纬示警,不可复前,倘有疏虞陷乘舆于草莽,谁执其咎。学士曹鼐曰:臣子固不足惜,主上系天下安危,岂可轻进。振怒曰:若有此,亦天命也。会暮有黑云压营,雷雨大作,振恶之,始令班师,驾至土木,敌至四面攻围,上不得出,拥以去,振为乱兵所杀。
《明通纪》:上既陷敌营也先屡欲谋害。是夜忽大雷雨震死也,先所乘青骢马,上令袁彬出帐房外窥视,但见赤光罩定御帐,敌谋乃沮,又雪夜令人行刺其人,见一大蟒蛇绕护帐外,畏怖而去,敌人由是益加敬礼焉。
天顺三年冬,忠国公石亨谋不轨,下狱死。亨贪恣日甚,贿赂公行,强预朝政,易置文武大臣边将以张其威,子侄厮养,势焰熏灼,天下寒心,而亨恬不知戒,上干天象,彗出星变,日晕数重,数月不息,盖群阴围蔽太阳之象也。未几家人露其不轨之谋,于是下亨狱,卒死狱中。
《明外史·傅圭传》:御史张羽奏云南灾。圭因极言四方灾变可畏。八年五月,复奏四月灾,因言:春秋二百四十二年,灾变六十九事。今自去秋来,地震天鸣,雹降星殒,龙虎出见,地裂山崩,凡四十有二,而水旱不与焉,灾未有若是甚者。极陈时弊十事,语多斥权倖,权倖益深嫉之。
《徐恪传》:弘治四年拜右副都御史。奏言:秦项梁、唐庞勋、元方谷珍辈往往起东南。今东南民力已竭,加水旱荐臻,去冬彗扫天津,直吴、越地。乞召还织造内臣,敕抚按诸臣加意抚循,以弭异变。帝不从。
《赵佑传》:陈琳出督南畿学政。抗章言:南京穷冬雷震,正旦日蚀。正宜修德弭灾,委心元寮,博采忠言。岂宜自弃股肱、隔塞耳目。
《倪岳传》:岳以四方所报灾异,礼部于岁终类奏,率为具文,乃详次其月日,博引经史徵应。劝帝勤讲学,开言路,宽赋役,慎刑罚,黜奸贪,进忠直,汰冗员,停斋醮,省营造,止滥赏。帝颇采纳焉。
《舒芬传》:孝贞山陵毕,迎主祔庙,自长安门入。芬上言:孝贞皇后作配茂陵,未闻失德。祖宗之制,既葬迎主,必入正门。昨孝贞之主,顾从陛下驾由旁门入,他日史臣书之曰六月己丑,车驾至自山陵,迎孝贞纯皇后主入长安门,将使孝贞有不得正终之嫌,其何以解于天下后世。昨祔庙之夕,疾风迅雷甚雨,意者圣祖列宗及孝贞皇后之灵,儆告陛下也。陛下宜即明诏中外,以示改过。不报。
《镇国中尉勤熨传》:勤熨倜傥好大略,周王嫉之,言其过于朝世宗夺其岁禄勤熨既失职,乃上书曰:陛下躬上圣之资,不法古帝王兢业万几,择政任人,乃溺意长生,屡修斋醮,兴作频仍。数年来朝仪久旷,委任非人,遂至贿赂公行,刑罚倒置,奔竞成风,公私殚竭,脱有意外变,臣不知所终。迩者,天心仁爱,灾异叠徵,不下罪己之诏。诸大臣亦无避路之章,庆瑞颂符接口连牍,恐非所以仰承天变。伏惟皇上念祖宗创业之艰,敬昊天显道之戒,复视朝之礼,罢土木之工,开忠谏之路,屏邪枉之人,则天意可回,人心用劝将与唐虞等龄齐名臣言出祸随,得从刘向、李勉、赵汝愚同游地下无恨。帝览疏怒,坐诽谤,降庶人,幽凤阳。《叶应璁传》:应璁嘉靖初,历郎中。给事中潮阳陈洸素无赖。家居与知县宋元翰不相能,令其子柱讦元翰谪戍。给事中赵汉等交章劾洸,请罢洸听勘。得旨遣应璁等杂治,具上洸罪状,宜斩。帝命免罪为民。洸上书讦应璁等,遂逮洸、应璁等及锦衣卫廷讯,应璁对曰:某所持者王章耳,必欲直洸,惟诸公命。刑部尚书胡世宁等心知洸罪重,而惩前大狱,不敢执。会是日黄雾四塞,狱弗竟。次日,又大风拔木。有诏修省,勿用刑。乃当应璁按事不实律,为民。
《明外史·彭汝实传》:汝实因灾异上言:迩者黄风黑雾,春旱冬雷,地震泉竭,扬沙雨土。加以群小盛长,盗贼公行,万民失业。木异草妖,时时见告。天变于上,地变于下,人物变于中,而修省之诏无过具文。廷陛之间,忠邪未辨,以逢迎为合礼,以守正为沽直。长鲸巨鲕决网自如,腴田甲第横赐无已。此皆臣等不能明目达聪之责也。今陛下春秋已逾志学,岂可徒恃尧舜之资而不加圣心乎。侧闻经筵进讲略无问难,黄阁票拟依常批答。弃燕閒于女宠,委腹心于貂。珰二廖诸张尚然缓死,李隆、苏缙竟得无他。如此而望天意之回,人心之感,不可得矣。报闻。
《沈鲤传》:鲤因事纳忠,论奏无所避。京师久旱,备陈恤民实政以崇俭戒奢为本,且请减织造。已,京师地震,又请谨天戒,恤民穷。畿辅大祲,请上下交修,词甚切。帝以四方灾,敕廷臣修省,鲤因请大损供亿营建,赈救小民。帝每嘉纳。
《杨继盛传》:继盛改兵部武选司。抵任一月,遂草奏劾嵩,斋三日乃上奏曰:方今外贼惟俺答,内贼惟严嵩,未有内贼不去,而可除外贼者。去年春雷久不声,占曰:大臣专政。冬日下有赤色,占曰:下有叛臣。又四方地震,日月交蚀。以为灾皆嵩致,愿陛下听臣之言,察嵩之奸。重则置宪,轻则勒致仕。内贼既去,外贼自除。虽俺答亦必畏陛下圣断,不战而丧胆矣。《胡宗宪传》:宗宪晋兵部尚书,献白龟二、五色芝五。帝大悦,赉宗宪加等。
《高拱传》:高仪掌礼部四年,每岁暮类奏四方灾异。《张居正传》:世宗朝士大夫言祥瑞者,居正诋之,及秉政顾,独喜翰林院产白燕池中白莲双蒂,居正皆献之。言及灾异,则愠见辞色,于是承风者竞为谀佞。《赵志皋传》:志皋改建极殿。时两宫灾,彗星见,日蚀九分有奇,三殿又灾,连岁间变异迭出。志皋请下罪己诏,因累疏陈时政缺失。而其大者定国本、罢矿税诸事,凡十一条。优诏报闻而已。
《申时行传》:时行尝因灾异,力言催科急迫,徵派加增,刑狱繁多,用度侈靡之害。
《叶向高传》:吴道南擢礼部右侍郎,因灾异言貂珰敛怨,乞下诏罪己,与天下更新。皆不报。
《林瀚传》:瀚子廷机,廷机子烃为太仆少卿。因灾异极陈矿税之害,请释逮系诸臣。不报。
《近峰记略》:建文时,新宫初成,见男子提一人头,血色模糊,直入宫中,大索之,无得也。夜宴张灯忽不见人,狐狸满宫遍置,鹰犬逐之不能止。日赤无光,彗扫军门荧惑守心犯斗,山崩地震,锦衣卫火武库自焚,文华、承天俱燬。正统间,浙中山移于平田,地动白毛遍生,陕西山崩,压数千家。山移有声号三日黄河东流,没千馀家。南京殿宇火明日,殿基生荆棘二尺许。《天顺日录》:明自王振擅权,天象灾异叠见,振狼恣愈甚,且讳言之时,浙江绍兴山移于平地地动白毛遍生。又陕西二处山崩,压没人家数十户。一处山移有声,叫三日,移数里。又黄河改流东北于海,渰没人家千馀。又振宅新起内府,乾方未踰时一火而尽。又南京殿宇亦一时被焚,是夜大雨。明日殿基上生荆棘二尺高,始下诏赦。盗不可遏,蝗不可灭,天意不可回矣。
《古穰杂录》:吏部尚书郭琎出身早不遑问学,然天资甚美,受气完厚临事从容,喜怒不形于色。精于吏事,简切不泛,为户曹属文,庙已知其名。正统初,侍臣因蝗旱言大臣不能尽职,久妨贤路,有旨回奏众欲罢归田里以谢天谴,琎独谓不可云:非是贪位,但主上幼冲,吾辈皆先帝简任受付托,若皆罢去,谁与共理。只宜戴罪修省,改过以回天意。众从其言识者韪之见闻搜玉王竑江夏人巡抚南直隶景泰时,徐沛诸邑岁大饥疫,多方赈疗,赖以全活。尝赋苦雨诗二章方春正二月,久苦雨淋淋。陇亩浑无望,疮痍痛不禁。添成忧国恨,滴碎为民心。愿借西风力,凌空扫积阴。又两月连阴雨,羁怀倍惨然。有身当报国,无力可回天。冻水伤农业,寒淋打客船。为怜黎庶苦,终夕不成眠。
《广东通志》:正统十三年秋八月,有星孛于南斗初都督董兴进兵时天文生马轼随行至江西。夜半闻鸡乱鸣,兴问之此何祥也。对曰:鸡不时鸣,由赏罚不明。愿公严军令。及经清远峡,有白鱼入舟。轼曰:武王伐纣,有此徵,此逆贼授首之兆也。至广州时,萧养已僭号及授伪官百馀人聚船河南千馀艘势甚张,众欲请兵。轼曰:兵贵神速,若请兵则缓不及事,以所徵两广江西官军狼兵取胜犹拉朽耳。兴从之,三月初五夜,有大星坠于河南,及旦以所占告兴曰:四旬内破贼必矣。四月十一日,兴率官军至大川头,与贼相遇,果大破之。
庶徵总部杂录
《礼记·乐记》:古者天地顺而四时当,民有德而五谷昌,疾疢不作,而无妖祥,此之谓大当。〈陈注〉四时当谓不失其序。妖祥,祥亦妖也,大当大化之均调也。
《诗小序》:云汉仍叔美宣王也,宣王承厉王之烈,内有拨乱之志,遇灾而惧,侧身修行,欲销去之,天下喜于王化,复行百姓见忧故作是诗也。
《三坟形坟传》:天云祥,圣人以符应天命。山云叠峰,圣人以意决灾异。地气腾氲,圣人以辨妖孽。日气昼围,圣人以决灾变。
《墨子·天志中篇》:古者圣王明知天鬼之所福,而辟天鬼之所憎,以求兴天下之利,而除天下之害。是以天之为寒热也节,四时调,阴阳雨露也时,五谷熟,六畜遂,疾灾戾疫凶饥则不至。
《明鬼下篇》:《商书》曰:呜呼。古者有夏,方未有祸之时,百兽贞虫,允及飞鸟,莫不比方。矧在人面,胡敢异心。山川鬼神,亦莫敢不宁。若能共允,在天下之合,下土之葆。察山川鬼神之所以莫敢不宁者,以佐谋禹也。此吾所以知商周之鬼也。
《吕氏春秋·名类篇》:商箴云:天降灾布祥,并有其职。《孔丛子》:宰我问书云:纳于大麓烈风雷雨弗迷,何谓也。孔子曰:此言人事之应乎天也。尧既得舜,历试诸难,已而纳之于尊显之官,使大录万机之政,是故阴阳清和,五星不悖,烈风雨各以其应,不有迷错愆伏,明舜之行合于天也。
《诗说》:十月之交,幽王之时,天变见于上,地变动于下,而奸臣乱政于外,嬖妾败德于内,大夫忧危,亡之将至,故作是诗赋也。
《淮南子·原道训》:虹蜺不出,贼星不行,含德之所致也。《俶真训》:古者至德之世,贾便其肆,农乐其业,大夫安其职,而处士修其道。当此之时,风雨不毁折,草木不夭,九鼎重味,珠玉润泽,洛出丹书,河出绿图。
《天文训》:虎啸而谷风至,龙举而景云属。麒麟𩰚而日月蚀,鲸鱼死而彗星出,蚕珥丝而商弦绝,贲星坠而渤海决。人主之情,上通于天,故诛暴则多飘风,枉发令则多虫螟,杀不辜则国赤地,令不收则多淫雨。虹蜺、彗星者,天之忌也。
《览冥训》:日月精明,星辰不足其行,风雨时节,五谷登熟,虎狼不妄噬,鸷鸟不妄搏,凤凰翔于庭,麒麟游于郊,青龙进驾,飞黄伏皂。
《精神训》:日月失其行,薄蚀无光;风雨非其时,毁折生灾;五星收其行,州国受殃。
《兵略训》:兵之所加者,必无道之国也,故能战胜而不报,取地而不反。民不疾疫,将不夭死,五谷丰昌,风雨时节,战胜于外,祸生于内,是故名必成而后无馀害矣。
《西京杂记》:董仲舒曰:太平之世则风不鸣条,开甲散萌而已;雨不破块,濡叶津根而已;雷不惊人,号令起发而已;电不暄目,宣示光耀而已;雾不塞望,浸淫被泊而已;雪不封条,凌殄毒害而已。云则五色而为庆,雨则三日而成膏,露则结珠而为液,此圣人在上则阴阳和而风雨时也。政多纰缪,则阴阳不调,风发屋,雨溢河,雹至牛目雪杀驴,此皆阴阳相荡为祲沴之故也。
《春秋繁露·奉本篇》:万物以广博众多历年久者为象。其在天而象天者,莫大日月,继天地之光明莫不照也;星莫大于泰辰,北极常星,部星三百,卫星三千,大火二十六星,伐十六星,北斗七星,常星九辞,二十八宿,多者宿二十八九,其犹蓍百茎而共一本,龟千载而人宝,是以三代传决疑焉。其得地体者,莫如山阜,人之得天得众者,莫如受命之天子,下至公侯伯子男,海内之心,悬于天子,疆内之民,统于诸侯,日月蚀并吉凶,不以其行。有星茀于东方,泰辰,北斗入,常星不见,地震,梁山、沙鹿崩,宋、卫、陈、郑灾,王公大夫篡弑者,春秋皆书以为大异,不言众星之茀入霄雨,原隰之袭崩,一国之小民死亡,不决疑于众草木也。天之所加,虽为灾害,犹承而大之,其钦无穷,震夷伯之庙是也。天无错纠之灾,地有震动之异,天子所诛绝,所败师,虽不中道,而春秋者不敢阙,谨之也。《后汉书·张敏传》:敏疏曰:春生秋杀,天道之常。春一物枯即为灾,冬一物华即为异。
《申鉴·政体篇》:二端不愆,五德不离,则三才允序,五事交备,百工惟釐,庶绩咸熙。
《俗嫌篇》:或问五三之位周应也,龙虎之会晋祥也,曰:官府设陈,富贵者值之,布衣寓焉,不符其爵也。狱犴若居,有罪者触之,贞良入焉,不受其罚也。或曰:然则日月可废欤。曰:否。曰:元辰。先王所用也,人承天地,故动静焉顺,顺其阴阳,顺其日辰,顺其度数,内有顺实,外有顺文,文实顺,理也。休徵之符,自然应也。故盗泉朝歌,孔墨不由,恶其名者,顺其心也。苟无其实,徼福于忌,斯成难也。
《荀悦·汉纪序》:凡祥瑞,黄龙见,凤凰集,麒麟臻,神马出,神乌翔,神雀集,白虎神兽,获宝鼎升,宝磬神光见,山称万岁,甘露降,芝草生,嘉禾茂,元稷降,醴泉涌,木连理。凡灾异大者,日蚀五十六,地震十六,天开地裂,五星聚于东井各一,太白再经天星孛二十四,山崩三十四,陨石十一,星陨如雨,二星昼见三,火灾二十四,河汉水大汎溢为人害十,河汎一,冬雷五,夏雪三,冬无冰二,天雨,血雨,草雨,鱼死,人复生,男子化为女,子嫁为人妇生子,枯木更生,大石自立。
《潜夫论·本政篇》:皇父蹶楀聚而致灾异。
《浮侈篇》:愁怨者多,则咎徵并臻。下民无聊,则上天降灾。
《述赦篇》:王者,至贵,与天通精。心有所想,意有所虑,未发声色,天为变移。或若休咎庶徵,月之从星,此乃宜。有是事故见瑞异,或戒人主若忽不察,是乃己所感致而反以为天意欲然也。
《抱朴子·君道篇》:七政不乱,象于元极。寒温不谬,节而错集。四灵备觌,芝华灼粲,甘露淋漉以霄坠,嘉穗婀娜而盈箱,丹魃逐于神潢,元厉拘于广朔,百川无沸腾之异,南箕谧偃禾之暴,物无诡时之凋,人无嗟慨之响,囹圄虚陈五刑寝厝。
嘉祥之臻,则念得人之祐。感逢天之怒,则思桑林之引咎。
《博物志》:汉兴,多瑞应,武帝之世特甚,麟凤数百。王莽时,郡国多称瑞应,岁岁相寻,皆由顺时之欲承旨求媚,多无实应,乃使猜疑。
《谈苑》:江南民言:正旦晴,万物皆不成。元丰四年正旦,九江郡天无片云,风日明快,是年果旱。又曰:芒种雨,百姓苦。盖芒种须晴明也。春雨甲子,赤地千里;夏雨甲子,乘船入市。乘船入市者,雨多也。又于四月一日至四日卜一岁之丰凶云。一日雨百泉枯,言旱也。二日雨傍山居,言避水也。三日雨骑木驴,言踏车取水亦旱也。四日雨馀有馀言大熟也。禅师惠南常言:上元一夕晴,麻小熟;两夕晴,麻中熟;三夕晴,麻大熟。若阴雨,麻不登。占亦如此。云绝有效验。京东一讲僧云:云向南,雨潭潭;云向北,老鹳寻河哭;云向西,雨没犁;云向东,尘埃没老翁。言云向南与西行,则有雨;向北与东行,则无雨。云亦有效验。大理少卿杜纯云:京东人言:朝霞不出门,暮霞行千里。言雨后朝晴尚有雨也,须晚晴乃真晴耳。九江人畏下旬雨,云雨不肯止。刘师颜视月占旱云,月如悬弓,少雨多风;月如仰瓦,不求自下。同州人谓雨沾足为烂雨。
《懒真子·俗说》:以人嚏喷为人说,此盖古语也。终风之诗曰:寤言不寐,愿言则嚏。笺云言我愿思也嚏当为不敢嚏咳我其忧悼而不能寐。如思我心如是,我则嚏也。今俗人嚏云人道,我此乃古之遗语也。《汉·艺文志杂占》十八家三百一十卷内,嚏耳鸣杂占十六卷。注云嚏丁计,反然则嚏耳,鸣皆有吉凶,今则此术亡矣。
《云笈七签·诸真要略》:夫上好逸豫,爱民有曲恭阿顺之巧。厚之以利,则民竞谄柔色顺媚以求之。故邪伪化惑之俗兴,而木行笃直之气失矣。失积则咎气有馀缩之差。世犯岁星之忌,灾则有温毒之疫,民负司命之禁,殃则有项痛、烦殒、夺寿促命之死。咎气流注蒸产,而相生为谄谀遗衅之烬。
上好宽委,爱民有径执偏专之守。厚之以利,则民竞肆固矜誇之见以求之。故狠轶忿戾化乱之俗兴,而土行公利之气失矣。失积则地有舒泄、秽结、乱积、风雷反震动之故,世犯镇星之忌,灾则有悸气蒸毒之疫,民负司危之禁。咎气流注蒸产,而相生为骄逸恣情遗衅之烬。
上好烦品,爱民有降若风迈之貌。厚之以利,则民竞魁岸豪杰争第妄进之奸以求之。故相凌践蔑忽祸化流亡之俗兴,而金行信质之气失矣。失积则时有雪霜愆节之侵,世犯太白之忌,灾则有气痛之疫,民负司契之禁,殃则有疠竭气断及兵凶、震杀、夺寿促命之死。咎气流注蒸产,而相生为侮慢,相仇遗衅之烬。
上好慧敏,爱民有文辨彩艳之巧。厚之以利,则民竞机饰浮诡流尚之伪以求之。故佞为掩听化闇之俗兴,而火行哲明之气失矣。失积则日有病无光,孛蚀之促,世犯荧惑之忌,灾则有暑毒之疫,民负司顺之禁,殃则有鬼魅、忤痛、心闷、殒绝、慌恼及狂逆、妄图不道之觊,夺寿促命之死。咎气流注蒸产,而相生为奢华佞害、窥觎遗衅之烬。
上好严厉,爱民有敢断剋决之巧。厚之以利,则民竞怀毒逞其害烈之能以求之。故空患阴图祸背化逆之俗兴,而水行义守之气失矢。失积则月有黡亏魄伤,迟速不常之度,世犯辰星之忌,灾则有阴毒之疫,民负司录之禁,殃则有残痼、滞瘠、暴僵及盗贼、狱戮夺寿迫促残命之死。咎气流注蒸产,而相生为凶淫禁虐遗衅之烬。化失五常之气,世运五常之灾,民沈五促之烬,皆荣辱争夺耻怨仇侮嫉娼之所生也。《师友谈记》:太史公讲月令开题,凡数千言,备陈历世遵阴阳为政事之迹,与魏相柳宗元之说,反复甚明。前世论时令者,莫能过也。且曰:儒者,多言不必从月令,故时令论立说诚有以破汉儒附会灾异之弊。然洪范以五事应五行,有休徵咎,徵符契甚明,后之人君不可不为鉴也。
《避暑录话》:在山居,久见老农候雨旸,十中七八问之无他曰:所更多耳。问市人则不知也。余无事常早起,每旦必步户门,往往童仆皆未兴其中既洞然无事,仰观云物景象与山川草木之秀,而志其一日为阴为晴,为风为霜,为寒为温,亦未尝不十中七八老农以所更,吾以所见,其理一也。乃知惟一静,大可以察天地,近可以候一身,而况理之至者乎。
《容斋三笔》:昔人谓颜师古为班氏忠臣以其注释纪传虽有舛误,必委曲为之辨故也。如五行志中最多,其最显者与尚书及春秋乖戾为甚,桑榖共生于朝,刘向以为商道既衰,高宗乘敝而起,既获显荣,怠于政事,国将危亡,故桑榖之异见武丁,恐骇谋于忠贤。颜注曰:桑榖自太戊时生,而此云高宗时,其说与尚书,大传不同,未详其义。或者伏生差谬。按《艺文志》自云:桑榖共生,太戊以兴。鸣雉登鼎,武丁为宗。乃是本书所言,岂不可谓明證而翻以伏生为谬,何也。僖公二十九年大雨雹,刘向以为信用,公子遂遂专权自恣,僖公不寤,后二年杀子赤,立宣公。又载文公十六年,蛇自泉宫出,刘向以为其后公子遂杀二子而立宣公,此是文公末年事而刘向既书之,又误以为僖颜无所辨。隐公三年,日有蚀之。刘向以为其后郑获鲁隐注引狐壤之战隐公获焉此自是隐为公子时事耳。《左传》记之甚明,宣公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董仲舒以为成公时,其他如言楚庄始称王,晋灭江之类,颜虽随事敷演,皆云未详其说,终不肯正诋其疵也。
《容斋五笔》:予亡弟景何少时读书甚精勤,昼夜不释卷,不幸有心疾,以至夭逝。尝见梁弘夫诵汉书,即云唯谷永一人无处不有弘夫,验之于史,乃服其说,今五十馀年矣。漫摭永诸所论建以渫予在原之思建昭雨雪燕多死永,请皇后就宫令众妾人人更进。建始星孛营室,永言为后宫怀妊之象。彗星加之,将有绝继嗣者。永始日蚀,永以易占对言:酒亡,节之所致。次年又蚀,永言民愁怨之所致。星陨如雨,永言王者失道,下将叛去,故星叛天而陨,以见其象。楼护传言谷子云之笔札,叙传,述其论许班事许皇后传云:上采永所言以答书。其载于史者,详复如此。本传云永善言灾异,前后所上四十馀事,盖谓是云。
《朱子语类》:渊圣即位时,日重晕相轧。太祖陈桥即位时亦然。渊圣即位三四日后,昏雾四塞,岂耿南仲邪说有以蒙蔽之乎。
欧公章疏言地震,山石崩入于海。某谓正是赢豕孚蹢躅之义。当极治时,已自栽培得这般物在这里了,故直至如今。
《燕翼贻谋录》:《虞书》载:箫韶九成,凤凰来仪。三代以后无传焉。惟汉宣帝时尝见史,不载其形状如何。真宗景德元年五月七日午时,白州有凤凰三,自南入众禽,周绕至万岁寺前楼高木上,身如龙,长九尺,高五尺,其文五色,冠如金盏。至申时,飞向北去,遂不复见,州画图来上,是时天下承平日久,可谓治世,宜其览德辉而下也。若麟惟先圣识之,汉武获一角兽,当时以为麟,太史公不以为然也。太平兴国九年十月癸巳,岚州献兽一角,似鹿无斑,角端有肉,性驯善。诏群臣参验,徐铉滕中正王佑等上奏曰:麟也。宰相宋琪等贺。
《玉海》:康定政鉴十二卷御制有序采五行六沴前世察候稽应者,以为政治之龟鉴,以皇极为本。
汉制考抱天时注,郑司农云太史主抱式以知天时,处吉凶疏据,当时占文谓之式,以其见时候有法式,故谓载天文者为式。
《齐东野语》:世所谓祥瑞者,麟凤、龟龙、驺虞、白雀、醴泉、甘露、朱草、灵芝、连理之木,合颖之禾皆是也,然夷考所出之时,多在危乱之世。今不假援引古昔,姑以近代显著者,言之王建父子之据蜀也。天复六年,巨人见青城山,凤凰见万岁县,黄龙见嘉阳江,而甘露、白雀、白鹿、龟龙并见于诸州。武成元年,驺虞见武定,嘉禾生广昌,麟见壁州,龙五十见于洵阳水中。永平二年,剑州木连理,文州麟见,黄龙见富义江,三年,麟见永泰,白龙见邛江,驺虞见壁山,有三鹿随之。四年,麟见昌州。通政元年,黄龙见太昌池,瑞物之出,殆无虚岁。而太子元膺以叛死,大火焚其宫室,兵败于外,政乱于内,终之以身死,衍立而国亡,其为瑞徵,乃如此耳。至如至和隆盛之际,地不爱宝所在奏贡芝草者,动二三万本,蕲黄间至有一铺二十五里之间,遍野而出密州山间,至弥满四野。有一本,数十叶众色咸备者,太守李文仲采及三十万本作一纲进,即进职。除本道运使。汝海诸郡县山石变为玛瑙,动以千百伊阳太和山崩出水晶,几万觔,皆以匣进京师。长沙、益阳山溪流出生金数百觔,其间大者,一块至重四十九斤,其他草木鸟兽之珍不可一二数,一时君臣称颂,祥瑞盖无虚月然。越数岁而遂罹难,邦国丧乱,父子迁播,所谓瑞应,又如此也。善乎,先儒之论曰:未有丧仁而久者也,未有恃祥而寿者也。商之王以桑榖昌,以雉雊大。郑以龙衰。鲁以麟弱,白雉亡。汉黄犀死,莽恶。在其为符也,世有喜言祥瑞之人,观此亦可以少悟矣。
《经外杂抄》:洪范五行传曰:田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民农时,及有奸谋,则木不曲直。说曰:木,东方也。于易地上之木为观,其于王事威仪容貌亦可观者也。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说曰:火,南方扬光辉为明者也。其于王者南面乡明而治,治宫室,饰台榭,内淫宠,犯亲戚,侮父兄,则稼穑不成。说曰:土,中央生万物者也。其于王者为内事宫室,夫妇亲属亦相生者也。好攻战,轻百姓,饰城郭,侵边境,则金不从革。说曰:金,西方万物既成杀气之始也。故立秋而鹰隼击,秋分而微霜降,其于王事,出军行师,把旄杖钺誓士众抗威武,所以征畔逆止暴乱也。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说曰:水,北方终减万物者也。其于人道终而形灭精神放越圣人为宗庙以收魂气,春秋祭祀以终孝道。又《汉书·五行志》云: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宣元之后,刘向治《谷梁春秋》,数其祸福,傅以洪范,与仲舒错至。向子歆治左氏传,其春秋意亦已乖矣。言五行传,又颇不同,是以揽仲舒别向歆传,载眭孟夏侯胜京房谷永李寻之徒所陈,行事讫于王莽,举十二世以传。春秋著于篇。按此其说亦不可废,故记于此,以俟摭讨。
《野客丛谈·蔡邕传》曰:光和元年七月,诏邕与光禄大夫杨赐等诣金商门问灾异。邕悉心以对,事悉在《五行志》注云:其志今亡而续汉志,引蝗虫及雌鸡二事而已,余考邕集,当时答诏问凡有八事,一虹蜺,二白衣入德阳门,三雌鸡化雉,四日蚀地动,风雨不时,疾疠流行,迅风折树。五星辰错谬。六蝗虫冬出。七平城门武库屋坏。八令邕分别皂囊封上勿漏所问邕对悉有据依,皆传所不载。
《物类相感志》:卜鸟东女国以十一月为岁首,每至十月令巫者赍物入山,散麦于空中,大咒呼俄有鸟如雉飞入巫怀内,剖其腹视之,有谷,知来岁丰。若冰雪,必多灾异,因名卜鸟。
《枝山前闻》:洪范内惟天阴骘下民相协,厥居一节。蔡氏俱以天言不知阴骘下民乃天之事,相协厥居乃人君之事,天之阴骘下民者何。风雨霜雪均调,四时五谷结实,立烝民之命,此天之阴骘也。君之相协厥居者何。敷五教以教民,明五刑以弼教。保护和洽,使强不得陵弱,众不得暴寡,而各安其居也。
《空同子》:和气致祥而治世亦菑,天心仁爱之欤。乖气致菑而叔世亦瑞,灯灭必光耳。或曰:治世,菑在朝廷而瑞在天下;叔世,瑞在朝廷而菑在天下。
《檐曝偶谈》:见怪不可惊。怪,但宜镇之以静。如桓公见紫衣之神,周南见怪鼠之语,李叔坚不杀戴冠之犬,公亮大书入窗之手,是皆能以气胜之也。夫怪,岂能伤人所患者。不能持守,乃自伤耳。
汉儒之于经台,史之测天也,不能尽天而观象者,莫能废。
《丹铅总录》:天有常福,必祚明德;天有常菑,必陨明忒。陈寿云蜀无史职,故灾祥靡闻。按黄气见于秭归,群鸟坠于江水,成都言有景星出,益州言无宰相气。若史官不能置此事,何由而书。盖因父受髡辱,加兹谤议者也。蜀志又称王崇补东观许盖掌礼仪又郤正为秘书郎广求益部书籍斯则典校无缺,属辞有人矣。又按后主景耀元年,史官奏景星见,大赦;改元,自书之而自戾之,何耶。
《宋史·长编》云:绍兴中,秦桧擅朝,喜饰太平,群国多上草木禽鸟之瑞。岁无虚月,胡致堂所谓花卉可以染植增其态,毛羽可以喂饲变其色,上之人苟欲之则四面而至矣。盖指此也。
《墨池浪语》:熙宁元年,英州雷震,一山梓树尽枯为龙脑,至龙脑价为之贱,政和四年,汝蔡之间连山大小石皆变为玛瑙,尚方取之为宝,带器玩。夫石变为玛瑙,可异也。而树枯为龙脑,不尤可异乎。
《近思杂问》:日月交会,日为月掩,则日蚀。日月相望,月与日亢,则月蚀。自是行度分道,到此交加去处应当如是。历家推算专以此定疏密,本不足为变异,但天文才过此际,亦为阴阳厄会于人事,上必有灾戾,故圣人畏之,侧身修行,庶几可弭灾戾也。
伍让《衡州府旧志序》:箕陈洪范汉志五行咎由戾致,休以和臻,观变修救民始攸宁。
又星土之义,积分以成度,辨度以分野,犹之积里以成县,积县以成郡,积郡以成天下也。彼京畿者,腹心也。邦国,肢体臂指也。痱癖在一臂,颤悸在一指而概谓精血不相丽,经脉不相摄也。彼星孛大辰而四国何以同灾荧惑守心而一言何以徙,舍天人感应之际,不可不察也。是故以土辨星,以人治土,有一郡必命郡大夫治之,有一邑必命邑大夫治之,下至里社,亦有官师,凡以察其妖祥稽其治否上以诏救政下,以修序事,未尝以区区之地废观省也。
《来瞿唐集》或问:尧时,十日并出,果有否。曰:此其必有者也,盖尧时六阳己极,阳精之发,极盛故也。观天地六阴已极之时,即昏黑可知矣。断史者以儒者莫先于穷理,无十日并出之理,殊不知此造化之妙也。俗儒安得知之哉。且天地阴阳有此不齐之气,即有此不齐之事,如日明于昼乃其常也。亦有二日并出者,焉如永圣元年乾符六年是也。月亦然或时两月并出,或时三月并出,或时西南方两月重出,或时朔月犹见东方,或时生齿其间,怪变不可胜纪,又极而言之。天雨水,常也。或时雨血,或时雨沙,或时雨土,或时雨草,或时雨金,或时雨肉,或时雨水银,故草木殊质,樱桃有时,而生茄阴阳异位,男子或时而变女,如履武吞卵,鸟覆羊腓,皆无理之事。圣人载之于经,岂圣人亦信怪哉。贾谊曰:天地为垆兮,造化为工。阴阳为炭兮,万物为铜。千变万化兮,未始有极。斯言得之矣。天下理外事极多,且如孔子古今至圣墟墓中生出白兔来,此事都不可晓,所以说贾谊天地为垆数句说得好,烧窑有窑变即千变万化之意也。
《程子》:人问:汉文多灾异,汉宣多祥瑞,何也。曰:譬之小人多行不义,人却不说。至君子未有一事,便生议论。此一理也。至白者易污,此一理也。诗中幽王大恶为小恶,宣王小恶为大恶,此一理也。此言说得好,极透人情。盖做好人乃十目所视者,做不好人人已知其不长进,不责备矣。然则做学者,岂可使人不责备哉。故做真儒,必每每受人之谤。
《采芹录》:永乐二年春,命西僧尚师哈立麻于灵谷寺作法事。上荐皇考妣卿云天花,甘雨甘露,舍利祥光,寿鸟白鹤,连日毕集,一夕桧柏生金色花,遍于都城,金仙罗汉化现云表,白象青狮庄严妙相,天灯导引,幡盖旋绕,种种不绝。又闻梵呗空乐自天而降,群臣上表称贺,学士胡广献圣孝瑞应歌颂。十七年秋,颁佛经于大报恩寺塔,见舍利光如宝珠,又现五色毫光,卿云捧日,千佛、观音、菩萨、罗汉相毕集,续颁御制佛曲。至淮安又见五色圆光,彩云满天,云中菩萨及大花宝塔龙凤狮象,又有红鸟白鹤,盘旋飞绕。续又命尚书吕震、都御史王彰赍捧诸佛世尊如来菩萨,尊者名称歌曲往陕西、河南神明协应屡见,卿云圆光宝塔之祥。文武群臣上表称贺,此等俱圣朝旧事,越岁二百未敢定断虚实,然窃有疑者,自竺法入中华好尚崇信非一代而此异未有前闻,若果皆昔无今有,岂竺法灵响亦有盛衰欤。灵谷之异人有谓西僧善幻,此是其幻术。夫幻不幻,所未暇论,即令真为瑞应,我圣祖明灵陟降,上帝断不由竺法升沈而明主大孝光隆继述亦不以瑞应加万分之一也。载观当时股肱诸贤,纳忠之意,往往侈言符瑞,如永乐十五年建北京宫殿,督工大臣奏闻瑞光、庆云诸异。二十一年万寿圣节太和山金殿现圆光紫云,大臣具图以献。此等亦皆臣工遥奏,圣主未亲目睹也。夫游气浮光,倏忽便为消息,万一或指诸彷佛,或据所相传,焉知泰山牵犬老父及呼万岁之声,今古不同出一机乎。夫玉杯天书有亡已章,前史乃并在英主之朝,太平之日,微意所及,百巧横投,彼亦何待幻而后有声影附会媚耳娱心遂以侈诸表章实诸竹帛不知圣朝粹德崇功自足,流光百代,不以此类有无略关轻重也。
《信古馀论》:灾祥,治乱吉凶,在顺与逆而已。大化理气本一。顺之则为祥为治,为吉,逆之则为灾,为乱,为凶。圣人循而不违,宣而不隔,故身兼福履化洽雍熙瑞应而物至志,一之自通也。
《诗》曰:求福不回。未闻回厥,德而能获,福者此岂可妄希天祐。惟当专意反躬自责耳。
《牖景录》:凤凰麒麟,非世绝物,古来有之,未必章符瑞也。宽罗释阱则游翔近人,横矰暴弋则秘迹远祸。夫知几圣人之事物类有此,安得不为灵异。后代希有,亦靡足怪,试论唐虞三代后,郊游沼集而得幸免弹射乎否也。
《读书镜》:宋真宗宫火灾王旦驰入对。上惊惶语公曰:两朝所积,朕不妄费,一朝殆尽,诚可惜也。公对曰:陛下富有天下财帛不足忧,所虑者,政令赏罚有不当。臣备位宰相,天灾如此,臣当罢免,继上表待罪。帝乃降诏罪己,许中外上封事言朝政得失,后有大臣言非天灾,乃荣王宫失于火禁,请置狱出其状,当斩决者数百人。旦持以归翌日乞独对曰:初火灾,陛下降诏罪己,臣上表待罪,今反归咎于人,何以示信。且火虽有迹,宁知非天谴耶。果欲行法愿罪,臣以明无状。帝欣然听纳,减死者数百辈归融。唐文宗开成初拜御史中丞,时湖南观察使卢周仁以南方屡灾取羡钱亿万进京师融劾,奏天下一家,中外之财皆陛下府库,周仁陈小利,假异端,公违诏书,徇私希恩,恐海内效之,因缘渔利生人受弊,罪始周仁,请重责还所进。帝乃诏置其钱于河阴院以虞水旱吁。后世有如此宰相台谏则旱魃之说,捐俸之例,尚可止也。脉望天上三光,日月星人之三光两目,心日月失度星辰留伏天地灾变目有所感,心有所感,身体倾危。日月星能照天地,双目心能顾一身,不令外物之所蔽。
《日知录》:春秋时,郑裨、灶鲁、梓慎,最明于天文,昭公十八年夏五月,宋卫,陈,郑,灾,裨灶曰:不用吾言,郑又将火。子产不从,亦不复火。二十四年夏五月乙未朔,日蚀,梓慎曰:将水。叔孙昭子曰:旱也。秋八月,大雩,是虽二子之精,亦有时而失之也。故张衡《思元赋》曰:慎灶显以言天兮,占水火而妄讯。
襄公二十八年,春,无冰。梓慎曰:宋郑其饥乎,岁在星纪,而淫于元枵,以有时灾,阴不堪阳,蛇乘龙,龙,宋郑之星也。宋郑必饥,元枵,虚中也。枵,耗名也。土虚而民耗,不饥何为。裨灶曰:今兹周王及楚子皆将死,岁弃其次,而旅于明年之次,以害鸟帑,周楚恶之。十一月癸巳,天王崩。十二月,楚康王卒,宋郑皆饥。一事两占,皆验。
天文五行之学愈疏则多中,愈密则愈多不中。春秋时言天者,不过本之分星合之五行验之,日蚀星孛之类而已。五纬之中,但言岁星,而馀四星占不之及何其简也,而其所详者,往往在于君卿大夫言语动作威仪之间,及人事之治乱敬怠,故其说也,易知而其验也。不爽扬子法言曰:史以天占人,圣人以人占天。
文三年雨螽于宋解曰:宋人以螽死为得天祐,喜而来告,故书夫陨石鹢退,非喜而来告也。
威仪之不类,贤人之丧亡,妇寺之专横,皆国之不祥,而日月之眚,山川之变,鸟兽草木之妖,其小者也。传曰:人无衅焉,妖不自作。故孔子对哀公以老者不教,幼者不学,为俗之不祥。荀子曰:人有三不祥,幼而不肯事长,贱而不肯事贵,不肖而不肯事贤。是人之三不祥也。而武王胜殷,得二俘而问焉曰:若国有妖乎。一俘对曰:吾国有妖昼见,星而天雨血。一俘对曰:此则妖也,非其大者也。吾国之妖子不听父弟,不听兄君,令不行,此妖之大者也。武王避席再拜之,自余所逮见五六十年国俗民情,举如此矣。不教不学之徒满于天下,而一二稍有才志者皆少正卯、邓析之流。是岂特三川竭而悲周,岷山崩而忧汉哉。书曰:习与性成。诗云:如彼泉流。无沦胥以败识时之士所以引领于哲,王系心于考德也。
淮南王安,以客言彗星长竟天天下,兵当大起,谋为畔逆,而自刭,国除。眭孟言:大石自立,僵柳复起,当有从匹夫为天子者,而以妖言诛。赵广汉问太史知星气者,言今年当有戮死,大臣即上书言丞相罪,而身坐要斩,甘忠可推,汉有再命之运而以罔上惑众,至下狱病死,弟子夏贺良等用其说以诛齐康侯知东郡有兵私语,门人为王莽所杀,卜者王况以刘氏复兴,李氏为辅,为李焉作谶书十馀万言,莽皆杀之。国师公刘秀女愔言宫中当有白衣会,乃以自杀西门,君惠语王涉以国师公姓名当为天子,遂谋以所部兵劫莽,事发被诛。王朗明星历,尝以河北有天子气,而以僭位诛死。襄楷言天文不利黄门常侍,当族灭而卒陷。王芬自杀。刘焉闻董扶言益州有天子气,求为益州牧而以天火烧城,忧惧病卒。子璋降于昭烈,孔熙先推宋文帝必以非道晏驾,祸由骨肉,江州当出天子而卒。与范蔚宗等谋反弃市并害。彭城王郭黁言代吕者,王又言凉州分野,有大兵故举事。先推王详,后推王乞基而卒之代吕隆者,王尚又言灭秦者,晋遂南奔,秦人追而杀之。刘灵助占参,朱当灭,又言三月末我必入定州遂举兵。以三月被擒,斩于定州。苗昌裔言太祖后当再有天下,赵子崧习闻其说靖康末起兵,檄文颇涉不逊,卒以贬死成祖永乐末钦天监官王射成言天象将有易主之变,孟贤等信之,谋立赵王高燧并以伏诛。是数子者之占不可谓不验,而适以自祸其身,是故占事知来之术惟正人可以学。
《汉书》谓: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闻。而仲舒下吏,夏侯囚执,眭孟诛戮,李寻流放,此学者之大戒。又曰:星事凶悍,非湛密者,弗能由也。蜀汉杜琼精于术学,初不视天文,无所论说。谯周常问其意,琼曰:欲明此术甚难,须当身视识其形色不可信人也。晨夜苦剧然后知之,复忧漏泄不如不知,是以不复视也。后魏高允精于天文游雅,数以灾异问允。允曰:阴阳灾异,知之甚难,既已知之,复恐漏泄,不如不知也。天下妙理至多,何遽问此雅乃止北齐权会明风角乾象学徒有请问者,终无所说,每云此学,可知不可言,诸君并贵游子弟不由此进,何烦问也。惟有一子,亦不授此术。
《易传》:言先天后天考之,史书所载,人事动于下而天象变于上,有验于顷刻之间,而不容迟者,宋武帝欲受晋禅,乃集朝臣宴饮日晚坐散,中书令傅亮叩扉入见,请还都,谋禅代之事。及出已夜见长星竟天拊髀叹曰:我常不信天文,今始验矣。隋文帝立晋王广为皇太子,其夜烈风大雪,地震山崩,民舍多坏,压死者百馀口。唐元宗为临淄王,将诛韦氏,与刘幽求等微服入苑中,向二鼓天星散落如雪。幽求曰:天道如此时不或失,文宗以右军中尉王守澄之言召郑注对于浴堂门,是夜彗出东方,长三尺,然则荆轲为燕太子丹谋刺秦王而白虹贯日,卫先生为秦昭王画长平之事而太白蚀昴,固理之所有孟子言气壹则动志,其此之谓与。
《元史·天文志》既载日月五星陵犯,而本纪复详书之,不免重出,《志》末云。馀见本纪,亦非体。
《樊深·河间府志》曰:愚初读律书,见私习天文者,有禁后读制书见仁庙语杨士奇等曰:此律自为民间设耳,卿等安得有禁。遂以天元玉历祥异赋赐群臣,由律书之言观之,乃知圣人所忧者深,由制书之言观之,乃知圣人所见者大。
庶徵总部外编
《外史》:徵君游崆峒之山,见二老者祭一古冢。祝曰:炎炎之室,其栋将颓,田为战场奸雄啼徵。君闻而怪之,命从者讯其故,时阴风南来,黄云夕暝,二老号哭,遂化为鸠,飞于岩木之颠。从者匐匍而告曰:此何异也。徵君曰:吾闻国亡听于神,今二老之谣,非人臣之言也。又化为鸠,其怪也甚矣。夫九阳之穷也。依鸟而为鸠,鸠有利口,是倾国之象也。由是观之,王室其将乱乎。今外戚盛而主柄移,羌虏獗而皇威伏,赋敛急而颂声息,灾异虐而德音乖,云扰之祸禳于朝夕,可坐而待也。诸侯之贤者,及是时布德而施惠,招贤而下士分,禄帛于无告之众,以固怀其心,窥王室之动静而阴镇之弱,则单力而扶危则倚名而举,诛戮爱臣,剪灭污吏,攘外国而固中原,盟诸侯而定雄策,此诚一时之策也。今以韩国之势,乘而举之,若飘云之遇风,奔流之赴壑,孰能禦之哉。此二老所以号哭而寒心也。言未卒,二鸠长鸣而逝,徵君顾从者曰:昔子房受书于圯上之老人,而知汉赖以兴。余闻谣于崆峒之二老,而知汉因以亡,小子其识之乎。
《云笈七签·斋见不祥之物解法》:道士斋,入室有不祥之物者,常行北帝咒,南向,叩齿三十六下。咒曰:二象回倾,元一之精,七灵护命,上诣三清。双皇驱除,赫奕罗兵;三十万人,侍卫神营;巨兽百万,威摄千精;挥剑逐邪,馘落魔灵,神伯所咒,千妖灭形。毕,又叩齿三十六通。
[book_title]第十七卷
第十七卷目录
天变部汇考一
汉书〈五行志〉
隋书〈天文志〉
观象玩占〈杂变〉
管窥辑要〈天变色占 天阴晦占 天鸣占〉
天变部汇考二
周〈懿王一则〉
汉〈惠帝一则 昭帝一则〉
后汉〈顺帝阳嘉一则〉
魏〈高贵乡公正元一则 陈留王景元一则〉
吴〈景帝永安一则〉
晋〈武帝泰始二则 惠帝元康一则 太安一则 怀帝永嘉一则 元帝太兴二则 成帝咸和一则 穆帝升平一则 孝武帝太元一则 安帝隆安二则 义熙一则〉
宋〈武帝大明一则 后废帝元徽二则〉
南齐〈武帝永明一则〉
梁〈武帝太清一则 元帝承圣一则〉
陈〈宣帝太建二则 后主至德一则 祯明一则〉
魏〈太祖天兴二则 世宗正始一则〉
北齐〈文宣帝天保一则〉
北周〈武帝建德一则〉
隋〈文帝开皇一则〉
唐〈高宗咸亨一则 中宗嗣圣一则 元宗天宝一则 顺宗永贞一则 宪宗元和二则 文宗太和一则 懿宗咸通二则 僖宗乾符一则 中和一则 光启一则 昭宗景福一则 天复一则〉
后周〈世宗显德一则〉
宋〈太宗淳化一则 仁宗康定一则 神宗熙宁三则 高宗建炎一则 绍兴五则 孝宗隆兴一则 光宗绍熙一则 宁宗庆元一则 开禧一则 端宗景炎一则〉
金〈章宗承安一则 泰和一则 宣宗兴定一则〉
元〈文宗至顺一则 顺帝至正一则〉
明〈太祖吴一则 洪武二则 宪宗成化二则 孝宗弘治四则 武宗正德六则 世宗嘉靖十则 穆宗隆庆四则 神宗万历十一则 光宗泰昌一则 熹宗天启一则 悯帝崇祯八则〉
天变部艺文
六月来常阴不雨 明赵南星
天变部纪事
天变部杂录
庶徵典第十七卷
天变部汇考一
《汉书》《五行志》
传曰:思心之不,是谓不圣,厥咎霿,厥罚恒风,厥极凶短折。时则有脂夜之妖。
在人腹中,肥而包裹心者脂也,心区霿则冥晦,故有脂夜之妖。一曰,有脂物而夜为妖,若脂水夜污人衣,淫之象也。一曰,夜妖者,云风并起而杳冥,故与常风同象也。
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厥咎眊,厥罚恒阴。皇之不极,是谓不建,皇,君也。极,中;建,立也。人君貌言视听思心五事皆失,不得其中,则不能立万事,失在眊悖,故其咎眊也。王者自下承天理物。云起于山,而弥于天;天气乱,故其罚常阴也。一曰,上失中,则下强盛而蔽君明也。
《隋书》《天文志》
《鸿范五行传》曰:清而明者,天之体也,天忽变色,是谓易常。天裂,阳不足,是谓臣强,下将害上,国后分裂,其下之主当之。天开见光,流血滂滂。天裂见人,兵起国亡。天鸣有声,至尊忧且惊。皆乱国之所生也。
《观象玩占》《杂变》
天怒变色,是谓异常。四夷来侵,不出八年,有兵战。天色赤黄如火浊,气四塞,天子蔽贤绝道,人主绝世。京房曰:闻善不与兹谓不知厥异,黄厥咎聋,厥灾不嗣中。
天日入,时忽有赤光烛地,行人有影,有反者。
天昼晦,臣制君,昼晦见星,国亡。
天沉阴,日月无光,昼不见日,夜不见星,有云障而无雨,此谓君臣俱有阴谋。若两敌相当,则为阴相图谋,若昼阴,而夜月出,为君谋臣,夜阴而昼日出,为臣谋君。夏侯胜曰:天久阴而不雨,臣下谋上。刘向曰:王者失中,下蔽其明,则久阴。一曰:有风不害,无风凶殃。天裂,阳不足也。是谓臣强,下将害上,国欲分裂其下。王当之《洪范传》曰:作乱之臣,无道之君,欲裂其国也。天裂见人,兵起国亡。
天裂下人而言者善恶,如其言。
天裂见牛、马、豕,天子庶民皆忧。
天裂见光,血流。
天鸣有声,至尊受惊,此乱之所生也。或曰:天鸣有声,君死民灾。京房曰:万姓劳厥,妖天鸣世,主失守不出三年。 曰:天鸣如风水相薄,乱臣作,人主忧。一曰:天鸣其下,有主王。一曰:刑杀失当,人流亡。
《管窥辑要》《天变色占》
天以轻清为体。色变昏黑者,君不明;惨白者,丧忧。赤如火血,兵起,天下乱。黄为土功兴,惨黄大风灾,天色惨白昏蒙,游气往来蔽覆,日月失色,必有蔽主明者。黄气四塞,天下浊乱,兵灾俱起。京房易传曰:易称观其生,言大臣之义当观贤人,知其性行,推而贡之,否则为闻善不与,兹谓不智厥异,黄厥灾,不嗣黄者,日上黄光不散,如光然也。黄浊四塞,天下蔽贤绝道,故灾至绝世也。
《天阴晦占》
天阴连日,解而复合,必有乱臣。
天阴雨,土烟埃蒙,密不见人,阴风悽惨,臣主离心,庶民愁怨,兵革乃兴。
天气暴昏,作雨不常,大臣罔上行私,天下不安。
《天鸣占》
天鸣或如雷声,或如泻水,或如风水相激,皆为人主忧百姓劳苦。故曰:天所鸣之,方有革位。
天变部汇考二
周
懿王元年春正月,天再旦。
按《竹书纪年》:元年丙寅春正月,王即位,天再旦于郑。
汉
惠帝二年,天裂。
按《汉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孝惠二年,天开东北,广十馀丈,长二十馀丈。地动,阴有馀;天裂,阳不足:皆下盛强将害上之变也。其后有吕氏之乱。
昭帝元平元年,天常阴。
按《汉书·昭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昭帝元平元年四月崩,亡嗣,立昌邑王贺。贺即位,天阴,昼夜不见日月。贺欲出,光禄大夫夏侯胜当车谏曰:天久阴而不雨,臣下有谋上者,陛下欲何之。贺怒,缚胜以属吏,吏白大将军霍光。光时与车骑将军张安世谋欲废贺。光让安世,以为泄语,安世实不泄,召问胜。胜上洪范五行传曰:皇之不极,厥罚常阴,时则有下人伐上。不敢察察言,故云臣下有谋。光、安世读之,大惊,以此益重经术士。后数日卒共废贺,此常阴之明效也。
后汉
顺帝阳嘉二年,久阴。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郎顗传》:顺帝时,灾异屡见,阳嘉二年正月,公车徵,顗诣阙拜章有曰:窃见正月以来,阴闇连日。《易内传》曰:久阴不雨,乱气也,蒙之比也。蒙者,君臣上下相冒乱也。又曰:贤德不用,厥异常阴。夫贤者化之本,云者雨之具也。得贤而不用,犹久阴而不雨也。
魏
高贵乡公正元二年,昼晦。
按《三国志·魏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五行志》:魏高贵乡公正元二年正月戊戌,景帝讨毋丘俭,大风晦暝,行者皆顿伏,近夜妖也。刘向曰:正昼而暝,阴为阳,臣制君也。
陈留王景元三年,昼晦。
按《三国志·魏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五行志》:元帝景元三年十月,京都大震,昼晦,此夜妖也。班固曰:夜妖者,云风并起而杳暝,故与常风同象也。刘向春秋说云:天戒若曰,勿使大夫世官,将令专事。暝晦,公室卑矣。魏见此妖,晋有天下之应也。
吴
景帝永安元年,沉阴不雨四十馀日。〈按是年即废主亮太平三年变 在景帝未即位前〉
按《三国志·吴孙亮传》:太平三年自八月,沉阴不雨四十馀日。亮以綝专恣,与太常全尚,将军刘丞谋诛綝。九月戊午,綝以兵取尚,遣弟恩攻杀丞于苍龙门外,召大臣会宫门,黜亮为会稽王。
按《宋书·五行志》:此常阴之罚也。
晋
武帝泰始二年,天久阴不雨。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吴孙皓宝鼎元年十二月,太史奏久阴不雨,将有阴谋。孙皓惊惧。时陆凯等谋因其谒庙废之。及出,留平领兵前驱,凯先语平,平不许,是以不果。皓既肆虐,群下多怀异图,终至降亡。泰始三年三月丁未,昼昏。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惠帝元康二年,天西北大裂。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惠帝元康二年二月,天西北大裂。案刘向说:天裂,阳不足;地动,阴有馀。是时人主昏瞀,妃后专制。〈按《元经》:天裂西北作三年正月事,今从《正史》编
二年下
〉太安三年八月,天裂。十一月,天鸣。
按《晋书·惠帝本纪》:八月庚午,天中裂,无云而雷。十一月壬寅夜,赤气竟天,隐隐有声。 按《天文志》:太安三年八月庚午,天中裂为二,有声如雷者三。君道亏而臣下专僭之象也。是日,长沙王奉帝出距成都、河间二王,后成都、河间、东海又迭专威命,是其应也。
怀帝永嘉四年,昼昏。
按《晋书·怀帝本纪》:永嘉四年十月辛卯,昼昏至于庚子。 按《五行志》:永嘉四年十一月〈按《志》作十一月,与本纪不符〉辛卯,昼昏,至于庚子,此夜妖也。后年,刘曜寇洛川,王师频为贼所败,帝蒙尘于平阳。
元帝太兴二年,天鸣。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帝太兴二年八月戊戌,天鸣东南,有声如风水相薄。京房易妖占曰:天有声,人主忧。
太兴三年,天鸣。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十月壬辰,天又鸣,甲午止。其后王敦入石头,王师败绩。元帝屈辱,制于强臣,既而晏驾,大耻不雪。
成帝咸和四年,天裂西北。
按《晋书·成帝本纪》云云。
穆帝升平五年八月己卯夜,天裂,广数丈,有声如雷。按《晋书·穆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升平五年八月己卯夜,天中裂,广三四丈,有声如雷,野雉皆鸣。是后
哀帝荒疾,海西失德,皇太后临朝,太宗总万机,桓温专权,威振内外,阴气盛,阳道微。
孝武帝太元十三年十二月,昼晦。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太元十三年十二月乙未,大风晦暝。其后帝崩,而诸侯违命,干戈内侮,权夺于元显,祸成于桓元。
安帝隆安五年,天鸣。
十六年,天鸣。
按《晋书·安帝本纪》俱不载。 按《五行志》:安帝隆安五年闰月癸丑,天东南鸣。十六年九月戊子,天东南又鸣。是后桓元篡位,安帝播越,忧莫大焉。鸣每东南者,盖中兴江外,天随之而鸣也。
义熙元年八月,天鸣。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义熙元年八月,天鸣,在东南。京房易传曰:万姓劳,厥妖天鸣。是时安帝虽反政,而兵革岁动,众庶勤劳也。
宋
武帝大明二年,天裂。
按《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南齐书·天文志》:宋武帝大明二年,天裂。占曰阳不足。
后废帝元徽三年四月、八月,天阴不雨。
按《宋书·后废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后废帝元徽三年四月,连阴不雨。八月,多阴,后二废帝殒。
元徽四年,天裂。
按《宋书·后废帝本纪》不载。 按《南齐书·天文志》:后废帝元徽四年,天裂。占曰:阳不足。
南齐
武帝永明元年十一月,天鸣。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明元年十一月癸卯夜,天东北有声,至戊夜。
梁
武帝太清二年,天裂。
按《梁书·武帝本纪》:太清二年十二月戊申,天西北中裂,有光如火。
元帝承圣二年,天昼晦。
按《梁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梁承圣二年十月丁卯,大风,昼晦,天地昏暗。近夜妖也。京房《易飞候》曰:羽日风,天下昏,人大疾。不然,多寇盗。三年为西魏所灭。
陈
宣帝太建十二年,天鸣。
按《陈书·宣帝本纪》:太建十二年九月癸未夜,天东南有声,如风水相击,三夜乃止。
太建十四年,后主即位。秋八月,天鸣。
按《陈书·后主本纪》:太建十四年正月即位。八月癸未夜,天有声如风水相击。乙酉夜亦如之。九月辛亥夜,天东北有声如虫飞,渐移西北。
后主至德元年秋九月,天鸣。十二月,天开而鸣。
按《陈书·后主本纪》:至德元年九月丁巳,天东南有声如虫飞。冬十二月戊午夜,天开自西北至东南,其内有青黄色,隆隆若雷声。
祯明三年正月朔旦,昼晦。
按《陈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陈祯明三年正月朔旦,云雾晦冥,入鼻辛酸。后主昏昧,近夜妖也。《洪范五行传》曰:王失中,臣下强盛,以蔽君明,则云阴。是时北军临江,柳庄、任蛮奴并进中款,后主惑佞臣孔范之言,而昏闇不能用,以致覆败。
魏
太祖天兴五年八月,天鸣。
六年九月,天鸣。
按《魏书·太祖本纪》并不载。 按《天象志》云云。
世宗正始元年六月乙巳,晦。八月甲辰,昼晦。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北齐
文宣帝天保四年,天鸣。
按《北齐书·文宣帝本纪》:天保四年四月戊午,西南有大声如雷。
北周
武帝建德六年春正月,西方有声如雷者一。
按《周书·武帝本纪》:建德六年春正月,帝率诸军围齐,大破之,获其齐昌王莫多娄敬。显帝责以有死罪者三,遂斩之。是日西方有声如雷者一。
隋
文帝开皇二十年四月,天鸣。冬十月,久阴不雨。
按《隋书·高祖本纪》:开皇二十年四月乙亥,天有声如泻水,自南而北。 按《五行志》:开皇二十年十月,久阴不雨。刘向曰:王者失中,臣下强盛而蔽君明,则云阴。是时,独孤后遂与杨素阴谮太子勇,废为庶人。
唐
高宗咸亨元年二月,天鸣。
按《唐书·高宗本纪》:咸亨元年二月丁巳,东南有声若雷。
中宗嗣圣二十一年〈即武后长安四年〉,天阴晦。
按《五行志》:长安四年,自九月霖雨阴晦,至于神龙元年正月。
元
宗天宝十四载,天鸣。
按《唐书·元宗本纪》:天宝十四载五月,天有声于浙西。
按《五行志》:天宝十四载五月,天鸣,声若雷。占曰:人君有忧。
顺宗永贞元年八月,宪宗即位。戊午,天鸣。
按《唐书·宪宗本纪》:永贞元年八月,顺宗诏立为皇帝。乙巳,即位。戊午,天有声于西北。 按《五行志》:贞元二十一年八月,天鸣在西北。〈按贞元二十一年即末贞元年〉
宪宗元和十二年正月,天泣。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和十二年正月乙酉,星见而雨。占曰:无云而雨,是谓天泣。
元和十五年正月,天常阴。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和十五年正月庚辰至于丙申,昼常阴晦,微雨雪,夜则晴霁。占曰:昼雾夜晴,臣志得申。
文宗太和九年十一月戊辰,天昼晦。
按《唐书·文宗本纪》云云。
懿宗咸通七年八月辛卯,天昼晦。
按《唐书·懿宗本纪》云云。
咸通十四年七月,天阴晦。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十四年七月,灵州阴晦。
僖宗乾符六年,天晦冥。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符六年秋,多云雾晦冥,自旦及禺中乃解。
中和三年,天鸣。
按《唐书·僖宗本纪》:中和三年三月,天有声于浙西。按《五行志》:中和三年三月,浙西天鸣,声如转磨。无云而雨。
光启二年夏,天积阴。十一月,淮南昼晦。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启元年秋,河东大云雾。明年夏,昼阴积六十日。 又按《志》:二年十一月,淮南阴晦雨雪,至明年二月不解。
昭宗景福二年夏,天久阴。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福二年夏,连阴四十馀日。
天复二年三月庚戌,昼晦。
按《唐书·昭宗本纪》云云。
后周
世宗显德二年,天裂。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 按《陆游·南唐书》:元宗保大十三年,天裂东北,其长二十丈。
宋
太宗淳化三年,天昼晦。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化三年六月,黑风昼晦。
仁宗康定元年,天昼晦。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康定元年,黑风昼晦。
神宗熙宁元年七月,天鸣。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熙宁元年七月戊子夜,西南云间有声鸣,如风水相激,寖周四方。主民劳,兵革岁动。
熙宁六年,天鸣。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七月丙寅夜,西北云间有声如磨物,主百姓劳。
熙宁七年,天鸣。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七月庚子夜,西北天鸣,主惊忧之事。
高宗建炎三年六月,久阴。
按《宋史·高宗本纪》:建炎三年六月辛酉,以久阴,下诏以四失罪己:一曰昧经邦之大略,二曰昧戡难之远图,三曰无绥人之德,四曰失驭臣之柄。仍榜朝堂,遍喻天下,使知朕悔过之意。 按《五行志》:六月,久阴。
绍兴三年,天阴晦。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自正月阴晦,阳光不舒者四十馀日。
绍兴五年,天晦。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七月,刘豫毁明堂,天地晦冥者累日。
绍兴八年三月甲寅,昼晦。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兴十一年,天昼晦。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三月庚申,金人居长安,昼晦
绍兴二十一年,天鸣。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八月乙亥,天有声如雷,水响于东南,四日乃止。
孝宗隆兴二年六月,积阴弥月。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光宗绍熙四年,天变色。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熙四年十月乙未,天有黄赤色,占曰:是为天变。色先赤后黄,近黄赤祥也。
宁宗庆元二年二月己卯,昼暝,四方昏塞。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开禧元年六月壬寅,天鸣有声。
按《宋史·宁宗本纪》云云。
端宗景炎二年,天尽赤。
按《宋史·二王本纪》:元至元十四年八月己巳,天尽赤。
金
章宗承安五年,天阴晦。
按《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五年十月庚子,天久阴。 按《张炜传》:炜累官户部员外郎。承安五年,天色久阴晦,平章政事张万公奏:此由君子小人邪正不分所致,君子宜在内,小人宜在外。章宗问:孰为小人。万公对曰:户部员外郎张炜、文绣署丞田栎、都水监丞张嘉贞虽有干才,无德,而好奔走以取势利。大抵论人当先德后才。诏三人皆与外除。 按《赵秉文传》:承安五年冬十月,阴晦连日,宰相张万公入对,上顾谓万公曰:卿言天日晦冥,亦犹人君用人邪正不分,极有理。若赵秉文曩以言事降授,闻其人有才藻,工书翰,又且敢言,朕非弃不用,以北边军事方兴,姑试之耳。 按《张万公传》:一日奏事,上谓万公曰:卿昨言天久阴晦,亦由人君用人邪正不分。君子当在内,小人当在外,甚有理也,然孰谓小人。万公奏张炜、田栎、张嘉贞等,虽有才干,无德可称。上即命三人补外。
泰和三年冬十月甲辰,申、酉间天大赤,将旦亦如之。按《金史·章宗本纪》云云。宣宗兴定四年正月戊辰二更,天鸣有声。壬子,昼晦。按《金史·宣宗本纪》云云。元文宗至顺三年五月乙巳,天鼓鸣于西北。
按《元史·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顺帝至正元年夏四月,昼晦如夜。
按《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至正元年四月戊寅,彰德有赤风自西北来,忽变为黑,昼晦如夜。
明
太祖吴元年春正月,绛州天鼓鸣。
按《明昭代典则》云云。
洪武元年八月六日夜,京师天鸣。
按《明通纪》云云。
洪武二十一年七月,天鸣。
按《江南通志》云云。
宪宗成化七年,天鼓鸣。
按《广西通志》:成化七年十二月五日,苍藤天鼓鸣,白日中天,大震一声,起自东南至于西北。
成化九年三月,山东昼晦。
按《大政记》云云。
按《山东通志》:成化九年春三月,兖州昼晦,踰二时,乃霁。 又按《山东通志》:成化九年三月四日,济南、长山、邹平、临邑等县昼晦。
孝宗弘治六年十二月,屯留天鼓鸣。
按《山西通志》云云。
弘治十年五月,天鸣,求直言。
按《大政记》云云。
弘治十二年,河曲天鼓鸣。
按《山西通志》云云。
弘治十五年十一月,云南昼晦。
按《大政记》云云。
按《明昭代典则》:弘治十五年十一月,云南昼晦。五日,敕南京刑部侍郎樊莹考察云贵诸吏,罢遣千馀人。
武宗正德元年春正月,天鸣。
按《大政记》云云。
正德四年,天鼓鸣。
按《湖广通志》:正德四年春,枣阳天鼓鸣。
正德七年,天鼓鸣。
按《陕西通志》:正德七年五月,汉中府天鼓鸣。
正德十年,天鼓鸣。
按《广西通志》:正德十年冬十二月十五日,天鼓鸣。正德十一年,天裂。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一年七月初五,鼓、巴、陵东南天裂,长三丈馀,红光刺人。
正德十四年,平阳昼晦。
按《山西通志》:正德十四年己卯春三月,平阳昼晦,对面人不相见。
世宗嘉靖二年,天鼓鸣。
按《广西通志》:嘉靖二年甲申冬十月,庆远天鼓鸣。十二月二十六日巳时,西南方天鼓鸣,如雷震地。嘉靖四年,昼晦。
按《云南通志》:嘉靖四年四月朔,蒙化昼晦,自巳至未方霁。
嘉靖六年,天鼓鸣。
按《盛京通志》:嘉靖六年四月辛酉,天鼓鸣。辛未夜,天鼓鸣,星明如昼。
按《云南通志》:嘉靖六年四月辛酉,天鼓鸣。
嘉靖八年,天爆。
按《湖广通志》:嘉靖八年,江陵夜,天爆有声。
嘉靖二十七年,天鼓鸣。
按《广东通志》:嘉靖二十七年夏六月,惠州天鼓鸣,七日七夜。
嘉靖三十四年,天鼓鸣。
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十四年,嘉兴天鼓鸣。
嘉靖三十五年,昼晦。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五年三月,沾益昼晦如夜。嘉靖三十六年,天鼓鸣,天开。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六年春二月,沁州天鼓鸣,天开。是月二十六日夜二更,天鼓鸣,天开数丈,逾时方合。
嘉靖四十二年,天鼓鸣。
按《山西通志》:嘉靖四十二年春二月,泽州天鼓鸣。嘉靖四十五年,天开。
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十五年八月,华容县西忽天开日𩰚。
穆宗隆庆元年,天裂。
按《山西通志》:隆庆元年,绛州天裂。
隆庆四年,昼晦。
按《四川通志》:隆庆四年夏四月朔,日綦江昼晦,自午至未方明。
隆庆五年,天鼓鸣。
按《明昭代典则》:隆庆五年十一月庚子,天鼓鸣。按《江西通志》:隆庆五年十月夜半,天鼓鸣。〈按《昭代典则》及《湖广
通志》皆作十一月,此独作十月,疑纪载之讹
〉
按《湖广通志》:隆庆五年十一月,岳州城西天鸣,如砻磨声,自寅时起至辰刻定。
隆庆六年,天鼓鸣。
按《山西通志》:隆庆六年,泽州天鼓鸣,猗氏陨火,夜有光如轮,坠于王鉴村杨氏之家。
神宗万历元年,绛州天裂。
按《山西通志》云云。
万历三年昼晦。
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年四月朔,大理昼晦,自巳至未乃霁。
万历二十一年,天鼓鸣。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一年二月,天鼓鸣于永昌,自子至寅方止。
万历二十七年,天鸣。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七年七月夜,天鸣云南东南,次日昼晦至午。
万历三十年,天鼓鸣。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年,河曲天鼓鸣。
万历三十二年七月,天鼓鸣。九月,天裂。
按《陕西通志》:万历三十二年九月十一日夜半,天忽东西断裂,南北若疋练,食顷,复合如故。
按《四川通志》:万历三十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辰时,成都诸郡邑天鼓鸣,白雾迷天,有火下流,至地始灭。万历三十五年,天鼓鸣,天开。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五年春,潞安、武乡天鼓鸣。九月,平阳东南天开,光芒灼闪,占主天罗地网,兵事之象。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五年七月,天鼓鸣。
万历三十六年春二月,天鼓鸣。
按《山西通志》云云。
万历三十七年六月,天鼓鸣。
按《福建通志》云云。
万历三十八年,沁州天开。
按《山西通志》云云。
万历四十四年,天鼓鸣。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四年春正月,广昌天鼓鸣。
光宗泰昌元年春,天裂。九月,天裂有声。十二月,天变色。
按《陜西通志》:泰昌元年春,渭南、灵阳五鼓时见,天裂数丈。
按《广西通志》:泰昌元年九月二十二日,天鼓鸣,天裂,闪光如昼,有声如雷。
按《四川通志》:泰昌元年十二月初八日,天色红黑如夜,自辰至酉方散。
熹宗天启四年,天鼓鸣。
按《山东通志》:天启四年冬十月二十五日戌时,天鼓鸣,起东南迄西北,有声如雷。
悯帝崇祯元年,全陜天赤如血。
按《绥寇纪略》:崇祯元年三月二十五日五鼓,全陜天赤如血,巳时渐黄,日始出。
崇祯四年天震。
按《陕西通志》:崇祯四年冬至夜五鼓,天震一声如炮,火光迸裂,须臾落地,如弓状,移时没。
按《江西通志》:崇祯四年九月十六日,天鼓鸣。
崇祯七年三月初二日,黄州昼晦。
十年三月,陕西天鼓鸣,真定昼晦。
按以上俱《绥寇纪略》云云。
崇祯十一年,天鼓鸣。
按《山西通志》:崇祯十一年春二月,沁州天鼓鸣;二十三日清明节,天鼓昼鸣,是年先旱后饥。
崇祯十二年,天鼓鸣。
按《绥寇纪略》:崇祯十二年二月,四川保宁府天鼓鸣。又是月十七日,易州白石口南城天声自北起至南,次日从东北起至西南,皆晴日无云,风亦甚缓,其响如雷,又似桴鼓声。
崇祯十三年,天鼓鸣变色。
按《陕西通志》:崇祯十三年四月甲申,天鼓鸣,五月至七月,每晨天红如赭。
按《四川通志》:崇祯十三年夏四月天鼓响。
崇祯十四年二月山西偏头关天鼓鸣国。
按《绥寇纪略》云云。
崇祯十六年,天鼓鸣。
按《山西通志》:崇祯十六年冬十一月,静乐天鼓鸣。
天变部艺文〈诗〉
六月来,常阴不雨。 明赵南星
轻阴散暑无虚日,小雨牵愁每片时。祗为云霓常𩰚战,坐令天地有乖离。低飞石燕应旋落,数叫班鸠亦自疑。禾黍将秋犹未种,百年生计在东菑。
天变部纪事
《河图稽命》:徵帝刘即位百七十年,太阴在庚辰,江充诡其变,天鸣地坼。
《晋书·张祚传》:祚僭称帝位。其夜,天有光如车盖,声若雷霆,震动城邑。
《前赵录》:刘曜六年正月,天裂,广一丈馀,长五十丈。《北燕录》:冯跋夜梦天门开,神光赫然,烛于庭中。《陈书·高祖本纪》:高祖夜尝梦天开数丈,有四人朱衣捧日而至,令高祖开口纳焉。《唐书·张柬之传》:张易之等诛后,中宗犹监国告武氏庙,而天久阴不霁。侍御史崔浑奏陛下复国,当正唐家位号,称天下心。奈何尚告武氏庙。请毁之,复唐宗庙。帝嘉纳。是日诏书下,雰翳澄駮,咸以为天人之应。《李宗闵传》:李训、郑注用事,劾宗闵阴结驸马都尉沈𥫃等求宰相。乃贬宗闵潮州司户参军事,𥫃逐柳州,韦元素等悉流岭南,亲信并斥。时训、注欲以权市天下,凡不附己者,皆指以二人党,逐去之。人人骇栗,连月雺晦。帝乃诏宗闵、德裕姻家门生故吏,自今一切不问,所以慰安中外。尝叹曰:去河北贼易,去此朋党难。
《闻奇录》:羊袭吉,状元之子,少时庭中乘凉,忽见天开,其内云霞澒洞楼阁参差光明,下照山岳,袭吉惊惧,逡巡乃闭,袭吉勤于书写,仡仡不倦,今尚在,年逾八十矣。
《辽史·太宗本纪》:会同八年三月,围晋兵于白团卫村。是夕大风,晋军诸将皆奋出战,辽军却数百步。风益甚,昼晦如夜。苻彦卿以万骑横击,辽军不利。
陆游《南唐书·卢文进传》:文进在金陵为客,言昔陷契丹,尝猎于郊,遇昼晦如夜,星纬灿然,大骇,偶得一北人,问之。曰:此谓之日,何足异。顷自当复。良久,果如其言,日方午也。
《宋史·哲宗昭慈圣献孟皇后传》:后废。侍御史董敦逸奏言:中宫之废,事有所因,情有可察。诏下之日,天为之阴翳,是天不欲废后也。
《乐郊私语》:己亥秋九月晦,余晓诣嘉禾时,晓星犹在,树杪忽西南天裂,数十百丈光焰如猛火照彻原野,一时村犬皆吠,宿鸟飞鸣。余谛观其裂处;蠕蠕而动中复大明若金融于冶铸者,少时方合,操舟者谓余曰:此天开眼也。彼不知天者至尊,裂者极祸,关系岂藐小乎哉。
《南窗纪谈》:王文正公遗事,公幼时见天门开,中有公姓名弟旭乘间问之,公曰:要待死后,墓志写上,言不知。此言虽不足据,亦可见其实有是事矣。庞庄敏公帅延安日因冬至,奉祠家庙斋居中,夜恍忽间见天象成,文云庞。某后十年作相当以仁佐天下,凡十三字,注视久之,方灭,公因作诗记之,云冬至子时阳已生道随阳长物欲萌星辰赐告,铭心骨,愿以宽章辅太平手缄之题曰:斋诚家纪之诗藏其曾孙益如处。用小粉笺字札极草草按《实录》自庆。历元年初分陕西四路,公与韩忠献、范文正、王圣源三公俱为帅,至皇祐三年,登庸适十年。夫天道远矣。而告人谆谆如此,理固有之,不可尽诘。
《贤奕编》:永新水窗刘先生宋末将赴省试,夜忽见天若有崩裂状,叹曰:天下事不可为矣。遂反归,道遇神卒挟一策,问所如,卒曰:吾奉上帝命摄诸应死者,出手册示之,册首即先生名,下注三刀下死。神卒曰:吾视若为善士,为若改下为不。遂去无迹,先生自是避山中,一日出往邑城遇元兵猝至,死者狼藉道路,先生乃伏匿乱尸中,被贼斮三刀幸未断胫,得善药,越夕始苏,人咸谓天活焉。
《癸辛杂识》:咸淳癸酉十月,李祥甫庭芝自江陵被召至京口,一日午后,忽见天裂,见其中军马旗帜甚众,始红旗继而皆黑旗,凡一茶顷,乃合见者甚众。《西樵野记》:弘治辛酉闰七月二十一日午后,阴云密布,迷漫欲雨者,然俄闻空中鬨然有声,约二刻乃止,识者以为天愁。
《明外史·懿文太子标传》:洪武二十四年八月,敕太子巡抚陕西。帝意欲都陕西,先遣太子相宅。既行,谕曰:一旬久阴不雨,占有阴谋,宜慎举动,严宿卫,施仁布惠,以回天意。
《列朝诗集》:许天锡,字启衷,历吏礼二垣给事中居谏垣七八载,谔谔敢言,尝因天变建言两京五品以下官。六年,一考察内官,敕司礼监会同内阁考察,严加裁革,于是京官考察著为令惟内,官不行。
《山西通志》:嘉靖二十七年,猗氏见天开百俊里,王鉴村杨锦妻范氏,半夜发付次子联芳考试。天开西北,见玉帝二神将后,联芳登第。
天变部杂录
《老子·下篇》:天无以清将恐裂。
《佛国记》:精舍处方四十步,虽复天震地裂,此处不动。《路史》:土石自天星陨如雨,或夜明逾昼,或越裂崩陀,则天有时而毁矣。
[book_title]第十八卷
第十八卷目录
日异部汇考一
诗经〈小雅十月〉
礼记〈昏义〉
周礼〈地官〉
易纬〈京房飞候 川灵图〉
春秋纬〈潜潭巴〉
吕子〈明理〉
史记〈天官书〉
汉书〈五行志〉
后汉书〈五行志〉
刘熙释名〈释天〉
晋书〈天文志 礼志〉
南齐书〈天文志〉
隋书〈礼仪志 天文志〉
唐书〈礼乐志〉
杜佑通典〈诸州合朔代鼓〉
宋史〈天文志 礼志〉
观象玩占〈日总叙 日杂变占 日蚀占 日月星并见占〉
管窥辑要〈日占论〉
天元玉历〈太阳应瑞篇 太阳凶变篇 日旁异气篇 日旁专气篇 日旁杂气篇 日晕篇 日晕别气篇 日蚀变异篇〉
明会典〈钦天监救护仪注〉
庶徵典第十八卷
日异部汇考一
《诗经》《小雅·十月》
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彼月而微此日而微,今此下民,亦孔之哀。
〈朱注〉十月以夏正言之建亥之月也。交日月交会谓晦朔之间也。历法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左旋于地,一昼一夜,则其行一周而又过一度,日月皆右行于天,一昼一夜则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故日一岁而一周天,月二十九日有奇而一周天。又逐及于日而与之会,一岁凡十二会,方会则月光都尽而为晦,巳会则月光复苏而为朔,朔后晦前各十五日,日月相对则月光正满而为望,晦朔而日月之合,东西同度,南北同道,则月掩日而日为之食,望而日月之对同度,同道则月亢日而月为之食,是皆有常度矣。然王者修德行政,用贤去奸,能使阳盛足以胜阴,阴衰不能侵阳,则日月之行虽或当食而月常避日,故其迟速高下必有参差而不正相合,不正相对者,所以当食而不食也。若国无政不用,善使臣子背君父,妾妇乘其夫,小人陵君子,外国侵中国,则阴盛阳微,当食必食。虽曰:行有常度。而实为非常之变矣。苏氏曰:日食,天变之大者。然正阳之月,古尤忌之。夏之四月为纯阳,故谓之正月,十月纯阴,疑其无阳,故谓之阳月。纯阳而食,阳弱之甚也。纯阴而食,阴壮之甚也。微亏也,彼月则宜有时而亏矣。此日不宜亏而今亦亏,是乱亡之兆也。〈大全〉三山李氏曰:唐志云:十月之交,以历推之在幽王之六年,
日月告凶,不用其行,四国无政,不用其良,彼月而食,则维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臧。
〈朱注〉凡日月之食,皆有常度矣。而以为不用其行者,月不避日,失其道也。然其所以然者,则以四国无政,不用善人故也。如此则日月之食皆非常矣。而以月食为其常,日食为不臧者,阴亢阳而不胜,犹可言也。阴胜阳而掩之,不可言也。故春秋日食必书,而月食则无纪焉,亦以此尔。
《礼记》《昏义》
男教不修,阳事不得,适见于天,日为之蚀。是故日蚀则天子素服,而修六官之职,荡天下之阳事。
《周礼》《地官》
鼓人,救日月,则诏王鼓。
〈订义〉项氏曰:日为月胜,故食于朔,月不受日光,故食于望,是皆阳为阴胜,故鼓以救之,助阳气也。王亲鼓之,鼓人诏之耳。 王昭禹曰:日月之薄蚀,阴阳之进退,人事何与其间哉。而古人有救日月之礼,盖其以裁成辅相为事,则阴阳之运有不由其道,日月之明有不用其行,必反之,裁成辅相之事焉。王之于日,春朝不废朝;王之于月,秋暮不废夕。则其于救日月而鼓之,固王之事有司特诏之而已。
《易纬》《京房飞候》
凡日食,皆于晦,朔不于晦,朔食者,名曰薄,主人民,有
灾患也。
《川灵图》
黄气抱日,辅臣纳忠德,至于天日抱戴。
《春秋纬》《潜潭巴》
君德应阳;君臣得道叶度则日含王字,含王字者,日中有王字也。王者德象,日光所照,无不及也。
《吕子》《明理》
其日有𩰚,食有倍,璚有晕,珥有不光,有不及,〈一作反〉景有众,日并出,有昼,盲有宵见。
《史记》《天官书》
两军相当,日晕;晕等,力钧;厚长大,有胜;薄短小,无胜。重抱大破无。抱为和,背不和,为分离相去。直为自立,立侯王;指晕若白杀将。负且戴,有喜。圜在中,中胜;在外,外胜。青外赤中,以和相去;赤外青中,以恶相去。气晕先至而后去,居军胜。先至先去,前利后病;后至后去,前病后利;后至先去,前后皆病,居晕不胜。见而去,其发疾,虽胜无功。见半日以上,功太。白虹屈〈李奇曰屈或为尾也〉短,上下兑,有者下大流血。日晕制胜,近期三十日,远期六十日。其食,食所不利;复生,生所利;而食益尽,为主位。以其直及日所宿,加以日时,用命其国也。月蚀,常也;日蚀,为不臧也。甲、乙,四海之外,日月不占。丙、丁,江、淮、海岱也。戊、己,中州、河、济也。庚、辛,华山以西。壬、癸,恒山以北。日蚀,国君;月蚀,将相当之。〈按《天官书》之言止此
天道远,人事迩,存其概,以加修省可耳。此后占书所言凶咎,或多过甚之词,姑存之,而不必泥也
〉《汉书》《五行志》
京房易传曰:亡师玆谓不御,厥异日食,其食也既,并食不一处。诛众失理,玆谓生叛,厥食既,光散。纵畔兹谓不明,厥食先大雨三日,雨除而寒,寒即食。专禄不封,玆谓不安,厥食既,先日出而黑,光反外烛。君臣不通玆谓亡,厥蚀三既。同姓上侵,兹谓诬君,厥食四方有云,中央无云,其日大寒。公欲弱主位,兹谓不知,厥食中白青,四方赤,已食地震。诸侯相侵,玆谓不承,厥食三毁三复。君疾善,下谋上,兹谓乱,厥食既,先雨雹,杀走兽。弑君获位兹谓逆,厥食既,先风雨折木,日赤。内臣外乡兹谓背,厥食食且雨,地中鸣。冢宰专政兹谓因,厥食先大风,食时日居云中,四方无云。伯正越职,兹谓分威,厥食日中分。诸侯争美于上兹谓泰,厥食日伤月,食半,天营而鸣。赋不得兹谓竭,厥食星随而下。受命之臣专征云试,厥食虽侵光犹明,若文王臣独诛纣矣。小人顺受命者征其君云杀,厥食五色,至大寒陨霜,若纣臣顺武王而诛纣矣。诸侯更制兹谓叛,厥食三复三食,食已而风,地动。适让庶兹谓生欲,厥食日失位,光晻晻,月形见。酒亡节兹谓荒,厥蚀乍青乍黑乍赤,明日大雨,发雾而寒。凡食二十占,其形二十有四,改之辄除;不改三年,三年不改六年,六年不改九年。
京房易传曰:美不上人,兹谓上弱,厥异日白,七日不温。顺亡所制兹谓弱,日白六十日,物亡霜而死。天子亲伐,兹谓不知,日白,体动而寒。弱而有任,玆谓不亡,日白不温,明不动。辟愆公行,兹谓不伸,厥异日黑,大风起,天无云,日光晻。不难上政,兹谓见过,日黑居仄,大如弹丸。辟不闻道兹谓亡,厥异日赤。祭天不顺玆谓逆,厥异日赤,其中黑。闻善不予,兹谓失知,厥异日黄。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故圣王在上,总命群贤,以亮天功,则日之光明,五色备具,烛耀亡主;有主则为异,应行而变也。色不虚改,形不虚毁,观日之五变,足以监矣。故曰县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此之谓也。
《后汉书》《五行志》
《日蚀说》曰:日者,太阳之精,人君之象。君道有亏,为阴所乘,故蚀。蚀者,阳不克也。其候杂说,《汉书·五行志》著之必矣。儒说诸侯专权,则其应多在日所宿之国。诸侯附从,则多为王者事。人君改修其德,则咎害除。
〈注〉春秋纬曰:日将蚀则斗第二星变色,微赤不明,七日而蚀。《春秋》汉含孳曰:臣子谋,日乃蚀。《孝经·钩命决》曰:失义不德,白虎不出,禁或逆枉,矢射山崩,日蚀。《管子》曰:日掌阳,月掌阴,星掌和,阳为德,阴为刑,和为事,是故日蚀,则失德之国恶之。月蚀,则失刑之国恶之。彗星见,则失和之国恶之。是故圣王日蚀则修德,月蚀则修刑,彗星见则修和。《孝经·钩命决》曰:日蚀修孝,山崩理惑。
杜预曰:历家之说,谓日光以望时遥夺月光,故月蚀,日月同会,月掩日故日蚀,蚀有上下者,行有高下,日光轮存而中蚀者,相奄密故日光溢出,皆既者,正相当而相奄间疏也。然圣人不言月蚀日而
以日蚀为文,阙于所不见。
《春秋》潜潭巴云:甲子蚀,有兵敌强臣昭案。《春秋纬》六旬之蚀各以甲子为说,此偏举一隅,未为通證。故于事验不尽相符,今依日例注以广其候耳。京房占曰:北夷侵,忠臣有谋,后大水在东方。
潜潭巴曰:乙卯蚀,雷行不雪,杀草不长,奸人入宫。潜潭巴曰:丙寅蚀,久旱多有徵。京房曰:有小旱灾。潜潭巴曰:癸亥日蚀,天人崩。
潜潭巴曰:辛丑日蚀,主疑臣。
潜潭巴曰:乙未蚀,天下多邪气,郁郁苍苍。京房曰:君责众庶,暴害之。
潜潭巴曰:戊申蚀,地动摇侵,兵强。一曰:主兵弱,诸侯强。
潜潭巴曰:丁巳蚀,下有败兵。
潜潭巴曰:癸酉蚀,连阴不解,有兵。
潜潭巴曰:壬申蚀,水灭阳溃阴欲翔。
潜潭巴曰:壬寅蚀,天下苦兵,大臣骄横。
潜潭巴曰:甲辰蚀,四骑胁大水。京房占曰:王后寿命绝,后有大水。
潜潭巴曰:戊午蚀,久旱谷不伤。
潜潭巴曰:庚辰蚀,彗星东出,有寇兵。又别占云:大旱。
星占曰:乙未蚀,天下灾期三年。
潜潭巴曰:壬午蚀,久雨旬望。京房占曰:三公与诸侯相贼,弱其君王,后旱且水。
潜潭巴曰:戊戌蚀,有土殃,王后死,天下谅阴。京房占曰:婚嫁家被戮。
潜潭巴曰:辛亥蚀,子为雄。
潜潭巴曰:丙申蚀,诸侯相攻。京房占曰:君臣暴虐,臣下横恣,上下相贼,后有地动。
潜潭巴曰:戊子蚀,宫室内淫,雌必惑雄。京房占曰:妻欲害夫,九族夷灭,后有大水。
潜潭巴曰:乙亥蚀,东国发兵。京房占曰:诸侯上侵以自益,近臣盗窃以为积,天子不知,日为之蚀。潜潭巴曰:丙申蚀,外国内攘。石氏占曰:王者失礼,宗庙不亲,其岁旱。
潜潭巴曰:乙酉蚀,仁义不明,贤人消。京房占曰:君弱臣强,司马将兵,反征其王。
京房占曰:庚寅蚀,骨肉相贼,后有水。
潜潭巴曰:甲戌蚀,草木不滋,王命不行。京房占曰:近臣欲戮,身及戮辱,后小旱。
潜潭巴曰:丁亥蚀,匿谋满玉堂。京房占曰:君臣无制。
潜潭巴曰:日蚀己丑,天下唱之。
潜潭巴曰:丁卯蚀,有旱,有兵。京房占曰:诸侯欲戮,后有裸虫之灾。
京房占曰:庚辰蚀,君易贤以刚卒以自伤,后有水。潜潭巴曰:辛卯蚀,臣伐其主。
潜潭巴曰:壬子蚀,妃后专恣,女谋主。
潜潭巴曰:丁未蚀,王者崩。
潜潭巴曰:辛酉蚀,女谋主。
潜潭巴曰:庚寅蚀,将相诛,大水多死伤。
潜潭巴曰:壬辰蚀,河决海溢,久雾连阴。
潜潭巴曰:甲寅蚀,雷电击杀,骨肉相攻。
潜潭巴曰:庚午蚀,后火烧官兵。
潜潭巴曰:癸未蚀,仁义不明。
潜潭巴曰:己亥蚀,小人用事,君子絷。
春秋纬曰:日蚀既,君行无常,公辅不修德,万事错。京房占曰:国有佞谗,朝有残臣则日不光闇冥不明。孟康曰:日月无光曰薄。春秋感精符曰:日无光,主势夺,群臣以谗术,色赤如炭,以急见伐又,兵马发,礼斗威仪。曰:日月赤,君喜怒无常,轻杀不辜,戮于无罪,不事天地,忽于鬼神,时则大雨土风常起。日蚀无光,地动雷降,其时不救,兵从外来,为贼戮而不葬。京房占曰:日无故日夕无光,天下变动,社稷移主。春秋感精符曰:日朝珥则有丧孽,日已出,若其入而云皆赤黄。名曰:日空不出三年,必有移民而去之者。日黑则水淫溢。
《刘熙·释名》《释天》
珥气在日两旁之名也,珥耳也。言似人耳之在面也。
《晋书》《天文志》
日为太阳之精,主生养恩德,人君之象也。人君有瑕,必露其慝以告示焉。故日月行有道之国则光明,人君吉昌,百姓安宁。人君乘土而王,其政太平,则日五色无主。日变色,有军,军破;无军,丧侯王。其君无德,其臣乱国,则日赤无光。日失色,所临之国不昌。日昼昏,行人无影,到暮不止者,上刑急,下不聊生,不出一年有大水。日昼昏,乌鸟群鸣,国失政。日中乌见,主不明,为政乱,国有白衣会,将军出,旌旗举。日中有黑子、黑气、黑云,乍三乍五,臣废其主。日蚀,阴侵阳,臣掩君之象,有亡国。
《礼志》
汉仪,每月旦,太史上其月历,有司侍郎尚书见读其令,奉行其正。朔前后二日,牵牛酒至社下故以祭日。日有变,割羊以祠社,用救日变。执事者长冠,衣绛领袖缘中衣、绛缘以行礼,如故事。自晋受命,日月将交会,太史乃上合朔,尚书先事三日,宣摄内外戒严。挚虞决疑曰:凡救日蚀者,著赤帻,以助阳也。日将蚀,天子素服避正殿,内外严警。太史登灵台,伺候日变,便伐鼓于门。闻鼓音,侍臣皆著赤帻,带剑入侍。三台令史以上皆各持剑,立其户前。卫尉卿驱驰绕宫,伺察守备,周而复始。亦伐鼓于社,用周礼也。又以赤丝为绳以系社,祝史陈辞以责之。勾龙之神,天子之上公,故陈辞以责之。日复常,乃罢。
《南齐书》《天文志》
史臣曰:日月代照,实重天行。上交下蚀,同度相掩。案旧说曰日有五蚀,谓起上下左右中央是也。交会旧术,日蚀不从东始,以月从其西,东行及日。于交中,交从外入内者,先会后交,亏西南角;先交后会,亏西北角。交从内出者,先会后交,亏西北角;先交后会,亏西南角。日正在交中者,则亏于西,故不尝蚀东也。若日中有亏,名为西子,不名为蚀也。汉尚书令黄香曰:日蚀皆从西,月蚀皆从东,无上下中央者。《春秋》鲁桓三年日蚀,贯中下上竟黑。疑者以为日月正等,月何得小而见日中。郑元云:月正掩日,日光从四边出,故言从中起也。王逸以为:月若掩日,当蚀日西,月行既疾,须臾应过西崖既,复次食东崖。今察日蚀,西崖缺而光已复,过东崖而独不掩。逸之此意,实为巨疑。先儒难月以望蚀,去日极远,谁蚀月乎。说者称日有暗气,大有虚道,常与日衡相对。月行在虚道中,则为气所弇,故月为蚀也。虽时加夜半,日月当子午,正隔于地,犹为暗气所蚀,以天体大而地形小故也。暗虚之气,如以镜在日下,其光耀魄,乃见于阴中,常与日衡相对,故当星星亡,当月月蚀。今问之曰:星月同体,俱兆日耀,当月之蚀,星不必亡。若更有所当,星未尝蚀。同禀异亏,其故何也。答曰:月为阴主,以当阳位,体敌势交,自招盈损。星虽同类,而精景陋狭,小毁皆亡,无有受蚀之地,纤光可满,亦不与弦望同形。又难曰:日之夜蚀,验于夜星之亡;昼蚀既尽,昼星何故反不见。答之曰:夫言光有所冲,则有不冲之光矣;言有所当,亦有所不当矣。夜食度远,与所当而同没;昼食度近,由非冲而得明。又问:太白经天,实缘远日。今度近更明,于何取喻。答曰:向论二蚀之体,周冲不同,经与不经,自由星迟疾。难蚀引经,恐未得也。
《隋书》《礼仪志》
后齐制,日蚀,则太极殿西厢东向,堂东厢西向,各设御座。群官公服。昼漏上水一刻,内外皆严。三门者闭中门,单门者掩之。蚀前三刻,皇帝服通天冠,即御座,直卫如常,不省事。有变,闻鼓音,则避正殿,就东堂,服白袷单衣。侍臣皆赤帻,带剑,升殿侍。诸司各于其所,赤帻,持剑,出户向日立。有司各率官属,并行宫内诸门、掖门,屯卫太社。邺令以官属围社,守四门,以朱丝绳绕系社坛三匝。太祝令陈辞贵社。太史令二人,走马露版上尚书,门司疾上之。又告清都尹鸣鼓,如严鼓法。日光复,圆止,奏解严。
《天文志》
日循黄道东行,一日一夜行一度,三百六十五日有奇而周天。行东陆谓之春,行南陆谓之夏,行西陆谓之秋,行北陆谓之冬。行以成阴阳寒暑之节。是故《传》云:日为太阳之精,主生养恩德,人君之象也。又人君有瑕,必露其慝,以告示焉。故日月行有道之国则光明,人君吉昌,百姓安宁。日变色,有军军破,无军丧侯王。其君无德,其臣乱国,则日赤无光。日失色,所临之国不昌。日昼昏,行人无影,到暮不止者,上刑急,下人不聊生,不出一年,有大水。日昼昏,乌鸟群鸣,国失政。日中乌见,主不明,为政乱,国有白衣会。日中有黑子、黑气、黑云,乍三乍五,臣废其主。日食,阴侵阳,臣掩君之象,有亡国,有死君,有大水。日食见星,有杀君,天下分裂。王者修德以禳之。
《唐书》《礼乐志》
不合朔伐鼓。其日前二刻,郊社令及门仆赤帻绛衣,守四门,令巡门监察。鼓吹令平巾帻、裤褶,帅工人以方色执麾旒,分置四门屋下,设龙蛇鼓于右。东门者立于北塾,南面;南门者立于东塾,西面;西门者立于南塾,北面;北门者立于西塾,东面。队正一人平巾帻、裤褶,执刀,帅卫士五人执五兵立于鼓外,矛在东,戟在南,斧、钺在西,槊在北。郊社令立䂎于社坛四隅,以朱丝绳萦之。太史一人赤帻、赤衣,立于社坛北,向日观变。黄麾次之;龙鼓一次之,在北;弓一、矢四次之。诸兵鼓立候变。日有变,史官曰:祥有变。工人举麾,龙鼓发声如雷。史官曰:止。乃止。其日,皇帝素服,避正殿,百官废务,自府史以上皆素服,各于其厅事之前,重行,每等异位,向日立。明复而止。
《杜佑·通典》《诸州合朔伐鼓》
其日见日有变则废务,所司置鼓于刺史厅事前。刺史及司官九品以上俱素服,立于鼓后,重行,每等异位,向日,刺史先击鼓,执事伐之。明俱止。
《宋史》《天文志》
日为太阳之精,君之象,日行一度,一年一周天。日月行有道之国,则光明。君道至大,则日色光明;动不失时,则日扬光。至德之萌,日月如连璧。君臣有道,则日含王字;君亮天工,则日备五色;有圣人起,则日再中。人君有德,日有四彗,光芒四出;日有二彗,一年再赦。《周礼》视祲掌十煇之法;一曰祲,阴阳五色之气,浸淫相侵;二曰象,云气成形象;三曰鑴,日旁气刺日;四曰监,云气临日上;五曰闇,谓蚀及日光脱;六曰瞢,不光明;七曰弥,白虹贯日;八曰序,谓气若山而在日上,及冠珥背璚重叠次序在于日旁;九曰隮,谓晕及虹也;十曰想,五色有形想。凡黄气环在日左右为抱气;居日上为戴气、为冠气;居日下为承气、为履气;居日下左右为纽气、为缨气。抱气则辅臣忠,馀皆为喜、为得地,吉。一珥在日西则西军胜,在东则东军胜,南北亦然;无兵,亦有拜将。两珥气圜而小在日左右,主民寿考。三珥色黄白,女主喜;纯白,为丧;赤,为兵;青,为疾;黑,为水。四珥主立侯王,有子孙喜。日有黄芒,君福昌;多黄辉,王政太平。日无光,为兵、丧,又为臣有阴福。日旁云气白如席,兵众战死;黑,有叛臣;如蛇贯之而青,谷多伤;白,为兵;赤,其下有叛;黄,臣下交兵;黑,为水。日始出,黑云气贯之,三日有暴雨。青云在上下,可出兵。有赤气如死蛇,为饥,为疫。杂气刺日皆为兵。日晕,七日内无风雨,亦为兵;甲乙,忧火;丙丁,臣下忠;戊己,后族盛;庚辛,将利;壬癸,臣专政。半晕,相有谋;黄,则吉;黑,为灾。晕再重,岁丰;色青,为兵,谷贵;赤,蝗为灾。三重,兵起。四重,臣叛。五重,兵、饥。六重,兵、丧。七重,天下亡。日并出,诸侯有谋,无道用兵者亡。日辟,为兵寇。日阴,下失政。日中见飞燕,下有废主。日中黑子,臣蔽主明。日昼昏,臣蔽君之明,有篡弑。赤如血,君丧臣叛。日夜出,兵起,下凌上,大水。日光四散,君失明。白虹贯日,近臣乱,诸侯叛。日赤如火,君亡。日生牙,下有贼臣。日蚀,为阴蔽阳,蚀既则大臣忧,臣叛主,兵起。日蚀在正旦,王者恶之。日珥,甲乙,日有二珥四珥而蚀,白云中出,主兵;丙子,黑云,天下疫;戊己,青云,兵、丧;庚辛,赤云,天下有少主;壬癸,黄土,功。日蚀;寅卯辰木,招谋者司徒也。巳午未火,招谋者太子也。申酉戌金,司马也。亥子丑水,司空也。
《礼志》
政和上《合朔伐鼓仪》:有司陈设太社玉币笾豆如仪。社之四门,及坛下近北,各置鼓一,并植麾斿,各依其方色。坛下立黄麾,麾杠十尺,斿八尺。祭告日,于时前,太官令帅其属实馔具毕,光禄卿点视;次引监察御史、奉礼郎、太祝、太官令先入就位,次引告官就位,皆再拜;次引御史、奉礼郎、太祝升,就位。太官令就酌尊所,告官盥洗,诣太社三上香,奠币玉,再拜复位。少顷,引告官再盥洗,执爵三祭酒,奠爵,俛伏兴,少立,引太祝诣神位前跪读祝文。告官再拜退,伐鼓。其日时前,太史官一员立坛下视日。鼓吹令率工十人,如色服分立鼓左右以俟。太史称日有变,工齐伐鼓。明复,太史称止,乃罢鼓。其日废务,而百司各守其职如旧仪。
《观象玩占》《日总叙》
日者,众阳之宗,人君之象。光明外发,体魄内全,匿精扬辉,圆而常满,人君之体也。昼夜有节,循度有常,春生夏长,秋收冬藏,人君之政也。星辰禀其光,列宿宣其气,生灵仰其照,葵藿慕其恩,人君之象也。故日主道德养生福祐仁恩,人君有败,必露其慝以示告焉。日行于天,一昼一夜行一度,日出地上,谓之昼,没地下,谓之夜,一昼一夜谓之一日,积三百六十五日有奇而周天,谓之一岁。日实也,言光明盛实也。日之先后不可名状,假甲子乙丑以异之其行乎。天去极近而日长为暑,去极远而日短为寒,去二极中而昼夜均暄凉等此其大概未能尽其微妙,故圣人作历以推步焉。序之以四时,分之以八卦,正之以中气,变之以节候,为二十四气,其详著之历法,兹不能载也。天文志曰:日行有道之国,则其色光明,人主吉昌,百姓安宁,其君无德,其臣乱国,则日失色不明。日蚀者,阴侵阳,臣掩君也。有亡国,有死君,有大水。日蚀见星,臣夺其君,天下分争,故日有变,人君必修德以禳之。
《日杂变占》
日变色,其分有军,军破,无军,丧其侯王。
日青无光其下有死王一曰:人主失势。京房曰:日青色君弱。一曰:臣变色,为忧,为饥。又曰:日有青光,不出二旬,大风籴贵十日以上,民多疾病,不出一年。一曰:日苍色,臣不忠。董仲舒曰:民相食主亡。
日色变,赤有兵争。京房曰:人君不德,民背上则日赤。一曰:日赤,诸侯恣。赤无光,所临之国不昌。董仲舒曰:天下旱,兵起。赤如赭,兵车满野。一曰:将死于野,赤如火。君丧臣叛,其国乃乱。《春秋感精符》曰:日赤如炭,主以切急见伐。初出如火影照地,其所宿国乱,亦为有兵流血。日出如血,其下君忧臣叛,兵役并起。光四散,赤如流血,所照皆赤,为急兵贼入,宫有流血。
日色变黄,土工兴。《春秋感精符》曰:阍刑庶孽谋作奸。董仲舒曰:日黄无光,山崩地动。日黄浊布散,人君有妻党之孽。有黄光照地,其国土工兴。日色赤黄,有旱,亦为火灾。
日色变白,有亡诸侯。若两敌相当,则其分军散将死。《春秋感精符》曰:日变白色,臣下有奸谋,四夷动。京房曰:上微弱无法制,则日白,万物无霜而死。又曰:臣无勇志,天子自将兵,则日白体动而寒。一曰:为旱丧。日白无光董仲舒曰:其国主亡,不死亦不昌。一曰:日白如练,君德,薄兵将起。
日色变黑,天子临危,命在四方。一曰:天下大水,民半死。京房曰:君恶见恶于百姓而臣不为掩也。占为主令不行。日有黑光,多死兵,不出六十日,大水伤谷,其所见之国籴贵十倍。董仲舒曰:臣下为政。
日变紫,《感精符》曰:外国内侵,兵将用。
日变黄浊,黑光动摇,为风雨。不动摇,为疾病。不则有暴兵,一曰:暴令。
日变色,乍赤乍白,各满十日,臣伏兵谋君。甘氏曰:日或黑或青,或白或黄,师破国亡。凡日和,则五色明照四方;黄白为失信,青赤夺明,黑多暴害
日影如虹,其国乱。
日无光,五谷不成,盗贼并起。太公兵法曰:君不明,臣不忠,则日无光。《感精符》曰:日无光,主夺势,谗臣蔽行。又曰:妻党,邪臣恣横,则日黄无光。大臣擅权则青无光,子党犯命则游气蔽日,郁坱无色,日光亡,诸侯叛,群祸起。乙巳占曰:出一竿无光耀者,其月王有忧。若人君宰相不顺四时,法令刑罚不当,大臣谋离贤蔽能,则日无光而见瑕。不改其行则其国五谷不成,六畜不生,人民纵横,盗贼并起。又曰:无光,主病。一曰:主有负于臣,百姓多怨。又曰:日失色,所临之国不昌。又曰:日光明,万物不得视其体,犹人君至尊不可窥踰。今日无光,人皆见其体貌,将有伺察神器者矣。日出东方二竿,亭亭无光。曰:日病,日未入西方二竿,亭亭无光。曰:日死日病,其地分,侯王病。日死,其地分,侯王死。《天文论》曰:日病,主病,日黄色无光,是也日死,主死。朔日日紫色是也。以日所宿分及日辰占国。一曰:日始出二竿,未入二竿,色赤无光,其分所在有兵丧。在春时则为旱,在六月日至中无光,人君不明。一曰:天下有立王,日久无光。天子蔽塞,臣擅权,国将易。日暗无光,天云尽赤,三十日有兵,君亡。五十日兵大起,人流亡。九十日社稷亡。一百二十日,其国且墟。
日青赤无光,或黑绿,或如灰色,荆州占曰:在正月,臣凌君。天子忧。二月四,夷来侵,三月,来年彗星出。后一百二十日,名山崩。四月,天子杀大臣。一曰:强臣谋主。五月蛮夷为乱,后九十日地动山崩,中国凶。六月,来年天鸣地动,下逆上。七月,山崩水溢,应在冲。八月有谋杀主者。后一百二十日,其国为墟,地震。九月,天子凶,来年大蝗,夏水灾。十月,人主失国,蛇行人道。十一月后九十日,天雨赭尘。来年十一月,枉矢出,天下兵起。十二月,大臣凌君,四夷来侵,应在九十日内。日无云不见光,三日有大丧,有灭国。
日昼昏,臣叛君。甘氏曰:日无云而昼昏,鸦鸟飞鸣,国失政,臣执柄。《春秋纬》曰:后族乱政则昼昏。《京房占》曰:奸臣盛则日昼昧。乙巳占曰:日昏,行人无影,至暮不止者,上刑急,下不聊生,不出一年,大水田荒。
阴云沈濛,日昼昏不见其光者,此为阴谋。占曰:日濛濛无光,士卒内乱。
日已入而有馀光,赤黄倒映,名曰:反照其地,有叛兵。日中有火光气见,其国君左右大臣有反者。
日生彗五色,君有大福,天下大穰。
日上芒如举火者,国君大昌。
日垂芒有争战,一曰:日上黄芒,得王色;君有福,不得王色;得囚,死色,君有忧。乙巳占曰:日上出黄芒,天下攻战。
日色芒角,主兵不利,臣谋主不出三日。
日有四角,不出三年,兵饥。生六角,大乱,兵起。
日垂爪,兵起,将兴,师动。日有白足。甘氏曰:有破国。石氏曰:有败军死将。乙巳占曰:足者,日影丽地,色纯白也。
日赤足,君臣相伐,日始出有赤足,主受伐,臣反辅相夺。或曰:日赤足,有举兵,白足,有杀诸侯。
日有两足庶雄起,郗萌曰:日生齿足者,有反兵。一曰:贼臣相攻,有覆军。
日中乌见,主不明政乱其分国有白衣,会有大旱。一曰:王者忧之。一曰:旌旆动,将军出,若出军遇之,兵败将死。
日乌出在外,天下大国受殃,哭声沸天。
日戴光,天下有大殃,不出三年,日中黑子𩰚大战拔城,其年大饥。
日中有黑子,京房曰:天下不顺,其主厥异。日中有黑子黑气,一曰:臣有蔽主明者。一曰:臣暴君之恶。日中有黑子,乙巳占曰:日中有黑子。黑云若青若黄,乍二乍三,皆为天子恶之。日旁黑光摩荡,国易主。有军为大将死。
日无光,中有物,或青或赤,或黄黑大如爪踊跃,人主绝命。一曰:兵起。
日中有若飞燕者,其中有废主,青气入日,状如两鸟重立,而日昏无光,外国入侵中国。一曰:中有飞燕,太子黜。有双鸡𩰚,万里荒旱,天下灾。日中有如立人者,君慎左右有如人行者臣叛主或曰:两主立,有如人黑帻黑衣仗刀而立,人主失位。日消小,所当国君死。
日中分,其国亡。一曰:天下分。或日分为二,有徙王叛民。一曰:日裂君死,臣争荆州。占曰:所舍国亡。又曰:日中分为二,国主死。中分而有鸟居其中分争,主死。日轮缺,有万人死其下,不利先起者。
日夜出,是为阴明,天下大兵洪水流行。一曰:君不祥,社稷亡。郗萌曰:日夜出,有国者亡,兵起,天下饥,以日命国。乙巳占曰:有物如日,非真日也。
日再出再没,国君死,兵起,主降于臣,天下亡。
日下而却,上国大乱。
日失其所,政令不行,天子失国。
日陨地,天下分裂,天子亡国。
两日并出,诸侯有谋,是谓灭亡,天下用兵,无道者亡。京房曰:无道之臣举兵而亡。又曰:两日出,天下争主。视其所在之方,先起者亡。乙巳占曰:两日并出,是谓争明,假主机衡,两王并争。武密占曰:两日并出,两主立地陷,有大水三日并见,天下三分,众日并出,天下分裂,两军相当。有数日并出,其下有拔城大战,宜分营以应之。凡众日并出,非正日有物如日也,月亦如之。
日𩰚离而复合有象日之气来相冲击,或白或赤,或黑或绿,或五色如珥状成行队而相交陵突,皆为天子失国,大兵大旱,不出三年。一曰:日𩰚者,乌出复入也。有军在外,其下有大战拔城,无军为兵起国亡。日光相荡,天下昜主。《春秋纬》曰:赤日相荡,流血滂滂,君臣纵横无道。
日无云而至暮不出,天下大乱,天子国亡。
日薄凡日蚀皆在朔,非朔而蚀,谓之薄不因日月同宿而别为阴气所掩,其占为死君为亡国,其灾甚于晦朔之蚀。甘氏曰:晦朔之日,日色赤黄,无光为薄蚀,其月旱。或曰:薄蚀者,日月交道远不当蚀忽于晦朔无光,青黑色震动如火照地,皆黄是也其灾为国君。乙巳占曰:非朔而蚀,谓之薄蚀,人君失道,贼臣窥伺,叛兵将地。阴气盛而掩薄日光也。阴侵阳,臣陵君其分君凶,不出三年兵丧,并作家国坏亡。
《日蚀占》
李淳风曰:日依常度。蚀者,月来掩之也。臣下蔽君之象,人君当谨防权臣内戚在其左右者,其蚀虽依常度,而灾害在于国君大臣,人或疑之以为日月亏蚀可算蚀分多少、早晚、起复,莫不先知之,此岂天灾之意耶。夫月亏于天而鱼脑减于泉,阴阳之气迭相感应,自然之理。东风至而酒湛溢,东风非故为溢酒来也,风至而酒自溢,象见于天而灾应于下,理固然矣。有道之君修德而无咎,暴乱之主傲虐而成灾,譬之阳燧取火,方诸取水,以他镜求之而不得感召之理,信不诬矣。
日蚀必有亡国死君之灾,蚀者如蚕食叶之象阴侵阳下陵上,妇乘夫,臣犯君之象也。日蚀则失道之国亡。乙巳占曰:凡日蚀,为有兵,有丧,失地亡国。皆以蚀时早晚,宿分日辰占之。
日蚀从上起,君失道而亡。一曰:子为害。京房曰:君知佞人而安用之,以亡其国。郗萌曰:日蚀上者,责在君。色青则弱于任善,色赤无礼,色黄掩臣善欺其下,色白弱于诛恶,色黑失礼于鬼神。一曰:兵疫,民竭,国破灭。
日蚀从旁起,内乱,兵大起,更立天子。一曰:臣与君争美。一曰:黎庶为乱,兵从其方起,从其左起,多火灾从,右起,君政暴。天镜曰:日从右蚀,贱女暴贵,人君失治,兵寇害民。《春秋感精符》曰:日从旁蚀,臣谋乱。
日蚀从下而上,女主自恣,臣下兴师动众失律,将军当之。一曰:君失民,下人为乱。郗萌曰:日蚀从下起色青民相谮,有疾疫虫灾;色赤,众庶上僭,强陵弱,有旱灾;色黄,宫室汰侈,土工烦兴;色白,民相残害,有小兵;色黑,民多怨,有水灾。或曰:火灾。
日蚀从中起,内有伏谋。色赤,事成。色青,中止。色黄,受诛。色白,事觉。色黑,逆谋。一曰:日蚀从中起,内乱兵起,更立天子。目色中青赤而外黄,国亡。荆州占曰:日蚀从中起,人君妻其同姓,国受兵,君遇贼。又曰:日蚀,中央国主死亡。
日蚀少半,诸侯大夫相逐,亡国失地。
日蚀过半,天下之主当其灾。
日蚀其半,有大丧亡国。
日蚀不尽强国失地一曰:相出走。
日蚀尽,君死,天下亡,外国入中国。甘氏曰:有亡国更王。
日蚀见星,臣弑其君,天下分裂。一曰:有亡国,易姓。日蚀东方,东方之国殃,蚀西方,西方之国殃,南北亦如之。
日入地而蚀,大人当之。
日从地下蚀,出而亏,当有大兵。视其亏处以占兵起之方。
日始出而蚀,是谓弃光,齐越之国受兵地亡。日中而蚀,甘氏曰:荆魏受兵亡地,海内兵皆起。日晡而蚀,兵将罢。日将入而蚀,大人出兵,燕赵当之。武密占曰:日出至食时蚀,宋郑当之。食时至禺中,楚当之。禺中至日昳,秦当之。日昳至晡时蚀,魏当之。晡时至日入蚀,燕当之。日入至人定时蚀,代当之。皆不出三年之内,有丧。
日蚀而有气如虹在日上者,近臣犯上甘氏曰:近臣谋上。
日蚀而晕,旁珥白气掩映,天下大乱,臣弑君,不则,君失位。〈按此占所言太过恐有错误〉
日蚀而旁有似白兔白鹿守之者,民为乱,臣逆君,不出其年,其分兵起。京房曰:日蚀有如白兔守之,君不用贤,泽不下施,则高为下,下为高,发于冲处。
日蚀而有云气风冥晕珥似有群鸟守日名曰:天鸡后妃外戚谋易主位,数视动静,欲行其志。
日蚀而有云,如虎守之,大臣谋君,不出三月,远不过三年。石氏曰:人君九族有伏谋。
日蚀而有云如人坐于上者,君安,下者,臣安。
日蚀而有黑云旁绕之者臣下无君。
日蚀而有大云下垂,民饥贼起。
日蚀而有交晕贯日,两军相争,后起者胜。
日蚀有珥,有云冲之,甲乙日白云,天下大兵,丙丁日黑云,天下大水。戊己日青云,人主死丧。庚辛日赤云,兵大作,天下有系王。壬癸日黄云,土功兴,天子忧。日蚀有四珥,从上而下,天子起兵,从下而上,天子大丧。
日蚀而大风地鸣,四方有云,宰相专权谋反。
日蚀时而地震裂,日色昧而寒乃蚀者,方伯专谋恣行杀害,君不能制。
日蚀已而风起地动,大臣专制,诸侯不臣,有亡君。日蚀而大寒,且在平旦,中国大饥,贼起四方,为乱诸侯反逆。一曰:日蚀而寒,外国兵动。蚀已而寒,天下饥盗贼起。
日蚀而有星坠复上,贼敛烦数,下民屈竭,君弑国亡。日蚀而大风乱从中起。
日蚀而雷国亡。
日蚀而乌出见,天下有大丧,不出三年。
日蚀而阴冥,臣蔽主。
日四时以王,日蚀,人主凶。以相日蚀,国相死,以囚死。日蚀,臣陵君,以休废。日蚀,民多疾疫。京房曰:日蚀,王为君,相为臣,囚为罪人,死为外国,休为民,有兵从蚀所来,三年之内有火灾。
日春蚀甘氏曰有女丧乙巳占曰:年大凶,有丧,女主亡。
日夏蚀,甘氏曰:有兵。乙巳占曰:兵战主死。
日秋蚀,甘氏曰:诸侯多死。一曰:无年。
日冬蚀,甘氏曰:相死。乙巳占曰:多死丧。一曰:日蚀春丙丁,夏戊己,季夏,庚辛,秋壬癸,冬甲乙,日皆为相死。春庚辛,夏壬癸,秋丙丁,冬戊己日,皆为弑逆。日夏蚀,阳为中国,阴为北国,是为祸国之兆。
正月日蚀,京房曰:大臣死,不死则出。黄帝占大臣走。乙巳占曰:人多病。陈卓曰:五谷贵,齐大凶。武密占曰:内兵起,人流亡。
二月日蚀,人主夫人死,亦为大旱,石氏曰:人多死。陈卓曰:豆贵牛死,鲁大凶。
三月日蚀,黄帝占曰:有反者。石氏曰:大水。陈卓曰:丝棉布帛贵,楚大凶。武密占曰:大旱饥。
四月日蚀,人主有过,臣有忧。石氏曰:天下大旱。陈卓曰:牛无食,六畜死,宋大凶。京房曰:大臣忧。武密占曰:旱疾。
五月日蚀,诸侯多死。乙巳占曰:大旱人饥。陈卓曰:牛死,六畜贵,梁大凶。武密占曰:兵起东北方。
六月日蚀,京房曰:人主有谋,其下国分土。一曰:外国侵其外,失土。石氏曰:六畜贵。陈卓曰:五谷贵,沛大凶。武密占曰:大臣死。
七月日蚀,黄帝占曰:有反者从内起。乙巳占曰:岁恶,秦国恶之。陈卓曰:缯帛贵,陈大凶。武密占曰:兵起人流亡。京房曰:大水城坏。
八月日蚀京房曰天下更始期三年石氏曰:兵大起,兵甲贵,郑大凶。武密占曰:兵饥。
九月日蚀,京房曰:外人欲自主不成。石氏曰:布帛贵。陈卓曰:盐贵韩大凶。乙巳占曰:女主贵。武密占曰:饥疫。
十月日蚀,黄帝占曰:奸臣在朝,二人亲,一人远,陵君,君走。石氏曰:六畜贵。陈卓曰:鱼盐贵,秦大凶。武密占曰:米贵旱。
十一月日蚀,王者亡地,臣子为逆,石氏曰:鱼盐贵。陈卓曰:燕大凶。乙巳占曰:籴贵牛死。武密占曰:人畜俱疫。
十二月日蚀,京房曰:其下有兵。黄帝占曰:大臣自立不成,夫人谋君。石氏曰:谷贵牛死。陈卓曰:米贵,赵大凶。武密占曰:水灾,夏麦不收。
武密占曰:日蚀子日,兵起,丑寅卯皆旱;辰兵起巳,火灾;午兵,未水,申酉皆为兵戌,草木多灾,亥小人用事。京房潜潭巴曰:占有异同,今合之其不同者,以干支别之。
甲子日北边有谋不则大水在东方。一曰:外国兵起。一曰:宰相死,不死,上下相杀。
乙丑日诸侯之臣欲杀其君在西北兵行不胜,后有小兵五谷虫伤。一曰大旱有小兵在西北太子有忧一曰兵起北方。一曰:土工兴。
丙寅日,司徒欲谋其君,小旱在东南方。一曰有旱蝗丁卯日,诸侯欲谋其君,在北方有蝗。一曰:兵动。戊辰日,有同姓近臣欲谋其君,有地动在东南。己巳日,婚嫁谋君,诸侯起兵在西南。一曰:火灾。庚午日,司徒谋君,有大旱在南方。一曰:兵火。
辛未日,司空谋君,有虫在东南方。一曰:水涝。
壬申日,诸侯相杀在东北,后有小兵寇盗并行。癸酉日,强国兵起,不出其年,大兵始于西方。一曰:霾雨数降。
甲戌日,近臣谋君,事觉而戮,有小旱在西南。一曰:草木不滋,王命不行。
乙亥日,子欲为逆而身死,有阴雨天下乱。一曰:冬无冰,东国发兵。
丙子日,诸侯相杀,兵行在东方,后有大水。一曰:夏霜为灾。
丁丑日,诸侯近臣谋君,在西北方,后有小兵起。一曰:三公有忧。
戊寅日,异姓近臣谋其君,岁旱沸。一曰:多大风。己卯日,东夷杀其君,有虫。一曰:多盗。
庚辰日,君易贤以刚卒,以自伤,后有水在东北。一曰:兵旱。
辛巳日,诸侯外亲谋其君,兵行在西北,一曰:后宫有谋。
壬午日,三公与诸侯相贼君失国,后有旱且水。一曰:久雨。
癸未日,主上侵下臣谋其君,在东北有小虫,一曰:仁义不行。
甲申日,司马逆谋,有小水在晋。一曰:四月雨霜。乙酉日,君弱臣强,司马将兵反攻其王。一曰:贤人远遁。
丙戌日,同姓近臣不臣,后有大旱,火从天坠。一曰:有讼多冤者。
丁亥日,君臣无别,司马牧民,司徒将兵,有虫在西北方。一曰:有匿谋。
戊子日,妻欲害夫,九族夷灭,后有大水在东方。一曰:宫中有忧。
己丑日,婚嫁有谋,小兵在西方。一曰:下民忧。
庚寅日,有谋反者败戮,有小旱在东南方。一曰:将相灾,骨肉残,有火。
辛卯日,天子微弱,诸侯谋君,反受其殃,有虫在东方。一曰:臣伐主。
壬辰日,诸侯谋逆,后有大水在东方。一曰:河水决。癸巳日,诸侯相伐。一曰:权不一,政令乱。
甲午日,南夷弑君,复有大旱一曰:虫灾。
乙未日,君暴虐,民皆叛,地动。
丙申日,君暴亡,臣横恣,上下相残,有大水。一曰:诸侯反叛,外国内侵,旱。
丁酉日,诸侯之臣谋其君事败,后有兵起西方。一曰:诸侯王相侵。
戊戌日,婚家谋逆,有旱。一曰:后妃忧。
己亥日,主弱小人持政。
庚子日,庶子谋嫡不成,后大水,天子疑。
辛丑日,贤人微,小人盛,主危。一曰:君疑臣,三公有免黜者。
壬寅日,诸侯谋逆,以亡其国,有小旱在东南。一曰:大臣骄恣,天下苦兵。
癸卯日诸侯不顺,天子有亡,国有虫。一曰:外国伐主。甲辰日王侯后爵命绝,有水。
乙巳日,诸侯士上侵自益,近臣盗窃以为积。一曰:东国起兵。
丙午日,亲戚争嗣,同姓有谋,天旱在南方。一曰:民多流亡。
丁未日,司徒不道执政,有谋,有虫,地震。一曰:王者忧之。
戊申日,臣谋君,后有小水。一曰:地动,诸侯争。
己酉日,西夷有弑君,有大兵西行。
庚戌日,司马之臣谋逆自败,有小旱。一曰:臣下相侵。一曰:臣有忧。
辛亥日,有虫害,子谋逆。
壬子日,同姓诸侯任政者不臣。一曰:女主忧,后宫有谋。
癸丑日,寇盗行兵,君王不明。一曰:水涝为灾。
甲寅日,同姓大臣有谋有旱。一曰:亲戚相叛。
乙卯日,权臣专政,不出三年,诛有虫。一曰:雷不行,霜不杀,奸人入宫。
丙辰日,帝命之极,武王乃得。一曰:山水大出。
丁巳日,司空擅命。一曰:天下有聚兵。
戊午日,姻家执政,贼由妻始,后有大旱。
己未日,臣不安席,群下阴谋,地大动。一曰:其主失土。庚申日,骨肉相残,有水。一曰:外国内侵。
辛酉日,昆弟相杀,更有国家,后有兵,三年不息。一曰:奸邪谋主。
壬戌日,诸侯谋叛,在西南。一曰:小人用事。
癸亥日,天下命终,圣人更起,有大雨水。一曰:王者忧。日蚀春甲,夏丙,四季戊秋,庚冬,壬日,皆为天子恶之。日蚀春乙,夏丁,四季,巳秋,辛冬,癸日,皆为王后恶之。晦日日蚀,大臣执权。一曰:专主命。
日月俱蚀,有亡国。月先蚀,阴国当之。日先蚀,阳国当之。蚀阳,君凶,蚀阴,女主凶。
凡日蚀,两敌相当,即从蚀所击之,大胜杀将。日蚀复生,日光复也,吾军居其地,击敌必胜。日蚀,不可出军。日方蚀而出军,其军必败,当害气也。日蚀三亏三复,相侵陵也,有兵从所蚀处击之胜,假令日蚀东,东击之胜。
《日月星并见占》
日月并照,中国有两主立。一曰:后妃专政,有弑逆,外国内侵。天下兵起。京房曰:日月并照,是谓并明,两主争立。又曰:君臣争明,兵起国亡,天下大饥。荆州占曰:天下有国者亡,并明相去数寸若一尺,臣灭主。一曰:君为臣,臣为君,民相残。又曰:强国弱,小国强,岁大凶。日月并昼见,兵起臣逆。日月逆夜见,天下大乱,分裂。日入月中,不出九十日,大兵起,易法令,铁贵三倍,人主死,朔日日色紫赤是也。
月见日中,有死王。
日月与大星并见,是谓争明,大国弱,小国强,天下有立王,若星月有光而日无光,则大国亡。
妖星与日并出,名曰妇女星,与日争光,夫弱妇强,女子为王,在邑在野,为丧为兵。
客星明夺日光,石氏曰:天下有立王。日上下有星环之,外人谋弑,逆奸在后宫。或曰:公卿大臣为外国所俘。日当午有星在日下,妃妾谋弑其君。日当午四星环之,侯王夺主国。五星环之,太子为不利。二星夹日,下人谋上,奸臣在内,后宫阉臣谋反。左右夹日者,将军与内臣合谋。又曰:天子不能制下,则星与日并出,是谓内弱外强。
彗星见日旁,子弑父,臣弑君,天下大兵。
《管窥辑要》《日占论》
日为太阳之精积而成象,光明实盛,布照四方,出则天下明,入则天下晦,万物莫能视其体,犹至尊之不可窥踰,有人君之象焉。故出入顺躔,运行循度,无变色薄蚀之异,则人君乘运而王,天下太平,民庶丰乐,人君有瑕,必露其慝以告示焉,凡君有盛德,朝有善政,则日行中道,躔次不忒,其色光明五彩,春日和融,夏日炎炽,秋日熙皦,冬日温舒,皆为吉兆。天文志曰:日月行有道之国,则其色光明,人主吉昌,百姓安宁。其君失德,其臣乱政,则日为之失色。故日昏无光,行人无影,乌鸟群鸣,悲国之将衰也。
日体本黑,积天之至阳而光明,或黑晕,或黑靥黑子者,皆阳气弱而不能充满其黑体,故有此象焉。皆人君之德不明,臣下专权之所致也。若君能省咎补过,则灾少解。
凡日色变青,其分有兵。争赤而赭,将死于野。或变黄色,则土工兴变。白则诸侯亡,外国内侵则日变紫,或乍赤乍白,五色兼变,主天子灾臣伏,谋臣多暴乱,四方兵饥。
日光四散,赤如流血,所照皆赤,主有急兵起。
日暗无光,主五谷不成,盗贼并起。
日生彗,五色,君有大福。
日生芒角,兵失利,臣谋主。
日中乌出在外,天下大乱。
日忽消小,所当国君死。
日轮缺,万人死。
日夜出,天下大兵,社稷不祥。或出非其所,政令不行,天子失国。
两日并出,是谓争明,诸侯有谋,天下争主。
数日相掩则大鼎分。
日蚀者,日月交道,月来掩之也。宜修德以救之。四月六阳日蚀为灾,至切,极阳而阴犯之,则臣敢侵犯之象。十月六阴极而黑晕之类,乃阳不胜阴也。故为灾,轻君宜修德以补之。
正旦,日有蚀之,主君昏政乱,国有忧。
日始出而蚀,齐越交兵。将入而蚀,燕赵当之。日中蚀,荆魏亡地,海内兵起。
《天元玉历》《太阳应瑞篇》
凡日之应,主君司阳,含王字和平之异,扬光耀德政之祥。圣人在上,则五色烛耀。人君有德,则四彗荧煌。欲行再赦之恩,内出二彗。将有封禅之庆,外有重光。黄气润于日上,宫中有喜;青云泽于西北,国降贤良。外国入贡也,若黄人守日而立。天下归心也,如飞凤抱日而翔。
《太阳凶变篇》
日久不明,上下蔽塞。过中光暗,德政不明。日未入而无光,为丧之异。日已出而光暗,主病之徵。色赤如赭,将死民怨而天下旱。色赤如血,有丧,臣叛而盗贼生。云全无而光暗者,臣叛。云尽赤而光暗者,兵兴。日中分再出再没,皆为亡土。日消小,飞鸟飞燕并主君凶。日陨则为鼎立而为失政。日𩰚则为两竞而为敌兵。星月昼见则谓争明,小国强而大国弱。飞流犯日则为易政,民流疫而王者崩。妖日宵出兮,纲纪大灭。众日并出也,天下纷争。又有当昼而冥晦者,阴反为阳而臣将制其主。日中有黑气者,臣不掩恶而百姓恶其君。黑子若黑气,乍三乍五,臣谋,若臣乱爵赏不平。齿足俱见者,兵败而将军死。日月并出者,臣叛而外国侵。号令害民则日应之而赤,君弱下贫则日色白而青,黄则君闻善不举,黑则君恶见于民。
《日旁异气篇》
君不见国中之异事将有日旁之异气焉。黑如龙衔日而臣叛,青如龙守日而臣谋,臣将叛则黑气如人在日中,或如背卧。兵欲起则赤云如轮,在日侧亦如相扶。将谋则日下云如虎躅。兵起则日旁气若冬株如人持如人牵在日下。臣将叛去若青乌,若青马向日下主有忧虞如车走日下者,军败。如斧钺在日侧者,君忧。赤如杵以冲绝,其野万人死而君恶。或如血以覆蔽其下,千里旱而民流。大战之气掩日而如席如布,兵伤之象。守日而如马如牛。日下云如人垂衣,天子之候。日出云如张车盖,雨泽之由。日上下青气来居,出军乃吉。日出入黑云横贯,望雨须周。气直立于日旁,宫内争𩰚。或相交于日侧,其下贼游。如人头居日之旁,兵战流血。若死蛇在日之下,饥疫多愁。左右如乌而色赤者,君忧之咎。上下似龙而色黑者,风雨之筹。气映日如旗,为兵流血。云走日如帚,盗起无尤。二白云扶日,国忧兵起。三赤乌啄日,必有戈矛。云如鸡临于日上,兵丧并起。气如箭外向日,下兵出三秋。伏虎守日也,将军谋乱。曲云向日也,自立王侯。气青黄赤白剌日,甲兵哭泣。云如虹与日俱出。国分兵忧。日未出赤云在上,佞臣在侧。气相交贯穿其日,将相不俦。气如蛇贯当占其色青,疫白兵赤,为将叛,黄乃交兵,其黑雨浮。
《日旁专气篇》
日旁之气青而且赤,形曲而向日者,为抱,为子喜而为臣忠。形曲而背日者为背,为臣反而为叛逆。圆而小者为珥,所临有喜。长而立者为直,下有自立。一珥为败将而为战攻,两珥为寿考而为势。一三珥为喜也,验之女后。四珥为庆也,应于子息类两直而相交者为交,交淫内乱。形如背而中起者,为玦,玦败伤北。直横于上下为格,格则为𩰚。交曲于左右为纽,纽则为喜气。小在日下而向上者,为缨,为得地之欢。形直在日上而微起者,为戴,有推戴之德。承者,承干日下,喜且得地。冠者,包于日上,封建亲戚开辟土地兮。上气弯而如负,内外安宁也。日下气立而如履,长而斜倚日旁为戟,戈戟相伤。赤而曲在日旁为提,地亡兵起。
《日旁杂气篇》
事有异常,杂出日旁。重抱两珥兮,人主喜。四珥两抱兮,子孙昌。三抱两珥,是谓太和而喜庆。一抱一背,名为破走而乖张。背而玦,大臣反叛。冠而珥,人主吉祥。戴珥并出,天子有子孙之庆。冠缨俱见,善人出南北之邦,叛逆皆除。冠纽两珥,福禄并降。抱珥重光,二背一直,大臣谋欲自立。一抱两珥,至尊喜。且为常戴而冠,至尊有喜。珥而戴,天下和平。君若私幸奸臣,则日冠而纽。后宫将有喜事则日珥而缨,冠珥而背杂于中,主将乱国。背玦而直交于内,臣欲邪行。直少背多,谋自立者必矣。抱多直少,欲有立者无成,两敌相当。日旁杂见有抱者,宜从抱而击无抱者,当顺虹而战。
《日晕篇》
安居而日晕也,多成风雨。对敌而日晕也,尤主军营。色黑则谷伤,大水。色青则籴贵,大风。色赤则暑雨,霹雳。色白则当有暴兵。黄则人君有喜,亦为时雨农功。半晕所在之方,其军战胜。日上如车之盖,有欲和亲。半晕再重,国民蕃息。两畔相向,天下大风。晕井垣车轮,两敌因兵以亡国。方晕聚而背于上,下人亡将北。交晕如连环而贯日,兵起相争。晕再重,人君有德。或三四野有兵戎。晕三重,兵起谷伤,其下有失地。晕四重,军败于野,其下有叛臣。五则后忧,而六失政国弱,晕七八则民乱。而九荒扰大乱十重。
《日晕别气篇》
别有抱珥之属,尤主军兵之事,抱珥在晕内,围城则内人胜。抱珥在晕外,攻城者外人利。晕而直珥,为破军。晕而抱背,为败亡。日晕有玦,制土立王。日晕而负,得地之祥。晕两珥而虹贯之,战得将军。晕两珥而云贯之,年多病疾。晕四背则为内乱,而为臣反。晕二背则无兵兵起,而有兵兵人。晕有抱珥虹背玦,皆宜顺其抱而击。晕有背珥直而虹并,宜顺虹所指攻。晕四抱,天子有喜。晕两抱,天下和平。重晕背玦,叛从中起。半晕背玦,臣谋不成。晕一冠一纽一珥,主有庆且有所立。晕四虹四背四玦,臣有谋夷关不行。晕而负气著晕上负,为喜亦为得地。晕而白虹贯日体,近臣乱,诸侯不忠,有军。晕而珥外,军有悔,无军。晕而珥,宫中忿争。晕而抱,抱所临,其军战胜。晕而背背所在,必有反城长大实有密远。厚泽而抱,久皆为必胜之兆,短小虚无疏直近薄枯而背亟,并为必败之徵。
《日蚀变异篇》
日蚀有数,而推气象,别出为异。王者恶于岁初,大人忧其蚀既,蚀而大风则宰相专权,蚀而大寒则外国兵至。臣不尽忠则气若虹霓,而或有黑云。后妃有谋则气如晕乌,而或成晕珥。日蚀有气如兔,而守日不移者,民叛兵兴。日蚀两珥、四珥而白云中出者,以日占事。
《明会典》《钦天监救护仪注》
凡推算日月交蚀,本监先期备开分秒时刻,并起复方位,具奏礼部,通行内外诸司,临时救护。蚀毕,本监仍按占书具奏。如蚀不及一分与回回历虽蚀一分以上俱不行救护,至救护时,本监官专报时候不随班行礼。如遇阴雨,不见蚀,本监官候复完时报各官行四拜礼而退。
[book_title]第十八卷
第十八卷目录
日异部汇考一
诗经〈小雅十月〉
礼记〈昏义〉
周礼〈地官〉
易纬〈京房飞候 川灵图〉
春秋纬〈潜潭巴〉
吕子〈明理〉
史记〈天官书〉
汉书〈五行志〉
后汉书〈五行志〉
刘熙释名〈释天〉
晋书〈天文志 礼志〉
南齐书〈天文志〉
隋书〈礼仪志 天文志〉
唐书〈礼乐志〉
杜佑通典〈诸州合朔代鼓〉
宋史〈天文志 礼志〉
观象玩占〈日总叙 日杂变占 日蚀占 日月星并见占〉
管窥辑要〈日占论〉
天元玉历〈太阳应瑞篇 太阳凶变篇 日旁异气篇 日旁专气篇 日旁杂气篇 日晕篇 日晕别气篇 日蚀变异篇〉
明会典〈钦天监救护仪注〉
庶徵典第十八卷
日异部汇考一
《诗经》《小雅·十月》
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彼月而微此日而微,今此下民,亦孔之哀。
〈朱注〉十月以夏正言之建亥之月也。交日月交会谓晦朔之间也。历法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左旋于地,一昼一夜,则其行一周而又过一度,日月皆右行于天,一昼一夜则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故日一岁而一周天,月二十九日有奇而一周天。又逐及于日而与之会,一岁凡十二会,方会则月光都尽而为晦,巳会则月光复苏而为朔,朔后晦前各十五日,日月相对则月光正满而为望,晦朔而日月之合,东西同度,南北同道,则月掩日而日为之食,望而日月之对同度,同道则月亢日而月为之食,是皆有常度矣。然王者修德行政,用贤去奸,能使阳盛足以胜阴,阴衰不能侵阳,则日月之行虽或当食而月常避日,故其迟速高下必有参差而不正相合,不正相对者,所以当食而不食也。若国无政不用,善使臣子背君父,妾妇乘其夫,小人陵君子,外国侵中国,则阴盛阳微,当食必食。虽曰:行有常度。而实为非常之变矣。苏氏曰:日食,天变之大者。然正阳之月,古尤忌之。夏之四月为纯阳,故谓之正月,十月纯阴,疑其无阳,故谓之阳月。纯阳而食,阳弱之甚也。纯阴而食,阴壮之甚也。微亏也,彼月则宜有时而亏矣。此日不宜亏而今亦亏,是乱亡之兆也。〈大全〉三山李氏曰:唐志云:十月之交,以历推之在幽王之六年,
日月告凶,不用其行,四国无政,不用其良,彼月而食,则维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臧。
〈朱注〉凡日月之食,皆有常度矣。而以为不用其行者,月不避日,失其道也。然其所以然者,则以四国无政,不用善人故也。如此则日月之食皆非常矣。而以月食为其常,日食为不臧者,阴亢阳而不胜,犹可言也。阴胜阳而掩之,不可言也。故春秋日食必书,而月食则无纪焉,亦以此尔。
《礼记》《昏义》
男教不修,阳事不得,适见于天,日为之蚀。是故日蚀则天子素服,而修六官之职,荡天下之阳事。
《周礼》《地官》
鼓人,救日月,则诏王鼓。
〈订义〉项氏曰:日为月胜,故食于朔,月不受日光,故食于望,是皆阳为阴胜,故鼓以救之,助阳气也。王亲鼓之,鼓人诏之耳。 王昭禹曰:日月之薄蚀,阴阳之进退,人事何与其间哉。而古人有救日月之礼,盖其以裁成辅相为事,则阴阳之运有不由其道,日月之明有不用其行,必反之,裁成辅相之事焉。王之于日,春朝不废朝;王之于月,秋暮不废夕。则其于救日月而鼓之,固王之事有司特诏之而已。
《易纬》《京房飞候》
凡日食,皆于晦,朔不于晦,朔食者,名曰薄,主人民,有
灾患也。
《川灵图》
黄气抱日,辅臣纳忠德,至于天日抱戴。
《春秋纬》《潜潭巴》
君德应阳;君臣得道叶度则日含王字,含王字者,日中有王字也。王者德象,日光所照,无不及也。
《吕子》《明理》
其日有𩰚,食有倍,璚有晕,珥有不光,有不及,〈一作反〉景有众,日并出,有昼,盲有宵见。
《史记》《天官书》
两军相当,日晕;晕等,力钧;厚长大,有胜;薄短小,无胜。重抱大破无。抱为和,背不和,为分离相去。直为自立,立侯王;指晕若白杀将。负且戴,有喜。圜在中,中胜;在外,外胜。青外赤中,以和相去;赤外青中,以恶相去。气晕先至而后去,居军胜。先至先去,前利后病;后至后去,前病后利;后至先去,前后皆病,居晕不胜。见而去,其发疾,虽胜无功。见半日以上,功太。白虹屈〈李奇曰屈或为尾也〉短,上下兑,有者下大流血。日晕制胜,近期三十日,远期六十日。其食,食所不利;复生,生所利;而食益尽,为主位。以其直及日所宿,加以日时,用命其国也。月蚀,常也;日蚀,为不臧也。甲、乙,四海之外,日月不占。丙、丁,江、淮、海岱也。戊、己,中州、河、济也。庚、辛,华山以西。壬、癸,恒山以北。日蚀,国君;月蚀,将相当之。〈按《天官书》之言止此
天道远,人事迩,存其概,以加修省可耳。此后占书所言凶咎,或多过甚之词,姑存之,而不必泥也
〉《汉书》《五行志》
京房易传曰:亡师玆谓不御,厥异日食,其食也既,并食不一处。诛众失理,玆谓生叛,厥食既,光散。纵畔兹谓不明,厥食先大雨三日,雨除而寒,寒即食。专禄不封,玆谓不安,厥食既,先日出而黑,光反外烛。君臣不通玆谓亡,厥蚀三既。同姓上侵,兹谓诬君,厥食四方有云,中央无云,其日大寒。公欲弱主位,兹谓不知,厥食中白青,四方赤,已食地震。诸侯相侵,玆谓不承,厥食三毁三复。君疾善,下谋上,兹谓乱,厥食既,先雨雹,杀走兽。弑君获位兹谓逆,厥食既,先风雨折木,日赤。内臣外乡兹谓背,厥食食且雨,地中鸣。冢宰专政兹谓因,厥食先大风,食时日居云中,四方无云。伯正越职,兹谓分威,厥食日中分。诸侯争美于上兹谓泰,厥食日伤月,食半,天营而鸣。赋不得兹谓竭,厥食星随而下。受命之臣专征云试,厥食虽侵光犹明,若文王臣独诛纣矣。小人顺受命者征其君云杀,厥食五色,至大寒陨霜,若纣臣顺武王而诛纣矣。诸侯更制兹谓叛,厥食三复三食,食已而风,地动。适让庶兹谓生欲,厥食日失位,光晻晻,月形见。酒亡节兹谓荒,厥蚀乍青乍黑乍赤,明日大雨,发雾而寒。凡食二十占,其形二十有四,改之辄除;不改三年,三年不改六年,六年不改九年。
京房易传曰:美不上人,兹谓上弱,厥异日白,七日不温。顺亡所制兹谓弱,日白六十日,物亡霜而死。天子亲伐,兹谓不知,日白,体动而寒。弱而有任,玆谓不亡,日白不温,明不动。辟愆公行,兹谓不伸,厥异日黑,大风起,天无云,日光晻。不难上政,兹谓见过,日黑居仄,大如弹丸。辟不闻道兹谓亡,厥异日赤。祭天不顺玆谓逆,厥异日赤,其中黑。闻善不予,兹谓失知,厥异日黄。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故圣王在上,总命群贤,以亮天功,则日之光明,五色备具,烛耀亡主;有主则为异,应行而变也。色不虚改,形不虚毁,观日之五变,足以监矣。故曰县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此之谓也。
《后汉书》《五行志》
《日蚀说》曰:日者,太阳之精,人君之象。君道有亏,为阴所乘,故蚀。蚀者,阳不克也。其候杂说,《汉书·五行志》著之必矣。儒说诸侯专权,则其应多在日所宿之国。诸侯附从,则多为王者事。人君改修其德,则咎害除。
〈注〉春秋纬曰:日将蚀则斗第二星变色,微赤不明,七日而蚀。《春秋》汉含孳曰:臣子谋,日乃蚀。《孝经·钩命决》曰:失义不德,白虎不出,禁或逆枉,矢射山崩,日蚀。《管子》曰:日掌阳,月掌阴,星掌和,阳为德,阴为刑,和为事,是故日蚀,则失德之国恶之。月蚀,则失刑之国恶之。彗星见,则失和之国恶之。是故圣王日蚀则修德,月蚀则修刑,彗星见则修和。《孝经·钩命决》曰:日蚀修孝,山崩理惑。
杜预曰:历家之说,谓日光以望时遥夺月光,故月蚀,日月同会,月掩日故日蚀,蚀有上下者,行有高下,日光轮存而中蚀者,相奄密故日光溢出,皆既者,正相当而相奄间疏也。然圣人不言月蚀日而
以日蚀为文,阙于所不见。
《春秋》潜潭巴云:甲子蚀,有兵敌强臣昭案。《春秋纬》六旬之蚀各以甲子为说,此偏举一隅,未为通證。故于事验不尽相符,今依日例注以广其候耳。京房占曰:北夷侵,忠臣有谋,后大水在东方。
潜潭巴曰:乙卯蚀,雷行不雪,杀草不长,奸人入宫。潜潭巴曰:丙寅蚀,久旱多有徵。京房曰:有小旱灾。潜潭巴曰:癸亥日蚀,天人崩。
潜潭巴曰:辛丑日蚀,主疑臣。
潜潭巴曰:乙未蚀,天下多邪气,郁郁苍苍。京房曰:君责众庶,暴害之。
潜潭巴曰:戊申蚀,地动摇侵,兵强。一曰:主兵弱,诸侯强。
潜潭巴曰:丁巳蚀,下有败兵。
潜潭巴曰:癸酉蚀,连阴不解,有兵。
潜潭巴曰:壬申蚀,水灭阳溃阴欲翔。
潜潭巴曰:壬寅蚀,天下苦兵,大臣骄横。
潜潭巴曰:甲辰蚀,四骑胁大水。京房占曰:王后寿命绝,后有大水。
潜潭巴曰:戊午蚀,久旱谷不伤。
潜潭巴曰:庚辰蚀,彗星东出,有寇兵。又别占云:大旱。
星占曰:乙未蚀,天下灾期三年。
潜潭巴曰:壬午蚀,久雨旬望。京房占曰:三公与诸侯相贼,弱其君王,后旱且水。
潜潭巴曰:戊戌蚀,有土殃,王后死,天下谅阴。京房占曰:婚嫁家被戮。
潜潭巴曰:辛亥蚀,子为雄。
潜潭巴曰:丙申蚀,诸侯相攻。京房占曰:君臣暴虐,臣下横恣,上下相贼,后有地动。
潜潭巴曰:戊子蚀,宫室内淫,雌必惑雄。京房占曰:妻欲害夫,九族夷灭,后有大水。
潜潭巴曰:乙亥蚀,东国发兵。京房占曰:诸侯上侵以自益,近臣盗窃以为积,天子不知,日为之蚀。潜潭巴曰:丙申蚀,外国内攘。石氏占曰:王者失礼,宗庙不亲,其岁旱。
潜潭巴曰:乙酉蚀,仁义不明,贤人消。京房占曰:君弱臣强,司马将兵,反征其王。
京房占曰:庚寅蚀,骨肉相贼,后有水。
潜潭巴曰:甲戌蚀,草木不滋,王命不行。京房占曰:近臣欲戮,身及戮辱,后小旱。
潜潭巴曰:丁亥蚀,匿谋满玉堂。京房占曰:君臣无制。
潜潭巴曰:日蚀己丑,天下唱之。
潜潭巴曰:丁卯蚀,有旱,有兵。京房占曰:诸侯欲戮,后有裸虫之灾。
京房占曰:庚辰蚀,君易贤以刚卒以自伤,后有水。潜潭巴曰:辛卯蚀,臣伐其主。
潜潭巴曰:壬子蚀,妃后专恣,女谋主。
潜潭巴曰:丁未蚀,王者崩。
潜潭巴曰:辛酉蚀,女谋主。
潜潭巴曰:庚寅蚀,将相诛,大水多死伤。
潜潭巴曰:壬辰蚀,河决海溢,久雾连阴。
潜潭巴曰:甲寅蚀,雷电击杀,骨肉相攻。
潜潭巴曰:庚午蚀,后火烧官兵。
潜潭巴曰:癸未蚀,仁义不明。
潜潭巴曰:己亥蚀,小人用事,君子絷。
春秋纬曰:日蚀既,君行无常,公辅不修德,万事错。京房占曰:国有佞谗,朝有残臣则日不光闇冥不明。孟康曰:日月无光曰薄。春秋感精符曰:日无光,主势夺,群臣以谗术,色赤如炭,以急见伐又,兵马发,礼斗威仪。曰:日月赤,君喜怒无常,轻杀不辜,戮于无罪,不事天地,忽于鬼神,时则大雨土风常起。日蚀无光,地动雷降,其时不救,兵从外来,为贼戮而不葬。京房占曰:日无故日夕无光,天下变动,社稷移主。春秋感精符曰:日朝珥则有丧孽,日已出,若其入而云皆赤黄。名曰:日空不出三年,必有移民而去之者。日黑则水淫溢。
《刘熙·释名》《释天》
珥气在日两旁之名也,珥耳也。言似人耳之在面也。
《晋书》《天文志》
日为太阳之精,主生养恩德,人君之象也。人君有瑕,必露其慝以告示焉。故日月行有道之国则光明,人君吉昌,百姓安宁。人君乘土而王,其政太平,则日五色无主。日变色,有军,军破;无军,丧侯王。其君无德,其臣乱国,则日赤无光。日失色,所临之国不昌。日昼昏,行人无影,到暮不止者,上刑急,下不聊生,不出一年有大水。日昼昏,乌鸟群鸣,国失政。日中乌见,主不明,为政乱,国有白衣会,将军出,旌旗举。日中有黑子、黑气、黑云,乍三乍五,臣废其主。日蚀,阴侵阳,臣掩君之象,有亡国。
《礼志》
汉仪,每月旦,太史上其月历,有司侍郎尚书见读其令,奉行其正。朔前后二日,牵牛酒至社下故以祭日。日有变,割羊以祠社,用救日变。执事者长冠,衣绛领袖缘中衣、绛缘以行礼,如故事。自晋受命,日月将交会,太史乃上合朔,尚书先事三日,宣摄内外戒严。挚虞决疑曰:凡救日蚀者,著赤帻,以助阳也。日将蚀,天子素服避正殿,内外严警。太史登灵台,伺候日变,便伐鼓于门。闻鼓音,侍臣皆著赤帻,带剑入侍。三台令史以上皆各持剑,立其户前。卫尉卿驱驰绕宫,伺察守备,周而复始。亦伐鼓于社,用周礼也。又以赤丝为绳以系社,祝史陈辞以责之。勾龙之神,天子之上公,故陈辞以责之。日复常,乃罢。
《南齐书》《天文志》
史臣曰:日月代照,实重天行。上交下蚀,同度相掩。案旧说曰日有五蚀,谓起上下左右中央是也。交会旧术,日蚀不从东始,以月从其西,东行及日。于交中,交从外入内者,先会后交,亏西南角;先交后会,亏西北角。交从内出者,先会后交,亏西北角;先交后会,亏西南角。日正在交中者,则亏于西,故不尝蚀东也。若日中有亏,名为西子,不名为蚀也。汉尚书令黄香曰:日蚀皆从西,月蚀皆从东,无上下中央者。《春秋》鲁桓三年日蚀,贯中下上竟黑。疑者以为日月正等,月何得小而见日中。郑元云:月正掩日,日光从四边出,故言从中起也。王逸以为:月若掩日,当蚀日西,月行既疾,须臾应过西崖既,复次食东崖。今察日蚀,西崖缺而光已复,过东崖而独不掩。逸之此意,实为巨疑。先儒难月以望蚀,去日极远,谁蚀月乎。说者称日有暗气,大有虚道,常与日衡相对。月行在虚道中,则为气所弇,故月为蚀也。虽时加夜半,日月当子午,正隔于地,犹为暗气所蚀,以天体大而地形小故也。暗虚之气,如以镜在日下,其光耀魄,乃见于阴中,常与日衡相对,故当星星亡,当月月蚀。今问之曰:星月同体,俱兆日耀,当月之蚀,星不必亡。若更有所当,星未尝蚀。同禀异亏,其故何也。答曰:月为阴主,以当阳位,体敌势交,自招盈损。星虽同类,而精景陋狭,小毁皆亡,无有受蚀之地,纤光可满,亦不与弦望同形。又难曰:日之夜蚀,验于夜星之亡;昼蚀既尽,昼星何故反不见。答之曰:夫言光有所冲,则有不冲之光矣;言有所当,亦有所不当矣。夜食度远,与所当而同没;昼食度近,由非冲而得明。又问:太白经天,实缘远日。今度近更明,于何取喻。答曰:向论二蚀之体,周冲不同,经与不经,自由星迟疾。难蚀引经,恐未得也。
《隋书》《礼仪志》
后齐制,日蚀,则太极殿西厢东向,堂东厢西向,各设御座。群官公服。昼漏上水一刻,内外皆严。三门者闭中门,单门者掩之。蚀前三刻,皇帝服通天冠,即御座,直卫如常,不省事。有变,闻鼓音,则避正殿,就东堂,服白袷单衣。侍臣皆赤帻,带剑,升殿侍。诸司各于其所,赤帻,持剑,出户向日立。有司各率官属,并行宫内诸门、掖门,屯卫太社。邺令以官属围社,守四门,以朱丝绳绕系社坛三匝。太祝令陈辞贵社。太史令二人,走马露版上尚书,门司疾上之。又告清都尹鸣鼓,如严鼓法。日光复,圆止,奏解严。
《天文志》
日循黄道东行,一日一夜行一度,三百六十五日有奇而周天。行东陆谓之春,行南陆谓之夏,行西陆谓之秋,行北陆谓之冬。行以成阴阳寒暑之节。是故《传》云:日为太阳之精,主生养恩德,人君之象也。又人君有瑕,必露其慝,以告示焉。故日月行有道之国则光明,人君吉昌,百姓安宁。日变色,有军军破,无军丧侯王。其君无德,其臣乱国,则日赤无光。日失色,所临之国不昌。日昼昏,行人无影,到暮不止者,上刑急,下人不聊生,不出一年,有大水。日昼昏,乌鸟群鸣,国失政。日中乌见,主不明,为政乱,国有白衣会。日中有黑子、黑气、黑云,乍三乍五,臣废其主。日食,阴侵阳,臣掩君之象,有亡国,有死君,有大水。日食见星,有杀君,天下分裂。王者修德以禳之。
《唐书》《礼乐志》
不合朔伐鼓。其日前二刻,郊社令及门仆赤帻绛衣,守四门,令巡门监察。鼓吹令平巾帻、裤褶,帅工人以方色执麾旒,分置四门屋下,设龙蛇鼓于右。东门者立于北塾,南面;南门者立于东塾,西面;西门者立于南塾,北面;北门者立于西塾,东面。队正一人平巾帻、裤褶,执刀,帅卫士五人执五兵立于鼓外,矛在东,戟在南,斧、钺在西,槊在北。郊社令立䂎于社坛四隅,以朱丝绳萦之。太史一人赤帻、赤衣,立于社坛北,向日观变。黄麾次之;龙鼓一次之,在北;弓一、矢四次之。诸兵鼓立候变。日有变,史官曰:祥有变。工人举麾,龙鼓发声如雷。史官曰:止。乃止。其日,皇帝素服,避正殿,百官废务,自府史以上皆素服,各于其厅事之前,重行,每等异位,向日立。明复而止。
《杜佑·通典》《诸州合朔伐鼓》
其日见日有变则废务,所司置鼓于刺史厅事前。刺史及司官九品以上俱素服,立于鼓后,重行,每等异位,向日,刺史先击鼓,执事伐之。明俱止。
《宋史》《天文志》
日为太阳之精,君之象,日行一度,一年一周天。日月行有道之国,则光明。君道至大,则日色光明;动不失时,则日扬光。至德之萌,日月如连璧。君臣有道,则日含王字;君亮天工,则日备五色;有圣人起,则日再中。人君有德,日有四彗,光芒四出;日有二彗,一年再赦。《周礼》视祲掌十煇之法;一曰祲,阴阳五色之气,浸淫相侵;二曰象,云气成形象;三曰鑴,日旁气刺日;四曰监,云气临日上;五曰闇,谓蚀及日光脱;六曰瞢,不光明;七曰弥,白虹贯日;八曰序,谓气若山而在日上,及冠珥背璚重叠次序在于日旁;九曰隮,谓晕及虹也;十曰想,五色有形想。凡黄气环在日左右为抱气;居日上为戴气、为冠气;居日下为承气、为履气;居日下左右为纽气、为缨气。抱气则辅臣忠,馀皆为喜、为得地,吉。一珥在日西则西军胜,在东则东军胜,南北亦然;无兵,亦有拜将。两珥气圜而小在日左右,主民寿考。三珥色黄白,女主喜;纯白,为丧;赤,为兵;青,为疾;黑,为水。四珥主立侯王,有子孙喜。日有黄芒,君福昌;多黄辉,王政太平。日无光,为兵、丧,又为臣有阴福。日旁云气白如席,兵众战死;黑,有叛臣;如蛇贯之而青,谷多伤;白,为兵;赤,其下有叛;黄,臣下交兵;黑,为水。日始出,黑云气贯之,三日有暴雨。青云在上下,可出兵。有赤气如死蛇,为饥,为疫。杂气刺日皆为兵。日晕,七日内无风雨,亦为兵;甲乙,忧火;丙丁,臣下忠;戊己,后族盛;庚辛,将利;壬癸,臣专政。半晕,相有谋;黄,则吉;黑,为灾。晕再重,岁丰;色青,为兵,谷贵;赤,蝗为灾。三重,兵起。四重,臣叛。五重,兵、饥。六重,兵、丧。七重,天下亡。日并出,诸侯有谋,无道用兵者亡。日辟,为兵寇。日阴,下失政。日中见飞燕,下有废主。日中黑子,臣蔽主明。日昼昏,臣蔽君之明,有篡弑。赤如血,君丧臣叛。日夜出,兵起,下凌上,大水。日光四散,君失明。白虹贯日,近臣乱,诸侯叛。日赤如火,君亡。日生牙,下有贼臣。日蚀,为阴蔽阳,蚀既则大臣忧,臣叛主,兵起。日蚀在正旦,王者恶之。日珥,甲乙,日有二珥四珥而蚀,白云中出,主兵;丙子,黑云,天下疫;戊己,青云,兵、丧;庚辛,赤云,天下有少主;壬癸,黄土,功。日蚀;寅卯辰木,招谋者司徒也。巳午未火,招谋者太子也。申酉戌金,司马也。亥子丑水,司空也。
《礼志》
政和上《合朔伐鼓仪》:有司陈设太社玉币笾豆如仪。社之四门,及坛下近北,各置鼓一,并植麾斿,各依其方色。坛下立黄麾,麾杠十尺,斿八尺。祭告日,于时前,太官令帅其属实馔具毕,光禄卿点视;次引监察御史、奉礼郎、太祝、太官令先入就位,次引告官就位,皆再拜;次引御史、奉礼郎、太祝升,就位。太官令就酌尊所,告官盥洗,诣太社三上香,奠币玉,再拜复位。少顷,引告官再盥洗,执爵三祭酒,奠爵,俛伏兴,少立,引太祝诣神位前跪读祝文。告官再拜退,伐鼓。其日时前,太史官一员立坛下视日。鼓吹令率工十人,如色服分立鼓左右以俟。太史称日有变,工齐伐鼓。明复,太史称止,乃罢鼓。其日废务,而百司各守其职如旧仪。
《观象玩占》《日总叙》
日者,众阳之宗,人君之象。光明外发,体魄内全,匿精扬辉,圆而常满,人君之体也。昼夜有节,循度有常,春生夏长,秋收冬藏,人君之政也。星辰禀其光,列宿宣其气,生灵仰其照,葵藿慕其恩,人君之象也。故日主道德养生福祐仁恩,人君有败,必露其慝以示告焉。日行于天,一昼一夜行一度,日出地上,谓之昼,没地下,谓之夜,一昼一夜谓之一日,积三百六十五日有奇而周天,谓之一岁。日实也,言光明盛实也。日之先后不可名状,假甲子乙丑以异之其行乎。天去极近而日长为暑,去极远而日短为寒,去二极中而昼夜均暄凉等此其大概未能尽其微妙,故圣人作历以推步焉。序之以四时,分之以八卦,正之以中气,变之以节候,为二十四气,其详著之历法,兹不能载也。天文志曰:日行有道之国,则其色光明,人主吉昌,百姓安宁,其君无德,其臣乱国,则日失色不明。日蚀者,阴侵阳,臣掩君也。有亡国,有死君,有大水。日蚀见星,臣夺其君,天下分争,故日有变,人君必修德以禳之。
《日杂变占》
日变色,其分有军,军破,无军,丧其侯王。
日青无光其下有死王一曰:人主失势。京房曰:日青色君弱。一曰:臣变色,为忧,为饥。又曰:日有青光,不出二旬,大风籴贵�
[book_title]第十九卷
第十九卷目录
日异部汇考二
夏后氏〈仲康一则 帝廑一则 帝桀一则〉
商〈帝辛一则〉
周〈幽王一则 平王一则 桓王一则 庄王一则 惠王五则 襄王三则 匡王一则 定王三则 简王二则 灵王七则 景王五则 敬王六则 贞定王一则 考王一则 威烈王一则 安王一则 烈王二则 赧王一则〉
秦〈庄襄王一则〉
汉〈高帝二则 惠帝一则 高后二则 文帝四则 景帝十则 武帝建元三则 元光一则 元朔二则 元狩一则 元鼎一则 元封一则 太始二则 征和一则 昭帝始元一则 元凤一则 宣帝地节一则 五凤二则 元帝永光三则 建昭一则 成帝建始一则 河平三则 阳朔一则 永始四则 元延一则 哀帝元寿二则 平帝元始二则 附王莽天凤二则 地皇一则〉
庶徵典第十九卷
日异部汇考二
夏后氏
仲康五年秋九月朔,辰弗集于房。〈一作元年〉
按《书经·引征》:惟仲康肇位四海,引侯命掌六师,羲和废厥职,酒荒于厥邑,引后承王命徂征,告于众曰:嗟予有众,圣有谟训,明徵定保,先王克谨天戒,臣人克有常宪,百官修辅,厥后惟明明,每岁孟春,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其或不恭,邦有常刑,惟时羲和,颠覆厥德,沈乱于酒,畔官离次,俶扰天纪,遐弃厥司,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羲和尸厥官,罔闻知,昏迷于天象,以干先王之诛。政典曰:先时者杀无赦,不及时者杀无赦。今予以尔有众,奉将天罚,尔众士,同力王室,尚弼予,钦承天子威命,火炎昆冈,玉石俱焚,天吏逸德,烈于猛火,歼厥渠魁,胁从罔治,旧染污俗,咸与维新。呜呼。威克厥爱,允济,爱克厥威,允罔功,其尔众士,懋戒哉。
〈蔡注〉日蚀者,君弱臣强之象。后羿专政之戒也。羲和掌日月之官也。党羿而不言,是可赦乎。 按《唐志》:日蚀在仲康即位之五年,〈大全〉新安陈氏曰:观胁从之语,羲和聚党助逆明矣。仲康乘日蚀之变,正其昏迷之罪,名正言顺,羿亦不得而庇之也。使非聚党助逆,则禠职夺邑,司寇行戮足矣。何至劳大司马兴师誓众,如临大敌哉。纲目刘炫曰:房所舍之次也集,会也。会合也。不合则日蚀可知,或以房为房星,知不然者且日之所在正可推而知之。君子谨疑,宁当以日在之宿为文,近代考历者推仲康时九月合朔,巳在房星北矣。 按《古文集》与辑义同日月嘉会而阴阳辑睦则阳不疚乎位以常,其明阴亦含章,示冲以隐其形,若变而相伤,则不辑矣。房者,辰之所次。星者,所次之名,其揆一也。
前编曰:按虞𠠎,以季秋日蚀为仲康元年,而唐傅仁均等新历以为仲康五年,癸巳之岁,九月庚戌朔日蚀在房二度,夫以历术求之,则鲁历殷历周历已自不同,凭此却求,岂无抵忤。故以历较之经世纪年夏殷之年盈缩者,二十有八岁焉。盖历家之说有岁差之法,久近各殊新历以五十馀年而差一度,虞𠠎以百八十有六年而差一度,盈缩之原,其大致盖由于此。古者天官氏因时以治历,而后世言天者,执历以求天,执历以求天者,既有差于将来,岂无迷于既往哉。今从新历之说,则仲康五年岁非癸巳,从虞𠠎之说,则合于经世之言。且以经世之言、五年之说于经不同而元年之说于经为合,以经为正,固无假于历,以历而论,则元年之说为有合于经,今从之系于元年之下。
按《竹书纪年》:帝仲康五年秋九月庚戌朔,日有蚀之。
帝廑八年,十日并出。
按《竹书纪年》:八年,天有妖孽,十日并出,其年陟。
帝桀二十九年,三日并出。
按《竹书纪年》云云。 按《通志》:大费之裔曰:费昌见二日东出,焰西沈,问冯夷。夷曰:西夏东商。费昌乃归商。
商帝辛四十八年,二日并出。
按《竹书纪年》云云。
周
幽王六年十月朔,日有蚀之。〈按《文献通考》作幽王六年事。〉按《诗经·小雅》: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蚀之,亦孔之丑。平王五十一年春二月己巳,日有蚀之。
按《春秋·鲁隐公三年》云云。 按《公羊传》:隐公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蚀之,何以书,纪异也。日蚀,则曷为或日,或不日,或言朔,或不言朔。曰:某月某日朔,日有蚀之者,蚀正朔也。其或日,或不日,或失之前,或失之后,失之前者,朔在前也。失之后者,朔在后也。 按《谷梁传》:言日不言朔,蚀晦日也。其日有蚀之何也。吐者外壤,蚀者内壤。阙然不见其壤,有蚀之者也。有,内辞也。或,外辞也。有蚀之者,内于日也。其不言蚀之者何也。知其不可知,知也。 按《汉书·五行志》: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蚀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其后戎执天子之使,郑获鲁隐,灭戴,卫、鲁、宋咸杀君。左氏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凡日所躔而有变,则分野之国失政者受之。人君能修政,共御厥罚,则灾消而福至;不能,则灾息而祸生。故经书灾而不记其故,盖吉凶亡常,随行而成祸福也。周衰,天子不班朔,鲁历不正,置闰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史记日蚀,或言朔而实非朔,或不言朔而实朔,或脱不书朔与日,皆官失之也。推隐三年之蚀,贯中央,上下竟而黑,臣弑从中成之形也。后卫州吁弑君而立。 按《胡传·经书》:日蚀三十六,去之千有馀岁,而精历算者所能考也。其行有常度矣。然每日必书,示后世治历明时之法也。有常度则灾而非异矣,然每蚀必书,示后世遇灾而惧之意也。日者,众阳之宗,人君之表。而有蚀之,灾咎象也。克谨天戒则虽有其象而无其应,勿克畏天,灾咎之来必矣,凡经所书者,或妾妇乘其夫,或臣子背其君父,或外国侵中国,皆阳微阴盛之证也。是故十月之交,诗人以刺日有蚀之,春秋必书以戒人君不可忽天象也。
桓王十一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蚀之既。
按《春秋·桓公三年》云云。 按《公羊传》:既者何,尽也。按《谷梁传》:言日言朔,蚀正朔也。既者尽也。有继之辞也。
〈大全〉汪氏曰:日蚀三十六,蚀既者三,此年而后,荆楚僭王郑败王师射王中肩。宣八年而后,楚庄围宋,析骸易子伐郑,郑伯肉袒,晋大败于邲屈服荆。楚襄二十四年而后齐崔杼卫宁喜弑君,吴楚横行中国,皆臣子僭逆,外国暴横之应,变既大,则其应亦僭矣。
按《汉书·五行志》: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蚀之,既。董仲舒、刘向以为前事已大,后事将至者又大,则既。先是鲁、宋弑君,鲁又成宋乱,易许田,亡事天子之心;楚僭称王。后郑岠王师,射桓王,又二君相篡。刘歆以为六月,赵与晋分。先是,晋曲沃伯再弑晋侯,是岁晋大乱,灭其宗国。京房易传以为桓三年日蚀贯中央,上下竟而黄,臣弑而不卒之形也。后楚庄称王,兼地千里。
庄王二年冬十月朔,日有蚀之。
按《春秋·桓公十七年》云云。 按《左传》:不书,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底日,礼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 按《谷梁传》:言朔不言日,既朔也。 按《汉书·五行志》:桓公十七年十月朔,日有蚀之。《谷梁传》曰:言朔不言日,蚀二日也。刘向以为是时卫侯朔有罪出奔齐,天子更立卫君。朔藉助五国,举兵伐之而自立,王命遂坏。鲁夫人淫佚于齐,卒杀桓公。董仲舒以为言朔不言日,恶鲁桓且有夫人之祸,将不终日也。刘歆以为楚、郑分。
惠王元年春三月,日有蚀之。
按《春秋·庄公十八年》云云。 按《谷梁传》:不言日,不言朔,夜蚀也。何以知其夜蚀也。曰:王者朝日,故虽为天子,必有尊也。贵为诸侯,必有长也。故天子朝日,诸侯朝朔。 按《汉书·五行志》:庄公十八年三月,日有蚀之。《谷梁传》曰:不言日,不言朔,夜蚀。史推合朔在夜,明旦日蚀而出,出而解,是为夜蚀。刘向以为夜蚀者,阴因日明之衰而夺其光,象周天子不明,齐桓将夺其威,专会诸侯而行伯道。其后遂九合诸侯,天子使世子会之,此其效也。《公羊传》曰蚀晦。董仲舒以为宿在东壁,鲁象也。后公子庆父、叔牙果通于夫人以弑公。刘歆以为晦鲁、卫分。
惠王八年六月辛未朔,日有蚀之,鼓用牲于社。按《春秋·庄公二十五年》云云。 按《左传》:非常也。唯正月之朔,慝未作,日有蚀之,于是乎用币于社,伐鼓于朝。 按《公羊传》:日蚀则曷为鼓用牲于社,求乎阴之道也。以朱丝营社,或曰胁之。或曰为闇。恐人犯之,故营之。 按《谷梁传》:言日言朔,蚀正朔也。鼓,礼也。用牲,非礼也。天子救日,置五麾,陈五兵、五鼓,诸侯置三麾,陈三鼓、三兵;大夫击门,士击柝。言克其阳也。 按《汉书·五行志》:庄公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蚀之。董仲舒以为宿在毕,主边兵外国象也。后狄灭邢、卫。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惠王九年冬十有二月癸亥朔,日有蚀之。
按《春秋·庄公二十六年》云云。 按《汉书·五行志》:庄公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日有蚀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心为明堂,文武之道废,中国不绝若线之象也。刘向以为时戎侵曹,鲁夫人淫于庆父、叔牙,将以弑君,故比年再蚀以见戒。刘歆以为十月二日楚、郑分。惠王十三年九月庚午朔,日有蚀之。鼓用牲于社。按《春秋·庄公三十年》云云。 按《汉书·五行志》:庄公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有蚀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鲁二君弑,夫人诛,两弟死,狄灭邢,徐取舒,晋杀世子,楚灭弦。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惠王二十二年九月戊申朔,日有蚀之。
按《春秋·僖公五年》云云。 按《汉书·五行志》: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日有蚀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齐桓行伯,江、黄自至,南服强楚。其后不内自正,而外执陈大夫,则陈、楚不附,郑伯逃盟,诸侯将不从桓政,故天见戒。其后晋灭虢,楚围许,诸侯伐郑,晋弑二君,狄灭温,楚伐黄,桓不能救。刘歆以为七月秦、晋分。
襄王四年春王三月庚午,日有蚀之。
按《春秋·僖公十有二年》云云。 按《汉书·五行志》:僖公十二年三月庚午朔,日有蚀之。董仲舒、刘向以为是时楚灭黄,狄侵卫、郑,莒灭杞。刘歆以为三月齐、卫分。襄王七年夏五月,日有蚀之。
按《春秋·僖公十五年》云云。 按《左传》:不书朔与日,官失之也。 按《汉书·五行志》:僖公十五年五月,日有蚀之。刘向以为象晋文公将行伯道,后遂伐卫,执曹伯,败楚城濮,再会诸侯,召天王而朝之,此其效也。日蚀者臣之恶也,夜蚀者掩其罪也,以为上亡明王,桓、文能行伯道,攘外国,安中国,虽不正犹可,盖春秋实与而文不与之义也。董仲舒以为后秦获晋侯,齐灭项,楚败徐于娄林。刘歆以为二月朔齐、越分。
襄王二十六年二月癸亥,日有蚀之。
按《春秋·文公元年》云云。 按《汉书·五行志》:文公元年二月癸亥,日有蚀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大夫始执国政,公子遂如京师,后楚世子商臣杀父,齐公子商人弑君,皆自立,宋子哀出奔,晋灭江,楚灭六,大夫公孙敖、叔彭生并专会盟。刘歆以为正月朔燕、越分。
匡王元年夏六月辛丑朔,日有蚀之。鼓用牲于社。
按《春秋·文公十五年》云云。 按《左传》:非礼也。日有蚀之,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以昭事神训民事,君示有等威,古之道也。
〈注〉高氏曰:庄公两以日蚀鼓用牲于社,非礼妄作,义已著矣。今文公亦复如此,必以为先朝故事可举而行之也。后世人君有举行先朝故事,不顾义之可否,皆因陋承误,不知春秋之义者也。
按《汉书·五行志》:文公十五年六月辛丑朔,日有蚀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宋、齐、莒、晋、郑八年之间五君杀死,楚灭舒蓼。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卫分。
定王六年秋七月甲子,日有蚀之,既。
按《春秋·宣公八年》云云。
〈大全〉茅堂胡氏曰:先是中华大国齐晋皆乱,楚庄始强肆,行侵伐观兵周室郑伯肉袒北败,晋师流血色水围宋,九月析骸易子,此蚀既之应。而五行志以为楚郑分也。
按《汉书·五行志》:宣公八年七月甲子,日有蚀之,既。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楚商臣弑父而立,至于庄王遂彊。诸夏大国唯有齐、晋,齐、晋新有篡弑之祸,内皆未安,故楚乘弱横行,八年之间六侵伐而一灭国;伐陆浑戎,观兵周室;后又入郑,郑伯肉袒谢罪;北败晋师于邲,流血色水;围宋九月,析骸而炊之。刘歆以为十月二日楚、郑分。
定王八年夏四月丙辰,日有蚀之。
按《春秋·宣公十年》云云。
〈大全〉何氏曰:与八年蚀,既应同事重故累蚀。
按《汉书·五行志》:宣公十年四月丙辰,日有蚀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陈夏徵舒弑其君,楚灭萧,晋灭二国,王札子杀召伯、毛伯。刘歆以为二月鲁、卫分。
定王十五年六月癸卯,日有蚀之。
按《春秋·鲁宣公十七年》云云。 按《汉书·五行志》:宣公十七年六月癸卯,日有蚀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邾支解鄫子,晋败王师于贸戎,败齐于鞍。刘歆以为三月晦朓鲁、卫分。
简王十一年夏六月丙寅朔,日有蚀之。
按《春秋·鲁成公十六年》云云。 按《汉书·五行志》:成公十六年六月丙寅朔,日有蚀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晋败楚、郑于鄢陵,执鲁侯。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卫分。
简王十二年十有二月丁巳朔,日有蚀之。
按《春秋·鲁成公十七年》云云。 按《汉书·五行志》:成公十七年十二月丁巳朔,日有蚀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楚灭舒庸,晋弑其君,宋鱼石因楚夺君邑,莒灭鄫,齐灭莱,郑伯弑死。刘歆以为九月周、楚分。
灵王十三年三月乙未朔,日有蚀之。
按《春秋·襄公十四年》云云。 按《汉书·五行志》:襄公十四年二月乙未朔,日有蚀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卫大夫孙、宁共逐献公,立孙剽。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灵王十四年秋八月丁巳,日有蚀之。
按《春秋·襄公十五年》云云。 按《汉书·五行志》:襄公十五年八月丁巳,日有蚀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晋为鸡泽之会,诸侯盟,又大夫盟,后为溴梁之会,诸侯在而大夫独相与盟,君若缀斿,不得举手。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灵王十九年冬十月丙辰朔,日有蚀之。
按《春秋·襄公二十年》云云。
〈大全〉张氏曰:悼公卒政逮大夫之徵也。
按《汉书·五行志》:襄公二十年十月朔,日有蚀之。董仲舒以为陈庆虎、庆寅蔽君之明,邾庶其有叛心,后庶其以漆、闾丘来奔,陈杀二庆。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灵王二十年九月庚戌朔,日有蚀之。冬十月庚辰朔,日有蚀之。
按《春秋·襄公二十一年》云云。
〈大全〉襄陵许氏曰:比年蚀,又比月蚀,自是八年之间而日七蚀,祸变重矣。石氏曰:日蚀之变,起于交也。有虽交而不蚀者,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而蚀才三十六,有频交而蚀者,此年及二十四年三年之内连月而蚀者再也。诸儒以为历无此法,或传写之误,然汉之时,亦有频蚀者。高帝三年及文帝前三年十月晦,十一月晦是也。天道至远,不可得而知,后世执推步之术,按交会之度,而求之,亦已难矣。高氏曰:历家推步之术,皆一百七十二日始一交会。去交远则日蚀渐少,无频蚀之理。此五年及二十四年频蚀,古今术者,不能考知。故曰:蚀虽天数之常,圣人必以为谴异而书之,以警人君之自怠也。
按《汉书·五行志》:襄公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有蚀之。董仲舒以为晋乐盈将犯君,后入于曲沃。刘歆以为七月秦、晋分。十月庚辰朔,日有蚀之。董仲舒以为宿在轸、角,楚大国象也。后楚屈氏谮杀公子追舒,齐庆封胁君乱国。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灵王二十二年春王二月癸酉朔,日有蚀之。
按《春秋·襄公二十有三年》云云。 按《汉书·五行志》:襄公二十三年二月癸酉朔,日有蚀之。董仲舒以为后卫侯入陈仪,宁喜弑其君剽。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灵王二十三年秋七月甲子朔,日有蚀之,既。八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按《春秋·襄公二十有四年》云云。
〈大全〉襄陵许氏曰:春秋三书日蚀既。桓三年以周桓败宣八年以楚庄兴,是后而中国诸侯皆受盟于楚矣。庐陵李氏曰:频月蚀者,惟襄二十一年九月十月及此年七月八月二条,刘炫云汉末以来八百馀,载考其注疏,莫不皆尔都无频,月日蚀之事盖多,历世代或传写失其本真,先儒因循,莫敢改易也。
按《汉书·五行志》:襄公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有蚀之,既。刘歆以为五月鲁、赵分。八月癸巳朔,日有蚀之。董仲舒以为比蚀又既,象阳将绝,外国侵中国之象也。后六君弑,楚子果从诸侯伐郑,灭舒鸠,鲁往朝之,卒主中国,伐吴讨庆封。刘歆以为六月晋、赵分。灵王二十六年冬十有二月乙亥朔,日有蚀之。按《春秋·襄公二十七年》云云。 按《左传》:十一月,乙亥,朔,日有蚀之,辰在申,司历过也。再失闰矣。
〈大全〉杜氏曰:周十一月今九月,斗当建戌而在申,故知再失闰也。文十一年三月甲子至今年七十一岁,应有二十六闰。今长历推之,得二十四闰,通计少再闰。啖氏曰:按《经言》:十二月传言十一月依经当云三失闰。进退不同,不可得而考。
按《汉书·五行志》:襄公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日有蚀之。董仲舒以为礼义将大灭绝之象也。时吴子好勇,使刑人守门;蔡侯通于世子之妻;莒不早立嗣。后阍戕吴子,蔡世子般弑其父,莒人亦弑君而庶子争。刘向以为自二十年至此岁,八年间日蚀七作,祸乱将重起,故天仍见戒也。后齐崔杼弑君,宋杀世子,北燕伯出奔,郑大夫自外入而篡位,指略如董仲舒。刘歆以为九月周、楚分。
景王十年夏四月甲辰朔,日有蚀之。
按《春秋·昭公七年》云云。 按《左传》:晋侯问于士文伯曰:谁将当日蚀。对曰:鲁卫恶之,卫大鲁小。公曰:何故。对曰:去卫地,如鲁地,于是有灾,鲁实受之,其大咎,其卫君乎。鲁将上卿。公曰:诗所谓彼日而蚀,于何不臧者,何也。对曰:不善政之谓也。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谪于日月之灾,故政不可不慎也。务三而已,一曰择人,二曰因民,三曰从时。又按《左传》:十一月,季武子卒,晋侯谓伯瑕曰:吾所问日蚀从矣。可常乎。对曰:不可,六物不同,民心不一,事序不类,官职不则,同始异终,胡可常也。诗曰:或燕燕居息,或憔悴事国。其异终也如是。公曰:何谓六物。对曰:岁时日月星辰是谓也。按《汉书·五行志》: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有蚀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楚灵王弑君而立,会诸侯,执徐子,灭赖,后陈公子招杀世子,楚因而灭之,又灭蔡,后灵王亦弑死。刘歆以为二月鲁、卫分。
景王十八年六月丁巳朔,日有蚀之。
按《春秋·昭公十五年》云云。 按《左传》:六月,乙丑,王太子寿卒。秋,八月,戊寅,王穆后崩。 按《汉书·五行志》:昭公十五年六月丁巳朔,日有蚀之。刘歆以为三月,鲁卫分。
景王二十年夏六月甲戌朔,日有蚀之。
按《春秋·昭公十七年》云云。 按《左传》:祝史请所用币,昭子曰:日有蚀之,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礼也。平子禦之。曰:止也。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蚀之,于是乎有伐鼓用币,礼也。其馀则否。太史曰:在此月也。日过分而未至,三辰有灾,于是乎百官降物,君不举避,移时乐奏鼓,祝用币,史用辞,故夏书曰:辰不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此月朔之谓也。当夏四月,是谓孟夏,平子弗从,昭子退曰:夫子将有异志,不君君矣。 按《汉书·五行志》:昭公十七年六月甲戌朔,日有蚀之。董仲舒以为时宿在毕,晋国象也。晋厉公诛四大夫,失众心,以弑死。后莫敢复责大夫,六卿遂相与比周,专晋国,君还事之。日比再蚀,其事在春秋后,故不载于经。刘歆以为鲁、赵分。左氏传平子曰: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蚀之,于是乎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礼也。其馀则否。太史曰:在此月也,日过分而未至,三辰有灾,百官降物,君不举,避移时,乐奏鼓,祝用币,史用辞,啬夫驰,庶人走,此月朔之谓也。当夏四月,是谓孟夏。说曰:正月谓周六月,夏四月,正阳纯乾之月也。慝谓阴爻也,冬至阳爻起初,故曰复。至建巳之月为纯乾,亡阴爻,而阴侵阳,为灾重,故伐鼓用币,责阴之礼。降物,素服也。不举,去乐也。避移时,避正堂,须时移灾复也。啬夫,掌币吏。庶人,其徒役也。刘歆以为六月二日鲁、赵分。
景王二十四年七月壬午朔,日有蚀之。
按《春秋·昭公二十有一年》云云。 按《左传》:公问于梓慎曰:是何物也。祸福何为。对曰:二至二分,日有蚀之。不为灾,日月之行也。分同道也。至相过也。
〈注〉二分,日夜等,故言同道。二至,长短极,故相过。
其他月则为灾阳不克也,故常为水。 按《汉书·五行志》:昭公二十一年七月壬午朔,日有蚀之。董仲舒以为周景王老,刘子、单子专权,蔡侯朱骄,君臣不说之象也。后蔡侯朱果出奔,刘子、单子立王猛。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景王二十五年冬十有二月癸酉朔,日有蚀之。按《春秋·鲁昭公二十有二年》云云。 按《汉书·五行志》:昭公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朔,日有蚀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天子之象也。后尹氏立王子朝,天王居于狄泉。刘歆以为十月楚、郑分。
敬王二年夏五月乙未朔,日有蚀之。
按《春秋·昭公二十四年》云云。 按《左传》:梓慎曰:将水。昭子曰:旱也。日过分,而阳犹不克,克必甚,能无旱乎。阳不克莫,将积聚也。 按《汉书·五行志》:昭公二十四年五月乙未朔,日有蚀之。董仲舒以为宿在胃,鲁象也。后昭公为季氏所逐。刘向以为自十五年至此岁,十年间天戒七见,人君犹不寤。后楚杀戎蛮子,晋灭陆浑戎,盗杀卫侯兄,蔡、莒之君出奔,吴灭巢,公子光杀王僚,宋三臣以邑叛其君。它如仲舒。刘歆以为二日鲁、赵分。是月斗建辰。左氏传梓慎曰:将大水。昭子曰:旱也。日过分而阳犹不克,克必甚,能无旱乎。阳不克,莫将积聚也。是岁秋,大雩,旱也。二至二分,日有蚀之,不为灾。日月之行也,春秋分日夜等,故同道;冬夏至长短极,故相过。相过同道而蚀轻,不为大灾,水旱而已。
敬王九年十有二月辛亥朔,日有蚀之。
按《春秋·昭公三十一年》云云。 按《左传》:是夜也。赵简子梦童子裸而转以歌,旦占诸史墨曰:吾梦如是,今而日蚀,何也。对曰:六年,及此月也。吴其入郢乎,终亦弗克,入郢必以庚辰,日月在辰尾,庚午之日,日始有谪,火胜金,故弗克。 按《汉书·五行志》:昭公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蚀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天子象也。时京师微弱,后诸侯果相率而城周,宋仲几亡尊天子之心,而不衰城。刘向以为时吴灭徐,而蔡灭沈,楚围蔡,吴败楚入郢,昭王走出。刘歆以为二日宋、燕分。
敬王十五年春三月辛亥朔,日有蚀之。
按《春秋·定公五年》云云。 按《汉书·五行志》:鲁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日有蚀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郑灭许,鲁阳虎作乱,窃宝玉大弓,季桓子退仲尼,宋三臣以邑叛。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赵分。
敬王二十二年十有一月丙寅朔,日有蚀之。按《春秋·定公十二年》云云。 按《汉书·五行志》:定公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朔,日有蚀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晋三大夫以邑叛,薛弑其君,楚灭顿、胡,越败吴,卫逐世子。刘歆以为十二月二日楚、郑分。
敬王二十五年八月庚辰朔,日有蚀之。
按《春秋·定公十五年》云云。 按《汉书·五行志》:定公十五年八月庚辰朔,日有蚀之。董仲舒以为宿在柳,周室大坏,外国主诸夏之象也。明年,中国诸侯果累累从楚而围蔡,蔡恐,迁于州来。晋人执戎蛮子归于楚,京师楚也。刘向以为盗杀蔡侯,齐陈乞弑其君而立阳生,孔子终不用。刘歆以为六月晋、赵分。
敬王三十九年五月庚申朔,日有蚀之。
按《汉书·五行志》: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有蚀之。在获麟后。刘歆以为三月二日齐、卫分。凡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蚀三十六。谷梁以为朔二十六,晦七,夜二,二日一。公羊以为朔二十七,二日七,晦二。左氏以为朔十六,二日十八,晦一,不书日者二。
定王二十六年,日有蚀之,昼晦星见。
按《史记·年表》:秦厉公三十四年。
考王六年夏六月,日有蚀之。
按《史记·年表》:秦躁公八年。
威烈王十六年,日有蚀之。
按《史记·年表》:秦简公五年。
安王二十年,日蚀昼晦。
按《史记·年表》:秦献公三年。
烈王元年,日蚀。
按《史记·年表》:秦献公十年。
烈王七年,日蚀。
按《史纪·年表》:秦献公十六年。
赧王十四年,日蚀昼晦。
按《史记·年表》:秦昭王元年。
秦
秦庄襄王三年四月,日蚀。
按《史记·秦本纪》云云。
汉
高帝三年十月甲戌晦,日有蚀之。十一月癸卯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高祖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高帝三年十月甲戌晦,日有蚀之,在斗二十度,燕地也。后二年,燕王臧荼反,诛,立卢绾为燕王,后又反,败。十一月癸卯晦,日有蚀之,在虚三度,齐地也。后二年,齐王韩信徙为楚王,明年废为列侯,后又反,诛。
九年六月乙未晦,日有蚀之,既。
按《汉书·高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张十三度。
惠帝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蚀之。五月丁卯,先晦一日,日有蚀之。
按《汉书·惠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正月,日蚀,在危十三度。谷永以为岁首正月朔日,是为三朝,尊者恶之。五月,日蚀,几尽,在七星初。刘向以为五月微阴始起而犯至阳,其占重。至其八月,宫车晏驾,有吕氏诈置嗣君之害。京房《易传》曰:凡日蚀不以晦朔者,名曰薄。人君诛将不以理,或贼臣将暴起,日月虽不同宿,阴气盛,薄日光也。
高后二年六月丙戌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高后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同。
高后七年正月己丑晦,日有蚀之,既。
按《汉书·高后本纪》云云。 按《史记·吕后本纪》:七年正月,日蚀,昼晦。太后恶之,心不乐,乃谓左右曰:此为我也。按《汉书·五行志》:在营室九度,为宫室中。时高后恶之,曰:此为我也。明年应。
〈注〉师古曰:谓高后崩也。
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日有蚀之。下诏修省。
按《汉书·文帝本纪》:二年十一月癸卯晦,日有蚀之。诏曰:朕闻之,天生民,为之置君以养治之。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则天示之灾以戒不治。乃十一月晦,日有蚀之,适见于天,灾孰大焉。朕保宗庙,以微眇之身托于士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乱,在予一人,唯二三执政犹吾股肱也。朕下不能治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不德大矣。令至,其悉思朕之过失,及知见之所不及,丐以启告朕。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因各敕以职任,务省繇费以便民。朕既不能远德,故憪然念外人之有非,是以设备未息。今纵不能罢边屯戍,又饬兵厚卫,其罢卫将军军。太仆见马遗财足,馀皆以给传置。按《五行志》:十一月癸卯晦,日有蚀之,在婺女一度。
文帝三年十月丁酉晦,日有蚀之。十一月丁卯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十月丁酉晦,日有蚀之,在斗二十三度。十一月丁卯晦,日有蚀之,在虚八度。
后四年四月丙辰晦,日有蚀之。按《汉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四月丙辰晦,日有蚀之,在东井十三度。
后七年正月辛未朔,日有蚀之。
按《汉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景帝三年二月壬午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景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二月壬午晦,日有蚀之,在胃二度。
四年十月戌戌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景帝本纪》云云。
七年十一月庚寅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景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十一月庚寅晦,日有蚀之,在虚九度。
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景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中二年九月甲戌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景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同。
中三年九月戊戌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景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九月戊戌晦,日有蚀之,蚀几尽,在尾九度。
中四年十月戊午,日有蚀之。
按《汉书·景帝本纪》云云。
中六年七月辛亥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景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七月辛亥晦,日有蚀之,在轸七度。
后元年七月乙巳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景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先晦一日,日有蚀之,在翼十七度。
后三年,日月皆蚀赤五日。十二月,日如紫。
按《史记·景帝本纪》云云。 按《汉书·纪志》皆不载。
武帝建元二年春二月丙戌朔,日有蚀之。夏四月戊申,有如日夜出。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奎十四度。刘向以为奎卑贱妇人,后有卫皇后自至微兴,卒有不终之害。
〈注〉师古曰:皇后自杀,不终位也。
建元三年九月丙子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尾二度。建元五年正月乙巳朔,日有蚀之。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光元年二月丙辰晦,日有蚀之。七月癸未,先晦一日,日有蚀之。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二月,但载七月〉 按《五行志》:七月,在翼八度。刘向以为高园便殿灾,与春秋御廪灾后日蚀于翼、轸同。占,内有女变,外为诸侯。后陈皇后废,江都、淮南、衡山王谋反,诛。日中时食从东北,过半,晡时复。
元朔二年三月乙亥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作二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胃三度。
元朔六年十一月癸丑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狩元年五月乙巳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柳六度。京房易传推以为是时日蚀从旁,右法曰君失臣。明年,丞相公孙弘薨。日蚀从旁左者,亦君失臣;从上者,臣失君;从下者,君失民。
元鼎五年四月丁丑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东井二十三度。
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朔,日有蚀之。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太始元年正月乙巳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太始四年十月甲寅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斗十九度。
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不尽如钩,在亢二度。晡时从西北,日下晡时复。
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日有蚀之。
按《汉书·昭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斗九度,燕地也。后四年,燕剌王谋反,诛。
元凤元年七月己亥晦,日有蚀之,既。
按《汉书·昭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蚀几尽,在张十二度。刘向以为己亥而既,其占重。后六年,宫车晏驾,卒以亡嗣。〈按《志》作己亥,而《纪》作乙亥,疑《纪》有讹。〉
〈注〉孟康曰:己,土;亥,水也。纯阴,故蚀为最重也。
宣帝地节元年十二月癸亥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宣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营室十五度。
五凤元年十二月乙酉朔,日有蚀之。
按《汉书·宣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婺女十度。五凤四年四月辛丑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宣帝本纪》:夏四月辛丑晦,日有蚀之。诏曰:皇天见异,以戒朕躬,是朕之不逮,吏之不称也。以前使使者问民所疾苦,复遣丞相、御史掾一十四人循行天下,举冤狱,察擅为苛禁深刻不改者。按《五行志》:在毕十九度。是为正月朔,慝未作,左氏以为重异。
元帝永光元年夏四月,日色青白,无景。
按《汉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月,日色青白,亡景,正中时有景无光。是夏寒,至九月,日乃有光。京房易传曰:美不上人,兹谓上弱,厥异日白,七日不温。顺亡所制兹谓弱,日白六十日,物亡霜而死。天子亲伐,兹谓不知,日白,体动而寒。弱而有任,兹谓不亡,日白不温,明不动。辟愆公行,兹谓不伸,厥异日黑,大风起,天无云,日光晻。不难上政,兹谓见过,日黑居仄,大如弹丸。按《刘向传》:萧望之自杀。天子甚悼恨之,乃擢周堪为光禄勋,堪弟子张猛光禄大夫给事中,大见信任。弘恭、石显惮之,数谮毁焉。是岁夏寒,日青无光,恭、显及许、史皆言堪、猛用事之咎。上内重堪,又患众口之浸润,无所取信。时长安令杨兴以材能幸,常称誉堪。上欲以为助,乃见问兴:朝臣龂龂不可光禄勋,何邪。兴者倾巧士,谓上疑堪,因顺指曰:堪非独不可于朝廷,自州里亦不可也。臣见众人闻堪前与刘更生等谋毁骨肉,以为当诛,故臣前言堪不可诛伤,为国养恩也。上曰:然此何罪而诛。今宜奈何。兴曰:臣愚以为可赐爵关内侯,食邑三百户,勿令典事。明主不失师傅之恩,此最策之得者也。上于是疑。会城门校尉诸葛丰亦言堪、猛短,上因发怒免丰。语在其传。又曰:丰言堪、猛贞信不立,朕闵而不治,又惜其材能未有所效,其左迁堪为河东太守,猛槐里令。显等专权日甚。
永光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蚀之,诏求直言。
按《汉书·元帝本纪》:永光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蚀之。诏曰:朕战战栗栗,夙夜思过失,不敢荒宁。惟阴阳不调,未烛其咎。娄敕公卿,日望有效。至今有司执政,未得其中,施与禁切,未合民心。暴猛之俗弥长,和睦之道日衰,百姓愁苦,靡所错躬。是以氛邪岁增,侵犯太阳,正气湛掩,日久夺光。乃壬戌,日有蚀之。天见大异,以戒朕躬,朕甚悼焉。其令内郡国举茂材异等贤良直言之士各一人。按《五行志》:在娄八度。
永光四年戊寅晦,日有蚀之,诏饬廷臣求直言。按《汉书·元帝本纪》:永光四年六月戊寅晦,日有蚀之。诏曰:盖闻明王在上,忠贤布职,则群生和乐,方外蒙泽。今朕晻于王道,夙夜忧劳,不通其理,靡瞻不眩,靡听不惑,是以政令多还,民心未得,邪说空进,事亡成功。此天下所著闻也。公卿大夫好恶不同,或缘奸作邪,侵削细民,元元安所归命哉。乃六月晦,日有蚀之。诗不云乎。今此下民,亦孔之哀。自今以来,公卿大夫其勉思天戒,慎身修永,以辅朕之不逮。直言尽意,无有所讳。按《五行志》:在张七度。 按《京房传》:房长于灾变,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风雨寒温为候:各有占验。房用之尤精。以孝廉为郎。永光、建昭间,西羌反,日蚀,又久青亡光,阴雾不精。房数上疏,先言其将然,近数月,远一岁,所言屡中,天子说之。房奏考功课吏法上中郎任良、姚平,愿以为刺史,试考功法,臣得通籍殿中,为奏事,以防雍塞。石显、五鹿充宗皆疾房,欲远之,建言宜试以房为郡守。元帝于是以房为魏郡太守,秩八百石,居得以考功法治郡。房自请,愿毋属刺史,得除用他郡人,自第吏千石以下,岁竟乘传奏事。天子许焉。房自知数以论议为大臣所非,不欲远离左右。以建昭三年二月朔拜,上封事曰:辛酉以来,蒙气衰去,太阳精明,臣独欣然,以为陛下有所定也。然少阴倍力而乘消息。臣疑陛下虽行此道,犹不得如意,臣窃悼惧。守阳平侯凤欲见未得,至己卯,臣拜为太守,此言上虽明下犹胜之效也。臣出之后,恐必为用事所蔽,身死而功不成,故愿岁尽乘传奏事,蒙哀见许。乃辛巳,蒙气复乘卦,太阳侵色,此上大夫覆阳而上意疑也。己卯、庚辰之间,必有欲隔绝臣令不得乘传奏事者。房未发,上令阳平侯凤承制诏房,止无乘传奏事。房意愈恐,去至新丰,因邮上封事曰:臣前以六月中言遁卦不效,法曰:道人始去,寒,涌水为灾。至其七月,涌水出。臣弟子姚平谓臣曰:房可谓知道,未可谓信道也。房言灾异,未尝不中,今涌水已出,道人当逐死,尚复何言。臣曰:陛下至仁,于臣尤厚,虽言而死,臣犹言也。平又曰:房可谓小忠,未可谓大忠也。昔秦时赵高用事,有正先者,非刺高而死,高威自此成,故秦之乱,正先趣之。今臣得出守郡,自诡效功,恐未效而死。惟陛下毋使臣塞涌水之异,当正先之死,为姚平所笑。房至陕,复上封事曰:乃丙戌小雨,丁亥蒙气去,然少阴并力而乘消息,戊子益甚,到五十分,蒙气复起。此陛下欲正消息,杂卦之党并力而争,消息之气不胜。彊弱安危之机不可不察。己丑夜,有还风,尽辛卯,太阳复侵色,至癸巳,日月相薄,此邪阴同力而太阳为之疑也。臣前白九年不改,必有星亡之异。臣愿出任良试考功,臣得居内,星亡之异可去。议者知如此于身不利,臣不可蔽,故云使弟子不若试师。臣为刺史又当奏事,故复云为刺史恐太守不与同心,不若以为太守,此其所以隔绝臣也。陛下不违其言而遂听之,此乃蒙气所以不解,太阳亡色者也。臣去朝稍远,太阳侵色益甚,唯陛下毋难还臣而易逆天意。邪说虽安于人,天气必变,故人可欺,天不可欺也。愿陛下察焉。房去月馀,石显告房与张博通谋,非谤政治,皆弃市。
建昭五年夏六月壬申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元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不尽如钩,因入。
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日有蚀之,诏求直言。按《汉书·成帝本纪》:建始三年冬十二月戊申朔,日有蚀之。夜地震未央宫殿中。诏曰:盖闻天生众民,不能
相治,为之立君以统理之。君道得,则草木昆虫咸得其所;人君不德,谪见天地,灾异娄发,以告不治。朕涉道日寡,举错不中,乃戊申日蚀地震,朕甚惧焉。公卿其各思朕过失,明白陈之。女无面从,退有后言。丞相、御史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及内郡国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诣公车,朕将览焉。按《谷永传》:永为太常丞,数上疏言得失。建始三年冬,日蚀地震同日俱发,诏举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太常阳城侯刘庆忌举永待诏公车。对曰:陛下秉至圣之纯德,惧天地之戒异,饬身修政,纳问公卿,又下明诏,帅举直言,燕见䌷绎,以求咎愆,使臣等得造明朝,承圣问。臣材朽学浅,不通政事。窃闻明王即位,正五事,建大中,以承天心,则庶徵序于下,日月理于上;如人君淫溺后宫,般乐游田,五事失于躬,大中之道不立,则咎徵降而六极至。凡灾异之发,各象过失,以类告人。乃十二月朔戊申,日蚀婺女之分,地震萧墙之内,二者同日俱发,以丁宁陛下,厥咎不远,宜厚求诸身。意岂陛下志在闺门,未恤政事,不慎举错,娄失中欤。内宠太盛,女不遵道,嫉妒专上,妨继嗣欤。古之王者废五事之中,失夫妇之纪,妻妾得意,谒行于内,势行于外,至覆倾国家,或乱阴阳。昔褒姒用国,宗周以丧;艳妻骄煽,日以不臧。此其效也。经曰:皇极,皇建其有极。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时则有日月乱行。陛下践至尊之祚为天下主,奉帝王之职以统群生,方内之治乱,在陛下所执。诚留意于正身,勉强于力行,损燕私之閒以劳天下,放去淫溺之乐,罢归倡优之笑,绝郤不享之义,慎节游田之虞,起居有常,循礼而动,躬亲政事,致行无倦,安服若性。经曰:继自今嗣王,其毋淫于酒,毋逸于游田,惟正之共。未有身治正而臣下邪者也。夫妻之际,王事纲纪,安危之机,圣王所致慎也。昔舜饬正二女,以崇至德;楚庄忍绝丹姬,以成伯功;幽王惑于褒姒,周德降亡;鲁桓胁于齐女,社稷以倾。诚修后宫之政,明尊卑之序,贵者不得嫉妒专宠,以绝骄嫚之端,抑褒、艳之乱,贱者咸得秩进,各得厥职,以广继嗣之统,息白华之怨,后宫亲属,饶之以财,勿与政事,以远皇父之类,损妻党之权,未有闺门治而天下乱者也。治远自近始,习善在左右。昔龙筦纳言,而帝命惟允;四辅既备,成王靡有过事。诚敕正左右齐栗之臣,戴金貂之饰执常伯之职者皆使学先王之道,知君臣之义,济济谨孚,无敖戏骄恣之过,则左右肃乂,群僚仰法,化流四方。经曰:亦惟先正克左右。未有左右正而百官枉者也。治天下者尊贤考功则治,简贤违功则乱。诚审思治人之术,欢乐得贤之福,论材选士,必试于职,明度量以程能,考功实以定德,无用比周之虚誉,毋听寖润之谮愬,则抱功修职之吏无蔽伤之忧,比周邪伪之徒不得即工,小人日销,俊乂日隆。经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又曰:九德咸事,俊乂在官。未有功赏得于前众贤布于官而不治者也。尧遭洪水之灾,天下分绝为十二州,制远之道微而无乖畔之难者,德厚恩深,无怨于下也。秦居平土,一夫大呼而海内崩析者,刑罚深酷,吏行残贼也。夫违天害德,为上取怨于下,莫甚乎残贼之吏。诚放退残贼酷暴之吏锢废勿用,益选温良上德之士以亲万姓,平刑释冤以理民命,务省繇役,毋夺民时,薄收赋税,毋殚民财,使天下黎元咸安家乐业,不苦踰时之役,不患苛暴之政,不疾酷烈之吏,虽有唐尧之大灾,民无离上之心。经曰:怀保小人,惠于鳏寡。未有德厚吏良而民畔者也。臣闻灾异,皇天所以谴告人君过失,犹严父之明诫。畏惧敬改,则祸销福降;忽然简易,则咎罚不除。经曰:飨用五福,畏用六极。传曰:六沴作见,若不共御,六罚既侵,六极其下。今三年之间,灾异锋起,小大毕具,所行不享上帝,上帝不豫,炳然甚著。不求之身,无所改正,疏举广谋,又不用其言,是循不享之迹,无谢过之实也,天责愈深。此五者,王事之纲纪,南面之急务,唯陛下留神。对奏,天子异焉,特召见永。 按《杜钦传》:日蚀地震之变,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士,合阳侯梁放举钦。钦上对曰:陛下畏天命,悼变异,延见公卿,举直言之士,将以求天心,迹得失也。臣钦愚戆,经术浅薄,不足以奉大对。臣闻日蚀地震,阳微阴盛也。臣者,君之阴也;子者,父之阴也;妻者,夫之阴也;外国者,中国之阴也。春秋日蚀三十六,地震五,或外国侵中国,或政权在臣下,或妇乘夫,或臣子背君父,事虽不同,其类一也。臣窃观人事以考变异,则本朝大臣无不自安之人,外戚亲属无乖刺之心,关东诸侯无强大之国,三垂边裔无逆理之节;殆为后宫。何以言之。日以戊申蚀,时加未。戊未,土也。土者,中宫之部也。其夜地震未央宫殿中,此必适妾将有争宠相害而为患者,唯陛下深戒之。变感以类相应,人事失于下,变象见于上。能应之以德,则异咎消亡;不能应之以善,则祸败至。高宗遭雊雉之戒,饬己正事,享百年之寿,殷道复兴,要在所以应之。应之非诚不立,非信不行。宋景公小国之诸侯耳,有不忍移祸之诚,出人君之言三,荧惑为之退舍。以陛下圣明,内推至诚,深思天变,何应而不感。何摇而不动。孔子曰:仁远乎哉。惟陛下正后妾,抑女宠,防奢泰,去佚游,躬节俭,亲万事,数御安车,由辇道,亲二宫之饔膳,致昏晨之定省。如此,即尧舜不足与比隆,咎异何足消灭。如不留听于庶事,不论材而授位,殚天下之财以奉淫侈,匮万姓之力以从耳目,近谄谀之人而远公方,信谗贼之臣以诛忠良,贤俊失在岩穴,大臣怨于不以,虽无变异,社稷之忧也。天下至大,万事至众,祖业至重,诚不可以佚豫为,不可以奢泰持也。唯陛下忍无益之欲,以全众庶之命。臣钦愚戆,言不足采。
河平元年正月,日赤如血。三月,日出黄,有黑气居中。夏四月己亥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成帝本纪》:四月,日蚀。诏曰:朕获保宗庙,战战栗栗,未能奉称。传曰:男教不修,阳事不得,则日为之蚀。天著厥异,辜在朕躬。公卿大夫其勉悉心,以辅不逮。百僚各修其职,惇任仁人,退远残贼。陈朕过失,无有所讳。大赦天下。 按《五行志》:正月壬寅朔,日出赤。二月癸未,日朝赤,入又赤。甲申,日出如血,亡光,漏上四刻半,乃颇有光,烛地赤黄,食后乃复。京房《易传》曰:辟不闻道兹谓亡,厥异日赤。三月乙未,日出黄,有黑气大如钱,居中央。京房《易传》曰:祭天不顺兹谓逆,厥异日赤,其中黑。闻善不予,兹谓失知,厥异日黄。四月,日蚀,不尽如钩,在东井六度。刘向对曰:四月交于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东井,京师地,且既,其占恐害继嗣。日蚤蚀时,从西南起。
河平三年八月乙卯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成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房。
河平四年三月癸丑朔,日有蚀之。
按《汉书·成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昴。 按《王商传》:商代匡衡为丞相,天子甚尊任之。大将军王凤怨商,阴求其短,使人上书言商闺门内事。天子以为暗昧之过,不足以伤大臣,凤固争,下其事司隶。先是皇太后常诏问商女,欲以备后宫。时女病,商意亦难之,以病对,不入。及商以闺门事见考,自知为凤所中,惶怖,更欲内女为援,乃因新幸李婕妤家白见其女。会日有蚀之,大中大夫蜀郡张匡,其人佞巧,上书愿对近臣陈日蚀咎。下朝者左将军丹等问匡,对曰:窃见丞相商作威作福,从外制中,取必于上,性残贼不仁,遣票轻吏微求人罪,欲以立威,天下患苦之。前频阳耿定上书言商与父傅通,及女弟淫乱,奴杀其私夫,疑商教使。章下有司,商私怨怼。商子俊欲上书告商,俊妻左将军丹女,持其书以示丹,丹恶其父子乖迕,为女求去。商不尽忠纳善以辅至德,知圣主崇孝,远别不亲,后庭之事皆受命皇太后,太后前闻商有女,欲以备后宫,商言有固疾,后有耿定事,更诡道因李贵人家内女。执左道以乱政,诬罔悖大臣节,故应是而日蚀。周书曰:以左道事君者诛。易曰:日中见昧,则折其右肱。往者丞相周勃再建大功,及孝文时纤介怨恨,而日为之蚀,于是退勃使就国,卒无怵悐忧。今商无尺寸之功,而有三世之宠,身位三公,宗族为列侯、吏二千石、侍中诸曹,给事禁门内,连昏诸侯王,权宠至盛。审有内乱杀人怨怼之端,宜穷竟考问。臣闻秦丞相吕不韦见王无子,意欲有秦国,即求好女以为妻,阴知其有身而献之王,产始皇帝。及楚相春申君亦见王无子,心利楚国,即献有身妻而产怀王。自汉兴几遭吕、霍之患,今商有不仁之性,乃因怨以内女,其奸谋未可测度。前孝景世七国反,将军周亚夫以为即得雒阳剧孟,关东非汉之有。今商宗族权势,合赀钜万计,私奴以千数,非徒剧孟匹夫之徒也。且失道之至,亲戚畔之,闺门内乱,父子相吁,而欲使之宣明圣化,调和海内,岂不缪哉。商视事五年,官职陵夷而大恶著于百姓,甚亏盛德,有鼎折足之凶。臣愚以为圣主富于春秋,即位以来,未有惩奸之威,加以继嗣未立,大异并见,犹宜诛讨不忠,以遏未然。行之一人,则海内震动,百奸之路塞矣。于是左将军丹等奏:商位三公,爵列侯,亲受诏策为天下师,不遵法度以翼国家,而回辟下媚以进其私,执左道以乱政,为臣不忠,罔上不道,甫刑之辟,皆为上戮,罪名明白。请诏谒者召商诣若卢诏狱。上素重商,知匡言多险,制曰勿治。凤固争之,乃免相,三日呕血薨,商死后,连年日蚀地震,京兆尹王章上封事,讼商忠直无罪,言凤颛权蔽主。凤竟以法诛章。
阳朔元年二月丁未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成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胃。
永始元年九月丁巳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元年九月日蚀,酒亡节之所致也。独使京师知之,四国不见者,若曰,湛湎于酒,君臣不别,祸在内也。
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日有蚀之,诏敕百寮。
按《汉书·成帝本纪》:二月乙酉晦,日有蚀之。诏曰:乃者,龙见于东莱,日有蚀之。天著变异,以显朕邮,朕甚惧焉。公卿申敕百寮,深思天诫,有可省减便安百姓者,条奏。所振贷贫民,勿收。按《五行志》: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今年二月日蚀,赋敛不得度,民愁怨之所致也。所以使四方皆见,京师阴蔽者,若曰,人君好治宫室,大营坟墓,赋敛兹重,而百姓屈竭,祸在外也。永始三年正月己卯晦,日有蚀之。诏遣大中大夫嘉等循行天下,问民疾苦,郡举有行义者一人。
按《汉书·成帝本纪》:永始三年正月己卯晦,日有蚀之。诏曰:天灾仍重,朕甚惧焉。惟民之失职,临遣大中大夫嘉等循行天下,存问耆老,民所疾苦。其与部刺史举惇朴逊让有行义者各一人。按《五行志》:同。
永始四年秋七月辛未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成帝本纪》云云。
元延元年春正月己亥朔,日有蚀之。
按《汉书·成帝本纪》:元延元年春正月己亥朔,日有蚀之。七月诏曰:乃者,日蚀星陨,谪见于天,大异重仍。在位默然,罕有忠言。今孛星见于东井,朕甚惧焉。
哀帝元寿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蚀之。诏举能直言者,大赦天下。二月丙戌,白虹贯日。
按《汉书·哀帝本纪》:诏曰:朕获保宗庙,不明不敏,夙夜忧劳,未皇宁息。惟阴阳不调,元元不赡,未睹厥咎。屡敕公卿,庶几有望。至今有司执法,未得其中,或上暴虐,假势获名,温良宽柔,陷于亡灭。是故残贼弥长,和睦日衰,百姓愁怨,靡所错躬。乃正月朔,日有蚀之,厥咎不远,在余一人。公卿大夫其各悉心勉帅百寮,敦任仁人,黜远残贼,期于安民。陈朕之过失,无有所讳。其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举贤良方正能直言者各一人。大赦天下。按《五行志》:日蚀,不尽如钩,在营室十度。二月,白虹贯日。 按《李寻传》:哀帝即位,召寻待诏黄门,使傅喜问寻曰:间者水出地动,日月失度,星辰乱行,灾异仍重,极言毋有所讳。寻对曰:日者,众阳之长,煇光所烛,万里同晷,人君之表也。故日将旦,清风发,群阴伏,君以临朝,不牵于色。日初出,炎以阳,君登朝,佞不行,忠直进,不蔽障。日中煇光,君德盛明,大臣奉公。日将入,专以壹,君就房,有常节。君不修道,则日失其度,晻昧无光。各有云为。其于东方作,日初出时,阴云邪气起者,法为牵于女谒,有所畏难;日出后,为近臣乱政;日中,为大臣欺诬;日且入,为妻妾役使所营。间者日犹不精,光明侵夺失色,邪气珥蜺数作。本起于晨,相连至昏,其日出后至日中差瘉。小臣不知内事,窃以日视陛下志操,衰于始初多矣。其咎恐有以守正直言而得罪者,伤嗣害世,不可不慎也。唯陛下执乾刚之德,强志守度,毋听女谒邪臣之态。诸保阿乳母甘言悲辞之托,断而勿听。勉强大谊,绝小不忍;良有不得已,可赐以财货,不可私以官位,诚皇天之禁也。日失其光,则星辰放流。阳不能制阴,阴桀得作。间者太白正昼经天。宜隆德克躬,以执不轨。按《杜邺传》:邺为凉州刺史,以病免。元寿元年正月朔,上以皇后父孔乡侯傅晏为大司马卫将军,而帝舅阳安侯丁明为大司马骠骑将军。临拜,日蚀,诏举方正直言。扶阳侯韦育举邺方正,邺对曰:臣闻禽息忧国,碎首不恨;卞和献宝,刖足愿之。臣幸得奉直言之诏,无二者之危,敢不极陈。臣闻阳尊阴卑,卑者随尊,尊者兼卑,天之道也。是以男虽贱,各为其家阳;女虽贵,犹为其国阴。故礼明三从之义,虽有文母之德,必系于子。春秋不书纪侯之母,阴义杀也。昔郑伯随姜氏之欲,终有叔段篡国之祸;周襄王内迫惠后之难,而遭居郑之危。汉兴,吕太后权私亲属,又以外孙为孝惠后,是时继嗣不明,凡事多晻,昼昏冬雷之变,不可胜载。窃见陛下行不偏之政,每事约俭,非礼不动,诚欲正身与天下更始也。然嘉瑞未应,而日蚀地震,民讹言行筹,传相惊恐。案春秋灾异,以指象为言语,故在于得一类而达之也。日蚀,明阳为阴所临,坤卦乘离,明夷之象也。坤以法地,为土为母,以安静为德。震,不阴之效也。占象甚明,臣敢不直言其事。昔曾子问从令之义,孔子曰:是何言欤。善闵子骞守礼不苟,从亲所行,无非理者,故无可閒也。前大司马新都侯莽退伏第家,以诏策决,复遣就国。高昌侯宏去蕃自绝,犹受封土。制书侍中驸马都尉迁不忠巧佞,免归故郡,閒未旬月,则有诏还,大臣奏正其罚,卒不得遣,而反兼官奉使,显宠过故。及阳信候业,皆缘私君国,非公义所止。诸外家昆弟无贤不肖,并侍帷幄,布在列位,或典兵卫,或将军屯,宠意并于一家,积贵之势,世所希见所希闻也。至乃并置大司马将军之官。皇甫虽盛,三桓虽隆,鲁为作三军,无以甚此。当拜之日,晻然日蚀,不在前后,临事而发者,明陛下谦逊无专,承指非一,所言辄听,所欲辄随,有罪恶者不坐辜罚,无功能者毕受官爵,流渐积猥,正尤在是,欲令昭昭以觉圣朝。愿陛下加致精诚,思承始初,事稽诸古,以厌下心,则黎庶群生无不说喜,上帝百神收还威怒,祯祥福禄何嫌不报。 按《孔光传》:光上丞相博山侯印绶,罢归。会元寿元年正月朔日有蚀之,后十馀日傅太后崩。是月徵光诣公车,问日蚀事。光对曰:臣闻日者,众阳之宗,人君之表,至尊之象。君德衰微,阴道盛彊,侵蔽阳明,则日蚀应之。书曰:羞用五事,建用皇极。如貌、言、视、听、思失,大中之道不立,则咎徵荐臻,六极屡降。皇之不极,是为大中不立,其传曰时则有日月乱行,谓脁、侧慝,甚则薄蚀是也。又曰六沴之作,岁之朝曰三朝,其应至重。乃正月辛丑朔日有蚀之,变见三朝之会。上天聪明,苟无其事,变不虚生。书曰惟先假王正厥事,言异变之来,起事有不正也。臣闻师曰,天右与王者,故灾异数见,以谴告之,欲其改更。若不畏惧,有以塞除,而轻忽简诬,则凶罚加焉,其至可必。诗曰:敬之敬之,天惟显思,命不易哉。又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皆谓不惧者凶,惧之则吉也。陛下圣德聪明,兢兢业业,承顺天戒,敬畏变异,勤心虚己,延见群臣,思求其故,然后敕躬自约,总正万事,放远谗说之党,援纳断断之介,退去贪残之徒,进用贤良之吏,平刑罚,薄赋敛,恩泽加于百姓,诚为政之大本,应变之至务也。天下幸甚。书曰天既付命正厥德言,正德以顺天也。又曰天棐谌辞,言有诚道,天辅之也。明承顺天道在于崇德博施,加精致诚,孳孳而已。俗之祈禳小数,终无益于应天塞异,销祸兴福,较然甚明,无可疑惑。书奏,上说,赐光束帛,拜为光禄大夫,秩中二千石,给事中,位次丞相。诏光举可尚书令者封上。按《鲍宣传》:正月朔日蚀,上乃徵孔光,免孙宠、息夫躬,罢侍中诸曹黄门郎数十人。宣复上书言:陛下父事天,母事地,子养黎民,即位已来,父亏明,母震动,子讹言相惊恐。今日蚀于三始,诚可畏惧。小民正月朔日尚恐毁败器物,何况于日亏乎。陛下深内自责,避正殿,举直言,求过失,罢退外亲及旁仄素餐之人,徵拜孔光为光禄大夫,发觉孙宠、息夫躬过恶,免官遣就国,庶众歙然,莫不说喜。天人同心,人心说则天意解矣。乃二月丙戌,白虹虷日,连阴不雨,此天有忧结未解,民有怨望未塞者也。侍中驸马都尉董贤本无葭莩之亲,但以令色谀言自进,赏赐亡度,竭尽府藏,并合三第尚以为小,复坏暴室。贤父子坐使天子使者将作治第,行夜吏卒皆得赏赐。上冢有会,辄太官为供。海内贡献当养一君,今反尽之贤家,岂天意与民意邪。天不可久负,厚之如此,反所以害之也。诚欲哀贤,宜为谢过天地,解雠海内,免遣就国,收乘舆器物,还之县官。如此,可以父子终其性命;不者,海内之所仇,未有得久安者也。孙宠、息夫躬不宜居国,可皆免以视天下。复徵何武、师丹、彭宣、傅喜,旷然使民易视,以应天心,建立大政,以兴太平之端。高门去省户数十步,求见出入,二年未省,欲使海濒仄陋自通,远矣。愿赐数刻之间,极竭毣毣之思,退入三泉,死亡所恨。上感大异,纳宣言,徵何武、彭宣,旬月皆复为三公。拜宣为司隶。
元寿二年四月壬辰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哀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同。
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巳朔,日有蚀之。
按《汉书·平帝本纪》:大赦天下,公卿、将军中二千石。举敦厚能直言者一人。 按《五行志》:在东井。
元始二年九月戊申晦,日有蚀之。
按《汉书·平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蚀,既。
又按《志》:凡汉著纪十二世,二百一十二年,日蚀五十三,朔十四,晦三十六,先晦一日三。
王莽天凤元年三月壬申晦,日有蚀之。
按《莽传》:大赦天下。策大司马逯并曰:日蚀无光,干戈不戢,其上大司马印韨,就侯氏朝位。太傅平晏勿领尚书事,省侍中诸曹兼官者。按《五行志》不载。
天凤三年七月戊子晦,日有蚀之。
按《莽传》:大赦天下,复令公卿大夫诸侯二千石举四行各一人。大司马陈茂以日蚀免。
地皇元年二月壬申,日正黑。
按《莽传》:二月壬申,日正黑。莽恶之,下书曰:乃者日中见昧,阴薄阳,黑气为变,百姓莫不惊怪。兆域大将军王匡遣吏考问上变事者,欲蔽上之明,是以适见于天,以正于理,塞大异焉。
[book_title]第二十卷
第二十卷目录
日异部汇考三
后汉〈总一则 光武帝建武十三则 中元一则 明帝永平八则 章帝建初四则 章和一则 和帝永元五则 殇帝延平一则 安帝永初四则 元初六则 永宁一则 延光二则 顺帝永建四则 阳嘉二则 永和三则 桓帝建和二则 元嘉一则 永兴一则 永寿一则 延熹三则 永康一则 灵帝建宁四则 熹平二则 光和三则 中平三则 献帝初平三则 兴平一则 建安七则〉
魏〈文帝黄初三则 明帝太和二则 青龙一则 少帝正始七则 齐王芳嘉平一则 高贵乡公甘露二则 元帝景元二则〉
吴〈大帝赤乌一则〉
庶徵典第二十卷
日异部汇考三
后汉
后汉
救日之仪。
按《后汉书·礼仪志》:日有变,割羊以祠社,用救日日变。执事者冠长冠,衣皂单衣,绛领袖绿中衣,绛裤袜,以行礼,如故事。
〈注〉《决疑要注》曰:凡救日蚀,皆著赤,帻以助阳也。日将蚀,天子素服,避正殿,内外严日有变,伐鼓闻音。侍臣著赤帻,带剑入侍三台。令史已下皆持剑立其户,前卫尉卿驱驰绕宫,察巡守备,周而复始,日复常,乃皆罢之。
光武帝建武元年正月庚午朔,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引《古今注》云云。〈按是年即更始三年〉
建武二年正月甲子朔,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危八度。《日蚀说》曰:日者,太阳之精,人君之象。君道有亏,为阴所乘,故蚀。蚀者,阳不克也。其候杂说,《汉书·五行志》著之必矣。儒说诸侯专权,则其应多在日所宿之国。诸侯附从,则多为王者事。人君改修其德,则咎除害。是时世祖初兴,天下贼乱未除。虚、危,齐也。贼张步拥兵据齐,上遣伏隆谕,步,许降,旋复叛称王,至五年中乃破。
建武三年五月乙卯晦,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柳十四度。柳,河南也。时世祖在雒阳,赤眉降贼樊崇谋作乱,其七月发觉,皆伏诛。〈按《古今注》作四年,月日同〉建武六年九月丙寅晦,日有蚀之。敕公卿各举贤良、方正一人。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六年秋九月丙寅晦,日有蚀之。冬十月,诏曰:吾德薄不明,寇贼为害,强弱相陵,元元失所。诗云:日月告凶,不用其行。永念厥咎,内疚于心。其敕公卿举贤良、方正各一人;百僚并上封事,无有隐讳;有司修职,务遵法度。 按《五行志》:史官不见,郡以闻。在尾八度。 按《朱浮传》:帝以二千石长吏多不胜任,时有纤微之过者,必见斥罢。六年有日蚀之异,浮因上疏曰:臣闻日众阳之所宗,君上之位也。凡居官治民,据郡典县,皆为阳为上,为尊为长。若阳上不明,尊长不足,则干动三光,垂示王者。五典纪国家之政,鸿范别灾异之文,皆宣明天道,以徵来事者也。陛下哀悯海内新离祸毒,保宥生人,使得苏息。而今牧人之吏,多未称职,小违理实,辄见斥罢,岂不粲然黑白分明哉。然以尧舜之盛,犹加三考,大汉之兴,亦累功效,吏皆积久,养老于官,至名子孙,因为氏姓。当时吏职,何能悉理;论议之徒,岂不諠哗。盖以为天地之功不可仓卒,艰难之业当累日也。而间者守宰数见换易,迎新相代,疲劳道路。寻其视事日浅,未足昭见其职,既加严切,人不自保,各相顾望,无自安之心。有司或因睚眦以骋私怨,苟求长短,求媚上意。二千石及长吏迫于举劾,惧于刺讥,故争饰诈伪,以希虚誉。斯皆群阳骚动,日月失行之应。夫物暴长者必夭折,功卒成者必亟坏,如摧长久之业,而造速成之功,非陛下之福也。天下非一时之用也,海内非一旦之功也。愿陛下游意于经年之外,望化于一世之后。天下幸甚。帝下其议,群臣多同于浮,自是牧守易代颇简。
建武七年三月癸亥晦,日有蚀之。四月丙寅,日有晕抱,白虹贯晕。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三月癸亥晦,日有蚀之,避正殿,寝兵,不听事五日。诏曰:吾德薄致灾,谪见日月,战慄恐惧,夫何言哉。今方念愆,庶消厥咎。其令有司各修职任,奉遵法度,惠兹元元。百僚各上封事,无有所讳。其上书者,不得言圣。夏四月壬午,诏曰:比阴阳错谬,日月薄蚀。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大赦天下。公、卿、司隶、州牧举贤良、方正各一人,遣诣公车,朕将览试焉。
按《五行志》:日蚀,在毕五度。日晕抱虹贯,在毕八度。
毕为边兵。秋,隗嚣反,侵安定。冬,卢芳所置朔方、云中太守各举郡降。 按《郑兴传》:兴为大中大夫。三月晦,日蚀。因上疏曰:春秋以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人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往年以来,谪咎连见,意者执事颇有阙焉。按春秋昭公十七年夏六月甲戌朔,日有蚀之。传曰:日过分而未至,三辰有灾,于是百官降物,君不举,避移时,乐用鼓,祝用币,史用辞。今孟夏,纯乾用事,阴气未作,其灾尤重。夫国无善政,则谪见日月,变咎之来,不可不慎,其要在因人之心,择人处位也。尧知鲧不可用而用之者,屈己之明,因人之心也。齐桓反政而相管仲,晋文归国而任郤縠者,是不私其私,择人处位也。今公卿大人多举渔阳太守郭伋可大司空者,而不以时定,道路流言,咸曰朝廷欲用功臣,功臣用则人位谬矣。愿陛下上师唐、虞,下览齐、晋,以成屈己从众之德,以济群臣让善之功。夫日月交会,数应在朔,而顷年日蚀,每多在晦。先时而合,皆月行疾也。日,君象而月臣象,君亢急则臣下促迫,故行疾也。今年正月繁霜,自尔以来,率多寒日,此亦急咎之罚。天于贤圣之君,犹慈父之于孝子也,丁宁申戒,欲其反政,故灾变仍见,此乃国之福也。今陛下高明而群臣惶促,宜留思柔剋之政,垂意洪范之法,博采广谋,纳群下之策。书奏,多有所纳。 按《古今注》曰:时日加卯,西面东面有抱,须臾成晕,中有两钩在南北面,有白虹贯晕在西北,南面有背在景加,巳皆解也。
建武九年七月丁酉,日有蚀之。
十一年六月癸丑、十二月辛亥,并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引《古今注》云云。
建武十六年三月辛丑晦,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昴七度。昴为狱事。时诸郡太守坐度田不实,世祖怒,杀十馀人,然后深悔之。
建武十七年二月乙亥晦,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作乙未晦〉在胃九度。胃为廪仓。时诸郡新坐租之后,天下忧怖,以谷为言,故示象。或曰:胃,供养之官也。其十月,废郭皇后,诏曰不可以奉供养。
建武二十二年五月乙未晦,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柳七度,京都宿也。柳为上仓,祭祀谷也。近舆鬼,舆鬼为宗庙。十九年中,有司奏请立近帝四庙以祭之,有诏庙处所未定,且就高庙祫祭之。至此三年,遂不立庙。有简惰心,奉祖宗之道有阙,故示象也。
建武二十五年春三月戊申晦,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毕十五度。毕为边兵。其冬十月,以武溪蛮夷为寇害,伏波将军马援将兵击之。
建武二十六年二月戊子,日有蚀之,尽。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及《五行志》俱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建武二十九年二月丁巳朔,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东壁五度。东壁为文章,一名娵訾之口。先是皇子诸王各招来文章谈说之士,去年中,有人上奏:诸王所招待者,或真伪杂,受刑罚者子孙,宜可分别。于是上怒,诏捕诸王客,皆被以苛法,死者甚多。世祖不早为明设刑禁,一时治之过差,故天示象。世祖于是改悔,遣使悉理侵枉也。
建武三十一年五月癸酉晦,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柳五度,京都宿也。自二十一年示象至此十年,后二年,宫车宴驾。
中元元年十一月甲子晦,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斗二十八度。斗为庙,主爵禄。儒说十一月甲子,时王日也,又为星纪,主爵禄,其占重。
明帝永平三年秋八月壬申晦,日有蚀之,诏百官言事,无讳。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诏曰:朕奉承祖业,无有善政。日月薄蚀,彗孛见天,水旱不节,稼穑不成,人无宿储,下生愁垫。虽夙夜勤思,而智能不逮。昔楚庄无灾,以致戒惧;鲁哀祸大,天不降谴。今之动变,傥尚可救。有司勉思厥职,以匡无德。古者卿士献诗,百工箴谏。其言事者,靡有所讳。 按《五行志》:在氐二度。氐为宿宫。时明帝作北宫。
永平四年八月丙寅,日有蚀之。五年二月乙未朔,日有蚀之。
六年六月庚辰晦,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志》俱不载。 按《古今注》曰:四年八月丙寅时加未,日有蚀之。五年二月乙未朔,日有蚀之。京师候者不觉,河南尹郡国三十一上。六年六月庚辰晦,日有蚀之。时雒阳候者不见。
永平八年冬十月壬寅晦,日有蚀之,既。诏求直言,群臣上封事。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诏曰:朕以无德,奉承大业,而下贻人怨,上动三光。日蚀之变,其灾尤大,春秋图谶所谓至谴。永思厥咎,在予一人。群司勉修职事,极言无讳。于是在位者皆上封事,各言得失。帝览章,深自引咎,乃以所上班示百官。诏曰:群僚所言,皆朕之过。人冤不能理,吏黠不能禁;而轻用人力,缮修宫宇,出入无节,喜怒过差。昔应门失守,关睢刺世;飞蓬随风,微子所叹。永览前戒,竦然兢惧。徒恐薄德,久而致怠耳。
按《五行志》:八年十月壬寅晦,日有蚀之,既。在斗十
一度。斗,吴也。广陵于天文属吴。后二年,广陵王荆坐谋反自杀。〈按《古今注》作十二月。〉
永平十三年冬十月壬辰晦,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冬十月壬辰晦,日有蚀之。三公免冠自劾。制曰:冠履勿劾。灾异屡见,咎在朕躬,忧惧遑遑,未知其方。将有司陈事,多所隐讳,使君上壅蔽,下有不畅乎。昔卫有忠臣,灵公得守其位。今何以和穆阴阳,消伏灾谴。刺史、太守详刑理冤,存恤鳏孤,勉思职焉。 按《五行志》:作甲辰晦,在尾十七度。〈按《古今注》作闰
八月,《本纪》又作壬辰晦,互异
〉
永平十六年五月戊午晦,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柳十五度。儒说五月戊午,犹十一月甲子也,又宿在京都,其占重。后二岁,宫车晏驾。
永平十八年章,帝即位。十一月甲辰晦,日有蚀之。按《后汉书·章帝本纪》:永平十八年八月,即位。十一月甲辰晦,日有蚀之。避正殿,寝兵,不听事五日。诏有司各上封事。 按《五行志》:在斗二十一度。是时明帝既崩,马太后制爵禄,故阳不胜。 按《马严传》:严拜侍御史中丞。其冬,有日蚀之灾,严上封事曰:臣闻日者众阳之长,蚀者阴侵之徵。书曰:无旷庶官,天工人其代之。言王者代天官人也。故考绩黜陟,以明褒贬。无功不黜,则阴盛陵阳。臣伏见方今刺史太守专州典郡,不务奉事尽心为国,而司察偏阿,取与自己,同则举为尤异,异则中以刑法,不即垂头塞耳,采取财赂。今益州刺史朱酺、扬州刺史倪说、凉州刺史尹业等,每行考事,辄有物故,又选举不实,曾无贬坐,是使臣下得作威福也。故事,州郡所举上奏,司直察能否以惩虚实。今宜加防检,式遵前制。旧丞相、御史亲治职事,唯丙吉以年老优游,不案吏罪,于是宰府习为常俗,更共罔养,以崇虚名,或未晓其职,便复迁徙,诚非建官赋禄之意。宜敕正百司,各责以事,州郡所举,必得其人。若不如言,裁以法令。传曰:上德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故火烈则人望而畏之,水懦则人狎而玩之。为政者宽以济猛,猛以济宽。如此,绥御有体,灾眚消矣。书奏,帝纳其言而免酺等官。
章帝建初元年正月壬申,白虹贯日。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建初五年二月庚辰朔,日有蚀之,诏求直言。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五年春二月庚辰朔,日有蚀之。诏曰:朕新离供养,愆咎众著,上天降异,大变随之。诗不云乎:亦孔之丑。又久旱伤麦,忧心惨切。公卿已下,其举直言极谏、能指朕过失者各一人,遣诣公车,将亲览问焉。其以岩穴为先,勿取浮华。 按《五行志》:在东壁八度。例在前建武二十九年。是时群臣争经,多相非毁者。
建初六年六月辛未晦,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翼六度。翼主远客。冬,东平王苍等来朝,明年正月,苍薨。
建初七年四月丙寅日加卯,西面有抱晕,白虹贯日。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章和元年八月乙未晦,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元和元年,史官不见,佗官以闻。日在氐四度。
和帝永元二年二月壬午,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史官不见,涿郡以闻。日在奎八度。
永元四年六月戊戌朔,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戊戌朔,日有蚀之,在七星二度,主衣裳。又曰行近轩辕,在左角,为太后族。是月十九日,上免太后兄弟窦宪等官,遣就国,选严能相,于国蹙迫自杀。 按《丁鸿传》:永元四年,鸿为司徒。窦太后临政,宪兄弟擅权。鸿因日蚀,上封事曰:臣闻日者阳精,守实不亏,君之象也;月者阴精,盈毁有常,臣之表也。故日蚀者,臣乘君,阴陵阳;月满不亏,下骄盈也。昔周室衰季,皇甫之属专权于外,党类强盛,侵夺主势,则日月薄蚀,故诗曰: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蚀之,亦孔之丑。春秋日蚀三十六,弑君三十二。变不空生,各以类应。夫威柄不以放下,利器不以假人。览观往古,近察汉兴,倾危之祸,靡不由之。是以三桓专鲁,田氏擅齐,六卿分晋;诸吕握权,统嗣几移;哀、平之末,庙不血食。故虽有周公之亲,而无其德,不得行其势也。今大将军虽欲敕身自约,不敢僭差,然而天下远近皆惶怖承旨,刺史二千石初除谒辞,求通待报,虽奉符玺,受台敕,不敢便去,久者至数十日。背王室,向私门,此乃上威损,下权盛也。人道悖于下,效验见于天,虽有隐谋,神照其情,垂象见戒,以告人君。间者月满先节,过望不亏,此臣骄溢背君,专功独行也。陛下未深觉悟,故天重见戒,诚宜畏惧,以防其祸。诗云:敬天之怒,不敢戏豫。若敕政责躬,杜渐防萌,则凶妖销灭,害除福凑矣。夫坏崖破严之水,源自涓涓;干云蔽日之木,起于葱青。禁微则易,救末者难,人莫不忽于微细,以致其大。恩不忍诲,义不忍割,去事之后,未然之明镜也。臣愚以为左官外附之臣,依托权门,倾覆谄谀,以求容媚者,宜行一切之诛。间者大将军再出,威振州郡,莫不赋敛吏人,遣使贡献。大将军虽不受,而物不还主,部署之吏无所畏惮,纵行非法,不伏罪辜,故海内贪猾,竞为奸吏,小民吁嗟,怨气满腹。臣闻天不可以不刚,不刚则三光不明;王不可以不彊,不彊则宰牧纵横。宜因大变,改政匡失,以塞天意。书奏十馀日,帝以鸿行太尉兼卫尉,屯南、北宫。于是收窦宪大将军印绶,宪及诸弟皆自杀。
永元七年四月辛亥朔,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七年夏四月辛亥朔,日有蚀之。帝引见公卿问得失,令将、大夫、御史、谒者、博士、议郎、郎官会廷中,各言封事。诏曰:元首不明,化流无良,政失于民,谪见于天。深惟庶事,五教在宽,是以旧典因孝廉之举,以求其人。有司详选郎官宽博有谋才任典城者三十人。既而悉以所选郎出补长、相。 按《五行志》:在觜觿,为葆旅,主收敛。儒说葆旅宫中之象,收敛贪妒之象。是岁邓贵人始入。明年三月,阴皇后立,邓贵人有宠,阴后妒忌之,后遂坐废。一曰是将入参,参、伐为斩刈。明年七月,越骑棱尉冯柱捕斩匈奴温禺犊王乌居战。
永元十二年秋七月辛亥朔,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翼八度,荆州宿也。明年冬,南郡蛮夷反为寇。
永元十五年四月甲子晦,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东井二十二度。东井,主酒食之宿也。妇女之职,无非无仪,酒食是议。去年冬,邓皇后立,有丈夫之性,与知外事,故天示象。是年水,雨伤稼。
殇帝延平元年夏六月日,晕有璚背。冬十二月,日晕,有背璚。
按《后汉书·殇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日晕上有半晕,晕外有璚,背两珥。十二月丙寅,日晕,中有背璚。
安帝永初元年三月二日癸酉,日有蚀之,诏举贤良方正求直言。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诏公卿内外众官、郡国守相,举贤良方正、有道术之士,明政术、达古今、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 按《五行志》:在胃二度。胃主廪仓。是时邓太后专政,去年大水伤稼,仓廪为虚。
永初三年三月,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永初五年正月庚辰朔,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虚八度。正月,王者统事之正日也。虚,空名也。是时邓太后摄政,安帝不得行事,俱不得其正,若王者位虚,故于正月阳不克,示象也。于是阴预乘阳,故外国并为寇害,西边诸郡皆至虚空。
永初七年四月丙申晦,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东井一度。
元初元年三月癸卯,日有蚀之。十月戊子朔,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十月,日蚀,在尾十度。尾为后宫,继嗣之宫也。是时上甚幸阎贵人,将立,故示不善,将为继嗣祸也。明年四月,遂立为后。后遂与江京、耿宝等共谗太子废之。〈三月日蚀不载〉元初二年九月壬午晦,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心四度。心为王者,明久失位也。
元初三年三月辛亥,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娄五度。史官不见,辽东以闻。元初四年二月乙巳朔,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奎九度。史官不见,七郡以闻。奎主武库兵。其十月八日壬戌,武库火,烧兵器也。〈按《纪》作乙巳,《志》作乙亥,互异〉
元初五年八月丙申朔,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翼十八度。史官不见,张掖以闻。
元初六年十二月戊午朔,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几尽,地如昏状。在须女十一度,女主恶之。后二岁三月,邓太后崩。
按《李氏家书》:司空李合上书曰:陛下祗畏天威惧
天变,克己责躬,博访群下,咎皆在臣,力小任重,招致咎徵。去年二月,京师地震;今月戊午,日蚀。夫至尊,莫过乎天。天之变,莫大乎日蚀。地之戒,莫重乎震动。今一岁之中,大异两见,日蚀之变,既为尤深。地动之戒,摇宫最丑。日者,阳精,君之象也。戊者,土主位在中宫。午者,火德汉之所承地道安静法当由阳。今乃专恣摇动宫阙,祸在萧墙之内。臣恐宫中必有阴谋。其阳下图其上,造为逆也。灾变终不虚生,推原二异,日辰行度,甚为较明,譬犹指掌,宜察宫闱之内,如有所疑,急摧破其谋。无令得成修政,恐惧以答天意。十月辛卯,日有蚀之。周家所忌,乃为亡徵。是时妃后用事,七子朝,今戊午之灾,近相似类宜贬退诸后,兄弟群从内外之宠求贤良,徵逸士,下德令施恩惠,泽及山海。时度辽将军遵多兴师重赋出塞妄攻之事。上深纳其言。建光二年,邓后崩,上收考中人赵任等。辞言地震日蚀在中宫,竟有废立之谋,合乃自知其言,验也。
永宁元年七月乙酉朔,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张十五度。史官不见,酒泉以闻。
延光三年九月庚寅晦,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氐十五度。氐为宿宫。宫,中宫也。时上听中常侍江京、樊丰及阿母王圣等谗言,废皇太子。
延光四年三月戊午朔,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胃十二度。陇西、酒泉、朔方各以状上,史官不觉。 按《马融集》:时融为许令。上书曰:伏读诏书,陛下深惟禹汤罪己之义,归咎自责,寅畏天戒,详延百僚,博问公卿,知变所自审,得厥,故修复往术以答天命。臣子远近莫不延颈企踵,苟有隙空一介之知事,愿自效贡纳圣听。臣伏见日蚀之占,自昔典籍十月之交。《春秋传记》、《汉注》所载,史官占候,群臣密对,陛下所观览,左右所讽诵,可谓详悉备矣。虽复广问陷在前志,无以复加乃者,茀气于参。臣前得敦朴之人,后三年二月对策北宫端门,以为参者,西方之位,其于分野并州是也。殆谓西戎北边其后种,羌叛戾乌,桓犯上郡,并凉动兵验略效矣。今复见大异申诫,重谴于此二城,海内莫见,三月一日合辰在娄,娄又西方之宿众占显明者羌及乌桓,有悔过之辞,将吏策勋之名,臣恐受任典牧者,苟脱目前皆粗图身一时之权,不顾为国百世之利论者,美近功,忽其远,则各相不大疢病伏惟天象不虚。老子曰:图难于其易也,为大于其细也。消灾复异宜在于今。诗曰:日月告凶,不用其行。四国无政,不用其良。传曰: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谪于日月之灾,故政不可不慎也。务三而已,一曰择人,二曰安民,三曰从时。臣融伏惟方今有道之世,汉典设张,侯甸采卫,司民之吏,案绳循墨,虽有殿最所差,无几其陷罪辟身自取祸,百姓未被,其大伤至边郡牧御失和,吉之与,凶败之与,成优劣相悬不诫不可审择其人,上以应天变,下以安民隶。窃见列将子孙生长京师,食仰租奉,不知稼穑之艰,又希遭阨困,故能果毅轻财,施与孤弱以获死生之用,此其所长也不拘法禁,奢泰无度,功劳足以宣威,踰滥足以伤化,此其所短也。州郡之士,出自贫苦,长于检柙虽专赏罚不敢越溢此其所长也。拘文守法,遭遇非常,狐疑无断,畏首畏尾,威恩纤薄,外内离心,士卒不附,此其所短也。必得将兼有二长之才无二短之累参以吏事任以兵法有此数姿然,后能折冲厌,难致其功,实转灾为福。孔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以天下之大,四海之众,云无若人臣,以为诬矣。宜特选详誉,审得其真,镇守二方以应用良择人之义,以塞大异也。
顺帝永建二年正月戊午,白虹贯日。七月甲戌朔,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二年七月甲戌朔,日有蚀之。按《五行志》:日蚀,在翼九度。 按《古今注》:二年正月戊午,白虹贯日。
永建三年正月丁酉,日有白虹,贯交晕中。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引《古今注》云云。
永建五年,白虹贯日。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唐檀传》:永建五年,白虹贯日,檀上便宜三事,陈其咎徵。
永建六年正月丁卯,日晕两珥,白虹贯珥中。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引《古今注》云云。
阳嘉二年正月乙卯,白虹贯日。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按《郎顗传》:顗条七事,其六曰:臣窃见今月十四日乙卯巳时,白虹贯日。凡日旁色气白而纯者名为虹。贯日中者,侵太阳也;见于春者,政变常也。方今中官外司,各各考事,其所考者,或非急务。又恭陵火灾,主名未立,多所收捕,备经考毒。寻火为天戒,以悟人君,可顺而不可违,可敬而不可慢。陛下宜恭己内省,以备后灾。凡诸考案,并须立秋。又易传曰:公能其事,序贤进士,后必有喜。反之,则白虹贯日。以甲乙见者,则谴在中台。自司徒居位,阴阳多谬,久无虚己进贤之策,天下兴议,异人同咨。且立春以来,金气再见,金能胜木,必有兵气,宜黜司徒以应天意。陛下不早禳之,将负臣言,遗患百姓。
阳嘉四年闰月丁亥朔,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角五度。史官不见,零陵以闻。
永和三年十二月戊戌朔,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须女十一度。史官不见,会稽以闻。明年,中常侍张逵等谋谮皇后父梁商欲作乱,推考,逵等伏诛也。
永和五年五月己丑晦,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东井三十三度。东井,三辅宿。又近舆鬼,舆鬼为宗庙。其秋,西羌为寇,至三辅陵园。
永和六年九月辛亥晦,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尾十一度。尾主后宫继嗣之宫也,以为继嗣不兴之象。
桓帝建和元年正月辛亥朔,日有蚀之,诏公卿言得失。赦天下,赐粟帛,免租有差。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春正月辛亥朔,日有蚀之。诏三公、九卿、校尉各言得失。戊午,大赦天下。赐吏更劳一岁;男子爵,人二级,为父后及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级;鳏、寡、孤、独、笃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贞妇帛,人三匹。灾害所伤什四以上,勿收田租;其不满者,以实除之。 按《五行志》:在营室三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是时梁太后摄政。
建和三年四月丁卯晦,日有蚀之。五月,诏徙边者归本郡。六月,诏大臣举贤良方正。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三年四月丁卯晦,日有蚀之。五月乙亥诏曰:盖闻天生蒸民,不能相理,为之立君,使司牧之。君道得于下,则休祥著乎上;庶事失其序,则咎徵见乎象。间者,日蚀毁缺,阳光晦暗,朕祗惧潜思,匪遑启处。传不云乎:日蚀修德,月蚀修刑。昔孝章帝悯前世禁徙,故建初之元,并蒙恩泽,流徙者使还故郡,没入者免为庶民。先皇德政,可不务乎。其自永建元年迄于今岁,凡诸妖恶,支亲从坐,及吏民减死徙边者,悉归本郡;唯没入者不从此令。六月庚子,诏大将军、三公、特进、侯,其与卿、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 按《五行志》:在东井二十三度。例在永元十五年。东井主法,梁太后又听兄冀枉杀公卿,犯天法也。明年,太后崩。
元嘉二年七月二日庚辰,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翼四度。史官不见,广陵以闻。翼主倡乐。时上好乐过。
永兴二年九月丁卯朔,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兴二年九月丁卯朔,日有蚀之。诏曰:朝政失中,云汉作旱,川灵涌水,蝗虫孳蔓,残我百谷,太阳亏光,饥馑荐臻。其不被害郡县,当为饥馁者储。天下一家,趣不糜烂,则为国宝。其禁郡国不得卖酒,祠祀裁足。 按《五行志》:在角五度。角,郑宿也。十一月,泰山盗贼群起,劫杀长吏。泰山于天文属郑。
永寿三年闰月庚辰晦,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七星二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例在永元四年。后二岁,梁皇后崩,冀兄弟被诛。
延熹元年五月甲戌晦,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柳七度,京都宿也。 按《梁冀别传》曰:常侍徐璜白言臣切见道术家常言汉死在戌亥,今太岁在丙戌,五月甲戌日蚀,柳宿朱雀,汉家之贵宿国分周地。今京师是也。史官上占去重见轻璜召太史陈援诘问,乃以实对,冀怨援不为隐讳,使人阴求其短发擿上闻,上以亡失,候仪不肃。有司奏,收杀狱中。
延熹八年正月丙申晦,日有蚀之。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营室十三度。营室之中,女主象也。其二月癸亥,邓皇后坐酗,上送暴室,令自杀,家属被诛。吕太后崩时亦然。
延熹九年正月辛卯朔,日有蚀之。诏司农绝调度,徵求免租有差。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九年正月辛卯朔,日有蚀之。己酉诏曰:比岁不登,人多饥穷,又有水旱疾疫之困。盗贼徵发,南州尤甚。灾异日蚀,谴告累至。政乱在予,仍获咎徵。其令大司农绝今岁调度徵求,及前年所调未毕者,勿复收责。其灾旱盗贼之郡,勿收租,馀郡悉半入。 按《五行志》:在营室三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谷永以为三朝尊者恶之。其明年,宫车晏驾。 按《襄楷传》:时宦官专朝,政刑暴滥,灾异尤数。延熹九年,楷自家诣阙上疏曰:臣闻皇天不言,以文象设教。尧舜虽圣,必历象日月星辰,察五纬所在,故能享百年之寿,为万世之法。臣切见去岁五月,荧惑入太微,犯帝坐,出端门,不轨常道。其闰月庚辰,太白入房,犯心小星,震动中耀。中耀,天王也;傍小星者,天王子也。夫太微天廷,五帝之坐,而金火罚星扬光其中,于占,天子凶;又俱入房、心,法无继嗣。今年岁星久守太微,逆行西至掖门,还切执法。岁为木精,好生恶杀,而淹留不去者,咎在仁德不修,诛罚太酷。前七年十二月,荧惑与岁星俱入轩辕,逆行四十馀日,而邓皇后诛。其冬大寒,杀鸟兽,害鱼鳖,城傍竹柏之叶有伤枯者。臣闻于师曰:柏伤竹枯,不出三年,天子当之。今洛阳城中人夜无故叫呼,云有火光,人声正喧,于占亦与竹柏枯同。自春夏以来,连有霜雹及大雨雷,而臣作威作福,刑罚急刻之所感也。太原太守刘瓆、南阳太守成琎,志除奸邪,其所诛剪,皆合人望,而陛下受阉竖之谮,乃远加考逮。三公上书乞哀瓆等,不见采察,而严被谴让。忧国之臣,将遂杜口矣。臣闻杀无罪,诛贤者,祸及三世。自陛下即位以来,频行诛伐,梁、寇、孙、邓,并见族灭,其从坐者,又非其数。李云上书,明主所不当讳,杜众乞死,谅以感悟圣朝,曾无赦宥,而并被残戮,天下之人,咸知其冤。汉兴以来,未有拒谏诛贤,用刑太深如今者也。永平旧典,诸当重论皆须冬狱,先请后刑,所以重人命也。顷数十岁以来,州郡玩习,又欲避请谳之烦,辄托疾病,多死牢狱。长吏杀生自己,死者多非其罪,魂神冤结,无所归诉,淫厉疾疫,自此而起。昔文王一妻,诞致十子,今宫女数千,未闻庆育。宜修德省刑,以广螽斯之祚。又七年六月十三日,河内野王山上有龙死,长可数十丈。扶风有星陨为石,声闻三郡。夫龙形状不一,小大无常,故周易况之大人,帝王以为符瑞。或闻河内龙死,讳以为蛇。夫龙能变化,蛇亦有神,皆不当死。昔秦之将衰,华山神操璧以授郑客,曰今年祖龙死,始皇逃之,死于沙丘。王莽天凤二年,讹言黄山宫有死龙之异,后汉诛莽,光武复兴。虚言犹然,况于实邪。夫星辰丽天,犹万国之附王者也。下将畔上,故星亦畔天。石者安类,坠者失势。春秋五石陨宋,其后襄公为楚所执。秦之亡也,石陨东郡。今陨扶风,与先帝园陵相近,不有大丧,必有畔逆。案春秋以来及古帝王,未有河清及学门自坏者也。臣以为河者,诸侯位也。清者属阳,浊者属阴。河当浊而反清者,阴欲为阳,诸侯欲为帝也。太学,天子教化之宫,其门无故自坏者,言文德将丧,教化废也。京房易传曰:河水清,天下平。今天垂异,地吐妖,人厉疫,三者并时而有河清,犹春秋麟不当见而见,孔子书之以为异也。臣前上琅邪宫崇受干吉神书,不合明德。臣闻布谷鸣于孟夏,蟋蟀吟于始秋,物有微而志信,人有贱而言忠。臣虽至贱,诚愿赐清閒,极尽所言。书奏不省。十馀日,复上书曰:臣伏见太白北入数日,复出东方,其占当有大兵,中国弱,四夷彊。臣又推步,荧惑今当出而潜,必有阴谋。皆由狱多冤结,忠臣被戮。德星所以久守执法,亦为此也。陛下宜承天意,理察冤狱,为刘瓆、成琎亏除罪辟,追录李云、杜众等子孙。夫天子事天不孝,则日蚀星𩰚。比年日蚀于正朔,三光不明,五纬错戾。前者宫崇所献神书,专以奉天地顺五行为本,亦有兴国广嗣之术。其文易晓,参同经典,而顺帝不行,故国嗣不兴,孝冲、孝质频世短祚。臣又闻之,得主所好,自非正道,神为生虐。故周衰,诸侯以力征相尚,于是夏育、申休、宋万、彭生、任鄙之徒生于其时。殷纣好色,妲己是出。叶公好龙,真龙游廷。今黄门常侍,天刑之人,陛下爱待,兼倍常宠,系嗣未兆,岂不为此。天官宦者星不在紫宫而在天市,明当给使主市里也。今乃反处常伯之位,实非天意。又闻宫中立黄老、浮屠之祠。此道清虚,贵尚无为,好生恶杀,省欲去奢。今陛下嗜欲不去,杀罚过理,既乖其道,岂获其祚哉。或言老子入外国为浮屠。浮屠不三宿桑下,不欲久生恩爱,精之至也。天神遗以好女,浮屠曰:此但革囊盛血。遂不盻之。其守一如此,乃能成道。今陛下淫女艳妇,极天下之丽,甘肥饮美,单天下之味,奈何欲如黄老乎。书上,即召诏尚书问状。楷曰:臣闻古者本无宦官,武帝末,春秋高,数游后宫,始置之耳。后稍见任,至于顺帝,遂益繁炽。今陛下爵之,十倍于前,至今无继嗣者,岂独好之而使之然乎。尚书上其对,诏下有司处正,尚书承旨奏曰:宦者之官,非近世所置。汉初张泽为大谒者,佐绛侯诛诸吕;孝文使赵谈参乘,而子孙昌盛。楷不正辞理,指陈要务,而析言破律,违背经艺,假借星宿,伪托神灵,造合私意,诬上罔事。请下司隶,正楷罪法,收送洛阳狱。帝以楷言虽激切,然皆天文恒象之数,故不诛,犹司寇论刑。
永康元年五月壬子晦,日有蚀之。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舆鬼一度。儒说壬子淳水日,而阳不克,将有水害。其八月,六州大水,渤海盗贼。 按《皇甫规传》:规为度辽将军。永康元年,徵为尚书。夏日蚀,诏举贤良方正。规对曰:天之于王者,如君之于臣,父之于子也。诫以灾妖,使从福祥。陛下八年之中,三断大狱,一除内嬖,再诛外臣。而灾异犹见,人情未安者,殆贤愚进退,威刑所加,有非其理也。前太尉陈蕃、刘矩,忠谋高世,废在里巷;刘祐、冯绲、赵典、尹勋,正直多怨,流放家门;李膺、王畅、孔翌,洁身守礼,终无宰相之阶。至于钩党之衅,事起无端,虐贤伤善,哀及无辜。今兴改善政,易于覆手,而群臣杜口,鉴畏前害,互相瞻顾,莫肯正言。伏愿陛下暂留圣明,容受謇直,则前责可弭,后福必降。对奏,不省。
灵帝建宁元年五月丁未朔,日有蚀之。冬十月甲辰晦,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建宁元年夏五月丁未朔,日有蚀之。诏公卿以下各上封事,及郡国守相举有道之士各一人;又故刺史、二千石清高有遗惠,为众所归者,皆诣公车。冬十月甲辰晦,日有蚀之。令天下系囚罪未决入缣赎,各有差。 按《五行志》同。 按《窦武传》:武为大将军,陈蕃私谓武诛曹节等,武深然之。会五月日蚀,蕃复说武因日蚀,斥罢宦官,以塞天变。武白太后,诛中常侍管霸等。后曹节、王甫等白帝,捕收武等,武等皆被害。
灵帝 年,日赤如血,无光。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灵帝时,日数出东方,正赤如血,无光,高二丈馀乃有景。且入西方,去地二丈,亦如之。其占曰,事天不谨,则日月赤。建宁二年十月庚子晦,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作戊戌晦〉右扶风以闻。
建宁三年三月丙寅晦,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梁相以闻。建宁四年三月辛酉朔,日有蚀之。诏上封事。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诏公卿至六百石,各上封事。按《五行志》云云。
熹平二年十二月癸酉晦,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虚二度。是时中常侍曹节、王甫等专权。〈注〉蔡邕上书曰:四年正月朔,日体微伤,群臣服赤帻赴宫门之中,无救,乃各罢归。天有大异,隐而不宣,求御过是已事之甚者。熹平六年十月癸丑朔,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赵相以闻。
光和元年二月辛亥朔,日有蚀之。十月丙子晦,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光和元年二月辛亥朔,日有蚀之。十月丙子晦,日有蚀之。在箕四度。箕为后宫口舌。是月,上听谗废宋皇后。 按《卢植传》:植为尚书。光和元年,日蚀,上封事曰:臣闻五行传日晦而月见谓之脁,王侯其舒。此谓君政舒缓,故日蚀晦也。春秋传曰天子避位移时,言其相掩不过移时。而间者日蚀自巳过午,既蚀之后,云雾晻暧。比年地震,彗孛互见。臣闻汉以火德,化当宽明。近色信谗,忌之甚者,如火畏水故也。案今年之变,皆阳失阴侵,消禦灾凶,宜有其道。谨略陈八事:一曰用良,二曰原禁,三曰禦疠,四曰备寇,五曰修礼,六曰遵尧,七曰御下,八曰散利。用良者,宜使州郡覈举贤良,随方委用,责求选举。原禁者,凡诸党锢,多非其罪,可加赦恕,申宥回枉。禦疠者,宋后家属,并以无辜委骸横尸,不得收葬,疫疠之来,皆由于此。宜敕收拾,以安游魂。备寇者,侯王之家,赋税减削,愁穷思乱,必致非常,宜使给足,以防未然。修礼者,应徵有道之人,若郑元之徒,陈明洪范,禳服灾咎。遵尧者,今郡守刺史一月数迁,宜依黜陟,以章能否,纵不九载,可满三岁。御下者,请谒希爵,一宜禁塞,迁举之事,责成主者。散利者,天子之体,理无私积,宜弘大务,蠲略细微。帝不省。
光和二年四月甲戌朔,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光和四年二月己巳,黄气抱日。九月庚寅朔,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四年九月庚寅朔,日有蚀之。按《五行志》:二月己巳,黄气抱日,黄白珥在其表。日蚀,在角六度。
中平三年五月壬辰晦,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中平五年正月,日色赤黄,中有黑气如飞鹊,数月乃销。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中平六年二月乙未,白虹贯日。日色如血,无光。四月丙午朔,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六年四月丙午朔,日有蚀之。按《五行志》:六年二月乙未,白虹贯日。四月丙午朔,日有食之。其月浃辰,宫车晏驾。
献帝初平元年二月壬辰,白虹贯日。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初平三年十月,日有重晕。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袁山松书》曰:三年十月丁卯,日有重两倍。《吴书》载:韩馥与袁术书曰:凶出于代郡。
初平四年正月甲寅朔,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营室四度。时李傕、郭汜专政。 按《袁宏·汉纪》:未蚀八刻,太史令王立奏曰:日晷过度,无有变也。于是朝臣皆贺,帝密令尚书候焉,未晡一刻而蚀。尚书贾诩奏曰:立伺候不明疑误上下,太尉周忠职所典掌,请皆治罪。诏曰:天道远事验难明,且灾异应政而至,虽探道知机焉,能无失而欲归咎史官益重,朕之不德也。弗从。于是避正殿,寝兵,不听事五日。
兴平元年六月乙巳晦,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帝避正殿,寝兵,不听事。 按《五行志》同。
建安五年九月庚午朔,日有蚀之。诏举至孝各上封事。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诏三公举至孝二人,九卿、校尉、郡国守相各一人,皆上封事,靡有所讳。
建安六年春三月丁卯朔,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作十月癸未朔〉建安十三年十月癸未朔,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在尾十二度。建安十五年二月乙巳朔,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同。
建安十七年六月庚寅晦,日有蚀之。
建安二十一年五月己亥晦,日有蚀之。
建安二十四年二月壬子晦,日有蚀之。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俱同。
又按《志》凡汉中兴十二世,百九十六年,日蚀七十二,朔三十二,晦三十七,月二日三。
魏
文帝黄初二年,夏六月戊辰晦,日有蚀之。
按《三国志·魏文帝本纪》云云。 按《晋书·天文志》:魏文帝黄初二年,有司奏免太尉,诏曰:灾异之作,以谴元首,而归过股肱,岂禹汤罪己之义乎。其令百官各虔厥职。后有天地之眚,勿复劾三公。〈按:天变之见,虽有分野,然各国皆有
史官,而独略于蜀汉者,陈寿以私意削之也。今因其分统,仍照原史编次,不复以纲目例,统于后汉馀部,灾变仿此
〉
黄初三年正月丙寅朔,日有蚀之。十一月庚申晦,又日有蚀之。
按《三国志·魏文帝本纪》云云。 按《晋书·天文志》同。黄初五年十一月戊申晦,日有蚀之。
按《三国志·魏文帝本纪》云云。 按《晋书·天文志》同。
明帝太和五年十一月戊戌晦,日有蚀之。太史许芝请禳不从,敕公卿上封事。
按《三国志·魏明帝本纪》云云。 按《晋书·天文志》:明帝太和五年,又云太和初,太史令许芝奏,日应蚀,与太尉于灵星祈禳。帝诏曰:盖闻人主政有不德,则天惧之以灾异,所以谴告,告使得自修也。故日月薄蚀,明治道有不当者。朕即位以来,既不能光明先帝圣德,而施化又不合于皇神,故上天有以寤之。宜敕政自修,有以报于神明。天之于人,犹父之于子,未有父欲有责其子,而可献盛馔以求免也。今外欲遣上公与太史令俱禳之,于义未闻也。群公卿士大夫,其各勉修厥职。有可以补朕不逮者,各封上之。
太和六年正月戊辰朔,日有蚀之。
按《三国志·魏明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云云。
青龙元年闰月庚寅朔,日有蚀之。
按《三国志·魏明帝本纪》云云。 按《晋书·天文志》同。
少帝正始元年七月戊申朔,日有蚀之。
按《三国志·魏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云云。正始三年四月戊戌朔,日有蚀之。
按《三国志·魏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云云。正始四年五月丁丑朔,日有蚀之。
按《三国志·魏少帝本纪》云云。 按《晋书·天文志》同。正始五年四月丙辰朔,日有蚀之。
按《三国志·魏少帝本纪》云云。 按《晋书·天文志》同。正始六年四月壬子朔,日有蚀之。十月戊申朔,又日有蚀之。
按《三国志·魏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云云。正始八年二月庚午朔,日有蚀之。诏问得失。
按《三国志·魏少帝本纪》云云。 按《晋书·天文志》:正始八年二月庚午朔,日有蚀之。是时曹爽专政,丁谧、邓飏等轻改法度。会有日蚀之变,诏群臣问得失。蒋济上疏曰:昔大舜佐治,戒在比周。周公辅政,慎于其朋。齐侯问灾,晏子对以布惠;鲁君问异,臧孙答以缓役。塞变应天,乃实人事。济旨譬甚切,而君臣不悟,终至败亡。
正始九年正月乙未朔,日有蚀之。
按《三国志·魏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云云。
齐王芳嘉平元年二月己未,日有蚀之。
按《三国志·魏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云云。
高贵乡公甘露四年七月戊子朔,日有蚀之。
按《三国志·魏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云云。甘露五年正月乙酉朔,日有蚀之。
按《三国志·魏少帝本纪》云云。 按《晋书·天文志》:甘露五年正月乙酉朔,日有蚀之。京房易占曰:日蚀乙酉,君弱臣强。司马将兵,反征其王。五月,有成济之变。
元帝景元二年五月丁未朔,日有蚀之。
景元三年十一月己亥朔,日有蚀之。
按《三国志·魏元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云云。
吴
大帝赤乌十一年二月,白虹贯日,夜发诏戒惧。
按《三国志·吴孙权传》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云云。
[book_title]第二十一卷
第二十一卷目录
日异部汇考四
晋〈武帝泰始六则 咸宁三则 太康五则 惠帝元康二则 永康一则 永宁一则 太安一则 永兴一则 光熙一则 怀帝永嘉四则 悯帝建兴三则 元帝太兴二则 永昌一则 明帝太宁二则 成帝咸和三则 咸康四则 穆帝永和六则 升平二则 哀帝隆和一则 海西公太和四则 简文咸安一则 孝武帝宁康二则 太元八则 安帝隆安二则 元兴二则 义熙六则 恭帝元熙二则〉
宋〈少帝景平一则 文帝元嘉八则 孝武帝建元一则 大明一则 明帝泰始二则 后废帝元徽四则 顺帝升明二则〉
南齐〈高帝建元四则 武帝永明十则 郁林王隆昌一则 明帝建武一则 东昏侯永元一则〉
梁〈武帝天监一则 普通三则 太清一则〉
陈〈武帝永定一则 文帝天嘉三则 高宗太建三则 后主至德一则〉
北魏〈太祖皇始一则 天兴二则 天赐一则 太宗神瑞一则 世祖始光一则 神麚二则 太廷二则 太平真君六则 高宗兴安一则 兴光一则 和平二则 显祖皇兴三则 高祖延兴四则 承明一则 太和十七则 世宗景明三则 正始二则 永平四则 延昌三则 肃宗熙平一则 神龟二则 正光五则 孝昌三则 庄帝永安二则 前废帝普泰一则 后废帝中兴一则 出帝太昌一则 永熙二则 孝静帝元象二则 兴和一则 武定三则〉
北齐〈后主武平一则〉
北周〈武帝保定四则 天和五则 建德六则 静帝大象二则〉
隋〈文帝开皇七则 仁寿二则 炀帝大业二则〉
庶徵典第二十一卷
日异部汇考四
晋武帝泰始二年七月丙午晦,日有蚀之,十月丙午朔,日有蚀之。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同。
五年,日晕,白虹贯之。
按《本纪》:七月,日晕再重,白虹贯之。延群公询谠言。七年十月丁丑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八年十月辛未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九年四月戊辰朔,日有蚀之。又七月丁酉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十年正月乙未三月癸亥,并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正月,日蚀。 按《志》云云。
咸宁元年七月甲申晦,日有蚀之。
三年正月丙子朔,日有蚀之。
四年正月庚午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志》同,云云。
太康元年正月,五色气冠日。
按《本纪》云云。 按《志》:正月己丑朔,五色气冠日,自卯至酉。占曰:君道失明,丑为斗牛,主吴越。是时孙皓淫暴,四月降。
四年三月辛丑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志》云云。
七年正月甲寅朔,日有蚀之。诏公卿上封事。
按《本纪》:七年正月甲寅朔,日有蚀之。乙卯,诏曰:比年灾异屡发,日蚀三朝,地震山崩。邦之不臧,实在朕躬。公乡大臣各上封事,极言其故,勿有所讳。 按《志》同。八年正月戊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志》云云。
九年正月壬申朔、六月庚子朔,并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太熙元年四月庚申,帝崩。
惠帝元康元年十一月甲申,日晕再重,青赤有光。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九年春正月,日中有若飞燕者。十一月甲子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日中飞燕,日蚀。与《志》同。 按《志》:九年正月,日中有若飞燕者,数日乃消。王隐以为悯怀废死之徵。 又按《志》:十二月,废皇太子遹为庶人,寻杀之。
永康元年正月己卯,日有蚀之。又晕三重。四月辛卯,日有蚀之。十月,日无光。十二月,日中有黑气。
按《本纪》:日蚀俱载,日无光及黑气不载。 按《志》:正月癸亥朔,日晕三重。十月乙未,日闇,黄雾四塞。占曰:不及三年,下有拔城大战。十二月庚戌,日中有黑气。京房易传曰:祭天不顺兹谓逆,厥异日中有黑气。 又按《志》:正月己卯、四月辛卯,并日有蚀之。
永宁元年闰月丙戌朔,日有蚀之。九月甲申,日中有黑子。
按《本纪》云云。不载日中黑子。 按《志》云云。又九月甲申,日中有黑子。京房易占:黑者阴也,臣不掩君恶,今下见,百姓恶君,则有此变。又曰:臣有蔽主明者。
太安元年十一月,日中有黑气。永兴元年十一月,日中有黑气分日。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光熙元年正月戊子朔,日有蚀之。五月,日光四散,赤如血。七月乙酉朔、十二月壬午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正月戊子朔、七月乙酉朔,并日有蚀之。十一月,惠帝崩。十二月壬午朔,又日有蚀之。
又按《志》:五月壬辰癸巳,日光四散,赤如血流,照地
皆赤。甲午又如之。占曰:君道失明。
怀帝永嘉元年冬十一月戊申朔,日有蚀之。乙亥,有黄黑气蔽日,所照皆黄。
按《本纪》云云。不载黄黑气。 按《志》:十一月乙亥,黄黑气掩日,所照皆黄。案河图占曰日薄也。其说曰:凡日蚀皆于朔晦,有不于朔晦者为日薄。虽非日月同宿,时阴气盛,掩日光也。占类日蚀。
二年正月丙子朔,日有蚀之。白虹再贯日。
按《本纪》云云。 按《志》:正月丙子朔,日有蚀之。戊申,白虹贯日。二月癸卯,白虹贯日,青黄晕,五重。占曰:白虹贯日,近臣为乱,不则诸侯有反者。晕五重,有国者受其祥,天下有兵,破亡其地。明年,司马越暴蔑人主。五年,刘聪破京都,帝蒙尘于寇庭。
五年三月,日光散如血,中有物若飞燕。
按《本纪》不载。 按《志》:三月庚申,日散光,如血下流,所照皆赤。日中有若飞燕者。
六年二月壬子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言朔。 按《志》云云。
悯帝建兴二年正月,日陨地。又三日并出。
按《本纪》:正月辛未辰时,日陨于地。又有三日相承,出于西方而东行。 按《志》同。
四年六月丁巳朔、十二月甲申朔,并日有蚀之。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五年正月庚子,三日并出。五月丙子、十月丙子,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五年正月庚子,三日并照,虹蜺弥天。日有重晕,左右两珥。占曰:白虹,兵气也。三四五六日俱出并争,天下兵作,亦如其数。又曰:三日并出,不过三旬,诸侯争为帝。日重晕,天下有立王。晕而珥,天下有立侯。故陈卓曰:当有大庆,天下其三分乎。三月而江东改元为建武,刘聪、李雄亦跨曹刘疆宇,于是兵连累叶。 又按《志》:五年五月丙子、十一月丙子,并日有蚀之。时帝蒙尘于平阳。
元帝太兴元年四月丁丑朔,日有蚀之。十一月乙卯,日夜出,高三丈,中有赤青珥。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四年二月癸亥,日𩰚。三月,日中有黑子。按《本纪》不载日中有黑子。 按《志》:二月,日𩰚。三月癸未,日中有黑子。辛亥,帝亲录讯囚徒。
永昌元年十月辛卯,日中有黑子,日无光。
按《本纪》云日无光,不载日中黑子。 按《志》:永昌元年十月辛卯,日中有黑子。时帝宠幸刘隗,擅威福,亏伤君道,王敦因之举兵,逼京都,祸及忠贤。 按《郭璞传》:璞为著作佐郎。其后日有黑气,璞复上疏曰:臣以顽昧,近者胃陈所见,陛下不遗狂言,事蒙御省。伏读圣诏,欢惧交战,臣前云升阳未布,隆阴仍积,坎为法象,刑狱所丽,变坎加离,厥象不烛,疑将来必有薄蚀之变也。此月四日,日出山六七丈,精光暂昧,而色都赤,中有异物大如鸡子,又有青黑之气共相搏击,良久方解。按时在岁首纯阳之月,日在癸亥全阴之位,而有此异,殆元首供禦之义不显,消复之理不著之所致也。计去微臣所陈,未及一月,而便有此变,益明皇天留情陛下恳恳之至也。往年岁末,太白蚀月,今在岁始,日有咎谪。曾未数旬,大眚再见,日月告衅,见惧诗人,无曰天高,其鉴不远。故宋景言善,荧惑退次;光武宁乱,滹沲结冰。此明天人之悬符,有若形影之相应。应之以德,则休祥臻;酬之以怠,则咎徵作。陛下宜恭承灵谴,敬天之怒,施沛然之恩,谐元同之化,上所以允塞天意,下所以弭息群谤。臣闻人之多幸,国之不幸。赦不宜数,实如圣旨。臣愚以为子产知铸刑书,非政事之善,然不得不作者,须以救弊故也。今之宜赦,理亦如之。随时之宜,亦圣人所善者。此国家大信之要,诚非微臣所得干豫。今圣朝明哲,思弘谋猷,方辟四门以亮采,访舆诵于群心,况臣蒙珥笔朝末,而可不竭诚尽规哉。
明帝太宁元年正月己卯,日晕,无光。十一月丙子,白虹贯日。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占曰:君道失明,阴阳昏,臣有阴谋。京房曰:下专刑,兹谓分威,蒙微而日不明。先是,王敦害尚书令刁协、仆射周顗、骠骑将军戴若思等,是专刑之应。敦既陵上,卒伏其辜。十一月丙子,白虹贯日。史官不见,桂阳太守华包以闻。
三年十一月癸巳朔,日有蚀之。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斗。斗,吴分也。其后苏峻作乱。
成帝咸和二年五月甲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井。井,主酒食,女主象也。明年,皇太后以忧崩。
六年三月壬戌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是时帝已年长,每幸司徒第,犹出入见王导夫人曹氏如子弟之礼。以人君而敬人臣之妻,有亏君德之象也。
九年七月,白虹贯日。十月乙未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俱不载。 按《志》:是时帝既冠,当亲万机,而委政大臣,君道有亏也。
咸康元年七月,白虹贯日。十月乙未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白虹贯日。 按《志》云云。
二年七月,白虹贯日。
按《本纪》不载。 按《志》:自后庾氏专政,由后族而贵,盖亦妇人擅国之义,故频年白虹贯日。
七年二月甲子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作甲午朔。 按《志》:三月,杜皇后崩。
八年正月乙未朔,日有蚀之,日中又有黑子。
按《本纪》作己未朔,不载日中黑子。 按《志》:京都大雨,郡国以闻。是谓三朝,王者恶之。六月帝崩。
穆帝永和二年四月己酉,日有蚀之。
按《本纪》言朔,《志》不言朔。
七年正月丁酉,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八年正月辛卯,日有蚀之。凉州日中三足乌见。按《本纪》不载三足乌见。 按《志》:张重华在凉州,日暴赤如火,中有三足乌,形见分明,五日乃止。
十年十月,日中有黑子。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十月庚辰,日中有黑子,大如鸡卵。
十一年三月,日中有黑子。
按《本纪》不载。 按《志》:三月戊申,日中有黑子,大如桃,二枚。时天子幼弱,久不亲国政。
十二年十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尾。尾,燕分,北边之象也。是时边表姚襄、苻生互相吞噬,朝廷忧劳,征伐不止。
升平三年十月,日中有黑子。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升平三年十月丙午,日中有黑子,大如鸡卵。少时而帝崩。
四年八月辛丑朔,日有蚀之,既。
按《本纪》云云。 按《志》:日蚀,既在角。凡蚀,浅者祸浅,深者祸大。角为天门,人主恶之。明年帝崩。
哀帝隆和元年三月甲寅朔,十二月戊午朔,并日有蚀之。
按《本纪》:十二月,诏曰:戎旅路次,未得轻简赋役。元象失度,亢旱为患。岂政事未洽,将有版筑、渭滨之士邪。其搜扬隐滞,蠲除苛碎,详议法令,咸从损要。 按《志》:明年帝有疾,不识万机。
海西公太和三年三月丁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作正月。 按《志》云云。
四年四月,白虹贯日。十月乙未,日中有黑子。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五年二月,日中有黑子。七月癸酉朔,日有蚀之。按《本纪》不载日中黑子。 按《志》:日中有黑子,大如李。两年日蚀。皆海西被废之应也。
六年三月,白虹贯日。
按《本纪》不载。 按《志》:三月辛未,白虹贯日,日晕,五重。十一月,桓温废帝,即简文咸安元年也。
简文咸安二年十一月丁丑,日中有黑子。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孝武帝宁康元年十一月,日中有黑子。
按《本纪》不载。 按《志》:己酉,日中有黑子,大如李。三年三月,日中有黑子。十月癸酉朔,日有蚀之。十一月,日中有黑子。
按《本纪》不载日中黑子。十月,日蚀。十二月癸未,皇太后诏曰:顷日蚀告变,水旱不适,虽克己思救,未尽其方。其赐百姓穷者米,人五斛。 按《志》:庚寅,日中有黑子二枚,大如鸭卵。十一月己巳,日中有黑子,大如鸡卵。时帝已长,而康献皇后以从嫂临朝,实伤君道,故日有瑕也。 又按《志》:孝武帝宁康三年十月癸酉朔,日有蚀之。
太元元年十一月己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诏太官彻膳。 按《志》不载。
四年十二月己酉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作闰月。是时苻坚攻襄阳,执朱序。
六年六月庚子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九年十月辛亥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乙丑,以元象乖度,大赦。 按《志》同。十三年二月庚子,日中有黑子二,大如李。
十四年六月辛卯,日中又有黑子,大如李。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十七年五月丁卯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二十年三月庚辰朔,日有蚀之。十一月,日中有黑子。按《本纪》不载日中有黑子。 按《志》:三月,日蚀。明年,帝崩。十一月辛卯,日中又有黑子。是时会稽王以母弟干政。
安帝隆安元年十二月,日晕,有背璚。
按《本纪》不载。 按《志》:壬辰,日晕,有背璚。是后不亲万机,会稽王世子元显专行威罚。
四年六月庚辰朔,日有蚀之。十一月,日中有黑子。按《本纪》云云。 按《志》:是时元显执政。十一月辛亥,日中有黑子。
元兴元年二月,日晕。三月,白虹贯日。
按《本纪》不载。 按《志》:元兴元年二月甲子,日晕,白虹贯日中。三月庚子,白虹贯日。未几,桓元剋京都,王师败绩。明年,元篡位。
二年四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其冬,桓元篡位。
义熙元年五月庚午,日有彩珥。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三年七月戊戌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六年五月,日晕,有璚。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五月丙子,日晕,有璚。时有卢循逼京都,内外戒严。七月,循走。
十年,有白虹十馀丈见日南。九月丁巳朔,日有蚀之。按《本纪》不载白虹。 按《志》:十年,日在东井,有白虹十馀丈在南干日。灾在秦分,秦亡之象。
十一年七月辛亥晦,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十三年正月甲戌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明年,帝崩。
恭帝元熙元年十一月丁亥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自义熙元年至是,日蚀皆从上始,皆为革命之徵。
二年正月,白气贯日。
按《本纪》不载。 按《志》:正月壬辰,白气贯日,东西有直珥各一丈,白气贯之交匝。
宋
少帝景平二年正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按《宋书·少帝本纪》云云。〈按《志》作二月。〉
文帝元嘉四年六月癸卯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六年五月壬辰朔,日有蚀之。十一月己丑朔,又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不尽如钩,蚀时星见,晡方没,河北地闇。
十二年正月乙未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十七年四月戊午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十九年七月甲戌晦,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二十三年六月癸未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二十九年十一月,日始出,如血。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十一月己卯朔,日始出,色赤如血,外生牙,块礨不圆。明年二月,宫车晏驾。
三十年,孝武即位。七月辛丑朔,日有蚀之,既。
按《孝武本纪》:七月辛丑朔,日有蚀之,既。甲寅,诏曰:世道未夷,惟忧在国。夫使群善毕举,固非一才所议,况以寡德,属衰薄之期,夙宵寅想,永怀待旦。王公卿士,凡有嘉谋善政,可以维风训俗,咸达乃诚,无或依隐。
孝武帝孝建元年七月丙申朔,日有蚀之,既。
按《本纪》云云。 按《志》:列宿粲然。
大明五年九月甲寅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七年十一月,日赤如血。
按《本纪》不载。 按《志》:日始出四五丈,色赤如血,未没四五丈,亦如之。至于八年春,凡三,谓日死。闰五月,帝崩。
明帝泰始四年八月丙子朔,日有蚀之。十月癸酉朔,又日有蚀之。
按《本纪》八月不载。 按《志》云云。
五年十月丁卯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后废帝元徽元年十二月癸卯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三年三月乙亥,日未没数丈,日色紫赤无光。
四年正月己酉,白虹贯日。
五年三月庚寅,日晕五重,又重生二直,一抱一背。按以上《本纪》俱不载。 按《志》云云。
顺帝升明二年九月乙巳朔,日有蚀之。
三年三月癸卯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南齐
高帝建元元年六月,日有珥抱。十二月,日晕。
按《南齐书·高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建元元年六月甲申,日南北两珥,西有抱,黄白色。十二月未时,日晕,匝黄白色,至申乃消散。
二年闰正月乙酉,日黄赤无光,至暮。九月甲午朔,日蚀。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三年七月己未朔,日蚀。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四年十一月午时,日色赤黄无光,至暮。
按《本纪》不载。 按《志》在箕宿。
武帝永明元年十二月乙巳朔,日蚀。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二年正月日晕十一月,日生背。
按《本纪》不载。 按《志》:正月丁酉,日交晕再重。十一月辛巳日,东北有一背。
三年二月日,晕生珥。十一月,日有背。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二月丁卯,日有半晕,晕上生一珥。十一月庚寅,日西北有一背。
四年正月,日生珥背。五月,日晕,白虹贯日。十二月,日生直背。
按《本纪》不载。 按《志》:正月辛巳,日南北各生一珥,又生一背。五月丙午,日晕再重,仍白虹贯日,在东井度。十二月辛未,日西北生一直,黄白色。戊寅,日北生一背,青绛色。
五年八月,日生珥。十一月,日晕,虹抱珥直背。
按《本纪》不载。 按《志》:八月己卯,日东南生一珥,并青绛色。十一月丁亥,日出高三竿,朱色赤黄,日晕,虹抱珥直背。
六年二月,日生珥背。三月,日晕,外有虹贯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二月丁巳,日东北生黄色,北有一珥,黄赤色,久久并散。庚申,日西有一背,赤青色,东西生一直,南北各生一珥,并黄白色。三月甲申,日于云中薄半晕,须臾过匝,日东南晕外有一直,并黄色。壬辰,日晕,须臾,日西北生虹贯日中。
七年十月,日生背。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十月癸未,日东北生一背,青赤色,须臾消。
八年六月,日生珥。十一月,日半晕,生珥。
按《本纪》不载。 按《志》:六月戊寅,日于苍白云中南北各生一珥,青黄绛杂色,泽润,并长三尺许,至巳午消。十一月己亥,日半晕,南面不匝;日东西带晕,各生珥,长三尺,白色,珥各长十丈许,正冲日,久久消散,背因成重晕,并青绛色。
九年正月,日晕,生抱珥,白虹贯日。
按《本纪》不载。 按《志》:正月甲午,日半晕,南面不匝;北带晕生一抱,东西各生一珥;抱北又有半晕,抱珥并黄色;北又生白虹贯日,久久消散。
十年十月癸未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十月二日癸未朔,加时在午之半度,到未初晃日始蚀,亏起西北角,蚀十分之四,申时光色复还。
郁林王隆昌元年正月,日晕生直。五月甲戌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正月壬戌,日于云中晕,南北带晕各生一直,同长一丈,须臾消。五月甲戌合朔,巳时日蚀三分之一,午时光复还。
明帝建武元年十一月壬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东昏侯永元元年正月丙申朔,日有蚀之。十二月乙酉,日中有三黑子。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梁
武帝天监十年十二月壬戌朔,日有蚀之。
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天监十年十二月壬戌朔,日蚀,在牛四度。
普通元年春正月丙子,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占曰:日蚀,阴侵阳,阳不克阴也。为大水。其年七月,江、淮、海溢。
三年五月壬辰朔,日有蚀之,既。赦天下。百僚上封事,郡国各举贤良、方正。
按《本纪》:三年五月壬辰朔,日有蚀之,既。癸巳,赦天下。并班下四方,民所疾苦,咸即以闻,公卿百僚各上封事,连率郡国举贤良、方正、直言之士。 按《隋书·天文志》不载。
四年十一月癸未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隋志》同。
太清元年二月己卯,白虹贯日。
按《本纪》云云。 按《隋志》不载。
陈
武帝永定三年五月丙辰朔,日有蚀之。定日变仪,宜服衮冕,永著为令。
按《陈书·武帝本纪》:五月丙辰朔,日蚀,有司奏:旧仪,御前殿,服朱纱袍、通天冠。诏曰:此乃前代承用,意有未同。合朔仰助太阳,宜备衮冕之服。自今以去,永可为准。 按《隋书·天文志》:永定三年五月丙辰朔,日有蚀之。占曰:日蚀君伤。又曰:日蚀帝德消。
文帝天嘉元年正月,日有冠。
按《本纪》云云。 按《隋志》不载。
三年九月戊辰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七年春二月,日无光,乌见。四月,日有交晕。
按《本纪》不载。 按《隋志》:七年二月庚午,日无光,乌见。占曰:王者恶之。其日庚午,吴、楚之分野。四月甲子,日有交晕,白虹贯之。是月癸酉,帝崩。
高宗太建四年九月庚子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隋志》不载。
六年二月壬辰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隋志》不载。
十年二月癸亥,日上有背。
按《本纪》不载。 按《隋志》:占曰:其野失地,有叛兵。甲子,吴明彻军败于吕梁,将卒并为周军所虏。来年,淮南之地,尽没于周。
后主至德三年正月戊午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隋志》不载。
北魏
太祖皇始二年十月壬辰,日晕,有佩璚。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占曰:兵起。天兴元年九月,乌丸张超,收合亡命,聚党三千馀家,据渤海之南皮,自号征东大将军、乌丸王,钞掠诸郡。诏将军庾岳讨之。
天兴三年六月庚辰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占曰外国侵,土地分。五年五月,姚兴遣其弟义阳公平率众四万来侵平阳,乾壁为平所陷。
六年四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占曰兵稍出。十月,太祖诏将军伊谓率骑二万北袭高车,大破之。
天赐五年七月戊戌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占曰后死。六年七月,夫人刘氏薨,后谥为宣穆皇后。
太宗神瑞二年八月庚辰晦,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世祖始光四年六月癸卯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占曰诸佐非其人。神麚元年二月,司空奚斤、监军侍御史安颉讨赫连昌,擒之于安定。其馀众立昌弟定为主,走还平凉,斤追之,为定所擒。将军丘堆弃甲与守将高凉王礼东走蒲坂,世祖怒,斩堆。
神麚元年十一月乙未朔,日有蚀之。太延元年正月己未朔,日有蚀之。
四年十一月丁卯朔,日有蚀之。
太平真君元年四月戊午朔,日有蚀之。
三年八月甲戌晦,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俱不载。 按《志》云云。
六年六月戊子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占曰有九族夷灭。七年正月戊辰,世祖车驾次东雍州。庚午,围薛永宗营垒。永宗出战,大败,六军乘之,永宗众溃,斩永宗,男女无少长皆赴汾水而死。
七年六月癸未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占曰不臣欲杀。八年三月,河西王沮渠牧犍谋反,伏诛。
十年夏四月丙申朔,日有蚀之。六月庚寅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占曰将相诛。十一年六月己亥,诛司徒崔浩。
十一年十二月辛未,日南北有珥。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高宗兴安元年十一月己卯,日出赤如血。
二年三月,日晕。
兴光元年七月丙申朔,日有蚀之。和平元年九月庚申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俱不载。 按《志》云云。三年二月壬子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占曰有白衣之会。六年五月癸卯,高宗崩。
显祖皇兴元年十月己卯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二年四月丙子朔,日有蚀之。十月癸酉朔,日有蚀之。按《本纪》不载。 按《志》:四月丙子朔,日有蚀之。占曰将诛。四年十月,诛济南王慕容白曜。十月癸酉朔,日有蚀之。占曰尊后有忧。三年,夫人李氏薨,后谥思皇后。三年十月丁酉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高祖延兴元年十二月癸卯,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占曰有兵。二年正月乙卯,统万镇裔民相率北叛,遣宁南将军、交阯公韩拔等灭之。三年十二月癸卯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四年正月癸酉朔,日有蚀之。七月丙寅,日有背珥。按《本纪》不载。 按《志》:占曰有崩主,天下改服。有大臣死。五年十二月己丑,征北大将军城阳王寿薨。六年六月辛未,显祖崩。
五年正月丁酉,白虹贯日,直珥一。
承明元年三月辛卯,日晕五重,有二珥。
按以上《本纪》俱不载。 按《志》云云。
太和元年冬十月辛亥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二年正月辛亥,日晕,东西有珥。二月乙酉晦,日有蚀之。九月乙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占曰有欲反者,近三月,远三年。四年正月癸卯,洮阳羌叛,枹䍐镇将讨平之。 又按《志》:占曰东邦发兵。四年十月丁未,兰陵民桓富杀其县令,与昌虑桓和北连泰山群盗张和颜等,聚党保五固,推司马朗之为主,诏淮阳王尉元等讨之。三年春正月,日晕,有珥、佩戟。三月癸卯朔,日有蚀之。按《本纪》不载。 按《志》:春正月癸丑,日晕,东西有珥,有佩戟一重,北有偃戟四重,后有白气贯日珥,状如车轮。京师不见,雍州以闻。三月癸卯朔,日有蚀之。占曰大臣诛。四月,雍州刺史宜都王目辰有罪,赐死。四年正月,日晕贯两珥。
五年正月,日晕贯珥。七月庚申朔,日有蚀之。
七年十二月乙巳朔,日有蚀之。
八年正月,白气贯日。
按以上《本纪》俱不载。 按《志》:四年正月辛酉,日东西有珥,北有佩,日晕贯两珥。五年正月庚辰,日晕,东西有珥;南北并白气,长一丈,广二尺许;北有连环晕。又贯珥内,复有直气,长三丈许,内黄,中青,外白。晕乍成,散,乃灭。七月庚申朔,日有蚀之。七年十二月乙巳朔,日有蚀之。八年正月戊寅,有白气贯日。占曰近臣乱。十年三月丁亥,中散梁众保等谋反,伏诛。
十一年十一月丁亥,日失色。
十二年三月戊戌,白虹贯日。
按以上《本纪》俱不载。 按《志》云云。
十三年二月乙亥朔,日十五分蚀八。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占曰有白衣之会。十一月己未,安丰王猛薨。
十四年二月己巳朔未时,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十四年二月己巳朔未时,云气斑驳,日十五分蚀一。占曰有白衣之会。九月癸丑,文明太皇太后冯氏崩。
十五年正月癸亥晦,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占曰王者将兵,天下扰动。十七年六月丙戌,高祖南伐。
十七年六月庚辰朔,日有蚀之。
十八年五月甲戌朔,日有蚀之。
二十年九月庚寅晦,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俱不载。 按《志》云云。
二十三年六月己卯,日中有黑气。十二月甲申,日中有黑气,大如桃。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占曰内有逆谋。八月癸亥,南徐州刺史沈陵南叛。
世宗景明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蚀之。七月己亥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二年四月,日再晕。七月癸巳朔,日有蚀之。八月,日中有黑子。
按《本纪》不载。 按《志》:四月癸酉,日自午及未再晕,内黄外白。七月癸巳朔,日有蚀之。八月戊辰,日赤无光,中有黑子一。
三年春,日中有黑气。七月丁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正月乙巳,日中有黑气如鹅子,申酉复见,又有二黑气横贯日。二月辛卯,日中有黑气,大如鹅子。七月丁巳朔,日有蚀之。
正始元年十二月丙戌,黑气贯日。壬子,日有冠珥,内黄外青。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占曰天下喜。三年正月丁卯,皇子生,大赦天下。
三年二月,日有晕珥。十月,赤无光。十二月,日晕生珥背,白虹贯日。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二月甲辰,日左右有珥,内赤外黄。辛亥,日晕,外白内黄。十月乙巳,日赤无光。十二月乙卯,日晕,内黄外青,东西有珥,北有背。巳时,白虹贯日。
永平元年三月,日有珥、晕、直气。白虹贯日。八月壬子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三月己酉,日南北有珥,外青内黄,晕不匝;西北有直气,长尺馀;北有白虹贯日。八月壬子朔,日有蚀之。
二年八月丙午朔,日有蚀之。丁卯,日旁有黑气冲日。按《本纪》不载。 按《志》:八月丙午朔,日有蚀之。丁卯旦,日旁有黑气,形如月,从东南来冲日。如此者一辰,乃灭。
三年二月,日中有黑气。十二月,日晕珥。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二月甲子,日中有黑气二。十二月乙未,日交晕,中赤外黄,东西有珥,南北白晕贯日,皆匝。
四年十一月癸卯,日中有黑气二,大如桃。十二月壬戌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占曰天子崩。延昌四年正月丁巳,世宗升遐。日蚀。在牛四度。占曰其国叛兵发。延昌二年正月庚辰,萧衍郁洲民徐元明等斩送衍镇北将军、青冀二州刺史张稷首,以州内附。
延昌元年春二月,日无光。五月乙未晦,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二月甲戌至于辛巳,日初出及将没,赤白无光明。五月己未晦,日十五分蚀九。占曰大旱,民流千里。二年春,京师民饥,死者数万口。二年闰月辛亥,日中有黑气。五月甲寅朔,日有蚀之。按《本纪》不载。 按《志》:二年闰月辛亥,日中有黑气。占曰内有逆谋。三年十一月丁巳,幽州沙门刘僧绍聚众反,自号净居国明法王,州郡捕斩之。五月甲寅朔,日有蚀之,京师不见,𢘆州以闻。三年三月,日晕;南北有背;西有晕;东有抱。
按《本纪》不载。 按《志》:三月庚申,日交晕,其色内赤黄,外青白;南北有背,可长二丈许,内赤黄,外青白;西有白晕贯日。又日东有一抱,长二丈许,内赤黄,外青。
肃宗熙平元年三月戊辰朔,日有蚀之。丁丑,日无光。四月,日晕,有背、珥。十二月,日晕,有抱、有珥,白虹贯日。按《本纪》不载。 按《志》:三月戊辰朔,日有蚀之。丁丑,日
出无光,至于酉时。四月甲辰卯时,日晕匝;西有一背,内赤外黄;南北有珥,内赤外黄;渐灭。十二月己酉,日晕,北有一抱,内赤外白,两旁有珥,北有白虹贯日。占曰兵起。神龟元年正月,秦州羌反;二月己酉,东益州氐反;七月,河州民却铁匆聚众反,自称水池王。
神龟元年三月丁丑,白虹贯日。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占曰天下有来臣之众,不三年。十一月乙酉,蠕蠕莫缘梁贺侯豆率男女七百口来降。
二年正月辛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正光元年正月乙亥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占曰有大臣亡。七月丙子,杀太传、领太尉、清河王怿。
二年五月丁酉,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夏州以闻。
三年正月,日有交晕。五月壬辰朔,日有蚀之。十月,日无光。十一月己丑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正月甲寅,日交晕,内赤外青,有白虹贯晕;外有直气,长二丈许,内赤外青。五月壬辰朔,日有蚀之。占曰秦邦不臣。五年六月,秦州城人莫折大提据城反,自称秦王。十月己巳,太史奏自八月以来,黄埃掩日,日出三丈,色赤如赭,无光曜。十一月己丑朔,日有蚀之。占曰有小兵,在西北。四年二月己卯,蠕蠕主阿那瑰率众犯塞。四年十一月癸未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五年闰月,日晕,珥抱背。三月,日晕三重。十二月,日晕珥抱背。
按《本纪》不载。 按《志》:闰月乙酉,日晕,内赤外青;南有珥,上有一抱两背,内赤外青。三月丁卯,日晕三重,外青内赤。十二月丙申,日晕,南北有珥,上有一抱一背。占曰有谋其主。孝昌元年正月庚申,徐州刺史元法僧据城反,自称宋王。
孝昌元年十二月丙戌,白虹剌日不过,虹中有一背。按《本纪》不载。 按《志》:占曰有臣背其主,一曰有反城。
二年九月己卯,东豫州刺史元庆和据城南叛。三年十一月,日晕,有珥,有背。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十一月戊寅辰时,日晕,东面不合,其色内赤外黄;东西有珥,内赤外黄;西北去晕一尺馀,有一背,长二丈馀,广三尺许,内赤外黄。
庄帝永安二年春三月,日有晕抱。夏五月,日晕有珥有背。七月,日有背。冬十月己酉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二年三月甲戌未时,日晕三重,内黄赤,外青白,晕东西两处不合,其状如抱。五月辛酉,日晕,东西两处不合。辛未申时,日南有珥;去一尺馀有一背,长三丈许,广五尺馀,内赤外青。七月丙寅,直东去日三尺许有一背,长二丈馀,内赤外青。半食顷,从北头渐灭至半,须臾还如初见,内赤外青,其色分炳。十月己酉朔,日从地下蚀出,十五分蚀七,亏从西南角起。占曰西边欲杀,后有大兵,必西行。三年四月丁卯,雍州刺史参朱天光讨擒万俟丑奴、萧宝夤于安定,送京师斩之。
三年夏五月,日晕有珥,白虹贯之,有背、有抱。夏六月,日晕,白虹贯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三年五月戊戌辰时,日晕匝,内赤外白,晕内有两珥;西有白虹贯日;东北有一背,内赤外青;南有一背,内赤外青;东有一抱,内青外赤。京师不见,青州表闻。六月辛丑,日晕,白虹贯日。
前废帝普泰元年春三月,日月并赤。夏六月己亥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前废帝普泰元年三月丁亥,日月并赤赭色,天地溷浊。六月己亥朔,日蚀从西南角起,云阴不见,定相二州表闻。占曰主弱,小人持政。时参朱世隆兄弟专擅威福。
后废帝中兴二年春二月,日晕,有背。冬十一月,日晕,有背。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二月辛丑辰时,日晕,东西不合,其色内赤外青;南北有珥;西北去晕一尺馀有一背,长二丈许,可广三尺,内赤外青。十一月,日晕再重;上有背,长三丈馀,内青外赤。
出帝太昌元年夏五月,日晕,有珥、有背。十月辛酉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五月,日晕再重;上有两背,一尺许。癸丑午时,日南有珥;去日一尺馀有一背,长三丈许,广五尺,内赤外青。十月辛酉朔,日从地下蚀出,亏从西南角起。占曰有兵大行。永熙二年正月甲午,齐献武王自晋阳出讨参朱兆。丁酉,大破之于赤洪岭,兆遁走自杀。
永熙二年四月己未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在丙,亏从正南起。占曰君阴谋。三年五月辛卯,出帝为斛斯椿等诸佞关搆,猜于齐献武王,托讨萧衍,盛暑徵发河南诸州之兵,天下怪恶之。
三年夏四月癸丑,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占曰有乱杀天子者。七月丁未,出帝为斛斯椿等迫胁,遂出于长安。
孝静帝元象元年春正月辛丑朔,日有蚀之。六月,日晕,有珥、有背。十一月,日晕,有珥、有背。
按《本纪》不载。 按《志》:正月,日蚀。占曰大臣死。八月辛卯,司徒公高敖曹战殁于河阴。六月己丑,日晕一重,有两珥;上有背,长二丈馀。十一月己巳辰时,日晕,南面不合,东西有珥、背;有白虹,至珥不彻。
二年二月己丑巳时,日晕匝,白虹贯日不彻。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兴和二年闰月丁丑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占曰有小兵。七月癸巳,元宝炬广豫二州行台赵继宗、南青州刺史崔康寇阳翟,镇将击走之。
武定三年冬十一月,日晕,有珥、有背。十二月,有晕,有珥,有一背。
按《本纪》不载。 按《志》:武定三年冬十一月壬申,日晕两重,东南角不合;西南、东北有珥;西北有两重背;东北、西北有白气,并有两珥;中间有一白气,东西横至珥。十二月乙酉,竟天微有白云,日晕,东南角不合;西南、东北有珥;西北有一背,去日一尺。
五年正月己亥朔,日有蚀之。二月辛丑,日晕,一珥一抱。
按《本纪》不载。 按《志》:日蚀,从西南角起。占曰不有崩丧,必有臣亡,天下改服。丙午,齐献武王薨。二月辛丑,日晕匝,西北交晕贯日,并有一珥一抱。
按《北齐书·神武本纪》:武定五年正月朔,日蚀,神武曰:日蚀其为我耶,死亦何恨。丙午,陈启于魏帝。是日,崩于晋阳。
六年七月庚寅朔,日有蚀之,亏从西北角起。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北齐
后主武平七年六月戊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北周
武帝保定元年夏四月丙子朔,日有蚀之。冬十月甲戌,日有蚀之。
三年三月乙丑朔,日有蚀之。
四年二月庚寅朔,日有蚀之。八月丁亥朔,日有蚀之。五年正月辛卯,白虹贯日。秋七月辛巳朔,日有蚀之。按以上《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天和元年正月己卯,日有蚀之。二月,日𩰚。四月,日交晕,白虹贯之。按《本纪》:正月己卯,日有蚀之。二月庚午,日𩰚,光遂微,
日里乌见。四月甲子,日有交晕,白虹贯之。
二年春正月癸酉朔,日有蚀之。十月,有黑气在日中。十一月戊戌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二年春正月癸酉朔,日有蚀之。冬十月辛卯,日出入时,有黑气一,大如杯,在日中。甲午,又加一焉。经六日乃灭。十一月戊戌朔,日有蚀之。
三年十一月壬辰朔,日有蚀之。
五年十月辛巳朔,日有蚀之。
六年夏四月戊寅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云云。
建德元年三月癸卯朔,日有蚀之。九月庚子朔,日有蚀之。
二年二月辛亥,白虹贯日。
三年二月壬辰朔,日有蚀之。
四年二月丙戌朔,日有蚀之。十二月辛亥朔,日有蚀之。
五年六月戊申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云云。
六年十一月甲辰,晡时,日中有黑子,大如杯。
按《本纪》不载。 按《隋志》:占曰:君有过而臣不谏,人主恶之。
静帝大象元年正月,日有背。二月,日中有黑子。四月,日当蚀不蚀。〈按是年宣帝大成元年二月传位于静帝始称大象〉按《宣帝本纪》:大象元年春正月,改元大成。丙午,日有
背。癸丑,日又背。立鲁王衍为皇太子。二月辛巳,传位于衍,改大成元年为大象元年。癸未,日初出及将入时,其中并有乌色,大如鸡卵,经四日灭。夏四月壬戌朔,有司奏言日蚀。不视事。过时不蚀,乃临轩。
按《隋书·天文志》:宣帝大成元年正月丙午癸丑,日皆有背。占曰:臣为逆,有反叛,边将去之。又曰:卿大夫欲为主。其后,隋公作霸,尉迥、王谦、司马消难举兵反。二年十月甲寅,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隋
文帝开皇三年,日有蚀之。
按《隋书·文帝本纪》:三年二月己巳朔,日有蚀之。秋七月丁卯,日有蚀之。
四年春正月甲子,日有蚀之。
七年五月乙亥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云云。
九年正月己巳,白虹夹日。
按《本纪》云云。 按《志》:占曰:白虹衔日,臣有背主。又曰:人主无德者亡。是月,灭陈。
十一年二月辛巳晦,日有蚀之。
十二年秋七月壬申晦,日有蚀之。
十三年七月戊辰晦,日有蚀之。
仁寿元年二月乙卯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云云。 按《志》俱不载。
四年秋七月乙未,日青无光。
按《本纪》:日青无光,八日乃复。 按《志》:占曰:主势夺。又曰:有死王。甲辰,上疾甚,丁未,宫车晏驾。汉王谅反,杨素讨平之。皆兵丧亡国死王之应。
炀帝大业十二年五月丙戌朔,日有蚀之,既。
按《本纪》云云。 按《志》:占曰:日蚀既,人主亡,阴侵阳,下伐上。其后宇文化及等行弑逆。
十三年十一月辛酉,日光四散。
按《本纪》:日光四散如流血,上甚恶之。 按《志》:占曰:贼入宫,人主以急兵见伐。又曰:臣逆君。明年,宇文化及等弑帝,诸王及幸臣并被害。
[book_title]第二十二卷
第二十二卷目录
日异部汇考五
唐〈高祖武德四则 太宗贞观十五则 高宗显庆一则 龙朔一则 麟德一则 乾封一则 总章一则 咸亨三则 上元二则永隆一则 开耀一则 永淳一则 睿宗文明一则 中宗嗣圣十一则 景龙二则 睿宗太极一则 元宗开元十三则 天宝四则 肃宗至德一则 上元一则 代宗天历五则 德宗贞元九则 宪宗元和七则 穆宗长庆三则 敬宗宝历三则 文宗太和六则开成三则 武宗会昌五则 宣宗大中三则 懿宗咸通四则 僖宗乾符五则 广明一则 中和一则 光启二则 文德一则 昭宗景福一则 光化一则 天复二则 天祐三则〉
后梁〈太祖开平一则 乾化一则 永帝龙德一则〉
后唐〈庄宗同光二则 长兴二则 明宗天成四则 悯帝应顺一则〉
后晋〈高祖天福五则 出帝开运三则〉
后汉〈隐帝乾祐三则〉
后周〈太祖广顺一则 世宗显德二则 恭帝一则〉
辽〈太祖一则 神册一则 天赞一则 穆宗应历四则 景帝保宁一则 圣宗统和五则 开泰一则 兴宗重熙二则 道宗咸雍三则 太康三则 大安二则 寿隆一则 天祥帝保大一则〉
宋〈太祖建隆二则 乾德二则 开宝六则太宗太平兴国四则 雍熙二则 淳化四则 真宗咸平四则 景德三则 大中祥符六则 天禧二则 乾兴一则 仁宗天圣四则 明道一则 景祐一则 宝元二则 康定一则 庆历六则 皇祐三则 至和四则 神宗熙宁六则 元丰七则 哲宗元祐四则 绍圣四则 元符二则 徽宗建中靖国一则 崇宁四则 大观三则 政和四则重和一则 宣和六则 钦宗靖康一则 高宗建炎二则 绍兴二十三则 孝宗隆兴二则 乾道八则 淳熙十四则 光宗绍熙四则 宁宗庆元五则 嘉泰四则 开禧二则 嘉定十一则 理宗宝庆一则 绍定五则 端平三则 嘉熙二则 淳祐九则 宝祐三则 景定四则 度宗咸淳六则 恭帝德祐二则〉
庶徵典第二十二卷
日异部汇考五
唐高祖武德元年十月壬申朔,日有蚀之。
按《唐书·高祖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在氐五度。占曰:诸侯专权,则其应在所宿国;诸侯附从,则为王者事。四年八月丙戌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翼四度。楚分也。
六年十二月壬寅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南斗十九度。吴分也。
九年十月丙辰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氐七度。
太宗贞观元年闰三月癸丑朔,日有蚀之。九月庚戌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闰三月,在胃九度。九月,在亢五度。胃为天仓,亢为疏庙。 又按《志》:贞观初,突厥有五日并照。
二年三月戊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娄十一度。占:为大臣忧。三年八月己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翼五度。占曰:旱。
四年正月丁卯朔,日有蚀之。七月甲子朔,日有蚀之。按《本纪》云云。 按《志》:闰正月,在营室四度。七月,在张十四度。占为失礼。
六年正月乙卯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虚九度。虚,耗祥也。
八年五月辛未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参七度。
九年闰四月丙寅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毕十三度。占为边兵。
十一年三月丙戌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娄二度。占为大臣忧。
十二年闰二月庚辰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奎九度。奎,武库也。
十三年八月辛未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翼十四度。翼,为远夷。
十七年六月己卯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东井十六度。京师分也。十八年十月辛丑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房三度。房,将相位。
二十年闰三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胃九度。占曰:主有疾。
二十二年八月己酉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翼五度。占曰:旱。
二十三年三月,日赤无光。
按《本纪》不载。 按《志》:李淳风曰:日变色,有军急。又曰:其君无德,其臣乱国。濮阳复曰:日无光,主病。
高宗显庆五年六月庚午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柳五度。
龙朔元年五月甲子晦,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东井二十七度。皆京师分也。
麟德二年闰三月癸酉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胃九度。占曰:主有疾。
乾封二年八月己丑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作八月己酉朔,日有蚀之,在翼六度。
总章二年六月戊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东井二十九度。
咸亨元年二月壬子,日赤无光。六月壬寅朔,日蚀。
按《本纪》不载日无光,日蚀同。 按《志》:二月壬子,日赤无光。癸丑,四方濛濛,日有浊气,色赤如赭。 又按《志》:日蚀,在东井十八度。东井,京师分。
二年十一月甲午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箕九度。箕为后妃之府。三年十一月戊子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尾十度。京师东井分,尾为后宫。
上元元年三月辛亥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娄十三度。占为大臣忧。二年三月,日赤。九月,日蚀。
按《本纪》不载。 按《志》:三月丁未,日赤如赭。 按《旧志》:九月壬寅,日蚀。
永隆元年四月十一月,并日蚀。
按《本纪》:十一月壬申朔,日有蚀之。 按《志》:在尾十六度。 按《旧志》:调露二年〈即永隆元年〉四月乙巳朔、十一月壬寅朔,日蚀。
开耀元年十月丙寅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尾四度。
永淳元年四月甲子朔,日有蚀之。十月庚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十月不载。 按《志》:在毕五度。十月,在房三度。
按《旧志》十月作十一月。
睿宗文明元年二月辛巳,日赤如赭。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中宗嗣圣三年〈即武后垂拱二年〉二月辛未朔,日有蚀之。按《武后本纪》云云。 按《志》:在营室十五度。
嗣圣五年〈即武后垂拱四年〉六月丁亥朔,日有蚀之。按《武后本纪》云云。 按《志》:在东井二十七度。京师分也。
嗣圣八年〈即武后天授二年〉四月壬寅朔,日有蚀之。按《武后本纪》云云。 按《志》:在昴七度。
嗣圣九年〈即武后如意元年〉四月丙申朔,日有蚀之。按《武后本纪》:长寿元年四月丙申朔,日蚀。大赦,改元如意。〈是年八月又改长寿〉按《志》:在胃十一度。皆正阳之月。嗣圣十年〈即武后长寿二年〉九月丁亥朔,日有蚀之。按《武后本纪》云云。 按《志》:在角十度。角内为天庭。嗣圣十一年〈即武后延载元年〉九月壬午朔,日有蚀之。按《武后本纪》云云。 按《志》:在轸十八度。轸为车骑。嗣圣十二年〈即武后證圣元年〉二月己酉朔,日有蚀之。按《武后本纪》云云。 按《志》:在营室五度。
嗣圣十七年〈即武后久视元年〉五月己酉朔,日有蚀之。按《武后本纪》云云。 按《志》:在毕十五度。
嗣圣十九年〈即武后长安二年〉九月乙丑朔,日有蚀之,几既。按《武后本纪》云云。 按《志》:在角初度。
嗣圣二十年〈即武后长安三年〉三月壬戊朔,日有蚀之。九月庚寅朔,日有蚀之。
按《武后本纪》云云。 按《志》:三月日蚀,在奎十度。占曰:君不安。九月,在亢七度。〈按《旧志》作九月庚寅朔。〉嗣圣二十一年〈即武后长安四年〉正月壬子,日赤如赭。按《武后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景龙元年六月丁卯朔,日有蚀之。十二月乙丑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六月,日蚀,在东井二十八度。京师分也。十二月,日蚀,在南斗二十一度。为丞相位。三年二月庚申,日色紫赤,无光。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睿宗太极元年二月丁卯朔,日蚀。八月,元宗即位,改元先天。九月丁卯朔,日有蚀之。
按《睿宗本纪》:九月丁卯朔,日有蚀之。 按《志》:在角十度。 按《旧志》:睿宗太极元年二月丁卯朔,元宗先天元年九月丁卯朔,日蚀。〈按二月日蚀《新书》不载,疑有舛讹,今姑照《旧志》编次。〉
元宗开元三年七月庚辰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张四度。
七年五月己丑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素服,彻乐,减膳。 按《志》:在毕十五度。 按《大唐新语》:开元七年五月己丑朔,日有蚀之。元宗素服候变,撤乐减膳,省囚徒多所,原放水旱州皆定赈恤,不急之务一切停罢。苏瑰与宋璟谏曰:陛下频降德音,勤恤人隐,令徒以下刑尽责保准放流死等色则情不可宽,此古人所以慎赦也。恐言事者直以月蚀修刑,日蚀修德,或云分野应灾祥冀合上旨,臣以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女谒不行,谗夫渐远,此所谓修德。囹圄不扰,甲兵不黩,理官不以深苛,军将不以轻进,此所谓修刑也。若陛下常以此留念,纵日月盈亏,将因此而致福,又何患乎。且君子耻言浮于行,故曰:予欲无言。又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要以至诚动天,不在制书频下。元宗深纳之。
九年九月乙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轸十八度。〈按《旧志》九月作五月,互异。〉十二年闰十二月丙辰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虚初度。〈按《旧志》丙辰作壬辰,互异。〉十四年十二月己未,日赤如赭。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十七年十月戊午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不尽如钩,在氐九度。〈按《旧志》戊午作丙午。〉二十年二月甲戌朔,日有蚀之。八月辛未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二月,在营室十度。八月,在翼七度。〈按《旧志》二月甲戌作癸酉,互异。〉
二十一年七月乙丑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张十五度。
二十二年十二月戊子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南斗二十三度。
二十三年闰十一月壬午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南斗十一度。
二十六年九月丙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亢九度。
二十八年三月丁亥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娄三度。
二十九年三月丙午,日昼昏。
按《本纪》不载。 按《志》:风霾,日无光,近昼昏也。占为上刑急,人不乐生。
天宝元年七月癸卯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张五度。
三载正月庚戌,日晕五重。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占曰:是谓弃光,天下有兵。五载五月壬子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毕十六度。
十三载六月乙丑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日蚀,几既,在东井十九度。京师分也。
肃宗至德元载十月辛巳朔,日有蚀之,既。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氐十度。
上元二年二月,白虹贯日。七月癸未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白虹。 按《志》云云。 又按《志》:日蚀,既,大星皆见,在张四度。
代宗大历二年秋,日旁有青赤气。
按《本纪》不载。 按《志》:七月丙寅,日旁有青赤气,长四丈馀。壬申,日上有赤气,长二丈。九月乙亥至于辛丑,日旁有青赤气。
三年正月丁巳,日有冠珥。辛丑,亦如之。三月乙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止载日蚀。 按《志》:凡气长而立者为直,横者为格,立于日上者为冠。直为有自立者,格为战𩰚。又曰:赤气在日上,君有佞臣。黄为土功,青赤为忧。 又按《志》:日蚀,在奎十一度。
十年十月辛酉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氏十一度。宋分也。
十三年 月,日当蚀不蚀。
按《本纪》不载。 按《旧志》:十三年甲戌,有司奏合蚀不蚀。〈按不言月者旧史阙文〉
十四年七月戊辰朔,日有蚀之。十二月丙寅晦,日有蚀之。
按《德宗本纪》云云。 按《志》:七月,在张四度。十二月,在危十二度。〈按《旧志》作二月丙寅朔,互异。〉
德宗贞元二年闰五月壬戌,日有黑晕。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三年八月辛巳朔,日有蚀之,废伐鼓礼。
按《本纪》云云。 按《礼乐志》:贞元三年八月,日有蚀之,有司将伐鼓,德宗不许。太常卿董晋言:伐鼓所以责阴而助阳也,请听有司依经伐鼓。不报,由是其礼遂废。 按《志》:在轸八度。
五年正月甲辰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营室六度。
六年正月戊戌朔,日蚀。甲子,日赤如血。
按《本纪》不载。 按《志》:正月甲子,日赤如血。 按《旧志》:六年正月戊戌朔,有司奏合蚀不蚀,百寮称贺。七年六月,日当蚀不蚀。
按《本纪》不载。 按《旧志》:七年六月庚寅朔,有司奏日蚀。是夜阴云不见,百官表贺。
八年十一月壬子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尾六度。宋分也。 按《旧志》:先是司天监徐承嗣奏据历合蚀八分,今退蚀三分,准占君盛明,则阴匿而潜退,请书千史,从之。
十年四月癸卯朔,日蚀。
按《本纪》不载。 按《旧志》:十年四月癸卯朔,有司奏太阳合亏巳正后刻蚀之既。未正后五刻复满,太常奏准礼,上不视朝,其日阴云不见,百官表贺。
十二年八月己未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翼十八度。占曰:旱。
十七年五月壬戌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东井十度。
宪宗元和二年十月壬午,日旁有黑气。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十月壬午,日旁有黑气如人形跪,手捧盘向日,盘中气如人头。
三年七月辛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七星三度。 按《旧志》:宪宗谓宰臣曰:昨司天奏太阳亏蚀,皆如其言。何也。又素服救日,其仪安在。李吉甫对曰:日月运行,迟速不齐,日凡周天三百六十五度有馀,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有馀,率二十九日半而与日会,又月行有南北九道之异。或进或退,若晦朔之交,又南北同道,即日为月之所掩,故名薄蚀。虽自然常数,可以推步,然日为阳精,人君之象。若君行有缓有急,即日为之迟速稍踰常度,为月所掩,即阴侵于阳,亦犹人君行或失中,应感所致。故礼云:男教不修,阳事不得,谪见于天,日为之蚀。古者日蚀则天子素服而修六官之职,月蚀则后素服而修六宫之职。皆所以惧天戒而自省惕也。人君在民物之上,易为骑盈,故圣人制礼务乾恭夕惕,以奉若天道,苟德大备,天人合应,百福斯臻,陛下恭己向明,日慎一日,又顾忧天谴,则圣德益固,升平何远。伏望长保睿志,以永无疆之休。上曰:天人交感,妖祥应德,盖如卿言,素服救日,自贬之旨也。朕虽不德,敢忘兢惕,卿等匡吾不逮也。
四年闰三月,日旁有物如日。
五年四月辛未,白虹贯日。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十年正月辛卯,日外有物如乌。八月己亥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日外有物。 按《志》:日蚀,在翼十八度。十一年正月己卯,日紫赤无光。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十三年六月癸丑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舆鬼一度。京师分也。
穆宗长庆元年六月己丑,白虹贯日。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二年四月辛酉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胃十三度。
三年二月庚戌,白虹贯日。九月壬子朔,日有蚀之。按《本纪》白虹不载。 按《志》:日蚀,在角十二度。
敬宗宝历元年六月甲戌,赤虹贯日。九月甲申,日赤无光。
二年三月甲午,日中有黑气如杯。辛亥,日中有黑子。四月甲寅,白虹贯日。
按《本纪》俱不载。 按《志》云云。
文宗太和二年二月癸亥,日无光,白雾昼昏。十二月癸亥,有黑祲,与日如𩰚。五年二月辛丑,白虹贯日。
六年三月,有黑祲,与日如𩰚。庚戌,日中有黑子。四月乙丑,黑气磨日。
七年正月庚戌,白虹贯日。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八年二月壬午朔,日有蚀之。七月,白虹贯日,日晕。十月,白虹贯日,有背玦。
按《本纪》止载日蚀,馀不载。 按《志》:日蚀,在奎十度。七月甲戌,白虹贯日,日有交晕。十月壬寅,白虹贯日,东西际天上有背玦。
九年二月辛卯,日月赤如血。壬辰,亦如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开成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蚀之,白虹贯日。二月己丑,白虹贯日。
按《本纪》:大赦,改元。免太和五年以前逋负、京畿今岁税,赐文武官阶、爵。白虹不载。 按《志》云云。 又按《志》:日蚀,在虚三度。
二年十一月辛巳,日中有黑子,大如鸡卵,日赤如赭,昼昏至于癸未。
五年正月己丑,日晕,白虹在东,如玉环贯珥。二月丙辰,日有重晕,有赤气夹日。十二月癸卯朔,日旁有黑气来触。
按以上《本纪》俱不载。 按《志》云云。
武宗会昌元年十一月庚戌,日中有黑子。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三年二月庚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东壁一度。并州分也。
四年正月戊申,日无光。二月甲寅朔,日有蚀之。己巳,白虹贯日,如玉环。
按《本纪》止载日蚀。 按《志》云云。 又按《志》:日蚀,在营室七度。
五年七月丙午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张七度。
六年十二月戊辰朔,日有蚀之。
按《宣宗本纪》云云。 按《志》:在南斗十四度。
宣宗大中二年五月己未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参九度。
八年正月丙戌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危一度。危为元枵,亦耗祥也。十三年四月甲午,日暗无光。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懿宗咸通四年七月辛卯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张十七度。
六年正月,白虹贯日,日中有黑气,如鸡卵。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七年十二月癸酉,白气贯日,日有重晕。甲戌,亦如之。按《本纪》不载。 按《志》:白气,兵象也。
十四年二月癸卯,白虹贯日。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僖宗乾符元年,日中有黑子。
二年,日中有若飞燕者。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三年九月乙亥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避正殿。 按《志》:在轸十四度。
四年四月壬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毕三度。
六年四月庚申朔,日有蚀之,既。十一月丙辰朔,有两日𩰚。按《本纪》不载。 按《志》:日蚀,在胃八度。 又按《志》:十一月丙辰朔,有两日并出而𩰚,三日乃不见。𩰚者,离而复合也。
广明元年,日晕如虹,黄气蔽日无光。
按《本纪》不载。 按《志》:日不可以二;虹,百殃之本也。
中和三年三月丙午,日有青黄晕。四月丙辰,亦如之。丁巳、戊午,又如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光启三年十一月己亥,下晡,日上有黑气。
四年二月己丑,日赤如血。庚寅,改元文德。日赤无光。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文德元年三月戊戌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在胃一度。
昭宗景福元年五月,日色散如黄金。光化三年冬,日有虹蜺背璚弥旬,日有赤气,自东北至于东南。天复元年十月,日色散如黄金。十一月,又如之。
三年二月丁丑,日有赤气,自东北至于东南。
按以上《本纪》俱不载。 按《志》云云。
天祐元年二月丙寅,日中见北斗。八月,哀帝即位。十月辛卯朔,日有蚀之。十一月癸酉,日晕。
按《哀帝本纪》不载日晕。 按《志》:日中见北斗,其占重。日蚀,在心三度。十一月癸酉,日中有黄晕,旁有青赤气二。
二年正月,日有晕背白虹。二月,又如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正月甲申,日有黄白晕,晕上有青赤背。乙酉,亦如之,晕中生白虹,渐东,长百馀丈。二月己巳,日有黄白晕如半环,有苍黑云夹日,长各六尺馀,既而云变,状如人如马,乃消。旧占:背者,叛背之象。日晕有虹者为大战,半晕者相有谋,苍黑,祲祥也。夹日者,贼臣制君之象。变而如人者为叛臣;如马者为兵。
三年春,日晕有背。四月癸末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日晕。 按《志》:正月辛未,日有黄白晕,上有青赤背。二月癸巳,日有黄白晕,如半环,有青赤背。庚戌,日有黄白晕,青赤背。四月癸未朔,日有蚀之,在胃十二度。
又按《志》:凡唐著纪二百八十九年,日蚀九十三:朔九十一,晦二,日一。
后梁
太祖开平四年十二月庚午,日有蚀之。乾化元年春正月丙戌朔,日有蚀之。
按《五代史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按《册府元龟》:乾化元年正月丙戊朔,日有蚀之。帝素服避殿,百官守司以恭天事,明复而止,庚寅制曰:两汉以来,日蚀地震,百官各上封事,指陈得失,今兹谪见,当有咎徵,其令列辟群寮危言正谏。
永帝龙德元年六月乙卯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后唐
庄宗同光元年十月辛未朔,日有蚀之。
三年四月癸亥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明宗天成元年八月乙酉朔,日有蚀之。十月己丑至于庚子,日月赤而无光。
二年八月己卯朔,日有蚀之。
三年二月丁丑朔,日有蚀之。
四年六月癸丑,日有蚀之,既。
长兴元年六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二年十一月甲申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悯帝应顺元年四月戊寅,白虹贯日。
按《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后晋
高祖天福二年正月乙卯朔,日有蚀之。十二月己卯朔,日有白虹二。
三年三月壬子,日有白虹二。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四年七月庚子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按《册府元龟》:天福四年六月己亥,司天台奏七月一日太阳有亏缺于北极,于东,于南,未盈而没,太常礼官详旧制日有变,天子素服避殿,太史以所司救日于社,陈五岳五鼓麾,东戟南矛,西弩北楯,中央置鼓服从其位,百职废务,素服守司,重列于庭,每等异位,向日而立,明复而罢,今所司法物或不能具,且去岁正旦,日有蚀之。唯谨藏兵仗,皇帝避正殿,尚素食,百官守司而已,中奏欲行,近礼从之。
五年十一月丁丑,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八年四月戊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出帝开运元年二月辛亥,日有白虹二。三月戊子,日有蚀之。九月庚午朔,日有蚀之。
二年八月甲子朔,日有蚀之。
三年二月壬戌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俱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后汉
隐帝乾祐元年六月戊寅朔,日有蚀之。
二年六月癸酉朔,日有蚀之。
三年十一月甲子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俱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后周
太祖广顺二年四月丙戌朔,日有蚀之。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纪》云云。
世宗显德二年二月庚子朔,日有蚀之。
三年十二月庚午,白虹贯日。癸酉,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恭帝元年正月癸卯,日既出,其下复有一日相掩,黑光摩荡者久之。
按《宋史·天文志》云云。 按《五代史》不载。
按《纲目》:世宗拜太祖检校太傅、殿前都检点,恭帝即位,改归德军节度检校太尉。北汉结契丹入寇,命出师禦之。殿前散指挥使苗训善观天文,见日下复有一日,黑光摩荡者久之。指示楚昭辅曰:此天命也。是夕,次陈桥驿,石守信等率军士,擐甲执兵,逼寝所,曰:诸将愿策太尉为天子。未及对,黄袍已加身矣。
辽
太祖五年正月丙戌朔,日有蚀之。神册六年六月乙卯朔,日有蚀之。天赞二年十月辛未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辽史本纪》云云。
穆宗应历二年四月丙戌朔,日有蚀之。
五年二月庚子朔,日有蚀之。
十一年夏四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十五年二月壬寅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云云。
景宗保宁九年十一月丁亥朔,司天台奏日当蚀不亏。
按《本纪》云云。
圣宗统和九年闰二月辛未朔,日有蚀之。
十年二月乙丑朔,日有蚀之。
十二年七月辛亥朔,日有蚀之。十二月戊寅朔,日有蚀之。
十五年五月甲子朔,日有蚀之。
二十年七月甲午朔,日有蚀之。
开泰九年七月庚戌朔,日有蚀之,诏近臣代拜救日。按以上《本纪》云云。兴宗重熙十八年春正月甲午朔,日有蚀之。
二十二年十月丙申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云云。
道宗咸雍二年九月壬子朔,日有蚀之。
四年春正月甲戌朔,日有蚀之。
五年七月乙丑朔,日有蚀之。
太康元年八月庚寅朔,日有蚀之。
六年十一月己丑朔,日有蚀之。
九年九月癸卯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云云。
大安七年五月己未朔,日有蚀之。
十年三月壬申朔,日有蚀之。
寿隆六年夏四月丁酉朔,日有蚀之。天祚帝保大二年二月庚寅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云云。
宋
太祖建隆元年五月己亥朔,日有蚀之。
按《宋史本纪》:帝避正殿,用牲太社如故事。 按《礼志》:建隆元年,司天监言日蚀五月朔,请掩藏戈兵铠冑。事下有司,有司请皇帝避正殿,素服,百官各守本司,遣官用牲太社如故事。
二年四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同。
乾德三年二月壬寅朔,日当蚀不蚀。
五年六月戊午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云云。 按《志》同。
开宝元年十二月己酉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三年四月辛未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按《志》作辛酉。〉
四年十月癸亥朔,日有蚀之。
五年九月丁巳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云云。 按《志》同。
七年正月丙戌,日中有黑子二。二月庚辰朔,日有蚀之。
八年七月辛未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云云。 按《志》同。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十一月丁亥朔,日有蚀之,既。
六年九月乙未朔,日有蚀之。
七年三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八年二月戊子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云云。 按《志》同。
雍熙二年十二月庚子朔,日有蚀之。
三年六月戊戌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云云。 按《志》同。
淳化二年闰二月辛未朔,日有蚀之。
三年二月乙丑朔,日有蚀之。
四年二月己未朔,日有蚀之。八月丙辰朔,日有蚀之。五年十二月戊寅朔,日有蚀之,云阴不见。
按以上《本纪》云云。 按《志》同。
真宗咸平元年五月戊午朔,日有蚀之。十月丙戌朔,日有蚀之。
二年九月庚辰朔,日有蚀之。
三年三月戊寅朔,日有蚀之。
五年七月甲午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云云。 按《志》同。
景德元年十一月庚午,日抱珥。十二月庚辰朔,日有蚀之。甲辰,日有二影。
按《本纪》:十一月庚午,车驾北巡。司天言:日抱珥,黄气四塞,宜不战而却。甲辰,日影不载。 按《志》:十一月不载。十二月,日蚀,同甲辰,日有二影如三日状。
三年五月壬寅朔,日有蚀之,云阴不见。九月戊申,日赤如赭。
按《本纪》:五月壬寅,日当蚀不亏。九月,日赤不载。 按《志》:云云。
四年四月甲申,日无光。五月丙申朔,日有蚀之,阴雨不见。避正殿不视事。冬十月甲午朔,日当蚀,云阴不见。
按《本纪》:日无光不载。五月丙申朔,日蚀。不言阴雨不见。冬十月甲午朔,日当蚀,云阴不见。 按《志》:四月甲申,日无光。五月丙申朔,日有蚀之,阴雨不见。十月,日蚀不载。 按《礼志》:景德四年五月朔,日蚀。上避正殿不视事。
大中祥符元年十月辛亥,日有冠戴,重轮。
按《本纪》:十月辛亥,享昊天上帝于圜台,陈天书于左,日有冠戴,黄气纷郁。壬子,还奉高,日重轮,五色云见。
〈按《志》未详月日。〉
二年三月丙辰朔,日当蚀不见。
按《本纪》云云。 按《志》:阴雨不见。
五年八月丙申朔,日有蚀之。
六年十二月戊午朔,日有蚀之。
七年十二月癸丑朔,日当蚀不亏。
八年六月己酉朔,日有蚀之。
天禧三年三月戊午朔,日有蚀之。
五年七月甲戌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皆《本纪》云云。 按《志》同。
乾兴元年,仁宗即位。七月甲子朔,日蚀,几尽。
按《仁宗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又按《志》:自咸平元年迄乾兴末,凡重轮二十四,彗一,五色气一,冠气二百六十六,珥四十一,戴气一百九十七,抱气五十七,承气一百八十四,直气七十七,光气一,黄气九,赤黄气四,紫气五,赤黄交气二,赤黄绿碧气二,青赤气二十一,黄白气一,黑气二,白气五,缨气三,戟气一,纽气二,背气二百九十九,晕一千二百二十一,半晕六百五十三,重晕二十七,交晕一十三。
〈按:灾变之见,随时以考验吉凶,史家乃以比类记其数类于会计之籍,其谬甚矣〉
仁宗天圣二年五月丁亥朔,日当蚀不蚀。
四年十月甲戌朔,日有蚀之。
六年三月丙申朔,日有蚀之。
七年八月丁亥朔,日有蚀之。
明道二年六月甲午朔,日有蚀之。景祐三年四月己酉朔,日当蚀不蚀。
按以上皆《本纪》云云。 按《志》同。
宝元元年正月戊戌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按《遵尧录》:景祐四年,司天言明年正旦日蚀,三朝之始,人君尤忌,请移闰避之。程琳曰:日者,众阳之长,人君之象,如有蚀,恐陛下乾道有亏,惟修德可免。帝曰:卿言极是。
二年十二月庚申,日赤如朱,踰二刻复。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康定元年正月丙辰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纲目》:先是司天杨惟德,请移闰于庚辰岁,则日蚀在正月之晦。帝曰:闰所以正天时而授民事,其可曲避乎。不许。
庆历二年六月癸酉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三年五月丁卯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四年十一月戊午朔,日当蚀不蚀。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五年四月丁亥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司天言日当蚀,阴晦不见。 按《志》同。
六年三月辛巳朔,日有蚀之。
八年正月乙未,日赤无光。
按以上《本纪》云云。 按《志》同。
皇祐元年正月甲午朔,日有蚀之。
四年十一月壬寅朔,日有蚀之。
五年十月丙申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云云。 按《志》同。
至和元年四月甲午朔,日有蚀之,改元。
按《本纪》:三月乙亥,太史言日当蚀。四月朔庚辰,下德音:改元,减死罪一等,流以下释之。癸未,易服,避正殿,减常膳。夏四月甲午朔,日有蚀之,用牲于社。辛丑,御正殿,复常膳。 按《志》同。 按《礼志》:至和元年四月朔,日蚀,既内降德音:改元,易服,避正殿,减膳。百官诣东上閤门拜表请御正殿,复常膳。三表乃从。至日,遣官祀太社,而阴雨以雷,至申,乃见蚀,九分之馀。百官称贺。
三年八月己亥朔,日有蚀之。
四年正月丙申朔,日有蚀之。诏正旦日蚀毋拜表,称贺。
按以上《本纪》云云。 按《纲目》:时用牲于社,帝避殿不受朝,知制诰刘敞言社者,上公之神,群阴之长,故日蚀则伐鼓于社,所以责上公退群阴,今反祠而请之,是屈天子之礼,从诸侯之制,抑阳扶阴,降尊贬重,非所以承天戒,尊朝廷之义也。 按《礼志》:先是皇祐初,以日蚀三朝不受贺,百官拜表。嘉祐四年,诏正旦日蚀毋拜表,自十二月二十一日不御前殿,减常膳,宴辽使罢作乐。至日,仍遣官祀太社。百官三表,乃御正殿,复膳。
六年六月壬子朔,日有蚀之,云阴不见。诏礼官定伐鼓仪,永为定制。
按《本纪》云云。 按《礼志》:六年六月朔日蚀,诏礼官验详典故。皇帝素服,不御正殿,毋视事,百官废务守司。合朔前二日,郊社令及门仆守四门,巡门监察鼓吹令率工人如方色执麾斿,分置四门屋下。龙蛇鼓随设于左东门者立北墩南面,南门者立东墩西面,西门者立南墩北面,北门者立西墩东面。队正一人执刀,率卫士五人执五兵之器,立鼓外。矛处东,戟处南,斧钺在西,稍在北郊。社令立䂎于坛,四隅萦朱丝绳三匝。又于北设黄麾,龙蛇鼓一次之,弓一、矢四次之。诸兵鼓俱静立,俟司天监告日有变,工举麾,乃伐鼓;祭告官行事,太祝读文,其词以责阴助阳之意。司天官称止,乃罢鼓。如雾晦不见,即不伐鼓,自是,日有蚀之,皆如其制。
又按《志》:天圣元年讫嘉祐末,日黄曜有光一,煇气一十九,青黄紫晕八百五十五,周晕二十六,重晕一十六,交晕五,连环晕一,珥八百四十七,冠气一百四十,戴气二百五十六,承气一百,重承气一,抱气一十八,负气一,背气一百七,格气二,直气五,白虹贯日四,白气如绳贯并晕一。
神宗熙宁元年正月甲戌朔,日有蚀之。翰林学士王圭奉命祭社,又诏饬百司守职。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按《礼志》:治平四年十二月,诏来岁正旦日蚀,命翰林学士承旨王圭祭社。又诏:古者日蚀,百司守职,盖所以祗天戒而备非常,今独阙之,甚非王者小心寅畏之道。可令中书议举行。二年七月乙丑朔,日有蚀之,云阴不见。
六年四月甲戌朔,日有蚀之,云阴不见,赦罪有差。按以上《本纪》云云。 按《礼志》:熙宁六年夏四月朔,日蚀,诏易服、避殿、减膳如故事。降天下死刑,释流以下罪。
七年三月乙巳,白虹贯日。
按《本纪》云云。
八年八月庚寅朔,日有蚀之,云阴不见。
十年二月辛卯,日中有黑子如李,至乙巳散。
按以上《本纪》云云。 按《志》同。
元丰元年闰正月,日中有黑子。六月癸卯朔,日当蚀不蚀。十二月,日中有黑子。
按《本纪》:闰正月庚子,日中有黑子。六月癸卯朔,日有蚀之。 按《志》:闰正月庚子,日中有黑子如李,至二月戊午散。十二月丙午,日中有黑子如李大,至丁巳散。
又按《志》:六月癸卯朔,日当蚀不蚀。
二年二月甲寅,日中有黑子如李,至癸亥散。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三年正月,白虹贯日。十一月己丑朔,日有蚀之。按《本纪》:正月癸巳,白虹贯日。十一月己丑朔,日当蚀,云阴不见。〈按《志》:白虹贯日,不载。十一月,日有蚀之,不言,云阴不见〉四年十一月癸未朔,日当蚀不蚀。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五年四月壬子朔,日蚀不见。
按《本纪》云云。 按《志》:云阴不见。
六年正月甲申,白虹贯日。九月癸卯朔,日有蚀之。按《本纪》云云。 按《志》:正月,白虹不载,日蚀同。
七年三月癸亥,白虹贯日。五月辛酉,白虹贯日。按《本纪》云云。 按《志》不载。
又按《志》:治平后迄元丰永,凡日晕一千三百五十六,周晕二百七十七,重晕七十四,交晕四十九,连环晕一,珥八百八十二,冠气四十二,戴气二百七十一,承气五十,抱气二,背气二百四十六,直气二,戟气一,缨气五,璚气一,白虹贯日九,贯珥三。
元丰八年三月戊戌,哲宗即位。己亥,白虹贯日。七月丙辰,白虹贯日。
哲宗元祐元年闰二月丙午,白虹贯日。
按以上《本纪》云云。
二年六月,白虹贯日。七月,日蚀。十二月,白虹贯日。按《本纪》:二年六月辛巳,白虹贯日。十二月乙未,白虹贯日。 按《志》:七月庚戌朔,日有蚀之。
三年二月乙未,白虹贯日。十二月壬寅,白虹贯日。四年正月庚戌,白虹贯日。
按以上《本纪》云云。
六年五月己未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绍圣元年三月壬申朔,日有蚀之。四月癸丑,白虹贯日。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二年二月丁卯朔,日当蚀不蚀。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三年八月壬戌,日上有五色,晕下有五色气。
按《本纪》云云。〈按《志》不言月日。〉
四年六月癸未朔,日有蚀之,云阴不见。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元符二年十月甲寅,日有蚀之,既。
按《本纪》云云。
三年四月丁酉朔,日有蚀之。
按《徽宗本纪》云云。 按《纲目》:诏求直言,以四月日蚀故也。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夏四月辛卯朔,日有蚀之,云阴不见。
按《本纪》云云。 按《曾肇传》:肇为翰林学士。建中靖国元年,太史奏日当蚀四月。肇请对言:比岁日蚀正阳,咎异章著。陛下简俭清净之化,或衰于前;声色服玩之好,或萌于心;忠邪贤不肖,或有未辨;赏庆刑威,或有未当。左右阿谀,壅蔽矫举,民冤失职,郁不得伸。此宜反覆循省,痛自克责,以塞天变。言发涕下,帝悚然顺纳。
崇宁二年五月癸卯,日淡赤无光。七月壬午,白虹贯日。
按《本纪》:七月壬午,白虹贯日。 按《志》:日淡赤无光。三年十月壬辰,日中有黑子如枣大。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四年十月壬辰,日中有黑子。
五年七月庚寅,日当蚀不亏。
按以上《本纪》云云。 按《志》不载。
大观元年十一月壬子朔,日有蚀之。
二年五月庚戌朔,日有蚀之。
四年九月丙寅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云云。 按《志》同。
政和二年四月辛卯,日中有黑子。六月乙卯,白虹贯日。
按《本纪》云云。 按《志》:日中有黑子,乍二乍三,如栗大。白虹不载。
三年三月壬子朔,日有蚀之。
五年七月戊辰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云云。 按《志》同。
八年十一月辛亥,日中有黑子如李大。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重和元年五月壬午朔,日有蚀之。十一月辛亥,日中有黑子。
按《本纪》云云。
宣和元年四月丙子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二年正月己未,日蒙蒙无光。五月己酉,日中有黑子。十月戊辰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载黑子及日蚀,无光不载。 按《志》:日无光,及黑子如枣大。
三年十二月辛卯,日中有黑子如李大。
按《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三年春,日有眚,忽青黑无光,其中汹汹而动,若鉟金而涌沸状。日旁有黑正如水波,周回旋绕,将暮而稍止。
四年二月癸巳,日蒙蒙无光。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五年八月辛巳朔,日有蚀之,阴云不见。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七年十二月辛酉,日有五色晕,两日相摩。
按《钦宗本纪》:十二月庚申,徽宗诏皇太子嗣位。辛酉,即皇帝位,御垂拱殿见群臣。是日,日有五色晕,挟赤黄珥,重日相摩荡久之。 按《志》不载。
钦宗靖康元年十月庚子,日有青、赤、黄戴气。庚申,日有两珥及背气。
按《本纪》云云。 按《志》:不载戴气、背气。
又按《志》:自元符三年正月迄靖康五年四月,凡日晕九,晕戴三,半晕一,晕珥背一,半晕重背一,晕缨一,珥背三,珥十三,晕珥七,冠气七,晕背四,戴气六,承气二,抱气四,背气一十七,五色气晕一,直气四,环气带气二,戟气二,履气二,半晕重覆一,半晕再重一。
高宗建炎三年春二月,白虹贯日,黑气夹日。三月,日中有黑子。九月丙午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白虹不载 按《志》:三年春,白虹贯日。三月己卯,日中有黑子,至壬寅始消。九月丙午朔,日蚀于亢。
又按《五行志》:建炎三年二月甲寅,日初出,两黑气
如人形,夹日旁,至巳时乃散。
四年二月辛丑,白虹贯日。十一月癸卯,日生背气。按《本纪》不载日生背气。 按《志》云云。 又按《五行志》:三月辛亥,白虹贯日。
绍兴元年正月,日生背气。二月,日中有黑子。
按《本纪》不载背气。二月己卯,日中有黑子,四日乃没。
按《志》:正月壬戌,日生背气。二月己卯,日中有黑子
如李大,三日乃伏。
二年四月壬申、五月戊寅,日皆生戴气。闰四月丙申,日生背气。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三年二月乙卯,日生戴气。六月甲申朔,日生背气。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四年正月,日生承气。三月,日晕生抱。五月,日生背。六月,又晕。
按《本纪》不载。 按《志》:四年正月壬子,日生承气。三月壬戌,日晕于轸。甲子,又晕于娄。辛未,又晕于胃。是日,日生抱气。五月甲戌,日生背气。六月壬辰,日晕于井。五年正月乙巳朔,日有蚀之。庚申,日有戴气。
按《本纪》不载戴气。 按《志》:正月乙巳朔,日蚀于女。庚申,日有戴气。
六年春,日晕。四月,日生戴。十月,日中有黑子。十一月,日生珥背。
按《本纪》止载日中有黑子。 按《志》:二月丙寅,日晕于娄。三月戊寅,日晕于张。丁亥,又晕于胃。四月己亥,日生戴气。庚子,复生,仍有承气。十月壬戌,日中有黑子如李大。至十一月丙寅始消。十一月庚寅,日左右生珥并背气。癸巳,日又生背气。
七年二月庚子,日中有黑子。辛丑,氛气翳日。三月癸巳朔,日有蚀之。四月戊申,日中有黑子。
按《本纪》:二月癸巳朔,日有蚀之。辛丑,以日蚀求直言。四月戊申,日中有黑子。 按《志》:二月庚子,日中有黑子如李大,旬日始消。辛丑,氛气医日。三月癸巳朔,日蚀于室是年当金之天会十五年,《金史》不书日蚀。四月戊申,日中有黑子,至五月乃消。
八年二月辛酉,日中有黑子。辛巳,白虹贯日。三月、四月,昼晦无光。十月乙亥,日中有黑子。
按《本纪》不载白虹贯日。 按《志》:八年至十二年,日蚀多在夜,史蒙蔽不书。 又按《五行志》:三月甲寅,昼晦,日无光。四月,昼日无光。
九年二月,日中有黑子,月馀乃没。十月甲戌,日中有黑子。
按《本纪》云云。
十三年十二月癸未朔,日有蚀之,黔云不见。
按《本纪》云云。 按《志》:日蚀于牛,阴云不见。
十五年六月乙亥朔,日有蚀之。丙午,日中有黑气往来。丁未,日中有黑子,日无光。
按《本纪》载日蚀,不载黑气、黑子。 按《志》:日蚀于井。十七年十月辛卯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日蚀于氐是年乃金之皇统七年,《金史》不书日蚀。
十八年四月戊子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阴云不见。
十九年三月癸未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阴云不见。
二十一年闰四月壬申,日生赤黄晕周匝。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二十四年五月癸丑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阴云不见。
二十五年五月丁未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阴云不见。
二十七年二月壬寅,白虹贯日。冬十月,赤气随日。按《本纪》:冬十月,有赤气随日入。 按《志》:二月壬寅,白虹贯日。
二十八年二月戊申,日生赤黄晕周匝。三月辛酉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三月辛酉朔,日有蚀之。 按《志》:二月戊申,日生赤黄晕周匝。三月辛酉朔,日蚀,阴云不见。
二十九年正月,日晕生戴,左右生珥。
按《本纪》不载。 按《志》:正月癸酉,日连晕,上生青、赤、黄色戴气,日左右生珥。
三十年八月丙午朔,日有蚀之。十二月,曲虹见日西。按《本纪》日蚀〈作丙子朔〉。按《志》:八月丙午朔,日蚀于翼。 又按《志》:十二月辛酉,曲虹见日之西。
三十一年正月甲戌朔,日当蚀不蚀。四月,日晕。六月、七月,日晕生背。
按《本纪》:甲戌朔,以日蚀不受朝。不载日晕背。 按《志》:正月甲戌朔,太史言日当蚀而不蚀。四月戊辰,日生赤黄晕周匝。六月辛酉,日上晕外生赤黄色,有背气。七月辛卯,日上晕外生背气。
三十二年正月戊辰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日蚀于女。
孝宗隆兴元年六月庚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日蚀于井
二年二月,日晕生珥。三月,日晕。六月甲寅朔,日有蚀之,日有戟气。七月,日重晕,生背珥。
按《本纪》止载日蚀。 按《志》:二月壬申,日生赤黄色晕,日左右生青赤黄珥。癸未,日生赤黄色晕周匝。三月庚戌,日生赤黄色晕周匝。六月甲寅朔,日有蚀之,阴云不见。甲子,日有戟气。七月甲申朔,日生赤黄晕不匝,上生重晕,又生背气及青珥。丁亥,日生重晕,上生青赤黄色背气。癸卯,日生赤黄晕不匝,晕外生背气,赤黄,两头向外曲。
乾道元年六月,日晕生格气。
按《本纪》不载。 按《志》:六月丁未,日晕周匝,晕外生格气,横在日下。
二年二月,日生直气,半晕背气。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二月庚辰,日左生赤黄色直气长丈馀,及半晕背气。
三年三月,日晕生承气。四月,日晕。五月,晕外有承气。六月,又晕。
按《本纪》不载。 按《志》:三月丁巳,日晕于娄,外生赤黄承气。四月辛卯,日晕,赤黄色周匝。五月戊戌朔,日赤黄晕周匝。甲辰,日下晕外有青赤黄承气。六月丙子,日赤黄晕周匝。
四年六月丁巳,日赤黄晕周匝。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五年正月己巳,日生黄色戴气承气。庚申,日色黄白,昏雾四塞。八月甲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载日蚀,不载戴气、承气。 按《志》:日蚀在翼,阴云不见。
六年三月,日晕。闰五月,半晕,生戴气承气,生珥。六月,日青无光。
按《本纪》不载。 按《志》:三月丁丑,日晕不匝,下生承气。闰五月壬辰,日半晕再重,生戴气承气。丁酉,日左生珥。 按《五行志》:六月,日青无光。
八年六月,日晕,珥生承气。
按《本纪》不载。 按《志》:六月辛丑,日晕不匝,左右生珥。壬寅,日晕周匝。丁未,日晕不匝,外生承气,日下晕。九年二月,日晕。五月壬辰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日晕不载。 按《志》:二月丙子,日晕于奎。五月壬辰朔,日蚀在井,阴云不见。
淳熙元年三月,日晕。十月,白虹见日东。十一月甲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日晕,白虹不载。 按《志》:三月辛丑,日晕于胃。十一月甲申朔,日蚀在尾,阴云不见。 按《五行志》:戊寅,白虹见日东。
二年七月甲辰,日生背气。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三年二月,日晕。三月丙午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日晕。 按《志》:二月庚子,日晕不匝,外日半晕再重。三月丙午朔,日有蚀之,阴云不见。
四年二月,日晕生戴。九月丁酉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九月丁酉朔,日有蚀之。 按《志》:二月戊子,日晕不匝,日上连晕生戴气,日下晕外生承气。九月日蚀,阴云不见。
五年三月、四月、六月,皆日晕。十月,曲虹见日东。十二月,日有珥戴。
按《本纪》不载。 按《志》:三月癸卯、四月乙酉、六月庚辰,皆日晕周匝。十二月乙未,日生两珥,一戴气。 按《五行志》:十月丁巳,曲虹见日东。
六年二月六月,日晕。十二月,晕外生戴。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二月癸丑,日半晕再重。六月己丑,日晕周匝。十二月辛亥,日晕外生戴气。
八年正月,日生戴珥。闰三月,日晕。七月,晕外生背。按《本纪》不载。 按《志》:正月己酉,日生戴气,后日左生青赤黄珥。闰三月丙申,日晕周匝。七月己卯,日半晕外生背气。
十年十一月壬戌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日蚀于心。
十一年正月戊申,日半晕再重。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十二年正月,日中有黑子。
按《本纪》:戊戌,日中有黑子。庚戌,日中复有黑子。 按《志》:正月癸巳,日中生黑子,大如枣。戊戌至庚戌,日中皆有黑子。
十三年五月,日中生黑子,日晕。
按《本纪》:癸未,日中有黑子,日晕不载。 按《志》:五月庚辰,日中生黑子,大如枣。己卯,日晕周匝。
十四年十一月甲寅,西南方有赤气随日入。十二月壬午,东北方有赤气随日出。
按《本纪》云云。 按《志》不载。
十五年二月,日晕。六月,生背气。八月甲子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日晕背不载。 按《志》:二月己卯,日赤黄晕周匝。六月丙申,日上生青赤黄色背气。八月甲子朔,日蚀于翼。
十六年二月辛酉朔,日有蚀之。三月壬寅,日半晕再重。
按《本纪》日晕不载。 按《志》:日蚀,阴云不见。
按《贵耳集》:孝庙将授受于光庙,择正月使人离阙,选日讲行大典,孝庙与周益公云:二月一日日蚀避正殿。未满旬日,有此典故恐非新君所宜,朕自当之。俟日蚀后别择日,外廷俱不知之。太子春坊姜特立来谒:益公云宫中已知,金使离阙廷,便讲授受之典,寂然不闻。益公正色答云:朝廷大事,外廷岂可预闻。恐非春坊所当言。自此谮言先入益公相光庙不数月而免。今平园有光庙御书跋语,载之甚详。
光宗绍熙元年五月庚辰,日半晕再重。六月甲申,日生赤黄晕周匝。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二年二月,日生戴。三月,日晕。四月,日生戴气。七月,日晕有背气。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二年二月壬寅,日生戴气,青赤黄色。三月辛未,日生青赤黄晕周匝。四月癸未,日生戴气。七月庚申,日晕外青背气。壬戌,日有背气。四年二月,日晕。十一月,日晕生背,日中有黑子。按《本纪》:十一月辛未,日中有黑子。庚辰,日中黑子灭。
按《志》:二月癸亥,日晕周匝。十一月辛巳,日晕外生
背气。辛未,日中有黑子,至庚辰始消。
五年四月乙卯,日晕周匝。六月丙午,日上晕外生背气。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宁宗庆元元年正月,白虹贯日。二月,日晕生背。三月丙戌朔,日有蚀之。四月,日生格气。
按《本纪》:正月丙辰,白虹贯日。三月丙戊朔,日有蚀之。
按《志》:正月丙辰,白虹贯日。二月辛巳,日上晕外生
青赤黄背气。三月丙戌,日蚀于娄。四月己未,日生赤黄色格气。
二年五月己丑,日生背气,其色青黄。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四年正月己亥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阴云不见。
五年正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阴云不见。
六年六月乙酉朔,日有蚀之。八月乙未,日中有黑子。十二月,日中又有黑子,乙巳灭。
按《本纪》云云。 按《志》:日蚀,阴云不见。八月乙未,日中有黑子如枣大,至庚子日消。十二月乙酉,又生,至乙巳始消。
嘉泰元年六月辛卯,日晕周匝。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二年五月甲辰朔,日有蚀之。十二月甲戌,日中生黑子。
按《本纪》云云。 按《志》:日蚀于毕。十二月甲戌,日中生黑子,大如枣。丙戌,始消。
三年四月己亥朔,日有蚀之。七月,白虹贯日。
按《本纪》:四月己亥朔,日有蚀之。 按《五行志》:七月壬午,白虹贯日。
四年正月癸未,日中有黑子。
按《本纪》云云。 按《志》:大如枣。
开禧元年四月辛丑,日中有黑子。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二年二月壬子朔,日当蚀,太史言不见亏分。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嘉定三年六月丁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四年七月己卯,日有晕背。十一月乙酉朔,日有蚀之。按《本纪》:十一月乙酉朔,日有蚀之。 按《志》:七月己卯巳初刻,日有赤黄晕不匝,至酉初后,日上晕外生青赤黄背气。十一月乙酉朔,日当蚀,太史言不见亏分。六年四月己卯,日赤黄晕周匝。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七年三月,日晕。九月壬戌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九月壬戌朔,日有蚀之。 按《志》:三月壬申,日生赤黄晕,外有青赤黄承气,晕周匝。九月,日蚀于角。九年二月甲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日蚀于室。
十年七月丙子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日蚀于张。
十一年二月,日有晕戴,白虹贯日。七月庚午,日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二月丙辰,日有赤黄晕,白虹贯日。丙寅,日有戴气。七月庚午朔,日有蚀之。
十四年五月甲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日蚀于毕。
十五年二月日晕。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二月己亥,日晕于娄,周匝有承气。
十六年九月庚子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日蚀于轸。
十七年六月辛卯,日生背气。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理宗宝庆三年六月戊申朔,日有蚀之。十二月己酉,日旁有气如珥。绍定元年六月壬寅朔,日有蚀之。
三年二月丙申,日有背气。
四年七月己丑,日生承气。
五年三月丁酉,日生抱气承气。
按以上《本纪》云云。 按《志》同。
六年九月壬寅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阴云不见。
端平元年四月甲申,日生赤晕。六月戊子,日生赤黄晕,上下有格气。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二年二月,日当蚀不亏。六月,日有承气。
按《本纪》:二月甲子朔,日当蚀不亏。 按《志》:六月戊寅,日有承气。
三年二月辛亥,日晕周匝。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嘉熙元年二月己酉,日晕周匝。三月癸亥、七月壬申,日有背气。十二月戊寅朔,日有蚀之。
二年十月己巳,日中有黑子。
四年二月丙申朔,日生背气。辛丑,白虹贯日。
按以上《本纪》云云。 按《志》同。
淳祐元年二月戊寅,日晕。
二年九月庚辰朔,日有蚀之。
三年三月丁丑朔,日有蚀之。七月甲午,日生格气。按以上《本纪》云云。 按《志》同。
五年五月,日晕有背。六月,日晕。七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七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按《志》:五月戊申,日生赤黄晕,外有背气。六月甲子,日晕周匝。七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六年正月辛卯朔,日有蚀之。三月癸巳,日晕周匝,生珥气。四月丁丑,日晕周匝。
按《本纪》:五年十二月壬午,太史奏:来岁正旦日当蚀。诏以是月二十一日避殿减膳,命百官讲行阙政,凡可以消弭灾变者,直言毋隐。 按《志》同。
七年二月戊申,日晕周匝。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八年六月乙酉,日生赤黄晕周匝。
按《本纪》云云。 按《志》:作己酉,日晕于井,赤黄周匝。九年四月壬寅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三月丁亥,诏以四月朔日蚀,自二十日避殿、减膳、彻乐。夏四月壬寅朔,日有蚀之。 按《志》同。十二年二月乙卯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宝祐元年正月戊戌,日生戴气。二月己酉朔,日有蚀之。
二年二月辛酉,日晕周匝。
四年三月乙卯,日晕周匝。
按以上《本纪》云云。 按《志》同。
景定元年三月戊辰朔,日有蚀之。
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云云。 按《志》同。
四年二月、三月、四月,日晕。
按《本纪》:四年二月戊午,日晕周匝。三月壬辰,太阳赤黄晕。四月戊辰,太阳赤黄晕不匝。 按《志》:四月戊辰,日生赤黄晕。
五年三月、六月,日晕。九月,日生格气。
按《本纪》云云。 按《志》:三月己丑,日晕于娄,周匝,赤黄,自午至申。六月庚午,日生赤黄晕。九月己丑,日生格气。
度宗咸淳元年正月朔,日蚀。六月,日生承气。
按《本纪》:正月辛未朔,日有蚀之。 按《志》:六月壬午,日生承气。
三年五月丁亥朔,日有蚀之。
四年十月戊寅朔,日有蚀之。
六年三月庚子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云云。 按《志》同。
七年三月,日晕。八月壬辰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春三月辛巳,日晕,赤黄,周匝。八年八月丙戌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按《志》同。
恭帝德祐元年六月庚子朔,日有蚀之,既,昼晦如夜。按《本纪》云云。 按《志》:六月庚子朔,日蚀,既,星见,鸡鹜皆归。明年,宋亡。
二年二月丁酉朔,日中有黑子。
按《本纪》:丁酉朔,日中有黑子相荡,如鹅卵。 按《志》:日中有黑子,如鹅卵相荡。
[book_title]第二十三卷
第二十三卷目录
日异部汇考六
金〈太祖天辅四则 太宗天会二则 熙宗天会一则 天眷一则 皇统五则 海陵天德二则 贞元二则 正隆三则 世宗大定十一则 章宗明昌二则 承安二则 泰和五则 卫绍王大安一则 宣宗贞祐三则 兴定三则 元光一则 哀宗正大三则 天兴二则〉
元〈世祖中统二则 至元十五则 成宗大德五则 武宗至大二则 仁宗皇庆一则 延祐六则 英宗至治二则 泰定帝泰定一则 文宗天历一则 至顺三则 顺帝元统二则 至元五则 至正十七则〉
明〈太祖吴一则 洪武二十则 惠宗建文一则 成祖永乐十二则 仁宗洪熙一则 宣宗宣德二则 英宗正统十一则 代宗景泰四则 英宗天顺五则 宪宗成化十三则 孝宗弘治七则 武宗正德八则 世宗嘉靖十七则 穆宗隆庆四则 神宗万历十一则 熹宗天启二则 怀宗崇祯五则〉
皇清〈康熙三则〉
庶徵典第二十三卷
日异部汇考六
金太祖天辅三年夏四月丙子朔,日蚀。
按《金史·太祖本纪》云云。
四年冬十月戊辰朔,日蚀。
按《本纪》云云。
六年春二月庚寅朔,日蚀。
按《本纪》云云。
七年秋八月辛巳朔,日蚀。
按《本纪》云云。
太宗天会七年三月己卯朔,日中有黑子。九月丙午朔,日蚀。
按《本纪》云云。
十三年正月丙午朔,日蚀。
按《本纪》云云。
熙宗天会十四年十一月丙寅,日中有黑子,斜角交行。
按《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天眷三年七月癸卯朔,日蚀。
按《本纪》云云。
皇统三年十二月癸未朔,日蚀。
按《本纪》云云。
四年六月辛巳朔,日蚀。
五年六月乙亥朔,日蚀。
八年四月戊子朔,日蚀。
九年三月癸未朔,日蚀。
按以上《本纪》云云。
海陵天德二年正月甲辰,日有晕珥,白虹贯之。十一月丙戌,白虹贯日。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三年正月丁酉,白虹贯日。
按《本纪》云云。
贞元二年五月癸丑朔,日蚀,避正殿,敕百官勿治事。按《本纪》云云。
三年四月,日无光。五月丁未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四月丁丑朔,昏雾四塞,日无光,凡十有七日乃霁。五月丁未朔,日蚀。
正隆三年三月辛酉朔,日应蚀不蚀。
按《本纪》:三年三月辛酉朔,司天奏日蚀,候之不见。命自今遇日蚀,面奏,不须颁告。
五年八月丙午朔,日蚀。庚午,日中有黑子。
按《本纪》:五年八月丙午朔,日有蚀之。 按《志》:日中有黑子,状如人。
六年二月甲辰朔,日有晕珥,戴背。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世宗大定二年正月戊辰朔,日蚀。
按《本纪》:二年正月戊辰朔,日蚀。伐鼓用币,上彻乐减膳,不视朝。 按《志》:日蚀,伐鼓用币,命寿王京代拜行礼。为制,凡遇日月亏蚀,禁酒、乐、屠宰一日。 按《完颜京传》:京判大宗正事,封寿王。二年正月戊辰朔,日蚀,伐鼓用币,上不视朝,减膳彻乐。诏京代拜行礼。世宗惩创海陵疏忌宗室,加礼京兄弟,情若同生。谓京等曰:朕每见天象变异,辄思政事之阙,寤寐自责不遑。凡事必审思而后行,尤惧独见未能尽善,每令群臣集议,庶几无过举也。
四年六月甲寅朔,日蚀。
按《本纪》云云。
七年四月戊辰朔,日蚀。
按《本纪》云云。 按《志》:上避正殿、减膳,伐鼓应天门内,百官各于本司庭立,明复乃止。
九年八月甲申朔,日蚀。
按《本纪》:九年八月甲申朔,有司奏日蚀,以雨不见,伐鼓用币如常礼。 按《志》:有司奏日当蚀,以雨不见。乃伐鼓于社,用币于应天门内。
十三年五月壬辰朔,日蚀。
十四年十一月甲申朔,日蚀。
按以上《本纪》云云。
十六年三月丙午朔,日蚀。
按《本纪》:十六年三月丙午朔,日蚀。是日,万春节,改用明日。
十七年九月丁酉朔,日蚀。
二十三年十一月壬戌朔,日蚀。
二十八年八月甲子朔,日蚀。
按以上《本纪》云云。
二十九年正月,日晕,珥背,白虹贯之,有戟气冠气。二月日蚀,有晕珥,抱气背气,有负气承气。
按《本纪》:二十九年正月乙卯,白虹亘天。二月辛酉朔,日有蚀之。乙丑,白虹亘天。 按《志》:正月乙卯己初,日有晕,左右有珥,上有背气两重,其色青赤而厚。复有白虹贯之亘天,其东有戟气长四尺馀,五刻而散。丁巳巳初,日有两珥,上有背气两重,其色青赤而淡。顷之,背气于日上为冠,已而俱散。二月辛酉朔,日蚀。甲子辰刻,日上有重晕两珥,抱而复背,背而复抱,凡三四次。乙丑,日晕两珥,有负气承气,而白虹亘天,左右有戟气。
章宗明昌四年九月,日有抱气戴气,有珥。
按《本纪》不载。 按《志》:九月癸未,日上有抱气二,戴气一,俱相连。左右有珥,其色鲜明。
六年三月丙戌朔,日蚀。
按《本纪》云云。
承安三年正月己亥朔,日蚀,阴云不见。
五年十一月癸丑朔,日蚀。
泰和二年五月甲辰朔,日蚀。
三年十月戊戌,日将没,赤如赭。
四年三月丁卯,日昏无光。
按以上《本纪》云云。
六年二月壬子朔,日蚀。七月癸巳,日上有背。
按《本纪》不载。 按《志》:六年二月壬子朔,日蚀。七月癸巳,申刻,日上有背气一,内赤外青,须臾散。
八年四月癸卯,日晕二重,皆内黄外赤。
按《本纪》云云。 按《志》:四月癸卯,巳刻,日晕二重,内黄外赤,移时而散。
卫绍王大安二年十二月辛酉朔,日蚀。
按《本纪》云云。〈按《志》作元年。〉
宣宗贞祐二年九月壬戌朔,日蚀。
按《本纪》云云。 按《志》:大星皆见。
三年正月壬戌,日有珥冠。二月,日赤。
按《本纪》:三年二月丁巳,日赤如血。 按《志》:正月壬戌,日有左右珥,上有冠气,移刻散。二月丁巳,日初出赤如血,将没复然。
四年二月甲申朔,日蚀。闰七月壬午朔,日蚀。
兴定元年七月丙子朔,日蚀。
二年七月庚午朔,日蚀。
按以上《本纪》云云。
五年四月,日晕。五月甲申朔,日蚀。
按《本纪》:五年五月甲申朔,日蚀。 按《志》:四月丙子,日正午,有黄晕四匝,其色鲜明。五月甲申朔,日蚀。
元光二年五月,日晕有背气。九月庚子朔,日蚀。
按《本纪》:二年九月庚子朔,日蚀。 按《志》:二年五月辛未,日晕不匝而有背气。
哀宗正大四年,日有白虹贯之。
按《本纪》:四年十一月乙未未时,日上有二白虹贯之。
按《志》:四年十一月乙未,日上有虹,背而向外者二,
约长丈馀,两旁俱有白虹贯之。
五年十二月庚子朔,日蚀。
按《本纪》云云。
八年三月,日失色,有气如日相凌。
按《本纪》不载。 按《志》:三月庚戌酉正,日忽白而失色,乍明乍暗,左右有气似日而无光,与日相凌,而日光四出摇荡至没。
天兴元年正月壬午朔,日有两珥。
按《本纪》云云。
三年正月,日赤无光。
按《本纪》不载。 按《志》:三年正月己酉,日大赤无光。是日,蔡城陷,金亡。
元
世祖中统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蚀之。
三年十一月辛丑,日有背气重晕三珥。
至元二年正月辛未朔,日有蚀之。
四年五月丁亥朔,日有蚀之。
五年十月戊寅朔,日有蚀之。
七年三月庚子朔,日有蚀之。
八年八月壬辰朔,日有蚀之。九年八月丙戌朔,日有蚀之。
十二年六月庚子朔,日有蚀之。
十四年十月丙辰朔,日有蚀之。
十九年六月己丑朔,日有蚀之。七月戊午朔,日有蚀之。
二十四年七月癸丑,日晕连环,白虹贯之。十月戊午朔,日有蚀之。
二十六年三月庚辰朔,日有蚀之。
二十七年八月辛未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云云。
二十八年闰七月,白虹贯日,有如日二在云影中。按《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元二十八年闰七月乙丑,冀宁文水县有白虹贯日,自东北直绕西南,云影中似日非日,如镜者二,色青白,踰时方没。
二十九年正月甲午朔,日有蚀之,有珥有抱。
按《本纪》:以日蚀免朝贺。 按《天文志》:正月甲午朔,日有蚀之。有物渐侵入日中,不能既,日体如金环然,左右有珥,上有抱气。
三十一年,成宗即位。六月庚辰朔,日蚀。
按《成宗本纪》云云。
成宗大德三年八月己酉朔,日蚀。
四年二月丁未朔,日蚀。
按以上《本纪》云云。
六年六月癸亥朔,日蚀。
按《本纪》:六年六月癸亥朔,日蚀。太史院失于推筴,诏中书议罪以闻。
七年闰五月戊年朔,日蚀。
八年五月癸未朔,日蚀。
按以上《本纪》云云。
武宗至大二年正月丁亥,白虹贯日。八月甲寅,白虹贯日。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四年正月,仁宗即位,日赤。
按《仁宗本纪》:四年正月壬辰,日赤如赭。
仁宗皇庆元年六月乙丑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延祐元年三月己亥,白晕亘天,连环贯日。
二年四月戊寅朔,日有蚀之。五月甲戌,日赤如赭。乙亥,亦如之。九月甲寅,日赤如赭。戊午,亦如之。
三年五月戊申,日赤如赭。
五年二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六年二月丁亥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云云。
七年正月辛巳朔,日有蚀之。三月乙未,日有晕若连环然。
按《本纪》:七年春正月辛巳朔,日有蚀之。帝斋居损膳,辍朝贺。壬午,御史台臣言:比赐不儿罕丁山场、完者不花海舶税,会计其钞,皆数十万锭,诸王军民贫乏者,所赐未尝若是,苟不撙节,渐致帑藏虚竭,民益困矣。中书省臣进曰:台臣所言良是,若非振理朝纲,法度愈坏。臣等乞赐罢黜,选任贤者。帝曰:卿等不必言,其各共乃事。
英宗至治元年三月,交晕贯日。六月癸卯朔,日蚀。
按《本纪》:元年六月癸卯朔,日有蚀之。 按《志》:元年三月己丑,交晕如连环贯日。
二年十一月甲午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御史李端言:近者京师地震,日月薄蚀,皆臣下失职所致。帝自责曰:是朕思虑不及致然。因敕群臣亦当修饬,以谨天戒。
泰定帝泰定四年二月辛卯,白虹贯日。九月丙申朔,日蚀。
按《本纪》云云。
文宗天历二年七月丙辰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至顺元年九月癸巳,白虹贯日。
二年正月己酉,白虹贯日。八月甲辰朔,日有蚀之。十一月壬申朔,日有蚀之。
三年五月丁酉,白虹并日出,长竟天。
按以上《本纪》云云。
顺帝元统元年三月,日赤。
按《本纪》不载。 按《志》:三月癸巳,日赤如赭。闰三月丙申、癸丑、甲寅,皆如之。
二年四月戊午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至元元年十二月戊午,日赤如赭。闰十二月丁亥、戊子、己丑,皆如之。
按《本纪》云云。
二年二月、三月、四月,日赤。八月甲戌朔,日有蚀之。按《本纪》云云。 按《志》:二月壬辰,日赤如赭。乙未、丙申,亦如之。三月庚申、壬戌、癸亥,四月丁丑,皆如之。八月甲戌朔,日有蚀之。十二月甲戌,日赤如赭。三年正月,日晕,珥白虹贯之。二月壬申朔,日有蚀之。八月,日晕珥。十月,日赤。
按《本纪》云云。 按《志》:正月丁巳,日有交晕,左右珥上有白虹贯之。二月壬申朔,日有蚀之。八月癸未,日有交晕,左右珥上有白虹贯之。十月癸酉,日赤如赭。四年八月癸亥朔,日有蚀之。闰八月、九月,日赤。按《本纪》云云。 按《志》:闰八月戊戌,日赤如赭。己亥、壬寅,亦如之。九月庚寅,皆如之。
五年正月,日有晕珥,白虹贯之。二月、三月、四月,并日赤。
按《本纪》不载。 按《志》:正月丙寅,日有交晕,左右珥上有白虹贯之。二月辛亥,日赤如赭。三月庚申、辛酉,四月丁未,皆如之。
至正元年三月壬申,日赤如赭。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三年四月丙申朔,日有蚀之。
四年九月丁亥朔,日有蚀之。
六年二月庚戌朔,日有蚀之。
七年正月甲辰朔,日有蚀之。
八年七月丙申朔,日有蚀之。
九年十一月戊午朔,日有蚀之。
十年十一月壬子朔,日有蚀之。
十三年九月乙丑朔,日有蚀之。
十四年三月癸亥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本纪》云云。
十五年二月丙子,日赤如赭。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十六年三月,有两日相荡。
按《本纪》云云。
十七年正月朔,日蚀。七月,日晕。
按《本纪》:十七年正月丙子朔,日有蚀之。 按《志》:十七年七月己丑,日有交晕,连环贯之。
十八年六月戊辰朔,日有蚀之。十二月乙丑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十八年十二月乙丑朔,日有蚀之。 按《志》:十八年六月戊辰朔,日有蚀之。
二十年五月丁亥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二十一年四月辛巳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二十四年八月壬辰朔,日有蚀之。
按《本纪》云云。
明
太祖吴元年六月,日有蚀之。十二月,日有蚀之。
按《明昭代典则》云云。
洪武元年五月,日蚀。七月,白虹贯日。
按《明昭代典则》:洪武元年七月壬戌,白虹贯日。己丑,白虹复贯日。
按《续文献通考》:洪武元年五月庚午朔,日蚀。
二年五月甲午朔,日蚀。
按《大政纪》云云。
三年,日中有黑子。
按《明昭代典则》:洪武三年十二月壬午,上以正月至是月,日中屡有黑子。诏廷臣言得失。《起居注》万镒言:日者,阳之精也。至阳之中而有黑子焉,是阴之奸乎。阳也,其在人事德为阳。刑为阴,君子为阳,小人为阴,刑胜乎德,小人胜乎君子。臣请凡臣民有罪,法当死者,皆三覆奏,毋辄置之刑,小人而奸君子之位者,黜之庶乎。天象可感也。吏部尚书郎本忠言日者,君之象也。在陛下修德以禳之。君德既修,则天变自消。昔宋景公一言之善,荧惑犹为之退舍。况陛下以天锡之资,诚能益加修省,何天变之不可回哉。且河南中原之士,隐于山林者,宜访求之仕,于朝者,自能加其官或不能者加黜罚焉。天之仁爱人君,监视告戒,无所不在。则人君体天心而施之于政者,亦当无所不用其情也。诗曰:明明在上,赫赫在下。天人感应之机如此,愿陛下毋忽。上皆嘉纳其言。
四年九月庚戌朔,日蚀。
按《大政纪》云云。
七年二月丁酉朔,日蚀。
按《大政纪》云云。
八年,日上有青气。
按《续文献通考》:洪武八年四月甲寅,钦天监言:日上有青气,在赵分恒山之北,辽东之地,遂遣使往北边,谕传有德并定辽等处,都指挥使司训练戍兵,严饬守备。
九年秋七月癸丑朔,日蚀。
按《大政纪》云云。
十年,日蚀。
按《大政纪》:洪武十年十二月乙巳朔,日蚀。
按《续文献通考》:洪武十年十月乙亥朔,日蚀,白虹贯日。
十一年十二月乙巳朔,日蚀。
按《大政纪》云云。
十二年,日交晕。
按《续文献通考》:洪武十二年夏四月庚申,日交晕。上敕李文忠,沐英等。日交晕在秦分,主有战𩰚之事。己未,太白见东方,至于甲子,顺行而西,西征大利,宜追击番寇。
十四年冬十月壬子朔,日蚀。
按《大政纪》云云。
十六年春正月戊申,白虹贯日。秋八月壬申朔,日蚀。按《续文献通考》云云。
十九年春三月,白虹贯日。冬十二月癸未朔,日蚀。按《续文献通考》云云。
二十一年五月甲戌朔,日蚀。
按《大政纪》云云。
二十二年秋九月丙寅朔,日蚀。冬十二月,白虹贯日。按《续文献通考》云云。
二十三年九月庚寅朔,日蚀。
按《大政纪》云云。
二十四年三月戊子朔,日蚀。
按《大政纪》云云。
二十六年秋七月,日蚀,初定救护仪。
按《大政纪》:洪武二十六年秋七月甲辰朔,日蚀。按《明会典》:洪武二十六年,礼部定日蚀救护仪前期结䌽于礼部仪门及正堂,设香案于露台上,向日,设金鼓于仪门内,两傍设乐人于露台下,设各官拜位于露台,上下俱向日立,至期钦天监官报日初蚀,百官具朝服,典仪唱班齐赞礼唱鞠躬乐作,四拜兴平身,乐止跪,执事捧鼓诣班首前,班首击鼓三声,众鼓齐鸣,候钦天监官报复圆,赞礼唱鞠躬乐作,四拜平身,乐止礼毕。
三十年五月壬子朔,日蚀。
按《大政纪》云云。
三十一年,皇太孙于闰五月十六日即皇帝位。六月,日赤无光。
按《逊国正气纪》云云。
按《续文献通考》:建文元年,太史奏日赤无光,时教谕程济上言:北兵将起,应在明年。上以为妄,囚之。
惠宗建文二年三月丙寅朔,日蚀。
按《大政纪》云云。
成祖永乐元年正月,日当蚀不蚀。
按《大政纪》:永乐元年正月丙戌,礼部尚书李至刚奏日当蚀不蚀,请率百官贺,上却之,上曰:王者,能修德行政,任贤去邪,然后日月当蚀不蚀,适以阴雨不见,岂果不蚀耶。勿贺。
四年六月,日蚀。
按《明通纪》:永乐四年六月己未朔,日有蚀之。是日,阴云不见。礼部尚书郑赐等言此圣德所感,召请率百官表贺,不许。
五年冬十月辛巳朔,日有蚀之。
按《明昭代典则》云云。
六年夏四月己卯朔,日蚀。冬十月乙亥朔,日蚀。按《大政纪》云云。
十一年正旦,日蚀,罢朝贺,宴会礼。
按《明通纪》:永乐十一年正月朔,日有蚀之。诏免贺及宴。先是鸿胪寺奏习正旦贺仪上召礼部翰林官问曰:正旦日蚀,百官贺礼,可行乎。尚书吕震对曰:日蚀与朝贺之时,先后不相妨。侍郎仪智曰:终是同日免贺为当。杨士奇曰:日蚀,天变之大者。前代元正日蚀,多不受贺。宋仁宗时元旦日蚀,富弼请罢宴乐,吕夷简不从弼曰:万一契丹行之,为中国羞。后有自契丹回者,言虏是日罢宴,仁宗深悔,今免贺试当。从之。十二年春正月丙子朔,日蚀,免朝贺。六月丙寅朔,日蚀。十一月甲午朔,日蚀。
按《大政纪》云云。
十四年五月壬辰朔,日有蚀之。
按《明昭代典则》云云。
十五年夏四月丁巳朔,日蚀。冬十月癸未朔,日又蚀。按《续文献通考》云云。
十八年八月丁巳朔,日蚀。
按《大政纪》云云。
十九年八月辛卯朔,日有蚀之。
按《明昭代典则》云云。
二十年春正月己未朔,日蚀。
按《大政纪》云云。
二十一年夏六月庚戌朔,日蚀。
按《续文献通考》云云。
仁宗洪熙元年六月,皇太子即皇帝位。冬十月丙寅朔,日有蚀之。
按《明昭代典则》云云。
宣宗宣德五年秋八月,日蚀。
按《续文献通考》:宣宗宣德五年秋八月己巳朔,日当蚀,阴云蔽之。礼部尚书胡濙奏请称贺,不许。因降敕曰:古之人君所谨者,莫大乎天戒。日蚀又天戒之大者,惟能修德行政,用贤去奸,而后当蚀不蚀,今以阴云不见,得非朕昧于省过而然与。况离明照四方,阴云所蔽有限,京师不见,四方必有见者,此之不蚀天可欺与。其止勿贺。
七年春正月辛酉朔,日蚀。
按《续文献通考》云云。
英宗正统元年秋九月,白虹贯日。
按《续文献通考》云云。
四年八月丙子朔,日蚀。
五年春正月甲辰朔,日蚀。
六年春正月己亥朔,日蚀。秋七月丙申朔,日蚀。七年六月庚寅朔,日蚀。
八年六月甲申朔,日蚀。十一月壬子朔,日蚀。
九年十月丙午朔,日蚀。
十年夏四月壬子朔,日蚀。
十一年夏四月癸亥朔,日蚀。
十二年八月〈日干阙〉朔,日蚀。
十三年二月〈日干阙〉朔,日蚀。
按以上俱《大政纪》云云。
代宗景泰二年六月〈日干阙〉朔,日蚀。
三年十一月己未朔,日蚀。
五年夏四月〈日干阙〉朔,日蚀。
六年夏四月〈日干阙〉朔,日蚀。
按以上俱《大政纪》云云。
英宗天顺二年春二月〈日干阙〉朔,日蚀。
三年十月,日晕数重。
四年七月乙亥朔,日蚀。
五年九月〈日干阙〉朔,日蚀。
七年五月己丑朔,日蚀。
按以上俱《续文献通考》云云。
宪宗成化二年正月甲辰朔,日晕及珥背。
按《续文献通考》:是日辰时,日晕及左右珥,背气,赤黄色鲜明。
三年二月丁酉朔,日蚀,既。
按《大政纪》云云。
四年春二月壬辰朔,日蚀。十二月丁亥朔,日又蚀。按《续文献通考》云云。
五年六月癸丑朔,日蚀。
六年六月戊申朔,日蚀。
九年夏四月辛酉朔,日蚀。
十年九月癸丑朔,日蚀。〈按《明昭代典则》作癸酉。〉按以上俱《大政纪》云云。
十一年六月,日生珥。九月,日蚀。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十一年六月己酉卯刻,日生左右珥,重晕背气,皆赤青色。九月丁未朔,日有蚀之。十二年二月乙亥朔,日蚀。
十八年五月己巳朔,日蚀。
二十年九月乙酉朔,日蚀。
按以上俱《大政纪》云云。
二十一年八月乙卯朔,日有蚀之。
二十二年二月丁酉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俱《明昭代典则》云云。
孝宗弘治元年六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二年十二月甲申朔,日有蚀之。
七年三月己卯朔,日有蚀之。
八年三月乙酉朔,日有蚀之。
十三年五月甲寅朔,日有蚀之。
十四年九月丙子朔,日有蚀之。
十五年夏五月庚午朔,日有蚀之。九月庚子朔,日有蚀之。
按以上俱《明昭代典则》云云。
武宗正德元年春三月乙亥朔,日蚀。
按《续文献通考》云云。
二年三月乙亥朔,日蚀。
按《大政纪》云云。
六年夏五月,南昌见日有红白晕,中浮黑气,有顷始散。
按《江西通志》云云。
九年八月辛卯朔,日蚀。
十年十二月癸丑朔,日蚀。
十二年六月己巳朔,日蚀。
十三年五月己亥朔,日蚀。
十五年三月癸丑朔,日蚀。
按以上俱《大政纪》云云。
世宗嘉靖四年冬十二月乙卯朔,日蚀。
五年夏五月癸未朔,日蚀。
按以上俱《续文献通考》云云。六年五月,日蚀。
按《续文献通考》:嘉靖六年夏五月丁丑朔,日蚀,既。按《云南通志》:嘉靖六年,武定日晕两重,傍有黑云如蛟。时土司凤朝文叛,人民死者不可胜计。
七年夏五月辛未朔,日蚀。
按《续文献通考》云云。
八年冬十月,日有蚀之。
按《明外史·邵经邦传》:经邦进员外郎。嘉靖八年冬十月,日有蚀之。经邦时官刑部,上疏曰:兹者正阳之月,有日蚀之异。质诸《小雅十月》之篇,变象悬符。说《诗》者谓阴壮之甚,由不用善人,而其咎专归皇父。然则今之调和燮理者,得无有皇父其人乎。迩陛下纳陆粲言,命张璁、桂萼致仕。寻以璁议礼有功,复召辅政。人言籍籍,陛下莫之恤也。乃天变若此,安可勿畏。夫议礼与临政不同。议礼贵当,临政贵公。正皇考之徽称,以明父子之伦,礼之当也。虽排众论,任独见,而不以为偏。若夫用人行政,则当别辨忠邪,审量才力,与天下之人共用之,乃为公耳。今陛下以璁议礼有功,不察其人,不揆其才,而加之大任,似私议礼之臣也。私议礼之臣,是不以所议者为公礼也。夫礼惟至公,乃可万世不易。设近于私,则固可守也,亦可变也。可成也,亦可毁也。陛下果以尊亲之典为至当,而欲子孙世世守之乎。则莫若于诸臣之进退,一付诸至公,优其赉予,全其终始,以答其议礼之功,而博求海内硕德重望之贤,以弼成正大光明之业,则人心定,天道顺,俾万年之后,庙号世宗,子孙百世不迁,顾不伟与。如徒加以非分之任,使之履盈蹈满,犯天人之怒,亦非璁等福也。帝大怨,立下镇抚司拷讯。狱上,请送法司拟罪。帝曰:此非常犯,不必下法司。遂谪戍福建镇海卫。〈按《续文献通考》作十二月。〉
十九年三月日蚀七月,日蚀,既。
按《续文献通考》:嘉靖十九年春三月癸巳朔,日蚀。是年,礼部以测候不蚀闻,世宗大悦。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九年七月朔,日蚀,既,昼晦,星见。二十一年秋七月己酉朔,日有蚀之。
按《续文献通考》:七月,上敕曰:天心下眷,累及太阳,臣子欺君父,外阴欺内阳之象也。夏言以臣欺君,罪不下郭勋。姑念供事久劳特宥死去用承天戒台谏为朝廷耳目而结合欺妄,命吏部考劾以闻时劾去台谏七十三人夺级外补有差。
二十二年春正月丙午朔,日蚀。
按《续文献通考》云云。
二十四年六月日蚀十二月,日轮外有黑气。
按《续文献通考》:嘉靖二十四年夏六月壬辰朔,日蚀。十二月自二十二日至二十六日,日轮外有黑气如盘,与日光摩荡。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四年春正月,沁州双环围日。二十五年十二月,禄丰见红霞,围日者三。
按《云南通志》云云。
二十七年春三月〈日干阙〉朔,日蚀。
二十八年春三月辛未朔,日蚀。
按以上《续文献通考》云云。
三十二年正月戊寅朔,日蚀。
按《明外史·沈束传》:世宗二十九年,孝烈皇后大祥。欲预祧仁宗,祔后太庙,下廷议。尚书徐阶以为非礼,礼科给事中杨思忠力赞阶议,帝竟祧仁宗。阶故得帝眷,独衔思忠。每当迁,辄报罢。逾三年,正旦日蚀,阴云不见,六科合疏贺。帝摘疏中语,诘为不成文,曰:思忠怀欺,不臣久矣。杖百,斥为民,馀皆夺俸。 按《赵锦传》:锦授南京御史。嘉靖三十二年元旦,日蚀。锦以为权奸乱政之应,驰疏劾严嵩罪。其略曰:臣伏见日蚀元旦,变异非常。又山东、徐、淮仍岁大水,四方频地震,灾不虚生。昔太祖高皇帝罢丞相,散其权于诸司,为后世虑至深远也。今之内阁,无宰相之名,而有其实,非高皇帝本意。顷夏言以贪暴之资,恣睢其间。今大学士嵩又以佞奸之雄,继之怙宠张威,窃权纵欲,事无钜细,罔不自专。人有违忤,必中以祸,有司望风惕息。天下事未闻朝廷,先以闻政府。白事之官,班候于其门;请求之赂,辐辏于其室。铨司黜陟,本兵用舍,莫不承意指。边臣失事,率朘削军资纳赇嵩所,无功可以受赏,有罪可以逭诛。至宗藩勋戚之袭封,文武大臣之赠谥,其迟速予夺,一视赂之厚薄。以至希宠干进之徒,妄自贬损。称号不伦,廉耻扫地,有臣所不忍言者。陛下天纵圣神,乾纲独运,自以予夺由宸断,题覆在诸司,阁臣拟旨取裁而已。诸司奏稿,并承命于嵩,陛下安得知之。今言诛,而嵩得播恶者,言刚暴而疏浅,恶易见,嵩柔佞而机深,恶难知也。嵩窥伺逢迎之巧,似乎忠勤,谄谀侧媚之态,似乎恭顺。引植私人,布列要地,伺诸臣之动静,而先发以制之,故败露者少。厚赂左右亲信之人,凡陛下动静意向,无不先得,故称旨者多。或伺圣意所注,因而行之以成其私;或乘事机所会,从而鼓之以肆其毒。使陛下思之,则其端本发于朝廷;使天下指之,则其事不由于政府。幸而洞察于圣心,则诸司代嵩受其罚;不幸而遂传于后世,则陛下代嵩受其訾。陛下岂诚以嵩为贤邪。自嵩辅政以来,惟恩怨是酬,惟货贿是敛。群臣惮阴中之祸,而忠言不敢直陈;四方习贪墨之风,而闾阎日以愁困。顷自庚戌之后,外寇陆梁。陛下尝募天下之武勇以足兵,竭天下之财力以给饷,搜天下之遗逸以任将,行不次之赏,施莫测之威,以风示内外矣。而封疆之臣卒未有为陛下宽宵旰忧者。盖缘权臣行私,将吏风靡,以掊克为务,以营竞为能。致朝廷之上,用者不贤,贤者不用;赏不当功,罚不当罪。陛下欲志太平,则群臣不足承德于左右;欲遏戎寇,则将士不足禦侮于边疆。财用已竭,而外患未见底宁;民困已极,而内变又虞将作。陛下躬秉至圣,忧勤万几,三十二年于兹矣,而天下之势其危如此,非嵩之奸邪,何以致之。臣愿陛下观上天垂象,察祖宗立法之微,念权柄之不可使移,思纪纲之不可使乱,立斥罢嵩,以应天变,则朝廷清明,法纪振饬。寇戎虽横,臣知其不足平矣。当是时,杨继盛以劾嵩得重谴,帝方蓄怒以待言者。周冕争冒功事亦下狱,而锦疏适至。帝震怒,手批其上,谓锦欺天谤君,遣使逮治,复慰谕嵩备至。于是锦万里就徵,屡堕楹车,濒死者数矣。既至,下诏狱拷讯,四十,斥为民。
按《续文献通考》:三十二年春正月戊寅朔,日蚀。是月,御史赵锦徐栻上言修内治锦削籍。
三十四年十二月晦,日光暗有日影,百千摩荡而散。按《续文献通考》: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晦,日白光忽暗,青黑紫色日影如盘,数十相摩,视久则百千,飞荡满天,向西北而散。
四十年春二月辛卯朔,日蚀。五月,日光相荡。
按《续文献通考》:是年,历官推步申酉间当日蚀阴云不见阁臣严嵩曰:日虽有云,而申酉时日色不加晦,是不蚀也。请举大谢礼,从之。
按《明外史·吴山传》:嘉靖四十年二月朔,日当蚀,微阴。历官言:日蚀不见,即同不蚀。帝以为天眷,喜甚。嵩趣部急上贺,侍郎袁炜亦为言。山仰首曰:日方亏,将谁欺耶。仍救护如常仪。帝大怒,山引罪。帝谓山守礼无罪,而责礼科对状。给事中李东华等震惧,劾山,请与同罪。帝乃责山卖直沽名,停东华俸。嵩言罪在部臣。帝乃贳东华等,命姑释山罪。吏科梁梦龙等见帝怒山甚,又恶专劾山,乃并吏部尚书吴鹏劾之。诏鹏致仕,山冠带閒住。时皆惜山而深快鹏之去。
按《江西通志》:嘉靖四十年五月,抚州见日光相荡。四十二年,日变色。
按《广西通志》:嘉靖四十二年冬十月,灵州日未出,地浮白光既出,见青轮高一丈,复常明。
四十五年,日𩰚。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十五年八月,华容县西忽天开,日𩰚。
穆宗隆庆三年春正月,日蚀。
按《续文献通考》:隆庆三年春正月朔,日蚀。
按《明外史·高拱传》:殷士儋隆庆元年擢侍读学士。明年春,拜礼部尚书。其明年正月朔望,日月俱蚀。士儋疏请布德、缓刑、纳谏、节用,饬内外臣工讲求民瘼。报闻。
四年春正月,日蚀。
按《续文献通考》:隆庆四年春正月朔,日蚀。礼部奏请免朝,上避殿减膳,修省三日。
按《明外史·陈吾德传》:隆庆三年,擢工科给事中。明年正月朔,日有蚀之,已而月复蚀。吾德言:岁首日月并蚀,天之大灾,陛下宜屏斥一切玩好,应天以实。诏遣中官督织造,吾德偕同官严用和切谏,报闻。
五年,日晕珥,有白虹戟气。
按《续文献通考》:隆庆五年三月辛巳,日晕有珥,白虹亘天,左右戟气俱苍白。
六年六月,日蚀。
按《明会典》:隆庆六年,大丧方成服遇日蚀,百官先行哭临后赴礼部,青素衣黑角带向日行四拜礼,不用鼓乐。
按《续文献通考》:隆庆六年六月乙卯朔,日蚀。
神宗万历元年四月朔,日蚀,既,昼晦。
按《江西通志》云云。
三年,日蚀,星见。
按《续文献通考》:万历三年夏四月朔,日蚀。未刻晦,诸星照曜,至申刻渐明。
八年二月朔,日蚀。
按《广东通志》云云。
十一年十一月朔,日蚀。
十八年秋七月朔,日蚀。
二十一年冬十月朔,日蚀二分。按以上俱《续文献通考》云云。
二十二年春正月,两日相荡。夏四月,日蚀。
按《续文献通考》:万历二十二年夏四月朔,日蚀。按《四川通志》:万历二十二年春正月,綦江见日下复有一日相荡,数日乃止。
二十四年闰八月朔,日蚀。
按《续文献通考》云云。
二十五年夏六月,日蚀,复圆晕珥。
按《山西通志》云云。
二十六年六月,日晕。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六年六月,沁源日晕。是月初二午刻,日周围有红、白、绿色,移时乃散。
三十一年,日蚀。
按《明外史·郭正域传》:万历三十一年夏,庙享,会日蚀,正域言:《礼》,当祭日蚀,牲未杀,则废。朔旦宜专救日,诘朝享庙。从之。
四十五年,日中黑子摩荡。
按《湖广通志》云云。
熹宗天启元年,日晕。
按《河南通志》:天启元年九月,裕州日生晕,日边有五环,少顷,有黑蛇形在日中,良久不见。
四年,日晕珥。
按《山东通志》:天启四年正月朔至初三日,日晕环抱二珥,一珥抱日,一珥背日,有赤白气相射。十二日申时,晕四围,如银光荡漾,又紫赤光上下旋绕。
按《江西通志》:天启四年正月二十八日,日漾,初赤,既白如月。
怀宗崇祯二年夏五月初一日,日蚀。
按《广东通志》云云。
四年辛未,日出如血,至巳乃有光。
按《山东通志》云云。
七年三月朔,日蚀,昼晦。
按《陕西通志》云云。
十年正月,日光摩荡。十月,日蚀。
按《湖广通志》:崇祯十年正月,日光摩荡。
按《江西通志》:崇祯十年十月,日蚀,昼晦二时。
十三年二月,日变色。十月,日蚀。
按《山东通志》:崇祯十三年二月丙辰,益都日出如血。按《山西通志》:崇祯十三年春二月,襄垣日赤如血。初四午时,照耀俱成赤色。
按《河南通志》:崇祯十三年六月,日躔柳六度,日傍有紫气。钦天监占主有叛将献城,在周分,洛阳周分也,次年果有王兵献城之祸。
按《广东通志》:崇祯十三年冬十月辛卯朔,日有蚀之。新会昼晦。
皇清
康熙二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上谕大学士勒德洪、明珠、王熙、吴正治、宋德宜,学士
麻尔图、牛钮禅布、吴兴祖、王起元、徐乾学、韩菼:今月朔日蚀,十六日月蚀,且比日积阴无雪,朕思天象,稍有愆违即当儆戒修省,或施行政事,有未当欤或下有冤抑,未得伸欤,尔等传谕九卿詹事科道,详议以闻。
康熙二十七年
三月二十三日
上谕内阁:今时略旱矣。而钦天监所上章四月朔,日
蚀甚,应行应革之事,当何如耶。九卿詹事掌印不掌印科道,官集议焉,朕面见,令奏之。
康熙三十年
十一月二十四日
上谕礼部:自昔帝王敬天勤政,凡遇垂象示儆,必实
修人事以答天戒,顷钦天监奏推算日蚀,当在康熙三十一年正月朔日,夫日蚀,为天象之变,且又见于岁首,朕兢惕靡宁,力图修省,惟大小诸臣务精白乃心,各尽职业,以称朕钦承昭格至意。其元旦行礼筵宴,著停止,尔部即遵谕行。
[book_title]第二十四卷
第二十四卷目录
日异部总论
宋张子正蒙〈参两篇〉
荆川稗编〈唐一行论日蚀略 史伯璿论日月蚀〉
娄元礼田家五行〈论日〉
群书备考〈论日蚀〉
日异部艺文一
日蚀上表 汉张衡
太阳合朔不亏赋 唐杨发
太阳亏为宰臣乞退表 苏颋
贺太阳不亏状 前人
贺太阳不亏状 张九龄
贺岁除日太阳不亏表 常衮
中书门下贺日当蚀不蚀表 前人
论日蚀 宋包拯
救日论 刘敞
上曾文肃书 陈瓘
太阳交蚀祭告祝文 真德秀
祭谢祝文 前人
太阳交蚀祭告祝文 前人
祭谢祝文 前人
日蚀赋 明张凤翼
日重光赋 冯有经
日异部艺文二〈诗〉
日蚀 明宁献王权
日珥 王醇
日异部纪事
日异部杂录
庶徵典第二十四卷
日异部总论
《宋·张子·正蒙》《参两篇》
日质本阴,月质本阳,故于朔望之际精魄反交,则光为之蚀矣。
〈注〉朱子曰:历家说天有五道。而今且将黄赤道说。天正如一员匣相似,赤道是那匣子相合缝处。在天之中,黄道一半在赤道之内,一半在赤道之外,东西两处与赤道相交。度,却是将天横分为许多度数,会时是日月在黄道赤道十字路头相交处相撞著。望时是月与日正相向。如一个在子,一个在午。日所以蚀于朔者,月常在下,日常在上,既是相会,被月在下面遮了日,故日蚀。望时月蚀,谓之暗虚。盖火日外影,其中实闇,到望时恰当著其中闇处,故月蚀。至明中有闇虚,其闇至微。望时月与之,正对无分毫相差,月为闇虚所射,故蚀。 黄瑞节曰:春秋疏云:日月同处,则日被月映而影魄不见,故蚀,朔则交会,故蚀必在朔然,而每朔皆会应,每月皆蚀。杜预云:日月动物虽行,度有大量,不能不少。有盈缩,故虽有交会而不蚀者,或有频交而蚀者。〈集释〉日质本阴离,中虚也,月质本阳,坎中实也。天有九道之图,见于书传,共有十三处交系日月相会,每当其间。〈集解〉日之精,阴也。月之魄,阳也。日以光对月之魄,则以阳对阳,相资而有光。若精与魄交,则是以阴遇阳为反交矣。故月掩日则日蚀,日射月则月蚀。
《荆州稗编》《唐一行论日蚀略》
一行日议云:日,君道也,无朏魄之变。月,臣道也,远日益明,近日益亏,人臣之象也。望而正于黄道,是谓臣干君明,则阳斯蚀矣。又曰:十月之交,日有蚀之于历当蚀,君子犹以为变。诗人悼之,然则古之太平,日不蚀,星不孛,盖有之矣。又曰:月或变行以避日;或五星潜在日下,禦侮以救日;或涉交数浅;或阳盛阴微则不蚀;或德之休明则天为之隐,虽交不蚀。此四者,皆德教之所由生也。又曰:刘歆,贾逵,近古大儒,岂不知轨道所交朔望同术哉。以日蚀非常,故阙而不论,魏黄初以来治历,始课日蚀疏密。张子信、刘焯、贾曾元之徒又谓:日月可以密率求以戊寅,麟德历推春秋之时于历应蚀,而春秋不书者尚多。则日蚀必交限。其入限者必不尽蚀。开元十二年七月朔,于历当蚀,半强,自交趾至于朔,方候之而不蚀。十三年十二月朔,于历当蚀大半而亦不蚀。然后知德之动天,不俟终日。若因开元二蚀不验遽变,交限而从之,则差者益多。杜预以日月动物,虽行度有大量,不能不少,有盈缩故有交会,而不蚀者,是也。一行因以员仪度日月之经,令二经相掩,以验蚀分之限。又曰:日月相会,大小相若,而月在日下,自京师斜射而望,之假令中国蚀之,既而南方戴日之下,所亏才半,日外反观则交而不蚀。又曰:使日蚀不可以常数求,则无以稽历数之疏密,若可以常数求,则无以知政之休咎矣。
《史伯璿论日月蚀》
《诗·十月之交篇》:日有蚀之晦朔,日月之合,东西同度,南北同道,则月掩日而日为之蚀。望而日月之对同度同道,则月亢日而月为之蚀。按月掩日而日蚀之说,易晓月亢日而月蚀之说,难晓先儒有谓日之质本阴,阴则中有闇处,望而对度对道,则月与日亢为日中闇处所射,故蚀。此横渠之意,即诗传之所本也。其说尤可疑。夫日光外照,无处不明,纵有闇在内,亦但自闇于内而已,又安能出外射月,使之失明乎。惟张衡之说似易晓。衡谓:对日之冲,其大如日,日光不照,谓之闇虚,闇虚逢月,则月蚀,值星则星亡。今历家望月行黄道则值闇,虚矣。值闇虚有表里浅深,故蚀有南北多少。按闇虚之说,无以易矣。但曰:其大如日,则恐大不止。此盖月蚀有历两三个时辰者,若闇虚大,只如日,则蚀安得如此久。今天文家图闇虚之象,可以容受三四个月体有初蚀,蚀既蚀甚,之分可见。闇虚之大不止如日而已,但不知对日之冲何故有。闇虚在彼,愚窃以私意揣度,恐闇卢只是大地之影,非他物也。盖地在天之中,日丽天而行,虽天大地小,地遮日之光,不尽日光散出,地之四外而月常得受之,以为明。然凡物有形者,莫不有影,地虽小于天,而不得为无影。既曰有影,则影之所在,不得不在对日之冲矣。盖地正当天之中,日则附乎。天体而行,故日在东则地之影必在西,日在下则地之影必在上,月既受日之光,以为光若行值地影则无日光可受,而月亦无以为光矣,安有不蚀者乎。如此,则闇虚只是地影,可见既是地,则其大不止如日,又可见矣。不然,则日光无所不照闇虚。既曰在对日之冲,何故独不为日所照乎。臆度之言,无所依据,姑记于此,将俟有道,而就正焉。
《娄元礼·田家五行》《论日》
日晕则雨,谚云:月晕主风,日晕主雨。
日脚占晴雨,谚云:朝又天,暮又地,主晴,反此则雨。多验。
日没后起青白光数道,下狭上阔,直起亘天,此特夏秋间有之,俗呼青白路,主来日酷热。
日生耳主晴。雨谚云:南耳晴,北耳雨,日生两耳,断风截雨。若是长而下垂通地,则又名白日幢,主久雨。日出早主雨,出晏主晴。老农云此特言:久阴之馀,夜雨连旦。正当天明之际,云忽一扫而捲,即日光出所以言早,少刻必雨,立验。言晏者,日出之后,云晏开也,必晴,亦甚准。盖日之出入,自有定刻,实无早晏也。愚谓但当云晴得早,主雨,晏开,主晴。不当言日出早晏也。占者悟此理,日外自云障中起,主晴。谚云:日头𨂝云障,晒杀老和尚。日没返照主晴。俗名为日返坞。一云:日没胭脂红,无雨也有风。或问二候相似,而所主不同,何也。老农云:返黑在日没之前,胭脂红在日没之后。不可不知也。谚云:乌云接日,明朝不如今日。又云:日落云没,不雨定寒。又云:日落云里走,雨在半夜后。已上皆主雨。此言一朵乌云渐起而日正落其中。者谚云:日落乌云半夜枵,明朝晒得背皮焦。此言半天元有黑云,日落云外,其云夜必开散,明必甚晴也。又云:今夜日没乌云洞,明朝晒得背皮痛。此言半天上虽有云,及日没下去都无云而见日状如岩洞者也已,上皆主晴,甚验。
《群书备考》《论日蚀》
中兴《天文志》谓战国以后,古历废坏。汉末刘洪作乾象历,推月行迟速,然交蚀之法,犹未详著大抵朔望值交不问内外入限便蚀。至陈张宾始创立外限,然应蚀不蚀,亦未能明。惟隋张冑元始得其当蚀不蚀之由。宋沈括以为黄道与月道如雨环相叠而小差,凡日月同在一度相遇,则日为之蚀,正一度相对则月为之亏,虽同一度而月道与黄道不相近,自不相侵,同度而又近黄道,月道之交,日月相值,乃相凌掩,正当其交处则蚀。而既不当其交处,则随其相犯深浅而蚀。凡日蚀当月道,自外而交入于内,则蚀起于西南,复于东北。自内而交出于外,则蚀起于西北而复于东南。日在交东则蚀其内,日在交西则蚀其外。蚀既则起于西而复于正东。凡月蚀月道自外入内,则蚀起于东南复于西北,自内出外则蚀起于东北而复于西南。月在交东则蚀其外,月在交西则蚀其内。蚀既,则起于正东而复于西。其论详矣。太史公曰:月蚀,常也。日蚀,不臧也。是以春秋书日蚀,不书月蚀。然朱子以为月蚀亦为灾阴,若退避则不至相敌而蚀矣。然则月蚀而书,亦足以为戒,而况日蚀乎。然考之传记春秋书:日蚀三十六。战国至秦时其间二百九十三年,搜之记传书日蚀者凡七而已。前汉二百一十二年,日蚀五十二。后汉一百九十六年,日蚀七十二。魏晋一百五十年,日蚀七十九。唐三百馀年,日蚀九十三。比前愈数。然则战国之时,所书之寡,必遗佚者多也。乃若南北分裂,国各有史。百馀年间,南史所书日蚀仅三十六,而北史所书乃七十九。其间年岁之合者才二十七,又有年合而月不合者,岂非史失其官而所纪异耶。日蚀必护者,非不知奏鼓驰走无补日月之蚀也。亦先王敬天之怒,无敢戏豫焉,耳至若伐鼓用牲,春秋虽讥其违礼,然犹愈于坐视而不之救也。若夫日食正朔,遇灾而不知惧顾,乃南面受贺,岂非慢天之甚者乎。国朝设钦天监,俾之先期推算日月交蚀分秒时刻,并起复方位,具奏礼部,通行内外,诸司临时救护,可谓臣人克有常宪者矣。成祖于正朔,日蚀必免贺不惑吕震逢迎之言,宪宗于月蚀失推算,必正汤序欺蔽之罪,其于先王克谨天戒何如哉。
日异部艺文一
《日蚀上表》汉·张衡
今年三月朔,方觉日蚀,此郡惧有兵患。臣愚以为可敕北边,须塞郡县,明烽;火远斥堠,深藏固闭,无令谷畜外露。
《太阳合朔不亏赋》〈以圣德元通阳精洞照为韵〉唐·杨发
悬象告祥垂衣表圣。阴慝将作而潜灭,阳光当亏而更盛,羲和率职徒降物以宵兴尧舜,临轩方并明而晓映,上方以忧勤御极,浚哲承天声,教既昭乎下,土灾蚀因消于上,元景丽高云已照临于物,外位移正寝空警戒于事,先晓次箕中时惟冬仲天子夕惕而惭虑,太史先期而誓众于是,雾霁閒,原云归,幽洞圆规杲耀发瑞彩于踆乌爱景冲融动和鸣于彩凤,是月惟朔升轮自东焕大社之晨,气照清朝之晓,风币奚假于词祝,鼓宁烦于奏工,遂使皆仰之人既无虞于薄蚀,惜阴之士咸有望于再中,谅天听之自迩,信宸心之遂通,仰稽圣谟遐,考天则运行虽由于黄道应感自符于元德,辉华增焕,观光必达于幽阴,氛祲皆消,揆影无差于晷刻道敷阳教德叶炎精麟效祉而不𩰚葵向影而皆倾观台登望之,时渐欣光被史册退书之际,益讶文明至乃扬彩宫围,增华廊庙,人动佳色,物含清照,若合璧之无瑕,比重轮而有曜,黄琬之巧言莫启,由此缄词,叔辄之望叹无闻徒兹载笑道契元化祯回太阳躔次罔亏于顺晷,贞明以合于重光,固齐天而比德,垂永永于皇唐。
《太阳亏为宰臣乞退表》〈中宗〉苏颋
臣某等言伏见今月朔旦太阳亏陛下启辍朝之典,有司尊伐社之义。臣等伏自寻绎无任惴恐臣某〈中谢〉臣闻官或迷焉必犯先王之诛,辰弗次舍必贻上公之责,此乃邦有常刑,圣有明训顷者论道任重衮章,犹缺端揆位隆鼎台是亚所以熙帝之载,代天之工,调六气之和,发三光之度,则大化为本,非小才所宜,崇替率由咎徵斯属。伏惟应天神龙皇帝陛下光被四海,对越二仪,人祗宅心,俊贤翘首,但置之左右以为辅弼,自忠言启沃功臣保又用作霖雨格于皇天,臣何人斯而敢叨拟议,臣等智能素薄,经术殊陋,望不过于掾史,名不达于州闾,徒以遭逢盛明颇皆履,历参庙堂之机,密为宗族之光宠者,十数年于今矣。忠肃恭懿,远谢八元之名。进善退恶,近惭二君之美。陈平有言,常则不称。贾诩延诮,居然已得。光阴久弛年礼俱逮自应屏黜以清彝序而徘徊圣恩,万一希效僶俛残岁甲子空多遂超总领之司愈失,具瞻之望,将何以匡翼庶政仪刑师属且视事而老才愧千秋之贤,待罪安归,忧深万石之裔,久知尘秽宁虞负乘所以。素餐加责聚諠于下,薄蚀生灾见昭于上。天之所戒,臣不可逃。陛下矜而宥之,未致于理,伏乞收其印绶,赐以骸骨,则知胡广罢位抑其前闻徐防免官。复自兹始,臣窃其幸物,谁不宜恳到所祈,惶怖交集,无任迫切之至。
《贺太阳不亏状》前人
臣等伏承太史奏,昨一日太阳亏,陛下爰发行宫,不御常服,圣虑渊默,天情寅戒,顿于行在,不可禜社以责阴。凡厥观瞻,不殊登台而视,朔自亭午过,晡申寒冱成春阳光转大。伏惟皇帝陛下缵千岁之统,拥三神之休道洽功成,增高益厚,金绳玉检轥迹于前闻日观云封降祥于即事且畴人察序太史宣职以历而推式闻常度。至时不蚀,乃自殊祥。陛下昭事于上天,上天昭答于陛下,若是之速,其何响会非常之祉。孰不忻惧。臣等忝预,从臣无任踊跃庆忭之至。
《贺太阳不亏状》张九龄
右今月朔,太史奏太阳亏,据诸家历,皆蚀十分已上,仍带蚀出者,今日日出,百司瞻仰,光景无亏。臣伏以日月之行,值交必蚀,算数先定,理无推移。今朔之辰应蚀不蚀,陛下闻日有变,斋戒精诚,外宽政刑,内广仁惠,圣德日慎,灾祥自弭。若无表应,何谓大明。臣等不胜感庆之至。谨奉状陈贺以闻,仍望宣付史官以垂来裔。
《贺岁除日太阳不亏表》常衮
臣闻惟德动天,其应如响,日月交会,数之常也。交而不蚀,德所感也。伏见有司奏今日午正后七刻,太阳初亏未正,后三刻,复满者,是日也。高天无云,太阳不掩,讫于申酉,光彩愈明,万宇同瞻,百神协庆伏以圣人者,合天地以为德与。日月以为明,当亏而不亏,明足见矣。当应而遂应,神不欺矣。伏惟陛下德本于孝,动由于礼,勤俭以厚下,宽仁以爱人,忧庶政而疚怀求众善如不及行之于下土升闻于上帝,无远不届感而遂通一人有庆三光荐祉。昔唐虞至化而星辰不孛,日月不蚀,以今方古千载同贶,大礼元辰在于明发俯逼维新之运,弥彰不掩之祥,人事天心何其允协。潜辉散彩,愈曜于朱城丽景临空转明于黄道,凡在生类同知,圣猷无任,踊跃之至。
《中书门下贺日当蚀不蚀表》〈代宗大历十三年〉前人
臣某言伏见徐承嗣奏今月一日法当日蚀,时有澍雨者。臣闻日之所躔,行有虚道,至之所会,蚀亦无灾,况圣以合天德,以禔福,是有幽赞,宜于感通,伏惟宝应元圣文武皇帝陛下协用五纪,顺用三极,历象日月,统和阴阳,乃者畴人,推策今朔,于辰非正阳之所忌于大明而何损。犹能惧而勤政,实以应天,斋于穆清益用恭默精诚所达,元运相符,圜尺之影始生于海上,肤寸之云忽变于天下,霈然而起,岂止终朝莫测,应龙之外潜复踆乌之次伐鼓用币,悉罢于有司,润物蕃生,普欢于在野及乎睿宿,更益清光,同道相避,则闻昭子之对当交而变果徵刘卲之言,古今殊祥,中外所庆。臣等谬陪近侍喜万恒情无任忭蹈谨表。
《论日蚀》宋·包拯
臣伏见四月旦,日当薄蚀。陛下特降德音,亲决庶狱,饬身修政,以应天变,此诚古之圣后明辟克谨天戒之至意也。臣闻汉书云:夫至尊,莫大乎天;天之变,莫大乎日。蚀,盖日者阳之精,人君之象也。君道亏,为阴所乘,故蚀。日者,德也;月者,刑也。故圣王日蚀修德,月蚀修刑。诗云:彼月而蚀,则惟其常;此日而蚀,于何不臧。说者云:月蚀非常,比之日蚀,固常也,日蚀则不臧矣。然于正阳之月,法尤忌之,由是有伐鼓用币之事。故人君或遭兹变,必避殿彻膳,克己责躬,明君,臣正上下,延纳众议,以辅不逮,如是之至也。今正阳之月,晻然日蚀,而又亢阳益甚,火灾继作,害孰大焉。得非上天有以丁宁垂诫于陛下耶。伏望陛下奋乾刚之至德,畏天地之大异,发号施令,审思乎利害,赏德罚罪,无间于疏昵,听断不惑,勤俭为先,抑阴尊阳,防微杜渐,然后日御便殿,博延公卿,询访直言,讲求古道,励精为治,以答天戒。如此则积异消于上,厉阶绝于下,足以导引善气,驯致太平,惟陛下留神省察。
《救日论》刘敞
《春秋左氏传》曰:二至二分,日有蚀之,不为灾。又曰:非正阳之月不鼓。臣以为过矣。夫圣王所甚畏而事者,莫如天;天神之最著而明者,莫如日。日者,众阳之宗,人君之表也。日有蚀之,天子则伐鼓于社,诸侯则伐鼓于朝,非慕为迂阔而涂民耳。目也明,其阴侵阳,柔乘刚,臣蔽君,妻陵夫,逆德之渐不可长也。如是则奚救,奚不救奚,畏奚,不畏哉。丘明之言,使谀臣依,以谄其君,邪臣资以固其身。臣请辨之。幽王之诗曰: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蚀之。亦孔之丑,周之十月,则二分已安,在其不为灾者,与《夏书》曰: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夏之季秋非正阳也。安在其不鼓者与。由此观之,日蚀之必可畏,必当救也,无所疑矣。夫谄谀奸邪之臣出,则朋党比周,以遂其私。入则诐伪欺罔,以济其欲。固日夜无须臾之间。唯恐君之觉己也。日有蚀之,是将喜焉,庸肯斥言灾异以儆于上哉。是以或至于陵夷而犹不寤,鲁季孙,汉张禹是也。昔者季孙意如之专,鲁知日蚀之为伤其君而不忧也,卒逐昭公张禹之仕汉知日蚀之为害国而不告也,卒成王氏。呜呼。变所从来微矣,为人上者可不察哉。可不察哉。
《上曾文肃书》陈瓘
两年日蚀之变皆在正阳之月,此乃臣道大彊之应。亦阁下之所当畏也。宜守而揆,岂抑畏之谓乎。周官曰:居宠思危。今天下旱蝗方数千里,天变屡作,人心忧惧,边费坏败,国用耗竭,而阁下方且以为得道揆之体,可谓居宠而不思危矣。
《太阳交蚀祭告祝文》真德秀
清台占象阳曜有亏惟德不明,天降厥咎,惕然祗惧不敢康宁神其相之亟复常度。
《祭谢祝文》前人
太史有言,阳曜当亏,阴云蔽之,象弗下著,尚虞四方,或睹兹异,不忘祗惧冀格神休。
《太阳交蚀祭告祝文》前人
伏以季冬之吉日,有蚀之,顾惟不德致此大异,侧食祗惧,靡敢康宁神其相之迄复常度。
《祭谢祝文》前人
伏以以人占天曰:日当蚀,阴云布。濩景曜靡亏尚虞四方或睹兹变,侧躬祗栗,冀格神休。
《日蚀赋》明·张凤翼
摄提指巳,实沈易躔。吉朔之朝,日有蚀焉。予感阳明之迭微,阴道之多愆,因作赋曰:玉虬渴,烛龙翔。曦鞭举,曜灵扬。出旸谷,拂扶桑。曈曈杲杲,苍苍凉凉。起铜钲于树杪兮,驰火驭于大荒。映东门而吐昱兮,度南陆以腾光。踏云霞之绮护兮,碾胃毕之寒芒。尔乃影动旌旗,威消蝄蜽。幽灼谼豅,远射嵣。昶乎以舒,历然其爽。乌足高翀,固四极之所同。瞻而蚁旋,左步实万灵之共仰也,胡为乎妖祲作沴,窃据太清,暪暪䵬䵬,载薄其晶。旭方升兮敚气,暾乍敞兮输盈。初蒙翳兮月眉有象,既晦昧兮天眼无明。斯时也,碧落朝黮,白榆昼炳,析木流形,土圭失景。迷大陆之松杉,闇长江之舴艋。遂使羿缴空悬,望九煇而莫睹。鲁戈酣战,挥三舍以无从。则有掩苜蓿盘中之照,减羔裘堂上之容。于是朝野震虩,乌雀飞惊,爟爝杂遝,金革鼞訇。载拊门而击柝,亦执麾以置兵。噬呼号其控,达金城与玉京。帝曰:何物沫蠹,乃蚀阳精。爰命九野辏荧,六符助晷。走回禄以炀喧,驱祝融以抱珥。俄而黄道开旌,赤熛按轨。朏兮似苏,欻兮似驶。煌乎若奭轮之离涴,焜乎若宝鉴之濯滓。逮夫跃清曦于乌次,骞大明于中天。周照靡外,旁烛无边。馀晒贯三垣与五纬,鸿熹荡九垓与八埏。丽江山,拭涟漪嶆于再秀。曈回天地,启澒茫磅礡于重鲜。方且履剥复而愈显,亦奚玷乎大圆。故倾收葵藿,博忠荩也。荫借龟鱼,覃惠泽也。消雨雪,祛阴邪也。皎夺冰山,伸震詟也。容光必照,悉幽抑也。方中则昃,戒盛满也。不同于万物,示独尊也。无损于寸云,昭至德也。若夫元枢默运,妙用于昭,梦灶因而进谏,拾萍借以宣谣。白驹惩其玩愒,赤羽壮其招摇。畏爱分而品定,远近辨而神超。至于可就成尧之大,莫踰奠孔之尊尔。其互函三而不毁,擅无二以常存。谁竟升沈之数,谁窥变化之门。即夸父有所不能察,又何怪乎盲者之昏昏。于维我皇,抚世,重润重光。抑其阴类,振其阳刚。屏曀霾于床第,埽氛瘴于边疆。采献曝于刍荛,撤丰蔀于貂珰。庶睿越崦嵫,德被嵎夷,三精克序,七纪维熙。将旦旦赤文,揭昧谷而遥辉不既。离离丹釆,浴咸池而永耀无亏。
《日重光赋》冯有经
伊曜灵之腾烈,烛万类而无垠。体乾爻以迅运,揭离火以交明,炳烛龙之烁灼,奋踆乌之威神。倬元圣而伟天,标异质以示珍。时也寰宇廓清,景氛澄霁晨光。发其熹微长空,敛其纤翳浴咸。池于天末拂若,木于海裔蔚圆。规以成章抱重,光之绮丽焕羲。车以转妍映彤,庭而逾媚尔乃。聚燄成珠攒创,成轮霍爌闪烁。宣朗璘珣上烘,煌以布景下斐。亹而竞文荧光,烛乎四表赩辉。达乎五云但观,其虚明内𣹢,光华外映,一体双形,同辉并莹,既环外而若卫,亦虚中而若孕,合小大以错景,混表里以扬光。焜煌煌其齐照,炜煜煜以俱翔。抱金轮而错出,纷焕彩以摇芒。若乃临紫宸而朗耀,辗碧落以遄征。郁曈昽兮玉树晰,璀璨兮金茎发。华葩而不定若绮组之相成,争离披而晃爌亹陵乱。而相婴联遐迩以明媚,知中外之晶荧,羲和方弭节而眴目离朱,亦惝恍而丧精炳矣。璧连光若珥抱,既摇彩于层楹,又旁烛乎奥窔。盛魄赞于齐臣,声歌登于汉庙,绚五色之渥彩,俨九光之赤霞,清尘氛于海宇,涤烟霭乎王家。明道而幽深靡隐,照临而悠久重华。光昭烂兮〈句上疑有脱讹〉轮菌抱载,云霞灿兮焜煜爚,靡不眴兮郁仪呈瑞,皇天眷兮向明出治,历维万兮煜煜重离,时方旦兮身依末光,在霄汉兮曦阳是倾葵藿愿兮。
日异部艺文二〈诗〉
《日蚀》明·宁献王权
光浴咸池正皎然,忽如投暮落虞渊。青天俄有星千点,白昼争看月一弦。蜀鸟乱啼疑入夜,杞人狂走怨无天。举头不见长安日,世事分明在眼前。
《日珥》王醇
日珥,悲时事也。岁仲春五日,日生交晕,如连环。左右生戟,气青赤色,白虹弥天。占曰:百殃之本,众乱之基。且通年疆内灾异迭见,兴师罕捷,财赋告匮,绿林白马之徒白昼扬旌,江海之上,全盛之朝,一至于此。余雚食一丘杞忧何益,第恐不能安枕,白云遂击壤之私耳,触事成唫不觉其辞之无序也。
连环双珥夹晴日,左右生戟气青赤,岂惟兵甲生边裔,百殃之本众乱基。前月黄霾泰山侧,青龙吐火烟光黑,去年御沟流血波,天鼓满空挝海鼍。又看彗星扫空百馀丈,彻夜光芒侵斗象。海徼军民半已无,天复示变何为乎。
日异部纪事
《金匮》:三苗之时,三月不见日。
《吕览》:桀为无道,温令伊尹往视,旷夏听于妹嬉,妹嬉言曰:今者天子梦西方有日,东方有日,两日相与𩰚,西方日胜,东方日不胜。伊尹告汤,乃令师从东方,出于国西以进,未接刃而桀走。
《说苑·政理篇》:晋侯问于士文伯曰:三月朔,日有蚀之,寡人学惛焉,诗所谓:彼日而蚀,于何不臧者,何也。对曰:不善政之谓也;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谪于日月之灾,故不可不慎也。政有三而已:一曰因民,二曰择人,三曰从时。
《吴越春秋》:范蠡曰:昔吴之称王,僭天子之号,天变于上,日为阴蚀。今君遂僭号不归,恐天变复见。
《前汉书·孝成许皇后传》:后聪慧,善史书,自为妃至即位,常宠于上,后宫希得进见。皇太后及帝诸舅忧上无继嗣,时又数有灾异,刘向、谷永等皆陈其咎在于后宫。上然其言。于是省减椒房掖庭用度。皇后上疏。上于是采刘向、谷永之言以报曰:皇帝问皇后,所言事闻之。夫日者众阳之宗,天光之贵,王者之象,人君之位也。夫以阴而侵阳,亏其正体,是非下陵上,妻乘夫,贱踰贵之变与。春秋二百四十二年,变异为众,莫若日蚀大。自汉兴,日蚀亦为吕、霍之属见。以今揆之,岂有此等之效与。
《郑崇传》:上欲封祖母傅太后从弟商,崇议曰:孝成皇帝封亲舅五侯,天为赤黄昼昏,日中有黑气。今祖母从昆弟二人已侯。孔乡侯,皇后父;高武侯以三公封,尚有因缘。今无故欲复封商,坏乱制度,逆天人心,非傅氏之福也。
《后汉书·黄琬传》。琬字子琰。少失父。早而辩慧。祖父琼,初为魏郡太守,建和元年正月日蚀,京师不见而琼以状闻。太后诏问所蚀多少,琼思其对而未知所况。琬年七岁,在傍,曰:何不言日蚀之馀,如月之初。琼大惊,即以其言应诏,而深奇爱之。
《晋书·礼志》:汉建安中,将正会,而太史上言,正旦当日蚀。朝士疑会否,共咨尚书令荀彧。时广平计吏刘卲在坐,曰:梓慎、裨灶,古之良史,犹占水火,错先天时。诸侯旅见天子,入门不得终礼者四,日蚀在一。然则圣人垂制,不为变异豫废朝礼者,或灾消异伏,或推术谬误也。彧及众人咸善而从之,遂朝会如旧,日亦不蚀,卲由此显名。至武帝咸宁三年、四年,并以正旦合朔却元会,改魏故事也。
元帝太兴元年,太史上。四月,合朔,中书侍郎孔愉奏曰:春秋,日有蚀之,天子伐鼓于社,攻诸阴也;诸侯伐鼓于朝,臣自攻也。按尚书符,若日之有变,便击鼓于诸门,有违旧典。诏曰:所陈有正义,辄敕外改之。康帝建元元年,太史上元日合朔,后复疑却会与否。庾冰辅政,写刘卲议以示八坐。于时有谓卲为不得礼意,荀彧从之,是胜人之一失。故蔡谟遂著议非之,曰:卲论灾消异伏,又以梓慎、裨灶犹有错失,太史上言,亦不必审,其理诚然也。而云圣人垂制,不为变异豫废朝礼,此则谬矣。灾祥之发,所以谴告人君,王者之所重诫,故素服废乐,退避正殿,百官降物,用币伐鼓,躬亲而救之。夫敬诫之事,与其疑而废之,宁慎而行之。故孔子、老聃助葬于巷党,以表不见星而行,故日蚀而止柩,曰安知其不见星也。而卲废之,是弃圣贤之成规也。鲁桓公壬申有灾,而以乙亥尝祭,春秋讥之。灾事既过,犹追惧未已,故废宗庙之祭,况闻天眚将至,行庆乐之会,于礼乖矣。礼记所云诸侯入门不得终礼者,谓日官不豫言,诸侯既入,见蚀乃知耳,非先闻当蚀而朝会不废也。引此,可谓失其义旨。刘卲所执者礼记也,夫子、老聃巷党之事,亦礼记所言,复违而反之,进退无据。然荀令所言,汉朝所从,遂使此言至今见称,莫知其误矣,后君子将拟以为式,故正之云尔。于是冰从众议,遂以却会。至永和中,殷浩辅政,又欲从刘卲议不却会。王彪之据咸宁、建元故事,又曰:礼云诸侯旅见天子,不得终礼而废者四,自谓卒暴有之,非为先存其事,而侥倖史官推术缪错,故不豫废朝礼也。于是又从彪之议。
《前秦录》:寿光二年正月,嬖臣右仆射董荣言于苻生曰:日蚀之灾,宜以贵臣应之。生曰:惟有大司马国之懿戚,不可,其在王司空。生从之,诛司空王随。
《古镜记》:大业八年四月一日,太阳亏。度时在台直昼卧厅阁,觉日渐昏。诸吏告度以日蚀甚。整衣时,引镜出,自觉镜亦昏昧。
《珍珠船》:苏威有镜。日蚀,镜亦昏黑无所见。日蚀半缺,镜亦半昏。
《隋唐嘉话》:太史令李淳风校新历成,奏太阳合日蚀,当既于占不吉。太宗不悦曰:日或不蚀,卿将何以自处。曰:有如不蚀,则臣请死之。及期,帝候日于庭,谓淳风曰:吾放汝与妻子别。对以尚早一刻,指表影曰:至此蚀矣。如言而蚀,不差毫发。
《唐书·宋璟传》:日蚀,帝素服俟变,录囚多所贷遣,赈恤灾患,罢不急之务。璟曰:陛下降德音,恤人隐,未宥轻系,惟流、死不免,此古所以慎赦也。恐议者直以月蚀修刑,日蚀修德,或言分野之变,冀有揣合。臣以谓君子道长,小人道消。止女谒,放谗夫,此所谓修德也。囹圄不扰,兵甲不黩,官不苛治,兵不轻进,此所谓修刑也。陛下常以为念,虽有亏蚀,将转而为福,又何患乎。且君子耻言浮于行,愿动天以诚,无事空文。帝嘉纳。《酉阳杂俎》:代宗即位日,庆云见黄气抱日。
《因话录》:大中七年冬,诏来年正月一日御含元殿受朝贺。赵璘时为左补阙,请权御宣政殿疏奏之。明日上谓宰臣曰:有谏官疏来年御含元殿事如何。莫须罢否。宰臣魏公谟奏曰:元年大庆正殿称贺,亦是常仪,况当无事之时,陛下肆朝百辟,朝廷盛礼不可废阙。上曰:近华州奏失火,贼劫下邽县。又关辅久无雨雪,皆朕之忧焉。岂谓无事,须与他罢。假如权御宣政,亦何不可也。宰相奉诏方欲宣下,而日官奏太阳当亏,遂罢之。
《宋史·吴及传》:及为右正言。明年,日蚀三朝,及言:日蚀者,阴侵阳之戒。在人事,则臣陵君,妻乘夫,四夷侵中国。今大臣无姑息之政,非所谓臣陵君,失在陛下渊默临朝,使阴邪未尽屏也。后妃无权横之家,非所谓妻乘夫,失在左右亲倖,骄纵亡节也。疆场无虞,非所谓四夷侵中国,失在将帅非其人,为敌所轻也。因言孙沔在并州,苛暴不法,燕饮无度;庞籍前在并州,轻动寡谋,辄兴壁堡砦,屈野之衄,为国深耻。沔繇此坐废。
《司马光传》:光判礼部。有司奏日当蚀,故事蚀不满分,或京师不见,皆表贺。光言:四方见、京师不见,此人君为阴邪所蔽;天下皆知而朝廷独不知,其为灾当益甚,不当贺。从之。
《宗室列传》:善俊,太宗七世孙。孝宗时,日中有黑子,每以饬边备为戒。孝宗英武独运,缺相者累年,善俊极言相位不可无人,尤人所难言者。
《理宗谢皇后传》:德祐元年六月朔,日蚀既,太后削圣福以应天变。
《丁晋公谈录》:景德中,契丹寇澶渊在河北,圣驾在河南,阵敌次忽日蚀尽,真宗见之,忧惧,司天监官奏云:按《星经》云主两军和解。真宗不之信,复检《晋书·天文志》,亦云和解。寻时,契丹兵果自退而续驰书至,求通好。时晋公为紫微舍人,知郓州。
《湘山野录》:祥符四年,驾幸汾阴,起偃师驻跸,永安天文院测验浑仪,杜贻范奏卯时二刻,日有赤黄辉气,变为黄珥,又变紫气。巳时后,辉气复生。
《刘庠传》:庠除监察御史,里行日蚀。甫数日,苑中张具待幸,庠言非所以祗夭戒,诏罢之。
《梦溪笔谈》:熙宁六年,有司言日当蚀四月朔。上为彻膳,避正殿。一夕微雨,明日不见日蚀,百官入贺,是日有皇子之庆。蔡子正为枢密副使,献诗一首,前四句曰:昨夜薰风入舜韶,君王未御正衙朝。阳辉已得前星助,阴沴潜随夜雨消。其叙四月一日避殿、皇子庆诞、云阴不见日蚀,四句尽之。当时无能过之者。《云麓漫抄》:绍兴三十一年七月二十六日,侵晨日出,如在冰面,色淡,而日中有二人,一南一北,南者色白,北者色黑。相与上下甚速。至日中,光彩射火,以水照之,祇见南白一人,馀不见。是年十二月,逆亮送死于淮南,悟黑人为亮云。
《癸辛杂识》:范元章闻之本心翁,谓曾见钱浩达可云:戊子十月内早出郭,日初出,略无精光,其形如瓠,既而变方,乃就圆,殊不可晓也。
《贵耳集》:庚寅年,余丞浦江。三月间,近午,日色略觉昏意,谓日蚀,外看山林屋宇,皆成青色,及兄弟骨肉相看而皆如鬼,其色青甚,如此日不移,影至西方动,是年有缪春武库之变。余尝在方册间,或书此怪异,终未便信,岂谓身自见之。
《金史·纥石烈良弼传》:上尝问良弼:每旦暮日色皆赤,何也。良弼曰:旦而色赤应在东,高丽当之。暮而色赤应在西,夏国当之。愿陛下修德以应天,则灾变自弭矣。既而夏国有任德敬之乱,高丽有赵位宠之难,其言皆验云。
《元史·张升传》:升补知汝宁府。旁郡移文报吴人侯君远者言:岁直壬子六月朔日蚀,其占为兵寇;岁癸丑,其应在吴分野。同列欲召属县为备禦计,升曰:此讹言,久自当息,毋用惑民听。斥其无稽,众论韪之。《乐郊私语》:至正丙申三月,日晡时,天忽昏黄,若有霾雾,市中喧言天有两日,予立庭中视之,初以老眼不能正视,眩然若有数日,久之果见两日交而复开,开而复合者,凡数千百遍。回视窗隙壁窦皆成两圆影,若重黄卵,亦复开合不常,此数十年来目所未睹之异也。发书占之,李淳风曰:日不可有二,风霾日无光。占为上刑,急人不乐生,天日变色,有军急,其君无德,其臣乱国,嗟嗟。今岂其时乎。
《辍耕录》:至正辛丑四月朔日,日未没三四竿许,忽然无光,渐渐作蕉叶样,天且昏黑如夜,星斗粲然,饭顷方复旧。天再开,星斗亦隐,又少时乃没,按《天官书》王隐《晋书》曰:日无光,臣有阴谋。《京房易传》曰:臣专刑。兹谓分威蒙微而日不明。
《帝城景物略》:日月蚀,寺观击钟,鼓家击盆,盎铜镜救日月,声嘈嘈屯屯满城中。蚀之刻不饮不食,曰:生噎食病。
《明通纪》:胡深进兵,克浦城,遂与友定将赖元帅大战于浦城之南,败之,进克崇安建阳友定建宁守将阮德柔兵四万屯锦江,深率兵击之破其栅,友定大惧,率锐卒并力来攻深,突阵与定,决战马蹶被执,为友定所杀。先是日中有一黑子,刘基奏曰:东南当失一大将。至是,深果败没。
《明外史·郭正域传》:正域入馆,沈一贯为教习。后服阕补编修,不执弟子礼,一贯不能无望。至是,一贯为首辅,沈鲤次之。正域与鲤善,而心薄一贯。会台官上日蚀占,曰:日从上蚀,占为君知佞人用之,以亡其国。一贯怒而詈之,正域曰:宰相忧盛危明,顾不若瞽史耶。一贯闻之怒。
日异部杂录
《礼记·曾子问》:曾子问曰:诸侯旅见天子,入门,不得终礼,废者几,孔子曰:四,请问之,曰:太庙火,日蚀,后之丧,雨沾服失容,则废,如诸侯皆任而日蚀,则从天子救日,各以其方色与其兵。〈注〉色,衣之色也。东方诸侯衣青,南方诸侯衣赤,馀仿此东方用戟,南方矛,西方弩,北方楯,中央鼓。日蚀是阴侵阳,故正五行之方色以厌胜之。〈又〉曾子问曰:葬引至于,日有蚀之,则有变乎,且不乎。孔子曰:昔者吾从老聃,助葬于巷党,及,日有蚀之。老聃曰:丘,止柩就道右,止哭以听变,既明反,而后行。曰:礼也。反葬而丘问之。曰:夫柩不可以反者也。日有蚀之,不知其己之迟数,则岂如行哉。老聃曰:诸侯朝天子,见日而行,逮日而舍奠,大夫使,见日而行,逮日而舍。夫柩不蚤出,不暮宿,见星而行者,唯罪人与奔父母之丧者乎,日有蚀之,安知其不见星也。且君子行礼,不以人之亲痁患,吾闻诸老聃云。《周礼·秋官》:庭氏掌射国中之夭鸟,若不见其乌兽,则以救日之弓,与救月之矢射之。
《酉阳杂俎》:日将蚀,诸方赤。
《续博物志》:日月蚀,而私者生儿,则多疾。
《梦溪笔谈》:先儒以日蚀正阳之月止谓四月,不然也。正、阳乃两事,正谓四月,阳谓十月。日月阳止是也。《诗》有正月繁霜;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蚀之,亦孔之丑二者,此先王所恶也。盖四月纯阳,不欲为阴所侵;十月纯阴,不欲过而于阳也。
《物类相感志》:日月蚀时,饮损牙。
《仇池笔记》:玉川子月蚀诗以蚀月者,月中虾蟆也。梅圣俞作日蚀诗以蚀日者,三足乌也。此因俚说以寓意。《战国策》日月凋晖于外,其贼在内,则俚说亦旧矣。《齐东野语》:温公著通鉴,若汉景帝四年内,日蚀皆误书于秋夏之交。
《读书杂钞》:昭三十一年,赵简子梦童子嬴而转以歌旦,占诸史,墨曰:吾梦如是今而日蚀,何也。〈注〉简子梦适与日蚀,会谓咎在己,故问之史墨,知梦非日蚀之应,故释日蚀之咎而不释其梦,愚按杜注与占梦视祲之意异。《容斋随笔》:楚昭王之季年,有云如众赤乌,夹日以飞三日。周太史曰:其当王身乎。若禜之,可移于令尹、司马。王曰:除腹心之疾而寘诸股肱,何益。不谷不有大过,天其夭诸。有罪受罚,又焉移之。遂弗禜。孔子曰:楚昭王知大道矣,其不失国也宜哉。按宋景公出人君之言三,荧惑为之退舍;楚昭之言,亦是物也,而终不蒙福,天道远而不可知如此。
《汉制考》:大祝六曰说注,董仲舒救日蚀,祝曰:炤炤大明,瀸灭无光。奈何以阴侵阳,卑侵尊,是之谓说也。《春明梦馀录》:尧置闰以定四时,舜察玑衡以齐七政,唐虞之时,历象已极详密,独日月之蚀缺而不讲,良有深意,后世畴人预定视为故,然戒省之意蔑如矣。薄蚀之说,大约云月体无光,待日为光,日半照即为弦,日全照即为望,望为日光所照,反得夺月光者,当日之冲,有大如日者,谓之闇,虚闇虚当月,则月必灭,故为月蚀。日夺光应,每望常蚀而有不蚀者,道度异也。日月异道,有时而交,交则相犯,故日月递蚀,交在望前,朔则日蚀,既前后望不蚀,交正在望,则月蚀既。前后朔不蚀,大率一百七十三日,有奇而道始一交,非交,则不相侵犯,故朔望不常有蚀也。日月同会道度,相交,月掩日光,故日蚀。日夺月光,故月蚀。月蚀,是日光所冲,日蚀,是月光所映。故日蚀常在朔,月蚀常在望也。日月之行有南北,则蚀有高下,日月之体有疏密,则蚀有偏全。其度数晷刻咸可推算,又连月蚀者甚少,惟春秋襄二十一年九月十月,一十四年七月八月频蚀,前汉书文纪三年十月,十一月晦频蚀。高纪三年十月甲戌晦,日有蚀之。十一月癸卯晦,日有蚀之。二十九日而蚀为太速,谷梁庄公十有八年春王正月,日有蚀之。传曰:不言日,不言朔,夜蚀也。注一日一夜合为一日,今朔日,日始出其有亏伤之处未复,故知此是夜蚀。谷梁之说甚异,徐邈云:夜蚀则星无光。云一云夜蚀者,历官差其时。宋宁宗六年,史官言夜蚀不见,是也,元旦日蚀,史或有之,然未有连岁,日蚀如晋武帝时者。咸亨三年春正月庚子朔,日有蚀之。四年正月庚午朔,日有蚀之。太康七年正月甲寅朔日,有蚀之。八年正月戊申朔,日有蚀之。梁普通元年正月乙亥朔,大赦,改元丙子,日有蚀之。二日,蚀为异,或云历官避元,日蚀移。乙亥为朔耳,太清元年正月己亥朔,日有蚀之。则又未必为历官所移也。东汉月二日蚀者,凡三。一云:史官不见,辽东以闻。永乐十一年元旦,日蚀。吕尚书震请贺如常惟仪,文简公智争议不可,上韪其言,月蚀史不书,然朔、望皆蚀为变天顺,五年十一月朔,日蚀。望,月蚀。成化十二年二月朔,日蚀。望月蚀。
魏永安二年十月己酉,日蚀,地下亏,从西南角起。宋淳熙十二年九月望,太史言日蚀在夜。新历杨忠辅言月蚀在昼。庆元四年九月朔,太史言月蚀在昼,草泽陈大猷言日蚀,且在夜。是谷梁传不独言日有夜蚀,而月并有昼蚀也。
《丹铅总录》《汉书·武帝纪》:建元二年,有如日夜出诸家无注予解之曰:曷言乎如日。光如日也,曷不言日夜出。日不夜出,夜出,非日也。有不宜有也。曷为书纪异也。《晋书》书有日夜出,高三丈,遂日之矣。班氏书法春秋复起,亦不能易矣。
《偶谈》:天无二日,垂象之常,十日并出者,咎徵之应。请看日下,赤光既可二,亦应可十。试问钱塘,万弩将射日,不异射潮。
《御龙子集》:十日并出,有之乎。《汉书》有如日夜出。晋纪日夜出,宋初两日相荡于东南,例而观之,十日其有也,何也。阳,精之乱,不相摄也,《占书》有数日相掩,数日乱𩰚之占,而可谓之无乎。羿射九日则吾不信矣。《来瞿唐集》:日蚀者,数当蚀也,有当蚀而不蚀者,邵子曰:算法之误。些言得之矣。或者当夜蚀,历家差其时。如宋宁宗六年,太史言夜蚀,不见是也,盖日蚀常在于朔,月蚀常在于望间,有差者不过差一日耳。不离朔,望者,定数也。圆必有亏者,定理也。朱子言朔而日月之合,东西同度,南北同道,则月掩日而日为之蚀,望而日月之对,同度同道则月亢日而月为之蚀,亢,当也。言日月相对,太亲切遂遥夺其光。又云:正如一人执灯,一人执扇,相交而过。看来通说错了,日月在天,譬之两毬疾驰如飞相交而过彼此,安能掩乎。况日一日一周天,其迅速,一刻千里,月岂能掩乎。历家见得日蚀皆在朔,月蚀皆在望,因生此议论。吾儒亦信之,殊不知天地有此阴阳不齐就生起许多不齐。事来故有吉,必有凶,有盈必有亏,有消必有长,有长必有短,有好必有丑,有常必有变,此必然之理,必然之数也。今以天言之苍然者,天之常也。然或时而白,或时而红而黑,或时空中偶生雷霆,偶生风雨,非变乎。方者,地之体也。然或高而万丈,或卑而万丈,亦有盈有亏,非其生成之变乎。镇静者,地之常也,或时而震,或时而裂,非其偶然之变乎。故明者,日之常也。或时亦如血,或时昏晕,或时有黑气,如飞鹊,如飞燕,或时有黑子如枣如李,或时贯白虹,或时夹两珥,此皆载之简策,昭昭可考者,非明者之变乎。故《周礼》视祲掌十煇之法,以观妖祥,辨吉凶,故圆者,日之常也,或时有缺焉,或缺十分之五,或缺十分之尽,则圆而缺者,虽变也,亦常也。若以为月所掩,且如桓公三年秋,七月壬辰,日有蚀之既,既者,尽也。又如襄公二十四年,安王二十年,高后二年,平帝元始元年,普通三年,日皆蚀之尽,赧王十四年,日蚀,昼晦,夫月掩日,安能至此甚乎。此皆已前载之史册,不可胜纪矣。至若本朝,正德某年日蚀尽。白日偶黑,满天星斗,此先辈所亲见者也。月在何处,安能掩日至此乎。且古人不言日缺而言日食者,其缺处如有物齧之状,此食字之义也。故改蚀字,云如虫食草木之叶也。每每救日,见其缺处,参差不齐,月掩日,安得有是象乎。盖月之圆,有时而亏,正犹日之白,有时而杂,气如周礼之所谓十煇也。何必穿凿以黄道论哉。又说亦有交而不蚀者,同道而相避也。谓王者,修德行政,则阳足以胜阴,虽当蚀而月常避日,亦不蚀,此说尤难信也。盖日月无心情之物也。若月知避日,是有心情矣。且如五帝三王,巳上不可得而知矣。至若汉文帝,宋仁宗岂不修德哉。然亦日蚀如常,何哉。尝考宋中兴志云,张衡云对日之冲,其大如日,光不照,谓之闇虚,月望行黄道,则值闇虚,有表里浅深,故蚀有南北多少。本朝朱熹颇主是说,由是言之,日之蚀与否,当观月之行黄道表裹,月之蚀与否,当观所值闇虚表里,大约于黄道验之也。此中兴志之说也。又沈氏笔谈亦论东西南北,观中兴志,谓本朝朱熹颇主是说,则自汉唐以来,言日蚀者纷纷,皆未定也。朱子见得历家通是如此说,遂信之,解诗经,十月之交之注,尔又中兴志云,日之蚀又有当蚀而不蚀者,出于历法之外者也。如唐开元盛际及本朝中兴以来,绍兴十三年,十八年,十九年,二十四年,二十五年,二十八年,皆当亏而不亏。及考唐史,开元三年七月,七年五月,九年九月,十二年闰十二月,共日蚀十二次。开元盛际,何尝不日蚀乎。又考宋绍兴,五年正月,七年二月,十三年十二月,十五年六月,十七年十月等共蚀十三次,止有三次入云不见,群臣称贺者,奸邪蒙蔽也。当是时也,正秦桧弄柄之时,王伦诏谕之日,君何君也。臣何臣也。何尝修德哉。而以为中兴以来,绍兴诸年,皆不蚀,恐亦谀君之言也。则中兴志不足信矣。朱子修德不蚀之说是主历家此说也。盖日者,众阳之宗,君象也。天道变于上,人事应于下,人君于日蚀,必当侧身修德,以回天变,非修德则不蚀也。嘉祐六年,日蚀,入云不见,时议称贺,独司马光上言:臣愚以为日之所照,周遍华彝,虽京师不见,四方必有见者。此天戒至深,不可不察也。臣闻汉成帝永始元年九月,日有蚀之。四方不见,京师见。谷永以为祸在内也。二年三月,日有蚀之,四方见,京师不见,谷永以为祸在外也。臣愚以为永之言似未协天之意。夫四方不见,京师见者,祸尚浅也。四方见,京师不见,祸寖深也。天意以为人君为阴邪所蔽,天下皆知而朝廷独不知也。人主犹宜侧身戒惧,乃相率称贺,不上下蒙诬哉。若司马光者可谓委曲善导其君以回天变者矣礼曰:日蚀,则天子素服而修六官之职,以荡天下之阳事。此皆垂训之言,欲人君反身修德也。盖言反身修德以回天变则可。若曰:修德则日不蚀。非矣。何也。日,犹水也。日,犹旱也。尧之时,浩浩襄陵;汤之时,焦金流石。汤与尧岂不修德哉。故尧惟反身修德曰洚水警予汤惟反身修德,以六事自责,自古圣人惟反身修德而已,且如孔子之圣,岂不及文王。文王之时,凤鸣岐山。孔子之时,凤鸟不至。岂孔子修德不如文王哉。所遭之气运不同耳。如曰:人君修德,即日不蚀。是孔子修德,即凤鸟至也。
夏仲康五年日蚀,《书》云: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弗集者不安也。言日辰不安于房宿也,即言日蚀也。亦非日月掩蚀也,蔡仲默以集与辑,通为日月不和,诬矣。
《日知录》: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蚀之,其后郑获鲁隐。按狐壤之战,事在其前,乃隐公为太子时。此刘向误说,班史因之,不必曲为之解。
刘向言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日蚀三十六。今连三年比蚀。自建始以来二十岁间而八蚀,率二岁六月而一发,古今罕有。异有大小希稠,占有舒疾缓急,余所见崇祯之世十四年而七蚀,二年五月乙酉朔,四年十月辛丑朔,七年三月丁亥朔,九年七月癸卯朔,十年正月辛丑朔,十二月乙未朔,十四年十月癸卯朔,与汉成略同,而稠急过之矣。然则谓日蚀为一定之数,无关于人事者,岂非溺于畴人之术,而不觉其自蹈于邪臣之说乎。
[book_title]第二十五卷
第二十五卷目录
月异部汇考一
书经〈洪范〉
诗经〈小雅渐渐之石〉
礼记〈昏义〉
易纬〈京房飞候〉
春秋纬〈斗变〉
吕子〈明理篇〉
史记〈天官书〉
汉书〈天文志〉
晋书〈天文志〉
隋书〈天文志 礼志〉
宋史〈天文志〉
娄元礼田家五行〈论月〉
观象玩占〈总叙 月杂变 月蚀占 飞流彗孛犯月占〉
天元玉历〈太阴体咎篇 月旁异气篇 月旁杂气篇 月晕诸气篇 月蚀变异篇〉
月异部汇考二
周〈考王一则〉
汉〈景帝二则 成帝建始一则 河平一则 哀帝元寿一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三则 中元一则 顺帝阳嘉一则 桓帝永寿一则 延熹一则 灵帝一则 献帝兴平一则 后主建兴一则〉
晋〈怀帝永嘉一则 穆帝升平一则 安帝隆安一则 义熙二则〉
宋〈孝武大明一则〉
南齐〈高祖建元一则 武帝永明七则 永泰一则 永元一则〉
梁〈武帝天监一则 普通一则 太清一则 简文帝大宝一则〉
北魏〈太祖天兴一则 太延一则 太平真君一则 高宗太安一则 显祖皇兴一则 高祖延兴一则 太和十四则 世宗景明一则 正始一则 永平二则 延昌二则 肃宗熙半二则 神龟一则 正光二则 孝昌一则 庄帝永安二则 前废帝普泰一则 后废帝中兴二则 出帝太昌一则 永熙一则 孝静帝天平一则 元象一则 兴和一则 武定一则〉
北齐〈后主武平一则〉
隋〈高祖仁寿一则〉
唐〈太宗贞观一则 高宗仪凤一则 中宗嗣圣一则 元宗天宝一则 肃宗一则 代宗大历一则 宪宗元和一则 文宗开成二则 武宗会昌一则 昭宗景福一则 天复一则 天佑一则〉
后梁〈太祖开平一则 乾化一则〉
后唐〈明宗天成一则〉
后晋〈高祖天福一则 出帝开运一则〉
后汉〈高祖天福一则〉
辽〈穆宗应历一则〉
宋〈太祖开宝五则 太宗太平兴国三则 雍熙三则 端拱一则 淳化四则 全道二则 真宗咸平六则 景德四则 大中祥符七则 天禧一则 仁宗天圣二则 庆历三则 皇祐三则 至和一则 嘉祐七则 英宗治平二则 神宗熙宁八则 元丰八则 哲宗元祐七则 绍圣二则 元符三则 徽宗崇宁四则 大观二则 政和五则 重和一则 宣和三则 高宗建炎二则 绍兴十七则 孝宗隆兴一则 乾道六则 淳熙十二则 光宗绍熙四则 宁宗庆元四则 嘉泰一则 开禧一则 嘉定十四则 理宗宝庆二则 绍定五则 端平二则 嘉熙三则 淳祐八则 宝祐五则 开庆一则 景定三则 度宗咸淳五则〉
庶徵典第二十五卷
月异部汇考一
《书经》《洪范》
庶民惟星,星有好风,星有好雨,日月之行,则有冬有夏,月之从星,则以风雨。
〈注〉好风者,箕星;好雨者,毕星;月行东北,入于箕则多风;月行西南,入于毕则多雨。
《诗经》《小雅·渐渐之石》
月离于毕,俾滂沱矣。
〈朱注〉离月所宿也,月离毕,将雨之验也。〈大全〉朱子曰:毕是漉鱼底网漉鱼,则其汁水淋漓而下,若雨然。毕星名义盖取此。今毕星上有一柄,下开两叉,形亦类毕,故月宿之则雨。新安胡氏曰:毕星好雨,月水之精;离毕而雨,星象相感如此。
《礼记》《昏义》
妇顺不修,阴事不得。适见于天,月为之蚀。月蚀则后素服,而修六宫之职,荡天下之阴事。
《易纬》《京房飞候》
正月有偃月,必有嘉王。
《春秋纬》《斗变》
月之将蚀,则斗第二星变色,微赤不明而蚀。
《吕子》《明理篇》
其月有薄蚀有晕珥,有偏盲,有四月并出,有二月并见,有小月承大月,有大月承小月,有月蚀星,有出而无光。
《史记》《天官书》
月行中道,安宁和平。阴间,多水,阴事。外北三尺,阴星。北三尺,太阴,大水,兵。阳间,骄恣。阳星,多暴狱。太阳,大旱丧也。
〈注〉《索隐》曰:中道,房室星之中间也。房有四星,若人之房三间有四表然,故曰房。南为阳间,北为阴间,则中道房星之中间也。故房是日、月、五星之常行道,然黄道亦经房、心。若月行得中道,故阴阳和平;若行阴间,多阴事;阳间,则人主骄恣;若历阴星、阳星之南迫太阴、太阳之道,则有大水若兵,及大旱若丧也。太阳亦在阳间之南各三尺也。
角、天门,十月为四月,十一月为五月,十二月为六月,水发,近三尺,远五尺。
《索隐》曰:谓月行入角与天门,若十月犯之,当为来年四月成灾;十一月,则主五月也。
犯四辅,辅臣诛。
《索隐》曰:案:谓月犯房星也。四辅,房四星也。房以辅心,故曰四辅也。
行南北河,以阴阳言,旱水兵丧。月蚀岁星,其宿地,饥若亡。荧惑也乱,填星也下犯上,太白也彊国以战败,辰星也女乱。蚀大角,主命者恶之;心,则为内贼乱也;列星,其宿地忧。
《正义》曰:孟康云:凡星入月中,见月中,为星蚀月;月掩星,星灭,为月蚀星。
月蚀始日,五月者六,六月者五,五月复六,六月者一,而五月者,凡五百一十三月而复始。
《索隐》曰:始日谓蚀始起之日也。依此文计,唯有一百二十一月,与元数甚为悬校,既无太初历术,不可得而推定。今以汉志统历法计,则五月者七,六月者一,又五月者一,六月者五,五月者一,凡一百三十五月而复始耳。或术家各异,或传写错谬,故此不同,无以明知也。
《汉书》《天文志》
日有中道,月有九行。中道者,黄道,一曰光道。光道北至东井,去北极近;南至牵牛,去北极远;东至角,西至娄,去极中。夏至至于东井,北近极,故晷短;立八尺之表,而晷景长尺五寸八分。冬至至于牵牛,远极,故晷长;立八尺之表,而晷景长丈三尺一寸四分。春秋分日至娄、角,去极中,而晷中;立八尺之表,而晷景长七尺三寸六分。此日去极远近之差,晷景长短之制也。去极远近难知,要以晷景。晷景者,所以知日之南北也。日,阳也。阳用事则日进而北,昼进而长,阳胜,故为温暑;阴用事则日退而南,昼退而短,阴胜,故为凉寒也。故日进为暑,退为寒。若日之南北失节,晷过而长为常寒,退而短为常燠。此寒燠之表也。故曰为寒暑。一曰,晷长为潦,短为旱,奢为扶。扶者,邪臣进而正臣疏,君子不足,奸人有馀。月有九行者;黑道二,出黄道北;赤道二,出黄道南;白道二,出黄道西;青道二,出黄道东。立春、春分,月东从青道;立秋,秋分,西从白道;立冬、冬至,北从黑道;立夏、夏至,南从赤道。然用之,一决房中道。青赤出阳道,白黑出阴道。若月失节度而妄行,出阳道则旱风,出阴道则阴雨。凡君行急则日行疾,君行缓则日行迟。日行不可指而知也,故以二至二分之星为候。日东行,星西转。冬至昏,奎八度中;夏至,氐十三度中;春分,柳一度中;秋分,牵牛三度七分中:此其正行也。日行疾,则星西转疾,事势然也。故过中则疾,君行急之感也;不及中则迟,君行缓之象也。至月行,则以晦朔决之。日冬则南,夏则北;冬至于牵牛,夏至于东井。日之所行为中道,月、五星皆随之也。箕星为风,东北之星也。东北地事,天位也,故易曰东北丧朋。及巽在东南,为风;风,阳中之阴,大臣之象也,其星,轸也。月去中道,移而东北入箕,若东南入轸,则多风。西方为雨;雨,少阴之位也。月失中道,移而西入毕,则多雨。故诗云月离于毕,俾滂沱矣,言多雨也。星传曰:月入毕则将相有以家犯罪者,言阴盛也。书曰星有好风,星有好雨,月之从星,则以风雨,言失中道而东西也。故星传曰月南入牵牛南戒,民间疾疫;月北入太微,出坐北,若犯坐,则下人谋上。一曰月为风雨,日为寒温。冬至日南极,晷长,南不极则温为害;夏至日北极,晷短,北不极则寒为害。故书曰日月之行,则有冬有夏也。政治变于下,日月运于上矣。月出房北,为雨为阴,为乱为兵;出房南,为旱为夭丧。水旱至冲而应,及五星之变,必然之效也。
《晋书》《天文志》
月为太阴之精,以之配日,女主之象;以之比德,刑罚
之义;列之朝廷,诸侯大臣之类。故君明,则月行依度;臣执权,则月行失道;大臣用事,兵刑失理,则月行乍南乍北;女主外戚擅权,则或进或退。月变色,将有殃。月昼明,奸邪并作,君臣争明,女主失行,阴国兵强,中国饥,天下谋僭。数月重见,国以乱亡。
《隋书》《天文志》
月者,阴之精也。其形圆,其质清,日光照之,则见其明。日光所不照,则谓之魄。故月望之日,日月相望,人居其间,尽睹其明,故形圆也。二弦之日,日照其侧,人观其傍,故半明牛魄也。晦朔之日,日照其表,人在其里,故不见也。其行有迟疾。其极迟则日行十二度强,极疾则日行十四度半极。迟则渐疾,疾极渐迟,二十七日半强而迟疾一终矣。又月行之道,斜带黄道。十三日有奇在黄道表,又十三日有奇在黄道里。极远去黄道六度。二十七日有奇,阴阳一终。张衡云:对日之冲,其大如日,日光不照,谓之闇虚。闇虚逢月则月蚀,值星则星亡。今历家月望行黄道,则值闇虚矣。值闇虚有表里深浅,故蚀有南北多少。〈以下与晋志同不重录〉
《礼志》
太阴亏皇后素服。
《宋史》《天文志》
月为太阴之精,女主之象,一月一周天。君明,则依度;臣专,则失道。或大臣用事,兵刑失理,则乍南乍北;或女主外戚专权,则或进或退。月变色,为殃;青,饥;赤,兵、旱;黄,喜;黑,水。昼明,则奸邪作。
晦而明见西方,曰朏;朔而明见东方,曰仄朏。匿则政缓,仄匿则政急。六日而弦,臣专政。七日而弦,主胜客。八日而弦,天下安。十日不弦,将死,战不胜。两月并见,兵起,国乱,水溢。星入月中,亡国破将。白晕贯之,下有废主。白虹贯之,为大兵起。生齿,则下有叛臣。生足,则后族专政。
月蚀,从上始则君失道,从旁始为相失道令,从下始为将失法。
彗星入,或犯之,兵期十二年,大饥;贯月,臣叛主。流星犯之,有兵;入无光,有亡国;在月上下,国将乱。月犯列星,其国受兵。星蚀月,国相死。星见月中,主忧。
凡月之行,历二十有九日五十三分而与日相会,是谓合朔。当朔日之交,月行黄道而日为月所掩,则日蚀,是为阴胜阳,其变重,自古圣人畏之。若日月同度于朔,月行不入黄道,则虽会而不蚀。月之行在望与日对冲,月入于闇虚之内,则月为之蚀,是谓阳胜阴,其变轻。昔朱熹谓月蚀终亦为灾,阴若退避,则不至相敌而蚀。所谓闇虚,盖日火外明,其对必有闇气,大小与日体同。此日月交会薄蚀之大略也。日蚀修德,月蚀修刑,自昔人主遇灾而惧,侧身修行者,此也。
《娄元礼·田家五行》《论月》
月晕主风,何方有阙,即此方风来。谚云:月如挂弓,少雨多风;月如偃瓦,不求自下。月偃偃,水漾漾。月子侧,水无滴。新月落北,主米贵。谚云:月照后壁,人食狗食。
《观象玩占》《总叙》
月者,太阴之精积而成象。魄质含影,禀日之光以照夜,以之配日,女主之象;比之君德,刑罚之义,列之朝廷,诸侯大臣之数。故近日则光敛,犹臣近君,卑而屈也;远日则光满,为其守道循法,蒙君荣华而体势伸也;当日则蚀,犹臣僭君道,而祸至复殄灭也。盈极必缺,示其不可久也。行有弦望晦朔迟疾,阴阳政刑之等威也。日一日,行一度;月一日,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一千三百四十分度之四百九十四此平行之大率也。人君有道,人臣奉法,则月行依度。臣执权则行失道,大臣用事,兵刑失理,则月行乍南乍北。女主外戚擅权,则月行或进或退,此其大略也。若夫推求晦朔弦望等皆注于历法,此不胜载,独取其占焉。
《月杂变》
月变色,其国有殃。青为忧,为饥;赤为争,为兵;白为丧,为旱;黑为水,为疫,为死丧;黄润而明,则有喜;黄燥为风,为旱。又曰月变,将有殃。
月始生而色青其分,有疾,五谷贵;赤色其分,君忧。色黄其分,有立王;色白其分,亡地;色黑其分,有水。月满而色赤,为兵,为旱;月色如赭,大将死野。
月二十八日色黄,客受殃。
两军相当,月生而色黄,主人受其殃。河图帝览嬉曰:月入而色黄,主人受殃;月出而色赤黄,客受殃,三日不复,生主不胜。
月无光,臣作乱,其下国有死王。一曰:君令不行,民饥国忧。乙巳占曰:人君、宰相行令不顺,四时刑罚不中,黜贤蔽能,则月无光。不救其行,五谷不成,六畜不生,上下不从,盗贼并起。或日月无光,战不胜。京房曰:月无光,臣下作乱,政令不行,民饥亡。正月无光,兵起,人多死;二月无光,有灾异事;三月无光,火灾旱;六月无光,六畜贵;七月无光,虫灾岁凶;八月无光,兵起;九月无光,布帛贵;十月无光,六畜贵;十一月无光,鱼盐大贵;十二月无光,五谷大贵;若九月至十二月皆不光,明谷大贵。
月生而无光,其下多死亡。
月晕而无光,是为大荡,其下有兵丧。
凡攻城,月小而无光,其城降;月大而无光,其城不降。月光如张炬,其下国立王。
乙巳占曰:月昼,明臣将与君争能,人君宜黜强臣,去奸佞,亲忠直,绝女谒,则祸不至矣。
月生三角,其中缦缦如丝布状,其野虚,兵尽出在外主人不胜。
月出非其所行之路,皆女主失行,奸通内外,或阴谋小国兵强,中国民饥,下欲僭权。
天有三门房星,其准也。中央曰天街,南二星曰阳环,南星之下曰太阳,道北二星曰阴环,北星之上曰太阴。道由天街则天下和平,行太阳道则为旱,行太阴道则为水。
月出地上,庶人出为天下王。
月生正偃,天下有兵,兵合无兵,人主凶。一曰:无兵则兵出。一曰:初生而偃,有水。
月始生正仰,天下有兵,兵合无兵,人主凶。
月始生而南向籴贵,其月有战,则南方胜。一曰:月生南向,阴国亡地。又曰:南国有兵,始生而上大者,上旬籴贱;下大者,下旬籴贱。初生小而形广大者,水灾初生而已半,女主强。又曰:阴国利初生而见东方,天下兵起。初生而见南方,米贵。在其月初生而盛明,女主持政。
凡月生三日而见,三日不见至七日始见,天下兵起。十五日始见,国灭。
凡大月八日昏中,小月;七日昏中,过度有兵不及度有丧;月三日四日而昏中,天下有急兵,臣专恣;五日而昏中,兵起在外,战六日将死,女主擅权,天下乱宗庙易;十二十三日而昏中,下谋上,事成。
月生八日而上弦,天下大安;生八日而不弦,攻人城者不胜;十日而不弦,战不胜将死;六日而弦,大臣专政,不用主命;九日而弦,以战主人胜客不胜。月未当弦而弦,兵大起;未当下弦而弦,臣下多奸;当弦而不弦,国有大兵。
月十五日而正望,天下安宁;十四日而望,主更令期一年;十六日而望,国不昌。河图帝览嬉曰:月未当望而望,是谓促兵,宜攻他人;月当望而不望,攻人地者有殃,所宿国亡。地乙巳占云:月末当望而望,为急兵大战,兵破将死,大臣执政逼君,女主擅权,天下乱宗庙易。一曰:月望而不满,有兵。一曰:其分失地。
月当盈而不盈,君侵臣,大旱之兆;未当盈而盈,臣欺君,有兵;月生三日至七日而盈,兵大起;八日以后盈,天下乱;十一日至十四日盈,其分君亡。
月上弦后盈,明君无威德,君臣执政,民背其君,尊其臣。
月未当缺而缺,大臣灭,女主黜,诸侯世家绝;月当亏而不亏,阴盛,臣强君夺势。月下弦而不弦,奸臣专国政。
月当晦而不尽,所宿国亡地。
月当出而不出,有阴谋,有死王,天下乱。月未当生而生,臣下专恣。
月始生中天,上谋下事不成。
月前望而西缺,后望东缺,名曰:反月。臣不奉法,侵夺主势,天下有涌水,兵起。
月入,八日北向阴国,亡地不尽;八日北向阳国,失地。月大而体小者,旱。
月晦而见,西方谓之脁朔,而犹见于东方,谓之朒,又谓之仄匿。脁则侯王其舒,言政缓则阳行迟,阴行疾也。仄匿则侯王其肃,言政急则阳行疾,阴行迟也。舒者,臣强而专政。肃者,臣惧而太甚。荆州占曰:行疾有急事,行不及多留事。月太盈,君恶之;太缩,臣恶之。月再中,帝王穷;月出复没,天下乱。
月毁为三四,天下分乱。一曰:将相伐主,月毁为二;将相有谋,月分为两,无道之君失天下。
月坠于天,国有忧,大臣亡。一曰:有道之臣亡。
两月并出相重,急兵至。一曰:两月并见,其下兵起国乱,地陷水涌,有亡国。一曰:大臣争权。亦曰:后宫宠妾乱政。一曰:天下有两主立,若相去二寸,臣灭其主。乙己占曰:两月并出,天下治兵,异姓大臣争势为害,王者宜选贤授之。又曰:日月重出,皆为暴兵残害天下,将有亡天下之象也。数月并出国以乱,亡三四五六月并见天下争立为帝。一曰:诸侯大臣争起,如月之数。乙巳。占曰:三月并见,其分有立,诸侯女主有竞。月在东方,有小月承大月,小国毁,大国伐之为主。凶在西方,小月承大月,大国胜。大月承小月,小国胜。月两弦中间光盛而众多,或二或三四五六以至十月,天子政在诸侯,天下分裂。
月𩰚其下有流血,凡两月三月皆有物如月,非真月也。
月中有非常气色皆为妃后有阴谋事。月中有如人行者,两主争客胜。
月始生有黑云贯月,名曰缴云,或一二,或三四,不出三日,有暴雨。
月望而月中蟾兔不见者,所宿国大水,城陷民流,亦为女主宫中不安。
月生彗,其国昏乱。
月生芒,后族擅权,天子有忧。一曰:月垂芒,其国乱。月上有黄芒,后有喜。
月生角,天下兵起,国受殃。月生四日而有两角,刺如矛状,其国有弑逆。月上角大,主胜下,角大,贼胜。月生牙齿,女主后妃乱天下,兵起黄帝。占曰:大臣恣,欺其君。荆州占曰:王者备左右。一曰:妻妾黜,主灭歇。一曰:女主死。一曰:群下相戮,有刺客。
月生足其下,君忧。河图秘徵曰:帝失德,政不平,则月生足。生赤足,臣有得罪者。
月生爪,人君赏罚不公,偏任小人,以起兵乱。亦为有刺客在其分。荆州占曰:月爪所指其方,烦扰有土功事。河图秘徵曰:陪臣擅命,群下附和,则月举足垂爪。或曰:诸侯叛则月生足爪。
月生刺,贼臣在中国。亦曰:其宿国君防刺客。若有兵在外,则主将防之。荆州占曰:月一日生刺,贼生中国。二日生刺女主有隐疾三日生刺是谓内伤四日生刺是谓蔽光。五日生刺,有妖言;六日生刺,其国亡邑;七日生刺,其地弱;八日生刺,其地割;九日生刺,其地饥,有兵;十日生刺,女子执政;十一日生刺,其地有阴死者;十二日生刺,其下国昏乱;十三日生刺,是谓始强得地;十四日生刺,不利女君;十五日生刺,是谓盛强,其下多兵;十六日生刺,是谓内弱,臣叛其主;十七日生刺,是谓灭法,有兵;十八日生刺,是谓温死;十九日生刺,是谓阳衰阴治,女子执事;二十日生刺,其分有土功;二十一日生刺,千里外有聚兵;二十二日生刺,是谓始衰,贵人多死;二十三日生刺,是谓阴盛,女子为王;二十四日生刺,中有大谋;二十五日生刺,是谓阴隐,国有殃;二十六日生刺,多忧;二十七日生刺,大饥;二十八日生刺,有攻城;二十九日生刺,是谓自伐,其国有内乱。
常以月十四夜候月中有气如飞鸟,其地无居者。月中有黑子,黑气大如桃李,臣有蔽主明者。
月薄,女主忧,大臣失所志。曰:凡军行而遇日月薄,宜收军,不利。有谋反。无交而蚀曰:薄或近望,阴气侵迫,赤黄无光者,慝气薄月也。
月无云而灭暗谓之夜冥,人君昏听不明,法令不行,将有死亡之兆。若杂以杀气寒惨者,必有大咎,三日内有雨,则不占之。
《月蚀占》
月蚀者,阳侵阴,臣下有咎。董仲舒曰:臣行刑执法不忠,怨气所积,则月为之蚀。月蚀之宿,其国贵人死。或曰:月蚀,则粟贵。荆州占曰:月蚀则失刑之国当其咎。又曰:月蚀,人主宜严号令省刑罚。蚀后三日内有大雨,则灾解。乙巳占曰:凡月蚀,其乡有拔邑大战之事。凡师出门而月蚀,当其国之野军大败将死。
月蚀尽,君有殃;蚀不尽,臣当之。
月蚀中分,不出五年,兵忧。乙巳占曰:月蚀尽,无光其分,君死。月蚀不尽,光辉散,臣忧之。月蚀分为八角,八道兵起,贼欲发使。又曰:卿相出走。
月蚀大半以上,大水以日支占国。
月蚀以旦相及,太子当之以夕,君当之。
月蚀起南方,男子恶之。起东方,少壮者当之。起北方,女子恶之。起西方,老者恶之。皆为疾疫死亡。河图帝览嬉曰:月蚀从上始,谓之失国,其君当之。从旁起谓之失令,相当之。从下起谓之失律,将军当之。又曰:从上始为丧子,蚀其阴为女丧,蚀其阳为男丧。
月蚀而青色,人多死,五谷伤。赤色,君为客,不出一年。黄色,有立诸侯王者。白色,其国有丧或失地。蚀尽,五谷贵,其分国当之。一曰:月已蚀而色青,为忧;赤为兵;黄土功;白丧,黑水。一曰:月蚀,色赤如血,有反臣。月蚀东方,其月中有恶风,蚀西方,主人利。
月蚀而𩰚且晕,国君恶之,有军必战,无兵军起。一日:随所蚀,伐之利。
月蚀而有气从外来入月中,主人不利。从中出外者,客不利。气从南行,南军不利。行北,北军不利。东西亦如之。气所止之方败也。
月初生而蚀,将败于野。初生三日而蚀,是谓大殃,其国有丧。十日至十四日,天下兵起,女主凶。
月不望而蚀,或望后蚀,其国大水溢,大臣死,后妃有忧,以日占国,月蚀望前,天子弱,大臣强,不能立功成事。又曰:月未盈而蚀,阴道消,女主忧;过盈蚀尽,宫中有忧。
月蚀而有晕,气苍色,虫蝗生,大臣灾,有大水,民灾以日,辰占其地。
月春蚀,岁恶,将军死,国忧。一曰:谷贵荆州。占曰:月孟春蚀,贱人当之;仲春蚀,贵人当之;季春蚀,人主忧;夏蚀,旱。一曰:国有大忧。一曰:虫生秋,禾不成。秋蚀,兵起。一曰:边有兵,民不安,西方灾。冬蚀,其国饥,有女丧。一曰:将有忧。一曰:春多涝,女主忧。已上皆以日辰占其野。
月春蚀东方,夏蚀南方,秋蚀西方,冬蚀北方,皆以其方兵起武密。占曰:月正月蚀,有灾旱。一曰:米贱,齐国恶;米贵。二月蚀,贵人病,鲁国六畜灾。三月蚀,大人忧,楚国恶,丝棉贵。四月蚀,人饥,周国恶。五月蚀,旱,梁国恶,六畜贵。六月蚀,旱,沛国恶,六畜贵。七月蚀,兵起,陈国恶,丝棉贵。八月蚀,兵起,郑国恶,鱼盐贵。九月蚀,兵起韩国恶。十月蚀,兵起卫国恶。十一月蚀,燕国恶,女主丧。十二月蚀,有大水,秦国恶。
月以甲乙日蚀,年多鱼禾麦伤。丙丁日蚀,年丰。戊己日蚀,下田凶。庚辛日蚀,高田凶。壬癸日蚀,岁和。一曰:戊日月蚀,大臣下狱。又曰:大臣死。一曰:有自缢死者。己日月蚀,山崩,坏城郭,大水溢,内臣出,后不安,臣灾。皆以日支占其国。
月蚀在辰巳,地来年麦伤。在未申,地秋稼凶。一曰:午未地,秋稼凶。在戌亥地,女主当之。一曰:子午正,女子当之。蚀在子午卯酉地,大水损禾稼,坏城郭,有疾疫。以日辰占其国。
凡月蚀,无兵在外,殃在其国。兵将起而月蚀,所当之国战不胜。若有军在外而月蚀,其国有大战拔城。月蚀而出军,其军必败。蚀而出战,军败亡邑。蚀尽将死。蚀不尽军败,将不死。荆州占曰:军在外而月蚀,将还其国;战不胜月蚀尽者,军归。不尽,军自止。凡用兵,从蚀处击之胜。
月蚀有星入月,魄中兵起。
月蚀尽在阳日,占在大臣;阴日,占在妃夫人。
凡月生三日无魄,其月必蚀。
月行与木同宿而蚀,粟贵,民相食,农官忧。
月行与土同宿而蚀,国以饥亡。
月行与火同宿而蚀,天下破亡,有忧。
月行与金同宿而蚀,强国战,不胜,亡城大将有二心。月行与水同宿而蚀,其国以女乱亡。
《飞流彗孛犯月占》
流星入月中而无光,兵起;有光,不出三年,有亡国,星出则复立。又曰:星入月中,女主病疾。一曰:君失地,将军戮死荆州。占曰:臣有谋落月上下国乱客星入月中有兵丧破军杀将。一曰:内乱,大臣死。一曰:人主死,不出三年。京房曰:臣弑君,夺其国。一曰:臣害主。月下有贼星多贼,星多贼多,星少贼少,与月同光,臣作威,民非其上。
彗星入月中,兵大起。期十二年,大饥海中。占曰:彗星入月而月无光,不出其年,国亡。星入而即出,则亡国复立。又曰:大兵大饥,天下乱。彗星触月,臣叛主;贯月,臣谋主;拂月,兵大起,臣专政,有逐君将死国灭。出月上,兵起将死,四夷来侵。
月中有星,天下有贼。星多者,贼多也。孝经丙纪曰:一星在月中,臣与君妇女共作奸。星在月角,臣与黄门僮女人阴奸为贼。两星在月角,君与臣同作奸。一星在月下,后宫女子要臣为奸。月两角各有一星,有军在外者败。洛书甄曜度曰:月右角有星,奸臣在西宫。左角有星,奸臣在东宫。月上有星,奸臣在南宫。月下有星,奸臣在后宫。月两角俱有星,为奸者败。河图曰:星出月阴,负海国胜出月下光相接,其国君死,人饥。大星与月同光,臣强。一曰:大臣争竞,与主争明。
《天元玉历》《太阴休咎篇》
月者,阙也,为阴,主臣。行阴道,则阴雨;行阳道,则旱风。君有福昌,黄芒。或戴国有喜庆,正月偃形。月若变色,饥忧,则青赤色,为旱,为乱。黄则为德,为荣。黑为水而为病。白为丧而为兵。初出光色甚明,女后专权执政,当望蟾蜍不见大水城陷流亡。月无光则下有死亡,臣不忠,教令废乱。月昼明则奸臣专政,中国饥,阴国兵强,臣下相残。月傍生齿,国家昏乱。月底垂芒,分为二道也。祸生僭逆,毁为数段也。天下分张。月赤如赭兮,大将死。月自天坠兮,大臣亡。月角各有一星,有军在外而贼主两月。数月并见,君弱阴盛而乘阳。月见日中,其下失土。大星入月,野有兵丧。
《月旁异气篇》
臣下将殃,异云在旁,云如禽兽在中,所主之者受害。气如人随月下,所当主者,侯王其中。有如人行相争,客胜其旁。如杵抵月,将死军亡。云如人头在旁,赤战白兵。黑雨云气,或有来刺。黑雨,赤战白丧,黑如鸣鸡飞鸟,群羊群豕。不雨则匈奴兵起。云生月侧,一白三苍,二黑贯月,则围邑城降。
《月旁杂气篇》
珥占其色青忧赤兵。黄珥为喜,白丧黑雨,昏时月珥,国有半喜。夜半两珥,边地大惊。三珥忽见,国喜将见。四玦俱出,臣谋不成。四提,天子无后。四珥,女主忧。生两珥无虹,为风雨。白虹贯之,为贼兵。珥且戴,主有吉。庆背而玦,国有反城。晕日晕月,战谋不决而战兵不合。且抱且背,有欲为逆,而有欲为忠。
《月晕诸气篇》
月晕受冲国不安,无风雨,臣下专权。天下偃兵,终岁无宁,晕大风将至月晕重圆,或三或九,有失地受兵之数。若四若八,有死王,亡国之愆。晕五重,则女后之忧。七当易主。晕六重则政教之失。十乃更元。虹霓背玦度晕中兵丧之象。若三若四,云抵月以战勿当,有背玦而晕,不合谋叛自败。有晕气而霓指月,将军杀伤。晕而白气自外入,拔城得将。晕而白气从中出,围城自殃。云来贯晕左右,吏死。白虹贯月,臣乱于王后有阴谋。晕连环而白虹连晕下,遭兵。革晕交贯而赤色有光,〈阙〉 晕而背所临者,败晕而珥时,岁平康。晕色黄,将军益禄。晕有光,主有来降。二晕相连而如环,两国交兵而争地。连环及斗,天下兵火而大乱拔城。重晕于魁,大臣下狱而流移千里。晕客星,则忧及于所临之国。流星入晕,则大使来。流星出晕,则贵人出。
《月蚀变异篇》
月蚀,有变为异,无变可以数穷。晕岁星而蚀者,天下大战。晕填星而蚀者,天下兵兴。晕荧惑而蚀,破军亡地。晕金水而蚀,大水兵丧。月蚀而𩰚,有军必战。月蚀而晕,其国君凶。蚀而气入晕者,不宜为主。蚀而气出晕者,不利攻城。蚀而彗孛来入,当有哭泣之声。
月异部汇考二
周
考王六年,月蚀。
按《史记·年表》:秦躁公八年。
汉
景帝二年秋,月出北辰间。
按《史记·本纪》云云。
后三年十月日,月皆蚀,赤五日。
按《史记·本纪》云云。
成帝建始元年秋八月,有两月重见。
按《汉书·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成帝建始元年八月戊午,晨漏未尽三刻,有两月重见。京房易传曰: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言君弱而妇强,为阴所乘,则月并出。晦而月见西方谓之朓,朔而月见东方谓之仄匿,仄匿则侯王其肃,朓则侯王其舒。刘向以为朓者疾也,君舒缓则臣骄慢,故日行迟而月行疾也。仄匿者不进之意,君肃急则臣恐惧,故日行疾而月行迟,不敢迫近君也。不舒不急,以正失之者,蚀朔日。刘歆以为舒者侯王展意颛事,臣下促急,故月行疾也。肃者王侯缩朒不任事,臣下弛纵,故月行迟也。
河平元年二月夜,月赤。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哀帝元寿元年,月行失道李寻上封事
按《汉书·本纪》不载。 按《李寻传》:哀帝即位,召寻待诏,使侍中卫尉傅喜问寻,对曰:臣闻月者,众阴之长,销息见伏,百里为品,千里立表,万里连纪,妃后大臣诸侯之象也。朔晦正终始,弦为绳墨,望成君德,春夏南,秋冬北。间者,月数以春夏与日同道,过轩辕上后受气,入太微帝廷扬光辉,犯上将近臣,列星皆失色,厌厌如灭,此为母后与政乱朝,阴阳俱伤,两不相便。外臣不知朝事,窃信天文即如此,近臣已不足杖矣。屋大柱小,可为寒心。唯陛下亲求贤士,无彊所恶,以崇社稷,尊彊本朝。
后汉
光武建武八年三月庚子夜,月晕五重。
按《后汉书·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紫微青黄似虹,有黑气如云,月星不见,丙夜乃解。
十年闰月庚申,月在斗,赤如丹。
按《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十二年二月辛亥,月入氐,晕珥围角亢房。
按《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中元元年十一月甲辰,月中星齿往往出入。
按《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顺帝阳嘉 年,月蚀,既于端门。
按《本纪》不载。 按《李固传》:梁商以固为从事中郎。商以后父辅政,灾异数见。固欲令商先正风化,退辞高满,乃奏记曰:近者月蚀既于端门之侧。月者,大臣之体也。夫穷高则危,大满则溢,月盈则缺,日中则移。凡此四者,自然之数也。天地之心,福歉亡盈,是以贤达功遂身退,全名养寿,无有怵迫之忧。诚立王纲一整,道行忠立,明公踵伯成之高,全不朽之誉,岂与此外戚凡辈耽荣好位者同日而论哉。商不能用。
桓帝永寿三年十二月壬戌,月蚀非其月。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延熹八年正月辛巳,月蚀非其月。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灵帝 年,月赤。
按《本纪》不载。 按《志》:灵帝时,月出入去地二三丈,皆赤如血者数矣。
献帝兴平二年十二月,月晕珥,白气贯月。
按《本纪》不载。 按《袁山松书》:二年十二月,月在太微端门中,重晕二,珥两,白气广八九寸,贯月东西南北。
后主建兴元年十一月,月晕北斗。
按《蜀志·后主传》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魏文帝黄初四年十一月,月晕北斗。占曰:有大丧,赦天下。七年五月,帝崩,明帝即位,大赦天下。
晋
怀帝永嘉五年三月,月蚀。
按《晋书·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永嘉五年三月壬申丙夜,月蚀,既。丁夜又蚀,既。占曰:月蚀尽,大人忧。又曰:其国贵人死。
穆帝升平元年六月,秦地见三月并出。
按《晋书·本纪》不载。 按《苻生载纪》:苻生寿光三年,太史令康权言于生曰:昨夜三月并出,孛星入于太微,遂入于东井。兼自去月上旬沈阴不雨,迄至于今,将有下人谋上之祸,深愿陛下修德以消之。生怒,以为妖言,扑而杀之。是夜,清河王苻法等率壮士数百人潜入云龙门,苻坚率麾下继进,引生置于别室,废而杀之。
安帝隆安五年三月甲子,月生齿。
按《本纪》不载。 按《志》:安帝隆安五年三月甲子,月生齿。占曰:月生齿,天子有贼臣,群下自相残。桓元篡逆之徵也。
义熙九年十二月辛卯朔,月犹见东方。
按《本纪》不载。 按《志》:义熙九年十二月辛卯朔,月犹见东方。是谓之仄匿,则侯王其肃。是时刘裕辅政,威刑自己,仄匿之应云。
十一年十一月,月晕于舆鬼。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十一年十一月乙未,月入舆鬼见而晕。占曰:主忧,财宝出。一曰:月晕,有赦。
宋
孝武大明三年三月,月在房,犯钩钤,因蚀。九月,月在胃而蚀,既,又于昴犯荧惑。
按《宋书·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月,月在房,犯钩钤,因蚀。占曰:人主恶之,将军死。九月,月在胃而蚀,既,又于昴犯荧惑。占曰:兵起,女主当之,人主恶之。
南齐
高祖建元四年七月,月蚀。
按《南齐书·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建元四年七月戊辰,月在危宿蚀。
武帝永明元年十一月,月有珥抱。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十一月己未,南北各生一珥,又有一抱。
二年四月,月蚀。
按《本纪》不载。 按《志》:永明二年四月丁巳,月在南斗宿蚀。
三年十一月,月蚀。
按《本纪》不载。 按《志》:三年十一月戊寅,月入东井旷中,因蚀三分之一。
五年三月,月蚀。九月,又蚀。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五年三月庚子,月在氐宿蚀。九月戊戌,月在胃宿蚀。
六年九月,月蚀。
按《本纪》不载。 按《志》:六年九月癸巳,月蚀在娄宿九度,加时在寅之少弱,亏起东北角,蚀十五分之十一。十五日子时,蚀从东北始,至子时末都既,到丑时光色还复。
七年八月、十月,俱月蚀。
按《本纪》不载。 按《志》:七年八月丁亥,月在奎宿蚀。十月庚辰,月掩蚀荧惑。
十年十二月,月蚀。
按《本纪》不载。 按《志》:十年十二月丁酉,月蚀在柳度,加时在酉之少弱,到亥时,月蚀起东角七分之二,至子时光色还复。
永泰元年夏四月,月蚀。
按《本纪》不载。 按《志》:永泰元年四月癸亥,月蚀,色赤如血三日,而大司马王敬则举兵,众以为敬则祲烈所感。
永元元年八月,月蚀。
按《本纪》不载。 按《志》:永元元年八月己未,月蚀尽,色皆赤。是夜,始安王遥光伏诛。
梁
武帝天监六年三月庚申,月蚀。
按《梁书·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云云。
普通六年三月庚申,月蚀。
按《本纪》不载。 按《隋志》云云。
太清二年五月,两月见。
按《本纪》不载。 按《隋志》:占曰:其国乱,必见于亡国。
简文帝大宝元年正月丙寅,月昼光见。
按《本纪》不载。 按《隋志》:占曰:月昼光,有隐谋,国雄逃。又云:月昼明,奸邪并作,擅君之朝。其后侯景篡杀,皆国乱亡君。大丧更政之应也。
北魏
太祖天兴四年三月甲子,月生齿。
按《魏书·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占曰有贼臣。五年十一月,容秀胡帅、前平原太守刘曜聚众为盗,遣骑诛之。
太延五年六月甲午朔,月见西方。太平真君二年六月壬子朔,月见西方。高宗太安四年六月癸酉朔,月生西方。显祖皇兴元年十月癸巳,月在参蚀。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云云。
高祖延兴三年十二月戊午,月蚀。
按《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蚀在七星,京师不见,统万镇以闻。
太和二年九月庚申,月蚀。
按《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阴云开合,月在昴蚀。四年二月壬午,月蚀。
按《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云云。
六年正月、七月,皆月蚀。十一月,月寅见东方。
按《本纪》不载。按《天象志》:正月辛未,月蚀。七月丁卯,月蚀。十一月辛亥朔,月寅见东方,京师不见,平州以闻。
八年五月丁亥,月在斗,蚀尽。
按《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占曰饥。十二月,诏以州镇十五水旱民饥,遣使者循行,问所疾苦,开仓赈恤。九年十一月戊寅,月蚀。
十二年九月,月蚀尽。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云云。
十三年二月己丑,月蚀。八月丙戌,月蚀。
按《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十三年二月己丑,月在角,十五分蚀七。八月丙戌,天有微云,月在未蚀。占曰有兵。十四年四月,地豆于频犯塞,诏征西大将军、阳平王赜击走之。
十五年正月己酉,月在张蚀。十二月辛卯,月蚀尽。按《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云云。
十六年十二月丁酉,月在柳蚀。
按《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占曰国有大事,兵起。十七年八月己丑,车驾发京师南伐,步骑三十馀万。十七年六月甲午,月在女蚀。
按《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占曰旱。二十年,以南北州郡旱,遣侍臣循察,开仓赈恤。
十八年四月庚申,月在斗蚀。
十九年十月丙午,月在毕蚀。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云云。
二十二年二月丁卯,月在角蚀。
按《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占曰天子忧。二十三年四月,高祖崩。
二十三年二月壬戊,月在轸蚀。
按《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云云。
世宗景明元年正月丙辰,月在翼蚀。
按《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十五分蚀三。
四年五月丁卯,月蚀。
按《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月在斗,从地下蚀出,十五分蚀十二。占曰饥。正始四年八月,敦煌民饥,开仓赈恤。
正始二年九月癸未,月蚀。十一月丙子,月晕,珥,有虹,有背。
按《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月在昴,十五分蚀十。占曰饥。四年九月,司州民饥。开仓赈恤。十一月丙子,月晕;东西两珥,内赤外青;东有白虹,长二丈许;西有白虹,长一匹;北有虹,长一丈馀,外赤内青黄,虹北有背,外赤内青黄。
三年三月庚辰,月在氐,蚀尽。
按《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云云。
永平二年正月,月蚀。
按《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月在翼,十五分蚀十二。三年正月戊子,月在张蚀。闰月乙酉,月在危蚀。十二月壬午,月在张蚀。
按《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云云。
延昌二年四月己亥,月蚀。十月丙申,月蚀。
按《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四月己亥,月在箕,从地下蚀出,还生三分,渐渐而满。占曰饥。三年四月,青州民饥,开仓赈恤。十月丙申,月在参,蚀尽。占曰军起。三年十一月,诏司徒高肇为大将军,率步骑十五万伐蜀。三年四月癸巳,月蚀。
按《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月在尾,从地下蚀出,十五分蚀十四。占曰旱,饥。熙平元年四月,瀛州民饥,开仓赈恤。
肃宗熙平元年八月己酉,月蚀。
按《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月在奎,十五分蚀八。占曰有兵。神龟元年三月,南秦州氐反,遣龙骧将军崔袭持节喻之。
二年八月癸卯,月在娄,蚀尽。
按《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云云。
神龟二年十二月庚申,月蚀。
按《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月在柳,十五分蚀十。
正光元年十二月甲寅,月蚀。
按《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占曰兵外起。二年正月,南秦州氐反。二月,诏光禄大夫邴虬讨之。
二年五月丁未,月蚀。十一月己酉,月在井蚀。
按《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占曰旱,饥。三年六月,帝以炎旱,减膳撤悬。
孝昌元年九月丁巳,月蚀。庄帝永安二年十月甲子,月在参蚀。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云云。
三年五月甲申望前,月蚀于午。
按《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洪范传》曰:天子微弱,大法失中,不能立功成事,则月蚀望前。时参朱荣等擅朝也。
前废帝普泰元年正月甲申,月蚀尽。后废帝中兴元年十一月甲申,月晕。
二年四月戊寅,月在箕蚀。
出帝太昌元年六月癸未,月戴珥。十月丙子,月在参蚀。永熙三年三月戊戌,月在亢蚀。孝静帝天平三年二月丁亥,月蚀。八月癸未,月蚀。元象元年六月癸卯,月蚀。兴和元年十二月甲午,月蚀。
三年四月壬辰,月蚀。
武定元年三月丙午,月蚀。
七年十一月丁卯,月蚀。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云云。
北齐
后主武平二年九月庚申,月蚀既。
按《北齐书·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在娄,蚀既,至旦不复。占曰:女主凶。其三年八月,废斛律皇后,立穆后。四年,又废胡后为庶人。
隋
高祖仁寿四年六月庚午,有星入于月中。
按《隋书·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占曰:有大丧,有大兵,有亡国,有破军杀将。甲辰,上疾甚,丁未,宫车晏驾。汉王谅反,杨素讨平之。
唐
太宗贞观 年,突厥有三月并见。
按《唐书·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贞观初,突厥有三月并见。
高宗仪凤二年正月甲子朔,月见西方。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二年正月甲子朔,月见西方,是谓朓。朓则侯王其舒。
中宗嗣圣 年月,过望不亏。
按《本纪》不载。 按《志》:武后时,月过望不亏者二。〈年月不详〉
元宗天宝三载正月庚戌,月有红气如垂带。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肃宗元年建子月,月掩昴而晕。建辰月,月有冠晕。
按《本纪》不载。 按《志》:建子月,月掩昴而晕,色白,有白气贯之。建辰月,月有黄白冠,而晕,围东井、五诸侯、两河及舆鬼。昴,胡也;东井,京师分也。白气,兵丧。
代宗大历十年,月晕有黑白气。
按《本纪》不载。 按《志》:月晕荧惑、毕、昴、参,东及五车,晕中有黑气,乍合乍散。十二月丙子,月出东方,上有白气十馀道,如匹练,贯五车及毕、觿觜、参、东井、舆鬼、柳、轩辕,中夜散去。占曰:女主凶。白气为兵丧,五车主库兵,轩辕为后宫,其宿则晋分及京师也。
宪宗元和十一年,有虹贯月于营室。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文宗开成四年闰正月甲申朔,乙酉,日月在营室,正偃魄。
按《本纪》不载。 按《志》:四年闰正月甲申朔,乙酉,日月在营室,正偃魄质成,早也。为臣下专恣之象。
五年正月日,月昏而中。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五年正月戌寅朔,甲申,日月昏而中,未弦而中,早也。占同上。
武宗会昌五年二月,月出无光。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五年二月丁亥,月出无光,犯荧惑于太微,顷之,稍有光,遂犯左执法。
昭宗景福二年十一月,有白气如环贯月。天复二年十二月甲申,月有三晕,里白,中赤黄,外绿。
天祐三年二月丙申,月晕荧惑。
按以上《本纪》俱不载。 按《志》云云。
后梁
太祖开平四年十二月庚午,月有蚀之。
按《五代史·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乾化三年三月戊申,月有蚀之。九月甲辰,月有蚀之。按《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后唐明宗天成元年十月己丑至庚子,日月赤而无光。十一月丁丑,月晕匝火、木。
按《五代史·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三年十二月乙卯,月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四年六月癸丑,月有蚀之。十二月庚戌,月有蚀之。按《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后晋
高祖天福二年七月丙寅,月有蚀之。
按《五代史·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出帝开运元年九月丙戌,月有蚀之。
按《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后汉
高祖天福十二年十二月乙未,月有蚀之。
按《五代史·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辽
穆宗应历十七年,司天台奏月当蚀不亏。
按《辽史·本纪》:十七年冬十一月庚子,司天台奏月当蚀不亏。上以为祥,欢饮达旦。
宋
太祖开宝元年十一月庚寅,月蚀。
二年十月戊子,月蚀。
三年四月乙酉,月蚀。
五年八月壬寅,月蚀。
七年八月庚寅,月当蚀不蚀。
按以上《宋史·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按《志》:自建隆元年迄开宝末,凡珥一十九,煇气一十三,晕二十九,重晕半,晕一十四,交晕二,纽气二。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六月甲辰,月蚀,既。十一月壬寅,月蚀。
三年十月丙寅,月蚀,云阴不见。
五年八月乙卯,月蚀,既。
雍熙元年正月丙寅,月蚀。
二年七月戊午,月当蚀不蚀。
四年五月丁丑,月蚀。
端拱二年三月丁酉,月当蚀不蚀。淳化元年正月庚寅,月蚀。
二年八月壬午,月蚀,既。
三年正月癸卯,月蚀。八月丙子,月蚀,云阴不见。五年六月乙未,月蚀。十二月癸巳,月蚀,既。
至道元年六月己丑,月蚀,云阴不见。十二月丁亥,月蚀。
二年十月辛亥,月蚀。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按《志》:太平兴国元年迄至道末,凡冠气一,珥六,煇气五,赤气二,抱气一,晕八,半晕三,背气一。
真宗咸平元年十月庚子,月蚀。
二年九月乙未,月蚀。
三年二月壬戌,月蚀。八月庚申,月蚀。
四年八月甲寅,月蚀。
五年正月辛亥,月蚀。七月戊申,月蚀。
六年正月甲辰,月蚀。七月壬寅,月蚀。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景德元年十一月乙丑,月蚀。
二年正月丙寅,白气贯月,黑气环之。五月壬戌,月蚀。十月庚寅,月蚀。
三年丙辰,白气贯月。四月癸卯,黄气如柱贯月。四年四月庚寅,白气如布袭月。五月辛卯,月蚀,云阴不见。九月戌寅,月当蚀不蚀。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大中祥符元年九月,月蚀。十月,月有黄光。
按《本纪》:元年十月辛亥,月有黄光。按《志》:九月癸酉,月蚀。二年九月丁卯,月当蚀不蚀。
三年闰二月甲子,月蚀。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四年二月辛酉,月重轮。
按《本纪》:祀后土地祇。是夜,月重轮。
五年正月甲申,月蚀,阴翳不见。七月庚辰,月蚀。十二月丁丑,月蚀。
八年十月辛卯,月蚀。
九年四月己丑,月蚀,云阴不见。
天禧元年四月壬午,月蚀。十月庚辰,月蚀。
三年二月壬寅,月蚀。四月,黄气如柱贯月。
四年四月乙酉,西南方两月重见。八月癸巳,月蚀。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按《志》:咸平元年迄乾兴末,凡重轮三,珥一百二十,冠气十二,晕气十二,承气八,抱气三,戴气九,赤黄气十七五,色气十一,青赤气二,红黄气一,晕三百九十四。
仁宗天圣二年五月壬寅,月当蚀不蚀。
四年五月戊子,月蚀。
庆历二年六月丁亥,月蚀。
五年四月庚子,月蚀。九月戊戌,月蚀。
六年九月壬辰,月蚀。
皇祐二年七月庚子,月蚀。
四年十一月丙辰,月蚀。
五年十月辛亥,月蚀。
至和二年九月庚午,月蚀。嘉祐元年八月甲子,月蚀,既。
二年二月壬戌,月蚀。八月戊午,月蚀。
三年闰十二月辛巳,月蚀。
四年六月戊寅,月蚀。十二月乙亥,月蚀,既。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按《纲目》:秋七月放宫人帝以月蚀,几尽修阴教,以应天变。前后出宫女几五百人,时后宫得幸者十人,谓之十阁。而刘氏黄氏在十阁中尤骄恣,通请谒御史中丞韩绛密以闻。帝曰:非卿言,朕不知也。当审验之,遂并出二人。
五年十二月己巳,月蚀。
七年十月己丑,月蚀。
八年十月癸未,月蚀,既。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按《志》:天圣元年讫嘉祐末,凡扬光一,光芒气一,红光煇气一,煇气五,五色煇气一,晕二百五十七,周晕三十三,交晕四,连环晕一,珥七十二,冠气五,戴气一十三,承气五,背气一,白虹贯月一,黄虹贯月二。
英宗治平元年四月庚辰,月蚀。
四年二月甲午,月蚀。十月庚申夜,黄气贯月。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按《志》:治平元年讫四年,凡五色煇气一,五色晕气一,晕五十一,珥一十五,冠气一,戴气四,背气二。
神宗熙宁元年七月乙酉,月蚀。
二年闰十一月丁未,月蚀。
三年五月乙巳,月当蚀,云阴不见。
四年五月己亥,月蚀。十一月丙戌,月蚀。
六年三月戊午,月蚀。九月乙卯,月蚀。
七年九月己酉,月蚀,既。
九年正月壬申,月蚀,云阴不见。
十年正月丙寅,月蚀。七月癸亥,月蚀,云阴不见。
元丰元年正月庚申,月当蚀,有云障之。六月戊午,月蚀。
二年六月壬子,月当蚀,云阴不见。
三年十月甲戌,月蚀,云阴不见。
四年四月辛未,月蚀,既。十月己巳,月蚀。
五年十月癸亥,月蚀。
六年八月丁亥,月当蚀不蚀。
七年二月乙酉,月蚀,云阴不见。八月辛巳,月蚀,云阴不见。
八年八月丙子,月蚀,既。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按《志》:自治平四年讫元丰末,凡五色煇气十一,五色晕气六,晕四百二十三,周晕二百四十七,交晕二,珥一百三十四,冠气七,戴气五十,承气五,背气一十,白虹贯月五,贯珥一。
哲宗元祐元年十二月戊戌,月当蚀,云阴不见。
三年六月庚寅,月蚀,既。十二月丁亥,月当蚀,云阴不见。
四年五月甲申,月蚀,云阴不见。
五年五月戊寅,月蚀,云阴不见。
六年四月癸卯,月蚀,云阴不见。
七年三月戊戌,月蚀,既。
八年九月己丑,月蚀,云阴不见。
绍圣三年七月癸卯,月蚀,云阴不见。
四年正月庚子,月蚀,云阴不见。
元符元年五月壬戌,月当蚀不蚀。
二年五月丙辰,月蚀,既。十月甲寅,月蚀,既。
十年十月戊申,月蚀。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按《志》:自元丰八年三月五日至元符三年正月十二,凡五色晕气九,晕八十九,周晕二百五十一,重晕一,交晕三,珥一百三,冠气七,戴气一十七,背气八,白虹贯月二,贯珥一。
徽宗崇宁二年二月甲子,月蚀,既。八月辛酉,月蚀,既。三年二月己未,月蚀。八月丙辰,月蚀。
四年十二月戊寅,月蚀。
五年六月乙亥,月蚀。十二月壬申,月蚀,既。
大观三年十月丙戌,月蚀。
四年四月甲申,月蚀,既。九月庚辰,月蚀,既。
政和元年三月戊寅,月蚀。九月甲戌,月蚀。
三年二月丁酉,月蚀。十月甲午,月蚀。
四年正月辛卯,月蚀,既。
六年十一月乙巳,月蚀。
七年十一月己亥,月蚀。
重和元年五月丙申,月蚀。宣和二年三月丙辰,月蚀。
三年九月庚辰夜,有苍白气贯月。壬午夜,苍白气长三丈贯月。
六年正月癸亥,月蚀。十二月戊午,月蚀,既。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按《志》:自元符三年正月迄靖康二年四月,凡晕五,晕川二,五色晕五,珥一,晕冠一,交晕一,重晕一,白虹贯月一。
高宗建炎三年二月壬午,月蚀于轸。
四年十月己卯,晕生五色。
绍兴元年八月己卯,月当蚀,云阴不见。
二年二月丙子,月未当阙而阙,体如蚀,色黄白。五月乙亥,晕生五色。七月甲戌,月蚀于室,既。
三年七月戊辰,月蚀于危。
四年六月壬午,晕生。十二月庚寅,月蚀于井。
五年十一月乙酉,月蚀于井,既。
六年五月辛巳,月蚀于南斗。十一月己卯,月当蚀,云阴不见。
八年三月辛丑,月当蚀,云阴不见。九月丁酉,月当蚀,云阴不见。
九年九月壬辰,月蚀于胃,既。
十一年七月丙午,月蚀,云阴不见。
十二年六月庚子,月蚀,既。十二月戊戌,月当蚀,云阴不见。
十四年六月甲午,月蚀于女。
十五年五月己未,当蚀,阴云不见。
十六年四月甲寅,月蚀。
二十一年二月丙辰望,月当蚀,阴云不见。
二十五年五月壬戌望,月当蚀,以山色遮映,不见亏分。
二十七年九月丁丑,月蚀。
三十年正月甲午,月当蚀,阴云蔽之。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孝宗隆兴二年五月己亥,月当蚀,阴云蔽之。乾道元年四月甲午,月当蚀,阴云蔽之。
三年五月,生黄白晕珥。
四年二月丁未,月蚀,既。三月壬寅,生黄白晕周匝。五年二月辛丑,月当蚀,阴云不见。三月庚子,黄白晕周匝。
六年十一月辛酉,月当蚀,阴云不见。
八年六月壬子,月当蚀,阴云不见。
淳熙元年四月壬申,月当蚀,阴云不见。
二年四月丙寅,月蚀于房,既。九月癸亥,月当蚀,云掩不见。
三年三月庚申,月当蚀,云阴不见。
五年二月己卯,月当蚀,云阴不见。
六年正月甲戌,月蚀,既。
八年十一月丁亥,月蚀。
九年十一月辛巳,月蚀。
十年五月己卯,月蚀。
十二年三月戊戌,月蚀。九月乙未,月当蚀,云阴不见。十三年三月壬辰,月当蚀,阴云不见。八月庚寅,月蚀,既。
十四年八月甲申,月当蚀,阴云不见。
十六年十二月辛丑,月当蚀,阴云不见。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光宗绍熙元年六月丁酉,月当蚀,阴云不见。十一月乙未,亦如之。
二年六月壬辰,月当蚀,阴云不见。
三年四月乙巳,月当蚀,阴云不见。
五年九月癸卯,月当蚀,阴云不见。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宁宗庆元二年八月壬戌,月蚀。
三年七月己未,月蚀,既。
四年七月庚戌,月蚀。
六年五月庚午,月当蚀,阴云不见。
嘉泰二年五月己未,月蚀。
三年三月癸未,月当蚀,阴云不见。七月壬午,白虹晕贯月中。
开禧元年三月壬申,月当蚀,阴云不见。闰八月己巳,月当蚀,阴云不见。
三年正月壬辰,月蚀。七月戊子,月蚀。
嘉定元年正月丙戌,月当蚀,阴雨不见。十二月庚辰,月蚀。
二年六月丁丑,月蚀。
三年十一月己亥,月蚀。
五年十月戊子,月蚀。
七年二月庚戌,月蚀。八月丁未,月蚀。
八年八月辛丑,月蚀,既。
九年二月己亥,月当蚀,云阴不见。闰七月乙未,月当蚀,云阴不见。
十年十二月戊午,月蚀。
十一年六月乙卯,月蚀。十二月壬子,月蚀,既。
十二年五月庚戌,月蚀。
十三年五月甲辰,月当蚀,云阴不见。
十四年十月丙寅,月蚀。
十五年三月癸亥,月当蚀于氐,既,云阴不见。
十六年正月丁巳,月当蚀,云阴不见。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理宗宝庆元年正月丁丑,月蚀。七月癸酉,月蚀,阴雨不见。
二年七月戊辰,月蚀,阴雨不见。
绍定元年十一月甲申,月蚀。
二年十一月己卯,月蚀。
四年四月庚午,月蚀。
五年三月乙未,月蚀。
六年二月庚寅,月蚀。
端平二年十二月癸卯,月蚀。
三年十二月丁酉,月蚀。
嘉熙元年六月乙未,月蚀。
三年四月甲寅,月蚀。
四年四月戊申,月蚀。
淳祐元年九月庚子,月蚀。
四年七月癸丑,月蚀。
五年七月戊申,月蚀。
六年闰四月辛丑,晕。
七年五月丁卯,月蚀。十月辛丑,生珥。
八年二月戊子,晕生黄白。十月己丑,月蚀。
十一年三月乙亥,月蚀。九月壬申,月蚀。
十二年八月丙寅,月蚀。
宝祐二年闰六月丙戊,月蚀。
三年十二月丁丑,月蚀。
四年三月乙卯,四月庚午,晕周匝。
五年十月丁酉,月蚀。
六年四月癸巳,月蚀。十月辛卯,月蚀。
开庆元年四月戊子,月蚀。十月乙酉,月蚀。景定二年七月甲戌,月蚀。
三年十月甲子十二月辛酉,晕周匝。
四年二月戊午,晕周匝。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度宗咸淳二年六月丁丑,月蚀。十一月甲辰,月蚀。
四年七月癸亥,月蚀。
五年九月丁巳,月蚀。
六年三月乙卯,月蚀。九月辛亥,月蚀。
九年正月戊辰,月蚀。十二月壬戌,月蚀。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book_title]第二十六卷
第二十六卷目录
月异部汇考三
金〈熙宗天会一则 海陵天德二则 贞元二则 正隆三则 世宗人定七则 章宗明昌五则 承安四则 泰和七则 卫绍王大安一则 宣宗贞祐三则 兴定五则 哀宗正大一则〉
元〈仁宗延祐一则〉
明〈太祖洪武二则 成祖永乐一则 英宗天顺一则 穆宗隆庆二则 神宗万历三则 熹宗天启一则〉
月异部艺文一
救月图赞 宋苏轼
月晕赋 杨万里
瑞云承月赋 明夏言
月异部艺文二
月蚀诗 唐卢仝
又 前人
月蚀诗效玉川子作 韩愈
月晕 宋梅尧臣
次韵陈无逸中秋月蚀风雨不见
元赵孟頫
次韵和石永公七月十五夜月蚀诗
明刘基
再用前韵 前人
月蚀 吕坤
月异部纪事
月异部杂录
庶徵典第二十六卷
月异部汇考三
金熙宗天会十三年,月蚀。
按《金史·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天会十三年十一月乙酉,月蚀,命有司用币以救,著为令。
海陵天德三年二月丙辰,月蚀。
四年十二月丙子,月蚀。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贞元元年十二月庚午,月蚀。
二年三月辛巳,月蚀。十一月甲子,月蚀。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正隆三年二月辛巳,月蚀。
五年正月甲午,月蚀。
六年七月乙酉,月蚀。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世宗大定四年十一月丙申,月蚀,既,
十六年三月庚申,月蚀。
十九年正月甲戌,月蚀,既。
二十二年十一月辛巳夜,月蚀,既。
二十三年五月己卯,月蚀,既。
二十六年三月壬辰,月蚀。
二十九年十二月辛丑,月蚀,既。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章宗明昌元年六月丁酉,月蚀,既。十二月乙未,月蚀。二年六月壬辰,月蚀。
三年四月丁巳,月蚀。
四年正月丙子,月有晕,白虹贯其中。九月戊申,月蚀。五年十月癸卯,月蚀。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承安元年八月壬戌,月蚀。
二年二月己未,月蚀,既。
三年正月甲寅,月蚀。七月庚戌,月蚀。
五年五月庚午,月蚀。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泰和元年十一月辛酉,月蚀。
二年五月己未,月蚀。
三年三月癸未,月蚀。
四年九月乙亥,月蚀。
五年三月壬申,月蚀。八月己巳,月蚀。
七年正月辛卯,月蚀。
八年正月丙戌,月蚀。
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卫绍王大安元年六月丁丑,月蚀。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宣宗贞祐二年二月庚戌,月蚀。八月丁未,月蚀。
三年八月辛丑,月蚀,既。
四年二月己亥,月蚀。七月乙未,月蚀。
兴定元年十二月戊午,月蚀。
二年六月乙卯,月蚀。十一月壬子,月蚀,既。
三年五月庚戌,月蚀,既。十一月乙巳,月蚀。癸丑,白虹二夹月,寻复贯之。
四年五月甲辰,月蚀。
六年四月癸亥,月蚀。按以上《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哀宗正大七年十月己巳,月晕,至五更复有大连环贯之,络北斗,内有戟气。
按《本纪》不载。 按《志》云云。
元
仁宗延祐二年三月丙辰,太阴,色赤如赭。
按《元史·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明
太祖洪武六年,奏定月蚀不见,免行礼。
按《明会典》:凡日月蚀,洪武六年,奏定若遇雨、雪、云翳,则免行礼。
二十六年,定月蚀救护仪。
按《明会典》:洪武二十六年,定日蚀救护仪前期结䌽于礼部仪门及正堂,设香案于露台上,向日,设金鼓于仪门内,两傍设乐人于露台,下设各官拜位于露台,上下俱向日立,至期,钦天监官报日初蚀,百官具朝服,典仪唱班齐赞礼唱:鞠躬,乐作,四拜兴平身乐止,跪执事捧鼓诣班首前,班首击鼓三声,众鼓齐鸣,候钦天监官报复圆,赞礼唱:鞠躬,乐作,四拜平身,乐止,礼毕,月蚀仪同前,但百官青衣角带于中军都督府救护。都察院监礼纠仪,凡救护日、月蚀纠仪御史六员。鸿胪寺日蚀月蚀救护、通赞、鸣赞三员,对赞、鸣赞一员,陈设序班四员,执鼓侍班序班四员,齐官员人等班次等项序班共二十六员。五军都督府凡月蚀,文武官俱于本府行救护礼。
成祖永乐元年正月,月当蚀不蚀,礼部尚书李至刚请贺,弗许。
按《续文献通考》:永乐元年正月,月当蚀不蚀。时礼部尚书李至刚请率百官称贺。上曰:王者能修德行政,任贤去邪,然后日月当蚀不蚀,适以阴雨不见,岂果不蚀耶。勿贺。
英宗天顺四年,月蚀。
按《明通纪》:天顺四年闰十一月十六日,早见月蚀。钦天监失于推算,不行救护。上召大学士李贤曰:月蚀,人所共见,钦天监乃失所推算,如此因言汤序掌监事凡有灾异必隐蔽不言。或见天文有变,必曲为解说,甚则书中所载不祥,字语多自改削而进。惟遇天文喜事却详书以进,且朝廷正欲知灾异以见上天垂戒庶知修省而序乃隐蔽如此,岂是尽忠之道。贤曰:自古圣帝明王,皆畏天变,实同圣意,序若如此,罪可诛也。于是下序狱降职。
穆宗隆庆四年七月,月蚀二分。
按《续文献通考》:四年七月十五日夜月蚀,二分一十三秒照例免行救护。
隆庆六年,月昼见。
按《湖广通志》:隆庆六年五月,通山月光昼见,月下有二星随之。
神宗万历四年,题准月蚀,救护遇日出之刻即止,不待复圆。
按《明会典》云云。
万历二十年五月,月蚀。
按《续文献通考》:万历二十年,礼部奏:历科题五月十六日晚月蚀,误认夜望,乞行各衙门于十五夜三更赴中府救护。先是钦天监奏:三月十五日月蚀,复圆,在于卯刻,救护宜在寅刻。
万历四十八年,月变色。
按《云南通志》:万历四十八年乙丑夜,月变黄黑色,星晦无光。
熹宗天启四年,月晕珥。
按《山东通志》:天启四年十二月十七日夜,月有三晕,色黑,晕外四珥,白色,皆外向,复有黑气贯月者三。
月异部艺文一
《救月图赞》宋·苏轼
痴蟆脔肉,睥睨天目。伟哉黑龙,见此蛇服。蟆死月明,龙反其族。乘云升天,雨我百谷。
东坡过余清虚堂,欲挥翰笔,误落纸如蜿蜒状,因点成眼目,画缺月其上,名救月图,并题此赞。偶尔游戏遂成,奇笔王巩题。
《月晕赋》杨万里
杨子与客暮立于南溪之上,玩崩云于秋畴,听古乐于涯水,快哉所忻,意若未巳,偶俗士之足音予与客而亟避,退而坐于露草之径,衣上巳见月矣。寒空莹其若澄,佳月澈其如冰,一埃不腾,一氛不生,杨子喜而告客曰:吾闻东坡先生之夫人曰:春月之可人,非如秋月之凄人也。吾亦曰:今之时则夏矣。月尚春也,言未既,微风飒然,轻阴拂然,惊五色之晃荡,恍白虹之贯天,使人目乱而欲倒,如观江波之漩而身亦与之回旋,杨子惧而呼客曰:月华方明,奚骤眩焉组疋方洁奚忽变焉。客曰:适有薄云,莫知所来,非北非南,不东不西,起于极无之中。忽乎明月之依轮囷光怪,相薄相荡而为此也。殆紫皇为之地,而风伯为之媒欤。杨子释然曰:所为月晕如蜺者,不在斯乎。不在斯乎。方详观而无厌,乃霍然而无见,盖月以有云而隐,复以无云而显也,云以二风而聚,还以一风而散也。杨子若有感焉乃告客曰:天下之物,孰非月之晕耶。晕之生也,其可洗耶。晕之消也,其可止耶。而天下之士以晋楚之富为无竭,以赵孟之贵为有柢,其去则持之而不忍其来,则居之而不耻其痴黠何如也。客未对,童子请曰:人语既寂,子盍归息。杨子与客一笑而作曰:今夕何夕,见此奇特。
《瑞云承月赋》〈有序〉明·夏言
钦惟我皇上既事天于南郊乃奉上帝神御位皇祖配位于泰神殿寻以未称尊崇乃恭建皇穹宇聿严清閟。皇上尊天之诚意独至矣。即嘉靖己亥八月二十日子刻,上躬诣南郊奏告,是夕秋空澄霁,莹无纤云,月朗霜清,河明斗揭。臣言时陪拜阶戺,恭睹皇上对越孔严启奏虔肃至诚冲穆。俨若天人之会,礼成驾还,时漏下四十刻上恭拜大道堂毕馀,诚犹肃,肃恭默思道日俟天休时则仰见月生圆晕,五采旋绕,祥光绚发澹,素云承之,正应四方淑气移时乃散。明日,上降手札示臣言,臣言拜奏,称庆曰:皇上事天之诚,感应如响,上帝歆和皇祖昭格,顷刻之际遂显光华,以示嘉报,太阴映且福益宫壸,西白呈祥光联东陛,实皇上万寿康宁,皇太子千秋永庆,祚历无疆泰道,文明之象也。臣敢不稽首飏言,以颂帝德,赋曰:
惟神尧放勋兮实敬天而首治惟皇上绍尧兮,乃精诚之独至,面稽天若兮,祖考悦豫,钦崇南郊兮,复古埽地祈雪,而雪祈雨而雨景星夕晖庆云朝丽乃改崇泰神兮,荐名皇宇,见尊无二上兮,礼严清閟,庶祖神配享兮,光灵永契,爰嘉靖己亥兮,八月既望,大驾宵征兮,虔告上帝,霜清阁道兮,衮衣降舆,星朗周庐兮,元圭扣陛,时维穆穆兮,骏奔皇皇,矩度恭严兮,诚意靡遑,百辟欢呼兮,九霄回光,淑气氤氲兮,须臾礼成,亲基定命兮,钦肃回轮,拜瞻大道兮,畏敬犹存,恭默思帝兮,天心眷歆,凤寝之南兮,龙楼之角,皎月在天兮,圆晕如束盘旋五采兮,英华绚发承以嘉云兮,金方应素环以珠星兮,诸垣隐辅金桂婆娑兮,绣如绮霞银蜍陆离兮,文如翠圃兹惟上天兮,倏忽降神报我皇上兮,一念精禋冲穆会道兮,瑞发高旻和敬上迎兮,至祥倏臻丕显圣躬兮,万世尊亲光昭治象兮,葆舍帝馨祥联东陛兮,福益神孙太平天子兮,四海永贞九庙欢歆兮,百神效灵千秋百世兮,日月凝精显休和命兮,永荷天祯辅臣陈辞兮,歌颂明徵。
月异部艺文二〈诗〉
《月蚀诗》唐·卢仝
新天子即位五年岁次庚寅斗柄插子律调黄钟森森万木夜僵立,寒气赑屃顽无风烂,银盘从海底出出来照我草屋东。天色绀滑凝不流,冰光交贯寒朣胧。初疑白莲花,浮出龙王宫。八月十五夜比并不可双此时怪事发有物吞食来轮如壮士斧斫坏桂似雪山风拉摧百鍊,镜照见胆平地埋,寒灰火龙珠飞出脑,却入蚌蛤,胎摧环破璧,眼看尽,当天一搭如煤磨踪灭迹,须臾间,便似万古不可开,不料至神物有此大狼狈,星如撒沙出,争头事光大奴婢炷暗灯掩菼如玳瑁,今夜吐燄长如虹,孔隙千道射户外,玉川子涕泗下中庭,独自行念此日月者,太阳太阴精皇天要识物日月乃化生走天汲汲劳四体与天作眼行光明,此眼不自保,天公行道何由行,吾见阴阳家有说,望日蚀月,月光灭,朔月掩日,日光缺。两眼不相攻,此说吾不容,又孔子师老子云:五色令人目盲。吾恐天似人,好色即丧,明幸且非,春时万物不娇荣,青山破瓦色,绿水冰峥嵘,花枯无女艳,鸟死沈歌声,顽冬何所好。偏使一目盲。传闻古老说,蚀月,虾蟆精,径圆千里入汝腹汝此痴骸阿谁生。可从海窟来便解缘青冥恐是眶睫间,掩塞所化成黄帝,有二目,帝舜重瞳明,二帝悬四目,四海生光辉,吾不遇二帝,滉漭不可知,何故瞳子上坐受虫豸欺长嗟,白兔捣灵药,恰似有意防奸,非药成满臼不中度委任,白兔夫何为。忆昔尧为天十日烧九州,金烁,水银,流玉,煼丹砂焦,六合烘为窑。尧心增百忧,帝见尧心忧,勃然发怒,决洪流,立拟沃杀九日妖,天高日走沃不及,但见万国赤子𧥄𧥄生鱼头,此时九御导九日,争持节幡麾幢旒,驾车六九五十四,头蛟螭虬掣电九火辀汝若蚀开,齱齵轮御辔执索,相爬钩推荡轰訇入汝喉红鳞燄,鸟烧口快翎鬣倒侧声盏邹撑肠拄肚,礧傀如山丘自可,饱死更不偷,不独填饥坑,亦解尧心忧,恨汝时当食藏头擪脑不肯食,不当食,张唇哆觜食不休,食天之眼养逆命,安得上帝请汝刘。呜呼。人养虎,被虎齧,天媚蟆,被蟆瞎。乃知恩非类,一一自作孽,吾见患眼人必索良工,诀想天不异人,爱眼固应一安得嫦娥氏来习扁鹊术手操舂喉戈去此睛上物。其初犹朦胧,既久如抹漆,但恐功业成,便此不吐出。玉川子又涕泗,下心祷再拜额塌砂土中地上虮虱臣仝告愬帝天皇臣心有铁一寸可刳妖,蟆痴肠上天不为,臣立梯磴,臣血肉身无由飞上天,扬天光封词付与小心风排阊阖入紫宫,密迩玉几前擘坼奏上臣仝顽愚胸敢死横干天代天谋其长东方苍龙角插戟,尾捭风当心开明堂统领三百六十鳞虫坐理东方宫月蚀,不救援,安用东方龙,南方火鸟赤泼血,项长尾短,飞跋躠头,戴井冠,高逵蘖,月蚀鸟宫十三度,鸟为居停,主人不觉察贫,向何人家行赤口毒舌,毒虫头上吃却,月不啄杀,虚眨鬼眼。明鸟罪不可雪。西方攫虎立踦,踦斧为牙,凿为齿,偷牺牲,食封豕,大蟆一脔,固当软美,见似不见,是何道理。爪牙根天不念天天若准拟错准拟北方,寒龟被蛇缚,藏头入壳如入狱,蛇筋束紧,束破壳寒,龟夏鳖一种味且当以其肉充臛,死壳没信处,唯堪支床脚,不堪钻灼,与天卜岁。星主福德,官爵。奉董秦忍使娄生覆尸,无衣巾,天失眼不吊,岁星胡其仁荧惑矍铄,翁执法大不中,月明,无罪过不纠,蚀月虫年年十月朝太微,支卢谪罚何灾凶,土星与土性相背,反养福德,生祸害到人头,上死破败,今夜月蚀安可会。太白真将军怒激锋铓生恒州,阵斩郦定进项骨,脆甚春蔓菁天唯两眼失一眼,将军何处行。天兵辰星任廷尉天律自主持,人命在盆底,固应乐见,天盲时,天若不,肯信,试唤皋陶鬼一问,一如今日三台文昌宫作上天纪纲环,天二十八宿,磊磊尚书郎整顿排班行,剑握,他人将一四太阳侧一四天,市傍操斧代大匠,两手不怕伤弧矢引满反射人天狼呀喙明煌煌,痴牛与騃女不肯勤农桑,徒劳含淫思,旦夕遥相望,蚩尤簸旗弄旬朔,始搥天鼓鸣珰琅,枉矢能蛇行眊目森森张,天狗下舐地,血流何滂滂,谲险万万党架搆何可当,眛目舋成就害我光明王请留,北斗一星相北极,指挥万国悬中央,此外尽扫除,堆积如山,冈赎我父母光,当时常星没殒雨如迸浆似天会事发叱喝诛奸强,何故中道废,自遗今日殃,善善又恶恶,郭公所以亡,愿天神圣心无信他人忠,玉川子词讫风色紧格格,近月黑暗边有似动剑戟,须臾痴蟆精两吻自决坼,初露半个璧渐吐满轮,魄众星尽原赦,一蟆独诛,磔腹肚忽脱落,依旧挂穹碧,光彩未苏来,惨澹一片白,奈何万里光受此吞吐厄,再得见天眼,感荷天地力,或问玉川子,孔子修春秋,二百四十年,月蚀尽不收,今子咄咄词,颇合孔意不,玉川子笑答,或请听逗留,孔子父母鲁讳,鲁不讳周书,外书,大恶故月蚀不见,收予命唐,天口食唐、土唐,礼过三唐,乐过五小,犹不说,大不可数,灾沴无有小大瘉安,得引衰周,研覈其可否。日分昼月,分夜辨寒暑,一主刑,二主德,政乃举,孰为人面上一目,偏可去。愿天完两目,照下万方土,万古更不瞽,万万古更不瞽,照万古。
《月蚀诗》前人
东海出明月,清明照毫发。朱弦初罢弹,金兔正奇绝。三五与二八,此时光满时。颇奈虾蟆儿,吞我芳桂枝。我爱明镜洁,尔乃痕翳之。尔且无六翮,焉得升天涯。方寸有白刃,无由扬清辉。如何万里光,遭尔小物欺。却吐天汉中,良久素魄微。日月尚如此,人情良可知。
《月蚀诗效玉川子作》韩愈
元和庚寅,斗插子月。十四日三更中,森森万木夜僵立,寒气屃奰〈屃奰,或作屃赑,卢诗作赑屃〉顽无风。月形如白盘,完完上天东。忽然有物来啖之,不知是何虫。如何至神物,遭此狼狈凶。星如撒沙出,攒集争强雄。油灯不照席,是夕吐燄如长虹。玉川子,涕泗下,中庭独行,念此日月者,为天之眼睛。此犹不自保,吾道何由行。尝闻古老言,疑是虾蟆精。径圆千里纳女腹,何处养女百丑形。杷沙脚手钝,谁使女解缘。青冥黄帝有四目,〈《帝王世纪》谓:黄帝用力牧常先等,分掌四方,各如己视,故号黄帝四目。旧注以黄帝为尧,非也〉帝舜重其明。今天祇两目,何故许蚀使偏盲。尧呼大水浸十日,不惜万国赤子鱼头生。女于此时若食日,虽食八九无嚵名。赤龙黑鸟烧口热,翎鬣倒侧相搪撑。婪酣大肚遭一饱,饥肠彻死无由鸣。后时食月罪当死,天罗磕匝何处逃女形。玉川子,立于庭,而言曰:地行贱,臣仝再拜,敢告上天公:臣有一寸刃,可刳凶蟆肠。无梯可上天,天阶无由有。臣踪寄笺东南风,天门西北祈风通。丁宁附耳莫漏泄,薄命正值飞廉慵。东方青色龙,牙角何呀呀。从官百馀座,嚼啜烦官家。月蚀汝不知,安用为龙窟。天河赤鸟司南方,尾秃翅觰沙。〈觰陟加切角主张也〉月蚀于汝头,汝口开呀呀。〈呀呀,或作牙牙,齿不正也。音牙与开口义不合,此亦避重韵而误改者也。当从呀音,呼加切〉虾蟆掠汝两吻过,忍学省事,不以汝觜啄虾蟆。于菟蹲于西,旗旄卫毵。既从白帝祠,又食于蜡礼有加。忍令月被恶物食,枉于汝口插齿牙。乌龟怯奸怕寒,缩颈以壳自遮。终令夸蛾抉女出,卜师烧锥,钻灼满板如星罗。此外内外官,琐细不足科。臣请悉扫除,慎勿许语令啾哗。并光全耀归我月,盲眼镜净无纤瑕。弊蛙拘送主府官,帝箸下腹尝其皤。依前使兔操杵臼,玉阶桂树閒婆娑。姮娥还宫室,太阳有室家。天虽高,耳属地,感臣赤心,使臣知义。虽无明言,潜喻厥指,有气有形,皆我赤子。虽忿大伤,忍杀孩稚,还女月明,安行于次。尽释众罪,以蛙磔死。
卢、韩二诗,必有所为而作,但未有以见其所指,为何人何事耳。新史以为讥元和逆党。然稽之岁月不合,未必然也。
《月晕》宋·梅尧臣
月晕已知风,灯花先作喜。明日挂帆归,春湖能几里。
《次韵陈无逸中秋月蚀风雨不见》元赵孟頫
溪月当圆,夜看云起暮愁,曾阴连积水,伏雨暗清秋,白璧难容玷,明珠不可求。每因观节物转,觉此生浮。
《次韵和石永公七月十五夜月蚀诗》明刘基
招摇指坤月望日,大月如盘海中出。不知妖怪从何来,惝恍初惊天眼眣。儿童走报开户看,城角咿呜声未卒。蟾逃兔遁漠无踪,璧陨珠沈一何疾。丈夫愕视隘街巷,妇女喧呼动圭筚。辉辉稍辨河汉沫,耿耿渐明荒冢漆。百官袍笏群吏趋,伐鼓撞钲仍设韠。赤水难令罔象求,渑池莫效相如叱。升檐变阁到空旷,壒掩氛侵殊靡毕。广寒桂树劫火烬,借问嫦娥有何术。今年下土困炎沴,草木焦枯野萧瑟。漭号暍死龙甲焮,赤熛当衢挂萍实。光芒照灼元武烂,谁复琐琐怜蚌鹬。今夜慝作最差异,天道幽微孰能诘。太阴配日宰臣象,无乃常形多纵轶。近来营垒遍宇内,羽林惨澹空鈇锧。荒郊废市何所见,夔罔蛟蛇兼蚤虱。此皆在地不在天,未若虾蟆狡而獝。黄文结璘上诉帝,赐以小戎骖牡骘。剖蟆洗魄还月光,再起咎繇明典秩。返蟾归兔复纤阿,万古游尘避清跸。
《再用前韵》前人
虞渊谽谺纳归日,金枢吐月相承出。初离积水看若飞,稍映微云盻犹眣。是时蓐收肇视政,莎鸡振羽鸣蜩卒。姮娥靓妆觐玉帝,坎坷中途婴祸疾。旅人苦热爱清凉,快睹光辉满蓬荜。愿开宝鉴照覆盆,岂拟瘴尘昏点漆。隋珠惭固重革匮,和璧嗟蒙绛缯韠。吴罡树折不自谋,纤阿马弱无人叱。三足蟾惊入坎洼,八窍兔走陷罗毕。围灰破晕谩传方,屑玉补凹空著术。雷公骇惧罢灵鼓,湘女幽忧舍鸣瑟。故老谓是虾蟆精,潜伏奸妖营口实。羲和尸位罔闻知,可以人而不如鹬。往岁威弧弛其彀,蛇豕陆梁谁复诘。高牙大纛拥藩垣,肠断吞声受陵轶。江淮汹涌湖浙沸,骸骨成山连鬼锧。万姓喁喁釜里鱼,百官蠢蠢裈中虱。黄茅白苇弃贤良,赤绂元裳宠狞獝。昊穹示变盍警畏,惟德动天天自骘。况今旱魃又为厉,东作西成不平秩。安得缄辞伏阊阖,圣主如闻应驻跸。
《月蚀》吕坤
蚀弦岂不易,望日减清辉。始知满招损,天且弗能违。
月异部纪事
《汉书·韩延寿传》:延寿代萧望之为左冯翊,望之遣御史案东郡,具得。延寿在东郡时,取官铜物,候月蚀铸作刀剑钩镡,放效尚方事。于是望之劾奏延寿上僭不道,延寿竟坐弃市。
《晋书·戴洋传》:祖约表洋为下邑长。咸和初,月晕左角,有赤白珥。约问洋,洋曰:角为天门,开布阳道,官门当有大战。俄而苏峻遣使招约俱反,洋谓约曰:苏峻必败,然其初起,兵锋不可当,可外和内严,以待其变。约不从,遂与峻反。
《神仙传》:尹思者,字小龙,安定人也。晋元康五年正月十五夜坐屋中,遣儿视月中有异物否。儿曰:今年当大水,一人被蓑带锄。思自视之曰:将有乱卒至。儿曰:何以知之。曰:月中人乃带甲仗矛,当大乱。三十年复当小清耳。后果如其言。
《开元天宝遗事》:长安城中每月蚀时,即士女取鉴向月击之,满郭如是,盖云救月蚀也。
《唐书·后妃列传》:肃宗废后庶人张氏。乾元二年,群臣上帝尊号,后亦讽群臣尊己号翊圣,帝问李揆,揆争不可。会月蚀,帝以咎在后宫,乃止。
《李栖筠传》:栖筠素方梃,无所屈。于是华原尉侯莫陈怤以优补长安尉,当参台,栖筠物色其劳,怤色动,不能对,乃自言为徐浩、杜济、薛邕所引,非真优也。始,浩罢岭南节度使,以瑰货数十万饷元载,而济方为京兆,邕吏部侍郎,三人者,皆载所厚,栖筠并劾之。帝未决。会月蚀,帝问其故,栖筠曰:月蚀修刑,今罔上行私者未得,天若以儆陛下邪。繇是怤等皆坐贬。《马令南唐书·先主书》:升元三年夏四月,上辛始郊祀于圆丘,大赦境内,是夜,月当以子初没而升坛之际,皎然如昼众,咸异之。
《五代史·康怀英传》:晋王李克用卒,庄宗召周德威还。太原太祖闻晋有丧,德威去,亦归洛阳,而诸将亦少弛。庄宗谓德威曰:晋之所以能敌梁,而彼所惮者,先王也。今闻吾王之丧,谓我新立,未能出兵,其意必怠,宜出其不意以击之,非徒解围,亦足以定霸也。乃与德威等疾驰六日至北黄碾,会天大昏雾,伏兵三垂冈,直趋夹城,攻破之。怀英大败,亡大将三百人,怀英以百骑遁归,诣阙请死。太祖曰:去岁兴兵,太阴亏蚀,占者以为不利,吾独违之而致败,非尔过也。释之。《王景仁传》:开平四年,以景仁为北面招讨使,将韩勍、李思安等兵伐赵;行至魏州,司天监言:太阴亏,不利行师。太祖亟召景仁等还,已而复遣之。景仁已去,太祖思术者言,驰使者止景仁于魏以待。景仁已过邢、洺,使者及之,景仁不奉诏,进营于柏乡。乾化元年正月庚寅,日有蚀之,崇政使敬翔白太祖曰:兵可忧矣。太祖为之旰食。是日,景仁及晋人战,大败于柏乡,景仁归诉于太祖,太祖曰:吾亦知之,盖韩勍、李思安轻汝为客,而不从节度尔。乃罢景仁就第。
《邻几杂志》:己亥历曰:十一月大尽,契丹历此月小,十二月十四日夜才昏,月蚀。戎使言窃谓已望。时修唐书问刘希叟,云见用楚衍历差一日宣明历十一月当小尽。
《扪虱新话》:世传蔡相当国日有二人求堂除适有美阙,二人竞欲得之,且皆有荐拔也。蔡莫适所与,即谓曰:能诵卢仝月蚀诗乎。内一耆年者应声朗念,如注瓶水,音吐鸿畅,一坐尽倾,蔡喜,遂与美除。
《近异录》:宋庆元二年十月二十夜三更后,月初出时,临安、嘉兴两邦人未寝者,皆见其团圆如望夕。太史奏是为上瑞,其地当十岁大稔。其冬不雪,明春无雨,民极以为忧。下诏恻怛恳祈,中夏雨足,继此必有望也。
赵清献赐第,在京师府司巷。以暑月不寐,启户纳凉。见月满中庭如昼。方叹曰:大好月色。俄庭下渐暗,月痕稍稍缩小,斯须光灭,仰视星斗灿然,而是夕乃晦,日竟不晓,为何物光也。
《元史·耶律楚材传》:西域历人奏:五月望夜月当蚀,楚材曰:否。卒不蚀。明年十月,楚材言月当蚀,西域人曰不蚀,至期果蚀八分。
月异部杂录
《周礼·秋官》:庭氏掌射国中之夭鸟,若不见其鸟兽,则以救日之弓,与救月之矢射之。
《淮南子·说林训》:月照天下,蚀于詹诸。
草木状杜荆指病自愈,节不相当者,月晕时刻之与病人身,齐等置床下,虽危困亦愈。
《荆州占》:凡月蚀后自提鼓,阶前把槌击鼓者三,中良人诸御者,宫人皆击杵救之,月已蚀后乃入,齐服缟素,三日不从,乐以应其祥,此先王之所以免天地之诛而解四境之患也。
《酉阳杂俎》:虎交而月晕。
《续博物志》:凡日月蚀,而私之生子则多疾。
《物类相感志》:日月蚀时饮损牙。
《仇池笔记》:玉川子月蚀诗以蚀月者,月中虾蟆也,梅圣俞作《日蚀诗》以蚀日者,三足乌也。此因俚说以寓意。《战国策》日月凋晖于外,其贼在内,则俚说,亦旧矣。《野航史话》:今当事者坚言,西域历法精愚,未敢尽信也。观元时西域历,人有奏五月望,月当蚀者。楚材曰:否,卒不能蚀。明年十月,楚材言月当蚀西域,人言不蚀,卒蚀八分,可以验矣。
《金台纪闻》:尝闻西域人算日月蚀者,谓日月与地同大,若地体正掩日轮上,则月为之蚀。传注家谓月蚀为暗虚所射者。余未敢信以为然。
[book_title]第二十七卷
第二十七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一
新法历书图〈紫微垣 太微垣 天市垣 角宿 亢宿 氐宿 房宿 心宿 尾宿 箕宿 斗宿 牛宿 女宿 虚宿 危宿 室宿 壁宿 奎宿 娄宿 胃宿 昴宿 毕宿 觜宿 参宿 井宿 鬼宿 柳宿 星宿 张宿 翼宿 轸宿〉
周礼〈春官保章氏〉
春秋纬〈元命苞〉
洛书纬〈甄耀度〉
史记〈天官书〉
汉书〈天文志 地理志〉
淮南子〈天文训〉
越绝书〈列国分野〉
后汉书〈天文志注〉
晋书〈天文志〉
唐书〈天文志〉
地理通释〈星土〉
宋叶时礼经会元〈分星〉
郑樵六经奥论〈分野辨〉
癸辛杂识〈辨分野〉
图书编〈星野合论 星度职方合论 分野总叙 星宿次度分属天下州郡国邑考 总论分野〉
群书备考〈分野〉
春明梦馀录〈分野〉
管窥辑要〈分野〉
周天易览〈二十八宿分野〉
明一统志〈各直省分野〉
庶徵典第二十七卷
星变部汇考一
《新法历书》《周天列宿图》〈按:占星变者,须先知经星、纬星行度,及等数,然后可以占验。但纬星本轮周天,历家自有专书,兹惟取三垣二十八舍分图,先列于前,以备占验家考證云〉
亢宿图
太微垣
图图
天市垣图角宿图虚宿图房宿图心宿图尾宿图箕宿图缺斗宿图缺牛宿图缺女宿图觜宿图室宿图壁宿图奎宿图娄宿图胃宿图昴宿图毕宿图轸宿图井宿图鬼宿图柳宿图星宿图张宿图翼宿图〈按:星变占验,皆当先定三垣二十八舍之分野,然后占验有准。故星变部中,先列图于前,次列诸家论分野者,于事应之前,庶占候家有所适从耳。至于历代舆地,沿革不一,诸家议论各异,兹并采之,以供考證云〉天市垣图图天市垣图
角宿图虚宿图房宿图心宿图尾宿图箕宿图缺斗宿图缺牛宿图缺女宿图觜宿图室宿图壁宿图奎宿图娄宿图胃宿图昴宿图毕宿图轸宿图井宿图鬼宿图柳宿图星宿图张宿图翼宿图〈按:星变占验,皆当先定三垣二十八舍之分野,然后占验有准。故星变部中,先列图于前,次列诸家论分野者,于事应之前,庶占候家有所适从耳。至于历代舆地,沿革不一,诸家议论各异,兹并采之,以供考證云〉角宿图图天市垣图角宿图
虚宿图房宿图心宿图尾宿图箕宿图缺斗宿图缺牛宿图缺女宿图觜宿图室宿图壁宿图奎宿图娄宿图胃宿图昴宿图毕宿图轸宿图井宿图鬼宿图柳宿图星宿图张宿图翼宿图〈按:星变占验,皆当先定三垣二十八舍之分野,然后占验有准。故星变部中,先列图于前,次列诸家论分野者,于事应之前,庶占候家有所适从耳。至于历代舆地,沿革不一,诸家议论各异,兹并采之,以供考證云〉图天市垣图角宿图
虚宿图房宿图心宿图尾宿图箕宿图缺斗宿图缺牛宿图缺女宿图觜宿图室宿图壁宿图奎宿图娄宿图胃宿图昴宿图毕宿图轸宿图井宿图鬼宿图柳宿图星宿图张宿图翼宿图〈按:星变占验,皆当先定三垣二十八舍之分野,然后占验有准。故星变部中,先列图于前,次列诸家论分野者,于事应之前,庶占候家有所适从耳。至于历代舆地,沿革不一,诸家议论各异,兹并采之,以供考證云〉虚宿图图天市垣图角宿图虚宿图
房宿图心宿图尾宿图箕宿图缺斗宿图缺牛宿图缺女宿图觜宿图室宿图壁宿图奎宿图娄宿图胃宿图昴宿图毕宿图轸宿图井宿图鬼宿图柳宿图星宿图张宿图翼宿图〈按:星变占验,皆当先定三垣二十八舍之分野,然后占验有准。故星变部中,先列图于前,次列诸家论分野者,于事应之前,庶占候家有所适从耳。至于历代舆地,沿革不一,诸家议论各异,兹并采之,以供考證云〉房宿图图天市垣图角宿图虚宿图房宿图
心宿图尾宿图箕宿图缺斗宿图缺牛宿图缺女宿图觜宿图室宿图壁宿图奎宿图娄宿图胃宿图昴宿图毕宿图轸宿图井宿图鬼宿图柳宿图星宿图张宿图翼宿图〈按:星变占验,皆当先定三垣二十八舍之分野,然后占验有准。故星变部中,先列图于前,次列诸家论分野者,于事应之前,庶占候家有所适从耳。至于历代舆地,沿革不一,诸家议论各异,兹并采之,以供考證云〉心宿图图天市垣图角宿图虚宿图房宿图心宿图
尾宿图箕宿图缺斗宿图缺牛宿图缺女宿图觜宿图室宿图壁宿图奎宿图娄宿图胃宿图昴宿图毕宿图轸宿图井宿图鬼宿图柳宿图星宿图张宿图翼宿图〈按:星变占验,皆当先定三垣二十八舍之分野,然后占验有准。故星变部中,先列图于前,次列诸家论分野者,于事应之前,庶占候家有所适从耳。至于历代舆地,沿革不一,诸家议论各异,兹并采之,以供考證云〉尾宿图图天市垣图角宿图虚宿图房宿图心宿图尾宿图
箕宿图缺斗宿图缺牛宿图缺女宿图觜宿图室宿图壁宿图奎宿图娄宿图胃宿图昴宿图毕宿图轸宿图井宿图鬼宿图柳宿图星宿图张宿图翼宿图〈按:星变占验,皆当先定三垣二十八舍之分野,然后占验有准。故星变部中,先列图于前,次列诸家论分野者,于事应之前,庶占候家有所适从耳。至于历代舆地,沿革不一,诸家议论各异,兹并采之,以供考證云〉箕宿图缺斗宿图缺牛宿图缺女宿图图天市垣图角宿图虚宿图房宿图心宿图尾宿图箕宿图缺斗宿图缺牛宿图缺女宿图
觜宿图室宿图壁宿图奎宿图娄宿图胃宿图昴宿图毕宿图轸宿图井宿图鬼宿图柳宿图星宿图张宿图翼宿图〈按:星变占验,皆当先定三垣二十八舍之分野,然后占验有准。故星变部中,先列图于前,次列诸家论分野者,于事应之前,庶占候家有所适从耳。至于历代舆地,沿革不一,诸家议论各异,兹并采之,以供考證云〉图天市垣图角宿图虚宿图房宿图心宿图尾宿图箕宿图缺斗宿图缺牛宿图缺女宿图
觜宿图室宿图壁宿图奎宿图娄宿图胃宿图昴宿图毕宿图轸宿图井宿图鬼宿图柳宿图星宿图张宿图翼宿图〈按:星变占验,皆当先定三垣二十八舍之分野,然后占验有准。故星变部中,先列图于前,次列诸家论分野者,于事应之前,庶占候家有所适从耳。至于历代舆地,沿革不一,诸家议论各异,兹并采之,以供考證云〉觜宿图图天市垣图角宿图虚宿图房宿图心宿图尾宿图箕宿图缺斗宿图缺牛宿图缺女宿图觜宿图
室宿图壁宿图奎宿图娄宿图胃宿图昴宿图毕宿图轸宿图井宿图鬼宿图柳宿图星宿图张宿图翼宿图〈按:星变占验,皆当先定三垣二十八舍之分野,然后占验有准。故星变部中,先列图于前,次列诸家论分野者,于事应之前,庶占候家有所适从耳。至于历代舆地,沿革不一,诸家议论各异,兹并采之,以供考證云〉室宿图图天市垣图角宿图虚宿图房宿图心宿图尾宿图箕宿图缺斗宿图缺牛宿图缺女宿图觜宿图室宿图
壁宿图奎宿图娄宿图胃宿图昴宿图毕宿图轸宿图井宿图鬼宿图柳宿图星宿图张宿图翼宿图〈按:星变占验,皆当先定三垣二十八舍之分野,然后占验有准。故星变部中,先列图于前,次列诸家论分野者,于事应之前,庶占候家有所适从耳。至于历代舆地,沿革不一,诸家议论各异,兹并采之,以供考證云〉壁宿图图天市垣图角宿图虚宿图房宿图心宿图尾宿图箕宿图缺斗宿图缺牛宿图缺女宿图觜宿图室宿图壁宿图
奎宿图娄宿图胃宿图昴宿图毕宿图轸宿图井宿图鬼宿图柳宿图星宿图张宿图翼宿图〈按:星变占验,皆当先定三垣二十八舍之分野,然后占验有准。故星变部中,先列图于前,次列诸家论分野者,于事应之前,庶占候家有所适从耳。至于历代舆地,沿革不一,诸家议论各异,兹并采之,以供考證云〉奎宿图图天市垣图角宿图虚宿图房宿图心宿图尾宿图箕宿图缺斗宿图缺牛宿图缺女宿图觜宿图室宿图壁宿图奎宿图
娄宿图胃宿图昴宿图毕宿图轸宿图井宿图鬼宿图柳宿图星宿图张宿图翼宿图〈按:星变占验,皆当先定三垣二十八舍之分野,然后占验有准。故星变部中,先列图于前,次列诸家论分野者,于事应之前,庶占候家有所适从耳。至于历代舆地,沿革不一,诸家议论各异,兹并采之,以供考證云〉娄宿图图天市垣图角宿图虚宿图房宿图心宿图尾宿图箕宿图缺斗宿图缺牛宿图缺女宿图觜宿图室宿图壁宿图奎宿图娄宿图
胃宿图昴宿图毕宿图轸宿图井宿图鬼宿图柳宿图星宿图张宿图翼宿图〈按:星变占验,皆当先定三垣二十八舍之分野,然后占验有准。故星变部中,先列图于前,次列诸家论分野者,于事应之前,庶占候家有所适从耳。至于历代舆地,沿革不一,诸家议论各异,兹并采之,以供考證云〉胃宿图图天市垣图角宿图虚宿图房宿图心宿图尾宿图箕宿图缺斗宿图缺牛宿图缺女宿图觜宿图室宿图壁宿图奎宿图娄宿图胃宿图
昴宿图毕宿图轸宿图井宿图鬼宿图柳宿图星宿图张宿图翼宿图〈按:星变占验,皆当先定三垣二十八舍之分野,然后占验有准。故星变部中,先列图于前,次列诸家论分野者,于事应之前,庶占候家有所适从耳。至于历代舆地,沿革不一,诸家议论各异,兹并采之,以供考證云〉昴宿图图天市垣图角宿图虚宿图房宿图心宿图尾宿图箕宿图缺斗宿图缺牛宿图缺女宿图觜宿图室宿图壁宿图奎宿图娄宿图胃宿图昴宿图
毕宿图轸宿图井宿图鬼宿图柳宿图星宿图张宿图翼宿图〈按:星变占验,皆当先定三垣二十八舍之分野,然后占验有准。故星变部中,先列图于前,次列诸家论分野者,于事应之前,庶占候家有所适从耳。至于历代舆地,沿革不一,诸家议论各异,兹并采之,以供考證云〉毕宿图图天市垣图角宿图虚宿图房宿图心宿图尾宿图箕宿图缺斗宿图缺牛宿图缺女宿图觜宿图室宿图壁宿图奎宿图娄宿图胃宿图昴宿图毕宿图
轸宿图井宿图鬼宿图柳宿图星宿图张宿图翼宿图〈按:星变占验,皆当先定三垣二十八舍之分野,然后占验有准。故星变部中,先列图于前,次列诸家论分野者,于事应之前,庶占候家有所适从耳。至于历代舆地,沿革不一,诸家议论各异,兹并采之,以供考證云〉图天市垣图角宿图虚宿图房宿图心宿图尾宿图箕宿图缺斗宿图缺牛宿图缺女宿图觜宿图室宿图壁宿图奎宿图娄宿图胃宿图昴宿图毕宿图
轸宿图井宿图鬼宿图柳宿图星宿图张宿图翼宿图〈按:星变占验,皆当先定三垣二十八舍之分野,然后占验有准。故星变部中,先列图于前,次列诸家论分野者,于事应之前,庶占候家有所适从耳。至于历代舆地,沿革不一,诸家议论各异,兹并采之,以供考證云〉轸宿图图天市垣图角宿图虚宿图房宿图心宿图尾宿图箕宿图缺斗宿图缺牛宿图缺女宿图觜宿图室宿图壁宿图奎宿图娄宿图胃宿图昴宿图毕宿图轸宿图
井宿图鬼宿图柳宿图星宿图张宿图翼宿图〈按:星变占验,皆当先定三垣二十八舍之分野,然后占验有准。故星变部中,先列图于前,次列诸家论分野者,于事应之前,庶占候家有所适从耳。至于历代舆地,沿革不一,诸家议论各异,兹并采之,以供考證云〉井宿图图天市垣图角宿图虚宿图房宿图心宿图尾宿图箕宿图缺斗宿图缺牛宿图缺女宿图觜宿图室宿图壁宿图奎宿图娄宿图胃宿图昴宿图毕宿图轸宿图井宿图
鬼宿图柳宿图星宿图张宿图翼宿图〈按:星变占验,皆当先定三垣二十八舍之分野,然后占验有准。故星变部中,先列图于前,次列诸家论分野者,于事应之前,庶占候家有所适从耳。至于历代舆地,沿革不一,诸家议论各异,兹并采之,以供考證云〉鬼宿图图天市垣图角宿图虚宿图房宿图心宿图尾宿图箕宿图缺斗宿图缺牛宿图缺女宿图觜宿图室宿图壁宿图奎宿图娄宿图胃宿图昴宿图毕宿图轸宿图井宿图鬼宿图
柳宿图星宿图张宿图翼宿图〈按:星变占验,皆当先定三垣二十八舍之分野,然后占验有准。故星变部中,先列图于前,次列诸家论分野者,于事应之前,庶占候家有所适从耳。至于历代舆地,沿革不一,诸家议论各异,兹并采之,以供考證云〉柳宿图图天市垣图角宿图虚宿图房宿图心宿图尾宿图箕宿图缺斗宿图缺牛宿图缺女宿图觜宿图室宿图壁宿图奎宿图娄宿图胃宿图昴宿图毕宿图轸宿图井宿图鬼宿图柳宿图
星宿图张宿图翼宿图〈按:星变占验,皆当先定三垣二十八舍之分野,然后占验有准。故星变部中,先列图于前,次列诸家论分野者,于事应之前,庶占候家有所适从耳。至于历代舆地,沿革不一,诸家议论各异,兹并采之,以供考證云〉星宿图图天市垣图角宿图虚宿图房宿图心宿图尾宿图箕宿图缺斗宿图缺牛宿图缺女宿图觜宿图室宿图壁宿图奎宿图娄宿图胃宿图昴宿图毕宿图轸宿图井宿图鬼宿图柳宿图星宿图
张宿图翼宿图〈按:星变占验,皆当先定三垣二十八舍之分野,然后占验有准。故星变部中,先列图于前,次列诸家论分野者,于事应之前,庶占候家有所适从耳。至于历代舆地,沿革不一,诸家议论各异,兹并采之,以供考證云〉张宿图图天市垣图角宿图虚宿图房宿图心宿图尾宿图箕宿图缺斗宿图缺牛宿图缺女宿图觜宿图室宿图壁宿图奎宿图娄宿图胃宿图昴宿图毕宿图轸宿图井宿图鬼宿图柳宿图星宿图张宿图
翼宿图〈按:星变占验,皆当先定三垣二十八舍之分野,然后占验有准。故星变部中,先列图于前,次列诸家论分野者,于事应之前,庶占候家有所适从耳。至于历代舆地,沿革不一,诸家议论各异,兹并采之,以供考證云〉翼宿图图天市垣图角宿图虚宿图房宿图心宿图尾宿图箕宿图缺斗宿图缺牛宿图缺女宿图觜宿图室宿图壁宿图奎宿图娄宿图胃宿图昴宿图毕宿图轸宿图井宿图鬼宿图柳宿图星宿图张宿图翼宿图
〈按:星变占验,皆当先定三垣二十八舍之分野,然后占验有准。故星变部中,先列图于前,次列诸家论分野者,于事应之前,庶占候家有所适从耳。至于历代舆地,沿革不一,诸家议论各异,兹并采之,以供考證云〉图天市垣图角宿图虚宿图房宿图心宿图尾宿图箕宿图缺斗宿图缺牛宿图缺女宿图觜宿图室宿图壁宿图奎宿图娄宿图胃宿图昴宿图毕宿图轸宿图井宿图鬼宿图柳宿图星宿图张宿图翼宿图
〈按:星变占验,皆当先定三垣二十八舍之分野,然后占验有准。故星变部中,先列图于前,次列诸家论分野者,于事应之前,庶占候家有所适从耳。至于历代舆地,沿革不一,诸家议论各异,兹并采之,以供考證云〉〈按:星变占验,皆当先定三垣二十八舍之分野,然后占验有准。故星变部中,先列图于前,次列诸家论分野者,于事应之前,庶占候家有所适从耳。至于历代舆地,沿革不一,诸家议论各异,兹并采之,以供考證云〉
《周礼》《春官》
《保章氏》: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
〈注〉星土,星所主土,封,犹界也。〈订义〉刘执中曰:角亢氏兖州,房心,豫州,尾箕,幽州,斗牛女,扬州,虚危,青州,室壁,并州,奎娄胃,徐州,昴毕,冀州。觜参,益州。井鬼,
雍州。柳星张三河翼轸,荆州。薛氏曰:星土之说,不明旧矣。有为北斗之说者,谓七星主九州,若雍属魁星,冀属枢星,兖青属机星,徐扬属权星,荆属衡星,梁属开星,豫属摇星之类是也。有为五行之说者,以为十二次主九州,若降娄元枵主于岱岁星位焉鹑首实沈主于华,太白位焉之类是也。以今考之则不然,星土,盖分星之十二次分属九州十二次虽分十二土,然合而言之为九州而已。成周盛时,诸侯封域,棋布九州,大者百里,次者七十里,小者五十里,附庸小国,又不能五十里者,固不容。皆有分星之次,大率所封之分星,皆以九州举之。自春秋之时,不明九州之星土,即分星之所次。至韩赵魏三家分晋而堪舆之说起。初分十二诸侯上配天文十二次。彼战国时,强者陵弱,大者并小,其分疆错壤,虽连亘数千里,然侵夺去取,初无定论,果能尽合于天文之度乎。况星纪于天文,在东北乃以当东南之吴越鹑首于天文在东南乃以当西北之嬴秦、周都、关河天地之中而鹑火则南方之次,齐都营丘实负东海而元枵则北方之次,止分十二国犹不当天地之度,况乎国千八百,欲尽以天文分星概之耶。先儒谓九州中诸国分星,其书亡矣。堪舆虽有郡国所入,度非古数也。谓堪舆非古数是也,谓亡其分星之书,则未之思矣。岂知诸国之分星,即分其九州之星,土其为分星乎。吾固谓十二次之星,丽于九州,则为星土,分于天下诸侯,则为分星。何则青州之星土,则元枵也。齐之分星属焉扬州之星,土则星纪也。而吴越之分星,属焉以至兖之寿星,荆之鹑尾,皆星土而为郑,与楚之分星,雍之鹑首,冀之大梁,皆星土而为秦与赵之分星。若夫梁州之实沈,其地入于雍豫,则星土亦分于雍豫而为豫之分星,徐州之降娄其地入于青兖,则星土亦分于青兖,而为鲁之分星。今以传论之。《左传》昭公十年,有星出于婺女,郑裨灶曰:今兹岁在颛帝之墟,姜氏任氏实守其地。释云颛帝之墟,谓元枵也。则知元枵为齐之分星,而青州之星,土也。《左传》昭公三十二年夏,吴伐越,晋史墨曰:不及四十年,越其有吴乎。越得岁而吴伐之,必受其凶。释云:岁在星纪,故知星纪为越之分星。扬州之星,土也。《尔雅》云:析木,谓之津,箕斗之间,汉津也。释云:箕龙尾斗,南斗天汉之津,梁为燕分,而幽之星,土也。左传襄公九年曰: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纪时焉。故商主大火,宋为商之后,故知大火为宋分,而豫州之星,土也。昭公十七年星孛于大辰。及汉梓慎曰:汉水,祥也。卫颛顼之墟,故为帝丘。其星为大水,此娵訾为卫之分星。而冀州之星,土也。襄公二十八年梓慎曰:岁在星纪,淫于元枵,蛇乘龙,龙,宋郑之星。故知寿星为郑分,而豫州之星土也。郑语周史曰:楚重黎之后,黎为高辛氏,火正则知鹑尾为楚之分。《左传》昭元年,郑子产曰: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知实沈为晋分,而并州之星土也。皆分星之见于书传,可考也。然诸国之封域,既列于九州之内,则诸国之分星,即九州之星土尚何泥于北斗五行之说乎。贾氏曰:岁星或西或北,不依国地所在,以古之受封之月,岁星所在之辰属焉耳。
以观妖祥。
〈订义〉黄氏曰:日月五星,其动者二十八星,不动者二
十八星,各有所主,后郑言古数之存者,十二次之
分而已。唐僧一行分星度岂非堪舆遗学与其凿亦甚,日月五星占其动,故言观天下之迁。二十八星占其不动,故言九州之地,皆有分星。郑云:主用客星彗孛之气为象,恐非彗孛五星之变,则其动者,常星自有变,当占。 王昭禹曰:以观妖祥,则分星所主,在地者妖祥兆乎天以所主之分星观之,则九州之妖祥,灼然可见矣。
《春秋纬》《元命苞》
昴毕间为天街散,为冀州,分为赵国,立为常山,牵牛流为扬州,分为越国,立为扬山。轸星散为荆州,分为楚国,荆之为言,强也。阳盛物坚,其气急悍也。虚危之精,流为青州,分为齐国,立为莱山。天弓星流为徐州,别为鲁国,徐之言舒也。言阴牧内安,详也。五星流为兖州,兖之言端也。言堤精端,故其气纤杀钩钤星别为豫州,豫之为言序也。言阴阳分布,各得处也。东井鬼星散为雍州,分为秦国,得东井动深之萌,其气险也。觜参流为益州,益之言,隘也。谓物类并决,其气急切,决列也。箕星散为幽州,分为燕国,营室流为并州,分为卫国,并之为言,诚也。精舍交并,其气勇抗,诚信也。
《洛书纬》《甄耀度》
嶓冢山上为狼星,武开山为地门,上为天高星,主囹
圄。荆山为地雌,上为轩辕星,大别为地理,以天合地,以通三危,山在鸟鼠之西南,上为天苑星,政山在昆崙东南为地乳上为天糜星汶山之地为井络,帝以会昌神以建福上为天井星桐柏为地穴,鸟鼠同穴,山之干也。上为掩毕星,熊耳山,地门也。精上为毕附耳星。
《史记》《天官书》
角、亢、氐,兖州。房、心,豫州。尾、箕,幽州。斗,江、湖。牵牛、婺女,扬州。虚、危,青州。营室至东壁,并州。奎、娄、胃,徐州。昴、毕,冀州。觜觿、参,益州。东井、舆鬼,雍州。柳、七星、张,三河。翼、轸,荆州。七星为员官,辰星庙,蛮夷星也。
甲、乙,四海之外,日月不占。丙、丁,江、淮、海岱也。戊、己,中州、河、济也。庚、辛,华山以西。壬、癸,恒山以北。日蚀,国君;月蚀,将相当之。
二十八舍主十二州,斗秉兼之,所从来久矣。秦之疆也,候在太白,占于狼、弧。吴、楚之疆,候在荧惑,占于鸟衡。燕、齐之疆,候在辰星,占于虚、危。宋、郑之疆,候在岁星,占于房、心。晋之疆,亦候在辰星,占于参罚。及秦并吞三晋、燕、代,自河山以南者中国。中国于四海内则在东南,为阳;阳则日、岁星、荧惑、填星;占于街南,毕主之。其西北则胡、貉、月氏诸衣旃裘引弓之民,为阴;阴则月、太白、辰星;占于街北,昴主之。
《汉书》《天文志》〈与天官书同独干支分国异〉
甲齐,乙东夷,丙楚,丁南夷,戊魏,己韩,庚秦,辛西夷,壬燕、赵,癸北夷。子周,丑翟,寅赵,卯郑,辰邯郸,巳卫,午秦,未中山,申齐,酉鲁,戌吴、越,亥燕、代。
《地理志》
秦地,于天官东井、舆鬼之分野也。其界自弘农故关以西,京兆、扶风、冯翊,北地、上郡、西河、安定、天水、陇西,南有巴、蜀、广汉、犍为、武都,西有金城、武威、张掖、酒泉、燉煌,又西南有牂牁、越巂、益州,皆宜属焉。自井十度至柳三度,谓之鹑首之次,秦之分也。
魏地,觜觿、参之分野也。其界自高陵以东,尽河东、河内,南有陈留及汝南之召陵、㶏疆、新汲、西华、长平、颍川之舞阳、郾、许、傿陵,河南之开封、中牟、阳武、酸枣、卷,皆魏分也。
周地,柳、七星、张之分野也。今之河南雒阳、谷城、平阴、偃师、巩、缑氏,自柳三度至张十二度,谓之鹑火之次,周之分也。
韩地,角、亢、氐之分野也。韩分晋得南阳郡及颍川之父城、定陵、襄城、颍阳、颍阴、长社、阳翟、郏,东接汝南,西接弘农得新安、宜阳,皆韩分也。及诗风陈、郑之国,与韩同星分焉。郑国,今河南之新郑,本高辛氏火正祝融之虚也。及成皋、荥阳,颍川之崇高、阳城,皆郑分也。自东井六度至亢六度,谓之寿星之次,郑之分野,与韩同分。
赵地,昴、毕之分野。赵分晋,得赵国。北有信都、真定、常山、中山,又得涿郡之高阳、郑、州乡;东有广平、钜鹿、清河、河间,又得勃海郡之东平舒、中邑、文安、束州、成平、章武,河以北也;南至浮水、繁阳、内黄、斥丘;西有太原、定襄、云中、五原、上党。上党,本韩之别郡也,远韩近赵,后卒降赵,皆赵分也。雁门,于天文别属燕。
燕地,尾、箕分野也。武王定殷,封召公于燕,其后三十六世与六国俱称王。东有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西有上谷、代郡、雁门,南得涿郡之易、容城、范阳、北新城、固安、涿县、良乡、新昌,及渤海之安次,皆燕分也。乐浪、元菟,亦宜属焉。自危四度至斗六度,谓之析木之次,燕之分也。
齐地,虚、危之分野也。东有甾川、东莱、琅琊、高密、胶东,南有泰山、城阳,北有千乘,清河以南,渤海之高乐、高城、重合、阳信,西有济南、平原,皆齐分也。
鲁地,奎、娄之分野也。东至东海,南有泗水,至淮,得临淮之下相、睢陵、僮、取虑,皆鲁分也。
宋地,房、心之分野也。今之沛、梁、楚、山阳、济阴、东平及东郡之须昌、寿张,皆宋分也。
卫地,营室、东壁之分野也。今之东郡及魏郡黎阳,河内之野王、朝歌,皆卫分也。
楚地,翼、轸之分野也。今之南郡、江夏、零陵、桂阳、武陵、长沙及汉中、汝南郡,尽楚分也。
吴地,斗分野也。今之会稽、九江、丹阳、豫章、庐江、广陵、六安、临淮郡,尽吴分也。
粤地,牵牛、婺女之分野也。今之苍梧、郁林、合浦、交阯、九真、南海、日南,皆粤分也。
《淮南子》《天文训》
星辰者,天之期也;虹蜺、彗星者,天之忌也。天有九野,九千九百九十九隅,去地五亿万里。五星、八风、二十八宿、五官、六府、紫宫、太微、轩辕、咸池、四宫、天阿。何谓九野。中央曰钧天,其星角、亢、氐;东方曰苍天,其星房、心、尾;东北曰变天,其星箕、斗、牵牛;北方曰元天,其星须女、虚、危、营室;西北方曰幽天,其星东壁、奎、娄;西方曰昊天,其星胃、昴、毕;西南方曰朱天,其星觜巂、参、东井;南方曰炎天,其星舆鬼、柳、七星;东南方曰阳天,其星张、翼、轸。何谓五星。东方,木也,其神为岁星,其兽苍龙。南方,火也,其神为荧惑,其兽朱鸟。中央,土也,其神为镇星,其兽黄龙。西方,金也,其神为太白,其兽白虎。北方,水也,其神为辰星,其兽元武。太阴在四仲,则岁星行三宿,太阴在四钩,则岁星行二宿,二八十六,三四十二,故十二岁而行二十八宿。日行十二分度之一,岁行三十度十六分度之七,十二岁而周。荧惑常以十月入太微,受制而出行列宿,司无道之国,为乱为贼,为疾为丧,为饥为兵,出入无常,辨变其色,时见时匿。镇星以甲寅元始建斗,岁镇行一宿,当居而弗居,其国亡土,未当居而居之,其国益地,岁熟。日行二十八分度之一,岁行十三度百一十二分度之五,一十八岁而周,太白元始以正月甲寅,与荧惑晨出东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入百二十日而夕出西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入三十五日而复出东方,出以辰戌,入以丑未。当出而不出,未当入而入,天下偃兵;当入而不入,当出而不出,天下兴兵。辰星正四时,常以二月春分效奎、娄,以五月夏至效东井、舆鬼,以八月秋分效角、亢,以十一月冬至效斗、牵牛,出以辰戌,入以丑未,出二旬而入。晨候之东方,夕候之西方。一时不出,其时不和;四时不出,天下大饥。
太微者,天乙之庭也。紫宫者,太一之居也。轩辕者,帝妃之舍也,咸池者,水鱼之囿也。天阿者,群神之阙也。四宫者,所以为司赏罚。太微者,主朱雀,紫宫执斗而左旋。
星分度,角十二,亢九,氐十五,房五,心五,尾十八,箕十一四分一,斗二十六,牵牛八,须女十二,虚十,危十七,营室十六,东壁九,奎十六,娄十二,胃十四,昴十一,毕十六,觜巂二,参九,东井三十三,舆鬼四,柳十五,星七,张、翼各十八,轸十七,凡二十八宿也。
星部地名,角、亢郑,氏、房、心宋,尾、箕燕,斗、牵牛越,须女吴,虚、危齐,营室、东壁卫,奎、娄鲁,胃、昴毕魏,觜巂、参赵,东井、舆鬼秦,柳、七星、张周,翼、轸楚。岁星之所居,五谷丰昌,其对为冲,岁乃有殃。当居而不居,越而之他处,主死国亡也。
《越绝书》《列国分野》
韩故治,今京兆郡,角、亢也。
郑故治,角、亢也。
燕故治,今上谷渔阳、右北平、辽东、莫郡,尾、箕也。越故治,今大越山阴,南斗也。
吴故治西江,都牛、须女也。
齐故治临淄,今济北、平原、北海郡、菑川、辽东、城阳,虚、危也。
卫故治濮阳,今广阳、韩郡,营室、壁也。
鲁故治太山、东温、周固水,今魏东,奎、娄也。
梁故治,今济阴、山阳、济北、东郡,毕也。
晋故治,今代郡、常山、中山、河间、广平郡,觜也。
秦故治雍,今内史也,巴郡、汉中、陇西、定襄、太原、安邑,东井也。
周故治雒,今河南郡,柳、七星、张也。
楚故治郢,今南郡、南阳、汝南、淮阳、六安、九江、庐江、豫章、长沙,翼、轸也。
赵故治邯郸,今辽东、陇西、北地、上郡、雁门、北郡、清河,参也。
《后汉书》《天文志注》
星经曰:岁星主泰山,徐州、青州、兖州,荧惑主常山,扬州、荆州、交州,镇星主嵩高山,豫州,太白、主华阴山,凉州、雍州、益州,辰星主恒山,冀州、幽州、并州,岁星主角亢氐房心尾箕。荧惑主舆鬼柳七星张翼轸。镇星主东井,太白主奎娄胃昴毕觜参。辰星主斗牛女虚危室壁璇玑者,谓北极也。玉衡者,谓斗九星也。玉衡第一星主徐州常以五子日候之甲子为东海,丙子为琅琊,戊子为彭城,庚子为下邳,壬子为广陵,凡五郡第二星主益州,常以五亥日候之乙亥为汉中,丁亥为永昌,己亥为巴郡、蜀郡、牂牁,辛亥为广陵,癸亥为犍,为凡。七郡第三星主冀州,常以五戌日候之甲戌为魏郡,渤海。丙戌为安平,戊戌为钜鹿,河间。庚戌为清河,赵国。壬戌为恒山。凡八郡第四星主荆州,常以五卯日候之乙卯为南阳,己卯为零陵,辛卯为桂阳,癸卯为长沙,丁卯为武陵。凡五郡第五星主兖州,常以五辰日候之甲辰为东郡,陈留,丙辰为济北。戊辰为山阳,泰山。庚辰为济阴。壬辰为东平,任城。凡八郡第六星主扬州,常以五巳日候之乙巳为豫章。辛巳为丹阳。己巳为庐江。丁巳为吴郡,会稽。癸巳为九江,凡六郡第七星为豫州。常以五午日候之甲午为颍州,壬午为梁国,丙午为汝南,戊午为沛国,庚午为鲁国。凡五郡第八星主幽,州常以五寅日候之甲寅为元菟,丙寅为辽东,辽西,渔阳。庚寅为上谷,代郡。壬寅为广阳。戊寅为涿郡。凡八郡第九星主并州,常以五申日候之甲申为五原,雁门。丙申为朔方,云中。戊申为西河。庚申为太原,定襄。壬申为上党。凡八郡璇玑玉衡占色,春青黄,夏赤黄,秋白黄,冬黑黄,此是常明不如此者,所向国有兵殃起。凡有六十郡,九州所领,自有分而名焉。
《晋书》《天文志》
十二次。班固取三统历十二次配十二野,其言最详。又有费直说周易、蔡邕月令章句,所言颇有先后。魏太史令陈卓更言郡国所入宿度,今附而次之。自轸十二度至氐四度为寿星,于辰在辰,郑之分野,属兖州。费直周易分野,寿星起轸七度。蔡邕月令章句,寿星起轸六度。自氐五度至尾九度为大火,于辰在卯,宋之分野,属豫州。费直,起氐十一度。蔡邕,起亢八度。自尾十度至南斗十一度为析木,于辰在寅,燕之分野,属幽州。费直,起尾九度。蔡邕,起尾四度。自南斗十二度至须女七度为星纪,于辰在丑,吴越之分野,属扬州。费直,起斗十度。蔡邕,起斗六度。自须女八度至危十五度为元枵,于辰在子,齐之分野,属青州。费直,起女六度。蔡邕,起女二度。自危十六度至奎四度为娵訾,于辰在亥,卫之分野,属并州。费直,起危十四度。蔡邕,起危十度。自奎五度至胃六度为降娄,于辰在戌,鲁之分野,属徐州。费直,起奎二度。蔡邕,起奎八度。自胃七度至毕十一度为大梁,于辰在酉,赵之分野,属冀州。费直,起娄十度。蔡邕,起胃一度。自毕十二度至东井十五度为实沈,于辰在申,魏之分野,属益州。费直,起毕九度。蔡邕,起毕六度。自东井十六度至柳八度为鹑首,于辰在未,秦之分野,属雍州。费直,起井十二度。蔡邕,起井十度。自柳九度至张十六度为鹑火,于辰在午,周之分野,属三河。费直,起柳五度。蔡邕,起柳三度。自张十七度至轸十一度为鹑尾,于辰在巳,楚之分野,属荆州。费直,起张十三度。蔡邕,起张十二度。
《州郡躔次》
陈卓、范蠡、鬼谷、张良、诸葛亮、谯周、京房、张衡并云:角、亢、氐、郑,兖州:东郡入角一度,东平、任城、山阴入角六度,泰山入角十二度,济北、陈留入亢五度,济阴入氐二度,东平入氐七度。
房、心,宋,豫州:颍川入房一度,汝南入房二度,沛郡入房四度,梁国入房五度,淮阳入心一度,鲁国入心三度,楚国入心四度。
尾、箕,燕,幽州:凉州入箕中十度,上谷入尾一度,渔阳入尾三度,右北平入尾七度,西河、上郡、北地、辽西东入尾十度,涿郡入尾十六度,渤海入箕一度,乐浪入箕三度,元菟入箕六度,广阳入箕九度。
斗、牵牛、须女,吴、越,扬州:九江入斗一度,庐江入斗六度,豫章入斗十度,丹阳入斗十六度,会稽入牛一度,临淮入牛四度,广陵入斗八度,泗水入女一度,六安入女六度。
虚、危,齐,青州:齐国入虚六度,北海入虚九度,济南入危一度,乐安入危四度,东莱入危九度,平原入危十一度,菑川入危十四度。
营室、东壁,卫,并州:安定入营室一度,天水入营室八度,陇西入营室四度,酒泉入营室十一度,张掖入营室十二度,武都入东壁一度,金城入东壁四度,武威入东壁六度,燉煌入东壁八度。
奎、娄、胃,鲁,徐州:东海入奎一度,琅琊入奎六度,高密入娄一度,城阳入娄九度,胶东入胃一度。
昴、毕,赵,冀州:魏郡入昴一度,钜鹿入昴三度,常山入昴五度,广平入昴七度,中山入昴一度,清河入昴九度,信都入昴三度,赵郡入毕八度,安平入毕四度,河间入毕十度,真定入毕十三度。
觜、参,魏,益州:广汉入觜一度,越巂入觜三度,蜀郡入参一度,犍为入参三度,牂牁入参五度,巴郡入参八度,汉中入参九度,益州入参十度。
东井、舆鬼,秦,雍州:云中入东井一度,定襄入东井八度,雁门入东井十六度,代郡入东井二十八度,太原入东井二十九度,上党入舆鬼一度。
柳、七星、张,周,三辅:弘农入柳一度,河南入七星三度,河东入张一度,河内入张九度。
翼、轸,楚,荆州:南阳入翼六度,南郡入翼十度,江夏入翼十二度,零陵入轸十一度,桂阳入轸六度,武陵入轸十度,长沙入轸十六度。
《唐书》《天文志》
初,贞观中,淳风撰《法象志》,因《汉书》十二次度数,始以唐之州县配焉。而一行以为天下山河之象存乎两戒。北戒自三危、积石,负终南地络之阴,东及太华,逾河,并雷首、底柱、王屋、太行,北抵常山之右,乃东循塞垣,至濊貊、朝鲜,是谓北纪,所以限戎狄也;南戒自岷山、嶓冢,负地络之阳,东及太华,连商山、熊耳、外方、桐柏,自上洛南逾江、汉,携武当、荆山,至于衡阳,乃东循岭徼,达东瓯、闽中,是谓南纪,所以限边裔也。故《星传》谓北戒为胡门,南戒为越门。河源自北纪之首,循雍州北徼,达华阴,而与地络相会,并行而东,至太行之曲,分而东流,与泾、渭、济渎相为表里,谓之北河。江源自南纪之首,循梁州南徼,达华阳,而与地络相会,并行而东,及荆山之阳,分而东流,与汉水、淮渎相为表里,谓之南河。故于天象,则弘农分陕为两河之会,五服诸侯在焉。自陜而西为秦、凉,北纪山河之曲为晋、代,南纪山河之曲为巴、蜀,皆负险用武之国也。自陕而东,三川、中岳为成周;西距外方、大伾,北至于济,南至于淮,东达钜野,为宋、郑、陈、蔡;河内及济水之阳为邶、卫;汉东滨淮水之阴为申、随。皆四战用文之国也。北纪之东,至北河之北,为邢、赵。南纪之东,至南河之南,为荆、楚。自北河下流,南距岱山为三齐,夹右碣石为北燕。自南河下流,北距岱山为邹、鲁,南涉江、淮为吴、越。皆负海之国,货殖之所阜也。自河源循寒垣北,东及海,为戎狄。自江源循岭徼南,东及海,为蛮越。观两河之象。与云汉之所始终,而分野可知矣。于《易》,五月一阴生,而云汉潜萌于天稷之下,进及井、钺间,得坤维之气,阴始达于地上,而云汉上升,始交于列宿,七纬之气通矣。东井据百川上流,故鹑首为秦、蜀墟,得两戒山河之首。云汉达坤维右而渐升,始居列宿上,觜觿、参、伐皆直天关表而在河阴,故实沈下流得大梁,距河稍远,涉阴亦深。故其分野,自漳滨郤负恒山,居北纪众山之东南,外接髦头地,皆河外阴国也。十月阴气进踰乾维,始上达于天,云汉至营室、东壁间,升气悉究,与内规相接。故自南正达于西正,得云汉升气,为山河上流;自北正达于东正,得云汉降气,为山河下流。陬訾在云汉升降中,居水行正位,故其分野当中州河、济间。且王良、阁道由紫垣绝汉抵营室,上帝离宫也,内接成周、河内,皆豕韦分。十一月一阳生,而云汉渐降,退及艮维,始下接于地,至斗、建间,复与列舍气通,于《易》,天地始交,泰象也。踰析木津,阴气益降,进及大辰,升阳之气究,而云汉沈潜于东正之中,故《易》,雷出地曰豫,龙出泉为解,皆房、心象也。星纪得云汉下流,百川归焉,析木为云汉末派,山河极焉。故其分野,自南河下流,穷南纪之曲,东南负海,为星纪;自北河末派,穷北纪之曲,东北负海,为析木。负海者,以其云汉之阴也。唯陬訾内接紫宫,在王畿河、济间。降娄、元枵与山河首尾相远,邻颛顼之墟,故为中州负海之国也。其地当南河之北、北河之南,界以岱宗,至于东海。自鹑首踰河,戒东曰鹑火,得重离正位,轩辕之祇在焉。其分野,自河、华之交,东接祝融之墟,北负河,南及汉,盖寒燠之所均也。自析木纪天汉而南,曰大火,得明堂升气,天市之都在焉。其分野,自钜野岱宗,西至陈留,北负河、济,南及淮,皆和气之所布也。阳气自明堂渐升,达于龙角,曰寿星。龙角谓之天关,于《易》,气以阳决阴,夬象也。升阳进踰天关。得纯乾之位,故鹑尾直建巳之月,内列太微,为天庭。其分野,自南河以负海,亦纯阳地也。寿星在天关内,故其分野,在商、亳西南,淮水之阴,北连太室之东,自阳城际之,亦巽维地也。夫云汉自坤抵艮为地纪,北斗自乾携巽为天纲,其分野与帝车相直,皆五帝墟也。究咸池之政而在乾维内者,降娄也,故为少昊之墟。叶北宫之政而在乾维外者,陬訾也,故为颛顼之墟。成摄提之政而在异维内者,寿星也,故为太昊之墟。布太微之政,而在巽维外者,鹑尾也,故为列山氏之墟。得四海中承太阶之政者,轩辕也,故为有熊氏之墟。木、金得天地之微气,其神治于季月;水、火得天地之章气,其神治于孟月。故章道存乎至,微道存乎终,皆阴阳变化之际也。若微者沈潜而不及,章者高明而过亢,皆非上帝之居也。斗杓谓之外庭,阳精之所布也。斗魁谓之会府,阳精之所复也。杓以治外,故鹑尾为南方负海之国。魁以治内,故娵訾为中州四战之国。其馀列舍,在云汉之阴者八,为负海之国。在云汉之阳者四,为四战之国。降娄、元枵以负东海,其神主于岱宗,岁星位焉。星纪、鹑尾以负南海,其神主于衡山,荧惑位焉。鹑首、实沈以负西海,其神主于华山,太白位焉。大梁、析木以负北海,其神主于恒山,辰星位焉。鹑火、大火、寿星、豕韦为中州,其神主于嵩丘,镇星位焉。近代诸儒言星土者,或以州,或以国。虞、夏、秦、汉,郡国废置不同。周之兴也,工畿千里,及其衰也,仅得河南七县。今又天下一统,而直以鹑火为周分,则疆场舛矣。七国之初,天下地形雌韩而雄魏,魏地西距高陵,尽河东、河内,北固漳、邺,东分梁、宋,至于汝南,韩据全郑之地,南尽颍川、南阳、西达、虢略,距函谷,固宜阳,北连上地,皆绵亘数州,相错如绣。考云汉山河之象,多者或至十馀宿。其后魏徙大梁,则西河合于东井;秦拔宜阳,而上党入于舆鬼。方战国未灭时,星家之言,屡有明效。今在畿甸之中矣。而或者犹据《汉书地理志》推之,是守甘、石遗术,而不知变通之数也。又古之辰次与节气相系,各据当时历数,与岁差迁徙不同。今更以七宿之中分四象中位,自上元之首,以度数纪之,而著其分野,其州县虽改隶不同,但据山河以分尔。须女、虚、危,元枵也。初,须女五度,馀二千三百七十四,秒四少。中,虚九度。终,危十二度。其分野,自济北东踰济水,涉平阴,至于山茌,循岱岳众山之阴,东南及高密,又东尽莱夷之地,得汉北海、千乘、淄川,济南、齐郡,及平原、渤海、九河故道之南,滨于碣石。古齐、纪、祝、淳于、莱、谭、寒及斟寻、有过、有鬲、蒲姑氏之国,其地得娵訾之下流,自济东达于河外,故其象著为天津,绝云汉之阳。凡司人之星与群臣之录,皆主虚、危,故岱宗为十二诸侯受命府。又下流得婺女,当九河末派,比于星纪,与吴、越同占。营室、东壁,娵訾也。初,危十三度,馀二千九百二十六,秒一太。中,营室十二度。终,奎一度。自王屋、太行而东,得汉河内,至北纪之东隅,北负漳、邺,东及馆陶、聊城。又自河、济之交,涉荥波,滨济水而东,得东郡之地,古邶、鄘、卫、凡、胙、邗、雍、共、微、观、南燕、昆吾、豕韦之国。自阁道、王良至东壁,在豕韦,为上流。当河内及漳、邺之南,得山河之会,为离宫。又循河、济而东接元枵为营室之分。奎、娄,降娄也。初,奎二度,馀千二百一十七,秒十七少。中,娄一度。终,胃三度。自蛇丘、肥成,南届钜野,东达梁父,循岱岳众山之阳,以负东海。又滨泗水,经方舆、沛、留、彭城,东至于吕梁,乃东南抵淮,并淮水而东,尽徐夷之地,得汉东平、鲁国、琅琊、东海、泗水、城阳,古鲁、薛、邾、莒、小邾、徐、郯、鄫、鄅、邳、邿、任、宿、须句、颛臾、牢、遂、铸夷、介、根牟及大庭氏之国。奎为大泽,在娵訾下流,当钜野之东阳,至于淮、泗。娄、胃之墟,东北负山,盖中国膏腴地,百谷之所阜也。胃得马牧之气,与冀之北土同占。胃、昴、毕,大梁也。初,胃四度,馀二千五百四十九,秒八太。中,昴六度。终,毕九度。自魏郡浊漳之北,得汉赵国、广平、钜鹿、常山,东及清河、信都,北据中山、真定,全赵之分。又北逾众山,尽代郡、雁门、云中、定襄之地与北方群狄之国。北纪之东阳,表里山河,以蕃屏中国,为毕分。循北河之表,西尽塞垣,皆髦头故地,为昴分。冀之北土,马牧之所蕃庶,故天苑之象存焉。觜觿、参、伐,实沈也。初,毕十度,馀八百四十一,秒四之一。中,参七度。终,东井十一度。自汉之河东及上党、太原,尽西河之地,古晋、魏、虞、唐、耿、扬、霍、冀、黎、郇与西河戎狄之国。西河之滨,所以设险限秦、晋,故其地上应天阙。其南曲之阴,在晋地,众山之阳;南曲之阳,在秦地,众山之阴。阴阳之气并,故与东井通。河东永乐、芮城、河北县及河曲丰、胜、夏州,皆东井之分。参、伐为戎索,为武政,当河东,尽大夏之墟。上党次居下流,与赵、魏接,为觜觿之分。东井、舆鬼,鹑首也。初,东井十二度,馀二千一百七十二,秒十五太。中,东井二十七度。终,柳六度。自汉三辅及北地、上郡、安定,西自陇坻至河右,西南尽巴、蜀、汉中之地,及西南夷犍为、越巂、益州郡,极南河之表,东至牂牁,古秦、梁、豳、芮、丰、毕、骀杠、有扈、密须、庸、蜀、羌、髳之国。东井居两河之阴,自山河上流,当地络之西北。舆鬼居两河之阳,自汉中东尽华阳,与鹑火相接,当地络之东南。鹑首之外,云汉潜流而未达,故狼星在江、河上源之西,弧矢、犬、鸡皆徼外之备也。西羌、吐蕃、吐谷浑及西南徼外夷人,皆占狼星。柳、七星、张,鹑火也。初,柳七度,馀四百六十四,秒七少。中,七星七度。终,张十四度。北自荥泽、荥阳,并京、索,暨山南,得新郑、密县,至外方东隅,斜至方城,抵桐柏,北自宛、叶,南暨汉东,尽汉南阳之地。又自雒邑负北河之南,西及函谷,逾南纪,达武当、汉水之阴,尽弘农郡,以淮源、桐柏、东阳为限,而申州属寿星,古成周、虢、郑、管、郐、东虢、密、滑、焦、唐、随、申、邓及祝融氏之都。新郑为轩辕、祝融之墟,其东鄙则入寿星。柳。在舆鬼东,又接汉源,当商、洛之阳,接南河上流。七星系轩辕,得土行正位,中岳象也,河南之分。张,直南阳,汉东,与鹑尾同占。翼、轸,鹑尾也。初,张十五度,馀千七百九十五,秒二十二太。中,翼十二度。终,轸九度。自房陵、白帝而东,尽汉之南郡、江夏,东达庐江南部,滨彭蠡之西,得长沙、武陵,又逾南纪,尽郁林、合浦之地,自沅、湘上流,西达黔安之左,皆全楚之分。自富、昭、象、龚、绣、客、白、廉州已西,亦鹑尾之墟。古荆楚、郧、鄀、罗、权、巴夔与南方蛮貊之国。翼与咮张同象,当南河之北,轸在天关之外,当南河之南,其中一星主长沙,逾岭徼而南,为东瓯、青丘之分。安南诸州在云汉上源之东阳,宜属鹑火。而柳、七星、张皆当中州,不得连负海之地,故丽于鹑尾。角、亢寿星也。初轸十度,馀八十七,秒十四少。中,角八度。终,氐一度。自原武、管城,滨河、济之南,东至封丘、陈留,尽陈、蔡、汝南之地,逾淮源,至于弋阳,西涉南阳郡至于桐柏,又东北抵嵩之东阳,中国地络在南北河之间,首自西倾,极于陪尾,故随、申,光皆豫州之分,宜属鹑火,古陈、蔡、许、息、江、黄、道、柏、沈、赖、蓼、须顿、胡、防、弦、厉之国。氐涉寿星,当洛邑众山之东,与亳土相接,次南直颍水之间,曰太昊之墟,为亢分。又南涉淮气连鹑尾,在成周之东阳,为角分。氐、房、心,大火也。初,氐二度,馀千四百一十九,秒五太。中,房二度。终,尾六度。自雍丘、襄邑、小黄而东,循济阴,界于齐、鲁,右泗水,达于吕梁,乃东南接太昊之墟,尽汉济阴、山阳、楚国、丰、沛之地,古宋、曹、郕、滕、茅、郜、萧、葛、向城、偪阳、申父之国。商、亳负北河,阳气之所升也,为心分、丰、沛负南河,阳气之所布也,为房分。其下流与尾同占,西接陈、郑为氐分。尾、箕,析木津也。初,尾七度,馀二千七百五十,秒二十一少,中,箕五度,终,南斗八度。自渤海、九河之北,得汉河间、涿郡、广阳及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乐浪、元菟,古北燕、孤竹、无终、九夷之国。尾得云汉之末派,龟、鱼丽焉,当九河之下流,滨于渤碣,皆北纪之所穷也。箕与南斗相近,为辽水之阳,尽朝鲜三韩之地,在吴、越东。南斗、牵牛,星纪也。初,南斗九度,馀千四十二,秒十二太。中,南斗二十四度。终,女四度。自庐江、九江,负淮水,南尽临淮、广陵,至于东海,又逾南河,得汉丹阳、会稽、豫章,西滨彭蠡,南涉越门,讫苍梧、南海,逾岭表,自韶、广以西,珠崖以东,为星纪之分也。古吴、越、群舒、庐、桐、六、蓼及东南百越之国。南斗在云汉下流,当淮、海间,为吴分。牵牛去南河寖远,自豫章迄会稽,南逾岭徼,为越分。岛夷蛮貊之人,声教所不暨,皆系于狗国云。
《地理通释》《星土》
郑司农说:星土,以《春秋传》曰:参为晋星,商主大火。国语曰:岁之所在,则我有周之分野之属是也。康成谓九州诸国中封域于星,亦有分焉。其书亡矣。堪舆虽有郡国所入度,非古数也。今其存可言者,十二次之分也。星纪,吴越也。元枵,齐也。娵訾,卫也。降娄,鲁也。大梁,赵也。实沈,晋也。鹑首,秦也。鹑火,周也。鹑尾,楚也。寿星,郑也。大火,宋也。析木,燕也。此分野之妖祥主用客星彗孛之气为象。孔氏曰:星纪在于东北吴越实在东南鲁卫,东方诸侯遥属戌亥之次,又三家分晋,方始有赵,而韩魏无分,赵独有之。《汉书·地理志》分郡国以配诸次,其地分或多或少,鹑首极多,鹑火甚狭,徒以相传为说,其源不可得闻于其分野,或有妖祥而为占者,多得其效,盖古之圣哲,有以度知非,后人所能测也。陈氏曰:九州十二域,或系之北斗,或系之二十八宿,或系之五星,雍主魁,冀主枢,青兖主机扬徐主权荆主衡梁主开阳,豫主瑶光,此系之北斗者也。星纪吴越元枵齐娵訾卫降娄鲁大梁赵实沈晋鹑首秦鹑火周鹑尾楚寿星郑大火宋析木燕,此系之二十八宿者也。岁星主齐吴,荧惑主楚越,镇星主王子,太白主大臣,辰星主燕赵,代此系之五星者也。然吴越南而星纪在丑,齐东而元枵在子,鲁东而降娄在戌,东西南北相反而相属,何耶。先儒以谓古者受封之日,岁星所在之辰,其国属焉。观春秋传,凡言占相之术,以岁之所在为福岁之所冲。为灾故师旷梓慎裨灶之徒以天道在西北而晋不害岁,在越而吴不利岁,淫元枵而宋郑饥岁,弃星纪而周楚恶岁,在豕韦而蔡祸岁,及大梁而楚凶,则古之言星次者,未尝不视岁之所在也。梓慎曰:龙宋,郑之星也。宋,大辰之墟也。陈,太皞之墟也。郑,祝融之墟也。皆火房也。卫高阳之墟也。其星为大水,以陈为火则太皞之木为火母故也。以卫为水则高阳水行故也。子产曰: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故参为晋星。然则十二域之所主,亦若此也。易氏曰:在诸侯则谓之分星,在九州则谓之星土。九州星土之书亡矣,今其可言者,十二国之分,考之传记,灾祥所应,亦有可证而不诬者。昭十年有星出于婺女,郑裨灶曰:今兹岁在颛顼之墟,姜氏、任氏实守其地,释者以颛顼之墟为元枵,此元枵为齐之分星,而青州之星土也。昭三十二年,吴伐越,晋史墨曰:越得岁而吴伐之必受其凶。释者以为岁在星纪,此星纪为越之分星,而扬州之星土也。昭元年郑子产曰:成王灭唐而封大叔焉,故参为晋星,实沈为参神,此实沈为晋之分星,而并州之星土也。襄九年,晋士弱曰: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此大火为宋之分星而豫州之星土也。昭十七年,星孛及汉申须曰:汉水祥也。卫颛顼之墟。故为帝丘,其星为大水,此娵訾为卫之分星而冀州之星土也。襄二十八年春无冰,梓慎曰:岁在星纪而淫于元枵,蛇乘龙,龙,宋郑之星,此寿星为郑之分星而亦豫州之星土也。郑语周史曰:楚重黎之后也,黎为高辛氏火正此鹑尾为楚之分星而荆州之星土也。《尔雅》曰:析木谓之津。释者谓天汉之津,梁为燕,此析木为燕之分星而幽州之星土也。以至周之鹑火,秦之鹑首,赵之大梁,鲁之降娄,无非以其州之星土而为其国之分星。所占灾祥,其应不差,然亦有可疑者,武王伐殷,岁在鹑火,伶州鸠曰:岁之所在,我有周之分野。盖指鹑火为西周丰岐之地,今乃以当洛阳之东周,何也。周平王以丰岐之地赐秦襄公,而其分星乃谓之鹑首,又何也。如燕在北而配以东方之析木,鲁在东而配以西万降娄,秦居西北而鹑首次于东南,吴越居东南而星纪次于东北,此皆稽之分野,有不合者。贾氏以为古者受封之月,岁星所在之辰恐不其然,若谓受封之辰则春秋战国之诸侯以之占妖祥,可也。后世占分野而妖祥亦应,岂皆古者受封之辰乎。此堪舆之书,虽足考古而言郡国所入之度,则非古之法理道要诀云季周上配天象有十三国,吕氏云十二次,盖战国言星者以当时所有之国分配之。唐氏云子产言封实沈于大夏,主参封阏伯于商丘主辰,则辰为商丘分,参为大夏分,其来已久,非因封国始有分野。若封国岁星所在即为分星,则每封国自有分星,不应相土因阏伯晋人因实沈矣。汉魏诸儒辰次度各用当时历数,与岁差迁徙非天象度数之正,惟一行下观山河两戒,上考云汉终始斗柄,内外定分星之次,更以七宿之中分四象中位,自上元之首以度数纪之,著其分野,最得天象之正。
《宋·叶时礼·经会元》分星
分野之疑何如乎曰:二郑之释,《周礼》也。案大司徒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康成以为十二土分野十二邦系十二次各有所宜。《保章氏》曰: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各有分星。司农引《春秋传》曰:参为晋星,商主大火。《国语》曰:岁之所在,则我有周之分野是也。康成则曰:今其存可言者十二次之分也。此分野之辩,所以纷纷而不一欤。自时厥后,或以十二州配之,或以列郡配之,或以山河两界配之,或以七星主九州,或以七星主七国,或系之二十八宿,或系之五星,纷纷异论,是以学者多疑焉。主分野之是者则曰:自柳九度至张十六度为鹑火之次,当周之分。武王克商岁在鹑火,伶州鸠曰:岁之所在,则我有周之分野。则周属鹑火可知。自毕十二度至东井十五度为实沈之次,当晋之分,晋文即位,岁在实沈。董固曰:实沈之次,晋人是居,则晋属实沈可知。自张十七度至轸十七度为鹑尾之次,当楚之分。鲁襄公二十八年岁淫于元枵,而裨灶知楚子之将死,且曰:岁弃其次,而旅于明年之次,以害鸟帑周楚恶之。说者谓帑鸟尾也。则楚属鹑尾可知。自氐五度至尾九度为大火之次,当宋之分。昭公十七年星见大辰,而梓慎知宋之将火,且曰:宋大辰之墟,郑祝融之墟也。皆火房也,说者谓辰大火也,则宋属大火可知。此则分野之说为不疑矣。辩分野之非者,则曰:吴越南而星纪北,齐东而元枵北,卫东而娵訾北,鲁东而降娄西,周宅中土而柳星乃位乎南。以柳星为周,可乎。秦在西北而井鬼乃在乎西南,以井鬼为秦,可乎。觜参在西,魏在东北,以觜参为魏,可乎。角亢东宿,郑在荥阳而属于角,可乎。昴毕西宿,赵居河朔而属于昴毕,可乎。又曰:牛女,北也。《史记》谓之扬州。虚危,北也。《史记》谓之青州。昴毕,西也,《史记》谓之冀州。奎娄,西也,《史记》谓之徐州,魏冀州之国也。晋则不属于冀而属于益,鲁,兖州之国也。鲁则不属于兖而属于徐。此则分野之说为可疑矣。然略分野之说而不信,则《周礼》不应有星土之辨,拘分野之说以为验,则左氏未免有傅会之诬。更以左氏考之,无冰之灾何关于元枵星纪,而梓慎以为宋郑之饥,日蚀之变,何与于豕韦降娄而士,文伯以为鲁卫之恶,星纪果同为吴分,则吴亦得岁。史墨何以谓之越得岁,吴伐之必受其凶,参墟果为晋分则实沈为星子产,何以谓之高辛之子而能为晋侯之祟。此左氏之说又不足信也。又以史册观之,四星聚牛女而晋元,王吴四星聚觜参而齐祖,王魏彗星扫东井而苻坚亡,秦景星见箕尾而慕容德复燕,此又分野之验而未可以尽略之也。盖星土、分星本不可以州国拘也。且以职方氏言地理,必指其东西南北之所在,山镇川泽之所分,民畜谷利之所有,独于天文之纪,如司徒只言十有二土,未尝斥言其所应者,何次保章氏言星土辨九州之地,不明言其所辨者,何星是星土、分星,不可以州国定名亦明矣。愚以保章观之,随其土之所属,应其星之所临,故谓之星土。辨九州之地非如郑氏言十二邦系十二次也,随其国之所封,属其星之所在,故谓之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亦非如贾氏言受封之日,岁星所在国属焉。夫九州,上应星土则三百馀度皆有其验,岂特十二次而已乎。封域皆有分星则千八百国皆有所属,岂特十二国而已乎。九州之土,皆配星九州之国,皆有分。故因其星可以辨其州之地,因其分可以观其国之妖祥,保章氏之说如是而已,说者何必牵合傅会而定,指后世郡国之名以求配之也。昔孔子作《春秋》。日蚀星陨之变无所不记,岂必皆周鲁之分而后言之乎。五星聚东井,汉入秦之应也。崔浩尝言其不在十月,司马公作《通鉴》,乃弃之而不取,而欧阳志唐天文凡日蚀星孛之变,一一记之而独不言其事应,亦岂拘拘于分野之说哉。大抵周官所辨者,欲以观妖祥尔。天子之所观,九州也。诸侯所观,一国也。诸侯一国分星而验一国,天子以九州星土而辨九州,诸侯观一国之妖祥而为一国之备,可也。天子可以诿之一国,分星之所属而不为之救政序事乎知乎。此则可以言星土分星之说矣。
《郑樵·六经奥论》《分野辨》
案:《保章氏》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如此则分星之说,其来尚矣。然古之星经,至汉散亡,保章氏分星不可考。今堪舆所载,虽有郡国所入,度非古数也。郑氏所引十二次之分,本汉《地理志》大略,见于左氏《国语》,然汉费直班固、蔡邕,魏陈卓,唐李淳风,僧一行,诸家之说大同小异,其为十二州之分星明矣。然尝疑之,青正东,元枵在正北,雍正西,鹑首在其南,扬在东南而星纪在北,冀在东北而大梁在正西,徐在东而降娄在西,豫与三河居天下之中而大火在正东,鹑火在西南,此其最差者也。并在北而娵訾在北,荆正南而鹑尾在南,此其正得躔次者也。益在西南而实沈在西,幽在东北而析木在东,兖在东而差北,而寿星反在东北,其得躔次之微差者也。又何耶。《国语》伶州鸠曰:昔武王伐商,岁在鹑火。周分又云岁之所在即我分野,贾公彦取为正义曰:分星者,以诸国始分封之年,值岁星所在之辰以为之分次。此说非不知国有分星,盖古人封国之初,命以主祀之意,昔尧舜封阏伯于商丘,主辰则辰为商星,商人是因封实,沈于大夏,主参在,参为夏星,唐人是因,唐后为晋。参为晋星,如此则是古人始封国命以主祀之意。无疑辰为商星,参为晋星,其来久矣。非因封国始有分星,使封国之时,岁星所在即为分星,不应相土因阏伯晋,人因实沈其为封国命祀之意可考矣。汉魏诸儒言星土者,或以州,或以国,辰次度数,各因当时,历数与岁星迁徙,亦非天文之正,不可为据。又况魏徙大梁则西河合于东井,秦拔宜阳则上党入于舆鬼,方战国未灭时,星象之言要有明验。今则同在甸畿之内,或者又执汉书地理以求之,则非也。善乎唐一行之言,十二次也。惟以云汉始终言之,云汉,江河之气也。认山河脉络于两戒,识云汉升沈于四维,下参以古汉郡国,其于区处分野之所在,如指诸掌。盖星有气耳,云汉也,北斗也,五星也,无非是气也。一行之学其深矣乎。
《癸辛杂识》《辨分野》
世以二十八宿配十二州分野,最为疏诞,中间仅以毕昴二星管异域诸国,殊不知十二州之内,东西南北不过绵亘一二万里。外国动是数万里之外,不知几中国之大,若以理言之,中国仅可配斗牛二星而已。后夹漈郑渔仲,亦云天之所覆者广,而华夏之所占者牛女,下十二国中耳。牛女在东南,故释氏以华夏为南,赡部州其二十八宿所管者,多十二国之分野,随其所隶耳。赵韩王尝有疏云:五星二十八宿在中国,而不在外国。斯言至矣。
《图书编》《星野合论》
今夫天气也,而成文地形也。而有理形不得不散而为气,气不得不聚而成形。星辰者,地之精气。上发于天者也。天有三垣,旁列四隅,天中、极星、昆崙之墟也。天门,明堂太山之精也,汧岐雷首,太岳砥柱,东方之宿也。而苍龙奠位于左矣。太行、常山、碣石、朱圉,北方之宿也。而元武奠位于后矣。鸟鼠、太华、熊耳、桐柏,西方之宿也,而白虎奠位于右矣。荆山、大别、岷衡、九江,南方之宿也,而朱雀奠位于前矣。星官之书自黄帝始,嗣是而钦,若天象者,代不乏人顾,金绳玉策之书不可得而窥也。所可传者,天有十二次而日月躔焉;地有十二野而郊圻画焉。自今观之,雍主魁,翼主枢,青兖主机而扬、徐、荆、梁、豫莫不有主焉。此系之北斗者也。岁星主齐吴,荧惑主楚越,辰星主燕赵,代而镇而金,亦莫不有主焉。此系之五星者也。角亢寿星,郑也。氐,房心,大火,宋也。尾箕,析木,燕也。斗牛,星纪,吴楚也。女虚危元枵,齐也。室壁娵訾,卫也。奎娄降娄,鲁也。胃昴毕大,梁赵也。觜参实,沈晋也。井鬼鹑首,秦也。柳星张鹑火,周也。翼轸鹑尾,楚也。此系之二十八宿者也。星有七州,有九兖,青徐扬并属二州,此七星所以主九州,而七国亦在其中矣。然方隅躔次东西南北,每每相背者,则贾公彦谓古者受封之月,岁星所在之辰,其国属焉,似也。然有封国,自有分星,非因封国而始有虞夏、秦汉,郡国废置有前后,狭广之不齐,则岁之所在,不可执泥以为常。晋属实沈者,高辛之子主祀,参星宋属大火者,阏伯之墟主辰似也。然齐属元枵逢公托食,既非所主之国,而吴越同次,燕陈共分,又非所祀之专,则主祀之说,亦未敢以为然矣。善乎唐一行有言,星土以精气相属而不系乎方隅,其占以山河为限而不系乎州国,庶几为可近焉。故地有水、火、木、金、土之形,天有水火木金土之星,一形一象,交而精气自属,非如地在北而分星之在天者,亦居北地在南而分星之在天者,亦居南也。同一中星也。一则取义之不同,盖星适昏中,则以星言,如星虚星,昴是也。星不当中,则以次言,如尾火是也。次不当中而适界乎两次之间,则以象言如星鸟是也。一则所举之不同者,盖书言分至之所中月之本也。故春夏举鸟火,秋冬举虚昴是也。月令言昏旦之所见,月之中也。故春夏举弧亢,秋冬举牛壁是也,夫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观纬而审禨祥者,恒推天以合人。然天之理即人之理也。因禨祥而修德政者,当以人而合天何者,民之丽乎土,犹星之丽乎天也。君之统乎民,犹北极之统乎星也。古之圣人有见乎此道之所在,固尝以经法天矣。而犹察昏见之辰,知缓急之序,观鸟中则授民以种稷之时焉,观火中则授民以种黍之时焉,观虚中则授民以种麦之时焉,观昴中则授民以伐木之时焉,而顺五行以理阴阳,又刚克柔,克迭用以出治焉。始之乎。情性之正著之乎。事为之施措之乎。悠久之道动之乎。气机之间则天不爱道,地不爱宝,河出图而洛出书矣,此岂无自而然哉。若宋有善言而退舍,齐无秽德而可禳,非无一事之徵,终为适然之数,未敢以为应天之实也。
《星度职方合论》
《周礼·冯相·保章氏》:司天察变,皆有定职,不可易也。自是而后,各国代有其官,而占测之法往往见诸史册。至汉诸家,滥觞愈极矣。且自星度言之,灵宪论曰:中外常明者,百有二十四,可名者三百二十,为星二千五百,微星之数,万有一千二百五十,庶物蠢动,咸有系命而星之变昭焉。三垣之外有中星者,圣人南面视四时之中以布政者也。详著于尚书,鸟火虚昴之四宿而月令之中星与大统之中星又不同焉。观孔颖达之疏陈详导之书,可见矣。至于经星,则二十八宿之分罗四方而奠其位,纬星则太白辰星填岁荧惑之别尽周天以稽其行,经则随天而纬,则顺度荧惑者迭见,是咎之方尤难豫定者也。至若瑞星出于隋志,景星周伯含誉,格泽是也。而中兴志瑞,十有二焉,何其多乎。或者谓元保以下悉系妖星,是则各穷所见矣。而分野之疑,秦汉郡国李唐州县或系之北斗,或系之二十八宿,或系之五星,盖因地制有殊而为星应之迥别耳。甚者纬象以迎占,移地以合术,而吉凶之僭,其能一定乎。日有中道,月有九行,或出之司天考,或详之王朴之论,或定之王蕃之占,盖因度数不齐而为运行之差异耳。甚者疑井宽而鬼狭,岁疾而填迟,而占测之宜其能的据乎世,久术湮而象纬之学得其要者,盖亦寡矣。自今观之,盍因其故而推之乎是,故中星也,察四仲则据尧典之详而孟季则本月令之演经星也。观方位则审一定之则而罗布,则验所系之星,纬星也。而顺逆休囚旺相徵焉,瑞星也,而迟速经历色象昭焉,九道也。据黄道以察其纮,而七政不愆,分野也。据限度以明其地,而二十八宿不乱,要而论之,各有一定之故,系象环于九道,度数错于周天,吾知黄道大差,九道皆定,斯其简明之法耳。故先儒曰:不难于规,赤道而难于规,黄道亶其然乎。能循其故而星变之周旋于外者,凌历薄蚀,飞孛顺逆虽,若不齐随所值之方,察各分之地,一推算焉,而往来愆忒之应,莫能逃矣。又何必稽之元远然后谓之观天文也哉。周礼司徒职方氏掌地制域,皆有成规,不可易矣。自是而后历代互有攻伐,而经理之宜,每每垂诸编谟,至元狩以来,土地愈广矣。且自外国言之,西尽于阒龟兹,东极夫馀挹娄,北穷楼兰,南究瘴海。疆域不下数万馀里,釐为郡邑,设以关津而地之势极焉。是故朝鲜破于汉高,至武帝开之而立元菟乐浪之名,隋令汉王讨之,唐令苏定方征之,至李绩灭其国而暂定焉。虽处置曲尽,其方而叛合不常终至,疲中国而无尺寸之利,南越之地,汉分儋耳。珠崖、南海、苍梧、合浦、郁林、九真、日南等郡而以交州刺史领之,武德有总管之称,至德建都护之府,至曲承美,夺其地而贾乱焉。虽防禦各有其道而继代不一,终至事远征而无输服之诚,左将之击可谓尽制,置之法矣。卒之夏参来降而增真番临屯之部,岂中华之力果能致之乎。亦其敌之,相疑成之耳。朱镐之使,可谓得抚安之策矣。卒之黎桓肆虐而言番禺欧越之侵,岂朝廷之命不足制之乎。抑其蛮之习诈致之乎。又外国地远而经略之久得,其实者盖亦鲜矣。盖因其势而究之乎。是故量远迩之宜,守要害以扼其冲,慎边防以通其使,审内外之辨,富民力以固其木,莅中土以纳其降,或航海也。严太宗之禁,勿使之知险夷虚实之情,而南邕、鸭绿、牙校不得以私通,或谕蛮也。谨贞观之符,勿使之行欺诈异同之术而渤海交州夷使咸怀其至信要而言之,各有不异之势也。若事外而忘内,虚己以制人,吾知众不可使,地不可耕,斯其财力俱困耳。故先儒谓不难于勤远而难于笃近,信其然乎。能究其势而土地之控制于外者,广狭奢俭,理乱贫富虽若不齐,随五方之制鉴绝域之图,一酌量焉。而缓急轻重之理,莫能越矣。何必谋之遐徼,然后谓之知地理也哉。是故天文之观,观以故也。而莫详于淳风之浑仪,一行之游仪而已矣。其他隐楼覆矩,铁极铜匦,各有一时之妙而占测之法皆出二子技艺之馀,地理之察,察以势也,而莫备于商之四方。诰令周之王会图而巳矣。其他拓边启衅事,远勤兵各精一时之业,而绥怀之道,罕出二代包罗之外。由是观之,牵合事应之变徼,倖分外之图皆昔人无益之举耳。而岂所以垂谟后世也哉。
《分野总叙》
分野之说,盖以星之在天者而分在地之土也。观《周礼·大司徒》言:土宜辨十二土,未言所辨何土。《保章氏》言:星土辨九州,未言所辨何星,尝以天象二十二州之名考之,或者春秋战国时,因星土之义,而详其说乎。但以列国差参不齐之地而配乎。在天一定之星诸家辨其非诚有然者。《易》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虽以列星象官,象民,象物,且莫不验也。况天地本一气也。谓其无所关焉,可乎。惟唐僧一行则以天下山川之象存乎两界,而分野一以山川为界,不主封国郡邑之名庶乎。近之今载二十八宿,分应地理并存古九州分星图合观之分。星分土,可得其概已。
《星宿次度分属天下州郡国邑考》
自轸十二度为寿星于辰,在辰郑之分野,属兖州。
费直起轸七度,蔡邕起轸六度。
自氐五度至尾九度为大火于辰,在卯宋之分野,属豫州。
费直起氐十一度,蔡邕起氐九度。
自尾十度至斗十一度为析木于辰,在寅燕之分野,属幽州。
费直起尾九度,蔡邕起尾四度。
自斗十二度至女七度为星纪于辰,在丑吴越之分野,属扬州。
费直起斗十度,蔡邕起斗六度。
自女八度至危十五度为元枵于辰,在子齐之分野,属青州。
费直起女六度,蔡邕起女二度。
自危十六度至奎四度为娵訾于辰,在亥卫之分野,属并州。
费直起危十四度,蔡邕起危十度。
自奎五度至胃六度为降娄于辰,在戌鲁之分野,属徐州。
费直起奎六度,蔡邕起奎八度。
自胃七度至毕十一度为大梁于辰,在酉赵之分野,属冀州。
费直起胃十度,蔡邕起胃一度。
自毕十二度至东井十五度为实沈于辰,在申魏之分野,属益州。
费直起毕九度,蔡邕起毕六度。
自井十六度至柳八度为鹑首于辰,在未秦之分野,属雍州。
费直起井十二度,蔡邕起井十度。
自柳九度至张十六度为鹑火于辰,在午周之分野,属三河。
费直起柳五度,蔡邕起柳三度。
自张十七度至轸十一度为鹑尾于辰,在巳楚之分野,属荆州。
费直起张十三度,蔡邕起张十二度。
《总论分野》
分野视分星,古不谓地也。地有彼此之不齐而分野,在天则一定而不易。以彼此不齐之地,必欲求配于在天十二次整然之分野,其说之难通也。固宜。盖天有三垣,紫微,太微,天市是也。紫微、太微皆将相辅佐之位,而天市下垣则列国星宿之所在其星东南二十二,宋南海燕,东海徐,吴越齐中山九河赵越韩楚巴蜀秦周郑晋河间河中曰:分野者,指列宿所属之分而言也。郑氏所谓星土,星所主土是也。其国在此而星则在彼,彼此若不相配而其为象,未尝不相属,非地之在北者,其分野在天亦居北地之在南,者分野在天亦居南也。列国之在天下,彼此纵横之不齐,犹犬牙,然而欲以其地之不齐者,求合乎在天分野之整然,彼此之不相配,无足怪者,甚者至于天之北极为天之首,其体反背,故有吴北鲁东之差,其惑甚矣。易不云乎。在天成象,在地成形,水火金木土,其形在地者也。而天有其星焉,所谓象也。岂惟五星哉。凡物莫不皆然矣。故夫、齐、吴、燕、宋、韩、楚、周、秦、魏、赵诸国之地,地之形也。而其星在天象之谓也,地有是形则天有是星,有是星则有是名曰:齐吴燕宋韩楚周秦魏赵列国者,非后世有是名而举以为分野之名也,何以知其然也。徵诸东海、南海、九河、河间、河中、巴蜀、中山,有以知之也。东海、南海、九河、河间、河中,非国中山。巴蜀非若诸国之显也。故曰:地有是形,则天有是星。而分野者,指列星所属之分而言也。或曰:若然则十二次之说将无所徵。曰:十二次所以验天运之度数日躔之次。舍此盖古法而历家之所取验者也。因其度数次舍之所在而妖祥见焉,则其所属之地从亦可徵矣。抑分野之说岂专系于是哉。又按宋叶时礼经,会元其辨,尤详云。
《群书备考》《分野》
《周礼·保章氏》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之域各有分星,左氏谓荧惑守心,宋景禳其咎,实沈为祟晋侯受其殃妖祥验于分星,盖古有之,但星经散亡已久,独《汉·地志》载分野,为始详而郑康成引十二次之分以相属,大率因之。按《晋·天文志》言:班固取三统历十二次配十二野其言最详。又有费直《周易》分野,蔡邕《月令章句》所言,颇有先后。魏太史令陈卓,更分系二十八宿而言郡国所入宿度,其言为尤详。自今观之,寿星,陈也,大火,宋也,析木,燕也,星纪,吴越也,元枵,齐也;娵訾,卫也;降娄,鲁也;大梁,赵也;实沈,晋也;鹑首,秦也;鹑火,周也;鹑尾,楚也。然其间相配者少,相反者多,并在北而娵。訾在北,荆在南,而鹑尾在南,此其躔次相配,可考也。青在东,元枵在北,雍在西,鹑首在南,扬在东南,而星纪在北,冀在北而大梁在正西,此其躔次相反,可疑者也。国语伶州鸠曰:昔武王伐商,岁在鹑火,周分。又曰:岁之所在,即我分野,贾公彦取之遂证以古者封国之年岁星所在以为之属。郑樵谓此则主祀之意,非因封国始有分星。唐一行谓分星有山河脉络之两戒,云汉升沈之四维,认而识之,可以见其相配。郑樵取之遂谓其区处分野如措诸掌,近世苏平仲又指其疏远而谓分野,分星,古不谓地,又引有分星而无分野之言,以證其不必尽泥。然以史册观之,四星聚牛女而晋元王吴四星聚觜参,而齐祖王魏彗星扫东井,而苻坚亡秦,景星见箕尾而慕容德复燕,此皆分野之验而未可尽略者也。大抵一行之说胜诸家焉。其最不可晓者,莫如容齐谓娵訾属卫属并卫本受封河内,其郡邑皆在冀兖之间,于并州了不相干,而并州之下所列郡名,乃安定、天水等六郡,自系凉州耳。又魏分晋地与益州亦不相关,而雍州为秦,其下乃列云中等郡,又属并幽耳。此则李淳风不明地理之误也。他若天市垣有列国星二十二,起宋至河中,牛女下又有十二国星,东起越西至郑五车,五星其次舍在毕宿,星书以为主秦赵燕等七国,北斗七星,其次舍自张而角,星书以为主秦楚七国,此非其各有所属,而不容诬者耶。
《春明梦馀录》《分野》
分野之说,以中国之九州应上天之十二次丑星纪吴越也,子元枵齐也。亥娵訾卫也,娵訾,一名豕韦,戌降娄鲁也。酉,大梁,赵也。申,实沈,晋也。未,鹑首,秦也。午,鹑火,周也。巳,鹑尾,楚也。辰,寿星,郑也。卯,大火,宋也。寅,析木,燕也。按《晋语》云:实沈之虚,晋人是居。《周语》云:岁在鹑火,我有周之分野。左襄九年,商主大火。昭元年,参为晋星。二十八年,龙,宋郑之星。又曰:以害鸟帑周楚恶之则分野之说其来已久,然星纪在东北,而吴越实在东南,鲁宋郑相去甚迩而分为四次。且娵訾降娄,戌亥之次也。而鲁卫属之三家,分晋始有赵,何以大梁独属赵,韩魏不闻。《汉书·地理》分郡国以配诸次,其地分或多或少,鹑火极多,鹑首甚狭,徒祖相传,未闻源委,于其分野,或有妖祥占者,多效皆圣哲度知非后人所能测也。《周官》九州分野,角亢氐,兖州,房心,豫州,尾箕,幽州。斗牛女,扬州。虚危,青州。室壁,并州。娄胃,徐州。昴毕,冀州。觜参,益州。井鬼,雍州。柳星张三河翼轸,荆州。
《管窥辑要》《分野》
角亢氐分野,今之开封、河南、汝宁是也。
房心,今南京之徐州。
尾箕属幽州,即今之顺天、北京、保定、河间、永平、辽东、朝鲜。
斗牛女,今之南京、江浙、福建、广西、梧州。虚危当青州,今山东之济南、东昌、青州、登莱州。室壁,今之河南之卫辉、彰德、怀元、北京之大名。奎娄当古之徐州,今山东之兖州。
胃昴毕,今北京之真定、顺德、广平,山西大同。
觜参,今之山西太原、平阳、辽州、沁洛、泽贵、宣慰、程番。井鬼即今之陕西、四川、云贵之宣慰、程番。
柳星张今之河南、洛阳、南阳、湖、阳襄之均州、光化、谷城、枣阳德之随州、应山。
翼轸,今之湖广、广东、廉州,川之夔州,贵之铜仁、黎平广西。
《周天易览》《二十八宿分野》
角
十一至一,兖州之滋济曹单鱼金邹滕城峄泗宁曲阜。
亢 初度入卯
九至一,兖州之费沂寿谷平汶郓钜嘉郯。
氐
十六至一徐沛
房 二度入寅
五至一,盐城清河沐桃安东。
心
五至一,淮安宿邳赣海。
尾
十六至一,顺永平保定及河间之西鄙州县。
箕 四度三十分入丑
三至一,河间近海州县。 十至四,山海辽藩。
斗
十二十四至二十一,福建。 二十至十五,江西。十四至八,浙江。 七至一,南直江南州县。
牛 一度二分入子
一至七,广东海北七府。
女
十至九,东昌府聊博冠茌。 八至二,济南府。 一,广东琼州。
虚
九至五,青州北县。 四至一,东昌之朝邑、范县及濮州、临清、高唐之属县。
危 一度八十分入亥
十五至十一,莱州。 十至四,登州。 一至三,青州之南州县。
室 十一度七十分入戌
十六七,怀庆。 十四五,卫辉。 十二三,彰德。 十一至九,归德。 八至一,开封。
壁
九至六,大名府。 五至一,汝宁府。
奎
十六至一,凤阳。
娄 二度二分入酉
十二至九,滁州。 八至一,庐州。
胃
十四至十一,顺德。 十至一,真定。
昴 五度一十三分入申
十一至五,大同府。 四至一,广平府。
毕
十六至八,平阳府。 七至一,太原府。
觜
二至一,潞安府。
参 九度入未
九至一,潞安府。
井 二十九度九十分入午
三十一至二十九,贵州。 二十八至二十一,云南。
二十至十,四川。 九至一,陕西。
鬼
二至一,贵州。
柳
十一至十,南阳府。 九至一,河南府。
星 七度九十分入巳
六至一,南阳。
张
十六至十一,德安。 十至五,襄阳。 四至一,郧阳。
翼 十一度三十二分入辰
十九十八,贵州。 十七六,四川。 十五,承天。 十二三四,黄州。 十一,汉阳。 九十,武昌。 七八,永州。 六,衡州。 五,常德。 四,宝辰。 三,长沙。 二,岳州。 一,荆州。
轸
十九至三,广西。 二至一,广州府。
《明一统志》
京师 尾箕昴毕室壁
顺天府 尾箕 保定府 尾箕兼昴毕河间府 尾箕 真定府 昴毕顺德府 昴 广平府 昴大名府 室壁 永平府 尾延庆州 尾 保安州 尾万全都司 尾〈今宣德府〉
南京 斗牛房心
应天府 斗 凤阳府 斗苏州府 斗 松江府 斗常州府 斗 镇江府 斗庐州府 斗 安庆府 斗扬州府 斗牛 淮安府 斗牛太平府 斗 宁国府 斗牛池州府 斗 徽州府 斗广德州 斗 和州 斗滁州 斗 徐州 房心
山西 昴毕觜参井
太原府 参井 平阳府 觜参大同府 昴毕 潞安府 参井汾州 参 辽州 参井沁州 参 泽州 觜参
山东 箕尾虚危室奎娄
济南府 危 兖州府 奎娄东昌府 危室 青州府 虚危登州府 危 莱州府 危辽东都司 箕尾
河南 角亢氐房心室壁柳张
开封府 角亢 归德府 房心彰德府 室壁 卫辉府 室壁怀庆府 室壁 河南府 柳南阳府 张 汝宁府 角亢氐汝州 心
陜西 井鬼翼轸
西安府 井鬼 凤翔府 井鬼汉中府 井鬼翼轸 平凉府 井鬼巩昌府 井鬼 临洮府 井鬼庆阳府 井鬼 延安府 井鬼宁夏卫 井鬼 宁夏中卫 井鬼洮州卫 井鬼 岷州卫 井鬼河州卫 靖虏卫
陕西都司 井鬼
浙江 斗牛女
杭州府 斗 嘉兴府 斗湖州府 斗牛 严州府 牛女金华府 牛女 衢州府 牛女处州府 斗 绍兴府 牛女宁波府 牛女 台州府 牛女温州府 斗牛女
江西 斗牛
南昌府 斗 饶州府 斗广信府 斗 南康府 斗九江府 斗牛 建昌府 斗抚州府 斗 临江府 斗吉安府 斗 瑞州府 斗袁州府 斗 赣州府 斗南安府 斗
湖广 翼轸
武昌府 翼轸 汉阳府 翼轸承天府 翼轸 襄阳府 翼轸郧阳府 翼轸 德安府 翼轸黄州府 翼轸 荆州府 翼轸岳州府 翼轸 长沙府 翼轸宝庆府 轸 衡州府 翼轸常德府 翼轸 辰州府 翼轸永州府 翼轸 靖州 轸郴州 翼轸 施州卫 翼容美宣抚司 永顺宣慰司翼轸保靖州宣慰司 五寨长官司湖广都司
四川 觜参井鬼翼轸
成都府 井鬼 保宁府 井鬼顺庆府 参井 叙州府 井鬼重庆府 井鬼 夔州府 翼轸马湖府 鬼 龙安府 井鬼镇雄府 井鬼 潼川州 井鬼眉州 井鬼 嘉定州 井鬼邛州 井鬼 泸州 井鬼雅州 井鬼 东川军民府参乌蒙军民府井鬼 乌撒军民府井鬼播州宣慰司井鬼〈即遵义州〉 永宁宣抚司井鬼天全讨招司井鬼 思曩日安抚司黎州安抚司井鬼 平茶洞安长官司轸松潘指挥使司觜参 叠溪千户所觜参四川都司 井鬼
福建 牛女
福州府 牛女 泉州府 牛女建宁府 女 延平府 牛女汀州府 牛女 兴化府 牛女邵武府 牛女 漳州府 牛女福宁州
广东 翼轸牛女
广州府 牛女 韶州府 牛女南雄府 牛女 惠州府 女潮州府 牛 肇庆府 牛女高州府 牛女 廉州府 翼轸雷州府 牛女 琼州府 牛女
广西 翼轸牛女
桂林府 翼轸 柳州府 翼轸庆远府 翼轸 平乐州 翼轸梧州府 牛女 浔州府 翼轸南宁府 翼轸 太平府思明府 思恩军民府镇安府 田州
泗城州 利州
奉议州 向武州都康州 龙州
江州 上隆州果化州 恩城州归德州 归顺州思陵州 上林长官司安隆长官司 程县
五屯千户所
云南 井鬼
云南府 井鬼 大理府 井鬼临安府 井鬼 楚雄府 井鬼澄江府 井鬼 蒙化府景东府 广南府广西府 镇沅府永宁府 顺宁府曲靖军民府井鬼 姚安
鹤庆 武定 井鬼寻甸 严江 井鬼元江 永昌
北胜州 新化州者乐甸长官司 澜沧卫腾冲 俱指挥 车里
木邦 孟养
缅甸 八百大甸老挝 大古剌麓川 底马撒 俱宣慰司孟定府 孟浪府南甸 千崖
陇州 俱宣抚司 威远州湾甸州 镇康州大候州 钮兀
孟琏 茶山
麻里 芒部 俱长官司
贵州 参井鬼星翼轸
贵阳府 参井 贵州宣慰司思州府 思南府镇远府 石阡府铜仁府 星 黎平府 翼轸普安府 井鬼 永宁府镇宁府 安顺府金筑安抚司 普定卫新添卫 平越卫龙里卫 都匀府毕节卫 威清卫平坝卫 安南卫
[book_title]第二十八卷
第二十八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二
甘石星经〈四辅 六甲 钩陈 天皇 柱下 尚书 内厨 天床 北斗 华盖 五帝座 御女 天柱 女史 阴德 大理 辅星 内阶 文昌 三公 天棓 天枪 传舍 天厨 天一 太一 天牢 角宿 天理 执法 太阳守 相 平道 进贤 天门 天田 周鼎 库楼 左摄提 右摄提 大角 帝席 亢池 折威 阳门 阵车 亢宿 梗河 骑官 车骑将军 车骑 西咸 七公 积卒 房宿 元戈 招摇 颛顼 氐宿 钩钤 罚 东咸 天乳 贯索 巫官 天福 键闭 心宿 天市 候 宦官 斗 宗人 宗正 屠肆 市楼 斛 女床 帝座 宗星 列肆 东肆 帛度 天纪 天棒 天维 天江 天龟 天鱼 神宫 尾宿 箕宿 建星 天弁 狗 狗国 天籥 鳖 渐台 辇道 杵 农丈人 斗宿 天泉 织女 牵牛 扶匡 天鸡 河鼓 天浮 九坎 天田 罗堰 女宿 离珠 瓜瓠 璃瑜 虚宿 越 郑 赵 齐 周 楚 燕 秦 魏 韩 晋 代 司非 司危 司禄 司命 天津 危宿 坟墓 室宿 奚仲 钩 车府 哭 泣 造父 盖屋 虚梁 天垒 败臼 人星 杵臼 土吏 天钱 螣蛇 天海 雷电 云雨 霹雳 北落 天刚 八魁 鈇锧 壁宿 羽林 王良 策 土公 厩 按:星之有名,始见于《星经》。但有于历代史志不合者,如顿顽之名颛顼,天辐之名天福,车肆之 名东肆,天桴之名天浮,天纲之名天刚,天龟天鱼,今无天字,天钩天厩,古无天字,以及天棒天 维天海,古有其名,今无其星者,悉照原本开载,以备参考〉
庶徵典第二十八卷
星变部汇考二
汉甘公石申通占大象历星经〈原缺文一张〉四辅
四辅,四星。抱北极枢星。主君臣礼仪,主政万机,辅弼佐理万邦之象,辅佐北辰,而出入授政也。
六甲
六甲,六星。在华盖之下、扛星之旁。主分阴阳而配于节候出入。故在帝座旁所布政教,而授农时也。
钩陈
钩陈,六星。在五帝下,为后宫大,帝正妃。又主天子六军将军,又主三公。若星暗,人主凶恶之象矣。
天皇
天皇大帝,一星在钩陈中央也,不记数皆是;一星在五帝前座,万神辅录图也。其神曰耀魄宝,主御群灵也。
柱下
柱下史在北辰东。主左右史记过事也。
尚书
五尚书在东南维。主纳言、夙夜咨谋事也。
内厨
内厨,二星。在西北角。主六宫饮食、后妃第宴饮厨府也。
天床
天床,六星。在宫门外、听政之前。亦主寝宴会燕息床星倾,天子不安、失位也。诀曰:火入紫微宫中,天下大乱,帝王失位。
北斗
北斗星谓之七政,天之诸侯,亦为帝车魁。四星为璇玑杓,三星为玉衡,齐七政。斗为人君号令之,主出号施令、布政天中,临制四方。第一名天枢,为土星,主阳德,亦曰政星也。是太子像星暗,亦经七日,则大灾。第二名璇,主金,刑阴女主之位,主月及法。若星暗,经六日,则月蚀。第三名玑,主木及祸,亦名金星。若天子不爱百姓,则暗也。第四名权,主火,为伐,为天理伐也。无道天子施令、不依四时,则暗。第五名衡,主水,为煞助四时旁煞有罪,天子乐淫,则暗。第六名闿阳,主木及天下仓库、五谷。第七名瑶光,主金,亦为应星。诀曰:王有德至天则斗齐明国昌总暗则国有灾起也右斗中子星少,则人多、淫乱、法令不行。木星守,贵人繁,天下乱也;火星守,兵起、人主灾人不聊生、弃宅走奔诸邑。守斗西,大饥,人相食;守斗南,五果不成;五星入斗,中国易政,又易主,大乱也;彗孛入斗中,天下改主,有大戮,先举兵者咎,后举兵者昌,其国主大灾甚于彗之祸。右旁守之咎,重细审之。所守枢入张一度,去北辰十八度也。衡去极十五度,去辰十一度。
华盖
华盖,十六星。星在五帝座上,正吉帝道昌。星倾邪,大凶。扛九星,为华盖之柄也。上七星,为庶子之官。若星明,匡主天下;不明,主乱,期八年,国无主也。
五帝座
五帝内座,在华盖下覆帝座也。五帝同座也。上色政吉,色变为灾凶也。
御女
御女,四星。在钩陈北。主天子八十一御女妃也。后之官明吉、暗凶也。
天柱
天柱,五星。在紫微宫内,近东垣。主建教等二十四气也。
女史
女史,一星在天柱下史北。掌记禁中传漏动静。主时要事也。
阴德
阴德二星,以太阴在尚书西,主天下纲纪阴德、遗周给惠、赈财之事。
大理
大理,二星。在宫门内。主刑狱事也。自北极已下五十星,并在紫微宫内外。占曰:彗孛入中宫,有异姓王火星入守北极臣下杀君木星入守北极,国有大衰;若分守久,有逆臣反乱,土星犯乘之,大人当之,太子有罪。五星聚在中宫,改立帝王;五星及客犯守钩陈者,大臣凶所守犯之座。皆受其殃咎也。
辅星
辅星,像亲近大臣,辅佐兴而相明。若明大如斗者,则相夺政,兵起;若暗小,则死免官;若近斗一二寸,为臣迫胁主;若五六寸四远,客及彗孛入斗中,诸侯争权逼天子,月晕。斗大,水入城,兵起,主有赦。北斗第六七损角,第四五六指南,第一二指觜,二十有九星。
内阶
内阶,六星。在文昌北阶,为明堂头。
文昌
文昌,六星。如半月形,在北斗魁前天府。主营计天下事。其六星各有名六司法,大、理、色、黄、光、润,则天下安,万物成,青黑及细微多所残害,摇动移处,三公被诛;不然,皇后崩,文昌与三公摄提轩辕,共为一体通。占:木、土星守之,天下安;火星守,国乱,兵起;金星守,兵大起;若彗孛、流星入之,大将反叛乱也。
三公
三公,星三。在斗柄东。和阴阳、齐七政,以教天下人。一星亡,天下危;二星亡,天下乱;三星亡,天下不治也。
天棓
天棓,五星,不用明。明则天下兵起,斧钺用,枪棓。八星,皆非常星也。入氐二度,去北辰二十八度。
天枪
天枪,三星。在北斗柄东。主天锋武备,在紫微宫右以御也。
传舍
传舍,九星。在华盖奚仲北,近天河。主宾客之馆,客星守之,兵起,令四方馆也。
天厨
天厨,六星。在紫微宫东北维。近传舍北,百官厨,今光禄厨。像之星亡,君子卖衣,民人卖妻子,大饥。客守之,大饥荒。
天一
天一星,在紫微宫门外右。曰:南为天帝之神。主战𩰚,知吉凶。星明,吉;暗,凶。若离本位而乘斗后,九十日,必兵大起也,光明、阴阳和也。万物盛,天子吉;星亡,天下乱大凶也。
太一
太一星,在天一南半度,天帝神。主十六神,知风雨、水旱、兵马、饥馑、疾病灾害若在其国也。星明,吉;暗,凶。离本位而乘斗者九十日,必兵大起也。太一星入轸十度,去北辰十五度半,太一星去北辰十一度。
天牢
天牢,六星。在北斗魁下,贵人牢。占为贯索同主禁思慕奸志。火星守入之;人民相食之,应有赦也。
东方七宿,三十三星,七十五度并中外宫辅座等。
角宿
角二星,为天门寿星。金星春夏为火、秋冬为水,苍龙角也。东方首宿南,左角名天津,苍色,为列宿之长;北右角为天门,黄色;中间名天关,左,主天田;右,主天祗十三度。八月日在北南,去北辰九十一度。凡日、月、五星皆从天关,行此为黄道。入黄道为旱;其角南二度为太阳道,入阴道为水角;宿北二度为阴道,角宿。直指辰,即是耕种;次为农官,若明大,王道太平;若暗,及亡角摇动,王者失政;星微小,国弱,失政,王道不行。春、日、月入角晕者,王失政;日、月角中蚀者,其邦不宁。木星守七日,有赦,忠臣用;火星守,忠臣、贤相受诛,缯帛贵,有𩰚战,万人兵起,期以日,宫中盗贼内乱。火守角,宫道不通,大环绕钩己者,国大饥。火犯之必战。火守左角,太尉死,国危;守右角,五谷不熟,大水灾;犯左、右角,群臣谋战,不成伏诛;土守内,主喜,六十日国有忿争;金守,天下兵大盛,国有争事;金火合守,太白居后,破军杀将;水守,王者刑罚急,有水灾、疾疫;客彗孛入角,色白者,国有兵起及大丧,亦军败、城陷;客守四十五日,旱,五谷焦、风雨不时、蝗虫起;星流出角门,天子发,使出外从他;宿入角门外,国使入中京或为近臣杀,主战死。月蚀,荧惑,有乱臣,在宫非贼而盗;月入天市及河而晕,三重兵起,天下道断,军将失利。
天理
天理,四星。在北斗杓中。主贵人牢,为执法官。星不欲明。明则贵人被罪。
执法
执法,四星。在太阳守西北。主刑狱之人,又为刑政之官,助宣王命内常侍官也。
太阳守
太阳守,在西北。主大臣,将备天下不虞事。星明,吉;暗,凶。星移,天下兵起,中国不安之应也。入张十三度,北极四十五度。
相
相星,在北极斗南。总领百司,掌邦教,以佐帝王、安抚国家、集众事。冢宰之佐星明,吉;暗,凶。亡相死不然流出太阳。入张十三度,去北辰四十五度,相入翼一度,去北辰三十一度。
平道
平道二星,在角间。主路道之官。
进贤
进贤一星,在平道西。垣卿相荐,举逸士、学官等之职也。星明,贤士用进;暗,小人用。
天门
天门二星,在左角南。主天门侍宴、应对之所。
天田
天田二星,在角北。主天子畿内地,左对疆界城邑边塞。
周鼎
周鼎,三星,足状。云:鼎足星。在摄提大角西。主神鼎。
库楼
库楼星,二十九星。库楼十五柱,十五星衡,四星在角南,轸东南次器。府东一曰文阵,兵车之府中。繁众,则大兵起;库中无星,下臣逆谋,兵尽出,天下无灾。居者库中柱动出,兵戈四外,国柱半不具,天子自将半兵出;木星守,人、饥米、贵。西入轸一度,去北辰四十九度,昏中西,去北辰八十九度。
左摄提 右摄提
摄提,六星。在角亢东北。主九卿,为甲兵携纪纲建时节祥。火星守,天下更主;金星守,兵起。
大角
大角,一星天栋,在摄提中。主帝座,金星守,兵大起,月蚀,王者恶忌之。入亢三度半,去北辰五十九度也。
帝席
帝席,三星。在大角北。星暗,天下安。星不欲明,明则王公凶。
亢池
亢池,六星。在亢北。主度送迎之事。
折威
折威,七星。在亢南。主诏狱、斩杀边将死事。
阳门
阳门,二星。在库楼东北。隘塞外寇盗之事。
阵车
阵车三星,在氐南。主革车兵车。
亢宿
亢四星名天府,一名天庭。总领四海名。火星、春、夏水,秋冬金。暗,国内乱弱;大明,天下安宁。日月蚀亢中,国有事,五星犯亢,逆行,君忧、失国,大臣不用。木星守留三十日已,上有赦,年丰,久守其国,米贵、人多、疾病、水灾。木与火星同,谷不成,人死如草木,水灾;火星守,多雨,天下兵尽返大起;水星守其分,米贵;久守多病,大水灾也。土星守,万物不成,多病;金星守,天下道不通,兵起盗贼,水灾、伤人。金星行入南上道,五谷伤,赤色旱人流走。彗孛犯之,其国兵起,大臣作乱,一年月晕围光,士卒自将百里不遂,士卒死。
梗河
梗河,三星梗。在大角帝座北。主天子锋,又主胡兵及丧。诀曰:梗河去也。相去,吉;相向,兵起。客守,世乱矣。
骑官
骑官,二十七星。在氐南。主天子骑虎、贲贵诸侯之族子弟,宿卫天子令,三卫之像。星众,天下安;星少,兵起。五星守之,兵起西北。入北辰一百十五度。
车骑将军
车骑将军星,在骑官东南。主车骑将军之官。
车骑
车骑三星,在骑官南。总领车骑行军之事。
西咸
西咸四星,在氐东。主治淫佚南星。入氐五度,去北辰九十三度。
七公
七公,七星。在招摇,东氐北,为天相。主三公、七政善恶。星明,则众议详审。星入河中,米贵,人相食。金星守,天下兵起乱;西星入氐四度,去北辰四十九度。
积卒
前下积卒星十二,在氐东南。星微小,吉;如大明,及摇动。主朝廷有兵。微小,吉。一星亡,兵半出;二星亡,兵大半出;三星亡,兵尽出;五星守,兵起。星西入氐十三度,去北辰一百二十四度。
房宿
房四星,名天府,管四方,一名天旗,二名天驷,三名天龙,四名天马,五名天衡,六为明堂。是火星,春夏水,秋冬火。房为四表,表三道,日、月、五星,常道也。上第一星,名为右服,次将其名阳环,上道;二星名右骖,上相其名中道;三名左服,次将其名下道;四名左骖,上相总四辅。左骖左服云:东方及南方可用兵;右骖右服云:西方北方不可用兵。
元戈
元戈一星,在招摇北。一名臣戈。五星守,兵起。星明动,胡兵起。入氐一度,去北辰四十二度。
招摇
招摇星,在梗河北。主胡兵芒角动,兵革起。行入氐二度,去北辰四十一度。
颛顼
颛顼,二星。在折威东南。主治狱官,拷囚、憎杖、察真伪也。
氐宿
氐四星为天宿宫。一名天根,二名天符。木星春夏木,秋冬水。主皇后、妃嫔。前二大星,正妃后;二左右大明,为臣奉事君宁;暗,失臣,势动,臣出国。日、月氐中,君犯恶之。木星守之,后喜;守二十日,有王者之所行,不利。疾则治,迟行臣职,主守必有诸侯并王;火守,大臣相谮,逆行而赤色,大臣亡;久守六十日,有大赦;火星入之,有贼臣为乱,近期一年,远二年;金星守者,有兵起,将军有封爵者;火之位水守,有大水漂没宫馆,万物不成,水入贵臣,忧有狱事,客守布帛贵;土星守,有立太子,久守八十日已上,国有兵起;彗孛行入氐中,后宫有异,兵动。不出一百八日内,遭水东平,月晕围氐大将军殃,人多疾病。
钩钤
钩钤,二星。主法去房宿七寸。第一名天键,二名天官籥开藏。若近,夫妻同心;远者,夫妻不和。大明,则群臣奉职,天下道洽;暗,则群臣乱政,王道不行。日、月蚀房中,王者乱昏,大臣专权;木星守,天下和平。留四十日,五谷丰,人安,吉,无疾病,天子有令德。期在四月,火星守,有兵起;七月,有大丧,及赦十日;守大夫,灾二十日,不去必臣反,及君子天子忧乱,王者恶之。天下兵、旱守。止一日,大臣乱;土星守,有妾,王亦乱。旱及地动,久守,其有兵。金守,陪胁君,大有土功事,国乱,布帛贵。久守,人饥,易主。火守,奸臣谋王,大臣相谮,暴诛臣佐,天下乖离。若出房心,中间地动;客守,米贵十倍。日、月、五星犯之,色青,国忧、兵丧;色白,大兵相,杀积尸如丘;彗孛入房,国危,人乱,相残;流星入房西行,为枉矢,王杀忠臣,臣杀主,辅臣亡,远期三年,常以三月,候房日、月出表南,大旱,丧;出表北,灾及万里,兵乱,阴雨。若出中道,太平许徐颍州。月晕围房心,灾疫凶。五度九月日此上去北辰一百四度半。
罚
罚三星,在东咸西下,西北而列。主受金罚、赎市、布租也。
东咸
东咸,四星。在房东北。主防淫佚木。在北守而摇动,天子淫佚过度。星南入心二度,去北辰一百三度也。后则不过百八十日,远则不过三年起于宋汴等州。
天乳
天乳星,在氐北。主甘露十五度,十二中西南。星去北辰九十六度,北件属前项天乳别。
贯索
贯索,星九。在七宫前为贼人牢。牢口一星为门,门欲开。开则有赦,若赦,主人忧。若牢门闭,及口星入牢中,有自绞死者。以五子日夜候之。一星亡,有喜事;二星亡,有爵事;三星亡,有赦。甲庚期八十日,丙辛期七十日,戊壬期六十日,星入河中,人相食。若九星,总见狱事烦。水星守,水灾;火星守,米贵。有大星出牢,大赦;小星即小曲,恩降虑。口舌右星入尾一度,去北辰五十五度也。
巫官
巫官,二星。在房西南。主医巫之职事也。
天福
天福,三星。在房西。主銮驾乘舆之官也。
键闭
键闭星,在房东北。主管籥。星不欲明。明,则内乱。门扉不禁,奸淫至行于女也。
心宿
心三星,中天王,前为太子,后为庶子,火星也。春夏木,秋冬水。一名大火,二名大辰,三名鹑。火中星明大,赤,为照天子德行;暗小,失常色,为主微弱,不能自断。星不欲直。直,则主失计,动摇,天子忧。木星守,天下安,久守而绝犯者,臣谋主,大兵起;火星守,地动,守二十日,臣谋主,色黑,主崩之像;土守,圣帝出谋臣,天下太平。有云,国有赦,久守,不去忧贼,天下大旱;有金星守,山崩四方,兵起,久守二十日已上。去心三寸,兵起钩战,上殿期八十日亦有大虫灾人饥灾也水星犯有水灾及旱,兵起,布帛贵。客守犯大旱,赤,地千里。日、月、五星,经心失积,赤晕虹蜺背向蚀,人饥,兵起,臣反,国易主,丧大臣。使客月贯,心内乱,彗孛入心,主忧,有丧,大臣废黜。心变,期急,不过七日之应也。
天市
天市垣,五十六星。在房心北。主权衡。一名天旗。大明,则米贵,市中。星众,则岁实,五星入市门,则兵起。芒角色赤,赤气入,大灾。火守,米贵,所守坐犯皆当之门左。星入尾一度,去北辰九十四度也。
候
候星,在市东。主辅臣、阴阳法官。明,则辅臣强;小暗,辅微弱。入箕三度,去北辰七十二度。
宦官
宦官,四星。在帝座西南。侍帝之傍。入尾十二度。
斗
斗五星,在宦星西南。主称量度。明斗西后,则丰;若斗亡,仰不熟。入尾十度。
宗人
宗人,四星。在宗正东。主司享先人星动,帝亲致忧。
宗正
宗正,二星。在帝座东南。主宗正卿大夫。暗,室位室族有事。
屠肆
屠肆,二星。在帛度北。主屠煞之位也。
市楼
市楼,六星。在市门中。主阛阓之司,今市曹官之职。
斛
斛四星,在北斗南。主斛食之事,巳上诸星并在市中也。
女床
女床,三星。在天纪北。主后宫生女事,侍帝及皇后。明,则宫人自恣。入箕一度,去北辰五十三度。
帝座
帝座,一星在市中,神农所贵。色明润,天子威令行;微小,凶;亡,大恶之。入尾十五度,去北辰七十一度。
宗星
宗二星,在候东。主宗室,为帝血脉之臣,录呈家亲族等级。星明,则族人有序;暗,则族有忧。
列肆
列肆,二星。在斛西北。主货珍宝金玉等也。
东肆
东肆,二星。在宫门,门垣左星之西。主市易价值之官。
帛度
帛度,二星。在宗星东北。主平量也。
天纪
天纪,九星。在贯索东。主九卿,万事纲纪,掌理怨讼,与贯相连,有索即地动。期二年,星不欲明,即天下有怨恨;星亡,则国政坏。西入尾五度,去北辰五十一度。
天棒
天棒,五星。在女床东北。主忿争刑罚以禦王难,备非常。明、大,有忧;微、小,吉,不用明。火星守,兵起。入箕八度,去北辰十二度。春夏火,秋冬水。主八风之始。一名析木。
天维
天维三星,在尾北斗杓后。若星散,则天下不微名也。
天江
天江四星,在尾北。主太阴明动,大水不禁兵起,不具天下津梁不通。南星入尾六度,去北辰一百十一度。
天龟
天龟六星,在尾南汉中。主卜吉凶,明君臣。若火星守,旱涝灾。入尾十二度,去北辰一百四十一度。
天鱼
天鱼一星,在尾河中。主云雨,理阴阳,明河海,出天鱼摇暴水灾。火星守,南旱北水。
神宫 尾宿
龙尾九星,为后宫第一星。后次三夫人,次九嫔,次嫔妾。一名后族水星也,二风后,三天鸡,四天狗,五太庙,皆欲明。大小相承,则宫多子孙。傅说曰:一星在第二东二寸小者,是长。其星明,则辅臣忠政;暗,则陪臣乱邦。本星守,立太子三十日,必后族逆兵,妾卖权臣乱国;火星守,兵相向,大臣忧;火兴水合守,箕尾间名九江口,必有赦。若胜踊折绝者,天下乱。及旱灾,土星守,多盗贼,旱官有废黜。土入鱼盐贵兵起,大将出征,土、火星、金守,准上合。星入守,人乱,大臣变易失政;水守,入天下水灾江河决,鱼米贵;客守,贼暴,贵客入天下,大饥荒乱,人相食,疾疫死窜他方,不耕织,君子货衣,小人卖妻子。日、月蚀于尾贵臣中,相刑反晕虹蜺,背向尾将相忧乱,后有丧。彗孛行犯,贵臣诛内宠,乱政幽州定冀辽东等之应也。
箕宿
箕四星,主后别府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女为相天子后也。亦为天汉九江口。主梁在汉边。金星春夏金,秋冬土。箕后动有风期三日也,前二星为后也。箕入河中,大饥,人相食。箕前,亦名糠星。大明,岁丰;小微,天下饥荒,天下无米。木守,宫有口舌,火星守,天下饥,久守,环绕成钩己,大臣被诛;火守,大水灾平溢泽。若十月守之,大水米倍饥;土、水二星守,万物不成,饥。久守,兵起,或米贵,或赦;金星入守,兵起,有赦,更主。久守风、旱防,内乱兵起攻政;水星守,谷不丰;入大,人忧;客守,天下大饥,米贵十倍,人相食流亡他邑,不耕织。色赤,大风雨乱,客在南。旱计。日、月五、星入之中天下兵起,沧洲、洛阳、元菟、广陵等应之也。
建星
建六星,在南斗北天之都,开三光道也。主司七耀行得失十一月甲子冬至,大应治政之宿所起也。木星守,水灾,米贵,多病;金星守,万物不成,久恶等守恶;水星守,人饥。恓星入斗七度,去北辰一百十三度。
天弁
天弁,九星。在建近河,为市宫之长。暗,凶,无万物;明、大,万物兴,众主市易也。
狗
狗二星,在斗魁前。主卿臣移处,卿臣为乱。
狗国
狗国四星,在建东南。主鲜卑、乌丸、明边兵起也。
天籥
天籥七星,在斗杓第二星西。主关籥开闭。明,吉;暗,凶灾。
鳖
天鳖十五星,在斗南。主太阴水虫不在汉,中有水火灾,白衣食星,大人丧。火守,旱水星,即水灾。右入斗一度,去北辰一百二十七度。
渐台
渐台,四星。属织女东足。主晷漏律吕阴阳事。
辇道
辇道,五星。属织女西足。主天子游宫嬉乐之道也。
杵
杵三星,在箕南。主杵臼舂米事。星动,人失釜甑、修田横,大饥荒。守之,天下饥。北星入箕一度,去北辰一百四十三度。
农丈人
农丈人一星,在斗南。主农官正政司农卿等之职。北方七宿三十五星,九十八度七十五分五十秒。
斗宿
南斗,六星。主天子寿命,亦云:宰相爵禄之位。巫咸氏云:木星春夏木,秋冬水。一名天斧,二名天,阙三名天机。大明,王道和平,将相同心,帝命寿天,下安;暗,大臣失位,天下惊,芒角动摇,国失忠臣,天下愁。木守六十日,大臣增寿、爵禄;木逆行入魁中,大臣逆,久守,兵起,水灾、大饥,人相食;火守,国有内变,相辅不安,兵起;火逆行顺守者,及绕城钩己将相崩死,国灾。火,久守,国绝嗣;土星守入斗中,有王者不用,兵升大位;守之九十日,兵起,水灾;金星守,执法大臣作逆,国乱兵起,有赦;火星、金俱入斗中,名曰铄,必有臣子逆,久留迟火经过速出者,祸难速平;水星守,水灾;火入斗,兵起于吴越,人大饥,守客,有兵绝道,卒有大水,贼盗多乱,丧弟攻兄、子杀父或主崩、米贵,久守,国绝嗣。客守第二星,大水,人相食,客赤色。入斗中,兵起,军将死。日、月入斗大臣失位或被戮。若斗中蚀者,日帝恶月后恶晕围斗之人流,千里江池丹杨越庐洪地等应也。
天泉
天泉,十星。在鳖东。一曰大海。主灌溉、沟渠之事也。
织女
织女,三星。在天市东端。天女主菰果、丝帛、收藏珍宝,及女变。明大,天下平和,常以七月一月六七日见,东方色赤,精明女功善一星,主兵起。女人为役,常向扶匡,即善不向则丝帛倍贵。火星守,布帛贵,兵起,十年乃息,公主忧。客守,丝帛等贵。入二十七,去北辰五十二度也。
牵牛
牵牛,六星。主关梁、工异,主大路中,主牛。木星春夏木,秋冬火。中央火星为政。始日、月、五星行起于此呰携星远汉天下牛贵。明亦贵;暗小,贼入汉中,井役死直,米谷价平曲,米贵失常,色牛多死,谷不成;木星守,天下和平,久守,水灾,人冻死,米贵,卖子、虎害,人臣谋主。木逆行守,有水道不通;火星守,老臣逆,牛贵十倍,人相食,兵起,将军死,大水灾,津梁不通;土星守,臣谋主,君有失位臣;金星守,地气泄,兵起至城,天下人多死;水守,辰星常以冬朝牵牛,若不朝,来年五谷不熟,大水损害。客守二十日,兵起。彗孛行牛中,吴越有自王者;彗出牛中七十日,有政更像虹蜺出牛,必有坏城临淮月晕围牛损小儿灾变也。八度八月昏中氐中,去北辰一百十度。
扶匡
扶匡,七星。在天柱东。主桑蚕之事。
天鸡
天鸡,二星。在狗国北。主异鸟,火星守,兵起,土守,人饥、相食、流亡。
河鼓
河鼓,三星。中,大星为大将军,左星为左将军,右为右将军。星直,吉,为羽军干能;曲,即凶,为失计夺势。左右旗各九星,并在牛北枕河。主军鼓达者,声音设守险以旗表亡动兵起左旗黑色。主阴幽之处备警急之事,河鼓有芒角,为将军雄强百盛也。
天浮
天浮,四星。在左旗南北列。主漏刻天鼓。若暗,漏刻失时;明,则得所吉。
九坎
九坎,九星。在牛南,立沟渠水泉流通。明,灾起;暗,吉。五星守及犯之水泛溢。西入斗四度,去北辰一百二十六度。
天田
天田,九星。在牛东南。主畿内田苗之职。
罗堰
罗堰,二星。在牛东。星不明。暗,吉;大明,马被水淹浸。
女宿
须女四星,主布帛,为珍宝藏。一名婺女,天女。水星春夏水,秋冬火。大明,女功有就天下甚熟。小暗,天下不足,库藏空虚。日、月蚀,女中天下,女功不为邦忧患。木星守,岁多水,有喜,女主,人多冻死。火星守,产妇多死,布帛贵;蒙土星守,人相嫉恶,有钱人暴贵,存女丧;金星守,臣下谋主,兵起,人多死,女多寡,府藏出珍帛;水星守,有水灾,万物不成,布帛贵;客守,诸侯进,妓女、布绢贵,有女暴贵;彗孛行犯,国兵起,女乱常海西郡、婺州、台州等。月晕,国主女死也,十二月日在此,二月旦中西星去北辰一百六度。
离珠
离珠,五星。在女北。主藏府以御后宫,移则乱。西入女一度,去北辰九十四度也。
瓜瓠
瓜瓠,五星。在离珠北败瓜五瓜南。星明,大熟。主阴谋后宫天子果园。星不具摇动,有贼害人。木、水客星等守,鱼盐贵,瓜瓠。入女一度,去北辰七十一度。
璃瑜
璃瑜,三星。在秦代东南列北。主王侯衣服。
虚宿
虚二星,主庙堂哭泣。金星春夏水,秋冬金。一名元枵,二名颛顼,三名大卿,亦临官星欹枕斜,上下不比,则飨祀失礼。木星守,昭穆失序,人饥,多病;木星与土合守,名阴阳,尽为大水灾,鱼行人道,民流亡,不居其处,期三年,当大旱,赤地千里;火星守,赤地千里,女子多死,万物不成,有土功役,天子之兵,久守,人饥,米贵十倍;土守,风雨不时,大旱、多风,米贵;金星守,臣谋王,国政急,兵起,杀人流血;水星守,旱,万物不成;其客守其分,有灾疫。若凌犯环绕钩己,国乱。彗孛行犯,久有兵入相杀流血,如川尸,如丘大星,如半月守,名天贼,为帝王者,奉郊庙以消灾。齐州日围虚,兵动人饥。
越
越,一星,在婺女之南。
郑
郑,一星,在越星南。
赵
赵,二星,在郑之南。
齐
齐,二星,在越星南。
周
周,二星,在越星东。
楚
楚,二星,在魏星南。
燕
燕,一星,在楚星南。
秦
秦,二星,在周星东南。
魏
魏,二星,在韩星北。
韩
韩,一星,在正星北。
晋
晋,一星,在代星北。
代
代,二星,在秦星南。
右件星色黑,变动流亡。五星凌犯,则其国各当咎也。
司非 司危 司禄 司命
司命、司禄、司危、司非各二星,已上在虚北司禄,次司命,北司危,次司禄,北司非,次司危北。
右各主天下寿命、爵禄、安泰、危败、是非之事。
天津
天津,九星。在卢北河中。主津渎、津梁,知穷危、通济度之官。星明,动兵起,参差米贵。星大,津不通,三河水为害,星移河溢覆,赤气入之,旱灾,黄白气入,天子有令德。火星守,天下大乱,及旱。西入牛二度,去北辰四十九度也。
危宿
危三星,主宫室祭祀。土星春夏水,秋冬火。动而暗,天子宫室土功事兴。
坟墓
坟墓,四星。在危下。主山陵悲惨事,暗失本位。小不见,则山陵毁,梓宫刳割事也。日、月蚀危中,主宫殿崩陷,大臣杀逆,天下作。木星守,祀不敬,天子别造宫室;土火守,人多役死不葬,岁俭,南方有兵,久守东,大兵逆,国败政,人饥旱,米贵十倍;土星守,土功起,旱损急兵;金星守,罢兵,将军喜庆;水星守,臣下乱谋,败破被刑法官有忧,国有水灾。日、月、五星入天下乱,来年大饥。客守国政,主王侯事,米贵。彗孛行犯,国返兵起。流星入,天下不安,近半年,远三年,蔡州、太原郡,月晕围邑人多病。
室宿
营室二星,主军粮离宫。上六星,主隐藏。木星春夏火,秋冬水。一名宫,二名室。明,国昌;动摇,兵出起。日蚀室中,王自将出征。不伏月蚀,岁饥,百姓绝种。上六星名离宫,主六宫妃后位,为掖永巷。若危乘守,入城钩己环绕左右,逆行往来于宫者,为妃后废黜,或主崩后党被诛或宫女外通。以时占之水星守,在南东有善事;北即忧、西米贵。火星守,将军凶,久守,成钩己者,主失官位,大臣阴谋,忧旱,米贵十倍,大臣作逆。守经二十日已上至久九十日,臣乱,杀君篡位,天子恶之。土星守,主阴造宫室起土功,将军益封。金星守,兵革散,久守,军兵满野。水星守,水灾民为,主欲败亡,候之不出四十。客守,有军出,失兵法,主民得地,人米贵,人散。彗孛星出,天下乱,国易政,卒为绩广政。彗孛犯之前,起兵者,为弱,亦不守𩰚战,必败淫卫。甘秦州月晕围室壁下,人谋成,起谋不成妇儿多病死者,应之时取占之应也。
奚仲
奚仲四星,在天津北,帝王东宫之官也。
钩
钩九星,在造父西河中。星移,主地动之应也。
车府
车府,七星。在天津东近河。主官车之府也。
哭
哭,二星。在虚南主死哭之事。
泣
泣,二星。在哭星东。已上,并主死悲泣之事。
造父
造父,五星。在传舍南。主御女之官则马贵。
盖屋
盖屋,二星。在危宿之南。主宫室之事也。
虚梁
虚梁,四星。在危南。主国陵寝庙非人居处。
天垒
天垒,十三星。如贯索状,在哭泣之南。主北夷丁零匈奴之事也。
败臼
败臼,四星。在虚危南。主政治,如哭泣,亡人卖釜甑、出乡宅。客守,人乱。西南入女十三度,去北辰一百三十一度。
人星
人五星,在危北。主天下百姓亡,官有诈伪,作诏敕之人为,妇人凶乱者也。
杵臼
杵臼星,在人傍。主舂军粮。臼四星,在杵下。若杵臼不相当军事,饥臼仰岁熟丰,倾覆大饥也。
土吏
土吏,三星。在室西南。主备设司过农事。
天钱
天钱十星,在虚梁南。主钱财,库聚天下财物,庸调之辈。司今左右库藏是也。
螣蛇
螣蛇,二十三星。在室北枕河。主水虫。暗,国安。移南,大旱;移北,大水。客守,水灾。头入室一度,去北辰五十度也。
天海
天海,十星。在壁西南。五星及客守之,水涌溢浸溺人邑。
雷电
雷电,六星。在室西南。主兴雷电也。
云雨
云雨,四星。在雷电东。主雨泽万物成之。
霹雳
霹雳,五星。在云雨北。主天威击擘万物。
北落
北落师门,一星,在羽林军西。主候兵。星明大,而角军兵安;小、暗,天下兵。五星犯,兵起。金、水、木星守,尤甚。木、土犯,吉。火星守,人兵羽不可固,国残朝亡。入危九度,去北辰一百二十度。
天刚
天刚,二星。在北落西南。主天绳张漫、野宿所用也。
八魁
八魁,九星。在北落东南。主兽之官。五星及客守之,兵起。金、火星守,尤凶甚。
鈇锧
鈇锧,三星。在八魁西北。一名斧钺,主斩刈,乱行诛诳诈伪人;暗,吉,移处兵起。
壁宿
东壁,二星。主文章图书也。土星春夏金,秋冬土。一名天术,失色。大小不同,天子。将封鄙土而失天下。过日蚀,壁中,国不用贤士,失文字。月蚀。中,大臣忧,文者死。木星守,五经仕人被用,朝廷兴;火星守,大臣谋君,岁旱不熟,米贵,不显内外胜政,兵起;土星守,久,贤臣国用,文章道术兴,行国君延寿,天下丰熟,太平。火星入中街,君崩,五日则相薨。若不死,则流散。土星守逆行入壁,万物不成;守经九十日已上,大兵起,百姓有立王者;金星守,天下不通,王者急刑罚,有兵,大臣忧。水守,水灾道不通。客守,多风雨及水灾,臣下贼王者,政刑事内明通。明,有政事,内清月晕壁其久国乱。彗孛行犯,兵起。火守,火灾,大庙门,天下有兼并者,辟明王道兴,有君子在位。星暗,主道衰,人得用武兰凉,卫州等分也。
羽林
羽林军星四十五。星垒壁十二星并在室南,主翊卫天子之军。入安飞,将星欲威明,天下安。星暗,兵尽失。西入室五度,去北辰一百二十三度也。
王良
王良,五星。在奎北河中,为御马官。汉中四星天驷旁。一星名王良,主疾及路为天桥,主急兵也。星不具,津河不通。移向四方,随方有兵起也。
策
策一星,在王良前,为天子仆,策御马。云:王良策马军骑满野,大兵起。火守,良兵起。明,则马贱;暗,即马贵。西入壁半度,去北辰四十二度。
土公
土公,二星。在壁南,主营造宫室起,土之官等类也。
厩
天厩,十星。在壁北。主天子马坊厩苑之官也。〈按:《星经》为占象最初之书,但古本相传,错误甚多,不敢妄改,姑仍其旧云〉
[book_title]第二十九卷
第二十九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三
史记〈天官书〉
庶徵典第二十九卷
星变部汇考三
《史记》《天官书》
中宫天极星。
〈注〉索隐曰姚氏案:春秋元命包云宫之为言宣也,宫气立精为神垣。又文耀钩曰中宫大帝,其精北极星。含元出气,流精生一也。尔雅云北极谓之北辰。又春秋合诚图云北辰,其星五,在紫微中。物理论云北极,天之中,阳气之北极也。极南为太阳,极北为太阴。日、月、五星行太阴则无光,行太阳则能照,故为昏明寒暑之限极也。
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
索隐曰案:春秋合诚图云紫微,大帝室,太一之精也。正义曰泰一,天帝之别名也。刘伯庄云:泰一,天神之最尊贵者也。
旁三星三公,或曰子属。
正义曰:三公三星在北斗杓东,又三公三星在北斗魁西,并为太尉、司徒、司空之象,主变出阴阳,主佐机务。占以从为不吉,居常则安,金、火守之并为咎也。
后句四星,末大星正妃,馀三星后宫之属也。
索隐曰:句音钩。句,曲也。援神契云辰极横,后妃四星,端大妃光明。又按:星经以后句四星名为四辅,其勾陈六星为六宫,亦主六军,与此不同也。
环之匡卫十二星,藩臣。皆曰紫宫。
索隐曰:元命包曰紫之言此也,宫之言中也,言天神运动,阴阳开闭,皆在此中也。宋均又以为十二宫,中外位各定,总谓之紫宫也。
前列直斗口三星,随北端兑,若见若不,曰阴德,
索隐曰刘氏直,音如字,直,当也。又音值。随音他果反。北,一作比。案:汉书天文志北作比。端作耑。兑作锐。锐谓星形尖邪也。文耀钩曰阴德为天下纲。宋均以为阴行德者,通常也。正义曰星经云:阴德二星在紫微宫内,尚书西,主施德惠者,故赞阴德遗惠,周急赈抚。占以不明为宜;明,新君践极也。又云:阴德星,中宫女主之象。星动摇,衅起宫掖,贵嫔内妾恶之。
或曰天一。
正义曰天一一星,疆阊阖外,天帝之神,主战𩰚,知人吉凶。明而有光,则阴阳和,万物成,人主吉;不然,反是太一一星次天一南,亦天帝之神,主使十六神,知风雨、水旱、兵革,饥馑、疾疫。占以不明及移为灾也。星经云:天一、太一二星主王者即位,令诸立赤子而传国位者。星不欲微;微则废立不当其次,宗庙不享食矣。
紫宫左三星曰天枪,右五星曰天棓。
苏林曰:音朾之。索隐曰枪音七庚反,棓音皮,韦昭音剖。诗纬云:天枪三星,天棓五星,在斗杓左右,主枪人棓人。石氏星赞云天枪天棓八星,备非常之变也。正义曰枪,庞掌反。天棓五星在女床东北,天子先驱,所以禦兵者也。占:星不具,国兵起也。
后六星绝汉抵营室,曰阁道。
索隐曰绝,度也。抵,属也。又案:乐汁图云阁道,北斗之辅。石氏云阁道六星,神所乘也。正义曰汉,天河也。直度曰绝。抵,至也。营室七星,天子之宫,亦为元宫,亦为清庙,主上公,亦天子离宫别馆也。王者道被草木,营室历九象而可观。阁道六星在王良北,飞阁之道,天子欲游别宫之道。占:一星不见则辇路不通,动摇则宫掖之内起兵也。
北斗七星,所谓璇、玑、玉衡以齐七政。
索隐曰:春秋运斗枢云斗,第一天枢,第二璇,第三玑,第四权,第五衡,第六开阳,第七摇光。第一至第四为魁,第五至第七为杓,合而为斗。文耀钩云斗者,天之喉舌。玉衡属杓,魁为璇玑。整长历云北斗七星,星间相去九千里。其二阴星不见者,相去八千里也。尚书璇作璿。马融云璿,美玉也。玑,浑天仪,可转旋,故曰玑。衡,其中横筒。以璿为玑,以玉为衡,盖贵天象也。郑元注大传言浑仪其中筒为璇玑,外规为玉衡者是也。尚书大传云七政,谓春、秋、冬、夏、天文、地理、人道,所以为政也。人道正而万事顺
成。又马融注尚书云七政者,北斗七星,各有所主:第一曰主日法天;第二曰主月法地;第三曰命火,谓荧惑也;第四曰煞土,谓填星也;第五曰伐水,谓辰星也;第六曰危木,谓岁星也;第七曰罚金,谓太白也。日、月、五星各异,故名曰七政也。
杓携龙角,
孟康曰:杓,北斗杓也。龙角,东方宿也。携,连也。正义曰按:角星为天关,其间天门,其内天庭,黄道所经,七耀所行。左角为理,主刑,其南为太阳道;右角为将,主兵,其北为太阴道也。盖天之三门,故其星明大则天下太平,贤人在位;不然,反是。
衡殷南斗,
晋灼曰:衡,斗之中央。殷,中也。索隐曰:宋均云殷,当也。
魁枕参首。
正义曰枕,之禁反。衡,斗衡也。魁,斗第一星也。言北方斗,斗衡直当北之魁,枕于参星之首;北斗之杓连于龙角。南斗六星为天庙,丞相、太宰之位,主荐贤良,授爵禄,又主兵,天机。南二星,魁、天梁;中央一星,天相;北二星,天府庭也。占:斗星盛明,王道和平,爵禄行;不然,反是。参主斩刈,又为天狱,主杀罚。其中三星横列者,三将军,东主后将军;西南曰右足,主偏将军;故轩辕氏占之以北曰左肩,主左将军;西北曰右肩,主右将;军东南曰左足,应七将也。中央三小星曰伐,天之都尉也,主戎狄之国。不欲明;若芒角张明与参等,大臣谋乱,兵起,夷狄内战。七将皆明,天下主兵振;王道缺;参失色,军散败;动摇,边候有急;参左足入玉井中,及金、火守,皆为起兵。
用昏建者杓;杓,自华以西南。
孟康曰:传曰斗第七星法太白主,杓,斗之尾也。尾为阴,又其用昏,昏阴位,在西方,故主西南。索隐曰说文云杓,斗柄。音匹遥反,即招摇也。正义曰杓,东北第七星也。华,华山也。言北斗昏建用斗杓,星指寅也。杓,华山西南之地也。
夜半建者衡;
徐广曰:第五星。
衡,殷中州河、济之间。
孟康曰:假令杓昏建寅,衡夜半亦建寅。正义曰衡,北斗衡也。言北斗夜半建用斗衡指寅。殷,当也。斗衡黄河、济水之间地也。
平旦建者魁;魁,海岱以东北也。
孟康曰:传曰斗第一星法于日,主齐也。魁,斗之首;首,阳也,又其用在明阳与明德,在东方,故主东北齐分。正义曰言北斗旦建用斗魁指寅也。海岱,代郡也。言魁星主海岱之东北地也。随三时所指,有前三建也。
斗为帝车,运于中央,临制四乡。分阴阳,建四时,均五行,移节度,定诸纪,皆系于斗。
索隐曰姚氏案:宋均云是大帝乘车巡狩,故无所不纪也。
斗魁戴匡六星曰文昌宫:
晋灼曰:似戴,故曰戴匡。索隐曰文耀钩云文昌宫为天府。孝经援神契云文者精所聚,昌者扬天纪。辅拂并居,以成天象,故曰文昌宫。
一曰上将,二曰次将,三曰贵相,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禄。
索隐曰春秋元命包曰:上将建威武,次将正左右,贵相理文绪,司禄赏功进士,司命主灾咎,司中主佐理也。
在斗魁中,贵人之牢。
孟康曰:传曰天理四星在斗魁中。贵人牢名曰天理。索隐曰乐汁图曰天宝理贵人牢。宋均曰以理牢狱也。正义曰占:明,及其中有星,此贵人下狱也。
魁下六星,两两相比者,名曰三能。
苏林曰:能音台。
三能色齐,君臣和;不齐,为乖戾。
索隐曰案:汉书东方朔愿陈泰阶六符。孟康曰泰阶,三台也,台星凡六星。六符,六星之符验也。应劭引黄帝泰阶六符经曰泰阶者,天子之三阶:上阶,上星为男主,下星为女主;中阶,上星为诸侯三公,下星为卿大夫;下阶,上星为士,下星为庶人。三阶平,则阴阳和,风雨时;不平,则稼穑不成,冬雷夏霜,天行暴令,好兴甲兵。修宫榭,广苑囿,则上阶为之坼也。
辅星明近,辅臣亲彊;斥小,疏弱。
孟康曰:在北斗第六星旁。苏林曰:斥,远也。正义曰大臣象也。占:欲其小而明;若大而明,则臣夺君政;小而不明,则臣不任职;明大与斗合,国兵暴起;暗而远斗,臣不死则夺;若近臣专赏,用贤排佞,则辅生角;近臣擅国符印,将谋社稷,则辅生翼;不然,则死。
杓端有两星:一内为矛,招摇;孟康曰:近北斗者招摇,招摇为天矛。晋灼曰:更河三星,天矛、天锋、招摇,一星耳。索隐曰案:诗纪历枢云更河中招摇为胡兵。宋均云招摇星在更河内。乐汁图云更河天矛星,宋均以为更河名天矛,则更河是星名也〈按更河古本作梗河〉。
一外为盾,天锋。
晋灼曰:外,远北斗也。在招摇南,一名元戈。正义曰星经云:更河星为戟剑之星,若星不见或进退不定,锋镝乱起,将为边境之患也。
有句圜十五星,属杓,
索隐曰句音钩。圜音员。其形如连环,即贯索星也。正义曰属音烛。
曰贱人之牢。其牢中星实则囚多,虚则开出。
索隐曰:诗纪历枢云贱人牢,一曰天狱。又乐汁图云连营,贱人牢。宋均以为连营,贯索星也。正义曰贯索九星在七公前,一曰连索,一曰连营,一曰天牢,主法律,禁暴强,故为贱人牢也。牢口一星为门,欲其开也。占:星悉见,则狱事繁;不见,则刑务简;动摇,则斧钺用;中虚,则改元;口开,则有赦;人主忧,若闭口,及星入牢中,有自系死者。常夜候之,一星不见,有小喜;二星不见,则赐禄;三星不见,则人主德令且赦。远十七日,近十六日。若有客星出,见其小大:大,有大赦;小,亦如之。
天一、枪、棓、矛、盾动摇,角大,兵起。
李奇曰:角,芒角。
东宫苍龙,房、心。心为明堂,
索隐曰:文耀钩云东宫苍帝,其精为龙。尔雅云大辰,房、心、尾也。李巡曰大辰,苍龙宿,体最明也。春秋说题辞云:房、心为明堂,天王布政之宫。尚书运期授曰:所谓房,四表之道。宋均云:四星问有三道,日、月、五星所从出入也。
大星天王,前后星子属。不欲直,直则天王失计。
索隐曰鸿范五行传曰:心之大星,天王也。前星,太子;后星,庶子。
房为府,曰天驷。
索隐曰尔雅云:天驷,房也。诗纪历枢云:房为天马,主车驾。宋均云:房既近心,为明堂,又别为天府及天驷也。
其阴,右骖。
正义曰房星,君之位,亦主左骖,亦主良马,故为驷。王者恒祠之,是马祖也。
旁有两星曰衿;
索隐曰音其炎反。元命包曰:钩钤两星,以闲防,神府闿舒,为主钩距,以备非常也。正义曰占:明而近房,天下同心。钩、钤、房、心之间有客星出及疏拆者,皆地动之祥也。
北一星曰辖。
徐广曰:音辖。正义曰说文云:辖,车轴耑键也。两相穿背也。星经云:键闭一星,在房东北,掌管籥也。占:一反不居其所,则津梁不通,宫门不禁;居,则反是也。
东北曲十二星曰旗。
正义曰两旗者,左旗九星,在河鼓左也;右旗九星,在河鼓右也。皆天之鼓旗,所以为旌表。占:欲其明大光润,将军吉;不然,为兵忧;及不居其所,则津梁不通;动摇,则兵起。
旗中四星曰天市;
正义曰天市二十三星,房、心东北,主国市聚交易之所,一曰天旗。明则市吏急,商人无利;忽然不明,反是。市中星众则岁实,稀则岁虚。荧惑犯,戮不忠之臣。彗星出,当徙市易都。客星入,兵大起;出之,有贵丧也。
中六星曰市楼。市中星众者实;其虚则耗。
正义曰耗,贫无也。
房南众星曰骑官。左角,李;右角,将。
索隐曰李即理,法官也。故元命包云左角理,物以起;右角将,率而动。又石氏云左角为天田,右角为天门也。
大角者,天王帝廷。
索隐曰:援神契云大角为坐候。宋均云坐,帝坐也。正义曰大角一星,在两摄提间,人君之象也。占:其明盛黄润,则天下大同也。
其两旁各有三星,鼎足句之,曰摄提。摄提者,直斗杓所指,以建时节,故曰摄提格。
晋灼曰:如鼎之句曲。索隐曰:元命包云摄提之为言提携也。言能提斗携角以接于下也。正义曰摄提六星,夹大角,大臣之象,恒直斗杓所指,纪八节,察万事者也。占:色温温不明而大者,人君恐;客星入之,圣人受制也。
亢为疏庙,主疾。
索隐曰元命包云亢四星为庙廷。文耀钩为疏庙,宋均以为疏,外也;庙,或为朝也。正义曰听政之所也。其占:明大,则辅臣忠,天下宁;不然,则反是也。
其南北两大星,曰南门。
正义曰南门二星,在库楼南,天之外门。占:明则氐、羌贡;暗则诸彝叛;客星守之,外兵且至也。
氐为天根,主疫。
正义曰星经云:氐四星为露寝,听朝所居。其占:明大,则臣下奉度。合诚图云:氏为宿宫也。索隐曰尔雅云天根,氐也。孙炎以为角、亢下系于氐,若木之有根。宋均云:疫,疾也。三月榆荚落;故主疾疫也。然此时物虽生,而日宿在奎,行毒气,故有疫疾也。正义曰:氐、房、心三宿为灾,于辰在卯,宋之分野。
尾为九子,曰君臣;斥绝,不和。
索隐曰宋均云:属后宫场,故得兼子。子必九者,取尾有九星也。元命包云:尾九星,箕四星,为后宫之场也。正义曰尾,箕。尾为析木之津,于辰在寅,燕之分野。尾九星为后宫,亦为九子。星近心第一星为后,妃次三星,并为次三嫔,末二星为妾。占:均明,大小相承,则后宫叙而多子;不然,则不;金、火守之,后宫兵起;若明暗不常,妃嫡乖乱,妾媵失序。
箕为敖客,曰口舌。
索隐曰宋均云:敖,调弄也。箕以簸扬,调弄为象。箕又受物,有去去来来,客之象也。诗云维南有箕,载翕其舌。又诗纬云箕为天口,主出气。是箕有舌,象谗言。故诗曰哆兮侈兮,成是南箕,谓为敖客行请谒也。正义曰敖音傲。箕主八风,亦后妃之府也。移徙入河,国人相食;金、火入守,天下乱;月宿其野,为风起。
火犯守角,则有战。房、心,王者恶之也。
索隐曰:韦昭曰火,荧惑。正义曰荧惑犯守箕、尾,氐星自生芒角,则有战阵之事。若荧惑守房、心,及房、心自生芒角,则王者恶之也。
南宫朱鸟,
索隐曰:文耀钩云南宫赤帝,其精为朱鸟也。正义曰:柳八星为朱鸟咮,天之厨宰,主尚食,和滋味。
权、衡。
孟康曰:轩辕为权,太微为衡。正义曰权四星在轩辕尾西,主烽火,备警急。占以明为安静;不明,则警急;动摇芒角亦如之。衡,太微之庭也。
衡,太微,三光之廷。
索隐曰宋均曰:太微,天帝南宫也。三光,日、月、五星也。
匡卫十二星,藩臣:
索隐曰春秋合诚图曰:太微主法式,陈星十二,以备武患也。正义曰太微宫垣十星,在翼、轸地,天子之宫庭,五帝之坐,十二诸侯之府也。其外藩,九卿也。南藩中二星间为端门。次东第一星为左执法,廷尉之象;第二星为上相;第三星为次相;第四星为次将;第五星为上将。端门西第一星为右执法,御史大夫之象也;第二星为上将;第三星为次将;第四星为次相;第五星为上相。其东垣北左执法、上相两星间名曰左掖门;上将两星间名曰东华门;上相、次相、上将、次将间名曰太阳门。其西垣右执法、上相间名曰右掖门;上将间名曰西华门;次将、次相间名曰中华门;次相两星间名曰太阴门。各依其名,是其职也。占与紫宫垣同也。
西,将;东,相;南四星,执法;中,端门;门左右,掖门。门内六星,诸侯。
正义曰内五诸侯五星,列在帝庭。其星并欲光明润泽;若枯𠍴,则各于其处受其灾变,大至诛戮,小至流亡;若动摇,则擅命以干主者。审其分以占之,则无惑也。又云诸侯五星在东井北河,主判举,戒不虞。又曰理阴阳,察得失。一曰帝师,二曰帝友,三曰三公,四曰博士,五曰太史。此五者,为天子定疑议也。占:明大润泽,大小齐等,则国之福;不然,则上下相猜,忠臣不用。
其内五星,五帝坐。
索隐曰诗含神雾云五精星坐,其东苍帝坐,神名灵威仰,精为青龙之类也。正义曰黄帝坐一星,在太微宫中,含枢纽之神。四星夹黄帝坐:苍帝东方灵威仰之神;赤帝南方赤熛怒之神;白帝西方白昭矩之神;黑帝北方叶光纪之神。五帝并设,神灵集谋者也。占:五座明而光,则天子得天地之心;不然,则失位;金、火来守,入太微,若顺入,轨道,司其出之所守,则为天子所诛也;其逆入若不轨道,以所犯名之,中坐成形。
后聚一十五星,蔚然,
徐广曰:一云哀乌。
曰郎位;
索隐曰:汉书作哀乌,则哀乌蔚然皆星之貌状。其
星昭然所以象郎位也。正义曰郎位五星,在太微中帝坐东北。周之元士,汉之光禄、中散、谏议,此三署郎中,是今之尚书郎。占:欲其大小均耀,光润有之,吉也。
傍一大星,将位也。
索隐曰:宋均云为群郎之将帅也。正义曰将,子象反。郎将一星,在郎位东北,所以为武备,今之左右中郎将。占:大而明,角,将恣不可当也。
月、五星顺入,轨道,
索隐曰韦昭云:谓循轨道不邪逆也。顺入,从西入也。正义曰谓月、五星顺入轨道,入太微庭也。
司其出,所守,天子所诛也。
索隐曰宋均云:司察日、月、五星所守列宿,若请官属不去十日者,于是天子命使诛之也。
其逆入,若不轨道,以所犯命之;中坐,成形,皆群下从谋也。
晋灼曰:中坐,犯帝坐也。成形,祸福之形见也。索隐曰宋均云:逆入,从东入;不轨道,不由康衢而入也。以其所犯命者,亦谓随所犯之位,天子必命诛讨其人也。正义曰:命,名也。谓月、五星逆入,不依轨道,司察其所犯太微中帝坐,帝坐必成其刑戮,皆是群下相从而谋上也。
金、火尤甚。
索隐曰案:火主销物而金为兵,故尤急。则水、土、木为小变也。正义曰若金、火逆入,不轨道,犯帝坐,尤甚于月及水、土、木也。
廷藩西有隋星五,曰少微,士大夫。
隋音他果反。索隐曰宋均云南北为隋。隋谓垂下也。春秋合诚图云少微,处士位。又天官占云一名处士星也。正义曰廷,太微廷;藩,卫也。少微四星,在太微,南北列:第一星,处士也;第二星,议士也;第三星,博士也;第四星,大夫也。占以明大黄润,则贤士举;不明;反是;月、五星犯守,处士忧,宰相易也。
权,轩辕。轩辕,黄龙体。前大星,女主象;旁小星,御者后宫属。
孟康曰:形如腾龙。索隐曰援神契曰轩辕十二星,后宫所居。石氏星赞以轩辕龙体,主后妃也。正义曰轩辕十七星,在七星北,黄龙之体,主雷雨之神,后宫之象也。阴阳交感,雷激为电,和为雨,怒为风,乱为雾,凝为霜,散为露,聚为云气,立为虹蜺,离为背璚,分为抱珥。二十四变,皆轩辕主之。其大星,女主也;次北星,夫人也;次北一星,妃也;其次诸星皆次妃之属。女主南一小星,女御也;左一星,少民,后宗也。占:欲其小黄而明,吉;大明,则为后宫争竞;移徙,则国人流迸;东西角人张而振,败;水、火、金守轩辕,女主恶也。
月、五星守犯者,如衡占。
索隐曰宋均云:责在后党嬉,谗贼与,占此祥。天子亦当诛之。
东井为水事。
索隐曰元命包云:东井八星,主水衡也。
其西曲星曰钺。
正义曰东井八星,钺一星,舆鬼四星,为质一星,为鹑首,于辰在未,皆秦之分野。一大星,黄道所经,为天之亭候,主水衡事,法令所取平也。王者用法平,则井星明而端列。钺一星附井之前,主伺奢淫而斩之。占:不欲明,与井齐,或摇动,则天子用钺于大臣;月宿井,有风雨之变。
钺北,北河;南,南河;
正义曰南河三星,北河三星,分夹东井南北,置而为戒。一曰阳门,亦曰越门;北河北戒,一曰阴门,亦为胡门。两戒间,三光之常道也。占以南星不见则南道不通,北亦如之;动摇及火守,中国兵起也。又云动则胡、越为变,或连近臣以结之。
两河、天阙间为关梁。
索隐曰宋均云:两河六星,知逆邪。言关梁之限,知邪伪也。正义曰阙丘二星在河南,天子之双阙,诸侯之两观,亦象魏县书之府。金、火守之,主兵战阙下也。
舆鬼,鬼祠事;中白者为质。
晋灼曰:舆鬼五星,其中白者为质。正义曰舆四星,主祠事,天田也。主视明察奸谋。东北星主积马,东南星主积兵,西南星主积布帛,西北星主积金玉,随其变占之。中一星为积尸,一名质,主丧死祠祀。占:鬼星明大,谷成;不明,百姓散。质欲其没不明,明则兵起,大臣诛,下人死之。
火守南北河,兵起,榖不登。故德成衡,观成潢,
晋灼曰:日、月、五星不轨道也。衡,太微廷也。观,占也。潢,五帝车舍。
伤成钺,
晋灼曰:贼伤之占,先成形于钺。索隐曰案:德成衡,
衡则能平物,故有德公平者,先成形于衡。观成潢,为帝车舍,言王者游观,亦先成形于潢也。伤成钺者,伤,败也,言王者败德,亦先成形于钺,以言有败乱则有钺诛之。形按文耀钩则云德成潢,败成钺,其意异也。又此下文祸成井,诛成质,皆是东井下义。总列于此也。
祸成井,
晋灼曰:东井主水事,火入一星居其旁,天子且以火败,故曰祸也。
诛成质。
晋灼曰:荧惑入舆鬼、天质,占曰大臣有诛。
柳为鸟注,主木草。
索隐曰案:汉书天文志注作喙。尔雅云鸟喙谓之柳。孙炎云喙,朱鸟之口,柳其星聚也。以注为柳星,故主草木也。正义曰喙,丁救反,一作注。柳八星,星一星,张六星,为鹑火,于辰在午,皆周之分野。柳为朱鸟咮,天之厨宰,主尚食,和滋味。占以顺明为吉;金、火守之,国兵大起。
七星,颈,为员官。主急事。
索隐曰案:宋均云颈,朱鸟颈也。员官,咙喉也。物在咙喉,终不久留,故主急事也。正义曰七星为颈,一名天都,主衣裳文绣,主急事。以明为吉,暗为凶;金、火守之,国兵大起。
张,素,为厨,主觞客。
索隐曰素,嗉也。尔雅云鸟张嗉。郭璞云鸟受食之处也。正义曰:张六星,六为嗉,主天厨饮食赏赉觞客。占以明为吉,暗为凶。金、火守之,国兵大起。
翼为羽翮,主远客。
正义曰翼二十星,轸四星,长沙一星,辖二星,合轸七星皆为鹑尾,于辰在巳,楚之分野。翼二十二星为天乐府,又主外国,亦主远客。占:明大,礼乐兴,四夷服;徙,则天子举兵以罚乱者。
轸为车,主风。
索隐曰宋均云:轸四星居中,又有二星为左右辖,车之象也。轸与巽同位,为风,车动行疾似之也。正义曰轸四星,主冢宰辅臣,又主车骑,亦主风。占:明大,则车骑用;太白守之,天下学校散,文儒失业,兵戈大兴;荧惑守之,南方有不用命之国,当发兵伐之;辰星守之,徐、泗有戮之者。
其旁有一小星,曰长沙星,
正义曰长沙一星在轸中,主寿命。占:明,主长寿,子孙昌也。
星不欲明;明与四星等,若五星入轸星中,兵大起。
索隐曰宋均云:五星主行使。使动,兵车亦动也。
轸南众星曰天库楼;
正义曰天库一星,主太白,秦也,在五车中。
库有五车。车星角若益众,及不具,无处车马。
西宫咸池,
索隐曰文耀钩云:西宫白帝,其精白虎。正义曰咸池三星,在五车中,天潢南,鱼鸟之所托也。金犯守之,兵起;火守之,有灾也。
曰天五潢。五潢,五帝车舍。
索隐曰案:元命包曰咸池主五谷,其星五者各有所职。咸池,言谷生于水,含秀含实,主秋垂,故一名五帝车舍,言以车载谷而贩也。正义曰五车五星,三柱九星,在毕东北,天子三兵车舍也。西北大星曰天库,主太白,秦也。次东北星天狱,主辰,燕、赵也。次东曰天仓,主岁,卫、鲁也。次东南曰司空,主镇,楚也。次西南曰卿,主荧惑,魏也。占:五车均明,柱皆见,则仓库实;不见,其国绝食,兵见起。五车、三柱有变,各以其国占之。三柱入出一月,米贵三倍,期二年;出三月,贵十倍,一年;柱出不与天仓相近,军出,米贵,转粟千里;柱例出,尤甚。火入,天下旱;金入,兵;水入,水也。
火入,旱;金,兵;水,水。中有三柱;柱不具,兵起。
索隐曰谓火、金、水入五潢,则各致此灾也。宋均云不言木、土者,木、土德星,于此不为害也。
奎曰封豕,为沟渎。
正义曰奎,苦圭反,十六星。娄三星为降娄,于辰在戌,鲁之分野。奎,天之府库,一曰天豕,亦曰封豕,主沟渎。西南大星,所谓天豕目,占以明为吉。星不欲团圆,团圆则兵起。暗则臣干命之咎,亦不欲开阖无常,当有白衣称命于山谷者。五星犯奎,臣主其德,权臣擅命,不可禁者。王者宗祀不洁,则奎动摇。若燄燄有光,则近臣谋上之应,亦庶人饥馑之厄。太白守奎,胡、貊之忧,可以伐之。荧惑星主之,则有水之忧,连以三年。填星、岁星守之,中国之利,外国不利,可以兴师动众,斩断无道。
娄为聚众。
正义曰娄三星为苑,牧养牺牲以共祭祀,亦曰聚众。占:动摇,则众兵聚;金、火守之,兵起也。
胃为天仓。正义曰胃三星,昴七星,毕八星,为大梁,于辰在酉,赵之分野。胃主仓廪,五谷之府也。占:明则天下和平,五谷丰稔;不然,反是。
其南众星曰廥积。
如淳曰:刍槁积为廥也。正义曰刍槁六星,在天苑西,主积槁草者。不见,则牛马暴死;火守,灾起也。
昴曰髦头,胡星也,为白衣会。
正义曰昴一星为髦头,胡星,亦为狱事。明,天下狱讼平;暗为刑罚滥。六星明与大星等,大水日至,其兵大起;摇动若跳跃者,边兵大起;一星不见,皆兵之忧也。
毕曰罕车,为边兵,主弋猎。
索隐曰尔雅云浊谓之毕也。孙炎为掩兔之毕或呼为浊,因以名星也。正义曰毕八星,曰罕车,为边兵,主弋猎。其大星曰天高,一曰边将,四夷之尉也。星明大,天下安,远夷入贡;失色,边乱。毕动,兵起;月宿则多雨。毛苌云毕所谓掩兔也。
其大星旁小星为附耳。附耳摇动,有谗乱臣在侧。
正义曰附耳一星,属毕大星之下,次天高东南隅,主为人主听得失,伺𠍴过。星明,则中国微,边寇警;移动,则谗佞行;入毕,国起兵。
昴、毕间为天街。其阴,阴国;阳,阳国。
索隐曰元命包云:毕为天阶。尔雅云:大梁,昴。孙炎云:毕、昴之间,日、月、五星出入要道,若津梁。正义曰天街二星,在毕、昴间,主国界也。街南为华夏之国地街北为边裔之国。土、金守,胡兵入也。孟康曰:阴,西南,坤维,河山已北国;阳,河山巳南国。
参为白虎。
正义曰觜三星,参三星,外四星为实沈,于辰在申,魏之分野,为白虎形也。
三星直者,是为衡石。
孟康曰:参三星者,白虎宿中,西直,似称衡。
下有三星,兑,曰罚,为斩艾事。
孟康曰:在参间。上小下大,故曰锐。晋灼曰:三星少斜列,无锐形。正义曰罚,亦作伐。春秋运斗枢云参伐事主斩艾。
其外四星,左右肩股也。小三星隅置,曰觜觿,为虎首,主葆旅事。
如淳曰:关中俗谓桑榆蘖生为葆。晋灼曰:葆,菜也。野生曰旅,今之饥民采旅生也。索隐曰姚氏案:宋均云葆,守也。旅犹军旅也。言佐参伐以斩除凶也。正义曰觜,子思反。觿,胡规反。葆音保。觜觿为虎首,主收敛葆旅事也。葆旅,野生之可食也。占:金、木来守,国易正,灾起也。
其南有四星,曰天厕。
正义曰天厕四星,在屏,主溷也。占:色黄,吉;青与白,皆凶;不见,则人寝疾。
厕下一星,曰天矢。矢黄则吉;青、白、黑,凶。
正义曰天矢一星,在厕南。占与天厕同。
其西有句曲。
正义曰句音钩。
九星,三处罗:一曰天旗,
正义曰参旗九星,在参西,天旗也,指麾远近以从命者。王者斩伐当理,则天旗曲直理顺;不然,则兵动于外,可以忧之。若明而稀,则边寇动;不然,则不。
二曰天苑,
正义曰天苑十六星,如环状,在毕南,天子养禽兽之所。稀暗,则多死亡。
三曰九游。
徐广曰:音流。正义曰九游九星,在玉井西南,天子之兵旗,所以导军进退,亦领州列邦。并不欲摇动,摇动则九州分散,人民失业,信命亦不通,于中国忧。以金、火守之,乱起也。
其东有大星曰狼。狼角变色,多盗贼。
正义曰狼一星,参东南。狼为野将,主侵掠。占:非其处,则人相食;色黄白而明,吉;赤,角,兵起;金、木、火守,亦如之。
下有四星曰弧,直狼。
正义曰弧九星,在狼东南,天之弓也。以伐叛怀远,又主备贼盗之知奸邪者。弧矢向狼动移,多盗;明大变色,亦如之。矢不直狼,又多盗;引满,则天下尽兵也。
狼比地有大星,曰南极老人。老人见,治安;不见,兵起。常以秋分时候之于南郊。附耳入毕中,兵起。
晋灼曰:比地,近地也。正义曰老人一星,在弧南,一曰南极,为人主寿命延长之应。常以秋分之曙见于丙,春分之夕见于丁。见,则国长命,故谓之寿昌,天下安宁;不见,人主忧也。
北宫元武,
索隐曰文耀钩云:北宫黑帝,其精元武。尔雅云元
枵,虚也。又云北陆,虚也。解者以陆为道。孙炎曰陆,中也;北方之宿中也。正义曰南斗六星,牵牛六星,并北宫元武之宿。
虚、危。
正义曰虚二星,危三星,为元枵,于辰在子,齐之分野。虚主死丧哭泣事,又为邑居庙堂祭祀祷祝之事;亦天之冢宰,主平理天下,覆藏万物。占:动,则有死丧哭泣之应;火守,则天子将兵;水守,则人饥馑;金守,臣下兵起。危为宗庙祀事,主天市架屋。占:动,则有土功;火守,天下兵;水守,下谋上也。
危为盖室;
索隐曰宋均云:危上一星高,旁两星隋下,似乎盖屋也。正义曰盖屋二星在危南,主天子所居宫室之官也。占:金、火守入,国兵起;孛,彗尤甚。危为架屋,自有星,恐文误也。
虚为哭泣之事。
索隐曰:姚氏案荆州占,以为其宿二星,南星主哭泣。虚中六星,不欲明,明则有大丧也。
其南有众星,曰羽林天军。
正义曰羽林三十五星,三三而聚,散在垒壁南,天军也。亦天宿卫之兵革出。不见,则天下乱;金、火、水入,军起也。
军西为垒,或曰钺。
正义曰垒壁阵十二星,横列在营室南,天军之垣垒。占:之非故兵起,将军死也。
旁有一大星为北落。北落若微亡,军星动角益希,及五星犯北落,入军,军起。火、金、水尤甚:火,军忧;水,患;木、土,军吉。
汉书音义曰:木星、土星入北落,则吉也。正义曰北落师门一星,在羽林西南。天军之门也。长安城北落门,以象此也。主非常,以候兵。占:明,则军安;微弱,则兵起;金、火守,有兵,为虏犯塞;土、木则吉。
危东六星,两两相比,曰司空。
正义曰比音鼻。比,近也。危东两两相比者,是司命等星也。司空唯一星耳,又不在危东,恐命字误为空也。司命二星,在虚北,主丧送;司录二星,在司命北,主官司;危二星,在司录北,主危亡;司非二星,在危北,主𠍴过:皆冥司之职。占:大,为君忧;常则吉也。
营室为清庙,曰离宫、阁道。
索隐曰元命包云:营室十里,挻陶精类,始立纪纲,包物为室。又尔雅云:营室谓之定。郭璞云:定,正也。天下作宫室,皆以营室中为正也。荆州占云阁道,王良旗也,有六星。
汉中四星,曰天驷。
索隐曰:元命包云汉中四星曰骑,一曰天驷也。
旁一星,曰王良。王良策马,车骑满野。
索隐曰春秋合诚图云:王良主天马也。正义曰王良五星,在奎北河中,天子奉御官也。其动策马,则兵骑满野;客星守之,则津桥不通;金、火守入,皆兵之忧也。策一星,在王良前,主天子仆也。占以动摇移易在王良前,或居马后,则为策马,策马而兵动也。按:豫章周腾字叔达,南昌人,为侍御史。桓帝当南郊,平明应出,腾仰观,曰:夫王者象星,今宫中星及策马星悉不动,上明日必不出。至四更,皇太子卒,遂止也。
旁有八星,绝汉,曰天潢。天潢旁,江星。江星动,人涉水。
索隐曰元命包曰:潢主河渠,所以度神,通四方。宋均云:天潢,天津也。津,凑也,主计度也。正义曰天江四星,在尾北,主太阴也。不欲明;明而动,水暴出;其星明大,水不禁也。
杵、臼四星,在危南。
正义曰杵、臼三星,在丈人星旁,主军粮。占:正下直臼,吉;与臼不相当,军粮绝也。臼星在南,主舂。其占:覆则岁大饥,仰则大熟也。
匏瓜,有青黑星守之,鱼盐贵。
索隐曰:荆州占云:匏瓜,一名天鸡,在河鼓东。匏瓜明,则岁大熟也。正义曰匏音白包反。匏瓜五星,在离珠比,天子果园。占:明大光润,岁熟;不,则包果之实不登;客守,鱼盐贵也。
南斗为庙,
正义曰南斗六星,在南也。
其北建星。建星者,旗也。
正义曰建六星,在斗北,临黄道,天之都关也。斗建之间,七曜之道,亦主旗辂。占:动摇,则人劳;不然,则不;月晕,蛟龙见,牛马疫;月、五星犯守,大臣相谋为,关梁不通及大水也。
牵牛为牺牲。
正义曰牵牛为牺牲,亦为关梁。其北二星,一曰即路,一曰聚火。又上一星,主道路;次二星,主关梁;占:明大,关梁通;不明,不通,天下牛疫死;移入汉中,天下乃乱也。
其北河鼓。河鼓大星,上将;左右,左右将。索隐曰尔雅云:河鼓谓之牵牛。孙炎云:河鼓之旗十二星,在牵牛北。故或名河鼓为牵牛也。正义曰河鼓三星,在牵牛北,主军鼓。盖天子三将军,中央大星大将军,其南左星左将军,其北右星右将军,所以备关梁而拒难也。占:明大光润,将军吉;动摇差戾,乱兵起;直,将有功;曲,则将失计也。自昔传牵牛织女七月七日相见,此星也。
婺女,
索隐曰尔雅云须女谓之务女或作婺女。正义曰须女四星,亦婺女,天少府也。南斗、牵牛、须女皆为星纪,于辰在丑,越之分野,而斗牛为吴之分野也。须女,贱妾之称,妇职之卑者,主布帛裁制嫁娶。占:水守之,万物不成;火守,布帛贵,人多死;土守,有女丧;金守,兵起也。
其北织女。织女,天女孙也。
正义曰织女三星,在河北天纪东,天女也,主果蓏丝帛珍宝。占:王者至孝于神明,则三星俱明;不然,则暗而微,天下女工废;明,则理;大星怒而角,布帛涌贵;不见,则兵起。晋书天文志云:晋太史令陈卓总甘、石、巫咸三家所著星图,大凡二百八十三宫,一千四百六十四星,以为定纪。今略其昭昭者,以备天官云。徐广曰:孙,一作名。索隐曰:荆州占云织女,一名天女,天子女也。
察日、月之行以揆岁星顺逆。
正义曰晋灼云:太岁在四仲,则岁行三宿;太岁在四孟四季,则岁行二宿。二八十六,三四十二,而行二十八宿,十二岁而周天。索隐曰姚氏案:天官占云岁星,一曰应星,一曰经星,一曰纪星。物理论云岁行一次,谓之岁星,则十二岁而星一周天也。
曰东方木,主春,日甲乙。义失者,罚出岁星。
正义曰天官云:岁星者,东方木之精,苍帝之象也。其色明而内黄,天下安宁。夫岁星欲春不动,动则农废。岁星盈缩,所在之国不可伐,可以罚人;失次,则民多病;见,则喜。夫所居国,人主有福,不可以摇动。人主怒,无光,仁道失。岁星顺行,仁德加也。岁星农官,主五谷。天文志云:春日,甲乙;四时,春也。五常,仁;五事,貌也。人主仁亏,貌失,逆时令,伤木气,则罚见岁星。
岁星嬴缩,以其舍命国。所在国不可伐,可以罚人。
索隐曰案:天文志曰凡五星早出为嬴,嬴为客;晚出为缩,缩为主人。五星嬴缩,必有天应见杓也。正义曰舍,所止宿也。命,名也。
其趋舍而前曰嬴,
索隐曰趋音聚,谓促也。
退舍曰缩。嬴,其国有兵不复;缩,其国有忧,将亡,
正义曰将音子匠反。
国倾败。其所在,五星皆从而聚于一舍,其下之国可以义致天下。
索隐曰:汉高帝元年,五星皆聚东井。天文志,云其年岁星在东井,故四星从而聚也。
以摄提格岁:
索隐曰太岁在寅,岁星正月晨出东方。按:尔雅岁在寅为摄提格。李巡云言万物承阳起,故曰摄提格。格,起也。
岁阴左行在寅,岁星右转居丑。正月,与斗、牵牛晨出东方,名曰监德。
索隐曰岁星在寅正月晨见东方之名。巳下皆出石氏星经文,云星在斗牵牛,失次应见于杓也。汉书天文志则载甘氏及太初星历,所在之宿不同也。
色苍苍有光。其失次,有应见柳。岁早,水;晚,旱。岁星出,东行十二度,百日而止,反逆行;逆行八度,百日,复东行。岁行三十度十六分度之七,率日行十二分度之一,十二岁而周天。出常东方,以晨;入于西方,用昏。单阏岁:
索隐曰在卯也。岁星二月晨出东方。尔雅云卯为单阏。李巡云:阳气推万物而起,故曰单阏。单,尽也。阏,止也。
岁阴在卯,星居子。以二月与婺女、虚、危晨出,曰降入。
索隐曰即岁星三月晨见东方之名。其馀准此。
大有光。其失次,有应见张。名曰降入其岁大水。执徐岁:
索隐曰尔雅辰为执徐。李巡云:伏蛰之物皆振舒而出,故曰执徐。执,蛰也;徐,舒也。
岁阴在辰,星居亥。以三月居与营室、东壁晨出,曰青章。青章甚章。其失次;有应见轸。曰青章岁早,旱;晚,水。大荒骆岁:
索隐曰尔雅云在巳为大荒骆。姚氏云:言万物皆炽盛而大出,霍然落,落故曰荒骆也。
岁阴在巳,星居戌。以四月与奎、娄胃昴晨出,曰跰踵。
徐广曰:一曰路嶂。索隐曰天文志作路。字诂云,今作踵也。正义曰跰,白边反。踵,之勇反。
熊熊赤色,有光。其失次,有应见亢。敦牂岁:
索隐曰尔雅云在午为敦牂。孙炎云敦,盛也;牂,壮也。言万物盛壮。韦昭云敦音顿。
岁阴在午,星居酉。以五月与胃、昴、毕晨出,曰开明。
徐广曰:一曰天津。索隐曰天文志作启明。
炎炎有光。
正义曰炎,盐验反。
偃兵;唯利公王,不利治兵。其失次,有应见房。岁早,旱;晚,水。叶洽岁:
索隐曰尔雅云在未为叶洽。李巡云:阳气欲化万物,故曰协洽。协,和也;洽,合也。
岁阴在未,星居申。以六月与觜觿、
正义曰觜,子斯反。觿,胡规反。
参晨出,曰长列。昭昭有光。利行兵。其失次,有应见箕。涒滩岁:
索隐曰尔雅云在申为涒滩。李巡云:涒滩,物吐秀倾垂之貌。涒他昆反,滩他丹反。
岁阴在申,星居未。以七月与东井、舆鬼晨出,曰大音。昭昭白。其失次,有应见牵牛。作鄂岁:
索隐曰尔雅云在酉为作鄂。李巡云作鄂,皆物芒枝起之貌。鄂音愕。案:下文云作作有芒,则李巡解亦近。天文志作詻,音五恪反,与史记及尔雅并异。
岁阴在酉,星居午。以八月与柳、七星、张晨出,曰为长王。作作有芒。国其昌,熟谷。其失次,有应见危。曰大章有旱而昌,有女丧,民疾。阉茂岁:
索隐曰尔雅云在戌曰阉茂。孙炎云万物皆蔽冒,故曰阉茂。阉,蔽也;茂,冒也。天文志作掩茂。
岁阴在戌,星居巳。以九月与翼、轸晨出,曰天睢。
索隐曰刘氏音吁唯反。
曰色大明。其失次,有应见东壁。岁水,女丧。大渊献岁:
索隐曰尔雅云在亥为大渊献。孙炎云:渊,深也。大献万物于深,谓盖藏之于外也。
岁阴在亥,星居辰。以十月与角、亢晨出,曰大章。
徐广曰:一曰大星。索隐曰天文志亦作大星。
苍苍然,星若跃而阴出旦,是谓王平。起师旅,其率必武;其国有德,将有四海。其失次,有应见娄。困敦岁:
索隐曰尔雅在子为困敦。孙炎云:困敦,混沌也。言万物初萌,混沌于黄泉之下。
岁阴在子,星居卯。以十一月与氐、房、心晨出,曰天泉。元色甚明。江池其昌,不利起兵。其失次,有应在昴。赤奋若岁:
索隐曰尔雅云在丑为赤奋若。李巡云:言阳气奋迅。若,顺也。
岁阴在丑,星居寅,以十二月与尾、箕晨出,曰天皓。
索隐曰音昊。汉志亦作昊。
黫然黑色甚明。
索隐曰黫音乌闲反。
其失次,有应见参。当居不居,居之又左右摇,未当去去之,与他星会,其国凶。所居久,国有德厚。其角动,乍小乍大,若色数变,人主有忧。其失次舍以下,进而东北,三月生天棓,长四丈,末兑,
索隐曰天文志,此皆甘氏星经文,而志又兼载石氏,此皆不取。石氏名申夫,甘氏名德。正义曰岁星之精散而为天枪、天棓、天冲、天猾、国皇、天搀、及登天、荆真,若天猿、天垣、苍彗,皆以应凶灾也。天棓者,一名觉星,本类星者如末锐,长四丈,出东北方、西方。其出,则天下兵争也。
进而东南,三月生彗星,长二丈,类彗星。
正义曰天彗者,一名扫星,本类星,末类彗,小者数寸长,长或竟天,而体无光,假日之光,故夕见则东指,晨见则西指,若日南北,皆随日光而指。光芒所及为灾变,见则兵起;除旧布新,彗所指之处弱也。
退而西北,三月生天搀,长四丈,末兑。
韦昭曰:搀音参差之参。正义曰搀,楚咸反。天搀者,在西南,长四丈,末锐。京房云天搀为兵,赤地千里。枯骨籍籍。天文志云天搀主兵乱也。
退而西南,三月生天枪,长数丈,两头兑。
正义曰枪,楚行反。天枪者,长数丈,两头锐,出西南方。其见,不过三月,必有破国乱君伏死其辜。天文志云孝文时,天枪夕出西南,占曰为兵丧乱,其六年十一月,匈奴入上郡、云中,汉起兵以卫京师也。
谨视其所见之国,不可举事用兵。其出如浮如沈,其国有土功;如沈如浮,其野亡。色赤而有角,其所居国昌。迎
徐广曰:迎一作御。
角而战者,不胜。星色赤黄而沈,所居野大穰。
正义曰穰,人羊反,丰熟也。
色青白而赤灰,所居野有忧。岁星入月,其野有逐相;与太白𩰚,
韦昭曰:星相击为𩰚。
其野有破军。岁星一曰摄提,曰重华,曰应星,曰纪星。营室为清庙,岁星庙也。
察刚气以处荧惑。
徐广曰:刚,一作罚。索隐曰按:姚氏引广雅荧惑谓之执法。天官占云荧惑方伯象,司察妖孽。则徐云察罚气为是。春秋纬文耀钩云:赤帝熛怒之神,为荧惑,位在南方,礼失则罚出。晋灼云:尝以十月入太微,受制而出行列宿,司无道,出入无常也。
曰南方火,主夏,日丙、丁。礼失,罚出荧惑,荧惑失行是也。出则有兵,入则兵散。以其舍命国。荧惑荧惑为勃乱,残贼、疾、丧、饥、兵。
徐广曰:以下云荧惑为理,外则理兵,内则理政。正义曰天官占云:荧惑为执法之星,其行无常,以其舍命国:为残贼,为疾,为丧,为饥,为兵。环绕旬曲,芒角动摇,乍前乍后,其殃逾甚。荧惑主死丧,大鸿胪之象;主甲兵,大司马之义;伺骄奢乱孽,执法官也。其精为风伯,惑童儿歌谣嬉戏也。
反道二舍以上,居之,三月有殃,五月受兵,七月半亡地,九月太半亡地。因与俱出入,国绝祀。居之,殃还至,虽大当小;
索隐曰案:还音旋。旋,疾也。若荧惑反道居其舍,所致殃祸速疾,则虽大反小。
久而至,当小反大。
索隐曰:久谓行迟也。如此,祸小反大,言久腊毒也。
其南为丈夫,北为女子丧。
索隐曰:宋均云荧惑守舆鬼南,为丈夫受其咎;北,则女子受其凶也。
若角动环绕之,及乍前乍后,左右,殃益大。与他星𩰚,
正义曰凡五星𩰚,皆为战𩰚。兵不在外,则为内乱。𩰚谓光芒相及。
光相逮,为害;不相逮,不害。五星皆从而聚于一舍,其下国可以礼致天下。
正义曰三星若合,是谓惊位绝行,其国外内有兵与丧,人民饥乏,改立侯王。四星若合,是为大王,其国兵丧暴起,君子忧,小人流。五星若合,是谓易行,有德者受庆,奄有四方;无德者受殃,乃以死亡也。
法,出东行十六舍而止;逆行二舍;六旬,复东行,自所止数十舍,十月而入西方;伏
晋灼曰:伏不见。
行五月,出东方。其出西方曰反明,主命者恶之。东行急,一日行一度半。其行东、西、南、北疾也。兵各聚其下;用战,顺之胜,逆之败。荧惑从太白,军忧;离之,军却。出太白阴,有分军;行其阳,有偏将战。当其行,太白逮之,破军杀将。
索隐曰宋均云:太白宿,主军来冲拒也。
其入守犯太微、
孟康曰:犯,七寸已内光芒相及也。韦昭曰:自下触之曰犯,居其宿曰守。
轩辕、营室,主命恶之。心为明堂,荧惑庙也。
谨候此。历斗之会以定填星之位。
索隐曰晋灼曰:常以甲辰之元始建斗,岁镇一宿,二十八岁而周天。广雅曰:镇星,一名地侯。文耀钩曰:镇,黄帝含枢纽之精,其体旋玑,中宿之分也。
曰中央土,主季夏,日戊、己,黄帝,主德,女主象也。岁填一宿,其所居国吉。未当居而居,若已去而复还,还居之,其国得土,不乃得女。若当居而不居,既已居之,又西东去,其国失土,不乃失女,不可举事用兵。其居久,其国福厚;易,福薄。
徐广曰:易犹轻速也。
其一名曰地侯,主岁。岁行十二度百十二分度之五,日行二十八分度之一,二十八岁周天。其所居,五星皆从而聚于一舍,其下之国,可重致天下。
正义曰重音逐咙反。言五星皆从填星,其下之国倚重而致天下,以填主木土故也。
礼、德、义、杀、刑尽失,而填星乃为之动摇。嬴,为王不宁;其缩,有军不复。填星,其色黄,光芒,音曰黄钟宫。其失次上二三宿曰嬴,有主命不成,不乃大水。失次下二三宿曰缩,有后戚,其岁不复,不乃天裂若地动。斗为文太室,填星庙,天子之星也。木星与土合,为内乱。饥,主勿用战,败;水则变谋而更事;火为旱;金为白衣会
正义曰星经云:凡五星,木与土合为内乱,饥;与水合为变谋,更事;与火合为饥为旱;与金合为白衣会也。
若水。金在南曰牝牡,年谷熟,金在北,岁偏无。
索隐曰晋灼曰:岁,阳也,太白,阴也,故曰牝牡。正义曰星经云:金在南,木在北,名曰牝牡,年谷大熟;金在北,木在南,其年或有或无。
火与水合为淬,与金合为铄,为丧,皆不可举事,用兵大败。土为忧,主孽卿;
晋灼曰:火入水,故曰淬。索隐曰案:谓火与水俱从
填星合也。正义曰淬,匆内反。星经云:凡五星,火与水合为淬,用兵举事大败;与金合为铄,为丧,不可举事,用兵从军为忧;离之,军却;与土合为忧,生孽卿;与木合,饥,战败也。索隐曰:文耀钩云:水土合则成炉冶,炉冶成则火兴,火兴则土之子淬,金成销铄,金铄则土无子,无子辅父则益妖孽,故子忧也。
大饥,战败,为北军,
正义曰为北,军北也。凡军败曰北。
军困,举事大败。土与水合,穰而拥阏,
正义曰拥,于拱反。阏,乌葛反。
有覆军,
徐广曰:或云木、火、土三星若合,是谓惊位绝行。
其国不可举事。出,亡地;入,得地。金为疾,为内兵,亡地。三星若合,其宿地国外内有兵与丧,改立公王。四星合,兵丧并起,君子忧,小人流。五星合,是谓易行,有德,受庆,改立大人,奄有四方,子孙蕃昌;无德,受殃若亡。五星皆大,其事亦大;皆小,事亦小。蚤出者为嬴,嬴者为客。晚出者为缩,缩者为主人。必有天应见于杓星。同舍为合。相凌为𩰚,
孟康曰:凌,相冒占过也。韦昭曰:突掩为凌。
七寸以内必之矣。
索隐曰:韦昭云必有祸也。
五星色白圜,为丧旱;赤圜,则中不平,为兵;青圜,为忧水;黑圜,为疾,多死;黄圜,则吉。赤角犯我城,黄角地之争,白角哭泣之声,青角有兵忧,黑角则水。意,
徐广曰:一作志。
行穷兵之所终。五星同色,天下偃兵,百姓宁昌。春风秋雨,冬寒夏暑,动摇常以此。填星出百二十日而逆西行,西行百二十日反东行。见三百三十日而入,入三十日复出东方。太岁在甲寅,镇星在东壁,故在营室。
察日行以处位太白。
索隐曰:太白晨出东方曰启明,故察日行以处太白之位。韩诗云太白晨出东方为启明,昏见西方为长庚。又孙炎注尔雅,亦以为晨出东方高三丈,命曰启明;昏见西方高三舍,命曰太白。正义曰晋灼云:常以正月甲寅与荧惑晨出东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又出西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入三十五日而复出东方。出以寅、戌,入以丑、未。天官占云:太白者,西方金之精,白帝之子,上公、大将军之象也。一名殷星,一名大正,一名荧星,一名官星,一名梁星,一名灭星,一名大嚣,一名大衰,一名大爽。径一百里。天文志云:其日庚辛;四时,秋也;五常,义也;五事,言也。人主义亏言失,逆时令,伤金气,罚见太白:春见东方,以晨;秋见西方,以夕也。
曰西方,秋,司兵月行及天矢
正义曰太白五芒出,早为月蚀,晚为天矢及彗。其精散为天杵、天、伏灵、大败、司奸、天狗、贼星、天残、卒起星,是古历星;若竹彗、墙星、猿星、白彗,皆以示变也。
日庚、辛,主杀。杀失者,罚出太白。太白失行,以其舍命国。其出行十八舍二百四十日而入。入东方,伏行十一舍百三十日;其入西方,伏行三舍十六日而出。当出不出,当入不入,是谓失舍,不有破军,必有国君之篡。其纪上元,
正义曰其纪上元,是星古历初起上元之法也。
以摄提格之岁,与营室晨出东方,至角而入;与营室夕出西方,至角而入;与角晨出,入毕;与角夕出,入毕;与毕晨出,入箕;与毕夕出,入箕;与箕晨出,入柳;与箕夕出,入柳;与柳晨出,入营室;与柳夕出,入营室。凡出入东西各五,为八岁,二百三十日,
徐广曰:一云三十二日。
复与营室晨出东方。其大率,岁一周天。
索隐曰案:上元是古历之名,言用上元纪历法,则摄提岁而太白与营室晨出东方,至角而入;与营室夕出西方,至角而入。凡出入东西各五,为八岁二百三十日,复与营室晨出东方。大率岁一周天也。
其始出东方,行迟,率日半度,一百二十日,必逆行一二舍;上极而反,东行,行日一度半,一百二十日入。其庳,近日,曰明星,柔;高,远日,曰大嚣,刚。
徐广曰:嚣一作变。
其始出西,行疾,率日一度半,百二十日;上极而行迟,日半度,百二十日,旦入,必逆行一二舍而入。其庳,近日,曰太白,柔;高,远日,曰大相,刚。出以辰、戌,入以丑、未。当出不出,未当入而入,天下偃兵,兵在外,入。未当出而出,当入而不入,下起兵,有破国。其当期出也,其国昌。其出东为东,入东为北方;出西为西,入西为南方。所居久,其乡利;疾,
苏林曰:疾过也。
其乡凶。出西逆行至东,正西国吉。出东至西,正东国吉。其出不经天;经天,天下革政。
索隐曰孟康曰:谓出东入西,出西入东也。太白阴星,出东当伏东,出西当伏西,过午为经天。又晋灼曰:日,阳也,日出则星没。太白昼见午上为经天也。
小以角动,兵起。始出大,后小,兵弱;出小,后大,兵强。出高,用兵深吉,浅凶;庳,浅吉,深凶。日方南金居其南,日方北金居其北,曰嬴,
正义曰郑元云:方犹向也。谓昼漏半而置土圭表阴阳,审其南北也。影短于土圭谓之日南,是地于日为近南也;长于土圭谓之日北,是地于日为近北也。凡日影于地,千里而差一寸。周礼云:日南则影短多暑,日北则影长多寒。孟康云:金谓太白也。影,日中之影也。
侯王不宁,用兵进吉退凶。日方南金居其北,日方北金居其南,曰缩,侯王有忧,用兵退吉进凶。用兵象太白:太白行疾,疾行;迟,迟行。角,敢战。动摇躁,躁。圜以静,静。顺角所指,吉;反之,皆凶。出则出兵,入则入兵。赤角,有战;白角,有丧;黑圜角,忧,有水事;青圜小角,忧,有木事;黄圜和角,有土事,有年。
正义曰太白星圆,天下和平;若芒角,有土事。有年谓丰熟也。
其已出三日而复,有微入,入三日乃复盛出,是谓耎,
晋灼曰:耎,退之不进。索隐曰耎,音奴乱反。
其下国有军败将北。其已入三日又复微出,出三日而复盛入,其下国有忧;师有粮食兵革,遗人用之;
正义曰遗,唯季反。
卒虽众,将为人虏。其出西失行,外国败;其出东失行,中国败。其色大圜黄滜,可为好事;其圜大赤,兵盛不战。太白白,比狼;赤,比心;黄,比参左肩;苍,比参右肩;黑,比奎大星。
正义曰比,卑耳反,下同。比,类也。晋书天文志云:凡五星有色,大小不同,各依其行而应时节。色变有类:凡青,比参左肩;赤,比心大星;黄,比参右肩;白,比狼星;黑,比奎大星。不失本色而应其四时者,吉;色害其行,凶也。参,色林反,下同。
五星皆从太白而聚乎一舍,其下之国可以兵从天下。
正义曰晋书天文志云:凡五星所出所直之辰,其国为得位者,岁星以德,荧惑为礼,镇星有福,太白兵强,辰阴阳和。所直之辰,顺其色而角者胜,其色害者败;居实有得,居虚无得也。胜位,胜色,行得尽胜也。
居实,有得也;居虚,无得也。
索隐曰:实谓星所合居之宿;虚谓嬴缩也。
行胜色,
晋灼曰:太白行得度者,胜色也。正义曰胜音升剩反,下同。
色胜位,有位胜无位,有色胜无色,行得尽胜之。
晋灼曰:行应天度,唯有色得位;行尽胜之,行重而色位轻。星经得字作德。
出而留桑榆间,
晋灼曰:行迟而下也。正出,气言平正,出桑榆上者馀二千里。
疾其下国。
正义曰疾,汉书作病也。
上而疾,未尽其曰,过参天,
晋灼曰:三分天过其一,此在戌酉之间。
疾其对国。
孟康曰:谓出东入西,出西入东。
上复下,下复上,有反将。其入月,将僇。金、木星合,光,其下战不合,兵虽起而不𩰚;合相毁,野有破军。出西方,昏而出阴,阴兵彊;暮食出,小弱;夜半出,中弱;鸡鸣出,大弱:是谓阴陷于阳。其在东方,乘明而出阳,阳兵之彊,鸡鸣出,小弱;夜半出,中弱;昏出,大弱:是谓阳陷于阴。太白伏也,以出兵,兵有殃。其出卯南,南胜北方;出卯北,北胜南方;正在卯,东国利。出酉北,北胜南方;出酉南,南胜北方;正在酉,西国胜。其与列星相犯,小战;五星,大战。其相犯,太白出其南,南国败;出其北,北国败。行疾,武;不行,文。色白五芒,出蚤为月蚀,晚为天矢及彗星,将发其国。出东为德,举事左之迎之,吉。出西为刑,举事右之背之,吉。反之皆凶。太白光见景,战胜。昼见而经天,是谓争明,彊国弱,小国彊,女主昌。亢为疏庙,太白庙也。太白,大臣也,其号上公。其他名殷星、太正、营星、观星、宫星、明星、大衰、大泽、终星、大相、天浩、序星、月纬。大司马位
谨候此。察日辰之会,以治辰星之位。
正义曰晋灼云:常以二月春分见奎、娄,五月夏至见东井,八月秋分见角、亢,十一月冬至见牵牛。出以辰、戌,入以丑、未,二旬而入。晨候之东方,夕候之西方也。索隐曰即正四时以治辰星之位是也。皇甫谧曰:辰星,一名毚星,或曰钩星。元命包曰北方
辰星水,生物布其纪,故辰星理四时。宋均曰辰星正四时之法,得与北辰同名也。
曰北方水,太阴之精,主冬,日壬、癸。刑失者,罚出辰星,
正义曰天官占云:辰星,北水之精,黑帝之子,宰相之祥也。一名细极,一名钩星,一名星,一名伺祠。径一百里。亦偏将、廷尉象也。天文志云:其日壬、癸。四时,冬也;五常,智也;五事,听也。人主智亏听失,逆时令,伤水气,则罚见辰星也。〈字字典不载〉
以其宿命国。是正四时:仲春春分,夕出郊、奎、娄、胃东五舍,为齐;仲夏夏至,夕出郊东井、舆鬼、柳东七舍,为楚;仲秋秋分,夕出郊角、亢、氐、房东四舍,为汉;仲冬冬至,晨出郊东方,与尾、箕、斗、牵牛俱西,为中国。其出入常以辰、戌、丑、未。其蚤,为月蚀;晚,为彗星及天矢。
孟康曰:辰星、月相凌不见者,则所蚀也。索隐曰:宋均云星辰与月同精,月为大臣,先期而出,是躁也。失则当诛,故月蚀者所以为灾祥也。辰星,阴也,彗亦阴,阴谋未成,故晚出也。张晏曰:彗,所以除旧布新。
其时宜效不效为失,
正义曰效,见也。言宜见不见,为失罚之也。
追兵在外不战。一时不出,其时不和;四时不出,天下大饥。其当效而出也,色白为旱,黄为五谷熟,赤为兵,黑为水。出东方,大而白,有兵于外,解。常在东方,其赤,中国胜;其西而赤,外国利。无兵于外而赤,兵起。其与太白俱出东方,皆赤而角,外国大败,中国胜;其与太白俱出西方,皆赤而角,外国利。五星分天之中,积于东方,中国利;积于西方,外国用者利。五星皆从辰星而聚于一舍,其所舍之国可以法致天下。辰星不出,太白为客;其出,太白为主。出而与太白不相从,野虽有军,不战。出东方,太白出西方;若出西方,太白出东方,为格,野虽有兵不战。
索隐曰谓辰星出西方。辰,水也。太白出东方。太白,金也。水生金,母子不相从,故上有军不战。今母子各出一方,故为格。格谓不和同,故野虽有兵不战也。
失其时而出,为当寒反温,当温反寒。当出不出,是谓击卒,兵大起。其入太白中而上出,破军杀将,客军胜;下出,客亡地。辰星来抵太白,太白不去,将死。正旗上出,破军杀将,客胜;下出,客亡地。视旗所指,以命破军。
索隐曰案:旗盖太白芒角,似旌旗。正义曰旗,星名,有九星。言辰星上则破军杀将,客胜也。
其绕环太白,若与𩰚,大战,客胜。免过太白,
索隐曰案:广雅云辰星谓之免星,则辰星之别名免,或作毚也。
间可剑,
苏林曰:音函。函,容也。其间可容一剑。索隐曰案:苏所说则字本有函音,故字从咸也。正义曰汉书云辰星过太白,间太白可剑,明广雅是也。
小战,客胜。免居太白前,军罢;出太白左,小战;摩太白,有数万人战,主人吏死;出太白右,去三尺,军急约战。青角,兵忧;黑角,水。赤行穷兵之所终。免七命,曰小正、辰星、天搀、安周星、细爽、能星、钩星。
索隐曰谓免星凡有七名。命者,名也。小正,一也;辰星,二也;天搀,三也;安周星,四也;细爽,五也;能星,六也;钩星,七也。
其色黄而小,出而易处,天下之文变而不善矣。免五色,青圜忧,白圜丧,赤圜中不平,黑圜吉。赤角犯我城,黄角地之争,白角号泣之声。其出东方,行四舍四十八日,其数二十日,而反入于东方;其出西方,行四舍四十八日,其数二十日,而反入于西方。其一候之营室、角、毕、箕、柳。出房、心间,地动。辰星之色:春,青黄;夏,赤白;秋,青白,而岁熟;冬,黄而不明。即变其色,其时不昌。春不见,大风,秋则不实。夏不见,有六十日之旱,月蚀。秋不见,有兵,春则不生。冬不见,阴雨六十日,有流邑,夏则不长。
角、亢、氐,兖州。房、心,豫州。尾、箕,幽州。斗,江、湖。牵牛、婺女,扬州。虚、危,青州。营室至东壁,并州。奎、娄、胃,徐州。昴、毕,冀州。觜觿、参,益州。
正义曰括地志云:汉武帝置十三州,改梁州为益州广汉。广汉,今益州咎县是也。分今河内、上党、云中。然按星经,益州,魏地,毕、觜、参之分,今河内、上党、云中是。未详也。
东井、舆鬼,雍州。柳、七星、张,三河。翼、轸,荆州。七星为员官,辰星庙,蛮夷星也。两军相当,日晕;
如淳曰:晕读曰运。
晕等,力钧;厚长大,有胜;薄短小,无胜。重抱大破无。抱为和,背不和,为分离相去。直为自立,立侯王;指晕若曰杀将。负且戴,有喜。圜在中,中胜;在外,外胜。青外赤中,以和相去;赤外青中,以恶相去。气晕先至而后去,居军胜。先至先去,前利后病;后至后去,前病后利;后至先去,前后皆病,居晕不胜。见而去,其发疾,虽胜无功。见半日以上,功太。白虹屈短,
李奇曰:屈,或为尾也。韦昭曰:短而直。
上下兑,有者下大流血。日晕制胜,近期三十日,远期六十日。其食,食所不利;复生,生所利;而食益尽,为主位。以其直及日所宿,加以日时,用命其国也。
月行中道,安宁和平。阴间,多水,阴事。外北三尺,阴星。北三尺,
索隐曰案:中道,房室星之中间也。房有四星,若人之房三间有四表然,故曰房。南为阳间,北为阴间,则中道房星之中间也。故房是日、月、五星之常行道,然黄道亦经房、心。若月行得中道,故阴阳和平;若行阴间,多阴事;阳间,则人主骄恣;若历阴星、阳星之南迫太阴、太阳之道,则有大水若兵,及大旱若丧也。太阳亦在阳间之南各三尺也。
太阴,大水,兵。阳间,骄恣。阳星,多暴狱。太阳,大旱丧也。
索隐曰太阴,太阳,皆道也。月行近之,故有水旱兵丧也。
角、天门,十月为四月,十一月为五月,十二月为六月,水发,近三尺,远五尺。
索隐曰谓月行入角与天门,若十月犯之,当为来年四月成灾;十一月,则主五月也。
犯四辅,辅臣诛。
索隐曰案:谓月犯房星也。四辅,房四星也。房以辅心,故曰四辅也。
行南北河,以阴阳言,旱水兵丧。
正义曰南河三星,北河三星,若月行北河以阴,南河以阳,则水旱、兵丧也。
月蚀岁星,其宿地,饥若亡。荧惑也乱,填星也下犯上,太白也彊国以战败,辰星也女乱。
正义曰孟康云:凡星入月,见月中,为星蚀月;月掩星,星灭,为月蚀星也。
食大角,
徐广曰:一云食于大角。正义曰大角一星,在两摄提间,人君之象也。
主命者恶之;心,则为内贼乱也;列星,其宿地忧。
索隐曰谓月蚀列星二十八宿,当其分地有忧。忧谓兵及丧也。
国皇星,
正义曰皇星者,大而赤,类南极老人,去地三丈,如炬火。见则内外有兵丧之难。
大而赤,
孟康曰:岁星之精散所为也。五星之精散为六十四变,记不尽。
状类南极。
徐广曰:南极老人星。
所出,其下起兵,兵彊;其冲不利。
昭明星,
索隐曰案:春秋合诚图云赤帝之精,象如太白,七芒。释名为笔星,气有一枝,末锐似笔,亦曰日华星也。
大而白,无角,乍上乍下。
孟康曰:形如三足机,机上有九彗上向,荧惑之精。
所出国,起兵,多变。
五残星,
索隐曰孟康云:星表有青气晕,有毛,填星之精也。正义曰五残,一名五锋,出正东东方之分野。状类辰星,去地可六七丈。则见五分毁败之徵,大臣诛亡之象。
出正东东方之野。其星状类辰星,去地可六丈。大
徐广曰:大,一作六。
贼星,
孟康曰:形如彗,九尺,太白之精。正义曰大贼星者,一名六贼,出正南,南方之野。星去地可六丈,大而赤,数动有光,出则福合天下。
出正南南方之野。星去地可六丈,大而赤,数动,有光。司危星,
孟康曰:星大而有尾,两角,荧惑之精也。正义曰司危者,出正西西方分野也。大如太白,去地可六丈,见则以天子不义失国而豪杰起。
出正西西方之野。星去地可六丈,大而白,类太白。狱汉星,
孟康曰:青中赤表,下有二彗纵横,亦填星之精。汉书天文志狱汉一名咸汉。
出正北北方之野。星去地可六丈,大而赤,数动,察之中青。此四野星所出,出非其方,其下有兵,冲不利。四填星,所出四隅,去地可四丈。
地维咸光,
正义曰四镇星,出四隅,去地可四丈。地维咸光,星亦出四隅,去地可三丈,若月始出。所见,下有乱者亡,有德者昌也。
亦出四隅,去地可三丈,若月始出。所见,下有乱;乱者亡,有德者昌。
烛星,状如太白,
孟康曰:星上有三彗上出,亦填星之精。
其出也不行。见则灭。所烛者,城邑乱。如星非星,如云非云,命曰归邪。
李奇曰:邪音蛇。孟康曰:星有两赤彗上向,上有盖状如气,下连星。
归邪出,必有归国者。
星者,金之散气,本曰火。
孟康曰:星,名。
星众,国吉;少则凶。
汉者,亦金之散气,
索隐曰案:木生金,散气即水气。河图括地象曰河精为天汉也。
其本曰水。汉,星多,多水,少则旱,
孟康曰:汉,河汉也。水生于金。多,少,谓汉中星。
其大经也。
天鼓,有音如雷非雷,音在地而下及地。其所往者,兵发其下。
天狗,状如大奔星,
孟康曰:星有尾,旁有短彗,下有如狗形者,亦太白之精。
有声,其下止地,类狗。所堕及,炎火望之如火光炎炎冲天。其下圜如数顷田处,上兑者则有黄色,千里破军杀将。
索隐曰炎音艳。
格泽星者,
索隐曰格泽一音鹤铎,又音格泽。格,胡客反。
如炎火之状。黄白,起地而上。下大,上兑。其见也,不种而穫;不有土功,必有大害。
蚩尤之旗,
孟康曰:荧惑之精也。晋灼曰:吕氏春秋曰其色黄上下白。
类彗而后曲,象旗。见则王者征伐四方。
旬始,出于北斗旁,
徐广曰:蚩尤也。旬,一作营。
状如雄鸡。其怒,青黑,象伏鳖。
李奇曰:怒当音帑。晋灼曰:帑,雌也。或曰怒色青。
枉矢,类大流星,蛇行而苍黑,望之如有毛羽然。长庚,如一匹布著天。
正义曰著音直略反。
此星见,兵起。星坠至地,则石也。
正义曰春秋云星陨如雨是也。今吴郡西乡见有落星石,其石天下多有也。
河、济之间,时坠星。
天精而见景星。景星者,德星也。其状无常,常出于有道之国。
孟康曰:精,明也。有赤方气与青方气相连,赤方中有两黄星,青方中一黄星,凡三星合为景星。索隐曰韦昭云精谓青朗。《汉书》作牲。亦作腥。郭璞注三苍云腥,雨止无云也。正义曰景星状如半月,生于晦朔,叨月为明。见则人君有德,明圣之庆也。
[book_title]第三十卷
第三十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四
宋史〈天文志〉
庶徵典第三十卷
星变部汇考四
《宋史》《天文志》〈按自星经天官书以下晋隋诸史皆有占法不如宋史之详故存此备考〉《紫微垣》
紫微垣东蕃八星,西蕃七星,在北斗北,左右环列,翊卫之象也。一曰大帝之坐,天子之常居也,主命、主度也。东蕃近阊阖门第一星为左枢,第二星为上宰,三星曰少宰,四星曰上弼
一曰上辅,
五星为少弼
一曰少辅,
六星为上卫,七星为少卫,八星为少丞
或曰上丞。
其西蕃近阊阖门第一星为右枢,第二星为少尉,第三星为上辅,第四星为少辅,第五星为上卫,第六星为少卫,第七星为上丞。其占,欲均明,大小有常,则内辅盛;垣直,天子自将出征;门开,兵起宫垣。两蕃正南开如门,曰阊阖。有流星自门出四野者,当有中使御命,视其所往分野论之;不依门出入者,外蕃国使也。太阴、岁星犯紫微垣,有丧。太白、辰星犯之,改世。荧惑守宫,君失位。客星守,有不臣,国易政。国皇星,兵。彗星犯,有异王立。流星犯之,为兵、丧,水旱不调。使星入北方,兵起
石氏云:东西两蕃总十六星,西蕃亦八星,一右枢,二上尉,三少尉,四上辅,五少辅,六上卫,七少卫,八少丞。上宰一星,上辅二星,三公也。少宰一星,少辅二星,三孤也。此三公、三孤在朝者也。左右枢、上少丞,凝丞辅弼,四邻之谓也。尉二星,卫四星,六军大副尉,四卫将军也。
北极五星,在紫微宫中,北辰最尊者也,其纽星为天枢,天运无穷,三光迭耀,而极星不移,故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枢星在天心,四方去极各九十一度。贾逵、张衡、蔡邕、王蕃、陆绩皆以北极纽星之枢,是不动处。在纽星末犹一度有馀。今清台则去极四度半。第一星主月,太子也;二星主日,帝王也,亦太一之坐,谓最赤明者;也第三星主五行,庶子也。
《乾永新星书》曰:第三星主五行,第四星主诸王,第五星为后宫。闳云:北极五星,初一曰帝,次二曰后,次三曰妃,次四曰太子,次五曰庶子。四曰太子者,最赤明者也。后四星勾曲以抱之者,帝星也。太公望以为北辰,以为耀魄宝,以为帝极者是也。或以勾陈口中一星为耀魄宝者,非是。
北极中星不明,主不用事;右星不明,太子忧;左星不明,庶子忧;明大动摇,主好出游;色青微者,凶。客星入,为兵、丧。彗星入,为易位。流星入,兵起地动。北斗七星在太徼北,杓携龙角,衡殷南斗,魁枕参首,是为帝车,运于中央,临制四海,以建四时、均五行、移节度、定诸纪,乃七政之枢机,阴阳之元本也。魁第一星曰天枢,正星,主天。又曰枢为天,主阳德,天子象。其分为秦,《汉志》主徐州。《天象占》曰:天子不恭宗庙,不敬鬼神,则不明,变色。二曰璇,法星,主地。又曰璇为地,主阴刑,女主象。其分为楚,《汉志》主益州。《天象占》曰:若广营宫室,妄凿山陵,则不明,变色。三曰玑,为人,主火,为令星,主中祸。其分为梁,《汉志》主冀州。若王者不恤民,骤征役,则不明,变色。四曰权,为时,主水,为伐星,主天理,伐无道。其分为吴,《汉志》主荆州。若号令不顺四时,则不明,变色。五曰玉衡,为音,主土,为杀星,主中央,助四方,杀有罪。其分为燕,《汉志》主衮州。若废正乐,务淫声,则不明,变色。六曰闿阳,为律,主木,为危星,主天仓、五谷。其分为赵,《汉志》主扬州。若不劝农桑,峻刑法,退贤能,则不明,变色。七曰摇光,为星,主金,为部星,为应星,主兵。其分为齐,《汉志》主豫州。王者聚金宝,不修德,则不明,变色。又曰一至四为魁,魁为璇玑;五至七为杓,杓为玉衡:是为七政,星明其国昌。第八曰弼星,在第七星右,不见,《汉志》主幽州。第九曰辅星,在第六星左,常见,《汉志》主并州。《晋志》,辅星傅乎闿阳,所以佐斗成功,丞相之象也。其色在春青黄,在夏赤黄,秋为白黄,冬为黑黄。变常则国有兵殃,明则臣强。斗旁欲多星则安,斗中星少则人恐。太阴犯之,为兵、丧、大赦。白晕贯三星,王者恶之。星孛于北斗,主危。彗星犯,为易主。流星犯。主客兵。客星犯,为兵。五星犯之,国乱易主。
按:北斗与辅星为八,而《汉志》云九星,武密及杨维德皆采用之。《史记索隐》云:北斗星间相去各九千里。其二阴星不见者,相去八千里。而丹元子《步天歌》亦云九星,《汉书》必有所本矣。
勾陈六星,在紫宫中,五帝之后宫也,太帝之正妃也,大帝之帝居也。《乐纬》曰:主后宫。巫咸曰:主天子护军。《荆州占》:主大司马。或曰主六军将军。或曰主三公、三师,为万物之母。六星比陈,象六宫之化,其端大星曰元始,馀星乘之曰庶妾,在北极配六辅
甘氏曰:勾陈在辰极左,是为钩陈卫六军将军。或以为后宫,非是。勾陈口中一星为阳德,天皇大帝内坐。或即以为天皇大帝,非是。
其占,色不欲甚明,明即女主恶之。星盛,则辅强;主不用谏,佞人在侧,则不见。客星入之,色苍白,将有忧;白,为立将;赤黑,将死。客星出而色赤,战有功;守之,后宫有女使欲谋。彗星犯之,后宫有谋,近臣忧。流星入,为迫主。青气入,大将忧。
天皇大帝一星,在勾陈口中,其神曰耀魄宝,主御群灵,轨万神图,大人之象也。客星犯之,为除旧布新。彗、孛犯,大臣叛。流星犯,国有忧。云气入之,润泽,吉。黄白气入,连大帝坐,臣献美女;出天皇上者,改立王。四辅四星,又名四弼,在极星侧,是曰帝之四邻,所以辅佐北极,而出度授政也。去极星各四度。
闳云:四辅一名中斗。或以为后宫,非是。
武密曰:光浮而动,凶;明小,吉;暗,则不理。客星犯之,大臣忧。彗、孛犯,权臣死。流星犯,大臣黜。黄、白气入,四辅有喜。白气入,相失位。
五帝内坐五星,在华盖下,设叙顺,帝所居也。色正,吉;变色,为灾。客星犯紫宫中坐,占为大臣犯主。彗、孛犯之,民饥,大臣忧,三年有兵起。流星犯,为兵起、臣叛;出,为有诛戮。云气入,色黄,太子即位,期六十日,赤黄,人君有异。六甲六星,在华盖杠旁,主分阴阳,配节候,故在帝旁,所以布政教、授农时也。明,则阴阳和;不明,则寒暑易节;星亡,水旱不时。客星犯之,色赤,为旱;黑,为水;白,则人多疫。彗、孛犯,女主出政令。流星犯,为水旱,术士诛。云气犯,色黄,术士兴。苍白,史官受爵。
柱史一星,在北极东,主记过,左右史之象。一云在天柱前,司上帝之言动。星明,为史官得人;不明,反是。客星犯之,史官有黜者。彗、孛犯,太子忧,或百官黜。流星犯,君有咎。云气犯,色黄,史有爵禄。苍白气入,左右史死。
女史一星,在柱史北,妇人之微者,主传漏。
天柱五星,在东垣下,一云在五帝左稍前,主建政教。一曰法五行,主晦朔、昼夜之职。明正,则吉,人安,阴阳调;不然,则司历过。客星犯之,国中有贼。彗、孛犯,宗庙不安,君忧,一曰三公当之。云气赤黄,君喜;黑,三公死。女御四星,在大帝北,一云在勾陈腹,一云在帝坐东北,御妻之象也。星明,多内宠。客星犯之,后宫有谋,一云自戮。孛、彗,后宫有诛。流星,后宫有出者。一云外国进美女。云气化黄,为后宫有子,喜;苍白,多病。
尚书五星,在紫微东蕃内,大理东北,《晋志》在东南维,一云在天柱右稍前,主纳言,夙夜咨谋,龙作纳言之象。彗、孛犯之,官有叛,或太子忧。流星若出,则尚书出使;犯之,谏官黜,八坐忧。云气入,黄,为喜;黄而赤,尚书出镇;黑,尚书有坐罪者。
大理二星,在宫门左,一云在尚书前,主平刑断狱。明,则刑宪平;不明,则狱有冤酷。客星犯之,贵臣下狱;色黄,赦;白,受戮;赤黄,无罪;守之,则刑狱冤滞,或刑官有黜。彗犯,狱官忧;流星,占同。云气入,黄白,为赦;黑,法官黜。
阴德二星,巫咸图有之,在尚书西,甘氏云:阴德外坐在尚书右,阳德外坐在阴德右,太阴太阳入垣翊卫也。《天官书》则以前列直斗口三星,随北耑锐,若见若不见,曰阴德。谓施德不欲人知也。主周急振抚。明,则立太子,或女主治天下。客星犯之,为旱,饥;守之,发粟振给。彗、孛犯,后宫有逆谋。流星犯,君令不行。云气入,黄,为喜;青黑,为忧。
天床六星,在紫微垣南门外,主寝舍解息燕休。一曰在二枢之间,备幸之所也。陶隐居云:倾则天王失位。客星入宫中,有刺客,或内侍忧。彗、孛犯之,主忧,大臣失位。流星犯,后妃叛,女主立,或人君易位。云气入,色黄,天子得美女,后宫喜有子;苍白,主不安,青黑,忧;白,凶。
华盖七星,杠九星,如盖有柄下垂,以覆大帝之坐也,在紫微宫临勾陈之上。正,吉;倾,则凶。客星犯之,王室有忧,兵起。彗、孛犯,兵起,国易政。流星犯,兵起宫内,以赦解之;贯华盖,三公灾。云气入,黄白,主喜;赤黄,候王喜。
传舍九星,在华盖上,近河,宾客之馆,主北使入中国。客星犯,邦有忧;一曰客星守之,备奸使;亦曰北地兵起。彗、孛犯,守之,亦为北兵。黑云气入,北兵侵中国。八谷八星,在华盖西、五车北,一曰在诸王西。武密占曰:主候岁丰俭,一稻、二黍、三大麦、四小麦、五大豆、六小豆、七粟、八麻。甘氏曰:八谷在宫北门之右,司亲耕,司候岁,司尚食。星明,吉;一星亡,一谷不登;八星不见,大饥。客星入,谷贵。彗星入,为水。黑云气犯之,八谷不收。
内阶六星,在文昌东北,天皇之阶也。一曰上帝幸文馆之内阶也。明,吉;倾动,忧。彗、孛、客、流星犯之,人君逊避之象。
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紫微垣西,天之六府也,主集计天道。一曰上将、大将军,建威武;二曰次将、尚书,正左右;三曰贵相、大常,理文绪;四曰司禄、司中、司隶,赏功进;五曰司命、司怪、太史,主灭咎;六曰司寇、大理,佐理宝。所谓一者,起北斗魁前近内阶者也,明润色黄,大小齐,天瑞臻,四海安;青黑微细,则多所残害;动摇,三公黜。月晕其宿,大赦。岁星守之,兵起。荧惑守之,将凶。太白守、入,兵兴。填星守,国安。客星守,大臣叛。彗、孛犯,大乱。流星犯,宫内乱。
三公三星,在北斗杓南及魁第一星西,一云在斗柄东,为太尉、司徒、司空之象。在魁西者名三师,占与三公同,皆主宣德化、调七政、和阴阳之官也。移徙,不吉;居常,则安;一星亡,天下危;二星亡,天下乱;三星不见,天下不治。客星犯,三公忧。彗、孛流星犯之,三公死。天牢六星,在北斗魁下,贵人之牢也,主绳愆禁暴。甘氏云:贱人之牢也。月晕入,多盗。荧惑犯之,民相食,国有败兵。太白、岁星守,国多犯法。客星、彗星犯之,三公下狱,或将相忧。流星犯之,有赦宥之令。
势四星,在太阳守西北,一曰在玑星北。势,腐形人也,主助宣王命,内常侍官也。以不明为吉,明则阉人擅权。
天理四星,在北斗魁中,贵人之牢也。星不欲明,其中有星则贵人下狱。客星犯,多狱。彗、孛犯之,国危。赤云气犯之,兵大起,将相行兵。
相一星,在北斗第四星南,总百司,集众事,掌邦典,以佐帝王。一曰在中斗文昌之南,在朝少师行太宰者。明,吉;暗,凶;亡,则相黜。
太阳守一星,在相星西北、斗第三星西南,大将、大臣之象,主设武备戒不虞。一曰在下台北,太尉官也,在朝少傅行大司马者。明,吉;暗,凶。客、彗、孛犯之,为易政,将相忧,兵乱。云气入,黄,为喜;苍白,将死;赤,大臣忧。内厨二星,在紫微垣西南外,主六宫之内饮食及后妃夫人与太子燕饮。彗、孛或流星犯之,饮食有毒。天厨六星,在扶筐北,一曰在东北维外,主盛馔,今光禄厨也。星亡,则饥;不见,为凶。客星、流星犯之,亦饥。天一一星,在紫微宫门右星南,天帝之神也,主战𩰚,知吉凶。明,则阴阳和,万物盛,人君吉;亡,则天下乱。客星犯,五谷贵。彗、孛犯之,臣叛。流星犯,兵起,民流。云气犯,黄,君臣和;黑,宰相黜。
太一一星,在天一南相近一度,亦天帝神也,主使十六神,知风雨、水旱、兵革、饥馑、疾疫、灾害所在之国也。明,吉;暗,凶;离位,有水旱。客星犯,兵起,民流,火灾,水旱,饥馑。彗、孛犯,兵、丧。流星犯,宰相、史官黜。云气犯,黄白,百官受赐;赤为兵、旱,苍白,民多疫。
天枪三星,在北斗杓东。一曰天钺,天之武备也,故在紫微宫左右,所以禦难也。明,吉;暗、小,兵败;芒角动,兵起。客星、彗星、流星犯,皆为兵、饥。
天棓五星,在女床北,天子先驱也,主分争与刑罚藏兵,亦所以禦难,备非常也。一星不具,其国兵起;明,有忧;细微,吉。客星入,兵、丧。彗星守,兵起。流星犯,诸侯多争。云气犯,苍白、黑,为凶。
天戈一星,又名元戈,在招摇北,主北方。芒角动摇,则北兵起。客星守之,北兵败。彗、孛、流星犯之,占同。云气犯,黑,为北兵退;苍白,北人病。
太尊一星,在中台北,贵戚也。不见,为忧。客、彗、流星犯之,并为贵戚将败之徵。
按《步天歌》载,中宫紫微垣经星常宿可名者三十五坐,积数一百六十有四。而《晋志》所载太尊、天戈、天枪、天棓皆属太微垣,八谷八星在天市垣,与《步天歌》不同。
《太微垣》
太微垣十星,《志》曰:南宫朱鸟,权、衡。《晋志》曰:天子庭也,五帝之座也,十二诸侯之府也。其外蕃,九卿也。一曰太微为衡,衡主平也;又为天庭,理法平辞,监升授德,列宿受符,诸神考节,舒情稽疑也。南蕃中二星间曰端门。东曰左执法,廷尉之象。西曰右执法,御史大夫之象。执法所以举刺凶邪。左执法东,左掖门也。右执法西,右掖门也。东蕃四星:南第一曰上相,其北,东太阳门也;第二曰次相,其北,中华东门也;第三曰次将,其北,东太阴门也;第四曰上将,所谓四辅也。西蕃四星:南第一曰上将,其北,西太阳门也;第二曰次将,其北,中华西门也;第三曰次相,其北,西太阴门也;第四曰上相,亦曰四辅也。《汉志》:环卫十二星,蕃臣:西,将;东,相;南四星,执法;中,端门;左右,掖门。《乾象新书》:十星,东西各五,在翼、轸北。其西蕃北星为上相,南门右星为右执法。东西蕃有芒及动摇者,诸侯谋上。执法移,刑罚尤急。月、五星入太微轨道,吉;其所犯中坐,成刑。月犯太微垣,辅臣恶之,又君弱臣强,四方兵不制;犯执法,《海中占》云:将相有免者期三年。月入东西门、左右掖门,而南出端门,有叛臣,君忧;入西门,出东门,君忧,大臣假主威。月中犯乘守四辅,为臣失礼,辅臣有诛。月晕,天子以兵自卫。一月三晕太微,有救。月蚀太微,大臣忧,王者恶之。岁星入,有救;犯之,执法臣有忧;入东门,天下有急兵;守之,将、相、执法宪臣死;入端门,守天庭,大祸至;入南门,出东门,旱;入南门,逆出西门,国有丧;逆行入东门,出西门,国破亡。填星、荧惑犯之,逆行入,为兵、丧;犯上将,上将忧;守端门,国〈阙〉亡,或三公谋上,有戮臣;犯西上将,天子战于野,上相死;入太微,色白无芒,天下饥;退行不正,有大狱;犯太微门,左右将死;入天庭在屏星南,出左掖门左将死,右掖门右将死,直出端门无咎;入太微,凌犯、留止,为兵,入二十日,廷尉当之,留天庭十日有赦;犯太微东南陬,岁饥,执法大臣忧;犯上相,大臣死。填星犯入太微,有德令,女主执政。若逆行执法,守之,有忧;守太微,国破;守西蕃,王者忧。太白犯入太微,为兵,大臣相杀;留守,有兵、丧;与填星犯太微中,王者恶之;入右掖门,从端门出,贵人夺势;昼见太微,国有兵、丧。月掩太白于端门外,国受兵。辰星犯太微,天子当之,有内乱;入天庭,后宫忧,大水;守左右执法,入,兵起,有赦;入西门,后宫灾,大水;入西门,出东门,为兵、丧、水灾。客星犯入太微,色黄白,天子喜;出入端门,国有忧;左掖门,旱;右掖门,国乱;出天庭,有苛令,兵起;入太微三十日,有赦;犯四辅,辅臣凶。彗星犯太微,天下易;出太微,宫中忧,火灾;犯执法,执法者黜;犯天庭,王者有立;孛于翼,近太微上将,为兵、丧;孛于西蕃,主革命;孛五帝,亡国杀君。流星出太微,大臣有外事;出南门甚众,贵人有死者;纵横太微宫,主弱臣强;由端门入翼,光照地有声,有立王。云气出入,色微青,君失位。青白黑云气入左右掖,为丧;出,无咎。赤气入东掖门,内起兵。黄白云气入太微垣,人主喜,年寿长。入左右掖门,天子有德令。黑及苍白气入,天子忧,出无咎。黑气如蛇入垣门,有丧。
内五帝坐五星,内一星在太微中,黄帝坐,含枢纽之神也。天子动得天度,止得地意,从容中道则明以光,不明则人主当求贤以辅法;不则夺势。四帝星夹黄帝坐,四方各去二度。东方,苍帝灵威仰之神也。南方,赤帝赤熛怒之神也。西方,白帝白招拒之神也。北方,黑帝叶光纪之神也。黄帝坐明,天子寿,威令行;小,则反是,势在臣下;若亡,大人当之。月出坐北,祸大;出坐南,祸小;近之,大臣诛,或饥;犯黄帝坐,有乱臣。抵帝坐,有土功事。月晕帝坐,有赦。《海中占》:月犯帝坐,人主恶之。五星守黄帝坐,大人忧。荧惑、太白入,有强臣。岁星犯,有非其主立。荧惑犯,兵乱;入天庭,至帝坐,有赦。太白入之,兵在宫中。填逆行,守黄帝坐,亡君之戒。五星入,色白,为乱。客星色黄白抵帝坐,臣献美女。彗星入,宫乱;抵帝坐,或如粉絮,兵、丧并起。流星犯之,大臣忧;抵四帝坐,辅臣忧,人多死。苍白气抵帝坐,天子有丧;青赤,近臣欲谋其主;黄白,天子有子孙喜。月犯四帝,天下有丧,诸侯有忧。五星犯四帝,为忧。
太子一星,在帝坐北,帝储也。储有德,则星明润。云气入,黄为喜,黑为忧。太白、荧惑、客星、流星守、犯,皆为忧。一云金、火守之,或入,太子不废则为篡逆之事。内五诸侯五星,在九卿西,内侍天子,不之国也。《乾象新书》:在郎位南,辟雍礼得,则星明;亡,则诸侯黜。从官一星,在太子北,侍臣也。以见为安,一日不见则帝不安,如常则吉。
幸臣一星,在帝坐东北,常侍太子,以暗为吉。《新书》:在太子东,青、赤气入之,近臣谋君不成。
内屏四星,在端门内,近右执法。屏者,所以拥蔽帝庭也。
左右执法各一星,在端门两旁,左为廷尉之象,右为御史大夫之象,主举刺凶奸。君臣有礼,则光明润泽。《乾象新书》:在中台南,明,则法令平。月、五星及客星犯守,则君臣失礼、辅臣黜。荧惑、太白入,为兵。流星犯之,尚书忧。
郎位十五星,在帝坐东北,一曰依鸟郎府也。周之元士,汉之光禄、中散、谏议、议郎、郎中是其职,主卫守也。其星不具,后妃灾,幸臣诛。星明大,或客星入之,大臣为乱,元士忧。彗、孛犯,郎官失势。彗星、枉矢出其次,郎佐谋叛。荧惑守之,兵、丧。赤气入,兵起;黄,吉;黑,凶。郎将一星,在郎位北,主阅具,以为武备也。若今之左、右中郎将。《新书》曰:在太微垣东北。明,大臣叛。客星犯、守,郎将诛。黄、白气入,则受赐。流星犯,将军忧。
常陈七星,如毕状,在帝坐北,天子宿卫虎贲之士,以设强禦也。星摇动,天子自出将;明,则武兵用;微,则弱。客星犯,王者行诛。
九卿三星,在三公北,主治万事,今九卿之象也。《乾象新书》:在内五诸侯南,占与天纪同。
三公三星,在谒者东北,内坐朝会之所居也。《乾象新书》:在九卿南,其占与紫微垣三公同。
谒者一星,在左执法东北,主赞宾客、辨疑惑。《乾象新书》:在太微垣门内,左执法北。明盛,则四夷朝贡。三台六星,两两而居,起文昌,列抵太微。一曰天柱,三公之位也。在人曰三公,在天曰三台,主开德宣符。西近文昌二星,曰上台,为司命,主寿;次二星曰中台,为司中,主宗室;东二星曰下台,为司禄,主兵,所以昭德塞违也。又曰三台为天阶,太一蹑以上下。一曰泰阶,上阶上星为天子,下星为女主;中阶上星为诸侯三公,下星为卿大夫;下阶上星为士,下星为庶人,所以和阴阳理万物也。又曰上台上星主衮、豫,下星主荆、扬;中台上星主梁、雍,下星主冀;下台上星主青,下星主徐。人主好兵,则上阶上星疏而色赤。修宫广囿,肆声色,则上阶合而横。君弱则上阶迫而色暗。公侯背叛,率部动兵,则中阶上星赤。外裔来侵,边国骚动,则中阶下星疏而横,色白。卿大夫废正向邪,则中阶下星疏而色赤。民不从令,犯刑为盗,则上阶下星色黑。去本就末,奢侈相尚,则下阶上星阔而横,色白。君臣有道,赋省刑清,则上阶为之戚。诸侯贡聘,公卿尽忠,则中阶为之比。庶人奉化,徭役有叙,则下阶为之密。若主奢欲,数夺民时,则上阶为之夺。诸侯僭强,公卿专贪,则中阶为之疏。士庶逐末,豪杰相凌,则下阶为之阔。三阶平,则阴阳和,风雨时,谷丰世泰;不平,则反是。三台不具,天下失计。色明齐等,君臣和而政令行;微细,反是。一曰天柱不见,王者恶之。司命星亡,春不得耕。司中不具,夏不得耨。司禄不具,秋不得穫。一曰三台色青,天下疾;赤,为兵;黄润,为德;白,为丧;黑,为忧。月入,君忧,臣乱,公族叛。月入而晕,三公下狱。客星入之,贵臣赐爵邑;出而色苍,臣夺爵;守之,大臣黜,或贵臣多病。彗星犯,三公黜。流星入,天下兵将忧;抵中台,将相忧,人主恶之。云气入,苍白,民多伤;黄白润泽,民安君喜;黄,将相喜;赤,为忧;青黑,忧在三公;苍白,三公黜。
按上台二星在柳北,其北星入柳六度。中台二星,其北入张二度。下台二星在太微垣西蕃北,其北星入翼二度。武密书:三台属鬼,又属柳、属张。《乾象新书》:上台属柳,中台属张,下台属翼。
长垣四星,在少微星南,主界域,及北方。荧惑入之,北人入中国。太白入,九卿谋,边将叛。彗、孛犯之,北地不安。流星入,北方兵起,将入中国。
少微四星,在太微西,士大夫之位也。一名处士,亦天子副主,或曰博士官,一曰主卫掖门。南第一星处士,第二星议士,第三星博士,第四星大夫。明大而黄,则贤士举。月五星犯守之处士,女主忧,宰相易。岁犯,小人用,忠臣危。火犯,贤德退。土犯,宰相易,女主忧。金犯,大臣诛,又曰以所居主占之。客星、孛星犯之,王者忧,奸臣众。彗星犯,功臣有罪,一曰法令臣诛。流星出,贤良进,道术用。云气入,色苍白,贤士忧,大臣黜。
云台三星,在明堂西,神之精明曰灵,四方而高曰台,主观云物,察符瑞,候灾变也。武密曰:与司怪占同。虎贲一星,在下台星南,一曰在太微西蕃北、下名南,静室旄头之骑官也。明,则臣顺,与车骑星同占。明堂三星,在太微西南角外,天子布政之宫。明吉,暗凶。五星、客星及彗犯之,主不安其宫。
右上元太微宫常星一十九坐,积数七十有八,而《晋志》所载,少微、长垣各四星,属天市垣,与《步天歌》不同。
《天市垣》
天市垣二十二星,在氐、房、心、尾、箕、斗内宫之内。东蕃十一星:南一曰宋,二曰南海,三曰燕,四曰东海,五曰徐,六曰吴越,七曰齐,八曰中山,九曰九河,十曰赵,十一曰魏。西蕃十一星:南一曰韩,二曰楚,三曰梁,四曰巴,五曰蜀,六曰秦,七曰周,八曰郑,九曰晋,十曰河间,十一曰河中。象天王在上,诸侯朝王,王出皋门大朝会,西方诸侯在应门左,东方诸侯在应门右。其率诸侯幸都市也亦然。一曰在房、心东北,主权衡,主聚众。又曰天旗庭,主斩戮事。《乾象新书》曰:市中星众润泽,则岁实。荧惑守之,戮不忠之臣。彗孛扫之,为徙市易都。客星入,为兵起;出,为贵丧。《天文录》曰:天子之市,天下所会也。星明大,则市吏急,商人无利;小,则反是;忽然不明,籴贵;中多小星,则民富。月入天市,易政更弊,近臣有抵罪,兵起。月守其中,女主忧,大臣灾。五星入,将相忧,五官灾;守之,主市惊更弊。又曰:五星入,兵起。荧惑守,大饥,火灾。或芒角色赤如血,市臣叛。填星守,籴贵。太白入,兵起,籴贵。辰星守,蛮裔君死。客星守,度量不平;星色白,市乱;出天市,有丧。彗星守,谷贵;出天市,豪杰起,徙易市都;扫帝,出天市,除旧布新。流星入,色苍白,物贵;赤,火灾,民疫。一曰出天市,为外兵。云气入,色苍白,民多疾;苍黑,物贵;出,物贱;黄白,物贱;黑,为啬夫死。
帝坐一星,在天市中,天皇大帝外坐也。光而润泽,主吉,威令行;微小,大人忧。月犯之,人主忧。五星犯,臣谋主,下有叛;荧惑,尤甚。客星入,色赤,有兵;守之,大臣为乱。彗、孛犯,人民乱,宫庙徙。流星犯,诸侯兵起,臣谋主,贵人更令。
候一星,在帝坐东北,〈候,一作后〉主伺阴阳也。明大,辅臣强;细微,国安;亡,则主失位;移,则不安居。太阴犯之,辅臣忧。客、彗守之,辅臣黜。孛犯,臣谋叛。
宦者四星,在帝坐西南侍,主刑馀之臣也。星微,吉;失常,宦者有忧。
斗五星,在宦者南,主平量。《乾象新书》:在帝坐西,覆则岁熟,仰则荒。客、彗犯,为饥。
斛四星,在斗南,主度量、分铢、算数。其星不明,凶;亡,则年饥。一曰在市楼北,名天斛。
列肆二星,在斛西北,主货金、玉、珠、玑。
屠肆二星,在帛度东北,主屠宰、烹杀。《乾象新书》:在天市垣内十五度。
车肆二星,在天市门中,主百货。星不明,则车盖尽行;明,则吉。客星、彗星守之,天下兵车尽发。《乾象新书》:在天市垣南门偏东。
宗正二星,在帝坐东南,宗大夫也。武密占曰:主司宗人得失之官。《乾象新书》:在宗人西。彗星守之,若失色,宗正有事。客星守之,更号令也;犯之,主不亲宗庙。星孛其分,宗正黜。
宗人四星,在宗正东,主录亲疏享祀。宗族有序,则星如绮文而明正:动,则天子亲属有变。客星守之,贵人死。
宗星二星,在候星东,宗室之象,帝辅血脉之臣。《乾象新书》:在宗人北。客星守之,宗支不和:暗,则宗支弱。帛度二星,在宗星东北,主度量买卖平货易者。《乾象新书》:在屠肆南。星明大,尺量平,商人不欺。客星、彗星守之,丝绵大贵。
市楼六星,在天市中,临箕星之上,市府也,主市贾律度。其阳为金钱,阴为珠玉,变见,各以其所占之。《乾象新书》:主阛阓,度律制令,在天市中。星明,吉;暗,则市吏不理。彗星、客星守之,市门多闭。
七公七星,在招摇东,为天相,三公之象也,主七政。明,则辅佐强;大而动,为兵;齐政,则国法平;戾,则狱多囚;连贯索,则世乱;入河中,籴贵,民饥。太白守之,天下乱,兵起。客星守,岁饥,主危。流星出其分,主将黜。
贯索九星,在七公星前,贱人之牢也。一曰连索,一曰连营,一曰天牢,主法律,禁强暴。牢口一星为门,欲其开也。
常星在天市垣北。星皆明,天下狱繁;七星见,小赦;五星、六星,大赦;动,则斧锧用;中空,改元。石申曰:一星亡,则有赐爵;三星亡,大赦,远期八十日;入河中,为饥;中星众,则囚多。辰星犯之,主水,米贵。彗星出,其分中外豪杰起。客星入,有枉死者;色黄,诸侯献地;青,为忧;赤,为兵;白,乃为吉。流星入,女主忧,或赦;出,则贵女死。云气入,色苍白,天子亡地;青,兵起;黑,狱多枉死;白,天子喜。
天纪九星,在贯索东,九卿之象,万事纲纪,主狱讼。星明,则天下多讼;亡,则政理坏,国纪乱;散绝,则地震山崩;与女床合,则君失礼,女谒行。客星守之,主危,民饥。客星犯,诸侯举兵。彗、孛犯之,地震。客星、彗星合守,天下狱讼不理。
女床三星,在天纪北,后宫御女侍从官也,主女事。明,则宫人恣;舒,则妾代女主;不动,则吉;不见,女子多疾。客星、彗星守之,宫人谋上。客星入,女子忧,后宫恣动,女谒行。云气出,色黄,后宫有福;白,为丧;黑,凶;青,女多疾。
右天市垣常星可名者一十七坐,积数八十有八。而市楼、天斛、列肆、车肆、斗、帛度、屠肆等星,《晋志》皆不载,《隋志》有之,属天市垣,与《步天歌》合。又贯索,七公、女床、天纪,《晋志》属太微垣。按《乾象新书》:天纪在天市垣北,女床属箕宿,贯索属房宿,七公属氐宿。武密以七公属房,又属尾;贯索属房,又属氐、属心;女床属于尾、箕。说皆不同。
[book_title]第三十一卷
第三十一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五
宋史〈天文志〉
庶徵典第三十一卷
星变部汇考五
《宋史》《天文志·二十八舍》
东方,角宿二星,为天关,其间天门也,其内天庭也。故黄道经其中,七曜之所行也。左角为天田,为理,主刑。其南为太阳道。右角为将,主兵。其北为太阴道。盖天之三门,犹房之四表。星明大,吉,王道大平,贤者在朝;动摇、移徙,王者行;左角赤明,狱平;暗而微小,王道失。陶隐居曰:左角天津,右角天门,中为天关。日蚀角宿,王者恶之;晕于角内,有阴谋,阴国用兵得地,又主大赦。月犯角,大臣忧狱事,法官忧黜。又占忧在宫中。月晕,其分兵起;右角,右将灾;左亦然。或曰主水;色黄,有大赦。月晕三重,入天门及两角,兵起,将失利。岁星犯,为饥。荧惑犯之,国衰,兵败;犯左角,有赦;右角,兵起;守之,谗臣进,政事急;居阳,有喜。填星犯角为丧,一曰兵起。太白犯角,群臣有异谋。辰星犯,为小兵;守之,大水。客星犯,兵起,五谷伤;守左角,色赤,为旱;守右角,大水。彗星犯之,色白,为兵;赤,所指破军;出角,天下兵乱。星孛于角,白,为兵;赤,军败;入天市,兵、丧。流星犯之,外国使来;入犯左角,兵起。云气黄白入右角,得地;赤入左,有兵;入右,战胜;黑白气入于右,兵将败。
按汉永元铜仪,以角为十三度;而唐开元游仪,角二星十二度。旧经去极九十一度,今测九十三度半。距星正当赤道,其黄道在赤道南,不经角中;今测角在赤道南二度半,黄道复经角中,即与天象合。景祐测验,角二星十二度,距南星去极九十七度,在赤道外六度,与《乾象新书》合,今从《新书》为正。
南门二星,在库楼南,天之外门也,主守兵禁。星明,则远方来贡;暗,则叛;中有小星,兵动。客、彗守之,兵起。库楼十星,六大星库也,南四星楼也,在角宿南。一曰天库,兵车之府也。旁十五星,三三而聚者柱也,中央四小星衡也。芒角,兵起;星亡,臣下逆;动,则将行;实,为吉;虚,乃凶。岁星犯之,主兵。荧惑犯之,为兵、旱。月入库楼,为兵。彗、孛入,兵、饥。客星入,边兵起。流星入,兵尽出。赤云气入,内外不安。天库生角,有兵。
平星二星,在库楼北,角南,主平天下法狱,廷尉之象。正,则狱讼平;月晕,狱官忧。荧惑犯之,兵起,有赦。彗星犯,政不行,执法者黜。
平道二星,在角宿间,主平道之官。武密曰:天子八达之衢,主辙轼。明正,吉;动摇,法驾有虞。岁星守,天下治。荧惑、太白守,为乱。客星守,车驾出行。流星守,去贤用奸。
天田二星,在角北,主畿内封域。武密曰:天子籍田也。岁星守之,谷稔。荧惑守之,为旱。太白守,谷伤。辰星守,为水灾。客星守,旱、蝗。
天门二星,在平星北。武密云:在左角南,朝聘待客之所。星明,万方归化;暗,则外兵至。月晕其外,兵起。荧惑入,关梁不通;守之,失礼。太白守,有伏兵。客星犯,有谋上者。
进贤一星,在平道西,主卿相举逸材。明,则贤人用;暗,则邪臣进。太阴、岁星犯之,大臣死。荧惑犯,为丧,贤人隐。太白犯之,贤者退。岁星、太白、填星、辰星合守之,其占为天子求贤。黄白紫气贯之,草泽贤人出。
周鼎三星,在角宿上,主流亡。星明,国安;不见,则运不昌;动摇,国将移。《乾象新书》引郏鄏定鼎事,以周衰秦无道,鼎沦泗水,其精上为星。李太异曰:商巫咸《星图》已有周鼎,盖在秦前数百年矣。
按《步天歌》,库楼十星,柱十五星,衡四星,平星、平道、天田、天门各二星,进贤一星,周鼎三星,俱属角宿。而《晋志》以左角为天田,别不载天田二星,《隋志》有之。平道、进贤、周鼎,《晋志》皆属太微垣,库楼并衡星、柱星、南门、天门、平星皆在二十八宿之外。唐武密及景祐书乃与《步天歌》合。
亢宿四星,为天子内朝,总摄天下奏事。听讼、理狱、录功。一曰疏庙,主疾疫。星明大,辅忠民安;动,则多疾。为天子正坐,为天符。秋分不见,则谷伤籴贵。太阳犯之,谋侯谋国,君忧。日晕,其分大臣凶,多雨,民饥、疫。月犯之,君忧或大臣当之;左为水,右为兵。月晕,其分先起兵者胜;在冬,大人忧。岁星犯之,有赦,谷有成;守之,有兵,人多病;留三十日以上,有赦;又曰:犯则逆臣为乱。荧惑犯,居阳,为喜;阴,为忧;有芒角,大人恶之;守之久,民忧,多雨水,又为兵。填星犯,谷伤,民亡;逆行,女专政,逆臣为谋;守之,有兵。太白犯之,国亡,民灾;逆行,为兵乱;有芒角,贵臣戮;守之,有水旱灾,或为丧。辰星犯之,为水,又为大兵;守之,米贵,民疾,岁旱,盗起,民相恶。客星犯,国不安;色赤为兵、旱,黄为土功;青黑,使者忧;守之谷伤,一云有赦令;黑,民流。彗犯,国灾;出,则有水、兵、疫、臣叛;白,为丧。星孛犯,国危,为水,为兵;入,则民流;出,则其国饥。流星入,外国使来,谷熟;出,为天子遣使,赦令出。李淳风曰:流星入亢,幸臣死。云气犯之,色苍,民疫;白,为土功;黑,水;赤,兵。一云:白,民虐疾;黄,土功。
右亢宿四星,汉永元铜仪十度,唐开元游仪九度。旧去极八十九度,今九十一度半。景祐测验,亢九度,距南第二星去极九十五度。
大角一星,在摄提间,天王坐也。又为天栋,正经纪也。光明润泽,为吉;青,为忧;赤,为兵;白,为丧;黑,为疾;色黄而静,民安;动,则人主好游。月犯之,大臣忧,王者恶之。月晕,其分人主有服。五星犯之,臣谋主,有兵。太白守之,为兵。彗星出,其分主更改,或为兵。天子失仁则守之。孛星犯,为兵;守之,主忧。客星犯、守,臣谋上;出,则人主受制。流星入,王者恶之;犯之,边兵起。云气青,主忧;白,为丧;黄气出,有喜。
折威七星,在亢南,主斩杀,断军狱。月犯之,天子忧。五星犯,将军叛。彗、孛犯,边将死。云气犯,苍白,兵乱;赤,臣叛主;黄白,为和亲;出,则有赦;黑气入,人主恶之。摄提六星,左右各三,直斗杓南,主建时节,伺禨祥。其星为楯,以夹拥帝坐,主九卿。星明大,三公恣,主弱;色温不明,天下安;近大角,近戚有谋。太阴入,主受制。月蚀,其分主恶之。荧惑、太白守,兵起,天下更王。彗、孛入,主自将兵;出,主受制。流星入,有兵;出,有使者出;犯之,公卿不安。云气入,赤,为兵,九卿忧;色黄,喜;黑,大臣戮。阳门二星,在库楼东北,主守隘塞,禦外寇。五星入,五兵藏。彗星守之,外裔犯塞、兵起。赤云气入,主用兵。顿顽二星,在折威东南,主考囚情状,察诈伪也。星明,无咎;暗,则刑滥。彗星犯之,贵人下狱。
按《步天歌》,大角一星,折威七星,左、右摄提总六星,顿顽、阳门各二星,俱属角宿。而《晋志》以大角、摄提属太微垣,折威、顿顽在二十八宿之外。阳门则见于《隋志》,而《晋史》不载。武密书以摄提、折威、阳门皆属角、亢。《乾象新书》以右摄提属角,左摄提属亢,馀与武密书同。《景祐》测验,乃以大角、摄提、顿顽、阳门皆属于亢,其说不同。
氐宿四星,为天子舍室,后妃之府,休解之房,前二星,适也;后二星,妾也。又为天根,主疫。后二星大,则臣奉度,主安;小,则臣失势;动,则徭役起。日蚀,其分,卿相有谗谀,一曰王者后妃恶之,大臣忧。日晕,女主恣,一曰国有忧,日下兴师。月蚀其宿,大臣凶,后妃恶之,一曰籴贵。月晕,大将凶,人疫;在冬,为水,主危,以赦解之。月犯,左右郎将有诛,一曰有兵、盗。犯右星,主水;掩之,有阴谋,将军当之。岁星犯,有赦,或立后;守之,地动,年丰;逆行,为兵。荧惑犯之,臣僭上,一云将军忧;守,有赦。填星犯,左右郎将有诛;守之,有赦;色黄,后喜,或册太子;留舍,天下有兵;齐明,赦。太白犯之,郎将诛;入,其分疾疫;或云犯之,拜将;乘右星,水灾。辰星犯,贵臣暴忧;守之,为水,为旱,为兵;入守,贵人有狱;乘左星,天子自将。客星犯,牛马贵;色黄白,为喜,有赦,或曰边兵起,后宫乱;五十日不去,有刺客。彗星犯,有大赦,籴贵;灭之,大疫;入,有小兵,一云主不安。孛星犯,籴贵;出,则有赦;入,为小兵;或云犯之,臣干主。流星犯,秘阁官有事;在冬夏,为水、旱;《乙巳占》,后宫有喜;色赤黑,后宫不安。云气入,黄为土功;黑主水;赤为兵;苍白为疾疫;白,后宫忧。
按汉永元铜仪、唐开元游仪,氐宿十六度,去极九十四度。景祐测验与《乾象新书》皆九十八度。
天乳一星,在氐东北,当赤道中。明,则甘露降。彗、客入,天雨。
将军一星,骑将也,在骑官东南,总领军骑军将、部阵行列。色动摇,兵外行。太白、荧惑、客星犯之,大兵出。招摇一星,在梗河北,主北兵。芒角、摇动,则兵大行;明,则兵起;若与栋星、梗河、北斗相直,则北方当来受命中国。又占:动,则近臣恣;离次,则库兵发;色青,为忧;白,为君怒;赤,为兵;黑,为军破;黄,则天下安。彗星犯,北边兵动;出,其分裔兵大起。孛犯,蛮裔乱。客星出,蛮裔来贡,一云北地有兵、丧。流星出,有兵。云气犯,色黄白,相死;赤,为内兵乱;色黄,兵罢;白,大人忧。
帝席三星,在大角北,主宴献酬酢。星明,王公灾;暗,天下安;星亡,大人失位;动摇,主危。彗犯,主忧,有乱兵。客星犯,主危。
亢池六星,在亢宿北。亢,舟也;池,水也。主渡水,往来送迎。微细,凶;散,则天下不通;移徙不居其度中,则宗庙有怪。五星犯之,川溢。客星犯,水,虫多死。武密云:主断军狱,掌弃市杀戮。与旧史异说。
骑官二十七星,在氐南,天子虎贲也,主宿卫。星众,天下安;稀,则骑士叛;不见,兵起。五星犯,为兵。客星守之,将出有忧,士卒发。流星入,兵起,色苍白,将死。
梗河三星,在帝席北,天矛也。一曰天锋,主北边兵,又主丧,故其变动应以兵、丧。星亡,国有兵谋。彗星犯之,北兵败。客星入,兵出,阴阳不和。一云北兵侵中国。流星出,为兵。赤云气犯,兵败;苍白,将死。
车骑三星,在骑官南,总车骑将,主部阵行列。变色动摇,则兵行。太白、荧惑、客星犯之,大兵出,天下乱。阵车三星,在氐南,一云在骑官东北,革车也。太白、荧惑守之,主车骑满野,内兵无禁。
天辐二星,在房西斜列,主乘舆,若《周官》巾车官也。近尾,天下有福。五星、客、彗犯之,则辇毂有变。一作天福。
按《步天歌》,已上诸星俱属氐宿。《乾象新书》以帝席属角,亢池属亢;武密与《步天歌》合,皆属氐,而以梗河属亢。《占天录》又以阵车属于亢,《乾象新书》属氐,馀皆与《步天歌》合。
房宿四星,为明堂,天子布政之官也,亦四辅也。下第一星,上将也;次,次将也;次,次相也;上星,上相也。南二星君位,北二星夫人位。又为四表,中为天衢、为天关,黄道之所经也。南间曰阳环,其南曰太阳;北间曰阴环,其北曰太阴。七曜由乎天衢,则天下和平,由阳道,则旱、丧;由阴道,则水、兵。亦曰天驷,为天马,主车驾。南星曰左骖,次左服,次右服,次左骖。亦曰天厩。又主开闭,为畜藏之所由。星明,则王者明;骖大,则兵起;星离,则民流;左骖、服亡,则东南方不可举兵;右亡,则西北不可举兵。日蚀,其分为兵,大臣专权。日晕,亦为兵,君臣失政,女主忧。月蚀其宿,大臣忧,又为王者昏,大臣专政。月晕,为兵;三宿,主赦,及五舍不出百日赦。太阴犯阳道,为旱;阴道,为雨;中道,岁稔。又占上将诛。当天门、天驷,谷熟。岁星犯之,更政令,又为兵,为饥,民流;守之,大赦,天下和平,一云良马出。荧惑犯,马贵,人主忧;色青,为丧;赤,为兵;黑,将相灾;白芒,火灾;守之,有赦令;十日勾己者,臣叛。填星犯之,女主忧,勾己,相有诛;守之,土功兴,一曰旱、兵,一曰有赦令。太白犯,四边合从;守之,为土功;出入,霜雨不时。辰星犯,有殃;守之,水灾。一云北兵起,将军为乱。客星犯,历阳道,为旱;阴道,为水,国空,民饥;色白,有攻战;入,为籴贵。彗星犯,国危,人乱,其分恶之。孛星犯,有兵,民饥,国灾。流星犯之,在春夏,为土功;秋冬,相忧;入,有丧。《乙巳占》:出,其分天子恤民,下德令。云气入,赤黄,吉;如人形,后有子;色赤,宫乱;苍白气出,将相忧。
按汉永元铜仪、唐开元游仪,房宿五度。旧去极百八度,今百十度半。景祐测验,房距南第二星去极百十五度,在赤道外二十三度。《乾象新书》在赤道外二十四度。
键闭一星,在房东北,主关籥。明,吉;暗,则宫门不禁。月犯之,大臣忧,火灾。岁星守之,王不宜出。填星占同。太白犯,将相忧。荧惑犯,主忧。彗星、客星守之,道路阻,兵起,一云兵满野。
钩钤二星,在房北,房之钤键,天之管籥。王者至孝则明。又曰明而近房,天下同心。房、钩钤间有星及疏拆,则地动,河清。月犯之,大人忧,车驾行。日蚀,其分将军死。岁星守之,为饥;去其宿三寸,王失政,近臣起,乱。荧惑守之,有德令。太白守,喉舌忧。填星守,王失土。彗星犯,宫庭失业。客星、流星犯,王有奔马之败。
东咸、西咸各四星,东咸在心北,西咸在房西北,日、月、五星之道也。为房之户,以防淫泆也。明,则信吉。东咸近钩钤,有谗臣入。西咸近上及动,有知星者入。月、五星犯之,有阴谋,又为女主失礼,民饥。荧惑犯之,臣谋上。与太白同犯,兵起。岁星、填星犯之,有阴谋。流星犯,后妃恣,王有忧。客星犯,主失礼,后妃恣。
罚三星,在东、西咸正南,王受金罚赎。曲而斜列,则刑罚不中。彗星、客星犯之,国无政令,忧多,枉法。
日一星,在房宿南,太阳之精,主昭明令德。明大,则君有德令。月犯之,下谋上。岁星守,王得忠臣,阴阳和,四夷宾,五谷丰。太白、荧惑犯之,主有忧。客星、彗星犯之,主失位。
从官二星,在房宿西南,主疾病巫医。明大,则巫者擅权。彗、孛犯之,巫臣作乱。云气犯,黑,为巫神戮;黄,则受爵。
按《步天歌》,以上诸星俱属在房。日一星,《晋》、《隋志》皆不载,以他书考之,虽在房宿南,实入氐十二度半。武密书及《乾象新书》惟以东咸属心,西咸属房,与《步天歌》不同,馀皆吻合。
心宿三星,天王正位也。中星曰明堂,天子位,为大辰,主天下之赏罚;前星为太子;后星为庶子。星直,则王失势。明大,天下同心;天下变动,心星见祥;摇动,则兵离民流。日蚀,其分刑罚不中,将相疑,民饥,兵、丧。日晕,王者忧之。月蚀其宿,王者恶之,三公忧,下有丧。月晕,为旱,谷贵,虫生,将凶。与五星合,大凶。太阴犯之,大臣忧;犯中央及前后星,主恶之;出心大星北,国旱;出南,君忧,兵起。岁星犯之,有庆贺事,谷丰,华夷奉化;色不明,有丧,旱。荧惑犯之,大臣忧;贯心,为饥;与太白俱守,为丧。又曰:荧惑居其阳,为喜;阴,为忧。又曰:守之,主易政;犯,为民流,大臣恶之;守星南,为水;北,为旱;逆行,大臣乱。填星犯之,大臣喜,谷丰;守之,有土功;留舍三十日有赦;居久,人主贤;中犯明堂,火灾;逆行,女主干政。太白犯,籴贵,将军忧,有水灾,不出一年有大兵;舍之,色不明,为丧;逆行环绕,大人恶之。辰星犯明堂,则大臣当之,在阳为燕,在阴为塞北,不则地动、大雨;守之,为水,为盗。客星犯之,为旱;守之,为火灾;舍之,则籴贵,民饥。彗星犯之,大臣相疑;守之而出,为蝗、饥,又曰为兵。星孛,其分有兵、丧,民流。流星犯,臣叛;入之,外国使来;色青,为兵,为忧;黄,有土功;黑,为凶。云气入,色黄,子孙喜;白,乱臣在侧;黑,太子有罪。
按汉永元铜仪、唐开元游仪,心三星皆五度,去极百八度。景祐测验,心三星五度,距西第一星去极百十四度。
积卒十二星,在房西南,五营军士之象,主卫士扫除不祥。星小,为吉;明,则有兵;一星亡,兵少出;二星亡,兵半出;三星亡,兵尽出。五星守之,兵起;不则近臣诛。彗星、客星守之,禁兵大出,天子自将。云气犯之,青赤,为大臣持政,欲论兵事。
按《步天歌》,积卒十二星属心,《晋志》在二十八宿之外,唐武密书与《步天歌》合。《乾象新书》乃以积卒属房宿为不同,今两存其说。
尾宿九星,为天子后宫,亦主后妃之位。上第一星,后也;次三星,夫人;次星,嫔妾也。亦为九子。均明,大小相承,则后宫有序,子孙蕃昌。明,则后有喜,谷熟;不明,则后有忧,谷荒。日蚀,其分将有疾,在燕风沙,兵、丧,后宫有忧,人君戒出。日晕,女主丧,将相忧。月蚀,其分贵臣犯刑,后宫有忧。月晕,有疫,大赦,将相忧,其分有水灾,后妃忧。太阴犯之,臣不和,将有忧。岁星犯,谷贵;人之,妾为嫡,臣专政;守之,旱,火灾。荧惑犯之,有兵;留二十日,水灾;留三月,客兵聚;入之,人相食,又云宫内乱。填星犯之,色黄,后妃喜;入,为兵、饥、盗贼;逆行,妾为女主;守之而有芒角,更姓易政。太白犯、入,大臣起兵;久留,为水灾;出、入、舍、守,籴贵,兵起,后宫忧;失行,军破城亡。辰星犯守,为水灾,民疾,后宫有罪者,兵起;入,则万物不成,民疫。客星犯、入,宫人恶之;守之,贱女暴贵;出,则为风、为水,后宫恶之,兵罢,民饥多死。彗星犯,后惑主,宫人出,兵起,宫门多土功;出入,贵臣诛,有水灾。孛犯,多土功,大臣诛;守之,宫人出;出,为大水,民饥。流星入、犯,色青,旧臣归;在春夏,后宫有口舌;秋冬,贤良用事;出,则后宫喜,有子孙;色白,后宫妾死;出入,风雨时,谷熟,入,后族进禒;青黑,则后妃丧。云气入,色青,外国来降;出,则臣有乱。赤气入,有使来言兵。黑气入,有诸侯客来。
按汉永元铜仪,尾宿十八度,唐开元游仪同。旧去极百二十度,一云百四十度;今百二十四度。景祐测验,亦十八度,距西行从西第二星去极一百二十八度,在赤道外二十二度。《乾象新书》二十七度。
神宫一星,在尾宿第三星旁,解衣之内室也。
天江四星,在尾宿北,主太阴。明动,则水,兵起;星不具,则津梁不通;参差,马贵。月犯,为兵,为臣彊,河津不通。荧惑犯,大旱;守之,有立主。太白犯,暴水。彗星犯,为大兵。客星入,河津不通。流星犯,为水,为饥。赤云气犯,车骑出;青,为多水;黄白,天子用事,兵起;入,则兵罢。傅说一星,在尾后河中,主章祝官也,一曰后宫女巫也,司天王之内祭祀,以祈子孙。明大,则吉,王者多子孙,辅佐出;不明,则天下多祷祠;亡,则社稷无主;入尾下,多祝诅。《左氏传》天策焞焞,即此星也。彗星、客星守之,天子不享宗庙。赤云气入,巫祝官有诛者。
鱼一星,在尾后河中,主阴事,知云雨之期。明大,则河海水出;不明,则阴阳和,多鱼;亡,则鱼少;动摇,大则水暴出;出,则河大鱼多死。月晕气犯之,则旱,鱼死。荧惑犯其阳,为旱;阴,为水。填星守之,为旱。赤云气犯出,兵起,将忧;入,兵罢;黄白气出,兵起。
龟五星,在尾南,主卜,以占吉凶。星明,君臣和;不明,则上下乖。荧惑犯,为旱;守,为火。客星入,为水,忧。流星出,色赤黄,为兵;青黑,为水,各以其国言之。赤云气出,卜祝官忧。
按神宫、傅说、鱼各一星,天江四星,龟五星,《步天歌》与他书皆属尾。而《晋志》列天江于天市垣,以傅说、鱼、龟在二十八宿之外,其说不同。
箕宿四星,为后宫妃后之府,亦曰天津,一曰天鸡。主八风,又主口舌,主蛮裔。星明大,谷熟;不正,为兵;离徙,天下不安;中星众亦然,籴贵。凡日月宿在箕、壁、翼、轸者,皆为风起;日动,三日有大风。日犯或蚀其宿,将疾,佞臣害忠良,皇后忧,大风沙。日晕,国有妖言。月蚀,为水、旱,为饥,后恶之。月晕,为风,谷贵,大将易,又王者纳后。月犯,多风,籴贵,为旱,女主忧,君将死,后宫干政。岁星入,宫内口舌,岁熟,在箕南,为旱;在北,为有年;守之,多恶风,谷贵,民饥死。荧惑犯之,地动;入,为旱;出,则有赦;久守,为水;逆行,诸侯相谋,人主恶之。填星犯,女主忧;久留,有赦;守之,后喜,有土功;色黄光润,则太后喜;又占:守,有水;守九十日,人流,兵起,蝗。太白犯,女主喜;入,则有赦;出,为土功,籴贵;守之,为旱,为风,民疾;出入留箕,五谷不登,多蝗。辰星犯,有赦;守,则为旱;动摇、色青,臣自戮,又占:为水溢、旱、火灾、谷不成。客星入犯,有土功,宫女不安,民流;守之,为饥;色赤,为兵;守其北,小熟;东,大熟;南,小饥;西,大饥;出,其分民饥,大臣有弃者;一云守之,秋冬水灾。彗星犯守,东裔自灭;出,则为旱,为兵,北方乱。孛犯,为外边乱,籴贵;守之,外边灾;出,为谷贵,民死,流亡;春夏犯之,金玉贵;秋冬,土功兴;入,则多风雨;色黄,外裔来贡。云气出,色苍白,国灾除;入,则蛮裔来见;出而色黄,有使者;出箕口,敛,为雨;开,为多风少雨。
按汉永元铜仪,箕宿十度,唐开元游仪十一度。旧去极百十八度,今百二十度。景祐测验,箕四星十度,距西北第一星去极百二十三度。
糠一星,在箕舌前,杵西北。明,则丰熟;暗,则民饥,流亡。杵三星,在箕南,主给庖舂。动,则人失釜甑;纵,则丰;横,则大饥;亡,则岁荒;移徙,则人失业。荧惑守,民流。客星犯、守,岁饥。彗、孛犯,天下有急兵。
按《晋志》,糠一星、杵三星在二十八宿之外。《乾象新书》与《步天歌》皆属箕宿。
北方,南斗六星,天之赏禄府,主天子寿算,为宰相爵禄之位,传曰:天庙也。丞相太宰之位,褒贤进士,禀受爵禄,又主兵。一曰天机。南二星魁,天梁也。中央二星,天相也。北二星,天府庭也。又谓南星者,魁星也;北星,杓也,第一星曰北亭,一曰天开,一曰铁锧。石申曰:魁第一主吴,二会稽,三丹阳,四豫章,五庐江,六九江。星明盛,则王道和平,帝王长龄,将相同心;不明,则大小失次;芒角动摇,国失忠臣,兵起,民愁。日蚀在斗,将相忧,兵起,皇后灾,吴分有兵。日晕,将相忧,宗庙不安。月蚀,其分国饥,小兵,后、夫人忧。月晕,大将死,谷不生。月犯,将臣黜,风雨不时,大臣诛;一岁三入,大赦;又占:入,为女主忧,赵、魏有兵;色恶,相死。岁星犯,有赦;久守,水灾,谷贵;守及百日,兵用,大臣死。荧惑犯,有赦,破军杀将,火灾;入二十日,籴贵;四十日,有德令;守之,为兵、盗;久守,灾甚;出斗上行,天下忧;不行,臣忧;入,内外有谋;守七日,太子疾。填星犯,为乱;入,则失地;逆行,地动;出、入、留二十日,有大丧;守之,大臣叛。又占;逆行,先水后旱;守之,国多义士。太白犯之,有兵,臣叛;留守之,破军杀将;与火俱入,白烁,臣子为逆;久,则祸大。辰星犯,水,谷不成,有兵;守之,兵、丧。客星犯,兵起,国乱;入,则诸侯相攻,多盗,大旱,宫庙火,谷贵;七日不去,有赦。彗星犯,国主忧;出,则其分有谋,又为水灾,宫中火,下谋上,有乱兵;入,则为火,大臣叛。孛犯入,下谋上,有乱兵;出,则为兵,为疾,国忧。流星入,蛮裔来贡;犯之,宰相忧,在春天子寿,夏为水,秋则相黜,冬大臣逆;色赤而出斗者,大臣死。云气入,苍白,多风;赤,旱;出,有兵起,宫庙火;入,有雨赤气,兵;黑,主病。
按汉永元铜仪,斗二十四度四分度之一,唐开元游仪,二十六度。去极百十六度,今百十九度。景祐测验,亦二十六度,距魁第四星去极一百二十二度。
鳖十四星,在南斗南,主水族,不居汉中,川有易者。荧惑守之,为旱。辰星守,为火。客星守,为水。流星出,色青黑,为水;黄,为旱。云气占同。一曰有星守之,白衣会,主有水。
天渊十星,一曰天池,一曰天泉,一曰天海,在鳖星东南九坎间,又名太阴,主灌溉沟渠。五星守之,大水,河决。荧惑入,为旱。客星入,海鱼出。彗星守之,川溢伤人。狗二星,在南斗魁前,主吠守,以不居常处为灾。荧惑犯之,为旱。客星入,多土功,北边饥;守之,守禦之臣作乱。
建六星,在南斗魁东北,临黄道,一曰入旗,天之都关。为谋事,为天鼓,为天马。南二星,天库也。中二星,市也,铁锧也。上二星,为旗跗。斗建之间,三光道也,主司七曜行度得失,十一月甲子天正冬至,大历所起宿也。星动,人劳役。月犯之,臣更天子法;掩之,有降兵。月蚀,其分皇后娣侄当黜。月晕,大将死,五谷不成,蛟龙见,牛马疫。月与五星犯之,大臣相谮有谋,亦为关梁不通,大水。岁星守,为旱,籴贵,死者众,诸侯有谋;入,则有兵。荧惑守之,臣有黜者,诸侯有谋,籴贵;入,则关梁不通,马贵;守旗跗三十日,有兵。填星守之,王者有谋。太白守,外国使来。辰星守,为水灾,米贵,多病。彗、孛、客星犯之,王失道,忠臣黜。客星守之,道路不通,多盗。流星入,下有谋;色赤,昌。
天弁九星〈弁一作辨〉,在建星北,市官之长,主列肆、阛阓、市籍之事,以知市珍也。明盛,则万物昌;不明及彗、客犯之,籴贵;久守之,囚徒起兵。
天鸡二星,在牛西,一在狗国北,主异鸟,一曰主候时。荧惑舍之,为旱,鸡多夜鸣。太白、荧惑犯之,为兵。填星犯之,民流亡。客星犯,水旱失时;入,为大水。
狗国四星,在建星东南,主三韩、鲜卑、乌桓、猃狁、沃且之属。星不具,天下有盗;不明,则安;明,则边寇起。月犯之,乌桓、鲜卑国乱。荧惑守之,外边兵起。太白守之,鲜卑受攻。客星守,其王来中国。
天籥八星,在南斗杓第二星西,主开闭门户。明,则吉;不备,则关籥无禁。客星、彗星守之,关梁闭塞。
农丈人一星,在南斗西南,老农主稼穑者,又主先农、农正官。星明,岁丰;暗,则民失业;移徙,岁饥。客星、彗星守之,民失耕,岁荒。
按《步天歌》,已上诸星皆属南斗。《晋志》以狗国、天鸡、天弁、天籥、建星皆属天市垣,馀在二十八宿之外。《乾象新书》以天籥、农丈人属箕,武密又以天籥属尾,互有不同。
牛宿六星,天之关梁,主牺牲事。其北二星,一曰即路,一曰聚火。又曰:上一星主道路,次二星主关梁,次三星主南越。明大,则王道昌,关梁通,牛贵;怒,则马贵;动,则牛灾,多死;始出而色黄,大豆贱;赤,则豆有虫;青,则大豆贵;星直,籴贱;曲,则贵。日蚀,其分兵起;晕,为阴国忧,兵起。月蚀,有兵;晕,为水灾,女子贵,五谷不成,牛多暴死,小儿多疾。月晕在冬三月,百四十日外有赦;晕中央大星,大将被戮。月犯之,有水,牛多死,其国有忧。岁星入犯,则诸侯失期;留守,则牛多疫,五谷伤;在牛东,不利小儿;西,主风雪;北,为民流;逆行,宫中有火;居三十日至九十日,天下和平,道德明正。荧惑犯之,诸侯多疾,臣谋主;守,则谷不成,兵起;入或出守斗南,赦。填星犯之,有土功;守之,雨雪,民人、牛马病。太白犯之,诸侯不通;守,则国有兵起;入,则为兵谋,人多死。辰星犯,败军移将,臣谋主。客星犯守之,牛马贵,越地起兵;出,牛多死,地动,马贵。彗星犯之,吴分兵起;出,为籴贵,牛死。孛犯,改元易号,籴贵,牛多死,吴、越兵起,下当有自立者。流星犯之,主欲改事;春夏,谷熟;秋冬,谷贵;色黑,牛马昌,关梁入贡。云气苍白横贯,有兵、丧;赤,亦为兵;黄白气入,牛蕃息;黑,则牛死。
按汉永元铜仪,以牵牛为七度,唐开元游仪八度。旧去极百六度,今百四度。景祐测验,牛六星八度,距中央大星去极百十度半。
天田九星,在斗南,一曰在牛东南,天子畿内之田。其占与角北天田同。客星犯之,天下忧。彗、孛犯守之,农夫失业。
河鼓三星,在牵牛西北,主天鼓,盖天子及将军鼓也。一曰三鼓,主天子三军,中央大星为大将军,左星为左将军,右星为右将军。左星,南星也,所以备关梁而拒难也,设守险阻,知谋徵也。鼓欲正直而明,色黄光泽,将吉;不正,为兵、忧;星怒,则马贵;动,则兵起;曲,则将失计夺势;有芒角,将军凶猛象也;动摇,差度乱,兵起。月犯之,军败亡。五星犯之,兵起。彗星、客星犯,将军被戮。流星犯,诸侯作乱。黄白云气入之,天子喜;赤,为兵起;出,则战胜;黑,为将死。青气入之,将忧;出,则祸除。左旗九星,在河鼓左旁,右旗九星,在牵牛北、河鼓西南,天之鼓旗旌表也。主声音、设险、知敌谋。旗星明大,将吉。五星犯守,兵起。
织女三星,在天市垣东北,一曰在天纪东,天女也,主果蓏、丝帛、珍宝。王者至孝,神祇咸喜,则星俱明,天下和平;星怒而角,布帛贵。陶隐居曰:常以十月朔至六七日晨见东方。色赤精明者,女工善;星亡,兵起,女子为候。织女足常向扶筐,则吉;不向,则丝绵大贵。月晕,其分兵起。荧惑守之,公主忧,丝帛贵,兵起。彗星犯,后族忧。星孛,则有女丧。客星入,色青,为饥;赤,为兵;黄,为旱;白,为丧;黑,为水。流星入,有水、盗,女主忧。云气入,苍白,女子忧;赤,则为女子兵死;色黄,女有进者。
渐台四星,在织女东南,临水之台也,主晷漏、律吕事。明,则阴阳调而律吕和;不明,则常漏不定。客星、彗星犯之,阴阳反戾。
辇道五星,在织女西,主王者游嬉之道。汉辇道通南北宫,其象也。太白、荧惑守之,御路兵起。
九坎九星,在牵牛南,主沟渠、导引泉流、疏泻盈溢,又主水旱。星明,为水灾;微小,吉。月晕,为水;五星犯之,水溢。客星入,天下忧。云气入,青,为旱;黑,为水溢。
罗偃三星,在牵牛东,拒马也,主堤塘,壅蓄水源以灌溉也。星明大,则水泛溢。
天桴四星,在牵牛东北横列,一曰在左旗端,鼓桴也,主漏刻。暗,则刻漏失时。武密曰:主桴鼓之用。动摇,则军鼓用;前近河鼓,若桴鼓相直,皆为桴鼓用。太白、荧惑守之,兵鼓起。客星犯之,主刻漏失时。
按《步天歌》,已上诸星俱属牛宿。《晋志》以织女、渐台、辇道皆属太微垣,以河鼓、左旗、右旗、天桴属天市垣,馀在二十八宿之外,武密以左旗属箕属斗,右
旗亦属斗,渐台属斗,又属牛,馀与《步天歌》同。《乾象新书》则又以左旗、织女、渐台、辇道、九坎皆属于斗。
须女四星,天之少府,贱妾之称,妇职之卑者也,主布帛裁制、嫁娶。星明,天下丰,女巧,国富;小而不明,反是。日蚀在女,戒在巫祝、后妃祷祠,又占越分饥,后妃疾。日晕,后宫及女子忧。月蚀,为兵、旱,国有忧。月晕,有兵谋不成;两重三重,女主死。月犯之,有女惑,有兵不战而降,又曰将军死。岁星犯之,后妃喜,外国进女;守之,多水,国饥,丧,籴贵,民大灾,荧惑犯之,大臣、皇后忧,布帛贵,民大灾;守之,土人不安,五谷不熟,民疾,有女丧,又为兵;入则籴贵;逆行犯守,大臣忧;居阳,喜;阴,为忧。填星犯守,有苛政,山水出,坏民舍,女谒行,后专政,多妖女;留五十日,民流亡。太白犯之,布帛贵,兵起,天下多寡女;留守,有女丧,军发。辰星犯,国饥,民疾;守之,天下水,有赦,南地火,北地水,又兵起,布帛贵。客星犯,兵起,女人为乱;守之,宫人忧,诸侯有兵,江淮不通,籴贵。彗星犯,兵起,女为乱;出,为兵乱,有水灾,米盐贵。星孛,其分兵起,女为乱,有奇女来进;出入,国有忧,王者恶之。流星犯,天子纳美女,又曰有贵女下狱;抵须女,女主死。《乙巳占》:出入而色黄润,立妃后;白,为后宫妾死。云气入,黄白,有嫁女事;白,为女多病;黑,为女多死;赤,则妇人多兵死者。
按汉永元铜仪,以须女为十一度。景祐测验,十二度,距西南星去极百五度,在赤道外十四度。
十二国十六星,在牛女南,近九坎,各分土居列国之象。九坎之东一星曰齐,齐北二星曰赵,赵北一星曰郑,郑北一星曰越,越东二星曰周,周东南北列二星曰秦,秦南二星曰代,代西一星曰晋,晋北一星曰韩,韩北一星曰魏,魏西一星曰楚,楚南一星曰燕,有变动,各以其国占之。陶隐居曰:越星在婺女南,郑一星在越北,赵二星在郑南,周二星在越东,楚一星在魏西南,燕一星在楚南,韩一星在晋北,晋一星在代北,代二星在秦南,齐一星在燕东。
离珠五星,在须女北,须女之藏府,女子之星也。又曰:主天子旒珠、后夫人环佩。去阳,旱;去阴,潦。客星犯之,后宫有忧。
奚仲四星,在天津北,主帝车之官。凡太白、荧惑守之,为兵祥。
天津九星,在虚宿北,横河中,一曰天汉,一曰天江,主四渎津梁,所以度神通四方也。一星不备,津梁不通;明,则兵起;参差,马贵;大,则水灾;移,则水溢。彗、孛犯之,津败,道路有贼。客星犯,桥梁不修;守之,水道不通,船贵。流星出,必有使出,随分野占之。赤云气入,为旱;黄白,天子有德令;黑,为大水;苍色,为水,为忧;出,则祸除。败瓜五星,在匏瓜星南,主修瓜果之职,与匏瓜同占。匏瓜五星〈作瓠瓜〉,在离珠北,天子果园也,其西觜星主后宫,不明,则后失势;不具或动摇,为盗;光明,则岁丰;暗,则果实不登。彗、孛犯之,近臣僭,有戮死者。客星守之,鱼盐贵,山谷多水;犯之,有游兵不战。苍白云气入之,果不可食;青,为天子攻城邑;黄,则天子赐诸侯果;黑,为天子食果而致疾。
扶筐七星,为盛桑之器,主劝蚕也,一曰供奉后与夫人之亲蚕。明,吉;暗,凶;移徙,则女工失业。彗星犯,将叛。流星犯,丝绵大贵。
按《步天歌》,已上诸星俱属须女,而十二国及奚仲、匏瓜、败瓜等星,《晋志》不载,《隋志》有之。《晋志》以离珠、天津属天市垣,扶筐属太微垣。《乾象新书》以周、越、齐、赵属牛,秦、代、韩、魏、燕、晋、楚、郑属女。武密以离珠、瓠瓜属牛女,奚仲属危。《新书》以离珠、匏瓜属牛,败瓜属斗牛,以天津西一星属斗,中属牛,东属女。
虚宿二星,为虚堂,冢宰之官也,主死丧哭泣,又主北方邑居、庙堂祭祀祝祷事。宋均曰:危上一星高,旁两星下,似盖屋也。盖屋之下,中无人,但空虚似乎殡宫,主哭泣也。明,则天下安;不明,为旱;欹斜上下不正,享祀不恭;动,将有丧。日蚀,其分其邦有丧。日晕,民饥,后妃多丧。月蚀,主刀剑官有忧,国有丧。月晕,有兵谋,风起则不成,又为民饥。月犯之,宗庙兵动,又国忧,将死。岁星犯,民饥;守之,失色,天王改服;与填星同守,水旱不时。荧惑犯之,流血满野;守之,为旱,民饥,军败;入,为火灾,功成见逐;或勾己,大人战不利。填星犯之,有急令;行疾,有客兵;入,则有赦,谷不成,人不安;守之,风雨不时,为旱,米贵,大人欲危宗庙,有客兵。太白犯,下多孤寡,兵,丧;出,则政急;守之,臣叛君;入,则大臣下狱。辰星犯,春秋有水;守之,亦为水灾,在东为春水,南为夏水,西为秋水,北冬有雷雨、水。客星犯,籴贵;守之,兵起,近期一年,远则二年,有哭泣事;出,为兵、丧。彗星犯之,国凶,有叛臣;出,为野战流血;出入,有兵起,芒燄所指国必亡。星孛其宿,有哭泣事;出,则为野战流血,国有叛臣。流星犯,光润出入,则冢宰受赏,有赦令;色黑,大臣死;入而色青,有哭泣事;黄白,有受赐者;出,则贵人求医药。云气黄入,为喜;苍,为哭;赤,火;黑,水;白,有币客来。
按汉永元铜仪,以虚为十度,唐开元游仪同。旧去极百四度,今百一度。景祐测验,距南星去极百三度,在赤道外十二度。
司命二星,在虚北,主举过、行罚、灭不祥,又主死亡。逄星出司命,王者忧疾,一曰宜防祅惑。
司禄二星,在司命北,主增年延德,又主掌功赏、食料、官爵。
司危二星,在司禄北,主矫失正下,又主楼阁台榭、死丧、流亡。
司非二星,在司危北,主司候内外,察愆尤,主过失。《乾象新书》:命、禄、危、非八星主天子已下寿命、爵禄、安危、是非之事。明大,为灾;居常,为吉。
哭二星,在虚南,主哭泣、死丧。月、五星、彗、孛犯之,为丧。泣二星在哭星东,与哭同占。
天垒城一十三星,在泣南,圜如大钱,形若贯索,主鬼方、北边丁零类,所以候兴败存亡。荧惑入守,边人犯塞。客星入,北方侵。赤云气掩之,北方惊灭,有疾疫。离瑜三星,在十二国东,《乾象新书》在天垒城南。离,圭衣也;瑜,玉饰,皆妇人见舅姑衣服也。微,则后宫俭约;明,则妇人奢纵。客星、彗星入之,后宫无禁。
败臼四星,在虚、危南,两两相对,主败亡、灾害。石申曰:一星不具,民卖甑釜;不见,民出其乡。五星入,除旧布新。客星、彗星犯之,民饥,流亡。黑气入,主忧。
按《步天歌》,已上诸星俱属虚宿。司命、司禄、司危、司非、离瑜、败臼,《晋志》不载,《隋志》有之。《乾象新书》以司命、司禄、司危、司非属须女;泣星、败臼属危。武密书与《步天歌》合。
危宿三星,在天津东南,为天子宗庙祭祀,又为天子土功,又主天府、天市、架屋、受藏之事。不明,客有诛,土功兴;动或暗,营宫室,有兵事。日蚀,陵庙摧,有大丧,有叛臣。日晕,有丧。月蚀,大臣忧,有丧,宫殿圮。月晕,有兵、丧,先用兵者败。月犯之,宫殿陷,臣叛,来岁籴贵,有大丧。岁星犯守,为兵、役徭,多土功,有哭泣事,又多盗。荧惑犯之,有赦;守之,人多疾,兵动,诸侯谋叛,宫中火灾;守上星,人民死,中星诸侯死,下星大臣死,各期百日十日;守三十日,东兵起,岁旱,近臣叛;入,为兵,有变更之令。填星守之,为旱,民疾,土功兴,国大战;犯之,皇后忧,兵,丧;出、入、留、舍,国亡地,有流血;入,则大乱,贼臣起。太白犯之,为兵,一曰无兵兵起,有兵兵罢,五谷不成,多火灾。守之,将忧,又为旱,为火;舍之,有急事。辰星犯之,大臣诛,法官忧,国多灾;守之,臣下叛,一云皇后疾,兵、丧起。客星犯,有哭泣,一曰多雨水,谷不收;入之,有土功,或三日有赦;出,则多雨水,五谷不登;守之,国败,民饥。彗星犯之,下有叛臣兵起;出,则将军出国,易政,大水,民饥。孛犯,国有叛者兵起。流星犯之,春夏为水灾,秋冬为口舌;入,则下谋上;抵危,北地交兵。《乙巳占》:流星出入色黄润,人民安,谷熟,土功兴;色黑,为水,大臣灾。云气入,苍白,为土功;青,为国忧;黑,为水,为丧;赤,为火;白,为忧,为兵;黄出入,为喜。
按汉永元铜仪,以危为十六度;唐开元游仪十七度。旧去极九十七度,距南星去极九十八度,在赤道外七度。
虚梁四星,在危宿南,主园陵寝庙、祷祝。非人所处,故曰虚梁。一曰宫宅屋帏帐寝。太白、荧惑犯之,为兵。彗、孛犯,兵起,宗庙改易。
天钱十星,在北落师门西北,主钱帛所聚,为军府藏。明,则库盈;暗,则虚。太白、荧惑守之,盗起。彗、孛犯之,库藏有贼。
坟墓四星,在危南,主山陵、悲惨、死丧、哭泣。大曰坟,小曰墓。五星守犯,为人主哭泣之事。
杵三星,在人星东,一在臼星北,主舂军粮。不具,则民卖甑釜。
臼四星,在杵星下,一在危东。杵臼不明,则民饥;星众,则岁乐;疏,为饥;动摇,亦为饥;杵直下对臼,则吉;不相当,则军粮绝;纵,则吉;横,则荒;又臼星覆,岁饥;仰,则岁熟。彗星犯之,民饥,兵起,天下急。客星守之,天下聚会米粟。
盖屋二星,在危宿南九度,主治宫室。五星犯之,兵起。彗、孛犯守,兵灾尤甚。
造父五星,在传舍南,一曰在腾蛇北,御官也。一曰司马,或曰伯乐,主御营马厩、马乘、辔勒。移处,兵起,马贵;星亡,马大贵。彗、客人之,仆御谋主,有斩死者,一曰兵起;守之,兵动,厩马出。
人五星,在虚北,车府东,如人形,一曰主万民,柔远能迩;又曰卧星,主夜行,以防淫人。星亡,则有诈作诏者,又为妇人之乱;星不具,王子有忧。客、彗守犯,人多疾疫。
车府七星,在天津东,近河,东西列,主车府之官,又主宾客之馆。光明,润泽,必有外宾,车驾华洁。荧惑守之,兵动。彗、客犯之,兵车出。钩九星,在造父西河中,如钩状。星直,则地动;他星守,占同。一曰主辇舆、服饰。明,则服饰正。
按《步天歌》,已上诸星俱属危宿。《晋志》不载人星、车府,《隋志》有之。杵、臼星,《晋》、《隋志》皆无。造父、钩星,《晋志》属紫微垣,盖屋、虚梁、天钱在二十八宿外。《乾象新书》以车府西四星属虚,东三星属危。武密书以造父属危又属室,馀皆与《步天歌》合。按《乾象新书》又有天纲一星,在危宿南,入危八度,去极百三十二度,在赤道外四十一度。《晋》、《隋志》及诸家星书皆不载,止载危、室二宿间与北落师门相近者。近世天文乃载此一星,在鬼、柳间,与外厨、天纪相近。然《新书》两天纲虽同在危度,其说不同,今姑附于此。
营室二星,天子之宫,一曰元宫,一曰清庙,又为军粮之府,主土功事。一曰室一星为天子宫,一星为太庙,为王者三军之廪,故置羽林以卫;又为离宫阁道,故有离宫六星在其侧。一曰定室,《诗》曰定之方中也。星明,国昌;不明而小,祠祀鬼神不享;动,则有土功事;不具,忧子孙;无芒、不动,天下安。日蚀在室,国君忧,王者将兵,一曰军绝粮,士卒亡。日晕,国忧,女主忧黜。月蚀,其分有土功,岁饥。月晕,为水,为火,为风。月犯之,为土功,有哭泣事。岁星犯之,有急而为兵;入,天子有赦,爵禄及下;舍室东,民多死;舍北,民忧;又曰守之,宫中多火灾,主不安,民疫。荧惑犯,岁不登;守之,有小灾,为旱,为火,籴贵;逆行守之,臣谋叛;入,则创改宫室;成勾己者,主失宫。填星犯,为兵;守之,天下不安,人主徙宫,后、夫人忧,关梁不通,贵人多死;久守,大人恶之,以赦解,吉;逆行,女主出入恣;留六十日,土功兴。太白犯五寸许,天子政令不行;守,则兵大忌之,以赦令解;一曰太子、后妃有谋;若乘守勾己、逆行往来,主废后妃,有大丧,宫人恣;去室一尺,威令不行;留六十日,将死;入,则有暴兵。辰星犯之,为水;入,则后有忧,诸侯发动于西北。客星犯入,天子有兵事,军饥,将离,外兵来;出于室,兵先起者败。彗星出,占同;或犯之,则弱不能战;出入犯之,则先起兵者胜,一曰出室为大水。孛犯或出入,先起兵者胜;出,有小灾,后宫乱。武密曰:孛出,其分有兵、丧;道藏所载,室专主兵。流星犯,军乏粮,在春夏将军贬,秋冬水溢。《乙已占》曰:流星出入色黄润,军粮丰,五谷成,国安民乐。云气入,黄,为土功;苍白,大人恶之;赤,为兵,民疫;黑,则大人忧。
按汉永元铜仪,营室十八度,唐开元游仪十六度,旧去极八十五度。景祐测验,室十六度,距南星去极八十五度,在赤道外六度。
雷电六星,在室南,明动,则雷电作。
离宫六星,两两相对为一坐,夹附室宿上星,天子之别宫也,主隐藏止息之所。动摇,为土功;不具,天子忧。太白、荧惑入,兵起;犯或勾己环绕,为后妃咎。彗星犯之,有修除之事。
垒壁阵十二星〈一作壁垒〉,在羽林北,羽林之垣垒,主天军营。星明,国安;移动,兵起;不见,兵尽出,将死。五星入犯,皆主兵。太白、辰星,尤甚。客星入,兵大起,将吏忧。流星入南,色青,后忧;入北,诸侯忧;色赤黑,入东,后有谋;入西,太子忧;黄白,为吉。
腾蛇二十二星,在室宿北,主水虫,居河滨。明而微,国安;移向南,则旱;向北,大水。彗、孛犯之,水道不通。客星犯,水物不成。
土功吏二星,在壁宿南,一曰在危东北,主营造宫室,起土之官。动摇,则版筑事起。
北落师门一星,在羽林军南,北宿在北方,落者,天军之番落也,师门犹军门。长安城北门曰北落门,象此也。主非常以候兵。星明大,安;微小、芒角,有大兵起。岁星犯之,吉。荧惑入,兵弱不可用。客星犯之,光芒相及,为兵,大将死;守之,边人入塞。流星出而色黄,天子使出;入,则天子喜;出而色赤,或犯之,皆为兵起。云气入,苍白,为疾疫;赤,为兵;黄白,喜;黑云气入,边将死。八魁九星,在北落东南,主捕张禽兽之官也。客、彗入,多盗贼,兵起。太白、荧惑入守,占同。
天纲一星,在北落西南,一曰在危南,主武帐宫舍,天子游猎所会。客、彗入,为兵起,一云义兵。
羽林军四十五星,三三而聚散,出垒壁之南,一曰在营室之南,东西布列,北第一行主天军,军骑翼卫之象。星众,则国安;稀,则兵动;羽林中无星,则兵尽出,天下乱。月犯之,兵起。岁星入,诸侯悉发兵,臣下谋叛,必败伏诛。太白入,兵起。填星入,大水。五星入,为兵。荧惑、太白经过,天子以兵自守。荧惑入而芒赤,兴兵者亡。客星入,色黄白,为喜;赤,为臣叛。流星入南,色青,后有疾;入北,诸侯忧;入东而赤黑,后有谋;入西,太子忧。云气苍白入南,后有忧;北,诸侯忧;黑,太子、诸侯忌之;出,则祸除;黄白,吉。
斧钺三星,在北落师门东,芟刈之具也,主斩刍槁以饲牛马。明,则牛马肥腯;动摇而暗,或不见,牛马死。《隋志》、《通志》皆在八魁西北,主行诛、拒难、斩伐奸谋。明大,用兵将忧;暗,则不用;移动,兵起。月入,大臣诛。岁星犯,相诛。荧惑犯,大臣戮。填星入,大臣忧。太白入,将诛。客、彗犯,斧钺用;又占:客犯,外兵被擒,士卒死伤,外国降;色青,忧;赤,兵;黄白,吉。
按《步天歌》,已上诸星皆属营室。雷电、土功吏、斧钺,《晋志》皆不载,《隋志》有之。垒壁阵、北落师门、天纲、羽林军,《晋志》在二十八宿外,腾蛇属天市垣。武密书以腾蛇属营室,又属壁宿。《乾象新书》以西十六星属尾、属危,东六星属室;羽林军西六星属危,东三十九星属室;以天纲属危,斧钺属奎。《通占录》又以斧钺属壁、属奎,说皆不同。
壁宿二星,主文章,天下图书之秘府。明大,则王者兴,道术行,国多君子;星失色,大小不同,王者好武,经术不用,图书废;星动,则有土功。日蚀于壁,阳消阴坏,男女多伤,国不用贤。日晕,名士忧。月蚀,其分大臣忧,文章士废,民多疫。月晕,为风、水,其分有忧。月犯之,国有忧,为饥,卫地有兵。岁星犯之,水伤五谷;久守或凌犯、勾己,有兵起。荧惑犯之,卫地忧;守之,国旱,民饥,贤不用;一占:王有大灾。填星犯守,图书兴,国王寿,天下丰,国用贤;一占:物不成,民多病;逆行成勾己者,有土功;六十日,天下立王。太白犯之一二寸许,则诸侯用命;守之,文武并用,一曰有军不战,一曰有兵丧,一曰水灾,多风雨;一曰犯之多火灾。辰星犯,国有盖藏保守之事,王者刑法急;守之,近臣忧,一曰其分有丧,有兵,奸臣有谋;逆行守之,桥梁不通。客星犯之,文章士死,一曰有丧;入,为土功,有水;守之,岁多风雨;舍,则牛马多死。彗星犯之,为兵,为火,一曰大水,民流。孛犯,为兵,有火、水灾。流星犯,文章废;《乙巳占》曰:若色黄白,天下文章士用。赤云气入之,为兵;黑,其下国破;黄,则外国贡献,一曰天下有烈士立。
按汉永元铜仪,东壁二星九度。旧去极八十六度。
景祐测验,壁二星九度,距南星去极八十五度。天厩十星,在东壁之北,主马之官,若今驿亭也,主传令置驿,逐漏驰骛,谓其急疾与晷漏竞驰也。月犯之,兵马归。彗星入,马厩火。客星入,马出行。流星入,天下有惊。
霹雳五星,在云雨北,一曰在雷电南,一曰在土功西,主阳气大盛,击碎万物。与五星合,有霹雳之应。云雨四星,在雷电东,一云在霹雳南,主雨泽,成万物。星明,则多雨水。辰星守之,有大水;一占:主阴谋杀事,孳生万物。
铁锧五星,在天仓西南,刈具也,主斩刍饲牛马。明,则牛马肥;微暗,则牛马饥饿。
按《步天歌》,壁宿下有铁锧五星,《晋》、《隋志》皆不载。《隋志》八魁西北三星曰铁锧,又曰铁钺,其占与《步天歌》室宿内斧钺略同,恐即是此误重出之。霹雳五星、云雨四星,《晋志》无之,《隋志》有之。武密书以云雨属室宿。天厩十星,《晋志》属天市垣,其说皆不同。
西方,奎宿十六星,天之武库,一曰天豕,一曰封豕,主以兵禁暴,又主沟渎。西南大星曰大豕目,亦曰大将。明动,则兵、水大出。日蚀,鲁国凶,边兵起及水旱。日晕,为兵,为火。月蚀,聚敛之臣有忧。月晕,兵败,籴贵,将戮,人疾疫。月犯之,其分乱。岁星犯之,近臣为逆;守之,虫为灾,人民饥,盗起,多狱讼;久守,北兵降;色润泽,大熟;守二十日以上,兵起鲁地;逆行守之,君好兵,民流亡。荧惑犯之,环绕三十日以上,将相凶,大水,民流;守二十日以上,鲁地有兵;动摇、进退,有赦;舍,岁大熟;留,臣下专权,多狱讼;守百日以上,多盗。填星入犯,吴、越有兵,一曰齐、鲁,一曰兵、丧;守之,有贵女执政;出入,水泉溢。太白犯之,大水,有兵,霜杀物;入,则外兵入国;昼见,将相死。辰星犯之,江河决,有兵,为旱,为火。守之,王者忧,兵、乱。客星犯,有沟渎事;守,则王者有忧,军败,贼臣在侧;入之,破军杀将;舍留不去,人饥;出,则为谋臣惑天子。彗犯,为饥,为兵、丧;出,则有水灾。星孛之,其下兵出,民饥,国无继嗣;出,则西北有兵起。流星入犯之,有沟渎事,破军杀将。《乙巳占》:流星出入,色黄白光润,文昌武偃;赤如火光作声,为弓弩用;一曰入则有聚众事。赤云气入犯,为兵;黄,为天子喜;黑,则大人有忧。
按汉永元铜仪,以奎为十七度,唐开元游仪十六度。旧去极七十六度,景祐测验同。
天溷七星,在外屏南,主天厕养猪之所,一曰天之厕溷也。暗,则人不安;移徙,则忧。
土司空一星,在奎南,一曰天仓,主土事。凡营城邑、浚沟洫、修堤防、则议其利,建其功,四方小大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星大、色黄,天下安。五星犯之,男女不得耕织。彗、客犯之,水旱,民流,兵大起,土功兴。客星守之,有土功、哭泣事。黄云气入,土功兴,移京邑。策一星,在王良北,天子仆也,主执策御。流星、彗、孛、客星犯之,皆为大兵起,天子自将于野;近之,下有谋乱者。
附路一星〈附一作傅〉,在阁道南旁,别道也。一曰在王良东,主太仆,主禦风雨。芒角,则车骑在野;星亡,有道路之变;不具,则兵起。太白、荧惑入,兵起。彗、孛犯之,道路不通。客星入,马贱。苍白云气入,太仆有忧;赤,为太仆诛;黄白,太仆受赐;黑,为太仆死。
阁道六星,在王良前,飞道也,从紫宫至河神所乘也。一曰主辇阁之道,天子游别宫之道也。星不见,则辇阁不通;动摇,则宫掖有兵。彗、孛、客星犯之,主不安国,有丧。白云气入,有急事;黑,主有疾;黄,则天子有喜。王良五星,在奎北,居河中,天子奉车御官也。其四星曰天驷,旁一星曰王良,亦曰天马星,动则车骑满野。一曰为天桥,主禦雨风、水道。星不具,或客星守之,津梁不通。与阁道近,有江河之变。星明,马贱;暗,则马灾。太白、荧惑入守,为兵。彗、客犯之,为兵、丧,天下桥梁不通。流星犯,大兵将出。青云气入犯之,王良奉车忧坠车。云气赤,王良有斧锧忧。
外屏七星,在奎南,主障蔽臭秽。
军南门,在天大将军南,天大将军之南门也。主谁何出入。星不明,外国叛;动摇,则兵起;明,则远方来贡。
按《步天歌》,已上诸星俱属奎宿。以《晋志》考之,王良、附路、阁道、军南门、策星,俱在天市垣,别无外屏、天溷、土司空等星,《隋志》有之。而武密以王良、外屏、天溷皆属于壁,或以外屏又属奎。《乾象新书》以王良西一星属壁,东四星属奎,外屏西一星属壁,东六星属奎,与《步天歌》各有不合。
娄三星,为天狱,主苑牧牺牲,供给郊祀,亦为兴兵聚众。明大,则赋敛以时。星直,则有主执命者;就聚,国不安。日蚀于娄,宰相、大人当之,郊祀神不享。日晕,有兵,大人多死。月蚀,其分后妃忧,民饥。月晕,在春百八十日有赦,又为籴贵,三日内雨解之。月犯,多畋猎,其分忧,将死,民流。一曰多冤狱。岁星犯之,牛多死,米贱,有赦;守之,国安,一曰:民多疫,六畜贵,有兵自罢。荧惑犯守,为旱,为火,谷贵;又曰:守二十日以上,大臣死。星动,人多死;若逆行入成勾己者,国廪灾。填星犯之,天子戒边境,不可远行,将兵凶;守之,谷丰,民乐;若逆行,女谒行;留舍于娄,外国兵来。太白犯之,有聚众事;守之,期三十日有兵,民饥。辰星犯之,刑罚急,多水旱,大臣忧,王者以赦除之;守而芒角、动摇、色赤黑者,臣下起兵。客星犯,为大兵;守之,五谷不成,又曰:臣惑主,专政,岁多狱讼;环绕三日,大赦。彗星犯之,民饥死;出,则先旱后水,谷大贵,六畜疾,仓库空,又曰国有大兵。星孛,其分为兵,为饥。流星出犯之,有法令清狱。青赤云气入,为兵、丧;黑,为大水。
按汉永元铜仪,以娄为十二度,唐开元游仪十二度。旧去极八十度。景祐测验,娄宿十二度,距中央大星去极八十度,在赤道内十一度。
天仓六星,在娄宿南,仓谷所藏也,待邦之用。星近而数,则岁熟粟聚;远而疏,则反是。月犯之,主发粟。五星犯,兵起,岁饥,仓粟出。荧惑、太白合守,军破将死。荧惑入,军转粟千里;近之,天下旱。太白犯之,外国人相食,兵起西北。辰星守之,大水、客、彗犯,五谷不成。客星入,岁饥籴贵。流星入,色赤,为兵;犯之,粟以兵出;色黄白,岁大稔。苍白云气入,岁饥;赤,为兵、旱,仓廪灾、黄白,岁大熟。
右更五星,在娄西,秦爵名,主牧师官。星不具,天下道不通。太白、荧惑犯守,三泽兵起。
左更五星,在娄东,亦秦爵名,山虞之官,主山泽林薮竹木蔬菜之属,亦主仁智。占同右更。
天大将军十一星,在娄北,主武兵。中央大星,天之大将也;外小星,吏士也。动摇,则兵起,大将出;小星动摇,或不具,亦为兵;旗直扬者,随所击胜。五星犯守,大将忧。客星守之,大将不安,军吏以饥败。流星入,大将忧。苍白云气犯之,兵多疾;赤,为兵出。
天庾四星,在天仓东南,主露积。占与天仓同。
按《晋志》,天仓、天庾在二十八宿之外,天大将军属天市垣,左更、右更惟《隋志》有之。《乾象新书》以天仓属奎。武密亦以属奎,又属娄。《步天歌》皆属娄宿。
胃宿三星,天之厨藏,主仓廪,五谷府也。明,则天下和平,仓廪实,民安;动,则输运。暗,则仓空;就聚,则谷贵、民流;中星众,谷聚;星小,谷散;芒,则有兵。日蚀,大臣诛,一曰乏食,其分多疾,谷不实,又曰有委输事。日晕,谷不熟。月蚀,后王有忧,将亡,亦为饥,郊祀有咎。月晕,兵先动者败,妊妇多死,又曰国主死,天多雨,或山崩,有破军。岁星在晕内,天下有德令。月晕在四孟之月,有赦。荧惑在晕中,为兵。月犯之,邻国有暴兵,天下饥,外国忧,谷不实,民多疾;变色,将军凶。岁星犯之,大人忧,兵起;守,则国昌;入,则国令变更,天下狱空;若逆行,五谷不成,国无积蓄。荧惑犯之,兵乱,仓粟出,贵人忧;守之,旱饥,民疫,客军大败;入,则改法令,牢狱空;进退环绕勾己、凌犯及百日已上,天下仓库并空,兵起。填星犯,大臣为乱;守之,无蓄积,有德令,岁谷大贵;若逆行守勾己者,有兵;色赤,兵起流血;青,则有德令。辰星犯,其分不宁;守之,有兵,国有立侯,巫咸曰:为旱,谷不成,有急兵。又逆行守之,仓空,水灾。客星犯之,王者忧,仓廪用;退行入,则有赦;守之,强臣凌国,谷不熟;乘之,为火;舍而不去,人饥;出,其分君有忧。彗星犯之,兵动,臣叛,有水灾,谷不登。星孛,其分兵起,王者恶之。流星犯之,仓库空;色赤,为火灾。苍白云气出入犯之,以丧籴粟事;黑,为仓谷散腐;青黑,为兵;黄白,仓实。
按汉永元铜仪,胃宿十五度。景祐测验,十四度。
天囷十三星,如乙形,在胃南,仓廪之属,主给御廪粢盛。星明,则丰稔;暗,则饥。月犯之,有移粟事。五星犯之,仓库空虚。客、彗入,仓库忧,水火焚溺。青白云气入,岁饥,民流亡。
大陵八星,在胃北,亦曰积京,主大丧也。中星繁,诸侯丧,民疫,兵起。月犯之,为兵,为水、旱,天下有丧。月晕前足,大赦。五星入,为水、旱、兵、丧。荧惑守之,天下有丧。客、彗入,民疫。流星出犯之,其下有积尸。苍白云气犯之,天下兵、丧;赤,则人多战死。
积尸一星,在大陵中。明,则有大丧,死人如山。月犯之,有叛臣。五星犯之,天下大疾。客、彗犯,有大丧。苍色云气入犯之,多死;黑,为疫。
天船九星,在大陵北,河之中,天之船也,主通济利涉。石申曰:不在汉中,津河不通。明,则天下安;不明及移徙,天下兵、丧。月犯之,百川流溢,津梁不通。五星犯之,水溢,民移居。彗星犯之,为大水。客星犯,为水,为兵。青云气入,天子忧,不可御船;赤,为兵,船用;黄白,天子喜。天廪四星,在昴宿南,一曰天廥,主蓄黍稷,以供享祀。《春秋》所谓御廪,北之象也。又主赏功,掌九谷之要。明,则国实岁丰;移,则国虚;黑而稀,则粟腐败。月犯之,谷贵。五星犯之,岁饥。客星犯,仓库空虚。流星入,色青为忧;赤,为旱,为火;黄白,天下熟。青云气入,蝗,饥,民流;赤,为旱;黑,为水;黄,则岁稔。
积水一星,在天船中,候水灾也。明动上行,舟船用。荧惑犯,有水。
按《晋志》大陵、积尸、天船、积水俱属天市垣,天囷、天廪在二十八宿之外。武密以天囷、大陵属娄,又属胃;天船属胃,又属昴。《乾象新书》,天囷五星属娄,馀星属胃,大陵西三星属娄,东五星属胃,与《步天歌》互有不同。
昴宿七星,天之耳也,主西方及狱事。又为旄头,北星也,又主丧。昴、毕间为天街,天子出,旄头、旱毕以前驱,此其义也。黄道所经。明,则天下牢狱平;六星皆明与大星等,为大水。七星皆黄,兵大起。一星亡,为兵、丧。摇动,有大臣下狱及有白衣之会。大而数尽动,若跳跃者,北兵大起。一星独跳跃而动,北兵欲犯边。日蚀,王者疾,宗姓自立,又占边兵起。日晕,阴国失地,北主忧,赵地凶,又云大饥。月蚀,大臣诛,女主忧,为饥,边兵起,将死,北地叛。月岁三晕,弓弩贵,民饥。晕在正月上旬,有赦;犯之,为饥,北主忧,天子破北兵;变色,民流,国亡,下有暴兵,有赦;出昴北,天下有福;乘之,法令峻,大水,谷不登。岁星犯之,狱空;乘之,阴国有兵,北主忧;守之,主急刑罚,狱空,一曰臣下狱有解者;守其北,有德令,又曰水物不成;久守,大臣坐法,民饥;留守,破军杀将。荧惑犯守,为兵,为旱、饥;守东,齐、楚、越地有兵;守南,荆、楚有兵;西,则兵起秦、郑;北,则兵起燕、赵,又为贵人多死,北地不宁;入则有喜,有赦,天下无兵;守而环绕勾己,为赦;久守,籴贵。填星犯,或出入守之,北地为乱,有土功,五谷不成,水火为灾,民疫,又为女主失势;入,则地动水溢,宗庙坏;留,则大将出征。太白入犯之,大赦;在东,六畜伤;在西,六月有兵;又曰守之,北兵动,将下狱;昼见,边兵起;出、入、留、在舍,南为男丧,北为女丧。辰星犯,北主忧,守之,谷不成,民饥;久守,为水,为兵。客星犯,贵人有急,北兵大败,谗人在内;守之,臣叛主,兵起;入,则其分有丧。彗星犯之,大臣为乱;北,则边兵起,有赦。星孛,其分臣下乱,有边兵,大臣诛。流星出入犯之,裔兵起。《乙已占》:流星入,北方来朝;出,则天子有赦令恤民。苍赤云气犯之,民疫;黑,则北主忧;青,为水,为兵;青白,人多丧;黄,则有喜。
按汉永元铜仪,昴宿十二度,唐开元游仪十一度。旧去极七十四度。景祐测验,昴宿十一度,距西南星去极七十一度。
刍槁六星,在天苑西,一曰在天囷南,主积槁之属。一曰天积,天子之藏府。星明,则刍槁贵;星盛,则百库之藏存;无星,则百库之藏散。月犯之,财宝出。辰星、荧惑犯之,刍槁有焚溺之患。赤云气犯之,为火;黄,为喜。天阴五星,主从天子弋猎之臣。不明,则为吉;明,则禁言泄。
天河一星〈一作大河〉,在天廪星北。《晋志》在天高星西,主察山林妖变。五星、客、彗犯之,主妖言满路。
卷舌六星,在昴北,主枢机智谋,一曰主口舌语,以知谗佞。曲而静,则贤人升;直而动,多谗人,兵起,天下有口舌之害。徙出汉外,则天下多妄说。星繁,人多死。月犯之,天下多丧。五星犯,佞人在侧。彗、客犯,侍臣忧。天苑十六星,在昴、毕南,如环状,天子养禽兽之苑。明,则禽兽牛羊盈;不明,则多瘠死;不具,有斩刈事。五星犯之,兵起。客、彗犯,为兵,兽多死。流星入,色黑,禽兽多死;黄,则蕃息。《云气占》同。
天谗一星,在卷舌中,主巫医。暗,则为吉;明盛,人君纳佞言。
月一星,在昴宿东南,蟾蜍也,主日月之应,女主臣下之象,又主死丧之事。明大,则女主大专。太白、荧惑守之,臣下起兵为乱。彗、客犯之,大臣黜,女主忧。
砺石四星,在五车星西,主百工磨砺锋刀,亦主候伺。明,则兵起;常,则吉。荧惑入,边兵起;守之,诸侯发兵。客星守之,为兵。
按《晋志》,天河、卷舌、天谗俱属天市垣,天苑在二十八宿之外,刍槁、天阴、月、砺石,《晋志》不载,《隋史》有之。武密又以刍槁属胃,卷舌属胃,又属昴。《乾象新书》以刍槁属娄,卷舌西三星属胃,东三星属昴,天苑西八星属胃,南八星属昴。《步天歌》以上诸星皆属昴宿,互有不合。
毕宿八星,主边兵弋猎。其大星曰天高,一曰边将,主四夷之尉也。《天官书》曰:毕为罕车。明大,则远人来朝,天下安;失色,边兵乱;一星亡,为兵、丧;动摇,则边兵起;移徙,天下狱乱;就聚,则法令酷。日蚀,边王死,军自杀其主,远国有谋乱。日晕,有边兵;下则北主忧,又占有风雨。月蚀,有赦,赵分有兵,或赵君忧。月晕,兵乱,饥,丧;晕三重,边有叛者,七日内风雨解之,又为阴国有忧,天下赦。犯毕大星,下犯上,大将死,阴国忧;入毕口,多雨;穿毕,岁饥,盗起;失行,离于毕,则雨;居中,女主忧;乂曰犯北,则阴国忧;南,则阳国忧。岁星犯之,冬多风雨,又曰为水;入毕口,边兵起,民饥,有赦;守三十日,客兵起;出阳,为旱;阴,为水。荧惑犯右角,大战;左角,小战;入,则边兵忧;守之,为饥,有赦;成勾己环绕,大赦;一曰入毕中,有兵兵罢;又曰守之,有畋猎事,北主忧,天下道路不通;入毕口,有赦;逆行至昴,为死丧;已去还守,贵臣忧;舍毕口,赵国忧。填星犯之,兵起西北,不战;守之,兵有降军,有赦,一曰土功徭役烦,兵起;入,则地震水溢;守毕口,大人当之;出、入、留、舍,其野兵起,客军死。太白犯右角,战败,将死;入毕口,将相为乱,大赦,国易政令,诸侯起兵,为水,五谷不成;贯毕,仓廪空,四国兵起。辰星犯之,边地灾;入毕口,国易政;守之,水溢,民病,物不成,边兵起;守毕口,人为乱。客星犯之,大人忧,无兵兵起,有兵兵罢;入,则多狱事;守之,为饥,边兵起;出,为车马急行。彗星犯之,北地为乱,人民忧。星孛,其分土功兴,多徭役。色苍,为饥,破军;黄,则女为乱;白,为兵、丧;黑,为水。流星犯之,边兵大战;赤色贯之,戎兵大至;入而复出,为赦;入而黄白有光,外人入贡。苍白云气入,岁不收;赤,为兵、旱,为火;黄白,天子有喜。
按汉永元铜仪,毕十六度。旧去极七十八度。景祐测验,毕宿十七度,距毕口北星去极七十七度。
天节八星,在毕、附耳南,主使臣持节宣威四方。明大,则使忠;不明,则奉使无状。荧惑守之,臣有谋逆,或使臣死。太白守之,大将出。客、彗犯之,法令不行。客星守,持节臣有忧。
九州殊口九星,在天节南下,晓方俗之官,通重译者也。常以十一月候之。亡一星,一国忧;二星以上,天下乱,兵起。太白、荧惑守之,亦为兵。客星入,民忧,水负海,国不安,有兵。
附耳一星,在毕下,主听得失,伺愆邪,察不祥也。星盛,则中国微,有盗贼,边候警,外国反。动摇,则谗臣在君侧。岁星犯之,有兵,将相丧。太白犯之,佞臣在侧。九游九星,在玉井西南,一曰在九州殊口东,南北列,主天下兵旗,又曰天子之旗也。太白、荧惑犯之,兵骑满野。客星犯,诸侯兵起,禽兽多疾。
天街二星,在昴、毕间,一曰在毕宿北,为阴阳之所分。《大象占》:近月星西,街南为华夏,街北为外邦。又曰三光之道,主伺候关梁中外之境。明,则王道正。月犯天街中,为中平,天下安宁;街外,为漏泄,谗夫当事,民不得志;不由天街,主政令不行。月晕其宿,关梁不通。荧惑守之,道路绝;久守,国绝礼。岁星居之,色赤,为殃,或大旱。太白守之,兵塞道路,六夷旄头灭,一曰民饥。天高四星,在坐旗西,《乾象新书》:在毕口东北。台榭之高,主望八方云雾氛气,今仰观台也。不见,为失礼;守常,则吉;微暗,阴阳不和。月、五星犯之,则水旱不时;乘之,外臣诛。月晕,不出六月有丧。荧惑入十日,为小赦;留三十日,大赦。客、彗守之,大旱。苍白云气犯,亦然。诸王六星,在五车南,主察诸侯存亡。明,则下附上;不明,则下叛;不见,宗庙危,四方兵起。荧惑入之,诸王妃恣,为下所谋;守之,下不信上。太白、荧惑犯,诸王当之,一曰宗臣忧。客、彗守,诸侯黜。
五车五星、三柱九星,在毕宿北,五帝坐也,又五帝之车舍也。主天子兵起,又主五谷丰耗。一车主蕡麻,一车主麦,一车主豆,一车主黍,一车主稻米。西北大星曰天库,主太白,秦分及雍州,主豆。东北一星曰天狱,主辰星,燕、赵分及幽、冀,主稻。东南一星曰天仓,主岁星,鲁分徐州,卫分并州,主麻。次东南一星曰司空,主填星,楚分荆州,主黍粟。次西南一星曰卿,主荧惑,魏分益州,主麦。《天文录》曰:太白,其神令尉,辰星,其神风伯;岁星,其神雨师;荧惑,其神丰隆;填星,其神雷公。此五车有变,各以所主占之。三柱,一曰天渊,一曰天休,一曰天旂,欲其均明阔狭有常,星繁,则兵大起。石申曰:天库星中河而见,天下多死人,河津绝。又曰:天子得灵台之礼,则五车、三柱均明有常。天旂星不见,则大风折木;天休动,则四国叛。一柱出,或不见,兵半出;三柱昼出,及不见,兵亦尽出。柱外出一月,谷贵三倍;出二月、三月,以次倍贵;外出不尽两间,主大水。月犯天库,兵起,道不通;犯天渊、贵人死,臣踰主。月晕,女主恶之;在正月,为赦;晕一车,赦小罪;五车俱晕,赦殊罪;四、七、十月晕之,为水;晕十一月、十二月,谷贵。五星犯,为旱,丧;犯库星,为兵起。岁星入之,籴贵。荧惑入之,为火,或与岁星占同。填星入天库,为兵,为丧;舍中央,为大旱,燕、代之地当之;舍东北,畜蕃,帛贱;舍西北,天下安。太白入之,兵大起;守五车,中国兵所向慑伏;舍西北,为疾疫,牛马死,应酒泉分。辰星入舍为水;犯之,兵以水潦起。客星犯,则人劳;庚寅日候近之,为金车,主兵;甲寅日候近之,为木车,主槥增价;戊寅日候近之,为土车,主土功;丙寅日候近之,为火车,主旱;壬寅日候近之,为水车,主水溢;入之,色青为忧,赤为兵;守天渊,有大水;守天休,左为兵,右为丧;黄为吉。彗、孛犯之,兵起,民流。流星入,甲子日,主粟;丙午日,主麦;戊寅日,主豆;庚申日,主蕡,壬戌日,主黍:各以其日占之,而粟麦等价增。白云气入,民不安;赤,为兵起。
天潢五星,在五车中。主河梁津渡。星不见,则津渡不通。月入天潢,兵起。五星失度,留守之,皆为兵。荧惑、填星入之,为大旱,为火。荧惑舍之,牛马疫,为兵。辰星出天潢,有赦。客星入,为兵;留守,则有水害。苍白或黑云气入,为丧;赤,为兵;白,则天子有喜。
咸池三星,在天潢南,主陂泽池沼鱼鳖凫雁。明大,则龙见,虎狼为害;星不见,河道不通。月入,为暴兵。五星入,为兵,为旱,失忠臣,君易政;守之,为饥,为兵。客星入,天下大水。流星入,为丧;出,则兵起。云气入,色苍白,鱼多死;赤,为旱;白,为神鱼见;黑,为大水。
参旗九星,一曰天旗,一曰天弓,司弓弩,候变禦难。星如弓张,则兵起;明,则边寇动;暗,为吉。又曰天弓不具,天下有兵。五星犯之,兵起。荧惑守之,下谋上,诸侯起兵;一曰有边兵。太白守之,兵乱。客星守,天下忧。流星入,北兵起。云气犯之,色青,入自西北,兵来,期三年。天关一星,在五车南,亦曰天门,日月之所行,主边方,主关闭。星芒角,为兵;不与五车合,大将出。月岁三晕,有赦;犯之,有乱臣更法。五星守之,贵人多死。岁星、荧惑守之,臣谋主,为水,为饥。太白、荧惑守之,大赦,关梁有兵。太白入,则大乱。填星守,王者壅蔽;犯之,臣谋主。太白失行,兵起。客星犯之,民多疾,关市不通;又曰诸侯不通,民相攻。客星入,多盗。流星犯之,天下有急,关梁不通,民忧,多盗。黄云气犯,四方入贡。
天园十三星,在天苑南,植菜果之处。曲而钩,菜果熟。白云气犯之,兵起。
按《步天歌》,已上诸星皆属毕宿。武密书以天节属昴,参旗、天关、五车、三柱皆属觜,与《步天歌》不同。《乾象新书》以天节、参旗皆属毕;天园西八星属昴,东五星亦属毕;五车北西南三大星属毕,东二星及三柱属参。说皆不同,今皆存之。
[book_title]第三十二卷
第三十二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六
宋史〈天文志〉
庶徵典第三十二卷
星变部汇考六
《宋史》《天文志·二十八舍》
觜觿三星,为三军之候,行军之藏府,葆旅收,敛万物。明,则军粮足,将得势;动,则盗贼行,葆旅起;暗,则不可用兵。日蚀,臣犯主,戒在将臣。晕及三重,其下谷不登,民疫;五重,大赦,期六十日。月蚀,为旱,大将忧,有叛主者。正月月晕,有赦,外军不胜,大将忧,偏裨有死者。岁星犯之,其分兵起;守,则农夫失业,后有忧,丁壮多暴死,下有叛者,民多疾疫;入,则多盗,天时不和;国君诛伐不当,则逆行。荧惑犯之,其分有叛者,为旱,为火,为兵起,为籴贵;与觜觿合,赵分相忧;入,则其下有兵。填星入犯,为兵,为土功,其分失地;女主恣,则填星逆行而色黄。太白犯之,兵起;守之,其分易令,大臣叛,物不成,民疫。辰星犯之,不可举兵;一曰赵地水,有叛者;守之,赵分饥。客星出入其宿,青为忧,赤为兵,黑为水,白为丧,黄白为吉。彗星犯之,兵起;出入其分,失地,民流。星孛之,为兵乱,军破,其色与客星同占。流星入犯之,有叛者,有破军。云气犯之,赤,为兵;苍白,为兵、忧;黑,赵地大人有忧;色黄,有神宝入。
按汉永元铜仪、唐开元游仪,皆以觜觿为三度。旧去极八十四度。景祐测验,觜宿三星一度,距西南星去极八十四度,在赤道内七度。
坐旗九星,在司怪西北,君臣设位之表也。星明,则国有礼。
司怪四星,在井钺星前,主候天地、日月、星辰变异,鸟兽、草木之妖,明王闻灾,修德保福。星不成行列,宫中及天下多怪。
按《步天歌》,坐旗、司怪俱属觜宿,武密书及《乾象新书》皆属于参。
参宿十星,一曰参伐,一曰天市,一曰大辰,一曰铁钺,主斩刈万物,以助阴阳;又为天狱,主杀,秉威行罚也;又主权衡,所以平理也;又主边城,为九译,故不欲其动。参为白兽之体,其中三星横列者,三将也;东北曰左肩,主左将;西北曰右肩,主右将;东南曰左足,主后将军;西南曰右足,主偏将军。参应七将,中央三小星曰伐,天之都尉,主鲜卑外国,不欲其明。七将皆明大,天下兵精;王道缺,则芒角张;伐星明与参等,大臣有谋,兵起;失色,军散败;芒角动,边有急,兵起,有斩伐之事;星移,客伐主;肩细微,天下兵弱;左足入玉井中,兵起,秦有大水,有丧,山石为怪;星差戾,王臣贰;左股星亡,东南不可举兵;右股,则主西北。又曰参足移北为进,将出有功;徙南为退,将军失势。三星疏,法令急。日蚀,大臣忧,臣下相残,阴国强。日晕,有来和亲者,一曰大饥。月蚀其度,为兵,臣下有谋,贵臣诛,其分大饥,外兵大将死,天下更令。月晕,将死,人殃乱,战不利。月犯,贵臣忧,兵起,民饥;犯参伐,偏将死。岁星犯之,水旱不时,大疫,为饥;守之,兵起,民疫;入,则天下更政。荧惑犯之,为兵,为内乱,秦、燕地凶;守之,为旱,为兵,四方不宁;逆行入,则大饥。填星犯之,有叛臣;守之,其下国亡,奸臣谋逆,一云有丧,后、夫人当之;逆行留守,兵起。太白犯之,天下发兵;守之,大人为乱,国易政,边民大战。辰星犯之,为水,为兵,贵臣黜。辰星与参出西方,为旱,大臣诛。逆守之,兵起。客星入犯之,国内有斩刈事;守之,边州失地;环绕者,边将有斩刈事。彗星犯之,边兵败,君亡,远期三年;贯之,色白,为兵、丧。星孛于参,君臣俱忧,国兵败。流星入犯之,先起兵者亡。《乙巳占》曰:流星出而光润,边安,有赦,狱空。青云气入犯之,天子起边臣;苍白,为臣乱;赤,为内兵;黄色润泽,大臣受赐;黑,为水灾,大臣忧。白云气出贯之,将死,天子疾。
按汉永元铜仪,参八度。旧去极九十四度。景祐测验,参宿十星十度,右足入毕十三度。
玉井四星,在参左足下,主水泉,以给庖厨。动摇,为忧。客星入,为水,为丧国失地;出,则国得地,一云将出。流星入,为大水。云气入而色青,井水不可食。
屏二星,〈一作天屏〉,在玉井南,一云在参右足。星不具,人多疾。不明,大人寝疾。星亡,主多病。月、五星犯之,为水。客星出于屏,亦为大人有疾。彗星犯之,水旱不时。军井四星,在玉井东南,军营之井,主给师,济疲乏。月犯,刍槁财宝出。荧惑入,为水,兵多死。太白入,兵动,民不安。客星入,忧水害。厕四星,在屏星东,一曰在参右脚南,主溷。色黄,为吉,岁丰;青黑,人主腰下有疾。星不具,则贵人多病。客星入,为谷贵。彗、孛入,岁饥。青云气入,为兵;黑,为忧;黄,则天子有喜。
天尿一星,在天厕南。色黄,则年丰。凡变色,为蝗,为水旱,为霜杀物。常以秋分候之。星亡不见,天下荒;星微,民多流。
按《步天歌》,玉井、军井、厕各四星,屏二星,天尿一星,俱属参宿。《晋志》玉井在参左足,武密书属觜,《乾象新书》属毕;军井,《晋志》在玉井南,武密亦属觜,《乾象新书》亦属毕,唐开元游仪在玉井东南;屏、厕、天尿,《晋志》皆不载,《隋志》屏在玉井南,开元游仪在觜,《隋志》厕在屏东,尿在厕南,《乾象新书》皆属参,与《步天歌》互有不合。
南方,东井八星,天之南门,黄道所经,七曜常行其中,为天之亭候,主水衡事,法令所取平也。武密占曰:井中为三光正道,五纬留守若经之,皆为天下无道。不欲明,明则大水。又占曰:用法平,井宿明。钺一星,附井宿前,主伺奢淫而斩之;明大与井宿齐,则用钺于大臣。月宿,其分有风雨。日蚀,秦地旱,民流,有不臣者;晕,则多风雨;有青赤气在日,为冠,天子立侯王。月蚀,有内乱,大臣黜,后不安,五谷不登,分有兵、丧。月晕,为旱,为兵,为民流,国有忧,一曰有赦。阴阳不和则晕,晕及三重,在三月为大水,在十二月日壬癸为大赦。月犯之,将死于兵,水官黜,刑不平;犯井钺,大臣诛,有水事。岁星犯之,主急法,多狱讼,水溢,将军恶之;犯井钺,近臣为乱,兵起;逆行入井,川流壅塞。荧惑犯之,兵先起者殃,又曰天子以水败;入守经旬,下有兵,贵人不安;守三十日,成勾己,角动,色赤黑,贵人当之,百川溢,兵起。填星入犯之,兵起东北,大臣忧;入井钺,王者恶之;在觜而去东井,其下亡地。太白犯之,咎在将;久守,其分君失政,臣为乱。辰星犯之,星进则兵进,退则兵退,刑法平,又曰北兵起,岁恶。芒角、动摇,色赤黑,为水,为兵起。客星犯之,谷不登,大臣诛,有土功,小儿妖言。彗星犯之,民谗言,国失政,一曰大臣诛,其分兵灾。流星犯之,在春夏则秦地谋叛,在秋冬则宫中有忧。《乙巳占》:流星色黄润,国安;赤黑,秦分民流,水灾。苍黑云气入犯之,民有疾疫;黄白润泽,有客来言水泽事。黑气入,为大水。常以正月朔日入时候之,井宿上有云,岁多水潦。
按汉永元铜仪,井宿三十度,唐开元游仪三十三度,去极七十度。景祐测验,亦三十三度,距西北景去极六十九度。
五诸侯五星,在东井北,主断疑、刺举、戒不虞、理阴阳、察得失,亦曰主帝心。一曰帝师,二曰帝友,三曰三公,四曰博士,五曰太史,五者常为帝定疑议。星明大、润泽,则天下治。五礼备,则光明,不相侵陵;暗,则贵人谋上;芒角,祸在中。岁星犯之,兵起三年。荧惑犯之,大臣叛不成。太白犯之,诸侯兴兵亡国;经天昼见,则诸侯受诛。客星犯,王室乱,诸侯亡地,秦国殃;守之,诸侯亲属失位。彗、孛犯之,执法臣诛,又曰贵臣当之,期一年。云气犯之,色苍白,诸侯有丧;不,则臣有诛戮。天下有大水。
积水一星,在北河西北,所以供酒食之正也。不见,为灾。岁星犯之,水物不成,鱼盐贵,民饥。荧惑犯之,为兵,为水。辰星犯之,为水、旱。客星犯之,兵起,大水,大臣忧,期一年。苍白云气入犯之,天下有水。
积薪一星,在积水东北,供庖厨之正也。星不明,五谷不登。荧惑犯之,为旱,为兵,为火灾。客星守之,薪贵。赤云气入犯之,为水灾。
南河三星,与北河夹东井,一曰天之关门也,主关梁。南河曰南戍,一曰南宫,一曰阳门,一曰越门,一曰权星,主火。两河戍间,日、月、五星之常道也。河戍动摇,中国兵起。河星不具,则路不通。水泛溢。月出入两河间中道,民安,岁美,无兵;出中道之南,君恶之,大臣不附。星明,为吉;昏昧动摇,则边兵起,远人叛,主忧。月犯之,为中邦忧,一曰为兵,为丧,为旱,为疫;行西南,为兵、旱;入南戍,则民疫;晕,则为土功;乘之,四方兵起;经南戍南,则为刑罚失。岁星犯之,北主忧。荧惑犯两河,为兵;守三十日以上,川溢;守南河,谷不登,女主忧;守南戍西,果不成;在东则有攻战。填星乘南河,为旱,民忧;守之,为兵,道不通。太白舍三十日,川溢;一曰有奸谋;守两河,为兵起。客星守之,为旱,为疫。彗、孛出,为兵;守,为旱。流星出,为兵、丧,边戍有忧。苍白云气入之,河道不通;出而色赤,天子兵向诸侯。黄气入之,有德令;出,为灾。
北河亦三星,北河曰北戍,一曰北宫,一曰阴门,一曰胡门,一曰衡星,主水。五星出、入、留、守之,为兵起;犯之,为女丧;乘之,为北主忧。岁星入北戍,大臣诛。荧惑从西入北戍,六十日有丧;从东入,九十日有兵;一曰出北戍北守之,边将有不请于上而用兵外国者胜。填星守之,兵起,六十日内有赦,一曰有土功;若守戍西,五谷不实。太白舍北戍,三十日为女丧,有内谋;守阴门,不出百日天下兵悉起。辰星守之,外兵起,边臣有谋;留止,则兵起四方。客星入犯之,有丧于外,奸人在中;入自东,兵起,期九十日;入自西,有丧,期六十日;守之,为大水。流星经两河间,天下有难;入,为北兵入中国,关梁不通。云气苍白入犯之,边有兵,疾疫,又为北主忧。
四渎四星,在东井南垣之东,江、河、淮、济之精也。明大,则百川决。
水位四星,在积薪东,一曰在东井东北,主水衡。岁星犯之,为大水;一曰出南,为旱。荧惑守之,田不治。客星犯之,水道不通,伏兵在水中;一曰客星若水、火,守犯之,百川流溢。彗、孛出,为大水,为兵,谷不成。流星入之,天下有水,谷败民饥。赤云气入,为旱、饥。
天樽三星,在五诸侯南,一曰在东井北,樽,器也,主盛饘粥,以给贫馁。明,为丰;暗,则岁恶。
阙丘二星,在南河南,天子双阙,诸侯两观也。太白、荧惑守之,兵战阙下。
军市十三星,状如天钱,天军贸易之市,有无相通也。中星聚,则军馀粮;小,则军饥。月入,为兵起,主不安。五星守之,军粮绝。客星入,则刺客起,将离卒亡。流星出,为大将出。
野鸡一星,在军市中,主变怪。出市外,天下有兵。守静,为吉;芒角,为凶。
狼一星,在东井东南,为野将,主侵掠。色有常,不欲动也。芒角、动摇,则兵起;明盛,兵器贵;移位,人相食;色黄白,为凶;赤,为兵。月犯之,有兵不战,一曰有水事。月食在狼,外国有谋。五星犯之,兵大起,多盗。彗、孛犯之,盗起。客星守之,色黄润,为喜;黑,则有忧。赤云气入,有兵。弧矢九星,在狼星东南,天弓也,主行阴谋以备盗,常属矢以向狼。武密曰:天弓张,则北兵起。又曰:天下尽兵。动摇明大,则多盗;矢不直狼,为多盗;引满,则天下尽为盗。月入弧矢,臣逾主。月晕其宿,兵大起。客星入,南夷来降;若舍,其分秋雨雪,谷不成;守之,外夷饥;出入之,为兵出入。流星入,北兵起,屠城杀将。赤云气入之,民惊,一曰北兵入中国。
老人一星,在弧矢南,一名南极。常以秋分之旦见于丙,候之南郊,春分之夕没于丁。见,则治平,天子寿昌;不见,则兵起,岁荒,君忧。客星入,为民疫,一曰兵起,老人忧。流星犯之,老人多疾,一曰兵起。白云气入之,国当绝。
丈人二星,在军市西南,主寿考,悼耄矜寡,以哀穷人。星亡,人臣不得自通。
子二星,在丈人东,主侍丈人侧。不见,为灾。
孙二星,在子星东,以天孙侍丈人侧,相扶而居以孝慈。不见,为灾;居常,为无咎。
水府四星,在东井西南,水官也,主堤塘、道路、梁沟,以设堤防之备。荧惑入之,有谋臣。辰星入,为水。客星入,天下大水。流星入,色青,所主之邑大水;赤,为旱。
按《步天歌》自五诸侯至水府常星一十八坐,俱属东井。武密书以丈人二星、子、孙各一星属牛宿。《乾象新书》以丈人与子属参、孙属井;又以水府四星亦属参。武密以水府属井。馀皆与《步天歌》合。
舆鬼五星,主观察奸谋,天目也。东北星主积马,东南星主积兵,西南星主积布帛,西北星主积金玉,随变占之。中央星为积尸,主死丧祠祀;一曰铁锧,主诛斩。星明大,谷不成;不明,民散。锧欲其忽忽不明,明则兵起,大臣诛;动而光,赋重役烦,民怀嗟怨。日食,国不安,有大丧,贵人忧。晕,则其分有兵,大臣有诛废者。月食,贵臣、皇后忧,期一年。晕,为旱,为赦。月犯之,秦分君忧,一曰军将死,贵臣、女主忧,民疫。岁星犯之,谷伤民饥,君不听事;犯鬼锧,执法臣诛。荧惑犯之,忠臣诛,一曰兵起,后失势;入,则后及相忧,一曰贼在君侧,有兵、丧;勾己,国有赦;留守十日,诸侯当之;二十日,太子当之;勾己环绕,天子失庙。填星犯之,大臣、女主忧;守之,忧在后宫,为旱,为土功;入锧,王者恶之;犯积尸,在阳为君,在阴为后,左为太子,右为贵臣,随所守恶之。太白入犯之,为兵,乱臣在内,一曰将有诛;贯之而怒,下有叛臣;久守之,下有兵,为旱,为火,万物不成。辰星犯之,五谷不登;守,为有丧,忧在贵人。客星犯之,国有自立者败,一曰多土功;入之,有诅盟祠鬼事。彗星犯之,兵起,国不安。星孛,其下有丧,兵起,宜修德禳之。流星犯鬼锧,有戮死者;入,则四国来贡。白云气入,有疾疫;黑,后有疾忧;赤,为旱;黄,为土功;入犯积尸,贵臣有忧;青,为病。
按汉永元铜仪,舆鬼四度。旧去极六十八度。景祐测验,舆鬼三度,距西南星去极六十八度。
爟四星,在鬼宿西北,一曰在轩辕西,主烽火,备边亭之警急。以不明为安,明大则边有警。赤云气入,天下烽火皆动。天狗七星,在狼星北,主守财。动移,为兵,为饥,多寇盗,有乱兵。填星守之,人相食。客、彗守之,则群盗起。外厨六星,为天子之外厨,主烹宰,以供宗庙。占与天厨同。
积尸气一星,在鬼宿中,孛孛然入鬼一度半,去极六十九度,在赤道内二十二度,主死丧祠祀。
天纪一星,在外厨南,主禽兽之齿。太白、荧惑守犯之,禽兽死,民不安。客星守之,则政隳。
天社六星,在弧矢南。昔共工氏之勾龙能平水土,故祀之以配社,其精上为星。明,则社稷安;不明、动摇,则下谋上。太白、惑荧犯之,社稷不安。客星入,有祀事于国内;出,则有祀事于国外。
按《晋志》,爟四星属天市垣,天狗七星在七星北。武密以天狗属牛宿,又属舆鬼,《乾象新书》属井。外厨六星,《晋志》在柳宿南,武密书亦属柳,《乾象新书》与《步天歌》皆属舆鬼。天纪一星,武密书及《乾象新书》皆属柳,惟《步天歌》属鬼宿。天社六星,武密书属井,又属鬼。《乾象新书》以西一星属井,中一星属鬼,末一星属柳。今从《步天歌》,以诸星俱属舆鬼,而备存众说。
柳宿八星,天之厨宰也,主尚食,和滋味,又主雷雨。《尔雅》曰:味谓之柳。柳,鹑火也。又主木功。一曰天库,又为鸟喙,主草木。明,则大臣谨重,国家厨食具;开张,则人饥死;亡,则都邑振动;直,则为兵。日蚀,宫室不安,王者恶之,厨官、桥道、堤防有忧。日晕,飞鸟多死,五谷不成;三抱而戴者,君有喜。月蚀,宫室不安,大臣忧。月晕,林苑有兵,天下有土功,厨狱官忧,又为兵,为饥,为旱、疫。岁星犯之,国多义兵。荧惑犯之,色赤大而芒角,其下君死,一曰宫中忧火灾;守之,有兵,逆臣在侧;逆行守之,王不宁。填星犯守,君臣和,天下喜;石申曰:天子戒饮食之官。出、入、留、舍,有急令。太白犯之,有急兵。逆行勾己,臣谋主;昼见,为兵。辰星犯之,民相仇,岁旱,君戒在酒食。客星犯之,咎在周国;守,则布帛、鱼盐贵。色苍白,杀边地诸侯。彗星犯之,大臣诛,为兵,为丧。星孛于柳,南夷叛,甘德曰:为兵,为丧。流星出犯之,周分忧;色黄,为喜;入,则王者内有火灾;《乙巳占》:出,则宗庙有喜,贤人用;入,为天厨官有忧,木功废。赤云气入,为火;黄,为赦;黄白,为天子有喜,起宫室。
按汉永元铜仪,以柳为十四度,唐开元游仪十五度。旧去极七十七度。景祐测验,柳八星一十五度,距西南第三星去极八十三度。
酒旗三星,在轩辕右角南,酒官之旗也,主宴享饮食。星不具,则天下有大丧,帝王宴饮,沉昏非礼,以酒亡国;明,则宴乐谨。五星守之,天下大酺,有酒肉赐宗室。荧惑犯之,饮食失度。太白犯之,三公九卿有谋。客、彗犯,主以酒过为相所害。赤云气入,君以酒失。
按《晋志》,酒旗在天市垣。《步天歌》以酒旗属柳宿。以《通占镜》考之,亦属柳,又属七星。《乾象新书》亦属七星,与《步天歌》不同,今并存之。
七星七星,一名天都,主衣裳文绣,又主急兵。故星明,王道昌;暗,则贤良去,天下空;动,则兵起;离,则易政。盖天曰:七星为朱雀颈。颈者,文明之粹,羽仪所承。日蚀其宿,主不安,刑在门户之神。又曰:文章士受诛,其分兵起,臣为乱。日晕,周邦君忧;青色抱而顺,在兵为东军吉。月蚀,后及大臣有忧,又为岁饥,民流,其国更政。晕,其地旱,狱官凶。岁星犯之,主忧兵,五谷多伤。荧惑犯之,桥梁不通;逆行,则地动为火灾;出、入、留、舍,其国失地,水决。填星犯守,世治平,王道兴,后、夫人喜。太白犯之,兵暴起,大臣为乱;经天,防诈伪。辰星犯之,贼臣在侧;守,则其分有忧,万物不成,兵从中起,贵臣有罪,民疫流亡。客星犯之,为兵,《荆州占》云:河水决,民流。彗犯,有乱兵起,贵臣戮;武密曰:彗星出七星,状如杵,为兵。星孛于星,有乱兵起宫殿,贵臣戮,大臣相谮。流星犯之,为兵、忧;又曰:入,则有急使来。《乙巳占》:流星入,库宫有喜,锦绣进,女工用。苍白云气入,贵人忧;出,则天子用急使。赤入,为兵;黑,为贤士死;黄,则远人来贡;白,为天子遣使赐诸侯帛。
按景祐测验,七星七度,距大星去极九十七度。
轩辕十七星,在七星北,后妃之主,士职也。一曰东陵,一曰权星,主雷雨之神。南大星,女主也;次北一星,夫人也,屏也,上将也;次北一星,妃也,次将也;其次诸星,皆次妃之属也。女主南小星,女御也;左一星少民,后宗也;右一星太民,太后宗也。欲其色黄小而明。武密曰:后妃后宫之象,阴阳交合,感为雷,激为电,和为雨,怒为风,乱为雾,凝为霜,散为露,聚为云气,立为虹蜺,离为背璚,分为抱珥,此二十四变皆权主之。微细,则皇后不安;黑,则忧在大人;移徙,则民流;东西角大张而振,后族败。月入之,女主失势,或火灾;犯左右角,大臣以罪免;中犯乘守太民,为饥,太后宗有罪;守少民,小有饥,女主失势;守御女,有忧。月晕,女主有丧。月、五星凌犯、环绕、乘守,皆为女主有祸。月蚀,女主忧。岁星犯之,女主失势,一曰大臣当之;乘守太民,为大饥,太后宗黜;中犯乘守少民,为小饥,后宫有黜者。荧惑犯守勾己,后妃离德;犯御女,天子仆妾忧;犯太民、少民,忧在后宗;守之,宫中有戮者。填星行其中,女主失势,有丧。太白犯之,后失势。客星犯之,近臣谋灭宗族。彗、孛犯,女主为寇,一曰兵起。流星入之,后宫多谗乱《乙巳占》:流星出之,后有中使出。一曰天子有子孙喜。天稷五星,在七星南,农正也,取五谷之长以为号。明,则岁丰;暗,或不具为饥;移徙,天下荒歉。客星入之,有祠事于内;出,有祠事于国外。
天相三星,在七星北,一曰在酒旗南,丞相大臣之象。武密曰:占与相星同。五星犯守之,后妃、将相忧。彗、客犯之,大臣诛。云气入,黄,为大臣喜;黑,为将忧。
内平四星,在三台南,一曰在中台南,执法平罪之官。明,则刑罚平。
按轩辕十七星,《晋志》在七星北,而列于天市垣;武密以轩辕属七星,又属柳;《乾象新书》以西八星属柳,中属七星,末属张。天稷五星,《晋志》在七星南;武密亦以天稷属七星,又属柳;《乾象新书》以西二星属柳,馀属七星。天相三星,《晋志》在天市垣,武密书属七星,《乾象新书》属轸宿。内平四星,《晋志》在天市垣,武密书属柳,《乾象新书》属张,《步天歌》属七星。诸说皆不同,今并存之。
张宿六星,主珍宝、宗庙所用及衣服,又主天厨饮食、赏赉之事。明,则王行五礼,得天下之中;动,则赏赉不明,王者子孙多疾;移徙,则天下有逆;就聚,则有兵。日食,为王者失礼,掌御馔者忧。甘德曰:后失势,贵臣忧,期七十日。晕及有黄气抱日,主功臣效忠。又曰:财宝大臣黜,将相忧。月蚀,其分饥,臣失势,皇后有忧。晕,为水灾。陈卓曰:五谷、鱼盐贵。巫咸曰:后妃恶之,宫中疫。月犯之,将相死,其国忧。岁星入犯之,天子有庆贺事;守之,国大丰,君臣同心;三十日不出,天下安宁,其国升平。荧惑犯之,功臣当封;入,则为兵起;又曰色如四时休王,其分贵人安,社稷无虞;又曰荧惑春守,诸侯叛;逆行守之,为地动,为火灾,又曰将军惊,土功作,又曰会则不可用兵。填星犯之,为女主饮宴过度,或宫女失礼;入,为兵;出,则其分失地;守之,有土功。太白犯之,国忧;守之,其国兵谋不成,石申曰:国易政。舍留,其国兵起。辰星犯守,五谷不成,兵起,大水,贵臣负国,民疫,多讼,芒角,臣伤其君;入,为火灾;出;则有叛臣。客星犯之,天子以酒为忧;守之,周、楚之国有隐士出;入于张,兵起,国饥;舍留不去,前将军有谋。又曰利先起兵。彗星犯之,国用兵,民亡;守,为兵;出,为旱;又曰犯守,军欲移徙宫殿。星孛于张,为民流,为兵大起。《乙巳占》:流星出入,宗社昌,有赦令,下臣入贺。苍白云气入之,庭中觞客有忧;黄白,天子因喜赐客;黑,为其分水灾;色赤,天子将用兵。
按汉永元铜仪,张宿十七度,唐开元游仪十八度。旧去极九十七度。景祐测验,张十八度,距西第二星去极一百三度。
天庙十四星,在张宿南,天子祖庙也。明,则吉;微细,其所有兵,军食不通。客星中犯之,有白衣会,兵起。又曰祠官有忧。武密曰:与虚梁同占。
按天庙十四星,《晋志》虽列于二十八宿之外,而亦曰在张宿南,与《隋志》所载同,兼与《步天歌》合。
翼宿二十二星,天之乐府,主俳倡戏乐,又主外夷远客、负海之宾。星明大,礼乐兴,四国宾;动摇,则变夷使来;离徙,天子将举兵。日蚀,王者失礼,忠臣见谮,为旱灾。晕,为乐官黜;上有抱气三,敌心欲和。月蚀,亦为忠臣见谮,飞虫多死,北方有兵,女主恶之,石申曰:大臣有谋。月犯之,国忧,其分有兵,大将亡,女主恶之。岁星犯,五谷为风所伤;守之,王道具,将相忠,文术用;逆行入之,君好畋猎。荧惑犯之,其分民饥,臣下不从命,边兵起;出、入、留、舍,为兵;守之,佞臣为乱。填星犯之,大臣忧;守之,主圣臣贤,岁丰,后有喜;出、入、留、舍,兵起;逆行,则女主失政。太白入或犯之,皆为兵起;出、入、留、舍,大风水灾,其分君不安;舍左,为旱;守犯、勾己、凌突,则大臣专君令。辰星合抵,下臣为乱伏诛;守之,旱,饥,民流,龙蛇见;守其中,兵大起;同见西方,大臣忧。客星入犯之,国有兵,大臣忧,一曰负海国有使来;守之,为兵起。彗星犯之,大臣忧,国有兵、丧。星孛于翼,亦为大臣忧,其分失礼乐;出,则其地有谋,下有兵、丧;芒所指,有降人。流星犯之,亦为忧在大臣;出,则其下有兵;入,为贵臣囚系,《乙巳占》曰:流星入,天下贤士入见,南夷来贡,国有贤臣。赤云气出入,有暴兵;黄而润泽,诸侯来贡;黑,为国忧。
按汉永元铜仪,翼宿十九度,唐开元游仪十八度。旧去极九十七度。景祐测验,翼宿一十八度,距中行西南第二星去极一百四度。
东瓯五星,在翼南,蛮夷星也。《天文录》曰:东瓯,东越也,今永嘉郡永宁县是也。芒角、动摇,则蛮夷叛。太白、荧惑守之,其地有兵。
按东瓯五星,《晋志》在二十八宿之外,《乾象新书》属张宿;武密书属翼宿,与《步天歌》合。
轸宿四星,主冢宰、辅臣,主车骑,主载任。有军出入,皆占于轸。又主风,占死丧。明大,则车驾备;移徙,天子有忧;就聚,则兵起。辖二星,傅轸两旁,主王侯,左辖为王者同姓,右辖为异姓。星明,兵大起;远轸,凶;辖举,南蛮侵;车无辖,国有忧。日食,忧在将相,戒车驾之官,一曰后不安。晕而生背气,其下兵起,城拔,视背所向击之胜,又曰王者恶之。月食,后及大臣忧。月晕,有兵,岁旱,多大风。岁星犯之,为火灾,为民疫,大臣忧,主库者有罪;入,则其国将死;守之,国有丧;七日不移,有赦,又曰君有忧。荧惑犯之,有乱兵;入轸,将军为乱,水伤稼,民多妖言;逆行,为火,为兵。填星犯之,为兵,为土功;入,则兵败;逆行,女主忧;出、入、舍、留,六十日兵起,大旱。太白犯之,为兵起,得地;入,为兵;守之,亡地,将忧;起左角,逆行至轸,失地;经天,则兵满野。辰星犯之,民疫,大臣忧,中国有贵丧;守之,大水;入,则天下以火为忧,一曰国有丧。客星犯之,为兵,为丧;入,则有土功,籴贵,诸侯使来;出,则君使诸侯;守之,边兵起,民饥;守辖,军吏忧。彗星犯之,为兵,为丧;色赤,为君失道,又曰天子起兵,王公废黜。星孛于轸,亦为兵、丧,又曰下谋上,主忧。流星犯之,有兵起,亦有丧,不出一年,库藏空;春夏犯之,为皮革用;秋冬,为水旱不调。
按汉永元铜仪,以轸宿为十八度。旧去极九十八度。景祐测验,亦十八度,去极一百度。
长沙一星,在轸宿中,入轸二度,去极百五度,主寿命。明,则君寿长,子孙昌。
青丘七星,在轸东南,蛮夷之国号。星明,则夷兵盛;动摇,夷兵为乱;守常,则吉。
军门二星,在青丘西,一曰在土司空北,天子六宫之门。主营候,设豹尾旗,与南门同占。星非其故,及客星犯之,皆为道不通。
器府三十二星,在轸宿南,乐器之府也。明,则八音和,君臣平;不明,则反是。客、彗犯之,乐官诛。赤云气掩之,天下音乐废。
土司空四星,在青丘西,主界域,亦曰司徒。均明,则天下丰;微暗,则稼穑不登。太白、荧惑犯之,男女废耕桑。客、彗犯之,为兵起,民流。
按《步天歌》,以左辖右辖二星、长沙一星、军门二星、土司空四星、青丘七星、器府三十二星俱属轸宿;《晋志》惟辖星、长沙附于轸,馀在二十八宿之外;《乾象新书》以军门、器府、土司空属翼,青丘属轸;武密书以军门属翼,馀皆属轸。今从《步天歌》,而附见诸家之说。
岁星为东方,为春,为木。于人五常,仁也;五事,貌也。超舍而前为赢,退舍为缩。色光明润,君寿民富。主福,主大司农,主五谷。石申曰:岁星所在,国不可伐,如岁在卯,不可东征。甘德曰:所去,国凶;所之,国吉;退行,为凶灾。主泰山、徐青兖及角、亢、氐、房、心、尾、箕。君令不顺,则岁星退行;入阴为内事,入阳为外事;行阴道为水,行阳道为旱。星大,则喜;小,则牛马多死,疾疫。初见小而日益大,所居国利。初出大而日小,国耗。《荆州占》:岁星色黑,为丧;黄,则岁丰;白,为兵;青,多狱;君暴,则色赤。荧惑相犯,为大战;相去方寸为犯,战,客胜。食火,国亡。边侵曰食。守之为贼。居之不去为守。触火,则国乱。两体俱动而直曰触。合𩰚,为饥、旱。离复合、合复离曰𩰚。填星相犯,退,犯填,太子叛。当东反西曰退。与填星合,为内乱,民饥。芒角相及同光曰合。守填星,其下城败。太白相犯,大臣黜,女主丧。触太白,则四边来侵。守太白,为四序不调。合𩰚,则大将死。辰星相犯,太子忧。触辰,主忧;守,忧贼。合,则君臣和。昼见,则臣强。他星犯之,主不安。客星犯守,主忧。流星犯之,色苍黑,大农死;赤,为饥疫;黄,则岁丰。抵之,臣叛主。
荧惑为南方,为夏,为火。于人五常,礼也;五事,视也。晋灼曰:常以十月入太微,受制而出,行列宿,司天道,出入无常。二岁一周天。出,则有兵;入,则兵散。逆行一舍二舍,为不祥,所舍国为乱、贼、疾、丧、饥、兵。或环绕勾己,芒角、动摇、变色,乍前乍后,为殃愈甚。退行一舍,天下有火灾;五舍,大臣叛。《星经》曰:主霍山、扬、荆、交州,又舆鬼、柳、七星。又主大鸿胪,又曰主司空,为司马,主楚、吴、越以南,司天下群臣之过失。东行,则兵聚东方;西行,则兵聚西方。天下安,则行疾。与岁星相犯,主册太子,有赦。触岁星,有子;守之,太子危。填星相犯,兵大起。入填星,将为乱;触之,有刀兵;守之,有内贼,太子危。与太白相犯,主亡,兵起;守北,太子忧;南,庶子忧。环绕,偏将死。与辰星相犯,兵败。与辰星相会,为旱,秋为兵,冬为丧;守之,太子忧,有赦。他星相犯,兵起,祆星犯之,为兵,为火。
填星为中央,为季夏,为土。于人五常,信也;五事,思也。常以甲辰元始之岁填行一宿,二十八岁而一周天。四星皆失,填为之动。所居,国吉,女子有福,不可伐。去之,失地。天子失信,则填大动。盈则超舍,以德盈则加福,刑盈则不复;缩则退舍不及常,德缩则迫戚,刑缩则不育。《星经》曰:主嵩山、豫州,又主东井。行中道,则阴阳和调。退行一舍,为水;二舍,海溢河决。经天退行,天下更政,地动。巫咸曰:光明,岁熟。大明,主昌。小暗,主忧。春青,夏赤,女主喜。春色苍,岁大熟;色赤,饥。有芒,兵。与岁星相犯相𩰚,为内乱;合,则野有兵。荧惑相犯,为兵、丧;合,则为兵,为内乱,大人忌之。太白相犯,为内兵,有大战,一曰王者失地。合于太微,国有大兵,一曰国亡。辰星犯,为兵,为旱。祅星犯,下臣谋上。流星犯,则民多事。与月相犯,有兵。
太白为西方,为秋,为金。于人五常,义也;五事,言也。以正月甲寅与火晨出东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入四十日又出西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入三十五日而后出东方。出以寅戌,入以丑未也。一年一周天。日方南太白居其南,日方北太白居其北,为赢,侯王不宁,用兵进吉退凶。日方南太白居其北,日方北太白居其南,为缩,侯王有忧,用兵退吉进凶。《星经》曰:主华阴山、梁、雍、益州,又主奎、娄、胃、昴、毕、觜、参。出西方,失行,外国败。出东方,失行,中国败。若经天,天下革,民更主,是谓乱纪,人众流亡。昼见,与日争明。强国弱,女主昌,又曰主大臣。巫咸曰:光明见影,战胜,岁熟。状炎然而上,兵起。光如张盖,下有立王。凡与岁星相犯,兵败失地。犯荧惑,客败主胜。犯填星,太子不安,失地。犯辰星,主兵。入月,主死,其下兵。犯月角,兵起,在左则中国胜,在右则外国胜。当见不见,失地破军也。他星犯,其事急。祅星犯,边城有战。客星犯,主兵将死。凡太白至午位,避日而伏,若行至未,即为经天,其灾异重也。
辰星为北方,为冬,为水。于人五常,智也;五事,听也。常以二月春分见奎、娄,五月夏至见东井,八月秋分见角、亢,十一月冬至见牵牛。出以辰戌,入以丑未,二旬而入。晨候之东方,夕候之西方也。一年一周天。出早为月蚀,晚为彗星及天祅。一时不出,其时不和。四时不出,天下大饥。《星经》曰:主常山、冀、并、幽州,又主斗、牛、女、虚、危、室、壁。又曰主燕、赵、代,主廷尉,以比宰相之象。石申曰:色黄,五谷熟;黑,为水;苍白,为丧。凡与岁星相犯,皇后有谋。荧惑犯,妨太子。填星犯,兵败;太白亦然。芒角及同光曰合,他星光耀相逮为害。客星、太阴、流星相犯,主内患。
凡五星:岁星色青,比参左肩;荧惑色赤,比心大星;镇星色黄,比参右肩;太白色白,比狼星;辰星色黑,比奎大星。得其常色而应四时则吉,变常为凶。木与土合为内乱,饥;与水合为变谋而更事;与火合为饥,为旱;与金合为白衣之会,合𩰚,国有内乱,野有破军,为水。太白在南,岁星在北,名曰牝牡,年谷大熟。太白在北,岁星在南,其年或有或无。火与金合为烁,为丧,不可举事用兵,从军为军忧;离之,军却。出太白阴,分地;出其阳,偏将战。与土合为忧,主孽卿。与水合为北军,用兵举事大败。一曰,火与水合为淬,不可举事用兵。土与水合为壅沮,不可举事用兵,有覆军。一曰,为变谋更事,必为旱。与金合为疾,为白衣会,为内兵,国亡地。与木合国饥。水与金合为变谋,为兵、忧。木、火、土、金与水𩰚,皆为战,兵不在外,皆为内乱。三星合,是谓惊立绝行,其国外内有兵与丧,百姓饥乏,改立侯王。四星合,是谓大汤,其国兵、丧并起,君子忧,小人流。五星若合,是谓易行,有德,受庆,改立王者,奄有四方,子孙蕃昌;亡德受殃,离其国家,灭其宗庙,百姓离去,被满四方。五星皆大,其事亦大;皆小,事亦小。五星俱见,其年必恶。凡五星与列宿相去方寸为犯,居之不去为守,两体俱动而直曰触,离复合、合复离曰𩰚,当东反西曰退,芒角相及同舍曰合。凡五星东行为顺,西行曰逆,顺则疾,逆则迟,通而率之,终于东行。不东不西曰留,与日相近而不见曰伏,伏与日同度曰合。凡金、水二星,行速而不经天,自始与日合后,行速而先日,夕见西方。去日前稍远,夕时欲近南方则渐迟,迟极则留,留而近日,则逆行而合日;在于日后,晨见东方。逆极则留,留而后迟,迟极去日稍远,旦时欲近南方,则速行以近日,晨伏于东方,复与日合度。此五星合见、迟疾、顺逆、流行之大端也。
凡五星之行,古法:周天之数,如岁星谓十二年一周天,乃约数耳。晋灼谓太岁在四仲则行三宿,在四孟、四季则行二宿,故十二年而行周二十八宿。其说亦非。夫二十八宿,度有广狭,而岁星之行自有盈缩,岂得以十二年一周无差忒乎。唐一行始言岁星自商、周迄春秋季年,率百二十馀年而超一次,因以为常。以春秋乱世则其行速,时平则其行迟,其说尤迂。既乃为后率前率之术以求之,则其说自悖矣。今绍兴历法,岁星每年行一百四十五分,是每年行一次之外有馀一分,积一百四十四年剩一次矣。然则先儒之说安可信乎。馀四星之行,固无逆顺,中间亦岂无差忒。一行不复详言,盖亦知之矣。
景星
景星,德星也,一曰瑞星,如半月,住于晦朔,大而中空,其名各异。曰周伯,其色黄,煌煌然,所见之国大昌。曰含誉,光耀似彗,喜则含誉射。曰格泽,状如炎火,下大上锐,色黄白,起地上,见则不种而穫。曰归邪,两赤彗向上,有盖。曰天保星,有音,如距火下地、野鸡鸣。皆五行冲和之气所生也。其王蓬芮、元保、昭明、昏昌、旬始、司危、菟昌、地维臧光之类,亦皆为瑞星。然前志以王蓬芮已下星为妖星。又奇星,古无所考,见于仁宗、英宗之时,故附于景星之末云。
彗星
彗星,小者数寸,长者或竟天。见则兵起,大水,除旧布新之兆也。其体无光,傅日而为光。故夕见则东指,晨见则西指。光芒所及则为灾。有五色,各依五行本精所生。孛星,彗属。偏指曰彗,芒气四出曰孛。孛者,孛孛然,非常恶气之所生也。主大乱,主大兵,灾甚于彗。旄头星,《玉册》云:亦彗属也。
客星
客星有五:周伯、老子、王蓬絮、国皇、温星是也。周伯,大而黄,煌煌然,所见之国,兵丧,饥馑,民庶流亡。老子,明大纯白,出则为饥,为凶,为善,为恶,为喜,为怒。王蓬絮,状如粉絮,拂拂然,见则其国兵起,有白衣之会。国皇,大而黄白,有芒角,主兵起,水灾,人主恶之。温星,色白,状如风动摇,常出四隅。皆主兵。此五星错出乎五纬之间,其见无期,其行无度,各以其所在分野而占之。又四隅各有三星:东南曰盗星,主大盗;西南曰种陵,出则谷贵;西北曰天狗,见则天下大饥;东北曰女帛,主大丧。
流星
流星,天使也。自上而降曰流,东西横行亦曰流。流星有八,曰天使,曰天晖,曰天雁,曰天保,曰地雁,曰梁星,曰醟头,曰天狗。流星之为天使者,有祥有妖,为天晖、天雁、夜陨而为天保,则祥;若夜陨而为地雁、梁星,昼陨而为醟头,则妖。流星之大者为奔星,夜陨而为天狗,厥妖大。自下而升曰飞。飞星有五,亦有妖祥之分,飞星化而为天刑则祥;为降石,为顿顽,为解衔,为大渎,则为妖。
妖星
妖星,五行乖戾之气也。五星之精,散而为妖星,形状不同,为殃则一。各以其所见日期、分野、形色,占为兵、饥、水、旱、乱、亡。星长三尺至五尺,期百日,等而上之,至一丈期一年,三丈期三年,五丈期五年,十丈期七年,十丈以上,不出九年。盖妖星长大则期远而殃深,短小则期近而殃浅。天棓星乃岁之精,主奋争。天枪星彗,出西方,长二三尺,名天枪,主破国。天猾主招乱。天欃出西方,长数丈,主国乱。蚩尤旗类彗而后曲,主兵。天冲状如人,苍衣赤首,不动,主下谋上,灭国。国皇大而赤,去地三丈,如炬火,主内寇。及登主夷分,主恣虐,旦见则主弱。昭明如太白,光芒不行,主兵、丧。司危,《天官书》如太白,有目,去地可六七丈,大而白,其下有兵,主击强。五残如辰星,去地六七丈,其下有兵,主奔亡。六贼去地六丈,大而赤,有光,出非其方,下有兵、丧。狱汉青中赤表,下有三彗,去地可六丈,大而赤,数动。天贲主灭邪暴兵。烛星主灭邪。绌流主伏逃。茀星、昴、孛星主灾。旬始出北斗旁,如雄鸡,见则更主。击咎主大兵,有反者,大乱。天杵主牂羊。天柎主击殃。伏灵见则世乱。大败主𩰚冲。司奸主见怪。天狗有毛,旁有短彗,下如狗形,见则兵饥。天残主贪残。卒起有谋反,主惊亡。枉矢色黑,蛇行,望之如有毛日,长数匹者,见则兵起,破女君臣忧,上下乱。拂枢主制时。灭宝主伐乱。绕綎主乱孳。惊理主相屠。大奋祀主昭邪。天锋彗象,形似矛锋,见则兵起,有乱臣。昭星有三彗,兵出,有大盗不成,又主灭邪。蓬星大如二斗器,色白,出东南方,东北主旱,或大水。长庚星如一匹布著天,见则兵起。四填大而赤,可二丈,为兵。地维臧光星如月,始出,大而赤,去地二丈,东南,旱;西北,兵;出东北,大水。老子星色白,为善为恶,为饥为凶,为喜为怒。醟头星有云如坏山坠,所坠下有覆军流血。积陵出西南,长三丈,主兵,小饥。昏昌出西北,气青赤色,中赤外青,主国易政。华星出西北,状如环,大则诸侯失地。白星如削瓜,主南丧。菟昌有赤青环之,主水,天下改易。濛星赤如牙旗,长短四面,西南最多,乱之象。长星出西方。岁星之精,化为天棓、天枪、天滑、天冲、国皇、及登,苍彗。火星之精,化为昭旦、蚩尤之旗、昭明、司危、天欃,赤彗。土星之精,化为五残、六贼、狱汉、大贲、昭星、绌流、茀星、旬始、蚩尤,虹蜺、击咎,黄彗。太白之精,化为天杵、天柎、伏灵、天败、司奸、天狗、天残、卒起,白彗。辰星之精,化为枉矢、破女、拂枢、灭宝、绕綎、惊理、大奋祀,黑彗。而月旁妖星,亦各有所生。天枪、天荆、真若、天榬、天楼、天垣,岁星所生也,见以甲寅日,有两青方在其旁。天阴、晋若、官张、天惑、天雀、赤若、蚩尤,荧惑所生也,出在丙寅日,有两赤方在其旁。天上、天伐、纵星、天枢、天翟、天沸、荆彗,填星所生也,出在戊寅日,有两黄方在其旁。若星、帚星、若彗、竹彗、墙星、权星、白雚,太白所生也,出在庚寅日,有两白方在其旁。天美、天毚、天社、天林、天庥、天嵩、端下,辰星所生也,出以壬寅日,有两黑方在其旁。见则为水、旱、兵、丧、饥。
[book_title]第三十三卷
第三十三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七
历学会通古法占验〈洪范八庶徵 乙巳占 紫微宫 太微宫 天市垣 中外宫占〉
历学会通中法占验〈贤相通占〉
庶徵典第三十三卷
星变部汇考七
《历学会通古法占验》《洪范八庶徵》
八庶徵:曰雨,曰旸,曰燠,曰寒,曰风,曰时,五者来备,各以其叙庶草蕃庑。
一极备凶,一极无凶。
曰休徵,曰肃时雨若,曰乂时旸若,曰哲时燠若,曰谋时寒若,曰圣时风若,曰咎徵,曰狂恒雨若,曰僭恒旸若,曰豫恒燠若,曰急恒寒若,曰蒙恒风若。
岁月日时无易百谷用成,乂用明俊民用,章家用平康。
日月岁时既易百谷用不成,乂用昏不明,俊民用微家用不宁,庶民惟星星,有好风星有好雨〈民有异情〉。日月之行则有冬有夏〈君臣有常职〉。
月之从星,则以风雨〈在上者当体恤下情〉。
《书传》言:庶徵有系一岁之利害,有系一月之利害,有系一日一时之利害,故分省之王,省惟岁卿士。惟月师尹惟日
《占书》云:庶徵发于何方。见于何日。各从岁月日时刑德来则休咎一系之,又云年刑不出年月,刑不出月。
刑德详见风角
《乙巳占》
经星皆亘古不异,其不同者或有气映掩,及远近视差耳。至有飞彗等异变玩其星,名而占法自备至黄道内外,近八度者,凌犯多变,详见下卷。
《紫微宫》
紫微北辰也。众星拱之,天运无穷,三元迭运,而极星不移第一星,主月太子第二星。最明者,天皇大帝北辰之正位第三星,主五行。庶子第四星,主日第五星。不动者天之柱,为天心也。北极星亡,期八年,中无国,主佞臣在位,大流星出入为天子。大使出入,客星出入。帝不昌,大臣逆,以日占国,大臣死,君修德,除咎客星犯北辰,即占君黑为忧,赤为兵,大臣逆致死,白为国有丧,青为国有贤臣匡佐,黄色帝道昌彗孛出紫微,宜用贤修德,除旧布新,以岁日占期。
勾陈主后宫天帝,正妃,万物之母。六星,则六宫也。明大者,曰正妃。又曰太后。女主馀者妃妾,不欲甚明。星大明,女主恶之。黄气及流星黄色入之,后宫有子孙之喜。黄星出勾陈傍,外国有进美女。黄气亦然,亦后宫有喜。又曰:立后妃。彗干犯阉,臣死妃,有诛黜者,以日为期。
天皇大帝一星黑色勾陈,口中稍微者,是其神。曰耀魄宝,主御天下群灵,河洛之命皆禀焉。其光芒动人,君治政淫泆失常,宜正礼用贤任能,即无灾咎星。青而有光,君信佞宜黜之,吉。流星从大帝星出为发大使,小者小使,流星从他宿入大帝星出为发,大使君心神恍惚、烦燥不安,察奸任贤赦令,即吉客星干犯除旧布新之象,修德咎除以日占国,彗孛干犯大臣以家坐罪,大臣死,犯帝座,宫中有谋,宜察之。
五帝内坐各顺方位之色,为五帝之神,客彗干犯斩幸,臣大臣死以日占国。
四辅佐,北极不欲明,明动,大臣将死。以月建占国,客彗犯,宰相死,又阉臣死,亦以日占国。
华盖,七星下九星,名杠。即盖之柄偃,盖大帝共十六星,状如伞,盖座正吉,不正为人君信邪,彗客守犯客,乱,天子不治朝,宜正之,即安。
六甲,分阴阳纪节候布政,教授农时流星,客彗犯守太史官废,亦水旱失节。
大理,平刑断狱之官
女御,天子八十一御妻之象。
八谷,稻黍大小、麦大小、豆、麻。
扶筐,盛桑之器。
天厨,造馔百牢之所。
内阶,天阶之属。
内厨,六宫之内饮食厨,为太子妃,后饮宴。
阴德明,太子代主。又云女主治天下。
女史,主传漏。
尚书,主纳言。
柱下史,记过之史。
天柱建政,古帝以朔望日,悬禁令于天柱,示百司。太乙,天帝之神,主使十六神,知水旱、风雨、兵革、饥馑。天乙,天帝之神,主战𩰚,知人吉凶。治十二将,光明润泽,天子康宁。
文昌,在北斗魁前,天之六司,主集计天道。第一曰大将军,主建武威。第二曰次将,主尚书左右丞。第三曰贵相,主太常卿均礼乐。第四曰司禄,主赏罚功能。第五曰司命,司怪主占风云气候。第六曰司法,主刑法星摇动以其所动之名,不顺,天子知而治之如。第六星动,即司法不平之象,客彗干犯所犯者,君诛除旧布新以日占国。
三公,在北斗柄东,为太尉司徒司空之象,主赞扬帝道宣德化理,阴阳移徙,大臣公卿死,安静吉,彗客守,三公死,以日占国。
太尊,在中台北守常吉,彗客守犯贵戚死。
天牢六星,在北斗魁下,与中台相对,为贵人牢,彗客流抵犯大臣贵戚亡,黄赤气出大赦,天牢出流星有赦令。
北斗者,阴阳之元本。亦曰:帝车之号令,建乎中央以齐七政,建四时、均八节、运五行、定纲纪、弼九重,施行正化。魁四星为璇玑,柄三星为玉衡。第一曰天枢正星,主阳德天子之象,主天主秦国。第二曰天璇法星,主阴刑女,主之象,主地,主楚国。第三曰玑令星,主祸,主火,主梁国。第四曰权伐星,主伐无道之国,主水主吴国。第五曰玉衡,主中央土助,四方伐有罪,主赵国。第六曰开阳危星天仓,主五谷,主木,主燕国。第七曰瑶光部星应星,主金,主齐国,又曰华岐,以北龙门积石南至三危雍州属魁,太行以东,主碣石,至王屋底柱,冀州属璇星,三河雷泽,东至海岱。兖青州属玑星,象山以东,至羽山南江,会震泽。徐扬州属权星,又东至云泽九江、衡山。荆州属衡星,荆山西南,至岷山距鸟鼠。凉州属开阳星,外方熊耳以东,至泗州陪尾。豫州中原属杓星。天子不事名山,不敬鬼神,则第一星不明。数土功坏,决山陵,逆地理,则第二星不明。天子不忧百姓,残暴酷虐,则第三星不明。发号施令,不从四时,则第四星不明。用声淫泆,则第五星不明。用法不正,则第六星不明。不修江河淮济之祠,则第七星不明。君若明正行,法不私,用贤去佞,即北斗均明。辅一星,附北斗柄第六星,近密大臣之位,明,大贤不任职。明与北斗齐,或合国兵暴起。暗而远,大臣死。若近粘北斗,臣专党,非贤用佞。彗客犯,将相〈阙〉。
天理,在北斗魁中,执法之官,明及小星多者,贵人下狱,静即吉。
天相,在北斗南,总领百司,明则宰相明,暗则宰相无致治之道。
势四星,在太阳守西北,阉臣之象,明则阉臣蔽主客彗犯流星,抵阉臣死。
太阳守,在相星西北,大将军,大臣之象,主备不虞。天棓五星,在女床东北,为天子之先驱,主刑罚藏兵禦,难明大及不具国兵忧。
天枪三星,在北斗柄,主武备,亦曰天钺。
元戈一星,在北斗柄星端,主北方,明则兵起。
三师星,即三公之位,在北斗魁西,主七政宣德化和阴阳,占与三公同。
传舍即今驿亭。
三台亦三公之位,近文昌二星为上台,为司命,主寿。上星曰:人主。下星曰:女主与轩辕,相对二星,为中台,主宗室,为司中。上星曰:诸侯下星,卿大夫抵太微二星,为下台,为司禄上星元士下星庶人,知阴阳色齐。明有行列,君臣鱼水不明乖戾。
《太微宫》
太微,在翼轸北,天子正宫也。将相三公之府,九卿十二诸侯之司也。南蕃东星曰:左执法廷尉之象。西星曰:右执法御史大夫之象。执法所以刺奸也。两星之间南端门也。左执法东左掖门右执法之西,右掖门东蕃四星南第一星,曰上相。上相之北东,太阳门第二星,曰次相,次相之北东中华门第三星,曰次将,次将之北东太阴门第四星,曰上将,所谓四辅也。西蕃四星南第一星曰上将,上将之北西太阳门第二星曰次将,次将之北西中华门第三星曰次相,次相之北西太阴门第四星曰上相,亦为四辅也。
黄帝,在太微宫中,天子之正位,其星常明,合天地之化。星微,求贤士自辅,四帝拥黄帝,各顺其方,东青帝南赤帝,西白帝北黑帝五星明有光,天子得天地,臣民之心。
屏四星,在五帝座南,近于执法,别善恶明润吉。太子在帝座北,君有德,即星光而润不见,星亡即太子有忧。
从官,幸臣各一侍从,太子之官。
常陈七星,在帝座北,天子之宿卫动,主天子出自明盛即武用也。
郎将,左右为外御,亦主武备郎将之官。
郎位一十五位在垣内,帝座东北守卫之司周官之元士,汉之光禄,中散台省不具幸臣,死大臣,不康中散台官亡。
五诸侯,在卿西,内侍天子百辟之象,不明诸侯有黜,内大臣死。
三公,在执法东,三公九卿内侍内省之职,不明,内省大臣死。
谒者,在宫内执法东,赞宾客辨疑惑,明如常四夷,来贡,不明亡失四方不来。
虎贲,侍卫之官。
《天市垣》
天市,垣天之都市,小星多市有货易。
帝座,在市中明润,即天子令行。
宦者,为侍臣。
候星,司候阴阳,明即辅臣强。
列肆,市肆之所。
斛,斗量平也。
宗正,即宗大夫。
宗人,宗星,皆帝之血脉宗族。
屠肆,主烹杀。
帛度,买卖货易。
市楼,主贾市,明则赋敛重。
车市,市中车马人物。
《中外宫占》
大角,亦为帝。
梗河,天矛。
周鼎,神鼎。
天田,天子畿内躬耕之田。
平道,天子八达之道。
招摇,主敌人,又曰矛楯。
天门,在角北,天子宴乐之处。
平星,在角南,正纪纲平狱讼。
南门,在库楼南,天子外门主守兵禁。
顿顽,狱中之吏,狱官也。
阵车,革车也。
亢池渡水,迎送舟船津道。
折威,主断军狱斩戮。
阳门,守隘口禦寇。
骑官,天子宿卫禁兵。
骑阵将军,统押禁兵之首领。
车骑,阵之将。
天乳,明润,即甘露降。
从官,主天下疾病巫医人。
日星,太阳之精,主昭明令德。
积卒,扫除粪秽不祥。
七公,天之相,亦三公之相。
天纪九星,主天心九卿万事之纲纪。
罚三星,主刑罚平正令平曲而斜赏罚不平。
女床,为后宫御女之侍从。
鱼在河中,知云雨风,气状如云,大而明,风雨顺律吕正。
天江不欲明,明即有大水。
傅说,主后宫女巫之象。
龟,主赞神明,定吉凶。
糠在箕舌口,主簸扬给犬豕糠糟,明即时丰暗,即不熟不见天下无米。
天籥,主开闭门。
杵,主舂杵。
狗守御门。
农丈人在斗西南,主农正官明农稔暗,民失业。织女天女,主瓜果丝帛珍宝。
天弁入河中,辨别珍宝市中之老吏。
东西咸房之门户防淫泆。
渐台,主晷漏律吕之事,星明即阴阳和,而律吕正。河鼓天军之豉中央大星。曰:大将军左右,小将军亦名牵牛星左右,旗为河鼓旗表。
辇道天子戏游之道。
天桴四时击鼓知更漏。
奚仲,主御车之吏。
天津横于河中一星不傋津道不通。
瓠瓜败瓜天子园内之属明,即瓜熟不明不登。罗偃堤塘距马官。
离珠女子之星后宫之库藏。
九坎,主沟渠泉道。
十二国星应十二州一星亡其国荒饥。
败臼庶人之星,不见即人弃其乡。
离瑜,主妇人之服。
天垒城北方丁零匈奴之类。
哭泣大臣之象,主哭泣事。
人星如人形状,主奸人巧舌星,不见或亡,则奸人诈行诏书。
司命掌死丧。司禄掌禄料
坟墓主兆域以明丧葬之礼,流星出入有葬事。司掌危市中楼阁宗庙。
司非伺候内外察𠍴。钩九星入河中失道,移徙主地动。
车府,主车辇之官。
造父,主御天子御官也。
杵臼舂军粮供厨。
土公吏土公皆主司过失。
虚梁,主国家丘陵祷祠。
盖屋治屋之官。
天钱,主赏罚。
八魁,主张罗网捕禽之官,亦为五方之人。
北落师门,主北方蕃部之,主星常明〈阙〉。
败臼左右拥蕃人部落参佐。
天纲北落下将帅统押星,不欲明。明则部落将帅死,又为中原天子游猎之舍。
铁锧,主拒难刀斧之用。
云雨霹雳电并为阴阳气击,作风雨之应。
螣蛇如盘,舌之状,居河中天池也。主水虫风雨之,占移徙近南斗大水。
天厩天马之厩今之驿亭。
离宫六星,两两而居,天子之别宫御宫人之所。大陵,主墓。
天船,主船居。
策星天子之仆,今之黄门星亡天子斩黄门。
王良天子辇御之官。
阁道,主飞阁天子别宫之道。
附路阁道之别道,又曰太仆御风雨。
天大将军用武,兵中之统领。
卷舌主谗佞,明大,天下主口舌。
南门,主出入定乱星动摇军必行。
左右更秦爵,名牧养牛马之官。
天溷,主粪秽天子之溷厕。
外屏以避天溷。
土司空,即土功之长吏。
铁锧,主斩刍饲牛马牺牲。
天仓,仓官也。逼迫,小星多天子仓廪盈。
天廪,主畜积养牺牲亦主仓廪。
天阴,主天子密谋羽猎。
天囷,主仓囷。
天高,主登高察候。
积水,主候水灾。不明,明则雨水溢。
月一星,主蟾蜍,女主大臣之象。金火犯女主,大臣殃。天街,为阴阳之所。
诸王王室侄孙之象。
咸池鱼雀之官。
天潢,主河津济渡。
参旗天弓弩,天子使用之弓矢。
九州殊口,能晓会九土方俗之语。
天节,主使臣远方,宣扬帝化。
天苑,天子养禽兽之所。
天园,天子菜果之园。
九斿,天子兵之旗。
军井,主军营中之井。
玉井,军出行之水泉。
矢,主羽箭。
厕,主溷,又主腰之下疾。
五车为大臣边将,五兵五谷。
司怪定阴阳,占风云气候察天地草木之怪。
座旗,辨君臣尊卑。
五诸侯,主刺举诫,不虞大小齐,明大,臣忠。
天樽,主樽罍天子酒器。
传舍,宾客之馆舍。
水位,主水移徙近,北河为大水。
南北两河地之关门,南北两界逆斜,彗客犯南河为旱,北河为水。
积水,水官供给酒食之司也。
积薪外厨烹宰庖厨之官。
水府,天子宫内水官。
泗渎,江河淮济之精气,明大,为大水。
阙丘,天子双阙,诸侯之两观,主悬法象魏。
军市,军中之市货易买卖。
野鸡,在军市中,掌野外之禽,鸣则天下野鸡尽雊,亦曰知夜。辰鸣则凡鸡始鸣也。
丈人,是民之父子孙侍之。
弧,主天子弓以备贼盗。
天社,祝祠之官。
天狗,占吠知,天下皆旱。
天记知禽兽岁齿应天子,御马医兽之吏。
天相,大臣之象,占与相星同。天稷,农人之具。
外厨,即烹鸡鱼宰猪羊之所。
酒旗造酒之官。
少微,处士卿士太史之官。
爟,主烽火备急行边庭掌四时火变。
内平执法,平罪之官。
长垣,主边界城邑。
灵台,主观风云气候。
明堂,天子布政之宫。
青丘,主南蛮君长。
土司空,主南海君。亦曰九域地界,主领。
军门,天子六军之门。
东瓯,东越南蛮三夷之君。
器府,掌丝竹之官。
天庙,天子之祖庙。
以上诸座凡飞流彗孛客星干犯,各依其位之所,主占之青为忧,黄为喜,赤为兵旱,白为兵,气黑为疾疫。依岁月日时刑德干支,远近占之,不可一途取执。天汉天下江河淮济海岳之,气起东方,尾箕之间,为之汉津,分为两道。其河南经傅说,鱼尾天江天市络辇道,渐道河北经鱼鳖贯箕南斗柄,天籥天弁河鼓右旗天津下合南河西行历瓠瓜,人星造父螣蛇,王良附路,又西南行经,天狗天记大陵天船,卷舌五车南入东井四渎,天稷七星南而没,凡历十九宿。
《历学会通中法占验》《贤相通占》
进贤星,主进贤。明则贤人在朝,暗则不肖处位。木犯贤进火犯贤,退土犯拔贤者,殃日蚀贤人,应隐月蚀掩,则拔贤者虑之。
一平道西星明正则吉,动摇则法驾有虞。木,留治道平,火留盗溢水陆,土留天旱不雨,金留干戈,日益水,留水涝梁,颓日月蚀,主过当易。
一角宿南星为天关三光之驰道,左苍右黄,为得常白凶,明大,帝道昌动摇则帝王行,木凌民安犯则田丰,火凌民灾犯则亢旱,土凌犯旱灾,留则河梁不通,金留戈戟交争,日蚀贤人退位,月蚀小人得志,土退津梁少利。
二平道东星五星占同,西星日蚀掩谷不登,月蚀掩花果难成。
二角宿北星,木守贤人,用火守贤人,隐土守帝王新业,金守储君有荣水守后妃将换日蚀,树木忧,空月蚀六畜有灾,火犯守贤士,戮土犯守逆退,再犯后妃成喜。
一亢宿南第二星为天子内庭为宗庙,主占疾疫明辅臣忠,天下安,否则反是木留宗庙将祠,火留灾害萌,土留辅臣不安,金留大臣出镇,水留当有霜水。二亢南第一星,日蚀王者小疹,月蚀后妃忧惧。金犯天子有征伐,木犯丰稔和平,土退犯宫中有喜。一氐宿西南星,王者宿宫明则六宫奉职前二星,为夫人后为妾,日蚀。夫人灾,木留守大有年,火留守股肱奔走,土留守储副安宁,金留守将军受制,水留守讼狱沉滞,月蚀生华晕色,后宫有喜。
四氐宿西北星,日蚀,大官落职。月蚀,妾夺嫡权。木星,天下安。火星,大臣罪。土星,宫中昌。金星,边臣退。二氐宿东南星,日蚀妾灾,月蚀同上,五星占同前。日月蚀,君王之过也。日月蚀,复圆有光晕生华者,宫中喜。
三氐宿东北星,日蚀夫人灾。月蚀,夫人妾灾。五星占同前。日蚀易新,月蚀中间查色。
一西咸南第一星,木星行过,岁稔,留年丰,火行顺无愆逆,天旱,留地枯,土星留,年荒,金留干戈,水留用溢日月蚀王者灾。白色主丧,赤灾晕,而兼红绿光明,主宫中大喜,青黑不祥。
一房宿南第一星为明堂,布政之宫,为四辅为天驷,明则群臣奉职,暗则王道不行,日蚀大臣咎。
三房宿北第二星,流星出天子当有房屋之事,木留臣下奉职,火留房屋火灾,土留土动兵兴,金水不与,日蚀天子命将伐国,月蚀后妃不安。
三房宿北第一星,木犯大臣吉,火犯房屋灾犯日,看甲子知日,金犯国有兵水灾奸臣佞,日蚀天子摇月蚀贵人灾。
钩钤星木守民安年丰,火守草木焦,土守口舌生,金守钢铁贵,水守盐不通,日蚀年不年月蚀岁不岁,日月频会,交帝不安征伐频年。
键闭星主关闭之事,明则王道昌,否则宫门不禁,木星守帝王吉,土星犯守王者忧,火星犯守关梁有失,金星犯守将军吉,水星犯守田野安日蚀铜铁贵月蚀铅锡贵。
罚星下星,主罚金玉,直则法令平曲则不平。
罚星上星,木犯守科道行,火犯守科道塞,土星犯守科道塞,日蚀掩科道退,月蚀科道进。一心宿西星二,为天王正位中,天子前太子后,庶子木留天子明大臣用命,火留天子明大臣诛,土留天子暗大臣佞,金留干戈出,水留水溢日蚀天子命侯伐国,月蚀太子庶子有议。
三东咸第二星流星出国,有使客星辨高下,占高不在天如星高,以咸断下,以方断日月蚀,查干支论。四东咸第一星,木星凌将相忧,火凌父子分张土凌大兵兴。
二心大星木星径天子道昌,留守年稔,火留守谏臣诛贤良死奸佞,幸天子孤黎元苦,土留守淩犯圣,主将出古天子有巡守者,金星犯守大兽交走食人日,蚀王者或革事,月蚀后妃太子忧。
三心东星木星犯守则庶子黎民安乐,火犯凌不利,庶子民不安,黎元苦,土犯岁饥日蚀,在此支不用六数有六不利于天子,太子月蚀在此支不用九数,有九不利于后宫支子。
一天江中下星四星,主太阴明动,大水暗则津不通,水犯守鱼盐贱,火犯守鱼盐贵,土犯守水运不通,日蚀江水浅月蚀水溢。
二天,江下星。
三天,江中上星〈二占同前〉。
四天,江上星。木犯守舟稳载,火犯守舟倾覆,土犯守水浅难行,金犯水溢杀人,水犯守漂溢人苦日蚀,文臣不利,月蚀武臣不利彗孛出此,高则河津,低则分野。
一箕宿西北星,星动摇外有使来,又舌动则大风,日蚀后妃灾月蚀,夫人灾火犯守,后妃忧,金犯守后妃喜。
三斗杓第一星,木凌犯宗社安,天子寿,大臣吉。火犯宗社忧,土犯臣忧,君病桑谷不成,金犯主庙谋行水犯贤良利日蚀不利,主月蚀不利臣。
一箕宿东北星,火犯后宫灾蛮貊灾北人败,金犯蛮貊起干戈,木、土、水三星不犯日蚀有废,立后宫事月蚀后妃不利,看浅深论之。
二斗杓第二星,木星犯宗室吉,天子利大臣用命,火犯宗臣不利庙恐灾,土犯君暗臣佞,金犯君明臣贤木星主荐贤万事和,民安年稔日蚀,君过月蚀后灾,木留掩爵禄盈溢。
一斗杓第四星〈即杓三星〉,木犯君臣咸殃,又火灾金犯臣执,权天下官守法,日蚀君有过,月蚀大臣咎,木、土、水三星不与。
四斗魁第三星,火犯守宫室灾退,留掩犯宫殿灾。金犯守将命,大臣出镇退守将,有庙谋彗孛出视,高低高在郡低在方,以日辰查远近日蚀,辰六数干五数帝王过木、火、土三星不与。
一建星西第一星,六星天子之都,梁关津主三光日月五星行历得失,静则民安,动则多劳,以日辰查,木犯守阃内治,火犯守关梁不通,土犯守年不登,金水犯有年日蚀有忧,月蚀民多劳。
六斗魁第一星,火犯守宫中走,水退留必走水宫中贼年不稔民流,金犯守宫中有喜,退留必有大喜,宫中静年丰民安,日蚀辰四千八,帝王过月蚀辰四千八,帝王过后妃淫,时加酉尤甚,彗孛出视高下高在郡下在方。
五斗魁第二星,火犯守宫中灾,金犯守宫中喜,木、土、水三星不犯日月蚀,不与彗孛灾吴低在方。
二建星西第二星,火犯北戎侵,中国民饥岁荒,金星犯守民安岁稔,日蚀民疫月蚀岁穷。
三建星西第三星,火犯国门不通,金犯守都门阖,四星犯守黎头喜,白首欢木土不与日月蚀视干支断之六建东第一星,火犯守都关灾,金犯守都关开,木、土不与日月蚀不入。
二狗上星两星天子守禦之星失常,则戒守禦之臣,摇动则庶臣为乱,土犯守守禦之臣阴谋,火犯守,守禦之臣异志,金、水犯守,守禦之臣忠义。
一狗下星占同,日蚀月蚀干,七辰八则帝王有过,守禦不忠,彗孛出入,则狗国灾如尾,长则狗国异志。三牛宿西北星为天关梁五牺牲,明则王道昌关通,暗则牛疫死,火犯守牛灾,金犯守牛贵。日蚀,牛疫,月蚀,牛贵。
一牛宿大星火犯守关梁难,越金犯守关梁通,水犯守,天下牛贱,日蚀忌干,七辰八牛疫,民荒,月蚀忌干,七辰六帝王有过。
二牛宿上东星,火犯守牛贵有疫,金水犯守牛多贱牛安日月蚀不与。
四牛宿南星,木犯守,岁丰大稔,狼虎为害,火犯守,六畜多死,土犯守,贼臣犯主,金犯守,岁登民富,水犯河壅决日蚀,盗贼生,月蚀阴盛阳败。
八牛宿下西,星〈占同前〉彗孛出牛南都有事。
六牛宿下东星〈占同前〉。
二罗堰下星主堤堰,水潦不欲明。明则水溢,木犯守风雨时,若火犯守池枯川竭,土犯川流不通,金犯田苗昌水犯冰,雪深日蚀川少水泽,月蚀川水害民,一罗堰上星,土星犯守,川泽难通。
十二国秦星木犯守列国昌,火犯守国衰,土犯守秦川竭,金犯守秦矿开,水犯守秦川溢,日蚀秦地咎月蚀秦女咎,月掩秦人谋。
十二国代星,火犯守代郡宗人为政,大不利土犯守代郡病,金犯守代郡蒙恩,同火土退。犯则干戈起水犯守代多,水月掩代人不利,日月蚀木星不与。十二国星有变,各以国占之,五星先寻去极次,查黄道南北而定休咎。
一垒壁西第一星大军之营,明则国安,暗则兵出。火犯守,民贫军饥,金犯守,民衣食足,水犯守,布绵贵木,土星,日月蚀不入月,掩不利,命将出兵。
二垒壁西第二星〈同前占〉。
三垒壁西第三星,木犯守军,国昌,丝绵贱;金犯守,国恩行,五谷登;火犯守城垣,不固,大兵兴;水犯守,武弁雄军役充实,日蚀土工作,贤人退,月蚀君子閒,居小人用事月掩兵家须忌,虚宿南星为冢宰,主北方邑居庙祠之事,静常天下安宁,火留守南国兵动,赤地千里宫掖灾府库,倾金犯守年凶。
四垒壁西第四星,木犯守,岁和年丰;火犯守,风雨失常;土犯守,土工动,有丧;金犯守,木花不成;水犯守,风雪大作,日蚀民饥,月蚀墙颓。
五垒壁西第五星,木犯守,皇宫安;火犯守,南国兵动;土犯守,旱;金犯守,将军罢战;水犯守,丁壮尽役日蚀,男征女苦,月蚀,天下大水,泣下星,主丧亡吊祭之事,暗吉明凶,木留民安国泰,火留国乱民殃,土留疾疫横尸,金留丧吊连年,水留小儿多死,日蚀,国有大丧,月蚀坟墓常新。
六垒壁阵第六星,水犯守,宫院多喜;火犯守,兵动,米贵;土犯守,掖庭灾;金犯守,齐国人咎;水犯守,贼盗盈野日蚀国多事,月蚀边垒倾。
七垒壁阵东第六星,木犯守六军将出,火犯守,五谷不登;土犯守,花果大损;金犯守,一梗两穗;水犯守,春行冬令,日蚀山东人饥,月蚀夏月飞冰,羽林军星天子禁兵,安静吉,动摇芒角凶。火犯守,天子禁属人;土犯守,宫中口舌;金犯守,疾疫;水犯守,禁兵出日蚀国将命将,月蚀秋防冬令。
八垒壁阵第五星,木犯守人多释老;火犯守,妖狐横;土犯守,旱;金犯守,河南兵起;木犯守,兵犯辽左日蚀,金革初起,月蚀边壁成空羽林军星;火犯守,都军有灾;金退留,金革不宁,水犯守禁军不出,日月蚀木星不入例,云雨西南星,主雨泽明则多雨,动则阴晦,木犯风雨顺百谷昌,火退留非时,雷电不依祈祷,土犯守井乾池涸,金犯守,夏月飞霜,水犯守,雨泽以时日蚀秋雨伤禾月蚀风拔木。
十二垒壁阵东第四星,火犯守,城郭不守;金犯守,田野不清;水犯守,人多病,日月蚀,木、土星不入例。九垒壁阵东第三星,木犯守后妃,吉,火犯守,米贵;土犯守,土工兴;金犯干戈不止;水犯守,城垣圮崩,日蚀五谷不熟,月蚀花木零落。
十一垒壁阵第二星,火犯守,贤人退;金犯守,小人持势;水犯守,天下修宅,木、土星,日月蚀不与。
十垒壁东一星,木犯守,夫人安利;火犯守,年凶米贵;土犯守,广修殿阁;金退留,主将解甲。水犯守,勋戚忧,疾日蚀后妃忧,虑月蚀秋菽不熟。
一外屏西第一星,天子外厨,木犯守,牛羊繁息;火犯守,牛羊时疫;土犯守,宗庙兴工;金犯守,屠宰日易;水犯守,宗庙建新日蚀,殿阁斥膳月蚀,国乱刑彗孛,文武共败尾长另视支干。
三外屏西三星,木犯守,有道方进用;火犯守,父子不亲;土犯守,谷贵,水涝;金犯守,川泽溢;水犯守,臣下被狱,日蚀文臣咎,月蚀武臣咎。
四外屏西四星,火犯,君不亲臣,父不亲子;土星犯守,年不登;金犯守,水出关梁;水星犯守,臣不受诛,木星日月蚀不与。
二娄宿西星为天狱,主苑牧、牺牲、郊祀,或兴兵众之事,金犯守,干戈相争,其他不入例。
天囷西南星食廪之属,明则熟,暗饥。火犯守,米贵;金犯守,米贱;水犯守,岁不稔;土、木星、日月蚀不入例。天囷西星,火犯守,人死兵交;金犯守,年荒,他星不入例。
天囷南星,火犯守,仓廪虚忌走;水、金犯守,米贵,他星不入例。
一天阴下星从天子,弋猎官也。明则近言泄漏。木守犯,岁荒人厄;火守,犯猎人有罪;土守,犯将军阵亡;金守,犯年饥;水守,犯兵兴水死。日蚀,天子猎苑。月蚀,人食草木。
一天廪北第一星,火犯守,仓廪虚;金犯守,大兵将出,他星日月蚀不入例。二昴宿星为天子耳目,亦主匈奴及狱。明则天下和平,动摇兵起卤人。木犯守,王者严刑;火犯,戎贼潜藏;土犯守,将出西征;金犯守,戎马争腾;水犯守,执政遭刑,日月蚀同下占。
三昴宿星,木犯,无凌卤顺;火犯守,狄王死,狄国乱;土凌犯守,狄谋中国;金犯,守戍死锋镝;水犯守,狄国大水,狄马疫,狄人衰日蚀戍,主死。月蚀戍,妇灾。月掩昴,狄必败。
月,女主大臣之象。明则女主专政,暗吉。木犯守,美人幸;火犯守,美人失爱;土犯守,后妃退。夫人废,金犯守美人宠;水犯守,夫人进位。日蚀,美人失宠。月蚀,美人失爱。
三毕右股北第二星,主边兵弋猎。明则天下太平;火犯守,边兵动;金犯守,边兵晏然;水犯守,天下太平。日蚀,边兵不足恃。月蚀,边兵饥。
一毕北右股第一星,火犯守,边兵大起;土犯守,王侯诛;金犯守,兵出有赦;水犯守,边城惊急。日蚀,北狄自死月蚀,狄妇东归,彗出狄窥中国。
一天街下星街南中国北狄邦,五星犯守地 日月蚀上街下街占同。
三天街上星,木犯守,下街之上利,中国上街之上利狄国。火守,掩上街戎,主必死,万不失一;金犯守,狄自残;水犯守,狄地飞雪杀草。日蚀上街,狄王必死,狄国弱,万不失一。月蚀,戎妇死,狄无统。
五毕宿一等大星,火犯守,边兵大起,米贵;金犯守,命将出兵年荒,谷贵;水犯守,边城扰急,政刑不时;木星、日、月蚀不入占第视支干。
四毕左股第一星,火犯守,道路不通,边军大恶;金犯守,谷贵,月掩边军疫。日蚀,忌干。五支六,主帝王过。月蚀四支八千亦然。
毕宿附耳星,主听得失,守常吉动摇,谗臣在侧,月掩佞幸蔽主;火犯守,盗臣蔽上;金犯守,乱臣枉天子。天高东星,主风云。明吉暗则阴阳不调;火犯守,池枯;金犯守,岁和其他不入占。
一诸王西第二星,明则下附上,否则反是;木犯守,宗室利;火犯守,不利宗室;土犯守,宗室得罪;金犯守,宗室和;水犯守,天子发恩。
二诸王东第二星〈占同前〉,日蚀宗室必有罪人,月蚀郡主必失志,月掩文臣有奏宗室不法者。
五车口东南星五车,兵舍亦主五驾动,变各有所占以知其丰耗伤败静吉,中星繁盛则兵车行,火犯守车驾惊,恐金犯守兵车失次,日蚀军饷不接,月蚀兵革不进。
一诸王东第一星〈占同前〉,天关星主边防道路,明盛芒角兵起;木犯守,边关无恙;火犯守,边关少力;土犯守,边军躁;金犯,边关军人信行;水犯,军人难行。
一司怪上星,主防奸宄灾变,不成;列宫中有大怪,或天下多怪;木犯守,奸邪藏;火犯守,奸谄;土犯守,奸邪得志;金犯守,奸邪匿。
二司怪中星〈占同前〉日蚀,奸邪死,月蚀奸邪罪。三司怪下星,火犯守,退留萧墙兵起;土犯,国破人惊,家不安;金犯守,为政忧愁;水犯守,兵起人离。日蚀,地主将过;月蚀,后宫亦行〈二字疑有讹〉。日月蚀支干数六〈阙一句〉,万无一失。
井钺星,主斩淫奢。明与井齐则人臣咎。木犯守,刑正火淫奢;土斩戮,金刑政淫奢相当,水淫佚多,刑不正。日蚀,天子刑,淫月蚀,大臣咎。
一井西扇北股第一星,主水衡用法,平则井明;木犯守,漕运稳载;火河渠壅阻水,天雨频倾,日蚀国有淫刑,月蚀宫妃将戮。
二井西扇北股二星,火犯守,井泉竭;土犯守,泉涸;金犯守,禾稼盛;水犯守,陆行舟。日蚀日辰,皆八地,主将过更新。
三井西扇北股三星,火犯守,同类妒谗佞生;金犯守,祸生外国,阃内交接他星,日月蚀不入例。
五井东扇北股一星,木犯守,讼接踵大兵兴;火犯守,先旱后涝,先火灾后水灾;土犯守,旱涝迭生;金犯,阙下战𩰚;水犯守,泛溢伤人。日蚀,国内大水伤稼;月蚀,堂殿崩坏。
六井东扇北股二星,火犯守,鱼虫枯死;土犯守,鳞虫尽殃;金犯守,川泽通气;水犯守,秋地泛溢。日蚀,天将久雨;月蚀,王法不平。
七井东扇北股三星,火犯守,淫泆暗幸帷簿不修;金犯守,王者法平,大臣守节,月掩津候少通,三星及日月蚀不干。
五诸侯北股二星,木犯守,王者法行;火星守,津梁不通,刑罚过差;土犯守,狱不平,民怨国愁;金犯守,有年无民;水犯守,霖涝无秋禾生耳。月掩天子不得专征,八井东扇南股一星〈占同前〉,日蚀王者曲法,月蚀宰臣有过失。
四井东扇南股三星,木犯守,花果实;火犯守,禾稼难熟;土犯,民困流离;金犯守,岁有殃;水犯,江河溢。日有蚀,秋水无鱼;月蚀,大殃民疫。
二天鐏四星,主爵禄官秩。明吉暗凶。木犯守,爵赏劝民安乐;火犯守,刑不中官失职,民不安;土犯守,五味不和,四时不序;金犯守,尊者酖下民顽;水犯守,民困薄恩月掩上下和爵赏不行。日蚀,不利尊上;月蚀,宫阙蛊魅。
三五诸侯南二星,主断狱理阴阳,明润大小相济,诸侯忠良王道大兴,不则下上相谮,火犯守,小人吉,大人否,亨不乱群也。金犯守,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水犯守,狱平讼,不可成也。月掩君子,以作事谋始。四五诸侯第一星,木犯守,柔则吉,鸣谦终吉。火犯守,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土犯守,或从王事无成,金犯守,观我生观民也。水犯守,休复之吉,以下仁也。月掩中行,独复。日蚀,诸国事休复吉。月蚀,诸国来朝敦复无悔。
三北河东星,火星入有灾,金犯守,河中静,月掩河梁起有人焉。
积薪星,主烹饪,明则君增庖厨,暗则五谷不登。木犯守,井冽寒泉食;火犯守,庖厨灾;土犯守,谷不登;金犯守,鼎耳革,失其义也。水犯守,玉铉在上,刚柔节也。月掩薪贵。日蚀,鼎无食。月蚀,烹无鼎。
一鬼宿西南星,主视明察奸谋随有变。占之明则谷熟,不明民散东南,主积兵西南,主布绵。木犯守,大有年;火犯守,岁荒民流,土布帛贵,金五谷熟,水民多亡,二鬼宿西北星,主积金玉东北,主积马,月掩主壅蔽。日,蚀五谷不稔,六畜疫。月蚀,日辰,皆八数国有丧,如六辰,五日地主过而更新。
积尸气,星主死丧。诛斩明则兵起,大臣诛,木犯天下,和平。火犯守,国有大丧,主民不安。土犯守,兵丧岁饥;金犯守,诛杀不当;水犯守,民流兵丧。月掩,兵起臣诛。日蚀,大臣不安。月蚀,妇女多患。
三鬼东北星,木犯守,马怀二驹;火犯守,马恒病疫土犯六畜,皆灾;金犯守,黄裳元吉;水犯守,括囊无咎无誉,月掩马疫。日蚀,马疫民怨;月蚀,岁饥民流。
四鬼东南星,木犯守,大有年;火犯守,履霜坚冰至观君之德;土犯守,龙战于野其血元黄;金犯守,乘马班如泣血涟,如年岁如是;水犯守,滔滔飘飘,民也。月掩,人畜患。日蚀,人马皆疫。月蚀,六畜患,年不丰。
〈十五〉轩辕右角星,女主之庭,欲黄而大明,则后宫争誉;细微不见,后妃不安;色黑,大凶;火往来留犯,后妃不安;金凌犯,宫女孕子;水凌犯,酒疾多。月掩,君臣酒色有失。日蚀,君以酒赐臣。月蚀,君以美女赐臣。
〈十八〉轩辕南五星,火犯,丝绵贵;土犯守,机织艰;水犯守,布帛贵。日蚀,布帛贵。月蚀,后妃不贵。
〈十四〉轩辕大星,木犯守,年丰;火犯守,年荒;土犯守,谷不登;金犯守,六畜伤;水犯守,禾稼漂没。月掩,丝绵布帛俱贵;日蚀,谷不登;月蚀,中宫不利。
〈十六〉御女星,木犯守,中宫有喜;火留守,宫女有忧;土留守,嫔御不利;金留守,嫔御当愁;水犯守,女御无虑。月掩,妃嫔御女皆忧;日蚀,君王无恩于宫人;月蚀,后妃亦忧嫔御。
〈十七〉少民轩辕左角星,木犯守,后宫沾恩;火犯守,后庭争誉;土犯,后妃不争;金犯守,宫人怀胎;水犯守,后宫怪有妖。月掩,不久天雨;日蚀,君臣皆忧;月蚀,后嫔皆恶。
二灵台中。星主观云物灾祥,土犯守,国有祥瑞;火犯守,君将奠祀;木犯守,臣下有献符,瑞者;金犯守,天子将幸勋戚家;水犯守,皇后有召命妇者。
一灵台上星,月掩,奸佞有蔽聪明者;日蚀,君王有行移;月蚀大臣恶之。
上将星,主武臣,明则将勇;暗则弱;动摇则兵起;木犯守,将有功;火犯守,将军退舍;土犯守,用命无功;金犯守,将果勇;水犯守,将退缩。月掩,将无力;日蚀,宜保守;月蚀,必见敌。
次将星,主从副武职,木犯守,为进赏;火犯守,进无功退罚;土犯守,边城有遣;金犯守,将有威声。月掩,君将命将;日蚀,边关有警;月蚀,则军人忧。
明堂上星,主显崇孝慈,明吉暗凶,火犯守,天子废祀;金犯守,天子有事于明堂;水犯守,后妃有事于太庙。日月蚀,土木星不与。
二内屏西南星,主贱执法之官,明则刑罚平,火退留犯守,贼臣在近,又且为佞,金犯守,佞幸近君,水犯守,佞幸淫女在侧。
一内屏西北星,火犯守,盗臣乱君,金犯守,女宠近侍,月掩,贼谋觉他星不干。
右执法星,主举刺奸凶执法,若移刑罚尤急,木犯守,法官用命群邪避,火犯守,则法官受制而擢;土犯,则法官不利;金犯,守法官升平;水犯守,法官不法。日蚀,法官退位;月蚀,法官有争;月掩,法官当去。
四内屏东南星,火犯守,贼在君侧;金犯守,贼在傍;月掩,贼谋必成。
三内屏东北星,金犯守,刑明国,正月掩刑挠,他星不干。
右执法,木犯守,法官奉命奸盗咸忧;火犯守,法官失势,盗贼纵横;土犯守,贼臣近君正法不行;金犯守,民安丰稔;水犯守,民饥国丧,兵火民雠;月掩,法官不如意。日蚀,宰相当咎;月蚀,夫人不利。
上相星,主正品宰相,木犯守,宰相加品;火犯守,相忧;土犯守,君忧臣虑;金犯守,大小官有喜有忧;月掩,宰臣不利;日蚀,君臣咸忧;月蚀,执法司过;木掩土,土不掩四星,火掩土,木金掩,土木火水掩四星,金水入月,入日为黑子月掩五星。
[book_title]第三十四卷
第三十四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八
天学会通〈日月五星之性 日月五星之权 日月五星之次权 在天经星之性 黄道十二象〉
天步真原〈论天气日月五星之能 论天气开门之理 太阴五星杂用 天首天尾 论世界大权 在天大小会 扫星 流火 日月食 占年主星 五星在地平吉凶 春分朔望 月离太阳 日蚀扫孛 占日 月内占晴雨天气变有四法 春秋分至论天气 杂会论天气 七政宫升三角界表〉
回回历〈人事应验 天灾疾病 天时寒热风雨 阴雨湿润 天地显象〉
庶徵典第三十四卷
星变部汇考八
《天学会通》〈天学,实用有两分,一分讲天上性情,二分讲十二象。第一分天上分四件,一为日月 五星,二为在天经星,三为东西南北经纬,四为日月蚀彗流〉
《日月五星之性第一门》
论日月五星之性,一为本星之性,一为本星同各星之性,其日月五星本星之性,又或论其本性,或论其位次之性。
论日月五星之性,天下万物之性、有冷有热,有乾有湿,天上之性亦有冷有热、有乾有湿。
天上之性有二星善,有二星不善,有二星中等。不善者第一土星,性冷、性乾,其冷、更甚于乾。
离太阳,远不能受太阳之热,离人远,热不能到人,行迟不能作热,光小又散,亦不热,故冷。凡物热则乾,土不热,何以乾,因太冷故中乾。
称为大祸主草木,〈性冷无虫故主草木〉主人命六十八岁,外主为人性冷性慢不爽快,心贪多谋难信,主细民,主人肝,主土中铅。
不善者第二火星,性热性乾;其乾更甚于热。
离太阳近体又密,故热其光散,如火受地之湿气,皆散故乾。
称为小祸,主人四十一岁外十五年,主人胆大颠狂,善言语喜反覆争𩰚,主兵,主黄痰在土中,主铁。草木禽兽有毒者,皆主之。
第一善者,木星,性热性湿,其热胜湿。
在土星,火星之中,离太阳相去不远不近,故热光大多收地气,其热不足以散之故湿。
称为小福,主人血,主人命五十六岁,外十二年,主人聪明稳重,性宽宏不悭吝,主官府,主师长,主客商,主人肺土中,主锡。
第二善者,金星,性热性湿,其湿胜热。
去太阳近,去人近,光大,故热光大多收地气,故湿。
主人命十四岁,外八年,称为大福,主好色喜欢乐喜歌唱,不耐劳苦,主人肾土中王铜。
中等第一水星,性不热不湿,同太阳火星,则极乾同土星则冷,称为祸星,同木星,金星为热为湿,称为福星主人四岁至十四岁,主人不稳重,多浮多谋诈,主贼主肺脘地中,主水银。
中等第二太阴性冷性湿。
月无光借日光,故冷。离人近,多收地气其热,不足以散之。故湿上弦下弦,其湿更甚。
满时称为福星,空时称为祸,星主小儿到四岁时,为人不稳性浮好游,为塘拨为水手,主人目睛,主脑,主髓,主白痰,主妇人月事地中,主银。
太阳性热性乾,〈光大体光故热故乾〉主人命二十二岁外。一十九年,主君王,主人长命有福,主贤良聪明得君宠,性宽宏,主人心,主人脉地中,主金与宝石。
论日月五星之阴阳,万物之性湿多于热者,为阴热多于湿者为阳。土星、木星、火星太阳热胜,皆属阳,太阴、金星湿胜,皆属阴水星,同阳为阳,同阴为阴。凡星日出时在地平上为阳,在地平下为阴,因得太阳之热有多有少,故分阴阳。
十二象中一象十二象为阳,十象九象八象为阴,七象六象五象为阳,四象三象二象为阴。
论日月五星昼夜凡物热胜于湿者为昼,湿胜于热者为夜,太阳木星土星属昼。
日光大木星热故为昼,土甚冷,以剂日木之热,使不伤物,故皆属之于昼。
太阴金星火星属夜。
月金湿大故属夜,火甚热以剂月金之湿,使不伤物,故亦为夜,火星夜不伤物,因有月金之性。
水星早见,属昼,晚见属夜。论日月五星位次,日月五星位次有三,其一是各星经纬先论,在天经星之性于后详之。
其二论四方从东地平至午圈,其性俱湿俱热,而湿为甚,主人命至二十一岁,从午圈至西地平,其性俱热俱乾,而热为甚,主人命至三十一岁,从西地平至子时圈,其性俱冷俱乾,而乾为甚,主人命至五十岁,从子时圈至东地平,其性俱冷俱湿,而冷更甚,主人命五十岁外。
其三论各星本圈土星火星,在不同心最高,为湿为冷,在不同心最卑,为乾为热,以三星本轮在太阳上,金星水星在不同心,最高为热为乾,在不同心,最卑为冷为湿,以三星本轮在太阳下。
月在最高力强,在最卑力弱。
五星之行,有速有迟。迟者热冷乾湿俱重,速则轻减。五星有不动时,有退时。退而往返旋绕,其力如重。不动时,亦重。
论日月五星会各星之性,及东西,其一同太阳,其二同在天经星,其三五星自相合。
五星同太阳在太阳光下,不能主事凡事皆太阳,代之星善则善,星恶则恶。
如土星在日光下,土星不能伤人,因太阳有土星之性,太阳反能伤人。
星在太阳光下,离八度三十秒,在太阳心离十七秒,在太阳心不吉。
月自朔至望属太阳东,自望至晦属,太阳西。
太阴自朔至上弦为湿为热,上弦至望为热为乾,望至下弦为热为冷,下弦至晦为冷为湿,所主之物皆随其性。
如主人脑在上弦以前,其脑为湿为热之类。
土星、木星、火星同太阳相会至相冲,属太阳东,相冲至相会在小轮后半,属太阳西相冲至相会在小轮,前半属太阳东。〈此有四等〉
自会太阳后至第一位,留性极湿,自第一位留后至冲太阳,性热,自冲太阳后至第二位留,性乾,自第二位留至再会,太阳性冷。
金星水星相会至冲,属太阳,东相冲至会属太阳西,金水会太阳至第一位,留性润,自第一位逆行后至与太阳相会性多热,相会后至第二位留性多燥,自第二位顺行后复与太阳相会性冷。
论日月五星相会有五,其一相会,其二离六十度,其三离九十度,其四离一百二十度为合,其五离一百八十度为冲离九十,〈冲之半数〉与冲皆凶,而冲尤甚,离六十度〈合之半数〉与合皆吉,而合尤吉,第一有权者,相会同吉,则吉同凶则凶。
五星在前者名右,〈自白羊金牛顺去〉在后者名左。〈自白羊双鱼逆行〉论日月五星在右者比左强,论十二象,在左者比右强。
会冲等有二,其一正相遇一秒,不异其,一不正相遇论本星光之半数。
土星光十度,木星光十二度,火星光七度三十秒,太阳光十七度,金星光八度,水星光七度,太阴光十二度三十秒,在天诸经星一等大者七度三十秒,二等五度三十秒,三等三度三十秒,四等一度三十秒。不正相遇有二其一为来者,其一为去者,若二星来者性速,去者性迟速者。过迟者前行亦有二,一为逐其行,一为离其行。
又一等二星俱顺行一等,二星俱退行,一等顺行者追退行者一等顺行者离退行者。
《日月五星之权第二门》
黄道之性分四方,白羊金牛阴阳,〈春分至夏至〉属热属湿,主生血巨蟹狮子双女,〈夏至至秋分〉属热属乾,主生黄痰天枰天蝎人马,〈秋分至冬至〉属冷属乾,主生黑痰磨羯宝瓶双鱼〈冬至至春分〉,属冷属湿,主生白痰。
黄道一属火,白羊狮子人马一属土,金牛双女磨羯一属,气阴阳天枰宝瓶,一属水巨蟹天蝎双鱼。内白羊阴阳,狮子、天枰、人马、宝瓶为阳,金牛、巨蟹、双女、天蝎、磨羯、双鱼为阴。
南北白羊初度,至双女三十度属北,天枰初度至双鱼三十度属南。
动静白羊天枰磨羯巨蟹主动,金牛狮子天蝎宝瓶主静。
黄道,有人性者,阴阳双女、宝瓶、人马前半。有禽兽性者,金牛、狮子、天蝎、双鱼、人马后半。
生人性狠者,狮子、人马十五度后。有毒者,天蝎。黄道白羊至双,女主使人,天枰至双鱼,主为人所使。黄道离冬夏二至度数相同者,或前或后俱三十度,六十度其力相等。
黄道相仇者,金牛狮子天蝎宝瓶。
四者非六十度亦非一百二十度,不能使人,亦不能为人使。
日月五星之权
有五,一曰舍。日舍,狮子;月舍,巨蟹;土
舍,磨羯宝瓶;木舍,人马双鱼;火舍,白羊天蝎;金舍,金牛天枰;水舍,阴阳双女,乃第一有权。
日,宝瓶。〈寒去热〉月,磨羯。〈冲本舍〉土,巨蟹狮子。〈热去寒〉木,阴阳双女。〈乾去湿〉火,天枰金牛。〈湿去乾〉金,天蝎白羊。〈乾去湿〉水,人马双鱼,〈冷去热水星之热次于日〉乃第一无权。二曰升。日升,白羊;月升,金牛;土升,天枰;木升,巨蟹;火升,磨羯;金升,双鱼;水升,双女。
日降,天枰;月降,天蝎;土降,白羊;木降,磨羯;火降,巨蟹;金降,双女;水降,双鱼。
三曰分,〈三角形每相去一百二十度〉火分,属热属乾白羊狮子人马,皆为阳其官太阳,木星亦为阳〈昼太阳木星,夜木星太阳〉主天下地方从西至北。
土分属冷属乾,金牛双女磨羯皆为阴,其官太阴金星亦为阴,〈夜太阴金星,昼金星太阴〉主天下地方从东至南。气分属热属湿阴阳天枰宝瓶皆为阳其官土星水星亦为阳〈昼水星土星,夜土星水星〉主天下地方从东至北。〈中国在内〉土星在此有大权,因此方土星上升。
水分属湿属冷,巨蟹天蝎双鱼皆为阴,其官火星金太阴,〈火星为主,夜月帮火星,昼金帮火星〉主天下地方,从西至南,各星至其官处,皆有权。
四曰界。
〈春分清明〉白羊 六度木〈六〉 十二度金〈六〉
二十度水〈六〉 二十五度火〈六〉 三十度土〈五〉
〈谷雨立夏〉金牛 八度金〈六〉 十四度水〈六〉
二十二度木〈八〉二十七度土〈五〉 三十度火〈三〉
〈小满芒种〉阴阳 六度水〈六〉 十二度木〈六〉
十七度金〈五〉 二十四度火〈七〉 三十度土〈六〉
〈夏至小暑〉巨蟹 七度火〈七〉 十三度金〈六〉
十九度水〈六〉 二十六度木〈七〉 三十度土〈四〉
〈大暑立秋〉狮子 六度木〈六〉 十一度金〈五〉
十八度土〈七〉 二十四度水〈六〉 三十度火〈六〉
〈处暑白露〉双女 七度水〈七〉 十七度金〈十〉
二十一度水〈四〉二十八度火〈七〉 三十度土〈二〉
〈秋分寒露〉天枰 六度土〈六〉 十四度水〈八〉
二十一度木〈七〉二十八度金〈七〉 三十度火〈二〉
〈霜降立冬〉天蝎 七度火〈七〉 十一度金〈四〉
十九度水〈八〉 二十四度木〈五〉 三十度土〈六〉
〈小雪大雪〉人马 十二度水〈十二〉 十七度金〈五〉
二十一度水〈四〉二十六度土〈五〉 三十度火〈四〉
〈冬至小寒〉磨羯 七度水〈七〉 十四度木〈七〉
二十二度金〈八〉二十六度土〈四〉 三十度火〈四〉
〈大寒立春〉宝瓶 七度水〈七〉 十三度金〈六〉
二十度木〈七〉 二十五度火〈五〉 三十度土〈五〉
〈雨水惊蛰〉双鱼 十二度金〈十二〉 十六度木〈四〉
十九度水〈三〉 二十八度火〈九〉 三十度土〈二〉
各星在界内,吉星过。又吉星起,为大福;不吉,星过。又不吉,星起为大祸。
大福
白羊,七度。 天蝎,十五度。
阴阳,十五度。 人马,九度。
狮子,二十度。 宝瓶,二十一度。
双女,十四度。 双鱼,九度。
天枰,十二度。
大祸
白羊,二十六度。 双女,三十度。
金牛,二十六度。 人马,二十五度。
阴阳,二十五度。 磨羯,二十五度。
双女,二十四度。 双鱼,三十度。
五曰位,如日在狮子木星人马离一百二十度,今二星相去亦一百二十度,为有位,水星阴阳离日三十度,今二星亦离三十度,为有位。
土星离日三百度,木星一百二十度,火星九十度,金六十度,水三十度。
日要在前星在后,若日在星后,非此论。月同论,但要月在星后。
以上五者,或遇二遇三,则主大权一不为权。
大权表
太阳大暑立秋〈狮子〉 太阴夏至小暑〈巨蟹〉土星大寒立春〈宝瓶〉 木星小雪大雪〈人马〉火星霜降立冬〈天蝎〉 金星谷雨立夏〈金牛〉水星处暑白露〈双女〉
论天气土星在舍,冬至天寒,夏至天温;木星在舍,天晴气爽,小风,火星在舍,或热或乾;太阳在舍,大热有小雨;金星在舍,有小雨,天不冷不热;水星在舍,天气善变,〈无三日不变〉月在舍有雨有云常变。
界,主祸福之来时。
位,主吉星加吉,凶星减凶。
五星快乐宫,水星一宫,〈东方卯上〉月三宫,金五宫,火六宫,日九宫,木十一宫,土十二宫。〈逆宫数〉
各星行有迟疾,其实行大于平行者为疾,平行大于实行者为迟,平行与实行同者不迟不疾,星疾行者力大。
各星自最卑至最高皆为上升,自最高至最卑皆为下降。
土星、木星、火星与太阳相会时,定在其小轮最高,离日迟迟。至相冲时,定在其小轮最卑。最卑至相会为升,相会至最卑为降。
金星水星与太阳相冲,早从地平见,定在其小轮最高。与太阳相会,晚在地平见,定在其小轮最卑。月相会相冲在最高,上弦下弦在最卑。
日月五星自白羊而金牛为顺,自白羊而双鱼为退,不行者为留退行之初,有留退行之后。亦有留第一,次留力大。
《日月五星之次权第三门》
日月自相近或自相离,皆有能力。
五星之行其一有一星,与一星相近皆顺行少疾者,在后,少迟者在前。
如土星六度,木星十二度,即木星前土星后。
其二,有一星与一星相近,俱顺行,少疾者在前,少迟者在后。
其三,有二星,相近一星在前,顺行一星相近留。其四,有二星,相离一星在前,顺行一星在后留。其五,两星相近,一星行疾者,在前留不行,待后迟行者,行过前为和。
其六,两星相离疾行者,在后,乃退离而去为,戆。其七,两星相近疾行者,在前,留迟行者顺行,而来不能及在后。
其八,两星相离疾行者,在前迟行者顺行,在后留。日月五星之光,其一有三星相近,中有一星行疾,能使后星之光移于前星。
其二后两星之光俱移前星。
其三有三星,一星疾行前行,离二星之光。
其四有三星,一星前行疾行,近三星之光。
其五有三星,中一星行迟,前后二星行疾,隔前后星之光不能相及。
其六,有三星同在一节或一气内,迟行者在前,疾行者,在后,其中一星能加光力于迟行者。
其七,有二星相近,将合有在前一星,退行来二星之中令不得合。
其八,有二星相近将合有在后,一星进行来,二星之中令不得合。
外八权:一、星在本舍。二、星在地星之舍。三、星在喜乐宫。四、在他星喜乐宫。五、木星性软别星性强。六、两星性皆强。七、一星软、第二星强。八、二星皆强。
又九权,其一,二星围一星,无他星来救,祸福最紧,
如二恶星环统一善星,则善皆变恶。
其二,星得他星之权,〈如在他星之舍,或在他星之升〉离他星或一百二十一百八十,或九十六十,能分他星之权。
其三,星所在之方,与别星不相会。
不在一百、八十一、百二十、九十、六十之内,
为贱者,软者野者。
其四,星疾行者,与迟行者,将会未会而先,与他星相会为虚,费其行。
其五,星与他星将相冲,或将相会,遇留不能冲,会亦为虚费其行。
其六,星离此星前去并无他星,称为空虚。〈此项第一大用在月〉其七,有星居其处,其处全无本星,大小能力为至弱之星。
其八,星属阳,又属昼,又在地平上,其宫分又是阳,或星属阴,在地平下宫分,又是阴亦为一权。
其九,二星相合之方,二星皆有大能,有彼此相借之权。
其十,或上等星得下等星之权,或下等星得上等星之权,为彼此相接。上下等有四:一,小轮在最高者为上,卑者为下。二,纬在北者为上,在南者为下,或同在北,则以离黄道远者为上,同在南则以离黄道近者为上。三,以在西行迟者为上。四,以近天顶者为上。
《在天经星之性第四门》〈星等 星光 星权 又星权 星性之用〉
论各星大小,一等十五星,二等四十五星,三等二百八十星,四等四百七十四星,五等二百一十六星,六等五十星。〈共一千二十九星〉
论各星之光,光极大静白者木星之性,光大黄白者金星之性,黄白有光不大者太阴之性,色红有光或不甚光者火星之性,光精明稍红者太阳之性,不光明者土星之性,如云气者皆火星之性。
天星共四十八象十二象,在黄道十五象,在黄道以南二十一象,在黄道以北在南者有十二象,中国不见。
各星之权:第一,星大者权大。
第二,色精光者,权大。作事物明白,不暗昧。第三,色不甚光者,作事物昏闇,不明白。光密密不散者,作事物稳当长久。光动摇者,〈如狼星〉喜作乱,作人不平。
第四,正在黄道内,太阳经过,极有大权。
第五,离黄道三度,在黄道南,其权在南在,黄道北其权在北。
第六,离黄道三度至五度,太阴火星常到。
第七,黄道七度至八度,金星能到其权小。
经星之权,论十二所在:一,在黄道内。二,在黄道三度至八度,因与五星相会。三,离黄道在北,在北边有能。四,离赤道在北。五,在本国头上与顶近者,其力更大。六,各星之经同五星之经。七,离冬至夏至同五星一体。八,出地平或入地平,同五星,能加五星之力。九,有五星同各星午时圈,其力大。十,各星自出地平。十一,自入地平。十二,五星照其光,其力为软。
各星有土星之性,皆属冷属乾,下雪雹坏人命,有木星之性,生风有福能救人命,有火星之性,大热雷电风暴瘟疫有太阳之性,亦热亦生风,有金星之性属湿属冷,有雨生者有水星之性,无定性同土即冷木生风火乱,天气有月性,海中乱浪涌。
《黄道一十二象第五门》
黄道十二象,每象作三分,白羊第一分,作风作雨,二分不热不冷,亦有热乾三分,热北方有火星之性,属热南方,有土星之性属冷。
金牛第一分,有昴星不吉,有风雨乱天气,其二分温湿多,其三分热大雷电,北方温南方多,不同性之星其性不定。
阴阳第一分湿,其二分温,其三分乾性,不定北方生风,南方生燥。
巨蟹第一分,大乾大燥,二分三分大热大乾,北方乾热,南方坏人物。
狮子第一分,热乾,二分三分温,北方热乾,南方湿。双女第一分热坏物,二分温有雨,三分湿北方生风,南方气冲和。
天枰第一分乾,二分温,三分湿,有雨,北方生风,南方坏人命。
天蝎第一分雪,二分温,三分天气乱,有风雨,北方热,南方湿。〈如象性湿五星之性亦湿相遇又有权即雨馀同〉人马第一分冷湿,二分冷,三分热乾,北方生风,南方不定亦湿。
磨羯第一分少热坏物,二分温,三分有雨,北方湿坏物,南方湿坏人。
宝瓶第一分湿,二分温,三分生风,北方热,南方湿,生雪。
双鱼第一分冷,二分湿,三分热,北方生风,南方生水,
《天步真原》《论天气日月五星之能》
土星木星相会及冲,方各减冷湿,宫加水春分在湿。宫冷热多变,夏至雷有雹,秋分大风大水,全看上下如土星,在上天气,风雨大雷饥疫,木星在上相反。土星火星相会及冲,方前后数日大雨雹,天气坏,春分大雨电,夏至大雨雹,秋分大水,冬至减冷。
土星太阳会冲,方为大门开大雨雪雹,春分冷雨,夏至雹雷减热,秋分冷雨,冬至冰雪云。
土星会冲方湿,宫雨水,春秋分冷雨,夏至倏忽雨,冬至雪冷。
土星水星火星会冲,方乾宫旱湿,宫大水热,宫风冷,宫冷乾,春分风雨,夏至同秋分,风云冬风雪。
上太阴会冲,方湿宫冷,云小雨月满,天蝎人马加冷,月空乾黑云,小雨春分天气变,夏至湿减热,秋分云冬至雪冷。
木星火星会冲方,热宫乾宫大热湿,宫大雨雷电,春分风,天气不安,夏至热大雷,秋分风天气不安,冬至天气冲和,木星权大入人命吉,火星权大人发病,有伤寒火灾。
木星太阳会冲方,天气和天晴,小风细雨,凡物皆冲和,春分秋分风,夏至小雷,冬至小冷。
木金会冲方,天晴和,生物皆养人湿,宫雨别宫天晴,小风。
木星水星会冲方,有风热,宫内大旱热风,亦为门开。木星太阴会冲方,有风天晴冲和湿热冷乾,随所在宫之性,俱不大不小。
火星太阳会冲方热宫大乾大热湿,宫有雹大雷电,冷宫风极大,春分秋分风乾,夏至大热雷电,冬至减冷。
火星金星会冲方,亦为大门开,春分秋分水极大,夏至雨冬至减冷定有兵起。
火星水星会冲方,春分冬至雪夏至雷电,秋分大风热宫乾,宫大热大乾。
太阴火星会冲方,湿宫有雨热宫,乾宫有大热红云,夏至雷大抵天气有变。太阳金星会湿气有雨,四季皆有雨夏至雷。
太阳水星会湿宫湿气有雨,乾宫热乾有热风伤人,大抵有风。
太阳太阴会冲方,湿宫雨热宫乾晴。
金星水星,会湿宫风云。
金星太阴会冲方,小雨,春分湿气云,夏至小热,秋分云冬至雪天气乱。
水星太阴会冲方,乾湿冷热随十二宫之性。
《论天气开门之理》
开门之理如太阴舍在巨蟹,土星舍在磨羯,不论何时但太阳与土星相会冲方,即为开门,门开即有入门者,其冷热晴雨,皆倏忽有变。开门有三,
一土星太阳,是开水门,冷乾宫湿热宫,定有大冷大云大昏沉湿,宫冷宫定大雪大雨,夏至冷雨,若土星权,大于太阳其冷更甚。
二,木星水星,是开风门坏树木房室。
三,火星金星,是开水门,有雹雷霆坏树木。
开门一为相会相冲相方,中无他星,一为会冲方之中,有月在内离,一星近一星一为会冲方之中,有金星水星在内。
若中间有退行之星,定开大雨之门。
论开何等之门中间相近一星,论其性如近,太阳定善定热,近土星定恶定冷。
中无他星论前行星之性,在后者不论如太阳追,土星相会冲方,则论土之性,土退追日会冲方,则论太阳之性。
《太阴五星杂用》
月主百姓春分前,或朔或望,与木星金星会冲方,则一年百姓平安无饥馑疾疫,若火星土星则相反。太阴在不定宫,宜为速用事,在定宫易为久远事。夏至月朔天气热,〈因太阴去人近〉月望天气减热〈因太阴去人远〉冬至月望天气热。〈日远月对日去人近〉月朔天气加冷火星木星金星冬至与日相对稍热,夏至与日对稍冷,土星水星性属冷与上相反。
金星水星在太阳下管日用寻常等事,土星木星火星在太阳上,管军国朝代等事。
《天首天尾》
凡人命太阳在天首为福在天尾,为祸以各宫各星论其事。
太阴同土星在天首土星即次凶同土,在天尾即大不吉。〈第一不吉星土在天尾〉
太阴同木在天尾木星愈弱,太阴愈强,在天首木与太阴愈强。
《论世界大权》
天下之变有一国有一城变,有大小其小者,皆在二分二至大变,不同为洪水地震瘟疫,大兵此占干大会,日月食扫流等事。
在天大小会
其一,赤道春分与黄道春分,相合三十六千年一次。其二,土星木星相会白羊初度七百九十五年。其三,土星木星相会。
如会白羊再会狮子或人马,不为大权,惟过一百九十九年会,金牛别一三合宫内,方为大权。
一百九十九年会阴阳,又一百九十九年会巨蟹,又百九十九年再会,白羊其权更大〈四项共七百九十五年〉会双女以次而至人马会人马以次而至,双鱼皆为大权。其四土星到白羊初度三十年行周十二宫,又到白羊初度不拘,何时即为大权。
其五,木星土星相会,不拘何宫二十年一次。
其六,木星到白羊初度十二年一次。
其七,火星木星相会不论宫二十七月一次。
其八,太阳火星相会不论宫二十六月一次。
其九,土星火星相会不论宫二十五月一次。
其十,火星到白羊初度二十三月一次。
其十一,太阳木星相会不论宫十四月一次。
其十二,太阳土星相会不论宫十三月一次。
其十三,太阳到白羊初度十二月一次。
其十四,金星太阳相会二百九十二日一次。
其十五,水星太阳相会五十八日一次。
其十六,太阳太阴相会二十九日十小时。
其十七,太阴满自行圈二十七日八小时。
其十八,或经或纬星行至地平并午时圈。
凡星至白羊初度有大权,若在地平及午圈其权同。
各星相会,若在地平上其权甚大。
其十九火星水星相会,五月三日一次。
其二十五星最高,自一宫移一宫有大权。
如火星自巨蟹入狮子,即有大权即有大乱待木星到天枰秋分之权甚,大必有大人升。
各星到有权之时吉凶,皆如其性,如水到天枰,则天下多出才人,当论各宫之性,及各星之性。
扫星
扫星是水星火星之性,火言其烈水言其速,其一四方有芒,其一芒指下如须,其一芒旁出如猬多,自天河边出。
扫星之出天下定有事,或乱或饥或乾或水,要知其所主之事,与其来之时。
一看其所出黄道之方,向何方行。
如出自白羊渐与狮子近,是往东行,必主东方有变。
论扫出宫分出白羊,东方有乱。金牛北方,西方有乱。阴阳人多好色好杀好𩰚,巨蟹大瘟普天下,东西南北朝代当换狮子坏草木五谷大饥。双女大臣亡读书者,殃天枰盗多天蝎谋反者,众人多怀私相杀人马学术,坏如焚书坑儒等事,磨羯南方生恶人多淫者,宝瓶多乱,天下瘟人暴死,双鱼天下兄弟朋友争𩰚祸起家庭。论普天下地方从本处东地平,西地平,或正午正子。
第一位四位七位十位。
君王忧,在上来宫,大臣死,下去宫灾病伤人。
芒指东大瘟病人多死甚凶,指西减凶,指南南方大水,指北,北方大乾。芒在四方不论所指,论其色与所在之宫。
扫星性皆属火,水亦有五星之性,观其色,知其所主稍黑者,有土星之性,争𩰚瘟疫地震下雪光大者,木星之性学术乱有道之人忧,红者火星之性,强盗相杀,火灾乾燥大热光明,似日者太阳之性,大人忧。芒长色白金星之性,瘟病国法变,凡色不定者水星之性,雷电暴风邪教出扫星见者,天下尝少如出定有变。
此等星出有十二三年,大变其息有三或其力十分,尽散或别有扫星来,彼当退,或有大日食在五星冲位彼当退。
流火
流火或东西过,或南北过,或自上而下,或不是火是星或星有尾长大,亦与扫星略同,但其灾差小不甚远。
流火主天气长乾无雨,鱼多死,大饥多风,风从流星方来。
日月食时,有流星其灾更的,〈大旱大饥〉日月食外少缓昼见,又多同日月食。
日月食
太阳太阴光能利物,其失光自有所害要,见其害之所,主要见其害之所在,又当究其为害之时,害之作,不但在日月更当论五星,此时看与太阳太阴或相会相冲相方。
日食所主白羊狮子人马,主太乾太燥火灾凶年,土星火星,乂在凶恶之方更甚烧山林。
在巨蟹天蝎双鱼洪河江河溢如火星,在金牛或他,凶地,更甚以三宫水地火星性又害人。
在阴阳金牛双女,大乱大兵。
日食在天枰磨羯宝瓶,大瘟疫,以三宫能坏人命。天上四宫狮子,大乾,天蝎大狠双鱼大湿,金牛温,月食同日食其害减小。
害所在地方天下分四分,从西至北属西地方大西洋回回为主者,火星木星宫分白羊狮子人马。从西至南属南地方黑人国为主者,火星金星宫分巨蟹天蝎双鱼。
从东至北属东地方鞑靼日本中华为主者,土星木星宫分天枰宝瓶阴阳。
从东至南属东地方小西洋佛国为主者,土星金星宫分金牛双女磨羯,日月蚀在其宫害在其国。变乱占大会扫孛不常,有日月蚀常,有极当留心。日月蚀要看所食宫在本国,所分之宫否,又看日月蚀所安,命宫在本国所分之宫否,又看日月食在本地主人之十宫否,若无此三者,其实与本国无害。日月蚀三小时其吉凶,主三年如食,一时半即半时,主六月三半时合之,则一年六月他同此。
吉凶事从中会算起,〈不用实会〉若朔望,有五星在日光内,及星留者事大。
日蚀中会作十二宫。
日蚀所在宫地平圈午时,圈赤道宫界,非黄道宫界日蚀送宫。
如日蚀在东送宫,为命宫,日蚀在西送宫,为十宫
二项宫,中取宫,主星有权者为主星。
食时五星之权行速者,最高近者,五星纬在北者,或星在日月宫如日在地平上,在日宫月在地平上,在月宫者。
大抵日与土星主寒热木星水星,主风火星主雷电雨金星,主雨月全主。
在天经星在日月蚀,有大能力蚀在西,〈从午 西〉经星在西者力大蚀在东,〈从午至东〉经星在东者力大,皆与主星相参如土性,多有饥馑疾疫,〈不甚主兵〉火星多有兵革,又经星所居之宫亦论其性。
经星离赤道南水灾赤道北地震〈如主星是土在北同经星主地震〉五星相合有六十九十一百二十一百八十,经星与五星相合有三。
其一同在一小圈内,去极远近等或俱在南,或俱在北如,阴阳巨蟹同一小圈,金牛狮子同一小圈,称为相见者或一在南一在北,如白羊天枰,阴阳人马相对在北为有权者,在南为听使役者。
其二经星在午时圈,或一在天顶一在地下,相对或二俱在天顶,俱在地下相对。
其三或同出地平或同入地平,或一出地平或一入地平,此四者看五星中,何星同经星之性。
假令日月蚀白羊命宫在阴阳,一主火星一主水星,如水星在金牛,火星在双女即第一日蚀宫,主火星第二双女。
第二命主水星第四,金牛火星主争𩰚反乱事,并双女方有经星同火星之性相关,何如,以知其事次看水星同,凶星则凶,金牛之方有经星同水星之性,相关何如,以知其事,又看白羊是何地方,金牛是何地方,知其所在之方。
黄道三宫阴阳人马双女有事关君王,人马属君二者为近君之臣。
日月蚀若日月蚀照星在东地平,至午时当坏有气之物,如少年人草木花之类,在午时圈坏壮盛稳当之物,如君王是第一稳,当者忧之,在午时至西地平坏气衰之物,如老年人草木晚成之类。
日蚀宫主星或送日蚀角内,主星其性善又是本地方星其他恶星无大权坏日蚀,主善星者即日蚀不为本方之害,仍有吉事若善星无权,及善星不主本地方或是恶星有权亦有害但轻减。
日蚀主星或送日蚀角内,若主星是恶星,又为本地方主星乃有善星,有大权者对恶星,则地方之害亦轻。
若各星俱不善,又主本地方,又无善星为之对,即为大害。
害起之时日蚀从东地平至午,其害在第一月至第四月第一月尤甚,在午其害在第五月至八月第五月为甚,日蚀在未申酉害,在第九月至十二月第九月为甚,地平下日月蚀不占。
日蚀各凶事尝在朔月蚀,各凶事尝在望。
日月蚀色不同,天首离日一度色,密黑二度黑色稍疏,三度黑紫四度紫黄,五度紫光亮,六度紫红,七度紫黄,八度黄,九度黄少绿,十度红黄少绿,十一度金黄色,十二度黄白。
本地方有不吉其地之色多见,即地方之害,大色青黑如死人色者,土星色白者,木星红者火星各色变者,水星其灾害如五星之性。
月蚀纬十分,纬离最高一百八十度,其色密黑三百十度一百五十度,其色黑如常,月纬二十分,离最高二百四十度,黑色少绿纬三十分,离最高三百七十度或九十度,黑色少红纬四十分,离最高三百度或六十度,绿色有白纬六十分,离最高三百三十度或三十度,绿白有光纬九十分色黄。
占年主星
取本年春分真时刻算十二宫,先认东地平初分何星为宫主,如白羊在地平即火星之类。
次认春分初分日月,次论日月所在宫主星。
昼取日夜取月,日月所在宫主星如日,在狮子看火,星狮子内或是升是舍如月,在天枰看土星天枰内是升火星是位等权。
取第一有权者,为一年主星。
取一年主星,若遇退行遇合伏,及在下去之宫即不取为一年之主。
下去宫三宫六宫九宫十二宫是也。
若日月五星不见一年,主星即看五星在角宫第一十宫第二七宫四宫内,何星有权取为一年之主,如一宫有二三星但取一有大权者为主。
若四角宫全无五星者,即取命宫大权之星,为一年主星,如戌宫为火星之舍之位之升,即取为主星。占年如不作大算,但用日进天蝎二十度作十二宫,同上算亦可知一年。
五星在地平吉凶
土星为本年主星,天气寒云冬至尤甚,有非时之雪多晦风水涌,水中盗起不利,舟行人多冷病老年之人,苦畜物损伤,多生毒虫五谷寒伤。
木星为本年主星年中平吉,谋事易成人,心平善诸事,与土星相反。
火星为本年,主星天气炎热,火灾多热,风雷电舟楫伤损,河乾井涸人多热痛伤,寒血證百姓变乱异国不和,人多强死讼狱繁,盗贼起用物,五谷五果损伤,金星作主星大概同木星之性,所生人物皆善,以金星湿性冲和,风气善水路,易行五谷皆吉。
水星作主星看同,何星相合相冲相,方同善则善同,恶则恶水,作主星世上法度,风俗多变,天气倏忽多变,多地震雷电,在地平上水多河溢,在地平下水涸河乾,其行速为人多急性,寇盗兴海中不安,人多病乾。
春分朔望
占年又看春分前,或朔或望,作十二宫同上,对看何星有大权者,为主星善者,更善恶者,更甚。
月离太阳
太阴主百姓等看春分前,或朔或望,月初离日若同,火或合或冲或方,等照年中百姓多灾,五谷不登,诸事不吉,同火土之星性,若同金木,则百姓安诸事与火土相反。〈冲合亦有美恶下同占〉
日蚀扫孛
年中有日蚀月蚀亦作十二宫,其时五星有大权者,为主星占同春分。
有扫星亦作十二宫比上,占更凶恶。
扫星论初起之时,亦论初到天顶,不若初起时为准。
以上占年第一扫星,第二日食月食,第三春分,第四春分,前朔望相参用之。
占日
用朔日作十二宫一用地平上主星,又日月同度时所在,宫主星其五星有权者为主吉凶,随各星之性第一主星之性,第二主星所在宫之性,第三命宫之性,第四三角宫五星之性,第五朔后月初会五星之性,〈或会或冲或方〉第六主星同经星相近之性,若湿多雨多乾多旱多性,各不同反覆不定。
朔望有金星在四角内,其日有雨朔望,主星到湿宫之时有雨。
《月内占晴雨天气变有四法》
一法朔后月与日月相会,宫主星或相会相冲相方,其日天气必变要看,主星及,主星之宫之性乾,则晴湿则雨。
二法月到朔日命宫如安命,在白羊一度,月到白羊一度,天气必变如上占。
三法月命宫到,主星天气必变取命宫,几时到主星要命宫赤道度减,主星所在赤道度,如主星赤道度少加一圈,减馀数十三度一十一分作一日如馀三十九度,即月之初三日有变。〈以上三法极真〉
第四法,五星入其最高冲之宫,亦有变。〈如土星至白羊之类〉
《春秋分至论天气》
论天气,看春分及春分相近朔望,秋分、冬、夏至皆然。见春分,即知春分三月。见春分朔望,即定春分三月。四季皆同。
第一,要看命宫其次,即日月宫,其次送朔望之宫。
日月中取强者论如日月,在午巳为送,宫日权大看日,送宫月强看月送宫。
其宫内要取五星有权者,为主星论其燥湿,及顺行逆行。
春分时,四正宫内,五星在日光下,必云多有雨,夏至热雷秋分冷雨,冬至云多南风。
五星有权者,西边者,退行者,迟行者,最高冲者,在日光内皆有雨。惟火星在日光内雨少。
大抵明年雨多雨少,占秋分以秋分本性湿故。二至二分火星在本宫内三月之中雨甚多以热能生水火星在土星本宫三月之中,雨少在他星本宫亦雨少。
二至二分前朔望日月相交处,土星若在一百八十九十一百二十六十,必有雷电。
二至二分水星金星同月,在湿宫大雨。
冬夏两至金星离月六十度九十度一百二十一百六十,金星在湿宫雨甚多。
冬夏至水星在天蝎离金星六十九十一百二十一百八十大雨。
日在白羊或金牛,其时金星退行,其年春分三月雨多。
冬夏至日在火星界上,夏至热,多冬至春分乾多。春分前朔望月离土星六十九十一百二十一百八十。土星日皆在湿宫黑云,常有小雨或水星,金星离木星六十九十一百二十一百八十,雨大又久。秋分时五星或一或二或三星,在日光下退行主一年大旱。
夏至五星顺行天气,中和五星,有一二退行者,或权大者夏至热,五星退行热顺行寒。〈五星在最高,及最高冲寒热见上〉金水在日光下,春分时作冷作湿,冬至云有南风春分风多,夏至热有雷,土星火星木星亦略同。
日在天蝎十八度与金星相合,有洪水。
金星退行,又在东日,在磨羯宝瓶双鱼,春分雨少夏至雨多。
金星冬至顺行,在东冬至,雨少冬至将尽雨大。
《杂会论天气》
月与金水相合,有雨,二星皆相会必雨。
火星在天蝎,月与火星对,日在宝瓶或双鱼雨。月与火星会湿宫内,其时金星水星离火星六十九十一百二十一百八十,大雷电冰雹不能有雨,若火星离日与土星木星六十九十一百二十一百八十即日雨。
日入宝瓶双鱼,天多变,离水星六十九十一百二十一百八十雨。
金星离火星六十九十一百二十一百八十,在天蝎雨。
日月金水相合必雨。
月离日一百八十九十月,在宝瓶雨。
月离日或金星一百八十度,在白羊天枰、天蝎、双鱼内有雷电雨。
月在阴宫见上离退行星六十一百二十九十一百八十必雨。
大抵看朔望,主星及主星所在宫,寒热燥湿,命宫主星及命宫主星所在,寒热燥湿,五星所在黄道宫之性,〈如白羊即火星之性〉十二宫四角内及上来者下去者之性朔望后上下弦后月离五星六十九十一百二十一。百八十主星同经星相近之星助何等力。
假令主星是湿,各星性亦湿,即雨多乾,既旱多各性不同天气多变。
凡月内算朔望,亦要算上下弦。
各地方旱涝不同,看各处天顶经星同五星之性。其地方不远,旱涝相反者,以此凡在本地方,日月观晴雨,日日观东方出地,及天顶上星,不过十年,阴晴可以尽知。
冬至时如冬至子时,看天气子至卯主七日半卯至午七日半午至酉七日半酉至子七日半,共一月,又以冬至后第一日,主十二月二日正月十二日知一年大概不爽。
《七政宫升三角界表》
戌酉申未午巳辰卯寅丑子亥。
宫
火金水月日水金火木土土木。
阳阴阳阴阳阴阳阴阳阴阳阴
升
日月 木 水土 火 金
三角
日金土火日金土火日金土火。
木月水〈月金〉木月水〈月金〉木月水〈月金〉
戌宫火是本宫日升于戌日。
与木为戌宫三角 未卯亥。
火三角昼金夜月助之。
戌酉申未午巳辰卯寅丑子亥。
一 一
〈六水八金六水七火六木七水六土七火二木七水七水二金〉〈一二一四一四一二一一一七一四一一一七一四一三一六〉金水木金金金水金金木金木
〈二○二二一七一九一八一二一二一九二一二二二二一九〉水木金水土木木水水金木水
〈二五二七二四二六二四二八二八二四二六二六二五二八〉火土火木水火金木土土火火
〈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土火土土火土火土火火土土
界
《回回历》人事应验
人间祸福,取本年安命,宫旺星为主,当年吉星从,旺星断命,在定宫,主一年二体宫,主上下半年转宫,以四季断。
安命在昼太阳为主,并十宫及十宫,主星在夜太阴为主,并十宫及十宫主。
人间一岁之事,以本年命宫取有力之星为主,并太阴为主。
臣宰吏人使臣,水星贤人,君子,木星名望,故家老人农人土星,军官及军旅器务,火星阴人乐人,金星快行人及使臣太阴,各以星辰衰旺断,其人之吉凶。
若命宫数至小限,有吉凶星,其吉凶亦以此类推,论人身体安宁,本星得本体之力,宫贵兴旺本星得相照之力,福禄并财本星并得本体相照,之力经商财利二宫,并二宫及福德箭所在,宫与命宫及命宫,主星相照有顺受之力。
太阳初入戌未辰丑初度比时,各星除相冲外,但照
庙旺度数,其季即主高贵兴旺。
福德箭及聪明远识之箭,其宫主星及三合,主星在吉位吉照吉反是不吉。
天灾疾病
当年命宫及年前朔望,命宫及命主星,又看太阴所在宫及宫,主星共六处,有吉星照无凶星照主。其年人安无病,吉多凶少,亦安乐若六处,不得地有凶星,照其年,天灾人病四季命宫皆同。
年命宫主星与第六宫,主星相遇相照,太阴又不得地,其年必有灾病。与八宫主星相遇相照,太阴又不得地。其年,人多死亡朔望命宫,并四季命宫亦同。人病因各星与太阴恶照而然。
土星主久病痞满肌瘦及妇人小腹,气痛蛊證一切冷燥之證。
木星主肺气喉病昏晕,一切风證心疼头疼。火星主发热肝喉病吐血并妇人堕胎,一切热病。
金星主肾病心痛虚肿浮游不定,痔疮服药不效一切湿證。
水星主心风失智,恍惚惊恐,喉痛吐血从高坠下,一切乾燥證。
太阳与太阴恶照,与火星同。
太阴自不得地别无凶照,与金星同。
土星与福德箭,或聪明远识之箭,恶照与太阴,与土星同。
天时寒热风雨
太阴与一星相照,及相离后别与一星相照,后相照二星,是太阴所在,宫及宫主星所在宫,又与太阴所在宫分相对,主润泽并风。
如太阴离火星与金星照,或离太阳与土星照,或离土星与太阳照。
太阳木星水星属风,其宫分则阴阳,申天枰辰宝瓶子皆属风,太阳水土三星或两星,在风宫则多风。若近年命或近四季及朔望命宫之前,七曜内一星在申子辰宫,则多风看星,何性其风随其性,纬度属何方风从其方来。
火在其宫则有恶风,红云土则风不至,而寒木有和风比土星之风,微至金和风带润水多清风。
太阳在阴阳太阴在人马,此时有和风则一年之风善有恶风则一年之风恶。
土星在申子辰或亥卯未宫,分天寒雨雪雾暗火,在内天热,主热风,又主天旱井泉少水在内,有和风金在内和风不重水,在内清风频转方位。
年命四季朔望命宫之前,土在寅午戌宫内,则减热在亥卯未宫,内则极寒若火星在寅午戌宫,内则极热在亥卯未宫,内则减寒。
太阳入巨蟹初度火星先太阳东出,天气极热若入磨羯初度,金星先太阳东出天气极寒。
太阴与土星同度,后离土星在巳酉丑三宫内,冬季极寒有雪,太阴与火星相冲,后离火星在寅午戌宫,内夏季极热。
太阴在年命并四季朔望,命宫太阴与太阳相会冲,弦照火星后离火星,又遇金星或先遇金星后遇火星主雨多水。
太阴在四处遇土星,后离土星,又遇太阳,主夏至极热,冬至极寒。
太阴与木水二星,相照多风。
阴雨湿润
亥卯未系水局子午,二宫皆主雨水,金星亦主雨并雾露,水星主风云微雨。
年命宫四季朔望宫,主星是太阴,金水在亥卯未子午宫内,三星内一星为命,主星,二星与之相照,主依时,雨多若太阴为命,主水多且广,金星风暗雨水,水星风云多雨少,若上星不系作雨时,则阴暗风起微雨。
水星去一宫移一宫,则天气更改,晴则阴,阴则晴。水星行迟时不拘,在何宫,主天色更改阴雾。
水星行迟有太阴,或金星在亥卯未宫,主雨水连阴。太阴金水初交亥卯未,宫及时雨不当雨,时则天暗风起。
日月朔望,命宫主星与第七宫,主星相照或沾光或聚光,亦雨时有雨不当雨,则风热时极热,冷时极冷。太阴与金星火星相照,主雨与木星水星照,主风与土星照极寒风雪。
金星后太阳,西入在亥卯未宫,主雨多又有太阴,水星照尤多,但一星不全则减。
太阴主雨水行疾度渐增,则雨多上升时雨多,或近朔望亦主雨水。
上弦至望下弦至朔,为升高之时。
年命宫四季命宫,太阴在四柱上,大水各以其年季朔望日时主之。
太阴在年命宫盘内,十宫九宫八宫二宫三宫四宫六阴宫,主多水其对,六阳宫则雨水少。
年命宫,主星属火遇太阴,金星水星。在亥卯未宫与火星相照火星,又在第十宫,命宫二宫。又是亥卯未宫,主无限大水,若金水又逆行又遇恶星相照,水灾尤甚,若安命是土星,如此土星,当降下之时,亦主大水。
天地显象
天上所显之象,有地下所应之事,如地震山移等事。火星在年命并四季朔望,命宫第十宫,主天上有红云如火,并彗星若十宫是风局,则事愈重,又看水星与火星相会或冲则尤重,若火与太阴恶照亦重,若火星在上升时,则彗星显大。
土星在年命并四季朔望,命宫第四宫,主天色黑暗,地震,若四宫是土局,则事愈重,若土与水星相会或冲,则愈重,若太阴与土星恶照,亦重,若土星在上升时则天暗地震甚重。
若诸命宫第四宫,是土局,有凶星照,无吉星照,则地震火灾,地中发矿,有太阴在此天暗地震。
若诸命宫第十宫,是风局,有火土在,又太阴在此与恶星恶照则彗如火流星多。
第四宫是土局,有恶星恶照,有太阴在此,天暗地震。
[book_title]第三十五卷
第三十五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九
上古〈黄帝一则〉
陶唐氏〈帝尧二则〉
有虞氏〈帝舜二则〉
夏后氏〈帝癸一则〉
商〈帝辛一则〉
周〈昭王二则 庄王一则 襄王一则 顷王一则 灵王一则 景王二则 敬王二则 元王一则 贞定王一则 显王一则 赧王二则〉
秦〈始皇三则〉
汉〈高帝四则 文帝三则 景帝十二则 武帝建元四则 元光二则 元符二则 元鼎二则 元封二则 太初一则 后元一则 昭帝始元一则 元凤二则 元平一则 宣帝本始三则 地节一则 神爵一则 黄龙一则 元帝初元三则 成帝建始二则 河平一则 阳朔二则 永始一则 元延一则 绥和二则 哀帝建平二则 元寿一则 附王莽始建国一则 地皇三则〉
庶徵典第三十五卷
星变部汇考九
上古
黄帝二十年,景星见。
按《史记·五帝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二十年,景云见。以云纪官,有景云之瑞,赤方气与青方气相连,赤方中有两星,青方中有一星,凡三星,皆黄色,以天清明时见于摄提,名曰景星。
陶唐氏
帝尧四十二年,景星见于翼。
按《史记·五帝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云云。
七十年,景星出翼。
按《史记·五帝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春正月,帝使四岳锡虞舜命。帝在位七十年,景星出翼。
有虞氏
帝舜元年,景星见于房。
按《史记·五帝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云云。
十七年,黄星靡锋。
按《史记·五帝本纪》不载。 按《路史》:十有七载,天见妖孽,黄星靡锋,帝乃死。〈注〉宋张镒《观象赋》云:嘉黄星之靡锋,见虞舜之不竞也。
夏后氏
帝癸十年,五星错行夜中,星陨如雨。
按《史记·夏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云云。
商帝辛三十二年,五星聚于房。
按《史记·殷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云云。
周
昭王十四年夏四月,恒星不见。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云云。
十九年春,有星孛于紫微。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春,有星孛于紫微。祭公、辛伯从王伐楚。天大曀,雉兔皆震,丧六师于汉王陟。
庄王十年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按《春秋·鲁庄公七年》云云。 按《左传》:恒星不见,夜明也。星陨如雨,与雨偕也。 按《公羊传》:恒星者何,列星
也。列星不见,则何以知夜之中星反也。如雨者何,如雨者,非雨也。非雨,则曷为谓之如雨,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脩之曰:星霣如雨,何以书,记异也。 按《谷梁传》:恒星者,经星也。日入至于星出,谓之昔。不见者,可以见也。夜中星陨如雨。其陨也如雨,是夜中与。《春秋》著以传著,疑以传疑。中之几也,而曰夜中者,著焉尔。何用见其中也。失变而录其时,则夜中矣。其不曰恒星之陨何也。我知恒星之不见,而不知其陨也;我见其陨而接于地者,则是雨说也。著于上,见于下,谓之雨;著于下,不见于上,谓之陨,岂雨说哉。 按《汉书·五行志》:严公七年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董仲舒、刘向以为常星二十八宿者,人君之象也;众星,万民之类也。列宿不见,象诸侯微也;众星陨坠,民失其所也。夜中者,为中国也。不及地而复,象齐桓起而救存之也。乡亡桓公,星遂至地,中国其良绝矣。刘向以为夜中者,言不得终性命,中道败也。或曰象其叛也,言当中道叛其上也。天垂象以视下,将欲人君防恶远非,慎卑省微,以自全安也。如人君有贤明之材,畏天威命,若高宗谋祖己,成王泣金縢,改过修正,立信布德,存亡继绝,修废举逸,下学而上达,裁什一之税,复三日之役,节用俭服,以惠百姓,则诸侯怀德,士民归仁,灾消而福兴矣。遂莫肯改寤,法则古人,而各行其私意,终于君臣乖离,上下交怨。自是之后,齐、宋之君弑,谭、遂、邢、卫之国灭,宿迁于宋,蔡获于楚,晋相弑杀,五世乃定,此其效也。左氏传曰:恒星不见,夜明也;星陨如雨,与雨偕也。刘歆以为昼象中国,夜象外国。夜明,故常见之星皆不见,象中国微也。星陨如雨,如,而也,星陨而且雨,故曰与雨偕也,明雨与星陨,两变相成也。洪范曰:庶民惟星。易曰:雷雨作,解。是岁岁在元枵,齐分壄也。夜中而星陨,象庶民中离上也。雨以解过施,复从上下,象齐桓行伯,复兴周室也。周四月,夏二月也,日在降娄,鲁分壄也。先是,卫侯朔奔齐,卫公子黔牟立,齐帅诸侯伐之,天子使使救卫。鲁公子溺颛政,会齐以犯王命,严弗能止,卒从而伐卫,逐天王所立。不义至甚,而自以为功。民去其上,政由下作,尤著,故星陨于鲁,天事常象也。
襄王十五年,岁星次于实沈。
按《国语》:秦伯纳公子重耳。董因迎公于河,公问焉,曰:吾其济乎。对曰:岁在大梁,将集天行。元年始受,实沈之星也。实沈之虚,晋人是居,所以兴也。今君当之,无不济矣。君之行也,岁在大火。大火,阏伯之星也,是谓大辰。辰以成善,后稷是相,唐叔以封。《瞽史记》曰:嗣续其祖,如榖之滋,必有晋国。〈注〉岁星在大梁之次,集成也,行道也。言公将成天道也。公以辰出晋祖、唐叔所以封也。而以参入晋星也。元年谓文公即位之年,鲁僖二十四年,岁星去大梁,在实沈之次受。受于大梁也。自胃七度至毕十一度,为大梁自毕。十二度至东井十五度,曰:实沈、重耳出奔。岁在大火。大火,大辰也。
顷王六年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
按《春秋·文公十四年》云云。 按《左传》:周内史叔服曰:不出七年,宋、齐、晋之君皆将死乱。 按《公羊传》:孛者何,彗星也。其言入于北斗,何北斗有中也。何以《书》记异也。 按《榖梁传》:孛之为言,犹茀也。其曰:入北斗,斗有环域也。 按《汉书·五行志》:文公十四年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董仲舒以为孛者恶气之所生也。谓之孛者,言其孛孛有所妨蔽,闇乱不明之貌也。北斗,大国象。后齐、宋、鲁、莒、晋皆弑君。刘向以为君臣乱于朝,政令亏于外,则上浊三光之精,五星赢缩,变色逆行,甚则为孛。北斗,人君象;孛星,乱臣类,篡杀之表也。星传曰魁者,贵人之牢。又曰孛星见北斗中,大臣诸侯有受诛者。一曰魁为齐、晋。夫彗星较然在北斗中,天之视人显矣,史之有占明矣,时君终不改寤。是后,宋、鲁、莒、晋、郑、陈六国咸弑其君,齐再弑焉。中国既乱,夷狄并侵,兵革从横,楚乘威席胜,深入诸夏,六侵伐,一灭国,观兵周室。晋外灭二国,内败王师,又连三国之兵大败齐师于鞍,追亡逐北,东临海水,威陵京师,武折大齐。皆孛星炎之所及,流至二十八年。星传又曰:彗星入北斗,有大战。其流入北斗中,得名人;不入,失名人。宋华元,贤名大夫,大棘之战,华元获于郑,传举其效云。左氏传曰有星孛北斗,周史服曰:不出七年,宋、齐、晋之君皆将死乱。刘歆以为北斗有环域,四星入其中也。斗,天之三辰,纲纪星也。宋、齐、晋,天子方伯,中国纲纪。彗所以除旧布新也。斗七星,故曰不出七年。至十六年,宋人弑昭公;十八年,齐人弑懿公;宣公二年,晋赵穿弑灵公。
灵王二十七年,岁星淫于元枵。
按《左传》:襄公二十八年,春,无冰,梓慎曰:今兹宋郑其饥乎,岁在星纪,而淫于元枵,以有时菑,阴不堪阳,蛇乘龙,龙,宋郑之星也。宋郑必饥,元枵,虚中也。枵,耗名也。土虚而民耗,不饥何为。
景王十三年春,有星出婺女。
按《竹书纪年》云云。
景王二十年冬,有星孛于大辰。
按《春秋·昭公十七年》云云。 按《左传》: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汉,申须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天事恒象,今除于火,火出必布焉。诸侯其有火灾乎,梓慎曰:往年吾见之,是其徵也。火出而见,今兹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与不然乎,火出,于夏为三月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月,夏数得天,若火作,其四国当之,在宋卫陈郑乎,宋,大辰之虚也。陈,太皞之虚也。郑,祝融之虚也。皆火房也。星孛及汉,汉,水祥也。卫,颛顼之虚也。故为帝丘,其星为大水,水火之牡也。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过其见之月,郑裨灶言于子产曰:宋卫陈郑,将同日火,若我用瓘斝玉瓒,郑必不火,子产弗与。 按《公羊传》:孛者何,彗星也。其言于大辰何,在大辰也。大辰者何,大火也。大火为大辰,伐为大辰,北辰亦为大辰,何以书,记异也。 按《谷梁传》:一有一亡。曰有,于大辰者,滥于大辰也。〈胡传〉大辰,心也。心为明堂,天子之象。其前星,太子;后星,庶子。孛星加心,象天子适,庶将分争也。后五年,景王崩。王室乱,刘子单子立王猛尹氏,召伯立子朝,历数载而后定。至哀十三年,有星孛于东方。不言宿名者,不加宿也。当是时,吴人僭乱,凭陵上,国日敝于兵暴,骨如莽,其戾气所感。固将壅吴而降之罚也。故氛祲所指,在于东方。假手越人,吴国遂灭天之示人显矣。史之有占明矣。〈大全〉宋氏曰:大辰,大火周木德。火将出,木将焚,扫旧、布新之象,天人之际,此其见乎。 襄陵许氏曰:星孛大辰,火灾应之天地之符也。大辰明堂,当宋之分。故王室乱,宋亦乱。卫陈郑灾氛所溢也。卫乱君奔陈败卿获。唯郑有令政而无后灾,是知祸福之可转也。 按《汉书·五行志》: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董仲舒以为大辰心也,心为明堂,天子之象。后王室大乱,三王分争,此其效也。刘向以为星传曰心,大星,天王也。其前星,太子;后星,庶子也。尾为君臣乖离。孛星加心,象天子适庶将分争也。其在诸侯,角、亢、氐,陈、郑也;房、心,宋也。后五年,周景王崩,王室乱,大夫刘子、单子立王猛,尹氏、召伯、毛伯立子晁。子晁,楚出也。时楚强,宋、卫、陈、郑皆南附楚。王猛既卒,敬王即位,子晁入王城,天王居狄泉,莫之敢纳。五年,楚平王居卒,子晁奔楚,王室乃定。后楚帅六国伐吴,吴败之于鸡父,杀获其君臣。蔡怨楚而灭沈,楚怒,围蔡。吴人救之,遂为柏举之战,败楚师,屠郢都,妻昭王母,鞭平王墓。此皆孛彗流炎所及之效也。刘歆以为大辰,房、心、尾也,八月心星在西方,孛从其西过心东及汉也。宋,大辰虚,谓宋先祖掌祀大辰星也。陈,太昊虚,虙羲木德,火所生也。郑,祝融虚,高辛氏火正也。故皆为火所舍。卫,颛顼虚,星为大水,营室也。天星既然,又四国失政相似,及为王室乱皆同。
敬王三十八年冬十有一月,有星孛于东方。
按《春秋·鲁哀公十三年》云云。 按《公羊传》:孛者何,彗星也。其言于东方何,见于旦也。何以书记异也。〈注〉杜氏曰:平旦众星,皆没而孛,乃见。故不言所在之次。何氏曰:周十一月夏九月日,在房心。房心,天子明堂。布政之庭于此。旦见与日争明者,诸侯代主治典法灭绝之象。 按《汉书·五行志》:哀公十三年冬十一月,有星孛于东方。董仲舒、刘向以为不言宿名者,不加宿也。以辰乘日而出,乱气蔽君明也。明年,春秋事终。一曰,周之十一月,夏九月,日在氐。出东方者,轸、角、亢也。轸,楚;角、亢,陈、郑也。或曰角、亢大国象,为齐、晋也。其后楚灭陈,田氏篡齐,六卿分晋,此其效也。刘歆以为孛,东方大辰也,不言大辰,旦而见与日争光,星入而彗犹见。是岁再失闰,十一月实八月也。日在鹑火,周分野也。
三十九年冬,有星孛。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 按《汉书·五行志》:哀公十四年冬,有星孛,在获麟后。刘歆以为不言所在,官失之也。
元王七年,彗星见。
按《史记·六国表》:秦躁公七年,彗星见。〈即周元王七年〉
贞定王二年,彗星见。
按《史记·六国表》:秦躁公十年,彗星见。〈即周贞定王二年〉
显王八年,彗星见。
按《史记·六国表》:秦孝公元年,彗星见西方。〈即周显王八年〉
赧王十年,彗星见。
按《史记·六国表》:秦昭王二年,彗星见。〈即周赧王十年〉十九年,彗星见。
按《史记·六国表》:秦昭王十一年,彗星见。〈即周赧王十九年〉
秦
始皇七年,彗星见。
按《史记·秦本纪》:七年,彗星先出东方,见北方,五月见西方。将军鷔死。以攻龙、孤、庆都,还兵攻汲。彗星复见西方十六日。夏太后死。
九年,彗星见。
按《史记·秦本纪》:九年,彗星见,或竟天见西方,又见北方,从斗以南八十日。 按《六国表》:九年,彗星见竟天,嫪毐为乱,迁其舍人于蜀。彗星复见。
十三年正月,彗星见东方。
按《史记·秦本纪》云云。
汉
高帝元年十月,五星聚于东井。
按《汉书·高祖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汉元年十月,五星聚于东井,以历推之,从岁星也。此高皇帝受命之符也。故客谓张耳曰:东井秦地,汉王入秦,五星从岁星聚,当以义取天下。秦王子婴降于枳道,汉王以属吏,宝器妇女亡所取,闭宫封门,还军次于霸上,以候诸侯。与秦民约法三章,民亡不归心者,可谓能行义矣,天之所予也。五年遂定天下,即帝位。此明岁星之崇义,东井为秦之地明效也。
三年秋,太白过期,辰星出四孟。有星孛于大角。按《汉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秋,太白出西方,有光几中,乍北年南,过期乃入。辰星出四孟。是时,项王为楚王,而汉已定三秦,与相距荥阳。太白出西方,有光几中,是秦地战将胜,而汉国将兴也。辰星出四孟,易王之表也。后二年,汉灭楚。 按《五行志》:七月,有星孛于大角,旬馀乃入。刘向以为是时项羽为楚王,伯诸侯,而汉已定三秦,与羽相距荥阳,天下归心于汉,楚将灭,故彗除王位也。一曰,项羽坑秦卒,烧宫室,弑义帝,乱王位,故彗加之也。七年,月晕,围参、毕七重。
按《汉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月晕,围参、毕七重。占曰:毕、昴间,天街也;街北,胡也;街南,中国也。昴为匈奴,参为赵,毕为边兵。是岁高皇帝自将兵击匈奴,至平城,为冒顿单于所围,七日乃解。
十二年春,荧惑守心。
按《汉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二年春,荧惑守心。四月,宫车晏驾。
文帝后二年正月,天欃夕出西南。
按《汉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后二年正月壬寅,天欃夕出西南。占曰:为兵丧乱。其六年十一月,匈奴入上郡、云中,汉起三军以卫京师。
后六年四月,水、木、火三合于东井。八月,天狗下梁壄。按《汉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后六年四月乙巳,水、木、火三合于东井。占曰:外内有兵与丧,改立王公。东井,秦也。八月,天狗下梁壄,是岁诛反者周殷长安市。其七年六月,文帝崩。
后七年十一月,土、水合于危。七月,火勾己于毕、昴。九月,有星孛于西方。
按《汉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后七年十一月戊戌,土、水合于危。占曰:为雍沮,所当之国不可举事用兵,必受其殃。一曰将覆军。危,齐也。其七月,火东行,行毕阳,环毕东北,出而西,逆行至昴,即南乃东行。占曰:为丧死寇乱。毕、昴,赵也。 按《五行志》:文帝后七年九月,有星孛于西方,其本直尾、箕,末指虚、危,长丈馀,及天汉,十六日不见。刘向以为尾宋地,今楚彭城也。箕为燕,又为吴、越、齐。宿在汉中,负海之国水泽地也。是时景帝新立,信用晁错,将诛正诸侯王,其象先见。后三年,吴、楚、四齐与赵七国举兵反,皆诛灭云。
景帝元年正月,金、水合于婺女。七月,金、木、水三合于张。
按《汉书·景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元年正月癸酉,金、水合于婺女。占曰:为变谋,为兵忧。婺女,粤也,又为齐。其七月乙丑,金、木、水三合于张。占曰:外内有兵与丧,改立王公。张,周地,今之河南也,又为楚。
二年十月,火、水晨出东方。十二月合于斗,有星孛于西南。八月,彗出东北,火、木逆行。
按《史记·景帝本纪》:二年八月,彗星出东北。荧惑逆行,守北辰。月出北辰间。岁星逆行天庭中。
按《汉书·景帝本纪》:二年冬十有二月,有星孛于西南。
按《天文志》:二年七月〈按汉初仍秦旧,以十月为岁首,今玩。本文既云七月,而下〉文又云其十二月,水、火合于斗。又云其三月,立六皇子为王,夫以十月为岁首,则当先十二月,次三月,次及七月,不当先七月,而后及十二月、三月也。七字或十字之讹,今姑仍旧。而《纲》则书十月。
丙子,火
与水晨出东方,因守斗。占曰:其国绝祀。至其十二月,水、火合于斗。占曰:为淬,不可举事用兵,必受其殃。一曰:为北军,用兵举事大败。斗,吴也,又为粤。是岁彗星出西南。其三月,立六皇子为王,王淮阳、汝南、河间、临江、长沙、广川。其三年,吴、楚、胶西、胶东、淄川、济南、赵七国反。吴、楚兵先至攻梁,胶西、胶东、淄川三国攻围齐。汉遣大将军周亚夫等戍止河南,以候吴楚之敝,遂败之。吴王亡走粤,粤攻而杀之。平阳侯败三国之师于齐,咸伏其辜,齐王自杀。汉兵以水攻赵城,城坏,王自杀。六月,立皇子二人、楚元王子一人为王,王胶西、中山、楚。徙济北为淄川王,淮阳为鲁王,汝南为江都王。七月,兵罢。
三年,天狗下,填星守奎娄。
按《汉书·景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天狗下,占为:破军杀将。狗又守禦类也,天狗所降,以戒守禦。吴、楚攻梁,梁坚城守,遂伏尸流血其下。填星在娄,几入,还居奎。奎,鲁也。占曰:其国得地为得填。是岁鲁为国。四年,火入井鬼。
按《汉书·景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七月癸未,火入东井,行阴,又以九月己未入舆鬼,戊寅出。占曰:为诛罚,又为火灾。后二年,有栗氏事。其后未央东阙灾。
中元年,填星入东井。
三年正月,金、木合于觜觿。三月,彗星见西北。五月,金、木合于东井。六月,蓬星见。
按《汉书·景帝本纪》皆不载。 按《天文志》:中元年,填星常在觜觿、参,去居东井。占曰:亡地,不乃有女忧。其三年正月丁亥,金、木合于觜觿,为白衣之会。三月丁酉,彗星夜见西北,色白,长丈,在觜觿,且去益小,十五日不见。占曰:必有破国乱君,伏死其辜。觜觿,梁也。其五月甲午,金、木俱在东井。戊戌,金去木留,守之二十日。占曰:伤成于钺。木为诸侯,诛将行于诸侯也。其六月壬戌,蓬星见西南,在房南,去房可二丈,大如二斗器,色白;癸亥,在心东北,可长丈所;甲子,在尾北,可六丈;丁卯,在箕北,近汉,稍小,且去时,大如桃。壬申去,凡十日。占曰:蓬星出,必有乱臣。房、心间,天子宫也。是时梁王欲为汉嗣,使人杀汉争臣袁盎。汉按诛梁大臣,斧钺用。梁王恐惧,布车入关,伏斧钺谢罪,然后得免。三年,有星孛于西北。
按《汉书·景帝本纪》:三年秋九月,有星孛于西北。三年冬十一月,金、火合于虚。〈按凡编年例当按年编,次推《汉书·天文志》、《占法》
事应各从其类,不可分析,如三年,金、木、合于觜觿。其文义与中元年填星入东井相连,属三年,金、火合于虚,又与下四年,金、木合于东井,五年,水、火合于参,事应相类,而星孛西北一事,则又与前后《天文志》、《占验》不相蒙者,故各照原史编次,不复拘编年,常例云馀仿此。
〉
四年夏四月,金、木合于东井。
五年夏四月,水、火合于参。
按《汉书·景帝本纪》俱不载。 按《天文志》:中三年十一月庚午夕,金、火合于虚,相去一寸。占曰:为铄,为丧。虚,齐也。四年四月丙申,金、木合于东井。占曰:为白衣之会。井,秦也。其五年四月乙巳,水、火合于参。占曰:国不吉。参,梁也。其六年四月,梁孝王死。五月,城阳王、济阴王死。六月,成阳公主死。出入三月,天子四衣白,临邸第。
后元年,火、金合于鬼北。
按《汉书·景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后元年五月壬午,火、金合于舆鬼之东北,不至柳,出舆鬼北可五寸。占曰:为铄,有丧。舆鬼,秦也。丙戌,地大动,铃铃然,民大疫死,棺贵,至秋止。
三年,五星逆行守太微。月贯天庭中。
按《史记·景帝本纪》云云。
武帝建元二年春三月,有星孛于注、张,历太微,紫宫。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三月,有星孛于注、张,历太微,紫宫,至于天汉。春秋星孛于北斗,
齐、鲁、晋之君皆将死乱。今星孛历五宿,其后济东、胶西、江都王皆坐法削黜自杀,淮阳、衡山谋反而诛。建元三年四月,有星孛于天纪,至织女。秋七月,有星孛于西北。
按《汉书·武帝本纪》:三年秋七月,有星孛于西北。 按《天文志》:三年四月,有星孛于天纪,至织女。占曰:织女有女变,天纪为地震。至四年十月而地动,其后陈皇后废。
建元四年秋七月,有星孛于东北。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建元六年,荧惑守舆鬼。有星孛于东方、北方。
按《汉书·武帝本纪》:建元六年秋八月,有星孛于东方,长竟天。 按《天文志》:六年,荧惑守舆鬼。占曰:为火变,有丧。是岁高园有火灾,窦太后崩。 按《五行志》:武帝建元六年六月,有星孛于北方。刘向以为明年淮南王安入朝,与太尉武安侯田鼢有邪谋,而陈皇后骄恣,其后陈后废,而淮南王反,诛。八月,长星出于东方,长终天,三十日去。占曰:是为蚩尤旗,见则王者征伐四方。其后兵诛四夷,连数十年。
元光元年,客星见于房。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元光元年夏六月,客星见于房。占曰:为兵起。其二年十一月,单于将十万骑入武州,汉遣兵三十馀万以待之。
元光 年,天星尽。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元光中,天星尽,上以问候星者。对曰:星者,民劳也。后伐四夷,百姓劳于兵革。
元狩三年春,有星孛于东方。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元狩四年春,有星孛于东北。夏,有长星出于西北。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是时北伐尤甚。
元鼎五年,太白入天苑。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元鼎五年,太白入于天苑。占曰:将以马起兵也。一曰:马将以军而死耗。其后以天马故诛大宛,马大死于军。
元鼎 年,荧惑守南斗。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元鼎中,荧惑守南斗。占曰:荧惑所守,为乱贼丧兵;守之久,其国绝祀。南斗,越分也。其后越相吕嘉杀其王及太后,汉兵诛之,灭其国。
元封元年,有星孛于东井,又孛于三台。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史记·封禅书》:元封元年其秋,有星茀于东井。后十馀日,有星茀于三能。望气王朔言:候独见旗星出如瓜,食顷复入焉。有司皆曰:陛下建汉家封禅,天其报德星云。其来年冬,郊雍五帝,还,拜祝祠大一。赞享曰:德星昭衍,厥惟休祥。寿星仍出,渊耀光明。信星昭见,皇帝敬拜太祝之享。 按《汉书·五行志》:其后江充作乱,京师纷然。此明东井、三台为秦地效也。
元封年,有星孛于河戍。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元封中,星孛于河戍。占曰:南戍为越门,北戍为胡门。其后汉兵击拔朝鲜,以为乐浪、元菟郡。朝鲜在海中,越之象也;居北方,胡之域也。
太初 年,有星孛于招摇。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太初中,星孛于招摇。星传曰:客星守招摇,蛮夷有乱,民死君。其后汉兵击大宛,斩其王。招摇,远夷之分也。
后元二年,昭帝即位,有星孛于东方。
按《汉书·昭帝本纪》:后元二年秋七月,有星孛于东方。
昭帝始元 年,蓬星出西方,入营室。太白出东方,入咸池。东井、太微,荧惑逆行至奎。太白又入昴。
按《汉书·昭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始元中,汉宦者梁成恢及燕王候星者吴莫如见蓬星出西方天市东门,行过河鼓,入营室中。恢曰:蓬星出六十日,不出三年,下有乱臣戮死于市。后太白出西方,下行一舍,复上行二舍而下去。太白主兵,上复下,将有戮死者。后太白出东方,入咸池,东下入东井。人臣不忠,有谋上者。后太白入太微西藩第一星,北出东藩第一星,北东下去。太微者,天庭也,太白行其中,宫门当闭,大将被甲兵,邪臣伏诛。荧惑在娄,逆行至奎,法曰当有兵。后太白入昴。莫如曰:蓬星出西方,当有大臣戮死者。太白星入东井、太微廷,出东门,汉有死将。后荧惑出东方,守太白。兵当起,主人不胜。后流星下燕万载宫极,东去,法曰国恐,有诛。其后左将军桀、骠骑将军安与长公主、燕刺王谋作乱,咸伏其辜。兵诛乌桓。
元凤四年,客星见紫宫。
按《汉书·昭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元凤四年九月,客星在紫宫中斗枢极间。占曰:为兵。其五年六月,发三辅郡国少年诣北军。
元凤五年,烛星见奎娄。
按《汉书·昭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元凤五年,烛星见奎、娄。占曰:有土功,胡人死,边城和。其六年正月,筑辽东、元菟城。二月,度辽将军范明友击乌桓还。
元平元年,有流星大如月,众星皆随西行。
按《汉书·昭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元平元年二月甲申,晨有大星如月,有众星随而西行。大星如月,大臣之象,众星随之,众皆随从也。天文以东行为顺,西行为逆,此大臣欲行权以安社稷。占曰:太白散为天狗,为卒起。卒起见,祸无时,臣运柄。
宣帝本始元年,辰星与参出西方。
按《汉书·宣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本始元年四月壬戌甲夜,辰星与参出西方。
本始二年,辰星与翼出,荧惑守钩钤。
按《汉书·宣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本始二年七月辛亥夕,辰星与翼出,皆为蚤。占曰:大臣诛。其后荧惑守房之钩钤。钩钤,天子之御也。占曰:不太仆,则奉车,不黜即死也。房、心,天子宫也。房为将相,心为子属也。其地宋,今楚彭城也。
本始四年月,犯辰星于翼,荧惑入舆鬼。
按《汉书·宣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本始四年七月甲辰,辰星在翼,月犯之。占曰:兵起上卿,死将相也。是日,荧惑入舆鬼天质。占曰:大臣有诛者,名曰天贼,在大人之侧。
地节元年春正月,有星孛于西方。月食荧惑,荧惑入氏。六月,客星居左右角间及贯索。七月,入天市。
按《汉书·宣帝本纪》:地节元年春正月,有星孛于西方。
按《天文志》:地节元年正月戊午乙夜,月食荧惑,荧
惑在角、亢。占曰:忧在宫内,非贼而盗也。有内乱,谗臣在旁。其辛酉,荧惑入氐中。氐,天子之宫,荧惑入之,有贼臣。其六月戊戌甲夜,客星又居左右角间,东南指,长可二尺,色白。占曰:有奸人在宫庭间。其丙寅,又有客星见贯索东北,南行,至七月癸酉夜入天市,芒炎东南指,其色白。占曰:有戮卿。一曰:有戮王。期皆一年,远二年。是时,楚王延寿谋逆自杀。四年,故大将军霍光夫人显、将军霍禹、范明友、奉车霍山及诸昆弟宾婚为侍中、诸曹、九卿、郡守皆谋反,咸伏其辜。 按《五行志》:地节元年正月,有星孛于西方,去太白二丈所。刘向以为太白为大将,彗孛加之,扫灭象也。明年,大将军霍光薨,后二年家夷灭。
神爵元年六月,有星孛于东方。
按《汉书·宣帝本纪》云云。
黄龙元年,客星入紫宫。
按《汉书·宣帝本纪》:黄龙元年三月,有星孛于王良、阁道,入紫宫。 按《天文志》:黄龙元年三月,客星居王良东北可九尺,长丈馀,西指,出阁道间,至紫宫。其十二月,宫车晏驾。
元帝初元元年,客星在南斗。
按《汉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初元元年四月,客星大如瓜,色青白,在南斗第二星东可四尺。占曰:为水,饥。其五月,勃海水大溢。六月,关东大饥,民多饿死,琅邪郡人相食。
初元二年,客星在昴卷舌。
按《汉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初元二年五月,客星见昴分,居卷舌东可五尺,青白色,炎长三寸。占曰:天下有妄言者。其十二月,钜鹿都尉谢君男诈为神人,论死,父免官。初元五年,有星孛于参。
按《汉书·元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五年四月,彗星出西北,赤黄色,长八尺所,后数日长丈馀,东北指,在参分。后二岁馀,西羌反。
成帝建始元年春正月,有星孛于营室。秋九月,大流星贯紫宫。
按《汉书·成帝本纪》:建始元年二月,诏曰:乃者火灾降于祖庙,有星孛于东方,始正而亏,咎孰大焉。《书》云:惟先假王正厥事。群公孜孜,帅先百寮,辅朕不逮。崇宽大,长和睦,凡事恕己,毋行苛刻。其大赦天下,使得自新。九月戊子,流星光烛地,长四五丈,委曲蛇形,贯紫宫。 按《五行志》:正月,有星孛于营室,青白色,长六七丈,广尺馀。刘向、谷永以为营室为后宫怀妊之象,彗星加之,将有害怀妊绝继嗣者。一曰,后宫将受害也。其后许皇后祝诅后宫怀妊者废。赵皇后立妹为昭仪,害两皇子,上遂无嗣。赵后姊妹卒皆伏辜。 按《天文志》:九月戊子,有流星出文昌,色白,光烛地,长可四丈,大一围,动摇如龙蛇形。有顷,长可五六丈,大四围所,诎折委曲,贯紫宫西,在斗西北子亥间。后诎如环,北方不合,留一刻所。占曰:文昌为上将贵相。是时帝舅王凤为大将军,其后宣帝舅子王商为丞相,皆贵重任政。凤妒商,谮而罢之。商自杀,亲属皆废黜。建始四年七月,荧惑与岁星𩰚。十一月,月蚀填星。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七月,荧惑隃岁星,居其东北半寸所如连李。时岁星在关星西四尺所,荧惑初从毕口大星东东北往,数日至,往疾去迟。占曰:荧惑与岁星𩰚,有病君饥岁。至河平元年三月,旱,伤麦,民食榆皮。二年十二月壬申,太皇太后避时昆明东观。十一月乙卯,月蚀填星,星不见,时在舆鬼西北八九尺所。占曰:月蚀填星,流民千里。
河平二年,土、木、火合于轩辕,贯舆鬼逆行。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河平二年十月下旬,填星在东井轩辕南耑大星尺馀,岁星在其西北尺所,荧惑在其西北二尺所,皆从西方来。填星贯舆鬼,先到岁星次,荧惑亦贯舆鬼。十一月上旬,岁星、荧惑西去填星,皆西北逆行。占曰:三星若合,是谓惊位,是谓绝行,外内有兵与丧,改立王公。其十一月丁巳,夜郎王歆大逆不道,牂柯太守立捕杀歆。三年九月甲戌,东郡庄平男子侯母辟兄弟五人群党为盗,攻燔官寺,缚县长吏,盗取印绶,自称将军。三月辛卯,左将军千秋卒,右将军史丹为左将军。四年四月戊申,梁王贺薨。
阳朔元年,月犯心。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阳朔元年七月壬子,月犯心星。占曰:其国有忧,若有大丧。房、心为宋,今楚地。十一月辛未,楚王友薨。
阳朔四年,飞星入斗下。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阳朔四年闰月庚午,飞星大如缶,出西南,入斗下。占曰:汉使匈奴。明年,鸿嘉元年正月,匈奴单于雕陶莫皋死。五月甲午,遣中郎将杨兴使吊。
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星陨如雨。
按《汉书·成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过中,星陨如雨,长一二丈,绎绎未至地灭,至鸡鸣止。谷永对曰:日月星辰烛临下土,其有食陨之异,则遐迩幽隐靡不咸睹。星辰附离于天,犹庶民附离王者也。王者失道,纲纪废顿,下将叛去,故星叛天而陨,以见其象。春秋记异,星陨最大,自鲁严以来,至今再见。臣闻三代所以丧亡者,皆由妇人群小,湛湎于酒。书云:乃用其妇人之言,四方之逋逃多罪,是信是使。诗曰:赫赫宗周、褒姒灭之。颠覆厥德,荒沈于酒。及秦所以二世而亡者,养生大奢,奉终大厚。方今国家兼而有之,社稷宗庙之大忧也。京房易传曰:君不任贤,厥妖天雨星。
元延元年夏四月,星陨如雨。七月,有星孛于东井。
按《汉书·成帝本纪》:元延元年秋七月,有星孛于东井。诏曰:乃是,日蚀星陨,谪见于天,大异重仍。在位默然,罕有忠言。今孛星见于东井,朕甚惧焉。公卿大夫、博士、议郎其各悉心,惟思变意,明以经对,无有所讳;与内郡国举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北边二十二郡举勇猛知兵法者各一人。 按《天文志》:元延元年四月丁酉日餔时,天晏,殷殷如雷声,有流星头大如缶,长十馀丈,皎然赤白色,从日下东南去。四面或大如盂,或如鸡子,耀耀如雨下,至昏止。郡国皆言星陨。春秋星陨如雨为王者失势诸侯起霸之异也。其后王莽遂颛国柄。王氏之兴萌于成帝时,是以有星陨之变。后莽遂篡国。 按《五行志》:元延元年七月辛未,有星孛于东井,践五诸侯,出河戍北率行轩辕、太微,后日六度有馀,晨出东方。十三日夕见西方,犯次妃、长秋、斗、填,蜂炎再贯紫宫中。大火当后,达天河,除于妃后之域。南逝度犯大角、摄提,至天市而按节徐行,炎入市,中旬而后西去,五十六日与苍龙俱伏。谷永对曰:上古以来,大乱之极,所希有也。察其驰骋骤步,芒炎或长或短,所历奸犯,内为后宫女妾之害,外为诸夏叛逆之祸。刘向亦曰:三代之亡,摄提易方;秦、项之灭,星孛大角。是岁,赵昭仪害两皇子。后五年,成帝崩,昭仪自杀。哀帝即位,赵氏皆免官爵,徙辽西。哀帝亡嗣。平帝即位,王莽用事,追废成帝赵皇后、哀帝傅皇后,皆自杀。外家丁、傅皆免官爵,徙合浦,归故郡。平帝亡嗣,莽遂篡国。
绥和元年,流星入北斗。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绥和元年正月辛未,有流星从东南入北斗,长数十丈,二刻所息。占曰:大臣有系者。其年十一月庚子,定陵侯淳于长坐执左道下狱死。
绥和二年春,荧惑守心。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春,荧惑守心。二月乙丑,丞相翟方进以欲塞灾异,自杀。三月丙戌,宫车晏驾。 按《翟方进传》:方进好左氏传、天文星历,其左氏则国师刘歆,星历则长安令田终术师也。厚李寻,以为议曹。为相九岁,绥和二年春荧惑守心,寻奏记言:应变之权,君侯所自明。往者数白,三光垂象,变动见端,山川水泉,反理视患,民人讹谣,斥事感名。三者既效,可为寒心。今提扬眉,矢贯中,狼奋角,弓且张,金历库,土逆度,辅湛没,火守舍,万岁之期,近慎朝暮。上无恻怛济世之功,下无推让避贤之效,欲当大位,为具臣以全身,难矣。大责日加,安得但保斥逐之戮。阖府三百馀人,唯君侯择其中,与尽节转凶。方进忧之,不知所出。会郎贲丽善为星,言大臣宜当之。上乃召见方进。还归,未及引决,上遂赐册曰:皇帝问丞相:君有孔子之虑,孟贲之勇,朕嘉与君同心一意,庶几有成。惟君登位,于今十年,灾害并臻,民被饥饿,加以疾疫溺死,关门牡开,失国守备,盗贼党辈。吏民残贼,殴杀良民,断狱岁岁多前。上书言事,交错道路,怀奸朋党,相为隐蔽,皆亡忠虑,群下凶凶,更相嫉妒,其咎安在。观君之治,无欲辅朕富民便安元元之念。间者郡国谷虽颇熟,百姓不足者尚众,前去城郭,未能尽还,夙夜未尝忘焉。朕惟往时之用,与今一也,百僚用度各有数。君不量多少,一听群下言,用度不足,奏请一切增赋,税城郭堧及园田,过更,算马牛羊,增益盐铁,变更无常。朕既不明,随奏许可,后议者以为不便,制诏下君,君云卖酒醪。后请止,未尽月复奏议令卖酒醪。朕诚怪君,何持容容之计,无忠固意,将何以辅朕帅道群下。而欲久蒙显尊之位,岂不难哉。传曰: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欲退居位,尚未忍。君其熟念详计,塞绝奸原,忧国如家,务便百姓以辅朕。朕既以改,君其自思,强食慎职。使尚书令赐君上尊酒十石,养牛一,君审处焉。方进即日自杀。上秘之,遣九卿册赠以丞相高陵侯印绶,赐乘舆秘器,少府供张,柱槛皆衣素。天子亲临吊者数至,礼赐异于它相故事。谥曰恭侯。
哀帝建平二年二月,彗星出牵牛,诏改元,复蠲除之。按《汉书·哀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建平二年二月,彗星出牵牛七十馀日。传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牵
牛,日、月、五星所从起,历数之元,三正之始。彗而出之,改更之象也。其出久者,为其事大也。其六月甲子,夏贺良等建言当改元易号,增漏刻。诏书改建平二年为太初元年,号曰陈圣刘太平皇帝,刻漏以百二十为度。八月丁巳,悉复蠲除之,贺良及党与皆伏诛流放。其后卒有王莽篡国之祸。
建平三年三月,有星孛于河鼓。
按《汉书·哀帝本纪》云云。
元寿元年,岁星入太微,犯右执法。
按《汉书·哀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元寿元年十一月,岁星入太微,逆行干右执法。占曰:大臣有忧,执法者诛,若有罪。二年十月戊寅,高安侯董贤免大司马位,归第自杀。
王莽始建国五年,彗星出。
按《汉书·王莽传》:始建国五年十一月,彗星出,二十馀日,不见。明年改元曰天凤。
地皇元年七月,月犯心前星。
按《汉书·王莽传》:莽曰:七月,月犯心前星,厥有占,予甚忧之。
地皇三年,有星孛于张。
按《汉书·王莽传》:地皇三年十一月,有星孛于张,东南行,五日不见。莽数召问太史令宗宣,诸术数家皆缪对,言天文安善,群贼且灭。莽差以自安。
按《后汉书·天文志》:王莽地皇三年十一月,有星孛于张,东南行五日不见。孛星者,恶气所生,为乱兵,其所以孛德。孛德者,乱之象,不明之表。又参然孛焉,兵之类也,故名之曰孛。孛之为言,犹有所伤害,有所妨蔽。或谓之彗星,所以除秽而布新也。张为周地。星孛于张,东南行即翼、轸之分。翼、轸为楚,是周、楚地将有兵乱。后一年正月,光武起兵春陵,会下江、新市贼张卬、王常及更始之兵亦至,俱攻破南阳,斩莽前队大夫甄阜、属正梁丘赐等,杀其士众数万人。更始为天子,都雒阳,西入长安,败死。光武兴于河北,复都雒阳,居周地,除秽布新之象。
地皇四年六月,营头星见。秋,太白入太微。
按《汉书·王莽传》:卫将军王涉素养道士西门君惠。君惠好天文谶记,为涉言:星孛埽宫室,刘氏当复兴,国师公姓名是也。涉以语大司马董忠,数俱至国师殿中庐道语星宿,国师不应。后涉特往,对歆涕泣言:诚欲与公共安宗族,柰何不信涉也。歆因为言天文人事,东方必成。涉曰:董公主中军精兵,涉领宫卫,伊休侯主殿中,如同心合谋,共劫持帝,东降南阳天子,可以全宗族。歆曰:当待太白星出,乃可。忠复与孙伋谋。伋妻弟陈邯欲告之。七月,伋与邯俱告,莽遣使者分召忠等。责问,皆服。歆、涉皆自杀。
按《后汉书·天文志》:四年六月,昼有云气如坏山,堕军上,覆军流血三千里。是时光武将兵数千人赴救昆阳,奔击二公兵,并力猋发,号呼声动天地,虎豹惊怖败振。会天大风,飞屋瓦,雨如注水。二公兵乱败,自相贼,就死者数万人。竞赴滍水,死者委积,滍水为之不流。杀司徒王寻。军皆散走归本郡。王邑还长安,莽败,俱诛死。营头之变,覆军流血之应也。 又按《志》:四年秋,太白在太微中,烛地如月光。太白为兵,太微为天庭。太白赢而北入太微,是大兵将入天子廷也。是时莽遣二公之兵至昆阳,已为光武所破。莽又拜九人为将军,皆以虎为号。号九虎将军至华阴,皆为汉将邓晔、李松所破。进攻京师,仓将军韩臣至长门。十月戊申,汉兵自宣平城门入。二日己酉,城中少年朱弟、张鱼等数千人起兵攻莽,烧作室,斧敬法闼。商人杜吴杀莽渐台之上,校尉公宾就斩莽首。大兵蹈藉宫廷之中。仍以更始入长安,赤眉贼立刘盆子为天子,皆以大兵入宫廷,是其应也。
[book_title]第三十六卷
第三十六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十
后汉〈光武帝建武十六则 中元二则 明帝永平十四则 章帝建初四则 元和二则 和帝永元十二则 元兴一则 殇帝延平一则 安帝永初五则 元初六则 延光四则 顺帝永建六则 阳嘉三则 永和六则 汉安二则 冲帝建康一则 质帝本初一则 桓帝建和二则 元嘉一则 永兴一则 永寿三则 延熹五则 永康一则 灵帝建宁一则 熹平二则 光和四则 中平五则 献帝初平三则 兴平一则 建安八则 后主景曜一则〉
魏〈文帝黄初四则 明帝太和三则 青龙三则 景初二则 齐王正始八则 嘉平六则 高贵乡公正元二则 甘露三则 陈留王景元四则 咸熙一则〉
吴〈大帝嘉禾一则 废帝五凤一则 太平一则〉
庶徵典第三十六卷
星变部汇考十
后汉
光武建武六年九月丙戌,日犯太微西藩。十一月辛亥,月犯轩辕。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建武七年,土入鬼中,太白经太微。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七年九月庚子,土入鬼中,汉史镇星逆行,舆鬼女,主贵亲,有忧。巫咸曰:有土功。是岁,太白经太微。
建武八年四月辛未,月犯房第二星,光芒不见。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建武九年四月,金犯娄。甲子,月犯轩辕。壬寅,犯心。七月,金犯轩辕。戊辰,月犯昴。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九年七月乙丑,金犯轩辕大星。十一月乙丑,金又犯轩辕。轩辕者,后宫之官,大星为皇后,金犯之为失势。是时郭后已失势见疏,后废为中山太后,阴贵人立为皇后。按《古今注》:四月乙卯,金犯娄南星。甲子,月犯轩辕第二星。壬寅,犯心大星。七月戊辰,月犯昴。
建武十年正月,月犯心。闰月,火入鬼。三月,流星出太微,入北斗魁。十二月,大流星出柳入轸。
按《后汉书·光武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年三月癸卯,流星如月,从太微出,入北斗魁第六星,色白。旁有小星射者十馀枚,灭则有声如雷,食顷止。流星为贵使,星大者使大,星小者使小。太微天子廷,北斗魁主杀。星从太微出,抵北斗魁,是天子大使将出,有所伐杀。十二月己亥,大流星如缶,出柳西南行入轸。且灭时,分为十馀,如遗火状。须臾有声,隐隐如雷。柳为周,轸为秦、蜀。大流星出柳入轸者,是大使从周入蜀。是时光武帝使大司马吴汉发南阳卒三万人,乘船溯江而上,击蜀白帝公孙述。又命将军马武、刘尚、郭霸、岑彭、冯骏平武都、巴郡。十二年十月,汉进兵击述从弟卫尉永,遂至广都,杀述女婿史兴。威虏将军冯骏拔江州,斩述将田戎。吴汉又击述大司马谢丰,斩首五千馀级。臧宫破涪,杀述弟大司空恢。十一月丁丑,汉护军将军高午刺述洞胸,其夜死。明日,汉入屠蜀城,诛述大将公孙晃、延岑等,所杀数万人,夷灭述妻宗族万馀人以上。是大将出伐杀之应也。其小星射者,及如馀火分为十馀,皆小将随从之象。有声如雷隐隐者,兵将怒之徵也。 按《古今注》:正月壬戌,月犯心后星。闰月庚辰,火入舆鬼过轸北。
建武十二年正月,月乘轩辕,小星北流。二月,月入氐,晕珥围角、亢房。六月,小星四面流。七月,月犯昴。八月,水见东方翼分。九月,火犯鬼。十月,大星流。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二年正月己未,小星流百枚以上,或西北,或正北,或东北,二夜止。六月戊戌晨,小流星百枚以上,四面行。小星者,庶民之类。流行者,移徙之象也。或西北,或东北,或四面行,皆小民移徙之徵。是时西北讨公孙述,北征卢芳。匈奴助芳侵边,汉遣将军马武、骑都尉刘纳、阎兴军下曲阳、临平、滹沱,以备胡。匈奴入河东,中国未安,米谷荒贵,民或流散。后三年,吴汉、马武又徙雁门、代郡、上谷、关西县吏民六万馀口,置常关、居庸关以东,以避寇。是小民流移之应。 按《古今注》:正月丁丑,月乘轩辕大星。二月辛亥,月入氐,晕珥围角、亢房。秋七月丁丑,月犯昴头两星。八月辛酉,水见东方翼分。九月甲午,火犯舆鬼。十月丁卯,大星流,有光发东井,西行声隆隆。
建武十三年二月乙卯,火犯舆鬼西北。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建武十五年正月,彗星见昴,入营室犯离宫。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十五年春正月丁未,有星孛于昴。 按《天文志》:正月丁未,彗星见昴,稍西北行入营室,犯离宫,二月乙未,至东壁灭,见四十九日。彗星为兵入除秽,昴为边兵,彗星出之为有兵至。十一月,定襄都尉阴承反,太守随诛之。卢芳从匈奴入居高柳,至十六年十月降,上玺绶。一曰,昴星为狱事。是时大司徒欧阳歙以事系狱,踰岁死。营室,天子之常宫;离宫,妃后之所居。彗星入营室,犯离宫,是除宫室也。是时郭皇后已疏,至十七年十月,遂废为中山太后,立阴贵人为皇后,除宫之象也。
建武十六年四月,土星逆行。
建武十七年三月乙未,火逆行,从东门入太微到执法星东。己酉,南出端门。
建武十八年十二月壬戌,月犯木星。
建武十九年闰月戊申,火逆行,自氐到亢。
建武二十一年七月辛酉,月入毕。
建武二十三年三月,月食火星。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俱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建武三十年闰月,水在东井,东北行,至紫宫西藩。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三十年闰月,有星孛于紫宫。
按《天文志》:闰月甲午,水在东井二十度,生白气,东
南指,炎长五尺,为彗,东北行,至紫宫西藩止,五月甲子不见,凡见三十一日。水常以夏至放于东井,闰月在四月,尚未当见而见,是赢而进也。东井为水冲,水出之为大水。是岁五月及明年,郡国大水,坏城郭,伤禾稼,杀人民。白气为丧,有炎作彗,彗所以除秽。紫宫,天子之宫,彗加其藩,除宫之象。后三年,光武帝崩。建武三十一年七月,火入鬼。十月,犯轩辕,有客星见于鬼。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十一年七月戊午,火在舆鬼一度,入鬼中,出尸星南半度,十月己亥,犯轩辕大星。又七日间有客星,炎二尺所,西南行,至明年二月二十二日,在舆鬼东北六尺所灭,凡见百一十三日。荧惑为凶衰,舆鬼、尸星主死亡,荧惑入之为大丧。轩辕为后宫。七星,周地。客星居之为死丧。其后二年,光武崩。
中元元年三月,月犯心后星。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中元二年八月,火犯太微。十月,有大星东北流。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八月丁巳,火犯太微西南角星,相去二寸。十月戊子,大流星从西南东北行,声如雷。火犯太微西南角星,为将相。后太尉赵熹、司徒李䜣坐事免官。大流星为使。中郎将窦固、杨虚侯马武、杨乡侯王赏将兵征西也。
明帝永平元年夏四月,流星出天市。闰九月,火在太微左执法。十一月,土逆行,乘东井轩辕。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永平元年四月丁酉,流星大如斗,起天市楼,西南行,光照地。流星为外兵,西南行为西南夷。是时益州发兵击姑复蛮夷太牟替灭陵,斩首传诣雒阳。 按《古今注》:闰九月辛未,火在太微左执法星所,光芒相及。十一月辛未,土逆行,乘东井北轩辕第二星。
永平二年十二月戊辰,月蚀火星。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永平三年夏六月,彗星出天船北,诏言事。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三年六月丁卯,有星孛于天船北。诏曰:朕奉承祖业,无有善政。日月薄蚀,彗孛见天,水旱不节,稼穑不成,人无宿储,下生愁垫。虽夙夜勤思,而智能不逮。昔楚庄无灾,以致戒惧;鲁哀祸大,天不降谴。今之动变,傥尚可救。有司勉思厥职,以匡无德。古者卿士献诗,百工箴谏。其言事者,靡有所讳。按《天文志》:六月,彗星出天船北,长二尺,稍北行至亢南,百三十五日去。天船为水,彗出之为大水。是岁伊、雒水溢,到津城门,外坏伊桥;郡七县三十二皆大水。永平四年,客星出梗河。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八月辛酉,客星出梗河,西北指贯索,七十日去。梗河为边兵。至五年十一月,北匈奴七千骑入五原塞,十二月入云中,至原阳。贯索,贵人之牢。其十二月,陵乡侯梁松坐怨望悬飞书诽谤朝廷下狱死,妻子家属徙九真。永平七年正月,流星出织女。三月,客星见左执法。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正月戊子,流星大如杯,从织女西行,光照地。织女,天之真女,流星出之,女主忧。其月癸卯,光烈皇后崩。 按《古今注》:三月庚戌,客星光气二尺所,在太微左执法南端门外,凡见七十五日。
永平八年夏六月,长星出柳、张。十二月,客星出东方。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八年六月壬午,长星出柳、张三十七度,犯轩辕,刺天船,陵太微,气至上阶,凡见五十六日去。柳,周地。是岁多雨水,郡十四伤稼。 按《古今注》:十二月戊子,客星出东方。永平九年,客星出牵牛,历建至房南。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九年正月戊申,客星出牵牛,长八尺,历建星至房南灭,见五十日。牛主吴、越,房、心为宋。后广陵王荆与沈凉,楚王英与颜忠各谋逆,事觉,皆自杀。广陵属吴,彭城古宋地。永平十年七月甲寅,月犯岁星。
永平十一年六月壬辰,火犯土星。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永平十三年闰月,火犯舆鬼。十一月,客星出轩辕。十二月,月犯木星。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三年闰月丁亥,火犯舆鬼,为大丧,质星为大臣诛戮。其十二月,楚王英与颜忠等造作妖谋反,事觉,英自杀,忠等皆伏诛。 按《古今注》:十一月,客星出轩辕四十八日。十二月戊午,月犯木星。
永平十四年,客星出昴。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四年正月戊子,客星出昴,六十日,在轩辕右角稍灭。昴主边兵。后一年,汉遣奉车都尉显亲侯窦固、驸马都尉耿秉、骑都尉耿忠、开阳城门候秦彭、太仆祭彤,将兵击匈奴。一曰,轩辕右角为贵相,昴为狱事,客星守之为大狱。是时考楚事未讫,司徒虞延与楚王英党与黄初、公孙弘等交通,皆自杀,或下狱伏诛。
永平十五年,太白入月。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五年十一月乙丑,太白入月中,为大将戮,人主亡,不出三年。后三年,孝明帝崩。
永平十六年正月,岁星犯房。四月,太白犯毕。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六年正月丁丑,岁星犯房右骖,北第一星不见,辛巳乃见。房右骖为贵臣,岁星犯之为见诛。是后司徒邢穆,坐与阜陵王延交通知逆谋自杀。四月癸未,太白犯毕。毕为边兵。后北匈奴寇,入云中,至咸阳。使者高弘发三郡兵追讨,无所得。太仆祭彤坐不进下狱。
永平十八年,彗星出张南。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十八年六月己未,有星孛于太微。 按《天文志》:六月己未,彗星出张,长三尺,转在郎将,南入太微,皆属张。张,周地,为东都。太微,天子廷。彗星犯之为兵丧。其八月壬子,孝明帝崩。
章帝建初元年正月,太白在昴。八月,彗星出天市。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建初元年八月庚寅,有星孛于天市。 按《天文志》:正月丁巳,太白在昴西一尺。八月庚寅,彗星出天市,长二尺所,稍行入牵牛,积四十日稍灭。太白在昴为边兵,彗星出天市为外军,牵牛为吴、越。时蛮夷陈纵等及哀牢王类反,攻蕉唐城。永昌太守王寻走奔楪榆,安夷长宋延为羌所杀。以武威太守傅育领护羌校尉,马防行车骑将军,征西羌。又阜陵王延与子男鲂谋反,大逆无道,得不诛,废为侯。建初二年九月,流星过紫宫。十二月,彗出娄。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九月甲寅,流星过紫宫中,长数丈,散为三,灭。十二月戊寅,彗星出娄三度,长八九尺,入紫宫中,百六日灭。流星过,入紫宫,皆大人忌。后四年六月癸丑,明德皇后崩。建初五年二月戊辰,木、火俱在参。三月戊寅,木、火在东井。
建初六年七月丁酉,夜有流星起轩辕,大如拳,历文昌馀气正白句曲西,如文昌,久久乃灭。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元和元年,客星在胃,历阁道入紫宫。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元和元年四月丁巳,客星晨出东方,在胃八度,长三尺,历阁道入紫宫,留四十日灭。阁道、紫宫,天子之宫也。客星犯入,留久,为大丧。后四年,孝章皇帝崩。
元和二年四月乙巳,客星入紫宫。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云云。
和帝永元元年春正月,流星起参。二月,流星起天棓、太微、天津、天大将军。十一月,镇星在东井。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永元元年正月辛卯,有流星起参,长四丈,有光,色黄白。二月,流星起天棓,东北行三丈所灭,色青白。壬申,夜有流星起太微东蕃,长三丈。三月丙辰,流星起天津。壬戌,有流星起天将军,东北行。参为边兵,天棓为兵,太微天庭,天津为水,天将军为兵,流星起之皆为兵。其六月,汉遣车骑将军窦宪、执金吾耿秉,与度辽将军邓鸿出朔方,并进兵临私渠北鞮海,斩虏首万馀级,获生口牛马羊百万头。日逐王等八十一部降,凡三十馀万人。追单于至西海。是岁七月,又雨水漂人民,是其应。
按《古今注》:正月,流星大如拳,起参东南。癸亥,镇在
参。又流星大如桃,色赤,起太微。三月戊子,土在参。流星大如桃,起天津,东至斗,黄白频有光。流星起天将军,色黄无光。十一月壬申,镇星在东井,与《志》小异。永元二年正月,金、木、水在奎娄。二月,流星起紫宫。四月,起文昌,金在轩辕。八月,流星起太微、天津、紫宫。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乙卯、金、木俱在奎,丙寅,水又在奎。奎主武库兵,三星会又为兵丧。辛未,水、金、木在娄,亦为兵,又为匿谋。二月丁酉,有流星大如桃,起紫宫东蕃,西北行五丈稍灭。四月丙辰,有流星大如瓜,起文昌东北,西南行至少微西灭。有顷音如雷声,已而金在轩辕大星东北二尺所。八月丁未,有流星如鸡子,起太微西,东南行四丈所消。十月癸未,有流星大如桃,起天津,西行六丈所消。十一月辛酉,有流星大如拳,起紫宫,西行到胃消。 按《古今注》:正月丙寅,水在奎,土在东井,金在娄,木、火在昴。三月甲子,火在亢南端门第一星南。乙亥,金在东井。四月丁丑,火在氐东南星东南。又与《志》不同。
永元三年,流星起紫宫。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九月丁卯,有流星大如鸡子,起紫宫,西南至北斗柄间消。紫宫天子宫,文昌、少微为贵臣,天津为水,北斗主杀。流星起,历紫宫、文昌、少微、天津,文昌为天子使,出有兵诛也。窦宪为大将军,宪弟笃、景等皆卿、校尉,宪女弟婿郭举为侍中、射声校尉,与卫尉邓叠母元俱出入宫中,谋为不轨。至四年六月丙寅发觉,和帝幸北宫,诏执金吾、五校勒兵屯南、北宫,闭城门,捕举。举父长乐少府璜及叠,叠弟步兵校尉磊,母元,皆下狱诛。宪弟笃、景等皆自杀。金犯轩辕,女主失势。窦氏被诛,太后失势。
永元五年正月,月乘岁星。四月,金、火、水在井,木在鬼。七月,岁星犯轩辕。九月,金在斗,火犯房。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四月癸巳,太白、荧惑、辰星俱在东井。七月壬午,岁星犯轩辕大星。九月,金在南斗魁中。火犯房北第一星。东井,秦地,为法。三星合,内外有兵,又为法令及水。金入斗口中,为大将将死。火犯房北第一星,为将相。其六年正月,司徒丁鸿薨。七月水,大漂杀人民,伤五谷。许侯马光有罪自杀。九月,行车骑将军事邓鸿、越骑校尉冯柱发左右羽林、北军五校士及八郡迹射、乌桓、鲜卑,合四万骑,与度辽将军朱徵、护乌桓校尉任尚、中郎将杜崇征叛胡。十二月,车骑将军鸿坐追虏失利,下狱死;度辽将军徵、中郎将崇皆抵罪。 按《古今注》:正月甲戌,月乘岁星。四月,木在舆鬼。
永元六年六月,金在东井。闰月,流星起参北。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六年六月丁亥,金在东井。闰月己丑,流星大如桃,起参北西至参肩南稍有光。
永元七年正月,流星起天津。二月,金、火在参井。八月,水、土、金在轸。十一月,金、火在心。十二月,流星起文昌,火、金、水在斗。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正月丁未,有流星起天津,入紫宫中灭。色青黄,有光。二月癸酉,金、火俱在参。戊寅,金、火俱在东井。八月甲寅,水、土、金俱在轸。十一月甲戌,金、火俱在心。十二月己卯,有流星起文昌,入紫宫消。丙辰,火、金、水俱在斗。流星入紫宫,金、火在心,皆为大丧。三星合轸为白衣之会,金、火俱在参、东井,皆为外兵,有死将。三星俱在斗,有戮将,若有死相。八年四月乐成王党,七月乐成王宗皆薨。将兵长史吴棽坐事徵下狱诛。十月,北海王威自杀。十二月,陈王羡薨。其九年闰月,皇太后窦氏崩。辽东鲜卑反,太守祭参不追虏,徵下狱诛。九月,司徒刘方坐事免官,自杀。陇西羌反,遣执金吾刘尚行征西将军事,越骑校尉节乡侯赵世发北军五校、黎阳、雍营及边胡兵三万骑,征西羌。
永元八年九月辛丑,夜有流星大如拳,起娄。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永元十一年五月,流星起氐。六月,月入毕。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一年五月丙午,流星大如瓜,起氐,西南行,稍有光,白色。占曰:流星白,为有使客,大为大使,小亦小使。疾期疾,迟亦迟。大如瓜为近小,行稍有光为迟也。又正王日,边方有受王命者也。明年二月,蜀郡旄牛徼外夷白狼楼薄种王唐缯等率种人口十七万归义内属,赐金印紫绶钱帛。 按《古今注》:六月庚辰,月入毕中。
永元十二年夜,有苍白气起天园。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二年十一月癸酉,夜有苍白气,长三丈,起天园,东北指军市,见积十日。占曰:兵起,十日期岁。明年十一月,辽东鲜卑二千馀骑寇右北平。
永元十三年正月,水乘舆鬼。冬十一月,客星见轩辕。十二月,水犯轩辕。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三年十一月乙丑,轩辕第四星间有小客星,色青黄。轩辕为后宫,星出之,为失势。其十四年六月,阴皇后废。 按《古今注》:正月辛未,水乘舆鬼。十二月癸巳,犯轩辕大星。永元十四年正月,月犯轩辕,水入太微。十一月,流星起北斗。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十四年正月乙卯,月犯轩辕,在太微中。二月十日丁酉,水入太微西门。十一月丁丑,有流星大如拳,起北斗魁中北至阁道,稍有光,色赤黄。须臾,西北有雷声。
永元十六年四月,紫宫生白气,客星出紫宫。七月,水入鬼。十月,流星起钩陈。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六年四月丁未,紫宫中生白气如粉絮。戊午,客星从紫宫西行至昴,五月壬申灭。七月庚午,水在舆鬼中。十月辛亥,流星起钩陈,北行三丈,有光,色黄。白气生紫宫中为丧。客星从紫宫西行至昴为赵。舆鬼为死丧。钩陈为皇后,流星出之为中使。后一年,元兴元年十月,和帝崩,殇帝即位一年又崩,无嗣,邓太后遣使者迎清河孝王子即位,是为孝安皇帝,是其应也。清河,赵地也。
元兴元年二月,流星起角、亢。夏四月,起斗。七月,起天市。闰月,水、金俱在氐。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元兴元年二月庚辰,流星起角、亢五丈所。四月辛亥,流星起斗,东北行到须女。七月己巳,有流星起天市五丈所,光色赤。闰月辛亥,水、金俱在氐。流星起斗,东北行至须女。须女,燕地。天市为外军。水、金会为兵诛。其年,辽东貊人反,钞六县,发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乌桓讨之。
殇帝延平元年正月,金、火合娄。七月,月在南斗。九月,陈留有陨石。
按《后汉书·殇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延平元年正月丁酉,金、火在娄。金、火合为烁,为大人忧。是岁八月辛亥,孝殇帝崩。 按《古今注》:七月甲申,月在南斗中。
又按《志》:九月乙亥,陨石陈留四。《春秋》僖公十六年,
陨石于宋五,传曰陨星也。董仲舒以为从高及下之象。或以为庶人惟星,陨,民困之象也。
安帝永初元年五月,荧惑守心。八月,客星在东井。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永初元年五月戊寅,荧惑逆行守心前星。八月戊申,客星在东井、弧星西南。心为天子明堂,荧惑逆行守之,为反臣。客星在东井,为大水。是时,安帝未临朝,邓太后摄政,邓骘为车骑将军,弟弘、悝、闾皆以校尉封侯,秉国势。司空周章意不平,与王尊、叔元茂等谋,欲闭宫门,捕将军兄弟,诛常侍郑众、蔡伦,劫刺尚书,废皇太后,封皇帝为远国王。事觉,章自杀。东井、弧皆秦地。是时羌反,断陇道,汉遣骘将左右羽林、北军五校及诸郡兵征之。是岁郡国四十一县三百一十五雨水。四渎溢,伤秋稼,坏城郭,杀人民,是其应也。
永初二年正月,太白昼见。四月,月入南斗。八月,荧惑出太微端门。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戊子,太白昼见,为强臣。是时邓氏方盛。 按《古今注》:四月乙亥,月入南斗魁中。八月己亥,荧惑出太微端门。永初三年正月,月犯心,太白入斗。三月,荧惑入舆鬼。五月,太白入毕。十二月,彗星起天苑。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三年十二月,有星孛于天苑。按《天文志》:正月庚戌,月犯心后星。己亥,太白入斗中。十二月,彗星起天苑南,东北指,长六七尺,色苍白。月犯心后星,不利子。心为宋。五月丁酉,沛王牙薨。太白入斗中,为贵相凶。天苑为外军,彗星出其南为外兵。是后使羌、氐讨贼李贵,又使乌桓击鲜卑,又使中郎将任尚、护羌校尉马贤击羌,皆降。 按《杨厚传》:厚父统为光禄大夫。厚少学统业,精力思述。初,安帝永初二年,太白入北斗。时统为侍中,厚随在京师。朝廷以问统,统对年老耳目不明,子厚晓读图书,粗识其意。邓太后使中常侍承制问之,厚对以为诸王子多在京师,容有非常,宜亟发遣各还本国。太后从之,星寻灭不见。 按《古今注》:三月壬寅,荧惑入舆鬼中。五月丙寅,太白入毕中。
永初四年二月,月犯轩辕。六月,客星见,太白入鬼。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六月丙子,客星大如李,苍白,芒气长二尺,西南指上阶星。癸酉,太白入舆鬼。指上阶,为三公。后太尉、张敏免官。太白入舆鬼,为将凶。后中郎将任尚坐赃千万,槛车徵,弃市。 按《古今注》:二月丙寅,月犯轩辕大星。
永初五年夏六月,太白昼见,经天。
元初元年三月,荧惑入鬼。
元初二年九月,荧惑入鬼。
元初三年三月,荧惑入鬼。五月,太白入毕。七月,岁星入鬼,太白犯太微。十一月,客星见虚危。
元初四年正月,岁星留鬼中,太白昼见,入鬼,辰星入鬼,又犯岁星。六月,荧惑入鬼。九月,太白入南斗。元初五年三月,镇星犯钺。五月,辰星犯质,太白犯钺。元初六年四月,太白、荧惑、镇星入鬼,太白犯执法。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俱不载。 按《天文志》:永初五年六月辛丑,太白昼见,经天。元初元年三月癸酉,荧惑入舆鬼。二年九月辛酉,荧惑入舆鬼。三年三月,荧惑入舆鬼中。五月丙寅,太白入毕口。七月甲寅,岁星入舆鬼。闰月己未,太白犯太微左执法。十一月甲午,客星见西方,己亥在虚、危,南至胃、昴。四年正月丙戌,岁星留舆鬼中。乙未,太白昼见丙上。四月壬戌,太白入舆鬼中。己巳,辰星入舆鬼中。五月己卯,辰星犯岁星。六月丙申,荧惑入舆鬼中,戊戌,犯舆鬼大星。九月辛巳,太白入南斗口中。五年三月丙申,镇星犯东井钺星。五月庚午,辰星犯舆鬼质星。丙戌,太白犯钺星。六年四月癸丑,太白入舆鬼。六月丙戌,荧惑在舆鬼中。丁卯,镇星在舆鬼中。辛巳,太白犯左执法。自永初五年到永宁,十年之中,太白一昼见经天,再入舆鬼,一守毕,再犯左执法,入南斗,犯钺星。荧惑五入舆鬼。镇星一犯东井钺星,一入舆鬼。岁星、辰星再入舆鬼。凡五星入舆鬼中,皆为死丧。荧惑、太白甚犯钺、质星为诛戮。斗为贵将。执法为近臣。客星在虚、危为丧,为哭泣。昴、毕为边兵,又为狱事。至建光元年三月癸巳,邓太后崩;五月庚辰,太后兄车骑将军骘等七侯皆免官,自杀,是其应也。
延光元年四月丙午,太白昼见。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延光二年八月,荧惑出太微端门。
延光三年二月,太白犯昴。五月,入毕。九月,镇星犯左执法。
延光四年,太白入鬼。六月,出太微。九月,入斗。十一月,客星见天市。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俱不载。 按《天文志》:延光二年八月己亥,荧惑出太微端门。三年二月辛未,太白犯昴。五月癸丑,太白入毕。九月壬寅,镇星犯左执法。四年,太白入舆鬼中。六月壬辰,太白出太微。九月甲子,太白入斗口中。十一月,客星见天市。荧惑出太微,为乱臣。太白犯昴、毕,为边兵,一曰大人当之。镇星犯左执法,有诛臣。太白入舆鬼中,为大丧。太白出太微,为中宫有兵;入斗口,为贵将相有诛者。客星见天市中,为贵丧。是时大将军耿宝、中常侍江京、樊丰、小黄门刘安与阿母王圣、圣子女永等并构谮太子保,并恶太子乳母男、厨监邴吉。三年九月丁酉,废太子为济阴王,以北乡侯懿代。杀男、吉,徙其父母妻子日南。四年三月丁卯,安帝巡狩,从南阳还,道寝疾,至叶崩,阎后与兄卫尉显、中常侍江京等共隐匿,不令群臣知上崩,遣司徒刘喜等分诣郊庙,告天请命,载入北宫。庚午夕发丧,尊阎氏为太后。北乡侯懿病薨,京等又不欲立保,白太后,更徵诸王子择所立。中黄门孙程、王国、王康等十九人,共合谋诛显、京等,立保为天子,是为孝顺皇帝。皆奸人强臣狂乱王室,其于死亡诛戮,兵起宫中,是其应。
顺帝永建元年二月,客星入太微。五月,入斗。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永建元年二月甲午,客星入太微。五月甲子,月入斗。《李氏家书》曰:时天有变气,李合上书谏曰:臣闻天不言县象以示吉凶,挺灾变异以为谴诫。昔齐桓公遭虹贯斗、牛之变,纳管仲之谋,令齐去妇,无近妃宫。桓公听用,齐以大安。赵有尹史,见月生齿。龁毕大星,占有兵变。赵君曰:天下共一毕,知为何国也。下史于狱。其后公子牙谋弑君,血书端门,如史所言。乃月十三日,有客星气象彗孛,历天市、梗河、招摇、枪、棓,十六日入紫宫,迫北辰,十七日复过文昌、泰陵,至天船、积水间,稍微不见。客星一占曰:鲁星历天市者为谷贵,梗河三星备非常,泰陵八星为凶丧,紫宫、北辰为至尊。如占,恐宫庐之内有兵丧之变,千里之外有非常暴逆之忧。鲁星不得过历尊宿,行度从疾,应非一端,恐复有如王阿母母子贱妾之欲居帝旁耗乱政事者。诚令有之,宜当抑远,饶足以财。王者权柄及爵禄,人天所重慎,诚非阿妾所宜干豫,天故挺变,明以示人。如不承慎,祸至变成,悔之靡及也。
永建二年二月,太白昼见。闰月,又昼见。八月,荧惑入舆鬼。九月,白气从北落师门至斗。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二月癸未,太白昼见三十九日。闰月乙酉,太白昼见东南维四十一日。八月乙巳,荧惑入舆鬼。太白昼见,为强臣。荧惑为凶。舆鬼为死丧。质星为诛戮。是时中常侍高梵、张防、将作大匠翟酺、尚书令高堂芝、仆射张敦、尚书尹就、郎姜述、杨凤等,及兖州刺史鲍就、使匈奴中郎张国、金城太守张笃、敦煌太守张朗,相与交通,漏泄,就、述弃市,梵、防、酺、芝、敦、凤、就、国皆抵罪。又定远侯班始尚阴城公主坚得,𩰚争杀坚得,坐要斩马市,同产皆弃市。 按《古今注》:其年九月戊寅,有白气,广三尺,长十馀丈,从北落师门南至斗。
永建三年二月癸未,月犯心。六月甲子,太白昼见。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永建四年三月癸丑,月犯心后星。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永建五年闰月,太白昼见。夏,荧惑守氐。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五年闰月庚子,太白昼见。 又按《古今注》:五年夏,荧惑守氏,诸侯有斩者。是冬,班始腰斩马市。
永建六年四月,荧惑入太微。十月,太白昼见。十二月,客星见牵牛。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四月,荧惑入太微中,犯左、右执法西北方六寸所。十月乙卯,太白昼见。十二月壬申,客星芒气长二尺馀,西南指,色苍白,在牵牛六度。客星芒气白为兵。牵牛为吴、越。后一年,会稽海贼曾于等千馀人烧句章,杀长吏,又杀鄞、鄮长,取官兵,拘杀吏民,攻东部都尉;扬州六郡逆贼章何等称将军,犯四十九县,大劫略吏民。 按《古今注》:六年,彗星出于斗,牵牛灭于虚危。虚危,为齐。牵牛,吴越。故海贼浮于会稽山,贼捷于济南。
阳嘉元年闰月,客星见天苑,诏以选举,不得其人。归任三司,太白,岁星合于房。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阳嘉元年闰月戊子,客星出天苑。辛卯,诏曰:间者以来,吏政不勤,故灾咎屡臻,盗贼多有。退省所由,皆以选举不实,官非其人,是以天心未得,人情多怨。书歌股肱,诗刺三事。今刺史、二千石之选,归任三司。其简序先后,情覈高下,岁月之次,文武之宜,务存厥衷。 按《天文志》:闰月戊子,客星气白,广二尺,长五丈,起天苑西南。主马牛,为外军,色白为兵。是时,敦煌太守徐白使疏勒王盘等兵二万人入于寘界,虏掠斩首三百馀级。乌桓校尉耿晔使乌桓亲汉都尉戎末瘣等出塞,钞鲜卑,斩首,获生口财物;鲜卑怨恨,钞辽东、代郡,杀伤吏民。是后,西戎、北狄为寇害,以马牛起兵,马牛亦死伤于兵中,至十馀年乃息。 按《郎顗传》:阳嘉元年,太白与岁星合于房、心。阳嘉二年,荧惑失度。四月、五月、十一月,太白昼见。十二月,月犯太白。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二年四月壬寅,太白昼见。五月癸巳,又昼见。十一月辛未,又昼见。十二月壬寅,月犯太白。 按《郎顗传》:二年,荧惑失度,盈缩往来,涉历舆鬼,环绕轩辕。
阳嘉三年二月辛未,太白昼见。四月乙卯,太白荧惑入舆鬼。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永和元年五月丁卯,太白犯牵牛大星。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永和二年五月,太白昼见。八月,荧惑犯南斗。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二年八月庚子,荧惑犯南斗。按《天文志》:五月戊申,太白昼见。八月庚子,荧惑犯南斗。斗为吴。明年五月,吴郡太守行丞事羊珍与越兵弟叶、吏民吴铜等二百馀人起兵反,杀吏民,烧官亭民舍,攻太守府。太守王衡距守,吏兵格杀珍等。又江贼蔡伯流等数百人攻广陵、九江,烧城郭,杀都长。永和三年二月,太白昼见,有流星东行。三月、六月、八月,太白皆昼见。闰月,辰星入鬼,荧惑入太微,太白昼见。十二月,月犯轩辕。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三年二月戊子,太白犯荧惑。按《天文志》:二月辛巳,太白昼见,戊子,在荧惑西南,光芒相犯。辛丑,有流星大如斗,从西北东行,长八九尺,色赤黄,有声隆隆如雷。三月壬子,太白昼见。六月丙午,太白昼见。八月乙卯,太白昼见。闰月甲寅,辰星入舆鬼。己酉,荧惑入太微。乙卯,太白昼见。太白者,将军之官,又为西州。昼见,阴盛,与君争明。荧惑与太白相犯,为兵丧。流星为使,声隆隆,怒之象也。辰星入舆鬼,为大臣有死者。荧惑入太微,乱臣在廷中。是时,大将军梁商父子秉势,故太白常昼见也。其四年正月,祀南郊,夕牲,中常侍张逵、蘧政、阳定、内署令石光、尚方令傅福等与中常侍曹腾、孟贲争权,白帝言腾、贲与商谋反,矫诏命收腾、贲,贲自解说,顺帝寤,解腾、贲缚。逵等自知事不从,各奔走,或自刺,解貂蝉投草中逃亡,皆得免。其六年,征西将军马贤击西羌于北地射姑山下,父子为羌所没杀,是其应也。 按《古今注》:十二月丁卯,月犯轩辕大星。
永和四年,荧惑入南斗。
永和五年四月,太白昼见。八月,荧惑入太微。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俱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七月壬午,荧惑入南斗犯第三星。五年四月戊午,太白昼见。八月己酉,荧惑入太微。斗为贵相,为扬州,荧惑犯入之为兵丧。其六年,大将军商薨。九江、丹阳贼周生、马勉等起兵攻没郡县。梁氏又专权于天庭中。永和六年二月,彗星见营室。五月、十一月,太白昼见。按《后汉书·顺帝本纪》:六年二月丁巳,有星孛于营室。
按《天文志》:二月丁巳,彗星见东方,长六七尺,色青
白,西南指营室及坟墓星。丁丑,彗星在奎一度,长六
尺,癸未昏见,西北历昴、毕,甲申,在东井,遂历舆鬼、柳、七星、张,光炎及三台,至轩辕中灭。营室者,天子常宫。坟墓主死。彗星起而在营室、坟墓,不出五年,天下有大丧。后四年,孝顺帝崩。昴为边兵,又为赵。羌周马父子后遂为寇。又刘文劫清河相谢皓,欲立王蒜为天子,皓不听,杀皓,王闭门距文,官兵捕诛文,蒜以恶人所劫,废为尉氏侯,又徙为犍阳都乡侯,薨,国绝。历东井、舆鬼为秦,皆羌所攻钞。炎及三台,为三公。是时,太尉杜乔及故太尉李固为梁冀所陷入,坐文书死。及至注、张为周,灭于轩辕中为后宫。其后懿献后以忧死,梁氏被诛,是其应也。 按《古今注》:五月庚寅,太白昼见。十一月甲午,太白昼见。
汉安元年二月,岁星在太微。八月,月犯斗。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汉安元年二月壬午,岁星在太微中。八月癸丑,月入南斗魁中。汉安二年正月,太白昼见。五月,辰犯舆鬼,日入斗。六月,荧惑犯镇星。七月,太白昼见。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二年六月乙丑,荧惑犯镇星。按《天文志》:正月己亥,太白昼见。五月丁亥,辰星犯舆鬼。六月乙丑,荧惑光芒犯镇星。七月甲申,太白昼见。辰星犯舆鬼为大丧。荧惑犯镇星为大人忌。明年八月,孝顺帝崩,孝冲明年正月又崩。 按《古今注》:五月丙辰,月入斗中。
冲帝建康元年九月己亥,太白昼见。
按《后汉书·冲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质帝本初元年三月,月入南斗,荧惑入鬼。四月,太白入鬼。五月,又犯荧惑。
按《后汉书·质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本初元年三月癸丑,荧惑入舆鬼。四月辛巳,太白入舆鬼,皆为大丧。五月庚戌,太白犯荧惑,为逆谋。闰月一日,孝质帝为梁冀所鸩,崩。 按《古今注》:三月丁丑,月入南斗。
桓帝建和元年,荧惑犯鬼质。
建和二年,荧惑入舆鬼。
建和三年五月,太白入太微,荧惑入东井。八月,镇星犯舆鬼,彗星见天市。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三年八月乙丑,有星孛于天市。
按《天文志》:建和元年八月壬寅,荧惑犯舆鬼质星。
二年二月辛卯,荧惑行在舆鬼中。三年五月己丑,太白行入太微右掖门,留十五日,出端门。丙申,荧惑入东井。八月己亥,镇星犯舆鬼中南星。乙丑,彗星芒长五尺,见天市中,东南指,色黄白,九月戊辰不见。荧惑犯舆鬼为死丧,质星为戮臣,入太微为乱臣。镇星犯舆鬼为丧。彗星见天市中为质贵人。至和平元年十二月甲寅,梁太后崩,梁冀益骄乱矣。 按《爰延传》:延拜大鸿胪。帝以延儒生,常特宴见。时太史令上言客星经帝坐,帝密以问延。延因上封事曰:臣闻天子尊无为上,故天以为子,位临臣庶,威重四海。动静以理,则星辰顺序;意有邪僻,则晷度错违。陛下以河南尹邓万有龙潜之旧,封为通侯,恩重公卿,惠丰宗室。加顷引见,与之对博,上下媟黩,有亏尊严。臣闻之,帝左右者,所以咨政德也。故周公戒成王曰其朋其朋,言慎所与也。昔宋闵公与彊臣共博,列妇人于侧,积此无礼,以致大灾。武帝与幸臣李延年、韩嫣同卧起,尊爵重赐,情欲无厌,遂生骄淫之心,行不义之事,卒延年被戮,嫣伏其辜。夫爱之则不觉其过,恶之则不知其善,所以事多放滥,物情生怨。故王者赏人必酬其功,爵人必甄其德。善人同处,则日闻嘉训;恶人从游,则日生邪情。孔子曰:益者三友,损者三友。邪臣惑君,乱妾危主,以非所言则悦于耳,以非所行则玩于目,故令人君不能远之。仲尼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盖圣人之明戒也。昔光武皇帝与严光俱寝,上天之异,其夕即见。夫以光武之圣德,严光之高贤,君臣合道,尚降此变,岂况陛下今所亲幸,以贱为贵,以卑为尊哉。唯陛下远谗谀之人,纳謇謇之士,除左右之权,寤宦官之敝。使积善日熙,佞恶消殄,则乾灾可除。帝省其奏。
元嘉元年春二月,太白昼见。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永兴二年,太白昼见。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兴二年二月,诏曰:比者星辰缪越,坤灵震动,灾异之降,必不空发。敕己修政,庶望有补。其舆服制度有踰侈长饰者,皆宜损省。郡县务存俭约,申明旧令,如永平故事。 按《天文志》:闰月,太白昼见。时上幸后宫采女邓猛,明年,封猛兄演为南顿侯。后四岁,梁皇后崩,猛立为皇后,恩宠甚盛。
永寿元年三月,镇星逆行入太微。七月,辰星入太微。八月,荧惑入太微。九月,流星昼见,荧惑犯岁。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永寿元年三月丙申,镇星逆行入太微中,七十四日去左掖门。七月己未,辰星入太微中,八十日去左掖门。八月己巳,荧惑入太微,二十一日出端门。太微,天子廷也。镇星为贵臣妃后,逆行为匿谋。辰星入太微为大水,一曰后宫有忧。是岁雒水溢至津门,南阳大水。荧惑留入太微中,又为乱臣。是时梁氏专政。九月己酉,昼有流星长二尺所,色黄白。癸巳,荧惑犯岁星,为奸臣谋,大将戮。
永寿二年六月,辰星入太微伏。八月,太白犯轩辕。永寿三年四月,荧惑入东井。七月,太白犯心。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皆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六月甲寅,辰星入太微,遂伏不见。辰星为水,为兵,为妃后。八月戊午,太白犯轩辕大星,为皇后。其三年四月戊寅,荧惑入东井口中,为大臣有诛者。其七月丁丑,太白犯心前星,为大臣。后二年四月,懿献皇后以忧死。大将军梁冀使太仓令秦宫刺杀议郎邴尊,又欲杀邓后母宣,事觉,桓帝收冀及妻寿襄城君印绶,皆自杀。诛诸梁及孙氏宗族,或徙边。是其应也。
延熹四年三月,荧惑犯鬼质。五月,客星见营室,至心转为彗。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延熹四年春三月甲寅,荧惑犯舆鬼质星。五月辛酉,客星在营室,稍顺行,生芒长五尺所,至心一度,转为彗。荧惑犯舆鬼质星,大臣有戮死者。五年十月,南郡太守李肃坐蛮夷贼攻盗郡县,取财物一亿以上,入府取铜虎符,肃背敌走,不救城郭;又监黎阳谒者燕乔坐赃,重泉令彭良杀无辜,皆弃市。京兆虎牙都尉宋谦坐赃,下狱死。客星在营室至心作彗,为大丧。后四年,邓太后以忧死。
按《汉中士女志》:李燮字德公,太尉固子也。父死时二兄亦死,燮为姊所遣,随父门生王成亡命,徐州佣酒家酒家,知非常人,以女妻之。延熹二年,梁冀诛。后月,经阳道晕,五车史官上书:昔有大星升汉而西捲舌,扬芒迫月,荧惑犯帝座,则有大臣枉诛,星在西方太尉固应之,今晕如之,宜有赦命录,其遗嗣以除此异,于是下赦,燮得返旧四府并辟。
延熹六年十一月,太白昼见。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十一月,太白昼见,时邓后家贵盛。
延熹七年三月,扶风鄠皆陨石。七月,辰星犯岁星。八月,荧惑犯鬼质,岁星犯轩辕。十月,太白犯房辰,犯太白。十二月,荧惑犯轩辕。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七年三月癸亥,陨石于鄠。 按《天文志》:陨石右扶风一,鄠又陨石二,皆有声如雷。七月戊辰,辰星犯岁星。八月庚戌,荧惑犯舆鬼质星。庚申,岁星犯轩辕大星。十月丙辰,太白犯房北星。丁卯,辰星犯太白。十二月乙丑,荧惑犯轩辕第二星。辰星犯岁星为兵。荧惑犯质星有戮臣。岁星犯轩辕为女主忧。太白犯房北星为后宫。其八年二月,太仆南乡侯左胜以罪赐死,胜弟中常侍上蔡侯悹、北乡侯党皆自杀。癸亥,皇后邓氏坐执左道废,迁于祠宫死,宗亲侍中泚阳侯邓康、河南尹邓万、越骑校尉邓弼、虎贲中郎将安乡侯邓鲁、侍中监羽林左骑邓德、右骑邓寿、昆阳侯邓统、淯阳侯邓秉、议郎邓循皆系暴室,万、鲁死,康等免官。又荆州刺史芝、交阯刺史葛祗皆为贼所拘略,桂阳太守任引背敌走,皆弃市,荧惑犯舆鬼质星之应也。
延熹八年五月,太白犯鬼质,荧惑入太微。闰月,太白犯心。十月,岁星犯左执法。十一月,岁星入太微。延熹九年正月,岁星入太微。六月,太白入鬼。七月,荧惑入鬼。九月,荧惑入太微。
永康元年正月,荧惑逆入太微,出端门。七月,太白经天,又犯心前星。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皆不载。 按《天文志》:延熹八年五月癸酉,太白犯舆鬼质星。壬午,荧惑入太微右执法。闰月己未,太白犯心前星。十月癸酉,岁星犯左执法。十一月戊午,岁星入太微,犯左执法。九年正月壬辰,岁星入太微中,五十八日出端门。六月壬戌,太白行入舆鬼。七月乙未,荧惑行舆鬼中,犯质星。九月辛亥,荧惑入太微西门,积五十八日。永康元年正月庚寅,荧惑逆行入太微东门,留太微中,百一日出端门。七月丙戌,太白昼见经天。太白犯心前星,太白犯舆鬼质星有戮臣。荧惑入太微为贼臣。太白犯心前星为兵丧。岁星入太微犯左执法,将相有诛者。岁星入守太微五十日,占为人主。太白、荧惑入舆鬼,皆为死丧,又犯质星为戮臣。荧惑留太微中百一日,占为人主。太白昼见经天为兵,忧在大人。其九年十一月,太原太守刘瓆、南阳太守成琎皆坐杀无辜,荆州刺史李隗为贼所拘,尚书郎孟珰坐受金漏言,皆弃市。永康元年十二月丁丑,桓帝崩,太傅陈蕃,大将军窦武、尚书令尹勋、黄门令山冰等皆枉死,太白犯心,荧惑留守太微之应也。
灵帝建宁元年,太白入太微。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建宁元年六月,太白在西方,入太微,犯西蕃南头星。太微,天庭也。太白行其中,宫门当闭,大将被甲兵,大臣伏诛。其八月,太傅陈蕃、大将军窦武谋欲尽诛诸宦者;其九月辛亥,中常侍曹节、长乐五官史朱瑀觉之,矫制杀蕃、武等,家属徙日南北景。
熹平元年,荧惑入南斗中。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熹平元年十月,荧惑入南斗中。占曰:荧惑所守为兵乱。斗为吴。其十一月,会稽贼许昭聚众自称大将军,昭父生为越王,攻破郡县。
熹平二年四月,流星出文昌。八月,太白犯心。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四月,有星出文昌,入紫宫,蛇行,有首尾无身,赤色,有光照垣墙。八月丙寅,太白犯心前星。辛未,白气如一匹练,冲北斗第四星。占曰:文昌为上将贵相。太白犯心前星,为大臣。后六年,司徒刘群为中常侍曹节所谮,下狱死。白气冲北斗为大战。明年冬,扬州刺史臧旻、丹阳太守陈寅,攻盗贼苴康,斩首数千级。
光和元年四月,流星犯轩辕。八月,彗星出亢。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光和元年八月,有星孛于天市。
按《天文志》:四月癸丑,流星犯轩辕第二星,东北行
入北斗魁中。八月,彗星出亢北,入天市中,长数尺,稍长至五六丈,赤色,经历十馀宿,八十馀日,乃消于天菀中。流星为贵使,轩辕为内宫,北斗魁主杀。流星从轩辕出抵北斗魁,是天子大使将出,有伐杀也。至中平元年,黄巾贼起,上遣中郎将皇甫嵩、朱俊等征之,斩首十馀万级。彗除天市,天帝将徙,帝将易都。至初平元年,献帝迁都长安。
光和三年,冬彗星出狼、弧。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三年闰月,有星孛于狼、弧。 按《天文志》:冬,彗星出狼、弧,东行至于张乃去。张为周地,彗星犯之为兵乱。后四年,京都大发兵击黄巾贼。光和五年四月,荧惑在太微。七月,彗出三台。十月,岁星、荧惑、太白三合于虚。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五年秋七月,有星孛于太微。按《天文志》:四月,荧惑在太微中,守屏。七月,彗星出三台下,东行入太微,至太子、幸臣,二十馀日而消。十月,岁星、荧惑、太白三合于虚,相去各五六寸,如连珠。占曰:荧惑在太微为乱臣。是时中常侍赵忠、张让、郭胜、孙璋等,并为奸乱。彗星入太微,天下易主。至中平六年,宫车宴驾。岁星、荧惑、太白三合于虚为丧。虚,齐地。明年,琅邪王据薨。
光和 年,国皇星见。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光和中,国皇星东南角去地一二丈,如炬火状,十馀日不见。占曰:国皇星为内乱,外内有兵丧。其后黄巾贼张角烧州郡,朝廷遣将讨平,斩首十馀万级。中平六年,宫车晏驾,大将军何进令司隶校尉袁绍私募兵千馀人,阴跱雒阳城外,窃呼并州牧董卓使将兵至京都,共诛中官,对战南、北宫阙下,死者数千人,燔烧宫室,迁都西京。及司徒王允与将军吕布诛卓,卓部曲将郭汜、李傕旋兵攻长安,公卿百官吏民战死者且万人。天下之乱,皆自内发。
中平二年,客星出南门。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中平二年十月癸亥,客星出南门中,大如半筵,五色喜怒稍小,至后年六月消。占曰:为兵。至六年,司隶校尉袁绍诛灭中官,大将军部曲将吴匡攻杀车骑将军何苗,死者数千人。
中平三年四月,荧惑守心。十月,月食心。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四月,荧惑逆行守心后星。十月戊午,月食心后星。占曰:为大丧。后三年而灵帝崩。
中平五年二月,彗星出奎。六月,客星出贯索。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五年二月,有星孛于紫宫。 按《天文志》:二月,彗星出奎,逆行入紫宫,后三出,六十馀日乃消。六月丁卯,客星如三升碗,出贯索,西南行入天市,至尾而消。占曰:彗除紫宫,天下易主。客星入天市,为贵人丧。明年四月,宫车晏驾。
中平 年夏,流星起河鼓,入天市,抵宦者。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中平中夏,流星赤如火,长三丈,起河鼓,入天市,抵触宦者星,色白,长二三丈,后尾再屈,食顷乃灭,状似枉矢。占曰:枉矢流发,其宫射,所谓矢当直而枉者,操矢者邪枉人也。中平六年,大将军何进谋尽诛中官,于省中杀进:俱两破灭,天下由此遂大坏乱。
中平六年,太白犯心。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八月丙寅,太白犯心前星,戊辰犯心中大星。其日未冥四刻,大将军何进于省中为诸黄门所杀。己巳,车骑将军何苗为进部曲将吴匡所杀。
献帝初平元年冬十一月庚戌,镇星、荧惑、太白合于尾。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初平二年九月,蚩尤旗见,角、亢南。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九月,蚩尤旗见,长十馀丈,色白,出角、亢之南。占曰:蚩尤旗见,则主征伐四方。其后丞相曹公征讨天下且三十年。初平四年六月,天狗西北行。十月,孛星出两角间。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四年六月辛丑,天狗西北行。冬十月辛丑,有星孛于天市。 按《天文志》:十月,孛星出两角间,东北行入天市中而灭。占曰:彗除天市,天帝将徙,帝将易都。是时上在长安,后二年东迁,明年七月,至雒阳,其八月,曹公迎上都许。
兴平二年冬十月壬寅,有赤气贯紫宫。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建安五年冬十月,有星孛于大梁。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十月辛亥,有星孛于大梁,冀州分也。时袁绍在冀州。其年十一月,绍军为曹公所破。七年夏,绍死,后曹公遂取冀州。建安九年十一月,有星孛于东井。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十一月,有星孛于东井舆鬼,入轩辕太微。
建安十一年春正月,有星孛于北斗。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正月,有星孛于北斗,首在斗中,尾贯紫宫,及北辰。占曰:彗星扫太微宫,人主易位。其后魏文帝受禅。
建安十二年冬十月,有星孛于鹑尾。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十月辛卯,有星孛于鹑尾。荆州分也,时荆州牧刘表据荆州,时益州从事周群,以荆州牧将死而失土。明年秋,表卒,以小子琮自代。曹公将伐荆州,琮惧,举军诣公降。建安十七年十二月,有星孛于五诸侯。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十二月,有星孛于五诸侯。周群以为西方专据土地者,皆将失土。是时益州牧刘璋据益州,汉中太守张鲁别据汉中,韩遂据凉州,宋建别据枹罕。明年冬,曹公遣偏将击凉州。十九年,获宋建;韩遂逃于羌中,病死。其年秋,璋失益州。二十年秋,曹公攻汉中,鲁降。
建安十八年秋,岁、镇、荧惑俱入太微。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十八年秋,岁星、镇星、荧惑俱入太微,逆行留守帝坐百馀日。占曰:岁星入太微,人主改。
建安二十二年冬,有星孛于东北。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建安二十三年三月,孛星见东方。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二十三年三月,孛星晨见东方二十馀日,夕出西方,犯历五车、东井、五诸侯、文昌、轩辕、后妃、太微,锋炎指帝坐。占曰:除旧布新之象也。
后主景曜元年,景星见。
按《三国蜀志·后主传》:景曜元年,姜维还成都,史官言景星见,于是大赦,改年。
魏
文帝黄初三年,客星见太微。
按《三国魏志·文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黄初三年九月甲辰,客星见太微左掖门内。占曰:客星出太微,国有兵丧。十月,帝南征孙权。是后,累有征役。黄初四年三月,月犯心。六月,太白昼见。十一月,月晕北斗。十二月,月犯心。
按《魏志·文帝本纪》:四年三月癸卯,月犯心中央大星。
按《晋书·天文志》:三月癸卯,月犯心大星。占曰:心为
天王位,王者恶之。六月甲申,太白昼见。案刘向五纪论曰:太白少阴,弱,不得专行,故以己未为界,不得经天而行。经天则昼见,其占为兵丧,为不臣,为更王;强国弱,小国强。是时孙权受魏爵号,而称兵距守。其十二月丙子,月犯心大星。占同上。 按《宋书·天文志》:十一月 月晕北斗。占曰:有大丧,赦天下。七年五月,文帝崩,明 即位,大赦天下。
黄初五年十月,太白昼见,岁星入太微。十一月,太白又昼见。
按《魏志·文帝本纪》:五年十月乙卯,太白昼见。 按《晋书·天文志》:十月乙卯,太白昼见。占同上。又岁星入太微逆行,积百四十九日乃出。占曰:五星入太微,从右入三十日以上,人主有大忧。一曰:有赦至。七年五月,帝崩,明帝即位,大赦天下。 按《宋书·天文志》:十一月辛卯,太白又昼见。
黄初六年五月,荧惑入太微,与岁星俱犯右执法。十月,有星孛少微。
按《魏志·文帝本纪》:六年五月壬戌,荧惑入太微。 按《晋书·天文志》:五月壬戌,荧惑入太微,至壬申,与岁星相及,俱犯右执法,至癸酉乃出。占曰:从右入三十日以上,人主有大忧。又曰:月、五星犯左右执法,大臣有忧。一曰:执法者诛,金、火尤甚。十一月,皇子东武阳王鉴薨。七年正月,骠骑将军曹洪免为庶人。四月,征南大将军夏侯尚薨。五月,帝崩。蜀记称明帝问黄权曰:天下鼎立,何地为正。对曰:当验天文。往者荧惑守心而文帝崩,吴、蜀无事,此其验也。案三国史并无荧惑守心之文,疑是入太微。八月,吴遂围江夏,寇襄阳,大将军宣帝救襄阳,斩吴将张霸等,兵丧更王之应也。
又按《志》:十月乙未,有星孛于少微,历轩辕。占为兵
丧,除旧布新之象。时帝军广陵,辛丑,亲御甲冑观兵。明年五月,帝崩。
明帝太和四年,太白犯岁星。
按《魏志·明帝本纪》:太和四年十一月,太白犯岁星。按《晋书·天文志》:十一月壬戌,太白犯岁星。占曰:太白犯五星,有大兵。五年三月,诸葛亮以大众寇天水。时宣帝为大将军,距退之。
太和五年五月,荧惑犯房。十一月,月犯轩辕。十二月,月犯填星。
按《魏志·明帝本纪》:五年十一月乙酉,月犯轩辕大星。十二月甲辰,月犯填星。 按《晋书·天文志》:五月,荧惑犯房。占曰:房四星,股肱臣将相位也,月、五星犯守之,将相有忧。其七月,车骑将军张合追诸葛亮,为亮所害。十二月,太尉华歆薨。其十一月乙酉,月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忧。
太和六年三月,月犯轩辕。十一月,太白昼见,有星孛于太微。
按《魏志·明帝本纪》:六年三月乙亥,月犯轩辕大星。十一月丙寅,太白昼见。有星孛于翼,近太微上将星。按《晋书·天文志》:三月乙亥,月又犯轩辕大星。十一月丙寅,太白昼见南斗,遂历八十馀日,恒见。占曰:吴有兵。明年,孙权遣张弥等将兵万人,锡授公孙文懿为燕王,文懿斩弥等,虏其众。青龙三年正月,太后郭氏崩。 又按《志》:十一月景寅,有星孛于翼,近太微上将星。占曰:为兵丧。甘氏曰:孛彗所当之国,是受其殃。翼又楚分野,孙权封略也。明年,权有辽东之败。又明年,诸葛亮入秦川。孙权发兵,缘江淮屯要冲,权自围新城以应亮,天子东征权。
青龙二年二月,太白犯荧惑。十月,月犯镇星,又犯太白。
按《魏志·明帝本纪》:青龙二年二月乙未,太白犯荧惑。五月,太白昼见。十月乙丑,月犯填星及轩辕。戊寅,月犯太白。 按《晋书·天文志》:二月己未,太白犯荧惑。占曰:大兵起,有大战。是年四月,诸葛亮据渭南,吴亦起兵应之,魏东西奔命。 又按《志》:十月己丑,月又犯填星。占同上。戊寅,月犯太白。占曰:人君死,又为兵。景初元年七月,公孙懿叛。二年正月,遣宣帝讨之。三年正月,天子崩。
青龙三年三月,月犯舆鬼。五月,太白昼见。六月,填星犯井钺。太白又犯之。七月,月犯键闭,填星犯井。十月,太白昼见。是岁,有长星西南流。
按《魏志·明帝本纪》:三年十月壬申,太白昼见。 按《晋书·天文志》:三月辛卯,月犯舆鬼。〈按《宋志》俱作二年〉舆鬼,主斩杀。占曰:人多病,国有忧。又曰:大臣忧。是年夏及冬,大疫。四年五月,司徒董昭薨。其五月丁亥,太白昼见,积三十馀日以晷度,推之非秦魏,则楚也。是时,诸葛亮据渭南,宣帝与相持;孙权寇合肥,又遣陆议、孙昭等入淮沔,天子亲东征。蜀本秦地,则为秦魏及楚兵悉起矣。其七月己巳,月犯键闭。占曰:有火灾。三年七月,崇华殿灾。三年六月丁未,填星犯井钺。戊戌,太白又犯之。占曰:凡月、五星犯井钺,悉为兵灾。一曰:斧钺用,大臣诛。七月己丑,填星犯东井距星。占曰:填星入井,大人忧。行近距,为行阴。其占曰:大水,五谷不成。景初元年夏,大水,伤五谷。其年十月壬申,太白昼见,在尾,历二百馀日,恒昼见。占曰:尾为燕,有兵。十二月戊辰,月犯钩钤。占曰:王者忧。 又按《志》:蜀后主建兴十三年,〈按《宋志》作十二年〉诸葛亮帅大众伐魏,屯于渭南。有长星赤而芒角,自东北西南流,投亮营,三投再还,往大还小。占曰:两军相当,有大流星来走军上及坠军中者,皆破败之徵也。九月,亮卒于军,焚营而退,群帅交怨,多相诛残。
青龙四年闰正月,填星犯井钺。三月,犯东井,太白昼见。五月,太白犯毕。七月,犯轩辕。十月,有星孛于大辰,犯宦者天纪。
按《魏志·明帝本纪》:四年春二月,太白复昼见,月犯太白,又犯轩辕一星,入太微而出。七月甲寅,太白犯轩辕大星。十月甲申,有星孛于大辰,乙酉,又孛于东方。十一月己亥,彗星见,犯宦者天纪星。 按《高堂隆传》:是岁,有星孛于大辰。隆上疏曰:凡帝王徙都立邑,皆先定天地、社稷之位,敬恭以奉之。将营宫室,则宗庙为先,厩库为次,居室为后。今圜丘、方泽、南北郊、明堂、社稷,神位未定,宗庙之制又未如礼,而崇饰居室,士民失业。外人咸云宫人之用,与兴戎军国之费,所尽略齐。民不堪命,皆有怨怒。《书》曰: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威自我民明威,舆人作颂,则向以五福,民怒吁嗟,则威以六极,言天之赏罚,随民言,顺民心也。是以临政务在安民为先,然后稽古之化,格于上下,自古及今,未尝不然也。夫采椽卑宫,唐、虞、大禹之所以垂皇风也;玉台琼室,夏癸、商辛之所以犯昊天也。今之宫室,实违礼度,乃更建立九龙,华饰过前。天彗章灼,始起于房心,犯帝座而干紫微,此乃皇天子爱陛下,是以发教戒之象,始卒皆于尊位,殷勤郑重,欲必觉寤陛下;斯乃慈父恳切之训,宜崇孝子祗耸之礼,以率先天下,以昭示后昆,不宜有忽,以重天怒。 按《晋书·天文志》:闰正月己巳,填星犯井钺。三月癸卯,填星犯东井。己巳,太白与月加景昼见。五月壬寅,太白犯毕左股第一星。占曰:毕为边兵,又主刑罚。九月,凉州塞外胡阿毕师使侵犯诸国,西域校尉张就讨之,斩首捕虏万计。其年七月甲寅,太白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忧。景初元年,皇后毛氏崩。 又按《志》:十月甲申有星孛于大辰,长三尺。乙酉,又孛于东方。十一月己亥,彗星见,犯宦者天纪星。占曰:大辰为天王,天下有丧。刘向五纪论曰:春秋,星孛于东方,不言宿者,不加宿也。宦者在天市,为中外有兵。天纪为地震,孛彗主兵丧。景初元年六月,地震。九月,吴将朱然围江夏。皇后毛氏崩。二年正月,讨公孙文懿。三年正月,明帝崩。
景初元年二月,月犯房。七月,太白昼见。十月,月犯荧惑。
按《魏志·明帝本纪》:景初元年七月辛卯,太白昼见。十月丁未,月犯荧惑。 按《晋书·天文志》:二月乙酉,月犯房第二星。占曰:将军有忧。其七月,司徒陈矫薨。二年四月,司徒韩暨薨。其七月辛卯,太白昼见,积二百八十馀日。时公孙文懿自立为燕王,署置百官,发兵拒守,宣帝讨灭之。 又按《志》:十月丁未,月犯荧惑。占曰:贵人死。二年四月,司徒韩暨薨。
景初二年二月,月犯心。五月,又犯心。八月,彗星见张,有星北流。十月,月犯箕,客星见危。十一月,又犯心。按《魏志·明帝本纪》:二年二月癸丑,月犯心距星,又犯心中央大星。五月乙亥,月犯心距星,又犯中央大星。八月癸丑,有彗星见张宿。十一月,月犯心中央大星。
按《晋书·天文志》:二月己丑,月犯心距星,又犯中央
大星。五月乙亥,月又犯心距星及中央大星。案占曰:王者恶之。犯前星,太子有忧。三年正月,帝崩。太子立,卒见废。其年十月甲午,月犯箕。占曰:将军死。正始元年四月,车骑将军黄权薨。其闰十一月癸丑,月犯心中央大星。 又按《志》:八月,彗星见张,长三尺,逆西行,四十一日灭。占同上。张,周分野。十月癸巳,客星见危,逆行,在离宫北、腾蛇南。甲辰,犯宗星。己酉,灭。占曰:客星所出有兵丧。虚危为宗庙,又为坟墓。客星近离宫,则宫中将有大丧,就先君于宗庙之象也。三年正月,帝崩。 又按《志》:宣帝围公孙文懿于襄平。八月景寅夜,有大流星长数十丈,白色有芒鬣,从首山东北流,坠襄平城东南。占曰:围城而有流星来走城上及坠城中者破。又曰:星坠,当其下有战场。又曰:凡星所坠,国易姓。九月,文懿突围走,至星坠所被斩,屠城,坑其众。
齐王正始元年四月,月犯昴。十月,又犯之,彗星见西方,犯太白羽林。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正始元年四月戊午,月犯昴东头第一星。十月庚寅,月又犯昴北第四星。占曰:月犯昴,胡不安。二年六月,鲜卑阿妙儿等寇西方,燉煌太守王延破之,斩二万馀级。三年,又斩鲜卑大帅及千馀级。 又按《志》:十月乙酉,彗星见西方,在尾,长二丈,拂牵牛,犯太白。十一月甲子,进犯羽林。占曰:尾为燕,又为吴,牛亦吴越之分。太白为上将,羽林中军兵。为吴越有丧,中军兵动。二年五月,吴遣三将寇边。吴太子登卒。六月,宣帝讨诸葛恪于皖。太尉满宠薨。
正始二年,月犯舆鬼。
正始三年,月犯舆鬼。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二年九月癸酉,月犯舆鬼西北星。三年二月丁未,又犯西南星。占曰:有钱令。一曰:大臣忧。三年二月,太尉满宠薨。四年正月,帝加元服,赐群臣钱各有差。
正始四年十月十一月,月再犯井钺。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四年十月、十一月,月再犯井钺。是月,宣帝讨诸葛恪,恪弃城走。五年二月,曹爽征蜀。
正始五年,填星犯亢。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五年十一月癸巳,填星犯亢距星。占曰:诸侯有失国者。正始六年,彗星见七星。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六年八月戊午,彗星见七星,长二尺,色白,进至张,积二十三日灭。
正始七年七月,月犯角,荧惑犯毕。十一月,彗见于轸。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七年七月丁丑,月犯左角。占曰:天下有兵,左将军死。七月乙亥,荧惑犯毕距星。占曰:有边兵。一曰:刑罚用。 又按《志》:十一月癸亥,彗又见轸,长一尺,积百五十六日灭。正始九年正月,月犯亢。三月,彗见于昴。七月,又见翼轸,填犯键闭。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九年正月辛亥,月犯亢南星。占曰:兵起。一曰:将军死。七月癸丑,填犯键闭。占曰:王者不宜出宫下殿。嘉平元年,天子谒陵,宣帝奏诛曹爽等。天子野宿,于是失势。 又按《志》:三月,彗又见昴,长六尺,色青白,芒西南指。七月,又见翼,长二尺,进至轸,积四十二日灭。案占曰:七星张为周分野,翼轸为楚,昴为赵魏。彗所以除旧布新,主兵丧也。嘉平元年,宣帝诛曹爽兄弟及其党与,皆夷三族,京师严兵。三年,诛楚王彪,又袭王淩于淮南。淮南,东楚也。魏诸王幽于邺。
嘉平元年正月,太白袭月。六月,犯东井。四月,犯舆鬼。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嘉平元年正月甲午,太白袭月。宣帝奏永宁太后废曹爽等。又按《志》:六月壬戌,太白犯东井距星。占曰:国失政,
大臣为乱。四月辛巳,太白犯舆鬼。占曰:大臣诛。一曰:兵起。
嘉平二年三月,太白犯井。五月,荧惑入南斗。十二月,月犯舆鬼。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王淩传》:二年,荧惑守南斗,淩谓:斗中有星,当有暴贵者。三年春,吴贼塞涂水。淩欲因此发,大严诸军,表求讨贼;诏报不听。淩阴谋滋甚,遣将军杨弘以废立事告兖州刺史黄华,华、弘连名以白太傅司马宣王。宣王乘水道讨淩。淩自知势穷,乃乘船单出迎宣王,遣掾王彧谢罪,送印绶、节钺。军到丘头,淩面缚水次。宣王承诏遣主簿解缚反服,见淩,慰劳之,还印绶、节钺,遣步骑六百人送还京都。淩至顷,饮药死。
〈注〉《魏略》曰:淩闻东平民浩详知星,呼问详。详疑淩有所挟,欲悦其意,不言吴当有死丧,而言:淮南,楚分也,今吴、楚同占,当有王者兴。故淩计遂定。
按《晋书·天文志》:三月己未,太白又犯井距星。三年七月,王淩与楚王彪有谋,皆伏诛,人主遂卑。 又按《志》:吴孙权赤乌十三年夏五月,日北至,荧惑逆行,入南斗。秋七月,犯魁第三星而东。汉晋春秋云逆行。案占:荧惑入南斗,三月吴王死。一曰:荧惑逆行,其地有死君。太和二年,权薨,是其应也,故国志书于吴。是时,王淩谋立楚王彪,谓斗中有星,当有暴贵者,以问知星人浩详。详疑有故,欲悦其意,不言吴有死丧,而言淮南楚分,吴楚同占,当有王者兴,故淩计遂定。 又按《志》:十二月〈《宋志》作十月〉景申,月犯舆鬼。
嘉平三年四月,月犯井。五月,犯亢。七月,犯鬼。九月,又犯之。十月,荧惑犯亢。十一月,有星孛于营室。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三年四月戊寅,月犯东井。五月甲寅,月犯亢距星。占曰:军将死。一曰:为兵。是月,王淩、楚王彪等诛。七月,皇后甄氏崩。四年三月,吴将为寇,镇东将军诸葛诞破走之。其年七月己巳,犯舆鬼。九月乙巳,又犯之。十月癸未,荧惑犯亢南星。占曰:臣有乱。是年十一月癸亥,有星孛于营室,西行,积九十日灭。占曰:有兵丧。室为后宫,后宫且有乱。
嘉平四年二月,彗星见。十一月,月犯鬼。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四年十一月丁未,月又犯鬼积尸。 又按《志》:二月丁酉,彗星见西方,在胃,长五六丈,色白,芒南指,贯参,积二十日灭。
嘉平五年六月,太白犯角,月犯箕。七月,月犯井钺,又犯鬼。十一月,月犯东井,彗又见于轸。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五年六月戊午,太白犯角。占曰:群臣有谋,不成。庚辰,月犯箕星。占曰:将军死。七月,月犯井钺。丙午,月又犯鬼西北星。占曰:国有忧。十一月癸酉,月犯东井距星。占曰:将军死。 又按《志》:十一月,彗星又见轸,长五丈,在太微左执法西,东南指,积百九十日灭。案占:胃,兖州之分野。参,主兵。太微,天子庭。执法,为执政。孛彗为兵丧,除旧布新之象。
嘉平六年,白气经天。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王朗传》:朗子肃,为河南尹。嘉平六年,白气经天,大将军司马景王问肃其故,肃答曰:此蚩尤之旗也,东南其有乱乎。君若修己以安百姓,则天下乐安者归德,倡乱者先亡矣。
高贵乡公正元元年,白气出南斗,星茀于斗牛。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正元元年正月,镇东将军毋丘俭、扬州刺史文钦反,兵俱败,诛死。二月,李丰及弟翼、后父张缉等谋乱,事泄,悉诛,皇后张氏废。九月,帝废为齐王。蜀将姜维攻陇西,车骑将军郭淮讨破之。十一月,白气出南斗侧,广数丈,长竟天。王肃曰:蚩尤之旗也,东南其有乱乎。
正元二年正月,彗星见。二月,荧惑犯东井。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二年正月,有彗星见于吴越分,西北竟天。镇东大将军毋丘俭等据淮南叛,景帝讨平之。案占:蚩尤旗见,王者征伐四方。自后又征淮南,西平巴蜀。是岁,吴主孙亮五凤元年也。斗牛,吴越分。案占:吴有兵丧,除旧布新之象也。太平三年,孙綝盛兵围宫,废亮为会稽王,故国志又书于吴也。淮南东江同扬州之地,故于时变见吴、楚。之分则魏之淮南,多与吴同灾。是以毋丘俭以孛为己应,遂起兵而败。后三年,即魏甘露二年,诸葛诞又反淮南,吴遣将救之。及城陷,诞众与吴兵死没各数万人,犹前长星之应也。 又按《志》:二月戊午,荧惑犯东井北辕西头第一星。
甘露元年七月,荧惑犯井钺。八月,月犯箕。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甘露元年七月乙卯,荧惑犯东井钺星。壬戌,月又犯钺星。八月辛亥,月犯箕。吴孙亮废。
甘露二年三月庚子,太白犯东井,岁星又犯之。六月,月犯心。八月,岁星犯井钺。九月,岁星乘井钺。十月,太白犯亢。十一月,彗星见两角间。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二年〈《宋书》作三年〉三月庚子,太白犯东井。占曰:国失政,大臣为乱。是夜,岁星又犯东井。占曰:兵起。至景元元年,高贵乡公败。 又按《志》:六月己酉,月犯心中央大星。八月壬子,岁星犯井钺。九月庚寅,岁星逆行,乘井钺。十月丙寅,太白犯亢距星。占曰:逆臣为乱,人君忧。景元元年五月,有成济之变及诸葛诞诛,皆其应也。 又按《志》:十一月,彗星见角,色白。占曰:彗星见两角间色白者,军起不战,邦有大丧。景元元年,高贵乡公为成济所害。
甘露三年四月,岁星犯舆鬼。十月,客星见太微。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三年八月壬辰,岁星犯舆鬼锧星。占曰:斧锧用,大臣诛。四年四月甲申,岁星又犯舆鬼东南星。占曰:鬼东南星主兵,木入鬼,大臣诛。景元元年,杀尚书王经。 又按《志》:甘露四年十月丁丑,客星见太微中,转东南行,历轸宿,积七日灭。占曰:客星出太微,有兵丧。景元元年,高贵乡公被害。
陈留王景元元年,月犯建星。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景元元年二月,月犯建星。案占:月五星犯建星,大臣相谮。是后钟会、邓艾破蜀,会谮艾。
景元二年,荧惑犯右执法。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二年四月,荧惑入太微,犯右执法。占曰:人主有大忧。一云:大臣忧。
景元三年,彗星见亢。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三年十一月壬寅,彗星见亢,色白,长五寸,转北行,积四十五日灭。占曰:为兵丧。一曰:彗星见亢,天子失德。四年,钟会、邓艾伐蜀,剋之。二将反乱,皆诛。
景元四年六月,大流星二分流南北。十月,岁星守房。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四年六月,有大流星二并如斗,见西方,分流南北,光照地,隆隆有声。案占:流星为贵使,星大者使大。是年,钟、邓剋蜀,二星盖二帅之象。二帅相背,又分流南北之应。钟会既叛,三军愤怒,隆隆有声,兵将怒之徵也。 又按《志》:十月,岁星守房。占曰:将相忧。一云:有大赦。明年,邓艾、钟会皆夷灭,赦蜀土。五年,帝逊位。
咸熙二年,彗星见王良。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咸熙二年五月,彗星见王良,长丈馀,色白,东南指,积十二日灭。占曰:王良,天子御驷。彗星埽之,禅代之表,除旧布新之象也。色白为丧。王良在东壁宿,又并州之分野。八月,文帝崩。十二月,武帝受魏禅。
吴
大帝嘉禾五年冬十月,彗星见于东方。
按《三国吴志·孙权传》云云。
废帝五凤元年冬十一月,星茀于斗牛。
按《吴志·孙亮传》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云云。
太平元年,太白犯斗,月犯东井。
按《吴志·孙亮传》:太平元年九月壬辰,太白犯南斗。按《晋书·天文志》:九月壬辰,太白犯南斗。占曰:太白犯斗,国有兵,大臣有反者。其明年,诸葛诞反。又明年,孙綝废亮。吴魏并有兵事也。 又按《志》:九月丁巳,月犯东井。
[book_title]第三十七卷
第三十七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十一
晋〈武帝泰始三则 咸宁四则 太康四则 太熙一则 惠帝元康五则 永康二则 永宁二则 太安三则 永兴二则 光熙一则 怀帝永嘉六则 元帝建武一则 太兴四则 永昌一则 明帝太宁一则 成帝咸和四则 咸康八则 康帝建元二则 穆帝永和十二则 升平五则 哀帝兴宁三则 太和五则 简文帝咸安二则 孝武帝宁康三则 太元二十一则 安帝隆安五则 元兴三则 义熙十四则 恭帝元熙二则〉
庶徵典第三十七卷
星变部汇考十一
晋武帝泰始四年正月,彗星见轸。七月,星陨如雨。
按《晋书·武帝本纪》:泰始四年正月,有星孛于轸。 按《天文志》:正月景戌,彗星见轸,青白色,西北行,又转东行。占曰:为兵丧,轸又楚分野。三月,皇太后王氏崩。十月,吴寇江夏、襄阳。 又按《志》:七月,星陨如雨,皆西流。占曰:星陨为百姓叛。西流,吴人归晋之象也。二年,吴夏口督孙秀率部曲二千馀人来降。
泰始五年秋九月,有星孛于紫宫。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九月,星孛于紫宫。占如上。紫宫,天子内宫。十年,武元杨皇后崩。泰始十年十二月,有星孛于轸。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占曰:天下兵起,轸又楚分野。
咸宁二年六月,有星孛于氐。七月,孛于大角。八月,孛于太微。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二年六月甲戌,星孛于氐。占曰:天子失德易政。氐,又兖州分。七月,星孛大角。大角为帝坐。八月,星孛太微,至翼、北斗、三台。占曰:太微,天子庭,大人恶之。一曰:有改王。翼,又楚分野。北斗主杀罚,三台为三公。
咸宁三年,孛星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三年正月,有星孛于西方。三月,有星孛于胃。 按《天文志》:正月,星孛于西方。三月,星孛于胃。胃,徐州分。四月,星孛女御。女御为后宫。五月,又孛于东方。七月,星孛紫宫。占曰:天下易王。
咸宁四年四月,蚩尤旗见东井。九月,太白当见不见。按《晋书·武帝本纪》:四年夏四月,蚩尤旗见东井。 按《天文志》:后年,倾三方伐吴,是其应也。 又按《志》:九月,太白当见不见。占曰:是谓失舍,不有破军,必有亡国。是时羊祜表求伐吴,上许之。五年十一月,兵出,太白始夕见西方。太康元年三月,大破吴军,孙皓面缚请罪,吴国遂亡。
咸宁五年三月,星孛于柳。四月,孛于女御。七月,孛于紫宫。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占曰:外臣陵主。柳,又三河分野。大角、太微、紫宫、女御并为王者。明年吴亡,是其应也。孛主兵丧。征吴之役,三河、徐、兖之兵悉出,交战于吴楚之地,吴丞相都督以下枭戮十数,偏裨行阵之徒馘斩万计,皆其徵也。
太康二年八月,有星孛于张。十一月,有星孛于轩辕。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八月,有星孛于张。占曰:为兵丧。十一月,星孛于轩辕。占曰:后宫当之。
太康四年,星孛于西南。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三月戊申,星孛于西南。是年,齐王攸、任城王陵、琅邪王胄、新都王咏薨。
太康八年三月,荧惑守心。九月,星孛于南斗。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八年三月,荧惑守心。占曰:王者恶之。太熙元年四月乙酉,帝崩。 又按《志》:九月,星孛于南斗,长数十丈,十馀日灭。占曰:斗主爵禄,国有大忧。一曰:孛于斗,王者疾病,天下易政,大乱兵起。
太康九年八月,星陨如雨。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刘向传云:下去其上之象。后三年,帝崩而惠帝立,天下自此乱矣。
太熙元年,客星在紫宫。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太熙元年四月,客星在紫宫。占曰:为兵丧。太康末,武帝耽宴游,多疾病。是月己酉,帝崩。永平元年,贾后诛杨骏及其党与,皆夷三族,杨太后亦见弑。又诛汝南王亮、太保卫瓘、楚王玮,王室兵丧之应也。
惠帝元康三年春,太白守毕。四月,荧惑守太微。是年,填星、岁星、太白聚于毕昴。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元康三年四月,荧惑守太微六十日。占曰:诸侯三公谋其上,必有斩臣。一曰:天子亡国。是春太白守毕,至是百馀日。占曰:有急令之忧。一曰:相死。又为边境不安。后贾后陷杀太子。 又按《志》:填星、岁星、太白三星聚于毕昴。占曰:为兵丧。毕昴,赵地也。后贾后陷杀太子,赵王废后,又杀之,斩张华、裴頠,遂篡位,废帝为太上皇,天下从此遘乱连祸。
元康四年九月甲午,枉矢东北竟天。
按《晋书·惠帝本纪》云云。 按《元经》:枉矢竟天。注枉矢曷。谓曰:星如流矢也。《星经》云:枉矢所触,天下所伐也。甲午,枉矢竟天,自西南流东北,坤不利东北。其贾后之谓乎。
元康五年四月,彗星见于西方孛于奎,至轩辕。按《晋书·惠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四月,有星孛于奎,至轩辕、太微,经三台、大陵。占曰:奎为鲁,又为库兵,轩辕为后宫,太微天子廷,三台为三司,大陵有积尸死丧之事。其后武库火,西羌反。后五年,司空张华遇祸,贾后废死,鲁公贾谧诛。又明年,赵王伦篡位。于是三王兴兵讨伦,兵士战死十馀万人。
元康六年六月,枉矢东南行。十月,太白昼见。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六月景午夜,有枉矢自斗魁东南行。案占曰:以乱伐乱。北斗主执杀,出斗魁,居中执杀者,不直之象也。是后,赵王杀张、裴,废贾后,以理太子之冤,因自篡盗,以至屠灭,以乱伐乱之应也。一曰,氐帅齐万年反之应也。 又按《志》:十月乙未,太白昼见。
元康九年六月,荧惑守心。八月,入羽林。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九年六月,荧惑守心。占曰:王者恶之。八月,荧惑入羽林。占曰:禁兵大起。其后,帝见废为太上皇,俄而三王起兵讨赵王伦,伦悉遣中军兵相距累月。〈按《宋志》作二月,荧惑守心。〉
永康元年三月,妖星见南方。中台星拆,太白昼见。五月,荧惑入南斗。八月,入箕。十二月,彗星见。
按《晋书·惠帝本纪》:永康元年三月,妖星见于南方。十二月,彗星见于东方。 按《天文志》:三月,妖星见南方。占曰:妖星出,天下大兵将起。是月贾后杀太子,赵王伦寻废杀后,斩司空张华,又废帝自立。于是三王并起,迭总大权。其十二月,彗星出牵牛之西,指天市。占曰:牛者七政始,彗出之,改元易号之象也。天市一名天府,一名天子旗,帝坐在其中。明年,赵王伦篡位,改元,寻为大兵所灭。 又按《志》:三月,中台星拆,太白昼见。占曰:台星失常,三公忧。太白昼见,为不臣。是月,贾后杀太子,赵王伦寻废杀后,斩司空张华。其五月,荧惑入南斗。占曰:宰相死,兵大起。斗;又吴分野。是时,赵王伦为相,明年,篡位,三公兴师诛之。大安二年,石冰破扬州。其八月,荧惑入箕。占曰:人主失位,兵起。明年赵王伦篡位,改元。
永康二年二月,太白入东井。夏四月,彗星见齐分。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二月,太白出西方,逆行入东井。占曰:国失政,大臣为乱。四月,彗星见齐分。占曰:齐有兵丧。是时,齐王囧起兵讨赵王伦,伦灭囧拥兵不朝,专权淫奢。明年,诛死。
永宁元年,五星互经天,辰星、岁星、太白皆昼见。七月,岁星守虚危。辰星入太微。太白守右掖门。八月,填星犯左执法。荧惑守昴。辰星守鬼。九月,月犯左角。
按《晋书·惠帝本纪》:永宁元年,五星经天,纵横无常。夏四月,岁星昼见。 按《天文志》:自正月至于闰月,五星互经天,纵横无常。星传曰:日阳,君道也;星阴,臣道也。日出则星亡,臣不得专也。昼而星见于上者为经天,其占为不臣,为更王。今五星悉经天,天变所未有也。石氏说曰:辰星昼见,其国不亡则大乱。是后,台鼎方伯,互执大权,二帝流亡,遂至六夷更王,迭据华夏,亦载籍所未有也。其四月,岁星昼见。五月,太白昼见。占同前。七月,岁星守虚危。占曰:木守虚危,有兵忧。虚危,齐分。一曰:守虚,饥;守危,徭役烦多,下屈竭。辰星入太微,占曰为内乱,一曰群臣相杀。太白守右掖门,占曰:为兵,为乱,为贼。八月戊午,填星犯左执法,又犯上相,占曰上相忧。荧惑守昴,占曰赵魏有灾。辰星守舆鬼,占曰秦有灾。九月丁未,月犯左角。占曰:人主忧。一曰:左卫将军死,天下有兵。
永宁二年四月,岁星昼见。十一月,荧惑、太白𩰚于虚危。十二月,荧惑袭太白于营室。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四月癸酉,岁星昼见。占曰:为臣强。初,齐王囧定京都,因留辅政,遂专傲无君。是月,成都、河间檄长沙王乂讨之。囧、乂交战,攻焚宫阙,囧兵败,夷灭。乂杀其兄上军将军实以下二十馀人。大安二年,成都攻长沙,于是公私饥困,百姓力屈。 又按《志》:十一月,荧惑、太白𩰚于虚危。占曰:大兵起,破军杀将。虚危,又齐分也。十二月,荧惑袭太白于营室。占曰:天下兵起,亡君之戒。一曰:易相。〈与岁星昼见事应同〉
太安元年四月,彗星昼见。
按《晋书·惠帝本纪》云云。
太安二年二月,太白入昴。三月,彗星见。七月,荧惑入井,太白守太微。十一月,岁星入月,有星昼陨。
按《晋书·惠帝本纪》:二年十一月辛巳,星昼陨,声如雷。
按《天文志》:二月,太白入昴。占曰:天下扰,兵大起。七
月,荧惑入东井。占曰:兵起,国乱。是秋,太白守太微上将。占曰:上将以兵亡。是年冬,成都、河间攻洛阳。八年,长沙王奉帝出距二王。二年正月,东海王越执长沙王乂,张方又杀之。 又按《志》:三月,彗星见东方,指三台。占曰:兵丧之象。三台为三公。三年正月,东海王越执太尉、长沙王乂,张方又杀之。 又按《志》:十一月庚辰,岁星入月中。占曰:国有逐相。十二月壬寅,太白犯月。占曰:天下有兵。 又按《志》:十一月辛巳,有星昼陨中天北下,光变白,有声如雷。案占:名曰营首。营首所在,下有大兵,流血。明年,刘元海、石勒攻略并州,多所残灭。王浚起燕代,引鲜卑攻掠邺中,百姓涂地。有声如雷,怒之象也。
太安三年正月,荧惑犯岁星,月犯太白,荧惑入南斗。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正月,荧惑犯岁星。占曰:有战。七月,左卫将军陈眕奉帝伐成都,六军败绩。 又按《志》:正月己卯,月犯太白,占同青龙元年。七月,左卫将军陈眕等率众奉帝伐成都王,六军败绩,兵逼乘舆。后二年,帝崩。 又按《志》:正月,荧惑入南斗,占同永康。〈与月犯太白事应同〉是时,天下盗贼群起,张昌尤盛。
永兴元年五月,客星守毕。七月,星陨,太白犯角、亢。九月,太白入南斗。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永兴元年五月,客星守毕。占曰:天子绝嗣。一曰:大臣有诛。时诸王拥兵,其后惠帝失统,终无继嗣。 又按《志》:七月庚申,太白犯角、亢,经房、心,历尾、箕。九月,入南斗。占曰:犯角,天下大战;犯亢,有大兵,人君忧;入房心,为兵丧;犯尾箕,女主忧。一曰:天下大乱。入南斗,有兵丧。一曰:将军为乱。其所犯守,又兖、豫、幽、冀、扬州之分野。是年七月,有荡阴之役。九月,王浚杀幽州刺史和演,攻邺,邺溃,于是兖豫为天下兵冲。陈敏又乱扬土。刘元海、石勒、李雄等并起微贱,跨有州郡。皇后羊氏数被幽废。皆其应也。 又按《志》:七月乙丑,星陨有声。
永兴二年四月,太白犯狼星。八月,星孛于昴毕。九月,岁星守井。十月,星陨星孛于北斗。
按《晋书·惠帝本纪》:二年十月,有星孛于北斗。 按《天文志》:四月丙子,太白犯狼星。占曰:大兵起。九月,岁星守东井。占曰:有兵,井又秦分野。是年,苟晞破公师蕃,张方破范阳王虓,关西诸将攻河间王颙,奔走,东海王迎杀之。 又按《志》:八月,有星孛于昴毕。占曰:为兵丧。昴毕又赵魏分野。十月丁丑,有星孛于北斗。占曰:璇玑更授,天子出走。又曰:强国发兵,诸侯争权。是后,诸王交兵,皆有应。明年,惠帝崩。 又按《志》:十月,星又陨有声。占同上。是后,遂亡中夏。
光熙元年四月,太白失行。五月,枉矢西南流。九月,荧惑守心,填星守房,心犯岁星。十二月,太白犯填星。
按《晋书·惠帝本纪》:光熙元年五月,枉矢西南流。 按《天文志》:四月,太白失行,自翼入尾、箕。占曰:太白失行而北,是谓反生。不有破军,必有屠城。五月,汲桑攻邺,魏郡太守冯嵩出战,大败,桑遂害东燕王腾,杀万馀人,焚烧魏时宫室皆尽。其九月丁未,荧惑守心。占曰:王者恶之。己亥,填星守房、心。占曰:填守房,多祸丧;守心,国内乱,天下赦。是时,司马越专权,终以无礼破灭,内乱之应也。十一月,帝崩,怀帝即位,大赦天下。 又按《志》:五月,枉矢西南流。是时,司马越西破河间兵,奉迎大驾,寻收缪引、何绥等,肆无君之心,天下恶之。及死而石勒焚其尸柩,是其应也。 又按《志》:九月,填星犯岁星。占曰:填与岁合,为内乱。是时司马越专权,终以无礼破灭,内乱之应也。十二月癸未,太白犯填星。占曰:为内兵,有大战。是后河间王为东海王越所杀。明年正月,东海王越杀诸葛玫等。五月,汲桑破冯嵩,杀东燕王。八月,苟晞大破汲桑。
怀帝永嘉元年九月,大星东北流。十二月,星流。
按《晋书·怀帝本纪》:永嘉元年九月辛亥,有大星如日,小者如斗,自西方流于东北,天尽赤,俄有声如雷。按《天文志》:九月辛卯,有星大如日,自西南流于东北,小者如斗,相随,天尽赤,声如雷。占曰:流星为贵使,星大者使大。是年五月,汲桑杀东燕王腾,遂据河北。十一月,始遣和郁为征北将军,镇邺西。田甄等大破汲桑,斩于乐陵。于是以甄为汲郡太守,弟兰钜鹿太守。小星相随者,小将别帅之象也。司马越忿魏郡以东平原以南皆党于桑,以赏甄等,于是侵掠桑地。有声如雷,忿怒之象也。 又按《志》:十二月丁亥,星流震散。按刘向说,天官列宿,在位之象;其众小星无名者,众庶之类。此百官众庶将流散之象也。是后天下大乱,百官万姓,流移转死矣。
永嘉二年正月,太白伏不见。二月,始晨见东方。按《晋书·怀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庚午,太白伏不见,二月庚子,始晨见东方,是谓当见不见,占同上条。其后破军杀将,不可胜数,帝崩,中夏沦覆。永嘉三年,荧惑犯紫微,填星守南斗。
按《晋书·怀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正月庚子,荧惑犯紫微。占曰:当有野死之王,又为火烧宫。是时太史令高堂冲奏,乘舆宜迁幸,不然必无洛阳。五年六月,刘曜、王弥入京都,焚烧宫庙,执帝归平阳。 又按《志》:填星久守南斗。占曰:填星所居久者,其国有福。是时,安东将军、琅邪王始有扬土。其年十一月,地动,陈卓以为是地动应也。
永嘉四年,大星坠。
按《晋书·怀帝本纪》:四年十月,大星坠西南。 按《天文志》:十月庚子,大星西北坠,有声。寻而帝蒙尘于平阳。〈按《纪》作西南,《志》作西北,互异。〉
永嘉五年十月,荧惑守心。
按《晋书·怀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永嘉六年六月,太白犯太微。七月,木、火、金聚于牛斗。按《晋书·怀帝本纪》:六年秋七月,岁星、荧惑、太白聚于牛斗。 按《天文志》:六月丁卯,太白犯太微。占曰:兵入天子庭,王者恶之。七月,帝崩于寇庭,天下行服大临。
又按《志》:七月,荧惑、岁星、太白聚牛、女之间,徘徊进
退。案占曰牛女,扬州分,是后两都倾覆,而元帝中兴扬土。〈按《宋志》作荧惑、岁星、镇星、太白聚牛、女之间。〉
元帝建武元年,太白、荧惑合于东井。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建武元年五月癸未,太白、荧惑合于东井。占曰:金火合曰烁,为丧。是时悯帝蒙尘于平阳,七月崩于寇庭。
太兴元年,太白犯南斗。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太兴元年七月,太白犯南斗。占曰:吴越有兵,大人忧。
太兴二年二月,荧惑犯井。七月,木、火会于井。八月,太白犯轩辕,又犯岁星。十一月,月犯荧惑。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二月甲申,荧惑犯东井。占曰:兵起,贵臣相戮。八月己卯,太白犯轩辕大星。占曰:后宫忧。 又按《志》:七月甲午,岁星、荧惑会于东井。八月乙未,太白犯岁星,合在翼。占曰:为兵饥。十一月辛巳,月犯荧惑。占曰:有乱臣。
太兴三年四月,枉矢出虚、危。五月,太白入太微。六月,金、木合于房。九月,太白犯南斗。十月,荧惑守五诸侯。十二月,太白入月。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四月壬辰,枉矢出虚、危,没翼、轸。占曰:枉矢所触,天下之所伐。翼、轸,荆州之分野。太宁二年,王敦杀谯王承及甘卓,而敦又枭夷,枉矢触翼之应也。 又按《志》:五月戊子,太白入太微,又犯上将星。占曰:天子自将,上将诛。九月,太白犯南斗。十月己亥,荧惑在东井,居五诸侯南,踟蹰留积三十日。占曰:荧惑守井二十日以上,大人忧。守五诸侯,诸侯有诛者。永昌元年三月,王敦率江荆之众来攻京都,六军距战,败绩,人主谢过而已。于是杀护军将军周顗、尚书令刁协、车骑将军戴若思。又,镇北将军刘隗出奔。四月,又杀湘州刺史谯王司马承、镇南将军甘卓。闰十二月,帝崩。 又按《志》:六月景辰,太白与岁星合于房。占曰:兵饥。永昌元年王敦攻京师,六军败绩。王敦寻死。 又按《志》:十二月己未,太白入月,在斗。郭璞曰:月属坎,阴府法象也。太白金行而来犯之,天意若曰,刑理失中,自毁其法。
太兴四年,月犯岁星。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十二月丁亥,月犯岁星,在房。占曰:其国兵饥,人流亡。永昌元年三月,王敦作乱,率江荆之众来攻,败京师,杀将相。又,镇北将军刘隗出奔,百姓并去南亩,困于兵革。四月,又杀湘州刺史、谯王司马承,镇南将军甘卓。
永昌元年,流星从西方来。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永昌元年七月甲午,有流星大如瓮,长百馀丈,青赤色,从西方来,尾分为百馀岐,或散。时王敦之乱,百姓流亡之应也。
明帝太宁三年,荧惑入太微。
按《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太宁三年正月,荧惑逆行,入太微。占曰:为兵丧,王者恶之。闰八月,帝崩。后二年,苏峻反,攻焚宫室,太后以忧偪崩,天子幽劫于石头城,远近兵乱,至四年乃息。
成帝咸和四年,有星孛于西北。
按《晋书·成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咸和四年七月,有星孛于西北,犯斗,二十三日灭。占曰:为兵乱。十二月,郭默杀江州刺史刘引,荆州刺史陶侃讨默,斩之。时石勒又始僭号。
咸和六年正月,月入南斗。十一月,荧惑守胃昴。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正月景辰,月入南斗。占曰:有兵。是月,石勒杀略娄、武进二县人。明年,石勒众又抄掠南涉、海虞。其十一月,荧惑守胃昴。占曰:赵魏有兵。八年七月,石勒死,石季龙自立。是时,虽二石僭号,而强弱常占于昴,不关太微、紫宫也。咸和八年三月,月入南斗。五月,星陨。七月,荧惑入昴。八月,月又犯昴。
按《晋书·成帝本纪》:八年五月,有星陨于肥乡。 按《天文志》:三月己巳,月入南斗。与六年占同。其年七月,石勒死,彭彪以谯,石生以长安,郭权以秦州并归顺。于是遣督护乔球率众救彪,彪败,球退。又,石季龙、石斌攻灭生、权。其七月,荧惑入昴。占曰:胡王死。一曰:赵地有兵。是月,石勒死,石季龙多所攻没。八月,月又犯昴。占曰:胡不安。
咸和九年正月,陨石。三月,火入鬼。六月、八月,月犯昴。按《晋书·成帝本纪》:九年春正月,陨石于凉州。 按《天文志》:三月己亥,荧惑入舆鬼,犯积尸。占曰:兵在西北,有没军死将。六月、八月,月又犯昴。时,石弘虽袭勒位,而石季龙擅威横暴,十一月废弘自立,遂幽杀之。
咸康元年二月,太白犯昴,月又入昴。四月,月犯太白。八月,荧惑入东井。十一月,月犯昴。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咸康元年二月己亥,太白犯昴。占曰:兵起,岁中旱。四月,石季龙略骑至历阳,加司徒王导大司马,治兵列戍冲要。是时,石季龙又围襄阳。六月,旱。其年二月景戌,月入昴。占曰:胡王死。八月戊戌,荧惑入东井。占曰:无兵,兵起;有兵,兵止。十一月,月犯昴。 又按《志》:二月乙未,太白入月。四月甲午,月犯太白。
咸康二年正月,彗星见,月犯房。八月,犯昴。九月,太白犯斗。
按《晋书·成帝本纪》:二年正月辛巳,彗星见于奎。 按《天文志》:正月辛巳,彗星夕见西方,在奎。占曰:为兵丧。奎,又为边兵。三年正月,石季龙僣天王位。四年,石季龙伐慕容皝,不剋。既退,皝追击之,又破麻秋。时皝称藩,边兵之应也。 又按《志》:正月辛亥,月犯房南第二星。八月,月又犯昴。九月庚寅,太白犯南斗,因昼见。占曰:斗为宰相,又扬州分,金犯之,死丧之象。昼见,为不臣,又为兵丧。其后,石季龙僣称天王,发众七万,四年二月自陇西攻段辽于蓟,又袭慕容皝于棘城,不剋,皝击破其将麻秋,并虏段辽杀之。
咸康三年六月,流星出奎。七月,月犯房。八月,荧惑入鬼,月犯井。九月,月又犯建。十一月,太白犯岁星。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七月己酉,月犯房上星。八月,荧惑入舆鬼,犯积尸。甲戌,月犯东井距星。九月戊子,月犯建星。 又按《志》:六月辛未,流星大如二斗魁,色青赤,光耀地,出奎中,没娄北。案占:为饥,五谷不藏。是月,大旱,饥。 又按《志》:十一月乙丑,太白犯岁星于营室。占曰:为兵饥。四年二月,石季龙破幽州,迁万馀家以南。五年,季龙众五万寇沔南,略七千馀家而去。又骑二万围陷邾城,杀略五千馀人。咸康四年四月,太白昼见。四月七月,月掩太白。五月,荧惑犯右执法。九月,太白犯右执法。十一月,犯房。十二月,犯填星。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四月己巳,太白昼见,在柳。占曰:为兵,为不臣。明年,石季龙大寇沔南,于是内外戒严。其五月戊戌,荧惑犯右执法。占曰:大臣死,执政者忧。九月,太白又犯右执法。案占:五星灾同,金水尤甚。十一月戊子,太白犯房上星。占曰:上相忧。 又按《志》:四月己巳,七月乙巳,月俱掩太白。占曰:人君死。又为兵,人主恶之。明年,石季龙之众大寇沔南,于是内外戒严。 又按《志》:十二月癸丑,太白犯填星,在箕。占曰:王者亡地。七年,慕容皝自称燕王。咸康五年四月,月犯岁星,又犯毕。七月,犯房。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四月辛未,月犯岁星,在胃。占曰:国饥,人流。乙未,月犯岁星,在昴。及冬,有沔南、邾城之败,百姓流亡万馀家。 又按《志》:四月乙未,月犯毕距星。占曰:兵起。七月己酉,月犯房上星。占曰:将相忧。是月庚申,丞相王导薨,庾冰代辅政。八月,太尉郗鉴薨。又有沔南邾城之败,百姓流亡万馀家。六年正月,征西大将军庾亮薨。
咸康六年二月,流星出天市,星孛于太微,太白入月。三月,荧惑犯太微。四月,太白犯毕,月犯太白,荧惑犯右执法。六月,月犯牵牛,太白犯轩辕。
按《晋书·成帝本纪》:六年二月庚辰,有星孛于太微。按《天文志》:六年二月庚午朔,有流星大如斗,光耀地,出天市,西行入太微。占曰:大人当之。八年六月,成帝崩。庚辰,有星孛于太微。七年三月,杜皇后崩。 又按《志》:乙未,太白入月。占曰:人主死。四月甲午,月犯太白。占曰:人主恶之。 又按《志》:三月甲辰,荧惑犯太微上将星。占曰:上将忧。四月丁丑,荧惑犯右执法。占曰:执政者忧。六月乙亥,月犯牵牛中央星。占曰:大将忧。是时,尚书令何充为执法,有谴,欲避其咎,明年求为中书令。其四月景午,太白犯毕距星。占曰:兵革起。一曰:女主忧。六月乙卯,太白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忧。七年三月,皇后杜氏崩。
咸康七年三月,月犯房,金火合于太微。四月,太白入鬼。五月,太白昼见。八月,月犯鬼。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三月壬午,月犯房。四月己丑,太白入舆鬼。五月,太白昼见。八月辛丑,月犯舆鬼。 又按《志》:三月,太白荧惑合于太微中,犯左执法。明年,显宗崩。
咸康八年六月,荧惑犯房。八月,月犯毕。十月,掩之。十二月,太白犯荧惑。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八年六月,荧惑犯房上第二星。占曰:次相忧。八月壬寅,月犯毕。占曰:下犯上,兵革起。十月,月又掩毕大星。占同上。其建元元年,车骑将军庾冰薨。庾翼大发兵,谋伐石季龙,专制上流,朝廷惮之。 又按《志》:十二月己酉,太白犯荧惑于胃。占曰:大兵起。其后庾翼大发兵,谋伐石季龙,专制上流。
康帝建元元年八月,太白犯岁星。十一月,彗星见。
按《晋书·康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建元元年八月丁未,太白犯岁星,在轸。占曰:有大兵。是年石季龙将刘宁寇没狄道。 又按《志》:十一月六日,彗星见亢,长七尺,白色。占曰:亢为朝廷,主兵丧。二年,康帝崩。 按《宋书·天文志》:元年,岁星犯天关。安西将军庾翼与兄冰书曰:岁星犯天关,占云:关梁当分。比来江东无他故,江道亦不艰难;而石虎频年再闭关不通信使,此复是天公愦愦无皂白之徵也。〈按犯天关,《晋志》作三年,《宋志》作元年,查康
帝无三年,故号《宋志》纂入。
〉
建元二年正月,太白入昴。四月,昼见。闰月,犯斗。按《晋书·康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太白入昴。占曰:赵地有兵。又曰:天下兵起。四月乙酉,太白昼见。是年,石季龙杀其子邃,又遣将寇没狄道,及屯蓟东,谋慕容皝。〈按此条《宋志》作元年,今仍照《晋志》作二年。〉按《宋书·天文志》:二年闰月乙酉,太白犯斗。占曰:为兵丧,天下受爵禄。九月,康帝崩,太子立,大赦赐爵也。
穆帝永和元年正月,月入毕,犯天关。五月,太白昼见。六月,月犯屏。七月、八月,月犯毕鬼。九月,又犯毕。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永和元年正月丁丑,月入毕。占曰:兵大起。戊寅,月犯天关。占曰:有乱臣更天子之法。五月辛巳,太白昼见,在东井。占曰:为臣强,秦有兵。六月辛丑,月入太微,犯屏西南星。占曰:辅臣有免罢者。七月、八月,月皆犯毕。占同上。己未,月犯舆鬼。占曰:大臣有诛。九月庚戌,月犯毕。是年初,庾翼在襄阳。七月,翼疾将终,辄以子爰之为荆州刺史,代己任。爰之寻被废。明年,桓温又辄率众伐蜀,执李势,送至京都。蜀本秦地也。
永和二年二月、四月,月并犯房。八月,太白犯左执法。十二月,枉矢竟天。
按《晋书·穆帝本纪》:二年十二月,枉矢自东南流于西北,其长竟天。 按《天文志》:二月壬子,月犯房上星。四月景戌,月又犯房上星。八月壬申,太白犯左执法。永和三年正月,月犯南斗。五月,又犯斗。六月,月犯东井,又犯五诸侯。九月,太白犯斗。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正月壬午,月犯南斗第五星。占曰:将军死,近臣去。五月壬申,月犯南斗第四星,因入魁。占曰:有兵。一曰:有大赦。六月,月犯东井距星。占曰:将军死,国有忧。戊戌,月犯五诸侯。占曰:诸侯有诛。九月庚寅,太白犯南斗第五星。占曰:为丧,为兵。六月,大赦。是月,陈达征寿春,败而还。七月,氐蜀馀寇反,乱益土。九月,石季龙伐凉州。五年,征北大将军褚裒卒。
永和四年四月,金入昴。五月,火犯土。七月,金犯轩辕左执法,月犯房入斗。十月,犯亢。十一月,犯上将。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四月,太白入昴。是时,戎晋相侵,赵地连兵尤甚。七月,太白犯轩辕。占曰:在赵,及为兵丧。甲寅,月犯房。十月甲戌,月犯亢。占曰:兵起,将军死。八月,石季龙太子宣杀弟韬,宣亦死。其十一月戊戌,月犯上将星。五年正月,石季龙僭号称皇帝,寻死。 又按《志》:五月,荧惑入娄,犯填星。占曰:兵大起,有丧,灾在赵。其年石季龙死,来年冉闵杀石遵及诸胡十万馀人,其后褚裒北伐,丧众而薨。
又按《志》:七月丙申,太白犯左执法。丁巳,月入南斗,
犯第二星。乙丑,太白犯左执法。占悉同上。
永和五年四月,太白犯井。九月,犯左角。十月,月犯昴。十一月,彗星见。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四月丁未,太白犯东井。占曰:秦有兵。九月戍戌,太白犯左角。占曰:为兵。十月,月犯昴。占曰:胡有忧,将军死。是年八月,褚裒北征兵败。十月,关中二十馀壁举兵内附。石遵攻没南阳。十一月,冉闵杀石遵,又尽杀胡十馀万人,于是赵魏大乱。十二月,褚裒薨。八年,刘显、苻健、慕容隽并僭号。殷浩北伐,败绩,见废。 又按《志》:十一月乙卯,彗星见于亢。芒西向,色白,长一丈。六年正月丁丑,彗星又见于亢。占曰:为兵丧、疾疫。其五年八月,褚裒北征,兵败。十一月,冉闵杀石遵,又尽杀胡十馀万人,于是中土大乱。十二月,褚裒薨。是年,大疫。永和六年闰正月,彗星见。二月,月犯心及房。三月,荧惑犯岁星。六月,月犯昴及五诸侯。七月,月犯角、箕,荧惑犯钺。八月,月犯角,太白昼见,月犯执法。
按《晋书·穆帝本纪》:六年闰月丁丑,彗星见于亢。 按《天文志》:二月辛酉,月犯心大星。占曰:大人忧,又豫州分野也。丁丑,月犯房。占曰:将相忧。六月己丑,月犯昴。占同上。乙未,月犯五诸侯。占同上。七月壬寅,月始出西方,犯左角。占曰:大将军死。一曰:天下有兵。丁未,月犯箕。占曰:将军死。景寅,荧惑犯钺星。占曰:大臣有诛。八月辛卯,月犯左角。太白昼见,在南斗。月犯右执法。占并同上。是岁,司徒蔡谟免为庶人。 又按《志》:三月戊戌,荧惑犯岁星。占曰:为战。
永和七年二月,太白犯昴。三月,荧惑入鬼,木、火合于奎。五月,荧惑犯轩辕,太白入毕。六月,月犯箕斗,荧惑入太微。八月,太白犯轩辕及右执法。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二月,太白犯昴。占同上。三月乙卯,荧惑入舆鬼,犯积尸。占曰:贵人有忧。五月乙未,荧惑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忧。太白入毕口,犯左股。占曰:将相当之。六月乙亥,月犯箕。占曰:国有兵。景子,月犯斗。丁丑,荧惑入太微,犯右执法。八月庚午,太白犯轩辕。戊子,太白犯右执法。占悉同上。七年,刘显杀石祗及诸将帅,山东大乱,疾疫死亡。 又按《志》:三月戊子,岁星、荧惑合于奎。〈事应同上〉永和八年三月,月犯轩辕,入斗。五月,犯心。六月,大流星东南行,月犯房。七月,岁星犯东井。八月,荧惑入鬼,太白犯斗。十二月,月犯岁星。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八年三月戊戌,月犯轩辕大星。癸丑,月入南斗,犯第二星。五月,月犯心星。六月癸酉,月犯房。七月壬子,岁星犯东井距星。占曰:内乱兵起。八月戊戌,荧惑入舆鬼。占曰:忠臣戮死。景辰,太白入南斗,犯第四星。占曰:将为乱。一曰:丞相免。 又按《志》:六月辛巳,日未入,有流星大如三斗魁,从辰巳上,东南行。晷度推之,在箕、斗之间,盖燕分也。案占:为营首。营首之下,流血滂沲。是时,慕容俊僭称大燕,攻伐无已。 又按《志》:十二月,月在东井,犯岁星。占曰:秦饥,人流亡。是时兵革连起。
永和九年二月,月入斗。三月,犯房。八月,犯鬼。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九年二月乙巳,月入南斗,犯第三星。三月戊辰,月犯房。八月,岁星犯舆鬼东南星。占曰:兵起。是时,帝幼冲,母后称制,将相有隙,兵革连起,慕容隽僭号称燕王,攻伐不休。永和十年正月,月蚀昴,填星掩钺。三月,月犯心。四月,流星出织女。七月,太白昼见。十一月,月掩填星。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年正月己卯,月蚀昴星。占曰:赵魏有兵。癸酉,填星掩钺星。占曰:斧钺用。三月甲申,月犯心大星。占曰:王者恶之。七月庚午,太白昼见。晷度推之,灾在秦郑。九月辛酉,太白犯左执法。是时,桓温擅命,朝臣多见迫胁。四月,温伐苻健,破其峣柳军。十二月,慕容恪攻齐。 又按《志》:四月癸未,流星大如斗,色赤黄,出织女,没造父,有声如雷。占曰:燕齐有兵,百姓流亡。其年十二月,慕容隽遂据临漳,尽有幽、并、青、冀之地。缘河诸将奔散,河津隔绝。慕容恪攻齐。 又按《志》:十一月,月奄填星,在舆鬼。占曰:秦有兵。时桓温伐苻健,健坚壁长安,温退。十二年八月,桓温破姚襄。
永和十一年三月,月奄轩辕。四月,犯牛。八月,太白犯天江。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一年二月辛亥,月奄轩辕。占同上。四月庚寅,月犯牛宿南星。占曰:国有忧。八月己未,太白犯天江。占曰:河津不通。永和十二年六月,太白昼见,月犯钺。七月,太白犯填星。八月,月奄建。九月,荧惑入太微。十一月,犯上将。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二年六月庚子,太白昼见,在东井。占如上。己未,月犯钺星。八月癸酉,月奄建星。九月戊寅,荧惑入太微,犯西蕃上将。十一月丁丑,荧惑犯太微东蕃上将。十二年十一月,齐城陷,执段龛,杀三千馀人。永和三年,鲜卑侵略河、冀。
升平元年,慕容隽遂据临漳,尽有幽、并、青、冀之地。缘河诸将奔散,河津隔绝。时权在方伯,九服交兵。 又按《志》:七月丁卯,太白犯填星,在柳。占曰:周地有大兵。
其年八月,桓温伐苻健,退,因破姚襄于伊水,定周地。升平元年四月,太白入鬼,月奄井。六月,太白昼见,月犯毕。七月,荧惑犯天江。十一月,岁星犯房,月奄岁星。按《晋书·穆帝本纪》:升平元年正月丁丑,陨石于槐里一。 按《天文志》:四月壬子,太白入舆鬼。丁亥,月奄井南辕西头第二星。占曰:秦地有兵。一曰:将死。六月戊戌,太白昼见,在轸。占同上。轸是楚分野。壬子,月犯毕。占曰:为边兵。七月辛巳,荧惑犯天江。占曰:河津不通。十一月,岁星犯房。占曰:豫州有灾。其年五月,苻坚杀苻生而立。十二月,慕容隽入屯邺。二年八月,豫州刺史谢奕薨。 又按《志》:十一月壬午,月奄岁星,在房。占曰:人饥。一曰:豫州有灾。
升平二年二月,填星犯轩辕,月犯井。闰三月,月犯岁星。五月,彗星出天船。六月,月犯房。八月,荧惑犯填星。十月,太白犯哭星。十二月,枉矢西北流。
按《晋书·穆帝本纪》:二年五月,有星孛于天船。 按《天文志》:二月辛卯,填星犯轩辕大星。占曰:人主恶之。甲午,月犯东井。六月辛酉,月犯房。十月己未,太白犯哭星。占曰:有大哭泣。 又按《志》:闰三月乙亥,月犯岁星,在房。占同上。三年,豫州刺史谢万败。 又按《志》:五月丁亥,彗星出天船在胃。占曰:为兵丧,除旧布新。出天船,外夷侵。一曰:为大水。四年五月,天下大水。五年,穆帝崩。 又按《志》:八月戊午,荧惑犯填星,在张。占曰:兵大起。十二月,枉矢自东南流于西北,其长半天。升平三年正月,荧惑犯键闭。三月,犯钩钤,月犯太白。六月,太白犯井。七月,荧惑犯天江,太白犯鬼,月犯牛。八月,太白犯轩辕,月犯毕,太白犯填星。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正月壬辰,荧惑犯键闭星。案占曰:人主忧。三月乙酉,荧惑逆行犯钩钤。案占:王者恶之。六月,太白犯东井。七月乙酉,荧惑犯天江。景戌,太白犯舆鬼。占悉同上。戊子,月犯牵牛中央大星。占曰:牵牛,天将也,犯中央大星,将军死。八月丁未,太白犯轩辕大星。甲子,月犯毕大星。占曰:为边兵。一曰:下犯上。三年十月,诸葛攸舟军入河,败绩。豫州刺史谢万入朝,众溃而归,万除名。十一月,司徒会稽王以郗昙、谢万二镇败,求自贬三等。四年正月,慕容隽死,子炜代立。慕容恪杀其尚书令阳骛等。 又按《志》:三月乙酉,月犯太白,在昴。占曰:人君死。一曰:赵地有兵。四年正月,慕容隽卒。八月庚午,太白犯填星,在太微中。占曰:王者恶之。
升平四年正月,月犯牛。六月,辰星犯轩辕,太白入太微。八月,太白犯氐,荧惑犯太微。九月,太白入斗。十月,天狗见。十二月,荧惑犯房,太白昼见,月犯键闭。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正月乙亥,月犯牵牛中央大星。六月辛亥,辰星犯轩辕。占曰:女主忧。己未,太白入太微右掖门,从端门出。占曰:贵夺势。一曰:有兵。又曰:出端门,臣不臣。八月戊申,太白犯氐。占曰:国有忧。景辰,荧惑犯太微西蕃上将星。九月壬午,太白入南斗口,犯第四星。占曰:为丧,有赦,天下受爵禄。十二月甲寅,荧惑犯房。景寅,太白昼见。庚寅,月犯键闭。占曰:人君恶之。 又按《志》:十月庚戌,天狗见西南。占曰:有大兵流血。
升平五年正月,填星犯太微,月掩太白。三月,月犯填星。五月,犯太微及建星、牵牛。六月,月掩氐。九月,掩毕。十月,犯毕,荧惑犯岁星。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正月乙巳,填星逆行,犯太微。五月壬寅,月犯太微。庚戌,月犯建星。占曰:大臣相谋。是时,殷浩败绩,卒致迁徙。其月辛亥,月犯牵牛宿。占曰:国有忧。六月癸亥,月犯氐东北星。占曰:大将当之。五年正月,北中郎将郗昙薨。五月,帝崩,哀帝立,大赦,赐爵,褚后失势。七月,慕容恪攻冀州刺史吕护于野王,护奔荥阳。是时,桓温以大众次宛,闻护败,乃退。 又按《志》:正月乙丑辰时,月在危宿,奄太白。占曰:天下靡散。三月丁未,月犯填星,在轸。占曰:为大丧。五月,穆帝崩。七月,慕容恪攻冀州刺史吕护于野王,拔之,护奔走。时桓温以大众次宛,闻护败,乃退。 又按《志》:六月癸酉,月奄氐东北星。占曰:大将军当之。九月乙酉,月奄毕。占曰:有边兵。十月丁未,月犯毕大星。占曰:下犯上。又曰:有边兵。八月,范汪废。隆和元年,慕容炜遣将寇河阴。 又按《志》:十月丁卯,荧惑犯岁星,在营室。占曰:大臣有匿谋。一曰:卫地有兵。时桓温擅权,谋移晋室。
哀帝兴宁元年八月,星孛于角亢。十月,月奄太白。
按《晋书·哀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兴宁元年八月,有星孛于角亢,入天市。案占曰:为兵丧。三年正月,皇后王氏崩。二月,帝崩。三月,慕容恪攻没洛阳,沈劲等战死。 又按《志》:十月丙戌,月奄太白,在须女。占曰:天下靡散。一曰:灾在扬州。三年,洛阳没。其后桓温倾扬州资实北讨,败绩,死亡大半。及征袁真,淮南残破。后慕容炜及苻坚互来侵境。
兴宁二年,月奄岁星。
按《晋书·哀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乙卯,月奄岁星,在参。占曰:参,益州分也。六月,镇西将军益州刺史周抚卒。十月,梁州刺史司马动入益州以叛,朱序率众助刺史周楚讨平之。
兴宁三年七月,月犯斗,岁星犯舆鬼。十月,太白昼见。按《晋书·哀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七月庚戌,月犯南斗。占曰:女主忧。岁星犯舆鬼。占曰:人君忧。十月,太白昼见,在亢。占曰:亢为朝廷,有兵丧,为臣强。明年五月,皇后庾氏崩。
海西公太和元年二月,月奄荧惑。八月,太白犯岁。
按《晋书·海西公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太和元年二月丙子,月奄荧惑,在参。占曰:为内乱,帝不终之徵。一曰:参,魏地。五年,慕容炜为苻坚所灭。 又按《志》:八月戊午,太白犯岁星,在太微中。
太和二年,太白入昴。
按《晋书·海西公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太白入昴。五年,慕容炜为苻坚所灭,据司、冀、幽、并四州。太和三年,太白奄荧惑于太微。
按《晋书·海西公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六月甲寅,太白奄荧惑,在太微端门中。其六年,海西公废。太和四年二月,客星见紫宫。十月,大星西流。
按《晋书·海西公本纪》:四年冬十月,大星西流,有声如雷。 按《天文志》:二月,客星见紫宫西垣,至七月乃灭。占曰:客星守紫宫,臣弑主。六年,桓温废帝为海西公。
又按《志》:十月壬申,有大流星西下,有声如雷。明年,
遣使免袁真为庶人。桓温征寿春,真病死,息瑾代立,求救于苻坚。温破苻坚军。六月,寿阳城陷。
太和六年闰月,荧惑守端门,月犯心。〈按是年即简文咸安元年〉按《晋书·海西公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闰月,荧惑守太微端门。占曰:天子亡国。又曰:诸侯三公谋其上。一曰:有斩臣。辛卯,月犯心大星。占曰:王者恶之。十一月,桓温废帝,并奏诛武陵王,简文不许,温乃徙之新安,皆臣强之应也。
简文帝咸安元年,荧惑入太微。
按《晋书·简文帝本纪》:先是,荧惑入太微,寻而海西废。及帝登阼,荧惑又入太微,帝甚恶焉。 按《天文志》:咸安元年十二月辛卯,荧惑逆行入太微,二年三月犹不退。占曰:国不安,有忧。是时,帝有桓温之逼。
咸安二年正月,岁星犯填星。五月,太白犯天关,岁星形色如太白。六月,太白昼见,犯鬼。
按《晋书·简文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己酉,岁星犯填星,在须女。占曰:为内乱。七月,帝崩,桓温擅权,谋杀侍中王坦之等,内乱之应。 又按《志》:五月丁未,太白犯天关。占曰:兵起。岁星形色如太白。占曰:进退如度,奸邪息;变色乱行,主无福。岁星于仲夏当细小而不明,此其失常也。又为臣强。六月,太白昼见,在七星。乙酉,太白犯舆鬼。占曰:国有忧。七月,帝崩,桓温以兵威擅权,将诛王坦之等,内外迫胁。又,庾希入京城,卢悚入宫,并诛灭之。
孝武帝宁康元年正月,月奄心。三月,奄南斗。九月,荧惑入太微。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宁康元年正月戊申,月奄心大星。案占曰:灾不在王者,则在豫州。一曰:主命恶之。三月丙午,月奄南斗第五星。占曰:大臣有忧,死亡。一曰:将军死。七月,桓温薨。九月癸巳,荧惑入太微。是时,女主临朝,政事多缺。
宁康二年二月,星孛于女虚。三月,彗见于氐。九月,星孛于天市。闰月,月奄牵牛。十一月,太白奄荧惑。十二月,太白昼见。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二年二月,星孛女虚。三月丙戌,彗星见于氐。夏四月壬戌,皇太后诏曰:顷元象忒愆,上天表异,仰观斯变,震惧于怀。夫因变致休,自古之道,朕敢不剋意复心,以思厥中。 按《天文志》:正月〈按《纪》作二月,互异〉丁巳,有星孛于女虚,经氐亢、角、轸、翼、张。至三月景戌,彗星见于氐。九月丁丑,有星孛于天市。占曰:为兵丧。太元元年七月,苻坚破凉州,虏张天锡。 又按《志》:闰月己未,月奄牵牛南星。占曰:左将军死。十二月甲申,太白昼见,在氐。氐,兖州分野。三年五月景午,北中郎将王坦之薨。 又按《志》:十一月癸酉,太白奄荧惑,在营室。占曰:金火合为烁,为兵丧。太元元年七月,苻坚伐凉州,破之,虏张天锡。
宁康三年六月,太白犯井。九月,荧惑奄左执法。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六月辛卯,太白犯东井。占曰:秦地有兵。九月戊申,荧惑奄左执法。占曰:执法者死。太元元年,苻坚破凉州。二年十月,尚书令王彪之卒。
太元元年四月,荧惑犯斗。八月,太白昼见。九月,荧惑犯哭泣,入羽林。十一月,月奄氐角。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太元元年四月景戌,荧惑犯南斗第三星。景申,又奄第四星。占曰:兵大起,中国饥。一曰:有赦。八月癸酉,太白昼见,在氐。氐,兖州分野。九月,荧惑犯哭泣星,遂入羽林。占曰:天子有哭泣事,中军兵起。十一月己未,月奄氐角。占曰:天下有兵。一曰:国有忧。
太元二年二月,火守羽林。七月,老人星见。九月,太白昼见。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二年秋七月乙卯,老人星见。按《天文志》:二月,荧惑守羽林。占曰:禁兵大起。九月壬午,太白昼见,在角。角,兖州分野。升平元年五月,大赦。三年八月,秦人寇樊、邓、襄阳、彭城。四年二月,襄阳陷,朱序没。四月,魏兴陷,贼聚广陵、三河,众五六万。于是诸军外次冲要,丹阳尹屯卫京都。六月,兖州刺史谢元讨贼,大破之。是时,中外连兵,比年荒俭。 按《元经》:传曰:老人星见于衰世,不足为祥也。
太元三年秋七月乙酉,老人星见南方。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太元四年,太白犯哭星。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十一月丁巳,太白犯哭星。占曰:天子有哭泣事。
太元五年,辰星犯轩辕。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七月景子,辰星犯轩辕。占曰:女主当之。九月,皇后王氏崩。太元六年九月,太白昼见。十月,奔星东南流。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九月丙子,太白昼见。十月乙卯,有奔星东南经翼、轸,声如雷。占曰:楚地有兵,军破,百姓流亡。十二月,苻坚荆州刺史梁成、襄阳太守阎震率众伐竟陵,桓石虔击大破之,生擒震,斩首七千,获生口万人。声如雷,将帅怒之象也。
太元七年,太白昼见。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十一月,太白又昼见,在斗。占曰:吴有兵丧。
太元八年,太白昼见。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八年四月甲子,太白又昼见,在参。占曰:魏有兵丧。是月,桓冲征沔汉,杨亮伐蜀,并拔城略地。八月,苻坚自将,号百万,九月,攻没寿阳。十月,刘牢之破苻坚将梁成,斩之,杀获万馀人。谢元等又破苻坚于淝水,斩其弟融,坚大众奔溃。九年六月,皇太后褚氏崩。八月,谢元出屯彭城,经略中州矣。
太元九年七月丙戌,太白昼见。十一月丁巳,又昼见。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太元十年,太白昼见。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年四月乙亥,太白昼见于毕昴。占曰:魏国有兵丧。是时苻坚大众奔溃,赵魏兵连相攻,坚为姚苌所杀。
太元十一年三月,太白昼见,客星在斗。六月,太白、岁星皆昼见。十二月,太白犯岁星。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一年三月戊申,太白昼见,在东井。占曰:秦有兵臣强。六月甲申,又昼见于舆鬼。占曰:秦有兵。时魏、姚苌、苻登连兵,相征不息。甲午,岁星昼见,在胃。占曰:鲁有兵,臣强。十二年,慕容垂寇东阿,翟辽寇河上,姚苌假号安定,苻登自立陇上,吕光窃据凉土。 又按《志》:三月,客星在南斗,至六月乃没。占曰:有兵,有赦。是后司、雍、兖、冀常有兵役。十二年正月大赦,八月又大赦。 又按《志》:十二月己丑,太白犯岁星。占曰:为兵饥。是时河朔未平,兵连在外,冬大饥。
太元十二年二月,荧惑入月。六月、十月,太白昼见。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二年二月戊寅,荧惑入月。占曰:有乱臣死,若有相戮者。一曰:女亲为政,天下乱。是时琅邪王辅政,王妃从兄王国宝以姻妮受宠。又陈郡人袁悦昧私苟进,交遘主相,扇扬朋党。十三年,帝杀悦于市。于是主相有隙,乱阶兴矣。 又按《志》:六月癸卯,太白昼见,在柳。十月庚午,太白昼见,在斗。
太元十三年正月,太白昼见。闰月,天狗下。十一月,辰星入月。十二月,荧惑变色。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三年正月景戌,太白昼见。十二月,荧惑在角亢,形色猛盛。占曰:荧惑失其常,吏且弃其法,诸侯乱其政。自是,慕容垂、翟辽、姚苌、苻登、慕容永并阻兵争强。十四年正月,彭城妖贼又称号于皇丘,刘牢之破灭之。三月,张道破合乡,围泰山,向钦之击走之。是年,翟辽又攻没荥阳,侵略陈项。于时政事多弊,君道陵迟矣。 又按《志》:闰月戊辰,天狗东北下,有声。占曰:有大战,流血。〈事应与上荧惑变色同〉 又按《志》:十一月戊子,辰星入月,在危。占曰:贼臣欲杀主,不出三年,必有内恶。是后慕容垂、翟辽、姚苌、苻登、慕容永并阻兵争强。
太元十四年四月,太白昼见。十二月,荧惑入羽林,月犯岁星。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四年四月己巳,太白昼见于柳。六月辛卯,又昼见于翼。九月景寅,又昼见于轸。十二月,荧惑入羽林。占并同上。十五年,翟辽掠司兖,众军累讨不剋,慕容垂又跨略并、冀等州。七月,旱。八月,诸郡大水,兖州又蝗。 又按《志》:十二月乙未,月犯岁星。占并同上。〈事应与上太白昼见荧惑入羽林同〉太元十五年七月,有星孛于北河。八月,入紫宫。九月,荧惑入太微。十月,太白入羽林。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十五年秋七月,有星孛于北河。八月己丑,有星孛于北斗,犯紫微。 按《天文志》:七月壬申,有星孛于北河或,经太微、三台、文昌,入北斗,色白,长十馀丈。八月戊戌,入紫宫乃灭。占曰:北河或一名胡门,胡门有兵丧。埽太微,入紫微,王者当之。三台为三公,文昌为将相,将相三公有灾。入北斗,诸侯戮。一曰:埽北斗,强国发兵,诸侯争权,大人忧。二十一年,帝崩。隆安元年,王恭、殷仲堪、桓元等并发兵,表以诛王国宝为名。朝廷顺而杀之,并斩其从弟绪,司马道子由是失势,祸乱成矣。 又按《志》:九月癸未,荧惑入太微。十月,太白入羽林。
太元十六年四月,太白昼见。十一月,月奄心。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六年四月癸卯朔,太白昼见。十一月癸巳,月奄心前星。占曰:太子忧。是时,太子常有笃疾。
太元十七年七月,太白昼见。九月,木、火、土合于亢。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十七年十月丁酉,太白昼见。按《天文志》:七月丁丑,太白昼见。十月丁酉,又昼见。又按《志》:九月丁丑,岁星、荧惑、填星同在亢、氐。十二月癸酉,填星去,荧惑、岁星犹合。占曰:三星合,是谓惊立绝行,内外有兵丧与饥,改立王公。
太元十八年正月,荧惑入月。二月,客星在尾。六月,太白昼见。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八年正月乙酉,荧惑入月。占曰:忧在宫中,非贼乃盗也。一曰:有乱臣,若有戮者。二十一年九月,帝暴崩内殿,兆庶宣言,夫人张氏潜行大逆。又,王国宝邪狡,卒伏其辜。又按《志》:二月,客星在尾中,至九月乃灭。占曰:燕有兵丧。二十年,慕容垂息宝伐魏,为所破,死者数万人。二十一年,垂死,国遂衰亡。 又按《志》:六月,太白又昼见。太元十九年四月,月奄岁星。五月、六月、九月,太白皆昼见。十月,金、土、火、水合于氐。十二月,太白犯岁星。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九年四月己巳,月奄岁星,在尾。占曰:为饥,燕国亡。二十年,慕容垂遣息宝伐魏,反为所破,死者数万人。二十一年,垂死,国遂衰亡。 又按《志》:五月,太白又昼见于柳。六月辛酉,又昼见于舆鬼。九月,又见于轸。 又按《志》:十月,太白、填星、荧惑、辰星合于氐。十二月癸丑,太白犯岁星,在斗。占曰:为乱饥,为内兵。斗,吴越分。至隆安元年,王恭等举兵,显王国宝之罪,朝廷杀之。是后连岁水旱饥。
太元二十年六月,荧惑入天囷。七月,太白昼见。九月,蓬星见。十二月,月犯键闭东西咸。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年六月,荧惑入天囷。占曰:大饥。七月丁亥,太白昼见在太微。占曰:太白入太微,国有忧。昼见,为兵丧。十二月己巳,月犯键闭及东西咸。占曰:键闭司心腹喉舌,东西咸主阴谋。 又按《志》:九月,有蓬星如粉絮,东南行,历女虚,至哭星。占曰:蓬星见,不出三年,必有乱臣戮死于市。是时,王国宝交构朝廷。二十一年九月,帝崩。隆安元年,王恭等兴兵,而朝廷杀王国宝、王绪。
太元二十一年二月三月,太白连昼见。四月,太白入天囷。六月,岁星犯哭泣。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帝始为长夜之饮。末年长星见,帝心甚恶之,于华林园举酒祝之曰:长星,劝汝一杯酒,自古何有万岁天子耶。太白连年昼见。醒日既少,而傍无正人,竟不能改焉。赞曰:倡临帝席,酒劝天妖。金风不竞,人事先彫。 按《天文志》:二十一年二月壬申,太白昼见。三月癸卯,太白连昼见,在羽林。占曰:有强臣,有兵丧,中军兵起。三月,太白昼见于胃。占曰:中军兵起。四月壬午,太白入天囷。占曰:为饥。六月,岁星犯哭泣星。占曰:有哭泣事。是年九月,帝崩。隆安元年,王恭等举兵胁朝廷,于是内外戒严,杀王国宝以谢之。及连岁水旱,三方动,众人饥。
安帝隆安元年正月,荧惑犯哭泣。二月,岁星、荧惑皆入羽林。四月,太白昼见。六月,奄岁星。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隆安元年正月癸亥,荧惑犯哭泣星。占曰:有哭泣事。四月丁丑,太白昼见,在东井。占曰:秦有兵丧。六月,姚兴攻洛阳,郗恢遣兵救之。冬姚苌死,子略代立。魏王圭即位于中山。其八月,荧惑守井钺。占曰:大臣有诛。二月,岁星、荧惑皆入羽林。占曰:中军兵起。四月,王恭等举兵,内外戒严。六月庚午,月奄太白,在太微端门外。占曰:国受兵。乙酉,月奄岁星,在东壁。占曰:为饥,卫地有兵。二年六月,郗恢遣邓启方等以万人伐慕容宝于滑台,启方败。三年九月,桓元等并举兵,于是内外戒严。
隆安二年六月,摄提移度失常。岁星昼见。闰月,太白昼见。十一月,犯东上相。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六月戊辰,摄提移度失常。岁星昼见,在胃,兖州分野。是年六月,郗恢遣邓启方等以万人伐慕容宝于滑台,败而还。闰月,太白昼见,在羽林。十一月,犯东上相。
隆安三年五月,月奄东上相。辰星犯轩辕。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五月辛酉,月又奄东上相。辛未,辰星犯轩辕大星。占悉同上。二年九月,庾楷等举兵,表诛王愉等,于是内外戒严。三年六月,洛阳没于寇。桓元破荆、雍州,杀殷仲堪等。孙恩聚众攻没会稽,杀内史。
隆安四年正月,月犯填星。二月,星孛于奎。六月,月犯填星及哭泣。十月,奄岁星。十二月,星孛于贯索。按《晋书·安帝本纪》:四年二月己丑,有星孛于奎娄,进至紫微。三月,彗星见于太微。 按《天文志》:正月乙亥,月犯填星,在牵牛。占曰:吴越有兵丧,女主忧。六月乙未,月又犯填星,在牵牛。十月乙未,月奄岁星,在北河。占曰:为饥,胡有兵。其四年五月,孙恩破会稽,杀内史谢琰。后又破高雅之于馀姚,死者十七八。七月,太皇太后李氏崩。元兴元年,孙恩寇临海,人众饿死,散亡殆尽。 又按《志》:二月己丑,有星孛奎,长三丈,上至阁道、紫宫西蕃,入北斗魁,至三台,三月,遂经于太微帝坐端门。占曰:彗星埽天子庭阁道,易主之象。经三台入北斗。占同上条。十二月戊寅,有星孛于贯索、天市、天津。占曰:贵臣狱死,内外有兵丧。天津为贼断,王道天下不通。案占:灾在吴越。五年二月,有孙恩兵乱,攻侵郡国。于是内外戒严,营阵屯守,栅断淮口。九月,桓元表至,逆旨陵上。其后元遂篡位,乱京都,大饥,人相食,百姓流亡,皆其应也。 又按《志》:六月辛酉,月犯哭泣星。
隆安五年正月,太白昼见。三月,流星众多西行。七月,大角星散摇,月犯天关。九月,荧惑犯少微。十月,月犯东次相。
按《晋书·安帝本纪》:五年三月甲寅,众星西流,历太微。
按《天文志》:正月,太白昼见。自去年十二月在斗昼
见,至于是月乙卯。案占:灾在吴越。七月癸亥,大角星散摇五色。占曰:王者流散。丁卯,月犯天关。占曰:王者忧。九月庚子,荧惑犯少微,又守之。占曰:处士诛。十月甲子,月犯东次相。其年七月,太皇太后李氏崩。十月,妖贼大破高雅之于馀姚,死者十七八。五年,孙恩攻侵郡县,杀内史,至京口,进军蒲洲,于是内外戒严。恩遣别将攻广陵,杀三千馀人,退据郁洲,是时刘裕又追破之。九月,桓元表至,逆旨陵上。十月,司马元显大治水军,将以伐元。元兴元年正月,卢循自称征虏将军,领孙恩馀众,略有永嘉、晋安之地。二月,帝戎服遣西军。三月,桓元,剋京都,杀司马元显,放太傅会稽王道子。 又按《志》:三月甲寅,流星赤色,众多西行,经牵牛、虚、危、天津、阁道,贯太微、紫宫。占曰:星庶人类,众多西行,众将西流之象。经天子庭,主弱臣强,诸侯兵不制。其年五月,孙恩侵吴郡,杀内史。六月,至京口。于是内外戒严,营阵屯守,刘裕追破之。元兴元年七月,大饥,人相食。浙江以东流亡十六七,吴郡、吴兴户口减半,又流奔而西者万计。十月,桓元遣将击刘轨,破走之。轨奔青州。
元兴元年三月,太白犯五诸侯。四月,月奄辰星。七月,荧惑在井犯鬼。八月,太白犯岁星,又奄右执法。九月,太白犯进贤。十月,客星见太微。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元兴元年三月戊子,太白犯五诸侯,因昼见。占曰:诸侯有诛。七月戊寅,荧惑在东井。荧惑犯舆鬼、积尸。占并同上。八月景寅,太白奄右执法。九月癸未,太白犯进贤。占曰:进贤者诛。 又按《志》:四月辛丑,月奄辰星。七月,大饥,人相食。 又按《志》:十月,有客星色白如粉絮,在太微西,至十二月入太微。占曰:兵入天子庭。二年十二月,桓元篡位,放迁帝、后于寻阳,以永安何皇后为零陵君。三年二月,刘裕尽诛桓氏。 又按《志》:八月庚子,太白犯岁星,在上将东南。占曰:楚兵饥。一曰:灾在上将。二年,桓元篡位。三年,刘裕尽诛桓氏。
元兴二年二月,岁星犯西上将。六月,月奄斗。八月,太白犯房。九月,岁星犯进贤,荧惑犯西上将。十月,太白犯泣星,犯填星。十一月,月犯荧惑,荧惑犯上相。十二月,月奄轩辕。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二月,岁星犯西上将。六月甲辰,月奄斗第四星。占曰:大臣诛,不出三年。八月癸丑,太白犯房北第二星。九月己丑,岁星犯进贤,荧惑犯西上将。十月甲戌,太白犯泣星。十一月丁酉,荧惑犯东上相。十二月乙巳,月奄轩辕第二星。占悉同上。升平元年冬,魏破姚兴军。二年十二月,桓元篡位,放迁帝、后于寻阳,以永安何皇后为零陵君。三年二月,刘裕尽诛桓氏。 又按《志》:十月丁丑,太白犯填星,在娄。占曰:兵饥。 又按《志》:十一月辛巳,月犯荧惑。占悉同上。〈事应与月犯轩辕同〉
元兴三年正月,荧惑犯上相。二月,犯执法,月奄岁星,太白、荧惑合于羽林。四月,月奄轩辕。五月,奄斗,填星入羽林。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正月戊戌,荧惑逆行,犯太微西上相。占曰:天子战于野,上相死。二月景辰,荧惑逆行,在左执法西北。占曰:执法者诛。四月甲午,月奄轩辕第二星。五月壬申,月奄斗第二星,填星入羽林。占并同上。是年二月景辰,刘裕杀桓修等。三月己未,破走桓元,遣军西讨。辛巳,诛左仆射王愉,桓元劫天子如江陵。五月,元下至峥嵘洲,义军破灭之。桓振又攻没江陵,幽劫天子。七月,永安何皇后崩。 又按《志》:二月甲辰,月奄岁星于左角。占曰:天下兵起。是年三月景辰,刘裕起义兵,杀桓修等。明年正月,众军攻桓振,卒灭诸桓。 又按《志》:二月壬辰,太白、荧惑合于羽林。二年十二月,桓元篡位,放迁帝、后。三年二月,刘裕起义兵,桓元逼帝东下。
义熙元年三月,月奄左执法及心,太白犯井。四月,月犯填星。七月,奄之太白,昼见。八月,太白犯斗。九月,荧惑犯少微,犯左右执法。十月,月奄填星。十一月,太白
犯钩钤。十二月,岁星犯天关。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义熙元年三月壬辰,月奄左执法。占同上。丁酉,月奄心前星。占曰:豫州有灾。太白犯东井。占曰:秦有兵。七月庚辰,太白昼见,在翼、轸。占曰:为臣强,荆州有兵丧。八月丁巳,犯斗第一星。占曰:天下有兵。一曰:大臣忧。九月甲子,荧惑犯少微。占曰:处士诛。庚寅,荧惑犯右执法。癸卯,荧惑犯左执法。占并同上。十一月景戌,太白犯钩钤。占曰:喉舌忧。十二月己卯,岁星犯天关。占曰:有兵乱,河津不通。十一月,荆州刺史魏咏之薨。二年二月,司马国璠等攻没弋阳。四月,姚兴伐仇池公杨盛,击走之。九月,益州刺史司马荣期为其参军杨承祖所害。三年十二月,司徒扬州刺史王谧薨。四年正月,太保武陵王遵薨。三月,左仆射孔安国卒。自后政在刘裕,人主端拱而已。 又按《志》:四月己卯,月犯填星,在东壁。占曰:其地亡国。一曰:贵人死。七月己未,月奄填星,东壁。占曰:其国以伐亡。一曰:人流。十月丁巳,月奄填星,在营室。占同上。〈事应与上太白犯钩钤岁星犯天关同〉义熙二年二月,太白犯斗,月犯心,犯太微,犯房,岁星犯天江。五月,月犯左角,荧惑犯氐。六月,荧惑犯房。八月,犯南斗,犯建。九月,犯哭泣。十二月,月奄太白,荧惑、太白入羽林,合于壁。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二月,太白犯南斗。占曰:兵起。己丑,月犯心后星。占曰:豫州有灾。四月癸丑,月犯太微西上将。己未,月犯房南第二星。乙丑,岁星犯天江。占曰:有兵乱,河津不通。五月癸未,月犯左角。占曰:左将军死,天下有兵。壬寅,荧惑犯氐。占曰:氐为宿宫,人主忧。六月庚午,荧惑犯房北第二星。八月癸亥,荧惑犯南斗第五星。丁巳,犯建星。占曰:为兵。九月壬午,荧惑犯哭星,又犯泣星。是年二月甲戌,司马国璠等攻没弋阳。又,慕容超侵略徐、兖,三年正月,又寇北徐州,至下邳。十二月,司徒王谧薨。四年正月,武陵王遵薨。五年,慕容超复寇淮北。四月,刘裕大军讨之,拔临朐。又围广固,拔之。 又按《志》:十二月景午,月奄太白,在危。占曰:齐亡国。一曰:强国君死。五年四月,刘裕大军北讨慕容超,卒灭之。 又按《志》:十二月丁未,荧惑、太白皆入羽林,又合于壁。三年正月,慕容超寇淮北、徐州,至下邳。八月,遣刘敬宣伐蜀。义熙三年正月,太白昼见。二月,月奄心,火、土、金、水聚于奎娄。五月,月犯角,太白昼见。六月,荧惑犯辰星。八月,太白犯左执法,奄荧惑,荧惑犯左执法,犯进贤。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正月景子,太白昼见,在奎。二月庚申,月奄心后星。占同上。五月癸未,月犯左角。己丑,太白昼见,在参。占曰:益州有兵丧,臣强。八月己卯,太白犯左执法。辛卯,荧惑犯左执法。九月壬子,荧惑犯进贤星。是年八月,刘敬宣伐蜀,不剋而旋。四年三月,左仆射孔安国卒。七月,司马叔璠等攻没邹山,鲁郡太守徐邕破走之。姚略遣众征赫连勃勃,大为所破。五年,刘裕讨慕容超,灭之。 又按《志》:二月癸亥,荧惑、填星、太白、辰星聚于奎、娄,从填星北,徐州分。是时,慕容超僭号于齐,兵连徐兖,连岁寇抄,至于淮泗,姚兴、谯纵僭号秦蜀,卢循及魏南北交侵。其五年,刘裕北殄慕容超。其六月辛卯,荧惑犯辰星,在翼。占曰:天下兵起。八月己卯,太白奄荧惑。占曰:有大兵。其四年,姚略遣众征赫连勃勃,大为所破。义熙四年正月,荧惑犯天关。五月,月奄斗,填星犯天廪。六月,太白犯西上将,犯左执法。十月,荧惑入羽林。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正月庚子,荧惑犯天关。五月丁未,月奄斗第二星。壬子,填星犯天廪。占曰:天下饥,仓粟少。六月己丑,太白犯太微西上将。乙卯,又犯左执法。十月戊子,荧惑入羽林。占悉同上。五年,刘裕讨慕容超,后南北军旅运转不息。义熙五年二月,月犯昴。四月,荧惑犯辰星。五月,岁星入羽林。九月,月犯昴。十月,荧惑犯氐。闰月,月犯昴,荧惑犯钩钤,月奄心。十二月,太白犯岁星。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二月甲子,月犯昴。占曰:胡不安,天子破匈奴。五月戊戌,岁星入羽林。九月壬寅,月犯昴。十月,荧惑犯氐。闰月丁酉,月犯昴。辛亥,荧惑犯钩钤。己巳,月奄心大星。占曰:王者恶之。是年四月,刘裕讨慕容超。十月,魏王圭遇弑殂。六年五月,卢循逼郊甸,宫卫被甲。 又按《志》:四月甲戌,荧惑犯辰星,在东井。占曰:皆为兵。十二月辛丑,太白犯岁星,在奎。占曰:大兵起,鲁有兵。是年四月,刘裕讨慕容超。六年二月,灭慕容超于鲁地。
义熙六年三月,月奄房及斗,太白犯五诸侯。五月,月奄斗及昴。六月,月犯房,太白昼见。七月,月犯鬼。八月,太白犯轩辕,月犯心斗牛,太白犯少微昼见。九月,太白犯左执法,填星犯毕。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三月丁卯,月奄房南第二星。灾在次相。己巳,又奄斗第五星。占曰:斗主吴,吴地兵起。太白犯五诸侯。占曰:诸侯有诛。五月甲子,月奄斗第五星。己亥,月奄昴第三星。占曰:国有忧。一曰:有白衣之会。六月己丑,月犯房南第二星。甲午,太白昼见。七月己亥,月犯舆鬼。占曰:国有忧。一曰:秦有兵。八月壬午,太白犯轩辕大星。甲申,月犯心前星。灾在豫州。景戌,月犯斗第五星。占同上。丁亥,月奄牛宿南星。占曰:天下有大诛。乙未,太白犯少微。景午,太白在少微而昼见。九月甲寅,太白犯左执法。丁丑,填星犯毕。占曰:有边兵。是年三月,始兴太守徐道覆反。四月,卢循寇湘中,没巴陵,率众逼京畿。是月,左仆射孟昶惧王威不振,仰药自杀。七年十二月,刘蕃枭徐道覆首,杜慧度斩卢循,并传首京都。八年六月,刘道规卒,时为豫州刺史。八月,皇后王氏崩。九月,兖州刺史刘蕃、尚书左仆射谢混伏诛。刘裕西讨刘毅,斩首徇之。十二月,遣益州刺史朱龄石伐蜀。义熙七年二月,岁星犯填星。四月,荧惑入鬼。六月,太白昼见,填星犯天关,月犯岁星。八月,太白犯房,月又犯岁星。十一月,太白犯哭星。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二月丁卯,岁星犯填星,在参。占曰:岁填合,为内乱。一曰:益州战,不胜,亡地。是时朱龄石伐蜀,后竟灭之。明年,诛谢混、刘毅。 又按《志》:四月辛丑,荧惑入舆鬼。占曰:秦有兵。一曰:雍州有灾。六月,太白昼见,在翼。己亥,填星犯天关。占曰:臣谋主。八月,太白犯房南第二星。十一月景子,太白犯哭星。其七年,朱龄石剋蜀,蜀又反,讨灭之。
又按《志》:六月庚子,月犯岁星,在毕。占曰:有边兵,且
饥。八月乙未,月犯岁星,在参。占曰:益州兵饥。七月,朱龄石剋蜀,蜀人寻反,又讨之。
义熙八年正月,月犯岁星。七月,月奄房犯井钺。八月,犯泣。十月,奄天关,太白犯填星。十一月,填星犯井。十二月,犯井钺。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八年正月庚戌,月犯岁星,在毕。占同上。九年七月,朱龄石灭蜀。 又按《志》:七月癸亥,月奄房北第二星。己未,月犯井钺。八月戊申,月犯泣星。十月辛亥,月奄天关。占曰:有兵。十一月丁丑,填星犯东井。占曰:大人忧。十二月癸卯,填星犯井钺。是年八月,皇后王氏崩。九年,诛刘蕃、谢混,讨灭刘毅。十二月,朱龄石灭蜀。 又按《志》:十月甲申,太白犯填星,在东井。占曰:秦有大兵。
义熙九年二月,荧惑入鬼,太白犯南河,荧惑、填星犯井。三月,木、火、土、金聚于井。五月,太白犯右执法。七月,月奄钩钤。九月,岁星犯轩辕,月犯左角。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九年二月,荧惑入舆鬼。占曰:有兵丧。太白犯南河。占曰:兵起。五月壬辰,太白犯右执法,昼见。七月庚午,月奄钩钤。占曰:喉舌臣忧。九月庚午,岁星犯轩辕大星。己丑,月犯左角。时刘裕擅命,兵革不休。十年,裕讨司马休之,王师不利,休之等奔长安。 又按《志》:二月景午,荧惑、填星皆犯东井。占曰:秦有兵。三月壬辰,岁星、荧惑、填星、太白聚于东井,从岁星也。东井,秦分。十三年,刘裕定关中,其后遂移晋祚。
义熙十年正月,月犯毕。二月,犯房。五月,犯牛,岁星犯轩辕。六月,月奄氐。七月,犯天关,荧惑犯井钺,填星犯鬼。八月,月奄牛。九月,填犯鬼,太白入羽林。十二月,月犯西咸。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年正月丁卯,月犯毕。占曰:将相有以家坐罪者。二月己酉,月犯房北星。五月壬寅,月犯牵牛南星。乙丑,岁星犯轩辕大星。占悉同上。六月景申,月奄氐。占曰:将死之,国有诛者。七月庚辰,月犯天关。占曰:兵起。荧惑犯井钺。填星犯舆鬼,遂守之。占曰:大人忧,宗庙改。八月丁酉,月奄牵牛南星。占同上。九月,填星犯舆鬼。占曰:人主忧。丁巳,太白入羽林。十二月己酉,月犯西咸。占曰:有阴谋。十一年,林邑寇交州,距败之。
义熙十一年三月,月入毕,荧惑入鬼。闰月,填星入鬼。五月,荧惑犯右执法,彗星二出天市。六月,太白犯井鬼。七月,月犯毕。八月,月犯氐,太白奄左执法。十一月,月入毕,鬼而晕。
按《晋书·安帝本纪》:十一年五月甲申,彗星二见。 按《天文志》:三月丁巳,月入毕。占曰:天下兵起。一曰:有边兵。己卯,荧惑入舆鬼。闰月景午,填星又入舆鬼。占曰:为旱,大疫,为乱臣。五月癸卯,荧惑入太微。甲辰,犯右执法。六月己未,太白犯东井。占曰:秦有兵。戊寅,犯舆鬼。占曰:国有忧。七月辛丑,月犯毕。占同上。八月壬子,月犯氐。占同上。庚申,太白顺行,从右掖门入太微。丁卯,奄左执法。十一月癸亥,月入毕。占同上。乙未,月入舆鬼而晕。 又按《志》:五月甲申,彗星二出天市,埽帝坐,在房心北。房心,宋之分野。案占:得彗柄者兴,除旧布新,宋兴之象。
义熙十二年五月,岁星留房心间,月犯岁星。六月,太白顺行入太微,月犯毕。七月,犯牛。十月,入毕。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二年五月甲申,岁星留房心之间,宋之分野。始封刘裕为宋公。六月壬子,太白顺行入太微右掖门。己巳,月犯毕。占同上。七月,月犯牛宿。十月丙戌,月入毕。 又按《志》:五月甲申,月犯岁星,在左角。占曰:为饥。
义熙十三年五月,月犯轩辕,犯牛,荧惑犯右执法。八月,月犯牵牛,又犯太微。九月,荧惑犯轩辕。十月,月犯箕、毕,填星犯太微,月又犯太微。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三年五月丙子,月犯轩辕。丁亥,犯牵牛。癸巳,荧惑犯右执法。八月己酉,月犯牵牛。丁卯,月犯太微。占曰:人君忧。九月壬辰,荧惑犯轩辕。十月戊申,月犯毕。占悉同上。月犯箕。占曰:国有忧。甲寅,月犯毕。占同上。乙卯,填星犯太微,留积七十馀日。占曰:亡君之戒。壬戌,月犯太微。义熙十四年三月,太白犯五诸侯。四月,月犯填。五月,犯太微,有星孛于斗。七月,荧惑犯鬼,月犯井,彗星出太微。八月,太白犯轩辕,填星犯右执法。九月,太白入太微。十月,月及荧惑,又入之。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四年三月癸巳,太白犯五诸侯。五月庚子,月犯太微。七月甲辰,荧惑犯舆鬼。占曰:秦有兵,又为旱,为兵丧。亦曰:大人忧,宗庙改,亦为乱臣。时刘裕擅命,军旅数兴,饥旱相属,其后卒移晋室。丁巳,月犯东井。占曰:将军死。八月甲子,太白犯轩辕。癸酉,填星入太微,犯右执法,因留太微中,积二百馀日乃去。占曰:填星守太微,亡君之戒,有徙王。九月乙未,太白入太微,犯左执法。丁巳,入太微。占曰:大人忧。十月甲申,月入太微。癸巳,荧惑入太微,犯西蕃上将,仍顺行,至左掖门内,留二十日,乃逆行。义熙十二年七月,刘裕伐姚泓。十三年八月,擒姚泓,司、兖、秦、雍悉平。十四年,刘裕还彭城,受宋公。十一月,左仆射前将军刘穆之卒。明年,西虏寇长安,雍州刺史朱龄石诸军陷没,官军舍而东。十二月,帝崩。又按《志》:四月壬申,月犯填星,于张。占曰:天下有大丧。其明年,帝崩。五月庚子,有星孛于斗魁中。七月癸亥,彗星出太微西,柄起上相星下,芒渐长至十馀丈,进埽北斗、紫微、中台。占曰:彗出太微,社稷亡,天下易王;入北斗、紫微,帝宫空。十四年,刘裕还彭城,受宋公。十二月,帝崩。 又按《志》:十月癸巳,荧惑入太微,西蕃上将,仍顺行至左掖门内,留二十日乃逆行。至恭帝元熙元年三月五日,出西蕃上将西三尺许,又顺还入太微。时填星在太微,荧惑绕填星成钩己,其年四月丙戌,从端门出。占曰:荧惑与填星钩己天庭,天下更纪。十二月,安帝母弟琅邪王践祚,是曰恭帝。来年,禅于宋。
恭帝元熙元年正月,有星孛于太微。正月,月犯太微,辰星犯轩辕。六月,太白犯太微。七月,月犯岁星,太白昼见,犯哭星。十二月,月与太白俱入羽林。
按《晋书·恭帝本纪》:元熙元年春正月戊戌,有星孛于太微西蕃。 按《天文志》:占曰:革命之徵。其年,宋有天下。 又按《志》:正月景午,三月壬寅,五月景申,月皆犯太微,占悉同上。己卯,辰星犯轩辕。六月庚辰,太白犯太微。七月己卯,月犯太微,太白昼见。自义熙元年至是,太白经天者九,月蚀者四,皆从上始,革代更王,臣失君之象也。是夜,太白犯哭星。十二月丁巳,月与太白俱入羽林。 又按《志》:七月,月犯岁星。占悉同上。十二月丁巳,月犯太白于羽林。二年六月,帝逊位,禅宋。元熙二年,填星犯太微。
按《晋书·恭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三月庚午,填星犯太微。占悉同上。元年七月,刘裕受宋王。是年六月,帝逊位于宋。
[book_title]第三十八卷
第三十八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十二
宋〈武帝永初三则 少帝景平一则 文帝元嘉二十二则 孝武帝孝建三则 大明八则 前废帝永光一则 景和一则 明帝泰始六则 后废帝元徵三则 顺帝升明一则〉
庶徵典第三十八卷
星变部汇考十二
宋武帝永初元年十月,荧惑犯进贤。十一月,犯填星。十二月,月犯荧惑及斗。
按《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永初元年十月辛丑,荧惑犯进贤。占曰:进贤官诛。十一月乙卯,荧惑犯填星于角。占曰:为丧,大人恶之。一曰:兵起。十二月庚子,月犯荧惑于亢。占曰:为内乱。一曰:贵人忧。角为天门,亢为朝廷。三年五月,宫车晏驾。七月,太傅长沙景王道怜薨。索头攻略青、司、兖三州。于是禁兵大出,是后司徒徐羡之、尚书令傅亮、领军谢晦等废少帝,内乱之应。 永初元年十二月甲辰,月犯南斗。占曰:大臣忧。三年七月,长沙王薨。索虏寇青、司二州,大军出救。
永初二年六月,太白昼见,荧惑犯氐房。十月,太白犯填星。
按《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六月甲申,太白昼见。占:为兵丧,为臣强。三年五月,宫车晏驾。寻遣兵出救青、司。其后徐羡之等秉权,臣强之应也。又按志六月乙酉,荧惑犯氐。乙巳,犯房。占曰:氐为宿,宫房为明堂,人主有忧。房又为将相,将相有忧。氐、房又兖、豫分。三年五月,宫车晏驾。七月,长沙王薨,王领兖州也。景平元年,庐陵王义真废,王领豫州也。 又按《志》:十月,太白犯填星于亢。亢,兖州分,又为郑。占曰:大星有大兵,金土合为内兵。三年,索头攻略青、冀、兖三州,禁兵大出,兖州失守,虎牢没。
永初三年正月,月犯斗。二月,星孛于虚、危、填星犯亢。三月,月犯斗。五月,少帝即位。月犯轩辕。六月,犯房,犯岁星。七月,荧惑犯执法。十月,太白犯斗。十一月,星孛于室壁,月犯亢氐,荧惑犯房。
按《宋书·少帝本纪》:三年五月,帝即位。冬十一月戊午,有星孛于营室。 按《天文志》:三年正月丁卯,月犯南斗,占同元年。一曰:女主当之。二月辛卯,有星孛于虚危,向河津,埽河鼓。占曰:为兵丧。五月,宫车晏驾。明年,遣军救青、司。二月,太后萧氏崩。 又按志二月壬辰,填星犯亢。占曰:诸侯有失国者,民多流亡。一曰:廷臣为乱。亢,兖州分,又为郑。其年,索头攻围司、兖,兖州刺史徐琰委守奔败,司州刺史毛德祖距守,陷没。缘河吏民,多被侵略。 又按《志》:三月壬戌,月犯南斗,占同正月。五月丙午,犯轩辕。占曰:女主当之。六月辛巳,月犯房。占曰:将相有忧,豫州有灾。癸巳,犯岁星于昴。占曰:赵、魏兵饥。其年,虏攻略青、兖、司三州。庐陵王义真废,王领豫州也。二月,太后萧氏崩。元嘉三年,司徒徐羡之等伏诛。 又按《志》:九月癸卯,荧惑经太微犯左执法。己未,犯右执法,占悉同上。十月癸酉,太白犯南斗。占曰:国有兵事,大臣有反者。辛巳,荧惑犯进贤。占曰:进贤官诛。明年,师出救青、司。景平二年,徐羡之等废帝徙王。元嘉三年,羡之及傅亮、谢晦悉诛。 又按《志》:十一月戊午,有星孛于室壁。占曰:为兵丧。明年,兵救青、司。二月,太后萧氏崩。营室,内宫象也。 又按志十一月癸亥,月犯亢、氐。占曰:国有忧。十一月戊戌,荧惑犯房。房为明堂,王者恶之。一曰:将相忧。景平二年,羡之等废帝,因害之。元嘉三年,羡之等伏诛。
少帝景平元年正月,星孛于壁。十月,孛于氐。
按《宋书·少帝本纪》:景平元年正月乙卯,有星孛于东壁。冬十月己未,有星孛于氐指尾,贯摄提向大角。仲月,在危季月埽天仓而后灭。 按《天文志》:正月乙卯,有星孛于东壁南,白色,长二丈馀,拂天苑,二十日灭。二月,太后萧氏崩。十月戊午,有星孛于氐北,尾长四丈,西北指,贯摄提,向大角,东行,日长六七尺,十馀日灭。明年五月,羡之等废帝。 按元经传曰:星孛于氐者。占云:氐,四星上者。宿,宫后妃之府,有星孛焉,宫闱有变之兆也。
文帝元嘉元年冬十月,荧惑犯心。
元嘉六年夏五月,太白经天。十一月,星昼见。
元嘉七年三月,太白犯岁星。六月,荧惑犯井鬼,入轩辕。月犯岁星。十二月,大流星抵奎壁。
按《宋书·文帝本纪》俱不载。 按《天文志》:元嘉元年十月,荧惑犯心。元嘉六年五月,太白昼见经天。七年三月,太白犯岁星于奎。六月,荧惑犯东井舆鬼入轩辕,月犯岁星。十二月丙戌,有流星,头如𦉥尾,长二十馀丈,大如数十斛船,赤色,有光照人面,从西行经奎北大星南过至东壁止。其年,索虏寇青司杀刺史掠居民,遣征南大将军檀道济讨伐,经岁乃归。 按元经元嘉六年十一月己丑,星昼见。《传》曰:星侵日昼见,象臣侵君权也。
元嘉八年四月,太白昼见。五月,犯天关东井。六月,荧惑入东井。七月,太白犯上将。八月,入太微犯左执法,荧惑犯积尸。九月,流星发太微。十月,金、土犯女,月掩天关东井。十二月,犯钩钤。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八年四月辛未,太白昼见在胃。五月,犯天关东井。六月庚子,荧惑入东井。七月丁丑,太白犯上将。八月癸未,太白入太微右掖门内,犯左执法。乙未,荧惑犯积尸。九月丙寅,流星大如斗,赤色,发太微西蕃,北行,未至北斗没,馀光长三丈许。十月丙辰,金土相犯,在于须女,月掩天关东井。十二月,月犯房钩钤。十年,仇池氐寇汉中,梁州失戍。 按《临川王义庆传》:元嘉六年,加尚书左仆射。八年,太白星犯右执法,义庆惧有灾祸,乞求外镇。太祖诏譬之曰:元象茫昧,既难可了。且史家诸占,各有异同,兵星王时,有所干犯,乃主当诛。以此言之,益无惧也。郑仆射亡后,左执法尝有变,王光禄至今平安。日蚀三朝,天下之至忌,晋孝武初有此异,彼庸主耳,犹竟无他。天道辅仁福善,为不足横生忧惧。兄与后军,各受内外之任,本以维城,表里经之,盛衰此怀,实有由来之事。设若天必降灾,宁可千里逃避邪。既非远者之事,又不知吉凶定所;若在都则有不测,去此必保利贞者,岂敢苟违天邪。义庆固求解仆射,许之,元嘉九年正月,荧惑入鬼。三月,月犯轩辕。四月,犯左角、岁星,入羽林,月犯房钩钤,太白入积尸。五月,犯轩辕,月奄斗,荧惑犯左执法。七月,月蚀左角。八月,太白犯心。
元嘉十年十月,有大流星。
元嘉十一年二月,月犯毕,晕、昴、毕、五车、参。三月,太白昼见。闰月,犯五诸侯,月入井,犯太白。
按《宋书·文帝本纪》俱不载。 按《天文志》:元嘉九年正月庚午,荧惑入舆鬼。三月,月犯轩辕。四月,犯左角,岁星入羽林。月犯房钩钤。己丑,太白入积尸。五月,犯轩辕,月掩南斗第六星。辛酉,荧惑入太微右掖门,犯右执法。七月丙午,月蚀左角。八月癸未,太白犯心前星。乙酉,犯心明堂星。元嘉十年十月,有流星大如𦉥,尾长二十馀丈。元嘉十一年二月庚子,月犯毕,入毕口而出,因晕昴、毕,西及五车,东及参。三月丙辰,太白昼见,在参。闰月戊寅,太白犯五诸侯。己丑,月入东井,犯太白。于时,司徒彭城王义康专权。
元嘉十二年五月,月犯右执法。七月,荧惑犯积尸掩上将。十月,月犯右执法。十二月,太白犯羽林。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二年五月壬戌,月犯右执法。七月壬戌,荧惑犯积尸掩上将。十月丙午,月犯右执法。十二月甲申,太白犯羽林。十七年,上将执法,皆被诛。
元嘉十三年正月,月犯荧惑。二月,犯太微。十一月,岁星犯积尸。十二月,荧惑入羽林。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三年正月庚午,月犯荧惑。二月,月犯太微东蕃第一星。十一月辛亥,岁星犯积尸。十二月戊子,荧惑入羽林。后年,废大将军彭城王义康及其党,与凡所收掩,皆羽林兵出。元嘉十四年正月,星昼见,月犯东井。四月,太白犯鬼。五月,昼见。七月,岁星入轩辕。八月,荧惑犯上将。九月,犯左执法。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四年正月,有星晡前昼见,东北维在井左右,黄赤色,大如橘,月犯东井。四月丁未,太白犯舆鬼。五月丙午,太白昼见在太微。七月辛卯,岁星入轩辕。八月庚申,荧惑犯上将。九月丙戌,荧惑犯左执法。其后,皇后袁氏崩,丹阳尹刘湛诛,尚书仆射殷景仁薨。
元嘉十五年四月,月犯氐。十月,流星出文昌。十一月,荧惑入羽林,月犯东井钺。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五年四月己卯,月犯氐。十月壬戌,流星大如鸭子,出文昌入紫宫,声如雷。十一月癸未,荧惑入羽林。丁未,月犯东井钺星。其后,诛丹阳尹刘湛等。
元嘉十六年二月,岁星犯左执法。五月,太白昼见,月入羽林,太白犯毕,岁星犯执法。七月,月会填星。八月,太白犯轩辕。荧惑犯上将,太白昼见。九月,犯左执法,荧惑犯右执法。十月,木、火相犯。十一月,荧惑犯房。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六年二月,岁星逆行犯左执法。五月丁卯,太白昼见胃、昴间。月入羽林,太白犯毕,岁星左执法。七月,月会填星。八月,太白犯轩辕。明年,皇后袁氏崩。荧惑犯太微西上将,太白昼见,在翼。九月,荧惑同入太微相犯,太白犯左执法,荧惑犯右执法。十月,岁星荧惑相犯,在亢。十一月,荧惑犯房北第一星。明年,大将军义康出徙豫章,诛其党与。尚书仆射、扬州刺史殷景仁薨。
元嘉十九,年客星在北斗。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九年九月,客星见北斗,渐为彗星,至天苑末灭。 按元《经传》曰:占曰:凡客星所出,有兵丧。北斗帝居也。臣下有阴窥神器之象。
元嘉二十年,流星北行。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年二月二十四日乙未,有流星大如桃,出天津,入紫宫;须臾,有细流星或五或三相续,又有一大流星从紫宫出,入北斗魁;须臾,又一大流星出,贯索中,经天市垣,诸流星并向北行,至晓不可称数。流星占并云:天子之使。又曰:庶民惟星。星流,民散之象。至二十七年,索虏残破青、冀、徐、兖、南兖、豫六州,民死大半。
元嘉二十二年二月,金、火、木合于井。四月,月犯心,太白入轩辕。七月昼见。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二年二月,金、木、火合东井。四月,月犯心,太白入轩辕。七月,太白昼见。其冬,太子詹事范晔谋反伏诛。元嘉二十三年,金、火相烁。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三年正月,金、火相烁。其月,索虏寇青州驱略民户。
元嘉二十四年正月,月犯心星西流。四月,太白昼见。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四年正月,月犯心大星。天星并西流,多细大,不过如鸡子,尾有长短,当有数百。至旦,日光定乃止,有入北斗紫宫者。占:流星群趋所之者,兵聚其下,有大急。又占:众星并流,将军并举兵。随星所之,以应天气。又占:流星入紫宫,有丧,水旱不调。又占:流星入北斗,大臣有系者。又占:流星为民,大星大臣流,小星小民流。四月,太白昼见。八月,征北大将军衡阳王义季薨;豫章民胡诞世率其宗族破郡县,杀太守及县令。
元嘉二十五年,火、水入羽林,月犯岁星、太白经天。元嘉二十六年十月,彗星入太微。
元嘉二十七年夏,太白经天。九月,太白犯岁星。十月,荧惑入太微。
元嘉二十八年,彗星见,太白犯哭星。
按《宋书·文帝本纪》俱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五年正月,水、火入羽林。月犯岁星,太白昼见经天。二十六年十月,彗星入太微。二十七年夏,太白昼见经天。九月,太白犯岁星。十月,荧惑入太微。元嘉二十八年五月,彗星见卷舌,入太微,逼帝座,犯上相,拂屏,出端门,灭翼、轸。翼、轸,荆州分。太白昼见犯哭星。三十年,太子巫蛊咒诅事觉,遂杀害朝臣。孝建元年,荆、江二州反,皆夷灭。卷舌,咒诅之象。彗之所起,是其应也。
元嘉二十九年,太白昼见,经天。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九年正月,太白昼见经天。明年,东宫弑逆。
孝武帝孝建元年二月,大流星西行。九月,荧惑犯左执法。十月,犯进贤。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孝建元年二月,有流星大如月,西行。其年,豫州刺史鲁爽反诛。九月壬寅,荧惑犯左执法。尚书左仆射建平王宏表解职,不许。十月乙丑,荧惑犯进贤。星吏部尚书谢庄表解职。
孝建二年五月,荧惑入南斗。十月亦如之。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五月乙未,荧惑入南斗。十月甲辰,又入南斗。大明元年夏,京师疾疫。 按《沈怀文传》:怀文迁别驾,从事史,江夏王义恭迁,西阳王子尚为扬州,居职如故。时,荧惑守南斗,上乃废西州旧馆,使子尚移居东城以厌之。怀文曰:天道示变,宜应之以德。今虽空西州,恐无益也。不从,而州竟废矣。
孝建三年四月,太白犯鬼。八月,入心。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四月戊戌,太白犯舆鬼。占曰:民多疾。明年夏,京邑疫疾。八月甲午,太白入心。占曰:后九年,大饥。至大明八年,东土大饥民死十二三。
大明元年三月,太白犯岁星。六月,月掩荧惑。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大明元年三月癸亥,太白在奎南,犯岁星。占曰:有灭诸侯。三年司空竟陵王诞反诛。六月丙申,月在东壁,掩荧惑。占曰:将军有忧。期不出三年,至三年,司空竟陵王诞反。大明二年三月,荧惑入井。四月,犯轩辕。七月,月掩轩辕。十月、十一月,连犯轩辕,荧惑犯房及钩钤。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三月辛未,荧惑入东井。四月己亥,荧惑在东井,犯北轩辕第二星,井雍州分。其年四月,海陵王休茂为雍州刺史。五年,休茂反诛。七月己巳,月掩轩辕第二星。十月辛卯,月掩轩辕。十一月丙戌,月又掩轩。辕轩辕,女主时民间喧言人,主帷薄不修。十一月庚戌,荧惑犯房及钩钤。壬子,荧惑又犯钩钤。占曰:有兵。其年,索虏寇历下遣羽林军讨破之。
大明三年正月,刀星见月,犯次将。三月,犯钩钤土守牵牛。四月,月犯五诸侯。五月,岁星犯井钺。六月,月入斗。八月,犯太白。太白,犯房,荧惑守毕。九月,太白犯斗,月犯荧惑。十月,太白犯哭星。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春正月夜,通天薄云,四方生赤气,长三四尺,乍没乍见,寻皆消灭。占名隧星,一曰:刀星,天下有兵,战𩰚流血。月入太微,犯次将。占曰:有反臣死,将诛。三月,月在房,犯钩钤,因蚀。占曰:人主恶之,将军死。三月,土守牵牛。占曰:大人忧疾,兵起,大赦,奸臣贼子谋欲杀主。四月,月犯五诸侯。占曰:诸侯诛。金、水合西方。占曰:兵起。五月,岁星犯东井钺。占曰:斧钺用,大臣诛。六月,月入南斗。占曰:大臣大将军诛。南兖州刺史竟陵王诞,寻据广陵反,遣车骑大将军沈庆之领羽林劲兵及豫州刺史宗悫、徐州刺史刘道隆众军攻战,及屠城,城内男女道俗,枭斩靡遗。将军宗越偏用虐刑,先刳肠决眼,或笞面鞭腹,苦酒灌创,然后方加以刀锯。大兵之应也。八月,月犯太白,太白犯。房占曰:人君有忧,天子恶之。荧惑守毕。占曰:万民饥,有大兵。九月,太白犯南斗。占曰:大臣有反者。九月,月在胃昴犯荧惑。占曰:兵起,女主当之,人主恶之。一曰:女主忧,国王死,民饥。十月,太白犯哭星。占曰:人主有哭泣之声。自后六宫多丧,公主薨亡,天子举哀相系。岁大旱,民饥。 按广陵王诞传是年五月十九日夜,有流星大如斗杆,尾长十馀丈,从西北来坠城内。是谓天狗。占曰:天狗所坠,下有伏尸流血。
大明四年正月,月掩氐犯房。五月,入太微。六月,太白犯井钺,月犯心入斗。七月,岁星犯积尸。十二月,月犯心,刀星见,月犯箕,太白犯东井。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正月,月奄氐。占曰:大将死。又犯房北第二星。占曰:有乱臣谋其主。五月,月入太微。占曰:有反臣,大臣死。六月,太白犯井钺。占曰:兵起,斧钺用,大臣诛。月犯心前星。占曰:有乱臣,太子恶之。月入南斗魁中。占曰:大人忧,女主恶之。七月,岁星犯积尸。占曰:大臣诛。十二月,月犯心中央大星。占曰:大人忧。十二月,通天有云,西及东北并生,合八所,并长四尺,乍没乍见,寻消尽。占曰:天下有兵。十二月,月犯箕东北星,女主恶之。明年,雍州刺史海陵王休茂反。太白犯东井,雍州兵乱之应也。大明五年正月,岁星犯鬼,月入斗,火、土合于女。三月,月掩轩辕,流星无数西行。四月,太白犯井鬼。六月,大流星出王良。八月,荧惑入井。十月,岁星犯上将太白犯亢。十月,入氐,荧惑入井,月奄上将,犯岁星流星,入紫宫。十一月,月掩心。十二月,太白犯。建月,犯左角。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正月,岁星犯舆鬼积尸。占曰:大臣诛,主有忧,财宝散。月入南斗魁中。占曰:大人忧,天下有兵。火、土同在须女。占曰:女主恶之。三月,月掩轩辕。占曰:女主恶之。有流星数千万,或长或短,或大或小,并西行,至晓而止。占曰:人君恶之,民流亡。四月,太白犯东井北辕。占曰:大臣为乱,斧钺用。太白犯舆鬼。占曰:大臣诛,斧钺用,人主忧。六月,有流星白色,大如瓯,出王良,西南行,没天市中,尾长数十丈,没后馀光良久。占曰:天下乱。八月,荧惑人东井。占曰:大臣当之。十月,岁星犯太微上将星。太白入亢,犯南第二星。占曰:上将有忧,辅臣有诛者,人君恶之。十月,太白入氐中,荧惑入井中。占曰:王者亡地,大赦,兵起,为饥。月入太微,掩西蕃上将,犯岁星。占曰:有反臣死。大星大如斗,出柳北行,尾十馀丈,入紫宫没,尾后馀光良久乃灭。占曰:天下凶,有兵丧,天子恶之。十一月,月掩心前星,又犯大星。占曰:大人忧,兵起,大旱。十二月,太白犯西建中央星。占曰:大臣相谮。月犯左角。占曰:天子恶之。后三年,孝武帝、文穆皇后相继崩;嗣主即位一年,诛灭宰辅将相,虐戮朝臣,祸及宗室,因自受害。
大明六年正月,月犯岁星及心。二月,月掩左角。三月,荧惑入鬼。五月,月在张,入太微犯荧惑,火犯木翼,大流星出壁,月掩昴,七星、岁星犯上将。六月,月入太微,犯右执法,月犯心。七月,犯箕。八月,入斗。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正月,月在张,犯岁星。占曰:民饥,流亡。月犯心后星。占曰:庶子恶之。二月,月掩左角。占曰:天子恶之。三月,荧惑入舆鬼。占曰:有兵,大臣诛,天下多疾疫。五月,月在张,又入太微,犯荧惑。占曰:国主不安,女主忧。火犯木翼。占曰:为饥,为旱,近臣大臣谋主。有星前赤后白,大如瓯,尾长十馀丈,出东壁北,西行没天市,啾啾有声。占曰:其下有兵,天下乱。月掩昴七星。占曰:贵臣诛,天子破匈奴,胡主死。岁星犯上将。占曰:辅臣诛上,将忧。六月,月入太微,犯右执法。占曰:人主不安,天下大惊,主不吉,执法诛。月犯心后星。占曰:庶子恶之。七月,月犯箕。占曰:女主恶之。八月,月入南斗魁中。占曰:大臣诛,斧钺用,吴、越有忧。明年,扬、南徐州大旱,田谷不收,民流死亡。自后三年,帝后仍崩,宰辅及尚书令仆诛戮,索虏主死,新安王兄弟受害,司徒豫章王子尚薨,羽林兵入三吴讨叛逆。
大明七年正月,刀星见。三月,月犯心。四月,火犯金。六月,月犯箕,太白入井。七月,荧惑入井,月入斗,太白犯鬼。八月,月入哭星,太白犯轩辕,入太微荧惑,犯鬼,太白犯右执法。十月,金、水相犯,荧惑守轩辕。十一月,岁星入氐。十二月,月犯五车。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正月夜,通天薄云,四方合有八气,苍白色,长二三丈,乍见乍没,名刀星。占曰:天下有兵。三月,月犯心后星。占曰:庶子恶之。四月,火犯金,在娄。占曰:有丧,有兵,大战。六月,月犯箕。占曰:女主恶之。太白入东井。占曰:大臣当之。太白犯东井。占曰:大臣为乱,斧钺用。七月,荧惑入东井。占曰:兵起,大将当之。月入南斗魁,犯第二星。占曰:大人忧,吴郡当之。太白犯舆鬼。占曰:兵起,大将诛,人主忧,财帛出。八月,月入哭星中间,太白犯轩辕少民星。占曰:人主忧,哭泣之声,民饥流亡。太白入太微。占曰:近臣起,兵国不安。荧惑犯鬼,太白犯右执法。占曰:大臣诛。十月,金水相犯。占曰:天下饥。荧惑守轩辕第二星。占曰:宫中忧,有哀。十一月,岁星入氐。占曰:诸侯人君有入宫者。十二月,月犯五车。占曰:天库兵动。后二年,帝后崩,大臣将相诛灭,皇子被害,皇太后崩,四方兵起,分遣诸军推锋外讨。
大明八年正月,月掩鬼入斗。二月,犯斗。四月,又犯之,太白入井,入太微,犯执法。六月,岁星犯氐,大流星出参。七月,岁星入氐。十月,太白守房月掩房。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八年正月,月掩舆鬼。占曰:大臣诛。月入南斗魁中,掩第二星。占曰:大人忧,女主恶之。二月,月犯南斗第四星,入魁中。占曰:大人有忧,女主当之。豫章受灾。四月,月入南斗魁中,犯第三星。占曰:大人有忧,女主恶之。丹阳当之。太白入东井,入太微,犯执法。占曰:执法诛,近臣起兵,国不安。六月,岁星犯氐。占曰:岁大饥。有流星大如五斗瓯,赤色有光,照见人而,尾长一丈馀,从参北东行,直下经东井,过南河,没。占曰:民饥,吴、越有兵。七月,岁星入氐。十月,太白守房。占曰:有兵,大丧。月掩蚀房。占曰:有丧,大饥。此后国仍有大丧,丹阳尹颜师伯、豫章王子尚死。明年,昭太后崩,四方贼起,王师水陆征伐,义兴晋陵县大战,杀伤千计。
前废帝永光元年正月,太白掩牛,月犯太白。二月,入斗。三月,入鬼犯积尸。六月,荧惑入井,大流星入紫宫。按《宋书·前废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永光元年正
月丁酉,太白掩牵牛。牵牛,赵分。其月庚申,月在虚宿,犯太白。虚,齐地。二月甲申,月入南斗。南斗,扬州分野,又为贵臣。三月庚子,月入舆鬼,犯积尸。舆鬼,主斩戮。六月庚午,荧惑入东井。东井,雍州分。其月壬午,有大流星,前赤后白,入紫宫。
景和元年九月,荧惑入轩辕。十月,犯上将。十一月,太白犯哭星,月犯心。
按《宋书·前废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景和元年九月丁酉,荧惑入轩辕,在女主大星北。十月,荧惑入太微,犯西上将。十一月丁未,太白犯哭星。其月乙卯,月犯心,心,为天王。其年,太宰江夏王义恭、尚书令柳元景、尚书仆射颜师伯等并诛。太尉沈庆之薨。庐陵王敬先、南平王敬猷、南安侯敬渊并赐死。废帝殒。明年,会稽太守寻阳王子房、广州刺史袁昙、远雍州刺史袁顗、青州刺史沈文秀并反。昭太后崩。
明帝泰始元年十二月,太白入羽林。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泰始元年十二月己巳,太白入羽林。占曰:羽林兵动。
泰始二年正月,荧惑逆行,月犯鬼,流星出五车,流星大小西行。四月,荧惑入太微,犯右执法,岁星昼见,流星出河鼓,月犯太白。七月,犯心斗荧惑犯氐。十月,太白入氐。十一月,太白犯房。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甲午,荧惑逆行在屏西南。占曰:有兵在中。其月庚子,月犯舆鬼。占曰:将军死。其月甲寅,流星从五车出,至紫宫西蕃没。占曰:有兵。三月乙未,有流星大小西行,不可称数,至晓乃息。占曰:民流之象。四月壬午,荧惑入太微,犯右执法。月在丙子,岁星昼见南斗度中。占曰:其国有军容,大败。其月己卯,竟夜有流星百馀西南行,一大如瓯,尾长丈馀,黑色,从河鼓出。又曰:有兵。其月壬午,太白在月南并出东方,为犯。占曰:有破军死将,王者亡地。七月甲午,月犯心。心为宋地。其月丙午,月犯南斗。占曰:大臣诛。其月乙卯,荧惑犯氐。氐,兖州分野。十月辛巳,太白入氐。占曰:春谷贵。十一月癸巳,太白犯房。占曰:牛多死。其年,四方反叛,内兵大出,六师亲戎。昭太后崩。大将殷孝祖为南贼所杀。尚书右仆射蔡兴宗以荧惑犯右执法,自解,不许。九月,诸方反者皆平,多有归降者。后失淮北四州地,彭城、兖州并为虏州没,民流之验也。彭城,宋分也。是春,谷贵民饥。明年,牛多疾死,诏太官停宰牛。
泰始三年,月犯东井,荧惑犯鬼。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六月甲辰,月犯东井。占曰:军将死。荧惑犯舆鬼。占曰:金钱散。又曰:不出六十日必大赦。八月癸卯,天子以皇后六宫衣服金钗杂物,赐北征将士。明年二月,护军王元谟薨。
泰始四年,太白犯舆鬼。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六月壬寅,太白犯舆鬼。占曰:民大疾,死不收。其年,普天大疫。泰始五年二月,月犯左角。三月,犯建星。十月,犯毕,太白犯亢。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二月丙戌,月犯左角。占曰:三年天子恶之。三月庚申,月犯建星。占曰:易相。十月壬午,月犯毕。占曰:天子用法,诛罚急,贵人有死者。其月丙申,太白犯亢。占曰:收敛国兵以备北方。其年冬,建安王休仁解扬州,桂阳王休范为扬州。扬州牧前后常宰相居之,易相之验也。七年,晋平王休祐、建安王休仁并见杀。时失淮北,立戍以备防北卤。后三年,宫车晏驾。
泰始六年正月,月犯左角。八月,荧惑犯斗。十一月,月犯东北辕。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正月辛巳,月犯左角。同前占。八月壬辰,荧惑犯南斗。南斗,吴分。十一月乙亥,月犯东北辕。占曰:大人当之。又曰:大臣有诛者。二年,杀扬州刺史王景文。宫车晏驾。
后废帝元徽三年七月,太白入角,犯岁星。又入氐。八月,犯房。九月,犯斗。十月,岁星入氐。十一月,月入太微。按《宋书·后废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元徽三年七
月丙申,太白入角,犯岁星。占曰:角为天门,国有兵事。占,于角太白与木星会,杀军在外,破军杀将。其月丁巳,太白入氐。氐为天子宿宫,太白兵凶之星。八月己巳,太白犯房北头第二星。占曰:王失德。九月癸卯,太白犯南斗第三星。占曰:大人当之,国易政。十月丙戌,岁星入氐。占曰:诸侯人君有来入宫者。十一月庚戌,月入太微,奄屏西南星。占曰:贵者失势。四年七月,建平王景素据京口反。时废主凶慝无度,五年七月殒,安成王入纂皇阼。三年,齐受禅。
元徽四年三月,月犯房键闭。九月,填星犯太微。按《宋书·后废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三月乙巳朔,月犯房北头第一星,进犯键闭星。占曰:有谋伏甲兵在宗庙中,天子不可出宫下堂,多暴事。九月甲辰,填星犯太微西蕃。占曰:立王。一曰:徙王。又曰:大人忧。时废帝出入无度,卒以此殒,安成王立。
元徽五年正月,月犯斗。四月,荧惑犯鬼,太白犯鬼。五月,太白昼见。六月,月犯钩钤犯斗。
按《宋书·后废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正月戊申,月犯南斗第五星。与前同占。四月丁巳,荧惑犯舆鬼西北星。占曰:大人忧,近期六十日,远期六月日。又曰:人君恶之。其月丙子,太白犯舆鬼西北星。占曰:大赦。五月戊申,太白昼见午上,光明异常。占曰:更姓。六月壬戌,月犯钩钤星。占曰:有大令。其月乙丑,月犯南斗第四星。与前同占。七月,废帝殒,大赦天下。后二年,齐受禅。
顺帝升明元年八月,月入斗。九月,太白昼见经天。闰十二月,月奄斗。
按《宋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升明元年八月庚申,月入南斗犯第三星。与前同占。九月丁亥,太白在翼昼见经天。占曰:更姓。闰十二月癸卯夜,月奄南斗第四星,与前同占。
[book_title]第三十九卷
第三十九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十三
南齐〈高帝建元四则 武帝永明十一则 废帝隆昌一则 明帝永泰一则 后废帝永元一则〉
梁〈武帝天监十五则 普通七则 大通二则 中大通六则 大同四则 太清一则 简文帝大宝一则 元帝承圣一则 敬帝绍泰一则〉
陈〈武帝永定一则 文帝天嘉六则 天康一则 废帝光大二则 宣帝太建十则 后主至德三则 祯明一则〉
庶徵典第三十九卷
星变部汇考十三
南齐
高帝建元元年五月,荧惑犯太微。七月,月犯心,入轩辕。八月,太白犯轩辕。九月,犯填星。十月,大星流出南河,月犯心。十一月,犯氐。十二月,犯太微。
按《南齐书·高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建元元年五月己未,荧惑犯太微西蕃上将,又犯东蕃上将。八月辛亥,太白犯轩辕大星。九月癸丑,太白从行于轸犯填星。十月癸酉,有流星大如三升塸,色白,尾长五丈,从南河东北二尺出,北行历舆鬼西过,未至轩辕后星而没;没后馀中央,曲如车轮,俄倾化为白云,久乃灭。 又按《志》:七月丁未,月犯心大星北一寸,丁卯,月入轩辕中犯第二星。十月丙申,月在心大星西北七寸。十一月壬戌,月在氐东南星五寸。十二月乙酉,月犯太微西蕃南头第一星。庚寅,月行房道中,无所犯,癸巳,月入南斗魁中,无所犯。〈按以下《志》中日下前后多有舛错,姑照原本录入。〉
建元二年三月,月犯心。五月,月入斗。六月,太白昼见。七月,月入斗。十月,荧惑守太微。
按《南齐书·高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三月癸卯,月犯心大星,又犯后星。五月庚戌,月入南斗。六月丙子,太白昼见。七月己巳,月入南斗。十月辛酉,荧惑守太微。
建元三年二月,月犯太微。十月,填星守氐,流星入紫宫。
按《南齐书·高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二月癸巳,月犯太微上将。十月癸丑,填星逆行守氐。丙午,有流星大如月,赤白色,尾长七丈,西北行入紫宫中,光照墙垣。
建元四年正月,大流星出北极,岁星、太白合于娄,岁星昼见。二月,太白昼见,月犯鬼,犯斗,犯心。四月,犯轩辕,犯箕。五月,犯心,犯昴。六月,火、金合于并,月犯箕,岁星昼见。七月,荧惑入鬼,填星入氐,月入南斗,犯轩辕。八月,月犯昴,犯五车,犯轩辕。九月,流星入轩辕,月犯箕,入羽林,入鬼。十月,荧惑犯太微上将。十一月,又犯太微、右执法,月犯五车。十二月,犯轩辕。
按《南齐书·高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正月辛未,有流星大如三升塸,赤色,从北极第二星北一尺出,北行一丈而没。己卯,岁星、太白俱从行,同在娄度为合宿。二月丙戌,太白昼见在午上。乙亥,月犯舆鬼西北星。丙子,月犯南斗魁第二星。辛未,月犯心大星,又犯后星。四月壬辰,月犯轩辕左民星。庚子,月犯箕东北星。五月丙寅,月犯心后星。戊寅,月掩昴西北星。六月戊子,荧惑从行入东井,无所犯。乙未,月犯箕东北星。丁酉,岁星昼见。戊戌,荧惑在东井度,形色小而黄黑不明。丁丑,荧惑、太白同在东井度。七月癸亥,月行南斗魁中,无所犯。甲戌,荧惑从行入舆鬼,犯积尸。庚辰,月犯轩辕女主。八月庚子,月犯昴西南星。壬寅,月犯五车东南星。壬申,月犯轩辕少民星。九月壬子,流星如鹅卵,从柳北出,入轩辕。又一枚如瓜大,西行没空中。丁巳,月犯箕东北星。壬辰,月在营室度,入羽林中。二十日,入舆鬼,犯积尸。十月癸未,荧惑从行犯太微西蕃上将星。丙戌,荧惑从行入太微。十一月甲戌,月犯五车南星。丙辰,荧惑从行在太微,犯右执法。十二月丁酉,月犯轩辕女主,星又掩女御。
武帝永明元年正月,填守房心,荧惑逆犯上相,月犯心,荧惑守角,又逆入太微。三月,填犯西咸,火守金,月犯轩辕。五月,岁入井。六月,火犯亢,又犯氐,辰入太微,
流星出紫宫,金犯太微上将执法,月犯鬼。七月,岁星昼见,火、土同在氐,火犯房。八月,月犯南斗,犯鬼火,犯天江,犯南斗。八月,金犯南斗。九月,月犯太微,金犯南斗,又与火合在斗,月犯井。十月,金犯哭星。十一月,月犯列星,荧惑入羽林。十二月,月犯心南斗。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永明元年正月庚寅,填星守房心。己亥,荧惑逆犯上相。月犯心后星。辛亥,荧惑守角。庚子,荧惑逆入太微。三月甲子,填星逆行,犯西咸星。丁卯,荧惑守太白。乙未,月犯轩辕女主星。五月甲午,岁星入东井。六月戊申,荧惑从犯亢。己巳,荧惑从行犯氐东南星。辰星从行入太微,在太白西北一尺。己酉,有流星如二升碗,从紫宫出,南行没氐。太白行犯太微上将星。辛酉,太白行犯太微左执法。癸酉,月犯舆鬼西南星。七月壬午,岁星昼见。戊寅,荧惑、填星同在氐度。丁亥,荧惑行犯房北头第二星。八月乙丑,月犯南斗第四星,又犯舆鬼星。荧惑从行犯天江。甲戌,荧惑犯南斗第五星。甲申,太白犯南斗第四星。九月庚辰,月犯太白左蕃度。乙酉,太白犯南斗第三星。壬辰,太白、荧惑合同在南斗度。癸巳,月犯东井北辕西头第一星。十月丁卯,太白犯哭星。十一月己未,月犯列星。丙申,荧惑入羽林。十二月丁卯,月犯心前星,又犯大星。己巳,月犯南斗第五星。永明二年正月,太白昼见。二月,月犯南斗,填犯东咸。三月,太白入羽林,月犯井,流星出天市。四月,太白犯井钺,月犯轩辕。六月,月犯井,金、火合于鬼,太白犯岁。八月,荧惑犯西蕃上将,犯右执法,月掩心,犯斗,犯井辰星,犯太白。十月,荧惑犯进贤。十一月,月犯昴,犯轩辕,荧惑犯亢南星。十二月,入氐,月犯心。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戊戌,太白昼见当午上。二月甲子,月犯南斗第四星,又犯第三星。戊辰,填星犯东咸星。三月甲戌,太白从行入羽林。丁丑,月犯东井北辕北头第一星。庚辰,有流星如二升碗,从天市中出,南行在心后。四月丙申,太白从行犯东井钺星。戊申,月犯轩辕右角。六月丙寅,月犯东井辕头第一星。戊辰,太白、荧惑合同在舆鬼度。己巳,太白从行舆鬼度,犯岁星。八月庚午,荧惑犯太微西蕃上将。癸未,荧惑犯太微右执法。丁酉,荧惑犯太微右执法。丙午,月掩心大星。戊申,月犯南斗第三星。戊子,月犯东井北辕西头第一星。甲寅,辰星于翼犯太白。十月庚申,荧惑犯进贤。十一月庚辰,月犯昴星。丙戌,月犯轩辕左角。壬辰,荧惑犯亢南第二星。丙申,荧惑犯亢南星。十二月乙卯,荧惑入氐。壬戌,月犯心前星,又犯大星。
永明三年二月,荧惑守房,月犯南斗。三月,月在井。四月,荧惑犯〈阙〉太白,昼见。五月,木、金合太白,犯少民。六月,木、水合,月掩心,火犯房,又犯天江。八月,月犯井,太白昼见,荧惑犯南斗,老人星见。九月,月犯井。十月,岁星入太微。十一月,荧惑入羽林,岁犯右执法,太白入氐。十二月,金、土合箕。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二月乙卯,荧惑在房北头第一星,徘徊守房。己未,月犯南斗第五星。三月壬申,月在东井。四月戊戌,荧惑犯〈阙〉。丁未,太白昼见。癸亥,太白昼见当午上。五月丙子,岁星与太白合。戊子,太白犯少民星。六月辛丑,岁星与辰星合。丙午,月掩心前星。乙亥,荧惑犯房。癸亥,荧惑犯天江南头第二星。八月丙辰,月犯东井北辕第二星。丁巳,太白昼见当午上。荧惑犯南斗第五星。丁酉,老人星见南方丙上。九月癸未,月犯东井南辕西头第一星。十月己巳,岁星从入太微。十一月丙戌,荧惑行入羽林。甲子,岁星从入太微,犯右执法。壬申,太白从行,入氐。十二月己酉,太白、填星合在箕度。
永明四年正月,月入井,犯鬼。二月,流星出,月犯井钺。闰月,月犯房,岁犯太微上将。三月,又如之,月入井。四月,岁犯右执法,流星出南斗,入氐。六月,流星出匏瓜入虚。七月,月犯井。八月,荧惑入太微,又犯右执法,流星出觜,月犯井,岁犯进贤,与火合于轸。九月,火犯木,月、太白合于尾,太白昼见,犯南斗,月入井。十月,火犯亢。十一月,流星出亢,入天市,荧惑犯氐,太白入羽林,犯天关,月入井,犯房。十二月,流星从天市帝座出,荧惑犯房,犯钩钤,月犯井,填犯建,月犯南斗。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正月癸酉,月入东井,无所犯。乙亥,月犯舆鬼。二月乙丑,有流星大如一升器。丁卯,月犯东井钺。戊辰,有流星大如五升器。闰月辛亥,月犯房。丙辰,岁星犯太微上将。三月乙未,月入东井,无所犯。庚申,岁星犯太微上将。四月己未,岁星犯右执法。丁卯,有流星大如一升器,从南斗东北出,西行经斗入氐。六月丙戌,有流星大如鸭卵,从匏瓜南出,至虚而入。七月辛亥,月犯东井。八月戊辰,荧惑入太微。癸酉,荧惑犯太微右执法。辛未,有流星大如三升塸,从觜星南出,西南行入天濛没。戊寅,月犯东井。戊子,荧惑在太微。乙巳,岁星犯进贤,又与荧惑于轸度合宿。九月戊申,荧惑犯岁星。己酉,荧惑犯岁星,芒角相接。辛卯,月与太白于尾合宿。壬辰,太白昼见当午。丙午,太白犯南斗,月入东井。十月丁丑,荧惑犯亢南头第一星。十一月戊寅,有流星大如二升塸,白色,从亢东北出,行入天市。庚寅,荧惑犯氐西南星。庚子,太白入羽林,又犯天关。辛丑,月入东井旷中。辛亥,月犯房北头第二星。十二月丁巳,有流星大如三升碗,白色,从天市帝座出,东北行一丈而没。己未,荧惑犯房北头第一星。庚申,荧惑入房北,犯钩钤星。己巳,月犯东井北辕东头第二星。辛巳,填星犯建星,月犯南斗第六星。
永明五年正月,月犯房钩钤。二月,犯井。火、土合于南斗,岁犯进贤。三月,月犯南斗。五月,太白昼见,三犯毕。六月,岁昼见,月犯南斗,犯建,流星出太白,犯井北辕。七月,月入井。八月,犯毕。九月,月在填北,荧惑在哭星,左流星有光,太白入轩辕,又在西蕃上将,又在太微左执法。十月,月入氐,岁星从在氐,辰星、太白俱从在氐。十一月,月入氐。十二月,月在壁,在荧惑北,又犯壁,月犯岁,岁星昼见,流星出。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正月丙午,月犯房钩钤。二月癸亥,月犯东井南辕西头第二星。乙亥,荧惑、填星同在南斗度,为合宿。癸卯,岁星犯进贤。三月癸卯,月犯南斗第二星。五月丁酉,太白昼见当午上。庚子,太白三犯毕左股第一星西南一尺。六月甲子,岁星昼见在轸度。乙丑,月犯南斗第六星,在南斗七寸。丙寅,月犯西建星北一尺。史臣曰:《月令》昏明中星,皆二十八宿。箕斗之间,微为疏阔。故仲春之与孟秋,建星再用,与宿度并列,亟经陵犯,灾之所主,未有旧占。《石氏星经》云:斗主爵禄,褒贤进士。故置建星以为辅。若犯建之异,不与斗同。则据文求义,亦宰相之占也。辛未,有流星大如三升器,没后有痕。甲戌,太白犯东井北辕第三星,在西一尺。七月丁未,月行入东井旷中,无所犯。八月壬申,月在毕犯左股第二星西北三寸。九月戊子,月在填星北二尺八寸,为合宿。乙未,荧惑从行在哭星东,相左半寸。丙申,有流星大如四升器,白色,有光照地。甲寅,太白从行入轩辕,在女主星东北一尺二寸,不为犯。戊辰,太白从在西蕃上将星西南五寸。辛巳,太白从在太微左执法星西北四寸。十月戊寅,月入氐犯东南星西北一尺馀。己未,岁星从在氐西南星北七寸,又辰星从入氐,在岁星西四尺五寸,又太白从在辰星东,相去一尺,同在氐度,三星为合宿。十一月戊寅,月入氐。十二月戊午,月在东壁度,在荧惑北,相去二尺七寸,为合宿。甲子,月在东壁度东南九寸,为犯。癸酉,月在岁星南七寸,为犯。甲戌,岁星昼见。甲子,西北有流星大如鸭卵,黄白色,尾长六尺,西南行一丈馀没。
永明六年正月,月在角。二月,在氐。三月,流星出岁逆入氐,月入氐,与岁合。四月,荧惑伏在参,与金、水合,月犯井,流星北行,太白犯荧惑,月犯氐,与岁合,又犯房,荧惑、辰星俱入井。闰四月,荧惑犯氐,犯房右骖钩钤。五月,太白昼见。六月,月在角入氐,与岁合。岁昼见在氐,太白犯西蕃右执法。七月,月入房犯牛,太白犯氐角,流星出匏瓜出北河南,月犯毕。八月,月在岁东合于氐,老人星见,太白犯房。闰八月,昼见。九月,月犯房,掩键闭,月入井犯左角,又与荧惑合宿。十月,月入氐,南有流星。闰月,月入井。十一月,金、木同在尾,又与荧惑合于心,火、木合于尾,月入羽林,犯井角,与太白合于箕。十二月,流星出梗河,太白从在斗度,月犯毕,犯氐,犯房。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正月戊戌,月在角星南,相去三寸。二月丁卯,月在氐西南六寸。三月癸酉,有流星大如鸭卵,赤色,无尾。甲申,岁星逆行入氐宿。乙未,月入氐中,在岁星南一尺一寸,为合宿。四月癸丑,荧惑伏在参度,去太白二尺五寸,辰星去太白五尺三寸,为合宿。月犯东井南辕西头第二星。丙辰,北面有流星,大如三升器,白色,北行六尺而没。辛酉,太白从在荧惑北三寸,为犯,并在东井度。壬戌,月在氐西南星东南五寸,为犯。渐入氐中,与岁星同在氐度,为合宿。癸亥,月行在房北头第一星西南一尺,为犯。甲戌,荧惑在辰星东南二尺五寸,俱从行,入东井旷中,无所犯。闰四月丁丑,荧惑从行在氐西南星北七寸,为犯。己卯,荧惑从行入氐,无所犯。乙巳,荧惑从行在房北头第一上将右骖星南六寸,为犯。又在钩钤星西北五寸。五月癸卯,太白昼见当午上。六月乙卯,月在角星东一寸,为犯。丁巳,月行入氐,无所犯,在岁星东三寸为合宿。丙寅,岁星昼见在氐度。己巳,太白从太微西蕃右执法星东南四寸,为犯。七月乙酉,月入房北头第二次相星西北八寸,为犯。庚寅,月在牵牛中星南二寸,为犯。癸巳,太白在氐角星东北一尺,为犯。有流星大如鹅卵,白色,从匏瓜南出,西南行一丈没空中。须臾,又有流星大如五升器,白色,从北河南出,东北行一丈三尺没空中。庚子,月行在毕左股第一星七寸,为犯,又进入毕。八月壬子,月行在岁星东二尺五寸,同在氐中,为合宿。壬戌,老人星见南方丙上。乙亥,太白从行在房南第二左股,次将星西南一尺,为犯。闰八月甲午,太白昼见当午。九月庚辰,月在房北头第一上相星东北一尺,为犯。又掩犯关键闭星。丁酉,月行入东井。甲辰,月在左角星西北九寸,为犯。又在荧惑西南一尺六寸,为合宿。十月癸酉,月入氐中,在西南星东北三寸,为犯。戊寅,南面有流星大如鸡卵,赤色,在东南行没,没后如连珠。闰月壬辰,月行入东井。十一月戊午,太白从在岁星西北四尺,同在尾度。又在荧惑东北六尺五寸,在心度,合宿。丙寅,荧惑从行在岁星西,相去四尺,同在尾度,为合宿。丙戌,月行入羽林中,无所犯。乙未,月行在东井南辕西头第二星南一尺,为犯。丙寅,月在左角北八寸,为犯。辛未,月行在太白东北一尺五寸,同在箕度,为合宿。十二月壬寅,有流星大如鹅卵,黄白色,尾长三丈,有光,没后有痕从梗河出,西行一丈许没空中。太白从行在填星西南二尺五寸斗度。甲申,月行在毕左股第二星北七寸,为犯。乙未,月行入氐西南星东北一尺,为犯。丙申,月在房北头上相星北一尺,为犯。〈按一年无两闰之理,而《志》中载有闰四月、闰八月、闰十月,同在永明六年中,必有年
月错误,姑存之,以待推算者订正。
〉
永明七年正月,月入井犯牛,流星出坐旗。二月,火、土合于牛,月掩井,太白入羽林。三月,荧惑在泣星西北入羽林,月与岁星合于箕。四月,月入氐,犯房键闭。六月,犯牛及毕。七月,入氐犯键闭,老人星见,流星出亢南,入翼。八月,荧惑入羽林,月入氐,犯毕。九月,又犯毕,犯井荧惑,入羽林。十月,流星出紫宫,金、木合于箕,月掩蚀,荧惑掩毕,犯键闭,天狗出五车。十一月,太白入羽林。十二月,填星在女,辰星从之合宿,月犯井。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正月甲寅,月入东井旷中,无所犯。戊辰,月掩犯牵牛中星。甲寅,有流星如五升器,白色,尾长四尺,从坐旗星出,西行入五车而过,没空中。二月丙子,荧惑从行在填星西,相去二尺,同在牵牛度,为合宿。辛巳,月掩犯东井北辕东头第一星,太白从行入羽林。三月戊午,荧惑从在泣星西北七寸。戊辰,荧惑从行入羽林。庚申,月在岁星西北三尺,同在箕度,为合宿。四月乙酉,月入氏中,无所犯。丙戌,月犯房星北头第一上相星北一尺,在键闭西北四寸,为犯。六月乙酉,月犯牵牛中星。乙未,月入毕,在左股第二星东八寸,为犯。七月丁未,月入氐中,无所犯。戊申,在键闭星东北一尺,为犯。壬戌,老人星见南方丙上。丁丑,流星大如二升器,黄赤色,有光,尾长六尺许,从亢南出,西行入翼中而没,没后如连珠。八月戊戌,炎惑逆入羽林。甲戌,月入氐,在西南星东北一尺,为犯。庚寅,月在毕右股第一星东北一尺,为犯。九月丁巳,月掩犯毕右股第一星。庚申,月在东井北辕东头第一星,西北八寸,为犯。乙丑,荧惑入羽林,成句己。十月乙丑,有流星如三升器,赤黄色,尾长六尺,出紫宫内北极星,东南行三丈许没空中。癸酉,太白在岁星南,相去一尺六寸,从在箕度为合。庚辰,月掩蚀荧惑。甲申,月行掩毕左股第三星。丁酉,月行在键闭星西北八寸,为犯。壬辰,流星如三升器,白色,有光,从五车北出,行入紫宫,抵北极第一第二星而过,落空中,尾如连珠,仍有音响似雷。太史奏名曰天狗。十一月丁卯,太白从行入羽林。十二月戊辰,填星在须女度,又辰星从在填星西南一尺一寸,为合宿。壬午,月在东井北辕东头第一星北八寸,为犯。
永明八年正月,太白昼见,月犯亢。二月,犯毕。三月,填守哭星,岁守牛。四月,流星出心,又出角,火入鬼犯之。六月,月犯亢,流星出紫宫,金入井昼见,月掩毕。七月,大流星东南行。八月,太白犯轩辕,月犯牛,又犯轩辕女御。九月,太白犯太微西蕃上将进贤,月犯左执法。十月,太白犯亢,火入氐,流星出紫宫,月入井犯右执法,太白入氐。十一月,荧惑入北落门,犯钩钤,流星出氐,又出参伐,又出轸,月与填星合宿,太白犯房,键闭与荧惑合宿,月犯右执法。十二月,犯轩辕右角,又犯右执法。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八年正月丁未,太白昼见当午上。丁巳,月在亢南头第二星南七寸,为犯。二月己巳,月在毕右股第一星东北六寸,为犯。三月庚申,填星守哭星,岁星守牵牛。四月癸巳,有流星如二升器,黄白色,有光,从心星南一尺许出,南行二丈没,没后如连珠。丁巳,流星如鹅卵,白色,长五丈许,从角星东北二尺出,西北行没太微西蕃上将星间。丙申,荧惑从行入舆鬼,在西北星东南二寸,为犯。六月甲戌,月在亢南头第二星西南七寸,为犯。癸未,有流星如鸭卵,赤色,从紫宫中出,西南行未至大角五尺许没。戊子,太白从行入东井。己丑,太白昼见当午。庚寅,月掩蚀毕左股第一星。七月戊申,有流星如五升器,赤白色,长七尺,东南行二丈没空中。八月庚辰,太白从在轩辕女主星南七尺,为犯。乙亥,月在牵牛中星南九寸,为犯。辛卯,月在轩辕女御南八寸,为犯。九月丙申,太白从行在太微西蕃上将星西南一尺,为犯。丁未,太白从行入太微。辛酉,太白从行在进贤西五寸,为犯。月在太微左执法星南四寸,为犯。十月乙亥,太白从行在亢南第二星西南一尺,为犯。荧惑入氐。有流星如鹅卵,白色,从紫宫中出,西北行三丈许没空中。壬午,月入东井旷中,无所犯。戊子,月在太微右执法星东南六寸,为犯。甲申,太白从行入氐。十一月乙未,荧惑从入北落门,在第一星东南,去钩钤三寸,为犯。流星如鹅卵,赤白色,有光无尾,从氐北一丈出,南行入氐中没。辛丑,流星如鹅卵,白色,从参伐出,南行一丈没空中。又有流星大如三升器,白色,从轸中出,东南行入娄中没。戊戌,月行在填星北二尺二寸,为合宿。太白从行在房北头第二星东北一寸,又在键闭星西南七寸,并为犯。又在荧惑西北二尺,为合宿。癸卯,太白从行在荧惑东北一尺,为犯。乙卯,月行在太微右执法星南二寸,为犯。十二月庚辰,月行在轩辕右角星南二寸,为犯。癸未,月掩犯太微右执法。
永明九年正月,月犯毕,与岁合于女。二月,入井犯之,木、土合于虚。三月,火从土与岁合于虚,月掩毕。四月,火入羽林,月犯轩辕女御,犯上相,犯岁星于危,太白先历而见。五月,月掩太微,犯东西建流星,出紫宫,又出奎北,出箕东。六月,太白昼见,水、金合于七星。七月,太白犯西蕃上将,月犯太白,又犯东蕃上相,犯建,犯牛,犯岁星,填犯泣星,流星出天江。闰月,月犯轩辕女御,火犯毕岁,犯泣星,守填星,流星入紫宫,又流星西南行,老人星见。八月,月犯轩辕左民星,荧惑先历在毕,变色。九月,月掩牛,犯执法,太白犯南斗,月掩太微,岁星合于泣星,流星出少微。十月,月犯填,填犯泣星,月掩女御,犯左执法。十一月,月犯岁星,犯毕,犯井,犯轩辕左民,犯西蕃上将。十二月,犯岁星,犯东蕃上相。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九年正月辛丑,月在毕躔西星北六寸,为犯。庚申,月在岁星西北二尺五寸,同在须女度,为合宿。二月辛未,月入东井旷中,无所犯。壬申,月行东井北辕东头第一星北九寸,为犯。壬午,岁星从在填星西七寸,同在虚度,为合宿。三月甲午,荧惑从在填星东七寸,在岁星南六寸,同在虚度,为犯,为合宿。丙申,月入毕在左股第二星东北六寸,又掩大星。四月癸亥,荧惑从行入羽林。庚午,月在轩辕女御星南八寸,为犯。癸酉,月在太微东南头上相星南八寸,为犯。癸未,月在岁星北,为犯,在危度。癸未,太白从历,夕见西方,从疾参宿一度。比来多阴,至己丑开除,已见在日北,当西北维上,薄昏不见宿星,则为先历而见。五月庚子,月行掩犯太微在执法。丁未,月掩犯东建西星。庚子,有流星如鸡子,白色无尾,从紫宫里黄帝座星西二尺出,南行一丈没空中。丁未,流星如李子,白色无尾,从奎东北大星东二尺出,东北行至天将军而没。戊申,流星如鹅卵,黄白色,尾长二丈,从箕星东一尺出,南行四丈没。六月丙子,太白昼见当午上。辰星随太白于西方,在七星度,相去一尺四寸,为合宿。七月辛卯,太白从行入太微在西蕃上将星北四寸,为犯。癸巳,月在太白东五寸,为犯。乙未,月在太微东蕃南头上相星西南五寸,为犯。壬寅,月掩犯东建星。癸卯,月在牵牛南星北五寸,为犯。乙巳,月在岁星北六寸,为犯。庚戌,填星逆在泣西星东北七寸,为犯。乙卯,西南有流星大如二升器,白色无尾,西南行一丈馀没。戊午,有流星如二升器,黄白色,有光从天江星西出,东北经天入参中而没,没后如连珠。闰七月辛酉,月在轩辕女御星西南三寸,为犯。荧惑从行在毕左股星西北一寸,为犯。岁星在泣星北五寸,为犯。又守填星。戊辰,流星如鹅卵,赤色,尾长二尺,从文昌西行入紫宫没。己巳,西南有流星如二升器,白色,西南行一丈没。戊寅,老人星见南方丙上。八月,月在轩辕左民星东八寸,为犯,在虚度。十四日,荧惑应伏在昴三度,前先历在毕度,二十一日始逆行北转,垂及元冬荧惑囚死之时,而形色渐大于常。九月乙丑,月掩牵牛南星。癸未,月入太微在右执法东北四寸,为犯。乙亥,太白从行在南斗第四星北二寸,为犯。丁卯,太白在南斗第三星西一寸,为犯。甲申,月掩太微东蕃南头上相星。辛卯,岁星在泣星西一尺五寸,为合宿。戊子,有流星大如鸡卵,白色,从少微星北头出,东行入太微,抵帝座星而过,未至东蕃次相一尺没,如散珠。十月甲午,月行在填星西北八寸,为犯,在虚度。又填星从行在泣星西北五寸,为犯。戊申,月在轩辕女主星南四寸,掩女御,并为犯。辛亥,月入太微左执法东北七寸,为犯。十一月壬戌,月行掩犯岁星。己巳,月在毕右股大星东一寸,为犯。辛未,月在东井南辕西头第二星南八寸,为犯。又入东井旷中。丙子,月入在轩辕左民星东北七寸,为犯。丁丑,月行在太微西蕃上将星南五寸,为犯。十二月庚寅,月行在岁星东南八寸,为犯。丙午,月掩犯太微东蕃南头上相星。
永明十年正月,月犯轩辕,流星出氐。二月,月在右掖门,入氐掩之,太白入羽林,月又入之,火犯井。三月,月入羽林,犯填星于危,流星出牛,火犯鬼。四月,月入太微,入羽林。五月,掩南斗,入羽林,太白入井犯轩辕。六月,月犯荧惑,入太微掩西建,荧惑入太微,月犯毕。七月,太白犯轩辕,月犯毕,犯井。八月,老人星见,月犯建,犯毕,入井犯轩辕,入太微犯左执法。九月,掩填星。十月,入羽林,入井。十一月,犯毕,入太微,入氐。十二月,入井,犯北辕,入太微。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年正月庚午,月在轩辕右角大民星南八寸,为犯。甲戌,有流星如五升器,白色,从氐中出,东南行经房道过,从心星南二尺没。二月己亥,月行太微,在右掖门。甲辰,月行入氐中,掩犯东北星。太白从行入羽林。壬子,月行入羽林。庚子,荧惑入东井北辕西头第一星西二寸,为犯。三月己卯,月行入羽林,在填星东北七寸,为犯。在危四度。癸未,有流星如鸡卵,青白色,尾长四尺,从牵牛南八寸出,南行一丈没空中。荧惑从行在舆鬼西北七寸,为犯。乙酉,荧惑从行入舆鬼。四月甲午,月行入太微,在右掖门内。丙午,月行在危度,入羽林。五月己巳,月掩南斗第三星。甲戌,月行在危度,入羽林。辛巳,太白从行入东井,在轩辕西第一星东六寸,为犯。六月戊子,月在张度,在荧惑星东三寸,为犯。己丑,月行入太微,在右掖门。丁酉,月掩西建星西。壬寅,荧惑从行入太微。丁未,月行入毕,犯右股大赤星。七月乙丑,太白从行在轩辕大星东八寸,为犯。甲戌,月行在毕躔星西北六寸,为犯。丁丑,月在东井北辕东头第二星西南九寸,为犯。八月乙酉,老人星见。辛卯,月行西建星东一尺,又在东星西四寸,为犯。壬寅,月行在毕右股大赤星东北四寸,为犯。甲辰,月行入东井旷中,无所犯。戊申,月行在轩辕女主星西九寸,为犯。辛亥,月入太微,在左执法星北二尺七寸,为犯。九月癸亥,月行掩犯填星一寸,在危度。十月辛卯,月在危度,入羽林,无所犯。癸亥,月入东井旷中,无所犯。十一月甲子,月入毕,进右股大赤星西北五寸,为犯。壬申,月入太微,在右执法星东北一尺三寸,无所犯。丁丑,月入氐,无所犯。十二月甲午,月入东井旷中,又进北辕东头第二星四寸,为犯。庚子,月入太微,右执法星东北三尺,无所犯。
永明十一年正月,月入井,犯轩辕,太白犯岁星于奎,月犯氐。二月,太白犯井,月入太微,掩南斗,流星北行,月掩建,荧惑犯填星于室。四月,太白犯五诸侯,犯鬼,月入羽林,入太微,流星出箕入斗。五月,月入太微,荧惑犯岁星于娄,太白经天入轩辕,月犯南斗,掩建星,流星出太微。六月,月犯毕。七月,月入太微,犯氐,犯斗,犯建。流星出氐,又出紫宫。八月,火入井。九月,流星出娄,月犯哭星,月在室入羽林,犯毕,入井犯屏星,太白昼见,辰星不应历见,老人星见。十月,月犯建,太白犯进贤。十一月,太白入氐,月犯哭星,荧惑犯五诸侯,月犯井钺,太白犯键闭,月入太微,入氐。十二月,入羽林,犯井。西南有流星,太白犯南斗,月入太微,入氐,太白犯建星。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一年正月辛酉,月入东井旷中,无所犯。乙丑,月在轩辕女主星北八寸,为犯。戊辰,太白从行在岁星西北六寸,为犯,在奎度。壬申,月行在氐星东北九寸,为犯。二月丁丑,太白从行东井北辕西头第一星东北一尺,为犯。甲午,月行入太微,在上将星东北一尺五寸,无所犯。壬寅,月行掩犯南斗第六星。壬寅,东北有流星如一升器,白色无尾,北行三丈而没。癸卯,月掩犯西建中星,又掩东星。庚戌,荧惑从在填星西北六寸,为犯,同在营室。四月戊子,太白在五诸侯东第二星西北六寸,为犯。辛丑,太白从行入舆鬼,在东北星西南四寸,为犯。壬寅,月行在危度,入羽林,无所犯。乙丑,月入太微,在右执法西北一尺四寸,无所犯。丙申,有流星如三升器,白色,有光,尾长一丈许,从箕星东北一尺出,行二丈许入斗度,没空中。临没如连珠。五月丁巳,月行入太微左执法星北三尺,无所犯。戊午,荧惑从行在岁星西南六寸,为犯。同在娄度。戊午,太白昼见当午,名为经天。癸亥,太白从行入轩辕大星北一尺二寸,无所犯。甲子,月行在南斗第二星西七寸,为犯。乙丑,月掩犯西建中星,又犯东星六寸。壬申,有流星大如鸡子,黄白色,从太微端门出,无所犯,西南行一丈许没,没后有痕。六月辛丑,月行掩犯毕左股第三星。壬寅,月入毕。七月壬子,月入太微,在左执法东三尺,无所犯。丙辰,月行入氐,在东北星西南六寸,为犯。己未,月行南斗第六星南四寸,为犯。庚申,月行在西建星东南一寸,为犯。辛酉,有流星如鸡子,赤色,无尾,从氐中出,西行一丈五尺没空中。戊寅,有流星如鸡卵,黄白色,从紫宫东蕃内出,东北行一丈五尺,至北极第五星西北四尺没。八月辛巳,荧惑从行入东井,在南辕西第一星东北一尺四寸。九月乙酉,有流星如鸭卵,黄白色,从娄南一尺出,东行二丈。庚寅,月行在哭星西南六寸,为犯。壬辰,月行在营室度,入羽林,无所犯。丁酉,月入毕,左右股大赤星西北六寸,为犯。己亥,月入东井旷中,无所犯。乙巳,月行太微,当右掖门内,在屏星西南六寸,为犯。己酉,太白昼见当午上。丙辰,辰星依历应夕见西方亢宿一度,至九月八日不见。丙寅,老人星见南方丙上。十月壬午,月行在东建中星九寸,为犯。丙戌,太白行在进贤星西南四寸,为犯。十一月戊戌,太白从行入氐。壬子,月在哭星南五寸,为犯。丁巳,荧惑逆行在五诸侯东星北四寸,为犯。辛酉,月行在东井钺星南八寸,又在东井南辕西头第一星南五寸,并为犯。进入井中。丁卯,太白从行,在键闭星西北六寸,为犯。又月入太微。壬申,月行入氐,无所犯。十二月辛巳,月入羽林,又入东井旷中,又入东井北辕西头第二星南六寸,为犯。己丑,西南有流星如三升器,黄赤色,无尾,西南行三丈许没,散如遗火。壬辰,太白从行在南斗第六星东南一尺,为犯。乙未,月入太微在右执法星东北二尺,无所犯。乙亥,月入氐,无所犯。辛丑,太白从行在西建东星西南一尺,为犯。
废帝隆昌元年正月,辰犯太白,月入毕,犯左股。三月,犯井,犯屏,火犯鬼,积尸。闰三月,荧惑入轩辕。五月,入太微犯执法。六月,月犯毕,犯岁星,犯井。
按《南齐书·废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隆昌元年正月丙戌,辰星见危度,在太白北一尺,为犯。辛亥,月入毕,在左股第一星东南一尺,为犯。三月辛亥,月在东井北辕头第二星东七寸,为犯。甲申,月入太微,在屏星南九寸,为犯。乙丑,荧惑从行入舆鬼西北星东一寸,为犯。癸酉,荧惑从行在舆鬼积尸星东北七寸,为犯。闰三月甲寅,荧惑从入轩辕。五月丁酉,荧惑从入太微,在右执法北二寸,为犯。六月乙丑,月入毕,在右股第一星东北五寸,为犯。又在岁星东南一尺,为犯。丁卯,月入东井南辕西头第一星东北七寸,为犯。
明帝永泰元年七月,月掩心中星。
按《南齐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后废帝永元三年,天狗见。
按《南齐书·后废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永元三年夜,天开黄色明照,须臾有物,绛色,如小瓮,渐渐大如仓廪,声隆隆如雷,坠太湖中,野雉皆雊,世人呼为木殃。史臣按:《春秋纬》:天狗如大奔星,有声,望之如火,见则四方相射。汉史云:西北有三大星,如日状,名曰天狗。天狗出则人相食。《天官》云:天狗状如大镜星。又云:如大流星,色黄,有声。其止地类狗所坠。望之如火光,炎炎冲天,其上锐,其下圆,如数顷田。见则流血千里,破军杀将。汉史又云:昭明下为天狗,所下兵起血流。昭明,星也。《洛书》云:昭明见而霸者出。《运斗枢》云:昭明有芒角,兵徵也。《河图》云:太白散为天狗。汉史又云:有星出,其状赤白有光,即为天狗,其下小无足,所下国易政。众说不同,未详孰是。推乱亡之运,此其必天狗乎。
梁
武帝天监元年,荧惑守南斗。
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天监元年八月壬寅,荧惑守南斗。占曰:籴贵,五谷不成,大旱,多火灾,吴、越有忧,宰相死。是岁大旱,米斗五千,人多饥死。其二年五月,尚书范云卒。
天监二年五月,月犯心。七月,太白犯轩辕大星。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二年五月丙辰,月犯心。占曰:有乱臣,不出三年,有亡国。其四年,交州刺史李凯举兵反。七月丙子,太白犯轩辕大星。天监四年六月,岁星昼见。八月,老人星见。
按《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天文志》:四年六月壬戌,岁星昼见。占曰:岁色黄润,立竿影见,大熟。是岁大穰,米斛三十。又曰:星与日争光,武且弱,文且强。自此后,帝崇尚文儒,躬自讲说,终于太清,不修武备。八月庚子,老人星见。占曰:老人星见,人主寿昌。自后,每年恒以秋分后见于参南,至春分而伏。武帝寿考之象云。
天监五年五月辛卯,太白昼见。八月戊戌,老人星见。天监六年二月甲辰,老人星见。七月,太白昼见。按以上俱《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天监七年八月甲戌,老人星见。九月己亥,月犯东井。按《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天文志》:七年九月己亥,月犯东井。占曰:有水灾。其年京师大水。
天监八年二月壬戌,老人星见。八月戊午,老人星见。天监九年秋七月己巳,老人星见。
按以上俱《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天监十年秋九月,天狗见。
按《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天文志》:十年九月丙申,天西北隆隆有声,赤气下至地。占曰:天狗也,所往之乡有流血,其君失地。其年十二月,马仙琕大败魏军,斩馘十馀万,剋复胊山城。
天监十三年,老人星见,太白在天关。填星守天江。按《梁书·武帝本纪》:十三年二月丁亥,老人星见。 按《隋书·天文志》:二月丙午,太白失行,在天关。占曰:津梁不通,又兵起。其年填星守天江。占曰:有江河塞,有决溢,有土功。其年,大发军众造浮山堰,以遏淮水。至十四年,填星移去天江而堰坏,奔流决溢。天监十四年二月,老人星见。八月,又见。十月,太白犯南斗。
按《梁书·武帝本纪》:十四年二月戊戌,老人星见。秋八月乙未,老人星见。 按《隋书·天文志》:十月辛未,太白犯南斗。
天监十五年秋八月,老人星见。
天监十六年二月庚戌,老人星见。八月辛丑,老人星见。
按以上俱《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天监十七年三月,老人星见。八月,又见。闰八月,月行掩昴。
按《梁书·武帝本纪》:十七年三月甲申,老人星见。秋八月壬寅,老人星见。 按《隋书·天文志》:闰八月戊辰,月行掩昴。
天监十八年二月戊午,老人星见。秋七月甲申,老人星见。
按《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普通元年二月壬子,老人星见。八月庚戌,老人星见。九月乙亥,有星晨见东方,光烂如火。
按《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天文志》:普通元年九月乙亥,有星晨见东方,光烂如火。占曰:国皇见,有内难,有急兵反叛。其三年,义州刺史文僧朗以州叛。普通二年秋七月甲寅,老人星见。
普通三年八月甲子,老人星见。
普通四年二月庚午、八月丁卯,老人星见。十一月,太白昼见。
普通五年二月丁丑,老人星见。
按以上俱《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普通六年二月,老人星见。三月,岁星见南斗。五月,太白昼见。六月,经天。八月,老人星见。九月,太白犯右执法。
按《梁书·武帝本纪》:六年二月丁丑,老人星见。三月丙午,岁星见南斗。五月,太白昼见。六月,经天。八月壬午,老人星见。 按《隋书·天文志》:三月丙午,岁星入南斗。五月己酉,太白昼见。六月癸未,太白经天。九月壬子,太白犯右执法。
普通七年正月,金木犯于牛。二月,老人星见。
按《梁书·武帝本纪》:七年二月丁亥,老人星见。 按《隋书·天文志》:正月癸卯,太白岁星在牛相犯。占曰:其国君凶,易政。明年三月,改元,大赦。
大通元年八月,老人星见,月掩填星。十月,又掩之。
按《梁书·武帝本纪》:大通元年秋八月壬辰,老人星见。
按《隋书·天文志》:八月甲申,月掩填星。十月癸酉,又
掩之。占曰:有大丧,天下无主,国易政。其后中大通元年九月癸巳,上又幸同泰寺舍身,王公以一亿万钱奉赎。十月己酉还宫,大赦,改元。中大通三年,太子薨,皆天下无主、易政及大丧之应。
大通二年二月甲午,老人星见。
按《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中大通元年,荧惑犯积尸。
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中大通元年闰月壬戌,荧惑犯鬼积尸。占曰:有大丧,有大兵,破军杀将。其二年,萧玩帅众援巴州,为魏梁州军所败,玩被杀。
中大通二年正月癸未,老人星见。
中大通三年二月甲寅,老人星见。秋七月癸巳,老人星见。
按以上俱《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中大通四年二月壬寅,老人星见。七月,星陨如雨。按《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天文志》:四年七月甲辰,星陨如雨。占曰:星陨,阳失其位,灾害之象萌也。又曰:星陨如雨,人民叛,下有专讨。又曰:大人忧。其后侯景狡乱,帝以忧崩,人众奔散,皆其应也。
中大通五年正月己酉,长星见。二月己丑,老人星见。八月庚申,老人星见。
按《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中大通六年四月,荧惑在南斗。
按《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天文志》:六年四月丁卯,荧惑在南斗。占曰:荧惑出入留舍南斗中,有贼臣谋反,天下易政,更元。其年十二月,北梁州刺史兰钦举兵反,后年改为大同元年。
大同元年二月己卯,老人星见。秋七月乙卯,老人星见。
大同二年二月丙戌,老人星见。
按以上俱《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大同三年二月,老人星见。三月,岁星掩建星。八月,老人星见。
按《梁书·武帝本纪》:三年二月乙酉,老人星见。八月甲申,老人星见。 按《隋书·天文志》:三月乙丑,岁星掩建星。占曰:有反臣。其年,会稽山贼起。其七年,交州刺史李贲举兵反。大同五年,彗出南斗。
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五年十月辛丑,彗出南斗,长一尺馀,东南指,渐长一丈馀。十一月乙卯,至娄灭。占曰:天下有谋王者。其八年正月,安成民刘敬躬挟左道以反,党与数万。其九年,李贲僭称皇帝于交州。
太清三年正月,荧惑守心,太白昼见。三月,荧惑又守心。九月,月在斗,掩岁星。
按《梁书·武帝本纪》:太清三年正月,荧惑守心,太白昼见。三月,荧惑又守心。 按《隋书·天文志》:正月壬午,荧惑守心。占曰:王者恶之。乙酉,太白昼见。占曰:不出三年,有大丧,天下革政更王,强国弱,小国强。三月丙子,荧惑又守心。占曰:大人易政,主去其宫。又曰:人饥亡,海内哭,天下大溃。是年,帝为侯景所幽,崩。七月,九江大饥,人相食十四五。九月戊午,月在斗,掩岁星。占曰:天下亡君。其后侯景篡杀。
简文帝大宝元年正月己未,太白经天,辛酉乃止。
按《梁书·简文帝本纪》云云。
元帝承圣三年,月犯心中星。
按《梁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承圣三年九月甲午,月犯心中星。占曰:有反臣,王者恶之,有亡国。其后三年,帝为周军所俘执,陈氏取国,梁氏以亡。
敬帝绍泰元年十一月丙戌,太白不见。乙卯,出于东方。
按《梁书·敬帝本纪》不载。 按《陈书·武帝本纪》云云。
陈
武帝永定三年六月,荧惑在天尊。九月,月入南斗。
按《陈书·武帝本纪》:永定三年六月癸卯,荧惑在天尊。
按《隋书·天文志》:九月辛卯朔,月入南斗。占曰:月入
南斗,大人忧。一曰:太子殃。后二年,帝崩,太子昌在周为质,文帝立。后昌还国,为侯安都遣盗迎杀之。
文帝天嘉元年二月,老人星见。五月,荧惑犯右执法。八月,老人星见。九月,彗星见,太白昼见。
按《陈书·文帝本纪》:天嘉元年二月辛卯,老人星见。八月庚辰,老人星见。九月癸丑,彗星见。丙子,太白昼见。
按《隋书·天文志》:五月辛亥,荧惑犯右执法。占曰:大
臣有忧,执法者诛。后四年,司空侯安都赐死。九月癸丑,彗星长四尺,见芒,指西南。占曰:彗星见则敌国兵起,得本者胜。其年,周将独孤盛领众趣巴湘,侯瑱袭破之。
天嘉二年四月,老人星见。五月,岁星守南斗。六月,荧惑犯东井。七月,荧惑入鬼,犯斧质。十月,入太微。按《陈书·文帝本纪》:二年四月辛卯,老人星见。 按《隋书·天文志》:五月己酉,岁星守南斗。六月丙戌,荧惑犯东井。七月乙丑,荧惑入鬼中。戊辰,荧惑犯斧质。十月,荧惑行在太微右掖门内。
天嘉三年闰二月,荧惑犯上相,太白犯五车、填星。七月,太白犯鬼。八月,月犯斗,犯牵牛,太白入太微。十一月,月犯毕,荧惑犯岁星,月犯角,入氐。
按《陈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三年闰二月己丑,荧惑逆行,犯上相。甲子,太白犯五车、填星。七月,太白犯舆鬼。八月癸卯,月犯南斗。丙午,月犯牵牛。庚申,太白入太微。十一月丁丑,月犯毕左股。辛巳,荧惑犯岁星。戊子,月犯角。庚寅,月入氐。
天嘉四年六月,太白犯右执法。七月,荧惑犯填。八月,荧惑犯轩辕,太白犯房。九月,荧惑犯左右执法,太白入南斗。十一月,月犯毕。
按《陈书·文帝本纪》:四年六月癸巳,太白昼见。 按《隋书·天文志》:六月癸丑,太白犯右执法。七月戊子,荧惑犯填星。八月甲午,荧惑犯轩辕大星。丁未,太白犯房。九月戊寅,荧惑入太微,犯右执法。癸未,太白入南斗。占曰:太白入斗,天下大乱,将相谋反,国易政。君死,不死则废。又曰:天下受爵禄。其后安成王为太傅,废少帝而自立,改官受爵之应也。辛卯,荧惑犯左执法。十一月辛酉,荧惑犯右执法。甲戌,月犯毕左股。
天嘉五年正月,月犯毕奎,又犯星。四月,金木合于奎,月入氐,又犯荧惑,金木又合于娄,月犯房,荧惑犯氐。六月,月犯亢。七月,犯毕。闰十月,犯牛,又犯左执法。十一月,食毕大星。
按《陈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五年正月甲子,月犯毕大星奎。丁卯,月犯星。四月庚子,太白岁星合在奎,金在南,木在北,相去二尺许。壬寅,月入氐,又犯荧惑,太白岁星又合,在娄,相去一尺许。癸卯,月犯房上星。五月庚午,荧惑逆行二十一日,犯氐东南、西南星。占曰:月有贼臣。又曰:人主无出,廊庙间有伏兵。又曰:君死,有赦。后二年,少帝废之应也。六月丙申,月犯亢。七月戊寅,月犯毕大星。闰十月庚申,月犯牵牛。丙子,又犯左执法。十一月乙未,月食毕大星。天嘉六年正月,太白犯荧惑。三月,流星出太微。四月,月犯轩辕,彗星见。五月,太白犯轩辕。六月,月犯氐,彗星见。七月,太白昼见。八月,月掩毕,犯太白。九月,荧惑犯左执法,太白犯右执法,又犯左执法,月犯上相,太白犯荧惑,月又犯太白。
按《陈书·文帝本纪》:六年四月辛酉,有彗星见。七月丁酉,太白昼见。
按《隋书·天文志》:正月己亥,太白犯荧惑,相去二寸。占曰:其野有兵丧,改立侯王。三月丁卯,日入后,众星未见,有流星白色,大如斗,从太微间南行,尾长尺馀。占曰:有兵与丧。四月丁巳,月犯轩辕。占曰:女主有忧。五月丁亥,太白犯轩辕。占曰:女主失势。又曰:四方祸起。其后年,少帝废,废后慈训太后崩。六月己未,月犯氐。辛酉,有彗长可丈馀。占曰:阴谋奸宄起。一曰:宫中火起。后安成王录尚书、都督中外诸军事,废少帝而自立,阴谋之应。八月戊辰,月掩毕大星。丙子,月与太白并,光芒相著,在太微西蕃南三尺所。九月辛巳,荧惑犯左执法。癸未,太白犯右执法。辛卯,犯左执法。乙巳,月犯上相,太白犯荧惑。其夜,月又犯太白。占曰:其国内外有兵丧,改立侯王。明年,帝崩,又少帝废之应也。
天康元年,废帝即位。月犯轩辕,又犯左执法。
按《陈书·废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天康元年五月庚辰,月犯轩辕女御大星。占曰:女主忧。后年,慈训太后崩。癸未,月犯左执法。
废帝光大元年正月,月犯轩辕。四月,太白昼见。八月,月蚀哭星,填辰合于轸。九月,辰星太白相犯。月犯岁星。十二月,月犯岁星,又犯建星。
按《陈书·废帝本纪》:光大元年四月乙卯,太白昼见。按《隋书·天文志》:正月甲寅,月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当之。八月戊寅,月蚀哭星。占曰:有丧泣事。明年,太后崩,临海王薨,哭泣之应也。壬午,填星辰星合于轸。九月戊午,辰星太白相犯。占曰:改立侯王。己未,月犯岁星。占曰:国亡君。十二月辛巳,月又犯岁星。辛卯,月犯建星。占曰:大人恶之。
光大二年正月,月掩岁星。四月,太白昼见。五月,月犯太白。六月,太白犯右执法,客星见氐东。八月,月犯太微。九月,太白与填合于角,太白昼见。十一月,岁星守右执法,月犯太微,太白入氐。
按《陈书·废帝本纪》:二年四月辛巳,太白昼见。六月丁卯,彗星见。九月戊午,太白昼见。 按《隋书·天文志》:正月戊申,月掩岁星。占曰:国亡君。五月乙未,月犯太白。六月丙寅,太白犯右执法。壬子,客星见氐东。八月庚寅,月犯太微。九月庚戌,太白逆行,与填星合,在角。占曰:为白衣之会。又曰:所合之国,为亡地,为疾兵。戊午,太白昼见。占曰:太白昼见,国更政易王。十一月丙午,岁星守右执法,甲申,月犯太微东南星。戊子,太白入氐。十二月甲寅,慈训太后废帝为临海王,太建二年四月薨,皆其应也。
宣帝太建二年闰四月己酉,太白昼见。八月戊子,太白昼见。
太建三年五月戊申,太白昼见。九月癸酉,太白昼见。太建五年二月乙卯,夜有白气如虹,自北方贯北斗紫宫。
太建六年夏四月庚子,彗星见。
按以上俱《陈书·宣帝本纪》云云。
太建七年夏四月丙戌,有星孛于大角。
按《陈书·宣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天文志》:七年四月丙戌,有星孛于大角。占曰:人主亡。五月庚辰,荧惑犯右执法。壬子,又犯右执法。
太建十年五月,太白昼见。十月,月蚀荧惑。
按《陈书·宣帝本纪》:十年五月甲申,太白昼见。 按《隋书·天文志》:十月癸卯,月蚀荧惑。占曰:国败君亡,大兵起,破军杀将。来年三月,吴明彻败于吕梁,十三年帝崩,败国亡君之应也。
太建十一年四月己丑,岁星太白辰星合于东井。按《陈书·宣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云云。太建十二年十月,月犯牵牛,岁星犯执法。十二月,辰星太白相掩,彗星见。
按《陈书·宣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十二年十月戊午,月犯牵牛吴越之野。占曰:其国亡,君有忧。后年帝崩。辛酉,岁星犯执法。十二月癸酉,辰星在太白上。甲戌,辰星太白交相掩。占曰:大兵在野,大战。辛巳,彗星见西南。占曰:有兵丧。明年帝崩,始兴王叔陵作乱。
太建十三年十二月辛巳,彗星见。
按《陈书·宣帝本纪》云云。
太建十四年,后主即位。太白昼见。
按《陈书·后主本纪》:十四年正月丁巳,即皇帝位。九月乙卯,太白昼见。
后主至德元年,蓬星见。
按《陈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至德元年正月壬戌,蓬星见。占曰:必有亡国乱臣。后帝于太皇寺舍身作奴,以祈冥助,不恤国政,为施文庆等所惑,以至国亡。至德二年九月癸未,太白昼见。
至德三年秋八月戊子夜,老人星见。十二月丙戌,太白昼见。
祯明元年秋八月癸卯,老人星见。
按以上俱《陈书·后主本纪》云云。
[book_title]第四十卷
第四十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十四
北魏一〈太祖皇始二则 天兴六则 天赐六则 太宗永兴五则 神瑞三则 泰常八则 世祖始光四则 神麚四则 延和二则 太延五则〉
庶徵典第四十卷
星变部汇考十四
北魏一
太祖皇始元年,有星彗于旄头。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皇始元年夏六月,有星彗于旄头。彗所以去秽布新也。皇天以黜无道,建有德,故或冯之以昌,或由之以亡。自五胡蹂躏生人,力正诸夏,百有馀年,莫能建经始之谋而底定其命。是秋,太祖启冀方之地,实始芟夷涤除之,有德教之音,人伦之象焉。终以锡类长代,修复中朝之旧物,故将建元立号,而天街彗之,盖其祥也。先是,有大黄星出于昴、毕之分,五十馀日。慕容氏太史丞王先曰:当有真人起于燕代之间,大兵锵锵,其锋不可当。冬十一月,黄星又见,天下莫敌。
〈注〉是岁六月,木犯哭星。木,人君也,君有哭泣之事。是月,太后贺氏崩。至秋,晋帝殂。
皇始二年正月,火犯哭星。六月,月掩金于端门外。八月,火守井钺。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六月庚戌,月掩太白,在端门外。占曰国受兵。九月,慕容贺驎率三万馀人出寇新市。十月,太祖破之于义台坞,斩首九千馀级。 又按《后志》:六月庚戌,月掩金于端门之外。战祥也,变及南宫,是谓朝廷有兵。时燕王慕容宝已走和龙,秋九月,其弟贺驎复纠合三万众,寇新市,上自击之,大败燕师于义台,悉定河北。而晋桓元等连衡内侮,其朝廷日夕戒严。
〈注〉是岁正月,火犯哭星。占有死丧哭泣事。秋八月,又守井、钺。占曰大臣诛。十月,襄城王题薨。明年正月,右军将军尹国于冀州谋反,被诛。
天兴元年八月,木昼见胃。十一月,月犯东上相。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天兴元年十一月丁丑,月犯东上相。 又按《后志》:八月戊辰,木昼见胃。胃,赵代墟也。〈阙〉天之事。岁为有国之君,昼见者并明而干阳也。天象若曰:且有负海君,实能自济其德而行帝王事。是月,始正封畿,定权量,肆礼乐,颁官秩。十二月,群臣上尊号,正元日,遂禋上帝于南郊。由是魏为北帝,而晋氏为南帝。
天兴二年夏五月,月奄东上相,辰犯轩辕。八月,月犯牵牛。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五月辛酉,月奄东上相。八月壬辰,月犯牵牛。占曰国有忧。三年二月丁亥,皇子聪薨。 又按《后志》:元年十月至二年五月,月再奄东蕃上相。相所以蕃辅王室而定君臣位。天象若曰:今下陵上替而莫之或振,将焉用之哉。且曰:中坐成刑,贵人夺势。是岁,桓元专杀殷仲堪等,制上流之众,晋室由是遂卑。
〈注〉是岁五月,辰星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当之。
天兴三年三月,月犯填星于牵牛,有星孛于奎。七月,月又犯填星于牵牛,又犯哭星。
按《魏书·太祖本纪》:时太史屡奏天文错乱,帝亲览经占,多云改王易政,故数革官号,一欲防塞凶狡,二欲消灾应变。 按《天象前志》:三年三月乙丑,月犯填星,在牵牛。七月己未,月犯填星,在牵牛。辛酉,月犯哭星。
又按《后志》:三月,有星孛于奎,历阁道,至紫微西蕃,
入北斗魁,犯太阳守,循下台,轥南宫,履帝坐,遂由端门以出。奎是封豨,剥气所由生也。又殷徐州之次,桓元国焉,刘裕兴焉。天象若曰:君德之不建,人之无援,且有权其列蕃,盗其名器之守而荐食之者矣;又将由其天步,席其帝庭,而出号施令焉。
〈注〉三月至七月,月再犯填星于牵牛,又犯哭星。为兵丧、女忧。或曰月为彊大之臣,填,所以正纲纪也。是为彊臣有干犯者,在吴越。既而晋太后李氏殂,桓元擅命江南,仍有艰故云。
天兴四年二月,流星众多西行。七月,月犯天关。十月,月犯东次相。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四年七月丁卯,月犯天关。十月甲子,月犯东次相。 又按《后志》:二月甲寅,有大流星众多西行,历牛、虚、危,绝汉津,贯太微、紫微。虚、危主静人,牵牛主农政,皆负国之阳国也。天象若曰:黎元丧其所食,失其所系命,卒至流亡矣;上不能恤,又将播迁以从之。其后晋人有孙恩之难,而桓元踵之,三吴连兵荐饥,西奔死亡者万计,竟篡晋主而流之寻阳,既又劫之以奔江陵。
〈注〉七月丁卯,月犯天关。关,所以制畿封国也,月犯之,是为兵起于郊甸。十月甲子,月又犯东蕃次相。占同二年。既而桓元戡金陵,杀司马元显、太傅道子。是岁,秀容胡师亦聚众反,伏诛。
天兴五年三月,太白犯五诸侯。四月,月奄辰星,在东井。五月,月犯太微。七月,月犯岁星,在左角。九月,太白犯进贤。十月,月晕左角,又犯太微,客星出南宫。十二月,月与太白同入羽林,客星入太微。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五年四月辛丑,月奄辰星,在东井。五月丙申,月犯太微。七月己亥,月犯岁星,在左角。十月戊申,月晕左角。时帝讨姚兴弟平于乾壁,克之。太史令晁崇奏角虫将死,上虑牛疫,乃命诸军并重焚车。丙戌,车驾北引。牛大疫,死者十八九,官车所驭巨犗数百,同日毙于路侧,首尾相属。麋鹿亦多死。乙卯,月犯太微。占曰贵人忧。六年七月,镇西大将军、司隶校尉、毗陵王顺有罪,以王还第。十二月庚申,月与太白同入羽林。 又按《后志》:四月辛丑,月奄辰星,在东井。月为阴国之兵,辰象战𩰚。占曰所直野军大起,战不胜,亡地,家臣死。冬十月,帝伐秦师于蒙坑,大败之,遂举乾壁,关中大震。其上将姚平赴水死。 又按《后志》:三月戊子,太白犯五诸侯,昼见经天;九月己未,又犯进贤。太白为强侯之诫,犯五诸侯,所以兴霸形也。是时桓元擅征伐之柄,专杀诸侯,以弱其本朝,卒以干君之明而代夺之。故皇天著诫焉,若曰:夫进贤兴功,大司马之官守也,而今自残之,君于何有焉。是冬十月,客星白若粉絮,出自南宫之西,十二月入太微,乱气所由也。以距乏之气而乘粹阳之天庭,适足以驱除焉尔。明年,竟篡晋室,得诸侯而不终。
〈注〉是岁五月丙申,月犯太微;十月乙卯,又如之。月者太阴,臣象,太微正阳之庭,不当横行其中,是谓朝廷间隙,强臣不制,亦桓元之诫也。又占曰贵人有坐之者。明年七月,镇西大将军、毗陵王顺以罪还第,亦是也。
天兴六年正月,月奄氐。六月,月奄北斗魁。十月,犯轩辕。十一月,犯荧惑。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六年正月,月掩氐西南星。六月甲辰,月掩北斗魁第四星。十月乙巳,月犯轩辕第四星。十一月辛巳,月犯荧惑。
天赐元年二月,月掩岁星,在角。四月,月掩轩辕。五月,月掩斗魁。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天赐元年二月甲辰,月掩岁星,在角。占曰天下兵起。三年四月,蠕蠕寇边,夜召兵将,旦,贼走乃罢。四月甲午,月掩轩辕第四星。占曰女主恶之。六年七月,夫人刘氏薨,后谥宣穆皇后。五月壬申,月掩斗魁第二星。 又按《后志》:天兴五年七月己亥。月犯岁星,在鹑火鸟帑,南国之墟也。至天赐元年二月甲辰又掩之,在角。角为外朝,而岁星君也。天象若曰:有强大之臣干君之庭,以挟其主而播迁于外。是岁桓元之师败绩于刘裕,元劫晋帝以奔江陵。至五月,元死,桓氏之党复攻江陵,陷之,凡再劫天子云。
〈注〉先是,六年六月甲辰,月掩斗魁第四星;至天赐元年五月壬申,又掩斗魁第三星;二年八月丁巳,又犯斗第一星。斗为吴分。大人忧,将相戮,宫中有自贼者。及桓元伏诛,贵臣多戮死者。江南兵革十馀岁乃定,故谪见于斗。
天赐二年三月,月掩左执法,又掩心。四月,犯填。七月,又掩之。八月,犯斗。火犯斗,建又犯少微左右执法。九月,火犯哭星。十月,月掩填星。十一月,太白掩钩钤。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三月壬辰,月掩左执法。丁酉,月掩心前星。四月己卯,月犯填星,在东壁。占曰贵人死。四年五月,常山王遵有罪,赐死。七月己未,月掩填星。八月丁巳,月犯斗第一星。占曰大臣忧。三年七月,太尉穆崇薨。十月丁巳,月掩填星,在营室。 又按《后志》:四月己卯,月犯填星,在东壁;七月己未又如之;十月丁巳又掩之,在室。夫室星,所以造宫庙而镇司空也。占曰土功之事兴。明年六月,发八部人,自五百里内缮修都城,魏于是始有邑居之制度。或曰,北宫后庭,人主所以庇卫其身也,填主后妃之位,存亡之基。而是时坚冰之渐著矣,故犯又掩再三焉。占曰臣贼君邦,大丧。
〈注〉八月,火犯斗;丁亥,又犯建。斗为大人之事,建为经纶之始,此天所以建创业君。时刘裕且倾晋祚,而清河之衅方作矣,帝犹不悟。至是岁九月,火犯哭星。其象若曰:将以内乱,至于哭泣之事焉。由是言之,皇天所以训劫杀之主熟矣,而罕能敦复以自悟,悲夫。
又按《后志》:八月甲子,荧惑犯少微;庚寅,犯右执法;癸未,犯左执法;十一月丙戌。太白掩钩钤。皆南邦之谪也。火象方伯,金为强侯,少微以官贤材而辅南宫之化,执法者威令所由行也。天象若曰:夫禄去公室,所由来渐矣,始则奋其贤材以为其本朝,终以干其钤辖而席其威令焉。
天赐三年二月,月犯心。四月,犯太微上将,又犯房。五月,荧惑犯氐,月犯左角。六月,火犯房。十二月,月掩太白,在危。金、火皆入羽林。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三年二月己丑,月犯心后星。四月癸丑,月犯太微西上将。己未,月犯房南第二星。占曰将相有忧。四年五月,诛定陵公和跋。五月癸未,月犯左角,占曰左将军死。六年三月,左将军、曲阳侯元素延死。十二月丙午,月掩太白,在危。 又按《后志》:二年三月丁酉,月犯心前星;三年二月,月犯心后星;四年二月,又如之。心主嫡庶之礼。占曰乱臣犯主,储君失位,庶子恶之。先是,天兴六年冬十月至元年四月,月再掩轩辕。占曰有乱易政,后妃执其咎。三年五月壬寅,荧惑犯氐。氐,宿宫也。天戒若曰:是时蛊惑人主而兴内乱之萌矣,亦自我天视而修省焉。及六年七月,宣穆后以强死,太子微行人间,既而有清河、万人之难。 又按《后志》:十二月丙午,月掩太白于危。危,齐分也。占曰其国以战亡。丁未,金、火皆入羽林。
〈注〉二年三月,月掩左执法;三年四月,又犯西蕃上将;己未,犯房次相;六月,火犯房次将。七月,太尉穆崇薨。四年,诛定陵公和跋,杀司空庾岳。
天赐四年正月,太白昼见,在奎。二月,月掩心后星,金、火、土、水聚于奎、娄。五月,金昼见,在参。六月,火犯水。八月,金掩火,犯左执法,荧惑犯执法。九月,犯进贤。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四年二月庚申,月掩心后星。 又按《后志》:正月,太白昼见奎。是谓或称王师而干君明者。占曰:天下兵起,鲁邦受之。二月癸亥,金、火、土、水聚于奎、娄。徐鲁之分也。四神聚谋,所以革衰替之政,定霸王之命。五月己丑,金昼见于参。天意若曰:是将自植攻伐,以震其主,而代夺之云尔。八月辛丑,荧惑犯执法;九月,遂犯进贤。与桓氏同占。是时,南燕慕容氏兼有齐鲁之墟,不务修德,而骤侵晋淮、泗。六年四月,刘裕以晋师伐之,大败燕师于临朐,进克广固,执慕容超以归,戕诸建康。于是专其兵威,荐食藩辅,篡夺之形由此而著云。
〈注〉六月,火犯水左翼。八月,金掩火,犯左执法。占曰大兵在楚,执法当之。
天赐五年五月,月掩斗,火犯天江。六月,金犯上将,又犯左执法。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五年五月丁未,月掩斗第二星。占曰大人忧。六年十月戊辰,太祖崩。 又按《后志注》:五年,火犯天江。占曰水贼作乱。六月,金犯上将,又犯左执法。其后卢循作乱于上流,晋将何无忌战死,左仆射孟昶仰药卒,刘裕自伐齐奔命,仅乃克之。
天赐六年二月,月犯昴。四月,火犯水于井。六月,金、火再入太微。九月,月犯昴。十二月,金犯木于奎。
按《魏书·太祖本纪》:六年夏,帝不豫。初,帝服寒食散,自太医令阴羌死后,药数动发,至此逾甚。而灾变屡见,忧懑不安,或数日不食,或不寝达旦,归咎群下,喜怒乖常。谓百寮左右人不可信,虑如天文之占,或有肘腋之虞。追思既往成败得失,终日竟夜独语不止,若傍有鬼物对扬者。朝臣至前,皆见杀害。朝野人情各怀危惧,百工偷劫,盗贼公行,巷里之间,人为希少。帝亦闻之,曰:朕纵使之然,待过灾年,当更清治之尔。冬十月戊辰,帝崩。 按《天象后志》:六年六月,金、火再入太微,犯帝座,蓬、孛、客星及他不可胜纪。太史上言,且有骨肉之祸,更政立君,语在帝纪。冬十月,太祖崩。夫前事之感大,即后事之灾深。故帝之季年妖怪特甚。
〈注〉是岁二月至九月,月三犯昴,昴为白衣会。宫车晏驾之徵也。十二月辛丑,金犯木于奎。占曰其君有兵死者。既而慕容超戮于晋。是岁四月,火犯水于东井。其冬,赫连氏攻安定,秦主兴自将救之,自是侵伐不息。或曰水火之合,内乱之形也。时朱提王悦谋反,赐死。
太宗永兴元年二月、九月、闰月,月皆犯昴。〈按永兴元年,即天赐 六年,今照《志》分编。〉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永兴元年二月甲子,月犯昴。占曰胡不安,天子破匈奴。二年五月,太宗讨蠕蠕社崙,社崙遁走。九月壬寅,月犯昴。闰月丁酉,月犯昴。
永兴二年三月,月掩房,又掩斗。五月,月掩斗,又掩昴。六月,月犯房,太白昼见。七月,月犯舆鬼。八月,月犯心前星,掩南斗,太白犯少微,昼见,又犯轩辕。九月,土犯毕,太白犯左执法。〈按上犯毕。《占》见四年。〉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三月丁卯,月掩房南第二星,又掩斗第五星。五月甲子,月掩斗第五星。己亥,月掩昴。六月己丑,月犯房南第二星。七月乙亥,月犯舆鬼。八月甲申,月犯心前星。 又按《后志》:五月己亥,月掩昴。昴为旄头之兵,虏君忧之。是月,蠕蠕社崙围长孙嵩于牛川,上自将击之,社崙遁走,道死。是岁三月至秋八月,月三掩南斗第五星。斗,吴分也。且曰:彊大之臣有干天禄者,大人忧之。是月乙未,太白犯少微,昼见;九月甲寅,进犯左执法。占曰且有杖其霸刑,以戮社稷之卫而专威令者,徵在南朔。先是,三月丁卯,月掩房次将;六月己丑,又如之;八月甲申,犯心前星。占曰服轭者当之,君失驭,徵在豫州。时刘裕谋弱晋室,四年九月,专杀仆射谢混,因袭荆州刺史刘毅于江陵,夷之。明年三月,又诛晋豫州刺史诸葛长人,其君托食而已。
〈注〉六月甲午,太白昼见。占曰为不臣。七月,月犯鬼。占曰乱臣在内。明年五月,昌黎王慕容伯儿谋反,诛之。八月壬子,太白犯轩辕大星。占曰有乱易政,女君忧。三年十一月丙午,金犯哭星。午,秦地。四年八月戊申,月犯哭星。申,晋地。是月,晋后王氏死;其后姚主薨。
永兴三年四月,荧惑干鬼。六月,月犯岁星,在毕。七月,木犯土于参。八月,月犯岁星,在参。十一月,金犯哭星。
〈按荧惑干鬼《占》见五年。木犯土于参,《占》见四年。金犯哭星,《占》见二年。〉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三年六月庚子,月犯岁星,在毕。占曰有边兵。五年四月,上党民劳聪、士臻群聚为盗,杀太守令长,相率外奔。八月乙未,月犯岁星,在参。 又按《后志》:六月庚子,月犯岁星,在毕;八月乙未,又犯之,在参;四年正月又蚀,在毕。直徼垣之阳,参在山河之右。岁星所以阜农事安万人也。占曰月仍犯之,边萌阻兵而荐饥。
永兴四年春正月,月蚀岁星,又蚀在毕,又掩房。闰月,犯荧惑,在昴。六月,金、木合于井。七月,金犯上于井,月蚀荧惑,在昴。八月,月犯哭星。十月,月掩天关。十一月,土犯井。十二月,土犯钺。〈按正月,月蚀岁星,在毕,《占》见三年。〉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四年春正月壬戌,月行毕,蚀岁星。癸亥,月掩房北第二星。闰月庚申,月行昴,犯荧惑。七月,月蚀荧惑。八月戊申,月犯泣星。十月辛亥,月掩天关。占曰有兵。五年六月,濩泽民刘逸,自号征东将军、三巴王,署置官属,攻逼建兴郡,元城侯元屈等讨平之。 又按《后志》:六月癸巳,金、木合于东井;七月甲申,金犯土于井。占曰其国内兵,有白衣之会。十一月,土犯井;十二月癸卯,土犯钺。土主疆理之政,存亡之机也,是为土地分裂,有戮死之君,徵在秦邦。
〈注〉二年九月,土犯毕,为疆场之兵。三年七月,木犯土于参。占曰战败,亡地,国君死。四年十月,月掩天关。其灾同上。参,外主巴蜀。其后晋师伐蜀,戮其主谯纵。先是,四年闰月,月犯荧惑,在昴;七月,又蚀之。五年,将军奚斤讨越勤,大破之。明年,秃发氏降于西秦,其君傉檀戮死。
永兴五年二月,火、土皆犯井,岁、填、荧惑、太白聚于井。三月,月行参,犯太白,荧惑干鬼。四月,月晕翼、轸、角。七月,掩钩钤。八月,犯太白。九月,犯左角,岁犯轩辕。十月,月犯毕。十一月,蚀房辰星明盛非常。十二月,三晕东井。〈按岁犯轩辕,《占》见神瑞元年。辰出明盛,《占》见泰常二年。〉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五年三月戊辰,月行参,犯太白。四月癸卯,月晕翼、轸、角。七月庚午,月掩钩钤。占曰喉舌臣忧。五年三月,散骑常侍王洛儿卒。八月庚申,月犯太白。占曰忧兵。神瑞元年二月,赫连屈丐入寇河东,杀掠吏民,三城护军张昌等要击走之。九月己丑,月犯左角。占曰天下有兵。神瑞元年十二月,蠕蠕犯塞。十月乙巳,月犯毕。占曰贵人有死者。泰常元年三月,长乐王处文薨。十一月丙戌,月蚀房第一星。十二月甲辰,三晕东井。 又按《后志》:二月丙午,火、土皆犯井。占曰国有兵丧之祸,主出走。是月壬辰,岁、填、荧惑、太白聚于井。将以建霸国之命也,其地君子忧,小人流。又自三年四月至五年三月,荧惑三干鬼。主命者将夭而国徙焉。是时雍州假王霸之号者六国,而赫连氏据朔方之地,尤为强暴,荐食关中,秦人奔命者殆路。间岁,姚兴薨而难作于内。明年,刘裕以晋师伐之,秦师连战败绩,执姚泓以归,戕诸建康。既而遗守内携,长安沦覆焉。或曰:自上党并河、山之北,皆鬼星、参、毕之郊也。五年四月,上党群盗外叛。六月,濩泽人刘逸自称三巴王。七月,河西胡曹龙入蒲子,号大单于。十月,将军刘洁、魏勤击吐京叛胡失利,勤力战死,洁为所掳。明年,赫连屈孑寇蒲子,三城诸将击走之。其馀灾波及晋、魏,仍其兵革之祸。
神瑞元年正月,月犯毕。二月,月蚀房,填入东井,犯天尊。三月,月蚀左角。四月,流星昼见。五月,岁犯轩辕,月犯牵牛。六月,掩氐。七月,犯天关。八月,蚀牵牛,又犯西
咸,填犯鬼。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神瑞元年正月丁卯,月犯毕。占曰贵人有死者。泰常元年四月庚申,河间王修薨。二月戊申,月蚀房第一星。三月壬申,月蚀左角。五月壬寅,月犯牵牛南星。六月丙申,月掩氐。七月庚辰,月犯天关。八月丁酉,月蚀牵牛中大星。己酉,月犯西咸,占曰有阴谋。神瑞二年三月,河西饥胡屯聚上党,推白亚栗斯为盟主,号大单于,称建平元年。四月,诏将军公孙表等五将讨之。 又按《后志》:二月,填入东井,犯天尊,旱祥也。天象若曰:土失其性,水源将壅焉;施于天尊,所以福矜寡之萌也。先是,去年九月至于五月,岁再犯轩辕大星;八月庚寅至二年三月,填再犯鬼积尸。岁星主农事,轩辕主雪霜风雨之神,返覆由之,所以告黄祇也。土爰稼穑,鬼为物之精气,是谓稼穑潜耗,人将以馑而死焉。一曰大旱。是后,京师比岁霜旱,五谷不登,诏人就食山东,以粟帛赈乏,语在《崔浩传》。是岁四月癸丑,流星昼见中天,西行。占曰营头所首,野有覆军,流血西行,谪在秦邦。而魏人觌之,亦王师之戒也。天若戒魏师曰:是拥众而西,固欲干君之明而代夺之尔,姑息人以观变,无庸禦焉。先是五年三月,月犯太白于参;八月庚申,又犯之。参,魏分野。占曰:强侯作难,国战不胜。九月己丑,月犯左角;是岁三月壬申,又蚀之。是谓以刚晋之兵合战而偏将戮,徵在兖州。
〈注〉自元年正月至泰常元年十月,月三犯毕,再入之,再犯毕阳星,占曰边兵起,贵人有死者。元年十二月,蠕蠕犯塞,上自将,大破之。二年,上党胡反,诏五将讨平之。泰常元年,长乐、河间、南阳王皆薨。二年,豫章王又薨,常山霍季聚众反,伏诛。
神瑞二年三月,月入毕,填星犯鬼。四月,太白入毕,月又入毕,有星孛于天市,木入南宫。五月,扫帝座,火入南宫。六月,孛于昴南。七月,月犯毕。八月,犯氐,金、木合于翼。金掩执法。十月,月晕毕。填守太微。十一月,月晕轩辕,又犯毕。是年,荧惑失于匏瓜中,出东井。〈按三月填星犯
鬼,《占》见元年。
〉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三月丁巳,月入毕。占曰天下兵起。泰常元年三月,常山民霍季自言名载图谶,持一黑石,以为天赐玉印,诳惑聚党,入山为盗,州郡捕斩之。四月己卯,月犯毕阳星。七月辛丑,月犯毕。占曰贵人有死者。泰常元年十二月,南阳王良薨。八月壬子,月犯氐。十月甲子,月晕毕。十一月,月晕轩辕。戊午,月犯毕阳星。 又按《后志》:二年四月,太白入毕,月犯毕而再入之。占曰大战不胜,边将忧,魏邦受之。六月己巳,有星孛于昴南。天象若曰:且有驱除之雄,勿用距之于朔方矣。明年七月,刘裕以舟师溯河。九月,裕陷我滑台,兖州刺史尉建以畏懦斩。时崔浩欲勿战,上难违众议,诏司徒嵩率师迓之,及晋人战于畔城,魏师败绩,语在《崔浩传》。裕既定关中,遽归受禅,既而赫连氏并之,遂窃尊号云。
〈注〉先是,月犯岁于毕。占曰饥在晋代,亦其徵。又鬼主秦,旱在秦邦。至二年,太史奏,荧惑在匏瓜中,一夜忽亡失之,后出东井,语在《崔浩传》。既而关中大旱,昆明枯涸。
又按《后志》:四月辛巳,有星孛于天市。五月甲申,彗星出天市,扫帝座,在房心北。市所以建国均人心,宋分也。国且殊号,人将更主,其革而为宋乎。先是,往岁七月,月犯钩钤;十一月,月蚀房上相;至元年二月,又如之。天象若曰:尚尸钤键之位,君凭而尊之者,又将及矣。是岁八月,金、木合于翼。占曰且有内兵,楚邦受之。至泰常二年正月,晋荆州刺史司马休之、雍州刺史鲁宗之为刘裕所袭,皆出奔走。是岁十月,填星守太微,七十馀日。占曰易代立王。
〈注〉四月,木入南宫,加右执法;五月,火又如之。八月,金入自掖门,掩左执法;〈《占》见泰常三年。〉
按《北史·崔浩传》:初,姚兴死之前岁,太史奏荧惑在匏瓜星中,一夜忽然亡失,不知所在。或谓下入危亡之国,将为童谣妖言,而后行其灾祸。帝乃召诸硕儒,与史官求其所诣。浩对曰:按《春秋左氏传》说神降于莘,其至之日,以其物祭。请以日辰推之。庚午之夕,辛未之朝,天有阴云,荧惑之亡,当在此二日之内。庚与午,皆主于秦,辛为西夷。今姚兴据咸阳,是荧惑入秦矣。诸人皆作色曰:天上失星,人安能知其所诣,而妄说无徵之言。浩笑而不应。后八十馀日,荧惑果出东井,留守盘旋。秦中大旱赤地,昆明池水涸。童谣讹言,国中喧扰。明年,姚兴死,二子交兵,三年国灭。于是诸人乃服。南镇诸将表贼至,而自陈兵少,求简幽州以南戍兵佐守。就漳水造船,严以为备。公卿议者佥然,欲遣骑五千,并假署司马楚之、鲁轨、韩延之等,令诱引边人。浩曰:非上策也。今兹害气在扬州,不宜先举兵,一也。午岁自刑,先发者伤,二也。日蚀灭光,昼昏星见,飞鸟堕落,宿当斗、牛,忧在危亡,三也。荧惑伏匿于翼、轸,戒乱及丧,四也。太白未出,进兵者败,五也。夫兴国之君,先修人事,次尽地利,后观天时,故万举而万全,国安而身盛。今宋新国,是人事未周也;灾变屡见,是天时不协也;舟行水涸,是地利不尽也。三事无一成,自守犹或不安,何得先发而攻人哉。彼必听我虚声而严,我亦承彼严而动,两推其咎,皆自以为应敌。兵法当分灾,迎受害气,未可举动也。
神瑞三年三月,太白犯五诸侯。七月,流星孛少微,入太微,辰星见东方。九月,彗星孛于北斗,入南宫。十二月,彗又径北斗。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三年三月癸丑,太白犯五诸侯。如桓氏之占。七月,有流星孛于少微,以入太微。自刘氏之霸,三变少微以加南宫矣。始以方伯专之,中则霸形干之,又今孛政除之。驯而三积,坚冰至焉。是月,辰星见东方,在翼,甚明大。翼,楚邦也,是为冢臣干明,贼人其昌。九月,长彗星孛于北斗,轹紫微,辛酉,入南宫,凡八十馀日,十二月,彗星出自天津,入太微,径北斗,干紫宫,犯天棓,八十馀日,及天汉乃灭,语在《崔浩传》。是岁,晋安帝殂,后年而宋篡之。夫晋室虽微,泰始之遗俗也,盖皇天有以原始笃终,以哀王道之沦丧,故犹著二微之戒焉。
泰常元年五月,火犯执法,月犯岁星。六月,犯毕,金入太微。七月,月犯牛。十月,犯毕。冬,土守天尊而月掩之。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泰常元年五
月甲申,月犯岁星,在角。六月己巳,月犯毕。占曰贵人死。二年十月,豫章王夔薨。七月,月犯牛。十月丙戌,月入毕。占曰:有边兵。二年二月,司马德宗谯王司马文思自江东遣使诣阙上书,请军讨刘裕,太宗诏司徒长孙嵩率诸将邀击之。
〈注〉六月,金由掖门入太微。五月,火犯执法。是冬,土守天尊而月掩之。
泰常二年五月,月犯轩辕。八月,月犯牵牛。九月,火犯轩辕。十月,月又犯太微。十一月,月犯东井。十二月,辰星过时见。〈按火犯轩辕,《占》见三年。〉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五月丙子,月犯轩辕。八月己酉,月犯牵牛。占曰其地有忧。三年,司马德宗死。丁卯,月犯太微。十一月癸未,月犯东井南辕西头第一星。占曰诸侯贵人死,一曰有水。三年八月,雁门、河内大雨水,复其租税。五年三月,南阳王意文薨。 又按《后志注》:先是,五年十一月壬子,辰星出而明盛非常。至泰常二年十二月庚戌,辰星过时而见,光色明盛。是为强臣有不还令者。至是又如之,亦三至焉。或曰辰星以负北海,亦魏将大兴之兆。泰常三年正月,月犯舆鬼,又犯轩辕、爟星。四月,月犯填星,在张。五月,犯太白于东井。七月,又犯东井。八月,土入太微,金犯轩辕。九月,月犯荧惑,在张、翼,金犯右执法。十月,火犯上将,流星出昴。十一月,月犯太白,在斗。十二月,犯荧惑在太微。是年,彗星出天津,入太微,犯北斗、紫宫及天棓。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三年正月戊申,月犯舆鬼、积尸。己酉,月犯轩辕、爟星。占曰女主有忧。五年六月丁卯,贵嫔杜氏薨,后谥密皇后。四月壬申,月犯填星,在张。五月癸亥,月犯太白于东井。七月丁巳,月犯东井。九月丙寅,月犯荧惑,在张、翼。十一月庚申,月犯太白,在斗。十二月庚辰,月犯荧惑于太微。
又按《后志注》:三年八月,土入太微,犯执法,因留二
百馀日。九月,金又犯右执法。十月,火犯上将,因留左掖门内二十日,乃逆行;四年三月,出西蕃,又还入之,绕填星成句己;四月丙午,行端门出。皆晋氏之谪也。自晋灭之后,太微有变多应魏国也。 又按《后志》:十月辛巳,有大流星出昴,历天津,乃分为三,须臾有声。占曰车骑满野,非丧即会。明年四月,帝有事于东庙,蕃服之君以其职来祭者,盖数百国也。是岁正月己酉,月犯轩辕;四月壬申,又犯填星,在张;四年五月,辰星又犯轩辕。占曰国有丧,女君受之。明年五月,贵人姚氏薨,是为昭哀皇后。六月,贵嫔杜氏薨,是为密后。
〈注〉先是,二年九月,火犯轩辕;三年八月,金又犯之。占同也。
按《崔浩传》:三年,彗星出天津,入太微,经北斗,络紫微,犯天棓,八十馀日,至汉而灭。太宗复召诸儒术士问之曰:今天下未一,四方岳峙,灾咎之应,将在何国。朕甚畏之,尽情以言,勿有所隐。咸共推浩令对。浩曰:古人有言,夫灾异之生,由人而起。人无衅焉,妖不自作。故人失于下,则变见于上,天事恒象,百代不易。《汉书》载王莽篡位之前,彗星出入,正与今同。国家主尊臣卑,上下有序,民无异望。唯僭晋卑削,主弱臣强,累世陵迟,故桓元逼夺,刘裕秉权。彗孛者,恶气之所生,是为僭晋将灭,刘裕篡之之应也。诸人莫能易浩言,太宗深然之。五年,裕果废其主司马德文而自立。南镇上裕改元赦书。时太宗幸东南潟卤池射鸟,闻之,驲召浩,谓之曰:往年卿言彗星之占验矣,朕于今日始信天道。
泰常四年正月至七月,月四犯太微。三月,火绕填星。五月,出端门,辰犯轩辕,月犯太白,在井。七月,月犯岁星。十月,月犯太白,在斗,再犯井。十二月,月犯太白,入羽林。〈按火绕填星,出端门,辰犯轩辕,《占》见三年。〉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四年正月丙午,月犯太微。三月壬寅,月犯太微。五月丙申,月犯太微。占曰人君忧。八年十一月,太宗崩。十二月丁巳,月犯太白,入羽林。 又按《后志》:自正月至秋七月,月行四犯太微。天象若曰:太微粹阳之天庭,月者臣也,今横行轥之,不已甚乎。先是,元年五月,月岁星,在角。是岁七月,月又犯岁星。明年,宋始建国。后年而晋主殂,裕鸩之也。昔桓氏之难,月再干岁星,再劫其主。至是,亦再犯之而再剿其君,极其幽逼之患,而济以篡杀之祸,斯谓之甚矣。
〈注〉先是,三年九月,月犯火于鹑尾;十二月,又犯火于太微。是岁五月,月犯太白,在井;十月,又犯之,在斗,且再犯井星。皆有兵水大丧,诸侯有死者。七月,雁门、河内大水。五年三月,南阳王意文死。十一月,西凉李歆为沮渠所灭,晋君亦殂,秦、吴亡之应。
泰常五年十一月,荧惑犯填星,在角。十二月,月蚀荧惑,在亢,客星见于翼。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五年十一月辛亥,月蚀荧惑,在亢。占曰韩郑地大败。八年九月,刘义符颍川太守李元德窃入许昌,太宗诏交阯侯周几击之,元德遁走。 又按《后志》:十一月乙卯,荧惑犯填星,在角。角,外朝也,土为纪纲,火主内乱,会于天门,王纲将紊焉。占曰有死君逐主,后妃忧之。十二月,月蚀荧惑,在亢。亢内庭也。占曰君薨而乱作于内,贵臣以兵死。是月,客星见于翼。翼,楚邦也。占曰国更服,边有急,将军或谋反者。〈按月蚀荧惑,在亢。《前志》作十一月,互异。〉泰常六年二月,月蚀南斗杓。五月,月晕角亢。六月,大流星出紫宫。十月,金、土𩰚于亢。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六年二月己亥,月蚀南斗杓星。五月丙辰,月晕,在角亢。 又按《后志》:二月,月蚀南斗杓星。十月乙酉,金、土𩰚于亢。占曰内兵且丧,更立王公。又兖州,陈、郑之墟也,有攻城野战之象焉。至七年正月,犯南斗;三月壬戌,又犯之。斗为人君受命,又吴分是岁五月,宋武殂。秋九月,魏师侵宋北鄙。十一月,攻滑台,克之。明年,拔虎牢,陷金墉,屠许昌,遂启河南之地。八年,宋太后萧氏死,既大臣专权,迁杀其主,卒皆伏诛。 又按《后志》:六月壬午,有大流星出紫宫。占曰上且行幸,若有大君之使。明年,驾幸桥山,祠黄帝,东过幽州,命使者观省风俗。十月,上南征。八年春,步自邺宫,遂绝灵昌,至东郡,观兵成皋,反自河内,登太行山,幸高都,饮至晋阳焉。
泰常七年正月,月犯南斗。二月,有星孛于虚危。三月,月犯南斗。五月,犯轩辕。六月,犯房。十一月,彗星出营室,扫北斗。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七年正月丁卯,月犯南斗。占曰大臣忧。三月,河南王曜薨。三月壬戌,月犯南斗。五月丙午,月犯轩辕。六月辛巳,月犯房。占曰将相有忧。八年六月己亥,太尉、宜都公穆观薨。
又按《后志》:七年二月辛巳,有星孛于虚、危,向河津。
占曰元枵所以饰丧纪也,宗庙并起,司人〈疑〉更谋,有易政之象。十一月甲寅,彗星出室,扫北斗,及于〈阙〉门。占曰内宫几室,主命将,易塞垣,有土功之事,其地又齐、卫也。
〈注〉自五年八月至七年十二月,荧惑一守轩辕,再犯进贤,再犯房星,一犯轩辕及房。皆女君大臣之戒。是时阳平、河南王,太尉穆观相次薨,而宋氏廷臣乘衅以侮其主,竟以诛死云。或曰火犯土、亢为饥疾。时官军陷武牢。会军大疫,死者十二三。是冬,诏廪饥人。
泰常八年正月,彗出奎,扫河。二月,火守斗。十一月,彗星孛土司空。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八年正月,彗星出奎南长三丈,东南扫河。奎为荐食之兵,徐方之地。占曰西北之兵伐之,君绝嗣,天下饥。七年十二月,帝命寿光侯叔孙建徇定齐地。八年春,筑长城,距五原二千馀里,置守卒,以备蠕蠕。冬十月,大饥。十一月己巳,上崩于西宫。明年,宋废其主。由是南邦日蹙,齐卫之地尽为兵冲。及世祖即政,遂荒淮沂以负东海云。
〈注〉二月丙寅,火守斗,亦南邦之谪也。十一月,彗星孛于土司空。司空主疆理邦域,且曰有土功哭泣事。后年,赫连屈孑薨,太武征之,取新秦之地,由是征伐四克,提封万里云。
世祖始光元年正月,月犯心。十月,火犯心,大流星出天大将军。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始光元年正月壬午,月犯心大星。心为宋分。中星者君也,月为大臣,主刑事。是岁五月,宋权臣徐羡之、谢晦、傅亮放杀其主,而立其弟宜都王,是为宋文帝。至十月,火犯心。天戒若曰:是复作乱以干其君矣。十月壬寅,大流星出天将军,西南行,殷殷有声。占曰有禁暴之兵,上将督战,以所首名之。三年正月,岁星食月在张。张,南国之分。岁之于月,少君之象,今反食之,且诛强大之臣。是月,羡之等戮死,谢晦兴江陵之甲以伐其君,宋将檀道济帅师禦之,晦又奔溃伏诛。
〈注〉或曰:是岁上伐赫连氏,入其郛。夏都直代西南,亦奔星应也。
始光二年三月,月犯荧惑,在虚。五月,太白昼见经天。六月,火入羽林。十二月,月犯轩辕。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三月丙子,月犯荧惑,在虚。十二月丁酉,月犯轩辕。 又按《后志》:五月,太白昼见经天。占曰时谓乱纪,革人更王。六月己丑,火入羽林,守六十馀日。占曰禁兵大起,且有反臣之戒。
始光三年正月,岁星食月,在张。十月,有流星东北行,声如雷。〈按岁食月在张,《占》见元年。〉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三年十月,有流星出西南而东北行,光明烛地,有声如雷,鸟兽尽骇。占曰所发之野有破国迁君,西南直夏而首于代都焉。著而有声,盛怒也。
始光四年,金、水合于西方。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四年五月辛酉,金、水合于西方。占曰兵起,大战。先是,三年正月,宋人有谢氏之难,王卒尽出。冬十一月,上伐赫连昌,入其郛,徙万馀家以归。是岁复攻之,六月,大败昌于城下,昌奔上邽,遂拔统万,尽收夏器用,虏其母弟妻子,由是威加四邻,北夷詟焉。
神麚元年,太白犯天街。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神麚元年五月癸未,太白犯天街。占曰六夷髦头灭。
神麚二年五月,太白昼见。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二年五月,太白昼见。占曰大兵且兴,强国有弱者。是月,上北征蠕蠕,大破之,虏获以钜万计,遂降高,车以实漠,南辟地数千里云。
神麚三年三月,太白犯岁星。四月,月犯轩辕。六月,火犯井,鬼入轩辕,大流星出危,入羽林,月犯岁星。十月,太白犯岁星,月又犯之。十二月,流星大如船,自天船抵奎及壁。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三年夏四月壬戌,月犯轩辕。六月,月犯岁星。 又按《后志》:六月,火犯井、鬼,入轩辕。占曰秦忧兵乱,有死君。又旱饥之应。丙子,有大流星出危南,入羽林。占曰兵起,负海国与王师合战。是岁,自三月至十月,太白再犯岁星,月又犯之。占曰有国之君或罹兵刑之难者,且岁馑。十二月丙戌,流星首如瓮,长二十馀丈,大如数十斛船,色正赤,光烛人面,自天船及河,抵奎大星,及于壁。占曰天船以济兵车,奎为徐方,东壁,卫也,是为宋师之祥。昭盛者,事大也。是岁六月,宋将到彦之等侵魏,自南鄙清水入河,溯流而西,列屯二千馀里。九月,帝用崔浩策,行幸统万,遂击赫连定于平凉。十二月,克之,悉定三秦地。明年,大师涉河,攻滑台,屠之,宋人宵遁。是时,赫连定转攻西秦,戮其君乞伏慕末。吐谷浑慕容瑰又袭击定,掳之,以强死者,再君焉。是岁二月,定州大馑,诏开仓赈乏。或曰:奎星羽猎,理兵象也;流星抵之而著大,是为大人之事。冬十月,上大阅于漠南,甲骑五十万,旌旗二千馀里,又明盛之徵。
神麚四年春三月,大流星东南行。四月,太白昼见,于胃。五月,太白犯天关。八月,金入太微。九月,流星发太微。十月,太白掩天关,月又掩之。十二月,月犯钩钤。是年,金、火入东井,火犯天户。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四年十月丙辰,月掩天关。占曰有兵。延和元年七月,世祖讨冯文通于和龙。十二月,月犯房、钩钤。 又按《后志》:三月,有大流星东南行,光烛地,长六七丈,食顷乃灭,后有声。占曰大兵从之。是时诸将方逐宋师,至历城不及。有声,骏奔之象也。四月辛未,太白昼见于胃。胃为赵分。五月,太白犯天关;十月丙辰,又掩之。天关外主勃、碣,山河之险穷焉。占曰兵革起。九月丙寅,有流星大如斗,赤色,发太微,至北斗而灭。太微,礼乐之庭,且有昭德之举,而述宣王命,是以帝车受之。是月壬申,有诏徵范阳卢元等三十六人,郡国察秀、孝数百人,且命以礼宣喻,申其出处之节。明年六月,上伐北燕,举燕十馀郡,进围和龙,徙豪杰三万馀家以归。
〈注〉四年,金、火入东井,火又犯天户;明年五月,又犯鬼。占曰秦有兵丧。而至秦夏出夷灭,沮渠蒙逊又死,氐主杨难当陷宋之汉中地云。八月,金入太微,亦君自将兵象。明年正月庚午,火入鬼。占曰秦有死君。四月己丑,太白昼见,为不臣。其后秦王赫连
昌叛走伏诛之应也。
延和元年春正月,火入鬼。三月,月犯轩辕。四月,太白昼见,月犯左角。五月,火犯鬼,月犯轩辕,又掩南斗。七月,月蚀左角,大流星出参,入河。八月,太白犯心。十二
月,大流星出。〈按正月,火入鬼。五月,火犯鬼。《占》见神麚四年。〉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延和元年三月,月犯轩辕。四月,月犯左角。占曰天下有兵。二年二月,征西将军金崖与安定镇将延普及泾州刺史狄子玉为权,举兵攻普,不克,退保胡空谷,驱掠平民,据险自固。世祖诏平西将军、安定镇将陆俟讨获之。五月,月犯轩辕,掩南斗第六星。七月丙午,月蚀左角。又按《后志》:七月,有大流星出参左肩,东北入河乃灭。参主兵政,晋、魏墟也,山河所首,推之大兵将发于魏以加燕国。八月癸未,太白犯心前星;乙酉,又犯心明堂。占曰有亡国,近期二年。十二月,有流星大如瓮,尾长二十馀丈,奔君之象。比岁连兵东讨,至太延二年,三月,燕后主冯文通去国奔高丽。
〈注〉四月,月犯左角;五月,月掩斗;七月,月蚀左角。皆占曰兵大起。其后征西将军金崖、安定镇将延普、泾州刺史狄子玉争权,崖及子玉举兵攻普不克,据胡空谷反,平西将军陆俟讨获之。
延和三年二月,月犯毕,晕五车及参。三月,金昼见,在参。闰月,金犯五诸侯,月入井,犯太白。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三年二月庚午,月犯毕口而出,月晕昴、五车及参。占曰贵人死。五月甲子,阴平王求薨。闰月己丑,月入东井,犯太白。占曰忧兵。七月辛巳,世祖行幸隰城,命诸军讨山胡白龙于西河,克之。 又按《后志》:三月丙辰,金昼见,在参。魏邦戒也。闰月戊寅,金犯五诸侯。占曰:四滑起,官兵起乱。〈疑〉己丑,月入井,犯太白。占曰兵起合战,秦邦受之。七月,上幸隰城,诏诸军讨山胡白龙,入西河。九月,克之,伏诛者数千人。而宋大将军、彭城王义康方擅威福,后竟幽废。
太延元年夏五月,彗出轩辕,月犯右执法。九月,火犯太微上将,又犯左执法。十月,月犯右执法。十二月,金犯羽林。〈按十二月,金犯羽林。《占》见五年。〉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太延元年五月壬子,月犯右执法。占曰执法有忧。十月,尚书左仆射安原谋反,伏诛。十月丙午,月犯右执法。 又按《后志》:九月,火犯太微上将,又犯左执法。〈《占》见五年。〉
〈注〉五月,彗出轩辕。或曰彗出轩辕,女主有为寇者。其后沮渠氏失国,实公主潜起魏师。
太延二年正月,月犯井、荧惑。二月,月犯太微东藩上相。三月,月及太白俱犯右执法及上相。五月,有星孛于房。八月,木入鬼守、积尸。十一月,又犯鬼。十二月,火入羽林。〈按十二月,火入羽林。《占》见五年。〉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正月庚午,月犯荧惑。占曰贵人死。三年正月癸未,征东大将军、中山王纂薨。二月,月犯太微东藩第一星。三月癸亥,月犯太微右执法,又犯上相。占曰将相有免者。真君二年三月庚戌,新兴王俊、略阳王羯儿有罪,并黜为公。 又按《后志》:二年五月壬申,有星孛于房。占曰名山崩,有亡国。八月丁亥,木入鬼,守积尸;十一月辛亥,又犯鬼。鬼秦分,天戒若曰:凉君淫奢无度,财力穷矣,将丧国,身为戮焉。四年四月己酉,华山崩。华山,西镇也。天又若曰:星孛于房,既有徵矣,镇倾而国从之。
〈注〉或曰星孛于房,为大臣之事,又馑祥也。火入鬼,犯轩辕,又稼穑不成。自元年已来,将相薨尤众。至真君元年,州镇十五尽饥。又二年正月、四年十一月,月皆犯井,亦为秦有兵刑。
太延三年正月,月犯东井,有星昼见于井。七月,木犯轩辕。八月,火犯左执法及上将。九月,月晕太微。十一月,掩太白。〈按七月,木犯轩辕。《占》见五年。〉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三年正月,月犯东井。占曰将相死。戊子,太尉、北平王长孙嵩薨;乙巳,镇南大将军、丹阳王叔孙建薨。九月丙申,月晕太微。十一月戊戌,月掩太白。 又按《后志》:正月壬午,有星晡前昼见东北,在井左右,色黄,大如橘。魏师之应也。黄星出于燕墟而慕容氏灭,今复见东井,凉室亡乎。 又按《后志》:八月,火犯左执法及上将。〈《占》见五年。〉太延四年四月,月犯氐。十月,大流星出文昌,又出紫微。十一月,月犯东井,火入羽林。〈按火入羽林,《占》见五年。〉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四年四月己卯,月犯氐。十一月丁未,月犯东井。占曰将军死。真君二年九月戊戌,抚军大将军、永昌王健薨。 又按《后志》:十月壬戌,大流星出文昌,入紫宫,声如雷。天象若曰:将相或以全师禦卫帝宫者,其事密近,有震惊之象焉。明年六月,帝西征,诏大将军黎敬等帅众二万屯漠南,以备暴寇。九月,蠕蠕乘虚犯塞,遂至七介山,京师大骇,司空长孙道生等并力拒之,虏乃退走。是月壬午,有大流星出紫微,入贯索,长六丈馀。占曰有大君之命。贯索,贱人牢也。明年,帝命侍臣行郡国,观风俗,问其所疾苦云。
太延五年二月,木犯执法。五月,太白昼见胃、昴,入羽林,犯毕。七月,月掩填星。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五年七月,月掩填星。 又按《后志》:先是,元年十二月,金犯羽林;二年十二月至四年十一月,火再入之。五年五月,太白昼见胃、昴,入羽林,遂犯毕。毕又边兵也。六月,上自将西征。秋八月,进围姑臧。九月丙戌。沮渠牧犍帅文武将吏五千馀人面缚来降。明年,悉定凉地。 又按《后志》:元年五月,月犯右执法;九月,火犯太微上将,又犯左执法;十月丙午,月犯右执法;二年二月,月犯东蕃上相;三月,月及太白俱犯右执法及上相;三年八月,火犯左执法及上将;五年二月,木逆行犯执法。皆大臣谪也。元年十月,左仆射安原谋反,诛。三年正月,征东大将军、中山王纂,太尉、北平王长孙嵩,镇南大将军、丹阳王叔孙建皆薨。其后,宋大将军义康坐徙豫章,诛其党与,仆射殷景仁亦寻卒焉。
〈注〉二年正月,月犯火,月,后妃也;三年七月,木犯轩辕;五年七月,月掩填星。并女主谪也。真君元年,太后窦氏殂,宋氏皇后亦终。
[book_title]第四十一卷
第四十一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十五
北魏二〈世祖太平真君十则 正平一则 高宗兴安一则 兴光一则 太安五则 和平六则 显祖天安一则 皇兴四则 高祖延兴五则 承明一则 太和二十三则〉
庶徵典第四十一卷
星变部汇考十五
北魏二
世祖太平真君元年十二月,月犯太微。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云云。
太平真君二年,填星犯钺,岁星犯房上相。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二年七月壬寅,填星犯钺。填者,国家所安危,而为之纲纪者也,其婴鈇钺之戮而君及焉。自元年十一月至此月,岁星三犯房上相。岁星为人君,今反覆由之,循省钩钤之备也。天若戒辅臣曰:凉邦卒灭,敌国殚矣,而犹挟震主之威,负百胜之计,盍思盈亢之戒乎。是时,司徒崔浩方持国钧,且有宠子上。明年,安西李顺备五刑之诛,而由浩锻成之。后八年,竟族灭无后。夫天哀贤良而示以明训夙矣,罕能省躬以先觉,岂不悲哉。浩诛之明年,卒有景穆之祸,后年而乱作。
太平真君三年三月,月犯太白。九月,星孛于天牢。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三年三月癸未,月犯太白。占曰忧兵。四年正月,征西将军皮豹子等大破刘义隆将于乐乡。擒其将王奂之、王长卿等。
又按《后志》:三月癸未,月犯太白。占曰大兵起,合战。
九月乙丑,有星孛于天牢,入文昌、五车,经昴、毕之间,至天苑,百馀日与宿俱入西方。天象若曰:且有王者之兵,彗除髦头之域矣,贵臣预有戮焉。明年正月,征西将军皮豹子大败宋师于乐乡。九月,上北伐,乐平王丕统十五将为左军,中山王辰统十五将为右军,上自将中军。蠕蠕可汗不敢战,亡,追至顿根河,虏二万馀骑而还。中山王辰等八将军坐后期,皆斩。
〈注〉或曰:彗由昴、毕,贵人多死。十一月,太保卢鲁元薨。五年二月,乐平王丕薨。
太平真君五年五月甲辰,月犯心后星。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云云。
太平真君六年二月,太白、荧惑、岁星聚于东井。四月,月犯心,太白入轩辕。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六年四月,月犯心。占曰有亡国。是月,征西大将军、高凉王那讨吐谷浑慕利延于阴平。军到曼头城,慕利延驱其部落西渡流沙,那急追之,故西秦王慕瑰世子被囊逆军距战,那击破之。慕利延西入于阗。 又按《后志》:二月,太白、荧惑、岁星聚于东井。占曰三星合,是为惊立绝行,其国内外有兵与丧,改立王公。九月,卢水胡盖吴据杏城反,僭署百官,诸虏皆响从,关内大震。十一月,将军叔孙拔败吴师于渭北。至七年正月,太白犯荧惑。占曰兵起,有大战。时上讨吴党于河东,屠之,遂幸长安。三月,吴军败绩于杏城,弃马遁去,复收合馀烬。八月乃夷之。
〈注〉五年五月,月犯心;六年四月,又如之。占曰兵犯宋邦。是月,太白入轩辕。占曰有反臣。是冬,宋太子詹事范晔谋反,诛。诏高凉王那徇淮泗,徙其人河北焉。
太平真君七年八月癸卯,月犯荧惑,又犯轩辕。十一月,月犯轩辕。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云云。
太平真君八年,月犯心。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八年正月庚午,月犯心大星。〈《占》在正平元年。〉
太平真君九年正月,月犯岁星,火、水皆入羽林。四月,太白昼见。七月,太白犯哭星。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九年正月,火、水皆入羽林。占曰禁兵大起。四月,太白昼见经天。十年五月,彗星出于昴北。此天所以涤除天街而祸髦头之国也。时閒岁讨蠕蠕。是秋九月,上复自将征之,所捕虏凡百馀万矣。
〈注〉是岁七月,太白犯哭星。占曰天子有哭泣事。明年春,皇子真薨。
太平真君十年十月,彗星见于太微。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云云。〈《占》在正平元年。〉太平真君十一年正月,月入羽林,太白昼见经天。四月,又如之。九月,太白犯岁星。十月,荧惑入太微。十二月,又犯之。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云云。〈《占》在正平元年。〉
正平元年正月,月入羽林。五月,彗星见卷舌,入太微。
六月,逼帝座。七月,犯上相。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元年正月,月入羽林。 又按《后志》:十年十月辛巳,彗星见于太微。占曰兵丧并兴,国乱易政,臣贼主。至十一年正月甲子,太白昼见。经天;四月,又如之。占曰中岁而再干明,兵事尤大,且革人更王之应也。是岁十月甲辰,荧惑入太微;十二月辛未,又犯之;癸卯,又如之。占曰臣将戮主,君将恶之,仍犯事荐也。先是,八年正月庚午,月犯心大星;九年正月,犯岁星;是岁九月,太白又犯岁星。至正平元年五月,彗星见卷舌,入太微。卷舌,谗言之戒。六月辛酉,彗星进逼帝座;七月乙酉,犯上相,拂屏,出端门,灭于翼、轸;辛酉,直阴国。〈疑〉、翼轸为楚邦,于屏者,萧墙之乱也。天象若曰:夫肤受之谮实为乱阶,卒至芟夷主相,而专其大号,虽南国之君由迁及焉。先是,去年十月,上南征绝河。十二月,六师涉淮,登瓜步山观兵,骑士六十万,列屯三千馀里,宋人凶惧,馈百牢焉。是年正月,尽举淮南地,俘之以归,所夷灭甚众。六月,帝纳宗爱之言,皇太子以强死。明年二月,爱杀帝于永安宫,左仆射兰延等以建议不同见杀。爱立吴王余为主,寻又贼之。荐灾之验也。间岁,宋太子劭坐蛊事泄,亦杀其君而僭立,劭弟武陵王骏以上流之师讨平之。灭于翼轸之徵也。
〈注〉先是,七年八月,月犯荧惑;八月至十一月,又犯轩辕。是岁正月,太白经天。九月火犯太微。十月,宗爱等伏诛,高宗践阼。至十一月,录尚书元寿、尚书令长孙渴侯以争权赐死,太尉黎、司徒弼又忤旨左迁。孛于屏相之应。又明年五月,太后崩。
高宗兴安二年,有星孛于西方。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兴安二年二月,有星孛于西方。占曰凡孛者,非常恶气所生也,内不有大乱,外且有大兵。
兴光元年,大流星西行。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兴光元年二月,有流星大如月,西行。占曰奔星所坠,其野有兵,光盛者事大。先是,京兆王杜元宝、建康王崇、济南王丽、濮阳王闾文若、永昌王仁,相次谋反伏诛。是岁,宋南郡王义宣及鲁爽、臧质以荆豫之师构逆,大将王元谟等西讨,尽夷之。或曰:彗加太微、翼、轸之馀祸也。春秋,星之大变,或灾连三国之君,其流炎之所及,二十馀年而后弭,至是彗干天庭,二太子首乱,三君为戮,侯王辜死者几数十人。由此言之,皇天疾威之诫,不可不惕也。
太安元年五月,火入斗。六月,有星起河鼓。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太安元年六月辛酉,有星起河鼓,东流,有尾迹,光明烛地。河鼓为履险之兵,负海之象也。昭盛为人君之事,星之所往,君且从之。间二岁,帝幸辽西,登碣石以临沧海,复所过郡国一年,又尾迹之徵。
〈注〉是岁五月,火入斗。斗主形命之养。其后三吴荐饥,仍岁疾疫。
太安二年,荧惑犯太白。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二年夏四月,荧惑犯太白。占曰是谓相铄,不可举事用兵,成师以出而祸其雄之象也。明年,宋将殷孝祖侵魏南鄙,诏征南将军皮豹子击之,宋军大败。
太安三年,荧惑犯钩钤。是岁,金火合。
〈注〉或曰:金火合,主丧事。明年十月,金又犯哭星。十二月,征东将军、中山王托真薨。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三年十一月,荧惑犯房钩钤星。是谓彊臣不御,王者忧之。
太安四年正月,月入太微。三月,犯五诸侯,太白犯房,月入南斗,流星数万西行。八月,荧惑守毕,月又入南斗。九月,月犯轩辕。十月,金犯哭星。十一月,长星出奎。十二月,月犯氐。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四年正月己未,月入太微,犯西蕃。三月,月犯五诸侯。八月,月入南斗。九月,月犯轩辕。十二月,月犯氐。 又按《后志》:正月,月入太微,犯西蕃;三月,又犯五诸侯。占曰诸侯大臣有谋反伏诛者。是月,太白犯房,月入南斗。皆宋分。占曰国有变,臣为乱。十一月,长星出于奎,色白,蛇行,有尾迹,既灭,变为白云。奎为徐方,又鲁分也。占曰下有流血积骨。明年,宋兖州刺史竟陵王诞据广陵作乱,宋主亲戎,自夏涉秋,无日不战,及城陷,悉屠之。 又按《后志》:八月,荧惑守毕,直徼垣之南。占曰岁馑。
〈注〉是岁三月,流星数万西行。占曰小流星百数四面行者,庶人迁之象。既而吐谷浑举国西遁,大军又随蹑之。
太安五年正月,月掩轩辕,又掩氐。二月,荧惑入东井。六月,太白犯钺,月犯心。十二月,月犯左执法。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五年正月,月掩轩辕,又掩氐东南星。六月,月犯心前星。十二月,月犯左执法。占曰大臣有忧。和平二年四月,侍中、征东大将军、河东王闾毗薨。 又按《后志》:五年二月,荧惑入东井。占曰旱兵饥疫,大臣当之。六月,太白犯钺。占曰兵起,更正朔。是岁二月,司空伊馛薨。十二月,六镇、云中、高平、雍、秦饥旱。明年,改年为和平。六月,诸将讨吐谷浑什寅,遂绝河穷蹑之,会军大疫乃还。 又按《后志》:正月,月掩轩辕,又掩氐东南星。皆后妃之府也。
和平元年正月,月入南斗,岁犯鬼。三月,月掩轩辕。六月,月犯心。十月,太白入氐,长星出于天仓。十一月,月犯右执法。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和平元年正月丁未,月入南斗。三月,月掩轩辕。占曰女主恶之。四月,保皇太后常氏崩。六月戊子,月犯心前星。十一月壬辰,月犯右执法。 又按《后志》:正月丁未,岁犯鬼。鬼为死丧,岁星,人君也,是为君有丧事。三月,月掩轩辕。四月戊戌,皇太后崩于寿安宫。 又按《后志》:十月,有长星出于天仓,长丈馀。馑祥也。
〈注〉十月,太白入氐。占曰兵起后宫,有白衣会。
和平二年正月,月犯心。三月,荧惑入鬼,长星出天津。九月,月犯心,太白犯南斗。十一月,太白犯填。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正月,月犯心后星。九月,月犯心大星。 又按《后志》:二年三月,荧惑入鬼。是谓稼穑不成。且曰万人相食。其后定相阻饥,宥其田租。时三吴亦仍岁凶旱,死者十二三。先是,元年四月,太白犯东井。井、鬼皆秦分,雍州有兵乱,自元年六月,月犯心大星,三犯前后于房。心,宋分。时宋君虐其诸弟,后宫多丧,子女继夭,哭泣之声相再。是岁,诏诸将讨雍州叛氐,大破之。宋雍州刺史、海陵王休茂亦称兵作乱。间岁而宋主殂,嗣子淫昏,政刑紊焉。 又按《后志》:二年三月辛巳,有长星出天津,色赤,长匹馀,灭而复出,大小百数。天津,帝之都,船所以渡,神通四方,光大且众,为人君之事。天象若曰:是将有千乘万骑之举,而绝逾大川矣。是月,发卒五千馀,通河西猎道。后年八月,帝校猎于河西,宋主亦大阅舟师,巡狩江右云。 又按《后志》:二年九月,太白犯南斗。斗,吴分。占曰君死更政,大臣有诛者。十一月,太白犯填。填,女君也,且曰有内兵、白衣会。
和平三年三月,月犯心。五月,岁星犯上将。八月,月犯哭星。九月,火犯积尸。十月,太白犯岁星,荧惑守轩辕。十一月,岁入氐。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三年三月壬寅,月犯心后星。八月,月犯哭星。 又按《后志》:九月,火犯积尸。占曰贵人忧之,斧钺用。十月,太白犯岁星。岁为人君,而以兵丧干之,且有死君篡杀之祸。是月,荧惑守轩辕。占曰女主忧之,宫中兵乱。十一月,岁入氐。氐为正寝,岁为有国之君。占曰诸侯王有来入宫者。
〈注〉三年五月,岁星犯上将。占曰上将忧之。八月,月犯哭星。皆宋祥也。是岁,乐良王万寿及征东大将军、常山王素并薨。
和平四年四月,月掩轩辕御女星。五月,金、火皆犯上相。
和平五年二月,月入南斗。三月,月入舆鬼,流星无数,西行。六月,火入井,又有流星无数,西行。七月,岁星守心,有流星入紫微。九月,火入轩辕。十一月,长星出织女,荧惑入太微。
和平六年正月,流星抵紫宫。四月,太白犯五诸侯。六月,岁星昼见于南斗。七月,月犯心。九月,犯轩辕右角。按《魏书·高宗本纪》俱不载。 按《天象前志》:四年四月,月掩轩辕、御女星。五年二月甲申,月入南斗魁中,犯第三星。三月庚子,月入舆鬼、积尸。六年七月,月犯心前星。九月,月犯轩辕右角。 又按《后志》:五年二月,月入南斗魁中,犯第四星。占曰大人忧,太子伤,宫中有自贼者,又大赦。既而宋孝武及宋后相继崩殂,少主荐诛辅臣,衅连戚属,群下相与杀之,而立宋明帝。江南大饥,且仍,有肆眚之令焉。
〈注〉先是,三年六月,太白犯东井;七月,火入井;四年五月,金、火皆犯上相;五年六月,火又入井。占曰大臣忧,斧钺用。六年七月,月犯心前星。是月,宋杀少主,其后有乙浑之难。
又按《后志》:五年七月丁未,岁星守心。心为明堂,岁为诸侯,为长子入而守之,立君之象。占曰凡五星守心,皆为宫中乱贼,群下有谋立天子者。七月己酉,有流星长丈馀,入紫微,经北辰第三星而灭。占曰有大丧。九月丁酉,火入轩辕。十一月,长星出织女,色正白,彗之象也。女主专制,将由此始,是以天视由之。长星,彗之著,易政之渐焉。冬,荧惑入太微,犯上将;十二月,遂守之。占曰公侯谋上,且有斩臣。六年正月乙未,有流星长丈馀,自五车抵紫宫西蕃乃灭。天象若曰:群臣或修霸刑,而干蕃辅之任矣。且占曰政乱有奇令。四月,太白犯五诸侯。占曰有专杀诸侯者。五月癸卯,上崩于太华殿。车骑大将军乙浑矫诏杀尚书杨宝年等于禁中。戊申,又害司徒、平原王陆丽。明年,皇太后定策诛之。太后临朝,自冯氏始也。或曰:心为宋分。是岁六月,岁星昼见于南斗。斗为天禄,吴分也。天象若曰:或以诸侯干君而代夺之。是冬,宋明帝以皇弟践阼,孝武诸子举兵攻之,四方响应,寻皆伏诛。有太白之刑与岁星之祐焉。
〈注〉是岁三月,有流星西行,不可胜数,至明乃止。六月己卯,又有流星,多西南行。星众而小,庶人象也。星之所首,人将从之。及宋讨孝武诸子,大兵首自寻阳,进平荆雍。其后张永之师败绩于吕梁,魏师尽举淮右,俘其人,又西南行之效也。
显祖天安元年正月,太白犯岁星。六月,月犯东井,荧惑犯鬼,太白犯左执法。八月,太白犯房。九月,荧惑犯上将,太白犯南斗。十月,月掩东井,火犯左执法。十一
月,太白犯岁星。
按《魏书·显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天安元年六月甲辰,月犯东井。十月癸巳,月掩东井。 又按《后志》:正月戊子,太白犯岁星。岁,农事也,肃杀干之,是为稼穑不登。六月,荧惑犯鬼。占曰旱饥疾疫,金革用。八月丁亥,太白犯房。占曰霜雨失节,马牛多死。九月甲寅,荧惑犯上将,太白犯南斗第二星。占曰贵人将相有诛者。十一月己酉,太白又犯岁星。或曰岁为诸侯,太白主兵刑之政,再干之,事荐也。是岁九月,州镇十一旱饥。十月,宋氏六王皆戮死。明年,宋师败于吕梁,江南阻饥,牛且大疫。其后,东平王道符擅杀副将及雍州刺史,据长安反,诏司空和其奴讨灭之。九月,诏赐六镇孤贫布帛,宋主以后宫服御赐征北将士。后岁夏,旱,河决,州镇二十七皆饥,寻又天下大疫。
〈注〉六月,太白犯左执法;十月,火又犯之。占曰大臣有忧,霸者之刑用。
皇兴元年正月,月犯井。四月,太白犯岁星。六月,太白犯鬼,荧惑犯氐。八月,月蚀东井。十月,月在参蚀。
皇兴二年正月,太白犯荧惑。四月,月犯牵牛。九月,火犯太微。十一月,太白犯氐。
按《魏书·显祖本纪》俱不载。 按《天象前志》:皇兴元年正月丙辰,月犯东井北辕东头第三星。八月辛酉,月蚀东井南辕第二星。占曰有将死。三年正月,司空、平昌公和其奴薨。十月癸巳,月在参蚀。二年四月丙辰,月犯牵牛中星。 又按《后志》:元年四月,太白犯岁星。占曰有攻城略地之事。六月壬寅,太白犯鬼,秦分也。二年正月,太白犯荧惑。占曰大兵起。是时,镇南大将军尉元、征南大将军慕容白曜略定淮泗。明年,徐州群盗作乱,元又讨平之。后岁正月,上党王观西征吐谷浑,又大破之。九月癸卯,火犯太微上将。占曰上将诛。先是元年六月,荧惑犯氐;是岁十一月,太白又犯之,是为内宫有忧逼之象。占曰天子失其宫。四年十月,诛济南王慕容白曜。明年,上迫于太后,传位太子,是为孝文帝。
〈注〉元年正月,月犯井北辕第二星;八月,又蚀之。占曰贵人当之,有将死,水旱祥也。道符作乱之明年,司空和其奴、太宰李峻皆薨。
皇兴三年十二月乙酉,月犯氐。
按《魏书·显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云云。
皇兴五年七月辛巳,月犯东井。
按《魏书·显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云云。
高祖延兴元年十月,月入毕。十二月,火犯钩钤,填星犯井。
延兴二年正月,月犯毕。闰月,又犯东井。
延兴三年八月,月犯太微。十二月,月蚀在七星。按《魏书·高祖本纪》俱不载。 按《天象前志》:延兴元年十月庚子,月入毕口。占曰有赦。二年正月乙卯,曲赦京师及河西,南至秦泾,西至枹罕,北至凉州及诸镇。二年正月壬戌,月犯毕。占曰天子用法。九月辛巳,统万镇将、河间王闾虎皮坐贪残赐死。闰月丙子,月犯东井。占曰有水。是年,以州镇十一水旱,免民田租,开仓赈恤。庚子,月犯东井北辕。三年八月己未,月犯太微。占曰将相有免者,期不出三年。承明元年二月,司空、东郡王陆定国坐事免官爵。十二月戊午,月蚀在七星,京师不见,统万镇以闻。 又按《后志高祖》:延兴元年十月庚子,月入毕口。毕,魏分。占曰:小人罔上,大人易位,国有拘主反臣。十二月辛卯,火犯钩钤。钩钤以统天驷,火为内乱。天象若曰:人君失驭,或以乱政乘之矣。乙巳,填星犯井。天井者,天下之平也,而女君以千之,是为后窃刑柄。占曰:天下无主,大人忧之,有过赏之事焉。二年正月,月犯毕;丙子,月犯东井;庚子,又如之。占曰:天下有变,令贵人多死者。三年八月,月犯太微。又群阴不制之象也。是时冯太后宣淫于朝,昵近小人而附益之,所费以钜万亿计,天子徒尸位而已。二年九月,河间王闾虎皮以贪残赐死。其后,司空、东平郡王陆丽坐事废为兵,既而宫车晏驾。
〈注〉或曰月入毕口为赦令。二年正月,曲赦京师及
秦梁诸镇。星及月犯井,皆为水灾,且旱祥也。是岁九月,州镇十一水旱,诏免其田租,开仓赈乏。
延兴四年正月,月犯毕。二月,月犯轩辕,又犯岁星。四月,大星西流。七月,太白犯岁星,又入氐。九月,月犯毕,又犯右执法。十一月,大星西流。
延兴五年三月,月掩填星。金、火皆入羽林。八月,月掩毕。十一月,月入轩辕。
承明元年四月,月蚀尾。五月,金、火皆入轩辕。
按《魏书·高祖本纪》俱不载。 按《天象前志》:四年正月己卯,月犯毕。占曰贵人死。五年十二月,城阳王长寿薨。二月癸丑,月犯轩辕。甲寅,月犯岁星。占曰饥。太和元年正月,云中饥,诏开仓赈恤。九月乙卯,月犯右执法。占曰大臣有忧。承明元年六月,大司马、大将军、安成王万安国坐矫诏杀部长奚买奴于苑中,赐死。五年三月甲戌,月掩填星。八月乙亥,月掩毕。占曰有边兵。太和元年正月,秦州略阳民王元寿聚众五千馀家,自号为冲天王。二月,诏秦益二州刺史武都公尉洛侯讨破元寿,获其妻子送京师。十一月癸卯,月入轩辕中,蚀第三星。承明元年四月甲戌,月蚀尾。 又按《后志》:四年九月己卯,月犯毕。七月丙申,太白犯岁星,在角。丁卯,太白又入氐。太白有母后之几,主兵丧之政,以干君于外朝而及其宿宫,是将有劫杀之虞矣。二月癸丑,月犯轩辕;甲寅;又犯岁星。月为强大之臣,为女主之象,始由后妃之府而干少阳之君,示人主以戒敬之备也。五年三月甲戌,月掩填星。天象若曰:是又僻行不制而弃其纪纲矣。且占曰贵人强死,天下乱。三月癸未,金、火皆入羽林。占曰臣欲贼主,诸侯之兵尽发。八月乙亥,月掩毕。十一月,月入轩辕,蚀第二星。至承明元年四月,月蚀尾。五月己亥,金、火皆入轩辕;庚子,相逼同光。皆后妃之谪也。天若言曰:母后之衅几贯盈矣,人君忘祖考之业,慕匹夫之孝,其如宗祀何。是时,献文不悟,至六月暴崩,实有酖毒之祸焉。由是言之,皇天有以睹履霜之萌,而为之成象久矣。其后,文明皇太后崩,孝文皇帝方修谅阴之仪,笃孺子之慕,竟未能述宣春秋之义,而惩供人之党,是以胡氏循之,卒倾魏室,岂不哀哉。或曰:太白犯岁于天门,以臣伐君之象;金、火同光,又兵乱之徵。时宋主昏狂,公侯近戚冤死相继。既而桂阳、建平王并称兵内侮,矢及宫阙,仅乃戡之。寻为左右杨玉夫等所杀。
〈注〉或曰:月犯岁、填,金、火入轩辕,皆馑祥也。月掩毕,主边兵。四年,州镇十三饥;又比岁蝗旱。太和元年,云中又饥,开仓赈之。先是,四年四月丙午,有大星西流,殷殷有声;十一月辛未,又如之。是岁五月,宋桂阳王反于江州,间岁,沈攸之反于江陵,皆为大兵西伐。时以江南内携,又诏五将伐蜀。
太和元年二月,月在井,晕。三月,月犯太微,又蚀于尾。五月,月犯轩辕,又入太微,太白犯荧惑,水土合于翼。八月,月入南斗,又入太微。九月,太白昼见。十月,月蚀
昴。十二月,月犯南斗。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太和元年二月壬戌,月在井,晕参、南北河、五车二星、三柱、荧惑。三月甲午,月犯太微。戊辰,月蚀尾,下入浊气不见。五月丁亥,月犯轩辕大星。丙午,月入太微。八月庚申,月入南斗,犯第三星。戊寅,月入太微,犯屏南星。十月乙丑,月蚀昴,京师不见,雍州以闻。占曰贵臣诛。是月,诛徐州刺史李䜣。十二月癸卯,月犯南斗。 又按《后志》:五月庚子,太白犯荧惑,在张,南国之次也。占曰其国兵丧并兴,有军大战,人主死。壬申,水、土合于翼,皆入太微,主令不行之象也。占曰女主持政,大夫执纲,国且内乱,群臣相杀。九月丁亥,太白昼见,经天,光色尤盛,更姓之祥也。
太和二年六月,月再犯太微,又犯房。八月,月入南斗。九月,月在昴蚀。火犯鬼。十月,月入南斗。十一月,月犯填星。十二月,月入南斗。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六月庚辰,月犯太微东蕃南头第一星,京师不见,定州以闻。甲申,月犯房,又犯太微。八月壬午,月入南斗。占曰大臣诛。十二月,诛南郡王李惠。九月庚申,阴云开合,月在昴蚀。十月戊戌,月入南斗口中。占曰大臣诛。三年四月,雍州刺史、宜都王目辰有罪赐死。十一月甲子,月犯填星。十二月戊戌,月入南斗口中。 又按《后志》:九月,火犯鬼。占曰主以淫泆失政,相死之。
太和三年正月,月晕觜、参五车、毕、东井。二月,月犯心。三月,月再入南斗,填星逆入太微。七月,月犯心。十月,又犯心。十二月,月犯太微左执法。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三年正月壬子,月晕觜、参两肩、五车五星、毕、东井。占曰有赦。十月,大赦天下。二月庚寅,月犯心。三月庚戌,月入南斗口中。占曰大臣诛。九月,定州刺史、安乐王长乐有罪,徵诣京师,赐死。乙卯,月入南斗口中。七月癸未,月犯心。十月,月犯心。十二月丙戌,月犯太微左执法。占曰大臣有忧。四年正月,襄城王韩颓有罪,削爵徒边。 又按《后志》:三月,月犯心。心为天王,又宋分。三月,填星逆行入太微,留左掖门内。占曰土守南宫,必有破国易代。逆行者,事逆也。自元年三月至二年六月,月行五犯太微,与刘氏篡晋同占。又自元年八月至三年五月,月行六犯南斗,入魁中。斗为大人寿命,且吴分。是时冯太后专政,而宋将萧道成亦擅威福之权,方图刘氏。宋司徒袁粲起兵石头,沈攸之起兵江陵,将诛之,不剋,皆为所杀。三年四月,竟篡其君而自立,是为齐帝。是年五月,又害宋君于丹阳宫。
〈注〉元年十月,月犯昴,为刑狱事。二年六月,月犯房。占曰贵人有诛者。或曰月犯斗,亦大臣之谪也。其后李惠伏诛,宜都、长乐王并赐死。又元年二月壬戌,月在井,晕参、毕、两河、五车。占曰大赦。至八月,大赦天下。三年正月壬子,又晕觜、参、昴、毕、五车、东井。至十月,大赦天下。
太和四年春,月掩火。正月,月晕参、五车、东井。月犯心。二月,月犯轩辕,又犯太微左执法,掩荧惑。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四年正月丁未,月在毕,晕参两肩、五车、东井。丁巳,月犯心。占曰人伐其主。五年二月,沙门法秀谋反,伏诛。二月己卯,月犯轩辕北第二星。辛巳,月犯太微左执法。占曰大臣有忧。闰月,顿丘王李钟葵有罪赐死。乙酉,月掩荧惑。
按《后志注》:春月,又掩火,亦大臣死黜之祥也。又比
年,月再犯昴,亦为狱事与白衣之会也。
太和五年二月,月犯太微,月在翼晕,又犯心。七月,月犯昴。九月,填犯辰星于轸。
太和六年正月,月在毕,晕,犯轩辕,金又犯轩辕。二月,月犯心,又犯斗。五月,月入南斗,又犯昴。七月,大流星起东壁,月犯心。八月,金犯轩辕。十月,荧惑犯上将,大流星入翼,月犯心。
按《魏书·高祖本纪》俱不载。 按《天象前志》:五年春二月癸卯,月犯太微西蕃南头第一星。二月甲辰,月在翼,晕东南,不韨;须臾西北有偏白晕,侵五车二星、东井、北河、舆鬼、柳、北斗、紫微宫、摄提、翼星。戊戌,月犯心,京师不见,济州以闻。七月戊寅,月犯昴。占曰有白衣之会。六年正月,任城王云薨。六年正月癸亥,月在毕,晕参两肩、五车三星胃、昴、毕,京师不见,营州以闻。己巳,月在张,犯轩辕大星。五月戊申,月入南斗口中。戊寅,月犯昴。 又按《后志》:三年,自五月至十二月,月三入斗魁中;四年五月庚戌、七月己巳,又如之;六年二月,又犯斗魁第二星。占曰其国大人忧,不出三年。七月丁未,十月丙申,月再犯心大星;自四年正月至六年二月,又五干之。斗为爵禄之柄,心为布政之宫,月行干而轥之,亦以荐矣。其占曰月犯心,乱臣在侧,有亡君之戒,人主以善事除殃。是时,冯太后将危少主者数矣,帝春秋方富,而承事孝敬,动无违理,故竟得无咎。至六年三月,而齐王殂焉。或曰:月犯斗,其国兵忧。心又豫州也。时比岁连兵南讨,五年二月大破齐师于淮阳,又击齐下蔡军,大败之。 又按《后志》:三年九月庚子,太白犯左执法;十一月丙戌,月犯之;四年二月辛巳,月又犯之;九月壬戌,太白又犯之;五年二月癸卯,月犯太微西蕃上将;至六年十月乙酉,荧惑又犯之。夫南宫执法,所以纠淫忒,成肃雍;而上将朝廷之辅也。天象若曰;王化将弛,淫风几兴,固不足以令天下矣,而廷臣莫之纠弼,安用之。文明太后虽独厚幸臣,而公卿坐受荣赐者费亦巨亿,盖近乎素餐焉。其三年九月,安乐王长乐下狱死,陇西王源贺薨;四年正月,广川王略薨、襄城王韩颓徙边;七月,顿丘王李钟葵赐死;其后任城王云、中山王睿又薨。比年死黜相继,盖天谪存焉。 又按《后志》:五年九月辛巳,填犯辰星于轸。占曰为饥,为内乱,且有壅川溢水之变。是岁,京师大霖雨,州镇十二饥。至六年七月丙申,又大流星起东壁,光明烛地,尾长二丈馀。东壁,土功之政也。是月发卒五万,通灵丘道。十月己酉,有流星入翼,尾长五丈馀。七星,中州之羽仪;翼,南国也。天象若曰:将择文明之士,使于楚邦焉。明年,员外散骑常侍李彪使齐,始通二国之好焉。
〈注〉四年正月丁未,月在毕,晕参、井、五车,赦祥也。四月,幸廷尉狱,录囚徒。明年二月,大赦。是月,月在翼,有遍日晕,侵五车、东井、轩辕、北河、鬼,至北斗、紫垣、摄提。六年正月癸亥,月在毕,晕参两肩、五车、胃、昴、毕。至甲戌,天下大赦。江南嗣君即位,亦大赦改元。先是三年八月,金犯轩辕;四年二月,又犯轩辕第二星;六年正月,又犯轩辕大星;八月,又犯轩辕左角。左角,后宗也。是时太后淫乱,而幽后之侄娣,又将薄德。天若言曰:是无周南之风,不足训也,故月、太白骤干之。
太和七年五月,月犯南斗。六月,流星大如太白,破为三十,月星陨如虹。有客星在参东。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七年五月辛卯,月犯南斗。 又按《后志》:六月庚午辰时,东北有流星一,大如太白,北流破为三段。十月己亥,星陨如虹。是时,太后专朝,且多外嬖,虽天子犹倚附之,故有干明之谪焉。破而为三,席势者众也。昔春秋星陨如雨,而群阴起霸。其后汉成帝时,旰日晦冥,众星行陨,耀耀如雨,而王氏之祸萌。至是天妖复见,又与元后同符矣。 又按《后志》:十月,有客星大如斗,在参东,似孛。占曰大臣有执主之命者,且岁旱籴贵。
太和八年正月,月在毕,晕。三月,月犯心。四月,蚀斗,又犯昴。五月,月在斗,蚀尽。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八年正月辛巳,月在毕,晕东井、岁星、觜、参两肩、五车。三月己丑,月犯心。四月丁亥,月蚀斗。癸亥,月犯昴,相州以闻。占曰有白衣之会。十一年五月,南平王浑薨。五月丁亥,月在斗,蚀尽。占曰饥。十二月,诏以州镇十五水旱民饥,遣使者循行,问所疾苦,开仓赈恤。 按《后志注》:正月辛巳,月在毕,晕井、岁星、觜、参、五车。占曰有赦,籴贵。其年六月,大赦。冬,州镇十五水旱,人饥。
太和九年正月,月在参,晕。又犯东井。四月,月犯心。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九年正月丁丑,月在参,晕觜,参两肩、东井、北河,五车三星。占曰水。是年,冀定数州水,民有卖男女者。戊申,月犯东井。占曰贵人死,一曰有水。十月,侍中、司徒、魏郡王陈建薨。是年,京师及州镇十二水旱伤稼。四月丁未,月犯心。
按《后志注》:正月,月在参,晕觜、参两肩、五车,为大赦,
为水。戊申,月犯井,为水祥也。是岁,冀定数州大水,人有鬻男女者,京师及州镇十三水旱伤稼。明年,大赦。太和十年八月辰时,有星如流火,又有流星出日西南。九月,荧惑犯岁星。十一月,月犯房。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十年十一月辛亥,月犯房。 又按《后志》:八月辰时,有星落如流火三道;戊寅,又有流星出日西南一丈所,西北流,大如太白,至午西破为二段,尾长五尺,复分为二,入云间。仍见者,事荐也,后代其踵而行之,以至于分崩离析乎。九月,荧惑犯岁星。岁主农事,火星以乱气干之,五稼旱伤之象也。占曰元阳以馑,人不安。自八年至十一年,黎人阻饥,且仍岁灾旱。
太和十一年正月,月犯钩钤。二月,月犯东井。三月,月三晕太微。火、土合于南斗,月蚀氐。五月,太白经天昼见,犯毕。六月,月犯斗,又犯建星、岁星。七月,月入东井,太白犯轩辕大星。八月,又犯之,月蚀胃。九月,又在胃蚀。十月,岁、辰、太白合于氐。十一月,月入氐。十二月,月及荧惑合于东壁,又入东井,犯天关。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十一年正月丙午,月犯房钩钤。二月癸亥,月犯东井。三月丙申,月三晕太微。庚子,月蚀氐。占曰籴贵。是年,年谷不登,听民出关就食开仓赈恤。六月乙丑,月犯斗。丙寅,月犯建星。七月丁未,月入东井。八月己巳,月蚀胃。占曰有兵。是月,蠕蠕犯塞,遣平原王陆睿讨之。九月戊戌,阴云离合,月在胃蚀。十一月乙巳,月入氐。十二月戊午,月及荧惑合于东壁。甲子,月入东井,犯天关。 又按《后志》:三月丁亥,火、土合于南斗。填为履霜之渐,斗为经始之谋,而天视由之,所以为大人之戒也。占曰其国内乱,不可举事用兵。是时齐主持诸侯王酷甚,虽酒食之馈,犹裁之有司。故天若言曰:非所以保根固本,以贻长代之谋也,内乱由是兴焉。五月丁酉,太白经天,昼见,庚子,遂犯毕。毕又边兵也。是时,蠕蠕寇边。明年,齐将陈达伐我南鄙,陷澧阳。间岁而齐君子子响为有司所御,遂愤怒而反,伏诛。及齐王殂而西昌侯篡之,高、武子孙所在棋布,皆拱手就戮,亦齐君自为之焉。 又按《后志》:七月癸丑,太白犯轩辕大星;八月甲寅,又犯之。皆女君之谪也,天象若曰:轩辕以母万物,由后妃之母兆人也,是固多秽,复将安用之。其物类之感,又稼穑之不滋候也。是岁年谷不登,听人出关就食。明年,州镇十五皆大饥,诏开仓赈乏。间岁,太后崩。 又按《后志》:十月,岁、辰、太白合于氐。是谓惊亡绝行,改立王公。
〈注〉是岁月三入井,金又犯之。占曰阴阳不和,不为水患且大旱。其后连年亢阳,而吴中比岁霖雨伤稼也。六月乙丑,月犯斗;丙寅,遂犯建星。亦图始之谋也。
太和十二年正月,月犯左角。二月,月晕太微,又犯氐。三月,岁星逆行,入氐。四月,月犯东井,犯氐,与岁合宿,月又犯房。六月,月入氐,犯岁星。七月,月犯房,又犯牵牛,犯毕金,犯左角。十一月,月犯东井,又犯左角,太白犯岁,犯火,火犯木。十二月,月犯毕,又犯氐,犯房,太白犯填。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十二年正月戊戌,月犯左角。二月壬戌,月晕太微。丁卯,月犯氏。四月癸丑,月犯东井。占曰将死。九月,司徒、淮南王他薨。壬戌,月犯氐,与岁星同在氐。癸亥,月犯房。六月丁巳,月入氐,犯岁星。七月乙酉,月犯房,庚寅,月犯牵牛。庚子,月犯毕。十一月己未,月犯东井。丙寅,月犯左角。占曰天下有兵。十二年正月,萧颐遣众寇边,淮阳太守王僧俊击走之。十二月甲申,月犯毕,乙未,月犯氐。丙申,月犯房。 又按《后志》:三月甲申,岁星逆行入氐。甲、申,皆齐分也。占曰诸侯王而升为天子者。逆行者,其事逆也。四月,月犯氐,与岁同舍;六月丁巳,月又入氐,犯岁星。月为强大之臣,岁为少君也;与岁同心内宫而干犯之,强宗擅命,逼夺其君之象也。再干之,其事荐至。 又按《后志》:十一月戊午,太白犯岁,又犯火,丧疾之祥。占曰国无兵忧,则君有白衣之会。景寅,火又犯木。占曰内无乱政,则主有丧戚之故。十二月壬寅,太白犯填。占曰金为丧祥,后妃受之。
〈注〉正月戊戌,月犯左角;十一月丙寅,又如之;七月,金又犯左角。角为外朝,且兵政也。占曰不出三年,天下有兵,主子死,大君恶之。至十四年,有子响诛,间岁而齐室乱。
太和十三年正月,月入东井,又掩牵牛。二月,荧惑犯填,月在角,蚀。三月,月犯岁星。四月,月犯房,月、火、金会于井。金犯火,火、水俱入井。六月,月掩牵牛,月犯毕,岁星昼见。七月,月入氐,又犯键闭。九月,月掩毕,又入东井,大流星入紫宫。十月,月掩荧惑,又掩毕,又犯键闭,辰入氐。闰月,火又犯氐。十二月,月入东井,填、辰合于女。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十三年正月甲寅,月入东井。壬戌,月掩牵牛。二月己丑,月在角,十五分蚀七。三月庚申,月犯岁星。四月丙戌,月犯房。六月乙酉,月掩牵牛。乙未,月犯毕。占曰贵人死。十二月,司空、河东王苟颓薨。七月丁未,月入氐。戊申,月犯键闭。九月丁巳,月掩毕。庚申,月入东井。十月己卯,月掩荧惑,又掩毕。丁酉,月犯键闭。十二月壬午,月入东井。
又按《后志》:三月庚申,月犯岁;十五年六月,又犯之。
岁星不在宿宫,是为强侯之谴。江南太子、贤王相次薨殁,既而齐武帝殂,太孙幼冲,西昌辅政,竟杀二君而篡之。月再犯于氐及逆行之效也。
〈注〉或曰木,饥祥也。时比岁稼穑不登。
又按《后志》:四月癸丑,月、火、金会于井;辛酉,金犯火;甲戌,火、水又俱入井。皆雨晹失节,万物不成候也。且曰王业将易,诸侯贵人多死。是岁,月行四入氐;十月,辰星入之;闰月丁丑,火犯氐;乙卯,又入之。占曰大旱岁荒,人且相食,国易政,君失宫,远期五年。氐,又女君之府也。是岁,两雍及豫州旱饥。明年,州镇十五大馑。至十四年,太后崩。时江南北连岁灾雨,至十七年,有劫杀之祸,诛死相踵焉。
〈注〉是岁月三犯房;四月,又犯之;七月至十月,再犯键闭。占曰有乱臣,不出三年伐其主。自十二年六月至十四年,再犯牛,又再掩之,凡六犯牛且掩之。牛为吴越,馑祥也,毕,魏分。且曰贵人多死免者。十二年九月,司徒、淮南王佗薨。十三年,光州人王泰反,章武、汝阴、南安三王皆坐赃废,安丰王猛、司空苟颓并薨。十四年,池豆于及库莫奚频犯塞,京兆王废为庶人。
又按《后志》:二月,荧惑犯填。占曰火主凶乱,女君应之。皆文明太后之谪也。先是,十一年六月甲子,岁星昼见;十二月甲戌,又昼见;是岁六月,又如之。岁而鹿于大明,少君象也。是时孝文有仁圣之表,而太后分权以干冒之,及帝春秋方壮,始将经纬礼俗,财成国风。故比年女君之谪屡见,而岁星浸盛,至于不可掩夺矣。且占曰木昼见,主有白衣之会。是岁九月丙午,有大流星自五车北入紫宫,抵天极,有声如雷。占曰天下大凶,国有丧,宫且空。夫五车,君之车府也,天象若曰:是将以丧事有千乘万骑而举者。大有声,其事昭盛。 又按《后志》:十二月戊戌,填星、辰星合于须女。女,齐、吴分。占曰是为雍沮,主令不行,且有阴亲者。太和十四年二月,月犯毕。三月,填星守哭泣,岁星守牛。四月,火犯鬼。六月,月犯亢,大流星出紫宫。八月,月犯牵牛,月、太白皆犯轩辕。十月,月入井,犯太微,太白入氐。十一月,大流星入氐,月犯填星,又犯右执法。十二月,月犯轩辕,又犯左执法。是年,太白三犯荧惑。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十四年二月甲戌,月犯毕。六月甲戌,月犯亢。八月乙亥,月犯牵牛。辛卯,月犯轩辕。占曰女主当之。九月,文明皇太后冯氏崩。十月壬午,月入东井。戊子,月犯太微。十一月戊戌,月犯填星。乙卯,月犯太微右执法。十二月庚辰,月犯轩辕。癸未,月掩太微左执法。 又按《后志》:三月,填星守哭泣。占曰将以女君有哭泣之事。四月丙申,火犯鬼,丧祥也。六月,有大流星从紫宫出,西行。天象又曰:人主将以丧事而出其宫。八月,月、太白皆犯轩辕。九月癸丑而太皇太后崩,帝哭三日不绝声,勺饮不入口者七日,纳菅屦,徒行至陵,其反亦如之,哀毁骨立,杖而后起,虽殊俗之萌,矫然知感焉。自九月至于岁终,凡四谒陵。又荐出紫宫之验也。 又按《后志》:三月庚申,岁星守牛。占曰其君不爱亲戚,贵人多丧;又馑祥也。是岁太白三犯荧惑;十月,太白入氐;十一月,有大流星从南行入氐。甲申,齐邦之物也,金、火相铄,为兵丧,为大人之谪。天象若曰:宿宫有兵丧之故,盛大者循而残之,处其寝庙之中矣。
太和十五年正月,月在张蚀。三月,掩毕。岁犯填,在虚。木、火、土合于虚,火、土相犯。四月,荧惑入羽林,月犯轩辕,又犯太微上将,又犯岁星。五月,月掩太微执法,又掩建星。七月,月犯太微东蕃,又掩建星,犯牵牛。九月,月犯牵牛,入太微,犯右执法。太白犯斗,大流星起少微,入南宫帝座。十月,月犯填星,又犯轩辕。十一月,犯毕,入井。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十五年正月己酉,月在张蚀。三月丙申,月掩毕。占曰有边兵。十六年八月。诏阳平王颐、右仆射陆睿督十二将、七万骑,北讨蠕蠕。四月庚午,月犯轩辕。癸酉,月犯太微东蕃上将。占曰贵人忧。六月,济阴王郁以贪残赐死。癸未,月犯岁星。五月庚子,月掩太微左执法。占曰大臣忧。十七年二月,南平王霄薨。丁未,月掩建星。七月乙未,月犯太微东蕃,辛丑,月掩建星。癸卯,月犯牵牛。九月乙丑,月犯牵牛,占曰大臣有忧。十七年,萧赜死。〈大臣疑当作吴越〉癸未,月入太微,犯右执法。占曰大臣忧。十七年八月,三老、山阳郡开国公尉元薨。十月甲午,月犯填星。戊申,月犯轩辕。十一月乙巳,月犯毕。辛未,月入东井。 又按《后志》:三月壬子,岁犯填,在虚;三月癸巳,木、火、土三星合宿于虚;甲午,火、土相犯。虚,齐也。占曰其国乱专政,内外兵丧,改立侯王。九月乙丑,太白犯斗第四星;戊子,有大流星起少微。入南宫,至帝坐。主有盛大之臣,乘贤以侮其君者。且占曰大人易政。 又按《后志》:四月癸亥,荧惑入羽林。
太和十六年二月,月入氐,太白入羽林。三月,月入羽林。四月,月入太微,又入羽林。五月,月掩南斗,又入羽林。六月,月犯荧惑,又入太微,掩建星,入毕。七月,又入毕,犯轩辕。八月,月犯建星,犯毕,入东井,犯轩辕,又入太微,犯右执法。九月,月掩填星。十月,月入羽林,又入东井。十一月,月犯毕,又入太微,入氐。十二月,月在柳蚀。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十六年二月甲辰,月入氐。三月己卯,月入羽林。四月壬辰,月入太微。丙午,月入羽林。五月壬子,月掩南斗第六星。甲戌,月入羽林。六月戊子,月犯荧惑。占曰贵人死。十九年五月,广川王谐薨。己丑,月入太微。丁酉,月掩建星。丁未,月入毕。占曰有边兵。十九年正月,平南将军王肃频破萧鸾军于义阳,降者万馀。七月甲戌,月入毕。丁丑,月犯轩辕。八月壬辰,月犯建星。壬寅,月犯毕。甲辰,月入东井。戊申,月犯轩辕。占曰女主当之。二十年十月,废皇后冯氏。辛亥,月入太微,犯右执法。九月癸亥,月掩填星。十月辛卯,月入羽林。癸亥,月入东井。十一月甲子,月犯毕。壬申,月入太微。丁丑,月入氐。十二月丁酉,月在柳蚀。占曰国有大事,兵起。十七年八月己丑,车驾发京师南伐,步骑三十馀万。 又按《后志》:二月壬子,太白入羽林。占曰天下兵起。三月己卯,四月丙午,五月甲戌,十月辛卯,月行皆入羽林。
太和十七年正月,月犯轩辕,犯氐,金、木合于危。二月,火、土合于室,太白犯井,又犯鬼。三月,月入太微,掩斗。四月,月入太微,入羽林,太白犯五诸侯。五月,太白昼见,月犯南斗,火、木合于娄,月掩建星。六月,月在女蚀。七月,月入太微,入氐,犯南斗,又犯建。八月,月犯哭星,入羽林,荧惑入井,月入毕,又犯舆鬼,入太微,犯屏。十月,月犯建,又入井。十一月,月犯哭星,又犯东井,入太微,又入氐。十二月,月入羽林,又入太微,又入氐。是年,火入太微宫。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十七年正月己丑,月犯轩辕,壬申,月犯氐。三月甲午,月入太微。壬寅,月掩南斗第六星。四月癸丑,月入太微。占曰大臣死。十九年二月辛酉,司徒冯诞薨。壬寅,月入羽林。五月甲子,月犯南斗第六星。乙丑,月掩建星。六月甲午,月在女蚀。占曰旱。二十年,以南北州郡旱,遣侍臣循察,开仓赈恤。七月壬子,月入太微。占曰有反臣。二十年二月,恒州刺史穆泰谋反,伏诛,多所连及。丙辰,月入氐。癸未,月犯南斗第六星。庚申,月犯建星。八月庚寅,月犯哭星。辛卯,月入羽林。丁酉,月入毕。占曰兵起。十九年二月,车驾南伐钟离。辛丑,月犯舆鬼。乙巳,月入太微,犯屏星。十月壬午,月犯建星。甲午,月入东井。十一月壬子,月犯哭星。辛酉,月犯东井前星。丁卯,月入太微。占曰大臣死,有反臣。二十七年四月,大将军,宋王刘昶薨,广州刺史薛法护南叛。壬申,月入氐。十二月辛巳,月入羽林。乙未。月入太微。己亥,月入氐。又按《后志》:正月戊辰,金、木合于危。危,亦齐也。是为人君且罹兵丧之变。四月戊子,太白犯五诸侯。占曰有擅刑以残贼诸侯者。至七月,齐武帝殂,西昌侯以从子干政,竟杀二君而自立,是为齐明帝。于是高、武诸子王侯数十人相次诛夷,殆无遗育矣。虽继体相循,实有革命之祸,故天谪仍见云。 又按《后志》:四月壬寅,八月辛卯,十二月辛巳,月行入羽林,先是,阳平王颐统十二将军骑士七万,北讨蠕蠕。是岁八月,上勒兵三十馀万自将击齐,由是比岁皆有事于南方。又按《后志》:二月庚戌,火、土合于室。室星,先王所以制宫庙也,荧惑天视,填为司空,聚而谋之,其相宅之兆也。且纬曰:人君不失善政,则火土相扶,卜洛之业庶几兴矣。是岁九月,上罢击齐,始大议迁都。冬十月,诏司空穆亮、将作董迩缮洛阳宫室,明年而徙都之。于是更服色,殊徽号,文物大备,得南宫之应焉。 又按《后志》:二月丁丑,太白犯井;辛丑,又犯鬼;五月戊午,昼见;九月,又如之。是谓兵祥,雍州也。是月,火、木合于娄。娄为徐州,占曰其地有乱,万人不安。八月辛巳,荧惑入井。占曰兵革起。明年二月,诏征南将军薛真度督四将出襄阳,大将军刘昶出义阳,徐州刺史元衍出钟离,平南将军刘薛出南郑,皆两雍、徐方之分。后年正月,平南王肃大败齐师于义阳,降者万馀。己亥,上绝淮,登八公山,并淮而东,及钟离乃还。
〈注〉自十五年至十七年,月行七犯建星。建星为忠臣之辅,经代之谋,又吴之分也。十五年,再犯牵牛;十六年至十七年,又四犯南斗。是谓臣干天禄,且曰大人多死者。又十五年七月,金入太微;十七年,火入太微宫。反臣之戒。是岁,月行四入太微,十七年六入太微,比岁凡十干之,而齐君夷其宗室,亦积忍酷甚也。十五年三月,掩毕;十一月,又犯之;十六年五月及七月,月再入毕;八月、十一月又再犯之;十七年八月又入毕。毕为边兵。占曰贵人多死。十五年六月,济阴王郁赐死;十七年,南平王霄、三老尉元皆死;十八年,安定王休死;十九年,司徒冯诞、太师冯熙、广川王谐皆死。十四年十一月,月犯填星;十二月月犯轩辕;十五年十月,月犯填,又犯轩辕;十六年八月,又犯之;九月,月掩填星;十七年正月,月又犯轩辕。皆女君之象也。是时林贵人以故事薨,及冯贵人为后,而其姊谮之,至二十年竟坐废黜,以忧死。幽后继立,又以淫乱不终。凡五星分野,荧惑统朱鸟之宿,而填以轩辕寓之,皆周鹑火之分。室,又并州之分。是为步自并州,而经始洛邑之祥也。
太和十八年二月,月入氐。四月,月在斗蚀。荧惑入轩辕。六月,月入东井。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十八年二月甲午,月入氐。四月庚申,月在斗蚀。六月丁卯,月入东井。 又按《后志》:四月甲寅,荧惑入轩辕,后妃之戒也。是时,左昭仪得幸,方谮诉冯后,上蛊而惑之。故天若言曰:夫肤受之微不可不察,亦自我天视而降鉴焉。太和十九年三月,月犯轩辕。六月,荧惑出端门,金、木合于井。七月,火犯井。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十九年三月己卯,月犯轩辕。占曰女主当之。二十一年十月,追废贞皇后林氏为庶人。 又按《后志》:六月壬寅,荧惑出于端门。占曰邦有大狱,君子恶之,又更纪立王之戒也。明年,皇太子恂坐不轨,黜为庶人。
〈注〉六月庚申,金、木合于井。七月,火犯井。二十一年十一月,大败齐师于沔北。明年春,复大破之,下二十馀城,于是悉定沔汉诸郡。时江南伪立雍州于襄阳,以总牧西土遗黎,故与东井同候。
太和二十年七月,月掩填星。十月,月在毕蚀。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十年七月辛巳,月掩填星。十月丙午,月在毕蚀。 又按《后志》:七月辛巳,月掩填星。是月,冯后竟废,寻以忧死,而立左昭仪,是为幽后。明年,追废林贞后为庶人。
太和二十一年三月,月犯屏星。四月,月掩房。六月,月掩斗魁。十月,荧惑、岁星合于端门。十二月,月掩心。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十一年三月丁酉,月犯屏星。四月庚午,月掩房星。六月丁卯,月掩斗魁。十二月乙亥,月掩心。 又按《后志》:十月壬午,荧惑、岁星合于端门之内。岁为人君,火主死丧之礼,而陈于门庭,大丧之象也。
太和二十二年正月,大流星起贯索,入天棓,月掩轩辕。二月,月与岁星、荧惑合于右掖门内,月在角蚀。三月,木、火再合于掖门外。七月,月掩心。九月,月蚀昴。十一月,大流星入天津,彗起轩辕。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十二年正月丙申,月掩轩辕,占曰女主当之。二十三年,诏赐皇后冯氏死。二月乙丑,月与岁星、荧惑合于右掖门内。丁卯,月在角蚀。占曰天子忧。二十三年四月,高祖崩。七月乙酉,月掩心。九月庚申,月蚀昴。 又按《后志》:正月,月又掩轩辕。十一月,又彗星起轩辕,历鬼南,及天汉。天又若曰:是固多秽德,宜其彗除矣。行历鬼,又彊死之徵。明年,幽后赐死也。 又按《后志》:二月乙丑,木、火合于掖门内,是夕,月行逮之;三月丙午,木、火俱出掖门外,再合一相犯,月行逮之。后妃预有咎焉。明年四月,宫车晏驾。夫太微,礼乐之庭也。时帝方修礼仪,正丧服,以经人伦之化,竟未就而崩。少君嗣立,其事复寝,缙绅先生咸哀恸焉。故天视奉而修之,是以徘徊南宫,盖皇天有以著慎终归厚之情。或曰合于天庭南方,有反臣之戒。是时齐明帝殂,比及三年而乱兵四交宫掖,既而萧衍戡之,竟覆齐室云。
〈注〉十一月,有流星照地,至天津而灭。占曰将有楼船之攻,人君以大众行。二十二年而上南伐。是岁之正月,有流星大如三斗瓶,起贯索,东北流,光烛地,经天棓乃灭,有声如雷。天棓,天子先驱也。占曰国中贵人有死者,且大赦。至三月,上南征不豫,诏武卫元嵩诣洛阳,赐皇后死。
太和二十三年二月,月在轸蚀。六月,月掩房,又掩箕。八月,月在壁蚀。十一月,月在毕,晕昴、觜、参、五车。十二月,月掩昴,又掩五车。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十三年二月壬戌,月在轸蚀。六月癸未,月掩房南头第二星。甲申,月掩箕北头第一星。八月,月在壁,蚀子巳上。十一月癸丑,月在毕,晕昴、觜、参、五车。十二月己卯,月掩昴。辛巳,月掩五车。
[book_title]第四十二卷
第四十二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十六
北魏三〈世宗景明四则 正始四则 永平四则 延昌四则 肃宗熙平二则 神龟二则 正光五则 孝昌三则 武泰一则 敬宗建义一则 永安三则 前废帝普泰一则 出帝永熙三则 孝静帝天平四则 元象一则 兴和四则 武定五则〉
庶徵典第四十二卷
星变部汇考十六
北魏三
世宗景明元年夏四月,大流星起轩辕至翼。十二月,月晕太微,又晕角、亢、房。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景明元年十二月癸未,月晕太微,既而有白气长一匹,广二尺许,南至七星。俄而月复晕北斗大角。丁亥,月晕角、亢、房。
又按《后志》:四月壬辰,有大流星起轩辕左角,东南
流,色黄赤,破为三段,状如连珠,相随至翼。左角,后宗也。占曰流星起轩辕,女主后宫多谗死者。翼为天庭之羽仪,王室之蕃卫,彭城国焉。又占曰流星于翼,贵人有忧击。是时,彭城王忠贤,且以懿亲辅政,借使世宗谅阴,恭己而修成王之业,则高祖之道庶几兴焉。而阿倚母族,纳高肇之谮,明年,彭城王竟废。后数年,高氏又鸩于后,而以贵嫔代之。由是小人道长,谗乱之风作矣。夫天之风戒,肇于履端之始,而没身不悟,以伤魏道,岂不哀哉。或曰:轩辕主后土之养气,而庇祐下人也,故左角谓之少人焉。天象若曰:人将丧其所以致养,几至流亡离析矣。是岁,北镇及十七州大馑,人多就食云。
〈注〉是岁十二月癸未,月晕太微,既而有白气长一丈许,南抵七星,俄而月复晕北斗大角。为君以兵自卫,又赦祥也,且为立君之戒。时萧衍立少主于江陵,改元大赦。寻伐金陵,以长围逼之。
景明二年正月,月晕井、觜、参、昴、五车,金、火合于奎。二月,月掩轩辕,又掩房入南斗。三月,流星起五诸侯,入五车,填星犯井钺。五月,月掩心,又掩斗。七月,月晕娄,轹昴、毕。八月,金、火合于翼。十一月,金、水俱出西方。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正月甲辰,月晕井、觜、参两肩、昴、五车。占曰贵人死,大赦。二月甲戌,大赦天下。五月壬子,广陵王羽薨。二月丙子,月掩轩辕大星。占曰女主忧。正始四年十月,皇后于氏崩。癸未,月掩房南头第二星。丙戌,月入南斗距星南三尺。占曰吴越有忧。十二月,萧宝卷直后张齐玉杀宝卷。五月丙午,月掩心第三星。戊申,月掩斗魁第三星。七月辛亥,月晕娄,内青外黄,轹昴、毕、天船、大陵、卷舌、奎、娄。 又按《后志》:正月己未,金、火俱在奎,光芒相掩。为兵丧,为逆谋,大人忧之,野有破军杀将。奎,徐方也。三月丁巳,有流星起五诸侯,入五车,至天潢散绝为三,光明烛地。五车,所以辅衰替之君也,流星自五诸侯干之,诸侯且霸而修兵车之会;分而为二,距乏〈疑〉之君几将并立焉。戊午,填星在井,犯钺,相去二寸。占曰人君有戮死者。时萧衍起兵襄阳,将讨东昏之乱,是月,推南康王宝融为帝,践阼于江陵,于是齐有二君矣。至八月戊午,金、火又合于翼,楚分也。十一月甲寅,金、水俱出西方。占曰东方国大败。时萧衍已举夏日,平寻阳,遂沿流而东,东主之师连战败绩,于是长围守之。十二月,齐将张稷斩东昏以降,又戮主之徵。
〈注〉魏收以为流星出五车,诸侯有反者。至五月,咸阳王禧谋反,赐死。
景明三年正月,月入斗,火犯房,填星逆行,守井。二月,流星起东井,入紫宫北极。三月,金、水合于女。四月,月犯房,晕角、亢、氐、房、心。六月,月掩南斗。八月,月晕,轹昴、毕、娄、胃、五车,犯轩辕,流星起天中。十一月,月蚀井,尽,又掩昴,晕参、井、填星,又掩填星,又晕。十二月,月犯昴。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三年正月甲寅,月入斗,去魁第二星四寸许。占曰吴越有忧。四月,萧衍又废其主宝融。四月癸酉,月乘房南头第二星。己亥,月晕,在角、亢、氐、房、心。六月戊戌,月掩南斗第二星。八月壬寅,月晕,外青内黄,轹昴、毕、娄、胃、五车。占曰贵人死。乙卯,三老元丕薨。己酉,月犯轩辕。十一月己巳,月蚀井,尽。壬辰,月掩昴。占曰有白衣之会。正始二年四月,城阳王薨。乙未,月晕参、井、填星。占曰兵起。四年,氐反,行梁州事杨椿、左将军羊社大破之。丙申,月掩填星,又晕。 又按《后志》:正月,火犯房北星,光芒相接:癸巳,填星逆行,守井北辕西星。皆大臣贼主,更政立君之戒也。二月丁酉,有流星起东井,流入紫宫,至北极而灭。东井,雍州之分,衍凭之以兴,且西君之分,使星山之以抵辰极,是为禅受之命,且为大丧。是月,齐诸侯相次伏诛,既而西君锡命,衍受禅于建康,是为梁武帝。戊辰而少主殂。三月,金、水合于须女。女,齐分;金、水合,为兵诛。
〈注〉自二年至三年,月六掩犯斗魁;七月,火犯斗,皆吴分也。时江南比岁大馑,又连兵北鄙,负败相迹。又二年七月,晕娄,内青外黄,轹昴、毕、天船、大陵、卷舌、奎。船为徐鲁,又赦祥也,且曰多死丧。三月,青、齐、徐、兖饥死万馀人。七月,大赦。三年八月,月晕,外青内黄,轹昴、毕、娄、胃、五车。占曰贵人多死。十二月,月犯昴,环月。太傅、平阳王丕薨。后年正月,大赦。
又按《后志》:八月丙戌,有大流星起天中,北流,大如二斗器。占曰有天子之使出自中京,以临北方。
景明四年正月,月晕胃、昴、参、五车。二月,月掩太白。三月,又掩之,月晕轩辕、太微西垣帝座。四月,月掩心。五月,月在斗,蚀。六月,月犯昴,又掩太白。七月,月犯房,月晕昴、毕、觜、参、井、五车,再晕轩辕、太微、太白,犯轩辕。九月,大流星起五车。十二月,月晕昴、毕、娄、胃,又晕太微帝座、轩辕,又晕房、心、亢、氐。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四年正月庚申,月晕胃、昴、参、五车。二月辛亥,月掩太白。三月辛酉,月晕轩辕、太微西垣帝座。四月丙申,月掩心大星。五月丁卯,月在斗,从地下蚀出,十五分蚀十二。占曰饥。正始四年八月,敦煌民饥,开仓赈恤。六月癸卯,月犯昴。占曰有白衣之会。永平元年三月,皇子昌薨。丁未,月掩太白。七月戊午,月犯房大星。壬申,月晕昴、毕、觜、参、东井、五车五星。占曰旱,有大赦。正始元年正月丙寅,大赦,改年。六月,诏以旱,彻乐减膳。十二月丁亥,月晕昴、毕、娄、胃。己未,月晕太微帝座、轩辕。庚子,月晕房、心、亢、氐。占曰有军,大战。正始元年,荆州刺史杨大眼大破群蛮樊秀安等。 又按《后志》:九月壬戌,有大流星起五车,东北流。占曰有兵将首于东北。是岁二月辛亥,三月丁未,月再掩太白,皆大战之象也。庚辰,扬州诸将大破梁师于阴陵。十一月,左仆射源怀以便宜安抚北边。明年二月,又大破梁师于邵陵。九月,蠕蠕犯边,复诏源怀击之。
〈注〉是岁七月,月晕昴、毕、觜、参、井、五车。占曰旱,大赦。又再晕轩辕、太微,明年正月,月晕五车、东井、两河、鬼、填星。是月,大赦改元。六月,以亢阳,诏彻乐减膳。〈按七月,太白犯轩辕,《占》见正始二年。〉
正始元年正月,月晕胃、昴、毕、五车。又晕娄、胃、昴、毕。又晕五车、井,南、北河、鬼、填。流星如斗,入紫宫。二月,月晕昴、毕、参、五车。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正始元年正月乙卯,月晕胃、昴、毕、五车二星。丁巳,月晕娄、胃、昴、毕。戊戌,月晕五车三星、东井、南河、北河、舆鬼、填星。二月甲申,月晕昴、毕、参左肩、五车。 又按《后志》:正月戊辰,流星如斗,起相星,入紫宫,抵北极而灭。夫紫宫,后妃之内政,而由辅相干之,其道悖矣。且占曰其象著大,有非常之变。〈按正月,月晕胃、昴、毕、五车,又晕五车、东井、两河、鬼、填星。二月,又晕昴、毕、觜、参。《占》
见正始三年。
〉
正始二年六月,流星起织女,抵营室,木犯昴。九月,月在昴,蚀。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九月癸未,月在昴,十五分蚀十。占曰饥。四年九月,司州民饥。开仓赈恤。 按《后志》:六月癸丑,有流星如五斗器,起织女,抵室而灭。占曰王后忧之,有女子白衣之会。往反营室,衅归后庭焉。
〈注〉先是,景明四年七月,太白犯轩辕大星。至二年六月,木犯昴。占曰人君有白衣之会。同上。
正始三年正月,月晕太微帝座,大流星起天市,入北极。三月,月在氐,蚀尽。六月,太白昼见。十月,月犯太白。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三年正月辛巳,月晕太微帝座、轩辕左角、贲〈疑〉星。三月庚辰,月在氐,蚀尽。十月甲寅,月犯太白。 又按《后志》:正月己亥,有大流星起天市垣,西贯紫蕃,入北极市垣之西。又公卿外朝之理也。占曰以臣犯主,天下大凶。明年,高肇欲其家擅宠,乃鸩杀于后及皇子昌,而立高嫔为后。六月丙辰,太白昼见。占曰阴国之兵强。八月,梁师寇边,攻陷城邑。秋九月,安东将军邢峦大破之宿豫,斩将三十馀人,捕虏数万。十月甲寅,月犯太白,又大战之象。明年,中山王英败绩于淮南,士卒死者十八九。
〈注〉又元年正月,月晕胃、昴、毕、五车;戊午,又晕五车、东井、两河、鬼、填星;二月甲申,又晕昴、毕、觜、参;三年正月,月晕太微、轩辕。皆为兵、赦。是月,皇太子生,大赦天下。
正始四年秋七月,有星孛于东北。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四年七月己卯,有星孛于东北。占曰是谓天谗,大臣贵人有戮死者。凡孛出东方必以晨,乘日而见,乱气蔽君明之象也。昔鲁哀公十三年十一月,有星孛于东方,明年,春秋之事终,是谓诸夏微弱,蛮夷递霸,田氏专齐,三族擅晋,卒以干其君明而代夺之,陵夷遂为战国,天下横流矣。今孛星又见,与春秋之象同。天戒若曰:是居太阳之侧而干其明者,固多秽德,可彗除矣,而君不悟,衰替之萌将由此始乎。是岁,高肇鸩后及皇子,明年又谮杀诸王,天下冤之。肇故东夷之俘,而骤更先帝之法,累搆不测之祸,干明孰甚焉,魏氏之悖乱目此始也。
永平元年三月,荧惑在东壁,填星逆行,太微。是月,月犯毕。五月,月犯毕。六月,月掩毕,太白、岁星合于柳。十一月,月犯左执法,流星出羽林。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永平元年五月丁未,月犯毕。占曰贵人有死者。九月,杀太师、彭城王协。六月己巳,月掩毕。十一月癸酉,月犯左执法。占曰大臣有忧。四年三月壬戌,广阳王嘉薨。 又按《后志》:三月戊申,荧惑在东壁,月行抵之,相距七寸,光芒相及。室壁四辅,君之内宫,人主所以庇卫其身也。天象若曰:且有重大之臣屏藩王室者,将以谗贼之乱,死于内宫。又曰:诸侯相谋。三月癸未,填星逆行,太微在左执法西。是为后党持政,大夫执纲而逆行侮法,以启萧墙之内。是月,月犯毕;六月,又掩之。占曰贵人有死者。庚辰,太白、岁星合于柳。柳为周分。且占曰有内兵以贼诸侯。八月,京兆王愉出为冀州刺史,恐不见容,遂举兵反,以诛尚书令高肇为名,与安乐王诠相攻于定州。九月,太师、彭城王毙于禁中,愉亦死之。
〈注〉或曰:柳,豫;州分,所合之野,谋兵,有战野拔邑事。至十一月丙子,流星起羽林南,大如碗,色赤;有黑云东南引,如一匹布横北轹星。占曰禁兵起,所首召之。是岁,豫州人白早生杀刺史司马悦,以城降梁,遣尚书邢峦击之。十二月,峦拔悬瓠,斩早生。
永平二年三月,大流星起天纪,孛天市垣,火入鬼。四月,金入鬼,荧惑犯轩辕大星。五月,太白犯岁。七月,大流星起螣蛇,入紫宫。九月,岁星入太微。十月,月犯轩辕。十一月,月掩毕。十二月,岁掩左执法。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十一月丙戌,月掩毕大星。 又按《后志》:二年三月丁未,有流星径数寸,起自大纪,孛于市垣,光芒烛地,有尾迹,长丈馀,凝著天。天象若曰:政失其纪而乱加乎人,浸以萌矣,是将以地震为徵。地震者,下土不安之应也。是月,火人鬼,距积尸五寸。积尸,人之精爽,而炎气加之,疫祥也。四月乙丑,金入鬼,去积尸一寸。又以兵气干之,强死之祥也。踰逼者事甚。鬼主骄亢之戒,故金火荐灾其人以警而惧之。五月,太白犯岁,光芒相触。占曰兵大乱,岁饥,不出三年。七月庚辰,有流星起螣蛇,入紫宫,抵北极而灭。天戒若曰彼光后王道者。〈疑〉以驭阴阳之变矣。将有水旱之沴,地震之祥,而后灾加皇极焉。明年夏四月,平阳郡大疫,死者几三千人。平阳,鬼星之分也。秋,州郡二十大水,冀定旱饥。四年,朐山之役,丧师殆尽。其后繁畤、桑乾、灵丘、秀容、雁门地震陷裂,山崩泉涌,杀八千馀人。延昌三年,诏曰比岁山鸣地震,于今不已,朕甚惧焉。至正月,宫车晏驾。又按《后志》:九月甲申,岁星入太微,距右执法五寸,光明相及;十二月乙酉,逆行入太微,掩左执法。〈《占》见三年。〉又按《后志》:四月庚午,荧惑犯轩辕大星;十月壬申,月失行,犯轩辕大星。
永平三年正月,月在张蚀。闰月,月在危,蚀岁星,犯左执法。八月,火犯积尸。十一月,月犯太白。十二月,月在张蚀。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三年正月戊子,月在张蚀。闰月乙酉,月在危蚀。十一月壬寅,月犯太白。十二月壬午,月在张蚀。 又按《后志》:二年,岁星入太微,距右执法,逆行入太微,掩左执法;三年闰月壬申,又顺行犯之,相去一寸。《保乾图》曰:臣擅命,岁星犯执法。是时,高肇方为尚书令,故岁星反复由之,所以示人主也。天若言曰:政刑之命乱矣,彼居重华之位者,盍将反复而观省焉。今虽厚而席之,适所以为祸资耳。且占曰中坐成刑,远期五年。间五岁而肇诛。
〈注〉七年十一月丙戌,月掩毕火星;至三年八月,火犯积尸。占曰贵人死,又饥疫祥也。比年水旱灾疫;是月中山王略薨;明年春,司徒广阳王嘉薨。
永平四年正月,大流星起张,入参。四月,月晕太微、轩辕,月犯太白于胃,荧惑犯轩辕。五月,入太微。七月,流星起北斗,入紫宫。八月,月掩鬼,月犯太白于胃,又入太微。十月,月犯轩辕,大流星入羽林,月入太微。十一月,月犯毕。十二月,岁星犯房。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四年四月癸酉,月晕太微、轩辕。占曰小赦。延昌二年八月,诸犯罪者恕死,从流已下减降。辛卯,月犯太白于胃。八月癸丑,月掩舆鬼。丁巳,月入太微。占曰大臣死。延昌元年三月己未,尚书左仆射,安乐王诠薨。辛酉,月犯太白。十月壬午,月失行黄道北,犯轩辕大星。甲申,月入太微。十一月乙巳,月犯毕。占曰为边兵。十一月戊申,诏李崇、奚康生治兵寿春,以讨胊山之寇。 又按《后志》:正月戊戌,有流星起张,西南行,殷殷有声,入参而灭。张,河南之分;参为兵事,占曰流星自东方来,至伐而止,有来兵大败吾军。有声者怒也。先是,去年十一月,月犯太白;是岁,又犯之,在胃;八月辛酉,又犯之。胃为徐方,大战之象也。十月戊寅,有大流星孛于羽林,南流,色赤,珠落下入浊气,勃然而流。王师溃乱之兆。先是,梁朐山镇杀其将来降,诏徐州刺史卢昶援之。十二月,昶军大败于淮南,沦覆十有馀万。十二月己巳,岁星犯房上相,相距一寸,光芒相及。
〈注〉四月庚午,荧惑犯轩辕大星;至五月,入太微,距右执法三寸,光芒相接。荧惑,天视也。始由轩辕而省执法之位,其象若曰:是居后党而擅南宫之命,君其降监焉。其应与岁星同也。七月乙巳,有流星起北斗魁前,西北流入紫宫,至北极而灭。占曰不出期年,兵起,且亡君戒。是岁,有胊山之役,间岁而帝崩。
延昌元年春二月,月晕东井、鬼、轩辕。三月,在翼晕,又犯太微,又晕角、亢、房、心、填、岁。岁星犯键闭,掩房,填星守氐,流星起太阳守,入紫宫,木、土相犯。八月,大流星
起五车,入毕。九月,月、荧惑合于七星。十月,月晕东井、五车、毕、参。十二月,月犯荧惑于太微。〈按三月,木、土相犯,《占》见三年。〉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延昌元年二月庚午,月晕东井、舆鬼、轩辕大星。三月辛丑,月在翼晕,须臾之间,再成再散。壬寅,月犯太微。乙巳,月晕角、亢、房、心、填、岁。九月丁卯,月及荧惑俱在七星。十月癸酉,月晕东井、五车、毕、参。占曰大旱,一曰为水。二年四月庚子,出绢十五万疋,赈恤河南饥民。五月,寿春水。十二月戊戌,月犯荧惑于太微。占曰君死,不出三年。四年正月,世宗崩。 又按《后志》:元年三月丙申,岁星在钩钤东五寸,距键闭三寸;丙午,又掩房上相。天象若曰:夫钤键之辔,君上所宜独操,非骖服所当共也。先是,高肇为尚书令,而岁星三省执法。是岁至升为司徒,犹怏怏不悦,而岁星又再循之,所以示人主审矣。间二岁而上崩,肇亦诛灭。
〈注〉或曰木与房合,主丧、水。又元年二月,月晕井、鬼、轩辕;十月,又晕井、五车、参、毕。皆水旱饥赦之祥。自元年二月不雨至六月雨,大水。二年四月庚子,出绢十五万疋赈河南饥人。是夏,州郡十二大水。八月,减天下殊死。
又按《后志》:三月,填星在氐,守之九十馀日。占曰有德令,拜太子,女主不居宫。至十月,立皇太子,赐为父后者爵,旌孝友之家。 又按《后志》:三月乙未,有流星起太阳守,历北斗,入紫宫,抵北极,至华盖而灭。太阳守所以弼承帝车,大臣之象。今使星出之,以语天极之位,臣执国命,将由此始乎。且占曰天下大凶,主室其空。先是,去年八月至十月,月再入太微;是岁三月,又如之;十二月甲戌,月犯火于太微。占曰君死,不出三年,贵人夺权失势。 又按《后志》:八月己未,有流星起五车,西南流入毕。毕,边兵也。占曰有兵车之事,以所直名之。
延昌二年正月,月晕,轹亢、房、填、织女、天棓、紫宫、北斗。二月,月晕荧惑、轩辕、太微帝座。三月,荧惑犯太微,填星守房。四月,月掩填星,月在箕,蚀。六月,月犯毕。七月,月掩填星。九月,荧惑入太微,犯屏。十一月,大流星出五车。十二月,有星西南流分为二。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正月庚子,月晕,晕东有连环,轹亢、房、填、织女、天棓、紫宫、北斗。二月己巳,月晕荧惑、轩辕、太微帝座。占曰旱。六月乙酉,青州民饥,诏开仓赈恤。四月丙申,月掩填星。己亥,月在箕,从地下蚀出,还生三分,渐渐而满。占曰饥。三年四月,青州民饥,开仓赈恤。六月乙巳,月犯毕左股。占曰为边兵。二年六月,南荆州刺史柏叔舆破萧衍军于九江。七月戊午,月掩填星。 又按《后志》:三月乙丑,填星守房。占曰女主有黜者,以地震为徵。地震者,阴盈而失其性也。四月丙申,月掩填星;七月戊午,又如之。是为后妃有相迁夺者,且曰女主死之。时比岁地震。 又按《后志》:十一月戊午,有流星起五车,西南流,殷殷有声。凭怒者,事盛也。十二月己卯,有流星西南流,分而为二。又偏师之象也。 又按《后志》:三月辛酉,荧惑犯太微。占曰天下不安,有立君之戒。九月丁卯,入太微,犯屏星。明年正月而世宗崩,于是王室遂卑,政在公辅。
延昌三年二月,月晕毕、昴、太白、东井、五车。是月,太白失行,流星起天津。六月,太白昼见。八月,太白犯轩辕。九月,月犯太微屏星,太白掩右执法。十月,月犯房。十二月,月掩荧惑。〈按四月,流星起天津。《占》见四年。〉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三年二月乙酉,月晕毕、昴、太白、东井、五车。九月丁卯,月犯太微屏星。十月壬寅,月犯房第二星。十二月丙午,月掩荧惑。
又按《后志》:八月,太白犯轩辕。十二月,月掩荧惑。皆
小君之谪也。时高后席宠凶悍,虽人主犹畏之,莫敢
动摇,故世宗息嗣几绝。明年上崩,后废为尼,降居瑶光寺,寻为胡氏所害,以厌天变也。 又按《后志》:六月辛巳,太白昼见。占曰西兵大起,有王者之丧。十一月,大将军高肇伐蜀,益州刺史傅竖眼出北巴,平南羊祉出涪,安西奚康生出绵竹,抚军甄琛出剑阁,会帝崩旋师。
〈注〉先是元年三月己酉,木、土相犯。占曰人君有失地者,将死之。又曰先作事者败,兵起必受其殃。三年九月,太白掩右执法。是为大将军有罹刑辟者。先是二年二月,梁郁州人徐元明斩大将张稷来降。及肇出征,退亦就戮。三年二月,月晕毕、昴、五车、太白、东井。占主赦。是月,太白失行,在天关北。占有关梁之兵,道不通。明年正月,肃宗立,大赦天下。二月,梁将任太洪帅众寇关城。
延昌四年五月,月犯太微。九月,月又犯之。十月,月又入之,太白犯南斗。闰月,月犯轩辕。大流星起,七星历南河、东井。十一月,木、火会于室。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四年五月庚戌,月犯太微。占曰贵人忧。九月,安定王燮薨。九月乙丑,月犯太微。十月癸巳,月入太微。占曰大臣死。熙平二年二月,太保、领司徒、广平王怀薨。闰月戊午,月犯轩辕。占曰女主忧之。神龟元年九月,皇太后高尼崩于瑶光寺。 又按《后志》:五月庚戌,九月乙丑,十月癸巳,月皆犯太微。中岁而骤干之,强臣不御,执法多门之象也。闰月戊午,月犯轩辕。又女主之谪。十一月庚寅,木、火会于室,相距一尺;至甲午,火徙居东北,亦相距一尺。室为后宫,火与木合曰内乱,环而营之,或淫事干逼诸侯之象。占曰奸臣谋,大将戮。若有夷族之害,以赦令除之。先是,三年九月,太白犯执法。是岁八月,领军于忠擅戮仆射郭祚。九月,太后临朝,淫放日甚,至逼幸清河王怿。其后,羽林千馀人焚征西将军张彝宅,辜死者百数,朝廷不能讨,于是大赦。原羽林亦营室之故也。
〈注〉魏收以为月犯太微,大臣有死者。其后安定王薨。月犯轩辕,女主忧之。其后皇太后高尼崩于瑶光寺。营室又主土功也。胡太后害高氏以厌天变,乃以后礼葬之。
又按《后志》:十月,太白犯南斗,斗为吴分。占曰大兵起。先是三年四月,有流星起天津,东南流,轹虚、危。天津主水事,且曰:有大众之行。其后梁造浮山堰,以害淮泗,诸将攻之。是岁闰月,有大奔星起七星,南流,色正赤,光明烛地,尾长丈馀,历南河,至东井。七星,河南之分也,流星出之,有兵起;施及东井,将以水祸终之。又占曰所与城等。〈疑〉是时,镇南崔亮攻梁师于硖石。明年二月,镇东萧宝夤大破梁淮北军。九月,淮堰决,梁人十馀万口皆漂入海。
肃宗熙平元年正月,荧惑犯房。三月,太白犯岁星。四月,荧惑犯房,月又犯房。十一月,大流星起织女。十二月,月犯岁星,月晕井、觜、参、五车。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熙平元年十二月戊戌,月犯岁星。甲辰,月晕东井、觜、参、五车。占曰大旱,一曰水。二年十月庚寅,幽、冀、沧、瀛四州大饥,开仓赈恤。 又按《后志》:三月丙子,太白犯岁星;十二月甲辰,月犯岁星。是谓强盛之阴而陵少阳之君。岁,又诸侯也。天象若曰:始由内乱于之,终以威刑及之。是岁正月,荧惑犯房;四月庚子,又逆行犯之;癸卯,月又犯房。占曰天下有丧,诸侯起霸,将相戮。十一月,大流星起织女,东南流,长且三丈,光明照地。占曰王后忧之,有女子白衣之会。间岁,高太后殂,司徒国珍薨。中宫再有丧事。其后仆射于忠,司徒、任城王澄薨。既而太后幽逼,清河、中山王戮死。
〈注〉或曰:月、太白犯岁星,馑祥也;火犯房,陈兵满野,有饥国,且大赦。又元年十二月,月晕井、觜、参、五车。占曰水旱,有赦。至二年正月,大赦。十月,幽、冀、沧、瀛、大饥。是月,月再晕毕、参、五车。占曰饥,赦。明年,幽州大饥,死者数千人,自正月不雨至六月。是岁,四夷反叛,兵大出,又赦改元。
熙平二年四月,月犯房。六月,大流星出河鼓。九月,月犯毕。十月,月晕昴、毕、觜、参、五车。十一月,大流星出河鼓,月晕觜、参、东井,月又犯心。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四月癸卯,月犯房。九月癸酉,月犯毕。占曰贵人有死者。神龟元年四月丁酉,司徒胡国珍薨。十月癸卯,月晕昴、毕、觜、参、五车四星。甲辰,月晕毕右股、觜、参、五车三星、东井。占曰天下饥。大赦。神龟元年正月,幽州大饥,死者甚众,开仓赈恤;又大赦天下。十一月戊戌,月晕觜、参、东井。壬子,月犯心小星。 又按《后志》:六月癸丑,有大流星出河鼓,东南流,至牛;十一月,流星起河鼓,色黄赤,西南流,长且三丈,有光照地。〈《占》见神龟元年。〉
神龟元年夏四月,流星起河鼓,至北斗散灭。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熙平二年六月,流星出河鼓。十一月,流星起河鼓。至神龟元年四月壬子,有流星起河鼓,西北流,至北斗散灭。河鼓,鼓旗之应也,故流星出之兵出。入之兵入。昔宋泰始初,大流星出自河鼓,西南行,竟夜,有小星百数从之。既而诸侯同时作乱。至是三出河鼓,秦州属国羌及南秦、东益氐皆反。七月,河州人却铁忽与群盗又起,自称水池王,诏行台源子恭及诸将四出征之。朝廷多事,故天应屡见云。 按《宣武皇后高氏传》:神龟元年,太后出觐母武邑君。时天文有变,灵太后欲以后当祸,是夜暴崩。
神龟二年春二月,月晕参、井、岁星、五车。四月,大流星起天市。八月,月犯轩辕,太白又犯之。十二月,月在柳,蚀。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二月丙辰,月在参,晕井、觜、参右肩、岁星、五车四星。占曰有相死。十二月,司徒、尚书令任城王澄薨。八月辛未,月犯轩辕。十二月庚申,月在柳,十五分蚀十。 又按《后志》:四月甲戌,大流星起天市垣西,东南流,轹尾,光明烛地。天象若曰:将作大众而从后妃之事矣,以所首名之。是岁九月,太后幸崧高。或曰市垣所以均国风,尾,幽州也。明年,诏尚书长孙稚抚巡北蕃,观省风俗。
〈注〉二月丙辰,月在参,晕井、觜、参、岁星、五车。占曰有死相,且赦。明年,诸王多伏辜,又大赦。
又按《后志》:八月己亥,太白犯轩辕;是月,月又犯之;〈《占》见
正光元年。
〉正光元年正月,月犯轩辕大星。四月,金、火合于井。五月,太白犯月。七月,太白犯角。九月,有彗星见东方。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正光元年正月戊子,月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有忧。七月丙子,元又幽灵太后于北宫。 又按《后志》:神龟二年,太白犯轩辕,月又犯之。至正光元年正月,月又犯轩辕大星。四月庚戌,金、火合于井,相去一尺。占曰王业易,君失政,大臣首乱,将相戮死,以用师大败。五月丙午,太白犯月,相距三寸。占曰将相相攻,秦国有战。七月,太白犯角。角,天门也,是为兵及朝廷。占曰有谋不成,破军斩将。是月,侍中元叉矫诏幽太后于北宫,杀太傅、清河王怿。八月,中山王熙起兵诛元叉,不克遇害。明春,卫将军奚康生谋讨叉于禁中,事泄又死。是冬,诸将伐氐,官军败绩。九月辛巳,有彗星光爓如火,出于东方,阴动争明之异也。《感精符》曰:天下以兵相威,以势相乘,至威〈疑〉乱,起布衣,从衡祸,未庸息,帝宫其空。昔正始中,天谗孛于东北,是岁而摄提复周。故天象若曰:夫谗之乱萌有自来矣,彗除之象今则著矣,战国之祸将由此作乎。间三年而北镇肇乱,关中迹之。自是奸雄鼎沸,覆军相踵,其灾之所及且二十馀年而犹未弭焉。
〈注〉《梁志》曰:九月乙亥,有星晨见东方,光如火。占曰国皇见,有内难急兵。明年,义州反。乙亥去辛巳凡六日,而北方觌之,其气盖同矣。始干其明,以妖南国,既又彗而布之,以除魏邦。
正光二年四月,火、土相犯于危。七月,月犯昴。九月,月再晕昴、毕、五车,岁犯左执法。十月,月掩心。十一月,月犯昴,金、土犯于危。〈按九月,岁犯左执法。《占》见三年。〉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七月乙卯,月在昴北三寸。九月庚戌,月晕胃、昴、毕、五车二星。辛亥,月晕昴、毕、觜、参两肩、五车五星。占曰有赦。三年十一月丙午,大赦天下。十月辛卯,月掩心大星。十一月乙卯,月犯昴。 又按《后志》:四月甲辰,火、土相犯于危;十一月辛亥,金、土又相犯于危。危,存亡之机,太白司兵,荧惑司乱,而元枵司人,上下之所系命也。三精荐聚,群臣叶谋,以济屯复之运焉。占曰天下方乱,甲兵大起,王后专制,有虚国徙王。
正光三年正月,月掩心,岁犯左执法。二月,月掩太白,又在张,晕轩辕、太微右执法、岁星。三月,大流星入紫宫。四月,月掩心,大奔星历紫微,入北斗。五月,岁掩左执法。七月,大流星出王良,月犯昴。九月,月晕昴、毕、觜、参、五车。十一月,月犯昴。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三年正月甲寅,月掩心距星。二月丁卯,月掩太白,京师不见,凉州以闻。甲戌,月在张,晕轩辕、太微右执法、岁星。四月丁丑,月掩心距星。九月丙午,月在毕,晕昴、毕、觜、参两肩、五车四星。 又按《后志》:七月庚申,有大流星如五斗器,起王良,东北流,长一丈许。王良主车骑,且曰:有军涉河,昭盛者事大。是日,月在昴北三寸;十一月乙卯,又如之。是谓兵加匈奴,且胡王之谪也。先是,蠕蠕阿那瑰失国,诏北镇师纳之。是岁八月,蠕蠕后主来奔怀朔镇。间岁,阿那瑰背约犯塞,诏尚书令李崇率骑十万讨之,出塞三千馀里,不及而还。
〈注〉二年九月庚戌,月晕胃、昴、毕、五车;辛亥,又晕之。占曰〈阙二字〉有赦。至三年九月,月在毕,晕昴、毕、觜、参、
五车。是岁夏大旱,十二月,大赦。
又按《后志》:二月丁卯,月掩太白,京师不见,凉州以闻。占曰天下大兵起。凉州独见,灾在秦也。三月癸卯,有大流星起西北角,流入紫宫,破为三段,光明照地。角星,主外朝兵政,流星由之,将大出师之象。若曰将以兵革之故,王室分崩。入抵紫宫,天下大凶,有虚国之象。四月癸酉,有大奔星历紫微,入北斗东北首,光明烛地,殷然如雷。盛怒之象也,皆以所直名之。
〈注〉二年十月,月掩心大星;至三年正月,月掩心距星;四月丁丑,又如之。占曰乱臣在侧。〈阙四字〉五年。间五岁而肃宗崩。
又按《后志》:先是,二年九月,岁星犯左执法;至三年正月癸丑,又逆行犯之,相去四寸,光芒相及;五月丙辰,岁星又掩左执法。是时宦者刘腾与元叉叶谋,遂总百揆之任,故岁星反复由之,至四年二月,腾死,叉由是失援。
正光四年正月,月晕东井、南河、觜、参、五车。四月,火、土犯于室。七月,月晕娄、胃、昴、毕、觜。八月,在毕掩荧惑。十月,太白入斗。十一月,岁星犯房。〈按十一月,岁星犯房。《占》见五年。〉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四年正月戊戌,月在井,晕东井、南河、轹觜、参右肩一星、五车一星。七月乙巳,月在胃,晕娄、胃、昴、毕、觜。占曰贵人死。四年十一月丁酉,太保崔光薨。八月乙亥,月在毕,掩荧惑。
又按《后志》:四月己未,火、土又相犯于室。是谓后宫
内乱。且占曰欲杀主,天子不以寿终。或曰:魏氏,轩辕之裔。填星之物也,赤灵为母,白灵为子,经纶建国之命,所以传拨乱之君也,其受之者将在并州与有齐之国乎。其后太后淫昏,天下大坏,上春秋方壮,诛诸佞臣。由是郑俨等悚惧,遂说太后鸩帝。既而尔朱氏兴于并州,终启齐室之运,卜洛之业遂丘墟矣。 又按《后志》:八月乙亥,月在毕,掩荧惑。又边城兵乱之戒也。十月乙卯,太白入斗口,距第四星三寸,光芒相掩。占曰大兵起,将戮辱,又吴分也。五年正月,沃野镇人破落汗拔陵反,临淮王彧征之,败绩于五原。六月,莫折大提反于秦,雍州刺史元志讨之,又大败于陇东。明年,南方诸将频破梁师。至八月,杜落周起上谷,其后鲜于修礼反定州。王师比岁北征,冀方大震。既而葛荣承之,竟陷河北。
正光五年二月,月晕毕、觜、参、东井、荧惑、五车。闰月,月晕轩辕、太微,又晕太微、张、翼。四月,岁星逆行,犯房。八月,月又晕胃、昴、五车。十月,晕昴、毕、觜、参。十二月,晕奎、娄、胃、昴。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五年二月庚寅,月在参,晕毕、觜、参两肩、东井、荧惑、五车一星。占曰兵起。六月秦州城人莫折大提据城反,自称秦王,诏雍州刺史元志讨之。闰月壬辰,月在张,晕轩辕、太微西蕃。占曰天子发军自卫。孝昌三年正月己丑,诏内外戒严,将亲出讨。癸巳,月在翼,晕太微、张、翼。占曰士卒多逃走,一曰士卒大聚。十月,营州城人刘安定、就德兴反,执刺史李仲遵。其部下王恶儿斩安定以降,德兴东走,自号燕王。八月丙申,月在昴,晕胃、昴、五车二星、毕、觜、参一肩。十二月癸未,月在娄,晕奎、娄、胃、昴。
又按《后志》:先是,二年九月,岁星犯左执法;至三年
正月癸丑,又逆行犯之,相去四寸,光芒相及;五月丙辰,岁星又掩左执法。是时宦者刘腾与元叉叶谋,遂总百揆之任,故岁星反复由之,与高肇同占。至四年二月,腾死,叉由是失援。其年十一月庚戌,岁星犯房上相,相距二寸,光芒相掩。五年四月己丑,岁星又逆行犯之。明年,皇太后反政,叉遂废黜。昔高肇为尚书令,而岁星三省之,及升于上相,岁星亦再循之。至是三犯执法而腾死,再干上相而叉败,旷官之谴,异代同符矣。
〈注〉五年二月,月在参,晕觜、参、五车、东井、荧惑;八月,又晕之。闰月,月在张、翼,再晕轩辕、太微。占曰兵起,士卒多遁走,一曰士卒大聚。又皆赦祥也。是时徵调骤起,兵相蹈籍。又有诏内外戒严,将亲征。自二月至六月,再大赦天下。十月,月在毕,晕昴、毕、觜、参。后年春,又大赦。
孝昌元年五月,太白犯轩辕。八月,太白在张、角,盛大。十月,月晕毕、觜、参、五车。十二月,火入鬼。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孝昌元年十月丙戌,月在毕,晕昴、毕、觜、参两肩、五车二星。 又按《后志》:五月,太白犯轩辕;八月,在张、角,盛大。占曰有暴酷之兵。张,河南也。十二月,火入鬼,又犯之。占曰大贼在大人之侧。后以淫泆失政,又秦分也。
孝昌二年正月,金、木相犯于牛。三月,奔星出紫微。四月,荧惑犯轩辕。六月,奔星起大角,入紫宫。八月,月在胃掩填星。闰月,又掩填星。十月,有星入月中灭。十一月,金、木相犯于女。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八月甲申,月在胃,掩填星。闰月癸酉,月掩填星。 又按《后志》:正月癸卯,金、木相犯于牛;十一月戊申,又相犯于女。岁所以建国均人,女为蚕妾,牛为农夫。天象若曰:是将罹以寇戎,而丧其耕织之务矣。且曰有乱兵大战而波及齐、吴。是岁八月甲申,月在胃,掩填星;闰月癸酉,又掩之;〈按八月,月在胃掩填星。闰月,又掩。《占》见三年。〉又按《后志》:三月,奔星大如斗,出紫微,东北流,光照地。占曰王师大出,邦去其君。六月,有奔星如斗,起大角,入紫宫而灭。栋星以肆觐群后,而敷威令于四方也。今大号由之,以诏天极,不以逆乎。且有空国徙王之戒焉。十月,有星入月中而灭。占曰入而无光,其国卒灭;星反出者,亡国复立。是岁四月至三年九月,荧惑再犯轩辕大星。
〈按四月,荧惑犯轩辕。《占》见武泰元年。〉
孝昌三年正月,月犯填星于娄,月在井,晕觜、参,南、北河,五车。九月,荧惑犯轩辕。〈按九月,荧惑犯轩辕。《占》见武泰元年。〉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三年正月戊辰,月犯填星于娄,相去七寸许,光芒相及。占曰国破,期不出三年,一曰天下有大丧。武泰元年二月癸丑,肃宗崩;四月庚子,尔朱荣害灵太后及幼王,又害王公巳下。癸酉,月在井,晕觜、参两肩、南北河、五车两星。占曰有赦。七月己丑,大赦天下。 又按《后志》:二年八月,月掩填星;闰月,又掩之;三年正月戊辰,又掩之。是为女君有罹兵刑之祸者荐干之,事甚而众也。又占曰天下大丧,无主,贵人兵死,国以灭亡。
〈注〉正月癸酉,月在井,晕觜、参、两河、五车。七月,大赦。明年少主立,又大赦。
武泰元年正月,荧惑逆行犯轩辕,月晕觜、参、两河、五车。三月,月掩毕,又晕太微及角。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武泰元年三月庚申,月掩毕大星。庚午,月在轸,晕太微、角。 又按《后志》:孝昌二年四月至三年九月,荧惑再犯轩辕大星;武泰元年正月,又逆行复犯之。占曰主命将失,女君之象,乱逆之灾。三月庚申,月掩毕大星。占曰边兵起贵人多死者。是时淫风滋甚,王政尽弛,自大河而北,极关而西,覆军屠邑,不可胜计。既而萧宝夤叛于雍州,梁师骤伐淮泗,连兵贵士,万姓嗷嗷,丧其乐生之志矣。是岁二月,帝竟以暴崩。四月,尔朱荣以大兵济河,执太后及幼主,沈诸中流,害王公以下二千,遂专权晋阳,以令天下焉。
敬宗建义元年七月丙子,月在毕,掩大星。
按《魏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云云。
永安元年七月,太白犯左角,掩毕。十一月,月犯毕。十二月,月晕岁星、奎、娄、胃昴,又掩毕大星。
按《魏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永安元年十一月丙寅,月在毕大星东北五寸许,光芒相掩。十二月辛卯,月在娄,晕奎、岁星、胃、昴。癸巳,月掩毕大星。又按《后志》:七月癸亥,太白犯左角,相距四寸,光芒相掩,兵及朝廷之象。占曰大战不胜,贵人有来者,其谋不成。〈按七月、十一月、十二月,月掩毕,《占》见三年。〉永安二年三月,月入毕。四月,月入太微,又在轸,晕太微,月在危。闰月,荧惑入鬼,犯积尸。八月,月入毕。十月,月晕填星、昴、毕、觜、参、五车,又在参蚀。十一月,荧惑犯上将、上相。十二月,月掩毕,又与荧惑合于轸,晕填星、昴、毕、觜、参、伐、五车,又晕轩辕、太微,月在轸,掩荧惑。按《魏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三月乙卯,月入毕口。占曰大兵起。壬戌,诏大将军、上党王天穆与齐献武王讨邢杲。四月己丑,月在翼,入太微,在屏星西南,相去一尺五寸,须臾下没。辛卯,月在轸,晕太微轸、角。乙丑,月在危。八月乙丑,月在毕左股第二星北,相去二寸许,光芒相掩,须臾入毕。占曰兵起。三年正月辛丑,东徐州城民吕文欣等反,杀刺史,行台樊子鹄讨之。十月辛亥,月在毕,晕毕、昴、填星、觜、参、井、五车四星。占曰兵起,大赦。三年三月,万俟丑奴遣其大行台尉迟菩萨寇岐州,大都督贺拔岳、可朱浑道元大破之。四月,大赦天下。甲子,月在参蚀。十二月丙辰,月掩毕右股大星。乙丑,月、荧惑同在轸。丁巳,月在毕,晕昴、毕及填星、觜、参、伐、五车四星。占曰大赦。三年九月,大赦天下。癸亥,月在翼,晕轩辕、翼太微。占曰有赦。三年十月戊申,皇子生,大赦天下。乙丑,月在轸,掩荧惑。 又按《后志》:闰月,荧惑入鬼,犯积尸。占曰兵起西北,有鈇钺之诛。是岁,北海王颢以梁师陷考城,执济阳王晖业,乘虚逐胜,遂入洛阳。至七月,王师大败之,颢竟戮死,有谋不成之验。明年,尔朱天光击反虏万俟丑奴及萧宝夤于安定。克之,咸伏诛。 又按《后志》:二年十一月,荧惑自鬼入太微西掖门,犯上将,出东掖门,犯上相,东行累日,句己去来,复逆行而西;十二月乙丑,月又掩之。〈《占》见三年。〉
永安三年正月,荧惑逆行,入太微,月入太微,袭荧惑,月晕太微、荧惑,月在轸,又掩之。二月,大流星西北流。三月,荧惑近右执法,月又掩之。四月,月又晕太微、荧惑,出端门。五月,太白在参,昼见。六月,月犯毕。七月,彗见三台入氐,大奔星出紫宫。八月,月犯毕,又入轩辕,太白犯轩辕。九月,月晕昴、觜、参、井、岁、填、五车。十月,月晕东壁。十一月,月犯太白。
按《魏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三年正月己丑,月入太微,袭荧惑。辛卯,月行太微中,晕太微、荧惑。壬辰,月在轸,掩荧惑。四月戊午,月晕太微。六月乙巳,月在毕大星北三寸许,光芒相掩。八月庚申,月入毕口,犯左股大星。辛丑,月入轩辕后星北,夫人南,直东过太白,犯次妃。占曰人君死,又为兵起。十二月,尔朱兆入洛,执帝,杀皇子,乱兵汗辱后宫,杀司徒公、临淮王彧。九月庚寅,月在参,晕昴、觜、参、井、岁填二星、五车三星。十月辛亥,月晕东壁。十一月辛丑,月在太白北,中不容指。 又按《后志》:二年十一月,荧惑自鬼入太微西掖门,犯上将,出东掖门,犯上相,东行累日,句己去来,复逆行而西;十二月,月又掩之;至三年正月癸未,逆行入东掖门;己丑,月入太微,袭荧惑;辛卯,月行太微中,又晕之;三月己卯,在右执法北一尺五寸,留十四日;至壬辰,月又掩之,复顺行而东;四月戊午,月又干太微而晕;己未,荧惑出端门,在左执法南尺馀而东。自魏兴以来,未有循环反复若此之荐也。是时孝庄将诛权臣,有兴复魏室之志,是以诚发于中而荧惑咨谋于上焉。其占曰有权臣之戮,有大兵之乱,贵人以强死而天下灭亡。至五月己亥,太白在参书见。参为晋阳之墟。天意若曰:干明之衅于是乎在矣。七月甲午,有彗星晨见东北方,在中台东一丈,长六尺,色正白,东北行,西南指;丁酉,距下台上星西北一尺而晨伏;庚子,夕见西北方,长尺,东南指,渐移入氐;至八月己未,渐见;癸亥,灭。占曰彗出太阶,有阴谋奸宄兴。凡天事为之徵形以戒告人主,始涤公辅之秽而彗除之,权臣将灭之象;再干太阳之明而后陵夺之,逆乱复兴之象也。三月而见者,变近亟也。究于内宫者,反仇其上也,近期在冲,远期一年。先是,二月壬申,有大流星相随西北,尾迹不绝以千计。西北直晋阳之墟,而微星,庶人所以载皇极也,人徙而君从之。是月戊戌,有大奔星自极东贯紫宫而出,影迹随之,迁君之应。至九月,上诛太原王荣、上党王天穆于明光殿。是夕,尔朱氏党攻西阳门不克,退屯河阴。十二月,洛阳失守,帝崩于晋阳。自是南宫板荡,劫杀之祸相踵。先是,永安元年七月丙子,十一月丙寅,十二月癸巳,月皆掩毕大星;至二年三月乙卯,月入毕口;八月乙丑,又距毕左股二寸,光芒相掩,须臾入毕口;十二月丙辰,掩毕右股大星;三年六月乙巳,又犯毕大星;八月庚申,入毕口,犯左股大星;是月辛丑,太白犯轩辕;明年五月,月又犯毕右股,遂入之。毕星,所以建魏国之命也。占曰天下有变,其君大忧,边兵起,上将戮,月荐干之,事甚而众。及尔朱兆作乱,奉长广王为主,号年建明。明年二月,又废之而立节闵。六月,高欢又推安定王为帝于信都,复黜之,后更立武帝。于是三少王相次崩殂,又洛阳再陷,六宫污辱,有兵及轩辕之效焉。
前废帝普泰元年正月,月晕轸、角、亢,及斗柄。五月,月犯太白,又犯毕。十月,月晕昴、觜、参、五车,金、火、岁、土聚于觜、参。十一月,奔星出太微。
按《魏书·前废帝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普泰元年正月己丑,月在角,晕轸、角、亢,亦连环晕接北斗柄三星、大角、织女。五月己未,月犯毕右股第一星,相去三寸许,光芒相及,又入毕口。十月癸丑,月晕昴、觜、参、东井、五车三星。占曰有赦。是月,齐献武王推立后废帝,大赦天下。 又按《后志》:五月辛未,大曰出西方,与月并,间容一指,战祥也。先是,去年十一月辛丑,月在太白北,不容一指。占曰有破军杀将,主人不胜。既而尔朱氏南侵,王师败绩。至是,又与月合,几将复之乎。十月甲寅,金、火、岁、土聚于觜、参,甚明大。晋魏之墟也,且曰:兵丧并起,霸君兴焉。是时,渤海王欢起兵信都,改元中兴。至十一月己卯,奔星如斗,起太微,东北流,光明烛地,有声如雷。占曰大臣有外事,以所首事命之。或曰中国失君,有立王迁主。著而有声者,盛怒也。是时,尔朱氏成师北伐。
〈注〉正月己丑,月在角,晕轸、角、五车、亢,连环晕北斗、大角、织女;十月,又晕昴、毕、觜、参、井、五车。是时,肆赦之令,岁月相踵。
按《北齐书·神武本纪》:初普泰元年十月,岁星、荧惑、填星、太白聚于觜,参色甚明。太史占曰当有王者兴。是时神武起于信都。
孝武帝永熙元年三月,火逆行犯氐,岁星入鬼。四月,月在箕蚀。九月,月入太微,太白经天。十一月,大流星出昴,贯参毕,荧惑入斗。
按《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后废帝中兴二年四月戊寅,月在箕蚀。出帝泰昌元年九月甲寅,月入太微,犯屏星。〈按中兴二年四月,孝武帝改元。泰昌十二月改元永熙。〉 按《后志》:中兴二年三月癸巳,火逆行犯氐。占曰天子失其宫。闰月庚申,岁星入鬼,犯天尸。占曰有戮死之君。既而尔朱兆等大败于韩陵,覆师十馀万。四月,武帝即位,比及岁终,凡杀三废帝。孝武永熙元年九月,太白经天。十一月辛丑,有大流星出昴北,东南流,轹毕贯参,光明照地,有声如雷。天象若曰:将有髦头之兵,凭陵塞垣,与大司马合战。明年正月丁酉,渤海王欢追击兆等于赤洪岭,大破之,尔朱氏歼焉。
永熙二年四月,太白昼见。九月,火、木合于翼,金、火又合于轸。十一月,月晕昴、毕、觜、参、五车。
按《魏书·出帝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十一月乙丑,月在毕,晕昴、觜、参两肩、五车五星。 又按《后志》:四月,太白昼见。九月丁酉,火、木合于翼,相去一寸,光芒相掩。占曰是谓内乱,奸臣谋,人主忧。甲寅,金、火合于轸,相去七寸,光芒相及。占曰是谓相铄,不可举事用兵。翼、轸南宫之蕃,又荆州也。
永熙三年三月,有大奔星起匏瓜,入天市,月在亢蚀,木逆行,犯左执法。五月,又犯左执法,荧惑逆行,掩南斗魁,遂入斗。八月,月晕昴、毕、觜、参、五车。十二月,又如之。
按《魏书·出帝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三年三月戊戌,月在亢蚀。八月庚午,月在毕,晕昴、毕、觜、参、五车四星。占曰大赦。是月戊辰,大赦天下。 又按《后志》:三月癸巳,有奔星如三斛瓮,起匏瓜,西流入市垣,有光烛地,逆流如珠,尾迹数丈,广且三尺,凝著天,状如苍白云,须臾屈曲蛇行。匏瓜为阴谋;星大如瓮,为发谋举事;光盛且大,人贵而众也;以所首名之,且为天饰,王者更均封疆。是时,斛斯椿等方说上伐高欢,荆州刺史贺拔岳预谋焉;高欢知之,亦以晋阳之甲来赴。七月,上自将十馀万,次河桥,望欢军,惮之不敢战,遂西幸长安。至十月,渤海王更奉孝静为主,改元天平,由是分为二国,更均封疆之应也。是月,欢命侯景攻荆州,拔之,胜南奔。
〈注〉是年三月庚子,木逆行,在左执法北一寸,光芒相掩;五月甲申,又在执法西半寸,乍见乍不见。占曰强臣擅命,改政建元。十二月,上崩,由是高欢、宇文泰擅权两国。又二年十一月乙丑,三年八月庚午,十二月庚申,月皆在毕,晕毕、昴、参、五车。自三年二月至明年正月,东、西魏凡四大赦。
又按《后志》:五月己亥,荧惑逆行,掩南斗魁第二星,遂入斗口。先是,元年十一月,荧惑入斗十馀日,出而逆行,复入之,六十日乃去。斗,大人之事也。占曰中国大乱,道路不通,天下皆更元易政,吴越之君绝嗣。是岁,东、西帝割据山河,遂为战国比。十月至正月,梁、魏三帝皆大赦改元。或曰:斗为寿命之养,而火以乱气干之,耄荒之戒也。是时梁武帝年已七十矣,怠于听政,专以讲学为业,故皇天殷勤著戒。又若言曰:经远之谋替矣,将以逆乱终之,而剿其天禄焉。夫天悬而示之,且犹不悟,其后摄提复周,卒有侯景之乱云。
〈注〉十二月,梁人立元庆和为魏王,屯平濑。明年正月,东南行台元晏大破之。六月,豫州刺史尧雄又大破梁师于南顿。十月,梁攻单父,徐州刺史任祥又大破之,斩虏万馀级。十二月,柳仲礼寇荆州,诸将又大败之。时梁军政益弛,故累有负败之应。
孝静帝天平元年十二月,太白食月,月在毕晕。闰月,月掩心。〈按太白食月。《占》见二年。〉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天平元年十二月庚申,月在毕,晕昴、毕觜、参两肩、五车五星。闰月庚子,月掩心中央星。
天平二年三月,月晕北斗,又犯太白,有星孛于太微,历下台室壁。七月,金、土合于七星。八月,月犯心。十一月,月又掩心。十二月,流星出天市。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三月,月晕北斗第二星。占曰籴贵兵聚。是月,齐献武王讨山胡刘蠡升,斩之。三年,并、肆、汾、建诸州霜俭。壬申,月在娄,太白在月南一寸许,至明渐渐相离。八月己卯,月在心,去心中央大星西厢七寸许。十一月戊辰,月在心,掩前小星。 又按《后志》:二年,有星孛于太微,历下台,及室壁而灭。南宫,成周之墟,孝文之馀烈也,孛星由之,易政徙王之戒。天象若曰:王城为墟,夏声几变,而台阶持政,有代夺之渐乎。且抵于营室,更都之象也。是后两霸专权,皆以北俗从事,河南新邑遂为战争之郊。间三岁,至兴和元年九月,发司州卒十万营邺都,十月新宫成。
〈注〉天平元年闰月,月掩心大星;二年八月,又犯之,相去七寸;十一月,又掩心小星。相臣逼主之象,且占曰人臣伐主,应以善事除殃。时两雄王业已定,特以人臣取容而已。至兴和二年八月,月又犯心大星。后数年而禅代。
又按《后志》:元象二年七月壬戌,金、土合于七星;癸亥,遂犯七星。七星,河南之分,金而犯土,将有封畿之战,且占曰其分亡地。先是,去年十二月癸丑,太白蚀月;是岁三月壬申,太白又与月合,相距一寸,大战之祥也。月象强大之国,而金合之,秦师将胜焉。十二月,有流星从天市垣西流,长且一丈,有尾迹。三年正月,渤海王欢攻夏州,克之。十月丁丑,月犯火。占曰大将有𩰚死者。十二月,大都督窦泰入潼关;明年,宇文泰距击斩之。十月,遂及渤海王欢战于沙苑,欢军败绩,捕虏万馀。是月,独孤信拔洛阳。〈按元象无二年、三年,恐此即天平二年之变,存
以备考。
〉
天平三年春正月,月掩轩辕。十月,月犯荧惑。十一月,荧惑犯岁星。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三年春正月丁卯,月掩轩辕大星。十月丁丑,月在荧惑北,相去五寸许。 又按《后志》:十一月,荧惑犯岁星。占曰有内乱,臣谋主。
天平四年正月,客星出紫宫。二月、八月,月再掩五车。十一月,太白昼见。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四年二月壬申,月掩五车东南星。庚辰,月连环晕北斗。八月癸未,月掩五车东南星。 又按《后志》:正月,客星出于紫宫。占曰国有大变。二月壬申,八月癸未,月再掩五车东南星。占曰兵起,道不通。十一月,太白昼见。占曰军兴,为不臣。
元象元年二月,填星犯上相。三月,月掩轩辕,填星又犯上相。六月,太白入东井。七月,太白在柳,昼见。八月,大流星出房、心。十月,月晕胃、昴、毕,又晕太微、轩辕、角、
轸。十一月,晕五车、东井、南北河。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元象元年三月丁卯,月掩轩辕大星。十月己亥,阴云斑驳,月在昴,晕胃、昴、毕。占曰大赦。兴和元年五月,大赦天下。丁未,月在翼,晕太微、轩辕、左角、轸二星。十一月庚午,月在井,晕五车一星及东井、南北河。占曰有赦。兴和元年十一月,大赦,改年。 按《后志》:天平五年〈即元象元年〉二月庚戌、三月甲子,填星逆顺行,再犯上相。上相,司徒也。六月,太白入东井。占曰:秦有兵,大臣当之。至元象元年七月,太白在柳,昼见。柳,河南也。八月辛卯,有大流星出房、心北,东南行,长且三尺,尾迹分为三段,军破为三之象也。先是,行台侯景、司徒高昂围金墉,西帝及宇文泰自将救之。是月陈于河阴,泰以中军合战,大克,司徒高昂死之。既而左右军不利,西师由是败绩,斩将二十馀人,降卒六万。是月,西帝大傅梁景睿据长安反,关中大震,寻皆伏诛。
〈注〉天平三年正月,元象元年三月,月再掩轩辕大星。是年,西帝废皇后乙氏,立蠕蠕女为后。明年五月,火犯轩辕大星。既而乙氏遇害,其后蠕蠕后又死,乙氏为祟焉。元象元年十月,月犯昴,晕毕、胃;丁未,在翼,晕大星、轩辕、左角;十一月,在井,晕五车、两河东西主凡三大赦。
兴和元年二月,火犯井。四月,火入鬼。五月,火犯轩辕。八月,月晕毕、觜、参、五车。九月,月犯斗,又掩昴。十月,彗出南斗。〈按五月,火犯轩辕。《占》见元象元年。〉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兴和元年八月辛丑,月在毕,晕毕、觜、参两肩、五车。九月丁巳,月在斗,犯魁第二星,相去三寸许,光芒相及。丁卯,月掩昴。 又按《后志》:二月壬子,火犯井。占曰秦有兵乱,贵人当之。四月,又入鬼。亦兵丧之祥也,又土地之分也。
又按《后志》:十月辛丑,有彗星出于南斗,长丈馀;至
十一月丙戌,距太白三尺,长丈馀,东南指;二月乙卯,至娄始灭。占曰彗出南斗之土,皆诛其上。〈疑〉又吴分。始自微末,终成著大,而与兵星合焉。天戒若曰:夫劫杀之萌,其事出来渐矣,而人君辨之不早,终以兵乱横流,不可扑灭焉。娄又徐方之次,乱之所自招也。兴和二年四月,金、木相犯于奎,火、木又相犯于奎。八月,月犯心。十一月,太白与填星相犯于氐。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二年八月己酉,月犯心中央大星。 又按《后志》:四月己丑,金、木相犯于奎;丙午,火、木又相犯于奎。奎为徐方,所以虞蹶防之寇也。岁主建国之令,而省人君之差败,火主乱,金主兵;三精荐而聚谋,所以哀矜下土而示驱除之戒也。是时,梁主衰老,太子贤明而不能授之以政焉,由是领军朱升等浸侵明福之权。至武定五年,侯景窃河南六州而叛,又与连衡而附益之。是岁十二月,梁师败绩于彭城,捕虏五万馀级,江淮之间始萧然愁叹矣。明年,师大败,陷溺以十万数,景遂举而济江,三吴大荒,道殣流离者大半,淮表二十六州咸内属焉。昔三精聚谋于危,九年而高氏霸,至是聚谋于奎而萧氏亡,亦天之大数云尔。 又按《后志》:十一月甲戌,太白在氐,与填星相犯。氐,郑地也。
兴和三年春正月,月在毕,晕东井、参、昴、五车。八月,月晕毕、昴、娄、胃、五车。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三年春正月辛巳,月在毕,晕东井、参两肩、毕,西轹昴、五车五星。占曰大赦。武定元年正月,大赦,改元。八月丁巳,月在胃,晕毕、岁星、昴、娄、胃、五车一星,须臾晕缺复成。兴和四年七月,火、木合于井。十一月,月在七星,晕荧惑、轩辕、太微帝座。十二月,月又晕昴、毕、五车。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四年十一月壬午,月在七星,晕荧惑、轩辕、太微帝座。十二月壬寅,月在昴,晕昴、毕、五车两星。占曰有赦。武定二年三月,齐献武王历冀定二州,因入朝,以今春亢旱,请蠲悬租,赈穷乏,死罪已下一皆原宥。 按《后志》:七月壬午,火、木合于井,相去一尺。占同天平。明年,北豫州刺史高仲密据武牢西叛,宇文泰帅众援之。戊申,及渤海王战于邙山,西军大败,虏王侯将校四百馀人,获六万馀级。
〈注〉元年八月,月在毕,晕昴、毕、觜、五车。二年正月大赦。三年正月至八月,又再晕之,岁星在焉。四年十一月,月晕轩辕、太微;壬申,又晕胃、昴、毕、五车。皆兵饥赦祥也。明年,东西主皆大赦。后年三月,高欢入朝,以春冬亢旱,请赈穷乏,死罪已下皆宥之。
武定二年四月,荧惑犯上将,又犯右执法。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武定二年四月丁巳,荧惑犯南宫上将;戊寅,又犯右执法。占曰中坐成刑,金火尤甚。
武定四年正月,月蚀轸。四月,太白昼见。六月,月入毕。九月,月在翼,晕轩辕、太微帝座、荧惑,太白犯左执法。是年,有星坠于神武营。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四年正月己未,月蚀轸。六月癸巳,月入毕中。九月癸亥,月在翼,晕轩辕、太微帝座、荧惑。占曰兵起。是月,北徐州山贼郑土定自号郎中,偷陷州城,仪同斛律平讨平之。又按《后志》:四月庚午,金昼见。六月癸巳,月入毕。九月壬寅,太白在左执法东南三寸许,是为执法事。按《北齐书·神武本纪》:武定四年九月,神武围玉壁,顿军五旬,城不拔,死者七万人,聚为一冢。有星坠于神武营,众驴并鸣,士皆詟惧。神武有疾。十一月庚子,舆疾班师。
武定五年正月,月犯毕,晕昴、井、觜、参、五车,又晕轩辕、太微。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五年正月乙巳,月犯毕大星、晕昴、东井、觜、参、五车二星。占曰大赦。五月丁酉朔,大赦天下。庚辰,月在张,晕轩辕大星、太微天庭。 又按《后志》:正月,月犯毕大星,贵人之谪也。先是九月,大丞相欢围玉壁不克,是月,欢薨于晋阳。辛亥,侯景反,仆射慕容绍宗击之。八月,淮南三王谋反,诛。明年,绍宗攻王思政于颍川,竟溺。
〈注〉四年九月,月在翼,晕轩辕、太微帝座。五年二月,晕昴、毕、参、井、五车;五月,在张,又晕轩辕、太微。时兵革屡动,东、西帝皆比岁大赦。
武定七年九月,月掩岁星在斗。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天象前志》:七年九月戊午,月在斗,掩岁星。占曰吴越有忧。是岁,侯景破建业,吴人饿死及流亡者不可胜数。 又按《后志》:九月戊午,月掩岁星,在斗。斗为天庙,帝王寿命之期。月由之以干岁星,是为大人有篡杀死亡之祸。是岁,梁武帝以忧逼殂,明年而齐帝,后年西主文帝及梁简文又终,天下皆有大故,而江表尤甚。
武定八年三月,岁、填、太白在虚。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天象后志》:八年三月甲午,岁、填、太白在虚。虚,齐分,是为惊立绝行,改立王公。荧惑又从而入之,四星聚焉。五月丙寅,帝禅位于齐。是岁,西主大统十六年也。是时两主立,而东帝得全魏之墟,于天官为正,昔宋武北伐,四星聚奎;及西伐秦,四星聚井;四星聚参而渤海始霸;四星聚危而文宣受终。由是言之,帝王之业其有徵矣。其后六年,西帝禅于周室,天文史失其传也。
[book_title]第四十三卷
第四十三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十七
北齐〈文宣帝天保四则 废帝乾明一则 孝昭帝皇建一则 武成帝河清二则 后主天统三则 武平二则〉
北周〈闵帝一则 明帝一则 武帝保定五则 天和六则 建德七则 宣政一则 静帝大象二则 大定一则〉
隋〈文帝开皇七则 仁寿一则 炀帝大业七则 恭帝义宁一则〉
庶徵典第四十三卷
星变部汇考十七
北齐
文宣帝天保元年,荧惑犯房。
按《北齐书·文宣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天保元年十二月甲申,荧惑犯房北头第一星及钩钤。占曰:大臣有反者。其二年二月壬申,太尉彭乐谋反,诛。天保八年二月,岁星守少微。五月,犯上将。七月,月掩心。
按《北齐书·文宣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八年二月己亥,岁星守少微,经六十三日。占曰:五官乱。五月癸卯,岁星犯太微上将。占曰:大将忧,大臣死。其十年五月,诛诸元宗室四十馀家,乾明元年,诛杨遵彦等,皆五官乱,大将忧,大臣死之应也。七月甲辰,月掩心星。占曰:人主恶之。十年十月,帝崩。
天保九年二月,荧惑犯舆鬼。三月,荧惑犯轩辕。按《北齐书·文宣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九年二月,荧惑犯鬼质。占曰:斧质用,有大丧。三月甲午,荧惑犯轩辕。占曰:女主恶之。其十年五月,诛魏氏宗室,十月帝崩,斧质用,有大丧之应也。
天保十年,填星犯井钺。
按《北齐书·文宣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十年六月庚子,填星犯井钺,与太白并。占曰:子为元枵,齐之分野,君有戮死者,大臣诛,斧钺用。其明年二月乙巳,太师常山王诛尚书令杨遵彦、右仆射燕子献、领军可朱浑天和、侍中宋钦道等。八月壬午,废少帝为济南王。
废帝乾明元年,荧惑入轩辕。
按《北齐书·废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乾明元年三月甲午,荧惑入轩辕。占曰:女主凶。后太宁二年四月,太后崩。
孝昭帝皇建二年,天狗坠。七月,荧惑入鬼。
按《北齐书·孝昭帝本纪》:皇建二年,时有天狗下,乃于其所讲武以厌之。 按《隋书·天文志》:七月乙丑,荧惑入鬼中,戊辰,犯鬼质。占曰:有大丧。十一月,帝以暴疾崩。
武成帝河清元年七月,太白犯舆鬼。八月,月掩毕。
按《北齐书·武成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河清元年七月乙亥,太白犯舆鬼。占曰:有兵谋,诛大臣,斧质用。其年十月壬申,冀州刺史平秦王高归彦反,段孝先讨禽,斩之于都市,又其二年,杀太原王绍德,皆斧质用之应也。八月甲寅,月掩毕。占曰:其国君死,大臣有诛者,有边兵大战,破军杀将。其十月,平秦王归彦以反诛,其三年,周师与突厥入并州,大战城西,伏尸流血百馀里,皆其应也。
河清四年正月,金犯火,金、火、木合在娄。三月,彗星见。按《北齐书·武成帝本纪》:四年三月,彗星见。太史奏天文有变,其占当有易王。丙子,传位于皇太子。 按《隋书·天文志》:正月己亥,太白犯荧惑,相去二寸,在奎。甲辰,太白、荧惑、岁星合在娄。占曰:甲为齐。三星若合,是谓惊立绝行,其分有兵丧,改立侯王,国易政。三月戊子,彗星见。占曰:除旧布新,有易王。至四月,传位于太子,改元。
后主天统元年六月,彗星见。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天统元年六月壬戌,彗星出文昌东北,其大如手,后稍长,乃至丈馀,百日乃灭。 按《隋书·天文志》:六月壬戌,彗星见于文昌,长数寸,入文昌,犯上将,然后经紫微宫西垣入危,渐长一丈馀,指室壁。后百馀日,在虚危灭。占曰:有大丧,有亡国易政。其四年十二月,太上皇崩。
天统四年六月,彗星见东井。七月,孛星见房心。八月,入天市,犯离宫。九月,入奎、娄。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四年六月,彗星见于东井。 按《隋书·天文志》:六月,彗星见东井。占曰:大乱,国易政。七月,孛星见房心,白如粉絮,大如斗,东行。八月,入天市,渐长四丈,犯匏瓜,历虚危,入室,犯离宫。九月入奎,至娄而灭。孛者,孛乱之气也。占曰:兵丧并起,国大乱易政,大臣诛。其后,太上皇崩。至武平二年七月,领军厍狄伏连、治书侍御史王子宜,受琅琊王俨旨,矫诏诛录尚书、淮南王和士开于南台,伏连等即日伏诛,右仆射冯子琮赐死。此国乱之应也。
天统五年二月,岁星掩太微。五月,荧惑犯鬼积尸。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五年二月戊辰,岁星逆行,掩太微竹将。占曰:天下大惊,四辅有诛者。五月甲午,荧惑犯鬼积尸。甲,齐也。占曰:大臣诛,兵大起,斧质用,有大丧。至武平二年九月,诛琅琊王俨,三年五月,诛右丞相、咸阳王斛律明月,四年七月,诛兰陵王长恭,皆懿亲名将也。四年十月,又诛崔季舒等,此斧质用之应也。
武平三年八月,土、木、金合于氐。九月,月蚀娄。十一月,天狗见。十二月,月蚀岁星。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武平三年八月癸未,填星、岁星、太白合于氐,宋之分野。占曰:其国内外有兵丧,改立侯王。其四年十月,陈将吴明彻寇彭城,右仆射崔季舒,国子祭酒张雕,黄门裴泽、郭遵,尚书左丞封孝琰等,谏车驾不宜北幸并州。帝怒,并诛之,内外兵丧之应也。九月庚申,月在娄,蚀既,至旦不复。占曰:女主凶。其三年八月,废斛律皇后,立穆后。四年,又废胡后为庶人。十一月乙亥,天狗下西北。占曰:其下有大战流血。后周武帝攻晋州,进兵平并州,大战流血。 又按《志》:十二月辛丑,月蚀岁星。占曰:有亡国。至七年,而齐亡。
武平四年,荧惑犯右执法。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四年五月癸巳,荧惑犯右执法。占曰:大将死,执法者诛,若有罪。其年,诛右丞相斛律明月,明年,诛兰陵王长恭,后年,诛右仆射崔季舒,皆大将死,执法诛之应也。
北周
孝闵帝元年二月,岁星守少微。五月,岁星犯太微上将,太白犯轩辕,月掩心,荧惑犯东井。
按《周书·闵帝本纪》:元年二月,岁星守少微,经六十日。五月癸卯,岁星犯太微上将,太白犯轩辕。七月甲辰,月掩心后星,荧惑犯东井北端第二星。 按《隋书·天文志》:五月癸卯,太白犯轩辕。占曰:太白行轩辕中,大臣出令。又曰:皇后失势。辛亥,荧惑犯东井北端第二星。占曰:其国乱。又曰:大旱。其年九月,冢宰护逼帝逊位,幽于旧邸,月馀弑崩,司会李植、军司马孙恒及宫伯乙弗凤等被诛害。其冬大旱。皆大臣出令、大臣死、旱之应也。
明帝二年三月,荧惑入轩辕。六月,填星犯井钺。
按《周书·明帝本纪》:二年夏四月庚午,荧惑入轩辕。按《隋书·天文志》:作三月甲午,荧惑入轩辕。占曰:王者恶之,女主凶。其月,皇后独孤氏崩。六月庚子,填星犯井钺,与太白并。占曰:伤成于钺,君有戮死者。其年,太师宇文护进食,帝遇毒崩。
武帝保定元年七月,荧惑入鬼。九月,客星见于翼。十月,荧惑犯太微上将。
按《周书·武帝本纪》:保定元年七月己巳,荧惑入舆鬼,犯积尸。九月乙巳,客星见于翼。冬十月戊寅,荧惑犯太微上将,合焉。
保定二年闰正月,太白入昴。二月,荧惑犯太微。三月,犯左执法。七月,太白犯鬼。十一月,荧惑犯岁星。按《周书·武帝本纪》:二年闰正月癸巳,太白入昴。二月壬寅,荧惑犯太微上相。三月壬午,荧惑犯左执法。七月乙亥,太白犯舆鬼。十一月壬午,荧惑犯岁星。保定三年九月,荧惑犯上将。十月,犯左执法。
按《周书·武帝本纪》:三年九月甲子,荧惑犯太微上将。冬十月壬辰,荧惑犯左执法。 按《隋书·天文志》:九月甲子,荧惑犯太微上将。占曰:上将诛死。十月壬辰,荧惑犯左执法。
保定四年二月,荧惑犯房。三月,又犯之。
按《周书·武帝本纪》:四年二月甲午,荧惑犯房右骖。三月己未,荧惑又犯房右骖。 按《隋书·天文志》:二月甲午,荧惑犯房右骖。三月己未,荧惑又犯房右骖。占曰:上相诛,车驰人走,天下兵起。其年十月,冢宰晋公护率军伐齐。十二月,柱国、庸公王雄力战死之,遂班师。兵起将死之应也。
保定五年正月,太白、荧惑、岁星合于娄。六月,彗星出三台入虚、危。
按《周书·武帝本纪》:五年正月甲辰,太白、荧惑、岁星合于娄。六月庚申,彗星出三台,入文昌,犯上将,后经紫宫西垣入危,渐长一丈馀,指室、壁。后百馀日,稍短,长二尺五寸,在虚、危灭。
天和元年十月乙卯,太白昼见,经天。
按《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天和二年五月,木、火合于井。六月,月入毕。闰六月,木、金合于柳。七月,太白犯轩辕。十一月,荧惑犯钩钤。按《周书·武帝本纪》:二年五月,岁星与荧惑合于井。六月甲子,月入毕。闰六月,岁星、太白合于柳。七月,太白犯轩辕。 按《隋书·天文志》:五月己丑,岁星与荧惑合在井宿,相去五尺。井为秦分。占曰:其国有兵,为饥旱,大臣匿谋,下有反者,若亡地。闰六月丁酉,岁星、太白合,在柳,相去一尺七寸。柳为周分。占曰:为内兵。又曰:主人凶忧,失城。是岁,陈湘州刺史华皎率众来附,遣卫公直将兵援之因而南伐。九月,卫公直与陈将淳于量战于沌口,王师失利。元定、韦世冲以步骑数千先度,遂没陈。七月庚戌,太白犯轩辕大星,相去七寸。占曰:女主失势,大臣当之。又曰:西方祸起。其十一月癸丑,太保、许公宇文贵薨,大臣当之验也。庚子,荧惑犯钩钤,去之六寸。占曰:王者有忧。又曰:车骑惊,三公谋。
天和三年春三月,太白犯井北辕。四月,太白入鬼。六月,有星孛于东井北,行一月,至舆鬼乃灭。客星见房心,入天市,犯营室,至奎,四十馀日乃灭。九月,太白与镇星合于角。
按《北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天文志》:三年三月己未,太白犯井北辕第一星。占曰:将军恶之。其七月壬寅,隋公杨忠薨。四月辛巳,太白入舆鬼,犯积尸。占曰:大臣诛。又曰:乱臣在内,有屠城。六月甲戌,彗见东井,长一丈,上白下赤而锐,渐东行,至七月癸卯,在鬼北八寸所乃灭。占曰:为兵,国政崩坏。又曰:将军死,大臣诛。七月己未,客星见房心,白如粉絮,大如斗,渐大,东行;八月,入天市,长如匹所,复东行,犯河鼓右将;癸未,犯匏瓜,又入室,犯离宫;九月壬寅,入奎,稍小;壬戌,至娄北一尺所灭。凡六十九日。占曰:兵起,若有丧,白衣会,为饥旱,国易政。又曰:兵犯外城,大臣诛。天和四年二月,岁星掩上将,流星出左摄提。五月,荧惑犯鬼。
按《周书·武帝本纪》:四年春二月,岁星逆行,掩太微上将。庚午,大流星出左摄提,流至天津,灭后,有声如雷。
按《隋书·天文志》:四年二月戊辰,岁星逆行,掩太微
上将。占曰:天下大惊,国不安,四辅有诛,必有兵革,天下大赦。庚午,有流星,大如斗,出左摄提,流至天津灭,有声如雷。五月癸巳,荧惑犯舆鬼。甲午,犯积尸。占曰:午,秦也。大臣有诛,兵大起。后三年,太师、大冢宰、晋国公宇文护以不臣诛,皆其应也。
天和五年正月,月在氐,晕,白虹贯之,有彗规北斗第四星。九月,金、木合于亢。十月,金、上合于氐。
按《周书·武帝本纪》:五年九月己卯,太白、岁星合于亢。冬十月丙戌,太白、镇星合于氐。 按《隋书·天文志》:正月乙巳,月在氐,晕,有白虹长丈所贯之,而有两珥相连接,规北斗第四星。占曰:兵大起,大战,将军死于野。是冬,齐将斛律明月寇边,于汾北筑城,自华谷至于龙门。其明年正月,诏齐公宪率师禦之。三月己酉,宪自龙门度汾水,拔其新筑五城,兵起大战之应也。天和六年四月,荧惑犯舆鬼。六月,荧惑太白合于张。八月,镇、岁、太白合于氐。
按《周书·武帝本纪》:六年四月己卯,荧惑犯舆鬼。八月癸未,镇星、岁星、太白合于氐。 按《隋书·天文志》:四月己卯,荧惑逆行,犯舆鬼。占曰:有兵丧,大臣诛,兵大起。其月,又率师取齐宜阳等九城。六月,齐将攻陷汾州。六月庚辰,荧惑太白合,在张宿,相去一尺。占曰:主人兵不胜,所合国有殃。
建德元年三月,荧惑、太白合于壁。七月,辰星、太白合于井,月犯心中星。
按《周书·武帝本纪》:建德元年秋七月丙午,辰星、太白合于东井。己酉,月犯心中星。 按《隋书·天文志》:三月丙辰,荧惑、太白合壁。占曰:其分有兵丧,不可举事,用兵必受其殃。又曰:改立侯王,有德者兴,无德者亡。其月,诛晋公护、护子谭公会、莒公至、崇业公静等,大赦。癸亥,诏以齐公宪为大冢宰,是其验也。七月丙午,辰与太白合于井,相去七寸,占曰:其下之国,必有重德致天下。后四年,上帅师平齐,致天下之应也。九月己酉,月犯心中星,相去一寸。占曰:乱臣在傍,不出五年,下有亡国。后周武伐齐,平之,有亡国之应也。
建德二年二月,荧惑犯舆鬼,入积尸。四月,太白掩鬼西北星,又掩东北星。五月,荧惑犯右执法。六月,月犯心中星。九月,太白犯右执法。十一月,太白掩填,在尾。按《周书·武帝本纪》:二年二月癸亥,荧惑犯舆鬼,入积尸。五月丁卯,荧惑犯右执法。六月甲辰,月犯心中星。九月癸酉,太白犯右执法。 按《隋书·天文志》:二月癸亥,荧惑掩鬼西北星。占曰:大贼在大臣侧。又曰:大臣有诛。四月己亥,太白掩西北星,壬寅,又掩东北星。占曰:国有忧,大臣诛。六月丙辰,月犯心中后二星。占曰:乱臣在傍,不出三年,有亡国。又曰:人主恶之。九月癸酉,太白犯左执法。〈《纪》作右,互异。〉占曰:大臣有忧,执法者诛,若有罪。十一月壬子,太白掩填星,在尾。占曰:填星为女主,尾为后宫。明年皇太后崩。
建德三年二月,客星出五车,入文昌、北斗魁。四月,星孛于紫宫。十一月,岁星、太白合于危。十二月,月犯岁星于危,又食太白于营室。
按《周书·武帝本纪》:三年夏四月丁巳,有星孛于东北紫宫垣,长七尺。十二月辛卯,月掩太白。 按《隋书·天文志》:二月戊午,客星大如桃,青白色,出五车东南三尺所,渐东行,稍长二尺所;至四月壬辰,入文昌;丁未,入北斗魁中,后出魁,渐小。凡见九十三日。占曰:天下兵起,车骑满野,人主有忧。又曰:天下有乱,兵大起,臣谋主。其七月乙酉,卫王直在京师举兵反,讨擒之,废为庶人。至十月,始州民王鞅拥众反,讨平之。四月乙卯,星孛于紫宫垣外,大如拳,赤白,指五帝座,渐东南行,稍长一丈五尺;五月甲子,至上台北灭。占曰:天下易政,无德者亡。后二年,武帝率六军灭齐。十一月丙子,岁星与太白相犯,光芒相及,在危。占曰:其野兵,人主凶,失其城邑。危,齐之分野。后二年,宇文神举攻拔陆浑等五城。十二月庚寅,月犯岁星,在危,相去二寸。占曰:其邦流亡,不出三年。辛卯,月行在营室,食太白。占曰:其国以兵亡,将军战死。营室,卫也,地在齐境。后齐亡入周。
建德四年,月犯轩辕大星。
按《周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四年三月甲子,月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有忧,又五官有乱。建德五年三月庚子,月犯东井第一星。六月丁巳,月掩心后星。庚午,荧惑入舆鬼。十月,荧惑犯太微上将。戊午,岁星犯大陵。
按《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天文志》:五年十月庚戌,荧惑犯太微西蕃上将星。占曰:天下不安,上将诛,若有罪,其止。六年二月,皇太子巡抚西土,仍讨吐谷浑。八月,至伏俟城而旋。吐谷浑寇边,天下不安之应也。
建德六年夏六月,荧惑入鬼。十月,岁星犯大陵。按《周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六年六月庚午,荧惑入鬼。占曰:有丧旱。其七月,京师旱。十月戊午,岁星犯大陵。又己未、庚申,月连晕,规昴、毕、五车及参。占曰:兵起争地。又曰:王自将兵。又曰:天下大赦。建德七年四月,荧惑犯上相上将。十月,月食荧惑。十二月,大星西流,又入紫宫。
按《周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七年四月,先此荧惑入太微宫二百日,犯东蕃上相,西蕃上将,句己往还。至此月甲子,出端门。占曰:为大臣代主。又曰:臣不臣,有反者。又曰:必有大丧。后宣、武继崩,高祖以大运代起。十月癸卯,月食,荧惑在斗。占曰:国败,其君亡,兵大起,破军杀将。斗为吴、越之星,陈之分野。十一月,陈将吴明彻侵吕梁,徐州总管梁士彦出军与战,不利。明年三月,郯公王轨讨擒陈将吴明彻,俘斩三万馀人。十二月癸丑,流星大如月,西流有声,蛇行屈曲,光照地。占曰:兵大起,下有战场。戊辰平旦,有流星大如三斗器,色赤,出紫宫,凝著天,乃北下。占曰:人主去其宫殿。是月,营州刺史高宝宁据州反。其明年五月,帝总戎北伐。后年,武帝崩。〈按是年三月改元宣政,今照《志》分编。〉
宣政元年正月,月食昴。六月,木火金合于井。七月,月犯心前星,荧惑、太白合于七星,太白犯轩辕大星。八月,太白入太微。九月,荧惑入太微,犯左执法。十二月,
荧惑入氐。
按《周书·宣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天文志》:正月丙子,月食昴。占曰:有白衣之会。又曰:匈奴侵边。其月,突厥寇幽州,杀略吏人。五月,帝总戎北伐。六月,帝疾甚,还京,次云阳而崩。六月壬午,癸丑,木火金三星合,在井。占曰:其国霸。又曰:其国外内有兵丧,改立侯王。是月,幽州人卢昌期据范阳反,改立王侯,兵丧之验也。七月辛丑,月犯心前星。占曰:太子恶之,若失位。后静帝立为天子,不终之徵也。丙辰,荧惑、太白合,在七星,相去二尺八寸所。占曰:君忧。又曰:其国有兵,改立王侯,有德兴,无德亡。后年,改置四辅官,传位太子,改立王侯之应也。己未,太白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凶。后二年,宣帝崩,杨后令其父隋公为大丞相,总军国事。隋氏受命,废后为乐平公主,馀四后悉废为比丘尼。八月庚辰,太白入太微。占曰:为天下惊。又曰:近臣起兵,大臣相杀,国有忧。其后,赵、陈等五王为执政所诛,大臣相杀之应也。九月丁酉,荧惑入太微西掖门,庚申,犯左执法,相去三寸。占曰:天下不安,大臣有忧。又曰:执法者诛若有罪。是月,汾州稽胡反,讨平之。十一月,突厥寇边,围酒泉,杀略吏人。明年二月,杀柱国、郯公王轨。皆其应也。十二月癸未,荧惑入氐,守犯之三十日。占曰:天子失其宫。又曰:贼臣在内,下有反者。又曰:国君有系饥死,若毒死者。静帝禅位,隋高祖幽杀之。
静帝大象元年四月,太白、岁星、辰星合于井。癸丑,有流星大如斗,出太微,落落如遗火。六月,大流星出氐,入月中。大流星出营室,抵壁月,犯房。七月,荧惑掩房。
八月,荧惑犯南斗。九月,太白入南斗。十月,岁星犯轩辕,荧惑、填星合于虚。十一月己酉,有星大如斗,出张,东南流,光明烛地。
按《周书·宣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天文志》:大象元年四月戊子,太白、岁星、辰星合,在井。占曰:是谓惊立,是谓绝行,其国内外有兵丧,改立王公。又曰:其国可霸,修德者强,无德受殃。其五月,赵、陈、越、代、滕五王并入国。后二年,隋王受命,宇文氏宗族相继诛灭。六月丁卯,有流星,大如鸡子,出氐中,西北流,有尾迹,长一丈所,入月中,即灭。占曰:不出三年,人主有忧。又曰:有亡国。静帝幽闭之应也。己丑,有流星一,大如斗,色青,有光明照地,出营室,抵壁入浊。七月壬辰,荧惑掩房北头第一星。占曰:亡君之诫。又曰:将军为乱,王者恶之,大臣有反者,天子忧。其十二月,帝亲御驿马,日行三百里。四皇后及文武侍卫数百人,并乘驿以从。房为天驷,荧惑主乱,此宣帝乱道德,驰骋车骑,将亡之诫。八月辛巳,荧惑犯南斗第五星。占曰:且有反臣,道路不通,破军杀将。尉迥、王谦等起兵败亡之徵也。九月己酉,太白入南斗魁中。占曰:天下有大乱,将相谋反,国易政。又曰:君死,不死则疾。又曰:天下爵禄。皆高祖受命、群臣分爵之徵也。十月壬戌,岁星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忧,若失势。周自宣政元年,荧惑、太白从岁星聚东井。大象元年四月,太白、岁星、辰星又聚井。十月,岁星守轩辕。其年,又守翼。东井,秦分,翼,楚分,汉东为楚地,轩辕后族,隋以后族兴于秦地之象,而周之后妃失势之徵也。乙酉,荧惑在虚,与填星合。占曰:兵大起,将军为乱,大臣恶之。是月,相州段德举谋反,伏诛。其明年三月,杞公宇文亮举兵反,擒杀之。
大象二年四月,有大星出天厨,入紫宫。五月,大流星出太微,入翼。七月辛卯,月掩氐东南星。甲午,月掩南斗第六星。岁星、太白合于张,大流星出五车。九月,荧惑与岁星合于翼。甲午,荧惑入太微。十月乙卯,大流星大如五斗,出张,南流,光明烛地。十一月乙巳,岁星守太微。癸丑,荧惑入氐。
按《周书·宣帝静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天文志》:二年四月乙丑,有星大如斗,出天厨,流入紫宫,抵钩陈乃灭。占曰:有大丧,兵大起,将军戮。又曰:臣犯上,主有忧。其五月,帝崩,隋公执国政,大丧、臣犯主之应。赵王、越王以谋执政被诛。又荆、豫、襄三州诸蛮反,尉回、王谦、司马消难各举兵畔,不从执政,终以败亡。皆大兵起、将军戮之应也。五月甲辰,有流星一,大如三斗器,出太微端门,流入翼,色青白,光明照地,声若风吹幡旗。占曰:有立王,若徙王。又曰:国失君。其月己酉,帝崩,刘昉矫制,以隋公受遗诏辅政,终受天命,立王、徙王、失君之应也。七月壬子,岁星、太白合于张,有流星,大如斗,出五车东北流,光明烛地。九月甲申,荧惑、岁星合于翼。
大定元年正月乙酉,岁星逆行,守右执法,荧惑掩房。按《周书·静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天文志》:大定元年正月乙酉,岁星逆行,守右执法,荧惑掩房北第一星。
占曰:房为明堂,布政之宫,无德者失之。二月甲子,隋王称尊号。
隋
文帝开皇元年三月,太白昼见。四月,太白、岁星昼见。十一月,有流星,声如隤墙,光烛于地。
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开皇元年三月甲申,太白昼见。占曰:太白经天昼见,为臣强,为革政。四月壬午,岁星昼见。占曰:大臣强,有逆谋,王者不安。其后,刘昉等谋反,伏诛。十一月己巳,有流星,声如隤墙,光烛地。占曰:流星有光有声,名曰天保,所坠国安有喜。其九年,平陈,天下一统。
开皇四年九月癸未,太白昼见。
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开皇五年八月,流星数百,四散而下。
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八月戊申,有流星数百,四散而下。占曰:小星四面流行者,庶人流移之象也。其九年,平陈,江南士人,悉播迁入京师。开皇八年二月,填星入井。十月,太白出西方,星孛于牵牛。
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二月庚子,填星入东井。占曰:填星所居有德,利以称兵。其年大举伐陈,克之。十月甲子,有星孛于牵牛。占曰:臣杀君,天下合谋。又曰:内不有大乱,则外有大兵。牛,吴、越之星,陈之分野。后年,陈氏灭。
开皇十四年十一月癸未,有星孛于角亢。
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十一月癸未,有彗星孛于虚危及奎娄,齐、鲁之分野。其后鲁公虞庆则伏法,齐公高颎除名。〈按《纪》作角亢。《志》作虚危奎娄,互异。〉开皇十九年十二月丁丑,星陨于渤海。
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十二月乙未,星陨于渤海。占曰:阳失其位,灾害之萌也。又曰:大人忧。开皇二十年秋八月,老人星见。十月己未,太白昼见。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十月,太白昼见。占曰:大臣强,为革政,为易王。右仆射杨素,荧惑高祖及献后,劝废嫡立庶。其月乙丑,废皇太子勇为庶人。明年改元。皆阳失位及革政易王之验也。
仁寿四年六月庚午,有星入月中,数日而退。
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六月庚午,有星入于月中。占曰:有大丧,有大兵,有亡国,有破军杀将。七月甲辰,上疾甚,丁未,宫车晏驾。汉王谅反,杨素讨平之。皆兵丧亡国死王之应。
炀帝大业元年夏六月甲子,荧惑入太微。
按《隋书·炀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六月甲子,荧惑入太微。占曰:荧惑为贼,为乱入宫,宫中不安。
大业三年三月,长星见西方,竟天。五月,星孛于文昌上将。九月,长星又见南方,竟天。
按《隋书·炀帝本纪》:三年正月丙子,长星竟天,出于东壁,二旬而止。二月己丑,彗星见于奎,埽文昌,历大陵、五车、北河,入太微,埽帝座,前后百馀日而止。五月癸酉,有星孛于文昌上将,星皆动摇。 按《天文志》:三月辛亥,长星见西方,竟天,千历奎娄、角亢而没;至九月辛未,转见南方,亦竟天,又干角亢,频埽太微帝座,干犯列宿,唯不及参、井。经岁乃灭。占曰:去秽布新,天所以去无道,建有德,见久者灾深,星大者事大,行迟者期远。兵大起,国大乱而亡。馀殃为水旱饥馑,土功疾疫。其后,筑长城,讨吐谷浑及高丽,兵戎岁驾,略无宁息。水旱饥馑疾疫,上功相仍,而有群盗并起,邑落空虚。九年五月,礼部尚书杨元感于黎阳举兵反。大业四年,彗见五车。
按《隋书·炀帝本纪》:四年九月戊寅,彗星出于五车,埽文昌,至房而灭。
大业九年五月,荧惑入南斗。
按《隋书·炀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五月丁未,荧惑逆行入南斗,色赤如血,如三斗器,光芒震耀,长七八尺,于斗中句己而行。占曰:有反臣,道路不通,国大乱,兵大起。斗,吴、越分野,元感父封于越,后徙封楚地,又次之,天意若曰,使荧惑句己之,除其分野。至七月,宇文述讨平之。其兄弟悉枭首车裂,斩其党与数万人。其年,朱燮、管崇亦于吴郡拥众反。此后群盗屯聚,剽略郡县,尸横草野,道路不通,赍诏敕使人,皆步涉夜行,不敢遵路。 按《庾质传》:质为太史令。九年,征高丽,质曰:陛下若亲动万乘,糜费实多。帝怒曰:我自行尚不能剋,直遣人去,岂有成功也。帝遂行。既而礼部尚书杨元感据黎阳反,兵部侍郎斛斯政奔高丽,帝大惧,遽而西还,谓质曰:卿前不许我行,当为此耳。今者元感其成事乎。质曰:元感地势虽隆,德望非素,因百姓之劳苦,冀侥倖而成功。今天下一家,未易可动。帝曰:荧惑入斗。对曰:斗,楚之分,元感之所封也。今火色衰谢,终必无成。
大业十一年夏六月,有星孛于文昌。七月,荧惑守羽林。十二月,大流星坠。
按《隋书·炀帝本纪》:十一年十二月戊寅,有大流星如斛,坠明月营,破其冲车。 按《天文志》:六月,有星孛于文昌东南,长五六寸,色黑而锐,夜动摇,西北行,数日至文昌,去宫四五寸,不入,却行而灭。占曰:为急兵。其八月,突厥围帝于雁门,从兵悉冯城禦寇,矢及帝前。七月,荧惑守羽林。占曰:卫兵反。十二月戊寅,大流星如斛,坠贼卢明月营,破其冲輣,压杀十馀人。占曰:奔星所坠,破军杀将。其年,王充击卢明月城,破之。大业十二年五月,大流星陨。七月,荧惑守羽林。八月,大流星出王良阁道及羽林。九月,枉矢二出北斗。按《隋书·炀帝本纪》:十二年五月癸巳,大流星陨于吴郡,为石。七月己巳,荧惑守羽林,月馀乃退。八月壬子,有大流星如斗,出王良阁道,声如隤墙。癸丑,大流星如瓮,出羽林。九月戊午,有二枉矢出北斗魁,委曲蛇行,注于南斗。 按《天文志》:五月癸巳,大流星陨于吴郡,为石。占曰:有亡国,有死王,有大战,破军杀将。其后大军破逆贼刘元进于吴郡,斩之。八月壬子,有大流星如斗,出王良阁道,声如隤墙;癸丑,大流星如瓮,出羽林。九月戊午,有枉矢二,出北斗魁,委曲蛇形,注于南斗。占曰:主以兵去,天之所伐。亦曰:以乱代乱,执矢者不正。后二年,化及弑帝僭号,王充亦于东都弑恭帝,篡号郑。皆弑逆无道,以乱代乱之应也。
大业十三年夏五月,大流星坠江都。六月,镇星嬴而旅于参,有星孛于太微帝座。七月,荧惑守积尸。九月,彗见营室。十一月,荧惑犯太微。
按《隋书·炀帝本纪》:十三年五月辛卯,有流星如瓮,坠于江都。秋七月壬子,荧惑守积尸。九月,彗星见于营室。十一月,荧惑犯太微。 按《天文志》:五月辛亥,大流星如瓮,坠于江都。占曰:其下有大兵战,流血破军杀将。六月,有星孛于太微五帝座,色黄赤,长三四尺所,数日而灭。占曰:有亡国,有杀君。明年三月,宇文化及等弑帝也。十一月辛酉,荧惑犯太微。占曰:贼入宫,主以急兵见伐。又曰:臣逆君。明年三月,化及等杀帝,诸王及幸臣并被戮。 按《唐书·天文志》:大业十三年六月,镇星嬴而旅于参。参,唐星也。李淳风曰:镇星主福,未当居而居,所宿国吉。
恭帝义宁二年三月,荧惑入东井。
按《隋书·恭帝本纪》不载。 按《唐书·天文志》:义宁二年三月丙午,荧惑入东井。占曰:大人忧。
[book_title]第四十四卷
第四十四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十八
唐〈高祖武德七则 太宗贞观十九则 高宗永徽五则 显庆二则 龙朔三则 麟德一则 乾封三则 总章一则 咸亨三则 上元三则 仪凤三则 调露一则 永隆一则 开耀一则 永淳二则 睿宗文明一则 中宗嗣圣八则 神龙三则 景龙四则 睿宗景云二则 太极一则 延和一则 元宗先天二则 开元十则 天宝五则 肃宗至德二则 乾元三则 上元二则 宝应一则 代宗广德一则 永泰一则 大历十三则 德宗建中四则 兴元一则 贞元九则 顺宗永贞一则 宪宗元和十四则 穆宗长庆四则 敬宗宝历二则 文宗太和九则 开成五则 武宗会吕六则 宣宗大中二则〉
庶徵典第四十四卷
星变部汇考十八
唐高祖武德元年五月、六月,太白昼见,荧惑犯右执法。七月,土、金、水聚于井。
按《唐书·高祖本纪》:武德元年五月,太白昼见。六月丙子,太白昼见。七月,土、金、水聚于东井。 按《天文志》:五月庚午,太白昼见。占曰:兵起,臣彊。六月丙子,荧惑犯右执法。占曰:执法,大臣象。 又按《志》:七月丙午,镇星、太白、辰星聚于东井。关中分也。〈按《旧志》:作六月三日,荧惑犯左执法。〉武德二年三月,土、金、水聚东井。七月,月犯牛。九月,太白昼见。冬,荧惑守五诸侯。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三月丙申,镇星、太白、辰星复聚于东井。 又按《志》:七月戊寅,月犯牵牛。凡月与列宿相犯,其宿地忧。牵牛,吴、越分。九月庚寅,太白昼见。冬,荧惑守五诸侯。
武德三年十月,星陨于东都。
按《唐书·高祖本纪》云云。
按《旧唐书·天文志》:武德三年十月三十日,有流星坠于东都城内,殷殷有声。高祖谓侍臣曰:此何祥也。起居舍人令狐德棻曰:昔马懿伐辽,有流星坠于辽东梁水上,寻而公孙渊败走,晋军追之,至其星坠处斩之。此王世充灭亡之兆也。
武德六年,荧惑犯鬼。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七月癸卯,荧惑犯舆鬼西南星。占曰:大臣有诛。
武德七年六月,荧惑犯右执法。七月,岁星犯毕。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六月,荧惑犯右执法。七月戊寅,岁星犯毕。占曰:边有兵。
武德八年九月,荧惑入太微。冬,太白入南斗。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八年九月癸丑,荧惑入太微。太微,天廷也。冬,太白入南斗。斗主爵禄。武德九年二月,星孛于胃、昴,又孛于卷舌。五月,太白昼见。六月,经天,木、水合于井,月犯氐,太白昼见。七月、八月,俱昼见。
按《唐书·高祖本纪》:九年二月壬午,有星孛于胃、昴。丁亥,孛于卷舌。六月丁巳,太白经天。己卯、七月辛亥、甲寅、八月丁巳,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二月壬午,有星孛于胃、昴间;丁亥,孛于卷舌。孛与彗皆非常恶气所生,而灾甚于彗。五月,太白昼见;六月丁巳,经天;己未,又经天。在秦分。丙寅,月犯氐。氐为天子宿宫。己卯,太白昼见;七月辛亥,昼见;甲寅,昼见;八月丁巳,昼见。太白,上公;经天者,阴乘阳也。 又按《志》:六月己卯,岁星、辰星合于东井。占曰:为变谋。
按《旧唐书·天文志》:九年五月,傅奕奏:太白昼见于秦,秦国当有天下。高祖以状授太宗。及太宗即位,召奕谓曰:汝前奏事几累我,然而今后但须悉心尽言,无以前事为虑。
太宗贞观二年,天狗陨。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贞观二年,天狗陨于夏州城中。
贞观三年,岁星入氐。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三月丁丑,岁星逆行入氐。占曰:人君治宫室过度。一曰:饥。贞观五年,填犯键闭。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五月,填犯键闭。占为腹心喉舌臣。
贞观七年,荧惑犯右执法。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萧瑀传》:瑀进尚书右仆射。七年,以荧惑犯右执法,避位,不许。久之,迁左仆射。贞观初,房元龄、杜如晦新得君,事任稍分,瑀不能无少望,乘罅切诋,辞旨疏躁。太宗怒,废十家。
贞观八年八月,有星孛于虚、危。按《唐书·太宗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八月甲子,有星孛于虚、危,历元枵,乙亥不见。
按《册府元龟》:贞观八年十月,彗星见。帝谓群臣曰:天见彗星,是何妖也。秘书监虞世南对曰:昔齐景公时有彗星见,公问晏子,晏子对曰:公穿池沼畏不深,起台榭畏不高,行刑罚畏不重,是以天见彗星为公诫。景公惧而修德。后十六日而星没。臣闻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若政德不修,麟凤数见,终是无补;但使百姓安乐,朝无阙政,虽有灾变,何损于时。然愿陛下勿以功高古人而自矜大,勿以太平渐久而自骄怠,慎终如始,彗星未足为忧。帝曰:吾之治国,良无景公之过。但吾才弱冠举义兵,年二十四平天下,未三十而居大位,自谓三代以降,拨乱之主,莫臻于此。重以薛举之骁雄,宋金刚之鸷猛,窦建德跨河北,王世充据雒阳,当此之时,足为勍敌,而皆为我所擒。及逢家难,吾复决意安社稷,遂登九五,降服北夷,吾颇有自矜之志,以轻天下之士,此吾之罪也。上天见变,良为是乎。秦始皇平六国,隋炀帝富四海,既骄且逸,一朝而败,吾亦何得自骄。言念于此,不觉惕焉惧矣。温彦博进曰:昔宋公一言,彗星三徙,陛下见变,而惧,灾其消乎。
贞观九年四月丙午,荧惑犯轩辕。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贞观十年,荧惑犯轩辕。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年四月癸酉,荧惑犯轩辕。占曰:荧惑主礼,礼失而后罚出焉。轩辕为后宫。
贞观十一年,荧惑入舆鬼。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一年二月癸未,荧惑入舆鬼。占曰:贼在大人侧。
贞观十二年,荧惑入东井。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二年六月辛卯,荧惑入东井。占曰:旱。
贞观十三年三月,有星孛于毕、昴。五月,荧惑犯右执法。六月,太白犯东井北辕。
按《唐书·太宗本纪》:十三年三月乙丑,有星孛于毕、昴。
按《天文志》:五月乙巳,荧惑犯右执法。六月,太白犯
东井北辕。占曰:井,京师分也。
贞观十四年八月,星陨。十一月,月入太微。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四年八月,有星陨于高昌城中。十一月壬午,月入太微。占曰:君不安。
贞观十五年二月,荧惑犯太微。六月,星孛于太微。按《唐书·太宗本纪》:十五年六月己酉,有星孛于太微。
按《天文志》:二月,荧惑逆行,犯太微东上相。 又按
《志》:六月己酉,有星孛于太微,犯郎位,七月甲戌不见。
按《褚遂良传》:十五年,帝将有事于泰山,至洛阳,星
孛太微,犯郎位。遂良谏曰:陛下拨乱反正,功超古初,方告成岱宗,而彗辄见,此天意有所未合。昔汉武帝行岱礼,优柔者数年,臣愚愿加详虑。帝寤,诏罢封禅。按《册府元龟》:贞观十五年六月,有星孛于太微宫。帝既罢、封禅,于是,避正寝、减常馔。申以,祇诫星退乃复。贞观十六年五月,太白犯毕。六月,流星西南行,太白昼见,大星西流。九月,火犯太微。十月,犯左执法。按《唐书·太宗本纪》:十六年六月戊戌,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五月,太白犯毕左股,为边将;六月戊戌,太白昼见。九月乙未,荧惑犯太微西上将;十月丙戌,入太微,犯左执法。 又按《志》:六月甲辰,西方有流星如月,西南行三丈乃灭。占曰:星甚大者,为人主。
贞观十七年二月,荧惑犯键闭。三月,守心犯钩钤。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七年二月,荧惑犯键闭;三月丁巳,守心前星;癸酉,逆行犯钩钤。荧惑常以十月入太微,受制而出,伺其所守犯,天子所诛也。键闭为腹心喉舌臣,钩钤以开阖天心,皆贵臣象。
贞观十八年五月,金、水合于井,流星出壁。十一月,月掩钩钤。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八年五月,太白、辰星合于东井。占曰:为兵谋。 又按《志》:五月,流星出东壁,有声如雷。占曰:声如雷者,怒象。 又按《志》:十一月乙未,月掩钩钤。
贞观十九年四月,流星入北斗。六月,金、水合于井。七月,太白入太微,月掩南斗,太白犯左执法。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九年四月己酉,有流星向北斗杓而灭。 又按《志》:六月丙辰,太宗征高丽,次安市城,太白、辰星合于东井。《史记》曰:太白为主,辰星为客,为蛮夷,出相从而兵在野为战。 又按《志》:七月壬午,太白入太微,是夜月掩南斗,太白遂犯左执法,光芒相及箕、斗间。汉津,高丽地也。太白为兵,亦罚星也。
贞观二十年,岁星守东壁。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年七月丁未,岁星守东壁。占曰:五谷以水伤。
贞观二十一年四月,月犯荧惑。十二月,食昴。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一年四月戊寅,月犯荧惑。占曰:贵臣死。十二月丁丑,月食昴。占曰:天子破匈奴。
贞观二十二年五月,月犯右执法。七月,太白昼见,填守井。十二月,太白犯建。
按《唐书·太宗本纪》:二十二年七月甲申,太白昼见。按《天文志》:五月丁亥,月犯右执法。七月,太白昼见。乙巳,镇星守东井。占曰:旱。十二月辛巳,太白犯建星。占曰:大臣相谮。
高宗永徽元年二月,荧惑犯井。四月,月犯五诸侯,荧惑犯鬼。五月,太白昼见。七月,木、金合于柳。
按《唐书·高宗本纪》:永徽元年五月己未,太白昼见。按《天文志》:二月己丑,荧惑犯东井。占曰:旱。四月己巳,月犯五诸侯,荧惑犯舆鬼。占曰:诸侯凶。五月己未,太白昼见。 又按《志》:七月辛酉,岁星、太白合于柳。在秦分。占曰:兵起。
永徽二年六月,太白犯右执法。九月,犯心。十二月,太白昼见。
按《唐书·高宗本纪》:二年十二月乙未,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六月己丑,太白入太微,犯右执法;九月甲午,犯心前星。十二月乙未,太白昼见。
永徽三年正月,太白犯牵牛,岁掩上将。二月,荧惑犯五诸侯;五月,掩右执法。十月,流星贯北极。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正月壬戌,太白犯牵牛。为将军,吴、越分也。丁亥,岁星掩太微上将。二月己丑,荧惑犯五诸侯;五月戊子,掩右执法。又按《志》:十月,有流星贯北极。四年十月,睦州女子陈硕真反,婺州刺史崔义元讨之,有星陨于贼营。永徽四年,太白昼见。八月,陨石。
按《唐书·高宗本纪》:四年六月己丑,太白昼见。八月,陨石于冯翊十有八。 按《五行志》:八月己亥,陨石于同州冯翊十八,光耀,有声如雷。近星陨而化也。庶民惟星,在上而陨,民去其上之象。一曰:人君为诈妄所蔽则然。
永徽六年七月,岁星守尾,火入鬼。八月,入轩辕。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七月乙亥,岁星守尾。占曰:人主以嫔为后。己丑,荧惑入舆鬼;八月丁卯,入轩辕。
显庆元年,太白犯井。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显庆元年四月丁酉,太白犯东井北辕。占曰:秦有兵。
显庆五年二月,荧惑入南斗。六月,犯之。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二月甲午,荧惑入南斗;六月戊申,复犯之。南斗,天庙;去复来者,其事大且久也。
龙朔元年六月,太白昼见。九月,犯左执法。
按《唐书·高宗本纪》:龙朔元年六月辛巳,太白经天。按《天文志》:九月癸卯,太白犯左执法。
龙朔二年,荧惑守羽林。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七月己丑,荧惑守羽林,羽林,禁兵也。
龙朔三年正月,荧惑犯天街。六月,太白入井。八月,有彗星出于左摄提。
按《唐书·高宗本纪》:三年八月癸卯,有彗星出于左摄提。 按《天文志》:正月己卯,荧惑犯天街。占曰:政塞奸出。六月乙酉,太白入东井。占曰:君失政,大臣有诛。又按《志》:八月癸卯,有彗星出于左摄提,长二尺馀,乙巳不见。摄提,建时节,大臣象。
麟德二年三月,火犯井。四月,入鬼犯质。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麟德二年三月戊午,荧惑犯东井;四月壬寅,入舆鬼,犯质星。
乾封元年正月,星孛太微。八月,火入东井。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乾封元年正月癸酉,有星出太微,东流,有声如雷。八月乙巳,荧惑入东井。
乾封二年四月,彗见东北。五月,荧惑入轩辕。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四月丙辰,有彗于东北,在五车、毕、昴间,乙亥不见。五月庚申,荧惑入轩辕。
乾封三年正月乙巳,月犯轩辕大星。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总章元年四月丙辰,有彗星出于五车,避正殿;减膳,撤乐,诏内外官言事。
按《唐书·高宗本纪》云云。
按《旧唐书·天文志》:总章元年四月,彗见五车,上避正殿,减膳,令内外五品已上上封事,极言得失。许敬宗曰:星虽孛而光芒小,此非国眚,不足上劳圣虑,请御正殿,复常膳。不从。敬宗又进曰:星孛于东北,王师问罪,高丽将灭之徵。帝曰:我为万国主,岂移过于小蕃哉。二十二日星灭。
咸亨元年四月,月犯井。七月,火又入之,月犯荧惑。十一月,西方流星有声。十二月,荧惑入太微。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咸亨元年四月癸卯,月犯东井。占曰:人主忧。七月壬申,荧惑入东井。占曰:旱。丙申,月犯荧惑。占曰:贵人死。十二月丙子,荧惑入太微。 又按《志》:十一月,西方有流星,声如雷。咸亨二年,荧惑犯太微。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四月戊辰,荧惑复犯。太微垣,将相位也。
咸亨五年六月壬寅,太白入东井。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按是年八月改元。上元今照《志》分编。〉
上元元年五月,月掩昴。八月,太白犯进贤。十二月,岁星掩房。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上元元年五月癸丑,月掩昴。占曰:胡王死。八月己酉,太白犯进贤。十二月癸未,岁星掩房。占曰:将相忧。
上元二年正月,荧惑犯房。十二月,彗见角、亢南。按《唐书·高宗本纪》:二年十月壬午,有彗星出于角、亢。
按《天文志》:正月甲寅,荧惑犯房。占曰:君有忧。一曰:
有丧。
上元三年正月,太白犯牵牛。建子月,月掩昴。七月,彗见东井。八月,月又掩昴。
按《唐书·高宗本纪》:三年七月丁亥,有彗星出于东井。
按《天文志》:正月丁卯,太白犯牵牛。占曰:将军凶。七
月丁亥,有彗星于东井,指北河,长三尺馀;东北行,光芒益盛,长三丈,扫中台,指文昌。九月乙酉,不见。东井,京师分;中台、文昌,将相位;两河,天阙也。 又按《志》:建子月癸巳,月掩昴,出昴北;八月丁卯,又掩昴。
按《册府元龟》:上元三年七月,彗星见于东井,光芒长至三丈,扫中台,指文昌宫,帝避正殿,诏中殿彻膳,太常停乐,兼减食粟之马,遣使虑岐州及京城囚徒,内外文武官各进封事,勿有所隐。
仪凤二年,太白犯轩辕。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仪凤二年八月辛亥,太白犯轩辕左角。左角,贵相也。
仪凤三年十月戊寅,荧惑犯钩钤。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仪凤四年,荧惑入羽林。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四月戊午,荧惑入羽林。占曰:军忧。
调露元年七月,荧惑入天囷。十一月,流星入北斗。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调露元年七月辛巳,荧惑入天囷。 又按《志》:十一月戊寅,流星入北斗魁中。乙巳,流星烛地有光,使星也。
永隆元年,荧惑犯鬼,太白昼见。
按《唐书·高宗本纪》:永隆元年五月丁酉,太白经天。按《天文志》:五月癸未,荧惑犯舆鬼。丁酉,太白昼见经天。是谓阴乘阳,阳,君道也。
开耀元年九月,有彗星出于天市。
按《唐书·高宗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九月丙申,有彗星于天市中,长五丈,渐小,东行至河鼓,癸丑不见。市者,货食之所聚,以衣食生民者;一曰帝将迁都。河鼓,将军象。
永淳元年五月,辰犯轩辕。九月,荧惑犯鬼质。十一月,复犯鬼。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永淳元年五月丁巳,辰星犯轩辕。九月庚戌,荧惑入舆鬼,犯质星;十一月乙未,复犯舆鬼。去而复来,是谓句己。
永淳二年三月,有彗星出于五车。
按《唐书·高宗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三月丙午,有彗星于五车北,四月辛未不见。
睿宗文明元年〈即武后光宅元年〉七月,彗出西方。九月,有星孛于西方。
按《唐书·武后本纪》:光宅元年七月,有彗星出于西方。
按《天文志》:七月辛未夕,有彗星于西方,长丈馀,八
月甲辰不见。是谓天搀。九月丁丑,有星如半月,见于西方。月,众阴之长,星如月者阴盛之极。
中宗嗣圣二年〈即武后垂拱元年〉四月,辰犯东井。十二月,月掩轩辕。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垂拱元年四月癸未,辰星犯东井北辕。辰星为廷尉,东井为法令,失道则相犯也。十二月戊子,月掩轩辕大星。
嗣圣三年〈即武后垂拱二年〉,月犯轩辕。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垂拱二年三月丙辰,月复犯轩辕大星。
嗣圣十三年〈即武后万岁通天元年〉,岁星犯司怪。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万岁通天元年十一月乙丑,岁星犯司怪。占曰:水旱不时。嗣圣十五年〈即武后圣历元年〉,太白犯天关。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圣历元年五月庚午,太白犯天关。天关主边事。
嗣圣十六年〈即武后圣历二年〉,荧惑入舆鬼。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按《严善思传》:圣历二年,荧惑入舆鬼,后问其占,对曰:大臣当之。是年王及善卒。
嗣圣十七年〈即武后久视元年〉三月,岁星犯左执法。十二月,火犯轩辕。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久视元年三月辛亥,岁星犯左执法。十二月甲戌晦,荧惑犯轩辕。自乾封二年后,月及荧惑、太白、辰星凌犯轩辕者六。嗣圣十九年〈即武后长安二年〉,荧惑犯五诸侯。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尚献甫传》:长安二年,荧惑犯五诸侯,献甫自陈:五诸侯,太史位;臣命纳音,金也;火,金之仇,臣且死。后曰:朕为卿厌之。迁水衡都尉,谓曰:水生金,卿无忧。至秋卒,后嗟异。
嗣圣二十一年〈即武后长安四年〉,荧惑入月,镇星犯天关。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按《严善思传》:长安中,荧惑入月,镇犯天关,善思曰:法当乱臣伏罪,而有下谋上之象。岁馀,张柬之等起兵诛二张。
神龙元年三月,荧惑犯天田。夏岁,入太微。七月,掩氐。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神龙元年三月癸巳,荧惑犯天田。占曰:旱。七月辛巳,掩氐西南星。占
曰:贼臣在内。 按《纪处讷传》:处讷为太府卿。神龙元年夏,大旱,谷价腾踊,中宗召问所以救人者。武三思知之,阴讽太史迦叶志忠奏是夜摄提入太微,近帝坐,此天子与大臣接,有纳忠之符。帝信之,下诏褒美,赐处讷衣一副、䌽六十段。与楚客并同三品,进侍中。神龙二年闰正月,月掩轩辕。九月,荧惑犯执法,月掩轩辕。十一月,犯昴,荧惑入氐。十二月,犯天江。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闰正月丁卯,月掩轩辕后星。九月壬子,荧惑犯左执法。己巳,月掩轩辕后星;十一月辛巳,犯昴,占曰胡王死。戊午,荧惑入氐;十二月丁酉,犯天江,占曰旱。
神龙三年三月,流星有声。五月,太白入鬼。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三月丙辰,有流星声如颓墙,光烛天地。 又按《志》:五月戊戌,太白入舆鬼中。占曰:大臣有诛。
景龙元年,有彗星出于西方,金、火合于虚、危。
按《唐书·中宗本纪》:景龙元年十月壬午,有彗星出于西方。 按《天文志》:十月壬午,有彗星于西方,十一月甲寅不见。十月丙寅,太白、荧惑合于虚、危。占曰:有丧。景龙二年二月,有星孛于胃、昴,星陨。八月,星孛紫宫。按《唐书·中宗本纪》:二年七月,星孛胃、昴。 按《天文志》:二月丁酉,有星孛于胃、昴间。胡分也。癸未,有大星陨于西南,声如雷,野雉皆雊。〈按星孛胃、昴。《纪》作七月,《志》作二月,互异。〉景龙三年六月,太白昼见。八月,星孛紫宫。
按《唐书·中宗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六月,太白昼见在东井。京师分也。八月壬辰,有星孛于紫宫。
景龙四年二月癸未,荧惑犯天街。五月甲子,月犯五诸侯。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睿宗景云元年六月,太白昼见。八月,流星出五车。九月,又出中台。
按《唐书·睿宗本纪》:景云元年六月癸卯,太白昼见。按《天文志》:八月己未,有流星出五车,至上台灭。九月甲申,有流星出中台,至相灭。
景云二年三月,太白入羽林。七月,土、金合于张。八月,岁星犯执法,荧惑入井。
按《唐书·睿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三月壬申,太白入羽林。八月己未,岁星犯执法。三月壬申,荧惑入东井。〈荧惑变在三月壬申,原本在八月后,恐有讹。〉 又按《志》:七月,镇星、太白合于张。占曰:内兵。
太极元年正月,流星出太微。四月,火、金合于井。
按《唐书·睿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太极元年正月辛卯,有流星出太微,至相灭。四月,荧惑、太白合于东井。
延和元年六月,彗出轩辕,星陨。
按《唐书·睿宗本纪》:延和元年作七月辛未,有彗星出于太微。 按《元宗本纪》:星官言:帝座前星有变。睿宗曰:传德避灾,吾意决矣。七月壬辰,制皇太子宜即皇帝位。太子惶惧入请,睿宗曰:此吾所以答天戒也。八月庚子,乃即皇帝位。 按《天文志》:六月,有彗星自轩辕入太微,至大角灭。六月,幽州都督孙佺讨奚、契丹,出师之日,有大星陨于营中。
元宗先天元年,太白袭月。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先天元年八月,太白袭月。占曰:太白,兵象;月,大臣体。
先天二年十一月丙子,荧惑犯司怪。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开元二年五月,星西北流,天星尽摇。七月,太白犯鬼。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开元二年五月乙卯晦,有星西北流,或如瓮,或如斗,贯北极,小者不
可胜数,天星尽摇,至曙乃止。占曰:星,民象;流者,失其所也。《汉书》曰:星摇者民劳。七月己丑,太白犯舆鬼东南星。
开元七年,太白犯井钺。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六月甲戌,太白犯东井钺星。占曰:斧钺用。
开元八年三月庚午,太白犯东井北辕。五月甲子,犯轩辕。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开元十一年十一月丁卯,岁星犯进贤。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开元十二年,流星光烛地。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二年十月壬辰,流星大如桃,色赤黄,有光烛地。占曰:色赤为将军使。
开元十四年十月甲寅,太白昼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开元十八年六月甲子,有彗星于五车。癸酉,有星孛于毕、昴。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开元二十五年六月壬戌,荧惑犯房。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开元二十六年三月,有星孛于紫微。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三月丙子,有星孛于紫宫垣,历北斗魁,旬馀,因云阴不见。
开元二十七年七月,火犯南斗。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七年七月辛丑,荧惑犯南斗。占曰:贵相凶。
天宝三载正月辛亥,有星陨于东南。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天宝三载作闰二月辛亥,有星如月,坠于东南,坠后有声。
按《旧唐书·天文志》:天宝三载闰二月十七日,星坠于东南,有声。京师讹言官遣枨枨捕人肝以祭天狗,人相恐,畿内尤甚。
天宝九载,五星聚于尾、箕。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九载八月,五星聚于尾、箕,荧惑先至而又先去。尾、箕,燕分也。占曰:有德则庆,无德则殃。
天宝十三载,火守心。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三载五月,荧惑守心五旬馀。占曰:主去其宫。
天宝十四载二月,火、金𩰚于毕、昴、井、鬼间。十二月,月食岁星在井。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四载二月,荧惑、太白𩰚于毕、昴、井、鬼间,至四月乃伏。十二月,月食岁星在东井。占曰:其国亡。东井,京师分也。
天宝十五载,火、土合于虚、危。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五载五月,荧惑、镇星同在虚、危,中天芒角大动摇。占者以为北方之宿,子午相冲,灾在南方。
肃宗至德元年建子月,月掩昴而晕,白气贯之。建辰月,月晕井、鬼、五诸侯、两河。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至德元年建子月癸巳乙夜,月掩昴而晕,色白,有白气自北贯之。昴,胡也;白气,兵丧。建辰月丙戌,月有黄白冠,连晕,围东井、五诸侯,两河及舆鬼。东井,京师分也。
按《旧唐书·天文志》:至德元年三月乙酉,太白、荧惑合于东井。十一月壬戌夜五更,有流星大如斗,流于东北,长数丈,蛇行屈曲,有碎光迸空。
至德二载四月,木、火、金、水聚于鹑首,大星坠。七月,太白昼见。八月,太白掩岁星,又昼见。十一月,枉矢东北行。十二月,岁犯轩辕。
按《唐书·肃宗本纪》:二载七月己酉,太白经天。 按《天文志》:贼将武令珣围南阳,四月甲辰夜中,有大星赤黄色,长数十丈,光烛地,坠贼营中。十一月壬戌,有流星大如斗,东北流,长数丈,蛇行屈曲,有碎光迸出。占曰:是谓枉矢。 又按《志》:四月壬寅,岁星、荧惑、太白、辰星聚于鹑首,从岁星也。罚星先去,而岁星留。占曰:岁星、荧惑为阳,太白、辰星为阴。阴主外邦,阳主中邦,阳与阴合,中外相连以兵。八月,太白芒怒,掩岁星于鹑火,又昼见经天。鹑火,周分也。 又按《志》:七月己酉,太白昼见经天,至于十一月戊午不见,历秦、周、楚、郑、宋、燕之分。十二月,岁星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谋君。
乾元元年四月,火、土、金聚于室。五月,月掩心。六月,入斗。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乾元元年四月,荧惑、镇星、太白聚于营室。太史南宫沛奏:其地战不胜。卫分也。五月癸未,月掩心前星,占曰太子忧;六月癸丑,入南斗魁中,占曰大人忧。
按《旧唐书·天文志》:四月,荧惑、镇、太白合于营室。太史南宫沛奏:所合之处战不胜,大人恶之,恐有丧祸。明年冬,郭子仪等九节度之师自溃于相州。
乾元二年正月,岁星蚀月。二月,月犯心。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癸未,岁星蚀月在翼,楚分也,一曰:饥。二月丙辰,月犯心中星。占曰:主命恶之。
乾元三年四月,彗星出于娄、胃。闰月,彗星出于西方。按《唐书·肃宗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四月丁巳,有彗星于东方,在娄、胃间,色白,长四尺,东方疾行,历昴、毕、觜觿、参、东井、舆鬼、柳、轩辕至右执法西,凡五旬馀不见。闰月辛酉朔,有彗星于西方,长数丈,至五月乃灭。娄为鲁,昴、毕、为赵、觜觿、参为唐,东井,舆鬼为京师分,柳其半为周分。二彗仍见者,荐祸也。又娄、胃间,天仓。按《旧唐书·天文志》:是时自四月初大雾大雨,至闰四月末方止。是月,逆贼史思明再陷东都,米价踊贵,斗至八百文,人相食,殍尸蔽地。
上元元年十二月癸未夜,岁掩房星。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天文志》云云。上元二年,月掩昴。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天文志》:上元元年建子月癸巳亥时一鼓二筹后,月掩昴,出其北,兼白晕;毕星有白气从北来贯昴。司天监韩颖奏曰:按石申占,月掩昴,胡王死。又月行昴北,天下福。臣伏以三光垂象,月为刑杀之徵。二石歼夷,史官常占。毕、昴为天纲,白气兵丧,掩其星则大破胡王,行其北则天下有福。巳为周分,癸主幽、燕,当羯胡窃据之郊,是残寇灭亡之地。明年,史思明为其子朝义所杀。十月,雍王收复东都。
宝应二年,月掩岁星。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宝应二年四月己丑,月掩岁星。占曰:饥。
代宗广德二年六月丁卯,有星陨于汾州。十二月丙寅,众星陨。
按《唐书·代宗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六月丁卯,有妖星陨于汾州。十二月丙寅,自乙夜至曙,星流如雨。
永泰元年九月辛卯,太白经天。
按《唐书·代宗本纪》云云。 按《旧志》:是月吐蕃逼京畿。
大历元年十二月己亥,有彗星出于瓠瓜。
按《唐书·代宗本纪》云云。
大历二年二月,流星出瓠瓜。七月,荧惑入氐,填犯水位,岁犯司怪。八月,月入氐。九月,岁星守井,昼有大流星出,荧惑犯斗。十二月,犯壁垒。
按《唐书·代宗本纪》:二年九月乙丑,昼有星流于南方。
按《天文志》:二月辛亥,有流星如桃,尾长十丈,出瓠
瓜,入太微。七月癸亥,荧惑入氐,其色赤黄。乙丑,镇星犯水位。占曰:有水灾。乙亥,岁星犯司怪。八月壬午,月入氐;丙申,犯毕。九月戊申,岁星守东井。占皆为有兵。乙丑,荧惑犯南斗。在燕分。十二月丁丑,犯垒壁。占曰:兵起。 又按《志》:九月乙丑,昼有星如一斗器,色黄,有尾长六丈馀,出南方,没于东北。东北于中国,则幽州分也。
大历三年正月,月掩毕。七月,五星并出东方。八月,月掩毕,入井。九月,岁星入鬼,大星北流,荧惑入太微,太白犯左执法。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正月壬子,月掩毕;八月己未,复掩毕;辛酉,入东井。九月壬申,岁星入舆鬼。占曰:岁星为贵臣,舆鬼主死丧。丁丑,荧惑入太微,二旬而出。己卯,太白犯左执法。 又按《志》:七月壬申,五星并出东方。占曰:中国利。九月乙亥,有星大如斗,北流,有光烛地,占为贵使。
大历四年二月,荧惑守房。三月,入氐,填星犯鬼。七月,荧惑犯次相,犯建星。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二月壬寅,荧惑守房上相;丙午,有芒角;三月壬午,逆行入氐中。是月,镇星犯舆鬼。七月戊辰,荧惑犯次相;九月丁卯,犯建星。占曰:大臣相谮。
大历五年二月,岁星入轩辕。四月,彗见五车,又见北方。六月,近三公,月犯进贤,犯氐,金入井。
按《唐书·代宗本纪》:五年四月己未,有彗星出于五车。五月己卯,有彗星出于北方。六月己未,以彗星灭,降死罪,流以下原之。 按《天文志》:二月乙巳,岁星入轩辕。六月丁酉,月犯进贤;庚子,犯氐。庚戌,太白入东井。
又按《志》:四月己未,有彗星于五车,光芒蓬勃,长三
丈。己卯,彗星见于北方,色白,癸未东行近八谷中星;六月癸卯近三公,己未不见。占曰:色白者,太白所生也。
大历六年七月,月掩毕,犯大微。八月,荧惑犯郑,月入太微。九月,流星出女,荧惑犯哭泣,月掩毕,入太微。十月,掩毕,荧惑犯垒壁,月入轩辕。十一月,入太微,掩氐。十二月,入太微。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七月乙巳,月掩毕,入毕中;壬子,月犯太微。八月甲戌,荧惑犯郑星。庚辰,月入太微。九月壬辰,荧惑犯哭星;庚子,犯泣星。是夜,月掩毕;丁未,入太微;十月丁卯,掩毕。己巳,荧惑犯垒壁。甲戌,月入轩辕。占曰忧在后宫;十一月壬寅,入太微;丙午掩氐;十二月己巳,入太微。 又按《志》:九月甲辰,有星西流,大如一斗器,光烛地,有尾,迸光如珠,长五丈,出婺女,入天市南垣灭。
大历七年正月,月犯轩辕。二月,掩天关,荧惑犯天街。四月,入井,岁犯左角,月入羽林。五月,入太微。十二月,长星出参下。
按《唐书·代宗本纪》:七年十二月丙寅,有长星出于参。
按《天文志》:正月乙未,月犯轩辕;二月戊午,掩天关。
占曰:乱臣更天子法令。己巳,荧惑犯天街;四月丁巳,入东井。辛未,岁星犯左角。占曰:天下之道不通。壬申,月入羽林;五月丙戌,入太微。十二月丙寅,有长星于参下。其长亘天。长星,彗属。参,唐星也。
大历八年四月,岁星掩房,荧惑入垒壁。五月,入羽林。六月,流星入太微,又出紫微。七月,太白入东井,月入毕,入羽林,太白入房,月掩天关,入井,入羽林。闰十一月,金、水合于危。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八年四月癸丑,岁星掩房。占曰:将相忧。又宋分也。甲寅,荧惑入垒壁;五月庚辰,入羽林。七月己卯,太白入东井,留七日,非常度也。占曰:秦有兵。乙未,月入毕。癸未,入羽林。己丑,太白入太微。占曰:兵入天庭。八月昼见。十月丁巳,月掩毕;壬戌,入舆鬼,掩质星。庚午,月及太白入氐中。占曰:君有哭泣事。十一月己卯,月入羽林。癸未,太白入房。占曰:白衣会。不曰犯而曰入,盖钩钤间。癸丑,月掩天关;甲寅,入东井;癸酉,入羽林。 又按《志》:六月戊辰,有流星大如一升器,有尾,长三丈馀,入太微。十二月壬申,有流星大如一升器,有尾长二丈馀,出紫微入浊。 又按《志》:闰十一月壬寅,太白、辰星合于危。齐分也。
大历九年三月,荧惑入井。四月,月入太微。五月,太白入轩辕。六月,月掩南斗,入太微。七月,掩房,入羽林,入鬼。九月,太白入南斗,荧惑入于氐。十月,岁入南斗。十二月,月入羽林。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九年三月丁未,荧惑入东井。四月丁丑,月入太微。五月己未,太白入轩辕。占曰:忧在后宫。六月己卯,月掩南斗;庚辰,入太微;七月甲辰,掩房;辛亥,入羽林;壬戌,入舆鬼。九月辛丑,太白入南斗。占曰:有反臣。又曰:有赦。甲子,荧惑入氐。宋分也。十月戊子,岁星入南斗。占曰:大臣有诛。十二月戊辰,月入羽林。 按《旧志》:九月,朱泚入朝,是夜,太白入南斗。
大历十年正月,岁星、荧惑合于南斗。三月,荧惑入垒壁,流星出西方。四月,荧惑入羽林。七月,金、水合于柳。八月,月入太微。九月,月晕荧惑、毕、昴、参、五车。十二月,月上白气贯觜、参、井、鬼、柳、轩辕,彗出匏瓜,犯宦者星。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年正月甲寅,岁星、荧惑合于南斗。占曰:饥、旱。吴、越分也。一曰:不可用兵。七月庚辰,太白、辰星合于柳。京师分也。 又按《志》:三月庚戌,荧惑入垒壁;四月甲子,入羽林。八月戊辰,月入太微。 又按《志》:三月戊辰,有流星出于西方,如二升器,有尾,长二丈,入浊。九月戊申,月晕荧惑、毕昴、参,东及五车,晕中有黑气,乍合乍散。十二月丙子,月出东方,上有白气十馀道,如匹练,贯五车及毕、觜觿、参、东井、舆鬼、柳、轩辕,中夜散去。占曰:女主凶。白气为兵丧,五车主库兵,轩辕为后宫,其宿则晋分及京师也。乙亥,有彗星于匏瓜,长尺馀,经二旬不见,犯宦者星。
按《旧唐书·天文志》:十年正月,昭义军乱,逐薛萼;田承嗣据河北叛。二月,河阳军乱,逐常休明。三月,陕州军乱,逐李国青。
大历十一年闰八月丁酉,太白昼见经天。
按《唐书·代宗本纪》云云。
按《旧唐书·天文志》:其年七月,李灵耀以汴州叛,十月,方诛之。
大历十二年正月,月掩轩辕,掩心,入南斗。二月,填入氐。三月,月入太微。四月,掩心。五月,入太微,入羽林。七月,入南斗,荧惑入东井。十月,月掩昴,入太微。十一月,入羽林。十二月,复入羽林。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二年正月乙丑,月掩轩辕;癸酉,掩心前星,宋分也。丙子,入南斗魁中。二月乙未,镇星入氐中。占曰:其分兵丧。李正己地也。三月壬戌,月入太微;四月乙未,掩心前星;五月丙辰,入太微;戊戌,入羽林;七月庚戌,入南斗。乙亥,荧惑入东井。十月壬辰,月掩昴;庚子,入太微;十一月乙卯,入羽林;十二月壬午,复入羽林。自六年至此,月入太微者十有二,入羽林者八;荧惑三入东井,再入羽林,三入垒壁;月,太白、岁星,皆入南斗魁中。
按《旧唐书·天文志》:三月,幸臣元载诛,王缙黜。七月己巳,宰相杨绾卒。是岁,春夏旱,八月大雨,河南大水,平地深五尺。吐蕃入寇,至坊州。
大历十四年春,岁星入东井。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按《旧唐书·天文志》:十四年五月十一日,代宗崩。德宗即位。明年改元建中。至四年十月,朱泚乱,车驾幸奉天。
德宗建中元年,月食岁星,岁星食天尸。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建中元年十一月,月食岁星,在秦分。占曰:其国亡。是月,岁星食天尸。天尸,舆鬼中星。占曰:有妖言,小人在位,君王失枢,死者大半。
建中二年六月,荧惑、太白𩰚于东井。按《唐书·德宗本纪》云云。
建中三年七月,月掩心中星。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建中四年六月,荧惑、太白𩰚于东井。八月,星陨。按《唐书·德宗本纪》:四年八月庚申,有星陨于京师。按《天文志》:六月,荧惑、太白复𩰚于东井。京师分也,金、火、罚星𩰚者,战象也。八月庚申,有星陨于京师。
兴元元年春,荧惑守岁星在角、亢。六月,星陨。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兴元元年春,荧惑守岁星在角、亢。占曰:有反臣。角、亢,郑也。六月戊午,星或什或伍而陨。
贞元三年,太白昼见,枉矢坠于虚、危。
按《唐书·德宗本纪》:贞元三年闰五月戊寅,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闰五月戊寅,枉矢坠于虚、危。
贞元四年五月,月犯岁星在室。木、火、土聚于室。六月,荧惑入羽林。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五月丁卯,月犯岁星在营室。六月癸卯,荧惑逆行入羽林。占曰:军有忧。 又按《志》:五月乙亥,岁星、荧惑、镇星聚于营室。占曰:其国亡。地在卫分。
贞元六年闰三月,金、水合于井,荧惑犯填。五月,月掩太白。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闰三月庚申,太白、辰星合于东井。占为兵忧。戊寅,荧惑犯填星在奎。鲁分也。五月戊辰,月掩太白。占曰:大将死。贞元十年四月,太白昼见。
按《唐书·德宗本纪》云云。
贞元十一年,火、金犯太微。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一年七月,荧惑、太白相继犯太微上将。
贞元十三年二月戊辰,太白入昴。三月庚寅,月犯太白。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贞元十四年闰五月,有星陨于西北。
按《唐书·德宗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闰五月辛亥,有星坠于东北,光烛如昼,声如雷。
贞元十九年,荧惑入南斗。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九年三月,荧惑入南斗,色如血。斗,吴、越分;色如血者,旱祥也。贞元二十一年,太白犯昴。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一年正月己酉,太白犯昴。赵分也。
顺宗永贞元年,月犯毕,岁犯太微。
按《唐书·顺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永贞元年十二月丙午,月犯毕,己酉,岁星犯太微西垣。将军位也。
宪宗元和元年十月,太白入南斗。十二月,复犯之。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元和元年十月,太白入南斗;十二月,复犯之。斗,吴分也。
元和二年正月,月犯太白。二月,掩岁星。四月,太白犯井,月犯房。十二月,流星亘天。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癸丑,月犯太白于女、虚。二月壬申,月掩岁星。占曰:大臣死。四月丙子,太白犯东井北辕。己卯,月犯房上相。十二月己巳,西北有流星亘天,尾散如珠。占曰:有贵使。元和三年,填蚀月在氐。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三月乙未,填星蚀月在氐。占曰:其地主死。
元和四年八月,流星声如雷鼓。九月,太白犯南斗。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八月丁丑,西北有大星,东南流,声如雷鼓。九月癸亥,太白犯南斗。
元和六年三月戊戌,有星陨于郓州。
按《唐书·宪宗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三月戊戌日晡,天阴寒,有流星大如一斛器,坠于兖、郓间,声震数百里,野雉皆雊,所坠之上,有赤气如立蛇,长丈馀,至夕乃灭。时占者以为日在戌,鲁分也,不及十年,其野主杀而地分。
元和七年正月辛未,月掩荧惑。五月癸亥,荧惑犯右执法。六月己亥,月犯南斗魁。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元和八年七月癸酉,月犯五诸侯。十月己丑,荧惑犯太微西上将。十二月,掩左执法。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元和九年正月,有大星自下,升光烛地。二月,月犯心。四月,大流星灭摄提西。七月,月掩心,掩轩辕,太白入斗。十月,昼见,荧惑犯南斗,犯填,与太白合于女。按《唐书·宪宗本纪》:九年十月,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有大星如半席,自下而升,有光烛地,群小星随之。四月辛巳,有大星,尾迹长五丈馀,光烛地,至右摄提西灭。 又按《志》:二月丁酉,月犯心中星;七月辛亥,掩心中星。占曰:其宿地凶。心,豫州分。壬辰,月掩轩辕。是月,太白入南斗,至十月出,乃昼见。荧惑入南斗中,因留,犯之。南斗,天庙,又丞相位也。十月辛未,荧惑犯填星,又与太白合于女。在齐分。
元和十年三月,长星出太微。六月,木、火、金、水合于井。八月,月入斗。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年三月,有长星于太微,尾至轩辕。八月丙午,月入南斗魁中。 又按《志》:六月辛未,岁星、荧惑、太白、辰星合于东井。占曰:中外相连以兵。
元和十一年二月,月掩心,荧惑入氐。三月,月犯填于女。四月,太白犯鬼。五月,木、水合于井。六月,复合于井,月掩心,荧惑入氐。十一月,月犯岁星,土、火合于虚、危。十二月,土、金、水聚于危,月犯填星在危。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一年二月丙辰,月掩心。是月,荧惑入氐,因逆行。三月己丑,月犯填星在女。齐分也。四月丙辰,太白犯舆鬼。占曰:有僇臣。六月甲辰,月掩心后星。是月,荧惑复入氐,是谓句己。十一月戊寅,月犯岁星;十二月甲午,犯填星在危。亦齐分也。 又按《志》:五月丁卯,岁星、辰星合于东井。六月己未,复合于东井。占曰:为变谋而更事。十一月戊子,填星、荧惑合于虚、危。十二月,填星、太白、辰星聚于危。皆齐分也。
元和十二年正月,彗见于毕。三月,月犯心。九月,大流星西坠。
按《唐书·宪宗本纪》:十二年正月戊子,有彗星出于毕。
按《天文志》:正月戊子,有彗星于毕。三月丁丑,月犯
心。九月己亥甲夜,有流星起中天,首如瓮,尾如二百斛船,长十馀丈,声如群鸭飞,明若火炬,过月下西流,须臾,有声砻砻,坠地,有大声如坏屋者三,在陈、蔡间。元和十三年正月,岁星犯太微。三月,荧惑入南斗。七月,在南斗中,色赤。八月,太白犯左执法,荧惑犯哭星。十月,月犯昴。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三年正月乙未,岁星逆行,犯太微西上将。三月,荧惑入南斗,因逆留,至于七月,在南斗中,大如五升器,色赤而怒,乃东行,非常也。八月甲戌,太白犯左执法。乙巳,荧惑犯哭星。十月甲子,月犯昴。赵分也。
元和十四年正月,月犯南斗魁。五月,流星出北斗,月犯心。七月,又掩心。八月,木、金、水聚于轸。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四年正月癸卯,月犯南斗魁。占曰:相凶。五月丙戌,月犯心中星;七月乙酉,掩心中星。 又按《志》:五月己亥,有大流星出北斗魁,长二丈馀,南抵轩辕而灭。占曰:有赦,赦视星之大小。 又按《志》:八月丁丑,岁星、太白、辰星聚于轸。占曰:兵丧。在楚分与南方夷貊之国。
元和十五年正月,月犯心。三月,土、金合于奎。四月,太白犯昴。七月,荧惑入羽林,流星出钩陈。八月,月掩牛。十一月,月犯井。十二月,火、土合于奎。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五年正月丙申,月复犯心中星。四月,太白犯昴。七月庚申,荧惑逆行入羽林。八月己卯,月掩牵牛。吴、越分也。十一月壬子,月犯东井北辕。 又按《志》:三月,镇星、太白合于奎。占曰:内兵。徐州分也。十二月,荧惑、镇星合于奎。占曰:主忧。 又按《志》:七月癸亥,有大星出钩陈,南流至娄灭。
穆宗长庆元年正月,月掩井钺,犯井,有星孛于翼。二月,孛于太微,太白犯昴,月犯岁在尾。三月,太白犯五车,昼见。四月,星坠。六月,彗见于昴,流星出狼星北。七
月,流星出参,月掩房。八月,流星出东北方。九月,太白犯左执法。
按《唐书·穆宗本纪》:长庆元年正月己未,有星孛于翼。三月庚戌,太白昼见。六月,有彗星出于昴。 按《天文志》:正月丙午,月掩东井钺,遂犯南辕第一星。二月乙亥,太白犯昴。赵分也。丁亥,月犯岁星在尾。占曰:大臣死。燕分也。三月庚戌,太白犯五车,因昼见,至于七月。以历度推之,在唐及赵、魏之分。占曰:兵起。七月壬寅,月掩房次相。九月乙巳,太白犯左执法。 又按《志》:正月己未,有星孛于翼;二月丁卯,孛于太微西上将。六月,有彗星于昴,长一丈,凡十日不见。丙辰,有大星出狼星北,色赤,有尾迹,长三丈馀,光烛地,东北流至七星南灭。四月,有大星坠于吴,声如飞羽。七月乙巳,有大流星出参西北,色黄,有尾迹,长六七丈,光烛地,至羽林灭。八月辛巳,东北方有大星自云中出,色白,光烛地,前锐后大,长二丈馀,西北流入云中灭。
按《旧唐书·天文志》:三月幽州军乱,囚其帅张弘靖,立朱克融。其月二十八日,镇州军乱,杀其帅田弘正、立王廷凑。元和末,河北三镇皆以疆土归朝廷;至是,幽、镇俱失。俄而史宪诚以魏州叛,三镇复为盗据,连兵不息。
长庆二年二月,木、火合于斗。四月,流星出天市。六月,星再陨。八月,荧惑犯填星,守昴、毕。九月,太白昼见,荧惑守天囷。十月,犯镇星于昴,流星抵中台,月掩牛。十一月,掩左角。十二月,复掩之,月犯太白于南斗。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二月甲戌,岁星、荧惑合于南斗。占曰:饥、旱。八月丙寅,荧惑犯镇星在昴、毕,因留相守。占曰:主忧。 又按《志》:四月辛亥,有流星出天市,光烛地,隐隐有声,至郎位灭。市者,小人所聚,郎在天庭中,主宿卫。六月丁酉,有小星陨于房、心间,戊戌亦如之,己亥亦如之。闰十月丙申,有流星大如斗,抵中台上星。 又按《志》:九月,太白昼见。荧惑守天囷,六旬馀乃去。占曰:天囷,上帝之藏,耗祥也。十月,荧惑犯镇星于昴。甲子,月掩牵牛中星。占曰:吴、越凶。十一月丁丑,掩左角;十二月,复掩之。占曰:将死。甲寅,月犯太白于南斗。
按《旧唐书·天文志》:二年正月戊申,魏帅田布伏剑死,史宪诚据郡叛。
长庆三年八月,流星起西北有声。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八月丁酉夜,有大流星如数斗器,起西北,经奎、娄,东南流,去月甚近,迸光散落,坠地有声。
长庆四年三月,太白犯井,昼见,犯鬼。四月,星陨。五月,月掩毕。六月,镇星失行,犯井钺,荧惑犯井,太白犯轩辕,昼见。八月,荧惑入镇星于井。十月,月入毕,流星出天船,犯斗枢,又大流星出天将军。十一月,荧惑向填星,守天关。十二月,月掩东井。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三月庚午,太白犯东井北辕,遂入井中,昼见经天,七日而出,因犯舆鬼。京师分也。五月乙亥,月掩毕大星。六月丙戌,镇星依历在觜觿,嬴行至参六度,当居不居,失行而前,遂犯井钺。占曰:所居宿久,国福厚;易,福薄。又曰:赢,为王不宁;钺主斩刈而又犯之,其占重。癸未,荧惑犯东井;丁亥,入井中。己丑,太白犯轩辕右角,因昼见,至于九月。占曰:相凶。十月辛巳,月入毕口。十一月,荧惑逆行向参,镇星守天关。十二月戊子,月掩东井。 又按《志》:四月,紫微中,星陨者众。十月乙卯,有大流星出天船,犯十魁枢星而灭。占曰:有舟楫事。丙子,有大流星出天将军东北,入浊。 又按《志》:八月庚辰,荧惑入镇星于东井,镇星既失行犯钺。而荧惑复往犯之。占曰:内乱。
按《旧唐书·天文志》:四年正月二十二日,穆宗崩。敬宗即位。四月十七日,染院作人张韶于紫草车中载兵器,犯银台门,共三十七人,入大内,对食于清思殿;其日禁兵诛之。
敬宗宝历元年正月,流星出斗枢。四月,荧惑入鬼。七月,犯执法,填星犯井,月掩毕,太白犯斗,月犯毕。十月,犯天囷。十一月,镇星犯井,月又犯之。
按《唐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宝历元年正月乙卯,有流星出北斗枢星,光烛地,入浊。占曰:有赦。四月壬寅,荧惑入舆鬼,掩积尸;七月癸卯,犯执法。甲辰,镇星犯东井。甲子,月掩毕大星。癸未,太白犯南斗。丙戌,月犯毕;十月辛亥,犯天囷。十一月庚辰,镇星复犯东井。癸未,月犯东井。
宝历二年正月,月犯左执法,入氐。三月,犯毕。五月,流星入天市,荧惑犯昴。六月,太白犯昴。七月,月犯毕,日初入,有流星见箕、斗间。八月,流星出王良,火、土合于井、鬼,火犯鬼。
按《唐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甲申,月犯左执法;戊子,入于氐。三月丙午,犯毕。五月甲午,荧惑犯昴。六月,太白犯昴。七月壬申,月犯毕。八月庚戌,荧惑犯舆鬼。 又按《志》:五月癸巳,西北有流星,长三丈馀,光烛地,入天市中灭。占为有诛。七月丙戌,日初入,东南有流星,向南,灭,以晷度推之,在箕、斗间。八月丙申,有大星出王良,长四丈馀,至北斗杓灭。王良,奉御车官也。 又按《志》:八月丁未,荧惑、镇星复合于东井、舆鬼间。
按《旧唐书·天文志》:十二月八日夜,敬宗为内官刘克明所杀,立绛王。枢密使王守澄等杀绛王,立文宗。
文宗太和元年正月,月掩毕。三月,入毕掩之。五月,月掩荧惑,荧惑犯右执法。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太和元年正月庚午,月掩毕;三月癸丑,入毕口,掩大星。月变于毕者,自宝历元年九月,及兹而五。五月,掩荧惑在太微西垣。丙戌,荧惑犯右执法。
太和二年正月,月掩填星。七月,火掩鬼质,彗见摄提南。九月,木、火、土聚于七星。十月,月掩井。
按《唐书·文宗本纪》:二年七月甲辰,有彗星出于右摄提。 按《天文志》:正月庚午,月掩镇星。七月甲辰,荧惑掩舆鬼质星。十月丁卯,月掩东井北辕。 又按《志》:七月甲辰,有彗星于右摄提南,长二尺。九月,岁星、荧惑、镇星聚于七星。
太和三年二月,太白犯昴,荧惑犯右执法。四月,岁犯填星。七月,荧惑入氐。十月,入南斗,客星见水位。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二月乙卯,太白犯昴。壬申,荧惑犯右执法;七月,入于氐;十月,入于南斗。 又按《志》:四月壬申,岁星犯镇星。占曰:饥。又按《志》:十月,客星见于水位。
太和四年四月,月掩斗。五月,木、金合于井。六月,流星无数。十一月,火犯右执法。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四月庚申,月掩南斗杓次星。十一月辛未,荧惑犯右执法。 又按《志》:五月丙午,岁星、太白合于东井。六月辛未,自昏至戊夜,流星或大或小,观者不能数。占曰:民失其所,王者失道,纲纪废则然。又曰:星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太和五年二月甲申,月犯荧惑。三月,荧惑犯南斗杓次星。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按《旧唐书·天文志》:五年二月,宰相宋申锡、漳王被诬得罪。
太和六年正月,金、火合于羽林。四月,月掩填星,太白昼见。七月,月掩心,掩斗。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正月,太白、荧惑合于羽林。十月,太白、荧惑、填星聚于轸。 又按《志》:四月辛未,月掩填星于端门。己丑,太白昼见。七月戊戌,月掩心大星;辛丑,掩南斗杓次星。
太和七年五月,荧惑守心。六月,月掩心,犯荧惑,流星众多。七月,月掩心,掩斗。九月,入箕、斗,太白入斗。是冬,填星守角。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五月甲辰,荧惑守心中星。六月丙子,月掩心中星,遂犯荧惑。七月甲午,月掩心中星;丙申,掩南斗口第二星。九月丁巳,入于箕;戊辰,入于南斗。癸酉,太白入南斗。冬,填星守角。 又按《志》:六月戊子,自昏及曙,四方流星,大小纵横百馀。
太和八年六月,流星出河鼓。七月,月犯昴,金、火相犯。九月,彗见太微。十月,荧惑、填星合于亢。十二月,月掩昴。是岁,月入南斗。
按《唐书·文宗本纪》:八年九月辛亥,有彗星出于太微。
按《天文志》:六月辛巳,夜中有流星出河鼓,赤色,有
尾迹,光烛地,迸如散珠,北行近天棓灭,有声如雷。河鼓为将军。天棓者,帝之武备。九月辛亥,有彗星于太微,长丈馀,西北行,越郎位,庚申不见。 又按《志》:二月,填星始去角。七月戊子,月犯昴。十月庚子,荧惑、填星合于亢。十二月丙戌,月掩昴。是岁,月入南斗者五。占曰:大人忧。 又按《志》:七月庚寅,太白、荧惑合相犯,推历度在翼,近太微。占曰:兵起。
按《旧唐书·天文志》:八年九月庚申,右军中尉王守澄,宣召郑注对于浴殿门。是夜,彗星出东方,长三尺,芒耀甚猛。
太和九年夏,太白昼见。六月,月掩岁,且晕于危。流星出没天汉。十月,月又掩岁。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九年夏,太白昼见,自轩辕至于翼、轸。六月庚寅,月掩岁星在危而晕;十月庚辰,月复掩岁星在危。 又按《志》:六月丁酉,自昏至丁夜,流星二十馀,纵横出没,多近天汉。
按《旧唐书·天文志》:其年十一月,李训谋杀内官,事败,中尉仇士良杀王涯、郑注、李训等十七家,朝臣多有贬逐。
开成元年正月,太白掩建星。六月,月掩心。八月,入南斗。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开成元年正月甲辰,太白掩建星。占曰:大臣相谮。六月丁未,月掩心前星;八月乙巳,入南斗。
开成二年正月,月掩昴。二月,掩太白于昴,彗见于危,历指虚、女、斗、氐、房、亢、张、轩辕。客星出井,又出端门。五月,客星在南斗、天籥。六月,月掩昴而晕,太白有晕,星昼见,太白入井。七月,月入斗,掩太白于柳。八月,太白入太微,彗见虚、危。九月,月掩昴,有星类枉矢,西北流。十一月,星陨。
按《唐书·文宗本纪》:二年二月丙午,有彗星出于东方。三月丙寅,以彗见减膳。壬申,素服避正殿,彻乐。降死罪,流以下。十一月丁丑,有星陨于兴元。 按《天文志》:正月壬申,月掩昴。二月己亥,月掩太白于昴中。六月甲寅,月掩昴而晕,太白亦有晕。六月己酉,大星昼见。〈原本两书六月疑有一讹〉庚申,太白入于东井。七月壬申,月入南斗;丁亥,掩太白于柳。八月壬子,太白入太微,遂犯左、右执法。九月丙子,月掩昴。 又按《志》:二月丙午,有彗星于危,长七尺馀,西指南斗;戊申在危西南,芒耀愈盛;癸丑在虚;辛酉,长丈馀,西行稍南指;壬戌,在婺女,长二丈馀,广三尺;癸亥,愈长且阔;三月甲子,在南斗;乙丑,长五丈,其末两岐,一指氐,一掩房;丙寅,长六丈,无岐,北指,在亢七度;丁卯,西北行,东指;己巳,长八丈馀,在张;癸未,长三尺,在轩辕右不见。凡彗星晨出则西指,夕出则东指,乃常也。未有遍指四方,凌犯如此之甚者。甲申,客星出于东井。戊子,客星别出于端门内,近屏星。四月丙午,东井下客星没。五月癸酉,端门内客星没。壬午,客星如孛,在南斗天籥旁。八月丁酉,有彗星于虚、危,虚、危为元枵。枵,耗名也。九月丁酉,有星大如斗,长五丈,自室、壁西北流,入大角下没,行类枉矢,中天有声,小星数百随之。十一月丁丑,有大星陨于兴元府署寝室之上,光烛庭宇。
按《旧唐书·天文志》:三月庚子朔,彗长六丈。文宗召司天监朱子容问星变之由,子容曰:彗主兵旱,或破四夷,古之占书也。然天道悬远,惟陛下修政以抗之。乃敕尚食,今后每食御食料分为十日。其夜彗长五丈,阔五尺,却西北行,东指。戊辰夜,彗长八丈有馀,西北行,东指,在张十四度。诏天下放系囚,彻乐减膳,避正殿;先是,群臣拜章上徽号,宜并停。癸未夜,彗长三尺,出轩辕右。六月,河阳军乱,逐李咏。
按《册府元龟》:开成二年三月壬申,以妖星见降,诏诫百司及天下州府,见禁囚徒死者,从流,流已下,并释放膏泽,不愆播种,伊始,土、木兴役,恐妨农功,禁中及百司,所有修造,并宜权,停韶阳,御辰,生气方盛,思全物,类以顺天时,内外五坊,凡有笼养鹰鹞,及鸡鸭鸟雀狐兔等,悉宜放之。朕今素服避殿,命太常彻乐,太官减膳,一日尝分。为一旬,尝参官及诸州府,长吏如有规,谏者各上封事,极言得失,陈救灾之本,明致理之方,咸竭,乃心以辅厥辟于戏,朕明诚未感化,理未孚,谴告在天,丁宁斯甚所宜尽意,其与同忧勉进,嘉言共凝庶绩,弼违纳诲副兹虚怀,宣示内外各令知悉甲戌以彗星见,命京师诸佛寺,开仁王经道场。开成三年二月,月掩心,荧惑入井。三月,入鬼。五月,太白犯鬼大星,出柳、张。月犯心,太白犯右执法。六月,太白犯荧惑于张。七月,月掩心。十月,太白犯南斗,彗见于轸。十一月,彗见尾、箕。
按《唐书·文宗本纪》:三年十月乙巳,有彗星出于轸。按《天文志》:二月己酉,月掩心前星。二月戊午,荧惑入东井;〈原本两书二月疑有一讹〉三月乙酉,入舆鬼。五月辛酉,太白犯舆鬼。庚午,月犯心中星。甲寅,太白犯右执法。七月乙丑,月掩心前星。十月辛卯,太白犯南斗。 又按《志》:五月乙丑,有大星出于柳、张,尾长五丈馀,再出再没。六月丁亥,太白犯荧惑于张。占曰:有丧。十月乙巳,有彗星于轸魁,长二丈馀,渐长,西指。十一月乙卯,有彗星于东方,在尾、箕,东西亘天;十二月壬辰不见。开成四年正月,彗见羽林,火、金、水聚于南斗。闰月,彗见卷舌。二月,流星四起,西流,月掩岁星于毕。三月,掩井。七月,犯荧惑。八月,流星出羽林,荧惑犯钺入井。十月,辰入南斗。十二月,蚩尤旗见。是冬,木、火逆行失色,合于井。
按《唐书·文宗本纪》:四年正月癸酉,有彗星出于羽林。闰月丙午,出于卷舌。 按《天文志》:正月癸酉,有彗星于羽林。卫分也。闰月丙午,有彗星于卷舌西北;二月己卯不见。己亥,丁夜至戊夜,四方中天流星小大凡二百馀,并西流,有尾迹,长二丈至五丈。八月辛未,流星出羽林,有尾迹,长八丈馀,有声如雷。羽林,天军也。十二月壬申,蚩尤旗见。 又按《志》:正月丁巳,荧惑、太白、辰星聚于南斗,推历度在燕分。占曰:内外兵丧,改立王公。冬,岁星、荧惑俱逆行失色,合于东井。京师分也。 又按《志》:二月丁卯,月掩岁星于毕;三月乙酉,掩东井。七月乙未,月犯荧惑。占曰:贵臣死。八月壬申,荧惑犯钺,遂入东井。十月戊午,辰星入南斗魁中。占曰:大赦。
按《旧唐书·天文志》:是岁,夏大旱,祷祈无应,文宗忧形于色。宰臣进曰:星官言天下时当尔,乞不过劳圣虑。帝改容言曰:朕为人主,无德庇人,比年灾旱,星文谪见。若三日内不雨,朕当退归南内,卿等自选贤明之君以安天下。宰相杨嗣复等鸣咽流涕不已。
开成五年春,岁星闇小。二月,彗见室壁,火入鬼。四月,金、木入鬼。五月辰,星见于七星,色赤。七月,月掩填星。十一月,彗见东方。
按《唐书·文宗本纪》:五年二月庚申,有彗星出于室壁。十一月戊寅,有彗星出于东方。 按《天文志》:春,木当王,而岁星小闇无光。占曰:有大丧。二月壬申,荧惑入舆鬼。四月,太白、岁星入舆鬼。五月,辰星见于七星,色赤如火。七月乙酉,月掩填星。 又按《志》:二月庚申,有彗星于营室、东壁间,二十日灭。十一月戊寅,有彗星于东方。燕分也。
武宗会昌元年六月,小星流。七月,流星经王良,彗见羽林、室壁间。闰八月,荧惑入鬼。十一月,星东北流,彗见北落师门,在室入紫宫。十二月,月犯太白于羽林。
按《唐书·武宗本纪》:会昌元年七月,有彗星出于羽林。十一月壬寅,有彗星出于营室。辛亥,避正殿,减膳,理囚,罢兴作。 按《天文志》:七月,有彗星于羽林、营室、东壁间也。十一月壬寅,有彗星于北落师门,在营室,入紫宫,十二月辛卯不见。并州分也。 又按《志》:六月,自昏至戊夜,小星数十,纵横流散。占曰:小星,民象。七月庚午,北方有星,光烛地,东北流经王良,有声如雷。十一月壬寅,有大星东北流,光烛地,有声如雷。 又按《志》:闰八月丁酉,荧惑入舆鬼中。占曰:有兵丧。十二月庚午,月犯太白于羽林。
会昌二年正月,月掩太白于羽林。六月,火犯木于翼,太白犯井。十月,月掩岁于角。
按《唐书·武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壬戌,月掩太白于羽林。六月丙寅,太白犯东井。十月丙戌,月掩岁星于角。 又按《志》:六月乙丑,荧惑犯岁星于翼。占曰:旱。
会昌三年三月,月掩岁星于角。七月,荧惑入井。八月,犯鬼。十月,月昼食太白于亢。
按《唐书·武宗本纪》:三年十月壬午,日中月食太白。按《天文志》:三月丙申,月又掩岁星于角。七月癸巳,荧惑入东井,色苍赤,动摇井中;八月丁丑,犯舆鬼。十月壬午昼,月食太白于亢。
会昌四年二月,岁守房,荧惑守轩辕,月掩毕。八月,大星陨。十月,金、火合,遂入南斗。
按《唐书·武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二月,岁星守房,掩上相;荧惑逆行,守轩辕,四旬乃去。庚申,月掩毕大星。十月癸未,太白与荧惑合,遂入南斗。 又按《志》:八月丙午,有大星如炬火,光烛天地,自奎、娄扫西北七宿而陨。十月癸未,太白、荧惑合于南斗。
会昌五年二月,太白掩昴。五月,入毕。八月,犯轩辕。九月,荧惑犯太微。
按《唐书·武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二月壬午,太白掩昴;五月辛酉,入毕口;八月壬午,犯轩辕大星。九月癸巳,荧惑犯太微上将。
会昌六年二月,火犯毕,月犯荧惑于太微,犯左执法,掩牵牛,犯岁星。流星贯紫微。
按《唐书·武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二月丁丑,荧惑犯毕大星。丁亥,月出无光,犯荧惑于太微,顷之,乃稍有光,遂犯左执法;丙申,掩牵牛南星,遂犯岁星。牵牛,扬州分。辛丑,夜中有流星赤色如桃,光烛地,有尾迹,贯紫微入浊。
宣宗大中六年三月,有彗星出于觜、参。
按《唐书·宣宗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三月,有彗星于觜、参。参,唐星也。
大中十一年八月,荧惑犯井。九月,彗见房。
按《唐书·宣宗本纪》:十一年九月乙未,有彗星出于房。
按《天文志》:八月,荧惑犯东井。
[book_title]第四十五卷
第四十五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十九
唐二〈懿宗咸通五则 僖宗乾符四则 中和二则 光启三则 文德一则 昭宗龙纪一则 大顺一则 景福二则 乾宁三则 光化三则 天复三则 昭宣帝天祐三则〉
后梁〈太祖开平一则 乾化三则 末帝贞明一则 龙德一则〉
后唐〈庄宗同光二则 明宗天成四则 长兴四则 悯帝应顺一则 清仄泰一则〉
后晋〈高祖天福七则 出帝天福一则 开运三则〉
后汉〈高祖天福一则 隐帝乾祐三则〉
后周〈太祖广顺三则 世宗显德三则〉
辽〈太祖天显二则 太宗会同一则 大同一则 穆宗应历三则 圣宗统和四则 开泰一则 道宗咸雍三则 大安一则 寿隆一则〉
庶徵典第四十五卷
星变部汇考十九
唐二
懿宗咸通五年,彗见娄。
按《唐书·懿宗本纪》:咸通五年五月己亥,有彗星出于娄。 按《天文志》:五月己亥,夜漏未尽一刻,有彗星出于东北,色黄白,长三尺,在娄。徐州分也。
咸通六年,大、小星北流。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咸通六年七月乙酉,甲夜有大流星长数丈,光烁如电,群小星随之,自南徂北。其象南方有以众叛而之北也。
咸通九年,彗见娄、胃。十一月,长庚见。
按《唐书·懿宗本纪》:九年正月,彗星出于娄、胃。 按《天文志》:正月,有彗星于娄、胃。十一月丁酉,有星出如匹练,亘空化为云而没,在楚分。是谓长庚,见则兵起。咸通十年,彗见大陵,荧惑守心。
按《唐书·懿宗本纪》:十年八月,有彗星出于大陵。 按《天文志》:八月,有彗星于大陵,东北指。占为外夷兵及水灾。 又按《志》:十年,荧惑逆行,守心。
咸通十三年春,有二星陨。九月,蚩尤旗见。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三年春,有二星从天际而上,相从至中天,状如旌旗,乃陨。九月,蚩尤旗见。
僖宗乾符二年四月,太白昼见。冬,有大星东南流。
按《唐书·僖宗本纪》:乾符二年四月庚辰,太白昼见。按《天文志》:四月庚辰,太白昼见在昴。冬,有二星,一赤一白,大如斗,相随东南流,烛地如月,渐大,光芒猛怒。乾符三年,常星昼见,大星昼陨。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七月,常星昼见。 又按《志》:三年,昼有星如炬火,大如五升器,出东北,徐行,陨于西北。
乾符四年五月,彗星见。七月,月犯房,流星出虚、危。按《唐书·僖宗本纪》:四年五月,有彗星,避正殿,减膳。按《天文志》:五月,有彗星。七月,月犯房,有大流星如盂,自虚、危,历天市,入羽林灭。占为外兵。
乾符六年冬,岁入南斗。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冬,岁星入南斗魁中。占曰:有反臣。
中和元年,恶星出鬼。八月,星陨。
按《唐书·僖宗本纪》:中和元年八月己丑,众星陨于成都。 按《天文志》:元年,有异星出于舆鬼,占者以为恶星。八月己丑夜,星陨如雨,或如柸碗,交流如织,庚寅夜亦如之,丁酉止。
中和三年,星陨。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十一月夜,星陨于西北,如雨。
光启元年,有彗星于积水、积薪之间。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光启二年四月,荧惑犯月角。五月,星孛尾、箕。九月,星陨。十月,长庚见。
按《唐书·僖宗本纪》:二年夏五月丙戌,有星孛于尾、箕。九月,有星陨于扬州。 按《天文志》:四月,荧惑犯月角。五月丙戌,有星孛于尾、箕,历北斗、摄提。占曰:贵臣诛。
又按《志》:九月,有大星陨于扬州府署延和阁前,声
如雷,光炎烛地。十月壬戌,有星出于西方,色白,长一丈五尺,屈曲而陨。占曰:长庚也,下则流血。
光启三年,大星昼陨。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五月,秦宗权拥兵于汴州北郊,昼有大星陨于其营,声如雷,是谓营头。下破军杀将。
文德元年七月,月入南斗。八月,火守鬼,木、土、金聚于张。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文德元年七月丙午,月入南斗。八月,荧惑守舆鬼。占曰:多战死。岁星、填星、太白聚于张,周分也。占曰:内外有兵。为河内、河东也。
昭宗龙纪元年七月甲辰,月犯心。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大顺二年四月,彗见三台。
按《唐书·昭宗本纪》:大顺二年四月庚辰,有彗星入于太微。甲申,大赦,避正殿,减膳,彻乐。赐两军金帛,赎所略男女还其家。民年八十以上及疾不能自存者,长吏存恤。 按《天文志》:四月庚辰,有彗星于三台,东行入太微,扫大角、天市,长十丈馀,五月甲戌不见。宦者陈匡知星,奏曰:当有乱臣入宫。三台,太一三阶也;太微大角,帝廷也;天市,都市也。
景福元年五月,蚩尤旗见。六月,营头星见。十一月,星孛于斗、牛。十二月,天搀出。
按《唐书·昭宗本纪》:景福元年十一月,有星孛于斗、牛。
按《天文志》:五月,蚩尤旗见,初出有白彗,形如发,长
二尺许,经数日,乃从中天下,如匹布,至地如蛇。六月,孙儒攻杨行密于宣州,有黑云如山,渐下,坠于儒营上,状如破屋,占曰:营头星也。十一月,有星孛于斗、牛。占曰:越有自立者。十二月丙子,天欃出于西南;己卯,化为云而没。
景福二年三月,彗见上台。十一月,白气贯月,北斗、太微。
按《唐书·昭宗本纪》:二年四月乙酉,有彗星入于太微。
按《天文志》:三月,天久阴,至四月乙酉夜,云稍开,有
彗星于上台,长十馀丈,东行入太微,扫大角,入天市,经三旬有七日,益长,至二十馀丈,因云阴不见。十一月,有白气如环,贯月,穿北斗,连太微。
乾宁元年正月,星孛鹑首。星陨。夏,越州星陨。七月,妖星见。
按《唐书·昭宗本纪》:乾宁元年正月,有星孛于鹑首。按《天文志》:正月,星孛于鹑首。秦分也。又星陨于西南,有声如雷。七月,妖星见,非彗非孛,不知其名,时人谓之妖星,或曰恶星。 又按《志》:夏,有星陨于越州,后有光,长丈馀,状如蛇。或曰枉矢也。
乾宁二年七月癸亥,荧惑犯心。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乾宁三年六月,大星坠。十月,客星𩰚于虚、危。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六月,天暴雨,雷电,有星大如碗,起西南,坠于东北,色如鹤练,声如群鸣飞。占为奸谋。十月,有客星三,一大二小,在虚、危间,乍合乍离,相随东行,状如𩰚,经三日而二小星没,其大星后没。虚、危,齐分也。
光化元年九月丙子,有星陨于北方。
按《唐书·昭宗本纪》云云。
光化二年,填星入南斗。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光化三年正月,客星犯宦者。三月,大流星西南行。八月,太白伏于氐。十月,金、土合于南斗。十一月,枉矢见,太白犯月,昼见。
按《唐书·昭宗本纪》:三年十一月丁未,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客星出于中垣宦者旁,大如桃,光焰射宦者,宦者不见。三月丙午,有星如二十斛船,色黄,前锐后大,西南行。十一月,中天有大星自东缓流,如带屈曲,光凝著天,食顷乃灭。是谓枉矢。 又按《志》:八月壬申,太白应见在氐,不见,至九月丁亥乃见,是谓当出不出。十一月丁未,太白犯月,因昼见。 又按《志》:十月,太白、填星合于南斗。占曰:吴、越有兵。
天复元年五月,濛星见,太白昼见。十月,大角散摇。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天复元年五月,有三赤星,各有锋芒,在南方,既而西方、北方、东方亦如之,顷之,又各增一星,凡十六星;少时,先从北灭。占曰:濛星也,见则诸侯兵相攻。 又按《志》:五月自丁酉至于己亥,太白昼见经天,在井度。十月,大角五色散摇,煌煌如火。占曰:王者恶之。
天复二年正月,客星出紫宫,流星起文昌,抵客星,客星守杠。五月,机星见太白,袭荧惑,犯端门,又犯长垣中星。十月,太白见于斗而坠。辰星见氐而闇。是岁,填星守虚。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客星如桃,在紫宫华盖下,渐行至御女。丁卯,有流星起文昌,抵客星,客星不动;己巳,客星在杠,守之,至明年犹不去。占曰:将相出兵。五月夕,有星当箕下,如炬火,炎炎上冲,人初以为烧火也,高丈馀乃陨。占曰:机星也,下有乱。 又按《志》:五月甲子,太白袭荧惑在轩辕后星上,太白遂犯端门,又犯长垣中星。占曰:贼臣谋乱,京畿大战。十月甲戌,太白夕见在斗,去地一丈而坠。占曰:兵聚其下。又曰:山摧石裂,大水竭。庚子,辰星见氐中,小而不明。占曰:负海之国大水。是岁,填星守虚。天复三年二月,大星西流有声。十一月,太白在南斗,色黄小。冬,荧惑守井。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二月,帝归自凤翔,其明日,有大星如月,自东浊际西流,有声如雷,尾迹横贯中天,三夕乃灭。 又按《志》:二月,填始去虚。十一月丙戌,太白在南斗,去地五尺许,色小而黄,至明年正月乃高十丈,光芒甚大。是冬,荧惑徘徊于东井间,久而不去。京师分也。
昭宣帝天祐元年二月,太白色赤,生角动摇。四月,天冲见。五月,长星见。六月,太白犯水位。
按《唐书·昭宣帝本纪》:天祐元年二月丙寅,日中见北斗。 按《天文志》:二月辛卯,太白夕见昴西,色赤,炎燄如火;壬辰,有三角如花而动摇。占曰:有反,城有火灾,胡兵起。六月甲午,太白在张,芒角甚大;癸丑,句己,犯水位。自夏及秋,大角五色散摇,煌煌然。占同天复初。
又按《志》:四月,有星状如人,首赤身黑,在北斗下紫
微中。占曰:天冲也。天冲抱极泣帝前,血浊雾下天下冤。后三日而黑气晦暝。五月戊寅乙夜,雨、晦暝,有星长二十丈,出东方,西南向,首黑、尾赤、中白,枉矢也,一曰长星。
天祐二年三月,枉矢见。四月,昭明星见,彗见北河。按《唐书·昭宣帝本纪》:二年四月庚子,有彗星出于西北。 按《天文志》:三月乙丑,夜中有大流星出中天,如五斗器,流至西北,去地十丈许而止,上有星芒,炎如火,赤而黄,长丈五许,而蛇行,小星皆动而东南,其陨如雨,少顷没,后有苍白气如竹丛,上冲天中,色瞢瞢。占曰:亦枉矢也。 又按《志》:四月庚子夕,西北隅有星类太白,有光似彗,长三四丈,色如赭;辛丑夕,色如缟。或曰五车之岁星也,一曰昭明星也。甲辰,有彗星于北河,贯文昌,长三丈馀,凌中台、下台;五月乙丑夜,自轩辕左角及天市西垣,光芒猛怒,其长亘天;丙寅云阴,至辛未少霁,不见。两河为天阙,在东井间,而北河,中国所经也。文昌,天之六司。天市,都市也。
按《册府元龟》:天祐二年四月壬申,诏曰:朕以冲幼克嗣丕基,业业兢兢,敬恭夕,惕今以彗星谪见,深宜罪躬,虽已降恩赦,更起。今月二十四日,避正殿、减常膳,明自思过咎也。己未,司天台奏,彗星又见,请于太清宫,建黄箓道场从之。
天祐三年二月,月晕荧惑。孛彗。八月,岁在哭星。十二月,有星上行分为二。
按《唐书·昭宣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二月丙申,月晕荧惑。孛彗。八月丙午,岁星在哭星上,生黄白气如孛状。五星聚合。十二月昏,东方有星如太白,自地徐上,行极缓,至中天,如上弦月,乃曲行,顷之,分为二。占曰:有大孽。
后梁
太祖开平二年夏四月辛丑,荧惑犯上将。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乾化元年五月,客星犯帝座。
乾化二年正月丙申,荧惑犯房第二星。戊申,月犯心大星。四月甲寅,月掩心大星。壬申,彗出于张;甲戌,彗出灵台。
按以上《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俱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按《册府元龟》:乾化二年四月甲寅夕,月掩心大星。丙辰,敕:近者星辰违度,式在修禳,宜令两京及宋、魏州取此月至五月禁断屠宰。仍各于佛寺开建道场,以迎福应。五月丁亥,以彗星谪见,诏两京见禁囚徒大辟罪以下,递减一等,限三日内疏理讫闻奏。
乾化三年五月,天狗堕。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蜀·高祖本纪》:永平三年五月,天狗堕于成都。鸡鸣时,有声如雷,电光流数丈,或明或灭。占曰:其下杀万人。
末帝贞明元年,彗见。
按《五代史·梁末帝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唐后主本纪》:乙亥,岁、彗出五车,色白,长五尺。夏六月,转见西方,犯太微,六十日灭。
龙德三年,彗星见。
按《五代史·梁末帝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蜀·后主本纪》:乾德五年十月,彗星见舆鬼,长丈馀。
后唐
庄宗同光二年六月甲申,众星交流。丙戌,众星交流。八月戊子,荧惑犯星。
按《五代史·唐庄宗本纪》:同光六年九月壬子,置水于城门,以禳荧惑。 按《司天考》云云。
按《册府元龟》:同光二年九月,有司上言:以八月二日夜,五鼓四筹,荧惑犯星二度,星周之分,请以法禳之。于京城四门悬东流水一罂,兼令关坊都市严备盗火,止绝夜行。从之。
同光三年三月丙申,荧惑犯上相。七月甲子,荧惑犯左执法。六月甲子,太白昼见。丙寅,岁犯右执法。己巳,太白昼见。庚寅,众星流,自二更尽三更而止。辛卯,众小星流于西南。九月丁未,天狗堕,有声如雷,野雉皆雊。丙辰,太白、岁相犯。
按《五代史·唐庄宗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按《十国春秋·前蜀·张云传》:云,唐安人。立朝謇谔,不为苟容,历官右补阙。咸康元年,彗星见井鬼之次,司天言:宜修德以弭大灾。后主诏于王化局,置道场禳之。云上疏言:百姓怒气上彻于天,故结为彗星。彗者,除旧布新之义,斯乃亡国之兆,岂祈祷所可免。后主怒,流之秦州。
明宗天成元年春三月,恶星入天库,流星犯天棓。四月庚戌,金犯积尸。六月乙未,众小星交流。七月己未,月犯太白。庚申,太白昼见。乙丑,月入南斗魁。八月癸
卯,太白犯心大星。乙巳,月犯五诸侯。辛亥,荧惑犯上将。九月丁巳,月犯心大星。己巳,月犯昴。庚午,荧惑犯右执法;己卯,犯左执法。十月戊子,荧惑犯上相。丙午,月掩左执法。十一月丁丑,月晕匝火、木。戊寅,月犯金、木、土。十二月戊戌,荧惑犯氐。乙巳,月掩庶子。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按《庄宗神闵敬皇后刘氏传》:三月,客星犯天库,有星流于天棓。占星者言:御前当有急兵,宜散积聚以禳之。宰相请出库物以给军,庄宗许之,后不肯,曰:吾夫妇得天下,虽因武功,盖亦有天命。命既在天,人如我何。宰相论于延英,后于屏间耳属之,因取妆奁及皇幼子满喜置帝前曰:诸侯所贡,给赐已尽,宫中所有惟此耳,请鬻以给军。宰相惶恐而退。及赵在礼作乱,出兵讨魏,始出物赉军,军士负而诟曰:吾妻子已饿死,得此何为。
天成二年正月甲戌,荧惑、岁相犯。二月辛卯,荧惑犯键闭。三月戊午,月掩鬼。庚申,众小星流于西北。己巳,荧惑犯上相。乙亥,月入羽林。四月丁亥,月犯右执法;癸卯,月入羽林。六月辛丑,荧惑犯房。八月庚子,月犯五诸侯。九月壬子,岁犯房。庚申,月入羽林;壬申,月犯上将。十月壬午,月犯五诸侯。十一月乙卯,月入羽林。天成三年春正月壬申,金、火合于奎。四月丁酉,月犯五诸侯;五月丁巳,月掩房距星;六月乙酉,月掩心庶子;癸巳,月入羽林。自正月至于是月,宗人、宗正摇不止。七月乙卯,月入南斗魁。闰八月癸卯朔,荧惑犯上将。戊申,月犯南斗。乙卯,荧惑犯右执法。庚戌,太白犯右执法。九月庚辰,土、木合于箕。辛巳,金、火合于轸。十月庚午,彗出西南。十一月戊子,月掩轩辕大星。乙未,太白犯填,月掩房。十二月壬寅朔,荧惑犯房,金、木相犯于斗。
天成四年正月癸巳,月入南斗魁。二月辛酉,月及火、土合于斗。三月壬辰,岁犯牛。七月丁丑,月入南斗。九月丙子,荧惑入哭星。
按以上《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长兴元年六月乙卯,太白犯天樽。八月己亥,月犯南斗。乙卯,月犯积尸。九月辛酉朔,众小星交流而陨。十一月壬戌,荧惑犯氐。十二月丙辰,荧惑犯天江。
长兴二年正月乙亥,太白犯羽林。庚辰,月犯心距星;二月丁未,月犯房。四月甲寅,荧惑犯羽林。五月癸亥,太白昼见。闰五月乙巳,岁昼见。八月丁巳,辰犯端门。九月丙戌,众星交流;丁亥,众星交流而陨。戊子,太白昼见。十一月丙戌,太白犯键。
长兴三年四月庚辰,荧惑犯积尸。九月庚寅,太白犯哭星。十月壬申,太白昼见。十一月己亥,太白犯壁垒。长兴四年五月癸卯,太白昼见。六月庚午,众星交流。七月乙亥朔,众星交流。九月辛巳,太白犯右执法。按以上《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俱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悯帝应顺元年二月丁酉,众星流于西北。四月改元。
清泰元年五月己未,太白昼见。六月甲戌,太白犯右
执法。九月辛丑,众星交流。冬十一月丁未,彗出虚、危,扫天垒及哭星。
按以上《五代史·唐悯帝本纪》俱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后晋
高祖天福元年三月壬子,荧惑犯积尸。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按《十国春秋·后蜀·胡韫传》:韫精天官之学。明德初,除司天少监。三年,会荧惑犯积尸,后主以积尸,蜀分也。惧,欲禳之,召韫问焉。韫对曰:按十二次起,井五度至柳八度,为鹑首。一次鹑首,秦分也。蜀虽属秦,乃极南之,表尔前世,火入鬼,其应多在秦、晋。咸和九年三月,火犯积尸。四月,雍州刺史郭权见杀。义熙十四年,火犯鬼。明年,雍州刺史朱龄石见杀。而蜀皆无事。后主乃止。
天福二年,星孛于北方。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陆游·南唐书》:烈祖升元元年十二月丙午,有星孛北方。
天福三年五月,月犯上将。大星流东方。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三年五月壬子,月犯上将。
按《陆游·南唐书》:先主升元二年春三月壬申,大星流于东方。六月庚辰,日入太微西华门,犯右执法。辛巳,犯东垣上相。
天福四年四月辛巳,太白犯东井北辕。甲午,太白犯五诸侯。五月丁未,太白犯舆鬼中星。九月癸未,月掩毕。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按《陆游·南唐书》:升元三年二月甲午,月犯南斗第六星。夏四月,荧惑犯月。秋七月甲寅,岁星昼见。
按《十国春秋·后蜀·后主本纪》:广政二年,太白昼见。天福五年八月,月掩岁星。十月,月与火、土、木聚于斗。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陆游·南唐书》:升元四年秋八月丁卯,月掩岁星。冬十月癸巳朔,月、荧惑、填、岁星聚于南斗。
天福六年八月,有星孛于天市甚久。九月,有星孛于天市。
按《陆游·南唐书》:升元五年八月,有星孛于天市,长数尺,七十日没。秋九月壬子,有星孛于天市。
天福七年,月犯填,荧惑犯房。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陆游·南唐书》:升元六年春正月甲子,月犯填星,退行在毕。六月庚辰,荧惑犯房次将。
出帝天福八年八月丙子,荧惑犯右掖。十月庚戌,彗出东方。丙辰,荧惑犯进贤。十一月庚子,月犯房。
按《五代史·晋出帝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按《陆游·南唐书》:嗣主保大元年冬十月庚戌,有星孛于东方。
开运元年二月壬戌,太白犯昴。己巳,荧惑犯天钥。四月丁巳,太白犯五诸侯。七月庚辰,月犯荧惑。壬午,月入南斗。甲申,太白犯东井。八月甲辰,荧惑入南斗。九
月丙子,月入南斗。乙酉,月食昴。庚寅,月犯五诸侯。十月癸卯,月入南斗。十一月辛巳,月犯昴。十二月癸丑,太白犯辰。
开运二年七月乙未朔,月犯角;壬寅,月犯心前大星。庚戌,岁犯井钺。八月甲戌,岁犯东井。九月己酉,月犯昴。甲寅,太白犯南斗魁。十一月甲午朔,太白犯哭星。癸丑,月掩角距星;戊午,月犯心后星。
按以上《五代史·晋出帝本纪》俱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开运四年四月,太白昼见。七月,彗见。
按《五代史·晋出帝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唐元宗本纪》:保大五年四月丙子,太白昼见。七月丁丑夜,有彗出东方,近浊,其尾扫太微,及长垣,至次月壬辰乃没。
后汉
高祖天福十二年四月丙子,太白昼见。十月己丑,太白犯亢距星。十一月壬戌,月犯昴。乙亥,月掩心大星;己卯,月犯南斗。
按《五代史·汉高祖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隐帝乾祐元年四月甲午,月犯南斗。六月乙未,月入南斗。七月甲寅,月掩心庶子星。八月乙酉,填犯太微西垣。戊戌,岁犯右执法。九月丁卯,月掩鬼。十月丁丑,
岁犯左执法。
按《五代史·汉隐帝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按《陆游·南唐书》:保大五年秋闰七月丁丑夜,有彗出东方,近浊,其尾迹近侧扫少微,及长垣,至八月壬辰乃没。
乾祐二年四月壬午,太白昼见。六月壬午,月犯心;丙戌,月犯天关;八月乙亥,月掩房次将。九月壬寅,太白犯右执法。庚戌,太白犯填。辛酉,填犯右执法。丁卯,太白犯岁。填自元年八月己丑入太微垣,犯上将、执法、内屏、谒者,勾己往来,至是岁十一月辛亥而出,四百四十三日。甲寅,月犯昴。
按《五代史·汉隐帝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乾祐三年二月甲戌,月犯昴。六月乙卯,填犯左掖。七月甲申,荧惑犯司怪。八月癸卯,太白犯房;庚戌,太白犯心大星。十月辛酉,月犯心大星,太白犯木。
按《五代史·汉隐帝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按《陆游·南唐书》:保大七年夏四月壬申,太白昼见。
后周
太祖广顺元年二月丁巳,岁犯咸池。己未,荧惑犯五诸侯。三月甲子,岁守心。己卯,荧惑犯鬼;壬午,荧惑犯天尸。四月甲午,岁犯钩钤。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按《陆游·南唐书》:保大九年夏五月辛未,有星大如五升器,自西南流,坠西北,光烛地,声如雷。
广顺二年二月庚寅,太白经天。七月乙丑,荧惑犯井钺;八月乙未,荧惑犯天樽。九月辛酉,荧惑犯鬼。庚辰,太白掩右执法。十月壬辰,太白犯进贤。广顺三年四月乙丑,荧惑犯灵台;五月辛巳,荧惑犯上将;丙申,荧惑犯右执法。七月乙酉,月犯房。
按以上《五代史·周太祖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世宗显德元年正月,星坠。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显德元年正月庚寅,有大星坠,有声如雷,牛马皆逸,京城以为晓鼓,皆伐鼓以应之。
显德三年正月壬戌,有星孛于参。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显德四年,月食牛女间。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南汉·中宗本纪》:乾和十五年,帝闻唐兵屡为周人所败,忧形于色,遣使入贡中朝,复为湖南隔之。乃治战舰,修武备,既,而曰:吾身得免幸矣,何暇虑后世哉。又常自言:知星会月食,牛女间出书。占之曰:吾当之矣。因纵酒,为长夜之饮。
辽
太祖天显元年秋七月,星陨。
按《辽史·太祖本纪》:天显元年秋七月甲戌,上不豫。是夕,大星陨于幄前。辛巳,上崩。
天显九年夏五月,星昼陨。九月,星陨。
按《辽史·太宗本纪》:九年五月癸丑,大星昼陨。九月庚子,西南星陨如雨。
太宗会同四年九月壬申,有星孛于晋分。
按《辽史·太宗本纪》云云。
大同元年,星陨。
按《辽史·太宗本纪》:大同元年四月丙辰朔,发自汴州。次赤冈,夜有声如雷,起于御幄,大星复陨于旗鼓前。
穆宗应历十一年二月,老人星见。十一月,岁星犯月。按《辽史·穆宗本纪》:应历十一年春二月丙辰,萧思温奏老人星见,乞行赦宥。冬十一月,岁星犯月。
应历十三年二月,老人星见。
按《辽史·穆宗本纪》云云。
应历十五年正月,老人星见。
按《辽史·穆宗本纪》云云。
圣宗统和元年冬十月癸未,司天奏老人星见。
按《辽史·圣宗本纪》云云。
统和三年七月丙寅,老人星见。
按《辽史·圣宗本纪》云云。
统和八年春三月,金、火𩰚。六月,月掩天驷。十一月,太白昼见。
按《辽史·圣宗本纪》:八年春三月庚辰,太白、荧惑𩰚,凡十有五次。六月甲寅,月掩天驷第一星。十一月丁酉,太白昼见。
统和十二年六月,太白、岁星相犯。
按《辽史·圣宗本纪》云云。
开泰三年春正月丁酉,彗星见西方。
按《辽史·圣宗本纪》云云。
道宗咸雍元年八月,客星犯天庙。十一月,星逆行。十二月,荧惑与月并行。
按《辽史·道宗本纪》:咸雍元年八月丙申,客星犯天庙,诏诸路备盗贼,严火禁。十一月壬戌,有星如斗,逆行,隐隐有声。十二月壬子,荧惑与月并行,自旦至午,咸雍二年三月壬午,彗星见于西方。
按《辽史·道宗本纪》云云。
咸雍三年秋七月,荧惑昼见。
按《辽史·道宗本纪》:三年七月辛丑,荧惑昼见,凡三十五日。
大安二年二月,太白犯岁星。
按《辽史·道宗本纪》云云。
寿隆三年秋七月乙巳,彗星见西方。
按《辽史·道宗本纪》云云。
[book_title]第四十六卷
第四十六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二十
宋一〈太祖建隆三则 乾德六则 开宝九则 太宗太平兴国七则 雍熙四则 端拱二则 淳化五则 至道三则 真宗咸平六则 景德四则 大中祥符九则 天禧五则 乾兴一则〉
庶徵典第四十六卷
星变部汇考二十
宋一
太祖建隆元年,星变。
按《宋史·太祖本纪》:建隆元年六月癸酉,有星赤色,出心。甲申,有星赤色,出太微垣,历上相。 按《天文志》:十月癸酉,荧惑犯进贤。十一月乙卯,荧惑犯氐。 又按《志》:正月甲子,太白犯荧惑于娄。十月壬申,又相犯于轸。 又按《志》:正月戊午,有星出东北方,青赤色,北行,初小后大,尾迹断续,光烛地。四月,有星出天市垣。六月癸酉,有大星赤色,出心大星。甲申,有星赤色,出太微垣,历上相。乙未,有大星色赤,流虚东北。九月癸亥,有星出昴。甲子,有星如缶,出卯,光明烛地。十二月戊辰,有星青赤色,出参旗西南,慢行而没,苍光烛地。建隆二年,星变。
按《宋史·太祖本纪》:二年五月乙丑,天狗堕西南。 按《天文志》:十一月癸未,月犯岁星。 又按《志》:四月乙巳,岁星犯左执法。五月己丑,犯东井。十月乙巳,犯亢。又按《志》:八月戊申,荧惑犯哭星。九月乙酉,犯壁垒阵。
又按《志》:九月丁丑,太白犯南斗。 又按《志》:十二月
己酉,客星出天韨垣宗人星东,微有芒彗。 又按《志》:五月己丑,天狗堕西南。〈按《本纪》作乙丑,互异。〉
建隆三年,星变。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二月乙巳,月犯岁星。 又按《志》:四月壬辰,月犯舆鬼。庚子,犯氐。五月甲子,犯左执法。六月丙申,犯房第一星。十二月庚戌,入南斗魁。 又按《志》:十月甲辰,荧惑犯氐。十二月庚戌,入天籥。 又按《志》:十一月壬申,岁星与荧惑合于房。 又按《志》:十一月甲戌,荧惑犯岁星于房。又按《志》:正月辛未,客星西南行入氐宿,二月癸丑,至七月没。 又按《志》:六月丁酉,有星出天市,入南斗魁。
乾德元年,星变。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乾德元年二月丙午,有星如桃,色赤,出弧矢东南没,有光明。
乾德二年,星变。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二月乙丑,有星黄白色,出太微五帝南,速行至外厨没,其体散落,光烛地。
乾德三年,星变。
按《宋史·太祖本纪》:三年八月辛酉,寿星见。 按《天文志》:九月乙亥,荧惑犯司怪。 又按《志》:八月庚申,太白犯太微上相。 又按《志》:八月辛酉,老人星见。 又按《志》:六月丁巳,有星如桃,色黄赤,出北斗魁,经太微垣北,过角宿西,渐大,行五尺馀,没,尾迹凝天有光明。十二月丁巳,有星出天河,青白色,南行至天仓没,初小后大,光烛地。
乾德四年,星变。
按《宋史·太祖本纪》:四年五月辛卯,荧惑犯轩辕。六月甲午,月犯心前星。 按《天文志》:二月癸卯,月犯五车。
又按《志》:四月壬子,荧惑入舆鬼,犯积尸。五月辛卯,
犯轩辕。 又按《志》:六月辛丑,太白犯右执法。 又按《志》:六月甲辰,太白犯荧惑于张。 又按《志》:六月己亥,太白与荧惑合于张。 又按《志》:八月乙卯,老人星见。
又按《志》:正月乙未,有星出天社,青白色,速行,尾迹
三丈馀,初小后大,没,有光明。四月甲寅,有星出天乳,青赤色,东南行,贯房没,光烛地。闰八月己丑,有星出天船,青白色,西南速行,没于文昌。
乾德五年,星变。
按《宋史·太祖本纪》:五年三月,五星聚奎。 按《天文志》:正月壬子,月犯南斗魁。七月下未,犯昴。十月己巳,掩昴。 又按《志》:九月戊申,荧惑犯舆鬼。十二月戊辰,犯五诸侯。 又按《志》:八月辛酉,太白犯右执法。 又按《志》:三月,五星如连珠,聚于奎、娄之次。
按《铁围山丛谈》:太祖皇帝,应天顺人,肇有四海,受禅行八年矣。当乾德之五祀,而五星聚奎明,大异常奎,下当曲阜之墟也。时,太宗适为兖海节度使,则是太宗再受命之祥。此所以国家传祚圣系,皆自太宗应符。既同乎汉祖,而卜年,宜过于周历矣。
乾德六年,星变。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正月戊申,老人星见。
开宝元年,星变。
按《宋史·太祖本纪》:开宝元年六月丁丑,太白昼见。戊寅,复见。 按《天文志》:正月辛卯,月犯昴。 又按《志》:五月壬子,荧惑犯太微上将。六月壬戌,掩心大星。 又按《志》:十一月庚寅,太白犯房。 又按《志》:六月丁丑,太白昼见。戊寅,复见。 又按《志》:正月壬寅,岁星与填星、太白合于娄。 又按《志》:七月戊子,有星出大角,青白色,北行没,明烛地。九月戊子,有星出文昌,赤黄色,东北速行而没。
开宝二年,星变。
按《宋史·太祖本纪》:秋七月乙亥,寿星见。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丙戌,月犯昴。 又按《志》:七月乙亥,荧惑犯舆鬼。八月戊寅,掩积尸。 又按《志》:七月丁亥,老人星见。 又按《志》:六月己卯,有星出河鼓,慢行,明烛地。开宝三年,星变。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九月乙卯,月犯填星。 又按《志》:六月乙未,月犯东井。十月癸未,犯天关。 又按《志》:八月壬辰,荧惑犯房。 又按《志》:五月庚戌,太白与填星合于毕。六月乙未,与岁星合于东井。 又按《志》:九月庚午,广州民见众星皆北流。按《陆游·南唐书》:开宝三年夏,太白昼见。
开宝四年,星变。
按《宋史·太祖本纪》:四年八月辛卯,景星见。 按《天文志》:四月己巳,太白犯东井。 又按《志》:十月甲辰,太白犯荧惑于牵牛。 又按《志》:八月辛卯,有星出织女,西北行,尾迹三丈馀,没,久有声。
开宝五年,星变。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七月庚辰,月犯东井。 又按《志》:二月己卯,荧惑退入太微,犯上相。七月甲子,入氐。 又按《志》:七月乙丑,填星犯东井。
又按《志》:十一月己未,太白犯哭星。 又按《志》:十月
甲辰,太白与荧惑合于牵牛。 又按《志》:八月乙巳,有星出王良,西北行,四丈馀,有声而散。
开宝六年,星变。
按《宋史·太祖本纪》:六年冬十月戊子,流星出文昌、北斗。 按《天文志》:三月丁巳,月犯毕大星。
开宝七年,星变。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九月甲午,有星出室,西北行,星体散落有声,明烛地。
开宝八年,星变。
按《宋史·太祖本纪》:八年六月甲子,彗出柳,长四丈,辰见东方。 按《天文志》:六月甲子,彗星出柳,长四丈,辰见东方,西南指,历舆鬼至东壁,凡十一舍,八十三日而灭。
按《陆游·南唐书》:乙亥岁三月,彗出五车,色白,长五尺。夏六月,转见西方,犯太微,六十日灭。
开宝九年,星变。
按《宋史·太祖本纪》:九年六月乙卯,荧惑入南斗。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星变。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太平兴国三年七月己亥,月掩荧惑。八月甲戌,与太白合。 又按《志》:十月甲寅,有星出天船,赤黄色,至天棓,星体散落,明烛地。
太平兴国四年八月乙亥,老人星见。
太平兴国五年七月乙丑,月掩五诸侯。八月己卯,老人星见。
太平兴国六年八月戊子,太白入太微,犯右执法。己卯,老人星见。
太平兴国七年二月丙子,月犯舆鬼。三月丙申,犯昴。按以上《宋史·太宗本纪》俱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太平兴国八年,星变。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八年七月辛巳,月凌岁星。 又按《志》:三月癸未,月入南斗魁。八月戊寅,犯昴。壬午,犯舆鬼。庚寅,犯角。十月癸未,犯东井。乙巳,犯心后星。 又按《志》:七月丙寅,岁星入张。 又按《志》:七月癸亥,荧惑入舆鬼。 又按《志》:三月乙巳,荧惑犯岁星。 又按《志》:八月辛卯,老人星见。 又按《志》:二月甲辰,客星出太微垣端门东,近屏星,北行。 又按《志》:三月丙寅,有星昼出西南,当未地,青白色,尾迹二丈馀,没于东北,有光明。七月辛巳,有星如称权,没于娄。八月壬寅,有星出紫微钩陈东,赤黄色,向北速行,近北极没。 按《温仲舒传》:仲舒拜工部郎中、枢密直学士,知三班院。秋,彗星见,召对便殿,仲舒以为国家平太原以来,燕、代之交,城守年深,杀伤剽掠,彼此迭见。大河以北,农桑废业,户口减耗。凋弊之馀,极力奉边。丁壮备徭,老弱供赋。遗庐坏堵,不亡即死。邪人媚上,犹云乐输。加以兵卒践更,行者辛苦,居者怨旷。顺推恩宥,以绥民庶。太宗嘉纳之,遂赦河北。
太平兴国九年,星变。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九年正月庚申,月掩五车东南星。甲戌,入南斗魁。二月壬辰,犯七星。丁巳,犯五诸侯。丙午,犯舆鬼。五月甲寅,掩星第三星。六月壬寅,犯昴。七月甲子,又犯。癸酉,犯五诸侯第三星。九月丁未,犯南斗魁。甲子,犯昴。己巳,入舆鬼,掩积尸。十二月丙戌,掩昴。
雍熙元年,星变。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雍熙元年正月辛巳,岁星犯灵台第一星。 又按《志》:七月乙卯,荧惑入东井。十二月辛巳,逆犯轩辕第二星。 又按《志》:二月壬辰,太白犯昴。八月壬寅,犯轩辕第一星。十一月戊戌,入氐。戊午,又犯心前星。己未,又犯大星。 又按《志》:十月丁酉,有星出昴,赤色,东南蛇行,二丈馀没。雍熙二年,星变。
按《宋史·太宗本纪》:二年闰九月癸未,太白入南斗。按《天文志》:正月庚午,月入南斗魁。二月丙戌,犯舆鬼西北星。三月戊申,犯昴。四月乙丑,掩心后星。五月丙辰,犯房第二星。闰九月丁亥,掩昴。十月辛酉,犯轩辕,掩御女。 又按《志》:闰九月癸未,太白入南斗魁。 又按《志》:七月丙戌,荧惑与岁星合于轸。 又按《志》:正月壬戌,有星出东井,其大倍于金星,入舆鬼没。
雍熙三年,星变。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七月癸巳,荧惑入舆鬼。九月乙亥,犯轩辕御女星。 又按《志》:八月己酉,老人星见。
雍熙四年,星变。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十月癸卯,太白犯进贤。 又按《志》:十二月丁巳,太白与填星、岁星合于南斗魁。 又按《志》:八月辛亥,老人星见。 又按《志》:六月庚戌酉初,有星出西北,色青白,入浊,当戌地,有声如雷。八月乙亥,有星出天关东,色赤黄,尾贯月。
端拱元年,星变。
按《宋史·太宗本纪》:端拱元年八月乙卯,寿星见丙地。
按《天文志》:二月戊申,月犯填星。辛亥,犯岁星。六月
丁卯,掩填星。 又按《志》:八月壬戌,月掩建第一星。甲戌,掩建星。十二月乙亥,犯房。 又按《志》:六月己丑,荧惑入舆鬼,犯积尸。八月戊午,又犯轩辕大星。九月甲申,犯灵台。壬辰,犯太微上将。乙巳,犯右执法。十月癸亥,又犯左执法。十一月甲申,犯进贤。 又按《志》:闰五月庚寅,填星退行犯建星,相去五寸许。 又按《志》:十月辛巳,太白犯哭星。癸未,犯天垒。 又按《志》:八月乙卯,老人星见。 又按《志》:四月辛亥,有星出天津,赤黄色,蛇行,有声,明烛地,犯天津东北。闰五月辛亥丑时,有星出奎,如半月,北行而没。乙卯,有星出紫微钩陈西,色青,尾迹短,赤光照地,北行而没。九月癸丑,有星出西南,如太白,有尾迹,至中天。旁出一小星,行丈馀,又出一小星,相随至五车没。
端拱二年,星变。
按《宋史·太宗本纪》:二年七月戊子,有彗出东井,上避正殿,减常膳。八月丙辰,大赦,是夕,彗不见。冬十月,以岁旱、彗星谪见,诏曰:朕以身为牺牲,焚于烈火,亦未足以答谢天谴。当与卿等审刑政之阙失、稼穑之艰难,恤物安人,以祈元佑。 按《天文志》:四月辛酉,月犯角左星。 又按《志》:二月辛未,荧惑退行犯亢。六月壬申,犯氐东南星。八月丙寅,犯天江。十一月庚辰,犯哭星。十二月己巳,犯房,又犯钩钤。 又按《志》:五月己亥,太白犯毕右股第一星。六月乙卯,犯天关。七月壬申,犯舆鬼东南星。八月壬子,犯轩辕大星。九月庚辰,犯左执法。 又按《志》:正月丁亥,辰星犯岁星于须女。十一月壬辰,荧惑犯岁星。 又按《志》:九月乙巳,填星与荧惑合于危。 又按《志》:八月己亥,老人星见。 又按《志》:七月戊子,彗星又出东井积水西,青白色,光芒渐长,辰见东北,旬日夕见西北,历右摄提,凡三十日至亢没。 又按《志》:七月丁亥,客星出北河星西北,稍暗,微有芒彗,指西南。 又按《志》:四月辛亥戌时,有星出东南,色白,坠于氐、房间。壬申,有星出渐台,血色赤,东南急行,掩左旗,过河鼓没。
按《玉海》:端拱二年,赵普为相,因星变言司天谄谀,请诘其情。
淳化元年,星变。
按《宋史·太宗本纪》:淳化元年六月庚午,太白昼见。秋七月丁丑,太白复见。九月辛巳,荧惑入太微垣。十月乙巳,荧惑陵左执法。十一月戊戌,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四月丙辰,月犯角大星。七月甲午,犯毕。丙辰,掩毕左股第二星。九月辛巳,犯牵牛。十一月乙未,犯角大星。 又按《志》:八月戊申,荧惑犯轩辕大星。壬申,犯灵台。九月庚辰,犯太微上将。壬辰,犯右执法。癸巳,又犯左执法。 又按《志》:六月庚申,太白犯太微垣,入端门。 又按《志》:六月庚午、七月丁丑、十一月戊戌,太白皆昼见。 又按《志》:十一月丙申,月与荧惑合。 又按《志》:八月丁卯,老人星见。 又按《志》:正月辛巳,客星出轸宿,逆至张,七十日,经四十度乃不见。 又按《志》:九月辛巳,有星出羽林,色青,南行,光夺月。十二月壬午,流星出天关,南行,历东井、郎位、摄提,至大角东北坠于地,光芒四照,声如隤墙。
淳化二年,星变。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六月己丑,月犯岁星。 又按《志》:四月庚辰,月犯氐东南星。六月乙亥,入氐。十二月乙亥,犯毕。丙戌,入氐。 又按《志》:正月丙戌,荧惑犯房第一星。四月丁亥,犯天江。 又按《志》:三月癸丑,太白犯岁星于娄。 又按《志》:正月癸丑,填星与太白合于须女。 又按《志》:三月癸丑,太白与岁星合于娄,太白在南。 又按《志》:八月辛未,老人星见。 又按《志》:正月丙申,有星出水府西,色赤黄,经参旗分为三星,相从至天苑东没,光烛地。七月癸酉,有星出云雨侧,色青白,缓行三尺馀,没。
淳化三年,星变。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三月癸亥,月与太白合。九月戊午,掩荧惑。十二月甲申,与荧惑合。 又按《志》:十一月癸卯,月入毕,掩大星。乙卯,入氐。
又按《志》:十月乙巳,荧惑犯左执法。十一月己亥,荧
惑入氐。 又按《志》:九月辛丑,太白犯右执法。癸卯,犯太微端门。十月壬午,入氐。 又按《志》:正月丙辰,太白与荧惑合于娄,岁星在胃。 又按《志》:八月戊寅,老人星见。 又按《志》:三月己酉未时,西北方有星西北速行,色青白,有尾迹。四月己卯,有星出文昌,西南速行至柳,分为二星而没。六月己丑,有星出天市垣屠肆东,色青白,西北慢行丈馀,分为三星,从而没。
淳化四年,星变。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十月癸未,月与辰星合。 又按《志》:九月癸巳,月掩牵牛。闰十月丁未,月入太微端门。 又按《志》:四月戊辰,荧惑入羽林。丙子,犯氐。 又按《志》:十月乙丑,太白犯南斗魁第二星。 又按《志》:九月己卯,老人星见。 又按《志》:五月乙未平明,有星东南出南斗,色青白,西北行而没。淳化五年,星变。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二月己亥,月犯岁星。 又按《志》:正月丙寅,月犯轩辕大星。五月丁未,入毕。十月庚子,凌轩辕大星。丙午,入氐犯东北星。 又按《志》:三月甲戌,荧惑犯东井西垣第一星。十月己未,入氐。十一月癸丑,犯房第一星。 又按《志》:六月丙午,太白、岁星相犯于柳。十一月丙子,太白犯辰星于虚。 又按《志》:六月丙午,岁星与太白合于柳。又按《志》:八月乙丑,老人星见。 又按《志》:八月己酉,常星未见,有星出东方,色青白,东北慢行,至浊没,大约出奎、娄间。九月庚午,有星出昴北,缓行,过卷舌,至砺石没。
至道元年,星变。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至道元年三月乙卯,月犯岁星。 又按《志》:六月辛巳,月入太微。十一月乙卯,犯毕大星。甲子,入太微。 又按《志》:十一月庚戌,岁星犯右执法。 又按《志》:三月癸巳,太白凌东井第一星。五月壬戌,太白犯轩辕大星,相去一尺许。十一月庚戌,入氐。 又按《志》:五月戊午,荧惑犯填星于奎。 又按《志》:五月庚戌,岁星与太白、太阴同度,不相犯。 又按《志》:五月乙卯,填星与荧惑合于东壁。 又按《志》:五月丙辰,太白与岁星合于七星,不相犯。 又按《志》:八月己亥,老人星见。 又按《志》:四月乙巳,常星未见,有星出心北,色青赤,急行而坠。七月癸丑,有星出危,色青白,入羽林没。
至道二年,星变。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丁卯,荧惑守昴。三月,守东井。闰七月丁亥,犯毕北小星。十月己未,入太微。甲子,入氐。十一月丁亥,又入太微。又按《志》:闰七月己亥,老人星见。 又按《志》:五月辛丑,有星出紫微北,尾迹丈馀,如彗而有声,坠于壁、室间。五月己未,日未及地五尺间,有星出中天,色赤黄,有尾迹,东行速行二丈馀,没。六月己卯,有星出牵牛西,历狗国,光芒丈馀,坠东南,及地无声。又有星出翼,贯天庙,坠于稷星东,光烛地。九月丁酉平明,有星出北方,东行三丈馀,分为三星,从而没。
至道三年,星变。
按《宋史·真宗本纪》:三年即位。八月戊申,太白犯太微。戊午,荧惑入东井。九月丁丑,二星陨西南。 按《天文志》:八月戊申,月犯填星。十二月癸丑,犯岁星。 又按《志》:九月癸未,月入轩辕。 又按《志》:十月丁巳,岁星入氐。 又按《志》:五月庚午,荧惑入太微端门。八月庚子,掩南斗魁。己未,入东井。 又按《志》:八月戊申,太白犯太微上将。 又按《志》:八月辛丑,老人星见。 又按《志》:九月丁丑,有星二,陨于西南,一出南斗,一出牵牛,有光三丈许。
真宗咸平元年,星变。
按《宋史·真宗本纪》:咸平元年春正月甲申,彗出营室北。二月癸巳,吕端等言彗出之应当在齐、鲁分。帝曰:朕以天下为忧,岂直一方耶。甲午,诏求直言,避殿减膳。乙未,虑囚,老幼疾病,流以下听赎,杖以下释之。丁酉,彗灭。 按《天文志》:三月乙丑,月犯荧惑。五月己巳,掩岁星。七月甲子,又犯。十二月甲午,犯填星。 又按《志》:六月壬辰,月入太微。 又按《志》:三月乙酉,岁星退行入氐。七月庚戌,入亢。 又按《志》:四月癸巳,荧惑入舆鬼。 又按《志》:七月癸酉,太白犯角左星。八月,犯轩辕。九月癸亥,犯南斗魁。庚辰,犯太微次将。十一月癸酉,又入轩辕。乙亥,入太微。 又按《志》:二月甲寅,太白犯填星。 又按《志》:八月癸丑,老人星见。 又按《志》:正月甲申,彗星又出营室北,光芒尺馀,至丁酉,凡十四日灭。
咸平二年,星变。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二月戊子,月犯太白。十一月乙未,犯荧惑。 又按《志》:八月戊午,月入南斗魁。九月癸巳,犯右执法。辛巳,犯轩辕。十月癸亥,犯昴。庚午,入太微屏星。 又按《志》:十一月戊申,荧惑退行犯舆鬼。 又按《志》:七月辛巳,填星犯毕。又按《志》:正月己卯,太白入南斗魁。四月己未,入太微,犯次将,守屏星。甲子,又入。六月丁丑,入东井。 又按《志》:八月癸亥,老人星见。
咸平三年,星变。
按《宋史·真宗本纪》:三年六月己未,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二月壬子,月犯太白。九月辛丑,又犯。 又按《志》:二月乙丑,月犯心中星。五月壬午,犯右执法。戊子,犯心中星。丙申,犯太微上相。六月丁未,与荧惑犯右执法。辛未,入毕。九月庚子,入太微。十月己巳,犯角右星。十二月丙寅,掩心。 又按《志》:二月癸酉,荧惑犯舆鬼。四月辛酉,犯轩辕大星。六月丁未,犯右执法。 又按《志》:二月甲寅,太白犯昴。八月己未,犯轩辕大星。九月壬午,犯右执法。 又按《志》:六月己未,太白昼见经天。
又按《志》:四月癸亥,辰星掩太白。 又按《志》:八月丁
卯,老人星见。
咸平四年,星变。
按《宋史·真宗本纪》:四年十二月丙寅,太白昼见南斗。
按《天文志》:十月辛酉,月掩荧惑。十一月己丑,又犯。又按《志》:正月戊子,月犯太微上将。丁酉,犯南斗魁。
四月丁未,又犯。六月癸丑,掩房次相。八月乙巳,犯心后星。丙寅,犯轩辕大星。九月乙亥,犯南斗魁。丁酉,犯角大星。十月乙丑,犯五车。十一月乙未,犯心后星。十二月庚戌,犯五车。己未,犯角。壬戌,犯心前星。 又按《志》:八月甲子,荧惑犯舆鬼。十月庚子,犯轩辕。十一月庚寅,犯太微上将。 又按《志》:六月丙申,填星犯东井。十月辛丑,犯井钺。己未,犯东井。 又按《志》:九月乙亥,太白犯房、心。十月丙午,入南斗。闰十二月丙戌,犯角大星。己酉,犯房。辛卯,犯箕。壬辰,犯南斗魁。 又按《志》:十二月丙寅,太白昼见,在南斗。 又按《志》:八月甲子,老人星见。
咸平五年,星变。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二月癸巳,月犯岁星。 又按《志》:四月庚辰,月犯心后星。五月戊申,犯南斗魁。七月壬寅,掩箕。甲寅,犯昴。八月庚午,犯南斗魁。辛丑,掩昴。丙戌,犯五诸侯。九月丙辰,犯轩辕大星。十月壬午,犯轩辕小星。甲申,犯右执法。十二月甲申,掩心前星。 又按《志》:四月庚辰,荧惑犯太微上将。甲申,犯太微西垣。壬辰,犯右执法。七月丁巳,犯氐。八月丙子,犯房。 又按《志》:三月戊戌,填星犯钺。 又按《志》:正月丁巳,太白犯心后星。二月庚申,掩昴。壬申,掩五车。
咸平六年,星变。
按《宋史·真宗本纪》:六年五月甲午,太白昼见。八月庚午,太白昼见。十一月甲寅,有星孛于井、鬼。 按《天文志》:十一月癸卯,月犯填星。十二月庚子,又犯。 又按《志》:正月戊戌,月犯昴。辛亥,犯房上将次将、心小星。三月丁未,犯心后星。五月丙午,犯轩辕大星。七月甲寅,犯五诸侯东南星。八月甲申,犯轩辕大星。九月癸卯,犯昴。己巳,犯五车。十月庚申,犯南斗魁。丙子,犯舆鬼。十一月戊戌,犯毕。 又按《志》:七月壬寅,荧惑犯舆鬼。八月庚申,犯轩辕大星。九月戊申,犯灵台。十月己未,入太微犯上将。十一月庚寅,犯左执法。壬辰,犯进贤。甲辰,犯太微上相。十二月甲子,又犯进贤。 又按《志》:九月戊戌,填星守舆鬼。 又按《志》:四月庚辰,太白犯舆鬼。五月乙巳,犯轩辕。九月戊申,犯左执法。十一月癸巳,入氐。 又按《志》:五月甲午、八月庚午,太白皆昼见。 又按《志》:正月庚戌,太白犯填星。 又按《志》:八月丙子,老人星见。 又按《志》:十一月辛亥,旄头犯舆鬼。甲寅,有彗孛于井、鬼,大如杯,色青白,光芒四尺馀,历五诸侯及五车入参,凡三十馀日没。 又按《志》:五月乙未,有星出王良西,又出北极稍东北,至垣外没,有声如雷。六月庚午,有星昼出东北方,色黄白,有尾迹。七月壬辰,有星出昴,尾迹丈馀,色白,隐隐有声,至狼星没。十一月癸丑,有星出毕,至屏星北没,尾迹蛇行,屈曲三丈馀,久方没。十二月乙酉,威虏军有星历城西北,尾迹长数里,光照地,落蕃帐,有声如雷者三。
景德元年,星变。
按《宋史·真宗本纪》:景德元年十一月辛亥,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八月壬申,月犯填星。 又按《志》:三月庚
戌,月犯舆鬼。四月辛未,入南斗魁。五月乙丑,入太微端门,犯屏星。六月甲子,掩心后星。丙子,掩昴。戊寅,犯五车东南星。九月戊子,犯南斗魁。十二月辛丑,犯房。
又按《志》:三月丙申,荧惑犯太微上将。戊戌,犯次相。
己酉,犯执法。七月乙丑,犯氐。闰九月庚戌,犯南斗。又按《志》:闰九月丙寅,太白犯南斗。十月丙寅,犯哭。又按《志》:十一月辛亥,太白昼见。 又按《志》:八月癸酉,老人星见。 又按《志》:六月戊午,有星昼出西南方,赤黄,有尾迹,速流丈馀,没。十月戊申,天雄军有星出北方,陨于西北,光丈馀。十二月庚辰,有星出文昌,慢行西北,分为数星,至紫微垣东北没。戊子,有星出昴,至参旗,迸为数星没。
景德二年,星变。
按《宋史·真宗本纪》:二年八月辛丑,有星孛于紫微。按《天文志》:五月辛卯,月犯填星。十二月癸未,月犯岁星。 又按《志》:正月乙卯,月犯昴。七月甲寅,掩心中星。庚午,犯东井北辕。十一月庚申,犯舆鬼。辛未,犯心前星。 又按《志》:八月壬子,岁星入太微。十二月壬辰,犯天樽。 又按《志》:八月丁丑,荧惑犯轩辕大星。甲戌,犯左执法。十二月乙酉,犯氐。 又按《志》:十月丙子,填星守轩辕。 又按《志》:五月己未,太白掩心前星。六月己丑,犯南斗。七月甲寅,犯舆鬼,积尸。八月己丑,犯太微上相。 又按《志》:四月甲辰,太白昼见。 又按《志》:六月己亥,太白犯岁星。 又按《志》:八月庚辰,老人星见。又按《志》:八月甲辰,客星出紫微天棓侧,孛孛然如粉絮,稍入垣内,历御女、华盖,凡十一日没。 又按《志》:正月丙子,日未没,有星速流西南。二月己亥,有星出太微上将,光烛地。四月癸卯,有星北流入天仓,尾迹丈馀。十月戊寅,有星出太微垣内屏北,至翼分为三星,随而没,尾迹青白色。十一月壬子,有星昼出南,声如雷,光烛地。
景德三年,星变。
按《宋史·真宗本纪》:三年三月乙巳,客星出东南。五月壬寅,周伯星见。七月乙巳,太白昼见。十一月壬寅,周伯星再见。十二月癸酉,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二月己卯,月犯昴。十一月己酉,又犯。 又按《志》:十月戊寅,岁星犯轩辕大星。 又按《志》:正月己巳,荧惑犯房上相。庚午,犯次相。二月甲戌,犯钩钤。丙寅,犯房次相。三月丁未,守心。乙丑,犯钩钤。丙寅,又退行犯房次相。七月丁酉,犯天江。 又按《志》:十一月甲子,太白犯西咸。
又按《志》:五月癸亥,填星犯轩辕。九月戊辰,犯灵台。又按《志》:七月乙巳,太白昼见。庚申,又见。十二月癸
酉,又见。 又按《志》:七月戊辰,辰星犯岁星。己酉,太白犯岁星。 又按《志》:七月己酉,辰星与岁星、太白合于柳。 又按《志》:八月庚寅,老人星见。 又按《志》:四月戊寅,周伯星见,出氐南骑官西一度,状如半月,有芒角,煌煌然可以鉴物,历库楼东,八月,随天轮入浊,十一月,复见在氐。自是常以十一月辰见东方,八月西南入浊。 又按《志》:三月乙巳,客星出东南方。 又按《志》:五月乙卯,有星出天津东北、紫微垣北,分为四星,随而没,赤黄,有尾迹。六月乙亥,有星出云雨星北,至羽林天军南,迸为三星没。丁酉,有星出胃北,入天囷,迸为数星,光烛地。七月庚申,有星出灵台,有炬彗,声如雷,至南浊没,赤光烛地。十一月辛丑,有星出中台东北,速流,有声,光烛地。 按《周克明传》:克明,开宝中迁春官正。景德初,召试中书,赐同进士出身。三年,有大星出氐西,众莫能辨;或言国皇妖星,为兵凶之兆。克明时使岭表,及还,亟请对,言:臣按《天文录》、《荆州占》,其星名曰周伯,其色黄,其光煌煌然,所见之国大昌,是德星也。臣在涂闻中外之人颇惑其事,愿许文武称庆,以安天下心。上嘉之,即从其请。拜太子洗马、殿中丞,皆兼翰林天文,又权判监事。 按《张知白传》:周伯星见,司天以瑞奏,群臣伏阁称贺。知白以为人君当修德应天,而星之见伏无所系,因陈治道之要。帝谓宰臣曰:知白可谓乃心朝廷矣。
按《玉壶清话》:景德三年,有巨星见于天氐之西,光芒如金圆,无有识者。春官正周克明言:按《天箓》、《荆州占》,其星周伯,语曰:其色黄金,其光煌煌,所见之国,太平而昌。又按《元命苞》此星一曰德星,不时而出,时方朝野多欢,六合平定,銮舆澶渊,凯旋万域,赋敛无横,宜此星之见也。克明本进士,献文于朝,召试中书,赐上及第。
景德四年,星变。按《宋史·真宗本纪》:四年六月丁未,司天监言五星聚而伏于鹑火。 按《天文志》:六月壬午,月掩南斗。戊午,犯天关。七月庚午,掩氐。辛未,犯房次相。八月甲寅,犯东井。九月己巳,犯建星。十二月丙戌,犯氐。 又按《志》:闰五月己巳,岁星犯轩辕大星。九月乙亥,入太微。又按《志》:八月丙申,荧惑与岁星犯太微上将。己酉,犯右执法。十一月丙寅,犯氐。丙戌,犯西咸。 又按《志》:八月辛亥,填星入太微右掖。乙卯,又入太微。 又按《志》:九月戊子,辰星见东方在亢。 又按《志》:七月癸巳,荧惑犯岁星。八月乙未,荧惑又犯岁星。 又按《志》:九月戊子,岁星与填星合于翼。 又按《志》:七月,五星当聚鹑火而近太阳,同时伏。 又按《志》:二月己卯、八月甲午,老人星俱见。 又按《志》:三月庚申,有星昼出南方。六月丙辰,有星出北方,慢流至八谷,迸为数星没,光烛地。己未,有星出天市,分为三星,至尾没。七月辛卯,有星出败瓜南,慢流,历河鼓,入天市,至宗人东北,迸为二星没,色赤黄,有尾迹。十二月癸巳,有星出弧矢,赤黄色,尾迹丈馀,光烛地,速流入浊。
大中祥符元年,星变。
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元年秋七月庚申,太白昼见。冬十月,五星顺行同色。 按《天文志》:六月壬寅,月犯建星。八月丁未,犯毕。戊申,犯天门。己酉,掩东井。九月癸亥,掩南斗杓。十一月甲午,犯牵牛。十二月丁酉,犯毕。丙午,掩角左星。己酉,犯房上相。 又按《志》:正月甲子,岁星犯右执法。四月丁未,入太微。七月己未,又在太微。 又按《志》:九月戊辰,荧惑犯壁垒阵。 又按《志》:七月丁卯,太白犯水位。庚辰,犯舆鬼。丁亥,犯权。八月辛丑,犯轩辕大星。丁未,犯轩辕少民。 又按《志》:七月庚申,太白昼见。 又按《志》:九月壬申,太白犯填星。 又按《志》:九月乙酉,太白与岁星合于角、亢。 又按《志》:正月丁亥、八月丙申,老人星俱见。 又按《志》:二月戊申,有星十馀,急流入浊,色赤黄,有尾迹。五月辛未,有星如太白,出天市垣宗人东南,尾迹丈馀,阔三寸,向北慢流,至女床西,分为数星没。六月戊申,有星出北斗魁内,赤黄,有尾迹,稍北速行,迸为数星没。八月己丑,有星昼出中天,如太白,有尾迹,急流东南,近日没。九月乙丑,有星出天仓,急流东南,星体散落。大中祥符二年,星变。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十一月丙子,月犯岁星。 又按《志》:八月丁亥,月在氐。戊子,犯房。乙巳,在东井。九月壬申,又入东井。乙亥,犯轩辕。十月丙戌,犯建星。丁酉,犯毕。十一月丁卯,入东井。丙子,入氐。 又按《志》:十月庚戌,岁星入氐。 又按《志》:十一月乙卯,荧惑犯氐。十二月庚寅,犯东井。 又按《志》:正月辛巳,填星入太微。十月癸巳,犯进贤。十一月乙卯,犯平道。 又按《志》:八月壬寅,太白入氐。九月戊午,在心。戊辰,犯天江。 又按《志》:十一月癸亥,荧惑犯岁星。又按《志》:二月壬辰、八月乙巳,老人星俱见。 又按《志》:三月己未,有星出天津南,至离珠没,尾迹五丈馀,照地明。四月丙申,有星出八榖,有尾迹,速流而西,至五车东,迸为数星没。五月乙亥,有星昼出东方,如太白,尾迹赤黄,流至日北没。八月丙申,有星出北斗杓,西南急行,至郎将西,分为数点。九月乙丑,有星出南河,如桃,色赤,至中台没。
大中祥符三年,星变。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十月丙辰,月犯荧惑。 又按《志》:正月壬戌,月入东井。丁卯,在执法南。庚午,犯氐距星。丙子,犯牵牛。二月丁亥,犯毕。闰二月辛未,犯牵牛。三月庚辰,入太微端门。甲申,犯东井。四月甲寅,在轩辕西南。五月丁亥,在氐西北。七月戊戌,犯毕大星。八月己丑,犯毕。戊辰,犯东井。十月庚申,犯毕。乙丑,在轩辕西南。戊辰,犯左执法。庚午,入亢距星。十一月丙申,犯进贤。十二月丁巳,犯东井。 又按《志》:四月庚申,岁星退行入氐。丙子,守氐。 又按《志》:四月辛卯,荧惑犯右执法。 又按《志》:三月辛卯,填星犯进贤。五月癸卯,又犯。十一月戊寅,犯亢。 又按《志》:正月戊辰,太白犯牵牛。 又按《志》:二月辛巳、八月己酉,老人星俱见。 又按《志》:三月丁未,有星出天市宗人东北,尾迹三丈,至左旗,迸为数星没,光烛地。五月丁亥,有星出北斗魁,如桃,色青白,尾迹二丈馀。六月丁巳,有星出文昌,至上台没。乙卯,有星出传舍,如桃,色赤黄,至紫微没。壬申,有星出建星,入南斗没,赤黄,有尾迹。七月庚辰,有星出宗人西,北流入浊,光照地。八月丁未,有星出贯索,至帝席没,尾迹光明。壬戌,有星出文昌,至北极没,尾迹丈馀。九月庚辰,有星出轩辕左,入太微垣没。十月庚戌,有星出东方,赤黄,无尾迹,分为数星,稍南没。
大中祥符四年,星变。
按《宋史·真宗本纪》:四年六月丙午,太白昼见。八月乙巳,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丁丑,月犯太白。二月壬辰,月犯填星。八月丙寅,月犯太白。 又按《志》:正月壬午,月犯毕。三月乙酉,入太微。五月癸未,在氐。戊子,犯牵牛。六月庚戌,入氐。戊辰,在东井。七月戊寅,犯西咸。癸未,犯牵牛。癸巳,掩毕大星。八月乙巳,在氐。己酉,犯建。庚戌,犯牵牛。十月乙卯,犯毕。辛酉,犯轩辕御女。十一月乙酉,犯东井。十二月戊午,入太微,掩左执法。己未,在进贤西南。辛卯,入氐。 又按《志》:六月己巳,岁星犯天江。 又按《志》:三月庚寅,荧惑犯东井。五月乙亥,入舆鬼。 又按《志》:十二月壬寅,填星入氐。 又按《志》:四月甲子,太白犯舆鬼。五月戊子,犯轩辕大星。丙申,犯轩辕少民。九月己丑,犯右执法。乙未,犯左执法。十月戊申,在进贤西南。十一月丁亥,犯房上相。十二月壬戌,犯建星。 又按《志》:六月己巳,辰星犯轩辕大星。 又按《志》:六月丙午、八月乙巳,太白皆昼见。 又按《志》:十一月庚午,太白犯填星。辛未,辰星犯填星。又按《志》:正月戊寅、八月丙寅,老人星俱见。 又按《志》:正月丁丑,客星见南斗魁前。 又按《志》:二月辛亥,有星出东方,尾迹赤黄,二丈馀。四月乙丑,有星出柳,色赤黄,至翼没。五月戊子,有星出东方,赤黄色。六月壬戌,有星出东觜北,流入浊。七月壬申,有星出紫微宫,速流至天皇没。戊寅,有星自内阶流经文昌,至上台,迸为数星,随而没。十月戊午,有星出东北,入浊。又星出七星南,至天稷没,尾迹丈馀。
大中祥符五年,星变。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三月癸未,月犯填星。六月乙巳,又犯。 又按《志》:二月戊申,月入东井。壬子,入太微。癸丑,犯执法。三月庚辰,入太微,犯屏星。五月甲戌,犯太微上将。壬午,犯建。癸未,犯右执法。六月壬寅,又犯。丙午,入氐。七月丁丑,犯建星。戊寅,犯牵牛。八月己酉,犯建星。乙卯,犯毕。九月乙酉,入东井。十月庚子,犯牵牛。庚戌,犯毕。戊午,入太微。闰十月丁丑,犯毕。丙戌,入太微端门。十一月丁未,入东井。丁巳,入氐。十二月庚辰,入太微。 又按《志》:三月丁丑,岁星犯牵牛。 又按《志》:七月辛卯,荧惑犯毕。闰十月丁卯,在诸王北。 又按《志》:正月甲戌,填星守氐。九月戊辰,入氐。十月己巳,又入。 又按《志》:十月戊申,太白犯箕。十一月甲申,犯壁垒阵。 又按《志》:正月壬午,荧惑犯岁星。 又按《志》:二月戊申,有星出贯索,经库楼,迸为数星没。八月戊午,有星大小二十馀,皆有尾迹,北流。又一星光烛地,出紫微垣外,尾丈馀,阔三寸许,东北流,至传舍没。庚申,星出天耗北,尾迹十丈馀,明烛地,至文昌没。
大中祥符六年,星变。
按《宋史·真宗本纪》:六年夏四月壬午,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丙子,月犯填星。二月丙戌,犯岁星。四月辛巳,又犯。七月癸卯,又犯。十月甲申,犯太白。 又按《志》:正月壬寅,月入东井。二月己巳,又入。癸酉,犯轩辕大星。乙亥,入太微。三月壬寅,又入。四月甲子,在东井。戊辰,犯轩辕大星。庚午,入太微。犯右执法。甲戌,入氐。五月丁未,入太微。甲辰,昏度犯南斗。七月己亥,犯牵牛。庚戌,犯毕。癸丑,掩东井。八月丙戌,入太微端门。九月丁未,犯东井。甲寅,入太微。十月辛未,入毕。庚申,入太微。乙酉,入氐。十一月己亥,犯毕。壬寅,入东井。甲辰,犯舆鬼。辛亥,入氐。十二月己巳,犯东井。 又按《志》:四月乙丑,岁星犯壁垒阵。 又按《志》:正月己亥,荧惑犯毕。丁巳,犯司怪。二月甲戌,掩犯东井。三月己未,犯舆鬼。五月辛丑,犯轩辕大星。 又按《志》:六年四月癸未,填星入氐。十二月丙戌,犯东井。 又按《志》:正月丁酉,太白犯右更。五月戊午,犯天关。六月乙丑,犯罚星。辛未,犯东井。己卯,犯天樽。七月乙未,犯舆鬼。甲寅,犯轩辕大星。八月,犯建。丁丑,掩毕,又犯右执法。 又按《志》:十月壬戌,辰星入氐。 又按《志》:六年四月壬午,太白昼见。 又按《志》:乙巳,有星昼出南方,赤光迸逸,照地明。十一月丁巳,有星出太微郎位东,色赤黄,有尾迹,至轸北,迸为数星没。十二月癸亥,有星出西南,色青白,入东北没。
大中祥符七年,星变。
按《宋史·真宗本纪》:七年春正月,太史言含誉星见。七月癸卯,太白昼见。九月丙戌,含誉星再见。 按《天文志》:十二月丁丑,月犯填星。 又按《志》:二月甲子,月入东井。三月庚寅,犯天关。丁酉,入太微。四月己巳,入氐。六月庚申,入太微。甲子,入氐。丁卯,犯南斗杓。庚辰,入东井。七月丁未、九月壬寅,又入。十一月癸卯,入太微。癸亥,掩天关。 又按《志》:七月己酉,荧惑犯井钺,又犯东井。八月己卯,犯天樽。 又按《志》:三月丁未,填星犯罚。五月乙酉,填星犯键闭。丙戌,犯舆鬼。六月辛酉,犯房上将。 又按《志》:四月甲子,太白犯东井。六月甲子,犯太微上将。辛未,犯执法。七月丁酉,犯角南星。十一月戊子,入氏。 又按《志》:七月癸卯,太白昼见。 又按《志》:三月乙巳,荧惑犯岁星。 又按《志》:正月癸丑、八月己巳,老人星俱见。 又按《志》:正月己酉,含誉星见。其年九月丙戌,又见,似彗有尾而不长。 又按《志》:三月丙戌,有星出南河,大如杯,至玉井没。四月辛酉,星出钩陈,尾迹赤黄。七月丁未,有星昼出东南方,色黄,急流而北。九月辛亥,有星出军市,至柳,迸为三星没。十一月癸未,有星昼出日西南,尾迹二丈馀,阔三寸许,青白色,西流而没。己丑,有星出南河,至弧矢没,光烛地。
大中祥符八年,星变。
按《宋史·真宗本纪》:八年五月庚寅,荧惑犯轩辕。 按《天文志》:三月己亥,月犯填星。四月丙辰,掩荧惑。八月癸未,犯镇星。 又按《志》:正月己丑,月犯毕。二月己未,掩东井。乙丑,入太微。三月乙酉,掩天关,又入太微。闰六月壬寅,掩东井。七月乙卯,犯罚星。壬申,犯舆鬼。八月辛巳,入氐。壬午,犯钺。癸卯,入太微。十月壬辰,入东井。辛丑,入氐。十二月丁酉,又入。戊戌,犯房上相。 又按《志》:二月乙亥,荧惑犯五诸侯。三月辛丑,犯舆鬼。四月癸丑,掩井钺。五月丁亥,入太微。庚寅,犯轩辕大星。辛丑,犯太微上将。丙子,犯右执法。 又按《志》:七月癸酉,老人星见。 又按《志》:二月丁卯,有星出郎将北,迸为三星。四月癸丑,有星出亢西,至右摄提,迸为数星,随而没。五月乙酉,有星青白色,出人星,至腾蛇没,光烛地。丙申,有星西南流,迸为数星没,明照地。八月己亥,有星出参,南流入浊。
大中祥符九年,星变。
按《宋史·真宗本纪》:九年夏四月庚辰,周伯星见。五月庚午,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五月己巳,月犯岁星。十月戊戌,犯太白。十二月丙戌,犯荧惑。 又按《志》:正月甲寅,月在东井。庚申,犯太微右执法。二月戊子,在太微。三月甲寅,又入。四月丙子,在东井。戊寅,犯舆鬼。癸未,入太微。己丑,掩天江第二星。五月甲寅,在氐。七月乙丑,掩东井。八月丙申,犯轩辕第五星。戊戌,犯太微屏星。九月丁未,犯南斗。十月戊子,犯五诸侯。壬辰,犯太微。十一月甲子,在氐。丁卯,犯天江。十二月丁亥,入太微。 又按《志》:五月辛未,岁星失度。 又按《志》:七月丁巳,荧惑犯天樽。八月丙戌,犯舆鬼。己丑,犯积尸。十月丁丑,犯轩辕大星。十二月丁酉,又犯轩辕。 又按《志》:二月己卯,太白犯昴。甲辰,犯五车。八月癸未,犯轩辕大星。己丑,犯轩辕东南。丙申,在灵台南,相去一尺。九月丙午,犯右执法。壬子,犯左执法。 又按《志》:五月庚午,太白昼见。 又按《志》:六月甲戌,荧惑犯岁星。又按《志》:正月甲寅、八月壬午,老人星俱见。 又按《志》:四月庚子,有星昼出,赤黄色,急流西北没。
天禧元年,星变。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天禧元年正月戊申,月犯岁星。 又按《志》:三月丙午,月犯舆鬼。戊午,犯南斗杓。四月丁丑,入太微。辛巳,入氐。五月甲辰,犯太微。六月丙子,入氐。七月庚子,入太微,犯上相。九月庚申,入太微。十月甲申,犯舆鬼。戊子,入太微端门。十一月丙辰,入太微上相。十二月壬午,犯右执法。 又按《志》:五月戊戌,荧惑犯灵台。己酉,荧惑掩太微上相。丁酉,犯右执法。六月丙子,犯左执法。 又按《志》:二月癸酉,填星犯建星。 又按《志》:七月戊戌,太白犯右执法。八月甲午,犯房次相。十月己巳,入南斗。 又按《志》:四月壬辰,太白犯岁星。 又按《志》:八月癸巳,老人星见。 又按《志》:四月己巳,有星出轸,至器府北没,光照地。六月,有星出河鼓,速流至天田,迸为数星没。十二月癸巳,有星出东北,尾迹赤黄,急流西南没。
天禧二年,星变。
按《宋史·真宗本纪》:二年六月辛亥,彗出北斗魁。秋七月壬申,以星变赦天下,流以下罪减等,左降官羁管十年以上者放还京师,京朝官丁忧七年未改秩者以闻。丁亥,彗没。 按《天文志》:正月甲寅,月入氐。戊午,犯南斗距星。二月丁丑,犯太微屏星。三月乙巳,入太微。六月壬辰,入太微西垣。己亥,犯房。八月乙卯,入太微。九月癸未,入太微,犯屏星。十月庚戌,入太微。 又按《志》:五月庚寅,荧惑入东井。七月癸酉,犯舆鬼。九月辛巳,犯灵台。十月壬辰,犯太微上将。十一月丙寅,犯左执法。甲申,又犯太微上将。十二月壬辰,又犯。乙巳,入太微。己酉,犯氐。 又按《志》:正月丁巳、八月辛卯,太白俱昼见。 又按《志》:六月戊午,太白犯岁星。七月癸酉,辰星犯太白。 又按《志》:八月癸丑,岁星与荧惑合于张。 又按《志》:正月丁巳、八月辛卯,老人星俱见。又按《志》:八月乙卯,有星二,有尾迹,赤黄,一出五车,一出狼北,入浊。戊午,有星出酒旗,至明堂没,光烛地。九月戊子,有星出西南,至天园没。十一月辛酉,有星出南河,色赤黄,至柳没。
天禧三年,星变。
按《宋史·真宗本纪》:三年八月辛卯,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四月乙未,月犯荧惑。五月癸亥,又犯。九月己卯,犯岁星。 又按《志》:五月壬戌,月入太微。八月壬辰,入南斗魁。癸卯,犯昴。九月己卯,入太微。十月癸卯,犯轩辕次星。乙巳,犯右执法。丙午,犯角大星。十一月癸酉,入太微。戊寅,犯房。 又按《志》:九月壬戌,岁星入太微。丙寅,犯右执法。十一月己丑,犯右执法。 又按《志》:三月戊辰,荧惑入太微。四月己丑,又入太微,犯右执法。
又按《志》:五月丁卯,填星犯牵牛。 又按《志》:九月己
巳,太白犯左执法。十月庚寅,犯进贤。甲辰,犯亢。十一月乙卯,入氐。 又按《志》:六月辛卯,太白昼见。 又按《志》:八月己亥,老人星见。 又按《志》:六月辛亥,彗出北斗魁第二星东北,长三尺许,与北斗第一星齐,北行经天牢,拂文昌,长三尺馀,历紫微、三台、轩辕速行而西,至七星,凡三十七日没。 又按《志》:六月乙巳,有星出昴,急流至天仓没。十二月壬寅,有星出轩辕,尾迹黄,慢流至太微垣,久之,有声如雷。
天禧四年,星变。
按《宋史·真宗本纪》:四年秋七月丁巳,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二月乙未,月犯岁星。三月癸亥,又犯。七月辛亥,犯太白。八月庚子,犯荧惑。 又按《志》:正月庚辰,月掩昴。二月壬寅,犯箕。癸卯,犯南斗。三月癸亥,犯右执法。乙丑,掩角右星。戊辰,掩心后星。庚午,入南斗魁。四月乙未,掩房次将。丙申,犯天江。丁酉,犯箕。戊戌,掩南斗魁。五月癸亥,掩心后星。乙丑,入南斗魁。六月丁亥,犯角南星。十一月庚申,掩昴。丁卯,犯轩辕大星。辛未,掩角距星。闰十二月庚申,犯舆鬼。戊辰,犯房。辛未,犯南斗魁。 又按《志》:二月己酉,岁星犯右执法。三月庚申,犯舆鬼积薪,又犯哭星。五月乙丑、七月乙卯,犯右执法。 又按《志》:九月丁卯,荧惑犯灵台。庚午,犯五诸侯。十月辛巳,入太微。丁亥,犯右执法。辛丑,犯左执法。十一月丙寅,掩进贤。闰十二月辛未,入氐。 又按《志》:七月丁巳,太白掩房。己未,犯箕。庚申,入南斗魁。辛未,犯昴。八月乙酉,犯心后星。丁亥,入南斗魁。戊戌,犯昴。庚子,掩五车。 又按《志》:七月丁巳,太白昼见。 又按《志》:八月己亥,老人星见。 又按《志》:正月丁丑,有星出王良,明照地,至腾蛇没。
天禧五年,星变。
按《宋史·真宗本纪》:五年六月丙午,太白昼见。八月壬戌,荧惑犯南斗。 按《天文志》:五月辛卯,月犯填星。九月己卯,又犯。 又按《志》:正月壬午,月掩昴。甲申,掩五车东南星。壬辰,犯房上相。丙申,掩心后星。戊戌,入南斗魁。二月己未,入太微端门。三月丙午,犯太微屏星。癸巳,犯南斗。五月庚子,犯五车东南星。六月庚午,犯五诸侯。七月辛巳,掩昴。八月壬戌,犯五车西南星。九月戊子,犯昴。壬辰,犯五诸侯。乙未,掩轩辕大星。十月乙卯,掩昴。丁巳,犯五车。戊午,掩东井。 又按《志》:十二月丁未,岁星犯房。 又按《志》:三月辛卯,荧惑退行犯亢。六月甲寅,入氐。壬申,犯房。七月庚子,犯天江。八月庚戌,掩南斗魁第二星。壬戌,犯南斗。 又按《志》:六月甲寅,太白入东井。七月戊寅,犯舆鬼。壬午,犯五诸侯、箕。丙申,犯轩辕大星。八月壬子,犯太微上相。戊午,犯右执法。 又按《志》:六月丙午,太白昼见。 又按《志》:九月庚子,太白犯岁星。十月己巳,荧惑犯填星。 又按《志》:二月丙午、八月乙巳,老人星皆出丙。 又按《志》:四月丙辰,客星出轩辕前星西北,大如桃,速行,经轩辕大星入太微垣,掩右执法,犯次将,历屏星西北,凡七十五日,入浊没。 又按《志》:四月丙辰,有星出轩辕前星,大如桃,状若粉絮,犯次将,入太微垣,历屏星,凡七十五日,入浊没。己未,有星出南方,如二升器,色青赤,北流入浊,尾迹三丈许。七月辛巳,有星出文昌,光明烛地。十月乙巳,有星出天津西。
乾兴元年,星变。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乾兴元年正月丁丑,月犯昴。己卯,又犯五车东南星。辛卯,犯房。四月丙辰,犯南斗魁第二星。五月癸未,犯南斗。七月戊寅,又犯。辛卯,犯东井。癸巳,犯舆鬼。十一月己卯,犯五车。
又按《志》:正月丁丑,岁星犯键闭。二月庚午,犯房。
又按《志》:七月甲午,荧惑犯轩辕大星。九月辛未,入太微。己丑,出太微端门,犯左执法。十一月庚辰,犯亢。又按《志》:五月庚午,太白犯鬼及积尸。七月己卯,犯角。
又按《志》:十一月壬辰,太白昼见。 又按《志》:三月庚
寅,夜漏未上,星出七星,曳尾缓行,至翼没。五月己巳,星出天棓,速行入紫微极星西没。癸酉,星出张,西北入浊。壬午,星出危,赤黄,有尾迹,速行而东,炸烈如迸火,随至羽林军南没,明烛地。己丑,星出北河,至轩辕没。九月己巳,星出羽林,流至刍槁没。己丑,星出天市垣旁,缓行经天,过天市垣,至营室没。壬辰,星出营室,行至天仓没。十月丁酉,星出右旗,如太白,西南速行,至天弁没,明烛地。十一月壬辰,常星未见,有星出五车,南行至奎没。
[book_title]第四十七卷
第四十七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二十一
宋二〈仁宗天圣九则 明道二则 景祐四则 宝元二则 康定一则 庆历八则 皇祐五则 至和三则 嘉祐八则〉
庶徵典第四十七卷
星变部汇考二十一
宋二
仁宗天圣元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天圣元年正月壬申,月犯昴。丁亥,掩心大星。五月丙子,掩房。六月丙午,犯南斗魁。闰九月乙巳,犯昴。 又按《志》:八月,岁星犯牛,犯天籥。 又按《志》:正月丙寅,荧惑犯房。丁卯,犯钩钤、键闭。癸酉,犯罚。二月庚申,犯天籥。四月戊午,犯南斗魁。八月癸巳,又犯南斗距星。闰九月乙巳,荧惑犯壁垒阵。 又按《志》:正月庚午,大白犯建。 又按《志》:三月丁丑,荧惑犯岁星。 又按《志》:二月己亥,奇星见。
又按《志》:正月丙戌,星出北斗魁西,至八谷没。三月
戊辰,星出贯索,至五车没。六月戊戌,星出天弁,至建星没。己丑,星出北斗星,东北入浊没。庚寅,星出五车,至五诸侯没。闰九月癸巳,星出五车,至参没。丙申,星出东壁,至天仓没。甲辰,常星未见,星出营室,至外屏没。己酉,星出翼,南行入浊。
天圣二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二年八月甲申,太白入太微垣。按《天文志》:二月丁卯,月犯鬼,因掩积尸。四月辛未,掩房南星。六月丁卯,犯天江。戊寅,犯昴下三星。八月己卯,掩轩辕大民星。十月庚午,犯井钺。辛巳,犯氐。 又按《志》:十一月戊申,荧惑犯房。 又按《志》:二月丙戌,太白犯五车。八月庚午,太白犯轩辕东星。甲申,自右掖门行入太微。辛巳,犯太微上将。九月戊子,犯右执法。甲午,犯左执法。 又按《志》:九月戊申,太白犯荧惑。十一月壬子,辰星犯太白。 又按《志》:八月丙子,奇星见。
又按《志》:辛丑,星出五车,至毕没。六月丁卯,昼漏上,
星出中天,赤黄色,有尾迹,西南缓行入浊。辛巳,星出牵牛,南入浊。九月辛卯,星出太微,没于右执法。天圣三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三年六月壬戌,太白昼见。冬十月乙卯,太白犯南斗。十二月戊寅,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六月甲子,月犯建。丙子,犯东井。七月戊子,犯房。八月丙子,又犯。九月丁亥,犯建。十二月辛酉,犯东井。又按《志》:正月丁未,月犯荧惑。 又按《志》:五月辛卯,岁星犯壁垒阵。七月乙未,又犯。 又按《志》:正月辛卯,荧惑犯天籥。三月庚戌,又犯壁垒阵。五月辛卯,犯羽林。六月壬戌,又犯壁垒阵。七月戊子,又犯。十一月乙巳,犯外屏。 又按《志》:六月己卯,太白犯太微上将。十月乙卯,犯南斗。 又按《志》:六月壬戌、十二月戊寅,太白皆昼见。 又按《志》:五月癸未,太白、辰星相犯于井。天圣四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正月戊子,月犯东井。十月己丑,犯东井。十二月丁亥,犯毕距星。
又按《志》:正月己亥,荧惑犯天阴。二月癸酉,犯天高。
八月甲午,犯东井。九月壬申,犯氐。十二月戊寅,犯天街。 又按《志》:十月庚寅,填星犯右更。 又按《志》:七月壬申,奇星又见。 又按《志》:正月壬午,星出亢,东南流入浊。丁巳,星出灵台,至翼没。丙午,星出北斗魁,近文昌没。其夜,又有星出箕,南行入浊。四月丙寅,星出太微从官侧,南行入浊。五月辛巳,星出天市垣韨楼侧,东北流入浊。闰五月丙辰,星出天船,没于紫微钩陈侧。六月乙亥,星出土司空,东南入浊。八月乙未,星出天棓,近天仓没。九月丁未,星出王良,西北入浊。十一月丙辰,星出东井,没于南河侧。十二月丁丑,星出钩陈,没于天棓侧。戊戌,星出太微,至文昌没。
天圣五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五年五月壬寅,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七月己未,月犯岁星。八月丁亥,犯荧惑。十一月戊申,掩岁星。 又按《志》:九月癸卯,月犯建。丁巳,犯东井。十月壬申,犯牵牛中星。甲申,犯东井。辛卯,掩角南星。壬辰,入氐。十一月庚申,犯氐。 又按《志》:九月辛丑,太白犯灵台。乙巳,犯明堂。庚申,犯左执法。 又按《志》:五月壬寅,太白昼见。 又按《志》:六月辛卯,荧惑犯填星。壬辰,掩填星。 又按《志》:正月壬寅,星出天社,西南入浊。九月癸卯,星出天厨,北流入浊。丁未,星出北辰,没于天床侧。甲子,有星出北河,没于东井。
天圣六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六年四月甲申旦,有星大如斗,自北流至西南,光烛地,有声如雷。庚寅,下德音,以星变斋居,不视事五日。降畿内因死罪,流以下释之。罢诸土木工。振河北流民过京师者。 按《天文志》:九月己酉,月犯填星。 又按《志》:正月癸丑,月犯角南星。二月甲戌,犯东井。戊子,犯牵牛。六月壬申,又犯氐。七月丙辰,犯毕。己卯,犯东井。 又按《志》:八月庚午,岁星犯钺。十月丙寅,又犯。 又按《志》:三月甲辰,荧惑犯东井。又按《志》:四月甲申,夜漏欲尽,有星大如斗器,自北方至于西南,光照地,有声如雷,曳尾迹长数丈,久之,散为苍白云。 按《鞠咏传》:咏为三司盐铁判官。天圣六年夏,大星昼陨,有声如雷,咏条五事上之。
天圣七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四月庚子,月犯氐。六月庚戌,掩毕。九月壬申,犯毕距星。 又按《志》:八月己亥,岁星犯舆鬼。九月己未,犯积尸。 又按《志》:七月壬午,荧惑犯井钺。丙戌,又犯井距。 又按《志》:五月己巳,太白犯毕距星。 又按《志》:五月辛未,太白犯填星,在毕宿一度半。 又按《志》:二月乙丑,星出天乳,贯天市,入浊。
天圣八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八年六月乙巳,月犯毕。十月甲午,掩毕柄第二星。 又按《志》:九月丁未,岁星犯轩辕。 又按《志》:正月己卯,荧惑犯东井。又按《志》:四月辛亥,太白犯舆鬼。 又按《志》:四月壬寅,辰星犯鬼尸。 又按《志》:六月乙酉,太白犯荧惑。 又按《志》:二月丁酉,星出轩辕大星侧,如杯,速行至器府没。
天圣九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九年八月辛丑,月犯轩辕大星。九月壬戌,犯毕。十月戊戌,犯右执法。十一月甲申,掩毕大星。丁酉,犯氐。 又按《志》:九月,荧惑犯舆鬼。丁巳壬戌,犯积尸。 又按《志》:十月戊戌,岁星犯左执法。
明道元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明道元年秋七月丁酉,太白昼见,弥月乃灭。 按《天文志》:九月戊子,月犯填星。 又按《志》:二月丙午,月犯毕大星。六月壬戌,又犯。七月壬辰,犯东井。九月癸巳,入太微。十月乙卯,犯鬼西南星。十一月戊子,犯谒者。 又按《志》:正月辛巳,岁星掩左执法。五月戊戌,犯太微左执法。 又按《志》:正月庚子,荧惑犯舆鬼东北星。二月甲辰,掩鬼。 又按《志》:二月庚午,太白犯五车。六月乙丑,犯东井。八月壬子,掩轩辕左角。九月丙子,犯左执法。 又按《志》:七月,太白昼见三十日。 又按《志》:六月乙巳,客星出东北方,近浊,有芒彗。至丁巳,凡十三日没。 又按《志》:三月癸巳,星出中台,贯北河,入东井没,炸烈有声,明烛地。食顷,又有星出天市垣宗人侧,东流入浊。四月乙巳,星出贯索,大如杯,没于钩陈侧,光照地。八月癸亥,星出天船,近钩陈没,明烛地。乙丑,星出胃,大如杯,有尾迹,西北缓行,迸为六七小星,相随没于大陵,明烛地。丙寅,星出营室,西南速行,至危没。良久,又有星出天园,至天社没,光烛地。九月丙子,星出娄,没于云雨侧,尾迹久方散。食顷,又有星出天大将军,近奎没,尾迹久方散,明烛地。续又星出北辰,西北速行,至内阶没。又有星出天苑,没于天园,明烛地。
明道二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二年二月戊戌,含誉星见。冬十月癸巳朔,太白犯南斗。十一月癸亥,太白犯南斗。 按《天文志》:二月辛丑,月入毕口。八月己亥,入氐。九月戊子,入太微。十二月丁未,犯积尸。 又按《志》:八月癸卯,荧惑犯积尸。 又按《志》:七月癸巳,填星犯鬼。十二月壬子,又犯。 又按《志》:八月戊午,太白犯房。十月癸巳,犯南斗。十一月癸亥,又犯。 又按《志》:二月戊戌,含誉星见东北方,其色黄白,光芒长二尺许。
景祐元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景祐元年八月壬戌,有星孛于张、翼。甲子,月犯南斗。辛未,以星变,大赦,避正殿,减常膳。九月丙午,荧惑犯南斗。 按《天文志》:闰六月丁卯,月掩东咸。庚辰,犯毕。八月甲子,犯南斗。十一月庚戌,犯房。十二月壬申,入太微。 又按《志》:正月己巳,岁星犯东咸。四月丙申,犯钩钤。戊申,犯房。甲寅,掩房上相。七月戊子,犯房。 又按《志》:四月辛亥,荧惑犯太微上将。五月壬申,犯右执法。丁亥,犯左执法。八月戊午,犯房。丁卯,犯东咸。甲申,犯天江。九月丙午,犯南斗。 又按《志》:正月丁卯,填星犯南斗,又犯鬼。三月戊子,又犯。又按《志》:闰六月庚辰,太白犯填星。十一月甲寅,又犯荧惑。 又按《志》:八月壬戌夜,有星孛于张、翼,长七尺,阔五寸,十二日而没。十二月己未夜,有星出外屏,有芒气。 又按《志》:八月己卯,星出东井,行至厕星没,尾迹久方散,明烛地。乙酉,星出北斗魁,西北速行,入紫微东南垣没。又有星出文昌,西北速行,至紫微钩陈没,尾迹久方散,明烛地。九月丁亥,星出天津,如太白,青色,有尾迹,没于危。良久,星出五车,没天廪。己丑,星出东井,如太白,赤黄色,有尾迹,向东速行,至柳没,光照地。其夜,星出娄,至奎没,明烛地。十一月乙卯,星出轩辕大星侧,如太白,赤黄,向东速行,入浊,光照地。景祐二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二年冬十月庚午,荧惑犯左执法。
按《天文志》:四月丁巳,月掩太白。 又按《志》:二月丙
寅,月入太微。四月己未,犯鬼。六月丙辰,入太微。九月乙巳,又入。 又按《志》:五月丁未,岁星犯天籥。 又按《志》:七月甲午,荧惑入鬼。九月丁亥,犯牵牛。甲午,犯灵台。己亥,入太微。十月庚午,犯左执法。十二月辛亥,犯平道。戊辰,犯太微上相。 又按《志》:九月辛巳,填星犯太微上相。 又按《志》:三月壬寅,太白犯东井。四月乙卯,犯五诸侯。己巳,入鬼。九月甲午,犯右执法。十一月甲申,入氐。 又按《志》:五月丁亥,太白犯填星。九月辛巳,荧惑犯填星,在张六度。 又按《志》:正月己丑,奇星又见。 又按《志》:八月庚申,星出大陵,如太白,赤黄色,东南缓行,没于昴,尾迹久方散,明烛地。九月丙午,常星未见,星出婺女,缓行,近南斗没。十一月辛丑,星出五车,至觜觿没,明烛地。
景祐三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三年八月乙卯,月犯南斗。 按《天文志》:六月己卯,月犯氐。八月乙卯,犯南斗。 又按《志》:正月壬辰,荧惑犯亢。三月己亥,犯进贤。七月甲辰,犯房次将。九月癸巳,犯南斗。 又按《志》:十月己卯,填星犯左执法。
景祐四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四年七月戊申,有星数百西南流至壁东,大者其光烛地,黑气长丈馀,出毕宿下。 按《天文志》:六月壬午,月犯南斗魁。 又按《志》:六月癸酉,太白犯东井。七月辛丑,犯鬼。己未,犯轩辕大星。 又按《志》:七月己未,太白犯荧惑。九月辛亥,荧惑犯填星,在翼十五度。 又按《志》:闰四月癸未,夜漏未上,星出天津,大如杯,东北行入浊。己亥,星出上台,至轩辕没。五月辛亥,星出华盖,至北辰没。六月壬申,星出天津,入天市垣,至宗人没。是夜,星出王良。如太白,青白色,有尾迹,东南速行,至娄没,明烛地。己卯,星出梗河,没于亢。七月戊申,有星数百皆西南流,其最大者一星至东壁没,光烛地,久之不散。九月庚子,星出南河,东南速行,近狼星没,青白色,有尾迹如太白,明烛地。己酉,星出牵牛,如太白,青白色,西南入浊。丁卯,星出紫宫,没天棓,有尾迹,明烛地。
宝元元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宝元元年八月庚辰,荧惑犯南斗。
按《天文志》:三月己酉,月犯填星。四月庚寅,犯岁星。又按《志》:三月戊申,月入太微。四月丁丑,犯角。庚辰,
犯心前星。六月乙亥,犯心。八月辛未,犯箕。 又按《志》:正月辛丑,荧惑犯房。三月丙午,犯轩辕。六月庚午,犯心前星。七月癸卯,犯天江。八月辛未,犯南斗。九月丙申,犯天鸡。 又按《志》:四月己巳,太白犯东井。癸巳,犯舆鬼。七月甲辰,犯角南星。 又按《志》:正月戊戌,星出左摄提,如太白,赤黄色,至天市西垣没,明烛地。二月甲午,星出河鼓,至七公没。三月辛丑,星出东井,没参侧。庚戌,星出大角,至氐没。辛亥,星出北斗魁,如太白,青白色,有尾迹,东北速行入浊,光照地。四月壬申,有星出中台,如太白,青白色,有尾迹,向北速行入浊,明烛地。又星出天江,如太白,有尾迹,西南速行,至房没。八月壬申,星出东井,如太白,东北速行,没舆鬼,明烛地。十月壬午,星出天津,至营室没。己丑,星出东井,如太白,赤黄,有尾迹,至狼侧没,明烛地。十一月癸丑,星出中台,至轩辕没。
宝元二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五月癸卯,月犯心大星。十月壬戌,月犯南斗。 又按《志》:正月庚申,星出翼,如太白,行至角没。三月癸丑,星出右旗,赤黄,有尾迹,向南速行,没于建星,明烛地。五月庚戌,星出房,至积卒没。闰十二月甲寅,星出文昌,如太白,有尾迹,西北速行,至五车没,明烛地。
康定元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康定元年二月辛卯,月、太白俱犯昴。十一月壬戌,有大星流西南,声如雷者三。 按《天文志》:四月辛卯,月犯轩辕大星。七月癸亥,犯南斗。十一月己巳,犯轩辕御女。十二月己丑,犯昴。 又按《志》:六月丁未,岁星犯井钺。七月戊午,岁星犯东井。十月庚子,又犯。 又按《志》:正月乙酉,荧惑犯建星。 又按《志》:三月戊寅,填星犯平道。 又按《志》:正月乙酉,太白犯昴。六月丁未,犯东井。 又按《志》:九月壬申,辰星犯填星。 又按《志》:三月戊寅,有星出文昌,如太白,青白色,北行入浊。四月丁未,有星出紫宫东垣上卫侧,至北辰没。癸丑,星出北斗,北行入浊。六月庚戌,星出天弁,西北入浊,明烛地。九月戊寅,星出天船,东行,入五车没。十月壬辰,星出天津,速行至紫宫西垣没。壬戌,中天有星大如杯,赤黄,有尾迹,西南速行,没于浊,光照地,良久,有声如雷。十一月乙亥,星出文昌,北行,入浊,明烛地。
庆历元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庆历元年秋七月丙辰,月掩心后星。戊午,月掩南斗。八月庚子,月掩岁星。 按《天文志》:八月庚子,月掩岁星。十月丙申,月犯填星。 又按《志》:正月辛未,月犯房次将。六月庚子,犯昴。癸卯,犯东井。七月丙辰,掩心后星。戊午,掩南斗天相。八月庚子,犯积尸。九月己巳,犯轩辕御女。 又按《志》:八月庚辰,岁星犯鬼。丙戌,犯积尸。十一月癸酉,犯舆鬼。 又按《志》:八月癸未,星出天船,如太白,东北速行入浊,青白色,明烛地。己亥,星出奚仲,大如杯,色青白,西南缓行,没于天津侧,明烛地。辛丑,有星经天廪,东南缓行入浊。乙巳,夜漏未上,星出营室,如太白,东行入浊,青白色。九月己酉,星出奎,如太白,有尾迹,西行,没于东壁,明烛地。丙辰,星出毕,如太白,有尾迹,西北速行,至王良没。丁卯,星出北辰,如太白,北行入浊,明烛地。戊辰,星出壁垒阵,如太白,赤黄,有尾迹,西南入浊,明烛地。庆历二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二月甲申,月犯舆鬼。四月戊子,犯房次将。 又按《志》:四月乙酉,岁星犯舆鬼。庚寅,犯积尸。 又按《志》:二月庚子,星出房,如太白,赤黄,有尾迹,西南速行,入浊没,明烛地。三月戊寅,星出钩陈侧,如太白,赤黄,有尾迹,西行缓行,至天棓没,明烛地。四月丁丑,星出贯索,大如盏,青白色,有尾迹,东北慢行,至阁道没,明烛地。丙申,星出贯索,如太白,赤黄色,西北速行,没于中台侧,明烛地。七月壬寅,星出河鼓,大如杯,青白色,西速行,至牵牛没,明烛地。己酉,星出婺女,如太白,青白色,有尾迹,东南慢行入浊,明烛地。乙丑,星出天津,如太白,赤黄,向西速行,至贯索没,尾迹久方散,明烛地。八月壬寅,星出北斗杓,如太白,青白色,西北行,没于浊。乙亥,夜漏未上,星出箕,南行入浊。又有星出天仓,如太白,东南入浊没。壬午,星出危,东南行,至浊没。九月辛亥,星出天船,如太白,东行入浊,青白色,有尾迹。庚申,星出娄,至东壁没。乙丑,星出娄,至天仓没。丁卯,星出五车,东北流,没于文昌侧。闰九月辛未,星出羽林军,如太白,赤黄色,西南行入浊。乙亥,星出娄,西行入浊。十二月庚申,有星出弧矢,南行入浊,赤黄,有尾迹,烛地。
庆历三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三年八月甲寅,太白昼见。十一月,五星皆在东方。 按《天文志》:七月戊子,月犯东井。九月癸未,月入东井。丙戌,月犯轩辕右角。 又按《志》:九月庚寅,岁星犯左执法。 又按《志》:五月己卯,太白犯轩辕大星。九月甲申,犯左执法。 又按《志》:八月甲寅,太白昼见。 又按《志》:九月甲申,太白犯岁星。 又按《志》:十一月壬辰,五星皆见东方。 又按《志》:二月壬寅,星出上台,至轩辕没,有尾迹,明烛地。四月戊申,夜漏未上,中天星出大角,如太白,西行至轩辕没。辛亥,星出女床,至天市西垣没。丙辰,星出牵牛,如太白,西南缓行,至天渊没。七月己卯,星出北斗魁,西北行入浊。甲申,星出贯索,如太白,速行至北斗柄没。甲寅,星出阁道,如太白,东北速行入浊,有尾迹,明烛地。十月戊申,星出柳,如太白,西南速行,至弧矢没,尾迹久方散。庆历四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四年秋七月壬午,月犯荧惑。 按《天文志》:七月壬午,月犯荧惑。 又按《志》:七月甲申,月犯东井。八月癸丑、十月丙午,又犯。 又按《志》:二月戊午,岁星犯左执法。
庆历五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十二月癸酉,月犯房上相。 又按《志》:二月甲寅,荧惑犯东井。四月丙午,犯鬼尸。五月乙酉,犯轩辕大星。 又按《志》:六月辛酉,太白犯东井。 又按《志》:五月辛巳,星出紫宫钩陈侧,北行入浊。六月辛酉,星出奎,如太白,西行,至天仓没,有尾迹,明烛地。壬戌,星出营室,如太白,赤黄色,东南速行,过危,至虚没,有尾迹,明烛地。七月甲午,星出建星,如太白,向南速行,至浊没。乙巳,星出牵牛,如太白,南行,至浊没。八月甲寅,星出八谷,东北入浊。少顷,有星出天将军,如太白,西北速行,至王良没,有尾迹,其色赤黄。己卯,星出文昌,大如盏,直北速行入浊,有尾迹,明烛地。壬午,星出北河,至柳没。十月甲寅,星出毕,东南速行,至天苑没,赤黄,有尾迹。丙辰,星出张,东南速行,至浊没。丙寅,星出天津,大如杯,东南速行,至危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
庆历六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六年三月甲午,月犯岁星。六月丁巳,有流星出营室南,其光烛地,隐然有声。 按《天文志》:三月丙申,月犯岁星。七月乙酉,又犯。 又按《志》:七月壬午,月犯左角。丁亥,犯斗天府。九月甲申,犯牛。十一月己丑,犯毕距星。辛卯,犯东井。庚子,犯氐距星。又按《志》:七月乙巳,荧惑犯东井。九月甲午,犯舆鬼。又按《志》:七月丙戌,太白犯左执法。 又按《志》:三月乙未,星出大角,如太白,西南速行,至浊没。庚午,星出文昌,如太白,向北速行入浊,青白色,有尾迹,明烛地。六月丁巳,星出营室,大如杯,光烛地,有声,北行,至王良没。七月癸巳,星出昴,至参没。九月辛巳,星出王良,如太白,东北速行入浊。乙巳,星出南河,如太白,东北速行,没于舆鬼侧。
按《遵尧录》:庆历六年,帝谓辅臣曰:比臣僚有言:星变者,且国家虽无天异,亦当自修警。况因谪见者乎。夫天之谴告人君,使惧而修德,亦由人主知臣下之过失,示以戒敕,使得自新,则不陷于咎恶,此天心之仁也。敢不祗畏奉承之。
庆历七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七月己卯,月犯氐。八月壬戌,犯毕大星。乙丑,犯东井。 又按《志》:正月壬寅,荧惑犯诸侯。三月丁亥,犯鬼积尸。六月庚申,荧惑犯左执法。 又按《志》:六月庚申,填星犯建。又按《志》:四月己酉,星出营室,东北速行入浊。戊辰,星出郎位,如太白,至梗河没,有尾迹,明烛地。六月己巳,星出天田,赤黄色,有尾迹,西南缓行,至折威没。戊辰,星出尾,西南速行入浊。九月乙亥,星出河鼓,入天市垣,至宗人没。戊寅,星出天苑,如太白,南行,至天园没,有尾迹,明烛地。庚辰,星出东井,没于狼。丙戌,星出北落师门,西南缓行,至浊没。十二月癸亥,星出五车,赤黄色,西北速行,至天船没。
庆历八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八年二月癸酉,月犯毕。六月己丑,又犯。十一月丙午,掩毕。 又按《志》:八月辛未,荧惑犯鬼积尸。 又按《志》:闰正月丙寅,太白犯昴。二月丁酉,犯五车东南星。六月庚辰,犯东井。八月庚午,犯轩辕大星。 又按《志》:正月乙酉,星出天厕侧,西南速行入浊,有尾迹,明烛地。丁酉,星出柳,直南速行入浊。二月乙酉,星出文昌,青白色,东北速行,至浊没。四月己巳,星出奎,如太白,东北速行,至娄没。五月壬寅,星出氐,如太白,向西南速行,入浊没。戊午,星出房,色赤黄,东南入浊。六月戊寅,星出北落师门,西南速行,没于浊。己卯,星出北斗,至郎位没,有尾迹,明烛地。癸巳,星出天津,至紫宫西垣没。七月庚申,星出七公,如太白,西北速行,入浊没。八月乙亥,星出天市,西南速行入浊,有尾迹,色赤黄。是夜,星出东壁,赤黄色,东北速行,至浊没。九月壬寅,星出天仓,如太白,东北速行,至胃没。甲子,星出天苑,西南速行,入浊没。十月乙酉,星出匏瓜,如太白,向东速行,至天津没。十二月乙丑,星出南河,如太白,东南行,至弧矢没。己丑,星出天市垣,东南行,至浊没。
皇祐元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皇祐元年九月戊午,太白犯南斗。
按《天文志》:七月丙午,月犯岁星。 又按《志》:二月戊
辰,月掩毕。五月庚子,犯太微上相。癸卯,入氐。七月戊戌,犯氐。九月丙午,犯毕。十一月辛丑,掩毕。十二月戊辰,犯毕。 又按《志》:五月甲辰,荧惑犯右执法。 又按《志》:九月戊戌,太白犯斗天相。 又按《志》:二月丁卯,彗出虚,晨见东方,西南指,历紫微至娄,凡一百一十四日而没。 又按《志》:三月庚子,星出轸,西南速行,没于翼。四月辛巳,星出织女,向南速行,入天市垣,至宗人没,明烛地。甲申,星出心,如太白,东南速行入浊。六月丙寅,星出紫宫钩陈侧,如太白,北行入浊。己巳,星出匏瓜,赤黄,有尾迹,向南速行,至建星没。丁丑,星出造父,如太白,向西南速行,至天棓没,有尾迹,明烛地。九月壬子,星出阁道,东南速行,至娄没,有尾迹,明烛地。十一月癸巳,星出文昌,向东速行,至五车没,有尾迹,明烛地。十二月乙丑,星出亢,赤黄色,向东北缓行,至天市垣西没。丁酉,星出文昌,向北速行,没于北辰侧。皇祐二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二年三月丁酉,月犯轩辕大星。六月壬申,月犯填星。癸未,荧惑入舆鬼,犯积尸。十月庚午,荧惑犯太微上将。 按《天文志》:六月壬申,月犯填星。 又按《志》:三月丁酉,月犯轩辕大星。八月庚申,入氐。壬申,入东井。十一月丙申,犯毕。己酉,入氐。十二月辛卯,犯毕大星。 又按《志》:八月庚申,荧惑入鬼,犯积尸。十月庚午,犯太微上将。闰十一月丙辰,犯太微东上相。 又按《志》:四月癸未,星出氐,赤黄色,南东速行,至心没,有尾迹,明烛地。五月乙巳,星出贯索,向东速行,至女床没。七月己丑,星出奎,赤黄色,西南缓行,没于营室侧。九月辛卯,星出织女,如太白,向西速行,入浊没。十二月丁未,星出库楼,如太白,赤黄色,至翼没。皇祐三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三年四月丙申,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三月癸丑,月犯毕。四月己丑,入太微。癸巳,入氐。六月壬寅,犯毕。九月甲子,犯毕距星。 又按《志》:四月丙戌,荧惑犯左执法。七月戊午,犯氐。八月辛丑,犯天江。 又按《志》:四月丙午,太白昼见。 又按《志》:三年十一月丁丑,荧惑犯填星。 又按《志》:七月丙辰,星出南斗,赤黄色,尾迹凝天,向南缓行,至浊没。八月庚辰,星出奎,如太白,西北速行,没于浊。九月癸丑,星出上台,东北入浊。十月乙巳,星出天仓,如太白,西北速行入浊。
皇祐四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四年冬十月丙子,太白犯南斗。按《天文志》:十月己丑,月犯岁星。 又按《志》:正月丙辰,月犯东井。八月丙申,犯舆鬼。 又按《志》:十月乙酉,荧惑犯太微左执法。 又按《志》:十月丙子,太白犯南斗。
又按《志》:三月庚申,星出郎将,东行,至贯索没。壬申,
星出文昌,没于五车侧。四月辛巳,星出天市垣市楼侧,至南斗没。癸卯,星出东壁,没于天船侧。六月庚子,星出危,如太白,东南速行入浊。壬寅,星出天船,如太白,东北入浊。八月丁酉,星出天仓,如太白,西南速行,至浊没。戊戌,星出参旗,如太白,西南速行,至天苑没。九月丙午,星出娄,西南速行入浊。戊申,星出紫宫北辰侧,赤黄色,西南速行,至贯索没,尾迹凝天,明烛地。己酉,星出营室,如太白,东南速行入浊。是夜,星出参,如太白,东南速行入浊。是夜,星出参,如太白,东南速行入浊,尾迹赤黄。甲子,有星出南河,如太白,东北入浊。十月丁丑,星出天棓,西北速行入浊,有尾迹,明烛地。丙申,星出天仓,如太白,西南速行入浊。十一月丙申,星出北河,没于北斗璇星侧。
皇祐五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八月丁巳,月犯东井。 又按《志》:六月丙戌,荧惑犯氐。闰七月壬午,犯天江。八月乙巳,犯南斗。 又按《志》:六月癸酉,太白犯毕。乙未,犯井钺。 又按《志》:正月壬寅,夜漏未上,星出东井,如太白,东北速行,至浊没,有尾迹,明烛地。五月庚戌,星出北斗魁侧,西北速行入浊,尾迹赤黄。庚申,星出大角,如太白,西北行,至中台没,青白色,有尾迹。六月癸酉,星出紫宫北辰侧,赤黄色,北行,至浊没。七月癸卯,星出王良,至天津没。甲辰,星出奎,如太白,速行没于危。是夜,星出紫宫北辰侧,色赤黄,西南速行,至天市垣东没,有尾迹,明烛地。乙巳,星出王良,速行至营室没。戌午,星出贯索,西南速行,入天市垣,至宦者没。八月丙戌,星出紫宫北辰侧,至王良没。是夜,又星出危,没婺女侧。癸亥,星出大陵,至营室没,有尾迹,明烛地。九月乙亥,星出参,如太白,西北速行,至昴没,有尾迹,明烛地。
至和元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至和元年五月壬辰,太白昼见。九月己丑,太白昼见。冬十月辛卯朔,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十一月,荧惑犯亢。丁丑,犯氐距星。 又按《志》:元年五月壬辰、九月己丑、十月辛卯,太白皆昼见。 又按《志》:五月己丑,客星出天关东南,可数寸,岁馀稍没。
又按《志》:七月壬戌,星出王良,色赤黄,向北速行,至
天船没,有尾迹,明烛地。八月壬寅,星出上台,东北行入浊。
至和二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二年十二月庚戌,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五月庚辰,月犯填星。十一月己酉,犯岁星。十二月辛丑,犯填星。甲辰,掩岁星。 又按《志》:二月辛丑,月犯氐。壬寅,犯心前星。闰三月癸巳,犯太微左执法。丙申,犯氐。五月壬辰,掩心前星。七月己丑,犯南斗。壬辰,犯壁垒阵。八月甲戌,犯轩辕大星上第二星。 又按《志》:九月甲申,荧惑犯壁垒阵。 又按《志》:三月壬午,太白犯五车。四月辛巳,犯毕。七月癸巳,犯舆鬼。八月庚申,犯轩辕大星。九月庚辰,犯太微左执法。 又按《志》:七月甲申,星出牵牛,如太白,赤黄色,南行入浊,有尾迹,明烛地。九月己卯,星出弧矢,如太白,西南速行,至丈人没,尾迹青白。又有星出轩辕,向北速行,至中台没。庚辰,星出天廪,东南缓行,至天苑没。十一月戊辰,星出南河,向南行,至弧矢没。辛酉,星出弧矢,色赤黄,南行入浊。十二月甲申,星出太微东垣,如太白,赤黄色,东南速行,至轸没。辛卯,星出柳,如太白,赤黄色,直北速行入浊。
至和三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四月己丑,太白昼见。 又按《志》:二月辛卯、八月己未,景星俱见。
嘉祐元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嘉祐元年三月辛未,司天监言:自至和元年五月,客星晨出东方守天关,至是没。秋七月,月入南斗,彗出紫微垣,长丈馀。八月癸亥,狄青罢,以韩琦为枢密使。是夕彗灭。 按《天文志》:三月丙寅,月掩镇星。闰三月癸巳,掩岁星。五月戊子,犯镇星。又按《志》:十一月己丑,月犯昴。庚子,犯角左星。癸卯,犯心。十二月,犯房。 又按《志》:十月甲子,荧惑犯氐。 又按《志》:十月丁巳,太白入氐。戊辰,犯房。 又按《志》:九月乙巳,太白犯岁星。 又按《志》:七月,彗出紫微,历七星,其色白,长丈馀,至八月癸亥灭。 又按《志》:三月辛酉,星出库楼,没于尾。乙亥,星出紫微北辰东,如太白,色赤黄,西南速行,至右摄提没。壬午,星出张,至东瓯没。九月壬午,星出东井,如太白,赤黄色,向北速行,至文昌没。
嘉祐二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四月庚申,月犯荧惑。六月戊申,犯太白。己卯,犯荧惑。 又按《志》:四月庚申,月犯心。己卯,又犯。七月己卯,犯角大星。九月丁丑,犯心后星。己丑,犯昴。戊戌,犯太微西垣上将。
又按《志》:八月乙巳,岁星犯氐。 又按《志》:三月戊子,
荧惑犯壁垒阵。五月戊子,又犯壁垒阵东星。 又按《志》:九月庚子,太白犯南斗。 又按《志》:六月己未,太白昼见。 又按《志》:八月庚午,景星见。 又按《志》:正月丁酉,星出文昌,如太白,速行入紫宫北辰没。辛丑,星出华盖,缓行至北辰没。甲辰,星出觜觿,缓行至毕没。二月甲子,星出紫宫东垣,大如杯,东北行入浊。七月乙亥,星出北斗魁西,如太白,西北速行入浊。丁丑,星出王良,如太白,赤黄色,西南缓行,至亢没,有尾迹,明烛地。九月丙子,星出王良,如太白,赤黄色,向西速行,至腾蛇没,有尾迹,明烛地。丁亥,星出南河子星侧。戊戌,昼漏上,中天有星出狼,大如杯,东南速行,至浊没,尾迹青白。
嘉祐三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正月庚寅,月犯左角。二月癸卯,入斗魁。三月乙亥,犯五车东南星。四月乙巳,犯五诸侯东星。乙卯,掩房距星。五月乙酉,掩南斗距星。戊子,掩壁垒阵。七月庚辰,入南斗魁。辛卯,犯五车东南星。八月辛亥,犯壁垒阵。辛酉,犯五诸侯。壬戌,犯舆鬼。甲子,犯轩辕大星。九月甲戌,掩箕。己卯,犯壁垒阵。甲申,犯昴。丁亥,犯东井。十一月甲戌,犯壁垒阵。己卯,犯昴。癸未,犯五诸侯。丙戌,掩轩辕大星。十二月甲寅,犯轩辕左角少民。闰十二月己卯,犯舆鬼。 又按《志》:五月乙酉,岁星退犯东咸第二星。七月辛卯,顺行,又犯。 又按《志》:三月庚子,荧惑入东井。十一月癸未,犯钩钤。十一月丁未,犯天江。 又按《志》:六月丙寅,填星犯毕。九月庚辰,犯毕。 又按《志》:闰十二月甲戌,荧惑犯岁星,躔斗四度。 又按《志》:八月丙辰,景星见。 又按《志》:正月乙未,星出参,赤黄色,向西速行,至天廪没。五月甲午,星出河鼓,如太白,赤黄色,东北缓行,至虚没。七月辛未,星出天船,东北行,至浊没。乙酉,星出北河,如太白,赤黄色,东南缓行,散为数道,至狼没,尾迹凝天。丁酉,有星出危,西南速行入浊。其夜,又有星出天苑,缓行入浊。八月丙午,星出天纲,东南速行入浊,尾迹赤黄。戊申,星出危,西南速行入浊,有尾迹,明烛地。己未,星出牵牛西,速行至牵牛北没。癸亥,星出王良,向南速行,至天津没。夜漏尽,有星出柳,如太白,赤黄色,西北行,至北斗没。乙丑,星出文昌,向西速行,至北极没。九月庚午,星出娄,向南速行,至土司空没。甲申,出天将军,如太白,青白色,向西速行,至浊没。庚午,星出五车,如太白,赤黄色,东北速行,至河北没,有尾迹,明烛地。辛卯,星出王良,北行至钩钤没。
嘉祐四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五月丁酉,月犯太白。十月甲戌,犯荧惑。十二月甲戌,又犯。庚午,掩之。 又按《志》:正月戊申,月掩轩辕大星。丙辰,犯心后星。二月庚午,犯五车。四月庚寅,掩昴。五月乙巳,犯房距星。戊申,掩南斗魁。辛亥,犯壁垒阵。六月癸酉,掩心后星。八月癸酉,犯壁垒阵。九月丁未,犯昴。十月丁丑,犯东井。己卯,犯舆鬼。辛巳,犯轩辕御女。十一月己酉,犯轩辕左角少民。十二月己巳,掩昴。甲戌,掩舆鬼。
又按《志》:正月丙申,岁星犯建。 又按《志》:二月丁酉,
荧惑犯羽林。七月己酉,犯毕距星。九月戊午,退犯天街。十月癸酉,犯钺星。 又按《志》:八月甲子,太白犯轩辕右角。九月丁未,犯太微左执法。十月癸酉,犯亢。癸未,入氐。十一月庚子,犯罚南星。癸卯,犯东咸。十二月辛未,犯建。 又按《志》:正月庚寅,太白昼见。七月辛丑,昼见。 又按《志》:正月庚戌、八月癸未,景星皆见。 又按《志》:二月己亥,星出翼,入浊。夜漏尽,又有星出营室,没于钩陈。癸卯,星出天枪,至郎将没。乙卯,星出角,西行,至翼没。五月辛丑,星出左摄提,西行入浊。己酉,星出大角,至轸没。癸丑,星出营室,大如杯,赤黄色,西南速行,至羽林军没,炸烈有声。六月癸亥,星出天仓,至天苑没,有尾迹,明烛地。甲子,星出天津,至北辰没。辛未,星出胃,没于钩陈。又星出天船,至王良没。乙亥,星出坟墓,至北落师门没。又有星出天船,东南速行,至昴没。癸未,星出氐宿,西南行入浊。己丑,星出毕,速行至五车没。八月乙亥,夜漏尽,星出舆鬼,速行至五车没。又星出舆鬼,速行至太微北落。癸未,星出军市,速行至弧矢没。己丑,星出天囷,至天仓没。九月己亥,星出紫宫钩陈侧,如大碗,东北速行,曳尾长五尺,初直后曲,流至北辰东没,后尾迹凝结如盘,食顷散。又有星出太微西,东北速行入浊。辛丑,星出天津,速行至织女没。癸丑,星四,皆如太白,赤黄色,有尾迹,明烛地:一出天棓,西南速行,至天市垣候星没;一出危,西南速行,至女没;一出毕,南行没于天苑侧;一出五车北,速行至钩陈没。十月乙丑,昼漏上,星出天大将军,西南行,至浊没,色青白,尾迹凝天,良久散。其夜,星出参,至弧矢没。丁卯,星出婺女,东南至浊没。戊辰,星出东井,东行,至柳没。戊寅,星出狼,南行,至浊没。丁亥,星出天仓。乙未,星出上台南,速行至北河没。十二月甲子,星出贯索,至女床没。
嘉祐五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五年春正月辛卯,太白犯岁星。三月乙未,岁星昼见。九月己丑,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癸卯,月犯轩辕御女。辛亥,犯心。三月辛卯,犯昴。己巳,犯心后星。戊申,犯南斗距星。四月癸亥,掩舆鬼西北星。癸酉,犯心。五月庚子,犯房距星。六月戊辰,犯心。七月庚戌,掩东井。八月壬戌,犯房距星。乙丑,犯南斗。九月庚寅,夜漏未上,掩心中央大星。壬寅,掩昴。十一月丁酉,犯昴。十二月丁卯,犯东井。己巳,犯舆鬼。戊寅,犯房距星。 又按《志》:七月己亥,岁星退犯十二诸国代星。 又按《志》:二月丙戌,荧惑犯东井。四月庚午,犯舆鬼。癸酉,掩积尸。六月壬戌,犯轩辕左角,光相接。
又按《志》:六月己巳,填星犯井钺。甲申,犯东井。十月
甲申,退犯东井距星。 又按《志》:九月庚寅,太白犯房。乙巳,犯天江。十一月戊戌,犯壁垒阵。丁未,退犯井钺。
又按《志》:九月庚寅,太白昼见。 又按《志》:正月壬辰,
太白犯岁星。 又按《志》:八月庚午,景星见。 又按《志》:正月辛卯,星出毕,大如碗,赤黄色,速行至天仓没,明烛地,尾迹炸烈而散,有声如雷。四月辛未,星出氐,缓行,东南入浊没。癸酉,星出婺女,至羽林军没。庚辰,夜漏尽,星出大角,西南行,至浊没,尾迹青白。癸未,星出女床,东行,至河鼓没。乙酉,星出骑官,西南行,至浊没。甲午,星出天市东,如太白,向东速行,至河鼓没,尾迹赤黄。丙申,星出贯索,东北行,至北斗柄没。辛亥,星出天棓,西南行,入天市,至宦者没。六月己未,星出娄,东北行,至浊没。壬戌,星出天仓,东南行,至浊没。辛巳,星出天津,西南行,至天市垣宦者没。又有星出王良,至土司空没。癸酉,星出南斗,大如杯,行入浊。八月庚申,星出东壁,东行入浊。丙寅,夜漏未上,星出虚,大如杯,东南入浊。甲午,星出五车,至文昌没。乙卯,星出天苑,南行入浊。十月乙亥,星出轩辕星北斗魁旁,没,尾迹赤黄。十一月壬辰,星出五车,至毕没。十二月壬申,有星出北河,至舆鬼没。戊寅,星出弧矢,至南河没。己卯,夜漏未上,星出轸,至氐侧没。
嘉祐六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六年六月乙丑,太白昼见。壬申,岁星昼见。 按《天文志》:闰八月辛丑,月犯镇星。十一月癸亥,又犯。 又按《志》:正月丙午,月掩心大星。二月己未,犯昴。三月己丑,犯东井。七月庚寅,掩心大星。辛卯,犯天江。癸卯,犯昴。八月庚午,掩昴。癸酉,掩东井。九月乙丑,犯昴。十月乙未,犯东井。十一月庚申,犯昴。 又按《志》:八月丁巳,荧惑犯司怪。己巳,入东井。闰八月癸巳,犯天樽。十月乙亥,退犯五诸侯东壁。 又按《志》:七月己亥,填星犯天樽。 又按《志》:六月乙卯,太白犯毕距星。七月甲申,犯东井。庚寅,犯天樽。甲辰,犯舆鬼距星。八月甲子,犯轩辕大星。戊午,犯灵台北星。 又按《志》:六月乙丑,太白昼见。 又按《志》:三月癸巳,荧惑犯岁星,在营室。七月己丑,太白犯填星,躔井十二度。闰八月己亥,太白犯辰星,在轸四度。 又按《志》:正月癸丑、八月壬辰,景星俱见。 又按《志》:六月丁巳,星出天市垣宦者侧,没于氐。己巳,星出天市垣车肆侧,西南行,至尾没。七月乙酉,星出腾蛇,至危没。其夜,又有星出娄,大如杯,赤黄色,速行入羽林没。丙戌,星出天津,至危没,尾迹赤黄。庚寅,星出文昌,北行,至浊没。八月丁巳,星出娄,东北速行,至昴没。戊辰,星出钩陈,北行入浊。己卯,星出天市垣北,东行,入浊没。丁卯,星出狼,大如杯,至天社没,明烛地,尾迹凝天,良久散。九月甲寅,星出营室,西南行入浊。癸亥,星出柳,东行,至翼没。十一月癸丑,星出东北维,去地五丈许,大如碗,向东北缓行入浊,尾迹青白。壬申,星出参旗,至浊没。丙子,星出狼,大如杯而赤黄,缓行至弧矢没,有尾迹,明烛地。十二月辛丑,星出贯索,如太白,东北速行,入天市,至猴星没,尾迹青白。
嘉祐七年,星变。
按《宋史·仁宗本纪》:七年五月戊午,太白昼见。六月丙子朔,岁星昼见。秋七月戊申,太白经天。冬十月乙未,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三月乙卯,月犯轩辕右角。六月己亥,犯天街。八月己卯,犯房距星。九月丙辰,犯轩辕右角。十二月乙酉,犯井钺。 又按《志》:三月乙卯,荧惑犯舆鬼西北星。辛酉,犯鬼积尸。五月丙寅,犯灵台。六月壬午,入太微不犯。 又按《志》:八月己丑,填星入鬼。十一月乙巳,退犯舆鬼距星。 又按《志》:三月癸酉,太白入东井。十一月乙巳,入氐。己未,犯西咸南星。癸亥,犯罚。 又按《志》:六月丙子,岁星昼见。 又按《志》:五月戊午,太白昼见。七月己酉,经天复见。十月乙未,昼见。 又按《志》:正月庚申,太白犯岁星在营室。六月丁丑,太白犯荧惑,在翼一度半。 又按《志》:正月辛亥,景星见。 又按《志》:正月乙亥,星出下台,至上台没。二月己卯,星出北河,大如杯,色赤黄,速行,没于阁道侧,有尾迹,明烛地。壬辰,星出东井,如太白,至毕没。四月庚子,星出太微郎位,如太白,西南缓行,至张没,尾迹赤黄。六月丁丑,星出北落师门,南行入浊。七月丁未,星出牵牛,至南斗没。又有星出羽林军,至北落师门没。己酉,星出壁垒阵,如太白,向西速行,至败臼没,尾迹赤黄。辛酉,星出天纪,西北速行入浊。八月己卯,星出文昌,至下台没。乙未,星出天苑,南行入浊,尾迹赤黄。己亥,星出天津,西南入浊。九月丙辰,星出土司空,东南入浊。丁卯,星出东壁,大如杯,西行,至虚没,有尾迹,赤黄,明烛地。十月丙子,星出昴,如太白,西北速行,至天大将军没,尾迹赤黄。丁丑,星出大陵,如太白,南行,至天仓没。庚寅,星出南河,至天社没,明烛地。丁酉,星出天庙,南入浊。己亥,星出参,如太白,西南行,至天园没,尾迹青白。
嘉祐八年,英宗即位,星变。
按《宋史·英宗本纪》:八年四月,嗣皇帝位。荧惑自七年八月庚辰不见,命宰臣祈禳,至是月己丑见于东方。秋七月癸亥,岁星昼见。乙丑,星大小数百西流。 按《天文志》:七月壬戌,月掩岁星。 又按《志》:二月庚辰,月犯东井。庚寅,犯房。三月丁未,犯井钺。六月癸未,犯建。七月庚戌,又犯。八月甲戌,犯房。己卯,犯牵牛。辛卯,犯东井。九月乙未,又犯。十一月癸丑,又犯。 又按《志》:六月癸酉,荧惑犯诸王。八月戊戌,犯舆鬼。辛丑,犯积尸。十二月甲申,犯轩辕。 又按《志》:七月癸亥,岁星昼见。
又按《志》:四月己丑,太白犯岁星,在胃。是日,荧惑晨
见东方。五月庚辰,荧惑犯岁星,在昴四度。 又按《志》:正月辛酉,景星见。 又按《志》:正月辛酉,星出轸,赤黄色,东南速行,入库楼没。三月癸卯,星出匏瓜,东南至危没,赤黄色,有尾迹,明烛地。癸亥,星出文昌,北行入浊,有尾迹,明烛地。又有星出传舍,速行至北辰没。五月癸卯,星出天市垣宗人侧,东南速行,至鳖星没。己亥,星出招摇,赤黄色,行南向,入氐没。七月乙丑,星数百,纵横西流。八月庚寅,星出阁道,东南速行,入浊没。甲子,星出上台,大如杯,赤黄色,向东速行,至下台没。
[book_title]第四十八卷
第四十八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二十二
宋三〈英宗治平四则 神宗熙宁十则〉
庶徵典第四十八卷
星变部汇考二十二
宋三
英宗治平元年,星变。
按《宋史·英宗本纪》:治平元年春正月戊戌,太白昼见。五月己未,荧惑犯太微上将。六月辛酉,太白昼见。壬戌,岁星昼见。八月甲寅,太白入太微垣。 按《天文志》:正月丁未,月掩天关。戊申,犯东井。三月庚戌,犯角。丁巳,犯牵牛中星。四月己巳,犯天关。庚午,犯东井。闰五月戊戌,犯氐。七月甲申,掩毕。八月甲寅,入东井。九月庚辰,犯天关。十月甲申,犯牵牛中星。丙午,犯毕。戊申,犯东井。 又按《志》:闰五月癸未,岁星入东井。八月丁未,犯天樽。 又按《志》:五月己未,荧惑犯太微西垣上将。闰五月癸酉,犯右执法。七月癸巳,入氐。 又按《志》:七月壬辰,填星犯轩辕大星。 又按《志》:二月辛卯,太白犯昴。闰五月丙寅,入毕,不犯。六月甲子,犯东井。七月壬申,犯舆鬼。癸巳,犯轩辕大星。八月己酉,犯灵台。甲寅,入太微。丙寅,犯右执法。十月丙申,入氐。壬子,犯心前星。 又按《志》:六月壬戌,岁星昼见。 又按《志》:正月戊戌,太白昼见。六月辛酉,昼见。 又按《志》:十一月庚午,辰星犯太白,在尾十六度。 又按《志》:二月己丑,七月癸巳,景星见。 又按《志》:二月丁卯,星出紫宫钩陈侧,西北入浊没,明烛地,尾迹炸烈有声。六月辛酉,夜漏未上,星出河鼓,东南速行,至危没。七月癸未,星出危,西南速行,入天市垣没。八月辛亥,星出北辰,大如杯,速行至钩陈没,尾迹青黄。丁巳,星出奎,大如碗,速行至五车没。壬戌,夜漏尽,星出奎,西南行,至浊没。九月癸亥,星出北斗魁,大如盏,东北速行,至浊没,尾迹赤黄。十二月癸丑,星出军市,东南速行,至浊没。治平二年,星变。
按《宋史·英宗本纪》:二年秋七月丁丑,太白昼见。九月壬午,太白犯南斗。十二月辛亥,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三月戊寅,月犯左角。二月丁未,入氐。辛亥,犯建。壬子,犯牵牛。三月丙寅,犯东井。四月癸巳,入东井。五月己巳,掩氐距星。甲申,犯毕。六月丁酉,入氐。甲寅,入东井。七月戊辰,犯建。壬午,入东井。八月丙午,犯毕。己酉,入东井。十月庚寅,犯牵牛中星。庚子,犯毕。壬寅,犯东井。十一月戊辰,犯毕。辛未,入东井。 又按《志》:四月癸巳,岁星犯天樽。七月丙辰,犯舆鬼。 又按《志》:七月辛丑,荧惑入东井。乙酉,犯鬼锧。十月壬辰,犯灵台。 又按《志》:九月戊辰,填星犯灵台。 又按《志》:八月乙未,太白犯氐。己酉,入太微。庚戌,犯右执法。九月壬午,犯斗距星。十月庚寅,入氐。丙午,犯心距星。 又按《志》:七月丁丑,太白昼见。十二月辛亥,又见。 又按《志》:四月丁巳,太白犯岁星。五月癸亥,辰星犯太白。戊子,太白犯填星,在张五度。八月己亥,荧惑犯岁星,躔柳七度半。十月丙申,又犯填星,在翼二度。 又按《志》:二月癸巳、八月己亥,景星皆见。 又按《志》:二月丁酉,星出太庙,色青白,西南入浊。乙卯,星出中台,色赤黄,西北慢行,至内阶没。五月壬戌,星出北斗魁,如杯,色青白,北行,至浊没。六月己丑昼,有星出中天,大如碗,西速行,至浊没,尾迹赤黄。八月己未,星出河鼓,大如盏,色赤黄,速行至天市垣内宗星没。丁巳,星出危,至浊没。九月癸酉,星出北斗魁,东北速行,至浊没。
治平三年,星变。
按《宋史·英宗本纪》:三年三月庚申,彗星晨见于室。庚午,避正殿,减膳。辛巳,彗晨见于昴,如太白,长丈有五尺。壬午,孛于毕,如月。五月乙丑,彗至张而没。 按《天文志》:十一月癸亥,月掩毕右股。丁丑,犯罚。十二月甲辰,掩西咸。 又按《志》:九月庚午,岁星犯灵台。十月甲午,犯太微上将。 又按《志》:三月辛巳,荧惑犯太微西上将。四月己酉,犯右执法。七月壬午,入氐。 又按《志》:十二月癸卯,太白犯荧惑,躔危四度。 又按《志》:正月庚辰、八月庚戌,奇星皆见。 又按《志》:三月己未,彗出营室,晨见东方,长七尺许,西南指危洎坟墓,渐东速行,近日而伏。至辛巳,夕见西南,北有星,无芒彗,益东方,别有白气一,阔三尺许,贯紫微极星并房宿,首尾入浊,益东行,历文昌、北斗贯尾。至壬午,星复有芒彗,长丈馀,阔三尺馀,东北指,历五车,白气为岐横天,贯北河、五诸侯、轩辕、太微五帝座内五诸侯及角、亢、氐、房宿。癸未,彗长丈五尺,星有彗气如一升器,历营室至张,凡一十四舍,积六十七日,星气孛皆灭。 又按《志》:四月癸巳,星出房,至浊没,明烛地,尾迹炸而散。七月庚申,昼漏未上,星出紫宫,西行,曳尾长二丈,没,尾迹青白。九月丁丑,有星出参,至天仓没。十一月己卯,星出王良,西北速行,至浊没,尾迹青黄。 按《吕公弼传》:公弼拜枢密副使。彗出营室,帝忧之,同列请饬边备。公弼曰:彗非小变,陛下宜侧身修德,以应天戒,臣恐患不在边也。
治平四年,神宗即位,星变。
按《宋史·神宗本纪》:四年正月丁未,即皇帝位。闰三月癸未,太白昼见。八月丁未朔,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丁亥,月犯辰星。八月辛未,犯太白。癸酉,犯岁星。九月壬寅,犯太白。十月戊辰,掩填星,又犯荧惑。 又按《志》:正月庚申,月入东井。甲子,犯轩辕大民。二月己酉,犯毕西第二星。戊子,入东井。癸巳,犯灵台。丁酉,犯亢。癸卯,犯牵牛。三月乙卯,入东井。闰三月庚辰,犯毕大星。癸未,入东井。四月庚戌,又入。己未,犯亢距星。庚申,入氐。壬戌,犯天江。甲子,犯建。乙丑,犯牵牛。五月甲申,犯左执法。戊子,入氐。辛卯,犯建。辛丑,犯毕北第四星。甲辰,入东井。六月己卯,入氐。己未,掩建东第二星。辛未,入东井。八月庚戌,犯氐。乙卯,犯牵牛。癸亥,犯毕。庚午,犯轩辕御女。辛未,犯灵台。壬申,犯右执法。九月庚辰,犯南斗西第一星。辛巳,犯建南第三星。壬午,又犯牵牛。辛卯,犯毕大星。癸巳,入东井。十月戊午,犯毕西第三星。辛酉,入东井。甲子,犯轩辕大民。丙寅,犯灵台。丁卯,犯右执法。戊辰,犯上相。庚午,犯亢距星。辛未,入氐。十一月己卯,犯壁垒阵。戊子,入东井。壬辰,犯轩辕御女。十二月乙卯,犯东井西南第二星。庚申,犯轩辕少民。辛酉,入太微。戊辰,掩西咸第一星。庚午,犯建星。 又按《志》:正月壬子,岁星犯西上将。二月戊子,犯灵台。四月甲子,又犯。五月丙申,犯西上将。六月乙丑,入太微。十月丁卯,犯进贤。 又按《志》:六月辛酉,荧惑犯积薪。七月丁丑,犯舆鬼,又犯积尸。八月辛亥,犯轩辕大星。癸亥,又犯少民。九月甲申,犯西上将。戊戌,犯右执法。十月壬子,犯左执法。壬戌,犯上相。十一月丙子,犯进贤。十二月乙卯,犯亢。 又按《志》:九月癸卯,填星犯东上相。 又按《志》:闰三月庚寅,太白犯东井东第一星。癸卯,犯五诸侯东第一星。四月丁巳,犯舆鬼东北星。八月丁未,犯轩辕太民。甲寅,犯轩辕御女。庚午,犯灵台。九月辛巳,犯右执法。壬午,掩之。戊子,入太微。十月乙卯,犯亢。丙寅,入氐。十一月丁丑,犯房。己卯,犯键闭。丁酉,犯天江。 又按《志》:二月丁酉,太白昼见。闰三月癸未,昼见。五月辛巳,昼见。七月癸卯、八月丁未,昼见。 又按《志》:九月癸巳,太白犯填星。丙申,犯岁星。十月甲子,荧惑犯填星。十一月己卯,又犯岁星。十二月丁卯,太白犯荧惑。 又按《志》:二月癸巳、八月戊申,老人星俱见。
神宗熙宁元年,星变。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元年十一月癸酉,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二月丁巳,月犯填星。四月壬子,犯岁星。又按《志》:正月庚辰,月犯毕右股第二星。二月丁巳,
入太微。庚申,入氐。三月癸未,入太微。四月壬子,犯东上相。甲寅,犯亢第三星。乙卯,入氐。五月丙子,犯轩辕御女。癸未,掩氐北第二星。甲申,犯罚南第一星。六月乙巳,犯西上相。庚戌,入氐。丙寅,入东井。七月癸酉,入太微垣轨道,无所犯。丙子,犯亢距星。甲午,入东井。八月乙巳,掩氐东北星。丙午,犯罚北第二星。辛酉,入东井。九月戊子,入东井。壬辰,犯轩辕御女。甲午,入太微。十月乙巳,犯牵牛。丙辰,入东井。庚申,犯轩辕少民。辛酉,入太微。十一月辛巳,犯毕大星。癸未,犯东井西第二星。己丑,入太微。十二月戊申,犯毕。甲寅,犯轩辕御女。丙辰,入太微。辛酉,犯氐。 又按《志》:七月壬申,岁星犯进贤。十一月丙戌,入氐。 又按《志》:六月丙寅,荧惑犯氐东南星。丁卯,又入氐。七月丙戌,犯房北第二星。乙未,犯东咸南第一星。八月甲寅,犯天江南第二星。
又按《志》:正月庚辰,填星退犯上相。二月乙巳,入太
微。十月乙亥,犯东上相。 又按《志》:八月己未,太白入氐。十一月辛巳,犯壁垒阵西第二星。 又按《志》:十一月癸酉,太白昼见。 又按《志》:十一月己丑,太白犯荧惑。 又按《志》:正月乙未、八月己卯,老人星俱见。 又按《志》:正月辛卯,星出张西南,如太白,速行入浊没,赤黄。乙未,星出左摄提西,如太白,东南急行,至库楼北没,赤黄,有尾迹。二月戊午,星出常陈南,如太白,西慢行至轩辕东没,赤黄,有尾迹。辛酉,星出北斗魁东,如太白,南急行,至轩辕大星南没,赤黄,有尾迹。壬戌,星出角东,如太白,西急行,至翼没,赤黄,有尾迹。戊辰,星出大角南,如太白,东南急行,至氐没,赤黄,有尾迹。己巳,星出天市垣内宦者,如太白,西南急流,至氐没,青白,有尾迹。四月壬寅,星出轩辕南,如太白,东南慢行,至轸没,赤黄,有尾迹。己酉,星出天市垣内宦者西,如太白,西南慢流,至织女没,青白,有尾迹。壬戌,星出天棓东,如太白,东北慢行,至天津没,赤黄,有尾迹。五月乙亥,星出天棓,如太白,东北急行,至天津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六月癸卯,星出天枪南,如太白,西南速行,至角没,赤黄,有尾迹。又星出平星南,如太白,西南急行,入浊没,青白,有尾迹。乙巳,星出轸东,如太白,缓行入浊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丁未,星出牵牛西,如太白,东南速行,入浊没,赤黄。戊申,星出骑官北,如太白,南缓行,入浊没,青白。又星出垒壁阵,如太白,东南速行,至浊没。戊午,星出阁道北,如岁星,东北缓行,入浊没,青白。庚申,星透云出天棓西,如太白,北急行,至天市垣西墙没,赤黄,有尾迹。壬戌,星出王良南,如岁星,东北急行,至天大将军没,赤黄,有尾迹。有星出紫微垣内,至钩陈没,赤黄,有尾迹。又星出紫微垣内北极南,如太白,西北速行,至西咸北没,赤黄,有尾迹。甲子,星出尾北,如杯口,西缓行,至平星没,赤黄,有尾迹。丙寅,星出氐北,如岁星,西南急流,入浊没,赤黄,有尾迹。七月乙亥,星出虚南,如岁星,西急行,至天市垣西墙没,赤黄色,有尾迹。丙子,星出东壁东,如太白,东南急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丙戌,星出天大将军北,如岁星,东北慢行,入浊没,青白。乙未,星出九坎北,如太白,西北缓行,至牵牛,分迸而没,赤黄。又星出右旗,如太白,西缓行,入浊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己亥,星出天廪北,如太白,南急行,至天苑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八月癸卯,星出天棓东,如太白,北速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甲辰,星透云出虚北,如岁星,北缓行,至奎没,赤黄。乙巳,星出女床东,如杯口,西北急流,至天市垣墙河中北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又星出参北,如太白,东速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又星出王良南,如太白,西南急行,至天津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丙午,星出左摄提南,如太白,西北慢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丁未,星出牵牛,如杯口,东南缓行,入浊没,青白,有尾迹。癸亥,星出垒壁阵,如太白,西南缓行,至狗国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乙丑,星出垒壁阵北,如太白,西南速行,至十二国没,赤黄,有尾迹。九月甲戌,星出上台南,如太白,东北急行,至内平星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庚辰,星出北斗魁中,如岁星,西北缓行,入浊没,青白。又星出弧矢西,如太白,西南急行,至天社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辛巳,星出紫微垣内北极星北,如太白,北急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癸未,星出紫微垣南,如太白,北急行,至北斗没,赤黄,有尾迹。戊子,星出毕南,如太白,东南慢行,入浊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癸巳,星出织女西,如太白,西南慢流,入天市垣内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甲午,星出中台北,如太白,东南急流,至下台没,青白,照地明。丙申,星出天津北,如岁星,西北急流,至女床没,赤黄。丁酉,星出轩辕,如太白,西北慢流,至紫微垣内北极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十月庚子,星出羽林军东,如太白,东急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又星出垒壁阵西,如杯口,西南速行,入浊没,青白,照地明。壬寅,星出钩陈西,如太白,北急行,至北斗没,赤黄,有尾迹。又星出东井北,如岁星,东北急行,至柳没,赤黄,有尾迹。又星出扶筐,如太白,西北急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甲辰,星出垒壁阵东,如太白,南急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又星出天津西,如太白,西北缓行,入浊没,青白,照地明。又星出昴南,如太白,西南缓行,至天囷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又星出郎位东,如太白,东北速行,至右摄提没,赤黄,明烛地。庚戌,星出娄南,如岁星,西南速行,至昴没,青白,有尾迹。乙卯,星出天市垣南墙西,如太白,西急行,入浊没,青白。壬戌,星出轩辕西,如太白,东南急行,至张没,赤黄,有尾迹。癸亥,星出娄北,如太白,西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十一月庚午,星出钩陈东,如太白,东北急流,至北斗魁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癸未,星出营室东,如太白,西南急行,至羽林军没,赤黄,有尾迹。十二月己亥,星出王良北,如太白,东慢行,至五车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庚子,星出天仓东,如太白,东南急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辛酉,星出太微垣东墙,如太白,速行至柳没,黄白,有尾迹。
熙宁二年,星变。
按《宋史·神宗本纪》:二年六月壬戌,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戊寅,月入东井。癸未,犯西上将。戊子,入氏。二月己酉,犯轩辕大星。甲寅,犯亢距星。乙卯,入氐。三月丙子,犯轩辕大星。戊寅,入太微。癸未,犯氐东北星。四月庚子,入东井。庚戌,入氐。五月甲戌,犯东上相。壬辰,掩毕大星。六月乙巳,入氐。己未,犯毕。七月壬申,入氐。辛巳,入羽林军。己丑,入东井,犯东南第二星。八月甲寅,犯毕大星。丙辰,入东井。九月辛巳,犯毕。丁亥,犯轩辕大星。己丑,入太微。十月壬寅,犯壁垒阵。辛亥,犯东井东北第三星。丙辰,入太微。十一月己巳,犯壁垒阵。丙子,犯毕。戊寅,入东井。癸未,犯灵台北第一星。甲申,入太微。闰十一月丙午,入东井。十二月辛未,犯毕大星。癸酉,犯东井西北第二星。戊寅,入太微。 又按《志》:七月辛巳,岁星犯氐。丁亥,入氐。 又按《志》:九月甲戌,荧惑犯西上将。丙戌,入太微。闰十一月乙巳,犯氐距星。己酉,入氐。十二月戊寅,犯房。戊子,犯壁。 又按《志》:十一月丙子,填星犯亢距星。 又按《志》:六月辛亥,太白犯天关。庚申,犯东井距星。辛酉,入东井。七月辛未,犯天樽,犯舆鬼东南星。八月丙午,犯轩辕大星。又按《志》:六月壬戌,太白昼见。 又按《志》:二月乙卯、八月壬戌,老人星俱见。 又按《志》:六月丙辰,客星出箕度中。至七月丁卯,犯箕乃散。 又按《志》:正月庚寅,星透云出紫微垣内钩陈西,如太白,西慢行,入浊没,青白。二月甲辰,星出平星南,如太白,南急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三月壬辰,星出天市垣西墙东,如太白,北急行,至天纪没,赤黄,有尾迹。癸巳,星出贯索南,如太白,东南慢行,至浊没。四月庚戌,星出轩辕东,如杯口,北慢行,至北斗没,赤黄,有尾迹。辛酉,星出阁道西,如太白,东南速行,至东壁没,青白,有尾迹。五月己丑,星出太微垣内五帝坐,如杯口,东行至角宿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六月己亥,星出心西,如岁星,西南急行,至库楼没,赤黄,有尾迹。乙巳,星出氐南,如太白,南缓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壬子,星出天津,如太白,西北速行,至天仓没,青白,有尾迹。辛酉,昼有流星;夕有星透云出织女,西南急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癸亥,星出太微垣东墙,如太白,西急行,入浊没,青白,有尾迹。甲子,星出尾北,如太白,南急行,入浊没,青白。七月丁卯,星出危南,如太白,西南急行,至垒壁阵没,赤黄,有尾迹。辛未,星出梗河东,如太白,西北速行,至天仓没,赤黄,有尾迹。丁亥,星出天船西,如太白,东北速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甲午,星出天津西,如太白,西南缓行,至心没,赤黄,有尾迹。八月丁酉,星透云出钩陈西,如太白,西南急流,至天棓没,赤黄,有尾迹。癸亥,星出北斗魁北,如太白,北急流,入浊没,青白,有尾迹。九月甲子,星出娄北,如岁星,西北急行,至王良没,青白,有尾迹。甲戌,星出右旗,如太白,西南急行,至天市垣西墙没,赤白,有尾迹。丁丑,星出五车东,如岁星,东北速行,至北河没,青白,有尾迹。十月乙未,星出天苑南,如太白,速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甲辰,星出毕东,如太白,南急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癸丑,星出胃东,如太白,西南急流,至天苑没,青白,有尾迹。甲寅,星出卷舌西,如岁星,西南急行,至娄没,青白,有尾迹。十一月丙寅,星出织女北,如太白,西南急行,至河鼓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壬申,星出羽林军内,如岁星,西南急行,至浊没,青白。己卯,星透云出大陵北,如太白,西南急行,至东壁没,青白,有尾迹。闰十一月辛酉,星出天仓,如岁星,西南缓行,至浊没,青白。
熙宁三年,星变。
按《宋史·神宗本纪》:三年五月癸巳,太白昼见。九月壬子,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丙午,月入太微。庚戌,入氐。二月戊辰,入东井。甲戌,入太微。戊寅,入氐。壬午,犯建。三月癸巳,犯毕。庚子,入太微。四月戊辰,又入。壬申,入氐。五月乙未,入太微。甲辰,犯建西第一星。六月癸亥,入太微。丁卯,入氐。七月己亥,犯建。辛亥,犯东井钺星。八月乙丑,犯天籥。己卯,犯东井东第二星。九月乙巳,掩天关。丙午,犯东井距星。戊申,犯舆鬼东北星。辛亥,入太微。十月丙寅,犯羽林军。癸未,入氐。十一月癸巳,入羽林军。辛丑,入东井。丙午,入太微。戊申,入氐。十二月癸酉,犯西上将。 又按《志》:正月癸巳,荧惑犯东咸第二星。二月辛卯,入天籥。五月癸巳,犯罚。八月戊午,犯南斗。十月戊午,犯壁垒阵西北星。 又按《志》:正月丁巳,填星犯亢。十一月壬寅,入氐。 又按《志》:五月壬子,太白犯灵台。六月乙丑,犯右执法。十月癸酉,犯亢距星。十一月庚寅,入氐。丁未,犯罚。 又按《志》:五月癸巳、九月壬子,太白皆昼见。 又按《志》:正月己未,荧惑犯岁星。十月乙酉,太白犯填星。 又按《志》:正月甲寅、八月癸酉,老人星俱见。 又按《志》:十一月丁未,客星出天囷。 又按《志》:正月丙申,星出右摄提,如太白,东北速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己未,星出毕,如杯,西南缓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二月丁卯,星出七星南,如太白,西南急行,至浊没,青白。己丑,星出太微西扇上将南,如盂,西急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又星出文昌中,如杯,西北急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又星出北斗魁南,如盂,西北急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三月戊戌,星出七公,如杯,速行入紫微垣中钩陈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壬寅,星出天市垣西墙东,如杯,东南急流,至骑官没,青白,有尾迹。己未,星出轸北,如太白,西北慢行,至明堂没,赤黄,有尾迹。四月壬戌,星出紫微垣内帝星南,如太白,北急行,至钩陈没,赤黄,有尾迹。癸未,星出文昌南,如杯,西北慢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甲申,星出轩辕东,如太白,东南慢行,至太微垣左执法,赤黄。六月己巳,星出牵牛东,如太白,东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壬申,星出紫微垣西墙北,如太白,东北慢流,至浊没,赤黄。庚辰,星出羽林军东,如杯,东南急流,入浊没,青白,有尾迹。七月庚子,星透云出紫微垣西墙,如太白,南慢行,至天市垣西墙没,青白,有尾迹。八月丙戌,星出紫微垣西墙,如杯,北急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九月己亥,星出紫微垣西墙,如太白,西北慢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丁未,星透云出天船,如太白,西慢流,至内阶没,赤黄,有尾迹。庚戌,星出紫微垣东墙,如太白,东北急流,至钩陈没,青白,有尾迹。十月己未,星出奎西,如太白,南慢行,至天仓南没,青白,有尾迹。戊辰,星出天囷西,如太白,西南速行,至土司空没,赤黄,有尾迹。十一月戊戌,星出五车,如太白,西南缓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十二月甲子,星出外屏,如太白,西南速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
熙宁四年,星变。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正月辛卯,月犯毕。乙未,犯天关。辛丑,入太微。癸卯,掩犯平道东星。甲辰,犯亢。乙巳,入氐。二月辛酉,犯毕距星北第二星。癸亥,掩犯东井距星。戊辰,入太微。甲戌,犯东咸。三月甲午,犯轩辕大星北一星。庚子,入氐。四月丁卯,又入。庚午,犯天江。丙子,入羽林军。五月庚寅,入太微。甲辰,入羽林军。六月戊午,入太微。癸亥,犯键闭。七月丙戌,入太微。己丑,入氐。八月甲子,犯壁垒阵第一星。九月乙巳,犯轩辕。丁未,入太微。十月辛酉,入羽林军。丁卯,犯毕北第三星。己巳,犯东井。甲戌,入太微。丁丑,犯亢距星。戌寅,入氐。十一月戊子,入羽林军。壬寅,入太微。十二月壬戌,犯毕距星。甲子,犯东井东北第一星。丁卯,犯轩辕大星北一星。 又按《志》:三月乙未,荧惑犯诸王西第二星。十月戊寅,犯亢南第一星。十一月辛卯,犯氐距星。乙未,入氐。十二月戊辰,犯罚。 又按《志》:十一月辛丑,太白犯十二国代星。庚戌,犯壁垒阵西第五星。 又按《志》:十一月丁亥,辰星犯罚南第一星。 又按《志》:二月己未、八月丁丑,老人星俱见。 又按《志》:正月丙午,星出五车西,如杯,南速行,入浊没,赤黄,照地明。二月甲子,星出昴西,如杯,西缓行,入浊没,青白。三月癸巳,星出天市垣内斗星西,如太白,西北速行,至贯索西没,赤黄,有尾迹。五月己亥,星出左摄提,如太白,东北急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六月丁丑,星出营室西,如太白,西南急流,至壁垒阵没,赤黄,有尾迹。辛巳,星出造父西,如太白,东南慢流,至天棓没,青白,有尾迹。七月戊申,星出天津东,如太白,西慢流,至天棓没,赤黄,有尾迹。八月己未,星出五诸侯西,如太白,东南慢流,入浊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辛酉,星出天市垣西墙西,如太白,西急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癸亥,星出北河西,如太白,西北急行,至上台没,赤黄。乙丑,星出南斗北,如太白,西南缓行,入浊没,赤黄。九月甲午,星出紫微垣西墙东,如太白,东北速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乙巳,星出天廪,如太白,南缓行,至天苑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丙午,星出北落师门南,如太白,南缓行,至天苑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又星出北落师门南,如太白,南缓行,入浊没,青白,有尾迹。十月壬子,星出紫微垣内北极北,如太白,东北缓行,至紫微垣西墙没,青白,有尾迹。癸丑,星出外屏北,如太白,东缓行,至天囷没,赤黄,有尾迹。甲寅,星出文昌西,如杯,北速行,至紫微垣右枢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乙卯,星出牵牛,如太白,南速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庚申,星出天苑南,如太白,东南慢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戊辰,星出天囷东,如杯,东缓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癸酉,星出五车东,如太白,东北急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十一月壬辰,星出天棓西,如杯,西北缓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庚子,星出太微垣左执法南,如太白,东南慢行,至角没,赤黄,有尾迹。熙宁五年星变。
按《宋史·神宗本纪》:五年二月癸亥,太白昼见。五月丙午,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四月癸亥,月犯填星。闰七月庚申,犯荧惑。 又按《志》:正月丁酉,月入太微。庚子,入氐。二月壬戌,犯轩辕大星北一星。甲子,入太微。三月丙戌,犯东井东北第一星。甲午,犯亢距星。乙未,入氐。五月甲申,掩轩辕大星。丙戌,入太微。六月乙卯,犯平道东星。丙辰,掩犯亢距星。丁未,入氐。戊午,犯房北第一星。辛酉,犯南斗距星。七月癸巳,犯羽林军西一星。闰七月甲寅,犯天江东第三星。辛酉,入羽林军。八月癸卯,入太微。九月乙卯,入羽林军。壬戌,犯天街南星。十月癸未,入羽林军。甲申,犯壁垒阵东第一星。乙未,掩轩辕大星北一星。十一月庚戌,入羽林军。己未,犯东井东北一星。甲子,入太微。丁卯,犯亢距星。戊辰,入氐。己巳,犯钩钤东星。 又按《志》:正月己丑,荧惑犯天江东第一星。癸卯,入天籥。五月丙午,入羽林军。十二月戊午,犯外屏西第二星。 又按《志》:五月丙午,填星入氐。十一月己酉,犯罚南星。 又按《志》:二月甲戌,太白犯昴东北第二星。六月己酉,犯毕距星。七月丁亥,入东井。十月戊寅,入氐。十一月己酉,犯罚。 又按《志》:九月癸酉,辰星入氐。 又按《志》:二月癸亥、五月丙午,太白昼见。 又按《志》:二月己未、闰七月己亥,老人星俱见。 又按《志》:七月己丑,星出七公南,如太白,西南急行,至天市垣西墙没,赤黄。庚寅,星出太微垣东,如杯,西急行,入浊没,青白,有尾迹如钩,南行。十月戊寅,星出紫微垣内后宫东,如杯,北慢行,入浊没,赤黄,照地明。又星出文昌西,如杯,急行至卷舌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甲申,星出天鸡南,如杯,西慢行,至浊没,赤黄。丁亥,星出紫微垣东,如杯,北慢行,至浊没,青白。戊子,星出羽林军,如太白,西南急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乙巳,星出娄南,如杯,西北急行,至七公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十一月甲寅,星出七星南,如杯,西慢行,至参旗没,青白,有尾迹。十二月辛卯,星透云出五车东,如太白,东北急行,至文昌没,赤黄,有尾迹。壬辰,星出招摇东,如太白,西北急行,至浊没,青白。丙申,星出角南,如太白,南慢行,至库楼没,赤黄,有尾迹。熙宁六年,星变。
按《宋史·神宗本纪》:六年九月丙寅,太白犯斗。 按《天文志》:九月甲辰,月掩太白。 又按《志》:正月壬子,月犯诸王西第一星。庚申,入太微。癸亥,入氐。甲子,犯东咸西南第二星。乙丑,犯天江西南第二星。二月己卯,犯天街西南星。乙酉,犯轩辕大星北一星。庚寅,入氐。三月甲寅,入太微。戊午,入氐。四月辛巳,入太微。癸未,犯进贤。癸巳,犯羽林军。五月己酉,入太微。六月辛巳,犯东咸西一星。七月甲辰,入太微。丁未,入氐。戊申,犯房北第一星。辛亥,掩南斗西第五星。八月癸未,入羽林军。甲申,犯壁垒阵东第二星。戊戌,入太微。九月甲辰,犯天江南第二星。乙丑,入太微。十月辛巳,犯外屏西第五星。甲申,犯月星。癸巳,入太微。丙申,入氐。十一月丙午,犯壁垒阵西北星。壬子,犯天街南星。十二月己卯,掩月星。辛巳,犯司怪北第二星。丁亥,入太微。 又按《志》:正月庚戌,荧惑犯天阴西南第一星。庚午,犯月星。二月丁丑,犯天街西南星。甲申,犯诸王西第二星。三月戊辰,入东井。四月庚子,犯积薪。十月辛巳,犯氐距星。癸未,入氐。十一月戊申,犯钩钤西第一星。 又按《志》:四月戊寅,填星犯罚南第一星。五月庚申,又退犯键闭。八月甲申,犯罚。 又按《志》:六月癸未,太白犯东上相。丁酉,犯左执法。八月丁丑,掩氐东南星。九月甲辰,犯天江南第二星。丙寅,犯南斗距星。丁卯,入南斗。 又按《志》:正月庚午、八月丁酉,老人星俱见。 又按《志》:正月庚申,星出天市垣东,如杯,东南急行,至浊没,青白。三月庚午,星出氐东,如盂,西慢行,入浊没,赤黄,照地明。四月丙子,星出贯索西,如杯,北慢行,至紫微垣墙上宰没,青白,照地明。戊寅,星出贯索西,如太白,西南急行,至亢没,赤黄,有尾迹。己卯,星出柳北,如太白,西南急行,至南河没,赤黄,有尾迹。五月癸卯,星出腾蛇西,如杯,西北慢行,至浊没,青白,照地明。六月辛卯,星出营室北,如杯,东南急行,至壁垒阵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庚子,星出天市垣吴越东,如杯,东南急行,至牵牛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七月丙寅,星出壁垒阵西,如杯,南缓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戊辰,星出天关,如杯,东南缓行,至东井内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己巳,星出天仓东,如太白,南速行,至天囷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八月庚辰,星出天市垣内宗正南,如太白,西南速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壬辰,星出羽林军西,如杯,南缓行,入浊没,青白,有尾迹,分迸,照地明。乙未,星出河鼓,如杯,南速行,至建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九月甲辰,星出钩陈东,如杯,北速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丙午,星出天苑南,如杯,南速行,入浊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辛亥,星出天船西,如杯,西速行,穿北斗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辛酉,星出钩陈东,如杯,西南速行,至天纪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丁卯,星出文昌西,如杯,西北速行,至王良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十一月甲辰,出弧矢东,如盂,西南缓行,至天社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辛酉,出轩辕南,如杯,南缓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
熙宁七年,星变。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正月乙卯,月入太微。二月壬午,又入。三月己酉,又入。辛亥,犯进贤。癸丑,入氐。乙卯,犯天江南一星。四月乙亥,掩轩辕大星北一星。五月甲辰,入太微。六月辛未,又入。己卯,犯南斗西第五星。己丑,掩犯天阴北第一星。庚寅,犯天街北星。七月甲辰,犯心大星。己酉,犯壁垒阵南第一星。丙辰,犯天阴西南星。八月己卯,犯壁垒阵东第四星。辛卯,犯轩辕大星北一星。九月戊申,犯外屏西三星。辛亥,犯天阴中央星。十月戊寅,犯天阴西南星。己卯,犯月星。戊子,入太微。十一月丙辰,犯左执法,又入太微。十二月癸酉,掩犯天阴第三星。 又按《志》:四月壬申,荧惑犯壁垒阵西第八星。十二月辛巳,犯天阴西南第一星。 又按《志》:二月乙未,太白犯壁垒阵西第七星。 又按《志》:正月丁未,填星犯天江东北第一星。 又按《志》:二月甲申、八月庚寅,老人星俱见。又按《志》:正月丁未,星出角南,如太白,东南速行,至浊没,青白。丁巳,出张南,如杯,西南缓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二月壬申,出天棓北,如杯,东北缓行,至造父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辛卯,出轸北,如杯,东慢行,至角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三月甲子,出西咸北,如杯,急南行,至氐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四月壬申,出轩辕西,如太白,西北慢行,至五车没,青白,有尾迹。又出渐台南,如杯,东北急行,至天津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丙戌,星出天市垣蜀星西,如杯,东北慢行,至侯星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六月辛未,星出辇道东,如太白,北急行,至钩陈没,赤黄,有尾迹。又星出狗国南,如太白,东北慢行,至天田南,曲尺东行,至天垒城没,赤黄。己卯,星出天市垣内列肆西,如太白,西南慢行,入浊没,赤黄色,有尾迹。庚辰,星出华盖北,如杯,东北慢行,至天船没,赤黄,有尾迹。乙酉,星出壁垒阵北,如太白,东南急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庚寅,星出梗河西,如太白,西南急行,至氐没,赤黄,有尾迹。又星出五车北,如太白,东北急行,至北河没,青黄,有尾迹,照地明。辛卯,星出危西,如太白,西南急行,至南斗没,赤黄,有尾迹。壬辰,星出紫微垣墙内钩陈北,如太白,西北急行,至北斗魁内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七月甲寅,星出王良北,如盂,北慢行,至文昌没,赤黄,有尾迹。丁巳,星出天津北,如太白,北急行,至紫微垣墙内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戊午,星出大陵北,如太白,东北慢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壬戌,星出羽林军东,如太白,东南急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癸亥,星出天仓,如杯,南急行,入浊没,青白,有尾迹。八月戊寅,星出北斗天枢南,如太白,东北慢行,至文昌没,青白,有尾迹。癸未,星出羽林军内,如杯,北慢行,至大陵没,赤黄,有尾迹。乙酉,星出天纪西,如太白,东慢流,至奚仲没,赤黄,有尾迹。九月丁酉,星出羽林军南,如太白,南慢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辛丑,星出王良西,如太白,西北急流,至浊没,有尾迹。丙午,星出天囷东,如太白,东急流,至九斿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戊申,星出天仓北,如杯,东北慢流,至浊没,青黄。甲子,星透云出营室东,如太白,西南急流,至左旂没,赤黄。十月丙子,星出天仓西,如杯,西南慢流,至败臼没,赤黄,尾迹分裂,照地明。又星出轸东,如杯,东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丙戌,星出五车,如杯,东北慢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戊子,星出天苑南,如太白,西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又星出右枢星东,如太白,东北慢流,至浊没,青白。
熙宁八年,星变。
按《宋史·神宗本纪》:八年三月戊午,太白昼见。七月戊寅,太白昼见。冬十月乙未,彗出轸。己亥,诏以灾异数见,不御前殿,减常膳,求直言。壬寅,赦天下。罢手实法。丁未,彗不见。丙辰,御殿复膳。 按《天文志》:正月癸卯,月犯司怪北一星。乙巳,犯五诸侯西第四星。庚戌,入太微。二月戊辰,犯昴距星。丁丑,入太微。戊寅,犯左执法。甲申,犯箕东北星。四月壬申,入太微。丁丑,犯心距星。壬午,犯壁垒阵。闰四月己亥,入太微。辛亥,入羽林军。壬子,犯壁垒阵东北第一星。丙辰,犯天阴西南星。五月丁卯,犯右执法。辛巳,犯外屏西第二星。六月甲午,入太微。己亥,犯日星。壬寅,入南斗魁。丙午,入羽林军。七月庚午,犯狗国西南星。癸酉,入羽林军。己卯,犯昴西南第二星。癸未,犯五诸侯。八月甲午,犯心距星。辛丑,入羽林军。十月戊戌,犯外屏西第三星。庚子,犯天阴西北星。己酉,犯长垣南一星。庚戌,犯西上将。十一月丁丑,犯灵台北第一星。庚辰,犯角距星。十二月庚戌,犯日星。 又按《志》:六月己未,岁星犯诸王。八月庚戌,又犯。 又按《志》:正月辛亥,荧惑犯月星。二月甲子,犯诸王西第一星。三月丁酉,犯司怪北第二星。丙辰,入犯东井东北第一星。四月己丑,犯积薪。闰四月辛丑,入舆鬼。 又按《志》:八月丁巳,填星犯天籥西北星。 又按《志》:二月庚寅,太白犯天阴中星。三月戊戌,犯月星。癸卯,犯天街北星。辛酉,犯司怪北第二星。闰四月戊戌,犯舆鬼西北星。八月丁酉,太白犯轩辕御女。九月癸亥,犯右执法。辛未,犯左执法。十月丁酉,犯亢距星。丙午,入氐。 又按《志》:三月戊午、七月戊寅,太白皆昼见。 又按《志》:三月庚寅,太白犯填星。 又按《志》:二月己丑、八月庚戌,老人星皆见。 又按《志》:十月乙未,星出轸度中,如填,青白。丙申,西北生光芒,长三尺,斜指轸,若彗。丁酉,光芒长五尺。戊戌,长七尺,斜指左辖,至丁未,入浊不见。 又按《志》:正月壬子,星出贯索西,如杯,东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二月乙亥,星出七星,如太白,西缓行,至弧矢没,赤黄,有尾迹。三月丁酉,星出积水东,如太白,西北速行,至五车东没,赤黄,有尾迹。戊戌,星出贯索东,如太白,东北速行,至织女没,赤黄,有尾迹。四月癸亥,星出北斗天枢北,如杯,北速行,至钩陈没,赤黄。闰四月癸巳,未昏,星出土司空南,如太白,西南速行,至天庙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又星出心东,如杯,南速行,至浊没,赤黄,照地明。五月壬戌,星出尾东,如太白,西南速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戊寅,星出文昌西,如太白,西北缓行,至浊没,赤黄。六月癸巳,星出天市垣西墙西,如太白,西南缓行,入氐没,赤黄。戊戌,星出天市垣齐星东,如太白,西南缓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又星出齐星北,如太白,西南速行,至天市垣内列肆没,赤黄,有尾迹。又星出文昌东,如太白,北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乙巳,星出北落师门南,如太白,南速行,至浊没,赤黄。壬子,星出北斗魁东,如杯,北缓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七月辛酉,星出天津北,如太白,东北缓行,至天船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庚午,星出北斗摇光西,如杯,北速行,至浊没,赤黄。癸未,星出奎北,如太白,东北速行,至大将军没,赤黄,有尾迹。甲申,星出天市垣东,如太白,西南速行,至浊没,赤黄。八月癸巳,星出垒壁阵南,如太白,南缓行,至浊没,赤黄。九月壬戌,星出织女南,如太白,西南缓行,至浊没,赤黄。乙丑,星出织女南,如太白,西北速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丙寅,星透云出河鼓北,如太白,东南缓行,至危没,赤黄。又星出天仓南,如太白,西南速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又星出中台东,如太白,东北速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十月壬辰,星出军市西,如太白,西南速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乙未,星出弧矢西北,如杯,东南缓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丙申,星出大陵西,如杯,西北缓行,至阁道没,青白。又星出五车西,如太白,速行,至天船没,青白,有尾迹。 按《王安石传》:八年十月,彗出东方,诏求直言,及询政事之未协于民者。安石率同列疏言:晋武帝五年,彗出轸;十年,又有孛。而其在位一十八年,与《乙巳占》所期不合。盖天道远,先王虽有官占,而所信者人事而已。天文之变无穷,上下傅会,岂无偶合。周公、召公,岂欺成王哉。其言中宗享国日久,则曰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不敢荒宁。其言夏、商多历年所,亦曰德而已。裨灶言火而验,故禳之,国侨不听,则曰不用吾言,郑又将火。侨终不听,郑亦不火。有如裨灶,未免妄诞,况今星工哉。所传占书,又世所禁,膳写讹误,尤不可知。陛下盛德至善,非特贤于中宗,周、召所言,则既阅而尽之矣,岂须愚瞽复有所陈。窃闻两宫以此为忧,望以臣等所言,力行开慰。帝曰:闻民间殊苦新法。安石曰:祁寒暑雨,民犹怨咨,此无庸恤。帝曰:岂若并祁寒暑雨之怨亦无邪。安石不悦,退而属疾卧,帝慰勉起之。 按《吕公著传》:公著知颍州。八年,彗星见,诏求直言。公著上疏曰:陛下临朝愿治,为日已久,而左右前后,莫敢正言。使陛下有欲治之心,而无致治之实,此任事之臣负陛下也。夫士之邪正、贤不肖,即素定矣。今则不然,前日所举,以为天下之至贤;而后日逐之,以为天下至不肖。其于人材既反覆不常,则于政事亦乖戾不审矣。古之为政,初不信于民者有之,若子产治郑,一年而人怨之,三年而人歌之。陛下垂拱仰成,七年于此,然舆人之诵,亦未有异于前日,陛下独不察乎。熙宁九年,星变。
按《宋史·神宗本纪》:九年冬十月乙酉,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辛未,月犯长垣南一星。四月庚子,犯心大星。五月丁卯,犯房距星。壬申,犯壁垒阵。甲戌,又犯。六月乙未,掩心东星。庚子,犯壁垒阵西第五星。丙午,犯天阴西北星。七月甲戌,犯昴东北星。戊寅,犯五诸候东一星。八月癸巳,掩狗国西北星。乙未,犯壁垒阵西第五星。癸卯,犯五车西南星。九月丁巳,犯心东星。壬戌,犯壁垒阵西南星。丙寅,犯外屏西第二星。辛未,犯司怪北第一星。丁丑,犯灵台南第二星。十月辛卯,犯壁垒阵西第八星。庚子,犯五诸侯西第四星。十一月庚申,犯外屏西第一星。十二月乙未,犯五诸侯东一星。丙申,犯舆鬼东北星。戊戌,犯轩辕大星。己亥,掩灵台南第二星。丙午,犯心东星。 又按《志》:六月辛卯,岁星入东井。七月丁丑,犯天樽西星。十月戊戌,犯天樽东北星。 又按《志》:七月壬戌,荧惑犯诸王东第三星。八月戊戌,犯井钺。壬寅,犯东井距星。丁未,入东井。十月戊戌,犯东井东北第一星。十一月丁卯,犯司怪。
又按《志》:正月壬午,填星犯建西第二星。 又按《志》:
九月丁巳,太白犯东咸西第一星。辛巳,犯南斗西第二星。十月庚寅,犯狗国西北星。十一月辛酉,犯壁垒阵西北星。 又按《志》:十月乙酉,太白昼见。 又按《志》:二月丁酉、八月庚子,老人星俱见。 又按《志》:正月丙子,星出七公北,如太白,东北急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己卯,星出天船东,如杯,西北急行,至天大将军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三月甲子,星透云出天市垣内宗正西,如太白,西北慢行,至太微垣内五帝坐没,赤黄,有尾迹。又星透云出紫微垣西,如杯,西北急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丙子,星出卷舌东,如太白,南慢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四月庚寅,星出天市垣,如杯,北急行,至紫微垣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辛亥,星出心南,如太白,南急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五月庚申,星出天津,如杯,东南慢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丁丑,星出尾北,如太白,东南急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戊寅,星出心南,如太白,南急行,入浊没,赤黄。壬午,星出天津北,如太白,西南急行,至天江没,赤黄,有尾迹。六月丙戌,星出华盖西,如太白,西北急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戊子,星出车府东,如太白,东南急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壬辰,星出牵牛东,如太白,南慢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甲辰,星出阁道北,如杯,西南急行,至钩陈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乙巳,星透云出虚南,如太白,南急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丙午,星出东壁北,如杯,南急流,至羽林军没,赤黄,有尾迹。己酉,星出阁道南,如太白,西急行,至车府没,赤黄,有尾迹。辛亥,星出天市垣内斛星南,如太白,东南急流,至建没,赤黄,有尾迹。又星出北斗内大理北,如太白,东北急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又星出天仓南,如太白,西南急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癸丑,星出天棓南,如太白,东南慢行,至天津没,赤黄,有尾迹。七月乙卯,星出羽林军酉,如太白,西南急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戊寅,星出外屏西,如太白,东北急行,至天囷没,赤黄,有尾迹。壬午,星出王良西,如杯,东北慢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八月戊子,星出大角东,如太白,南缓行,至氐没,赤黄,有尾迹。又星出王良北,如太白,西北急流,至天津没,青白,有尾迹。壬寅,星出危北,如杯,西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甲辰,星出梗河南,如太白,西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戊申,星出外屏北,如太白,南急流,至土司空没,赤黄,有尾迹。辛亥,星出营室西,如太白,南急流,至坟墓没,赤黄。壬子,星出参西,如太白,东南急流,至狼星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又星出紫微垣内后宫东,如杯,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癸丑,星出天大将军,如太白,急流至造父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九月丁巳,星出昴北,如杯,东北急流,至五车没,赤黄,有尾迹。又星出紫微垣少辅东,如杯,西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戊午,星出南河东,如岁星,东慢流,至七星没,赤黄,有尾迹。辛酉,星出牵牛西,如太白,东慢流,至危没,赤黄,有尾迹。戊辰,星出王良西,如太白,西北慢流,至北斗没,青白,有尾迹。丁丑,星出危西,如太白,南慢流,至牵牛没,青白,有尾迹。庚辰,星出紫微垣墙右枢北,如太白,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十月己酉,星出天囷西,如太白,东南缓行,至天苑没,赤黄,有尾迹。己丑,星出昴南,如太白,西北缓行,至内阶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庚子,星出五车西,如杯,缓行至钩陈没,赤黄。辛丑,星出屏星,如盂,向东速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癸卯,星出天仓北,如太白,东北缓行,至天囷没,赤黄,有尾迹。辛未,星出柳东,如太白,东速行,入浊没,青白,有尾迹。十一月甲寅,星出参旗西,如太白,南缓行,至天苑内没,赤黄,有尾迹。庚午,星出弧矢西,如太白,东南缓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十二月癸未,星出天苑东,如太白,西南缓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庚子,星出娄东,如杯,西南缓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甲辰,星出东井西,如太白,南缓行,至天囷没,赤黄,有尾迹。
熙宁十年,星变。
按《宋史·神宗本纪》:十年五月甲戌,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九月庚午,月犯岁星。十二月壬辰,犯岁星。 又按《志》:正月戊午,月犯昴西北一星。乙亥,犯箕东北星。二月庚子,犯房距星。癸卯,入南斗。甲辰,犯狗国东北星。四月甲辰,犯外屏西第一星。六月庚寅,犯心东星。丙申,犯壁垒阵西一星。七月癸酉,犯五诸侯东一星。八月庚寅,犯壁垒阵西第二星。戊戌,犯五车东南星。九月丁酉,犯外屏西第一星。丙寅,犯司怪北第一星。十月乙酉,犯壁垒阵西第四星。己亥,犯灵台北第二星。癸亥,犯积薪。十二月癸未,犯外屏西一星。丙戌,犯昴西北星。辛卯,掩舆鬼西北星。辛丑,犯心东星。 又按《志》:三月戊寅,岁星犯天樽西星。 又按《志》:正月丙寅,荧惑犯司怪第二星。四月丙戌,又犯舆鬼东北星。戊子,入舆鬼。 又按《志》:六月壬寅,太白犯东〈不言何宿疑脱一字或东字下有井字〉距星。癸卯,入东井。九月己酉,入太微。又按《志》:五月甲戌,太白昼见。 又按《志》:七月癸酉,太白犯岁星。 又按《志》:正月己卯、九月戊申,老人星俱见。 又按《志》:正月丁丑,星出紫微垣内相南,如太白,南缓行,至太微垣右执法没,赤黄,有尾迹。辛巳,星出参西,如太白,西南速行,至天苑没,赤黄,有尾迹。二月丙戌,星出五车大星西,如太白,赤黄色,北急流,至大陵没,有尾迹。癸巳,星透云出北斗北,如太白,速行入浊没,青白,有尾迹。戊申,星出天弁东南,如杯,东速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三月丁巳,星出右枢东,如太白,东北速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四月甲申,星出河鼓北,如太白,东速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甲辰,星出郎位北,如太白,西急流,至下台南没,赤黄,明烛地。己酉,星出积卒北,如杯,南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又星出太微垣内屏南,如太白,西南慢流,至翼南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五月甲戌,星出库楼北,如太白,西南慢流,至浊没,赤黄。乙亥,星出五车西南,如太白,西北急流,至文昌没,赤黄,有尾迹。丁丑,星出天市垣内侯北,如太白,东北急流,至左旂没,赤黄,有尾迹。六月辛丑,星出天市垣西,如杯,西北急流,至右摄提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乙巳,星出王良东,如太白,西北急行,至紫微垣内钩陈没,赤黄,有尾迹。丙午,星出天鸡南,如太白,南慢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戊申,星出南斗南,如太白,东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七月庚戌,星透云出北斗南,如太白,西南急流,至氐宿没,赤黄,有尾迹。又星出天市垣内宗人东,如太白,南急流,至尾没,赤黄,有尾迹。甲寅,星透云出氐,如太白,西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乙亥,星出人星西南,如太白,西北急流,至织女没,赤黄,有尾迹。八月己卯,星出左摄提东,如杯,东慢流,至天大将军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壬午,星出钩陈东,如太白,东北慢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壬辰,星出天船西,如太白,西慢流,至紫微垣没,赤黄,有尾迹。甲辰,星出军市西,如太白,东南慢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九月庚戌,星出内阶北,如杯,北慢流,至文昌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戊辰,星透云出织女,如太白,西北急流,至紫微垣内北极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又星出紫微垣内北极东,如太白,北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己巳,星出司怪西,如太白,东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庚午,星出天船北,如太白,西北急流,至紫微垣内阶没,青白,有尾迹。壬申,星出紫微垣少尉东,如杯,北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丙子,星出河鼓北,如太白,西急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十月己卯,星出七星北,如太白,东急行,至浊没,赤黄。乙酉,星出天纪北,如杯,西慢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丁亥,星出昴南,如杯,西急行,至营室北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又星出东井北,如杯,东急行至轩辕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辛卯,星出天棓北,如太白,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己亥,星出霹雳北,如太白,西北急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庚子,星出紫微垣内,如太白,北急流,至浊没,青白,照地明。辛丑,星出轩辕西第三星北,如杯,东南慢流,至天狗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乙巳,星出紫微垣内钩陈东,如太白,东北慢行,至浊没,青白。十一月癸丑,星出天庙西,如太白,西南急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甲寅,星出天厨北,如杯,西行至天棓没,赤黄。又星出天船北,如太白,西北急行,至腾蛇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乙卯,星出紫微垣内五帝坐南,如太白,东北急行,至角没,青白,有尾迹。十二月甲申,星出天庙东南,如杯,南急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
[book_title]第四十九卷
第四十九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二十三
宋四〈神宗元丰八则 哲宗元祐九则〉
庶徵典第四十九卷
星变部汇考二十三
宋四
神宗元丰元年,星变。
按《宋史·神宗本纪》:元丰元年夏四月癸亥,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壬戌,月犯明堂东北星。辛未,掩南
斗西第五星。闰正月戊子,犯轩辕少民。乙未,犯房距星次相。二月壬子,犯五诸侯东一星。癸亥,犯心大星。三月癸巳,入南斗,掩东第二星。四月丁巳,犯房南第二星。庚申,入南斗。庚午,犯昴西北星。五月乙酉,犯心东星。六月乙卯,犯南斗东南第一星。七月甲午,犯司怪北第二星。九月癸巳,犯轩辕御女。十月庚戌,犯云雨东北星。丙辰,犯司怪北一星。丁巳,犯东井东北第一星。戊午,犯积薪。十一月丙戌,犯舆鬼,又犯积尸。十二月己酉,犯昴西北星。癸亥,犯心星。丙寅,犯西星。又按《志》:八月丁巳,岁星犯灵台北第一星。九月乙亥,犯西上将。十月戊申,入太微。 又按《志》:六月己巳,荧惑犯司怪南二星。七月庚辰,入井。戊戊,犯天樽西北星。八月戊午,犯积薪。九月壬申,犯舆鬼西北星。丁丑,入舆鬼,犯积尸。 又按《志》:十月丙辰,太白犯亢距星。庚午,入氐。十一月己丑,犯罚南第二星。十二月壬戌,犯建西第二星。 又按《志》:四月癸亥,太白昼见。 又按《志》:二月乙酉、八月丙午,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正月丁卯,星出天纪,向南速行,至天社北没,赤黄。庚午,星出天纪南,如太白,西南慢行,至天社没,赤黄,有尾迹。闰正月壬寅,星出紫微垣内钩陈北,如杯,北慢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甲辰,星出柳北,如杯,西急行,至天廪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二月己酉,星出太微垣内,如杯,西南急行,至翼没,有尾迹,照地明。癸亥,星出角南,如杯,西南急行,至土司空没,青白。三月丁酉,星出箕东,如杯,西南急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四月丙寅,星出阁道东,如杯,北急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六月甲辰,东南方光烛地,有星如盂,出匏瓜,至内阶没,分裂,有声如雷。己巳,星出左摄提西,如太白,西南急行,至太微垣内五诸侯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辛未,星出外屏北,如太白,东北慢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七月甲申夕,星出大角南,如太白,北慢行,至北斗没,赤黄,有尾迹。庚子,星出天市垣内列肆东,如杯,西慢行,至亢没,青白,有尾迹。八月己酉,星出紫微垣内阴德南,如杯,北急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乙卯,星出营室北,如盂,西北慢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丙辰,星出贯索西北,如太白,西慢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甲子,星隔云照地明,东北急行,至浊没。九月庚辰,星出钩陈北,如杯,西北急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甲申,星出七公北,如太白,西北慢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己亥,星出天囷南,如杯,东南慢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又星出东井西,如杯,东北急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十月乙巳,星出天津北,如太白,西北急行,至天棓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十二月丙寅,星出北河北,如杯,东南急行,至弧矢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
元丰二年,星变。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己卯,月犯东井东北第一星。辛巳,犯舆鬼距星,又入犯东南星并积尸。甲申,犯灵台。二月庚戌,犯轩辕御女。辛亥,犯灵台南一星。三月辛未,犯昴西北星。壬午,犯天门东星。乙酉,犯心大星。四月乙卯,犯南斗。五月己卯,犯日星,犯房距星。六月甲辰,犯天门东星。甲寅,犯泣西星。七月己卯,犯罗堰。癸未,犯云雨东北星。壬辰,犯舆鬼西南星。八月辛酉,犯轩辕御女。九月庚午,犯天江。甲戌,犯罗堰。丙子,犯泣西星。壬午,犯昴距星。十月乙巳,犯云雨西南星。庚戌,犯天街东北星。十一月丁丑,犯昴距星。己卯,犯司怪。庚辰,入东井。辛巳,犯水位。十二月戊申,犯天樽东北星。庚戌,犯轩辕太民,又犯酒旗。 又按《志》:正月己丑,岁星又犯太微。三月辛未,犯灵台北星。 又按《志》:二月壬戌,荧惑入犯舆鬼东北星。 又按《志》:二月丙午,填星犯十二国代东星。又按《志》:十一月壬辰,太白犯壁垒阵西第五星。十二月戊戌,犯壁垒阵。 又按《志》:五月庚寅,荧惑犯岁星。
又按《志》:二月壬戌、八月乙卯,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三月戊子,星出氐内,如太白,东北缓行,至天市垣内候星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五月戊辰,星出轸中,如太白,西速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庚午,星出天厨东,如太白,东北速行,至天津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甲午,星出氐南,如太白,南速行,至浊没,青白。丙申,星出织女北,如杯,北速行,至紫微垣内太子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丁酉,星出紫微垣上宰北,如杯,北速行,至右枢没,青白,照地明。六月戊戌,星出尾东,如杯,南速行,至浊没,青白,照地明。庚子,星出危东,如杯,东缓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七月乙巳,星出雷电北,如太白,东速行,至霹雳,赤黄,有尾迹。庚子,星出氐北,如杯,西速行,至浊没,青白,照地明。庚寅,星出天津西,如杯,南急行,至河鼓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八月癸卯,星出天囷西,如太白,东南速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九月戊辰,星出天弁,如太白,西南速行,至天市垣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十月丁未,星出天船北,如太白,西南速行,至营室没,青白,有尾迹。乙卯,星出北斗西,如太白,东北速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十二月壬子,星出舆鬼东,如太白,东北速行,至轩辕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
元丰三年,星变。
按《宋史·神宗本纪》:三年秋七月癸未,彗出太微垣。丙戌,避殿减膳,诏求直言。戊子,太白昼见。八月戊午,彗不见。九月丙寅,御殿复膳。 按《天文志》:正月壬申,月掩昴宿东北星。甲戌,犯司怪。乙酉,犯心距星。二月壬寅,入东井。乙巳,犯轩辕太民。三月庚午,犯天樽南星。丁丑,犯天门。庚辰,犯心大星。壬午,犯南斗。四月丁未,犯心距星。壬子,犯牵牛南星及罗堰。五月己巳,犯明堂西第二星。甲戌,犯日星,又犯房。己卯,犯牵牛。壬午,犯虚梁西第一星。六月己亥,犯泣西星。戊午,犯东井距星。七月己巳,犯心距星。戊寅,入云雨。癸未,犯昴。八月丙申,犯日星。甲辰,犯虚梁。九月辛未,犯泣西星。戊寅,犯天街东北星。庚辰,犯东井距星。辛巳,犯天樽南星。闰九月丙申,犯牵牛南星。庚子,犯云雨西北星。乙巳,犯昴。丁未,犯司怪南第二星。戊申,入犯东井东北第三星。辛未,犯酒旗。十月辛酉,犯氐。壬戌,犯天阴西北星。十一月乙未,犯云雨。庚子,犯昴。庚戌,犯天门。十二月壬戌,犯云雨西北星。庚午,入东井。癸酉,犯轩辕右角。乙亥,犯明堂。辛巳,犯天江。癸未,犯建西第二星。
又按《志》:十月辛酉,岁星犯氐距星。庚午,入氐。 又
按《志》:七月丁卯,荧惑入东井。甲申,犯天樽西北星。八月辛丑,犯积薪。乙卯,犯舆鬼积尸。闰九月丁巳,犯长垣。十月戊辰,犯灵台北星。癸未,入太微。 又按《志》:七月丙寅,填星犯壁垒阵西第五星。十月丁亥,又犯之。
又按《志》:正月甲戌,太白犯外屏西第二星。二月甲
寅,犯昴距星。六月癸巳,犯毕距第二星。乙未,入毕口。七月戊辰,犯东井西北第二星。己巳,入东井。戊子,犯水位西第三星。八月丙申,犯舆鬼。九月戊寅,入太微。乙酉,犯左执法。闰九月丙申,犯进贤。丁巳,犯氐距星。十月己未,入氐。 又按《志》:七月戊子,太白昼见。 又按《志》:二月甲寅、八月己未,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七月癸未,彗出西北太微垣郎位南,白气长一丈,斜指东南,在轸度中。丙戌,向西北行,在翼度中。戊子,长三尺,斜穿郎位。癸卯,犯轩辕,至丁酉入浊不见。庚子晨,复出于张度中。至戊子,凡三十有六日,没不见。
又按《志》:正月癸未,星出右摄提西,如太白,青白色,
东北速行,至浊没,有尾迹。二月辛丑,星出弧矢南,如太白,东南速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五月庚午,星出尾南,如太白,南速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辛未,星出中台北,如太白,东南缓行,至天江没,赤黄。丁丑,星出织女西,如杯,东北速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六月己亥,星出南斗南,如杯,南速行,至鳖星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壬子,星出天津东,如杯,东速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七月甲子,星出天棓如杯,北急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丙寅,星出天棓北,如杯,西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己丑,星出北斗西,如太白,东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八月乙卯,星出天囷北,如太白,东南慢流,至弧矢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戊午,星出紫微垣内大理西,如太白,北慢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闰九月辛卯,星出舆鬼南,如杯,急流至轩辕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庚戌,星出紫微垣内钩陈北,如太白,北急流,至天棓没,青白,照地明。十月庚申,星出狼东,如太白,东南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十一月丙辰,星出厕星东,如太白,东南慢流,至浊没,青白。
元丰四年,星变。
按《宋史·神宗本纪》:四年秋七月己丑,太白昼见。九月戊申,太白犯斗。 按《天文志》:三月壬辰,月入东井。五月辛亥,犯月星。六月己巳,犯罗堰西第二星。己卯,犯诸王西第二星。辛巳,入东井。七月戊申,犯东井钺星。八月庚申,犯天江西第三星。壬戌,犯建西南第三星。癸酉,犯月星。己卯,犯轩辕太民。九月己丑,犯建西第一星。庚寅,犯天鸡东南星。辛卯,犯罗堰北第二星。十月辛酉,掩、犯虚梁西第三星。壬戌,犯云雨西北星。戊辰,犯天街西南星。庚午,犯东井西北第三星。十一月甲午,犯天阴西南星。乙未,犯月星。戊戌,入东井。癸卯,犯明堂西第二星。戊申,犯东咸西南第二星。己酉,犯天江东北第二星。十二月癸亥,犯天街西南星。乙丑,犯东井西北第二星。 又按《志》:二月壬午,岁星退入氐。 又按《志》:四月甲申,荧惑犯右执法。七月庚戌,入氐。 又按《志》:八月甲戌,太白犯心距星。九月戊申,犯南斗距星。庚戌,入南斗。 又按《志》:七月己丑,太白昼见。 又按《志》:十月乙亥,荧惑犯太白。 又按《志》:八月丁卯,老人星见于丙。 又按《志》:正月戊戌,星出五车北,如杯,西南急流,至天囷没,赤黄,有尾迹。分裂。六月戊寅,星出紫微垣内厨南,如太白,南慢流,至天角没,赤黄,有尾迹。八月丁巳,星出壁垒阵南,如杯,西南慢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癸亥,星出文昌北,如太白,东北慢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癸酉,星出贯索南,如太白,东南至天市垣秦星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戊寅,星出娄,大如太白,东急流,至浊没,青白。己卯,星出文昌西,如太白,北慢流,至紫微垣内钩陈没,赤黄,有尾迹。九月己酉,星出天街,如杯,北急行,穿五车北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庚戌,星出天仓南,如太白,南急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十一月乙丑,星出紫微垣内六甲,如太白,东北慢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乙未,星出钩陈北,如太白,东北慢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
元丰五年,星变。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正月辛卯,月犯诸王东二星。癸巳,犯东井东南第二星。二月庚申,入东井。辛酉,犯水位星西第一星。三月戊子,入东井。庚子,犯建西第一星。五月乙酉,犯酒旗南第二星。甲午,犯天籥西北星。己亥,犯虚梁西第二星。六月丙子,入东井。七月丁亥,犯东咸西第二星。辛卯,犯牵牛距星。甲午,犯虚梁西第二星。甲辰,入东井。八月甲寅,犯钩钤西星。甲子,犯外屏西第一星。辛未,入东井。九月戊戌,又入。十月壬子,犯建西第五星。癸丑,犯牵牛距星。丁巳,犯云雨西南星。甲子,犯诸王西第五星。十一月癸未,犯虚梁西第三星。丙戌,犯外屏西第一星。癸巳,入东井。甲午,犯水位星西第一星。十二月己未,犯天关。庚申,入犯东井。 又按《志》:九月癸未,岁星犯天江北第一星。 又按《志》:七月辛丑,荧惑犯舆鬼西北星。乙巳,入舆鬼。十月癸丑,犯西上将。丁巳,入太微。十一月壬午,犯左执法。甲午,犯西上将。 又按《志》:三月丙戌,太白犯填星。十二月丙寅,辰星犯岁星。 又按《志》:二月甲戌、八月己巳,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四月庚申,星出角东,如太白,东南急行,至浊没,赤黄。辛未,星出紫微垣内钩陈北,如太白,急行至浊没,青白。五月己丑,星出天津西,如太白,西北急行,至紫微垣内钩陈没,赤黄,有尾迹。六月丁卯,星出天枪东,如太白,西急行,至天樽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己卯,星出郎位,如太白,东南急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七月辛巳,星出天韨垣内列肆西北,如杯,西急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十月庚戌,星出参南,如太白,东南急行,至浊没,青白。辛亥,星出参旗南,如杯,东急行,至军井没,青白,有尾迹。甲寅,星出腾蛇西,如太白,南速行,入虚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甲子,星出中台南,如太白,东北速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十一月辛巳,星出五车西南,如太白,西北速行,入云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甲申,星出天津北,如太白,东北速行,至紫微垣内钩陈没,赤黄,有尾迹。十二月庚申,星出东壁西,如太白,西南速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戊辰,星出毕南,如太白,西南速行,至浊没,赤黄。壬申,星出中台北,如太白,东北速行,至浊没,赤黄。
元丰六年,星变。
按《宋史·神宗本纪》:六年八月己卯,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己卯,月犯云雨西星。乙酉,犯毕距星。丁亥,犯司怪南第一星。戊子,入东井。二月乙卯,又入。壬申,犯虚梁西第三星。三月癸未,入东井。四月庚戌,又入。己未,犯氐距星。五月乙未,入云雨。七月丙辰,犯虚梁西第一星。八月丁丑,犯键闭。辛巳,犯牵牛距星。乙酉,入犯云雨东北星。癸巳,犯东井西北第二星。九月辛亥,犯虚梁西第三星。戊午,掩犯距星。辛酉,入东井。甲子,犯酒旗南第二星。十月戊子,入东井。十一月乙卯,又入。乙丑,入氐。丙寅,犯房北第一星。十二月庚辰,掩、犯毕距第二星。 又按《志》:三月戊寅,荧惑犯进贤。己亥,犯东上相。闰六月戊戌,入犯氐东南星。七月丙辰,犯房北第二星。甲子,犯东咸西第一星。八月癸未,犯天江南第二星。 又按《志》:二月壬申,太白犯天阴东北星。三月癸未,犯司怪北第二星。四月丁卯,犯五诸侯。八月己卯,犯轩辕御女。九月乙巳,犯右执法。丁巳,犯东上相。甲子,犯进贤。十月戊寅,犯亢距星。戊子,入氐。 又按《志》:八月己卯,太白昼见。 又按《志》:二月己未、八月丁丑,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四月辛酉,星出轩辕西南,如杯,西缓行,至天樽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闰六月丙子,星出贯索东北,如杯,西南急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戊寅,星出贯索西,如盂,西缓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己卯,星出天枪东,如太白,西南急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癸卯,星出壁垒阵西南,如太白,西南慢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八月癸巳,星透云出王良南,如太白,西南急行,至室没,青白,有尾迹。甲午,星出腾蛇北,如太白,西北急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丙申,星出天船北,如太白,西北急流,至文昌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九月癸卯,星出五车东,如杯,北急行,至浊没,赤黄,照地明。乙巳,星出舆鬼东北,如太白,西北速行,至紫微垣内文昌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庚申,星出危北,如太白,西南急行,至牵牛没,赤黄,有尾迹。乙丑,星出织女西南,如太白,西北急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十月辛丑,星出大角西,如太白,南慢行,至角距星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
元丰七年,星变。
按《宋史·神宗本纪》:七年十一月乙卯,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十月甲午,月犯辰星。 又按《志》:正月辛亥,月犯水位星西第一星。丙辰,犯明堂。二月戊寅,入东井。丁亥,入氐。辛卯,犯建。三月壬寅,犯毕距星。乙巳,入东井。戊申,犯酒旗。四月戊寅,犯明堂东北第一星。壬午,入氐。丁亥,犯罗堰。壬辰,犯外屏西第二星。六月壬午,犯罗堰南第二星。七月辛酉,入东井。八月戊子,入犯东井。九月丙辰,入犯东井东南第一星。十月壬午,犯司怪南第一星。癸未,入东井。己丑,犯明堂。甲午,犯心大星。十一月庚戌,入东井。十二月辛未,犯外屏西第二星。乙亥,入犯毕。辛巳,犯酒旗。戊子,入氐。己丑,犯罚。
又按《志》:四月壬午,岁星犯壁垒阵西第六星。七月
癸卯,又犯西第五星。十一月丙辰,又犯。十二月庚,午犯天樽。 又按《志》:八月己未,荧惑犯灵台。九月己亥,犯西上相。丁未,入太微。乙丑,犯左执法。十月己丑,犯进贤。十一月戊午,犯亢距星。十二月辛巳,入氐。 又按《志》:六月乙未,填星犯外屏。 又按《志》:十一月己酉,太白犯壁垒阵西第五星。十二月辛巳,犯云雨。 又按《志》:十月乙卯,太白昼见。 又按《志》:十一月甲寅,太白犯岁星。 又按《志》:二月辛巳、八月己卯,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四月辛未,星出牛星东,如杯,西南慢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丙子,星出亢,如太白,西南急行,至角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六月庚辰,星出天棓南,如太白,西南急行,入天韨垣内候星没,青白,有尾迹。癸巳,星出紫微垣东,如杯,东北流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戊子,星出王良西,如杯,西北速行,至女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丁酉,星出鳖星南,如太白,东南急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七月丙午,星出阁道北,如杯,北慢行,至浊没,青白。己未,星出胃东,如太白,东急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八月辛未,星出文昌东,如太白,西北速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癸巳,星出天津东,如太白,西南急流,至河鼓没,青白,有尾迹。十一月乙卯,星出虚南,如杯,西南急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丁巳,星出七星东,如太白,东南急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
元丰八年,星变。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八年八月戊寅,月犯填星。十一月戊戌,犯岁星。庚子,犯填星。 又按《志》:正月壬寅,月犯毕西第二星。乙巳,入东井。乙卯,入昴。二月壬申,入东井。甲申,犯东咸东第一星。三月庚戌,入氐。辛亥,犯罚。甲寅,犯建星西第五星。乙卯,犯牛距星。庚午,犯毕。四月丁卯,入井。五月己酉,犯天鸡西北星。六月壬申,入氐。丙子,犯建星西第四星。七月甲辰,犯天鸡。癸丑,犯毕,又行入毕。丙辰,入井。八月丁卯,入氐。辛未,犯建星西第四星。壬申,犯牛距星。甲戌,犯泣东星。九月辛亥,入井,犯东南第一星。十月丁卯,犯罗堰北一星。乙亥,犯毕西第二星。戊子,入氐。十一月甲午,犯牛距星。癸卯,入毕,又犯毕大星。乙巳,入井。己酉,犯轩辕御女。癸丑,犯进贤。十二月丁卯,犯外屏。庚午,掩毕距星。 又按《志》:正月戊午,荧惑犯房北第一星。二月乙丑,犯键闭。癸酉,犯罚北第一星。乙酉,犯东咸。三月壬戌,犯壁垒阵。七月己未,犯天江。十月戊寅,犯秦星。十一月丙午,犯壁垒阵西第六星。十二月壬戌,顺行犯壁垒阵。 又按《志》:六月甲戌,太白顺行犯天关。癸未,顺行犯井距星。甲申,顺行入井。七月乙未,犯天樽。八月甲戌,犯轩辕少民。辛巳,犯灵台。 又按《志》:十月癸未,辰星入氐。 又按《志》:二月庚辰、八月辛巳,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正月丙午,星透云出角南,如杯,东南速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二月丙寅,星出娄南,如太白,西速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庚辰,星出太微垣左执法北,如太白,东南速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癸巳,星出紫微垣内钩陈东,如盂,西北速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六月己丑,星出右旗西,如杯,向南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七月庚申,星出胃宿,如杯,急流至天囷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十月壬申,透云星出王良西,如太白,急流至织女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丁丑,透云星出天囷南,如太白,东南慢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戊子,透云星出奎东,如太白,西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庚寅,星出昴南,如太白,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十二月乙巳,星出紫微垣钩陈东,如太白,向北速行,至太子没,黄赤,有尾迹,明烛地。
哲宗元祐元年,星变。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祐元年六月庚戌,太白昼见。冬十月庚寅,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丁酉,月犯毕。庚子,入井。乙巳,犯灵台。丙午,犯右执法。己酉,犯亢。丁卯,入东井。戊辰,犯水位。甲戌,犯左执法。乙亥,犯进贤。戊寅,犯氐。闰二月壬辰,掩毕。乙未,入东井。乙巳,入氐。三月壬申,又入。戊辰,犯右执法。戊寅,犯罗堰。四月癸巳,犯轩辕御女。辛丑,犯罚。甲辰,犯建。五月癸亥,入太微。丁卯,入氐。辛巳,犯毕。六月庚寅,入太微。辛亥,入井。七月戊午,入太微。壬戌,入氐。八月癸卯,入毕,犯毕大星。九月辛酉,犯建星。丁丑,犯轩辕少民。戊寅,犯上将,又入太微。己卯,入太微。十月丁酉,犯天廪。戊戌,犯毕,入毕内。庚子,犯井。乙巳,犯灵台。丙午,入太微垣,犯右执法。丁未,犯太微垣东扇上相星。十一月戊辰,入井。癸酉,行入太微。甲戌,犯左执法。戊寅,入氐。十二月癸巳,犯天高,又犯附耳。乙巳,犯井。丙申,犯水位。己亥,犯轩辕左角。辛丑,入太微。壬寅,犯太微东扇上相。乙巳,入氐。 又按《志》:闰二月丙辰,荧惑犯天街。八月甲寅,入太微。十月丙午,犯亢。十一月己未,犯氐距星,入氐。十二月丁亥,犯房。己丑,犯钩钤。辛卯,犯键闭。 又按《志》:闰二月丙辰,太白犯诸王。十月戊戌,犯亢。壬子,入氐。 又按《志》:六月庚戌,太白昼见。十月庚寅,昼见。又按《志》:闰二月戊申,太白犯荧惑。 又按《志》:二月戊寅、八月庚子,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正月癸巳,星出狼星南,向东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癸丑,透云星出近轸南,如太白,东南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二月丙戌,透云星出近紫微垣文昌西,向西北急流,至王良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又星出上台北,向西北急流,至王良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闰二月庚戌,星出五车南,向西北慢流,至浊没,青白。五月壬申,星出女北,向东急流,至虚东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六月甲辰,星出天津西,如太白,西南急流,至尾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七月丁巳,星出坟墓东,如太白,慢流至壁南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九月庚申,星出天苑南,如太白,向南急流,入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壬戌,星出天津北,如太白,西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十月庚寅,星出羽林军南,如太白,西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辛丑,透云星出近五车西,如太白,西南急流,至天囷北没,青白,有尾迹。丙午,星出室南,如太白,西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戊申,星出紫微垣北,如太白,西北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十二月庚寅,星出天苑南,如太白,东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
元祐二年,星变。
按《宋史·哲宗本纪》:二年六月壬寅,有星如瓜出文昌。
按《天文志》:正月壬戌,月犯井。戊辰,入太微。癸酉,入
氐,犯东北星。甲戌,犯罚。二月庚寅,入井。乙未,犯太微上将。庚子,入氐。三月丁巳,入井。戊午,犯水位。辛酉,犯轩辕左角。乙丑,犯平道。丁卯,入氐。壬申,犯建。四月戊子,犯轩辕大星,掩御女。己丑,犯灵台。庚寅,入太微。甲午,入氐。丙申,犯罚星。五月戊辰,扎罗堰。辛未,犯壁垒阵。六月乙酉,入太微。乙丑,入氐。己亥,犯壁垒阵。甲辰,犯附耳。丙午,入井。七月丁巳,犯氐。庚午,犯天廪。辛未,入犯毕。癸酉,犯井。丁丑,犯轩辕大星。八月甲申,入氐。庚寅,犯牛。甲午,犯壁垒阵。乙丑,犯天廪。丙寅,掩、犯毕大星。戊辰,入井。壬申,犯轩辕左角少民。癸酉,犯上将。甲戌,入太微。十月乙酉,犯罗堰。戊子,犯壁垒阵。辛丑,入太微。乙巳,入氐。十一月甲寅,犯壁垒阵。甲戌,犯罚星。十二月戊子,犯毕。乙未,犯灵台,又犯上将,入太微。
又按《志》:十二月己丑,太白犯壁垒阵。 又按《志》:二
月庚寅、九月辛亥,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正月癸酉,星出柳南,如杯,东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辛巳,星出轸南,如杯,向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壬子,星出柱史西,如盂,西北急流,至钩陈东没,赤黄,有尾迹。四月丙午,星出天棓南,如太白,东北急流,至天津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六月壬寅,星出文昌东,如杯,向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九月甲寅,星出天市垣中山北,如太白,向西急流,至天纪西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丁丑,星出雷电南,如太白,向西急流,入天市垣内至宗正东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元祐三年,星变。
按《宋史·哲宗本纪》:三年二月辛丑,太白昼见。七月辛未,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七月庚午,月犯太白。十月壬辰,犯岁星。 又按《志》:正月戊午,月入东井。己未,犯水位。甲子,入太微。二月乙未,入犯氐西北星。三月壬子,犯东井西扇北第二星。丁巳,犯灵台南第三星。庚申,犯平道。四月乙酉,入太微,犯内屏。辛卯,犯东咸。甲午,犯建。丁酉,犯壁垒阵。五月壬子,入太微垣。辛酉,犯建。辛未,犯天廪。六月甲申,入氐。壬辰,犯壁垒阵。七月癸丑,犯东咸。己未,犯壁垒阵。庚寅,犯天高。己巳,入东井。庚午,犯水位。八月己卯,入氐。己丑,犯壁垒阵。庚寅,犯天溷。癸巳,犯天廪。甲午,入毕。乙未,犯天关。丙申,犯东井北第二星。戊戌,犯鬼距星。九月辛酉,犯毕。癸亥,犯司怪。甲子,犯天樽。十月甲申,犯壁垒阵。己丑,犯天高。辛卯,入东井,犯东扇北第三星。壬辰,犯水位。丙申,入太微。十一月戊午,入东井,犯西扇北第二星。己未,犯天樽西北星。庚申,入鬼,犯积尸气。癸亥,入太微。十二月辛卯,又入之。闰十二月辛未,入毕。癸丑,犯东井西扇北第二星。甲寅,犯天樽。戊午,入太微,犯内屏。己未,犯太微三公。庚申,犯平道。 又按《志》:二月乙巳,荧惑犯天街。三月壬子,犯诸王。四月丙申,入犯东井。十月丁未,犯亢南第一星。十一月戊申,犯氐距星。己酉,入氐。十二月甲辰,犯天江。甲寅,犯天籥。 又按《志》:七月己未,填星犯诸王。 又按《志》:二月己亥,太白犯昴。六月癸未,犯天高。七月辛亥,入东井。壬戌,犯天樽。庚午,犯水位。八月丁丑,犯鬼。戊戌,犯轩辕大星。九月甲寅,犯太微垣上将。庚申,入太微,犯右执法。丁卯,犯左执法。十月丁未,犯亢南第一星。十一月甲辰,入氐。丁巳,又犯罚。 又按《志》:二月辛丑,太白昼见。七月辛未,又见。 又按《志》:二月癸巳、八月己亥,老人星见于丙。
又按《志》:二月己酉,星出亢南,如杯,向南漫行,至浊
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六月壬午昼酉时八刻后,星出西南甲位,如盂,向东急流,至卯位没,青白,有尾迹。庚子,星出壁南,如杯,东南急流,入羽林军内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甲辰,星出天市垣魏星西,如太白,西北急流,至梗河西没,赤黄,有尾迹。又有星出霹雳南,如杯,东南急流,至羽林军东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八月癸巳夕,有星自中天向东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十一月戊申,星出北斗天璇,如杯,流至南河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闰十二月甲子,星出天厨北,如太白,向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
元祐四年,星变。
按《宋史·哲宗本纪》:四年三月辛卯,昼有流星出东方。十一月乙酉,有星色赤黄,尾迹烛地。 按《天文志》:三月丙子,月犯岁星。七月辛卯,犯填星。十月癸丑,掩填。
又按《志》:正月丙戌,月入太微。庚寅,犯氐。辛卯,犯罚。
二月戊申,入井。壬子,犯长垣。癸丑,入太微,犯内屏。甲寅,犯三公。乙卯,犯平道东星。丁巳,入氐。三月丙子,犯天樽。丁丑,入鬼,犯积尸气。庚辰,入太微。乙丑,入氐。丁亥,犯天江。四月戊申,入太微。壬子,入犯氐。乙卯,犯天籥。壬戌,犯壁垒阵。五月乙亥,入太微。丁丑,犯平道。己卯,入氐。六月癸卯,入太微。丙午,入氐。己未,犯外屏。壬戌,犯毕。甲子,犯井。乙丑,犯天樽。七月甲戌,入氐。乙亥,犯罚。癸未,入羽林军。甲申,犯壁垒阵。八月辛丑,入氐。乙未,入井。九月甲申,犯毕。丙戌,入犯井。戊子,犯鬼。辛卯,入太微。十月癸丑,犯井钺。乙卯,犯水位。己未,入太微。十一月己卯,犯毕。辛巳,入井。丙戌,入太微,犯内屏。十二月丙辰,犯亢。丁巳,入氐。 又按《志》:二月壬子,岁星犯天樽。 又按《志》:二月丁未,荧惑犯壁垒阵。三月丁丑,又犯壁垒阵。六月甲寅,犯外屏。八月己未,退行,又犯外屏。十二月己未,犯天阴西南星。 又按《志》:六月丙午,太白犯太微垣西上将。戊申,入太微。九月壬辰,入斗。 又按《志》:二月壬子、八月丁未,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二月己酉,星出五诸侯西,如太白,急流至五车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三月戊戌,星透云出织女东,如太白,速行至天津西没,赤黄,明烛地。己亥,星透云出氐西,如太白,速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四月壬寅,星出车肆南,如太白,速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五月癸巳,星出天弁南,如太白,速行至尾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八月申辰,星出天津东,如太白,慢流至霹雳东没,青白,有尾迹。九月己巳,星出天津东南,如太白,速行至女床西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壬午,星透云出天棓北,如太白,速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十月丁巳,星出天津东南,如太白,速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十一月乙酉,星出司怪西南,如杯,慢流至参旗没,赤黄,有尾迹。元祐五年,星变。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正月丙子,月犯东井。戊寅,犯舆鬼。辛巳,入太微,犯内屏。乙酉,入氐。丙戌,犯东咸。丁亥,犯天江。二月癸卯,犯钺,又犯东井。戊申,入太微。辛亥,犯亢。癸丑,犯键闭。乙卯,犯天籥。三月己丑,犯诸王。庚午,犯司怪。丙子,入太微,犯内屏。四月甲辰,入太微,犯三公。乙巳,犯平道。庚戌,犯天籥。丙辰,入羽林军。五月庚午,入太微。庚寅,掩毕。六月癸卯,犯东咸。乙巳,犯南斗。庚戌,入犯羽林军。七月乙丑,入太微。丁巳,犯平道。己巳,入氐,犯壁垒阵。丁亥,入东井。己丑,犯舆鬼东北星。八月丙申,入氐。癸卯,犯壁垒阵。壬子,犯毕。壬申,犯羽林军。辛巳,犯司怪。丁亥,入太微。十月乙未,犯南斗。庚子,入犯羽林军。辛丑,犯壁垒阵。乙酉,入东井。庚戌,犯五诸侯。 又按《志》:五月壬辰,岁星犯轩辕大星。十月癸巳,入太微。庚戌,犯右执法。
又按《志》:二月戊戌,荧惑犯诸王。三月癸未,入东井。
甲申,犯之。 又按《志》:六月乙巳,填星入东井。七月甲子、十一月丁亥,皆犯东井。 又按《志》:正月丁亥,太白犯罗堰。十一月戊戌,犯壁垒阵。 又按《志》:七月丁亥,辰星犯轩辕大星。 又按《志》:正月甲午、八月辛亥,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正月己酉,星出右摄提,如杯,西北缓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四月癸丑,星出天厨,如太白,急流北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又星出天棓,如杯,急流北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又星出天韨垣斗星西北,如杯,急流至北斗西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五月癸酉,星出文昌,如太白,急流北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六月庚申,星出室北,如太白,东北缓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辛酉,星出氐,如太白,西北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又星出紫微垣少尉,如太白,西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七月辛未,星出危,如太白,东南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癸未,星出天市垣屠肆西,如太白,急流西至贯索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丁亥,星出自天市垣市西,如太白,西南急流,至心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八月甲午,星出房西,如太白,东南急流,至心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庚子,星出内厨,如太白,急流至文昌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癸卯,星出八谷西,如太白,东北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九月辛巳,星出军市西,如太白,东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乙酉,星出渐台西,如太白,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辛卯,星出羽林军内,如太白,西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十月甲午,星出柳,如杯,缓北行,至浊没,有尾迹,明烛地。己未,星出车府西,如太白,急流北至天津西南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又星出紫微垣柱史南,如杯,西南缓行,至天津东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十一月壬戌,星出紫微垣内极星北,如太白,急流北,至浊没,青白,有尾迹。十二月己亥,星出柳,如太白,西北流,至北河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丙辰,星出卷舌西,如太白,急流西,至浊没,青白,有尾迹。元祐六年,星变。
按《宋史·哲宗本纪》:六年夏四月壬寅,太白昼见。闰八月甲子,太白昼见。冬十月丁卯,有流星昼出东北。按《天文志》:九月癸卯,月犯荧惑。十二月甲戌,掩岁星。
又按《志》:正月丙子,月入太微。戊寅,犯平道。二月甲
辰,入太微,犯内屏。辛亥,犯斗。四月壬寅,入氐。五月丙寅,入太微。戊辰,犯平道。庚午,入氐。戊寅,入羽林军。戊戌,犯键闭。乙巳,入羽林军。七月戊辰,犯斗。癸酉,入羽林军。甲戌,犯壁垒阵。八月庚子,入羽林军。闰八月戊辰,又入。辛未,犯外屏。丙子,犯司怪。丁丑,犯东井。戊寅,犯五诸侯。壬午,入太微。九月甲午,入羽林军。丙申,犯壁垒阵。戊戌,犯外屏。壬寅,犯诸王。庚戌,入太微。十月壬戌,入羽林军。己巳,犯天街。乙亥,犯轩辕大星。丁丑,入太微,犯内屏。庚辰,犯亢。辛巳,入氐。十一月己丑,入犯羽林军。戊戌,犯司怪。庚子,犯五诸侯。甲辰,犯太微次将。丙午,犯进贤。戊申,入氐。十二月甲子,犯诸王。壬申,入太微。 又按《志》:六年八月乙巳,荧惑犯诸王。又按《志》:三月庚辰,填星犯东井。四月己亥,入太微垣,行轨道。十一月癸巳,犯水位。 又按《志》:正月乙酉,太白犯外屏。二月甲寅,犯天阴。三月癸酉,犯平道。丁丑,犯天江。四月己酉,犯五诸侯。闰八月辛酉,犯轩辕御女。丁卯,犯轩辕左角。九月丁亥,犯右执法。己丑,入太微。十月庚午,入氐。十一月丙戌,犯罚。 又按《志》:十月庚午,辰星犯键闭。 又按《志》:四月壬寅,太白昼见。闰八月乙丑,又见。 又按《志》:二月己亥、闰八月壬戌,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十一月辛亥,客星出参度中,犯、掩侧星,壬子,犯九游星,十二月癸酉,入奎,至七年三月辛亥乃散。 又按《志》:二月辛丑,星出翼东,如杯,东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丙辰,星透云出郎将西,如太白,东北速行,至紫微垣内少尉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五月乙酉,星出天市垣内宗人南,如杯,西北急流,至宋星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丁亥,星出贯索东,如太白,东南急流,至候东没,赤黄,有尾迹。六月丙辰,星透云出太微垣内郎位北,如太白,西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七月癸亥,透云星二,皆如太白:一出天枪东,西南急流,至亢东没;一出奎东,西南急流,至壁垒阵东没:赤黄,有尾迹。九月甲寅,星出天津北,如太白,东北慢流,至内阶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十月壬戌,星出娄南,如太白,东南慢流,至天苑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丁卯,星出东北方,如杯,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又星出王良南,如太白,东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
元祐七年,星变。
按《宋史·哲宗本纪》:七年十一月辛巳,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己亥,月入太微。壬寅,犯亢。二月戊午,犯月星。壬戌,犯五诸侯。丁卯,入太微。戊辰,犯进贤。戊寅,入羽林军。三月壬辰,犯轩辕大星。甲午,入太微,犯内屏。乙未,犯太微上相。丁酉,犯亢。戊戌,入氐。四月壬戌,入太微。癸亥,犯进贤。乙丑,犯氐距星。癸酉,入羽林军内。甲戌,犯壁垒阵。丙子,犯外屏。五月己丑,入太微。六月丙辰,入太微,犯内屏。庚申,入氐,犯东南星。壬戌,犯天江。戊辰,入羽林军。甲戌,犯月星。七月辛卯,入南斗。壬寅,犯诸王。八月壬戌,入羽林军。九月甲申,犯天江。戊子,犯哭、泣。辛卯,犯壁垒阵。乙未,犯天阴。丙申,犯月星。戊戌,犯司怪。庚子,犯五诸侯。癸卯,犯轩辕次北星。乙巳,入太微,犯内屏。十月丁巳,入羽林军。甲子,犯天街,又犯诸王。癸酉,入太微。丙子,犯氐距星。十一月甲申,入羽林军。庚寅,犯天阴。癸巳,犯司怪。庚子,入太微。十二月癸丑,犯壁垒阵。戊午,犯月星。壬戌,犯五诸侯。乙丑,犯轩辕次北星。丁卯,入太微,犯内屏。庚午,犯亢。壬申,犯房。 又按《志》:十月庚申,岁星入氐。 又按《志》:二月戊辰,荧惑犯东井。四月乙卯,犯舆鬼。丙辰,又入舆鬼。五月辛亥,犯长垣。 又按《志》:七月己丑,填星入舆鬼。十二月丁丑,犯舆鬼。 又按《志》:八月丙寅,太白入氐。己巳,犯月星。辛未,犯司怪。丁丑,犯房,又犯钩钤。十月庚戌,犯南斗。十一月庚辰,犯罚。甲申,犯壁垒阵。十一月壬戌,犯云雨。 又按《志》:十一月辛巳,太白昼见。 又按《志》:正月壬子、八月壬戌,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二月戊午,星出败瓜东南,如太白,急流至
虚东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甲戌,星出平星西,如太白,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己卯,星出紫微垣帝星西北,如杯,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癸未,星出心东,如太白,急流至尾南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三月辛亥,星出北极天枢北,如太白,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四月癸亥,星出辇道东,如太白,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甲子,透云星出天市垣燕星南,如太白,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辛巳,星出牛西北,如杯,急流至壁垒阵西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六月庚午,星出腾蛇南,如太白,急流至匏瓜东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乙亥,星出阁道东,如太白,急流至天船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八月辛未,星出奎距星南,如太白,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九月甲辰,星出参旗西,如太白,急流至参东南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
元祐八年,星变。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八年十二月丁巳,月犯荧惑。 又按《志》:正月甲午,月入太微。丙申,犯进贤。己亥,犯日星。二月癸亥,犯太微上相。丁卯,犯心大星。三月甲申,犯五诸侯。丁亥,犯轩辕大星北第一星。己丑,入太微,犯内屏。庚寅,犯左执法。乙未,犯天江。丙申,犯箕。辛丑,入羽林军。壬寅,犯壁垒阵东北星。四月丙辰,入太微。五月丁亥,犯亢。甲午,犯壁垒阵西南星。六月乙酉,犯轩辕。甲子,犯壁垒阵。己卯,入太微。甲申,犯心距星。庚寅,犯五诸侯西第三星。九月壬午,犯狗国。庚寅,犯天阴。壬辰,犯司怪。乙未,犯五诸侯。庚子,入太微。十月辛亥,犯壁垒阵。乙卯,犯外屏。戊午,犯天阴。壬子,入羽林军。壬戌,犯五诸侯。丁卯,入太微,犯上将。十一月庚辰,入羽林军。乙酉,犯天阴。己亥,犯氐。十二月壬子,犯天阴。乙卯,犯司怪。丁巳,犯五诸侯。壬戌,入太微。癸亥,犯左执法。 又按《志》:四月癸亥,岁星退入氐。十二月丁卯,犯天江。 又按《志》:四月乙卯,荧惑犯外屏。八月庚戌,入东井。庚午,犯天樽。九月乙未,犯积薪。十月辛酉,犯舆鬼。 又按《志》:正月甲申,填星犯舆鬼。壬辰,退入舆鬼。丁酉,入鬼,犯积尸。 又按《志》:六月乙酉,太白犯诸王东第二星。丙辰,犯天关。丙寅,入东井。庚午,犯东井。八月庚戌,犯轩辕大星。甲戌,入太微。 又按《志》:四月己未,太白昼见。 又按《志》:四月乙卯,太白犯荧惑。 又按《志》:二月丙寅、八月己巳,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正月甲申,星出天市垣内候南,如杯,东南急流,至箕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三月庚寅,透云星出左摄提东南,如太白,东北慢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又星出天市垣内,如太白,东北急流,至渐台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五月辛丑,透云星出紫微垣天厨西,如太白,向北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六月庚申,星出氐北,如太白,慢流至角西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八月壬戌,星出中天,如太白,东南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庚午,星出五车北,如太白,东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九月辛卯,星出紫微垣,如杯,向南急流,青白,有尾迹,明烛地。至五车内没。乙未,透云星出羽林军南,如太白,东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丁酉,星出败瓜西,如太白,西南急流,至天弁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又星出王良北,如太白,向北急流,至上辅西北没,青白,有尾迹。己亥,透云星出天苑南,如太白,东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癸卯,星出天苑西南,如太白,西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十月乙巳,星出营室北,如太白,西南急流,至左旗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戊申,星出天棓东南,如杯,北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又星出壁西,如太白,向南慢流,至羽林军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
元祐九年二月乙丑,老人星见于丙。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book_title]第五十卷
第五十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二十四
宋五〈哲宗绍圣五则 元符三则 徽宗建中靖国一则 崇宁五则 大观四则 政和七则 重和一则 宣和七则 钦宗靖康二则〉
庶徵典第五十卷
星变部汇考二十四
宋五
哲宗绍圣元年,星变。
按《宋史·哲宗本纪》:绍圣元年夏五月己酉,太白昼见。九月庚申,太白昼见。戊辰,流星出紫微垣。 按《天文志》:元年六月甲戌,月犯太白。九月辛酉,月犯填星。十二月癸未,又犯。 又按《志》:正月丁亥,月犯长垣。己丑,犯太微上将。二月庚戌,犯坐旗。庚申,犯角距星。甲子,犯箕距星。乙丑,犯斗。三月己卯,犯五诸侯东第二星。四月丙午,犯五诸侯西第三星。闰四月己丑,入太微,犯右执法。甲申,犯房距星。丁亥,入斗,犯东第二星。五月壬子,犯心距星。六月己卯,犯房距星。辛巳,犯箕。八月丙子,犯箕东北星。九月戊申,入羽林军。丁巳,犯五诸侯东第二星。癸亥,犯太微左执法。十月甲戌,入羽林军。壬辰,犯角距星。乙未,犯房距星。十一月壬寅,入羽林军。乙巳,犯外屏西第二星。戊申,犯昴西北星。壬子,犯五诸侯西第四星。癸丑,犯鬼东北星。癸亥,犯心大星。十二月庚午,入羽林军。己卯,犯五诸侯西第三星。甲申,犯太微上将。 又按《志》:三月乙巳,岁星犯天籥。 又按《志》:二月丙寅,荧惑犯五诸侯东第一星。三月丁酉,犯鬼西北星。五月戊申,犯灵台北第一星。又按《志》:五月戊午,太白犯灵台北第一星。十月甲午,入氐。十一月丙午,犯西咸南第一星。癸丑,犯罚南第二星。 又按《志》:五月己酉,太白昼见。九月庚申,又见。
又按《志》:闰四月庚午,荧惑犯填星。 又按《志》:八月
丙子,老人星见于丙。 又按《志》:正月壬午昼,星出中天,如太白,西南急流,入浊没,色赤黄。丙戌,星出钩陈北,如杯,东北急流,至北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丁酉,透云星出北斗摇光西,如太白,西北速行,至钩陈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二月丙午,透云星出壁东,如杯,西南慢流,入浊没,青白,有尾迹。庚午,星出紫微垣内天枪西南,如杯,急流入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四月辛酉,星出北斗摇光南,如太白,向南急流,至大角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六月癸酉,星出人星南,如太白,急流至牛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丁丑昼,有飞星出东南,如太白,西北急流,至中天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乙未,星出牛东南,如太白,西南速行,入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丙申,透云星出室北,如太白,西南速行入天市垣,至宗正西没,赤黄,有尾迹。八月戊戌,星出奎南,如太白,东南速行至天囷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九月庚子,星出天囷南,如太白,急流至九州殊口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丁巳,透云星出羽林军南,如太白,西南急流,入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辛酉,星出天弁西,如太白,慢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丙寅,星出室东,如太白,急流至浊没,青白。戊辰,星出紫微垣内钩陈南,如杯,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十月己巳,星出紫微垣内,如太白,慢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癸酉,星出轩辕,如太白,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甲申,星出天仓内,如太白,慢行至上台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辛卯,星出鬼东,如太白,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十一月庚子,星出北斗天枢西北,如杯,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壬戌,星出星宿,如太白,急流至天稷西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又星出天庙南,如杯,慢行至浊没,青白,照地明。十二月辛未,透云星出柳西,如太白,东南速行,至张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壬申,星出天厨,如太白,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
绍圣二年,星变。
按《宋史·哲宗本纪》:二年十一月丙申,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庚戌,月犯填星。三月壬申,又犯。 又按《志》:正月乙巳,月犯坐旗南第一星。辛亥,犯灵台。甲寅,犯角距星。丁巳,犯日星。二月庚午,犯昴。己卯,入太微,犯右执法。乙酉,犯心东星。三月乙卯,入斗。己未,入羽林军。四月癸酉,犯太微西扇上将。乙亥,犯角南星。己卯,犯房南第二星。五月甲辰,犯天门东星。己酉,犯箕东北星。六月甲戌,犯房距星。辛巳,入羽林军。戊子,犯五车东南星。七月壬寅,犯心东星。戊申,入羽林军,犯壁垒阵西第六星。丙辰,犯坐旗南星。八月辛未,犯箕北第一星。戊寅,犯外屏西第一星。丙戌,犯鬼东北星。九月癸卯,入羽林军。甲辰,犯壁垒阵西第八星。十月庚午,犯屏西第一星。丙子,犯昴西北星。乙巳,犯五车东南星。丁未,犯五诸侯西第五星。戊申,犯舆鬼东北星。辛亥,犯灵台南第二星。戊午,掩心宿后星。 又按《志》:七月乙未,荧惑入井。八月丙戌,入鬼。 又按《志》:八月己丑,填星入太微垣上将。九月庚申,入太微垣轨道。 又按《志》:正月乙巳,太白犯罗堰南第一星。十一月辛亥,犯壁垒阵西星。庚申,犯壁垒阵西第六星。又按《志》:十一月丙申,太白昼见。 又按《志》:二月壬午、八月丁丑,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三月丁未,星出危西,如杯,西急流,至败瓜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丙辰,星出天津东北,如杯,向东慢流,至室北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四月甲申,透云星出上台南,如太白,西北慢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五月癸卯,星出渐台东,如太白,东北急流,至人星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甲寅,星出阁道东北,如太白,东北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辛酉,透云星出建西北,如太白,西南急流,至箕宿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六月壬午,透云星出壁垒阵北,如太白,东南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七月辛丑,星出九州殊口东,如太白,东南慢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乙巳,星出天棓北,如杯,东北急流,至内阶东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庚申,星出天枪西南,如太白,西南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九月乙未,星出北斗天枢西南,如太白,东北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丁酉,星出左史东,如杯,东北急流,至上台西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庚戌,星出外厨西南,如太白,西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十月癸亥,星出厕星东,如太白,东南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甲子,星出辇道东,如太白,西南慢流,至渐台南没,赤黄,有尾迹。又星出腾蛇西北。如太白,西北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丙寅,星出天仓南,如太白,向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戊辰,星出昴东南,如太白,向西急流,至天阴西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甲戌,星出壁南,如太白,向东南急流,至天仓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丙戌,透云星出参旗北,如太白,向东慢流,至觜北没,赤黄,有尾迹。丁亥,透云星出娄东,如杯,向东急流,至胃北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庚寅,透云星出张南,如太白,东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十一月癸巳,星出外屏西,如太白,西南急流,至羽林军西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庚申,星出外屏西南,如太白,西北慢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十二月甲子,透云星出中天,如杯,西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戊辰,透云星出五车北,如太白,西北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
绍圣三年,星变。
按《宋史·哲宗本纪》:三年五月壬子,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九月戊戌,月犯岁星。 又按《志》:正月乙未,月犯外屏。戊戌,犯昴。乙巳,犯轩辕左角。三月庚午,犯鬼西北星。壬申,掩轩辕大星。癸酉,犯灵台。四月丁卯,犯轩辕左角。甲戌,犯日星,又犯房距星。庚辰,犯代星。辛巳,犯壁垒阵。五月乙未,犯灵台。壬寅,犯心宿东星。乙巳,犯南斗。六月壬午,犯昴。七月丙午,犯外屏。癸丑,犯五诸侯。八月丁卯,入犯南斗。戊寅,犯五车。辛巳,犯舆鬼。甲申,犯灵台。九月甲午,犯南斗。辛丑,犯外屏。甲辰,犯昴。丙午,犯司怪。戊申,犯水位。壬子,犯明堂。十月壬戌,犯狗星。十一月己亥,犯昴。癸卯,犯舆鬼。壬子,犯日星。十二月壬戌,入犯云雨。庚子,犯五诸侯。辛未,入舆鬼,掩积尸气。 又按《志》:三月丁未,岁星犯壁垒阵。四月戊子,入羽林军。七月辛丑,又犯壁垒阵。十一月甲辰,又犯。 又按《志》:正月戊戌,荧惑退犯轩辕。五月癸巳,犯灵台。辛丑,犯太微上将。丙辰,犯太微右执法。八月丁丑,入氐。 又按《志》:二月己卯,填星入太微犯上将。是月庚戌、四月庚辰、五月丙申,俱犯。甲辰,入太微垣,行轨道。九月乙巳,又入太微。十月甲戌,犯太微左执法。 又按《志》:二月庚戌,太白犯昴。庚辰,入昴。五月戊午,犯毕。六月庚申,又入。戊辰,入犯天高。庚辰,犯天关。丙戌,犯司怪。七月壬辰,犯东井。癸巳,入东井。八月庚申,犯舆鬼。庚辰,犯轩辕大星。九月乙酉,犯轩辕左角。乙未,犯轩辕上将。己亥,入太微垣,行轨道。己酉,犯太微左执法。甲寅,犯太微上相。癸未,入氐。十一月辛丑,犯东咸。 又按《志》:五月壬子,太白昼见。 又按《志》:九月丙午,太白犯填星。 又按《志》:二月庚午、八月癸未,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二月丙子,透云星出太微垣,如太白,慢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四月庚申,星出贯索西南,如太白,急流至女床东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五月乙未,星出平星西,如杯,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辛丑,星出天棓南,如太白,急流至渐台东南没,赤黄,有尾迹。六月壬戌,星出女床南,如太白,急流至织女西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七月癸丑,星出室北,如太白,急流至天仓东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乙卯,透云星出危南,如太白,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丁巳,星出左史东,如太白,慢流至觜北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八月癸亥,星出天津南,如太白,急流至天棓北没,赤黄,有尾迹。乙酉,星出天仓南,如太白,慢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九月乙未,星出七公北,如太白,慢流至角北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丁未,星出五车西北,如太白,急流至文昌南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辛亥,星出右史西,如太白,急流至壁东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壬子,星出天仓南,如太白,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又星出昴南,如杯,慢流至诸王没,青白。癸丑,星出北斗天璇东,如太白,慢流至辇道西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又星出閤道西北,如太白,急流至大将军西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甲寅,星出柳西南,如太白,急流至屏星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又星出文昌西北,如杯,急流至钩陈西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十月己未,星出天市垣吴越星西,如太白,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丁丑,透云星出织女西南,如太白,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壬午,星出亢池东南,如太白,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十一月癸巳,星出五车东南,如太白,东北慢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甲午,星出太微垣郎位西北,如太白,急流至周鼎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戊戌,星出柳北,如太白,急流至轩辕西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壬子,星出紫微垣太一西,如太白,慢流至铁锁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十二月丁巳,星出南河北,如太白,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
绍圣四年,星变。
按《宋史·哲宗本纪》:四年六月丁亥,太白犯太微垣。己酉,太白昼见。秋七月壬子朔,太白昼见。八月己酉,彗出西方。九月壬子,以星变,避殿减膳,罢秋宴,诏公卿悉心修政,以辅不逮,求中外直言。戊辰,彗灭。 按《天文志》:七月丁丑,月犯荧惑。 又按《志》:正月戊戌,月犯鬼西北星,入鬼。辛丑,犯灵台南第一星。二月乙亥,犯心东星。闰二月辛卯,犯井东扇北第一星。壬辰,犯五诸侯西第五星。癸巳,入鬼,又犯舆鬼。乙未,犯轩辕左角。己亥,犯天门东星。乙巳,入斗,犯斗西第四星。三月癸亥,犯灵台南第一星。己巳,犯日星,又犯房距星。壬申,犯斗距星。戊辰,掩云雨西南星。四月己丑,犯轩辕御女星。丁酉,犯心东星。庚子,犯狗西星。庚戌,犯昴西北星。五月丁卯,掩斗西第四星。癸酉,入犯云雨。六月甲午,入斗。乙未,犯狗东星。庚子,犯云雨西南星。七月壬戌,犯狗西星。壬申,掩、犯昴西北星。乙亥,犯司怪北第二星。丙子,犯积薪。八月己丑,犯斗西第四星。癸巳,犯哭、泣东星。乙未,掩、犯云雨东北星。甲辰,入犯鬼及犯积尸气。九月丙辰,犯北距星。己未,犯秦西星。十月甲午,犯昴西北星。丁酉,入井,犯东扇北第一星。戊戌,犯积薪,又犯水位东第一星。庚子,犯轩辕御女星。壬寅,犯明堂南第三星。十一月丁巳,入犯云雨星。十二月辛卯,犯司怪北第二星。壬辰,犯井东扇北第一星。乙未,犯轩辕太民。丙申,犯灵台南第一星。丁酉,犯明堂。壬寅,犯心距星。癸卯,犯天江南第一星。 又按《志》:六月丙戌,荧惑入犯井。己亥,犯天樽西北星。七月丁巳,掩犯积薪。丁卯,犯鬼西北星。庚午,入鬼,犯积尸气。八月丁未,犯轩辕大星。十月癸未,犯太微西垣上将。甲申,入太微。十一月甲戌,犯太微东扇上相。丁丑,掩之。 又按《志》:正月丁未,填星犯太微左执法。十月癸巳,犯进贤。 又按《志》:四月壬寅,太白犯五诸侯西第五星。五月己卯,犯长垣南第一星。六月乙酉,犯灵台北第一星。丁亥,犯太微垣西上将星。戊子,入太微。壬寅,犯太微左执法。八月壬午,犯氐东南星。壬辰,犯房南第三星。庚子,犯心大星。己酉,犯天江南第一星。十二月戊申,入建。 又按《志》:六月己酉,太白昼见。 又按《志》:二月甲申、八月甲申,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八月己酉,彗出氐度中,如填,有光,色白,气长三丈,斜指天市左星,九月壬子,光芒长五尺,入天市垣。己未,犯天市垣宦者。庚申,犯天市垣帝坐。戊辰,没不见。
又按《志》:正月甲辰,星出北斗开阳南,如太白,东北
急流,至钩陈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二月戊午,星出井南,如太白,东南急流,至弧矢西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丙子,星出星宿北,如太白,向北急流,至紫微垣右枢西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三月己未昼,星出东南丙位,如太白,西南急流,至西南未位没,赤黄,有尾迹。四月壬辰,星出天渊东南,如太白,南慢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五月甲戌,星出人星东,如太白,向东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庚辰,星出紫微垣钩陈西南,如太白,向北慢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六月甲申,星出亢西南,向西急流,至浊没,色赤黄;又星出室西南,急流至女西没,色青黄,皆如太白,有尾迹,明烛地。乙未,星出紫微垣少辅东,如太白,西北急流,至北斗天权西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丙午,透云星出王良西北,如太白,东北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戊申,星透云出室西北,如太白,西北急流,至紫微垣内钩陈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七月丙辰,星出天津北,如太白,东北急流,至天棓西没,色赤黄。戊午,透云星出匏瓜南,如太白,向东急流,至人星西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丙子,星出匏瓜南,如太白,西南速行,至牛西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八月己酉,星出天市垣南海,向西南慢流,至浊没,色青白;又星出天大将军西,西北急流,至室东没,色赤黄,皆如太白,有尾迹,明烛地。九月壬子,星出女床西北,如太白,西南急流,至天市垣内斗星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乙卯,星出河鼓西,西南急流,入天市垣东海西没,色赤黄;又星出天园东,东南急流,入浊没,色青白,皆如太白,有尾迹,明烛地。戊午,透云星出牛西,大如杯,西南急流,至建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丁卯,星出天棓西,如太白,西北急流,入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十月丁酉,星出天关东北,如太白,东南慢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辛丑,透云星出文昌北,如太白,向北急流,入紫微垣内钩陈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十二月甲申,星出太微垣内五诸侯西,如太白,西南急流,至明堂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癸巳,透云星出天庙东,如太白,东南慢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乙巳,星出中台南,如太白,西南慢流,至八杀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丁未,星出天仓北,西南急流,至壁垒阵北没,赤黄;又星出天仓西北,西南急流,至浊没,青白,皆如太白,有尾迹,明烛地。绍圣五年二月庚辰,老人星见于丙。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元符元年,星变。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元符元年正月庚申,月犯天樽。辛酉,入犯鬼。己巳,犯日星,又犯房距星。二月丁亥,犯天樽。辛卯,犯灵台。甲辰,犯哭、泣。三月癸丑,犯司怪。己巳,犯罗堰,又犯牛。癸酉,犯云雨。四月癸未,犯鬼距星。甲申,犯酒旗。甲午,犯斗。五月己未,犯心距星。庚申,犯天江。戊辰,犯云雨。六月乙未,又犯。庚子,犯昴西北星。八月壬午,犯天江。九月丙辰,犯虚梁。壬戌,犯昴。甲子,犯司怪。乙丑,入井。十月戊寅,犯斗。癸未,犯虚梁西第二星。己丑,犯天阴。癸巳,犯天樽。甲午,犯鬼距星。庚子,犯天门。十一月戊申,犯罗堰。壬子,犯云雨。丁巳,犯昴距星。庚申,入井。庚午,犯心大星。十二月戊寅,犯虚梁。丁亥,入井。戊子,犯水位。庚寅,犯酒旗,又犯轩辕右角。壬辰,犯明堂。戊戌,犯天江。 又按《志》:正月己未,岁星犯外屏。 又按《志》:正月壬戌,荧惑犯太微东垣上相。乙丑,入太微垣,行轨道。四月丙午,犯太微左执法。六月丙午,犯亢。七月乙丑,入氐。己巳,又犯之。八月乙酉,犯房南第三星。辛卯,犯东咸。十一月壬戌,犯代星。十二月戊寅,犯壁垒阵。乙未,又犯壁垒阵。 又按《志》:正月丙辰,填星犯进贤。七月癸亥,又犯。
又按《志》:正月庚戌,太白犯建。丙辰,犯天鸡。己巳,犯
罗堰。二月乙未,犯壁垒阵。十二月乙亥,犯代星。己亥,犯壁垒阵。 又按《志》:五月戊午,辰星入舆鬼,犯积尸气。十月辛丑,犯西咸。 又按《志》:十二月乙未,太白犯荧惑。 又按《志》:八月辛卯,老人星见于丙。 又按《志》:二月丁亥,星出井北,如太白,急流至参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戊申,星出宗正东,如太白,急流至天江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三月甲戌,星出明堂南,急流至土司空西没;又星出天乳北,急流至角没,皆如太白,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四月乙酉,透云星出卷舌,如杯,慢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戊子,星出氐西,如太白,慢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丙午,星出文昌南,慢行至浊没;又星出平星东南,急流至浊没,皆如杯,青白,有尾迹。五月庚戌,星出斗宿南,如太白,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戊辰,星出左旗东南,如太白,急流至下台东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癸酉,星出文昌东,如太白,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六月癸巳,星出天津东南,如杯,至室东没,青白,有尾迹,又星出室,如杯,至壁东没,青白,有尾迹。辛丑,星出箕,如太白,急流至尾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壬寅,星出文昌西,如太白,慢行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七月丁未,星出天津西北,如太白,急流至建东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甲寅,星出腾蛇东北,如太白,急流至阁道东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乙卯,星出太角东北,如太白,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丁巳戌时初刻,星出东方,如杯,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癸亥,星出钩陈南,如太白,慢行至文昌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八月壬辰,西南方有星自浊出,如太白,慢行经天,至紫微垣北斗天枢西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九月癸亥,星出天囷东南,如太白,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丙寅,星出井西,如太白,急流至室西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十月丁酉,星出壁南,如太白,急流至女西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十一月辛未,星出胃南,如太白,慢行至娄西南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
元符二年,星变。按《宋史·哲宗本纪》:二年五月甲辰,太白昼见。八月癸巳,太白昼见。闰九月甲午,荧惑犯太微垣左执法。按《天文志》:八月壬辰,月犯岁星。十一月辛巳、十二月戊申,皆犯。 又按《志》:正月甲寅,月犯司怪北第三星。丙辰,犯水位西第三星。壬戌,犯天门东星。甲子,犯日星,又犯房距星。己巳,掩牛南第一星。二月己卯,犯昴距星。壬午,入井。乙酉,犯酒旗南第三星,又犯轩辕右角。丁亥,犯明堂西南第二星。壬辰,犯心距星。癸巳,犯天江西南第二星。己亥,犯虚梁西第一星。三月己酉,犯井距星。庚戌,犯天樽南星。丁巳,犯天门东星。庚申,犯天江西南第一星。甲子,犯罗堰南星。戊辰,犯云雨东北星。四月丙子,犯司怪北第三星。丁丑,入井,又犯井东扇北第三星。丁亥,犯心距星。辛卯,犯牛南星。甲午,犯虚梁西第三星。乙未,犯云雨西北星。庚子,犯天阴北星。五月乙巳,犯水位西第二星。丙辰,犯天籥下东星。丁巳,犯建星西第二星。辛酉,犯虚梁西南第一星。六月辛巳,犯日星。丙戌,犯牛南星,又犯罗堰南第二星。庚寅,犯云雨东北星。丙寅,犯天街东北星。戊戌,入井。七月庚戌,犯天江西南第四星。壬子,犯建星西第三星。丙辰,犯虚梁西第三星。丁巳,犯云雨西北星。壬戌,犯天阴西北星。乙丑,犯司怪北第三星。丙寅,入井,犯东扇北第三星。八月癸未,犯虚梁西第一星。庚寅,犯昴东南星。辛巳,犯诸王西第二星。癸巳,入井。丙申,犯酒旗南第三星。九月丁巳,犯天阴北星。闰九月甲申,犯天阴西北星。辛卯,犯轩辕右角。十月辛丑,犯建西第一星。壬寅,犯天鸡东南星。乙巳,犯虚梁西第一星。壬子,犯月星。癸丑,犯诸王西第二星。乙卯,入犯井东扇北第二星。丙辰,犯水位西第二星。戊午,犯酒旗南第二星。庚申,犯明堂西第二星。十一月壬午,犯井钺星,又犯井距星,又入井。十二月庚子,犯虚梁西第二星。丙午,犯天阴西北星。丁未,又犯月星。庚戌,入井,犯东扇北第二星。辛亥,犯水位西第二星。癸丑,犯酒旗南第二星,又犯轩辕右角太民。乙卯,犯明堂西第二星。 又按《志》:六月甲申,岁星犯诸王东第一星。十一月丁亥,又犯。 又按《志》:七月庚申,荧惑入鬼,犯积尸气。八月丙申,犯轩辕大星。九月丁卯,犯太微西垣上相。闰九月壬申,入太微。甲午,犯太微左执法。十月甲辰,犯太微东垣上相。己未,犯进贤。十一月庚寅,犯亢距星。十二月壬戌,入氐。 又按《志》:正月己酉,太白犯壁垒阵东北星。二月乙未,犯天阴东南星。三月甲辰,犯月星。庚戌,犯诸王西第一星。丁卯,犯司怪北第二星。四月辛卯,犯五诸侯西第五星。五月乙巳,入犯鬼西北星。九月癸卯,犯轩辕御女。丁巳,犯灵台南第二星。戊辰,入太微。己巳,犯太微右执法。闰九月丙子,犯左执法。十月壬子,入氐。壬戌,犯西咸南第一星。戊辰,犯罚星南第一星。十二月乙亥,犯建西第二星。
又按《志》:闰九月壬辰,辰星入氐。 又按《志》:八月癸
未,岁星昼见。 又按《志》:五月甲辰,太白昼见。八月癸巳,又见。 又按《志》:闰九月癸未,辰星犯填星。十月乙巳,太白犯填星。十二月辛亥,荧惑犯填星。 又按《志》:二月乙未、九月壬辰,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正月辛酉,星出太阳守东南,如太白,慢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二月丙申,星出钩陈东,如太白,西北慢流,至浊没,青白。壬寅,星出天市垣赵星西南,如太白,急流至吴越星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癸卯,星出灵台北,如太白,向西慢行,至轩辕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五月戊辰,星出氐西南,如太白,西南速行,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六月丁酉,星出亢池东,如太白,西北急流,至太微垣东扇上将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戊戌,透云星出壁垒阵南,如太白,东南速行,至羽林军没,赤黄,有尾迹。八月乙未,透云星出阁道东,如太白,东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九月己巳,星出昴东南,如太白,向南慢流,至天苑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闰九月乙亥,星出河鼓西,如太白,西南急流,入天市垣内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又星出天苑东南,如太白,向南急流,至浊没,青黄,有尾迹,明烛地。十月辛丑,星出女西北,如太白,西南急流,至牛西北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癸卯,星出上台东,如太白,西北急流,至文昌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壬戌,星出壁南,如太白,向南急流,入羽林军没,赤白,有尾迹,明烛地。十一月丙子,星出阴德东,如太白,东北慢行,至北斗魁内大理西没,赤黄,有尾迹。庚寅,星出中台东,如太白,向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元符三年,徽宗即位。星变。
按《宋史·徽宗本纪》:三年正月,即皇帝位。 按《天文志》:六月癸卯,月犯荧惑。 又按《志》:正月乙亥,月犯诸王西第一星。丁丑,入东井。四月庚戌,犯东咸西第三星。五月辛卯,犯昴。七月乙酉,犯太阴西南星。九月癸未,入东井。十二月甲辰,犯司怪北第二星。丙辰,入氐。又按《志》:正月辛未,荧惑犯氐东南星。四月壬寅,退行犯亢南第一星。八月丁巳,犯南斗西第二星。 又按《志》:七月己巳,太白犯角南星。八月丙申,犯亢南第一星。九月丁亥,犯南斗西第二星。 又按《志》:四月丙辰,荧惑犯填星。 又按《志》:五月癸巳,星出织女,如杯,西北慢流,至北斗摇光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星变。
按《宋史·徽宗本纪》:建中靖国元年春正月癸亥,有星自西南入尾,其光烛地。 按《天文志》:五月辛未,月犯填星。 又按《志》:正月己巳,月犯月星。二月己亥,犯井钺,癸卯,犯轩辕右角太民。四月乙巳,犯罚星。五月丙子,犯牛大星。六月己酉,犯外屏西第二星。七月己巳,犯南斗。八月丁酉,犯建西第二星。九月丁丑,犯司怪北第四星。十一月癸酉,入东井。十二月丁酉,犯天街西南星。 又按《志》:十二月己酉,岁星犯轩辕大星。又按《志》:九月己未,荧惑入太微。十月甲辰,犯平道西第一星。 又按《志》:五月辛酉,填星犯氐东南星。 又按《志》:四月丁酉,太白犯外屏西第二星。六月辛亥,入东井。 又按《志》:正月癸亥,星出西南,如盂,东北急流,入尾距星没,青黑,无尾迹,明烛地。
崇宁元年,星变。
按《宋史·徽宗本纪》:崇宁元年五月丁巳,荧惑入斗。六月己酉,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七月丁亥,月犯太白。
又按《志》:正月丁卯,月入东井。己巳,犯水位西第一
星。二月癸卯,入氐。三月庚午,犯角距星。六月丁亥,犯轩辕大星。九月癸巳,犯壁垒阵。十月乙丑,入毕口。又按《志》:六月甲辰,岁星犯轩辕左角少民。 又按《志》:五月丁巳,荧惑退行入南斗魁。戊辰,又犯南斗西第二星。 又按《志》:四月庚戌,填星犯房北第一星。 又按《志》:三月壬申,太白犯月星。四月戊戌,犯井钺。六月庚辰,犯进贤。十月甲戌,犯亢距星。 又按《志》:六月己酉,太白昼见。 又按《志》:十一月壬寅,太白犯填星。又按《志》:二月壬寅、八月癸未,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三月庚辰,星出张,如金星,西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五月丁卯,星出尾,如杯,西南慢流,入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闰六月癸酉,星出斗,向西南慢流,至建没,青白,有尾迹,数小星从之。八月己未,星出羽林军,如杯,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十月壬子,星出天船,如盂,急流至五车没,青黑,有尾迹,声隆隆然。十二月己卯,星出娄,如金星,西南慢流,至外屏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
崇宁二年,星变。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二月乙卯,月犯天高。四月壬戌,入氐。五月己亥,犯云雨东北星。七月戊子,犯建星西二星。九月丙戌,犯哭泣。十一月庚寅,入井。 又按《志》:正月戊戌,岁星退行入端门。又按《志》:二月壬戌,荧惑犯昴西南星。丙子,犯天街北星。十月甲子,犯亢南第一星。 又按《志》:正月乙巳,太白犯壁垒阵西第五星。八月丙子,入氐。九月戊子,犯房钩钤。 又按《志》:二月甲寅、八月庚戊,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正月戊申,星出未位,如金星,急流至北河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六月戊午,星出亢,如金星,西南急流,入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九月辛巳,星出牛,如杯,西南慢流,至狗国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十一月甲辰,星出参,如金星,西南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十二月丁未,星出大陵,如金星,至腾蛇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
崇宁三年,星变。
按《宋史·徽宗本纪》:三年正月癸卯,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乙未,月入氐。丙申,犯键闭。二月辛酉,犯亢距星。四月戊午,犯房北第一星。七月癸未,犯建星西第二星。甲申,犯牛大星。九月辛卯,犯井西扇北第二星。十一月己丑,入太微。 又按《志》:八月乙卯,岁星犯亢距星。 又按《志》:四月壬子,荧惑犯壁垒阵西五星。
又按《志》:二月癸亥,太白犯昴距星。七月戊戌,犯积
薪。八月壬寅,犯鬼积尸气。 又按《志》:正月癸卯,太白昼见。 又按《志》:十一月庚寅,太白犯辰星。 又按《志》:二月戊午、八月辛酉,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四月戊申,星出轸,如杯,西北慢流,入太微垣内屏星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又入太微;又入屏星。六月丙午,星出氐,如金星,东北慢流,入天韨垣,赤黄,有尾迹,明烛地。八月己酉,星出建,如杯,西南急流,至鳖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十二月甲子,星出天大将军,如盂,西北急流,入壬艮没,赤黄,无尾迹,明烛地。
崇宁四年,星变。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正月戊寅,月犯诸王西第二星。闰二月甲戌,犯井距星。癸卯,犯水位。五月乙巳,犯亢距星。丙午,入氐。七月丙辰,入毕口。八月癸酉,犯建星西第三星。十月庚辰,入井。十二月丁丑,犯鬼东南星。 又按《志》:正月辛巳,岁星犯房北第一星。闰二月庚辰,犯房钩钤。 又按《志》:三月壬寅,荧惑犯井钺。甲寅,犯井距星。乙巳,又入井。 又按《志》:十二月己卯,填星犯建西第二星。 又按《志》:五月甲寅,太白犯轩辕大星。八月庚辰,犯罚。十二月庚辰,犯建西三星。 又按《志》:二月庚申、八月丙寅,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正月甲申,星出角,如盂,西南慢流,入浊没,青白,无尾迹。闰二月壬申,星出井,如金星,西北急流,入五车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三月庚子,星出紫微垣华盖,如杯,至钩陈大星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五月庚申,星出河鼓,如盂,西北急流,入浊没,青白,无尾迹。十二月甲午,星出参,如杯,东南慢流,入军市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
崇宁五年,星变。
按《宋史·徽宗本纪》:五年春正月戊戌,彗出西方,其长竟天。乙巳,以星变,避殿损膳,诏求直言阙失。毁《元祐党人碑》。复谪者仕籍,自今言者勿复弹纠。丁未,太白昼见。辛亥,御殿复膳。三月丙申,诏星变已消,罢求直言。 按《天文志》:二月戊子,月犯荧惑。 又按《志》:正月戊申,月入太微。三月辛亥,犯建距星。五月辛丑,入氐。七月壬寅,犯牛大星。甲辰,犯壁垒阵西五星。九月戊申,犯井距星。十一月丁未,犯长垣南一星。戊申,入太微。 又按《志》:十月辛未,岁星犯南斗西第二星。 又按《志》:八月乙卯,荧惑犯天街南星。十月乙丑,犯昴东南星。甲申,犯天阴东北星。 又按《志》:六月戊辰,填星犯建西第二星。 又按《志》:正月丁未,太白犯灵台,犯牛东南星。 又按《志》:二月戊辰、八月甲戌,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正月戊戌,彗出西方,如杯口大,光芒散出如碎星,长六丈,阔三尺,斜指东北,自奎宿贯娄、胃、昴、毕,后入浊不见。 又按《志》:六月庚午,星出西咸,如金星,东北急流,入天市垣内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六月乙酉,星出库楼,如杯,向西急流,入浊没,赤黄,有尾迹,明烛地。九月癸卯,星出天船,如杯,慢流至诸王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十二月壬戌,星出奎,向南急流,入天仓没,青白,有尾迹及三丈,明烛地,声散如裂帛。
大观元年,星变。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大观元年正月甲辰,月入太微。五月甲午,犯进贤。六月甲子,入氐。八月乙亥,入毕。九月乙丑,犯天籥。癸巳,犯壁垒阵。十二月丁未,犯建。 又按《志》:二月庚午,岁星犯斗。 又按《志》:正月辛丑,荧惑犯毕。三月癸巳,入井。四月癸未,犯鬼及犯积尸气。五月己酉,犯酒旗。六月壬戌,犯轩辕大星。七月乙酉,犯灵台。 又按《志》:闰八月丙午,填星犯泣星。 又按《志》:正月丁未,太白犯外屏。二月丙戌,犯月星。三月庚寅,犯天街。壬辰,犯毕。四月戊午,入井。十月辛酉,犯左执法。丙子,犯角大星。闰十月丙戌,犯亢。丁未,犯房。十一月壬子,犯心。 又按《志》:十二月乙酉,太白犯荧惑。 又按《志》:二月乙亥、八月丁丑,老人星俱见。 又按《志》:二月丁卯,星出参,如杯,西南急流,入浊没,赤黄,无尾迹,明烛地。四月辛未,星出轸,如盂,向南漫流,入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六月乙亥,星出尾西南,如杯,西南漫流,入浊没,青白,有尾迹,明烛地。七月庚戌,星出箕,如杯,西南急流,入浊没,赤黄,无尾迹,照地明。
大观二年,星变。
按《宋史·徽宗本纪》:二年十一月丁未朔,太白昼见。按《天文志》:十二月戊子,月犯荧惑。 又按《志》:正月庚申,月犯井钺。甲子,犯轩辕。二月癸巳,入太微犯内屏。四月庚子,入羽林军。五月己未,入氐。六月癸巳,犯壁垒阵。九月壬申,入太微。十一月辛酉,犯井。 又按《志》:十月庚辰,岁星犯壁垒阵。 又按《志》:六月辛卯,荧惑犯天街。七月癸酉,犯司怪。八月己丑,入井。 又按《志》:七月丁丑,太白犯亢。八月丙戌,入氐。庚子,犯房钩钤。
又按《志》:十一月丁未,太白昼见。 又按《志》:正月甲
寅,太白犯岁星。二月壬午,荧惑犯岁星。十月丁酉,太白犯填星。十一月壬申,太白犯岁星。 又按《志》:二月甲午、八月壬午,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十二月癸卯,星出奎,如盂,西北急流,入造父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有声。
大观三年,星变。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正月辛酉,月犯太微西扇次将。二月己丑,入太微,犯内屏。三月癸亥,犯南斗。四月己卯,犯五诸侯。六月庚辰,犯平道。七月庚戌,犯房。八月甲午,犯井。九月壬子,入羽林军。十月甲午,犯太微西扇次将。乙未,犯谒者。十二月壬辰,掩亢。 又按《志》:十二月丙申,岁星犯外屏。 又按《志》:正月庚午,荧惑犯井。三月丙寅,犯鬼。六月癸未,入太微。七月己酉,犯太微左执法。己巳,犯进贤。 又按《志》:二月癸卯,太白犯壁垒阵。五月辛卯,犯天阴。六月壬辰,入井。 又按《志》:三月辛未,太白犯岁星。 又按《志》:二月戊子、八月癸巳,老人星皆见于丙。
大观四年,星变。
按《宋史·徽宗本纪》:四年五月丁未,彗出奎、娄。丙辰,诏以彗见,避殿减膳,令侍从官直言指陈阙失。六月庚午,御殿复膳。冬十月戊戌,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七月戊午,月犯岁星。 又按《志》:正月戊申,月犯天街。二月辛卯,犯南斗。三月甲寅,犯亢。六月乙亥,犯进贤。七月戊申,犯南斗。八月甲戌,犯天江。十一月己卯,犯五诸侯。 又按《志》:六月癸未,岁星犯天阴。 又按《志》:六月庚午,荧惑犯月星。七月辛酉,入井。闰八月丙辰,犯鬼,又犯积尸气。 又按《志》:四月己卯,太白犯井钺。庚辰,犯井。辛巳,入井。十月戊午,入氐。十一月庚寅,犯天江。 又按《志》:十月戊戌,太白昼见。 又按《志》:二月辛未,太白犯岁星。五月甲辰,荧惑犯岁星。 又按《志》:二月乙未、闰八月丁酉,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五月丁未,彗出奎、娄,光芒长六尺,北行入紫微垣,至西北入浊不见。
政和元年,星变。
按《宋史·徽宗本纪》:政和元年五月己卯,东南有星昼陨。 按《天文志》:正月己巳,月犯岁星。 又按《志》:二月乙卯,月犯南斗。三月庚辰,犯东咸。六月己酉,入羽林军。七月壬申,犯狗。八月丙申,犯心距星。 又按《志》:八月甲寅,岁星犯钺。 又按《志》:五月乙酉,荧惑犯右执法。 又按《志》:十一月甲戌,太白犯天江。 又按《志》:二月辛丑,太白犯填星。十二月乙未,又犯。 又按《志》:二月癸卯、八月己亥,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四月丙辰,星出亢,如盂,西北急流,至右摄提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五月辛巳,日未中,星陨东南。
政和二年,星变。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三月甲辰,月犯五诸侯。 又按《志》:三月乙亥,岁星犯司怪。八月丁酉,犯积薪。九月丁卯,犯鬼。 又按《志》:六月辛亥,荧惑入井。 又按《志》:二月乙巳、八月己酉,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九月乙卯,星出斗,如杯,西南急流,入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
政和三年,星变。
按《宋史·徽宗本纪》:三年十二月辛酉,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三月壬戌,月犯长垣。甲子,入太微。四月丙戌,犯五诸侯西四星。五月甲午,入南斗。丁酉,犯壁垒。七月庚寅,犯狗国。九月癸巳,犯昴。十月壬戌,犯五车。乙丑,犯鬼。己巳,犯右执法。 又按《志》:三月戊寅,岁星犯积薪。闰四月壬戌,犯鬼,入犯积尸气。八月甲辰,犯轩辕。 又按《志》:正月乙亥,荧惑犯太微垣内屏。四月丙午,犯太微上将。闰四月乙丑,犯太微右执法。七月癸巳,入氐。九月庚辰,犯天江。 又按《志》:六月戊午,太白入太微垣,犯右执法。 又按《志》:十二月辛酉,太白昼见。 又按《志》:七月乙丑,荧惑犯太白。 又按《志》:三年二月甲午、八月己未,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四月丙申,星出心,如盂,西南急流,至积卒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
政和四年,星变。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二月庚戌,月犯昴。五月己丑,入南斗。六月甲寅,犯心东星。八月癸亥,犯司怪。 又按《志》:正月丁亥,岁星犯轩辕大星。八月己巳,入太微垣。十月辛酉,犯左执法。 又按《志》:九月乙未,荧惑犯上将。十月甲子,又犯左执法。十一月庚寅,犯进贤。 又按《志》:十二月乙卯,太白入羽林军。 又按《志》:十月甲子,荧惑犯岁星。 又按《志》:二月己酉、八月辛未,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九月庚子,星出坟墓,如盂,东南急流,入羽林军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
政和五年,星变。
按《宋史·徽宗本纪》:五年三月辛未朔,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壬辰,月犯心大星。三月丙戌,犯房。五月庚寅,犯云雨。六月壬子,犯狗。九月甲申,犯昴星。十月丙辰,入鬼星。十二月甲寅,犯明堂。 又按《志》:正月丁丑,岁星犯左执法。二月辛酉,入太微。 又按《志》:正月乙亥,荧惑犯亢。七月庚辰,犯氐。八月乙丑,犯天江。又按《志》:三月辛未,太白犯天街。四月乙卯,犯五诸侯。十一月壬辰,犯罚。 又按《志》:二月庚申、八月甲子,老人星皆见于丙。
政和六年,星变。
按《宋史·徽宗本纪》:六年冬十月乙丑,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闰正月癸卯,月犯司怪。二月辛巳,犯房。四月己卯,犯南斗。六月辛未,犯心大星。八月乙丑,犯日星。九月庚戌,犯天樽。十月乙丑,犯罗堰。 又按《志》:闰正月己酉,岁星犯亢。七月辛亥,又犯。十一月丙辰,犯房。
又按《志》:八月丁丑,荧惑犯灵台。九月癸巳,入太微。
庚戌,又犯太微左执法。十二月癸亥,入氐。 又按《志》:九月庚戌,太白犯南斗。十一月庚寅,犯壁垒阵。 又按《志》:十月乙丑,太白昼见。 又按《志》:闰正月壬戌、八月丁卯,老人星皆见于丙。
政和七年,星变。
按《宋史·徽宗本纪》:七年十二月戊申朔,有星如月。按《天文志》:正月己酉,月犯心。甲戌,犯天门。四月辛未,犯日星。七月庚子,犯哭、泣。八月乙丑,犯牛。十月壬申,入井。十一月丁酉,犯天街。 又按《志》:三月丙辰,岁星犯房。 又按《志》:正月丁酉,荧惑犯键闭。七月乙未,犯天江。 又按《志》:十月丙辰,填星犯毕。 又按《志》:八月癸酉,太白入太微。 又按《志》:三月辛未,太白昼见。又按《志》:正月癸卯,荧惑犯岁星。 又按《志》:正月戊午、八月丙子,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十二月甲子,星出胃东南,如盂,西北急流,至天大将军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
重和元年,星变。
按《宋史·徽宗本纪》:重和元年冬十月己卯朔,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二月乙丑,月犯酒旗。六月己巳,犯云雨。八月丙辰,犯房。 又按《志》:五月甲午,岁星犯斗。又按《志》:正月丁亥,荧惑犯外屏。闰九月癸亥,犯进贤。十月戊申,又入氐。 又按《志》:二月甲戌,填星犯天街。
又按《志》:十月己卯,太白昼见。 又按《志》:二月壬申、
八月乙亥,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九月庚辰,星出斗魁南,如盂,东南急流,至天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
宣和元年,星变。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宣和元年正月乙卯,月犯填星。 又按《志》:十一月己未,月犯鬼。 又按《志》:五月乙亥,岁星犯牛。 又按《志》:九月癸亥,荧惑犯壁垒阵。 又按《志》:二月癸未、八月癸未,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三月丁卯,星出柳,如盂,东北急流,入太微垣,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十月戊子,星出云雨,如盂,西南慢流,入羽林军内没,青白,照地明。
宣和二年,星变。
按《宋史·徽宗本纪》:二年六月丁丑,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己酉,月犯毕。七月辛亥,犯牛。九月丁巳,入井。十二月辛卯,犯东咸。 又按《志》:二月甲戌,岁星犯壁垒阵。 又按《志》:十月庚辰,荧惑犯亢。 又按《志》:五月丁丑,太白犯天阴。 又按《志》:六月丁丑,太白昼见。
又按《志》:十月己卯,太白犯荧惑。 又按《志》:二月辛
巳、八月己丑,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六月庚寅,星出氐南,如太白,东北急流,入天市垣,无尾迹。十二月辛巳,星出奎西南,如杯,西南慢流,至北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
宣和三年,星变。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八月戊申,月犯荧惑。 又按《志》:二月壬申,月掩角。五月丙午,入氐。十一月丙戌,犯罚。 又按《志》:正月戊申,荧惑犯南斗。丙辰,又入南斗。 又按《志》:八月己亥,太白犯钩钤。十月丁未,入井。 又按《志》:闰五月壬午,荧惑犯岁星。
又按《志》:二月丙戌、八月癸巳,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七月癸未,星出斗,如太白,东南急流,入浊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
宣和四年,星变。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八月庚戌,月犯填星。 又按《志》:七月戊辰,月犯建。十月壬寅,入井。十一月癸酉,犯轩辕御女。 又按《志》:三月甲戌,岁星犯昴。 又按《志》:正月辛未,荧惑犯天街。 又按《志》:二月辛丑,太白犯壁垒阵。 又按《志》:二月己亥、八月辛丑,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十一月丙寅,星出王良北,如杯,急流至紫微垣内上辅北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
宣和五年,星变。
按《宋史·徽宗本纪》:五年八月壬寅,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壬戌,月犯毕。三月己巳,入氐。七月甲子,犯牛。 又按《志》:八月壬午,岁星犯井。 又按《志》:六月乙未,荧惑犯天阴。九月己未,犯司怪。 又按《志》:五月甲寅,太白犯鬼。十一月庚午,犯房。 又按《志》:二月庚子、八月丙午,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二月丙午,星出北河东北,如杯,东南慢流,至轸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
宣和六年,星变。
按《宋史·徽宗本纪》:六年十一月丙子,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己巳,月入氐。六月辛酉,犯壁垒阵。十月丁巳,犯毕。 又按《志》:闰三月庚辰,荧惑犯五诸侯。又按《志》:七月庚子,太白犯亢。 又按《志》:十一月丙子,太白昼见。 又按《志》:二月己卯,荧惑犯岁星。 又按《志》:二月戊申、八月辛亥,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七月丁酉,星出太阳守,如盂,东北急流,入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
宣和七年,星变。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十一月乙酉,月犯荧惑。 又按《志》:正月甲申,月犯鬼。六月丁巳,入羽林军。十二月丙辰,入太微。 又按《志》:九月壬辰,荧惑犯鬼。 又按《志》:十月庚子,填星入太微。 又按《志》:五月壬辰,太白犯毕。 又按《志》:七月乙未,太白犯岁星。 又按《志》:二月癸丑、八月庚申,老人星皆见于丙。 又按《志》:十一月戊子,星出王良北,如杯,急流入紫微垣上辅北,赤黄,有尾迹,照地明。
钦宗靖康元年,星变。
按《宋史·钦宗本纪》:靖康元年二月丙辰,有二流星,一出张宿入浊没,一出北河入轸。三月壬辰,有流星出紫微垣。六月辛丑,太白犯岁星。壬子,天狗坠地,有声如雷。丙辰,太白、荧惑、岁、填四星合于张。壬戌,彗出紫微垣。八月庚子,诏以彗星,避殿减膳。冬十月癸巳朔,御殿复膳。丁酉,有流星如杯。十一月辛未,有流星如杯。闰月乙卯,彗星见。 按《天文志》:二月庚戌,月入太微。甲寅,入氐。三月戊寅,入太微。庚辰,入氐。四月丁未,犯平道。己巳,入氐。辛亥,犯天江。五月己巳,犯鬼。壬申,入太微。六月己未,犯毕。七月戊辰,入太微。壬申,入氐。癸酉,犯罚。己卯,入羽林军。己丑,入井。八月戊戌,入氐。丙午,入羽林军。乙卯,犯天关。丙辰,入东井。九月癸未,犯井钺。十月辛丑,入羽林军。丙辰,入太微。十一月丁丑,犯天关。戊寅,入井。庚辰,犯鬼积尸气。十二月癸酉,入井。乙亥,犯鬼积尸气。 又按《志》:十月癸卯,岁星犯左执法。 又按《志》:正月乙酉,荧惑犯五诸侯。丁亥,又守五诸侯。三月戊寅,又入鬼。己卯,又犯鬼积尸气。又按《志》:四月丁未,太白犯井东扇北第一星。五月壬申,入鬼犯积尸气。十一月庚午,犯亢。壬午,入氐。闰十一月戊戌,犯键闭。 又按《志》:六月辛丑,太白犯岁星。
又按《志》:六月丙辰,填星、荧惑、太白、岁星聚。 又按
《志》:六月壬戌,彗出紫微垣。 又按《志》:二月丙辰,星出张,如太白,东南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照地明。又星出北河,如太白,东南慢流,至轸东没,赤黄,有尾迹,照地。三月壬辰,星出紫微垣内钩陈东南,如金星,东北慢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五月乙未,星出权东北,如桃,西北急流,至浊没,青白,有尾迹,照地。六月癸丑,星流大如五斗器,众光随之,明照地,起东南,坠西北,有声如雷。庚申,星出紫微垣内华盖东南,如金星,向北急流,至左枢没。
靖康二年,星变。
按《宋史·徽宗本纪》:二年春正月乙未,有大星出建星,西南流入于浊没。 按《天文志》:三月乙未,月入井。辛丑,入太微。四月壬戌,犯天关。 又按《志》:二月壬戌,岁星犯左执法。丁卯,入太微。六月甲申,犯诸王东第一星。 又按《志》:正月丁巳,填星犯上相。 又按《志》:正月乙未,大星出建,向西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
[book_title]第五十一卷
第五十一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二十五
宋六〈高宗建炎三则 绍兴三十二则 孝宗隆兴二则 乾道九则 淳熙十六则〉
庶徵典第五十一卷
星变部汇考二十五
宋六
高宗建炎元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建炎元年冬十月甲戌,太白昼见。建炎三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三月乙未,月入氐。 又按《志》:五月丙午,岁星逆行犯房。七月癸未,犯钩钤。 又按《志》:八月癸丑,荧惑入鬼,犯积尸。甲子,犯太微垣西上将星。丙寅,又入太微。十月乙巳,出太微垣东左掖门。己酉,犯垣东上相,徘徊不去。 又按《志》:三月乙未,填星犯亢。 又按《志》:七月辛巳,太白入太微。闰八月丙戌,犯心前星。
建炎四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六月戊寅,月犯荧惑。 又按《志》:六月辛巳,月犯心。七月辛亥,入南斗魁中。八月辛卯,犯五诸侯。十二月壬辰,掩心大星。 又按《志》:三月乙亥,荧惑犯左执法。七月戊辰,犯房。八月丁丑,犯东咸。乙未,犯天江。十一月乙卯,入壁垒阵。 又按《志》:正月癸亥,太白犯建星。 又按《志》:六月戊子,荧惑与填星合于亢。九月壬戌,与岁星合于斗。 又按《志》:十一月辛丑,太白与岁星合于南斗。十二月壬午,与荧惑合于危。 又按《志》:七月戊辰,老人星见于丙。 又按《志》:六月乙酉,星出紫微垣钩陈。十月辛未,星出壁。
绍兴元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元年四月壬申,太白昼见。六月乙亥,月犯心。九月,长星见。 按《天文志》:九月己未,月犯太白。 又按《志》:三月癸卯,月犯五诸侯西第五星。四月癸酉,犯轩辕大星。辛巳,犯心。戊子,入羽林军。六月丙子,犯心。癸未,犯昴。八月辛未,犯心宿东星。癸未,犯昴。九月辛丑,入南斗。乙巳,入羽林军。辛巳,犯五诸侯。十一月己酉,犯五诸侯东第一星。十二月癸未,犯角。 又按《志》:正月己亥朔,荧惑入羽林。九月丙辰,入太微。十月丁丑,犯左执法。庚辰,顺行出太微垣内左掖门。十一月辛丑,犯进贤。 又按《志》:九月丁酉,太白犯轩辕左角。乙卯,入太微。丙辰,犯右执法。癸亥,复犯。十月戊辰,入太微。己丑,犯亢南第二星。十一月己亥,入氐。 又按《志》:四月壬申,太白昼见。 又按《志》:九月丁酉,太白与荧惑合于张。十一月乙卯,与填星合于心。 又按《志》:九月,彗星见。十二月戊寅,见于胃。又按《志》:四月甲戌,星出东方,昼陨。七月乙未朔,星出河鼓。八月辛未,星出羽林军。十一月庚戌,星出娄宿西南。丁巳,星出天枪北。十二月甲子朔,星出大陵西北。
绍兴二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二年八月甲寅,彗出胃。乙卯,减膳,戒辅臣修阙政。九月辛酉,以彗出,大赦,许中外臣民直言时政。甲戌,彗没。乙酉,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二月辛未,月犯五诸侯西第四星。乙亥,入太微。三月己酉,犯心大星。五月戊寅,入羽林军。六月乙巳、七月癸酉,又入。辛丑,入南斗魁中。七月乙丑,犯房距星。八月戊申,犯司怪。 又按《志》:八月庚寅,岁星逆行犯壁垒阵。 又按《志》:正月丙申,荧惑入氐。五月乙亥,犯氐东南星。七月乙丑,犯天江。八月戊戌,犯斗西第二星。又按《志》:三月己未,填星犯东咸第三星。八月戊申,复犯第三星。 又按《志》:九月庚申,太白犯天江。 又按《志》:六月丙午,荧惑与填星合于房。十一月乙亥,与岁星合于室。 又按《志》:十一月甲子,太白与荧惑合于危。癸未,与岁星、荧惑合于室。 又按《志》:八月甲寅,彗星见于胃。丙辰,行犯土司空,至九月甲戌始灭。 又按《志》:三月甲午,星出紫微垣华盖西南。乙卯,星出角。丁巳,星出紫微垣右枢星。戊午,星出轩辕大星西南。闰四月乙巳,星出太微垣西右执法北。五月癸未,星出河鼓。
绍兴三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四月辛丑,月入南斗魁中。五月丙寅,掩心第三星。七月癸亥,入南斗魁中。九月戊午,入南斗西第五星。十月壬寅,犯轩辕大星。十一月丁巳,犯壁垒阵西第六星。乙丑,犯五车。丁卯,犯五诸侯西第四星。己卯,犯斗。十二月辛卯,犯昴。丙申,犯鬼。丁酉,犯轩辕御女。甲辰,掩心前星。
又按《志》:九月壬子,荧惑顺行入太微。甲寅,犯右执
法。乙丑,出端门。丙寅,犯左执法。十月癸巳,犯进贤。十一月丁巳,犯亢南第一星。辛未,犯氐。甲戌,入氐。十二月辛丑,犯房北第一星。壬寅,犯钩钤。癸卯,犯键闭。又按《志》:六月甲午,太白入井。八月乙酉,犯轩辕左角少民星。 又按《志》:八月戊子,荧惑与太白合于张。又按《志》:四月戊子,太白与岁星合于奎。
绍兴四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四年六月乙未,太白昼见经天。是月,荧惑犯南斗。十一月戊申,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壬戌,月犯五诸侯东第一星。癸亥,犯鬼西北星。三月乙卯,犯司怪。四月癸巳,犯房。八月癸巳,犯心后星。十二月丙戌,犯昴西北星。 又按《志》:正月辛亥朔,荧惑犯东咸。十月丙子,犯壁垒阵。戊戌,又犯西第六星。己亥,入羽林军。 又按《志》:四月庚辰,太白犯司怪。五月辛亥,犯舆鬼。十一月甲子,入氐。 又按《志》:六月庚子、十一月戊申,太白昼见经天。 又按《志》:二月戊子,荧惑与填星合于箕。 又按《志》:二月丁酉,太白与岁星合于娄。 又按《志》:三月乙亥,辰星与太白合于毕。
绍兴五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四月癸未,月犯房。十月庚辰,犯南斗。壬戌,入井。十一月甲申,又入。甲午,入氐。 又按《志》:四月壬子,岁星犯井钺。七月丁丑、十月丙午、十一月庚午朔至戊子,逆行入井。又按《志》:四月甲辰,荧惑入井。十月乙丑,入氐。十一月丙戌,犯房。丁亥,犯钩钤。乙未,犯东咸。十二月乙卯,犯天江。 又按《志》:闰二月庚戌、三月癸卯、五月丁丑,填星皆犯建星。 又按《志》:正月乙卯,太白犯建。十一月己丑,犯壁垒阵。庚寅,入羽林。 又按《志》:闰二月丙午,荧惑与岁星合于昴。 又按《志》:正月乙卯、十月戊申,太白与填星合于斗。 又按《志》:十月壬戌,星出室东南,赤黄而大。
绍兴六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五月壬午,月犯填星。 又按《志》:正月己卯,月入井。三月甲申,犯心大星。四月辛丑,入井。六月己未,犯昴。九月戊子,犯轩辕右角太民。十月辛亥,犯司怪北第二星。十二月丙午,入井。 又按《志》:三月庚午,岁星入井。壬辰,复入,留二十日。七月壬辰,犯鬼。癸巳,犯积尸气。十二月壬戌,又如之。庚申,逆行犯鬼东南星。辛酉,入鬼宿内。又按《志》:五月戊寅,荧惑犯壁垒阵。 又按《志》:五月辛卯,太白犯毕。六月辛酉,入井。七月己巳,复犯井东北第二星。己卯,犯水位。八月戊申,犯轩辕大星。九月戊辰,顺行入太微垣。乙酉,始出。丁亥,犯进贤。十月辛丑,入亢。己酉,入氐。辛亥,又如之。 又按《志》:正月壬辰,太白昼见经天。 又按《志》:正月丁亥,荧惑与填星合于斗。 又按《志》:七月癸酉,太白与岁星合于井。 又按《志》:十月壬子,星出壁西北。
绍兴七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正月辛未,月犯天街。二月辛丑,入井。三月戊辰,犯井钺。六月丁巳,犯井。七月甲申,又犯。九月己卯,又犯。十月丁未、闰十月甲戌、十二月己巳,皆犯井。三月辛巳,犯斗宿西第一星。四月乙未,犯司怪。闰十月癸酉,又犯之。五月丁丑,犯建。八月己亥,又犯。丙午,犯房北第二星。 又按《志》:正月癸亥、三月壬午,岁星逆行入鬼,犯积尸气。
又按《志》:二月己酉,荧惑犯诸王西第二星。四月甲
午,入井。五月庚辰,入鬼,犯积尸。 又按《志》:六月己未,填星犯牛宿南星。 又按《志》:五月辛巳,太白犯鬼宿西北。六月丙辰,犯太微垣西上将。 又按《志》:五月甲申,荧惑与岁星、太白合于柳。闰十一月丁卯,与辰星合于氐。 又按《志》:四月丁巳,太白与荧惑合于东井。五月乙亥,与荧惑、辰星合于井。十一月癸巳,与荧惑合于尾。 又按《志》:五月戊子,辰星与荧惑、太白合于柳。 又按《志》:八月壬寅,星陨于汴。
绍兴八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八年三月癸亥,月犯井。四月戊午、七月丁未、八月甲戌、九月辛丑、十月己巳、十二月甲子,皆犯井。乙亥,犯房北第一星。又按《志》:九月己丑,岁星犯太微垣东左执法。 又按《志》:十二月戊午,太白入羽林军。乙亥,经行壁垒阵,入羽林军。 又按《志》:二月己未,荧惑与填星合于女。又按《志》:正月乙巳,太白与填星合于女。十一月丙午,合于虚。 又按《志》:五月,客星守娄,鲁分也。 又按《志》:十一月乙巳,星出天囷东北。
绍兴九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九年正月辛卯,月入犯东井。四月癸丑、六月乙亥、八月己巳、九月丙申、十月甲子、十二月己未,皆入犯东井。二月己巳,入氐。四月癸亥、六月戊午、八月癸丑,皆入氐。六月乙未,犯建西第四星。九月丙辰,掩角距星。壬戌,犯天高。十二月丁巳,又犯。 又按《志》:四月己巳,荧惑入鬼,犯积尸。 又按《志》:二月壬申,太白犯月星。四月癸亥,犯五诸侯西第五星。五月甲申,入鬼,犯积尸气。九月乙巳,入太微垣,犯左执法。丁未,始出。 又按《志》:三月癸卯,太白与荧惑合于井。十一月壬申,与岁星合于角。又按《志》:九月乙巳,辰星与岁星合于角。 又按《志》:二月壬申,客星守亢,陈分也。 又按《志》:五月癸未,星出房宿东南。
绍兴十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年正月丙戌,月犯入井。三月辛巳、四月戊申、闰六月丁酉、八月辛巳、十月丁亥,皆犯入井。三月辛卯,入氐。六月癸丑、七月戊申、八月乙亥、十二月辛卯,皆入氐。闰六月乙未,犯毕。九月丁巳,犯毕距星。十二月壬子,又犯毕。 又按《志》:正月戊子、七月辛未,岁星入氐。 又按《志》:十月庚子,荧惑犯五诸侯。 又按《志》:四月丙子,太白入氐。
又按《志》:十二月戊子,填星与太白合于室。 又按
《志》:十一月丁未,太白与填星合于危。
绍兴十一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一年正月戊午,月犯氐。二月甲戌,犯毕。八月乙酉,皆犯毕。三月甲辰,入井。六月乙亥,入氐。十一月乙卯,入太微垣,犯左执法。丙辰,犯进贤。己未,犯氐东北星。十二月乙亥,入毕,掩大星。 又按《志》:七月戊午,岁星犯东咸西第二星。 又按《志》:三月乙卯,荧惑入鬼。 又按《志》:八月甲午,填星入羽林军。 又按《志》:六月乙亥,太白犯井钜星。 又按《志》:三月庚子,填星与太白合于室。
绍兴十二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二年正月壬寅,月犯毕距星。四月辛未,入太微。十一月,行犯权大星,并掩御女。 又按《志》:七月乙未,荧惑犯司怪。丁未,入井。八月,入鬼,犯积尸。十二月丙戌,逆行犯权大星北第一星。 又按《志》:五月甲午,太白犯鬼西北星。乙未,犯积尸气。
绍兴十三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三年正月癸卯,月犯权星并御女。八月己酉,复掩权大星。 又按《志》:九月辛未,荧惑与太白合于尾。 又按《志》:十二月乙巳,太白与填星合于奎。
绍兴十四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四年正月庚申,月入毕,掩大星。六月丁亥,犯亢距星。 又按《志》:八月庚辰,荧惑犯积尸。 又按《志》:六月癸卯,太白与荧惑合于井。
绍兴十五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十五年夏四月戊寅,彗星出东方。癸未,避殿减膳,命监司、郡守条上便民事宜。丁亥,以彗出,大赦。癸巳,彗没。五月丙辰,客星见。六月丁亥,客星没。 按《天文志》:九月辛酉,荧惑犯天江南第一星。
又按《志》:八月庚寅,荧惑与太白合于氐。 又按《志》:
四月戊寅,彗星见东方。丙申,复见于参度。五月丁巳,化为客星,其色青白。壬戌,留守张,至六月丁亥乃消。
按《杜莘老传》:莘老,字起莘,眉州青神人,唐工部甫
十三世孙也。幼岁时,方禁苏氏文,独喜诵习。绍兴间,进士,以亲老不赴廷对,赐同进士出身。授梁山军教授,从游者众。秦桧死,魏良臣参大政,莘老疏天下利害以闻。良臣荐之,主管礼、兵部架阁文字。彗星见东方,高宗下诏求言,莘老上书,论:彗,盭气所生,多为兵兆。国家为民息兵,而将骄卒惰,军政不肃。今因天戒以脩人事,思患预防,莫大于此。因陈时弊十事。时应诏者众,上命择其议论切当推恩以劝之,后省以莘老为首,进一阶,迁敕令删定官、太常寺主簿,升博士。轮对,论:金将败盟,宜饬边备,勿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之。上称善再三。
绍兴十六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十六年十二月戊戌,彗见西南方,乙巳,灭。 按《天文志》:六月庚申,月掩填星。 又按《志》:八月壬寅,月犯钩钤。 又按《志》:十月丙午,荧惑犯左执法。甲寅,出太微左掖门。 又按《志》:三月乙丑,岁星与填星、太白合于昴。十月戊戌,与填星合于毕。 又按《志》:十一月庚寅,彗星见西南危宿。
绍兴十七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十七年七月辛巳,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三月己未,月入羽林军,是岁凡六。三月己卯,入氐。五月甲戌、六月壬寅、十一月乙酉,皆入氐。七月癸酉,入南斗。十月乙未,又入。十一月甲戌,犯司怪。又按《志》:七月壬戌,岁星顺行入东井,不犯星。十一月丙戌,退行入井。 又按《志》:七月己卯,荧惑顺行犯房宿。己丑,顺行犯东咸。八月戊申,顺行犯天江。十月乙酉,顺行犯壁垒阵。庚寅,晦,顺行入羽林军。 又按《志》:四月丙午,太白顺行犯五诸侯。九月己卯,顺行入太微垣。庚辰,顺行犯右执法。十一月乙丑,顺行入氐。又按《志》:七月辛巳,太白昼见。 又按《志》:七月壬戌,岁星与太白合。 又按《志》:二月庚戌,太白与填星合。庚申,与岁星合。十二月庚戌,与辰星合于南斗。 又按《志》:三月乙卯,辰星与填星合。 又按《志》:八月己未,星出危宿,慢流至贯索没,青白色,有尾迹,照地明,大如太白。 又按《志》:正月乙亥,妖星出东北方女宿内,小如岁星,光芒长五丈,二月丙寅始消。
绍兴十八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八年三月乙丑,月犯五诸侯。壬午,入羽林军,是岁凡八。四月壬寅,入氐。五月丙寅,入太微,犯东上相。六月丁酉,入氐。七月乙丑,犯房。戊辰,入南斗。闰八月癸亥,又入。 又按《志》:闰八月戊辰,荧惑顺行犯太微西上将。九月癸巳,犯太微左执法。十一月甲辰,顺行入氐。十二月壬申,顺行犯房。 又按《志》:八月辛丑,填星顺行犯东井钺星。
绍兴十九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九年正月辛丑,月犯亢。二月甲戌,入南斗。丁丑,入羽林军,是岁凡八。六月庚申,犯房。癸亥,入南斗。八月戊午,又入。 又按《志》:七月戊申,荧惑犯南斗。十月辛未,顺行犯壁垒阵,入羽林。 又按《志》:六月乙卯,太白犯井钺。丙辰,犯东井。丁巳,入东井。 又按《志》:六月壬戌,太白犯填星。
又按《志》:六月戊午,太白与填星合于井。七月丁未,
与岁星、辰星合于张。
绍兴二十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年二月己未,月犯岁星。 又按《志》:四月丁巳,月犯角。六月戊午,入南斗,是岁凡三。壬戌,入羽林军,是岁凡五。七月己卯,犯角距星。壬午,犯房。八月癸亥,犯昴距星。十一月乙未,犯角距星。 又按《志》:十一月丙戌,荧惑顺行犯氐。 又按《志》:正月辛卯,填星退,留守东井。 又按《志》:九月戊子,荧惑犯岁星。 又按《志》:三月甲午,荧惑与太白合于毕。九月戊子,又合于轸。十一月戊子,与太白行入氐。 又按《志》:三月戊寅,太白与荧惑合于昴。四月庚戌,与填星合于东井。六月甲寅,与岁星合于翼。十月丙午,与岁星、荧惑合于轸。己巳,与荧惑合于角。
绍兴二十一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一年正月丙申,月入南斗。二月辛酉,犯心东星。三月丙申,入羽林军,是岁凡七。闰四月己丑,犯壁垒阵。八月乙亥,入南斗。七月癸未,犯壁垒阵。十一月戊申,犯昴。 又按《志》:十一月辛丑,岁星顺行犯氐。戊申,又入氐。 又按《志》:四月戊辰,荧惑入羽林。庚午,行犯壁垒阵。 又按《志》:十一月己酉,太白顺行入羽林军 又按《志》:十月庚午,辰星入氐。 又按《志》:闰四月甲午,辰星犯填星。
又按《志》:闰四月壬辰,辰星与填星合于东井。
绍兴二十二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二年正月丙辰,月犯心东星。二月庚午,犯昴,是岁凡三。乙亥,犯鬼。三月癸丑,入南斗,是岁凡四。 又按《志》:七月辛亥,岁星入氐。 又按《志》:二月壬申,荧惑顺行犯天街。三月丙午,顺行犯司怪。十一月癸卯,顺行犯房宿钩钤。十二月癸酉,顺行犯天江。 又按《志》:六月甲子,太白犯东井。乙酉,入东井。七月辛亥,顺行入鬼,犯积尸气。九月壬辰,顺行入太微垣。庚子,犯左执法。十月甲戌,入氐。 又按《志》:十二月乙丑,岁星与荧惑合于尾。又按《志》:十月己卯,荧惑与太白合于氐。十一月壬子,与岁星合于心。 又按《志》:九月庚申,太白与荧惑、辰星合于角。十月庚午,与荧惑合于亢。
绍兴二十三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三年正月癸卯、二月庚午,月犯舆鬼。壬申,犯权御女星。三月戊申,犯南斗。七月乙未,犯房距星。十月癸酉,犯司怪。十一月辛丑,入东井。 又按《志》:三月戊午,荧惑顺行入羽林。 又按《志》:八月辛酉,太白顺行犯亢。 又按《志》:六月甲子,太白与填星合于张。九月癸卯,与岁星合于尾。闰十二月癸卯,合于南斗。 又按《志》:四月丙寅,辰星与太白合于毕。
绍兴二十四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四年正月庚申,月犯昴。六月丙午、十二月庚寅,皆犯司怪。戊戌,犯昴距星。九月己巳、十二月辛卯,皆入东井。八月戊子,月犯岁星。 又按《志》:八月庚戌,填星顺行入太微。绍兴二十五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五年四月庚辰、七月己巳,月入东井,是岁凡六。六月辛丑,犯钺。十月庚寅,犯天关。十二月乙酉,犯司怪。八月壬寅,荧惑顺行入东井。十月壬寅,退行犯东井。十一月癸酉,退行犯司怪。 又按《志》:三月戊午,填星退行犯太微垣西上将。 又按《志》:四月戊子,太白顺行犯五诸侯。八月癸卯,顺行犯权左角少民。十月癸卯,顺行入氐。
又按《志》:九月壬申,太白与填星合于轸。十一月壬
申,与辰星合于尾。
绍兴二十六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二十六年六月丁亥,流星昼陨。秋七月丁未,彗出井,避殿减膳。 按《天文志》:正月壬子、十月乙酉、十一月庚辰,月犯司怪。癸丑,入东井,是岁凡八。八月丙子,犯房。十月乙亥,犯牛。 又按《志》:二月丁亥,荧惑顺行犯东井、钩钤。六月甲午,顺行犯太微垣西上将。七月庚申,顺行犯太微左执法。 又按《志》:十一月庚辰,填星犯平道。 又按《志》:七月壬戌,太白顺行犯太微左执法。八月丁亥,顺行犯亢距星。戊戌,顺行入氐。九月乙丑,顺行犯天江。十月甲申,顺行犯南斗。闰十月辛酉,顺行犯壁垒阵。 又按《志》:七月癸亥,太白犯荧惑。 又按《志》:七月庚申,荧惑与填星合于轸。 又按《志》:七月丙辰,太白与荧惑合。壬戌,与荧惑、填星合于轸。 又按《志》:七月丙午,彗星见东井,约长一丈,光芒二尺。癸丑,又犯五诸侯。 又按《志》:六月乙亥,星出东北方,光明照地。
绍兴二十七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七年六月甲辰,月犯太白。 又按《志》:正月甲戌,月犯天关。庚寅,月犯建。二月癸卯、三月庚午,皆入东井,是岁凡七。四月己酉,犯房钩钤,又犯键闭。六月甲辰,犯罚,又犯东井。七月庚午,入氐。丙子,犯罗堰。乙酉,犯天关。十一月乙丑,犯牛。十二月辛亥,犯角宿距星。 又按《志》:六月癸亥,荧惑顺行犯司怪。七月癸酉,又入东井。癸巳,顺行犯天樽。九月乙丑,顺行犯舆鬼,又犯积尸。 又按《志》:正月癸巳,填星退行犯进贤。 又按《志》:六月丙申,太白顺行犯井钺。己亥、甲辰,皆入东井。七月戊子,顺行犯权左角少民星。 又按《志》:四月壬寅,太白犯岁星。 又按《志》:三月辛卯,太白与荧惑、岁星合于奎。绍兴二十八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二十八年六月壬辰,太白昼见。癸巳,流星昼陨。 按《天文志》:正月辛未,月入东井,是岁凡五。二月甲寅,犯牛。三月庚辰,犯建。四月己酉,犯罗堰。五月丙子,犯牛。六月丁酉,犯氐。壬寅,掩建。八月丁酉,又掩。辛卯,犯亢。壬辰,入氐。丁未,入毕口内,犯大星。九月甲戌,掩犯毕。十月癸巳,掩牛宿距星。癸丑,犯氐距星。十一月辛巳、十二月戊申,入氐。丁未,犯亢。 又按《志》:七月丁丑,岁星顺行犯诸王。 又按《志》:二月癸丑,荧惑顺行犯舆鬼。乙卯,又如之。六月乙未,顺行犯太微垣西右执法。 又按《志》:三月甲申,太白犯司怪。十一月庚午,顺行入氐。 又按《志》:十月癸卯,辰星入氐。 又按《志》:六月壬辰,太白昼见。 又按《志》:十月乙未,辰星犯填星。 又按《志》:二月丁未,太白与岁星合于胃。六月乙未,与荧惑合。十一月己未,与填星合于亢。 又按《志》:十月丙申,辰星与填星合于亢。 又按《志》:六月戊戌,星昼陨,有尾长三丈,至西北没。
绍兴二十九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九年正月丙寅,月犯入东井。是岁凡六。乙亥,犯氐距星。二月癸卯,入氐方口内,是岁凡四。甲辰,犯西咸。三月己未,犯天高。壬申,犯东咸。乙亥,犯建星。四月辛卯,犯权右角太民。甲辰,犯罗堰。五月甲子,犯亢。六月戊申,犯附耳。庚申,入氐。丙寅,犯罗堰。七月癸巳,掩牛宿距星。九月丁酉,入毕口,犯大星。十一月壬辰,犯毕。十二月己巳,犯亢距星。壬申,犯东咸。 又按《志》:六月己酉、闰六月辛酉,岁星顺行入犯东井。七月戊戌,顺行犯天樽。十二月己巳,入犯东井。 又按《志》:六月壬子,荧惑顺行犯司怪。闰六月壬戌,顺行入东井。是月戊辰,又如之。庚辰,顺行犯天樽。七月戊申,顺行犯舆鬼。辛亥,入鬼,犯积尸气。十月辛未,顺行犯太微垣西上将。十二月辛酉,留太微垣内屏西南星十日。 又按《志》:闰六月己未,荧惑与岁星合于井。 又按《志》:八月戊寅,星出紫微垣西南,约长三尺,赤黄色,西南急流,至钩陈大星东北没。 又按《志》:十一月癸未,太白顺行犯壁垒阵西胜星。戊戌,顺行入羽林军。
绍兴三十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十年六月壬子,月犯荧惑。 又按《志》:正月戊戌,月入氐。二月乙丑,又入。是岁凡五。三月甲申,入东井。是岁凡三。七月戊子,犯牛。八月乙卯,又犯。九月庚辰,犯南斗。十月庚申,掩入毕。十一月庚寅,入犯东井。 又按《志》:十一月辛巳,填星顺行犯房。壬寅,顺行犯键闭。 又按《志》:六月丙辰,太白顺行犯天关。壬申,入东井。八月癸亥,顺行犯权大星。丁巳,犯权左角少民星。十月庚申,顺行入氐。 又按《志》:七月己亥,太白犯岁星。 又按《志》:七月庚子,荧惑与填星合于氐。 又按《志》:七月丙申,太白与岁星合于柳。
绍兴三十一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三十一年六月庚申,彗出角。九月壬午,流星昼陨。 按《天文志》:正月甲申,月犯东井是岁凡五。二月乙卯,犯权星御女。庚申,入氐。三月戊子,又入,是岁,凡五。四月辛亥,犯太微垣西上将星。辛巳,犯平道星。戊子,犯牛距星。戊戌,犯毕距星。七月丁丑,犯西咸。癸未,犯牛。癸巳,入毕大星。九月丙申,犯太微东左执法星。十一月壬午,掩毕。辛卯,掩太微东上相星。十二月壬子、甲寅,犯舆鬼,掩积尸。 又按《志》:四月庚申,荧惑犯太微垣西上将。八月戊申,顺行入氐。九月庚寅,犯天江。十一月乙酉,犯牛。 又按《志》:三月己亥,填星退行犯键闭。八月庚戌,顺行犯房。 又按《志》:六月戊辰,太白掩犯太微右执法。七月壬辰,顺行犯角宿距星。 又按《志》:六月甲寅,岁星与太白合于张。
又按《志》:十一月丁未,荧惑与岁星合于翼。 又按
《志》:六月壬寅,太白与岁星合于星。九月庚午,与填星合于房。十二月,太白合于尾。 又按《志》:六月己巳,彗星见北斗天权星东北,太史妄称为含誉。 又按《志》:六月乙卯,星出右摄提,赤白色,急流向东南没,有尾迹,大如岁星。丁巳,星出,青白色,自东北急流向东南没,有尾迹,大如盏口。甲子,星出氐,赤黄色,慢流至角宿天田没,初小后大,如太白,后有小星随之。九月壬午,星昼陨,约长三丈。 又按《志》:六月戊午,大角星东北生角。
绍兴三十二年,星变。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十二年正月丁丑,月掩毕宿大星,犯附耳。庚辰,犯东井,是岁凡七。戊子,入氐,是岁凡二。己丑,犯西咸。二月庚戌,犯酒旗。壬子,入太微西,掩右执法星。乙卯,犯亢。己亥,犯太微西上将。戊辰,入太微。辛巳,犯进贤。四月癸未,犯牛。五月庚午,犯太微东上相星。庚辰,入羽林军。九月壬寅、十一月、十二月皆入。戊子,入毕,掩犯大星及附耳。七月甲辰,掩建。十月丙寅,又掩。九月庚戌,入毕。十二月壬申,又入。十月己卯,犯司怪。 又按《志》:正月戊寅,岁星退行入太微。二月戊戌,退行犯太微垣西上将星。乙巳,退行逆出太微西门。五月庚子,顺行犯太微垣西上将星。乙巳,复顺行犯太微。乙酉,顺行犯右执法。十月庚午,顺行犯进贤。 又按《志》:闰二月壬午,荧惑退行犯进贤。五月癸巳,顺行入犯氐。 又按《志》:正月丁亥,太白顺行犯建。二月己亥,顺行犯牛。 又按《志》:八月辛未,荧惑与填星合于尾。十一月壬戌,与太白合于羽林军。 又按《志》:三十三年正月癸巳,月犯太白。二月己亥,月犯岁星。〈按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即位。无三十三年也。《志》疑误。〉
孝宗隆兴元年,星变。
按《宋史·孝宗本纪》:隆兴元年七月丙申,太白昼见经天。 按《天文志》:三月丙申、四月丙子、七月戊戌,月皆犯填星。 又按《志》:二月己巳,月入东井,是岁凡六。癸酉,犯权大星。七月丙申,十月壬子,皆入氐。壬寅,犯壁垒阵胜星。十月甲子,又犯。癸卯,入羽林军,是岁凡三。十月丙午,犯权。十二月丁卯,掩天高。戊辰,犯天关。又按《志》:十月戊子,岁星顺行犯氐。十一月庚寅,又入氐。 又按《志》:八月壬午,荧惑犯长垣。九月乙未,犯太微垣西上将。十月庚申,入太微垣东,犯左执法。癸未,犯进贤。十二月甲戌,入氐。 又按《志》:六月丙子,太白入东井。八月乙酉,犯权左角少民星。九月辛丑,入太微。庚戌,犯左执法,入守垣内。壬子,始出。十月辛酉,顺行犯进贤。十一月戊戌,犯房。庚子,犯键闭。十二月庚申,顺行犯天籥。辛未,犯建。 又按《志》:七月丙申,太白经天昼见。 又按《志》:九月丁酉,太白犯荧惑。十二月甲子,太白犯填星。 又按《志》:十一月庚寅,岁星与太白合。 又按《志》:七月壬寅,荧惑与辰星合于柳。十二月壬申,与岁星合于氐。 又按《志》:八月庚辰,太白与荧惑合于张。十月丁丑,与岁星合于亢。十二月辛酉,与填星合于箕。 又按《志》:六月丁丑,星出尾宿,青白色,向东南慢流没。七月壬寅,星出天市垣内,赤色,向西北慢流,至右摄提西南没,炸散小星二十馀颗,有声,尾迹大如太白,丙午,又出天市垣,慢流至氐宿没,青白色,微有尾迹,小如填星。癸丑,星出织女,急流向贯索西北没,青白色,明大如土星,照地。丙辰,星出辇道,急流入天棓西南没,赤黄色,有尾迹,小如土星。八月庚申,星出羽林军,赤黄色,向东南急流,至浊没。戊辰,星出虚宿,赤黄色,急流至牛宿西南没。壬申,星出天市垣,赤青色,慢流至西咸西北没。癸酉,星出壁宿,赤黄色,急流犯王良星没,如太白。丙子,星出羽林军门,青白色,慢流委曲行,至东南浊没。辛巳,星出南斗,赤黄色,慢流入羽林军没,有尾迹,大如金星;次有星一,赤黄色,有尾迹,亦如金星,出云雨星,慢流向西南,至女宿之下没。戊子,星出羽林军门东南,慢流至浊没,青白色,有尾迹,大如土星。又星一,青白色,出天仓,向东南急流,有尾迹,小如木星,至浊没。九月庚戌,星出紫微垣外坐,赤黄色,向西北急流,抵紫微垣内坐尚书星没。十一月庚寅,星出轸宿,急流向东南骑官星没,赤黄色,有尾迹,大如木星。丁未,飞星出天船,急流向紫微垣外坐内厨西北没,炸出二小星,青白色,有尾迹,照地明,大如木星。
隆兴二年,星变。
按《宋史·孝宗本纪》:二年六月戊辰,太白昼见。秋七月庚子,太白经天。 按《天文志》:正月戊子,月入羽林军,是岁凡六。甲午,入毕。二月甲子,入东井,是岁凡五。己巳,犯长垣。辛未,入太微,掩、犯左执法井上相星。三月辛卯,犯东咸。四月丙申,入氐。七月丁亥,入太微,犯内屏星。八月乙丑,犯壁垒阵。十月丁卯,犯毕。庚辰,入氐。十一月丁亥,入羽林军。丙辰,掩司怪。己亥,犯舆鬼,掩积尸。丁未,入氐。戊申,犯西咸。闰十一月壬戌,犯天高。己巳,犯长垣。 又按《志》:二月己卯,岁星退行入氐。六月壬申、癸未,犯氐。 又按《志》:正月辛亥,荧惑犯房。甲寅,犯键闭。二月辛未,顺行犯东咸。三月辛亥,退行犯东咸。四月戊寅,退行犯房。七月壬子,犯天江。己卯,顺行犯南斗。十月乙丑,顺行犯周星。己巳,犯秦星。乙亥,犯代星。十一月庚子,犯壁垒阵。癸卯,顺行入羽林军。
又按《志》:八月庚辰,太白顺行入氐。辛巳,犯氐。十月
己卯,犯天籥。丙寅,顺行犯南斗。己巳,顺行犯狗。十一月甲申,顺行入天田。甲辰,顺行犯壁垒阵。 又按《志》:十月壬申,辰星入氐,至戊寅出,凡七日。 又按《志》:六月戊辰,太白昼见。七月庚子,经天昼见。 又按《志》:正月丁亥至己丑,荧惑犯守岁星。十一月甲午,辰星犯岁星。 又按《志》:四月癸未,荧惑与岁星合于氐。八月癸酉,与填星合于箕。 又按《志》:十月辛巳,填星与太白合于斗。 又按《志》:八月己卯,太白与岁星合于氐。十月丙辰,与填星合于箕。 又按《志》:十一月庚寅,辰星与岁星合。十二月丁亥,与太白合。 又按《志》:二月辛酉,飞星出权星,慢流至太微垣内五帝坐大星西南没,青白色,微有尾迹,大如岁星。六月丁丑,星出王良,青白色,急流犯天津西南没。乙卯,飞星出造父,急流入紫微垣内钩陈大星东南没,青白色,大如填星。辛亥,星出天关,急流贯入毕口西北没,有尾迹,照地明,大如太白,赤黄色。十月丙辰,星出赵国,向西南慢流,犯赵东星没,有尾迹,大如填星,赤黄色。十一月壬午朔,星出卯位,慢流至西南没,有尾迹,照地明,大如太白,青白色。癸未,星出,犯弧矢,急流至天庙东南没,有尾迹,大如太白,青白色。丁亥,星出天苑,向西南慢流,至浊没,微有尾迹,大如太白,色赤黄。癸卯,星出羽林军,慢流向西南浊没,大如太白,色赤黄。辛亥,星出南河,向东南慢流,至翼宿没,微有尾迹,大如太白,色赤黄。十二月壬午,星出弧矢,向东南至浊没,有尾迹,照地明,大如太白,色青白。 又按《志》:九月戊戌,大角光体摇动。十月丙子,弧矢九星内矢一星偏西不向狼星。
乾道元年,星变。
按《宋史·孝宗本纪》:乾道元年三月甲寅,太白昼见。乙亥,太白经天。 按《天文志》:乾道元年十一月庚午,月犯荧惑。 又按《志》:二月甲申、五月癸酉、十月庚寅,月皆掩、犯诸王星。戊戌,犯东咸。庚申,入太微,犯内屏。六月壬午,又如之。甲子,入氐。六月丙戌,又入。辛未,入羽林军,是岁凡八。五月辛酉,掩天江。七月丁巳,犯南斗。八月壬午,掩、犯钩钤。十二月戊戌,又掩。甲申,犯天钥。乙酉,掩南斗。九月壬子,又掩。庚午,入太微。十月丁酉、十二月壬辰,皆入太微。十月庚辰,犯狗。十一月丁巳,犯天街,掩诸王。 又按《志》:三月甲寅,荧惑犯诸王星。八月乙酉,顺行犯太微垣西上将星。辛丑,入太微。九月庚戌,犯太微垣左执法。壬申,犯进贤。十一月丙辰,荧惑顺行入氐。十二月癸未,顺行犯房,又犯钩钤。又按《志》:七月丙寅,填星留守建星。 又按《志》:五月戊午,太白顺行犯诸王。六月辛巳,入东井。丁未,顺行犯鬼。八月癸未,入太微。十二月庚子,顺行入羽林军。又按《志》:三月甲寅,太白昼见。乙亥,昼见经天。 又按《志》:十二月庚子,岁星与填星合于南斗。 又按《志》:八月辛巳,荧惑与太白合于翼。 又按《志》:七月乙卯,太白与荧惑合于张。 又按《志》:三月甲戌,辰星与荧惑合于毕。 又按《志》:三月丙辰,星出周国,急流至天鸡没,微有尾迹,大如岁星,色黄白。甲子,星出张宿,慢流向西南,至浊没,有尾迹,照地明,大如太白,色赤黄。五月丁丑,星出河鼓,白色,向东北慢流,至浊没,有尾迹,照地明,大如太白。六月甲辰,星出东北,慢流向西南没,有尾迹、音声,大如太白,色赤黄。七月壬戌,星出西南,慢流至东南没,大如岁星,色赤黄。庚午,星出代国,慢流至赵国没,大如岁星,色青白。九月戊申,星出王良,慢流至尾宿没。十月癸未,星出权星东南,急流至太微垣没,有尾迹,照地明,如太白,色青白。 又按《志》:八月乙巳,大角光体摇动。乾道二年,星变。
按《宋史·孝宗本纪》:二年四月甲申,太白昼见。五月癸丑,太白昼见经天。九月己巳,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壬子,月犯诸王。二月己卯,又犯。乙卯,掩犯五诸侯。二月乙酉,犯权。己亥,入羽林军。五月辛酉,又入。甲寅,犯键闭。六月辛巳,入氐。八月丙子,又入。壬子,犯房。乙酉,犯南斗,入魁。八月庚辰,又入。乙未,犯月。八月辛巳,掩、犯狗国。九月庚戌,犯哭。十一月戌午,犯权。十二月壬辰,入氐。 又按《志》:正月乙卯,荧惑顺行犯天江。九月庚戌,顺行犯壁垒阵西胜星。辛亥,入壁垒阵。丙申,入羽林军。甲子,犯壁垒阵。十月乙未,犯壁垒阵西第八星。 又按《志》:二月甲午,填星犯牛。三月庚申,留守牛宿。五月己未,掩狗国星。 又按《志》:三月己酉,太白顺行犯天街。己亥,顺行入鬼。九月己酉,犯明堂。十一月辛亥,顺行入氐。十二月壬辰,顺行犯南斗。 又按《志》:四月甲申,太白昼见。五月甲寅,经天昼见。庚午,昼见。 又按《志》:十二月丁巳,岁星与填星合于牛。又按《志》:二月乙酉,荧惑与岁星合于斗。三月癸酉,与填星合于牛。 又按《志》:五月己未,填星与岁星合于南斗。 又按《志》:三月癸酉,客星出太微垣内五帝坐太星西,微小,色青白。 又按《志》:二月庚子,星出西北方,急流至浊没,明大如岁星,色青白。六月丙子,星出角宿,急流至轸宿没,有尾迹,大如太白,色赤黄。七月己巳,星出织女,急流至天市垣内宗星没,有尾迹,大如岁星,青白色。十一月己未,星出,急流东南苍黑云间没,大如岁星,色青白。十二月,星出天关,急流至外屏星没,有二小星随之,赤黄色,微有尾迹,大如岁星。乾道三年,星变。
按《宋史·孝宗本纪》:三年九月戊子,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二月戊子,月掩、犯东咸。辛卯,入南斗。三月甲寅,入氐。四月辛巳,又入。壬申,犯五诸侯。九月癸未、十一月戊寅,皆犯。五月乙巳,入太微。癸丑,掩、犯南斗。丁丑,犯房。庚辰,入南斗魁。七月乙巳,犯心大星。闰七月丁丑,犯周星。戊寅,犯哭,又入羽林军。八月乙巳,犯代。九月庚辰,犯月星。十月戊午,犯亢。十二月壬寅,犯昴。甲寅,入氐,掩东南星。 又按《志》:十月乙巳,岁星犯壁垒阵。 又按《志》:二月壬辰,荧惑犯月星。四月乙亥,犯司怪。九月庚寅,犯亢。十月乙巳,入氐。十一月庚午,犯钩钤。十二月己亥,犯天江。 又按《志》:七月乙丑,填星犯周星。 又按《志》:十一月丁丑,太白犯羽林军。 又按《志》:九月戊子,太白昼见,与日争明。 又按《志》:十一月乙亥,太白犯岁星。 又按《志》:正月癸亥,太白与填星、岁星合。十一月壬申,与岁星合。 又按《志》:九月甲午,星出卷舌,急流至娄宿没,有尾迹,大如岁星,黄白色。又有星青白色,出北斗,急流至少宰西北没,大如岁星。
乾道四年,星变。
按《宋史·孝宗本纪》:四年二月癸丑,五星皆见。五月乙丑,太白昼见。六月辛卯朔,太白昼见经天。辛丑,五星皆见。八月己亥,五星皆见。 按《天文志》:十月庚子、十一月戊申,月皆掩、犯荧惑。 又按《志》:正月辛未,月犯五车。二月丁巳,入羽林军,是岁凡九。三月庚午,犯权。四月庚子,犯左执法。乙巳,犯心前星。五月乙亥,入南斗。十月壬辰,又入。六月丙申,犯角。七月壬午,犯五车。丙辰,入太微。八月丁未,掩天阴。十月乙未,犯壁垒阵。戊戌,又犯。丙午,犯五诸侯。庚午,犯昴。壬申,犯司怪。癸未,犯心。十二月乙巳,入太微,犯左执法。丁未,掩犯角。
又按《志》:九月丙戌,岁星留守壁垒阵。 又按《志》:三
月甲子,荧惑犯壁垒阵。辛巳,犯壁垒阵及入羽林军。七月丙戌,留守天囷。十二月乙卯,犯天阴。 又按《志》:八月乙卯,填星守壁垒阵。 又按《志》:五月己卯,太白犯毕。辛巳,入毕口内。六月丁酉,犯天关。癸卯,犯司怪。辛亥,入东井。七月庚申,犯天樽。甲戌,犯鬼。八月己亥,犯权。丙辰,入太微。九月丙寅,出。十月丁酉,入氐。 又按《志》:五月乙丑,太白昼见,与日争明。六月辛卯,经天。
又按《志》:三月丁卯,荧惑犯填星。 又按《志》:二月庚
申,荧惑与填星合。五月壬戌,与岁星合。 又按《志》:二月壬子,辰星与太白合于胃。 又按《志》:二月壬子、六月辛丑、八月己亥,五星俱见。
乾道五年,星变。
按《宋史·孝宗本纪》:五年六月庚寅,太白昼见。十一月己巳,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癸酉,月入太微,犯左执法。戌寅,掩心东星。二月壬辰、八月癸卯、十一月乙丑,皆犯昴。乙亥,犯长垣。三月癸亥、六月壬子、九月甲戌、十一月乙巳,皆掩犯五诸侯。戊辰,犯左执法。己卯,入羽林军,是岁凡七。四月庚子,犯心。五月甲子,犯角距星。庚午,入南斗。六月辛亥,犯五车。九月壬申,又犯。七月甲子,犯箕。十月丁亥,入南斗魁,又掩第五星。
又按《志》:正月乙亥,荧惑犯月星。甲申,犯天街。三月
丁丑,犯东井。十一月戊子,犯天江。 又按《志》:四月戊子,填星入羽林军。五月丙辰,留守羽林军。七月丙戌,犯壁垒阵。九月甲戌,守壁垒阵。 又按《志》:九月庚申,太白犯心宿大星。 又按《志》:六月庚寅,太白昼见。十一月甲子,昼见。庚午,昼见。 又按《志》:十一月甲子,荧惑与太白合于房。戊辰,与辰星合于心。辛巳,又合于尾。 又按《志》:四月乙巳,太白与荧惑合于井。十一月甲子,合于房。十二月癸巳,合于尾。 又按《志》:六月庚寅,辰星与岁星合。 又按《志》:七月甲子,星出宗正,赤色,慢流至女宿没,有尾迹,照地明,大如岁星。九月丙辰,星出,赤黄色,如蛇,入天棓没。
乾道六年,星变。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光宗本纪》:六年七月,太史奏:木、火合宿,主册太子,当有赦。是时,虞允文相,因请早建储贰。孝宗曰:朕久有此意,事亦素定。但恐储位既正,人性易骄,即自纵逸,不勤于学,浸有失德。朕所以未建者,更欲其练历庶务,通知古今,庶无后悔尔。 按《天文志》:正月庚申,月犯昴。戌辰,犯右执法。癸酉,犯心东星。二月辛卯,犯五诸侯。癸酉,入犯南斗。丁未,入羽林军,是岁凡三。三月壬戌,犯灵台。庚午,入南斗魁。五月己丑、七月丁亥,皆如之。五月壬戌,掩日星,又犯房。闰五月庚寅,犯心东星。七月戊戌,犯昴。庚子,犯五车。九月壬午,犯狗。十月壬戌,犯五车东南星。又按《志》:六月癸丑、十一月丁丑,岁星犯诸王。 又按《志》:二月甲申,荧惑犯牛。七月己亥,犯诸王。 又按《志》:六月戊午,填星退入羽林军。九月庚寅,又入守之。又按《志》:七月乙巳,荧惑犯岁星于毕。 又按《志》:五月戊寅,岁星与太白合于毕。 又按《志》:三月甲申,荧惑与太白合。辛卯,合于女。三月戊午,合于危。丁丑,与填星合于室。七月辛巳,与岁星合于土。九月癸卯,合于毕。 又按《志》:正月甲子,太白与荧惑合于斗。三月壬戌,与填星合。五月乙丑,与岁星合于昴。 又按《志》:五月乙亥、十月庚申,五星俱见。 又按《志》:九月辛巳,星出狼星,入弧矢,至浊没,微有尾迹,大如填星,赤黄色。十月庚戌,星出天囷,急流至浊没,有尾迹,大如岁星,赤黄色。
乾道七年,星变。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三月辛巳,月犯荧惑。 又按《志》:正月甲申,月犯五车。三月甲申,犯权星御女。四月戌午,犯心大星。六月癸丑,掩心东星。乙卯,掩、犯南斗。九月丁丑、十二月丙寅,皆如之。十月乙卯,犯昴。十一月乙未,犯房宿日星。 又按《志》:六月癸酉,岁星犯天樽。十一月癸巳,又如之。 又按《志》:二月壬戌,荧惑犯东井。四月癸丑,入鬼,犯积尸。五月己丑,犯权大星。 又按《志》:八月丁卯,填星退行犯壁垒阵东胜星。十月乙卯、十一月庚寅,又犯、守之。 又按《志》:八月丁卯,太白犯权左角少民星。九月甲申,犯右执法,入太微垣。甲午,出。十月丁卯,入氐。十一月己卯,犯房。丙戌,犯东咸。 又按《志》:六月庚戌,岁星与太白合于井。 又按《志》:二月丙寅,太白与岁星合于毕。三月甲午,与荧惑合于井。 又按《志》:四月丙寅,辰星与太白合于井。 又按《志》:七月戌戌,星大如拳,急流向西北方,至浊没,有尾迹,照地如电。九月甲午,透云星出,急流向西南方,至浊没,高丈馀,有尾迹,照地明,大如太白,色青白。
乾道八年,星变。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八年正月辛卯,月犯心距星。三月丁丑,犯鬼。丙戌,犯心大星。四月癸丑,犯房。九月戊子,犯鬼宿距星。 又按《志》:三月丁丑,岁星犯天樽。十一月癸未,留守权大星。 又按《志》:八月丙午,荧惑入东井。癸亥,犯天樽。十月癸卯,犯鬼。辛亥,又犯。戊午,犯积尸气。十一月己巳,又犯鬼。 又按《志》:八月壬戌,太白入氐。甲子,犯氐东南星。九月癸酉,犯房。甲戌,犯钩钤。戊子,犯天江。十一月丁亥,犯壁垒阵。 又按《志》:五月癸巳,太白犯岁星。 又按《志》:四月辛丑,荧惑与填星合于奎。 又按《志》:五月癸未,太白与岁星合于井。 又按《志》:十月癸卯,五星俱见。乾道九年,星变。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九年四月丙子,月犯心。六月辛未,月掩、犯心大星。 又按《志》:五月乙卯,岁星犯权大星。十月庚午、十一月庚寅,犯太微右执法。 又按《志》:四月丁丑,荧惑犯权。五月庚戌,犯太微垣西上将星。六月癸亥,犯太微垣西右执法。 又按《志》:二月庚申,荧惑犯岁星。七月丁巳,太白犯岁星。
又按《志》:三月辛丑,荧惑与岁星合于柳。四月乙丑,
又合于星。 又按《志》:三月辛酉,太白与填星合于奎。七月甲寅,与岁星合于张。
淳熙元年,星变。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淳熙元年七月戌申,月入东井。十一月戊戌、十二月乙丑,皆入。八月乙亥,犯井钺。十二月癸亥,犯天街。 又按《志》:二月壬午,岁星犯太微垣西上将星。 又按《志》:七月辛卯,荧惑入东井。丙午,入天樽。八月乙亥,犯鬼。 又按《志》:十一月甲午,太白入氐。辛亥,犯罚。十二月壬午,犯建。又按《志》:正月丁未,太白与填星合于奎。十月乙丑,与岁星合于轸。 又按《志》:七月辛亥,奎宿生芒。
淳熙二年,星变。
按《宋史·孝宗本纪》:二年七月辛丑,有星孛于西方。按《天文志》:正月壬辰,月犯井钺。二月庚申,入东井。四月乙卯、九月戊戌、十月癸巳,皆入。六月癸亥,犯南斗。七月戊子,犯房。闰九月乙卯,犯牛。十月癸卯,入氐。又按《志》:四月庚申,岁星犯进贤。十月丁亥,入氐。 又按《志》:正月庚子,荧惑犯权大星。五月甲午,犯太微西上将。八月乙亥,入氐。 又按《志》:十一月丁卯,太白入羽林军。 又按《志》:闰九月丁巳,太白犯荧惑。 又按《志》:六月丙寅,荧惑与岁星合于轸。 又按《志》:闰九月甲寅,太白与荧惑合于尾。 又按《志》:七月辛丑,有星孛于西北方,当紫微垣外七公之上,小如荧惑,森然蓬孛,至丙午始消。
淳熙三年,星变。
按《宋史·孝宗本纪》:三年五月壬申,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五月庚午,月犯太白。 又按《志》:正月乙丑、七月己酉,月入氐。三月庚戌、九月辛酉,皆入东井。四月乙酉,犯角宿距星。七月丁未,犯角。十二月甲寅,犯毕。又按《志》:三年五月己未,岁星留守氐。 又按《志》:十月乙亥,荧惑犯太微西上将。十一月丙寅,犯太微东上将。 又按《志》:十月己丑,填星犯毕。 又按《志》:五月癸亥,太白犯毕。六月己卯,犯天关。丁亥,犯井钺。辛卯,入东井。八月戊戌,入太微,犯右执法。 又按《志》:五月癸酉,太白经天昼见。 又按《志》:二月庚辰,太白与填星合于胃。五月乙丑,合于毕。六月癸巳,与荧惑合于井。
又按《志》:正月辛未,星出狼星,急流至浊没,尾迹照
地明,大如太白,四月戊戌,星出角宿,青白色。
淳熙四年,星变。
按《宋史·孝宗本纪》:四年十一月壬戌,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四年正月庚申,月入氐。二月戌寅,入东井。七月壬戌、十月甲申、十二月己卯,皆入。七月庚戌,犯牛宿距星。八月丁亥,入毕宿方口内。九月甲寅,犯毕。又按《志》:正月己巳,荧惑入太微。七月庚申,入氐。辛酉,犯氐。八月己卯,犯房。 又按《志》:六月丁丑、十月甲申,填星犯天关。 又按《志》:七月乙卯,太白犯角宿距星。九月辛丑,犯心前星。 又按《志》:十一月壬戌,太白昼见。 又按《志》:九月己亥,荧惑与岁星合于尾。 又按《志》:九月壬子,太白与荧惑、岁星合于尾。 又按《志》:五月乙巳,辰星与太白合于井。
淳熙五年,星变。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正月乙卯,月入氐。闰六月己亥、十二月,皆如之。三月辛丑,入东井,是岁凡四。闰六月庚戌、乙卯,入毕宿方口内。十一月壬申,掩毕宿附耳星。 又按《志》:四月壬午,岁星留守牛。 又按《志》:九月乙亥,荧惑犯太微右执法。十月壬辰,出左掖门。十二月壬子,入氐。 又按《志》:正月壬戌,填星留守诸王。五月辛卯,入井。八月丙辰,留守东井。十一月辛巳,又犯。 又按《志》:闰六月己酉,填星与荧惑合于井。 又按《志》:正月庚戌,太白与岁星合于斗。十一月壬戌,合于牛。 又按《志》:八月乙巳,星出狼星,急流向东南没,微有尾迹,大如太白,青白色。淳熙六年,星变。
按《宋史·孝宗本纪》:六年秋七月癸未,太白昼见经天。
按《天文志》:十一月己未,月犯岁星。 又按《志》:正月
甲戌,月犯太微右执法星。二月甲午,犯毕。四月辛卯,入东井,是岁凡三。五月丁卯,入氐。十月戊申,犯左执法,又行入太微垣。乙亥,又入。十二月丁未,犯壁垒阵西七星。 又按《志》:五月癸亥,岁星留入羽林军。六月乙巳,十一月壬戌,犯壁垒阵西第六星。八月丁未,留守壁垒阵西第五星。 又按《志》:二月己酉,荧惑入氐。三月辛未,犯氐宿距星。四月丙午,守亢。六月丙申,犯氐。七月己未,犯房。八月己丑,犯天江。十一月乙亥,入羽林军。丁丑,犯壁垒阵西第七星。 又按《志》:正月壬申,填星留守井钺星。是月戊子、二月戊申,皆犯入东井。九月庚午,留守水位。十二月戊戌,犯天樽。 又按《志》:六月乙未,太白入东井。八月癸卯,犯权御女星。十月戊申,入氐。 又按《志》:七月乙丑,太白昼见。癸未,经天。 又按《志》:十一月甲子,荧惑与岁星合于危。 又按《志》:三月丁丑、六月丁酉,太白与填星皆合于井。又按《志》:八月壬辰,星出紫微垣钩陈大星,慢流至浊没,有尾迹,大如盏口,青白色。
淳熙七年,星变。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正月庚午,月入太微,犯左执法。癸酉,入氐。三月戌辰、四月乙未、六月庚寅、十一月甲戌、十二月辛丑,皆如之。四月壬辰,入太微。六月丁亥、十二月丁酉,皆如之。六月乙巳,掩毕大星。七月乙亥,入东井,是岁凡三。八月丙午,犯权大星。十一月戊辰,又犯。十月甲午,犯毕。十二月乙丑,又犯。十一月甲戌,入氐。 又按《志》:九月乙丑,荧惑入太微。庚午,出。十二月壬午,犯氐。甲申,又入。 又按《志》:八月壬辰,填星入鬼,犯积尸气。戊申,犯鬼。十一月丙辰,又如之。 又按《志》:八月乙巳,太白入氐。 又按《志》:五月乙亥,星出天市垣内东海星,慢流,炸作三小星,有尾迹,照地,大如盏口,青白色。八月丁未,星出贯索大星西北,急流至浊没,有尾迹,照地明,大如太白,色青白。
淳熙八年,星变。
按《宋史·孝宗本纪》:八年秋七月丙申,太白昼见,经天。乙巳,以星变,诏侍从、台谏、两省官条上时政阙失。按《天文志》:正月己未,月入东井,是岁凡六。二月丙申,入氐。四月戌午、六月癸丑,皆入。三月己未,入太微。闰三月丁亥,八月庚午,十月癸巳,又入。六月丁卯,入毕。八月壬戌,九月己丑,皆入。 又按《志》:五月己卯,荧惑入南斗。六月庚戌,守箕。癸酉,犯南斗。七月戌寅,入南斗。庚寅,犯狗。九月戊寅,犯秦星。壬辰,犯壁垒阵。十月辛酉,入羽林军。 又按《志》:四月戌午,填星入鬼。 又按《志》:五月甲辰,太白入东井。 又按《志》:七月丁丑,太白犯填星。 又按《志》:六月壬申,太白与填星合于柳。
又按《志》:六月己巳,客星出奎宿,犯传舍星,至明年
正月癸酉,凡一百八十五日始灭。
淳熙九年,星变。
按《宋史·孝宗本纪》:九年六月庚申,太白昼见。甲子,太白昼见,经天。九月癸巳,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十一月癸巳,月犯太白。 又按《志》:六月壬戌,月入毕。八月己未,入东井。十二月己未,入氐。 又按《志》:十一月庚申,岁星守诸王星。 又按《志》:十一月庚午,荧惑犯氐距星。辛未,入氐。十二月戊戌,犯钩钤。 又按《志》:十一月己丑,填星留守权左角。 又按《志》:十一月乙亥,太白入氐。 又按《志》:六月庚申,太白昼见。甲子,经天。九月癸巳,昼见。 又按《志》:二月壬寅,荧惑与岁星合于胃。 又按《志》:二月丙寅,太白与荧惑合于昴。五月乙亥,与填星合于柳。十一月乙亥,又与荧惑合于氐。淳熙十年,星变。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年正月丙子,月入东井,是岁凡二。三月乙酉,入太微。三月丁丑、六月庚子、七月丙寅、十一月壬午、闰十一月庚戌,皆入。三月辛巳,入氐。六月癸卯、七月辛未,皆入。九月癸酉,入羽林军。十二月乙亥,犯权大星。 又按《志》:七月己巳,岁星犯天樽。 又按《志》:五月甲子,荧惑入羽林军。六月庚子,入壁垒阵。八月癸丑,又犯。九月戊辰,退入羽林军。 又按《志》:三月辛巳,填星留守权大星。十月癸卯,犯太微上将。癸丑,入太微。十二月壬戌,犯上将。
又按《志》:闰十一月己亥,太白犯壁垒阵。
淳熙十一年,星变。
按《宋史·孝宗本纪》:十一年五月乙卯,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己酉,月入氐。七月癸巳、八月庚申,皆如之。二月甲子,犯诸王。七月丁酉,犯南斗。十一月辛卯,入羽林军。 又按《志》:九月癸卯、十月辛巳,岁星皆犯、守权大星。 又按《志》:二月壬戌,荧惑犯诸王星。 又按《志》:九月甲辰,填星入太微。十一月己亥,留守太微垣。 又按《志》:七月壬申,太白入东井。八月丁巳,犯权大星。 又按《志》:五月乙卯,太白昼见。 又按《志》:七月庚戌,太白犯岁星。 又按《志》:三月甲寅,荧惑与岁星合于井。 又按《志》:七月壬寅,太白与岁星合于柳。八月己卯,与填星合于翼。九月乙卯,与辰星、荧惑合于亢。 又按《志》:四月乙丑,星出自中天,慢流向东北方没,微有尾迹,炸作小星相从,有声,明大如太白,色青白。
淳熙十二年,星变。
按《宋史·孝宗本纪》:十二年六月戊寅,太白昼见。秋七月丁酉,太白昼见,经天。 按《天文志》:正月戊申,月入南斗。八月癸酉,犯五诸侯。 又按《志》:十月辛亥,岁星犯太微右执法。 又按《志》:三月丁未,荧惑入羽林军。
又按《志》:四月庚午,填星守太微垣右执法。 又按
《志》:六月癸酉,太白犯太微右执法。 又按《志》:六月戊寅,太白昼见。七月丁酉,经天昼见,至八月壬申始灭。
又按《志》:六月癸酉,太白与填星合于翼。
淳熙十三年,星变。
按《宋史·孝宗本纪》:十三年闰七月己未,五星皆伏。八月乙亥朔,日、月、五星聚于轸。 按《天文志》:四月己巳,月入羽林军。五月甲申,入太微。七月甲申,犯心大星。八月己卯,亦如之。丁亥,犯南斗。 又按《志》:四月丙子,荧惑犯舆鬼。 又按《志》:三月壬午,填星犯太微东上相星。四月乙丑,入太微。乙巳,留守太微垣。 又按《志》:闰七月戊午,五星皆伏。八月乙亥,七曜俱聚于轸。又按《志》:九月辛亥,星出,大如太白,色先赤后黄白,尾迹约二尺,委曲如蛇行,类枉矢。 按《王信传》:信太常少卿兼权中书舍人。太史奏仲秋日月五星会于轸,信言:休咎之徵,史策不同,然五星聚者有之,未闻七政共集也。分野在楚,愿思所以顺天而应之。因条上七事。
淳熙十四年,星变。
按《宋史·孝宗本纪》:十四年六月辛卯,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三月,月犯心距星。四月甲申、戊申,行犯房北第二星。辛卯,入羽林军,是岁凡二。五月壬子,行犯心大星。六月庚寅,行入斗。七月丙午,掩犯房。九月乙丑,掩犯角宿距星。 又按《志》:七月壬寅,荧惑犯诸王星。甲子,犯司怪。癸未,入井。十月庚辰,留守五诸侯。 又按《志》:六月甲戌,太白入井。九月丁未,入太微。戊申,顺行犯太微右执法。丙寅,犯进贤。 又按《志》:六月辛卯,太白昼见。七月辛丑,经天。 又按《志》:十月庚辰,填星犯太白。 又按《志》:四月癸未,岁星与填星合于轸。十月己丑,与太白合于氐。 又按《志》:五月,有星出浊际,大如日,与日相摩荡而入。
淳熙十五年,星变。
按《宋史·孝宗本纪》:十五年六月庚寅,荧惑犯太微。按《天文志》:正月庚申,月入南斗魁。六月丁丑、九月己亥、十二月戊子,皆如之。二月乙酉,掩心后星。六月己丑,犯昴。丁巳,犯五车东南星。十月己卯,又犯五车。又按《志》:正月壬子,岁星犯房北第一星。二月己巳,留守房。五月癸亥,留守氐。 又按《志》:六月庚寅,荧惑犯右执法。 又按《志》:三月丁巳、五月癸亥,填星犯亢。十月辛卯,入氐。 又按《志》:九月丙申,太白犯房。十月辛未,犯南斗魁。 又按《志》:六月丙子,太白与填星合于亢。甲申,与岁星合于氐。 又按《志》:六月庚寅,辰星与太白合于张。十二月壬戌,与岁星合于尾。 又按《志》:二月辛未,星出天樽,大如盏口,急流至浊没,色青白。淳熙十六年,星变。〈按光宗以是年六月即位月内六月以后事皆属光宗时事〉按《宋史·孝宗光宗本纪》俱不载。 按《天文志》:十六年三月庚戌,月入南斗魁。 又按《志》:六月乙未,岁星留守天江。 又按《志》:闰五月丙戌,荧惑犯诸王。六月丙辰,入东井。八月乙巳,犯舆鬼。乙卯,顺行入鬼,犯积尸气。 又按《志》:正月辛丑,填星留守氐。 又按《志》:闰五月丙戌,太白入井。 又按《志》:五月乙未,太白犯荧惑。
[book_title]第五十二卷
第五十二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二十六
宋七〈光宗绍熙五则 宁宗庆元六则 嘉泰四则 开禧三则 嘉定十七则 理宗宝庆三则 绍定六则 端平三则 嘉熙四则 淳祐十二则 宝祐六则 开庆一则 景定五则 度宗咸淳六则 瀛国公德祐二则〉
庶徵典第五十二卷
星变部汇考二十六
宋七
光宗绍熙元年,星变。
按《宋史·光宗本纪》:绍熙元年五月丙子,太白昼见。按《天文志》:六月乙未,月犯宿斗距星西北。 又按《志》:五月丙辰,荧惑犯灵台。 又按《志》:十一月戊午,太白入氐。 又按《志》:五月丙子,太白昼见,与日争明。 又按《志》:十一月丁丑,太白与填星合。
绍熙二年,星变。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七月丁未,荧惑入东井。庚寅,入鬼,犯积尸气。十一月庚戌,入太微。 又按《志》:十二月戊子,太白犯岁星。
绍熙三年,星变。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五月己酉,荧惑入太微垣内,留守。三月乙未,入太微垣西,犯上将星。四月丁巳,犯太微右执法。七月乙酉,入氐。八月丁未,犯房北第二星。 又按《志》:二月辛丑,填星留守天江。 又按《志》:七月己卯,太白犯天江。八月甲辰,犯权左角少民星。 又按《志》:九月乙亥,荧惑与填星合于尾。
绍熙四年,星变。
按《宋史·光宗本纪》:四年六月甲寅,太白昼见。秋七月乙丑朔,太白昼见。十一月癸酉,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七月丁亥,月犯天关。十月庚戌,入东井。十二月乙巳,又入。 又按《志》:十月丁酉,荧惑入太微垣内,徘徊内屏者凡四阅月。十一月己巳,犯上相。 又按《志》:九月甲戌,太白犯心东星。 又按《志》:七月乙丑、十一月甲戌〈按《纪》作十一月癸酉,互异。〉,太白昼见。 又按《志》:三月辛巳,辰星与太白会于昴。
绍熙五年,星变。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三月丁卯、闰十月癸酉,月皆入东井。十二月丁丑,入氐。 又按《志》:八月壬辰,岁星犯司怪。十一月庚戌,犯诸王。 又按《志》:七月癸酉,荧惑犯氐。八月壬辰,犯房。十一月庚寅,犯壁垒阵。 又按《志》:十一月庚戌,太白与荧惑合于危。
宁宗庆元元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庆元元年三月庚寅,太白经天。七月己亥,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六月辛酉、十二月壬申,月皆入氐。己卯,入东井。 又按《志》:九月丙戌,荧惑入太微垣内。戊申,始出。 又按《志》:六月丁卯,太白入东井。九月戊子,入太微。戊戌,始出。 又按《志》:三月庚寅,太白经天,昼见。七月己亥,太白昼见。 又按《志》:九月戊子,太白犯荧惑。 又按《志》:四月辛酉,岁星与太白合于井。 又按《志》:三月庚寅,太白与岁星合于参。六月庚午,合于井。八月癸酉,与荧惑合于张。
庆元二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二年九月甲午,流星昼陨。 按《天文志》:八月乙亥,岁星犯权大星。 又按《志》:三月癸卯,荧惑退犯天江。五月丙辰,守犯心大星。十月戊戌,犯氏宿距星。 又按《志》:十一月丙子,太白与填星合于牛。
庆元三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二月辛亥,月入毕。 又按《志》:八月甲戌,太白与荧惑、岁星合于翼。
庆元四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四年九月壬寅,太白昼见。癸卯,太白经天。 按《天文志》:七月己亥,月宿于岁星。 又按《志》:六月庚寅,月犯毕西第二星。壬申,入井。壬寅,入氐宿方口内。九月乙巳,犯壁垒阵西第八星。甲寅,入东井。戊午,行入太微垣内。十月癸酉,犯壁垒阵。十一月己卯、十二月壬午,亦如之。 又按《志》:三月乙巳,岁星入太微,犯右执法。 又按《志》:五月庚子,荧惑入羽林军。 又按《志》:七月乙丑,填星犯壁垒阵西第五星。又按《志》:十月壬午,太白犯岁星。 又按《志》:五月庚子,荧惑与填星合于尾。八月甲戌,合于虚。 又按《志》:十月戊寅,太白与岁星合于角。 又按《志》:六月甲午,星昼陨。七月壬寅,星出羽林军下,青白色,大如碗。九月丁巳,星出奎宿,向壁垒阵没,赤白色,大如太白。庆元五年,星变。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三月戊戌,月入东井。七月甲寅、十二月辛未,亦如之。四月壬子,行入太微。 又按《志》:十二月己卯,岁星犯房。 又按《志》:十一月癸巳,荧惑入氐。 又按《志》:十一月辛丑,荧惑犯岁星。十二月辛未,太白犯填星。 又按《志》:十二月辛未,太白与填星合于箕。 又按《志》:六月丁丑,星出东北,慢流至西南方没,大如岁星,青白色。九月壬子,星出西南,慢流向东北没,大如太白,青白色。庆元六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二月壬申,月入太微。 又按《志》:三月丙寅,岁星犯房。 又按《志》:四月癸巳,荧惑犯填星。 又按《志》:四月癸巳,荧惑与填星合于室。
嘉泰元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泰元年六月丙午,太白经天。十一月丙寅,太白昼见。十二月己卯,太白经天。 按《天文志》:七月乙卯,月入氐。 又按《志》:五月丁丑,荧惑细行不由黄道。 又按《志》:六月丙午,太白经天,昼见。十一月己巳〈按《纪》作十一月丙寅,互异。〉,昼见。十二月己卯,经天昼见。
又按《志》:五月戊午,太白与荧惑合于柳。
嘉泰二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四月甲申,月入太微。戊子,入氐。九月己酉,犯斗。 又按《志》:八月丙戌,岁星留守牛。 又按《志》:五月庚戌,荧惑犯填星。
又按《志》:正月丁巳,太白与荧惑、岁星合于南斗。十
二月癸酉,与岁星合于女。 又按《志》:四月辛巳,星出西北,急流东北,至浊没,色赤。十月乙酉,星出五车,大如岁星。
嘉泰三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三年六月癸亥,太白经天。 按《天文志》:四月,月犯太白。 又按《志》:四月辛丑,月犯斗。丙午,入太微。十月癸卯,入羽林军。辛酉,入氐。 又按《志》:七月戊午,岁星行入羽林军。 又按《志》:二月壬寅,荧惑犯井宿。 又按《志》:六月甲寅,太白入井。十月甲寅,入氐。 又按《志》:六月癸亥,太白经天,昼见。 又按《志》:六月乙卯,客星出东南尾宿间,色青白,大如填星。甲子,守尾。
嘉泰四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十月辛丑,月掩、犯岁星。十二月丙申,又掩、犯。 又按《志》:三月壬申,月犯权。六月戊申,入羽林军。七月丙子,又入羽林军。十月壬子,入太微。癸丑,犯天江。 又按《志》:七月己卯,填星留守天廪。 又按《志》:六月乙未,太白犯斗。又按《志》:五月乙亥,荧惑与填星合于胃。 又按《志》:十一月庚午,星出天津,急流入天市垣没。
开禧元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开禧元年三月庚申,太白昼见。六月己巳,荧惑犯太微右执法。 按《天文志》:正月庚午,月犯五诸侯。二月乙丑,又犯。三月己巳,入太微。四月戊申,入羽林军。 又按《志》:正月庚辰,荧惑留守五诸侯西第四星。四月丁巳,犯权大星。六月丙午,犯太微西右执法。〈按《纪》作六月己巳,互异。〉甲戌,入东井。十一月甲辰,入太微。十二月戊午,留守太微垣。 又按《志》:八月甲辰,填星留守毕。 又按《志》:六月壬子,太白入井。 又按《志》:三月庚申,太白昼见,与日争明。 又按《志》:七月癸未,岁星与填星合。 又按《志》:正月庚子,星出中天,赤色,大如太白,向浊没。七月癸亥,星出天津,入斗宿东南没,色赤,大如太白。
开禧二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二年五月壬寅,太白昼见。十二月戊午,荧惑守太微。 按《天文志》:六月丙寅,月入羽林军。七月己丑,入斗。十月辛亥,又入。 又按《志》:七月乙未,岁星犯井钺。八月庚戌,犯东井。 又按《志》:八月壬子,填星留守诸王。 又按《志》:五月辛卯,太白犯权大星。十一月壬戌,入氐。 又按《志》:五月壬寅,太白昼见,与日争明。 又按《志》:六月甲寅,荧惑犯岁星。 又按《志》:二月甲子,岁星与填星合于昴。 又按《志》:二月壬申,太白与填星、岁星合于昴。 又按《志》:六月癸丑,星出招摇,入库楼,色赤,大如太白。
开禧三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三年十二月乙巳,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二月癸丑,月犯五车东南星。乙丑,犯心东星。六月丁巳,入南斗魁。丁卯,犯昴。十二月癸丑,犯五车。
又按《志》:九月甲戌,岁星顺行入鬼,在积尸气、锧星
西南。 又按《志》:二月己未,荧惑退留守权星。 又按《志》:七月丁卯,填星犯井钺。九月甲戌,留守井。 又按《志》:十一月癸巳,太白顺行入壁垒阵。 又按《志》:十二月乙巳,太白昼见,与日争明。 又按《志》:十月丁未,太白犯荧惑。 又按《志》:十月丙辰,荧惑与太白合于箕。
嘉定元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元年五月甲子,太白经天。按《天文志》:二月丙午,月犯昴。三月乙亥,犯五车。六月丁丑,犯房。 又按《志》:闰四月壬申,岁星顺行入鬼,犯积尸气、锧星。七月辛酉,顺行犯权大星。 又按《志》:九月辛酉,荧惑入太微顺行。 又按《志》:四月辛亥,填星犯井。 又按《志》:六月甲戌,太白犯井钺。 又按《志》:五月甲子,太白昼见。 又按《志》:五月戊辰,荧惑与填星合于井。八月庚寅,与岁星合于张。 又按《志》:六月戊寅,太白与填星、荧惑合于井。 又按《志》:六月辛未,星出天津东北,慢流向天市垣没。
嘉定二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六月甲申,月掩食填星,不见。乙丑,掩食荧惑。 又按《志》:十月乙丑,月犯斗。 又按《志》:二月丙戌,岁星犯、守权大星。又按《志》:二月乙酉,荧惑退行犯太微上相。三月癸卯,退行犯左执法。己酉,留守太微垣。六月壬戌,顺行入房。己丑,顺行犯天江。九月己酉,顺行犯南斗。 又按《志》:正月癸亥,填星犯守井。 又按《志》:四月丁丑,太白与填星合于井。 又按《志》:六月壬午,星出织女东南,慢流入天市垣没,色赤,有尾迹,照地明,大如太白。庚寅,星出中天,急流向东北,至浊没。
嘉定三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九月庚寅,月犯心中星。 又按《志》:二月己巳,岁星退行入太微,犯左执法。四月乙亥,留守太微。 又按《志》:十月己未,荧惑入太微垣,犯右执法。 又按《志》:九月己酉,星夕陨。
嘉定四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四年秋七月壬戌,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闰二月己丑,月入东井。 又按《志》:十一月甲子,岁星犯房。 又按《志》:正月辛卯,荧惑入氐宿方口内。二月丁丑,犯房。四月丙戌,退行入氐。五月丙寅,犯氐。六月乙巳,犯东咸。八月壬辰,犯南斗。十一月壬子,犯壁垒阵。 又按《志》:六月庚子,太白入井。八月庚寅,犯权大星。 又按《志》:八月乙酉,太白与填星合于室。嘉定五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五年九月丙午,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九月丁未,月犯岁星。 又按《志》:正月丁巳,月入东井。己酉,犯南斗。 又按《志》:四月乙巳,岁星退行犯房宿。七月丙辰,顺行犯房。辛酉,顺行犯钩钤。 又按《志》:八月癸卯,荧惑入太微。九月戊申,又犯右执法。十一月丙寅,入氐。 又按《志》:九月丁未,太白与岁星合于心。 又按《志》:七月乙巳,星出中天,慢流向西南方,至浊没。
嘉定六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六年二月丁丑,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二月庚辰,月入东井。十月辛酉,犯毕。庚申,犯角宿距星。 又按《志》:三月丙寅,岁星留守建星。 又按《志》:闰九月庚午,荧惑犯壁垒阵。十月戊戌,入羽林。又按《志》:三月壬戌,填星留守权,犯角少民星。闰九月己丑,顺行入太微。十一月丙子,留太微垣,守右执法。
又按《志》:三月癸卯,荧惑与岁星合于斗。 又按《志》:
五月癸亥,星昼陨。九月癸卯,星夕陨。丁巳,星昼陨。十月戊戌,星出昴宿西南,慢流向天廪东南没。壬戌,星出西南,慢流至浊没,青白色。十二月壬寅,星昼陨。嘉定七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七年五月丁丑,太白经天。八月乙巳,太白经天。九月壬戌,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六月辛丑,月入氐。 又按《志》:十月甲寅,荧惑顺行犯氐。又按《志》:十二月戊戌,填星留守太微垣东上相星。又按《志》:十一月丙寅,太白顺行入氐。 又按《志》:三月辛巳,荧惑与太白合于参。 又按《志》:六月庚子,太白与填星合于翼。十一月丁卯,与荧惑合于氐。 又按《志》:三月壬午,星出轸宿距星东南,慢流至浊没。五月辛卯,出天津西南,慢流向心宿西北没。
嘉定八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八年正月戊辰,月犯毕。七月辛卯,又犯。辛未,入东井。十一月辛未,又如之。 又按《志》:八月甲午,岁星犯壁垒阵,入羽林军。
又按《志》:四月戊午,荧惑入羽林军。 又按《志》:四月
戊午,荧惑与岁星合于室。 又按《志》:七月癸未,星出室宿距星东北,急流向天仓星西北没。乙酉,星出织女东南,慢流向牛宿西北没,有尾迹,照地明,大如太白,青白色。八月甲辰,星出天津西南,慢流向河鼓东北没。十二月丙申,星出五诸侯东北,慢流向天关西南没,有声及尾迹,明照地,赤黄色。
嘉定九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九年五月癸酉,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丙寅,月入东井。乙亥,入氐。十一月戌子,犯毕。 又按《志》:十月庚午,荧惑与辰星合于房。 又按《志》:九月庚寅,太白与填星合于角。 又按《志》:六月乙巳,星出牛宿距星东北,慢流至浊没。嘉定十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十年六月庚戌,太白昼见。癸酉,太白经天。十一月庚辰,太白昼见。戊戌,太白经天。 按《天文志》:三月庚辰,月入毕。五月丁亥,入氐。十二月丙寅,又入。十一月壬辰,犯权大星。 又按《志》:七月壬寅,岁星留守毕。 又按《志》:九月丁亥,荧惑留守天关。十一月壬午,退行犯月星。辛卯,留守昴宿月星。 又按《志》:七月乙酉,太白犯角。 又按《志》:五月乙丑,太白昼见。癸酉,经天。〈按《纪》作六月庚戌、癸酉,与《志》月日互异。〉十一月庚辰,昼见。戌戌,经天。 又按《志》:七月戊子,荧惑触岁星。 又按《志》:七月戊寅,荧惑与岁星合于昴。 又按《志》:五月壬申,星出尾宿距星西北,慢流向牛宿距星东南没。嘉定十一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一年二月庚戌,月入东井。九月戊子、十二月庚戌,皆如之。四月辛亥,入太微。六月庚戌,入氐。九月丙戌,入毕。 又按《志》:七月甲戌,岁星顺行犯井钺。八月丙午,顺行入东井。九月己丑,留守东井。 又按《志》:四月壬戌,荧惑顺行入鬼,犯积尸气。 又按《志》:正月辛巳,填星守氐距星。六月辛亥,留守亢。十一月丙子,入氐。 又按《志》:六月乙卯,星出河鼓距星西南,急流向正西,至浊没。 又按《志》:五月癸未,蚩尤旗竟天。
嘉定十二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十二年二月戊戌,太白昼见。三月丁亥,太白昼见。六月丙子,太白昼见。辛巳,太白昼见。辛卯,太白经天。 按《天文志》:八月甲申,月犯荧惑。又按《志》:四月癸酉,月入太微。九月丙辰,又如之。八月癸未,入东井。十月庚午,入羽林军。 又按《志》:七月辛酉,岁星顺行犯鬼。 又按《志》:七月壬戌,荧惑顺行入井。 又按《志》:四月壬申,填星退行入氐。五月乙卯,留守氐。 又按《志》:六月庚辰,太白顺行入井。八月壬申,顺行犯权星、御女。丁丑,犯权左角少民星。 又按《志》:二月庚子〈按《纪》作戊戌,互异。〉,太白昼见。三月丁亥,经天昼见。六月辛未〈按《纪》作辛巳,互异。〉,昼见。辛亥〈按《纪》作辛卯,互异。〉,经天昼见。
又按《志》:闰三月甲寅、七月壬寅,太白与岁星合于
井。 又按《志》:十一月己亥,星出昴宿东南,急流至浊没。
嘉定十三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十三年九月甲午,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十月辛酉,月犯太白。 又按《志》:正月戊戌,月犯毕。九月甲辰,又犯。二月癸酉,入太微。九月癸巳,犯南斗。丙午,入东井。 又按《志》:二月庚寅,岁星顺行犯鬼。 又按《志》:七月乙巳,填星犯房。 又按《志》:十月丁巳,太白顺行犯南斗。 又按《志》:八月丙戌,太白与填星合于房。 又按《志》:十二月丁巳,星出轸旗东北,慢流至浊没,赤黄色。
嘉定十四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十四年三月庚寅,长星见。甲午,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乙巳,月入氐。七月己丑,又入。三月丙申,入太微。四月辛未,犯南斗。八月丙寅,入羽林军。 又按《志》:二月乙丑,岁星退行犯权左角少民星。 又按《志》:七月己丑,荧惑顺行犯司怪。 又按《志》:二月壬午,星出南河距星东南,慢流向西南,至浊没,赤黄色。八月戊午,星出房宿距星,急流至浊没,有尾迹,照地明,大如太白,赤黄色。十一月甲申,星出天仓距星西北,慢流向东南方,至浊没,赤黄色。
嘉定十五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十五年五月庚戌,太白昼见。八月甲午,有彗星出于氐。九月壬戌,彗星没。辛未,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三月壬子,月掩食太白。 又按《志》:五月丁巳,月入氐。八月癸未,入南斗。 又按《志》:三月甲子,岁星退行犯太微左执法。 又按《志》:十一月丙午,太白顺行入氐宿方口内。 又按《志》:五月丁丑,荧惑与岁星合于轸。 又按《志》:八月甲午,彗星见右摄提,光芒三尺馀,体类岁星,凡两月,历氐、房、心乃没。嘉定十六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六年六月辛巳,月犯心前星,又犯中星。十一月庚申,入太微。 又按《志》:正月戊申,岁星留守氐距星。 又按《志》:十月丁酉,荧惑入太微。 又按《志》:十一月壬戌,星出五诸侯东北,急流向西北,至浊没,色赤黄,隆隆有声,及尾迹照地,大如盏。
嘉定十七年,星变。
按《宋史·宁宗本纪》:十七年六月丁卯朔,太白经天,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戊申,荧惑留守太微垣东上相星。 又按《志》:六月己丑,客星守犯尾宿。
理宗宝庆元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宝庆元年六月辛卯,太白昼见。冬十月癸巳,有流星大如太白。
宝庆二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二年正月戊寅,荧惑入氐。壬午,太白、岁星、填星合于女。四月辛亥,有流星大如太白。冬十月辛亥,荧惑、岁星、填星合于女,荧惑犯填星。十一月辛酉,荧惑犯岁星。
宝庆三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三年秋七月乙酉,太阴犯心。八月甲戌,太白、荧惑合于翼。 按《天文志》:七月乙酉,月犯心后星。 又按《志》:八月甲申〈按《纪》作甲戌,互异。〉,太白与荧惑合于星、翼。
绍定元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绍定元年六月己酉,流星昼陨。秋七月戊戌,荧惑犯南斗。冬十月戊申,荧惑犯壁垒阵星。丁巳,荧惑、填星合于危。甲子,荧惑犯填星。十一月癸酉,荧惑入羽林。
绍定二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二年正月丁亥,荧惑、岁星合于娄。九月壬辰,有流星大如太白。十一月己丑,荧惑入氐。
按《天文志》:正月庚辰、九月壬辰,星出,大如太白。
绍定三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三年闰二月乙酉,太白、岁星合于毕。六月乙酉,岁星入井。冬十月己巳,荧惑、填星合于室。十一月丁酉,有星孛于天市垣。丁未,流星昼陨。按《天文志》:六月乙酉,岁星顺行入井。十一月丁未,退行入井。 又按《志》:七月丁巳,荧惑退行入羽林军。又按《志》:十一月丁酉,有星孛于天市垣屠肆星之下,明年二月壬午乃消。
绍定四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四年七月庚戌,有流星大如太白。九月甲辰,流星昼陨。
绍定五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五年五月癸巳,太白经天,昼见。六月乙丑,荧惑、填星合于娄,荧惑顺行犯填星。秋七月甲申,太白入井。八月壬申,太白、岁星合于张。闰九月己酉,有流星大如太白。庚戌,彗星出于角。冬十月戊子,以星变,大赦。 按《天文志》:四月丁丑,太白昼见。五月癸巳,经天。 又按《志》:闰九月,彗星见东方,十月己未始消。 又按《志》:八月甲寅,星夕陨。闰九月己酉,星出,大如太白。
绍定六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六年二月癸卯,荧惑犯东井。五月庚戌,太白、荧惑合于柳。
端平元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端平元年正月丙午,太白、荧惑合在斗。四月戊寅,岁星守太微垣上相星。五月己酉,太阴入氏。六月庚午,荧惑、填星合于胃。辛巳,荧惑犯填星。丙戌,有流星大如太白。九月辛丑,荧惑入井。十一月壬戌,太白经天。 按《天文志》:四月戌寅,岁星退守太微东上相。 又按《志》:九月辛丑,荧惑入井。十二月,犯司怪。 又按《志》:正月丁未〈按《纪》作丙午,互异。〉,太白与荧惑合于斗。 又按《志》:六月丙戌,星西南行,大如太白,有尾迹,照地明。
端平二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二年正月丁酉,太阴行犯太白。二月癸酉,岁星守氐。壬午,太白、填星合于胃。四月丁亥,太白昼见。戊子,有流星大如太白。六月壬申,太阴入氐。庚辰,流星昼陨。己丑,荧惑入太微垣。秋七月丁酉,有流星大如太白。戊戌,太白经天。辛丑,流星昼陨。丙午,太白入东井。八月癸巳,岁星入氐。丁巳,太白犯太微垣右执法。冬十月辛卯,有流星大如太白。己未,填星犯毕,岁星、太白合于心。十二月己亥,填星守天街星。庚子,太阴入井。 又按《志》:十月己未,填星退行犯毕宿距星。十二月己亥,留守天街。 又按《志》:春,天狗坠怀安金堂县,声如雷,三州之人皆闻之,化为碎石,其色红。
端平三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三年春正月己未朔,以星行失度,罢天基节宴。丁卯,填星犯毕。夏四月丙申,太阴入太微垣。五月己卯,有流星出心,大如太白。辛巳,太阴入毕。六月丁亥,流星夕陨。癸卯,荧惑、填星合于毕。丙午,荧惑犯填星。七月辛酉,太阴入氐。庚午,荧惑入井。戊寅,太阴入东井。九月庚申,太白、岁星合于尾。十一月甲戌,太阴入太微垣。 按《天文志》:四月丙申,月入太微。十一月甲戌,又入。五月辛巳,入毕。七月壬戌,入氐宿。〈按《纪》作七月辛酉,互异。〉戊寅,入东井。 又按《志》:正月丁卯,填星顺行犯毕距星。 又按《志》:六月丁未〈按《纪》作丙午,互异。〉,荧惑犯填星。 又按《志》:五月庚辰〈按《纪》作己卯,互异。〉,星出心宿,大如太白。六月癸巳〈按《纪》作丁亥,互异。〉,星夕陨。
嘉熙元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嘉熙元年春正月癸酉,荧惑守鬼宿。壬午,流星大如太白。二月己酉,太白昼见。四月庚子,荧惑犯权星。五月丙辰,太阴犯荧惑。丙子,荧惑犯将星。六月乙未,太白、填星合于井。秋七月辛酉,太阴犯岁星,填星入井。庚午,岁星守建星。癸酉,太阴入井。八月乙酉,填星犯井。九月壬子,填星留于井。癸丑,有流星出七公西星,至浊没。冬十月戊戌,有流星大如桃。十一月辛未,日与金、木、水、火四星俱躔于斗。诏损膳避朝,庶图消弭,其令有司检会故实以闻。 按《天文志》:四月丁亥,月犯荧惑。五月丙辰,又犯。七月辛酉,犯岁星、填星。 又按《志》:七月癸酉〈按《志》作辛酉,互异。〉,月入井。
又按《志》:五月〈按《纪》作七月,互异。〉庚午朔,岁星留守建星。
又按《志》:八月乙酉,填星顺行犯井东第二星。 又按《志》:二月己酉,太白昼见,经天。 又按《志》:正月壬午,星出,大如太白。二月己丑,星夕陨。九月癸丑,星出七公西,至浊没。十月戊戌,星出,大如桃。
嘉熙二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二年四月己酉,太阴入太微垣。闰月丁未,太阴入井。甲子,有流星大如太白。五月辛巳,太白昼见。壬寅,岁星犯壁垒阵。六月甲辰朔,流星昼陨。七月辛卯,有流星大如太白。壬寅,荧惑犯鬼积尸气。八月辛酉,太白昼见,经天。癸亥,流星昼陨。九月壬午,荧惑犯权星。乙未,有流星大如太白。十月丁卯,荧惑入太微垣。戊辰,太白入于氐。
嘉熙三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三年五月辛未,荧惑犯太微垣执法星。八月己亥,荧惑入氐。辛丑,太阴入氐,有流星大如太白。丁亥,荧惑犯房宿。十月癸亥,荧惑、太白合于斗。十二月辛酉,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五月辛未,荧惑犯太微垣执法星。八月己亥〈按《纪》作丁亥,互异。〉,入氏。丁巳,犯房。 又按《志》:八月〈按《纪》作十月,互异。〉癸亥,荧惑与太白合于斗。 又按《志》:三月甲戌,星昼陨。八月辛丑,星出,大如太白。
嘉熙四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四年春正月辛未,彗星出营室。庚辰,以星变,下诏罪己。辛巳,有流星大如太白。甲午,彗星犯王良第二星。二月辛丑,流星昼陨。丁未,太白昼见。三月辛未,彗星消伏。乙酉,流星书陨。五月庚午,太阴入太微垣,岁星、太白合于娄。甲戌,太阴入氐。六月己亥,太白犯毕。癸丑,太白犯天关星。戊午,有流星大如太白。秋七月乙丑,太白入井。甲戌,太白、荧惑合于井。己丑,荧惑、太白合于鬼。八月己酉,荧惑、填星合于柳,太白犯权星大星。癸丑,荧惑犯填星。十一月甲子,荧惑犯太微垣。己巳,荧惑犯太微垣左执法。辛巳,荧惑犯太微上相垣。 按《天文志》:正月辛巳,月入太微。五月庚午,又入。甲戌,入氐宿方口内。 又按《志》:八月乙巳,荧惑犯太微垣左执法。十一月辛巳,犯太微垣东上相。甲子,顺行入太微垣。 又按《志》:七月庚寅,客星出尾宿。 又按《志》:正月辛巳、六月戊午,星出大如太白。二月辛丑、三月癸未〈按《纪》作乙酉,互异。〉,星昼陨。
淳祐元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淳祐元年春正月丁未,太阴入氐。六月庚申,太白昼见。癸酉,有流星大如太白。己卯,流星昼陨。丙戌,荧惑入氐。冬十月庚辰,太白入氐。十一月戊戌,太白昼见。己巳,太白经天,昼见。 按《天文志》:二月癸酉,月掩食荧惑。 又按《志》:六月乙酉,荧惑犯氐宿东南星。丙戌,入氐宿方口内。 又按《志》:六月庚寅〈按《纪》作庚申,互异。〉,太白昼见。十月〈按《纪》作十一月,互异。〉戌戌,昼见。乙巳〈按《纪》作己巳,互异。〉,太白经天。 又按《志》:六月癸酉,星出,大如太白。己卯,星昼陨。
淳祐二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二年十二月壬戌,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六月丁丑,岁星顺行犯井宿。
淳祐三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三年春正月庚辰,荧惑入氐。六月甲戌,有流星大如太白,出于氐。七月丁亥,太白入井。己亥,太白经天,昼见。八月乙卯,流星昼陨。闰月丁丑,太白犯权星。壬寅,太白、填星合于翼。冬十月丙戌,太白入于氐。
淳祐四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四年夏四月丁丑,有流星大如太白,出于尾。癸未,填星守太微垣。六月乙未,有流星大如太白,出于毕。八月壬辰,太白昼见。九月癸丑,荧惑、填星合于轸。癸亥,太白犯斗宿距星。 按《天文志》:四月癸未,填星留守太微垣,守右执法。 又按《志》:八月壬辰,太白昼见,经天。 又按《志》:四月丙子〈按《纪》作丁丑,互异。〉,星出尾宿距星下,大如太白,六月乙未,星出毕宿,大如太白。
淳祐五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五年二月壬辰,太白昼见,经天。夏四月甲申,填星犯上相星。 按《天文志》:一月辛卯,太白昼见,经天。〈按《纪》作二月壬辰,互异。〉
淳祐六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六年夏四月辛酉,太白昼见。壬戌,太阴犯太白。五月壬戌,太白犯权星。秋七月丁卯,太阴犯斗。癸酉,有流星出自室,大如太白。八月辛卯,太阴犯房。壬子,太白昼见。九月甲子,有流星出于斗,大如太白。戊辰,太白昼见。冬十月乙未,填星、岁星、荧惑合于亢。己酉,太白入氐。十一月癸亥,岁星入氐。 按《天文志》:七月丁卯,月犯斗西第五星。八月辛卯,犯房宿距星。 又按《志》:四月辛酉、八月壬子,太白昼见。九月戊辰,昼见经天。 又按《志》:三月戊午,太白与荧惑合于毕。 又按《志》:七月癸酉,星出室宿,大如太白。九月甲子,星出斗宿,尾迹青白照地,大如太白。
淳祐七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七年夏四月丁亥,填星犯亢。秋七月己未,太阴犯心。九月丙辰,有流星出于室。冬十月辛巳,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七月己未,月犯心宿中央星。
淳祐八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八年六月甲辰,有流星出河鼓,大如太白。秋七月戊申,太白入井。 按《天文志》:六月甲辰,星出河鼓,大如太白。十月丙戌,星出角宿距星。淳祐九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九年六月壬戌昼,南方有星,急流至浊没,大如太白。秋七月癸酉,太白犯进贤星。冬十月辛丑,太白入氐。十一月辛未,太白入氐。壬申,有流星出自织女星。十二月戊申,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六月壬戌,其日,星自南方急流,至浊没,赤黄色,大如太白,十月〈按《纪》作十一月,互异。〉壬申,星出织女。淳祐十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十年三月丙申,有流星夕陨。十二月戊戌,太白、岁星合于危。 按《天文志》:四月丁酉朔,星夕陨。
淳祐十一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十一年二月甲寅,太白犯昴。乙卯,太白昼见。秋七月癸亥,太白昼见。丙寅,太阴入氐。壬申,太白入井。丁丑,有流星出于毕,大如太白。八月己丑朔,流星夕陨。癸巳,太阴入氐。丁酉,荧惑入井。闰十月癸丑,太白入氐。 按《天文志》:七月乙丑,月入氐宿方口内。八月癸巳,又入。 又按《志》:二月甲寅,太白顺行犯昴。七月壬申,顺行入井。闰十月癸亥〈按《纪》作癸丑,互异。〉,顺行入氐。 又按《志》:七月丁丑,星出毕宿距星,赤黄色,大如太白。八月己丑朔,星夕陨。
淳祐十二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十二年夏四月庚申,有流星出自角、亢,大如太白。壬申,荧惑犯权星。五月戊申,太阴犯毕。秋七月庚寅,太白、荧惑合于轸。九月戊戌,太白、填星合于箕。丙午,太白犯斗。十二月壬申,太阴入氐。按《天文志》:五月戊申,月犯毕宿大星。十二月壬申,入氐宿方口内。 又按《志》:九月丙午,太白顺行犯斗宿距星。 又按《志》:四月庚申,星出角宿、亢星,大如太白。八月癸丑,星出角,色赤照地。
宝祐元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宝祐元年夏四月丁巳,有流星大如太白。五月丁酉,荧惑、岁星合在昴。九月壬辰,太阴入毕。
宝祐二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二年二月甲辰,荧惑犯权星。七月庚戌,有流星大如太白。九月丁卯,太白昼见。
宝祐三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三年五月辛酉,太阴入毕。六月甲戌,太阴入氐。七月辛丑,太阴入氐。辛酉,有流星大如太白。八月丁卯,岁星、荧惑在柳。己巳,太阴在氐。冬十月甲戌,太白昼见。丁丑,有流星出自毕。十一月丁丑,荧惑犯太微垣上相星。 按《天文志》:十一月丁巳,荧惑犯太微垣上相星。〈按《纪》作十一月丁丑,互异。〉宝祐四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四年春正月乙巳,太阴犯岁星。己酉,太阴犯荧惑。五月丁未,太白昼见。六月丁亥,太白入井。冬十月壬戌,太阴犯斗。十二月戊午朔,荧惑犯填星。
宝祐五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五年六月丙戌,太白、岁星合于翼。辛卯,太阴入氐。秋七月己未,太白昼见。丁卯,有流星大如桃。丙子,太阴入井。十二月丁未,荧惑入氐。 按《天文志》:六月辛卯,月入氏宿方口内。七月丙子,入井。宝祐六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六年秋七月癸丑,荧惑犯房宿。八月癸未,太阴行犯荧惑。九月戊辰,有流星透霞。十一月甲子,太阴犯权星。甲戌,填星、荧惑在危。十二月辛丑,填星、太白、荧惑合于室。 按《天文志》:三月庚午,荧惑退行入氐。
开庆元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开庆元年六月壬寅,太白昼见。秋七月辛亥,太白入井。八月庚子,太白犯权星、荧惑。九月戊辰,太白犯荧惑。闰十一月己卯,荧惑入氐。十二月丁未,荧惑犯房宿、钩钤星。 按《天文志》:六月己亥,星出斗宿河鼓,急流向东南,至浊没,赤黄色,有音声,尾迹照地明,大如太白。
景定元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景定元年春正月庚辰,岁星、荧惑合在尾。五月壬午,荧惑犯斗。秋七月壬申,东南有星如太白。八月己酉,太阴犯填星。壬子,太白犯房。冬十月乙卯,有星自东北急流向太阴。十一月戊子,荧惑与填星顺行,太阴犯房。 按《天文志》:正月庚辰,填星入尾。 又按《志》:七月丙子〈按《纪》作壬申,互异。〉,星出东南,大如太白。十月乙卯,星出东北,急流向太阴,有音声,尾迹照地明,大如桃。
景定二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二年秋七月辛未,太阴犯斗。景定三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三年二月乙巳,太阴入氐。夏四月庚寅,太白昼见。庚子,荧惑与岁星合在危。甲辰,有流星大如杯。五月壬戌,荧惑犯壁垒阵。六月己酉,有流星大如荧惑。八月癸卯,太阴犯昴。九月丙子,有流星大如太白。闰九月甲申朔,太白昼见。丙戌,流星透霞,大如太白。庚子,有流星大如太白。冬十月己未,太阴犯岁星。丁卯,太阴犯五车星。庚午,太白入氐。十一月丁未,荧惑、填星合在娄。 按《天文志》:二月乙巳,月入氐宿方口内。六月乙未,入氐。八月癸卯,犯昴宿距星。十月丁卯,犯五车。 又按《志》:五月壬戌,荧惑犯壁垒阵西方胜星。
景定四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四年夏四月乙卯,太阴犯权星。五月庚寅,太阴入氐。戊戌,流星出自角宿距星。六月丁卯,流星出自河鼓。八月乙卯,流星出自天仓星。十二月辛未,太白、岁星顺行。 按《天文志》:四月乙卯,月犯权。五月庚寅,入氐宿方口内。
景定五年,星变。
按《宋史·理宗本纪》:五年二月壬戌,流星出自毕。甲子,太阴犯房。丁卯,太阴犯斗。四月癸丑,太阴入太微垣。戊午,太白昼见。庚午,太白、岁星合于娄。五月甲午,流星出自河鼓,大如太白。己亥,太白经天,昼见。六月甲寅,太阴犯心。戊午,太白犯天关星。戊辰,荧惑、岁星并行。己巳,太白、太阴并行入井。秋七月甲戌,彗星出柳。丁丑,诏避殿减膳,应中外臣僚许直言朝政阙失。己卯,流星出自右摄提星,彗星退于鬼。辛巳,彗星退于井。甲午,填星守毕。丙申,台臣言太子宾客杨栋指彗为蚩尤旗,欺天罔君,诏栋罢职。戊戌,彗星退于参。八月壬寅朔,荧惑与填星合。戊午,彗星消伏。甲子,彗星复见于参。辛未,彗星化为霞气。冬十月丙午,太阴犯斗。 按《天文志》:七月甲戌,彗星见于柳,芒角烛天,长十馀丈,日高方敛,凡月馀,己卯,退行,见于舆鬼。辛巳,在井。丙申,见于参。戊戌,在参宿度内。八月末,光芒稍减,凡四月乃灭。 又按《志》:二月壬戌,星出毕宿。五月甲午,星出河鼓大星东南,急流向西北,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大如太白,七月己卯,星出右摄提。按《元史·叶李传》:叶李,字太白,一字舜玉,杭州人。少有奇质,从学于太学博士义乌施南学,补京学生。宋景定五年,彗出于柳,理宗下诏罪己,求直言。是时,世祖南伐,驻师江上,宋命贾似道领兵禦之。会宪宗崩,世祖班师,鄂州围解。似道自诡以为己功,因复入相,盖骄肆自颛,刱置公田关子,其法病民甚,中外毋敢指议。李乃与同舍生康棣而下八十三人,伏阙上书,攻似道,其略曰:三光舛错,宰执之愆。似道缪司台鼎,变乱纪纲,毒害生灵,人神共怒,以干天谴。似道大怒,知书槁出于李,嗾其党临安尹刘良贵,诬李僣用金饰斋扁,锻鍊成狱,窜漳州。似道既败,乃得自便。
度宗咸淳元年,星变。
按《宋史·度宗本纪》:咸淳元年秋七月丁酉,太白昼见。咸淳二年,星变。
按《宋史·度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八月庚午,填星入井。 又按《志》:六月甲戌,星出左摄提。
咸淳三年,星变。
按《宋史·度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十月甲寅,岁星顺行犯权大星。 又按《志》:七月己亥,太白与填星合于井。 又按《志》:七月庚寅,星出昴宿东南,急流至浊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大如太白。
咸淳四年,星变。
按《宋史·度宗本纪》:四年秋七月戊午,有星出氐宿,西北急流入骑官星没。九月癸未,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七月庚午,太白顺行入斗。 又按《志》:九月癸酉,太白昼见。〈按《纪》作癸未,互异。〉又按《志》:七月戊午,星出氏宿距星西北,急流入骑官星没,赤黄,有尾迹,照地明,大如桃。
咸淳五年,星变。按《宋史·度宗本纪》:五年五月庚申,有星自斗宿距星东北急流向牛宿,至浊没。秋七月壬戌,东南有星自河鼓距星西北急流,至浊没。 按《天文志》:五月庚申,星出斗宿距星东北,急流向牛,至浊没。六月庚寅,星出斗宿。七月壬戌,星出东南河鼓距星西北,急流至浊没。
咸淳十年,星变。
按《瀛国公本纪》:十年七月癸未,即皇帝位。十月丙寅,荧惑犯填星。 按《天文志》:二月壬子,月犯毕。 又按《志》:十月丙寅,荧惑与填星行在轸。 又按《志》:九月壬寅,有星见西方,曲如蚓。
瀛国公德祐元年,星变。
按《宋史·瀛国公本纪》:德祐元年三月丁亥,有星二斗于中天,顷之,一星陨。四月癸亥,有大星自心东北流入浊没。乙丑,荧惑犯天江。七月丁丑,太白入东井。壬午,太白昼见。八月戊午,荧惑犯南斗。十月丁巳,太白会填星。壬戌,荧惑犯壁垒阵。十一月辛巳,太白犯房。
按《天文志》:七月丙子〈按《纪》作丁丑,互异。〉,太白入东井。十一
月辛巳,犯房。 又按《志》:七月丙子〈按《纪》作壬午,互异。〉,太白昼见。
德祐二年,星变。
按《宋史·瀛国公本纪》:二年正月癸酉,荧惑犯木星。己卯,月晕东井。
[book_title]第五十三卷
第五十三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二十七
金〈太宗天会三则 熙宗天会二则 天眷二则 皇统九则 海陵天德三则 贞元三则 正隆五则 世宗大定二十九则 章宗明昌六则 承安二则 泰和四则 卫绍王大安三则 至宁一则 宣宗贞祐四则 兴定五则 元光二则 哀宗正大五则 天兴一则〉
庶徵典第五十三卷
星变部汇考二十七
金太宗天会七年,星变。
按《金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天会七年十一月甲寅,天旗明,河鼓直。
天会十年,星变。
按《金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年闰四月丙申,荧惑入氐。八月辛亥,彗星出于文昌。
天会十一年,星变。
按《金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一年七月己巳昏,有大星陨于东南,如散火。十二月丙戌,月食昴。
熙宗天会十四年,星变。
按《金史·熙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四年正月辛巳,太白昼见,凡四十馀日伏。壬辰,荧惑入月。三月丁酉夜,中星摇。九月癸未,有星大如缶,起西南,流于正西。十一月己巳,狼星摇。
天会十五年正月戊辰,岁星犯积尸气。
按《金史·熙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天眷二年,星变。
按《金史·熙宗本纪》:天眷二年五月戊子,太白昼见。八月丁丑,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三月辛巳朔,岁星留逆在太微。五月戊子,太白昼见。八月丁丑,太白昼见。九月辛巳,犯轩辕左星;乙巳,犯左执法;十一月戊寅,入氐。
天眷三年,星变。
按《金史·熙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七月壬戌,月犯毕。十二月壬午,月掩东井东辕南第一星。
皇统元年二月甲戌,月掩毕大星。
按《金史·熙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皇统二年,星变。
按《金史·熙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十一月己酉,月犯轩辕大星。甲寅,月犯氐东北星。
皇统三年,星变。
按《金史·熙宗本纪》:三年八月丙申,老人星见。 按《天文志》:正月己丑,荧惑逆犯轩辕次北一星。二月乙丑,月犯毕大星。闰四月癸巳,月掩轩辕左角星。八月丙申,老人星见。九月丁丑,月犯轩辕大星。
皇统四年八月癸未,荧惑入舆鬼。
按《金史·熙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皇统五年,星变。
按《金史·熙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四月丙申,彗星见于西北,长丈馀,至五月壬戌始灭。甲辰,荧惑犯左执法。
皇统六年,星变。
按《金史·熙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九月戊寅,荧惑犯西垣上将。己丑,月犯轩辕第二星。
皇统七年,星变。
按《金史·熙宗本纪》:七年正月丁亥,太白经天。七月己巳,太白经天。 按《天文志》:正月辛未,彗星出东方,长丈馀,凡十五日灭。丁亥,太白经天。七月己巳,太白经天。庚辰,荧惑犯房第二星。十一月壬戌,岁星逆犯井东扇第二星。
皇统八年,星变。
按《金史·熙宗本纪》:八年十一月壬辰,太白经天。 按《天文志》:闰八月丙子,荧惑入太微垣。十月甲申,太白昼见;十一月壬辰,太白经天。十二月丙寅,太白昼见。皇统九年,星变。
按《金史·熙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九年二月癸亥,月掩轩辕第二星。七月甲辰,太白、辰星、岁星合于张。丁未,荧惑犯南斗第四星。八月壬子,又历南斗第三星。
海陵天德元年十二月甲子,土犯东井东星。
按《金史·海陵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天德二年,星变。
按《金史·海陵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乙酉,月犯昴;壬辰,犯木;乙未,犯角;二月丙寅,犯心大星。九月乙亥,太白昼见,至明年正月辛卯后不见。丁酉,月犯轩辕左角;十月乙丑,犯太微上将;十二月癸丑,犯昴。
天德四年,星变。
按《金史·海陵本纪》:四年正月癸卯,太白经天。五月丁巳,太白经天。 按《天文志》:正月癸卯,太白经天。二月乙亥,月掩鬼,犯填星。五月己亥,太白经天;丁巳,又经天。六月癸巳,太白犯井东第二星。八月辛未,太白犯轩辕大星。十一月甲辰,荧惑犯钩钤。丙午,月犯井北第一星。十二月乙卯朔,太白经天。闰月己亥,太白经天。
贞元元年,星变。
按《金史·海陵本纪》:贞元元年十二月,太白经天。闰月乙酉,太白经天。 按《天文志》:正月辛丑,月犯井东第一星。四月戊寅,有星如杯,自氐入于天市,其光烛地。十二月乙卯,太白经天。闰月乙酉,太白经天。
贞元二年,星变。
按《金史·海陵本纪》:二年正月庚申,太白经天。 按《天文志》:正月庚申,太白经天。是夜,月掩昴;二月辛丑,犯心前星。七月癸丑,太白昼见,凡三十有三日伏。八月戊戌,荧惑入井,凡十一日而出。
贞元三年,星变。
按《金史·海陵本纪》:三年七月癸丑,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八月乙酉,月犯牛;九月辛亥,犯建星;十一月戊午,掩井钺星。
正隆二年,星变。
按《金史·海陵本纪》:正隆二年正月庚辰,太白昼见。按《天文志》:正月庚辰,太白昼见,凡六十七日伏。正隆三年,星变。
按《金史·海陵本纪》:三年九月己未,太白经天。 按《天文志》:正月丁亥,有流星如杯。长二丈馀,其光烛地,出太微,没于梗河之北。二月己卯,荧惑入鬼。甲午,月掩岁星;六月丁酉,犯氐。九月己未,太白经天,至明年正月二十一日不见。十二月戊申,月入氐。
正隆四年,星变。
按《金史·海陵本纪》:四年十二月甲子,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九月壬寅,月掩轩辕右角;十一月壬辰,入毕,犯大星。十二月,太白昼见,凡七日。五年正月,海陵问司天提点马贵中曰:朕欲自将伐宋,天道如何。贵中对曰:去年十月甲戌,荧惑顺入太微,至屏星,留退西出。《占书》荧惑常以十月入太微庭,受制出伺无道之国。又去年十二月,太白昼见经天,占为兵丧,为不臣,为更主,又主有兵兵罢,无兵兵起。
正隆五年,星变。
按《金史·海陵本纪》:五年二月丁卯,太白昼见。四月甲戌,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二月丁卯,太白昼见。四月甲戌,复见,凡百六十有九日乃伏。
正隆六年,星变。
按《金史·海陵本纪》:六年九月丙申,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九月丙申,太白昼见。先是,海陵问司天马贵中曰:近日天道何如。贵中曰:前年八月二十九日太白入太微右掖门,九月二日至端门,九日至左掖门出,并历左右执法。太微为天子南宫,太白兵将之象,其占:兵入天子之庭。海陵曰:今将征伐,而兵将出入太微,正其事也。贵中又言:当端门而出,其占为受制,历左右执法为受事,此当有出使者,或为兵,或为贼。海陵曰:兵兴之际,小贼固不能无也。是岁,海陵南伐,遇弑。
世宗大定元年,星变。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大定元年十月丙午,荧惑入太微垣,在上将东。丁巳,月犯井西扇北第二星。
大定二年,星变。
按《金史·世宗本纪》:二年正月癸巳,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癸巳,太白昼见。闰二月戊寅,月掩轩辕大星;三月戊申,掩太微东藩南第一星;八月乙酉,犯井西扇北第二星;九月庚戌,犯毕距星。十月戊辰,有大星如太白,起室壁间,没于羽林军,尾迹长丈馀。大定三年,星变。
按《金史·世宗本纪》:三年正月庚子,太白昼见。七月庚戌,太白昼见。八月丙寅,太白经天。十一月庚寅,太白昼见,经天。 按《天文志》:正月庚子,太白昼见,凡百有十日乃伏。五月辛丑,月入氐。七月庚戌,太白昼见,百二十有七日乃伏。八月丁未,月犯井距星。丙寅,太白昼见,经天。十月庚辰,月犯太微垣西上将星。十一月庚寅,太白昼见。经天。岁星入氐。凡二十四日伏。壬子,月入氐。
大定四年,星变。
按《金史·世宗本纪》:四年十二月辛卯,太白昼见,经天。
按《天文志》:正月戊子,荧惑、岁星同居氐。己丑,荧惑
出氐。二月壬午,岁星退入氐,凡二十九日。九月丙午,月犯轩辕大星北次星。十二月辛卯,太白昼见经天。癸卯,月掩房北第一星。
大定五年,星变。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正月癸亥,月掩轩辕大星北次星;八月丁酉,犯井东扇第一星。十一月癸丑,荧惑入氐,凡二十一日。
大定六年,星变。
按《金史·世宗本纪》:六年四月辛丑,太白昼见。六月辛巳,太白昼见,经天。九月壬子,太白昼见。丙辰,太白昼见,经天。十月壬辰,太白昼见,经天。十一月庚申,太白昼见,经天。十二月戊子,太白昼见,经天。 按《天文志》:二月丙申,月犯南斗东南第二星;三月己未,入氐。四月辛丑,太白昼见,八十有八日伏。六月,太白昼见;辛巳,经天。九月壬子,太白昼见,百有三日乃伏;丙辰,经天;十月壬辰,复昼见,经天。十一月辛亥,金入氐,凡七日。庚申,太白昼见,经天;十二月戊子,复见,经天。癸巳,月犯房北第二星。
大定七年,星变。
按《金史·世宗本纪》:七年十一月壬申,太白昼见。丁丑,岁星昼见。 按《天文志》:十月乙巳,火入氐,凡四日。十一月壬申,太白昼见,九十有一日伏。丁丑,岁星昼见,二日。
大定八年,星变。
按《金史·世宗本纪》:八年三月己丑,太白昼见。五月丁卯,岁星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癸未,月掩心大星;三月庚午,掩轩辕大星北一星。己丑,太白昼见,百五十有八日乃伏。五月丁卯,岁星昼见。八月甲午,太白犯轩辕大星。十月庚子,月掩荧惑;十一月庚午,犯昴。大定九年,星变。
按《金史·世宗本纪》:九年十二月丁酉,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戊寅,月掩心后星;四月庚子,掩心前星;八月癸卯,掩昴;十二月丙戌,犯上。丁酉,太白昼见,十有六日伏。
大定十年,星变。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年正月丙寅,月掩轩辕大星;七月庚子,犯五车东南星。八月戊申朔,木星掩荧惑;在参毕间。
大定十一年,星变。
按《金史·世宗本纪》:十一年八月癸卯朔,太白昼见。按《天文志》:二月壬戌,荧惑犯井东扇北第一星。八月癸卯,太白昼见。
大定十二年,星变。
按《金史·世宗本纪》:十二年九月丁亥,太白昼见,在日前。 按《天文志》:五月辛巳,月犯心后星;八月癸卯,犯心大星。辛亥,荧惑掩井东扇北第二星。丁亥,太白昼见,〈按《纪》太白昼见在九月丁亥,而《志》作八月丁亥,互异。〉在日前,九十有八日伏。十月己酉,荧惑掩鬼西北星。岁星昼见,在日后,四十有七日伏。
大定十三年,星变。
按《金史·世宗本纪》:十三年闰正月辛酉,太白昼见。十月乙丑,岁星昼见。 按《天文志》:闰正月辛酉,太白昼见,四十有九日伏。二月己丑,荧惑犯鬼西北星;三月癸巳朔,入鬼;次日,犯积尸气。六月辛未,月犯心前星。十月乙丑,岁星昼见于日后,五十有三日伏。
大定十四年,星变。
按《金史·世宗本纪》:十四年三月辛丑,太白、岁星昼见。丙辰,太白、岁星昼见,经天。六月己未,太白昼见。八月己卯,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三月辛丑,太白岁星昼见,十有八日伏;丙辰,二星经天,凡二日。六月己未,太白昼见,三十有九日;八月己卯,昼见,又百三十二日乃伏。庚辰,荧惑犯积尸气。十月丙寅,岁星昼见,六日。十一月甲子,太白昼见,八十有六日伏。十二月乙丑,月掩井西扇北第一星。
大定十五年十一月甲子,太白昼见。
按《金史·世宗本纪》云云。
大定十六年,星变。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六年五月甲寅,太白昼见,五十有四日伏。庚午,月掩太白;七月丁未,犯角宿距星;甲子,掩毕宿距星。八月丙子,太白犯轩辕大星。十月丁丑,荧惑入太微。十一月甲寅,月掩毕距星。戊辰,荧惑犯太微上将。十二月己丑,月掩太微左执法。
大定十七年,星变。
按《金史·世宗本纪》:十七年九月庚戌,岁星、荧惑、太白聚于尾。十二月己巳,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春正月丙寅,荧惑犯太微西藩上相。九月庚戌,岁星、荧惑、太白聚于尾。十二月己巳,太白昼见,四十有四日伏。大定十八年,星变。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八年七月庚辰,土星犯井东扇北第二星。九月己丑,荧惑犯左执法。十二月甲午,镇星掩井西扇北第一星,凡十日。大定十九年,星变。
按《金史·世宗本纪》:十九年四月丁巳,岁星昼见。七月丙子,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三月甲戌,荧惑犯氐距星。四月丁巳,岁星昼见,凡七日。七月丙子,太白昼见,四十有五日伏;八月癸卯,犯轩辕御女。辛亥,荧惑掩南斗杓第二星。九月壬申,月掩毕大星。十一月辛未,荧惑掩岁星。十二月丁亥,月犯岁星。
大定二十年,星变。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年二月己丑,月掩毕大星。三月丙辰,掩毕西第二星。
大定二十一年,星变。
按《金史·世宗本纪》:二十一年二月戊戌,太白昼见。三月甲子,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二月戊子,月犯填星。戊戌,太白昼见。三月甲子,太白昼见。四月壬申,荧惑掩斗魁第二星,十有四日。六月甲戌,客星见于华盖,凡百五十有六日灭。七月乙亥朔,荧惑顺入斗魁中,五日。
大定二十二年,星变。
按《金史·世宗本纪》:二十二年五月甲申,太白昼见。八月戊辰,太白经天。 按《天文志》:五月甲申,太白昼见,六十有四日伏。七月戊子,岁星昼见,二日。八月戊辰,太白昼见,百二十有八日,其经天者六十四日。十一月辛未,荧惑行氐中。乙亥,太白入氐。癸未,荧惑太白皆出氐中。十二月戊戌,荧惑犯钩钤。
大定二十三年,星变。
按《金史·世宗本纪》:二十三年十月辛酉,太白昼见。十一月丁卯,岁星昼见。闰月戊午,岁星昼见。 按《天文志》:九月甲申,岁星昼见,五十有五日伏。十月辛酉,太白昼见,百四十有九日乃伏。十一月丁卯,岁星昼见,三十有三日伏。闰十一月庚申,〈按《纪》作戊午,互异。〉岁星昼见,九十日伏。
大定二十四年,星变。
按《金史·世宗本纪》:二十四年四月己未朔,太白昼见。九月甲辰,岁星昼见。 按《天文志》:四月己未朔,太白昼见,百四十有五日乃伏。甲申,月掩太白。九月庚子,岁星犯轩辕大星,甲辰昼见,凡五十二日伏。十月壬申,太白、辰星同度。
大定二十五年,星变。
按《金史·世宗本纪》:二十五年十一月庚申,岁星昼见。壬午,太白昼见。十二月甲子,太白昼见,经天。 按《天文志》:三月乙酉,太白与月相犯,九月丁亥,月在斗魁中,犯西第五星。十一月庚辰朔,岁星昼见,在日后,凡七十四日。壬午,太白昼见,在日后,百十有一日乃伏。十二月己未,月犯荧惑。甲子,太白昼见经天。
大定二十六年,星变。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六年三月丙戌,荧惑入井。镇星犯太微东藩上相。四月丁丑,荧惑犯鬼西南星。七月丙申,月掩心前星。八月乙亥朔,日月五星会于轸。十二月乙未,月掩心前大星,又犯于后星。
大定二十七年,星变。
按《金史·世宗本纪》:二十七年六月庚辰,太白昼见。七月丙午,太白昼见,经天。 按《天文志》:五月壬子,月犯心大星。六月庚辰,太白昼见,百七十有三日乃伏。癸巳,月掩昴;七月丙午,犯房南第一星。是日,太白昼见经天。十月己丑,太白入氏。十二月丁丑,月掩昴。大定二十八年,星变。
按《金史·世宗本纪》:二十八年十一月庚子,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己未,岁星留于房;甲子,守房北第
一星。十一月丙申,填星入氐。庚子,太白昼见,在日前,四十有九日伏。十二月壬申,月掩昴。
大定二十九年,章宗即位,星变。
按《金史·章宗本纪》:二十九年正月癸巳,即皇帝位。五月庚寅朔,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正月丁酉,土星留氐中,三十有七日逆行,后七十九日出氐。五月庚寅朔,太白昼见,在日后。六月丙辰,月犯太白,月北星南,同在柳宿。十一月己未,荧惑守轩辕,至戊辰退行,其色稍怒。
章宗明昌元年二月丁亥,太白昼见。
按《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明昌二年,星变。
按《金史·章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十一月乙丑,金木二星见在日前,十三日方伏而顺行,危宿在羽林军上、壁垒阵下,光芒明大。十二月戊子,木金相犯,有光芒。
明昌三年,星变。
按《金史·章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三月戊戌,荧惑顺行犯太微西藩上将。四月己未,荧惑掩右执法,色怒而稍赤。
明昌四年,星变。
按《金史·章宗本纪》:四年八月己亥,岁星、太白昼见。按《天文志》:八月己亥,卯初三刻,岁星见,未正二刻,太白见,俱在午位。其夜岁星留胃十三度,守天廪。 按《五行志》:四年三月,御史中丞董师中奏:乃者太白昼见,京师地震,北方有赤气,迟明始散。天之示象,冀有以警悟圣主也。上问:所言天象何从得之。师中曰:前监察御史陈元升得之于一司天长行。上曰:司天台官不奏固有罪,其以语人尤非。朕欲令自今司天有事而不奏者长行得言之,何如。师中曰:善。
明昌五年,星变。
按《金史·章宗本纪》:五年十一月癸丑,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十一月癸丑,太白昼见,在日前,三十有三日伏。
明昌六年,星变。
按《金史·章宗本纪》:六年正月庚寅,太白昼见。六月庚辰,太白经天。 按《天文志》:正月庚寅,太白昼见,在日前,百有二日乃伏。六月庚辰,复昼见,在日后,百六十七日,唯是日经天。
承安元年,星变。
按《金史·章宗本纪》:承安元年九月壬午,太白昼见。按《天文志》:四月,司天奏河津星象事,上谕宰相曰:天道不测,当预防之。九月壬午,太白昼见,在日前,百有七日乃伏。
承安二年,星变。
按《金史·章宗本纪》:二年二月丁巳,太白昼见,经天。按《天文志》:二月丁巳,太白昼见,在日后,百九十有五日乃伏;己未,经天。〈按《纪》经天亦作丁巳,与《志》互异。〉
泰和三年,星变。
按《金史·章宗本纪》:泰和三年六月己亥,太白昼见。按《天文志》:六月戊戌,〈按《纪》作己亥,互异。〉太白昼见,在日后,百有十日乃伏。
泰和六年,星变。
按《金史·章宗本纪》:六年五月甲申,太白昼见。庚戌,太白经天。六月辛未,木星昼见,至七月戊申,经天。八月辛亥,木星晨见。己未,太白昼见。壬申,太白昼见,经天。九月乙酉,将五鼓,北方有赤白气数道,起于王良之下,行至北斗开阳、摇光之东。十一月庚子,日斜,有流星二,光芒如炬,几及一丈,起东北没东南。 按《天文志》:五月甲申,太白昼见,在日前,七十有六日;庚戌,经天。六月辛未,岁星昼见,在日后;七月戊申,经天。八月癸卯,月晕围太白、荧惑二星。辛亥,岁星辰见,至夜五更,与东井距星相去七寸内。癸丑,夜半有流星如太白,其色赤,起于娄宿。己未卯正初刻,太白昼见,在日前。其夜五更,荧惑与舆鬼、积尸气相犯,在七寸内。庚申卯正初刻,太白昼见,在日后。其夜五更初,荧惑在舆鬼、积尸气中。壬申,太白昼见,经天,在日后。十月丙午,岁星犯东井距星。十一月壬午,太白入氐。
泰和七年,星变。
按《金史·章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正月丙戌初更,月有晕围岁、填二星,在参毕间。三月癸丑,月掩轩辕大星。九月己卯初更,月在南斗魁中。旦,岁星在舆鬼中。
泰和八年,星变。
按《金史·章宗本纪》:八年七月戊戌朔,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七月戊戌朔,太白昼见,在日后。八月壬戊,太白、岁星光芒相及,同在张一度。十一月庚子未刻,有流星如太白者二,光芒如炬,几一丈,起东北,没东南。
卫绍王大安元年,星变。
按《金史·卫绍王本纪》:大安元年正月辛丑,飞星如火。起天市垣,有尾,迹若赤龙。二月乙丑朔,太白昼见,经天。十月,岁星犯左执法。 按《天文志》:十月乙丑,月食荧惑。
大安二年,星变。
按《金史·卫绍王本纪》:二年正月庚戌朔,日中有流星出,大如盆,其色碧,向西行,渐如车轮,尾长数丈,没于蜀中,至地复起,光散如火。二月,客星入紫微垣,光散为赤龙。地大震,有声如雷。
大安三年,星变。
按《金史·卫绍王本纪》:三年正月乙酉朔,荧惑入氐中。二月,荧惑犯房宿。闰月,荧惑犯键闭星。十月,荧惑犯壁垒阵。
至宁元年,星变。
按《金史·卫绍王本纪》:至宁元年三月,太阴、太白与日并见,相去尺馀。 按《天文志》:崇庆元年春三月日正午,日、月、太白皆相去咫尺。〈按《纪》作至宁元年,《志》作崇庆元年,今照《本纪》编次,故
附见于此。
〉宣宗贞祐元年十一月丙子,荧惑入壁垒阵。
按《金史·宣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贞祐二年,星变。
按《金史·宣宗本纪》:二年九月丁亥,太白昼见于轸。十一月辛巳,荧惑犯房宿钩钤星。 按《天文志》:十一月庚辰,填星犯太微东垣上相。
贞祐三年,星变。
按《金史·宣宗本纪》:三年七月庚申,有星如太白,色青白,有尾出紫微垣北极傍,入贯索中。戊寅,月入毕宿中,戊夜,犯毕大星。十二月庚寅,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七月己卯,〈按《纪》作戊寅,互异。〉月入毕,至戊夜犯毕大星。十二月庚寅,太白昼见于危,八十有五日伏。
贞祐四年,星变。
按《金史·宣宗本纪》:四年四月丁酉,太白昼见于奎。六月丙申,水星昼见于奎,百有一日乃伏。十一月丙戌,月晕木星,木在奎,月在壁。 按《天文志》:正月乙卯夜,中天有流星大如日,色赤长丈馀,坠于西南,其声如雷。四月丁酉,太白昼见于奎,百九十有六日乃伏。六月丙申,岁星昼见于奎,百有一日乃伏。闰七月辛丑,月犯毕。十一月己丑,犯毕大星;十二月戊午,复犯毕大星。
兴定元年,星变。
按《金史·宣宗本纪》:兴定元年四月戊辰,太白昼见于井。八月戊申,木星昼见于昴,六十有七日乃伏。九月癸巳,月犯东井西扇北第二星。 按《天文志》:正月乙酉,月犯毕右股第二星。四月戊辰,太白昼见于井,百六十有二日乃伏。十月癸丑,夜有流星大如杯,尾长丈馀,自轩辕起贯太微,没于角宿之上。十一月癸未,月晕岁星、荧惑二星,木在胃,火在昴。丙戌,太白昼见。兴定二年,星变。
按《金史·宣宗本纪》:二年十月癸亥,月犯轩辕左角之少民星。 按《天文志》:八月壬戌,有流星大如杯,尾长丈馀,其光烛地,起建星,没尾中。一云自东北至西南而坠,其光如塔状,先有声如风,后若雷者三,窗纸皆震。十月庚申,〈按《纪》作癸亥,互异。〉月犯轩辕左角之少民星。兴定三年,星变。
按《金史·宣宗本纪》:三年五月壬子,太白昼见于参。八月丁卯,木星犯舆鬼东南星。戊辰,木星昼见于柳,百有九日乃灭。 按《天文志》:五月壬子,太白昼见于参,三十有六日经天,又百八十有四日乃伏。七月壬寅初昏,有星自西南来,其光烛地,状如月而稍不圆,色青白,有小星千百环之,若迸火然,坠于东北,少顷有声如鼓。八月丁卯,岁星犯舆鬼东南星。己巳,〈按《纪》作戊辰,互异。〉岁星昼见于柳,百有九日乃伏。
兴定四年,星变。
按《金史·宣宗本纪》:四年三月甲寅,木星犯鬼宿积尸气。六月戊辰,月犯土星。己巳,太白昼见于张,百八十有四日乃伏。十一月壬辰,木星昼见于翼,积六十有七日伏,夜又犯灵台第一星。 按《天文志》:正月庚子,月犯东井。
兴定五年,星变。
按《金史·章宗本纪》:五年正月辛丑,太白昼见于牛,二百三十有二日伏。九月庚戌,岁星犯左执法。闰十二月戊子,荧惑犯轩辕。甲午,月犯荧惑。戊戌,填星昼见于轸。己亥,太白昼见于室。 按《天文志》:正月辛丑,太白昼见于牛,二百三十有二日乃伏。司天夹谷德玉等奏以为臣强之象,请致祭以禳之。宣宗曰:斗、牛吴分,盖宋境也。他国有灾,吾禳之可乎。
元光元年,星变。
按《金史·宣宗本纪》:元光元年三月丙寅,岁星犯太微左执法。七月乙亥,太白昼见经天,与日争光。八月己卯,彗星见西方。甲申,以彗星见,改元,大赦。谕旨宰臣曰:赦书已颁,时刻之间,人命所系。其令将命者速往,计期而至。 按《天文志》:兴定六年正月辛酉,月犯荧惑;壬戌,犯轩辕。三月壬子,月食太白。丙寅,岁星犯太微左执法。七月乙亥,太白经天,与日争光。八月己卯,彗星出于亢宿、右摄提、周鼎之间,指大角,太史奏:除旧布新之象,宜改元修政以消天变。于是改是年为元光元年。九月丁未,灭。壬申,月食岁星。
元光二年,星变。
按《金史·宣宗本纪》:二年八月乙亥,火星入鬼宿中,掩积尸气。十月壬午,火星犯灵台。 按《天文志》:八月乙亥,荧惑入舆鬼,掩积尸气;十月壬午,犯灵台;十一月,又犯心大星。
哀宗正大元年,星变。
按《金史·哀宗本纪》:正大元年三月,荧惑犯左执法。四月癸酉,荧惑犯右执法。 按《天文志》:正月丙午,月犯昴;三月癸丑,犯荧惑。四月乙未,太白、辰星相犯。正大三年,星变。
按《金史·哀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十一月丙辰,月掩荧惑。丁巳,荧惑犯岁星;庚申,犯壁垒阵。癸酉,五星并见于西南。十二月,荧惑入月。
正大四年,星变。
按《金史·哀宗本纪》:四年六月丙辰,太白入井。 按《天文志》:正月壬戌,荧惑犯太白。七月丁亥,荧惑犯斗从西第二星。
正大五年五月乙酉,月掩心大星。
按《金史·哀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正大七年,星变。
按《金史·哀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十二月庚寅,有星出天津下,大如填星而色不明,初犯辇道,二日见于东北,在织女南;乙未,入天市垣,戊申方出;癸丑,历房北,复东南行,入积薪,凡二十五日而灭。
天兴元年,星变。
按《金史·哀宗本纪》:天兴元年七月乙巳,金、木、火、太阴会于轸、翼。八月甲戌,金木星交。 按《天文志》:七月乙巳,太白、岁星、荧惑、太阴俱会于轸、翼,司天武亢极言天变,上惟叹息,竟亦不之罪也。八月甲戌,太白、岁星交。闰九月己酉,彗星见东方,色白,长丈馀,弯曲如象牙,出角、轸南行,至十二日长二丈,十六日月烛不见,二十七日五更复出东南,约长四五丈,至十月一日始灭,凡四十有八日。司天奏其咎在北,哀宗曰:我亦北人,今日之事,我当灭也,何乃不先不后,适丁此乎。
[book_title]第五十四卷
第五十四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二十八
元〈宪宗一则 世祖中统三则 至元二十九则 成宗元贞二则 大德十一则 武宗至大四则 仁宗皇庆二则 延祐六则 英宗至治三则 泰定帝泰定四则 致和一则 文宗天历二则 至顺三则 顺帝元统二则 至元六则 至正二十四则〉
庶徵典第五十四卷
星变部汇考二十八
元
宪宗六年,星变。
按《元史·宪宗本纪》:六年六月,太白昼见。
世祖中统元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中统元年五月乙未,荧惑入南斗,留五十馀日。
中统二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年二月丁酉,太阴掩昴。六月戊戌,太阴犯角。八月丙午,太白犯岁星。十一月庚午,太阴犯昴。十二月辛卯,荧惑犯房。壬辰,荧惑犯钩钤。中统三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三年十一月乙酉,太白犯钩钤。
至元元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元年二月丁卯,太阴犯南斗。四月辛亥,太阴犯轩辕御女星。五月丙戌,太阴犯房。己亥,太阴犯昴。秋七月甲戌,彗星出舆鬼,昏见西北,贯上台,扫紫微、文昌及北斗,旦见东北,凡四十馀日。八月丁巳,改元,诏曰:比者星芒示儆,雨泽愆期,皆阙政之所繇,顾斯民之何罪。宣布维新之令,溥施在宥之仁。可大赦天下,改中统五年为至元元年。十二月甲子,太阴犯房。 按《许衡传》:至元二年,召至京师,命议事中书省。衡上疏曰:三代而下,称盛治者,无如汉之文、景,然考之当时,天象数变,山崩地震,未易遽数,是将小则有水旱之灾,大则有乱亡之应,非徒然而巳也。而文、景克承天心,一以养民为务,今年劝农桑,明年减田租,恳爱如此,宜其民心得而和气应也。臣窃见前年秋孛出西方,彗出东方,去年冬彗见东方,复见西方。议者谓当除旧布新,以应天变。臣以为曷若直法文、景之恭俭爱民,为理明义正而可信也。天之树君,本为下民。故孟子谓民为重,君为轻,《书》亦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以是论之,则天之道恒在于下,恒在于不足也。为君人者,不求之下而求之高,不求之不足而求之有馀,斯其所以召天变也。其变已生,其象已著,乖戾之机已萌,犹且因仍故习,抑其下而损不足,谓之顺天,不亦难乎。
至元二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年六月丙子,太阴犯心宿大星。至元四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四年八月庚申,填星犯天樽距星。壬午,太白犯轩辕大星。十月甲子,岁星犯轩辕大星。十一月乙巳,填星犯天樽距星。
至元五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五年正月甲午,太阴犯井。二月戊子,太阴犯天关。己丑,太阴犯井。
至元六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六年十月庚子,太阴犯辰星。至元七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七年正月己酉,太阴犯毕。九月丁巳,太阴犯井。十月庚午,太白犯右执法。十一月壬寅,荧惑犯太微西垣上将。
至元八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八年正月丙寅,太阴犯毕。三月丁亥,荧惑犯太微西垣上将。九月丙子,太阴犯毕。至元九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九年五月乙酉,太白犯毕距星。九月戊寅,太阴犯御女。十月戊戌,荧惑犯填星。十一月丁卯,太阴犯毕。
至元十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年三月癸酉,客星青白如粉絮,起毕,度五车北,复自文昌贯斗杓,历梗河,至左摄提,凡二十一日。
至元十一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一年二月甲寅,太阴犯井宿。十月壬戌,岁星犯垒壁阵。
至元十二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二年七月癸酉,太白犯井。辛卯,太阴犯毕。九月己巳,太白犯少民。己卯,太白犯太微西垣上将。十月癸丑,太阴犯毕。十一月丙戌,太阴犯轩辕大星。十二月戊戌,填星犯亢。戊申,太阴犯毕。至元十三年,星变。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三年九月辛亥,太白犯南斗。甲寅,太白入南斗。十一月丁卯,太阴犯填星。十二月辛卯朔,荧惑掩钩钤。〈按《天文志》十一月丁卯作十二月乙卯,又十二月辛卯朔作辛酉。〉至元十四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四年二月癸亥,彗出东北,长四尺馀。
至元十五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五年二月丁丑,荧惑犯天街。三月丁亥,太阴犯太白。戊子,太阴犯荧惑。十一月辛亥,太白、荧惑、填星聚于房。
至元十六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六年四月癸卯,填星犯键闭。七月丙寅,填星犯键闭。八月庚辰,太阴犯房宿距星。庚子,岁星犯轩辕大星。十月丙申,太阴犯太微西垣上将。闰十一月癸丑,太阴犯荧惑。
至元十七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七年四月庚子,岁星犯轩辕大星。七月戊申,太阴掩房宿距星。己酉,太阴犯南斗。八月丙子,太阴犯心宿东星。九月甲子,太阴犯右执法井犯岁星。
至元十八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八年夏五月壬子,岁星犯右执法。七月癸卯,太阴犯房宿距星。八月丙寅,荧惑犯诸侯西第三星。闰八月癸巳朔,荧惑犯司怪南第二星。庚戌,太阴犯昴。九月甲申,太阴犯轩辕大星。十一月甲戌,太阴犯五车次南星。丁丑,太阴犯鬼。丁亥,太阴掩心东星。十二月丙午,太阴犯轩辕大星。
至元二十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年正月己巳,太阴犯轩辕御女。庚辰,太阴入南斗,犯距星。二月庚寅,太阴掩昴。庚子,太白犯昴。壬寅,太白犯昴。乙巳,太阴犯心。三月己未,岁星犯键闭。庚申,太阴犯井。壬戌,太阴犯鬼。乙巳,岁星犯房。癸酉,岁星掩房。四月己亥,太阴犯房。壬寅,太阴犯南斗。五月丙寅,太阴掩心东星。七月丙辰,太白犯井。癸亥,太阴犯南斗。乙丑,太白犯井。庚午,荧惑犯司怪。八月丙午,太白犯轩辕。丁未,岁星犯钩钤。九月壬子,太白犯轩辕少女。戊午,太阴犯斗。己巳,太白犯右执法。壬申,太阴掩井。癸酉,荧惑犯鬼。甲戌,太阴犯鬼,荧惑犯积尸气,太白犯左执法。十月丙申,太阴犯昴。十一月戊寅,太白、岁星相犯。十二月甲辰,太阴掩荧惑。
至元二十一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一年九月,太白犯南斗。十一月庚子,太阴犯心。 按《天文志》:二十一年闰五月戊寅,填星犯斗。七月甲申,太白犯荧惑。九月乙未,太阴犯井。十月己酉,犯轸。十一月丙戌,犯昴。己丑,掩鬼。至元二十二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二年二月壬戌,太阴犯心。按《天文志》:二十二年二月辛亥,太阴犯东井。癸丑,太阴犯鬼。壬戌,太阴犯心。八月癸丑,太阴入东井。十二月己亥,岁星犯填星。
至元二十三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三年正月壬午,太阴犯轩辕太民。乙酉,太阴犯氐。二月丙午,太阴犯井。三月己巳,太阴犯娄。癸巳,岁星犯垒壁阵。五月己巳,荧惑犯太微右执法西垣上将。庚戌,岁星犯垒壁阵。乙酉,荧惑犯太微右执法。六月丙申朔,太白犯御女。八月乙卯,太白犯轩辕右角星。九月甲申,太阴犯天关。十月甲午朔,太白犯右执法。十一月己卯,太阴犯东井。辛巳,岁星犯垒壁阵。十二月戊戌,太白犯东咸。丁未,太阴犯东井。丁巳,太阴犯氐。
至元二十四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四年正月甲戌,太阴犯东井。乙酉,太阴犯房。二月庚子,太阴犯天关。辛丑,太阴犯东井。闰二月癸亥,太阴犯辰星。甲申,太阴犯牵牛。三月丙申,太阴犯东井。四月癸酉,太阴犯氐。甲戌,太阴犯房。七月戊戌,太阴犯南斗。辛丑,太阴犯牵牛。壬寅,荧惑犯舆鬼积尸气。壬子,太阴犯司怪。八月癸亥,太白犯亢。丙子,填星南犯垒壁阵。己卯,太阴犯天关。辛巳,太阴犯东井。甲申,太白犯房。九月丁酉,荧惑犯长垣。庚子,太白犯天江。乙巳,太阴犯毕。辛亥,荧惑犯太微西垣上将。壬子,太白犯南斗。十月壬戌,太阴犯牵牛大星。乙酉,荧惑犯左执法。十一月壬辰,太白犯垒壁阵,月晕金、土二星。丙申,荧惑犯太微东垣上相。庚子,太白昼见。丙辰,荧惑犯进贤。十二月丙寅,太阴犯毕,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二十四年七月甲辰,荧惑犯舆鬼。
至元二十五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五年正月乙巳,太阴犯角。戊申,太阴犯房。三月丁亥,荧惑犯太微东垣上相。戊子,太阴犯毕。己亥,太阴掩角。四月戊午,太阴犯井。五月戊申,太白犯毕。六月甲戌,太白犯井。丁丑,太阴犯岁星。七月己亥,荧惑犯氐。庚子,太白犯鬼。乙巳,太阴掩毕。八月丙辰,荧惑犯房。己未,太白犯轩辕大星。九月癸未朔,荧惑犯天江。庚子,太阴犯毕。癸卯,荧惑犯南斗。十二月辛酉,太阴犯毕。甲子,太阴犯井。甲戌,太阴犯亢,荧惑犯垒壁阵。
至元二十六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六年正月辛丑,太阴犯氐。三月甲午,太阴犯亢。五月壬辰,太白犯鬼。七月戊子,太白经天四十五日。辛卯,太阴犯牛。乙未,太阴犯岁星。八月辛未,岁星昼见。九月戊寅,岁星犯井。乙未,太阴犯毕。丙申,荧惑犯太微西垣上将。十月癸丑,太阴犯牛宿距星。甲寅,荧惑犯右执法。闰十月丁亥,辰星犯房。己丑,太阴犯毕,荧惑犯进贤。十一月戊辰,太阴犯亢。十二月辛巳,太白犯南斗。 按《天文志》:二十六年闰十月己丑,太阴犯井。十一月丁巳,荧惑犯亢。至元二十七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七年正月庚戌,太白犯牛。癸丑,太阴犯井。丁卯,荧惑犯房。二月戊寅,太阴犯毕。庚寅,太阴犯亢。三月壬子,荧惑犯钩钤。四月丙子,太阴犯井。壬辰,荧惑守氐十馀日。五月乙丑,太阴犯填星。六月己丑,荧惑犯房。七月辛酉,荧惑犯天江。九月癸卯,岁星犯鬼。十月辛巳,太白犯斗。十一月戊戌,太阴掩填星。辛酉,太阴掩左执法。十二月辛卯,太阴犯亢。
按《天文志》:二十七年正月壬申,荧惑犯键闭。
至元二十八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八年正月壬寅,太白、荧惑、填星聚奎。二月癸未,太阴犯左执法。甲申,太白犯昴。三月丁未,太阴犯御女。己酉,太阴犯右执法。庚戌,太阴犯太微东垣上相。乙卯,太白犯五车。四月乙未,岁星犯舆鬼积尸气。五月壬寅,太阴犯少民。甲寅,太阴犯牛。六月辛卯,太阴犯毕。七月己亥,太白犯井。八月丙寅,太白犯舆鬼。丙子,太阴犯牵牛。癸未,岁星犯轩辕大星。戊子,太白犯轩辕大星,并犯岁星。癸巳,太阴掩荧惑。九月庚戌,太白犯右执法。丙辰,荧惑犯左执法。戊午,太白犯荧惑。辛酉,岁星犯少民。十月丙戌,太阴犯轩辕大星并御女。己丑,太阴犯太微东垣上相。十一月甲辰,太白〈《志》作太阴〉犯房。丙午,荧惑犯亢。丁未,太阴犯毕。甲寅,太阴犯岁星。庚申,荧惑犯氐。十二月庚辰,太阴犯御女。癸未,太阴犯东垣上相。己丑,荧惑犯房。庚寅,荧惑犯钩钤。 按《天文志》:二十八年九月庚戌,太白犯右执法。十一月甲寅,太阴犯岁星。
至元二十九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九年正月戊申,太阴犯岁星及轩辕左角。二月己巳,太阴犯毕。己丑,岁星犯轩辕大星。四月丙子,太阴犯氐。六月己丑,太白犯岁星。闰六月戊申,荧惑犯狗国。七月辛未,太阴犯牛。八月丁酉,辰星犯右执法。己亥,太白犯房。乙巳,岁星犯右执法。九月辛巳,大白犯南斗。十月乙巳,太阴犯井。丁未,太阴犯鬼。乙卯,太阴犯氐。十一月壬戌,太阴犯垒壁阵。己卯,太阴犯太微东垣上将。十二月庚子,太阴犯井。甲辰,太阴犯太微西垣上将。 按《天文志》:二十九年九月壬戌,荧惑犯垒壁阵。
至元三十年,星变。
按《元史·世祖本纪》:三十年正月丙寅,太阴犯毕。丁丑,太阴犯氐。庚辰,岁星犯左执法。二月壬辰,太阴犯毕。乙巳,荧惑犯天街。庚戌,太阴犯牛。癸丑,太白犯垒壁阵。三月辛未,太阴犯氐。四月癸丑,太白犯填星。六月己丑,岁星犯左执法。丙申,太阴犯斗。七月甲子,太阴犯建星。辛巳,太阴犯鬼。八月甲午,辰星犯太微西垣上将。甲辰,太阴犯毕。戊申,太阴犯鬼。九月丁卯,太阴犯毕。十月庚寅,彗星入紫微垣,抵斗魁,光芒尺许,凡一月乃灭。丙申,荧惑犯亢。己亥,太阴犯天关。辛丑,太阴犯井。十一月乙丑,太阴犯毕。丁卯,太阴犯井。庚午,太阴犯鬼。丙子,荧惑犯钩钤。戊寅,岁星犯亢。十二月乙未,太阴犯井。 按《不忽木传》:三十年,有星孛于帝座。帝忧之,夜召入禁中,问所以销天变之道,奏曰:风雨自天而至,人则栋宇以待之;江河为地之限,人则舟楫以通之。天地有所不能者,人则为之,此人所以与天地参也。且父母怒,人子不敢疾怨,惟起敬起孝。故《易·震》之象曰君子以恐惧修省,《诗》曰敬天之怒,又曰遇灾而惧。三代圣王,克谨天戒,鲜不有终。汉文之世,同日山崩者二十有九,日食地震频岁有之,善用此道,天亦悔祸,海内又安。此前代之龟鉴也,臣愿陛下法之。因诵文帝《日食求言诏》。帝悚然曰:此言深可朕意,可复诵之。遂详论款陈,夜至四鼓,明日进膳,帝以盘珍赐之。
至元三十一年,成宗即位,星变。
按《元史·成宗本纪》:三十一年四月戊申,太白昼见,又犯鬼。五月庚戌朔,太白犯舆鬼。六月丙午,太阴犯井。八月庚辰,太白昼见。戊戌,太阴犯毕,太白犯轩辕。九月丁巳,太白经天。丙寅,太阴掩填星。辛未,太阴犯轩辕。乙亥,太白犯右执法,太阴犯平道。十月壬午,太白犯左执法。癸巳,太阴掩填星。乙未,太阴犯井。十一月己酉,太阴犯亢。庚申,太阴犯毕。癸酉,太白犯房。十二月癸未,岁星犯房。丁亥,岁星犯钩钤。壬辰,太阴犯鬼。庚子,太阴犯房,又犯岁星。
成宗元贞元年,星变。
按《元史·成宗本纪》:元贞元年正月乙卯,太阴犯填星,又犯毕。癸酉,岁星犯东咸。二月癸未,荧惑犯太阴。壬辰,太阴犯平道。癸卯,太阴犯岁星。三月庚戌,太阴犯填星。壬戌,太阴犯房。四月庚寅,太阴犯东咸。闰四月癸丑,岁星犯房。甲寅,太阴犯平道。乙卯,太阴犯亢。丁巳,太阴掩房。五月丁亥,太阴犯南斗。七月丁丑,太阴犯亢。甲申,岁星犯房。八月乙酉,太阴犯牛。壬子,太阴犯垒壁阵。九月甲午,太阴犯轩辕。戊戌,太阴犯平道。十月辛酉,辰星犯房。壬戌,辰星犯键闭。戊辰,太白昼见,太阴犯房。十一月甲戌,太白经天及犯垒壁阵。乙酉,太阴犯井。丁亥,太阴犯鬼。十二月丙辰,太阴犯轩辕。甲子,太阴犯天江。
元贞二年,星变。
按《元史·成宗本纪》:二年正月壬午,太阴犯舆鬼。丙戌,太白昼见。丁亥,太阴犯平道。庚寅,太阴犯钩钤。二月丁未,太阴犯井。三月乙酉,太阴犯钩钤。五月丁丑,太阴犯平道。六月乙巳,太白犯天关。丁巳,太白犯填星。癸亥,太阴犯井。七月壬午,填星犯井,太白犯舆鬼。八月庚子,太阴犯亢,太白犯轩辕。癸卯,太阴犯天江。乙卯,太阴犯天街,太白犯上将。九月戊辰,太白犯左执法。壬申,太阴掩南斗。丁丑,太阴犯垒壁阵。己丑,太阴犯轩辕。十一月丁丑,太阴犯月星,又犯天街。庚辰,太阴犯井。丁亥,太阴犯上相。戊子,太阴犯平道。壬辰,太阴犯天江。十二月丁未,太阴犯井。乙卯,太阴犯进贤。
大德元年,星变。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元年三月戊辰,荧惑犯井。癸酉,太阴掩轩辕大星。五月癸酉,太白犯鬼积尸气。乙亥,太阴犯房。六月乙未,太白昼见。七月庚午,太阴犯房。八月丁巳,祅星出奎。九月辛酉朔,祅星复犯奎。十月戊午,太白经天。十一月戊子,太白经天。十二月甲辰,太白经天,又犯东咸。丙午,太阴犯轩辕。甲寅,太阴犯心。闰十二月壬戌,太阴犯垒壁阵。癸酉至丙子,太白犯建星。 按《阎复传》:元贞三年〈即大德元年〉,因星变,上疏言定律令,颁封赠,增俸给,通调内外官。且曰:古者刑不上大夫,今郡守以徵租受杖,非所以厉廉隅。江南公田租重,宜减,以贷贫民。后多采用。
大德二年,星变。
按《元史·成宗本纪》:二年二月辛酉,岁星、荧惑、太白聚危,荧惑犯岁星。辛未,太阴犯左执法。丙子,太阴犯心。五月戊戌,太阴犯心。六月,抚州之崇仁星陨为石。壬戌,太阴犯角。七月癸巳,太阴犯心。八月壬戌,太阴犯箕。九月辛丑,太阴犯五车南星。癸卯,太阴犯五诸侯。己酉,太阴犯左执法。十月壬戌,太白犯牵牛。戊寅,太阴犯角宿距星。十一月己亥,太阴犯舆鬼。辛丑,辰星犯牵牛。壬寅,太阴犯右执法。十二月戊午,太白经天。己未,填星犯舆鬼。乙丑,太白犯岁星,太阴犯荧惑。庚午,填星入舆鬼,太阴犯上将。申戌,彗出子孙星下。己卯,太阴犯南斗。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抚州崇仁县辛陂村有星陨于地,为绿色员石,邑人张椿以状闻。大德三年,星变。
按《元史·成宗本纪》:三年正月丙戌,太阴犯太白。己丑,中书省臣言:天变屡见,大臣宜依故事引咎避位。帝曰:此汉人所说耳,岂可一一听从耶。卿但择可者任之。丁酉,太阴犯西垣上将。戊戌,太阴犯右执法。乙巳,太白经天。二月乙巳,荧惑犯五诸侯。三月戊戌,荧惑犯舆鬼。四月己未,太阴犯上将。丙寅,填星犯舆鬼,太阴犯心。五月丙申,太阴犯南斗。己亥,太白犯毕。六月庚申,太阴掩房。丁卯,荧惑犯右执法。壬申,岁星昼见。七月己卯朔,太白犯井。丁未,太阴犯舆鬼。八月丁巳,太阴犯箕。戊辰,太白犯轩辕大星。己巳,太阴犯五车星。九月壬辰,流星色赤,尾长丈馀,其光烛地,起自河鼓,没于牵牛之西,有声如雷。乙未,太阴犯昴宿距星。丁酉,太白犯左执法。十月丙子,太阴犯房。十一月乙酉,太白犯房。
大德四年,星变。
按《元史·成宗本纪》:四年二月戊午,太阴犯轩辕。五月甲午,太阴犯垒壁阵。辛丑,太白犯舆鬼,太阴犯昴。六月丁巳,太白犯填星。七月辛卯,荧惑犯井。八月癸丑,太阴犯井。甲子,辰星犯灵台上星。闰八月庚辰,荧惑犯舆鬼。九月戊午,太白犯斗。壬戌,太阴犯舆鬼。甲子,太白犯斗。十二月庚寅,荧惑犯轩辕。癸巳,太阴犯房宿距星。
大德五年,星变。
按《元史·成宗本纪》:五年正月己酉,太阴犯五车。壬子,太阴犯舆鬼积尸气。辛酉,太阴犯心。二月己卯,太阴犯舆鬼。三月戊申,太阴犯御女。丁卯,荧惑犯填星。己巳,荧惑、填星相合。四月壬申,太阴犯东井。五月癸丑,太阴犯南斗。乙卯,荧惑犯右执法。丁卯,太白犯井。六月甲申,岁星犯司怪。癸巳,太白犯舆鬼,岁星犯井。甲午,太白犯舆鬼。七月丙午,岁星犯井。辛亥,太阴犯垒壁阵。庚申,辰星犯太白。八月壬辰,太阴犯轩辕御女。乙未,填星犯太微上将。九月乙酉,自八月庚辰彗出井,历紫微垣至天市垣,凡四十六日而灭。十月癸未,太阴犯东井。辛卯,夜有流星大如杯,光烛地,分为二星,没于危宿。十一月己亥,岁星犯东井。戊申,太阴犯昴。十二月甲戌,岁星犯司怪。辛卯,太阴犯南斗。 按《天文志》:五年九月乙丑,自八月庚辰,彗出井二十四度四十分,如南河大星,色白,长五尺,直西北,后经文昌斗魁,南扫太阳,又扫北斗、天机、紫微垣、三公、贯索,星长丈馀,至天市垣巴蜀之东、梁楚之南、宋星上,长盈尺,凡四十六日而灭。辛卯,夜有流星,大如杯,色赤,尾长丈馀,光烛地,自北起,近东徐徐而行,分为二星,前大后小,相离尺馀,没于危宿。
大德六年,星变。
按《元史·成宗本纪》:六年正月壬戌,填星犯太微垣上将。二月庚午,太阴犯昴。三月壬寅,太阴犯舆鬼。癸卯,岁星犯井。甲寅,太阴犯钩钤。四月乙丑朔,太白犯东井。戊寅,太阴犯心。庚寅,太白犯舆鬼。六月癸亥朔,填星犯太微西垣上将。乙亥,太阴犯斗。七月癸巳朔,荧惑、填星、辰星聚井。庚子,太阴犯心。戊午,太阴犯荧惑。八月乙丑,荧惑犯岁星。己巳,荧惑犯舆鬼。辛巳,太阴犯昴。壬午,太白犯轩辕。九月丙午,荧惑犯轩辕。癸丑,太阴犯舆鬼。丁巳,太白犯右执法。十月壬午,荧惑犯太微西垣上将。十一月辛卯,填星犯左执法。乙未,辰星犯房。癸卯,太阴犯昴。己酉,太阴犯轩辕。十二月庚申朔,荧惑犯填星。乙丑,岁星犯舆鬼。乙亥,太阴犯舆鬼。庚辰,荧惑犯太微东垣上相。癸未,太阴犯房。大德七年,星变。
按《元史·成宗本纪》:七年正月戊戌,太阴犯昴。甲辰,太阴犯轩辕。二月戊寅,太阴犯心。四月癸亥,太阴犯东井。丙寅,太阴犯轩辕。乙亥,岁星犯舆鬼,太阴犯南斗。甲申,荧惑犯太微垣右执法。丁亥,岁星犯舆鬼。五月壬辰,辰星犯东井。闰五月戊辰,太阴犯心。七月戊寅,岁星犯轩辕。己卯,太阴犯井。乙酉,荧惑犯房。八月癸巳,太白犯氐。甲午,荧惑犯东咸,太阴犯牵牛。乙巳,岁星犯轩辕。辛亥,荧惑犯天江。九月丙寅,太白昼见。辛未,荧惑犯南斗。甲戌,太阴犯东井。乙亥,太白犯南斗。壬午,辰星犯氐。十月丁亥,太白经天。辛丑,太阴犯东井。十一月己未,太白经天。丙寅,填星犯进贤。戊辰,太阴犯井。己卯,太阴犯东咸。十二月丙戌,太白经天。荧惑犯垒壁阵。丙申,太阴犯东井。辛丑,太阴犯明堂。丁未,太阴犯天江。
大德八年,星变。
按《元史·成宗本纪》:八年三月乙丑,自去岁十二月庚戌,彗星见,约盈尺,在室十一度,入紫微垣,至是灭,凡七十四日。
大德九年,星变。
按《元史·成宗本纪》:九年正月丁巳,太阴犯天关。甲子,太阴犯明堂。己巳,太阴犯东咸。三月甲寅,荧惑犯氐。戊午,岁星犯左执法。四月庚辰,太阴犯井。壬辰,太白犯井。五月癸亥,岁星掩左执法。七月丙午,荧惑犯氐。甲寅,太白经天。丁卯,荧惑犯房。八月辛巳,太阴犯东咸。乙未,荧惑犯天江。九月丁巳,荧惑犯斗。十月丙戌,太白经天。十一月庚戌,岁星、太白、填星聚于亢。癸丑,岁星犯亢。丙寅,岁星昼见。壬申,太白经天。十二月丙子,太阴犯西咸。庚寅,荧惑犯垒壁阵。己亥,辰星犯建星。
大德十年,星变。
按《元史·成宗本纪》:十年正月丁巳,太白犯建星。闰正月癸酉,太白犯牵牛。己丑,太白犯垒壁阵。二月戊午,太阴犯氐。三月戊寅,岁星犯亢。四月辛酉,填星犯亢。六月癸丑,太阴犯罗堰上星。己未,岁星犯亢。七月庚辰,太阴犯牵牛。八月壬寅,岁星犯氐,荧惑犯太微西垣上将。九月己巳,荧惑犯太微垣右执法。壬午,荧惑犯太微垣左执法。十月甲辰,太白犯斗。辛亥,太阴犯毕。甲寅,太阴犯井。十一月辛未,岁星犯房。壬申,太阴犯虚。甲戌,荧惑犯亢。戊子,荧惑犯氐。辛卯,太阴犯荧惑。十二月壬寅,太白昼见。乙巳,岁星犯东咸。戊午,太阴犯氐。
大德十一年,星变。
按《元史·成宗本纪》:十一年六月丙午,太阴犯南斗杓星。己巳,太阴犯亢。七月壬午,荧惑犯南斗。九月癸酉,太白犯右执法。己卯,太白犯左执法。十月乙巳,太白犯亢。甲寅,太阴犯明堂。十一月丁卯,太白犯房。丙子,太阴犯东井。乙酉,太阴犯亢。辛卯,辰星犯岁星。 按《天文志》:十一年十月己酉,荧惑犯垒壁阵。己未,太阴犯太白。十二月丁巳,填星犯键闭。
武宗至大元年,星变。
按《元史·武宗本纪》:至大元年正月乙丑,太阴犯井。秋七月庚申,流星起自勾陈,南行,圆若车轮,微有锐,经贯索灭。壬申,太白犯左执法。八月癸未,大阴犯荧惑。十月辛丑,太白犯南斗。十一月庚申,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至大元年正月辛未,太阴犯井。甲申,太阴犯填星。二月丁未,太阴犯亢。甲寅,太阴犯牛距星。三月乙丑,太阴犯井。五月癸丑,太白犯舆鬼。七月庚申,流星起自勾陈,南至于大角旁,尾迹约三尺,化为白气,聚于七公,南行,圆若车轮,微有锐,经贯索灭。壬申,太白犯左执法。八月壬子,太阴犯轩辕太民。九月壬申,填星犯房。丙子,太阴犯井。癸未,太阴犯荧惑。十月辛丑,太白犯南斗。十一月庚申,太白昼见。癸亥,荧惑犯亢。己巳,太阴掩毕。甲戌,荧惑犯氐。乙亥,辰星犯填星。闰十一月壬寅,荧惑犯房。丁未,太阴犯亢。十二月甲子,太阴犯毕。丙子,太阴犯氐。戊寅,太白掩建星。 按《五行志》:元年七月,流星起勾陈,化为白气,员如车轮,至贯索始灭。
至大二年,星变。
按《元史·武宗本纪》:二年二月己巳,太阴犯亢。辛未,太阴犯氐。三月戊戌,太阴犯氐。己亥,荧惑犯岁星。十月壬申,太阴犯左执法。十一月己亥,太阴犯右执法。庚子,太阴犯上相。十二月庚申,太阴犯参。 按《天文志》:二年二月己巳,太阴犯亢。辛未,太阴犯氐。庚辰,太阴犯太白。三月戊戌,太阴犯氐。己亥,荧惑犯岁星。丙午,荧惑犯垒壁阵。五月辛卯,太阴犯亢。六月乙卯,太白犯井。癸酉,辰星犯舆鬼。乙亥,太阴掩毕。八月乙亥,太阴犯轩辕。丁丑,太阴犯右执法。九月丙午,太阴犯进贤。十月壬申,太阴犯左执法。十一月己亥,太阴犯右执法。庚子,太阴犯上相。辛丑,荧惑犯外屏。十二月庚申,太阴犯参。癸亥,辰星犯岁星。辛未,太白犯垒壁阵。至大三年,星变。
按《元史·武宗本纪》:三年正月甲午,太阴犯右执法。二月辛亥,荧惑犯月星。壬戌,太阴犯左执法。乙亥,太白犯月星〈《志》作甲戌〉。三月庚寅,太阴犯氐。丙申,太阴犯南斗。丁未,太白犯井。甲寅,太白犯轩辕御女。戊辰,太白昼见。六月乙卯,太阴犯氐。七月戊寅,太阴犯右执法。己卯,太阴犯上相。九月辛巳,太阴犯建星。辛卯,太阴犯大廪。十月甲辰朔,太白经天。丙午,太白犯左执法。癸丑,荧惑犯亢。十一月甲戌朔,太白犯亢。丁亥,太阴犯毕。 按《天文志》:三年正月壬辰,太阴犯轩辕。丙申,太阴犯平道。二月庚申,荧惑犯天街,太阴犯轩辕少民。三月甲申,太阴犯井。甲寅,太阴犯轩辕御女。五月乙酉,太阴犯平道。癸巳,荧惑犯舆鬼。八月甲子,太白犯轩辕太民。乙丑,太阴掩毕大星。十二月甲辰朔,太阴犯罗堰。庚申,太阴犯轩辕大星。辛酉,太白犯填星。丙寅,太白犯氐。
至大四年,星变。
按《元史·武宗本纪》:四年二月甲子,太阴犯填星。三月丙戌,太阴犯太微上相。四月甲寅,太阴犯亢,荧惑犯垒壁阵。癸未,太阴犯氐。六月丁未,太阴犯太微东垣上相。庚戌,太阴犯氐。七月癸巳,太阴掩毕。丁酉,太阴犯鬼距星。闰七月丙寅,太阴犯轩辕。九月乙卯,太阴犯毕。十月丙申,太白犯垒壁阵。十一月甲寅,太阴犯舆鬼。十二月庚辰,太白经天。癸未,太白经天。甲申,太阴犯太微西垣上将。壬辰,太白经天。
仁宗皇庆元年,星变。
按《元史·仁宗本纪》:皇庆元年正月癸丑,太阴犯太微东垣上相。二月壬午,太阴犯亢。三月丁酉朔,荧惑犯东井。壬寅,太阴犯东井。四月丙子,太白昼见。壬午,荧惑犯舆鬼。癸未,荧惑犯积尸气。庚寅,太白经天。六月己巳,太阴犯天关。七月戊午,太阴犯东井。八月戊辰,太白犯轩辕。辛未,太阴犯填星。壬午,辰星犯右执法。乙酉,太白犯右执法。九月丁巳,太阴犯亢〈《志》作太白〉。十月丁亥,太阴犯平道。戊子,太阴犯亢。十一月己亥,太阴犯垒壁阵。十二月甲申,荧惑、填星、辰星聚斗〈《志》作井〉。戊子,太阴犯荧惑。 按《天文志》:皇庆元年八月丁亥,辰星犯左执法。
皇庆二年,星变。
按《元史·仁宗本纪》:二年正月戊申,太阴犯三公。三月庚子,荧惑犯垒壁阵。丁未,彗出东井。壬子,秃忽鲁言:臣等职专燮理,去秋至春亢旱,民间乏食,而又陨霜雨沙,天文示变,皆由不能宣上恩泽,致兹灾异,乞斥臣等以当天心。帝曰:事岂关汝辈耶。其勿复言。御史中丞郝天挺上疏论时政,帝嘉纳之。七月己丑朔,岁星犯东井。辛卯,太白昼见。乙未,太白昼见。丙辰,太白昼见。丁巳,太白经天。八月戊午朔,太白昼见。壬戌,岁星犯东井。壬午,太阴犯舆鬼。
延祐元年,星变。
按《元史·仁宗本纪》:延祐元年二月癸酉,荧惑犯东井。三月壬辰,太阴掩荧惑。闰三月辛酉,太阴犯舆鬼。丙寅,太阴犯太微东垣。五月戊午,辰星犯舆鬼。六月乙未,荧惑犯右执法。十月庚戌,辰星犯东咸。十二月甲午,太阴犯舆鬼。癸卯,太阴犯房。甲辰,太阴犯天江。延祐二年,星变。
按《元史·仁宗本纪》:二年正月乙卯,岁星犯舆鬼。己未,太白昼见。癸亥,太阴犯轩辕。丁卯,太阴犯进贤。二月戊子,太白昼见。癸巳,太白经天。丙午,太白经天。四月庚子,太阴犯垒壁阵。五月辛酉,太阴犯天江。庚午,太白昼见。六月甲申,太白昼见。是夜,太阴犯平道。癸卯,太白犯东井。丙午,辰星犯舆鬼。九月己酉,太阴犯房。辛酉,太白犯左执法。冬十月丙子朔,客星见太微垣。十一月丙午,客星变为彗,犯紫微垣,历轸至壁十五宿,明年二月庚寅乃灭。辛未,以星变赦天下,减免各路差税有差。甲戌,左丞相合散等言:彗星之异,由臣等不才所致,愿避贤路。帝曰:此朕之愆,岂卿等所致。其复乃职,苟政有过差,勿惮于改。凡可以安百姓者,当悉言之,庶上下交修,天变可弭也。
延祐三年,星变。
按《元史·仁宗本纪》:三年九月癸丑,太白昼见。丙寅,太白经天。十月甲申,太白犯斗。
延祐四年,星变。
按《元史·仁宗本纪》:四年三月乙酉,太阴犯箕。六月乙巳,太阴犯心。八月丙申,荧惑犯舆鬼。壬子,太阴犯昴。九月庚午,太阴犯斗。
延祐六年,星变。
按《元史·仁宗本纪》:六年正月戊寅,太阴犯心。二月己亥,太阴犯灵台。三月己巳,太阴犯明堂。癸酉,太阴犯日星。甲戌,太阴犯心。五月辛酉,太阴犯灵台。丁卯,太阴犯房。丙子,太阴犯垒壁阵。六月己亥,岁星犯东咸。七月壬戌,太阴犯心。丙子,太白犯太微垣右执法。八月乙酉,荧惑犯舆鬼。闰八月丙辰,辰星犯太微垣右执法。癸亥,荧惑犯轩辕。甲子,太阴犯垒壁阵。乙亥,太白犯东咸。十月癸亥,荧惑犯太微垣左执法。乙丑,太阴犯昴。戊辰,太阴犯东井。庚午,太白昼见。辛未,太阴犯轩辕。十一月辛卯,荧惑犯进贤。十二月丙寅,太阴犯轩辕。壬申,太阴犯心。 按《天文志》:六年闰八月丁巳,太阴犯心。十月庚子,太阴犯明堂。
延祐七年,星变。
按《元史·仁宗本纪》:七年正月乙未,太阴犯明堂上星。癸卯,太阴犯斗。二月辛丑〈《志》作辛酉〉,太阴犯轩辕御女。壬戌,太阴犯灵台。丁卯,太阴犯日星。庚午,太阴犯斗。三月戊子,太阴犯酒旗上星,荧惑犯进贤。庚寅,太阴犯明堂。四月甲寅,太白犯填星。壬戌,太阴犯房。五月庚寅,太阴犯心。癸巳,太阴犯天狗。丙申,太白犯毕。六月庚申,太阴犯斗。癸亥,太阴犯垒壁阵。丁卯,太白犯井。辛未,太阴犯昴。七月丁亥,太阴犯斗。戊戌,荧惑犯房。己亥,太阴犯昴。八月丙辰,太白犯灵台。乙丑,荧惑犯天江。丁卯,太白犯太微垣右执法。壬申,太阴犯轩辕御女。九月乙酉,太阴犯垒壁阵。丙戌,荧惑犯斗。癸巳,太阴犯昴。戊戌,太阴犯鬼。己亥,太白犯亢。十月庚戌,太阴犯荧惑于斗。癸亥,太阴犯井。十一月癸卯,荧惑犯垒壁阵。十二月乙卯,太阴掩昴。戊午,太阴犯井。庚申,太阴犯鬼。
英宗至治元年,星变。
按《元史·英宗本纪》:至治元年正月乙未,太阴掩房。甲辰,辰星犯外屏,水、金、火、土四星聚奎。二月壬子,金、火、土三星聚于奎。辛酉,太白犯荧惑。癸亥,太阴犯心。三月丁丑,太阴掩昴。四月戊午,太阴犯心。庚申,太阴犯斗。五月戊寅,太白犯鬼宿积尸气,太阴犯轩辕。庚辰,太阴犯明堂。六月己未,太阴犯虚梁。辛酉,太白经天。七月癸巳,太阴犯昴。八月丁未,太阴犯心。己酉,太阴犯斗。壬子,荧惑犯轩辕。九月乙亥,荧惑犯灵台。壬午,荧惑犯太微西垣上将。丁酉,荧惑犯太微垣右执法。十月甲午,太白经天。戊申,荧惑犯太微垣左执法。十一月辛未,荧惑犯进贤。丙子,太阴犯虚梁。戊寅,辰星犯房。丙戌,太阴犯井。己丑,太阴犯酒旗,又犯轩辕。辛卯,太阴犯明堂。己亥,太白犯西咸。十二月甲辰,荧惑犯亢。庚戌,太阴犯昴。辛酉,荧惑入氐。
至治二年,星变。
按《元史·英宗本纪》:二年正月丁丑,太阴犯昴。庚辰,太白犯建星。辛巳,太白犯建星。辛卯,太阴犯心。甲午,荧惑犯房。丁酉,太白犯牛。二月己亥朔,荧惑犯键闭星。丙午,荧惑犯罚星。戊申,太阴犯井。庚戌,荧惑犯东咸。辛亥,太阴犯酒旗及轩辕。壬子,太白犯垒壁阵。癸丑,太阴犯明堂。己未,太阴犯天江。壬戌,太白犯垒壁阵。五月丙子,荧惑退犯东咸。六月壬申,荧惑犯心。七月己亥,荧惑犯天江。戊午,太阴犯井宿钺星。九月己未,太阴犯明堂。十月庚辰至辛巳,太阴犯井。己丑,荧惑犯垒壁阵。十一月甲辰,太白犯垒壁阵。乙巳,荧惑犯垒壁阵。戊申,太阴掩井。己未,太阴犯东咸。庚申,太阴犯天江。辛酉,荧惑犯岁星。十二月己丑,太白、岁星、荧惑三星聚于室,太白犯垒壁阵。乙亥,太阴掩井。戊寅,太白犯岁星。己丑,荧惑犯外屏,太阴犯建星。
至治三年,星变。
按《元史·英宗本纪》:三年正月壬寅,太阴犯钺星,又犯井。癸卯,太阴犯井。二月癸亥朔,荧惑、太白、填星三星聚于胃。癸酉,太白犯昴。辛巳,太阴犯东咸。五月戊戌,太白经天。癸卯,太阴犯房。庚戌,太白犯毕。六月癸未,填星犯毕。十月己巳,太白犯亢。丙子,太白犯氐。十一月己丑朔,荧惑犯亢。庚寅,太白犯钩钤。乙未,太白犯东咸。壬寅,荧惑犯氐。十二月己巳,辰星犯垒壁阵。辛未,荧惑犯房。辛巳,荧惑犯东咸。 按《天文志》:二年九月辛卯,填星退犯毕。
泰定帝泰定元年,星变。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泰定元年五月丙午,太白犯鬼。丁未,太白犯鬼宿积尸气。十月丙寅,太白犯斗。己巳,太白入斗,太阴犯填星。庚午,太白犯斗。壬午,荧惑犯垒壁阵。十二月庚午,荧惑犯外屏。乙亥,太白经天。泰定二年,星变。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二年正月丙戌,辰星犯天鸡。壬寅,太白犯建星。二月庚寅,荧惑、辰星〈《志》作岁星〉、填星聚于毕。六月丙戌,填星犯井钺星。丙午,填星犯井。八月癸巳,岁星犯天樽。十月壬辰,荧惑犯氐。癸巳,填星退犯井。十一月戊午,填星退犯井宿钺星。十二月乙酉,荧惑犯天江,辰星犯建星。甲午,太白犯垒壁阵。
泰定三年,星变。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三年正月辛酉,太白犯外屏。三月丙午,填星犯井宿钺星。戊辰,荧惑犯垒壁阵,填星犯井。庚午,填星、太白、岁星聚于井。四月戊戌,太白犯鬼。壬寅,荧惑犯垒壁阵。七月戊辰,太白经天。八月丁酉,太白犯轩辕御女,以星变,下诏恤民。九月癸亥〈《志》作壬戌〉,太白犯太微垣右执法。十月辛巳,太白犯进贤。十一月乙卯,太白犯键闭。 按《天文志》:三年七月戊辰,太白经天,至于十二月。
泰定四年,星变。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四年正月己酉,太白犯牛。三月丁卯,荧惑犯井。九月壬子,太白犯房。闰九月己巳,太白经天〈按《志》作至十二月〉。壬申,以灾变赦天下。十月乙巳,昼有流星。戊午,辰星犯东咸。十一月癸酉,太白犯垒壁阵。乙亥,荧惑犯天江。十二月己未,岁星退犯太微西垣上将。
致和元年,星变。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致和元年二月壬戌,太白昼见。五月庚辰,有流星大如缶,其光烛地。七月丙戌,太白犯轩辕大星。
文宗天历元年,星变。
按《元史·文宗本纪》:天历元年九月庚辰,太犯亢宿。天历二年,星变。
按《元史·文宗本纪》:二年正月甲子,太白犯垒壁阵。二月己酉,荧惑犯井宿。五月庚申,太白犯鬼宿积尸气。六月丁未,太白昼见。七月癸亥,太白经天。十一月癸酉,太阴犯填星。
至顺元年,星变。
按《元史·文宗本纪》:至顺元年七月庚午,岁星犯氐宿。八月戊辰,太白犯氐宿。九月己丑,荧惑犯鬼宿。甲午,荧惑犯鬼宿积尸气。十一月甲申,荧惑退犯鬼宿。丙戊,太白犯垒壁阵。
至顺二年,星变。
按《元史·文宗本纪》:二年二月壬子,太白昼见。乙卯,太白犯昴。三月丙子朔,荧惑犯鬼宿。五月丁丑,荧惑犯轩辕左角。甲午,太白犯毕宿。庚子,太阴犯太白。辛丑,太白经天。六月丁未,太白昼见。丁卯,太阴犯毕,太白犯井。八月乙卯,太白犯轩辕大星。丙辰,以星变,令群臣议赦。庚申,太白犯轩辕左角。九月丙子,太白犯填星。 按《天文志》:二年三月己卯,荧惑犯鬼宿积尸气。十一月壬申朔,太白犯钩钤。
至顺三年,星变。
按《元史·文宗本纪》:三年五月癸酉,荧惑犯东井。 按《宁宗本纪》:九月丁丑,填星犯太微垣左执法。十月己酉,太白犯斗宿。
顺帝元统元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元统元年七月己亥,太阴犯房宿。九月甲午,太阴犯镇星。乙未,太阴犯天江。丁巳,太阴犯填星。己未,太阴犯氐宿。十月甲子,太阴入犯斗宿。十一月甲午,太阴犯垒壁阵。辛亥,太阴犯太微东垣上相。壬子,太阴犯填星。癸丑,太阴犯亢宿。癸酉,太阴犯鬼宿。乙亥,太白犯垒壁阵,太阴犯轩辕。己卯,太阴犯进贤。癸未,太阴犯东咸。 按《天文志》:元统元年正月癸酉,太白昼见。二月戊戌,亦如之。己亥,填星退犯太微东垣上相。丙辰,太阴犯天江下星。三月戊寅,太阴犯太微东垣上相。五月丁酉,荧惑犯太微垣右执法。六月丁丑,太阴犯垒壁阵西第二星。七月己亥,太阴犯房北第二星。九月甲午,太阴犯东咸第一星,填星犯进贤。乙未,太阴犯天江下星。己未,犯氐距星。十月,犯斗魁东北星。十一月,犯垒壁阵西第二星。癸丑,犯亢南第一星。癸酉,犯鬼东北星。
元统二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元统二年正月戊戌,太阴犯轩辕。庚戌,太阴犯房宿。二月癸酉,太阴犯太微上相。丁亥,太白经天。三月辛丑,太阴犯填星。四月丁丑,太白经天。戊寅,太白昼见。辛巳,太白昼见。壬午,复如之。壬午夜,太白犯鬼宿积尸气。七月甲午,太白昼见。己亥,太白经天。甲辰,太白经天。丙午,复如之。己酉,太白昼见。夜,有流星大如酒杯,色赤,长五尺馀,光明烛地,起自天津,没于离宫之南。庚戌,太白经天,壬子,复如之。夜,荧惑犯鬼宿。癸丑、甲寅,太白复经天。八月丙辰朔,太白经天,凡四日。癸亥,太白经天。丙寅至戊辰,太白复经天。辛未,赦天下。自是日至甲戌,太白经天,丁丑、己卯,复如之;夜,犯轩辕。庚辰至壬午,太白复经天。九月庚寅,太白经天。壬辰,太阴入南斗。癸巳,太白犯灵台。甲午,太白经天。乙未,太白经天,己亥、壬寅,复如之。乙巳,太白犯太微垣。壬子,太白犯太微垣。十月癸亥,太白犯太微上相,复犯进贤。乙亥,太阴犯轩辕,太白犯填星。十一月乙未,填星犯亢宿。庚戌,荧惑犯太微垣。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壬寅,太阴犯轩辕夫人星。庚
戌,太阴犯房宿北第二星。二月癸酉,太阴犯太微东垣上相。丁亥,太白经天。三月辛丑,太阴犯进贤,又犯填星。四月丁丑,太白经天。戊寅,太白昼见。辛巳、壬午,皆如之。壬午夜,太白犯鬼宿积尸气。七月己亥,太白经天。甲辰,亦如之。丙午,复如之。己酉,太白昼见。夜,流星如酒杯大,色赤,尾迹约长五尺馀,光明烛地,起自天津之侧,没于离宫之南。庚戌,太白经天。壬子,荧惑入犯鬼宿积尸气。癸丑,太白经天。甲寅,亦如之。八月丙辰朔,太白经天。丁巳、戊午、己未,亦如之。癸亥、丙寅、戊辰、辛未、壬申、癸酉、甲戌、丁丑、己卯,皆如之。己卯夜,太白犯轩辕御女星。庚辰,太白经天。壬午,亦如之。九月庚寅,太白经天。壬辰,太阴入南斗魁。癸巳,太阴犯狗宿东星,太白犯灵台中星。甲午,太白经天。乙未,亦如之。己亥、壬寅,皆如之。乙巳,太白犯太微垣右执法。壬子,太白犯太微左执法。十月癸亥,荧惑犯太微西垣上将,太白犯进贤。乙亥,太阴犯轩辕夫人星,太白犯填星。十一月乙未,填星犯亢宿距星。庚戌,荧惑犯太微东垣上相。
至元元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元元年二月甲戌,荧惑逆行入太微。四月壬戌,太阴犯左执法。五月癸卯,太阴犯垒壁阵。六月壬戌,太阴犯心宿。七月乙未,太阴犯垒壁阵。八月辛亥朔,荧惑犯氐宿。九月丁亥,太阴犯斗宿。庚寅,太阴犯垒壁阵。十月甲寅,荧惑犯南斗。甲子,太阴犯昴宿。丁卯,太阴犯斗宿。戊辰,太白昼见。十一月丙戌,太白经天。己丑,辰星犯房。己亥,太阴犯太微垣。庚子,太阴犯左执法。辛丑,下诏改元,诏曰:朕祗绍天明,入纂丕绪,于今三年,夙夜寅畏,罔敢怠荒。兹者年谷顺成,海宇清谧,朕方增修厥德,日以敬天恤民为务,属太史上言,星文示儆。将朕德菲薄,有所不逮欤。天心仁爱,俾予以治,有所告戒欤。弭灾有道,善政为先。更号纪年,实惟旧典。惟世祖皇帝在位长久,天人协和,诸福咸至,祖述之意,良切朕怀。今特改元统三年仍为至元元年。遹遵成宪,诞布宽条,庶格祯祥,永绥景祚。十二月壬子,太阴犯垒壁阵。辛酉,太白犯垒壁阵。乙丑,太阴犯轩辕夫人星。丙寅,太白经天,丁卯,复如之。夜,太阴犯右执法。庚午,太白经天,壬申,复如之。癸酉,岁星昼见。乙亥,太白、岁星皆昼见。戊寅,太白经天,岁星昼见。闰十二月乙酉,荧惑犯垒壁阵。庚子,太阴犯心星。壬寅,太阴犯箕宿。癸卯,太阴犯南斗。按《天文志》:至元元年二月甲戌,荧惑逆行入太微垣。四月壬戌,太阴犯太微垣左执法。五月癸卯,太阴犯垒壁阵东方第四星。六月壬戌,太阴犯心宿大星。七月乙未,太阴犯垒壁阵西方第二星。八月辛亥,荧惑犯氐宿东南星。九月丁亥,太阴入魁,犯斗宿东南星。庚寅,太阴犯垒壁阵西方第二星。十月甲寅,荧惑犯斗宿西第二星。庚申,太阴犯垒壁阵东方第二星。甲子,太阴犯昴宿西第二星。丁卯,太白犯斗宿魁第三星。戊辰,太白昼见。十一月甲申,太白经天。丙戌,亦如之。己丑,辰星犯房宿上星及钩钤星。丙申,太阴犯鬼宿东北星。己亥,太阴犯太微西垣上将。庚子,太阴犯太微垣左执法。十二月壬子,太阴犯垒壁阵西方第二星。辛酉,太白犯垒壁阵东方第六星。甲子,太白经天。乙丑,太阴犯轩辕夫人星。丙寅,太白经天。丁卯,亦如之。太阴犯太微垣右执法。庚午,太白经天。壬申,亦如之。癸酉,岁星昼见。乙亥,太白、岁星皆昼见。戊寅,太白经天,岁星昼见。闰十二月乙酉,荧惑犯垒壁阵西第八星。庚子,太阴犯心宿大星。壬寅,太阴犯箕宿距星。癸卯,太阴犯斗宿魁东南星。
至元二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年正月壬戌,太阴犯右执法。甲子,太阴犯角宿。丁卯,太阴犯房宿。二月辛巳,太阴犯昴宿。甲申,太白经天。三月壬戌,太阴犯心宿。甲子,太阴犯箕宿。乙丑,太阴犯南斗。四月丙戌,太阴犯角宿。五月庚戌,太阴犯灵台。丙辰,太白昼见。丁巳,亦如之。六月戊子,太白犯井宿。七月己酉,太白犯鬼宿。乙卯,太白犯荧惑。八月己卯,太阴犯心宿。辛巳,太阴犯箕宿。九月庚戌,荧惑犯太微垣。十月丙子,荧惑犯左执法。丁酉,太阴犯昴宿。己亥,荧惑犯进贤。十一月己酉,太阴犯垒壁阵。己未,太阴犯垒壁阵。丁卯,太阴犯房宿。 按《天文志》:二年二月己丑,太阴犯太微西垣右执法。十一月己酉,太阴犯垒壁阵。
至元三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三年三月辛亥,太阴犯灵台。四月甲戌,有星孛于王良,至七月壬寅没于贯索。辛卯,太阴犯垒壁阵。庚子,太白昼见。五月壬寅,太白犯鬼宿。乙巳,太阴犯轩辕。戊申,太白昼见。壬子,太阴犯心宿。戊午,太白昼见。己未,太阴犯垒壁阵。辛酉,太白昼见。丁卯,彗星见于东北,大如天船星,色白,约长尺馀,彗指西南,至八月庚午始灭。六月庚午,太白经天。辛未、甲戌,复如之。乙亥,太白犯灵台。己卯,太白经天。夜,太白犯太微垣。壬午,太白昼见,太阴犯斗宿。丁亥,太白犯太微垣。己丑,太白昼见,庚寅,复如之,至七月辛酉方息。七月癸卯,太白经天。乙巳,复如之。丙午,太白复经天。庚戌,太白昼见。甲寅,太白经天。辛酉,太白昼见。壬戌,太白经天。癸亥、甲子,复如之。八月庚午,彗星不见,自五月丁卯始见,至是凡见六十三日,自昴至房,凡历一十五宿而灭。甲戌,太阴犯心宿。九月己亥,荧惑犯斗宿。甲辰,太白〈《志》作太阴〉犯斗宿。丁未,太阴犯垒壁阵。己酉,太阴犯垒壁阵。辛亥,太阴犯轩辕。十月庚午,太白昼见。丙子,太阴犯垒壁阵。壬午,太阴犯昴宿。丁亥,太白昼见,太阴犯鬼宿。庚寅,太白昼见,辛卯,亦如之,丙申,复如之。十一月丁酉,太白经天。戊戌,太白犯亢宿。己亥,太白经天。壬寅,太阴犯荧惑。癸卯,太阴犯垒壁阵。丁未,填星犯键闭。辛亥,太阴犯五车。甲寅,太白〈《志》作太阴〉犯鬼宿。丙辰,太阴犯轩辕。丁巳,太白经天,太阴犯太微垣。戊午,太白经天。癸亥,太白经天。甲子、乙丑,复如之。十二月己巳,岁星退犯天樽,填星犯罚星。甲戌,荧惑犯垒壁阵,太白犯东咸。 按《天文志》:三年五月丁卯,彗星见,测在昴五度。八月庚午,彗星不见。其星自五月丁卯始见,戊辰往西南行,日益渐速,至六月辛未,芒彗愈长,约二尺馀,丁丑扫上丞,己卯光芒愈甚,约长三尺馀,入圜卫,壬午扫华盖、杠星,乙酉扫钩陈大星及天皇大帝,丙戌贯四辅,经枢心,甲午出圜卫,丁酉出紫微垣,戊戌犯贯索,扫天纪,七月庚子扫河间,癸卯经郑、晋,入天市垣,丙午扫列肆,己酉太阴光盛,微辨芒彗,出天市垣,扫梁星,至辛酉,光芒微小,瞻在房宿键闭之上、罚星中星正西,难测,日渐南行,至是凡六十有三日,自昴至房,凡历一十五宿而灭。
至元四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四年正月癸卯,太白犯建星。甲辰,复如之。丙午,太白〈《志》作太阴〉犯五车。辛亥,太阴犯轩辕。己未,填星犯东咸。庚申,太阴入南斗,太白犯牛宿。二月戊寅,太阴犯轩辕。己卯,太阴犯灵台。三月戊申,填星退犯东咸。六月辛巳,填星退犯键闭。闰八月己亥,填星犯罚星,太阴犯斗宿。庚戌,太阴犯斗〈《志》作昴〉宿。乙卯,太阴犯鬼宿。九月丙寅,太阴犯斗宿。戊辰,太白犯东咸。癸酉,奔星如杯大,色白,起自右旗之下,西南行,没于近浊。甲申,太阴犯轩辕。乙酉,太阴犯灵台。庚寅,太白犯斗宿。十月辛亥,太阴犯酒旗。十一月辛未,荧惑犯氐宿。丁丑,太阴犯鬼宿。戊寅,太白犯垒壁阵。十二月庚子,荧惑犯房宿。癸卯,太白经天,己酉,复如之。庚戌,太白经天。辛亥,复如之。壬子,荧惑犯东咸。乙卯,太白犯外屏,太阴犯斗宿。丙辰,太白经天。
至元五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元五年正月庚午,太阴犯井宿。乙亥,荧惑犯天江。二月甲午,太阴犯昴宿。壬寅,太阴犯灵台。四月壬寅,太阴犯日星及房宿。五月庚午,太阴犯心宿。壬申,太白犯斗宿。丙子,太阴犯昴宿〈《志》作毕宿右股西第三星〉。六月甲辰,荧惑退入南斗。七月辛酉、壬戌,荧惑犯南斗。甲子,荧惑犯南斗,太阴犯房宿。甲戌,太白经天。八月己丑,太白复经天。庚寅,太白昼天。辛卯,太白复经天。甲午,太阴犯斗宿。丁酉,太白犯轩辕。戊戌、己亥,太白经天。壬寅至甲辰,太白复经天。乙巳,太阴犯昴宿。九月戊午,太白经天。己未,太白复经天。十月己亥,荧惑犯垒壁阵。十一月丁巳,荧惑犯垒壁阵。十二月甲午,太阴犯昴宿。癸酉,荧惑犯外屏。 按《天文志》:五年七月甲戌,太白经天。乙亥、丙子,亦如之。至元六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六年正月丁卯,太阴犯鬼宿。乙亥,太阴犯房宿。二月己丑,太阴犯昴宿。丙申,太阴犯太微垣。癸卯,太阴犯心宿。丁未,太阴犯罗堰。戊申,荧惑犯月星。己酉,彗星如房星大,色白,状如粉絮,尾迹约长五寸馀,彗指西南,渐往西北行。三月癸亥,太阴犯轩辕。庚午,太阴犯房宿。壬申,太阴犯南斗。戊寅,太白犯月星。辛巳,彗星见,自二月己酉至三月庚辰,凡三十二日。四月乙巳,太阴犯云雨西北星。五月丁卯,太阴犯斗宿。六月癸卯,太白昼见。己酉,太白复昼见。辛亥,太白昼见,夜犯岁星。七月甲寅,太白昼见。丁巳,太白复昼见。庚申,太阴犯心宿。壬戌至癸亥,太白昼见。甲子,太阴犯罗堰。乙丑至丙寅,太白复昼见。癸酉,太白昼见。九月辛酉,太白〈《志》作太阴〉犯虚梁。丁卯,太阴犯昴宿,荧惑犯岁星。甲戌,太阴犯轩辕。十月丁酉,太白入南斗。己亥,太白犯斗宿。十一月乙卯,太阴犯虚梁。戊午,荧惑犯氐宿。甲子〈《志》作丙寅〉,辰星犯东咸。戊寅,辰星犯天江。十二月癸未,太阴犯虚梁。乙酉,太阴犯土公。丁亥,荧惑犯钩钤。乙未,荧惑犯东咸。戊戌,太阴犯明堂。
按《天文志》:六年二月己酉,彗星测在房七度,太阴
犯虚梁南第二星。三月丙子,太阴犯虚梁南第一星。四月辛未,太阴犯虚梁西第二星。六月辛亥,太白、岁星皆犯右执法。
至正元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元年正月甲寅,荧惑犯天江。庚申,天阴犯井宿。辛未,太阴犯心宿。癸酉,太阴犯斗宿。甲戌,太白昼见。二月己卯,太白昼见。庚辰,太白复昼见。丙戌,太白昼见。癸巳,太阴犯明堂。六月庚午,太阴犯井宿。七月乙酉,太阴犯填星。庚寅,太阴犯云雨。九月庚辰,太阴犯建星。壬辰,太阴犯钺星,又犯井宿。十月乙卯,岁星犯氐宿。丁巳,太阴犯月星。十一月己亥,太阴犯东井〈《志》作东咸南第一星〉。庚子,太阴犯天江。十二月丁巳,太白犯垒壁阵。 按《天文志》:至正元年正月甲戌,太白昼见。乙亥、丙子、丁丑,皆如之。三月癸酉,太阴犯云雨西北星。
至正二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年正月戊子,太阴犯明堂。甲午,荧惑犯月星。三月戊子,太阴犯房宿。四月庚申,太阴犯罗堰。五月甲申,太白经天。七月乙未,太阴掩太白。丁酉,太白昼见。八月丙午,太白昼见。九月丁丑,太阴犯罗堰。戊子,太阴犯井宿。十月癸卯,太阴犯建星。甲寅,太阴犯天关。十一月辛卯,岁星、荧惑、太白聚于尾宿。
至正三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三年二月甲辰,太阴犯井宿,填星犯牛宿,荧惑犯罗堰。乙卯,太阴犯氐宿。三月壬午,太阴犯氐宿。七月庚辰,太白犯右执法。
至正四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四年十二月壬戌,太阴犯外屏。至正七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七年七月丙辰,太阴犯垒壁阵。十一月庚戌,太阴犯天廪。
至正八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八年二月庚辰,太阴犯轩辕。癸未,太阴犯平道。三月丙辰,太阴犯建星。八月丙子,太阴犯垒壁阵。九月己未,太阴犯灵台。
至正九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九年正月庚戌,太白犯建星。辛亥,太白〈《志》作太阴〉犯平道。二月甲申,太阴犯建星。三月己亥,太白犯垒壁阵。七月丙午,太阴犯垒壁阵。癸丑,太阴犯天关。九月丙戌,荧惑犯灵台。十一月戊辰,太阴犯毕宿。庚辰,太白犯垒壁阵。
至正十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年正月壬申,太阴犯荧惑。甲戌,陨石棣州,色黑,中微有金星;先有声自西北来,至州北二十里乃陨。二月辛丑,太阴犯平道。甲辰,太阴犯键闭。三月己卯,荧惑犯太微垣。四月丙午,太白犯鬼宿。六月壬子,星大如月,入北斗,震声若雷,三日复还。七月辛酉,太阴犯房宿。辛未,太白昼见。丁丑,太白复昼见。九月癸丑朔,太白昼见。壬戌,荧惑犯天江。十月癸巳,岁星犯轩辕。丙申,太阴犯昴宿。十一月戊辰,太阴犯鬼宿。是月,三星陨于耀州,化为石,如斧形,削之有屑,击之有声。十二月乙未,太阴犯鬼宿。 按《五行志》:十年正月甲戌,棣州白昼空中有声自西北而来,距州二十里陨于地,化为石,其色黑,微有金星散布其上。有司以进,遂藏之司天监。十一月冬至夜,陕西耀州有星坠于西原,光耀烛地,声如雷鸣者三,化为石,形如斧,一面如铁,一面如锡,削之有屑,击之有声。至正十一年,星变。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一年正月丙辰,辰星犯牛宿。丁卯,兰阳县有红星大如斗,自东南坠西北,其声如雷。二月庚寅,太阴犯鬼宿。乙未,太阴犯太微。丁酉,太阴犯亢宿。三月丁卯,太阴犯东咸。戊辰,太阴犯天江。七月己未,太阴犯斗宿。壬戌,太阴犯右执法。己巳,太白犯左执法。荧惑入鬼宿。八月乙酉,太阴犯天江。九月乙卯,辰星犯左执法。丁巳,太白犯房宿。戊辰,太阴犯鬼宿。十月戊寅,荧惑犯太微垣。辛巳,太阴犯斗宿。乙酉,太白犯斗宿。己丑,太白昼见,荧惑犯岁星。辛卯,太白犯斗宿。癸巳,岁星犯右执法。丙午,荧惑犯左执法。十一月癸丑,有星孛于娄宿。甲寅,孛星见于胃宿。乙卯、丙辰,亦如之。丁巳,太阴犯填星,孛星微见于毕宿。十二月丙子朔,太白昼见。丁丑,太白经天。庚辰,太白经天,是夜,犯垒壁阵。甲申,太阴犯填星。丙戌,太白复经天,是夜,复犯垒壁阵。辛卯,太白经天,壬辰,复如之。丁酉,太白昼见,太阴犯荧惑。庚子,太白经天,辰星犯天江。辛丑,太白经天。壬寅,太白昼见。 按《天文志》:十一年七月甲子,太阴犯垒壁阵东方第一星。十一月辛亥,孛星见于奎宿。丙辰,孛星现于昴宿。丁卯,太白昼见。庚午,岁星昼见。十二月辛卯,太白经天。甲午,复如之。
至正十二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二年正月乙丑,太阴犯荧惑。乙巳,岁星犯右执法。二月庚寅,太阴犯太微垣。癸巳,太阴犯氐宿。三月戊午,太阴犯进贤。壬戌,太阴犯东咸。戊辰,太白昼见。五月癸酉朔,太白犯填星。六月辛亥,太白犯井宿。七月丁酉,辰星犯灵台。八月丁卯,太白犯岁星。九月壬辰,太阴犯轩辕。十月戊午,太阴犯鬼宿。甲子,太阴犯岁星。乙丑,太阴犯亢宿。十一月庚寅,太阴犯太微垣。
至正十三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三年正月乙酉,太阴犯太微垣。戊戌,荧惑、太白、辰星聚于奎宿。二月己酉,太阴犯轩辕。庚戌,太白犯荧惑。壬子,太阴犯太微垣。四月辛丑,太白犯井宿。辛亥,太阴犯房宿。五月乙亥,太阴犯岁星。七月戊辰,太白昼见。九月庚寅,太阴犯荧惑。壬辰,太白经天,荧惑犯左执法。庚子,太白经天。十月甲辰,岁星犯氐宿。癸亥,太白犯亢宿。十一月壬申,太阴犯垒壁阵。十二月丁酉,太白犯东咸。庚子,荧惑入氐宿。丁巳,太阴犯心宿。
至正十四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四年正月乙丑,荧惑犯岁星。丁卯,太白犯建星。癸酉,荧惑犯房宿。二月戊午,太白犯垒壁阵。六月甲辰,太阴入斗宿。七月乙丑,太阴犯角宿。壬午,太阴犯昴宿。十月壬子,太阴犯太微垣。十一月丙子,太阴犯鬼宿。十二月己亥,太阴掩昴宿。至正十五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五年正月戊辰,太阴犯五车。辛未,太阴犯鬼宿。闰正月丙午〈《志》作丁未〉,太阴犯心宿。丙辰,太白经天。三月庚寅,太阴犯五车。丙申,太阴犯房宿。癸丑,太白经天。六月癸亥,太白经天。八月戊寅,太白经天。九月己丑,太白犯太微垣。十月己未,太阴犯垒壁阵。癸酉,太阴犯轩辕。十一月甲申〈《志》作乙酉〉,荧惑犯氐宿。庚寅,填星退犯井宿。己亥,太阴犯鬼宿。十二月壬子朔〈《志》作癸丑〉,荧惑犯房宿。 按《天文志》:十五年九月乙丑,太白昼见。庚寅,太白昼见。
至正十六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六年正月己丑,太阴犯昴宿。五月壬辰,太白犯鬼宿,癸巳,亦如之。甲午,太阴入斗宿。丁酉,太阴犯垒壁阵。七月丁酉,太阴犯垒壁阵。八月丁卯,太阴犯昴宿。甲戌,彗星见张宿,色青白,彗指西南,长尺馀,至十二月戊午始灭。冬十月丁未,大名路有星如火,从东南流,芒尾如曳彗,堕地有声,火燄蓬勃,久之乃息,化为石,青黑色,光莹,形如狗头,其断处如新割者,命藏于库。壬辰,太阴犯井宿。十一月丁亥,流星如酒杯,色青白,尾迹约长五尺馀,光明烛地,起自东北,东南行,没于近浊,有声如雷。壬辰,太阴犯井宿。 按《天文志》:十六年四月癸亥,荧惑犯垒壁阵西方第四星。八月甲戌,彗星见于正东,如轩辕左角大,色青白,彗指西南,约长尺馀,测在张宿十七度一十分,至十月戊午灭迹,西北行四十馀日。 又按《志》:冬十一月,大名路大名县有星如火,自东南流,尾如曳彗,坠入于地,化为石,青黑光莹,状如狗头,其断处类新割者。有司以进,太史验视云天狗也,命藏于库。至正十七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七年二月癸丑,太阴犯五车。三月甲申,太阴犯鬼宿。壬辰,岁星犯垒壁阵。七月癸未,太白犯鬼宿。甲申,太阴犯斗宿。丁亥,填星犯鬼宿。八月癸卯,填星犯鬼宿,太白犯轩辕。己酉,岁星犯垒壁阵西方第六星。甲子,太阴犯五车。闰九月癸卯,有飞星如盂,青色,光烛地,尾约长尺馀,起自王良,没于勾陈。丙午,太阴犯斗宿。庚申,太阴犯井宿。十月乙亥,荧惑犯氐宿。甲申,太阴掩昴宿。十二月庚午,荧惑犯天江。戊寅,太白犯岁星。甲申,太阴犯鬼宿。丁亥,岁星犯垒壁阵。庚寅,太白犯垒壁阵〈《志》作庚辰在甲申前〉。癸巳,太阴犯心宿。己亥,流星如金星大,尾约长三尺馀,起自太阴,近东而没,化为青白气。
至正十八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八年正月辛丑,填星犯鬼宿。丙午,太阴犯昴宿。二月乙亥,填星犯鬼宿。四月辛卯,太白犯鬼。五月壬寅,太白犯填星。壬子、丁未,太阴犯斗。戊申,太白昼见。八月壬申,太阴掩心。甲申,掩昴。十月己卯、十一月丙午,太阴犯昴,太白犯房。辛酉,太阴掩心。十二月戊寅、癸未,太白经天。戊子,太阴犯房。 按《天文志》:十八年三月丁卯,太白在井,失行于北,荧惑犯垒壁阵。十二月戊寅、癸未,太白生黑芒。
至正十九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九年正月辛丑,太阴犯昴。癸丑,流星如酒杯大,有声如雷。三月庚戌,太阴犯房。五月丙申,荧惑犯鬼。丙午,太阴犯天江。丁未,犯斗。七月丁酉,太白犯上将。甲辰,犯右执法。己酉,犯左执法。九月甲寅,犯天江。十月壬申,犯斗。辛巳,流星大如桃。十二月戊辰,太白犯垒壁阵。 按《五行志》:十九年四月己丑,建宁路瓯宁县有星坠于营前,其声如雷。
至正二十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十年己亥,太阴犯井。三月,彗星见。四月丁卯,太阴犯明堂。癸酉,犯东咸。五月乙亥,流星大如桃。六月癸巳,太白犯井。戊戌,太阴犯建星。七月乙丑,犯井宿。戊戌,犯建星。八月辛卯,犯天江。壬辰,填星犯太微。甲辰,太阴犯井。
至正二十一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十一年春正月庚申,太阴犯岁星。二月癸未朔,填星退犯太微垣。壬寅,太阴犯天江。三月丙辰,犯井。庚辰,荧惑犯鬼宿。五月壬戌,太阴犯房。癸酉,太白犯轩辕。甲戌,荧惑犯太白。六月乙未,荧惑、岁星、太白聚于翼。戊戌,太阴犯云雨。甲辰,太白昼见。十一月庚戌,太阴犯建星。癸亥,犯井。壬申,犯氐。至正二十二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十二年正月戊申,太白犯建星。乙卯,填星犯左执法。二月己卯,太白犯垒壁阵。乙酉,彗星见于危。丁酉,彗星犯离宫。三月戊申,彗星不见星形,有白气,扫大角。壬子,彗星行过太阳前,无芒,在昴,至戊午灭。四月丙子,长星见虚、危,四十馀日灭。丁亥,荧惑离太阳三十九度,当出不出。五月辛酉,太阴犯建星。六月辛巳,彗星见紫微垣。戊子,彗星扫上宰。七月乙卯,彗星灭迹。丙辰,荧惑见西方,成白气,移时乃灭。八月癸巳,太白〈《志》作太阴〉犯毕宿。九月丁未,太白犯亢宿。己酉,太阴犯斗宿。丁亥,岁星犯轩辕。丙寅,荧惑犯鬼宿。己巳,有流星如酒杯,色青白,光明烛地。荧惑犯鬼宿积尸气。十月己卯,太阴犯牛宿。丁亥,辰星犯亢宿。戊子,太阴犯毕宿。十二月壬辰,太阴犯角宿。至正二十三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十三年正月庚戌,岁星犯轩辕。二月戊戌,太白昼见。庚子,亦如之。三月辛丑朔,彗星见东方,经月乃灭。丙辰,太白犯氐宿。四月辛丑,荧惑犯岁星。庚申,岁星犯轩辕。五月壬午,太白昼见。甲午,亦如之。乙未,荧惑犯右执法。六月庚戌,星陨于济南。乙卯,太白犯井宿。壬戌,太白昼见,夜犯井宿。七月乙酉,太白昼见。有星坠于庆元路西北,声如雷,光芒数十丈,久之乃灭。八月壬寅,太白犯轩辕。乙巳,太阴犯建星。丁未,太白犯轩辕。己酉,太白昼见。丙辰,太阴犯毕宿。己未,太白昼见。辛酉,太白犯岁星。乙丑,太白犯右执法。九月辛未,太白犯左执法。乙亥,岁星犯右执法。丁丑,辰星犯填星,丁亥,太白犯填星。辰星犯亢宿。十月癸卯,太白犯氐宿。戊午,太白犯房宿。十一月癸未,太阴犯轩辕,岁星犯左执法。 按《天文志》:二十三年七月乙酉,太白昼见。丙戌、辛卯,皆如之。八月己酉,太白昼见。壬子,亦如之。 按《五行志》:二十三年六月庚戌,益都临胊县龙山有星坠入于地,掘之深五尺,得石如砖,褐色,上有星如银,破碎不完。
至正二十四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十四年正月戊寅,太白犯轩辕。二月壬子,岁星犯左执法。癸丑,太阴犯西咸池。四月乙未,太阴犯西咸池。癸丑,太白犯井宿。甲戌,太白犯鬼宿。乙亥,又犯积尸气,岁星犯左执法。六月癸卯,三星昼见,白气横突其中。甲辰,河南府有大星夜见南方,光如昼。丁未,大星陨,照夜如昼,及旦,黑气晦暗如夜。丁巳,太白犯右执法。秋七月癸亥,太白与岁星合于翼宿。甲子,岁星犯左执法。八月,荧惑犯鬼宿。九月乙丑,太白昼见。甲申,太阴犯轩辕。冬十月丙午,太阴犯毕宿。己酉,太阴犯井宿。十二月乙卯,太阴犯太白。
按《天文志》:二十四年正月癸酉,太阴犯毕宿大星。
戊寅,太阴犯轩辕右角。二月壬子,岁星自去年九月
九日东行,入右掖门,犯右执法。出端门,留守三十馀日,犯左执法。今逆行入端门,西出右掖门,又犯右执法,太阴犯西咸南第一星。四月丁未,太阴犯西咸南第一星。癸丑,太白入犯井宿东扇北第一星。五月甲戌,太白犯鬼宿西北星。乙亥,又犯积尸气。岁星入犯右执法。六月丁巳,太白犯右执法。七月癸亥,太白与岁星相合于翼宿,二星相去八寸馀。甲子,岁星犯左执法。八月丁未,荧惑入犯鬼宿积尸气。九月乙丑,太白昼见。甲申,太阴犯轩辕右角。戊子,荧惑入犯轩辕大星。十月丙午,太阴犯毕宿大星。己酉,太阴犯井宿东扇南第一星。丙辰,太白犯斗宿西第二星。十二月乙卯,太阴犯太白。 按《五行志》:二十四年六月癸卯,冀宁路保德州三星昼见,有白气横突其中。
至正二十五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十五年正月丙寅〈《志》作丁卯〉,太白昼见。戊辰,亦如之。甲戌,太白犯建星。二月丙午,太阴犯填星。三月戊辰,太白犯垒壁阵。四月壬子,荧惑犯灵台。五月辛酉,荧惑犯太微垣。七月丁丑,填星、岁星、荧惑聚于角、亢。太阴犯毕宿。己卯,太阴犯毕宿。八月乙未,太阴犯建星。己亥,太白〈《志》作太阴〉犯垒壁阵。九月丁丑,太阴犯井宿。十月辛卯,荧惑犯天江。己酉,荧惑犯斗宿,太阴犯右执法。庚戌,太阴犯太微垣。闰十月戊辰,太白、辰星、荧惑聚于斗宿。太阴犯毕宿。壬申,太白犯辰星。十一月己丑,太白犯荧惑,太阴犯垒壁阵。丙申,太阴犯毕宿。癸卯,太阴犯太微垣。十二月癸亥,太阴犯毕宿。庚午,岁星掩房宿。辛未,太阴犯右执法。 按《天文志》:二十五年正月,太阴犯毕宿右股东第四星。五月辛酉,流星如酒杯大,色青白,光明烛地,起自房宿之侧,缓缓西行,没于太微垣右执法之下。十二月丙辰,太阴犯太白。
按《明外史·明玉珍传》:玉珍僭即皇帝位于重庆,国号大夏。是岁,元至正二十二年也,越三年冬,蜀中星陨如雨。明年春,玉珍病革,遂卒,凡立五年。
至正二十六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十六年秋七月辛巳,大星如斗,自西南而落。甲午,太白经天。丙午,太白经天。九月辛丑,孛星见东北方。 按《天文志》:二十六年正月戊戌,太阴犯太微西垣上将。辛丑,太阴犯亢宿距星。二月戊午,太阴犯毕宿大星。丁丑,岁星退行,犯房宿北第一星。岁星守钩钤。三月甲午,太阴犯左执法。四月己未,太阴犯轩辕大星。乙丑,太阴犯西咸西第一星。丙子,太白入犯鬼宿积尸气。六月癸酉,流星如酒杯大,色青白,尾迹约长尺馀,起自心宿之侧,东南行,光明烛地,没于近浊。七月丁酉,荧惑犯鬼宿积尸气。甲辰,太白昼见。丙午、丁未、戊申,皆如之。八月辛亥,太白昼见。己未,太阴掩牛宿南三星。庚午,岁星犯钩钤。乙亥,太阴掩轩辕大星。九月壬辰,太白犯太微垣右执法。庚子,孛星见于紫微垣北斗权星之侧,色如粉絮,约斗大,往东南行,过犯天棓星。辛丑,孛星测在尾十八度五十分。壬寅,孛星测在女二度五十分。癸卯,孛星测在女九度九十分。甲辰,孛星测在虚初度八十分。太阴犯太微西垣上将。乙巳,孛星出紫微垣北斗权星、玉衡之间,在于轸宿,东南行,过犯天棓,经渐台、辇道,去虚宿、垒壁阵西方星,始消灭焉。丙午,荧惑犯太微西垣上将。十一月乙酉,太白犯填星。丁亥,太白犯房宿北第一星。戊子,荧惑犯太微东垣上相,太白犯键闭。己丑,流星如酒杯大,分为三星,紧相随,前星色青明,后二星色赤,尾迹约长二丈馀,起自东北,缓缓往西南行,没于近浊。庚寅,太阴犯毕宿右股北第四星。丙申,太白、岁星、辰星聚于尾宿。庚子,太阴犯太微东垣上相。辛丑,填星犯房宿北第一星。甲辰,太白犯岁星。十二月戊子,太阴犯毕宿大星。庚申,太阴犯井宿西扇北第二星。乙丑,太阴犯轩辕左角。丙寅,太阴犯太微西垣上将。辛未,太阴犯西咸西第一星。甲戌,太阴犯建星西第三星。
至正二十七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十七年秋七月丁酉,绛州星陨,光耀如昼。 按《天文志》:二十七年正月癸巳,太阴犯太微西垣上将。二月乙卯,太阴犯井宿西扇北第二星。三月辛巳,填星退犯键闭星。四月丙寅,太阴犯垒壁阵西方第四星。六月乙卯,太阴犯氐宿东北星。辛未,太阴犯井宿西扇北第二星。七月壬辰,荧惑犯氐宿东南星。丙申,太阴犯毕宿大星。己亥,太阴犯井宿东扇南第二星。八月庚戌,荧惑犯房宿北第二星。癸丑,太阴犯建星西第二星。九月丁丑,填星犯房宿北第一星,荧惑犯天江南第二星。乙酉,太阴犯垒壁阵东方第六星。辛卯,填星犯键闭,太阴犯毕大星。癸巳,太阴犯井宿西扇北第二星。丁酉,荧惑犯斗宿西第二星。十月戊午,太阴犯毕宿右股西第二星。辛酉,太阴犯井宿东扇南第三星。癸亥,太阴犯鬼宿西南星。丁卯,岁星、太白、荧惑聚于斗宿。十一月戊寅,太白昼见。庚辰,太阴犯垒壁阵东方南东第一星。
至正二十八年,星变。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十八年正月庚寅,彗星见于昴、毕之间。三月庚寅,彗星见于西北。是月,有星流于东北,众小星随之,其声大震。
[book_title]第五十五卷
第五十五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二十九
明一〈太祖吴一则 洪武十八则 惠宗建文二则 成祖永乐九则 仁宗洪熙一则 宣宗宣德四则 英宗正统一则 代宗景泰三则 英宗天顺一则 宪宗成化十五则 孝宗弘治九则〉
庶徵典第五十五卷
星变部汇考二十九
明一
太祖吴元年,星变。
按《明昭代典则》:吴元年十月,太白、岁星、荧惑聚斗。按《明外史·刘基传》:陈友谅兵陷安庆,太祖自将讨之,以问基。基曰:今天象金星在前,火星在后,此胜气也。太祖大喜,即出师攻安庆。吴元年以基为太史令,上《戊申大统历》。日中有黑子。占东南失大将。已而胡深战殁。荧惑守心,请下诏罪己。
按《山东通志》:吴元年冬十月,火逐金,过齐、鲁分,命徐达攻沂州拔之莒密等州,皆降。时,金、火二星会于齐分。望后,火逐金,过齐鲁之分。谓宜大展兵威复命,徐达进兵益都,遣人谕其守将,老保不听,因急攻之,乃出降。
洪武元年,星变。
按《明昭代典则》:洪武元年春正月,彗星见于昴、毕。三月,彗星出昴北。
按《广东通志》:洪武元年三月,广州彗星见。《旧志》:四月朔,彗星没,盖何真降附之兆。
洪武二年,星变。
按《河南通志》:洪武二年正月丙申夜,太阴犯房,荧惑入斗。
按《陕西通志》:洪武二年,陕西大旱饥,指挥徐呆厮出兵河套。一日午间,有大星坠于河中,火发,延及岸上营中有被伤者。
洪武七年,星变。
按《大政纪》:洪武七年十一月壬午,太阴犯轩辕左角,谕中书省臣各告省卫官,凡公务有乖政体者,宜速改之。
洪武八年,星变。
按《广东通志》:洪武八年冬十月,有星孛于南斗。洪武九年,星变。
按《明昭代典则》:洪武九年三月壬申,太白昼见。按《明外史·徐司马传》:洪武九年迁镇河南。是时南北两京并建汴梁,号国家重地。帝素贤司马,故特委任之。宋国公冯胜方练兵河南。会星象有变,占在大梁。乃使使敕胜,且曰:并以此语马儿知之。为帝所亲昵如此。既复敕胜与司马曰:天象屡见,不可不警,大梁军民错处,尤宜慎防。
按《明通纪》:时钦天监奏:五星紊度,日月相刑,下诏求言。于是,山东布政使吴印海、州学正曾秉正、监察御史孙化、刑部主事茹太素等,皆应诏上书,上择其可行者施行之。
按《河南通志》:洪武九年正月庚午,夜太阴犯房宿。洪武十年,星变。
按《明昭代典则》:洪武十年十月乙卯,荧惑犯舆鬼。洪武十一年,星变。
按《大政纪》:洪武十一年九月丙戌,有星孛于天。按《明昭代典则》:洪武十一年九月,客星扫天井。洪武十七年,星变。
按《明外史·徐达传》:洪武十七年,太阴犯上将,帝心恶之。达在北平病背疽,稍愈,召还。明年春,疾笃,遂卒。按《河南通志》:洪武十七年九月夜,彗星扫翼宿。洪武十九年,星变。
按《大政纪》:洪武十九年七月丙寅,三辰星见。
按《浙江通志》:洪武十九年四月,荧惑入南斗。
洪武二十年,星变。
按《大政纪》:洪武二十年六月丁未,太白经天。
洪武二十一年,星变。
按《大政纪》:洪武二十一年十二月丁卯,三辰昼见。洪武二十二年,星变。
按《浙江通志》:洪武二十二年六月辛巳,彗星见紫微侧,在牛度九十分,色白光,长丈馀。
洪武二十三年,星变。
按《大政纪》:洪武二十三年正月,荧惑入南斗。
按《明通纪》:二十三年五月,赐韩国公李善长死。先是,善长坐他累,削禄一千四百石。既又有以胡惟庸党类为言者,上亦未之究也。是春,榜列功臣,犹前善长。会有星变,其占为大臣灾。上疑之时,大杀京民之怨逆者,善长请免其党数人。上大怒,遂赐善长死。洪武二十四年,星变。按《大政纪》:洪武二十四年四月,彗星入紫微垣。洪武二十六年,星变。
按《大政纪》:洪武二十六年四月,太白经天,求直言,录囚徒。
洪武二十九年,星变。
按《大政纪》:洪武二十九年十二月,五星紊度。
洪武三十年,星变。
按《大政纪》:洪武三十年五月庚申夜,有星大如鸡子,尾迹,有光,自天厨入紫微垣下,有二小星随之,至游气中没。十月,荧惑犯南斗。
按《明外史·楚昭王桢传》:桢,太祖第六子。洪武五年封楚。三十年,荧惑入太微,帝以太微楚分,谕桢戒慎,桢书十事以自警。未几,桢子巴陵王卒,帝复与敕曰:旧岁荧惑入太微,太微天廷,居翼轸,楚分也。五星无故入,灾必甚焉。尔子疾逝,恐灾不止此,尚省慎以回天意。至冬,王妃薨。
按《四川总志》:洪武三十年九月,长星西陨。冬十月,荧惑守心。
洪武三十一年,星变。
按《明通纪》:三十一年,燕、荧惑守心。四川岳池教谕程济通术数,上书言:北方兵起,期在明年。朝议以济妄言,召入,将杀之。济叩头曰:陛下幸囚臣。至期无兵,杀臣未晚也。乃囚济于狱。十一月,以工部右侍郎张炳为北平左布政使,以谢贵为都指挥。使时燕齐皆有告变者。帝以问黄子澄曰:孰当先讨。子澄曰:燕王久称病,而日操练军马,且招异人术士,使在左右,此其机己彰露。讨之,不可不亟。帝召齐泰问曰:燕王素善用兵,讨之计将。安出泰对曰:今边报声息甚警,但以防边为名,发军戍开平,其燕府护卫精锐悉调出塞,去其羽翼,无能为矣。不乘此时图之,噬脐无及也。帝善之,乃选用炳贵俾察燕府动静,徐为之计。
按《正气纪》:洪武三十一年,皇太孙于闰五月十六日即皇帝位。九月,长星西陨,有声如雷。
惠宗建文二年,星变。
按《广西通志》:洪武三十三年,荧惑犯南斗〈即建文二年〉。建文四年六月,成祖即位。八月星变。
按《明通纪》:建文四年八月既望,左佥都御史景清犯驾,伏诛。清,陕西真宁人。洪武甲戌,廷试第二人及第,授翰林编修。寻嘉其才能,命署左佥都御史。建文初,改为北平参议,往察燕邸动静。上宴之。清言论明爽,大被称赏。寻还旧任。及建文阖宫自焚,清觇知其出亡也。犹思兴复。乃诣上自归。上喜曰:吾故人也。即厚遇之,仍以官。清自是恒伏利剑衣衽中,委蛇侍朝。人疑焉。至是,入早朝。清衣新绯衣而入朝,毕上出殿门。清奋跃而前,将犯驾。先是,钦天监奏:有星红色犯帝座甚急。至是,清衣绯,果独鲜也。
成祖永乐元年,星变。
按《大政纪》:永乐元年正月丙戌夜,木星犯建星西第三星。
按《明昭代典则》:永乐元年夏四月,太白出昴北。永乐六年,星变。
按《四川通志》:永乐六年八月丙申夜,有星如大盏,青白色,尾迹有光,出西方,南行入游气。
永乐八年,星变。
按《大政纪》:永乐八年正月夜,有星大如盏,青白色,尾迹,有光出文昌,西北行至近浊。甲午,夜有星如鸡子,青白色,有光出天厨西南,行至云中。二月丁未,夜有星大如鸡子,青白色,尾迹有光,出右摄提,南行至近浊。壬子,夜有星大如鸡子,青白色,有光出女床西北,行至游气。三月戊辰,夜有星大如碗,赤色,光烛地,出太微东垣外西南行,入太微垣右执法星旁。乙酉夜,有星大如盏,赤色,有光,出渐台东北,行至近浊。四月庚子夜,有星大如鸡子,青白赤色,尾迹,有光,出紫微垣内后星旁,西北行至北斗魁。乙巳夜,月犯灵台上星。五月丁卯夜,有星大如鸡子,青白色,有光,出东南云中,东北行至近浊。辛卯夜,月犯昴宿。六月壬寅,夜有星大如鸡子,赤色,光烛地,出辇道,东北行入贯索内。丙午夜,火星犯太微垣、右执法。八月丙申夜,有星大如盏,青白色,尾迹,有光,出西方,西南行,入游气。辛酉,老人星见。丙位,色赤黄。甲子,水星犯右执法。乙卯夜,月犯十二国之秦星。九月乙亥夜,木星犯灵台土官。乙丑夜,月犯太微西垣上将星。辛卯夜,金星犯天二星。戊辰,夜有星大如盏,青白色,光烛地,出正南云中,西南行至近浊,舆鬼星。戊申,昼太白见。未位壬子夜,月犯五诸侯二星。甲寅夜,有星大如弹丸,赤色,尾迹,有光出天关流,五丈馀,光如鸡子,大西南行入天桴。十月戊午,夜,月犯太微垣、右执法,谕:三法司,宜加敬谨,无罪不可枉,有罪不可纵,须得中道,无纤毫轻重。十二月壬子,夜月犯水星。
永乐九年,星变。
按《大政纪》:永乐九年二月甲辰夜,有星大如盏,赤色,有光,出阵车流丈馀。乙未夜,有星大如碗,青白色,出正西云中,西北行入云中。四月,月犯水星。庚戌夜,有星大如盏,赤色,有尾,光烛地,出紫微垣内四辅旁,北行出游气。
永乐十年,星变。
按《大政纪》:永乐十年三月甲午夜,月犯轩辕大星。六月癸亥夜,月犯心宿后星。九月乙丑夜,月掩犯昴宿。十月甲午夜,有星大如碗,赤色,有尾迹,光烛地,出司怪旁东,北行近浊,西北行至游气。
永乐十三年,星变。
按《广东通志》:永乐十三年秋八月,有星孛于南斗。永乐十四年,老人星见。
按《明昭代典则》:永乐十四年九月,老人星见。敕谕:文武群臣免贺。
永乐十五年,老人星见。
按《明昭代典则》:永乐十五年八月,老人星再见。敕:文武群臣免贺。
永乐十六年,老人星见。
按《明昭代典则》:永乐十六年,老人星三见。敕谕:群臣修职。
仁宗洪熙元年,星变。
按《明昭代典则》:洪熙元年夏四月,南京有星变。上问蹇义、夏原吉、杨荣、杨士奇曰:昨夜星变见否。对曰:未见。上惨然曰:天命也。叹息而起。又明日,召杨士奇及蹇义谕曰:朕监国二十年,谗慝交搆,心之艰危,吾三人共之,赖皇考仁明,得保全。言已,泣。二人亦流涕慰上。上曰:即吾不幸后,谁知吾三人心一诚。
宣宗宣德三年,星陨。
按《江南通志》:宣德三年,邳州民高浩家,昼落一星。不踰月,选其女入侍御。
宣德五年,星变。
按《明通纪》:宣德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夜,含誉星见于九斿,大如弹丸,色黄白,光耀,有彗群臣表贺。
宣德六年,星变。
按《明昭代典则》:宣德六年夏四月,有星孛于东井。九月,荧惑犯南斗。
宣德八年,星变。
按《明昭代典则》:宣德八年八月,荧惑犯南斗。闰八月,彗出天仓。
按《明通纪》:宣德八年闰八月戊午,景星见于天门,少詹事兼侍讲学士王直进颂。
英宗正统十四年,星变。
按《大政纪》:正统十四年七月,荧惑入南斗。时,侍讲徐珵知天文,语其友刘溥以不祥。久之,不退舍,曰:祸不远矣。按梁武帝中大通六年,荧惑入南斗,去而复还。留止六日。梁武帝以谚云:荧惑入南斗,天子下殿走。乃跪而下殿,以禳之。时,魏主为高欢所迫,自洛阳走长安。梁主闻之,叹曰:彼亦应象也。盖变不虚生类此。
代宗景泰元年,星变。
按《大政纪》:景泰元年正月,彗星见。
景泰三年,星变。
按《明昭代典则》:景泰三年三月,有星孛于毕。八月,荧惑昼见。十一月癸未,客星见舆鬼。
景泰四年,星变。
按《大政纪》:景泰四年五月,岁星昼见。
英宗天顺元年,星变。
按《大政纪》:天顺元年六月,彗、孛连见。御史张鹏,率御史周斌等会本,劾总兵官石亨招权纳贿不法事。上震怒,收鹏及杨瑄井,各御史下锦衣卫狱拷讯。主使之人鹏等,将纠亨不法。兵科给事中王铉知之,潜以告亨。亨疑徐有贞与李贤主使,乃与曹吉祥合谋潜入,遂同泣,于上前诉其迎驾夺门之功,有贞等欲加排陷,悲哭不已,且言鹏乃已诛奸臣,内官张永从子故结党诬臣。及疏入,上震怒,召诸御史诣文华殿,俾诵弹章而历诘之。有御史周斌且诵且对,历陈二凶罪状,明甚。上意巳主先入之谮,竟莫能回。遂下狱,严刑逼鹏等诬引大臣,刑甚惨酷,数濒死,卒无一言他及。
宪宗成化元年,星变。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元年春正月己酉朔夜,有流星,光烛地,自左摄提东南行,至天市西垣。二月,彗星见西北,长三丈馀,三阅月乃没。十一月乙丑夜,月犯太微垣上将星。十二月丙子,晓刻金星犯键闭星。癸巳夜,月犯右执法星。
成化二年,星变。
按《广西通志》:成化二年,太白曳入南斗。
成化三年,星变。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三年八月乙未夜,火星犯叠壁阵东方第一星。
成化四年,星变。
按《明外史·魏元传》:成化四年九月,彗星见。元率诸给事上言:入春以来,灾异叠至,近又彗星见东方,光拂台垣,皆阴盛阳微之證。臣闻君之与后,犹天之与地,不可得而参贰也。传闻宫中乃有盛宠,匹耦中宫。尚书姚夔等向尝言之,陛下谓内事朕自裁置。屏息倾听,将及半载,而昭德宫进膳未少减,中宫未闻少增。夫宫闱虽远,而视听犹咫尺,衽席之微,谪见悬象,不可不惧。且陛下富有春秋,而震位尚虚。岂可以宗社大计一付之爱专情一之人,而不求所以固国本安民心哉。愿明伉俪之义,严嫡妾之防。俾尊卑较然,各安其分。本支百世之基,实在于此。四方旱潦相仍,民困日棘,荆、襄流民所在告变。陛下作民父母,初无怵惕,仅循故事,付部施行。而户部尚书马昂,凡有奏报,遇上意喜,则曰移所司处置;遇上意怒,则曰事窒难行;微有利害,即乞圣裁。首鼠依违,民更何望。惟亟罢征税,发内帑,遣官赈赡,庶可少慰人心。陛下崇信异教,每遇生悯之辰,辄重靡赀财,广建斋醮。而西僧劄实巴等,至加法王诸号,赐予骈蕃。出乘棕舆,导用金吾仗,搢绅为避道,奉养过于亲王。悖理乱纪,孰甚于此。乞革夺名号,遣还其国,追录横赐,用赈饥民。仍敕寺观,永不得再请斋醮,以蠹国用。天下之财,不在官则在民。今公私交困,由玩好太多,赏赉无节。或营立塔寺,或购市奇珍。一物之微,累价钜万,国帑安得不绌。愿屏绝淫巧,停罢晏游,诸银场及不急务悉为禁止。至两京文武大臣,不乏奸贪,争为蒙蔽。陛下勿谓其位高而不忍遽去,勿谓其旧臣而姑且宽容。宜令各自陈免,用全大体。其贪位不去者,则言官纠劾。而臣等滥居言路,无补于时,亦望罢归,为不职戒。帝优诏褒答之,然竟不能用。 按《宪宗贵妃万氏传》:宪宗未有子,言者每劝溥恩泽,然未敢显言妃妒也。成化四年秋,彗星屡见。大学士彭时、尚书姚夔以为言。帝曰:内事也,朕自主之。寻给事中魏元、御史康永韶等疏入,皆不听。 按《项忠传》:成化四年,满俊反。乃命忠总督军务讨之。适有星孛于台斗,中朝多言占在秦分,不利西师。忠曰:昔李晟讨朱泚,荧惑守岁,此何害。日遣兵薄贼城下,焚刍草,绝汲道,贼益窘。
按《大政纪》:成化四年七月己未,夜北方有流星,青白色,光明烛地,自阁道旁西北行冲勾陈,尾迹后炸散,有星犯于台斗。九月癸酉,夜客星,色苍白,光芒长三丈馀,尾指西南,变为彗星。大学士彭时以彗星见乞罢免,不允,时言比年以来,地震、水旱相,仍民不聊生迩者,彗星复见,灾异尤甚,皆臣下不职所致,乞赐罢免。上曰:朕自修省,所辞不允。吏部尚书李秉等以彗星见,俱引咎乞免不允。丁丑昏刻,彗星犯七公等四星。壬午昏刻,彗星入天市垣,御史左钰言:请发遣番僧不报。钰言:比者科道,因星变。陈言欲革番僧名号,陛下谓:所言有理。及吏部欲行发遣,陛下又谓:恐失远人之心。臣以为陛下不忍失远人心,乃忍失迩人心乎,乞发廷臣计议御史胡深等劾商辂程信姚夔马,昂乞罢黜不从深等六人言迩者,天出彗星示鉴,皇上兢惕不宁,臣等亦皆忧畏,已略陈愚衷诏议行之窃,惟应天以实,不以文,今日虽云上下修省,亦徒为虚文而巳,未得弭灾之实,伏望皇上总揽乾纲,凡大赏罚大机务断自宸衷,毋令左右,窃以市恩如兵部左侍郎,商辂乃先帝亲擢恩幸无比,当皇上在青宫郕邸,密谋废立彼,以内阁大臣略无一言,正救方且自图富贵,徇其邪谋,是乃卖国之奸也。兵部尚书程信顷承朝命督师四川听嘱权豪之子弟,多分首级以报功,礼部尚书姚夔用私灭公,贪财黩货比因度僧受银钜万,故京师有反贼。刘千斤赃官姚万两之谣,户部尚书马昂不学无术,妨政害民,纳馈送之女结势要之人,四方水旱赈济无方,三边军饷调度无策,凡此数人皆足致变,乞赐显黜,用答天意。上曰:如今急切用人之际,岂宜求备所言。不允。翌日早朝,兵科给事中王旻等三人具疏于御前,面进上曰:进疏自有旧规,旻等紊乱朝仪本,当治罪姑宥之。十月甲寅,彗星犯天屏西第二星。十一月戊午,彗星灭。按《明昭代典则》:成化四年秋七月己未夜,北方有流星,赤白色,光烛地自阁道旁,西北行冲勾陈,尾迹后炸散。八月甲午夜,月犯房宿南第二星。九月戊辰,彗星晨见东北方。己巳,彗星昏见西南方,六科给事中魏元等十三道,御史康永韶等皆以星变,陈言嘉之。九月丁丑昏刻,彗星犯七宫西等四星。壬午昏刻,彗星入天市垣。十月甲寅,彗星犯天屏西第一星。十一月戊午夜,彗星灭南京,十三道御史杨智等言,妖彗示警灾异迭至,非进君子退小人,不足以尽,应天之实,如南京守备,成国公朱仪兵部尚书李宾吏部侍郎章纶刑部侍郎,王恕工部侍郎范理,大理少卿,金绅皆当严加黜,责庶足以答天,戒安人心,南京兵科给事中朱清等,亦以为言,命叶盛往按之。
按《明通纪》:成化四年九月,彗星扫三台。先是英庙令宫人万氏侍上于东宫,司盥栉谲智善媚。及上登极,册为贵妃,专宠,居昭德宫。太监段英掌其宫,事父贵为都城邑吏。至是,以妃贵授都督,同知兄通,亦为锦衣卫都指挥。万喜、万达皆授官,权宠震耀。通妻王氏,出入掖庭,学士万安认为同宗,与刘吉皆附之。安阴使人结通之妻,往来于家,朝士无耻,希进者群趋其门。彭时因彗见,乞休不允,因疏请修省,谓:外廷大政,固所当先,而宫中根本,尤为至急。凡女子,年过四十则无子。虽有所生,亦多不育。谚云:子出多母。今宫嫔数多,宜生子亦众,然数年无一生育者,必爱其所专。其所专者,必过生育之期故也。伏望舍其旧而新,是图务正名分,均恩爱以广继嗣,为宗社大计,则人心安而灾异息矣。又言:黜陟人才,宜断自宸衷,不可专委近幸。上优诏答之。十月,进商辂兵部尚书,兼学士仍旧。先是御史林诚,因星变劾辂不职,因及景泰中易储事,辂求退,上曰:朕用卿不疑,何恤人言,欲谴诚。辂奏言:臣尝劝陛下优容,言官已荷嘉纳,如修撰、罗伦辈,皆复收用。今因论臣而斥责之,如公论何。上从之,乃释诚,复其职。户部尚书马昂罢,以星变言者,交章劾之故也。
成化五年,星变。
按《大政纪》:成化五年正月戊寅,月犯心宿。闰二月癸亥夜,月犯积薪及木星。甲子夜,月犯轩辕、御女星。按《明昭代典则》:成化五年春正月乙丑夜,月犯五诸侯南第一星。己巳夜,月入鬼宿犯积尸气。二月癸巳晓刻,金星犯牛宿。丙申夜,月犯木星,又犯鬼宿。闰二月己未夜,月犯昴星。秋七月己酉晓刻,木星犯轩辕大星。
成化六年,星变。
按《大政纪》:成化六年三月癸未昏刻,月犯金星。七月戊戌晓刻,月犯昴宿。八月己巳夜,月犯天樽星。九月丙子朔晓刻,金星犯轩辕左角星。甲午夜,金星犯左执法。己亥晓刻,金星犯木星。庚子晓刻,金星犯左执法。十月丙午夜,东方流星,赤色,光明烛地,自昴宿东北行至井宿。
成化七年,星变。
按《明外史·悼恭太子祐极传》:祐极,宪宗长子,成化七年立为皇太子。是年冬,彗星见东方,未几,太子薨。按《大政纪》:成化七年二月丁卯晓刻,月犯罗堰星。三月,有星孛于天田。四月己卯夜,木星入太微垣,守端门。闰九月辛亥晓刻,土星犯天高星。十一月,彗见轩辕,出天田入太微垣。十二月丁丑夜,彗星北行,光益著,横扫太微垣郎位星。己卯夜,彗星光芒长,大东西竟天,自十一日北行二十八度馀,犯天枪,尾扫北斗,三公太阳守。己卯,大学士彭时上修德安民七事上纳之时等言比者,彗星见于天田,西扫太微北近紫宫,其谴告警惧之,至即汉董仲舒,所谓天心仁爱之意也。皇上忧,切于心,戒谕群臣,同加修省臣等,备员近辅无以少,裨实深愧惧,谨采修德大端安民大要条陈,如左,一曰正心术,二曰谨命令,三曰亲接见,四曰慎赏罚,五曰纳谏诤,六曰励官守,七曰恤军民,凡此七事伏望皇上鉴除旧布新之象,断自宸衷力行新政以正心为修德之本,以力行为修德之助德,修于上,则群臣咸知效职而善政,皆次第举行矣,转灾为祥,莫切于此。上曰:具见所言事,皆切实。卿等宜勉力佐理以副,朕怀上以星变、避正殿撤乐。丙戌立春昏刻,彗星犯天江星,谕德谢一夔,因彗星之变,上五事,上怒斥之,一曰正宫闱以端治本,二曰亲大臣以询治道,三曰开言路以决壅蔽,四曰慎刑狱以广好生,五曰谨妄费以足财用。忠恳剀切多人所难言者。按《明昭代典则》:成化七年十一月,彗出轩辕,诏曰:朕以凉德祗绍鸿图,敬天勤民,罔敢或怠所冀臻于致治用。召嘉祥乃者,彗见天。东光芒西指,仰观元象,祗惧实深俯,自修省罔知,厥咎,岂朕涉道尚浅烛理未明,而刑政之不善与抑用,人有未当而贤否,混淆与听言,有不察而是非,乖舛与将用度,奢侈赏赐无节,妄费府库之财,与营缮频繁,徵科无艺,致伤军民之心,与有一于此,悉朕之过,方图斋沐告天,改过修德以消变异,而尔文武群臣皆居官食禄,何不痛自修省,与其有背公循私怠,废政事宜速改励修庶政以匡,朕不逮凡时政,得失生民利病,有可张弛,兴革者,尔文武大臣并科道公同会议停当以闻,务在切实可行,庶几君臣上下同心协德,尽交修之道,则人心悦而天意回矣,勉之惧之。
按《明通纪》:成化七年十一月,彗星见出天田,入太微垣。廷臣谏言:皆谓君臣悬隔,情意不通,请时召入内阁大臣,面议政机彭时亦对司礼监言,莫谓上不得见,虽诸老太监,亦不得见于是,诸内臣乃约一二日,间上御文华殿召见众先生,但初见时,情未浃洽,不宜多言,姑俟再见可说时等诺之,至期方入复约,如初既见时,言天变可畏。上曰:已知卿等,宜尽心办事。成化八年,星变。按《大政纪》:成化八年正月戊戌朔,以星变免庆成宴。夜,月犯轩辕左角星,福建左布政使刘敷述职在京,以彗星见上时务十二事,下所司知之。癸酉晓刻,月犯金星。二月甲申晓刻,金星犯辰,垒壁阵东第五星。十一月癸丑晓刻,木星犯钩钤。
成化十一年,星变。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十一年二月癸卯晓刻,月犯牛、宿火星。四月乙卯昏刻,月犯明堂中星。己未辰时,金星昼见于巳。
成化十三年,星变。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十三年,闰二月壬子夜,月犯进贤星。
成化十六年,星变。
按《大政纪》:成化十六年九月夜,西方流星如大盏,赤色,光烛地,自娄宿西北行至霹雳旁,尾迹散。
成化十八年,星变。
按《大政纪》:成化十八年九月庚戌,金星昼见于申。成化二十年,星变。
按《大政纪》:成化二十年正月己丑,星变。敕谕群臣同加修省指陈时政利病。
成化二十一年,星变。
按《明外史·余子俊传》:成化二十年命兼左副都御史,总督大同、宣府军务。其冬还朝。明年正月,星变,陈时政八事,帝多采纳。 按《朱英传》:英掌都察院事。明年正月,星变,疏陈八事:请禁边将节旦献马;镇守中官、武将不得私立庄田,侵夺官地;烧丹符咒左道之人,当置重典;四方分守监仓内官勿进贡品物;罢撤仓场、马房、上林苑增设内侍;召还建言得罪诸臣;清内府收白粮积弊;治奸民投献庄田及贵戚受献者罪。皆不便于权倖者,执政多持之不行。英造内阁力申前说,竟不能尽从也。 按《李俊传》:成化二十一年正月朔申刻,有星西流,化白气,声如雷。帝颇惧,诏求直言,俊率六科诸臣上疏曰:今之弊政最大且急者,曰近倖干纪也,大臣不职也,赏爵太滥也,工役过烦也,进献无厌也,流亡未复也。天变之来,率由于此。夫内侍之设,国初皆有定制。今或一监而丛一二十人,或一事而参五六七辈;或分布藩郡,享王者之奉;或总领边疆,专大将之权;或依凭左右,援引憸邪;或交通中外,投献奇巧。司钱谷则法外取财,贡方物则多端责赂,兵民坐困,官吏蒙殃。杀人者见原,偾事者逃罪。如梁芳、韦兴、陈喜辈,不可枚举。陛下大施刚断,无令干纪,奉使于外者悉为召还,用事于内者严加省汰;则近倖戢而天意可回矣。今之大臣,其未进也,非夤缘内臣则不得;其既进也,非依凭内臣则不安。此以财贸官,彼以官鬻财,无怪其渔猎四方,而转输权贵也。如尚书殷谦、张鹏、李本,侍郎艾福、杜铭、刘俊,皆既老且懦。尚书张蓥、张瑄,侍郎尹直,大理卿田景旸,皆清论不惬。惟陛下大加黜罚,勿为姑息,则大臣知警而天意可回矣。夫爵以待有德,赏以待有功也。今或无故而爵一庸流,或无功而赏一贵倖。祈雨雪者得美官,进金宝者射厚利。方士献炼服之书,伶人奏曼延之戏。掾史胥徒皆叨官禄,俳优僧道亦玷班资。一岁而传奉或至千人,数岁则数千人矣。数千人之禄,岁以数十万计。是皆国之命脉,民之膏脂,可以养贤士,可以活饥民,诚可惜也。方士道流如左通政李孜省、太常少卿邓常恩辈,尤为诞妄,此招天变之甚者。乞尽罢传奉之官,毋令污玷朝列,则爵赏不滥而天意可回矣。今都城佛刹迄无宁工,京营军士不复遗力。如国师继晓假术济私,糜耗特甚,中外切齿。愿陛下内惜资财,外惜人力,不急之役姑赐停罢,则工役不烦而天意可回矣。近来规利之徒,率假进奉以耗国财。或录一方书,市一玩器,购一画图,制一簪珥,所费不多,获利十倍。愿陛下洞烛此弊,留府库之财为军国之需,则进献息而天意可回矣。陕西、河南、山西赤地千里。尸骸枕藉,流亡日多,萑苻可虑。愿体天心之仁爱,悯生民之困穷,追录贵倖盐课,暂假造寺资财,移赈饥民,俾可存活,则流亡复而天意可回矣。夫天下譬之人身。人主,元首也;大臣,股肱也;谏官,耳目也;京师,腹心也;藩郡,躯干也。大臣不职则股肱痿痹,谏官缄默则耳目涂塞,京师不戢则腹心受病,藩郡灾荒则躯干削弱,元首岂能晏然而安哉。伏望陛下听言必行,事天以实。疏斥群小,亲近贤臣。咨治道之得失,究前代之兴亡。以圣贤之经代方书,以文学之臣代方士。则必有正谊足以广圣学,谠论足以究天变。而手足便利,耳目聪明,腹心安泰,躯干强健,元首于是乎大明矣。帝优诏答之。 按《彭韶传》:成化二十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明年正月,星变,上言:彗星示灾,见于岁暮,遂及正旦。岁暮者,天道之终。正旦者,岁事之始。此天心仁爱,欲陛下善始善终也。陛下嗣位之初,家礼正,防微固,俭德昭,用人慎。乃迩年以来,进奉贵妃,加于嫡后,褒宠其家,几与先帝后家埒,此正家之道未终也。监局内臣数以万计,利源兵柄尽以付之,犯法纵奸,一切容贷,此防微之道未终也。四方镇守中官,争献珍异,动称敕旨,科扰小民,此持俭之道未终也。六卿并加师保,监寺兼领崇阶,及予告而归,廪食舆夫滥加庸鄙。爵赏一轻,人谁知劝,此用人之道未终也。惟陛下慎终如始,天下幸甚。时方召为大理卿,帝得疏不悦,命仍故官。
按《大政纪》:成化二十一年正月,以星变赦天下。按《明昭代典则》:成化二十一年春正月甲申朔申刻,有火自中天西坠,化白气,复曲折上腾,声如雷。踰时,西方复有大星,赤色,自中天西行近浊,尾迹化白气曲,曲如蛇形,久之如雷震地。诏:宽恤天下。旧年,粮米及坐派物料未徵者,尽行蠲免已徵者,粮米就留本处赈济物料准作,次年之数,不许朦胧再徵。
按《畿辅通志》:成化二十一年,束鹿西二星陨为石。按《四川通志》:成化二十一年春正月朔,有火自中天西坠,化白气复曲折上腾,声如雷。逾时,西方有大星,赤色,自中天西行近浊,尾迹化白气曲,曲如蛇形,久之如雷震地。
成化二十三年,星变。
按《大政纪》:成化二十三年八月夜,金星犯亢宿。十月丙子,五更星变,下诏求,言:有大星飞流,起西北亘东南,光芒烛地,蜿蜒如龙蛇。朝宁之间,人马辟易,庶吉士邹智上疏言:内阁万安。刘吉尹直皆小人不退,王恕王竑、彭韶,皆君子不进,由宦者阴主之不报。按《四川总志》:邹智回天变,疏臣伏睹。今月初十日,五鼓有大星飞流,起西北亘东南,光芒烛地,蜿蜒如龙蛇,人马辟易,盖阳不能制阴之象也。臣窃惟陛下即位以来,慷慨奋发恭俭勤劳,摈斥宦官黜远左道,根究浮费裁抑冗员,痛惩法王佛子,大放珍禽奇兽,凡天下之人所欲而未得、所患而未去者,以次能行,几无遗憾。宜其克享天心,景星卿云昭回霄汉今变异若此何哉。反复思之,无乃阴之当消者未消,阳之当长者未长。而陛下所以事天者,犹未至。昔孔子修春秋,凡星变必书。朱子修纲目,凡星变必书。所以垂万世。帝王之明,戒也。伏读诏书内一款天下大小衙门政务,如有利所当,兴有弊所当革者,所在官员人等指实条,具以闻臣,有以见陛下知。前日,登极诏书为奸臣所误阻塞,言路物论嚣然,故复下此条以自解耳。夫不曰朕躬有过失,朝政有阙遗,而曰利所当兴,弊所当革;不曰许诸人直言无隐,而曰所在官员人等指实条具以闻。陛下之求言,已不广矣。然欲兴天下之利,当求利之所以兴,欲革天下之弊,当求弊之所以革,欲正天下之衙门,当自大衙门始。臣请愬流穷源,为陛下陈之。夫内阁者,天下之大衙门也。以内阁之利,言莫利于君子。以内阁之弊,言莫弊于小人。小人不退,欲弊之革,不可得已。君子不进,欲利之兴,不可得已。窃照少师万安恃禄怙宠,殊无厌足。少保刘吉附下罔上,漫无可否,太子少保尹直挟诈怀奸,全无廉耻。世之所谓小人也。陛下留之,则君德必不能辅朝政,必不能修纪纲,必坏风俗,必偷天下之贤,必有所观望而不敢来,天下之邪必有所盘结而不肯去,上弊社稷,下弊苍生,此弊之所当革者也。臣愿陛下讽之再辞,以全其体,给之馀禄,以饱其欲,放之田里,以休其劳,则天下之弊无不革矣。再照南京兵部尚书致仕王恕托志忠勤,可任大事,兵部尚书致仕王竑秉节刚劲,可寝大奸,北直巡抚右副都御史彭韶学识醇正,可决大疑。世之所谓君子也。陛下用之,则君德必为之开明,朝政必为之清肃,纪网以振,风俗以淳,天下之贤必拔茅而来,天下之邪必望风而去,上利社稷,下利苍生,此利所当兴者也。臣愿陛下予之安车,以优其礼,赐之手诏,以重其行,置之左右,以展其蕴,则天下之利无不兴矣。然君子之所以不进,小人之所以不退,岂无自哉。大抵宦官之权重也。汉元帝尝任萧望之、周堪矣,一制于弘恭、石显,则不得以行其志。宋孝宗尝任陈俊卿、刘珙矣,一间于陈源、甘升,则不得以尽其才。李林甫、牛仙客与高力士相为掎角,而明皇之朝政不经。贾似道、丁大全与董宋臣相为表里,而理宗之国势不振。自古君子小人进退之几,未尝不决于此曹之盛衰也。臣愿陛下鉴其所既往,谨其所未来,大张英断总揽天纲。凡所以待宦官者,一以太祖高皇帝为法,凡所以任内阁者,一以太宗文皇帝为法,则君子可进,小人可退,而天下之论出于一矣。陛下聪明冠绝,百王神武,震惊六合,岂不知刑臣之不可以弄天纲哉,然而一操一纵之间,卒无一定之守者,殆正心之功未之讲也。心者,人之神明,常为一身之主,以提万事之纲者也。但其所发不能无天理,与人欲之异耳,发于天理,则耳自然聪,目自然明,言:自然当理,发自然中节,可以对越上帝而无愧,何宦官之能惑发于人欲,则一身无主,万事无纲,仪狄之酒,或得以甘吾之,饮易牙之味,或得以饱吾之嗛兰台闾须之美,夹林强台之乐,或得以荡吾之目,彼必投閒抵隙以施,其蒙蔽撇,弄之术于不知不觉之中,虽有聪明神武之资,亦将日消月化而寖失其本初矣。欲进君子退小人兴天下之利,革天下之弊,正天下之衙门,岂易得哉陛下早朝,后深居法,宫其心之发于天理,与臣不得而知也。或天理人欲交战于胸中,与臣不得而知也。此全在陛下自简点,自省察果天理耶。则敬以养之如芝,兰之必生,果人欲耶。则敬以克之,如荆棘之,必尽则静与天俱动与人合,而宦官不敢惑矣。盖以君子对小人,言之君子为阳,小人为阴,以群臣对宦官,言之群臣为阳,宦官为阴,以天理对人,欲言之天理为阳,人欲为阴。所谓阳者,当力扶之,使之日长;所谓阴者,当痛抑之,使之日消阳,日以长阴,日以消,则所以格天者,在是所以配天者,在是所以祈天永命者,在是岂特天变之可弭而已哉。臣又闻今日中外之论,有谓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者,臣请论之君子之事天也。如事亲事亲也,如事天天者理而已矣。顺理所以事天也,事天所以事亲也,岂有违天而可谓之孝哉,古之圣帝明王莫如尧舜,史臣赞舜之德曰:重华协于帝,宜其无一事不合于尧矣。今以书考之舜,去四凶尧之所未去也,舜举十六相,尧之所未举也,舜之所以协尧者,一顺乎理而已。舜之心岂异于尧之心哉。苟徒泥圣人之言,而不会其言外之意,则前日之宦官亦不必摈斥左道,亦不必黜远浮费,亦不必根究冗员,亦不必裁抑法王佛子,亦不必痛惩珍禽奇兽,亦不必大放是诚何理也哉。臣愿陛下不惑于浮言,不拘于浅见,凡所以事先皇帝者,一以事天为法可也。臣三尺微命一介书生,非不知言发而祸应,计行而身危,顾以天变,赫然可畏,如此而中外小大之臣拱手,熟视无一人,敢为陛下言之,是人心天理可磨灭也。天经地义可澌尽也。天下以为何如后世,以为何如。臣之痛心,实在于此。昔朱云以槐里令而论安昌侯,张禹梅福以南昌尉而论大将军,王凤孝宗诏监司郡守条具民间利病以闻,而朱熹极论其故,以为宰相台省师傅宾友谏诤之,臣皆失其职,而左右近习之臣,阴执独断之柄也。臣虽不肖,蒙先皇帝采取收拾作养翰林,固非一令一尉之可比,岂敢汎汎若水中之凫,与波上下偷生以全吾躯乎,惟陛下为太祖二十年艰难辛苦之业,千万世弘大灵长之统一留意焉,则天下幸甚,万民幸甚。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二十三年八月甲申夜,金星犯亢宿。冬十月丙子,有大星飞流亘天,求直言。
孝宗弘治元年,星变。
按《大政纪》:弘治元年三月,南京钦天监奏:白昼,太白守辰,岁星守巳。
弘治二年,星变。
按《明外史·彭韶传》:弘治二年,彗星见,上言宦官太盛,不可不亟裁损。因请午朝面议大政。已,又言滥授官太多,乞严杜倖门,痛为釐正。帝是其言,然竟不能用。按《江南通志》:弘治二年,苏州有星,自西北至东南,大如车轮,光芒如昼,堕地响振三百里,鸡犬皆鸣吠。弘治三年,星变。
按《何乔新本集》:奏为致政以弭灾变事迩者,乾象示变,彗星见于天津,皆由臣等失职所致。皇上不忍加罪,特赐敕戒论俾痛,加警省修举职业。圣恩深厚,天地莫量,伏念臣以菲材,叨掌邦禁明,不足以察情伪刚,不足以折奸,匿刑罚失中,上干天象彗星之变咎,实在臣加以年老多病,两目昏眊佥署,惟艰久玷班行实切惭惧,伏望圣恩怜悯,准臣致仕归老田园,另选贤能,以理刑狱庶几,和气所致,灾变可消。臣不胜恐惧,恳祈之。至弘治三年十二月十一日具本十三日,奉圣旨卿掌刑狱当勉尽职务,以副委任不允所辞,朝廷进退大臣自有公论,以后各官不必纷扰,自陈吏部知道。
弘治八年,星变。
按《畿辅通志》:弘治八年闰八月戊午夕,景星见天门。弘治十一年星变。
按《异林》:弘治戊午,温州、泰顺县左忽有一物横飞曳空,状如箕,尾如帚,色杂粉紫,长数丈馀,无首吼若沈雷,从东北去修武县东岳祠,北忽有黑气,声如雷,隐隐坠地。村民李云往视之,得温石一枚,良久乃冷。按《广东通志》:弘治十一年秋七月,儋州流星,有声,自东南流于西北,有声如雷。
弘治十二年,星变。
按《山西通志》:弘治十二年夏五月,朔州陨石。是月二十日,朔州城北园。头空中,有声如雷,白气冲天,火光迸裂,陨一石,大如车轮,入地七尺馀,随有碎石迸出二三十里外,色青黑,气如硫黄屑,甚坚腻,又河曲有星,如火落于西南。
弘治十三年,星变。按《明昭代典则》:弘治十三年五月甲寅,彗星见。按《广西通志》:弘治十三年秋八月十一夜,融县大星陨,约长丈馀,自西南陨于西北。
弘治十六年,星变。
按《江西通志》:弘治十六年元日,昧爽广信有星流于东北。
弘治十八年,武宗即位,星变。
按《明昭代典则》:弘治十八年五月壬寅,皇太子即皇帝位。九月庚子,恒星昼见。
[book_title]第五十六卷
第五十六卷目录
星变部汇考三十
明二〈武宗正德九则 世宗嘉靖二十七则 穆宗隆庆三则 神宗万历三十二则 熹宗天启六则 悯帝崇祯九则〉
庶徵典第五十六卷
星变部汇考三十
明二
武宗正德元年,星变。
按《大政纪》:正德元年七月,彗星见参、井,扫太微垣,太白经天。八月,大角星摇动。
按《明昭代典则》:正德元年三月,陨星如雨。秋七月,彗星见参、井,扫太微垣,太白经天。十一月,钦天监五官监候杨源疏言占候得大角及心宿中星动摇,天璇、天机、天权星不明。乞安居深宫,绝远游猎,罢弓马,严号令,毋轻出入,辟除内侍宠倖游逸小人,节赏赐止工役亲元老大臣,日侍讲习诗书疏下礼部,礼部言源占候之言,深切时弊。
按《濯缨亭笔记》:正德初,彗星扫文昌。台官云:应在内阁。未几,逆瑾斥逐内阁大学士刘健谢迁。自是而后一时,在位九卿台谏,无不被其祸。
正德二年,星变。
按《明昭代典则》:正德二年秋八月,钦天监五官监候杨源疏言:自正德二年来,一向占候得火星入太微垣帝座之前,或东或西,往来不一,劝上宜思患预防。刘瑾大怒,骂源尔何官,亦学为忠臣,遂矫旨逮送锦衣卫,痛杖三十,谪戍肃州行至怀庆卒。
正德七年,星变。
按《陕西通志》:正德七年五月,汉中府西南起一红星,大如斗,有光燄,飞往东北。
正德八年,星变。
按《江西通志》:正德八年夏六月,丰城县西陨星如斗。秋七月,又陨星如盆。
正德九年,星变。
按《山东通志》:正德九年二月,兖州有星如斗,自东北径往西南,如彗,天鼓响应如雷。
按《山西通志》:正德九年四月,潞州星昼见,有星如碗,昼见于南。
按《江西通志》:正德九年秋八月,昼星见。
正德十一年,星变。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一年,应山星陨,有声如雷。按《广西通志》:正德十一年夏五月,庆远西北方星陨,有星长五六丈,蜿蜒如龙蛇,烁如掣电,须臾而灭。正德十三年,星变。
按《畿辅通志》:正德十三年,雄州星陨为石。
按《江西通志》:正德十三年夏六月,有星自东南飞西北,其光烛天有声。
正德十五年,星变。
按《大政纪》:正德十五年正月,彗星见。
正德十六年,星变。
按《陕西通志》:正德十六年四月,凉州卫忽见一星,红光如火坠于西南,随生白气,天鼓即鸣。
按《福建通志》:正德十六年八月初一,日未时,将乐县日暗,星见禽鸟投栖。
世宗嘉靖元年,星变。
按《广东通志》:嘉靖元年正月朔,金星犯牛宿。
嘉靖二年,星变。
按《永陵编年史》:嘉靖二年六月,有星孛于天市,给事中周琅言:纪元以来,灾祥迭见乃者,星孛中天光芒特异,陛下亦思自省乎。曹嘉以弹劾过直,置之不问可也。乃夺级远窜而连及疑似之,阎闳独不为求言计乎,李隆以私忿谋杀抚臣,即军中斩之可也,乃淹肘经勘,若将为之地者,独不为死者,虑乎崔文厮养剥民付之廷,议可也,乃归之镇抚司,独不为履,霜戒乎入继,大统当先公义后私恩,乃日讨尊重之典,冒拟名号安陆,不择亲贤,以主国祀人,事一失于下,天变遂应于上,可不畏哉不报。
按《福建通志》:嘉靖二年七月初五日夜,星入于月。嘉靖三年,星变。
按《大政纪》:嘉靖三年春正月丙子,五星聚营室。初元日丙寅,岁填次营室。丙子,五星咸。至辛巳,日缠室初度,月食于翼,五星皆伏,而太白独先过壁。
按《明昭代典则》:嘉靖三年春正月,五星聚营室。钦天监掌监事光禄少卿乐护,上疏曰:臣等预算今年正月,五星以次聚营室,但太阳临近,当隐伏不见,今候其象果然,夫数不爽。而象暗聚,则其暗精,流气亦必成祥。自古五星之聚,莫不有大福大祸,惟亲人君德政淑慝,何如耳占。《书》曰:五星之聚,是谓改易。王者有德受庆,子孙蕃昌,无德受殃,失其国家,百姓流亡。盖天道无亲福无常主,故五星之聚有福有祸有德,靡不受福无德,靡不受祸,聚房周祚以昌聚。箕,齐桓用霸。汉兴聚井,宋盛聚。奎,是四者,皆当更革之际,一福一祸,培栽覆倾,昭然在德,惟天宝聚于尾箕,而唐德弗称旋有禄山之乱,唐业遂衰,皇上圣德中兴,五星适聚,可不益修圣德,爱养黎元以承此大庆乎。简易寡欲修德之大俭用,省财忧民之实,伏乞陛下鉴此天数之大,克己约躬又能以实行之,使人心悦而天意孚真,所谓有德受庆矣。臣职司占候,窃惟祸福之祥,莫大于此,至于修德应天之实,非臣等之言,所能尽意,更乞延访文武群臣博求修德爱民之道,而实行之,以及内外左右莫不修省协,赞承此大庆,不使天眷别有所顾,则宗社生灵不胜幸甚。占书又曰:天下兵谋,则五星聚于营室。凡所以内修外攘以销盗贼之谋者,似亦不可不加之意也。伏乞皇上亟与大臣图之疏下礼部部,言尧舜授受曰:历数在躬,允执厥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皇上起,自潜邸入承大统。正德年间,权奸用事,冗滥靡费蠹耗,无馀天下之财,尽归权室公私赤立国,非其国皇上起而救之生理,未复重以水旱非常之灾,流移转徙饿殍相望,朝廷累议赈恤,而在官无可发之廪,在民无可贷之储,相顾错愕,计无所出,所谓四海困穷者,积渐至此遗大投艰,付托甚重,亨屯拯溺求望甚切,伏望仰稽乾象俯顺时,宜图任老成,斥远群小,崇敬畏戒逸,欲严诸一心自,足以为祈天永命之本,其他斋醮祈禳异端,小说不宜轻信以启倖门伤治体,至于足国裕民,则今日之务,莫急于此,必先俭约,必端好尚,必慎差遣,必重爵赏,必戒兴作,稍在得已,即赐停止,务求安静,休养生息,假以数年,天与之时,人尽其力,则生理庶可复,而国用亦自有馀矣。臣等待罪礼官星家之说素所未习,不敢旁引曲證以渎天听,至于惠迪吉从逆凶作善,降祥作恶,降殃天命,靡常常于有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则历圣言之若出一口。《传》曰:畏圣人之言,伏乞垂情经典尧舜为师,执一中以临照百官,赉四海以永,绥天禄应天之实,莫大于此。其欲修禳以销盗贼之谋者,候命移咨兵部,上议仍乞敕令百官同加寅畏勉修职业,凡事有关国体民生至计者,并许直言以共。成嘉靖之,治宗社幸甚,生民幸甚。按《明外史·金献民传》:献民为兵部尚书。五星聚营室,其占主兵。献民因请敕天下镇巡官预守战之备,且请用贤纳谏,罢土木,屏玩好。帝颇采纳。
按《福建通志》:陈褒五星聚于营室,奏疏臣褒,顷闻钦天监奏本年本月十六日,五星聚于营室。传示中外无不忻庆以千百年再睹之祥发自今日而国家亿万载无疆之休实昉于是矣。臣忻忭之馀,窃不自揆,谨效狂愚以备采择,窃以天垂象见吉凶,而象之见于天者,大则为日月,次则为星辰、二十八宿,随天而行,各有定度,惟金、木、水、火、土之五星出入不齐,盖散者,其常聚者,其变也,聚散之间,吉凶生焉,大抵五星之散,各以其位而见吉凶,而其聚罔有不吉,盖自刘项之际,聚于东井,而肇汉家四百年之长,及周显德之间,聚于奎而启后来宋室贤人之盛,秦襄闰位虽有聚者,未免传疑,不足信也。陛下嗣登宝位以德动天刘赵之祥,固宜再见然营室者,天子之宫,又非鹑首降娄之比,则其应当不止于汉之四百,宋之多贤矣。是必有重明以丽正,而圣人起于震宫,或者玉烛以调和,而太平兆自今日诚千古之罕俪也。然臣窃闻之天有至吉之象,而圣人无自吉之心,盖因祥瑞而修德,则其应固无不徵,或因祥瑞而自骄,则其凶又无不应,故先儒臣程颢以为圣人不贵,祥瑞良有以也。况天道幽远难知,而阴阳不测,为神又,安知其吉者,不为凶哉。臣闻五星之在天,惟木最祥,而水土次之,金火二星亦占家之所忌也。今钦天监奏惟金星独明,其四星则隐伏而不见。夫金之为气在秋,其象为兵,秋以杀物,而兵为凶器意者,谋用是作兵,由此起未可知也。况营室之次,有垒壁阵,次羽林聚焉,皆干戈之府也。在今日安得遂以为喜哉。陛下文足弭谋武足戡乱,固万无此虑,然天下之大四方之广,甲兵之变,又安能在在保无虞哉。臣又闻之,营室在娵訾之次,双鱼之方于分野,为卫国,为并州。今河南怀庆彰德等府及山西西北一派是也。顷者,水旱频,仍饥莩载道,守臣之疏日至二,麦成熟之期,又尚数月虽有赈济之命无舒,目前之急又安知其应不在,此且营室之上,有天子之离宫,以离宫之所,而得金星之明,则出入宴游之处,或有奸人厕乎。其间不可以不虑也。陛下今但当见凶而不见吉,不问其福而问其灾,果为异也。必修德而荡之果,为祥也。亦修德以应之,修德之道多端。惟当务之为急耳。昔太宗之谕臣下曰:朕在宫中,未尝敢有暇逸,虽夜必阅州郡,图籍何郡饥荒,当加优恤何郡,骚扰当置守备出与群臣议,行之此陛下之家法也。百千万年永为典刑近者,赈济之银,虽累至三十万后,又有纳例赈济之令,忧民之意甚溢,然民嗷嗷朝不谋夕,迨其银至则死者已十九矣。又安济哉。承平日久,民不知兵禁,卫之兵既皆老弱而不足以禦患,脱有变从中起,或自外发,窃不知何以备之臣,愿陛下计内帑之积以停不急之征,度地方之虞,以为守禦之备前者,抄没银两贮在内库,尚有多馀皆豪右之剥,吮于民者,今宜出以禄百官而尽蠲疲癃之处,是乃以所取者,而还之。所谓弗损益之,而百姓俱戴新泽矣。此亦救荒之一策也。各处卫所军料,每岁采办不乏,而皆以润兜鍪之家上有徵者,则云未纳虽朽甲钝戈,亦并无之。今宜专命一职,清理军局务,使缮完有不足者,即坐,其主职至于。一方有警,则调兵以应有不效者,贬其主职之秩,如是则何敢侵渔而河上逍遥哉。此亦奋武之一方也。若夫国家织造虽不可无,但当行于丰稔之岁,而不可行于凶荒之年,今不凶荒是急而织造,是急至促相臣而敕之,俾以贻害乎。地方正所谓作无益而害,有益也。昔汉文帝后宫衣不曳地,无害,治平太宗浣濯以朝,至今称盛德,即使不织造,亦岂为欠况以行于凶荒之岁,而又委于饕餮之徒,其为害又胜言哉。此尤不可不罢者也。至于刑馀之徒,古以供扫除之役,而今以司纶綍之命,彼自置其身于罪,戾亦何有上裨圣聪哉。陛下又日与亲密,所谓潜消默夺于冥冥之中,而欲显谏明诤于昭昭之际,抑末矣。愿陛下审起居择侍从,必使此辈不得以市权,则离宫之变,亦或可杜矣。况履端以来黄雾起于震宫,又与前时黄雾四塞之兆。默为符契天心人意固亦可徵陛下,诚宜恢张圣德清心寡欲,纳谏求贤,采纳而施行之,则五星之聚罔有不吉,而前此之变,亦消弭于无形矣。国家亿万年无疆之休,曷有极哉。按《春明梦馀录》:嘉靖中,五星聚营室,余按嘉靖时五星聚营室,其后改宫殿,改郊坛,改太庙,纷纷改作海内,虚耗此足应之乐监,正不以颂,而以规,可谓良臣矣。
嘉靖四年,星变。
按《浙江通志》:嘉靖四年,有星陨于杭州。
嘉靖六年星变。
按《全辽志》:嘉靖六年三月壬午,客星入月。
嘉靖七年,星变。
按《山西通志》:嘉靖七年冬十月,星陨。十二日,流光烛地,声坠而复起,入斗口至日出方灭。
嘉靖九年,星变。
按《湖广通志》:嘉靖九年八月,有星如月,流西北,声如雷。
嘉靖十年,星变。
按《陕西通志》:嘉靖十年六月乙巳,彗星见于东井。嘉靖十一年,星变。
按《明外史·张璁传》:十年二月,璁以名嫌御讳请更。乃赐名孚敬。明年三月,擢礼部尚书。八月,彗星见东井,帝心疑大臣专政,孚敬因求罢。 按《方献夫传》:十年秋诏召还献夫。明年五月至京,入阁辅政。十月慧见东井。御史冯恩诋献夫凶奸为龚,大稔所讦,妄肆巧辩,以辅臣兼冢宰,播弄威福,将不利于国家,故献夫掌吏部而彗见。帝怒,下之狱。献夫亦引疾乞休,优诏不允。 按《魏良弼传》:十一年八月,彗星见东井,芒长丈馀。良弼引占书言:彗星晨见东方,君臣争明。彗孛出井,奸臣在侧。大学士张孚敬专横窃威福,致奸星示异,亟宜罢黜。孚敬奏良弼挟私。帝已疑孚敬,两疏报闻。给事中秦鳌疏再入,孚敬竟罢去。 按《杨名传》:十一年十月,彗星见。名应诏上书,言帝喜怒失中,用舍不当。语切直,帝衔之,而答旨称其纳忠,令无隐。按《郭弘化传》:十一年冬,彗星见。弘化言:按《天文志》:井居东方,其宿为木。今者彗出于井,则土木繁兴所致也。臣闻四川、湖广、贵州、江西、浙江之采大木者,劳苦万状。应天、苏、松、常、镇五府,方有造砖之役,民间耗费不赀,窑户逃亡过半。而广东以采珠之故,激民为盗,至攻讦会城。皆足戾天和,干星变。请悉停罢,则彗灭而前星耀矣。户部尚书许瓒等请听弘化言。帝怒曰:采珠,故事也,朕未有嗣,以是故耶。责瓒等附和,黜弘化为民。 按《冯恩传》:嘉靖十一年冬,彗星见,诏求直言。恩以天道远,人道迩,乃备指大臣邪正,谓:大学士李时小心谦抑,解棼拨乱非其所长。翟銮附势持禄,惟事模棱。户部尚书许赞谨厚和易,虽乏剸断,不经之费必无。礼部尚书夏言,多蓄之学,不羁之才,驾驭任之,庶几救时宰相。兵部尚书王宪刚直不屈,通达有为。刑部尚书王时中进退昧几,委靡不振。工部尚书赵璜廉介自持,制节谨度。吏部左侍郎周用才学有馀,直谅不足。左侍郎许诰讲论便捷,学术迂邪。礼部左侍郎湛若水聚徒讲学,素行未合人心。右侍郎顾鼎臣警悟疏通,不局偏长,器足任重。兵部左侍郎钱如京安静有操守。右侍郎黄宗时虽擅文学,因人成事。刑部左侍郎闻渊存心正大,处事精详,可寄以股肱。右侍郎朱廷声笃实不浮,谦约有守。工部左侍郎黎奭滑稽浅近,才亦有为。右侍郎林廷㭿才器可取,通达不执。而极论大学士张孚敬、方献夫,右都御史汪鋐三人之奸,谓:孚敬刚恶凶险,媢嫉反侧。近都给事中魏良弼巳痛言之,不容复赘。献夫外饰谨厚,内实诈奸。前在吏部,私乡曲,报恩雠,靡所不至。昨岁伪以病去,陛下遣使徵之,礼意恳至。彼方倨傲偃蹇,入山读书,直俟传旨别用,然后忻然就道。夫以吏部尚书别用,非入阁而何。此献夫之病所以痊也。今又使兼掌吏部,必将呼引朋类,播弄威福,不坏国事不止。若鋐,则如鬼如蜮,不可方物。所雠惟忠良,所图惟报复。今日奏降某官,明日奏调某官,非其所憎恶则宰相之所憎恶也。臣不意陛下寄鋐以腹心,而鋐逞奸务私乃至此极。且都察院为纲纪之首。陛下不早易之以忠厚正直之人,万一御史衔命而出,效其锲薄以希称职,为天下生民害,可胜言哉。故臣谓孚敬,根本之彗也;鋐,腹心之彗也;献夫,门庭之彗也。三彗不去,百官不和,庶政不平,虽欲弭灾,不可得已。帝得疏大怒,逮下锦衣狱,究主使名。恩日受搒掠,濒死者数,语卒不变。
按《永陵编年史》:嘉靖十一年壬辰春正月,星陨于卫。八月,彗复出东井,命九卿投劾,都御史汪鋐劾黜谪,御史叶完等有差。
按《大政纪》:嘉靖十一年八月,彗复出东井,命九卿官自投劾。时,彗星三见,礼部奏乞修省帝下谕曰:彗星三见,妖必有由。上天垂爱朕,祗承夙夜罔敢逸宁,尔文武群工责同翼赞,可不惩艾,匡予一人,其九卿大臣宜各自投劾听,去留用彰,荡涤之义,仍各条陈所见,共致消弭。于是,御史段汝砺等疏言:四事:一曰崇浑厚,以敦治体,二曰正体统,以修职业,三曰宥狂直,以昭激劝,四曰惩奸贪,以恤军民。副都御史王应鹏亦言国是未定民生未遂,以小大臣工奉职无状,义利不审,名实不副,为之也。乞于任职之臣,选中正和平,识治体者用之,而申其经久之,法修其画一之,政帝皆纳之。
按《泽州志》:嘉靖十一年十月,星陨如雨。
嘉靖十二年,星变。
按《明外史·张璁传》:十一年八月,彗星见东井,孚敬因求罢,乃驰传归。十二年正月,帝复思之,遣鸿胪少卿陈璋赍敕召。四月还朝。六月,彗复见毕昴间,乞避位,不许。 按《郭宗皋传》:嘉靖十二年十月,星陨如雨。寻哀冲太子薨,大同兵乱。宗皋劝帝惇崇宽厚,察纳忠言,勿专以严明为治。帝大怒,下诏狱,廷杖四十释之。按《大政纪》:嘉靖十二年六月,彗星出昴、毕。十月辛巳,星陨如雨。
按《永陵编年史》:嘉靖十二年,御史郭宗皋因星变言广包涵之量隆虚,受之怀崇宽平之,政以防未然之患,上怒其疑君欺罔,逮治之。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二年五月,祁县陨石,空中有声,如雷,落一石如拳。
按《潞安府志》:嘉靖十二年冬十月十七日,夜星陨如雨,天色遂赤。是岁,云中有变。
按《江西通志》:嘉靖十二年秋七月,吉安府西北陨星如雨。
嘉靖十三年,星变。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三年秋七月五日,夜星贯月。冬十月,星陨如雨。时,有大同之变。
按《江南通志》:嘉靖十三年十月,苏州星陨如雨。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三年八月,衡州星陨如雨。嘉靖十四年,星变。
按《云南通志》:嘉靖十四年八月,有星陨于昆明,官渡声如雷。
嘉靖十八年,星变。
按《大政纪》:嘉靖十八年四月庚申,彗见。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八年冬十月,蒲县星陨如雨。是年大祲。
按《福建通志》:嘉靖十八年五月十三,夜星陨如雨。嘉靖十九年,星变。
按《大政纪》:嘉靖十九年九月壬子,荧惑入南斗,数日乃去。冬十月,水、土、金星聚于角。十二月戊午,太白经天。
嘉靖二十年,星变。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年九月,有星陨于兴宁民舍,化为石。
嘉靖二十一年,星变。
按《大政纪》:嘉靖二十一年八月丁酉,荧惑掩南斗,帝以夏言罢进翟銮少傅,谨身殿乃以严嵩入武英殿,同銮办事,于是,给事中沈良才等御史童汉,臣等劾嵩贪淫猾恶,皇上所洞见,而以为辅臣是小人,而乘君子之器也。其背公营私变乱国,是必将无所不至者,南京给事中王煜等,亦劾嵩险诈奸回贪婪久著,若处以具瞻之地,是树天下之贪标也,且其子世蕃凶顽狡猾,同恶相扶关通,苞苴动以千百计引握国柄,何所不至,南京御史陈绍等亦劾嵩比昵,匪人贪黩货赂,言官屡形论,列莫逃圣瞩,今以玑衡之重畀之,必不能回心易虑,公而忘私俱不报。
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十一年七月,荧惑入南斗。按《广东通志》:嘉靖二十一年秋七月己亥,火星犯南斗第二星。占:主东南大饥。
按《广西通志》:嘉靖二十一年八月,荧惑掩南斗杓〈按荧
惑犯斗有作七月有作八月者并载以备考
。〉
嘉靖二十二年,星变。
按《潞安府志》:嘉靖二十二年二月三十日,屯留县星陨。
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十二年七月,荧惑入南斗。嘉靖二十三年,星变。
按《大政纪》:嘉靖二十三年六月,荧惑犯南斗。
按《广东通志》:嘉靖二十三年七月,荧惑犯南斗。嘉靖二十四年,星变。
按《广东通志》:嘉靖二十四年春闰正月戊寅,金星昼见。
按《福建通志》:嘉靖二十四年十月十七日,南平夜有星,自西流大如斗,坠地声闻百里。
嘉靖二十五年,星变。
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十五年九月,星陨瑞安海上。嘉靖三十年,星变。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年三月,荧惑入鬼。四月,有大星坠于南方,光烛民屋。其年,征元江布政徐樾死之。嘉靖三十三年,星变。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三年,禄丰有星大如日,陨于文庙。
嘉靖三十四年,星变。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四年冬十月,彗星见出昴,北行渐至斗。
按《江西通志》:嘉靖三十四年,春彗光烛于北斗。嘉靖三十五年,星变。
按《广西通志》:嘉靖三十五年,彗星见于西方。秋七月十四日,夕星陨于西南,光烛户庭。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五年七月,彗星见,长数尺,月终乃灭。
嘉靖三十九年,星变。
按《江南通志》:嘉靖三十九年夏,陨石于华亭五舍镇越,数月,其石自动,一夕风雨失去。
嘉靖四十二年,星变。
按《广西通志》:嘉靖四十二年夏六月十四日丙午夜,有流星自东南过西北,光芒如昼。
嘉靖四十四年,星变。
按《四川通志》:嘉靖四十四年夏四月,有星陨于大足县之东野,入地三尺,声如雷,色黑,形如狗头,火气逼人,经宿方散。
穆宗隆庆元年,星变。
按《大政纪》:隆庆元年三月戊午夜,木星逆行,守亢宿。六月乙亥夜,月犯毕宿右股北第一星。冬十月癸未夜,金星入南斗。
隆庆二年,星变。
按《畿辅通志》:隆庆二年夏五月新城星陨二化为石按《山西通志》:隆庆二年,静乐陨石楼烦碣石村,昼星落入地,掘出黑石,重千斤,奏闻。
隆庆四年,星变。
按《明昭代典则》:隆庆四年十一月,金星昼见三日。
神宗万历元年,星变。
按《山西通志》:万历元年秋,潞安太白经天。
按《广东通志》:万历元年夏六月,彗星见。
万历二年,星变。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年,寿阳陨星县西,星陨如碾,触石尽碎,其色深黑,明星荧荧。
万历四年,星变。
按《山东通志》:万历四年,流星大如斗,亘天西行,光焰烛地如昼,随有天鼓三声。
按《广东通志》:万历四年秋,彗星见。
万历五年,星变。
按《山东通志》:万历五年冬,蒙阴彗星见,长数丈,出尾入室两月方没。
按《山西通志》:万历五年秋,彗星见于西方,其形如帚,长数丈,经月馀不灭。
按《潞安府志》:万历五年冬十月朔,彗星见指东北长数丈经两月始灭。
按《福建通志》:万历五年,将乐彗星见西方。八月二十七日,有星如白气,长数丈至十一月没。按《广西通志》:万历五年,彗星见西方,其长亘天,尾直射月宫,光芒烛天,数日不灭,冬又见。
按《云南通志》:万历五年,彗星见西南,光芒烛天,后缅寇入腾永。
万历六年,星变。
按《广东通志》:万历六年秋,彗星见于东流于西,尾长五六丈,白气亘天,至十一月终乃灭。
万历七年,星变。
按《山西通志》:万历七年,荥河陨石于西头村,形圆色黑。
按《浙江通志》:万历七年,五星聚于婺女。
按《福建通志》:万历七年七月,沙县太白昼见。
按《云南通志》:万历七年,彗星见。
万历八年,星变。
按《山西通志》:万历八年,彗星见于东南,约二丈,月馀方息。
按《广东通志》:万历八年九月,彗星见西方。
万历九年,星变。
按《广东通志》:万历九年秋九月,启明星不见,至于十二月。
按《云南通志》:万历九年八月,彗见西方,其光烛地,匝三旬乃没,后有陇山之变。
万历十年,星变。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年,临县彗星见岁馀方灭,凶荒五载。
按《福建通志》:万历十年九月,彗星见长竟天,其色苍,尾指西北,凡四十九夜乃灭。
万历十一年,星变。
按《云南通志》:万历十一年,彗星见。
万历十二年,星变。
按《福建通志》:万历十二年九月十一日戌刻,将乐有星,光芒如斗,自东南流入西北。
按《云南通志》:万历十二年,彗星见。七月,星霣于宾川有声如雷。
万历十四年,星变。
按《广东通志》:万历十四年秋八月,星入月中。
万历十五年,星变。
按《陕西通志》:万历十五年正月,有大星陨于红山市。万历十六年,星变。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六年九月,岢岚天鼓鸣,陨星鸣三日至四日,陨星其声如雷,化为石,青黑色,长三尺馀,形如枕。
万历十八年,星变。
按《云南通志》:万历十八年,彗见东南,经旬乃没。万历十九年,星变。
按《河南通志》:万历十九年七月二十七日未时,裕州有星,自乾入异,白气如练,经天移晷不散,天鼓鸣。万历二十年,星变。
按《福建通志》:万历二十年三月二十五日,有星陨于闽县东南者三。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年,彗星见。
万历二十一年,星变。
按《明外史·王锡爵传》:万历二十一年七月,彗星见,有诏修省。锡爵因请延见大臣。又言:彗渐近紫微,宜慎起居之节,宽左右之刑,寡嗜欲以防疾,散积聚以广恩。踰月,复言:彗已入紫微,非区区用人行政所能消弭,惟建储一事可以禳之。盖天王之象曰帝星,太子之象曰前星。今前星既耀而不早定,故致此灾。诚速行册立,天变自弭。帝皆报闻。
按请储沥疏:万历二十一年八月初五日,臣王锡爵谨沥血,诚密奏臣今日有至危至急之事,为外廷所难言、所讳言,而臣不忍不言者,臣连夜仰观乾象,见彗星已入紫微垣,不知钦天监官及左右之人曾有以象占奏闻否,臣以为此非小灾也,非外灾也。皇上平日以腹心信臣之谓,何以安危托臣之谓,何岂有上天谴异惊人至此,而尚敢避一身之斧钺,不为皇上万万年福寿之计乎。臣闻古帝王禳彗之法,或改张新政,或更用新人一切,以上应星象除秽布新为义,若彗入紫微垣,王者之宫,则其咎乃在君身。君身之咎必非区区用人行政之间所能消弭,此历代星占载在文献通考诸书中者,凿凿可验。皇上试自取而观之,其震惊恐,惧当不待于臣言矣。兹欲禳除非常切身之灾,则必当求莫大切身之事,有可以改观,万国厌胜不祥者,窃惟天以皇上为子,皇上以太子为子,以一家伦序而言,惟此可以相当天子之象。曰:帝星,太子之象。曰:前星以三垣方位。而言惟此最为相近,即今民间有压灾充喜之说。往往借子孙之吉祥以禳父母之凶咎,早婚幼冠不以为嫌,何况皇上万万年社稷之身目见,天变赫然如此,而顾可以灾为讳,爱身反出于庶民之下乎。臣以此为皇上中夜废寝而思洁,斋而祷断以为方,今禳彗第一义无过早行,册立之典,朝廷之上有此大典,章而后,可以辟除大秽,宫闱之中有此大喜庆,而后可以镇压大灾,若稍迟时日举行,廷臣有言之后,则臣代主受名,子代父受福,呼吸之气,岂能动天地安危之机间,不容发,惟皇上密断而早发之圣躬幸甚,社稷幸甚,设或以秋冬措处不及,乞先降一谕断在明春,举行使欢声和气先腾于天下,则天意亦未有不可回者,颇闻禁中方修醮事、祈保万安、请将臣锡爵之姓名,焚于各神之前,有如臣之此言不出,爱君忧国,至忠至赤之诚,而苟为妖言,游说附众立名,神如有灵,将臣霹雳碎尸,永无怨悔如其,不然亦望皇上照依古灾异策,免三公事例,使臣退伏失职干和之罪,亦可少为君父分灾,臣亦永无怨悔,臣今方抱病喘喘,而手书此揭密封,奏上六十老人为此,将以何求,不过望皇上身安于泰山,祚巩如磐石耳。伏惟尧舜圣明,何所不察,请因臣言细思后宫欢爱与身孰亲,世上财宝与身孰重,趁此天心仁爱之时,专为尊生永命之计,速决大疑,免贻后悔,臣不胜饮血叩心危惧急切之至,临疏涕泣不知所云,寻奉御札谕元辅自彗星示现,朕心甚忧惧惊惕,前者卿与二次辅,所奏揭帖内言,慎起居四事,悉见摅忠至虑,昨卿又上密揭意,欲以大典为禳解甚见,卿爱君忧国之心,卿之忠赤,朕岂不知。且夫册立之事,本欲早行,朕怒群小、烦聒疑惑,故屡改移况,今春有旨。候二三年,与出讲一并举行,朕意已定,今又发旨,是又无定言矣。夫二三年亦未为迟,且星变之灾,乃朕之不逮,咎在朕身,非卿失职。卿受朕心膂委托之重,方今逆倭狂逞,窃视正赖卿运筹赞理,卿可安心辅治,其册立之事,还候旨行谕,卿知之本日臣王锡爵谨复奏,顷奉,御札谕元辅自彗星示现朕心甚忧,惧敬惕前者,卿与二次辅所奏揭帖内言,慎起居四事,悉见摅忠至虑昨卿又上密揭意,欲以大典为禳解甚见,卿爱君忧国之心,卿之忠赤,朕岂不知,且夫册立之事,本欲早行,朕怒群小烦聒疑惑,故屡改移况,今春有旨。候二三年,与出讲一并举行,朕意已定,今又发旨,是又无定言矣。夫二三年,亦未为迟,且星变之灾,乃朕之不逮,咎在朕身非卿失职。卿受朕心膂委托之重,方今逆倭狂逞,窃视正赖卿运筹赞理卿可安心辅治,其册立之事还候旨行谕,卿知之。钦此臣之愚戆,蒙皇上腹心相视,答应如响,且以咎归己,以忠归臣,捧诵之馀令人仰虚怀而衔知己,不觉涕泗交下,自誓此生必不敢留一毫,不尽之怀以负千载非常之遇,谨匍匐百拜,再布愚忠,以复夫圣意之久定,皇上自知之,臣等亦共知之,乃呶呶群小无端烦聒疑惑怒之是矣。然为群小而自轻,父天母地,九庙社稷之身,不知天心仁爱,其昭然示警者,为群小乎,为皇上乎。使星占万一有验果群小当之乎,皇上当之乎、若以二三年举行之旨,难以骤,更为疑,则屡年之旨独非定言欤,弃旧旨而信今旨,欲以服人心而格天意,难矣。且皇上之怒群小,斥之、逐之,彼反得借以为名,而天之怒皇上,一不解而其危机隐忧,有不可胜讳者,臣有此犬马之诚,所以不得不呕出心肝,誓𢬵身命而必欲为皇上,禳解斡旋之计,保福寿于万年也。至于狂妄忧虽叵测,然其象原不应紫微垣防禦之事,臣自当与在外诸臣尽力计处,惟臣力之所不能及,而臣之身所不能代者,则不得不望皇上自修、自补耳。万千之爱为身无不可捐,万千之嗔为身无不可遣,有如今日,本怒群小,而将来反资群小之口,天变于上,人哗于下臣,为误国之首,虽欲如圣谕安心辅治,而不得矣。惟皇上思之,思之莫误,莫误圣谕到臣宅,臣开臣闭,无有知者。幸翻然更赐裁决,勿复以成命,难改为嫌,臣不胜至忠至恳之切,除御札尊藏外,谨再用手书具复以闻。
万历二十二年,星变。
按《福建通志》:万历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六日,星流如火。
万历二十三年,星变。
按《广东通志》:万历二十三年,东方有大星,小星群绕。按《四川总志》:万历二十三年六月望日,有星陨于昭化县之三堆,初坠入地,掘三尺许,气若蒸,得黑石如斗大。
万历二十四年,星变。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四年夏四月,沁州彗星见。是月二十日夜,赤星如斗,自西南飞流东北,次日,雨雹,其大如卵,或如杵,积三尺馀,伤人无数,北柳里尤甚。万历二十八年,星变。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八年八月,大星陨于腾越城。万历三十年,星变。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年八月二十五日夜,长星亘天头大红色,尾尖,白色。
万历三十一年,星变。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一年冬十二月,山阴陨大星,有星陨于城东。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申时,有大星如毬,自南坠有声。
万历三十三年,星变。
按《四川通志》:万历三十三年秋七月二十八日戌时,南方有星如灯笼,坠下向西而没。
万历三十五年,星变。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五年春,潞安武乡流星如斗,自东北抵西南,名曰:枉矢。秋八月,彗星见于西南。按《潞安府志》:万历三十五年二月二十一日初昏时,有流星坠西方。
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十五年夏,彗星见。十一月,彗星见西方,尾东指,其色赤。
万历三十六年,星变。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六年春二月,流星如斗。是月初十日夜,有一星大如斗,自东南而西北。
万历三十七年,星变。
按《浙江通志》:万历三十七年,星陨于海宁。
万历四十三年,星变。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三年秋八月,彗星自五更见,其形如帚。
万历四十五年,星变。
按《湖广通志》:万历四十五年十一月,太白经天。万历四十六年,星变。
按《山东通志》:万历四十六年八月,彗见东南,光芒甚长。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六年冬,白气经天,彗星见,出于东南,直冲紫微垣。
按《河南通志》:万历四十六年四月,星陨有声,形如白石。
按《江西通志》:万历四十六年夏,九江星陨有声。按《广东通志》:万历四十六年秋九月癸丑,彗星见,出辰分角、亢度,其尾冲指奎娄璧度先数,夜有白气自东亘西,如刀形,与彗星并见,锋芒如帚,两月乃灭。按《广西通志》:万历四十六年八月至十月,每夜东方见一巨星,长丈馀,空中悬,有白气,形如刀鎗、长矛,又如白布,自北而南竟天。
按《四川总志》:万历四十六年八月初九日寅时,有星陨于东南,光如火炬,斜飞缓行入浊,有尾迹,白如匹练,声响,踰数刻方止。
万历四十七年,星变。
按《四川总志》:万历四十七年,川东有长星见于东,经月。
熹宗天启元年,星变。
按《浙江通志》:天启元年夏,荧惑入南斗。
天启三年,星变。
按《广东通志》:天启三年夏六月,荧惑入南斗。是月十六日初昏,守斗中十馀日乃从西转东去。
按《云南通志》:天启三年,有流星大如斗,色如火,自省城东南,陨于西北,声如雷。
天启四年,星变。
按《江西通志》:天启四年六月,景星入太阴。七月,荧惑入斗口。八月,太白入,月蚀。十二月,太白亘东方。天启五年,星变。
按《山西通志》:天启五年夏六月,交津星昼见。
按《湖广通志》:天启五年夏六月,荧惑入南斗。
按《广东通志》:天启五年夏六月,有大星东流入于南。是月八日夜,有大星如毬,光长数丈,自东流入于南,响震一声,散作十馀道,照曜如日光,枥马鸡犬皆惊,须臾乃灭。
天启六年,星变。
按《潞安府志》:天启六年夏,日中见斗。
按《福建通志》:天启六年八月二十日,将乐有流星如虹,光芒亘天。
天启七年,星变。
按《山西通志》:天启七年春三月,五台流星初昏,有巨星自北来,踰五台横飞,有声,忽作霹雳而散。
悯帝崇祯三年,星变。
按《湖广通志》:崇祯三年六月,太白经天。
崇祯七年,星变。
按《山西通志》:崇祯七年夏,星出参,伐昏,有流星出参,伐有声,星尾红光如缕,直垂至地,良久方灭。
崇祯十年,星变。
按《福建通志》:崇祯十年十一月十九日夜,西南有物如流星下坠,大如瓜,至半空而灭,其光熠耀。
崇祯十一年,星变。
按《春明梦馀录》:崇祯十一年六月,论提督东司房吴孟明。今年,火星逆度两次,猛烈惨酷,深可惊悼。夫刑罚所以诛不仁,缉访惟欲得真事苟或误加善良饰虚为实大犯命官之戒,必干天地之和,近来人情作奸者,固多雠诈者,亦不少。今后凡有首报事件旗番止,许拘人或尔亲审,叮咛刑官虚公查质真者,据实,参处诬者,即时开释,仍将首报之人反坐示戒,不许径自拿人私行拷打,彼卑官小卒以衙门为活计,唯知嗜利,鲜有良心,是以有钱者卖放,无钱者方来呈禀,所以真者已不胜至狼狈,若诬者即使放去,亦人伤财尽矣。甚至张冠李戴增少为多,或久禁暗处,或苦打屈服,砌成可恶情状,令人一见辄怒,此时全凭尔心腹大臣以清严作标,虚公为准,固不可避怨纵奸,决不可疏,忽偏听若事,偶误纵成本,上仍应检举改正,若别衙门,偶有平反,亦虚心听之,旧例事多平反,原问衙门无罪,不必坚持初入之言,偏执己见,到底护短,遂非轻视人命,非惟有辜,任使抑且自损阴功,然亦不许因此推诿,滋旷溺职戒之、戒之特谕。崇祯十二年,星变。
按《陕西通志》:崇祯十二年夏,有星陨于凤翔,袁画师家不及地,旋转如冶金,良久渐高飞去,光照数十里。崇祯十三年,星变。
按《山西通志》:崇祯十三年夏四月,星陨有声,自西北流东北,星陨如雨。
崇祯十四年,星变。
按《河南通志》:崇祯十四年,天狗星坠宋野。占曰:天狗所落,杀人遍地。天狗下,食其血。至次年三月,流寇破宋,屠城。
崇祯十五年,星变。
按《广东通志》:崇祯十五年四月,荧惑犯岁星。五月,犯镇星。
崇祯十七年,星变。
按《畿辅通志》:崇祯十七年三月,唐县星陨,大如轮。按《陕西通志》:崇祯甲申年六月,亭午陨大星。
按《广东通志》:崇祯十七年秋,太白经天。
[book_title]第五十七卷
第五十七卷目录
星变部总论
易经〈系辞上〉
史记〈天官书〉
后汉王充论衡〈变虚篇〉
北齐颜氏家训〈星宿〉
星变部艺文一
诣阙疏 后汉郎顗
对尚书疏 前人
又疏 前人
二气合景星赋 唐裴度
前题 阙名
天晴景星见赋 夏方庆
前题 陶拱
前题 李兰
景星见赋 阙名
为汝南公以妖星见贺德音表 李商隐
为汝南公贺彗星不见复正殿表 前人
论彗星 宋赵普
论星变 包拯
太乙宫申乞撰星辰不顺保国安民内中后殿设醮青词 真德秀
直前奏劄二 前人
拟含誉瑞星见辅臣杨士奇进贺诗表 明程文〈嘉靖己未〉
星变陈言疏 赵用贤
星变求言疏 张吉
星变部艺文二〈诗〉
星堕 明沈周
道路占事 傅汝舟
岱宗谏议谪镇远 廖希颜
黄星行 赵汸
纪星飞 张星
庶徵典第五十七卷
星变部总论
《易经》《系辞上》
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
〈纂言〉见犹示也。如常,则是示人以吉;有变,则是示人以凶〈参义〉。在于天而其象著,则日月星辰者,是也。而其行有顺逆,则其应有吉凶。故圣人又取其象以明人事焉〈会通〉。日、月、五星,天象也。天不言,示人以象吉凶见矣。
《史记》《天官书》
自初生民以来,世主曷尝不历日月星辰。及至五家、三代,绍而明之,仰则观象于天,俯则法类于地。天则有日月,地则有阴阳。天有五星,地有五行。天有列宿,地有州域。三光者,阴阳之精,气本在地,而圣人统理之。幽厉以往,尚矣。所见天变,皆国殊窟穴,家占物怪,以合时应,其文图籍禨祥不法。是以孔子论六经,纪异而说不书。至天道命,不传;传其人,不待告;告非其人,虽言不著。昔之传天数者:高辛之前,重、黎;于唐、虞,羲、和;有夏,昆吾;殷商,巫咸;周室,史佚、苌弘;于宋,子韦;郑则裨灶;在齐,甘公;楚,唐昧;赵,尹皋;魏,石申。夫天运,三十岁一小变,百年中变,五百载大变;三大变一纪,三纪而大备:此其大数也。为国者必贵三五。上下各千岁,然后天人之际续备。太史公推古天变,未有可考于今者。盖略以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间,日蚀三十六,彗星三见,宋襄公时星陨如雨。天子微,诸侯力政,五伯代兴,更为主命,自是之后,众暴寡,大并小。秦、楚、吴、越,夷狄也,为彊伯。田氏篡齐,三家分晋,并为战国。争于攻取,兵革更起,城邑数屠,因以饥馑疾疫焦苦,臣主共忧患,其察禨祥候星气尤急。近世十二诸侯七国相王,言从衡者继踵,而皋、唐、甘、石因时务论其书传,故其占验凌杂米盐。二十八舍主十二州,斗秉兼之,所从来久矣。秦之强也,候在太白,占于狼、弧。吴、楚之疆,候在荧惑,占于鸟衡。燕、齐之疆,候在辰星,占于虚、危。宋、郑之疆,候在岁星,占于房、心。晋之疆,亦候在辰星,占于参罚。及秦并吞三晋、燕、代,自河山以南者中国。中国于四海内则在东南,为阳;阳则日、岁星、荧惑、填星;占于街南,毕主之。其西北则胡、貉、月氏诸衣旃裘引弓之民,为阴;阴则月、太白、辰星;占于街北,昴主之。故中国山川东北流,其维,首在陇、蜀,尾没于勃、碣。是以秦、晋好用兵,复占太白,太白主中国;而胡、貉数侵掠,独占辰星,辰星出入躁疾,常主外国:其大经也。此更为客主人。荧惑为孛,外则理兵,内则理政。故曰虽有明天子,必视荧惑所在。诸侯更彊,时菑异记,无可录者。秦始皇之时,十五年彗星四见,久者八十日,长或竟天。其后秦遂以兵灭六王,并中国,外攘四裔,死人如乱麻,因以张楚并起,三十年之间兵相骀藉,不可胜数。自蚩尤以来,未尝若斯也。项羽救钜鹿,枉矢西流,山东遂合从诸侯,西坑秦人,诛屠咸阳。汉之兴,五星聚于东井。平城之围,月晕参、毕七重。诸吕作乱,日蚀,昼晦。吴楚七国叛逆,彗星数丈,天狗过梁野;及兵起,遂伏尸流血其下。元光、元狩,蚩尤之旗再见,长则半天。其后京师师四出。越之亡,荧惑守斗;朝鲜之拔,星茀于河戒;兵征大宛,星茀招摇:此其荦荦大者。若至委曲小变,不可胜道。由是观之,未有不先形见而应随之者也。夫自汉之为天数者,星则唐都,气则王朔,占岁则魏鲜。故甘、石历五星法,唯独荧惑有反逆行;逆行所守,及他星逆行,日月薄蚀,皆以为占。余观史记,考行事,百年之中,五星无出而不反逆行,反逆行,尝盛大而变色;日月薄蚀,行南北有时:此其大度也。故紫宫、房心、权衡、咸池、虚危列宿部星,此天之五官坐位也,为经,不移徙,大小有差,阔狭有常。水、火、金、木、填星,此五星者,天之五佐,为经纬,见伏有时,所过行赢缩有度。日变修德,月变省刑,星变结和。凡天变,过度乃占。国君彊大,有德者昌;弱小,饰诈者亡。太上修德,其次修政,其次修救,其次修禳,正下无之。夫常星之变希见,而三光之占亟用。日月晕适,云风,此天之客气,其发见亦有大运。然其与政事俯仰,最近大人之符。此五者,天之感动。为天数者,必通三五。终始古今,深观时变,察其精粗,则天官备矣。
《后汉·王充·论衡》《变虚篇》
传书曰:宋景公之时,荧惑守心,公惧,召子韦而问之曰:荧惑在心,何也。子韦曰:荧惑,天罚也,心,宋分野也,祸当君。虽然,可移于宰相。公曰:宰相所使治国家也,而移死焉,不祥。子韦曰:可移于民。公曰:民死,寡人将谁为也。宁独死耳。子韦曰:可移于岁。公曰:民饥,必死。为人君而欲杀其民以自活也,其谁以我为君者乎。是寡人命固尽也,子毋复言。子韦退走,北面再拜曰:臣敢贺君。天之处高而耳卑,君有君人之言三,天必三赏君。今夕星必徙三舍,君延命二十一年。公曰:奚知之。对曰:君有三善,故有三赏,星必三徙。三徙行七星,星当一年,三七二十一,故君延命二十一岁。臣请伏于殿下以伺之,星必不徙,臣请死耳。是夕也,火星果徙三舍。如子韦之言,则延年审得二十一岁矣。星徙审则延命,延命明则景公为善,天祐之也。则夫世间人能为景公之行者,则必得景公祐矣。此言虚也。何则。皇天迁怒,使荧惑本景公身有恶而守心,则虽听子韦言,犹无益也。使其不为景公,则虽不听子韦之言,亦无损也。齐景公时有彗星,使人禳之。晏子曰:无益也,祇取诬焉。天道不闇,不贰其命,若之何禳之也。且天之有彗也,以除秽也。君无秽德,又何禳焉。若德之秽,禳之何益。《诗》曰:惟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国。君无回德,方国将至,何患于彗。《诗》曰:我无所监,夏后及商,用乱之故,民卒流亡。若德回乱,民将流亡,祝史之为,无能补也。公说,乃止。齐君欲禳彗星之凶,犹子韦欲移荧惑之祸也。宋君不听,犹晏子不肯从也。则齐君为子韦,晏子为宋君也。同变共祸,一事二人。天犹贤宋君,使荧惑徙三舍,延二十一年,独不多〈一作为〉晏子使彗消而增其寿,何天祐善偏駮不齐一也。人君有善行,善行动于心,善言出于意,同由共本,一气不异。宋景公出三善言,则其先三善言之前,必有善行也。有善行,必有善政,政善,则嘉瑞臻,福祥至,荧惑之星无为守心也。使景公有失误之行,以致恶政,恶政发,则妖异见,荧惑之守心,桑榖之生朝。高宗消桑榖之变,以政不以言;景公却荧惑之异,亦宜以行。景公有恶行,故荧惑守心。不改政脩行,坐出三善言,安能动天。天安肯应。何以效之。使景公出三恶言,能使荧惑守心乎。夫三恶言不能使荧惑守心,三善言安能使荧惑退徙三舍。以三善言获二十一年,如有百善言,得千岁之寿乎。非天祐善之意,应诚为福之实也。子韦之言:天处高而听卑,君有君人之言三,天必三赏君。夫天体也,与地无异。诸有体者,耳咸附于首。体与耳殊,未之有也。天之去人,高数万里,使耳附天,听数万里之语,弗能闻也。人坐楼台之上,察地之蝼蚁,尚不见其体,安能闻其声。何则。蝼蚁之体细,不若人形大,声音孔气不能达也。今天之崇高非直楼台,人体比于天,非若蝼蚁于人也。谓天非若蝼蚁于人也。谓天闻人言,随善恶为吉凶,误矣。人不晓天所为,天安能知人所行。使天体乎,耳高不能闻人言;使天气乎,气若云烟,安能听人辞。说灾变之家曰:人在天地之间,犹鱼在水中矣。其能以行动天地,犹鱼鼓而振水也,鱼动而水荡气变。此非实事也。假使真然,不能至天。鱼长一尺,动于水中,振旁侧之水,不过数尺,大若不过与人同,所振荡者不过百步,而一里之外澹然澄静,离之远也。今人操行变气,远近宜与鱼等;气应而变,宜与水均。以七尺之细形,形印之微气,不过与一鼎之蒸火同。从下地上变皇天,何其高也。且景公贤者也。贤者操行,上不及圣,下不过恶人。世闻圣人,莫不尧、舜,恶人,莫不桀、纣。尧、舜操行多善,无移荧惑之效;桀、纣之政多恶,有反景公脱祸之验。景公出三善言,延年二十一岁,是则尧、舜宜获千岁,桀纣宜为殇子。今则不然,各随年寿,尧、舜、桀、纣皆近百岁。是竟子韦之言妄,延年之语虚也。且子韦之言曰:荧惑,天使也;心,宋分野也。祸当君。若是者,天使荧惑加祸于景公也,如何可移于将相、若岁与国民乎。天之有荧惑也,犹王者之有方伯也。诸侯有当死之罪,使方伯围守其国,国君问罪于臣,臣明罪在君。虽然,可移于臣子与人民。设国君计其言,令其臣归罪于国,方伯闻之,肯听其言,释国君之罪,更移以付国人乎。方伯不听者,自国君之罪,非国人之辜也。方伯不听自国君之罪,荧惑安肯移祸于国人。若此,子韦之言妄也。曰:景公听乎言、庸何能动天。使诸侯不听其臣言,引过自予。方伯闻其言,释其罪,委之去乎。方伯不释诸侯之罪,荧惑安肯徙去三舍。夫听与不听,皆无福善,星徙之实,未可信用。天人同道,好恶不殊。人道不然,则知天无验矣。宋、卫、陈、郑之俱灾也,气变见天。梓慎知之,请于子产有以除之,子产不听。天道当然,人事不能却也。使子产听梓慎,四国能无灾乎。尧遭洪水时,臣必有梓慎、子韦之知矣。然而不却除者,尧与子产同心也。案子韦之言曰:荧惑,天使也;心,宋分野也。祸当君。审如此言,祸不可除,星不可却也。若夫寒温失和,风雨不时,政事之家,谓之失误所致,可以善政贤行变而复也。若荧惑守心,若必死,犹亡祸安可除。修政改行,安能却之。善政贤行,尚不能却,出虚华之三言,谓星却而祸除,增寿延年,享长久之福,误矣。观子韦之言景公,言荧惑之祸,非寒暑风雨之类,身死命终之祥也。国且亡,身且死,妖气见于天,容色见于面。面有容色,虽善操行不能灭,死徵已见也。在体之色,不可以言行灭;在天之妖,安可以治除乎。人病且死,色见于面,人或谓之曰:此必死之徵也。虽然,可移于五邻,若移于奴役。当死之人,正言不可,容色肯为善言之故灭,而当死之命,肯为之长乎。气不可灭,命不可长。然则荧惑安可却。景公之年安可增乎。由此言之,荧惑守心,未知所为,故景公不死也。且言星徙三舍者,何谓也。星三徙于一舍乎。一徙历于三舍也。案子韦之言曰:君有君人之言三,天必三赏君,今夕星必徙三舍。若此,星竟徙三舍也。夫景公一坐有三善言,星徙三舍,如有十善言,星徙十舍乎。荧惑守心,为善言却,如景公复出三恶言,荧惑食心乎。为善言却,为恶言进,无善无恶,荧惑安居不行动乎。或时荧惑守心为旱灾,不为君薨。子韦不知,以为死祸。信俗至诚之感,荧惑之处星,必偶自当去,景公自不死,世则谓子韦之言审,景公之诚感天矣。亦或时子韦知星行度适自去,自以著己之知,明君臣推让之所致;见星之数七,因言星七舍,复得二十一年,因以星舍计年之数。是与齐太卜无以异也。齐景公问太卜曰:子之道何能。对曰:能动地。晏子往见公,公曰:寡人问太卜曰:子道何能。对曰:能动地。地固可动乎。晏子嘿然不对,出见太卜曰:昔吾见钩星在房、心之间,地其动乎。太卜曰:然。晏子出,太卜走见公:臣非能动地,地固将自动。夫子韦言星徙,犹太卜言地动也。地固且自动,太卜言己能动之。星固将自徙,子韦言君能徙之。使晏子不言钩星在房、心,则太卜之奸对不觉。宋无晏子之知臣,故子韦之一言,遂为其是。案《子韦书录序秦》亦言:子韦曰:君出三善言,荧惑宜有动。于是候之,果徙舍。不言三。或时星当自去,子韦以为验,实动离舍,世增言三。既空增三舍之数,又虚生二十一年之寿也。
《北齐·颜氏家训》《星宿》
天地初开,便有星宿;九州未划,列国未分,剪疆区野,若为躔次。封建已来,谁所制割。国有增减,星无进退,灾祥祸福,就中不差;乾象之大,列星之夥,何为分野,止系中国。昴为旄头,匈奴之次;西胡、东越,彫题、交趾,独弃之乎。以此而求,迄无了者,岂得以人事寻常,抑必宇宙外也。
星变部艺文一
《诣阙疏》〈节〉 后汉郎顗
顺帝时,灾异屡见,阳嘉二年正月,公车徵,顗乃诣阙拜章。
比荧惑失度,盈缩往来,涉历舆鬼,环绕轩辕。火精南方,夏之政也。政有失礼,不从夏令,则荧惑失行。正月三日至乎九日,三公卦也。三公上应台阶,下同元首。政失其道,则寒阴反节。节彼南山,咏自周诗;股肱良哉,著于虞典。而今之在位,竞托高虚,纳累钟之奉,忘天下之忧,栖迟偃仰,寝疾自逸,被策文,得赐钱,即复起矣。何疾之易而愈之速。以此消伏灾眚,兴致升平,其可得乎。今选举牧守,委任三府。长吏不良,既咎州郡,州郡有失,岂得不归责举者。而陛下崇之弥优,自下慢事愈甚,所谓大网疏,小网数。三公非臣之仇,臣非狂夫之作,所谓发愤忘食,恳恳不已者,诚念朝廷欲致兴平,非不能面誉也。臣生长草野,不晓禁忌,披露肝胆,书不择言。伏锧鼎镬,死不敢恨。谨诣阙奉章,伏待重诛。
《对尚书疏》前人
臣窃见皇子未立,储宫无主,仰观天文,太子不明。荧惑以去年春分后十六日在娄五度,推步三统,荧惑今当在翼九度,今反在柳三度,则不及五十馀度。去年八月二十四日戊辰,荧惑历舆鬼东入轩辕,出后星北,东去四度,北旋复还。轩辕者,后宫也。荧惑者,至阳之精也,天之使也,而出入轩辕,绕还往来。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其意昭然可见矣。礼,天子一娶九女,嫡媵毕具。今宫人侍御,动以千计,或生而幽隔,人道不通,郁积之气,上感皇天,故遣荧惑入轩辕,理人伦,称垂象见异,以悟主上。昔武王下车,出倾宫之女,表商容之闾,以理人伦,以表贤德,故天授以圣子,成王是也。今陛下多积宫人,以违天意,故皇裔多夭,嗣体莫寄。诗云:敬天之怒,不敢戏豫。方今之福,莫若广嗣,广嗣之术,可不深思。宜简出宫女,恣其姻嫁,则自天降福,子孙千亿。惟陛下丁宁再三,留神于此。左右贵倖,亦宜惟臣之言,以悟陛下。盖善言古者合于今,善言天者合于人。愿访问百僚,有违臣言者,臣当受苟言之罪。
臣窃见去年闰十月十七日己丑夜,有白气从西方天苑趋左足,入玉井,数日乃灭。春秋曰:有星孛于大辰。大辰者何。大火也。大火为大辰,罚又为大辰,北极亦为大辰。所以孛一宿而连三宿,言北辰王者之宫也。凡宫中无节,政教乱逆,威武衰微,则此三星以应之也。罚者白虎,其宿主兵,其国赵、魏,变见西方,亦应三辅。凡金气为变,发在秋节。臣恐立秋以后,赵、魏、关西将有羌寇畔戾之患。宜豫宣告诸郡,使敬授人时,轻徭役,薄赋敛,勿妄缮起,坚仓狱,备守卫,选贤能,以镇抚之。金精之变,责归上司。宜以五月丙午,遣太尉服干戚,建井旟,书玉版之策,引白气之异,于西郊责躬求愆,谢咎皇天,消灭妖气。盖以火胜金,转祸为福也。
又疏 前人
去冬十月二十日癸亥,太白与岁星合于房、心。太白在北,岁星在南,相离数寸,光芒交接。房、心者,天帝明堂布政之宫。孝经钩命决曰:岁星守心年谷丰。尚书洪范记曰:月行中道,移节应期,德厚受福,重华留之。重华者,谓岁星在心也。今太白从之,交合明堂,金木相贼,而反同合,此以阴陵阳,臣下专权之异也。房、心东方,其国主宋。石氏经曰:岁星出左有年,出右无年。今金木俱东,岁星在南,是为出右,恐年谷不成,宋人饥也。陛下宜审详明堂布政之务,然后妖异可消,五纬顺序矣。
《二气合景星赋》〈以其状无常,出有道之国为韵〉唐·裴度
星丽天中,君居人上。观星文之高朗,见君德之洪畅。矧乎景以为君气之可望。徒亘其二方之色,靡知其千变之状。故隐不可思,见无与期,必潜拱而元感。乃粲然而著之。谅精诚之尽达,若影响而相追。且夫浩浩阴骘,昭昭元吉,匪乘运而生,将俟时而出。方今统三才而不爽,叶一德而无失。所以列其数而惟三,等其色而如一。既参差而相比,亦错落而为质。非烟非雾,相幕历以氤氲。散彩耀芒,远精明而成实懿。其烛彼天衢,同日月之列于三无。瑞我元首,旌号令之敷于九有。不然,何以浑青赤之悠扬,掩牛斗之荧煌。或助月于晦朔,或偶圣而昭彰。昔在周公之摄赞幼主,周武之肆伐大商。皆立功而本政,亦效祉而垂光。未若明庭而治国,无事而降康。斯时也,岂虚其应。斯瑞也,则惟其常。是以莹霏微之中,形璀璨之色,仰嘉气之来辉焕,喻他方之归道德。陋虞舜之仅加于房,小唐尧之才出于翼。瞻之踊跃,如北面之事一人。照之清明,若南向之观万国。岂同乎嘒彼躔次,行诸岁时。昏在昴中,示春物之将蠢尔。申为斗建,兆秋风之欲凄。其虽穷运数于晷刻,未甄邦国之清夷。窅绵邈兮元造,在休徵兮载考。何煜煜于重霄,信恢弘于治道。手抃目骇兮,载赓歌于大宝。
《二气合景星赋》阙名
国家握乾符定天保礼乐修而叶德星辰行,而轨道是以南方之气,共列色于少阳北斗之灵,乃垂衣于元造。是时,玉烛调律摄提司方巽为发生我,则青而呈瑞离为正位,我则赤而启祥其数也。合三才而列耀其色也。表一德而中黄虽感而匪远,亦见不于常所以合天地之贞观。明教化之昭彰应朱鸟之精,生而垂翼躔踆乌之道,出则加房观其氤氲映空,光明在上乍元气之肇,分若连珠之远状,是以睹天道因德而祐符我皇乘土而王,乃知惟天为大,惟圣则之圣观象,以立极天应圣而无私,故星合度于三统气不奸于四时者也。若乃镇之所加岁之所守则合气而出有精沦五老台坼六符则乘气而入,无岂惟系隐见于虚实,定躔舍之徐疾,瞻宝玉而非独冲斗,俾滂沱而徒云,离毕所以掩万代,而莫类超百祥而独出不然者,何以表至化之文明,见元象之阴骘。于是,天子占太史命有司谅修德而无怠在降福而不迟是必隐于凶孽是必耀于孝思。呜呼,后代不敬曷其太史退乃书曰:于时君臣同德蛮夷率职道合上帝信孚下国。于是,二气正而叶和三星黄而合,色承清问而载言俾洪裔而作则。
《天晴景星见赋》〈以有道之邦德星昭见为韵〉夏方庆
焕彼景星丽于苍昊,其隐也。阴魄晦而氛雾作,其见也。夜景明而欃枪埽敷大信,以何言抑殊祥而。是考祥,所以叶天经符帝道既表,应而无欺,亦照临而不私,祚圣而德斯至矣。悬象而人皆仰之,向晦且殊于中见,在天宁比乎。明夷垂至精而契,至理弘荡荡而播巍巍,不然,出房孰称乎。舜德居翼何贵乎。尧时今我皇齐七政以作,则奉三无以御极上天降祥,景星昭德固云其道不远,孰谓其神不测,晦明始见,助皇化之,惟明动息靡常类乾健,而不息应阳精,乃三其数彰土德,乃黄其色既不孤而有邻信,元吉而柔克时也云敛遥素天澄远青纤尘不起,微露斯零掩映孤月乘陵众星回烛北辰似将朝乎帝座傍窥南极疑欲觐乎。天庭激高风以熠熠耿斜汉之荧荧青赤以辨其方,合散以通其变,连二气而初吐,混三光而乍见否泰之运式,孚天地之心可见景星之瑞也。曷与为双俾具瞻于万邦景星之德也。配乎悠久灿荧煌于九有于以赞高明于以示,休咎察无声之载非我,何知彰有道之邦非我,何守不私其用,胡继明于月晦之时,克保其谦故腾辉于日入之后。是时,天鉴匪遥德声孔昭焕赫绵古光,扬圣朝岂徒并连珠,而迈同色流碧落而耀青霄。
《天晴景星见赋》陶拱
我皇以化洽四裔德应昌,期能使嘉祥昭于国典景星耀于天维,岂徒呈光芒而出矣。遇精彩而见之于时元穹正清白日初匿烂景星之效,质绚佳气以竞色起青方者,萦瑞彩以葱茏发赤位者,统祥光而翕赩比怀珠而其状匪异,等抱珥而其仪不忒懿,吐黄以争光矧聚三而表德,莫不荧煌于碧汉焜耀于青霄,照下土而乍朗掩繁星,而自昭或半亏其形类蟾魄而当晦朔或中虚其状疑金环之在泬寥,故德为帝王之美,作祥符之首,信历代之罕见,既今辰而方有稽往牒之隐见,验前经之休咎,则天下和平域中殷阜佐朗月,而其色惟盛临安,邦而其美不朽所以呈祥帝室效祉天庭表我皇之道,泰彰我君之德馨,岂比夫汉代称奇,空闻乎再中之日,尧年纪异徒传乎。入昴之星而已乎。则知天赞巨唐神依至道必著明于元象实垂曜于苍昊,叶妙理于上德,表鸿休于天造,不然者何为效灵,莫匹具美无双骇远目于,千里播英声于万邦,是以绥厥黎庶垂诸史传,德非星而不著星,非德而莫见盖应运于英精,亦叶时之灵变虽云瑞之众,祥之多,未可比兹星之独擅。
《天晴景星见赋》李兰
君德惟馨天文效灵于是廓,氛雾埽青冥发彼嘉气浮兹景星南有光,而霞赤东有色,而烟青合彼气之郁郁浑,此色之冥冥昭然,在天明乎。有德仰其状而可嘉究其灵而莫测,君有至道不间元以韬光时无纤埃,必在天而发色或出或处念兹,在兹占莫知其常度出必应乎。盛时所以当今夕而彰矣。向青霄而仰之乘乎。方色遵彼天逵泰阶正其位五星守其维然后见兹星之昭,烛经彼天以逶迤晴空寥寥列星炫炫纷乎。二气始若烟而非烟,炯彼群星初乍隐而乍见,并我质之,惟黄总彼气而成绚霏微类干吕之云辉赫如绕枢之电星,气合会光华动摇二气之色,交至三星之状,孔昭曭朗,惟明疑沐其云露光芒振曜若击夫天飙明丽太极遐映青昊呈贶遥对乎三台效祥,何惭于五老克表王德信由元造在翼常瑞于尧年居房永叶乎。舜道载美往牒今祥我邦观兹瑞之尤异,知景福之攸降当其次天关历牛斗既应道而昭格岂越度于前后,出无常处向乐土以是临仰之弥高登灵台而可偶,是知景星之为德也。必得瑞一时光九,有乃传芳而永久。
《景星见赋》〈以垂象含辉有道则见为韵〉阙名
皇天有知明命不疑既,何言而守默,亦悬象而高垂彼星之见者,下符睿哲上丽圆规将旌德之治乱,必审时而推移,故行藏克叶乎。道盈缩不失其宜于是稽,其义观其象色焕炳光炯晃挂,青汉粲粲其辉连白榆历历其状,天以祚圣垂元精而临下圣以应天凭至诚,而感上睹其貌美天文之昭昭,原其本知王道之荡荡,盖以瑞本斯表祥光,是含五纬知让七纪怀惭与时俱明兮。皇化齐美将圣共出兮,元德相参岂同夫入蜀而使臣应,其二在户而诗人咏,其三徒观其象高而远质明而微,如曙灯之欲灭若秋萤之不飞夜,则出焉丽乾元以发彩昼,而隐也。让太阳而藏辉,不然则安知国家无为,无事垂拱垂衣乎。我唐至德可久立功不朽,泽及四海化被九有紧,彼景星契我元首俾千品,万类仰而知其太平四裔八蛮瞻而慕乎圣后若,然则其验可徵其事可考伊星之叶圣,如风之偃草其灵也。在乎,或出或处其应也。彰乎有道无道彼汉祖之聚五星,唐尧之感五老,未若帝命是锡生灵载造天禄无疆鸿业永保者也。原夫莫大匪天莫明匪德天也。惟德是辅德也。惟天是则是以垂一星而呈万国,其明孔彰其仪不忒,至若云开天碧昭然,可觌炳如金,粟粲若银砾煌煌,其明烂烂其色,九霄静而载扬光芒千里,望而不违咫尺,客有观天文察时变,惟景星之所在信,有道而则见美盛德之形容怀斯文而愿荐。
《为汝南公以妖星见贺德音表》李商隐
臣某言臣伏奉某月日德音,以妖星谪见,思答天戒者臣当时,集军州官吏丁,宁宣示讫仁深覆载恩极照临究祖宗之令,图极皇王之盛事,圆首方足,罔不欣庆臣某中贺臣闻覆载,莫大于天地,而升降之气,或不接照临莫大于日月,而薄蚀之度或有差,岂唯休咎之徵,自是阴阳之事旋观彗孛载考策书,虽欲为灾曷尝胜德,伏惟皇帝陛下荆枝载茂棣,萼重辉既居正以体元,亦观文而察变仰窥星彩,稍越天常,于是深轸皇情重回宸眷省躬之惧,洞感于幽明及物之恩,毕沾于华夏戒田游则成汤祝网之意,释冤滞,乃大禹泣辜之,慈罢去修营惜汉氏十家之产,劝课耕耘复周邦九岁之储,德已厚矣仁已极矣。然犹避寝自责撤膳贻忧,以此延休,何休不至以兹备患,何患能为足,以高步三王平窥百古鞭挞守,成之主秕糠中代之君抑臣又闻之昔贞观之理也。太宗文皇帝吞蝗而灾沴息太岳之封也。元宗明皇帝露坐而风雨销炯戒,犹存神灵未远陛下永怀贻厥有切钦承为,其所不为至其所不至伫见地泉流醴天酒凝甘人知朱草之祥。家识白麟之瑞又岂芒角足惧,晷度可忧者哉。臣素乏器能谬。当任使东雍西岳虽首化于百城日远,天高但心存于双阙听,金石而惭殊舞兽无羽翼而恨异冥鸿,宜当虔奉诏条颁宣德泽成陛下无偏之道毕微臣尽瘁之勤所冀,不寘简书免拘司败,如其礼乐非臣所能无任感恩恋阙恳悃屏营之至。
《为汝南公贺彗星不见复正殿表》前人
臣某言得本州进奏院状报,今月某日夜彗星不见,宰臣某等奉表称贺请御正殿复常膳者,天道甚密,圣心不遐感极而灾,亦为祥诚至而妖宁胜德,臣某中贺臣闻殷汤以六事责躬,止七年之旱,宋景以一言修德退三舍之星,历代以来咎徵常有苟,君能克己,则祸不移人,伏惟皇帝陛下寅泰丕图恭临大宝尊符列圣酌宪前王,昨者天象之开星文称异,载深归咎爰用覃恩仓箱毕,复于九年罗网并开,其三面去营缮绝荡心之巧申冤结,除灭耳之,俘而又正殿不居大庖尽减精诚昭达恳恻敷闻芒,焰遽销晷度如旧况蕞尔戎羯正犯疆埸载思星见之徵,恐是灭亡之兆,伏惟稍宽圣虑以拥皇休遵九庙之降,祥副兆人之钦,属臣又闻皇王之事业也。虽至理之时不遗于忧,畏虽至和之气,不忘于将迎,是故神农焦劳轩帝憔悴尧既癯瘠舜亦胼胝,此四主侧身于昔时。陛下用心于兹日千载符契万方怀柔臣尝忝内朝今居,近甸,拱辰不及空瞻北极之尊,就日无因忽觉长安之远唯,知抃蹈莫可奋,飞况时及初正礼当元会华夷毕至玉帛,皆陈小国行人外藩下士,皆得入趋凤阁仰望兽樽臣独限关河坐萦符竹恋既深而词恳庆巳极而涕零,无任感恩贺圣郁恋屏营之至。
《论彗星》宋·赵普
臣伏睹御批劄子云所为,妖星谪见引證古今莫知所措,自旦及暮莫敢遑宁臣等伏捧,真踪同承圣旨兢惶战,惧各不胜任,其间老臣最负深,过三十年之重位,但愧叨尘一千载之,明君将何辅弼忝列三台之首,惭无一日之长,自知政术疏遗宁免妖星,谪见被苦者,无由披诉偷安者,不敢指陈虽众议以明知奈皇情而莫恻隐蔽之咎,惟臣最多甘俟,严诛仰期待罪今,则人心颇郁上象自差起狂夫思乱之谋,生丑虏犯边之计,天时人事不比寻常,唯有今年倍须保护,伏审陛下初知妖异亲谕德音便欲遍与恩泽优加赏赐,既发一言之善须增百福之祥,令由惠物之心必有变灾之,望才经旬朔似有改移,窃闻司天台内妄陈邪佞之言,深惑圣明之听,惟云妖异合灭,契丹臣窃虑俱,是谄谀未明真伪乞加询问,须见实情乞问司天台内所有前件奏未委按何经典逐件进呈,伏望陛下亲赐看详便知可否。臣闻五星二十八宿与五岳四渎,皆在中国不在四夷而又尚书云万方有罪罪在朕躬,岂可契丹封疆下属万方之数。臣今老迈,岂会阴阳惟将正理参祥,以前书證验三坟五典必可依凭,今录到故事五件谨分析如后一。按汉书天文志及诸书云岁星晨见东方,行疾则不见不见,则变为妖星。石氏云:欃枪为天棓。又曰:彗星所为扫也。其本类星其末类彗也。小者数寸长或竟天彗状如箕亦为孛孛然如粉絮,形状虽异其殃一也皆是逆乱凶悖非常恶气之所生也。见则为兵为患除旧布新之状,不有大乱必有大兵天下合谋,暗闭不明,破军流血,死人如麻,哭声遍天下干戈,并出四裔来侵馀灾,不尽,下为水旱饥疾凶恶之事,不可具载。又云凡关天象变异,下方必有灾殃,如人脏腑有疾,亦先形于面色,象不虚发,惟圣德可以消除一。按左传云:齐有彗星齐侯使禳之。晏子曰:无益也。祇取诬焉。天道不谄不二其命若之,何且天之有彗,以除秽也。君无秽也。又何禳焉若德之秽禳之,无益也。诗云:惟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国,君无违德方国将至何患于彗。诗曰:我无所监夏后及商用乱之政,民卒流亡。若德回政乱民将流亡,祝史之为无能补也。公说乃止其后齐国果有田氏篡夺之祸。一按晋书天文志魏文帝黄初六年五月壬戌,荧惑入太白一。按蜀记魏明帝问黄权曰:天下三分鼎立何地为政。对曰:当验天文即可知也。往昔荧惑守心而文帝崩矣。吴蜀无事此其验也。一按梁书武帝大通元年荧惑犯南斗梁武帝跣足下殿走以厌之。是年,后魏孝明帝崩。武帝叹曰:索虏亦应天道一。按唐书云:高宗总章元年四月,有彗星见于五车上,避正殿减常膳,令内外五品以上,各上封事极言得失,许敬宗上言星虽孛,有光芒小此,非国眚不足,上劳圣虑请御正殿复常膳。高宗不从敬宗。又曰:星孛而东北王师问罪,此高丽将灭之。徵上曰:我为万国之主,岂得推过小蕃哉。二十日而星灭右具如前,今检寻故事闻达宸聪冀,将师古之文聊證顺情之说,伏况陛下勤求理道独出前王,虽然彗星呈妖,自有皇天辅德臣,所愿者除旧布新之事,专乞陛下亲行变灾为福之祥,乃谓阶下已有如此则商高宗之桑谷,遂至中兴周武王之资财须行大赉,伏望陛下恭承天戒大慰物情明施旷荡之恩更保延长之祚,盖缘凡关世事否泰相逐倚,伏盈虚岂能常定圣朝开国三十年,国富兵强近古无比,诸方僭伪并受驱除,无一国不亡无一人敢敌,可谓鞭挞宇宙震慑华夏,若非圣德神功,终恐兆民未泰战争劳役宁,有了期,虽哲后修仁本意固无亏,阙而群生造业随缘有近于感招傥时,运以相逢于圣贤而不免尧水汤旱。乃是,明徵臣又窃闻陛下自睹,星文深劳帝念转积动天之德,思覃及物之恩,则知多难兴王传闻于往昔,殷忧启圣实见于当今,可谓何福不生何灾不灭,臣今诚恳思达冕旒,仍须面具数呈不敢形于翰墨,伏恨言词蹇涩气力衰羸步履,犹难未任拜跪自从发动多有风涎,如或一息不来,便忧一词难措,以兹情抱实有感伤,乞于閒暇之时略赐宣唤悉将微细,皆具奏闻兼缘臣久负,过𠍴因此合专陈首伏以臣谬,将鄙拙虚受恩荣既不能致,主安民又不能除奸殄寇叨据秉钧之任,忽招如彗之妖方抱耻于朝廷,实难安于禄位伏,况前代每逢灾,变必先册免三公今遇盛时,乞行严宪明加黜责用激忠良,臣无任负愧怀悚战惧兢惶待罪之至。
《论星变》包拯
臣切见岁星逆犯房宿近钩钤之位,于今月馀未顺。按天官云房四宿为明堂天子布政之宫。亦曰:四辅股肱,将相位也。北二小星曰:钩钤房之钤,键天之管籥,主闭键天心房。心于辰在卯,主豫州宋之分野。夫五星者五帝司命应王者号令为之节,度岁主岁事为其统首好生,恶杀安静中度吉变色乱行,则不为福或有凌犯淹,留不去,咎在仁德未修诛罚,未当若犯房宿,亦责在将相之,不称职者,伏况国家盛德在火,岁火二曜俱为福星房。心,又是宋之分野。今岁德失度逆守于房复近钩键之次,徘徊未退本意亦谓人君指意,欲有所为而未得其节也。乃上天之意所以笃佑圣宋丁宁陛下,如是之,至夫变异之来,各象过失,以谴告人主犹严父之明戒,可不寅畏恐惧乎。古之明王必正五事建大中,以承天心能应,以德则咎息不能应,以善则灾至要在所以应之应之之速非诚,不立非信,不行伏望陛下奋精刚之德,挺独断之明内推至诚深思天戒,以天下至大祖业至重,不可谓承平无事而可以佚豫为治,外则边防之大内则机务之烦,况今政失于宽而敝在姑息官弛于苟简近下诏命澄汰流品而才者未之进,不才者未之退盖有司务在因循惮于甄选尔且方内治乱在陛下所任经曰:亦惟先正克左右未有左右,正而百官枉者也。中外臣僚其有老懦贪残苟刻奸佞,不当居职者,宜以时废退益选温良惇厚之士,寘之于位,令海内昭然知本朝之所贵,岂不休哉。然后掖庭之中简去幽旷宦,竖之内裁抑重任发号施令在乎。必行赏德罚罪在乎。不滥振举纲目杜绝萌渐,如此则灾异消于上祸难息,于下五纬循轨四时和顺召天地之协气致邦家于永宁愿陛下力行而已。臣本以孤危不知忌讳,惟陛下不以位疏言,贱留神省察则天下蒙幸。
《太乙宫申乞撰星辰不顺保国安民内中后殿设醮青词》真德秀
伏以皇风丕洽五星连珠纬之光,帝治郅隆七政顺璿玑之度,苟践履有毫釐之愧,斯灾祥甚影响之随臣猥以眇躬早膺休命,虽陟降不忘于对越而精神,或昧于感通比览日官之言屡陈乾象之异,火行垒壁岁犯明堂顾谴告之相,仍皆菲凉之所,召夙宵自警震惧靡遑,是用涓日陈仪洗心归,命冀鉴临之赫赫,消祸变于冥冥,宋有善言星期必退,齐无秽德彗或可禳庶凭悔艾之,诚亟底和平之福。
《直前奏劄二》前人
贴黄臣切见九月丁巳,流星昼陨。占者以为覆军流血之象。分虽在晋野,实在益。故臣妄谓蜀之边备,尤宜致谨,而储蓄人材。尤边政之大者,伏乞睿照。臣恭闻淳熙间,有大府丞勾昌泰者,献言蜀中制置。使一员任六十州安危,或疾病,迁改。自朝廷除授动,经年岁始至,一去一来之时,至为利害之机,愿于从臣中常储一、二人于蜀,令作安抚。一旦制置有阙,便可就除实思患,预图之策。孝宗皇帝谕辅臣曰:此正在卿等留意。今后欲除蜀帅,须是选择可备制置使用者。庶几临时不至,阙事大哉,圣谟诚可为万世法,惟陛下财察。
《拟含誉瑞星见辅臣杨士奇进贺诗表》〈宣德四年〉明程文〈嘉靖己未〉
伏以璇霄朗象上祯昭有道之符,黼坐凝禧吉兆启无疆之历,万国之欢,声雷动九重之德,谕天敷仰懋敬,以缉熙善灵承乎。帝祉敢摛辞而扬厉庸润色,于皇猷臣等诚欢诚忭,稽首顿首上言,窃惟大君与天地同流随感,辄应圣人以日星为纪。未占有孚,是以德隆则晷星神理夙诠于往牒志,壹则动气曜灵,每镜于先几云晃摄提宝鼎契轩辕之策,景明翼轸玉绳流河渚之图,若连贝若连珠总彰政举或聚房或聚井竟验邦兴盖圆毂秉阳临鉴之明罔,漏而浑仪测纬类从之应,靡慆焰焰耀青竹之编历历显白榆之种眷兹含誉标厥瑞轮,白如玉,而黄如金品高格泽大比虚而芒,比彗义扫欃枪间辉宋代以称奇直俟明时而表治兹,盖伏遇皇帝陛下斗枢毓粹日角昂姿明晋德,以自昭惟贞百度察贲文而观化时抚五辰帝道大光天工丕亮,能诚则形形则著九功叙,以兴歌不息则久久则,徵七政齐而顺轨兹者岁次阉茂辰会元枵瑞辉忽傍乎。九游望舒迥映殊彩更张乎。八毂津界开蒙融颢颢之元晶丽苍苍之正色拱乎。乾纽陆离呈十夕之祥助彼泰阶璀璨增六符之焰缘圣化叶由庚之咏,肆天文快宣夜之稽,喙息跂行普乐春台寿域雕题卉服,各安桂海冰天匪今斯今已治益治保章腾奏岳呼允惬乎,舆情冯相告祺时敕弥崇乎。睿志钦昊穹之简眷戴宗祏之明灵阊阖颁纶归茂功而不有典,谟引训勉笃棐以加勤,此其圣不自圣之心,所以优入圣域而新,又日新之德允,宜辐凑新禧者也。臣士奇景贤惭聚颍之荀,遇主愧起岩之傅,叨联四辅曳履舄于微垣忝,窃三台列殿班于华盖有烂之祥,躔刱见兴视夜而雀跃奚胜无前之懿,烁欣逢世如春而鸿声,合播爰模三颂美德盛之形,容敬缀四言铺休徵之舄奕兼阐奎章而载笔渎徼日照以为荣若被英韶当闻乐而知德以登史册必永世其有辞矢。诗不多传信斯在伏愿北辰注庆南极增龄戢井钺偃,参旗焕瑶华于壁府调箕风和毕雨熙玉烛于玑衡臣等无任云云。
《星变陈言疏》赵用贤
奏为星变陈言以维人纪,以定国是以隆圣治事顷者,天文示异彗出西南大内火警变徵,屡出皇上兢惕不遑,下敕臣工同加省惧一时,言事者籍籍或以纠察,大臣或以修举庶务固釐然具矣然臣犹以为详于小而未睹其大者也。臣请不避斧钺之诛为陛下一正言之,臣闻贱臣叩心而飞霜庶,女告天而风振夫以一人一事之微,而犹足感动天变如此,况事在君相之交而道属伦理之重者乎。顷者,辅臣张居正以父忧请制疏至再三,而陛下留之至再四臣每读其疏输诚写哀情泪竭尽,无可复吐未尝不为之欷歔饮泣而独不能以少回陛下之,听陛下固以辅臣受先皇付托之,寄系社稷安危之机,有不可一日而失所倚者,是至公之心也。辅臣至以藉苫处块衔哀茹痛,而不能不勉承陛下勤恳之命者,亦至公之心也。然臣以为丧必三年,自周公孔子以来未之有改世儒之所讲说民俗之所,习安而迩年以来亦未之有改,是非小节常礼之云也。自后即乃有以金革之事起其臣于衰绖之中此特权一时缓急而有不得曲顾其臣之私者,非先王之法也。臣自数日以来见辅臣瘠毁柴立形神摧敝有识者,且为忧之臣私窃计辅臣之心欲更有所请,则拂陛下挽留之意欲,遂听陛下之留而不一往则父子乖离,有抱恨于终天而不容。顷刻,安者夫辅臣能以君臣之义,效忠于数年而陛下不能使父子之情,少尽于一日臣不知陛下,何忍为此也。臣查得杨溥李贤在先朝时亦尝起复然溥先以省母还家贤,亦以回籍奉旨夺情固未有不出都,而可谓之起复者也。且陛下不允辅臣之请者,岂非谓朝廷政令赖以参决四海,人心赖以观法乎。今辅臣方负沈痛其精神之恍惚,思虑之迫切必有不能如曩日之周,且悉而四海之逖听风声者又且以拘曲寻常之见疑之,亦何以如曩日信敬而承服是辅臣之勋,望积之以数年而陛下顾败之,于一日臣又不知陛下何忍而为此也。臣以为辅臣之抱痛抑郁而不得伸是为干天和动星象之大也。莫甚于此矣陛下若垂悯辅臣不使之忧伤毁性则宜听其所请暂还守制即万不得巳,请如先朝故事时敕礼部一员护送,就道仍为责限赴阙不得延误,如是则其父子音容之乖隔,于十九年者庶几,泄其痛于凭棺之一恸辅臣之心,既可以少安天下之人心,亦可以无疑而陛下所以处辅臣,君臣父子之间者,庶几,备道而无遗议矣。然臣因是而感夫士气之日靡国,是之不明也。夫国家之设有台谏所为以纪法之司而任绳纠之寄者也。固非谓其阿意顺旨而将迎逢合之为已也。今辅臣之留皇上主之亦既有成命矣,乌用是哓哓者哉。臣窃意其始之迟回而不言是犹以经常之见冀陛下之曲体乎。辅臣而其既且言之而不置者,不过逐影附声以希宠要荣之,念而幸陛下之一俞其请而已背公谊而徇私请蔑至情而倡异论,皆斯言之启矣,故今诸臣之所可自解者,独幸辅臣名行不至于大隳耳。脱不幸异日有不肖者,乘势而窃位焉。亦将循故事而为此,附和乎。臣诚不知其可也。臣以为人纪之所以植国,是之所以定者,固不特一时,治安之计而实万世治安之计也。陛下不可不垂察于此矣。且陛下信辅臣之深而留之笃,岂非以在廷诸,臣未有称陛下之任使,如辅臣者乎。然尧舜不闻以五臣之共职而替,其知人之哲文武不闻以十乱之居列而隳其求贤之心亦顾陛下择而用之何如耳。陛下诚于朝讲之暇悉心体采自内阁讲论以至部院大臣,非时召对考之行以验其心术之端邪委之事,以稽其才猷之通塞使人人得以所长自见当必有如辅臣者踵出于其间以称陛下之任使如是,则辅臣即去犹之其留,陛下不至以孤注视辅臣而辅臣因是,以获推贤让能之,誉顾不愈于以忧劳萃辅臣之一,身使其乖父子之性,而伤天地之和也哉。臣愚昧莫测于天人之际窃以为当人心而合天意者其事莫大于,此敢昧死为皇上陈之惟圣明采纳焉。
《星变求言疏》张吉
工部营缮清吏司主事臣张吉谨奏为修德弭灾,以回天意等事,臣伏睹敕谕云云,臣愚有以知陛下,是心实悔过迁善之机,宗社生灵之福,圣子神孙万世无疆之休,臣闻救烈焚者不以杯水,拯深溺者不以尺绳弭大患者,不以小,故塞钜责者不以细谈则臣之奉,诏敢不悉心苦口,力陈极谏以尽其愚而陛下,听臣所言,亦宜虚心采纳不以忤己难行而斥之,可也。陛下即位以来二十一年于兹以聪明,睿智之资备孝友慈仁之德存好生恶杀之心,然而生民不被其泽四方不得其宁,庸可不知所自欤。良由近年以来儒臣疏隔政事废弛,每日退朝以后不过与左右近习之人群居狎处康好逸游以歌舞为娱乐以珍宝为玩适以佛老为感孚以祈祷为修省以工役为佣作以聚敛为能事以妖书为至言以邪术为正道剥民效献者名曰:孝顺迎合意旨者,号为忠款使诤臣杜口莫敢谁何而祖宗设立台谏之意,漫不加省。凡上章奏者,苟有片言只字干涉时事,则必罪其泛言搅扰,否则曰事已处置胡为再言甚至,严加谴谪恨不置之死地,而后已于是远近相戒,以言为讳陛下孤立于上危,如累卵而左右奸佞之,徒凶威日炽略无畏忌鬻用憸邪排摈正直招权植党虎噬疲氓又乘陛下欢乐之馀造膝顿首,甘言软语,以祈其欲陛下偶未之察少从,其请而天下之大事去矣。如从其乞恩之请,则倖进多而名器坏从其采办之,请则渔猎广而民力殚似此之类,不可枚举其害可胜言乎又引妖僧,继晓赃罪吏典李孜省及一切,亡命无赖之人扇为邪法,蛊惑圣心出入禁闼备极荣宠虽三尺童子,皆知唾骂而陛下独未之觉,职此之故以致灾异叠见旷世罕闻山西陜西河南等处连年荒旱居民十死七八,横尸布野积骨成丘,过者为之掩鼻闻者为之寒心,此其可忧之极不待,知者而后知也。今上天垂象警告深切而陛下惕然忧惧降诏求言此真知天意所在而力求所以挽回之道然臣闻之为治顾力行,何如。苟践履之功,推行之实一有未至则虽有悔悟之心,哀痛之诏,亦托诸空言而已。果何以允协天心而返其谴告之意乎,伏乞自今以始尽绝前日,所好尽弃前日所为,每退朝尚膳之后,日就便殿宣召二三大臣将中外群臣所上章,奏次第检阅考论是非以求至当归一之论然后施行苟有未善许令给事中等官指陈得失,直言无隐以俟更改不得,仍前缄默以致酿成莫测之祸,逮圣躬休暇之馀退居宫禁宜阅,尚书春秋及宋儒朱熹所脩资治通鉴纲目真德秀所撰大学衍义等书以鉴前代治乱兴衰之迹,及其稍倦则澄心静虑涵养本原以为应事接物之基,使邪枉之念,一毫不萌于内,谄谀之言一语不经于耳。淫巧之器一物不陈于前而陛下此,心常如太空之不云止水之无波以此照物,何幽不烛,以此应事何往,非宜而政事之得失,臣下之忠邪军民之利病,岂有不得其要,而操纵予夺之权可以参之于众而断之于独乎。若其他蠹国害民之政则大臣科道必将备举无遗无俟乎。愚论之谆复然臣犹恐陛下狃于故常牵于浮议,未能一一听信舍其旧而图其新也。则当时所宜克己痛革至要而至切者又不可不姑举一二以例其馀,窃惟近年以来以传奉得官者,冗滥无算宜削其禄秩以舒供亿之浩繁以贿赂求进者,希望无厌宜严加禁约以塞奔竞之门户辍盖寺之费,以实内帑宽九门之税,以裕小民清盐课,以益边储谨刑狱,以雪冤气边境之,虞,不可不议其备饥馑之地,不可不拯其生贡献之物,不可不却其来诛求之使,不可不绝其去赏赉之需,不可不知其节服御之饰,不可不抑其奢行伍之士,不可不宽其力暴横之党,不可不戢其威强珍董旻成实于大节徐镛何光辈,凡以言事去职者,不可不复其官张善吉李孜省继晓之徒,不可不正其罪夫继晓孜省,无足言者善吉本以明经出身备员谏位及其失职遭贬于分固,宜为善吉者正当自思薄劣无补圣明奉身求退可也。顾乃哀诉乞怜谬仍故职为人若,此尚可望其拾遗补阙而有以格君心之非乎。臣以善吉不去终无以励廉耻之士,而来忠谏之言,乞正其罪状放归田里以抑贪冒无耻之风,若夫林俊张黻既知其冤,正宜特加显擢,以旌其直不当置之南京,以示陛下本无求言纳谏之,实不过姑为是举,以应天变而已,臣所谓克己痛革至要至切若此数事,是已然陛下诚能清心寡欲亲近,儒臣讲求治道孜孜不倦,则天下幽渺之,义隐伏之,情尚可触类而长,以为民休,况臣所言昭彰于人耳目,而有不可举行者乎。若此而天意不回灾异不息边境不宁,民困不苏乞加臣重谴以惩欺罔臣伏睹敕谕恐大臣科道会本类陈未免详于庶政,而略于君德则陛下前日举动之失何由得闻今日悔悟之机,何由得遂臣闻古人有言。曰:臣宁言而死于鈇钺,不忍缄默,以负吾君,是敢忘其愚陋披沥肝胆,昧死为陛下言之,伏乞思祖宗创业之艰难,念继体守成之不易,少延睿览采而用之,则臣虽万死,亦无所悔臣不胜战慄悚惧之至。
星变部艺文二〈诗〉
《星堕》明·沈周
惟己酉十月,五日立冬始。鸡后涉黎明,寤者稍稍起。有星流西北,而从东南止。其大如车轮,蓬然曳长尾。撒星更抛燄,遗落相蕊蕊。其光白中黄,烛地以昼比。行旅尽惊仆,吠犬鸣鹜雉。堕地如炮声,引响久未已。林闼皆簸撼,约闻三百里。七月尝示异不意复有此。瞥过视莫谛,堕处曷究拟。至地当有化其形当何似。其堕当何曜,其罚当何理。窃谓经与纬堕一天缺纪。无乃金火馀,其气互合耳。馀衍固非正谪罚自有旨。菑祥符茫茫,不敢扣太史。
《道路占事》傅汝舟
秋气感长门,出门观列星。东井聚五纬,元象岂非明。鸣鹤思晨集,鶗鴃迅宵征。徘徊白露下,伤我美人情。踽踽回空房,彼彗见西方。
《岱宗谏议谪镇远》〈时有星变〉廖希颜
明堂再续周王礼,宣室能容贾谊狂。亢世有人还谏草,清时怜汝独遐荒。龙吟镇泽千峰雨,雁度偏桥八月霜。去住天涯各何意,长星犹在太微旁。
《黄星行》赵汸
八月十五夜未央,中天皓月悬清光。大星稀少小星没,出门四顾山苍苍。我生不读甘石书,但见一星明且黄。今宵不见殊可怪,应随斗柄西山外。石桥徙倚闻幽香,荷叶团团大如盖。黄星明夜应复来,清露为酒荷为杯。举杯漫与黄星寿,自古昆明有劫灰。
《纪星飞》张星
亥年霜月半,日晡过流星。火鹊翎声急,金龙甲卸腥。东南奔似箭,西北响如铃。未卜先天数,杞忧已涕零。
[book_title]第五十八卷
第五十八卷目录
星变部选句
星变部纪事一
庶徵典第五十八卷
星变部选句
汉司马相如《上林赋》:奔星更于闺闼。〈注〉师古曰:更历也。
扬雄《反离骚》:带钩矩而佩衡兮,履欃枪以为綦。〈注〉邓展曰:欃枪,妖星也。晋灼曰:綦,履迹也。师古曰:綦,履下饰也。
《河东赋》:掉奔星之流旃,彏天狼之威弧。
星变部纪事一
《独异志》:周厉王时,北斗与三台并流,不知其所。厉王没后,两主星复见。〈此必无之事,《志》不足信。〉
《孝经·左契》:周襄王不能事,其母弟彗入斗亡其度。晏子齐有彗星景公,使祝禳之晏子。谏曰:无益也。祇取诬焉。天道不谄不贰其命若之何禳之也。且天之。有彗以除秽也。君无秽德,又何禳焉若德之秽禳之何益。诗云:维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国君无违德,方国将至何患于彗。诗曰:我无所监夏后及商用乱之,故民卒流亡,若德之回乱民将流亡,祝史之为无能补也。公说乃止。《谏上篇》:景公之时,荧惑守于虚期年不去公异之,召晏子而问曰:吾闻之人行善者,天赏之行不善者,天殃之荧惑天罚也。今留虚其孰当之。晏子曰:齐当之公不说。曰:天下大国十二。皆曰:诸侯齐独何以当晏子。曰:虚,齐野也。且天之下殃固于富彊为善不用,出政不行贤人使远谗人反昌,百姓疾怨,自为祆祥录录彊食进死,何伤是以列舍无次变星有芒荧惑回逆孽星在旁,有贤不用安得不亡。公曰:可去乎。对曰:可致者可去不可致者,不可去。公曰:寡人为之,若何。对曰:盍去冤聚之狱,使反田矣。散百官之财施之民矣。振孤寡而敬老人矣。夫若是者百恶可去,何独是孽乎。公曰:善行之三月,而荧惑迁。
景公西面望睹彗星召伯常骞使禳去之。晏子曰:不可此天教也。日月之气风雨不时,彗星之出天,为民之乱见之,故诏之妖祥,以戒不敬。今君若设文而受谏谒圣贤人,虽不去彗星将自亡,今君嗜酒而并于乐政不饰而宽于小人,近谗好优恶文而疏圣贤人何暇,在彗茀又将见矣。公忿然作色不悦。
刘向《新序》:宋景公时,荧惑在心,惧,召子韦而问曰:荧惑在心,何也。子韦曰:荧惑,天罚也;心,宋分野也,祸当君身。虽然,可移于宰相。公曰:宰相,吾所使治国也,而移死焉,不祥,寡人请自当也。子韦曰:可移于民。公曰:民死,将谁君乎。宁独死耳。子韦曰:可移于岁。公曰:岁饥,民饿必死,为人君欲杀其民以自活,其谁以我为君乎。是寡人之命固尽矣。子无复言矣。子韦还走,北面再拜曰:臣敢贺君,天之处高而听卑,君有仁人之言三,天必三赏君,今夕星必徙舍,君延寿二十一岁。公曰:子何以知之。对曰:君有三善,故三赏,星必三舍,舍行七星,星当一年,三七二十一,故曰延寿二十一年,臣请伏于陛下,以伺之,星不徙,臣请死之。公曰:可。是夕也,星三徙舍,如子韦言。老子曰:能受国之不祥,是谓天下之王也。
《越绝书》:吴王曰:寡人昼卧,梦见井嬴溢大,与越争彗,越将扫我,军其凶乎。孰与师还。此时越军大号,夫差恐越军入,惊骇。子胥曰:王其勉之哉,越师败矣。臣闻井者,人所饮,溢者,食有馀。越在南,火,吴在北,水。水制火,王何疑乎。风北来,助吴也。昔者武王伐纣时,彗星出而兴周。武王问,太公曰:臣闻以彗𩰚,倒之则胜。胥闻灾异或吉或凶,物有相胜,此乃其證。愿大王急行,是越将凶,吴将昌也。
《博物志要》:离刺庆忌彗星袭月。
《史记·越世家》:陶朱公中男杀人囚于楚,朱公遣其长子,为一封书遗故所善庄生。曰:至则进千金于庄生所,听其所为。长男发书进千金,如其父言。庄生间时入见楚王,言某星宿某,此则害于楚。楚王素信庄生,曰:今为奈何。庄生曰:独以德为可以除之。楚王乃使使者封三钱之府。楚贵人惊告朱公长男曰:王且赦。朱公长男以为赦,弟固当出也,重千金虚弃庄生,无所为也,乃复见庄生。取金持去。庄生羞为儿子所卖,乃入见楚王曰:臣前言某星事,王言欲以修德报之。今臣出,道路皆言陶之富人朱公之子杀人囚楚,其家多持金银赂王左右,故王非能恤楚国而赦,乃以朱公子故也。楚王大怒。令论杀朱公子,明日遂下赦令。
《南越志·秦二世》:五星会于南斗,牛南海尉任嚣知其偏霸之气,遂有志焉。病且死召真定人赵他行南海尉事,故今呼为尉佗。汉高帝遣陆贾为南越王〈按此志亦
不可信,汉高祖入关,五星会于东井,距此不过数年,安有五星再会之理。
。〉
《汉书·陈馀传》:甘公曰:汉王之入关,五星聚东井。东井者,秦分也。先至必王。楚虽强,后必属汉耳。
《京房传》:臣前白九年不改,必有星亡之异。臣愿出任良试考功,臣得居内,星亡之异可去。
《独异志》:《京房列传》曰:房临刑之时,谓人曰:吾死之后,客星入天井。举朝皆哀之。
《汉书·李寻传》:臣闻五星者,五行之精,五帝司命,应王者号令为之节度。岁星主岁事,为统首,号令所纪,今失度而盛,此君指意欲有所为,未得其节也。又填星不避岁星者,后帝共政,相留于奎、娄,当以义断之。荧惑往来亡常,周历两宫,作态低卬,入天门,上明堂,贯尾乱宫。太白发越犯库,兵寇之应也。贯黄龙,入帝庭,当门而出,随荧惑入天门,至房而分,欲与荧惑为患,不敢当明堂之精。此陛下神灵,故祸乱不成也。荧惑厥弛,佞巧依势,微言毁誉,进类蔽善。太白出端门,臣有不臣者。火入室,金上堂,不以时解,其忧凶。填、岁相守,又主内乱。宜察萧墙之内,毋忽亲疏之微,诛放佞人,防绝萌牙,以荡涤浊秽,消散积恶,毋使得成祸乱。辰星主正四时,当效于四仲;四时失序,则辰星作异。今出于岁首之孟,天所以谴告陛下也。政急则出早,政缓则出晚,政绝不行则伏不见而为彗茀。四孟皆出,为易王命;四季皆出,星家所讳。今幸独出寅孟之月,盖皇天所以笃右陛下也,宜深自改。治国故不可以戚戚,欲速则不达。经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加以号令不顺四时,既往不咎,来事之师也。
《刘向传》:向字子政,本名更生。元帝初即位,太傅萧望之为前将军,少傅周堪为诸吏光禄大夫,皆领尚书事,甚见尊任。更生年少于望之、堪,然二人重之,荐更生宗室忠直,明经有行,擢为散骑宗正给事中,与侍中金敞拾遗于左右。四人同心辅政,患苦外戚许、史在位放纵,而中书宦官弘恭、石显弄权。望之、堪、更生议,欲白罢退之。未白而语泄,遂为许、史及恭、显所谮愬,堪、更生下狱,及望之皆免官。其春地震,夏,客星见昴、卷舌间。上感悟,下诏赐望之爵关内侯,奉朝请。《独异志》:后汉刘圣公初得玺绶之夕,有流星下降,如绳绕圣公。明日为刘盆子将谢禄缢杀之,亦绕星之象。
《后汉书·郅恽传》:恽字君章,汝南西平人也。明天文历数。王莽时,寇贼群发,恽乃仰占乾象,叹谓友人曰:方今镇、岁、荧惑并在汉分翼、轸之域,去而复来,汉必再受命,福归有德。如有顺天发策者,必成大功。时左队大夫逯并素好士,恽说之曰:当今上天垂象,智者以昌,愚者以亡。昔伊尹自鬻辅商,立功全人。恽窃不逊,敢希伊尹之踪,应天人之变。明府傥不疑逆,俾成天德。并奇之,使署为吏。恽不受署。
《广陵思王传》:广陵思王荆,建武十五年封山阳公,十七年进爵为王。荆性刻急隐害,有才能而喜文法。光武崩,大行在前殿,荆哭不哀,而作飞书,封以方底,令苍头诈称东海王彊舅大鸿胪郭况书与彊曰:君王无罪,猥被斥废,而兄弟至有束缚入牢狱者。太后失职,别守北宫,及至年老,远斥居边,海内深痛,观者鼻酸。及太后尸柩在堂,洛阳吏以次捕斩宾客,至有一家三尸伏堂者,痛甚矣。今天下有丧,弓弩张设甚备。间梁松敕虎贲吏曰:吏以便宜见非,勿有所拘,封侯难再得也。郎官窃悲之,为王寒心累息。今天下争欲思刻贼王以求功,易于泰山破鸡子,轻于驷马载鸿毛,此汤、武兵也。今年轩辕星有白气,星家及喜事者,皆云白气者丧,轩辕女主之位。又太白前出西方,至午兵当起。又太子星色黑,至辰日辄变赤。夫黑为病,赤为兵,王努力卒事。高祖起亭长,陛下兴白水,何况于王陛下长子,故副主哉。上以求天下事必举,下以雪除沈没之耻,报死母之雠。精诚所加,金石为开。当为秋霜,无为槛羊。虽欲为槛羊,又可得乎。窃见诸相工言王贵,天子法也。人主崩亡,闾阎之伍尚为盗贼,欲有所望,何况王邪。夫受命之君,天之所立,不可谋也。今新帝人之所置,彊者为右。愿君王为高祖、陛下所志,无为扶苏、将闾叫呼天也。彊得书惶怖,即报其使,封书上之。显宗以荆母弟,秘其事,遣荆出止河南宫。
《苏竟传》:竟在南阳与刘龚书曰:诸儒或曰:今五星失晷,天时谬错,辰星久而不效,太白出入过度,荧惑进退见态,填星绕带天街,岁星不舍氐、房。以为诸如此占,归之国家。盖灾不徒设,皆应之分野,各有所主。夫房、心即宋之分,东海是也。尾为燕分,渔阳是也。东海董宪迷惑未降,渔阳彭宠逆乱拥兵,王赫斯怒,命将并征,故荧惑应此,宪、宠受殃。太白、辰星自亡新之末,失行算度,以至于今,或守东井,或没羽林,或裴回藩屏,或踯躅帝宫,或经天反明,或潜藏久沈,或衰微闇昧,或煌煌北面,或盈缩成钩,或偃蹇不禁,皆大运荡除之祥,圣帝应符之兆也。贼臣乱子,往往错互,指麾妄说,传相坏误。由此论之,天文安得遵度哉。乃者,五月甲申,天有白虹,自子加午,广可十丈,长可万丈,正临倚弥。倚弥即黎丘,秦丰之都也。是时月入于毕。毕为天网,主网罗无道之君,故武王将伐纣,上祭于毕,求天助也。夫仲夏甲申为八魁。八魁,上帝开塞之将也,主退恶攘逆。流星状如蚩尤旂,或曰营头,或曰天枪,出奎而西北行,至延牙营上,散为数百而灭。奎为毒螫,主库兵。此二变,郡中及延牙士众所共见也。是故延牙遂之武当,托言发兵,实避其殃。
《杨震传》:延光三年,东巡岱宗,樊丰等因乘舆在外,竞修第宅,震部掾高舒召大匠令史考校之,得丰等所诈下诏书,具奏,须行还上之。丰等闻,惶怖,会太史言星变逆行,遂共谮震云:自赵腾死后,深用怨怼;且邓氏故吏,有恚恨之心。及车驾行还,便时太学,夜遣使者策收震太尉印绶。
《朱晖传》:晖孙穆,字公叔。桓帝即位,顺烈太后临朝,穆以梁冀埶地亲重,望有以扶持王室,因推灾异,奏记以劝戒冀曰:今年夏,月晕房星,明年当有小厄。宜亟诛奸臣为天下所怨毒者,以塞灾咎。
《襄楷传》:楷字公矩,平原隰阴人也。桓帝时,宦官专朝,政刑暴滥,又比失皇子,灾异尤数。延熹九年,楷诣阙上疏曰:臣切见去岁五月,荧惑入太微,犯帝座,出端门,不轨常道。其闰月庚辰,太白入房,犯心小星,震动中耀。中耀,天王也;旁小星,天王子也。夫太微天廷,五帝之座,而金火罚星扬光其中,于占,天子凶;又俱入房、心,法无继嗣。今年岁星久守太微,逆行西至掖门,还切执法。岁为木精,好生恶杀,而淹留不去者,咎在仁德不修,诛罚太酷。前七年十二月,荧惑与岁星俱入轩辕,逆行四十馀日,而邓皇后诛。夫星辰丽天,犹万国之附王者也。下将畔上,故星亦畔天。石者安类,坠者失势。春秋五石陨宋,后襄公为楚所执。秦之亡也,石陨东郡。今陨扶风,与先帝园陵相近,不有大丧,必有畔逆。书奏不省。楷复上书曰:臣伏见太白北入数日,复出东方,其占当有大兵,中国弱,四裔强。臣又推步,荧惑今当出而潜,必有阴谋。皆由狱多冤结,忠臣被戮。德星所以久守执法,亦为此也。陛下宜承天意,理察冤狱,为刘琼、成琎亏除罪辟,追录李云、杜众等子孙。夫天子事天不孝,则日食星𩰚。比年日食于正朔,三光不明,五纬错戾。前者宫崇所献神书,专以奉天地顺五行为本,亦有兴国广嗣之术。其文易晓,参同经典,而顺帝不行,故国嗣不兴,孝冲、孝质频世短祚。臣又闻之,得主所好,自非正道,神为生虐。故周衰,诸侯以力征相尚,于是夏育、申休、宋万、彭生、任鄙之徒生于其时。殷纣好色,妲己是出。叶公好龙,真龙游廷。今黄门常侍,天刑之人,陛下爱待,兼倍常宠,系嗣未兆,岂不为此。天官宦者星不在紫宫而在天市,明当给使主市里也。今乃反处常伯之位,实非天意。《董卓传》:边章、韩遂等大盛。朝廷复以司空张温为车骑将军,假节,执金吾袁滂为副。拜卓破卤将军,与荡寇将军周慎并统于温。并诸郡兵步骑合十馀万,屯美阳,以卫园陵。章、遂亦进兵美阳。温、卓与战,辄不利。十一月,夜有流星如火,光长十馀丈,照章、遂营中,驴马尽鸣。贼以为不祥,欲归金城。卓闻之喜,明日,乃与右扶风鲍鸿等并兵俱攻,大破之,斩首数千级。《风俗通》:司徒九江朱伥以年老为司隶,虞诩所奏耳目不聪明,见掾属。大怒曰:颠而不扶焉。用彼相君劳臣辱,何用。为于是东閤祭酒周举曰:昔圣帝明王莫不历象。日月星辰以为镜戒,荧惑比有变异,岂能手书密以上。闻伥曰:可自力也。举为创草臣闻易曰:天垂象见,吉凶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臣窃见九月庚辰今月丙辰过荧惑于东井,辟金光晖合并移时,乃出经术浅末,不晓天官,见其非常昭昭再见,诚切怪之诚懑愤夫月者,太阴荧惑火星,不宜相干臣闻盛德之,主不能无异。但当变改有以供御。孔子曰:虽明天子荧惑必谋祸福之徵,慎察用之孝宣皇帝地节元年月蚀荧惑。明年有霍氏乱。孔子曰:火上不可握,荧惑班变不可息。志帝应其修无极,此言荧惑火精尤史家所宜察也。楚庄曰:灾异不见,寡人其亡。今变异屡臻,此天以佑助汉室,觉悟国家也。臣诚惧史官畏忌,不敢极言。惟陛下深留圣思。按图书之文,鉴古今之戒。召见方直极言,而靡讳亲贤纳忠,推诚应人,犹影响也。宋景公有善言,荧惑徙舍,延年益寿。况乎至尊,感不旋日。《书》曰:天威棐谌,言天德辅诚也。周公将没,戒成王,以左右常伯、常任、准人、缀衣、虎贲,言此五官存亡之机,不可不谨也。臣愿陛下,思周旦之言,详左右清禁之内,谨供养之官,严宿卫之身,申敕屡省,务知戒慎,以退未萌,以此无疆。谨匍匐自力,手书密上。上览伥表,嘉其忠谟。伥目数病,手能细书。诩案大臣苟肆私意,诩坐,上谢伥蒙慰劳。
《三国魏志·武帝本纪》:初,桓帝时有黄星见于楚、宋之分,辽东殷馗善天文,言后五十年当有真人起于梁、沛之间,其锋不可当。至是凡五十年,而公破袁绍,天下莫敌矣。
《晋书·五行志》:魏明帝青龙三年正月乙亥,陨石于寿光。案左氏传陨石,星也。
《宣帝本纪》:帝遣将军胡遵、雍州刺史郭淮共备阳遂,与诸葛亮会于积石。临原而战,亮不得进,还于五丈原。会有长星坠亮之垒,帝知其必败,遣奇兵掎亮之后,斩五百馀级,获生口千馀,降者六百馀人。
景初二年,帝伐公孙文懿。时有长星,色白,有芒鬣,自襄平城西南流于东北,坠于梁水,城中震慑。文懿大惧,乃使其所署相国王建、御史大夫柳甫乞降,请解围面缚。不许,执建等,皆斩之。
嘉平元年春正月甲午,天子谒高平陵,曹爽兄弟皆从。是日,太白袭月。帝于是奏永宁太后废爽兄弟。《蜀志·后主传》:景耀元年,史官言景星见,大赦,改元。《晋书·五行志》:孙休永安三年,将守质子群聚嬉戏,有异小儿忽来言曰:三公锄,司马如。又曰:我非人,荧惑星也。言毕上升,仰视若曳一匹练,有顷没。干宝曰:后四年而蜀亡,六年而魏废,二十一年而吴平。于是九服归晋。魏与吴蜀并战国,三公锄,司马如之谓也。《大同志》:初,王浚将征,问靳普:今行何如。普对曰:客星伏南斗,而太白、岁星在西方。占曰:东方之国,破必如志矣。
《晋书·五行志》:武帝太康五年五月丁巳,陨石于温及河阳各二。
六年正月,陨石于温,三。
《梁孝王肜传》:赵王伦辅政,有星变,占曰不利上相。孙秀惧伦受灾,乃著司徒为丞相,以授肜,猥加崇进,欲以应之。或曰:肜无权,不应也。肜固让不受。
《佛图澄传》:石宣将杀石韬,宣先到寺与澄同坐,浮屠一铃独鸣,澄谓曰:解铃音乎。云胡子洛度。宣变色曰:是何言欤。澄谬曰:老胡为道,不能山居无言,重茵美服,岂非洛度乎。石韬后至,澄孰视良久。韬惧而问澄,澄曰:怪公血臭,故相视耳。季龙梦龙飞西南,自天而落,旦而问澄,澄曰:祸将作矣,宜父子慈和,深以慎之。季龙引澄入东閤,与其后杜氏问讯之。澄曰:胁下有贼,不出十日,自浮图以西,此殿以东,当有血流,慎勿东也。杜后曰:和尚耄邪。何处有贼。澄即易语云:六情所受,皆悉是贼。老自应耄,但使少者不昏即好耳。遂便寓言,不复彰的。后二日,宣果遣人害韬于佛寺中,欲因季龙临丧杀之。季龙以澄先诫,故获免。及宣被收,澄谏季龙曰:皆陛下之子也,何为重祸邪。陛下若含恕加慈者,尚有六十馀岁。如必诛之,宣当为彗星下扫邺宫。季龙不从。
《张华传》:华少子韪以中台星坼,劝华逊位。华不从,曰:天道元远,惟脩德以应之耳。不如静以待之,以俟天命。及伦、秀将废贾后,秀使司马雅夜告华曰:今社稷将危,赵王欲与公共匡朝廷,为霸者之事。华知秀等必成篡夺,乃距之。雅怒曰:刃将加颈,而吐言如此。不顾而出。华方昼卧,忽梦见屋坏,觉而恶之。是夜难作,诈称诏召华,遂与裴頠俱被收。
初,吴之未灭也,斗牛之间常有紫气,道术者皆以吴为强盛,未可图也,惟华以为不然。及吴平之后,紫气愈明。华闻豫章人雷焕妙达纬象,乃要焕宿,屏人曰:可共寻天文,知将来吉凶。因登楼仰观。焕曰:仆察之久矣,惟斗牛之间颇有异气。华曰:是何祥也。焕曰:宝剑之精,上彻于天耳。华曰:君言得之。吾少时有相者言,吾出六十,位登三事,当得宝剑佩之。斯言岂效与。因问曰:在何郡。焕曰:在豫章丰城。华曰:欲屈君为宰,密共寻之,可乎。焕许之。华大喜,即补焕为丰城令。焕到县,掘狱屋基,入地四丈馀,得一石函,光气非常,中有双剑,并刻题,一曰龙泉,一曰太阿。其夕,斗牛间气不复见焉。
《大同志》:永康元年,诏徵刺史赵廞为大长,秋迁成都内史中山耿滕为益州刺史折冲将军,因廞所服佩初廞,以晋政衰而赵星黄。占曰:星黄者,主阴怀异计。蜀土四塞可以自安,乃倾仓赈施流民,以收众心。以李特弟庠卫六郡人勇壮,厚恤遇之,流民恃此,专为劫盗。
《晋书·戴洋传》:扬州刺史尝问吉凶于洋,答曰:荧惑入南斗,八月有暴水,九月当有客军西南来。如期果大水,而石冰作乱。
《祖约表》:洋为下邑长。太宁三年正月,有大流星东南行,洋曰:至秋,府当移寿阳。及王敦作逆,约问其胜败,洋曰:太白在东方,辰星不出。兵法先起为主,应者为客。辰星若出,太白为主,辰星为客。辰星不出,太白为客,先起兵者败。今有客无主,有前无后,宜传檄所部,应诏伐之。约乃率众向合肥。俄而敦死众败,遂住寿阳。
南中郎将桓宣以洋为参军,将随宣往襄阳,太尉陶侃留之住武昌。时侃谋北伐,洋曰:前年十一月荧惑守胃昴,至今年四月,积五百馀日。昴,赵之分野,石勒遂死。荧惑以七月退,从毕右顺行入黄道,未及天关,以八月二十二日复逆行还钩,绕毕向昴。昴毕为边兵,故置天弓以射之。荧惑逆行,司无德之国,石勒死是也。勒之馀烬,以自残害。今年官与太岁、太阴三合癸巳,癸为北方,北方当受灾。岁镇二星共合翼轸,从子及巳,徘徊六年。荆楚之分,岁镇所守,其下国昌,岂非功德之徵也。今年六月,镇星前角亢。角亢,郑之分。岁星移入房,太白在心。心房,宋分。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石季龙若兴兵东南,此其死会也。官若应天伐刑,径据宋郑,则无敌矣。若天与不取,反受其咎。侃志在中原,闻而大喜。会病笃,不果行。
《陶回传》:回性雅正,不惮彊禦。丹阳尹桓景佞事王导,甚为导所昵。回常慷慨谓景非正人,不宜亲狎。会荧惑守南斗经旬,导语曰:南斗,扬州分,而荧惑守之,吾当逊位以厌此谪。回答曰:公以明德作相,辅弼圣主,当亲忠贞,远邪佞,而与桓景造膝,荧惑何由退舍。导深愧之。
《五行志》:成帝咸和八年五月,星陨于肥乡一。
《石勒载记》:时有流星大如象,尾足蛇形,自北极西南流五十馀丈,光明烛地,坠于河,声闻九百馀里。石勒疾甚。荧惑入昴。星陨于邺东北六十里,初赤黑黄云如幕,长数十匹,交错,声如雷震,坠地气热如火,尘起连天。时有耕者往视之,士犹燃沸,见有一石方尺馀,青色而轻,击之音如磬。
《石季龙载记》:初,慕容皝与段辽有隙,遣使称藩于季龙,陈辽宜伐,请尽众来会。及军至令支,皝师不出,季龙将伐之。天竺佛图澄进曰:燕福德之国,未可加兵。季龙作色曰:以此攻城,何城不克。以此众战,谁能禦之。区区小竖,何所逃也。太史令赵揽固谏曰:燕地岁星所守,行师无功,必受其祸。季龙怒,鞭之,黜为肥如长。进师攻棘城,旬馀不剋。皝遣子恪帅胡骑二千,晨出挑战,诸门皆若有师出者,四面如云,季龙大惊,弃甲而遁。于是召赵揽复为太史令。
石宣淫虐日甚,而莫敢以告。领军王朗言之于季龙曰:今隆冬雪寒,而皇太子使人斫伐宫材,引于漳水,功役数万,士众吁嗟。陛下宜因游观而罢之也。季龙如其言。既而宣知朗所为,怒欲杀之而无因。会荧惑守房,赵揽承宣旨言于季龙曰:昴者,赵之分也,荧惑所在,其主恶之。房为天子,此殃不小。宜贵臣姓王者当之。季龙曰:谁可当者。揽久而对曰:无复贵于王领军也。季龙既惜朗,且猜之,曰:更言其次。揽曰:其次唯中书监王波耳。季龙乃下书追波前议遣李宏及答楛矢之愆,腰斩之,及其四子投于漳水,以厌荧惑之变。寻悯波之无罪,追赠司空,封其孙为侯。
《李势载记》:晋康帝建元元年,寿卒势立,改元太和。太史令韩皓上言:荧惑守心,乃宗庙不修之谴。
《冉闵载记》:闵攻石祗于襄国,署其子太原王引为大单于、骠骑大将军,以降胡一千配为麾下。光禄大夫韦謏启谏切甚,闵览之大怒,诛謏及其子孙。闵攻襄国百馀日,为土山地道,筑室反耕。祗大惧,去皇帝之号,称赵王,遣使诣慕容俊、姚弋仲以乞师。会石琨自冀州援祗,弋仲复遣其子襄率骑三万八千至自滆头,俊遣将军悦绾率甲卒三万自龙城,三方劲卒合十馀万。闵遣车骑胡睦距襄于长芦,将军孙威候琨于黄丘,皆为敌所败,士卒略尽,睦、威单骑而还。琨等军且至,闵将出击之,卫将军王泰谏曰:穷寇固迷,希望外援。今强救云集,欲吾出战,腹背击我。宜固垒勿出,观势而动,以挫其谋。今陛下亲戎,如失万全,大事去矣。请慎无出,臣请率诸将为陛下灭之。闵将从之,道士法饶进曰:太白经昴,当杀胡王,一战百剋,不可失也。闵攘袂大言曰:吾战决矣,敢谏者斩。于是尽众出战。姚襄、悦绾、石琨等三面攻之,祗冲其后,闵师大败。闵潜于襄国行宫,与十馀骑奔邺。
《苻健载记》:京兆杜洪窃据长安。健遣其弟雄率步骑五千入潼关,兄子菁自轵关入河东。健执菁手曰:事若不捷,汝死河北,我死河南,比及黄泉,无相见也。既济,焚桥,自统大众继雄而进。杜洪遣其将张先要健于潼关,健逆击破之。健虽战胜,犹修笺于洪,并送名马珍宝,请至长安上尊号。洪曰:币重言甘,诱我也。乃尽召关中之众来距。健筮之,遇泰之临,健曰:小往大来,吉亨。昔往东而小,今还东而大,吉孰大焉。是时众星夹河西流,占者以为百姓还西之象。健遂进军,次赤水,遣雄略地渭北,又败张先于阴槃,擒之,诸城尽陷,菁所至无不降者,三辅略定。健引兵至长安,洪奔司竹。健入而都之。《苻生载记》:伪中书监胡文、中书令王鱼言于生曰:比频有客星孛于大角,荧惑入于东井。大角为帝座,东井秦之分野,于占,不出三年,国有大丧,大臣戮死。愿陛下远追周文,修德以禳之,惠和群臣,以成康哉之美。生曰:皇后与朕对临天下,亦足以塞大丧之变。毛太傅、梁车骑、梁仆射受遗辅政,可谓大臣也。于是杀其妻梁氏及太傅毛贵,车骑、尚书令梁楞,左仆射梁安。未几,又诛侍中、丞相雷弱儿及其九子、二十七孙。有司奏:太白犯东井。东井,秦之分也;太白罚星,必有暴兵起于京师。生曰:星入井者,必将渴耳,何所怪乎。太史令康权言于生曰:昨夜三月并出,孛星入于太微,遂入于东井。兼自去月上旬沈阴不雨,迄至于今,将有下人谋上之祸,深愿陛下修德以消之。生怒,以为妖言,扑而杀之。
《苻坚载记》:是岁,有大风从西南来,俄而晦冥,恒星皆见,又有赤星见于西南。太史令魏延言于坚曰:于占西南国亡,明年必当平蜀汉。坚大悦,命秦梁密严戎备。乃以王猛为丞相,以苻融为镇东大将军,代猛为冀州牧。融将发,坚祖于霸东,奏乐赋诗。坚母苟氏以融少子,甚爱之,比发,三至灞上,其夕又窃如融所,内外莫知。是夜,坚寝于前殿,魏延上言:天市南门屏内后妃星失明,左右阍寺不见,后妃移动之象。坚推问知之,惊曰:天道与人何其不远。遂重星官。其后天鼓鸣,有彗星出于尾箕,长十馀丈,名蚩尤旗,经太微,埽东井,自夏及秋冬不灭。太史令张孟言于坚:彗起尾箕,而扫东井,此燕灭秦之象。因劝坚诛慕容炜及其子弟。坚不纳,更以炜为尚书,垂为京兆尹,冲为平阳太守。
《简文帝本纪》:先是,荧惑入太微,寻而海西废。及帝登阼,荧惑又入太微,帝甚恶焉。时中书郎郗超在直,帝乃入,谓曰:命之脩短,本所不计,故当无复近日事耶。超曰:大司马臣温方内固社稷,外恢经略,非常之事,臣以百口保之。
《谢敷传》:敷入太平山十馀年。镇军郤愔召为主簿,台徵博士。皆不就。初,月犯少微,少微一名处士星,占者以隐士当之。谯国戴逵有美才,人或忧之。俄而敷死,故会稽人士以嘲吴人云:吴中高士,便是求死不得死。
《前秦录》:建元十三年,太史奏:有星见于外国之分,当有圣人之辅中国,得之者昌。坚闻西域有鸠摩罗什、襄阳有释道安,并遣求之。
《晋书·苻坚载记》:新平王彫为太史令。言坚当灭燕,平六州。愿徙洴陇诸氐于京师,三秦大户置之于边地,以应图谶。王猛以彫为左道惑众,劝坚诛之。彫临刑上疏曰:臣从京兆刘湛学,明于图记,谓臣曰:新平地古歂顼之墟,吾尝斋于室中,夜有流星大如半月,落于此地,斯盖是乎。愿陛下志之。
《桓元传》:元在姑熟,将相星屡有变;篡位之夕,月及太白,又入羽林,元甚恶之。
《拾遗记》:怀帝末,民间园圃皆生蒿棘,狐兔游聚,至元熙元年,太史令高堂忠奏:荧惑犯紫微,若不早避,当无洛阳。乃诏内外四方及京邑诸宫观,禁卫之内及民间园囿,皆植紫微,以为厌胜,至刘石姚苻之末,此蒿棘不除自绝也。
《晋书·沮渠蒙逊载记》:蒙逊闻刘裕灭姚泓,怒甚。门下校郎刘祥言于蒙逊,蒙逊曰:汝闻刘裕入关,敢研研然也。遂杀之。其峻暴如此。顾谓左右曰:古之行师,不犯岁镇所在。姚氏舜后,轩辕之苗裔也。今镇星在轩辕,而裕灭之,亦不能久守关中。
《宋书·符瑞志》:晋既禅宋,太史令骆达奏陈天文符谶曰:去义熙元年,至元熙元年十月,太白昼见经天凡七。占曰:天下革民更王,异姓兴。义熙十一年五月三日,彗星出天市,其芒埽帝座。天市在房、心之北,宋之分野。得彗柄者兴,此除旧布新之徵。十二年,北定中原,崇进宋公。岁星裴回房、心之间,大火,宋之分野。与武王克殷同,得岁星之分者应王也。十一年以来至元熙元年,月行失道,恒北入太微中。占:月入太微廷,王入为主。十三年十月,镇星入太微,积留七十馀日,到十四年八月十日,又入太微不去,到元熙元年,积二百馀日。占:镇星守太微,亡君之戒。有立王,有徙王。十四年五月十七日,茀星出北斗魁中。占曰:星茀北斗中,圣人受命。十四年七月二十九日,彗星出太微中,彗柄起上相星下,芒尾渐长至十馀丈,进扫北斗及紫微中。占曰:彗星出太微,社稷亡,天下易政。入北斗,帝宫空。一占:天下得召人。召人,圣主也。一曰:彗孛紫微,天下易主。十四年十月一日,荧惑从入太微钩己,至元年四月二十七日,从端门出积尸,留二百六日,绕镇星。荧惑与镇星钩己天廷,天下更纪。十四年十二月,岁、太白、辰裴回居斗、牛之间经旬。斗、牛,历数之起。占曰:三星合,是谓改立。
《傅亮传》:高祖有受禅意,而难于发言,乃集朝臣燕饮,从容言曰:桓元暴篡,鼎命已移,我首唱大义,复兴王室,南征北伐,平定四海,功成业著,遂荷九锡。今年将衰暮,崇极如此,物戒盛满,非可久安。今欲奉还爵位,归老京师。群臣唯盛称功德,莫晓此意。日晚坐散,亮还外,乃悟旨,而宫门已闭;亮于是叩扉请见,高祖即开门见之。亮入便曰:臣暂宜还都。高祖达解此意,无复他言,直云:须几人自送。亮曰:须数十人便足。于是即便奉辞。亮既出,已夜,见长星竟天。亮拊髀曰:我常不信天文,今始验矣。
《徐羡之传》:羡之从兄履之拜司空,守关将入,彗星晨见危南。
《沈攸之传》:废帝之殒也,攸之欲起兵,问其知星人葛珂之。珂之曰:自古起兵,皆候太白。太白见则成,伏则败。昔桂阳以太白伏时举兵,一战授首,此近世明验。今萧公废昏立明,政值太白时,此与天合也。且太白寻出东方,东方利用兵,西方不利。故攸之止不反。及后举兵,珂之又曰:今岁星守南斗,其国不可伐。攸之不从。凡同逆丁珍东、孙同、裴茂仲、武、宗俨之并伏诛。《刘勔传》:太宗顾命以守尚书右仆射,中领军如故,给鼓吹一部。废帝即位,加兵五百人。元徽初,月犯右执法,太白犯上将,或劝勔解职。勔曰:吾执心行己,无愧幽明。若才轻任重,灾眚必及,天道密微,避岂得免。桂阳王休范为乱,奄至京邑,加勔使持节、领军,置佐史,镇捍石头。既而贼众屯朱雀航南,右军王道隆率宿卫向朱雀,闻贼已至,急信召勔。勔至,命闭航,道隆不听,催勔渡航进战。率所领于桁南战败,临陈死之。《陈书·周文育传》:文育之据三陂,有流星坠地,其声如雷,地陷方一丈,中有碎炭数斗。俄而文育见杀。《魏书·礼志》:宫中立星神,一岁一祭。太祖初,有两彗星见,刘后使占者占之,曰:祈之则当扫定天下。后从之,故立其祀。
《北史·崔浩传》:神麚二年,议击蠕蠕,朝臣内外尽不欲行,保太后亦固止帝,帝皆不听。唯浩赞成之。尚书令刘洁、左仆射安原等乃使黄门侍郎仇齐推赫连昌太史张深、徐辩说帝曰:今年己巳,三阴之岁,岁星袭月,太白在西方,不可举兵。北伐必败,虽克不利于上。又群臣共赞深等云:深少时常谏苻坚不可南征,坚不从而败。今天时人事都不和协,如何举动。帝意不快,乃召浩与深等辩之。浩难深曰:阳者德也,阴者刊也,故月蚀修刑。夫王者之用刑,大则陈之原野,小则肆之市朝。战伐者,用刑之大者也。以此言之,三阴用兵,尽得其类,修刑之义也。岁星袭月,年饥人流,应在他国,远期十二年。太白行苍龙宿,于天文为东,不妨北伐。深等俗生,志意浅近,牵于术数,不达大体,难与远图。臣观天文,比年以来,月行掩昴,至今犹然。其占,三年天子大破旄头之国。蠕蠕、高车,旄头之众也。夫圣明御时,能行非常之事。古人语曰:非常之原,黎人惧焉;及其成功,天下晏然。愿陛下勿疑。
《魏书·崔浩传》:初,姚兴死之前岁,太史奏:荧惑在匏瓜星中,一夜忽然亡失,不知所在。或谓下入危亡之国,将为童谣妖言,而后行其灾祸。太宗闻之,大惊,乃召诸硕儒士数人,令与史官求其所诣。浩对曰:案《春秋左氏传》说神降于莘,其至之日,各以其物祭也。请以日辰推之,庚午之夕,辛未之朝,天有阴云,荧惑之亡,当在此二日之内。庚之与未,皆主于秦,辛为西夷。今姚兴据咸阳,是荧惑入秦矣。诸人皆作色曰:天上失星,人安能知其所诣,而妄说无徵之言。浩笑而不应。后八十馀日,荧惑果出于东井,留守盘旋,秦中大旱赤地,昆明池水竭,童谣讹言,国内諠扰。明年,姚兴死,二子交兵,二年国灭。于是诸人皆服曰:非所及也。〈按此
史所载皆谬,七政不容失行至此入匏瓜,忽出东井,皆谬,不足信。
〉
《张渊传》:容城令徐路善占候。世宗时坐事系冀州狱,别驾崔隆宗就禁慰问,路曰:昨夜驿马星流,计赦即时应至。隆宗先信之,遂遣人试出城候焉。俄而赦至。时人重之。
《隋书·五行志》:后齐河清四年三月,有物陨于殿庭,色赤,形如数斗器,众星随者如小铃。四月,娄太后崩。《北史·魏长孙晟传》:晟遣降虏觇候雍闾,知其牙内屡有灾变;夜见赤虹,光照数百里。天狗霣,雨血三日;流星坠其营内,有声如雷。每夜自惊,言隋师且至。并遣奏知。
《隋书·庾季才传》:武成二年,季才与王褒、庾信同补麟趾学士。累迁稍伯大夫、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其后大冢宰宇文护执政,谓季才曰:比日天道,有何徵祥。季才对曰:荷恩深厚,若不尽言,便同木石。顷上台有变,不利宰辅,公宜归政天子,请老私门。此则自享期颐,而受旦、奭之美,子孙藩屏,终保维城之固。不然者,非复所知。护沈吟久之,谓季才曰:吾本意如此,但辞未获免耳。公既王官,可依朝例,无烦别参寡人也。自是渐疏,不复别见。及护灭之后,阅其书记,武帝亲自临检,有假托符命,妄造异端者,皆致诛戮。唯得季才书两纸,盛言纬候灾祥,宜反政归权。帝谓少宗伯斛斯徵曰:庾季才至诚谨悫,甚得人臣之礼。因赐粟三百石,帛二百段。迁太史中大夫。
《刘元进传》:元进聚众至十万屯茅浦,以抗官军,帝令江都郡丞王世充发淮南兵击之,有大流星坠十江都,未及地而南逝,磨拂竹木皆有声,至吴郡而落于地。元进恶之,令掘地,入二丈,得一石,径丈馀。后数日,失石所在。
《龙城录》:吴峤霅,溪人也。年十三作道士。时炀帝元年,过邺中告其令,曰:中星不守太微,主君有嫌。而旺气流萃于秦地,子知之乎。令不之信,至神尧即位,方知不诬,峤精明天文,即袁天罡之师也。
《海山记》:炀帝未遇害前数日,帝亦微识元象,多夜起观天,乃召太史令袁充问曰:天象如何。充伏地泣涕曰:星文大恶,贼星逼帝座甚急,恐祸起旦夕,愿陛下遽修德灭之。帝不乐。
《唐书·夏侯端传》:端,寿州寿春人,梁尚书左仆射详孙也。仕隋为大理司直。高祖微时与相友,大业中讨贼河东,表端为副。端邃数术,密语高祖曰:玉床摇,帝坐不安。晋得岁,真人将兴,安天下之乱者,其在公乎。但上性沈忌,内恶诸李,今金才已诛,次且取公,宜早为计。帝感其言。
《傅奕传》:奕,相州邺人。隋开皇中,以仪曹事汉王谅。谅反,问奕:今兹荧惑入井,果若何。对曰:东井,黄道所由,荧惑之舍,乌足怪邪。若入地上井,乃为灾。谅怒。俄及败。
《李君羡传》:贞观初,太白数昼见,太史占曰:女主昌。又谣言当有女武王者。会内宴,为酒令,各言小字,君羡自陈曰五娘子。帝愕然,因笑曰:何物女子,乃此健邪。又君羡官邑属县皆武也,忌之。出为华州刺史。《于志宁传》:贞观四年,陨石十八于冯翊,高宗问曰:此何祥也。朕欲悔往修来以自戒,若何。志宁对曰:《春秋》:陨石于宋五。内史过曰: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物固有自然,非一系人事。虽然,陛下无灾而戒,不害为福也。
《容斋随笔》:贞观十年,使房乔裁定封禅礼,将以十六年二月,有事于泰山,会星孛太微而罢。
《唐书·崔义元传》:睦州女子陈硕真反,义元乃署崔元籍先锋,而自统众继之。至下淮戍,擒其谍数十人。有星坠贼营,义元曰:贼必亡。诘朝奋击,左右有以盾鄣者,义元曰:刺史而有避邪,谁肯死。敕去之。由是众为用,斩首数百级,降其贼万馀。贼平,拜御史大夫。《五行志》:永徽四年八月己亥,陨石于同州冯翊十八,光耀,有声如雷。近星陨而化也。庶民惟星,在上而陨,民去其上之象。一曰:人君为诈妄所蔽则然。
《册府元龟》:薛仁贵为右威卫大将军。高宗咸亨元年,吐蕃入寇,帝以仁贵为逻婆道行军大总管,为吐蕃败。初,仁贵谓人曰:今年太岁庚午,岁星在于降娄不应,有事于西方,军行逆岁,邓艾所以死于蜀,吾知其必败也。
《唐书·张道源传》:仪凤初,彗见东井,上疏陈得失。高宗钦纳,赐帛二百段。
《韩思彦传》:时太白昼见,思彦劝帝修德答天谴。帝让中书令李义府曰:八品官能言得失,而卿冒没富贵,主何事邪。义府谢罪。
《五行志》:永隆二年九月,万年县女子刘凝静衣白衣,从者数人,升太史令厅,问比有何灾异。令执之以闻。是夜,彗星见。太史司天文、历候,王者所以奉若天道、恭授民时者,非女子所当问。
《韦温传》:景龙三年,温以太子少保同中书门下三品,遥领扬州大都督。温既见天下事在手,欲自殖以牢其权,引用支党不相一,公卿虽畏伏,然温无能,不如诸武凶而炽也。弟湑初兼修文馆大学士,时荧惑久留羽林,后恶之,方湑从至温泉,后毒杀之以塞变。《裴光庭传》:光庭同平章事,知星者言,上象变,不利大臣,请禳之。光庭曰:使祸可禳而去,则福可祝而来也。论者以为知命。
《独异志》:唐开元五年春,司天密奏云:元象有谪见,其灾甚重。元宗大惊,问曰:何祥。对曰:当有名士三十八人同日冤死,今新进及第进士正应其数。内一人李蒙者,贵主家婿,上不得已,言其事,密戒主曰:每有大游宴,汝爱婿可闭留其家。主居昭国里。时大合乐,音曲远畅,曲江涨水,联舟数十艘,进士毕集。蒙闻之,乃踰垣走赴,群众惬望。方登舟,移就池中,暴风忽起,画舸半沈,声伎、持篙楫不知纪极,三十八人无一生者。《唐书·五行志》:天宝三载二月辛亥,有星如月,坠于东南,坠后有声,京师讹言官遣枨枨捕人,取肝以祭天狗,人颇恐惧,畿内尤甚,遣使安谕之。
《云溪友议》:李筌为邓州刺史,常夜占星宿,而坐一夕三更,东南隅忽见异气。明旦,呼吏于郊韨,如产男女,不以贫富,悉取至过十馀辈筌。视之曰:皆凡骨也。重令于村落搜访之,乃得牧羊之妇一子,李君惨容曰:此假天子也。座客劝杀之。筌以为不可曰:此胡雏必为国盗,今杀之无难,杀假恐生真矣。则安禄山生于南阳,异人先知之矣。
《唐书·王勃传》:天宝中,太平久,上言者多以诡异进,有崔昌者采勃旧说,上《五行应运历》,请承周、汉,废周、隋为闰,右相李林甫亦赞佑之。集公卿议可否,集贤学士卫包、起居舍人阎伯玙上表曰:都堂集议之夕,四星聚于尾,天意昭然矣。
《李吉甫传》:吉甫前卒一岁,荧惑掩太微上相,吉甫曰:天且杀我。再逊位,不许。
《韦凑传》:凑子见素,天宝十三载,拜武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肃宗立,十月丙申,有星犯昴,见素言于帝曰:昴者,胡也。天道谪见,所应在人,禄山将死矣。帝曰:日月可知乎。见素曰:福应在德,祸应在刑。昴金忌火,行当火位,昴之昏中,乃其时也。既死其月,亦死其日。明年正月甲寅,禄山其殪乎。帝曰:贼何等死。答曰:五行之说,子者视妻所生。昴犯以丙申。金,木之妃也;木,火之母也。丙火为金,子申亦金也。二金本同末异,还以相剋,贼殆为子与首乱者更相屠戮乎。及禄山死,日月皆验。
《酉阳杂俎》:李白名播海内,禄山反。制诗言太白入月敌可摧,及禄山死,太白蚀月。
《唐书·李晟传》:始,晟屯渭桥也,荧惑守岁,久乃退,府中皆贺曰:荧惑退,国家之利,速用兵者昌。晟曰:天子暴露,人臣当力死勤难,安知天道邪。至是,乃曰:前士大夫劝晟出兵,非敢拒也。且人可用而不可使之知也。夫惟五纬盈缩不常,晟惧复守岁,则我军不战自屈矣。皆曰:非所及也。
《李泌传》:贞元四年八月,月蚀东壁,泌曰:东壁,图书府,大臣当有忧者。吾以宰相兼学士,当之矣。昔燕国公张说由是以亡,又可免乎。明年果卒。
《李德裕传》:德裕常谓:省事不如省官,省官不如省吏,能简冗官,诚治本也。乃请罢郡县吏凡二千馀员,衣冠去者皆怨。时天下已平,数上疏乞骸骨,而星家言荧惑犯上相,又恳丐去位,皆不许。
《郑注传》:注擢通王府司马、右神策判官,士议欢骇。刘从谏恶其人,欲因斥去之,即表副昭义节度。至府不旬月,文宗暴眩,王守澄复荐注,即日召入,对浴堂门,赐赉至渥。是夜,彗出东方,长三尺,芒耀怒急。俄进太仆卿,兼御史大夫。
《令狐楚传》:楚拜山南西道节度。疾甚,有大星陨寝上,其光烛廷。坐与家人诀,乃终。
《东观奏记》:吏部侍郎兼判尚书铨事裴谂、左授国子祭酒吏部侍郎周敬,复罚一月俸,监察御史冯颛左授秘书省著作佐郎,考院所送博学宏辞科赵秬等十人,并宜覆落,不在施行之限。初,裴谂兼上铨,主试宏技两科。其年,争名者众,应宏词选,前进士苗台符、杨严、薛䜣、李询、古敬翊已下一十五人就试。谂宽豫仁厚,有赋题不密之说。前进士柳翰、京兆尹柳憙之子也。故事宏词科,只三人,翰在选中。不中者,言翰于谂处先得赋,托词人温庭筠为之。翰既中选,其声聒不止。事彻宸听。杜德公为中书舍人,言于执政曰:某两为考官,未试宏词。先锁考官,然后考文书。若自先得赋题者,必佳糊名考文书得佳者,考官乃公当罪。止铨为考官,不合坐宏词。赵秬,丞相令狐绹故人子也。同列。将以此事嫁患于令狐丞相,丞相逐之,尽覆去。初,日官奏文星暗科场,当有事。沈询为礼部侍郎,闻而忧焉。至是三科尽覆,日官之言方验。
《唐书·王翊传》:翊曾孙凝,拜河南尹。迁宣歙池观察使。王仙芝之党大至,凝储蓄缮完以备贼,贼至不能加。会大星直寝庭坠,术家言宜上疾不视事以厌胜,凝曰:东南,国用所出,而宣为大府,吾规脱祸可矣,顾一方何赖哉。誓与城相存亡,勿复言。既而贼去。未几,卒。《北梦琐言》:乾符中荆州节度使晋公王铎后为诸道都统时木星入南斗数夕不退晋公观之问诸知星者吉凶,安在。咸曰:金火土犯斗,即为灾,唯木当为福耳。或然之时,有术士边冈洞晓天文精通历数,谓晋公曰:唯斗帝王之宫宿,唯木为福神当以帝王占之然则非福于今必当有验于后未敢言之。他日,晋公屏左右密问冈曰:木星入斗,帝王之兆。木在斗中,朱字也。识者言,唐世尝有绯衣之谶,或言将来革运,或姓裴,或姓牛。以为裴字为绯衣,牛字著人即朱也。所以裴晋公度、牛相国僧孺,每罹此谤。李卫公斥周秦行纪,乃斯事也。安知钟于砀山之朱乎。
《五代史·唐六臣传》:唐天祐三年,梁王欲以嬖吏张廷范为太常卿,唐宰相裴枢以谓太常卿唐常以清流为之,廷范乃梁客将,不可。梁王由此大怒,曰:吾常语裴枢纯厚,不陷浮薄,今亦为此邪。是岁四月,彗出西北,扫文昌、轩辕、天韨,宰相柳璨希梁王旨,归其谴于大臣,于是左仆射裴枢、独孤损、右仆射崔远、守太保致仕赵崇、兵部侍郎王赞、工部尚书王溥、吏部尚书陆扆皆以无罪贬,同日赐死于白马驿。
《册府元龟》:乾化元年五月,诏左右银台门朝参诸司使库使已下,不得带从人出入。亲王许一二人,执条床手简,馀悉止门外,阑入者抵律,阍守不禁,与所犯同。先时,门通内,无门籍,且多勋戚,车骑众者,尤不敢呵察。至是,有一客星凌犯,上言者遂令止隔。
《幸蜀记》:蜀王衍咸康五年十月,彗星见长丈馀在井娄之次,司天言恐国家有大灾,宜修德以禳之诏于玉局北,置道场以合天变右补阙,张云上疏言,此是百姓怨气上彻于天,成此彗星彗者除旧布新之义。此乃亡国之兆,岂祈禳之可免,衍怒流于泰州。《五代史·后蜀世家》:昶,知祥第三子也。昶明德三年三月,荧惑犯积尸,昶以为积尸蜀分也,惧,欲禳之,以问司天少监胡韫,韫曰:按十二次,起井五度至柳八度,为鹑首之次,鹑首,秦分也,蜀虽属秦,乃极南之表尔。前世火入鬼,其应多在秦。晋咸和九年三月,火犯积尸,四月,雍州刺史郭权见杀。义熙十四年,火犯鬼,明年,雍州刺史朱龄石见杀。而蜀皆无事。昶乃止。《张希崇传》:希崇拜灵武节度使,希崇叹曰:吾当老死边徼,岂非命邪。希崇事母至孝,朝夕母食,必侍立左右,彻馔乃敢退。为将不喜声色。好读书,颇知星历。天福三年,月掩毕口大星,希崇叹曰:毕口大星,边将也,我其当之乎。明年正月卒。
《慕容彦超传》:彦超为隐帝战败,奔兖州。周太祖入立,彦超不自安,诏书慰之,彦超乘间谋反。是岁,镇星犯角、亢,占曰:角、亢,郑分,兖州当焉。彦超即率军府将吏,步出西门三十里致祭,迎于开元寺,塑像以事之,日常一至,使民立黄幡以禳之。
《南汉世家》:刘晟自言知星,末年,月食牛女间,出书占之,叹曰:吾当之矣。因为长夜之饮。十六年,卜葬域于城北,运甓为圹,晟亲临视之。是秋卒,年三十九。《稽神录·尚平王钟传》:在江西,有衙门吏孔知让,新治第,昼有一星陨于庭中,知让方甚恶之,求典外戎,以空其第。岁馀,御史中丞薛昭纬贬官,至豫章,传取此第以居之。后遂卒于是。
《马令·南唐书·陈陶传》:升元中,会有星孛。陶叹曰:国家其几亡乎。既而,果失淮甸陶所居幽邃性尤嗜,鲊元宗南迁至落星湾欲有所问,而恐陶不尽,言因伪使人卖鲊至陶门陶,果出啖鲊喜甚,卖者曰:官舟抵落星矣翁知之乎。陶笑曰:星落不还元宗至南都,未几殂不还之说。果验。
《辽史·赵思温传》:会同初,从耶律牒蜡使晋行册礼,还,加检校太师。二年,有星陨于庭,卒。
《陆游·南唐书·元宗纪》:建隆二年六月己未,国主疾革,夕有大星陨于南都。庚申,殂于长春殿。
[book_title]第五十九卷
第五十九卷目录
星变部纪事二
星变部杂录
庶徵典第五十九卷
星变部纪事二
《宋史·窦俨传》:俨善推步星历。卢多逊、杨徽之同任谏官,俨尝谓之曰:丁卯岁五星聚奎,自此天下太平,二拾遗见之,俨不与也。
《柳开传》:开知代州,诸将议多不协。开谓其从子曰:吾观昴宿有光,云多从北来犯境上,寇将至矣。吾闻师克在和,今诸将怨我,一旦寇至,必危我矣。即求换郡,徙忻州刺史。
《枫窗小牍》:吴越忠懿王以天成四年八月二十四日四鼓生,以端拱元年八月二十四日四鼓薨,年政六十。是夕,大流星坠于正寝之上,光烛满庭。
《宋史·陈尧咨传》:尧咨徙天雄军。所居栋摧,大星霣于庭,散为白气。已而卒。
《丁晋公谈录》:真宗在储贰时忽一日因乘马出至朱雀门外,方辰时有大星落于马前,迸裂有声。真宗回东宫。惊惧,时召司天监明天之文者,询之,云不干皇太子事,不烦忧虑。自是,国家灾五年方应至第五年,果太宗晏驾。
晋公言真宗即位,有彗星见于东方。真宗恐惧,内愧凉德,何以绍太祖太宗之德业,是天祸也。不敢询于掌天文者,唯俟命而已。忽有先生王得一入见,见圣容似有忧色,密诘于中贵,中贵述以圣上忧惧彗星之事。得一遂奏云:此星主契丹兵动,十年方应。至十年,果契丹兵寇澶渊。圣驾亲征。
晋公被谪之初,木掩房一日。冯侍中拯薨,背火守房。王相公钦若薨,背火拂著房而过。因知公相大臣荣谢,岂偶然哉。
《湘山野录》:景德初车驾次北澶匈奴毳帐前一里,星陨如巨石,其声鸣吼,移刻殆尽,此最为澶渊之先吉也。
景德四年,司天判监史序,奏今年丁未六月二十五日,五星当聚周分,既而,重奏臣寻推得五星,自闰五月二十五日,近太阳行度。按甘氏星经曰:五星近太阳而辄见者,如君臣齐明下侵上之道也。若伏而不见即臣让明于君,此百千载未有也。但恐今夜五星皆伏,真宗亲御禁台以候之,果达旦不见,大赦天下,加序一官群臣表贺。
《墨客挥犀》:有小儿夜戏溪旁,见星坠,视之,得一石,圆如鸡卵,因携以归。是夕,其家大火。明日,弃于道上,为一士人所得,经数夕又火,遂还弃溪中,夜将半复化为流星而去。
《渑水燕谈录》:柳三变景祐末登进士第少有俊才尤精乐,章后以疾,更名永字耆卿。皇祐中久因选,调入内都知史甚爱,其才而怜其潦倒,会教坊进新曲醉蓬莱时司天台奏老人星,见史乘机荐之。仁宗大悦。《宋史·余靖传》:庆历中司天言太白犯岁星,又犯执法。靖上疏请责躬修德,以谢天变。
《王会传》:会以左仆射、资政殿大学士判郓州。宝元元年冬,大星辰坠其寝,左右惊告。曾曰:后一月当知之。如期而薨。
《刘敞传》:敞尝夜视镇星,谓人曰:此于法当得士,不然,则生女。后数月,两公主生。又曰:岁星往来虚、危间,色甚明盛,当有兴于齐者。岁馀而英宗以齐州防禦使入承大统。
《梦溪笔谈》:治平中,金、火合于轸,以《崇真》、《宣明》、《景福》、《明》、《崇》、《钦天》凡十一家大历步之,悉不合,有差三十日以上者,历岂足恃哉。纵使在其度,然又有行黄道之里者,行黄道之外者,行黄道之上者,行黄道之下者,有循度者,有失度者,有犯经星者,所占各不同,此又非历之能知也。
《续明道杂志》:韩魏公帅太原,以多病求乡郡,遂建相州之节知相州,到郡疾,亦未安一夕,有大星陨寝堂之后,家人大惊,以谓不祥久之,魏公方行而仆于地,家人尤恶之,而久之疾,遂平了,无一事而一日邸报至王贻永卒贻永,亦建相州节星陨于相州,为贻永也。贻永庸人方在位,时言官百方撼之不能损,岂知天上有物主之欤。贻永所谓末兴王驸马者,此事见魏公侄正彦说。
《东轩笔录》:韩魏公以病乞乡郡,遂以使相侍中判相州既而疾,革一夕星陨于园中枥马,皆惊翌日公薨,上为神道碑具述其事。〈按以上二说不同并存备考〉《闻见前录》:元丰六年,富公疾病。五月,大星陨于公所居,还政堂下空中,如甲马声,公登天光台,焚香再拜,知其将终也,异哉。
《蒙斋笔谈》:富郑公薨之夕,有大星陨于寝。洛人皆共见。
《谈苑》:神宗以星变祗惧,许人上封事言得失。于是,王安礼上书语颇讦直。上微不悦,以示王圭。圭曰:观安礼所言,皆是臣等执政。后来事无一字及安礼所为者,其意盖怨望安石在外,专欲讥切臣等耳。安礼每对臣言云似尔名位,我亦须做。上笑曰:大用岂不在朕而安礼狂妄。如此后一年,安礼自翰林学士迁尚书右丞。
《画墁录》:元符星变自三省枢密,皆乞罢。
《朱子语类》:范某,蜀公族人,入宜州,见黄鲁直。又见张怀素,甚爱之。一夜与之观星,曰:荧惑入贯索,东南必有狱。范以告,得官。汤东野资之入京,亦得官。
《闻见后录》:长安乾明寺唐太庙也庭中,有星陨石状如伏牛,有手迹四足迹,二如印泥,然故老云:武氏革命日陨。又兴平一道观中,有星陨石如半柱,满其上皆系痕,岂果系于空中邪。殆不可知也。旁有石记西晋时陨。
同文之狱追逮后殿御药官张士良胁,以刀锯鼎镬无所得,又适有星变诏曰:朕遵祖宗遗志,未尝戮诛。大臣释勿治。
《经外杂钞》:唐丕远,字子猷。登进士第。崇宁五年,除右正言。乞谨天戒。上曰:龙骧岂能当天变。丕远皇恐未喻。上曰:厩马也。一夕,无疾而毙,或者便为星茀之致,应天止如是耶。丕远对:此语欺甚,不知陛下何从得之。上作色曰:京。丕远对:京,大臣。宜省寺愆引慝。如此奏对,大非昌言。谏官陈瓘,尝劾京愚弄朝廷,信有之也。陛下知归过于己,天下幸甚。上曰:此语非欺则佞,佞人殆。丕远对:佞恐不足以尽京之过。再进劄子,乞罢修造。及止绝诸司浮费,并非泛赐。予及论当十钱,与令学者读史,切中时病。除左正言。论家安国,不合献,移尚书省议。上曰:曹郎岂当容此人。丕远对外人言京待欲作宅第。上曰:庸有此,京欲崇丽移之耳。外人不知也。只两月前,郑居中、朱谔来留京,要得赐第,又为京足疾,乘骑难,乞就近处踏逐朝廷,亦未有指挥近处,无以易省中。居中莫意有所在否。丕远对:外议谓陛下已许之矣。上曰:无但居中近亦来乞赐京第,亦只欲得近便处,且云以彗而罢京,为非若不还京。相天将动威当复,有大雷电之恐,此语殆劫持,朕冀其请之必从。丕远对:居中人谓京腹心,陛下何以语之。上曰:朕与他道星谴未久,黜京以代朕责也。销灾弭变,尚未知所出,遽复京相天下,谓何若要赐第,却待商量。丕远对:观此,则昨来移省之请,不无使之者,皆人所不敢及者。
《老学庵笔记》:崇宁中,长星出推步躔度长七十二万里。
《鸡肋编》:渊圣皇帝以星变责躬诏云常膳百品十,减其七枚,减宫女凡六千馀人,则道君朝膳以百计矣。见吴行承旨摛文集。
《闻见前录》:大观末,上颇厌蔡京,因星变出之。
《朱子语类》:徽宗因见星变,即令卫士仆党碑,云:莫待明日,引得蔡京又来炒。明日,蔡以为言,又下诏云:今虽仆碑,而党籍却仍旧。
《程史》:建炎庚戌,金骑饮海上躬御楼船次于龙,翔秋驻跸会稽时,卤初退师尚留淮泗,朝议凛凛惧其反旆,士大夫皆有杞国之忧。范丞相宗尹荐朝散大夫毛随有甘石学,有诏赴行在所随入对言。按汉志岁星所在国不可伐。昔汤之元祀岁星顺行,与日合于房。房,心宋亳分也。周武王至丰之明年,岁星顺行与日合于柳,留于张柳。张河,洛分也。故汤征无敌馀庆貤衍,犹及微子武王定鼎郏鄏,而周公迄营成周四方以无侮,今年冬岁当躔而兴宋自此。金必不能南渡矣。然禦戎上策,莫先自治愿脩政以应天道,上大喜既而果不复来。绍兴辛巳,逆亮渝盟有上封者,言吾方得岁,亮且送死,诏以问太史考步如言,陈文正康伯当国请以著之亲,征诏书。故其辞有曰:岁星临于吴分,冀收淝水之勋,𩰚士倍于晋师,当决韩原之胜。盖指此是冬亮,遂授首二事之验,不差毫釐,盖宋国之号而吴则今时巡之所都,天意笃棐,于是益昭昭矣。随家衢之江山后,亦不显。
《近世清台》:占候颇失其守,虽试选甚艰,多筌蹄之学,以故證应之验,视前世为疏。开禧丙寅二月丙子,余在京口章以初居戎司芗风亭余涖事,庾中归过之小酌握手庭下日方申,忽觉天半砰鍧有声,甚厉矫首正见一星南坠曳尾如帚,逶迤久之始灭,相与叹异。未几,而兵衅开江淮荐饥死者几半。嘉定己巳五月辛亥,余里居晚浴散步西圃暝色,将至从行一僮忽卬而惊呼,视之亦一星大小如京口,所见而色绀青尾燄煜煜,自南徂北行颇迅,亦隐隐鸣于空中,时,金易位蒙古闯其境,兵祸纠结数年犹不解,则所坠之方,盖有妖焉。余不甚习,占星二星所偶见,皆白昼出,太史且未尝问,亦不闻,奏报其它躔度微忒意,必不能详也。
《挥麈后录》:姚宽字令威,问学详博,注《史记》行于世,三乘九流,无所不通。绍兴辛巳岁,完颜亮举国寇淮江浙震恐,令威云:木德所照,当必无它。故诏书云:岁星临于吴分者是也。高宗幸金陵,以其言验令除郎召对奏事之际,得疾仆于榻前徐五丈,敦立戏云太史当奏客星犯帝座,甚急上念之亟用其弟宪于朝。《宋史·龚茂良传》:茂良之以首参行相事也,踰再岁,上亦不置相,因谕茂良:史官近奏三台星不明,盖实艰其选耳。
《林大中传》:大中为侍御史。马大同为户部,大中劾其用法峻。上欲易置他部,大中曰:是尝为刑部,固以深刻称。章三上不报。又论大理少卿宋之瑞,章四上,又不报。大中以言不行,求去,改吏部侍郎,辞不拜,乃除大中直宝谟阁,而大同、之瑞俱与郡。初,占星者谓朱熹曰:某星示变,正人当之,其在林和叔耶。至是,熹贻书朝士曰:闻林和叔入台,无一事不中的,去国一节,风义凛然,当于古人中求之。
《容斋三笔》:予教授福州日,因访何大圭。忽问:君识天星乎。答曰:未之学。曰:岂不能认南方中夏,所见列宿乎。曰:此却粗识一二。大圭曰:君今夕试仰观,荧惑何在。是时正见于南斗之西后,月馀再相见时,连旬多阴,所谓火曜巳至斗魁之东矣。大圭曰:使此星入南斗,自有故事。予闻其语,固已竦然。明日相访。曰:吾曹元不洞晓天文,昨晚叶子廉见顾,言及于此,蹙额云:是名魏星,无人能识,非荧惑也。予曰:十二国星,只在牛女之下经星,不动安得转移。圭曰:乾象示变,何所不可。子廉云:后汉建安二十五年,亦曾出盖秦正封魏国公。圭意比之曹操。予大骇,不复敢酬应。他日,与谢景思、叶晦叔言之。且曰:使迈为小人告讦之举,有所不能。万一此段彰露,为之奈何。谢叶曰:可以言命矣。与是人相识,便是不幸,不如静以待之。时岁在己巳。又六年,秦亡。予知免祸,乃始不恐。
《宋史·黄度传》:度,字文叔,绍兴新昌人。光宗以疾不过重华宫,度上书切谏,连疏极陈父子相亲之义,且言:太白昼见犯天关,荧惑、勾芒行入太微,其占为乱兵入宫。以谏不听,乞罢去。
《王信传》:信加焕章阁待制,徙知鄂州,改池州。初,信扶其父丧归自金陵,草履徒行,虽疾风甚雨,弗避也,由是得寒湿疾。及闻孝宗遗诏,悲伤过甚,疾复作,至是寝剧,上章请老,以通议大夫致仕。有星陨于其居,光如炬,不及地数尺而散。数日,信卒。
《谢深甫传》:深甫为右丞相,以少傅,致仕。有星陨于居第,遂薨。
《五行志》:庆元六年十月,琼州讹言妖星流堕民郭七家,声如雷。通判曾丰暨琼山县令移文惊扰,后皆坐黜。
《吉安府志》:嘉定间,安福荆山民早出,忽一星坠于前,亟掘地得之,光采灿灿,毁为数十片,亦如之。
《贵耳集》:黄初年三月癸卯,月犯心大星。占曰:心为天王位,王者恶之。四月癸巳,蜀先主殂于永安宫。客星历紫宫,而刘聪殒彗星埽,太微而苻坚败荧惑守帝座,而吕隆破晋庾翼与兄冰。书曰:岁星犯天关,江东无他,而季龙频年闭关。余甲子年侍亲出蜀在荆南沙市见一星,自东南飞在西北如世之火、珠、状,其光数丈长久而成一皇字。丙寅,冬吴曦叛。丁亥,年余为仪真录参。至十月二十三日,夜因观天象见一星入月算历者,邹淮绝早相别云,昨夜星入月,恐两淮兵动不可住径唤渡过建康余问之,前有此否邹云。汉献帝时曾一次星入月今再见也。十一月十二日刘倬举兵僇季姑姑反戈,一城狼狈倬以身免继,此兵祸未泯也。
《齐东野语》:景定五年甲子七月初二日甲戌,御笔作初三日乙亥,彗见东方柳宿,光芒烜赫,昭示天变。太史占云:彗出柳度为兵丧,为旱,为乱,为大臣贬。乾象占云:彗妖星也。所出形状各异,其殃一也。彗木类除旧布新之象,主兵疫之灾。一曰埽星,小者数寸长或竟天,兵起,大水除旧布新。按彗本无光借日为光夕,见则东指晨见,则西指皆随日光芒所及为灾。丁丑,避殿减膳下诏责己求直言,大赦天下。御史朱貔孙正言朱应元察官程元岳饶应龙合台奏章乞消弭挽回,皆常谈也。己卯,贾丞相似道杨参政栋叶,同知梦,鼎姚佥书希得奏事上曰:彗出于柳彰,朕不德,夙夜疚心,惟切危惧。宰臣奏陛下勤于求治,有年于兹庸有阙失。今谪见于天实臣等辅政无状所致,上贻圣忧,臣见具疏乞罢免庶可以上弭天灾。上曰:正当相与,讲求阙失上回天意。庚辰贾右相第一疏乞罢免以塞灾咎五疏,皆不允,班行应诏言事者,秘书郎文及肩首言公田之事,云君德极圭璋之粹,而玷君德者莫大于公田,东南民力竭矣。公田创行将以足军储,救楮币蠲和籴也。奉行太过,限田之名,一变而为并,户又变而为换田,耕夫失业,以流离田,主无辜而拘系,此彗妖之所以示变也。大府丞杨巽殿讲赵景纬吏部侍郎留梦,炎礼部侍郎直院马廷鸾皆应,诏上封事给事礼书牟子才疏,援引汉唐以至本朝,彗变灾异,极其详赡起居郎太子,侍读李伯玉,则援三说云咸平彗,出室北吕端有兵谋不精之言,今日当严边备,熙宁中彗出东井富弼,张方平皆言新法不便,今日当先罢,浙西换田局崇宁彗出西方,则诏除党籍且复,左降人官今开庆误国之人,罪恶滔天,有一时风闻劾,逐者则乞斟酌宽贷,施行以昭圣,主宽仁之量,又云今言路既开中外大小之臣,必将空臆毕陈,惟陛下明圣大臣忠亮,有以容受不以为罪,天下幸甚,浙漕主管文字吕抚有上化地书秘监高斯,得奉祠于霅有应,诏既大概以为非,朝廷大失人心,何以致天怒如此之烈。庚申辛酉之间,大小之臣,追勒迁放无虚日忠厚之泽,几尽矣。士大夫以仕进为业今使刻薄,小人吹毛求疵,动触新制公田肆扰陛下知其非计,有待秋成举行之旨,而督促者悍然,不顾市舶尽利,而蕃夷怨盐,榷太密而商旅怨群臣附下罔上,虚美溢誉人怨天怨,不至于彗星不止也。且灾异策免三公视为常事,丙申雷变陛下一日黜二相,今彗见之与雷发相去何啻十百千万哉。王端明奉祠里居,亦有疏言,戚畹嬖倖遍居畿辅,借应奉之名肆,诛剥之虐,监司不敢,谁何台谏,不敢论列民不胜苦起而弄兵,三衢之寇是也。公田之行本欲免和籴和籴数少,而人已相安公田数少而人为,创见下弊万蠹田里骚然天笔载颁一,则曰:业已成一则曰当任且求言之诏甫颁而拒言之令已出,皇天监临可厚诬哉。自是三学京庠投匦上书者,日至太学生吴绮许求之等。书有云雷霆天怒也。骤击而旋收日蚀,天怒也。俄晦而随明暴风飘雨,天怒也。而不能以终日今彗之示变,已踰,浃旬陛下恐惧修省,靡所不至而天怒,犹未回。非陛下不知省悟也。抑误陛下者,未有所思也。且并及市舶公田之害,云又有陈梦斗陈绍中等书,沈震孙范钥李极等书,胡标与周必礿等书,立礼斋生谢禹则独为一书,大抵皆及公田市榷等事,又有武学生杜士贤等书,谓都司之职。操垄断之权,以专使之遣,夺番商之利,百姓皆与蹙,頞庙堂歌颂太平人不可欺天可欺乎。今之秉钧轴者前日之功,固伟矣。今日之过未尽掩阃外之事固优矣。阃内之责,未尽,塞以戎虏待庶民不可也。以军政律士类,不可也。以肥家之法经国,不可也。盍亦退自省悟以回天变乎。又京庠唐隶杨坦等一书,谓大臣德不足以居功名之高,量不足以展,经纶之大率意,纷更殊骇观听。七司条例悉从更变世冑延,赏巧摘瑕疵薪茗,拓藏香椒积压与商贾争微利强买民田贻祸浙右,自今天下无稔岁浙路无富家矣。夹袋不收拾人才,而遍储贱妓之姓名化地不斡旋陶冶,而务行非僻之方术纵不肖之騃,弟以卿月,而醉风月于花衢笼博奕之旧徒,以秋壑而餍溪壑,以渊薮踏青泛绿不思闾巷之萧,条醉酿饱鲜遑恤物价之腾涌,刘良贵贱丈夫也。乃深倚之以扬鹰犬之威,董宋臣巨奸宄也。乃优纵之以出虎兕之柙,人心怨怒,致此彗妖谁秉国钧,盍执其咎方,且抗章诬上文过饰非借端拱祸败不应之说,以力解乱而至此怨,而至此上干天怒,彗星埽之未几,天火又从而灾之,其尚可扬扬入政事堂耶。一时诸书独此与京庠萧规者言之,太讦,于是左司刘良贵申省力辨公田任事之谤,且乞敷奏令公卿士庶条具救楮,免籴罢公田之策且作勘会免公田逃亡米三万馀石,贾相遂入奏云近者应诏所言公论交责,若驾虚辞报私憾等语是非,自不可掩独类,部法买公田同,然一辞以为犯大不韪详叙颠,末以闻欲望圣慈于,臣所类部法则下之吏部长式,详加参定或有出己意,削旧典之实则申明而删除之,于臣所买公田,则乞下之公卿大夫更行博议,必得足军饷免和籴住造楮之策,则采录而施行之,臣当委心以听奉身,以退徐请谴责以戒,为臣之缪干国者,遂有旨宣谕检院官星变,求言照典故秖及中外大小臣僚见之诏书,可考近来诸学士人不体旧规以前廊为首,乃有怀私意动摇大臣者,不知祖宗三百年间曾有士人上书,而去宰相者乎,今后切宜祥审,然后投进检院,朱浚备坐宣谕指挥申国子监司成吴坚翁,合委冑丞徐宗斗会学前廊转谕诸生,而前廊回申以为上书,以前廊为首此出于丙辰方大猷之,私意以为钳制之法,非盛时所宜用也。纷纷之议直至八月之末,彗光稍杀应诏者方稍止。丁未,宰执拜表恭请皇帝御正殿,复常膳三表而后,从九月,以京学士人萧规唐隶叶季吕宙之姚,必得陈子美钱煜,赵从龙胡友开等不合,谤讪生事,送临安府追捕勘證,议罪施行,各自有差自是中外结舌焉。孟冬,朝享如常,时十月乙丑,忽闻圣躬不豫降诏求医,丁卯,遗诏升遐而金银关子之令,乘时颁行换易十七界,楮券物价自此腾涌民生,自此憔悴矣。彗变首尾凡四月妖祸之应,如响斯答孰谓天道高远乎。
《江西通志》:胡洪范,吉水人。国学生,因星变应诏上书论贾,似道专权,误国似道怒欲置之死,丞相江万里抗疏力救获,免家居忧愤成疾卒。
《金史·马贵中传》:贵中迁司天监。海陵伐宋,问曰:朕欲自将伐宋,天道何如。贵中对曰:去年十月甲戌,荧惑顺入太微,至屏星,留、退、西出。《占书》,荧惑常以十月入太微庭,受制出伺无道之国。十二月,太白昼见经天,占为兵丧、为不臣、为更主,又主有兵兵罢、无兵兵起。六年二月甲辰朔,日有晕珥戴背,海陵问:近日天道何如。贵中对曰:前年八月二十九日,太白入太微右掖门,九月二日,至端门,九日,至左掖门出,并历左右执法。太微为天子南宫,太白兵将之象。其占,兵入天子之廷。海陵曰:今将征伐而兵将出入太微,正其事也。贵中又曰:当端门而出,其占为受制,历左右执法为受事,此当有出使者,或为兵,或为贼。海陵曰:兵兴之际,小盗固不能无也。及被害于扬州,贵中之言皆验。
《祁宰传》:海陵将伐宋,宰欲谏,不得见。会元妃有疾,召宰诊视。既入见,即上疏谏,其略言:间者昼星见于牛斗,荧惑伏于翼轸。巳岁自刑,害气在扬州,太白未出,进兵者败,此天时不顺也。
《完颜宇传》:草泽李栋,在卫绍王时,尝事司天监。李天惠依附天文,假托占卜,趋走贵臣,俱为司天官。栋尝密奏白气贯紫微,主京师兵乱,幸不贯彻,得不成祸。既而高琪杀胡沙虎,宣宗愈益信之。
《武祯传》:哀宗至蔡州,右丞完颜仲德荐其术。召至,屏人与语,大悦,除司天长行,赏赉甚厚。上书曰:比者有星变于周、楚之分,彗星起于大角西,扫轸之左轴,盖除旧布新之象。又言:郑、楚、周三分野当赤地千里,兵凶大起,王者不可居也。又曰:蔡城有兵丧之兆,楚有亡国之徵,三军苦战于西前后有日矣。城壁倾颓,内无见粮,外无应兵,君臣数尽之年也。闻者悚然夺气,哀宗惟嗟叹良久,不以为罪。
《续夷坚志》:承旨党公初在孕其母梦,唐道士吴筠来托宿为人仪观秀整望之,如神仙在西掖三十年以承旨致仕,大安三年九月十八终于家,是夕,有大星陨于居篆籀入神,李阳冰以后一人而已。
孟内翰友之大定三年,乡府省御四试皆第一供奉。翰林历曹王府文学,以疾寻医,久之,授同知单州军州事。丁内艰,哀毁致卒。友之未第前,梦中预知前途所至,其后皆验,邻人李生言友之死之年,六月中连夕星陨于虚轩前,汴人高公振时。夫挽之曰:见说平生梦前途尽。目前又云:人嗟埋玉树天为启。文星诗虽不甚工有以见友之出处之际,死生之变,造物者皆使之前,知其有海内重名者,为不偶然也。
《元史·木华黎传》:黎迁天祚于平阳。八月,有星昼见,隐士乔静真曰:今观天象,未可征进。木华黎曰:主上命我平定中原,今河北虽平,而河南、秦、巩未下,若因天象而不进,天下何时而定耶。且违君命,得为忠乎。《吾也而传》:宪宗八年秋九月辛亥夜中,星陨帐前,光数丈,有声。吾也而曰:吾死矣。明日卒。
《王玉汝传》:玉汝为参议,仅五六日。八月既望,有星陨庭中,已而玉汝卒。
《郭宝玉传》:宝玉,字玉臣,华州郑县人,唐中书令子仪之裔也。通天文、兵法,善骑射。金末,封汾阳郡公,兼猛安,引军屯定州。岁庚午,童谣曰:摇摇罟罟,至河南,拜阏氏。既而太白经天,宝玉叹曰:北军南,汴梁即降,天改姓矣。
《耶律楚材传》:癸卯五月,荧惑犯房,楚材奏曰:当有惊扰,然讫无事。居无何,朝廷用兵,事起仓卒,后遂令授甲选腹心,至欲西迁以避之。楚材进曰:朝廷天下根本,根本一摇,天下将乱。臣观天道,必无患也。后数日乃定。
《五行志》:大德二年六月,抚州崇仁县辛陂村有星陨于地,为绿色圆石,邑人张椿以状闻。
《癸辛杂识》:壬辰二月朔甲子更初,有大星如五斗,米栲栳大徐徐自东而西,红光照地,有声殷殷,若雷越日,乃知坠于宗阳宫,火光满室,副宫陈悦道,所目击又闻是晓亦坠于阳坟之升,元观村中皆见,火光后亦无他。
丙申十一月十七日冬至,是夜三鼓有大声如发,火炮震动可畏,鸡犬皆鸣。次日,金一山自山中来云山中之声尤可畏,雉皆鸣,或云天狗坠故也。丁酉正月初二日乙丑夜,二鼓天井巷张家金银铺遗漏。是夕,天中有如云气赤色,其大如箕而微长或,谓其大星余目昏,视之不见,疑此云气为火气,所烁而然凝然不动,殊为可异。不知何物也。
是岁二月,忽有传夜后西北角有星光芒曳尾者,余不之信,数夕,起观皆无所见一,夕于西边见大星光芒正在胃昴间,然考之,则太白耳。益疑小人妄传继而有自吴来者,云船中见之甚的类景定彗星而尾,短仅数尺耳。余终未之信也。及三月十七日诏书到杭,改元大德有云星芒示变天象儆,予始信前者为信然也。
《元史·许谦传》:大德中,荧惑入南斗句己而行,谦以为灾在吴、楚,窃深忧之。是岁大祲,谦貌加瘠,或问曰:岂食不足邪。谦曰:今公私匮竭,道殣相望,吾能独饱耶。其处心盖如此。
《五行志》:至大元年七月,流星起勾陈,化为白气,员如车轮,至贯索始灭。
《楮记室》:至治元年,玉案山产小赤犬,群吠遍野。占云:天狗坠地为赤犬,其下有大军覆。
《元史·梁曾传》:曾至治二年卒,年八十一。卒之前十日,有大星陨于所居,流光烛地,人皆异之。
《五行志》:至正十年十一月冬至夜,陕西耀州有星坠于西原,光耀烛地,声如雷鸣三,化为石,形如斧,一面如铁,一面如锡,削之有屑,击之有声。
《辍耕录》:松江孙元璘言至正乙未七月六日,夜自平江归泊舟城西栅口,方掀篷露坐,忽见一星大如杯,碗色白而微青,尾长四五丈,光焰烛天,戛然有声,由东北方飞入月中而止此时,月如仰瓦,正乘之无偏倚,若人以手拾置其中者,尝记宋张端义贵耳。集云丁亥年,余为仪真录参,十月二十三日夜,因观天象见一星,入月算历者,邹淮绝早相别,云昨夜星入月恐两淮兵动,不可住,径唤渡过建康余问之古,有此否。邹云汉献帝时一次星入月,今再见也。十一月十二日刘倬举兵僇季姑姑反戈,一城狼狈倬以身免继此兵祸未泯也。据此说则松江之祸,亦非偶然,松江自丙申二月十八日军乱,越三日苗来剋,复首尾两月之间焚杀掳掠十里之城,悉化瓦砾之区视他郡尤可畏,是则星入月不知此时,在于何所分野顾乃松江独应其兆与。
《元史·五行志》:至正十六年冬十一月,大名路大名县有星如火,自东南流,尾如曳彗,坠入于地,化为石,青黑光荧,状如狗头,其断处类新割者。有司以进,太史验视云天狗也,命藏于库。
至正十九年四月己丑,建宁路瓯宁县有星坠于营山前,其声如雷,化为石。
至正二十三年六月庚戌,益都临胊县龙山有星坠入于地,掘之深五尺,得石如砖,褐色,上有星如银,破碎不完。
至元二十四年六月癸卯,冀宁路保德州三星昼见,有白气横突其中。
《明通纪》:太祖因改定书传,谓儒臣刘三吾等曰:朕每观天象,自洪武初,有黑气凝于奎壁,今年春暮,其气始消,文运当兴尔等,宜考古證今有所述,作以称朕意。于是,礼遇诸儒甚厚,各赐以绮缯衣被。
《明外史·刘三吾传》:洪武十八年擢文渊阁大学士。论说多称旨,尝讲《家人卦》、《心箴》,帝大悦。未几,请告归。卒年七十二。卒之前,有星如虹坠其舍。正德中,谥文恪。《剪胜野闻》:洪武十一年,元幼主崩。六月,诏部省国学文吏拟祭幼,主文献之先,是星变诏求直言苏民钱苏,具封事谒丞相不拜旁,或趣之。苏曰:岂有未拜天子,而先拜宰相乎。相绐之曰:然。太祖览其奏诏苏于中书省,试事丞相令校簿后湖至是苏闻,诏乃为文献辞当上意即。召见曰:钱苏乃者何在。对曰:臣校簿后湖。上悟曰:丞相憾汝耶。即欲官之苏谢病归。《明外史·李善长传》:洪武二十三年,善长年七十七矣。尝欲营第宅,从信国公汤和假卫卒三百人,役和探得帝旨攘臂曰:太师教擅发兵耶。密以闻。四月,京民坐罪应徙者,善长数请免其亲丁斌等。帝怒按丁斌,斌故给事胡惟庸家,因言善长弟存义等往时交通惟庸状。命逮存义父子鞫之,狱辞连善长,云:惟庸有反谋,使存义阴说善长。善长惊叱曰:尔言何为者。审尔,九族皆灭。已,又使善长故人杨文裕说之:事成当淮西地封为王。善长惊不许,然颇心动。惟庸乃自往说善长,善长犹不许。居久之,惟庸复遣存义进说,善长叹曰:吾老矣。吾死,汝等自为之。或又告善长云:将军蓝玉出塞,至捕鱼儿海,获惟庸所遣使沙漠者封绩,善长匿不以闻。于是御史交章劾善长。而善长奴卢仲谦等,亦告善长与惟庸通赂遗,交私语。狱具,谓善长元勋国戚,知逆谋不发,狐疑观望怀两端,大逆不道。会有言星变,其占当移大臣。遂并其妻女弟侄家口七十馀人诛之。明年,虞部郎中王国用上言:善长与陛下同心,出万死以取天下,勋臣第一,生封公,死封王,男尚公主,亲戚拜官,人臣之分极矣。藉令欲自图不轨,未可知,而今谓其欲佐胡惟庸者,则大谬不然。人情爱其子,必甚于兄弟之子,安享万全之富贵,必不侥倖万一之富贵。善长于惟庸,犹子之亲耳,于陛下则亲子女也。使善长佐惟庸成,不过勋臣第一而已矣,太师国公封王而已矣,尚主纳妃而已矣,宁复有加于今日。且善长岂不知天下之不可倖取。取天下之百危,当元之季,欲为此者何限,莫不身为齑粉,覆宗绝祀,能保首领者几何人哉。善长胡乃身见之,而以衰倦之年身蹈之也。凡为此者,必有深雠激变,大不得已,父子之间或至相挟以求脱祸。今善长之子祺备陛下骨肉亲,无纤芥嫌,何苦而忽为此。若谓天象,大臣当灾,则尤不可。天下闻之,孰不解体。臣亦知善长已死,言之无益,所愿陛下作戒将来耳。帝竟不罪也。
《胡深传》:深久莅乡郡,驭众宽厚,用兵十馀年,未尝妄戮一人。太祖尝问宋濂曰:胡深何如人。对曰:文武才也。太祖曰:诚然。浙东一障,吾方赖之。比伐,闽有星变。太祖曰:东南必失一良将。亟谕之,深已被害。
《浙江通志》:周新,字志新,广东南海人。寻擢浙江按察使,朝廷尝命锦衣千户如浙,拿赃吏,千户擅作威福,索诈贿赂,新时进须知遇千户于涿州,即系涿狱。千户逸走,诣阙奏新。上怒,缚新至阙下,新犹口口历陈千户罪状不已。上愈怒,命肆诸市。临刑大呼曰:生为直臣,死当作直鬼。是夕,太史奏文星坠,上大悔,不悦者久之,即下千户于狱论死。
《明外史·韩宜可传》:建文帝即位,用检讨陈性善荐,起云南参政,入拜左副都御史,卒于官。是夜大星陨,枥马皆惊嘶,人谓:宜可当之云。
《方孝孺传》:孝孺生时有大星堕其所。
《正气纪·景清传》:清为御史大夫。燕兵入京,清欲为图度而计画。无奈,乃诡自归附,恒伏利剑于衣衽中,伺间发之。八月望日早朝,清绯衣入。先是,灵台奏文曲星犯帝座,甚急。色赤,及见清独衣绯。上心动,命搜之,得匕首于怀。诘之,清知事不成,遂奋身直立张目自鸣曰:吾之所以不死者,欲为故主报雠耳。今为此不成,天也。厉声嫚骂,抉其齿,且抉且骂,含血直前噀喷御袍,声彻廷陛,举朝臣,震恐,乃命醢其肉,以草实皮。
〈按文曲无犯帝座理恐系客星犯帝座耳〉
《明通纪》:仁宗自少侍太祖,明于星象。监国时,尝以教杨士奇曰:宋元儒者多晓习,不可忽也。及是月十四日甲寅,蹇义偕夏原吉杨荣及士奇,奏事承天门毕,上问:夜来星变曾见否。皆对曰:未上。曰:义等三人,虽见不能,知士奇知之。对曰:士奇愚昧,亦不能知。上曰:天之命矣。叹息而起。
景泰元年三月初旬夜,有大星坠于河南岸,马轼所以占告曰:四旬内破贼必矣。至是董兴率官军至大洲头,与贼遇,大破之。贼首中流矢,被擒伏诛,馀党悉平兴后,封海宁伯。天顺中,坐曹吉祥党谪戍广西。《明外史·张宁传》:帝得疾,适遇星变,诏罢明年元会,百官朝参如朔望。宁言:四方来觐,不得一睹天颜,疑似之际,必至讹言相惊,愿勉循旧典,用慰人心。帝疾不能从,而夺门之变作。
《怀献太子传》:思明土目黄竑窥,景帝有易储意,遣千户袁洪走京师,上疏请废太子,代以见济疏辞曰:今皇储未建,人心易摇,近日仰观天象,土星逆行入太微垣,与诸灾变皆可畏愕,愿早留意。
《春明梦馀录》:成化间,邹公智入庶常星变,抗章极斥宦官,遂下诏狱其写,怀曰:人至白头终是尽,事垂青史定,谁真梦中,不识身,犹系又逐东风入紫宸其辞。朝曰:尽披肝胆,知何。日望见衣裳,只此时,但愿太平无一事孤臣万死更何悲。
《明外史·魏元传》:康永韶为御史有直声,及是见帝惑左道权倖用事,乃更迎合取宠,占候多隐讳,甚者以灾为祥。陕西大饥,永韶言:今春星变当有大咎,赖秦民饥死,足当之,诚国家无疆福。帝甚悦,中旨擢礼部右侍郎,仍掌监事。
《陕西通志》:何栋巡抚大同时有星孛于井末度,栋上言大同分野彗,色苍赤,兆主兵变。期年,后大同当有围城蹶将之灾,至大同申严纪律选将振险敌入高山站等处督,兵力战捷,闻赐书予金帛乞归。
《明外史·李默传》:万镗累迁右副都御史。历兵部侍郎、右都御史,皆南京。彗星见,应诏陈八事。中言:人邪正相悬,而形迹易混。其大较有四:人主所取于下者,曰任怨,曰任事,曰恭顺,曰无私;而邪臣之恣强戾、好纷更、巧逢迎、肆攻讦者,其迹似之。人主所恶于下者,曰避事,曰沽名,曰朋党,曰矫激;而正臣之守成法、恤公议、体群情、规君失者,其迹似之。察之不精,则邪正倒置,而国是乱矣,此不可不慎也。治天下贵实不贵文。今陛下议礼制度考文,至明备矣,而于理财用人安民讲武之道,或有缺焉。愿辍声容之繁饰,略太平之美观,而专从事于实用,斯治天下之道得矣。至大礼大狱得罪诸臣,幽锢已久,乞量加宽录。语多中帝讳,帝大怒,斥为民,令吏部锢勿用。
《云中事记》:嘉靖癸巳冬十月,大同卒杀总兵官李瑾距癸未,甫十载盖再变矣。先是八月八日余受面命。巡按宣大九月十三日辞阙,又二日至居庸,代其事又七日至宣大,乃十月七日有大同之变,是夜五鼓星陨如雨,岂变不虚生耶。
《觚不觚录》:六年一京察为成化以后典章其它,有以主上初即位,而考察者有以灾异,而考察者至于考察科道,则或以辅臣去位而及其党者,惟嘉靖丙辰太宰李默治狱命辅臣李本掌部事悉取六部九卿,自尚书以下至尚宝丞及六科十三道,分别而去,留之盖上以星变,欲除旧布新,而分宜缘此用,伸其恩怨也。
《豫章漫抄》:五日未至弋阳二十里已过,龟峰溪下时新月在未位木星入之。顷刻,遂出西行,是日月,躔牛二十度本星,尚在初度七日方交一度,当是太阴亢疾所致,又明日过铅山见费少师鹅湖首,问及此彼以为星与月相去才五度云。
《见闻录》:万历二十五年八月二十七日巳时,忽然天鼓轰轰,声响如雷,一饭之顷,飞降一星随带火光堕于河内县,常平镇取出验看外,黑如铁,中白如银,见贮本省布政司。
《明外史·镇国中尉谋㙔传》:㙔与诸子说《易》至夜分,有星光大如斗,坠里中,栖鸟皆悲鸣,越二日而逝。《张居正传》:居正父卒,阳上书请守制,而使冯保固留之。时彗星从东南方起,长亘天。人情汹汹,指目居正,至悬谤书通衢。帝诏谕群臣,再及者诛无赦,谤乃已。《顾泾阳集》:先弟季时行述,先是,十九日之夕,有大星烁烁从空而下坠于小辨,斋之后圃时,河旁居人相携乘凉咸,见而异之二十一日之早,弟谓其室华孺人曰:大菩萨来访,且及门矣。俗称睢阳张公巡为大菩萨,云华孺人怪,不敢问弟,遂不复语彝然,而逝家人闻和鸾之声,隐隐从空而上,踰时,乃已噫嘻信奇矣。乃知弟之去,来应不偶然矣。
《湖广通志》:桂启芳字叔开蕲水人崇祯辛未进士,授海阳令落职益读,生平所未见,书披衣挑灯荧荧达曙见,太白经天,有黑气贯太阴,叹曰:天命不可为矣。时甲申八月也。
星变部杂录
春秋佐助期,黄星骋海水跃。宋均曰:黄星土精,土主安静,跃则失常。
《春秋》:潜潭巴枉矢黑军士不勇疾流肿。
《孝经·内事》:彗在北斗,祸大起在三台,臣害君在太微,君害至在天狱,诸侯作祸,彗行所指,其国大恶,四彗在月中者,君有德天下欣心大丰盛。
《吕氏春秋·季夏纪》:其星有荧惑,有彗星,有天棓,有天欃,有天竹,有天英,有天干,有贼星,有𩰚星,有宾星。《淮南子·天文训》:鲸鱼死而彗星出,贲星坠而渤海决。丙子干壬子,星坠。
《诠言训》:失其所以治则乱。星列于天而明,故人指之。《春秋繁露》:金有变,毕昴为回三覆,有武,多兵,多盗寇。《京氏易略》:吉凶之义从无入有见,灾于星辰也。《参同契》:荧惑守西,太白经天,杀气所临,何有不倾。《起世经》:瑞星曰景星,亦曰德星,妖星曰孛星,彗星长星绝迹而去,曰飞星光迹相连,曰流星,亦曰奔星,星光曰芒。
《管辂别传》:辂言贵人有事,其应在天则日月星辰也。兵动民忧,其应在物在物,则山林鸟兽也。夫鸡者兑之畜金者,兵之精,雉者离之鸟兽者,武之神。故太白扬辉则鸡鸣,荧惑流行则雉惊,各感数而动。
《续博物志》:皇览曰:蚩尤冢在东郡,寿张县阚乡城中,高七尺,常十月祠之,有赤气出如绛,名为蚩尤旗。《酉阳杂俎》:石鼓冀县有天鼓山,山有石如鼓,河鼓星摇动则石鼓鸣,鸣则秦土有殃。
《云笈七签》:夫下有其官,则上有其星;下署置官失,则上星为其乱。若露慢三光,指斥七曜,呵骂风雨,欺罔元灵,则致日月薄蚀,星宿流飞。常以十二月四日候天西北水母星,长九丈,大三围,本末正等,见即大水满天下,急走奔高山可逃也。
《闻见后录》:梁武帝以荧惑入南斗,跣而下殿以禳荧惑入南斗,天子下殿走之谶,及闻魏主西奔惭,曰魏亦应天象耶。当其时魏尽擅中原之土,安得不应天象也。
《识遗古今论衡》:著周书纪异周昭王之二十四年甲寅岁四月八日,井泉溢宫殿震夜恒星不见,太史苏繇占为西方圣人生,乃周书纪佛生之异也。则又安有前唐虞夏商预托,生为伏羲女娲等理乎。况春秋书恒星不见,于庄王十年甲午岁上去昭,王甲寅三百四十年,周纪亦附会无稽之谈也。陈太建五年恒星不见,史占为法度消天子失政,诸侯暴横国亡之象,又岂生异人之祥乎。
《东坡志林》:天上失星崔浩,乃云当出东井已而,果然所谓亿则屡中者耶。汉十月五星聚东井,金水尝附日不远,而十月日在箕尾,此浩所以疑,其妄以余度之十月为正盖,十月乃今之八月尔,八月而得七月节,则日犹在翼轸间,则金水聚于井,亦不甚远方。是是沛公,未得天下。甘石何意谄之浩之说,未足信也。《西溪丛语》:何敬祖。诗云:望舒离金虎五臣注云望舒月御也。西方金也。西方,七宿毕昴之属。俱白虎也。河图云亡金虎喻秦居也。陆士衡诗云:大辰匿曜金虎习质。甘石星经云:昴酉方白虎之宿,太白金之精,太白入昴,金虎相薄,主有兵乱。
《容斋随笔》:石虎将杀其子宣,佛图澄谏曰:陛下若加慈恕,福祚犹长;若必诛之,宣当为彗星下埽邺宫。虎不从。明年,虎死;二年,国亡。《晋史》书之以为澄言之验。予谓此乃石氏穷凶极虐,为天所弃。岂一逆子便能上干元象,起彗孛乎。宣杀其弟韬,又欲行冒顿之事,宁有不问之理。澄言既妄,史氏误信而载之,《资治通鉴》亦失于不删也。
《容斋三笔》:世之伎术以五星论命者,大率以火土为恶,故有昼,忌火星夜,忌土之语,土镇星也。行迟每至一宫则二岁,四月乃去,以故为灾,最多然以国家论之则不然,苻坚欲南伐岁镇守斗识者,以为不利。史记天官书云:五潢五帝居舍。火入旱金兵水,水宋均曰:不言土木者,德星不为害也。又云:五星犯北,落军起火。金水尤甚,木土军吉。又云:镇星所居国吉,未当居而居已去,而复还居之,其国得土,若当居而不居,既已,居之又西东,去其国失土,其居久其国福厚,其居易福薄,如此则镇星乃为大福德与木亡异,岂非国家休祥所系,非民庶可得侔耶。
国朝星官历翁之伎殊愧。汉唐,故其占测荒茫几于可笑偶,读四朝史。天文志云元祐八年十月戊申,星出东壁西慢流至羽林军没,主擢用文士贤臣在位。绍圣元年二月丙午,星出壁东慢流入浊没,主天下文章士登,用贤臣在位元符元年六月癸巳,星出室至壁东没,主文士入国贤臣用,二年二月癸卯,星出灵台北行至轩辕没,主贤臣在位,天子有子孙之喜。按是时,宣仁上仙国是丕变,一时正人以次窜斥章子厚,在相位蔡卞辅之,所谓四星之占,岂不可笑也。子孙之说,盖阴诏刘后云。《汉制》:考司弓矢枉矢注枉矢者,取名变星飞行有光今之飞矛是也。疏案《援神契》云:枉矢射慝。《考异邮》曰:枉矢精状如流星,蛇行有尾见。《天文志》曰:状大,流星是其妖变之星。行时有光,汉时名此矢,为飞矛故举以为说也。
《御龙子集》:日无掩犯,阳道尊耶。月有掩犯,阴行定耶。尊则临定则常临,则不言休咎,反常则有妖祥。凌犯去守五纬之失行也。五气之感触,固有类耶。辨类而妖祥可察。
飞流孛彗阳德之不固耶。于占有咎而无休。
景星不常见太和不常凝耶。太和无形气之本体,故有之不为多,无之不为少。
恒星之外为星二千五百,微星万一千五百二十,岂尽万物之数乎。星陨如雨星落如雪众矣。未闻后之或阙也。岂其陨落非星耶。其有出于微星之外也耶。大忠生而休星结大奸生,而咎星结及其亡也。皆陨灭焉人其星之根星,其人之华耶。
天体清通其悬镜以照下土乎。有一物则著一物之象,有一事则著一事之象,观天者可得,而指焉因象求形无,或差爽,天道其果远乎哉。
星其气之精魄乎,气以育精精以充魄,故活而受光气尽则精枯而魄死,故陨而成,石汞死为屑非耶。客星,其人之精耶。有斯人则有斯星其有凌犯,皆其人为之防之可不周乎。
《田家五行论》:星谚云:一个星保夜晴。此言雨后天阴但见一两星此夜必晴,星光闪烁不定,主有风。夏夜见星密,主热。谚云:明星照烂地来朝。依旧雨言久雨正当黄昏卒,然雨住云开便见满天星斗,则岂但明日有雨当夜,亦未必晴。
《天爵堂笔馀》:客星非吉,星亦非因子陵,而见剡溪漫笔辨之最详。杨升庵先生无书不考。有诗云:半天高柳驿门青,我是客星。非使星亦作吉星用,不知何说。日知录星陨如雨,乃宋闵公之五年,言襄公者史文之误正义。以僖公十五年,陨石于宋,五注之非也。《春秋书》:星孛有言其所起者,有言其所入者,文公十四年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不言所起重在北斗也。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汉不言及汉重不在汉也。
三十二年,越得岁而吴伐之,必受其凶。解曰:星纪,吴越之分也。岁星所在,其国有福。吴先用兵,故反受其殃非也。吴越虽同星纪,而所入宿度不同,故岁独在越。
星陨如雨,言多也。汉书五行志成帝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过中星陨如雨,长一二丈,绎绎未至地灭,至鸡鸣止。谷永对言春秋记异星陨,最大自鲁庄以来至今再见,此为得之而后代之。史或曰:小星流百枚以上,四面行。或曰:星流如织。或曰:四方星流,大小纵横百馀,皆其类也。不言石陨不至地也。传曰:与雨偕然,则无雨而陨,将不为异乎。
《汉书·天文志》:魏地,觜觿、参之分野也。其界自高陵以东,尽河东、河内,南有陈留及汝南之召陵、㶏疆、新汲、西华、长平,川之舞阳、郾、许、鄢陵,河南之开封、中牟、阳武、酸枣、卷,皆魏分也。按《左传》:子产曰:迁实沈于大夏,主参。故参为晋星,其疆界亦当至河而止。若志所列陈留已下郡县,并在河南于春秋,自属陈郑二国角亢氐之分也。不当并入魏本都安邑至惠王始徙大梁,乃据后来之疆土割以相附,岂不谬哉。
《日知录》:吴伐越,岁在越,故卒受其凶苻,秦灭燕岁在燕,故燕之复,建不过一纪二者,信矣。慕容超之亡岁在齐,而为刘裕所破国遂以亡,岂非天道有时而不验耶。是以天时不如地利。
岁星固有居其国而不吉者,其行有嬴缩。春秋传岁弃其次而旅于明年之次。史记天官书已居之又东西去之国凶。淮南子当居不居,越而之他处,以近事考之岁星,当居不居,其地必有殃咎。
史言周将代殷五星,聚房齐桓公将伯五星聚箕。汉元年十月,五星聚东井。唐天宝九载八月,五星聚尾箕。大历三年七月,五星聚东井。宋乾德五年三月,五星聚奎。淳熙十三年闰七月,五星聚轸。元太祖二十一年,五星聚见于西南。明嘉靖三年正月丙子,五星聚营室。天启四年七月丙寅,五星聚张。占曰:五星若合,是谓易行有德,受庆改立王者,奄有四方子孙,蕃昌无德受殃离其国家灭,其宗庙百姓离去,被满四方,考之前史,所载惟天宝不吉,盖元宗之政荒矣。或曰:汉从岁宋从填唐,从荧惑云。
四星之聚,占家不以为吉,验之。前代于张光武帝汉于牛女中宗绍晋于觜参,神武王齐于危。文宣代魏于东井肃宗复唐于张,高祖王周,皆为有国之祥也。故汉献帝初,韩馥以四星会于箕尾,欲立刘虞为帝。唐咸通十年,荧惑填星太白辰星会于毕昴,诏王景崇披衮冕军府,称臣以厌之然。亦有不同者,如慕容超之灭四星聚奎,娄姚泓之灭四星聚东井后。晋天福五年,术士孙智永以四星聚斗分野,有灾劝南唐主巡东都。宋靖康元年,太白荧惑岁填四星合于张。嘉熙元年,太白岁辰荧惑合于斗,诏避殿减膳以图消弭,此则天官家,所谓四星若合其国兵丧,并起君子忧小人流而不可泥于一家之占者矣。
昔人言朔漠诸国唯,占于昴北,亦不尽然考之史流。星入紫宫而刘聪死荧惑守心而石虎死,星孛太微大角荧惑太白,入东井,而苻生弑彗起尾箕扫东井而燕灭秦,彗起奎娄扫虚危而慕容德,有齐地,太白犯虚危而南燕亡,荧惑在匏瓜中忽亡,入东井而姚秦亡,荧惑守心而李势亡,荧惑犯帝座而吕隆灭月掩心大星,而魏宣武弑荧惑入南斗,而孝武西奔月掩心星,而齐文宣死彗星见,而武成传位彗星历虚危而齐亡,太白犯轩辕而周闵帝弑荧惑,入轩辕而明帝弑,岁星掩太微上将而宇文护诛,荧惑入太微而武帝死,若金时,则太白入太微,而海陵杀,白气贯紫微而高琪杀胡沙虎,彗星起大角而哀宗灭其他,难以悉数夫中国之有都邑,犹人家之有宅舍星气之失,如宅舍之有妖祥,主人在则主人当之,主人不在则居者当之,此一定之理,而以中外为限断,乃儒生之见,不可语于天道也。
《珍珠船》:晋公被谪之,初木掩房三日,冯拯薨。时,火守房王钦若薨,时火拂房。
《太平清话》:缩地法,视星飞流来,时对其气咒之足,上便能顷刻百里。
[book_title]第六十卷
第六十卷目录
风异部汇考一
书经〈周书洪范〉
礼记〈月令〉
周礼〈春官保章氏〉
史记〈天官书〉
汉书〈五行志 翼奉传〉
易纬〈京房飞候〉
观象玩占〈风角候风之法 正月朔旦八方风占 八节八方风占 乙巳略例八节风附占 岁月日时方位吉凶占 风角五音占法 论五音次序 五音所属 论五音起例 求日辰五音法一 求日辰五音法二 求日辰五音法三 求方位五音法 听声辨五音法 又五音占风 诸宫日风起占 五岳之宫 诸徵日风起占 五岳之徵 诸羽日风起占 五岳之羽 诸商日风起占 五岳之商 诸角日风起占 五岳之角 风角六情占法 方位六情 日辰六情 六十甲子五音六情 贪狼日时之风 贪狼日风之时 贪狼日之时风 阴贼日时之风 阴贼日风之时 阴贼日之时风 廉贞日时之风 廉贞日风之时 廉贞日之时风 宽大日时之风 宽大日之时风 宽大日风之时 奸邪日时之风 奸邪日风之时 奸邪日之时风 公正日时之风 公正日风之时 公正日之时风 十干十二支大风占 八方暴风占〉
庶徵典第六十卷
风异部汇考一
《书经》《洪范》
曰休徵,曰圣,时风若。 曰咎徵,曰蒙,恒风若。
〈大全〉朱子曰:圣是通明便自有爽快底意思,所以时风顺应之。陈氏大猷曰:圣之反,则蔽塞不通,而为蒙。蒙则冥其心思无所不入,故常风若。
庶民惟星,星有好风,星有好雨,日月之行,则有冬有夏,月之从星,则以风雨。
〈蔡注〉好风者箕星月行东北入于箕则多风〈大全〉朱子曰:箕是簸箕以其簸扬而鼓风,故月宿之则风。
《礼记》《月令》
孟春行秋令,则猋风暴雨总至。
〈陈注〉扶摇谓之猋风。风之回转也。此申金之气所伤。
孟夏行春令,则暴风来格。
〈陈注〉此寅木之气所淫也。格至也。〈大全〉方氏曰:春于方为东。东方生风,故暴风来格。
仲秋行冬令,则风灾数起。
〈注〉此子水之气所泄也。
季秋行春令,则煖风来至。
〈注〉辰土之气所应也。
孟冬行夏令,则国多暴风。
〈注〉巳火之气所损也。
《周礼》《春官》
保章氏以十有二风,察天地之和,命乖别之妖详。
〈订义〉王昭禹曰:十有二风,风之生于十二辰之位者也。盖天地六气合,以生风艮为条,风震为明庶,风巽为清明,风离为景风,坤为凉风,兑为阊阖风,乾为不周风,坎为广莫风,八风本乎。八卦传曰:舞以行八风,谓此也。四维之风兼于其月,故艮为条风。而立春亦曰:条风巽为清明,风而立夏。亦曰:清明风坤为凉风。而立秋亦曰:凉风乾为不周风。而立冬亦曰:不周风,故八风变而言之。又谓十二风也。李嘉会曰:八卦,主八风,惟辰戌丑未之月有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在其中,故风无定风。今注云十二风意者,立春在前月,则兼前月之风在后,月则兼后月之风,立夏立秋立冬皆然。或云于乾坤艮巽,既有定名之风,安得云四立无定风。盖四立有在前月法,有在后月法,以卦气所属参酌之,则可知矣。十二月之风各应其月为天地之和,不然则为乖,为别而妖祥可得,而命刘迎曰:十二风以十二月。占之如风自东来,为震名明庶,南来为离,名景风,风盖有八以十二月。占之,则为十二风先儒以十二辰皆有风吹,律以知和否。若吹十二律以知十二风,则十二岁之相,五云之物。又将吹何而观之,此穿凿之说。郑锷曰:至治之世,天地之气合以生风。风从律而不奸,则气和,可知风气不应,由阴阳不和,不和为乖不应,为别见,其乖别可以命其妖祥。王昭禹曰:命以告人使之知所备。王氏曰:乖别在人妖祥先见于风。亦人与天地同流,通万物一气故也。丰荒之祲象言降乖别之妖祥,言命皆
命而降之,命谓名言之。
《史记》《天官书》
凡候岁美恶,谨候岁始。岁始或冬至日,产气始萌。腊明日,人众卒岁,一会饮食,发阳气,故曰初岁。正月旦,王者岁首;立春日,四时之卒始也。四始者,候之日。而汉魏鲜集腊明正月旦决八风。风从南方来,大旱;西南,小旱;西方,有兵;西北,戎菽为,小雨,趣兵;北方,为中岁;东北,为上岁;东方,大水;东南,民有疾疫,岁恶。故八风各与其冲对,课多者为胜。多胜少,久胜亟,疾胜徐。旦至食,为麦;食至日昳,为稷;昳至餔,为黍;餔至下晡,为菽;下晡至日入,为麻。欲终日有雨有云,有风,有日。日当其时者,深而多实;无云有风日,当其时,浅而多实;有云风,无日,当其时,深而少实;有日,无云,不风,当其时者稼有败。如食顷,小败;熟五斗米顷,大败。则风复起,有云,其稼复起。各以其时用云色占种其所宜。其雨雪若寒,岁恶。
正月上甲,风从东方,宜蚕;风从西方,若旦黄云,恶。
《汉书》《五行志》
《传》曰:思心之不,是谓不圣,厥咎霿,厥罚恒风,厥极凶短折。
京房《易传》曰:潜龙勿用,众逆同志,至德乃潜,厥异风。其风也,行不解物,不长,雨小而伤。政悖德隐兹谓乱,厥风先风不雨,大风暴起,发屋折木。守义不进兹谓耄,厥风与云俱起,折五谷茎。臣易上政,兹谓不顺,厥风大猋发屋。赋敛不理兹谓祸,厥风绝经纬,止即温,温即虫。侯专封兹谓不统,厥风疾,而树不摇,谷不成。辟不思道,兹谓无泽,厥风不摇木,旱无云,伤禾。公常于利兹谓乱,厥风微而温,生虫蝗,害五谷。弃正作淫兹谓惑,厥风温,螟虫起,害有益人之物。侯不朝兹谓叛,厥风无恒,地变赤而杀人。
《翼奉传上风角封事》
臣闻之于师,治道要务,在知下之邪正。人诚乡正,虽愚为用;若乃怀邪,知益为害。知下之术,在于六情十二律而已。北方之情,好也;好行贪狼,申子主之。
〈注〉孟康曰:北方水,水生于申,盛于子。水性触地而行,触物而润,多所好;则贪而无厌,故为贪狼也。
东方之情,怒也;怒行阴贼,亥卯主之。
孟康曰:东方木,木生于亥,盛于卯。木性受水气而生,贯地而出,故为怒;以阴气贼害土,故为阴贼也。
贪狼必待阴贼而后动,阴贼必待贪狼而后,用二阴并行,是以王者忌子卯也。礼经避之,春秋讳焉。
李奇曰:北方阴也,卯又阴贼,故为二阴,王者忌之,不举乐。春秋、礼记说皆同。贾氏说:桀以乙卯亡,纣以甲子丧,恶以为戒。张晏曰:子刑卯,卯刑子,相刑之日,故以为忌。而云夏以乙卯亡,殷以甲子亡,不推汤武以兴,此说非也。
南方之情,恶也;恶行廉贞,寅午主之。
孟康曰:南方火,火生于寅,盛于午。火性炎猛,无所容受,故为恶;其气精专严整,故为廉贞。
西方之情,喜也;喜行宽大,巳酉主之。
孟康曰:西方金,金生于巳,盛于酉。金之为物,喜以利刃加于万物,故为喜;利刃所加,无不宽大,故曰宽大也。
二阳并行,是以王者吉午酉也。诗曰:吉日庚午。上方之情,乐也;乐行奸邪,辰未主之。
孟康曰:上方谓北与东也。阳气所萌生,故为上。辰,穷水也。未,穷木也。翼氏风角曰木落归本,水流归东,故木利在亥,水利在辰,盛衰各得其所,故乐也。水穷则无隙不入,木上出,穷则旁行,故为奸邪。
下方之情,哀也;哀行公正,戌丑主之。
孟康曰:下方谓南与西也。阴气所萌生,故谓下。戌,穷火也。丑,穷金也。翼氏风角曰金刚火强,各归其乡,故火刑于午,金刑于酉。酉午,金火之盛也。盛时而受刑,至穷无所归,故曰哀也。火性无所私,金性方刚,故曰公正。
辰未属阴,戌丑属阳,万物各以其类应。今陛下明圣虚静以待物至,万事虽众,何闻而不谕,岂况乎执十二律而御六情。于以知下参实,亦甚优矣,万不失一,自然之道也。乃正月癸未日加申,有暴风从西南来。未主奸邪,申主贪狼,风以太阴下抵建前,是人主左右邪臣之气也。
张晏曰:初元二年,岁在甲戌,正月二十二日癸未也,太阴在太岁后。孟康曰:时太阴在未,月建在寅,风从未下至寅南也。建为主气,太阴臣气也,加主气,是人主左右邪臣验也。晋灼曰:癸未日风,未辰也,时加申。张说是也。
平昌侯比三来见臣,皆以正辰加邪时。辰为客,时为主人。以律知人情,王者之秘道也,愚臣诚不敢以语邪人。
张晏曰:平昌侯欲依上来学,为时邪也。风日加甲,申知秘道也。孟康曰:谓乙丑之日也。丑为正日,加未而来为邪时。晋灼曰:奉以未为邪时,占知平昌侯为邪人,此当言皆以邪辰加邪时,字误作正耳。下言大邪之见,辰时俱邪是也。翼氏曰:五行动为五音,四时散为十二律也。
上以奉为中郎,召问奉:来者以善日邪时,孰与邪日善时。奉对曰:师法用辰不用日。
孟康曰:假令甲子日,子为辰,甲为日,用子不用甲也。
辰为客,时为主人。见于明主,侍者为主人。
张晏曰:礼,君燕见臣,使臣为主人,故侍者为主人。
辰正时邪,见者正,侍者邪;辰邪时正,见者邪,侍者正。忠正之见,侍者虽邪,辰时俱正;
孟康曰:大正厌小邪也。凡辰时属南与西为正,北与东为邪。晋灼曰:以上占推之,南方巳午、西方酉戌、东北寅丑为正,西南申未、北方亥子、东方辰卯为邪。
大邪之见,侍者虽正,辰时俱邪。
孟康曰:大邪厌小正也。
即以自知侍者之邪,而时邪辰正,见者反邪;
孟康曰:凡占以见者为本。今自知侍者邪,而时复邪,则邪无所施,故属见者。晋灼曰:上言中正客见,侍者虽邪,辰时俱正,然则小邪属主人矣。何以知之,见者以大正来反我小邪故也。
即以自知侍者之正,而时正辰邪,见者反正。
孟康曰:已自知侍者正,而时复正,则正无所施。辰虽邪,而见者更正也。晋灼曰:上言大邪客见,侍者虽正,辰时俱邪,然则小正属主人矣。以此法占之,即以自知主人之正,而时正辰邪矣。何以知之。见者以大邪来反我小正故也。
辰为常事,时为一行。
孟康曰:假令甲子日,则一日一夜为子。时,十二时也。日加之,行过也。
辰疏而时精,其效同功,必参伍观之,然后可知。故曰:察其所由,省其进退,参之六合五行,则可以见人性,知人情。难用外察,从中甚明,故诗之为学,情性而已。五性不相害,六情更兴废。观性以历,
张晏曰:性谓五行也。历谓日也。晋灼曰:翼氏五性:肝性静,静行仁,甲己主之;心性躁,躁行礼,丙辛主之;脾性力,力行信,戊癸主之;肺性坚,坚行义,乙庚主之;肾性智,智行敬,丁壬主之也。
观情以律,
张晏曰:情谓六情,廉贞、宽大、公正、奸邪、阴贼、贪很也。律,十二律也。
明主所宜独用,难与二人共也。故曰:显诸仁,藏诸用。露之则不神,独行则自然矣,唯奉能用之,学者莫能行。
《易纬》《京房飞候》
春冬乾王不周风用,事人君,当兴边兵,治城郭,行刑断狱讼缮宫殿。
何以知圣人隐也。风清明,其来长久,不动摇物,此有龙德在下也。
太平时,阴阳和风雨,咸同海内,不遍地有险易,故风有迟疾,虽太平之政,犹有不能均同也。唯平均,乃不鸣条。
《观象玩占》《风角候风之法》
凡候风必于高,平远畅之地,立五丈竿,以鸡羽八两为葆属竿,上候风吹羽葆。平直则占或于竿首作槃,上作三足乌,两足连上外立,一足系下内转,风来则乌转回首向之乌,口衔花,花施则占之羽必用,鸡取其属巽而能知时,羽重八两以象八风竿,长五丈以法,五音乌者日中之精巢,居知风乌,为其首也。今又按古书云:三丈五尺竿以鸡羽五两,系其端羽,平则占,然则长短轻重,惟取适宜不在过泥,但须出众中不被隐蔽,有风即动直而不激,便可占候羽毛,必须五两以上八两以下,盖羽重则难举,轻则易举也。时常占候必须用乌。
凡风发初迟后疾者,其来远初急后缓者,其来近动叶十里鸣条,百里摇枝,二百里落叶,三百里折小枝,四百里折大枝,五百里飞沙走石,千里拔大根三千里。
凡发风一日为其县,二日他县,三日其郡,四日他郡,五日其州,六日他州,各以日数知灾所及。
凡风二日二夜,事及三千里外,一日一夜周时事及二千里,六时以上事及千里半日,三时以上事及五百里,一时以上事及百里。
凡大风拔木事及三千里外,折大枝事及二千里,若风近城郭中有急事,卒起宫宅为左右。凡风起宫宅,天子占千步诸侯去宅,五百步庶人去家一百步。
《正月朔旦八方风占》
汉魏鲜正月朔旦决八风,风东北来为上岁,行兵主客俱不利。一曰利客。南来,大旱,一曰:为主吉,西南来小旱,有谋不成。一曰:主客俱不利,西来有兵起,宜客西北来戎,菽成小雨则有兵,宜客北来为中岁,宜客东来,大水宜主东南来,人病岁恶宜主。
八风各以其冲对,课多胜少疾胜,徐久,胜急自旦至食时为麦食,至昳为稷昳,至餔为黍餔,时至下晡为菽下晡,至日没为麻欲终日,有雨有云,有风有日,日当其时者,深而多实,无云有风,日当其时,浅而多实有云风无日,当其时者深而少实,有日无云不风,当其时者稼有败,如食顷,少败熟五斗米,顷,大败则风复起有云,其稼复起。
若风冷热异常暴急昏浊,又当以京房八卦暴风,占之,京房占曰:正月朔,候八风,乾来有忧兵,坎来大水,艮来人疾疫,岁内有蝗,震来阳气干岁,大旱有丧巽。来年内多风伤五谷,离来岁旱大熟多火灾,坤来有灾疫道多死,人兑来有兵事。
《八节八方风占》
立春正月节其日,清明有云岁热阴则旱,虫伤禾豆风从乾来,暴霜杀物谷卒,贵坎来多寒,边兵内侵,艮来五谷熟,震来气泄物不成,巽来多风虫生,离来旱伤物,坤来春寒。六月大水,愁土工兑来早霜兵起。春分二月,中其日东方有云青色岁熟,清明则物不成,风从乾来岁多寒,金铁倍贵,坎来豆菽不成,民流疾,艮来夏不热米贵一倍,震来五谷成亦兼盗贼,巽来虫生。四月多暴寒,离来五月先水后旱,坤来小水人多疟疾,兑来春寒,八月有忧有兵。
立夏日南方有赤云岁丰,清明则旱风从乾来,其年凶饥夏霜麦不刈,坎来多雨雷不时击物,艮来山崩地震人疫,震来雷击非时,巽来大熟,离来夏禾旱焦,坤来万物夭伤兑来蝗大作。
夏至日南方有赤云则熟,清明则旱,风从乾来寒伤万物,坎来寒暑不时,夏多寒,多疾,艮来山水暴出、虫伤禾,震来八月人多疾旱潦不时,巽来风落草木禾焦,离来五谷熟,坤来六月雨水兵旱,兑来多雨霜。立秋日有白云及小雨则吉,清明则物不成,风从乾来甚寒多雨,坎来冬多阴寒,艮来秋气不和,震来多暴雨人不和,草木再荣,秋雨雹,巽来内兵猝起,离来兵戎不利多旱,坤来五谷大熟,兑来兵起将行。秋分日西多白云吉,清明则物不成,风从乾来人多相掠,坎来多水,艮来十二月多阴寒,震来人疫再花不实,巽来十月多风,离来兵动国南七百里,坤来土工兴作,兑来五谷大收。
立冬日清明小寒人君吉,天下喜,风从乾来君令行天下安,坎来冬寒杀走兽,艮来地气泄人多病,震来行人不安居多寒,巽来冬温明年夏旱有雷蛰出,离来明年五月大疫,坤来水泛溢鱼盐倍多,兑来妖言为幻兵在山泽。
冬至日有云雪寒,明年大丰清明则物不成,风从乾来强国忧多寒,坎来岁美人安,艮来正月多阴,震来雷发大雨作,巽来百虫害物,离来冬温乳母多死水旱人疫,坤来虫伤禾多水,兑来明年秋多雨兵起。立夏巽卦王风乾来为一逆小凶,立春艮卦王风坤来为二逆,兵起;立秋坤卦王风艮来为三逆,谷不实;立冬乾卦王风巽来为四逆,人去其乡;秋分兑卦王风震来为五逆,带刀入市;冬至坎卦王风离来为六逆,人民溃散;夏至离卦王风坎来为七逆,臣子为乱;春分震卦王风兑来为八逆,殿上有刺客以上逆风若带刑杀昏寒,日色白,浊大凶。
《乙巳略例八节风附占》
立春〈以下原本阙〉
立夏兑巽 夏至震坤巽
风去地尺馀,摆树枝小有声,不动尘,天气和暖紫赤云在日上下或遍天,是谓祥风应火之气,则节令调和君明臣贤,万物阜成民安国昌,若风先慢后急扬砂扬尘,黑风涨天,则万物不成,人多病。
立秋乾震坤 秋分兑巽艮
风去地尺馀摆树鸣条,不动尘,苍白云满天,是谓和风应金之气,则时令调和民物阜安,人主寿康,兵戎不兴,若走石吹沙先慢后急,日光沈没,天气昏冥来年春人不安。
立冬乾坤震 冬至坎坤巽
风去地尺馀飒,飒不动尘遍天白黑薄云气色和平,是谓德风应水之气,则阴阳调和万物成熟,民安国昌,四裔效顺若走石扬沙,先慢后急,日色晦冥,明年损麦,虫生五谷不实。
又曰:凡八节之风从三合及天门上来,皆为吉庆。
《岁月日时方位吉凶占》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干德〈年月日时方〉 甲庚丙壬戊甲庚丙壬戊
甲德在甲阳德自处也。乙德在庚阴德在阳。
干合〈年月日时方〉 己庚辛壬癸甲乙丙丁戊
甲己化土乙庚金丙辛水丁壬木戊癸火
干德〈日方〉 寅申巳亥巳寅申巳亥巳长生〈年月日时方〉 亥午寅酉寅酉巳子申卯禄〈年月日时方〉 寅卯巳午巳午申酉亥子
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阳,顺行阴逆行,由帝旺而数之,得长生之位,又由长生数至临官,即为禄乡。
帝旺 卯寅午巳午巳酉申子亥
五行各如本性,土与火同。
墓〈年月日时方〉 未戌戌丑戌丑丑辰辰未
干刑〈年月日时方〉 戊己庚辛壬癸甲乙丙丁
取干所剋
七杀〈年月日时方〉 庚辛壬癸甲乙丙丁戊己
取剋我者,甲至庚第七位故谓七杀。
死〈年月日时方〉 午亥酉寅酉寅子巳卯申绝〈年月日时方〉 申酉亥子亥子寅卯巳午
死绝俱按长生顺逆数。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天德〈月方〉 巽庚丁坤壬辛乾甲癸艮丙乙
本月内之方
天德合 乙壬 丁丙 己戊 辛庚
取天德干之所合四卦在四隅无合。
月德 壬庚丙甲壬庚丙甲壬庚丙甲
月内日时方
月德合 丁乙辛己丁乙辛己丁乙辛己
月内日时方皆取月德干之所合。
支德〈年月日时方〉 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寅卯辰
本支顺行前五位为德。
驿马〈年月日时方〉 寅亥申巳寅亥申巳寅亥申巳
取三合之对冲。
三合〈年月日时方〉 申巳午亥申酉寅亥子巳寅卯三合 辰酉戌未子丑戌卯辰丑午未六合〈年月日时方〉 丑子亥戌酉申未午巳辰卯寅
取月建与月将相合。
六冲〈年月日时方〉 午未申酉戌亥子丑寅卯辰巳三刑〈年月日时方〉 卯戌巳子辰申午丑寅酉未亥
我所刑者为刑,下祸浅刑我者为刑,上祸深。自刑者无上下尤深,刑上刑下。自刑曰:三刑相刑,自刑循环。刑亦曰:三刑循环,刑者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之类。
支煞〈年月日时方〉 未辰丑戌未辰丑戌未辰丑戌呻吟煞 巳丑酉巳丑酉巳丑酉巳丑酉
月内日时方。
支墓〈年月日时方〉 辰丑戌未辰丑戌未辰丑戌未
用三合五行之墓。
六破 未午巳辰卯寅丑子亥戌酉申
宫 徵 羽 商 角
五音墓 〈辰戌〉 戌 辰 丑 未
凡风从岁月日时德合方来,或乘旺相而来,日色清明风势和缓,去地稍高,人心喜悦,是谓祥风大抵为天子亲贤远奸,德令下施,民安物阜之应。
凡风频从岁月日时刑冲上来,日冥气昏风声聒耳。不调,是谓妖风大抵为天子亲小人远君子,旱涝灾凶之应。
凡风从岁月日时刑冲四杀五墓上来,或从休废囚死方来,日色白浊天气寒惨风声叫,怒拔木发屋捲石扬砂,是谓灾风大抵为盗贼暴兵谋害死伤之应,仍详五音定八方,观其起止占之。
假令微风不动,枝叶常从,德合方来有喜,亦小从刑冲方来有灾,亦小必鸣条以上,至于发屋折木走石扬沙,乃可以言大灾祸。
凡恶黑风从刑冲破杀方来,当日有大雨及三日内,有大雨扬砂转石,日光不变,是谓吉。风宜从吉。占若刑风著地,吹尘涨天转石扬砂,蓬蓬勃勃,乍紧乍慢,日光昏暗,是谓凶风宜从凶占。
凡暴风忽起摆,树鸣条风势紧急,未一二刻渐微而止。其远不过十里来,其占在近当视风起之时,若在刑冲方则有贼盗至,在德方则有祥异至,在合方则有人送信至。
凡风骤起经半时止者,此风从三百里来,其占在民当视日辰,若在刑冲方月内,米贵,若风色阴黑,飞沙扬尘,不出两月,民不安,若在日辰德合方月内,米贱,在日辰本位上,民间有火,风所当处即为灾。
凡风骤起吹沙走石,经一二时止,此风在五百里以上千里以下来,其占在大臣长吏,当视月建若在刑冲方来,其地长吏忧病,出若风带热吹沙灰涨天,天色阴惨为长吏,大臣死,若在月德方及月建本位上来一日内长吏,有赏赐加职迁官之喜,长吏者一郡一州之长官也。
凡风骤起吹沙走石,拔木半日一日而止,其占在君当视其太岁干支所在,若在刑冲上来,君怒欲行诛杀,不出三日,米贵有旱涝之灾,若在德合方来,不出三月,有德令。
凡风从岁刑来,有大兵人马死,不出一年,天下大丧。从月刑来,为兵起,在郡从日刑来,不出三日,兵起从时刑来,为贼,若在夜主人兵败。
凡刑金刑为兵,金日庚辛申酉时也。木刑为丧,木日甲乙寅卯是也。火刑,为火火日丙丁巳午是也。水刑,为水水日壬癸亥子是也。
凡风从三刑上来,百事皆凶,兵战尤重;刑上来发疾;刑下来,发迟假令,今日子时刑在卯,风从子来为刑,上来风从卯来为刑,下来风从刑上来为客,利从刑下来为主人利,馀仿此辰午酉亥自刑之日风从其上来,客胜若时,加辰午酉亥则主胜。
凡风从三刑上来坐者速起,行者应走,贼必至。至必交战有败。宜固守;若战。将必死。月刑不出月,日刑不出,日时刑不可不即备。
凡风从日刑来猝暴者,贼必夜来,攻人风从刑上来,相冲击,上起者半路有突兵为应,风逆行者伏兵起军中。
凡风行风从岁月日时,刑下来者必有死,将若得王相客死,囚废主死。
凡风从刑来时,日循环,三刑大寒剋者,大战流血,客主俱伤,假如丑日时加戌为丑刑,戌风又从未来为戌刑,未未又刑丑三刑俱会法,主大战流血也。申日加寅风从巳来同占。
凡风从岁月日时刑冲上来,止于刑冲者,大臣灾蝗虫生,籴贵有火灾,以日占国。
风从五音王相方来,止于王相,人主寿昌,百姓平安。凡风从五墓上来,若止墓,上皆为死丧,忧事如宫墓,在辰宫日风从辰来或止辰,皆为疾病死丧,以日干占其人官,主长吏馀仿此。
凡风从墓来或止墓,皆为死丧。若时加巳酉入止王相或带合德,皆为死者得生,囚者遇赦,他仿此。凡风从本墓上来,或时加墓上来,止皆主大臣有死丧疾病,时或黜,或火起,若蓬勃有声,吹沙走石,大凶。三日内有雨,则灾不成。
凡风从岁墓来,人君不安;刑上来,后不安;月建墓上来,宰相大臣有病至死;日墓上来,以日占其分,长吏死,民不安,米贵;应在刑月本月内时墓上来,受风之处,小儿多死;月建刑冲上来,受风之处米贵人灾;若带角徵日及时方,又加火灾以上蓬勃,叫怒吹沙走石,天色晦暝,乃占若天清日明,气色温和,不扬尘走石者,其风虽大,未可以此断。
《风角五音占法》
京房占曰:风角有推五音,有纳音,木金水火土有以十二支,配五音有听声,配五音风所发,各以五音之数,期风之远近,宫风近十里中百里远千里,徵风近七里中七十里远七百里,羽风近六里中六十里远六百里,商风近九里中九十里远九百里,角风近八里中八十里远八百里,皆以五行成数推之变通其数,触类而长之风从来二十四处,皆须明知发止审别支,干八卦所发,时早晚来从何处,息在何时回止,何辰皆须知之乃可以言。
《论五音次序》
李淳风曰:按五音所主,以宫为体,盖五行之内,土为最尊,土即是地,地与天敌体,故宫于五音为君。土者,火子也。君国者必立宗庙行号令,徵为号令,故次之。土以水为妻,故羽又次之,妻必有子,故商又次之,物穷则变化而为鬼,刑土者木也。故以角终焉。
一宫〈子午〉 三徵〈丑未寅申〉 五羽〈卯酉〉 七商〈辰戌〉 九角〈巳亥〉李先生曰:《洪范传》五行之数,水火木金土盖顺理自北徂南,先经而后纬,今五音则以宫徵羽商角。宫为声主,以集五音,形其尊卑,故先纬后经自南徂北逆顺,先后盖取声形为质也。情动者逆行,性定者顺入,是以有逆顺之理焉。
形性定,故顺声情动,故逆。此段言与洪范顺逆不同之故。
数兼奇偶阴偶阳,奇声为阳也。
此言用一三五七九之故。
徵者,火也。居南方体合二位,戊己土同在南方,五音之配,故以二位,成体所以均互多少,递标逆顺犹六神之内,火兼二将者也。
此言一音二辰,独徵兼丑未寅申之故。
五音不配,五行而始,子午者盖子午为阴阳之始象,宫为君,日中夜半应在君后,故子午属之馀,宫则以次而分也。子丑午未,皆宜属宫因取子午最尊,故丑未寄于徵阴阳家,戊己与丙丁同宫盖土
无定位分旺四季,而季夏独为土之本位,故土寄火,亦子从母之义也。以上泛论五音之序。
《五音所属》
五音所主,宫为君,商为臣,角为事,徵为令,羽为物,宫数一为君身徵,数三为宗庙,先人为鬼怪,羽数五为境界,为妻,为才,商数七为子,为臣,为仆,角数九为病,为死为丧。
《论五音起例》
五音有纳音,以金木水火土定五音,〈此日辰五音〉有十二辰配音〈此十二方位之音〉,有听音配五音。〈此听风声而分五音〉
《求日辰五音法一》
其法有三其日之五音,皆同此以八卦六属,纳甲法求之。
庚属震 辛属巽 戊属坎 己属离 丙属艮丁属兑 子午属庚 丑未属辛 寅申属戊 卯酉属己 辰戌属丙 巳亥属丁
乾主甲子壬午甲为阳日之始,壬为阳日之终,子为阳辰之始午为阳辰之终,乾初在子则四在午乾,主阳故内子外,午内为始外为终。
坤主乙未癸丑乙为阴日之始,癸为阴日之终,丑为阴辰之始,未为阴辰之终,坤初在未,则四在丑坤,主阴故内未外丑。
震主庚子庚午震,为长男乾为主,甲对于庚故震,主庚以父授子,故主子午与父同也。
巽主辛丑辛未巽为长女坤为主,乙对辛则巽主辛以母授女,故主丑未与母同也。
坎主戊寅戊申坎为中,男故主戊寅戊申。
离主己卯己酉,离为中女,故主己卯己酉。
艮主丙辰丙戌艮为少男,乾上对丙,故主丙辰丙戌兑主,丁巳丁亥兑为少女,坤上主癸对丁,故主丁巳丁亥。
此乃八卦纳音之法,除乾坤为大父母不用,而用六子也。附八卦纳音图于后。
天干乾得甲壬坤得乙癸
丙戊庚 为大父母不用震长男得
壬甲 乾初爻故属庚馀仿此癸╍╍╍乙
丁巳辛
地支乾本卦阳顺坤本卦阴逆分为六子则子丑阴
戌申午 辰寅子阳相对震长得乾初四故
乾 属子午馀仿此
〈戌申午 酉亥丑〉 〈辰寅子 卯巳未〉
坤
亥酉未 巳卯丑
又曰:今月初分于庚,见震象。八日丁上见兑象,十五日甲上见乾象,十六日平旦辛,上见巽象二十三日旦。丙上见艮象,晦日见离象朔日见,坎象皆于戊己中宫,此纳音所由来也。
按此论六子纳甲之由,取方月体盈亏昏旦,所见方向今附其图于后。
月体盈亏昏旦所见方向图
《求日辰五音法二》
以干支之数合而求之。
以地支十二辰合十干,以十干所属者命之,以其数纳其音,以主一日日辰相配,共得一音此纳音之法也。
假令求甲子所属,则子属庚便从甲数至庚,得七七言商,则甲子属商矣。乙丑亦属商者,阴从阳也。两干两支相为阴阳而干支,自各有阴有阳然后备也。若求丙寅则寅属戊从丙数,至戊得三三言徵,故为火求戊辰则辰属丙从戊数至丙,得九九言角,故为木馀准此。
阳宫日
庚午 丙戌 戊申 戊寅 庚子 丙辰
阴宫日
辛未 丁亥 己卯 己酉 辛丑 丁巳
阳徵日
丙寅 戊子 甲辰 甲戌 丙申 戊午
阴徵日
丁卯 己丑 乙巳 乙亥 丁酉 己未
阳羽日
甲申 壬辰 丙午 甲寅 丙子 壬戌
阴羽日
乙酉 癸巳 丁未 丁丑 乙卯 癸亥
阳商日
甲子 壬申 甲午 庚辰 壬寅 庚戌
阴商日
乙丑 癸酉 辛亥 乙未 辛巳 癸卯
阳角日
戊辰 庚寅 壬午 壬子 戊戌 庚申
阴角日
辛卯 癸未 癸丑 己亥 辛酉 己巳
《求日辰五音法三》洪范纳音之法
先分先天数 甲己子午九 乙庚丑未八 丙辛寅申七 丁壬卯酉六 戊癸辰戌五 己亥四次分五音数 宫五十 徵二七 羽一六 商四九 角三八
求一日之音,必合一阴一阳两日干支之数,得若干于大衍四十九数,中减之馀若干,又去其满十之数,取其零数,视其合于五音,何数。又由所得之音,取其所生,即为本日纳音。
假如求甲子日纳音,即合甲子乙丑两日之数甲子十八乙丑十六,共得三十四于大衍,四十九数减之馀十五去十用五得宫音属土,土生金取其所生则商为纳音,求乙丑日纳音亦合,甲子之数馀仿此。
《求方位五音法》
李先生曰:自子至巳,皆为阴律所生,为阳。自午至亥皆为阳,律所生为阴。
子为阳宫土主帝王,主土工兴造。〈正北〉
丑为阳徵火主旱,主火灾,主宫寺口舌。〈东北〉
寅为阳徵火,主旱主火,主烽燧。〈东北〉
卯为阳羽水主霖雨,主水主雾。〈正东〉
辰为阳商金主大水,主发兵。〈东南〉一曰:主大将军,主吏士。
巳为阳角木,主疾病主忧患。〈东南〉
午为阴宫土,主后妃主阴谋。〈正南〉
未为阴徵火主庶人,主土工,主蜚虫,主诏诰,主书檄,主旱。〈西南〉
申为阴徵火,主邮驿主灾火,〈西南〉一曰主尉侯,主旱。酉为阴羽水,主霜雪雷电,主阴沈,主雹。〈正西〉
戌为阴商金主小兵刃刀铁,〈西北〉一曰主小将。亥为阴角木主死丧哭泣。〈西北〉
方位五音又分阴阳,其阴阳与纳音不同方位,有二十四,此统于十二支即风所从起,分别五音阴阳。占其所主之事,今仍附二十四山图于后。
二十四山方位图
《听声辨五音法》
李淳风曰:凡占风必知风之情,风之声五音者五行之声,皆出于黄钟之管。管长九寸声,最浊而为宫其数九九八十一分增减以生上下,故三分减一分馀五十四三分,益一分为七十二三分减一馀四十八三分,益一为六十四以成五音之数,听声之法必须耳。察大小清浊必以度数正之度数,正则声,亦正不可以文载,口谕今言其梗概云。
宫声风如牛鸣,阱中隆隆如雷鼓。徵声风如奔马,如炎火,如缚彘骇走。
羽声风如击湿鼓如水扬,波激气相磋,如麋鹿鸣。商声风如离群羊如扣钟磬,如蜚羽之声,如流水呜咽感人。
角声风如千人叫啸言语,琅琅然如人悲如人叫,啾啾唧唧如鸣雉伐木。
宫风发屋折木,有土工宫土,人君内烦宫为君怒,则自动其心,故内烦,不出十日,远百日宫数也。有所之风以动之不安,故有所之,且有急令风怒急也。贵臣相捕斩内,主不安有疑忌,天下兵起,上下不和,兵起盗贼满市,人饥不救国乱,不相恤车驰马奔流亡不止,宫土动,故人君移也。
徵风发屋折木,有火灾,不出三十日,吏忧,自行四方告急事,或有大火妖言为幻,百姓惊恐,自乱。凡言吏者理人之官上至三公皆是徵,主烽燧,故四方告急羽风。〈以下原本阙〉
商风发屋折木,不出七日,若七十日有急令,兵大起籴贵,国门四闭关梁塞兵从中起。
商风发屋折木,不出九日若九十日,有急令,贼𩰚籴大贵,民饥相食,有死丧疫疠。
已上系风声占与日辰五音不同,然亦须以日辰来方相参课之。
《又五音占风》
谓甲子乙丑商,丙寅丁卯徵之类他仿此。
宫日大风必有土功,若从申酉上来有徵,召事卯酉上来施恩,事辰戌上来多疾病,寅丑上来有山崩,子上来有贼在北。
徵日大风扬砂子,上来为符文书,卯酉上来为大火灾,辰上来为惊,巳亥上来人多死,午上来土功,兴寅丑上来亦为火灾,申上来为贼,亥上来为客伤。羽日,大风籴贵。〈以下原本阙〉
商日,大风子午上来,大兵入界巳上来,有归义,人未上来,财物散。申上来,白衣会,酉上来,兵大战,戌上来,大兵至,亥上来,大丧。丑上来有大灾,辰上来,盗贼,公事卯上来,有雨一曰凡商,日风边将忧。
角日风皆为有兵动徵,有大会聚敛人财动,羽上为土工,若大雨动商为大兵,动角为边兵,动宫有忧。
《诸宫日风起占》
宫日风从子午宫来为宫动宫,主人君出行急风,暴起有急令,慢风有喜令,以日干占知远近。
宫日风从阳宫来,山陵崩坏,人君出,行地动旱有土工,从阴宫来,地震裂,若后出行,又为旱。一曰阳宫之日,风从子午宫来,君出行阴宫之日。风从子午宫来,后出行。
宫日风从子午宫来时,加子午为重宫,君出行大臣走,又为风雨不调。
宫日风从丑未寅申,徵来为宫动,徵有火灾,有土工,宝物出有兵时,加徵为重,徵为义兵行,有土工,有诏令谓之义风。
宫日风从卯酉羽来,为宫动。羽主大雨,不则大臣出走,又旱宫君羽臣,君怨臣走,宫土羽水土盛水衰则火起为旱,若时加羽为重,羽即有雨五谷熟。
宫日风从辰戌商来为宫动,商有兵行且有客兵来,时加辰戌为重,商有兵殃。
宫日风从巳亥角来为宫动,角主战人主忧,客兵伤有丧,从阳角来有边兵战,有大丧,宫为土为君为角,为木土动木不胜,故君凶木主哭泣,故有丧时,加巳亥为重,角君不昌。
宫日大风从乾来有暴雨涌水,若风不扬尘气和畅,日光明盛,不寒惨者,国有喜令,从艮来山陵崩坏人君出行水涌地裂从巽来蝗虫生害五谷从坤来有土工鸟兽为害。
宫日风鸣条以上止于宫,皆为人君出从,德乡来以德事出,从刑乡来以刑事出,温和清明以喜事出,寒惨白浊以忧事出,宫风卒起宫宅中,皆为土工作若乱溃则为聚众。
宫日风从徵羽上来,皆为民不安,羽上来为水涝,商上来,为火须蓬勃叫怒,吹砂走石,日光昏惨乃占后同。
诸宫日风频起白日沈,冥雾气四塞,或热或寒边境不宁,臣下逆命。
宫日寒风切切,人怀战慄,人君用刑,急刻诛罚不忠,宫日乱风,啾唧有声,令人悲惨,鸣条落叶冷气逼人,有大丧,大臣殃。
宫日潇潇习习,摆树鸣条去地,稍高不扬尘土,日色清明天气和畅,或从岁月日德及合上来,谓之德风。天子有德,大臣忠,正天下太平。
凡受宫之日风从乾上,天门起鸣条以上至发屋折木,风气清凉止于合德,日光明洁,是谓王风诸宫日风起坤鸣条已上,不扬尘土天气清爽,日光明盛,是谓相风皆谓天子有德,臣子忠孝岁熟,民安四裔臣服。
庚子日阳宫之日夜半宫时,大风从子来折木发屋,止于辰,此为宫入墓,天子有忧丧,大臣死期九十若九十日。
庚午阴宫之日,日中夜半大风从子午起,折木发屋止于辰,此皇帝卒暴病,期九日若九十日。
庚子阳宫之日夜半,风从酉上起止于午,风调不怒,不勃,天子有喜,若立皇后,期三九日。
丙戌阳宫之日,有风从未上来,止于戌,民忧疾病,以日占国,此是刑例其馀依此占之。
诸宫日时加子午风从四季上来,有奸人来行间人君左右亲客内乱,若风势勃怒吼乱寒惨,吹沙涨天,日色冥晦,或无刑杀,必有叛逆兵起。
丙辰辛未丙戌辛丑,此四日为四季,受宫之日风从四季上来,折木扬砂。五日以上至九日风止子午,此为外国君长,万里来朝,或遣使贡献,近期五十日中百日远百五十日,天色和暖晴明,乃至寒惨,昏浊不至。
诸阳宫之日,风从阳徵上来,为诏书到欲知,何诏书以风至之时。占之时加寅午迁除,诏时加巳酉宽大诏时,加申子赋敛,诏时加亥卯接章诏事,君诏时加辰未嫁女,诏〈原阙〉诏皆期九日远四十五日。
诸阳宫之日风从岁月刑上来,回止徵方风火迅急,此上官收下官證对无罪。
诸阳宫日风从帝旺上来,或子午上来,俱为诏书以干支所加时日,生死知书所谓若从相来为公卿书。春甲夏丙秋庚冬壬俱天子所在,若风从其上来时加公正,此天子令也。时加奸邪书不可信。
《五岳之宫》
戊寅己卯东岳之宫,帝不安,其都出行有善令,以财物赐庶人。
丁巳庚午南岳之宫,警暴乱赏有功,逐佞人封有德。一曰水民移。
戊申己酉西岳之宫,臣争财不恤国。
丁亥庚子土工,大起兵行。
丙辰丙戌辛丑辛未有土工,人流移牛羊疫。
五岳之宫以纳音为论,若风发屋折木扬砂走石,或至三日以上,乃占不能发屋折木扬砂走石,或不盈时而止者虽凶无害。
《诸徵日风起占》
徵日风从阳宫来,土工起大旱火灾频起,宫寺从阴宫来,太子有疾时加徵,为重徵有土工火灾。
徵日风从丑寅阳徵来有火灾,君有恐走兽为人害,宫寺多焚,从王相来,岁大旱,又为火灾,从未申阴徵来,人君有忧,走兽为害,火灾一曰六畜多死。
徵日风从阳羽来四邻有事,宝物至阴胜,阳且有雷电霜雹,诸侯大臣多火灾,四裔有兵从阴羽来,宝物出多震电,四裔有事。
徵日风从阳商来有急兵,人主以兵自守,期七日远七十日,从阴商来边有急兵战。一曰风从阳商来,辅臣强,大臣死民有殃,以日占国。
徵日风从阳角来,有急兵。金剋木,木子火反剋金,故有兵亦为有丧。从阴角来边兵,大起有火惊,春有丧徵日风鸣条巳上,发止于徵,卒起宫宅之中,皆为失火口舌间事追召之忧,若风徵来时加徵,又止于徵者。
徵日时加徵怒风勃,风从商上来天色黄黑疾作,火烧仓库,止于商徵者疾。
徵日时加羽勃风从徵商角上来,天昏暝为烧市。诸徵日风从艮上起天气清凉日色和暖,赤黄云满天,天下和平,五谷丰熟君安国昌。
徵日风炎炎热气逼人,或在徵上来或止于徵,或带刑杀五墓,皆有火灾不出三日。
诸徵日时加徵暴风猝起,而天气晴明者有书檄至为风火事,近期三日远三十日,以日占国。
凡阳徵日风从阳徵来,时加夜半为都市中府寺火起风从阴徵来,为下停乡市及人间火起。
凡徵日起风三日以上,天气赤黄不解,至七日,此天火灾起千里相望,近期三日远三十日,若风止即有大雨则解,之占火与使者檄书同占。
丙寅丁卯之日,怒风从寅卯上来,为都市中火,所以然者丙丁火,寅卯,木也。火得木而然两火共烧一木卯为都市,期三日或六日或丙丁日应之,以日占其国期内大雨则止。
凡暴风忽起东南巽方烧木,悲鸣声如摇火有火灾,不出三日,风二三刻止,火非远半日止十里内一日止五十里二日止百里三日,止千里外初疾后慢期近初慢后疾远王相时方烧都,市囚死烧牢狱庙宇休废烧亭驿,店舍乡郭閒屋。
凡占火得宽大之日时,此误烧也。公正为怨仇相烧,廉贞因文书口舌相烧,贪狼为贼,攻烧阴贼为恶人,递相烧,或促贼烧奸邪为阴私,小盗相烧,日辰王相有气者,人事相烧,囚死无气时,加商角鬼神所烧。
《五岳之徵》
丙寅丁卯东岳之徵,有妖言鬼神之书,作妖有火灾。乙巳戊午南岳之徵,国有边鄙之害远人谋。
丙申丁酉西岳之徵,内臣谋逆。
乙亥戊子北岳之徵,皇后忧太子有暴丧。
甲辰甲戌己丑己未中岳之徵,山贼出流言而民恐怖逃亡。
《诸羽日风起占》
羽日风从阳宫来,有财物聚君,有使令边兵起,土工兴将受命。有集会,有寒雪雹从阴宫来,雹寒伤物,有水有土工。
羽日风从阳徵来,主有兵有急令,臣有忧,关梁塞道路不通,从阴徵来边臣忧。
羽日风从羽来有白衣,聚有大丧大寒雪雹,期五日远五十日,且有大雨从南方来,国有忧,人多病,雨从北方来贼,聚水中且有雪雹阳,羽日兴阴羽夜应。羽日风从商来,有兵围城不战,边有急,关梁不通,大雨客军不利,金水相和,故不战羽为商除害象,臣为君讨贼,故动必大雨不出战故也。
羽日,风从角来。〈以下原本阙〉
羽日,风鸣条已上发止于羽,及卒起宫宅之中,皆为聚众,若宝物出入船渡水物变之事,若风从羽来时加羽又止于羽者,有大雨水亦为酒食。
羽日时,加羽风从徵商角上来。〈以下原本阙〉
羽日时,加羽风起羽有疾疫,以风止处为灾止之月如止寅则正月止。
羽日风从阳商角上来起时,加徵者,月内米贵人不安。
诸羽日风从坤上来,鸣条以上至发屋折木,白气温和,天色清爽,白云满天,天下安宁人主寿昌。
羽日疾风,天下人大疾疫多盗贼。
羽日风起羽时又加羽有疾疫,以风止处为灾止之,月如寅则正月止也。
羽日风从商角上起时加徵者,月内米贵人不安。壬戌癸亥乙卯壬辰甲申丁未,六受羽日有风从亥子申卯上来,或辰未上来水中兵起相杀,近期五日远期五十日。
诸羽日大风昏雾夜半从申子上来,阴寒迅急当雨不雨,水贼攻绝津梁道路不通,期五日或十日。诸羽日风从卯酉上来,天云清润人心悲惨,连三日者,必有暴雨,大水骤至若风来带刑杀,及贪狼奸邪阴贼之日,时则有水中贼起害人,若风从卯酉来时,加卯酉风气萧萧,调习润气濡物者,雨即止。
《五岳之羽》
甲寅乙卯东岳之羽,有暴霜雹水灾蝗虫。
癸巳丙午南岳之羽,有江海贼或水中船害人。甲申乙酉西岳之羽,霜雹非时秋水灾兵动,水贼起,民疾病,五谷不熟。
癸亥丙子北岳之羽,蝗虫卒起,雾伤万物。
壬戌壬辰丁丑丁未中岳之羽,民妖言有流移之灾。
《诸商日风起占》
商日风从阳宫来戒太子忌怨,人臣有急兵,宫,土伤金母忧其子,故为太子亦为人主有疾,从阴商来庶子有忧,有急变兵起北方。
商日风从徵来国受令兵行,将在外兵还不战,臣受兵令徵为号令,商为兵受徵克,故兵退且有旱时,加徵为,重徵有大旱。
商日,风从羽来。〈以下原本阙〉
商日,风从阳商来有白衣聚,且大雨关梁不通,大将死出忌,外兵邑有小寇,小人君有忧,国门闭兵,在西方从阴商来国,有大殃,粟贵有兵风起,期七日远七十日,有急令商为金,二金并行故有大丧。
商日风从阳角来有猝,兵有急令从阴角来,有丧有土工。
商日风鸣条已上,发止于商及卒起宫宅之中,皆为宫宅内有兵伤,若日纳音剋时,外人来伤主人时剋,纳音主伤客,若风从商来时加商,又止于商,即宫宅中必有自伤者,一曰阳伤之月,兵起于外阴商之日兵内起。
商日,风从徵角,商起粟贵且火灾。
商日,风从商角上来,粟贵人疫。
商日风从徵上起,火灾亦为粟贵,或时加商角或从他处起,而止于商徵皆为有灾。
诸商日风从巽上起鸣条巳上,天日清明气色和好,白云遍天天下安宁,人主寿昌。
诸商日时在奸邪,风从贪狼或阴贼上来,日白浊若昏雾,比连三日,若七日盗贼屯聚攻城,不出一月,远不过七十日。
诸商日夜半风猝起,大雾至日中,不解兵起。四季受商之日,怒气四季上来时加子午外界民,为贼屯聚相攻,关梁塞道路绝,不出七十日。
诸商角之日,怒风从奸邪阴贼贪狼上来,日光白浊昏迷,比连三日,以上必有大兵起,以日辰占何方,近三十五日远七十日。
庚辰乙未庚戌乙丑为四季受商之日,时加商风从亥卯辰未上来,止于子午满五日以上至九日,风怒不解,外国兵起风中止,更转巳酉上来,贼必自解近期七十日中九十日远百日,若风来不满者贼中道离散。
四季受商之日,怒风从四季上来,此外国贼欲屯聚相攻,不出七十日,若风从四季上,不满日,复从四季上转从阴贼方来,寒惨迅急日冥无光,此外国兵中道自相杀,不至近九十日远一百二十日。
奸邪公正受商之日,大风勃怒暴乱,从奸邪公正上来为边兵入塞,十日不止千里来二十日不止三千里来期七十日。
《五岳之商》
壬寅癸卯东岳之商,国有大兵攻伐贼出燕赵。辛巳甲午南岳之商,国之大臣新用事人民强乱。壬申癸酉西岳之商,军民内移出乘舟没溺凶。辛亥甲子北岳之商,外兵为患水中贼起。
庚辰庚戌乙未乙丑中岳之商,五谷不熟,民多死。一曰风多灾死。
《诸角日风起占》
角日风从阳宫来,兵从中起,君忧国门四闭,从阴宫来有大丧,贵人多病,有土工宫为君。角主死丧,故有大丧。
角日风从徵来,大臣灾,亦防火,虫生谷贵,一曰有兵仓粟宝物出。
角日风从羽上来有大雨,土工兴边有兵卿,大夫多口舌病,亦为夷人相夺。
角日风从商来,有急兵一曰臣不忠。
角日风从阳角来边兵起,人主忧,有贼至战不胜,多死亡,从阴角来有大丧。一曰远丧至时加角,有丧有边兵战,盗贼起,粟贵民饥野,多死人角,主死丧重角尤甚。
角日风鸣条已上发止于角及卒起宫宅之中,皆为疾,不出八年,削地夺国若风从角来时加角,又止于角,皆为丧期九日若九十日,若时加王为君,长相为臣子及妻死休,囚以下贱以风起止之方,决其人及所在。
角杂羽为水死杂,徵为烧死杂,商为兵死杂,宫为囚死杂,角为病死。
诸角日风从乾上鸣条已上,天气清爽日色明盛,黄云遍天,君令大行,百姓安五谷熟。
角日疾风天下昏兵大起,期二十七日以日,占其地举此为例,凡五音之墓,皆准此也。
四季受角之日风从未上来,连三日至九日,人疾病若风从巳上来,寒惨止于未者人死丧,以日占国期九日若二十七日,五音日皆准此。
己巳受角之日,风从巳亥上来,止于亥酉巳者,为大夫长吏客丧,亦为民殃以日占国。
角日风从商角上来火灾,亦为粟贵或时加角徵或从他处起,而止于角徵,皆为有火灾。
四季受角之日戊辰癸未戊戌癸丑,是也。时加日中夜半怒风从四季上来,五日而止四季者中国有伐外国之事,辰主东裔风从辰起或辰止,五日以上东裔兵起,期五十日,未主南裔风从未起或未止,五日以上南蛮。内侵期七十日戌,主西裔风从戌起或戌,止五日以上,西戎反叛,期五十日,丑主北裔风从丑起或丑止五日以上,匈奴大入,期二十四日远八十日,风勃怒叫吼,则占风止有大雨不成。
诸角之日暴风从丑未寅申,徵上乍止乍疾时加夜半,火起宫寺院庙。
辰午酉亥四日为自刑日其日受角,而风从徵来辰日加辰,烧左部二千石传舍,大臣将相之,宅午日加午烧〈阙二字〉廷尉舍大夫官吏之宅,酉日加酉烧官府传舍厨库贵人店,肆亥日烧丧家并牢狱若囚徒之家,大寒迅急则烧杀人温和,但烧屋不杀,人风止雨下有雷,乃已不然虽期日有雨火亦必起。
四季受角之日,怒风从四季上来止子午者下,停乡市火有文书,三日至期内雨不发。
诸亥卯受角之日,怒气从辰未上来,时加申子,此贼以火攻,主人寒急者杀人财出若时加廉贞公正此怨仇相杀不出三日与六日。
诸角日大风从亥上来,二日止未二千石,有死丧,期九日或二十七日。
壬午角日风从未上来,三日止使者州刺史有丧。巳亥受角之日风,从巳亥起止巳亥,长吏客丧,近期三日远九日。四季受角之日,风从未上来,比连三日,民大疫,若风巳亥上来止未,民大死丧,期二十七日。
《五岳之角》
庚寅辛卯,东岳之角,国有大寇人疾疫。
己巳壬午,南岳之角,牛羊疫鱼死,水中民移动。庚申辛酉,西岳之角,贵人有灾使者至奸兵起。己亥壬子,三公忧,丧人疾疫北岳之角。
戊辰戊戌癸丑癸未中岳之角,外国兵起胡人作乱,宝物出。
《风角六情占法》
五音占定参之六情,古注云,二者必参而用之也。申子为贪狼,主贪财嗜利强夺横,欺诈骗攻劫盗窃之事。
亥卯为阴贼主阴谋陷害,屈曲邪佞叛逆,战𩰚暴戾杀伤之事。
寅午为廉贞主宾客礼仪嫁娶,燕享图议忠信举用,贤良迁官庆赏之事。
巳酉为宽大,主福禄酒食施,予贵人君子聚,集宴会君恩赏赉之事。
辰未为奸邪主欺绐不信,淫佚邪慝蔽善,兴恶奸私疾病之事。
丑戌为公正主报怨,复仇谏诤惊恐,兴兵诛暴告讦之事。
《方位六情》
北方之情,好水也。好行贪狼申子,主之水生于申,盛于子其情,趋下浸淫渐渍触物能润,故其情为好,好而无厌,则为贪婪,故谓贪狼。
东方之情怒,木也。怒行阴贼亥卯主之木生于亥,盛于卯,其性曲屈受水而生,贯土而出阴映闭匿,故其性为怒而还贼,所养故谓阴贼。
南方之情恶,火也。恶行廉贞寅午,主之火生于寅,盛于午,其情猛烈无所容纳,故其性为恶,恶则忿恶嫉邪不染污,秽故谓廉贞。
西方之情喜,金也。喜行宽大巳酉,主之金生于巳,盛于酉其性刚利如刃加物无不宽大故其情喜悦主秋成乾天体大故谓宽大。
上方之情乐乐行奸邪辰未,主之上方北方与东也。阳气之所萌生,故谓之上方辰穷水也。未穷木也。木落归本水流归东木利,在亥水利在申利而无阻,故乐水性智窘,则奸木性上出窘,则旁行故谓奸邪。下方之情哀哀行公正丑戌,主之下方,南与西也。阴气之所萌,故谓下方戌穷火也。丑穷金也。金火各强各归其乡,火行于午金行于酉午与酉火,金之盛也。盛时受制至穷而无所归,故哀火性无私,金性至刚,故谓公正。
《日辰六情》
甲乙主本情用本日支辰, 丙丁主合情用本日辰所合, 戊己主刑情用本日支辰所刑, 庚辛主冲情用本日支辰所冲, 壬癸主钩情阳日用支后第三辰阴日用支前第三辰。
假如甲子日甲,主本情,则子用子,即为贪狼。丙寅日丙,主合情。寅与亥合用亥,即为阴贼。戊辰日戊,主刑情。辰午酉亥,皆自刑用辰,即为奸邪。己巳日己,用刑情。巳刑申用申,即为贪狼。辛未日辛,用冲情。丑未冲用丑,即为公正。壬申日用,钩情。阳日用支后三辰用巳,即为宽大癸酉日,用钩情阴日用,支前三辰用子,即为贪狼馀仿此。
《六十甲子五音六情》
甲子阳商贪狼 乙丑阴商公正
丙寅阳徵阴贼 丁卯阴徵公正
戊辰阳角奸邪 己巳阴角贪狼
庚午阳宫贪狼 辛未阴宫公正
壬申阳商宽大 癸酉阴商贪狼
甲戌阳徵公正 乙亥阴徵阴贼
丙子阳羽公正 丁丑阴羽贪狼
戊寅阳宫宽大 己卯阴宫贪狼
庚辰阳商公正 辛巳阴商阴贼
壬午阳角阴贼 癸未阴角公正
甲申阳羽贪狼 乙酉阴羽宽大
丙戌阳宫阴贼 丁亥阴宫廉贞
戊子阳徵阴贼 己丑阴徵公正
庚寅阳角贪狼 辛卯阴角宽大
壬辰阳羽公正 癸巳阴羽贪狼
甲午阳商廉贞 乙未阴商奸邪
丙申阳徵宽大 丁酉阴徵奸邪
戊戌阳角奸邪 己亥阴角阴贼
庚子阳宫廉贞 辛丑阴宫奸邪
壬寅阳商阴贼 癸卯阴商廉贞
甲辰阳徵奸邪 乙巳阴徵宽大
丙午阳羽奸邪 丁未阴羽廉贞
戊申阳宫廉贞 己酉阴宫宽大庚戌阳商奸邪 辛亥阴商宽大
壬子阳角宽大 癸丑阴角奸邪
甲寅阳羽廉贞 乙卯阴羽阴贼
丙辰阳宫宽大 丁巳阴宫贪狼
戊午阳徵廉贞 己未阴徵公正
庚申阳角廉贞 辛酉阴角阴贼
壬戌阳羽奸邪 癸亥阴羽廉贞
《贪狼日时之风》
六情占法贪狼之日贪狼之时,当视其风来方位,贪狼之日,贪狼方之风,当视其风起之时,风之所,起或鸟鸣,其方心怦怦动,则皆有占时当王相事大休囚事小。
风从贪狼上来,则有盗贼劫夺人财,祸起北方,寒急昏惨,则伤人,不则小盗。一曰不出七日,关梁惊,或自兵往攻他界。
风从公正上来,则有报仇怨者,扬兵相击,岁月在丑未大凶。
奸邪上来,有恶人持物而至。
廉贞上来,有人持物相赂。
宽大上来,有持物相候,欲求财物者。
阴贼上来,有人以阴贼事相连,不则出为禽兽所伤。
《贪狼日风之时》
时加申子王相当有群贼,攻劫休囚废死,当有言盗贼事。
时加寅午,有善人说攻劫事。
时加巳酉,有酒食言攻劫事。
时加丑戌,有盗贼词讼,或文书追盗贼。
时加亥卯王相,则有群贼攻劫休囚,则为小盗。时加辰未,有妇人说盗贼事。
《贪狼日之时风》
贪狼之日时,加奸邪阴贼或风从奸邪阴贼上来,必有盗贼劫杀之事。
《阴贼日时之风》
风从阴贼上来,有贼格𩰚在所部,内必伤,人又曰有阴贼,入营斫寨。
贪狼上来有贼,自争其财相杀。
公正上来,外谋内。
宽大上来,有告密行财与人。
廉贞上来,有巢穴之事,为人所劫。一曰士人行劫。奸邪上来,有妇人从东而来,若东家妇人勾之伺隙而为淫者。
《阴贼日风之时》
时加亥卯王相群贼,大战囚死吏,逐贼相害有争𩰚相杀伤事。
时加寅午,有妇人𩰚伤事。时加辰未,有妇女奸事𩰚伤。时加巳酉,有酒食相伤。
时加丑戌,有吏逐贼相害。
时加申子,有两贼自相攻劫。
《阴贼日之时风》
阴贼之日时加贪狼风从奸邪上来,或止贪狼阴贼,必有阴贼逆乱杀人之事。
阴贼之日,时加公正风从阴贼上来,止于奸邪或从奸邪上来,止于阴贼,皆为贼胜长吏败。
阴贼日有飘风从四季,辰戌丑未方来时,加四季或群鸟飞,从四季上来时,加四季皆有闭关搜索之事。值休废囚死即在近道假令,今日风起市中,或群鸟疾飞从其方来即时搜索,则贼可得若欲知所捕,何事时加丑戌贼,是仇怨辰未则是盗或杀人贼,亥卯王相是大贼。
《廉贞日时之风》
风从廉贞上来清和条畅有贵人庆贺燕乐。又曰:有长者千里来相庆贺,若带刑杀或昏冥寒惨,则因而生怒。又曰:有相辨怨之事。
贪狼上来有人争财。一曰:有客来求其财物。
宽大上来有迁官召命贵客酒食宴乐。一曰:有以财物来求好。
公正上来贵客人有事相问。一曰:有报雠怨者。奸邪上来有人上符文召发事,不则有奸人设计相绐。
阴贼上来有贼欲劫,窃不带刑杀无害。
《廉贞日风之时》
时加寅午王相当言长吏休废囚死,当有谏诤事。时加巳酉,有远书至。
时加申子,有酒食争财物事。
时加辰未,有妇私口舌。
时加丑戌,有酒食。
时加亥卯,有以酒食起相杀。
《廉贞日之时风》
若廉贞之日时加宽大,风从廉贞或宽大上来或止宽大,有贵人以酒食来相乐也。
《宽大日时之风》
风从宽大上来有喜饮食赐予。又曰:兵在外不战。奸邪上来有妖人为怪妇人欺夫。一曰:有乘我不虞以为欺者。
贪狼上来,有争财者。一曰:有恶人相遗物。
廉贞上来,有迁官赏赐。
阴贼上来,防阴谋诡计。
公正上来,贵人召问。
《宽大日之时风》
宽大之日,若时加廉贞或宽大,风从廉贞宽大上来,有贵客至有喜庆。
宽大之日时,加宽大风从帝旺方来止宽大,或时加商风从宽大方来,止四时诏狱方三日方止,当有赦。诸阳宫宽大之日,有大风从宽大上来,止三公之位为三公入贺,近期一日或九日,丙辰戊辰是。
《宽大日风之时》
时加巳酉王相当,主为长吏休废囚死,当有喜。一曰:有酒食。
时加寅午,有酒食辞让者。
时加丑戌,有酒食口舌争讼之事。
时加亥卯,有以酒食相谋害者。
时加辰未,有酒食女人口舌。
时加申子,有酒食争财。
《奸邪日时之风》
风从奸邪上来,主人见谋,若出遇疾病。又曰:七日内有贼。若阴人诳诈虚惊。又曰:风晴和带德,则为婚姻往来寒惨带杀,则为阴为贼。
阴贼上来,有宿怒者相攻有流血。
公正上来,有人来欲报仇怨。
廉贞上来,有文书若以奸盗相引。
贪狼上来,有贼谋持物而去。
宽大上来,有人相请因酒食生病。
《奸邪日风之时》
时加辰未,王相当有长吏来,捕奸诈休死,当有口舌事起。
时加寅午,有谦恭人言奸淫。
时加巳酉,有酒食阴私事。
时加丑戌,有吏来捕奸邪谋事。
时加申子,有阴争𩰚劫盗事。时加亥卯,有贼兵来害事。
《奸邪日之时风》
奸邪之日时加阴贼,有风从宽大上来,有人持酒礼相候谋贼害者。
《公正日时之风》
风从公正上来,吏人相争仇怨。又曰:有忠臣直谏,国有喜报,有功,两军相守,大将来降。不出七日,敌兵自败。
阴贼上来,下人凌上人。
奸邪上来,有人欲告言部吏之下私赂财物者。贪狼上来,有巳失逐踪相牵引有吏人争财物相伤。廉贞上来,有迁官。
宽大上来,有酒食。
《公正日风之时》
时加戌丑王相,有长吏公正之事,休囚当有文吏来慰问。
时加巳酉,公正酒食赐予。
时加寅午,有公正辞让庆赏。
时加辰未,有吏来说阴私盗贼事。
时加亥卯〈原本阙〉
时加申子〈原本阙〉
《公正日之时风》
公正之日时,加廉贞风从奸邪上来,有诚信之士,报仇而来诈人。
诸公正之日风从公正方来,止于宽大为长吏胜贼败讨贼,则从此占。
《十干十二支大风占》
巫咸曰:诸甲日大风丙丁日,必雨,不则海中兵起。乙日大风,粟贵边裔内侵。
丙日大风,有猝兵来围城。
丁日大风,人畜俱疫有旱有丧。
戊己日大风,土工兴食物贵。又曰:邑迁。
庚辛日大风,虫生人病,宜急防边兵起。
壬癸日大风,兵起水中。一曰:北卤侵。
子日大风,兵起水中。
丑日大风,粟猝贵。一曰:子丑为得贤臣决冤狱。寅日大风,黄气四塞有水灾。又曰:火灾。
卯日大风,黄雾蝗虫起。又曰:寅卯盗贼兵起。
辰日大风,人民移堡居集。又曰:大将出行。
巳日大风,蓬勃大旱。又巳酉为恩宥。
午日大风,暴贼攻劫谷贵。又曰:人民流散。又亥子为阴谋干上边事急。未日大风,百果不实水灾。又曰:日无光土工大作。申日大风,兵起金铁米猝贵。又曰:盗攻。
酉日大风,大水灾。
戌日大风,边兵大起。又曰:尘雾。
亥日大风,兵贼相攻人民哭泣。
以上不论五音六情,但风起鸣条以上叫怒蓬勃,扬沙走石折木发屋吹尘,涨天日色昏沈天气寒惨,则依此占,仍以久暂言,其大小若三日内有雨则解。
《八方暴风占》
北方坎风名曰:广莫风。又曰:大刚风。主冬至四十五日。京房曰:四时暴风起于北方,盗贼起兵动疾疫,令人滞不能起,居水中盗贼兴。
东北方艮风名曰:条风。主立春四十五日。京房曰:四时暴风起东北,为鬼门风。鬼行人道多旱疫,天下水令人疾,泄变起冬春之交。
东方震风名曰:明庶风。主春分四十五日四时暴风,起东方,人流盗贼起相攻,天下旱,早霜岁饥令人病,节四肢不可动摇。
东南巽风名曰:清明风,主立夏四十五日四时,暴风起东南方,人多病泄痢,乳妇暴病死。
南方离风名曰:景风,主夏至四十五日四时,暴风起南方有灾火为害,来年旱人多病热生疮目盲离为目。
西南坤风名曰:凉风,主立秋四十五日四时,暴风起西南方,天下兵动,日月失色,令人食不入口,病腰脊膝肩背肿,坤为众,故兵动阳衰,故日月失色。
西方兑风名曰:阊阖风,主秋分四十五日四时,暴风起西方,主秋旱霜,天下兵动,日月食人多患疥疮癣,西北。乾风名曰:不周风,主立冬四十五日四时暴风,起西北方,天下大饥,有盗贼相攻,人流亡,有神不起,日月失色,地动人多病疽疥疠,恶疮疾疫死丧。以上八风折木发屋飞砂走石,三日不雨,则占大凡风为阳雨为阴阳,怒得阴,则解风怒得雨则解。乾为折风一曰:冲风。坎为大刚风。艮为凶风。震为婴儿风。巽为弱风。离为大弱风。坤为阴谋。一曰:谏风兑为小弱风。
京房曰:八方风候及八卦风气,春白夏黑秋赤冬黄,皆为下逆上兵革,动各随其节日辰占之。
凡乾为天门风起蓬勃,乍紧乍慢,天色黄黑为火为旱,为疾疫为米贵。又曰:王相徵,大旱,百果不成,王相角疾疫王相,商兵动物贵王相,羽虫生人饥王相宫君有德令万物成。
巽为地户风起吹砂走石,有声如雷,如牛吼,有大水一日以上止西南方,多疾疫东南方,人半疫虎虫伤人二日止来,年国有大水灾。
坤为人门风出地尺馀,不动尘沙风气,清爽日光明洁,遍天有黄赤云,国有大喜,大抵坤上风,吉多凶少,有非常之风,又当以五音六情,刑德论。
艮为鬼门有风吹砂走石,有声如牛鸣,万人呼风,气昏黑天色晦暝,人多疾疫牛马疫死,五谷不成,应在本年西南,为坤方人病死鬼出人见之。
凡戊己属中宫无刑冲寄于乾坤,艮巽皆有土位,若戊己日发于乾坤,艮巽辰戌丑未之时,又止于辰戌丑未之方,则为天子有德,令天下安宁岁美人乐。凡风常发坤方,其气暄热主旱,常发艮方,其气凄凉主阴雨。
凡乾坎艮巽上风起,飒飒鸣条,拂树落叶杂微,雨或有一二声雷者,亦曰:祥。五谷成天下安。
凡四季月风从乾坤来丙丁日,风从乾。庚辛日,风从艮壬癸日,风从巽戊己日,风从坤来动叶鸣,条去地尺馀不扬尘沙风气清和,民安国昌,五谷蕃熟。
[book_title]第六十一卷
第六十一卷目录
风异部汇考二
观象玩占〈天门风占 三辰八角风占 四时干支所属占 四时杂干支风起占 四时候风知赦占 军中风占 旋风占 军中旋风占 风起杂占〉
管窥集要〈总论 占法 占验诀法 海运八卦时刻候风 占风歌〉
田家五行〈论风〉
庶徵典第六十一卷
风异部汇考二
《观象玩占》《天门风占》
天下多有出风之处,名山大川,皆有风穴,惟天门所出风,可占天门者,乾方也。戌亥同为乾方。
天门上发风摆落木叶,而天气晴明日光辉盛者,天子有德令,行天下臣民皆喜。
天门上发风去地尺馀不动尘土拂拂然,天色晴明黄赤云遍天者,谓之祥风。天子欲有赦令,囚人出狱,天门上发风先急后慢,拂拂经时,黄云遍天忽夹微雨,忠良在位民安君乐。
天门上发风初慢后急,吹沙走石折木,发屋黑气遍天经时而止,谓之邪风。佞臣在位天子忧,病风止雨降则解。
天门上风微而渐大摆树,有声如雷吼声,经时乃止。天子欲行急令,有赦,年丰熟半日止五谷成,贤人来天下安,一日止有大赦,不出一年,一日半止天子发,大使出按边行德令抚问之事,二日止,外国来朝贡,天子国有大喜,二日半止天子欲行,南郊礼大赦,天下三日,止天下五谷成,远裔入贡若风带热气天下谷虫伤一分带冷气,民劳若风色黑惨,阴浊天子有忧。
《三辰八角风占》辱杀反吉抵诞忿争
艮震巽离坤兑乾坎
巽离坤兑乾坎艮震
乾坎艮震巽离坤兑
坤兑乾坎艮震巽离
凡风从辱上来,国家耻辱之事。
从杀上来,有暴相杀,若行道逢之,有相杀之事。从反上来,有反逆不顺之事。
从吉上来,有喜庆事行道逢之,有贵人君子相食,酒食燕乐。
从抵上来,有非理抵触王,贵人相,中人休废,下人囚死,罪人相连。
从诞上来,有妄诞之人,相欺绐。
从忿上来,有非理忿争之事。
从争上来,有奸人来争财物。
巳上宫室之中,旋风亦可用此占。
此条所载八方之风,各有性情不同。立表于前疑四时之占,各异每行上应,有春夏秋冬之字而旧本缺,今仍旧存之以待参考。
《四时干支所属占》
春三月,寅皇后甲天子。卯太子乙太子妃。辰太子吏巳司空。丙司徒午太尉。丁太傅未九卿。申司隶庚诏狱。酉庶民辛卒徒。戌外国亥宗庙。壬内相子宫府癸内藏丑大将军。
夏三月,巳皇后丙天子。午太子丁太子妃。未太子吏申司空。庚司徒酉太尉。辛太傅戌九卿。亥司隶壬诏狱。子庶民癸卒徒。丑外国寅宗庙。甲内相卯宫府。乙内藏辰大将军。
秋三月,申皇后庚天子。酉太子辛太子妃。戌太子吏亥司空。壬司徒子太尉。癸太傅丑九卿。寅司隶甲诏狱。卯庶民乙卒徒。辰外国巳宗庙。丙内相午宫府。丁内藏未大将军。
冬三月,亥皇后壬天子。子太子癸太子妃。丑太子吏寅司空。甲司徒卯太尉。乙太傅辰九卿。巳司隶丙诏狱。午庶民丁卒徒。未外国申宗庙。庚内相酉宫府。辛内藏戌大将军。
春甲,寅帝乙卯王,庚申为诏狱,辛酉为司空。
夏丙午帝丁巳王,癸亥为诏狱,壬子为司空。
秋庚申帝辛酉王,丁巳为诏狱,丙午为司空。
冬壬子帝癸亥王,戊戌为诏狱,戊辰为司空。
四季月戊戌帝,己未王,甲寅为诏狱,乙卯为司空。又曰诸阳,主长吏阴,主民间。
春,寅为皇后,此日中暴怒勃乱之气从午上来。五日以上,皇后有大忧。其气温有乖近,期九日远九十日若风止大雨,则不占馀仿此。
春,丑为大将军,此日有大风发屋折木从丑上来。四日以上,丑有气,将军贺赐;无气,有罪。迅急寒克大将军有忧,近期八日远十日。春丁巳皆为三公,若风从丑上来止于三公座上,天色晴明,三公迁封受贺风气寒急,日色不明,三公退免受诛丑者巳墓也。
春三月,天子在甲在内,以占天子出入,在外临民则令长至二千石,使者诸侯亦占之。凡君人者上下同占,假令春天子在甲有风从甲上来,时加甲风止寅天子入皇后宫中,甲来止丑天子入大将军,府止酉天子候,白衣士止戌天子入都市止,辛天子入人家甲来止,四季天子出游止,四仲出百里止,四孟出行城郭以占诸侯二千石,令长同法从臣起止于君位,皆为臣上事。假令春天子位在甲,风从未上来止甲,为九卿上事,入省从丑上来止申,为大将军上事,入省馀仿此。
四时风从天子上来,视所止为诏书,所加风清,和为迁官,寒急昏浊为忧,罪止而雨为事,解雨后仍有寒风为事,不解风过一日半日,从近期三日以上,从远期,卒暴从近期迟缓从远期。
诸宽大廉贞公正之日,有风从丑上来,视所止为君位,所加主有迁,官赏赐以四时位,言其官,若大寒迅急君有暴令,视所止之位当其祸。
凡大风折木从辰上来止,君位皆为臣,上书奏事温和清爽不寒惨为喜,若从刑杀上来,日光昏浊为有奸假令廉贞宽大公正之日,其风清明自辰上来止,君位其臣忠直所奏公正,必受庆赏,若奸邪阴贼贪狼之日,风气寒冥者,必为叛逆风。一二时止,近臣也。半日止五十里内,贵客也。一日止百里,内也。二日止千里,客也。三日止外台,使也。四日止外州,使也。五日止远方,使也。
《四时杂干支风起占》
凡春甲夏丙秋庚冬壬四季月戊为四时,天子风在岁月,日时德合上来,止于德合时方鸣条摆树不动,沙石天气温和,日色明朗者,天子有德,天下治安,五谷丰登,四裔听顺,国有大喜。
凡春甲子夏丙子秋庚子冬壬子,四季月,戊子谓之天甲子春甲子日风雨有赦。夏丙子日风雨兵起刑狱。兴秋庚子日风雨有威赏之令。冬壬子日风雨当进贤人。四季戊子日风雨岁熟国安有赦。
凡春丙丁夏戊己秋壬癸冬甲乙日,有暴风急雨寒克者,贼兵起,已有贼必入界,若风至夜不止,必来围城。
凡春丙申丁酉日,大风从西来。夏戊申己亥日,大风从北来。秋壬申乙巳日,大风从南来。冬甲辰戊午日,大风从四维来,皆为大贼方起,若巳有贼必来相攻。凡乙卯,日出时,大风从卯上来为暴水。
凡春甲乙寅卯日夏丙丁巳午日秋庚辛申酉日冬壬癸亥子日,有风鸣条带,雨不骤民安物阜。
凡春庚辛申酉日夏壬癸亥子日,秋丙丁巳午日冬戊己辰戌丑未日,有风摆树鸣条,或夹雨雪扬沙吹尘,叫怒有声,皆为人民不安万物不成。
凡春甲寅夏甲子秋甲申冬甲戌日,天门乾上有风鸣条,落叶五谷熟。
立春正月戊申二月己酉三月庚戌,暴风从西方来。立夏四月辛亥五月壬子六月癸丑,暴风从北方来。立秋七月甲寅八月乙卯九月丙辰,暴风从东方来。立冬十月丁巳十一月戊午十二月己未,暴风从南方来。凡以上诸日辰风七日夜不止者,皆为兵起。即起于风起之方,不出街为吉。
壬子壬申壬辰壬戌之日,有风从子上来,三日以上日色不明,此水中贼起欲攻王国,大寒惨则夜至从王相之日贼发疾,从囚死日贼发迟近,期七日远不出三十日。
壬子壬辰之日,风起夜半止夜半,占皇后国兵大起起日中止日中占,人君及大夫他仿此。
庚子阳宫之日,日中夜半怒,风从子上来止辰,此为宫动宫止辰为入墓,中宫为君期九日远九十日。庚午阴宫之日日中夜半,怒风从午上来止午,若辰后有暴卒子来,为丧午来为点上,〈此有讹字〉辰为入墓中期九日远九十日,风起三日以上至止者,乃以此占不三日为病。
癸丑日风从未来,一日止丑令长有丧。
丙戌日风从未来止戌,小尉有丧。
凡六辛日,风起宫宅中,有人持酒食至。
凡辰戌之日及诸受商之日,风从戌上来,巳亥及诸受商之日,风从亥上来,丑未寅申及诸受徵之日,风从辰戌上来,辰午酉亥之日,风从辰午酉亥上来,已上诸风鸣条摆树,乍起乍止,勃怒暴乱天色昏冥,皆为发火之候二三刻止,火非远也。半日止十里内一日,止五十里二日止百里三日止千里,外初疾后慢非远初慢后疾,远火王相时方烧都市宫室官舍第宅囚死烧牢狱庙宇,休废烧驿亭店舍乡郭閒屋。凡占火得宽大之日时,此误烧也。得公正日时此怨雠相烧得廉贞日时,文书口舌相烧,贪狼日时贼攻烧,主人阴贼之日时,恶人递相烧,或促贼烧奸邪日,时小盗阴私相烧,日辰王相有气,人事相烧囚死无气时,加商角鬼神所烧。
戊子戊午甲辰甲戌四日以四时候,使者州牧从事风从其上来,有气为迁,无气为退,假令春甲辰日风从辰上来,三日止甲使者徵拜,尚书假令甲上来,三日止辰使者迁二千石,近期五日远二十七日,书到诸使者用事之日,风从徵上来止辰使者迁二千石,止丑使者公卿坐其风,清和有迁贺吉若大寒迅急,为使者奏三公二千石,令长当退受罪期二十日。五辰日为府君其日有风从辰上来二日止午清和者二千石,表使者寒急二千石,表刺史更相奏上有气者胜无气者,凶止辰上为奏事,不省还受罪,近期九日远期四十五日。
五丑为令长相奏日五丑之日,有风从丑上来,大寒急止辰丑有气此令长奏府君止午奏使者,止公座则奏公座,此下与上官相奏以寒温决胜负。
五亥主诸丞凡亥日风从亥上来,亥有气丞迁贺无气丞免官风半日止为郡丞,二日止为府丞,三日止为州治中,四日止为公侯长吏,五日止为尚书正丞,丁亥为二千石。
五戌日为都尉日,丙戌日有风从戌上来,戌有气都尉迁无气免官风半日,须臾,为小尉若温和为迁,贺寒急为免官。
辰戌丑未,为四季,日主关梁津渡,道路主管钥主远方之客,主外国、外州、外界、外裔各以风起之远近,迟疾起止寒温别之。
诸四季日暴风卒起及游,风半日,须臾,止为千里外兵来不则近界,杂羌戎为变事,不成必在千里之外,人亦可以应,其占风小事小风,大事大若满,九日则为万里外兵,或羌戎居畿甸者有变。
凡大风从四季上来止子午,天色晴明,天气和煖者,皆为四方界,分欲来求和随日期占之。
壬辰癸未壬戌癸丑,四季之日,有风从申子亥卯上来,迅急寒惨,比连三日至七日,此外界群贼屯聚与外国并势侵犯郡国昼伏夜行,不出七日十四日七十日。
凡四季受宫之日,风从四季上来止,君位若太子位,皆为客候主人之应。
以上杂干支占旧本,各以类分或占三公或占长吏或云。占疾病占火灾占盗贼,或以人,或以事然占候之法多因时日以占事应非按事以稽时日也。今凡五音六情不能分载者总为杂干支,占凡遇杂干支日风有异者即观此占。
《四时候风知赦占》
春甲寅帝乙卯王庚申,为诏狱。辛酉,为司空。
夏丙午帝丁巳王癸亥,为诏狱。壬子,为司空。
四季月戊午帝己未王甲寅,为诏狱。乙卯,为司空。秋庚申帝辛酉王丁巳,为诏狱。丙午,为司空。
冬壬子帝癸亥王戊戌,为诏狱。甲辰,为司空。
四季以王相囚死,分属而四季月之帝,不用戊戌冬司空不用己未壬,癸丙丁先后不同,或别有说或字之讹,姑存以待参考。
常以帝旺之月酉日狱日风从帝王上来,加狱时或止狱皆有大赦,必鸣条以上乃占之。
凡风从诏狱上来大赦,司空上来小赦。
春甲寅日时加申风从庚上来,三日止,申其风温和有大赦,期六十日。又云风从〈缺〉上来,有大赦。乙卯日时加酉风从申上来,止申,为小赦,期四十五日。夏丙午日时加亥风从丙上来,止亥,其风清和,有大赦,期六十日。又云从壬上来,有大赦。丁巳日时加午风从丙上来,止亥有小赦,期四十五日。
四季月戊己日时加寅风从寅上来,止寅有大赦,时加卯有小赦,期六十日内。四季王日时加辰风从辰上来,有大赦,卯上来有小赦,卯日未上来,亦有小赦,秋庚申日时加寅风从庚上来,三日止于巳其风温和有大赦,期六十日时加申子为小赦。
冬壬子日时加巳风从壬上来,其风调和有大赦,时加申酉有小赦,期六十日内。
冬至后丙申日风从丙上来,有大赦,甲申戊申庚申日风从丙上来有赦,丁巳日风从巳上来,三日止大赦,一日一夜止小赦。
四时占赦只以帝王之日风从帝王之方止于诏狱司空分赦,小大今支干同异不一冬至后一条尤恐多误,今姑存以备考。
春甲日风从甲上来,止于庚。须臾,止有赎书半日止,府吏原罪一日一夜止,州书原罪三日止,使者原罪。
《军中风占》
凡出军日风从五音相生之地来,生我者为母,翊子我生者,为子扶母,若天色清明风势条畅不昏乱者,前行必有大功,若天气昏浊,风势滃勃寒惨者,往必有战以时方日辰分,主客以岁月日时,德刑分胜负,仍五音六情详之。
凡两军相当先以时方日辰分,主客次分八卦方位,仍以五音六情岁月日时刑德决之。
凡两军相当未知胜负以先举入他人,地为客后举自居其地为主常,以日纳音占客,以时及风起之方,占主若有大风起,以五行刑剋决之,相刑则战比和则不战,若时方俱为纳音所剋,先动急击之,以应为客时方剋,其纳音坚陈,固守以应为主。
凡太岁月日支辰所在,风起其方急暴寒惨者,皆为客胜主不胜,如子年十一月子日子,时风起子方之类他仿此。
凡两敌相当先分八卦之位,乾为折风起西北,坎为大罡,风起正北,艮为小罡风,起东北,震为究风,亦曰婴儿风。起正东巽为小弱风,起东南。离为大弱风,起正南。坤为谏风,起西南。兑为冲风,起正西。乾坎艮皆利,客宜先举。震巽离皆利主,利后举坤有谋不成,主客俱不利,一曰主胜兑,主客兵获,主得粮。
凡欲知贼数多少,视风所从来之方为方期,以所乘辰为道里,以起止时为人数,乘王气十倍相气,五倍休废,如数囚死减半,假令风从坎来起夜半,止日中坎居子位建子为,十一月贼当以十一月来,子数九在九十里,或九百里内半夜日中为子午数,贼九人或九十人九百人九千人之类,馀可类推支干之数,即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之先天数也。
初出军日风从后来,冲雾捲云人壮马嘶,旌旗前指鼓角响亮者胜。
风从旁来而向前者,得天之助,获敌资粮,敌人来降,出军三日内及行次风,常逆来冲我旗帜,不举人气,怯马不嘶,或前或后,或前后,旁起飞尘扬砂滃滃,勃勃人马行无迹,此名鬼风兵出,必有挫便当且观便宜。
出军三日内,道逢急风雨沾湿人马,威不能振者,不利,出军连日昏雾沈沈,风声错乱密云不雨,皆防下人有谋。
出军之日,风云不兴,草木不动,贼不可击。
出军有飘风骤来牙旗,吹折或绕幡杆,不垂有交战将死。
军行风吹旗指后者,兵不利。
出军而风逆来雨不沾衣,名曰天泣,军必败。
交战风雨从前骤来者,逆冲者谓之落尸,当其冲者必败。
出军初下营旗鼓方张而有暴风来掩军,幕彻干戈,摧倒者大凶。
出军日风从五音相生之地,来天气晴和者吉。凡诸宫日。〈以下原本阙〉
凡四季受宫之日,丙戌丙辰辛未辛丑是也。风从宽大或四季上来,皆为敌人来降。
凡诸徵日风猝起午上来,止于亥军中左右,必有谋反之人,六甲穷月占同。
凡徵日纯徵风起时加宽大军急,退不退,不疾疫死则自溃。
凡诸羽日风从宫羽上来,乍高乍下,乍南乍北,四面分散去复还者,敌诈降因欲遁,期七日若九日。凡诸羽日皆有大风折木风从申子亥卯上来,日中夜半益急者,期三七日。大贼至一云诸商日亦如之。凡诸羽日风从商上起扬砂昼晦有兵来,攻城邑若至日中夜半风怒,此时攻城不下客军必败,盖商金羽水子午宫土生金制水日中夜半城,中强可固守外兵自败若冥冥昏雾,大兵周围城则客胜,期五日中则十日远一月。
凡诸商日时,加宫风从角上来止于阴贼,大兵卒至,主人军中欲反勿信左右。
凡诸商日,大风折木,从丑未寅申上起,比连三日,客军大败将死,若主人力弱客亦自退。
凡诸商日有兵围城有风,从丑上,比连三日,已上至七日客军败退丑墓也。又为徵商金遇之兵败将死,期七日,中二十一日远则七十日。
商日怒风从阴贼上来,贼自杀其主将。
四季受商日阴贼之日风从阴贼上来,大寒惨者贼,自相攻。
凡宽大之日时,加丑戌风从宽大上来,止宽大者贼军解散。
凡宽大之日时加巳酉,风从宽大上来,止于巳酉,或时方者皆贼解散。
凡宽大之日风从巳酉或丑未上来,夜起昼止者贼众欲解,而主将不欲,若风昼起夜止,气色温和者上下同心,解散凡遇解军之风,其发时天色晴明,风气和畅即不战,而解若风气寒惨日光,昏浊此兵未解,必战,若日辰受剋,则以败退。凡宽大受商之日癸酉辛亥壬申庚戌,是也。有风从酉上来,连三日至五日,天色晴明,民间兵散,不出四十日远七十日。
凡公正之日风从阴贼上来,止于奸邪贼必破灭。凡廉贞之日风从巳酉宽大上来,天气晴明者敌兵。
〈以下原本阙〉
凡廉贞之日风从四激上来,敌兵自退四激者,春戌夏丑秋辰冬未也。
凡奸邪日风,从贪狼上来贼兵。〈以下原本阙〉
凡奸邪受宫之日怒风从宫上来,止于四季风气寒惨,城中兵乱杀长吏,四出不禁,期七日远九十日。凡阴贼日时加贪狼风来寒急者,敌军夜来袭人急宜备之。
凡阴贼日风从阳角上来,贼欲来攻城,期九十日或四十日。
凡日中夜半风从亥卯申子上来,夜发昼止日中大寒不解,贼必夜来攻城,劫营不避风雨,主将忌之期五日若十日。
凡四季之日风从巳酉来,贼解散。
凡两军相当风从岁月日时刑上来者,势大而迟缓者,宜备贼来,有大战风势急速,乍起乍止者,有狂贼至小战,以日纳音与风时,方占其胜负。
两军相当,暴风从三刑五墓上来,昏尘蔽天鲜叶茂条,皆落乍起乍止者,后有伏兵掩人不备,若天晴明风不寒克者不成。
诸出军行师两军相守,有大风从三刑上来,不可战五墓上来避之,依五音日数占。
凡风从三刑来者,百事皆凶,兵战尤重刑上者,发疾刑下来发迟假风,从子日发子,刑在卯从子来,为刑上卯来,为刑下从子来,为刑上客利卯来,刑下主利凡刑仿此。
凡风从三刑上来,坐者速起行者速走,贼必至,至必战,战必败,月刑不出,月日刑不出日,时刑不出时。凡风从日刑来贼必夜来,攻人从刑上来,冲击上起者,半路有伏兵,风若逆行伏兵起军中。
凡军行风从岁月日时刑下来者,必有死将得王相客,死囚废主人死。
辰午酉亥自刑之日风从其上来,客胜若时加辰午,酉亥则主胜。
凡风来时日从循环三刑方,又大寒剋者,大战流血,客主俱伤。假如丑日时加戌,为丑刑戌。风又从未来,为戌刑未。未又刑丑。三刑俱会,法主大战流血也。申寅巳三刑仿此。
凡军相守未战,忽有风自军方来,初起蓬勃及至我军而低小萧条者,兵止十里外不战。
凡军行右畔有风动尘土者,吏士多死伤。
凡大风扬旗帜,东西南北周旋四转,将死军覆,若风绕旗杆直而下垂者,战大败。
凡风骤从四维上来,翻覆回转,城营中必有反者。凡风骤从四维上来,乍高乍下,寒迅者,敌发,山林有伏兵。
凡风发屋折木,从四维上来,名曰贼风。兵从风所来东北来,不出八日八十日,东南不出四日四十日,西南,不出二日二十日,西北,不出六日六十日。
凡风从西北,忽复东南,四转五复者,主将贪虐士卒谋逆。
凡两军相当,风从离坎起挟,刑杀者,慎勿出战,必大败。
凡军入敌境,初下营,攻劫未定,若两军相当,有八难风生,必须回避,此时敌若来攻,军必败。八难风者,遍历八风,回旋不定,拔木发屋,吹尘蔽天,若在敌军上,宜急攻之。在我军上,宜严备之。若军在途,宜令弱兵先退,奇兵渐退,强弩劲骑,向敌翼而回之。
凡坐营相守,有急风从敌上来,正射我军之上,上而复下,止而复起,必有大兵,欲来攻击,宜早备之。若攻人城邑未下,而有此风,则有救兵自外至。若入敌界巳得城池,犹有未下邑垒,必有兵来寒惨,带刑杀,必须严备。
凡军来,风起折旗鎗,将有忧。
凡大风黑云,绮错临军者,军有忧,五六日,大忧,七八日者军破灭敌,上有此急攻之。
凡无兵之时,风云交为雨。有兵之时,风云交为战。大交大战。风胜云,主胜。云胜风,客胜。风势急大,云气薄少,主胜。云色浓,后来急,风微弱,客胜。
凡入敌境三日,有风云雷电在我军上,发入彼军,为龙助战,我军大胜。
凡军行敌境,未遇敌人,忽有急风来射我军,有云乍西乍东,迅速奔走者,急防兵来。
八卦风:乾为金,折冲风,主将忧死,勿战,客小胜。坎为水,大刚风,主人不利,为客不胜。艮为土,小刚风,为客大胜,不利主。震为木,元山风,为客不利,主人小胜。巽为木,小弱风,为主胜,客不利。离为火,大弱风,主胜,客不利。坤为土,凉风,主胜,客不利。兑为金,小弱风,为客大胜,前多伏兵,宜备之。
宫日占风,子为阳宫,午为阴宫,辰戌阳,丑未阴。宫日子上风来,有贼欲来攻劫,当备之。申未之日,丑卯辰巳风来,大贼必至,当防边境。一云兵起戌上。风来,贼拟攻城。若从亥卯来,大将战死。从岁刑上来,用兵不利。
商日占风,辰阳戌阴,商日大风从丑上来,三日七日客军退散,解兵不来。风从巳来,必有大战。风从商来,兵起西北。从亥来,内有谋反,损士,警觉,施德惠。子午风来,日中夜牛,发屋折木,军当溃散,日色无光,主客俱乱。军在王相之上者吉。
商日大风折木,从寅丑来,三日七日,贼各自解,不用交战。何以知之。丑为商墓,他仿此。从角上来,寒惨急者,贼在吾军有阴谋。
徵日占风,寅阳申阴,风从巳来,有贼将至,欲拟攻城。徵日戌时戌上来,必有兵乱。从亥来,奸相谋,欲攻城,当备之。
羽日占风卯阳酉阴,风从辰巳卯来有战有丧,赏劳禳之风从亥来,有敌围城申子上来雨寒者,贼来欲绝河粮城,毁将死之兆。
角日占风巳阳亥阴角日风从午来,急兵暴起,必有丧乱,戌上来亦有贼动,宜当准备之。甲子风来,或从亥地日中夜半寒冽贼来,攻城将死城破,风从角来,发屋折木,日中夜半,贼来围城主人奔走。
角日暴风卒起扬旗发屋,必有大战流血横尸,在九日内。
角日风从角地来时,加子午若辰戌寒急者,攻城必下何以知之。子午是宫,辰戌亦宫,宫为土,角木剋之,故攻城必下,近期九日远九十日。
宫羽日风从宫上来,乍南乍北,或东或西,七日兵逃,假令卯日寅时,风从卯上来,复转从寅申上,日无光,寒剋者贼有反间,在吾军不然欲叛。
羽商日大风折木从商上来者,日中夜半城,宜固守风若壮攻不下,客败何以知之,羽商虽子母为强水,畏土势不利,客自衰,近期九日远七十日应。
秋壬午癸巳日有大风从南来,冬甲辰乙卯,日有风从四维来而寒冽者,皆为贼起,已有贼动,必相攻击,亦主谋反之事,又云四时有上下八干日,风贼入界若昼夜三日内,必有贼围城。
凡军在外营阵即成旗鼓既张无故,暴风卒起,卷幕倾斜旌旗,顿倒,此风不祥,主将失位,兵人叛散须,犒军别择吉地安之。
凡守城风起西南来者,主人急固守勿动。
凡出军之日风云相冲,必有大战,风云先止,处为弱风来逆者,行而当止,贼多伏匿战而不胜,风忽前后相迎争胜负,在两阵之间,风随其后,微吹旗帜前,而指敌军必万胜,忽有回风入城营,先寒后温,必有疾疫移营则吉。
风从离坎与月杀同至不利,出战宜固守风从岁杀。上来军必大败风从月杀上来,流血小破不可兴兵。岁月德上风来,敌强岁月刑上风来,贼弱宜急攻之。六癸风来其贼可擒,六甲风来贼不可击,击必军破奸邪阴贼之日。风急贼当立至不可以战,宜固守风缓贼来迟风起,王相贼来急日色昏暗,贼可追之。敌上风来寒冽,急者宜自固备必欲攻我,若合三刑贼拟攻我固守奇伏待来击之岁,刑风急大贼迅来不利接战出军遇,此不可前进王相不利,客休囚主凶月刑风急九日贼至日刑立至,若无大战必主残掠。
风从卯巳转至申午贼来必速时,并刑杀囚死休废吹砂走石,必大战。
乾坎艮震风来客胜巽,离坤兑风来,主胜王相,即吉休废利亦不吉,假令日是戌风从辰来,必有大战,亦主大灾。
辰日风从寅丑上来,折木发屋,有军各回两自归解不利相守。
卯日寅时风从卯上来,转从申起贼必有谋,在我密宜觉之。
卯酉之日辰戌风来,日中夜半贼拟围城急,宜固守七十日内,贼必自走有风无尘,旗幡不动,有征无战,亦不可攻。贼兵强士勇出寅之日仿此。
风忽卒起忽动忽止来往,相冲半道逢贼,先宜准备回风急雨击裂军幕内,有谋反急宜警觉。
春丙丁夏戊己秋壬癸冬甲乙,此日有风贼来侵境,两军相对风从四维上来,军营幕上者败,春在未夏在戌,秋在丑冬在辰也。
凡风昼止夜,起贼必夜至昼动夜止,白日来至。岁上风急将军死时加丑戌亥卯,风起止于辰未客军溃散,将死士亡。凡岁前五辰,岁后五辰风来所攻必胜。
春甲寅日风从申来,国内有喜,必有大赦,风从敌来入吾军营,贼欲投降,将军加秩四方转,随风动贼来军宜警备固守。
凡风乍来乍去贼欲退,警风起忽东忽西,贼有伏兵,三日内有雨灾免。
凡出军日风雨逆人将士溃散,宜别择日进之。风雨相冲,必有谋反,士众欲叛散奸人相间。
风起西北却回东南四转,五复将士贪欲谋,将军宜警觉之敌,上风来寒冽迅急将军不吉抽回祸止。申日巳时时或加酉风起于戌。或曰:其贼欲降。乾上风来温我捷坤上风冽贼来侵,劫拟欲谋战勿接之吉,离风客胜,贼不可攻,宜自固守。艮风卒起而合三刑,十日贼至急宜准备。
凡风忽起发于水时,火日贼来败之期,土日贼到军宜避之风止,可以追贼诸风仿此。
巳酉寅午丑戌之方风,从上来贼必欲降。
逆风蓬勃四方雨起或上来触地,不出月,有贼三日,内雨灾消。
诸奸邪阴贼贪狼受商之日,有风从商上来,白浊民宜速避三日,已上有大兵起,期四十五日远七十日。丙辰辛未丙戌辛丑,此四季受宫之日,风从四季上来折木,五日以上至九日风止。子午上者,此外国君王万里上贡近九十日远百五十日。
凡军营卒有暴风恶风气飞砂扬土旗竿偃桠者,当取四害上土作泥人,长三大尺,带桃剑桃弓芦箭披发向风,所起从来。咒曰:天有四狗,以守四境。吾亦有四狗以守四隅,以城为山以池为河,寇贼不得过来者不得避去者,不得进咒讫,勿顾若不能咒弃四达之道殃除矣。
《旋风占》
飘风回风扶摇,羊角焚轮,皆其类也。自下而上值于天亦有,自上而下者通谓旋风。
旋风所占大抵应速事小静而宫室之中动而行道之际,大者在军旅之间,今各以类相从。
旋风卒起宫宅之内或从外入扬人衣物发人屋宇,皆为有卒暴事。若从岁月日时德合上来,或止于德合之方,或日辰值德合之时,王相有气则有吉事若从岁月日时,刑冲墓杀上来,或止刑冲墓杀之方,或值贪狼阴贼奸邪日时方,皆为凶。又曰:以六情清和为吉,王相有气,亦吉囚死凶。
凡宫宅之内西堂为父,东堂为母,边为长子,房为妇女,庭为众,墙壁为少子,井臼为婢仆,门为宾客。回风暴起或外入,皆以德刑言,其所主之人吉凶,一曰西堂为父,北堂为母,东堂为子,南堂为孙。
凡宫宅中庭为大众,庭户为四邻,垣墙为小口,井灶为妇人,碓硙为婢仆,仓厩为役隶,客堂为外人,门为宾客,庭为诸公,客有风起止其地时加奸邪阴贼,或从奸邪阴贼上来,或从此起而止于奸邪阴贼之地,各防其人有谋,若风起寒惨带刑杀剋害而来有所触损者,各言其人有灾。
凡宫宅中同坐非止一人,或十馀人同行而有旋风相冲,未知在谁当以风发之时,及日辰推之风从宫来即宫姓者当之,若同音者非一人,又以长幼别之孟为长年,寅申己亥,主之仲为中年,子午卯酉主之季为少年,辰戌丑未,主之若长幼,又同者非一人,则以休王别之日辰,王相事在尊长贵人休废囚死,则在卑幼贱人,又阳日取男,阴日取女,阳左阴右,若又同则取衣服之色,宫黄徵赤羽黑商白角青或取其所执之物,以决之即知其事在谁,若飘风起而止前,者以时音占之后来逐人而过去者,以日音期之假令今日音得角期九日馀可类推。
宫日旋风起宅中,为𩰚讼,为囚系,为县官事连引。若起道路,从内向外,或冲上者,吉。
徵日,忧火。
羽日,忧财物。
商日,有人持酒肉来,不出三日。
角日,忧疾病。
回风暴风卒起,宫宅诸商日时,加宽大风从角上来,止于囚死休,废为宾客,作奸风门外入门而止于商时,亦然加奸邪,不觉公正。〈以下原本阙〉
商日时加申风从未上来回入中门至堂边为长子作盗入,井为妇女,作奸欲共雠人杀夫。
商日日辰胜时下风从纯,商来为怪害人。
商日风纯角入宅为恶鬼,入宅害人日辰,主为县官从王乡来为家长,相乡来为子孙,休废乡来为宾客,囚死乡来为下贱,贪狼来为盗贼奸邪,来为淫妇,小人公正来为雠人,馀各以类推之。
阴贼之日,时加申子,风从奸邪来止阴,贼妇女作奸欺夫。
辛丑日时,加午风,入宫宅中从午上来,后三日有酒食。
凡旋风入宫中一日再三,名曰大伤,戒不出一年兵起。
凡宫宇厅院苑囿之中,有旋风分明,依道不急不恶,清明和畅渐向前来多有贤人,君子至或为使者,召命喜庆之事。
旋风起坐席君子失官,小人失财,入室飘衣物有火灾财物忧。
凡旋风从帝旺方来入人家止诏狱方为,有赦事。凡旋风从岁月日时德上来,皆为有酒食喜庆事假。令年在木乡有木器物从北方来,在火乡有铜瓦物,从东方来,在土乡有田宅物从南方来,在金乡有钱物,从四季方来,在水乡有酒肉六畜物,从西方来。四孟之日从四孟之上来,上官长吏有赐与四仲之日,从四仲上来次官长吏,有赐与从四季上来,下官长吏有赐与,若音商得商时或商日辰,乂加有金银铜锡之物,得徵时或徵,日辰又加,有文书采色之物,得羽时或羽日辰,又加有酒,若水物得角时或角,日辰又加有木石谷粟缯布衣服之物,得宫时或宫日辰,又加有土瓦陶器脯肉皮革之物,王相其物良休废囚死则滥恶。
凡旋风从岁月日时墓上来,行者急走,坐者急起避之。
凡旋风从人本命墓上来而值之,为疾病,假令时加角为从高坠下,若灾足竹木所伤,时加徵为火烧,灾,若见血时加宫为疮肿时,加商为金刃所伤,时加羽为没溺压死。
凡旋风从岁刑上来为县官,召月刑上来为尉部,乡亭召日刑上来,戒争讼时刑上,有卒急公事皆凶。凡诸阴贼日,有飘风从四季上来,时加四季或鸟飞从四季方来,鬼风也。必有搜捕之事,欲知捕,何人视时,加丑戌为捕敌。又曰:为怨雠辰未,为捕盗以日时,支干休旺期之。
凡行道之次忽暴风旋风当,以行年决之,若风来欲突人从廉贞公正宽大上来,与人本命相生,则为欢喜酒,食相迎从奸邪阴贼,贪狼上来与人本命相妨,有侵谋相害,若逢寒冥又加刑杀大祸即至。
凡旋风起东方两旁,夹道随人行者重吉。
凡行道见旋风正南来有酒,食若时加巳酉,皆为大吉。又曰:行道见旋风,从西方来必有酒食。
凡风从面来逆冲者,勿前防伏匿相谋,以时下五音占之。
凡旋风急从后逐人者亦以其日支干纳音时,加刑德五音六情占之,又以清和为吉,寒浊为凶。
凡旋风旁起前行或横冲而过,皆凶用日辰刑剋占之。
凡行道有回风,四面覆人宜避之。
宫日行道遇回风灾,人戒田宅忧移徙有争讼,道上遇之,宜为客冲外则吉。
徵日戒告讼文书凶,若有失金钱事。
羽日入舟行水防溺,若失财物有聚众事。
商日戒争财,若入山坠下坡。又曰:防𩰚伤。角日有疾病从角地来,为死丧哭泣。
《军中旋风占》
凡军行有大旋风一日夜为邑,二日三日为州四日五日为国六日七日为天下营中,数有旋风,不出三旬,军当破败,宜自固守勿侵他境。
军行有回风相触者,中道而退无功。
旋风从地中出直,注日下帅死。
军初出有旋风从旁起,直至军前飘转引道者,师必大胜,若从敌上来宜急设备。
出军有大风随后灭迹,军不回亦名鬼风。
凡扶摇独鹿之风猝起,军营中有反者。
旋风猝起敌军,上急击之胜。
旋风自敌上入营中敌欲降,如挟刑杀而来者,敌欲攻我军宜备。
旋风猝起而带三刑五墓,贼有伏兵。
旋风直上冲天起我军中急战,大胜将军,加赏获敌粮增士卒。
旋风从营中频起而出者,不可以战急移营,去之时刑,利主日刑利客。
凡与敌相守,营寨有旋风,历过者随所历有寇,至宜急备之。
旋风入营寨,捲土发屋倒戈,彻幕急备不虞。
旋风自外入彼城营急,从入处攻拔之。
旋风吹物入空中城营中,不利固守为要。
旋风从三刑五墓上来有伏兵勿战,战必不胜,行者值之急走坐者起避。
《风起杂占》
凡风入骨寒惨为雨风作后雨者,不占雨晴风起则占之。凡风声如雷,触地而起者,其地大兵起。
凡风雨大雷,皆为天子有德令。
凡风鼓尘连日不散如雾,其色赤黑黄惨有火灾。凡风声怒鸣气势惨凄,连日不止,有兵则败于所鸣。之方无兵则其地主民者,有忧丧,赤为有火灾。凡大风发屋折木天色赤者,兵大起行千里,又曰蝗虫大起。
凡大风入舍发屋户,不出六十日,有相杀者,若入宫殿王者恶之。
凡暴风入宫裂帷帐,君有忧,又军幕折旗鎗将有忧,凡昼昏有风声而无风凶,外至臣欺君不出十日。凡风来色黑不见人面先紧后慢经刻止者,主疾病推宫日直占在君,其下四日,以其日占其地,大臣死民流亡期,以干支合数,假令甲子日二九之数近十八日远百八十日更远九年。
诸风蓬勃四起或自上下来触地,名为逆风,有暴兵起,平旦发人民逆食时,发宾客逆日中发姻亲逆晡时发臣下逆黄昏发贼隶逆夜半发,同姓逆鸡鸣发妃后逆皆大,故不出三十日,若风止有大雨则灾不成。〈风角相传讹舛,今皆订正。有昔合今分者,五音六情,区其条目,以类相从是也。有昔分今合者,占火占疾,占三公长吏之类,今并入杂干支占是也。占者,先论四时八节所宜,次较岁月日时方位刑德,详之以五音六情,以支干方位起止所属,分其类应,以风之大小定事之大小,以风之缓急久暂定应之远近,以时日支干休囚王相定人之老幼,事之盛衰,以日光明暗、风之温寒和惨,决事之吉凶〉
《管窥集要》《总论》
李淳风曰:按占风之家多云,发屋折木,扬砂走石等语,若每占中俱著此语,则又至繁今辄以一家例之,古云发屋折木扬沙走石,今谓之怒风,多为不吉之象。一日之内三传移风。古云四转五复,今谓之乱风,乱风者狂风不定之象。天无云晴爽忽起,大风不经刻而止,止复忽起乍有乍无,今谓之暴风暴,主有卒暴事鸣条摆树萧萧有声今谓之飘风迅风触尘蓬勃今谓之勃风回旋羊角,古谓扶摇羊角,今谓之回风回风卒起,而圜转扶摇有如羊角,向上轮转有自上而下者,或磨地而起者,总谓之回风,亦专有占古云暗冥浊寒剋者,今总谓之霾曀。
凡风和畅清悦温良适时尘埃不起,人情恬淡,是谓祥风天色晦冥,风气昏浊,声寒惨尘埃蓬勃,是谓灾风,风势纷错交乱,乍起乍止,深藏难测其声聒耳,是谓小人魅惑风风势暴起,南北不定,离合氛埃,是谓上下不宁之风风势凛冽人怀战慄,是谓刑罚惨刻风,风声啾唧惨切,令人悲惜,为大丧风,风声如火,奔驰乍起乍息,为旱火风。
凡吉祥之风,日色清明,风势和缓,从岁月日时德上来,或乘旺相而来,去地稍高不扬尘沙,人心喜悦,是谓祥风,人君德令下施之应。凶灾之风,日色白浊,天气昏,寒风声叫怒,飞沙捲尘,乘刑杀而至当详五音定八方观起,止占之今略诸家寒剋,白浊为例诸称寒剋白浊,今谓之灾风,诸称大风寒剋冥冥日无光沈没电气今云昏气。
《占法》
眊风恶风暴起,拔木发屋,主君蔽贤兵火兴灾。恶风暴风怒起天气昏晕,主国政昏乱急兵杀僇邪风风鼓尘昏,连日不散,主国有兵,灾杀伤人民。宠风阴云风急,连日不止,主天子偏爱,人怒兵起。逆风、旋风扰物倏飞上天,主在朝防失土地,在衙防失爵位在家,防盗侵害,在营防兵通敌。
冤风旋风直冲,连日不止,下有冤枉,民流兵起。哭风风声哀鸣,连日不止,主火灾损人,兵败将戮。败风,风阵暴恶,急慢不均,主敌兵大败,我收奇功。祸风,风气湿热,薰蒸烦躁,主旱蝗兵乱。
流风风疾,吹木不摇,吹禾不伤,主君不正道,民受困厄。
乱风热气生虫食人衣禾,主淫昏乱政,民饥兵起。惑风风湿不常蝜虫暴生,主君嬖群小,政乱民灾。叛风风急吹天雨血地水赤,主奸邪谋逆兵起人流。不顺风恶风逆吹发屋损物,主国政横逆人怨兵起。不泽风木不摇动水旱伤禾,主私利蔽公民灾国亡。报耳风暴风陡起昏尘蔽天,主急兵卒至宜防冲袭。天根风旋风入营吹倒兵器急防冲袭,纵火攻营引兵,风云雾随风旋绕入营,宜备精兵随入击之。恶兆风风暴入营吹倒坐席,主兵士谋叛重赏改过。红风风气抟阵红赤可见,主贤士系狱强兵暴起。黄风风阵吹来昏黄团结,主奸邪妒害强兵起乱。黑风风阵吹来昏黑结聚,主国君失政蛮貊起兵。神风风气急吹中有火光,主寇败兵起杀害贤良。贼风暴风急起灾削损物,主贼兵劫寨暗行冲袭。煖风风气吹来如火烘热,主人灾物伤兵败将死。水风风气寒逼如水浇透,主国变兵起上下同灾。
《占验诀法》
凡候风须明知八卦审及干支,或上或下或高或卑,俱无乖起然后可验若失之毫釐,差之千里,不可不慎。今先定六十四卦十二支辰总二十四分递相冲破,即知风之所发,止然后占之。
凡风从戌来须抵辰至丑至未直乙二十四方,先定其冲,则来处明白,辰卦既明自无失误。
黄帝占曰凡风之动,皆不安之象也。若在山川海滨空穴之间,风所出处,皆不必占,以为常式,若在宫宅营寨之内战阵,之所风势异常,扬砂走石,日光昏浊则必占之。
凡人君理顺四时,则春无凄风,夏无苦雨先王之治以天下为家兆民为子风起异常用意察之,如纷错交横,乍起乍止,儒墨深藏智者缄默。
凡风暴疾南北无定交错离合,氛埃相经,此风应在人主。
李淳风曰:巽为风,风占灾异最验。
凡候风须筑台二十四尺于上设,竿令其四达无隐则远,皆知期刻不爽。
凡鸣条以上怒风起止,皆详,其五音与岁月日时刑德合冲墓,杀五行生剋王相囚,死以占吉凶,仍以六情推之,大凡年月日时四杀五墓,风从上来,白浊昏寒,皆为凶,风其日三刑最急坐不及,起有暴贼至若行师即防伏兵,平时,无兵防人谋害兴兵动众逢之,急整武备。
凡两军相当欲分,主客以日辰所得,纳音为客,以时下十二辰与风所来方为主,若日辰纳音能剋时辰及方则客胜时下支辰及风来方能剋纳音则客败主人胜寻常家居,亦以此分内外。
凡恶风黑云三刑冲破墓杀风,当日有大雨及三日大雨者其灾散,一曰宫风,当日雨徵风三日雨,羽风五日雨,商风七日雨,角风九日雨得雨则解。
凡风自冲来者,为殃为丧为兵,火为大臣死以日占何国若当时有大雨即不占,凡风滚雨及风后降雨皆雨气也不占。
凡风从太岁上来鸣条摆树而天色清爽日光明盛著体清凉温和者,祥风也。天子有德令法不私亲大臣畏惧国昌民安之象,若风势蓬勃扬尘蔽天著人寒,惨日白无光,三刑带杀则国有暴令月建为大臣日为令长时来为民。
凡风温热逼人著地,走石飞沙,鸣条落叶为囚风以日辰,占何国饥荒人不安风势和煖,不扬尘土,气色清温日光皓洁,则以日辰占何国岁美人安。
凡风把岁月日时德上来鸣条落叶及宫日宫时天时乾上来发风,皆为吉风五音之日,风起岁月日时刑上黑色勃勃经刻冥冥不见人形,是谓妖风。宫日为君以下四日,为大臣死,不然其分民灾,以日占国凡风起三刑,而邻于德不可分辨,刑与德者以风言之德鸣条索索虽摆枝落叶,乍起乍止,而去地尺外不动尘埃,不扬砂走石,日光不变,是谓吉风宜从吉占刑风著地,吹尘涨天转石扬砂,蓬蓬勃勃,乍紧乍慢,日光昏暗,是谓凶风宜从凶占。
大凡风起止日时方位,徵多为火,羽多为水,商多为兵,为粟贵,角多为疾病,宫多为吉,须鸣条已上落叶扬尘吹沙摇树,乃占。
凡五音之日风来色黑,不睹人面,先紧后慢,经刻止者,主疾病惟宫日,占在君其下四日以日占其地大臣死民流亡期以干支合数,假令甲子日二九之数,近十八日远百八十日,更远九年。
风声悲鸣,连日不止,有兵则败于所鸣之方,无兵者则长民者有死丧忧戚,亦为有火灾。
暴风忽起东北,其声凄凉,主水灾起,西南方而温为旱。
暴风起音如破鼓,有兵在外者败。
军中忽有疾风势如过箭,便无踪迹急防贼,来夜中尤甚。
军出在外有风夜起昼止,宜防贼人夜动偷劫营寨。
《海运八卦时刻候风》
看定风旗风从何方来,查验防避吉凶先知。
乾风辰未申巳午吉寅卯凶,坎风辰未寅卯申吉巳午未凶,艮风寅卯巳午吉辰未凶,震风申午亥子吉辰戌丑未凶,巽风寅卯辰吉申酉凶,离风子丑寅卯辰吉申酉凶,坤风寅卯巳午吉亥子凶,兑风巳午辰戌未吉寅卯凶。
《占风歌》
魁罡气白黄堤防,风势狂早间日晒耳。狂风即时起早白与春赤飞砂及走石午前,日忽昏北方风怒嗔午后日昏晕风起须,当慎日月忽后圆风来不等閒云掩日,不动风,势如山,重反照,色黄光明朝,风必狂天道忽昏惨狂风时下感天色赤与黄,顷刻,大风狂黑云片片,生眼底主狂风黑紫云如牛,狂风急似流云势若鱼鳞,来朝风不轻黑云北方突暴频风,大毒黑云半开闭,大飓随风至云起乱行急风势难当抵〈原本阙五字〉狂风来不少辰,阙电光飞大飓必可期,连日雨朦胧必定起,狂风星辰若昼见,顷刻狂风变。
《田家五行》《论风》
夏秋之交,大风及有海沙云起,俗呼谓之风潮,古人名之曰:飓风,言其具四方之风,故名飓风。有此风必有霖淫大雨,同作甚,则拔木偃禾坏房室决堤堰,其先必有如断虹之状者,见名曰:飓母,航海之人见此,则又名破帆风,凡风单日起单日止。双日起双日止。谚云:西南转,西北搓绳,来绊屋。又云:半夜五更西天明拔树枝。又云:日晚风和明朝再多。又云:恶风尽日没。又云:日出三竿不急便宽。大凡风日出之时,必略尽谓之风让日大抵风自日内起者必善,夜起者必毒日内息者亦和,夜半息者必大冻,已上并言隆冬之风。谚云:风急雨落人急客作。又云:东风急备蓑笠。风急云起愈急必雨。谚云:东北风雨。太公言艮方风雨卒难得晴,俗名曰:牛筋风,雨指丑位故也。谚云:行得春风有夏雨。言有夏雨应时可种田也。非谓水必大也。经验谚云:春风踏脚报。言易转方如人传,报不停脚也。一云既吹一日南风,必还一日北风,报答也。二说俱应谚云:西南早到,晏弗动草。言早有此风向晚必静。谚云:南风尾北风头。言南风愈吹愈急,北风初起便大春南,夏北,有风必雨,冬天南风,三两日必有雪。
[book_title]第六十二卷
第六十二卷目录
风异部汇考三
周〈成王一则 襄王一则〉
汉〈高帝一则 文帝二则 景帝一则 武帝建元一则 元光一则 征和一则 昭帝元凤一则 成帝建始一则 河平一则 平帝元始一则 王莽天凤一则 地皇二则〉
后汉〈和帝永元一则 安帝永初四则 元初二则 永宁一则 延光三则 顺帝阳嘉一则 桓帝建和一则 灵帝建宁一则 熹平一则 中平二则 献帝初平一则〉
魏〈废帝正始一则 嘉平一则〉
吴〈大帝太元一则 废帝建兴一则 景帝永安一则〉
晋〈武帝泰始一则 咸宁二则 太康四则 惠帝元康四则 永康一则 永宁一则 永兴一则 怀帝永嘉一则 悯帝建兴一则 元帝永昌一则 明帝太宁一则 成帝咸和一则 咸康二则 康帝建元一则 穆帝永和二则 升平二则 哀帝兴宁一则 海西公太和二则 孝武帝宁康二则 太元七则 安帝隆安一则 元兴二则 义熙六则〉
宋〈少帝景平一则 文帝元嘉三则 孝武帝大明一则 前废帝永光一则 明帝泰始一则 后废帝元徽四则〉
南齐〈高帝建元二则 武帝永明七则 郁林王隆昌一则 明帝建武三则 东昏侯永元一则〉
梁〈武帝天监一则 元帝承圣一则〉
陈〈文帝天嘉一则 宣帝太建二则 后主至德一则 祯明一则〉
北魏〈太宗永兴三则 神瑞二则 世祖太延二则 太平真君一则 高宗和平一则 高祖延兴一则 太和八则 世宗景明三则 正始三则 永平二则 延昌一则 肃宗熙平一则 正光二则 孝昌一则 前废帝普泰一则 孝静帝武定一则〉
北齐〈武成帝河清一则 后主天统二则 武平一则〉
隋〈文帝开皇一则 仁寿二则〉
庶徵典第六十二卷
风异部汇考三
周
成王三年秋,大风雷。王迎周公于东,出郊雨反风。
按《书经》:金縢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曰:公将不利于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于后,公乃为诗以贻王,名之曰鸱鸮。王亦未敢诮公。秋大熟,未穫。天大雷电以风,禾尽偃,大木斯拔,邦人大恐。王与大夫尽弁,以启金縢之书,乃得周公所自以为功,代武王之说。二公及王,乃问诸史,与百执事,对曰:信,噫。公命我勿敢言。王执书以泣,曰:其勿穆卜,昔公勤劳王家,惟予冲人弗及知,今天动威,以彰周公之德,惟朕小子其新逆,我国家礼亦宜之。王出郊,天乃雨,反风,禾则尽起。二公命邦人,凡大木所偃,尽起而筑之,岁则大熟。
〈蔡传〉成王自往迎公,天乃反风,感应如此之速。《洪范·庶徵》孰谓其不可信哉。〈大全〉新安陈氏曰:成王未知。周公则天为之雷风偃禾,既知周公,则天为之反。风起禾感应之速,如影响然,天岂在君心外耶。
襄王八年春正月,六鹢退飞过宋都。
按《春秋·鲁僖公十六年》云云。
按《汉书·五行志》:釐公十六年正月,六鹢退蜚,过宋都。《左氏传》曰:风也。刘歆以为,风发于它所,至宋而高,鹢高蜚而逢之,则退。经以见者为文,故记退蜚;传以实应著,言风,常风之罚也。象宋襄公区霿自用,不容臣下,逆司马子鱼之谏,而与彊楚争盟,后六年为楚所执,应六鹢之数云。
汉
高帝二年,楚军破汉,睢水上大风从西北起,昼晦。
按《汉书·高祖本纪》:汉二年,项羽军围汉王三匝。大风从西北起,折木发屋,扬砂石,昼晦,楚军大乱,汉王得与数十骑遁去。
文帝二年,寿春大风。
按《汉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文帝二年六月,淮南王都寿春大风毁民室,杀人。刘向以为是岁南越反,攻淮南边,淮南王长破之,后年入朝,杀汉故丞相辟阳侯,上赦之,归聚奸人谋逆乱,自称东帝,见异不寤,后迁于蜀,道死雍。
五年,吴暴风,楚彭城大风。
按《汉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吴暴风雨,坏城府宫室。时吴王濞谋为逆乱,天戒数见,终不改寤,后卒诛灭。十月,楚都彭城大风从东南来,毁市门,杀人。是月王戊初嗣立,后坐淫削国,与吴王谋反,刑僇谏者。吴在楚东南,天戒若曰,勿与吴为恶,将败市朝。王戊不寤,卒亡。
景帝五年,江都大暴风。
按《史记·景帝本纪》:五年五月,江都大暴风从西方来,坏城十二丈。
武帝建元四年夏,有风赤如血。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元光五年,大风。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光五年秋七月,大风拔木。
征和二年夏四月,大风发屋折木。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昭帝元凤元年,燕大风。
按《汉书·昭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昭帝元凤元年,燕王都蓟大风雨,拔宫中树七围以上十六枚,坏城楼。燕王旦不寤,谋反发觉,卒伏其辜。 按《燕王传》:后左将军上官桀谋,发觉伏诛,王自杀。
成帝建始元年,大风拔木。
按《汉书·成帝本纪》:建始元年十二月,作长安南北郊,罢甘泉、汾阴祠。是日大风,拔甘泉畤中大木十韦以上。〈注〉师古曰:韦与围同。
河平元年,大风。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许皇后传》:河平元年三月癸未,大风,时数有灾异。刘向等陈其咎在后宫,后上疏言之,上报书云:三月癸未,大风自西摇祖宗寝庙,扬裂帷席,折拔树木,顿僵车辇,毁坏槛屋,灾及宗庙,足为寒心。
平帝元始四年,大风。
按《汉书·平帝本纪》:元始四年冬,大风吹长安城东门,屋瓦且尽。
王莽天凤元年七月,大风。
按《汉书·王莽传》:天凤元年七月,大风拔树,飞北阙直城门屋瓦。
地皇元年,大风。
按《汉书·王莽传》:地皇元年七月,大风毁王路堂。莽下书曰:乃壬午晡时,有烈风雷雨发屋折木之变,予甚弁焉,予甚栗焉,予甚恐焉。伏念一旬,迷乃解矣。昔符命文立安为新迁王,临国雒阳,为统义阳王。是时予在摄假,谦不敢当,而以为公。其后金匮文至,议者皆曰:临国雒阳为统,谓据土中为新室统也,宜为皇太子。自此后,临久病,虽瘳不平,朝见挈茵舆行。见王路堂者,张于西厢及后阁更衣中室,又以皇后被疾,临且去本就舍,妃妾在东永巷。壬午,烈风毁王路西厢及后阁更衣中室。昭宁堂池东南榆树大十围,东僵,击东阁,即东永巷之西垣也。皆破折瓦坏,发屋拔木,予甚惊焉。又候官奏月犯心前星,厥有占,予甚忧之。伏念紫阁图文,太一、黄帝皆得瑞以迁,后世褒主当登终南山。所谓新迁王者,乃太一新迁之后也。统义阳王乃用五统以礼义登阳上迁之后也。临有兄而称太子,名不正。宣尼公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至于刑罚不中,民无所措手足。惟即位以来,阴阳未和,风雨不时,数遇枯旱蝗螟为灾,谷稼鲜耗,百姓苦饥,蛮夷猾夏,寇贼奸宄,人民正营,无所措手足。深惟厥咎,在名不正焉。其立安为新迁王,临为统义阳王,几以保全二子,子孙千亿,外攘四裔,内安中国焉。
地皇四年,立史氏为皇后。是日,大风发屋拔木。按《汉书·王莽传》:四年三月,立杜陵史氏女为皇后。是日,大风发屋拔木。群臣上寿曰:谷风迅疾,从东北来。辛丑,巽之宫日也。巽为风为顺,后谊明,母道得,温和慈惠之化也。
后汉
和帝永元十五年五月戊寅,南阳大风。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云云。
安帝永初元年,郡国二十八,大风拔树。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初元年,郡国二十八,大风拔树。是时邓太后摄政,以清河王子年少,号精耳,故立之,是为安帝。不立皇子胜,以为安帝贤,必当德邓氏也;后安帝信谗,废免邓氏,令郡县迫切,死者八九人,家至破坏。此为瞽霿也,是后西羌亦大乱凉州十有馀年。
永初二年六月,京师及郡国四十八,大风拔树。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永初三年五月癸丑,京师大风。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永初三年五月癸酉,京都大风,拔南郊道梓树九十六枚。〈按《纪》作癸丑,《志》
作癸酉,互异。
〉
永初七年八月丙寅,京师大风。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元初二年三月癸亥,京师大风。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元初六年夏四月,沛国、渤海大风。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元初六年夏四月,沛国拔树三万馀枚,渤海大风。
永宁元年,恒风。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永宁元年冬十月,自三月至是月,京师及郡国三十三大风。
延光元年十二月,京师及郡国二十七大风。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延光二年春正月丙辰,河东、颍川大风。夏六月壬午,郡国十一大风。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是时安帝信谗,曲直不分。〈按《纪》作正月丙辰,《志》作三月丙申,互异。〉延光三年,京师及郡国三十六大风拔树。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顺帝阳嘉二年正月,大风。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郎顗传》:顗条便宜七事,一曰今月十七日戊午,徵日也,日加申,风从寅来,丑时而止。丑、寅、申皆徵也,不有火灾,必当为旱。愿陛下校计缮修之费,永念百姓之劳,罢将作之官,减彫文之饰,损庖厨之馔,退宴私之乐。易中孚传曰:阳感天,不旋日。如是,则景云降集,灾沴息矣。
桓帝建和 年,大风拔树,昼昏。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不载。 按《杨秉传》:桓帝即位,秉迁侍中、尚书。帝时微行,私过幸河南尹梁引府舍。是日大风拔树,昼昏,秉因上疏谏曰:臣闻瑞由德至,灾应事生。传曰:祸福无门,唯人自召。天不言语,以灾异谴告,是以孔子迅雷风烈必有变动。诗云:敬天之威,不敢驱驰。王者至尊,出入有常,警跸而行,静室而止,自非郊庙之事,则銮旗不驾。故诗称自郊徂宫,易曰王假有庙,致孝享也。诸侯如臣之家,春秋尚列其诫,况以先王法服而私出盘游。降乱尊卑,等威无序,侍卫守空宫,绂玺委女妾,设有非常之变,任章之谋,上负先帝,下悔靡及。臣奕世受恩,得备纳言,又以薄学,充在讲劝,特蒙哀识,见照日月,恩重命轻,义使士死,敢惮摧折,略陈其愚。帝不纳。
灵帝建宁二年,大风。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宁二年四月癸巳,京都大风雨雹,拔郊道树十围已上百馀枚。其后晨迎气东郊,道于雒水西桥,逢暴风雨,道卤簿车或发盖,百官沾濡,还不至郊,使有司行礼。迎气西郊,亦壹如此。
熹平六年,以大风诏群臣各陈政要。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葵邕传》:时频有雷霆疾风,伤树拔木之害。六年七月,制书引咎,诏群臣各陈政要。
中平二年夏四月庚戌,大风。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中平五年六月丙寅,大风。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献帝初平四年六月,右扶风大风。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魏
废帝正始九年,大风。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正始九年冬十月,大风发屋折树。
按《宋书·五行志》:魏齐王芳正始九年十一月,大风数十日,发屋折树;十二月戊子晦,尤甚,动太极东閤。〈按《魏
纪》作十月,《宋志》作十一月十二月,互异。
〉嘉平元年,大风。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五行志》:魏齐王嘉平元年正月壬辰朔,西北大风,发屋折木,昏尘蔽天。按管辂说此为时刑,大臣,执政之忧也。是时曹爽区瞀自专,骄僭过度,天戒数见,终不改革。此思心不睿,恒风之罚也。后踰旬而爽等灭。
吴
大帝太元元年八月朔,大风,江海涌溢。
按《吴志·孙权传》:太元元年秋八月朔,大风,江海涌溢,平地深八尺,吴高陵松柏斯拔,郡城南门飞落。按《宋书·五行志》:孙权太元元年八月朔,大风,江海涌溢,平地水深八尺,拔高陵树二株,石碑蹉动,吴城两门飞落。按华覈对,役繁赋重,区瞀不睿之罚也。明年,权薨。
废帝建兴元年十二月朔丙申,大风雷电。
按《吴志·孙亮传》云云。
按《宋书·五行志》:孙亮建兴元年十二月丙申,大风震电。是岁,魏遣大众三道来攻,诸葛恪破其东兴军,二军亦退。明年,恪又攻新城,丧众大半,还伏诛。
景帝永安元年,大风,雾。
按《吴志·孙休传》:永安元年十一月甲午,风四转五复,蒙雾连日。
按《宋书·五行志》:孙休永安元年十一月甲午,风四转五复,蒙雾连日。是时孙綝一门五侯,权倾吴主,风雾之灾,与汉五侯、丁、傅同应也。十二月丁卯夜,又大风,发木扬沙。明日,綝诛。
晋
武帝泰始五年五月辛卯朔,广平大风折木。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咸宁元年五月,下邳、广陵大风拔木,坏庐舍。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咸宁元年五月,下邳、广陵大风,坏千馀家,折树木。是月甲申,广陵、下邳、司吾又大风,折木。
咸宁三年八月,大风拔树。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三年八月,河间大风,折木。
太康二年,大风。
按《晋书·武帝本纪》:太康二年六月,大风拔树,坏百姓庐舍。秋七月,上党又暴风。 按《五行志》:太康二年五月,济南大风,折木,伤麦。六月,高平大风,折木,坏邸阁四十馀区。七月,上党又大风,伤秋稼。
太康五年九月,大风。
按《晋书·武帝本纪》:太康五年九月,南安大风折木。太康八年,大风。
按《晋书·武帝本纪》:太康八年六月,鲁国大风,拔树木,坏百姓庐舍。 按《五行志》:八年六月,郡国八大风。太康九年正月,京都风雹,发屋拔木。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正月,京师风雹,发屋折木。后二年,宫车晏驾。
惠帝元康四年六月,大风拔树。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康五年,大风。
按《晋书·惠帝本纪》:元康五年秋七月,下邳暴风,坏庐舍。九月,雁门、新兴、太原、上党大风,伤禾稼。 按《五行志》:五年四月庚寅夜,暴风,城东渠波浪杀人。七月,下邳大风,坏庐舍。九月,雁门、新兴、太原、上党灾风伤稼。明年,氐羌反叛,大兵西讨。
元康六年夏四月,大风。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元康九年十一月甲子,大风发屋,拔木。
按《晋书·惠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九年六月,飙风吹贾谧朝服飞数百丈。明年,谧诛。十一月甲子朔,京都大风,发屋折木。十二月,悯怀太子废。
永康元年,大风。
按《晋书·惠帝本纪》:永康元年二月丁酉,大风,飞沙拔木。十一月戊午,大风飞砂石。 按《五行志》:永康元年二月,大风拔木。三月,悯怀被害。己卯,丧柩发许昌还洛。是日,大风雷电,帏盖飞裂。四月,张华第舍飙风起,折木飞缯,折轴六七。是月,华遇害。十一月戊午朔,大风从西北来,折木飞沙石,六日止。明年正月,赵王伦篡位。
永宁元年正月,大风。八月,郡国三大风。十月,风雹。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即赵王伦建始元年也,正月癸酉,伦祠太庙,灾风暴起,尘沙四合。其年四月,伦伏诛。八月,郡国三大风。十月,襄城、河南、高平、平阳风雹,折禾伤稼。
永兴元年正月乙丑,西北大风。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怀帝永嘉四年五月,大风折木。
按《晋书·怀帝本纪》云云。
悯帝建兴三年,平阳烈风拔树发屋。
按《晋书·悯帝本纪》不载。 按《刘聪载记》云云。
元帝永昌元年,大风。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昌元年七月丙寅,大风拔木,屋瓦皆飞。八月,暴风坏屋,拔御道柳树百馀株。其风纵横无常,若风自八方来者。是时,王敦专权,害尚书令刁协、仆射周顗等,故风纵横若非一处也。此臣易上政,诸侯不朝之罚也。十一月,宫车宴驾。 按《戴洋传》:洋,吴兴长城人。善风角。祖约代兄镇谯,请洋为中典军,迁督护。永昌元年四月庚辰,禺中时有大风,起自东南,折木。洋谓约曰:十月必有贼到谯城东,至历阳,南方有反者。主簿王振以洋为妖,白约收洋,付刺奸而绝其食五十日,言语如故。约知其有神术,乃赦之。至十月三日,石勒骑果到谯城东。梁国人反,逐太守袁晏。
明帝太宁元年,刘曜境内大风。
按《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刘曜载记》:太宁元年,大雨霖,震曜父墓门屋,大风飘发其父寝堂于垣外五十馀步。曜避正殿,素服哭于东堂五日,使其镇军刘袭、太常梁胥等缮复之。松柏众木殖已成林,至是悉枯。
成帝咸和三年,大风。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戴洋传》:咸和三年五月,大风雷雨西北来,城内晦冥,洋谓约曰:雷鸣人上,明使君当远佞近贤,爱下振贫。昔秦有此变,卒致乱亡。约大怒,收洋系之。约后奔于石勒。勒诛约及亲属并尽。约既败,洋往浔阳。时刘引镇浔阳,问洋曰:我病当差不。洋曰:不忧使君不差,忧使君今年有大𢀴,当忌。十二月二十二日庚寅勿见客。引曰:我当解职,还野中治病。洋曰:使君当作江州,不得解职。俄如其言。九月甲寅申时,回风从东来,入引船中,西过,状如匹练,长五六丈。洋曰:风从咸池下来,摄提下去,咸池为刀兵,大杀为死丧。到甲子日申时,府内大聚骨埋之。引问在何处,洋曰:不出州府门也。引架府东门。洋又曰:东为天牢,牢下开门,忧天狱至。十二月十七日,洋又曰:腊近可开门,以五十人备守,并以百人备东北寅上,以却害气。引不从。二十四日壬辰,遂为郭默所害。
咸康四年,成都大风。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康四年三月壬辰,成都大风,发屋折木。四月,李寿袭杀李期,自立。
按《李寿载记》:寿以咸康四年僭即伪位。大风暴雨,
震其端门。寿自悔责,命群臣极尽忠言,勿拘忌讳。咸康五年,大雾晏风。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戴洋传》:咸康五年,庾亮令毛宝屯邾城。九月,洋言于亮曰:毛豫州今年受死问。昨朝大雾晏风,当有怨贼报仇,攻围诸侯,诚宜远侦逻。宝问当在何时,答曰:五十日内。寻传贼当来攻城,洋曰:不敢进武昌也。贼果陷邾城而去。
康帝建元元年七月,大风。
按《晋书·康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元元年七月庚寅,晋陵、吴郡灾,风。
穆帝永和五年,邺城暴风拔树。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石遵载记》:遵僭即尊位。暴风拔树,震雷,雨雹。
永和十二年,长安大风。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苻生载记》:永和十二年,长安大风,发屋拔树,行人颠顿,宫中奔扰,或称贼至,宫门昼闭,五日乃止。未几,为苻坚所杀。
升平元年,大风。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升平元年八月丁未,策立皇后何氏。是日,疾风。后桓元篡位,乃降后为陵零县君,不睿之罚也。
升平五年,大风。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正月戊午朔,疾风。
哀帝兴宁三年,长安大风。
按《晋书·哀帝本纪》不载。 按《符坚载记》:坚改元为建元,长安大风震雷,坏屋杀人,坚惧愈修德政。
海西公太和三年,大风。
按《晋书·海西公本纪》:太和三年夏四月癸巳,大风折木。
太和六年,大风。
按《晋书·海西公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和六年二月,大风迅急,是年被废。 按《苻坚载记》:是岁,有大风从西南来,俄而晦冥,恒星皆见。太史令魏延言于坚曰:于占西南国亡,明年必当平蜀汉。坚大悦。
孝武帝宁康元年,大风。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孝武帝宁康元年三月,京都大风,火大起。是时,桓温入朝,志在陵上,帝又幼少,人怀忧恐,斯不睿之徵也。
宁康三年,大风。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三月戊申,暴风迅起,从丑上来,须臾逆转,从子上来,飞沙扬砾。
太元元年,大风。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五行志》:太元元年二月乙丑朔,大风折木。闰三月甲子朔,暴风疾雨俱至,发屋折木。
太元二年,大风。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太元二年闰三月甲申,暴风,折木发屋。六月己巳,暴风,扬沙石。
太元三年,大风。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太元三年三月乙丑,暴风,发屋折木。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长安大风,拔苻坚宫中树。其后,坚再南伐,遂有淝水之败,身戮国亡。
太元四年,大风。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太元四年八月乙未,暴风扬沙石。
太元十二年,大风。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太元十二年春正月壬子,暴风,发屋折木。 按《五行志》:十二年正月壬午夜,暴风。七月甲辰,大风折木。
太元十三年,大风。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太元十三年十二月乙未,大风,昼晦。 按《五行志》:十三年十二月己未,大风,昼晦。其后帝崩而诸侯违命,权夺于元显,祸成于桓元,是其应也。〈按《纪》作乙未,《志》作己未,互异。〉
太元十七年,大风。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十七年六月乙卯,大风折木。〈按《五
行志》作乙未
〉安帝隆安三年,燕大风拔木。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慕容宝载记》:宝在位三年,被弑,即隆安三年也。慕容皝之迁于龙城也,植松为社主。及秦灭燕,大风吹拔之。后数年,社处忽有桑二根生焉。廆终而垂以吴王中兴,宝之将败,大风又拔其一。
元兴二年,大风。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兴二年七月夜,大风雨,大航门屋瓦飞落。明年,桓元篡位,由此门入。
元兴三年,大风。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正月,桓元出游大航南,飘风发其盖,经三月而元败归江陵。五月,江陵又大风折木。是月,桓元败于峥嵘洲,身以屠裂。十一月丁酉,大风,江陵多死者。
义熙三年,慕容超境内大风。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慕容超载记》:超以义熙三年祀南郊。大风暴起,天地昼昏,行宫羽仪皆震裂。超惧,而密问于太史令成公绥,对曰:陛下信用奸臣,诛戮贤能,赋役急促所致也。超惧而大赦。六年,刘裕灭之。
义熙四年冬十一月辛卯,大风拔树。
按《晋书·安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四年十一月辛卯朔,西北疾风起。
义熙五年,大风。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闰十一月丁亥,大风发屋。明年,卢循至蔡州。
义熙六年,大风。
按《晋书·安帝本纪》:义熙六年五月景子,大风拔木。按《五行志》:六年五月壬申,大风拔北郊树,树几百年也。并吹琅邪、扬州二射堂倒坏。是日,卢循大舰漂没。甲戌,又风,发屋折木。是冬,王师南讨。
义熙九年,大风。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正月,大风,白马寺浮图刹柱折坏。
义熙十年,大风。
按《晋书·安帝本纪》:义熙十年秋七月,淮北大风,坏庐舍。 按《五行志》:十年四月己丑朔,大风拔木。六月辛亥,大风拔木。七月,淮北大风,坏庐舍。明年,西讨司马休之。
宋
少帝景平二年,暴风。
按《南史·宋少帝本纪》:景平二年春二月乙巳,大风,天有云五色,占者以为有兵。执政使使者诛皇弟义真于新安。
按《宋书·五行志》:少帝景平二年正月癸亥朔旦,暴风发殿庭,会翻扬数十丈。五月,帝废。
文帝元嘉二十六年,寿阳有回风。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嘉二十六年二月庚申,寿阳骤雨,有回风云雾,广三十许步,从南来,至城西回散灭。当其冲者,室屋树木摧倒。
元嘉二十九年,大风。
按《南史·文帝本纪》:元嘉二十九年三月壬午,大风拔木。
元嘉三十年,大风。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嘉三十年正月,大风拔木,雨冻杀牛马,雷电晦冥。二月,宫车晏驾。
孝武帝大明七年,大风。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明七年,风吹初宁陵隧口左标折。钟山通天台新成,飞倒,散落山涧。明年闰五月,帝崩。
前废帝永光元年正月乙未朔,京邑大风。
按《宋书·前废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明帝泰始二年三月丙申,京邑大风。四月甲子,京邑大风。五月丁未,京邑大风。乙酉,京邑大风。九月乙巳,京邑大风。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后废帝元徽二年七月甲子,京邑大风。
元徽三年三月丁卯,京邑大风。六月甲戌,京邑大风。元徽四年十一月辛卯,京邑大风。
元徽五年三月庚寅,京邑大风,发屋折木。六月甲寅,京邑大风。
按以上《宋书·后废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南齐
高帝建元元年,大风。
按《南齐书·高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元元年十一月庚戌,风夜暴起,云雷合冥,从戌亥上来。
建元四年,大风。
按《南齐书·高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十一月甲寅,酉时风起小驶,至二更雪落,风转浪津。
武帝永明四年,大风。
按《南史·齐武帝本纪》:永明四年二月丙寅,大风,吴兴偏甚,树叶皆赤。 按《五行志》:永明四年二月丙寅,巳时风迅急。十一月己丑,戌时风迅急,从西北戌亥上来。
永明五年,大风。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乙酉,子时风迅急,从西北戌亥上来。永明七年,大风。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正月丁卯,阳徵阴贼之日,时加子,风起迅急,从北方子丑上来,暴疾,寅时止。
永明八年,大风。
按《南史·齐武帝本纪》:永明八年六月乙酉,都下大风发屋。
按《南齐书·五行志》:八年六月乙酉,加子时,风起迅急,暴疾,发屋折木,尘沙,从西南未上来,因雷雨,须臾,风微雨止。
永明九年,大风。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七月甲寅,阳羽廉贞之日,时加亥,风起迅急,从东方来,暴疾彭勃浪津,至乙卯阴贼时渐微,名羽动。九月乙丑,时加未,雷,骤雨,风起迅急,暴疾浪津,从西北戌上来。十月壬辰,阳羽奸邪之日,时加丑,风起从北方子丑上来,暴疾浪津,迅急,尘埃,五日寅时渐微,名羽动宫。永明十年,大风。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正月辛巳,阳商宽大之日,时加寅,风从西北上来,暴疾浪津,迅急,扬沙折木,酉时止。二月甲辰,阳徵奸邪之日,时加辰,风起迅急,从西北亥上来,暴疾彭勃浪津,至酉时止。三月丁酉,阳徵廉贞之日,时加未,风从北方子丑上来,迅急,暴疾浪津,戌时止。七月庚申,阴角贪狼之日,时加午,风从东北丑上来,迅急浪津,至辛酉巳时渐微。
永明十一年,大风。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二月庚寅,阳角廉贞之日,时加亥,风从西北亥上来,迅疾浪津,丑时渐微,为角动角。七月甲寅,阳羽廉贞之日,时加巳,风从东北寅上来,迅疾浪津,发屋折木,戊夜渐微,为羽动徵。己巳,阳角宽大之日,时加未,风从戌上来,暴疾,良久止,为角动商及宫。凡时无专恣,疑阴阳相薄。
郁林王隆昌元年,大风。
按《南齐书·郁林王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隆昌元年三月乙酉,未时风起,浪津暴急,从北方上来,应本传瞀乱。
明帝建武二年秋,大风。
建武三年秋,大风。
建武四年秋,大风。
按以上《南齐书·明帝本纪》俱不载。 按《五行志》:建武二年、三年、四年,每秋七月、八月,辄大风,三吴尤甚,发屋折木,杀人。京房占:狱吏暴,风害人。时帝严刻。
东昏侯永元元年,大风。
按《南齐书·东昏侯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元元年七月十二日,大风,京师十围树及官府居民屋皆拔倒。
梁
武帝天监六年八月戊戌,大风折木。
按《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五行志》:梁天监六年八月戊戌,大风折木。京房《易飞候》曰:角日疾风,天下昏。不出三月中,兵必起。是岁魏军入钟离。
元帝承圣三年,大风。
按《梁书·元帝本纪》:承圣三年冬十月丁卯,大风拔木。十一月丁酉,大风。
按《南史·梁元帝本纪》:承圣三年冬十月,舆驾出行城栅,大风拔木。十一月甲申,幸津阳门讲武,置南北两城主。帝亲观阅,风雨总集,部分未交,旗帜飘乱,帝趣驾而回,无复次序。风雨随息,众窃惊焉。丁酉,大风。按《隋书·五行志》:承圣三年十一月癸未,帝阅武于南城,北风大急,普天昏闇。《洪范五行传》曰:人君瞀乱之应。时帝既平侯景,公卿咸劝帝反丹阳,帝不从,又多猜忌,有瞀乱之行,故天变应之以风。是岁为西魏所灭。
陈
文帝天嘉六年,大风。
按《陈书·文帝本纪》:天嘉六年秋七月癸未,大风至自西南,广百馀步,激坏灵台候楼。
按《隋书·五行志》:陈天嘉六年七月癸未,大风起西南,吹倒灵台候楼。《洪范五行传》,以为大臣专恣之咎。时太子冲幼,安成王顼专政,帝不时抑损。明年崩,皇太子嗣位,顼遂废之。
宣帝太建十二年,大风。
按《陈书·宣帝本纪》:太建十二年六月壬戌,大风坏皋门中闼。
太建十三年,大风。
按《南史·陈宣帝本纪》:太建十三年秋九月癸亥夜,大风从西北来,发屋拔树。
按《隋书·五行志》:始兴王叔陵专恣之应。
后主至德 年,大风吹倒朱雀门。
按《陈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至德中,大风吹倒朱雀门。
祯明二年,大风。
按《陈书·后主本纪》:祯明二年六月丁巳,大风至自西北激涛水入石头城,淮渚暴溢,漂没舟乘。
按《隋书·五行志》:祯明二年六月丁巳,大风,自西北,激涛水入石头城。是时,后主任司马申,诛戮忠谏。沈客卿,施文庆专行邪僻。江总、孔范等崇长淫纵,杜塞聪明,瞀乱之咎。
北魏
太宗永兴三年,大风。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永兴三年二月甲午,京师大风。五月己巳,昌黎王慕容伯儿谋反,伏诛。十一月丙午,又大风。五年,河西叛胡曹龙、张大头等各领部众二万人入蒲子。
永兴四年,大风。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正月癸卯,元会而大风晦暝,乃罢。
永兴五年,大风。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五年十一月庚寅,京师大风,起自西方。
神瑞元年四月,京师大风。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神瑞二年,京师大风。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正月,京师大风。三月,河西饥胡反,屯聚上党,推白亚栗斯为盟主。
世祖太延二年,暴风。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延二年四月甲申,京师暴风,宫墙倒,杀数十人。
太延三年,大风。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十二月,京师大风,扬沙折树。
太平真君元年,黑风。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真君元年二月,京师有黑风竟天,广五丈馀。四月庚辰,沮渠无讳寇张掖,秃发保周屯于删丹岭。
高宗和平二年三月壬午,京师大风晦暝。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高祖延兴五年五月,京师赤风。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太和二年三月,武川镇大风,雍州赤风。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和二年七月庚申,武川镇大风,吹去六家,羊角而上,不知所在。壬戌,雍州赤风。
太和三年,大风。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六月壬辰,相州大风,从酉上来,发屋折树。
太和七年,相、豫二州大风。
太和八年三月,冀、定、相三州暴风。四月,济、光、幽、肆、雍、齐六州暴风。
太和九年六月庚戌,济、洛、肆、相四州及灵丘、广昌镇暴风折木。
按以上《魏书·高祖本纪》俱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太和十二年五月壬寅,京师连日大风,甲辰尤甚,发屋拔树。六月壬申,京师大风。
太和十四年七月丁酉朔,京师大风,拔树发屋。太和二十三年八月,徐州自甲寅至己未,大风拔树。闰月庚申,河州暴风,大雨雹。
按以上《魏书·高祖本纪》俱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世宗景明元年,幽州暴风。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景明元年二月癸巳,幽州暴风,杀一百六十一人。
景明三年闰月,京师大风,豳、岐诸州暴风。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闰月甲午,京师大风,拔树发屋,吹折阊阖门阙。九月丙辰,豳、岐、梁、东秦州暴风昏雾,拔树发屋。
景明四年,大风。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三月己未,司州之河北、河东、正平、平阳大风拔树。
正始元年,大风。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始元年七月戊辰,东秦州暴风,拔树发屋。
正始二年,黑风拔树。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二月癸卯,有黑风羊角而上,起于柔元镇,盖地一顷,所过拔树。甲辰,至于营州,东入于海。
正始四年五月甲子,京师大风。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永平元年,大风。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永平元年四月壬申,京师大风拔树。八月癸亥,冀州刺史、京兆王愉据州反。
永平三年五月己亥,南秦州广业、仇池郡大风,发屋拔树。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延昌四年三月癸亥,京师暴风,从西北来,发屋折树。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肃宗熙平二年,瀛州暴风。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熙平二年九月,瀛州暴风大雨,自辛酉至于乙丑。
正光三年四月癸酉,京师暴风大雨,发屋拔树。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正光四年四月辛巳,京师大风。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孝昌二年,京师大风。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孝昌二年五月丙寅,京师暴风,拔树发屋,吹平昌门扉坏,永宁九层撜折。于时天下所在兵乱。
前废帝普泰元年夏,大风。
按《魏书·前废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普泰元年夏,大风雨,吹普光寺门屋于地。
孝静帝武定七年三月,颍川大风。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北齐
武成帝河清二年,大风。
按《北齐书·武成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北齐河清二年,大风,三旬乃止。时帝初委政佞臣和士开,专恣日甚。
后主天统三年,大风。
按《北史·齐后主本纪》:天统三年五月乙未,大风,昼晦,发屋拔树。
按《隋书·五行志》:天统三年五月乙未,大风,昼晦,发屋拔树。天变再见,而帝不悟。明年帝崩。后主诏内外表章,皆先诣和士开,然后闻彻。赵郡王睿、冯翊王润按士开骄恣,不宜仍居内职,反为士开所谮,睿竟坐死。士开出入宫掖,生杀在口,寻为琅邪王俨所诛。天统四年夏六月甲申,大风,拔木折树。
按《北史·齐后主本纪》云云。
武平七年三月,大风。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七年三月丙寅,大风从西北起,发屋拔树,五日乃止。
按《隋书·五行志》:时高阿那瑰、骆提婆等专恣之应。
隋
文帝开皇二十年,大风。
按《隋书·文帝本纪》:开皇二十年十一月戊子,京都大风雪。 按《五行志》:十一月,京都大风,发屋拔树,秦、陇压死者千馀人。时独孤皇后干预政事,左仆射杨素权倾人主。帝听二人之谗,而黜仆射高颎,废太子勇为庶人,晋王钓虚名而见立。思心瞀乱,阴气盛之象也。
仁寿元年,大风。
按《隋书·文帝本纪》:仁寿元年五月壬辰,大风拔木,宜君湫水移于始平。
仁寿二年,西河胡人为风所飘。
按《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仁寿二年,西河有胡人,乘骡在道,忽为回风所飘,并一车上千馀尺,乃坠,皆碎焉。京房《易传》曰:众〈阙〉,德乃潜,厥异风。后二载,汉王谅在并州,潜谋逆乱,外国乘骑之象也。升空而坠,颠陨之应也。天戒若曰,无称兵叛逆,终当覆败,而谅不悟。及高祖崩,谅发兵反,州县响应,众至数十万。月馀而败。
[book_title]第六十三卷
第六十三卷目录
风异部汇考四
唐〈高祖武德一则 太宗贞观二则 高宗咸亨二则 永隆一则 弘道一则 中宗嗣圣五则 神龙二则 景龙三则 元宗开元七则 天宝三则 代宗永泰一则 大历三则 德宗贞元五则 宪宗元和七则 穆宗长庆四则 文宗太和三则 开成三则 武宗会昌一则 懿宗咸通一则 僖宗乾符二则 广明一则 中和二则 昭宗光化一则 天复一则 天祐一则〉
后梁〈太袓开平一则〉
后唐〈庄宗同光一则〉
后汉〈隐帝乾祐一则〉
辽〈太宗天显一则 圣宗开泰二则〉
宋〈太祖建隆一则 乾德二则 开宝三则 太宗太平兴国六则 端拱一则 淳化二则 至道一则 真宗咸平二则 景德三则 大中祥符五则 天禧四则 仁宗天圣二则 景祐二则 康定一则 皇祐一则 嘉祐二则 英宗治平二则 神宗熙宁四则 元丰二则 哲宗元祐一则 绍圣一则 钦宗靖康二则 高宗建炎二则 绍兴三则 孝宗隆兴三则 乾道六则 淳熙八则 光宗绍熙三则 宁宗庆元二则 嘉泰二则 开禧一则 嘉定十二则 理宗宝庆一则 嘉熙二则 淳祐一则 宝祐一则 景定一则 度宗咸淳三则〉
庶徵典第六十三卷
风异部汇考四
唐高祖武德二年,大风。
按《唐书·高祖本纪》:武德二年十二月壬子,大风拔木。
太宗贞观三年,大风。
按《唐书·太宗本纪》:贞观三年六月己卯,大风拔木。壬午,诏文武官言事。
贞观十四年六月乙酉,大风拔木。
按《唐书·太宗本纪》云云。
高宗咸亨二年,大风。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亨二年四月戊子,大风拔木,落则天门鸱尾上。
咸亨四年八月己酉,大风落太庙鸱尾。
按《唐书·高宗本纪》云云。
永隆二年七月,雍州大风害稼。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弘道元年十二月壬午晦,宋州大风拔木。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中宗嗣圣元年四月丁巳,宁州大风拔木。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嗣圣五年〈即武后垂拱四年〉,大风。
按《唐书·武后本纪》:垂拱四年十月辛亥,大风拔木。嗣圣八年〈即武后天授二年〉,大风。
按《唐书·武后本纪》:天授二年五月丁亥,大风折木。〈按《五
行志》作永昌二年,而月日皆同。疑《志》有误。
〉
嗣圣十五年〈即武后圣历元年〉,大风。
按《唐书·武后本纪》:圣历元年六月乙卯,大风拔木。嗣圣二十一年〈即武后长安四年〉,大风。
按《唐书·武后本纪》:长安四年五月丁亥,大风拔木。
神龙元年,大风。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神龙元年三月乙酉,睦州大风拔木。崔元炜封博陵郡王也,大风折其辂盖。
神龙二年六月乙亥,滑州大风拔木。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景龙元年,大风。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龙元年七月,郴州大风,发屋拔木。八月,宋州大风拔木,坏庐舍。景龙二年十月辛亥,滑州暴风发屋。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景龙三年三月辛未,曹州大风拔木。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宗开元二年,京师大风。
按《唐书·元宗本纪》:开元二年六月,京师大风拔木。开元四年,大风。
按《唐书·元宗本纪》:开元四年六月辛未,京师、华陕二州大风拔木。
开元九年,暴风。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元九年七月丙辰,扬州、润州暴风雨,发屋拔木。
开元十四年,大风。
按《唐书·元宗本纪》:开元十四年六月戊午,东都大风拔木。 按《五行志》:开元十四年六月,大风拔木发屋,端门䲭尾尽落。端门,号令所出者也。 按《吴竞传》:开元十四年六月,大风,诏群臣陈得失。竞上疏曰:自春以来,亢旸不雨,乃六月戊午,大风拔树,坏居人庐舍。传曰:敬德不用,厥灾旱。上下蔽隔,庶位踰节,阴侵于阳,则旱灾应。又曰:政悖德隐,厥风发屋坏木。风,阴类,大臣之象。恐陛下左右有奸臣擅权,怀谋上之心。臣闻百王之失,皆由权移于下,故曰:人主与人权,犹倒持太阿,授之以柄。夫天降灾异,欲人主感悟,愿深察天变,杜绝其萌。且陛下承天后、和帝之乱,府库未充,冗员尚繁,户口流散,法出多门,赇谒大行,趋竞弥广。此弊未革,实陛下庶政之阙也,臣不胜惓惓。愿斥屏群小,不为慢游,出不御之女,减不急之马,明选举,慎刑罚,杜侥倖,存至公,虽有旱风之变,不足累圣德矣。按《旧唐书·五行志》:十四年六月戊午,大风拔木发屋,端门鸱吻尽落,都城内及寺观落者约半。七月,沧州大风,海运船没者十一二,失平卢军粮五千馀石,舟人皆死。润州大风从东北,海涛奔上,没瓜步洲,损居人。
开元十七年,大风。
按《唐书·元宗本纪》:开元十七年四月乙亥,大风震,蓝田山崩。
开元十九年六月乙酉,大风拔木。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开元二十二年五月戊子,大风拔木。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天宝十载,大风,涌潮。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天宝十载,广陵郡大风架海潮,沦江口大小船数千艘。天宝十一载五月甲子,东京大风拔木。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天宝十三载三月辛酉,大风拔木。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代宗永泰元年三月辛亥,大风拔木。
按《唐书·代宗本纪》云云。
大历二年,大风。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大历二年三月辛亥夜,京师大风发屋。
大历七年五月乙酉,大风拔木。
按《唐书·代宗本纪》云云。
大历十年,大风。
按《唐书·代宗本纪》:大历十年三月甲申,大风拔木。五月甲寅,大风拔木,震阙门。
按《旧唐书·五行志》:十年四月甲申夜,暴风拔树,飘屋瓦,宫寺䲭吻飘失者十五六。七月己未夜,杭州大风。
德宗贞元元年,大风。
按《唐书·德宗本纪》:贞元元年七月庚子,大风拔木。贞元六年四月甲申,大风雨。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贞元八年,大风。
按《唐书·德宗本纪》:贞元八年五月己未,大风发太庙屋瓦。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己未,暴风发太庙屋瓦,毁门阙、官署、庐舍不可胜纪。
贞元十年六月辛未,大风拔木。
按《唐书·德宗本纪》云云。
按《旧唐书·五行志》:十年六月辛丑晦,夜暴风大雨拔树。〈按新旧唐书所载日干互异,故并存之。〉
贞元十四年八月癸未,广州大风,坏屋覆舟。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宪宗元和元年,大风。
按《唐书·宪宗本纪》:元和元年六月丙申,大风拔木。元和三年,大风。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四月壬申,大风毁含元殿栏槛二十七间。占为兵起。
元和四年,大风。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十月壬午,天有气如烟,臭如燔皮,日昳大风而止。
元和五年,大风。
按《唐书·宪宗本纪》:元和五年三月甲子,大风拔木。按《五行志》:五年三月丙子,大风毁崇陵上宫衙殿鸱尾及神门戟竿六,坏行垣四十间。〈按《旧志》作八年事误〉元和八年,大风。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六月庚寅,京师大风雨,毁屋飘瓦,人多压死者,丙申,富平大风,拔枣木千馀株。
元和十二年春,暴风。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二年春,青州一夕暴风自西北,天地晦冥,空中有若旌旗状,屋瓦上如蹂跞声。有日者占之曰:不及五年,兹地当大杀戮。
元和十五年正月,穆宗即位。三月,大风。
按《唐书·穆宗本纪》:元和十五年三月戊辰,大风,雨雹。
穆宗长庆元年九月壬寅,京师大风雨。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云云。长庆二年,大风。
按《唐书·穆宗本纪》:长庆二年六月乙丑,大风落太庙鸱尾。 按《五行志》:长庆二年正月己酉,大风霾。十月,夏州大风,飞沙为堆,高及城堞。
长庆三年,大风。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正月丁巳朔,大风,昏霾竟日。
长庆四年,大风。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庚寅,大风毁延喜门及景风门。
文宗太和二年,大风。
按《唐书·文宗本纪》:太和二年六月己巳,大风拔木。太和八年,暴风。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和八年六月癸未,暴风坏长安县署及经行寺塔。
太和九年,大风。
按《唐书·文宗本纪》:太和九年四月辛丑,大风拔木,落含元殿鸱尾,坏门观。 按《五行志》:九年四月辛丑,大风拔木万株,堕含元殿四鸱尾,拔殿庭树三,坏金吾仗舍,发城门楼观内外三十馀所,光化门西城十数雉坏。
开成元年,大风。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开成元年夏六月,凤翔、麟游县暴风雨,飘害九成宫及滋善寺佛舍,坏百姓屋三百间,死者百馀人,牛马不知其数。
开成三年,大风。
按《唐书·文宗本纪》:开成三年正月戊申,大风拔木。开成五年正月,武宗即位。四月、五月、七月,皆大风。按《唐书·武宗本纪》:开成五年正月辛巳,即位。四月甲子,大风拔木。 按《五行志》:五年四月甲子,大风拔木;五月壬寅,亦如之;七月戊寅,亦如之。
武宗会昌元年,大风。
按《唐书·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会昌元年三月,黔南大风飘瓦。
懿宗咸通六年,大风。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六年正月,绛州大风拔木,有十围者。十一月己卯晦,潼关夜中大风,山如吼雷,河喷石鸣,群乌乱飞,重关倾侧。十二月,大风拔木。
僖宗乾符二年,黑风。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符二年二月,宣武境内黑风,雨土。
乾符五年,大风。
按《唐书·僖宗本纪》:乾符五年五月丁酉,雨雹,大风拔木。
广明元年,大风。
按《唐书·僖宗本纪》:广明元年四月甲申,京师、东都、汝州雨雹,大风拔木。
中和元年,大风。
按《唐书·僖宗本纪》:中和元年五月辛酉,大风,雨土。中和四年,大风。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乙巳,太原大风雨,拔木千株,害稼百里。
昭宗光化三年,大风。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化三年七月乙丑,洛州大风,拔木发屋。
天复二年,大风。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复二年,升州大风,发屋飞大木。
天祐元年,大风。
按《唐书·昭宗本纪》:天祐元年闰四月甲辰,大风,雨土。按《五行志》:天祐元年闰四月乙未朔,大风,雨土。〈按《纪》《志》日
干互异,故并存之。〉
后梁
太祖开平四年,大风。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平四年十一月戊戌,诏曰:自朔至今,暴风未息,谅惟不德,致此咎徵。皇天动威,罔敢不惧。宜遍今祈祷,副朕意焉。差官分往祠所止风。
后唐
庄宗同光三年,蜀大风。
按《五代史·唐庄宗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蜀后主本纪》:咸康元年十月,帝次梓潼,大风发屋,太史曰:此风发,当千里外有破国称臣者。帝不省。
后汉
隐帝乾祐三年,大风。
按《五代史·汉隐帝本纪》不载。 按《通鉴》:汉宫中数有怪,大风发屋拔木,吹掷门扉一十馀步而落。汉主召司天监赵延义问以祈禳之术,对曰:王者欲弭灾异,莫如脩德。汉主曰:何为脩德。对曰:请读《贞观政要》而法之。
辽
太宗天显七年,暴风。
按《辽史·太宗本纪》:天显七年八月壬戌,捕鹅于沿柳湖,风雨暴至,舟覆,溺死者六十馀人,命存恤其家,识以为戒。
圣宗开泰六年,大风起德妃萧氏冢上。
按《辽史·圣宗本纪》:开泰六年六月戊辰朔,德妃萧氏赐死,葬兔儿山。后数日,大风起冢上,昼暝,大雷电而雨不止者踰月。
开泰七年,大风。
按《辽史·圣宗本纪》:七年五月丙申,品打鲁瑰部节度使勃鲁里至鼻洒河,遇微雨,忽天地晦冥,大风飘四十三人飞旋空中,良久乃堕数里外。勃鲁里幸获免。一酒壶在地反不移。
宋
太祖建隆三年,大风。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吴越忠懿王世家》:建隆三年七月壬戌,大风拔木。
乾德二年,暴风。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德二年五月,扬州暴风,坏军营舍百区。
乾德三年,暴风。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扬州暴风,坏军营舍及城上敌棚。
开宝二年,大风。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宝二年三月,帝驻太原城下,大风,一夕而止。
开宝八年,大风。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十月,广州飓风起,一昼夜,雨水二丈馀,海为之涨,飘失舟楫。开宝九年,大风。
按《宋史·太祖本纪》:开宝九年五月庚辰,宋州大风,坏城楼、官民舍几五千间。 按《五行志》:九年四月,宋州大风,坏甲仗库、城楼、军营凡四千五百九十六区。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大风。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平兴国二年六月,曹州大风,坏济阴县廨及军营。
太平兴国四年,大风。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八月,泗州大风,浮梁竹笮、铁索断,华表石柱折。
太平兴国六年,大风。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九月,高州大风雨,坏厅宇及民舍五百馀区。
太平兴国七年,飓风。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八月,琼州飓风,坏城门、州署、民舍殆尽。
太平兴国八年五月,相州风。
按《宋史·太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八年九月,太平军飓风拔木,坏厅宇、民舍千八十七区。十月,雷州飓风坏廪库、民舍七百区。
太平兴国九年,飓风。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八月,白州飓风,坏廨宇、民舍。
端拱二年,暴风。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端拱二年,京师暴风起东北,尘沙曀日,人不相辨。
淳化二年,大风。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化二年五月,通利军大风害稼。
淳化三年,黑风,昼晦。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丁丑,黑风自西北起,天地晦暝,雷震,有顷乃止。先是京师大热,疫死者众,及北风至,疫疾遽止。
至道二年,飓风。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道二年八月,潮州飓风,坏州廨、营砦。
真宗咸平元年,大风。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平元年八月,涪州大风,坏城舍。
咸平四年,暴风。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八月丙子,京师暴风。
景德二年,大风。
按《宋史·真宗本纪》:二年六月,飓风害稼,遣使分赈。按《五行志》:二年六月甲午,大风吹沙折木。八月,福州海上有飓风,坏庐舍。
景德三年,大风。
按《宋史·真宗本纪》:三年秋七月丙寅,大风,遣中使视稼。
景德四年,大风。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三月甲寅夕,京师大风,黄尘蔽天,自大名历京畿,害桑稼,唐州尤甚。
大中祥符二年,大风。
按《宋史·真宗本纪》:二年秋九月乙亥,无为军言大风拔木,坏城门、营垒、民舍,压溺者千馀人。诏内臣恤视,蠲来年租,收瘗死者,家赐米一斛。 按《五行志》:二年夏四月乙未,大风起京师西北,连日夜不止。秋九月,无为军城北暴风,昼晦不可辨,拔木,坏城门、营垒、民舍。
大中祥符五年八月,京师大风。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大中祥符七年,大风。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春三月戊辰,京师大风,扬砂砾。是日,百官习仪恭谢坛,有陷仆者。
大中祥符八年,大风。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六月辛亥,京师风起巳位,吹沙扬尘。
天禧元年,风害稼。
按《宋史·真宗本纪》:天禧元年春正月辛丑朔,改元。是岁,诸路蝗,民饥。镇戎军风害稼,诏发廪振之,蠲租赋,贷其种粮。
天禧二年,大风。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禧二年正月,永州大风,发屋拔木,数日止。
天禧三年,大风。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徐州利国监大风起西南,坏庐舍二百馀区,压死十二人。天禧四年,大风。
按《宋史·真宗本纪》:天禧四年夏四月丁亥,大风,昼晦。
按《礼志》:天禧四年四月,大风飞沙折木,昼晦数刻,
命中使诣宫观,建醮禳之。 按《五行志》:四年四月丁亥,大风起西北,飞沙折木,昼晦数刻。五月乙卯,暴风起西北,有声,折木吹沙,黄尘蔽天,占并主阴谋奸邪。是秋,内侍周怀政坐妖乱伏诛。
仁宗天圣六年,大风。
按《宋史·仁宗本纪》:天圣六年二月庚辰,大风,昼晦。天圣九年,大风。
按《宋史·仁宗本纪》:天圣九年十二月辛酉,大风三日。
景祐元年,常州大风。
按《宋史·仁宗本纪》:景祐元年闰六月己巳,常州无锡县大风发屋。 按《五行志》:景祐元年六月己巳,无锡县大风发屋,民被压死者众。九月甲寅夜漏上,风自丑起有声,摆木鸣条。
景祐二年,风自未来。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戊寅平明,风自未来,占者以为百谷丰衍之候。
康定元年,大风。
按《宋史·仁宗本纪》:康定元年三月丙午,大风,昼暝。
皇祐四年,大风。
按《宋史·仁宗本纪》:皇祐四年秋七月丁巳,大风拔木。八月癸未,诏开封府比大风雨,民庐摧圯压死者,官为祭敛之。 按《五行志》:皇祐四年七月丁巳,大风起西北方,拔木。
嘉祐二年正月元日,有风东北来。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嘉祐二年正月元日平旦,有风从东北来,遍天有苍黑云,占云:大熟多雨。
嘉祐八年,大风。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嘉祐八年十一月丙午,大风霾。
英宗治平六年,大风。
按《宋史·英宗本纪》:治平二年二月甲辰,大风,昼暝。〈按《五
行志》作乙巳
〉
治平四年,大风。
按《宋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正月庚辰朔,大风霾。是日,上尊号,廷中仗卫皆不能整。时帝已不豫,后七日崩。
神宗熙宁四年,大风。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熙宁四年二月辛巳,京东自濮州至河北旁边,大风异常,百姓惊恐。四月癸亥,京师大风霾。
熙宁六年,黑风。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四月,馆陶县黑风。
熙宁九年,大风。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十一月,海阳潮阳二县飓风、潮,害民居田稼。按《梦溪笔谈》:熙宁九年,恩州武城县有旋风自东南来,望之插天如羊角,大木尽拔。俄顷旋风卷入云霄中。既而渐近,乃经县城,官舍民居略尽。悉卷入云中。县令儿女奴婢,卷去复坠地,死伤者数人。民间死伤亡失者,不可胜计。县悉为丘墟,遂移今县。
熙宁十年,大风。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六月,武城县大风,坏县廨,知县李愈妻、主簿寇宗奭之母压死。七月,温州大风雨,漂城楼、官舍。
元丰四年,大风。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丰四年六月,邕州飓风,坏城楼、官私庐舍。七月甲午夜,泰州海风作,继以大雨,浸州城,坏公私庐舍数千间。静海县大风雨,毁官私庐舍二千七百六十三楹。丹阳县大风雨,溺民居,毁庐舍。丹徒县大风潮,飘荡沿江庐舍,损田稼。
元丰五年,飓风。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六月,朱崖军飓风,毁庐舍。
哲宗元祐八年,大风。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祐八年二月,京师风霾。福建、两浙海风驾潮,害民田。
绍圣元年,大风。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圣元年秋,苏、湖、秀等州海风害民田。
钦宗靖康元年,大风。
按《宋史·钦宗本纪》:靖康元年春正月壬午,大风走石,竟日乃止。十一月丁亥,大风发屋折木。闰十一月甲寅,大风自北起,俄大雨雪,连日夜不止。 按《五行志》:靖康元年正月望夜,大风起西北,有声,吹沙走石,尽明日乃止。二月戊申,大风起东北,扬尘翳空。三月己巳夜五更,大风乍缓乍急,声如叫怒。十一月丁亥,大风发屋折木。闰十一月甲寅,大风起北方,雪作,盈数尺,连夜不止。
靖康二年,大风。
按《宋史·钦宗本纪》:靖康二年春正月己亥,阴曀,风迅发。夏四月庚申朔,大风吹石折木。辛酉,北风大起,苦寒。 按《五行志》:二年正月辛卯朔,大风霾。丁酉,风霾。己亥,天气昏曀,阴风迅发,竟日夜,西北阴云中如有火光,长二丈馀,阔数尺,民时时见之。庚戌,大风雨。二月乙酉,大风折木,晚尤甚。丁酉,汴京风霾,日无光。是日,张邦昌僭位。三月己亥,大风。四月庚申朔,大风吹石折木。辛酉,北风益甚,苦寒。金人以帝及皇太子北归。
高宗建炎元年,大风。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炎元年正月丁酉,大风吹石折木。十二月乙酉,大风拔木。
建炎二年,风。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七月癸未,风雨昼晦。是日,东京留守宗泽死。
绍兴二十八年,大风。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二十八年七月壬戌,平江府大风雨驾潮,漂溺数百里,坏田庐。绍兴三十一年,大风。
按《宋史·高宗本纪》:三十一年正月丁亥夜,风雷雨雪交作。八月,李宝舟师三千发江阴,大风雨。
绍兴三十二年五月,孝宗即位。七月,大风。
按《宋史·孝宗本纪》:绍兴三十二年五月,即位。秋七月戊申,大风拔木。 按《五行志》:三十二年七月戊申,大风拔木。温州大风,坏屋覆舟。
孝宗隆兴元年,风。
按《宋史·孝宗本纪》:隆兴元年八月丙子,以飞蝗、风水为灾,避殿减膳。 按《五行志》:隆兴元年,浙东、西郡国风水伤稼。
隆兴二年,大风。
按《宋史·孝宗本纪》:隆兴二年冬十月丙子,大风。 按《五行志》:二年八月,大风雨,漂荡田禾。
隆兴三年,大风。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八月,大风雨,漂荡田庐。
乾道二年,大风。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道二年八月丁亥,温州大风雨驾海潮,杀人覆舟,坏庐舍。
乾道四年,大风。
按《宋史·孝宗本纪》:乾道四年冬十月庚戌,大风。乾道五年,大风。
按《宋史·孝宗本纪》:五年正月癸卯,大风。九月壬申,大风。十月戊戌,大风。十二月辛卯,大风。 按《五行志》:五年十月,台州大风水,坏田庐。
乾道七年二月壬申,大风。
按《宋史·孝宗本纪》云云。乾道八年,飓风。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六月丙辰,惠州飓风,坏海舰二十馀。时枢密院调广东经略司水军,四舰覆其三,死者百三十馀人。
乾道九年正月辛酉,大风。
按《宋史·孝宗本纪》云云。
淳熙二年,大风。
按《宋史·孝宗本纪》:淳熙二年冬十月庚辰,大风。十一月癸丑,大风。
淳熙四年,大风。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九月,明州大风驾海潮,坏定海、鄞县海岸七千六百馀丈及田庐、军垒。十月乙巳夜,福清县、兴化军大风雨,坏官舍、民居、仓库及海口镇,人多死者。
淳熙五年正月庚戌,大风。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淳熙六年,大风。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十一月,鄂州大风覆舟,溺人甚众。
淳熙七年,大风。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二月,江陵府大风,火及舟,焚溺死者尤众。
淳熙九年,大风。
按《宋史·孝宗本纪》:淳熙九年十一月戊子,大风。淳熙十年,大风。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八月辛酉,雷州飓风大作,驾海潮伤人,禾稼、林木皆折。
淳熙十六年,黑风。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六月,行都钱塘门启,黑风入,扬沙石。
光宗绍熙二年,大风。
按《宋史·光宗本纪》:二年三月癸酉,温州大风,雷雹,田苗桑果荡尽。十一月辛未,有事于太庙。皇后李氏杀皇贵妃,以暴卒闻。壬申,合祭天地于圜丘,以太祖、太宗配,大风雨,不成礼而罢。 按《五行志》:绍熙二年三月癸酉,瑞安县大风,坏屋拔木杀人。
绍熙四年,风。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兴化军海风害稼。
绍熙五年,大风。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六月丙子,大风。七月乙亥,行都大风拔木,坏舟甚众。绍兴府、秀州大风驾潮,害稼。明州飓风驾海潮,害稼。十月戊戌,行都大风拔木。
宁宗庆元二年,台州风。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庆元二年六月壬申,台州暴风雨驾海潮,坏田庐。
庆元六年三月甲子,大风拔木。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泰三年,大风。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泰三年冬十月丁未,大风。十一月癸未,大风。
嘉泰四年春正月,大风。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泰四年春正月乙亥,大风。
开禧元年,大风。
按《宋史·宁宗本纪》:开禧元年九月庚戌,大风。 按《五行志》:开禧元年四月乙卯、九月庚戌,大风。
嘉定元年,大风。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嘉定元年九月乙丑,大风。
嘉定二年,大风。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二月戊子,大风。七月壬辰,台州大风雨驾海潮,坏屋杀人。嘉定三年,大风。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三年八月乙亥,大风拔木。按《五行志》:三年八月癸酉,大风拔木,折禾穗,堕果实。宁宗露祷,至于丙子乃息。后御史朝陵于绍兴府,归奏风坏陵殿宫墙六十馀所、陵木二千馀章。
嘉定四年闰二月丁未,大风。
按《宋史·宁宗本纪》云云。
嘉定六年,风。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十二月,馀姚县风潮坏海堤,亘八乡。
嘉定七年,大风。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正月庚辰,江州放镫,黑云暴风忽作,游人相践,死者二十馀。嘉定十年,大风。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十年春正月乙未,大风。十一月丁丑,大风。
嘉定十一年,大风。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十一年冬十月戊午,大风。按《五行志》:十一年二月甲寅,大风。十月戊午,大风。嘉定十三年,大风。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十三年十一月庚戌,大风。十二月戌午,大风。
嘉定十四年六月辛巳,大风。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十六年,大风。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秋,大风拔木害稼。
嘉定十七年,大风。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七年秋,福州飓风大作,坏田损稼。冬,鄂州被风坏战舰二百馀,寿昌军坏战舰六十馀,江州、兴国亦如之。
理宗宝庆二年,大风。
按《宋史·理宗本纪》:二年七月,雷电、雨,昼晦,大风。
嘉熙二年,大风。
按《宋史·理宗本纪》:二年七月,以霖雨不止,烈风大作,诏避殿、减膳、彻乐,令中外之臣极言阙失。 按《五行志》:嘉熙二年,风雹。
嘉熙三年,大风雹。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淳祐十一年,泰州风。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宝祐三年六月辛未,大风。
按《宋史·理宗本纪》云云。
景定四年十一月,福州飓风。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度宗咸淳四年,大风。
按《宋史·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淳四年闰正月丁巳,大风雷雨,居民屋瓦皆动。
咸淳七年,大风。
按《宋史·度宗本纪》:咸淳七年六月丙申,诸暨县暴风。
按《五行志》:七年五月甲申,绍兴府大风。〈按《纪》《志》月日互异,故并载之。〉
咸淳十年,大风。
按《宋史·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四月,绍兴府大风拔木。
[book_title]第六十四卷
第六十四卷目录
风异部汇考五
金〈熙宗皇统一则 海陵天德一则 正隆一则 世宗大定一则 章宗明昌一则 泰和二则 卫绍王大安一则 崇庆一则 宣宗贞祐一则 兴定三则 哀宗正大二则〉
元〈太宗一则 宪宗一则 世祖至元五则 成宗元贞一则 大德四则 武宗至大一则 仁宗皇庆一则 延祐一则 英宗至治三则 泰定帝泰定三则 致和一则 文宗天历一则 至顺二则 顺帝至元三则 至正十则〉
明〈太祖洪武二则 成祖永乐一则 宣宗宣德一则 英宗正统二则 代宗景泰一则 英宗天顺二则 宪宗成化四则 孝宗弘治四则 武宗正德六则 世宗嘉靖二十一则 穆宗隆庆四则 神宗万历二十三则 熹宗天启四则 悯帝崇祯九则〉
风异部艺文一
风异赋 宋梅尧臣
风异部艺文二
风不鸣条 唐章孝标
冬至日祥风应候 穆寂
霾风 宋王安石
纪变 明王宠
纪风变 张星
纪大风诗 王鏊
风异部纪事
庶徵典第六十四卷
风异部汇考五
金熙宗皇统九年,大风。
按《金史·熙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四月壬申夜,大风雨,雷电震寝殿鸱尾坏。有火入帝寝,烧帏幔,上惧,徙别殿。丁丑,有龙𩰚于利州榆林河上。大风坏民居官舍十六七,木瓦人畜皆飘扬十馀里,死伤者数百,同知州事石抹里压死。
海陵天德五年,大风。
按《金史·海陵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二月辛未,河东、陕西地震。镇戎、德顺等军大风,坏庐舍,民多压死。海陵问司天马贵中等曰:何为地震。贵中等曰:伏阳逼阴所致。又问:震而大风,何也。对曰:土失其性,则地以震。风为号令,人君严急则有烈风及物之灾。
正隆六年,大风。
按《金史·海陵本纪》:正隆六年六月壬戌夜,大风坏承天门鸱尾。
世宗大定四年,大风。
按《金史·世宗本纪》:大定四年七月辛丑,大风雷雨,拔木。
章宗明昌六年,大风。
按《金史·章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二月丁丑,京师地震,大雨雹,昼晦,大风,震应天门右鸱尾坏。
泰和三年十月己亥,大风。
按《金史·章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按《徒单镒传》:镒拜平章,封济国公。淑妃李氏擅宠,兄弟恣横,朝臣往往出入其门。是时烈风昏曀连日,诏问变异之由。镒上疏略曰:仁、义、礼、智、信谓之五常,父义、母慈、兄友、弟敬、子孝谓之五德。今五常不立,五德不兴,缙绅学古之士弃礼义,忘廉耻,细民违道畔义,迷不知返,背毁天常,骨肉相残,动伤和气,此非一朝一夕之故也。今宜正薄俗,顺人心,父父子子夫夫妇妇,各得其道,然后和气普洽,福禄荐臻矣。
泰和四年,大风。
按《金史·章宗本纪》:泰和四年三月丁卯,大风毁宣阳门鸱尾。
卫绍王大安三年,大风。
按《金史·卫绍王本纪》:三年二月,有大风从北来,发屋折木,通元门重关折,东华门重关折。 按《五行志》:卫绍王大安三年二月乙亥夜,大风从西北来,发屋折木,吹清夷门关折。是岁,有男子郝赞诣省言:上即位之后,天变屡见,火焚万家,风折门关,非小异也,宜退位让有德。有司问:尔狂疾乎。赞大言曰:我不狂疾,但为社稷计,宰相皆非其言。每日省前大呼,凡半月。上怒,诛之隐处。
崇庆元年,风。
按《金史·卫绍王本纪》:崇庆元年七月,有风自东来,吹帛一段,高数十丈,飞动如龙形,坠于拱辰门。
宣宗贞祐三年,大风。
按《金史·宣宗本纪》:贞祐三年二月戊午,大风,隆德殿鸱尾坏。 按《五行志》:三年三月戊辰,大风。
兴定元年,河南大风。
按《金史·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兴定元年五月乙丑,河南大风,吹府门署以去。
兴定三年,黑风起。
按《金史·宣宗本纪》:兴定三年夏四月癸未,陕西黑风昼起。 按《五行志》:三年四月癸未,陕右黑风昼起,有声如雷,顷之地大震。
兴定四年,大风。
按《金史·宣宗本纪》:兴定四年正月壬子,昼晦,有顷大雷电,雨以风。 按《五行志》:四年四月丁丑,大风吹河南府署飞百馀步,户案门钥开,文牍飘散,不知所在。
哀宗正大元年,大风。
按《金史·哀宗本纪》:正大元年正月戊午,大风飘端门瓦。 按《五行志》:正大元年正月戊午,上初视朝,尊太后为仁圣宫皇太后,太元妃为慈圣宫皇太后。是日,大风飘端门瓦,昏霾不见日,黄气塞天。
正大四年,大风。
按《金史·哀宗本纪》:正大四年八月己巳,大风落左掖门鸱尾,坏丹凤门扉。 按《五行志》:四年八月癸亥,大风吹左掖门鸱尾坠,丹凤门扉坏。是日,风、霜损禾皆尽。
元
太宗五年,风霾。
按《元史·太宗本纪》:五年十二月,帝至阿鲁兀忽可吾行宫。大风霾七昼夜。
宪宗六年,大风。
按《元史·宪宗本纪》:六年春,大风起北方,砂砾飞扬,白日晦冥。
世祖至元八年,大风。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八年十月己未,檀、顺等州风潦害稼。
至元十六年,大风。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六年,保定等二十馀路风雹害稼。
至元二十年,大风。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元二十年正月,汴梁延津、封丘二县大风,麦苗尽拔。
至元二十四年,风。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四年,西京、北京、隆兴、平滦、南阳、怀孟等路风雹害稼。
至元三十一年四月,成宗即位。七月,大风。
按《元史·成宗本纪》:至元三十一年四月甲午,即位。七月,棣州阳信县雹,大风拔木发屋。
成宗元贞二年,风。
按《元史·成宗本纪》:元贞二年十二月,大都、保定、汴梁、江陵、沔阳、淮安水,金、复州风损禾。
大德元年,风雹。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元年六月,太原风雹。
大德二年,大风。
按《元史·成宗本纪》:二年五月己酉,卫辉、顺德大风损麦。大德八年,大风。
按《元史·成宗本纪》:八年五月,蔚州之灵仙,太原之阳曲,隆兴之天城、怀安,大同之白登,大风。九月癸酉,潮州飓风起,海溢,漂民庐舍,溺死者众。
大德十年,大风。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十年二月,大同路暴风大雪,坏民庐舍。七月辛巳,平江大风,海溢漂民庐舍。
武宗至大四年三月,仁宗即位,大风。
按《元史·仁宗本纪》:至大四年三月庚寅,即位。七月癸未,甘州地震,大风,有声如雷。
按《续文献通考》:正月,帝崩。三月,皇太子爱育黎拔力八达即皇帝位,遣宦者李邦宁释奠于孔子,邦宁既受命行礼,方就位,忽大风起,殿上及两庑烛尽灭,烛台底铁鐏入地尺许,邦宁悚息伏地,诸执事皆伏,良久,风息乃成礼,邦宁内惭悔累日。
仁宗皇庆二年,大风,海溢。
按《元史·仁宗本纪》:皇庆二年八月戊午朔,扬州路崇明州大风,海潮泛溢,漂没民居。
延祐七年三月,英宗即位。八月,大风。
按《元史·英宗本纪》:延祐七年三月庚寅,即位。十二月癸酉,汴梁延津县大风昼晦,桑多损。 按《五行志》:延祐七年八月,延津县大风,昼晦,桑陨者十八九。
英宗至治元年,大风。
按《元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治元年三月,大同路大风,走沙土,壅没麦田一百馀顷。
至治二年,风雹。
按《元史·英宗本纪》:至治二年四月甲寅,南阳、西穰等屯风雹。十二月辛卯,大同、卫辉、江陵属县及丰赡署大惠屯风。
至治三年,大风。
按《元史·英宗本纪》:三年五月庚子,大风雨雹,拔柳林行宫内外大木一千八百。 按《五行志》:至治三年三月,卫辉路大风,桑彫蚕死。五月庚子,柳林行宫大木风拔三千七百株。
泰定帝泰定元年,大风。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泰定元年四月庚辰,以风烈、月蚀、地震,手诏戒饬百官。五月壬辰,御史台臣秃忽鲁、纽泽以御史言:灾异屡见,宰相宜避位以应天变,可否仰自圣裁。顾惟臣等为陛下耳目,有徇私违法者,不能紏察,慢官失守,宜先退避。于是中书省臣兀伯都刺、张圭、杨廷玉皆抗疏乞罢。丞相旭迈杰、倒剌沙言:比者灾异,陛下以忧天下为心,反躬自责,谨遵祖宗圣训,修德慎行,臣敕等各勤乃职,手诏至大都,居守省臣皆引罪自劾。臣等为左右相,才下识昏,当国大任,无所襄赞,以致灾祲,罪在臣等,所当退黜,诸臣何罪。帝曰:卿等皆辞退而去,国家大事,朕孰与图之。宜各相论,以勉乃职。
泰定三年,大风。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三年七月,永平、大都诸属县大风,雨雹。八月,盐官州大风,海溢。大都昌平大风,坏民居九百馀家。龙庆路大风损稼。扬州崇明州大风雨。
按《五行志》:泰定三年七月,宝坻、房山二县大风折
木。八月,大都昌平等县大风一昼夜,坏民居九百馀家。
泰定四年,大风。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泰定四年五月丁卯,卫辉路大风九日,禾尽偃。十二月,扬州路通州、崇明州大风,海溢。
致和元年,大风。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致和元年四月,崇明州大风,海溢。
文宗天历三年,大风。
按《元史·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历三年二月,胙城县、新乡县大风。
至顺元年,大风。
按《元史·文宗本纪》:至顺元年七月,真定路之平棘,广平路之肥乡,保定路之曲阳、行唐等县,大都之顺州、东安州大风雨雹伤稼。 按《五行志》:至顺元年二月,卫辉路胙城、新乡县大风。
至顺二年,大风。
按《元史·文宗本纪》:二年二月,镇宁王那海部曲二百,以风雪损孳畜,命岭北赈粮两月。
顺帝至元二年,陕西暴风。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元二年三月,陕西暴风,旱,无麦。至元五年,大风。
按《元史·顺帝本纪》:五年五月己未朔,晃火儿不剌、赛秃不剌、纽阿迭烈孙、三卜剌等处六爱马大风雪,民饥,发米赈之。
至元六年,大风。
按《元史·顺帝本纪》:六年三月丁巳,大斡耳朵思大风雪为灾,马多死,以钞八万锭赈之。
至正元年,赤风变黑。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元年四月戊寅,彰德有赤风自西北起,昼晦如夜。 按《五行志》:至正元年四月戊寅,彰德有赤风自西北来,忽变为黑,昼晦如夜。七月,广州雷州飓风大作,涌潮水,拔木害稼。
至正二年,飓风。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十月,海州飓风作,海水涨,溺死人民。
至正七年,大风。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七年春正月甲辰朔,大寒而风,朝官仆者数人。
至正十三年,大风。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三年五月乙丑,浔州飓风大作,坏官舍民居,屋瓦门扉皆飘扬七里之外。
至正十四年,大风。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十四年七月甲子,潞州襄垣县大风拔木偃禾。
至正十七年,大风。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十七年六月癸酉,温州路乐清江中龙起,飓风作,有火光如毬。
至正十八年,大风。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十八年正月乙丑,大风起自西北,益都土门万岁碑仆而碎。
至正二十一年,大风。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二十一年正月癸酉,石州大风拔木,六畜俱鸣。
至正二十四年,大风。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四年,台州路黄岩州海溢,飓风拔木,禾尽偃。
至正二十七年,大风。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二十七年三月丁丑朔,莱州大风,有大鸟至,其翅如席。庚子,京师大风自西北起,飞砂扬砾,白日昏暗。 按《五行志》:二十七年三月庚子,京师有大风,起自西北,飞砂扬砾,昏尘蔽天,逾时,风势八面俱至,终夜不止,如是者连日。自后,每日寅时风起,万窍争鸣,戌时方息,至五月癸未乃止。
明
太祖洪武二十二年,海风起。
按《江南通志》:洪武二十二年七月,海风自东北来,拔木扬沙,漂没三洲。
洪武二十三年,大风。
按《浙江通志》:洪武二十三年,萧山大风,海塘坏,潮抵于市。
成祖永乐七年,大风。
按《浙江通志》:永乐七年,台州飓风拔屋,黄岩坏官舍,案牍俱失。
宣宗宣德二年,大风。
按《浙江通志》:宣德二年,诸暨大风,江潮至风溪。
英宗正统五年,暴风。
按《名山藏》:正统五年,南京暴风雨,北京烈风屡兴,遣官祭告于天地、宗庙、社稷、山川诸神。
正统六年,大风。
按《名山藏》:正统六年三月癸亥,南京大风折孝陵树三百馀株,坏官民舟,溺死者五千馀人。
代宗景泰元年闰正月,京师烈风,昼晦。
按《大政纪》云云。
英宗天顺元年,大风。
按《全辽志》:天顺元年三月五日戊寅,无云而晦,西南风声如雷,屋瓦皆飞,扬沙拔木,行者仆地。
天顺八年,宪宗即位,大风。
按《明昭代典则》:天顺八年春正月乙亥,皇太子即皇帝位。五月,大风、电,拔郊坛木,飘瓦。
宪宗成化二年,大风。
按《江西通志》:成化二年春三月,丰城县大风拔木,坏屋。
成化六年,风霾。
按《山西通志》:成化六年三月朔,石楼县风霾。
成化九年,大风。
按《名山藏》:成化九年三月乙巳夜,南京大风雨,拔太庙社稷坛树。
成化十五年,大风。
按《名山藏》:成化十五年九月,孝陵大风拔木,遣守备成国公朱仪祭告于孝陵。
孝宗弘治元年,大风。
按《大政纪》:弘治元年夏四月,天寿山大风。
按《山西通志》:弘治元年,阳城大风折木。
弘治六年,大风。
按《山西通志》:弘治六年,大风,忻州昼晦十日,潞州颓屋。
按《浙江通志》:弘治六年,昌化风变。
按《福建通志》:弘治六年,飓风大作,海舟入平田官为凿渠乃出,七月初三日,大风雨自卯至申,扬沙石,开元寺西塔葫芦倾覆,林木折无数,城堞颓十之九,坏官私庐舍、商舶民船不可数计。
弘治十年,风霾。
按《大政纪》:弘治十年五月,京师风霾,诏求直言,祠祭。郎中王云凤因风霾踰旬陈修德弭灾急务,上纳之大意,纳忠言,罢左道斋醮采办,传奉诸事。
弘治十六年,大风。
按《福建通志》:弘治十六年,长乐、马江大风,覆舟死者几百人。
武宗正德元年,大风。
按《几辅通志》:正德元年四月,冀州大风,昼晦。
按《全辽志》:正德元年春三月,开原大风,连日不止,屋瓦皆飞,昼晦如夜。
正德五年秋,屯留县大风拔木。
按《潞安府志》云云。
正德六年,长治县大风颓屋。
按《潞安府志》云云。
正德八年,大风。
按《山西通志》:正德八年六月,榆次大风拔木。是月,旱,忽风雷大作,拔木百馀株。
正德十年,大风。
按《广东通志》:正德十年,琼州大风,风从东北来,海水飞捲西南,其东北岸约乾四十馀丈,鱼鳖堆积。正德十一年五月,风霾。
按《明昭代典则》云云。
世宗嘉靖元年六月,南康府大风拔木。
按《江西通志》云云。
嘉靖二年,大风。
按《全辽志》:嘉靖二年夏四月,大风连日不止,折损禾苗大半。按《山东通志》:嘉靖二年春二月,诸城大风,昼晦不辨物色,人迷归路,树閒搏击有火,辰后方霁。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年春,高平风沙无麦。
按《长洲县志》:嘉靖二年七月三日,大风拔木,湖溢,飘没居民。
嘉靖五年,大风。
按《广东通志》:嘉靖五年夏五月,阳江、恩平大风拔木。嘉靖七年,大风。
按《福建通志》:嘉靖七年八月初九夜,同安县大风,拔木发屋瓦,至初十日晚雨下如注,风乃止。
嘉靖十一年,大风。
按《陜西通志》:嘉靖十一年,大风拔木三日。
嘉靖十二年,大风。
按《浙江通志》:嘉靖十二年,金华大风败稼。
嘉靖十八年,大风。
按《福建通志》:嘉靖十八年闰四月,飓风大作,屋瓦皆飞。
嘉靖十九年,风霾。
按《大政纪》:嘉靖十九年四月,京师风霾,初黄雾四塞,俄而紫赤色,忽暴风从西北起,阳江、恩平、文德坊及西长安坊各城旗旟柱俱折。帝曰:风霾之变,仰见上天示戒本,朕自致群工百职,亦宜同寅协心分赞治理,勿得徒事文饰,然灾变有数,亦莫可逃,朕观此异凡三见矣。占书曰:兵丧,火西北边防,不可不慎。兵部即会官集议以闻,于是,科道官交章劾尚书张瓒贪鄙,误国,不宜居本兵之任,不报。
嘉靖二十年,大风。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年,泽州大风伤稼。
按《广西通志》:嘉靖二十年九月十四日,琼州大风,宫室圯坏,草木摧折殆尽。是岁,大饥,再作岁复饥。嘉靖二十一年,大风。
按《福建通志》:嘉靖二十一年五月十三日夜,大风起,屋瓦尽落,巨木悉拔。
按《广西通志》:嘉靖二十一年春三月十一日夜三更,贺县忽大风从西而东南,飏沙飞瓦,古树大可十围连根拔起,所至有楼板砖砌吹叠成堆者。夏四月,全州暴风雨,有飞石陨柳山应泉池。
嘉靖二十六年,大风。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六年六月,朔州大风霾,昼晦如夜。
按《广西通志》:嘉靖二十六年春二月夜,风雷摧全州学宫松,伤戟门梁柱。
嘉靖二十七年,赤风起。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七年夏四月,赤风。是月初九日,山西有赤风自北来,须臾,天地晦冥,咫尺不辨,夜一鼓始霁。
嘉靖二十八年,大风。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八年秋八月,平远卫大风拔木,坏屋,伤牛羊。
嘉靖二十九年,风霾。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九年夏四月,保德州、汾州风霾蔽日,昼晦如夜。秋,平陆大旱,风霾蔽日。
嘉靖三十三年,大风。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三年,广昌大风拔木。
嘉靖三十四年,沁州大风。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四年夏五月,沁州大风雨,大木折毁。
嘉靖三十六年,大风。
按《江南通志》:嘉靖三十六年二月,苏州洞庭两山间大风从东南来,太湖水为所约,壁立如峻崖,东偏乾涸,群趋得金珠器物及古钱,至三日有声如雷,水返,人尽没。
嘉靖三十七年,大风。
按《潞安府志》:嘉靖三十七年六月,屯留县大风拔木,雹如卵,杀稼,民饥。
嘉靖四十二年,大风。
按《大政纪》:嘉靖四十二年十二月,京师大风,时有风变。占在土工。工部尚书雷礼请建京师重城,帝询于徐阶,阶言重城保障之效,观南城可见,但不筑则已筑,则必图可守,不然关系匪轻帝谓礼实为之,所谓永赖阶不复言,然而终不果筑。
嘉靖四十四年,大风。
按《云南通志》:嘉靖四十四年正月,通海大风拔木数百株,水中舟揭入云中莫知所止。
嘉靖四十五年,大风。
按《福建通志》:嘉靖四十五年五月,福州郡城大风雨,城堞多坏,清军馆前大榕拔起,田禾多害。
穆宗隆庆元年,黑风起。
按《陕西通志》:隆庆元年九月,刘家寨忽黑风自地来,风过处失一老妪,寻三日不获。
隆庆三年,大风。按《山西通志》:隆庆三年,交城、代州大风拔木。
按《广东通志》:隆庆三年秋九月,广州大风拔木。九月,无飓风书之志异也。
隆庆五年,大风。
按《明昭代典则》:隆庆五年春正月己丑,京师大风,扬尘四塞。给事中笪东光请肃朝仪,时未奉旨而举朝讪笑以为迂,东光愤懑,遂发狂疾。
隆庆六年,赤风起。
按《明昭代典则》:隆庆六年闰二月癸酉,赤风,扬尘蔽天。
按《山西通志》:隆庆六年,祁县风霾,昼晦如夜,至六月不雨,大风拔木。
神宗万历二年,大风。
按《畿辅通志》:万历二年七月壬辰暮,三屯暴风起教场西南,飘战车空中,碎之如纸叶。
按《湖广通志》:万历二年二月,宣城大风拔木,日晡始息。
万历四年,大风。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年夏,岳阳大风折木。
万历六年,大风。
按《山西通志》:万历六年,太原府大风,摧折振朔门迤东第三城楼一座。
万历九年,大风。
按《江南通志》:万历九年八月,镇江大风,甘露寺铁塔折。
万历十年,大风。
按《广西通志》:万历十年十月,兴业县大风,拔木发屋。万历十一年,暴风。
按《云南通志》:万历十一年四月癸亥,有风起于永昌西北,声如雷,拔木无算。
万历十三年,风霾。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三年二月,大同风霾,伤人畜,是月二十九日也。
万历十八年,大风。
按《河南通志》:万历十八年,汴城大风霾自西北来,昼晦。三月初三日,汝宁黑风自西来,扬沙拔木,天日昼昏,裕州亦然。
万历十九年,黑风。
按《太康县志》:万历十九年三月三日,黑风自京师来,昼晦如夜,其日清明,扫墓者多堕坑堑。
按《云南通志》:万历十九年二月辛卯,临安大风拔木,扬沙翻屋瓦。
万历二十三年,大风。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三年,阳曲大风北门外,拔树百株。
万历二十四年,飓风。
按《福建通志》:万历二十四年八月,惠安飓风大作。万历二十五年,怪风。
按《陕西通志》:万历二十五年,榆林怪风拔木,吹人有至三四十里者。
万历二十六年,大风。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六年秋七月,山阴大风,拔木伤稼。
按《马邑县志》:万历二十六年四月,大风,麦无苗。万历三十年,黑风、飓风。
按《河南通志》:万历三十年三月,裕州黑风自北来,途中人多吹堕溪中,有火光如绳,夜半乃止。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年七月,飓风作,长乐渡船覆,溺死三十馀人。
万历三十二年,大风。
按《陕西通志》:万历三十二年夏四月,大风雨,毁东华门,树木皆折。
按《四川总志》:万历三十二年春正月,成都城北阁为大风陨,北门夜开。
万历三十四年,大风。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四年秋,霍州大风三昼夜,近山谷熟大半,颓落于地。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四年八月初七日,飓风异常作一昼夜,城中石坊飘折十馀座,开西镇国塔铜葫芦铁盖飘折崩坏,阳岐江五舟并覆,溺死千馀人。是时兴、泉、漳三郡生儒就试不得入,急欲发舟,舟人止之,不从,中流起风,五舟俱覆,乃讹以为峡江也。万历三十五年,飓风。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五年八月二十八日,飓风大作,福州府、仪门府学棂星门颓,东岳帝殿坏,城楼雉堞,窝铺倾圯殆尽,洛阳桥梁折。
万历三十六年,大风。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六年春二月,阳曲大风,摧倒北城戍楼一座。
万历三十九年,大风。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九年,大风雨雹,拔木飘瓦。万历四十年,大风。
按《福建通志》:万历四十年二月十一日,大风,马江渡覆,死者百馀人。
万历四十五年,飓风。
按《广东通志》:万历四十五年,吴川石城大飓风,舟自水中飞架民屋上。
万历四十七年,风霾。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七年春二月,阳曲、广昌、蔚州风霾,昼晦。夏四月,祁县风霾,昼晦。
万历四十八年,大风。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八年夏五月,大风拔木。按《云南通志》:万历四十八年二月己卯,有云气黄红渐变黑雾,昏晦如夜,大风雨如注,宜良瓦石皆飘,曲靖城堞圯三丈,吹一人去地丈馀方坠,平彝折木无数,哨兵舍吹去数里。
熹宗天启元年,大风。
按《陕西通志》:天启元年五月朔,渭南大风拔木。天启二年,大风。
按《福建通志》:天启二年四月十一日,大风。
天启六年,大风。
按《山西通志》:天启六年夏五月,闻喜大风,吹倒教场墙垣,折将台旂杆。
天启七年,大风。
按《安阳县志》:天启末年,红风从东北来,天地、人物皆变白色。
悯帝崇祯四年,风霾。
按《绥寇纪略》:崇祯四年六月,临颍县雷风大霾,倾楼拔木,砖瓦、磁器堕地无恙,铜铁者碎。
崇祯六年正月朔,大风霾。
按《绥寇纪略》云云。
崇祯九年,黑风。
按《绥寇纪略》:崇祯九年七月二十日,沔阳州长夏门外居民刘敕甫白日黑风揭一屋去柱,壁囊橐未动,四邻如故。
崇祯十年,大风。
按《绥寇纪略》:崇祯十年三月十四日,真定昼晦,大风拔木,巡按李模以闻。
崇祯十二年,大风。
按《山西通志》:崇祯十二年六月,沁州大风雨雹,禾稼尽伤,吹倒城楼三座,树木多拔,打死头畜甚众。按《福建通志》:崇祯十二年八月十七日,大风飘屋拔木。
崇祯十三年,大风。
按《绥寇纪略》:崇祯十三年二月二十一日,大名府、浚县等处东北见有黑黄云气一道,忽分往西南二方,顷刻四塞,狂风昼晦,黄埃中有青白气及赤光,隐隐时开时暗。巡按韩文铨以闻。是年冬,河南府大风,新安县都御史吕孔学墓上石碣吹入云中,去四五里方堕。
按《河南通志》:崇祯十三年,卫辉大风,沙霾昼晦。崇祯十四年,福建有异风。
按《绥寇纪略》:崇祯十四年十二月,福建巡抚萧奕辅奏异风。
按《福建通志》:崇祯十四年七月初一日,大风拔木发屋,官署民庐尽毁,城楼皆倾倒,水中覆舟无数。崇祯十五年,有怪风。
按《绥寇纪略》:崇祯十五年七月,保抚杨文岳奏怪风。按《山东通志》:崇祯十五年二月,大风拔木发屋。按《山西通志》:崇祯十五年春正月朔,潞安风霾,昼晦如夜,道绝往来。
崇祯十六年,大风。
按《绥寇纪略》:崇祯十六年正月二日,大风,昼晦,五凤楼前门拴风断三截,又风吹建极殿,庑檐榱桷俱折,殿瓦皆碎,二月二十四日,风霾,昼晦。
风异部艺文一
《风异赋》〈有序〉 宋梅尧臣
庚辰岁三月丙子,天大风。壬午,诏出郡县系狱死罪以下。夫风者,天地之气也,犹人之呼嘘喘吸,岂常哉。若应人事之变,则余不知。故赋其大略云:
吾因迓劳,适于郊憩亭舍,日昃时,群辈外嚣曰:火来火来,喔呼噫嚱。出屋远望,西北之陲,亘天接地,混混赫赫,不见端涯。逡巡则赤埃赭雾,突荡奔驰。阳精失色,白昼如晦。号空吼穴,扬砂走块。众心惊惶,广衢翳昧。莫辨谁何,执手相对。其少顷也稍明,故归,人未宁兮,相与而为队。顺前者,措足之不暇。逆进者,举武而愈退。睇山川兮安陈,趋城郭兮安在。所可视者,五六步之内。越翼日,四方恬霁,乾坤黯惨。物色憔悴。牛复马还绝衔鼻,草糜木折荚实坠。禽鸟堕死泥满喙,几案倾欹尘覆器。民庐毁坏,商车颠踬。既而,众曰:此何景也。伺彼往来兮,问远迩之所自。或曰:起浚都,播许郑,历洛汭,以及唐邓汉隋之地稽,厥时厥状,无与此土异。未迨旬浃,德音遐暨,是知本闻之不伪聊缀辞也。若此言变咎,则非愚者之能议。
风异部艺文二
《风不鸣条》唐·章孝标
旭日悬清景,微风在绿条。入松声不发,过柳影空摇。长养应潜变,扶疏每暗飘。有林时杳杳,无树暂萧萧。慢逐清烟散,轻和瑞气饶。丰年知有待,歌咏美唐尧。
《冬至日祥风应候》穆寂
节逢清景至,占气二仪中。独喜登台日,先知应候风。呈祥光舜化,表庆感尧聪。既与乘时叶,还将入律同。微微万井遍,习习九门通。更绕炉烟起,殷勤报岁功。
《霾风》宋·王安石
霾风摧万物,暴雨膏九州。卉花何其多,天阙亦已稠。白日不照见,乾坤莽悲愁。时也独奈何,我歌无有求。
《纪变》明·王宠
皇帝纪元年,嘉靖秋七月。盲风白昼号,酣𩰚亘明发。势从西北来,突过东南蹶。一鼓江河翻,再簸海岳拔。黄沙暗中原,白浪高观阙。古树斩千围,夔罔逃百粤。淮扬既澎湃,吴楚转突兀。蚩尤掣长旂,天吴竖危发。中宵抱屋柱,股栗不得歇。二仪莽苍苍,色乱元黄汨。飞廉应南箕,崇鲧伏金钺。神圣方膺图,地纪胡嵲屼。元老满岩廊,燮理谅匪忽。翻然万家邑,漂荡魂惝惚。虬龙怒磨牙,何处收尔骨。翘首叫帝阍,终思答天罚。
《纪风变》张星
清夜鸣金铁,惊雷忽破山。搅江鳞介猛,捲地屋茅删。宜若闻天籁,孰歌壮士关。或言妖气胜,虚浪驾浮蛮。
《纪大风诗》王鏊
去年七日飓风作,驾海驱山势何恶。沿江滨海万人家,一半飘流喂蛟鳄。今年七月仍飓风,驱山驾海势略同。人家有备幸多免,禾偃木拔岁则凶。我闻有道唐虞世,风不鸣条雨沾块。休徵五事来应时,百谷用成民用乂。当今公道如天开,金縢既启群公来。宾贤眷老天子圣,风伯尔独胡为哉。
风异部纪事
《左传》:隐公三年冬庚戌,郑伯之车偾于济。〈注〉既盟而遇大风,《传》记异也。
《后汉书·任文公传》:文公,巴郡阆中人也。父文孙,明晓天官风星秘要。文公少修父术,辟州从事。哀帝时,有言越巂太守欲反,刺史大惧,遣文公等五从事检行郡界,潜伺虚实。共止传舍,时暴风卒至,文公遽起白诸从事促去,当有逆变来害人者,因起驾速驱。诸从事未能自发,郡果使兵杀之,交公独得免。
《杨由传》:由少习占候。为郡文学掾。有风吹削哺,太守以问由。由对曰:方当有荐木实者,其色黄赤。顷之,五官掾献橘数包。
《李南传》:南,丹阳句容人。明于风角。永元中,太守马棱坐盗贼事被徵,当诣廷尉,吏民不宁,南特通谒贺。棱意有恨,谓曰:太守不德,今当即罪,而君反相贺邪。南曰:旦有善风,明日中时应有吉问,故来称庆。旦日,棱延望景晏,以为无徵;至晡,乃有驿使赍诏书原停棱事。南问其迟留之状。使者曰:向渡宛陵浦里斻,马踠足,是以不得速。棱乃服焉。南女亦晓家术,为由拳县人妻。晨诣爨室,卒有暴风,妇便上堂从姑求归,辞其二亲。姑不许,乃跪而泣曰:家世传术,疾风卒起,先吹灶突及井,此祸为妇女主爨者,妾将亡之应。因著其亡日。乃听还家,如期病卒。
《樊英传》:英善风角。尝有暴风从西方起,英谓学者曰:成都市火甚盛。因含水西向漱之,乃令记其日时。后有客从蜀来,云是日大火,有黑云卒从东起,须臾大雨,火遂得灭。于是天下称其艺术。《董卓传》:李傕等葬董卓于郿,并收董氏所焚尸之灰,合敛一棺而葬之。葬日,大风雨,霆震卓墓,流水入藏,漂其棺木。〈注〉献帝起居注:冢户开,大风暴雨,水土流入,抒出之。棺向入,辄复风雨,水溢郭户,如此者三四。冢中水半所,稠等共下棺,又风雨益暴甚,遂闭户。户闭,大风复破其冢。
《北燕录》:姚昭跋僭位元年,署镇南大将军、领司隶校尉,封上党公,后为征南大将军,与皇甫执率兵拒魏,魏以有备引还跋之末年,有飘风入于昭宅,至司徒中山公弘宅而散,昭家人问太史令闵尚。尚曰:风者,天之号令,所以吹尘去秽除奸慝之祸也。君侯当修德以禳之庶可以免祸,昭不听及弘篡立,以昭为大司马昭贪暴,无已其子。肇谏曰:大人不闻飘风之怪乎。亦不纳,未几,弘乃杀昭及子侄四十馀人。
《异苑》:义熙中刘毅镇江州为卢循所败。惼懆逾剧及徙荆州益复怏怏,尝伸纸作书约部将王亮储兵作逆忽风转纸,不得书。毅仰天大诟风,遂吹纸入空。须臾,碎裂如飞雪纷下,未几,高祖南讨毅败擒斩。《南史·宋孝武帝本纪》:元嘉三十年三月乙未,建牙于军门。时自冬至春,常东北风,连阴不霁。其日牙立之后,风转而西南,景色开霁。
《唐书·李密传》:李密建号登坛,疾风鼓其衣,几仆。及将败,巩数有回风发于地,激砂砾上属天,白日为晦。《册府元龟》:唐薛万均为右屯兵将军,沃沮道行军副总管从李靖等击吐谷浑,攻青海与弟万彻率军先通路,遇虏于赤海万均,将十数人击走之,追奔至青石山南大风折旗拔木。万均谓左右曰:虏将至矣,各为备。俄而,虏至万均直前,斩一贼将。于是,大溃杀伤略尽,进至图伦碛而还与靖会于青海。太宗闻而大悦,玺书勉劳以功拜兼屯卫大将军。
《隋唐嘉话》:李太史与张文收率更坐有暴风自南而至,李以南五里当有哭者,张以为有音乐,左右驰马观之,则遇送葬者有鼓吹焉。
《唐书·刘邺传》:豆卢瑑者,字希贞,河南人。仕历翰林学士、户部侍郎,与崔沆皆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是日,宣告于廷,大风雷雨拔树。未几,及祸。初,咸通中,有治历者工言祸福,或问:比宰相多不至四五,谓何。答曰:紫微方灾,然其人又将不免。后杨收、韦保衡、路岩、卢携、刘邺、子琮瑑与沆,皆不得终云。
《陆游·南唐书·徐知谔传》:知谔一日游蒜山,除地为场,连虎皮为大幄,号虎帐。与宾僚会饮,其中,忽暴风至,裂帐尽碎,如飞蝶,知谔惧,而归,属疾数日卒。
《十国春秋·吴越武肃王世家》:王姓钱,名镠,字具美。杭州临安人也。镠祖宙死将葬,夜会大风拔树于野,诘旦,术者谓镠父曰:此拔木之穴,是天启也,宜以葬。已而,抚镠背曰:当贵此孙。
《闽景宗本纪》:永隆五年,候官县薛老峰一夕风雨,如数千人諠噪状,旦则三字倒立。
《五代史·前蜀世家》:蜀王衍自立,岁常猎于子来山。是岁,又幸彭州阳平山、汉州三学山。以王承休妻严氏故,十月,幸秦州,群臣切谏,衍不听。行至梓潼,大风发屋拔木,太史曰:此贪狼风也,当有败军杀将者。衍不省。衍至绵谷而唐师入其境。
《十国春秋·后蜀后主本纪》:明德二年七月,阆州暴风飘船上民屋。
《辽史·萧惠传》:帝亲征元昊,惠麾先锋及右翼邀之。夏人千馀溃围出,我师逆击。大风忽起,飞沙眯目,军乱,夏人乘之,蹂践而死者不可胜计。诏班师。
《叶隆礼辽志》:契丹人见旋风合眼,用鞭望空打四十九下,口中道坤不刻七声。
《泊宅编》:陆轸云天禧元年四月五日申时,京师黑风自北起天地陡暗,市人咫尺不相见。顷之,大雨作,天复明,父老云往年疾疫起,得黑风而人民安。
《丁晋公谈录》:武肃王左右算术医流,无非名士有叶简,李咸者善占筮,武肃忽一日非常旋风南来绕案,而转召叶简,问之曰:无妨事。此是淮南杨渥已薨。但早遣吊祭使去王曰:生辰使方去未如端的,岂可便伸吊祭。简曰:不然。此是必然之理。但速发使往彼若问如何。得知但言贵国动静当道,皆预知之令知本国有人洎依而遣之生辰,使先一日到杨渥已薨,次日吊祭使至由是,杨氏左右皆大惊,服其先见先,是杨渥欲兴兵取钱塘密遣人往听鼓角听者,回告杨氏曰:钱塘鼓角,子子孙孙王爵不绝,不可轻动。莱州府志胶有山曰:小珠双峰嵯峨,高入云际中间,一水清泚可鉴,为团顶眢。金正隆三年秋雨,民行山隈至眢侧见一卵在地可盛粟二石,斑烂光彩异而观之,乃刈葛藟绊缚舁下山举村来观,数少年攫取而去即煮食之,后旬,日飓风夜作震撼,天宇居者百馀家为风掀举跻于山巅,施落团顶畔。少年食卵者扑死馀老弱千计,皆无所伤,败瓦朽木至今犹存。癸辛杂识续集或谓贾平章鲁港之师尝与北军议定,岁币讲解约于来日各退师一舍,以示信。既而,西风大作,北军之退,西者旗帜皆东指南军,都拨发孙虎,臣意为北军,顺风进师,遂仓忙告急于贾,贾以为北军失信而相绐,遂鸣锣退师及知其误,则军溃已不可止矣。是南军既退之后越一宿而北军始进盖以此也呜呼天乎。
《明外史·孔克仁传》:李善长妇兄曰王濂,太祖克集庆,渡江来归。大风昼晦,诏求直言,濂具陈民瘼,太祖为缓征。
《平安传》:安于阵中缚楼,高数丈,战酣,辄升高望,发强弩射燕军,矢集燕王旗如猬毛。忽大风起,发屋拔树,声如雷。都指挥邓戬、陈鹏等陷敌中,安遂败入真定。《逊国正气纪·邓戬传》:邓出师,与燕兵遇于槁城,突入奋击,矢下如雨,箭集王所建旗如猬毛,擒杀甚众,忽大风起,发屋折树,燕兵乘之,戬师大溃。
《名山藏》:燕王还北平,传檄天下曰:太孙即位。二月,霹雳,大风雨,发屋拔木。占书曰:霹雳大风雨,发屋拔木者,谗言杀正士也。
《逊国正气纪》:建文二年四月辛丑,燕王遣众渡马驹,南驻武清。己未,景隆胡观郭英吴杰合兵,燕王恐甚,战败。庚申,燕王复率众渡河南师,战胜。王急走堤登高处,景隆辈疑有伏不敢进。王始率众驰入阵,阵动正仓皇间,忽旋风四起,折我大将旗,南师大乱崩,声如雷瞿能父子力,战死,俞通渊胜聚诸人相继死。燕王喜曰:天赞我也。命乘风纵火燔、诸营,于是郭英溃而西。景隆溃而南,委弃辎重器械孳畜万万计。三年二月乙未,燕兵南下盛庸帅师驻德州。三月,盛庸师至单家桥营于夹河,燕王以十馀骑逼庸阵野宿。明日,穿营而去,既还营,复严阵约战燕阵东北,庸军西南自辰战至未,互有胜败稍息,复起相持,庸兵气正锐,忽东北风起尘埃涨天沙砾击面庸军昏暗不辨咫尺。燕兵大呼,乘风纵左右击庸军大败,燕王又喜曰:天赞我也。追至滹沱河庸还德州。
《列朝诗集》:王越,字世昌,浚县人。景泰二年,进士廷试,日旋风掣,其卷飏去。逾年,高丽贡使携以上进。占者曰:此封侯万里之徵也。天顺中以御史超拜右副都御史巡抚大同进太子太保兵部尚书。成化十六年,偕汪直朱永出塞,大破贼于威宁,海封威宁伯。《明外史·黄绂传》:绂进左参政。按部崇庆,旋风起舆前,不得行。绂曰:此必有冤,吾当为理。风遂散。至州,祷城隍,梦若有言州西寺者。寺去州四十里,倚山为巢,后临巨塘。僧夜杀宿者沈之塘下,分其资。且多藏妇女于窟中。绂发吏兵围之,穷诘,得其状,诛僧毁其寺。《龙泉县志》:温凉风在二十一都上管笼空原大山,盘旋可八十里,山南之坡人所常行径,侧有一孔大如斗,中有风起吹出,甚急,四时昼夜略无间断,惟春夏则温,秋冬则凉,为少变耳。
[book_title]第六十五卷
第六十五卷目录
云气异部汇考一
周礼〈春官视祲 保章氏〉
易纬〈京房飞候 通卦验〉
春秋纬〈感精符〉
孝经纬〈援神契〉
六韬〈攻城行军占〉
越绝书〈外传记军气〉
史记〈天官书〉
京房易传〈候雨〉
京氏易妖占〈杂占〉
晋书〈天文志〉
玉历通政经〈冬至云〉
东方朔别占〈占长吏下车〉
瑞应图〈瑞云〉
隋书〈天文志〉
唐邵谔望气经〈杂占法〉
庶徵典第六十五卷
云气异部汇考一
《周礼》《春官》
视祲掌十煇之法,以观妖祥。辨吉凶,一曰祲,二曰象,三曰镌,四曰监,五曰闇,六曰瞢,七曰弥,八曰叙,九曰隮,十曰想。掌安宅叙降,正岁则行事,岁终则弊其事。
〈注〉故书弥作迷,隮作资郑司农云祲,阴阳气相侵也,象者如赤乌也。镌谓日旁气四面,反乡如煇状也。监云气,临日也。闇,日月食也。瞢,日月瞢,瞢无光也。弥者,白虹弥天也。叙者,云有次序,叙如山在日上也。隮者,升气也。想者煇光也。元谓镌,读如童子佩镌之镌。谓日旁气刺日也。监冠珥也。弥气贯日也。隮虹也。诗云:朝隮于西,想杂气有似可形,想宅居也,降下也,人见妖祥则不安,主安其居处也,次序其凶祸所下,谓禳移之弊断也。谓计其吉凶然否多少。
保章氏
以五云之物,辨吉凶,水旱〈《订义》〉郑康成曰:物色也,视日旁云气之色。 郑司农曰:以二至二分,观云色青为虫;白为丧;赤为兵荒,黑为水;黄为丰。故《春秋传》曰: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故曰:凡此五物以诏救政。
降,丰荒之祲象。
〈《订义》〉郑康成曰:降下也,知水旱所下之国。 李嘉会曰:气为祲形为象。 王昭禹曰:言降丰荒之祲象,则与视祲,所谓叙降同矣,盖下其说于国,使民知之焉,故谓之降事未至,而使之备患未至,而使之防先王,所以仁民也,可谓厚矣。
《易纬》《京房飞候》
四方常有大云五色,具其下贤人隐。
青云润泽,蔽日在西北,为举贤良。
视四方常有青云,主丰。
云在西南,为举士。
凡候雨以晦、朔、弦、望,云汉四塞者,皆当雨如斗牛彘。当雨暴有异云,如水牛。不三日,大雨,黑云如群羊奔,如飞鸟。五日必雨,云如浮船,皆雨。北斗独有云,五日,大雨四望见。青白云,名曰天寒之。云雨徵苍黑,云细如杼轴,蔽日、月。五日必雨。云如两人提鼓、持桴,皆为暴雨。
有云大如车盖十馀,此阳火之气,必暑。有暍者候雨法,有黑云如一匹帛于日中,即日大雨。二匹,为二日雨;三匹,为三日雨。
黑云如覆船于日下,立雨。
《通卦验》
震东方也,立春。春分,日青气出直震,此正气也。气出右物,半死;气出左蛟龙,出震气。不出,则岁中少雷,万物不实,人民疾热。
离南方也,夏至,日中赤气出直离,此正气也。气出右,万物半死;气出左,赤地千里。
《春秋纬》《感精符》
冬至,有云迎送日者,来岁美。宋忠注曰:云迎日出,雪送日没也。
《孝经纬》《援神契》
黄云抱日,辅臣纳忠。
《六韬》《攻城行军占》
凡攻城围邑城之气色如死灰,城可屠。城之气出而北城,可克。城之气出而西城,可降。城之气出而南城,不可拔。城之气出而东城,不可攻。城之气出而复入,城主逃。城之气出而覆我军之上,军必病。城之气出高而无所止,用兵长久,凡攻城围邑过旬。不雷不雨,必亟去之城,必有大辅此所以知,可攻而攻,不可攻而不攻。
《越绝书》《外传记军气》
夫圣人行兵,上与天合德,下与地合明,中与人合心。义合乃动,见可乃取。小人则不然,以彊厌弱,取利于危,不知逆顺,快心于非。故圣人独知气变之情,以明胜负之道。
凡气有五色:青、黄、赤、白、黑。色因有五变。人气变,军上有气,五色相连,与天相抵。此天应,不可攻,攻之无后。其气盛者,攻之不胜。
军上有赤气径抵天者,军有应于天,攻者其诛及身。军上有青气盛照,从敌,其本广末锐而来者,此逆兵气也,为未可攻,衰去乃可攻。
青气在上,其谋未定;青气在右,将弱兵多;青气在后,将勇谷少,先大后小;青气在左,将少卒多,兵少军罢;青气在前,将暴,其军必来。
赤气在军上,将谋未定。其气本广末锐而来者,为逆兵气,衰去乃可攻。
赤气在右,将军勇而兵少,卒彊,必以杀降;
赤气在后,将弱,卒彊,敌少,攻之杀将,其军可降;赤气在左,将勇,敌多,兵卒彊;
赤气在前,将勇兵少,谷多卒少,谋不来。
黄气在军上,将谋未定。其本广末锐而来者,为逆兵气,衰去乃可攻。
黄气在右,将智而明,兵多卒彊,谷足而不可降;黄气在后,将智而勇,卒彊兵少,谷少;
黄气在左,将弱卒少,兵少谷亡,攻之必伤;
黄气在前,将勇智,卒多彊,谷足而多为,不可攻也。白气在军上,将贤智而明,卒威力而彊。其气本广末锐而来者,为逆兵气,衰去乃可攻。
白气在右,将勇而兵彊,兵多谷亡;
白气在后,将仁而明,卒少兵多,谷少军伤;
白气在左,将勇而彊,卒多谷少,可降;
白气在前,将弱卒亡,谷少,攻之可降。
黑气在军上,将谋未定。其气本广末锐而来者,为逆兵,气衰去乃可攻。
黑气在右,将弱卒少,兵亡,谷尽军伤,可不攻自降;黑气在后,将勇卒彊,兵少谷亡,攻之杀将,军亡;黑气在左,将智而勇,卒少兵少,攻之杀将,其军自降;黑气在前,将智而明,卒少谷尽,可不攻自降。
故明将知气变之形,气在军上,其谋未定;其在右而低者,欲为右伏兵之谋;其气在前而低者,欲为前伏阵也;其气在后而低者,欲为走兵阵也;其气阳者,欲为去兵;其气在左而低者,欲为左阵;其气间其军,欲有入邑。右子胥相气取敌大数,其法如是。
军无气,算于庙堂,以知彊弱。一、五、九,西向吉,东向败亡,无东;
二、六、十,南向吉,北向败亡,无北;
三、七、十一,东向吉,西向败亡,无西;
四、八、十二,北向吉,南向败亡,无南。
此其用兵日月数,吉凶所避也。举兵无击太岁上物,卯也。始出各利,以其四时制日,是之谓也。
《史记》《天官书》
两军相当,曰晕;晕等,力钧;厚长大,有胜;薄短小,无胜。重抱大破无。抱为和,背不和,为分离去。直为自立,立侯王;指晕若曰杀将。负且戴,有喜。圜在中,中胜;在外,外胜。青外赤中,以和相去;赤外青中,以恶相去。气晕先至而后去,居军胜。先至先去,前利后病;后至后去,前病后利;后至先去,前后皆病,居晕不胜。见而去,其发疾,虽胜无功。见半日以上,功大。白虹屈短,上下兑,有者下大流血。日晕制胜,近期三十日,远期六十日。凡望云气,
〈注〉正义曰春秋元命包云:阴阳聚为云气也。释名云:云犹云,众盛也。气犹饩然也。有声即无形也。
仰而望之,三四百里;平望,在桑榆上,馀二千里;登高而望之,下属地者三千里。云气有兽居上者,胜。
正义曰胜音升剌反。云雨气相敌也。兵书云:云雄或如雄鸡临城,有城必降。
自华以南,气下黑上赤。嵩高、三河之郊,气正赤。恒山之北,气下黑上青。勃、碣、海、岱之间,气皆黑。江、淮之间,气皆白。徒气白。土功气黄。车气乍高乍下,往往而聚。骑气卑而布。卒气抟。
如淳曰:抟,专也。或曰抟,音徒端反。
前卑而后高者,疾;前方而高后,兑;而卑者,郤。其气平者其行徐。前高而后卑者,不止而反。气相遇者,卑胜高,
索隐曰遇音偶。汉书作禺。
兑胜方。气来卑而循车通者,
车通,车辙也。避汉武讳,故曰通。
不过三四日,去之五六里见。气来高七八尺者,不过五六日,去之十馀二十馀里见。气来高丈馀二丈者,不过三四十日,去之五六十里见。稍云精白者,其将悍,其士怯。其大根而前绝远者,当战。青白,其前低者,战胜;其前赤而仰者,战不胜。阵云如立垣。杼云类杼。轴
《索隐》曰:姚氏案:兵书云营上云气如织,勿与战也。
云搏两端兑。杓云如绳者,居前亘天,
《索隐》曰:刘氏杓音时酌反。说文音丁了反。许慎注《淮南》云:杓,引也。
其半半天。其蛪者类阙旗
《索隐》曰:蛪音五结反。亦作蜺,音同。
故。钩云句曲。
《正义》曰:句,音古侯反。
诸此云见,以五色合占。而泽搏宓,
《正义》曰:崔豹《古今注》云:黄帝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常有五色云气,金枝玉叶,止于帝上,有花蘤之象,因作华盖也。京房《易兆候》云:视四方常有火云,五色见,其下贤人隐也。青云润蔽日在西北,为举贤良也。
其见动人,乃有占;兵必起,合𩰚其直。王朔所候,决于日旁。日旁云气,人主象。
《正义》曰:《洛书》云:有云象人,青衣无孚,在日西,天子之气。
皆如其形以占。故北裔之气如群畜穹闾,
《索隐》曰:邹氏云一作弓闾。天文志作弓字,音穹。盖谓以毡为闾,崇穹然。而宋均云穹,兽名,亦异说也。
南裔之气类舟船幡旗。大水处,败军场,破国之虚,下有积钱,
徐广曰:钱,古作泉字。
金宝之上,皆有气,不可不察。海旁蜃气象楼台;广野气成宫阙然。云气各象其山川人民所聚积。
《正义》曰:《淮南子》云:土地各以类生人,是故山气多勇,泽气多瘖,风气多聋,林气多躄,木气多伛,石气多力,险阻气多寿,谷气多痹,丘气多狂,庙气多仁,陵气多贪,轻土多利足,重土多迟,清水音小,浊水音大,湍水人重,中土多圣人。皆象其气,皆应其类也。
故候息耗者,入国邑,视封疆田畴之正治,
如淳曰:蔡邕云麻田曰畴。
城郭室屋门户之润泽,次至车服畜产精华。实息者,吉;虚耗者,凶。若烟非烟,若云非云,郁郁纷纷,萧索轮囷,是谓卿云。
正义曰卿音庆。
卿云,见喜气也。
京房《易传》《候雨》
青、白、赤、黑云,在东、西、南、北,名曰:四塞之云。见即有雨。汉川有黑云,大如席。不出五日,必雨,名曰:海云。赤云如兔,蜀国当富。
京氏《易妖占》《杂占》
天无云。云自出,有兵,有水,如帚,如鸟,其下有兵。
《晋书》《天文志》
瑞气:一曰庆云,亦曰景云。此喜气也,太平之应。二曰归邪。如星非星,如云非云。或曰,星有两赤彗上向,有盖,下连星。见,必有归国者。三曰昌光,赤,如龙状;圣人起,帝受终,则见。
妖气:一曰虹蜺,日旁气也,斗之乱精。主惑心,主内淫,主臣谋君,太子诎,后妃颛,妻不一。二曰牂云,如狗,赤色,长尾;为乱君,为兵丧。
《周礼》:视祲氏掌十煇之法,以观妖祥,辨吉凶。一曰祲,谓阴阳五色之气,祲淫相侵。或曰,抱珥背璚之属,如虹而短是也。二曰象,谓云气成形,象如赤乌,夹日以飞之类是也。三曰镌,日旁气,刺日,形如童子所佩之镌也。四曰监,谓云气临在日上也。五曰闇,谓日月蚀,或曰脱光也。六曰瞢,谓瞢瞢不光明也。七曰弥,谓白虹弥天而贯日也。八曰序,谓气若山而在日上。或曰,冠珥背璚,重叠次序,在于日旁也。九曰隮,谓晕气也。或曰,虹也,诗所谓朝隮于西者也。十曰想,谓气五色有形想也,青饥,赤兵,白丧,黑忧,黄熟。或曰,想,思也,赤气为人兽之形,可思而知其吉凶。
《玉历通政经》《冬至云》
冬至之日,见云送迎从下乡,来岁,美民人和,不疾疫。无云送迎,德薄岁恶,故其云赤者,旱;黑者,水;白者,为兵;黄者,有土功。
《东方朔别占》《占长吏下车》
凡占长吏下车,当视天有黄云来覆,五谷大熟。青云,
致兵。白云,致盗。黑云,多水。赤云,多火。
《瑞应图》《瑞云》
景云者,太平之徵也。一曰:庆云非烟、非气,五色絪缊,谓之庆。
梢云、瑞云,人君德至,则出若树木,梢梢然也。
《隋书》《天文志》
自周以降,术士间出,今采其著者而言之。日,君乘土而王,其政太平,则日五色。又曰,或黑或青或黄,师破。游气蔽天,日月失色,皆是风雨之候。沈阴,日月俱无光,昼不见日,夜不见星,皆有云鄣之,两敌相当,阴相图议也。日曚曚光,士卒内乱。日薄赤,见日中乌,将军出,旌旗举,此不祥,必有败亡。又曰,数日俱出若𩰚,天下兵大战。日𩰚下有拔城。日戴者,形如直状,其上微起,在日上为戴。戴者德也,国有喜也。一云,立日上为戴。青赤气抱在日上,小者为冠,国有喜事。青赤气小,而交于日下,为缨。青赤气小而圆,一二在日下左右者,为纽。青赤气如小半晕状,在日上为负。负者得地为喜。又曰,青赤气长而斜倚日旁为戟。青赤气圆而小,在日左右为珥。黄白者有喜。又曰有军。日有一珥为喜,在日西,西军战胜,在日东,东军战胜。南北亦如之,无军而珥,为拜将。又日旁如半环,向日为抱。青赤气如月初生,背日者为背。又曰,背气青赤而曲,外向为叛象,分为反城。璚者如带,璚在日四方。青赤气长,而立日旁,为直。日旁有一直,敌在一旁欲自立,从直所击者胜。日旁有二直三抱,欲自立者不成。顺抱击者胜,杀将。气形三抱,在日四方,为提。青赤气横在日上下为格。气如半晕,在日下为承。承者,臣承君也。又曰,日下有黄气三重若抱,名曰承福,人主有吉喜,且得地。青白气如履,在日下者为履。日旁抱五重,战顺抱者胜。日一抱一背为破走。抱者,顺气也,背者,逆气也。两军相当,顺抱击逆者胜,故曰破走。日抱且两珥,一虹贯抱,抱至日,顺虹击者胜。日重抱,内有璚,顺抱击者胜;亦曰军内有欲反者。日重抱,左右二珥,有白虹贯抱,顺抱击胜,得二将。有三虹,得三将。日抱黄白润泽,内赤外青,天子有喜,有和亲来降者。军不战,敌降,军罢。色青,将喜;赤,将兵争;白,将有丧;黑,将死。日重抱且背,顺抱击者胜,得地,若有罢师。日重抱,抱内外有璚,两珥,顺抱击者胜,破军,军中不和,不相信。日旁有气,圆而周匝,内赤而外青,名为晕。日晕者,军营之像。周环匝日无厚薄,敌与军势齐等。若无军在外,天子失御,民多叛。日晕有玉色,有喜;不得玉色,有忧。凡占两军相当,必谨审日月晕气,知其所起,留止远近,应与不应,疾迟大小,厚薄长短,抱背为多少,有无实虚久亟,密疏泽枯。相应等者势等。近胜远,疾胜迟,大胜小,厚胜薄,长胜短,抱胜背,多胜少,有胜无,实胜虚,久胜亟,密胜疏,泽胜枯。重背大破,重抱为和亲,抱多亲者益多,背为不和。分离相去,背于内者离于内,背于外者离于外也。
凡占分离相去,赤内青外,以和相去;青内赤外,以恶相去。日晕明久,内赤外青,外人胜;内青外赤,内人胜;内黄外青黑,内人胜;外黄内青黑,外人胜;外白内青,外人胜;内白外青,内人胜;内黄外青,外人胜;内青外黄,内人胜;日晕周匝,东北偏厚,厚为军福,在东北战胜,西南战败。日晕黄白,不𩰚兵未解;青黑,和解分地;色黄,土功动,人不安;日色黑,有水,阴国盛。日晕七日无风雨,兵大作,不可起,众大败。不反日蚀,日晕而明,天下有兵,兵罢;无兵,兵起不战。日晕始起,前灭而后成者,后成胜。日晕有兵在外者,主人不胜。日晕,内赤外青,群臣亲;外外赤内青,群臣亲内其。日有朝夕晕,是谓失地,主人必败。日晕而珥,主有谋,军在外,外军有悔。日晕抱珥上,将军易。日晕而珥如井干者,国亡,有大兵交。日晕上西,将军易,两敌相当。日晕两珥,平等俱起而色同,军势等,色厚润泽者贺喜。日晕有直珥为破军,贯至日为杀将。日晕员且戴,国有喜,战从戴所击者胜,得地。日晕而珥背左右,如大车辋者,兵起,其国亡城,兵满野而城复归。日晕,晕内有珥一抱,所谓围城者在内,内人则胜。日晕有重抱,后有背,战顺抱者胜,得地有军。日晕有一抱,抱为顺,贯晕内,在日西,西军胜,有军。日晕有一背,背为逆,在日西,东军胜。馀方仿此。日晕而背,兵起,其分,失城。日晕有背,背为逆,有降叛者,有反城。在日东,东有叛。馀方仿此。日晕背气在晕内,此为不和,分离相去。其色青外赤内,节臣受王命有所之。日晕上下有两背,无兵兵起,有兵兵入。日晕四背在晕内,名曰不和,有内乱。日晕而四背如大车辋者四提,设其国众在外,有反臣。日晕四提,必有大将出亡者。日晕有四背璚,其背端尽出晕者,反从内起。日晕而两珥在外,有聚云在内与外,不出三日,城围出战。日晕有背珥直,而有虹贯之者,顺虹击之,大胜得地。日晕,有白虹贯晕至日,从虹所指战胜,破军杀将。日晕,有虹贯晕,不至日,战从贯所击之胜,得小将。日晕,有一虹贯晕内,顺虹击者胜,杀将。日晕,二白虹贯晕,有战,客胜。日重晕,有四五白虹气,从内出外,以此围城,主人胜,城不拔。又日重晕,攻城围邑不拔。日晕二重,其外清内浊不散,军会聚。日晕三重,有拔城。日交晕无厚薄,交争,力势均,厚者胜。日交晕,人主左右有争者,兵在外战。日在晕上,军罢。交晕贯日,天下有破军死将。日交晕,而争者先衰,不胜即两敌相向。交晕至日月,顺以战胜,杀将。一法日在上者胜。日有交者,赤青如晕状,或如合背,或正直交者,偏交也,两气相交也,或相贯穿,或相向,或相背也。交主内乱,军内不和。日交晕如连环,为两军兵起,君争地。日有三晕,军分为三日。方晕而上下聚二背,将败人亡。日晕若井垣,若车轮,二国皆兵亡。
有军。日晕不匝,半晕在东,东军胜,在西,西军胜。南北亦如之。日晕如车轮半,晕在外者罢。日半晕东向者,西方羌人来入国。半晕西向者,东方人欲反入国。半晕北向者,南方人欲反入国。半晕南向者,北方人欲反入国。
军在外,月晕师上,其将战必胜。月晕黄色,将军益秩禄,得位。月晕有两珥,白虹贯之,天下大战。月晕而珥,兵从珥攻击者利。月晕有蜺云,乘之以战,从蜺所往者大胜。月晕,虹蜺直指晕至月者,破军杀将。〈按以上杂云气
占,有杂见于日异、月异、虹蜺异等部者,兹并存之,以备考验云。
〉
天子气,内赤外黄正四方,所发之处,当有王者。若天子欲有游往处,其地亦先发此气。或如城门,隐隐在气雾中,恒带杀气森森然,或如华盖在气雾中,或有五色,多在晨昏见。或如千石仓在雾中,恒带杀气,或如高楼在雾气中,或如山镇。苍帝起,青云扶日。赤帝起,赤云扶日。黄帝起,黄云扶日。白帝起,白云扶日。黑帝起,黑云扶日。或日气象青衣人,垂手,在日西,天子之气也。敌上气如龙马,或杂色郁郁冲天者,此帝王之气,不可击。若在吾军,战必大胜。凡天子之气,皆多上达于天,以王相日见。
凡猛将之气如龙。两军相当,若气发其上,则其将猛锐。或如虎,在杀气中。猛将欲行动,亦先发此气;若无行动,亦有暴兵起。或如火烟之状,或白如粉沸,或如火光之状,夜照人,或白而赤气绕之,或如山林竹木,或紫黑如门上楼,或上黑下赤,状似黑旌,或如张弩,或如埃尘,头锐而卑,本大而高。两军相当,敌军上气如囷仓,正白,见日逾明,或青白如膏,将勇。大战气发,渐渐如云,变作此形,将有深谋。
凡气上与天连,军中有贞将,或云贤将。
凡军胜气,如堤如坂,前后磨地,此军士众强盛,不可击。军上气如火光,将军勇,士卒猛,好击战,不可击。军上气如山堤,山上若林木,将士骁勇。军上气如埃尘粉沸,其色黄白,旌旗无风而飏,挥挥指敌,此军必胜。敌上有白气粉沸如楼,绕以赤气者,兵锐。营上气黄白色,重厚润泽者,勿与战。两敌相当,有气如人持斧向敌,战必大胜。两敌相当,上有气如蛇举首向敌者战胜。敌上气如一匹帛者,此勇军之气,不可攻。望敌上气如覆舟,云如牵牛,有白气出,似旌帜,在军上,有云如𩰚鸡,赤白相随,在气中,或发黄气,皆将士精勇,不可击。军营上有赤黄气,上达于天,亦不可攻。凡军营上五色气,上与天连,此天应之军,不可击。其气上小下大,其军日增益士卒。军上气如堤,以覆其军上,前赤后白,此胜气。若覆吾军,急往击之,大胜。夫气锐,黄白团团而润泽者,敌将勇猛,且士卒能强战,不可击。云如日月而赤气绕之,如日月晕状有光者,所见之地大胜,不可攻。
凡云气,有兽居上者胜。军上有气如尘埃,前下后高者,将士精锐。敌上气如乳虎豹伏者,难攻。军上恒有气者,其军难攻。军上云如华盖者,勿往与战。云如旌旗,如蜂向人者,勿与战。两军相当,敌上有云如飞鸟,徘徊其上,或来而高者,兵精锐,不可击。军上云如马,头低尾仰,勿与战。军上云如狗形,勿与战。望四方有气如赤鸟,在乌气中,如乌人在赤气中,如赤杵在乌气中,如人十十五五,或如旌旗,在乌气中,有赤气在前者,敌人精悍,不可当。敌上有云如山,不可说。有云如引素,如阵前锐,或一或四,黑色有阴谋,赤色饥,青色兵有反,黄色急去。
凡气,上黄下白名,曰善气。所临之军,欲求和退。若气出北方,求退向北,其众死散。向东则不可信,终能为害。向南将死。敌上气囚废枯散。或如马肝色,如死灰色,或类偃盖,或类偃鱼,皆为将败。军上气乍见乍不见,如雾起,此衰气,可击。上大下小,士率日减。
凡军营上十日无气发,则军必胜。而有赤白气乍出即灭,外声欲战,其实欲退散。黑气如坏山堕军上者,名曰营头之气,其军必败。军上气昏发连夜,夜照人,则军士散乱。军上气半而绝,一败,再绝再败,三绝三败。在东发白气者,灾深。军上气中有黑云如牛形,或如马形者,此是瓦解之气,军必败。敌上气如粉如尘者,勃勃如烟,或五色杂乱,或东西南北不定者,其军欲败。军上气如群羊群猪在气中,此衰气,击之必胜。军上有赤气,炎炎于天,则将死,士众乱。赤光从天流下入军,军乱将死。彼军上有苍气,须臾散去,击之必胜。在我军上,须自坚守。军有黑气如牛形,或如马形,从气雾中下,渐渐入军,名曰天狗下食血,则军破,军上气或如群乌乱飞,或如悬衣,如人相随,或纷纷如转蓬,或如扬灰,或云如卷席,如匹布乱穰者,皆为败徵。气乍见乍没,乍聚乍散,如雾之始起,为败气。气如系牛,如人卧,如败车,如双蛇,如飞鸟,如决堤垣,如坏屋,如人相指,如人无头,如惊鹿相逐,如两鸡相向,皆为败气。
凡降人气,如人十十五五,皆叉手低头。又云,如人叉手相向。白气如群鸟,趋入屯营,连结百馀里不绝,而能徘徊,须臾不见者,当有他国来降。气如黑山,以黄为缘者,欲降服。敌上气青而高渐黑者,将欲死散。军上气如燔生草之烟,前虽锐,后必退。黑气临营,或聚或散,如鸟将宿,敌人畏我,心意不定,终必逃背,逼之大胜。
凡白气从城中南北出者,不可攻,城不可屠。城中有黑云如星,名曰军精,急解围去,有突兵出,客败。城上白气如旌旗,或青云临城,有喜庆。黄云临城,有大喜庆,青色从中南北出者,城不可攻。或气如青色,如牛头触人者,城不可屠。城中气出东方,其色黄,此太一。城白气从中出,青气从城北入,反向还者,军不得入。攻城围邑,过旬雷雨者,为城有辅。疾去之,勿攻。城上气如烟火,主人欲出战。其气无极者,不可攻。城上气如双蛇者,难攻。赤气如杵形,从城中向外者,内兵突出,主人战胜。城上有云,分为两彗状,攻不可得。赤气在城上,黄气四面绕之,城中大将死,城降。城上赤气如飞鸟,如败车,及无云气,士卒必散。城营中有赤黑气,如狸皮斑及赤者,并亡。城上气上赤而下白色,或城中气聚如楼,出见于外,城皆可屠。城营上有云如众人头,赤色,下多死丧流血。城上气如灰,城可屠。气出而北,城可剋。其气出复入,城中人欲逃亡。其气出而覆其军,军必病。气出而高,无所止,用日久长。有白气如蛇来指城,可急攻。白气从城指营,宜急固守攻。城若雨雾日死风至,兵胜。日色无光为日死。云气如雄雉临城,其下必有降者。濛氛围城而入城者,外胜,得入。有云如立人五枚,或如三牛,边城围。
凡军上有黑气,浑浑圆长,赤气在其中,其下必有伏兵。白气粉沸起,如楼状,其下必有藏兵,皆不可轻击。伏兵之气,如幢节状,在乌云中,或如赤杵在乌云中,或如乌人在赤云中。
凡暴兵气,白如瓜蔓连结,部队相逐,须臾罢而复出,至八九来而不断,急贼卒至,宜防固之。白气如仙人衣,千万连结,部队相逐,罢而复兴,如是八九者,当有千里兵来,视所起备之。黑云从敌上来,之我军上,欲袭我。敌人告发,宜备不宜战。壬子日,候四望无云,独见赤云如旌旗,其下有兵起,若遍四方者,天下尽有兵。若四望无云,独见黑云极天,天下兵大起。半天,半起。三日内有雨,灾解。敌欲来者,其气上有云,下有氛零,中天而下,敌必至。云气如旌旗,贼兵暴起。暴兵气,如人持刀楯,云如人,赤色,所临城邑,有卒兵至,惊怖,须臾去。赤气如人持节,兵来未息。云如方虹,有暴兵。赤云如火者,所向兵至。天有白气,状如匹布,经丑未者,天下多兵。
凡战气,青白如膏。将勇。大战气,如人无头,如死人卧。敌上气如丹蛇,赤气随之,必大战,杀将。四望无云,见赤气如狗入营,其下有流血。
凡连阴十日,昼不见日,夜不见月,乱风四起,欲雨而无雨,名曰,蒙臣谋君。故曰,久阴不雨臣谋主。雾气若昼若夜,其色青黄,更相掩冒,乍合乍散,臣谋君,逆者丧。山中冬雾十日不解者,欲崩之候。视四方常有大云,五色具者,其下有贤人隐也。青云润泽蔽日,在西北为举贤良。云气如乱穰,大风将至,视所从来避之。云甚润而厚,大雨必暴至。四始之日,有黑云气如阵,厚重大者,多雨。气若雾非雾,衣冠不雨而濡,见则其城带甲而趋。日出没时,有云横截之,白者丧,乌者惊。三日内雨者各解。有黑气入营者,兵相残。有赤青气入营者,兵弱。有云如蛟龙,所见处将军失魄。有云如鹄尾,来荫国上,三日亡。有云如日月晕,赤色,其国凶。青白色,有大水。有云状如龙行,国有大水,人流亡。有云赤黄色,四塞终日,竟夜照地者,大臣纵恣。有云如气,昧而浊,贤人去,小人在位。
凡遇四方盛气,无向之战。甲乙日青气在东方,丙丁日赤气在南方,庚辛日白气在西方,壬癸日黑气在北方,戊己日黄气在中央。四季战当此日气,背之吉。日中有黑气,君有小过而臣不谏,又掩君恶而扬君善,故日中有黑气不明也。
凡海傍蜃气象楼台,广野气成宫阙,北裔之气如牛羊群畜穹闾,南裔之气类舟船幡旗。自华以南,气下黑上赤。嵩高、三河之郊,气正赤。恒山之北,气青。勃、碣、海、岱之间,气皆正黑。江湖之间,气皆白。东海如圆簦。附汉、河水,气如引布。江、汉气劲如杼。济水气如黑。豚滑水气如狼白尾。淮南气如帛。少室气如白兔青尾。恒山气如黑牛青尾。东裔气如树,西裔气如室屋,南裔气如阇台,或类舟船。阵云如立垣,杼轴云类轴搏,两端兑。杓云如绳,居前亘天,其半半天,其蛪者类阙旗,故钩云勾曲。诸此云见,以五色占而泽抟密。其见,动人及有兵,必起合𩰚。其直云,气如三匹帛,广前兑后,大军行气也。韩云如布,赵云如牛,楚云如日,宋云如车,鲁云如马,卫云如犬,周云如车轮,秦云如行人,魏云如鼠,郑、齐云如绛衣,越云如龙,蜀云如囷。车气乍高乍下,往往而聚。骑气卑而布,卒气抟。前卑后高者疾,前方而高,后兑而卑者却。其气平者,其行徐。前高后卑者,不止而返。校骑之气正苍黑,长数百丈,游兵之气如彗埽,一云长数百丈,无根本。喜气上黄下白,怒气上下赤,忧气上下黑,土功气黄白,徒气白。凡候气之法,气初出时,若云非云,若雾非雾,髣髴若可见。初出森森然,在桑榆上,高五六尺者,是千五百里外。平视则千里,举目望则五百里。仰瞻中天,则百里内。平望桑榆间二千里,登高而望,下属地者,三千里。
凡欲知我军气,常以甲己日及庚、子、辰、戌、午、未、亥日,及八月十八日,去军十里许,登高望之可见,依别记占之。百人以上皆有气。
凡占灾异,先推九宫分野,六壬日月,不应阴雾风雨而阴雾者,乃可占。对敌而坐,气来甚卑下,其阴覆人,上掩沟盖道者,是大贼必至。敌在东,日出候。在南,日中候。在西,日入候。在北,夜半候。王相色吉,囚死色凶。凡军上气,高胜下,厚胜薄,实胜虚,长胜短,泽胜枯。我军在西,贼军在东,气西厚东薄,西长东短,西高东下,西泽东枯,则知我军必胜。
凡气初出,似甑上气,勃勃上升。气积为雾,雾为阴,阴气结为虹蜺晕珥之属。
凡气不积不结,散漫一方,不能为灾。必须和杂杀气,森森然疾起,乃可论占。军上气安则军安,气不安则军不安。气南北则军南北,气东西则军亦东西。气散则为军破败。候气,常以平旦、下晡、日出没时处气见。占期内有大风雨久阴,则灾不成。故风以散之,阴以谏之,云以幡之,雨以厌之。
《唐·邵谔望气经》《杂占法》
凡望气占侯,皆在子午卯酉之时。太乙初,移宫皆有气见,可以测之夕,则日入时,朝,则日出时,夜,则夜半时,中,则午时。
天无言以七曜,垂文地无言,以五云腾气,四时无言,以寒暑变节,六甲无言以孤虚定位。
晋气之云白润精明,楚云如日,渤海碣岱之间云气正黑色,魏云如鼠,越云如龙,荆云如犬,秦云如行人,周云如车轮,华山河南气色下黑上赤,韩云似布,幽蓟之气如蛇形,宋云如车,鲁云如马,蜀云如囷辇,乍高乍下,济水之云如黑猪,东齐之云如青靛,淮水之间气如瀑布,渭水之象如白狼尾,东海之气如悬灯烟,附汉亦如图画,江汉之气如摇杵,东齐吴郑之间气如绛衣,赵冀气如黑牛尾,燕赵之间上青下黑,北裔气如穹庐状也,北狄之气如牛羊之群来而不断也,南蛮之气如船、如阁,亦如旌旗摇动,东裔气如树,西戎气如屋宅之状,海傍蜃气如楼阁,广野之气如宫阙,千岁灵龟上有白云,常聚云气多黑润者,其下有潜龙。
二分二至必占:云气黄云如覆车,五谷大熟,青云致虫,白云致盗,乌黑云多水,赤云有火,郁郁葱葱,隐隐隆隆,佳气也。绵绵绞绞,条条片片,兵气也。泽泽燄燄,女子气也。如藤蔓挂树者,宝气也。紫氛如楼者,玉气也。赩气有铜红气有琼,为璘褐色,为铁赭色,云气下垂不可以掘。
山云草莽,水云鱼鳞,旱云烟火,涔云波水,阵云如立,垣杼云类轴,杓云如绳蜺,〈《史记》作蛪者〉云类阙旗胜,兵云气如织,败兵云气如枯。
若烟非烟,若云非云,郁郁纷纷,萧索轮囷。是曰:〈《史记》作谓〉卿云卿云者,〈《史记》作见〉喜气也。若雾非雾,若蒙非蒙著,〈《史记》无此六字〉衣冠而不濡,见则其国,〈《史记》作域〉被甲而趋。
[book_title]第六十六卷
第六十六卷目录
云气异部汇考二
地镜图〈望气〉
月令占候图〈占种植〉
宋史〈天文志〉
词林海错〈占兵〉
海录碎事〈城中气〉
田家五行〈论云〉
天元玉历〈帝王气象篇 猛将气篇 军胜气篇 军败气篇 城胜气篇 屠城气篇 伏兵气篇 暴兵气篇 战阵气篇 图谋气篇 军营杂气篇 吉凶气篇〉
图书编〈风雨气〉
观象玩占〈候气之法 九土异气 祥气妖气诸名 日月旁气诸名 日旁云气占〉
庶徵典第六十六卷
云气异部汇考二
《地镜图》《望气》
齐气之见为牛, 青土地为女人,黄金之见为火及白鼠。 财在丘墟者为木变,故木有折枯者。其旁有财折所向在焉。其在南方去木八尺,其在东方去木六尺。 望气见人家黄气者,栀子树也。 钱铜之气望之如有青云。 山畜财物气葱盛。 行沙出金断冈伏矿小。 蕴玉有积辉。 铜器之精见为禺。黄金之气赤黄,千万斤以上光如大镜盘。 银气夜正白流散在地拨之随手合。 草青茎赤秀下有铅。
天鼓动王弩发天下惊。〈按:《地镜图》所载,多有讹舛〉
《月令占候图》《占种植》
夏至之日,离卦用事日中时,南方有赤云,如马者,离气至也,宜黍。立秋,坤卦用事晡时,西南有黄云,如群羊,宜粟谷。
《宋史》《天文志》
《周礼·保章氏》:以五云之物辨吉凶,水旱降丰荒之祲象。故鲁僖公日南至登观台以望,汉明帝升灵台以望元气,吹时律,观物变。盖古者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迨乎后世,其法寖备。瑞气则有庆云、昌光之属,妖气则有虹蜺、祥云之类,以候天子之符应,验岁事之丰凶,明贤者之出处,占战阵之胜负焉。青气入勾陈,大将忧。
云气入天皇大帝,润泽,吉。黄白气入,连大帝坐,臣献美女;出天皇上者,改立王。
黄、白气入,四辅相有喜。白气入,相失位。
云气入五帝内坐,华盖下,色黄,太子即位,期六十日,赤黄,人君有异。
云气犯六甲,色黄,术士兴。苍白,史官受爵。
云气犯柱史,色黄,史有爵禄。苍白气入,左右史死。云气犯天柱,赤黄,君喜;黑,三公死。
云气犯女御,黄,为后宫有子,喜;苍白,多病。
云气入尚书星,黄,为喜;黄而赤,尚书出镇;黑,尚书有坐罪者。
云气入大理,黄白,为赦;黑,法官黜。
云气入阴德,黄,为喜;青黑,为忧。
雪气入天床,色黄,天子得美女,后宫喜有子;苍白,主不安,青黑,忧;白,凶。
云气入华盖,黄白,主喜;赤黄,侯王喜。
黑云气入传舍,北兵侵中国。
黑云气犯八谷,八谷不收。
赤云气犯天理,兵大起,将相行兵。
云气入太阳守星,黄,为喜;苍,将死;赤,大臣忧。
云气犯天一,黄,君臣和;黑,宰相黜。
云气犯太一,黄白,百官受赐;赤,为兵旱;苍白,民多疫。云气犯天棓,苍白、黑,为凶。
云气犯天戈,黑,为北兵退;苍白,北人病。
云气出入太微垣,色微青,君失位。青白黑云气入左右掖,为丧;出之,无咎。赤气入东掖门,内起兵。黄白云气入太微垣,人主喜,年寿长。入左右掖门,天子有德令。黑及苍白气入,天子忧,出则无咎。黑气如蛇入垣门,有丧。
苍白气抵内五帝座,天子有丧;青赤,近臣欲谋其主;黄白,天子有子孙喜。云气入,黄,为喜;黑,为忧。
青、赤气入,幸臣,近臣谋君不成。
赤气入郎位,兵起;黄白,吉;黑,凶。
黄白气入郎将,则郎将受赐。
云气入三台,苍白,民多伤;黄白润泽,民安君喜;黄,将相喜;赤,为忧;青黑,忧在三公;苍白,三公黜。云气入少微,色苍白,贤士忧,大臣黜。
云气入天市垣,色苍白,民多疾;苍黑,物贵;出,物贱;黄白,物贱;黑,为啬夫死。
云气入贯索,色苍白,天子亡地;青,兵起;黑,狱多枉死;白,天子喜。
云气出女床,色黄,后宫有福;白,为丧;黑,凶;青,女多疾。云气黄白入右角,得地;赤入左,有兵;入右,战胜;黑白气入于右,兵将败。
云气入库楼,内外不安。天库生角,有兵。
黄白紫气贯进贤,草泽贤人出。
云气犯亢宿,色苍,民疫;白,为土功;黑,水;赤,兵。一云:白,民疾;黄,土功。
云气抵大角,青,主忧;白,为丧;黄气出,有喜。
云气犯折威,苍白,兵乱;赤,臣叛主;黄白,为和亲;出,则有赦;黑气入,人主恶之。
云气入摄提,赤,为兵,九卿忧;色黄,喜;黑,大臣戮。赤云气入阳门,主用兵。
云气入氐宿,黄为土功;黑主水;赤为兵;苍白为疾疫;白,后宫忧。
云气犯招摇,色黄白,相死;赤,为内兵乱;色黄,兵罢;白,大人忧。
赤云气犯梗河,兵败,苍白,将死。
云气入房宿,赤黄,吉;如人形,后有子;色赤,宫乱;苍白气出,将相忧。
云气犯日星,黑,为巫祝戮;黄,则受爵。
云气入心宿,色黄,子孙喜;白,乱臣在侧;黑,太子有罪。云气犯积卒,青赤,为大臣持政,欲论兵事。
云气入尾宿,色青,外国来降;出,则臣有乱。赤气入,有使来言兵。黑气入,有诸侯客来。
赤云气犯天江,车骑出;青,为多水;黄白,天子用事,兵起;入,则兵罢。
赤云气入傅说,巫祝官有诛者。
赤云气犯鱼星出,兵起,将忧;入,兵罢;黄白气出,兵起。赤云气出龟星,卜祝官忧。
云气出箕宿,色苍白,国灾除;入,则蛮裔来见;出而色黄,有使者;出箕口,敛,为雨;开,为多风少雨。
云气入北方南斗,苍白,多风;赤,旱;出,有兵起,宫庙火;入,有雨赤气,兵;黑,主病。
云气犯鳖星,色青黑,为水;黄,为旱。
云气苍白横贯牛宿,有兵、丧;赤,亦为兵;黄白气入,牛蕃息;黑,则牛死。
黄白云气入河鼓,天子喜;赤,为兵起;出,则战胜;黑,为将死。青气入之,将忧;出,则祸除。
云气入须女,黄白,有嫁女事;白,为女多病;黑,为女多死;赤,则妇人多兵死者。
赤云气入天津,为旱;黄白,天子有德令;黑,为大水;色苍,为水,为忧;出,则祸除。
苍白云气入匏瓜,果不可食;青,为天子攻城邑;黄,则天子赐诸侯果;黑,为天子食果而致疾。
云气入虚宿,黄,为喜;苍,为哭;赤,火;黑,水;白,有币客来。赤云气掩天垒城,北方惊灭,有疾疫。
云气入危宿,苍白,为土功;青,为国忧;黑,为水,为丧;赤,为火;白,为忧,为兵;黄出入,为喜。
云气入营室,黄,为土功;苍白,大人恶之;赤,为兵,民疫;黑,则大人忧。
云气入北落师门,苍白,为疾疫;赤,为兵;黄白,喜;黑云气入,边将死。
云气苍白入羽林军南,后有忧;北,诸侯忧;黑,太子、诸侯忌之;出,则祸除;黄白,吉。
赤云气入壁宿,为兵;黑,其下国破;黄,则外国贡献,一曰天下有列士立。
赤云气入犯西方奎宿,为兵;黄,为天子喜;黑,则大人有忧。
黄云气入土司空,土工兴,移京邑。
苍白云气入附路,太仆有忧;赤,为太仆诛;黄白,太仆受赐;黑,为太仆死。
白云气入阁道,有急事;黑,主有疾;黄,则天子喜。青云气入犯,王良近臣奉车忧坠车。云气赤,奉车有斧锧忧。
青赤云气入娄,为兵丧;黑,为大水。
苍白云气入天仓,岁饥;赤,为兵、旱,仓廪灾;黄白,岁大熟。
苍白云气犯天大将军,兵多疾;赤,为兵出。
苍白云气出入犯胃宿,以丧籴粟事;黑,为仓谷散腐;青黑,为兵;黄白,仓实。
青白云气入天囷,岁饥,民流亡。
苍白云气犯大陵,天下兵、丧;赤,则人多战死。
苍色云气犯积尸,人多死;黑,为疫。
青云气入天船,天子忧,不可御船;赤,为兵,船用;黄白,天子喜。
青云气入天廪,蝗,饥,民流;赤,为旱;黑,为水;黄,则岁稔。苍赤云气犯昴宿,民疫;黑,则北主忧;青,为水,为兵;白,人多丧;黄,则有喜。
赤云气犯刍槁,为火;黄,为喜。
云气入天苑,色黑,禽兽多死;黄,则蕃息。
苍白云气入毕宿,岁不收;赤,为兵、旱,为火;黄白,天子有喜。
苍白云气犯天高,大旱。
白云气入五车,民不安;赤,为兵起。
云气苍白或黑入天潢,为丧;赤,为兵;白,则天子有喜。云气入咸池,色苍白,鱼多死;赤,为旱;白,为神鱼见;黑,为大水。
云气犯参旗,色青,入自西北,兵来,期三年。
黄云气犯天关,四方入贡。
白云气犯天园,兵起。
云气犯觜觿,赤,为兵;苍白,为兵、忧;黑,赵地大人有忧;色黄,有神宝入。
青云气入犯参宿,天子起边城;苍白,为臣乱;赤,为内兵;黄色润泽,大将受赐;黑,为水灾,大臣忧。白云气出贯之,将死,天子疾。
云气入玉井而色青,井水不可食。
青云气入厕,为兵;黑,为忧;黄,则天子有喜。
苍黑云气入犯南方东井,民有疾疫;黄白润泽,有客来言水泽事。黑气入,为大水。常以正月朔日入时候之,井宿上有云,岁多水潦。
云气犯五诸侯,色苍白,诸侯有丧;不,则臣有诛戮。天下有大水。
苍白云气入犯积水,天下有水。
赤云气入犯积薪,为水灾。
苍白云气入南河,河道不通;出而色赤,天子兵向诸侯。黄气入之,有德令;出,为灾。
云气苍白入河北,边有兵,疾疫,又为北主忧。
赤云气入水位,为旱、饥。
赤云气入狼星,有兵。
赤云气入弧矢,民惊,一曰北兵入中国。
白云气入老人星,国当绝。
白云气入舆鬼,有疾疫;黑,后有疾忧;赤,为旱;黄,为土功;入犯积尸,贵臣有忧;青,为病。
赤云气入爟星,天下烽火皆动。
赤云气入柳宿,为火;黄,为赦;黄白,为天子有喜,起宫室。
赤云气入酒旗,君以酒失。
苍白云气入七星,贵人忧;出,则天子用急使。赤入,为兵;黑,为贤士死;黄,则远人来贡;白,为天子遣使赐诸侯帛。
云气入天相,黄,为大臣喜;黑,为将忧。
苍白云气入张宿,庭中觞客有忧;黄白,天子因喜赐客;黑,为其分水灾;色赤,天子将用兵。
赤云气出入翼宿,有暴兵;黄而润泽,诸侯来贡;黑,为国忧。
赤云气掩器府,天下音乐废。
凡黄气环在日左右为抱气;居日上为戴气、为冠气;居日下为承气、为履气;居日下左右为纽气、为缨气。抱气则辅臣忠,馀皆为喜、为得地,吉。一珥在日西则西军胜,在东则东军胜,南北亦然;无兵,亦有拜将。两珥气圜而小在日左右,主民寿考。三珥色黄白,女主喜;纯白,为丧;赤,为兵;青,为疾;黑,为水。四珥主立侯王,有子孙喜。
日旁云气白如席,兵众战死;黑,有叛臣;如蛇贯之而青,谷多伤;白,为兵;赤,其下有叛;黄,臣下交兵;黑,为水。日始出,黑云气贯之,三日有暴雨。青云在上下,可出兵。有赤气如死蛇,为饥,为疫。杂气剌日皆为兵。日晕,七日内无风雨,亦为兵;甲乙,忧火;丙丁,臣下忠;戊己,后族盛;庚辛,将利;壬癸,臣专政。半晕,相有谋;黄,则吉;黑,为灾。晕再重,岁丰;色青,为兵,谷贵;赤,蝗为灾。三重,兵起。四重,臣叛。五重,兵、饥。六重,兵、丧。七重,天下亡。白虹贯日,近臣乱。
日珥,甲乙,日有二珥四珥而食,白云中出,主兵;丙丁,黑云,天下疫;戊己,青云,兵、丧;庚辛,赤云,天下有少主;壬癸,黄云,土功。
月旁瑞气,一珥,五谷登;两珥,外兵胜;四珥及生戴气,君喜国安。终岁不晕,天下偃兵。白晕贯之,下有废主。白虹贯之,为大兵起。
月珥背璚,晕而珥,六十日兵起;珥青,忧;赤,兵;白,丧;黑,国亡;黄,喜。有背璚,下弛纵,欲相攻残贼,不和之气。晕三重,兵起;四重,国亡;五重,女主忧;六重,国失政;七重,下易主;八重,亡国;九重,兵起亡地;十重,天下更始。
《词林海错》《占兵》
有云如丹蛇,随车后大战杀将,有云如蛟龙,所见处将军失魄,有云如鹄尾,来荫国三日亡。
《海录碎事》《城中气》
城中气,出东方,其色黄,名天钺,不可攻。
《田家五行》《论云》
云行占晴雨。谚云:云行东,雨无踪,车马通。云行西,马溅泥,水没犁。云行南,雨潺潺,水涨潭。云行北,雨便足,好晒谷。上风虽开下风不散,主雨。谚云:上风皇,下风隘,无蓑衣,莫出外。云若炮车形起,主风起。谚云:西南阵单过也。落三寸言云阵起,自西南来者雨,必寻常阴天西南阵上亦雨。谚云:太婆年八十八,弗曾见东南阵头发。又云:千岁老人不曾见,东南阵头雨没子田。言云起自东南来者,绝无雨。凡雨陈自西北起者,必云黑如泼墨,又必起作眉梁阵,主先大风而后雨,终易晴天,河中有黑云生谓之河作堰,又谓之黑猪渡河。黑云对起一路相接亘天,谓之女作桥雨下阔,则又谓之合罗阵,皆主大雨立至。少顷,必作满天阵,名通界雨。言广阔普遍也。若是天阴之际,或作或止,忽有雨作,桥则必有挂帆,雨脚又是雨脚将断之兆也。不可一例而取。凡雨阵云疾如飞或暴雨乍倾乍止,其中必有神龙隐见。易曰:云从龙是也。谚云:旱年只怕沿,江排水年只怕北江红。一云:太湖晴上文。言亢旱之年,望雨如望恩才,是四方远处云生阵,起或自东引而西,自西而东,俗所谓排也。则此雨非但今日不至,必每日如之,即是久旱之兆也。此吴语也。故指北江为太湖,若是晚霁必兼西天,但晴无雨。谚云:西北赤,好晒麦,阴天卜晴。谚云:朝要头顶穿,暮要四脚悬。又云:朝看东南,暮看西北。谚云:鱼鳞,天不雨也。风颠此言细细如鱼鳞斑者,一云老鲤斑云障晒杀老和尚,此言满天云。大片如鳞,故云老鲤往往试验,各有准秋天,云阴若无风,则无雨。冬天近晚,忽有老鲤斑,云起渐合成,浓阴者必无雨,名曰护霜天。
《天元玉历》《帝王气象篇》
天子之气外黄内赤,气多上达于天,见必在于王,日如龟凤龙马人虎兮,郁郁然杂色横天如城门,高楼囷仓兮森森然恒带杀气,或气雾隐华盖之形,或五色如山镇之势,或象青衣人垂手在日西,皆帝王游幸之符瑞。
《猛将气篇》
名将之气郁郁然,与天连猛将之气勃勃然,如火烟内白而赤气绕外,中黑而赤气在前,森森如龙而似虎,渐渐如雾,而作山形如反蛇,势如张弩,其白如粉絮,囷仓其气如山林竹木,或紫黑如门上楼,或赤黑如旌旗举,并为猛将强卒,亦主深谋远虑。
《军胜气篇》
军胜之气覆军似堤,若乌鸟之飞去,若旌旗之指敌,气如堤坡而前后摩地,云如日月而赤气绕之,徘徊其上兮。如飞鸟赤白相随兮,如𩰚鸡,如匹帛,而后大前广如五马,而尾仰首低如赤杵,在乌云之内如乌云,与赤气相随如人持斧,而望彼如蛇,举首而向敌或如牵牛,或如覆舟,或象山坡之林木,或如虎豹之潜伏,或粉沸如楼缘以赤气,或赤黄五色上连天体,或如华盖之独居,或如引索之不一在吾军,速击而勿留在敌上,急去而勿击。
《军败气篇》
气色囚废枯散,占为军败之徵,如败车系牛坏屋,或盖道蔽蒙昼,冥黑如坏山堕于军上。白如群鸟趋入屯营,勃勃如燔,生草纷纷,如转枯蓬,类偃。盖偃,鱼照临于军上,如群羊群猪在于气中。气出半绝而渐尽,或前高白而后青,如鸡兔之临阵,如马羊之入军,如人形而无头,如人头而缺身,如双蛇之委曲,如群鹿以惊奔有赤光从天流下,如气发连夜照人,或如扬灰,或如捲席,或如人卧,或如鸟飞,或如覆船车盖,或如败决垣堤,或如雾始起而聚散,或如人叉手而头,低不为将败军北,必为降退逃归。
《城胜气篇》
云青黄临城而城胜,色青白中出而勿攻,白气中出而赤气北入,赤气如杵,而黑云似星,青赤起晕内而四外出,濛气绕城外而不入中,白如旌旗而赤界青如牛头,而触人或气无极而如烟火,或气从中出而入吾军,或如双蛇之气,或分两彗之云,或平旦有云而色克其日,或欲攻击而雷雨过旬,气濛而人不相睹,可速引去而远屯兹,皆城胜之气,不宜修楼橹轒辒。
《屠城气篇》
气如死灰,其城可克,赤气临城而黄气四绕,则将死城降。气聚如楼而出,见于外则攻之可得,屈虹从外入城重晕,白虹贯日,濛雾围城而入城,白气绕城而内入或赤黑如狸皮,或云气如雄雉,赤似人头飞鸟似败车,气出向东回西而若北,或云如立人五枚,或如三牛边城围,或攻城城上无气,或如白蛇以指城,或气下白而上赤,或如日死而雾濛,或有气出而后,入皆屠城客胜之徵,智将勿疑而急击。
《伏兵气篇》
两军相当有赤气,随气所在有伏兵。云绵绵绞绞兮,车骑潜踪。如布席蒿草兮,步卒匿形。白气粉沸而起如楼状,黑气浑浑而赤气在中,或乌云中之赤杵,或赤云内之乌人,或如数人之在黑气,或如幢节之在乌云,或云如山岳在外,或前乌后白相邻,此气象之所见,伏兵藏而莫闻。
《暴兵气篇》
暴兵之气赤气赫然,赤如旌旗,或四方遍满白如匹布,或赤气亘天如瓜蔓而八九不断,若仙衣而千万相连,或如方晕,或如赤虹,或如狗四枚相聚,或如人行止不前,或如人行,或如艾虎云气,自中天而下吾阵黑云,从敌上而覆吾军,有云如人而赤色,无云独见此黑云。或如戎以列阵,或如人以执楯,或如执杵,或如火云凡此气之所起,有贼兵而暴臻。
《战阵气篇》
赤气如伞以覆军,千里内战则有庆,天昏暗寒剋则遇敌相攻。气青白如膏,则大战将勇。赤云如狗以入营,赤云屈旋而不动,如丹蛇,如立蛇,如覆舟,如耕陇,或白气,如车入斗,以转迁,或日有白气,若蛇而交见,气如人以无头,如死人以偃卧,或一玦四五白虹,此并为交兵大战。
《图谋气篇》
敌国图谋,白气群行,士卒内乱,日月濛濛,黑如幢节而出于营敌,欲求战而有谋诈。黑如车轮,而临我阵,敌人谋乱。臣与贼通,昼阴则君谋将出;夜阴则臣谋乃兴,或天气阴沈夜不见星。而昼不见日,或连阴十日。日月不见而乱风四起,并主君臣俱有阴谋,亦为两敌阴相图议,黑含五色,临我军敌,与臣谋当自死。
《军营杂气篇》
两军相当各占其气,以高厚实长泽之类,为胜以下薄虚短枯之类,为北气安,则军安而治气散,则军乱而踬对敌,有云来而其势甚卑,是贼必大至,宜急起严备。将军失魄兮,云如蛟龙。军士死亡兮,形如兔雉遇,四方胜气也。毋向而攻遇四方,死气也。宜顺而击赤气随日出军行,有忧。赤气随日没外有告急,赤黑气并行,赤气灭贼,可以获,赤气若独行无黑气贼,不可得,被围则平日,视围救来处,其气翕翕,新出军行。占云逆可屯而顺可击。
《吉凶气篇》
五色气兮,萧索轮囷,是为庆云也。太平之应大风将至则云如乱穰,大雨将至则云甚重润,将有丧,则青气东西极天,军有丧,则白云南北如阵,赤气如血,则血流黑气如道,则有赦。有云如龙行,大水也。人亦流亡,赤气如火影,臣叛也。不过三月,贤人隐逸也。云俱备五色而常有常存,大臣纵恣也。云赤黄四塞而终日连夜,赤气覆日而如血,火旱民饥,黑气变化而更移外,欺中国云如一匹布而行,君长忧焉。云如气也昧而浊贤人去矣。
《图书编》《风雨气》
风雨气色如鱼龙行,其色苍润或黄气蔽日,皆惨。或如土或如累盆,黄色润厚,朝东夕西,压日或掩之,皆风雨之气也。朝视日上有黑云,气如雾压白日光旁射,其色惨淡,黄白者,其日有风雨,晚日欲入有之,则夜有风雨,云气如乱穰,大风将至。视其从来避之云甚而润,大雨必暴,至四馀之日,有云气如阵,厚而润者,多雨。日始出有晕气如车盖,在日上者其日雨,日上下有黑云气如蛟龙者,必有风雨云气如黑蛇衡,日其下有大雨月初生色黄者,多晴色,青多雨色,润白者大雨,苍白色加北斗多大风,黄云气蔽北斗,明日雨白气掩北斗,不过三日雨青云掩北斗五日内必雨,天无云北斗上下独有云,五日内必大雨,日入后有白光如气,自地至天直入北斗,所历星皆失色,其夜必大风,太白出气长数丈,多风雨所指处,兵大起。辰星出气,长一丈大雨水。
《观象玩占》《候气之法》
凡候气之法气初出时,若云非云,若雾非雾,彷佛若可见,初出森森若在桑榆之上,高五六尺者,是千五百里外,非雾气也。平视则千里举目,望则五百里,平望桑榆间二千里登高,而望下属地者,三千里。凡气欲似甑上炊气勃勃上升,积结成形而后可,占气不积不结不能为灾祥,必须和杂杀气,乃可论也。凡候敌上气,敌在东日出候之在南,日中候之在西,日入候之在北,夜半候之。
凡欲知我军常以甲己日及庚子戊午日未亥日八月十八日,去军十里登高望之,百人以上皆有气。凡军城上气安则人安气,不安则人不安,气盛则众盛气衰、则众衰气,散则众散。
凡气得王相色吉,囚死色凶。
凡军上气高胜下厚胜薄,实胜虚长胜短泽胜枯。凡占灾祥先推九宫分野六,壬月日以验阴雾风雨其应乃准。
凡候气常以平旦,下晡日出日没之,时盖气多假日光月曜照之而形,故晕珥抱背,皆出日月之旁,虹蜺想像莫不因日而见,是故昼候日旁,夜候月旁,辉光所烛无得而隐矣。凡气见近三日远七日,内有大风雨则灾不成。故曰:风以散之,雨以解之。
《九土异气》
海旁蜃气象楼台广野,气成宫阙,自华以南气上黑下赤,嵩高三河气正,赤恒山之北,气青渤海之间,气正黑江淮之间,气正白东海,气如筼簦,河水气如引布,江汉气劲如杵,济水气如黑豚,渭水气如狼,白尾淮南如白羊,青尾少室如白兔,青尾恒山气如黑牛,青尾东裔气如树,西裔如室屋,南裔气如闉台,或如舟船幡旗,北裔气如群羊,如穹庐,韩云如犬,周云如车轮,秦云如行人,卫云如犬,魏云如鼠,齐云如绛衣,越云如日,蜀云如囷,宋云如车形,吴云如龙,当其地而见者不占。
《祥气妖气诸名》
祥气一曰庆云,亦曰矞云。若烟非烟,若云非云,郁郁纷纷,萧索轮囷,是谓庆云。此喜云也。太平之应。二曰昌光,赤如龙状,圣人起,帝受终则见。
妖气一曰虹蜺,日旁气也。斗之乱精,主惑心内淫,主臣谋君,太子黜,后妃专妻不一。
二曰牂云,如狗,赤色,长尾,见则为乱君,为兵丧。一曰赤云,如狗,或二三或四五相从而行,所见之国大兵。
《日月旁气诸名》
一曰冠,青赤气曲覆日月之上,为冠冠者冠带之象也。天子当封建诸侯,王以为藩屏,白为丧,纯赤为兵。天文志曰:青赤气抱在日上,小者为冠,见则国有喜事。
二曰戴,青赤气横在日月之上,隆隆微起为戴。戴者,德也。国,有喜也。一曰气,立日月之上,为戴,其分有益,土进爵推戴之事,五色鲜明润泽则吉,纯青为忧,赤为兵,白为丧,黑为疾。《天文志》曰:戴者,形如直,其上微起。《瑞应图》曰:人君德至于天,则日有戴气。
三曰珥,青赤气短小在日月左右,为珥色,黄白女主有喜。又曰青,赤气圆而小在日之旁,为珥。石氏曰:两旁有气短,赤小中赤外青,其名曰珥。言似珥在日两旁也。又有军日一珥为喜,在日西西之军战胜,在日东东之军胜南北,亦如之无军珥为灾。
四曰抱,气青赤弯曲向日为抱扶,抱向就之象,日月有抱,他国来降附,亦为有子孙之喜。王朔曰:气向日月如晕状,而短为抱,抱多来亲,附者众多也。《天文志》曰:月旁气如半环,向日为抱,臣下忠诚,辅主之象,两军相当得抱者胜。
五曰背,青赤气曲而背,日月背叛乖离之象。天文志日青赤气如月初生背日者,谓之背见则有反者,两军相当得背者败。
六曰璚,青赤气曲向外,中有横枝欲似山字。曰璚,缺伤之象也。一曰形,如带璚在日四方。又曰如弓形而有牙。其占为君臣不和,上下伤缺,两军相当,所临者败。王朔曰璚者,决也。臣下急也。形如背微小而钩见则有反者。
七曰:直,赤青气长及丈正立日之旁。曰:直,其分有自立为王者。又曰:短为珥,长为直。又曰:青,赤气长而立,旁为直,旁欲自立从直所击者,胜旁有二直三抱,欲自立者不成,顺抱击之胜。
八曰交,青赤气状如两直相交,在日月上下左右。曰交,交者淫悖气也。主有淫行则交气见恒以八月上旬丙日候之旁有交,青赤云其下有兵。又曰旁,有两气相交相贯穿或相向背,皆为内乱,兵起,军不和。九曰提,日旁有赤云,屈曲向内,有牙出之。名曰四提,如玦珥而曲长。不出其年,兵起,王者死,亦为亡地有自立者。一曰气形三角,在日月旁为提日晕而提向外,外臣叛;向内,内臣叛,荆州。占曰日旁有四,白云曲而勾日四方,四提见则有自立者。
十曰缨,青赤气小而交于日下为缨。
十一曰纽,青赤气两边交曲,而双垂为纽。一曰青,赤气小而员或一或二在日下,左右为纽见,则人君纳宠妾缨同占。
十二曰承,青赤气如半晕在日下,为承承者臣承君也。又曰日月下有黄气,二三重如抱状,名曰承,人主有大喜且得地。
十三曰履,青白或青赤如履在日下,为履。一曰青,赤气立日月下,为履皆喜气也。一曰日下有赤黑气如履,谓之履见则天子有喜,外国来归。
十四曰格,青赤气横日月上下,为格格𩰚之象,为兵战。
十五曰戟,青赤气长而斜倚日旁,为戟戈戟相伤之象,见则兵起。
十六曰晕,员气周匝围绕日月,内赤外青,名曰晕。有军在外,则为军营之象,对敌有晕,厚而鲜明,久留者胜。在东,东军胜;在西,西军胜;南北如之。若周环匝日而无厚薄,则彼与我军势相齐等也。无军在外而晕者,天子失御人民将叛也。日月皆晕,共战不合兵,凡日月晕七日,无风雨则兵起。京房曰:日晕有兵在外者,客胜。夏氏曰:日晕而明,有兵。兵止无兵,兵起不战。凡兵发而日月晕有厚薄则得厚者,胜渐灭,则留者胜。
十七曰负,青赤如小半晕在日上,如抱,而小为负,负者抱之类也。如抱而短小,见则人主得地,有喜。
《日旁云气占》
日有珥。《孝经内记》曰:人主有喜,为拜,将若有子孙。一曰日珥有风,女主忧。日朝有珥。甘氏曰:纯白为丧。间赤为兵。间青为病。间黑为水。间黄为喜。乙巳占曰:朝有珥,国主有耽,乐之事不可行,女主戒之,不则有忧,日夕有珥,赤黑白有大咎,有军在外,而日珥有喜,两军相当,军欲和解,珥所临者,喜。在日东东军胜日西西胜,无军在外,珥为拜将。
日珥北方以及三方必疾雷。
日左珥人君有阴私事,右珥色赤黑,裔人起兵边邑。有叛者左右有黄珥国有赦令。
日珥而张,人主有忧,听于外。
日有两珥,色黄白润泽,有喜。
日有交珥聚一方,众兵皆起,军在外者罢。
日有四珥,天子立侯王,亦为有子孙喜,不出三年。京房曰:日出四珥,将军亡。日入四珥,有兵。一曰日珥,四面色晕红黄,不出一年,兵起大旱火灾。
日有五珥,国忧兵起。一曰朔。一珥主风雨,三珥大风,四珥兵起,大旱,臣叛。日有六珥。甘氏曰:是谓大提。不出六十日,其分有丧。有赤云掩日,有亡国日珥中有赤云,贯日名士死。
多珥临日,有客来言北方事。
两军相当珥等,无相奈何。
日黄抱,君得地,洛书摘亡辟曰:日抱黄白润泽,中赤外青,天子喜,有来降者,军在外不战敌降军罢,色青将忧,色青赤兵忧,白有丧,黑将死。
日三抱,天子喜,色赤黄白皆吉。
日四旁,各有重抱,四方信附。
日旁抱,五重战顺,抱者胜。
日旁有黑抱,战胜无军,有欲和亲者。甘氏曰:两军相当,日有两抱,相等光衰者,败。同时而消,则无胜负。日旁有黄气如人像者,人主有贤佐。
日有背其分,有反逆边将欲去,背多者反多。
日四旁俱有背四方,俱有反者。
日有璚臣谋反一璚,万人死其下,四璚五璚反者如璚之数。
日旁有一直,有人欲自立,从其所击者胜。
日旁有一直,有一人自立,四旁皆有直,四方皆欲自立。夏氏占曰:黄直,君立臣。青直、赤直,臣自立。又曰:日直中赤外青,自立者不成。黄白润泽成。
日旁有交从交所击者胜。
日有四提,不出其年,大兵大饥,有大雨则灾不成。日有六提布贵,天下乱,人主恶之。
日晕有五色者喜,不得者忧。
日有黄晕,风雨以时物贱人安,黄晕再重,公卿不职,工役繁兴。不出一年,谷伤兵起。
日有青晕,不出其旬,有大风大寒,米粟大贵,民疾疫。一岁再见,贵再倍;五见,五倍。青晕再重,不出六十日,兵起。一曰外戚。亲族内乱王者忧亡地。
日有黑晕,大水伤谷。一曰灾,在用事之臣,黑晕再重内臣贪财,夏霜冬雷国败民流。
日有白晕,岁多暴风春雪,民多病狂。白晕再重所见国,多风雨,民不安,谷贵。不出九十日,有急兵。
日有赤晕其日有大雨,雷震人畜,大热,赤晕再重,蝗虫百日,旱米贵,盗起。赤晕三重,兵大起;四重五重,天下大饥人主忧。
日晕中赤外青,群臣亲附,外赤中青,臣外其心,晕青黑女主忧。
日晕浊黑,动摇为恶,风雨不动摇为忧,病不则有暴令。
日晕色青为饥,为忧;色赤为旱,为兵;色白为丧;色黑为水,为病;色润为喜;黄燥为旱与风。
日晕再重,其分有攻战。一曰其国有忧。一曰天下有立王,不则有伐城。京房曰:有德之君,得天下。夏侯氏曰:日重晕,攻城围邑不拔。
日重晕中赤外青,臣有邪谋不成。
日晕三重诸侯王反起兵谷伤,期三年,或曰:大兵拔城,期三日,有反臣。
日晕四重,攻城围邑,军破败有反相,国亡主死。日晕五重,国有女丧,是谓弃光兵饥地亡,不出三年。日晕六重,国政反常兵起国亡。
日晕七重,中国弱外国强,有急使至。
日晕八重,主大乱天子伤。
日晕九重,天下亡。
日晕十重,天下兵荒,改立君王,以上各以所在,日辰及星宿国分占之。
日有交晕,立大夫为将军,交晕无厚薄,交争力势均,有厚薄厚者胜,交晕居上者胜。一曰日有交晕,人主左右有争,有兵在外,则战。又曰:日有交晕,而争先,战不胜。交晕贯日,其下有破军杀将,客败,交晕抱日候其先灭之,处攻之胜,交晕如连环,两国争地,国亡兵在外,则两军皆动。
日晕两旁不合,主谋不成。
日晕不匝,在东,东军胜,西南北方如之。当其空者败,日两旁晕相向者,风残五谷。
日半晕其国相有谋,半晕如鼎盖,有欲和亲者半晕,东向西裔,欲反入中国,西向东裔,欲入中国,南北如之,半晕再重,民和岁吉,以日宿命国半晕,中央广两头锐从有处击无处胜,晕如车轮之半,军在外者罢无军在外则兵起。
日晕如井干,如车轮,其国以兵亡。
日晕有方,天下不和,兵起国败。
日晕先起而先灭者,当其方者,败后匝而后灭者,当其方者胜。
日抱有一珥,色白润泽,中赤外青,平旦至食时见天子有喜,日中至日入时见,色苍白为忧,从外来以喜事,告者不可信。
日珥外有抱,人主子孙昌。
日抱有两珥,天子有喜,下有黄气如月,名曰遗德。太子有喜。一曰重抱,有珥在左右,有来降附者。
日抱三重,有两方珥,色皆黄白润泽,天子战胜,外兵来降珥,方者兵也。
日抱珥而顺珥,皆为喜多抱珥,则国欢而和洽。日戴而珥,天子有喜,贺子孙之事。
日重戴左右珥,天子得地,若有所立。
日戴且冠不中日者,名曰附中。赤外青色黄润泽,天子有臣暴得宠者。
日两珥有直,出珥中赤外青,黄白润泽天子有珠宝喜,立侯王日缨而珥,后宫有喜。
日一抱一背为破走,抱顺而背逆,顺抱击者胜无军在外,一抱一背者臣不和,有顺有逆,抱所在顺背所在逆也。
日重抱且背顺抱击者胜得地。
日背而内有璚色,中黑外赤,大臣及天子大忧乱,从中起。
日有背璚在日南及三方,国有反臣。
日背璚重累小人略地大人争时,背璚颠倒相贯下,作乱天子灭。
日有四背璚臣射,主内乱兵起,背璚有芒刺,向内为外胜,向外为内胜。
日有二背一直,大臣欲自立。
日有背璚四直,交其中,臣欲为邪,色中青外赤,有芒刺为逆,中赤外青,无芒刺为谋。此气数见,则国危。日重抱左右两珥,有白虹贯日,顺抱击者胜。一虹得一将,二虹得二将,重抱有三。白虹贯抱,至日顺虹击者破军,二虹杀大将,一虹杀偏将日重抱左右,有二珥有赤虹贯抱,顺虹击胜,二虹得二将,三虹得三将。日有二直,二抱欲自立者,不成顺抱击之胜。
日上有冠,三重日下有直虹,不出一年,谷贵人饥。其年小热有兵。
日抱且背且璚逆顺相参,抱多则顺者多,背璚多则逆者多,抱明而久背璚不明,而先灭则顺胜以是,推之,凡有抱者以攻战,从抱击之胜,芒刺内则外胜,刺外则内胜,抱明厚有芒刺则逆者灭,背璚明而抱,先去则忠臣受殃,馀仿此。
日重抱抱内外有珥,且璚军中不和,以战顺抱击之胜。
日抱两珥且璚,二虹贯抱,至日顺虹击者,胜。凡虹贯抱,皆为大战流血。
日晕而珥,宫中多事。七日不雨,审察宫中。一曰有拜将,立侯王天子更令。一曰主有谋,军在外者,有悔。一曰贵人罢,有反者,晕而珥于军上将军易。一曰有破军,珥贯至日有杀将,两军相当,先举者败战,则所珥之方胜。
日晕右珥王侯有喜,人主有私事在后宫。
日晕两珥,不出六十日有大丧。又曰:有谋反者。两珥平等俱起,而色同者,两军势等厚润鲜明,偏者所当有喜。日晕而珥如车轮,其国兵亡。
日晕而珥如井干,其国乱,有兵大战。一珥为一国,二珥二国,三珥三国,兵同攻其国,一曰:日晕有珥,在晕中,一珥为一主将,将如珥之数。
日晕珥有云穿之,天下名士死。一曰:士卒多死亡。日晕珥而白云掩映,有大兵。
日晕而珥下有黄云,人主喜。期百二十日。
日晕而珥黄云贯之,不出三月,贵人有死者。
日晕两珥有青云贯日出国,多妖孽大丧大疫。日晕两珥聚云其中其城围,两珥在外,中有聚云,不出三日城中出战。
日晕中有四珥将亡,改立侯王。一曰:有反者。
日重晕两珥,有兵事。一曰:天子有喜。
日晕三重两珥,国有喜。一曰:有反者。
日交晕而珥,天下兵起。一曰:有兵则罢。
日晕且冠王者,有拜谒若立诸侯,有德令大赦。日晕有戴,人主有德令。
日晕而负,其国有喜得地。
日重晕有四负,国内乱三日内雨不占,负者赤青气,如半晕著晕上也。
日晕负且戴,国有喜,得地战,从戴所击者胜。
日晕而冠且戴,天下有立,王侯若自立者,其分益地。日晕而冠三珥,天子有喜,有赦,又拜大将军。
日晕且戴两气如珥形,中赤外青,其名曰琪。色皆黄白润泽,有献宝玉奇璧者。
日晕而冠且缨有喜,两军相当,则为和解。
日晕而冠两珥有缨贯珥,中下交日下,天下名臣死,不出三十日,有赦。
日晕而冠珥且纽,人主有喜。
日晕有抱,抱为顺,人主有喜,子孙吉昌,政令行,两军相当,得抱者胜。
日晕有抱二有归命者四,抱天子有喜,将相和,远人归。
日晕有璚,君臣乖离,兵起。或曰:有逃臣,两军相当,得璚者败。又曰:有反臣其端出晕,反从内起。又曰:万人战死,先举者败。又曰:有列土立王。
日晕四璚,外兵悉败。
日晕有背,兵起。其分失城。一曰背所在有叛臣,背在东东,叛他如之,两军相当。背所在败。乙巳占曰:军不合战将,有叛。背在晕内,内叛,在晕外,外叛。一曰:背在晕外,将兵者亡,背在晕内,其端出晕,反从内出事成端,不出者事不成。又曰:日晕背在晕中,是谓不和。其色外青内赤,忠臣受主之命,有所之两军,相当则军内,有欲反于外者。
日晕有两背,将相死,军亡,背在晕中臣背主命。日方晕如井干,而上下聚,而二背将反军亡。
日晕而抱且珥易主,将晕外有珥,且抱围城,且胜晕中有珥,且抱受围者胜。
日晕有六珥抱,黄白润泽内赤外青,天子有喜,军不战来降,色青,将喜。色赤,将兵争。白,将有丧。黑,将死。一曰赤,抱有降者,攻城大胜。
日晕旁有两珥下有抱,天子有喜,得地。
日晕四背白气干之其端,青赤,妃与臣谋为逆。日晕有直在两旁,其国有自立为侯王者针赏其左右,两军相当而日晕有直。直所在方胜。若战宜居其厚,击其薄者。又曰:军有直,为破军。贯日中为杀将。日晕有二直,有二人欲自立,色明者成,不明者死。一曰赤中青外者,成青中赤外者,不成。
日晕外有直,直而有黄白气,承之则为立王。
日晕而有三直,欲自立者不成。
日晕而四提,大将出奔。
日晕而抱且背者得抱胜。又曰一抱一背为不和信者更逆不信者顺。
日晕一抱一璚,臣有反者,出晕则事成。
日晕有四背璚在晕内,内臣叛晕外,外臣叛。
日晕半一背一璚,有邪谋不成。
日晕中两背两璚,又有半晕临日,有反臣。中起不成。日晕有三四五六背璚,其端尽出者反从内起。日晕而有戴且有抱珥,其色皆内赤外青,黄色润泽,国有喜。
日晕而珥有两背璚在晕中,其国战不胜,有反臣。从中起。
日重叠晕中有两珥背璚,叛从中起不成。
日晕有四珥四背四璚,期六十日,臣有兵谋,有急事闭关。
日晕上有珥且背有兵,兵入无兵兵起。
日晕而有赤云如破车轮,向日为内提,内臣叛,背日为外提外臣叛。
日晕而抱且璚或重抱内有璚两珥,顺抱击者胜,日晕而抱且珥或璚有虹贯之,顺虹击者胜。
日晕而冠三重日下,虹长数丈,不出其年,有反者兵饥。
日晕再重有两珥,白虹贯之,大兵大战,天子忧。日晕三重而珥,国有叛兵亡市邑。
日有交晕而珥,天下兵起,兵在外者罢,交晕不匝当空者败。
日晕有一抱一直一珥,人主有喜,有所立。
日晕而有抱,有背有珥有直有虹贯之,军从虹击者胜。
日晕有冠珥及缨者,皆为两军和解,抱戴则有喜。日无精光而有赤青晕,虹蜺背璚在心中度,是谓大荡必有大兵大丧。
日晕有聚云在旁,色黄白吉;青白兵;行黑白内乱;青赤兵解青黑兵战流血;有云气从旁入为有战;随云攻之胜。
日晕有云气从外入者,外兵入从中出者,内兵出围城,有云气从外贯晕入者,外兵胜,从内贯晕出者,城中兵胜,五色同占。
日晕有五色云如杵,贯日从外。入外人胜,从内出内人胜,无军在外为兵出,入亦为有相谋者。
日晕有聚云不去,不出三日,兵起,聚云从外入,三日城围。
日晕有云如人,在晕中背日者,臣叛,晕合不得去,不合脱去。
日晕有云聚如羽如毛,临日不去,其国大兵忧。日晕有云如人在晕中,向日者忠臣受命出使,还在晕外,远使还得王色者有喜,不得王色有忧。
日晕不合有云如人,在晕外似,相就者攻城不胜。日晕有云气如卧人,在晕土其国败,在晕中,君忧在外,臣死。
日晕不合有云如牛,从晕外来,入晕中有反臣。日晕有云气如牛,入居晕中,不出三日,寇入城无兵为奸客。
日晕中若外或云气如死蛇,属军晕,大将死不利,先举者。
日晕有赤气如戟临日,其下兵起。
日晕有赤气如四豹,交日中,中国君亡。
日晕有赤气如建鼓贯日,大旱三年。
日晕旁有赤云气,两头锐,其下万人战。
日晕旁有赤云气如节,如旗状,在外亦曰:蚩尤旗。兵且内起。
日晕有赤气贯晕中,臣贼主赤甚者,以兵不甚以药,日晕再重有赤气,从中出晕外,天下兵起。
日晕有黄气承之得地,不出其年。
日晕有云如锦文润泽,从外入有文书喜,至从中出,天子喜,使以喜事,出枯乾,不明有忧事。
日晕有云气如树,居晕上兵起客胜。一曰不出三日,兵入城。
日晕旁有气如悬钟,将死如幢,如节,如坏屋,所在方军散败。
日晕有白气如车盖,临其上者,攻城则城降。日晕有白气凌晕有兵在外大战,顺气者胜。
日晕有白气抱晕,左右相对,两军不战,各谋退。日晕旁有云气圆,如日状,内兵有谋叛者。
日晕旁有青黑气,来掩日有贼来,砍营预备之胜。日晕有锐气如锋,四出国君亡地分裂,以日宿占之,日晕有白虹贯日,虹所起有反者,围城则客兵胜两军相当,从虹所起击,其所止破军杀将,若虹贯晕不至日,顺虹击之,得小将,虹贯出晕外,从所出处,顺虹击之胜。
日出而晕有虹,主人分地入而晕,有虹诸侯分地。日晕有二三青虹,从外贯晕顺虹战胜。
日晕有四五白虹,从内出贯晕,城中人出战胜。日晕六七重有白虹贯彻之,不可围城,城中人出战胜。
日晕而日乌见,军败君死期三年。
日晕形如人在旁人,主信谗用佞而速贤人。
日食而有晕珥白云气冥冥者,后妃谋主,天下乱。日晕,隳邪小人进用。
日晕散如花,其分破亡。
日晕上下断绝,不续将军妄行,刑罚枉法于军。日晕曲下垂军中,妖言兵将相惑。
日晕如毛,向外射,主胜客败军多疫死。
日晕明而久,内赤外青,外人胜,内青外赤,内人胜,内黄外黑,内人胜;内黑外黄,外人胜;外白内青,外人胜;内白外青,内人胜;内黄外青,外人胜;内青外黄,内人胜;内白外黄,外人胜;内黄外白,内人胜。
日晕黄白兵不战而未解,青黑为和解分地,纯黄为土工,人不安,色黑,有水阴国胜。
日晕外青内赤为顺,宜战内青外赤,为逆宜守。日晕周匝为势均,偏厚为偏有福,厚在东,东军胜,他如之。日晕有云从外入,攻城者随云攻之胜,若有云从中穿晕而出,则宜防城中兵出。
日晕四时壬癸日,皆为大水。
日晕吐紫黄气或黄赤气,立日上或绕日或日出入常有紫云或黄云气光辉射地,日光大明,皆为君安国昌之象。
日晕者精盛而抱日,故有王色即为喜气,月为女主承君阴胜则侵阳非常之气,不宜常见,是故喜在后宫,非社稷之福也。
凡两军相当必谨,审日月晕气知其所起,止远近应与不应、长短、抱背、多少、迟疾、厚薄、大小、枯泽,长短有无虚,实久极疏密,相应者势等近胜远,大胜小,厚胜薄,长胜短,泽胜枯,抱胜背,多胜少,有胜无,实胜虚,久胜亟,密胜疏,重背大破重抱为和亲,抱多则相亲者益多,背多为天下不和,背于外者,离于外,背于内者,离于内,凡占分离相去,内赤外青,以和相去,内青外赤,以恶相去。
日中有云气如人行者,臣谋主,两主争帝。
日旁有云气如龙衔日如人卧,背日其下,有反臣。日旁云气相交如蛇,其下有贼宜防。
日旁云气如卧,人有死将。
日旁云气如牛,守日其国兵乱。
日旁云气如人相持或如人牵,日其下臣叛。
日旁云气如马,守日有兵战;如青鸟,守日司徒,欲为不道,如虎守日,天子贪淫,大将谋乱,如牛,守日国发,兵如天马,守日伤百姓,如青龙,守日天子慎饮食。日旁有云气如人行,两国兵争臣谋主。
日旁云气如兽,向日开口,有篡弑之事。
日旁云气如赤蛇,贯日下有反者,黄蛇贯日交兵黑蛇贯日雨水。
日旁云气状似蛇如马,中青有反者。
日旁云气如人卧如悬钟,下有死将。
日旁有气青白如镜圆明,下有贤人隐。
日旁云气如人头旌旗,皆兵起流血。
日旁云气如人持斧向日,君以无礼受殃。
日下云气如两青鸟相向,人主忧。一日臣恣暴,大兵起。
日下云气如青赤马,敌人谋伐。
日下黑云气如龙蛇,其日有雨,在日上者同。
日下漠漠有气如车马鸟蛇,或如人披甲而走,或如虎躅,皆为大将叛。
日下云气如箭,向外三日兵出。
日上下四旁云气如车,相随大水。
日上下四旁云气如博局,小臣谋主,期一年。
日上下青云气,可以出军,战必胜。
日旁赤气如席,万人战死其下。
日旁赤云曲如车轮,其下有兵亡城。
日旁赤云如帚夹日,其下不宜先举兵。日旁赤云两头锐,其下不宜先举兵。
日旁赤云气如众树,兵起客胜。
日旁赤云二道向日,不出三年,其分有自立者。日上赤云如雄鸡,不出三日,其分兵丧。
日上赤气,客军将死。
日下有赤云气如死蛇,其分大疫大饥。
日下赤云形如悬镜,先举兵者败。
日下赤气如锋刃,在两旁破军杀将,主人受殃。日将出时赤云气,在上侧有佞臣。
青云润泽从西北来蔽日,必举贤良。
青气疾来纵横在日,有奸人入城营。
青气三道贯日,国有谗人,将军失位。
赤云如虹与日俱出所临之国,有兵起。
赤云如布掩日为大战,以日宿,占其分两军相当,则其地应之。
赤云如鸟啄日,兵起,国君恶之,如两鸟夹日,其国君亡。
赤云夹日其下,兵起掩日,不有亡国,必有大战。赤云相交随日而曲如车轮,臣背其主,又曰:其年兵起。
赤云直日,宫中有𩰚君亡。黄气抱日,辅臣纳忠日,上有黄气君有喜。
日将出未出上有黄气如半晕覆日,人主有德令,黄气贯日二子,争兴祸凌天子。
白云气广二尺在日东西不去,兵起国忧。
白云自下上冲日,君忧。
白气围日,有亡城。
日下有白气如扬旗帜,天子有喜,其分君亦有喜。日下白云气如悬弓,大乱兵起,一道一乱,以数占之,白气贯日,军在外,将死无军,人主当之。
白气交错贯日而过军,不和失律。
黑云气贯日,臣谋逆,有军在外,客将死。
黑云气如狸皮掩日,臣专权,军在外,战不利,有屠城黑云气入日有大雨。
日始出有黑云气贯之,或一或二,三必有暴雨,不则有害主者。甘氏曰:常以九月上丙日候日旁,有交云其下,兵兴四方,五色云皆见,下国有谋。
日四旁有气直立贯日,皆为宫中有𩰚。云气如杵,长七八尺及丈,撞日臣犯主入之,其分主死,色赤以兵。
云气如锥刺日,君弑于贼,日旁有赤黑气,数条王者客死。
四时王日有云气如虎,守日以五色。占如色克其时令者,臣不利于君。
日出没时有云气横截之,白为丧,黑为惊,三日内有雨则解。
赤气随日出军有忧,随日没外告急。
日旁气如虹,贯日青为疫,五谷伤,赤为臣有欲反者,白为兵起,黄交争黑,大水。一曰白气如虹贯日,君亡臣代主,五色气如虹贯日,为白衣,会其下谋乱,赤气则殃甚。
青赤气如虹,与日俱出,所临国有大忧,赤青黄气如虹,在日旁屈屈如车轮,如或二或三四五六,此天之杀气也。名曰天决,其国兵旱疾疫。
赤青气晕如十字界,日不出五十日,外兵伐中国君出走。
日垂气如虹,中天而下至地,其所下兵大起。
日垂青足,其下有疫,黑足将军凶。
日已出欲入天云,皆赤色。其名曰日空。其下必有移民去者。
日入照天云四方尽赤,大旱,兵起,久旱,而有赤云遍天照映山谷,来日有雨。一曰日旁云气掩日所照,皆黄乱兵起。
日影如蛇,国家败亡。
凡日月旁气去疾者,祸福皆轻,留渐久者,渐重竟日连夜则愈重也。
[book_title]第六十七卷
第六十七卷目录
云气异部汇考三
观象玩占〈月旁云气占 杂云气占 风雨云气占 军城云气占〉
管窥集要〈杂云气占〉
庶徵典第六十七卷
云气异部汇考三
《观象玩占》《月旁云气占》
月有戴,不出百日,人主有喜。
月有珥色,青为忧,白为丧,赤为兵,黑为亡,黄为喜。月有两珥,其下国喜,兵在外则胜,有四珥,国安有喜。高宗占曰:月十日有两三珥,国有喜。四珥,女主忧,不则天子有立诸侯。
月昏有珥,天下兵大起,不出六十日,荆州占曰:有半喜。
月夜半而珥,边地有恐。
月有白珥,其下城降。
月左有珥臣与君,青衣北宫有奸,右有珥臣与君,青衣南宫有奸。
月冠而珥有大风,人主有喜,戴而珥,不出百日,人主有喜。
月有背璚,臣欲为邪,其色青,中赤外有芒刺,为逆中赤外青,无芒刺,为谋,数见,则国凶。一曰:月背璚,臣相残,天子左右有奸宜备。
月有抱为顺背为逆抱且背为不和,臣有为忠,亦有为邪者。
月有四璚不晕,臣下有谋不成。
月有四提,天子无后,其下国有忧,六提,天子游行天下。
凡月晕而珥,皆为兵起,不晕而珥,皆为有喜。
月晕谓之逡巡,君政和平,月终岁不晕,天下人安,月晕者臣下专权之象,晕则受冲及所在国,皆不安。月晕七日,无风雨兵起,土工兴,凡孟月七日仲月八日季月九日夜,皆当月晕不以其日,不出三日,当有暴风甚雨,不则为兵灾。
月晕赤而光,天子起兵攻城城降。
月晕黄色,将军有喜益禄进爵。
月晕中赤外青,群臣亲附,外赤中青,臣有外心。月晕𩰚者,其国君背约。月晕东向风败五谷,西向风雨害谷,北向为水南向旱大风。
月晕〈阙〉卯,日天下有兵,兵合无兵主凶。
月晕三重,天下兵起有拒城有亡国。
月晕明王者,自将兵出野。
月晕再重大风兵起三重四重,天下兵起。一曰其下亡国易姓,五重女主死不则,有大忧。六重国失天下有大丧,七重天下有急天子有兵忧,八重以至,十重兵起流血天下更始。
月晕一重以下有缺不合,上有冠戴,旁有白珥白晕连环贯珥,国大战流血其地,纷纭不出一年。
月晕再重,有背有反者,背在内私成于内,在外私成于外。
月晕三重,外赤中浊不散者,军聚会。一曰月晕三重天下兵起,土工兴相死,女主忧,三重赤云贯之其下国亡常,以十二月八日候月,若晕三重,有大风兵起,灾在内女主用事。
月有两晕,不合其下水灾。
月有交晕赤色,有光其国不出三年被兵。
月色黄有交晕所宿,国受兵,色黄白交晕一黄一赤,所宿国益地,期二年,交晕贯月,有军相守,从贯击者,胜杀将。
月晕连环兵起争地连环,一二至四五皆为女主昌,月晕三环连接黄色,天子溺爱宠妾,上僭以妃为后,后族盛强其国危亡,黑色,来年大水,五谷不成,赤色为兵为旱。
月一岁有连环晕至四五其色青赤或赤黄润泽,皆为女主昌欲移国祚。
月晕如连环,有白虹干晕,不及月女主贵人,阴谋作乱,有白衣会宫中有怪。
月有白晕连环,接北斗,其国大兵大战流血,其下亡地。一曰月晕,连环贯北斗魁,大臣下狱人流千里。月晕连环及三台五车北斗文昌,皆为女主昌,人君弱,后宫有喜有赦。
月晕而冠,天子有喜多大风。
月晕而珥,兵起战从珥所击胜。一曰,有军而珥有大水女丧。月晕一珥得珥之国,失地晕两珥先起兵者胜。月晕不合有两珥,有水不出一月。
月晕有白珥,上将战死。
月晕两珥有白云如虹,或白虹贯之天下,有大战以宿占国。
月晕有抱珥,在晕外,外人战胜在内,内人战胜。月晕有璚,臣叛兵起。
月晕一重下璚上,冠旁有珥兵起。
月晕有虹蜺乘之战,从虹所往胜。
月晕有虹蜺直指,破晕至月中破军杀将。
月有晕白虹贯月,兵大起将军野死。
月晕有云横贯之起兵者胜。一曰左右吏死。
月晕而赤云如火,其城围而降。
月晕有云如布或三或四,贯晕及月有兵从之来者,勿当之当之者必败。
月晕有白云如杵抵月,不出其年,有女丧。
月晕有云贯晕蔽月,不出其年,国有丧。
月晕有白气从外入攻城者,胜从内出中兵出胜。月晕有白云交横贯月,大将暴亡军败。
月晕有流星出晕中,其国贵人走,有流星入晕,中臣走在外者,还流星交入晕中或落月上,其分国乱晕而不风兵起。
月晕天无云,有流星过月上下,其国有喜。
月晕而流星横度晕中,诸侯有亡国失地者,一曰王侯有丧。
月晕中流星出,其国忧,赤色拔城黑色,破军。
月环晕有流星入之外国,有使来出之,天子后宫得子,流星黄白明润为喜。
月晕有客星在月北,北国胜月南南国胜。
军在外月晕,光色鲜明者战胜。
月晕先合而后消所在方胜,月以正月三日,晕所宿国小熟。五日晕大熟。二日晕有土工荆州。占曰:月以正月八日九月十六日十八日。夜有晕者,其年三月有德令十一月夜晕大旱十二月夜,晕蜚虫多死,二十三日二十四日夜晕,五谷不成,二十五日二十六日夜晕枲贵。
月以正月八日十二日,夜晕国兵尽出有军在外,则罢。
月正月上旬,一晕树木虫,二晕木伤,三晕雷震物,四晕五晕天下更主,六晕有亡国,七晕八晕道多死人武密。占曰:正月上旬。月三晕。有大赦。在明年一曰:正月月三晕,民𩰚岁恶。荆州占曰:月三晕王者,将兵出行,五晕至九晕,其国亡地。十晕以上天下更改。五月中月至九晕,道上热死人。
月正月甲乙,日晕人疾疫。丙丁,日晕旱。戊己,日晕大水土工起。庚辛,日晕大兵。壬癸,日晕江河决溢。月春晕木日夏晕,火日秋晕金日冬晕,水日四季晕,土日为其分,有殃主死国乱。
月以庚戌,日夜晕有赦,所谓夜者,自子至日出,自日入至亥,皆其日之夜也。他仿此。
月晕围角亢,大将军有忧。
月晕围角亢氐房心五宿以丑寅,月有大赦,围四宿小赦。
月晕围角亢,天下士卒死,四足虫多死。
月晕围氐房心。石氏曰:有德令。郗萌曰:其地有疫。月晕围房心兵起庙堂国亡晕房心而勾氐宿,大赦。月晕房心勾及尾箕大风动地。
月晕亢及心尾四足虫为害,不出其年,山崩国改。月晕尾箕人疾疫围箕尾斗,兵从东北来者,胜从南方来者不胜。
月晕围南斗大将易正月,晕围箕斗,五谷不成。月晕围牛女,女工丝枲,皆贵牛多暴死。
月晕围虚危,兵谋不成。一曰兵起庙堂。
月晕围室壁风起大水,寡妇婴儿多死,土工兴有谋不成。
月晕围壁奎娄,其地人病水虫多死。
月晕围胃昴,人多腹痛。
月晕围昴毕有德令,不则有反者。
月晕昴毕参有赦,不出三年,人主忧。
月晕毕参觜弓贵。
月晕参井多冰霜。
月以太岁所在日辰晕毕至五车及一星小赦及三。星至五星,大赦。
月以建子之月,晕昴至参尽及五车,皆在晕中大赦,不尽小赦。
月晕井鬼,其年不和,一曰旱。
月晕翼参军,在外战亡其偏将。
月晕轸角先起兵者不胜,有赦期百二十日。
月在角晕围北斗,大臣有诛者。
月晕环北斗魁第一星第二星,天子立妃为后。又曰:北国有来归者。月晕围北斗柄三星,大风雨不则,大臣有黜者死者。月晕环天市房心贯索市,有火天子宫中防火。月晕昴毕五车参井来年,五谷熟女主恣。
月晕贯北斗辅星,大臣下狱。
月晕围太微翼轸少微,三台女主喜。
月晕围北极五帝内座,臣蔽主天下兵起。
月晕围紫微垣至文昌,有赦令。
白晕贯月王者,恶之。
月晕赤白青或赤黄纯黄如晕,或月有黄光四散,或紫赤黄光射月,或紫气绕月遍,或紫气绕月上下,或穿月过,或月上下五色云气簇月,或晕五色四色鲜明光彩,或月生黄气高一丈二丈至五丈之上,皆为阴盛阳衰,人君重女色。政在后宫之应,凡日晕黄紫或吐紫气或黄赤气,立日上或绕日或日出入,常有紫云或黄云气,辉光射地,日光大明皆为君安,国昌之象。盖日晕者阳精盛而抱日,故有五色即为喜气,月为女主承君者,阴盛则侵阳非常之气,不宜常见,是故喜在后宫非社稷之福也。
白虹贯月,兵起将死,又为不臣。
青气贯月大兵起在夏大旱秋民不安冬女主喜春谷不成。
白气贯月春,灾女主忧,白衣会夏大水在秋为,风在冬,主纳妃为后。
黄气贯月,四时皆为女主盛强。
黑气贯月夏,则女主不安,水潦春秋皆为雨水,不则月内多阴。
青气贯月在冬春,女主大昌。
紫气抱月,遍女主大昌不利社稷。
月始生黑云贯月,名曰缴云。或一或二,出五日必有暴雨。
月始出云居其中,状如禽兽,其名曰:綦。甲乙日见东方,受其害。丙丁,日见南方受其害。戊己,日见中央受害。庚辛,日见西方受害。壬癸,日见北方受害。
月下有气如人相随。是谓恶成其下国,分王侯将相当之。
月上有赤黑云,气临月或月下气如飞鸟,其分无君月旁白云如杵抵月,六十日内,有战破军杀将。月旁多赤云如人头,兵起大战流血,白为兵起黑水灾。
月旁有白云黑云苍云,或一或二三状如厚布,抵月其分城围邑拔。
白云刺月其下君亡青云刺月,主受其殃五谷不成。赤云刺月,是谓仇贼黄云刺月,女主有忧,黑云刺月多阴雨。
黑云气似晕围月或射月,皆为女主不安,七日内有雨不占。
凡月晕有非常气色,皆为妃后谋主。
凡月晕有抱珥冠戴承履者,皆吉数见者,君安臣顺女主吉昌。
月以四时壬癸,日晕皆为大水。
《杂云气占》
青气广五六丈东西,竟天天下有丧。
黑气如大道一条,长而明不见,头尾东西者,不过三朔大赦。
黑气如群猪群羊群鱼,外国不顺。
赤气如伞盖,军上千里,内战有庆千里外忧。
赤气如火见影者,臣叛其君不过三朔。
赤气如龙蛇,在山头住。又如夜火光者,臣离其君主不安,为客所伤。
赤气覆日而光,大旱人饥。
黑气如牛头龙蛇变化,疾疫民流,外国欺中国,宜察谗间。
黑云气南北阵有大水,国有忧。
黑云气东西阵君有忧,若天气苍茫而黑云东西极,天移日不动者,忧深此气以戊己,日见君恶之。白云气极天南北阵,君忧。
云如匹布西南行,君忧。
白云如舞往来,其处凄风,送迎大雪将下。
云气赤黄四塞终日竟夜,照地者,大臣纵恣如气昧,浊贤人去小人在位。
云气如日月晕,赤色,其国有兵,青色大水。
日出没时有云横截之白为丧,赤为兵黑者,惊三日雨则解。
气上丰下杀,有若木皮春黄夏,白四季黑秋青冬赤,是谓乱国之气。
黄黑云数道如匹布贯日,其间道有白云如鱼鳞者,有刺客。
云如匹布行,都国中其君有忧。
云状如龙行,其国大水人流亡。
云如巨鱼疾行中天其色黄黑,有大风大水。
云,如人相揖兵起民流,如立人或如三牛边城围。云气如牛车,相随主大水。
云溷溷如土色,土工兴。
赤云如牛无角,三日内大雨,不雨,不出三十日北兵起殿庭中气,如雾君以忧死。
天无云而有云气自庙中,出者兵起国亡。
《风雨云气占》
风雨气如鱼龙行,其色苍润黄气蔽日,昏惨或如积土或如累盆黄色润厚,朝东夕西压日或奄之皆风雨气也。一曰天低气。昏三日内有雨。
朝视日有黑云气如雾压日日光旁,射其色惨淡黄白者,其日有风雨日欲入有之,则其夜有风雨气郁蒸彤云出日左右,春夏秋雷雨冬风雪。
云气如乱穰大风将至视所从来避之云甚厚而润,大雨必暴至。
四始之日有黑云气如阵,厚重而润者多雨。
日始出有晕气如车盖,在日上者其日雨。
日上下有黑云气如蛟龙者,必有风雨。
云气如黑蛇冲日,其下大雨水气黄而随日,大风天高气白无雨多风。
月初生色黄者多晴色,青者多雨,色润白,大雨。苍白气入北斗,多大风。
黄云气蔽北斗,明日雨。
白云气压北斗,三日雨。
青云气掩北斗,五日内雨。
天无云而北斗上下独有云,五日内大雨。
日入有白光如气自地至天直入北斗所历星,皆失色,其夜必有大风。
太白出气长数丈,多风雨所指,处兵大起。
辰星出气长一丈,大雨水。
云片片相逐聚散不常,其色洁白围绕,日光必主有雨。
云气赤紫布天,七日内大雨水。
四方有黑烟笼赤云如火,在烟中三日内雨。
帝王异人云气占
天子气内赤外黄正四方,郁郁葱葱,所发之处,当有王者,若天子欲往游处其地,亦先发此气远近数里,如法计之吉凶,以日辰生剋,决期以干支数法。天子气如城门隐隐,在气雾中恒带,杀气森森然。天子气如华盖在气雾中,或有五色,又多在晨昏见。天子气如千石仓,在气雾中,或有如高楼在雾中。天子气象青衣,人垂手在日西。
天子气五色,如山镇。
敌上气如龙马杂色,郁郁冲天者,帝王之气不可击,在吾军必得天助。
天子气如龟如凤,五彩随王时发。
洛书曰:苍帝起青云,扶日赤帝起。赤云扶日黄帝起黄云扶日,白帝起白云,扶日黑帝起黑云扶日苍帝气如人,向日拳手而俛首一手,在后赤帝气象火光如覆萸状立在日下,黄帝气如马,在日下白帝气如虎,在日下黑帝气如船在日下。
凡帝王气发常以四时王相时目相生之日,其国大昌。
青紫气自地属天,其地有贵女。
四方常有大云五色,具者贤人隐也。
将军云气占
将军之气如龙如虎,在杀气中两军相当,若发军上则其将猛锐欲动也。吉凶以日辰决之,若无军在外亦有暴兵起。
城营上气如火烟或如山林,竹木或有白色而赤色,绕之或紫黑如门楼或上黑下,赤如旌旗,或如张弓弩或如尘埃,本大而高首锐而卑或,如囷仓正白见。日益明或白如粉沸,或如夜火光照人,皆猛将气也。军上气黄白而转泽者,将有盛德不可击。
军上气发渐渐如云变作山形者,将有深谋不可击,若在吾军战大吉。
军上气上黑下赤在前者,将精悍不可当。
军上气如交蛇向人,此猛将气也。不可当若在吾军战必胜。
赤气上与天连,军中必有良将。
军上气青白而高者将勇,大战前白后青而高者将弱,而士勇前大后小,将怯不明气青而疏散者,将怯弱可击。
《军城云气占》
凡初出军日天气昏漠云气阴惨者,必战,若清明和畅风尘,不动者不战,有青气见军之王相上者,当战不见则不战。
凡出东向东伐,有白云从西来因随击之胜,若有赤气或青云从东来逆军者,宜急屯守他仿此。
凡对敌敌东方白云东去,而又有云东来相逆。须臾,过者云已去。而又有风随之望之,有龙虎之状,不可战,若我军得之战,大胜云虽逆而风从者不可战。凡两军相当,平旦视其所向。甲乙日,有白云。丙丁,日有黑云。戊己,日有青云。庚辛,日有赤云。壬癸,日有黄云,皆不可动。
凡两军相当,赤云气加西方,客胜加北方,客败加东方,不胜加南方,军还馀仿此。
凡遇四方盛气不可向之战。甲乙,日青气在东方。丙丁,日赤气在南方。庚辛,日白气在西方。壬癸,日黑气在北方。凡战得此者胜向之者败。
凡天见五色云气望东西南北,至子午卯酉若百步十步一丈十丈百丈,数百丈如车道与日辰相剋者,大战不相剋者不战。
凡王气所临有天命兵强相气,所临战胜将吏有功,死气所临疾病死丧饥馑,破败囚气所临,被围降伏休气,所临兵罢亡功士卒亡散。
天有青气入营兵弱惊,赤气入营兵暴惊,黄气入营兵和解,白气入营士卒大疫。一曰兵,宜徙营黑气入营凶。
凡有云气横来者,两军不合,急先伏止当有遁将。凡出军有云黄气临营西向东向战,皆凶北向吉。凡军行有白气如虹,军有惊宜备。
凡军出欲知贼得否,赤气前行有黑气随之赤气,灭贼可得若赤气独行,无黑气随者贼不可得。
凡黑气如死人头在营上,敌人有所献,且求降许之,不许必战功,虽成而士卒多死。
凡黑气如积土在我军上敌来挑战,或袭我,我必坚守经月,敌心有离离而后战大胜。
凡两军相当彼军上有赤气状如疋布,长数十丈,其下,色黄来临,我军有急兵士卒恐惧,人有逃心,宜罢军吉。
凡赤云临东西阵者,其军败,赤气随日出者,军行有忧。
军上气上黄下白,名曰善气,所临之军,欲退而求和也。
凡气如引索加阵前锐白黑色,有阴谋,青色有兵来,赤色,有反兵,黄色急去之。
凡围城寨平旦视围上,气郁郁如火光芒,气势翕翕,然者其方救至无者,救不至受围者,望外救亦以是占。
凡云气如三匹帛,前广后锐,此大军行气也。车气乍高乍下,往往而聚,骑气卑而布卒,气搏前高后卑者,疾前方而高后锐而卑者,却其气平者,其行徐前高后卑者,不止而返校骑之气正苍黑,长数百丈,游兵气如彗扫,长数百丈无根本。
凡喜气上黄下赤怒气,上下赤忧气,上下黑土工气,黄白徒气白。
凡日月晕与气以先有者为胜,先去者为败,军上有日旁虹蜺不可逆之,若得其逆宜徙去之。
凡胜兵之气上与天连,或如火光或如山堤,上有林木或如埃尘,粉沸其色黄白或如旌旗,无风而扬挥其势指敌或白气粉沸,如楼缘以赤气,或如人持斧向敌,或如蛇举头向敌,或如埃尘前卑后高,或如牛马头低尾昂,如旌旗,或如锋刃向人,或如人牵牛,或如乳虎,或如匹帛,或如覆舟,或气似堤覆前后,皆白或常发黄气或气黄白重厚或赤黄气上达于天,或五色气上与天连或气,上小下大,或遥望如𩰚鸡,赤白相随在云中,或气黄白润泽,而上锐或如日月,而有赤气绕之,似日月晕有光或气起中天,而及我军或如飞鸟徘徊,从高而来或有赤气如马,在黑气中或如黑人在赤气中,或如赤杵在黑气中,或状如人,十十五五有行列,或如旌旗在黑气中,有赤云气在前或气如三匹帛,前横后大或如华盖,或如杵形向外或如赤乌,或如山岳皆兵雄将猛得天之助,不可击我军有之急战大胜。
凡败兵之气,囚废枯散如马肝,色如死灰,或如偃鱼;或如偃盖,或乍见乍聚乍败散,如雾始起或如群羊、群猪在气雾中;或如死蛇、如系牛、如双蛇垂头委曲,如蜚鸟四散,如决堤垣,如坏屋,如人无头,如人相指,如惊鹿相逐,如两鸡相向;或如人头、如扬灰、如捲席、如悬衣、如匹布乱穰、如人相随;或如粉、如尘,勃勃如烟,或五色杂乱,东西南北不定;或如群鸟乱飞,或纷纷如转蓬、或如败船、或如卧人、或如覆车乱不起;或上大下小,前高后卑,或如双蛇守日,或赤气如火光自天降下,入军中,或气苍苍,须臾而散,或如人头临军上,或如鸡、如兔临军上,或云气盖道,蔽濛昼晦,或气黑而卑如楼状,或黑气临营,或聚或散,如鸟将宿,或气如丹蛇,或白气如猪,下临皆将衰兵败,恐惧逃遁之气,在我军急去之。
军上十日无气发者,其军必败,十日无气,而忽有赤气乍出,即灭者,外声欲战而实将退败。
黑云如壤山堕军上,名曰营头之气,其军必败。军上气如火光,夜照人者,军士散乱。军上气出而半绝者,欲败渐尽者,走一绝一败再绝,再败三绝,三败在东发白气者灾深。
军上有黑气如牛形或如马形,从气雾中渐渐入军,名曰天狗,食血见则其军败散。
军上气苍黑乱者,士卒饥。
两军相当十里之内三里之外,望彼军上气高,而前后白青散者,败气也,宜急击之。
军上气先青而渐变黑者,其将欲死。
军上气如燔生草之烟前,虽锐而后,必退得便击之胜。
云气盖道蔽濛昼晦,宜急去之不然必败。
黑气临营,或聚或散如鸟,将宿必有畏惧,心志不定,终欲遁逃逼之必胜,若我军得之,宜善抚士卒。有云如鸟其出,如䖟其国战不胜。有云气如尾在云雾中临军上者,中人与外人通。日晕有气如死蛇,属晕者将死两军相当不利先举日月晕有背气所临者败。
军上有白云及曲蜺者,败白虹及蜺入营者败。日晕气薄恶及后至先,去其下军败。
日晕有四缺,在外军悉败散。
凡暴兵之气白如瓜蔓连结部队。须臾,罢而复出,或至八九而来不断者,宜防急贼猝至。
白气如仙人衣千万连结部队相,遂罢而复兴当有千里兵来宜备之。
黑气从彼来之我军者,欲袭我也。敌人吉宜备,不宜战敌还从而击之,必得小胜,天色苍茫而有此气,依支干日数内无风雨,则所发之方,必有暴兵,日克时则凶时克日则自消散此气所发之方,当有使告急一人来则气一条,依数计之,若散满一方,则有众来依支干日数内,有风雨则伏。
气如人持刀盾或有云如坐人,赤色所临城邑,有暴兵惊怖,须臾去。
赤气如人持节,兵来未息。
云如方虹或如赤虹,其下有暴兵。
云气如旌旗暴兵起或如虎跃或如人行,色白或如人行止,而不崩皆有暴兵。
白气如带,竟天有暴兵。
白虹所出,暴兵起。
赤气如火,所向兵至。
候敌气上有云下,亦有云者兵必至。
云气如匹布著天经丑未者,天下多兵,赤者尤甚。云如胡人列阵天下兵起。
白气广五六丈,东西竟天天下兵起。
日出没时有白气如匹布著天,而行长或竟天或十馀丈,有声者天狗也。见则兵大起。
有云如豹如狗四五枚相聚,其国起兵。
四方清明无云独有赤云赫然,见者所见之地,兵起。四望无云独有黑云极天,名曰天沟,天下兵起云半。天则兵半起三日内,有雨则灾解。
壬子日候四方无云独有云如旌旗,其下兵起,遍四方天下尽起。
云气一道上白下黄或白色如匹布,长数丈,或上黄下白如旗,长二三丈,或长气纯赤而委曲,一道如布帛,皆谓之蚩尤旗。见则兵大起。
黑气如龙马如蛇如牛头,变化者,裔兵欲欺中国宜谨防之。
凡伏兵之气如赤杵在乌云中,或如幢节在乌云中或如乌人,在赤云中或有黑气浑浑圆,长而赤气,在其中或白气粉沸如楼状,其下皆有伏兵,不可轻击若军行近山林坑谷之间当慎防之。
云纷纷绵绵相绞及似蒿草长数尺者,以车骑为伏兵,如布席之状,似蒿草长尺许者,以步卒为伏兵。黑云出营南贼逃我,后有伏兵,谨候察之,则知其所在。
黑云变白反赤形如山者,有伏兵。
有云如山林兵在外,有伏兵。
前有黑气而后有白气者,有伏兵。
军中有气乌色上起而有赤气,在其中皆伏兵也。宜审察之不可击。
凡战气如人无头如死人卧如丹蛇赤气随之,必大战杀将。
四望无云独见赤云如狗,入营下有流血。
四望独见赤云如立蛇,其下大战流血。
四望独见赤云如覆舟,其下大战。
青云见军之王相上者,有战。
白虹或赤虹屈旋停住,其下流血。
白气如车入北斗中转移者,下流血大将战死。云如耕陇,其下有兵必大战。
日旁白气如虹两军相当必战,无军而见者兵起。四五六白虹见,有大战。
日月有赤气截之如大杵,万人战死,其下先举者不利。
日晕有一缺万人死,其下先举者不利。
月初满而蚀军,必战。
苍白云气经天,其下拔城大战。
赤气漫漫如血色下,有大战流血。
凡阴谋之气白而群行,徘徊结陈而来此他国,人欲相图也。随视,其所往伐之可得。
黑气如幢出营中上黑下黄敌求战,而无实九日内觉备之。
黑气如车轮,临我军敌人谋乱国,有小臣勾之,宜明察之。
黑气游行中含五色临我军上敌人,有谋伐我者,宜备之。
黑气如引索来如阵,前锐者有阴谋。
天沈阴不雨昼不见,日夜不见月,三日已上,将军慎左右及敌使。五日至七日,有阴谋蔽人主夺将权,亦有刑杀篡逆事,连阴十日,乱风四起欲雨不雨,名曰濛臣。谋君天沈阴日月无光,云障之而不雨,君臣俱有谋若两敌相当则阴相图谋,若昼阴而夜,月出君谋臣夜阴而昼日出臣谋君。
日月濛濛无光,士卒谋内乱将军,宜明法度察有功伺奸谋。
凡坚城之气正白如旌旗,或白气如旗而赤界无边,或气出外,如火烟或有云分,两彗状或白气从城中南北出皆勿攻。
城上黑云如星名军精围城急解去,有兵突出客败赤云或黄云临城城中,皆大吉庆。
青云从军城中南北出或云青色如牛头,外向触人皆勿攻。
城中有气出东其光黄,此天一城也。不可攻攻之者死。
白气从城中出青气从北入反复回还者,军不得入城。
凡攻城围邑过旬不雷不雨者,为城有辅去之勿攻。城垒气出外如烟火者,主人欲出战,不可攻其气无极者避之。
城上气如双蛇举首外向,前卑后高者不可攻。赤气如杵形从城中出,向外者内兵突出客败。城中气,不见于外者不可攻。
赤气从城内出者内兵出宜备之。凡攻城有气从中出入吾军宜备之。
濛气绕城不入城者,外兵不得入。
日晕有青气从中起四出者,围中胜。
云如日月而有赤气绕之似日月晕状有光者,所见之城邑不可攻。
凡攻城有黑云临城者,积土固险之象,黑者水气城池之象不可攻。
凡围城平旦视围上气,郁郁如火光芒,势翕翕然者其方救至无者,救不至受围望救者,亦以此占。凡屠城之气,赤如飞鸟散乱,或赤气如败军或赤气状如狸皮班文正,赤色或云如众人头赤色者,皆败亡气也。
城上无云气士卒败散或如死灰色,及上不出者可攻。
攻城其气如灰出而还复,其军上者军多病,城可屠城上气,出复入者,人欲逃背。
攻城其城上气聚,如楼外见者,攻之可得。
城中气起而上正赤者,可屠赤气四面,或黄色绕之将死城降。
城上气色如灰,谓之灰城可屠。
城上气如灰色出而东可攻西可降出而高,无所止用日久长。
城上气如双蛇,前高后卑者可攻。
有气从城外,入者可攻。
有白气如蛇来止敌城上者,急攻之。缓则失之,若从其城来至我营,则急宜固守已攻城,有白气绕城而入之者,随所入急攻之,若其气来指我营,则急宜敛兵防守。
云气如雄雉临营阵,其下必有降者。
城中气出,前高后卑上大下小者皆败气也。
蒙气围城而入城者,外兵入城。
攻城若不雨蒙雾,风至兵胜。
有气如蛟头白内,向者城可攻。
屈虹从外入城中,三日内城可屠。
城上气如漫血,所临者败。
日重晕而有白虹贯日,围城客胜。
围城邑有云如鹄尾来阴,围上三日亡。
凡降气如人十十五五皆低头乂手或如人,乂手相向或气如黑山,以黄为绿者,皆降伏之气。
白气如鸟趋入屯营连络不绝,而须臾,下者当有他国来降。
《管窥集要》《杂云气占》
天见白气如虹,兵起黑气如虹,水灾赤气如虹,火灾兵起青气如虹,淫雨为灾,皆作于所发之国,黄气如虹有兵,则所起之方胜。
日旁气如狗六七枚,有反者。
青赤气掩,日必有大战。
青龙四向扶日臣谋主,期不出三年。
常以九月上丙日候日旁有交,赤气其下,有兵。日未出有赤气如日,君侧有佞臣。
白气广三尺在日下东西,其国兵起。
冬至日日未出未入有云迎送之,岁美无灾疫水旱,黄气二重时和年丰日出有云隔之白为丧青为虫赤为兵黄为土工日有黄晕再重,不出一年,五谷以湿,暑伤有兵,天下忧,有黑晕再重灾在内内臣贪利不出三年天下饥民流亡,夏雪冬雷,国以乱亡。日下云气如獐鹿,兵在外者溃无兵,则兵起。
日下云气状如张伞,又如飞烟有光,如火星傍出下,有流血。
日下云气如𩰚牛如人持戟立如人无手,皆为兵起,国有大忧。
日下云气漠漠如花,相连续不断后宫乱。
日下气如散花人君,失政后妃为乱。
日下云气如树,君忧危。
日下云气如鼠如雉形头翅,举有水灾。
日下云气如破船行辇毂之,下有忧。
日下云五色如奔獐走鹿大臣,有诛戮者。
云气界如十字,国有大凶。
日下云气如人举两手,后妃有乱。
日下或左右有云气如人举手分日,主命恶之。日出没时有云如刀戟横截日上下,白为丧,黑为惊,忧,赤为兵火。
日将出而云气如烟雾,紫赤布隔于天,不有大雨则有火灾,应七日内。
黑云散下属地如猪状,其方兵起破军杀将。
青云绕日四散变作雁,行郡国谋叛。
青云霞贯日,下欲害上。
青霞发日上下左右,君得贤臣。
黑霞贯日君忧在日上下左右,为风大作色润,惨者有雨。
黄霞紫霞在日上下左右国君,有喜若覆贯日,喜变为忧。
白霞劲锐布匹帛状,所起之方有兵。
赤霞或白霞贯日,大臣灾后妃死,将军有戮者,黑霞贯月,大雨人灾。
日下有白霞垂足,当有贼臣谋君。
云气似霞非霞者日光所成,暂成倏灭,其长或尺或丈以至竟天,状如旗枪,劲而有力,与虹气不同也。
[book_title]第六十八卷
第六十八卷目录
云气异部汇考四
周〈景王二则 敬王一则〉
汉〈高帝一则 武帝后元一则 昭帝元平一则 成帝建始二则 永始一则 绥和一则 哀帝建平一则 王莽始建国一则 地皇一则〉
后汉〈章帝元和一则 和帝永元二则 顺帝永建一则 桓帝永兴一则 灵帝熹平一则 光和一则 中平一则 献帝兴平一则 建安一则 昭烈帝章武一则〉
魏〈高贵乡公正元一则〉
晋〈武帝咸宁一则 惠帝永康一则 太安一则 永兴二则 光熙一则 怀帝永嘉三则 悯帝建兴一则 元帝永昌一则 成帝咸和一则 安帝义熙二则 恭帝元熙二则〉
宋〈少帝景平一则 文帝元嘉四则 孝武帝大明四则 明帝泰始四则〉
南齐〈高帝建元三则 武帝永明八则〉
梁〈武帝天监一则 简文帝大宝一则 元帝承圣一则〉
陈〈文帝天嘉一则 宣帝太建一则〉
北魏〈世祖始光一则 高宗兴光一则 显祖皇兴一则 高祖太和七则 世宗景明二则 正始一则 永平四则 延昌一则 肃宗正光三则 庄帝永安一则 出帝太昌一则 孝静帝天平一则〉
北齐〈后主天统一则〉
北周〈武帝天和二则 静帝大象一则〉
隋〈文帝开皇一则〉
唐〈高祖武德六则 太宗贞观十一则 中宗景龙二则 睿宗景云一则 太极一则 元宗先天一则 开元十七则 天宝五则 肃宗至德二则 乾元二则 上元一则 宝应一则 代宗大历十一则 德宗贞元七则 宪宗元和一则 穆宗长庆一则 敬宗宝历一则 文宗太和六则 懿宗咸通一则 信宗中和一则 广明一则 光启一则 昭宗光化一则 天复一则〉
后梁〈太祖开平二则〉
后唐〈明宗天威一则〉
后晋〈高祖天福一则〉
后汉〈高祖天福一则〉
后周〈世宗显德一则〉
辽〈太祖神册一则 天显一则〉
庶徵典第六十八卷
云气异部汇考四
周
景王十八年春,鲁有赤黑祲见于武宫。
按《左传》:鲁昭公十五年,春,将禘于武宫,戒百官,梓慎曰:禘之日,其有咎乎,吾见赤黑之祲,非祭祥也。丧气也。其在莅事乎,二月,癸酉,禘,叔弓莅事,籥入而卒,去乐卒事,礼也。
二十三年春,宋有乱气,蔡有丧氛。
按《左传》:鲁昭公二十年春,王二月,己丑,日南至,梓慎望氛。曰:今兹宋有乱,国几亡,三年而后弭,蔡有大丧,叔孙昭子曰:然则戴桓也。汰侈无礼,已甚,乱所在也。
〈注〉二月记南至日以正历也,氛气也,时鲁侯不行。台之礼使梓慎望氛。
敬王三十一年,楚有云如众,赤乌夹日以飞。
按《左传》:鲁哀公六年秋,七月,楚子在城父,将救陈,卜战不吉,卜退不吉,王曰:然则死也。再败楚师,不如死,弃盟逃雠,亦不如死,死一也。其死雠乎,命公子申为王,不可,则命公子结,亦不可,则命公子启,五辞而后许,将战,王有疾,庚寅,昭王攻大冥,卒于城父,子闾退曰:君王舍其子而让,群臣敢忘君乎,从君之命,顺也。立君之子,亦顺也。二顺不可失也。与子西,子期,谋潜师闭涂,逆越女之子章立之,而后还,是岁也。有云如众,赤乌夹日以飞,三日,楚子使问诸周太史,周太史曰:其当王身乎,若禜之,可移于令尹,司马王曰:除腹心之疾,而寘诸股肱何益,不谷不有大过,天其夭诸,有罪受罚,又焉移之,遂弗禜。
汉
高帝元年,灞上有天子气。
按《汉书·高帝本纪》:元年冬十月,沛公至灞上。亚夫范增说项羽曰:沛公居山东时,贪财好色,今闻其入关,珍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此其志不小。吾使人望其气,皆为龙,成五色,此天子气。急击之,勿失。
武帝后元二年,长安狱中有天子气。
按《汉书·宣帝本纪》:帝,武帝曾孙,戾太子孙也。遭巫蛊事,在襁褓,坐收系郡邸狱。丙吉为廷尉监,治巫蛊于郡邸,怜曾孙之无辜,私给衣食,视遇甚有恩。巫蛊事连岁不决。至后元二年,武帝疾,往来长杨、五柞宫,望气者言长安狱中有天子气,上遣使者分条中都官狱系者,轻重皆杀之。内谒者令郭穰夜至郡邸狱,吉拒闭,使者不得入,曾孙赖吉得全。因曹大赦,吉乃载曾孙送祖母史良娣家。元平元年七月,大将军霍光奏皇太后,迎曾孙即皇帝位。
昭帝元平元年,有黑云如炎风乱鬊。
按《汉书·昭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元平元年正月庚子,日出时有黑云,状如炎风乱鬊,转出西北,东南行,转而西,有顷亡。占曰:有云如众风,是谓风师,法有大兵。其后兵起乌孙,五将征匈奴。
成帝建始元年,云气赤黄四塞。
按《汉书·成帝本纪》:建始元年夏四月,黄雾四塞,博问公卿大夫,无有所讳。 按《五行志》:建始元年四月辛丑夜,西北有如火光。壬寅晨,大风从西北起,云气赤黄,四塞天下,终日夜下著地者黄土尘也。是岁,帝元舅大司马大将军王凤始用事;又封凤母弟崇为安成侯,食邑万户;庶弟谭等五人赐爵关内侯,食邑三千户。复益封凤五千户,悉封谭等为列侯,是为五侯。
按《元后传》:成帝尊皇后为皇太后,以王凤为大司
马大将军领尚书事,益封五千户。王氏之兴自凤始。又封太后同母弟崇为安成侯,食邑万户。凤庶弟谭等皆赐爵关内侯,食邑。其夏,黄雾四塞终日。天子以问谏大夫杨兴、博士驷胜等,对皆以为阴盛侵阳之气也。高祖之约也,非功臣不侯,今太后诸弟皆以无功为侯,非高祖之约,外戚未曾有也,故天为见异。言事者多以为然。凤于是惧,上书辞谢曰:陛下即位,思慕谅闇,故诏臣凤典领尚书事,上无以明圣德,下无以益政治。今有茀星天地赤黄之异,咎在臣凤,当伏显戮,以谢天下。今谅闇巳毕,大义皆举,宜躬亲万机,以承天心。因乞骸骨辞职。上报曰:朕承先帝圣绪,涉道未深,不明事情,是以阴阳错缪,日月无光,赤黄之气,充塞天下。咎在朕躬,今大将军乃引过自予,欲上尚书事,归大将军印绶,罢大司马官,是明朕之不德也。朕委将军以事,诫欲庶几有成,显先祖之功德。将军其专心固意,辅朕之不逮,毋有所疑。〈按《纪》《传》俱言黄雾应入雾
异部,但《志》有云气赤黄,故见于此。
〉
建始三年,有青、黄、白气。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建始三年七月夜,有青、黄、白气,长十馀丈,光明照地,或曰天裂,或曰天剑。
永始二年,东方有赤气。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永始二年春二月癸未夜,东方有赤色,大三四围,长二三丈,索索如树,南方有气大四五围,下行十馀丈,皆不至地灭。占曰:东方客之变气,状如树木,以此知四方欲动者。明年十二月己卯,尉氏男子樊并等谋反,贼杀陈留太守严普及吏民,出囚徒,取库兵,劫略令丞,自称将军,皆诛死。庚子,山阳铁官亡徒苏令等杀伤吏民,篡出囚徒,取库兵,聚党数百人为大贼,踰年经历郡国四十馀。一日有两气同时起,并见,而并、令等同月俱发也。
绥和二年,哀帝即位,封外戚为列侯,天气赤黄。
按《汉书·哀帝本纪》:绥和二年三月,成帝崩。四月丙午,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立皇后傅氏。封舅丁明为阳安侯,舅子满为平周侯。〈天气赤黄事不载〉按《五行志》:哀帝即位,封外属丁氏、傅氏、周氏、郑氏凡六人为列侯。杨宣对曰:五侯封日,天气赤黄,丁、傅复然。此殆爵士过制,伤乱土气之祥也。京房易传曰:经称观其生,言大臣之义,当观贤人,知其性行,推而贡之,否则为闻善不与,兹谓不知,厥异黄,厥咎聋,厥灾不嗣。黄者,日上黄光不散如火然,有黄浊气四塞天下。蔽贤绝道,故灾异至绝世也。
哀帝建平元年春正月,白气西南行,声如雷。冬十二月,白气贯天厕。
按《汉书·哀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建平元年正月丁未日出时,有著天白气,广如一匹布,长十馀丈,西南行,欢如雷,一刻而止,名曰天狗。传曰:言之不从,则有大祸诗妖。到其四年正月、二月、三月,民相惊动,欢哗奔走,传行诏筹祠西王母,又曰从目人当来。又按《志》:十二月,白气出西南,从地上至天,出参下,贯天厕,广如一匹布,长十馀丈,十馀日去。占曰:天子有阴病。其三年十一月壬子,太皇太后诏曰:皇帝宽仁孝顺,奉承圣绪,靡有懈怠,而久病未瘳。夙夜惟思,殆继体之君不宜改作。春秋大复古,其复甘泉泰畤、汾阴后土如故。
王莽始建国四年夏,赤气出东南,竟天。
按《汉书·王莽传》云云。
地皇四年,有云如坏山,堕王寻军上。
按《后汉书·天文志》:莽地皇四年六月,汉兵起南阳,至昆阳。莽使司徒王寻、司空王邑将诸郡兵,号曰百万众,已至者四十二万人;能通兵法者六十三家,皆为将帅,持其图书器械。军出关东,牵从群象虎狼猛兽,放之道路,以示富强,用怖山东。至昆阳山,作营百馀,围城数重,或为冲车以撞城,为云车高十丈以瞰城中,弩矢雨集,城中负户而汲。求降不听,请出不得。二公之兵自以必克,不恤军事,不协计虑。莽有覆败之变见焉。昼有云气如坏山,堕军上,军人皆厌,所谓营头之星也。占曰:营头之所堕,其下覆军,流血三千里。是时光武将兵数千人赴救昆阳,奔击二公,并力猋发,号呼声动天地,虎豹惊怖败震。会天大风,飞屋瓦,雨如注水。二公兵乱败,自相贼,就死者数万人。竞赴滍水,死者委积,滍水为之不流。杀司徒王寻。军皆散走归本郡。王邑还长安,莽败,俱诛死。营头之变,覆军流血之应也。
后汉
章帝元和三年,北岳见黄白气。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元和三年正月,车驾北巡,以太牢祠北岳山,见黄白气。
和帝永元十二年,有苍白气。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永元十二年十一月癸酉,夜有苍白气,长三丈,起天园,东北指军市,见积十日。占曰:兵起,十日期岁。明年十一月,辽东鲜卑寇右北平。
永元十六年,紫宫中生白气。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六年,白气生紫宫中为丧。后一年,和帝崩,殇帝即位一年又崩。
顺帝永建三年,有白气。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永建三年九月戊寅,有白气广二尺,长十馀丈,从北落师门至斗。
桓帝永兴二年,光录勋吏舍壁下夜有青气。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兴二年四月丙午,光录勋吏舍壁下夜有青气,得玉钩、玦各一。钩长七寸二分,周五寸四分,身中皆雕镂。此青祥也。玉,金类也。七寸二分,商数也。五寸四分,徵数也。商为臣,徵为事,盖为人臣引决事者不肃,将有祸也。是时梁冀秉政专恣,后四岁,梁氏诛灭也。
灵帝熹平二年,白气冲北斗。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熹平二年八月辛未,白气如一匹练,冲北斗第四星。白气冲北斗为大战。明年冬,扬州刺史臧旻、丹阳太守陈寅,攻盗贼苴康,斩首数千级。
光和元年,有黑气堕殿中。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光和元年六月丁丑,有黑气堕所御温德殿庭中。 按《五行志》:光和元年六月丁丑,有黑气堕北宫温明殿东庭中,黑如车盖,起奋迅,身五色,有头,体长十馀丈,形貌似龙。上问蔡邕,对曰:所谓天投蜺者也。不见足尾,不得称龙。《易传》曰:蜺之比无德,以色亲也。《潜潭巴》曰:虹出,后妃阴胁王者。又曰:五色迭至,照于宫殿,有兵革之事。《演孔图》曰:天子外苦兵,威内夺,臣无忠,则天投蜺。变不空生,占不空言。先是立皇后何氏,皇后每斋,当谒祖庙,辄有变异不得谒。中平元年,黄巾贼张角等立三十六方,起兵烧郡国,山东七州处处应角。遣兵外讨角等,内使皇后二兄为大将统兵。其年,宫车晏驾,皇后摄政,二兄秉权。谴让帝母永乐后,令自杀。阴呼并州牧董卓欲共诛中官,中官逆杀大将军进,兵相攻讨,京都战者塞道。皇太后母子遂为太尉卓等所废黜;皆死。天下之败,兵先兴于宫省,外延海内,二三十岁,其殃祸起于何氏。〈按《纪》作温德殿,《志》作温明殿,互异。〉
中平五年,京师有兵气。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何进传》:中平五年,天下流乱,望气者以为京师当有大兵,两宫流血。司马许凉说进曰:六韬有天子将兵,可以威厌四方。进言于帝。大发兵,讲武平乐观。
献帝兴平二年十月壬寅夜,有赤气贯紫宫。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注:献帝春秋曰:赤气广六七尺,东至寅,西至戌也。
建安二十 年,西南有黄气,直立数丈,又有气如,从西竟东。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 按《三国蜀志·先主传》:建
安二十五年,魏文帝称尊号。传闻汉帝见害,先主乃发丧制服,议郎杨泉侯刘豹等上言:臣父群未亡时,言西南数有黄气,直立数丈,见来积年,时时有景云祥风,从璿玑下来应之,此为异瑞。又二十二年中,数有气如旗,从西竟东,中天而行,《图》、《书》曰:必有天子出其方。宜即帝位,以纂二祖。乃即帝位于成都武担之南。
昭烈帝章武二年,秭归有黄气见。
按《蜀志·先主传》:章武二年六月,黄气见自秭归十馀里中,广数十丈。
按《晋书·五行志》:蜀章武二年,东伐。二月,自秭归进屯夷道。六月,秭归有黄气见,长十馀里,广数十丈。后踰旬,备为陆逊所破,近黄祥也。
魏
高贵乡公正元元年,白气经天。
按《三国魏志·少帝本纪》不载。 按《王肃传》:嘉平六年〈即正元元年〉,肃迎高贵乡公于元城。是岁,白气经天,大将军司马景王问肃其故,肃答曰:此蚩尤之旗也,东南其有乱乎。君若修己以安百姓,则天下乐安者归德,唱义者先亡矣。
晋
武帝咸宁元年,有青气出大社。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宁元年八月丁酉,大风折大社树,有青气出。占曰:东莞当有帝者。明年,元帝生。是时,帝大父武王封东莞,由是徙封琅琊。孙盛以为中兴之表,晋室之乱,武帝子孙无孑遗,社树折之应,又恒风之罚也。
惠帝永康元年十二月庚戌,日中有黑气。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太安元年十一月,日中有黑气。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永兴元年十一月,日中有黑气。十二月,赤气亘天。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永兴元年十一月,日中有黑气分日。十二月壬寅夜,有赤气亘天,砰隐有声。占:为大兵。砰隐有声,怒之象也。是后,四海云扰,九服交兵。
永兴二年十月丁丑,赤气见于北方,东西竟天。按《晋书·惠帝本纪》云云。
光熙元年十一月,怀帝即位。十二月,白气如虹,下至地。
按《晋书·怀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光熙元年十二月甲申,有白气若虹,中天北下至地,夜见五日乃灭。占曰:大兵起。明年,王弥起青徐,汲桑乱河北,毒流天下。
怀帝永嘉元年十一月乙亥,黄黑气掩日,所照皆黄。按《晋书·怀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永嘉三年,白气贯参伐。
按《晋书·怀帝本纪》:永嘉三年十二月乙亥,夜有白气如带,自地升天,南北各二丈。 按《天文志》:三年十二月乙亥,有白气如带,出南北方各二,起地至天,贯参伐中。占曰:天下兵大起。四年三月,司马越收缪引等。又,三方云扰,攻战不休。五年三月,司马越死于宁平城,石勒攻破其众,死者十馀万人。六月,京都焚灭,帝如虏庭。
永嘉五年,黑气四塞。
按《晋书·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十二月,黑气四塞,近黑祥也。帝寻沦陷,王室丘墟,是其应也。
悯帝建兴元年,赤气曜于西北。
按《晋书·悯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建兴元年十月己巳夜,有赤气曜于西北。荆州剌史陶侃讨杜韬之党于石城,战败。
元帝永昌元年十月,黑气蔽天,日月无光。
按《晋书·元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永昌元年十一月,帝崩。
成帝咸和九年,李班在成都,有白气二道带天。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李班载记》:李雄寝疾,雄子越等恶而远之。班为吮脓,殊无难色。雄死,嗣伪位。时有白气二道带天,太史令韩豹奏:宫中有阴谋兵气,戒在亲戚。班不悟。咸和九年,班因夜哭,越杀班于殡宫。
安帝义熙六年,北方有白气竟天。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姚兴载记》:义熙六年,兴在长安,北方有白气,东西竟天。太史令任猗言于兴曰:白气出于北方,东西竟天五百里,当有破军流血。兴以杨佛嵩都督岭北讨虏诸军事以讨赫连勃勃。蒿兵败为勃勃所执,绝亢而死。
义熙十年,有五色云见于西秦。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乞伏炽磐载记》:炽磐以义熙六年袭伪位十年,有云五色,起于南山。炽磐以为己瑞,大悦,谓群臣曰:吾今年应有所定,王业成矣。于是缮甲整兵,以待四方之隙。闻秃发傉檀西征乙弗,投剑而起曰:可以行矣。攻之,一旬而剋。傉檀遂降,既兼傉檀,兵强地广。
恭帝元熙元年,燕冯跋境内赤气四塞。
按《晋书·恭帝本纪》不载。 按《冯跋载记》:有赤气四塞,太史令张穆言于跋曰:兵气也。今大魏威制六合,而聘使断绝。自古未有邻国接境,不通和好。违义怒邻,取亡之道。宜还前使,修和结盟。跋曰:吾当思之。寻而魏军大至,遣其将姚昭、皇甫轨等拒战,轨中流矢死。魏以有备,引还。
元熙二年正月壬辰,白气贯日,东西有直珥各一丈,白气贯之交匝。
按《晋书·恭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宋
少帝景平二年,五色云见。
按《宋书·少帝本纪》:景平二年正月乙巳,大风,天有五色云,占者以为有兵。夏五月,帝废为荥阳王。
文帝元嘉二年,有黑气。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元嘉二年正月甲寅夜,天东南有黑气,广一丈,长十馀丈。元嘉七年,有赤黑气。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十一月癸未,西南有气,上下赤,中央黑,广三尺,长三十馀丈,状如旌旗。其年,索虏寇青、司,杀刺史,掠居民。遣檀道济讨伐,经岁乃归。
元嘉二十六年,京口有黑气。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六年三月,幸京口。有黑气暴起,占有兵。明年,虏南寇至瓜步,饮马于江。
元嘉三十年,有青黑气映宫上。
按《南史·宋文帝本纪》:元嘉三十年春正月乙亥朔,会群臣于太极前殿。有青黑气从东南来,覆映宫上。
孝武帝大明元年,紫气出景阳楼。
按《南史·宋孝武帝本纪》:大明元年五月,景阳楼上层西南梁棋间有紫气。改景阳楼为庆云楼。
按《宋书·符瑞志》:大明元年,紫气从景阳楼上层出,状如烟,回薄良久。
大明三年,有赤气。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正月夜,通天薄云,四方生赤气,长三四尺,乍没乍见,寻皆消灭。占名隧星,一曰刀星,天下有兵,战𩰚流血。寻兖州刺史竟陵王诞反,车骑大将军沈庆之翎羽林兵攻战。及屠城,城内男女道俗,枭斩靡遗。
大明四年,有赤气见。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二月,有赤气,长一尺馀,在太微帝座北。占曰:兵起,臣欲谋其君。明年,雍州刺史海陵王休茂反。又按《志》:十二月,通天有云,西及东北并生,合八所,并长四尺,乍没乍见,寻消尽。占曰:天下有兵。
大明七年,四方有苍白气八。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正月夜,通天薄云,四方合有八气,苍白色,长二三丈,乍见乍没,名刀星。占曰:天下有兵。后二年,帝后崩,大臣诛灭,皇子被害,四方兵起,分遣诸军外讨。
明帝泰始元年,白气入紫宫。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泰始元年十二月乙亥,白气入紫宫。占曰:有丧。明年,昭太后崩。泰始二年二月,黑气贯宿。三月,黄紫云从景阳楼出。六月,有黄白赤气竟天。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丙辰,黑气贯宿。〈不言何宿,疑有脱字。〉占曰:王侯有归骨者。其年,四方反叛,内兵大出。大将殷孝祖为南贼所杀。九月,诸方反者皆平。 按《符瑞志》:泰始二年三月丙午,黄紫云从景阳楼出,随风回,久乃消,华林园令臧延之以闻。六月己卯,日入后,有黄白赤白气东西竟天,光明润泽,久乃消。
泰始四年,宣太后陵有五色云见。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四年十一月辛未,崇宁陵令上书言,自大明八年至今四年二月,宣太后陵明堂前后数有光气及五色云,又芳香四满,又五采云在松下,状如车盖。泰始七年,崇虚馆有五色气。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七年四月戊申夜,京邑崇虚馆堂前有黄气,状如宝盖,高十许丈,渐有五色,道士陆修静以闻。
南齐
高帝建元元年,庆云见。
按《南齐书·高帝本纪》:建元元年六月甲申,立皇太子赜。〈庆云见不载〉按《祥瑞志》:世祖拜皇太子日,有庆云在日边。
建元三年,华林园有瑞云见。
按《南齐书·高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建元三年,华林园醴泉堂东忽有瑞云,周围十许丈,高下与景云楼平,五色藻密,光彩映山,徘徊良久,行转南行,过长船入华池。
建元四年,黑气见。
按《南齐书·高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建元四年二月辛卯,黑气大小二枚,东至卯,西至酉,广五丈,久乃消灭。
武帝永明元年,新林、娄湖有异气。
按《南史·齐武帝本纪》:永明元年,望气者云:新林、娄湖、东府西有气。甲子,筑青溪旧宫,作新、娄湖苑以厌之。永明二年,北斗间有白气。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永明二年四月丁未,北斗第六、第七星间有一白气。
永明四年,有黄白气及云。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正月辛未,黄白气长丈五尺,入太微。癸未,南面有阵云一丈许。
永明五年,有黑云、阵云。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四月己巳,有云色黑,广五尺,东指丑,西指酉,并至地。十一月乙巳,东南有阵云高一丈,北至卯,东南至巳。
永明六年,有梗云。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二月癸亥,东西有一梗云,半天,曲向西,苍白色。三月庚辰,南面有梗云,黑色,广六寸。
永明七年,有苍黑云贯紫宫。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十月辛未,有梗云,苍黑色,东头至寅,西头指酉,广三尺,贯紫宫,久久消漫。
永明八年,有黑云亘东西。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八年十一月乙未,有梗云,黑色,六尺许,东头至卯,西头至酉,久久散漫。十二月庚辰,南面有阵云,黑色,高一丈许,东头至巳,西至未,久久散漫。
永明十一年,有苍白云竟天。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一年七月丙辰,东面有梗云,苍白色,广二尺三寸,南头指巳至地,北头指子至地,久久散漫。
梁
武帝天监十年,天西北有声,赤气下至地。
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梁天监十年九月丙申,天西北隆隆有声,赤气下至地。占曰:天狗也,所往之乡有流血,其君失地。其年十一月,马仙琕大败魏军,斩馘十馀万,剋复朐山城。
简文帝大宝二年,紫云临江陵。
按《南史·梁元帝本纪》:大宝二年十月辛丑朔,紫云如盖临江陵城。是月,简文帝崩。
元帝承圣三年六月癸未,有黑气如龙,见于殿内。
按《南史·梁元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五行志》:梁承圣三年六月,有黑气如龙,见于殿内。近黑祥也。黑,周所尚之色。今见于殿内,周师入梁之象。其年,为周所灭,帝亦遇害。
陈
文帝天嘉五年,有白气出北斗。
按《陈书·文帝本纪》:天嘉五年六月丁未,夜,有白气两道,出于北斗东南,属地。
宣帝太建五年二月,有白气。五月,景云见。六月,有黑云属地。
按《南史·陈宣帝本纪》:太建五年二月乙卯夜,有白气如虹,自北方贯北斗紫宫。
按《隋书·五行志》:陈太建五年六月,西北有黑云属地,散如猪者十馀。《洪范五行传》曰:当有兵起西北。时后周将王轨军于吕梁。明年,擒吴明彻,军皆覆没。按《册府元龟》:太建五年五月癸丑,景云见。
北魏
世祖始光二年,东南有黑气。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始光二年正月甲寅夜,天东南有黑气,广一丈,长十丈。占有兵。二月,慕容渴悉邻反于北平。
高宗兴光元年,有云五色。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兴光元年二月,有云五色。所谓景云,太平之应也。
显祖皇兴三年,河济起黑云。
按《魏书·显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皇兴三年正月,河济起黑云,广数里,掩东阳城上,昏暗如夜。既而东阳城溃。
高祖太和二年,有白气出地。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和二年十一月丁未夜,有三白气从地出,须臾,变为黄赤,光明照地。
太和三年春正月癸丑,有白气贯日。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云云。
太和五年,日旁有白气、直气。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太和五年正月庚辰,日晕,有白气,长一丈,广三尺许,复有直气,长三丈许。
太和八年,有白气贯日。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八年正月戊寅,有白气贯日。占曰近臣乱。
太和十四年二月己巳朔,未时云气斑駮。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云云。
太和十六年,赤气见于西北。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十六年九月丁巳,昏时,赤气见于西北,长二十丈,广八九尺,食顷乃灭。
太和二十三年,日中有黑气。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二十三年六月己卯,日中有黑气。占曰内有逆谋。十二月甲申,日中有黑气,大如桃。
世宗景明二年六月,有五色云见于申酉之间。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景明三年正月,黑气贯日。二月,日中有黑气。八月,浊气四塞。九月,黑气四塞。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景明三年正月乙巳,日中有黑气如鹅子,申酉复见,又有二黑气横贯日。二月辛卯,日中有黑气,大如鹅子。 按《灵徵志》:三年八月己酉,浊气四塞。九月己卯,黑气四塞。甲辰,扬州破萧衍将张嚣之,斩级二千。
正始元年十二月丙戌,黑气贯日。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云云。
永平元年三月己酉,日西北有直气,长尺馀。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云云。
永平二年,日旁有黑气。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永平二年八月丁卯旦,日旁有黑气,形如月,从东南来冲日。如此者一辰,乃灭。
永平三年二月甲子,日中有黑气二。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云云。
永平四年十一月癸卯,日中有黑气二,大如桃。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云云。
延昌元年,赤气见。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延昌元年三月丙申,有赤气见于天,自卯至戌。
肃宗正光元年,赤气竟天。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光元年十一月辛未,西北赤气竟天畔,似火气。京师不见,凉州以闻。
正光三年,西北有赤气。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九月甲辰夜,西北有赤气似火爓,东西一匹馀。北镇反乱之徵。正光五年,赤气竟天。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五年五月癸酉申时,北有赤气,东西竟天,如火爓。
庄帝永安三年六月,有青气二相接。十一月,赤气如雾。
按《魏书·庄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永安三年六月甲子申时,辰地有青气,广四尺,东头缘山,西北引,至天半止。西北戌地有黑赤黄云,如山峰,头有青气,广四尺许,东南引。至天半,二气相接。东南气前散,西北气后灭。亦帝崩之徵也。十一月己丑,有赤气如雾,从显阳殿阶西南角斜属步廊,高一丈许,连地如绛纱幔,自未至戌不灭。帝见而恶之,终有幽崩之祸。
出帝太昌元年六月,日初出有大黄气成抱。
按《魏书·出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孝静帝天平三年,东方有赤气。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天平三年正月己亥戌时,东方有赤气,可三丈馀,三食顷而灭。
北齐
后主天统三年,赤气见。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后主天统三年五月戊寅,甲夜,西北有赤气竟天,夜中始灭。十月丙午,天西北频有赤气。占曰:有大兵大战。后周武帝总众来伐。
北周
武帝天和二年六月,庆云见。十月,黑气见日中。
按《周书·武帝本纪》:天和二年闰六月戊戌,襄州上言庆云见。
按《隋书·天文志》:周天和二年十月辛卯,有黑气一,大如杯,在日中。甲午,又加一,经六日乃灭。占曰:臣有蔽主之明者。
天和六年,苍云经天。
按《周书·武帝本纪》:六年二月己丑夜,有苍云广三尺许,经天,自戌加辰。
静帝大象二年,赤气见。
按《周书·静帝本纪》:大象二年六月甲戌,有赤气起西方,渐东行,遍天。
隋
文帝开皇元年,庆云见。
按《隋书·文帝本纪》:开皇元年二月甲子,上自府常服入宫,备礼即皇帝位于临光殿。设坛于南郊,遣使柴燎告天。是日,告庙,大赦,改元。京师庆云见。
唐
高祖武德元年七月,庆云见。九月,景云见。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武德元年七月,京师庆云见。九月,益州上言景云见。
武德二年,庆云叠见。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年闰二月,沁州上言庆云见。九月,合州言庆云见,又梓州言景云见。十月,河州言庆云见。
武德四年,庆云见。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四年四月,庆州言庆云见。六月,坊州言庆云见。
武德五年,庆云见。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五年正月,代州言庆云见。
武德六年,庆云见。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六年,益州言庆云见。
武德九年,庆云见。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九年七月,幽州庆云见,徐州言庆云见。
太宗贞观五年,庆云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观五年二月,巂州庆云见。
贞观十一年,黄气际天。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观十一年七月癸未,黄气际天,大雨,谷水溢,入洛阳宫,深四尺,坏左掖门,毁官寺十九;洛水漂六百馀家。
贞观十五年,庆云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五年六月庚子,商州言庆云见。七月丁亥,灵州言景云见。八月,嘉州、抚州各言庆云见。十一月,幽州言五色云见。贞观十六年,庆云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六年正月,宣州言庆云见。七月,温州各言景云见。十一月,箕州言景云见,湖州言庆云见。
贞观十七年,青气绕东宫。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七年四月,立晋王为太子,青气绕东宫殿。始册命而有祲,不祥。按《册府元龟》:贞观十七年五月,润州言庆云见。湖州言庆云见。闰六月,柳州言庆云见。七月,鄜州言景云见。九月,魏州言庆云见。十一月,滁州言景云见,永州言庆云见。
贞观十八年,青黑气亘天,庆云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八年六月壬戌,有青黑气广六尺,贯于辰戌,其长亘天。
按《册府元龟》:十八年正月,巂州言庆云见。六月,瀛州言庆云见。七月壬午,滁州言景云见。八月,商、宋、兰、邓、雒五州言景云见,曹、雒二州言景云见。十月,潞州言景云见。十一月,湖州言庆云见。
贞观十九年,庆云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九年十一月,费州言庆云见。
贞观二十年,黄云际天,庆云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年闰三月己酉,有黄云阔一丈,东西际天。黄为土功。
按《册府元龟》:二十年二月,潮州言庆云见,德州言景云见。景戌,冀州言景云见。五月,襄州言庆云见。七月,安州言庆云见。谷州言景云见。叠州言五色云见。贞观二十一年,庆云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一年四月,易州言庆云见。六月,昭州言景云见。壬申,亳、宋二州各言庆云见。怀、荆二州言景云见。辛酉,赵州言庆云见。七月,怀、襄、同、凤、泸、宋、亳、蓬、绥等州言庆云见。八月,绥州言庆云见。九月,岷州言庆云见,开州言景云见。十月戊戌,绥州言景云见。
贞观二十二年,庆云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二年二月,原州言景云见。六月,循州言景云见。七月,襄州言庆云屡见,定襄都督府言庆云见。八月,昭州言庆云见。九月,晋州言庆云见,巴州、沂州皆言庆云见。十二月,绛、绵、代、潞州并言庆云见。闰十二月,朗州言庆云见。
贞观二十三年,庆云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三年三月,代州言庆云见。
中宗景龙元年,赤气竟天。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天文志》:景龙元年九月十八日,有赤气竟天,其光烛地。
景龙二年,赤气际天。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龙二年七月癸巳,赤气际天,光烛地,三日乃止。赤气,血祥也。
睿宗景云元年,庆云见。
按《唐书·睿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唐隆元年六月甲辰即位,大赦天下。是日,庆云见于东方。丙午,扬州上言庆云见。七月己巳,册元宗为皇太子,是日,有景云之庆,改元为景云元年。
太极元年,紫气见日上。
按《唐书·睿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太极元年五月戊寅,睿宗有事于北郊,是日,东南有紫气扶日上。
元宗先天二年,庆云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先天二年十月,有事于太庙,是日,庆云见。
开元八年,庆云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元八年十二月,隰州庆云见。
开元九年,庆云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九年十月,洪州庆云见。
开元十一年长至日,有云迎日,有黄白冠珥。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一年十一月癸酉,日长至。太史奏曰:平明阴云祁寒,及其日出有云,迎日又有祥风至,须臾,日出有黄白冠,及日南有珥,臣谨按黄帝占云:冬至之日,阴云祁寒,来岁大稔,人安,五谷丰熟。又曰:风不及地,和缓而来,谓之祥风。王者德至于天,则祥风起。日冠且珥,人主有嘉,并太平之嘉,应臣请宣付所司。许之。
开元十二年,庆云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二年五月,溱州庆云见。六月景申,光州五色云见。十月,合州庆云见。
开元十三年,五色云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三年五月戊戌,以亲制西岳碑示百寮,有五色云见于前。 又按《册府元龟》:十三年十一月己丑,日南至,上备法驾,登山至斋室,其夕,阴雾惨烈,劲风四起,裂幕折柱,寒气切骨,上露立祈请,仰天自誓曰:某身有过,请即降罚,万人无福,亦请某为当罪。应时,风雨止,天地清晏,日气和煦,及升坛,休气四塞,登歌奏乐,有祥风自南而至,丝竹之声飘若天外,及禅社首五色云见,日重轮及还山下之斋宫,有庆云随马,祥风绕路。时中书令张说等蹈舞拜贺,帝曰:朕以薄德,恭膺大宝。云物休洽,皆是辅弼之力。君臣相保,勉副天心,长如今日,不敢矜怠。说等又奏曰:圣心诚恳,昨夜斋居。则息风反雨,今朝封祀则天清日暖,复有祥风动乐,卿云引燎,灵迹盛事,自古未闻。陛下又思慎终如初。长福万姓,天下幸甚。
开元十四年,庆云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四年八月,梓州言庆云见。十二月癸丑,申州言庆云见。
开元十五年,庆云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五年八月丁丑,资州言庆云见。十月,简州言庆云见。
开元十六年,庆云见。长至日,黄云扶日。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六年七月,庆云见于仙州叶县。十一月,日南至,帝御含元殿受朝贺,太史奏:黄云扶日,请付有司。从之。
开元十八年,庆云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八年五月辛丑,徐州奏庆云见。六月甲申,沁州奏月抱瑞彩,扬光五色。乙酉,鄂州奏景云见。
开元十九年,紫气覆地,黄云见于西方。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九年二月癸未,皇太子鸿等奏曰:昨正月二十七日,伏见陛下于兴庆宫,亲耕三百馀步,既而青光紫气覆地。八月辛巳,上降诞之,日有黄云三道见于西方。
开元二十二年,庆云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二年五月,河州庆云见。八月,幽州奏千秋节日,有庆云见。开元二十三年,庆云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三年二月己酉,安州庆云见。五月癸未,晋州庆云见。六月丙戌,文州庆云见。九月乙丑,楚州庆云见。十一月,楚州、陵州、会州并言庆云见。
开元二十四年,庆云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四年三月辛巳,沂州庆云见。壬午,台州、郓州并言庆云见。乙酉,荆州、万州并言庆云见。
开元二十五年,庆云见,日抱戴。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五年四月丁卯,幽州庆云见。八月丁未,千秋节宴群臣于勤政楼下,太史奏曰:今日卯时,有祥云出东方。及其乐作,非烟烛于西北。巳午之时,日有抱戴,伏以陛下,圣历方永福履无疆荐臻瑞霭之符,载洽绕枢之日,臣等不胜忭跃,请宣付史馆。许之。十月庚申,宰臣李林甫、牛仙客祭南北郊,有瑞气、萦坛祥风拂地。太史奏:今日陛下虔报丰稔,昭祭神祗,臣谨候天地清谧,星辰明朗。初祭,则樽俎适陈,祥风拂地。既奠之,后瑞气萦坛,其风则畅和缓之。候其气乃蓄龙凤之色。臣谨按王者德至于天,则祥风起。又尧沈璧于河休,气四塞,伏惟陛下一德,驭物而天祥,荐祉尽。皇王之灵贶跻苍生于仁寿,请付所司编入史册。许之。十二月,泗州奏日抱戴。开元二十七年,庆云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七年七月己卯,蒲州刺史韩朝宗奏新置灵,贞观有庆云见。壬午,河西陇右节度使萧炤讨吐蕃,大破之,有庆云见于阵前,请编史册。许之。
开元二十八年,庆云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八年,陕州有庆云见。
开元二十九年,井中涌气成云,有庆云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九年正月,亳州刺史郑愿奏:元元皇帝庙中之井,涌气成云,五色相映。五月戊寅,有庆云见于亳州真源县之元元皇帝庙。八月,命有司于兴唐观设斋自内迎元元皇帝,真容于观宰臣。已下百官悉行香,有庆云见。
天宝元年,庆云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宝元年正月癸丑,太史上言:今旦卯时,日有红、碧、黄气数见,紫、赤云气润泽鲜明。在日,上谨按瑞应图,名曰庆云,太平之应,请编入史册。许之。
天宝二年,庆云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年三月,南郡奏所部紫极宫有庆云见。
天宝五载,庆云捧日。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五载五月丙戌,绛郡上言:姑射山修功德处有庆云捧日。
天宝十载,庆云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载八月癸丑,黔中郡紫极宫庆云见。甲寅,雒阳庆云见。十月乙丑,御朝元阁有庆云见,上赋诗,群臣毕和。癸酉,丹阳郡茅山庆云见。十一月,长至,太史奏北方有黑云气,四方俱有薄黄云,佳气浓厚,又有黄气扶日。十二月,馀杭郡庆云见,化楼阁势兼有仙人形像。乙卯,彭城郡有庆云见。
天宝十四载,江陵郡紫气见。中书省五色云见。蜀郡庆云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四载三月,观察使源涓奏:江陵郡古纪城东有紫气成云,中有一人衣白衣,乘云气向上。其时,安南招讨使康令谦及同行军将等同见。臣谨画图奉献,伏望宣示中外,编诸史册。从之。八月己亥,中书省五色云见。丙辰,蜀郡奏庆云九见。
肃宗至德元载,庆云属天。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肃宗以天宝十五载七月即位于灵武,改元至德。是年九月三日,帝降诞之,辰有庆云属天。十一月辛未,长安云气如衣冠备具。太史奏:天下和平之象。
至德二年,紫云见太清宫。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至德二年十二月癸亥,帝受国玺,太清宫晨有紫云见,从殿东南角稍至殿前。
乾元元年,景云见。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乾元元年四月甲寅,帝亲行享庙礼,并祭昊天上,帝礼毕,有景云见于日之南,自卯至辰,久而方散。
乾元三年六月,有青气。十一月,庆云见。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元三年六月,昏,西北有青气。
按《册府元龟》:三年十一月景寅,左金吾卫大将军王晟奏明凤门有庆云,自栏杆上起盘旋,纷郁光彩,明耀门,官皆睹焉。
上元二年,白气贯昴,冬至,有云迎日。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天文志》:上元二年,制去上元之号,单称元年。其年建子月,有白气从北来贯昴。司天监韩颖奏曰:昴、毕为天纲,白气兵丧,掩其星大破胡王。
按《册府元龟》:上元元年建子月戊戌冬至,有云迎日,日扬光。司天监韩颖奏:谨按《春秋·感精符》:南至有云迎日,年丰之象。
宝应元年四月,代宗即位,庆云见。八月,赤光亘天。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宝应元年八月庚午夜,有赤光亘天,贯紫微,渐移东北,弥漫半天。按《册府元龟》:代宗宝应元年四月己巳即位,其日有庆云见。初,帝至飞龙厩座前有紫云见,云中有三白鹤徊翔,又有喜鹊鸣,及将即位,仗卫宿设,夜分,云雾四合,不辨咫尺,既晓,朝呼万岁,天地清朗,非烟满空,黄气抱日,咸以为圣感。五月,商州上言庆云见。
代宗大历二年,有白气、黑气、赤气。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历二年七月甲戌,日入时有白气亘天。十二月戊戌,黑气如尘,弥漫于北方。黑气,阴沴也。
按《旧唐书·天文志》:大历二年七月丙寅申时,有青赤气长四十馀尺,见日旁,久之乃散。十二月,赤气长二丈亘日上。甲戌酉时,白气亘天。〈按新旧唐书志所载互异故并存之〉大历三年,五色云见。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大历三年十月,太原府上言五色云见。
大历四年,庆云见。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四年六月,庆云见于西郊。
大历五年,庆云见,有白气。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甲申,西北有白气亘天。
按《旧唐书·天文志》:五年四月甲申,西北方白气竟天。六月甲寅,白气出西方,竟天。
按《册府元龟》:大历五年四月癸巳,广州、越州并言庆云见。丁未,台州言庆云见。五月己巳,石州上言五色云见。
大历六年,庆云见。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六年七月己丑,道州上言五色云见。九月丁酉,沂州上言庆云见。大历七年,庆云见。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七年六月丁亥,蔡州言庆云见。是岁,大稔。
大历八年,有气竟天。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天文志》:八年七月庚寅酉时,有气三道竟天。
大历九年,庆云见。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九年十二月丁亥,婺州上言庆云见。
大历十年,月上有白气。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天文志》:十年十二月甲子夜,东方月上有白气十馀道,如匹帛,贯五车、东井、舆鬼、觜、参、毕、柳、轩辕,三更后方散。
大历十二年,庆云见。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二年十月乙酉,潭州上言庆云见。甲午,睦州上言桐庐县五色云见。
大历十四年五月,德宗即位,庆云见。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唐会要》:十四年闰五月,泽州奏庆云。诏曰:时和为嘉祥。
德宗贞元二年,有赤气。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元二年十一月壬午,日没,有赤气出于黑云中,亘天。
贞元七年,祥云见。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元七年八月,同州言祥云见。
贞元十年,庆云见。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年五月,连州言庆云见。
贞元十二年,赤气冲北斗。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二年九月癸卯,夜有赤气如火,见北方,上至北斗。
贞元十四年,润州有白气、黑气交。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四年,润州有黑气如堤,自海门山横亘江中,与北固山相峙,又有白气如虹,自金山出,与黑气交,将旦而没。
贞元十五年,庆云见。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五年七月,凤翔府鸡足山庆云见。
贞元二十年九月庚辰甲夜,有白气八,东西际天。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宪宗元和四年,天有臭气。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和四年十月壬午,天有气如烟,臭如燔皮,日昳大风而止。
穆宗长庆元年,日抱珥五色。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长庆元年正月,帝飨太庙,礼毕出,朱雀门中路日抱珥五色。宰臣萧俛等率两省供奉官称贺于马前。
敬宗宝历元年,有赤气。
按《唐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宝历元年十二月乙酉夜,西北有雾起,须臾遍天,雾止,有赤气,或浅或深,久而乃散。
文宗太和元年,有赤气见。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和元年四月庚戌,北方有赤气,中有数白气间之。六月乙卯夜,西北有赤气。八月癸卯,京师见赤气满天。
太和二年,赤气见。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闰三月乙卯,北方有赤气如血。
太和三年八月,西方有白气如柱。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太和四年,黑气见。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正月壬寅,黑气如带,东西际天。
太和六年,庆云见。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太和六年七月,河阳、东川并奏庆云见。八月,广州奏:六月二日,庆云见。
太和七年十月己酉,西方有白气如柱者三。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懿宗咸通十四年,僖宗即位,黑气见。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十四年七月,僖宗即位,是日,黑气如盘,自天属含元殿庭。
僖宗中和二年,赤气见。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中和二年七月丙午夜,西北方赤气如绛,际天。
广明元年四月甲申,东都有云气西北,大风随之。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光启二年,有白气。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启二年四月,有白气头黑如发,自东南入于扬州灭。
昭宗光化二年,白气见。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化二年三月己巳,日中有白气亘天,自东西贯于东北。
天复元年,西方白气冲天。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复元年八月己亥,西方有白云如履底,中出白气如匹练,长五丈,上冲天,分为三彗,头下垂。占曰:天下有兵。白者,战祥也。
后梁
太祖开平元年,庆云见。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平元年正月壬寅,帝至自长芦,是日,有五色云覆于府署之上,又丙辰,庆云见。
开平三年,黄云捧日。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平三年十一月,司天台奏:冬至日自夜半后祥风微扇,帝座澄明。至晓,黄云捧日。
后唐
明宗天成二年正月,有青黑云。十二月,西南方有赤气。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成二年正月,司天奏:今年岁日五鼓后,东方有青黑云,主岁多阴雨,宜行禳禜祷祠。从之。
按《十国春秋·后蜀·高祖本纪》:天成二年十二月壬辰,西南方有赤气如火燄,约二十里。
后晋
高祖天福四年,东南有云,成楼阁形。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吴越·忠懿王世家》:天福四年九月甲戌,大风,东南有云,如楼阁之象,识者异之。
后汉
高祖天福十二年,有黄紫气,成龙凤形。
按《五代史·汉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福十二年四月,星官奏有气黄紫,多龙凤之状,坱莽盘旋,不离城上。识者曰:天不能无云而雨,不能无气而立。今瑞气如此,刘氏其大昌盛乎。
后周
世宗显德元年,庆云见。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显德元年五月辛卯,庆云见于西南。
辽
太祖神册二年,晋幽州城中,气如烟火。
按《辽史·太祖本纪》:神册二年四月壬午,围幽州,不克。六月乙巳,望城中有气如烟火状,上曰:未可攻也。以大暑霖潦,班师。留曷鲁、卢国用守之。八月,李存勖遣李嗣源等救幽州,曷鲁等以兵少而还。
天显元年,有紫黑气蔽天。
按《辽史·太祖本纪》:天显元年七月,次扶馀府,上不豫。辛巳平旦,子城上见黄龙缭绕,可长一里,光耀夺目,入于行。云有紫黑气蔽天,踰日乃散。是日,上崩。
[book_title]第六十九卷
第六十九卷目录
云气异部汇考五
宋〈太祖乾德二则 太宗太平兴国一则 雍熙一则 端拱一则 至道一则 真宗咸平四则 景德四则 大中祥符六则 天禧一则 仁宗天圣一则 明道一则 景祐二则 宝元一则 康定二则 庆历六则 皇祐二则 嘉祐一则 英宗治平四则 神宗熙宁九则 元丰四则 哲宗元祐五则 绍圣三则 元符二则 徽宗建中靖国一则 崇宁二则 大观一则 政和四则 宣和五则 钦宗靖康二则 高宗建炎三则 绍兴十四则 孝宗隆兴二则 乾道八则 淳熙九则 光宗绍熙三则 宁宗庆元五则 嘉泰一则 嘉定四则 理宗宝庆一则 绍定三则 端平二则 嘉熙二则 淳祐五则 宝祐一则 景定三则 度宗咸淳二则 少帝祥兴一则〉
庶徵典第六十九卷
云气异部汇考五
宋太祖乾德三年,白气贯天船、五车、井宿。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德三年七月己卯夜,西方起苍白气,长五十丈,贯天船、五车,亘井宿,占曰:主兵动。
乾德六年,苍白气自北而东。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十月己未旦,西北起苍白气三道,长二十丈,趋东散,占曰:游兵之象。〈按《志》此条又载于开宝元年,查乾德六年十一月改元,开宝则是一事面史志两载也兹不复
再录。
〉太宗太平兴国四年,白气见。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平兴国四年四月己未夜,西北有白气压北斗。
雍熙三年,有赤气。
按《宋史·太宗本纪》:雍熙三年春正月庚辰,夜漏一刻,北方有赤气如城,至明不散。〈按《志》作己未夜。〉
雍熙四年,有白气出角亢,经太微轩辕。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雍熙四年癸酉夜,白气起角、亢,经太微垣,历轩辕大星,至月旁散。
端拱元年十月,有赤黄云中天,连地。十一月,西北方有赤气。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端拱元年十月壬申迟明,巽上有云过中天,连地,浓润,前赤黄,后苍黑色,先广后大,行势如截。十一月戊午夜,西北方有气如日脚,高二丈。
至道二年,西方有苍白气八道。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道二年二月丙子夜,西方有苍白气,长短八道,如彗扫稍,经天汉,参错如交蛇,占曰:所见之方主兵胜。
真宗咸平三年十月,黑气贯北斗。十二月,黑气贯心入天市。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咸平三年十月辛亥,黑气贯北斗。十二月庚午,黑气长三丈馀,贯心宿,入天市抵帝座,久方散。
咸平四年三月,白气见。十月,黑气见。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三月丙申,白气二,亘天。十月辛亥,黑气贯北斗。
咸平五年正月,白气贯日。七月,白气贯东井。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正月,白气如虹贯日,久而散。七月戊戌,白气如阵贯东井。咸平六年四月,白气亘天。五月,白气出昴。六月,赤气出娄,白气出河鼓。七月,白气起西南。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四月己巳,白气东西亘天。丁丑,白气贯日。五月辛亥,白气出昴,至壁没。六月辛未,赤气出娄,贯天廪,占曰:仓廪有火灾。丙子,白气出河鼓左右旗,分为数道没。七月癸卯,白气如彗,起西南方,占曰:有兵丧。
景德元年正月,白气贯日。二月,白气五道贯北斗。三月,白气贯轩辕。五月,白气数道。七月,黄气出壁。十月,白气出阁道。十一月,黑气冲日,又黄气充塞。
按《宋史·真宗本纪》:景德元年九月,议亲征。十一月庚午,车驾北巡。司天言:日抱珥,黄气充塞,宜不战而却。契丹兵至澶州,其大帅挞览耀兵出阵,中伏弩死。丙子,帝次幸澶州。十二月庚辰朔,契丹使韩杞来讲和。
按《天文志》:正月丙寅,黄白气贯月,黑气环之。二月
丁丑,白气五道贯北斗。三月,白气贯轩辕,苍白气十馀如布亘天。五月乙巳,白气数道如芒帚,长七丈许。白气又贯轩辕,苍白气十馀如布亘天。七月辛亥,黄气出壁,长五尺馀,占曰:兵出。十月丙子,白气出阁道东西,孛孛有光。十一月癸丑,黑气十馀道冲日。景德二年正月,黄白气贯月。二月,白气贯北斗。十月,白气出阁道。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二月丁亥,白气五道贯北斗,占为大风、幸臣忧。十月丙子,白气出阁道西,孛孛有光,占曰:宫中忧。
景德三年三月,赤白气见。四月,黄气见。十月,黑气见。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三月,白气贯月。 按《天文志》:三年三月丙辰,北方赤气亘天,白气贯月。四月癸卯,黄气如柱贯月。十月甲午,黑气贯北斗魁。
景德四年三月,白气亘天,又出南方。四月,白气贯北斗,又袭月,黑气贯心。九月,日上有五色云。十一月,赤气出舆鬼南。
按《宋史·真宗本纪》:景德四年九月壬辰,日上有五色云。 按《五行志》:四年三月己未,白气东西亘天。庚申,白气出南方,长二丈许,久而不散。四月庚午,白气贯北斗,长十丈,占为大风。庚寅,白气如布袭月,三丈许。
按《天文志》:四年四月甲午,南方有黑气贯心宿,长
五丈许。十一月己巳,中天有赤气如扫,长七尺,在舆鬼南。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朔,黄气出于艮,白气亘天。丁卯,紫云见。六月,黄气如凤。七月,白云气如彗。十月,封禅有紫气、五色云见坛上。
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元年正月乙丑,有黄帛曳左承天门南鸱尾上,守门卒涂荣告,有司以闻。上召群臣拜迎于朝元殿启封,号称天书。丁卯,紫云见,如龙凤覆宫殿。六月壬寅,迎泰山天书于含芳园,云五色见,俄黄气如凤驻殿上。十月,幸泰山。己酉,五色云起岳顶。法驾临山门,黄云覆辇道。辛亥,享昊天上帝于圆台,陈天书于左,以太祖、太宗配。帝衮冕奠献,庆云绕坛,月有黄光。日有冠戴,黄气纷郁。壬子,禅社首,紫气下覆,黄光如星绕天书匣。还奉高宫,日重轮,五色云见。 按《五行志》:大中祥符元年正月丁丑,白气二,东西亘天。 又按《志》:正月癸亥朔,黄气出于艮,占曰:主五谷熟。 按《天文志》:元年正月癸亥朔,黄气出于艮。丁丑,白气二,东西亘天。七月,西北方白云气如彗帚三十馀条。大中祥符二年,黄气起东南方。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九月戊午,黄气如柱起东南方,长五丈许。
大中祥符三年四月,黑气亘天。十二月,青赤气贯太微。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十二月癸亥,青赤气贯紫微。 按《天文志》:三年四月丁巳,中天黑气东西亘天。十二月癸亥,青赤气贯太微。
大中祥符四年正月,有黄紫气见。二月,紫气见。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四年正月,将祀汾阴。丁酉,奉天书发京师。日上有黄气如匹素,五色云如盖,紫气翼仗。二月丁巳,黄云随天书辇。辛酉,祀后土地祇。是夜,月重轮,还奉祇宫,紫气四塞。
大中祥符五年,白气出东井。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二月壬寅,白气长五丈,出东井,贯北斗魁及轩辕,占为兵、为雷雨。
大中祥符七年,有气出紫微。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五月,有气出紫微为宫阙状,光烛地。
天禧三年,黄气见。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天禧三年四月,黄气如柱贯月。
仁宗天圣七年二月己卯夜,苍黑云长三十丈,贯弧矢、翼、轸。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明道元年十月,黄白气贯紫微。十二月,有苍白气亘天。
按《宋史·仁宗本纪》:明道元年冬十月庚子,黄白气五,贯紫微垣。十二月壬戌,西北有苍白气亘天。
景祐元年,有气如彗,出翼、轸间。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祐元年八月壬戌夜,有黄白气如彗,长七尺馀,出张、翼之上,凡三十有三日不见。
景祐四年,黑气出毕宿下。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七月戊申夜,黑气长丈馀,出毕宿下。
宝元二年正月,苍黑云起西北。三月,黑云见王良、营室。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宝元二年正月壬子夜,苍黑云起西北方,长三十丈,渐东南行,历娄、胃、昴、毕及火、木,相次中天而散。三月甲寅夜,细黑云起西北方,长三十丈,贯王良及营室。
康定元年二月,白气贯日。三月,黑云起东南方。六月,黑气起心宿。
按《宋史·仁宗本纪》:康定元年二月辛卯,白气如绳贯日。三月丙子,夜有黑气长数丈,见东南。 按《天文志》:康定元年三月丙子夜,东南方近浊,黑色横亘数丈,阔尺许,良久散。六月壬子,黑气起心宿西,长五十丈,首尾侵浊,久之散。
康定二年,白气冲天。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八月庚辰夜,东方有白气长十尺许,在星宿度中,至十日,长丈馀,冲天,九十馀日没。
庆历元年,有白气出东方,黑气起西南,苍白气起西北。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庆历元年八月庚辰夜,东方有白气,长十尺许,在星宿度中,至十日,长丈馀,冲天相,居星宿大星南九十馀日没。壬午夜,黑气起西南,长七丈,贯危宿、羽林,入浊,至天津,良久散。癸卯夜,苍白云起西北,阔二尺许,首尾至浊,良久没。
庆历二年八月甲申,白气贯北斗。十一月壬申,黑气贯北斗柄。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庆历三年正月,白气贯日。四月,白气起西北。七月,黑气起西南。八月,白气贯北斗。
按《宋史·仁宗本纪》:庆历三年八月壬子,白气贯北斗魁。 按《天文志》:三年正月戊戌,中天有白气,长二十丈,向西南行,贯日。四月癸卯,白气二,生西北隅,上中天,首尾至浊,东南行,良久散。七月戊辰,西南生黑气,长三丈许,经天而散。八月壬子夜,白气贯北斗魁。庆历四年五月,黑气起东北。九月,有气贯卷舌。十一月,苍白云起南方。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五月甲子夜,黑气起东北方,近浊,长五丈许,良久散。九月辛巳夜,中天有气长二丈许,贯卷舌、南河东北,少顷散。十一月甲子夜,苍白云起,南近浊,久方散。
庆历五年三月庚午,东方有黄气,如虹贯月。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庆历八年正月、二月,黑气见。四月,群鼠吐五色云。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神宗本纪》:帝以庆历八年四月戊寅生于濮王宫,祥光照室,群鼠吐五色气成云。 按《天文志》:八年正月丁酉夜,黑气生,首尾至浊,渐东行,久之乃散。二月辛卯夜,西方近浊生黑气,长三丈,良久散。
皇祐三年正月,白气贯日。四月,白气生西北。八月,白气贯北斗魁。九月,白气贯参宿。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皇祐三年正月戊戌,中天有白气长二十尺,向西南行贯日,占曰:边兵忧。四月癸卯,白气二生西北隅,上中天,首尾至浊,东南行,良久散,占曰:其下有兵寇。八月壬子夜,白气贯北斗魁。九月辛巳夜,中有白气长二丈许,贯参宿、南河,东北行,少顷散,占曰:风雨之候。
皇祐四年,黑气起东方,白气起北方。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十一月壬寅夜,黑气生东方,南北至浊,贯参宿、轩辕。辛酉夜,白气起北方,近浊,长五丈许,历北斗,久之散。
嘉祐二年,遍天有苍云。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嘉祐二年正月元日平旦,有风从东北来,遍天有苍云,占云:大熟多雨。
英宗治平元年,苍白云贯毕。
按《宋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治平元年六月戊午夜,苍白云起东北方,长一丈许,贯毕。
治平二年二月,苍黑云贯北斗。四月,苍黑云抵钩陈,白气贯角。九月,苍黑云贯营室壁垒。
按《宋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四月丙午夜,西北方有白气,渐东南行,首尾至浊,贯角宿,移西北,久方散。占曰:有兵战疾疫事。 按《天文志》:二年二月乙未夜,苍黑云起西北方,长五丈许,贯东井及北斗,良久散。四月癸巳夜,苍黑云起西北方,长三十尺,西至轩辕太民,北抵钩陈。九月庚申夜,西北苍黑云长三丈许,贯营室壁垒阵及天河。
治平三年,苍白云贯毕。
按《宋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六月丁未夜,东方有苍白云,长一丈许,贯毕。
治平四年二月,苍白云起南方。三月,苍白云贯东井南河。闰三月,苍黑云起南方。五月,苍黑云贯紫微。六月,白云贯天船、紫微,黑云贯北斗、紫微。八月,黑气贯北斗。十月,黄气贯月。十一月,苍黑气贯翼。十二月,苍黑云贯五车、东井。
按《宋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二月癸巳夜,苍白云起南方,长三丈,阔尺,贯南门星。三月甲寅夜,西南方起苍白云二,长三丈,阔尺,相距二尺,贯东井南河,久之乃散。闰三月辛巳夜,苍黑云起南方,两首至浊,阔尺,贯尾、箕、斗、牛、库楼、骑官。五月戊寅夜,苍黑云起北方,长三丈,阔尺,贯紫微垣、王良。壬寅夜,苍黑云起北方,长三丈,阔尺,贯紫微垣。甲辰夜,苍黑云起东方,长丈,阔尺,贯天苑、五车、参旗。六月癸亥夜,白云起东北方,长五丈,上阔下狭,贯天船、阁道、传舍、紫微垣、天棓。戊辰夜,黑云起北方,长三丈,阔尺,贯北斗、紫微垣、王良。八月乙亥夜,黑气起西北方,长丈,阔尺,贯北斗。十月庚申夜,黄气一,上下贯月中。十一月丙子夜,苍黑气起南方,长五丈,阔三尺,东至库楼,北至南河,横贯翼。十二月庚戌夜,苍黑云起南方,长三丈,阔二尺,贯五车、东井、五诸侯。
神宗熙宁元年正月,苍白云贯舆鬼、轩辕。六月,苍黑云贯北斗、文昌。十月,苍黑云贯紫微、北斗。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熙宁元年正月乙酉夜,苍白云起西南方,长四丈,阔尺,贯月及南河、舆鬼、轩辕。六月己酉夜,苍黑云起北方,长二丈,阔尺,贯北斗魁,东贯文昌。十月庚申夜,苍黑云起北方,东西两首至浊,贯织女、天棓、紫微垣、北斗魁。
熙宁二年四月,苍白云贯天市。六月,苍黑云贯大角、摄提。七月,日下有五色云。十一月,赤气见西北。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二年秋七月甲申,日下有五色云。 按《天文志》:二年四月甲辰夜,苍白云起东南方,长三丈,阔尺,贯天市垣。六月辛酉夜,苍黑云起西南方,长四丈,阔二尺,贯大角、左右摄提、天市垣、斗、牛、女。十一月,每夕有赤气见西北隅,如火,至人定乃灭。熙宁三年二月,苍黑云起西北。六月,日下有五色云起。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三年六月癸酉,日有五色云。
按《天文志》:三年二月庚申夜,苍黑云起西北方,长
三丈,阔二尺,贯王良、扶箱、天厨。六月己未夜,苍黑云起西北方,长丈,阔尺,贯五车。又起西北,长丈馀,贯北斗魁、文昌。
熙宁五年,白云起南方。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七月丁亥夜,白云起南方,长丈,贯氐、房、心。
熙宁六年,苍黑云起东北方。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六年五月庚申夜,苍黑云起东北方,长五丈,阔二尺,贯云雨、阁道。熙宁七年三月,白气贯日。四月,苍白云贯北斗。六月,苍黑云起天河。七月,苍白云起东方。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三月壬子,苍白云起西南方,长二丈,阔尺,贯日,经中天过,白气如带。四月壬申夜,苍白云起北方,长五丈,阔二尺,贯北斗魁、钩陈、王良、阁道,东至奎。丙戌夜,苍白云起西北方,长三丈,阔尺,贯东井、紫微垣钩陈。六月辛未夜,苍黑云起天河中,长五丈,南北两首至浊,贯尾、箕;又苍黑云起东方,长五丈,贯羽林、外屏。甲戌,苍白云起西方,长三丈,贯轸、角、太微。丙戌夜,苍白云起南方,长二丈,贯危、室、壁及八魁。丁亥夜,苍白云起东方,长二丈,贯月及毕、奎、娄、外屏;又起南方,长二丈,贯危、室、壁及八魁。壬辰夜,苍白云起西南方,长二丈,贯天棓、紫微垣。癸巳夜,苍黑云起东方,长五丈,贯牛、天仓、岁、太白、卷舌。七月庚戌夜,苍白云起东方,长丈馀,贯参旗及参。
熙宁八年二月,苍黑云起西方,又起东方。五月,苍黑云起西南方。六月,日上有云五色。十月,黑云起西北方。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八年六月乙未,日上有五色云。 按《天文志》:八年二月己巳夜,苍黑云起西方,长丈,贯轸、轩辕。乙酉夜,苍黑云起东方,长三丈,贯心、天市垣列肆、宗人。五月壬戌夜,苍黑云起西南方,长二丈,贯氐、房、心。癸亥,苍黑云起西方,长三丈,贯轩辕、太微垣五帝座。十月庚子夜,黑云起西北方,长三丈,贯毕、大陵、钩星。
熙宁九年四月,白气起东北方,苍黑云起南方。六月,苍白云起东北方。七月,苍黑云起南方。十月,苍黑云起西北方。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九年四月庚寅夜,白气起东北方贯天棓,入天市垣。辛亥夜,苍黑云起南方,长二丈,贯库楼、骑官、积卒、心、尾。六月乙未夜,苍白云起东北方,长四丈,贯室、壁、阁道。七月己亥夜,苍黑云起南方,长四丈,贯军市、天园。十月乙酉夜,苍黑云起西北方,长四丈,贯北斗、钩陈、车府。
熙宁十年六月,苍黑云起南方,苍白云起东北方。七月至十月,苍黑云连见。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年六月癸未夜,苍黑云起南方,长三丈,阔尺,贯龟、鳖、天渊。乙巳,苍白云起东北方,长三丈,阔尺,贯五车及毕。七月丙子夜,苍黑云起北方,长丈,贯北斗魁。八月庚辰,苍黑云起东北方,长二丈,贯参、井、北河、五诸侯。九月庚申夜,苍黑云起北方,由北斗魁杓贯紫微垣,至天棓。十月辛丑夜,苍黑云起南方,长二丈,贯鈇钺、铁锧。
元丰二年,白云、苍白云起南方。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元丰二年四月戊申夜,白云起南方,长三丈,贯库楼、积卒、龙尾。辛亥夜,苍白云起南方,长三丈,贯房。
元丰三年六月甲午,日下有五色云。
按《宋史·神宗本纪》云云。
元丰五年,苍白云出太微,贯五帝座。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四月壬申夜,苍白云起北方,长二丈,出太微垣,贯五帝座、钩陈。元丰八年,日有五色云。十月,苍黑云生北方。
按《宋史·神宗本纪》:元丰八年三月,神宗崩,太子即位。是岁,日有五色云者六。 又按《天文志》:八年十月庚申夜,苍黑云生北方,长三丈,阔尺,贯北斗、文昌、天枪。
哲宗元祐元年八月壬子,日旁有五色云。
按《宋史·哲宗本纪》云云。
元祐二年冬十月癸未,日有五色云。
按《宋史·哲宗本纪》云云。
元祐三年六月,五色云见。七月,白气经天。九月,赤气起,白气数道。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祐三年六月甲辰,五色云见。七月戊辰夜,东方明如昼,俄成赤气,中有白气经天。〈按七月戊辰,《通考》作丁卯。〉 按《五行志》:元祐三年七月戊辰夜,西北有白气经天,占主兵,宜防西、北二鄙。 按《天文志》:三年七月戊辰夜,东北方近浊,天明照地,如月将出,偏西北有白气经天。九月己酉夜,赤气起北方,渐生白气数道。
元祐五年六月癸亥,昼有五色云。
按《宋史·哲宗本纪》云云。
元祐七年六月甲戌,日旁五色云见。
按《宋史·哲宗本纪》云云。
绍圣元年八月丙戌,日有五色云。
按《宋史·哲宗本纪》云云。
绍圣二年,庆云见。
按《宋史·哲宗本纪》:二年十二月,桂阳监庆云见。绍圣三年八月壬戌,日上有五色晕,下有五色气。按《宋史·哲宗本纪》云云。
元符二年,赤气起北方,又有白气十道。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符二年九月戊辰夜,有白气十道,各长五尺,主兵及大臣黜。 按《天文志》:二年九月戊辰夜,赤气起北方紫微垣北斗星东南,次有白气十道,各长五尺。
元符三年,有苍白气贯尾、箕、斗。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戊子夜,苍白气起东南方,长三丈,贯尾、箕、斗,主蛮裔入贡,旧臣来归。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有赤气、白气、黑气见。
按《宋史·徽宗本纪》:建中靖国元年春正月壬戌朔,有赤气起东北,亘西南,中函白气。将散,复有黑祲在旁。
按《五行志》:建中靖国元年正月朔夕,有赤气起东
北,弥亘西方,久之,中出白气二,及赤气将散,复有黑气在其旁。 按《任伯雨传》:正月朔旦有赤气之异,诣火星观以禳之,伯雨上疏言:尝闻修德以弭灾,未闻禳祈以消变。《洪范》以五事配五行,说者谓视之不明,则有赤眚、赤祥。乞揽权纲以信赏罚,专威福以殊功罪,使皇明赫赫,事至必断,则乘气异象,转为休祥矣。
崇宁元年,赤气见。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崇宁元年十一月己酉,赤气随日没。
崇宁二年,苍白气起东南。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五月戊子夜,苍白气起东南方,长三丈,贯尾、箕、斗。
大观元年,汀、怀二州庆云见。
按《宋史·徽宗本纪》云云。
政和元年,苍白气起紫微垣。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政和元年十一月甲戌夜,苍白气起紫微垣,贯四辅。
政和三年,北郊黑气绕坛。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夏至,宰臣何执中奉祀北郊。有黑气长数丈,出自斋宫,行一里许,入坛壝,绕祭所,皆近人穿灯烛而过。俄又及于坛,礼将毕,不见。
政和五年,白气中天成五色。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四月庚子,有白云自北直彻中天,渐成五色,如华盖。
政和七年,赤白云气见。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五月乙卯夜,赤云、白气起东北方。
宣和元年正月,日下有五色云。四月至七月,连有赤气亘天。
按《宋史·徽宗本纪》:宣和元年正月戊申朔,日有五色云。五月甲戌,西北有赤气亘天。 按《五行志》:宣和元年四月丙子夜,西北赤气数十道亘天,犯紫宫北斗。仰视,星皆若隔绛纱,拆裂有声,间以黑白二气,自西北俄入东北,延及东南,迨晓乃止。 按《天文志》:元年六月辛巳夜,赤气起北方,半天如火。七月戊午夜,赤云起东北方,贯白气三十馀道。
宣和二年,有赤云见。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二月戊戌夜,赤云起东北,渐向西北,入紫微垣。
宣和三年,有苍白气贯月。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九月壬午夜,苍白气长三丈,贯月,主其下有乱者。
宣和四年,有赤气见。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九月丁丑,西方日下有赤气。
宣和七年,有赤云见。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四月壬子夜,有赤云入紫微垣。
钦宗靖康元年正月,赤气起西方。九月十一月、闰十一月,皆有赤气。十二月,白气见。
按《宋史·钦宗本纪》:靖康元年九月戊寅,有赤气随日。闰十一月丁酉,赤气亘天。乙卯夜,有白气出太微。按《天文志》:靖康元年正月丁丑夜,赤白气起西方。九月戊寅,有赤气随日出。九月乙未,西方日下有赤气。十一月乙丑,日下有赤气。闰十一月丁酉,赤气亘天。
按《五行志》:元年十二月丙辰,白气出太微垣。
靖康二年正月,阴云中有火光。二月,白气如虹。三月,白气贯斗。
按《宋史·钦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己亥夜,西北方阴云中有火光,长二丈馀,阔数尺,时时见。二月壬午夜,白气如虹,自南亘北,渐移西南至东北。三月戊子夜,白气贯斗。
高宗建炎元年,有赤气。
按《宋史·高宗本纪》:建炎元年八月壬申夕,东北方有赤气。 按《五行志》:建炎元年八月庚午,东北方有赤气,占曰血祥。〈按《纪》作壬申,《志》作庚午,互异。〉
建炎三年二月,黑气夹日。三月,有白气。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二月甲寅,日初出,两黑气如人形,夹日旁,至巳时乃散。三月,白气贯日。
建炎四年五月,有赤云、白气。十一月,日生背气。按《宋史·高宗本纪》:建炎四年五月,紫微垣内有赤云亘天,白气贯其中。 按《天文志》:四年十一月癸卯,日生背气。 按《五行志》:四年五月,洞庭湖夜赤光如火见东北,亘天,俄转东南,此血祥也。壬子夜,西北方有赤气弥天,贯以白气如练者十数,犯北斗、文昌、紫微,由东南而散。 又按《志》:五月壬子夜,北方有白气十馀道如练。
按《文献通考》:卤兵犯湘、沔。又钟相、孔彦舟、曹火星、刘超、彭筠、杨幺巨盗相继荼毒诸道,即其验也。
绍兴元年正月,日有背气。二月,东南有白气。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绍兴元年正月壬戌,日生背气。 按《五行志》:绍兴元年二月己巳夜,东南有白气。
绍兴二年四月壬申、五月戊寅,日皆生戴气。闰四月丙申,日生背气。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绍兴四年正月,日生承气。三月,日生抱气。五月,日生背气。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四年三月辛未,日有青赤黄气。 按《天文志》:四年正月,日生承气。三月辛未,日生抱气。五月甲戌,日生背气。
绍兴五年正月庚申,日有戴气。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兴六年四月己亥,日生戴气。庚子,复生,仍有承气。十一月庚寅,日左右生珥并背气。癸巳,日又生背气。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绍兴七年,有赤气见。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七年春正月辛卯夜,东北有赤气如火。 按《天文志》:七年正月辛未夜,东北赤气如火,出紫微宫;二月癸卯,又如之。十一月癸卯,有赤云如火,随日入。 又按《志》:二月辛丑,氛气翳日。 按《五行志》:七年正月乙酉夜,北方有赤气达旦。辛卯,斗、牛间赤气如火。十一月癸卯,南方有赤气,东北皆赤云,自日入至于甲夜。
绍兴八年,赤气见。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九月甲申,赤气出紫微垣。
绍兴十八年五月,庆云见。八月、九月,有赤气如火。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十八年五月,庆云见。 按《五行志》:十八年八月丁亥、九月甲寅,皆有赤气如火。又按《志》:壬辰,肆赦,天有云赤黄,近黄祥也,太史附秦桧旨奏瑞。
绍兴二十一年,有赤气。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二十一年冬十月甲申夜,有赤气。
绍兴二十七年,赤气叠见。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二十七年三月乙酉,赤气出紫微垣。冬十月壬寅,有赤气随日入。 按《五行志》:二十七年三月乙酉,赤气出紫微垣。七月壬申,赤气随日入。十月壬寅,赤气如火。
绍兴二十九年正月癸酉,日连晕,上生青赤黄色戴气,日左右生珥。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绍兴三十年正月,有赤气见东北。十一月、十二月,白气亘天。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三十年十二月戊申夜,白气亘天。 按《天文志》:三十年正月壬申,东北方赤气一带五处如火影。十一月甲午,西南方白气自尾历壁、娄、昴宿。十二月戊申,其夜白气出尾宿,历心、房、氐、亢、角,入天市,贯太微,至郎位止,有类天汉。
绍兴三十一年六月,日生晕背。十二月,白气出斗。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十一年六月辛酉,日上晕外生赤黄色,有背气。七月辛卯,日上晕外生背气。 又按《志》:十二月辛丑,其夜,白气出斗宿,历牛、女、危,至娄止,约广六丈,类天汉,东西亘天。 按《五行志》: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丑,白气如带,东西亘天,出斗,历牛。
绍兴三十二年,赤气见。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十二年春,淮水溢,中有赤气如凝血。
孝宗隆兴元年,白气见。
按《宋史·孝宗本纪》:隆兴元年十二月壬午,西南方有白气。 按《五行志》:元年十二月壬午夜,白气见西南方,出危入昴。
隆兴二年正月,白气亘天。六月,有戟气。七月,赤黄背气。十一月,赤气亘天。
按《宋史·孝宗本纪》:隆兴二年正月甲寅,白气亘天。按《天文志》:六月甲子,日有戟气。七月甲申朔,日生赤黄晕不匝,上生重晕,又生背气及青珥。丁亥,日生重晕,上生青赤黄色背气。癸卯,日生赤黄晕不匝,晕外生背气,赤黄,两头向外曲。 按《五行志》:二年正月甲寅夜,西南有白气,亘天如带。十一月庚寅,日入后赤云随之。
乾道元年自正月至四月,连有白气亘天。八月,有赤气见。十月至十二月,又白气亘天。
按《宋史·孝宗本纪》:乾道元年春正月庚午,西北方有白气。三月戊辰,白气亘天。十一月丙寅,白气亘天。按《天文志》:乾道元年正月庚午,其夜,白气出奎宿,渐上,经娄、胃、昴,贯毕,入参宿内止。三月戊辰,其夜,白气自参宿至角宿止,与天汉相接,约广七丈。四月丁酉,其夜,苍白气自西北渐上,东北入天市垣;辛丑,入北斗魁中及入文昌星;乙巳,入紫微垣内至北极、天枢甲。十月己丑,苍白云气长二丈,穿入翼宿。十一月丙寅,白气出女宿,历虚、危、室、壁、奎、娄、胃宿,入昴宿止。又按《志》:六月丁未,日晕周匝,外生格气,横在日下。按《五行志》:乾道元年八月壬午,赤气中天,自日入至于申夜。
乾道二年二月,日有直气、背气。十二月,白气亘天。按《宋史·孝宗本纪》:乾道二年十二月庚午,白气亘天。
按《天文志》:二年二月庚辰,日左生赤黄色直气长
丈馀,及半晕背气。 又按《志》:十二月庚子,白气亘天。乾道三年三月、五月,日生承气。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三月丁巳,日晕于娄,外生赤黄承气。五月甲辰,日下晕外有青赤黄承气。
乾道五年正月己巳,日生黄色戴气承气。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乾道六年三月,日有承气。五月,生戴气承气。十月、十一月,皆有赤气见。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乾道六年三月丁丑,日晕不匝,下生承气。闰五月壬辰,日半晕再重,生戴气承气。 按《五行志》:六年十月庚午,赤气随日出。十一月丁丑,赤云随日入,至于甲夜。
乾道七年七月、十月,赤气见。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七月壬寅,赤气随日入。十月己未,赤气随日出。
乾道八年六月,日生承气。十月,赤气见。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八年六月丁未,日晕不匝,外生承气,日下晕。 又按《志》:十月乙巳,赤气随日入。丙午,随日出。
乾道九年,数有白气见。十月,矞云见。按《宋史·孝宗本纪》:乾道九年冬十月壬申,矞云见。按《五行志》:九年正月庚午,白气见西北方,出奎,入参。三月戊辰,白气如带,自参及角,东西亘天。四月丁酉夜,白气见西北方,入天市垣。辛丑夜,白气入北斗。乙巳夜,白气入紫微垣。十月己丑夜,苍白气见东南方,入翼。十一月丙寅,白气如带,出女,入昴,东西亘天。十二月庚午夜,白气如带,东西亘天,出女,入昴。
淳熙二年七月甲辰,日生背气。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淳熙三年,赤气见。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熙三年八月丁酉、戊戌,皆有赤气随日入出。
淳熙四年二月戊子,日上连晕生戴气,日下晕外生承气。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淳熙五年十二月乙未,日生两珥,一戴气。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淳熙六年十二月辛亥,日晕外生戴气。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淳熙八年正月己酉,日生戴气。七月己卯,日半晕外生背气。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淳熙十年,白气亘天。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正月戊子夜,西南有白气如天汉而明,南北广可六丈,东西亘天,历壁至毕。
淳熙十四年,赤气见。
按《宋史·孝宗本纪》:淳熙十四年十一月甲寅,西南方有赤气随日入。十二月壬午,东北方有赤气随日出。
按《五行志》:十四年十一月癸丑、甲寅,有赤气随日
入出。
淳熙十五年六月,日上背气见。九月,有赤黄气。按《宋史·孝宗本纪》:淳熙十五年九月庚子夜,南方有赤黄气覆大内。 按《天文志》:十五年六月丙申,日上生青赤黄色背气。 按《五行志》:十五年九月庚子,南方有赤黄气。
光宗绍熙二年二月四月,日生戴气。七月,日有背气。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绍熙二年二月壬寅,日生戴气,青赤黄色。四月癸未,日生戴气。七月
庚申,日晕外青背气。壬戌,日有背气。
绍熙四年十一月,日青气见,赤白云气见。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十一月辛巳,日晕外生背气。 按《五行志》:四年十一月甲戌,赤云夜见,白气间之。
绍熙五年,白气亘天,日生背气。
按《宋史·光宗本纪》:绍熙五年六月壬寅夜,白气亘天。己酉,白气亘天。 按《天文志》:五年六月丙午,日上晕外生背气。 按《五行志》:六月壬寅夜,白气亘天,自紫微至亢、角。己酉日入后,白气亘天,顷刻而散。
宁宗庆元元年,徽州古井夜出黑气。二月,日生背气。四月,生格气。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庆元元年二月辛巳,日上晕外生青赤黄背气。四月己未,日生赤黄色格气。 按《五行志》:庆元元年,徽州黄山民家古井,风雨夜出黑气,波浪喷涌。
庆元二年,日生背气。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五月己丑,日生背气,其色青黄。
庆元四年,白气见。
按《宋史·宁宗本纪》:庆元四年八月庚辰,白气亘天。庆元五年,白气见。
按《宋史·宁宗本纪》:庆元五年二月癸酉,白气亘天。八月乙亥,白气亘天。 按《五行志》:五年二月癸酉夜,东北方白气如带,自角至参。八月癸亥,东北方有白气如带,亘天。
庆元六年十月,赤气夜发横天。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泰四年二月,有赤气。十一月,有白气。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泰四年二月庚申夜,有赤气亘天。十一月壬申,白气亘天。 按《五行志》:嘉泰四年二月庚辰夜,有赤云间以白气,东北亘天,后八日,国有大火,占者以为火祥。 又按《志》:十一月辛未,昼有白气分数道,亘天。
嘉定七年日,晕承气见。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嘉定七年三月壬申,日生赤黄晕,外有青赤黄承气,后晕周匝。嘉定十一年二月丙寅,日有戴气。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嘉定十五年,日晕生承气。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五年二月己亥,日晕于娄,周匝,有承气。嘉定十七年,日生背气。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七年六月辛卯,日生背气。
理宗宝庆三年,日有气如珥。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宝庆三年十二月己酉,日旁有气如珥。
绍定三年二月丙申,日有背气。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绍定四年,日生承气。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七月己丑,日生承气。
绍定五年三月丁酉,日生抱气承气。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端平元年六月戊子,日生赤黄晕,上下有格气。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端平二年六月戊寅,日有承气。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嘉熙元年三月癸亥、七月壬申,日有背气。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嘉熙四年,白气亘天,日生背气。
按《宋史·理宗本纪》:四年二月丙辰,白气亘天。 按《天文志》:二月丙申朔,日生背气。
淳祐二年,白气见。
按《宋史·理宗本纪》:淳祐二年夏四月甲寅,白气亘天。
按《天文志》:淳祐二年二月癸丑朔,白气亘天。 按
《五行志》:淳祐二年四月甲寅,白气亘天。
淳祐三年七月甲午,日生格气。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淳祐五年五月戊申,日生赤黄晕,外有背气。六月甲子,日晕周匝。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淳祐六年三月癸巳,日晕周匝,生珥气。四月丁丑,日晕周匝。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宝祐元年正月戊戌,日生戴气。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景定元年三月,白气如匹练,亘天。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通鉴》云云。
景定三年,白气见。
按《宋史·理宗本纪》:景定三年秋七月甲申夜,有白气亘天。
景定五年九月己丑,日生格气。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度宗咸淳元年六月壬午,日生承气。
按《宋史·度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咸淳九年,襄阳白气见。
按《宋史·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淳九年,襄阳城中白气自西而出。
少帝祥兴二年,有黑气出于山西。
按《宋史·二王本纪》:祥兴二年二月癸未,张世杰与元张弘范战于崖山,有黑气出山西。
[book_title]第七十卷
第七十卷目录
云气异部汇考六
金〈太宗天会一则 海陵正隆一则 世宗大定三则 章宗明昌二则 泰和二则 卫绍王大安二则 宣宗贞祐二则 兴定二则 元光二则 哀宗正大五则〉
元〈世宗中统一则 文宗天历一则 顺帝元统一则 至正十一则〉
明〈太祖洪武四则 成祖永乐四则 仁宗洪熙一则 英宗正统一则 代宗景泰一则 英宗天顺一则 宪宗成化二则 孝宗弘治三则 武宗正德五则 世宗嘉靖十四则 穆宗隆庆一则 神宗万历十四则 熹宗天启一则 悯帝崇祯三则〉
皇清〈康熙一则〉
云气异部艺文一
卿云赞 宋武帝
贺洪州庆云见表 唐许敬宗
百寮贺日抱戴庆云见表 李峤
九日紫气赋 潘炎
寝堂紫气赋 前人
贺祥云见状 张九龄
贺彩云见状 张说
中书门下贺庆云见表 常衮
郊天日五色祥云赋 元稹
白云起封中赋 高孚
早秋望海上五色云赋 张何
望云物赋 陈正卿
勤政楼视朔观云物赋 彭朝曦
南至郊坛有司书云物赋 崔立之
南至郊祭司天奏云物赋 郭遵
庶徵典第七十卷
云气异部汇考六
金太宗天会九年,红云见。
按《金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会九年七月丙申,上御西楼听政,闻咸州所贡白鹊音忽异常,上起视之,见东楼外光明中有像巍然高五丈许,下有红云承之,若世所谓佛者,乃击跽修虔,久之而没。
海陵正隆六年八月,云气中见黄龙及神鬼兵甲。十月,庆云见。
按《金史·海陵本纪》:正隆六年九月丙午,庆云见。东京留守曹国公乌禄即位于辽阳。 按《天文志》:正隆六年二月甲辰朔,日有晕珥,戴背。十月丙午,庆云见。按《五行志》:六年,世宗在辽阳。八月,有云气自西来,黄龙见其中,人皆见之。是时,临潢府闻空中有车马声,仰视见风云沓霭,神鬼兵甲蔽天,自北而南,仍有语促行者。未几,海陵下诏南征。
世宗大定七年,庆云环日。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大定七年闰七月己卯午刻,庆云环日。八月辛亥午刻,庆云环日。大定二十三年,庆云见。
按《金史·世宗本纪》:大定二十三年十月己未,庆云见。
按《天文志》:二十三年十月己未,庆云见于日侧。
大定二十九年正月,日晕珥背,白虹亘天,有戟气、背气、冠气。二月,日晕珥抱背,有负气承气,白虹亘天,左右有戟气。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十九年正月乙卯巳初,日有晕,左右有珥,上有背气两重,其色青赤而厚。复有白虹贯之亘天,其东有戟气长四尺馀,五刻而散。丁巳巳初,日有两珥,上有背气两重,其色青赤而淡。顷之,背气于日上为冠,已而俱散。二月甲子辰刻,日上有重晕两珥,抱而复背,背而复抱,凡三四次。乙丑,日晕两珥,有负气承气,白虹亘天,左右有戟气。
章宗明昌三年,赤气见北方。
按《金史·章宗本纪》:明昌三年十二月丙辰,有赤气见于北方。 按《五行志》:明昌三年三月,御史中丞董师中奏曰:乃者太白昼见,京师地震,北方有赤气,迟明始散。天之示象,冀有以警悟圣主也。上问:所言天象何从得之。师中曰:前监察御史陈元升得之于一司天长行。上曰:司天台官不奏固有罪,其以语人尤非。朕欲令自今司天有事而不奏者长行得言之,何如。师中曰:善。
明昌四年,日有抱戴两珥。
按《金史·章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九月癸未,日上有抱气二,戴气一,俱相连。左右有珥,其色鲜明。
泰和五年,有赤气如火。
按《金史·章宗本纪》:泰和五年九月戊子,西北方黑云间有赤气如火色,次及西南、正南、东南方皆赤,有白气贯其中,至中夜,赤气满天,四更乃散。 按《天文志》:五年九月戊子二更初,黑云间赤气复起于西北方,及正西、正东、东北,往来游曳,内有白气数道,时复出没。其赤气又满中天,约四更皆散。
泰和六年正月,有云气如车牛形。九月,有赤白气见。按《金史·章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泰和六年正月,北京由,龙山县西见有云结成车牛行帐之状,或如前后摧损之势。九月乙酉,夜将曙,北方有赤白气数道,历王良下,徐行至北斗开阳、瑶光之东而散。
卫绍王大安元年,有黑气出北方。
按《金史·卫绍王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大安元年四月壬申,北方有黑气如大道,东西竟天,至五更散。大安三年,有黑气出北方。
按《金史·卫绍王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三月辛酉辰刻,北方有黑气如堤,内有白气三,似龙虎之状。十月己卯,东北、西北每至更初如月将出之状,至夜半而灭,经月乃已。
宣宗贞祐元年,有黑云白气见。
按《金史·宣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贞祐元年十月丙午,夜有白气三,冲紫微而不贯。十二月丙申,白气东西竟天,移时散。 按《五行志》:卫绍王至宁元年,宣宗在彰德,有紫云覆城上数日,俄而入继大统。贞祐三年,有黑气竟天。
按《金史·宣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六月戊申,夜有黑气,广如大路,自东南至于西北,其长竟天。
兴定三年,庆云见。
按《金史·宣宗本纪》:兴定三年十月乙丑,平凉府先以地震被命醮祭,方行事,庆云见,以图来上。遣官覆验得实,是日,百官上表称贺。癸酉,遣官告太庙。甲戌,诏国内。 按《天文志》:兴定三年七月庚申,五色云见。十月乙丑,平凉府庆云见。
兴定五年正月,有庆云见。六月十二月,有白云见。按《金史·宣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五年正月,山东行省蒙古纲奏庆云见,命图以进。六月戊寅,日将出,有气如大道,经丑未,历虚危,东西不见首尾,移时没。十二月乙巳,北方有白气,广三尺馀,东西亘天。
元光元年,东北赤云见。
按《金史·宣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元光元年十一月丁未,东北有赤云如火。
元光二年,日晕有背气。
按《金史·宣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五月辛未,日晕不匝而有背气。
哀宗正大元年,黄气塞天。
按《金史·哀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正大元年正月戊午,上初视朝,尊太后为仁圣宫皇太后,太元妃为慈圣宫皇太后。是日,大风飘端门瓦,昏霾不见日,黄气塞天。
正大二年,有黄黑祲。
按《金史·哀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正月甲申,有黄黑之祲。
正大三年,有黄气亘天,中有白物飞翔。
按《金史·哀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三年三月庚午,省前有气微黄,自东北亘西南,其状如虹,中有白物十馀,往来飞翔,又有光倏见,移时方灭。
正大四年,白气亘天。
按《金史·哀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四年六月丙辰,有白气经天。或曰太白入井。
正大八年,日左右有气似日。
按《金史·哀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八年三月庚戌酉正,日忽白而失色,乍明乍暗,左右有气似日而无光,与日相陵,而日光四出摇荡至没。
元
世祖中统二年,赤气见。
按《元史·世祖本纪》:中统二年春正月辛未夜,东北赤气照人,大如席。
文宗天历元年九月甲申,庆云见。
按《元史·文宗本纪》云云。
顺帝元统二年,东北有赤气照人。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统二年正月辛未,御帐殿受朝贺,是夜,东北有赤气照人,大如席。
至正十三年,黑气见。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正十三年冬,袁州路每日暮,有黑气环绕郡城。
至正十四年,有红气起自北方。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十四年十二月辛卯,绛州北方有红气如火蔽天。
至正十八年,大同路有黑气蔽西方,赤云如火。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十八年三月辛丑,大同路夜黑气蔽西方,有声如雷;少顷,东北方有云如火,交射中天,遍地俱见火,空中有兵戈之声。
至正二十年正月丙寅,五色云见移时。
按《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至正二十一年,有赤气数见。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二十一年秋七月己巳,忻州西北有赤气蔽天如血。八月乙酉,大同路北方夜有赤气蔽天,移时方散。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七月己巳,冀宁路忻州西北,有赤气蔽空如血,逾时方散。八月壬午,棣州夜半有赤气亘天,起西北至于东北。癸未,彰德西北,夜有红气亘天,至明方息。乙酉,大同路北方,夜有赤气蔽天,直过天庭,自东而西,移时方散,如是者三。十月癸巳昧爽,绛州有红气见于北方,如火。
至正二十二年,白气扫太微。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京师有白气如小索,起危宿,扫太微。
至正二十三年,有赤气频见。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二十三年八月丙辰,沂州有赤气亘天,中有白色如蛇形,徐徐西行,至夜分乃灭。十月丙申朔,青齐一方赤气千里。 按《五行志》:二十三年三月壬戌,大同路夜有赤气亘天,中侵北斗。六月丁巳,绛州日暮有红光见于北方,如火,中有黑气相杂,又有白虹二,直冲北斗,逾时方散。庚戌,晋宁路北方,日暮天赤,中有白气如虹者三,一贯北斗,一贯北极,一贯天潢,至夜分方灭。八月丙辰,忻州东北,夜有赤气亘天,中有白色如蛇形,徐徐而行,逾时方散。十月丙申朔,大名路向青、齐一方,有赤气照耀千里。至正二十四年六月,白气蔽空。九月,红光起西北。按《元史·顺宗本纪》:二十四年六月癸卯,三星昼见,白气横突其中。丁未,大星陨,照夜如昼,及旦,黑气晦暗如夜。九月癸酉,夜,天西北有红光,至东而散。 按《五行志》:二十四年六月,保德州三星昼见,白气横突其中。九月,冀宁西北方,夜天红半壁,有顷,从东而散。至正二十六年,有气横贯东南。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二十六年三月丁亥,有气横贯东南,良久始灭。 按《五行志》:二十六年三月,白虹五道亘天,其弟三道贯日。又气横贯东南,良久乃灭。至正二十七年,有白气亘天。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二十七年五月丙子朔,白气二道亘天。 按《五行志》:二十七年五月,大名路有白气二道。
至正二十八年,赤气满天。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十八年秋七月癸酉,京城红气满空,如火照人,自旦至辰方息。乙亥,京城黑气起,百步内不见人,从寅至巳方息。
明
太祖洪武八年,有青气。
按《大政纪》:洪武八年四月甲寅,钦天监奏曰:上有青气在赵分,恒山之北。
洪武十五年,五色云见。
按《云南通志》:洪武十五年,五色云见于永昌太保山,经宿不散。
洪武十八年,五色云见。
按《明宝训》:洪武十八年四月乙未,五色云再见,礼部请率百官表贺。太祖谕之曰:天下康宁,人无灾害,祥瑞之应,固和气所召。昔舜有《卿云》之歌,在当时,有元恺岳牧之贤相与共洽,雍熙之治。朕德不逮,治化未臻,岂可遽以是受贺。前代帝王喜言祥瑞,臣下从而和之,往往不知省惧,以至灾异之来,不复能弭。盖誇侈之心生,则戒惧之志怠,故鲜克终,可以为戒。洪武二十一年,五色祥云见。
按《大政纪》:二十一年五月乙酉,五色祥云见,赞善刘三吾进曰:云物之祥徵乎。治世舜之时,兴于诗歌,宋之时,以为贤人之符,此实圣德所致国家之美庆也。上曰:古人有言:天降灾祥,在德,诚使吾德靡悔灾,亦可弭。苟爽其德虽祥无福要之,国家之庆不专于此也。
成祖永乐八年,五色云见日下。
按《名山藏》:永乐八年二月庚戌,车驾度居庸关次永安甸晚雨雪,已霁。日下有五色云见。
永乐十五年,五色云见。
按《大政纪》:永乐十五年十一月己未,五色庆云呈彩,行在礼部尚书,吕震率群臣上表称贺不许,督工泰宁侯陈圭等奏:二处俱现五色瑞光庆云瑞霭絪缊流通,烂彻霄汉。庚申,金、水河冰凝,异瑞暸,具诸象。至己巳,卿云呈彩五色轮囷,变化卷舒弥满殿间,卿云内又出五色瑞光,团圆如日,正当御坐,已而,西度宫苑映上所御殿庭,终日不收,官军人等众目共睹。永乐十七年,卿云见。
按《名山藏》:十七年九月丙辰,卿云见,群臣称贺不许。敕曰:帝舜之世有百工八百之歌四时,未经万姓未诚,朕正当与卿等忧勤惕厉,以答上眷。十二月癸未,卿云见。
永乐二十年,紫云屯。
按《名山藏》:二十年六月丙申,次祥云屯方驻跸,有紫云如盖见营南,因赐屯名。
仁宗洪熙元年三月癸酉,五色云见。
按《大政纪》云云。
英宗正统十一年,有异气见于殿上。
按《名山藏》:正统十一年二月,有异气现华盖殿金顶及奉天殿䲭吻之上,遣告于上天,后土以春和下宽恤之诏。
代宗景泰七年秋八月戊戌,香山庆云见。
按《广东通志》云云。
英宗天顺八年,有白气腾空。
按《山西通志》:天顺八年六月,望河津,有白气腾空,时,学士薛瑄卒。
宪宗成化二年,日晕背珥。
按《大政纪》:成化二年正月甲辰辰时,日晕及左右珥背气,赤黄色鲜明。
成化二十一年,有火有星皆,化为白气。
按《大政纪》:二十一年正月甲申申刻,有火自中天西坠化,白气复曲折上腾,声如雷,踰时,西方复有大星,赤色,自中天西行近浊,尾迹化白气曲,曲如蛇形,久之如雷震地,诏求直言。
孝宗弘治元年,山头出白气。
按《大政纪》:弘治元年三月,浙江景宁县山头白气如物飞腾。
弘治十七年,五色云见。
按《全辽志》:弘治十七年,开原五色云见。
按《江南通志》:弘治十七年,松江五色云见。
按《福建通志》:弘治十七年六月初一,日庆云见壶山之顶,三日、六日、九日又见。
弘治十八年,袁岭出白气。
按《江南通志》:弘治十八年,袁岭白气如虹上腾三日。
武宗正德二年,庆云见。
按《大政纪》:正德二年八月,庆云见翼轸分野。
按《湖广通志》:正德二年正月,兴国大昕五色云见,自儒学戟门外拔地起。
正德五年,五色云见。
按《山西通志》:正德五年夏四月五日,榆次五色云见。按《四川总志》:正德五年七月十三日,广元百丈关五色云见。
按《广东通志》:正德五年,广州庆云见。
正德十一年,彩云凝结二日。
按《云南通志》:正德十一年十一月,彩云见于邓州,二日乃散。
正德十二年,白气飞坠有声,彩云见。
按《江西通志》:正德十二年,宁州东北方白气如虹,飞坠有声。
按《云南通志》:正德十二年二月,彩云复见于邓州。正德十四年,五色云见。
按《广东通志》:正德十四年闰八月,琼州五色云见于郡西。明年三月,又见初轮囷上下二结,须臾,溷合黑云盖其上,白气射之亘天。
世宗嘉靖元年,武城县城楼出白气。
按《山东通志》:嘉靖元年冬十二月,武城县西城楼角南有孔,出白气如烟,七日乃止。
嘉靖四年八月澄江罗藏溪,有白气,上升如龙。按《云南通志》云云。
嘉靖七年,河间有异气,万州有白气贯空。
按《畿辅通志》:嘉靖七年夏,河间异气。四月四日,五鼓有气如火光,龙形,自空至地,直立西南,数刻方散。按《广东通志》:嘉靖七年冬十月,万州白气贯空,白气如虹,直入天河,十馀夜乃散。
嘉靖十三年,五色云见。
按《江西通志》:嘉靖十三年闰二月,南昌进贤,五色云见。
按《云南通志》:嘉靖十三年,五色云见永昌。
嘉靖十五年秋,琼州五色云见郡城西,光彩绚地。按《广东通志》云云。
嘉靖十七年,黑气蔽空,五色云见。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七年五月,黑气蔽空如夜。按《广东通志》:嘉靖十七年,儋州五色云见。
嘉靖十八年,景云见。
按《大政纪》:嘉靖十八年二月乙巳,景云见时,卓午景云见,缥缈五色,夏言顾鼎臣以闻帝命,礼部择日昭谢尚书严嵩请于翼日,祈谷礼毕,御奉天殿受贺,帝命免贺,独择日昭谢焉。
按《四川通志》:嘉靖十八年三月,富顺树稼彩云见。嘉靖十九年,庆云见。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九年,广济五色庆云见于西南,盘旋半日。
嘉靖二十一年五月十三日,同安晡时,海中气蒸如雾。
按《福建通志》云云。
嘉靖二十二年,五色云见。
按《江西通志》:嘉靖二十二年春正月朔,南昌五色云见。按《福建通志》:嘉靖二十二年五月十八日,五色云见于壶山之上。七月二十八日,兴化府石室岩后云气如人马旗帜,久之乃散。
嘉靖二十四年,卿云见。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四年夏四月,平阳卿云见。是月十一日午时,卿云五色见日边,长二丈许,广二三尺,良久方散。
按《云南通志》:嘉靖二十四年十月朔,楚雄五色云见。嘉靖二十八年三月,永昌五色云见于哀牢山。按《云南通志》云云。
嘉靖三十八年,彩云见。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八年,彩云见顺宁之东北,状如华盖,光燄射人,弥月乃散。
嘉靖四十年,有云气成城阙状,五色云见。
按《江南通志》:嘉靖四十年,清河县有云气,列城市宫阙状。
按《云南通志》:嘉靖四十年六月,永平和丘山五色云见。
穆宗隆庆二年,黑云见。
按《福建通志》:隆庆二年三月十七日,海澄县有黑云倏起,挟龙自八都东方来,捲屋裂瓦,火光冲突,烧烬苗蔬至港口而灭。
神宗万历元年,襄阳白气见福州,五色云见云南,彩云见。
按《湖广通志》:万历元年正月夜,襄阳白气见,自东而西,其色如银,其声如雷。
按《福建通志》:万历元年六月二十九日午时,郡儒学对山,五色云见。
按《云南通志》:万历元年,云南县彩云见如绮。
万历五年,黄云四塞。
按《四川总志》:万历五年三月,武隆河沙上黄云四塞,牛马嘶鸣,沙碛如堵。
万历十二年三月望,有黑气翔云中。
按《云南通志》云云。
万历十五年九月,五色云见于曲靖之西。
按《云南通志》云云。
万历十八年十一月,五色云见于蒙化西山。
按《云南通志》云云。
万历二十四年,五色云见于临安之西。
按《云南通志》云云。
万历二十五年,黑云出同安县,所过伤物。
按《同安县志》:万历二十五年丁酉三月,有黑云一片,如簸箕,大自县中出南城而去,所过瓦屋皆有挝动,至刘五店尤甚。
万历二十八年,白气见。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八年春正月,汾州白气经天。是月初十日,地响如雷,自西北起随,有白气一道经天,踰时方散。
万历三十七年四月,兴化府五色云见北方。
按《福建通志》云云。
万历三十九年八月,兴化府五色云见紫帽山。按《福建通志》云云。
万历四十三年,白气见。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三年秋八月,白气冲天,粗如瓮,长二丈,一月方息。
万历四十五年,有白气如刀,见于东方。
按《广东通志》云云。
万历四十六年,白气赤云见。
按《山东通志》:万历四十六年,白气亘天。
按《江西通志》:万历四十六年秋九月,东南白气见,至更即出,两旬始灭。
按《福建通志》:万历四十六年秋,东方有赤云一片,长丈馀形,如刀,数月不散。
按《四川通志》:万历四十六年十月初六日,白气见于东方,形如匹布,弯曲如刀,其长亘天,月馀乃灭。万历四十八年,蕲州白气见龙门,祥云见。
按《湖广通志》:万历四十八年七月,蕲州夜见白气,长数丈,起东北止西南,至八月乃灭。
按《广东通志》:万历四十八年春正月,龙门祥云见。
熹宗天启二年二月,有黑云如盖,自北来覆省城。
按《云南通志》云云。
悯帝崇祯元年三月,太湖县云成五色,有楼阁状。
按《江南通志》云云。
崇祯十五年,黑气蔽塞。
按《束鹿县志》:崇祯十五年闰十一月十七日初更后,城内外黑气蔽塞,高可二三丈馀,十八日晚亦然。崇祯十六年,有白气、黑气、青气、赤气见。
按《陜西通志》:崇祯十六年冬十月,西北有白气如蜞形,忽七八折腾天。
按《湖广通志》:崇祯十六年正月二十六日,蕲州黑气四塞。五月,日将西见,青气二道撑日脚,广各二丈。七月始散。
按《四川通志》:崇祯甲申年,献贼至夔门,日中有赤气数道,下丰上锐,自东指西,长竟天,其贼渐南而西,其气与俱转,经年乃灭。贼攻绵州围方合城内,人见云中隐隐有万鬼哭声。
皇清
康熙十七年六月十三日,
上谕:吏部等衙门,时当盛夏,亢旸不雨,酷暑经旬,蕴
隆未解。又于是月十二日,有青气竟天之异,因朕凉德,布政不均,罔克昭事。
上帝协叙阴阳。
上天垂戒,良有其由,朕夙夜徬徨,循省思咎,兹已躬亲
斋戒虔行,祈祷因念国家立纲陈纪,分职宣猷,政务繁多,易滋阙失,或用人未当,贤否混淆,以致庶绩未熙,事多丛脞,内而部院总天下之枢机,或条例有未尽善外而督抚系生民之休戚,或吏治有未澄清以致朝廷德意不能下究,军民疾苦无由上闻,召兹灾眚,谴告良殷,凡今有应行应革事,宜关系政治得失者,著在京三品以上堂、上官及言路诸臣,各抒所见,切实直陈。朕将采择施行,用以上迓
天和,绥乂蒸庶,勿得浮泛塞责,负朕求贤图治至意。特
谕。
云气异部艺文一
《庆云赞》宋武帝
非烟非云,曳紫流光。悬华曜藻,奄郁台堂。粤予休明,震乎珍祥。积庆有文,灵贶无疆。
《贺洪州庆云见表》唐·许敬宗
臣某等言:臣闻灵心不测,叶至道以升,闻上帝无声,候休明而降祉,同夫影响,在感斯通,相彼天心,实交其际。伏惟皇帝陛下,垂光御极体睿凝图始,自忧勤宁群飞于海外,赐之仁寿,拯涂地于寰中,总绝代之英声,实兴朝之美政。三秦咸泰六府,斯歌首冠往,初功无取,譬德泽共二,仪潜运清,明与七曜齐光,是以迩无不安,远无不届,雕额镂胸之类,款郊甸以相趋毡裘板屋之朋,入提封而请吏上腾下漏,天平地成嘉〈一作喜〉气内充庆云,以之舒彩盛德,外发非烟,由其散色,窃见守洪州长史张惟善等称,以六月二十六日于城内见庆云,自旦及申,然后方散谨。按《瑞应图》曰:庆云者,太平之应。《孝经·援神契》曰:德至山林,则景〈一作庆〉云出。又曰:天子孝,则庆云见。金枝玉叶,若临轩帝之营。萧索氤氲复入,唐臣之咏,自非工侔造化,道格上元光含六幽,恩流四海,安能致兹神感式彰灵贶元黄间,起朱紫相辉千载,合符如斯之盛也。虽复骈枝合颖疋,此为轻绛雪元霜曾,何足喻,凡诸率土预在肖形沐浴皇风,同源凫藻,况以臣等谬忝衣簪,旦夕岩廊亲闻锡瑞相呼,忭跃实百常,情不胜,悦豫之至。
《百寮贺日抱戴庆云见表》李峤
臣某等言臣闻大人造物,亨衢所以贞观上帝悬象层穹,所以照临合其德而先后不违,契其诚而表里潜应,伏惟圣母圣皇陛下,仰应顾托俯顺讴歌临天下之大宝,当域中之正气斟酌律度三神,援亭毒之权鼓舞阴阳万象入,则成之,契六幽金镜四时玉烛恺泽将膏雨共流协气与景风齐畅,故能使天地储祉灵祇降福枢纽荐符勾芒锡寿,自呈有命洛书肇出惟宗社之飨,德乃神明之祚,圣象物昭应休徵焕发,每至十二月元珉启匣,绿错披题迁宝秘于东序,视衣缨于北阙必有仙鹤,翔集云乌杲曜祥光入于九重异气,县于三象,虽复鼎来汾水黄云冠于北山,剑在丰城紫气冲于南斗,无以方斯影响近此。〈阙二字〉天作符箓动而有徵日官考验,以为常准日在朔月时,惟,孟秋奉鸿庥而正位先吉辰而解网休日。申酉,众姬称贺申礼既毕,昭示圣图芝检初开扶光未徙,即有氤氲传汉发祥于俯仰之间,萧索浮天舒彩于折旋之际,于是晬容,当宁嫔仪在列,文物充于紫庭晖光察于元象或。〈阙三字〉戴洪琛之威仪,非烟非云,夺袆褕之彩色,两宫胥忭六妃式舞欣就望之近,临悦光灵之下,济臣等谨按《孝经·援神契》曰:王者德至于天,则日抱戴。又黄气抱日辅臣纳忠。《瑞应图》曰:天子德孝,则庆云出。又曰:天下太平,庆云见。陛下宵衣旰食至德通于九元,皇帝锡类推恩纯孝刑于八表,惟明求道若金在砺,自物观化如草从风属千龄之景业承肆眚之鸿,霈乾坤合而喜气生图箓启而祯符作既以发挥天德昭宝运之。隆平且以光翼瑞章究灵心之终,始自非上下和洽幽明荐成,何自徵造化之神。伟合天人之符契,昔者元圭受命无闻感召之之祥,赤土披图不发昭回之贶,故知冥祇职道历载,祀而潜休灵物俟时,当圣明而效,用事超六籍之外,声高百王之表卓哉至矣。无德而称臣等谬奉隆知亲承大庆朝闻夕死,每窃忭于昌期手舞足蹈敢承欢于下列无任凫藻踊跃之至,谨诣阙奉表陈贺以闻。
《九日紫气赋》〈有序〉潘炎
景龙三年九月九日,帝与群官壶口山升高时,有紫气光彩照日,赋曰:
吾王不游,人何以休。望壶口之千里,值重阳之九秋山对翠屏动晖光之赫赫,云成紫盖扶晚日之油油,宛转浮空轮囷,不散应一人之盛,德为万岁之荣,观氤氲瑞色无孤峰断阵之嵯峨,摇曳晴空杂玉叶金枝之灿烂,亦何异出苍梧入大梁为汉武之盖,升轩辕之堂忽兮,改容形难为状纷纷郁郁,用表灵贶迁用芒砀之间,非比昆崙之上,岂徒合以肤寸,垂以飘扇河汾水兮,天之眷紫气凝兮,人罕见位当用九果符九日之祥,运极通三永御三云之殿。
《寝堂紫气赋》〈有序〉前人
景龙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帝还京后,州内所居寝堂上有紫气,七日不散。赋曰:
于穆圣王先天不违讴歌,既洽朝觐攸归往京邑而经千里自潞郊而乘六飞,洪惟此邦初九之地翚飞鸟跂谓尚诸侯之宫,虎踞龙骧忽成天子之气,方凝紫色是谓非烟乍萧索乎。空外更霏微乎。日边若动非虚似浮,有实覆彩鸳之瓦髣髴升堂绕文杏之梁氤氲入室,是作兴王之兆克符来复之日,远而望之乃散乱浮空,近而观之,则希微无质欲见峰岩之,上先形藩邸之间,异张华之宝气冲斗殊尹喜之真人,度关若乃广野之宫,阙化成涨海之楼台,回映谅阴阳之尽美,非福应之攸盛,惟紫气之来集实皇家之。大庆休哉圣君有天下之成命。
《贺祥云见状》张九龄
右臣等伏见道门威仪司马秀表称今月十日,夜陛下亲临同明殿道场为宗社苍生祈福,有祥云见,伏惟圣德以精意动天,天意以肸蚃符圣其感甚速,岂云元远陛下肃敬之深,勤恤所至,灵心如答,神道何言。自表休期以介景福生人,大赖天下幸甚,臣等忝居近侍倍百恒情,谨奉状陈贺以闻伏望宣示史馆。
《贺彩云见状》张说
右伏奉恩旨今日属下元,赐臣等侍从升降,圣阙礼谒大圣尊容行香之际,日西南有彩云见者,伏以大道无形至诚,斯应上元降福感,而遂通步辇陟于斋宫虔修,香火彩云生于晓日,遽发祥光是知圣德与天心合符,万灵与群仙叶赞,臣叨陪侍从如升,汗漫之游承恩礼谒更睹,氤氲之瑞荥幸之极千载一时无任欣庆之至。
《中书门下贺庆云见表》常衮
臣某言伏见太史,奏今月十三日,降诞之辰有庆云见自卯,及巳五色相辉京城士庶无不观睹者,臣闻应天者圣降,必有期从龙者,云感而成瑞,伏惟宝应元圣文武皇帝陛下,启我昌运本乎。大微甲观画堂以书有庆赤光紫气,以表祥符每岁孟冬内朝,举礼万国称贺群臣,献寿纷委灵贶总集良辰,今者卿云表祥史册十月,良月远膺盈数之期,后天奉天近叶下元之历,从风萧索抱日萦回色涵流渚之虹影杂绕枢之电,交映荥光曲成转盖万物皆睹群情共欢无疆之休,永永禔福,臣奉觞庆贺于万斯年无任抃跃谨奉表陈贺以闻。
《郊天日五色祥云赋》〈以题为韵〉元稹
臣奉某日诏书曰:惟元祀月正之三日,将有事于南郊直端门,而云出天锡余以云瑞,是何。祥而何吉。臣稹稽首敢言其实陛下乘五位,而出震迎五帝,以郊天五方腾其粹气,故云五色以相宣排空,乍直捧日初圆兽蹲,而龙鳞熠熠鸟跂而凤翼翩翩羽,盖凝而轩皇暂驻风马驾而,王母欲前影带其彩疑错绣之遥属光照乎。物比摛锦之相连观之者,无小无大讶之曰非烟若烟。昔者,卿云作歌于虞舜,白云著词于汉武皆跂望而为言,非仰观而遂睹,今陛下德至天地恩覃草莽当翠辇黄屋之行,见金枝玉叶之数,陋泰山之触石方出鄙高唐之举袂如舞,昭示于公侯卿士莫不称万岁者,三并美于麟凤龟龙可以与四灵而五于是。载笔氏书百辟之词曰:郁郁纷纷,维庆霄之云。古之尧舜幸得以为君象胥氏译四夷之歌曰:炜炜煌煌,天子之祥。唐有神圣,莫敢不来王帝用愀然。曰:予何力泽,未周于四海,云胡为乎。五色来尔,群后举尔,众职由五行以修五事遵五常。而厚五德正五刑,以去五虐繁五稼而除,五贼苟顺夫人理之父子,君臣则安知云物之赤黄,苍黑进我辇辂就我钧陶,虽有光华之万状,不若丰穰于四郊,凡百庶僚相趋而顾稍疑江上之绮,果异封中之素补天者,虽欲抑之,而不出吞笔者,安可寝之而无赋,越明日臣稹咏霈泽于鸡竿之前睹,斯云散之为五彩之湛露。
《白云起封中赋》高孚
客有遭逢汉昌从武帝而登,岱睹白云之效祥曰:此盖非常不飘不扬。初起封中方郁郁以呈象,稍浮山上乍英,英而有光原初出之义也。告成我皇我皇德以静人威以平难廓清诸夏光启大汉俗,既和兮,考时巡礼既备兮,登日观惟天辅圣无雨则其明徵,惟岳通元出云,所以幽赞不然者,山有四岳胡独兴于此地,有四极胡不普,而施观耀质以流彩,若无心而有知无心者,何随车而动息,有知者何表圣之功德帝穆清以修祠云,故清其容帝。贞白以为心云,故白其色,岂徒然也。君为万国所仰岳,乃众云所届其垂思储精登封俯拜,亦庶乎。明神斯答景福攸介,故夫是云也。乘元气而出冠灵坛而浮不漠漠以四散直亭,亭于上头祥光内,朗瑞色旁流。既表庆于兹日复增华于介丘此可以见其无疆之休者也。且夫刻石者,所以纪号泥金者所以昭告必元德之已升乃兹山之可造若齐桓僭侈秦帝骄暴纵倾国以修封,岂嘉祥之云报美矣哉。昼日斯清瑞云孔明絪缊萧索下应一人之感髣髴影响旁闻万岁之声彼入房彰于殷帝浮河表于周成,岂可与兹而名哉。
《早秋望海上五色云赋》张何
幽栖多暇乐道閒居坐文章之苑囿,放精思以畋渔咏大冲之招隐,讽相如之子虚觏,兰凋而蕙歇伤夏卷而秋舒升重轩,以徙倚目平海而踟蹰见五云之间,出绕三山而忽诸映乌晶之曭,朗涵蜃气之纾馀光泛泛而逾净影离离,而不疏懿夫腾碧海,瑞皇家金柯玉叶兼杂花,文璀璨光纷华,况夫罗帏锦帐绕香车双虹宛转萦翠霞及夫,倏而聚忽而散,霓裳羽旆相凌乱倚长空浮迥岸,宛若琼楼,金阙横天半美人濯锦春江畔既而丛彩可望奇状难名群象纠纷疑绮罗之绣,出五色明媚,若丹青之画成影,澄波而海晏气幕岫而山晴嗤砀岭之光浅,耻汾川之色轻,壮瑞图之旧箓,应乐府之新声似帝乡之迢递冀有司而见行悠悠帝国三千里,不托先容谁衒美希君顾盼当及时,无使霏微散成绮。
《望云物赋》〈以察微表象书物备年为韵〉陈正卿
天道昭著灵台耸拔将治历,以明时必仰观,而俯察谁敢俶扰曾,不范围既七政,以钦若,亦四序而发挥。寒暑有次启闭,相依彼畴人,以视远类君子之表,微维人有令维天有兆道在乎。观法用不挠彼分至之复应生云物以缥缈俾,占望以聿书将丰灾,以是表夫其大观在上南,正是掌审仁和之景,色候肃杀之,气象授时莫愆行令,靡爽举祀物以昭报顺禳祈之,肸蚃,若乃履端于绪以正厥初分职辨云既明于周典申命出日载列于虞书举春奉始,积闰归馀节候应乎寒燠政令随乎。惨舒是用敬授以崇祗祓将举正以举中宁不轨而不物,岂唯中台端立,永望以肆将以见天地之心辨刚柔之位,庶乎。有典有则克明克类,若夫春景载阳冬日已至,望西成之平秩见南郊之,敬致莫不参阴阳之,则符璿玉之器,审四时以成序,察五云而有备,备用先天实,惟有年傥灵台之可颂,庶无忝乎周篇。
《勤政楼视朔观云物赋》〈以天地交泰万国欢心为韵〉彭朝曦
圣上以睿德昭宣宸衷告蠲静,以法地动而合天天何言哉。每降鉴于明主君为政也。亦仰观乎上元,是以鲁史荐书云之典,礼经徵视朔之篇于时,宇县升平朝廷无事辟朱楼于晓日,垂紫旒于空翠至诚必应果呈證圣之祥至感必通,遂有效明之瑞,乍异色而抱日,或神光而覆地,是知昊穹成命必在于昌,期元象著明讵违于躔次,万国来朝十月之交,时当阳数气发阴爻晴色俯临远接黑龙之水,清辉四散,仍萦彩凤之巢,臣窃观前代之君也。居九重之深据四海之大遇皇天之阴骘属当时,之交泰则必怠,政理而不修,唯升平而是赖今陛下,则不然,体至道以得一播元精,以吹万发号施令,必酌于故实垂范制法亦咨乎,前宪古人云朔者苏也。陛下视之所以苏息兆人,云者运也。陛下视之所以广运明德人既苏,而宁靖德乃运而充塞,犹储精而谷神尚克己,而作则方将扬耿光于五圣布深仁于万国,三事大夫抃而同欢上言曰:陛下敦本弃末。图易于难夫此视朔情深履端况式瞻于万象将布政于千官,固可轶缇油而播美藏金匮而不刊,然圣上方以无为作虑,不宰为心鼓元气之橐,调薰风之琴,以至德抚御以大明照临盛矣。夫圣德若,此岂为臣之所能讴吟。
《南至郊坛有司书云物赋》崔立之
唯皇动天辨方正位稽大明于北陆郊,上元于南至五夜祗肃载,惟列祖之诚三日罔,𠎝用表致斋之意于是乘法驾鸣,和鸾玉漏声晓金波影残环卫俨以星拱簪裾列而云攒备肃肃之盛礼,咸济济于灵坛,大吕云门既六变而斯阅嘉栗旨酒,感百神而具欢矧器用陶匏藉以包茅,光逾泰畤馨迈周郊,朱火炀烟,远浮于华盖,元酒明水近映乎长旓懿,夫宇宙氛氲晴郊景曛宗伯司礼保章辨云荣光烛于九野佳气覆于六军,飘飘飖飖,郁郁纷纷,足以昭上帝瑞吾君时谓唐时歌卿云之五色,德称虞德咏南风之再薰是以惟圣,惟寿可大可久既丰稔之足,徵复灾疠之何有既而旋天步回象舆大孝,是展皇情未摅将欲超羲轩于上古方淳朴于太初俾时和俗阜涂谣史书土阶攸则而琼室靡居且虑乎。贤哲尚屈所以敦于云物缅乎。德化未覃所以郊于国南,祈动植之攸济匪娱乐,而是甘然后景福来格无疆在兹笑竹宫之求应,鄙宣室之受釐,是以降哀矜之诏,宣恻隐之慈布政施德逮茕,与嫠举沈沦于是日庶闻之于有司。
《南至郊祭司天奏云物赋》郭遵
惟肇祀于上元,必展礼于南至,至者作候,故用其吉辰南则向明,故就于阳位盖取诸吉,土以父事天降皇车以尽敬奉苍璧,以告虔至诚遂通祯祥,不能以自閟幽赞不昧云物,于是乎昭宣及夫盛礼既毕大驾言旋兆人仰观于空际。太史伏奏于君前曰:当此和煦静无纤氛照耀兮,天垂爱景霏微乎。山出祥云度青霄而匪徐匪疾向丹阙而乍合乍分应乎。一阳之始焕乎五采之文氤氲摇曳去来无际望之。虽曰:崇朝庆之知其嗣岁,谁谓其有叶本乎。触石而来,谁谓其无心偏舒捧日之势,岂非表王者之殊,祉答泰坛之亲祭者乎。天子乃命百辟诏有司载笔以兹记事祝史叶其正辞国庆可徵宁虞于水旱,年丰有待先咏其京坻自跻仁寿之域,肯继春秋之时且南正上言休徵无咈肯,比夫观台之望,将为备于云物,子月之祀阴阳始交,岂比夫鲁史所纪候启蛰,而乃郊我礼踰旧我祥靡究望岁而知岁之穰,祀天而受天之祐,五云八风之异寸,眸遂占三百六旬之期,一日可候不然者,何以炳焕,图牒发挥章奏,是知郊祀而汉武奚匹推历而轩后怀惭照临之明兮。将日月并出覆载之广兮,与天地同参臣有睹,盛仪而瞻瑞物愿齐圣寿于终南。
[book_title]第七十一卷
第七十一卷目录
云气异部艺文二
南至云物赋 唐王諲
五色卿云赋 李恽
前题 前人
贺庆云表 韩愈
庆云记 宋白玉蟾
五色云赋 明屠隆
云气异部艺文三〈诗〉
卿云歌 古逸诗
观庆云图 唐李行敏
前题 柳宗元
庆云见 李绅
上党奏庆云见 前人
华山庆云见 前人
赋得白云起封中 李正辞
赋得青云干吕 王履贞
赋得白云起封中 张嗣初
赋得青云干吕 林藻
观庆云图 阙名
乙丑孟秋下旬四日,杨中丞绝命诏狱。是夜初
昏时,有气如白练,起尾箕间,埽紫微,掩天枢,五
星时在燕邸。目睹,感赋二首 明顾大武
和赵库部元实景云篇 吕高
云气异部纪事
庶徵典第七十一卷
云气异部艺文二
《南至云物赋》唐·王諲
于赫至化时,惟大君惟历比夫轩后授人齐乎。放勋北风戒节南至司分验律飞灰遥应乎。悬炭登台视祲必在乎,书云丽乎。时方别色天敛残氛星连珠而候晓日合璧,而呈文众瑞咸集祯祥,荐至云散黄光天浮喜气,金柯郁郁而蔽野,玉叶飘飘而委地,回纪天表求无兵意,灾沴靡作罢札瘥之虞水旱不行,咏京坻之事,得此先甲还同汉日之观,报以丰年不假春秋之备于时,帝在旸谷风后陪骖会玉帛而涂山有愧,朝公卿而汾水怀惭佳气从龙遥连渭北,非烟拂日俯对终南懿圣寿之与万美,皇道而超三保章告其符祉,太史视其簪绂应子月兮,生一阳奏黄钟兮动万物,乃明南至者日极之数,视云物者,岁占之,故其在必书不𠍴,常度庆瑞满于图牒献纳盈其府库凤凰,下于元都,铜雀栖于温树调玉烛,而阴阳燮和抚黔首,而时令大布日之方夕,岁聿云暮才非瞽史未知天道之祥文似相如愿献凌云之赋。
《五色卿云赋》李恽
于穆圣唐建其皇极通三微兮,昊穹降祉禔万福兮,阴阳不测,答禧祥于一人,见彩云之五色其为状也。乃从龙以分气,其为势也。若抟鹏之垂翼,荟蔚非触石而兴缥缈盈画工之饰葱翠炯晃萧索氛氲回合斐亹散聚分,文转光风,则动而愈出,冲霁日则灿然,皆分古之。函关紫气。帝乡白云,岂比澄鲜流,庆作瑞吾君夫德施者,帝王之所崇,云行者天地之,所溥惟帝德之动天谅,卿云之飞,吐光浮碧落夺虹彩于太虚影下,清潭照锦色,于曲浦将,以发挥明时腾迈前古,虽建官惟贤列爵,惟五降及品汇,莫不是睹缅彼瑞牒,询夫物名则有甘露降。黄河清狐九尾而来扰草三秀,而敷荣若以匹敌莫之,与京式昭圣理承应天卿是,乃感寿以呈休应君以来附,苟非至道则未期遇,故汉主之祠后土也。宝鼎见兮,其色同昭轩辕之诛,蚩尤也。华盖蒙兮一形,乃拊推众圣于往昔亦效祉而斯睹式赞其徽恭命述赋。
《五色卿云赋》前人
惟皇建极兮,宪章前古于穆文明兮,保乂寰宇御时得一兮临人以五法天无私兮,承天之祜至矣哉。众兆融朗山川出云叶千年之休,裕垂五色之氤氲,萧索离披状,虹辉之贯日徘徊摇曳,疑鼎气之歊纷散,作霞彩聚,成锦文匪腾华于触石信呈瑞于明君,其静也,专其动也。直既无散漫,亦时消息远而可视,高未能逼乘轻吹之霏微,映朝阳而翕赩禀造化之元气,挺自然之奇色,英倏倏也。秖可以理求纷溶溶兮,固难乎。智测若雾非雾,有始有极,转空不待于扶摇。动日,岂资于羽翼,有道斯见,无德匪呈庶物,皆睹应天之卿体鹄振而超越,候龙吟而化成需为大矣。可谓乎元亨利贞。
《贺庆云表》韩愈
臣某言臣所领州,今月十六日申时,有庆云见于西北,至暮方散臣及举州官吏百姓等无不见者,五采五色光华,不可遍观非烟非云,容状讵能详述抱日增丽浮空不收,既变化而无穷,亦卷舒而莫定斯为上瑞实应太平,臣某诚欢诚喜,稽首顿首谨。按沈约宋书云:庆云五色,太平之应。又据《孝经·援神契》曰:王者德至山陵,则庆云出,故黄帝因之以纪事。虞舜由之,而作歌。又按季夏六月,土王用事,其日丙戌亦主于土西北方者,京师所在。土为国家之德祥,见京师之位,既徵于。古又验于今伏惟皇帝陛下德合覆载道光轩虞嗣位之初,祯祥继至升平之符既兆仁寿之域已跻微臣往在先朝以论事,得罪身居贬黜之地目睹殊常之庆,忭跃欣幸实倍常情,伏乞宣付史官以彰圣德所致,瞻恋阙庭心魂飞驰并图奉进无任忻忭踊跃之至,差某官奉表陈贺以闻。
《庆云记》宋·白玉蟾
淳熙改元十月既望,惠州守臣王宁奉天子,命蒇醮事于罗浮山。山即十大洞。天之一朱明耀真之府也。先是,唐天成中洞出古剑迹,其篆文已应,太祖皇帝丁亥圣君之谶我宋受命时遣中使奉金龙玉简之典,岁修国醮著在令甲。孝宗皇帝始登大宝,爰致初敬是日也。御香既上蒇事荐成步虚升,闻环佩作序,天容绀碧风日清,美珍禽舞驯鹿悦仙花瑶草满洞芳妍醮坛之西北隅有五彩光华出焉。上亘霄昊是谓卿云轮囷郁丽华景缤纷,中有金龙徊翔蓊郁。天人交庆实应太平。夫太平,无象也。然而庆云天来亦于其人不于其天,天意以之昭,格山川于焉。出云云物精祲,犹登台以课之,建官以纪之秉笔以书之自祥符初泰山,庆云见今焉。复应猗欤盛哉。河清岳润洵有其时广东漕,臣绘图上之踰年,有旨令礼部,每遇郊恩给降祠牒以度其年,劳者使修香火永为典,故宝庆丁亥道士邹师正该覃恩霈州家檄之知冲虚观事兴怀休符命为记文而系之铭曰:太祖之潜龙也。古剑出焉。孝宗之飞龙也。庆云翔焉剑所以化龙于地云所以从龙于天。易曰: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万物睹。
《五色云赋》明·屠隆
五月既望遵湖而西驱车,高原饮马,空陂娟娟者,湖秀绝,而孤绵亘千里映带,城隅沙长水明,沈鸥浴凫青浦照人绿野平铺,乃税驾于河漘吊。昔贤之遗迹,余钦斯人兮,高旷俯太湖而叹息。叹息自天俛仰今古,何彼卿云烂焉。以叵回合朗映皦,日微吐蔽天者,半厥色维。五厥状瑰丽元黄杂组或如元圭或如白珂或如灵芝,或如玉禾,或如绛绡,或如紫紽,或如文杏之叶,或如含桃之颗,或如秋原之草,或如春湘之波,澹修眉之连,蜷呈冶态而婀娜,又如万花竞开百鸟齐飞奇姿,窈窕秀色,离披威凤之彩,葳蕤锦鸡之翼,差池屑屑霏霏纚纚縰縰纷乎。若缬矗乎。若剃又如仙人制锦,借色云君濯彼,天河五彩成文丹,霞失丽明星载昏,长天绀碧遥光,深靓群山并朗回,浦独映芙蕖相鲜,下烁紫荇大物,矜炫变幻靡穷,乍散乍合,若淡若浓,廓乎若起窅兮,若濛嗟此璀璨雕彼太素神乎巧哉。天孙所妒,何文章之绮靡。恐大帝之是怒,畴驱真宰泄秘抽元东壁献图丹甲命篇掞河汉,以布彩走五星于毫端振藻,耀日鸿思写天,彗妖虹而直上扪列阙而倒悬洵天章之巨丽,何人工之能,为相如幺,子云无奇,锦心莫吐彩笔藏辉,雕龙刻凤之技黼黻藻火之形,莫不销其文彩遁其精,灵金阙洞开高敞玉楼,丹青错落栋宇,雕錽阁道玲珑列仙出游引以雕舆夹以华辀霞裾成列,环佩相纠纷,朱幢与紫盖嵌七宝,而杂琳球朗焉。翕赩六合晶荧绘山川绚日星掩关门之紫气夺霞,标于赤城有烂其光灼灼,其英王母之所不能谣群臣之所不能赓,是诚乾坤之上瑞兆,国家之文明砉焉神爽恍矣。骨惊余安得蹑层云,而上驰下睹大地之与,蓬瀛聊申意于斯文怅独立而屏营。
云气异部艺文三〈诗〉
《卿云歌》古逸诗
卿云烂兮,纠缦缦兮,日月光华,旦复旦兮。
《观庆云图》唐·李行敏
缣素传休祉,丹青状庆云。非烟凝漠漠,似盖乍纷纷。尚驻从龙意,全舒捧日文。光因五色起,影向九霄分。裂素观嘉瑞,披图贺圣君。宁同窥汗漫,方此睹氛氲。
《前题》柳宗元
设色初成象,卿云示国都。九天开秘祉,百辟赞嘉谟。抱日依龙衮,非烟近御炉。高标连汗漫,回望接虚无。裂素荣光发,舒华瑞色敷。恒将配尧德,垂庆代河图。
《庆云见》李绅
夏六月,准诏祭中岳,宿少林寺,祭毕归寺,有庆云见于峰,初如绛绡,蒙覆上下,岩树透彻,虚明照日,俄顷诸崖谷间尽祥云,纷郁绵布,自午至未不散。
礼成中岳陈金册,祥报卿云冠玉峰。轻未透林疑待凤,细非行雨讵从龙。卷风变彩霏微薄,照日笼光映隐重。还入九霄成沆瀣,夕岚生处鹤归松。
《上党奏庆云见》前人
飞龙久驭宇,真气尚兴云。五色传嘉瑞,千龄表圣君。从风忽萧索,依汉更氛氲。影彻天初霁,光鲜日未曛。表祥近自远,垂化聚还分。宁作无依者,空传陶令文。
《华山庆云见》前人
圣主祠名岳,高峰发庆云。金柯初缭绕,玉叶渐氛氲。气色含珠日,晴光吐翠雰。依稀来鹤态,髣髴列仙群。万树流光影,千潭写锦文。苍生欣有望,祥瑞在吾君。
《赋得白云起封中》李正辞
千年泰山顶,云起汉皇封。不作奇峰状,宁分触石容。为霖虽易得,表圣自难逢。冉冉排空上,依依叠影重。素光非曳练,灵贶自从龙。岂学无心出,东西任所从。
《赋得青云干吕》王履贞
异方占瑞气,干吕见青云。表圣兴中国,来王见大君。迎祥殊大乐,叶庆类横汾。自感明时起,非因触石分。映霄难辨色,从吹乍成文。须使留千载,垂芳在典坟。
《赋得白云起封中》张嗣初
英英白云起,呈瑞出封中。表圣宁因地,逢时岂待风。浮光弥皎洁,流影更冲融。自叶尧年美,谁云汉日同。金泥光乍掩,玉检气潜通。欲与非烟并,亭亭不散空。
《赋得青云干吕》林藻
应节偏干吕,亭亭在紫氛。缀云初度影,捧日已成文。结盖祥光迥,为楼翠色分。还同起封上,更似出横汾。作瑞来藩国,呈形表圣君。徘徊如有托,谁道比閒云。
《观庆云图》阙名
五云从表瑞,藻缋宛成图。柯叶何时改,丹青此不渝。非烟色尚丽,似盖状虑殊。渥彩看犹在,轻阴望已无,方将遇翠幄,那羡起苍梧。欲识从龙处,今逢圣合符。
乙丑孟秋下旬四日,杨中丞绝命诏狱。是夜初昏时,有气如白练,起尾箕间,埽紫微,掩天枢五星,时在燕邸目睹。感赋二首。 明顾大武
满地苌弘血染衣,补天功业竟安归。犹馀万丈长虹气,此夕骖箕叩紫微。
十叶山河一线悬,老成只手欲回天。杀身岂足辞臣责,长绕精诚紫极边。
《和赵库部元实景云篇》吕高
卿云郁郁覆中天,烂结绯文五色鲜。光泛紫霄流凤盖,影随金阙照龙旃。渐看捧日归仙掌,故欲从龙袅御筵。此日仙郎挥藻赋,蓬莱亲献沐恩篇。
云气异部纪事
《说苑》:楚昭王之时,有云如飞鸟,夹日而飞三日,昭王患之,使人乘驿东而问诸太史州黎,州黎曰:将虐于王身,以令尹司马说焉则可。令尹司马闻之,斋宿沐浴,将自以身祷之焉。王曰:止,楚国之有不谷也,由身之有胸胁也;其有令尹司马也,由身之有股肱也。胸胁有疾,转之股肱,庸为去是人也。
《汉书·高祖本纪》:秦始皇帝尝曰东南有天子气,于是东游以厌当之。高祖隐于芒、砀山泽间,吕后与人俱求,常得之。高祖怪问之。吕后曰:季所居上常有云气,故从往常得季。高祖又喜。沛中子弟或闻之,多欲附者矣。
沛公已定关中。亚父范增说羽曰:沛公居山东时,贪财好色,今闻其入关,珍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此其志不小。吾使人望其气,皆为龙,成五彩,此天子气也。急击之,勿失。
《后汉书·光武本纪》:论望气者苏伯阿为王莽使至南阳,遥望见舂陵郭,唶曰:气佳哉。郁郁葱葱然。
《论衡》:陈留虞延,字君人。夜生,母见其气如一匹绢,径上天。以问人,人曰:吉。气与天通,后仕至司徒。
《魏志·武宣卞皇后传注·魏书》曰:后以汉延熹三年十二月己巳生齐郡白亭,有黄气满室移日。父敬侯怪之,以问卜者王旦,曰:此吉祥也。
《文帝本纪》:帝讳丕,武帝太子也。中平四年冬,生于谯。〈注〉《魏书》曰:帝生时,有云气青色而圜如车盖当其上,终日,望气者以为至贵之證,非人臣之气。
《蜀志·刘焉传》:焉历宗正、太常。睹灵帝政治衰缺,王室多故,乃建议:选清名重臣以为牧伯,镇安方夏。焉内求交阯牧,欲避世难。议未即行,侍中广汉董扶私谓焉曰:京师将乱,益州分野有天子气。焉闻扶言,意更在益州。
《吴志·孙坚传》:坚,吴郡富春人,盖孙武之后也。〈注〉《吴书》曰:坚世仕吴,家于富春,葬于城东冢上,数有光,怪云气五色,上属于天,蔓延数里,众皆往观视,父老相谓曰:是非凡气,孙氏其兴矣。
董卓徙都西入关,焚烧雒邑。坚乃前入至雒,修诸陵,平塞卓所发掘。〈注〉《吴书》曰:坚入洛,扫除汉宗庙。坚军城南甄官井上,旦有五色气,举军惊怪,莫有敢汲。坚令人入井,探得汉传国玺。
《吴范传》:范治历数,知风气,闻于郡中。孙权起于东南,范委身服事,每有灾祥,辄推数言状,其术多效。权与吕蒙谋袭关羽,议之近臣,多曰不可。权以问范,范曰:得之。后羽在麦城,使人请降。权问范曰:竟当降否。范曰:彼有走气,言降诈耳。权使潘璋邀其径路,觇候者还,白羽已去。范曰:虽去不免。问其期,曰:明日日中。权立表下漏以待之。及中不至,权问其故,范曰:时尚未正中也。顷之,有风动帷,范拊手曰:羽至矣。须臾,外称万岁,传言得羽。后权与魏为好,范曰:以风气言之,彼以貌来,其实有谋,宜为之备。终皆如言。初,权为将军时,范尝白言江南有王气,亥子之间有大福庆。权曰:若终如言,以君为侯。及立为吴王,以范为都亭侯。《王隐晋书》:武帝咸宁元年,洛阳太祖庙中有青气,占者云:以为东莞王后当有天子。后改封琅琊江东之应也。
鲁胜字叔时,以岁日望气,乃长叹知将来多故,便称疾去官。中书令张华敬之,欲用之,遣二子谕意,不动。《晋书·陈训传》:训字道元,历阳人。少好秘学,天文、算历、阴阳、占候无不毕综,尤善风角。孙皓以为奉禁都尉,使其占候。皓政严酷,训知其必败而不敢言。时钱塘湖开,或言天下当太平,青盖入洛阳。皓以问训,训曰:臣止能望气,不能达湖之开塞。退而告其友曰:青盖入洛,将有舆榇衔璧之事,非吉祥也。寻而吴亡。训随例内徙,拜谏议大夫。俄而去职还乡。及陈敏作乱,遣弟宏为历阳太守,训谓邑人曰:陈家无王气,不久当灭。宏闻,将斩之,训乡人秦璩为宏参军,乃说宏曰:训善风角,可试之。如不中,徐斩未晚也。乃赦之。时宏攻征东参军衡彦于历阳,乃问训曰:城中有几千人。攻之可拔不。训登牛渚山望气,曰:不过五百人,然不可攻,攻之必败。宏复大怒曰:何有五千人攻五百人而有不得理。命将士攻之,果为彦所败,方信训有道术,乃优遇之。
《石勒载记》:勒,上党武乡羯人。父周曷朱。勒生时赤光满室,有白气自天属于中庭。
勒南郊,有白气自坛属天,勒大悦,还宫,赦四岁刑。《十六国春秋·后赵》:石勒建平四年,有赤黄云如幕,长数十丈,其年勒死。
《石季龙载记》:石宣疾,石韬有宠,谓所幸杨杯、牟成曰:韬凶竖悖逆,敢违我如是。汝能杀之者,吾入西宫,当尽以韬之国邑分封汝等。韬既死,主上必亲临丧,因行大事,蔑不济矣。杯等许诺。时东南有黄黑云,大如数亩,稍分为三,状若匹布,东西经天,色黑而青。酉时贯日,日没后分为七道,每相去数十丈,间有白云如鱼鳞,子时乃灭。韬素解天文,见而恶之,顾谓左右曰:此变不小,当有刺客起于京师,不知谁定当之。是夜,韬宴其寮属于东明观,乐奏,酒酣,慨然长叹曰:人居世无常,别易会难。各付一杯,开意为吾饮,令必醉。知后会复何期而不饮乎。因泫然流涕,左右莫不歔欷,因宿于佛精舍。宣使杨杯、牟皮、牟成、赵生等缘猕猴梯而入,杀韬,置其刀箭而去。旦,宣奏之。季龙哀惊气绝,久之方苏。
《十六国春秋》:石虎建武四年,东南卒有黑云,稍分为三,又贯日,日没后分为七,相去数十丈,其间有白云如鱼鳞。
《晋书·冉闵载记》:闵在邺有黄云赤色,起东北,长百馀丈,一白鸟从云间出西南去,占者恶之。时慕容俊略地至冀州。闵帅骑拒之,与慕容恪相遇,战败,为恪所擒。
《慕容垂载记》:垂遣其太子宝及农与慕容麟等率众八万伐魏,慕容德、慕容绍以步骑一万八千为宝后继。魏闻宝将至,徙往河西。宝进师临河,惧不敢济。还次参合,忽有大风黑气,状若堤防,或高或下,临覆军上。沙门支昙猛言于宝曰:风起暴迅,魏军将至之候,宜遣兵禦之。宝笑而不纳。昙猛固以为言,乃遣麟率骑三万为后殿,以禦非常。麟以昙猛言为虚,纵骑游猎。俄而黄雾四塞,日月晦明,是夜魏师大至,三军奔溃,宝与德等数千骑奔免,士众还者十一二,绍死之。初,宝至幽州,所乘车轴无故自折。术士靳安以为大凶,固劝宝还,宝怒不从,故及于败。
《异苑》:晋简文既废世子道,生次子郁又早卒,而未有息,濮阳令在帝前祷至三更,忽有黄气自西南来,逆室前,尔夜幸李太后,而生孝武皇帝。
《晋书·沮渠蒙逊载记》:蒙逊在张掖城每有光色,蒙逊曰:王气将成,百战百胜之徵也。率步骑三万伐秃发傉檀。大风从西北来,气有五色,俄而昼昏。至显美,徙数千户而还。傉檀追及蒙逊于穷泉,蒙逊进击,败之,乘胜至于姑臧,裔夏降者万数千户。
元始十一年春正月,飨群臣于谦光殿。沮渠蒙逊曰:南方有恶气经天,暴兵象也,不出一旬,必有寇。命治兵东苑以备之,西秦遣骑七千来袭,至县孙侯岭闻有备,而还。
《南史·宋武帝本纪》:帝尝游京口竹林寺,独卧讲堂前,上有五色龙章,众僧见之,惊以白帝,帝独喜曰:上人无妄言。皇考墓在丹徒之候山,其地秦史所谓曲阿、丹徒间有天子气者也。
《宋文帝本纪》:永初元年,封宜都郡王。位镇西将军。景平初,有黑龙见西方,五色云随之。二年,江陵城上有紫云。望气者皆以为帝王之符,当在西方。
《宋书·五行志》:宋文帝元嘉中,徐湛之为丹阳尹。夜西门内有气如练,西南指,长数十丈。又白光覆屋,良久而转駃乃消。此白祥也。
《南史·宋孝武帝本纪》:元嘉三十年三月乙未,建牙于军门,有紫云二,荫于牙上。
《南齐书·五行志》:元徽四年,太祖从南郊,望气者陈安宝见太祖身上黄紫气属天。安宝谓亲人王洪范曰:我少来未尝见身上有如此气也。
《南史·齐高帝本纪》:帝为领军,望气者陈安宝见上身上恒有紫黄气。安宝谓王洪范曰:此人贵不可言。帝旧茔在武进彭山,冈阜相属,百里不绝,其上常有五色云。
《齐武帝本纪》:上将讨戴凯之,大飨士卒。是日大热,上令各折荆枝自蔽,言未终而有云垂荫,正当会所,会罢乃散。
《齐和帝本纪》:永明中,有望气者云新林、娄湖、青溪并有天子气,于其处大起楼苑宫观,武帝屡游幸以应之。又起旧宫于青溪,以弭其气。而明帝旧居东府城西,延兴末,明帝龙飞,至是梁武帝众军城于新林,而武帝旧宅亦在征卤。
《册府元龟》:梁武帝在襄阳住斋,常有五色回转,状若蟠龙,其上紫云腾起形如伞盖。
齐帝中兴二年正月始为梁公。二月丙寅平旦,山上有云雾四合,须臾,有元黄五色状如龙形,长十馀丈,乍隐乍显,久乃从西北升天。
元帝,高祖第七子。大宝元年帝在江陵。十月辛丑朔,有紫云如车盖,临江陵城。
《南史·梁武帝本纪》:帝所居室中,常若云气,人或遇者,体辄肃然。齐明崩,遗诏以帝为都督、雍州刺史。时帝所住斋常有气,五色回转,状若盘龙。季秋出九日台,忽暴风起,烟尘四合,帝所居独白日清朗,其上紫云腾起,形如伞盖,望者莫不异焉。帝移屯汉南,有紫云如盖,荫于垒幕。
大同十年三月甲午,幸兰陵。庚子,谒建陵,有紫云荫陵上,食顷乃散。帝方舍身,有五色云浮于华林园昆明池上。
《北史·魏孝武帝本纪》:中兴二年,高欢既败参朱氏,废帝,请逊大位。诸王皆逃匿,帝在田舍。先是,嵩山道士潘弥望见洛阳城西有天子气,候之乃帝也。于是造第密言之。居五旬而高欢使斛斯椿求帝。
《齐神武本纪》:初魏真君中,内学者奏言上党有天子气,云在壶关大王山。武帝于是南巡以厌当之。累石为三封,斩其北凤皇山以毁其形。后上党人居晋阳者号上党坊,神武实居之。
神武抵扬州邑人庞苍鹰,止团焦中。每从外归,主人遥闻行响动地。苍鹰母数见团焦,上赤气属天。《北齐书·刘丰传》:丰为左卫将军,出除殷州。王思政据长社,世宗命丰与清河王岳攻之。丰建水攻之策,遂遏洧水以灌之,水长,鱼鳖皆游焉。九月至四月,城将陷。丰与行台慕容绍宗见北有白气同入船,忽有暴风从东北来,正昼昏暗,飞沙走砾,船缆忽绝,漂至城下。丰游水向土山,为浪所激,不时至,西人钩之,并为敌人所害。
《北史·齐孝昭帝本纪》:初,帝与济南约,不相害。及舆驾在晋阳,武成镇邺。望气者云邺城有天子气。帝恐济南复兴,乃密行鸩毒。济南不从,乃扼而杀之。
《周文帝本纪》:帝生而有黑气如盖,下覆其身。
《蒋升传》:升,字凤起。少好天文元象之学,周文雅信待之。大统三年,东魏窦泰顿军潼关,周文出师马收泽。时西南有黄紫气抱日,从未至酉。太祖谓升曰:此何祥也。升曰:西南未地,主土。土王四季,秦分。今大军既出,喜气下临,必有大庆。于是与泰战,擒之。
《隋文帝本纪》:周大统七年六月癸丑夜,生帝于冯翊波若寺。有紫气充庭。
《册府元龟》:隋长孙晟为上开府仪同三司。镇大利、安抚、新附。高祖仁寿元年,晟表奏曰:臣夜登城楼,望见碛北有赤气长百馀里,皆如雨,足下垂彼地。谨验兵书,此名洒血,其下之国必宜破亡,欲灭匈奴,宜在今日。诏杨素为军元帅,晟为受降,使北伐。二年,军次坎河,值贼帅思力、侯觔等领兵拒战,与大将军梁默击走之,转战六十里,贼众多降。《隋书·箫吉传》:炀帝嗣位,拜太府少卿。尝行经华阴,见杨素冢上有白气属天,密言于帝。帝问其故,吉曰:其候素家当有兵祸,灭门之象。改葬者,庶可免乎。帝后从容谓元感曰:公家宜早改葬。元感亦微知其故,以为吉祥,托以辽东未灭,不遑私门之事。未几而元感以反族灭。
《册府元龟》:高祖生于长安。是日,紫气充庭,神光照室,太宗文皇帝以隋开皇十八年岁次戊午生于武功之别馆。初,太宗在孕而语声达于外,后心异之。将诞育后不之觉,而太宗巳生时有庆云见,瀰漫数里,上属于天,二龙戏于门外水中,经三月乃冲天而去,见者惊焉。大业十三年,望气者云龙门有天子气,连太原甚盛,故炀帝置离宫数游汾阳宫以厌之,至是,太宗称述此事以白,高祖既举义师,旦日,太宗所居处有紫云当其上。俄变为五色,状如飞龙,所居弘义宫中有一大池尝作佳气郁然,高数百尺,太宗心独异之,至九年,其气转盛上属于天。六月癸未,克定内难,立为皇太子,万机巨细,皆令取决。初太宗为秦王。高祖制诗云:圣德合天地,五宿连珠见。和风拂世民,上下同欢宴。帝于宫西造宅,初成,高祖送玉玺至帝所,缙绅先生相谓曰:诗及玉玺盖奉国之祥瑞欤。《创业起居注》:大业十三年岁在丁亥正月丙子,夜晋阳宫西北有光,夜明自地属天,若大烧火飞焰炎赫,正当城西龙山上直指,西南极望竟天。俄而,山上当童子寺左右,有紫气如虹,横绝火中,上冲北斗自一更至三更而灭。城上守更人咸见,而莫能辨之,皆不敢道。大业初帝为楼烦,郡守时有望气者,云西北乾门有天子气连太原甚盛故隋主于楼烦置宫以其地当东都西北因过太原取龙山,风俗道行幸以厌之,后又拜代王为郡守以厌之。二月己丑,马邑军人刘武周杀太守王仁恭据其郡而自称天子,国号定杨武周窃知炀帝于楼,烦筑宫厌当时之意,故称天子规以应之。帝闻而叹曰:顷来群盗遍于天下,攻略郡县,未有自谓王侯者。而武周竖子生于塞上一朝,欻起轻,窃大名可谓陈涉狐鸣为沛公。驱除者也。有僧俗姓李氏获白雀而献之至日未时,又有白雀来止帝牙前树上左右,复捕获焉。明旦有紫云见于天当帝所坐处,移时不去,既而欲散,变为五色,皆若龙兽之象。如此三朝,百姓咸见文武谒贺,帝皆抑而不受。
帝入临汾郡劳抚任用郡内官民,一如霍邑。庚寅,宿于绛郡西北之鼓山,此山帝为讨捕大使。时,旧停营所,故逗而宿焉。去绛十馀里,绛城不下。是日,晓鼓山西北有大浮云色或紫或赤,似华盖楼阙之形。须臾,有暴风吹来向营而临帝所居帐,上帝指绛城而谓旁侍曰:风云如此,见从彼何不达之甚。仍命厨人明日,下城而后进食辛卯,帝观兵于绛城,将士等争欲先登。因而纵上自卯及巳,遂取之而食于正平县令李安远之宅通守陈叔达已下,面缚请罪并舍而不问待之如初。
《闻奇录》:太宗少时帅师战淮人于千秋岭,大克之彼望我军上云物,如龙虎之状,有识者曰:此王者之气也。
《云溪友议》:太宗贞观十二年正月,帝朝于献陵。先是,大雨雪及帝入陵院,悲号哽咽,百辟哀恸。是时,雪益甚寒风暴起,有苍云出于山陵之上。俄而,流布天地晦冥至礼毕帝出,自寝宫步过司马,北门泥行二百馀步。于是,风静雪止灵气歇灭天色开霁。观者窃议咸以为孝感所致焉。
《册府元龟》:元宗为临淄郡王,尝出畋,有紫云在其上,从者望而奇之。
《唐书·严善思传》:善思语姚崇曰:韦氏祸且涂地,相王所居有华盖紫气,必位九五,公善护之。及睿宗立,崇以语闻,召拜右散骑常侍。
《册府元龟》:开元八年,郑州人元承徵上封事曰:谨按《魏典》及北齐至后魏太平真君年中内,学者奏言,上党有天子气,在壶关大王山。于时,太武南巡,亲幸上党,掘山封石,将以厌之,亦犹秦始皇东游,望气者云:五百年后,金陵有天子气。始皇乃改金陵为秣陵,堑北山以绝其势。孙权僭号,吴人以为当之孙盛。晋阳秋云:从始皇东游之岁,至孙权僭号之时,中间四百三十七年,以数推之,权末当应。及晋元帝南渡,始有五百二十六年,以彼金行奄居四海,金陵之瑞,其在兹乎。又按:太武之后,百有馀年,高欢以内学之言,复妄于符命,因勒兵马来在晋阳,舍于壶关,六旬而去。更有上党百姓,从在晋阳,因名上党之坊实曰:晋阳之地欢。又居此伪以应之论,其僭应则高欢不异于孙权,语以虚攘。则太武有同于嬴政暗,于时运岂不惜哉。臣等恭寻符命,壶关天子之气,正是陛下当焉。元穹上眷,符命下钟,故使历试潞州,所以用当其应,此天意也,岂人事乎。然而一幸潞州,三移灰琯,壶关之地,岁时为蒐狩之场。大王之山,朝夕即豫游之所。始能龙潜上党,寻乃凤举咸宁。内学之言,果合符契。又按内学所奏,符应年月太平,真君太平则叶。今辰真君,则更明陛下。自唐至魏三百馀年,触类而推,无不验应。伏愿陛下上承天意,下谕人心,昭告寰瀛,编列国史。从之。
《云溪友议》:开元十三年十一月丙戌,封禅至泰山之下。己丑日,南至上备法驾,登山至齐室。其夕,阴雾惨烈劲风四起,裂幕折柱寒气切骨,上露立祈,请仰天自誓曰:某身有过,请即降罚。万人无福,亦请某为当罪应,时风雨止天地,清晏日气和煦,及升坛休气四塞登歌奏乐有祥风,自南而至丝竹之声,飘若天外及禅社首五色云见日重轮,及还山下之斋宫有庆,云随马祥风绕路。
天宝四载七月,蜀郡上言:道士邓紫虚投龙设醮于江潭,有大蛇长一丈,自潭游出,文彩五色,有异常,蛇其上有庆云纷郁,望编诸史。从之。
《册府元龟》:天宝十载十月,御朝元阁有庆云见,帝赋诗,群臣毕和。
肃宗为皇太子,天宝十五载六月,元宗幸蜀帝幸灵武次永寿县云气见西北,长数丈,成桥阁之状识者,以为天子气,自是,紫云拥帝所乘马聚散不时。代宗生于东都上阳宫之别殿。明皇幸温汤,有望气者,云宫中有天子气,明皇即日还宫,是夜帝诞降。《唐书·朱滔传》:滔与王武俊合。帝命马燧、李怀光击之,滔属郑云逵、田景仙皆奔燧。巳而滔破怀光军,则与王师屯魏桥,久不战。曰悦德滔援,欲尊而臣之,淊让武俊,曰:箧山之胜,王大夫力也。于是,滔、武俊官属共议:古有列国连衡共抗秦。今公等在此,李大夫在郓,请如七国,并建号,用天子正朔。且师在外,其动无名,岂长为叛臣,士何所归。宜择日定约,顺人心,不如盟者共伐之。滔等从之。滔以禄山、思明皆起燕,俄覆灭,恶其名,以冀尧所都,因号冀,武俊号赵,悦号魏,纳号齐。建中三年冬十月庚申,为坛魏西,祀天,各僭为王,与武俊等三让乃就位。滔为盟主,称孤;武俊、悦及纳称寡人。是日,三叛军上有云气颇异,燧望笑曰:是云无知,乃为贼瑞邪。
《吐蕃传》:萧炅为河西节度使。吐蕃攻白草、安人军,诏临洮、朔方分援。卤绝临洮道,白水军使高东于拒守,卤引去。炅遣将追尾,有云出军上,如白兔舞,大破吐蕃。
《薛万均传》:柴绍之讨梁师都也,以万均为副,万彻亦从。距朔方数十里,突厥兵骤至,王师却,万均兄弟横击之,斩其骁将,卤阵欢,乘之,俘杀相藉。突厥走,遂围师都。诸将以城险未可下,万均曰:城中气死,鼓不能声,破亡兆也。既而贼果斩师都降。
《册府元龟》:宪宗自广陵郡王册为皇太子,时顺宗即位已久,而臣下未有亲奏对者,内外咸言王伾王叔文专行断决,日有异,说又属频阴雨皆以为群小,用事之应及将行册礼之夕雨乃止,至行事之时天景晴朗有庆云见识者,以为天意有所归。
《唐书·冯盎传》:盎子智戴,授卫尉少卿。帝闻其善兵,指云问曰:下有贼,今可击乎。对曰:云状如树,方辰在金,金利木柔,击之胜。帝奇其对。
《吴武陵传》:裴度东讨,而韩愈为司马,武陵劝愈为度,谋取中官常所不快者,为监军归素所快者于内为我地,以倾诸侯出帛百万以给士大夫,则孰不为丞相之人,然后分三大将环贼而屯,明斥堠牛酒高会潜以实期授濒蔡诸将而以三期,绐贼令辩士持尺书劫,元济及将士约降,彼无所窜谋矣。时度部分巳定,故不见,用元济未破数,月武陵自硖石望东南气如旗鼓,矛楯皆颠倒横斜少选,黄白气出西北盘蜿,相交武陵告,愈曰:今西北王师所在,气黄白喜象也。败气为贼,日直木举,其盈数不阅六十日,贼必亡夫天见,其祥宜修事应之,且洄曲守将怠缓不可使吴城贼将赵煜诈,而轻若以兵诱之,伏以待一举可夺,其城则右臂断矣。武陵之奇谲类如此。
《册府元龟》:昭宗即位前一日于宅所居之邸,东垣有紫气二条,若成文字俄于气生之处,发其垣获金龙子一枚诸王及左右,咸共观见及听政颁示百官。梁太祖以唐大中六年岁在壬申十月二十一日,夜生于砀山县十沟里。是夕,所居庐舍之上有赤气,上腾里人望之皆惊。奔而来曰:朱家火发矣。及至则庐舍俨然既而邻人以诞豫,告众咸异之。帝仲昆三人俱未冠而孤母王氏携养寄于萧县人,刘崇之家帝既壮不事生业,以雄勇自负里人多厌之崇,以其慵惰,每加谴杖,唯崇母自幼怜之亲,为栉发尝戒家人曰:朱,三非常人也。汝辈当善待之家人问其故,答曰:我尝见其熟寐之次,为一赤蛇。然众亦未之信也。及为梁王迎驾于凤翔。天复二年九月甲辰,帝以敌寨联络稍盛,躬统千骑,乘高秋之时,长空澄霁,四绝纤霭。望者见龙旌上紫云如伞,远迩同瞩,或曰:马气上腾,往往若是。或曰:前后骑士屯集,岂一二乎,曷无是耶。兹固奇瑞,非常者所当也。天祐四年正月,自河北还壬寅至梁。是日,有五彩云覆于府署之上士,庶靡不睹者四月帝将受禅,宰臣张文蔚正押传国宝玉册金宝及文武群官诸司仪,仗法物及金吾左右三军,离郑州丙辰达上源驿,是日庆云见。
《五代史·符存审传》:梁遣刘鄩攻同州,朱友谦求救,乃遣存审与李嗣昭救之。河中兵少而弱,梁人素易之,且不虞晋军之速至也。存审选精骑二百杂河中兵出击鄩垒,阳败而走,鄩兵追之,晋骑反击,获其骑兵五十,梁人知其晋军也,皆大惊。然河中粮少而新降,人心颇持两端,晋军屯朝邑,诸将皆欲速战,存审曰:使梁军知吾利于速战,则将夹渭而营,断我饷道,以持久困我,则我进退不可,败之道也。不若缓师示弱,伺隙出奇,可以取胜。乃按军不动。居旬日,望气者言:有黑气,状如斗鸡。存审曰:可以一战矣。乃进军击鄩,大败之。
《楚世家》:杨行密袁州刺史吕。师周,勇健豪侠,颇通纬候、兵书,自言五世将家,惧不能免,常与酒徒聚饮,醉则起舞,悲歌慷慨泣下。行密闻之,疑其有异志,使人察其动静。师周益惧,谓其裨将綦毋章曰:吾与楚人为敌境,吾常望其营上云气甚佳,未易败也。吾闻马公仁者,待士有礼,吾欲逃死于楚可乎。章曰:公自图之,章舌可断,语不泄也。师周以兵猎境上,乃奔于楚,綦毋章縰其家属随之。殷闻师周至,大喜曰:吾方南图岭表而得此人,足矣。以为马步军都指挥使,率兵攻岭南,取昭、贺、梧、蒙、龚、富等州。殷表师周昭州刺史。《吴越备史》:大顺二年六月朔,师与宣州兵败孙儒于宣城,初行密军师张颇善。占算前一日谓行密,曰:明日当水亭午,可获孙儒及诘。旦北有大云如箕渐次瀰漫。俄而,澍雨大水暴至乃径,出兵以击,儒营他营皆不救因获儒。
《册府元龟》:后唐符存审,为内外蕃汉马步总管。庄宗天祐十七年,汴将刘鄩攻同州,朱友谦求援于我,遣存审与嗣昭将兵赴之。九月,次河中,进营。朝邑时,河中久臣于梁,衷持两端。及诸军大集,刍粟暴贵。嗣昭惧其翻覆,将急战以定胜负。居旬日,梁军将逼我营,会望气者,言西南有黑气,如斗鸡之状,当有战阵。存审曰:我方欲决战,而形于气象,得非天赞欤。是夜,阅其众,诘旦进军。梁军来逆,战,大破之。
后唐太祖为枢密使,北征,率师如澶渊。旭旦,日边有紫气来,当太祖马首之上,高不及百尺,从官视而异之。至邺都,一夕,在山亭院斋,忽有黄气起于前,缭绕而上,遽际于天。太祖于黄气中,仰见星文紫微,文昌灿然在目。骇曰:予在室中而见天象,不其异乎。密告知星者。乃拜贺曰:坐见天衢,物不能隔,至贵之祥也。异日,又于卫署中,紫气起于幡竿龙头之上,凡二日,观者异之。及讨李守贞于河中,帝尝于东砦大陈师旅,钲鼓铮訇,旗帜光耀。守贞登陴下,瞰气色不怿,独言曰:是何妖变。后城中人言,见太祖军上有紫气,如楼阁华盖之状故也。
晋高祖在晋阳,日旁多有五色云气,如莲芰之状。帝召占者视之。谓曰:此验应谁。占者曰:见处为瑞,更应何人。
汉高祖天福十二年四月,星官奏:有气黄紫多龙凤之状,坱莽盘旋不离城上。识者曰:天不能无云,而雨不能无气。而立今瑞气如此,刘氏其大昌盛乎。湘阴公赟为徐州节度使。乾祐元年八月中,有云见五色。
周世宗显德元年正月朔日后,景色昏晦,日月多晕。及帝即位之日,天气清朗,中外肃然。五月丁亥,是夕,月重轮。是月辛卯,世宗亲征河东。午后,庆云见于西南。既晡,风云雨雹起于东北。
李金全为安州节度使。庚子年正月,赤云如烟,蒙冒其境,中有素光,如矛戟之状,南北交错。及城有夜妖,金全心恶之。
《十国春秋·吴越武肃王世家》:天宝二年,术者言:安吉县东有王气。王命凿其地,忽四鸽飞出,化为四龙。赐名曰,四龙湖。
《吴越忠懿王世家》:开宝七年冬十月,宋授王东南面招讨制置使,赐剑甲鞍马,仍命丁德裕为行营兵马都监,又以云骑雄捷等,指挥步兵凡千人,辅王进攻常州。甲申,王亲率镇国、镇武亲从上直等,都指挥使王谔等五万馀人,发自国城,丁德裕为先锋使。癸亥,次秀州,有气黑色,形如覆舟,当行府之上。占者曰:王气也。丙寅,王率诸军入常州,有获巨龟于旌门之下,占者曰:元武之应也。
《辽史·后妃传》:穆宗皇后萧氏生,有云气馥郁久之。《闻见前录》:河南节度使李守正叛,周高祖为枢密使,讨之。有麻衣道者,谓赵普曰:城下有三天子气,守正安得久。未几,城破。先是,守正子妇,苻彦卿女也。相者谓贵不可言。守正曰:有妇如此,吾可知矣。叛意乃决。城破,举家自焚,苻氏坐堂上不动。兵入,叱之曰:吾父与郭公有旧,汝辈不可以无礼见加。或白公。命柴世宗纳之,后为皇后。三天子气者,周高祖、柴世宗、本朝艺祖同在军中也。麻衣道者,其异人乎。
《湘山野录》:太宗善望气。一岁春晚,幸金明回跸,至州北,合欢拱圣,营雨大下,时有司供拟无雨仗,因驻跸辕门以避之,谓左右曰:此营,他日当出节度使二人。盖二夏昆仲守恩、守赟在营方草后,侍真庙于藩邸。当龙飞,二公俱崇,高后守恩为节度使,守赟知枢密院事,终于宣徽南北院使。
《通鉴》:宋纪柳开知代州,谓其从子曰:吾观昴宿,有光云多从北来犯境,寇将至矣。
《事文类聚》:仁宗天圣五年,试进士,韩琦名在第二,时唱名第一甲方终,太史奏:五色云见。从官皆贺。《金史·五行志》:太祖之生也,常有五色云气,若二千斛囷廪之状,屡见东方。辽司天孔致和曰:其下当生异人,建非常之事,天以象告,非人力所能为也。
温都部跋忒畔,穆宗遣太祖讨之,入辞,奏曰:昨日见赤祥,往必克。遂与跋忒战,杀之。
《章宗钦懹皇后蒲察氏传》:大定二十三年,章宗为金源郡王,行纳采礼。世宗遣近侍局使徒单怀忠就赐金百两、银千两、厩马六匹、重䌽三十端。拜命间,庆云见于日侧,观者异之。
《杜时升传》:时升,字进之,霸州信安人。博学知天文,不肯仕进。承安、泰和间,宰相数荐时升可大用。时升谓所亲曰:吾观正北赤气如血,东西亘天,天下当大乱,乱而南北当合为一。消息盈虚,循环无端,察往考来,孰能违之。
《元史·察罕帖木儿传》:田丰之降也,察罕帖木儿推诚待之不疑,数独入其帐中。及丰既谋变,乃请察罕帖木儿行观营垒。众以为不可往,察罕帖木儿曰:吾推心待人,安得人人而防之。左右请以力士从,又不许,乃从轻骑十有一人行。至王信营,又至丰营,遂为王士诚所刺。讣闻,帝震悼,朝廷公卿及京师四方之人,不问男女老幼,无不恸哭者。先是,有白气如索,长五百馀丈,起危宿,扫太微垣。太史奏山东当大水。帝曰:不然,山东必失一良将。即驰诏戒察罕帖木儿勿轻举,未至而巳及于难。
《木华黎传》:木华黎生时有白气出帐中。神巫异之,曰:此非常儿也。
《辍耕录》:至正乙未正月廿三日,日入时,平江城忽望东南方军声,且渐近,惊走觇视,他无所有,但见黑云一簇,中彷佛皆类人马,而前后火光若灯烛者,莫知其算。迤𨓦由西北方而没,惟葑门至齐门,居民屋脊龙腰悉揭去,屋内床榻、屏风俱仆。醋坊桥董家杂物铺失白米十馀石,酱一缸,不知置之何地。此等怪事,竟不可晓。
《弇州史料》:都督冯胜攻某城,刘基以一赫蹄封曰:夜半出兵至某所,见某方青云起,即设伏。顷,有黑云起者,贼伏也。勿轻动。日中昃,而黑云渐薄,回与青云接者,贼归也。衔枚蹑其后击之,可尽擒也。胜启读之,初亦莫敢信。已而,青黑云起,具如基言,始以为神。遂奉而破贼,取其城。
《明外史·刘基传》:基尝游西湖,有异云起西北,光射湖中。同游者鲁渊、宇文公谅辈,以为庆云,将纪以诗,基縰饮徐言曰:此天子气也,应在金陵。十年后,当有王者起其下。时东南犹全盛,皆骇基为狂言,无能知基者。惟西蜀赵天泽,以为诸葛孔明俦也。
《刘三吾传》:帝尝曰:朕观天象,奎壁间尝有黑气,今消矣,文运其兴乎。卿等宜有所述作,以称朕意。
《名山藏》:建文二年十月,徐凯、陶铭次沧。燕王曰:夜有白气二道,自东北指西南,占书曰:利南。乃自直沽疾行三百里,至沧城下,掩击之,凯、铭皆降燕。
《典谟记》:英宗睿皇帝御讳祁镇,宣宗皇帝嫡长子。以宣德二年生。生之日,日下五色云见,光灼殿陛。既二年,立为皇太子。
《潞安府志》:正德七年六月,有黑眚乘夜,著人即肤坼血出,或出黄水,皆爪痕入二三分,经月始愈,不受药饵。日暮,比屋然灯,响爆鸣金鼓,以震慑之。凡两月,化为白气,蔽日而去。是岁,长子旱禾槁。
《兵略纂闻》:正德间,黄珂巡抚延绥,尝以岁例烧荒,天忽阴翳,风气惨烈。公曰:此贼氛也。命轻骑数百伏山背。贼果率众突出。伏起,杀之殆尽。
[book_title]第七十二卷
第七十二卷目录
霾雾异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尔雅〈释天〉
春秋纬〈潜潭巴〉
河图纬〈龙鱼河图〉
管子〈幼官〉
春秋繁露〈五行五事〉
释名〈释天〉
京房妖占〈占雾〉
汉书〈五行志〉
望气经〈占雾〉
南齐书〈五行志〉
观象玩占〈雾濛霾总叙 杂占〉
管窥集要〈雾异占〉
遵生八笺〈四时调摄笺〉
霾雾异部汇考二
有熊氏〈一则〉
夏〈帝癸一则〉
汉〈元帝永光一则 竟宁一则 成帝建始一则 王莽天凤二则〉
吴〈景帝永安一则〉
晋〈惠帝元康一则 永康一则 悯帝建兴一则 元帝太兴一则 永昌一则 明帝太宁一则 穆帝永和一则 孝武帝太元一则 安帝元兴一则 义熙二则〉
宋〈文帝元嘉二则〉
南齐〈高帝建元一则 武帝永明六则〉
梁〈武帝大同三则 简文帝大宝一则〉
陈〈后主祯明一则〉
魏〈世祖太延一则 高祖太和一则 世宗景明二则 正始二则 延昌一则 孝静帝武定一则〉
唐〈高宗永徽一则 麟德一则 仪凤一则 中宗嗣圣一则 神龙一则 景龙二则 元宗开元二则 天宝二则 肃宗至德一则 乾元一则 上元一则 代宗大历二则 德宗贞元一则 宪宗元和一则 穆宗长庆二则 敬宗宝历一则 文宗太和一则 开成一则 懿宗咸通一则 昭宗光化一则 天复一则〉
后晋〈高祖天福一则 出帝开运一则〉
后周〈世宗显德一则〉
宋〈太祖乾德一则 真宗咸平一则 仁宗天圣一则 嘉祐一则 英宗治平一则 神宗熙宁一则 哲宗元祐一则 钦宗靖康二则 高宗建炎四则 绍兴三则 孝宗隆兴一则 乾道二则 淳熙三则 宁宗庆元四则 开禧一则 嘉定三则 恭帝德祐一则 帝炳祥兴一则〉
金〈海陵贞元一则 世宗大定一则 章宗承安一则 泰和一则 卫绍王至宁一则 宣宗贞祐三则 哀宗正大一则〉
元〈太宗一则 成宗大德一则 泰定帝致和一则 文宗天历一则 至顺二则 顺帝元统一则 至正五则〉
明〈太祖洪武一则 代宗景泰一则 宪宗成化七则 孝宗弘治一则 武宗正德五则 世宗嘉靖二则 悯帝崇祯五则〉
皇清〈康熙一则〉
霾雾异部艺文一
论妖人冷清等事第二章 宋包拯
霾雾异部艺文二〈诗〉
元日雾 明王守仁
雨沙 张泰
霾雾异部纪事
霾雾异部杂录
庶徵典第七十二卷
霾雾异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仲冬行夏令,氛雾冥冥。
《尔雅》《释天》
风而雨土为霾。
〈疏〉孙炎曰:大风扬尘土从上下也。
《春秋纬》《潜潭巴》
大雾三十日,群猾起,上下相蒙。上少下多,故群猾起。
《河图纬》《龙鱼河图》
山有大雾,十日已上不除者,山崩之候也。
《管子》《幼官》
冬行秋政,雾。
《春秋繁露》《五行五事》
咎及于水,雾气冥冥。
水有变,冬湿多雾。
《释名》《释天》
雾,冒也。气蒙冒,覆地物也。昏暗之时,则为妖灾;明,王圣主,则为祥瑞。
《京房妖占》《占雾》
云雾四起,则时多隐士。
《汉书》《五行志》
京房《易传》曰:有蜺、蒙、雾。雾,上下合也。蒙如尘。臣私禄及亲,兹谓罔辟,厥异蒙,其蒙先大温,已蒙起,日不见。行善不请于上,兹谓作福,蒙一日五起五解。辟不下谋,臣辟异道,兹谓不见,上蒙下雾,风三变而俱解。立嗣子疑,兹谓动欲,蒙赤,日不明。德不序兹谓不聪,蒙,日不明,温而民病。德不试,空言禄,兹谓主窳臣夭,蒙起而白。君乐逸人兹谓放,蒙,日青,黑云夹日,左右前后行过日。公不任职,兹谓怙禄,蒙三日,又大风五日,蒙不解。利邪以食,兹谓闭上,蒙大起,白云如山行蔽日。公惧不言道,兹谓闭下,蒙大起,日不见,若雨不雨,至十二日解,而有大云蔽日。禄生于下,兹谓诬君,蒙微而小雨,已乃大雨。下相攘善,兹谓盗明,蒙黄浊。下陈功,求于上,兹谓不知,蒙,微而赤,风鸣条,解复蒙。下专刑兹谓分威,蒙而日不得明,大臣厌小臣兹谓蔽,蒙微,日不明,若解不解,大风发,赤云起而蔽日。众不恶恶兹谓闭,蒙,尊卦用事,三日而起,日不见。漏言亡喜,兹谓下厝用,蒙微,日无光,有雨云,雨不降。废忠惑佞兹谓亡,蒙,天先清而暴,蒙微而日不明。有逸民兹谓不明,蒙浊,夺日光。公不任职,兹谓不绌,蒙白,三辰止,则日青,青而寒,寒必雨。忠臣进善君不试,兹谓遏,蒙,先小雨,雨已蒙起,微而日不明。惑众在位,兹谓覆国,蒙微而日不明,一温一寒,风扬尘。知佞厚之兹谓庳,蒙甚而温。君臣故弼兹谓悖,厥灾风雨雾,风拔木,乱五谷,已而大雾。庶正蔽恶,兹谓生孽灾,厥异雾。此皆阴云之类云。
《望气经》《占雾》
六月三日有雾,则岁大熟。
十月癸巳雾,赤为兵;青为殃。
《南齐书》《五行志》
《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其咎在霿乱失听,故厥咎霿。思心之咎亦雾。天者,正万物之始,王者,正万事之始,失中则害天气,类相动也。天者转于下而运于上,云者起于山而弥于天,天气动则其象应,故厥罚常阴。王者失中,臣下盛强,而蔽君明,则云阴亦众多而蔽天光也。
《观象玩占》《雾濛霾总叙》
《春秋·元命苞》曰:阴阳气乱,而为雾。雾者,百邪之本气。下于地,而应于天,是谓阴来冒阳。其占为臣蔽主明,小人擅权,不利于上。濛者濛濛,日不明也。京房曰:臣私禄及亲。兹谓罔群厥异濛。又曰:在天为濛,在地为雾,日月不见为濛,前后人不相见为雾。蒙、雾交错,阴邪干政,人君不悟,必有亡国。《河图》曰:山冬大雾,连十日以上不散者,山崩之候也。雾者,水脉也。凡天地四方昏蒙若尘十日五日以上或一月一时,雨不沾衣而有土,其名曰霾。故语曰:天地霾,君臣乖,不大旱,外人来。
《杂占》
凡雾气不顺、四时逆相交错、微风小雨,积日不解,昼夜昏冥者,天下欲分离。
凡连阴三日,昼不见日,夜不见星,乱风四起而不雨,其名曰:蒙下人有谋。洪范曰:皇之不极,厥罚恒阴时,则有下人伐上。雾气若昼若夜,其色赤黄,更相掩冒,乍合乍散者,亦如之。
凡阴晦不见日、月、星,昏气袭人惨悽者,兵乱之象也。故曰:若雾非雾,衣冠不濡见,则其邑被甲而趋。凡雾自夜半至日中不解遂合为蒙者,君行乱政于民而臣不谏也。过日中似雨者,臣行不避君也。不解上为蒙者,臣行邪政于民而君不悟也。
雾终日终时,其国君有忧。
凡雾连五日不雨、不风,其地有乱兵起。
凡日出而雾连五六日以上,期六十日,兵起。
四时日出即有雾,其地大扰。日中雾起至昏不止,其地易主。
凡雾起四合,百步不见人,名曰昼昏,不有破国必有灭门。
雾乍合乍散,臣有谋逆者,不成自亡。
凡雾从四方来,合于中央,即为兵起。
凡雾色黄小雨,白为兵,青为疾疫,黑为暴水,赤为兵。又曰:雾色黄,有大风,又为有土工。
雾下色如黄土,名曰:黄雾。天镜曰:天雨黄雾,百姓奔亡。又曰:黄雾四塞,国乱兵起。京房曰:黄浊四塞,天下蔽贤绝道,其国绝亡。兵书曰:白雾四面围城,必有兵至城下。不出其日,无兵。不出百日,兵起。又曰:白雾四面围城,城不可攻。雾入城,则城必亡。
春三月清旦,雾起再沈,过三命。曰:三谋不出六十日,兵起。
夏三月卯时,雾起再沈至三不出。二百日,兵起。秋三月,暴风甚雨,朝夕见至三。不出一年,兵起。冬三月,疾风暴雨,状如大雪至三见。不出百日,兵起。春乙卯日,雾,兵起东方。夏丁卯日,雾,兵起南方秋辛。卯日,雾,兵起西方。冬癸卯日,雾,兵起北方。
凡雾四合有虹见随四时,色有所伤剋,则凶。
白虹而雾,奸臣夺君,擅权立威。虹出雾中,其年兵起。昼雾,白虹见,君有忧。夜雾,白虹见,臣有忧。
京房曰:甲乙日雾,人疾疫。丙丁日雾,有旱。庚辛日雾,有兵。壬癸日雾,有水。甘氏曰:春甲乙寅卯日雾,气色青,出东行战者,客胜。夏丙丁日己午日雾,气赤,南行为利客,主人凶。四季戊、己、辰、戌、丑、未日雾,气色黄,出行利客,主人内乱。秋庚、辛、申、酉日雾,气色白,出行利客,先举兵者,胜,后举兵者,败。无军在外,为兵起。冬壬、癸、亥、子、丑日雾,气色黑,出北行利客,主人受咎。凡子日有雾,马驰人走,四时同然。
亥日有雾如雨,从子卯上来,贼至边城,谨防之。戊午日雾气累日不解,兵起。若有兵在外,为有攻战。十月壬癸日,有赤雾,其地有兵。
冬三月庚辛日雾,不出三年,兵革满野。
四时受商之气,日夜半雾至日中者,兵大起。近期七日,若三日内有雨解。
八魁日,阴雾,兵起。春见秋发,夏见冬发,秋见春发,冬见夏发。雾在其军,则其邦君死,将军罢。阴阳书云:凡风雾晦冥,不辨昼夜,为臣制君。
昼雾夜明,君志得伸;夜雾昼明,臣志得伸。
两军相当,有雾即日,有微风者,客胜。雾而不雨者,主人胜。雾已除而气弥天者,贼多。晴明,贼少。
凡大濛连三日,群盗起。
赤雾如尘沾衣,乱兵起。
军中气非雾、非烟、非蒙,形如禽兽,主人恶之。
《管窥集要》《雾异占》
君臣故相悖戾,厥灾风、雨、雾。风拔木,乱五谷,已而大雾。
黑雾终朝不解者,黑眚也。当有冤气变为兵灾。近大水之地则不占。
两军相当,有雾,从破军上来,如烟、如小雨入人眼鼻者,有急兵来。
兵发之时,雾起,日昏急,宜还师。
久阴雾,色鲜红,兵起有大战。若有黑风吹之,所之之方有流血。
城营内雾气状如悬尸,宜即去之。
雾者众邪之气,阴来冒阳。凡大雾黑气蔽天,日、月无光,臣蔽主明。
凡臣下权重者,天亦雾。
雾封山三日已上者,山崩之象。
凡三月一日不雨,七月九日有大雾,六月十二日不雨有大雾,八月二十一日不雨、有大雾,九月一日不雨、有大雾。
戊己日雾三日不止者,下有大战。
雾气绕城者,臣下欲行威福。在彼攻之,必取其便,我宜号令易坚守。
雾从外入城,有贼攻城。雾从内出,有兵逃出。
凡雾从四方来合中央而赤者,则兵事也。
子年有大雾、有大水、蚕,茧、谷、麦伤。
凡雨而江湖上,忽有雾。复暗,其水不见,波涛高下。以雾为准,雾高五尺,水汎五尺;雾高一丈或至三五丈,雾至处水汎至也。
《遵生八笺》《四时调摄笺》
正月朔,忌大雾,主多瘟灾。
正月五日,有雾。伤谷、伤民。元日雾,岁必饥。
霾雾异部汇考二
有熊氏
黄帝五十年秋七月庚申,大雾三日三夜,昼昏。按《竹书纪年》云云。
夏
帝癸时,黄雾四塞。
按《尚书》:中候桀无道,地吐黄雾。 按《路史》:桀为长夜之饮,于是天不俾纯黄雾。〈注〉其年,汤放之,地吐黄雾,见本候。
汉
元帝永光三年冬,大雾。
按《汉书·元帝本纪》:永光三年冬十一月,诏曰:乃者己丑地动,中冬雨水,大雾,盗贼并起。吏何不以时禁。各悉意对。
竟宁元年,大雾,树皆白。
按《汉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伏候古今注》云云。
成帝建始元年,黄雾四塞。
按《汉书·成帝本纪》:建始元年夏四月,黄雾四塞,博问公卿大夫,无有所讳。 按《五行志》:云气赤黄,四塞,终日夜著地者黄土尘也。 按《元后传》:元帝崩,太子立,是为孝成帝。尊皇后为皇太后,以凤为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益封五千户。王氏之兴自凤始。又封太后同母弟崇为安城侯,食邑万户。凤庶弟谭等皆赐爵关内侯,食邑。其夏,黄雾四塞终日。天子以问谏议大夫杨兴、博士驷胜等,对皆以为阴盛侵阳之气也。高祖之约也,非功臣不侯,今太后诸弟皆以无功为侯,非高祖之约,外戚未曾有也,故天为见异。言事者多以为然。凤于是惧,上书辞谢曰:陛下即位,思慕谅闇,故诏臣凤典领尚书事,上无以明圣德,下无以益政治。今有茀星天地赤黄之异,咎在臣凤,当伏显戮,以谢天下。今谅闇已毕,大义皆举,宜躬亲万机,以承天心。因乞骸骨辞职。上报曰:朕承先帝圣绪,涉道未深,不明事情,是以阴阳错缪,日月无光,黄赤之气,充塞天下。咎在朕躬,今大将军乃引过自予,欲上尚书事,归大将军印绶,罢大司马官,是明朕之不德也。朕委将军以事,诚欲庶几有成,显先祖之功德。将军其专心固意,辅朕之不逮,毋有所疑。
王莽天凤元年六月,黄雾四塞。
天凤二年二月,邯郸以北大雨雾。
按以上《汉书·王莽传》云云。
吴
景帝永安元年,蒙雾连日。
按《吴志·孙休传》:永安元年冬十一月甲午,蒙雾连日。按《晋书·五行志》:孙休永安元年十一月甲午,风四转五复,蒙雾连日。是时,孙綝一门五侯,权倾吴主,风雾之灾,与汉王侯丁、傅同应也。
晋
惠帝元康四年,大雾。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康四年十二月,大雾。帝时昏眊,政非己出,故有区霿之妖。
永康元年冬十月,黄雾四塞。
按《晋书·惠帝本纪》云云。
悯帝建兴二年,黑雾著人如墨。
按《晋书·悯帝本纪》:建兴二年正月己巳朔,黑雾著人如墨,连夜,五日乃止。 按《五行志》:建兴二年正月己巳朔,黑雾著人如墨,连夜,五日乃止,此黑祥也。其四年,帝降刘曜。
元帝太兴四年,大雾。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兴四年八月,黄雾四塞,埃氛蔽天。
永昌元年,大雾蔽天。
按《晋书·元帝本纪》:永昌元年冬十月,京师大雾,黑气蔽天,日月无光。 按《五行志》:永昌元年十月,京师大雾,黑气蔽天,日月无光。十一月,帝崩。
明帝太宁元年,黄雾四塞。
按《晋书·明帝本纪》:太宁元年正月癸巳,黄雾四塞。二月乙丑,黄雾四塞。 按《五行志》:是时王敦擅权,谋逆愈甚。
穆帝永和七年,凉州黄雾。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和七年,凉州大风拔木,黄雾下尘。是时,张重华纳谮,出谢艾为酒泉太守,而所任非其人,至九年死,嗣子见杀,是其应也。京房《易传》曰:闻善不予兹谓有知,厥异黄,厥咎聋,厥灾不嗣。黄者,有黄浊气四塞天下。蔽贤绝道,故灾至绝世也。
孝武帝太元八年二月癸未,黄雾四塞。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是时,道子专政,亲近佞人,朝纲方替。
按《元经传》曰:中原复乱之象也。
安帝元兴元年,黄雾昏浊不雨。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兴元年十月景申,黄雾昏浊不雨。是时桓元谋逆之应。
义熙五年十一月,大雾。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义熙十年,大雾。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义熙十年十一月,大雾。是时,帝室衰微,臣下权盛,兵及土地,略非君有,此其应也。
宋
文帝元嘉二十七年,䌽雾映覆。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嘉二十七年四月戊午午时,天气清明,有䌽雾映覆郡邑。
元嘉二十九年,黄雾四塞。
按《南史·文帝本纪》:元嘉二十九年十二月戊辰,黄雾四塞。
南齐
高帝建元四年十月丙午,日入后土雾勃勃如火烟。按《南齐书·高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武帝永明二年十一月己亥,四面土雾入人眼鼻,至辛丑止。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永明三年十一月丙子,日出后及日入后,四面土雾勃勃如火烟。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永明六年,土雾竟天。
按《南史·齐武帝本纪》:永明六年十一月丙戌,土雾竟天,如烟,入人眼鼻,二日乃止。 按《南齐书·五行志》:六年十一月庚戌,夜土雾竟天,昏塞浓厚,至六日未时小开,到甲夜后仍浓密,勃勃如火烟,辛惨,入人眼鼻。永明八年,土雾竟天。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十月壬申,夜土雾竟天,浓厚勃勃如火烟,气入人眼鼻,至九日辰时开除。
永明九年,雾如火烟。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十月丙辰,昼夜恒昏雾勃勃如火烟,其气辛惨,入人眼鼻,兼日色赤黄,至四日甲夜开除。
永明十年,土雾如火烟。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正月辛酉,酉初四面土雾勃勃如火烟,其气辛惨,入人眼鼻。
梁
武帝大同元年,雨黄尘。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大同元年十月,雨黄尘如雪。大同二年,雨黄尘。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大同二年十一月,雨黄尘如雪,揽之盈掬。
大同三年,雨灰。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大同三年春正月壬寅,雨灰,黄色。
简文帝大宝元年,雨黄沙。
按《南史·梁简文帝本纪》:大宝元年春正月丁巳,天雨黄沙。
陈
后主祯明三年正月乙丑朔,雾气四塞。
按《陈书·后主本纪》云云。 按《隋书·五行志》:陈祯明三年正月朔旦,云雾晦冥,入鼻辛酸。后主昏迷,近夜妖也。
魏
世祖太延四年正月庚子,雨土如雾于洛阳。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高祖太和十二年十一月丙戌,土雾竟天,六日不开,到甲夜仍复浓密,勃勃如火烟,辛惨人鼻。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世宗景明三年二月己丑,秦州黄雾,雨土覆地。八月己酉,浊气四塞。
景明四年八月辛巳,凉州雨土覆地,亦如雾。
正始二年二月己丑夜,阴雾四塞,初黑后赤。
正始三年正月辛丑,土雾四塞。九月壬申,黑雾四塞。
延昌元年二月甲戌,黄雾蔽塞。时高肇以外戚见宠,兄弟受封,同汉之五侯也。
按以上《世宗本纪》俱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孝静帝武定四年冬,大雾。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东魏武定四年冬,大雾六日,昼夜不解。《洪范五行传》曰:昼而晦冥若夜者,阴侵阳,臣将侵君之象也。明年,元瑾、刘思逸谋杀大将军之应也。
唐
高宗永徽二年十一月,阴雾冻木。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徽二年十一月甲申,阴雾凝冻,封树木,数日不解。
麟德元年,氛雾。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麟德元年十二月癸酉,氛雾终日不解。
仪凤三年,大雾。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仪凤三年十一月乙未,昏雾四塞,连夜不解。
中宗嗣圣九年,〈即武后长寿元年〉大雾。
按《唐书·武后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长寿元年九月戊戌,黄雾四塞。雾者,百邪之气,为阴冒阳,本于地而应于天;黄为土,土为中宫。
嗣圣十一年,〈即武后延载元年〉白雾。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延载元年十月癸酉,白雾木冰。
神龙二年三月乙巳,黄雾四塞。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云云。
景龙二年,黄雾昏浊。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龙二年八月甲戌,黄雾昏浊不雨。〈按《旧唐书》作九月〉
景龙三年,大雾。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正月丁卯,黄雾四塞。十一月甲寅,日入后,昏雾四塞,经二日乃止。占曰:雾连日不解,其国昏乱。
元宗开元五年正月戊辰,大雾。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开元二十九年三月丙午,风霾,日色无影。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云云。
天宝十三载二月丁丑,雨土。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天宝十四载冬,常雾。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宝十四载冬三月,常雾起昏暗,十步外不见人,是谓昼昏。占曰:有破国。
肃宗至德二载,白雾四塞。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德二载四月,贼将武令珣围南阳,白雾四塞。
乾元三年闰四月,大雾。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云云。
上元元年,大雾。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上元元年闰四月,大雾。占曰:兵起。
代宗大历二年九月戊午夜,白雾起西北,亘天。十一月,纷雾如雪,草木冰。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大历四年十月丁巳,大雾。
按《唐书·代宗本纪》云云。
德宗贞元十年三月乙亥,黄雾四塞,日无光。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宪宗元和九年春正月己酉、乙卯,大雾而雪。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云云。
穆宗长庆二年正月己酉,大风霾。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长庆三年正月丁巳朔,昏霾终日。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敬宗宝历元年,大雾。
按《唐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宝历元年十二月乙酉夜,西北有雾起,须臾遍天,雾止,有赤气,或浅或深,久而乃散。
文宗太和八年十月甲子,土雾昼昏。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开成元年七月乙亥,雨土。
按《唐书·文宗本纪》云云。
懿宗咸通九年,大雾。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九年十一月,庞勋围徐州。甲辰,大雾昏塞,至于丙午。
昭宗光化四年冬,武德门内雾。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化四年冬,昭宗在东内,武德门内烟雾四塞,门外日色皎然。
天复三年二月,雨土,天地昏霾。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后晋
高祖天福八年正月丙戌,黄雾四塞。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出帝开运元年正月乙未,大雾中二白虹相偶。四月庚戌,大雾中有苍白二虹。
按《五代史·晋出帝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后周
世宗显德四年,南唐雨沙如雾。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 按《陆游·南唐书》:保大十五年三月辛亥,昼晦,雨沙如雾。 按《刘仁瞻传》:辛亥昼晦,雨黄沙如雾。世宗在下蔡,疑有变,驰骑觇之,乃仁瞻卒。
宋
太祖乾德三年十月丁亥朔,大雾。
按《宋史·太祖本纪》云云。
真宗咸平四年,风霾。
按《宋史·真宗本纪》:咸平四年三月丁丑,风霾,帝谓宰臣曰:霾曀颇甚,卿等思阙政,以佐予治。李沆等乞免官,不许。
仁宗天圣四年十月甲午,昏雾四塞。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嘉祐八年四月,英宗即位。十一月丙午,大风霾。
按《宋史·英宗本纪》云云。
英宗治平四年正月庚辰,大风霾。
按《宋史·英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是日,上尊号,廷中仗卫皆不能整。时帝已不豫,后七日崩。
神宗熙宁四年,大风霾。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熙宁四年四月癸亥,京师大风霾。
哲宗元祐八年,风霾。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祐八年二月,京师风霾。
钦宗靖康元年正月癸巳,大雾四塞。
按《宋史·钦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靖康元年正月丁未,雾气四塞,对面不见。
靖康二年正月丁未,大雾四塞。
按《宋史·钦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靖康二年正月己亥,天气昏曀,风迅发竟日。三月丁酉,风霾。
高宗建炎元年,大风霾。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炎元年正月辛卯朔,大风霾。丁酉,风霾。二月丁酉,汴京风霾,日无光。是日,张邦昌僭位。
建炎二年,风雨昼晦,北京大雾。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七月癸未,风雨昼晦。是日,东京留守宗泽薨。 又按《志》:二年十一月甲子,北京大雾四塞,是日,城陷。
建炎三年,白雾昼晦。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三月,车驾发温州航海,乙丑,次松门,海中白雾,昼晦。
建炎四年三月乙丑,四方雾下如尘。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兴五年,雾气昏塞。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正月甲申,雾气昏塞。
绍兴七年,氛气翳日。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兴八年,阴雾四塞。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三月甲寅,昼晦,日无光,阴雾四塞。四月,积雨方止,氛雾四塞,昼日无光。
孝宗隆兴元年,朝雾四塞。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隆兴元年五月丙午,朝雾四塞。
乾道四年三月己丑,四方雾下若尘。
按《宋史·孝宗本纪》云云。
乾道五年正月甲申,昼霾四塞。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淳熙五年,尘霾昼晦。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熙五年四月丁丑,尘霾昼晦,日无光。
淳熙六年十二月乙丑,昼蒙。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淳熙十三年正月丁亥,昼蒙。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宁宗庆元二年二月己卯,昼暝,四方昏塞。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庆元三年二月丁卯,昼晦,昏雾四塞。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庆元六年十二月辛卯,昼蒙。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庆元九年十二月乙未,天雨霾。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开禧元年正月壬午,雨霾。
按《宋史·宁宗本纪》云云。
嘉定三年正月丙午,昼蒙。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十年正月乙未,昼霾。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十三年三月壬辰,昼蒙。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恭帝德祐元年,黄沙蔽天。
按《宋史·恭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德祐元年三月辛巳,终日黄沙蔽天,或曰丧氛。
帝炳祥兴二年,昏雾四塞。
按《宋史·二王本纪》:元至元十六年二月,张世杰军溃,翟国秀及团练使刘俊等降。至中军,会暮,昏雾四塞,咫尺不相辨。世杰乃与苏刘义断维,以十馀舟夺港而去。
金
海陵贞元三年四月丁丑朔,昏雾四塞,日无光,凡十有七日。
按《金史·海陵本纪》云云。
世宗大定五年十一月癸酉,大雾昼晦。
按《金史·世宗本纪》云云。
章宗承安五年十月庚子,风霾。
按《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承安五年十月庚子,云色黄而风霾。
泰和四年正月壬申,阴雾水冰。
按《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卫绍王至宁元年八月,大雾昼晦。
按《金史·卫绍王本纪》云云。
宣宗贞祐元年,大雾。
按《金史·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祐元年八月戊子夜,将曙,大雾苍黑,跂步无所见,至辰巳间始散。贞祐三年三月戊辰,大风霾。十月丙申昏,西北有雾气如积土,至二更乃散。
按《宋史·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贞祐四年正月己未旦,黑雾四塞,巳时乃散。
按《金史·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哀宗正大元年,风霾。
按《金史·哀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正大元年正月戊午,上初视朝,尊太后为仁圣宫皇太后,太元妃为慈圣宫皇太后。是日,昏霾不见日,黄气塞天。
元
太宗五年冬,大风霾。
按《元史·太宗本纪》:五年冬,帝至阿鲁兀忽可吾行宫。大风霾七昼夜。
成宗大德十年,雨沙黑霾。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十年二月,大同路暴风大雪,坏民庐舍,明日雨沙阴霾,马牛多毙,人亦有死者。按《五行志》:十年二月,大同平地县雨沙黑霾,毙牛马二千。
泰定帝致和元年三月壬申,雨霾。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云云。
文宗天历二年三月丁亥,雨土霾。八月丙午,自庚子至是日,昼雾夜晴。
按《元史·文宗本纪》云云。
至顺元年,昼雺雾伤麦。
按《元史·文宗本纪》:元年二月甲午,自庚寅至是日,京师大霜昼雺。五月壬戌,归德府之谯县雾伤麦。至顺二年三月丙戌,雨土霾。
按《元史·文宗本纪》云云。
顺帝元统二年,黑雾。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正月庚寅朔,河南省众官晨集,忽闻燔柴烟气,既而黑雾四塞,咫尺不辨,腥秽逼人,逾时方息。
至正三年三月至四月,忻州风霾昼晦。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至正五年,雨红雾。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四月,镇江丹阳县雨红雾,草木叶及行人裳衣皆濡成红色。至正十七年,昼雾。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明昭代典则》:至正十七年秋七月,蒙古大都昼雾,昏暝不辨人物,自旦至午方消,如是者旬有五日。
至正二十六年,奉元路大雾。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六年四月乙丑,奉元路黄雾四塞。
至正二十八年,黑雾。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八年七月乙亥,京师黑雾,昏暝不辨人物,自旦近午始消,如是者旬有五日。
明
太祖洪武元年秋七月,蒙古大都红雾及黑气起。
按《明昭代典则》云云。
代宗景泰五年,黄雾四塞。
按《明昭代典则》:景泰五年五月,下监察御史钟同、礼部郎中章纶于锦衣狱,黄雾四塞。监察御史钟同,方易储时,每独坐深思,泣下。已而怀献太子卒,人心危惧。同讽礼部,请复立沂王为东宫。礼部大臣缩首咋舌曰:作死。同遂上疏,请立沂王,以固宗社,并陈时政缺失。疏入,诏缚下狱,械系极苦,杖之不死,仍禁狱中。章纶发愤,亦即具疏,陈修德、弭灾等事曰:臣闻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身之本在心。《大学》曰:心正而后身修。以身为天下国家之本。而心又一身之本也。天下安危,系于人君一身。身安则天下安;天下治乱出于人君之一心,心正则天下正。欲安天下,必先安身;欲正天下,必先正心。此二者,当急之务也。臣恭惟皇上,身乃天地宗庙社稷之所付托,天下华夷臣民之所仰望,祖宗列圣万年之基业。在是圣子神孙、万世之统绪。在是诚不可不保养。而所以保养之者,莫切于远声色也。昔唐太宗纳郑仁基女,魏徵谏止之。宪宗时,教坊司称密诏选良家女子纳禁中,李绛上疏,乃悉还之。文宗取李教女入宫,魏暮谏而出之。此古之忠臣爱君,必拂其邪心,防其嗜欲,置君于无过之地,正心以为安天下、国家之本,使天下莫得非议也。伏望皇上思天地、宗社付托之重念,天下臣民仰望之深,宵旰忧勤,日夕惕励,以安天下。而于深宫之内,远美色,远声乐,以保养圣躬。诚以帝王一动一静,天鉴临之,天下知之,史官书之,以昭示天下,以鉴戒后世,不可得而掩也。臣又闻:尧、舜、禹、启、成汤、太甲、盘庚、高宗、文武、成康、宣王之为君,皋、夔、稷、契、伊、尹、仲、虺、甘盘、傅说、周召、仲山甫、尹吉甫之为臣,或都俞吁咈而规戒于朝廷之上,或谟明弼谐而陈论于堂陛之间,或君告臣而曰:予违汝弼,汝毋面从。或臣戒君而曰:罔游于逸,罔淫于乐。上下之间,更相告戒,故能赞襄治化而致雍熙、太和之盛。我朝祖宗列圣,之于诸臣,尝会左右以备顾问,或于大诰,首著君臣同游之篇,或于敕谕,而有旁招俊乂之语。伏望皇上,以历代帝王及祖宗列圣为法,每退朝之后,许师保尚书诸大臣,及六科十三道、五品以上,更番于便殿,以备顾问。各条答事,宜必言救时急务。如此则足以明四目、达四聪,而于民间利病,无不周知矣。昔者,伊尹告太甲曰:立爱惟亲,立敬惟长,始于邦家,终于四海。孟轲氏有曰: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诚以孝弟者,百行之本,万善之源。天子之所以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不越是而已矣。故大舜父顽母嚚,克谐以孝。周文王事王季,一日三朝。汉高祖五日一朝,太公文帝侍薄太后疾,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是孝之可法者如此。唐元宗初即位,为长枕大被,与兄弟同寝殿中,或设五幄,与诸王更处其中,或置花萼楼,召诸王同宴,是友爱之可法如此。臣伏望皇上,于退朝之暇,必朝两宫,尊奉上圣皇太后,而修问安视膳之礼。是即虞舜、周文、汉高、文帝之孝也。臣恭惟太上皇帝躬临天下十四年,是为天下之父也。与皇上同气异胞,是为至亲之兄也。皇上曾亲受上皇之册封,是为上皇之臣子也。上皇亲征戎虏,被留虏庭,尝诏旨传位于陛下,是以天下授陛下也。陛下尊之为太上皇帝,是为天下之至尊,幸而逢迎还宫,是皇上之至愿,亦天下之至望也。上皇为陛下同气之亲兄,陛下为上皇同气之亲弟,形虽为二,其实一人。况上皇天性谦冲,意无彼此。伏望皇上于朔望日,或节旦,幸南宫,率群臣,朝见上皇于延安门,以叙连枝同气之情,以极尊隆崇奉之道,则国家、天下之福,万世帝王之法也。臣又窃观北极五星明大则吉。以臣观之,是复中宫之象,而位不虚也。诚以后妃之德,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今兹诏:册妃汪氏为皇后,以厚大伦之原,是以正位中宫而孝敬、勤俭之德,已闻于中外矣。又诏:册立世子母杭氏为皇后,是固所以正大礼,明彝伦,而中宫之位久让而弗居也。不意世子薨逝,臣民莫不痛心。此事既往,固不必言矣。然而中宫之位,不可以久虚。伏望皇上复后汪氏于正宫,则皇太子大本,不期而有,六宫仪范,不期而正,国家之本,风化之原,自可表正四方,流传万世矣。至于皇上,推念同气犹子之义,诏:沂王复居储位,以候皇子之生如此,则五伦全备,而和气充溢于宫庭,万姓爱戴,而欢声洋溢于四海,殆见天心。自回灾而边患有不足平者矣。尚有辨异端等事,语皆激切。上大怒,下纶诏狱,炮烙、煅炼,逼纶引大臣及通南城状,体无完肤,竟不承。以钟同先尝上言,并欲杀二人。会天大风雨,黄雾四塞,乃止。
按《名山藏》:景泰五年二月,京师阴霾弥月。
宪宗成化元年二月壬子,风霾昼晦。
按《名山藏》云云。
成化五年,雨霾。
按《大政纪》:成化五年闰二月己未,雨霾,天气昏蒙,黄尘四起。三月,刑科给事白昂,因黄雾之灾上言六事,不报。大略谓:陛下即位,尝诏罢贡献矣,而贡献不绝。尝罢织造矣,而织造自如。尝禁权豪不得求地矣,京城内外不得创寺观矣,而皆不为禁止。愿守大信,勿以亲幸而易其度。其馀亦皆当世急务。
成化六年,雨霾。
按《大政纪》:六年三月,京师雨霾,昼晦。陕西,大风扬沙,黄雾四塞。四月庚戌,立夏,雷未发声,阴霾四塞。按《明昭代典则》:成化六年三月,京师雨霾昼晦。陕西、宁夏,大风扬沙,黄雾四塞。
成化七年四月己卯,雨土霾。
按《大政纪》云云。
成化十二年正月,南京阴霾蔽日。
按《名山藏》云云。
成化十七年,风霾。
按《名山藏》:成化十七年三月,久旱,恒风,以风霾敕群臣修省。
成化二十一年,春风霾。
按《名山藏》:成化二十一年三月自正月,至是,风霾不雨,命群臣斋戒祭告于天地、社稷、山川。
孝宗弘治十年五月,京师风霾,求直言。
按《大政纪》云云。
武宗正德元年冬十月,霾雾四塞。
按《大政纪》云云。
正德五年六月,京师旱霾。
按《大政纪》云云。
正德十一年五月,风霾。
按《大政纪》云云。
正德十三年,阴霾昼晦。
按《大政纪》:正德十三年三月,京师阴霾昼晦,人情震骇。宫城内,海子水溢四五尺,折桥下铁柱。有金吾卫指挥张英明言:车驾出,必不利。乃肉袒露刃于胸,以死谏。
正德十四年三月,京师风霾昼晦。
按《大政纪》云云。
世宗嘉靖四年春正月一日,黄雾四塞。
按《全辽志》云云。
嘉靖八年己丑春正月戊戌朔,风霾晦如夕。
按《永陵编年史》云云。
悯帝崇祯元年三月初四日,黄雾四塞。
按《陕西通志》云云。
崇祯八年,黄雾四塞。
按《湖广通志》:崇祯八年春正月日,光摩荡不时,黄雾四塞,贼始至。
崇祯十一年,大雾。
按《河南通志》:崇祯十一年十一月,怀庆大雾,木介数日不解。
崇祯十三年,黑雾塞天。
按《永城县志》:崇祯十三年庚辰、闰正月二十四日丙午,赤风飞沙、黑雾塞天,终日方止。二月,黑风自西来,如窑焰状,昼晦日夕。始明九月初六日,黑风起自西北,其雾障天。 按《河南通志》:崇祯十三年七月,洛阳大雾,木介。占云:天人恶之。次年,果验。
崇祯十六年,风霾。
按《春明梦馀录》:崇祯十六年二月,大学士某等疏曰:臣等因风霾,具疏引罪,适蒙发下,钦奉御批:连日风霾大作,朕心悚惕靡宁,深自省察,总因朕寡德所致。卿等弘谟荩志,安内攘外,朕深切倚赖,不必合词引咎,至教诲,以至诚感格等,语尤觇悃忱。朕谨凛天戒,敢懈诚修。益望辅弼大臣,多方匡救其折转,一应扼击尽歼,功罪赏罚,屡旨已详。行间文武诸臣,俱著殚智竭力,奋励扫除,必期成功。该部即日驰,敕钦。此臣等叩头恭颂,不胜感激,不胜惶悚。窃惟我皇上,敬天之威,时保不懈,锡民之福,岁省唯勤。昨日兆示风霾,咎惟臣下,而乃以悚惕省察,严洪范五事之微。以匡救诚修,谨春官十煇之戒。实与我圣祖露坐郊坛,顾諟雷斧之意,先后同符。在昔周宣王云汉示警,南征北讨,赫然中兴,彼犹中主也。矧以尧、舜之资而当人心仁爱之,会灭敌平寇,日可俟矣。所愧臣等,才识疏庸,罪愆丛积。若律辅理无能之效,正当在灾异策免之条,而犹过荷矜原,暂羁恩谴,俯循衾影,弥切渊冰。统俟兵事稍宁,再图合词。控请其行间督抚诸臣,复经批谕严饬,当益祗遵,临事奋励,成功以仰。副宸算除臣等另报名廷谢外,谨先具揭回奏,恭谢。伏望圣鉴臣等不胜激切悚息之至。崇祯十六年二月二十六日晚上二十七日,奉御批览:先生每奏,朕知道了。敬凛天威,勉法祖德,此揭奏裨益良深。并前疏,著命所司,书于殿壁,时存警戒,不虚先生每训诲至意。该衙门知道。
皇清
康熙十年三月十九日,
上谕:礼部今岁三春,无雨,风霾,日作耕种愆期,民生
何赖,皆由朕躬凉德、政治未洽,大小臣工不能殚忠为国,恪修职业瞻顾因循,惟图自便,偏私怠忽,致干
天和用是。朕夙夜靡宁,深切儆惕。今实图修省,励精勤
政,体
上天仁爱之意,感召休和,为民请命。内阁、六部、都察院
等衙门大小官员,各有职掌,皆宜体朕倚任之意,共效赞襄,持廉秉公,克尽厥职,洗心涤虑,痛改前非,以迓
天和。尔部即遵谕,通行申饬。祈雨事,宜照例作速举行。
特谕。
霾雾异部艺文一
《论妖人冷清等事第二章》宋·包拯
臣近以开封府勘到冷清高继安等,乞早行显戮,免惑中外况狂伪之状,灼然明白,决无可疑,天地所不容,人神所共弃。岂宜引用常法迁延不断。此而可恕,孰不可恕。兼风霾暴作,日色无光,上下蒙蔽之象,故天示此变,所以警悟人君如是之至也。伏愿陛下察变异之来,顾宗社之重,特出宸断,速令诛夷免,奸邪衅类,别起衅端,寖成大患。
霾雾异部艺文二〈诗〉
《元日雾》明·王守仁
元日昏昏雾塞空,出门咫尺误西东。人多失足投坑堑,我亦停车泣路穷。欲斩𧈪尤开白日,还排阊阖拜重瞳。小臣漫有澄清志,安得扶摇万里风。
《雨沙》张泰
老鲲呼乾北溟水,烛龙衔穴烧馀滓。一片狂沙乘断飙,飞渡江南数千里。谁言天上无行人,空中乱落车马尘。青皇严令禁不得,掩却人间明媚春。羲和想迷西崦路,午景徘徊愁作暮。鼎湖神后拟重来,鬼𧈪妒口吹黄雾。阴气野霾韬百灵,烟埃眯眼花冥冥。海天月浪洗一夜,明朝水绿山还青。
霾雾异部纪事
《晋书·戴洋传》:咸康五年,庾亮令毛宝屯邾城。九月,洋言于亮曰:毛豫州今年受死问。昨朝大雾晏风,当有怨贼报雠,攻围诸侯,诚宜远侦逻。宝问当在何时,答曰:五十日内。
《刘曜载记》:晒攻石生于金墉,不恤军士,日与嬖人饮博。大风拔木,昏雾四塞。石勒率众来战,曜昏醉被执,为勒所杀。
《十六国春秋·前赵录》:悯帝即位。建元元年正月,黑雾四塞,人如黑,五日而止。
《魏书·和跋传》:跋出为平原太守。太祖宠遇跋,冠于诸将。时群臣皆敦尚恭俭,而跋好修虚誉,昡曜于时,性尤奢淫。太祖戒之,弗革。后车驾北狩豺山,收跋,刑之路侧。妻刘氏自杀以从。初,将刑跋,太祖命其诸弟毗等视诀,跋谓毗曰:灅北地瘠,可居水南,就耕良田,广为产业,各相勉励,务自纂修。令之背己曰:汝曹何忍视吾之死也。毗等解其微意,诈称使者,去奔长安,追之不及。太祖怒,遂诛其家。后世祖西巡五原,回幸豺山校猎,忽遇暴风,云雾四塞。世祖怪而问之,群下佥言跋世居此土,祠冢犹存,其或者能致斯变。帝遣建兴公古弼祭以三牲,雾即除散。后世祖蒐狩之日,每先祭之。
《北齐书·神武本纪》:神武自队主转为函使。尝乘驿过建兴,云雾昼晦。
天平元年二月,永宁寺九层浮图灾。既而有人从东莱至,云及海上人咸见之于海中,俄而雾起乃灭。《唐书·崔铉传》:乾符五年,以户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昕旦告麻,大雾塞廷中,百僚就班修庆,大风雨雹,时谓不祥。俄改中书侍郎,兼工部尚书。
《唐国史补》:李锜之擒也,侍婢一人随之。锜夜则裂衿自书筦攉之功,言为张子良所卖。教侍婢曰:结之衣带。吾若从容奏对,当为宰相,扬、益节度;不得,从客受极刑矣。吾死,汝必入内,上必问汝,汝当以此进之。及锜伏法,京城三日大雾不开,或闻鬼哭。宪宗又得帛书,颇疑其冤,内出黄衣二袭,赐锜及子。敕京兆府收葬之。
《酉阳杂俎》:韩佽在桂州。有妖贼封盈,能为数里雾。先是常行野外,见黄蛱蝶数十,因逐之。至一大树下,忽灭。掘之,得石函素书,大如臂。遂成左道。百姓归之如市。乃声言某日将收桂州。有紫气者,我必胜。至期果紫气如疋帛,自山亘于州城,白气直冲之,紫气遂散。天忽大雾,至午稍开,霁州宅诸树滴下小铜佛,大如麦,不知其数。其年,韩卒。
《册府元龟》:高骈为淮南节度使。僖宗光启三年十一月,雨雪。至三年二月,昏雾不解。或曰:下谋其上。骈果为毕师铎所杀。
《五代史·汉臣郭允明传》:李业与允明谋杀杨邠等,是日无云而昏,雾雨如泣,日中,载邠等十馀尸暴之市中。允明手杀邠等诸子于朝堂西庑。
《楚世家》:马希声字若讷,殷次子也。殷建国,以希声判内外诸军事。荆南高季昌闻殷将高郁素教殷以计策而楚以强,患之,常使谍者行间于殷,殷不听。希声用事,谍者语希声曰:季昌闻楚用高郁,大喜,以为亡马氏者必郁也。希声素愚,以为然,遽夺郁兵职,郁怒曰:吾事君王久矣,亟营西山,将老焉,犬子渐大,能咋人矣。希声闻之,矫殷令杀郁。殷老不复省事,莫知郁死,是日大雾四塞,殷怪之,语左右曰:吾尝从孙儒,儒每杀不辜,天必大雾,岂马步狱有冤死乎。明日,吏以状白,殷拊膺大哭曰:吾荒耄如此,而杀吾勋旧。顾左右曰:吾亦不久于此矣。明年殷薨。
《续湘山野录》:祖宗潜耀日,尝与一道士游于关河,无定姓名。自御极,不再见。上已驾幸西沼,生醉坐于岸,太祖引至后掖见之。上谓生曰:我寿还得几多。生曰:但今年十月廿日夜晴,则可延一纪。至所期之夕,上御太清阁四望气。是夕,果晴星斗明灿。上心方喜。俄而阴霾四起,天气陡变,雪雹骤降,移仗下阁,急传宫钥开端门,召开封王,即太宗也。
《宋史·郑侠传》:熙宁六年七月不雨,至于七年之三月,人无生意。东北流民,每风沙霾曀,扶携塞道,羸瘠愁苦,身无完衣。
《清波杂志》:绍圣北郊斋宫告成,翼日驾幸。明晨,微风霾,即开霁。
《癸辛杂识》:辛卯三月初六日甲辰,黄雾四塞,天雨尘土,入人鼻,皆辛酸。几案瓦垄间,如筛灰,相去丈馀不可相睹。日轮如未磨镜翳,翳无光彩凡。两日夜,是夜二鼓望仙桥,东牛羊司前居民冯家失火,其势可畏。凡数路分火,沿烧至初七,日势益盛,而尘雾益甚。昏翳惨淡,虽火光烟气,皆无所睹直。至午刻,方息南至太庙墙,北至太平坊南街,东至新门,西至旧秘书省前,东南至小堰门吴家府,西南至宗正司吴山上岳庙、皮场、星宿阁、伍相公庙,东北至通和坊,西北至旧十三湾。开元宫门楼所烧踰。万家至今恰一甲子矣。客云:汉成帝建始元年后,周宣帝、陈后主、祯明中,皆有黄雾之变。未及考也。
《金史》:宣宗皇后王氏,中都人,明惠皇后妹也。其父微时尝梦二玉梳化为月,已而生二后。王氏姊妹受封之日,大风昏霾,黄气充塞天地。
《仆散忠义传》:移剌窝斡僭号,兵久不决。忠义请除之。拜平章政事,兼右副元帅,封荣国公。忠义至军,与贼遇,时昏雾四塞,跬步莫睹物色,忠义祷曰:狂寇肆暴,杀戮无辜,天不助恶,当为开霁。奠已,昏雾廓然。《乐郊私语》:至正丙申三月日晡时,天忽昏黄。若有霾雾。市中喧传言:天有两日发书。占之李淳风曰:日不可有二风霾,日无光。占为上刑急人不乐生,天日变色有军急。其君无德,其臣乱国,嗟嗟。今岂其时乎。《明外史·冯祯传》:祯擢副总兵,协守延绥。正德六年,盗起中原,祯失利,下马殊死𩰚,援绝死焉。明年是日,祯死所风霾大作,又明年,亦如之。伊王奏闻,敕有司建祠,岁以死日致祭。
《胡世宁传》:世宁改刑部尚书。有司奏河清甘露降,方告谢斋宿,风霾大作。世宁乞罢,不许。
霾雾异部杂录
《淮南子·天文训》:困敦之岁,岁大雾起。
《盐铁论》:雹雾夏陨,万物皆伤。
《黄宪外史》:匈奴寇边,黑雾三日如夜,君子曰:幽厉之气,彰矣。
《春秋胡传》:阴阳之气不和而散,则为戾气,曀霾。《元池说》:林金陵极多蟹。古传有巨蟹,背圆五尺,足长倍之。深夜每出齧人。其地有贞女,三十不嫁,夜遇盗。逃出,遇巨蟹横道,忽化作美男子诱之。贞女怒曰:汝何等精怪。乃敢辱我。我死当化毒雾,以杀汝。遂自触石而死。明日,大雾中,人见巨蟹死于道。于是行人无复虑矣。至今,大雾中,蟹多僵者。
《永昌府志》:秋冬之间于银龙江,逆水而上,自寅至巳,结雾如雨,远望若云,入其中数步,即对面不见,能伤人目,有则晴,无则雨。以此占天气,无有差者。
[book_title]第七十三卷
第七十三卷目录
虹霓异部汇考一
易纬〈通卦验〉
春秋纬〈潜潭巴〉
汲冢周书〈时训解〉
汉书〈五行志〉
隋书〈天文志 五行志〉
性理会通〈朱子〉
观象玩占〈虹霓总叙 杂占〉
管窥集要〈虹霓占〉
田家五行〈论虹〉
虹霓异部汇考二
周〈敬王一则〉
后汉〈灵帝光和一则 献帝初平一则〉
吴〈大帝赤乌一则〉
晋〈武帝泰始一则 怀帝永嘉一则 悯帝建兴一则 明帝太宁一则 成帝咸和一则 咸康二则 海西公太和三则 安帝元兴一则 义熙三则〉
宋〈文帝元嘉二则 后废帝元徽二则 顺帝升明一则〉
南齐〈高帝建元一则 永明五则〉
梁〈武帝大清二则〉
陈〈宣帝太建一则〉
北魏〈高祖延兴一则 太和一则 世宗正始二则 永明一则 肃宗神龟一则 正光一则 孝昌一则 庄帝永安一则 孝静帝元象二则〉
北周〈武帝保定一则 天和二则 建德二则〉
隋〈文帝开皇一则〉
唐〈高祖武德一则 睿宗景云一则 延和一则 肃宗至德一则 宪宗元和一则 武宗会昌一则 懿宗咸通二则 僖宗中和一则 光启一则 昭宗天复一则〉
后晋〈高祖天福一则 出帝开运一则〉
辽〈圣宗统和一则〉
宋〈仁宗庆历一则 皇祐一则 嘉祐四则 英宗治平二则 神宗熙宁二则 元丰四则 哲宗元祐四则 绍圣二则 元符一则 徽宗崇宁一则 政和一则 高宗建炎二则 绍兴三则 孝宗乾道一则 淳熙三则 宁宗庆元一则 嘉泰二则 嘉定一则 理宗嘉熙二则 淳祐一则 宝祐一则〉
金〈海陵天德二则 世宗大定一则 宣宗兴定一则 哀宗正大一则〉
元〈世祖至元一则 武宗至大一则 泰定帝泰定一则 文宗至顺三则 顺帝至元三则 至正五则〉
明〈太祖洪武五则 英宗正统一则 武宗正德一则 世宗嘉靖四则 神宗万历一则 熹宗天启一则〉
虹霓异部艺文
条奏便宜七事疏 后汉郎顗
又对 前人
虹堕温德殿对 蔡邕
虹霓异部纪事
虹霓异部杂录
庶徵典第七十三卷
虹霓异部汇考一
《易纬》《通卦验》
虹不时见,女谒乱公。虹者,阴阳交接之气,阳唱阴和之象。今应节不见,似君心在房内,不修外事,废礼失义,夫人淫恣而不敢制。故曰女谒乱公。
《春秋纬》《潜潭巴》
虹五色迭至,照于宫殿。有兵革之事。
《汲冢周书》《时训解》
清明后十日,虹始见。虹不见,妇人苞乱。
小雪之日,虹藏不见。虹不藏,妇不专一。
《汉书》《五行志》
京房《易传》曰:有霓、蒙、雾。雾,上下合也。蒙如尘云。霓,日旁气也。其占曰:后妃有专,霓再重,赤而专,至冲旱。妻不壹顺,黑霓四背,又白虹双出日中。妻以贵高夫,兹谓擅阳,霓四方,日光不阳,解而温。内取兹谓禽,霓如禽,在日旁。以尊降妃,兹谓薄嗣,霓直而塞,六辰乃除,夜星见而赤。女不变始,兹谓乘夫,霓白在日侧,黑霓果之。气正直。妻不顺正,兹谓擅阳,霓中窥贯而外专。夫妻不严兹谓媟,霓与日会。妇人擅国兹谓顷,霓白贯日中,亦霓四背。适不答兹谓不次,霓直在左,霓交在右。取于不专,兹谓危嗣,霓抱日两未及。君淫外兹谓亡,霓气左日交于外。取不达兹谓不知,霓白夺明而大温,温而雨。尊卑不别兹谓媟,霓三出三已,三辰除,除则日出且雨。
《隋书》《天文志》
一曰虹霓,日旁气也。斗之乱精,主惑心,主内淫,主臣谋君,天子讪后妃,颛妻不一。
《五行志》
凡白虹者,百殃之本,众乱所基。
《性理会通》《朱子》
虹能吸水,吸酒。人家有此,或为妖,或为祥。
《观象玩占》《虹霓总叙》
虹霓者,阴阳交气。气和,则为雨露;怒,则为雷霆;淫,则为虹霓。虹者,攻也。阳攻,阴也;霓者,齧也。灾气伤害于物,如有所齧也。一曰镇精,散为虹霓。又曰虹霓者,斗之乱,精斗失其度,则生之雄,曰虹,雌曰霓。多在日月之冲双出,色鲜明者,为虹;暗者,为霓。蔡邕曰:见于日冲,曲而青红者,为虹。见于日旁,白而直,为霓。虹、霓,主内淫,主惑心。
《杂占》
虹以立春四十六日,内有出正东,贯震中,春多雨,夏多火灾,秋多水灾,民流亡,冬多海贼。
春分四十六日,内出东南,贯巽中。春大旱灾起。立夏四十六日,内出正南,贯离中,大旱灾,麻不收。夏至四十六日,内出西南,贯坤中,有小水蝗虫为害,鱼不孳。
立秋四十六日,内出正西,贯兑中,秋有水,有旱。秋分四十六日,内出西北,贯乾中,秋多水,虎食人。立冬四十六日,内出正北,贯坎中,冬少雪,春水灾。冬至四十六日,内出东北,贯艮中,春多旱,夏火灾,粟贵。
京房曰:虹春三月,出西方有青云覆之,其夏多寒,人病疟若瘟;赤云覆之,夏旱;黄云覆之,夏小旱,五谷半收;白云覆之,夏多大风,人疫;黑云覆之,秋多大风,一曰多雨。
秋三月,虹出西方,青云覆之,冬多寒,人病疟若瘟;赤云覆之,冬多风;黑云覆之,冬多雨。
冬三月,虹出西方,有青云覆之,来年,春多寒,人病疟若瘟;赤云覆之,春旱;黄云覆之,春雨调和;白云覆之,春多狂风;黑气覆之,春多水,淫雨。
虹出南方无云。春、夏、秋所见之处,风雨不时,不出三年,大饥,百姓流亡。
虹出北方无云,春、夏、秋、冬所见之处,阴阳不和,风雨不时,冬温夏寒,小民怨咨,五谷不成,其地大饥、大旱。三年,哭泣相随,一曰大旱二百八十日,民大疾疫。京房易飞候曰:凡虹相有五苍无胡者,虹也。赤无胡者,蚩尤旗也。白无霓者,胡霓也。冲不屈者,天杵。直下不屈者,天棓也。此五虹以甲乙日见东方,人饥;丙丁日出南方,大旱。庚辛,日出西方,其邑多空户,五岁大死人。壬癸,日出北方,人相食。
虹以四五六月出西方,麦贵。七八月出西方,粟贵。九月出西方,大小豆贵。十月出西方,谷贵,一出再倍,三出三倍,五出五倍,民流千里。
虹立秋日后见西方,万物皆贵。
虹秋、冬出西方,色多白,天下小口伤。
虹以十月出东北方,若东方其邑亡。
虹以戊己日出中央,若西方、南方,人君凶。
二虹并见兵起,期二年,三年,五虹并见,天下大乱,兵起,天子斥。期三年,九虹俱见,五色纵横,九女并讹妃。后相争,女谒乱行,人主失威,天下交兵。
虹霓数见,后妃党盛。
方虹见,有暴兵起。
虹、霓亘天,后妃阴盛胁天子。
日旁有屈虹,下有大战流血。
屈虹东出,其下有破军杀将。
虹横屈至上,反入直而不屈,不出九十日,民多病疫。不出三年,大旱民流。
虹出直上所出之地,大旱,民多妖言死病。
青虹东西极天兵起,三日不散,不出一年,大兵起。赤虹从天直下,国乱无主。
赤虹如杵,将军、士卒死亡,血流成川。
赤虹东出其野,有战,米大贵。
赤虹与日俱出其野,有急所临之国,有忧不可举事用兵。
白虹见诸侯,起兵国有女乱。《天文志》曰:白虹者,殃之本,众乱之所基。白虹出其年,有兵,又曰白虹所出,其下流血当其城,城必空。
白虹如杵,万人死,其下贯日,诸侯有反者。不,则近臣为乱。
白虹首尾至地者,有流血。
白虹暮出,国易政。
白虹夜出,其年大兵起。
白虹从地中出所临之地,有大兵起流血。
白虹分裂为四、五、六段,大战流血。
日旁有三、四、五、六,白虹交贯所临之地,流血两军相当,从下击上大胜。
白虹长十馀丈,大如杵,上下锐,或直或曲,皆为大战,从所指击之胜。秋二月白虹出西方,两军相当,急陈兵以待之,若有赤气冲之,有获城。
白虹屈曲见城上,有大战流血。
白虹绕城不匝,谨守其缺可救。
白虹出军,上军中有乱。
虹霓状如日月晕,必有破军,先起者胜。
虹霓五色重叠,光色照地,所出之地兵起。
霓承日如抱弓,妇在君侧为妒,欲专政也。
霓围日而表黄内青者,妇夺君也。
霓直日者,妇外来,从候君欢娱之也。
霓有形而颓黑渐微者,妇怨望也。
霓围日复回下贯者,后妃不正,天示且亡之象也。霓有回口覆下贯者,君喜其后妃,而后妃乱政,以亡其国也。
霓在日旁中天而直者,君有外事通于臣也。
霓有四珥白气贯者,后妃有谋也。
霓围日者,君失德也。凡霓见皆阴挠阳,后妃无德而以色亲君,阳道有失所致也。
凡虹霓连蜷近日或贯日,皆为后妃专政,人主有忧。虹在日上,近臣为乱。
日色赤黑,有虹贯之,君被臣弑。
虹出牵牛度中,后族强专政,一曰有坏城。
白虹围轸,有亡国。
虹出须女度中,后族强夺政。
天无云,有赤虹贯绕昴、毕,臣主相伐。
虹贯太微,后族专政。
虹出地中,臣子为逆。
虹出宫殿园池或井中,君不入。其年,君亡政,国乱。虹出入人家屋中,妖妇死破败。
虹出入人家井中,其家有兵伤,一曰当出贵子而后,家受其殃。
虹自井中出或自外入饮井中水,其邑有兵,不,则有盗贼相杀之事。一曰虹出池中。在国,国空;在家,家亡。凡攻城有虹从外城入饮城中水者,城破。从外顺攻之,胜,有虹入城,城可屠。
城中有黄虹贯之,主喜、贵;青、黑,凶。赤、白,大战城陷,虹垂头于军门,有流血。
虹霓直指,顺其所指击之胜。
绛气冬见国,有大丧,有雨则解。
绛气小,长如反弓,有亡国。
绛气直大三日,不出三年,天下大兵,青、黑者,为大丧。绛气五色或赤白,逢丑未或东西极天者,皆为兵、丧。赤虹再重,为旱应冲。
黑霓四背白霓双出日中,妇刺其夫。
霓状如禽,在日旁,内宠夺后,天子绝嗣。霓夺日光,尊卑不别。
白虹在日侧,黑裹之后,妃不出,在日直而交左右,人主无嗣。
霓出半日没,没而日出且白,臣私禄于亲。
凡攻城相敌而有虹见,其占在军。无军在外,则其占在君,臣后当之。
石氏曰:虹头在江河溪涧之内,轩辕之变也。见四维即为阴,而见西方即为旱。不占同事。灾咎苍白多,则水;赤多,则旱。
《管窥集要》《虹霓占》
后妃有专,则霓。再重,而圆。
妻不一顺,黑霓四背。又曰:霓双出日中。
妻以贵高夫,则霓四方。日光不扬,解而温。
君内淫,则霓如禽,在日旁。
以尊降妃,则霓直而塞六辰,乃除夜星见而赤。女不变始。兹谓乘夫,则霓白,在日侧,黑霓裹之气,正直。
妻不顺正,则霓中窥,贯而外专。
夫妻不庄,则霓与日会。
妇人擅国,则霓白,贯日中;赤霓,四背。
嫡不见答,霓直,在左交,在右。
君外淫,则霓气左白,交于外。
娶不达,则霓夺日明,而大温。温即雨。
娶不专,则霓抱日。雨未及。
尊卑不别,则霓三出三已,三辰除。
春东方青虹者,青龙之象,不可攻。青、赤,者为王,不可攻。白、黑者,击之胜。
夏南方有赤虹者,朱雀之象,不可攻。黄、赤者,王也,不可攻。白、黑,击胜。
秋西方白虹者,白虎之象,不可攻。赤、黄者,不可攻。青、黑者,可击之。
冬北方黑虹者,元武之象,不可攻。赤,亦不可攻。黄、青、白者,可击之。
虹与日俱东方所见,分野凶。
虹见续而复断,皆有争战、流血之忧。虹尾东西,不过三朔,有大赦。
《田家五行》《论虹》
俗呼曰:鲎谚曰:东鲎晴,西鲎雨。谚云:对日鲎,不到昼,主雨,言西鲎也。若鲎下,便雨,还主晴。
虹霓异部汇考二
周
敬王二十六年,晋青虹见。
按《竹书纪年》云云。
后汉
灵帝光和元年六月丁丑,有黑气堕温德殿中。七月壬子,青虹见御座,玉堂后殿庭中。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按《杨震传》:震中子秉,秉子赐。光和元年,有虹霓昼降于嘉德殿前,帝恶之,引赐及议郎蔡邕等入金商门崇德署,使中常侍曹节、王甫问以祥异祸福所在。赐仰天而叹,谓节等曰:吾每读张禹传,未尝不愤恚叹息,不能竭忠尽情,极言其要,而反留意少子,乞还女婿。朱游欲得尚方斩马剑以理之,固其宜也。吾以微薄之学,充先师之末,累世见宠,无以报国。猥当大问,死而后已。乃书对曰:臣闻之经传,或得神以昌,或得神以亡。国家休明,则鉴其德;邪辟昏乱,则视其祸。今殿前之气,应为虹霓,皆妖邪所生,不正之象,诗人所为螮蝀者也。于中孚经曰:霓之比,无德以色亲。方今内多嬖倖,外任小臣,上下并怨,諠哗盈路,是以灾异屡见,前后丁宁。今复投霓,可谓孰矣。按春秋谶曰:天投霓,天下怨,海内乱。加四百之期,亦复垂及。昔虹贯牛山,管仲谏桓公无近妃宫。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则之。今妾媵嬖人阉尹之徒,共专国朝,欺罔日月。又鸿都门下,招会群小,造作赋说,以虫篆小技见宠于时,如驩兜、共工更相荐说,旬月之间,并各拔擢,乐松处常伯,任芝居纳言。郤俭、梁鹄俱以便辟之性,佞辩之心,各受丰爵不次之宠,而令缙绅之徒委伏畎亩,口诵尧舜之言,身蹈绝俗之行,弃捐沟壑,不见逮及。冠履倒易,陵谷代处,从小人之邪意,顺无知之私欲,不念板、荡之作,虺蜴之诫。殆哉之危,莫过于今。幸赖皇天垂象谴告。周书曰:天子见怪则修德,诸侯见怪则修政,卿大夫见怪则修职,士庶人见怪则修身。唯陛下慎经典之诫,图变复之道,斥远佞巧之臣,速徵鹤鸣之士,内亲张仲,外任山甫,断绝尺一,抑止盘游,留思庶政,无敢怠遑。冀上天还威,众变可弭。老臣过受师傅之任,数蒙宠异之恩,岂敢爱惜垂没之年,而不尽其慺慺之心哉。书奏,甚忤曹节等。
献帝初平元年二月壬辰,白虹贯日。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吴
大帝赤乌十一年,白虹贯日。
按《宋书·五行志》:吴孙权赤乌十一年二月,白虹贯日。权发诏,深戒惧。
晋
武帝泰始五年七月甲寅,白虹贯日。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五行志》云云。
怀帝永嘉二年,白虹贯日。
按《晋书·怀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戊申,白虹贯日。二月癸卯,白虹贯日。占曰:白虹贯日,近臣为乱,不则诸侯有反者。
悯帝建兴五年正月庚子,虹霓弥天。
按《晋书·悯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占曰:白虹,兵气也。
明帝太宁元年,白虹贯日。
按《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太宁元年十一月景子,白虹贯日。史官不见,桂阳太守华包以闻。
成帝咸和九年七月,白虹贯日。咸康元年七月,白虹贯日。
咸康二年七月,白虹贯日。
按《晋书·成帝本纪》皆不载。 按《天文志》:咸和九年、咸康元年、二年七月,白虹贯日。自后庾氏专政,由后族而贵,盖亦妇人擅国之义,故频年白虹贯日。
海西公太和三年九月戊辰夜,二虹见东方。
按《晋书·海西公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太和四年四月戊辰,白虹贯日。
按《晋书·海西公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太和六年三月辛未,白虹贯日。
按《晋书·海西公本纪》不载。 按《宋书·五行志》云云。
安帝元兴元年,白虹贯日。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元兴元年二月甲子,白虹贯日中。三月庚子,白虹贯日。未几,桓元剋京都,王师败绩。明年,元篡位。
义熙二年,彩虹蔽月。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王绍之晋安纪》:义熙二年七月夜,彩虹出西方,蔽月。
义熙七年,五虹见东方。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七年七月,五虹见东方。占曰:天子黜。其后刘裕代晋。
义熙十年,白虹干日。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十年,日在东井,有白虹十馀丈在南干日。灾在秦分,秦亡之象。〈按《宋志》作
十一年。
〉宋文帝元嘉 年,有两白虹见宣阳门外。
元嘉八年七月壬戌夜,白虹见东方。
按《宋书·文帝本纪》俱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后废帝元徽二年八月壬子夜,白虹见。
元徽四年正月己酉,白虹贯日。
按《宋书·后废帝本纪》俱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顺帝升明元年九月乙未夜,白虹见东方。
按《宋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南齐
高帝建元四年二月辛卯,白虹贯日。
按《南齐书·高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武帝永明四年五月丙午,白虹贯日。
永明六年三月甲申,虹贯日中。
永明九年正月甲午,白虹贯日,久久消散。
永明十年七月癸酉,西方有白虹,须臾灭。
永明十一年九月甲午,西方有白虹,南头指申,北头指戌上,久久消灭。
按以上《南齐书·武帝本纪》俱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梁
武帝太清元年,白虹贯日。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太清元年二月己卯,白虹贯日。太清三年,白虹贯日。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太清三年春正月庚申,白虹贯日,三重。
陈
宣帝太建十二年,白虹见。
按《陈书·宣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天文志》:太建十二年二月壬寅,白虹见西方。占曰:有丧。其后十三年,帝崩。
北魏
高祖延兴五年正月丁酉,白虹贯日。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云云。
太和十二年三月戊戌,白虹贯日。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云云。
世宗正始二年,月晕,有珥,白虹贯之。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正始二年十一月丙子,月晕;珥;东有白虹,长二丈许;西有白虹,长一匹;北有虹,长一丈馀,外赤内青黄。
正始三年十二月乙卯,白虹贯日。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云云。
永平元年三月己酉,白虹贯日。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云云。
肃宗神龟元年,白虹贯日。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神龟元年三月丁丑,白虹贯日。占曰天下有来臣之象,不三年。十一月乙酉,蠕蠕莫缘、梁贺侯豆,率男女七百口来降。
正光三年正月甲寅,日交晕,有白虹贯晕。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云云。
孝昌元年,白虹刺日。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孝昌元年十二月丙戌,白虹刺日不过,虹中有一背。占曰:有臣背其主,一曰有反城。二年九月己卯,东豫州刺史元庆和据城南叛。
庄帝永安三年五月戊戌,白虹贯日。六月辛丑,白虹贯日。
按《魏书·庄帝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云云。
孝静帝元象元年十一月己巳,日晕,珥、背;有白虹,至珥不彻。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云云。
元象二年二月己丑巳时,日晕匝,白虹贯日不彻。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天象志》云云。
北周
武帝保定五年春正月辛卯,白虹贯日。
按《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五行志》:占曰:为兵丧。
天和元年夏四月甲子,日有交晕,白虹贯之。
按《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天和五年,月晕,白虹贯之。
按《周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五年正月乙巳,月在氐,晕,有白虹长丈所贯之,而有彗相连接。占曰:兵大起,大战,将军死于野。时北齐将斛律明月寇边,于汾北筑城,自华谷至于龙门。其明年,诏齐公宪率师禦之。三月己酉,宪自龙门度汾水,拔其新筑五城,兵起大战之应也。
建德二年二月辛亥,白虹贯日
按《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五行志》:占曰:臣谋君,不出三年。又曰:近臣为乱。后年七月,卫王直在京师举兵反。
建德五年冬十月,虹见晋州城上。
按《周书·武帝本纪》:建德五年十月癸亥,六军攻晋州城。帝屯于汾曲。齐王宪攻洪洞、永安二城,并拔之。是夜,虹见于晋州城上,首向南,尾入紫微宫,长十馀丈。
按《隋书·五行志》:五年十月癸亥,帝率众攻晋州。是
日虹见晋州城上,首向南,尾入紫宫,长十馀丈。庚午,克之。丁卯夜,白虹见,长十馀丈,头在南,尾入紫宫中。占曰:其下兵战流血。又曰:若无兵,必有大丧。至六年正月,平齐,与齐军大战。十一月稽胡反,齐王讨平之。
隋
文帝开皇九年春正月己巳,白虹夹日。
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占曰:白虹衔日,臣有背主。又曰:人主无德者亡。是月,灭陈。
唐
高祖武德 年,白虹下蒲州城。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武德初,隋将尧君素守蒲州,有白虹下城中。
睿宗景云元年,〈即唐隆元年〉虹霓亘天。
按《唐书·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唐隆元年六月戊子,虹霓亘天。霓者,斗之精。占曰:后妃阴胁王者。又曰:五色迭至,照于宫殿,有兵。
延和元年,白虹垂头于军门。
按《唐书·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延和元年六月,幽州都督孙佺帅兵袭奚,将入贼境,有白虹垂头于军门。占曰:其下流血。
肃宗至德二载,白虹亘天。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德二载正月丙子,南阳夜有白虹四,上亘百馀丈。
宪宗元和十三年,白虹亘天。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和十三年十二月丙辰,有白虹阔五尺,东西亘天。
武宗会昌四年,白虹见。
按《唐书·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会昌四年正月己酉,西方有白虹。
懿宗咸通元年,白虹见。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元年七月己酉朔,白虹横亘西方。
咸通九年,白虹见。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九年七月戊戌,白虹横亘西方。
僖宗中和二年,绛虹竟天。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二年七月辛丑朔,丙午夜,西北方赤气,如绛虹竟天。
光启二年,白虹见。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启二年九月,白虹见西方。十月壬辰夜,又如之。
昭宗天复三年,曲虹见。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复三年三月朔,日有曲虹在日东北。
后晋
高祖天福三年,虹见闽王昶宫中。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闽世家》:王鏻长子继鹏,更名昶。昶亦好巫,拜道士谭紫霄为正一先生,又拜陈守元为天师,而妖人林兴以巫见幸,事无大小,兴辄以宝皇语命之而后行。守元教昶起三清台三层,以黄金数千觔铸宝皇及元始天尊、太上老君像,日焚龙脑、薰陆诸香数觔,作乐于台下,昼夜声不辍,云如此可求大还丹。三年夏,虹见其宫中,林兴传神言:此宗室将为乱之兆也。乃命兴率壮士杀审知子延武、延望及其子五人。后兴事败,亦被杀。而昶愈惑乱,立父婢春燕为淑妃,后立以为皇后。又遣医人陈究以空名堂牒卖官。昶弟继严判六军诸卫事,昶疑而罢之,代以季弟继镛,而募勇士为宸卫都以自卫,其赐予给赏,独厚于他军。控鹤都将连重遇、拱宸都将朱文进,皆以此怒激其军。是岁夏,术者言昶宫中当有灾,昶徙南宫避灾,而宫中火,昶疑重遇军士纵火。内学士陈郯素以便佞为昶所亲信,昶以火事语之,郯反以告重遇。重遇惧,夜率卫士纵火焚南宫,昶挟爱姬、子弟、黄门卫士斩关而出,宿于野次。重遇迎延羲立之。延羲令其子继业率兵袭昶,及之;射杀数人,昶知不免,掷弓于地,继业执而杀之,及其妻、子皆死无遗类。
出帝开运元年二月辛亥,日有白虹二。
按《五代史·晋出帝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辽
圣宗统和二十年正月癸丑,东方五色虹见。
按《辽史·圣宗本纪》云云。
宋
仁宗庆历四年二月己酉,白虹贯日。皇祐五年春正月庚戌,白虹贯日。嘉祐元年十二月甲子,白虹贯日。
嘉祐四年二月戊子,白虹贯日。十二月丁丑,白虹贯日。
嘉祐五年春正月辛卯朔,白虹贯日。
嘉祐七年冬十月丙戌,白虹贯日。
按以上《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英宗治平三年二月乙酉朔,白虹贯日。
按《宋史·英宗本纪》云云。
治平四年正月,神宗即位。二月辛卯,白虹贯日。按《宋史·神宗本纪》云云。
神宗熙宁七年三月乙巳,白虹贯日。
熙宁十年春正月己巳,白虹贯日。
元丰三年春正月己丑,白虹贯日。癸巳,白虹贯日。
元丰五年春正月己亥,白虹贯日。
元丰六年春正月甲申,白虹贯日。
元丰七年三月癸亥,白虹贯日。五月辛酉,白虹贯日。按以上《宋史·神宗本纪》云云。
哲宗元祐元年二月壬辰,白虹贯日。
元祐二年正月辛巳,白虹贯日。十二月乙未,白虹贯日。
元祐三年二月乙未,白虹贯日。十二月壬寅,白虹贯日。
元祐四年二月庚戌,白虹贯日。
绍圣元年四月癸丑,白虹贯日。
绍圣二年十二月壬申,白虹贯月。
元符元年二月丙戌,白虹贯日。
按以上《宋史·哲宗本纪》云云。
徽宗崇宁二年秋七月壬午,白虹贯日。甲申,降德音于熙河兰会路:减囚罪一等,流以下释之。政和二年六月乙卯,白虹贯日。
按以上《宋史·徽宗本纪》云云。
高宗建炎三年二月辛丑,白虹贯日。
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建炎四年三月辛卯,白虹贯日。
绍兴八年三月辛巳,白虹亘天。
绍兴二十七年二月壬寅,白虹贯日。
绍兴三十年十二月辛酉,曲虹见日之西。
按以上《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孝宗乾道三年十月丙申,虹见。淳熙元年十月戊寅,白虹见日东。
淳熙二年十月庚辰,虹见。
淳熙五年十月丁巳,曲虹见日东。
按以上《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宁宗庆元元年正月丙辰,白虹贯日。嘉泰三年七月壬午,白虹贯日。
按以上《宋史·宁宗本纪》云云。
嘉泰四年十一月,虹见。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十一年二月丙辰,白虹贯日。
按《宋史·宁宗本纪》云云。
理宗嘉熙三年十月乙丑,虹见。
嘉熙四年二月辛丑,白虹贯日。
淳祐十年十二月丁巳,虹见。宝祐五年十月甲午,虹见。
按以上《宋史·理宗本纪》云云。
金
海陵天德二年,白虹贯日。
按《金史·海陵本纪》:二年十一月丙戌,白虹贯日。 按《天文志》:二年正月,白虹贯日。
天德三年正月丁酉,白虹贯日。
按《金史·海陵本纪》云云。
世宗大定二十九年正月乙卯,白虹贯日。二月乙丑,白虹亘天。
按《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宣宗兴定三年十一月癸丑,白虹二,夹月,寻复贯之。按《金史·宣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哀宗正大四年,日上有虹。
按《金史·哀宗本纪》:四年十一月乙未未时,日上有二白虹贯之。 按《天文志》:四年十一月乙未,日上有虹,背而向外者二,约长丈馀,两旁俱有白虹贯之。
元
世祖至元二十四年七月癸丑,日晕连环,白虹贯之。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武宗至大三年正月丁亥,白虹贯日。八月甲寅,白虹贯日。
按《元史·武宗本纪》云云。
泰定帝泰定四年二月辛卯,白虹贯日。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云云。
文宗至顺元年九月癸巳,白虹贯日。
至顺二年正月己酉,白虹贯日。
至顺三年五月丁酉,白虹并日出,长竟天。
按以上《元史·文宗本纪》云云。
顺帝至元三年正月丁巳,日交晕,白虹贯之。八月癸未,日晕,白虹贯之。
至元四年八月丁丑,白虹贯日。
按以上《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至元五年正月丙寅,日交晕,白虹贯之。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至正十九年九月丙午夜,白虹贯天。
至正二十三年六月丁巳,绛州有白虹二道,冲斗牛间。
按以上《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至正二十五年三月壬戌,日晕,白虹如连环贯之。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云云。
至正二十六年,白虹贯天。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十六年三月丁亥,白虹五道亘天,其第三道贯日。又气横贯东南,良久乃灭。
至正二十八年闰七月壬戌,白虹贯日。乙丑,白虹贯日。
按《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二十八年闰七月乙丑,冀宁文水县有白虹贯日,自东北直绕西南,云影中似日非日,如镜者三,色青白,踰时方没。
明
太祖洪武元年闰七月壬戌,白虹贯日。乙丑,白虹复贯日。
按《明昭代典则》云云。
洪武十年二月,白虹贯日。
按《大政纪》云云。
洪武十六年春正月戊申,白虹贯日。
按《续文献通考》云云。
洪武十九年三月辛未,白虹贯日。
按《大政纪》云云。
洪武三十年二月,白虹亘天。
按《大政纪》云云。
英宗正统元年秋九月,白虹贯日。
按《续文献通考》云云。
武宗正德四年七月八日,重庆、永川白虹亘天。
按《四川通志》云云。
世宗嘉靖元年,双虹见万载县学宫。
按《江西通志》:嘉靖元年夏四月,万载学宫双虹见,自南竟北五日,次年又见。
嘉靖七年,太原白虹经天。
按《山西通志》:嘉靖七年十二月夜,太原白虹经天,东指天河之中,西抵天际,通宵不灭九十馀日。
嘉靖二十一年,有断虹饮海。
按《福建通志》:嘉靖二十一年五月,有断虹饮海而起日下,赤云夹拥南飞。
嘉靖四十年,赤虹亘天。
按《广东通志》:嘉靖四十年夏五月晦日,赤虹亘天,赤虹二道自西北直贯东南。
神宗万历三十一年夏六月,赤虹垂于贵阳董氏。
按《贵州通志》云云。
熹宗天启元年秋八月,白虹见长竟天。
按《云南通志》云云。
虹霓异部艺文
《条奏便宜七事》〈节〉 后汉郎顗
臣窃见今月十四日乙卯巳时,白虹贯日。凡日旁气色白而纯者名曰虹。贯日中者,侵太阳也;见于春者,政变常也。方今中官外司,各各考事,其所考者,或非急务。又恭陵火灾,主名未立,多所收捕,备经考毒。寻火为天戒,以悟人君,可顺而不可违,可敬而不可慢。陛下宜恭己内省,以备后灾。凡诸考案,并须立秋。又《易传》曰:公能其事,序贤进士,后必为喜。反之,则白虹贯日。以甲乙见者,则谴在中台。自司徒居位,阴阳多谬,久无虚己进贤之策,天下兴议,异人同咨。且立春以来,金气再见,金能胜木,必有兵气,宜黜司徒以应天意。陛下不早禳之,将负臣言,遗患百姓。
又对 前人
方春东作,布德之元,阳气开发,养导万物。王者因天视听,奉顺时气,宜务崇温柔,遵其行令。而今立春之后,考事不息,秋冬之政,行乎春夏,故白虹春见,掩蔽日曜。凡邪气乘阳,则虹霓在日,斯皆臣下执事刻急所致,殆非朝廷优宽之本。此其变常之咎也。
《虹堕温德殿对》蔡邕
虹著于天而降施于庭,以臣所闻,则所谓天投虹者也。不见尾足者,不得称龙。《易》曰:霓之比,无德以色亲也。《潜潭巴》曰:虹出后妃,阴胁主,又曰五色霓。迭至照于宫殿,有兵革之事。《演孔图》曰:霓者,斗之精气也。失度投霓见态,主惑于毁誉。《合诚图》曰:天子外苦兵威,内奋臣无忠政。变不虚生,占不虚言。意者,陛下关机之内,衽席之上,独有以色见进,陵尊踰制,以招变象。若群臣有所毁誉,圣意低回,未知谁是。兵戎不息,威权浸移,忠言不闻,则虹霓所生也。抑内宠,任忠贤,决毁誉,分直邪,各得其所。严守卫,整武备,威权之机,不以假人,则其所救也。《易传》曰:阳感天,不旋日。《书》曰:惟辟作威,惟辟作福。臣或为之,谓之凶害。是以明主尤务焉。
虹霓异部纪事
《春秋·文曜钩》:白虹贯牛山。管仲谏曰:无近妃宫,君恐失权,齐侯大惧,退去色党,更立贤辅,使后出望上牛山,四面听之以厌神。宋均注曰:山,君位也,虹霓阴气也,阴气贯之,君惑于妻党之象也。望谓祭以谢过也。战国策唐睢谓秦王曰:聂政刺韩傀,白虹贯日。《烈士传》:荆轲发后,太子见虹贯日不彻,曰:吾事不成矣。后闻轲死,事不立,曰:吾知之矣。
《后汉书·苏竟传》:竟在南阳与刘龚书曰:乃者,五月甲申,天有白虹,自子加午,广可十丈,长可万丈,正临倚弥。倚弥即黎丘,秦丰之都也。
《吴志·诸葛恪传》:恪自新城出住东兴,有白虹见其舡;还拜蒋陵,白虹复绕其车。及驻车宫门,孙峻伏兵帷中,恪剑履上殿,谢亮,还坐。设酒。酒数行,亮还内。峻起如厕,解长衣,著短服,出曰:有诏收恪。恪惊起,拔剑未得,而峻刀交下。武卫之士皆趋上殿,峻曰:所取者恪也,今已死。悉令复刃。
《晋书·石季龙载记》:时白虹出自太社,经凤阳门,东南连天,十馀刻乃灭。季龙下书曰:盖古明王之理天下也,政以均平为首,化以仁惠为本,故能允协人和,缉熙神物。朕以眇薄,君临万邦,夕惕乾乾,思遵古烈,是以每下书蠲除徭赋,休息黎元,庶俯怀百姓,仰禀三光。而中年以来变眚弥显,天文错乱,时气不应,斯由人怨于下,谴感皇天。虽朕之不明,亦群后不能翼奖之所致也。昔楚相修政,洪灾旋弭;郑卿厉道,氛祲自消,皆股肱之良,用康群变。而群公卿士各怀道迷邦,拱默成败,岂所望于台辅百司哉。其各上封事,极言无隐。于是闭凤阳门,唯元日乃开。立二畤于灵昌津,祠天及五郊。
《述异记》:张骏薨,子重华嗣立。石虎遣将军王擢攻广武,重华遣宋辑率众拒之,济河次于金城将决大战,乃有黑虹下于营中。
《宋书·临川烈武王道规传》:道规以义庆为嗣义庆在广陵,有疾,而白虹贯城,野麇入府,心甚恶之,固陈求还。太祖许解州,以本号还朝。
《唐书·宋务光传》:神龙元年,务光上书曰:顷虹霓纷错,暑雨滞霪,阴胜之沴也。后庭近习或有离中馈之职以干外政,愿深思天变,杜绝其萌。
《稽神录》:戊子,岁润州有气如虹,五彩夺目,有首如驴,长数十丈,环厅事而立行三周而灭。占者曰:厅中将有哭声,然非州府之咎也。顷之,其国太后殂,发丧于此堂。
《唐书·沙陀传》:李克用率兵趋平阳,攻吉上堡,破汴军于晋州。李嗣昭、周德威下慈、隰,进屯河中。汴将朱友宁以兵十万壁其南,全忠自屯晋州。晋人闻全忠至,皆失色。时有虹贯德威营,氏叔琮薄垒疾𩰚,晋兵大败,杖械辎储皆尽。
《十国春秋·南汉烈祖世家》:乾亨九年十二月,有白虹化为白龙见于南宫三清殿,帝改乾亨,九年,为白龙元年。
《唐烈祖本纪》:升元元年十二月己卯朔,有白虹。升元二年三月壬子,日有白虹二。
《闽康宗本纪》:通文四年三月,有虹见于宫中。
《唐元宗本纪》:保大二年二月辛卯,日有白虹。
《吴越忠懿王世家》:显德二年秋七月庚午,有虹入天长楼,王避寝于思政堂。
《五国故事》:伪汉先主,名严,后名䶮。〈䶮之字曰严,本无此䶮字,欲自大,乃以龙天合成其字,殊不典也〉九年八月,白虹入,其伪三清殿中颇忧畏。会有词臣王宏,欲说严,乃以白虹为白龙见,上赋以贺之。严大悦,乃改元白龙,更名龚,又改为䶮。王延钧即位,改名鏻。鏻将死,有赤虹入其室,饮以金盆水,吸之,俄尽。又芝生殿门,俄而遇弑。
《十国春秋·蜀后主本纪》:乾德元年夏六月,双虹入福感寺后堂光彻廊宇,良久而没。
《陆游·南唐书》:乙亥岁冬十一月,白虹贯日,昼晦。《退朝录》:予家有范鲁公杂录记世宗亲征忠正驻跸城下尝中,夜有白虹,自淝水起亘数丈下,贯城中数刻方没,自是吴人闭壁,踰年,殍殕者甚众,及刘仁赡以城归迁州于下,蔡其城遂芜废又曰:江南李璟发兵攻建州,王延政,有白虹贯城。未几,城陷,舍宇焚爇殆尽。
《渑水燕谈录》:皇祐二年,陈琪知邕州。冬至日,珙旦坐厅事,僚吏方集,有白虹贯庭,自天属地。明年五月,龙𩰚于城南江中,驰逐往来。久之,水瀑涨。未几,侬智高陷二广。前此,陶弼以诗贻杨畋,请为备,云:虹头穿府署,龙角陷城门。
《金史·郑王永蹈传》:郭谏与永蹈家奴毕庆寿,私说谶记灾祥,毕庆寿以告永蹈,永蹈乃召郭谏。郭谏曰:昨见赤气犯紫微,白虹贯月,皆注丑后寅前兵戈僭乱事。永蹈深信其说。
《癸辛杂识》:丁未,岁先君为柯倅厅后屏星堂前有井,夏月雨后虹见于井中,五色俱备,如一匹䌽,轻明绚烂,经一时乃消,后亦无他。
虹霓异部杂录
《黄帝占》:军决攻城,有虹从外南方入饮城中者,从虹攻之,胜。白虹绕城不匝,从虹所在,乃击之。
《太元经》:紫霓围日,其疾不割。
[book_title]第七十四卷
第七十四卷目录
雷电异部汇考一
易经〈震卦〉
诗经〈小雅十月〉
汲冢周书〈时训解〉
春秋繁露〈五行五事〉
师旷占〈杂占〉
京房易传〈雷电占〉
易妖占〈冬雷占〉
南齐书〈五行志〉
杂兵书〈军中雷电占〉
田家五行〈论雷 论电〉
观象玩占〈雷电总叙 占法〉
管窥集要〈雷占〉
雷电异部汇考二
夏〈桀一则〉
商〈武乙一则〉
周〈成王一则 桓王一则 襄王一则〉
秦〈始皇一则 二世一则〉
汉〈惠帝一则 景帝二则 昭帝元凤一则 王莽始建国一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一则 明帝永平一则 和帝元兴一则 殇帝延平一则 安帝永初二则 元初四则 永宁一则 建光一则 延光一则 顺帝永和一则 桓帝建和一则 灵帝熹平一则 中平一则 献帝初平二则〉
魏〈明帝景初一则〉
吴〈大帝赤乌一则 废帝建兴一则 永安二则〉
晋〈武帝太康三则 惠帝永康一则 太安一则 永兴一则 怀帝永嘉一则 悯帝建兴一则 元帝太兴一则 永昌一则 明帝太宁一则 成帝咸和三则 穆帝永和一则 升平二则 孝武帝太元五则 安帝隆安一则 元兴一则 义熙四则〉
宋〈文帝元嘉十则 前废帝景和一则 明帝泰始四则 后废帝元徽一则 顺帝升明一则〉
南齐〈高帝建元三则 武帝永明八则〉
梁〈武帝天监三则 中大通一则〉
陈〈武帝永定一则 宣帝太建五则〉
北魏〈太祖天赐一则 世祖神麚一则 太延二则 显祖皇兴二则 高祖太和三则〉
北齐〈后主武平一则〉
隋〈文帝开皇一则〉
唐〈太宗贞观一则 中宗嗣圣三则 睿宗延和一则 元宗开元四则 代宗永泰一则 大历一则 德宗建中二则 贞元三则 宪宗元和一则 穆宗长庆二则 文宗太和一则 武宗会昌一则 懿宗咸通一则 僖宗乾符一则 昭宗乾宁一则 昭宣帝天祐一则〉
辽〈太宗天显一则 景宗乾亨一则〉
庶徵典第七十四卷
雷电异部汇考一
《易经》《震卦》
象曰:荐雷,震;君子以恐惧修省。
〈程传〉雷重仍,则威益盛。君子观荐雷威震之象,以恐惧自修饬循,省也。君子畏天之威,则修正其身,思省其过,咎而改之。
《诗经》《小雅·十月》
煜煜震电,不宁不令。
〈朱注〉煜煜电光貌,十月而雷电,亦灾异之甚者。
《汲冢周书》《时训解》
春分又五日,雷乃发声。雷不发声,诸侯无民。
秋分之日,雷始收声。雷不收声,诸侯淫佚。
春分又五日,始电。不电,君无威震。
《春秋繁露》《五行五事》
王者言不从,则金不从革,而秋多霹雳,霹雳者,金气,其音商也,故应之以霹雳。王者视不明,则火不炎上,而秋多电,电者,火气也,其音徵也,故应之以电。
《师旷占》《杂占》
春雨初起,其音恪恪,霹雳者,所谓雄雷、旱气也。其鸣依依,音不大,霹雳者,谓之雌雷、水气也。
春分有音,如雷非雷,音在地中,其所住者,兵起。其上无云而雷,名曰:天狗行。不出三年,其国亡。
初雷从金门起,上旬旱下出熟。一曰:岁中,兵革起。
《京房易传》《雷电占》
当雷不雷,阳德弱也。
雷电杀人,何雷。天拒难折冲之臣也,君承用节度,即雷以节暴。暴人威福,则雷电杀人。
《易妖占》《冬雷占》
天冬雷,地必震,教令挠,则冬雷,民饥。《南齐书》《五行志》
《传》曰:雷于天地为长子,以其首长万物,与之出入。故雷出万物出,雷入万物入。夫雷者,人君之象,入则除害,出则兴利。雷之微气以正月出,其有声者以二月出,以八月入,其馀微者以九月入。冬三月雷无出者;若是阳不闭阴,则出涉危难而害万物也。
《传》曰:雷电所击,盖所感也。皆心思有尤之所致也。
《杂兵书》《军中雷电占》
雷、电、霹、雳破军中树木屋舍者,徙去。吉也。雷、电、风,所从来不可逆而相代,宜慎之也。
《田家五行》《论雷》
谚云:未雨先雷,船去步来,主无雨。谚云:当头雷,无雨。卯前雷,有雨。凡雷声向烈者,雨阵。虽大而易过,雷声殷殷然向者,卒不晴。雷初发声微和者,岁内吉。猛烈者,凶。甲子,日,尤吉。雪中有雷,主阴雨百日,方晴。东州人云:一夜起雷,三日雨。言雷自夜起,必连阴。
《论电》
夏秋之间,夜晴而见远电,俗谓之热闪,在南,主久晴;在北,主便雨。谚云:南闪千年,北闪眼前。北闪,俗谓之北辰闪,主雨立至。谚云:北辰三夜,无雨。大怪言,必有大风雨也。
《观象玩占》《雷电总叙》
《春秋繁露》曰:霹雳者,金气也。一云:霹雳振物也。《释名》曰:霹雳折也。所历皆破折震战也,所击辄破若攻也。京房曰:霆者,金之馀气也。金者,内鉴而外冥。
电阳精之发见也。先电而后雷随之者,阳胜阴也。正雷先鸣而后电者,阴胜阳也。其占为人君失德,戚臣将起电,色黄,有雹,色赤白,有大风。
《占法》
凡雷声初发和雅,其岁善雷声激烈,岁恶人灾。京房占曰:雷起乾人多病,国安起坎,多雨起,艮禾好枲,长五谷贱起,震谷暴贵,其岁丰棺木贵,起巽雨雹,伤五谷。一曰:虫生霜,早降起,离夏旱,火灾起,坤虫伤,谷起兑金铁贵。
开元占曰:雷发声于坎,多水于艮,山崩于震多,气于巽大风于离,旱于坤土工,兴于兑兵起于乾〈阙〉。天镜占曰:春雷起于东方,五谷皆熟,夜雷半熟,起南方岁小旱,夜大旱谷倍贵,禾不成起,西方谷半熟。一曰:其野有暴贵,牛羊大灾,夜雷五谷虫起北方,海溢山涌,五榖不成,夜雷大水起,西北牛马,疫民流,夜雷大旱。
八魁日有疾,雷大战,大风起,有急令,八魁日者,春己巳。丁丑,夏;壬戌、甲午,秋;己丑、丁未,冬。戊寅、壬辰,是也。一曰:秋己亥。
夜半雷一闻声,或有电无雷,皆主人君绝命。
雷击贵人之殿,小人持政地削君,亡不出六年,雷击、宗庙、君死国亡。
天无云,若有大声,如雷一声,谓之天鼓,其地兵起。营上雷鸣一声止,使命至城邑上,有声如雷,有兵争兵发之日,有雷鸣一声,不宜进战。
军行或对敌有雷,从我军上,入彼军中战,大胜,从彼军来我军中大败。
军帐上忽有震雷一声,宜搜奸伏。
霹雳大风雨,发屋折木,小人在位,贤人走出一日,大风非常,霹雳,君用谗言杀人。
霹雳击宫殿,《春秋合诚图》曰:女工急春秋。潜潭巴曰:臣下有谋。天镜曰:霹雳击宫殿,大夫谋逆。不出五年,兵起流血。
霹雳击宗庙。是谓天戒人君暴亡。不出八年,削地夺国。
军中有霹雳,士卒叛。
凡无云而霆人,君以暴罚也。
霆中天而见人,君自以为明也。
霆如交蛇光明而上者,人君行明而直也。
霆正赤下至地复上者,人君好听谗言也。
霆东西南北,皆有人君行役,不避四时也。
霆正黄而光泽,人君行明也。
霆直而长明者,人君微行人不知之。
雾而霆人君,默行事,不得实也。
霆瞬瞬晖晖,人君实不知,而自明也。
霆或无云而以昏数见者,人君以微言而害人也。一曰:默言。
霆如蛇曲明,久而后止者,人君行不明莫以为是也。天阴不雨但为霆者,人君阴行欲以求事实也。霆而无雷,君绝命雷既息,或未雷不雨,而发乎潭洞溪壑之中,青龙所为也。不占。雷先鸣而后电,执法之人贪利。
电如聚火,而徙人君,绝命。
电光昼夜煠煠,三日以上不止,其发处兵破。
雾而电,人君默行,不得实,天下多冤。
电从日边向月,人多死怖。
大电光绕北斗,枢星照郊野,天孕圣人。
《管窥辑要》《雷占》
凡雷出以二月收以八月,若发于当出之,先当收之后,皆为非时,刑赏失当之,所致也。以所鸣。日时,占其灾咎。
子日,有谗臣在君侧,又为盗贼,为水,为兵,为死丧,哭泣事。
丑日,相易天子,有动兵大出。
寅日,外兵起后宫不安有妖言人灾大水河津不通天下多恶风。
卯日,王者不安,将相易,兵马动,后宫有变。
辰日,兵起天下不安,有失土库,兵出农人忧。
巳日,蛮夷兵动,吴楚不安,兵车动。
午日,王者过侈,淫乐无度,又为火灾,宗庙有变事。未日,有大水,有巫蛊咒诅,大臣受诛,失库藏火灾,有兵疫马死,财宝出,天下多死人。
申日,兵起将灾,虎狼为害。
酉日,有远使西戎,燕赵有边兵,动道路多艰。
戌日,王者迁居宫室,土木之工,兴有火灾,仓粟出,人饥。
亥日,风雨不节,大寒杀物,大水兵起。
凡非时而雷,当有兵发于所起之方,而之其所往之方,若有风从之,则兵胜,风逆有战。京房曰:天冬雷地必震。又曰:教令扰蛰虫出行,雷声连日不止。谓之失信,人君号令,不常民多忧怨。
凡雷先发而后电者,阴胜阳也。其占为人君,失德贼,臣将起。
凡雷发非时,大臣专政,女主擅权,人君失政,贼臣将起。《传》曰:雷者,阴阳和合,震动万物,春分发,秋分藏,非时而鸣,军破国殃非时而发在子,日君侧有谗臣,盗起,有水灾死丧哭泣事。丑日,将相不安,兵出外。丑,金库震动之兵必出也。寅日,边兵起,有妖惑众津梁不通,有谗臣,后宫不安,其所发之地兵灾。卯日,天子宫中不安,大臣灾万物不成。辰日,兵起,天子忧,失地,有水灾。巳日,蛮夷兵动,其地有兵饥。午日,王者宴乐无度,其地有火灾,有死丧。未日,有大水,有咒诅事,大臣诛,库藏有火,其国有死君,兵疫。申日,地动将军有忧。酉日,燕赵有兵起,边兵动。戌日,土工兴戌为楼台,又为火库,有火灾,宫舍迁动,仓粟出。亥日,有大火,水寒杀物兵起,亥为六阴之极,故为水,为寒。亥位在乾,故为兵起。〈十二支日非时雷发占与前参玩〉
凡遇启蛰而不雷,政弛臣慢,国势将危。一曰:当雷不雷,君弱臣强。
二月,雷不鸣,百果不实,小儿多死。
三月,雷不鸣,秋多盗贼。
四月,雷不鸣,君令不行,臣专政。
五月,雷不鸣,大臣卒,五谷减半。
六月,雷不鸣,蝗虫生,民不安。
夏三月,不闻雷,五谷不成,人疾病。
春正月,雷民不炊,为丧,为疫,应在所发之方。一曰:王者,举事不时。
秋,雷大鸣,五谷不实。谚曰:秋雷碌碌,有稻无谷。七月,雷吼有急令。
冬,雷震,动万物。不成,虫不藏,兵起,山崩所当之乡,骸骨盈野,夜雷尤甚。
冬至日,雷,天下大兵盗贼横行,雷雨大作,不出五年,国亡。凡雷冬起者,阳气不藏也。以雷鸣之日,知何方,亦曰:各以其辰为方。
春雷不发,冬雷不藏,兵起国亡。
凡雷而不雨,人君举事,无益于民,有风则令行,无风则令不行。一曰:上下不和,则雷而不雨。
雷先鸣而后电,执法者贪苛也。雷而不电王者,举事不明。
雷或霹雳而无风雨者,刚柔不均,激气并作,君臣忿争,恶令暴出。
庚午,日有雷。其月,有兵。
雷震地裂,大臣专恣,士庶分离,国败亡。
雷声格格,雨下籍籍,人君无施,百姓侮之。
雷声连延不绝,人君行令不合于民,民不知畏,号令不行。
雷声或东或西或南或北,君令无恒,民不知法,大乱将起。
春三月甲子、乙丑、戊寅、辛卯、戊午之日,有雷击物,且有兵,大雷大兵。
春夏甲子、丙寅、戊子,兵起,期不出三日。夏三月甲子、乙丑、戊寅、辛卯之日,有疾风大雷,有军在外,大战城坏,无兵兵起。一曰:春甲子、己丑、戊寅、己卯、戊午,夏甲子、己丑、戊寅。
春,己丑、丁丑,夏甲午、壬戌、己亥、丁未,冬甲寅。又曰:春戊寅,夏戊申,冬戊子,日不雨而有雷电,其声所及,有死将流血。
秋,庚午,日雷其地,兵起不出一月。
秋三月,冬三月,雷鸣兵起,客利主人不利。
凡甲子,大雷,不出其月兵起。
庚子,日大雷,不出一月,有恶令,亦为兵起。
戊子,日雷鸣三日,不止,其下大战。
不雨而雷,外兵归内,兵起。
凡占雷初起天门,人安初起,水门流水,滂沱初起,土门,五谷贱,枲长一云,多疾病,初起木门,棺木贵。一云:榖贵。初起风门,五谷伤,有暴霜。一云:多雪,初起火门。夏旱,虫蝗攒,五谷初起,金门铜铁,贵初起鬼门,人多病死。一云:禾稼好,坎为水门,艮为鬼门,震为木门,巽为风门,离为火门,坤为土门,兑为金门,乾为天门。雷击郡县,下人有谋。
雷击,宫庭中人,大夫谋逆,不出五年,交兵流血。雷击,贵人屋,佞人持政,不出一年,大兵大水,六年国亡。
雷击,贵人从车马,人君惑于佞。
立冬,雷发声,秋籴贵。
雷声霹雳,蛟龙见,国有贤士。
雷霹雳,大风而发,屋折木,小人在位,贤人在野,霹雳杀人,君听谗佞,以杀忠良。
凡军营中,雷电霹雳击树木屋舍,吹沙走石,赏赐军士,急移之不去败。
军在外天,雷震动,将军兵士,悉衣甲执刃,上弓,皆以敬天之威,天助之。
军将交战而雷电风雨。占:其来处不可逆战,固守定而攻之。
雷霹雳声下,军中士卒叛。
军上雷多者,其军必胜。一曰:雷雨,军中尤甚者,将战无功。
不雨而电,光所及,兵将为血。
雷电异部汇考二
夏
桀之时,雷霆杀人。
按《史记·夏本纪》不载。 按《通志》云云。
商武乙出畋河渭之间,暴雷震死。
按《史记·殷本纪》:帝武乙无道,为偶人,谓之天神。与之博,令人为行。天神不胜,乃僇辱之。为革囊,盛血,仰而射之,命之曰射天。武乙猎于河渭之间,暴雷,震死。
周
成王三年秋,大雷电。
按《书经》:金縢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曰:公将不利于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于后,公乃为诗以贻王,名之曰鸱鸮。王亦未敢诮公。秋大熟,未穫。天大雷电以风,禾尽偃,大木斯拔,邦人大恐。王与大夫尽弁,以启金縢之书,乃得周公所自以为功,代武王之说。二公及王,乃问诸史,及百执事,对曰:信,噫。公命我勿敢言。王执书以泣,曰:其勿穆卜,昔公勤劳王家,惟予冲人弗及知,今天动威,以彰周公之德,惟朕小子其新逆,我国家礼亦宜之。王出郊,天乃雨,反风,禾则尽起。二公命邦人,凡大木所偃,尽起而筑之,岁则大熟。
桓王六年三月,大雨震电。
按《春秋》:鲁隐公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
按《汉书·五行志》:大雨,雨水也;震,雷也。刘歆以为三月癸酉,于历数春分后一日,始震电之时也,当雨,而不当大雨。大雨,常雨之罚也。于始震电八日之间而大雨雪,常寒之罚也。刘向以为周三月,今正月也,当雨水,雪杂雨,雷电未可以发也。既已发也,则雪不当复降。皆失节,故谓之异。于易,雷以二月出,其卦曰豫,言万物随雷出地,皆逸豫也。以八月入,其卦曰归妹,言雷复归。入地则孕毓根核,〈师古曰核亦荄字也〉保藏蛰虫,避盛阴之害;出地则养长华实,发扬隐伏,宣盛阳之德。入能除害,出能兴利,人君之象也。是时,隐以弟桓幼,入而摄立。公子翚见隐居位已久,劝之遂立。隐既不许,翚惧而易其辞,遂与桓共杀隐。天见其将然,故正月大雨水而雷电。是阳不闭阴,出涉危难而害万物。天戒若曰,为君失时,贼弟佞臣将作乱矣。后八日大雨雪,阴见间隙而胜阳,篡杀之祸将成也。公不寤。后三年而杀。
襄王八年,震鲁夷伯之庙。
按《春秋》:鲁僖公十有五年秋九月己卯晦,震夷伯之庙。
按《汉书·五行志》:刘向以为晦,暝也;震,雷也。夷伯,世大夫,正昼雷,其庙独冥。天戒若曰,勿使大夫世官,将专事暝晦。明年,公子季友卒,果世官,政在季氏。董仲舒以为夷伯,季氏之孚也,陪臣不当有庙。震者雷也,晦暝,雷击其庙,明当绝去僭差之类也。向又以为此皆所谓夜妖者也。刘歆以为春秋及朔言朔,及晦言晦,人道所不及,则天震之。展氏有隐慝,故天加诛于其祖夷伯之庙以谴告之也。
秦
始皇五年冬,雷。
按《史记·秦始皇本纪》云云。
二世元年,天无云而雷。
按《汉书·五行志》:秦二世元年,天无云而雷。刘向以为雷当托于云,犹君托于臣,阴阳之合也。二世不恤天下,万民有怨畔之心。是岁陈胜起,天下畔,赵高作乱,秦遂以亡。一曰,易震为雷,貌不恭也。
汉
惠帝五年冬十月,雷。
按《汉书·惠帝本纪》云云。
景帝六年冬十二月,雷,霖雨。
按《史记·景帝本纪》云云。
后三年十二月晦,雷。
按《史记·景帝本纪》云云。
昭帝元凤五年冬十一月,大雷。
按《汉书·昭帝本纪》云云。
王莽始建国二年十二月,雷。
按《汉书·王莽传》云云。
后汉
光武建武十年,辽东冬雷草木寔。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明帝永平七年十月丙子,越巂雷。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和帝元兴元年,冬雷。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兴元年十一月壬午,郡国四冬雷。是时皇子数不遂,皆隐之民间。是岁,宫车晏驾,殇帝生百馀日,立以为君;帝兄有疾,封为平原王,卒,皆夭无嗣。
殇帝延平元年九月乙亥,陈留雷,有石陨地四。
按《后汉书·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安帝永初六年,冬雷。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初六年十月丙戌,郡六冬雷。〈注〉京房占曰:天冬雷,地必震。又曰:教令扰。又曰:雷以十一月起黄钟。二月大声,八月阖藏,此以春夏,杀无辜不须冬刑致灾,蛰虫出行,不救之则冬温风,以其来年,疾病其救也。恤幼孤振,不足议狱,刑贳谪罚灾则消矣。永初七年十月戊子,郡国三冬雷。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初元年十月癸巳,郡国三冬雷。
元初三年十月辛亥,汝南、乐浪冬雷。
元初四年十月辛酉,郡国五冬雷。
元初六年十月丙午,郡国五冬雷。
按以上《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永宁元年十月,郡国七冬雷。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建光元年十月,郡国七冬雷。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延光四年,冬雷。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延光四年,郡国十九冬雷。是时太后摄政,上无所与。太后既崩,阿母王圣及皇后兄阎显兄弟更秉威权,上遂不亲万机,从容宽仁任臣下。〈注〉京房占曰:天冬雷,地必震。安帝时,郡国连年地震。
顺帝永和四年四月戊午,雷震击高庙、世祖庙外槐树。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桓帝建和三年,雷震宪陵。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建和三年六月乙卯,雷震宪陵寝屋。 按《五行志》:先是梁太后听兄冀枉杀李固、杜乔。
灵帝熹平六年冬十月,东莱大雷。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中平四年十二月晦,雨水,大雷震,电。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献帝初平三年五月丙申,无云而雷。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初平四年,无云而雷。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初平四年夏五月癸酉,无云而雷。
魏
明帝景初元年,洛阳雷震。
按《魏志·明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五行志》:魏明帝景初中,洛阳城东桥、洛水浮桥垣楹,同日三处俱震;寻又震城上侯风木飞乌。时劳役大起,帝寻晏驾。
吴
大帝赤乌八年,雷击吴宫门及南津大桥。
按《吴志·孙权传》:赤乌八年夏,雷霆犯宫门柱,又击南津大桥楹。
废帝建兴元年,大风震电。
按《宋书·五行志》:孙亮建兴元年十二月朔,大风震电;是月又雷雨。亮终废。
永安二年春正月,震电。
按《吴志·孙休传》云云。
永安五年,大震雷。
按《吴志·孙休传》:永安五年八月壬午,大雨震电,水泉涌溢。
晋
武帝太康六年十二月甲申朔,淮南郡震电。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太康七年十二月己亥,毗陵雷电,南沙司盐都尉戴亮以闻。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太康八年三月乙丑,临商观震。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惠帝永康元年六月癸卯,震崇阳陵标。
按《晋书·惠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标破为七十片。是时,贾后陷害鼎辅,宠树私戚,与汉桓帝时震宪陵同事也。后终诛灭。
太安二年八月庚午,无云而雷。
按《晋书·惠帝本纪》云云。
永兴二年十月丁丑,雷震。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怀帝永嘉四年十月,震电。
按《晋书·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悯帝建兴元年,大雨震电。
按《晋书·悯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兴元年十一月戊午,会稽大雨震电。己巳夜,赤气曜于西北。是夕,大雨震电。庚午,大雪。按刘向说,雷以二月出,八月入。今此月震电者,阳不闭藏也。既发泄而明日便大雪,皆失节之异也。是时,刘载僭号平阳,李雄称制于蜀,九州幅裂,西京孤微,为君失时之象。赤气,赤祥也。
元帝太兴元年,暴雨雷电。
按《晋书·元帝本纪》:太兴元年十一月乙卯,暴雨雷电。庚申,诏曰:朕以寡德,纂承洪绪,上不能调和阴阳,下不能济育群生,灾异屡兴,咎徵仍见。壬子、乙卯,雷震暴雨,盖天灾谴诫,所以彰朕之不德也。群公卿士,其各上封事,具陈得失,无有所讳,将亲览焉。
永昌二年七月庚子朔,雷震太极殿柱。十二月,会稽、吴郡雷震电。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明帝太宁元年,震太极殿。
按《晋书·明帝本纪》:太宁元年秋七月景子朔,震太极殿柱。
成帝咸和元年十月己巳,会稽郡大雨震电。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咸和三年,雷破屋柱杀人,立冬雷电。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辛卯,临海大雷,破郡府内小屋柱十枚,杀人。九月二日壬午立冬,会稽雷电。
咸和四年十一月,吴郡、会稽又震电。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穆帝永和七年冬十月,雷雨震电。
按《晋书·穆帝本纪》云云。
升平元年十一月,雷。
按《晋书·穆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升平元年十一月庚戌,雷。乙丑,又雷。
升平五年十月庚午,雷发东南方。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孝武帝太元三年三月乙丑,雷雨。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太元五年,雷震含章殿。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太元五年六月甲寅,雷震含章殿四柱,并杀内侍二人。太元七年冬十月景子,雷。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太元十年十二月,雷声在南方。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太元十四年七月甲寅,雷震,烧宣阳门西柱。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安帝隆安二年九月壬辰,雷雨。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兴三年,雷震永安皇后仪导。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兴三年,永安皇后至自巴陵,将设仪导入宫,天雷震,人马各一俱殪焉。
义熙四年十一月,雷。
按《晋书·安帝本纪》:四年十一月癸丑,雷。 按《五行志》:义熙四年十一月辛卯朔,西北方疾风发。癸丑,雷。义熙五年夏六月景寅,震于太庙。
按《晋书·安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五年六月景寅,雷震太庙,破东䲭尾,彻柱,又震太子西池合堂。是时,帝不亲蒸尝,故天震之,明简宗庙也。西池是明帝为太子时所造次,故号太子池。及安帝多病,患无嗣,故天震之,明无后也。〈按《五行志》六月震太庙事接于四年十一月之后,今照《本纪》改正于
五年下
〉
义熙六年正月,雷,雪。五月,震太庙。十二月,雷。
按《晋书·安帝本纪》:义熙六年夏五月景寅,震太庙䲭尾。 按《五行志》:六年正月景寅,雷,又雪。十二月壬辰,大雷。
义熙九年十一月甲戌,雷。乙亥,又雷。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宋
文帝元嘉四年十一月癸丑,雷。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嘉五年六月丙寅,震太庙,破东鸱尾,彻壁柱。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嘉六年正月丙寅,雷且雪。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嘉七年二月,雪且雷。十月,雷。
按《南史·文帝本纪》:七年春二月壬戌,雪且雷。
按《宋书·五行志》:七年十月丙子,雷。
元嘉八年十二月庚辰,雷。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嘉九年十一月甲戌,雷且雪。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嘉十四年,震初宁陵。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四年,雷震初宁陵中标,四破至地。十七年,废大将军彭城王义康。骨肉相害,自此始也。
元嘉二十年冬,雷。
按《南史·宋文帝本纪》:元嘉二十年十月,雷。
元嘉二十一月冬,雷。
按《南史·宋文帝本纪》:元嘉二十一年冬十月丙子,雷且电。
元嘉二十九年,雷且雪。
按《南史·宋文帝本纪》:元嘉二十九年二月乙卯,雷且雪。
前废帝景和元年九月甲午,雷震。
按《宋书·前废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明帝泰始二年九月辛巳,雷震。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泰始四年十月辛卯,雷震。十一月癸卯朔,雷复震。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泰始五年十一月乙巳,雷震。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泰始六年十一月庚午,雷。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后废帝元徽三年九月戊戌,雷。丁未,复雷。戊午,雷震。十月辛未,雷。甲戌,又雷。
按《宋书·后废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顺帝升明三年二月丙申,震建阳门。
按《宋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南齐
高帝建元元年十月,雷电。
按《南齐书·高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元元年十月壬午,夜电光,因雷鸣。十月庚戌,电光,有顷雷鸣,久而止。
建元二年闰六月丙戌,戊夜震电。
按《南齐书·高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建元四年,雷震安昌殿。
按《南齐书·高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五月五日,雨雹闇都,雷震于乐游安昌殿,电火焚荡尽。
武帝永明元年冬,雷。
按《南史·齐武帝本纪》:永明元年十一月己卯,雷。永明五年正月,雷。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正月戊申,夜西北雷声。
永明六年十月,雷。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十月甲申,夜阴细雨,始闻雷鸣于西北上。
永明七年正月,雷。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正月甲子,夜阴,雷鸣西南坤宫,隆隆一声而止。
永明八年正月,雷又震保林寺。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正月庚戌,夜雷起坎宫水门,其音隆隆,一声而止。 又按《志》:八年四月六日,雷震会稽山阴恒山保林寺,刹上四破,电火烧塔,下佛面窗户不异也。
永明九年二月,雷电。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二月丙子,西北有电光,因闻雷声隆隆,仍续十声而止。永明十年,春冬俱雷。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二月庚戌,夜南方有电光,因闻雷声隆隆相续,丁亥止。十月庚子,雷电起西北。十一月丁丑,西南有光,因闻雷声隐隐,再声而止。西南坤户。十二月甲申,阴雨,有电光,因闻西南及西北上雷鸣,频续三声。丙申,夜闻西北上雷频续二声。辛亥,雷雨。
永明十一年三月,雷震竟陵王子良东斋,又雷震东南门。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三月,震于东斋,栋崩。左右密欲治缮,竟陵王子良曰:此岂可治。留之志吾过,且旌天之爱我也。明年,子良薨。又按《志》:永明中,雷震东宫南门,无所伤毁,杀食官一人。
梁
武帝天监二年冬,雷。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天监二年十一月乙卯,雷电大雨晦。
天监四年冬,无云而雷。
按《梁书·武帝本纪》:天监四年十一月甲午,天晴明,西南有电光,闪如雷声三。
按《隋书·五行志》:天监四年十一月,天晴朗,西南有电光,有雷声二。《易》曰:鼓之以雷霆。霆近鼓妖。《洪范五行传》曰:雷霆托于云,犹君之托于人也。君不恤于天下,故兆人有怨叛之心。是岁,交州刺史李凯举兵反。天监十三年,震于西南。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天监十三年春二月庚辰朔,震于西南,天如裂。
中大通六年冬,有雷声。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中大通六年十二月丙午,西南有雷声二。 按《五行志》:中大通六年十二月,西南有声如雷。其年,北梁州刺史兰钦举兵反。
陈
武帝永定二年,大雷。
按《陈书·高祖本纪》:永定二年八月癸未,大雷。
宣帝太建二年十二月癸巳,雷。
按《南史·宣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五行志》:太建二年十二月,西北有声如雷。其年,湘州刺史华皎举兵反。
太建九年,雷震万安陵华表及慧日寺刹。
按《南史·陈宣帝本纪》:太建九年秋七月庚辰,大雨,震万安陵华表。己丑,震慧日寺刹及瓦官寺重门,一女子震死。
按《隋书·五行志》:太建九年七月,大雨,震万安陵华表,又震慧日寺刹,瓦官寺重閤门下一女子震死。京房《易飞候》曰:雷雨霹雳丘陵者,逆先人令,为火杀人者,人君用谗言杀正人。时蔡景历以奸邪任用,右仆射陆缮以谗毁获谴,发病而死。
太建十年,大雷震。
按《南史·陈宣帝本纪》:太建十年三月辛未,震武库。六月丁卯,大雨,震太皇寺刹、庄严寺露盘、重阳阁东楼、千秋门内槐树及鸿胪府门。
按《隋书·五行志》:十年三月,震武库。时帝好兵,频年北伐,内外虚竭,将士劳敝。既克淮南,又进图彭、汴,毛喜切谏,不纳。由是吴明彻诸军皆没,遂失淮南之地。武库者,兵器之所聚也,而震之,天戒若曰,宜戢兵以安百姓。帝不悟,又大兴军旅,其年六月,又震太皇寺刹、庄严寺露盘、重阳阁东楼、鸿胪府门。太皇、庄严二寺,陈国奉佛之所,重阳阁每所游宴,鸿胪宾客礼仪之所在,而同岁震者,天戒若曰,国威已丧,不务修德,后必有恃佛道,耽宴乐,弃礼仪而亡国者。陈之君臣竟不悟。至后主之代,灾异屡起,惧而于太皇寺舍身为奴,以祈冥助,不恤国政,耽酒色,弃礼法,不修邻好,以取败亡。太建十二年冬,雷。
按《南史·陈宣帝本纪》:太建十二年冬十月癸丑,大雨,震电。
太建十三年,大雷震电。
按《陈书·宣帝本纪》:太建十三年秋九月癸亥,大雷震电。
北魏
太祖天赐六年,雷震天安殿。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天赐六年四月,震天安殿东序。帝恶之,令左校以冲车攻殿东西两序屋毁之。帝竟暴崩。
世祖神麚元年十月己酉,雨,雷电。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太延三年十月癸丑,雷。
太延四年十一月丁亥,雷。
按以上《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显祖皇兴元年七月,东北无云而雷。
皇兴二年七月,东北有声如雷。十一月夜,震电。按以上《魏书·显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高祖太和三年五月,震东庙鸱尾。十一月庚戌,豫州雷。戊申,复大雷雨。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和三年五月戊午,震东庙东中门屋南鸱尾。十一月庚戌,豫州雷雨。戊申,豫州大雷雨。
太和四年十月戊戌,雷。
太和七年十一月辛巳,幽州雷电,城内尽赤。
按以上《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北齐
后主武平元年夏,雷震丞相段孝先南门柱。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武平元年夏,震丞相段孝先南门柱。京房《飞候》曰:震击贵臣门及屋者,不出三年,佞臣被诛。后岁,和士开被戮。
隋
文帝开皇二十年,无云而雷。
按《隋书·高祖本纪》:开皇二十年春二月丁丑,无云而雷。 按《五行志》:二十年,无云而雷。京房《易飞候》曰:国将易君,下人不静,小人先命。国凶,有兵甲。后数岁,帝崩,汉王谅举兵反,徙其党数十万家。
唐
太宗贞观十一年,震乾元殿前槐树。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观十一年四月甲子,震乾元殿前槐树。震耀,天之威怒,以象杀戮;槐,古者三公所树也。
中宗嗣圣七年,〈即武后天授元年〉无云而雷。
按《唐书·武后本纪》:天授元年九月,凤阁侍郎宗秦客检校内史。〈雷震事不载〉按《旧唐书·五行志》:则天时,宗秦客以佞幸为内史,受命之日,无云而雷声震烈,未周岁而诛。
嗣圣十二年〈即武后證圣元年〉正月,雷。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證圣元年正月丁酉,雷。雷者阳声,出非其时,臣窃君柄之象。
嗣圣十二年,〈即武后长安四年〉大雷震。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长安四年五月丁亥,震雷,大风拔木,人有震死者。
睿宗延和元年,有震电入民家,地震裂。
按《唐书·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延和元年六月,河南偃师县李材村有震电入民家,地震裂,阔丈馀,长十五里,深不可测,所裂处井厕相通,或冲冢墓,柩出平地无损。李,国姓也;震电,威刑之象;地,阴类也。
元宗开元十五年,雷震兴教门楼。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十五年七月,雷震兴教门楼两鸱吻,烧楼柱,良久乃灭。开元十七年四月五日,震电。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云云。开元十八年二月丙寅,雷震。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按《旧唐书·五行志》:十八年二月十八日,大雨雪,俄又雷震。
开元二十九年九月丁卯,大雨,雷。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代宗永泰元年,雷不以时出。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泰元年二月甲子夜,震雷。自是无雷,至六月甲申乃雷。
大历十年二月,雷火焚庄严寺。四月,雷震。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历十年四月甲申,雷震,大风拔木,人有震死者。
按《旧唐书·五行志》:大历十年二月,庄严寺佛图灾。初有疾风,震电薄击,俄而火从佛图中出,寺僧数百人急救之,乃止。
德宗建中元年九月己卯,雷。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建中四年,大雨震电。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四月丙子,东都畿汝节度使哥舒曜攻李希烈,进军至颍桥,大雨震电,人不能言者十三四,马驴多死。
贞元四年,宣州雷震,异物堕地。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四年,宣州暴雨震电,有物堕地,猪首,手脚各有两指,执一赤斑蛇食之。逡巡,黑云合,不见。
贞元十四年五月己酉,始雷。
按《唐书·德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十四年夏,至始雷。
贞元十七年,雷电而雪。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十七年二月十六夜,大雨,震雷且电。十九日,大雨雪而电。
宪宗元和十一年冬,雷。
按《唐书·宪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云云。
穆宗长庆元年九月壬寅,京师雷电。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云云。长庆二年,大风,震电。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长庆二年六月乙丑,大风震电,落太庙䲭尾,破御史台树。
文宗太和八年,震定陵台。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和八年三月辛酉,定陵台大雨,震,庑下地裂二十有六步。占曰:士庶分离,大臣专恣,不救大败。
武宗会昌三年五月甲午,始雷。
按《唐书·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懿宗咸通四年十二月,震雷。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僖宗乾符二年十一月,震电。
按《唐书·僖宗本纪》云云。
昭宗乾宁四年,震雷,有石陨。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宁四年,李茂贞遣将符道昭攻成都,至广汉,震雷,有石陨于帐前。
昭宣帝天祐三年冬,雷。
按《唐书·昭宣帝本纪》:天祐三年十二月乙亥,震电,雨雪。
辽
太宗天显十二年夏四月壬申,震开皇殿。
按《辽史·太宗本纪》云云。
景宗乾亨二年五月,雷,火乾陵松。
按《辽史·景宗本纪》云云。
[book_title]第七十五卷
第七十五卷目录
雷电异部汇考三
宋〈太祖建隆一则 乾德二则 开宝二则 太宗太平兴国二则 端拱一则 淳化一则 至道一则 真宗咸平四则 景德一则 大中祥符三则 仁宗宝元一则 嘉祐一则 庆历一则 哲宗绍圣一则 徽宗大观一则 高宗建炎二则 绍兴十五则 孝宗乾道三则 淳熙五则 光宗绍熙四则 宁宗庆元三则 嘉泰三则 开禧二则 嘉定十二则 理宗宝庆一则 绍定二则 端平二则 嘉熙二则 淳祐八则 宝祐四则 开庆一则 景定一则 度宗咸淳三则〉
金〈熙宗皇统一则 章宗明昌一则 宣宗兴定一则 哀宗天兴一则〉
元〈顺帝至正十则〉
明〈太祖洪武一则 宣宗宣德二则 英宗正统三则 代宗景泰二则 宪宗成化四则 武宗正德四则 世宗嘉靖十四则 穆宗隆庆一则 神宗万历六则 熹宗天启三则 悯帝崇祯二则〉
雷电异部总论
春秋四传〈隐公九年 僖公十五年 昭公四年〉
西京杂记〈董仲舒雨雹对〉
雷电异部艺文一
论赦恩不及下奏 宋包拯
雷震奉天殿鸱吻奏请修省疏 明刘球
雷电异部艺文二
冬雷 宋梅尧臣
冬雷行 唐庚
立冬前后大雷电 元方夔
十月闻雷 明贝琼
雷电异部纪事
庶徵典第七十五卷
雷电异部汇考三
宋太祖建隆四年,宿州昼日无雨,雷电暴作。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隆四年四月癸巳,宿州昼日无雨,雷霆暴作,军校傅韬震死。是夜夜半,雷起于京师。开封县署役夫刘延嗣、万进震死,顷之复苏,有烟焰自牖入室,因骇仆,遍体焦灼。
乾德二年春正月辛巳,京师雷。
按《宋史·太祖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乾德二年正月辛巳,雷霆京师西南,东行有电。五月戊寅,大名府大雨,雷震焚槁聚。
乾德四年,震海州署。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海州雷震长吏厅,伤刺史梁彦超。
开宝七年,震死易州军士。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宝七年六月,易州雷,震死耀武军士八人。
开宝八年,震死邛州人。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八月,邛州延贵镇震死民费贵及其子四人。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震死景城牛商。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平兴国二年七月,景城县震牛商冯异。
太平兴国三年,震雷。
按《宋史·太宗本纪》:太平兴国三年秋七月乙酉,大雨,雷震。
端拱二年,震死兴化军民。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端拱二年八月,兴化军民刘政震死,有文在胸曰大不孝。
淳化三年,震泗州僧伽塔。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化三年七月,泗州大风雨,震僧伽塔柱。
至道元年三月,雷不发声。七月,又震泗州僧伽塔。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道元年三月甲戌,雷未发声,召司天监寺赵昭问之,答曰:按占书,雷不发声,宽政之应也。七月,泗州大风雨,雷震僧伽塔及坏钟楼。
真宗咸平元年正月十一月,俱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平元年正月戊寅,京师西北有雷电。十一月,瀛州、顺安军并东北有雷。
咸平三年冬,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冬,黄州西北雷震,似盛夏时。十二月,真定府东南雷。
咸平四年冬,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十月乙巳,京师西南雷电。闰十二月,大名府雷。
咸平六年冬,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十一月甲午,京师暴雷震,司天言:国家发号布德,未及黎庶。时议改元肆赦,诏宰相增广条目,采民病悉除之。
景德三年九月丙寅夕,京师大震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中祥符元年正月癸未,京师西北方雷。
大中祥符五年冬,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十二月己巳,京师西北雷电。
大中祥符九年,震死使臣。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五月,殿中张信奉南海祝版乘驿至唐州,震死。
仁宗宝元元年正月,雷。
按《宋史·仁宗本纪》:宝元元年正月丙辰,以雷发不时,诏转运使提举刑狱按所部官吏。
按《纲目》:时下诏求直言,大理评事苏舜卿言:陛下隔日御殿,此政事不亲也。府库空竭,敛科无虚日,此用度不足也。二者诚国之大忧,愿陛下因此灾变,修己以御人,洗心以鉴物。勤听断,舍晏安。放优谐近习之纤人,亲刚明鲠直之良士。以思永图。疏入,诏复:日御前殿。
嘉祐四年,雷雹。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嘉祐四年四月丙戌,大震雷,雨雹。
庆历六年,雷雹。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庆历六年五月,雷雹、地震。
哲宗绍圣三年冬,雷。
按《宋史·哲宗本纪》:绍圣三年冬十月辛未,西南方雷声。 按《五行志》:二年十月十五日,西南方有雷声,次雨雹。
徽宗大观三年,雷雹。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观三年十月戊子,大雷雹而雨。
高宗建炎四年正月,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建炎四年春正月己未夜,大雨震电。壬戌,雷雨又作。 按《五行志》:建炎四年正月乙未,雷。时御舟次温州章安镇,高宗谓宰臣曰:雷声甚厉,前史以为君弱臣强,四裔兵不制。是夕,金人破明州。壬戌,又雷。
建炎七年五月,汴京无云而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兴三年春正月辛未,震电。
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绍兴五年九月戊寅,雷。十月丁巳,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兴六年十月丙午,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兴九年九月甲午、十月丁卯,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兴十一年十一月己酉,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绍兴十五年冬,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十五年十月辛卯夜,雷。 按《五行志》:十五年十月辛卯、十二月甲寅,雷。
绍兴十六年,温州大雷电。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温州大雷电,震死六人于龙翔寺。
绍兴十八年闰月甲戌,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按《本纪》是年闰八月〉绍兴十九年十月甲寅,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兴二十一年二月,雷,震死人。冬,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二十一年十二月壬申,雷。按《五行志》:二十一年二月辛未,南安军大雷电,大庾县震死四人。十一月辛未夜,震雷。十二月癸酉,雷。〈日干
与《本纪》互异。
〉
绍兴二十二年冬,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十二月戊寅、己卯,雷。
绍兴二十六年冬,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六年十二月甲子,雷。
绍兴二十七年九月癸未,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兴三十年冬,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三十年冬十月庚戌,雷。癸亥,日中无云而雷。 按《五行志》:三十年十月壬戌,昼漏半,无云而雷;癸亥,日过中,无云而雷。
绍兴三十一年春,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三十一年春正月丁丑,雷。丁亥夜,风雷雨雪交作。
孝宗乾道三年冬,雷。
按《宋史·孝宗本纪》:乾道三年十一月戊辰,雷。丁丑,以雷发非时,诏台谏、侍从、两省官指陈阙失。 按《五行志》:乾道三年十一月丙寅,雷雨,不克郊。戊辰,日南至,大震雷。
乾道八年九月乙酉,雷。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乾道九年闰月癸卯,雷。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按《本纪》是年闰正月〉
淳熙九年九月壬午,雷。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淳熙十二年冬,雷。
按《宋史·孝宗本纪》:淳熙十二年十一月戊子,雷。 按《五行志》:十二年十一月戊子,雷。十二月丁丑,雷。淳熙十三年正月己丑,雷。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淳熙十四年十一月乙卯,雷。
按《宋史·孝宗本纪》云云。
淳熙十六年,大雷震太室。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七月乙丑,大雷震太室斋殿东鸱吻。
光宗绍熙元年九月辛酉,雷。
按《宋史·光宗本纪》云云。
绍熙二年正月,雷。三月,大雷。
按《宋史·光宗本纪》:绍熙二年春正月戊寅,雷电。三月癸酉,温州大风雨,雷,田苗桑果荡尽。
绍熙四年十一月己卯,日南至;辛巳,雷。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熙五年,宁宗即位。冬,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绍熙五年秋七月,即位。冬十月癸巳,雷。乙未,诏以阴阳谬盩,雷电非时,令台谏、侍从,各疏朝政阙失以闻。
宁宗庆元二年正月戊子,雷。十一月,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庆元三年冬,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庆元三年冬十月癸酉,雷。十二月甲申,雷。〈按《五行志》作十月癸亥。〉
庆元六年九月己未,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泰二年正月己巳,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泰三年正月,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泰四年正月辛卯,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开禧二年正月,雪、雷。九月,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开禧二年春正月己酉,雷。 按《五行志》云云。
开禧三年十月辛未、癸酉,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二年九月戊子,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三年正月,雷。十月壬申,雷。八月辛丑,雷。九月辛酉,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三年冬十月壬申,雷。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四年九月,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五年七月戊辰,雷雨震太室之鸱吻。十月丁酉,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五年秋七月戊辰,以雷雨毁太庙屋,避正殿减膳。冬十月戊戌,雷。 按《五行志》云云。〈按十月雷。《纪》作戊戌,《志》作丁酉,互异。〉
嘉定六年九月,大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六年九月癸巳,雷。乙未,大雷。丙申,以雷发不时,下罪己诏。 按《五行志》:六年闰月壬辰,雷震电;乙未昧爽,荐雷。
嘉定七年九月癸亥,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八年九月丙寅,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十一年九月辛巳,祀明堂,肆赦,震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十四年冬十月庚午,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云云。
嘉定十五年九月癸丑,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云云。
嘉定十六年九月乙卯,雷。十二月壬辰,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云云。
嘉定十七年九月丁亥,雷。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理宗宝庆二年秋七月戊辰,雷电。九月庚申、十月辛丑,又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云云。 按《魏了翁传》:了翁迁起居郎。明年,改元宝庆,雷发非时,上有朕心终夕不安之语,了翁入对,即论:人主之心,义理所安,是之谓天,非此心之外,别有所谓天地神明也。陛下盍即不安而求之,对天地,事父母,见群臣,亲讲读,皆随事反求,则大本立而无事不可为矣。又论:讲学不明,风俗浮浅,立朝无犯颜敢谏之忠,临难无仗节死义之勇。愿敷求硕儒,丕阐正学,图为久安长治之计。又请申命大臣,于除授之际,公听并观,然后实意所孚,善类皆出矣。属济王黜削以死,有司顾望,治葬弗虔。了翁每见上,请厚伦纪,以弥人言。应诏言事者十馀人,朝士惟了翁与洪咨夔、胡梦昱、张忠恕所言能引义劘上,最为切至。
绍定二年九月庚辰,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定五年九月乙巳,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云云。〈按《志》作壬寅。〉
端平二年十二月辛亥,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端平三年九月十月,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端平三年九月庚午,雷。辛未,雷雨。
按《五行志》:三年九月庚午,雷。是月,祀明堂,大雨震
电。十月戊戌,雷。
嘉熙元年九月丁巳,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云云。
嘉熙二年冬十月庚戌,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嘉熙二年九月己酉、十月庚戌,雷。
淳祐元年正月十二月,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淳祐元年春正月庚子,雷。 按《五行志》:淳祐元年十二月丙寅,雷。
淳祐二年九月十一月,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二年九月己丑,雷。十一月己亥,日南至,雷电交作,诏避殿减膳,求直言。
淳祐三年三月丙辰,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淳祐四年冬,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淳祐四年九月乙丑,雷。丁卯,雷。十一月戊申,雷。
淳祐七年九月癸酉,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云云。
淳祐八年九月辛酉,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云云。
淳祐十年冬,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淳祐十年十一月壬午,雷。癸未,以雷震非时,自二十四日避殿减膳。诏:公卿大夫百执事各扬乃职,裨朕不逮。
淳祐十二年冬,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淳祐十二年十二月丁丑,立春,雷。
宝祐二年十二月癸未,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云云。
宝祐三年正月九月,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宝祐三年春正月乙未,迅雷。九月甲午朔,雷。
宝祐五年,春冬俱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宝祐五年春正月乙巳,雷。冬十月癸巳,雷。
宝祐六年春正月戊寅,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云云。
开庆元年冬,雷。
按《宋史·理宗本纪》:开庆元年冬十月乙酉,雷。
景定二年十月,雷电。
按《宋史·理宗本纪》:景定二年冬十月戊戌,雷电。 按《五行志》:二年十月戊戌,雷电。己亥,雷电。
度宗咸淳四年闰月丁巳、九月庚申,雷。
按《宋史·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咸淳七年,大雷电。
按《宋史·度宗本纪》:咸淳七年六月丙申,诸暨大雷电。咸淳九年十月癸亥、十二月丙辰、壬戌,雷。
按《宋史·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金
熙宗皇统九年,雷震寝殿鸱尾。
按《金史·熙宗本纪》:皇统九年四月壬申夜,大风雨,雷震坏寝殿鸱尾。 按《五行志》:九年四月壬申夜,大风雨,雷电震寝殿鸱尾坏。有火入帝寝,烧帷幔,上惧,徙别殿。
章宗明昌六年二月,雷震应天门。
按《金史·章宗本纪》:明昌六年二月丁丑,大雨雹,昼晦,震应天门右鸱尾。
宣宗兴定四年正月,大雷。
按《金史·宣宗本纪》:兴定四年正月壬子,昼晦,有顷大雷电,雨以风。
哀宗天兴元年,震死工部尚书范乃速。
按《金史·哀宗本纪》:天兴元年九月辛丑夜,大雷,工部尚书范乃速震死。
元
顺帝至正三年秋,雷击死永兴县吏。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正三年秋,兴国路永兴县雷,击死粮房贴书尹章于县治。时方大旱,有朱书在其背云:有旱却言无旱,无灾却道有灾,未庸歼厥渠魁,且击庭前小吏。
至正七年五月,无云而雷。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五月庚戌,台州路黄岩州海滨无云而雷。
至正十年六月,无云而雷。冬,雷雨。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六月戊申,广西临桂县无云而雷,震死邑民廖广达。十二月庚子,汾州孝义县雷雨。
至正十一年十二月,台州大雨电。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至正十二年三月丙午,宁国路无云而雷。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至正十三年冬,无云而雷。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十三年十二月庚戌,京城天无云而雷鸣,少顷,有火见于东南。怀庆路及河南府西北有声如击鼓者数四,已而雷声震地。 按《五行志》:十三年十二月庚戌,京师无云而雷,少顷有火坠于东南。怀庆路河内县及河南府天鼓鸣于西北。是日怀庆之修武、潞州之襄垣县皆无云而雷,声震天地。是月,汾州雷雨。
至正十四年十二月,孝义县雷雨。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至正十九年十二月,台州大雷电。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至正二十一年冬,雷。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二十一年十一月戊申朔,温州乐清县雷。
至正二十七年冬,雷。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七年十月,奉元路雷电。
明
太祖洪武十三年五月,震谨身殿,大赦,免天下田租。六月,震奉天门。
按《明通纪》:洪武十三年五月甲午,雷震谨身殿。大赦。诏曰:朕以非德,托于万姓之上,奉天勤民,于兹十有三年矣。不期宰辅失职,肆奸擅权,使贤愚陷于不义。朕思创业之艰难,念守成之不易,首除奸恶,锄根剪蔓,爰及馀党。然刑戮之际,不无过焉。甚非上帝好生之德。乃于是月初四日申时,雷震谨身殿。朕甚惧焉。于是赦天下罪者,除十恶不赦外,其馀已未发觉结證,罪无大小,咸赦除之。
宣宗宣德七年六月,震大祀坛门。
按《大政纪》云云。
宣德九年六月,震大祀坛门。
按《大政纪》云云。
英宗正统八年夏四月,震奉天殿,求直言。
按《名山藏》:正统八年四月戊寅,雷震奉天殿鸱吻。己卯,上辍朝三日,遣祭于昊天后土。敕谕文武群臣曰:朕颛颛之诚,不遑夙夜,上天垂戒,厥有所由,典祀之官,诚弗至欤。养民之职,政失当欤。军旅之臣,令过苛欤。铨选之任,进退乖欤。爵赏之行,明公不尽欤。至于刑罚过当,尤干阴阳,抑诉冤有词,菀结不理,指告有禁,违例故行欤。或操不洁白,受人贿嘱。或听不明公,为人胁制,诬枉平民,傅致其罪欤。朕思省惕惧,尔群臣其即革心改虑,勉效自新。天道显明,可忽违哉。按《大政纪》:正统八年四月,雷震奉天殿诏,求直言。正统初,有诏:凡事白于太后,然后行。太后命付阁下议决,太监王振,虽欲专而不敢也。每数日,太后必遣人入阁问,日来曾有何事来商确。即以帖开,某日中官某,以某事来议,如何施行。太后乃出所白验之。或王振自断不付阁下议,即召振责之。自张太后崩,杨荣卒,杨士奇以子稷之,故坚卧不出,惟杨溥一人当事,亦年老势孤,后进皆委靡不前。于是内阁之柄悉为王振所攘,生杀予夺,尽在其手,去大臣之不附己者。自是,举朝皆以翁父称振,行跪礼。至是,雷震奉天殿,盖肇土木之变云。
按《明通纪》:正统八年四月,雷击奉天殿鸱吻,诏群臣言得失。自张太后崩,王振权益专。侍讲刘球上言十事,其一勤圣学以正心德,其二亲政务以总乾纲,其三别贤否以亲正士,其四选礼臣以隆祀典,其五严考覈以督吏治,其六慎刑罚以彰宪典,其七罢营作以苏人劳,其八定法守以杜下移,其九息兵威以重民命,其十修武备以防外患。
正统九年,雷震奉天殿。
按《名山藏》:正统九年七月壬寅,雷震奉天殿鸱吻,上亲告于太庙,遣祭于昊天后土。
正统十四年,震南京谨身殿,震死也先马。
按《名山藏》:正统十四年六月丙辰,南京风雨雷震,谨身等殿灾。敕谕两京文武群臣修职,遂下诏大赦天下。
按《大政纪》:正统十四年八月己卯,帝出塞忽夜大雷雨震死也。先乘马卤人,由是,恐怖益加敬礼。
代宗景泰二年二月,南京雷雨,击损大报恩寺塔。
按《名山藏》云云。
景泰三年九月,南京雷击兽吻。
按《名山藏》云云。
宪宗成化三年六月,震午门。
按《名山藏》:成化三年六月戊申,雷震南京午门。七月,敕曰:地载失宁,南京午门复有雷震之异。朕斋涤求过。尔在廷诸臣,共朕天职,得无有窃位蔽贤,怀利徇私,未达听闻者乎。夫怠而能勉,过而能改知,止足而能退,朕所与也。
按《大政纪》:成化三年六月,雷震南京午门正楼。七月,工科给事黄甄等,四川道监察御史丁川等,各上言:南京乃祖宗创业之地。雷震午门正楼,实上天示警,乞加修省。上以朕当勉谕之。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三年六月戊申,雷震南京午门正楼。罢南京守备参赞官。
成化六年夏四月,雷不发声。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六年夏四月庚戌,立夏,雷未发声,阴霾四塞。
成化十三年冬,雷。
按《大政纪》:成化十三年十一月,浙江杭州府大雷雨,虹见,巡按御史侣钟言:按《月令》,八月,雷始收声。二月,雷乃发声。十一月初旬,一阳始生,正闭藏之时,而乃雷电交作,并虹霓出见,皆为非时。乞加修省。事下礼部,覆奏近年杭湖等府旱潦相,仍今又值此灾变,不可不预为警备。宜移文巡抚及都布按三司等官,痛加修省,伸冤抑,捕强横,抚恤军民,操练军士。从之。成化二十三年六月,雷震南京午门。
按《大政纪》云云。
武宗正德元年,雷震郊坛太庙奉天殿。
按《大政纪》:正德元年六月辛酉,雷震郊坛禁门、太庙脊兽奉天殿鸱吻。大学士刘健、李东阳、谢迁上疏,谏驰骋荒淫等事。不听。疏言近视朝大迟,免朝太多,奏事渐晚,嬉游渐广。夫奢靡玩戏,非所以崇俭。弹射钓猎,非所以养仁。膺犬狐兔田野之物,不可育乎朝廷。弓矢甲胄战𩰚之象,不可施于宫禁。使正人不亲,直言不闻。而此数者交杂于前,臣窃忧之。矧六月中旬,风雨飘荡,雷霆怒震殿鸱吻、太庙脊兽、天坛树木、禁门房柱,摧折烧燬,灾异尤甚。惕然省悟,侧身励精,庶可以回天慰人,国家之福也。
正德十年九月,富川县雷,击西山,崩七处。
按《广西通志》云云。
正德十二年,震腾冲演武场旗杆。
按《云南通志》:正德十二年夏六月,雷震腾冲演武场旗杆。明年六月,复震。
正德十四年冬,雷。
按《广东通志》:正德十四年冬丁卯,琼州雷。
世宗嘉靖二年六月,崞县大雷霆,击死不孝子康文华。
按《山西通志》云云。
嘉靖五年,震临安城。
按《云南通志》:嘉靖五年,雷震临安东城,碎其旗杆,木屑飞洒官民庐舍。
嘉靖七年正月,大雷,夏无云而雷。
按《山东通志》:嘉靖七年夏,新城无云雷震。
按《山西通志》:嘉靖七年春正月,霍州大雷电。
嘉靖九年,震完县不孝男、妇。
按《畿辅通志》:嘉靖九年,完县下叔村,雷击不孝男妇二人:刘义、冉氏。
嘉靖十年,雷震午门。
按《永陵编年史》:嘉靖十年闰六月,雷震午门西角门,诏修省。
按《明外史·陆昆传》:葛浩嘉靖中历官两京大理卿。十年夏,雷震午门,自劾致仕归。
嘉靖十一年冬,雷。
按《广东通志》:嘉靖十一年冬十一月,琼州雷鸣。是年,大饥。
嘉靖十四年,雷击河间不孝子。
按《畿辅通志》:嘉靖十四年夏五月,河间雷击不孝子栗逵。
嘉靖十六年,雷震谨身殿。按《大政纪》:嘉靖十六年五月,谨身殿灾,时雷火著,殿上燔爇都尽。帝谕辅臣及礼官,敕励百官同加修省。御史何惟柏上言陛下,因雷火之儆,反躬自讼,此深察天心之儆,求治保安之机也。然明辟覈于天人之故,则莫急于节一己之欲,以得天下之心。数年以来,灾异叠见。居者多菜色,劳者填沟壑。流离困苦,无所控诉,边储帑藏,内外告竭。陛下修省之馀,留神独断,亦酌缓急之序,析利害之详,熟思之而已。夫两宫山陵之建,势不容己。沙河功德之役,亦在可缓者。沙河以七百万计,功德之役,亦不下二百万矣。安南军饷,亦不下四百万矣。臣恐虽有聚敛之臣,亦无所施其术也。乞缓沙河功德二处,以并力两宫安南之征。慎于谋始,则民心不摇,天心自享矣。疏入,不报。
按《明外史·何惟柏传》:惟柏,字乔仲,南海人。嘉靖十四年进士。选庶吉士,授御史。雷震谨身殿,言四海困竭,所在流移,而所司议加赋,民不为盗不止。因请罢沙河行宫、金山功德寺工作,及安南问罪之师。帝颇嘉纳。 按《周怡传》:桑乔,江都人。嘉靖十年进士。十四年冬,由主事改御史。十六年夏,雷震谨身殿,下诏求言。乔偕同官陈三事,略言营造两宫山陵,多侵冒;吉囊恣横,边备积弛。而末言:陛下遇灾而惧,下诏修省。修省不外人事,人事无过择官。尚书严嵩及林庭㭿、张瓒、张云皆上负国恩,下乖舆望,灾变之来,由彼所致。疏奏,四人皆乞罢。诏庭㭿、云致仕,留嵩、瓒如故。嘉靖十八年,雷震奉先殿。
按《大政纪》:嘉靖十八年六月丁酉朔,雷震奉先殿左吻,又鼓楼燬,帝祭,告谕百官同加修省。
嘉靖十九年,雷震富川儒学门。
按《广西通志》:嘉靖十九年春,富川县雷,击儒学门墙。是年,毛熙擢魁。
嘉靖二十一年,雷震元江府柱栋。
按《云南通志》云云。
嘉靖二十八年冬,雷。
按《陕西通志》:嘉靖二十八年十月朔,庆阳大雷电。嘉靖三十年元旦,震太平府署。
按《广西通志》:嘉靖辛亥年正月元旦五更,太平府雷,震府署桄榔木。
嘉靖三十一年,雷火见于雷州。
按《广东通志》:嘉靖三十一年夏五月乙卯,雷州风雨震雷,有火如毬,自西南腾空而散。
穆宗隆庆五年,雷震天坛。
按《明昭代典则》:隆庆五年六月乙卯,雷震圆丘广利门,鸱吻碎之。
神宗万历七年六月,震兴化府广化寺。九月,无云而电。
按《山西通志》:万历七年秋七月,潞安无云而电,其先霏烟若缕,有龙形首尾可辨,自东北上升。
按《福建通志》:万历七年六月,雷震兴化府广化寺树,翼旦视之,树下有龙文金碧隐现。
万历二十一年,高平有雷火焚窑,临汾冬雷。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一年九月,高平雷火,康安里煤窑雷震,火光上腾高二丈,团围百步,雨热,寻复入临汾,烈风雷雨,时立冬后。
万历二十五年,雷震昭平县学。
按《广西通志》:万历二十五年丁酉,春昭平县雷发棂星门,是年,廖萧乡举。
万历三十八年六月,雷震南渎庙柏树。
按《四川通志》云云。
万历四十一年,雷击四川社树。
按《四川通志》:万历四十一年七月初三日戌时,雷击社树。
万历四十四年,震邵武大樟树。
按《福建通志》:万历四十四年,邵武府雷击大樟树分开中间,有刘廷之三字。
熹宗天启元年,宁夏宝庆迅雷。
按《陕西通志》:天启元年五月,宁夏迅雷震惊。
按《湖广通志》:天启元年,宝庆府雷震移署鸱吻于学门,赤鲤飞集泮池。
天启二年,平乐大雷。
按《广西通志》:天启二年二月,平乐大雷,连震七次霹。倒凤凰山大松。四月,龙池井出神龙,大雷雨。
天启七年,震南平县门。
按《福建通志》:天启七年五月二十二日,雷震南平县门。
悯帝崇祯二年,雷雪。
按《湖广通志》:崇祯二年二月,广济大雪雷。
崇祯十年元旦,雷声。
按《广东通志》云云。
雷电异部总论
《春秋四传》
《隐公九年》
《春秋》:三月,癸酉,大雨震电。
《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
〈注〉震雷电者,阳气也。有声名曰雷,无声名曰电。周之三月夏之正月,雨当冰雪杂下雷,当闻于地中,其雉雊雷未可见而大雨震电,此阳气大失其节,犹隐公久居位不反于桓失,其宜也。日者,一日之中也。凡灾异一日者,日历;日者,月历;月者,时历;时者,加自文为异,发于九年者阳数,可以极而不还国,于桓之所致。
《胡传》:震电者,阳精之发。雨雪者,阴气之凝。周三月,夏之正月也。雷未可以出,电未可以见,而大震电,此阳失节也。雷已出,电已见,则雪不当复降,而大雨雪,此阴气纵也。夫阴阳运动,有常而无忒,凡失其度,人为感之也。今阳失节而阴气纵,公子翚之谗,兆矣。钟巫之难,萌矣。《春秋》,灾异必书,虽不言其事应,而事应具存,惟明于天人相感之际,响应之理,则见圣人所书之意矣。
《僖公十五年》
《春秋》:己卯晦,震夷伯之庙。
《公羊传》晦者何,冥也。震之者何,雷电击夷伯之庙者也。夷伯者,曷为者也,季氏之孚也。
〈注〉孚信也,季氏所信任臣。
季氏之孚,则微者其称夷伯何大之也。曷为大之天戒之故大之也。何以书记异也。
《胡传》不曰:夷伯之庙。震而曰:震夷伯之庙者,天应之也。天人相感之际,微矣。
《昭公四年》
《春秋》春王正月,大雨雹。
《左传》:季武子问于申丰曰:雹可禦乎。对曰:古者日在北陆,而藏冰西陆,朝觌而出之。其藏之也周,其用之也遍,则雷出不震。今藏川池之冰,弃而不用。雷不发而震,雹之为菑,谁能禦之。
《西京杂记》《董仲舒雨雹对》
太平之世,雷不惊人,号令启发而已。电不眩目,宣示光耀而巳。
雷电异部艺文一
《论赦恩不及下奏》宋·包拯
臣伏闻:先帝时,冬十二月,雷震。司天监奏,主国家发惠布泽,未及黎庶。上召辅臣,谓之曰:此上天所以警朕也。且河北关西,戍兵未息,民人劳止。又三司转运使,率扰之事,召类实繁大者,宜即减省,小者悉蠲除之。将来改元赦书,卿等宜悉采民弊著为条目,务泽及黎庶也。
《雷震奉天殿鸱吻奏请修省疏》明·刘球
臣谨按《春秋》,而知君心之所感,天心之所应,有如响之答声,影之随形。而国家成败兴亡,莫不系之。董子所谓国家失道,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畏之。此天心仁爱人君,欲止其乱也。人君遇天戒,岂得不严于修省哉。昔者桑谷生朝,太戊修政,而殷道兴。雉雊于鼎,武丁正德,而殷邦靖。旱魃为虐,宣王修行,而王化行。皆能修省以奉天,故天灾之降,不为其国害,反为其国福也。昨者,雷震奉天殿鸱吻,陛下素服辍朝,下罪己之诏,出省躬之言,令群臣各修厥职,修省之意至矣。固足以答天心而弥灾异矣。臣窃以为,今日修省之所当先者,其事有十:其一,勤圣学以正君德。自古圣哲之君,动与天合,而雨旸寒暑,无不时。若以能专志于学,于一切无益之事,悉屏不御,所以私欲尽去,天理昭著,心得其正,而天不违之,《中庸》所谓致中和,天地位,万物育者是也。臣愿陛下以古圣哲之心为心,视朝之暇,御经筵之日多,居宫苑之时少,所谓无益之事,悉置意外,惟数进儒臣,讲求至理笃尽精一之功,推极修齐治平之道,使学问功至,理欲判然,则圣心正而天心无不顺矣。其二,亲正务,以总权纲。太祖、太宗,每早朝罢,及晚午二朝,必进大臣于左顺门,或便殿亲与裁决庶政,或事有疑则召庙堂机务之臣商确之,而自折其衷。所以权归于上,陛下临御。九年,事体日熟。愿守二圣成规,复亲决之故事,庶几权纲有归,而政惟一矣。其三,别贤否,以亲正士。诸葛孔明曰: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故愿治之君,无不乐有正人君子为之亲信,以赞其治,而益其明。惟分别之,不可不精。今内外之臣,不能无贤不肖之分,惟察之于己,询之于人,果贤而可亲也,则亲之。果不肖而当远也,则远之。则君子日进,小人日退矣。其四,选礼臣,以隆祀典。今之太常,即古之秩宗。必得寅清端重,明习礼典儒臣为之,然后可交于神明。故舜命伯夷,伯夷犹让于夔龙,诚以是职不易称也。今太常卿与少卿,久缺未选,无乃享祀之礼有乖,宜选儒臣为之,庶祀典克修。其五,严考覈,以督吏治。自三代以下,省方之礼废,而郡县之吏不敢肆,田野之民得其安者,数遣绣衣采访等使,巡行郡县,以察吏得失,问民疾苦也。洪武永乐间,亦尝行之。近年多付此任于布、按二司及巡按、御史,其所考察,徒具文尔。以故吏无善政,民多失业。至于军卫之臣,为害尤酷。诚宜选择公明廉干廷臣,分行天下,自三司郡守而下,无分文武官吏,俱得考察。其果奸墨无状,具实黜退。若有廉能仁恕,治行过人,亦奏乞旌异。庶人有劝惩,而吏治修举。其六,慎刑罚,以彰宪典。古者,人君不亲刑狱,而悉付之理官。《书》所谓,予曰辟,尔惟不辟。予曰宥,尔惟不宥,惟厥中。盖恐徇喜怒,有所轻重,于其间,以致刑失其中也。近者法司所上狱状,有奉敕旨减重为轻,加轻为重者,法司既不敢执奏。至于讯囚之际,又多所观望,以求希合圣意,是以不能无枉。臣窃以为,一切刑狱,宜从法司所拟。设有不当,调问得情,则罪其原问之官。其运砖纳米赎罪等例,亦非古法,且使贪得者,得以倖免,而廉者蒙辜。宜令法司,今后文武之臣,其犯公罪许赎外,其馀俱依律问拟,则刑罚中而宪典彰矣。其七,罢营作以苏民劳。夫土木之工不息,则天地之和有乖。故《春秋》于劳筑之事,悉书以示戒者,为此也。今京师营作之兴,已五六年,虽不烦民,而皆役军。然军亦国家赤子,须之禦暴而赴𩰚,岂宜独役而不加恤。况各衙门皆已更新,宜罢其工,庶人力得苏。其八,宽逋赋以悯民穷。《周礼》荒政十二,薄征其一也。近者各处报水旱荒灾,乞减租税,而有司多不准减,或减亦徒事虚文,使民不得受其实惠,以致困穷流徙者,日益多。宜令户部,遇有报荒,即与勘实,量减其租,仍思所以安养流民,使不失业,庶民穷有济。其九,息兵威以重民命。夫兵,凶器,动必伤人,不可轻举。汉高帝以武定天下,非不善兵,然被匈奴白登之挫,终不报怨,以兵兴必伤人也。如麓川连岁用兵,死者十七八,军赀爵赏,不可胜计。今疮痍未瘳,又遣定西侯蒋贵总之以从缅甸,使彼言果信得寇以归,不过献诸廷,磔诸市枭诸逵道而已。然彼挟以为功,必求与水邦,分有麓川地,不与则致怨,与之则两裔土地人民,各增其半,其势坐大,将不可制。是灭一麓川,生二麓川也。设有蹉跌,则兵争无已,死者必多。陛下每录死囚,多悯之而免令充军,仁心若此,真足与天地好生之心合矣。今欲生得一失地之窜寇,而驱十馀万无罪之人,以就死地,岂不有乖于好生之仁哉。况寇子思机于麓川,已尝遣人来贡,非无悔过祈免之意。若敕靖远伯王骥遣人往谕缅甸,不烦动众,生致此寇,只斩寇首来献,即与厚赏,仍令思机发尽削四面之地,分与各塞新附之裔掌之,许以小职,使仍居麓川,则兵不用而此方可自宁息。臣以为,宜召还蒋贵,并止四川湖广贵州之兵,用全数万生灵之命。其十,修武备以防外患。《大易》有曰:思患而预防之,盖能防患于前,斯可无患于后。莫若于今閒暇之时,数遣给事中御史,于在京及沿边阅督操备务,使借工各厂及服役私家军士,悉就训练,仍公武举之令,以求良将。定召募之法,以来武勇。广屯田之规,收中盐之利,以厚储蓄。庶武备无缺,而外患有防。凡此十者,皆今日之急务。所以感上天之昭格,致太平之隆庆者,意诚在此。臣不揆愚陋,昧死以言。伏惟圣明裁之。
雷电异部艺文二〈诗〉
《冬雷》宋·梅尧臣
上帝设号令,隐其南山下。震发固有时,曷常事凭怒。春以动含生,夏以奋风雨。冬其息不用,藏在黄厚土。我今来江南,岁历惟建午。如何小雪前,向晓疑鸣釜。蛟蛇龟虫厄,鳞裂口块吐。虾蟆不食月,深窟僵两股。天公岂物欺,若此汨时序。或言非天公,实乃阴怪主。尝观古祠画,牛首椎连鼓。黑云杂狂飙,相与为肺腑。是不由昊穹,安能顺寒暑。吾因考厥事,复以验莽卤。市井欺量衡,定知不活汝。元恶逆大伦,弗加霹雳斧。此岂曰无私,故予未所取。必恐窃天威,似将文法侮。焉顾五行错,讵畏万物睹。欲扣九门陈,恨身无鸟羽。
《冬雷行》唐庚
百虫蛰处安如家,阿香夜起推雷车。一时技痒不忍爬,撼动尺蠖掀龙蛇。龙蛇尺蠖踞已久,亦欲奋迅舒顽麻。梦中一震忽惊跃,发破墐户排泥沙。泥沙已出雷遽止,错愕欲去难藏遮。虫蛇狼狈莫知数,间有伏龙吁可嗟。
《立冬前后大雷电》元·方夔
云如车炮低压城,红光闪电枉矢行。老龙偷出牛蹄泓,霹雳数声惊窅冥。雨下如注翻四溟,黑风吹落鱼鲔腥。蚯蚓奋角蛇怒鳞,穴居林处无潜形。小臣飞笺奏天庭,速收阿香加诛刑。夜阑景霁百怪停,炯炯北极环众星。
《十月闻雷》明·贝琼
天气初寒春尚赊,坎中夜半有鸣蛙。百年宇宙腥戎马,十月雷霆起蛰蛇。老柳黄垂霜后树,小桃红破雨中花。三公燮理非无术,愁听空江度鬼车。
雷电异部纪事
奚囊橘柚轩辕,游于阴浦。有物焉,龙身而人头,鼓腹而遨游。问于常伯。伯曰:此雷神也。有道则见,见必大雷雨而拔木,君亟归乎。须臾,雨大至,雷电交作,阴浦之木尽拔。
《南史·顾协传》:协为通事舍人。大通三年,雷击大航,华表然尽。建康县驰启,协以为非吉祥,未即呈闻。后帝知之,曰:雷之所击,一本罚恶龙,二彰朕之有过。协掩恶扬善,非曰忠公。由是见免。
《北史·齐神武本纪》:神武自队主转为函使。尝乘驿过建兴,云霁昼晦,雷声随之,半日乃绝,若有神应者。《五行记》:司礼寺苏践言,左相温国公良嗣之长子,居于嘉善里。与其弟崇光府录事、参军践义,退朝,还第弘道观东,猝遇暴雨,震雷,电光来绕。践言等马回旋甚急,雷声亦在其侧,有顷方散。其年九月,元肃言与赵怀节谋逆,践言妻妾并被缧绁,数月仍各解职。及良嗣薨,并放流荒裔。
《唐书·哥舒曜传》:李希烈陷汝州。拜曜东都、汝州行营节度使。有诏督战。曜进次颍桥,雷震军中七马毙,曜惧,还屯襄城。希烈遣众万人纵火攻栅,殪人于堑以薄垒,曜苦战破之。居数月,希烈自率兵三万围曜,筑甬道属城,矢集如雨。帝遣神策将刘德信以兵三千援之,又诏河南都统李勉出兵相掎角。勉以希烈在外,许守兵少,乘虚袭之,希烈自解,乃遣部将与德信趣许,未至,有诏切让,使班师。德信等惶惑还,军无斥候,至扈涧,为贼设伏诡击,死者殆半,器械辎重皆亡。《十国春秋·前蜀杨玢传》:应圣节,列山棚于得贤门,有暴风推陨于地。又明日,雷震应圣堂,摧两柱。玢上言曰:陛下诞圣之日,而山摧者,非不骞不崩之义也。在于得贤门者,示陛下所用不得贤也。应圣堂柱震摧者,示陛下柱石非其材也。后主殊不为意,遂至于亡。《王宗阮传》:宗阮常经泸州,赛神方山庙。会夜,分牲肠为犬子所食。俄闻雷震声,有白衣冠人,升堂涖事,獠鬼十数辈,奔走阶下,执一黄衫者,责之曰:若非窃祭牲者乎。命抶之十五。明旦,见犬子臀溃宛转血肉中,惊以为异。
《南唐·陆昭符传》:昭符初名匡符,保大中官、常州刺史,一日坐厅事,雷雨暴至,电光如金蛇绕案,吏卒皆震仆,匡符抚案叱之,雷电顿止,及举案帏得铁索,重数百斤,匡符亦不变志,徐命举索贮库中。
《宋史·查道传》:道幼沈嶷不群,罕言笑,喜就笔砚,绝意名宦,游五台,将落发为僧。一夕,震雷破柱,道坐其下,了无惧色,寺僧异之,咸劝以仕。端拱初,举进士高第,解褐。历官龙图阁待制,进右司郎中。
《杨文仲传》:淳祐七年,文仲以胄试第一入太学。九年,又以公试第一升内舍。时言路颇壅,因季冬雷震,首帅同舍叩阍极言时事,有曰:天本不怒,人激之使怒。人本不言,雷激之使言。一时争传诵之。
《李焘传》:焘权礼部侍郎。七月壬戌,雷震太祖庙柱,坏䲭尾,有司旋加修缮。焘奏非所以畏天变,当应以实。上谕大臣:焘爱朕,屡进谠言。赐金紫。
《金史·阿疏传》:穆宗嗣节度,闻阿疏有异志,乃召阿疏赐以鞍马,深加抚谕,隐察其意趣。阿疏归,谋益甚,乃斥其事。复召之,阿疏不来,遂与同部毛睹禄勃菫等起兵。穆宗自马纪岭出兵攻之。撒改自胡论岭往略,定潺春、星显两路,攻下钝恩城。穆宗略阿茶桧水,益募军,至阿疏城。是日辰巳间,忽暴雨,晦曀,雷电下阿疏所居,既又有大光,声如雷,坠阿疏城中。识者以为破亡之徵。
《辍耕录》:至正庚子二月六日,浙西诸郡震霆掣电,雪大如掌,顷刻,积深尺馀,人甚惊异。后阅李复中《青唐杂记》云:宋元符二年九月二十一日夜,镇洮大雷,自初更至四鼓,凡一百三十馀雷,雪深二尺。后旬日,西羌叛,以有备无患,出师大捷,又周密。《癸辛杂识》云:庚寅正月二十九日癸酉,余至博陆,大雷,雪下如织而雷不止,天地为之陡黑,平生所未见,据二说如此。然杭州自去岁十二月被围至三月,兵退,岂即青唐之谶与。
《明外史·韩宜可传》:宜可坐事将刑,御谨身殿,亲鞫之。天晴无云,忽雷火绕殿中。帝惊曰:得无枉是人耶。宜可遂获免。
《名山藏》:燕王还北平,传檄天下曰:太孙即位二日,霹雳大风,雨发屋拔木,占书曰:霹雳大风,雨发屋拔木者,谗言杀正士也。
《扬州府志》:马士权,泰州人。善谈论,多气节。与大学士徐有贞善。天顺初,石亨恶有贞下之狱,谪广东参政,虑其复起,令人伪作疏毁谤朝廷,假养病给事中李秉彝名上之。逮秉彝讯,不承。亨等因谮有贞怨望,使所亲马士权为之捕有贞。及士权下锦衣狱,备尝恶刑,拷掠濒死,士权终无言。会雷震承天门,上大恐。敕赦之。编金齿为民。有贞出狱,感其义,以女许婚其子。及亨败,有贞赦归,遂停其婚。士权亦绝口不言。《明外史·周洪谟传》:弘治元年四月,天寿山震雷风雹,楼殿瓦兽多毁。洪谟力劝修省,帝深纳之。
《曾鉴传》:正德元年,雷震南京报恩寺塔,守备中官傅客请修之。鉴等谏止。
《刘崧传》:崧摄吏部尚书。雷震谨身殿,帝廷谕群臣陈得失,崧顿首,以修德行仁对。
《夏言传》:嘉靖十八年,言以少保尚书大学士致仕。未几,雷震奉天殿。召言及顾鼎臣不时至。帝复诘让,令礼部劾之。
《杨爵传》:周天佐嘉靖十四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分司仓场。二十年夏四月,九庙灾。天佐上书,帝怒。杖六十,下诏狱。天佐体素弱,不任楚。狱吏绝其饮食,不三日即死,年甫三十一。比尸出狱,皦日中,雷忽震,人皆失色。
《湖广通志》:蔡暹知泰兴,有谋杀叔母事。无左验。时方霁倏,雷大震。侍者股慄。暹诘之曰:后跪者,为谁。其人惊顾,即伏罪。
[book_title]第七十六卷
第七十六卷目录
雨灾部汇考一
书经〈周书洪范〉
诗经〈小雅渐渐之石〉
礼记〈月令〉
太公兵书〈占雨〉
师旷占〈占雨〉
汉书〈五行志〉
京房易飞候〈占雨〉
魏武兵书〈占雨〉
黄子发相雨经〈候雨法〉
朝野佥载〈占雨〉
天文要集〈占雨〉
观象玩占〈雨总叙〉
管窥辑要〈雨占 月占雨法 二十八宿占风雨阴晴诀 雨晴备占〉
田家五行〈论雨〉
雨灾部汇考二
周〈桓王一则〉
秦〈二世一则〉
汉〈文帝一则 昭帝始元一则 元帝永光二则 成帝建始二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二则 明帝永平一则 和帝永元四则 殇帝延平一则 安帝永初一则 元初一则 永宁一则 建光一则 延光三则 顺帝永建二则 桓帝永寿一则 延熹一则 灵帝建宁一则 熹平一则 中平一则 献帝初平一则 建安一则 后主建兴一则〉
魏〈文帝黄初一则 明帝太和二则 景初一则〉
吴〈废帝太平一则 景帝永安二则〉
晋〈武帝泰始二则 太康三则 惠帝元康一则 永宁一则 元帝太兴一则 永昌一则 成帝咸和一则 咸康一则〉
宋〈文帝元嘉一则 孝武帝大明三则 明帝泰始一则 顺帝升明一则〉
南齐〈高帝建元一则 武帝永明四则 明帝建武一则 东昏侯永泰一则〉
梁〈武帝天监一则〉
陈〈宣帝太建一则〉
北魏〈太祖天赐一则 太宗泰常一则 高祖太和三则 孝静帝武定一则 文帝大统一则〉
北齐〈武成帝河清一则 后主天统二则 武平一则〉
北周〈明帝武成一则 武帝建德一则〉
庶徵典第七十六卷
雨灾部汇考一
《书经》《周书·洪范》
曰休徵,曰肃,时雨若,曰咎徵,曰狂,恒雨若。
〈大全〉朱子曰:肃,是恭肃,便有滋润底意思。所以说时雨若。 陈氏大猷曰:肃之反为狂。狂,则荡。故常雨。
庶民惟星,星有好风,星有好雨,日月之行,则有冬有夏,月之从星,则以风雨。
〈注〉好雨者,毕星月行西南,入于毕,则多雨。〈大全〉朱子曰:毕,是叉网漉鱼底叉子。亦谓之毕漉鱼,则其汁水淋漓而下,若雨然。毕星名义,盖取此。今毕星上有一柄,下开两叉,形象亦类毕,故月宿之,则雨。
《诗经》《小雅·渐渐之石》
有豕白蹢,烝涉波矣。月离于毕,俾滂沱矣。
〈朱注〉蹢蹄烝众也,离月所宿也。毕星名豕涉波,月离毕,将雨之徵也。〈大全〉《埤雅》曰:马喜风,豕喜雨,故天将雨,则豕进涉水波也。新安胡氏曰:毕星好雨,月水之精。离毕而雨星象相感如此。
《礼记》《月令》
孟春行夏令,则雨水不时。
〈注〉此巳火之气所泄也。
行秋令,则其民大疫,猋风暴雨总至。
〈注〉此申金之气所伤也。
行冬令,则水潦为败。
〈注〉此亥水之气所淫也。
季春行秋令,则淫雨早降。
〈注〉戌土之气所应也。
孟夏行秋令,则苦雨数来。
〈注〉申金之气所泄也。
仲冬行秋令,则天时雨汁。
〈注〉雨雪杂下。曰:汁酉金之气所淫也。
《太公兵书》《占雨》
军出,逢天无云而雨,此天泣也。军没不还。《师旷占》《占雨》
候月知雨多少。八月一日、二日、三日,月色赤黄者,其月少雨;月色青者,其月多雨。常以五卯日候西北,有云如群羊者,即有雨至矣。冬戊己春辰巳日,雨,蝗虫食禾稼。立春日,雨,伤五木。立秋日,雨,害五榖。常以戊己日日入时出时,欲雨。日上有冠云大者,即雨小者。少雨
《汉书》《五行志》
传曰:淫雨伤稼穑,是为水不润下。京房《易传》曰:颛事有知,诛罚绝理,厥灾水,其水也,雨。
《传》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厥罚恒雨。肃,敬也。内曰恭,外曰敬。人君行己,体貌不恭,怠慢骄蹇,则不能敬万事,失在狂易,故其咎狂也。上慢下暴,则阴气胜,故其罚常雨也。凡貌伤者病木气,木气病则金沴之,冲气相通也。于易,震在东方,为春为木也;兑在西方,为秋为金也。春与秋,日夜分,寒暑平,是以金木之气易以相变,故貌伤则致秋阴常雨,言伤则致春阳常旱也。庶徵之恒雨,刘歆以为春秋大雨也,刘向以为大水。
《京房易飞候》《占雨》
凡候雨以晦,朔、弦、望,云汉四塞者,皆当雨如斗牛彘。当雨暴有异,云如水牛。不三日,大雨,黑云如群羊奔,如飞鸟。五日必雨,云如浮船,皆雨。北斗独有云。不五日,大雨,四望见青、白云,名曰:天寒之云。雨徵苍黑云,细如杼轴,蔽日、月。五日必雨,云如两人提鼓、持桴,皆为暴雨。
太平之时十日一,雨。凡岁三十六,雨。此休徵时若之应。
《魏武兵书》《占雨》
大军将行,雨濡衣冠,是谓洒兵,其师有庆。
三军将行,其旗濡湿,若雨,是谓天露,三军失将。雨甚,是谓浴尸先阵者,败亡。
大将始行,雨而薄,不濡衣冠,是谓天泣,其将,大凶,其卒败亡。
《黄子发相雨经》《候雨法》
常以戊申日候日欲入时日,上有冠云,不问大小,视四方黑者,大雨;青者,小雨。
候日始出,日正中有云覆日,而四方有云黑者,大雨;青者,小雨。
四方有云如羊猪,雨立至。
四方北斗中有云,后五日大雨。
四方斗中无云,唯河中有云,三枚相连,状如浴猪,三日大雨。
以丙丁辰之日,四方无云,唯汉中有者,六十日风雨如常。
以六甲之日平旦,清明东向望。日始出时,如日上有片云,大小贯日。中青者,甲乙日雨;赤者,丙丁日雨白者,庚辛日雨;黑者,壬癸日雨;黄者,戊己日雨。
六甲日,四方云皆合者,即雨。
以天方雨时视云有五色,黑赤并见者,即雹。黄白杂者,风多雨少。青黑杂者,雨随之,必滂沛流潦。
四方有跃鱼云游疾者,即日雨。游迟者,雨少难至。
《朝野佥载》《占雨》
夜半天汉中黑气相逐。俗谓:黑猪渡河,雨候也。
《天文要集》《占雨》
北斗之旁有气往,往而黑,状如禽兽,大如皮席。不出三日,必雨。
河有云黑,状似船,若一匹布维河。不出十日,大雨。
《观象玩占》《雨总叙》
雨者,阴阳和,而天地气之所为也。大清之世十日一雨,雨不破块。京房曰:太平之时,一岁三十六雨。是谓休徵时,若凡雨三日以上为霖久雨,谓之霪。
《管窥集要》《雨占》
凡风雨不节,则民饥人君与天地合其德,四时合其序,则五日一风,十日一雨。
凡春甲子日雨,六十日旱。夏甲子雨,损谷。秋甲子雨,六十日,水米贵。冬甲子日雨,夏田不收。
凡正月甲乙先雨。春有大水,丙丁先雨;夏有大水,庚辛先雨;秋有大水,壬癸先雨;冬有大水,戊己先雨。季夏有水。
《月占雨法》
正月一日至八日,当雨不雨。春风、太白逆行入,房米
贵。十一十九,当雨不雨,房星不明。二十五日,当雨不雨,有兵起。
二月七日九日不雨,九月道中有饥死。十九二十八日不雨,三月旱。三十日不雨,太白逆行十二度。三月一日三日不雨,秋多人饿。九日十五日不雨,角虫伤,天下有恐。二十五日二十七日不雨,蛰虫冬行。四月十七日不雨,人不安。十八日不雨,天旱冬温。二十五日不雨,兵起东北二千里。三十日不雨,有大风。五月七日不雨,大旱。十五日二十日不雨,西方千里外多疾病。二十三日二十六日不雨,旱。三十日不雨,有兵起。
六月七日十二日不雨,牛畜贵。二十四日不雨,夏田,人少食。二十七日不雨,客星入井。三十日不雨,九月米贵。
七月四日不雨,角虫死。十二日不雨,有大水,禾不收。二十五日不雨,兵起外国。二十八日不雨,仲冬有大雪。
八月一日不雨,有大雷。五日十二日不雨,霜为害。十九日不雨,人多讹言。二十五日不雨,冬有雷。
九月二日不雨,兵起西方、北方。二十三日不雨,人多死。二十六日不雨,米贵。二十七日不雨,人自恐。三十日不雨,有水。
十月三日不雨,兵起。十三日二十日不雨,河水逆流。二十三日不雨,谷贵。二十八日不雨,冬温不冻。十一月四日八日不雨,乳母多死。十六日二十日不雨,人不安。二十五日二十九日不雨,贫者致富。十二月六日十日不雨,有大雪。二十日不雨,角虫贱。二十三日不雨,米贵。二十七日三十日不雨,有大风雪。一年之中合当雨雪先后一日,皆同。占若不雨有风阴,应之亦吉。
正月一日有风雨,三月谷贵。一曰:其年大恶,微风、小雨,其年小恶;风悲、鸣疾,作灾起。又正月一日有风雨,米贵,虫伤,风雨从西来,兵起。又曰:一日无风,岁中下田,麦成禾黍。小、贵。正月上旬雨,谷贵一倍,中旬雨,谷贵十倍,晦日有风雨,谷贵。
二月一日有风雨,谷贵禾恶。二月七日八日当雨不雨,九月道中有饿死人。九日至十五日当雨不雨,兵起。十七十八日当雨不雨,冬虫不蛰。十九日二十日当雨不雨,三月大旱。二十六日至二十八日当雨不雨,有逆风从东来损物。二月晦日有风雨,多疾病死亡。
三月一日有风雨,井泉空。二日有雨,泽无馀。三日有雨,水旱不时。四日有雨,变易治。五日有雨,沟渎潦。六日有雨,坏垣墙。七日有雨,决堤防。八日有雨,乘船行。九日有雨,难可期。一曰:三月一日有风雨,民疾病,百虫生。异日,雷雨有旱。三月一日至三日当雨不雨,秋多大雾,道有饥死人。七日当雨不雨,谷贵。九日至十五日当雨不雨,兵在外者罢。十八日至二十日当雨不雨,角虫死,天下民有怨。二十三日至二十七日当雨不雨,冬虫不蛰,民病。三月辰日雨,百虫生。未日雨,百虫死。三月三日有小雨,蚕喜;大雨,蚕恶。三月十六日雨,桑柘贱。
春甲寅乙卯日,有雨入地五寸,谷小贵;若不贵,至夏大贵。春甲申至己丑日,有雨。庚寅至癸巳日,有雨,皆为谷大贵。春雨甲申其年五谷熟春乙日不雨,民不耕。
四月一日有风雨,米贵,麦恶赤地千里。四月二日三日有雨,其年五谷熟。四月四日至七日当雨不雨,蛰虫冬出,民怨咨不安其处。十一日至十四日当雨不雨,岁恶。十八日当雨不雨,大旱。二十一日当雨不雨,兵起东方千里。三十日当雨不雨,大风伤物。四月四日有雨,五谷贵。五日六日有雨,宜早麦。四日至七日,风雨大豆熟。四月晦日,有雨至。五月朔日,其年大水,麦恶蝗生。
五月一日有风雨,米大贵,人食草木。一曰:牛贵。五月四日至七日当雨不雨,大旱,虫生。十一日至十七日当雨不雨,西方千里外人疾病。二十日当雨不雨,草木枯死。二十三日当雨不雨,乳母多病。二十六日当雨不雨,大旱,风至。秋九月多雨。二十九日三十日当雨不雨,大暑热。五月上辰日,有雨,蝗虫发。一曰:虫随雨下,食禾。巳日雨同。五月晦日有风雨,米贵。
六月一日有风雨,米贵。三日四日六日当雨不雨,角虫多死。七日至二十日当雨不雨,牛贵。二十日至二十二日,当雨不雨,下田水多,人死少食。二十三至二十四日当雨不雨,十月河冻。二十七日当雨不雨,下田水,人饥。六月晦日有风雨,来年谷贵。
夏甲乙丙丁日俱无雨,人不耕。甲申至己丑日有雨,麦贵。夏甲申日有雨,米大贵。丙寅丁卯日有雨,谷贵一倍。夏甲子庚辰辛巳日有雨,虫死,有雷亦然。夏三月丙辰日有雨,百虫生。未日酉日雨,虫死。七月一日有大风雨,米贵,人多病疽者。一曰:来年谷贵。七月七日有风雨,籴贵,小雨,籴大贱。七月二十二日当雨不雨,有大水。二十三日二十四日,当雨不雨,大风害物。二十五日兵起外国。七月晦日有风雨,谷贵。
八月一日有风雨,谷贵。其日阴雨,宜麦布贵,麻子大贵。至三日而止。其日晴无云,麦不实。八月一日当雨不雨,有大雷。二日至五日当雨不雨,秋大霜,民病。八日至十五日当雨不雨,多大风寒。十九日当雨不雨,民多妖言。二十一日当雨不雨,牛贵二倍。二十六日当雨不雨,冬大雷。二十八日二十九日有雨,牛贵。八月晦日有风雨,来年有水、有旱。京房曰:八月晦日,昏雨缯布,贵人定时,雨贵人贱,贱人贵。夜半雨,米贵,婴儿多损;鸡鸣时雨,兵起。一曰:夜半雨,雨所下,寇贼起,鸡鸣。雨,兵事急,民徙其乡。
九月一日有雨,麻子贵十倍。二日有雨,贵五倍。一曰:九月一日有风雨,来年春旱夏水。九月一日当雨不雨,霜早降杀物,人弃妻子。十二日当雨不雨,民多死。二十日当雨不雨,天下有怨。九月晦日风雨,有水,岁恶。
十月一日有风雨,年内旱,来年夏多水,麻子贵,其岁恶。十月一日大雨,米大贵;小雨,米小贵。二日雨,麻子贵五倍。三日当雨不雨,兵起西北方。七日十日当雨不雨,江河决,水逆流。十三日至十五日当雨不雨,多大风寒。十九日当雨不雨,小儿病。二十五日当雨不雨,冬温无冰,连年民病。十月晦日有风雨,谷贵五倍,人多死。
十一月一日有风雨,人多死。四日当雨不雨,大旱。八日至十一日当雨不雨,乳母多死。十六日当雨不雨,民不安居。二十二日当雨不雨,江海决,鱼行人道。二十九日当雨不雨,民多死亡,贫者富,富者贫。十一月晦日有风雨,春旱,谷贵五倍。十一月晦日雨,水横流,天下饥。又曰:冬大雨水,君死国亡。
十二月一日有风雨,来年谷贵。春旱夏多雨。四日至六日当雨不雨,大旱。九日至十二日,当雨不雨,多大雾。二十日当雨不雨,有角虫为贼。二十七日当雨不雨,有大风雷。十二月晦日有风雨,春旱。冬壬寅癸卯有雨,春谷大贵。甲申日至乙丑日雨,米大贵。庚寅日至癸巳日有风雨,米贱,收谷者折阅。
春雨,甲子六十日旱,夏雨,甲子四十日旱;秋雨,甲子四十日,洪水;冬雨,甲子二十七日寒。春雨甲申,五谷熟;夏雨甲申,五禾美;秋雨甲申,六畜多死;冬雨甲申,人多病。春雨乙卯,夏籴贵;夏雨丁卯,秋籴贵;秋雨辛卯,冬籴贵;冬雨癸卯,春籴贵,大旱,兵起其方。黄帝占曰:春乙卯,夏丁卯,秋辛卯,冬癸卯,此四日占民安否,若其日雨,则民疾疫。
凡四时卯日雨,皆主谷贵。一卯斛百文,二卯斛二百文,三卯斛三百文,四卯斛四百文。〈按以上所言,占多失实。太白之行有
定,非关雨旱,且一二日雨否,亦不至有大凶咎也。姑存以备考可耳
〉
凡雨作于四时,王相之日,草木得之,莫不荣茂。其死囚休废之日,虽有雨不能生物也。
凡大和之世,风雨必作。巳午阴生之,后至夜而止者,吉若作于子丑寅卯。至午而暗者,为乱,为兵民亡,失国。
凡先风后雨,为顺;先雨后风,为逆。雨止而风不止,雾不散者,国乱人灾。
天无云而雨,谓之天泣。其占为国易政,若出军,逢之其军不还。《河图》曰:王急恚怒,则无云而雨。《抱朴子》曰:无云而雨,是谓血雨,将扬兵讲武,以应之。在军尤甚,将军死。京房曰:人君进无德,树无功,则不云而雨。正五九月杀,在丑二六十月,杀在戌三七十一月,杀在未四八十二月,杀在辰,以此日雨,所建贼犯之六十日。
凡壬戌癸亥日雨,以乘甲日旬即止,贱人伐。贵京房曰:诸寅卯,有小雨,小饥;大雨,大饥。
丙午日雨,有围城。戊午日霖雨,其下大战。
立夏日雨,伤害五谷。
天雨三日以上不绝,阴谋起。
占雨知五谷贵贱。常以甲申起至丑甲申之日,有卒风暴,雨入土三寸,籴贵一倍,其馀一日,风雨入地五寸,籴小贵,但甲申有风雨其旬,即贵。
从庚寅至癸巳,为温风雨入地一寸,籴贱。癸者冬令终也,巳夏之始丑未,为极阴也。春阴谷小贵,
雨不沾衣,亦名天泣,不可举事,当扬兵讲武,消灾应之。
凡军初出百里内,值大雨,名曰浴尸军士亡。
阴雨鬼火,夜行不出,二百日大旱。
雨十日不止,来岁饥,盗贼起。
雨日出军士怯弱,更逢逆风,军必败还。
攻城围邑经旬,不雨不雷,其城邑得天之助,不可攻击,解兵而回吉。凡讨伐不义,军胜。后有大雨雷雪等,此为洗兵天兵伐无道,天之助也。
春甲子,夏丙子,季夏戊子,秋庚子,冬壬子,谓之天甲子,日有雨,必占之。春甲子,日有暴风雨,色异常,主有赦。夏丙子,日有暴雨,风色异常,主起兵,有刑狱事。季夏戊子,日有暴雨,风色异常,主岁稔。壬子有喜,有赦。秋庚子,日有暴雨,风色异常,主威赏行。冬壬子,日有暴雨,风色异常,主天子纳贤人。
恒雨不息,阴气蓄积,百姓愁怨。又曰:阳德衰,则阴气胜,故常雨。
《二十八宿占风雨阴晴诀》
日逢井鬼多风雨,若遇奎星天色晴。娄危阴雨天色冷,昴毕有风天色晴。觜参雨过大风起,壁室多风天色晴。星张翼轸有大雨,角亢夜雨日还晴。若遇柳星云雾起,氐房心尾向前行。
春季:虚危室壁多风雨,若遇奎星天色晴。娄胃乌风天冷冻,昴毕温和天又明。觜参井鬼天见日,柳星张翼阴还晴。轸角二星天少雨,或起风云傍岭行。亢宿大风起沙石,氐房心尾雨风声。箕斗濛濛天少雨,牛女微微作雨声。
夏季:虚危室壁天半阴,娄奎胃宿雨冥冥。昴毕二宿天有雨,觜参二星天又阴。井鬼柳星晴或雨,张星翼轸又晴明。角亢二星太阳见,氐房二宿大雨风。心尾依然宿作雨,箕斗牛女遇天晴。
秋季:虚危室壁震雷惊,奎娄胃昴雨淋庭,星觜参井晴又雨,鬼柳云开客便行,斗箕牛女必有雨。氐房心尾雨濛濛,张星翼轸天无雨,亢角二星风雨声。冬季:虚危室壁多风雨,若遇奎星天色晴。娄室雨声天冷冻,昴毕之期天又晴。觜参二星坐时晴,井鬼二星天色黄。莫道柳星云雾起,天寒风雨有严霜。张翼风雨又见日,轸角夜雨日还晴。亢宿大风起沙石,氐房心尾雨风声。箕斗二星天有雨,牛女阴凝天又晴。若然风雨天寒冻,三宵五阴不曾停。占卜晴阴真妙诀,仙贤秘密不虚名。掌上轮星天上应,若然垢秽损双睛。
《雨晴备占》
《乾坤秘录》曰:子日东风,卯日雨;丑日东风,辰日雨;寅日东风,巳日雨;卯日东风,午日雨;辰日东风,未日雨;巳日东风,申日雨;午日东风,卯日雨;未日东风,申日雨;申日东风,子日雨;酉日东风,丑日雨;戌日东风,寅日雨;亥日东风,辰日雨。
又曰:甲子日雨,丙寅止。乙丑日雨,丁卯止。丙寅日雨,丁卯止。丁卯日雨,夕止。戊辰日雨,夜半止。己巳日雨,立止。庚午日雨,辛未止。辛未日雨,戊寅止。壬申日雨,即止。癸酉日雨,甲戌止。甲戌日雨,即止。乙亥日雨,即日止。丙子日雨,即止。丁丑日雨,夕止。戊寅日雨,即止。己卯日雨,立止。庚辰日雨,立止。辛巳日雨,癸未止。壬午日雨,即止。癸未日雨,甲申止。甲申日雨,即止。乙酉日雨,丙戌止。丙戌日雨,夕止。丁亥日雨,即止。戊子日雨,庚寅止。己丑日雨,壬申止。庚寅日雨,即止。辛卯日雨,癸巳止。壬辰日雨,辛丑止。癸巳日雨,夕止。甲午日雨,即止。乙未日雨,丁酉止。丙申日雨,夕止。丁酉日雨,己亥止。戊戌日雨,辛丑止。己亥日雨,即止。庚子日雨,甲辰止。辛丑日雨,壬寅止。壬寅日雨,即止。癸卯日雨,即止。甲辰日雨,即止。乙巳日雨,丙午止。丙午日雨,即止。丁未日雨,即止。戊申日雨,庚戌止。己酉日雨,辛亥止。庚戌日雨,即止。辛亥日雨,癸丑止。壬子日雨,癸丑止。癸丑日雨,即止。甲寅日雨,即止。乙卯日雨,丙辰止。丙辰日雨,丁巳止。丁巳日雨,即止。戊午日雨,即止。己未日雨,即止。庚申日雨,甲子止。辛酉日雨,即止。壬戌日雨,即止。癸亥日雨,即止。〈按此占晴雨未可尽拘但古占有此姑存之以备参
考
〉
又曰:子日雨,立止;不止,寅日止。丑日雨,寅日止;不止,卯日止。寅日雨,立止;不止,卯日止。卯日雨,立止;不止,巳日止。辰日雨,立止;不止,戌日止。巳日雨,未日止;不止,申日止。午日雨,立止;不止,至十日阴。未日雨,申日止;不止,戌日止。申日雨,立止;不止,见日久阴。酉日雨,立止;不止,久阴。戌日雨,立止;不止,久阴。亥日雨,立止;不止,久阴。
凡先雷后雨,其雨必小;先雨后雷者,雨必大也。凡候雨以朔、晦、弦、望,云气四塞,皆雨东风,则当日雨。黑云气如牛彘者,有暴雨。
黑云如马者,三日内暴风。
黑云气如浮船者,雨。
苍黑云细如掷棉,蔽日、月,五日内雨。
云如两人持鼓桴,有暴雨。
黑气如群羊奔走,五日内雨。
四望见苍白云,名曰天塞,云雨徵也。
五岳之云,触石而出,皆不崇朝而雨。
京房曰:六甲日有云四合,皆当日雨。多云多雨,少云少雨。万无一失,无云一旬,少雨。月离毕之阴则,雨离毕之阳,无雨。
日旁有赤云,如冠珥,不有大风,必有大雨。
蚁封穴,大雨将至。
鹳鹊呼鸣,上腾,雨将至。
凡占雨之法,每日平旦,看候东方青云,甲乙日雨,赤云;丙丁日雨,黄云;戊己日雨,白云;庚辛日雨,黑云;壬癸日雨。
占雨之法又以甲申日视其诸方。若东方有云;甲乙日雨,南方有云;丙丁日雨,中方有云;戊己日雨,西方有云;庚辛日雨,北方有云;壬癸日雨。
凡风起多有雨,应之如子日东风,卯日雨等是也。常以平旦候风从东方来正而不转移一日或半日者,至其冲日,皆有雨。若风多疾者,雨多;风微迟者,雨少。从平旦至鸡鸣,为一日,其暴雨不在东风之应。
《田家五行》《论雨》
谚云:雨打五更日,晒水坑。言五更忽有雨,日中必晴,甚验。晏雨不晴,雨著水面,上有浮泡,主卒未晴。谚云:一点雨似一个钉,落到明朝也不晴。一点雨似一个泡,落到明朝未得了。谚云:天下太平,夜雨日晴。言不妨农也。谚云:上牵昼暮牵齐,下昼雨哜哜。谚云:病人怕肚胀,雨落怕天亮。亦言久雨正当昏黑,忽自明亮,则是雨候也。雨夹雪,难得晴。谚云:夹雨夹雪,无休无歇。谚云:快雨快晴。道德经云: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凡雨喜少,恶多。谚云:千日晴不厌,一日雨便厌。
雨灾部汇考二
周
桓王六年三月,大雨
按《春秋》:鲁隐公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 按《左传》:凡雨,自三日以往为霖。
按《汉书·五行志》:庶徵之恒雨,刘歆以为春秋大雨也。隐公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大雨,雨水也;震,雷也。刘歆以为三月癸酉,于历数春分后一日,始震电之时也,当雨,而不当大雨。常雨之罚也。
秦
二世二年七月,天大雨。三月,不见星。
按《史记·秦本纪》不载。 按《秦楚之际月表》云云。按《汉书·高祖本纪》:秦二世二年七月,大霖雨,自七月至九月。
汉
文帝后三年秋,大雨。
按《汉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后三年秋,大雨,昼夜不绝三十五日。
昭帝始元元年七月,大雨水。
按《汉书·昭帝本纪》:始元元年秋七月,大雨,渭桥绝。按《五行志》:始元元年七月,大雨水,自七月至十月。
元帝永光三年十一月,雨水。
按《汉书·元帝本纪》:永光三年冬十一月,诏曰:乃者中冬雨水。吏何不以时禁。各悉意对。
永光五年,颍川、汝南、淮阳、庐江大雨。
按《汉书·元帝本纪》:五年秋,颍川水出,流杀人民。吏、从官县被害者与告。 按《五行志》:永光五年夏及秋,大水。颍川、汝南、淮阳、庐江雨,坏乡聚民舍,及水流杀人。
成帝建始三年,霖雨。
按《汉书·成帝本纪》:建始三年秋,关内大水。 按《五行志》:三年夏,大水,三辅霖雨三十馀日,郡国十九雨,山谷水出,凡杀四千馀人,坏官寺民舍八万三千馀所。
又按《志》:秋,大雨三十馀日。
建始四年九月,大雨。
按《汉书·成帝本纪》:四年秋,大水。 按《五行志》:四年九月,大雨十馀日。
后汉
光武帝建武六年,大雨连月。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建武六年九月,大雨连月,苗稼更生,鼠巢树上。
建武十七年,雒阳暴雨。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十七年,雒阳暴雨,坏民庐舍,压杀人,伤害禾稼。
明帝永平八年秋,郡国十四雨水。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云云。
和帝永元十年,淫雨伤稼。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永元十年夏五月,京师大水。冬十月,五州雨水。
〈注〉《东观记》曰:京师大雨,南山水流出至东郊,坏人庐舍。
按《五行志》:十年,淫雨伤稼。
永元十三年,淫雨伤稼。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十三年八月,荆州雨水。九月壬子,诏曰:荆州比岁不节,今兹淫水为害,馀虽颇登,而多不均浃,深惟四民农食之本,惨然怀矜。其令天下半入今年田租、刍槁;有宜以实除者,如故事。贫民假种食,皆勿收责。 按《五行志》:十三年,淫雨伤稼。永元十四年,淫雨伤稼。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十四年秋,三州雨水。冬十月甲申,诏:兖、豫、荆州今年水雨淫过,多伤农功。其令被害什四以上皆半入田租、刍槁;其不满者,以实除之。按《五行志》:十四年,淫雨伤稼。
永元十五年,淫雨伤稼。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十五年秋,四州雨水。 按《五行志》:十五年,淫雨伤稼。
殇帝延平元年,雨水。
按《后汉书·殇帝本纪》:延平元年六月丁未,郡国三十七雨水。己未,诏曰:自夏以来,阴雨过节,暖气不效,将有厥咎。寤寐忧惶,未知所由。昔夏后恶衣服,菲饮食,孔子曰吾无间然。今新遭大忧,且岁节未和,彻膳损服,庶有补焉。其减太官、导官、尚方、内署诸服御珍膳糜丽难成之物。
安帝永初元年,郡国四十一雨水。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永初元年,郡国十淫雨伤稼。
〈注〉方储对策曰:雨不时节,妄赏赐也。
元初四年,雨水。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元初四年秋七月,京师及郡国十雨水。诏曰:今年秋稼茂好,垂可收穫,而连雨未霁,惧必淹伤。夕惕惟忧,思念厥咎。夫霖雨者,人怨之所致。其武吏以威暴下,文吏妄行苛刻,御史因公生奸,为百姓所患苦者,有司显明其罚。又月令仲秋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方今案比之时,郡县多不奉行。虽有糜粥,糠秕相半,长吏怠事,莫有躬亲,甚违诏书养老之意。其务崇仁恕,赈护寡独,称朕意焉。
永宁元年冬十月,自三月至是月,京师及郡国三十三雨水。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永宁元年,郡国三十三淫雨伤稼。
建光元年,京师及郡国二十九雨水。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建光元年,京师及郡国二十九雨水。冬十一月丙午,诏京师及郡国被水雨伤稼者,随顷亩减田租。 按《五行志》:建光元年,京都及郡国二十九淫雨伤稼。是时羌反久未平,百姓屯戍不解,愁苦。
延光元年,郡国二十七雨水。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延光元年,郡国二十七雨水,大风,杀人。诏赐压溺死者年七岁以上钱,人二千;其坏败庐舍、失亡谷食,粟,人三斛;田被淹伤者,一切勿收田租;若一家皆被灾害而弱小存者,郡县为收敛之。
按《五行志》:元年,郡国二十七淫雨伤稼。 按《陈忠
传》:忠为仆射。时帝数遣黄门常侍及中常侍伯荣往来甘陵,而伯荣负宠骄蹇,所经郡国莫不迎为礼谒。又霖雨积时,河水涌溢,百姓骚动。忠上疏曰:臣闻位非其人,则庶事不叙;庶事不叙,则政有得失;政有得失,则感动阴阳,妖变为应。陛下每引灾自厚,不责臣司,臣司狃恩,莫以为负。故天心未得,隔并屡臻,青、冀之域淫雨漏河,徐、岱之滨海水盆溢,兖、豫蝗蝝滋生,荆、扬稻收俭薄,并凉二州羌戎叛戾。加以百姓不足,府帑虚匮,自西徂东,杼柚将空。臣闻洪范五事,一曰貌,貌以恭,恭作肃,貌伤则狂,而致常雨。春秋大水,皆为君上威仪不穆,临莅不严,臣下轻慢,贵倖擅权,阴气盛彊,阳不能禁,故为淫雨。陛下以不得亲奉孝德皇园庙,比遣中使致敬甘陵,朱轩骈马,相望道路,可谓孝至矣。然臣窃闻使者所过,威权翕赫,震动郡县,王侯二千石至为伯荣独拜车下,仪体上僭,侔于人主。长吏惶怖谴责,或邪謟自媚,发人修道,缮理亭传,多设储跱,徵役无度,老弱相随,动有万计,赂遗仆从,人数百匹,顿踣呼嗟,莫不叩心。河间托叔父之属,清河有陵庙之尊,及剖符大臣,皆猥为伯荣屈节车下。陛下不问,必以陛下欲其然也。伯荣之威重于陛下,陛下之柄在于臣妾。水灾之发,必起于此。昔韩嫣托副车之乘,受驰视之使;江都误为一拜,而嫣受欧刀之诛。臣愿明主严天元之尊,正乾刚之位,职事巨细,皆任贤能,不宜复令女使干错万机。重察左右,得无石显泄漏之奸;尚书纳言,得无赵昌谮崇之计;公卿大臣,得无朱博阿傅之援;外属近戚,得无王凤害商之谋。若国政一由帝命,王事每决于己,则下不得偪上,臣不得干君,常雨大水必当霁止,四方众异不能为害。书奏不省。
延光二年九月,郡国五雨水。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二年,郡国五连雨伤稼。
延光三年,京师及诸郡国三十六雨水。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顺帝永建四年,五州雨水。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永建四年,司隶、荆、豫、兖、冀部淫雨伤稼。
永建六年,以冀州雨灾,诏勿收冀部今年租。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六年十一月辛亥,诏曰:连年灾潦,冀部尤甚。比蠲除实伤,赡恤穷匮,而百姓犹有弃业,流亡不绝。疑郡县用心怠慢,恩泽不宣。易美损上益下,书称安民则惠。其令冀部勿收今年田租、刍槁。
按《五行志》:六年,冀州淫雨伤稼。
桓帝永寿元年,霖雨。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不载。 按《公沙穆传》:穆迁弘农令。永寿元年,霖雨大水,三辅以东莫不湮没。穆明晓占候乃豫告,令百姓徙居高地,故弘农人独得免害。
延熹二年,雨水。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延熹二年夏,京师雨水。 按《五行志》:延熹二年夏,霖雨五十馀日。是时,大将军梁冀秉政,谋害上所幸邓贵人母宣,冀又擅杀议郎邴尊。上欲诛冀,惧其恃权日久,威势强盛,恐有逆命,害及吏民,密与近臣中常侍单超等图其方略。其年八月,冀卒伏罪诛灭。
灵帝建宁元年六月,京师雨水。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建宁元年夏,霖雨六十馀日。是时大将军窦武谋变废中官。其年九月,长乐五官吏朱瑀等,与中常侍曹节起兵,先诛武,交兵阙下,败走,追斩武兄弟,死者数百人。
〈注〉案武死无兄弟有兄子
熹平元年,雨水。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熹平元年夏六月,京师雨水。按《五行志》:熹平元年夏,霖雨七十馀日。是时中常侍曹节等,共诬白勃海王悝谋反,其十月诛悝。
中平六年,献帝即位,霖雨。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中平六年夏四月戊午,皇子辩即位。六月,雨水。九月自六月雨,至于是月。 按《五行志》:中平六年夏,霖雨八十馀日。是时灵帝新弃群臣,大行尚在梓宫,大将军何进与佐军校尉袁绍等共谋欲诛废中官。中常侍张让等共杀进,兵战京都,死者数千。
献帝初平四年,大雨水。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初平四年六月,雨水。遣侍御史裴茂讯诏狱,原轻系。 按《董卓传》:初平四年夏,大雨昼夜二十馀日,漂没人庶,又风如冬时。帝使御史裴茂讯诏狱,原系者二百馀人。其中有为李傕所枉系者,傕恐茂赦之,乃表奏茂擅出囚徒,疑有奸故,请收之。诏曰:灾异屡降,阴雨为害,使者衔命宣布恩泽,原解轻微,庶合天心。欲释冤结而复罪之乎。一切勿问。
建安二十四年秋,大霖雨,水溢。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建安二十四年八月,汉水溢。按《蜀志·关羽传》:建安二十四年秋,大霖雨,汉水汎溢,于禁所督七军皆没。禁降羽。
后主建兴九年,秋夏霖雨。
按《三国蜀志·后主传》不载。 按《李严传》:建兴九年,秋夏之际,值天霖雨,运粮不继。
魏
文帝黄初四年,大雨。
按《三国魏志·文帝本纪》:黄初四年六月,大雨,伊、洛溢流,杀人民,坏庐宅。
明帝太和元年,大雨。
按《魏志·明帝本纪》不载。 按《杨阜传》:明帝时初治宫室,发美女以充后庭,数出入弋猎。秋,大雨震电,多杀鸟雀。阜上疏曰:臣闻明主在上,群下尽辞。尧、舜圣德,求非索谏;大禹勤功,务卑宫室;成汤遭旱,归咎责己;周文刑于寡妻,以御家邦;汉文躬行节俭,身衣弋绨;此皆能昭令问,贻厥孙谋者也。伏惟陛下奉武皇帝开拓之大业,守文皇帝克终之元绪,诚宜思齐往古圣贤之善治,总观季世放荡之恶政。所谓善治者,务俭约、重民力也;所谓恶政者,从心恣欲,触情而发也。惟陛下稽古世代之初所以明赫,及季世所以衰弱至于泯灭,近览汉末之变,足以动心诫惧矣。曩使桓、灵不废高祖之法,文、景之恭俭,太祖虽有神武,于何所施其能邪。而陛下何由处斯尊哉。今吴、蜀未定,军旅在外,愿陛下动则三思,虑而后行,重慎出入,以往鋻来,言之若轻,成败甚重。顷者天雨,又多卒暴,雷电非常至杀鸟雀。天地神明,以王者为子也,政有不当,则见灾谴。克己内讼,圣人所记。惟陛下虑患无形之外,慎萌纤微之初,法汉孝文出惠帝美人,令得自嫁;顷所调送小女,远闻不令,宜为后图。诸所缮治,务从约节。《书》曰:九族既睦,协和万国。事思厥宜,以从中道,精心计谋,省息费用。吴、蜀以定,尔乃上安下乐,九亲熙熙。如此以往,祖考心欢,尧、舜其犹病诸。今宜开大信于天下,以安众庶,以示远人。时雍丘王植怨于不齿,藩国至亲,法禁峻密,故阜又陈九族之义焉。诏报曰:间得密表,先陈往古明王圣主,以讽闇政,切至之辞,款诚笃实。退思补过,将顺匡救,备至悉矣。览思苦言,吾甚嘉之。
按《晋书·五行志》:太和元年秋,数大雨,多暴卒,雷电非常,至杀鸟雀。案杨阜上疏,此恒雨之罚也。时天子居丧不哀,出入弋猎无度,奢侈繁兴,夺民农时,故水失其性而恒雨为灾也。
太和四年,大雨水。
按《魏志·明帝本纪》:四年九月,大雨,伊、洛、河、汉水溢。按《杨阜传》:明帝时,大司马曹真伐蜀,遇雨不进。阜上疏曰:昔文王有赤乌之祥,而犹日仄不暇食;武王白鱼入舟,君臣变色。而动得吉瑞,犹尚忧惧,况有灾异而不战竦者哉。今吴、蜀未平,而天屡降变,陛下宜深有以专精应答,侧席而坐,思示远以德,绥迩以俭。间者诸军始进,便有天雨之患,稽阂山险,以积日矣。转运之劳,担负之苦,所费以多,若有不继,必违本图。《传》曰:见可而进,知难而退,军之善政也。徒使六军困于山谷之间,进无所略,退又不得,非主兵之道也。武王还师,殷卒以亡,知天期也。今年凶民饥,宜发明诏损膳减服,技巧珍玩之物,皆可罢之。昔邵信臣为少府于无事之世,而奏罢浮食;今者军用不足,益宜节度。帝即召诸军还。
按《晋书·五行志》:四年八月,大雨霖三十馀日,伊、洛、河、汉皆溢,岁以凶饥。
景初元年,淫雨。
按《魏志·明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五行志》:景初元年九月,淫雨,冀、兖、徐、豫四州水出,没溺杀人,漂失财产。
吴
废帝太平二年,大雨。
按《三国吴志·孙亮传》:太平二年春二月甲寅,大雨震电。
按《晋书·五行志》:太平二年二月甲寅,大雨,震电。乙卯,雪,大寒。案刘歆说,此时当雨而不当大雨,大雨,恒雨之罚也。于始震电之明日而雪,大寒,又恒寒之罚也。刘向以为既已雷电,则雪不当复降,皆失时之异也。天戒若曰,为君失时,贼臣将起。先震电而后雪者,阴见间隙,起而胜阳,逆弑之祸将成也。亮不悟,寻见废。此与春秋鲁隐事同也。
景帝永安四年夏五月,大雨,水泉涌溢。
按《吴志·孙休传》云云。
永安五年八月壬午,大雨震电,水泉涌溢。
按《吴志·孙休传》云云。
晋
武帝泰始六年,大雨霖。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泰始六年六月,大雨霖。甲辰,河、洛、伊、沁水同时并溢,流四千九百馀家,杀二百馀人,没秋稼千三百六十馀顷。
泰始七年,大雨霖。
按《晋书·武帝本纪》:七年六月,大雨霖,伊、洛、河溢,流居人四千馀家,杀三百馀人,有诏振贷给棺。
太康五年,郡国多雨。
按《晋书·武帝本纪》:太康五年秋七月,任城、梁国、中山雨雹,伤秋稼。减天下户课三分之一。九月,郡国五大水,陨霜,伤秋稼。 按《五行志》:太康五年七月,任城、梁国暴雨,害豆麦。九月,南安郡霖雨暴雪,树木摧折,害秋稼。是秋,魏郡西平郡九县、淮南、平原霖雨暴水,霜伤秋稼。
太康八年七月,大雨。
按《晋书·武帝本纪》:八年秋七月,前殿地陷,深数丈,中有破船。〈大雨事不载。〉按《宋书·五行志》:八年七月:大雨。殿前地陷,方五尺,深数丈。
太康十年十二月癸卯,庐江、建安大雨。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五行志》云云。
惠帝元康九年,暴雨。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五行志》:九年六月夜,暴雷雨。贾谧斋屋柱陷入地,压谧床帐。此木沴土,土失其性,不能载也。明年,谧诛。
永宁元年,霖雨。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宁元年十月,义阳、南阳、东海霖雨,淹害秋稼。
元帝太兴三年,恒雨。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兴三年,春雨至于夏。是时王敦执权,不恭之罚也。
永昌元年,恒雨。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昌元年,春雨四十馀日,昼夜雷电震五十馀日。是时王敦兴兵,王师败绩之应。
成帝咸和四年二月,大雨霖。
按《晋书·成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咸和四年,春雨五十馀日,恒雷电。是时虽斩苏峻,其馀党犹据守石头城,至其灭后,淫雨乃霁。
咸康元年,雨水。
按《晋书·成帝本纪》:咸康元年八月,长沙、武陵大水。按《五行志》:咸康元年八月乙丑,荆州之长沙攸、醴陵、武陵之龙阳,三县雨水,浮漂屋室,杀人,损秋稼。是时帝幼,权在于下。
宋
文帝元嘉二十一年,连雨水。
按《宋书·文帝本纪》:元嘉二十一年六月,连雨水。丁亥,诏曰:霖雨弥日,水潦为患,百姓积俭,易致乏匮。二县官长及营署部司,各随统检实,给其柴米,必使周悉。
按《五行志》:元嘉二十一年六月,京邑连雨百馀日,
大水。
孝武帝大明元年,京邑雨水。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大明元年春正月庚午,京邑雨水,辛未,遣使检行,赐以樵米。
大明五年,京邑雨水。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五年秋七月丙辰,诏曰:雨水猥降,街衢泛溢,可遣使巡行。穷弊之家,赐以薪粟。 按《五行志》:五年七月,京邑雨水。
大明八年,废帝即位,京师雨水。
按《宋书·前废帝本纪》:八年五月庚申,即皇帝位。八月,京师雨水。庚子,遣御史与官长随宜赈恤。
明帝泰始二年,京师雨水。
按《宋书·明帝本纪》:泰始二年六月,京师雨水。丁卯,遣殿中将军检行赈恤。
顺帝升明三年,大雨水。
按《宋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升明三年四月乙亥,吴郡桐庐县暴风雷电,扬沙折木,水平地二丈,流漂居民。
南齐
高帝建元四年,雨水频降。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建元四年三月,上即位。五月癸未,诏曰:顷水雨频降,潮流荐满,二岸居民,多所淹渍。遣中书舍人与两县官长优量赈恤。
武帝永明五年,雨水。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永明五年六月,辛酉,诏曰:比霖雨过度,水潦荐溢,京师居民,多离其弊。遣中书舍人、二县官长随宜赈赐。八月,乙亥,诏今夏雨水,吴兴、义兴二郡田农多伤,详蠲租调。 按《五行志》:五年,吴兴、义兴水雨伤稼。
永明八年,霖雨。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八年八月,丙寅,诏京邑霖雨既过,居民汎滥,遣中书舍人、二县官长赈恤。 按《五行志》:八年四月,己巳起阴雨,昼或暂晴,夜时见星月,连雨积霖,至十七日乃止。
永明十年,霖雨。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十年十一月,戊午诏曰:顷者,霖雨,樵粮稍贵。京邑居民多离其弊,遣中书舍人、二县官长赈赐。
永明十一年,恒雨。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四月辛巳朔,三月戊寅起,而其间暂时晴,从四月一日又阴雨,昼或见日,夜乍见月,回复阴雨,至七月乃止。
明帝建武二年冬,水雨伤稼。
按《南齐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武二年冬,吴、晋陵二郡水雨伤稼。
东昏侯永泰元年,恒雨。
按《南齐书·明帝东昏侯本纪》俱不载。 按《五行志》:永元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雨,至永泰元年五月二十一日乃晴。京房《易》曰:冬雨,天下饥。春雨,有小兵。时卤寇雍州。
梁
武帝天监七年,恒雨。
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天监七年七月,雨,至十月乃霁。《洪范·五行传》曰:阴气强积,然后生水雨之灾。时武帝频年兴师,是岁又大举北伐,诸军颇捷,而士卒罢敝,百姓怨望,阴气畜积之应也。
陈
宣帝太建十二年八月甲戌,大雨霖。
按《陈书·宣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五行志》:太建十二年八月,大雨霪霖。时始兴王叔陵骄恣,阴气盛强之应也。明年,宣帝崩,后主立。叔陵刺后主于丧次。宫人救之,仅而获免。叔陵出阁,就东府作乱。后主令萧摩诃破之,死者千数。
北魏
太祖天赐四年,大雨水。
按《魏书·太祖本纪》:天赐四年夏五月,北巡。自参合陂东过蟠羊山,大雨,暴水流辎重数百乘,杀百馀人。
太宗泰常三年八月,雁门、河内大雨水,复其租税。
按《魏书·太宗本纪》云云。
高祖太和二年,大雨。
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二年夏四月丙午,澍雨大洽。曲赦京师。 按《灵徵志》:太和二年夏四月,南豫、徐、兖州大霖雨。
太和六年秋,雨灾。
按《魏书·高祖本纪》:六年十有二月丁亥,诏曰:朕以寡薄,政缺平和,不能仰缉纬象,蠲兹六沴。去秋淫雨,洪水为灾,百姓嗷然,朕用嗟悯,故遣使者循方赈恤。而牧守不思利民之道,期于取办。爱毛反裘,甚无谓也。今课督未入及将来租算,一以丐之。有司勉加劝课,以要来穰,称朕意焉。
太和二十二年戊午,兖、豫二州大霖雨。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孝静帝武定五年,大雨。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武定五年秋,大雨七十馀日,元瑾、刘思逸谋杀后齐文襄之应也。
文帝大统十六年,恒雨。
按《周书·文帝本纪》:大统十六年,军出长安。时连雨,自秋及冬,诸军马驴多死。
北齐
武成帝河清三年,大霖雨。
按《北齐书·武成帝本纪》:河清三年六月庚子,大雨昼夜不息,至甲辰乃止。闰月,诏遣十二使巡行水潦州,免其租调。山东大水,饥死者不可胜计,诏发赈给,事竟不行。
按《隋书·五行志》:河清三年六月庚子,大雨,昼夜不息,至甲辰。山东大水,人多饿死。是岁,突厥寇并州,阴戎作梗,此其应也。
后主天统三年十月,大雨。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天统三年十月,积阴大雨。胡太后淫乱之所感也。
天统四年六月甲子朔,大雨。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云云。
武平七年七月,大霖雨。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武平七年七月丁丑,大雨霖。是月,以水涝遣使巡抚流亡人户。
按《隋书·五行志》:七月,大霖雨,水涝,人户流亡。是时骆提婆、韩长鸾等用事,小人专政之罚也。
北周
明帝武成元年,大雨霖。
按《周书·明帝本纪》:武成元年六月戊子,大雨霖。诏曰:昔唐咨四岳,殷告六眚,睹灾兴惧,咸寘时雍。朕抚运应图,作民父母,弗敢怠荒,以求民瘼。而霖雨作沴,害麦伤苗,隤屋漂垣,洎于昏垫。谅朕不德,苍生何咎。刑政所失,罔识厥由。公卿大夫士爰及牧守黎庶等,今宜各上封事,谠言极谏,罔有所讳。朕将览察,以答天谴。其遭水者,有司可时巡检,条列以闻。
武帝建德三年七月,霖雨三旬。
按《周书·武帝本纪》:建德三年七月乙酉,京师连雨三旬,是日霁。
按《隋书·五行志》:建德三年七月,霖雨三旬。时卫刺王直潜谋逆乱。属帝幸云阳宫,以其徒袭肃章门,尉迟运逆拒破之。其日雨霁。
[book_title]第七十七卷
第七十七卷目录
雨灾部汇考三
唐〈高祖武德一则 太宗贞观二则 高宗永徽三则 显庆一则 总章一则 咸亨二则 仪凤一则 永淳一则 中宗嗣圣二则 神龙一则 睿宗先天一则 元宗开元七则 天宝三则 肃宗至德一则 上元二则 代宗广德二则 永泰一则 大历五则 德宗建中一则 贞元八则 宪宗元和七则 穆宗长庆二则 敬宗宝历一则 文宗太和二则 开成三则 武宗会昌一则 宣宗大中二则 懿宗咸通一则 僖宗乾符一则 广明一则 昭宗乾宁一则 天复一则 天祐一则〉
后梁〈太祖开平二则〉
后唐〈庄宗同光二则 明宗天成一则 长兴二则 废帝清泰二则〉
后晋〈高祖天福一则 出帝开运一则〉
辽〈圣宗统和三则 开泰一则 太平一则 道宗咸雍一则 太康一则 大安一则〉
宋一〈太祖建隆一则 乾德二则 开宝六则 太宗太平兴国六则 雍熙一则 淳化五则 至道二则 真宗咸平二则 景德一则 大中祥符六则 天禧二则 乾兴一则 仁宗天圣三则 明道一则 景祐二则 宝元一则 庆历二则 皇祐二则 嘉祐四则 英宗治平三则 神宗熙宁五则 元丰二则 哲宗元祐三则 绍圣一则 元符三则 徽宗建中靖国一则 崇宁三则 大观一则 宣和二则 钦宗靖康一则〉
庶徵典第七十七卷
雨灾部汇考三
唐高祖武德六年,秋关中久雨。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武德六年,关中久雨。少阳曰旸,少阴曰雨,阳德衰则阴气胜,故常雨。
太宗贞观十一年七月癸未,大雨,水谷洛溢。
按《唐书·太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贞观十一年七月癸未,黄气际天,大雨,谷水溢,入洛阳宫,深四尺,坏左掖门,毁官寺十九;洛水漂六百馀家。
按《旧唐书·五行志》:贞观十一年七月一日,黄气竟天,大雨,谷洛溢。帝引咎,令群臣直言政之得失。中书侍郎岑文本曰:伏惟陛下览古今之事,察安危之机,上以社稷为重,下以亿兆为念。明选举,慎赏罚,进贤才,退不肖。闻过即改,从谏如流。为善在于不疑,出令期于必信。颐神养性,省畋游之娱;去奢从俭,减工役之费。务静方内,不求辟土;载櫜弓矢,而无忘武备。凡此数者,愿陛下行之不怠,必当转祸为福,化咎为祥。况水之为患,阴阳常理,岂可谓之天谴而系圣心哉。十三日,诏曰:暴雨为灾,大水泛溢,静思厥咎,朕甚惧焉。文武百寮,各上封事,极言朕过,无有所讳。诸司供进,悉令减省。凡所力役,量事停废。遭水之家,赐帛有差。贞观十五年春,霖雨。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高宗永徽元年,大雨,水。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徽元年六月,新丰、渭南大雨,零口山水暴出,漂庐舍;宣、歙、饶、常等州大雨,水,溺死者数百人。
永徽五年,大雨,水。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丁丑夜,大雨,麟游县山水冲万年宫元武门,入寝殿,卫士有溺死者。
按《旧唐书·五行志》:永徽五年六月,恒州大雨,自二月至七月。滹沱河水泛溢,损五千三百家。
永徽六年八月,京城大雨。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显庆元年八月,霖雨。九月,括州暴雨。
按《唐书·高宗本纪》:显庆元年十一月,自八月霜且雨至于是月。 按《五行志》:显庆元年八月,霖雨,更九旬乃止。九月,括州暴风雨,海水溢,坏安固、永嘉二县。
总章二年,大雨,水。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总章二年六月,括州大风雨,海溢,坏永嘉、安固二县,溺死者九千七十人;冀州大雨,水平地深一丈,坏民居万家。
按《旧唐书·五行志》:总章二年七月,益州奏:六月十三日夜降雨,至二十日,水深五尺,其夜暴水深一丈已上,坏屋一万四千三百九十区,害田四千四百九十六顷。九月十八日,括州大风雨,海水翻上,坏永嘉、安固二县城百姓庐舍六千八百四十三区,杀人九千七十、牛五百头,损田苗四千一百五十顷。
咸亨元年,大雨,水。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亨元年五月丙戌,大雨,山水溢,溺死五千馀人。
咸亨四年七月,婺州大雨。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婺州大雨,山水暴涨,溺死五千馀人。
仪凤三年五月壬戌,大雨霖。
按《唐书·高宗本纪》云云。
永淳元年五月,连雨。六月,京师大雨。秋,山东大雨。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淳元年五月丙午,东都连日澍雨;乙卯,洛水溢,坏天津桥及中桥,漂居民千馀家。六月乙亥,京师大雨,水平地深数尺。秋,山东大雨,水,大饥。按《旧唐书·五行志》:永淳元年六月十二日,连日大雨,至二十三日,洛水大涨,漂损河南立德弘敬、洛阳景行等坊二百馀家,坏天津桥及中桥,断人行累日。先是,顿降大雨,沃若悬流,至是而泛溢冲突焉。西京平地水深四尺已上,麦一束止得一二升,米一斗二百二十文,布一端止得一百文。国中大饥,蒲州没徙人家口并逐粮,饥馁相仍,加以疾疫,自陕至洛,死者不可胜数。西京米斗三百已下。
中宗嗣圣十六年,〈即武后圣历二年〉大雨,水。
按《唐书·武后本纪》:圣历二年七月丙辰,神都大雨,洛水溢。
嗣圣二十年,〈即武后长安三年〉宁州大雨,水。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长安三年六月,宁州大雨,水,漂二千馀家,溺死千馀人。
神龙元年,同官县大雨,水。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神龙元年四月,雍州同官县大雨,水,漂民居五百馀家。
按《旧唐书·五行志》:神龙元年,右卫骑曹宋务光上疏曰:夫灾变应天,实系人事,故日蚀修德,月蚀修刑。若乃雨旸或愆,则貌言为咎,雩禜之法,存乎礼典。今暂逢霖雨,即闭坊门,弃先圣之明训,遵后来之浅术,时偶中者,安足神耶。盖当屏翳收津,丰隆戢响之日也。岂有一坊一市,遂能感召星灵;暂闭暂开,便欲发挥神道。必不然矣。疏奏不省。右仆射唐休璟以霖雨为害,咎在主司,上表曰:臣闻天运其工,人代之而理;神行其化,政资之以和。得其理则阴阳以调,失其和则灾沴斯作。故举才而授,帝唯其艰,论道于邦,官不必备。顷自中夏,及乎首秋,郡国水灾,屡为人害。夫水,阴气也,臣实主之。臣忝职右枢,致此阴沴,不能调理其气,而乃旷居其官。虽运属尧年,而无治水之用;位侔殷相,且阙济川之功。犹负明刑,坐逃皇谴。皇恩不弃,其若天何。昔汉家故事,丞相以天灾免职。臣窃遇圣时,岂敢腼颜居位。乞解所任,待罪私门,冀移阴咎之徵,复免夜行之眚。
睿宗先天二年,大霖雨。
按《唐书·睿宗本纪》:先天二年六月辛丑,以雨霖避正殿,减膳。
元宗开元二年,久雨。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元二年五月壬子,以久雨禜京城门。
开元五年,巩县暴雨。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开元五年六月十四日,巩县暴雨连日,山水泛涨,坏郭邑庐舍七百馀家,人死者七十二;汜水同日漂坏近河百姓二百馀户。
开元八年,暴雨。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邓州三鸦口大水塞谷,见二小儿以水相沃,须臾,有蛇大十围,张口仰天,人或斫射之,俄而暴雷雨,漂溺数百家。按《旧唐书·五行志》:八年六月二十一日夜,暴雨,东都谷、洛溢,入西上阳宫,宫人死者七十人。畿内诸县,田稼庐舍荡尽。掌关兵士,凡溺死者一千一百四十八人。京城兴道坊一夜陷为池,一坊五百馀家俱失。开元十四年,怀、卫等州澍雨。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十四年七月甲子,怀、卫、郑、滑、汴、濮、许等州澍雨,河及支川皆溢,人皆巢舟以居,死者千计,资产苗稼无孑遗。开元十五年,鄜州沔池雨。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十五年七月,鄜州雨,洛水溢入州城,平地丈馀,损居人庐舍,溺死者不知其数。八月八日,沔池县夜有暴雨,润水、谷水涨合,毁郭邑百馀家及普门佛寺。
开元十六年,久雨。
按《唐书·元宗本纪》:十六年九月丙午,以久雨降囚罪,徒以下原之。 按《五行志》:十六年九月,关中久雨。害稼。
按《册府元龟》:开元十六年九月,以久雨,帝思宥罪缓刑,乃下制曰:古之善为邦者,重人之命,执法之中,所以和气洽,嘉生茂。今秋京城,连雨隔月,恐耗其膏粒,而害于粢盛,抑朕之不明,何政之阙也。永惟久雨者,阴气陵阳,冤塞不畅之所致也。持狱之吏,不有刑罚生于刻薄,轻重出于爱憎邪。《诗》曰:此宜无罪,汝反收之。刺坏法也。《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明慎刑也。好生之德,可不务乎。两京及诸州系囚,应推徒已下罪,并宜释放。死罪及流,各减一等。庶得解吾人之愠,结迎上天之福佑。布告,遐迩知朕意焉。
开元十八年二月丙寅,大雨。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天宝五载秋,大雨。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天宝十二载八月,久雨。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按《册府元龟》:天宝十二年八月,京师连雨二十馀日,米涌贵,令中书门下,就京兆大理,疏决囚徒。
天宝十三年,大霖雨。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三载秋,大霖雨,害稼,六旬不止。九月,闭坊市北门,盖井,禁妇人入街市,祭元冥太社,禜明德门,坏京城垣屋殆尽,人亦乏食。 按《韦凑传》:凑子见素为侍郎。十三载,元宗苦雨潦,阅六旬,谓宰相非其人,罢左相陈希烈,诏杨国忠审择大臣。时吉温得幸,帝欲用之。温为安禄山所厚,国忠惧其进,沮止之。谋于中书舍人窦华、宋昱,皆以见素安雅易制,国忠入白帝,帝亦以相王府属,有旧恩,遂拜武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肃宗至德二载,大雨。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德二载三月癸卯,大雨,至甲戌乃止。
按《册府元龟》:至德二年三月癸亥,大雨,至癸酉不止。帝令恤狱缓刑,诏三司条件,疏理处分。甲戌,雨止。
上元元年,恒雨。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上元元年四月,雨,讫闰月乃止。
上元二年,霖雨连月。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秋,霖雨连月,渠窦生鱼。
按《旧唐书·五行志》:上元二年,京师自七月霖雨,八月尽方止。京城宫寺庐舍多坏,街市沟渠中漉得小鱼。
代宗广德元年,大雨,水。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广德元年九月,大雨,水平地数尺,时吐蕃寇京畿,以水自溃去。广德二年,东都大雨。
按《唐书·代宗本纪》:二年五月,洛水溢。 按《五行志》:二年五月,东都大雨,洛水溢,漂二十馀坊。
永泰元年,大雨。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泰元年九月丙午,大雨至于丙寅。
按《旧唐书·五行志》:永泰元年,先旱后水。九月,大雨,平地水数尺,沟河涨溢。时吐蕃寇京畿,以水,自溃去。〈按新
书志作广德元年事互异
〉大历四年,恒雨。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历四年四月,雨,至于九月,闭坊市北门,置土台,台上置坛,立黄幡以祈晴。
按《册府元龟》:大历四年,自四月雨,连霖至秋,京师米斗至八百,官出米二万石,分场出粜贫人,闭坊市门,置土台及黄幡以祈晴。是日,雨止。
大历五年,大雨。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五年夏,大雨,京城饥,出太仓米减价以救人。
大历六年八月,连雨害秋稼。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大历十一年,京师澍雨。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七月戊子,夜澍雨,京师平地水尺馀,沟渠涨溢,坏民居千馀家。
大历十二年,大雨害稼。
按《唐书·代宗本纪》:大历十二年秋,河溢。 按《五行志》:十二年秋,京畿及宋、亳、滑三州大雨水,害稼,河南尤甚,平地深五尺,河溢。 按《韩休传》:休子滉为户部侍郎判度支。大历十二年秋,大雨害稼什八,京兆尹黎干言状,滉恐有所蠲贷,固表不实。代宗命御史行视,实损田三万馀顷。始,渭南令刘藻附滉,言部田无害,御史赵计按验如藻言,帝又遣御史朱敖覆实,害田三千顷。帝怒曰:县令,所以养民,而田损不问,岂恤隐意邪。贬南浦员外尉,计亦斥为丰州司户员外参军。
德宗建中元年,幽、镇、魏、博大雨水。
按《唐书·德宗本纪》:建中元年冬,黄河、滹沱、易水溢。按《五行志》:元年,幽、镇、魏、博大雨,易水、滹沱横流,自山而下,转石折树,水高丈馀,苗稼荡尽。
贞元二年,大雨。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元二年正月乙未,大雨雪,至于庚子,平地数尺,雪上黄黑如尘。五月乙巳,雨,至于丙申,时大饥,至是麦将登,复大雨霖,众心恐惧。六月丁酉,大风雨,京城通衢水深数尺,有溺死者。
按《旧唐书·五行志》:贞元二年夏,京师通衢水深数尺。吏部侍郎崔纵,自崇义里西门为水漂浮行数十步,街铺卒救之获免;其日,溺死者甚众。
贞元四年,连雨。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四年八月,连雨,灞水暴溢,溺杀渡者百馀人。
贞元八年秋,大雨。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八年秋,大雨,河南、河北、山南、江淮凡四十馀州大水,漂溺死者二万馀人。时幽州七月大雨,平地水深二丈;郑、涿、蓟、檀、平五州,平地水深一丈二尺,郭邑庐里屋宇田稼皆尽,百姓皆登丘冢山原以避之。
贞元十年,恒雨。
按《唐书·德宗本纪》:十年六月,自春不雨,至于是月辛未雨。 按《五行志》:十年春,雨,至闰四月,间止不过一二日。
按《旧唐书·德宗本纪》:十年春,霖雨,罕有晴日。〈按《新纪》云:自春
至六月不雨,是旱也。而《五行志》与《旧纪》俱作霖雨水旱,二说径庭,至此疑新纪之讹。
〉
贞元十一年秋,大雨。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贞元十二年夏四月,岚州暴雨,水深二丈。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贞元十九年,大雨。
按《唐书·德宗本纪》:十九年七月甲戌,雨。 按《五行志》:十九年八月己未,大霖雨。
贞元二十一年秋,连月阴霪。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宪宗元和二年,蔡州大雨。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和二年六月,蔡州大雨,水平地深数尺。
元和四年四月,常雨。
按《唐书·宪宗本纪》:元和四年闰月己未,雨。丁卯,立邓王宁为皇太子。 按《五行志》:四年四月,册皇太子宁,以雨沾服,罢。十月,再择日册,又以雨沾服罢。近常雨也。
元和六年七月,霖雨害稼。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和八年五月,大雨。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陈州、许州大雨,大隗山摧,水流出,溺死者千馀人。
按《旧唐书·五行志》:八年六月庚寅,京师大风雨,毁屋扬瓦,人多压死。水积城南,深处丈馀,入明德门,犹渐车辐。时所在霖雨,百源皆发,川渎不由故道。辛丑,出宫女二百车,得人娶纳,以水害诫阴盈也。
元和十一年夏、秋,连大风雨。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五月,连雨。八月壬申,雨,至于九月戊子。 又按《志》:五月,京师大雨水,昭应尤甚。六月,密州大风雨,海溢,毁城郭;饶州浮梁、乐平二县暴雨,水,漂没四千馀户。
按《旧唐书·五行志》:十一年五月,京畿大雨,害田四万顷,昭应尤甚,漂没居人。
元和十二年,大雨,水。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二年六月乙酉,京师大雨,水,含元殿一柱倾,市中深三尺,毁民居二千馀家。
元和十五年正月,穆宗即位,大雨。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五年二月癸未,大雨。八月,久雨,闭坊市北门。宋、沧、景等州大雨,自六月癸酉至于丁亥,庐舍漂没殆尽。 又按《志》:九月己酉,大雨,树无风而摧者十五六,近木自拔也。
穆宗长庆二年,大雨,水。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长庆二年七月,处州大雨,水,平地深八尺,坏城邑、桑田大半。
长庆四年正月,敬宗即位。夏,大雨,水。
按《唐书·敬宗本纪》:四年正月,即位。夏,汉水溢。 按《五行志》:四年夏,苏、湖二州大雨,水,太湖决溢;郓、曹、濮三州雨,水坏州城、民居、田稼略尽。
按《册府元龟》:长庆四年六月辛巳,诏曰:近者夏麦垂熟,霖雨稍多,虽不甚损伤,亦是阴阳小沴。囚徒之中,或有冤滥,宜令御史中丞、刑部侍郎、大理卿,同疏理决遣,讫闻。奏其在内诸军,使囚徒亦委本司,疏决。闻奏。
敬宗宝历元年六月,雨,至于八月。
按《唐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文宗太和四年,大雨。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和四年夏,郓、曹、濮等州雨,坏城郭庐舍殆尽。
太和六年,大雨。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六月,徐州大雨,坏民居九百馀家。
开成元年,暴雨,水。
按《唐书·文宗本纪》:开成元年七月乙亥,雨。 按《五行志》:开成元年夏,凤翔麟游县暴雨,水,毁九成宫,坏民舍数百家,死者百馀人。
开成四年秋,大雨。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秋,西川、沧景、淄青大雨,水,害稼及民庐舍,德州尤甚,平地水深八尺。开成五年正月,武宗即位。七月,霖雨。
按《唐书·武宗本纪》:五年正月辛巳,即位。八月甲寅,雨。
按《五行志》:五年七月,霖雨,葬文宗,龙輴陷,不能进。
武宗会昌三年,雨霖。
按《唐书·武宗本纪》:会昌三年九月丁未,以雨霖,理囚,免京兆府秋税。
宣宗大中四年四月,霖雨。
按《唐书·宣宗本纪》:大中四年四月壬申,以雨霖,诏京师、关辅理囚,蠲度支、盐铁、户部逋负。
大中十年四月,雨,至于九月。
按《唐书·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懿宗咸通九年,久雨。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九年六月,久雨、禜明德门。
僖宗乾符五年,大霖雨。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符五年秋,大霖雨,汾、浍及河溢流害稼。
广明元年秋八月,大霖雨。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昭宗乾宁元年七月,以雨霖避正殿减膳。
按《唐书·昭宗本纪》云云。
天复元年八月,久雨。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天祐三年,以久雨禜门。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祐三年九月,诏以久雨,恐妨农事,遣工部侍郎孔绩禜定鼎门,如不止止于三日。
后梁
太祖开平三年,久雨。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平三年六月己亥,以久雨,命官祈祷于神祠灵迹。八月甲午,以秋稼将登霖雨,特甚命宰臣已下祷于社稷诸祠。
开平四年,久雨。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平四年五月己丑朔,以连雨不止至壬辰,御文明殿,命宰臣分拜祠庙。八月,车驾西征。己巳,次陜府。是时悯雨,且命宰臣从官分祷灵迹,既而雨,翼日止,帝大悦。九月辛丑,以久雨,命宰臣薛贻矩禜门,赵光逢祠嵩岳。
后唐
庄宗同光二年八月,大雨霖,河溢。
按《五代史·唐庄宗本纪》云云。
按《册府元龟》:同光二年八月乙未,敕:旬日霖雨,恐伤秋稼,须命祈止,冀获开晴,可差官分祷祠庙。
同光三年六月,大雨霖。
按《五代史·唐庄宗本纪》不载。 按《通鉴》:同光三年六月,雨七十五日始霁,百川皆溢。
按《册府元龟》:同光三年七月丁酉,敕:河南尹依法祈晴。己亥,敕:淫雨稍甚,宜差官分道祈祷。九月辛卯朔,敕:霖雨未止,恐伤苗稼及妨收穫,宜令差官于诸寺观神祠,虔心祈祷,仍令河南府差官应有灵迹处精虔祈止。丙午,敕:霖雨未晴,宜令宰臣尚书丞郎分于寺观祈晴。
明宗天成三年,大霖雨。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成三年七月,霖雨稍甚,命宰臣散于寺观祈晴。八月,汴州稍旱,命丞相祈雨于寺观。
长兴二年,频阴雨。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长兴二年八月丙子,敕:阴雨稍频,虑妨收穫,宜令河南府依古法祈晴。
长兴三年春,久雨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长兴三年三月丙申,帝以春雨稍频,虑妨耕种,宜令河南府依古法祈晴。帝问翰林参谋赵延文:自春以来频雨,何故。奏曰:缘火犯井,所以频雨,兼雷声,似夏并不益,时乞宽刑狱。从之。壬寅,司天奏以时雨过多,请差官祷禜,从之。六月辛酉,命文武百官应在京寺观神祠祈晴。又敕:霖雨积旬,尚未晴霁,眷言刑狱,虑在滞淹,京城诸司系囚,并宜疏理释放。
按《册府元龟》:长兴三年七月,以久雨未晴,分命祷禜。敕:天下州府见禁囚徒,据事理疾速断,决不得滞淹。久雨未晴,恐至淹抑。
废帝清泰元年,久雨。
按《五代史·唐废帝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清泰元年八月甲申,诏曰:霖雨稍频,虑妨收穫,分命朝臣诸祠宇祈晴。乙未,诏曰:苦雨连绵,已踰浃旬,差官祈禜,尚未晴明,宜令宰臣李愚、刘煦、卢文纪、姚顗各于诸寺观虔告。自十一日后霖不止,至是日稍霁。九月己亥,诏曰:久雨未霁,礼有祈禳,禜都城门三日不止,乃祈山川告宗庙社稷,宜令太子宾客李延范等禜诸城门,太常卿李怿、工部尚书崔居俭告宗庙社稷。甲辰,诏曰:霖霪稍甚愆,伏为灾,朕烛理不明,虑伤和气。都下诸狱委御史台差官虑问西都差留守判官藩镇差观察判官刺史州,委军事判官诸县委令录。据见系罪人一一亲自录问,恐奸吏逗遛,致其淹抑昼时疏理,如是,大狱即具奏闻。癸卯,司天监灵台郎李德舟以霖雨为灾。献唐初,太史令李淳风祈晴,法天皇大帝北极北斗寿星九曜二十八宿,天地水三官五岳神,又有陪位神,五岳判官、五道将军风伯雨师名山大川醮法,用纸钱驰马有差。诏曰:李德舟显陈艺术特贡封章,以霖雨之为灾,恐粢盛之不稔,请修祈醮以示消禳恭以天地、星辰、宗庙、社稷雨师风伯皆遵祀典荐,告不亏名山大川,屡行祈祷,今据德舟所陈所司严洁祠祭以表精虔。
清泰二年,以久雨祈晴于嵩山。
按《五代史·唐废帝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清泰二年七月戊辰,以京师苦雨遣左武卫将军穆延辉嵩山祈晴。九月乙酉,京师以大霖雨祈晴。
后晋
高祖天福七年二月,暴雨连日。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南唐烈祖本纪》:升元六年〈即天福七年〉六月,常、宣、歙三州大雨,涨溢。
出帝开运三年秋七月,大雨,水,河决。
按《五代史·出帝本纪》云云。
辽
圣宗统和元年,霖雨。
按《辽史·圣宗本纪》:统和元年九月,南京留守奏,秋霖害稼,请权停关征,以通山西籴易,从之。
统和九年六月,南京霖雨伤稼。
按《辽史·圣宗本纪》云云。
统和二十七年秋,霖雨。
按《辽史·圣宗本纪》:统和二十七年秋七月甲寅朔,霖雨,潢、土、斡剌、阴凉四河皆溢,漂没民舍。
开泰六年,大雨踰月。
按《辽史·圣宗本纪》:开泰六年戊辰朔,德妃萧氏赐死,葬兔儿山西。后数日,大风起冢上,昼暝,大雷电而雨不止者踰月。
太平十一年,大雨水。
按《辽史·圣宗本纪》:太平十一年夏五月,大雨水,诸河横流,皆失故道。
道宗咸雍四年秋七月,南京霖雨。
按《辽史·道宗本纪》云云。
太康七年七月,南京霖雨。
按《辽史·道宗本纪》:太康七年七月,南京霖雨,沙河溢,永清、归义、新城、安次、武清、香河六县伤稼。
大安五年夏四月甲子,霖雨。
按《辽史·道宗本纪》云云。
宋一
太祖建隆元年,大霖雨。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隆元年十月,蔡州大霖雨,道路行舟。
乾德三年,大雨水。
按《宋史·太祖本纪》:三年二月,全州大水。 按《五行志》:乾德三年二月,全州大雨水。七月,蕲州大雨水,坏民庐舍。
乾德四年八月,衡州大雨水月馀。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开宝元年,大霖雨。
按《宋史·太祖本纪》:开宝元年六月癸丑朔,诏民田为霖雨、河水坏者,免今年夏税。 按《五行志》:开宝元年六月,州府二十三大雨水,坏民田、庐舍。八月,集州霖雨河涨,坏民庐舍及城壁、公署。
开宝二年,大霖雨。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八月,帝驻潞州,积雨累日未止。九月,京师大霖雨。
开宝五年,京师及河南、北诸州皆大霖雨。
按《宋史·太祖本纪》:五年五月乙丑,命近臣祈晴。甲戌,以霖雨,出后宫五十馀人,赐予以遣之。丁亥,河南、北淫雨,澶、滑、济、郓、曹、濮六州大水。六月,诏:淫雨河决,沿河民田有为水害者,有司具闻除租。 按《五行志》:五年,京师雨,连旬不止。河南、河北诸州皆大霖雨。开宝六年七月,单州、濮州并大雨。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开宝八年,大雨水。
按《宋史·太祖本纪》:八年五月辛巳,祈晴。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京师大雨水。六月,沂州大雨水,入城,坏民舍、田苗。
开宝九年,大雨水。
按《宋史·太祖本纪》:九年三月庚寅,大雨,分命近臣诣诸寺庙祈晴。四月己亥,雨霁。秋七月丙戌,命近臣祈晴。 按《五行志》:九年三月,京师大雨水。淄州水害田。秋,大霖雨。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道州大霖雨。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平兴国二年,道州春夏霖雨不止,平地二丈馀。
太平兴国四年三月,泰州雨水害稼。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太平兴国五年,京师连旬雨。
按《宋史·太宗本纪》:五年五月癸卯朔,大霖雨。辛酉,命宰相祈晴。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京师连旬雨不止。太平兴国七年,齐州大风雨。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齐州逮捕临邑尉王坦等六人。系狱未具,一夕,大风雨坏狱户,王坦等六人并压死。
太平兴国八年,河南府澍雨。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六月,河南府澍雨,洛水涨五丈馀,坏巩县官署、军营、民舍。太平兴国九年,淄州霖雨。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八月,淄州霖雨,孝妇河涨溢,坏官寺、民田。
雍熙三年八月,京师大霖雨。
按《宋史·太宗本纪》:雍熙三年八月丁未,大雨,遣使祷岳渎,至夕雨止。 按《五行志》云云。
淳化元年,陇城县、吉州大雨。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化元年六月,陇城县大雨,坏官私庐舍殆尽,溺死者百三十七人。吉州大雨。
淳化二年六月,博州大雨。七月,泗州大雨。十二月,大雨。
按《宋史·太宗本纪》:淳化二年十二月癸未,大雨,无冰。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博州大霖雨,河涨,坏民庐舍
八百七十区。七月,泗州招信县大雨,山河涨,漂浸民田、庐舍,死者二十一人。
淳化三年,大雨水。
按《宋史·太宗本纪》:淳化三年九月丙申,遣官祈晴。按《五行志》:三年九月,京帅霖雨。十月,上津县大雨,河水溢,坏民舍,溺者三十七人。
淳化四年,大雨。
按《宋史·太宗本纪》:淳化四年七月丁酉,大雨。九月丙午,自七月雨,至是不止。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陇城县大雨,牛头河涨二十丈,没溺居人、庐舍。 又按《志》:四年七月,京师大雨,十昼夜不止,朱雀、崇明门外积水尤甚,军营、庐舍多坏。是秋,陈、颍、宋、亳、许、蔡、徐、濮、澶、博诸州霖雨,秋稼多败。
淳化五年,大雨水害稼。
按《宋史·太宗本纪》:淳化五年夏四月癸卯,大雨。八月庚子,大雨。 按《五行志》:五年秋,开封府、宋、亳、陈、颍、泗、寿、邓、蔡、润诸州雨水害稼。
至道元年四月甲辰,京师大雨。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至道二年七月,广南诸州并大雨水。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真宗咸平元年,昭州大霖雨。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平元年五月,昭州大霖雨,害民田,溺死者百五十七人。
咸平五年,京师大雨。
按《宋史·真宗本纪》:咸平五年六月,都城大雨,坏庐舍,民有压死者,振恤其家。秋七月戊戌,幸启圣院、太平兴国寺、上清宫致祷,雨霁,遂幸龙卫营视所坏垣室,劳赐有差。 按《五行志》:五年六月,京师大雨,漂坏庐舍,民有压死者。积潦浸道路,自朱雀门东抵宣化门尤甚。
景德三年八月,青州大雨。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八月,青州大雨,坏鼓角楼门,压死者四人。
大中祥符二年,无为军兖州霖雨。
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二年九月乙亥,无为军言大风拔木,坏城门、营垒、民舍,压溺者千馀人。诏内臣恤视,蠲来年租,收瘗死者,家赐米一斛。冬十月甲辰,兖州霖雨害稼,赈恤其民。
大中祥符三年四月,升州霖雨。五月,京师大雨。按《宋史·真宗本纪》:三年五月辛丑,京师大雨,平地数尺,坏庐舍,民有压死者,赐布帛。 按《五行志》:三年四月,升州霖雨。五月辛丑,京师大雨,平地数尺,坏军营、民舍,多压者,近畿积潦。
大中祥符四年,久雨。
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四年九月戊子,幸太乙宫祈晴。
大中祥符五年九月,建安军大霖雨,害农事。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大中祥符六年,保安军积雨。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六年六月癸酉,保安军雨,河溢,兵民溺死,遣使振之。 按《五行志》:六年六月,保安军积雨河溢,浸城垒,坏庐舍,判官赵震溺死,又兵民溺死凡六百五十人。
大中祥符八年,坊州大雨。
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八年七月,坊州大雨,河溢,民有溺死者。
天禧元年秋七月丁未,霖雨。
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天禧四年,京师大雨。
按《宋史·真宗本纪》:四年秋七月辛酉,京城大雨,水坏庐舍大半。丙寅,以霖雨坏营舍,赐诸军缗钱。九月乙未,以久雨放朝十日。甲辰,减水灾州县秋租。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京师连雨弥月。甲子夜,大雨,流潦汎滥,民舍、军营圮坏大半,多压死者。自是频雨,及冬方止。
乾兴元年二月,苏、湖、秀州雨,坏民田。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仁宗天圣四年,大雨。
按《宋史·仁宗本纪》:四年六月庚寅,大雨震电,京师平地水数尺。辛卯,避正殿,减常膳。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戊寅,莫州大雨坏城壁。
天圣七年春,京师雨弥月。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天圣七年,自春涉夏,雨不止。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刑法志》:七年春,京师雨,弥月不止。仁宗谓辅臣曰:岂政事未当天心耶。因言:向者大辟覆奏,州县至于三,京师至于五,盖重人命如此。其戒有司,决狱议罪,毋或枉滥。又曰:赦不欲数,然舍是无以召和气。遂命赦天下。
明道二年六月癸丑,京师雨,坏军营、府库。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景祐三年六月,虔、吉诸州久雨。七月,大雨。
按《宋史·仁宗本纪》:景祐三年秋七月庚子,大雨雷电。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虔、吉诸州久雨,江溢,坏城庐,
人多溺死。
景祐四年,杭州大风雨。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乙亥,杭州大风雨,江潮溢岸,高六尺,坏堤千馀丈。
宝元元年,建州久雨。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宝元元年,建州自正月雨,至四月不止,溪水大涨,入州城,坏民庐舍,溺死者甚众。
庆历六年,河东大雨。
按《宋史·仁宗本纪》:庆历六年秋七月庚寅,河东经略司言雨坏忻、代等州城壁。
庆历八年,大霖雨。
按《宋史·仁宗本纪》:八年三月壬戌,以霖雨,录系囚。六月壬辰,以久雨斋祷。十二月乙丑朔,以霖雨为灾,颁德音,改明年元,减天下囚罪一等,徒以下释之。出内藏钱帛赐三司,贸粟以济河北,流民所过,官为舍止之,赍物毋收算。 按《五行志》:八年六月,恒雨。七月癸丑,卫州大雨水,诸军走避,数日绝食。
皇祐二年八月,深州大雨坏庐舍。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皇祐四年,京城大风雨。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八月癸未,京城大风雨,民庐摧圮至有压死者。
嘉祐元年,大雨水。
按《宋史·仁宗本纪》:嘉祐元年四月,大雨水注安上门,门关折坏官私庐舍数万区。六月乙亥,雨坏太社太稷坛。己卯,诏群臣实对言时政阙失。 按《五行志》:嘉祐二年,自五月大雨不止,水冒安上门,门关折坏官私庐舍数万区,城中系筏渡人。 又按《志》:五月丁未,昼夜大雨。六月乙亥,雨坏大社、大稷坛。八月,河东沿边久雨濒河之民多流移。〈按《纪》作元年,《志》作二年,今照《纪》编次。〉嘉祐三年八月,霖雨害稼。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祐六年,霖雨。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七月,河北京西淮南两浙江南东西淫雨为灾。闰八月,京师久雨。是岁,频雨及冬方止。
嘉祐七年六月,代州大雨。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代州大雨,山水暴入城。
英宗治平元年,恒雨。
按《宋史·英宗本纪》:治平元年八月庚寅,京师大雨,水。癸巳,赐被水诸军米,遣官视军民水死者千五百八十人,赐其家缗钱,葬祭其无主者。乙未,以雨灾,诏责躬乞言。初,学士草诏曰:执政大臣,其惕思天变。帝书其后曰:雨灾专以戒朕不德,可更曰协德交修。己亥,以水灾,罢乐宴。九月壬戌,雨,罢大宴。乙酉,以久雨,遣使祷于岳渎名山大川。 按《五行志》:元年,京师自夏历秋,久雨不止,摧真宗及穆、献、懿三后陵台。
治平二年,大雨。
按《宋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八月庚寅,大雨,地上涌水,坏官私庐舍,漂人民畜产不可胜数。是日,御崇政殿,宰相而下朝参者十数人而已。诏开西华门以泄宫中积水,水奔激,殿侍班屋皆摧没,人畜多溺死,官为葬祭其无主者千五百八十八人。治平三年,以水潦为灾,命宰执各举馆职。
按《宋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治平三年,命宰执举馆职各五人。先是,英宗谓中书曰:水潦为灾,言事者云咎在不能进贤,何也。欧阳修曰:近年进贤路狭,往时入馆有三路,今塞其二矣。帝纳之,故有是命。
神宗熙宁元年,冀州大雨。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年八月,冀州大雨,坏官私庐舍。
熙宁二年,泉州大风雨。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八月,泉州大风雨,水与潮相冲泛溢。损田稼,漂官私庐舍。熙宁七年,大雨水。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七年五月乙丑,大雨水,坏陕、平陆二县。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熙州大雨,洮河泛溢。 又按《志》:七年六月,陕州大雨,漂溺陕、平陆二县。熙宁九年七月,太原府汾河夏秋霖雨,水大涨。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熙宁十年,洛州沧卫霖雨。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七月,洛州漳河决,注城。大雨水,二丈河、阳河水湍涨,坏南仓,溺居民。沧、卫霖雨不止,河泺暴涨,败庐舍,损田苗。
元丰四年,泰州大雨。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泰州海风驾大雨,漂浸州城,坏公私舍数千楹。
元丰七年,怀州大雨。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八月,怀州黄、沁河泛溢,大雨水,损稼,坏庐舍、城壁。
哲宗元祐二年七月丁卯,以雨罢集贤殿宴。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祐四年,夏秋霖雨。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夏秋霖雨,河流泛涨。
元祐八年四月,雨至八月。
按《宋史·哲宗本纪》:八年丁未,久雨,祷山川。 按《五行志》:八年,自四月,雨至八月,昼夜不息,畿内、京东西、淮南、河北诸路大水。诏开京师宫观五日,所在州令长吏祈祷,宰臣吕大防等待罪。
绍圣元年,京畿久雨。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圣元年七月,京畿久雨,曹、濮、陈、蔡、诸州水害稼。
元符元年九月丁未,以霖雨罢秋宴。
按《宋史·哲宗本纪》云云。
元符二年,久雨。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久雨,陕西、京西、河北大水,河溢,漂人民,坏庐舍。九月,以久雨罢秋宴。
元符三年正月,徽宗即位。七月,久雨。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久雨,哲宗大升舆在道陷泥中。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久雨。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中靖国元年二月,久雨,时钦圣宪肃皇后、钦慈皇后二陵方用工,诏京西祈晴。
崇宁元年,久雨。
按《宋史·徽宗本纪》:崇宁元年,以雨水坏民庐舍,诏开封府恤赈压溺者。 按《五行志》:元年七月,久雨,坏京城庐舍,民多压溺而死者。
崇宁三年,久雨。
按《宋史·徽宗本纪》:三年八月壬寅,大雨坏民庐舍,令收瘗死者。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久雨。
崇宁四年,恒雨。
按《宋史·徽宗本纪》:崇宁四年冬十月,自七月雨,至是月不止。 按《五行志》:四年五月,京师久雨。又自七月至九月,所在霖雨伤稼,十月始霁。
大观三年,阶州久雨。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阶州久雨,江溢。
宣和元年,大雨。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宣和元年五月,大雨,水骤高十馀丈,犯都城,自西北牟驼冈连万胜门外马监,居民尽没。前数日,城中井皆浑,宣和殿后井水溢,盖水信也。至是,诏都水使者决西城索河堤杀其势,城南居民冢墓俱被浸,遂坏籍田亲耕之稼。水至溢猛,直冒安上、南薰门,城守凡半月。已而入汴,渠将溢,于是募人决下流,由城北入五丈河,下通梁山泺,乃平。
宣和六年,京畿恒雨。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秋,京畿恒雨。河北、京东、两浙水灾,民多流移。
钦宗靖康元年,大雨。
按《宋史·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靖康元年四月,京师大雨,天气清寒。又自五月甲申至六月,暴雨伤麦,夏行秋令。
[book_title]第七十八卷
第七十八卷目录
雨灾部汇考四
宋二〈高宗建炎二则 绍兴十三则 孝宗隆兴二则 乾道七则 淳熙十三则 光宗绍熙五则 宁宗庆元六则 嘉泰二则 开禧二则 嘉定十三则 理宗宝庆一则 绍定一则 端平一则 嘉熙一则 宝祐一则 景定一则 度宗咸淳六则〉
金〈太宗天会一则 世宗大定一则 章宗明昌三则 承安二则 卫绍王大安一则 宣宗兴定一则 哀宗天兴一则 正大一则〉
元〈宪宗一则 世祖至元十二则 成宗大德七则 武宗至大三则 仁宗皇庆二则 延祐七则 英宗至治三则 泰定帝泰定四则 文宗天历一则 至顺三则 顺帝元统二则 至元三则 至正十八则〉
庶徵典第七十八卷
雨灾部汇考四
宋二
高宗建炎二年春,淫雨。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建炎三年春、夏,霖雨。
按《宋史·高宗本纪》:建炎三年六月己酉,以久雨,召郎官已上言阙政,吕颐浩请令实封以闻。遂用司勋员外郎赵鼎言,罢王安石配飨神宗庙庭,以司马光配。辛酉,以久阴,下诏以四失罪己:一曰昧经邦之大略,二曰昧戡难之远图,三曰无绥人之德,四曰失驭臣之柄。仍榜朝堂,遍谕天下,使知朕悔过之意。 按《五行志》:三年二月癸亥,高宗初至杭州,久霖雨,占曰:阴盛,下有阴谋。时苗傅、刘正彦为乱。五月,霖雨,夏寒。按《季陵传》:陵迁中书舍人。三年六月,淫雨,诏求直言。陵言:金人累岁侵轶,生灵涂炭,怨气所积,灾异之来,固不足怪。惟先格王,政厥事,则在我者其可忽邪。臣观庙堂无擅命之臣,惟将率之权太盛;宫阃无女谒私,惟宦寺之习未革。今将帅拥兵自卫,浸成跋扈,苗、刘窃发。勤王之师一至,凌轹官吏,莫敢谁何。此将帅之权太盛有以干阳也。宦寺纵横,上下共愤,卒碎贼手,可为戒矣。比闻复召蓝圭,党与相贺,闻者切齿,此宦寺之习未革有以干阳也。《洪范》休徵曰,肃时雨若,谋时寒若;咎徵曰:狂恒雨若,急恒寒若。自古天子之出,必载庙主行,示有尊也。前日仓卒迎奉,不能如礼。既至钱塘,置太庙于道宫,荐享有阙;留神御于河浒,安奉后时。不肃之咎,臣意宗庙当之。比年盗贼例许招安,未几再叛,反堕其计。忠臣之愤不雪,赤子之冤莫报,不谋之咎,臣意盗贼当之。道路之言谓銮舆不久居此,自臣臆度,决无是事,假或有之,不几于狂乎。军兴以来,既结保甲,又改巡社,既招弓手,又募民兵,民力竭矣,而犹诛求焉,不几于急乎。此皆阴道太盛所致。帝嘉纳之。
绍兴元年,行都婺州雨。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元年,行都雨,坏城三百八十丈。是岁,婺州雨,坏城。
绍兴三年,霖雨。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雨,自正月朔至于二月。七月,四川霖雨,至于明年正月。
绍兴四年,久雨。
按《宋史·高宗本纪》:四年六月庚子,以霖雨,罢不急之役。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淫雨害稼,苏、湖二州为甚。九月,久雨,时刘豫连金人入寇;十月,高宗亲征霁。绍兴五年,霖雨。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三月,霖雨,伤蚕麦,行都雨甚。九月,雨,至于明年正月,
绍兴六年,久雨。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五月,久雨不止。冬,饶州雨水坏城四百馀丈。
绍兴七年十月,高宗如建康,久雨。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兴八年,久雨。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三月,积雨,至于四月,伤蚕麦,害稼。
绍兴二十一年,襄阳大雨。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夏,襄阳府大雨十馀日。
绍兴二十三年,大雨。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三年六月,大雨,坏军垒、民田。七月,光泽县大雨,溪流暴涌,平地高十馀丈,人避不及者皆溺,半时即平。
绍兴二十八年,大雨。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八年六月丙申,兴、利二州及大安军大雨水,流民庐,坏桥栈,死者甚众。
绍兴三十年,大雨。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十年五月,久雨,伤蚕麦,害稼。八月,施州大风雨。
绍兴三十一年,久雨。
按《宋史·高宗本纪》:三十一年四月丁巳,以久雨伤蚕麦,盗贼间发,命侍从、台谏条上弭灾除盗之策。绍兴三十二年,大雨。
按《宋史·高宗本纪》:三十二年四月,大雨,淮水暴溢数百里,漂没庐舍,人畜死者甚众。
孝宗隆兴元年,霖雨。
按《宋史·孝宗本纪》:隆兴元年三月庚申,以久雨,命有司振灾伤,察刑禁。 按《五行志》:元年三月,霖雨,行都坏城三百三十馀丈。
隆兴二年,大雨。
按《宋史·孝宗本纪》:隆兴二年六月辛酉,以淫雨,诏州县理滞囚。九月辛丑,以久雨,出内库白金四十万两,籴米赈贫民。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阴雨。七月,淮东郡大水。越月,积阴苦雨,水患益甚。浙西、江东大雨害稼。八月,风雨踰月。
乾道元年,久雨。
按《宋史·孝宗本纪》:乾道元年二月甲辰,以久雨,避殿减膳,蠲两淮灾州县身丁钱绢,决系囚。 按《五行志》:乾道元年二月,行都及越、湖、常、润、温、台、明、处九郡雨寒,败首种,损蚕麦。
乾道二年,淫雨。
按《宋史·孝宗本纪》:二年夏四月戊寅,以久雨,命侍从、台谏议刑政所宜以闻。减大理、三衙、临安府及浙西州县杂犯死罪以下囚一等,释杖以下。 按《五行志》:二年正月,淫雨,至于四月。夏寒。江、浙诸郡损稼,蚕麦不登。
乾道三年,大雨。
按《宋史·孝宗本纪》:三年八月甲寅,以久雨,命临安府决系囚。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丙午,泉州大雨,昼夜不止者旬日。八月,淫雨,江浙淮闽禾、麻、菽、麦多腐。乾道四年,阴雨弥月。
按《宋史·孝宗本纪》:四年七月己丑,以久雨,御延和殿廉囚,减临安府、三衙死罪以下囚,释杖以下。 按《五行志》:四年四月,阴雨弥月。
乾道六年,久雨。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五月,连雨六十馀日。十一月,连雨。辛巳,郊祀,云开于圜丘,百步外。
乾道八年,大雨水。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四月,四川阴雨七十馀日。五月,隆兴府、吉、筠州、临江军皆大雨水,漂民庐,坏城郭,溃田害稼。六月壬寅,四川郡县大雨彻昼夜,至于己酉,嘉、眉、邛、属州、永康军及金堂县尤甚,漂民庐,决田亩。
乾道九年,淫雨。
按《宋史·孝宗本纪》:九年闰月戊申,以久雨,命大理、三衙、临安府及两浙州县决系囚,减杂犯死罪以下一等,释杖以下。 按《五行志》:九年闰正月,淫雨。
淳熙元年,久雨。
按《宋史·孝宗本纪》:淳熙元年十月癸亥,以积雨,命中外决系囚。
淳熙二年夏,建康府霖雨,坏城郭。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淳熙三年,久雨。
按《宋史·孝宗本纪》:淳熙三年八月壬午,以久雨,命中外决系囚。冬十月甲戌,以久雨,命中外决系囚。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淮、浙积雨损禾麦。八月,浙东西、江东连雨。癸未、甲申,行都大风雨。九月,久雨。十月癸酉,孝宗出手诏决狱,援笔而风起开霁。 又按《志》:三年八月辛巳,台州大风雨,至于壬午,海涛、溪流合激为大水,决江岸,坏民庐,溺死者甚众。癸未,行都大雨水,坏德胜、江涨、北新三桥及钱塘、馀杭、仁和县田,流入湖、秀州,害稼。
淳熙四年,大雨水。
按《宋史·孝宗本纪》:淳熙四年,福州建宁府雨,振之。按《五行志》:四年五月庚子,建宁府、福、南剑州大雨水,至于壬寅,漂民庐数千家。己亥夜,钱塘江涛大溢。九月丁酉、戊戌,大风雨驾海涛,败钱塘县堤三百馀丈;绍兴府馀姚、上虞二县,亦大风雨。
淳熙五年,阶州兴化军暴雨。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闰六月己亥,阶州暴雨,至于戊申。乙巳,兴化军、福州福清县暴风雨夜作。
淳熙六年,霖雨。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四月,衢州霖雨。九月,连雨;己巳,将郊而霁。
淳熙八年,久雨。
按《宋史·孝宗本纪》:淳熙八年五月辛卯,以久雨,减京畿及两浙囚罪一等,释杖以下,贷贫民稻种钱。 按《五行志》:八年四月,雨腐禾麦。五月,久雨,败首种。淳熙十年,大霖雨。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五月,信州霖雨,自甲戌至于辛巳。八月,福州大霖雨,自乙未至于九月乙丑,吉州亦如之。 又按《志》:十年九月乙丑,福、漳州大风雨,水暴至,长溪、宁德县濒溪聚落、庐舍、人舟皆漂入海,漳城半没,浸八百九十馀家。丁卯,吉州龙泉县大水,漂民庐,坏田亩,溺死者众。
淳熙十一年,建康、处州、明州大雨。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四月,淫雨。戊寅,建康府、太平州大霖雨。六月甲申,处州龙泉县暴雨。七月壬辰,明州大风雨,山水暴出,浸民市,圮民庐,覆舟杀人。
淳熙十二年夏,霖雨。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二年五月、六月,皆霖雨。
淳熙十三年,霖雨。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三年秋,利州路雨霖,败禾稼穜稑,金、洋、阶、成、岷、凤六州亦如之。淳熙十五年,大雨水。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五年五月,荆、淮郡国连雨。戊午,祁门县霖雨。 又按《志》:五月,淮甸大雨水,淮水溢,庐、濠、楚州、无为、安丰、高邮、盱眙军皆漂庐舍、田稼,庐州城圮。
淳熙十六年,霖雨。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四月,西和州霖,害禾麦。五月,浙西、湖北、福建、淮东、利西诸道霖雨。六月庚寅,镇江府大雨水五日,浸军民垒舍三千馀。
光宗绍熙元年,久雨。
按《宋史·光宗本纪》:绍熙元年三月庚午,以久雨,释杖以下囚。 按《五行志》:绍熙元年春,久阴连雨,至于三月。夏,阶、成、岷、凤四州霖雨伤麦。
绍熙二年,大雨。
按《宋史·光宗本纪》:二年三月癸酉,温州大风雨,雷雹,田苗桑果俱尽。十一月辛未,有事于大庙。皇后李氏杀皇贵妃,以暴卒闻。壬申,合祭天地于圜丘,以太祖、太宗配,大风雨,不成礼而罢。帝既闻贵妃薨,又值此变,震惧感疾,称贺,肆赦不御楼。寿皇圣帝及寿成皇后来视疾,帝自是不视朝。 按《五行志》:二年二月,赣州霖雨,连春夏不止,坏城四百九十丈,圮城楼、敌楼凡十五所。四月,福建路霖雨,至于五月。七月,利州路久雨,伤种麦。癸亥,兴州暴雨。
绍熙三年,诸路大雨。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江东、河北路连雨。常德府大雨彻昼夜,自壬辰至于庚子。宁国府、池州、广德军自己亥至六月辛丑朔,雨甚,祁门县至于庚戌。七月壬申,天台、仙居二县大雨连旬。淮西路、镇江、襄阳府皆害禾麦。八月,普州雨害稼。绍熙四年,霖雨。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四月,霖雨,至于五月,浙东西、江东、湖北郡县坏圩田,害蚕、麦、蔬、稑,绍兴、宁国府尤甚。镇江府大雨,自辛未至于丙子,淮西郡县自丙子至于戊寅。
绍熙五年七月,内禅于宁宗。十月,久雨。
按《宋史·宁宗本纪》:五年秋七月即位。冬十月庚子,以久雨,命大理、三衙、临安府、两浙州县决系囚,释杖以下。 按《五行志》:五年八月,霖雨,畿县、浙东西皆害稼。九月,雨,至于十月癸巳,大雨三昼夜不止,江东西、福建郡县皆苦雨。
宁宗庆元元年,久雨。
按《宋史·宁宗本纪》:庆元元年春正月辛亥,以久雨,振给临安贫民。二月癸亥,以久雨,释大理、三衙、临安府、两浙路杖以下囚。九月乙酉,以久雨,决系囚。 按《五行志》:庆元元年正月,霖雨。甲辰,帝蔬食露祷,丙午霁。二月,又雨,至于三月,伤麦。五月,霖雨。七月,雨,至于八月。
庆元二年,台州、行都皆霖雨。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壬申,台州焱风暴雨连夕。八月,行都霖雨五十馀日。庆元三年七月,雨连月。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庆元四年,久雨。
按《宋史·宁宗本纪》:庆元四年八月丁卯朔,以久雨,决系囚。
庆元五年,行都、浙东西皆霖雨。
按《宋史·宁宗本纪》:五年夏五月戊申,以久雨,民多疫,命临安府振恤之。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行都雨,坏城,夜压附郭民庐,多死者。六月,浙东、西霖雨,至于八月。
庆元六年,严州霖雨。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五月庚午,严州霖雨,连五昼夜不止。
嘉泰二年,福建路连雨。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嘉泰二年六月,福建路连雨,至于七月丁未,大风雨为灾。
嘉泰三年八月,久雨。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开禧元年,利州、盱眙军、行都皆大雨。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禧元年七月,利州郡县霖雨害稼。闰月,盱眙军阴雨,至于九月,败禾稑。十月,行都淫雨,至于明年春。
开禧二年春,淫雨。
按《宋史·宁宗本纪》:二年二月丁巳,以久雨,诏大理、三衙、临安府及诸路决系囚。己卯,复御正殿。 按《五行志》:二年春,淫雨,至于三月。
嘉定二年,连、利等州霖雨。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五月戊戌,连州大雨连昼夜。六月,利、阆、成、西和四州霖雨。七月壬辰,台州大风雨夜作。
嘉定三年,久雨。
按《宋史·宁宗本纪》:三年三月丙辰,以久雨,释两浙州县系囚。五月癸丑,以久雨,发米赈贫民。 按《五行志》:三年三月,阴雨六十馀日。五月,淫雨,至于六月,首种多败,蚕麦不登。 又按《志》:三年五月,严、衢、婺徽州、富阳、馀杭、盐官、新城、诸暨、淳安大雨水,溺死者众,圮田庐、市郭,首种皆腐。
嘉定四年八月,淫雨,至于九月。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五年春,淫雨。十一月,积阴。
按《宋史·宁宗本纪》:五年春三月戊辰,以久雨,诏大理、三衙、临安府、两浙州县决系囚。 按《五行志》:五年春,淫雨,至于三月,伤蚕麦。十一月,雨雪积阴,至于明年春。
嘉定六年,大霖雨。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春,淫雨,至于二月。丁亥,雨雪集霰。五月,阴雨经日。辛酉,严州霖雨。六月戊子,绍兴府大风雨,浙东、西雨,至于七月。嘉定七年,久雨。
按《宋史·宁宗本纪》:七年九月丙戌,以久雨,释大理、三衙、临安府杖以下囚。庚寅,释两浙路杖以下囚。 按《五行志》:七年九月,阴雨,至于十月,害禾麦。
嘉定九年,霖雨。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四月、六月,大霖雨,浙东、西郡县尤甚。
嘉定十年,久雨。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十年五月辛巳,以久雨,释大理、三衙、临安府杖以下囚。冬十月乙巳朔,以久雨,释大理、三衙、临安府及两浙诸州杖以下囚。 按《五行志》:十年三月,连雨,至于四月。十月,霖雨害稼。
嘉定十一年,霖雨。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六月,霖雨,浙西郡县尤甚。
嘉定十二年,霖雨。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二年六月,霖雨弥月。
嘉定十五年,久雨。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五年七月,浙东、西霖雨为灾。 又按《志》:十五年七月,萧山县大水。时久雨,衢、婺、徽、严暴流与江涛合,圮田庐,害稼。嘉定十六年,霖雨。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五月,霖雨,浙西、湖北、江东、淮东尤甚。八月,大风雨害稼。嘉定十七年八月,霖雨。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理宗宝庆二年,久雨。
按《宋史·理宗本纪》:宝庆二年三月癸酉,以久雨,诏大理寺、三衙、两浙运司、临安府诸属县榷酒所,凡赃赏等钱,罪已决者,一切勿徵,毋锢留妻子。自是霖潦、寒暑皆免。
绍定五年,久雨。
按《宋史·理宗本纪》:绍定五年五月己丑,诏臣僚言:积阴霖淫,历夏徂秋,疑必有致咎之徵。比闻蕲州进士冯杰,本儒家,都大坑冶司抑为炉户,诛求日增,杰妻以忧死,其女继之,弟大声因赴愬,死于道路,杰知不免,毒其二子一妾,举火自经而死。民冤至此,岂不上干阴阳之和。诏都大坑冶魏岘罢职。
端平三年,大雨。
按《宋史·理宗本纪》:端平三年秋七月丁巳,祈晴。 按《五行志》:三年三月辛酉,蕲州大雨水,漂民居。
嘉熙二年,霖雨。
按《宋史·理宗本纪》:嘉熙二年秋七月壬午,以霖雨不止,烈风大作,诏避殿、减膳、彻乐,令中外之臣极言阙失。
宝祐三年五月,久雨。
按《宋史·理宗本纪》云云。
景定二年,霖雨。
按《宋史·理宗本纪》:景定二年六月乙未,诏霖雨为沴,避殿、减膳、彻乐。
度宗咸淳元年,久雨。
按《宋史·度宗本纪》:咸淳元年闰月己巳,久雨,京城减直粜米三万石。自是米价高即发廪平粜,以为常。咸淳三年,久雨。
按《宋史·度宗本纪》:三年八月壬申,久雨,命在京三狱、赤县、道司、佥厅择官审决狱讼毋滞。
咸淳五年,久雨。
按《宋史·度宗本纪》:五年九月丙午,祈晴。
咸淳六年五月,大雨水。
按《宋史·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咸淳七年六月丙申,诸暨县大雨。
按《宋史·度宗本纪》云云。
咸淳十年七月,恭帝即位。八月,大霖雨。
按《宋史·瀛国公本纪》:十年七月癸未,度宗崩,奉遗诏即位。八月癸丑,大霖,天目山崩,水涌流,安吉、临安、馀杭民溺死者亡算。
金
太宗天会二年,霖雨。
按《金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曷懒移鹿古水霖雨害稼。
世宗大定二十七年,大雨。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七年七月,大雨,滹沱、芦沟水溢,河决白沟。
章宗明昌元年,淫雨。
按《金史·章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明昌元年七月,淫雨伤稼。
明昌三年,久雨。
按《金史·章宗本纪》:明昌三年六月甲寅,以久雨,有司祈晴。
明昌四年,霖雨。
按《金史·章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五月,霖雨,命有司祈晴。
承安四年,久雨。
按《金史·章宗本纪》:承安四年七月丙辰,以久雨,令大兴府祈晴。
承安五年,久雨。
按《金史·章宗本纪》:五年六月乙巳,遣有司祈晴,望祭岳渎。七月乙卯朔,以晴,遣官望祭岳镇海渎。
卫绍王大安二年,久雨。
按《金史·卫绍王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安二年四月,山东、河北大旱,六月,雨复不止,民间斗米至千馀钱。
宣宗兴定元年秋,霖雨。
按《金史·宣宗本纪》:兴定元年十月丁未,以霖雨,诏宽农民输税之限。
哀宗天兴二年,霖雨。
按《金史·哀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兴二年六月,上迁蔡,自发归德,连日暴雨,平地水数尺,军士漂没。及蔡始晴。
正大二年,雨伤麦。
按《金史·哀宗本纪》:正大二年夏四月丁酉,宿、郑州雨伤麦。
元
宪宗七年,霖雨。
按《元史·宪宗本纪》:七年九月,樊城霖雨连月。
世祖至元七年,保定路霖雨。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七年八月辛卯,保定路霖雨伤禾稼。
至元九年,大雨。
按《元史·世祖本纪》:九年六月壬辰夜,京师大雨,坏墙屋,压死者众。癸巳,敕以籍田所储粮赈民,不足,又发近地官仓赈之。 按《五行志》:九年六月丁亥,京师大雨。九月,南阳、怀孟、卫辉、顺天等郡,洛、磁、泰安、通、滦等州淫雨,河水并溢,圮田庐,害稼。
至元十年,霖雨。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年,诸路霖雨害稼九分。
至元十二年,霖雨。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二年,河间霖雨伤稼。
至元十四年,雨水害稼。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四年六月,济宁路雨水,平地丈馀,损稼。曹州定陶、武清二县,濮州、堂邑县雨水,没禾稼。
至元二十三年,大雨。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三年九月乙丑,太庙雨坏。按《五行志》:二十三年,安西路华州华阴县大雨,潼谷水涌,平地三丈馀。
至元二十四年,霖雨。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四年六月乙亥,霸州益津县霖雨伤稼。九月辛卯,东京谊静、麟、威远、婆娑等处大霖雨。是岁,保定、太原、河间、般阳、顺德、南京、真定、河南等路霖雨害稼,太原尤甚,屋坏压死者众。 按《五行志》:二十九年九月,太原、河间、河南等路霖雨害稼。至元二十五年,诸路霖雨。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五年五月己丑,汴梁大霖雨,河决襄邑,漂麦禾。六月壬申,睢阳霖雨,河溢害稼,免其租千六十石有奇。癸未,资国、富昌等一十六屯雨水害稼。七月丙戌,保定路霖雨害稼,蠲今岁田租。庚子,霸、漷二州霖雨害稼,免其今年田租。八月丁丑,嘉祥、鱼台、金乡三县霖雨害稼,蠲其租五千石。九月己丑,献、莫二州霖雨害稼,免田租八百馀石。
至元二十六年,诸路霖雨。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六年六月丁丑,济宁、东平、汴梁、济南、顺德、平滦、真定霖雨害稼,免田租十万五千七百四十九石。七月辛巳,雨坏都城,发兵、民各万人完之。癸巳,平滦屯田霖雨损稼。八月辛酉,大都路霖雨害稼,免今岁租赋,仍减价粜诸路仓粮。九月丙申,平滦、昌国等屯田霖雨害稼。
至元二十七年,诸路霖雨。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七年二月癸巳,晋陵、无锡二县霖雨害稼,并免其田租。四月辛巳,芍陂屯田以霖雨,害稼二万二千四百八十亩有奇,免其租。七月,终南等屯霖雨害稼万九千六百馀亩,免其租。戊申,江西霖雨,赣、吉、袁、瑞、建昌、抚水皆溢。戊午,凤翔屯田霖雨害稼,免其租。
至元二十八年,诸路霖雨。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八年二月壬辰,雨坏太庙第一室,奉迁神主别殿。八月,大名之清河、南乐诸县霖雨害稼,免田租万六千六百六十九石。雨坏都城,发兵二万人筑之。九月,景州、河间等县霖雨害稼,免田租五万六千五百九十五石。
至元三十年,霖雨。
按《元史·世祖本纪》:三十年三月,上都雨坏都城,诏发侍卫军三万人完之,仍命中书省给其佣直。
成宗大德五年,霖雨。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五年七月癸丑,浙西积雨泛溢,大伤民田,诏役民夫二千人疏导河道,俾复其故。八月己巳,平滦路霖雨,滦、漆、肥、汝河溢,民死者众,免其今年田租,仍赈粟二万石。是岁,峡州、随州、安陵、荆门、泰州、光州、扬州、滁州、高邮、安丰霖雨。
大德六年,大雨。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六年十月壬午,济南滨、棣、泰安、高唐州霖雨,米价腾涌,民多流移,发粟赈之,并给钞三万锭。 按《五行志》:六年五月,归德府徐州、邳州睢宁县雨五十日。
大德七年,霖雨。
按《元史·成宗本纪》:七年六月,浙西淫雨。七月,以顺德、恩州去岁霖雨,免其民租四千馀石。八月,以大名、高唐去岁霖雨,免其田租二万四千馀石。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辽阳、大宁、平滦、昌国、沈阳、开元六郡雨水,坏田庐,男女死者百十有九人。
大德八年,霖雨。
按《元史·成宗本纪》:八年五月,大名之浚、滑,德州之济河霖雨。六月丁酉,汴梁祥符、开封、陈州霖雨,蠲其田租。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滑州、浚州雨水,坏民田六百八十馀顷。
大德九年,霖雨。
按《元史·成宗本纪》:九年六月甲午,汴梁霖雨为灾。潼川霖雨,江溢,没民居,溺死者众。 按《五行志》:九年六月,东昌博平、堂邑二县雨水。
大德十年,雨水。
按《元史·成宗本纪》:十年三月乙未,道州营道等处暴雨,江溢山裂,漂荡民庐,溺死者众,复其田租。四月,赣县暴雨水溢。六月壬戌,景州霖雨。 按《五行志》:十年六月,保定满城、清苑二县雨水。大名、益都、定兴等路大水。
大德十一年五月,武宗即位。九月,霖雨。
按《元史·武宗本纪》:十一年五月甲申即位。九月,襄阳霖雨。
武宗至大元年,淫雨。
按《元史·武宗本纪》:至大元年七月辛卯,济宁大水。己巳,真定淫雨,水溢,入自南门,下及槁城,溺死者百七十七人。 按《五行志》:元年七月,济宁路雨水,平地丈馀,暴决入城,漂庐舍,死者十有八人。真定路淫雨,大水入南门,下注槁城,死者百七十人。彰德、卫辉二郡水,损稻田五千三百七十顷。
至大三年,大雨水。
按《元史·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峡州大雨,水溢,死者万馀人。
至大四年三月,仁宗即位。七月,霖雨。
按《元史·仁宗本纪》:至大四年三月庚寅,即位。七月丁丑,巩昌宁远县暴雨,山水流涌。己亥,太原、河间、真定、顺德、彰德,大名、广平等路,德、濮、恩、通等州霖雨伤稼。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大都三河县、潞县,河东祁县、
怀仁县,永平丰盈屯雨水害稼。
仁宗皇庆元年,霖雨。
按《元史·仁宗本纪》:皇庆元年四月庚寅,隆兴新建县霖雨伤禾。
皇庆二年,雨水。
按《元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涿州范阳县,东安州,宛平县,固安州,霸州益律、永清、永安等县雨水,坏田稼七千六百九十馀顷。
延祐元年,雨水。
按《元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年五月,常德路武陵县雨水,坏庐舍,溺死者五百人。
延祐二年,京师大雨。
按《元史·仁宗本纪》:二年正月丙寅,霖雨坏洋河堤堰,没民田,发卒补之。七月,畿内大雨,潭州、永州、全州、永州路、茶陵州霖雨,江涨,没田稼。 按《五行志》:二年,京师大雨。郑州、昌平、香河、宝坻等县水。全州、永州江水溢,害稼。
延祐三年,婺源雨水。
按《元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婺源州雨水,溺死者五千三百馀人。
延祐四年,雨水。
按《元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四月,辽阳、益州雨水害稼。
延祐五年四月,庐州合肥县大雨水。
按《元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延祐六年,大雨水。
按《元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六月,益都、般阳、济南、东昌、东平、济宁等路,曹、濮、泰安、高唐等州大风水害稼。汴梁、归德、汝宁、彰德、真定、保定、卫辉、南阳等郡大雨水。
延祐七年三月,英宗即位。夏,大雨水。
按《元史·英宗本纪》:七年三月庚寅即位。五月辛巳,汝宁府霖雨伤麦禾,发粟五千石赈粜之。十二月癸酉,秦州成纪县暴雨,山崩,朽壤坟起,覆没畜产。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棣州、德州大雨水,坏田四千六百馀顷。
英宗至治元年,淫雨。
按《元史·英宗本纪》:至治元年四月,江州、赣州、临江霖雨,民皆告饥,发米赈之。五月壬寅,开元路霖雨。六月己未,滁州霖雨伤稼,蠲其租。己巳,通济屯霖雨伤稼。七月,大雨,浑河防决。 按《五行志》:元年四月,江州、赣州淫雨。七月,东平、东昌二路,高唐、曹、濮等州雨水害稼。八月,安陆府雨七日,江水大溢,被灾者三千五百户。
至治二年,淫雨。
按《元史·英宗本纪》:二年闰五月壬戌,安丰属县霖雨伤稼,免其租。七月,庐州路六安县大雨,暴至,平地深数尺,民饥,命有司赈粮一月。
至治三年,霖雨。
按《元史·英宗本纪》:三年五月,真定、修武、武邑县雨水害稼。大名路魏县霖雨。七月,漷州雨,水害屯田稼。是岁,夏,诸卫屯田及大都、河间、保定、济南、济宁五路属县霖雨伤稼。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大名魏县淫雨。保定定兴县,济南无棣、厌次县,济宁砀山县,河间齐东县霖雨害稼。
泰定帝泰定元年,霖雨。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泰定元年六月,大都,真定晋州、深州,奉元诸路及甘肃河渠营田等处,雨伤稼,赈粮。己卯,大司农屯田、诸卫屯田、彰德、汴梁等路雨伤稼。宣德府、巩昌路及八番金石番等处雨。七月戊申,真定、广平、庐州等十一郡雨伤稼。癸未,秦州成纪县大雨,山崩,水溢。汴梁、济南属县雨水伤稼,赈之。九月,奉元路长安县大雨,澧水溢。 按《五行志》:元年五月,陇西县大雨水,漂死者五百馀家。龙庆路雨水伤稼。六月,益都、济南、般阳、东昌、东平、济宁等郡二十有二县,曹、濮、高唐、德州等处十县淫雨,水深丈馀,漂没田庐。陈、汾、顺、晋、恩、深六州雨水害稼。陕西大雨,渭水及黑水河溢,损民庐舍。七月,真定、河间、保定、广平等郡三十有七县大雨水五十馀日,害稼。九月,奉元长安县大雨,澧水溢。 又按《志》:元年七月,真定、广平、庐州十一郡雨伤稼。八月,汴梁考城、仪封,济南沾化、利津等县霖雨,损禾稼。
泰定二年,霖雨。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二年正月己卯,雄州归信诸县大雨,河溢,被灾者万一千六百五十户,赈钞三万锭。四月戊申,巩昌路伏羌县大雨,山崩。五月,浙西诸郡霖雨,江湖水溢。六月丁未,通州三河县大雨,水丈馀。奉元、卫辉路及永平屯田丰赡、昌国、济民等署雨伤稼,蠲其租。九月丁丑,汉州道文州霖雨,山崩。 按《五行志》:二年正月,大都宝坻县、肇庆高要县雨水。二月,甘州路大雨水,湮没行帐孳畜。四月,岷、洮、文、偕四州雨水。六月,卫辉汲县、归德宿州雨水。十月,宁夏鸣沙州大雨水。
泰定三年,霖雨。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三年十一月己巳,广宁路属县霖雨伤稼,赈钞三万锭。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东安、檀、顺、漷四州雨,浑河决。
泰定四年,雨水。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四年十月壬戌,大都路诸州县霖雨,水溢,坏民田庐。是岁,汴梁诸属县霖雨,河决。按《五行志》:四年六月,大都东安、固安、通、顺、蓟、檀、漷七州,永清、良乡等县雨水。七月,上都云州大雨。北山黑水河溢。十二月,汴梁中牟、开封、陈留三县,归德邳、宿二州雨水。
文宗天历二年,雨水。
按《元史·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历二年六月,大都东安、通、蓟、霸四州,河间靖海县雨水害稼。
至顺元年,卫辉大雨。
按《元史·文宗本纪》:至顺元年二月,卫辉路胙城、新乡县大风雨灾。
至顺二年,霖雨。
按《元史·文宗本纪》:二年六月庚午,以扬州泰兴、江都二县去岁雨害稼,免今年租。七月甲午,归德府雨伤稼,免今年租。九月庚辰,湖州安吉县久雨,太湖溢,漂民居二千八百九十户,溺死百五十七人。十月辛酉,吴江州大风雨,太湖溢,漂没庐舍资畜千九百七十家。 按《五行志》:二年四月,潞州潞城县大雨水。至顺三年六月,大雨。八月,宁宗即位,大雨水。
按《元史·文宗本纪》:三年六月己丑,益都、济宁大雨。按《宁宗本纪》:三年秋八月,文宗崩,帝即位。是月,高邮府之兴化、宝应二县,德安府之云梦、应城二县大雨,水。
顺帝元统元年,霖雨。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顺四年六月己巳,即位。是月,大霖雨,京畿水平地丈馀。 按《五行志》:元统元年六月,京畿大霖雨,平地丈馀。泾河溢,关中水灾。泉州霖雨,溪水暴涨,漂民居数百家。
元统二年,霖雨。
按《元史·顺帝本纪》:元统二年三月,山东霖雨,水涌,民饥。
至元元年,霖雨。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元元年六月庚辰,大霖雨。至元二年,霖雨。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元二年夏五月乙卯,南阳、邓州大霖雨,自是日至于六月甲申,湍河、白河大溢,水为灾。六月庚子,泾水溢。秋八月戊寅,大都至通州霖雨,大水。
至元三年,霖雨。
按《元史·顺帝本纪》:三年六月辛巳,大霖雨,自是日至癸巳不止。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卫辉路淫雨。
至正二年,霖雨。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秋,彰德路霖雨。
至正三年,霖雨。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三年七月,河南自四月至是月霖雨不止。 按《五行志》:三年四月至七月,汴梁路荥泽县,钧州新郑、密县霖雨害稼。
至正四年,霖雨。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四年八月丁卯,山东霖雨,民饥。 按《五行志》:四年夏,汴梁兰阳县,许州长葛、郾城、襄城,睢州,归德府亳州之鹿邑,济宁之虞城淫雨害蚕麦,禾皆不登。八月,益都霖雨,饥民有相食者。 又按《志》:四年六月,河南巩县大雨,伊、洛水溢,漂民居数百家。
至正五年,霖雨。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夏秋,汴梁祥符、尉氏、洧州,钧州、郑州、亳州久雨害稼,二麦禾豆俱不登。河间路淫雨,妨害盐课。
至正六年,霖雨。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五月庚戌,处州松阳、龙泉二县积雨,水涨入城中,深丈馀,溺死五百馀人;遂昌县尤甚,平地三丈馀。桃源乡山崩,压民居五十三家,死者三百六十馀人。七月壬子,延平南平县淫雨,水泛涨,溺死百馀人,损民居三百馀家,坏民田二顷七十馀亩。
至正八年,霖雨。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八年五月丁酉朔,大霖雨,京城崩。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京师大霖雨,都城崩圮。钧州新郑县淫雨害麦。六月己丑,中兴路松滋县骤雨,水暴涨,平地深丈有五尺馀,漂没六十馀里,死者一千五百人。
至正九年,大霖雨。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九年七月,大霖雨,水没高唐州城;江、汉溢,漂没民居、禾稼。 按《五行志》:九年七月,高唐州大霖雨,坏官署民居。归德府淫雨浃十旬。至正十年,霖雨。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二月,彰德路大雨害麦。 又按《志》:十年六月乙未,霍州灵岩县雨水暴涨,决堤堰,漂民居甚众。
至正十一年,雨水。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安庆桐城县雨水泛涨,冲决县东大河,漂民居四百馀家。至正十二年,雨水。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二年六月,中兴路松滋县骤雨,水暴涨,漂民居千馀家,溺死七百人。
至正十四年,大雨。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四年夏六月,河南府巩县大雨,伊、洛水溢,漂没民居,溺死三百馀人。
至正十七年六月,暑雨,漳河溢。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至正二十年,大雨。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年七月,益都高苑县、陕州渑池县大雨害稼。
至正二十三年,淫雨。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三年七月,怀庆路河内、修武、武陟三县及孟州淫雨害稼。至正二十四年,大雨。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四年秋,密州安丘县大雨。
至正二十五年,淫雨。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五年秋,密州安丘县,潞州,汴梁许州钧州之密县淫雨害稼。至正二十六年,大霖雨。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六年六月,河南府大霖雨,瀍水溢,深四丈许,漂东关居民数百家。
至正二十七年,淫雨。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七年秋,彰德路淫雨。
[book_title]第七十九卷
第七十九卷目录
雨灾部汇考五
明〈太祖洪武四则 成祖永乐六则 宣宗宣德三则 英宗正统二则 代宗景泰二则 宪宗成化八则 孝宗弘治五则 武宗正德四则 世宗嘉靖二十四则 穆宗隆庆三则 神宗万历二十则 熹宗天启二则 悯帝崇祯五则〉
皇清〈康熙一则〉
雨灾部艺文一
愁霖赋 魏文帝
愁霖赋 曹植
愁霖赋 应玚
愁霖赋 晋陆云
患雨赋 傅咸
苦雨赋 潘尼
阴霖赋 成公绥
贺雨晴状 唐张九龄
潮州祈晴祭湖神文 韩愈
苦雨赋 李观
雨灾减放税钱德音 编制
谢晴青词 宋王安石
天地社稷宫观祈晴祝文 前人
五岳四渎诸庙祈晴祝文 前人
奏乞放宣城县零苗 真德秀
癸酉七月进故事一条论久雨 前人
庚午六月十五日轮对奏劄一 前人
求晴设醮青词 前人
祈晴祝文 前人
又 前人
祈晴感应报谢祝文 前人
祈晴设醮青词 前人
东岳清源洞祈晴疏 文天祥
雨灾部艺文二
苦雨 晋傅休奕
久雨 唐殷尧藩
苦雨 姚合
苦雨 林宽
次韵和君实苦雨三首 宋沈遘
久雨 李昭𤣱
六月雨多害稼 明陈琛
雨灾部选句
雨灾部纪事
庶徵典第七十九卷
雨灾部汇考五
明太祖洪武二年,饶州霪雨。
按《江西通志》云云。
洪武八年,温州大雨。
按《浙江通志》:洪武八年七月,温州大风雨,海溢,平阳男女死者二千馀口。永嘉、乐清、瑞安、沿江皆渰没。洪武十八年,久雨。
按《大政纪》:洪武十八年二月甲辰,上以当春久雨,阴晦不解,间雨雹雷,谕中外百司,下至编民卒伍,苟有所见,尽言无讳。
洪武二十三年,淫雨。
按《湖广通志》:洪武二十三年秋八月,淫雨,汉水暴溢,由郢以西庐舍、人畜漂没无算,州城陷,五日乃止。
成祖永乐元年,久雨。
按《名山藏》:永乐元年六月,以久雨,命侍郎李文郁等佐尚书夏原吉相度被水田堪种者,趣种之后,时者除今年租税。
永乐二年,大雨。
按《吴江县志》:永乐二年五月,大雨,吴江田禾尽没,农民忍饥车水救田,仰天而哭,子女呼父母索食,绕车而哭,男妇壮者相率以糠杂、菱荬、荇藻食之,老幼入城行乞不能得,多投于河。六月,诏赈济,民少苏。永乐十年,江西大雨,邳州淫雨。
按《大政纪》:永乐十年五月甲辰,江西宁县大雨,山水泛涨,漂民舍。事闻,皇太子遣人抚恤。
按《名山藏》:永乐十年十二月,邳州淫雨伤稼,命御史赈之。
永乐十二年秋八月,淫雨害稼。
按《泽州志》云云。
永乐十四年,淫雨。
按《大政纪》:永乐十四年,江西、南昌等府言:自四月至五月,淫雨,江水泛涨,坏庐舍,没田稼,命户部遣人抚视。六月辛酉,徐州沛县淫雨伤稼。六月戊子,北京、蓟州遵化、玉田、通州漷县及山东商河诸州县雨水伤稼,命户部遣人抚视。七月壬寅,河南开封府十四州县淫雨,决黄河堤崖,没居民田稼。癸巳,山东邹县淫雨,暴水至,坏民庐舍二百一十二户。丙申,山东沾化县暴雨伤田禾。己酉,永平府久雨,滦、漆二河溢,坏民田禾、庐舍,命赈恤之。
永乐十八年,浙江霖雨。
按《浙江通志》:永乐十八年,夏秋霖雨,风潮坏仁和、海宁二县,长安等埧海塘一千五百馀丈俱没于海。
宣宗宣德元年冬十月,广州大霖雨。
按《广东通志》云云。
宣德五年,广平等府久雨。
按《大政纪》:宣德五年十一月,直隶、广平、大名等府县奏久雨,没田稼无收,命户部蠲其税。
宣德十年,久雨。
按《大政纪》:宣德十年四月,因天久雨,水潦蝗蝻,敕谕吏部都察院考察,在外布按二司及府州县官不才者,照例发遣,有缺仍遵宣宗敕旨举保不许,故违有犯赃罪连坐举者。
英宗正统五年,顺宁大雨。
按《云南通志》:正统五年秋七月,顺宁大雨弥旬,山崩水溢,冲没田庐不可胜计。
正统八年,台州、嘉兴大雨。
按《浙江通志》:正统八年,台州四月至八月连雨,麦腐。八月,大风雨,六种无收。嘉兴大风雨害稼。
代宗景泰元年,淫雨。
按《浙江通志》:景泰元年夏,淫雨伤稼。
按《云南通志》:景泰元年秋,澄江淫雨害稼,斗米四钱。景泰六年六月,淫雨。
按《名山藏》云云。
宪宗成化二年,平阳大雨。
按《浙江通志》:成化二年五月,平阳飓风,大雨三日夜,山崩屋坏,平地水高六尺,人多渰死。
成化四年六月,大雨。
按《山西通志》云云。
成化五年五月,大雨骤涨,坏稻及民舍。
按《四川总志》云云。
成化九年,直隶、河南大雨水。
按《大政纪》:成化九年六月,广平、顺德、大名、真定、保定、并河、南怀、庆府大雨水。
成化十六年,大雨。
按《云南通志》:成化十六年六月,剑川大雷雨,水涌冲没民田二百馀亩。
成化十八年,久雨。
按《名山藏》:成化十八年八月,久雨,卫、漳、滹沱等河涨溢,运河口岸多决,河南城署庐舍坏,人畜死亡不可胜计。
按《山西通志》:成化十八年六月,翼城大风雨,坏庐舍,伤稼。
按《潞安府志》:成化十八年,潞州大雨连旬,高河水溢,漂流民舍,溺死人畜甚众。
按《福建通志》:成化十八年七月,永春大雨,至于八月,洪水泛滥濒溪,民居渰死甚众。
成化十九年,大风雨。
按《福建通志》:成化十九年六月庚辰,大风雨拔木发屋,公署民庐尽坏,城上敌楼颓毁一空,福州九县同日官、私舡漂没无算,死者千馀人。
成化二十一年,久雨。
按《福建通志》:成化二十一年,自春徂夏,积雨连月,田庐、禾稼多坏。
孝宗弘治十年秋,太原府淫雨积旬。
按《山西通志》云云。
弘治十一年,淫雨。
按《福建通志》:弘治十一年四月,淫雨连日,蛟龙为孽,山崩水溢,有豹乘水至龟塘树上,墙垣、庐舍皆坏。五月,大雨复作,宁海桥拆坏。
弘治十二年,曲阜大雨。
按《山东通志》:弘治十二年夏六月夜,曲阜县大雨雷电,有火自宣圣殿东北起,焚毁殿庑一百二十间。弘治十四年,云南大雨。
按《云南通志》:弘治十四年六月朔,大理大雷雨,点苍、白石二溪水涨,漂没民居五百七十馀,溺死三百馀人。七月二十五日夜,河西县大雪雨,山崩水溢,冲没田庐无计,浪穹淫雨,山崩水溢,冲圮民居,溺死百馀人。
弘治十五年秋七月,榆次大雨害稼及民庐舍。按《山西通志》云云。
武宗正德元年十二月,台州大风雨,坏民庐。
按《浙江通志》云云。
正德二年五月,略阳大雨,高家山崩,压死百九十馀人。
按《陕西通志》云云。正德十一年,河曲、阳江淫雨。
按《山西通志》:正德十一年六月,河曲淫雨,水出县西南民居,沦圯无遗。
按《广东通志》:十一年六月,阳江淫雨,山崩。
正德十二年六月,德平霖雨害稼。
按《山西通志》云云。
世宗嘉靖元年,江宁暴雨,江溢。
按《永陵编年史》:嘉靖元年秋七月,南京风雨暴至,江水泛溢,宫阙、城垣、民居多坏。
嘉靖二年,辽东澄江久雨。
按《全辽志》:嘉靖二年夏四月己卯至壬午,大雨,河水泛涨,冲没田禾,金州等卫男女漂溺者共一百四十名口,牛马等畜四百五十有馀,倾倒民舍、城垣、公馆甚多。是岁,免田租之半。
按《云南通志》:嘉靖二年六月,澄江蒙化无云而雨,大水自五道河涌出,有大木浮于上,不知何来,冲没田庐。
嘉靖三年,万州大雨。
按《广东通志》:嘉靖三年,万州大风,飓风大作,雨下如注,民居十仅存一,舟飘陆二三里,浮萋苴于木,父老骇之,谓从古未有云。
嘉靖四年,安宁大雨。
按《云南通志》:嘉靖四年,安宁大雨浃旬,没官民庐舍十之三。
嘉靖五年,福建大雨。
按《大政纪》:嘉靖五年三月,福建大雨水,福州府诸处自正月雨,至于四月不绝,平畴荡为巨浸,且海澄山鸣旗鼓,自蜚知府汪文盛上其状,乞赐蠲赈,且乞自罢,以谢天谴,章下户部议赈,从之。
嘉靖八年,垣曲、翼城、平陆大雨。
按《山西通志》:嘉靖八年,垣曲大雨,山水圯城,西南翼城。平陆大雨四十馀日,伤禾。
嘉靖十一年秋,淫雨弥月,虫杀稼。
按《湖广通志》云云。
嘉靖十四年,大雨。
按《全辽志》:嘉靖十四年,大雨连月,自四月至六月不止,河水泛涨,平地深丈馀,是年大饥。
按《陕西通志》:嘉靖十四年六月,河州卫暴雨,洪水河溢十数丈,西东六十里,渰溺军民房屋、牛羊无数。按《浙江通志》:嘉靖十四年,杭州自春及秋恒雨。按《云南通志》:嘉靖十四年夏,大雨连月,自四月至六月不止,河水泛涨,平地深丈馀,禾尽没,是岁人饥。嘉靖十五年,长兴昼夜风雨,坏民庐无算。
按《浙江通志》云云。
嘉靖十六年,平陆、景东大雨。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六年,平陆大雨,溺店头村。按《云南通志》:嘉靖十六年八月,景东淫雨害稼。嘉靖十七年,榖城暴雨。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七年四月,谷城暴雨,沙河涌异物,若龟,水流杀人。
嘉靖二十年,榆次淫雨。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年六月,榆次淫雨,涂水溢,漫流四十里泊田居,人多所垫溺,诏免田租。
嘉靖二十二年春,郴州积雨。
按《湖广通志》云云。
嘉靖二十六年,同安大雨。
按《同安县志》:嘉靖二十六年丁未七月初九日,大雨达旦,溪流泛涨,城不没者三版,识者曰:水,兵象也。逮冬至前一日,安溪流贼百馀人突至,多所杀掠,掳去索赎者甚众。
嘉靖二十八年,武定淫雨,水溢山崩。
按《云南通志》云云。
嘉靖三十二年,台州大风雨害稼。
按《浙江通志》云云。
嘉靖三十三年,富民大雨,漂没田庐。
按《云南通志》云云。
嘉靖三十六年,台州、云南大雨。
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十六年,台州大风雨害稼。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六年夏六月,淫雨,大水禾淹没。
嘉靖三十七年,庆阳、鹤庆淫雨。
按《陕西通志》:嘉靖三十七年七月,庆阳淫雨如注。秋,禾尽损,民庐、市舍倾圯,南城再崩,死者甚众。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七年七月,鹤庆淫雨,水溢,越三十八日始消,米粟腾价。
嘉靖三十八年,大霖雨。
按《大政纪》:嘉靖三十八年六月,京师大霖雨,帝令司礼监祈晴,禁屠停刑。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夜,鹤庆渔塘村雷雨大作,山崩水溢,坏民居一百馀所,死者不可胜计。嘉靖三十九年夏四月,惠州大雨。
按《广东通志》云云。
嘉靖四十年七月,姚安淫雨伤禾。
按《云南通志》云云。
嘉靖四十二年,平陆、姚安淫雨。
按《山西通志》:嘉靖四十二年夏四月,平陆淫雨,连绵四月馀,园圃皆淤。
按《云南通志》:嘉靖四十二年八月,姚安淫雨浃旬,江水溢,冲没民田。
嘉靖四十三年,福建淫雨。
按《福建通志》:嘉靖四十三年五月,淫雨不止,大水入,郡城乡村皆浸,人畜多死。是年五月十七日,德化暴雨,黎明县前水深丈馀,冲激之声若雷,民居漂流过半,男女逃县后山,须臾间街之南北不可相通,东城崩坏无馀。
穆宗隆庆元年,久雨。
按《福建通志》:隆庆元年四月初八日雨,至五月初一日乃止。
隆庆二年,大雨。
按《河南通志》:隆庆二年秋,汴城大雨三日,城中用水车撤水出城。
隆庆四年,汝宁大雨伤麦。
按《河南通志》云云。
神宗万历元年,石屏淫雨。
按《云南通志》:万历元年二月至八月,石屏淫雨,河水涨,倾城堞、田庐。
万历二年,山阴大雨。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年,山阴大雨七日夜,平地水深丈馀,禾稼尽没,岁大饥。
万历三年,大同久雨。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年秋七月,大同大雨,马邑雨四十日,坏城垣、庐舍千馀。
万历七年,大雨。
按《山东通志》:万历七年六月晦,大雨,山摧石崩淤田亩,漂居民,没人畜无数。
按《吴江县志》:万历七年五月,久雨,大水连天,长洲吴江、常熟、昆山、华亭诸县一望无际,禾苗渰尽。
按《广西通志》:万历七年五月,北流县大雨,漂没城垣、民舍,溺死者男妇二十馀人。
按《云南通志》:万历七年,武定大雨,溺死者甚众。万历八年秋,淫雨坏稼。
按《陕西通志》云云。
万历十一年,兴安州暴雨。
按《陕西通志》:万历十一年癸未夏四月,兴安州猛雨数日,汉江涨溢,传有一龙横塞黄洋河口,水壅高城丈馀,全城渰没,公署、民舍一空,溺死者五千馀人,閤家全溺无稽者不计数。城南民居高埠者于黎明时遥望江上大船旗幡拥卫,若官府点查之状。
万历十四年二月,瑞州大雷雨。
按《江西通志》云云。
万历十六年,交城大雨水。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六年,交城大雨,水没田,伤人畜甚众。赵城大雨,冲没庐舍、城垣。
万历二十五年,严州大风雨,坏田万馀亩。
按《浙江通志》云云。
万历二十七年,淫雨。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七年夏,山阴淫雨,坏官民庐舍。
按《陜西通志》:万历二十七年,大雨昼夜十日,土窑皆陷。
万历二十九年,永春、金堂雨。
按《福建通志》:万历二十九年七月,永春霖雨数日,大水自山中发溢入郡城。
按《四川总志》:万历二十九年十一月朔,金堂县大雷雨。
万历三十一年,汝宁、宁安淫雨。
按《河南通志》:万历三十一年春,汝宁淫雨七旬。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十一年七月,宁安雨六十馀日。万历三十三年,马邑霖雨。
按《马邑县志》:万历三十三年五月十五、十七、十九凡三日,大雨震电,坏民屋,禾苗皆没于水。
万历三十四年,束鹿大雨,滹沱河溢,午夜入城,水深数尺。
按《畿辅通志》云云。
万历三十七年,福建大雨。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七年八月,大雨。初六日,乌石山崩,山南有新立阮公祠、近仁王寺,是日,暴雨山崩,祠尽毁,压死者数人。
万历四十一年,大雨。
按《山东通志》:万历四十一年夏,大旱。七月七日,大风雨,越二日,海溢。万历四十三年,静乐大雨。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三年秋八月,静乐大雨四十日,水高丈馀,坏屋舍、禾稼甚广。
万历四十四年,南安赣州淫雨。
按《江西通志》:万历四十四年五月,南安赣州淫雨,蛟、蜃并出,水涌丈馀。
按《赣州府志》:万历四十四年丙辰五月初一、二、三日,淫雨不止,蛟、蜃并出,一夜水高数丈。初四日,灌郡城东北街市及濒河,室庐、六乡田禾俱被渰没,男妇溺死者无算。雩都、信丰亦然。部使者疏云:驾筏于城垣之上,系缆于丽谯之间。托寝处于屋脊,寄榇柩于栋梁。高卧华胥而,梦魂已汨没于洪涛。晨炊举火,而井臼倏推迁于巨浸。盖字字滴泪矣。幸而朝廷俞三院之请,赣、宁二县,淮南二米,仍改折如四十二年例,馀县俱从宽恤。
万历四十五年,恭城大雨。
按《广西通志》:万历四十五年丁巳八月初四日,恭城县阴云密布,雨下如注,山涧水涌,连崩一十三岭,树木拔折缘江鳞介之物,死者无算,巨木散材,河涯堆积如山,人云:有蛟龙出焉。
万历四十七年,成都大雨。
按《四川总志》:万历四十七年三月,成都大雨连日夜,江涨堤毁。
熹宗天启三年,定远大雨。
按《云南通志》:天启三年六月,定远大雨,震电,雾黄红色,水溢,田禾、庐舍溺三百馀,人、牲畜无算。
天启四年七月,武定大雨。
按《云南通志》云云。
悯帝崇祯三年,大雨。
按《云南通志》:崇祯三年秋七月,白井大雨,水溢,坏官民庐舍,漂没人口千馀,填埋井口。
崇祯五年,淫雨。
按《山东通志》:崇祯五年秋,蒲州芮城、安邑、垣曲淫雨四十馀日,损屋害稼,一望巨津,鱼产盈尺。
崇祯八年五月,暴雨,钟灵桥圮。
按《江西通志》云云。
崇祯十三年,严州淫雨。
按《浙江通志》云云。
崇祯十四年秋,淫雨。
按《潞安府志》云云。
皇清
康熙三十四年六月十三日,
上谕内阁:时值久雨连绵,乍止复雨,将不利于田稼,
朕甚悯焉,亟宜祈晴,其传谕礼部速议以闻。
雨灾部艺文一
《愁霖赋》魏文帝
脂余车而秣马将言,旋乎邺都元云,黯其四塞,雨濛濛而袭予,涂渐洳以沈滞,潦淫衍而横湍,岂在余之惮劳,哀行旅之艰难。仰皇天而太息,悲白日之不旸。思若木以照路,假龙烛之末光。
《愁霖赋》曹植
迎朔风而爰迈兮,雨微微而逮行。悼朝阳之隐曜兮,怨北辰之潜精。车结辙以盘桓兮,马踯躅以悲鸣。攀扶桑而仰观兮,假九日于天皇。瞻沈云之泱漭兮,哀吾愿之不将。又曰:夫季秋之淫雨兮,既弥日而成霖。瞻元云之晻晻兮,听长霤之淋淋。中宵卧而叹息,起饰带而抚琴。
《愁霖赋》应玚
听屯雷之恒音兮,闻左右之叹声。情惨愦而含欷兮,起披衣而游庭。三辰幽而重关,苍曜隐而无形。云暧暧而周驰,雨濛濛而雾零。排房帐而北入,振盖服之沾衣。还空床而寝息,梦白日之馀晖。惕中寤而不效兮,意悽悷而增悲。
《愁霖赋》〈有序〉晋·陆云
永宁三年夏六月,邺都大霖,旬有奇日,稼穑沈凐,生民愁瘁。时文雅之士,焕然并作。同僚见命,乃作赋曰:
在朱明之季月兮,反极阳于重阴。兴介丘之肤寸兮,坠崩云而洪沈。谷风扇而攸遂兮,苦雨播而成淫。天泱漭以怀惨兮,民颦蹙而愁霖。于是天地发挥,阴阳交烈。万物混而同波兮,元黄浩其无质。雷凭虚以振庭兮,电凌牖而辉室。霤鼎沸以骏奔兮,潦风驱而竞疾。岂南山之暴隮兮,将冥海之暂溢。隐隐填填,若降自天。高岸涣其无崖兮,平原荡而为渊。遵渚回于凌河兮,黍稷仆于中田。匮多稼于亿廪兮,虚夙敬于祈年。外薄郊甸,内荒都城。阴无晞景,霤无辍声。纤波靡于前涂兮,微津隔于峻庭。纷云扰而雾塞兮,漫天颓而地盈。于是愁音比屋,叹发屡省。阳堂乏晖,朗室无景。望曾云之万仞兮,想白日之寸胫。感虚无而思深兮,对寂寞而言靖。毒其雨之未晞兮,悲夏日之方永。瞻大辰以颓息兮,仰天衢而引领。愁情沈疾,明发哀吟。永言有怀,感物伤情。结南枝之旧思兮,咏庄舄之遗音。羡弁彼之归飞兮,寄予思乎江阴。渺天末以流目兮,涕潺湲而沾襟。何人生之倏忽,痛存亡之无期。方千岁于天壤兮,吾固已陋夫灵龟。矧百年之促节兮,又莫登乎期颐。哀戚容之易感兮,悲欢颜之难怡。考伤怀于众苦兮,岂愁霖之足悲云。昙昙而叠结兮,雨淫淫而未散。晞朱阳于崇朝兮,悲此日之屡晏。劾丰隆于岳阳兮,执赤松于神馆。命云师以藏用兮,绁乘龙于河汉。照濛汜之清晖兮,炳扶桑之始旦。考幽明于人神兮,妙万物以达观。
《患雨赋》傅咸
夫何远寓之多怀,患淫雨之有经。自流火以迄今,历九旬而无宁。庶太清之垂曜,睹日月之光明。云乍披而旋合,霤暂辍而复零。将收雷之要月,弃嘉谷于已成。前渴焉而不降,后患之而弗晴。惟二仪之神化,奚水旱之有并。汤亢阳于七载兮,尧洪汎乎九龄。天道且犹若兹,况人事之不平。
《苦雨赋》潘尼
气触石而结蒸兮,云肤合而仰浮。雨纷射而下注兮,潦波涌而横流。岂信宿之云多,乃踰月而成霖。瞻中唐之浩汗,听长霤之涔涔。始濛瀎而徐坠,终霶霈而难禁。悲列宿之匿景,悼太阳之幽沈。云暂披而骤合,雨乍息而亟零。旦漎漎以达暮,夜淋淋以极明。鼋鼍游于门闼,蛙虾嬉于中庭。惧二源之并合,畏黔首之为鱼。处者含瘁于穷巷,行者叹息于长衢。
《阴霖赋》成公绥
百川泛滥,潢潦横流。沈灶生蛙,中庭运舟。
《贺雨晴状》唐·张九龄
右今月十日,高力士宣圣旨,以霖雨淫滞,有害稼穑之忧,将亲祷上阳,三日内不坐。精意朝发,而重阴夕霁,乃数日已来,遂致开朗。谁谓天远,其应甚速。遂得麦秋有望,蚕事且登。则知至人无心,与天地合契,神功潜运,岂阴阳不测。伏惟陛下,明德自广,兢业载怀,所致休徵,必加谦慎。天圣相合,福施群生。日用不知,年和在此。臣等无功,翊佐徒忝。近密每有大猷,承奉不暇,无任欣戴庆跃之至。
《潮州祈晴祭湖神文》韩愈
潮州刺史韩愈,谨以清酌腵修之奠,祈于太湖神之灵曰:稻既穟矣,而雨,不得熟以穫也。蚕起且眠矣,而雨,不得老以簇也。岁且尽矣,稻不可以复种,而蚕不可以复育也。农夫桑妇,将无以应赋税,继衣食也。非神之不爱人,刺史失所职也。百姓何罪,使至极也。神聪明而端一听,不可滥以惑也。刺史不仁,可坐以罪,惟彼无辜,惠以福也。划劙云阴,卷月日也。幸身有衣口得食,给神役也。充上之须,脱刑辟也。选牲为酒,以报灵德也。吹击管鼓,侑香洁也。拜庭跪坐,如法式也。不信当治,疾殃殛也。神其尚飨。
《苦雨赋》李观
帝何为乎何谪﹖岁何为乎何祥﹖水何为乎竞火﹖阴何为乎乘阳﹖《易》曰: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今则反矣。所谓合德者,变化合其序。所谓合明者,进退合其常。今则反矣。夫君德行乎下,天德行乎上。行乎上者下合,行乎下者上让。今世则反矣。谓之合德则非应,谓之合明则迷向。岂大人之德,有时而不合。天地之德,有时而妄用。尧之代,九州沦胥。汤之代,天下焚如。彼二后者,帝矣,王矣,其所有不合者乎。盖所以天道远,人道迩,不可以知约,不可以知穷已乎。客曰:非也。夫尧之德,合天以仁,天合亦以仁。夫汤之德,合天以时,而天合亦以时。故尧曰:惟天为大,惟尧则之。汤曰:伊尹相汤,代桀升自。陑尧所以为帝,汤所以为王,其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矣。子诬圣人,吾不取矣。由是尧之水,尧民不悲。汤之旱,汤民不饥。故《志》曰:圣人在上,雹不为灾。其是之谓乎。子何陋矣。曰:噫,吾闻之,存不忘亡,安不忘危,人君之知也。又闻:一夫不获其所,则曰时予之辜,人君之仁也。今淫雨弥月,莫睹天符。雨,阴气也。阴疑于阳,必战,其水乎其兵乎。下民有不获者乎。予岂若商之患利,农之忧苗而已乎。诚有己念也。夫尧之水,而人不悲者,舜禹稷契之在朝也。夫汤之旱,而民不饥者,伊尹仲虺之为臣也。是虽八年之水,贤乎三季。七年之旱,贤乎二世。所谓有德者,灾非其眚。无德者,吾见其无灾而为害也。故神降于莘虢之灾也。荧惑守心,宋之祥也。二国犹然尧汤之德,孰曰不动天地乎。
《雨灾减放税钱德音》编制
门下,朕恭临宝位,祗嗣丕图,勤恤忧兢,夙夜匪懈。惧天下之目,专专然以观予勋。惧天下之耳,颙颙然以听予言。何尝发一言不遵祖宗之法制,动一事不副卿士之群心。虽克己甚劳,诫心无逸,驱时风于朴素,绝进取于争驰。便于人者无不为,厚于身者无不去。然而惠化犹缺,惩劝未行,残卤在边,尚烦馈饷,狂童叛潞,犹扰干戈。盖不得已而用之,事有违其志者。顾惟寡昧,惭叹方深,今朝野叶心,忠良同志,共除氛祲,日冀清平,而秋雨经旬,有妨收积。虽云苗稼未害,亦恐阴沴为灾。虑生人之疾苦未蠲,刑狱之滞冤未理。励尧舜敬天之意,当夕兴嗟。虔禹汤罪己之心,诘朝下诏。况畿甸差科,终年无已,百司取给,供亿实多。其京兆府,秋税及青苗钱,其放八百万,便委张贾与诸县令同商量,各据所损多少,作第减放,更不用检覆,烦于申奏。其合徵纳物,仍量与宽限,容待路通后输纳。如闻贫人未及种麦,仍委每县,量人户所要,贷与种子,宽限至麦熟日填纳。如京兆府自无种子,即据数闻秦太仓给付。其御史台、京兆府所有囚徒,委宰臣一人,与左仆射王起御史中丞李回,就都省疏理,如情状可矜者,便委决遣其诸州府,囚徒亦委长吏亲自疏理,勿令冤滞。于戏水旱之灾,阴阳定数,实当菲德,合恤疲人。施令布恩,期于苏息。凡厥臣庶,宜体朕怀。会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谢晴青词》宋·王安石
伏以密云作雨,旸不时若。蒙神赐祐,菑沴用除。奔走祓斋,以谢灵贶。祀仪有秩,不敢怠忘。
《天地社稷宫观祈晴祝文》前人
积阴为沴,淫雨勿止。荡决漂垫,将为民菑。惧德不类,以干咎罚。是用斋祓,宗祀明灵。冀蒙垂矜,遂获开霁。休嘉之锡,实被含生。
《五岳四渎诸庙祈晴祝文》前人
淫雨弗止,将为民菑。惧德不孚,以罹咎罚。是用奔走,祷于明神。惟神监观,惠以时旸。非民独蒙嘉福,神亦永有休亨。
《奏乞放宣城县零苗》真德秀
臣一介疏庸,误蒙推择,将漕江左。深惟连年入侍轩墀,具见明天子,恻怛爱民。入境之初,首务布德,意以图称塞。今有见之词牒,采之众论,民以为困者,不敢不以具闻。臣照得宁国府宣城县,清流等九乡水田,及官民圩田。去岁潦伤颇甚,本司虽差迪功郎、太平州司户参军赵汝詹,同承奉郎知宁国府宣城县,尤爚于嘉定七年九月,前去编行检视,统县计放二分二釐四毫,共米三万一千二十七石四斗二升二合,缘人户荐饥之后,生理未尽,复旧遭此水患,输纳必是费力。兼目今水势未苏,又当起催夏税,窃虑府县催督,零分苗欠无所从出,以致重困。臣今将本县前项被潦乡,分残零苗欠,权与倚阁候秋成理纳,少宽目前。外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癸酉七月进故事一条论久雨》前人
高宗日历建炎三年六月二日己酉,宰执进呈次上曰:太史奏:久阴霖雨不止,占为阴盛,下有阴谋。霖雨者,人怨所致。早晚差寒,天道不顺,寒阴反节。朕观《晋史·天文志》,备言其證,恐失其当,以召天变。
臣闻:灾异者,天地之戒也。古先哲王严于自儆,故其遇灾也,常以为人事之所召。后世之君,乐于自恕,故其遇灾也,常以为天数之适。然治乱存亡之分,未有不基于此者。恭惟高宗皇帝,勤劳恭俭,绍开中兴,忧闵元元,力行仁政。求诸当时,未见阙失。而久阴霖雨之变,惕然自省,遽以为人怨之所致。大哉圣言,可谓深知天人相与之际矣。臣伏观春夏以来,淫雨过度,都城之内,细民失业,近畿诸邑,山裂水涌,沦胥以死者,不可胜计。仰惟陛下,畏天敬民,无愧前圣。固宜殊祥异瑞,史不绝书,而谴告谆谆,乃与事戾何耶。臣伏而思之,此殆吏刻急,而民咨怨之所致也。夫朝廷张官置吏,凡以为民,改法易令,亦以为民。而今长人之官能,布宣德意,勤恤民隐者,何其甚寡。而依势作威,依法以削者,何其纷纷也。假称提楮币之令,而科敛齐民。借摧抑兼并之名,而破坏富室。期会峻于星火,争利极于锥刀。于是掊敛兴而民始怨矣。不穷告讦之虚实,而广事株连。不原情犯之重轻,而例行拘籍。甚而父子衔冤赴井,相踵丘坟,何罪亦没。县官于是刑僇繁,而民始怨矣。夫天之与人,本同一气,故有匹妇非辜,而赤地千里者。况民生嗷嗷如此,天岂不为之动乎。臣愿陛下,以昊天孔明,为不可忽。以皇祖有训,为不可忘。日与辅拂之臣,讲求宽大之政,亟下明诏,申敕有司,蠲除烦苛,与民休息。若是而灾害弗除,嘉祥弗应者,非所闻也。臣不胜惓惓。
《庚午六月十五日轮对奏劄一》前人
臣恭惟陛下,天资高明,克自抑畏,检身约己,敬天爱民,有前代帝王之所不及者。固宜至和之气,蟠塞穹壤,而岁比旱蝗,民以病告,喁喁之望,日傒有秋。乃仲夏以来,常阴为沴,淫雨连亘,阅月弥旬。閒尝开霁,旋复霶霔,湖水暴涨,溢入都城。细民失业,粒食翔贵。近畿州县,被灾者广,或颓城郭,没官寺,毁庐舍,溺人民,决坏堤防,渰浸田亩,平畴沃壤,浩如涛波,是非小变也。陛下亦尝察其故乎。盖自柄臣擅政,导谀成风,更化以还,馀习未殄,旱暵酷矣。或谓其不伤农,螟蝗炽矣。或谓其不食稼,元元愁苦之状。有闾巷知之,而士大夫不知者。士大夫知之,而庙堂不知者。况陛下深居九五,其能尽知之乎。下情不通,民隐莫诉,故作淫雨,京畿尤甚。将以感悟宸衷,亟图维新之政。天心仁爱,盖可见也。陛下惕然祗惧,祷祠赈恤,细大毕举,休徵潜格,云阴洞开。臣愚窃虑陛下狃于目前之应,不复推原致异之由。天意靡常,尤足深惧。臣谨按《春秋》:庄公十一年,宋大水。董仲舒以为阴盛之所致。嘉祐水灾,欧阳修上疏曰:水,阴也,兵亦阴也。修之言,盖为当时发。若推类而言之,则宫庭严密之地,左右亵近之私,阴也。内而奸邪,外而盗贼,亦阴也。人君者,秉至阳之德,以御众阴,故主道宣明,则阳畅阴伏。各由其序,而弗为灾。否则阴盛而忤阳,咎徵之来,未有不缘类而著见者。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陛下圣性澹然,固无便嬖女谒之累。然除授命令,间烦特旨,夤缘请托,侵紊成宪,倘或有之。倖门既开,奔走日众,岂所以杜几微而窒萌渐乎。此阴沴所为而作也。更化之初,分别淑慝,国论尝一定矣。众正在庭,元气充实,奸邪之党,尚肆窥觎。一二年来,俊贤耆艾,引去相踵。甚而二三近臣之进退,仓猝皇遽,或不知所从来。于是善良之士,寖不自安,而窥伺者益众矣。朝廷纪纲,寄于给舍,维持法守,政所当然。闻诸道涂,顾犹有不得其职者。纪纲一废,何事不生。臣恐憸人非类,洋洋乎动心矣。此阴沴所为而作也。弄兵之徒,日益披猖。彼其啸聚之始,非有跳梁不可制之势也。使陛下帅守得人,监司得人,扑其燄于未张,一巡尉力耳。奈何拥兵之帅,或萌玩寇之心。分土之臣,各启幸功之念。养成痈疽,驯致决溃。乃始草薙而禽狝之世,岂有毙千万人于干戈,而天不为之变者。或者幸其纳降,曲意招诱,不知损威丧重,适启奸心。二者盖胥失矣。寇虐肆行,流毒甚惨,嗷嗷之众,吁辜于天。此又阴沴所为而作也。抑臣闻之涝于夏者,其秋必旱。阴盛之极,阳必生焉。汉儒之言,厥有深指。今庳下之田,既厄于水,设不幸七八月之间,雨弗时至,高田之稼,复坏于垂成,饥馑相仍,愁叹滋甚。岂独峒丁逋卒能为患哉。比者三衢之事,盖可鉴已。陛下诚能念灾变之可畏,思君道之当修,秉持乾刚,法象天德,开公正之路,窒邪枉之蹊,使里谒不忤于朝,外言不纳诸梱,以绝近幸侵权之端,尊信仁贤,容受忠谠,使正人端士,得以行其志,而佥邪巧佞,不得售其私,以抑小人道长之渐,淮甸创残之馀,遴柬良牧,寄以赤子之命,招辑流民,咸俾奠居,收瘗遗骸,勿令暴露,江湖之间,寇孽方煽,申敕帅守,戮力同心,仍遣王人,衔命督护,整齐师律,激励士心,以挫群盗方张之锐。则积阴之沴,庶乎其可销。方来之患,庶乎其可弭也。《易》之初六曰:履霜,坚冰至。古之圣人,于阴之将盛,不忘戒谨如此。今灾异频仍,證应甚著。陛下可不亟加圣心乎。臣以疏庸,备位史馆,睿恩拔擢,俾摄禁林。惓惓愚忠,冀一吐露久矣。幸因进对,敢竭毣毣之思。意切言狂,惟陛下裁赦。
《求晴设醮青词》前人
穑事方兴,咸切丰年之愿。梅霖不已,复罹积潦之灾。慨念平畴,卷为巨浸。沾体涂足,二时殚种莳之功。疾首痛心,一旦堕渺茫之境。惟德弗类,上干至和,彼民何辜,使就死地。愿收阴沴,亟焕阳明。庶几高卬之获全尚,或有无之相补于神。特嘘吸之易,而民免沟壑之忧。沥恳投诚,鞠躬请命。
《祈晴祝文》前人
旱蝗连岁,民力已殚。霖潦弥旬,田功将废。顾眇躬之不德,嗟有众之何辜。亟控精忱,愿祈休应。扫除阴沴,焕赫阳明。庶宽暑雨之咨,迄底丰年之庆。
又 前人
首夏以来,常阴为沴。昔既妨于蚕麦,今复害于粢盛。载循菲凉,尤重兢惕。冀苍穹之垂悯,俾白日之显行。免贻穑事之忧,少慰农人之望。
《祈晴感应报谢祝文》前人
比以积阴干阳,淫雨为沴,田畴告病,闾巷兴嗟。祗露丹衷,恳祈鸿覆。大明有赫,宿潦顿收。仰繄善应之仁,或济倒垂之急。敬伸报谢,庸表精忱。终祈大造之曲成,庶或丰年之有望。
《祈晴设醮青词》前人
伏以事天事地,夙罄精忱,时雨时旸,未臻休应。念兹蚕月,重以麦秋。讵意浃旬之间,偶遭霖涝之变。三盆将献,恐妨就簇之工。五谷最先,惧失食薪之望。况连岁旱荒之相踵,而四方愁叹之未纾。重罹此灾,一至斯极。皇矣上帝本溥,博以好生。今此下民,将困穷而阽死。愿回慈悯,亟扫阴霾,庶宽寒馁之忧,少逭菲凉之责。无任恳祷之至。
《东岳清源洞祈晴疏》文天祥
三农之望有秋,亶云至切六月而得甘雨,顾以为忧。盖南邦田事之最先,而闰岁天时之尤蚤。瞻平畴之绮错,蔚多稼之云连。父老相誇,谓积年之未睹。妻孥共喜,幸一饱之可期。傥未息于沾霈,将有妨于刈穫。垂成而毁,兹岂造物之心。转戚为忻,特烦弹指之力。愿赐兼旬之明霁,庶偿终岁之勤劳。沥恳输诚,鞠躬俟命。
雨灾部艺文二〈诗〉
《苦雨》晋·傅休奕
徂暑未一旬,重阳翳朝霞。厥初月离毕,积日遂滂沱。屯云结不解,长溜周四阿。霖雨如倒井,黄潦起洪波。湍深激墙隅,门庭若决河。炊爨不复举,灶中生蛙虾。
《久雨》唐·殷尧藩
云影蔽遥空,无端淡复浓。两旬绵密雨,二月似深冬。诗酒从教数,帘帏一任重。孰知春有地,微露小桃红。
《苦雨》姚合
江昏山半晴,南阻绝人行。葭菼连云色,松杉共雨声。早秋仍燕舞,深夜更鼍鸣。为报迷津客,讹言未可轻。
《苦雨》林宽
霪霖翳日月,穷巷变沟坑。骤洒纤枝折,奔倾坏堵平。蒙䔲来客绝,跃甃噪蛙狞。败屐阴苔积,摧檐湿菌生。斜飞穿裂瓦,迸落打空铛。叶底迟归蝶,林中滞出莺。润侵书缝黑,冷浸鬓丝明。牖暗参差影,阶寒断续声。尺薪功比桂,寸粒价高琼。遥想管弦里,无因识此情。
《次韵和君实苦雨》宋·沈遘
浩浩雨不止,寥寥风且寒。敢言裘褐具,尚幸室庐完。弥月天形晦,无时辙迹乾。田皋何处在,谁复顾萧兰。
其二
不见清秋月,悠悠已过弦。重阳初未解,委照固无偏。安得长风御,都驱宿霭旋。还当三五夕,圆魄断当天。
其三
积潦高秋厚,幽居病客心。每怜荷折盖,犹爱菊包金。独坐有馀恨,临觞莫厌深。多情省郎直,永夜祇清吟。
《久雨》李昭𤣱
苦雨经旬久,溟濛势未收。细声来短盖,横点透重裘。涧曲水流急,峰深云气浮。此生吾自喜,所念老农忧。
《六月雨多害稼》明·陈琛
野气苍忙晓半开,轰轰地底又闻雷。晴鸠报喜雨鸠到,五月粜新六月来。租稼满供和尚乐,农夫尽作杜鹃哀。书生才拙无经济,空坐吟风弄月台。
雨灾部选句
晋陆机诗:迅雷中宵激,惊电光夜舒。元云拖朱阁,振风薄绮疏。丰注溢修霤,洪潦浸阶除。停阴结不解,通衢化为渠。沈稼湮粱颖,流民溯荆徐。
张协诗:霖沥过二旬,散漫亚九龄。阶下伏泉涌,堂上水衣生。洪潦浩方割,人怀昏垫情。沈液漱陈根,绿叶腐秋茎。
唐杜甫诗:三日无行人,二江声怒号。流恶邑里清,矧兹远江皋。荒庭步鹳鹤,隐几望波涛。
雨灾部纪事
《述异记》:周穆王时,天下连雨三月。穆王乃吹笛,其雨遂止。
《说苑》:宋大水,鲁人吊之曰:天降淫雨,溪谷满盈,延及君地,以忧执政,使臣敬吊。宋人应之曰:寡人不佞,斋戒不谨,邑封不修,使人不时,天加以殃,又遗君忧,拜命之辱。君子闻之曰:宋国其庶几乎。问曰:何谓也。曰:昔者夏桀殷纣不任其过,其亡也忽焉;成汤文武知任其过,其兴也勃然;夫过而改之,是犹不过也。故曰其庶几乎。宋人闻之,夙兴夜寐,早朝晏退,吊死问疾,戮力宇内,岁丰政平。向使宋人不闻君子之语,则年谷未丰而国未宁,《诗》曰:佛时仔肩,示我显德行。此之谓也。
《后汉书·任文公传》:文公为治中从事。时大旱,白刺史曰:五月一日,当有大水,其变已至,不可防救,宜令吏人豫为其备。刺史不听,文公独储大船,百姓或闻,颇有为防者。到其日旱烈,文公急命促载,使白刺史,刺史笑之。日将中,天北云起,须臾大雨,至晡时,湔水涌起十馀丈,突坏庐舍,所害数千人。文公遂以占术驰名。
《长沙耆旧传》:文度,字仲孺,为郡功曹吏。时霖雨废人业,太守忧,悒度补户曹奉教斋戒,在社三日,夜梦白头翁谓曰:尔何来迟。翼旦,度具白梦于太守曰:昔禹梦青绣文衣男子,称苍水使者,禹知水脉,当若掾此梦将其比也。明日,果大霁。
《三国魏志·杨阜传》:阜迁将作大匠。时初治宫室,发美女以充后庭,数出入弋猎。秋,大雨震电,多杀鸟雀。阜上疏曰:臣闻明主在上,群下尽辞。尧、舜圣德,求非索谏;大禹勤功,务卑宫室;成汤遭旱,归咎责己;周文刑于寡妻,以御家邦;汉文躬行节俭,身衣弋绨;此皆能昭令问,贻厥孙谋者也。伏惟陛下奉武皇帝开拓之大业,守文皇帝克终之元绪,诚宜思齐往古圣贤之善治,总观季世放荡之恶政。所谓善治者,务俭约、重民力也;所谓恶政者,从心恣欲,触情而发也。惟陛下稽古世代之初所以明赫,及季世所以衰弱至于泯灭,近览汉末之变,足以动心诫惧矣。曩使桓、灵不废高祖之法,文、景之恭俭,太祖虽有神武,于何所施其能邪。而陛下何由处斯尊哉。今吴、蜀未定,军旅在外,愿陛下动则三思,虑而后行,重慎出入,以往鉴来,言之若轻,成败甚重。顷者大雨,又多卒暴,雷电非常至杀鸟雀。天地神明,以王者为子也,政有不当,则见灾谴。克己内讼,圣人所记。惟陛下虑患无形之外,慎明纤微之初,法汉孝文出惠帝美人,令得自嫁;顷所调送小女,远闻不令,宜为后图。诸所缮治,务持约节。《书》曰:九族既睦,协和万国。事思厥宜,以从中道,精心计谋,省息费用。吴、蜀以定,尔乃上安下乐,九亲熙熙。如此以往,祖宗心欢,尧、舜其犹病诸。今宜开大信于天下,以安众庶,以示远人。时雍丘王植怨于不齿,藩国至亲,法禁峻密,故阜又陈九族之义焉。诏报曰:间得密表,先陈往古明王圣主,以讽闇政,切至之辞,款诚笃实。退思补过,将顺匡救,备至悉矣。览思苦言,吾甚嘉之。
《晋书·苻坚载记》:坚讨姚苌于北地,断其运水之路。苌众危惧,人有渴死者。俄而降雨于苌营,营中水三尺,周营百步之外,寸馀而已,于是苌军大振。坚方食,去案怒曰:天其无心,何故降泽贼营。
《朝野佥载》:景云中,西京霖雨六十馀日。有一僧,名宝严,自言有术法,能止雨。设坛场,诵经咒。其时禁屠宰,宝严用羊二十口,马两匹,以祭祈晴。经五十馀日,其雨更盛,于是逐僧。其雨遂止。
《唐书·杨国忠传》:大雨败稼,帝忧之,国忠择善禾以进,曰:雨不为灾。扶风太守房琯上郡灾,国忠怒,遣御史按之。后乃无敢以水旱闻,皆前伺国忠意乃敢启。《尚书故实》:牛相公僧孺镇襄州,日以久旱,祈祷无应。有处士,不记名姓。众云豢龙者。公请致雨。处士曰:江汉间无龙,独一湫泊中有之,黑龙也。强驱逐,必虑为灾,难制。公固命之。果有大雨。汉水泛涨,漂溺万户。处士惧罪,亦亡去。十年前,有人他处见,犹在。
《西朝宝训》:大中初,京师尝淫雨涉,将害粢盛。分命祷告,百无一应。宣宗一日在内殿,顾左右执炉降阶,践泥焚香,仰观若自责者。久之,御眼沾湿,感动左右,旋踵而急雨止。翌日而凝阴开。比秋而大有年。《容斋四笔》:海内雨旸之数,郡异而县不同。为守为令,能以民事介心,必自知,以时祷祈,不待上命也。而省部循案故例,但视天府为节下之诸道,转运司使巡内州县,各诣名山灵祠,精洁致祷,然固难以一概论。乾道九年秋,赣吉连雨暴涨,予守赣方,多备土囊,壅诸城门,以杜水入。凡二日,乃退。而台符令祷雨,予格之不下,但据实报之已。而闻吉州于小厅设祈晴,道场大厅祈雨。问其故,郡守曰:请霁者,本郡以淫潦为灾。而请雨者,朝旨也。其不知变如此。殆为威侮神天,幽冥之下,将何所据凭哉。《俚语笑林》谓:两商人入神庙,其一路行,欲晴,许赛以猪头。其一水行,欲雨,许赛羊头。神顾小鬼言:晴乾吃猪头,雨落吃羊头,有何不可。正谓此耳。坡诗云:耕田欲雨刈欲晴,去得顺风来者怨。若使人人祷辄遂,造物应须日千变。此意未易为庸俗道也。
《明外史·刘健传》:武宗嗣位,京师淫雨自六月至八月。健等乃上言:陛下登极诏出,中外欢呼,今两月矣,未闻汰冗员几何,省冗费几何。诏书所载,徒为空文。此阴阳所以失调,雨旸所以不若也。如监局、仓库、城门及四方守备内臣增至数倍,朝廷养军若匠费钜万计,仅足供其役使,宁可不汰。文武臣旷职偾事、虚糜廪禄者,宁可不黜。画史、工匠滥授官职者多至数百人,宁可不罢。内承运库岁支银百馀万,初无文簿,司钥库钱数百万,未知有无,宁可不勾校。至如纵内苑珍禽奇兽,放遣先朝宫人,皆新政所当先,而陛下悉牵制不行,何以慰四海之望。帝虽温诏答之,而狎近群小左右宦竖日恣,增益且日众。《邓继曾传》:继曾,授行人。世宗即位之四月,以久雨,疏言:明诏虽颁,而废阁大半。大狱已定,而迟留尚多。拟旨间出于中人,奸谀渐倖于左右。礼有所不遵,孝有所偏重。纳谏如流,施行则寡。陛下修己亲贤之诚,渐不如始,故天降霪雨以示警戒。伏愿出令必信,断狱不留,事惟咨于辅臣,宠勿启于近习,割恩以定礼,稽古以崇孝,则一念转移,可以消天灾,答天戒矣。《王廷传》:廷为左都御史。隆庆元年六月,京师雨潦坏庐舍,命廷督御史分行赈恤。
《见闻搜玉》:淮安坝上,一妇人以卖奸为生。计其女将及笄,恐出嫁则失利矣。乃召徽商先污之。女知母意不良,且不可违也。绐之曰:妾当终身侍奉,汝可归寓一点检,恐有乘机窃取者。商信之。比出门,即自刎。商见而惊之,忙奔回。及旦,其母恐婿家之索女也,诈病死,入殓,了无觉之者。天为淫雨连月,官司百祷不止。理刑曰:凡为善而不得其死,必有所以致之者。东海杀孝妇,而三年旱,安知今日无类此者也。宜速出令,但为旌善,不记其他。抚院乃悬榜招之。其母以实报,抚院率诸司往拜其墓,天即轰然大雷,日出而雨止。即以上闻,乃封其墓而立祠焉。
[book_title]第八十卷
第八十卷目录
雨异部汇考一
观象玩占〈雨异杂占〉
雨异部汇考二
夏后氏〈禹一则〉
商〈帝辛一则〉
周〈成王一则 襄王一则 威烈王一则 赧王一则〉
秦〈二世一则〉
汉〈惠帝三则 武帝建元一则 天汉二则 元帝永光一则 竟宁一则 成帝鸿嘉一则 哀帝建平一则 平帝元始一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一则 和帝永和一则 桓帝建和一则〉
晋〈武帝泰始一则 太康一则 惠帝永康一则 悯帝建兴一则 穆帝永和一则〉
梁〈武帝大同二则 简文帝大宝一则〉
陈〈后主至德一则〉
北魏〈世祖太延一则 世宗景明一则 正始一则〉
北齐〈武成帝河清二则〉
北周〈静帝大象一则〉
隋〈高祖开皇三则〉
唐〈太宗贞观一则 高宗永欢一则 中宗嗣圣二则 神龙一则 景龙一则 元宗天宝一则 代宗大历一则 德宗贞元四则 文宗太和一则 开成一则 懿宗咸通二则 僖宗乾符一则 广明一则 中和二则 光启一则 昭宗天复一则 天祐一则〉
后梁〈太祖乾化一则〉
后周〈太祖广顺一则 世宗显德二则〉
辽〈道宗清宁一则 咸雍一则〉
宋〈太宗淳化一则 仁宗庆历二则 英宗治平一则 神宗熙宁四则 元丰四则 哲宗元祐二则 徽宗大观一则 宣和一则 高宗建炎一则 绍兴五则 孝宗乾道一则 淳熙五则 光宗绍熙二则 宁宗庆元三则 嘉泰一则 嘉定七则 理宗绍定一则 端平一则 嘉熙二则 淳祐二则 宝祐二则 开庆一则 景定一则 度宗咸淳一则 恭帝德祐一则〉
金〈世宗大定四则 哀宗天兴一则〉
元〈世祖至元一则 成宗元贞一则 大德一则 仁宗皇庆二则 延祐一则 英宗至治二则 泰定帝致和一则 文宗天历一则 至顺一则 顺帝元统一则 至元四则 至正十三则〉
明〈太祖洪武三则 宪宗成化五则 孝宗弘治八则 武宗正德四则 世宗嘉靖十七则 穆宗隆庆四则 神宗万历十三则 熹宗天启一则 悯帝崇祯十五则〉
雨异部总论
王充论衡〈感虚〉
雨异部纪事
庶徵典第八十卷
雨异部汇考一
《观象玩占》《雨异杂占》
凡天雨下物,非人间所见者,皆大兵之兆。其灾见所主国分。
天雨土,君失封。《五行传》曰:是谓黄眚,土失其性也。百姓劳苦而无功。京房曰:内淫乱,百姓劳,不肖者禄,则天雨土。天雨土,下民叛。民人负子东西,莫知其乡。京房《易飞候》曰:主不安,外戚有谋。一曰:黄土臭,如硫黄,国亡。
天雨石,为政者质信不施,伪诈妄行,国君死亡。一曰:天雨石,民流,兵起,君忧。甘氏曰:无云而雷,坠石于地,大及一丈,形如鸡子,两头锐,名曰天鼓。其所下之邦,必有大战,伏尸数万,不可救。近期三年,远期七年。天雨沙,民饥,君失国。
天雨灰,君暴虐无道,其国亡。殷纣之时,天雨灰。天雨禽兽,是谓不祥。不出三年,其下兵起。一曰:民流亡,有丧。
天雨人,是谓凶殃。不出一纪,天下易王。
天雨鱼鳖,民流亡,臣专国政,有兵丧。
天雨虫,《传》曰:人君暴虐,不亲骨肉,而亲他人,虫从天而坠,其国兵灾。刘向曰:刑罚暴虐,贪饕无厌,则天雨虫。
天雨骨,是谓阳消,王者德衰,政令不行,佞人进用。不出三年,有兵事。京房《易飞候》曰:师将破亡。一曰:其国大饥,人相杀食。
天雨膏,将相败,国有急兵。一曰:君暴虐,弼臣多贪,贤士远去。
天雨肉,天不享其德,将易其君。一曰:君无道,臣专政,有兵乱,国亡。
天雨血,是谓天见其妖。不出三年,兵起。京房曰:临狱不解兹谓追,非厥咎天罚,故天雨血。兹谓不亲民,有怨怼。不出三年,亡其宗人。又曰:功臣弃戮,奸人用,天雨血。或曰:天雨血,不正之君,不得久居其位。又曰:民劳苦,则天雨血,其君死于兵刃。《易妖占》曰:王者不亲九族,则天雨血。
天雨筋,其国大饥。
天雨毛,邪臣进,贤臣逃,贵臣出走。京房曰:天雨毛,贵人忧国,易主,征役烦兴,户口离散,国饥,民流,下人相食。一曰:大风为灾。
天雨羽,君德不道,逆施天下。《天镜》曰:天雨毛羽,有丧。不出九年,兵起。京房《易飞候》曰:天雨毛羽,大风为灾。天雨赤雪,有兵起,大战,有亡国。
天雨水银,是谓水失其性。不出三年,兵丧并起,国亡,失地。或曰:天雨物如水银,兵将起,失道之君当之。天雨金铁,是谓刑罚有馀,人君残酷,贼杀无辜,不出一年,兵起于朝。
天雨钱,其国大饥,有兵乱。或雨于人家,其家有大殃。天雨金银铁花,兵将兴,失道之君当之。
天雨丝绵,天下有兵丧,不出六年,大乱。
天雨絮,兵起,国将丧,无后。
天雨绩,状如麻苧,脆若地毛,大饥,人流,有积骸。天雨布帛,兵丧并起,人流无所。
天雨墨,臣下有阴谋。一曰:君无道,奸臣得志。不出其年,国亡。
天雨杵臼,其国饥。
天雨如釜甑,岁大丰稔。其形如小钱许大,或从地中出,其中有如小麻,黍稷粟大熟。世人谓之蒸饼,丰稔徵也。
天雨笠,国大饥。
天雨戟,不出三年,兵起。凡言天雨器物,皆其形似,非真此物也。曾见下黑雨,落地皆成墨水。麦遭之者,皆腐。此即所谓雨墨者也。
天雨五谷,是谓禾不熟,人君赋敛重数,不出二年,国乏粮食。京房曰:天雨五谷,是谓恶祥,不出一年,民流亡。又曰:国君专禄失信,去贤用佞,民无所向,则天雨五谷。或曰:天雨粟,不肖食禄,三公易位。天雨黍,为政者去,大人出走,他国有将相。
天雨草,其岁人多兵死。墨子曰:国君失位,专禄去贤,则天雨草。京房曰:君吝禄信谗臣,德衰厥妖,天雨草。又曰:火失其性,则有草妖。京房《易飞候》曰:天雨草,国有殃,民破亡。
天雨木,君臣不和,谗臣进用。其岁多风,五谷伤,民多死。一曰:人多兵死。
天雨花,国有丧。一曰:淫侈大行,国以乱亡。
天雨蕊,其国君有咎。
天雨冰,水失其性,有大疫。
天雨木冰,上阳施不下通,下阴弛不上达,故雨而木为之冰。刘向曰:冰,阴之盛,而水滞木者,少阳,贵臣卿大夫之象,阴气胁木,木先寒,故得雨,即冰。其占为大臣死。或谓之木介,介者破甲之象也。〈按:此占言或过,当不必尽如所
云。雨异皆凶,而雨釜甑,何以独为丰年之兆。禹时雨金三日,岂必刑罚残酷之应。大抵人君遇变异而加修省,可耳。占书所云,存其说可,勿泥也
〉雨异部汇考二
夏后氏
禹八年,雨金。
按《史记·夏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禹八年夏六月,雨金于夏邑。
按《述异记》:夏禹时,天雨金三日。
商帝辛五年,雨土。
按《史记·殷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帝辛五年夏,雨土于亳。
周
成王三十四年,雨金于咸阳。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云云。
按《述异记》:周成王时,咸阳雨金。今咸阳有雨金。原
襄王二十八年,宋雨螽。
按《春秋》:鲁文公三年秋,雨螽于宋。 按《左传》:坠而死也。 按《公羊传》:雨螽者,何死而坠也。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王者之后记异也。 按《谷梁传外》:灾不志此何以志也曰灾甚也其甚奈何茅茨尽矣著于上见于下谓之雨
按《汉书·五行志》:文公三年秋,雨螽于宋。刘向以为先是宋杀大夫而无罪,有暴虐赋敛之应。谷梁传曰上下皆合,言甚。董仲舒以为宋三世内取,大夫专恣,杀生不中,故螽先死而至。刘歆以为螽为谷灾,卒遇贼,坠而死也。
威烈王七年,雨金。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 按《封禅书》:栎阳雨金,秦献公自以为得金瑞,故作畦畤栎阳而祀白帝。〈按文献通考作显王
七年
〉赧王三十一年,雨血。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赧王三十一年,雨血,齐千乘博昌之间,方数百里雨血沾衣,时燕昭王伐齐,齐湣王出奔,为楚将淖齿所弑。
秦
二世元年,雨金。
按《史记·秦始皇本纪》不载。 按《述异记》:二世元年,宫中雨金,既而顷刻皆化为石。
汉
惠帝二年,雨金。
按《汉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述异记》:惠帝二年,宫中雨黄金、黑钖。
三年,桂宫阳翟雨米。
按《汉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色线伏虔古今注》云:惠帝三年,桂宫阳翟俱雨稻米。
四年,雨血。
按《汉书·惠帝本纪》:四年三月,宜阳雨血。 按《五行志》:惠帝二年,天雨血于宜阳,一顷所,刘向以为赤眚也。时诸吕用事,谗口妄行,杀三皇子,建立非嗣,及不当立之王,退王陵、赵尧、周昌。吕太后崩,大臣共诛灭诸吕,僵尸流血。京房易传曰: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咎天雨血;兹谓不亲,民有怨心,不出三年,无其宗人。又曰:佞人禄,功臣僇,天雨血。〈按雨血宜阳纪作四年志作二年今从纪编次〉
武帝建元四年,天雨粟。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博物志》云云。
天汉元年,雨白毛。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汉元年三月,天雨白毛。
天汉三年,雨氂。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八月,天雨白氂。京房易传曰:前乐后忧,厥妖天雨羽。又曰:邪人进,贤人逃,天雨毛。
〈注〉师古曰:凡言氂者,毛之强曲者也,音力之反。
元帝永光二年,天雨草。
按《汉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光二年八月,天雨草,而叶相樛结,大如弹丸。京房易传曰:君吝于禄,信衰贤去,厥妖天雨草。
竟宁元年,雨谷。按《汉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博物志》:竟宁元年,南阳郡雨谷,小者如黍粟,而青黑味苦;大者如大豆,赤黄。
豆如麦,下三日生根,叶状如大豆初生时也。
成帝鸿嘉四年,雨鱼。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鸿嘉四年,雨鱼于信都,长五寸以下。
哀帝建平四年,雨血。
按《汉书·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平四年四月,山阳湖陵雨血,广三尺,长五尺,大者如钱,小者如麻子。后二年,帝崩,王莽擅朝,诛贵戚丁、傅,大臣董贤等皆放徙远方,与诸吕同象。诛死者少,雨血亦少。
平帝元始三年,天雨草。
按《汉书·平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始三年正月,天雨草,状如永光时。京房《易传》曰:君吝于禄,信衰贤去,厥妖天雨草。
后汉
光武帝建武三十一年,雨谷。按《后汉书·光武本纪》:建武三十一年,陈留雨谷,形如稗实。和帝永和 年,长安雨绵。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五色线伏虔古今注》:汉帝永和年,长安雨绵,皆白。
桓帝建和三年,雨肉。
按《汉书·桓帝本纪》:建和三年秋七月,北地廉,雨肉。按《五行志》:建和三年秋七月,北地廉,雨肉似羊肋或大如手,近赤祥也。是时梁太后摄政,兄梁翼专权,枉诛汉良臣,故太尉李固、杜乔天下冤之,其后梁氏诛灭。
晋
武帝泰始八年,雨白毛。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泰始八年五月,蜀地雨白毛,此白祥也。是时益州刺史皇甫晏伐汶山胡,从事何旅固谏,不从,牙门张弘等因众之怨,诬晏谋逆,害之。京房易传曰:前乐后忧,厥妖天雨羽。又曰:邪人进,贤人逃,天雨毛。易妖曰:天雨毛羽,贵人出走。三占皆应。
太康七年,雨赤雪。
按《晋书·武帝本纪》:太康七年十二月己亥,河阴雨赤雪二顷。
惠帝永康元年三月,尉氏雨血。
按《晋书·惠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永康元年三月,尉氏雨血。夫政刑舒缓,则有常燠赤祥之妖。此岁正月,送悯怀太子幽于许宫。天戒若曰,不宜缓恣奸人,将使太子冤死。惠帝愚眊不寤,是月悯怀遂毙。于是王室衅成,祸流天下。
悯帝建兴元年十二月,河东雨肉。
按《晋书·悯帝本纪》云云。
穆帝永和五年,赵国雨血。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石遵载记》:季龙以咸康元年僭位,至永和五年,凡十五岁,于是世即伪位,石遵闻季龙死,曜兵入凤阳门,升太武前殿,假刘氏令,以遵嗣位,遵伪让再三乃僭,即尊位,雨血,周遍邺城。
梁
武帝大同元年,雨土。
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云云。大同三年,天雨灰。
按《梁书·武帝本纪》:大同三年正月壬寅,天无云,雨灰,黄色。
按《隋书·五行志》:三年,天雨灰,其色黄。近黄祥也。京房《易飞候》曰:闻善不及,兹谓有知。厥异黄,厥咎聋,厥灾不嗣。蔽贤绝道之咎也。时帝自以为聪明博达,恶人胜己。又笃信佛法,舍身为奴,绝道蔽贤之罚也。
简文帝大宝元年,雨沙。
按《梁书·简文帝本纪》:大宝元年丁未,天雨黄沙。按《隋书·五行志》:大宝元年正月,天雨黄沙。二年,简文帝梦丸土而吞之。寻为侯景所废,以土囊压之而毙,诸子遇害,不嗣之应也。
陈
后主至德三年,雨赤物。
按《陈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至德三年十二月,有赤物陨于太极殿前,初下时钟皆鸣。
北魏
世祖太延四年,雨土。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延四年正月庚子,雨土如雾于洛阳。
世宗景明四年,雨土。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景明四年八月辛巳,凉州雨土,覆地如雾。
正始二年,雨土。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始二年正月辛丑,土雾四塞。
北齐
武成帝河清二年,雨血。
按《北齐书·武成帝本纪》:河清二年十二月,雨血于太原。
按《隋书·五行志》:刘向曰:血者阴之精,伤害之象,僵尸之类也。明年,周师与突厥入并州,大战城西,伏尸百馀里。京房《易飞候》曰:天雨血染衣,国亡君戮。亦后主亡国之应。
河清四年,雨赤物,如漆鼓。
按《北齐书·武成帝本纪》:河清四年三月,有物陨于殿庭,如赤漆鼓,带小铃。
按《隋书·五行志》:河清四年,有物陨于殿庭,色赤,形如数斗器,众星随者如小铃。明年,娄太后崩。
北周
静帝大象二年正月,雨土。
按《周书·静帝本纪》:大象二年春正月戊申,雨雪。雪止又雨细黄土,移时乃息。
按《隋书·五行志》:大象二年正月,天雨黄土,移时乃息。与大同元年同占。时帝昏狂滋甚,期年而崩,至于静帝,用逊厥位。绝道不嗣之应也。
隋
高祖开皇二年,雨土。
按《隋书·高祖本纪》:开皇二年二月庚子,京师雨土。按《五行志》:开皇二年,京师雨土。是时帝惩周室诸侯,微弱,以亡天下,故分封诸子,并为行台,专制方面。失土之故,有土气之祥,其后诸王各谋为逆乱。京房《易飞候》曰:天雨土,百姓劳苦而无功。其时营都邑。后起仁寿宫,颓山堙谷,丁匠死者大半。
开皇六年,雨毛。
按《隋书·高祖本纪》:六年秋七月乙丑,京师雨毛,如马𩯣尾,长者二尺馀,短者六七寸。 按《五行志》:京房《易飞候》曰:天雨毛,其国大饥。是时关中旱,米粟涌贵。开皇七年,雨石。
按《隋书·高祖本纪》:七年五月己卯,雨石于武安、滏阳间十馀里。〈按志作十七年事今从本纪编次〉
唐
太宗贞观七年,雨土。
按《唐书·太宗本纪》:贞观七年二月丁卯,雨土。
高宗永徽三年,雨土。
按《唐书·高宗本纪》:永徽三年三月辛巳,雨土。
中宗嗣圣四年,〈即武后垂拱三年〉雨金。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垂拱三年七月,广州雨金。金位正秋,为刑、为兵。占曰:人君多杀无辜。一年兵灾于朝。
嗣圣五年,〈即武后垂拱四年〉雨桂子。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垂拱四年三月,雨桂子于台州,旬馀乃止。占曰:天雨草木,人多死。
神龙二年,雨毛。
按《唐书·中宗本纪》:神龙二年四月己亥,雨毛于鄮县。
按《五行志》:占曰:邪人进,贤人遁。
景龙元年,雨土。
按《唐书·中宗本纪》:景龙元年六月庚午,雨土于陕州。十二月丁丑,雨土。
元宗天宝十三载,雨黄土,又雨红雨。
按《唐书·元宗本纪》:十三载二月丁丑,雨黄土。
按《琅嬛记》:天宝十三载,宫中下红雨。色若桃花,太真喜甚,命宫人各以碗杓承之,用染衣裾,天然鲜艳。惟襟上色不入处,若似马字,心甚恶之。明年七月,遂有马嵬之变,血污衣裾与红雨无二,上甚伤之。
代宗大历七年,雨土。
按《唐书·代宗本纪》:七年十二月丙寅,雨土。
德宗贞元二年,雨土。
按《唐书·德宗本纪》:贞元二年四月甲戌,雨土。
贞元四年,雨木,雨猪。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正月,雨木于陈留,十馀里,大如指,长寸馀,中空,所下者立如植。木生于下,而自上陨者,上下易位之象;碎而中空者,小人象;如植者,自立之象。是岁,宣州大雨震雷,有物堕地如猪,手足各两指,执赤班蛇食之。顷之,云合不复见。豕祸也。
贞元八年,雨土。
按《唐书·德宗本纪》:贞元八年二月庚子,雨土。
贞元二十一年正月,雨赤雪。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正月甲戌,雨赤雪于京师。
文宗太和八年十月甲子,土雾昼昏至于十一月癸丑。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开成元年七月,雨土。
按《唐书·文宗本纪》云云。
懿宗咸通八年,雨汤。
按《唐书·懿宗本纪》:咸通八年七月,雨汤于下邳。 按《五行志》:八年七月,泗州下邳雨汤,杀鸟雀。水沸于火,则可以伤物,近火沴水也。雨者,自上而降;鸟雀,民象。咸通十四年,雨土。
按《唐书·懿宗本纪》:咸通十四年三月癸巳,雨土。
僖宗乾符二年,雨土。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符二年二月,宣武境内黑风雨土。
广明元年,雨血于靖陵。
按《唐书·僖宗本纪》云云。
中和元年,雨土。
按《唐书·僖宗本纪》:中和元年五月辛酉,大风雨土。中和二年,雨土。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光启二年,雨鱼。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光启二年,扬州雨鱼。
昭宗天复三年二月,雨土天地昏霾。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天祐元年,雨土。
按《唐书·昭宗本纪》:天祐元年四月甲辰,大风雨土。按《五行志》:元年闰四月乙未朔,大风雨土。甲辰大风雨土。
后梁
太祖乾化四年,闽国雨豆。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闽太祖世家乾化四年,天雨豆于境内。
后周
太祖广顺二年,蜀国雨毛。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后蜀后主本纪》:广政十五年十二月,天雨毛。
世宗显德四年,南唐国中雨沙。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 按陆游《南唐书》:元宗保大十五年三月辛亥,昼晦雨沙如雾。
显德五年,蜀国雨血。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 按《幸蜀记》:广政二十一年十一月,天雨血。
辽
道宗清宁九年,雨血。
按《辽史·道宗本纪》不载。 按《宗室列传》:重元圣宗次子道宗即位,册为皇太叔,免拜不名,为天下兵马大元帅,复赐金券、四顶帽、二色袍,尊宠所未有。清宁九年,车驾猎滦水,以其子涅鲁古素谋,与同党陈国王陈六、知北院枢密事萧胡睹等凡四百馀人,诱胁弩手军阵于帷宫外。将战,其党多悔过效顺,各自奔溃。重元既知失计,北走大漠,叹曰:涅鲁古使我至此。遂自杀。先是重元将起兵,帐前雨赤如血,识者谓败亡之兆。
咸雍四年,雨谷。按《辽史·道宗本纪》:咸雍四年六月壬子,西北路雨谷方三十里。宋太宗淳化三年,雨土。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化三年正月乙卯,京师雨土。占曰:小人叛。自后李顺盗据益州。
仁宗庆历元年,雨药。
按《宋史·仁宗本纪》:庆历元年二月丙午,京师雨药。庆历三年,雨赤雪。
按《宋史·仁宗本纪》:庆历三年十二月丁巳,河北雨赤雪。 按《五行志》:庆历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天雄军、德、博州天降红雪,尽,血雨。
英宗治平元年,雨土。
按《宋史·英宗本纪》:治平元年三月辛酉,雨土。十二月乙巳,雨土。 按《五行志》:治平元年三月壬戌,雨土。十二月己亥,雨黄土。〈纪志日干不符故并存之〉
神宗熙宁元年,雨毛。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元年三月丁酉,潭州雨毛。按《五行志》:熙宁元年,荆、襄间天雨白氂如马尾,长者尺馀,弥漫山谷。三月丁酉,潭州雨毛。
熙宁五年,雨土。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五年十二月癸未,雨土。熙宁七年,雨土。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三月戊午,雨黄土。
熙宁八年,雨土,雨黄毛。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八年五月丁丑,雨土及黄毛。
元丰二年,雨豆,雨土。
按《宋史·神宗本纪》:元丰二年六月,忠州雨豆。秋七月,南宾县雨豆。十一月丁亥,雨土。
元丰三年,雨木子。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己未,饶州长山雨木子数亩,状类如芋子,味香而辛,土人以为桂子,又曰菩提子,明道中尝有之。是岁大稔。元丰五年,雨土。
按《宋史·神宗本纪》:五年三月丙午,雨土。〈按志作乙巳〉元丰六年,雨土。
按《宋史·神宗本纪》:元丰六年夏四月辛未,雨土。
哲宗元祐三年,雨黍。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祐三年秋七月癸酉,忠州言临江涂井镇雨黑黍。 按《五行志》:元祐三年六月,临江县涂井镇雨白黍。七月又雨黑黍。
元祐七年,雨尘土。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祐七年正月戊午,天雨尘土。主民劳苦。
徽宗大观元年,雨豆。
按《宋史·徽宗本纪》:大观元年,庐州雨豆。
宣和元年,雨土。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宣和元年三月庚午,雨土著衣,主不肖者食禄。
高宗建炎二年,雨纸钱。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炎二年,杜充为北京留守,天雨纸钱于营中,厚盈寸。明日,与金人战城下,败绩。纸,白祥也。
绍兴二年,雨钱。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七月,天雨钱,或从石甃中涌出,有轮廓,肉好不分明,穿之。碎若沙土。
绍兴八年,雨冰龟。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汴京太康县大雷雨,下冰龟数十里,随大小皆龟形,具手足卦文。
绍兴十一年,雨黄沙。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十一年三月庚申,泾州雨黄沙。
绍兴十六年,雨豆。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正月辛未,泸州雨豆近草妖也。
绍兴二十六年七月,雨水银。
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孝宗乾道四年,雨土,雨米。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三月己丑,雨土若尘。春舒州雨黑米,坚如铁,破之米心,通黑。
淳熙四年,雨土。
按《宋史·孝宗本纪》:四年二月戊戌,雨土。
淳熙五年,雨土。
按《宋史·孝宗本纪》:五年二月甲申,雨土。夏四月丁丑,雨土。〈按五行志作二月壬午〉
淳熙六年,雨土。
按《宋史·孝宗本纪》:六年十一月乙丑,雨土。
淳熙十一年,雨土,雨黑水。
按《宋史·孝宗本纪》:淳熙十一年春正月辛卯朔,雨土。甲寅,雨土。 按《五行志》:十一年二月,临安府新城县深浦天雨黑水终夕。
淳熙十三年,雨土。
按《宋史·孝宗本纪》:十三年正月壬寅,雨土。
光宗绍熙四年,雨土。
按《宋史·光宗本纪》:绍熙四年冬十月甲寅,雨土。绍熙五年,雨土,雨木。
按《宋史·光宗本纪》:五年四月癸卯,雨土。 按《五行志》:四年十一月,雨土。是年,行都雨木,与《唐志》贞元四年陈留雨木同占,木生于下而自上陨者,将有上下易位之象。
宁宗庆元元年,雨土。
按《宋史·宁宗本纪》:庆元元年十一月己丑,雨土。 按《五行志》:庆元元年二月己卯、十一月己丑,天雨尘土。庆元三年,雨土。
按《宋史·宁宗本纪》:庆元三年夏四月丙午,雨土。十二月甲申,雨土。 按《五行志》:三年正月丙子、四月丙午、十二月甲申,天雨尘土。
庆元六年,雨土。
按《宋史·宁宗本纪》:庆元六年二月己巳,雨土。丁未,雨土。五月壬申,雨土。冬十月辛丑,雨土。十二月辛卯,雨土。 按《五行志》:六年正月己巳、闰月丁未、九月辛丑、十月己丑、十一月辛卯,天雨尘土。
嘉泰元年,雨土。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泰元年二月辛丑,雨土。九月己未,雨土。十二月辛丑,雨土。 按《五行志》:嘉泰元年六月己卯、九月己未、十二月辛丑,天雨尘土。
嘉定三年,雨土。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三年春正月丙午,雨土。嘉定八年,雨尘土。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二月己未、五月辛未,天雨尘土。
嘉定九年,雨土。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十二月癸巳,天雨土。
嘉定十年,雨土。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十年春正月癸巳,雨土。嘉定十二年,雨土。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十二年三月癸巳,雨土。嘉定十三年,雨土。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十三年三月辛卯朔,雨土。嘉定十六年,雨土。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十六年二月戊子,雨土。
理宗绍定三年,雨土。
按《宋史·理宗本纪》:绍定三年三月丁酉,雨土。
端平三年,雨血。
按《宋史·理宗本纪》:端平三年秋七月甲申,雨血。
嘉熙二年,雨土。
按《宋史·理宗本纪》:嘉熙二年夏四月己酉,雨土。〈按志作四月甲申〉
嘉熙三年,雨土。
按《宋史·理宗本纪》:嘉熙三年三月辛卯,雨土。
淳祐五年,雨土。
按《宋史·理宗本纪》:淳祐五年二月丙寅朔,雨土。淳祐十年,雨土。
按《宋史·理宗本纪》:十年二月乙卯,雨土。
淳祐十一年,雨土。
按《宋史·理宗本纪》:十一年三月乙亥,雨土。
宝祐三年,雨土。
按《宋史·理宗本纪》:宝祐三年三月乙未,雨土。
按《通鉴》:时雨土,侍御史洪天锡以其异为蒙,力言君子小人之辨,又言:蜀中地震,闽、浙大水,上下穷困,远近嗟怨,独贵戚巨阉享富贵耳。举天下穷且怨,陛下能独与数十人保其天下乎。会吴民列愬宦官董宋臣夺其田,天钖下其事有司,而御前提举所谓田属御庄,不当白台,仪鸾司亦牒常平。天锡谓:御史所以雪冤,常平所以均役,而中贵人得以控之,则内外台可废,犹谓国有纪纲乎。乃申劾宋臣并卢允升,疏六七上悉留中,天钖遂去,宗正寺丞赵崇嶓移书责丞相,方叔不能正救。而谗者又曰:天钖之论,方叔意也。于是监察御史朱应元论罢方叔,及参知政事徐清叟、宋臣、允升犹以为未快,厚赂人,上书力诋天钖、方叔,且乞诛之,使天下明知宰臣台谏之去,出自独断,于内侍初无预焉。
宝祐六年,雨土。
按《宋史·理宗本纪》:六年二月壬辰,雨土。
开庆元年,雨土。
按《宋史·理宗本纪》:开庆元年三月辛酉,雨土。
景定五年,雨土。
按《宋史·理宗本纪》:景定五年二月辛未,雨土。
度宗咸淳十年,雨土。
按《宋史·度宗本纪》:咸淳十年春正月乙巳,雨土。
恭帝德祐元年,雨土。
按《宋史·瀛国公本纪》:德祐元年三月庚寅,雨土。 按《五行志》:德祐元年三月辛巳,终日黄沙蔽天,或曰丧氛。
金
世宗大定五年,雨毛。
按《金史·世宗本纪》:大定五年六月丙午,雨毛。
大定十二年三月庚寅,雨土。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大定十六年,雨豆。
按《金史·世宗本纪》:十六年三月戊申,雨豆于临潢之境。 按《五行志》:十六年三月戊申,雨豆于临潢之境。其形上锐而赤,食之味颇苦。
大定二十三年,雨土。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三年三月乙酉,氛埃雨土。四月庚子,亦如之。
哀宗天兴三年,雨血。
按《金史·哀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兴三年正月己酉,京索之间雨血十馀里。是日,蔡城陷金亡。
元
世祖至元二十四年,雨土。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十四年十二月,诸王薛彻都等所驻之地,雨土七昼夜,羊畜死不可胜计,以钞暨币帛绵布杂给之,其直计钞万四百六十七锭。
成宗元贞二年,处州大雨米黑色。
按《元史·成宗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云云。
大德十年,雨沙。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十年二月,大同平地雨沙黑霾,毙牛马二千,人亦有死者。
仁宗皇庆元年,天雨毛。
按《元史·仁宗本纪》:皇庆元年六月丁卯,天雨毛。皇庆二年,雨毛。
按《元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二年八月,黄梅县天雨毛。
延祐七年,英宗即位雨黑霜。
按《元史·英宗本纪》:延祐七年三月庚寅即位,十二月癸酉,益津县雨黑霜。
英宗至治元年,雨铁。
按《元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滇载记》:至治元年,雨铁。民舍山石皆穿,人物值之多毙。谣俗号曰铁雨。至治三年,雨土。
按《元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二月丙戌,雨土。
泰定帝致和元年,雨霾。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致和元年三月壬申,雨霾。
文宗天历二年,雨土霾。
按《元史·文宗本纪》:天历二年三月丁亥,雨土霾。
至顺二年三月,雨土霾。
按《元史·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顺帝元统二年,雨血,雨白毛。
按《元史·顺帝本纪》:元统二年正月庚寅朔,雨血于汴梁,著衣皆赤。六月,彰德雨白毛。 按《五行志》:元统二年正月庚寅朔,河南省雨血。是日众官晨集,忽闻燔柴烟气,既而黑雾四塞,咫尺不辨,腥秽逼人,逾时方息。及行礼毕,日过午,骤雨随至,沾洒垩墙及衣裳皆赤。六月,彰德雨白毛,俗呼云老君髯。民谣曰:天雨氂,事不齐。
至元三年,雨线。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元三年三月,天雨线。 按《五行志》:至元三年三月,彰德雨毛,如绵而绿,俗呼云菩萨线。民谣云:天雨线,民起怨,中原地,事必变。
至元四年,雨沙。
按《元史·顺帝本纪》:四年四月辛未,京师天雨红沙,昼晦。
至元五年二月,信州雨土。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至元六年,雨毛。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七月,延安鄜州雨白毛,如马鬃。所属邑亦如之。
至正元年,雨铁。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至正元年,𥔲嘉县天雨铁,民舍山石皆穿,人物遇之皆毙。至正五年,雨红雾,雨土。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四月,镇江丹阳县雨红雾,草木叶及行人裳衣皆濡成红色。按《续文献通考》:五年春庚寅,信州雨土。
至正十一年,雨米,雨黑子、麻豆。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一年十一月,雨黑子于饶州。按《五行志》:十一年十月,衢州东北雨米如黍。十一月,建宁浦城县雨黑子如稗实;邵武大雨震电,雨黑黍如芦穄,信州雨黑黍;鄱阳县雨菽豆。郡邑多有,民皆取而食之。
至正十二年,雨粉针。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十二年,湖广雨粉针,民家门户壁柱间有粉痕,如针样。无数。至正十三年,雨白丝、白毛。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三年七月丁卯,泉州天雨白丝。
按《五行志》:十三年四月,冀宁榆次县雨白毛,如马
鬃。
至正十五年,雨血。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五年三月,蓟州雨血。
至正十七年,雨黑雨。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七年正月己丑,杭州降黑雨,河池水皆黑。
至正十八年,雨白毛。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八年五月,天雨白毛。 按《五行志》:十八年五月,益都雨白毛。
按《续文献通考》:十八年冬,衢处等州雨黑黍,内白如粉,草木皆萌芽吐花。
至正十九年,雨氂。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九年三月,遵化路连日雨氂。〈按续文献通考作兴化路〉
至正二十一年,雨铁。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二十一年,昆明县天雨铁,伤禾稼,民居半圮。
至正二十五年,雨氂,雨鱼。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十五年五月甲子,京师天雨氂,长尺许,或言于帝曰:龙丝也。命拾而祀之。 按《五行志》:二十五年六月戊申,京师大雨有鱼随雨而落,长尺许,人取而食之。
至正二十六年,陨鱼。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丙午八月辛酉,上海县浦东俞店桥南牧羊儿三四,闻上恰恰有声,仰视之,流光中陨一鱼刺成二创,其状不常见,自首至尾根仅盈尺,是日晴无阴云,亦无雕鹳之类,甚可怪也。日将晡县市人鬨然,指流星自南投北,即此时也。桥下一细民家欲取烹食,其妻盐而藏之,来者多就观焉,或曰志有之天陨鱼,人民失所之象。至正二十七年,雨白氂。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十七年夏五月,山东雨白氂。按《五行志》:二十七年五月,益都雨白氂。
明
太祖洪武六年,雨米。
按《广东通志》:洪武六年夏六月,广州天雨米。《旧志》六月十九日未时,广州天雨米,如早白谷米身粗小长,黑色如火烧米,炊烝之为饭,甚柔软,人争扫拾,有取至二三斗者。
洪武十年,雨黑水。
按《江南通志》:洪武十年,应天雨如墨汁。
按《湖广通志》:洪武十年正月黄梅夜,雨黑水如墨。洪武二十二年,雨米。
按《湖广通志》:洪武二十二年七月,荆州雨米,约二石馀。形似小麦,色淡黄,炊为饭香甜。
宪宗成化元年,雨黍。
按《续文献通考》:成化元年二月,天雨黑黍于襄阳。〈按《通
纪》作二年。
〉
成化二年,雨米。
按《广东通志》:成化二年夏六月,顺德天雨米。《旧志》:六月十七日辰时,邑大澍雨,雨兼以米,米色黧黑,形小而粒坚,鸟鹊皆食,人扫拾之有聚升斗者,咸以为时和岁丰之瑞也。
成化六年,雨霾。
按《名山藏》:成化六年三月庚辰,京师雨霾昼晦。成化七年,雨霾。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七年夏四月己卯,雨土霾。成化十三年,雨血,雨钱。
按《大政纪》:成化十三年六月,京师雨钱。
按《续文献通考》:十三年春,山阴雨血射人。
孝宗弘治元年,雨稷。
按《四川总志》:弘治元年,富顺县雨稷,若马鬃,然白缁色。
弘治二年,雨豆。按《湖广通志》:弘治二年三月,汉阳应山雨豆,种之蔓生不实。
弘治三年,雨石。
按《续文献通考》:弘治庚戌岁三月,陕西庆阳府雨石无数。大者如鹅鸭卵,小者如鸡头实,皆作人语说长短。
弘治六年,雨黑水。
按《浙江通志》:弘治六年,兰溪雨黑水。
弘治七年,雨红雪,雨豆。
按《江南通志》:弘治七年二月,庐州雨雪,色微红。又雨豆,茶黑褐三色。池州雨黑豆。
弘治八年,雨豆,雨黄土。
按《续文献通考》:八年六月,黟县雨豆。
按《浙江通志》:弘治八年,兰溪雨黄土。
弘治十五年,雨黑黍。
按《四川总志》:弘治十五年九月,忠州雨黑黍、白仁,可食。
弘治十八年,雨粉。
按《江南通志》:弘治十八年,苏州雨粉。
武宗正德三年,雨黑黍,雨黑子。
按《江西通志》:正德三年七月,东乡馀干雨黑黍。按《湖广通志》:正德三年九月,咸阳雨黑子,至积十日。正德四年,雨鱼,雨黑谷,雨桂子。按《山西通志》:正德四年冬十月,岢岚州雨鱼,州南川口天雨小鱼数千尾,食之杀人。
按《江西通志》:正德四年,高安县雨黑谷。按《湖广通志》:正德四年,兴国旱,天雨黑谷,如枣核。七月,祁阳夜雨桂子,状如皂角,子较大,有粪草处独多。又云娑罗树子,取种之,叶似橄榄,长六七寸即坏。正德五年,雨黍。
按《湖广通志》:正德五年,巴陵雨黍。
正德八年,雨鱼,雨黑子。
按《山西通志》:正德八年,代州雨鱼,八角诸境雨鱼,色皆黑,小者寸许,大者二三尺。
按《湖广通志》:正德八年九月,祁阳雨黑子,状若皂角,子坚如石。
世宗嘉靖二年,雨血。
按《广东通志》:嘉靖二年,新宁雨血。
嘉靖六年,雨钱,雨血,雨土,雨桂子。
按《永陵编年史》:嘉靖六年五月甲午,京师雨钱。秋七月壬辰,南京雨血。
按《山西通志》:嘉靖六年三月,平定雨土,越一日,复雨土。
按《贵州通志》:六年,省城雨桂子。
嘉靖八年,雨沙。
按《山西通志》:嘉靖八年春正月朔,太平雨黄沙。嘉靖九年,雨荞子。
按《陕西通志》:嘉靖九年夏,汉中雨如荞子,化为虫食禾。
嘉靖十三年,雨黑水。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三年二月,昧𤕤安仁雨黑水。嘉靖十七年,雨谷。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七年,南漳雨谷,细粒如五谷状。嘉靖三十年,雨石。
按《福建通志》:嘉靖三十年,雨石于连江,有声如雷。嘉靖三十一年,雨霰,雨黑豆。
按《山东通志》:嘉靖三十一年四月,府城近郭雨霰数寸。
按《江南通志》:嘉靖三十一年,常州雨黑豆。
嘉靖三十二年,雨血。
按《广东通志》:嘉靖三十二年冬十二月,新会雨血。嘉靖三十四年,雨黑子,雨赤豆。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四年,泽州雨黑子如蚕沙。按《太仓州志》:嘉靖三十四年,天雨如赤豆,又如椎碎、玛瑙,或间青白。
嘉靖三十五年,雨黑水。
按《河南通志》:嘉靖三十五年,南阳天雨黑水如墨。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十五年,慈溪雨黑水。
嘉靖三十九年,雨毛。
按《福建通志》:嘉靖三十九年夏五月,兴化府城中雨毛。
嘉靖四十年,雨黑水,雨毛。
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十年,枣阳雨黑水,池鱼死,食之多杀人。
按《福建通志》:嘉靖四十年夏,兴化府雨毛。
嘉靖四十一年,雨麻子、荞麦。
按《河南通志》:嘉靖四十一年五月五日,偃师雨麻子、荞麦。
嘉靖四十二年,雨粟豆、荞麦。
按《河南通志》:嘉靖四十二年,南阳雨粟豆、荞麦,著地能生,牲畜不食。嘉靖四十四年,雨荞麦、黑豆。
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十四年秋,襄阳大风雨荞麦、黑豆。
嘉靖四十五年,雨黑水。
按《山西通志》:嘉靖四十五年秋,洪洞赵城大雷雨其色如墨,日夜方止,禾稼浥烂,次年大饥。
穆宗隆庆二年,雨黑豆,雨土。
按《明外史·周弘祖传》:弘祖,麻城人。嘉靖三十八年进士。授御史,隆庆改元之,明年,言:近者天雨黑豆,此阴盛之徵也。陛下嗣位二年,未尝接见大臣,咨访治道。边患孔棘,备禦无方。事涉内庭,辄见阻挠,如阅马、核库,诏出复停。皇庄则亲收子粒,太和则榷取香钱,织造之使累遣,纠劾之疏留中。内臣爵赏谢辞,温旨远出六卿上,尤祖宗朝所绝无者。疏入,不报。
按《续文献通考》:隆庆二年四月,御史周弘祖言:天雨黑豆,又汉中南郑县雨土。
按《湖广通志》:隆庆二年,南漳天雨子如豆,人可食。隆庆三年,雨桂子。
按《湖广通志》:隆庆三年四月,祁阳夜雨桂子,状如正德间所落。
隆庆四年,雨黑雨,红雨。
按《浙江通志》:隆庆四年,象山降黑雨。
按《四川总志》:隆庆四年夏四月,彭水县天降红雨点,人衣尽赤。
隆庆五年,雨荞豆。
按《河南通志》:隆庆五年春,内乡雨荞豆。
神宗万历四年,雨米。
按《广东通志》:万历四年,天雨米于连州。
万历五年,雨黑谷。按《江西通志》:万历五年,奉新雨黑谷。万历六年,雨黑水,雨黑谷。按《浙江通志》:万历六年,衢州雨黑水。
按《江西通志》:万历六年,宁州雨黑谷。万历十一年,雨咸水。
按《山东通志》:万历十一年秋,雨咸水,杀禾稼。
万历十四年,雨沙。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四年,猗氏雨沙。
万历十五年,雨黑豆。
按《陕西通志》:万历十五年四月,雨黑豆于镇城地。万历十六年,雨豆,雨雪砖。
按《江西通志》:万历十六年,南昌府雨豆或黑或斑,味如银杏。
按《湖广通志》:万历十六年四月,潜江雨雪砖。
万历二十二年,雨黑水。
按《同安县志》:万历二十二年甲午二月初八日,雨黑水。
万历三十三年,雨桂子。
按《贵州通志》:万历三十三年夏四月,雨桂子。
万历三十四,年雨沙。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四年春,闻喜雨沙,其色黄。万历三十七年,雨粟。
按《湖广通志》:万历三十七年,钟祥天雨粟。
万历三十九年五月,雨毛。
按《福建通志》云云。
万历四十年,雨毛。
按《福建通志》:万历四十年夏,雨毛。
熹宗天启二年,雨土。
按《浙江通志》:天启二年,瑞安雨土。
悯帝崇祯元年,雨豌豆粉。
按《陕西通志》:崇祯元年七月二十四日,蓝田绛村天雨如碗豆,应手成粉。
崇祯二年,雨血。
按《福建通志》:崇祯二年七月二十日,兴化府雨血。崇祯四年,雨土石。
按《山西通志》:崇祯四年春三月,沁州雨土石。初四日,天忽暗天雨土石。
崇祯五年,雨粟,雨黑谷,雨黑水。按《浙江通志》:崇祯五年,遂昌雨粟,形如黑黍。
按《江西通志》:崇祯五年六月二日,袁州雨黑谷,人争拾之以食。
按《湖广通志》:崇祯五年九月,雨黑水。
崇祯七年,雨血,雨泥,雨黑豆。
按《绥寇纪略》:崇祯七年二月,海丰雨血。黄梅县天雨黑子如粟。
按《陜西通志》:崇祯七年二月,文县雨泥。
按《湖广通志》:崇祯七年二月,京山雨黑豆。四月雨血。崇祯八年,雨灰。
按《陕西通志》:崇祯八年,凤翔县雨灰三日。
崇祯九年,雨毛。
按《绥寇纪略》:崇祯九年,松江绣野桥雨毛。
崇祯十年八月,雨血,雨虫。按《绥寇纪略》:崇祯十年八月,山东雨血。黄州天雨虫。色黑大如菽,蠕蠕动食苗俱尽。
崇祯十一年,雨土,雨黑水。
按《浙江通志》:崇祯十一年,处州雨土。
按《绥寇纪略》:崇祯十一年,新乡雨黑水。
按《湖广通志》:崇祯十一年正月,德安雨土,地浸白。崇祯十二年,雨豆。
按《福建通志》:崇祯十二年九月,兴化府雨豆。
崇祯十三年,雨鱼,雨麦,雨土,雨豆,雨黑粟,雨红雨。按《绥寇纪略》:崇祯十三年,德安府天雨鱼。吴郡雨麦。关中渭南郡天雨荞麦。
按《湖广通志》:崇祯十三年五月,蕲州雨土,黄雾四塞,旬日始霁。
按《同安县志》:崇祯十三年正月初七,夜雷鸣雨注。感化里及西南隅约二十里许,雨豆扁而细,或黑或黄,里民有扫之盈升者,按天雨五谷,乃土失其职,而天下侵象为臣失其职,而君下劳宜,恐惧修省也。按《福建通志》:崇祯十三年七月,将乐天雨黑粟。按《四川总志》:崇祯十三年六月,安岳县雨淡红色,著物亦俱红。
崇祯十四年,雨土,雨泥。
按《陕西通志》:崇祯十四年三月二十三日,富平雨土。按《福建通志》: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八日,雨水如黄泥。
崇祯十五年,雨红水。
按《福建通志》:崇祯十五年,雨水如血,红白不一。崇祯十六年,雨血,雨绵,雨黑黍,雨丝。
按《绥寇纪略》:崇祯十六年,绣野桥雨血。仲夏京师大雨沾衣如血。十月十五日,汝宁光州雨绵如絮飞田,野者殆遍。
按《山东通志》:崇祯十六年三月,昌邑柳疃雨血甚腥。按《江西通志》:崇祯十六年春,德兴雨黑黍,形如苜蓿。按《福建通志》:崇祯十六年五月,兴化府雨丝。
崇祯十七年,雨黑沙。
按《江西通志》:崇祯十七年,临江雨黑沙,望之如雾,扑人面目,著物皆丹。
雨异部总论
《王充·论衡》
《感虚》
传书言:仓颉作书,天雨粟,鬼夜哭。此言文章兴而乱渐见,故其妖变致天雨粟、鬼夜哭也。夫言天雨粟、鬼夜哭,实也。言其应仓颉作书,虚也。夫河出图,洛出《书》,圣帝明王之瑞应也。图书文章,与仓颉所作字画何以异。天地为图书,仓颉作文字,业与天地同,指与鬼神合,何非何恶而致雨粟神哭之怪。使天地鬼神恶人有书,则其出图书,非也;天不恶人有书,作书何非而致此。或时仓颉适作书,天适雨粟,鬼偶夜哭,而雨粟、鬼神哭自有所为。世见应书而至,则谓作书生乱败之象,应事而动也。天雨谷,论者谓之从天而下,变而生。如以云雨论之,雨谷之变,不足怪也。何以验之。夫云雨出于丘山,降散则为雨矣。人见其从上而坠,则谓之天雨水也。夏日则雨水,冬日天寒则雨凝而为雪,皆由云气发于丘山,不从天上降集于地,明矣。夫谷之雨,犹复云布之亦从地起,因与疾风俱飘,参于天,集于地。人见其从天落也,则谓之天雨谷。建武三十一年中,陈留雨谷,谷下蔽地。案视榖形,若茨而黑,有似于稗实也。此或时夷狄之地,生出此谷。夷狄不粒食,此谷生于草野之中,成熟垂委于地,遭疾风暴起,吹扬与之俱飞,风衰谷集,坠于中国。中国见之,谓之雨谷。何以效之。野火燔山泽,山泽之中,草木皆烧,其叶为灰,疾风暴起,吹扬之,参天而飞,风衰叶下,集于道路。夫天雨谷者,草木叶烧飞而集之类也。而世以为雨谷,作传书者以变怪。天主施气,地主产物。有叶、实可啄食者,皆地所生,非天所为也。今谷非气所生,须土以成。虽云怪变,怪变因类。生地之物,更从天集,生天之物,可从地出乎。地之有万物,犹天之有列星也。星不更生于地,谷何独生于天乎。
雨异部纪事
《淮南子》:苍颉作书,而天雨粟。〈注〉书契成,诈伪萌生,天知其将饿,故为雨粟
《述异记》:大禹时,天雨稻。古诗云:安得天雨稻,饲我天下民。
《新序》:武王胜殷,得二俘而问焉。曰:而国有妖乎。一俘答曰:吾国有妖,昼见星而雨血,此吾国之妖也。一俘答曰:此则妖也,虽然,非其大者也。吾国之妖,其大者子不听父,弟不听兄,君令不行,此妖之大者也。《说苑》:赵简子问于翟封荼曰:吾闻翟雨谷三日,信乎。曰:信。又闻雨血三日,信乎。曰:信。又闻马生牛,牛生马,信乎。曰:信。简子曰:大哉,妖亦足以亡国矣。对曰:雨谷三日,䖟风之所飘也;雨血三日,鸷鸟击于上也;马生牛,牛生马,杂牧也,此非翟之妖也。简子曰:然则翟之妖奚也。对曰:其国数散,其君幼弱,其诸卿货其大夫,比党以求禄爵,其百官肆断而无告,其政令不竟而数化,其士巧贪而有怨,此其妖也。
《述异记》:古说雍州雨鱼,长八尺许。
周时,成阳雨钱,终日而绝。
《耆旧说》:周秦间,河南雨酸枣,遂生野枣,今酸枣县是也。
吕太后三年,天雨粟。
汉武帝时,广阳县雨麦。
汉宣帝时,江淮饥馑,人相食。雨谷三日,秦魏地亡,谷二十顷。
汉成帝末年,宫中雨一苍鹿,杀而食之,其味甚美。王莽时,未央宫中雨五铢钱,既而至地,悉为龟儿。汉世翁仲,儒家人,贫力作居渭川,一旦,天雨金十斛于其家。
河间有雨钱城。汉世天雨铅锡于此。
汉世颍川民家雨金铢钱。
吴桓王时,金陵雨五谷于贫民家,富者则不雨矣。魏武帝末年,邺中雨五色石。
魏文帝安阳殿前,天降朱李八枚,啖一枚,数日不食。今李种有安阳李,大而尤甘者,即其种也。
《晋书·刘聪载记》:聪改年建元。雨血于其东宫延明殿,彻瓦在地下深五寸。后又雨血于东宫,广袤丈馀,聪死,粲嗣伪位,晨夜烝淫干内,诛其太宰、上洛王刘景等。靳准,勒兵入宫,执粲数而杀之,刘氏男女无少长皆斩于市。
《石虎载记》:石遵自立,雨血,周遍邺城。
《慕容超载记》:超败,在旦夕东莱雨血。
《异苑》:张仲舒为司空,在广陵城北,以元嘉十七年七月中晨夕间,辄见门侧有赤气赫然,后空中忽雨,绛罗于其庭,广七八分,长五六寸,皆以笺纸系之。纸广长亦与罗等。纷纷甚驶,仲舒恶而焚之,犹自数生。府州多相传,示张经宿暴疾而卒。
《述异记》:魏时河间王子元家,雨中有小儿八九枚,堕于庭前,长六七寸许。自言家在河东南,为风所飘而至于君庭。与之言,甚有所知。如史传所述。
魏世河内冬雨枣。
《唐书·突厥传》:处罗可汗谋取并州。会天雨血三日,国中大夜群号,求之不见,遂有疾。
《册府元龟》:高骈为淮南节度使。僖宗光启二年九月,暴雨霁沟,窦中忽有小鱼,其大如指,盖雨鱼也。占者曰:有兵丧。骈果为毕师铎所杀。
《十国春秋·吴越僧行修传》:天宝时,行修至四明山中,独栖松下说法,天花纷雨。
《泊宅编》:宣和己亥夏,吴中雨下如黑色。明年,乃有青溪之变。
《辍耕录》:至正壬辰春,自杭州避难,居湖州。三月二十三日,黑气亘天,雷电以雨,有物若果核,与雨杂下,五色间错,光莹坚固,破其实食之,似松子仁。人皆曰:娑婆树子。闰月十二日,复雨。八月,过杭州,因知三月十八日,亦雨如湖州。郡人初不以为异。及九月十日,红巾犯省治,雨核之地悉被兵火,无有处屋宇如故。余弗之信。九月二十六日,湖州陷,仪凤桥四向焚戮特甚,追思雨核时,桥四向为最多,信前言不诬也。后闻池州亦然,与杭日同,池州之祸,尤可惨也。按《白乐天诗集》载,月中尝坠桂子于天竺寺,叶石林《玉涧杂书》亦云:仁宗天圣中七月八月,两月之望,有桂子从空降如雨,其大如豆,杂黄白黑三色,食之味辛。寺僧道或取以种,得二十五本。二书岂尽妄耶。此理殊不可晓,但今又为时谶,尤可异也。
《癸辛杂识》:辛卯三月初六日甲辰,黄雾四塞,天雨尘土,入人鼻皆辛酸,几案瓦垄间如筛灰,相去丈馀不可相睹,日轮如未磨镜,翳翳无光采。凡两日夜。是夜二鼓,望仙桥东牛羊司前,居民冯家失火,其势可畏,凡数路,分火沿烧。至初七日,势益盛而尘雾愈甚昏翳惨淡,虽火光烟气,皆无所睹。直至午刻方息。南至太庙墙,北至太平坊南街,东至新门,西至旧秘书省前,东南至小堰门吴家府,西南至宗正司吴山上岳庙皮场星宿阁伍相公庙,东北至通和坊,西北至旧十三湾开元宫门楼,所烧踰万家。至今恰一甲子矣。客云:汉武帝建始元年,后周宣帝、陈后主、祯明中皆有黄雾之变,未及考也。
至元丙申三月十八日,永嘉天雨黑米,粒小而多,饭可食。泉州雨红豆,亦可为饭。其色如丹砂,前未见也。乙未岁,江西歉甚,时天亦雨米,贫者得济,富家所雨则雪也。此又异甚。《太仓州志》:正德十一年三月三日,张寅后园天雨红雨,开门见檐溜尽赤,以瓯盛,色久不变。数日,寅母卒。《同安县志》:崇祯十六年,红雨降于从顺里西塘。张玠盛之,色如朱。是年获隽其孙金友以是年诞。
[book_title]第八十一卷
第八十一卷目录
露异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礼运〉
礼纬〈斗威仪〉
老子〈圣德篇〉
鹖冠子〈膏露〉
星经〈天乳〉
春秋繁露〈五行逆顺〉
白虎通〈封禅〉
瑞应图〈甘露〉
宋书〈符瑞志〉
管窥集要〈露〉
观象玩占〈雨异杂占〉
露异部汇考二
陶唐氏〈总一则〉
汉〈宣帝元康一则 神爵二则 五凤一则 甘露二则 成帝元延一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一则 中元一则 明帝永平一则 章帝建初一则 元和一则 安帝章和一则 延光一则 桓帝延熹一则 永康一则〉
魏〈文帝一则 高贵乡公甘露一则 陈留王咸熙一则〉
吴〈大帝黄武一则 嘉禾一则 赤乌一则 乌程侯甘露一则〉
晋〈武帝泰始一则 咸宁三则 太康二则 惠帝元康一则 悯帝建兴二则 元帝建武一则 太兴一则 明帝泰宁一则 成帝咸和六则 咸康四则 穆帝永和二则 升平一则 简文帝咸安一则 孝武帝太元五则 安帝元兴二则〉
宋〈武帝永初一则 文帝元嘉十八则 孝武帝孝建二则 大明六则 明帝太始二则 后废帝元徽一则 顺帝升明一则〉
南齐〈高帝建元一则 武帝永明五则 和帝中兴一则〉
梁〈武帝天监二则 敬帝绍泰一则〉
陈〈武帝永定一则 宣帝太建二则 后主祯明一则〉
北魏〈世祖始光一则 神麚四则 太延一则 太平真君一则 高宗太安一则 和平一则 世宗景明一则 永平一则 延昌三则 肃宗正光二则 孝静帝元象一则 武定二则〉
隋〈文帝开皇一则〉
唐〈高祖武德七则 太宗贞观六则 元宗开元四则 天宝二则 代宗大历四则 德宗贞元六则 穆宗长庆一则〉
后梁〈太祖开平一则〉
辽〈穆宗应历一则 圣宗统和一则 道宗大安一则〉
宋〈太祖乾德二则 开宝一则 太宗太平兴国三则 雍熙三则 端拱一则 淳化三则 至道二则 真宗咸平五则 景德三则 大中祥符九则 天禧五则 仁宗天圣六则 明道一则 景祐一则 庆历一则 皇祐一则 嘉祐一则 神宗元丰二则 哲宗元祐一则 徽宗大观二则 宣和一则 高宗绍兴四则〉
金〈熙宗天会一则〉
元〈顺帝至正二则〉
明〈太祖洪武六则 成祖永乐四则 英宗正统一则 天顺一则 宪宗成化二则 孝宗弘治四则 武宗正德六则 世宗嘉靖十三则 穆宗隆庆一则 神宗万历六则 熹宗天启三则〉
庶徵典第八十一卷
露异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季冬行秋令,则白露蚤降。
〈注〉戌土之气乘之也
《礼运》
天不爱其道,故天降甘露。
《礼纬》《斗威仪》
君治政,则轩辕之精,散为甘露
《老子》《圣德篇》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
〈注〉侯王动作能与天相应合,天即下甘露,善瑞也。
《鹖冠子》《膏露》
圣德上及太清,下及太宁,中及万林,则膏露下。
《星经》《天乳》
天乳星在氐北,主甘露。
《春秋繁露》《五行逆顺》
恩及于火,则火顺人,而甘露降。
《白虎通》《封禅》
甘露者,美露也。降则物无不盛者也。
《瑞应图》《甘露》
甘露者,神露之精也。王者和风茂,则降于草木,食之令人寿。
露色浓甘者,谓之甘露。王者施德惠,则甘露降于草木。
甘露者,美露也。神灵之精,仁瑞之泽。其凝如脂,其甘如饴。一名膏露,一名天酒。
王者德至于天和气感,则甘露降于松柏。
《宋书》《符瑞志》
甘露,王者德至天,和气盛,则降。
柏受甘露,王者耆老见敬,则见。
竹苇受甘露,王者尊贤爱老,不失细微,则见。
《管窥集要》《露》
甘露亦名天酒,王者布德惠爱,则见,如脂如膏。天作旱灾,则天高露不下降,天气不下施也。君不恤民之应,其占为旱,亦为其地民灾。
不雨而大露润物者岁亦收
《观象玩占》《雨异杂占》
天雨爵饧,为饥荒,不出三年,改易王者。爵饧如甘露,著树白者,甘露。黄者,爵饧。
露异部汇考二陶唐氏
陶唐之世,甘露降。
按《史记·五帝本纪》不载。 按《通志》云云。
汉
宣帝元康元年,甘露降未央宫。
按《汉书·宣帝本纪》:元康元年三月,诏曰:乃者甘露降未央宫。朕未能章先帝休烈,协宁百姓,承天顺地,调序四时,获蒙嘉瑞,赐兹祉福,夙夜兢兢,靡有骄色,内省匪懈,永惟罔极。其赦天下徒,赐勤事吏中二千石以下至六百石爵,自中郎吏至五大夫,佐史以上二级,民一级,女子百户牛酒。加赐鳏寡孤独、三老、孝弟力田帛。所振贷勿收。
神爵二年,甘露降。
按《汉书·宣帝本纪》:神爵二年二月,诏曰:乃者正月乙丑,甘露降,其赦天下。
神爵四年,甘露降。
按《汉书·宣帝本纪》:四年二月,诏曰:乃者甘露降,其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鳏寡孤独及高年帛。
五凤三年,甘露降京师。
按《汉书·宣帝本纪》:三年三月,诏曰:正月,甘露降,已诏有司告祠上帝、宗庙。
甘露元年,铸承甘露鼎。
按《汉书·宣帝本纪》不载。 按《鼎录》:宣帝甘露元年,于华山仙掌铸一鼎,高五尺,受四斗,拟承甘露,刻其文曰:万国伏,贻长久。铸神鼎,承天酒。三尺小篆书。甘露二年,以甘露,降赦天下。
按《汉书·宣帝本纪》:甘露二年春正月,诏曰:乃者凤凰甘露降集,黄龙登兴,醴泉滂流,枯槁荥茂,神光并见,咸受祯祥。其赦天下。减民算三十。赐诸侯王、丞相、将军、列侯、中二千石金钱各有差。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鳏寡孤独高年帛。
成帝元延四年,甘露降。
按《汉书·成帝本纪》:元延四年三月,甘露降京师。
后汉
光武帝建武十二年,甘露降。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建武十二年夏,甘露降南行唐。
中元元年,甘露降。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中元元年夏六月,郡国频上甘露。群臣奏言:地祇灵应而朱草萌生。孝宣帝每有嘉瑞,辄以改元,神爵、五凤、甘露、黄龙,列为年纪,盖以感致神祇,表彰德信。是以化致升平,称为中兴。今天下清宁,灵物仍降。陛下情存损挹,推而不居,岂可使祥符显庆,没而无闻。宜令太史撰集,以传来世。帝不纳。
明帝永平十七年,甘露降。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永平十七年春正月,甘露降于甘陵。是岁甘露仍降。 按《阴皇后纪》:明帝性孝爱。十七年正月,当谒原陵,夜梦先帝、太后如平生欢。既寤,悲不能寐,即案历,明旦日吉,遂率百官及故客上陵。其日,降甘露于陵树,帝令百官采取以荐。
章帝建初四年,甘露降。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建初四年,甘露降泉陵、洮阳二县。
按《论衡》:建初四年,甘露下泉陵、零陵、洮阳、始安、冷道五县,榆柏梅李,叶皆洽溥,威委流漉,民嗽吮之,甘如饴蜜。甘露之降,往世一所,今流五县,应土之数,德布濩也。
元和二年,甘露降。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元和二年五月,诏:乃者白乌、神雀、甘露屡臻。
按《宋书·符瑞志》:元和中,甘露降郡国。
章和元年,甘露降。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章和元年七月,诏:乃者甘露宵降。
安帝延光三年,甘露降。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延光三年四月,沛国言甘露降丰县。秋七月,冯翊言甘露降频阳、衙。
〈注〉频阳故城,在今雍州美原县西南。
桓帝延熹三年,甘露降。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延熹三年夏四月,上郡言甘露降。
永康元年,甘露降。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康元年秋八月,甘露降巴郡。
魏
文帝时,甘露频降。
按《三国魏志·文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魏文帝初,郡国三十七言甘露降。
高贵乡公甘露元年,甘露降。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甘露元年五月,邺及上洛并言甘露降。
陈留王咸熙二年,甘露降。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咸熙二年夏四月,南深泽县言甘露降。
吴
大帝黄武二年,甘露降。
按《三国吴志·孙权传》:黄武二年夏五月,曲阿言甘露降。
按《宋书·符瑞志》:吴孙权黄武前,建业言甘露降。
嘉禾五年,甘露降。
按《吴志·孙权传》:嘉禾五年二月,武昌言甘露降于礼宾殿。
赤乌二年,甘露降。
按《吴志·孙权传》:赤乌二年三月,零陵言甘露降。赤乌九年,甘露降。
按《吴志·孙权传》:赤乌九年夏四月,武昌言甘露降。
乌程侯甘露元年,甘露降。
按《吴志·孙皓传》:甘露元年夏四月,蒋陵言甘露降。于是改元大赦。
晋
武帝泰始十年,甘露降。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泰始十年四月乙亥,甘露降西河离石。
咸宁元年,甘露降。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咸宁元年四月丙戌,甘露降张掖。五月戊午,甘露降清河绎幕。九月,甘露降太原晋阳。
咸宁二年,甘露降。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二年五月戊子,甘露降元菟郡治。
咸宁三年,甘露降。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三年六月戊申,甘露降巴郡南充国。
太康五年,甘露降。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太康五年三月乙卯,甘露降东宫。
太康七年,甘露降。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太康七年四月,甘露降京兆杜陵。五月,甘露降魏郡邺。
惠帝元康四年,甘露降。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元康四年五月,甘露降乐陵郡。
悯帝建兴元年,甘露降。
按《晋书·悯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建兴元年六月,甘露降西平县。
建兴三年,甘露降。
按《晋书·悯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建兴三年八月己未,甘露降新昌县。
元帝建武元年,甘露降。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建武元年六月丁丑,甘露降寿春。
太兴三年,甘露降。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太兴三年四月,甘露降琅琊费。
明帝泰宁二年,甘露降。
按《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泰宁二年正月,巴郡言甘露降。
成帝咸和四年,甘露降。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咸和四年四月,甘露降武昌郡閤前柳树,太守诩以闻。
咸和五年,石勒国中甘露降。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石勒载记》:建平元年,甘露降苑乡。勒以休瑞赦三岁刑以下,均百姓去年逋调。
咸和六年,甘露降。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咸和六年三月,甘露降宁州城内北园榛桃树,刺史以闻。咸和七年,甘露降。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七年四月癸巳,甘露降京邑,扬州刺史王导以闻。
咸和八年,甘露降。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八年四月癸卯,甘露降庐江襄安县蒋胄家。又降宣城宛陵县之须里。
咸和九年,甘露降。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九年四月甲寅,甘露降吴国钱唐县右乡康巷之柳树。十二月丙辰,甘露降建平陵。丁酉,甘露降武平陵。
咸康元年,甘露降。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咸康元年四月癸卯,甘露降西堂桃树。
咸康二年,甘露降。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二年三月甲戌,甘露降郁林城内。四月,甘露降西堂,又降尚书都坐桃树,又降会稽永兴县,众官毕贺。戊午,甘露降会稽山阴,又降吴兴武康县。庚申,又降武康。
咸康三年,甘露降。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三年四月戊午,甘露降殿后桃李树。五月,甘露降义兴阳羡县柞树,东西十四步,南北十五步。
咸康七年,甘露降。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七年四月丙子,甘露降彭城王纮第内,众官毕贺。
穆帝永和元年,甘露降。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永和元年三月,甘露降庐江郡内桃李树,太守永以闻。
永和五年,甘露降。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五年十一月,太常刘卲上崇平陵令王昂即日奉行陵内,甘露降于元宫前殿。十二月己酉,甘露降丹阳湖孰县西界刘敷墓松树,县令王恬以闻,众官毕贺。
升平三年,苻坚国中甘露降。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前秦录》:甘露元年正月,起明堂禅南北郊。六月,甘露降,乃大赦改年。〈即升平三年〉
简文帝咸安二年,甘露降。
按《晋书·简文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咸安二年正月,甘露降随郡滠阳县界桑木,沾凝十馀里。
孝武帝太元十二年,甘露降。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孝武帝太元十二年八月,甘露降宁州界内,刺史费统以闻。太元十三年,甘露降。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后凉录》:吕光太安三年八月,甘露降逍遥园。〈即太元十三年〉
太元十五年,甘露降。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十五年闰月,甘露降永平陵。
太元十六年,甘露降。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十六年十一月庚午,甘露降句阳县。
太元十七年,甘露降。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十七年二月,甘露降南海番禺县杨树。
安帝元兴二年,甘露降。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元兴二年十月,甘露降武昌王成基家竹。
元兴三年,甘露降。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元兴三年三月己卯,甘露降丹徒。四月己酉,甘露降兰台。
宋
武帝永初元年,甘露降。
按《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永初元年九月庚辰,甘露降丹徒岘山。十月庚午,甘露降兴宁、永宁二陵,弥冠百馀里。
文帝元嘉三年,甘露降。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文帝元嘉三年闰正月己丑,甘露降吴兴乌程,太守王韶之以闻。元嘉四年,甘露降。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嘉四年五月辛巳,甘露降齐郡西安临胊城。十一月辛未朔,甘露降初宁陵。己丑,甘露降南海熙安,广州刺史江桓以闻。
元嘉八年,甘露降。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嘉八年五月,甘露降南海番禺。
元嘉九年,甘露降。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九年十一月壬子,甘露降初宁陵。
元嘉十一年,甘露降。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十一年八月甲辰,甘露降费县之沙里,琅琊太守吕绰以闻。
元嘉十三年,甘露降。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十三年二月丁卯,甘露降上明巴山。又降吴县武康董道益家园树。三月甲午,甘露降初宁陵。
元嘉十六年,甘露降。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十六年三月己卯,甘露降广州城北门杨树,刺史陆徽以闻。
元嘉十七年,甘露降。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十七年四月丁丑,甘露降广陵永福里梁昌季家,南兖州刺史江夏王义恭以闻。又降高平金乡富民村方三十里中。徐州刺史赵伯符以闻。十一月乙酉,甘露降乐游苑。元嘉十八年,甘露降。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十八年五月甲申,甘露降丹阳秣陵卫将军临川王义庆园,扬州刺史始兴王浚以闻。六月,甘露降广陵孟玉秀家树,南兖州刺史临川王义庆以闻。
元嘉十九年,甘露降。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十九年五月丁卯,甘露降建康司徒参军督护顾俊之宅竹柳。乙亥,甘露降马头济阳宋庆之园树,太守荀预以闻。元嘉二十一年,甘露降。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十一年,甘露降益州府内梨李树,刺史庾俊之以闻。四月,甘露频降乐游苑。又降彭城绥舆里,徐州刺史臧质以闻。又降义阳平阳,太守庞秀之以闻。
元嘉二十二年,甘露降。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十二年十一月辛巳,甘露降南郡江陵方城里,荆州刺史南谯王义宣以闻。十二月丁酉,甘露降长宁陵,陵令包诞以闻。
元嘉二十三年,甘露降。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十三年二月丁未,甘露降乐游苑,苑丞张宝以闻。九月丙子,甘露降长宁陵,陵令华林以闻。十二月庚子,甘露降襄阳郡治,雍州刺史武陵王以闻。辛丑,甘露频降乐游苑,苑丞何道之以闻。
元嘉二十四年,甘露降。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十四年二月己亥、庚子,甘露频降景阳山,山监张绩以闻。二月己亥、癸卯、三月丙辰,甘露频降景阳山,华林园丞陈袭祖以闻。三月甲寅,甘露降浔杨松滋,江州刺史庐陵王绍以闻。四月癸未,甘露降浔杨松滋;丙申,又降江州城内桐树;丁酉,又降城北数里之中,江州刺史庐陵王绍以闻。七月乙卯,甘露降京师,扬州刺史始兴王浚以闻。又降襄城治下无量寺,雍州刺史武陵王以闻。十月甲午,甘露降魏兴郡内,太守韦宁民以闻。
又按《志》:元嘉二十三年至二十四年十二月,甘露
频降,状如细雪,京都及郡国皆然,不可称纪。
元嘉二十五年,甘露降。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十五年十一月庚辰,甘露降南郡,荆州刺史南谯王义宣以闻。乙未,甘露降丹阳秣陵岩山。
元嘉二十六年,甘露降。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十六年三月壬午,甘露降景阳山,华林园丞梅道念以闻。庚寅、癸巳,甘露频降武昌,江州刺史庐陵王绍以闻。四月甲辰、丙午、戊申,甘露频降豫章南昌,太守刘思考以闻。七月,甘露降南郡江陵,荆州刺史南谯王义宣以闻。元嘉二十七年,甘露降。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十七年四月乙卯、丙辰、丁巳,甘露频降豫章南昌。戊午午时,天气清明,有䌽雾映覆郡邑,甘露又自云降。太守刘思考以闻。五月甲戌,甘露降东海丹徒,南徐州刺史始兴王浚以闻。元嘉二十八年,甘露降。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十八年二月戊辰,甘露降钟山延贤寺,扬州刺史庐陵王绍以闻。壬午,甘露降徽音殿前果树。又降合欢殿后香花诸草。
孝武帝孝建元年,甘露降。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孝建元年三月丙辰,甘露降华林园。
孝建二年,甘露降。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年三月己酉,甘露降丹阳秣陵中里路与之墓树。辛亥,甘露降长宁陵松树。又降襄阳民家梨树。戊午,甘露降丹阳秣陵尚书谢庄园竹林,庄以闻。
大明元年,甘露降。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大明元年四月癸卯,甘露降华林园桐树。
大明三年,甘露降。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三年三月己卯,甘露降乐游苑梅树。戊子,甘露降宣城郡舍,太守张辩以闻。
大明四年,甘露降。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四年正月壬辰,甘露降初宁陵松树。二月丙申,甘露降长宁陵松树。乙巳,甘露降丹阳秣陵龙山,丹阳尹孔灵符以闻。大明五年,甘露降。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五年四月辛亥,甘露降吴兴安吉,太守历阳王子顼以闻。乙卯,甘露降吴兴乌程,太守历阳王子顼以闻。
大明六年,甘露降。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六年二月戊午,甘露降建康灵耀寺及诸苑园,及秣陵龙山,至于娄湖。是日,又降句容、江宁二县。
大明七年,甘露降。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七年三月丙申,甘露降寻阳松滋,太守刘矇以闻。四月己未,甘露降荆州城内,刺史临海王子顼以闻。十二月辛丑朔,甘露降吴兴乌程,令苟卞之以闻。
明帝泰始二年,甘露降。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泰始二年四月己未,甘露降上林苑,苑令徐承道以献。庚申,甘露降华林园,园令臧延之以献。五月己未,甘露降丹阳秣陵县舍斋前竹,丹阳尹王景文以献。
泰始三年,甘露降。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三年十一月庚申,甘露降晋陵,晋陵太守王蕴以闻。癸亥,甘露降南东海丹徒建冈,徐州刺史桂阳王休范以闻。十二月壬午,甘露降崇宁陵,扬州刺史建安王休仁以闻。
后废帝元徽四年,甘露降。
按《宋书·后废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徽四年十一月乙巳,甘露降吴兴乌程,太守萧惠明以闻。
顺帝升明二年,甘露降。
按《宋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升明二年十二月,甘露降建康禁中里。又降南东海武进彭山,太守谢朏以闻。甘露降吴兴长城卞山,太守王奂以闻。按《南齐书·祥瑞志》:宋末帝升明二年十月,甘露降建康县。十一月,甘露降长山县。十二月,甘露降彭山松树,至九日止。〈按此条与《符瑞志》月及地名不符,并存参考。〉
南齐
高帝建元元年,甘露降。
按《南齐书·高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建元元年九月,甘露降淮南郡桃石榴二树。有司奏甘露降新汲县王安世园树。
武帝永明二年,甘露降。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永明二年四月,甘露降南郡桐树。
永明四年,甘露降。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四年二月,甘露降临湘县李树。三月,甘露降南郡桐树。四月,甘露降睢阳县桃树。
永明五年,甘露降。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五年四月,甘露降荆州府中阁外桐树。
永明六年,甘露降。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六年,甘露降芳林园故山堂桐树。
永明九年,甘露降。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九年八月,甘露降上定林寺佛堂庭,中天如雨,遍地如雪,其气芳,其味甘,耀日舞风,至晡乃止。尔后频降钟山松树,四十馀日乃止。十月,甘露降大安陵树。
和帝中兴二年,甘露降。
按《南齐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中兴二年三月,甘露降茅山,弥漫数里。
梁
武帝天监四年,甘露降。
按《梁书·武帝本纪》:天监四年夏四月甲寅至壬戌,甘露连降华林园。
天监七年,甘露降。
按《梁书·武帝本纪》:七年冬十一月辛巳,鄞县言甘露降。
敬帝绍泰二年,甘露降。
按《梁书·敬帝本纪》不载。 按《陈书·高祖本纪》:绍泰二年,自去冬至是,甘露频降于钟山、梅冈、南涧及京口、江宁县境,或至三数升,大如奕棋子,高祖表以献。
陈
武帝永定元年,甘露降。
按《陈书·高祖本纪》:永定元年十一月己亥,甘露降于钟山松林,弥满岩谷。庚子,开善寺沙门采之以献,敕颁赐群臣。
宣帝太建四年,甘露降。
按《陈书·宣帝本纪》:太建四年十二月壬寅,甘露降乐游苑。甲辰,舆驾幸乐游苑,采甘露,宴群臣。
太建七年,甘露降。
按《陈书·宣帝本纪》:太建七年闰九月,甘露频降乐游苑。丁未,舆驾幸乐游苑,采甘露,宴群臣,诏于苑龙舟山立甘露亭。
后主祯明二年,甘露降。
按《南史·陈后主本纪》:覆舟山及蒋山柏林,冬月常多木醴,后主以为甘露之瑞。
按《建康实录》:陈后主祯明二年初,覆舟山及松柏林,冬月出木醴,后主以甘露之瑞,俗呼为雀饧。
北魏
世祖始光四年,甘露降。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始光四年六月,甘露降于太学。王者德至,天和气盛则降。又王者敬老,则柏受甘露。王者尊贤爱老,不失细微,则竹苇受。
神麚元年,甘露降。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神麚元年二月,甘露降于范阳郡。
神麚二年,甘露降。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四月,甘露降于邺。六月,甘露降于平城宫。
神麚三年三月,甘露降于邺。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神麚四年五月,甘露降于河西。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太延元年,甘露降。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太延元年,甘露降于殿内。
太平真君元年,甘露降。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平真君元年四月,甘露降于平原郡。
高宗太安二年,甘露降。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安二年七月,甘露降于常山郡。
和平二年,甘露降。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和平二年七月,甘露降于京师。
世宗景明三年,甘露降。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景明三年八月,甘露降于青州新城县。
永平元年,甘露降。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永平元年十月,甘露降于青州益都县。
延昌二年,甘露降。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延昌二年九月,甘露降于齐州清河郡。
延昌三年,甘露降。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十月,齐州上言甘露降。
延昌四年,甘露降。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七月,甘露降于京师。
肃宗正光三年,甘露降。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光三年十月,甘露降华林园柏树。
正光四年,甘露降。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八月,甘露降显美县。
孝静帝元象二年,甘露降。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元象二年三月,甘露降于京师。
武定五年,甘露降。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五年十月,甘露降齐文襄王第门柳树。
武定六年,甘露降。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六年三月,甘露降于京师。四月,太山郡上言甘露降。
按《北齐书·崔昂传》:武定六年,甘露降于宫阙,文武官寮同贺显阳殿。魏帝问仆射崔暹、尚书杨愔等曰:自古甘露之瑞,汉、魏多少,可各言往代所降之处,德化感致所由。次问昂,昂曰:按《符瑞图》,王者德致于天,则甘露降。吉凶两门,不由符瑞,故桑雉为戒,实启中兴,小鸟孕大,未闻福感。所愿陛下虽休勿休,允答天意。帝为敛容曰:朕既无德,何以当此。
隋
文帝开皇六年,甘露降。
按《隋书·高祖本纪》:开皇六年冬十月甲子,甘露降于华林园。
唐
高祖武德二年,甘露降。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武德二年闰二月,渝州言甘露降。
武德三年,甘露降。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三年三月,甘露降于华阴,又甘露降于御史台。
武德四年,甘露降。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四年二月,绵州言甘露降。
武德六年,甘露降。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六年,西沙州言甘露降,弥漫一十五里。
武德七年,甘露降。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武德七年,万年县言甘露降。
武德八年,甘露降。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武德八年四月,连州言甘露降,遍于城郭。
武德九年,甘露降。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唐会要》:武德九年四月,甘露降于中华殿之桐树,凝泫如冰霰,以示群臣。
太宗贞观元年,甘露降。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观元年闰三月,甘露降于长安县。
贞观三年,甘露降。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观三年四月,甘露降于雍州。七月,宣州言甘露降。
贞观五年,甘露降。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观五年四月,甘露降于万年县。
贞观十七年,甘露降。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观十七年五月,湖州言甘露降。
贞观十八年,甘露降。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观十八年正月,台州言甘露降。
贞观二十年,甘露降。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观二十年正月,汝州言甘露降。五月,景申泽州言甘露降。十月,亳州言甘露降。
元宗开元八年正月,甘露降。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云云。
开元十三年,甘露降。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元十三年五月,代州甘露降。
开元二十三年,甘露降。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元二十三年十月,庚戌朔州奏甘露降。
开元二十九年,甘露降。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元二十九年六月,甘露降于司农寺。
天宝五载,甘露降。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宝五载五月丙戌,鄱阳郡上言甘露降所部紫极宫松树。天宝九载,甘露降。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宝九载二月甲戌,献陵、昭陵、乾陵、定陵、桥陵等五陵柏树尽垂,甘露降大罗峰之醮坛,请付史馆,从之。
代宗大历六年七月,甘露降。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大历六年七月己丑,华州言甘露降。
大历八年,甘露降。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大历八年十一月,成都府上言甘露降。
大历九年,甘露降。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大历九年四月庚戌,汝州上言甘露降。
大历十二年,甘露降。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大历十二年正月壬申,常州上言甘露降,洁白凝泫,味同饴蜜。十一月辛亥,京兆府上言甘露降于城内靖恭坊之南街柳树,味如饴蜜。
德宗贞元七年,甘露降。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元七年四月壬寅,广州言甘露降。
贞元九年,甘露降。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元九年五月甲午,郓州言甘露降。
贞元十年,甘露降。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贞元十年正月,西川奏当管甘露降松柏树、竹丛等二千四百四十二处。
贞元十二年,甘露降。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元十二年五月,通州奏九树甘露降。
贞元十三年,甘露降。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元十三年九月甲子,幽州奏甘露降。十二月,婺州奏厅前松树甘露降。
贞元十四年,甘露降。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元十四年四月,婺州奏甘露降。
穆宗长庆三年,甘露降。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长庆三年四月,同州言文宣王庙甘露降。
后梁
太祖开平元年,蜀王建国中甘露降。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不载。 按《蜀世家》:王建仍称天复七年,是岁,诸州皆言甘露之瑞。秋七月,建乃即皇帝位。
辽
穆宗应历十四年,甘露降。
按《辽史·穆宗本纪》:应历十四年夏四月,黄龙府甘露降。
圣宗统和九年,东京甘露降。
按《辽史·圣宗本纪》云云。
道宗大安九年,甘露降。
按《辽史·道宗本纪》:大安九年夏四月乙卯,兴中府甘露降,遣使祠佛饭僧。
宋
太祖乾德四年,甘露降。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德四年二月长春节,甘露降江宁府报恩院。
乾德五年,甘露降。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二月,甘露降江宁府玉泉寺松树。
开宝元年,甘露降。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宝元年十二月,甘露降蔡州僧院柏树。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甘露降。
按《宋史·太宗本纪》:太平兴国三年春三月,寿州甘露降。
太平兴国四年,甘露降。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五月,甘露降河东县廨丛竹,凡三日。
太平兴国七年,甘露降。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四月丙戌,知汉州安守亮献柏叶上甘露一器。
雍熙元年,甘露降。
按《宋史·太宗本纪》:雍熙元年三月,甘露降太一宫庭。
〈按《五行志》时西京太一宫新成。〉
雍熙二年,甘露降。
按《宋史·太宗本纪》:雍熙二年夏四月庚子,甘露降后苑。〈按《志》作三年事。〉
雍熙四年,甘露降。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十二月,甘露降兴化军罗汉峰前五松。
端拱二年,甘露降。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端拱二年二月,甘露降寿州廨园柏及资圣寺桧。
淳化二年,甘露降。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化二年十二月,资州廨及延寿观德纯寺甘露降松柏,凡六日。淳化三年,甘露降。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正月,舒州;二月,衢州;四月,舒州甘露降。
淳化四年六月,舒州甘露降。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至道二年四月,蕲州甘露降。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至道三年,甘露降。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泉州;六月,苏州甘露降。
真宗咸平元年,甘露降。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平元年四月,甘露降平戎军廨果树,凡九十馀本。十一月,甘露降亳州真观灵宝柏树。
按《文献通考》:咸平元年,富顺监有甘露降梅柳,靡洒如珠。
咸平二年,甘露降。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五月,太平州浔州并甘露降。
咸平三年,甘露降。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二月,泉州;十一月,浔州,并甘露降。
咸平四年,甘露降。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二月,龚州甘露降。
咸平五年,甘露降。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正月,桂州;十一月,许州,并甘露降。
按《文献通考·三朝国史》有《符瑞志》内述甘露自乾德而后州县所上甚多,咸平以来尤甚,几无岁无之。
景德元年,甘露降。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德元年,义宁县甘露降。
按《文献通考》:景德元年九月,甘露降桂州永宁县桐树,如稻米,色白。
景德二年,甘露降。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正月,郁林州;二月,晋州及神山县,甘露降。
景德三年,甘露降。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正月,梓州;四月,遂州;十二月,荣州怀安军,甘露降。
大中祥符元年,甘露降。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中祥符元年十二月,上饶县信阳军甘露降。
大中祥符二年,甘露降。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正月,信阳军陈、鄂二州;三月,陵、升、梓三州,并甘露降。
大中祥符三年,甘露降。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二月,柳州怀安军;闰二月,富顺监;五月,泽、耀、晋、益四州,并甘露降。
大中祥符四年,甘露降。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正月,梓州;三月,泽州;四月,常州,并甘露降。
大中祥符五年,甘露降。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四月,遂州;五月,无为军;六月,梓州;七月,真定府;十一月,荣州开元寺,并甘露降。
大中祥符六年,甘露降。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三月,梓州;六月,鄜州;八月,遂州;九月,信州;十月,亳州太清宫;十一月,浔州;十二月,荣州南仪州,并甘露降。
按《续文献通考》:祥符六年春三月,鹿邑太清宫甘露降。
大中祥符七年,甘露降。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二月,凤翔府天庆观;五月,郓州;十月,亳州太清宫;十二月,彭州天庆观,并甘露降。
大中祥符八年,甘露降。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正月,中江县;二月,果州;十月,衢州,并甘露降。
大中祥符九年,甘露降。
按《宋史·真宗本纪》:九年十一月,会灵观甘露降。 按《五行志》:九年十一月,玉清昭应宫甘露降。
天禧元年,甘露降。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禧元年正月,贵州天庆观;二月,玉清昭应宫;三月,后苑;四月,会灵观;五月,庐州通判厅及后土祠;十二月,昭州天庆观,并甘露降。
天禧二年,甘露降。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十二月,荣州开元寺、怀安军天庆观,并甘露降。天禧三年,甘露降。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四月,舒州;五月,益州,并甘露降。
天禧四年,甘露降。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三月,邵武军;十二月,平泉县,并甘露降。
天禧五年,甘露降。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三月,泉州;十一月,韶州,并甘露降。
仁宗天圣元年,甘露降。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圣元年正月,柳州;十一月,河南府,并甘露降。
天圣二年,甘露降。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五月,凤州;十月,泾州,并甘露降。
天圣四年,甘露降。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荥州怀安军甘露降。
天圣六年,甘露降。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太平州甘露降。
天圣七年,甘露降。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正月,益州甘露降。
天圣九年,甘露降。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正月,荣州甘露降。
明道元年,甘露降。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明道元年十一月,韶州、梓州甘露降。
景祐四年,甘露降。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祐四年十一月,成德军甘露降。
庆历四年,甘露降。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庆历四年正月,桂州甘露降。
皇祐三年,甘露降。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皇祐三年十二月,吉州甘露降。
嘉祐七年,甘露降。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嘉祐七年三月,眉州、蓬州;九月,陵州,并甘露降。
神宗元丰元年,甘露降。
按《宋史·神宗本纪》:元丰元年秋七月辛丑,夔州言甘露降;九月,河中府甘露降。
元丰二年,甘露降。
按《宋史·神宗本纪》:元丰二年春正月,颍州、寿州甘露降。夏四月,南康军甘露降。六月,南康军甘露降。秋七月,琼州甘露降。十二月,桂州甘露降。 按《五行志》:熙宁元年距元丰八年,甘露降,凡二十馀处。
哲宗元祐元年,甘露降。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祐元年春正月戊午,甘露降。按《五行志》:元祐元年距元符三年,甘露降,凡二十馀处。
徽宗大观 年,甘露降。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观初,甘露降于九成宫帝鼐室。
大观三年,甘露降。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冬,降于尚书省及六曹,御制七言四韵诗赐执政已下。其后内自禁中及宣和殿、延福宫、神霄宫,下至三学、开封府、大理寺、宰臣私第,皆有之,岁岁拜表称贺。
宣和七年,甘露降。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建中靖国元年距宣和七年,中外言甘露降多不可纪。
按《续文献通考》:宣和七年,甘露降。
高宗绍兴三年,甘露降。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绍兴三年,知抚州郡高卫言甘露降于抚州祥符观,为图上之。绍兴十七年,甘露降。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十七年冬十月己未,临安府甘露降。
绍兴十九年,甘露降。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十九年夏四月戊寅,湖广江西路、建康府并甘露降。
绍兴二十五年,甘露降。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绍兴二十五年,秦桧孙礼部侍郎埙请以黎州甘露降草木图之旗。
金
熙宗天会十三年,甘露降。
按《金史·熙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会十三年五月,甘露降于庐州熊岳县。
元
顺帝至正六年,甘露降。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正六年八月,龙兴进贤县甘露降。
至正二十年,甘露降。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止二十年冬十月甲申朔,甘露降于国子监大成殿柏木。
明
太祖洪武二年,甘露降。
按《续文献通考》:二年己酉冬十月甲戌,膏露降于乾清宫后苑苍松之上,光润如酒,凝结如珠,肪白饴甘,弥布松柯。
洪武四年,甘露降。
按《明宝训》:四年十月甲戌,甘露降于钟山,群臣称贺。太祖曰:休咎之徵,虽各以类应,朕德凉薄,乌足以致斯。翰林应奉睢稼对曰:圣人之德,上及太清,下及太宁,中及万灵,则膏露降。陛下恭敬天地,辑和人民,故嘉祥显著。起居注魏观曰:帝王恩及于物,顺于人而甘露降。陛下宽租赋,减徭役,而百姓欢豫,神应之至,以此故也。翰林侍读学士危素曰:王者敬养耆老,则甘露降,而松柏受之。今甘露降于松柏,乃陛下尊贤养老之所致也。宜告于宗庙,颁示史馆,以永万亿年无疆之休。太祖曰:卿等爰引载籍,言非无徵。然朕心存警惕,惟恐不至。乌敢当此。一或忘鉴戒而生骄逸,安知嘉祥不为灾异之兆乎。告诸宗庙,颁之史馆,非所以垂示于天下后世也。群臣皆顿首谢。
洪武五年,甘露降。
按《续文献通考》:洪武五年冬十一月,甘露又降钟山。越明年,仍降如初。
洪武七年,甘露降。
按《大政纪》:洪武七年十一月壬戌,甘露降于钟山。刘基作颂述:洪武四年十月,降于钟山。五年十一月,又降。今年仍降如初。
洪武八年,甘露降。
按《大政纪》:洪武八年十一月乙丑,甘露降于圜丘青松之上。上诣斋宫省视坛场,亲睹甘露,凝枝悬垂上下,有若明珠,命采而尝之,入口如饴糖,诏群臣从行者,共采食之。儒臣咸献歌诗以颂德,上曰:人之常情,好祥恶妖,然天道幽微莫测,若恃祥未必获吉,惩妖未必皆凶,盖闻灾而惧或蒙见,休见瑞而喜,或以致咎,何则凡人惧,则戒心常存喜,则侈心易纵,朕德不逮,惟图修省之不暇。岂敢以此为己所致哉。因著《甘露论》以示群臣。〈按《明宝训》《明昭代典则》俱作十一月甲戌。〉洪武十四年,甘露降。
按《江南通志》:十四年十二月,甘露降钟山。
成祖永乐四年,甘露降。
按《大政纪》:永乐四年十一月己巳,甘露降孝陵松柏,醴泉出神乐观。群臣上奏,贺圣孝瑞应,上以因祥思惧,不宜怠忽,申饬之。上于十一月庚申,修举金箓斋法于朝天宫神乐观洞神宫,追荐皇考皇妣甲子,庆云见朝天宫。乙丑,甘露降于宫树。丙寅,祥云复见。既讫事二日,复有此祯祥。侍臣杨士奇等,俱有诗颂。按《名山藏》:永乐四年十一月,甘露降孝陵,醴泉出神乐观献宗庙,赐廷臣敕曰:朕敬谨事天致孝,皇考皇妣,普及幽灵,祯祥叠见,尔群臣表贺,朕不敢当,斯皆上天眷祐,皇考皇妣圣灵垂荫,及尔群臣尽心辅朕协和,神人之所感格。朕观自古有道之君,祥瑞之来,愈加警畏。尔宜勉辅朕,躬承天与朕皇考皇妣鉴临之意。
永乐十年,甘露降。
按《名山藏》:永乐十年十月甲子,甘露降方山猎于武冈山之阳,群臣表贺。
永乐十七年,甘露降。
按《大政纪》:永乐十七年十一月丁巳,甘露降孝陵松柏三日,儒臣进贺表。
按《续文献通考》:永乐十七年十一月,甘露降于孝陵之松柏,凡四日。凝为玉脂,融为琼液,粲若垂珠,联若编贝,其芳香之气,甘美之味,旁达莫可拟伦。时仁宗为太子监国,遣人采,献成祖,祇荐宗庙,颁赐百官。永乐十八年,甘露降。
按《名山藏》:永乐十八年冬十月癸亥,甘露降孝陵松柏。
英宗正统五年,甘露降。
按《云南通志》:正统五年秋八月,甘露降于石屏州学宫。
天顺八年,甘露降。
按《山东通志》:天顺八年,青城县甘露降于学宫。
宪宗成化四年,甘露降。
按《湖广通志》:成化四年二月,襄阳甘露降于学宫柏树。成化六年,甘露降。
按《名山藏》:成化六年正月壬戌,甘露降于郊坛。按《续文献通考》:成化六年庚寅春,甘露降于郊坛松柏上。亲御斋宫取以赐百官,大学士彭时、翰林学士尹直撰《甘露颂》以进。
孝宗弘治二年,甘露降。
按《山西通志》:弘治二年八月,保德甘露降文庙柏树,味如蜜,凡三日始乾。
弘治五年,甘露降。
按《江南通志》:弘治五年,庐州甘露降。
弘治六年,甘露降。
按《山西通志》:弘治六年春,屯留甘露降。
弘治十七年,甘露降。
按《福建通志》:弘治十七年,顺昌甘露降县庭。
武宗正德二年,甘露降。
按《湖广通志》:正德二年,襄阳甘露降于柏树。
正德三年,甘露降。
按《湖广通志》:正德二年,襄阳甘露降于凤凰山松柏,味如饴,人争取食之。
正德八年,甘露降。
按《浙江通志》:正德八年十二月,石门甘露降。
正德十年,甘露降。
按《江南通志》:正德十年,洞庭东山甘露降。
按《广西通志》:正德十年,梧州府有甘露降于学宫。正德十二年,甘露降。
按《江西通志》:正德十二年,甘露降于南昌府学宫。正德十六年,甘露降。
按《陕西通志》:正德十六年四月,凤翔府甘露降。按《四川总志》:正德十六年,武降甘露降。
世宗嘉靖三年,甘露降。
按《福建通志》:嘉靖三年十月,甘露降。
嘉靖六年,甘露降。
按《陕西通志》:嘉靖六年四月,华阴甘露降县前树三日。
按《福建通志》:嘉靖六年三月,甘露再降。
嘉靖七年,甘露降。
按《永陵编年史》:嘉靖七年春正月甲戌朔,甘露降长泰县。三月,南赣巡抚汪鋐言:戊子元日,长泰天降甘露。皇上仁孝之道,追隆舜武,精一之心,媲美汤文。名号正而伦理明,礼乐兴而刑罚中。至和感召,天降祯祥。帝曰:甘露呈瑞,以朕仁孝感格,岂敢当。惟奉天庇民,以答灵贶耳。其遣官祭告,荐于宗庙,颁赐群臣。按《福建通志》:嘉靖七年,龙溪龙岩平和甘露降松柏上,如霜,饴食之,甘。
嘉靖八年,甘露降。
按《山西通志》:嘉靖八年,岢岚州甘露降卫治前柳树上。露白如酥,甘如蜜,人争食之三日而尽。
按《湖广通志》:嘉靖八年冬十一月,甘露降于显陵。嘉靖九年,甘露降。
按《大政纪》:嘉靖九年十二月己卯,甘露降显陵。是岁除夕,帝亲制《闻讲诗》御书赐夏言。先是言讲《中庸》,至圣至诚章,致望于帝,故有是赐。
按《续文献通考》:九年冬十二月己卯,甘露降于显陵,守臣以闻。明年正月辛卯,上亲制《钦天记颂》。
嘉靖十二年,甘露降。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二年二月,德安甘露降于学宫柏上。三月,又降于吉阳山。
嘉靖十七年,甘露降。
按《大政纪》嘉靖十七年正月壬寅,帝祈谷于大祀殿,甘露降龙溪县。三月,巡按福建御史李元阳奏上甘露,帝以颁赐内阁及文武。
嘉靖十九年,甘露降。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九年三月,德安甘露降。
嘉靖二十年,甘露降。
按《潞安府志》:嘉靖二十年二月,襄垣学宫甘露降。嘉靖三十二年,甘露降。
按《陕西通志》:嘉靖三十二年,甘露降启圣祠柏树,滴如凝脂,食之如蜜。
嘉靖三十九年,甘露降。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九年十二月,永平甘露降。嘉靖四十一年,甘露降。
按《续文献通考》: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甘露降于承天皇陵之松树。时镇守太监张方以献,世宗悦,群臣称贺,仍遣成国公朱希忠往承天祭告陵寝,其承天分守参议,及知府太监,各赏银有差。
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十一年冬十月,长至甘露降于顺德山松。
嘉靖四十二年,甘露降。
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十二年七月,京山甘露降于学宫古柏。
穆宗隆庆四年,甘露降。
按《四川总志》:隆庆四年,甘露降于满江学宫柏树。
神宗万历十四年,甘露降。
按《云南通志》:万历十四年,赵州甘露降。
万历十八年,甘露降。
按《浙江通志》:万历十八年,汤溪甘露降。
万历三十九年,甘露降。
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十九年,云南九峰山甘露降于松,白如脂。
万历四十二年,甘露降。
按《四川总志》:万历四十二年除夕,甘露降于通江县向閤墓松上,形味如脂饴。元日复降。
万历四十七年,甘露降。
按《四川总志》:万历四十七年又三月,成都中和门外有甘露降。
万历四十八年,甘露降。
按《湖广通志》:万历四十八年,安陆甘露降于寝园松柏。
按《云南通志》:万历四十八年,甘露降于云龙。
熹宗天启二年,甘露降。
按《云南通志》:天启二年冬,甘露降于云龙。
天启三年,甘露降。
按《云南通志》:天启三年二月,甘露降于大理圆,莹如珠。
天启七年,甘露降。
按《吴县志》:天启七年丁卯八月二十四日至二十八日,花山甘露降,岩谷林木遍满。
[book_title]第八十二卷
第八十二卷目录
露异部总论
王充论衡〈讲瑞 是应〉
露异部艺文一
封禅颂 汉司马相如
甘露讴 魏曹植
谢赐甘露启 梁沈约
甘露颂 北齐邢卲
芳林园甘露颂 梁神荐
北齐为百官贺甘露表 隋卢思道
为皇太子贺甘露表 唐崔融
甘露记 符载
甘露述 欧阳詹
五色露赋 白行简
五色露赋 贾餗
五色露赋 王起
五色露赋 袁兑
甘露颂 明解缙
甘露赋 杨士奇
露异部艺文二〈诗〉
咏采甘露应诏 陈江总
应诏甘露诗 北齐邢卲
尹相公京兆府中棠树降甘露诗
唐岑参
甘露 宋文彦博
甘露呈祥 明闻政
甘露呈祥 向古
甘露 王鏊
露异部选句
露异部纪事
庶徵典第八十二卷
露异部总论
《王充·论衡》《讲瑞》
甘露,和气所生也。露无故而甘,和气独已至矣。和气至,甘露降,德洽而众瑞凑。案永平以来,讫于章和,甘露常降。
《是应》
儒曰:道至大者,日月精明,星辰不失其行,翔风起,甘露降。雨济而阴一者谓之甘雨,非谓雨水之味甘也。推此以论,甘露必谓其降下时,适润养万物,未必露味甘也。亦有露甘味如饴蜜者,俱太平之应,非养万物之甘露也。何以明之。案甘露如饴蜜者,著于树木,不著于五谷。彼露味不甘者,其下时,土地滋润流湿,万物洽沾濡漙。由此言之,《尔雅》且近得实。缘《尔雅》之言,验之于物,按味甘之露下著树木,察所著之树,不能茂于所不著之木。然今之甘露,殆异于《尔雅》之所谓甘露。欲验《尔雅》之甘露,以万物丰熟,灾害不生,此则甘露降下之验也。甘露下,是则醴泉矣。
露异部艺文一
《封禅颂》汉·司马相如
自我天覆,云之油油。甘露时雨,厥壤可游。滋液渗漉,何生不育。嘉谷六穗,我穑曷蓄。非唯雨之,又润泽之;非唯濡之,泛布濩之;万物熙熙,怀而慕思。名山显位,望君之来。君乎君乎,侯不迈哉。
《甘露讴》魏·曹植
元德洞幽,飞化上承。甘露以降,蜜淳冰凝。观阳弗晞,琼爵是承。献之帝朝,以明贾徵。
《谢赐甘露启》梁·沈约
约言左右,徐俨宣敕垂赐,法音寺松叶上甘露,臣往年经见,不过沾条而己。时或凝结,才若轻雾,未有玉聚珠联,光粲若是。实由积仁上通,冥德下降,故能委华霄极,雰被后彫。慈旨曲洽,颁此祥赉,不任欣荷,谨以启事谢以闻。
《甘露颂》北齐·邢卲
历选列辟,逖听前闻。三才易统,五运相君。皇极攸序,庶类以分。乃忠乃敬,或质或文。赫矣景命,蒸哉上圣。大德莫名,至道无竞。川停岳路,云临水镜。望日齐明,瞻天比映。
功深微禹,业隆作周。英华内积,文教外修。广轮四海,提封十洲。紫川北注,赤水南流。
宸居两楹,恭已万国。圣敬日跻,王猷允塞。礼有大成,乐无惭德。用天之道,顺帝之则。
政平民豫,岁稔时和。九功惟叙,九叙惟歌。风轮蹍汉,毛舟沈河。玉龟出沼,鸣凤在阿。
休徵屡动,感极回天。流甘委素,玉润冰鲜。蜜房下结,珠琲上悬。布濩林野,洒散旌旃。
日月已明,宇宙已廓。鼓缶成咏,挹水为乐。以为元黄,犹参沃若。取慰天壤,用忘沟壑。
《芳林园甘露颂》梁·神荐
福以德彰,庆沿业皎。矧兹嘉露,因祥特表。翻润星夕,流甘月晓。奇越彫氛,珍逾素鸟。至道伊融,大化期肇。惟此大化,实感天眷。降液丹墀,飞津绮殿。九服依风,八荒改面。敢述朦词,式旌舞忭。
《北齐为百官贺甘露表》隋·卢思道
窃以河荥洛变,授祉于勋华。元玉素鳞,降灵于汤武。其间微禽弱草,改状移形,夜宿朝云,星光动色,皆以照临下土,发挥帝载,千祀一致,隔代同符。伏惟陛下,上总天维,傍握河纪。持钦翼之小心,纂升平之大业。万灵翘首,应三台以西巡。两仪贞观,乘六气而东指。云卿既出,还闻百辟之歌。河清可俟,实得万人之叹。而上元乃顾,神物荐委,飞甘洒润,玉散珠连。昔魏明仙掌,竟无灵液。汉武金盘,空望云表。岂若神浆可挹,流珠九月之前。天酒自零,凝照三阶之下。斯实旷代祥符,前王罕遇。休矣,美矣。皇哉,唐哉。臣等并邀昌运,俱沐元造,骤闻秘祉,亟睹冥贶。振鳞抚翼,空驰鱼鸟之心。瘗玉编金,方待云亭之后。
《为皇太子贺甘露表》唐·崔融
臣某言,某至伏承,某月日,甘露降于金阙亭,肃奉休徵,不胜抃跃。中贺臣闻,五材并用。天地合而凝津,四序递来阴阳。和而洒润。望之成雪,若坠昆崙之山。尝之则甘,似降轩辕之国。伏惟天皇部元,气平泰阶,正圭表于都畿,考铜檐于宫室。荐河图而升洛范,日载祥云。过竹苑而憩芝台,宵零瑞液。尔其涂涂被物,滴滴流膏。承以玉杯,凌汉宫而擅美。献之琼爵,掩魏殿而称珍。可以致灵仙之寄,可以延帝王之寿。《孝经·援神契》未足叙其和平,《春秋·运斗枢》不能议其清浊。臣滥膺国本,多惭人望,仰宸游而不及。倍恋𢘆情,闻帝泽而先惊。庆深常位,无任喜抃之至。谨遣某官某,奉表陈贺以闻。
《甘露记》符载
大唐壬午岁,南阳张君宰,上元之二年,有甘露降于庭梧,瀼瀼霭霭者,如雨非雨者,数日。县大夫谦,不敢自道其美,胥徒洎邑之缁,黄幼艾以状闻于连帅,连帅表奏于天子,天子嘉之,优诏宠答,焕然光曜。癸未岁,复降于庭梧。夏四月,余自淮南罢去丞相府,将假以归,主人备劳饯之礼,遂盛于杯器,以示余。余取前箸以尝之,即薰喉淬齿,液不及咽,而腑脏涂然矣。辄自揣大化之精,而计之曰:夫天地无私也,至虚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若御物心诚,万人之气和,为祥云也,甘露也。或御物之心淫,万人之气冤,为繁霜也,苦雨也。动于此,形于彼,自开辟至于兹日,无他理矣。夫如是,张君之政,徭赋调欤,仓廪实欤,风俗厚欤,人民乐欤。不然,则何嘉祥元贶钟于邑也。如此繇是,言之二千石,至于六百石,主有上之教化,操生人之性命,正即为祯祥,邪即为妖沴,得不严心直志,静操理本,上答神明之旨乎。茂宰之时政也,张君名集,自某郡某里人也。其馀风猷义行,存乎碑颂,此不书。甲申岁十月一日记。
《甘露述》欧阳詹
甘露,述昭孝德也。贞元壬申岁,福州福唐县尉,清源莆田邑人,济南林公瓒太夫人终,公每一痛,至水浆不入口,或三日,或五日,内外羸惫,殆至殒灭。癸酉岁,将与先府君,修合葬之礼。公之于亲,事存既竭其力,送终思尽其勤。曰:含襚品章,则有王度,不敢越也。茔域固护,实在我功,当恳而行之。于是躬开坎室,自埏砖甓,与兄弟手攻肩负,以凿以筑,虽率情性,而无𠎝法度,不违曲礼,而有异常仪。载考礼文,而未之窆。春三月五日,忽异气自天氛氲下蒙,非云非烟,羃羃绵绵,䌽耀光鲜,馨香馥然。起朝及暝,徘徊不散。先是,绕垄已栽松柏,洎曙枝叶间,遍悬露滴,其滴齐大如梧子。公奇之,与兄弟及乡人,时相慰者,而尝之,其味甘,异于人间之味。日渐高,不销不晞,转坚转明,莹然如珠,铿然玉声。如是者三日,睹者争取,或食或玩。噫,天冥冥,其间蓄灵。地陈陈,其间蓄神。灵无形,神无身,无形无言,无身无声,苟有可褒,以物而旌,苟无可褒,物不虚行。其德常,其物常,其德稀,其物稀。予闻甘露之说,莫觌甘露之实,其为稀也,不亦甚乎。今天为公而降,公之德,岂常德。与见,殊香起途,异彩相宣,凝结珠圆,光明月翻,况坚者哉。则其至诚所招,又多矣。予执吊礼,幸获而见。珍耸不足,遂为之述。
《五色露赋》白行简
惟上天之阴骘,至诚感通,灵液肇吉,能分五色之异,以候一时之出。祥风烁乎茂草,瑞景晞乎朝日。元黄错杂,缀玉树以相鲜。丹绀交辉,映金盘而乍失。既能偶圣以呈贶,宁有普天之不率飞液,花坞流光,蕙圃青荧,玉缀灿烂,珠吐露药。讶仙童捧来润石,疑女娲欲补花禽。拂著宛如陈宝之鸡,平野染成,焕若徐方之土。当其金乌戢耀,玉兔腾光,夜寂空知,警鹤寒轻,犹未为霜。徒想状天,酒类神浆,岂辨彰施而披棘,尤分杂错以沾裳。满林岭而霞駮,遍莓苔而锦章。自然郁为天祚,庆我皇唐,何必徵勒毕之言,以为国泰。验吉云之说,乃辨时康。加以风中煜爚,空际浮烁,缀瑶草以纷敷,泫庭柯而照灼。彼瀼瀼刺其感叹,此湛湛欢其宴乐。徒用兴其咏歌,曾何睹其交错。未若含瑞表德,耀彩逢时,乍绮分于彼,或星合于兹。为阴阳之纯粹,作花木之葳蕤。喜气度关,徒虚语耳荣光。出水曷足,方之是知。天降休祥,圣为明證。淡汪濊之仁泽,得文质之善称。天何言哉,国有感而善应。
《五色露赋》贾餗
露彩呈祥,厥状非一。表四方之具庆,故五色而俱出。间朱青以腾文,杂元黄而成质。则沐圣泽者,畴敢不祗。被湛恩者,罔有不率。大化式孚,瑞物斯睹。究其源兮则一,分其色兮惟五。暧空之际,若丽非烟之祥。润块之时,如启建侯之土。神化无方,至精宣光,且见凝夫渥彩,孰云晞以朝阳。虽有本于三危,三危不得不比。谅无当于五色,五色不得不彰。岂直超绛雪,掩元霜,空挹瀼瀼之灵气,酌湑湑之神浆。始也结以成形,自东方而转色。今也出于协庆,犹上天而降康。则知时在中和,何物不乐。超飞走而为瑞,与风雨而咸若。不资揭以金茎,宁假承于琼爵。鍊石初染,状娲皇之补天。鸳瓦才沾,类彩凤之巢阁。在汉武时,方朔陈词,涉吉云之异境,得五露之灵滋。曷若我后,统寰海之有截,应天地之无私。包众瑞之备矣,选列辟而观之。自然阴阳降祉,天人合应。吸沆瀣,延楚客之情,咏厌浥,动诗人之兴。若以彼而方此,曾不得侔色而揣称。
《五色露赋》王起
露表嘉瑞,国昭元吉。发五色以斯呈,掩百祥而非匹。辉光骇目,知泛滟之维新。变化殊姿,觉凄清之有失。若非泽无不被,化无不率,则何以感之于寥天,荥之于圣日。尔其寂历地表,希微天宇,无声而零,有色斯睹。始暧空而杂糅,俄泫草而周普。沾于衣也,皆成黼黻之衣。润于土焉,更谓苴茅之土。且其白能受采,朱则孔阳。青映苔而转丽,元点漆而有光。既炫耀于众彩,终错杂于中黄。傥在琉璃味无,沗于甘醴如浮。葭菼色讵,变于凝霜。何湑兮之膏润,有焕乎之文章。固可以扶寿而愈疾,俗泰而时康。徒观夫泥泥未晞,瀼瀼既落。珠彩点缀,日华照灼。无烦勒毕之求,方成曼倩之乐。散东陵之上,乍混其瓜。洒西山之中,更迷其檗。其凝厌浥,其布葳蕤。鹤将警而未测,蝉欲饮而犹疑。何绀雾而喻矣,何卿云而比之。则知坠露成文,休祥有證。实我后之冥感,掩前王之嘉应。
《五色露赋》袁兑
上帝宥密,露滋贶吉。青紫相宣,元黄间出。湛鲜辉以交透,涵润彩以争溢。摇泫泫于微风,散离离于初日。滴而成晕,宜警鹤之偏闻。感以无情,胜舞兽之能率。被万物之咸睹,表天心之以溥。识瑞气之非二,辨方来之自五。洗于石,如披娲后之文。遍于地,似割封侯之土。合德于唐,成金之黄。鸟晨散而翻坠,烟晴笼而转光。既桂成于重叶,亦珠缀于垂芒。契之斯来,我则调玉烛而后致。求之靡得,彼则耀金茎而莫量。是以其邦用昌,其人用康。诚可以为饮,不可以为霜。其离绚兮其浓,沃若遐文象。旁通绮错,状郊祀之琮璧。灿以芬敷,拟霄汉之云霓。焕乎萧索,固自天而同酒,谅不醉而可乐。其甘如饴,其凝如脂。苟叶于道,不常厥期。在春而众葩皆丽,或秋而群芜更滋。彼露瀼矣,我王则之。接荷光兮,渥蓂荚连。碧砌兮满阶,墀旁沾兮对龙。衮之彪炳芬映兮,逼鸾凤之葳蕤。始繁于天临之际,终晞于日旴之时。足使魏殿怀惭,汉宫非胜。多闻前后之仙术,岂逮吾君之响应。愿濡翰于攻文之徒,庶发挥于梦笔之兴。
《甘露颂》明·解缙
洪武年中,天子圣养老尊贤,崇孝敬,御手调金鼎鸾坡,赐近臣赓,歌洽四国。龙章宝翰尚如新,轩辕宝鼎咸陈迹。海晏河清在今日,永乐重华万国宾。继志述事崇明禋,亦知孝感由天造。歌咏宣章属缙绅,甘露降钟山阳丹。厓润灵草芳,金光玉缜粲。朝阳甘露降,降冶城琳宫满。玉砌盈琼林,琪树明华星。甘露降,降自天。天乳垂光五色鲜。仁惠膏流通上元,潜灵厌浥敷纷纷。饴蜜甘,脂肪白,竹苇瀼,丽松柏。天启神明昭圣德,万岁万岁蒙圣泽。
《甘露赋》〈有序〉杨士奇
臣闻:武备,国家不可一日忽忘者也。自黄帝至于文武,数圣人皆以之安天下。《易》曰:除戎器,戒不虞。《书》曰:克诘尔戎兵。《诗》曰:以作六师。若《春秋礼》所载,讲武之法尤备。故武者,所以保民禦侮,安内攘外之大器也。洪惟皇帝陛下临御以来,薄海内外,咸归德化。尊卑大小,安分循义。耕食凿饮,朝恬夕嬉。陛下圣仁之心,宵旰惓惓,谓天下虽安,不可忘危,时虽无事,不可忘武。陛下此心,即隆古帝王忧勤惕厉之心,所以为国家生民,造太平无穷之福者也。夫有至仁之德者,必有至和之应。乃永乐十年十月丁丑,车驾狩于武冈之阳,讲武事也。先夕,甘露降兹山。戊辰,狩阳山,甘露复降。臣谨稽载籍,有曰:君治政平,甘露降。又曰:帝王恩及于物,顺于人而甘露降。又曰:圣王之德,上及太清,下及太宁,中及万灵,则膏露呈瑞。凡此,皆天地至和之应,陛下至仁之所致也。臣士奇,幸叨侍从,目睹盛事,心切忻怿。谨撰瑞应甘露,赋一首上进。赋曰:
圣人膺乾符,御九五,溥帝泽,肃皇度。弘德化于万方,明威令于率土。盛矣哉,治平之世,超汉唐而跻邃古也。惟皇圣德,同符舜禹,功愈大而愈恭,恒存戒于满假。肆服外以安内,兼修文而讲武。盖将奠斯民于衽席之安,而寿宗社于磐石之固也。于时寒霜既肃,孟冬维叙,百谷登场,三农毕务。顺上天之时令,考圣王之典故。将简阅于司徒,而狩田之爰举也。吉日丁丑,式启鸾辂,风伯警途,云师先御,左翼青龙,右卫白虎,前导后从,丹凤元武。千乘万骑,猋驰电骛。至夫天玺之东,武冈之阳,翠华于是而驻焉。粤兹山之先夕焕幄,殿其夙具,风清泠兮淑穆,月皎洁兮不雾。直氐北之一星,耿煌煌乎天乳。旦而视之,冈峦之表,松柏之树,已厌浥乎甘露矣。轻若霜凝,浓若雪积,散若玉屑,圆若珠缀。霏柯布条,比比而是。盖芳饴不足以儗其甘,醍醐不足以喻其味。于是六军惊异,欢贺拜跽。山呼谷应,天子万岁。天子于是更龙衮,乘飞黄,从造父,御王良。升高眺远,周览四方。纷营队其整列,森部伍之分张。震笳鼓兮遏云,凛戈戟兮飞霜。布储胥兮四合,渺罝网兮弥冈。乃有上公彻侯,材官骑士,分驰方攘,环驱迤靡,追奔载翔,曶霍迅驶。于是金狸玉兔,赤豹青兕,麋鹿獐麂,白雁文雉,仓皇怖慑,气夺魄褫。或跳踉而未已,或蒙茸其犹起。矢不虚发,一发五殪。槊不虚掷,应掷遄毙。巧捷妙,中辟翕,变态杀,获生絷。盖不可为数计矣。天子既嘉雄武之士,尤重三驱之义。乃下诏止焉。于是时也,物不穷杀,农不妨耕。将悦骋志,士乐获盈。群情快适,笑欢沸腾。天子于是命众撤营,旋驾都城。升金根之车,锵鸾和之声,揭日月之旗,扬析羽之旌。鸣铙叠鼓,条畅铿鍧,不亟不徐,雍容安行。历东华,登大廷,御黼扆,朝公卿。文武济济,介胄弁缨。以及海外遐裔,藩王陪臣,莫不舞蹈上寿,同声一情。皆以谓天子致勤武事,笃在保民。感至和之瑞,而兆国家生民,万亿年太平之庆也。猗欤盛哉,昔之子虚上林,羽猎长杨,驰骋浮词,以誇诩弋猎之乐,杀获之富,游观之奇,而其实无所取徵者。彼安知圣王至仁盛德,上契乎天心,天人协和,灵瑞骈应者乎。臣职词苑,躬睹嘉祥,稽首陈赋,继以诗章。诗曰:天子仁圣,保康兆民。民之允怀,皇天维亲。至和萃灵,嘉祥骈臻。介福穰穰,天子圣仁。又曰:明明天子,受福于天。德威所被,下竟八埏。内固外顺,宗社奠安。圣子神孙,于千万年。
露异部艺文二〈诗〉
《咏采甘露应诏》陈江总
祥露晓氛氲,上林朝晃朗。千行珠树出,万叶琼枝长。徐轮动仙驾,清宴留神赏。丹水波涛汎,黄山烟露上。风亭翠旆开,云殿朱弦响。徒知恩礼洽,自怜名实𤕤。
《应诏甘露诗》北齐·邢卲
膏露且渐洽,凝液汭旌旗。草木尽沾被,玉散复珠霏。谁谓穹昊远,道合若应机。
《尹相公京兆府中棠树降甘露诗》唐岑参
相国尹京兆,政成人不欺。甘露降府庭,上天表无私。非无他人家,岂少群木枝。被兹甘棠树,美掩召伯诗。漙漙甜如蜜,皛皛凝若脂。千柯玉光碎,万叶珠颗垂。昆崙何时来,庆云相逐飞。魏宫铜盘贮,汉帝金掌持。王泽布人和,精心动灵祇。君臣日同德,祯瑞方潜施。何术令大臣,感通能及兹。忽惊政化理,暗与神物期。却笑赵张辈,徒称古今稀。为君下天酒,曲檗将用时。
《甘露》宋·文彦博
天德冥应,仁泽载濡。其甘如醴,其凝若珠。云表潜结,
显英允敷。降于竹柏,永昭瑞图。
《甘露呈祥》明·闻政
袅袅晴丝春日迟,优游策蹇过黄陂。烟栖石径苔痕滑,云出松门山色奇。甘露当年曾降瑞,都人今日尚题诗。遐思仙掌铜人事,汉武英明亦近痴。
《甘露呈祥》向古
圣朝原不尚祥祯,甘露何由酿结成。自有民心流玉液,不劳仙掌置金茎。儿童饱啮黄农饭,长吏贪听社蜡笙。古道自然还国史,山山锄雨种香粳。
《甘露》王鏊
一树珑璁冻欲流,碎攒红玉上枝头。香分醽醁春谁酿,光映珊瑚夜未收。瑞谢仙人云外掌,恩沾暍者道旁喉。不知造化真何意,独凭栏杆玩未休。
露异部选句
汉·王延寿《鲁灵光殿赋》:甘露被宇而下臻。
魏·曹植《魏德论》:元德洞幽,飞化上承。甘露以降,蜜淳冰凝。观阳弗晞,琼爵是承。献之帝朝,以明圣徵。宋·谢庄请《封禅表》:雕气降雰于宫榭,珍露呈味于禁林。
《南齐书·武帝本纪》:甘露凝晖于駉牧,神爵鶱翥于兰囿。
《梁书·武帝本纪》:义师初践,芳露凝甘。
《简文帝七励》:金船漾宝,银瓮呈甘。
《王筠开善寺碑》:熏风璚露,散馥流甘。
《陈徐陵傅大士碑》:四彻之中,𢘆泣甘露。六旬之内,常雨天酒。〈又〉孝义寺碑,明星皎皎,流半月之光,甘露团团,洒如饧之味。
《北周·庾信马射赋》:竹苇两草,共垂甘露。青赤二气,同为景星。
《隋书·乐志》:露甘泉白,云郁河清。
《宇文恺传》:天符地宝,吐醴飞甘。
《薛道衡老氏碑》:春泉如醴,出自京师。秋露凝甘,遍于行苇。
《宋晏殊两朝祥瑞赞序》:露饴云蔚,泉涌河清。
《玉海》:露坛凝紫,河宫湛碧。
唐张说诗:珠囊含瑞露,金镜抱迁轮。
王昌龄诗:万年甘露水晶盘。
殷璠诗:昨日钟山甘露降,玻璃满赐出宫瓢。
宋苏轼诗:瑞露酌天浆。
露异部纪事
《列子·殷汤篇》:师文鼓琴,将终,命宫而总四弦,则景风翔,庆云浮,甘露降,澧泉涌。
《诚斋杂记》:吴郡沈丰为零陵太守,到官一年,甘露降,五县流被林膏草木,时人歌之。
《水经注》:昌邑县东北有金城,城内有沇州刺史河东薛棠像碑,以郎中拜剡令,甘露降园。熹平四年,迁州。明年,甘露复降殿前树,从事冯巡、主簿华操等相与褒树,表勒棠政。
《汝南先贤传》:新蔡郑敬,都尉高懿厅前槐树有白露,类甘露。懿间掾属皆言是甘露。敬曰:明府德政未致,甘露,但树汁耳。懿不悦,称疾而去。
《后贤志》:犍为杨彭敬宗弟逵训宗,各以德行称。同察孝廉,彭比苏令,甘露降其县。
《晋书·五行志》:海西公太和中,百姓歌曰:青青御路杨,白马紫游缰。汝非皇太子,𨚗得甘露浆。识者曰:白者,金行。马者,国族。紫为夺正之色,明以紫间朱也。海西公寻废,其三子并非海西公之子,缢以马缰。死之明日,南方献甘露焉。
《宋书·符瑞志》:宋武帝居在丹徒,始生之夜,有甘露降于墓树。
《梁书·昭明太子传》:高祖大弘佛教,亲自讲说;太子亦崇信三宝,遍览众经。乃于宫内别立慧义殿,专为法集之所。招引名僧,谈论不绝。太子自立三谛、法身义,并有新意。普通元年四月,甘露降于慧义殿,咸以为至德所感焉。
《三国典略》:梁元帝初,甘露降荆州皂荚树。
《陈书·徐伯阳传》:伯阳徐司空侯安都府记室参军事,安都素闻其名,见之,降席为礼。甘露降乐游苑,诏赐安都,令伯阳为谢表,世祖览而奇之。
《北魏书·明元密皇后杜氏传》:初以良家子选入太子宫,有宠,生世祖。及太宗即位,拜贵嫔。泰常五年薨。世祖即位,追尊号谥。又立后庙于邺,刺史四时荐祀。以魏郡太后所生之邑,复其调役。后甘露降于庙庭。高宗时,相州刺史高闾表修后庙。
《崔光传》:光弟敬友,敬友子鸿,为散骑常侍领郎中。延昌三年,鸿以父忧解任,甘露降其庐前树。十一月,世宗以本官徵鸿。四年,复有甘露降其京兆宅庭树。《北齐书·邢卲传》:世宗幸晋阳,路中频有甘露之瑞,朝臣皆作《甘露颂》,尚书符令卲为之序。
《北史·阳休之传》:休之除中山太守。在郡三年,再致甘露之瑞。
《隋书·孝义传》:李德饶,性至孝,父母寝疾,辄终日不食,十旬不解衣。及丁忧,哀恸欧血数升。送葬之日,会仲冬积雪,行四十馀里,单缞徒跣,号踊几绝。后甘露降于庭树。
《唐书·崔元炜传》:元炜母亡,哀毁。甘露降庭树。
《裴敬彝传》:敬彝七岁能文章,性谨敏,宗族重之,号甘露顶。亲亡,自伤不得养,即穿圹为门,晨夕汛扫,庐墓左,喑默三十年,家人有所问,画文以对。会官改新道,出庐前,行旅见之,皆为流涕。有甘露降茔木,白兔驯扰,县令刊石记之。
《许法慎传》:法慎,沧州清池人。甫三岁,已有知。时母病,不饮乳,惨惨有忧色。或以珍饵诡悦之,辄不食,还以进母。后亲丧,常庐于茔,有甘露、嘉禾、灵芝、木连理、白兔之祥。
《大唐新语》:李逊为贝州刺史,甘露遍于庭中树。其邑人曰:美政所致,请以闻。逊谦退。
《唐书·独孤及传》:迁礼部员外郎,历濠、舒二州刺史。岁饥旱,邻郡庸亡什四以上,舒人独安。以治课加检校司封郎中,赐金紫。徙常州,甘露降其庭。
《旧唐书·文宗本纪》:太和九年十一月,李训、郑注谋诛内官,诈言金吾仗舍石榴树有甘露,请上观之。内官先至金吾仗,见幕下伏甲,遽扶帝辇入内,故训等败,流血涂地。京师大骇,旬日稍安。
《茅亭客话》:圣宋戊申岁,帝奉元符,礼行泰岳。是时雨露之恩,遍加率土,应天下,悉赐大酺。其年冬十月,知州枢密直学士任公中,正于衙南楼前,盛张妓乐杂戏,以宴耆老,遵诏旨也。大酺之盛,蜀民虽眉庞齿齯,未曾见之,可谓荣观尔。欢呼之声,倾动方隅。皆称往岁两陷盗贼,堕于涂炭,岂知今日遇文明主,作太平民,得观兹盛世耶。是岁冬十二月,甘露降于大圣慈寺、甘露寺、净众寺、金绳院、龙兴观、青羊宫、及衙廨内道院,凡八处。竹柏之上,自承天节日至二十日,逐夜连绵不止。叶无大小,悉皆周遍。士庶扶老携幼,奔驰于路,以盘盂承接尝饮之,甘如饴蜜。又里儒证《瑞应图》曰:夫甘露之降,王者尊贤尚齿,则竹柏受之。圣人作为道之休明,德动乾坤,而感者谓之瑞。其是之谓乎。
《天中记》:祥符九年十一月五日,赐玉清昭应宫甘露歌曰:名神浆,称天酒。考祥图兮嘉应之首,降仁寿兮零未央,观旧史兮太平之祥。
《宋史·彭乘传》:乘知普州。父卒,既葬,有甘露降于墓柏,人以为孝感。
《孝义列传》:罗居通益州,成都人。母死,庐墓三年,有甘露降坟树。
邓宗古,简州阳安人。父死,自培土为坟,庐其侧,晨夕号恸,甘露降于墓木。
郭义,兴化军人。早游太学,以操尚称。年四十馀,客钱塘,闻母丧,徒跣奔丧,每一恸辄呕血。家贫甚,故人有所馈不受,聚土为坟,手莳松竹而庐于其旁,甘露降于墓上。
《甲申杂记》:周仲元章作漕淮南,谓余曰:尝为衡阳宰。一日,邑云甘露降,视松竹间,光洁如珠。因取一枝示刘贡父。贡父曰:速弃之,此阴阳之戾气所成。其名爵饧,饮之令人致疾。古人盖有说焉。当求博识之君子,求甘露、爵饧之别。〈注〉《建康实录》陈末覆舟山,及蒋山松柏林,冬月常出木醴,后主以为甘露之瑞,俗呼为雀饧。
《谈渊》:翰林侍讲学士杜镐,博学有识。都城外有坟庄,一日若有甘露降,布林木,子侄辈惊喜,白于镐。镐味之,惨然不怿。子侄启请。镐曰:此非甘露,乃雀饧,大非佳兆。吾门其衰矣。踰年,镐薨,有八丧。
《明良录略》:宋濂擢翰林学士,时甘露屡降。上问灾祥之故,对曰:受命不于天,于其人;休符不于祥,于其仁。是以春秋不书祥,而记异也。
[book_title]第八十三卷
第八十三卷目录
雹灾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春秋纬〈感精符 考异邮 汉含孳〉
管子〈幼官〉
大戴礼记〈曾子天圆〉
淮南子〈时则训〉
洪范五行传〈雹霰〉
春秋繁露〈五行〉
探春历记〈立春占〉
后汉书〈五行志注〉
许慎说文〈雹〉
刘熙释名〈释天〉
风角占〈雹占〉
白虎通〈灾变〉
观象玩占〈总叙 占法〉
本草纲目〈雹释名 气味〉
遵生八笺〈四时调摄笺〉
雹灾部汇考二
周〈孝王二则 夷王一则 襄王一则 景王二则〉
汉〈文帝一则 景帝三则 武帝元光一则 元鼎一则 元封一则 宣帝地节二则 成帝河平一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三则 明帝永平二则 和帝永元一则 殇帝延平一则 安帝永初三则 元初二则 延光二则 顺帝永建二则 桓帝延熹三则 灵帝建宁三则 光和一则 中平一则 献帝初平一则〉
吴〈大帝嘉禾一则 赤乌一则 景帝永安一则〉
晋〈武帝咸宁一则 太康五则 惠帝元康五则 永宁一则 悯帝建兴一则 元帝太兴二则 明帝太宁二则 成帝咸和二则 咸康一则 穆宗永和一则 海西公太和一则 孝武帝太元四则 安帝隆安一则 元兴一则 义熙五则〉
宋〈文帝元嘉三则 明帝泰始一则 后废帝元徽一则〉
南齐〈高帝建元一则 武帝永明二则〉
梁〈武帝中大通二则〉
陈〈宣帝太建四则〉
北魏〈高祖延兴二则 承明一则 世宗景明二则 正始一则 永平一则〉
唐〈太宗贞观一则 高宗显庆一则 咸亨二则 上元一则 永淳一则 中宗嗣圣六则 神龙一则 景龙二则 元宗开元二则 代宗大历二则 德宗建中一则 贞元四则 宪宗元和四则 穆宗长庆二则 文宗太和二则 开成三则 武宗会昌二则 僖宗乾符二则 广明一则〉
后唐〈废帝清泰二则〉
后周〈世宗显德一则〉
辽〈天祚帝乾统一则〉
庶徵典第八十三卷
雹灾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仲夏行冬令,则雹冻伤谷。
《春秋纬》《感精符》
大臣擅法,则雨雹。
九月十月日,色青,则寒,有雪雹。
《考异邮》
阴气之专精,凝合生雹,雹之为言合也。以妾为妻,大尊重。九女之妃,阙而不御,坐不离前,无由相去之心,同舆参驷房衽之内,欢欣之乐,专政夫人,施而不传,阴精凝而见灭。
《汉含孳》
专以精,并气凝为雹。宋均注曰:谓若鲁僖公胁于齐,以妾为妻,尊重齐胜,无回曲之心。感阴水气,乃使结而不解散。
《管子》《幼官》
夏行冬政,落重则雨雹。
《大戴礼记》《曾子天圆》
阳之专气为雹,阴之专气为霰。霰雹者,一气之所化也。
《淮南子》《时则训》
孟春行冬令,则水潦为败,雨霜大雹,首稼不入。
《洪范五行传》《雹霰》
阴阳相胁而雹霰盛,阴而雪凝,滞而冰寒,阳气之不相入,则散而为霰。盛阳雨水温煖而汤热,阴气胁之不相入,则转而为雹。霰者,阳胁阴也。雹者,阴胁阳也。人君妒贤嫉善,在下谋上,则日食而雹杀走兽。
《董仲舒·春秋繁露》《五行》
水干火,夏雹。
水有变,春夏雨雹,救之者,忧囹圄,案奸宄,诛有罪。
《探春历记》《立春占》
己丑日立春,春雨风雹。庚寅日立春,夏雨雪雹。戊辰日立春,秋雨风雹。乙未日立春,秋雨雪雹。丙申日立春,冬雹雪雷。丁亥日立春,夏雨风雹。己亥日立春,冬雨雪雹。辛亥日立春,秋雨雪雹。
《后汉书》《五行志注》
《易谶》曰:凡雹者,过由人君,恶闻其过,抑贤不易,内与邪人通,取财利,蔽贤施之,并当雨不雨,故反雹下也。《易纬》曰:夏雹者,治道烦苛,繇役急促,教令数变,无有常法。不救为兵,强臣逆谋,蝗虫伤谷。救之举贤良,爵有功,务宽大,无诛罚,则灾除。
《许慎·说文》《雹》
雨冰也,从雨包声。
《刘熙·释名》《释天》
雹,炮也,其所中物,皆摧折,如人所盛咆也。
《风角占》《雹占》
徵动羽,有雹霜。
《白虎通》《灾变》
雹之为言合也,阴气专精,积合为雹。
《观象玩占》《总叙》
雹者,阳盛而水温热,阴气胁之,而成雹也。《五行传》以为听不聪之咎,其占为臣制君,亦为阴惨无恩之象。故久雨而雹所起,必有怨怒不平之事。在国都则咎在君相,在外则其方之长吏当之。《春秋·感精符》曰:臣擅发则天雨雹。一曰:凡木再花,夏有雹雹,多大水之兆。
《占法》
雹杀飞鸟,君信谗,刑于人。京房占曰:雹毁瓦,破库藏,损杀马者,人君任小人为政,作威福也。雹下剥木枝五谷者,上以酷政赋敛而杀人也。
雹下多如积雪者,臣欲弑其君也。如积冰者,边将臣为逆也。
雹下极而者,君私邪人臣成之也。雹下生芒者,人君纵欲害人也。
雹下而大风者,君罚过度也。
两军相持,而天雨雹者,视风雨之所发者胜,所逆者败。
师行而遇雨雹者,天不顺也,不避必败。
正月雨雹,臣逆君命,大臣有暴死者。二月雨雹,大臣专政。三月雨雹,君威大猛。四月雨雹,民不安,秋禾伤,臣专命。五月雨雹,万物风夭,人灾米贵。六月雨雹,杀鸡鹁,人主任小人,臣不用命,民不安。七月、八月雨雹,杀物,臣不忠。九月雨雹,不利牛马。至地不化,臣为奸。冬雨雹,臣违命。一曰:大臣殃。
《天镜》曰:夏多雨雹,民饥。
雹下如珠,人君欲害人民之甚也。雹下如藜,实人君侮慢民庶。
雹伤禾稼折木,政在大臣。天数频雨雹,亦兵之象也。
《本草纲目》《雹释名》
时珍曰:程子云:雹者,阴阳相搏之气,盖沴气也。或云:雹者,炮也,中物如炮也。曾子云:阳之专气为雹,阴之专气为霰。陆农师云:阴包阳为雹,阳包阴为霰。雪六出而成花,雹三出而成实,阴阳之辨也。《五雷经》云:雹乃阴阳不顺之气结成,亦有懒龙鳞甲之内,寒冻生冰,为雷所发,飞走堕落。大者如斗升,小者如弹丸。又蜥蜴含水,亦能做雹。未审果否。
气味
咸冷有毒。时珍曰:按《五雷经》云:人食雹,患疫疾,大风颠邪之證。《藏器》曰:酱味不正者,当时取一二升纳入瓮中,即还本味也。
《遵生八笺》《四时调摄笺》
正月朔,忌雨雹,主多疮疥之疾。
雹灾部汇考二
周
孝王七年冬,大雨雹,江汉冰。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云云。
十三年,封非子为附庸,邑之秦,大雨雹,牛马冻死,江汉冰。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 按《前编》云云。〈按:前编所书,即《竹书》七年事。事
同年异,不知何据。姑两存之,以备考
〉夷王七年冬,雨雹大如砺。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云云。
襄王二十一年,鲁大雨雹。
按《春秋》:鲁僖公二十九年秋,大雨雹。 按《左传》:为灾也。
〈大全〉正蒙曰:凡阴气凝聚,阳在内者不得出,则奋击而为雷霆。阳在外者不得入,则周旋不舍而为风。和而散则为霜雪雨露,不和而散则为戾气曀霾。阴常散缓受,交于阳则风雨调,寒暑正。雹者,戾气也。阴胁阳,臣侵君之象。当是时,僖公即位日久,季氏世卿公子遂专权,政在大夫,萌于此矣。
按《汉书·五行志》:釐公二十九年秋,大雨雹。刘向以为盛阳雨水,温煖而汤热,阴气胁之不相入,则转而为雹;盛阴雨雪,凝滞而冰寒,阳气薄之不相入,则散而为霰。故沸汤之在闭器,而湛于寒泉,则为冰,及雪之销,亦冰解而散,此其验也。故雹者阴胁阳也,霰者阳薄阴也,春秋不书霰者,犹月食也。釐公末年信用公子遂,遂专权自恣,将至于杀君,故阴胁阳之象见。釐公不寤,遂终专权,后二年杀子赤,立宣公。左氏传曰:圣人在上无雹,虽有不为灾。说曰:凡物不为灾不书,书大,言为灾也。凡雹,皆冬之愆阳,夏之伏阴也。
景王六年,鲁大雨雹。
按《春秋》:鲁昭公三年冬,大雨雹。
按《汉书·五行志》:昭公三年,大雨雹。是时季氏专权,胁君之象见。昭公不寤,后季氏卒逐昭公。
景王七年正月,鲁大雨雹。
按《春秋》:鲁昭公四年,大雨雹。 按《左传》:季武子问于申丰曰:雹可禦乎。对曰:圣人在上,无雹。虽有不为灾,古者日在北陆,而藏冰西陆,朝觌而出之,其藏冰也。深山穷谷,固阴冱寒,于是乎取之。其出之也,朝之禄位,宾客丧祭,于是乎用之。其藏之也,黑牡秬黍,以享司寒,其出之也,桃弧棘矢,以除其灾,其出入也,将食肉之禄,冰皆与焉。大夫命妇,丧浴用冰,祭寒而藏之,献羔而启之,公始用之,火出而毕赋,自命夫命妇,至于老疾,无不受冰,山人取之,县人传之,舆人纳之,隶人藏之,夫冰以风壮,而以风出。其藏之也周,其用之也遍,则冬无愆阳,夏无伏阴,春无凄风,秋无苦雨,雷出不震,无菑霜雹厉疾不降,民不夭札,今藏川池之冰,弃而不用,风不越而杀,雷不发而震,雹之为灾,谁能禦之。七月之卒章,藏冰之道也。
〈胡传〉阴阳之气,和而散,则为霜雪雨露。不和而散,则为戾气曀霾。雹,戾气也。阴胁阳,臣侵君之象。当是时,季孙宿袭位,世卿将毁中军,专执兵权,以弱公室。故数月之间,再有大变。申丰季氏之孚也,不肯端言其事,故暴扬于朝,归咎藏冰之失。夫山谷之冰,藏之也周,用之也遍,亦古者本末备举,燮调之一事耳。谓能使四时无愆,伏凄苦之变,雷出不震,无菑霜雹,则亦诬矣。意者,昭公遇灾,而惧以礼,为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雹之灾也,庶可禦也。不然,虽得藏冰之道,合于《豳风·七月》之诗,其将能乎。
按《汉书·五行志》:昭公四年正月,大雨雹。刘向以为昭取于吴而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行于上,臣非于下。又三家已强,皆贱公行,慢侮之心生。董仲舒以为季孙宿任政,阴气盛也。
汉
文帝后七年,雨雹。
按《汉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风俗通文》:帝即位二十三年,雨雹如桃李,深者厚三尺。
景帝二年,雨雹。
按《史记·景帝本纪》:二年秋,衡山雨雹,大者五寸,深者二尺。
中元年,雨雹。
按《史记·景帝本纪》:中元年,衡山原都雨雹,大者尺八寸。
中六年三月,雨雹。
按《史记·景帝本纪》云云。
武帝元光元年,雨雹。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董胶西文集》:元光元年二月,京师雨雹。〈按《西京杂记》作七月。〉
元鼎三年夏四月,雨雹。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元封三年冬十二月,雪雨雹,大如马头。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宣帝地节三年,雨雹。
按《汉书·宣帝本纪》不载。 按《萧望之传》:望之为大行治礼丞。时大将军光薨,子禹复为大司马,兄子山领尚书,亲属皆宿卫内侍。地节三年夏,京师雨雹,望之因是上疏,愿赐清閒之宴,口陈灾异之意。宣帝自在民间闻望之名,曰:此东海萧生邪。下少府宋畸问状,无有所讳。望之对,以为春秋昭公三年大雨雹,是时季氏专权,卒逐昭公。乡使鲁君察于天变,宜亡此害。今陛下以圣德居位,思政求贤,尧舜之用心也。然而善祥未臻,阴阳不和,是大臣任政,一姓擅执之所致也。附枝大者贼本心,私家盛者公室危。唯明主躬万机,选同姓,举贤材,以为腹心,与参政谋,令公卿大臣朝见奏事,明陈其职,以考功能。如是,则庶事理,公道立,奸邪塞,私权废矣。对奏,天子拜望之为谒者。地节四年,雨雹。
按《汉书·宣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地节四年五月,山阳济阴雨雹如鸡子,深二尺五寸,杀二十人,蜚鸟皆死。其十月,大司马霍禹宗族谋反,诛,霍皇后废。
成帝河平二年,雨雹。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河平二年四月,楚国雨雹,大如斧蜚,鸟死。
后汉
光武帝建武十年十月戊辰,乐浪上谷雨雹伤稼。
十二年,河南平阳雨雹大如杯,坏败吏民庐舍。十五年十二月乙卯,钜鹿雨雹伤稼。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明帝永平三年八月,郡国十二雨雹伤稼。
十年,郡国十八或雨雹、蝗。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和帝永元五年,雨雹。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永元五年六月丁酉,郡国三雨雹。 按《五行志》:永元五年六月,郡国三雨雹,大如鸡子。是时,和帝用酷吏周纡为司隶校尉,刑诛深刻。
殇帝延平元年安帝即位,雨雹。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延平元年秋八月癸丑即位,冬十月,四州大水,雨雹。诏以宿麦不下,赈赐贫人。
安帝永初元年,雨雹。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永初元年,郡国二十八雨雹。永初二年,雨雹。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永初二年六月,京师及郡国四十大风,雨雹。〈注〉雹大如芋魁、鸡子,风拔树发屋。永初三年,雨雹。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永初三年,京师及郡国四十一雨雹。 按《五行志》:永初三年,雨雹,大如雁子,伤稼。刘向以为雹阴胁阳也,是时邓太后以阴专阳政。
元初四年,雨雹。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元初四年六月戊辰,三郡雨雹。
按《五行志》:元初四年六月戊辰,郡国大雨雹,大如
杅杯及鸡子,杀六畜。
元初六年,雨雹。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元初六年夏四月,沛国勃海雨雹。
延光元年,雨雹。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延光元年夏四月癸未,京师郡国二十一雨雹。 按《五行志》:延光元年四月,郡国二十一雨雹。大如鸡子,伤稼。是时安帝信谗,无辜死者多。 按《孔僖传》:僖子季彦,延光元年,河西大雨雹,大者如斗。安帝诏有道术之士极陈变眚,乃召季彦见于德阳殿,帝亲问其故。对曰:此皆阴乘阳之徵也。今贵臣擅权,母后党盛,陛下宜修圣德,虑此二者。帝默然,左右皆恶之。
延光三年,雨雹。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延光三年,京师及诸郡国三十六雨雹。 按《五行志》:三年,雨雹,大如鸡子。
顺帝永建三年,郡国十二雨雹。
六年,郡国十二雨雹,伤秋稼。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古今注》云云。
桓帝延熹四年,雨雹。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延熹四年五月己卯,京师雨雹。
按《五行志》:四年五月己卯,京师雨雹,大如鸡子。是
时桓帝诛杀过差,又宠小人。
延熹七年,雨雹。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延熹七年五月己丑,京师雨雹。
按《五行志》:七年五月己丑,京都雨雹。是时皇后邓
氏僭侈骄恣专幸,明年废,以忧死,其家皆诛。
延熹九年,雨雹。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不载。 按《襄楷传》:延熹九年,楷上疏曰:自春夏以来,连有霜雹及大雨雷,而臣作威作福,刑罚急刻之所感也。太原太守刘瓆、南阳太守成琎,志除奸邪,其所诛剪,皆合人望,而陛下受阉竖之谮,乃远加考逮。三公上书乞哀瓆等,不见采察,而严被谴让。忧国之臣,将遂杜口矣。
灵帝建宁二年,雨雹。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建宁二年四月癸巳,雨雹。诏公卿以下各上封事。 按《张奂传》:建宁元年,奂迁少府。明年夏,大风雨雹,诏使百寮各言灾应。奂上疏曰:阴气专用,则凝精为雹。故大将军窦武、太傅陈蕃,或志宁社稷,或方直不回,前以谗胜,并伏诛戮,海内默默,人怀震愤。昔周公葬不如礼,天乃动威。今武、蕃忠贞,未被明宥,妖眚之来,皆为此也。宜急为改葬,徙还家属。其从坐禁锢,一切蠲除。又皇太后虽居南宫,而恩礼不接,朝臣莫言,远近失望。宜思大义顾复之报。帝深纳奂言,左右皆恶之,帝不得自从。
建宁三年,雨雹。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谢弼传》:建宁三年,诏举有道之士,弼对策,除郎中。时青蛇见前殿,大风拔木,诏公卿以下陈得失。弼上封事曰:臣闻爵赏之设,必酬庸勋;开国承家,小人勿用。今功臣久外,未蒙爵秩,阿母宠私,乃享大封,大风雨雹,亦由于兹。左右恶其言,出为广陵府丞。
建宁四年五月,雨雹。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光和四年,雨雹。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光和四年六月庚辰,雨雹。 按《五行志》:光和四年六月,雨雹,大如鸡子。是时常侍黄门用权。
中平二年,雨雹。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中平二年夏四月庚戌,雨雹。按《五行志》:中平二年四月庚戌,雨雹,伤稼。
献帝初平四年,雨雹。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初平四年六月,扶风雨雹。 按《五行志》:初平四年六月,右扶风雹如斗。
〈注〉袁山松书曰:雹杀人前后雨雹此最为大,时天下溃乱。
吴
大帝嘉禾四年,雨雹。
按《吴志·孙权传》:嘉禾四年秋七月,有雹。
按《晋书·五行志》:吴孙权嘉禾四年七月,雨雹,又陨霜。按刘向说,雹者,阴胁阳也。是时,吕壹作威用事,诋毁重臣,排陷无辜。自太子登以下咸患毒之,而壹反获封侯宠异,与春秋时公子遂专任雨雹同应也。汉安帝信谗,多杀无辜,亦雨雹。董仲舒曰:凡雹皆为有所胁,行专壹之政故也。
赤乌十一年,雨雹。
按《吴志·孙权传》:赤乌十一年夏四月,雨雹。
按《晋书·五行志》:赤乌十一年四月,雨雹。是时,权听谗,将危太子。其后,朱据、屈晃以迕意黜辱,陈正、陈象以忠谏族诛,而太子终废。此有德遭险,诛罚过深之应也。
景帝永安五年,大雨雹。
按《吴志·孙休传》不载。 按《宋书·五行志》:孙休永安五年八月壬午,大雨震雹。
晋
武帝咸宁五年,大雨雹。
按《晋书·武帝本纪》:咸宁五年夏四月丁亥,郡国八雨雹,伤秋稼,坏百姓庐舍。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丁亥,钜鹿、魏郡雨雹,伤禾麦。辛卯,雁门雨雹,伤秋稼。六月庚戌,汲县、广平、陈留、荥阳雨雹。景辰,又雨雹,陨霜,伤秋麦千三百馀顷,坏屋百二十馀间。癸亥,安定雨雹。七月景申,魏郡又雨雹。闰月壬子,新兴又雨雹。八月庚子,河南、河东、弘农又雨雹,兼伤秋稼三豆。
太康元年,雨雹。
按《晋书·武帝本纪》:太康元年夏四月,河东、高平雨雹,伤秋稼。三河、魏郡、弘农雨雹,伤宿麦。五月,郡国六雹伤秋稼。 按《五行志》:太康元年三月,河东、高平霜雹,伤桑麦。四月,河南、河内、河东、魏郡、弘农雨雹,伤麦豆。是月庚午,畿内县二及东平、范阳雨雹。癸酉,畿内县五又雨雹。五月,东平、平阳、上党、雁门、济南雨雹,伤禾麦三豆。是时王浚有大功,而权戚互加陷抑,帝从容不断,阴胁阳之应也。
太康二年,大雨雹。
按《晋书·武帝本纪》:二年夏六月,郡国十六雨雹。秋七月,上党又暴风雨雹,伤秋稼。 按《五行志》:二月壬申,琅琊雨雹。五月庚寅,河东、乐安、东平、济阴、弘农、濮阳、齐国、顿丘、魏郡、河内、汲郡、上党雨雹,伤禾稼。六月,郡国十七雨雹。七月,上党雨雹。
太康五年,雨雹。
按《晋书·武帝本纪》:五年七月戊申,任城、梁国、中山雨雹,伤秋稼,减天下户课三分之一。 按《五行志》:五年七月乙卯,中山、东平雨雹,伤秋稼。甲辰,中山雨雹。太康六年六月,荥阳、汲郡、雁门雨雹。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太康九年,雨雹。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正月,京师大风雨雹,发屋拔木。
惠帝元康二年八月,沛及荡阴雨雹。
按《晋书·惠帝本纪》:二年,沛国雨雹,伤麦。 按《五行志》云云。
元康三年,雨雹。
按《晋书·惠帝本纪》:三年夏四月,荥阳雨雹。六月,弘农郡雨雹,深三尺。 按《五行志》:三年四月,荥阳雨雹。六月,弘农湖、城华阴又雨雹,深三尺。是时,贾后凶淫专恣,与春秋鲁桓夫人同事,阴气盛也。
元康五年,雨雹。
按《晋书·惠帝本纪》:元康五年六月,东海雨雹,深五寸。十二月景戌,丹阳雨雹。〈按《志》作二月,丹阳建邺雨雹。〉元康七年五月,鲁国雨雹。
按《晋书·惠帝本纪》云云。
元康九年,雨雹。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五月,雨雹。是时,贾后凶躁滋甚,及冬,遂废悯怀。
永宁元年,雨雹。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宁元年七月,襄城、河南雨雹。十月,襄城、河南、高平、平阳又风雹,折木伤稼。
悯帝建兴元年,雨雹。
按《晋书·悯帝本纪》:建兴元年冬十月己巳,大雨雹。
元帝太兴二年,雨雹。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三月丁未,成都风雹杀人。
太兴三年,雨雹。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三月,海盐雨雹。是时,王敦陵上。
明帝太宁二年,雨雹。
按《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四月庚子,京都大雨雹,燕雀死。
太宁三年,大雨雹。
按《晋书·明帝本纪》:三年四月己亥,雨雹。 按《五行志》:是年,帝崩,寻有苏峻之乱。
成帝咸和六年,雨雹。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三月癸未,雨雹。是时,帝幼弱,政在大臣。
咸和七年,赵国雨雹。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石勒载记》:勒建平三年,雹起西河介山,大如鸡子,平地三尺,洿下丈馀,行人禽兽死者万数,历太原、乐平、武乡、赵郡、广平、钜鹿千馀里,树木摧折,禾稼荡然。勒正服于东堂,以问徐光曰:历代以来有斯灾几也。光对曰:周、汉、魏、晋皆有之,虽天地之常事,然明主未始不为变,所以敬天之怒也。去年禁寒食,介推,帝乡之神也,历代所尊,或者以为未宜替也。一人吁嗟,王道尚为之亏,况群神怨憾而不怒动上帝乎。纵不能令天下同尔,介山左右,晋文之所封也,宜任百姓奉之。勒下书曰:寒食既并州之旧风,朕生其俗,不能异也。前者外议以子推诸侯之臣,王者不应为忌,故从其议,倘或由之而致斯灾乎。子推虽朕乡之神,非法食者亦不得乱也,尚书其促检旧典定议以闻。有司奏以子推历代攸尊,请普复寒食,更为殖嘉树,立祠堂,给户奉祀。勒黄门郎韦谀驳曰:按春秋,藏冰失道,阴气发泄为雹。自子推已前,雹者复何所致。此自阴阳乖错所为耳。且子推贤者,曷为暴害如此。求之冥趣,必不然矣。今虽为冰室,惧所藏之冰不在固阴冱寒之地,多皆山川之侧,气泄为雹也。以子推忠贤,令绵、介之间奉之为允,于天下则不通矣。勒从之。于是迁冰室于重阴凝寒之所,并州复寒食如初。
咸康二年,雨雹。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正月丁巳,皇后见于太庙,其夕雨雹。
穆帝永和五年,雨雹。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六月,临漳暴风震电,雨雹,大如升。 按《石遵载记》:遵僭即尊位,震雷,雨雹大如盂升。
海西公太和三年,雨雹。
按《晋书·海西公本纪》:太和三年夏四月癸巳,雨雹。按《五行志》:海西公太和三年四月,雨雹,折木。
孝武帝太元二年,雨雹。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太元二年夏四月己酉,雨雹。按《五行志》:是时,帝幼,政在将相,阴之盛也。
太元十二年,雨雹。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太元十二年四月己丑,雨雹。太元二十年,雨雹。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年五月癸卯,上虞雨雹。太元二十一年,雨雹。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太元二十一年夏四月丁卯,雨雹。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四月丁亥,雨雹。是时,张夫人专幸,及帝暴崩,兆庶尤之。
安帝隆安二年,雨雹。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隆安二年三月乙卯,雨雹。是秋,王恭、殷仲堪称兵内侮,终皆诛之。
元兴三年,雨雹。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四月景午,江陵雨雹。是时,安帝蒙尘。
义熙元年,雨雹。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义熙元年四月壬申,雨雹。是时,四方未一,钲鼓日戒。
义熙五年,雨雹。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癸巳,溧阳雨雹。九月己丑,广陵雨雹。明年,卢循至蔡州。义熙六年,雨雹。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五月壬申,雨雹。
按《宋书·徐广传》:义熙六年,广迁散骑常侍,又领徐州大中正,转正员常侍。时有风雹为灾,广献书高祖曰:风雹变未必为灾,古之圣贤辄惧而修己,所以兴政化而隆德教也。尝忝服事,宿眷未忘,思竭尘露,率诚于习。明公初建义旗,匡复宗社,神武应运,信宿平夷。且恭谦俭约,虚心匪懈,来苏之化,功用若神。顷事故既多,刑德并用,战功殷积,报叙难尽,万机繁凑,固应难速,且小细烦密,群下多惧。又谷帛丰贱,而民情不劝;禁司互设,而劫盗多有,诚由俗弊未易整,而望深未易炳。追思义熙之始,如有不同,何者。安好愿逸,万物之大趣,习旧骇新,凡识所不免。要当俯顺群情,抑扬随俗,则朝野欢泰,具瞻允康矣。言无可采,愿矜其愚款之志。
义熙八年,雨雹。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四月辛未朔,雨雹。六月癸亥,雨雹。是秋,诛刘蕃等。
义熙十年,雨雹。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四月辛卯,雨雹。
宋
文帝元嘉九年,雨雹。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嘉九年春,京都雨雹,溧阳、盱眙尤甚,伤牛马,杀禽兽。
元嘉十八年,雨雹。
按《南史·文帝本纪》:十八年三月庚子,雨雹。
按《宋书·五行志》:十八年三月,雨雹。二十五年,卤寇青州。
元嘉二十九年,雨雹。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九年五月,盱眙雨雹,大如鸡卵。三十年,国家祸乱,兵革大起。
明帝泰始五年,雨雹。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泰始五年四月壬辰,京邑雨雹。
后废帝元徽三年,雨雹。
按《宋书·后废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徽三年五月乙卯,京邑雨雹。
南齐
高帝建元四年,雨雹。
按《南齐书·高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元四年五月戊午朔,雹。
武帝永明元年,雨雹。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明元年九月乙丑,雹落大如蒜子,须臾乃止。
永明十一年,雨雹。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四月辛亥,雹落大如蒜子,须臾灭。
梁
武帝中大通元年,大雨雹。
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中大通元年四月,大雨雹。《洪范五行传》曰:雹,阴胁阳之象也。时帝数舍身为奴,拘信佛法,为沙门所制。
中大通二年夏四月庚申,大雨雹。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云云。
陈
宣帝太建二年,雨雹。
按《陈书·宣帝本纪》:太建二年六月辛卯,大雨雹。太建十年,雨雹。
按《陈书·宣帝本纪》:十年四月庚申,大雨雹。
太建十二年,雨雹。
按《陈书·宣帝本纪》:十二年冬十月癸丑,大雨雹震。太建十三年,雨雹。
按《南史·宣帝本纪》:十三年九月癸亥,大雨雹。按《隋书·五行志》:时始兴王叔陵骄恣,阴结死士,图为不逞,帝又宠遇之,故天三见变。帝不悟。及帝崩,后叔陵果为乱逆。
北魏
高祖延兴二年,雨雹。
按《魏书·高祖本纪》:延兴二年六月,安州民遭冰雹,丐租赈恤。
延兴四年,雨雹。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延兴四年四月庚午,泾州大雹,伤稼。
承明元年,大风雹。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承明元年四月辛酉,青、齐、徐、兖大风,雹。八月庚申,并州乡郡大雹,平地尺,草木禾稼皆尽。癸未,定州大雹杀人,大者方圆二尺。
世宗景明元年,雨雹。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景明元年六月,雍、青二州大雨雹,杀獐鹿。景明四年,雨雹。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五月癸酉,汾州大雨雹。六月乙巳,汾州大雨雹,草木、禾稼、雉兔皆死。七月甲戌,暴风,大雨雹,起自汾州,经并、相、司、兖,至徐州而止,广十里,所过草木无遗。
正始二年,雨雹。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始二年三月丁丑,齐、济二州大雹,雨雪。
永平三年,雨雹。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永平三年五月庚子,南秦广业郡大雨雹,杀鸟兽、禾稼。
唐
太宗贞观四年,雨雹。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观四年秋,丹、延、北永等州雹。
高宗显庆二年五月,大雨雹。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显庆二年五月,沧州大雨雹,中人有死者。
咸亨元年,大雨雹。
按《唐书·高宗本纪》:咸亨元年夏四月庚午,雍州大雨雹。
咸亨二年,雨雹。
按《唐书·高宗本纪》:咸亨二年四月戊子,大风,雨雹。按《五行志》:二年四月戊子,大雨雹,震电,大风折木,落则天门鸱尾三。先儒以为雹者,阴胁阳也。又曰:人君恶闻其过,抑贤用邪,则雹与雨俱;信谗杀无罪,则雹下毁瓦、破车、杀牛马。
上元二年,雨雹。
按《唐书·高宗本纪》:上元二年十月庚辰,雍州雨雹。
永淳元年,大雨雹。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淳元年五月壬寅,定州大雨雹,害麦、禾及桑。
中宗嗣圣八年,〈即武后天授二年〉雨雹。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授二年六月庚戌,许州大雨雹。
嗣圣十二年,〈即武后證圣元年〉雨雹。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證圣元年二月癸卯,滑州大雨雹,杀燕雀。
嗣圣十四年,〈即武后神功元年〉雨雹。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神功元年,妫、绥二州雹。
嗣圣十五年,〈即武后圣历元年〉雨雹。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圣历元年六月甲午,曹州大雨雹。
嗣圣十七年,〈即武后久视元年〉雨雹。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久视元年六月丁亥,曹州大雨雹。
嗣圣二十年,〈即武后长安三年〉雨雹。
按《唐书·武后本纪》:长安三年八月乙酉,京师大雨雹。
按《五行志》:长安三年八月,京师大雨雹,人畜有冻
死者。
神龙元年,雨雹。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神龙元年四月壬子,雍州同官县大雨雹,杀鸟兽。
景龙元年,大雨雹。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龙元年四月己巳,曹州大雨雹。
景龙二年,雨雹。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二年正月丙申,沧州雨雹,大如鸡卵。〈按《唐书·五行志》作正月己卯。〉
元宗开元八年,大雨雹。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元八年十二月丁未,滑州大雨雹。开元二十二年,大风雹。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五月戊辰,京畿、渭南等六县大风雹,伤麦。
代宗大历七年,雨雹。
按《唐书·代宗本纪》:大历七年五月乙酉,大雨雹。大历十年,大雨雹。
按《唐书·代宗本纪》:大历十年四月甲申,大雨雹。五月甲寅,大雨雹。
德宗建中二年五月,京师雨雹。
按《唐书·德宗本纪》云云。
贞元二年,大雨雹。
按《唐书·德宗本纪》:贞元二年八月丙子,大雨雹。〈按志作六
月
〉
贞元十七年,大雨雹。
按《唐书·德宗本纪》:贞元十七年二月丁酉、戊申、庚戌大雨雹。 按《五行志》:十七年二月丁酉,雨雹;己亥,霜;戊申夜,震霆,雨雹;庚戌,大雨雪而雹。五月戊寅,好畤县风雹,害麦。
贞元十八年,大雨雹。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八年七月癸酉,大雨雹。
贞元二十年,雨雹。
按《唐书·德宗本纪》:贞元二十年二月庚戌,大雨雹。七月癸酉,大雨雹。
宪宗元和元年,雨雹。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和元年,鄜、坊等州雹。
元和十年,风雹。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秋,鄜、坊等州风雹,害稼。
元和十二年,雨雹。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十二年四月甲戌,渭南雨雹,中人有死者。〈按《唐书·五行志》作河南。〉元和十五年,穆宗即位,雹。
按《唐书·穆宗本纪》:元和十五年闰正月丙午,即位。三月戊辰,大风雨雹。 按《五行志》:十五年三月,京畿兴平、醴泉等县雹,伤麦。
穆宗长庆三年,雨雹。
按《唐书·穆宗本纪》:长庆三年五月壬申,京师雨雹。长庆四年,雨雹。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长庆四年六月庚寅,京师雨雹如弹丸。
文宗太和四年,雨雹。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和四年秋,鄜、坊等州雹。
太和五年,雨雹。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夏,京畿奉先、渭南等县雨雹。
开成二年,雨雹。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成二年秋,河南雹,害稼。
开成四年,风雹。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郑、滑等州风雹。
开成五年,雨雹。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六月,濮州雨雹如拳。杀人三十六,牛马甚众。
武宗会昌元年,雨雹。
按《唐书·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会昌元年秋,登州雨雹,文登尤甚,破瓦害稼。
会昌四年夏,雨雹。
按《唐书·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夏,雨雹如弹丸。
僖宗乾符二年十二月,震电,雨雹。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乾符五年,雨雹。
按《唐书·僖宗本纪》:乾符五年五月丁酉,郑畋、卢携罢。翰林学士承旨、户部侍郎豆卢瑑为兵部侍郎,吏部侍郎崔沆为户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是日,雨雹。
按《五行志》:乾符六年五月丁酉,宣授宰臣豆卢瑑、崔沆制,殿庭氛雾四塞,及百官班贺于政事堂,雨雹如凫卵,大风雷雨拔木。〈按《纪》作五年,《志》作六年,互异。〉
广明元年,雨雹。
按《唐书·僖宗本纪》:广明元年四月甲申,京师、东都、汝州雨雹,大风拔木。 按《五行志》:广明元年四月甲申朔,雨雹大如杯,鸟兽殪于川泽。
后唐
废帝清泰元年,雨雹。
按《五代史·唐废帝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清泰元年九月壬寅,雨雹于京师。清泰二年,蜀国雨雹。
按《五代史·唐废帝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后蜀后主本纪》:明德二年〈即清泰二年〉七月,阆州大雨雹,如鸡子,鸟雀皆死。
后周
世宗显德元年,雨雹。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显德元年五月辛卯,风云雨雹起于东北。
辽
天祚帝乾统三年,雨雹。
按《辽史·天祚帝本纪》:乾统三年七月,中京雨雹,伤稼。
[book_title]第八十四卷
第八十四卷目录
雹灾部汇考三
宋〈太祖建隆四则 乾德四则 开宝四则 太宗太平兴国四则 端拱一则 淳化一则 至道一则 真宗咸平三则 大中祥符二则 天禧一则 仁宗天圣四则 康历三则 嘉祐一则 神宗熙宁六则 哲宗绍圣二则 徽宗建中靖国一则 崇宁二则 大观二则 政和一则 宣和三则 钦宗靖康一则 高宗建炎一则 绍兴十五则 孝宗兴隆二则 乾道七则 淳熙九则 光宗绍熙三则 宁宗庆元一则 嘉泰三则 开禧一则 嘉定五则 理宗绍定三则 端平二则 嘉熙二则 淳祐三则 宝祐二则 开庆一则 景定二则〉
金〈世宗大定三则 章宗明昌一则 承安二则 泰和一则 宣宗兴定一则 哀宗正大二则〉
元〈世祖中统三则 至元十七则 成宗元贞二则 大德九则 武宗至大四则 仁宗皇庆二则 延祐六则 英宗至治三则 泰定帝泰定四则 致和一则 文宗天历一则 至顺三则 顺帝元统二则 至元三则 至正十九则〉
明〈太祖洪武一则 成祖永乐一则 英宗正统一则 代宗景泰一则 英宗天顺二则 宪宗成化八则 孝宗弘治八则 武宗正德十三则 世宗嘉靖三十则 穆宗隆庆五则 神宗万历三十七则 熹宗天启三则 悯帝崇祯十一则〉
庶徵典第八十四卷
雹灾部汇考三
宋太祖建隆元年,雨雹。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隆元年十月,临清县雨雹伤稼。
建隆二年,大雨雹。
按《宋史·太祖本纪》:二年十月辛丑,丹州大雨雹。 按《五行志》:二年七月,义川、云岩二县大雨雹。
建隆三年,雨雹。
按《宋史·太祖本纪》:三年七月丁卯,潞州大雨雹。建隆四年七月,海州风雹。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乾德元年,蜀雨雹。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幸蜀记》:广政二十六年〈即乾德元年〉四月,遂州方义县雨雹,大如斗,五十里内飞鸟、六畜皆死。
乾德二年,雨雹。
按《宋史·太祖本纪》:二年秋七月庚辰,合阳雨雹。九月戊子,延州雨雹。 按《五行志》:乾德二年四月,阳武县雨雹。宋州宁陵县风雨雹伤民田。六月,潞州风雹。七月,同州合阳县雨雹害稼。八月,肤施县风雹。
乾德三年,风雹。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四月,尉氏、扶沟二县风雹,害民田,桑枣十损七八。
乾德六年,雨雹。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六年八月,河南府河清县雨雹。〈是年十一月,改元开宝,故仍称乾德。〉
开宝二年,风雹害夏苗。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开宝三年,雨雹。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三年夏,同州、滑州大风雨雹,害稼。
开宝四年,雨雹。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四年八月,郓州、须城等三县风雹。
开宝八年,雨雹。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八年五月,邢、磁州风雹,害桑麦。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雨雹。
按《宋史·太宗本纪》:太平兴国二年秋八月,景城县雹。
按《五行志》:太平兴国二年六月,景城县雨雹。七月,
永定县大风雹害稼。
太平兴国五年,雨雹。
按《宋史·太宗本纪》:五年夏四月,寿州风雹。冠氏县雨雹。 按《五行志》:五年四月,冠氏、安丰二县风雹。太平兴国七年,雨雹。
按《宋史·太宗本纪》:七年五月,芜湖县雨雹。
太平兴国八年,风雹。
按《宋史·太宗本纪》:八年五月,相州风雹。 按《五行志》:风雹害民田。
端拱元年,雨雹。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端拱元年三月,霸州大雨雹,杀麦苗。闰五月,润州雨雹伤麦。
淳化元年,雨雹。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化元年六月,许州大风雹,坏军营、民舍千一百五十六区。鱼台县风雹害稼。
至道二年,雨雹。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道二年十一月,代州风雹伤田稼。
真宗咸平元年,雨雹。
按《宋史·真宗本纪》:咸平元年,定州雹伤稼,遣使振恤,除是年租。 按《五行志》:咸平元年九月,定州北平等县风雹伤稼。
咸平三年,雨雹。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四月丁巳,京师雨雹,飞禽有陨者。
咸平六年,雨雹。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四月甲申,京师暴雨雹,如弹丸。
大中祥符三年,雨雹。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中祥符三年丙申,京师雨雹。〈按《志》不言月,《通考》作八月丙辰。〉大中祥符五年,雨雹。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八月丙辰,京师雨雹。
天禧元年,风雹。
按《宋史·真宗本纪》:天禧元年,镇戎军风雹害稼,诏发廪赈之,蠲租赋,贷其种粮。 按《五行志》:天禧元年九月,镇戎军彭城砦风雹,害民田八百馀亩。
仁宗天圣元年,雨雹。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圣元年五月丙辰,大雨雹。
天圣二年,雨雹。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七月壬午,大雨雹。
天圣六年,京师雨雹。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天圣八年五月丙辰,大雨雹。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庆历元年,雨雹。
按《宋史·仁宗本纪》:庆历元年七月壬午,大雨雹。庆历二年秋七月戊午,大雨雹。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庆历六年五月甲申,京师雨雹。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按《文献通考》作六年四月甲辰。〉
嘉祐四年,雨雹。
按《宋史·仁宗本纪》:嘉祐四年夏四月壬辰,雨雹。
神宗熙宁元年,雨雹。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熙宁元年秋,鄜州雨雹。
熙宁三年,雨雹。
按《宋史·神宗本纪》:三年七月戊戌,雨雹。
熙宁七年,雨雹。
按《宋史·神宗本纪》:七年夏四月乙酉,雨雹。五月壬寅,雨雹。癸卯,大雨雹。
熙宁八年,雨雹。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夏,鄜州、泾州雨雹。
熙宁九年,雨雹。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九年二月乙卯,雨雹。
熙宁十年,雨雹。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夏,鄜州雨雹。秦州大雨雹。
哲宗绍圣三年,雨雹。
按《宋史·哲宗本纪》:绍圣三年十月辛未,西南方雷声,雨雹。
绍圣四年,雨雹。
按《宋史·哲宗本纪》:四年闰二月癸卯,大雨雹。 按《五行志》:四年闰二月癸卯,雨雹,自辰至申。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雨雹。
按《宋史·徽宗本纪》:靖中靖国元年二月丙申,雨雹。五月辛酉朔,大雨雹。
崇宁三年,雨雹。
按《宋史·徽宗本纪》:崇宁三年二月辛未,雨雹。冬十月辛丑朔,大雨雹。
崇宁四年二月甲子,雨雹。
按《宋史·徽宗本纪》云云。
大观元年,雨雹。
按《宋史·徽宗本纪》:大观元年十月己巳,大雨雹。大观三年,雨雹。
按《宋史·徽宗本纪》:三年五月戊辰,大雨雹。〈按《志》作戊申,京师大
雨雹。
〉政和七年,雨雹。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政和七年六月,京师大雨雹,皆如拳,或如一升器,凡两时而止。
宣和元年,雨雹。
按《宋史·徽宗本纪》:宣和元年十二月辛卯,大雨雹。宣和四年,雨雹。
按《宋史·徽宗本纪》:四年二月癸卯,雨雹。
宣和七年,雨雹。
按《宋史·徽宗本纪》:七年三月癸酉朔,雨雹。
钦宗靖康元年,雨雹。
按《宋史·钦宗本纪》:靖康元年十二月庚辰,雨雹。〈按《志》作己
卯庚辰京师雨雹
〉高宗建炎三年,雨雹。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炎三年八月甲戌,大雨雹。
按《文献通考》:刘向以为,盛阳雨水,湿气胁之,不相入,则转而为雹,故雹者,阴胁阳也。一曰:人君恶闻其过,朋邪为利,蔽贤施之,则雹与雨。俱信谗杀无罪,则雹下毁瓦破车,杀牛马。
绍兴元年,雨雹。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元年二月壬辰,雨雹。 按《五行志》:绍兴元年二月壬辰,高宗在越州,雨雹震雷。绍兴二年,雨雹。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二月丙子,临安府大雨雹。
绍兴三年,雨雹。
按《宋史·高宗本纪》:三年正月辛未,震电雨雹。
绍兴四年,雨雹。
按《宋史·高宗本纪》:四年三月戊午,雨雹。 按《五行志》:四年三月己未,大雨雹伤稼。〈按《纪》《志》日干互异。〉绍兴五年,雨雹。
按《宋史·高宗本纪》:五年闰二月乙巳朔,雨雹。十二月戊辰夜,雨雹。 按《五行志》:五年闰月乙巳朔,雨雹而雪。十月丁未夜,秀州华亭县大风电,雨雹,大如荔枝实,坏舟覆屋。十二月戊辰,雨雹。
绍兴七年,雨雹。
按《宋史·高宗本纪》:七年二月癸丑,雨雹。 按《五行志》:七年二月癸丑,雨雹。先一夕雷,后一日雪,癸丑雹。按《文献通考》:〈二月癸丑作癸卯〉时秦桧始大用,是其应也。绍兴八年,雨雹。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六月丙辰,大雨雹。
按《太康县志》:绍兴八年五月,雨雹自汴至太康境,大小皆龟形首足。卦文解者曰:冰,兵也。龟,归也。释兵而归也。秦桧主和议,释兵归。
绍兴九年,雨雹。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二月甲戌,雨雹伤麦。十二月辛未,雨雹。
绍兴十年,雨雹。
按《宋史·高宗本纪》:十年二月辛亥,大雨雹。 按《五行志》:十年二月辛亥,大雨雹。十二月庚辰,雨雹。
绍兴十一年,雨雹。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正月辛酉,雨雹。
绍兴十三年,雨雹。
按《宋史·高宗本纪》:十三年秋七月,雨雹。 按《五行志》:十三年二月甲子,雨雹伤麦。五月戊午夜,雹。七月庚午、壬申,雹害稼。十一月己未,雨雹。
绍兴十七年,雨雹。
按《宋史·高宗本纪》:十七年五月乙丑,雨雹。 按《五行志》:十七年正月庚辰,雨雹;五月丙寅,又雹。〈按《本纪》《通考》俱作乙
丑,《志》作丙寅,互异。
〉
按《轩渠录》:绍兴十七年五月初,临安大雨雹,太学屋瓦皆碎。
绍兴二十一年,雨雹。
按《宋史·高宗本纪》:二十一年二月甲寅夜,雨雹。三月丁丑,雨雹。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三月己卯,雹伤禾麦。
绍兴二十八年,雨雹。
按《宋史·高宗本纪》:二十八年四月辛亥,雨雹。
绍兴二十九年,雨雹。
按《宋史·高宗本纪》:二十九年二月戊戌,雨雹。
孝宗隆兴元年,雨雹。
按《宋史·孝宗本纪》:隆兴元年三月丙申夜,雨雹。隆兴二年,雨雹。
按《宋史·孝宗本纪》:二年二月丁丑,雨雹及雪。七月丁未,雨雹。十二月己亥,雨雹。 按《五行志》:二年二月丁丑,雹与霰俱。四月庚午,雹。六月,雨雹。七月丁未,雨雹。十月辛卯,雨雹。十二月己亥,雨雪而雹。闰月,雨雹。
乾道元年,雨雹。
按《宋史·孝宗本纪》:乾道元年二月庚寅,雨雹。
乾道二年,雨雹。
按《宋史·孝宗本纪》:二年十月辛卯,雨雹。
乾道三年,雨雹。
按《宋史·孝宗本纪》:三年二月癸未,雨雹。
乾道四年,雨雹。
按《宋史·孝宗本纪》:四年春正月癸未,雨雹。二月乙卯,雨雹。 按《五行志》:四年正月癸未夜,雹,有霰。二月丁酉、癸丑,雨雹;乙卯,雹而雪。
乾道五年,雨雹。
按《宋史·孝宗本纪》:五年二月丙午,雨雹。乾道六年,雨雹。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二月壬午,雨雹损麦。
乾道八年,雨雹。
按《宋史·孝宗本纪》:八年七月壬辰,雨雹。
淳熙三年,雨雹。
按《宋史·孝宗本纪》:淳熙三年夏四月丁亥,雨雹。 按《五行志》:淳熙三年四月丁亥,雨雹。癸巳,天台、临海二县大风雹,伤麦。
淳熙四年,雨雹。
按《宋史·孝宗本纪》:四年春正月丙寅,雨雹。 按《五行志》:四年正月,建康府雨雹。五月丙寅,雨雹。
淳熙五年,雨雹。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建康府雨雹者再。
淳熙六年,雨雹。
按《宋史·孝宗本纪》:六年春正月丁丑,雨雹。三月壬申,雨雹。
淳熙八年,雨雹。
按《宋史·孝宗本纪》:八年十二月甲寅,雨雹。
淳熙十二年,雨雹。
按《宋史·孝宗本纪》:十二年二月辛酉,雨雹。
淳熙十三年,雨雹。
按《宋史·孝宗本纪》:十三年闰七月丙午朔,雨雹。淳熙十五年,雨雹。
按《宋史·孝宗本纪》:十五年六月丁卯,雨雹。 按《五行志》:十五年二月丁亥,雨雪而雹。六月丁卯,雨雹。淳熙十六年,雨雹。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二月己卯,雹而雨。
光宗绍熙元年,雨雹。
按《宋史·光宗本纪》:绍熙元年二月丁酉,雨雹。
绍熙二年,雨雹。
按《宋史·光宗本纪》:二年春正月戊寅,雷电,雨雹。三月癸酉,建宁府雨雹,大如桃李,坏民居五千馀家。温州大风雨,雷雹,田苗叶果荡尽。 按《五行志》:二年正月戊寅,大雨雹,震雷电以雨,至二月庚辰,大雪连数日。是月庚寅朔,建宁府大风雨雹,仆屋杀人。三月癸酉,大风雨雹,大如桃李实,平地盈尺,坏庐舍五千馀家,禾麻、蔬果皆损;瑞安县亦如之,坏屋杀人尤甚。秋,祜川县大风雹,坏粟麦。
按《文献通考》:雷阳也,雪阴也,既雷则不当雪,皆失节之应。乙酉,宰臣留正奏:土木繁兴,伤禾之应。上亟命停皇后家庙之役,诏群臣言阙政。
绍熙四年,雨雹。
按《宋史·光宗本纪》:四年六月甲子,雨雹。秋七月丙寅,大雨雹。
宁宗庆元三年,雨雹。
按《宋史·宁宗本纪》:庆元三年四月乙丑,雨雹。 按《五行志》:庆元三年二月己巳,雨雹。四月乙丑,雨雹,大如杯,破瓦杀燕雀。嘉泰元年,雨雹。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泰元年三月丙寅,雨雹。戊辰,复雨雹。己巳,雨雹。五月丁丑,雨雹。七月癸亥,雨雹。
嘉泰二年,雨雹。
按《宋史·宁宗本纪》:二年夏四月庚寅,雨雹。六月庚子,大雨雹。
嘉泰四年,雨雹。
按《宋史·宁宗本纪》:四年春正月壬辰,雨雹。
开禧二年,雨雹。
按《宋史·宁宗本纪》:开禧二年春正月己酉,雨雹。〈按《志》作雹
而雷。
〉嘉定元年,雨雹。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元年闰四月壬申,雨雹。嘉定二年,雨雹。
按《宋史·宁宗本纪》:二年三月丙申,雨雹。〈按《志》作乙未。〉嘉定六年,雨雹。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夏,江、浙郡县多雨雹害稼。
嘉定十五年,雨雹。
按《宋史·宁宗本纪》:十五年九月癸丑,大雨雹。〈按《志》作大震雨
雹。
〉
按《文献通考》:大震雨雹,阳不闭,阴胁阳,皆君道弱,臣道彊之象。
嘉定十六年秋,雨雹。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理宗绍定元年,雨雹。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定元年五月丁酉,雨雹。
绍定五年,雨雹。
按《宋史·理宗本纪》:五年九月乙巳,雨雹。〈按《志》作壬寅。〉绍定六年,雨雹。
按《宋史·理宗本纪》:六年三月丙辰,大雨雹。
端平二年,雨雹。
按《宋史·理宗本纪》:端平二年五月乙未,雨雹。丙申,大雨雹。
端平三年,雨雹。
按《宋史·理宗本纪》:三年六月庚戌,大雨雹。
按《齐东野语》:理宗丙申,明禋,大雷电,雨雹。诏求直言。架阁韩祥疏曰:四海之大,谁无兄弟。尊为元首,宁忍忘情。宿草荒阡,彼独何辜。二三臣子,劝陛下绍巴陵之后,则弗顾。请陛下行徐傅之诛,则弗忍焉。知新城冤魂不日,夜恻怆,请命上帝乎。司农丞郑逢辰《封章略》曰:妖由人兴,变不虚发。推原其故,陛下掇天怒者,其失有四:一曰天伦未笃,二曰朝纲未振,三曰近习之势寖张,四曰后宫之宠寖盛。何谓天伦未笃﹖兄弟,人之大伦也。巴陵之死,幽魂槁葬,败冢荒丘,天阴鬼哭,夜雨血腥。行道之人,见者陨涕。太子申生之死,犹能请命于帝。巴陵亦先帝之子,陛下之兄也。霅川之变,窜身水窦,襟裾沾濡,凶徒迫胁,情实可怜。今乃烝尝乏祀,嫠妇无归,岂不掇天怒邪。
嘉熙元年,雨雹。
按《宋史·理宗本纪》:嘉熙元年二月壬寅,雨雹。〈按《志》作壬辰。〉嘉熙三年,雨雹。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三年三月癸巳,雨雹。
淳祐二年,雨雹。
按《宋史·理宗本纪》:淳祐二年夏四月壬申,雨雹。淳祐八年,雨雹。
按《宋史·理宗本纪》:八年二月癸巳,雨雹。三月乙丑,雨雹。〈按《志》作二月壬辰。〉
淳祐九年,雨雹。
按《宋史·理宗本纪》:九年春正月乙丑,雨雹。
宝祐三年,雨雹。
按《宋史·理宗本纪》:宝祐三年五月辛酉,嘉定府大雨雹。
宝祐四年,雨雹。
按《宋史·理宗本纪》:四年二月戊辰,雨雹。
开庆元年,雨雹。
按《宋史·理宗本纪》:开庆元年五月辛亥,雨雹。
景定元年,雨雹。
按《宋史·理宗本纪》:景定元年二月庚申,雨雹。
景定三年,雨雹。
按《宋史·理宗本纪》:三年五月丙寅,雨雹。
金
世宗大定八年,雨雹。
按《金史·世宗本纪》:大定八年五月甲子,北望淀大风雨雹,广十里,长六十里。
大定十一年,大雨雹。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六月戊申,西南路招讨司苾里海水之地雨雹三十馀里,小者如鸡卵,其一最大,广三尺,长丈馀,四五日始消。大定二十三年,雨雹。
按《金史·世宗本纪》:二十三年五月丁亥,雷雨雹。
章宗明昌六年,大雨雹。
按《金史·章宗本纪》:明昌六年春二月丁丑,大雨雹,昼晦。
承安二年,雨雹。
按《金史·章宗本纪》:承安二年六月,雨雹。
承安四年,雨雹。
按《金史·章宗本纪》:四年三月戊午,雨雹。
泰和八年,雨雹。
按《金史·章宗本纪》:泰和八年闰四月甲午,雨雹。
宣宗兴定元年,雨雹。
按《金史·宣宗本纪》:兴定元年夏四月戊午,单州雨雹伤稼。五月壬辰,延州原武县雨雹伤稼。诏官贷民种改莳。
哀宗正大二年,雨雹。
按《金史·哀宗本纪》:正大二年夏四月甲午,钧、许州大雨雹。
正大三年,雨雹。
按《金史·哀宗本纪》:正大三年夏四月癸卯,河南大雨雹。己酉,遣使虑囚。六月辛卯,京东大雨雹。
元
世祖中统二年,雨雹。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中统二年四月,雨雹大如弹丸。
中统三年,雨雹。
按《元史·世祖本纪》:三年五月,顺天、平阳、真定、河南等郡雨雹。
中统四年,雨雹。
按《元史·世祖本纪》:四年七月,燕京、河间、开平、隆兴四路属县雨雹。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燕京昌平县,景州脩县,开平路兴、松、云三州雨雹害稼。
至元二年,雨雹。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年,彰德、大名、南京、河南府、济南、淄莱、太原、弘州雨雹。
至元四年,雨雹。
按《元史·世祖本纪》:四年三月辛丑夏,津县大雨雹。按《续文献通考》:四年五月,卫地大雨雹。六月,中山大雨雹。
至元五年,雨雹。
按《元史·世祖本纪》:五年六月甲申,中山大雨雹。至元六年,雨雹。
按《元史·世祖本纪》:六年七月壬戌,西京大雨雹。〈按《志》云西
京大同县。
〉
按《续文献通考》:六年二月,兴国雨雹,大如马首,杀禽兽。七月,西京大同县雨雹。
至元七年,雨雹。
按《元史·世祖本纪》:七年五月辛丑,怀州河内县大雨雹。
至元十五年,雨雹。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五年十二月戊申,海州赣榆县雹伤稼,免今年田租。
至元十六年,风雹。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六年,保定等二十馀路风雹害稼。
至元十九年,雨雹。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九年八月,雨雹大如鸡卵。
至元二十年,雨雹。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年四月,河南风雷雨雹害稼。五月,安西路风雷雨雹。八月,真定元氏县大风雹,禾尽损。
至元二十二年,雨雹。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七月,冠州雨雹。
至元二十四年,雨雹。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四年九月辛卯,大定、金源、高州、武平、兴中等处霜雹伤稼。戊申,咸平、懿州、北京以霜雹为灾,告饥,诏以海运粮五万石赈之。西京、北京、隆兴、平滦、南阳、怀孟等路风雹害稼。巩昌雨雹。至元二十五年,雨雹。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五年三月己酉,徐、邳屯田及灵壁、睢宁二屯雨雹如鸡卵,害麦。五月辛亥,孟州乌河川雨雹五寸,大者如拳。 按《五行志》:二十五年三月,灵壁、虹县雨雹,如鸡卵,害麦。十二月,灵寿、阳曲、天成等县雨雹。
至元二十六年,雨雹。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六年七月辛巳,两淮屯田雨雹害稼,蠲今岁田租。 按《五行志》:二十六年夏,平阳、大同、保定等郡大雨雹。
至元二十七年,风雹。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七年四月,灵寿、元氏二县大雨雹,并免其租。六月己亥,棣州厌次、济阳大风雹,害稼,免其租。 按《五行志》:二十七年四月,灵寿县大风雹。六月,棣州厌次,济阳二县大风雹,伤禾黍菽麦桑枣。
至元二十九年,雨雹。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九年闰六月丁酉,辽阳、沈州、广宁、开元等路雹害稼,免田租七万七千九百八十八石。
至元三十年,雨雹。
按《元史·世祖本纪》:三十年六月壬子,易州雨雹,大如鸡卵。是岁,真定、宁晋等处雹。
至元三十一年,成宗即位,雨雹。
按《元史·成宗本纪》:三十一年四月甲午即位,即墨县雨雹。七月,棣州阳信县雹。真定路之南宫、新河,易州之涞水等县雹。八月,安德县大风雨雹。
成宗元贞元年,雨雹。
按《元史·成宗本纪》:元贞元年五月丙申,巩昌府金州、西和州、会州雨雹,无麦禾。七月,隆兴路雹。
元贞二年,雨雹。
按《元史·成宗本纪》:二年五月,河中之猗氏县雹。六月,大同、隆兴、顺德、太原雹。 按《五行志》:二年五月,河中猗氏县雨雹。六月,隆兴咸宁县,顺德邢台县,太原交河、离石、寿阳等县雨雹。八月,怀孟武陟县雨雹。
大德元年,雨雹。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元年六月,太原风雹。 按《五行志》:大德元年六月,太原崞州雨雹害稼。
大德二年,雨雹。
按《元史·成宗本纪》:二年二月丙子,大都檀州雨雹。按《五行志》:二年八月,彰德安阳雨雹。大德三年,雨雹。
按《元史·成宗本纪》:三年八月,隆兴、平滦、大同、宣德等路雨雹。
大德四年,雨雹。
按《元史·成宗本纪》:四年五月,同州、平滦、隆兴雹。 按《五行志》:四年三月,宣州泾县、台州临海县风雹。大德五年,雨雹。
按《元史·成宗本纪》:五年七月戊戌朔,雨雹,东起通、泰、崇明,西尽真州,民被灾死者不可胜计,以米八万七千馀石赈之。
大德八年,雨雹。
按《元史·成宗本纪》:八年五月,蔚州之灵仙,太原之阳曲,隆兴之天城、怀安,大同之白登,大风雨雹伤稼,人有死者。八月,太原之交城、阳曲、营州、岚州、大同之怀仁雨雹。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大宁路建州、蔚州灵仙县雨雹。太原、大同、隆兴属县阳曲、天成、怀安、白登风雹害稼。
大德九年,雨雹。
按《元史·成宗本纪》:九年六月,桓州、宣德雨雹。 按《五行志》:九年六月,晋宁、冀宁、宣德、隆兴、大同等郡大雨雹害稼。
大德十年,雨雹。
按《元史·成宗本纪》:十年四月,郑州暴风雨雹,大若鸡卵,麦及桑枣皆损,蠲今年田租。秋七月庚辰,宣德等处雨雹害稼。 按《五行志》:十年四月,郑州管城县风雹,大如鸡卵,积厚五寸。五月,大雨雹。七月,宣德县雨雹。
大德十一年,武宗即位,大雨雹。
按《元史·武宗本纪》:十一年五月甲申,即位。是月,建州大雨雹。
武宗至大元年,雨雹。
按《元史·武宗本纪》:至大元年五月己巳,管城县大雨雹。癸未,济南般阳雨雹。八月戊子,大宁雨雹。 按《五行志》:至大元年四月,般阳新城县、济南厌次县、益都高苑县风雹。五月,管城县大雹,深一尺,无麦禾。八月,大宁县雨雹害稼,毙畜牧。
至大二年,雨雹。
按《元史·武宗本纪》:二年三月己酉,济阴、定陶雹。六月,金城、崞州、源州雨雹。延安之神木碾谷盘西神川等处大雨雹。 按《五行志》云:延安神木县大雹一百馀里,击死人畜。
至大三年,雨雹。
按《元史·武宗本纪》:三年四月丙子,灵寿、平阴二县雨雹。
至大四年,仁宗即位,雨雹。
按《宋史·仁宗本纪》:四年春三月庚寅,即位。四月,南阳等处风雹。闰七月,大同宣宁县雨雹,积五寸,苗稼尽殒。
仁宗皇庆元年,雨雹。
按《元史·仁宗本纪》:皇庆元年五月,彰德、河南、陇西雹。按《五行志》:皇庆元年四月,大名浚州、彰德安阳县、河南孟津县雨雹。六月,开元路风雹害稼。
皇庆二年,雨雹。
按《元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七月,冀宁平定州雨雹。景州阜城县风雹。八月,大同怀仁县雨雹。
延祐元年,雨雹。
按《元史·仁宗本纪》:延祐元年夏五月,肤施县大风雹,损禾并伤人畜。六月,宣平、仁寿、白登县雹,损稼伤人畜。
延祐二年,雨雹。
按《元史·仁宗本纪》:二年五月乙丑,疾风电雹。 按《五行志》:二年五月,大同、宣德等郡雷雹害稼。
延祐三年,雨雹。
按《元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蓟州雹深一尺。
延祐五年,雨雹。
按《元史·仁宗本纪》:五年九月丁亥,大同路金城县大雨雹。 按《五行志》:五年四月,凤翔府雹伤麦禾。延祐六年,雨雹。
按《元史·仁宗本纪》:六年六月庚戌,大同县雨雹,大如鸡卵。丁丑,晋阳、西凉、钧等州,阳翟、新郑、密等县大雨雹。 按《五行志》:六年七月,巩昌陇西县雹害稼。延祐七年,英宗即位,雨雹。
按《元史·英宗本纪》:七年三月庚寅,即位。十二月癸酉,大同雨雹,大者如鸡卵。
英宗至治元年,雨雹。
按《元史·英宗本纪》:至治元年六月戊午,泾州雨雹。丁卯,大同路雨雹。七月庚子,顺德、大同等路雨雹。 按《五行志》:至治元年六月,武州雨雹害稼。永平路大雹,深一尺,害稼。七月,真定、顺德等郡雨雹。至治二年,雨雹。
按《元史·英宗本纪》:二年四月辛亥,泾州雨雹,免被灾者租。甲寅,南阳府、西穰等屯风雹。六月庚寅,思州风雹,赈之。 按《五行志》:二年四月,泾州泾川县雨雹。六月,思州大风雨雹。
至治三年,雨雹。
按《元史·英宗本纪》:三年五月庚子,大风雨雹,拔柳林行宫内外大木二千七百。
泰定帝泰定元年,雨雹。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泰定元年六月,宣德府、巩昌路及八番金石番等处雨雹。七月戊申,龙庆州雨雹,大如鸡子。平地深三尺。十二月乙亥,延安路雹,灾赈粮一月。 按《五行志》:泰定元年五月,冀宁阳曲县雨雹伤稼。思州龙泉平雨雹伤麦。六月,顺元、太平军、定西州雨雹。七月,龙庆路雨雹,大如鸡卵,平地深三尺馀。八月,大同白登县雨雹。
泰定二年,雨雹。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二年四月戊申,奉元路白水县雹。五月丙子,临洮府雨雹。七月壬申,延安、鄜州、绥德、巩昌等处雨雹。八月辛丑,大都路檀州、巩昌府静宁县、延安路安塞路雨雹。九月丁丑,檀州雨雹。是岁,陕西府雨雹。 按《五行志》:二年五月,洮州路可当县、临洮府狄邑县雨雹。六月,兴州、鄜州、静宁州及成纪、通渭、白水、肤施、安塞等县雨雹。七月,檀州雨雹。
泰定三年,雨雹。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三年六月己亥,奉元、巩昌属县大雨雹。中山安喜县雨雹伤稼。七月庚申,永平、大都诸属县水,大风,雨雹。八月辛丑,龙庆路雨雹一尺。按《五行志》:三年六月,巩昌路大雨雹。中山府安喜县、乾州永寿县雨雹。七月,房山、宝坻、玉田、永平等县大风雹,折木伤稼。八月,龙庆路雨雹一尺,大风损稼。泰定四年,雨雹。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四年五月丁卯,常州、淮安二路,宁海州大雨雹。六月乙未,中山府雨雹。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彰德汤阴县,冀宁定襄县,大同武、应二州雨雹害稼。
致和元年,雨雹。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致和元年四月,灵州、浚州大雨雹。五月,冀宁、广平、真定诸路属县大雨雹。六月,彰德属县大雨雹。 按《五行志》:致和元年四月,浚州、泾州大雹伤麦禾。五月,冀宁阳曲县、威州并陉县雨雹。六月,泾川、汤阴等县大雨雹。大宁、永平属县雨雹。
文宗天历二年,雨雹。
按《元史·文宗本纪》:天历二年七月,冀宁阳曲县雨雹,大者如鸡卵。至顺元年正月,永平路以去年八月雹灾告。 按《五行志》:天历二年七月,大宁惠州雨雹。八月,冀宁阳曲县大雹如鸡卵,害稼。
至顺元年,雨雹。
按《元史·文宗本纪》:至顺元年秋七月辛酉,真定路之平棘、广平路之肥乡、保定路之曲阳、行唐等县大风雨雹伤稼。丙寅,大都之顺州、东安州大风雨雹伤稼。庚午,开平路雨雹伤稼。 按《五行志》:元年七月,顺州、东安州及平棘、肥乡、曲阳、行唐等县风雹害稼。开元路雨雹。
至顺二年,雨雹。
按《元史·文宗本纪》:二年七月,冀宁属县雨雹伤稼。三年二月己酉,德宁路去年霜雹,民饥,赈以粟三千石。按《五行志》:至顺二年十二月,冀宁清源县雨雹。至顺三年,雨雹。
按《元史·文宗本纪》:三年五月丁酉,甘州大雹。
顺帝元统元年,雨雹。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统元年三月戊子,绍兴萧山县大风雨雹,拔木仆屋,杀麻麦,毙伤人民。
元统二年,雨雹。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年二月甲子,塞北东凉亭雹,民饥,诏上都留守发仓廪赈之。
至元元年,雨雹。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元元年七月,西和、徽州雨雹。至元二年,雨雹。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年八月,高邮大雨雹。 按《五行志》:二年八月甲戌朔,高邮宝应县大雨雹。是时,淮、浙皆旱,唯本县濒河,田禾可刈,悉为雹所害,凡田之旱者无一雹及之。
至元四年,雨雹。
按《元史·顺帝本纪》:四年四月癸巳,车驾薄暮至八里塘雨雹,大如拳,其状有小儿、环玦、狮象、龟卵之形。按《五行志》:四年四月癸巳,清州八里塘雨雹,大过于拳,其状有如龟者,有如小儿形者,有如狮象者,有如环玦者,或撱如卵,或圆如弹,玲珑有窍,色白而坚,长老云:大者固常见之,未有奇状若是也。
至正二年,雨雹。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二年五月甲申,东平雨雹,如马首。 按《五行志》:至正二年五月,东平路东阿县雨雹,大者如马首。
至正三年六月,雨雹。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东平阳谷县雨雹。
至正六年,雨雹。
按《元史·顺帝本纪》:六年二月辛未,兴国雨雹,大者如马首。 按《五行志》:六年二月辛未,兴国路雨雹,大如马首,小者如鸡子,毙禽畜甚众。五月辛卯,绛州雨雹,大者二尺馀。
至正八年,雨雹。
按《元史·顺帝本纪》:八年八月己卯,山东雨雹。 按《五行志》:八年四月庚辰,钧州密县雨雹,大如鸡子,伤麦禾。龙兴奉新县大雨雹,伤禾折木。八月己卯,益都临淄县雨雹,大如杯盂,野无青草,赤地如赭。
至正九年,雨雹。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正九年二月,龙兴大雨雹。
至正十年,雨雹。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正十年五月,汾州平遥县雨雹。
至正十一年,雨雹。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一年四月乙巳,彰德路雨雹,形如斧,伤人畜。五月癸丑,文水县雨雹。 按《五行志》:十一年四月乙巳,彰德雨雹,大者如斧,时麦熟将刈,顷刻亡失,田畴坚如筑场,无秸粒遗留者,地广三十里,长百有馀里,树木皆如斧所劈,伤行人、毙禽畜甚众。五月癸丑,文水县雨雹。
至正十三年,雨雹。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三年四月,益都高苑县雨雹,伤麦禾及桑。
至正十四年,雨雹。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四年六月辛卯朔,蓟州雨雹。至正十七年,大雨雹。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七年八月丙寅,庆阳府镇原州大雨雹。 按《五行志》:十七年四月,济南大风雨雹。至正十九年,雨雹。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九年夏四月,莒州蒙阴县雨雹。五月,通州及益都临胊县雨雹害稼。
至正二十年,雨雹。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十年五月丁亥,雨雹。 按《五行志》:二十年五月,蓟州遵化县雨雹终日。
至正二十一年,雨雹。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五月,东平雨雹害稼。
至正二十二年,雨雹。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八月,南雄雨雹如桃李实。
至正二十三年,雨雹。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十三年七月戊辰朔,京师大雹伤禾。 按《五行志》:二十三年五月,鄜州宜君县雨雹,大如鸡子,损豆麦。七月,京师及隰州永和县大雨雹害稼。
至正二十五年,雨雹。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五年五月,东昌聊城县雨雹,大如拳,小者如鸡子,二麦不登。至正二十六年,雨雹。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十六年六月壬子朔,平遥县大雨雹。
至正二十七年,大雨雹。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七年二月乙丑,永州城中昼晦,鸡栖于埘,人举灯而食,既而大雨雹,逾时方明。五月,益都大雷雨雹。七月,冀宁徐沟县大风雨雹,拔木害稼。
至正二十八年,雨雹。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八年六月,庆阳府雨雹,大如盂,小者如弹丸,平地厚尺馀,杀苗稼,毙禽兽。
明
太祖洪武三十一年,雨雹。
按《江西通志》:洪武三十一年春,大雨雹。
成祖永乐十四年,雨雹。
按《大政纪》:永乐十四年六月己巳,真定府获鹿县,雨雹伤稼。
按《陕西通志》:永乐十四年夏五月庚申,陕西雨雹伤麦。
英宗正统八年,雨雹。
按《浙江通志》:正统八年,衢州大雹。
代宗景泰五年,雨雹。
按《续文献通考》:景泰五年春,京师大雹,诏求直言。御史钟同疏:请朝两宫,复太子下廷臣议会。礼部郎中章纶亦上疏,上怒,逮纶,考掠词连,同并炮烙刑,逼认通谋南内,终不服,会大风,雨沙,下禁锢狱中,复封巨梃,六择六壮士杖之,竟毙。
英宗天顺元年,雨雹。
按《明外史·杨瑄传》:瑄,景泰五年进士,授御史。天顺初,印马、畿内至河间,民遮诉曹吉祥、石亨夺其田,瑄列二人怙宠专权状,未几,掌道御史张鹏劾亨、吉祥诸违法事疏入帝,大怒,遂收鹏及瑄下狱论死。会大风震雷,拔木发屋,须臾雨雹。正阳门下马牌飞掷郊外,而亨、吉祥家大木俱折,雹尤甚,二人亦惧。掌钦天监礼部侍郎汤序本亨党,亦言上天示警,宜恤刑狱。于是帝感悟,戍瑄、鹏铁岭。
按《大政纪》:天顺元年六月,京城大风雹,拔木坏屋。走正阳门,下马牌于郊。谪御史杨瑄、张鹏戍辽东铁岭卫,降大学士徐有贞为广东参政,学士李贤为福建参政,右都御史耿九畴为江西右布政。初,有司附权奸文致罪,案坐瑄鹏死。十三掌道事皆坐戍,馀多降黜。奏上,因灾异示变,曹吉祥之门,老树皆折,石亨之宅,水深尺馀。于是狱皆从减。后鹏瑄道遇赦还。按《名山藏》:天顺元年六月,大风,雷雨雹,发木坏屋,奉天门东吻牌摧毁。
按《四川总志》:天顺元年,绵竹县大雨雹。
天顺八年,风雹。
按《明通纪》:天顺八年五月五日,大风雹,飘瓦拔木,坏郊坛。
宪宗成化元年,风雹。
按《名山藏》:成化元年五月丁巳,大风雹,飘瓦拔木,坏郊坛。
成化五年,雨雹。
按《大政纪》:成化五年二月癸未夜,广东琼山县雨雹大如斗。
成化六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成化六年,雨雹。太原府东雨雹,大如鸡子,伤禾。
成化八年,雨雹。
按《续文献通考》:成化八年七月丙午,陕西陇州大风雨雹,中有如牛者五,长七八尺,厚三四寸,六日方消。按《潞安府志》:成化八年三月,雨雹大如鸡卵。
按《山西通志》:成化八年,雨雹。榆次县、太谷、寿阳、祁县、辽州雨雹伤禾,人相食。五月初六日,雨雹。辽州大如鸡子,伤禾。
按《江西通志》:成化八年,瑞州大雨雹,其大如拳,屋瓦皆碎。
成化十七年,雨雹。
按《贵州通志》:成化十七年夏四月,省城大雨雹。成化二十年,雨雹。
按《续文献通考》:二十年三月甲申,新建、丰城、高安三县大风雨,雷,雹,坏民舍宇,民多压死。
成化二十一年,雨雹。
按《广东通志》:成化二十一年春三月,顺德雨雹。成化二十二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成化二十二年八月,榆次、五台雨雹,大如鸡子,伤禾,人食草根、树皮。
孝宗弘治元年,风雹。
按《大政纪》:弘治元年四月,天寿山大风雹,上遣官祭告戒,谕群臣修省。
按《山西通志》:弘治元年,高平、宁乡雨雹伤稼。
弘治二年,雨雹。
按《广西通志》:弘治二年春三月二十日巳时,宾州忽天色昏暗,狂风作,自西北走石折木,寻骤雨迅雷,大雹如鸡子,破屋害稼,杀鸟鹊,伤牛马,未时稍止。弘治四年,雨雹。
按《江西通志》:弘治四年六月,九江雨雹。
弘治六年,雨雹。
按《大政纪》:弘治六年七月,京师大雨雹。
按《广东通志》:弘治六年春正月,顺德雨雹,大如弹丸。按《江西通志》:弘治六年春三月,贵溪大雨雹,形如马首,重十馀觔,屋、树、鸟兽俱伤。
弘治八年,雨雹。
按《大政纪》:弘治八年十二月,河南、江西大雹电。按《浙江通志》:弘治八年,永嘉雨雹害苗麦。
弘治十四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弘治十四年,平定、辽州大雨雹害稼。弘治十五年,雨雹。
按《广东通志》:弘治十五年春三月,顺德雨雹。《新志》:龙山堡雨雹,大者如拳,小者如鸡卵,坏民房五百馀家,禽兽伤死甚众。
弘治十七年,雨雹。按《陕西通志》:弘治十七年,雨雹伤稼。
武宗正德二年,雨雹。
按《山东通志》:正德二年秋八月,德平大雨雹。
正德三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正德三年五月,平定州雨雹。
正德四年,雨雹。
按《江西通志》:正德四年,南昌府大雨雹。
按《山西通志》:正德四年,定州雨雹。
按《泽州志》:正德四年夏四月,阳城雨雹如拳,禾木尽毁,民饥。
正德五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正德五年,阳城雨雹,大如拳,禾木尽毁,民饥。
正德六年,雨雹。
按《浙江通志》:正德六年,杭州大雨雹。
正德八年,雨雹。
按《畿辅通志》:正德八年五月,蓟州大雨雹,厚七寸。正德九年,雨雹。
按《湖广通志》:正德九年秋七月,应山雹杀禾菽。正德十一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正德十一年夏四月,万泉、河曲雨雹,大如鸡子。
正德十二年,雨雹。
按《广东通志》:正德十二年春正月,潮州雨雹。
按《广西通志》:正德丁丑夏四月十一日,来宾县大雨雹,天忽迷冥,风雨暴作,雹落,大如鸡子,破屋折木,杀鸟雀,迁江县亦然。
正德十三年,雨雹。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三年四月,衡州、善化雨雹,大者如鸡子,如砖石,城野瓦屋尽坏,山岭崩裂百处。按《云南通志》:正德十三年,宾州大雨雹。
正德十四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正德十四年秋,永和大雨雹,夜雹,小者如拳,大者如杵,地积三尺,漂流男女三十馀口,禾稼尽灭。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四年五月,黄州雨雹。
按《广东通志》:正德十四年春二月丁卯,香山雨雹。正德十五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正德十五年秋七月,阳和雨雹,大者如杵。
正德十六年,雨雹。
按《广东通志》:正德十六年秋,高明大雨雹。
世宗嘉靖二年,雨雹。
按《山东通志》:嘉靖二年九月,武定大雨雹。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年,平定雨雹。
按《广西通志》:嘉靖二年癸未夏月旱,命祈祷,雷雨而雹。
嘉靖四年,雨雹。
按《全辽志》:嘉靖四年秋七月,锦州雨雹,有物如龙横空带去,庄房、庙宇三百馀间,林木无算。
按《山西通志》:嘉靖四年,大谷雨雹,大如鸡子。
按《潞安府志》:嘉靖四年六月,雹大如鹅卵,伤麦,杀秋禾,岁饥。
嘉靖五年,雨雹。
按《广东通志》:嘉靖五年,南雄大雨雹。
嘉靖六年,雨雹。
按《潞安府志》:嘉靖六年六月,屯留县雹。七月,又雹,伤稼。
按《湖广通志》:嘉靖六年六月,沔阳雨雹。
嘉靖七年,雨雹。
按《浙江通志》:嘉靖七年,馀杭大风雨雹。
嘉靖九年,雨雹。
按《全辽志》:嘉靖九年夏五月,河西大雨雹,伤人畜甚众,禾尽损。
按《陕西通志》:嘉靖九年六月,巩昌府雨雹,大如鸡子,伤禾稼。
按《广西通志》:嘉靖九年四月,容县大雨雹。
按《云南通志》:嘉靖九年夏五月,河西大雨雹,伤人畜甚众,禾尽损。
嘉靖十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年,岢岚州大雨雹甚,有碌轴大者,房屋破毁,牛羊毙死,树无遗枝,赤地千里。
按《广西通志》:嘉靖十年春二月,全州雨雹,如弹,自辰至巳。
嘉靖十三年,雨雹。
按《陕西通志》嘉靖十三年六月,汉中雨冰雹。
嘉靖十四年,雨雹。
按《广西通志》:嘉靖十四年三月,容县雨雹,大者如梅,小者如豆。
嘉靖十五年,雨雹。
按《全辽志》:嘉靖十五年秋七月,大风雨雹,损禾大半。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五年夏,阳城太平雨雹,平地盈尺,麦伤,民饥。
嘉靖十六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六年,临晋雨雹,如鸡子大,三十馀里。
按《陕西通志》:嘉靖十六年七月,大雨雹伤稼。
嘉靖十七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七年六月,雨雹,其大如斗。嘉靖十八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八年六月,翼城大雨雹,北乡尤甚,乡民贾文进为雹击死,翼日得尸于潦水中,身有爪痕数孔,里人称其不孝。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八年正月,均州大雨雹,岁饥。嘉靖十九年,雨雹。
按《广东通志》:嘉靖十九年十一月,临高大雨雹,大者如车轮,小者如弹丸,压死人畜不可胜纪。
嘉靖二十二年,雨雹。
按《云南通志》:嘉靖二十二年春三月,顺宁雨雹如卵。嘉靖二十三年,雨雹。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三年三月,兴国雨雹,大者重四五斤,劈视之中杂泥土,椽瓦尽为摧折,杀鸟兽草木。
嘉靖二十五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五年夏五月,太原雨雹大如拳,杀人畜甚众。
嘉靖二十七年,雨雹。
按《云南通志》:嘉靖二十七年夏四月,腾冲大雨雹。昆明雨雹杀禾稼。
嘉靖二十九年,雨雹。
按《陕西通志》:嘉靖二十九年六月,蒲城暴风,冰雹,有如斗大者,数日不消,树屋人畜大伤。
按《江西通志》:嘉靖二十九年春,瑞州雨雹伤稼,四乡稻秧俱尽。
嘉靖三十二年,雨雹。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二年,腾越鸣雷,雨雹如鸡卵。嘉靖三十四年,雨雹。
按《福建通志》:嘉靖三十四年六月,大雨雹。
嘉靖三十五年,雨雹。
按《福建通志》:嘉靖三十五年正月,大雨雹。七月,又雨雹。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五年四月,沾益大雨雹如卵。嘉靖三十六年,雨雹。
按《广西通志》:嘉靖三十六年春,横州大雨雹。是日未时,州北三十里交椅、银水、六村、长寨等地,忽震雷,暴风雨雹,大者如米升,小者如鸡卵,有柄者,三角至七八角者,伤村民牧竖十馀人,牲畜禽兽无算,车轮若瓦飘散,竹木枝叶如削野草,击烂一室,雹积注地约二尺许。
嘉靖三十七年,雨雹。
按《大政纪》:嘉靖三十七年闰七月,淳化诸县雨雹。按《湖广通志》:嘉靖三十七年四月,宜城县东雨雹杀麦。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七年秋,武定大雨雹伤稼。嘉靖三十八年,雨雹。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八年九月,腾越大雨雹害稼。嘉靖三十九年,雨雹。
按《江西通志》:嘉靖三十九年,抚州雨雹如石。
按《福建通志》:嘉靖三十九年五月,大风雨雹,拔木飘瓦。
嘉靖四十年,雨雹。
按《河南通志》:嘉靖四十年夏四月,郾师大雨雹。嘉靖四十三年,雨雹。
按《广西通志》:嘉靖四十三年冬十一月夜,月明而大雨雹。
按《云南通志》:嘉靖四十三年夏五月,金复州雨雹,大如盘,近袤百里。
嘉靖四十四年,雨雹。
按《福建通志》:嘉靖四十四年,南靖永丰里雨雹,大如鹅卵,折树碎瓦,人畜俱伤。
按《云南通志》:嘉靖四十四年冬,大雨雹。
嘉靖四十五年,雨雹。
按《福建通志》:嘉靖四十五年正月十六日,德化大雨雹。七月初十日午,德化昼暗如昏,大风猛烈,冰雹如弹,人皆闭户,移时启视,四山尽白,平地盈尺。
按《云南通志》:嘉靖四十五年冬,通海大雨雹。
穆宗隆庆元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隆庆元年五月,临汝大雨雹如柿饼大,大约半尺,伤稼,时端阳日也。
按《湖广通志》:隆庆元年夏至日,襄阳大雨雹。
按《贵州通志》:隆庆元年秋七月,黄平大雹伤稼。隆庆二年,雨雹。按《湖广通志》:隆庆二年五月,光化大雨雹。
隆庆三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隆庆三年,交城代州大雨雹。
隆庆五年,雨雹。
按《明昭代典则》:隆庆五年四月戊午,京师大雨雹。按《山西通志》:隆庆五年秋,平陆大雨雹。
按《湖广通志》:隆庆五年,蕲水大雨雹,是岁大饥。隆庆六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隆庆六年六月朔,雨雹。
按《江西通志》:隆庆六年,德化彭泽雨雹。
按《湖广通志》:隆庆六年二月,黄梅雨雹,破屋瓦,杀禽兽。
神宗万历元年,雨雹。
按《贵州通志》:万历元年夏五月,兴隆大雨雹。
万历二年,雨雹。
按《浙江通志》:万历二年,兰溪大雨雹,击死三十馀人。万历三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年六月,静安大雨雹,圆如车轮。片如门扇,水集漂没人物甚多。
万历五年,雨雹。
按《江西通志》:万历五年冬,南安赣州大雷雨雹。按《广东通志》:万历五年春,雹。
万历九年,雨雹。
按《河南通志》:万历九年七月,汝宁雨雹伤稼。
万历十年,雨雹。
按《陕西通志》:万历十年,华阴雨雹。
万历十一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一年,太平大雨雹。秋七月,雨雹伤禾。八月,复雹。
按《河南通志》:万历十一年,卫辉西南境大雨雹。万历十二年,雨雹。
按《续文献通考》:万历十二年夏五月,苏州、松江等处大雨冰雹,杀伤禾苗、花豆不可胜计。
按《贵州通志》:万历十二年秋九月,威青大雨雹伤稼。万历十三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三年春正月,广昌雨雹。是月十六日,雨雹,泽州雨雹如杵,伤禾。
按《云南通志》:万历十三年六月,省城雨雹害稼。万历十六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六年六月,太谷、朔州、山阴、壶关雨雹,大如鸡子,伤禾。
按《云南通志》:万历十六年二月,曲靖雨雹,昼晦,自辰至午乃霁。
万历十八年,雨雹。
按《湖广通志》:万历十八年夏四月,黄冈雨雹如砖。万历十九年,雨雹。
按《陕西通志》:万历十九年六月,延安苏帖里雨雹积三尺。
万历二十年,雨雹。
按《贵州通志》:万历二十年春三月,大风雹。
万历二十一年,风雹。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一年秋七月,荥河大雨雹,大如鸡卵,内蜗壳草木之物,自午至申,大树摧折无数,禾稼尽压,地为之赤。八月,洪洞大雨雹,大如鸡卵,或如拳,约二尺馀,杀城东六村秋禾殆尽。
按《贵州通志》:万历二十一年春二月朔,省城大风雹。万历二十二年,雨雹。
按《山东通志》:万历二十二年八月,大雨雹伤禾,民大饥。
按《广西通志》:万历二十二年,怀集县春雹,秋旱。万历二十三年,雨雹。
按《续文献通考》:万历二十三年八月十五日,宁远地方冰雹大如鸡卵,击死牛、马、田禾等物。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三年,赵城大雨雹伤稼。按《陕西通志》:万历二十三年五月,麟游县烽火台雨雹,大如斗。
按《广西通志》:万历二十三年二月,容县雨雹如飞石。秋旱,是岁饥。
万历二十四年,雨雹。
按《潞安府志》:万历二十四年六月,长子县雨雹。万历二十五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五年春正月,平陆大雨雹。越明日,大雨雪。
按《福建通志》:万历二十五年,同安、积善、朔风等里雨雹,大如瓜,小如桃,碎瓦损麦,移时乃止。
按《同安县志》:万历二十五年丁酉正月,大雨雹。三月初十,又雨雹,大者如鸡卵,破瓦伤稼,澳头沿海一带尤甚。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五年春三月,省城雨雹杀麦。秋,鹤庆大雨雹,损禾。
万历二十六年,雨雹。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六年六月,垣曲大雨雹。是月二十六日夜,大雨雹,平地水深五尺,漂没房屋不可胜纪,圯城垣民有溺死者。秋七月,平远、卫、高平雨雹,杀禾,坏屋,岁饥。
按《泽州志》:万历二十六年,高平、陵川雨雹,坏屋伤禾,大饥。
万历二十七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七年夏,平陆大雨雹,三涧暴雨异常,潦水横溢,壅塞故道,忽自正东冲突万锦滩,尽淤茅津里为冰雹,伤禾稼殆尽。
按《贵州通志》:万历二十七年,平坝等卫昼晦如夜,大雷电,雨雹如斗大。
万历二十八年,雨雹。
按《续文献通考》:万历二十八年六月,山东巡抚刘易从奏:莱州府潍县于四月十五日天降骤雨,冰雹大作形如鸡卵,平地水深尺馀,将所种大小麦苗并粟谷等项尽行伤压无存,打死男妇王立儿等十名口,牛驮不计其数。又兖州府郓城县地方东西长五十里,南北阔七八里,于二十三日未时,大风自西北起,拔树飞瓦,大雨如注,冰雹如拳,如斧,如卵,杂下有二时辰,打死牧童赵差儿等十二名,牲畜驴羊共五十九头,倒毁民居五百馀间,二麦、花木皆为齑粉。又济南府淄川县于二十四日冰雹,如卵,如碗,怪风震雷,黑气冲天,砖瓦飘空,人皆抱头闭户,顷刻间,将庙、宇司馆、士民房屋、石墙牌坊尽行毁坏,压死多命,大瓮七个被风飘去离城五里不损,毁坏民房三千四百七十五间,压死男妇刘溱等十二名,被伤男妇王可智等六十名,倒石坊六座,庙宇、司铺、公署十四处,打伤麦田二百九十六顷八十九亩。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八年夏五月,文水、高平大雨雹,大如拳,积盈尺,麦将熟,尽坏。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八年冬,临安大雨雹。
万历二十九年,雨雹。
按《续文献通考》:二十九年,延绥、榆林二卫所八月雪雹相继,禾苗尽死。
万历三十年,雨雹。
按《四川总志》:万历三十年五月,金堂县大雨雹。万历三十二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二年夏六月,忻州、万泉、夏县大雨雹。万泉独大,如鸡子,广袤十里,积如冢形,伤禾。按《潞安府志》:万历三十二年六月,黎城县雹如鸡卵。按《四川总志》:万历三十二年五月,金堂县大雨雹。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十二年秋七月,临安雨雹害稼。万历三十三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三年,霍州雨雹伤禾稼。绛州大雨雹。井甘雹大如拳。相传店头田间井水苦不可灌田,每数十年一变,若变甘则养苗,变苦则杀苗。万历三十四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四年,盂县雨雹、烈风、迅雷、暴雨、冰雹伤稼。
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十四年九月,白崖、迷渡、云南县雨雹,大如鸡卵,有棱,入地深尺许,禾稼尽伤,人畜食败禾者,辄病死。
万历三十五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五年五月,稷山雨雹伤人,大如拳,人多毙,在白池、太阳二村。
万历三十六年,雨雹。
按《潞安府志》:万历三十六年五月,长子县雨雹。万历三十七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七年五月,长子县雨雹。万历三十九年,雨雹。
按《广西通志》:万历辛亥年二月,大风起西北,天色黄黑,不移刻冰雹大如碗,如盘,坏官署、民居,屋瓦殆尽,林麓鸟兽死者无算。
万历四十年,雨雹。
按《江西通志》:万历四十年,瑞州大雨雹,形似麒麟,重一觔许。
按《福建通志》:万历四十年四月十二日,兴化府雨雹,大如拳,风雨大作,折木飞瓦。
万历四十一年,雨雹。
按《陕西通志》:万历四十一年夏四月,兴安州雨雹如弹,碎屋瓦。汉江以北如鸡卵,牧牛马者当之即死,禾稼尽伤。
万历四十二年,雨雹。
按《河南通志》:万历四十二年,浙、川雨雹,大如鹅卵。按《广西通志》:万历四十二年春,昭平县城中雹。万历四十三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三年四月,安邑大雨雹,伤禾。万历四十五年,雨雹。
按《陕西通志》:万历四十五年,富平冰雹。
万历四十六年,雨雹。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六年夏四月,夏县大雨雹伤麦禾。
按《广东通志》:万历四十六年三月,琼州雨雹,大如鸡卵。
万历四十八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八年夏五月,高田大雨雹。是月二十三日,雹大如杵,城内外房屋尽碎,县治内更大如升。
熹宗天启元年,雨雹。
按《陕西通志》:天启元年五月,宁夏冰雹伤人。
天启二年,雨雹。
按《福建通志》:天启二年四月十一日,雨雹。
天启七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天启七年夏五月,沁州大雨雹,大如鸡子。
悯帝崇祯元年,雨雹。
按《广西通志》:崇祯元年,怀集大雹。
崇祯二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崇祯二年夏五月,永和雨雹伤禾。崇祯三年,雨雹。
按《广西通志》:崇祯三年,怀集大雹。秋旱。
崇祯四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崇祯四年夏五月,雨雹大如鸡卵,方三十里折木伤禾,击死牛羊无数。
崇祯五年,雨雹。
按《福建通志》:崇祯五年三月,大雨雹,麦无粒收。崇祯六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崇祯六年闰四月,沁州大雨雹,大如牛,如象,禾稼尽伤。
崇祯八年,雨雹。
按《江西通志》:崇祯八年春三月,上饶雨冰雹,大如鸡子。
崇祯九年,雨雹。
按《福建通志》:崇祯九年,大雨雹,牛羊击死。
崇祯十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崇祯十年夏,隰州永和雨雹,大如鸡子,伤木。
崇祯十三年,雨雹。
按《山西通志》:崇祯十三年,大宁雨雹,大如鸡子。崇祯十七年,雨雹。
按《广东通志崇》:祯十七年,会同雨雹大如斗。
[book_title]第八十五卷
第八十五卷目录
雹灾部总论
性理会通〈雹〉
雹灾部艺文一
雨雹对 汉董仲舒
禦雹赋 唐张鼎
论阴證状 宋吴昌裔
应诏上封事 虞俦
大雨雹疏 明周宗文
雹灾部艺文二〈诗〉
和张姑熟雹诗 陈陆琼
六月十五日大雨雹行 元柳贯
雹 邓肃
大风发木雨雹交集 周霆震
雹灾部选句
雹灾部纪事
雹灾部杂录
雹灾部外编
庶徵典第八十五卷
雹灾部总论
《性理会通》《雹》
伊川说,世间人说雹是蜥蜴做,初恐无是理,看来亦有之。只谓之全是蜥蜴做,则不可耳。自有是上面结作成底也。有是蜥蜴做的。昔闻王参议云:尝登五台山,见蜥蜴含水,吐之为雹。及《夷坚志》载:刘法师尝在隆兴府西山见多蜥蜴,如手臂大,一日无限,入井中饮水皆尽,即吐为雹。盖蜥蜴形状,亦如龙,是阴属,是这气相感应,使作得他如此。正是阴阳交争之时。所以下雹时,必寒。今雹之两头皆尖,有棱,疑得初间圆,上面阴阳交争,打得如此碎了。雹字从雨从包,是这气包住,所以为雹也。
又
雹者,阴阳相搏之气,盖沴气也。圣人在上,无雹。虽有,不为灾。
雹灾部艺文一
《雨雹对》汉·董仲舒
元光元年二月,京师雨雹。鲍敞问董仲舒曰:雹何物也,何气而生之。仲舒曰:阴气胁阳气,天地之气,阴阳相半,和气周迥,朝夕不息,阳德用事,则和气皆阳,建巳之月是也。故谓之正阳之月。阴德用事,则和气皆阴,建亥之月是也。故谓之正阴之月。十月,阴虽用事,而阴不孤立,此月纯阴,疑于无阳,故谓之阳月。诗人所谓日月阳止者也。四月,阳虽用事,而阳不独存,此月纯阳,疑于无阴,故亦谓之阴月。自十月以后,阳气始生于地下,渐冉流散,故言息也。阴气转收,故言消也。日夜滋生,遂至四月纯阳用事。自四月以后,阴气始生于天上,渐冉流散,故云息也。阳气转收,故言消也。日夜滋生,遂至十月纯阴用事。二月、八月,阴阳正等,无多少也。以此推移,无有差慝。运动抑扬,更相动薄,则薰蒿歊蒸,而风雨云雾,电雷雪雹生焉。气上薄为雨,下薄为雾。风,其噫也。云,其气也。雷,其相击之声也。电,其相击之光也。二气之初蒸也,若有若无,若实若虚,若方若圆,攒聚相合,其体稍重,故雨乘虚而坠。风多则合速,故雨大而疏。风少则合迟,故雨细而密。其寒月则雨凝于上,体尚轻微,而因风相袭,故成雪焉。寒有高下,上暖下寒,则上合为大雨,下凝为冰霰,雪是也,雹霰之流也。阴气暴上,雨则凝结成雹焉。太平之世,则风不鸣条,开甲散萌而已。雨不破块,润叶津茎而已。雷不惊人,号令启发而已。电不眩目,宣示光耀而已。雾不塞望,浸淫被泊而已。雪不封条,凌殄毒害而已。云则五色而为庆,三色而成矞。露则结味而成甘,结润而成膏。此圣人之在上,则阴阳和,风雨时也。政多纰缪,则阴阳不调,风发屋,雨溢河,雪至牛目,雹杀驴马。此皆阴阳相荡,而为祲沴之妖也。
《禦雹赋》唐·张鼎
圣人尝夕惕而不寐,惧时令之有失。欲禦雹于明年,必藏冰于是日。深山穷谷,于是收桃弧棘,矢而后出。盖所以息天时之暴沴,成国家之元吉。不然者,当纯阳之用事,有伏阴之相烝。炎云际天,而冻雨骤落。芳草竟野,而凄风暴兴。夫伤谷者,莫大于雹。禦雹者,其在乎冰。俾四时之事不悖,信七月之诗有徵。日临下土,时在北陆。乃命凌人,出斯冰谷。威剌剌而正切,声冲冲而转速。虽暂劳而无倦,终永宁以多福。今国家酌于故实,考于先王,虽雹可以禦,亦冰其自藏。等不仁于天地,曾何咎于阴阳。斯道可久,百王不改,苟或失之,四方何罪。周官之礼是具,鲁史之言斯在。抑为人者仰于食,动于天者唯其德。苟能用于天道,自可忘其帝力。夫如是,用天与地,自南自北,宁有夭折之苦,曾无冻馁之色。若待反时而为灾,其何禦之能得。
《论阴證状》宋·吴昌裔
窃见立秋以来,常阴为沴。先一日,大雨雹。越翼日,暴风至,淫雨不止,至于旬时。早禾坏于垂成,晚稻伤于既颖。丰稼之候,转而凶荒。将恐害于粢盛,无以供我军实。又闻天目一带,洪浸漂流,水冒近畿,是殆为兵为饥之證。占书曰:雨雹,阴胁阳也。霪雨,阴干阳也。方金火之交,而厥罚常雨,此非阴盛阳微之兆乎。夫臣者,君之阴也。妻者,夫之阴也。小人者,君子之阴也。且自圣上揽权之后,固无昔日擅命之臣。惟威令积弱,不能以运掉三边。纪纲寖颓,不能以操制诸将。习强者方命,怙宠者玩威。第功赏者多肆于诞,诬报军书者辄轻于狎侮。偏裨擅离部伍,而不知有国法。士卒敢陵州县,而不知有朝廷。积是弱形,渐不可长,此非将帅之权太盛乎。方国步艰难之日,正君心恐惧之时,而道路流言,窃议圣德,谓宫廷宴饮频为过差,房闼妃嫔,多著位号。知书近侍,以奇功而移上意。私谒邪民,以险陂而通外交。甚至外廷之除授,或倚于幽阴。帅柄之请求,辄通于中禁。牵于柔道,职是厉阶。此非女宠之谒太盛乎。端平人才之盛,蔼然有小元祐之风。不一二年,初意渐变,君子则厌薄以为无益,小人则爱惜以为有才。三凶嘱托以潜归,二孽觊觎而再起。不惟昔之所斥者,复乘隙以求进,而今之所摈者,亦旋踵而得迁。旁起多门,自塞正路,此非旧人复用之渐乎。凡此数端,是皆阴类事,形于下则变见于天,證象孔昭,警戒甚至。陛下,代天作子者也。所宜昭德塞违,以回渝怒之威。大臣,佐理阴阳者也。所宜开诚布公,以消乖沴之气。阳明胜则德性用,阴浊胜则物欲行。消长之几,正宜凛凛。今大昕坐朝,间有时不视事之文,私第谒假,或有时不入堂之报。上有耽乐慆逸之渐,下无协恭和衷之风。在内则嬖御怀私,以为君心之蠹,在外则弟子寡谨,以为朝政之累。游言噂沓,宠赂彰闻。欲以此销铄群慝,呼吸太和,得乎。昔建炎三年六月,阴雨不止,高宗罪己求言,宰执引咎求去,郎官以上,皆许言朝政得失。时中书舍人李陵,以三阴之说应诏,谓能制将帅之谓刚,能抑宦寺之谓正。御史中丞张守,亦以三阴之说抗疏,愿严恭寅畏,以脩其德。更选任辅弼,以修其政。上下动色,祇畏明威。卒扶炎精之光,以基中兴之盛。皆自高宗君相一念,抑畏中来也。臣愚,欲望陛下仰绳祖训,顾諟天命,远声色,戢宦寺,以清宅心之源。进忠良,斥奸回,以公用人之柄。申明典章,以重御将之法。谨固封守,以严备敌之防。而二三大臣,各一乃心,各和乃政,通宫中府中为一体,毋使陟罚之异同合,在边在廷为一家,毋使细大之偏重。如此,君臣合德,中外革心,未有不转灾眚而休祥,易阴蒙而阳霁。天下事变,亦当阴消潜弭,而不足忧矣。
《应诏上封事》虞俦
臣闻:阳奋则为雷为电,阴凝则为雹为雪。方阴阳之相薄,则雷雹皆至。及阳为阴所胜,则雷止而雪作。鲁隐公九年三月,自癸酉大雨震雷,至庚辰大雨雪,凡八日。刘向以为,周三月,今正月也。雷电未可以发。既发,则雪不当复降。是皆失节,故谓之异。吴太平二年三月甲寅,大雨震电,至乙卯大雨雪,才二日耳。史臣以为,先震电而后雨雪,阴见间隙,起而胜阳,其后祸乱之应,有若符节。往牒具载,良可畏也。今正岁之始,建寅之月,三阳用事,于卦为泰。自戊寅之庚申,雷电雪雹,俱作于三日之间。视鲁则数,视吴则疏。臣愿陛下,以往事之验,为方来之鉴。警惧修省,以答上天仁爱之意。则灾异塞于上,祸乱伏于下,在陛下一念之顷耳。臣又闻:朝廷者,阳也。宫禁者,阴也。日昱乎昼,月昱乎夜,而寒暑成。天子理阳道,后治阴德,而后国家理。若宫禁之中,宴饮之不节,则非所以崇毖圣躬。赐予之不省,则将至于空虚内藏。女谒行乎内,权势行乎外,尤不可不防其微,而杜其渐也。有一于此,则雷雪之变,乃上帝所叮咛陛下之意也。不求之身,自无应天之实,天怒愈深矣。至于勋戚贵近,时有滥赏,倡优伎艺,每蒙宣引,宫门启闭,多不以时。岂所谓严等威肃宸居哉。臣愿陛下,畏天之威,谨正始之道,宗社幸甚。臣又闻:君子者,阳也。小人者,阴也。自古君子小人,势不两立。君子在内,小人在外,于卦为泰。小人在内,君子在外,于卦为否。今朝廷清明,多士济济,有官守者脩其职,有言职者尽其忠。乃建寅之月,三阳在内,宜泰。而否意者在外,小人交结党与,潜谋进用,如某人辈。臣愿陛下,观拔茅连茹之象,以进君子。戒履霜坚冰之渐,以退小人。毋使鸮鸾并栖,薰莸共器。则天意解矣。
《大雨雹疏》明·周宗文
臣一介草茅,蒙恩拔,居言路,谛观时事,俯仰欷歔。乃适逢亢旱,苦无麦秋。恭遇皇上,斋居虔祷,不数日而甘澍应之,岂非一时快事哉。乃风雷倏忽,冰雹骤至,如拳如炮,砰轰排激,飘忽震荡,人畜当之立毙,麦苗遇之糜烂。问诸黄发鲐背之老,皆目所未经见者。噫,天又何示之以异也。臣谨按《五行志》:盛阳,雨水温暖,阴胁阳,不相入,为雹。今当正阳之月,阳极于乾,一阴初生,相姤之时也。而迫胁相加,乃至于此。臣不谙灵台占验,然以理度之,天道贵阳贱阴,故阳明为治为亨,阴浊为乱为否。天之谴告,夫亦为阳不胜阴之故耳。而以类相属,意君子为阳,小人为阴。今鹓鸿有师济之风,忠直无川岩之叹,似乎君子道长之时也。而脉络水火,议论元黄,附和雷同,臭味即加,诸膝独行,特立排挤,将坠诸渊。则骨鲠孤忠,未必无睥睨侧目,是小人之阴,反有以胁君子之阳,天心无乃为是欤。又意皇躬龙德为阳,宫闱宦寺为阴。今皇上高拱紫微,九五之尊,有孑立孤危之势。佳冶柔媚,皆伐性之斧斤,驾驭固甚难言,是宦寺之阴,或有以胁皇躬之阳,而天心无乃为是欤。天惟默鉴,变不虚生。阴翳结轖,须太阳之光照之。重阴回护,须阳刚之德振之。臣望皇上,深宫静思,曰明曰旦,知惧知危。如小人伏匿,何以镜察几微。盖激浊扬清,别白忠佞,全藉言路之开,如其言非也而见斥,人谁怜之。惟其关国是,而亦为仗下之叱,则人皆结舌。邪党纠缠,将绵延不可解。请将近日远斥诸臣,为公论所归者,悉行赐环。令忠胆一舒,朝阳再振,庶不为小人阴气所胁乎。如宫闱禁邃,疏贱何由仰窥,但皇上英龄冲圣,适逢国步多艰,乘此兢兢业业,圣学日新无疆,惟休正在今日之凝定。请皇上独奋乾断,床帷凡席,凛若冰渊,庶不为宦寺之阴所胁乎。夫阴亦阳助,而阳姤阴则蒸为太和,阴胁阳则沴为雨雹。臣惟《春秋》书雨雹,自鲁僖公始,迨汉武帝时,雹大如马首。安帝延光时,雹大如斗。皆非昌明隆炽之徵。然要惟僖公时,不能仰体天心,故竟于国运无补,而寖衰寖微也。《诗》云:畏天之威。《书》曰:天难谌。伏望皇上体天心之仁爱,剖阴阳之微渺,实事挽回,毋但以撤,乐减膳为具文,而谓燮理阴阳者,尚有其人也。
雹灾部艺文二〈诗〉《和张姑孰雹诗》陈陆琼
惟徵动羽,惟阴胁阳。雨水作沴,凝气为祥。
《六月十五日大雨雹行》元·柳贯
日月相薄鹑火中,晡时欲息云埋空。雨脚初来杂鸣雹,雷驱电挟声沨沨。排檐拉槛挥霍入,犀兵快马难为雄。中休颇意绝奔迸,转横更觉加铦锋。乱抛荆玉抵飞鹊,恣掷桃核随飘风。坐移向壁防碎首,急卷巾席何匆匆。上天号令岂轻出,摧残长养皆元功。阴凝阳烁鬼神著,气有相反成则同。想当试手鼓万物,特欲振槁昭群蒙。斋心变貌谨天戒,呜呼生意无终穷。
《雹》
黑云压山山欲颓,阿香推车震不开。广寒宫中珠径寸,狂风倾下九天来。高堂砰轰倒四壁,万瓦飞空如转石。灯火青荧不敢明,世间谁有胆三尺。年来蠢动敢争豪,鳅鳝起舞狐狸嗥。一振天威百怪息,夜半云收北极高。
《大风发木雨雹交集》周霆震
大风西北来,屋瓦去如走。丽谯双阙壮,关键决枢纽。苍苍泮宫柏,枝叶互纷纠。移时折偃蹇,功力无措手。西禅铁浮图,摧仆如拉朽。临江战楼飞,夹巷坊额剖。恍疑会群龙,奋发交怒吼。泰山恐颓裂,宁复计培塿。老夫闭门卧,雨雹散窗牖。仓皇正衣冠,力疾坐良久。天威俄咫尺,性命亦何有。默悟费存心,渊冰慎吾守。
雹灾部选句
晋王羲之《与谢安书》:蜀中山水如峨眉,山夏含霜雹。唐刘长卿《冰赋》:苟藏之不周用之不遍则灾霜害雹如有待而为变
陈昌言先生《正时令赋》:正得其序则面离而御乾时失其经则夏雹而冬震
宋苏轼诗:夜来雨雹如李梅,红残绿暗吁可哀。〈又〉忽惊飞雹穿户牖,迅驶不复容遮防。
苏辙诗:旋凝细雾作飞雹。范成大诗:风雹春天损桃李,山中寒食尚冬衣。元吴师道诗:怒雹时闻落,惊雷夜转多。
雹灾部纪事
《春秋·佐助期》:僖公九年秋,三年冬,并大雨雹,时僖公专乐齐女绮画珠玑之好掩月光阴精凝为灾异昭公事晋阴精用密故灾
《汉书·李寻传》:哀帝即位,召寻待诏黄门,使侍中卫尉傅喜问寻,寻对曰:间者春三月治大狱,时贼阴立逆,恐岁小收;季夏举兵法,时寒气应,恐后有霜雹之灾;秋月行封爵,其月土湿奥,恐后有雷雹之变。夫以喜怒赏罚,而不顾时禁,虽有尧舜之心,犹不能致和。善言天者,必有效于人。设上农夫而欲冬田,肉袒深耕,汗出种之,然犹不生者,非人心不至,天时不得也。易曰: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书曰:敬授民时。故古之王者,尊天地,重阴阳,敬四时,严月令。顺之以善政,则和气可立致,犹枹鼓之相应也。《风俗通》:成帝问刘向曰:俗说文帝时天下断狱三人,米一斗一钱,有此事否。对曰:不然。后元年雨雹如桃李,深三尺,寻景帝代之不为升平。
《东观汉记》:韩棱字伯师,除为下邳令。亲事未期,吏民爱慕。时邻县皆雹伤稼,棱县界独不雹。
《后汉书·鲜卑传》:桓帝时,鲜卑檀石槐者,其父投鹿侯,初从匈奴军三年,其妻在家生子,投鹿侯归,怪,欲杀之。妻言:尝昼行闻雷震,仰天视而雹入其口,因吞之,遂妊身十月,而产此子,必有奇异,且宜长视。投鹿侯不听,遂弃之。妻私语家人令收养焉,名檀石槐。《晋书·石季龙载记》:冀州八郡雨雹,大伤秋稼,下书深自咎责。遣御史所在发水次仓麦,以给秋种,尤甚之处差复一年。
《后赵录》:慕容俊,斩石闵于遏陉山。山左右七里草木悉枯,蝗虫大起,自五月不雨,至于十二月。隽遣使者祀之,谥曰武悼天王,其日大雨雹。是岁太和八年也。《宋书·徐广传》:义熙六年,迁散骑常侍,又领徐州大中正,转正员常侍。时有风雹为灾,广献书高祖曰:风雹变未必为灾,古之圣贤辄惧而修己,所以兴政化而隆德教也。尝忝服事,宿眷未忘,思竭尘露,率诚于习。明公初建义旂,匡复宗社,神武应运,信宿平夷。且恭谦俭约,虚心匪懈,来苏之化,功用若神。顷事故既多,刑德并用,战功殷积,报叙难尽,万机繁凑,固应难速,且小细烦密,群下多惧。又谷帛丰贱,而民情不劝;禁司互设,而劫盗多有,诚由俗弊未易整,而望深未易炳。追思义熙之始,如有不同,何者。好安愿逸,万物之大趣,习旧骇新,凡识所不免。要当俯顺群情,抑扬随俗,则朝野欢泰,具瞻允康矣。言无可采,愿矜其愚款之志。
《魏书·崔挺传》:挺除光州刺史,州治旧掖城西北数里有斧山,峰岭高峻,北临沧海,南望岱岳,一邦游观之地也。挺于顶上欲营观宇,故老曰:此岭秋夏之际,常有暴雨迅风,岩石尽落。相传云是龙道,恐此观不可久立。挺曰:人神相去,何远之有。虬龙倏忽,岂唯一路乎。遂营之。数年间,果无风雨之异。挺既代,即为风雹所毁,于后作,复寻坏,遂莫能立。众以为善化所感。《王崇传》:崇,母丧始阕,复丁父忧,哀毁过礼。是年,阳夏风雹,所过之处,禽兽暴死,草木摧折。至崇田畔,风雹便止,禾麦十顷,竟无损落,及过崇地,风雹如初。咸称至行所感。
《王睿传》:睿子袭,袭弟椿。永熙中,行冀州事。寻除使持节、散骑常侍、车骑将军、瀛州刺史。时有风雹之变,诏书广访谠言,椿乃上疏曰:伏奉诏书,以风雹厉威,上动天眷,访谠辞于百辟,诏舆诵于四海。宸衷恳切,备在丝纶,祗承兢感,心焉靡庴。伏惟陛下启箓应期,驭育万物,承缀旒之艰运。纂纤丝之危绪,忘餐日昃,求衣未明,俾上帝下临,悯兹荼蓼,永济沟壑。而沧浪降戾,作害中秋。上帝照临,义不虚变。切惟风为号令,皇天所以示威;雹者气激,阴阳有所交诤。殆行令殊节,舒急失中之所致也。昔澍雨千里,实缘教祀之诚;炎精三舍,宁非善言之力。谴不空发,徵岂谬应,谁谓盖高,实符人事。伏愿陛下留心曲览,垂神远察,礼贤登士,博举审官,擢申滞怨,振穷省役。使夫滋水没川之彦,毕居朝右;仪表丹青之位,未或虚加。圜土绝五毒之民,揆日息千门之费。岩岩廊署,无不遇之士;忪忪茕独,荷酒帛之恩。则物见昭苏,人知休泰,徐奏《薰风》之曲,无论《鸿雁》之歌,岂不天人幸甚,鬼神咸忭。《太平广记》:元和初,嵩山有五六客,见一大蛇长数丈,射杀之,时天色已阴。须臾,云雾大合,远近晦冥,雨雹如泻,飘风四捲,折木走石,雷雹激怒,山川震荡。数人皆震死。
《唐书·崔铉传》:乾符五年,铉以户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昕旦告麻,大雾塞庭中,百僚就班修庆,大风雨雹,时谓不祥。俄改中书侍郎,兼工部尚书。
《剧谈录》:乾符六年夏五月,巢寇自广陵将及襄汉,朝廷以王铎令公为南面都统,崔相国豆卢相国。同日策拜宣麻之际,殿庭雾气四塞,及政事堂立班贺,有雹大如鸡卵〈时五月二十三日〉,识者以为钧轴不祥之兆。明年,大寇攻陷京师,二相俱及于难。其天意乎,非人事也。
《北梦琐言》:王镕,年十六七岁,疏瘦,当与李匡威并辔之时,雷电忽起,雨雹交下,而屋瓦皆飞,拔大木数株。明日,镕但觉项痛,乃因有力者所挟,不胜其苦故也。《唐书·吐蕃传》:吐蕃国多霆、电、风、雹,积雪,盛夏如中国春时。
《幸蜀记》:孟昶二十五年三月,以赵延隐别墅为崇勋园,幅员十馀里,台榭亭沼,穷极奢侈。六月朔,宴教坊俳优,作灌口神队,二龙战𩰚之象。须臾,天地皆暗,大雨雹。明日,灌口奏岷山大涨,其夕大水漂城,坏延秋门,沈溺数千家,摧司天监太庙。令宰相范仁恕祷青羊观,又遣使往灌州下诏罪己。
《三水小牍》:广明庚子岁,余在汝坟温泉之别业。夏四月朔旦,云物暴起于西北隅,瞬息间,浓云四塞,大风坏屋拔木,雨且雹。雹有如柸棬者。鸟兽尽殪被于山泽中。至午方霁,观行潦之内,虾蟹甚众。明日,余抵洛城,自长夏门之北,夹道古槐,十拔去五六矣。门之鸱吻亦失矣。余以为非吉徵也。至八月,汝州召募军李迍光等一千五百人,自雁门回掠东都南市,焚长夏门而去入蜀。上天垂戒,岂虚也哉。
《稽神录》:国初,杨汀自言,天祐初,在彭城避暑于佛寺,雨雹方甚,忽闻大声震地。走视门下,乃下一大雹于街中,其高广与寺楼等,入地可丈馀。顷之雨止,则炎风赫日。经月,雹乃消尽。
《续湘山野录》:祖宗潜耀日,尝与一道士游于关河,无定姓名。自御极,不再见。上已驾幸西沼,生醉,坐于岸。太祖引至后掖见之。上谓生曰:我寿还得几多。生曰:但今年十月二十日夜,晴则可延一纪。至所期之夕,上御太清阁,四望气。是夕果晴,星斗明灿。上心方喜,俄而阴霾四起,天气陡变,雪雹骤降。移仗下阁,急转宫钥,开端门,召开封王,即太宗也。
《茅亭客话》:大中祥符癸丑岁,庞永贤者,寓居广都县。夏四月,日将暮,烈风迅雷,发屋拔树,雨雹继之,达晓方息。诘朝询诸行人,云雹自县东山,横布数十里,西南沿江而下,则更不知其远迩也。雨雹过处,藩墙屋宇,林木大者,皆为雹击雷拔之。牛马犬豕,皆惊仆地。鸟鹊小禽,中者俱毙。时麦方实,无有孑遗。有一村人云:某家是夜,数雹穿屋而落,大如斗盆,瓮锅釜皆为击破。其雹所至之处,树木屋瓦,十不存二三焉。夫雹者,雨冰也,皆阴阳相胁而成。《左传》曰:凡雹,冬之愆阳,夏之伏阴。圣人在上,无雹。虽有,不为灾。此盖下民当丰稔收成,便务奢侈,以至于服玩衣,装车马,屋宇违越制度,撒弃五谷,曾无爱惜。上天垂诫,以惩之尔。于役志,景祐三年六月癸亥,夕与元均坐水次纳凉。已而大风雨,震雹暴至。丁卯,隐甫来会,登仓北偃上亭纳凉,迟客至,遂及元均小饮舟中。已而大风震雹,遂宿舟中。
《梦溪笔谈》:熙宁中,河州雨雹,大者如鸡卵,小者如莲芡,悉如人头,耳目口鼻皆具,无异镌刻。次年,王师平河州,蕃戎授首者甚众,岂克胜之符豫告耶。
《挥麈后录》:高宗幸海,时金人破定海,以舟绝洋,劫昌国县,复欲攻象山县。至埼头,风雹大作,遂回。
《癸辛杂识》:戊子五月初二日以来,日光中有若柳絮如雪片者,飞舞乱下,人皆鬨传,以为天花。至初四日,大雷雨飞雹,大者如当三钱,始知连日所谓天花者,即雪也。及飞下,人则以为雹耳。
绵上火禁,升平时禁七日。丧乱以来,犹三日。相传火焚不严,则有风雹之变。社长辈,至日就人家,以鸡翎掠灶灰,鸡翎稍焦捲,则罚香纸钱。有疾及老者,不能冷食,就介公庙卜乞小火,吉则然木炭取烟,不吉则死不敢用火。或以食暴日中,或埋食器于羊马粪窖中,其严如此。戊戌岁,贾庄数少年,以禁火日饮酒社树下,用柳木取火温酒。至四月,风雹大作,有如束箱柳根者在其中,数日乃消。又云:火禁中,虽冷食,无致病者。
《金史·冯延登传》:延登,泰和元年转宁边令。大安元年秋七月,雹害禾稼,民艰于食。延登发粟赈贷,全活甚众。
《无锡县志》:洪武戊午夏四月,雨雹,横山居人萧天祐,在城中三日后,归启其室,见阶下有四石子,一白如玉,隐起竹叶,纹一深红色,一浅红色,皆如宝石,有芒采。一最小者,鸦青色。王学士达题其居,曰天宝。《西墅杂记》:嘉靖戊戌四月八日未刻,吴城风雷暴作,雨冰雹,其大如李。中有一眼而四围皆纹,麦菜大戕其半,西南山一境,其大如斗,涂人不及抵室,有伤其顶,擘其耳而死者。余诘耆老云,自生平以来,未之见也。
《明外史·周洪谟传》:弘治元年四月,天寿山震雷风雹,楼殿瓦兽多毁。洪谟力劝修省,帝深纳之。
《嘉善县志》:周宗文,字开鸿。万历丙辰进士,令清江,擢御史。京师大雨雹,疏请扶阳抑阴。时宦寺伏莽,故惓惓以君子小人言之。
雹灾部杂录
《淮南子》:北方之极,有九泽、有积雪雹。
《京房易传》:飞雹下尽,树木收,害五谷者,君赋敛也。《焦氏易林》:阴风泥塞,常冰不温,凌人怠惰,大雹为灾。《盐铁论》:雹雾夏陨,万物皆伤。
《白虎通》:自上而下,曰雨雹。
《陈留风俗传》:雍丘县夏后衍祠,有神井,能兴雾雹。《伏琛齐地记》:安丘城南三十里,雹都泉,其雹或出或否,亦不为灾异。
《元中记》:东方有柴都焉,在齐国,有山,山有泉水,如井状,深不测。至春夏时,雹从井中出,常败五谷。人常以柴塞之。不柴塞,则出焉。故号为柴都。
《谭子化书》:汤盎投井,所以化雹也。
《酉阳杂俎》:木再花,夏有雹。
《埤雅旧说》:蜥蜴呕雹,盖龙善变,蜥蜴善易。《茅亭客话》:慈母池,亦云慈茂池。去永康军入山七八十里。池水澄明,莫测深浅。每至秋风摇落,未尝有草木飘泛其上。或坠片叶纤介,必有飞禽衔去之。每晴明,水面有五色彩,如舒锦焉。或以木石投之,即起黑气,雷电雨雹立至。或水旱祈祷,无不寻应。
《籁纪》:雹霰之流也,阴气暴上,雨则凝结成雹。故曰阴之专气为雹。
《鸡林类事》:方言,雹曰霍。
《御龙子集》:雹,其霰之类乎。夫霰阴欲凝,而微阳搏之也。其形丸,雹之象也。夏有伏阴阳不能制,而戾于空,乃为盛阳之所搏,有不结之为雹乎。雹,其霰之大者尔。蜥蜴含水能吐冰,而不能多。能乘云而致之九州耶。
《销夏》:蜀中山水,如蛾眉山,夏含冰雹,碑板之所闻,昆崙之伯仲也。
雹灾部外编
《凉州异物志》:有一大人,生于北边,在丁零北千五百里。偃卧于野,其高如山,顿脚成谷,横身塞川,长万馀里。顿脚之间,乃是大谷。近之有灾,铜雹击之也。唯可遥看,不可到下。则雷电流铜铁之丸为雹,以击杀人。
[book_title]第八十六卷
第八十六卷目录
旱灾部汇考一
书经〈周书洪范〉
礼记〈月令〉
大戴礼〈夏小正〉
黄帝占书〈大旱占〉
山海经〈南山经 西山经 北山经 东山经 中山经〉
神异经〈南荒经〉
春秋繁露〈求雨 止雨〉
汉书〈五行志〉
淮南子〈天文训〉
孙氏瑞应图〈旱〉
唐书〈五行志〉
旱灾部汇考二
商〈成汤七则〉
周〈总一则 厉王一则 桓王一则 平王三则 襄王四则 顷王二则 定王二则 简王一则 灵王五则 景王四则 敬王五则〉
秦〈始皇一则〉
汉〈总一则 惠帝一则 文帝三则 景帝二则 武帝建元一则 元光一则 元朔一则 元狩一则 元封三则 天汉二则 太始一则 征和一则 昭帝始元一则 元凤一则 宣帝本始一则 神爵一则 元帝初元一则 成帝建始一则 鸿嘉一则 永始二则 哀帝建平一则 平帝元始一则〉
后汉〈总一则 光武帝建武八则 明帝永平六则 章帝建初四则 元和二则 章和一则 和帝永元七则 安帝永初七则 元初五则 建光一则 延光一则 顺帝永建三则 阳嘉四则 永和一则 冲帝永嘉一则 质帝本初一则 桓帝建和一则 元嘉一则 延熹二则 灵帝熹平二则 光和二则 献帝兴平二则 建安一则〉
庶徵典第八十六卷
旱灾部汇考一
《书经》《洪范》
曰休徵,曰乂,时旸若,曰咎徵,曰僭,恒旸若。
〈大全〉朱子曰:乂是整治,便自有开明底意思。所以便说时旸顺应之。陈氏大猷曰:乂之反为僭,政不治则僭差也。僭则亢故常旸若。
《礼记》《月令》
仲春行夏令,则国乃大旱。
〈注〉午火之气所泄也
仲夏之月,命有司,为民祈祀山川百源,大雩。
〈注〉山者水之源,将欲祷雨,故先祭其本源。雩者,吁嗟其声,以求雨之祭。
孟秋行春令,则其国乃旱。
〈注〉寅中箕星好风,能散云雨,故致旱。
孟秋行夏令,则国多火灾。
〈注〉巳火之气所伤也〈大全〉严陵方氏曰:阳亢而阴莫能干,为旱。方阴中之时,而行阳中之令,则阳亢矣。故旱也。
仲秋行夏令,则其国乃旱。
〈注〉午火之气所伤也
仲冬行夏令,则其国乃旱。
〈注〉火气乘之应于来年
《大戴礼》《夏小正》
三月,越有小旱。越,于也。记是时恒有小旱。
《黄帝占书》《大旱占》
日中三足乌,见者,大旱赤地。
《山海经》《南山经》
鸡山,黑水出焉,而南流注于海。其中有鱄鱼,其状如鲋而彘毛,其音如豚,见则天下大旱。
令丘之山,有鸟焉,其状如枭,人面四目而有耳,其名曰颙,其鸣自号也,见则天下大旱。
《西山经》
太华之山,有蛇焉,名曰肥𧔥,六足四翼,见则天下大旱。
钟山,其子曰鼓,化为鵔鸟,其状如鸱,赤足而直喙,黄文而白首,其音如鹄,见则其邑大旱。
崦嵫之山,有兽焉,其状马身而鸟翼,人面蛇尾,是好举人,名曰孰湖。有鸟焉,其状如鸮而人面,蜼身犬尾,其名自号也,见则其邑大旱。
《北山经》
浑夕之山,有蛇一首两身,名曰肥遗,见则其国大旱。錞于母逢之山,北望鸡号之山,其风如。西望幽都之山,浴水出焉。是有大蛇,赤首白身,其音如牛,见则其邑大旱。
《东山经》
栒状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鸡而鼠毛,其名曰鼠,见则其邑大旱。
独山,末涂之水出焉,而东南流注于沔,其中多䖺䗤,其状如黄蛇,鱼翼,出入有光,见则其邑大旱。
姑逢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狐而有翼,其音如鸿雁,其名曰獙獙,见则天下大旱。
女烝之山,石膏水出焉,而西注于鬲水,其中多薄鱼,其状如鳣鱼而一目,其音如欧,见则天下大旱。子桐之山,子桐之水出焉,而西流注于馀如之泽。其中多䱻鱼,其状如鱼而鸟翼,出入有光。其音如鸳鸯,见则天下大旱。
《中山经》
鲜山,鲜水出焉,而北流注于伊水。其中多鸣蛇,其状如蛇而四翼,其音如磬,见则其邑大旱。
《神异经》《南荒经》
南方有人长二三尺,袒身,而目在顶上,走行如风,名曰,所见之国大旱。一名格子,善行市朝,众中遇之者,投诸厕中乃死,旱灾消。诗曰:旱魃为虐或曰生,捕得杀之,祸去福来。
《春秋繁露》《求雨》
春旱求雨,令县邑以水日令民祷社,家祀户,无伐名木,无斩山林,暴巫,聚蛇,八日于邑东门外,为四通之坛,方八尺,植苍缯八,其神共工,祭之以生鱼八、元酒、具清酒、膊脯,择巫之清洁辨言利辞者以祝,祝斋三日,服苍衣,先再拜,乃跪陈,陈已,复再拜,乃起。祝曰:昊天生五谷以养人,今五谷病旱,恐不成,敬进清酒膊脯,再拜请雨。雨幸大澍,奉牲祷。以甲乙日为大苍龙一,长八丈,居中央,为小龙七,各长四丈,于东方,皆东向,其间相去八尺,小童八人,皆斋三日,服青衣而舞之,田啬夫亦斋三日,服青衣而立之,诸里,社通之于闾外之沟,取五虾蟆,错置池中,方八尺,深二尺,置水虾蟆焉,具清酒、膊脯,祝斋三日,服苍衣,拜跪陈祝如初,取三岁雄鸡三岁豭猪,皆燔之于四通神宇,令阖邑里南门,置水其外,开北门,其豭猪一,置之里北门之外,市者亦置一豭猪,闻鼓声,皆烧猪尾,取死人骨埋之,开山渊,积薪而燔之,决通道桥之壅塞,不行者决溃之,幸而得雨,以猪一,酒盐黍财足,以茅为席,毋断。夏求雨,令邑以水日,家人祝灶,无举土功,更大浚井,暴金于坛,臼杵于术,七日为四通之坛于邑南门外,方七尺,植赤缯七,其神蚩尤,祭之以赤雄鸡七、元酒,具清酒、膊脯,祝斋三日,服赤衣,拜跪陈祝如春辞。以丙丁日为大赤龙一,长七丈,居中央,又为小龙六,各长三丈五尺,于南方,皆南乡,其间相去七尺,壮者七人,皆斋三日,服赤衣而舞之,司空啬夫亦斋三日,服赤衣而立之,凿而通之闾外之沟,取五虾蟆,错置里社之中,池方七尺,深一尺,酒膊,祝斋,衣赤衣,拜跪陈祝如初,取三岁雄鸡豭猪,燔之四通神宇,开阴闭阳如春。季夏祷山陵以助之,令县邑壹徙市于邑南门之外,五日禁男子无得行入市,家人祠中霤,无兴土功,聚巫市旁,为之结盖,为四通之坛于中央,植黄缯五,其神后稷,祭之以毋𩛆五、元酒,具清酒、膊脯,令名为祝斋三日,衣黄,皆如春祠。以戊己日为大黄龙一,长五丈,居中央,又为小龙五,各长二丈五尺,于南方,皆南乡,其间相去五尺,丈夫五人,斋三日,服黄衣而舞之,〈疑有脱字〉五人,亦斋三日,衣黄衣而立之,亦通〈阙〉社中于闾外沟,取虾蟆,池方五尺,深一尺,他皆如前。神农求雨第十九日戊己,不雨,命为黄龙,又为大龙,社者舞之,季立之,又曰东方小僮舞之,南方牲者,西方沾人北方〈阙〉人舞之。秋暴巫至九日,无举火事,煎金器,家人祠门,为四通之坛于邑西门之外,九尺,植白缯九,其神太昊,祭之相木鱼九,元酒,具清酒、膊脯,衣白衣,他如春。以庚辛日为大白龙一,长九丈,居中央,为小龙八,各长四丈五尺,于西方,皆西乡,其间相去九尺,鳏者九人,皆斋三日,服白衣而舞之,司马亦斋三日,衣白衣而立之,虾蟆,池方九尺,深一尺,他皆如前。冬舞龙六日,祷于名山以助之,家人祠井,无壅水,为四通之坛于邑北门之外,方六尺,植黑缯六,其神元冥,祭之以黑狗子六、元酒,具清酒、膊脯,祝斋三日,衣黑衣,祝礼如春。以壬癸日为大黑龙一,长六丈,居中央,为小龙五,各长三丈,于北方,皆北乡,其间相去六尺,老者六人,皆斋三日,衣黑衣而舞之,尉亦斋三日,服黑衣而立之,虾蟆、池,如春。四时皆以水,为龙必取洁土为之,结盖,龙成而发之。四时皆以庚子之日,令吏民夫妇皆偶处。凡求雨之大体,丈夫欲藏匿,女子欲和而乐。《神书》又曰:开神、山神渊积薪夜击鼓噪而燔之为其卑也
《止雨》
雨太多,令县邑以土日塞水渎,绝道,盖井,禁妇人不得行入市,令县乡里皆扫社,下县邑若丞令吏啬夫三人以上,祝一人,乡啬夫若吏三人以上,祝一人,里正父老三人以上,祝一人,皆斋〈此下阙九十八字〉
年年之积,一年不熟,乃请
籴,失君之职也。〈阙〉犯始者,省刑绝恶,始也。大夫盟于澶渊,刺大夫之专政也。诸侯会同,贤为主,贤贤也。春秋恐伤五谷,辄止雨,止雨之礼,废阴起阳,书十七县、八十离乡,及都官吏千石以下夫妇在官者,咸遣妇,女子不得至市,市无诣井,盖之,勿令泄,鼓用牲于社。祝之曰:雨以太多,五谷不和,敬进肥牲,以请社灵,社灵幸为止雨,除民所苦,无使阴灭阳,阴灭阳,不顺于天,天意幸在于利民,愿止雨,敢告。鼓用牲于社,皆壹以辛亥之日,书到,即起县社令长若丞尉官长,各城邑社啬夫里吏正里人皆出,至于社,下顾西罢,三日而止,未至三日,天星亦止。
《汉书》《五行志》
传曰:言之不从,是谓不乂,厥咎僭,厥罚恒旸,厥极忧。从,顺也。是谓不乂,乂,治也。孔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诗云:如蜩如螗,如沸如羹。言上号令不顺民心,虚哗愤乱,则不能治海内,失在过差,故其咎僭。僭,差也。刑罚妄加,群阴不附,则阳气胜,故其罚常旸也。旱伤百谷,则有寇难,上下俱忧,故其极忧也。
庶徵之恒旸,刘向以为春秋大旱也。其夏旱雩祀,谓之大雩。不伤二谷,谓之不雨。京房易传曰:欲德不用兹谓张,厥灾荒。荒,旱也,其旱阴云不雨,变而赤,因而除。师出过时兹谓广,其旱不生。上下皆蔽兹谓隔,其旱天赤三月,时有雹杀飞禽。上缘求妃兹谓僭,其旱三月大温无云。居高台府,兹谓犯阴侵阳,其旱万物根死,数有火灾。庶位踰节兹谓僭,其旱泽物枯,为火所伤。
《淮南子》《天文训》
丙子干戊子,大旱,菰封熯。
《孙氏瑞应图》《旱》
遇旱责躬引,咎理察枉,退去贪残,侧修惠政,则降以灵雨。
《唐书》《五行志》
雨,少阴之气,其气毁则不雨。少阴者,金也,金为刑、为兵,刑不辜,兵不戢,则金气毁,故常为旱。火为盛阳,阳气强悍,故圣人制礼以节之。礼失则僭而骄炕,以导盛阳,火盛则金衰,故亦旱。于五行,土实制水,土功兴则水气壅阏,又常为旱。天官有东井,主水事,天汉、天江,亦水祥也。水与火雠,而受制于土,土火谪见,若日蚀过分而未至,与七曜循中道之南,皆旱祥也。
旱灾部汇考二商
成汤十有八祀,大旱。
按《史记·殷本纪》不载。 按《通鉴前编》:十有八祀伐夏,桀放之于南巢。三月,商王践天子位,是岁大旱。十有九祀,大旱。
按《史记·殷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云云。
二十祀,大旱。
按《史记·殷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云云。
二十有一祀,大旱。
按《史记·殷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二十一年,大旱,祷金币。
按《管子》:天以时为权,地以财为权,人以力为权,君以令为权;失天之权,则人地之权亡。汤七年旱,民之无𥼷卖子者,汤以庄山之金铸币,而赎民之无𥼷卖子者。
按《汉书·食货志》:晁错说上曰:圣王在上而民不冻饥者,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也,为开其资财之道也。故尧、禹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而国亡捐瘠者,以畜积多而备先具也。
〈注〉捐谓民有饥相弃捐者。或谓贫乞者为捐。
按《大纪》:伊尹言于王,发庄山之金铸币,通有无于四方以赈救之民,是以不困。
二十二祀,大旱。
按《史记·殷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云云。
二十三祀,大旱。
按《史记·殷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云云。二十有四祀,大旱。
按《史记·殷本纪》不载。 按《庄子》:汤之时八年七旱,而崖不为之加损。
按《荀子》:汤旱而祷曰:政不节与。使民疾与。何以不雨致斯极也。宫室崇与。女谒盛与。何以不雨致斯极也。苞苴行与。谗夫昌与。何以不雨致斯极也。
按《吕氏春秋·顺民篇》:汤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于是剪其发,劘其手,以身为牺牲,用祈福于上帝,民乃大悦,雨乃大至。
按《竹书纪年》:二十四年,大旱,王祷于桑林,雨。
按《说苑》:汤时大旱七年,煎沙烂石,于是使人以三足鼎,祝山川,教之祝曰:政不节耶。使民疾耶。苞苴行耶。谗夫昌耶。宫室崇耶。女谒盛耶。何不雨之极也,言未既天大雨。
按《皇甫谧帝王世纪》:汤时大旱,殷史曰:卜当以人祷。汤曰:吾谓宜自当。遂斋戒,剪发、断爪,己为牲,祷于桑林之野,告于上天,已而雨大至。
按《大纪》:祷于桑林之社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岁则大熟天下欢洽作桑林之乐名曰大濩
按《通鉴前编》:按《说苑》《淮南子》所载,俱与《荀子》大同小异,《史记》及《东汉书注》乃有剪发断爪,身为牺牲之说,夫以汤之圣,当极旱之时,反躬自责,祷于林野,此其为民吁天之诚,自能格天致雨,何以如史汉所云且人祷之占理所不通圣王岂信其说而剪发断爪毁伤父母遗体岂圣人所为或出野史
周
周制舞师,掌教皇舞。小祝掌宁风旱。师巫、女巫,皆职雩祭。
按《周礼·地官》:舞师教皇舞,帅而舞旱暵之事。
〈注〉皇析五采羽为之,亦如帗旱暵之事。谓雩也,暵热气也。〈《订义》〉郑锷曰:旱暵出于非常,故不言祭祀,而言事。偶有是事,则染羽为凤皇之形以舞焉。不象凤者,凤雄而皇雌,所以召阴而却阳也。
稻人旱暵,共其雩敛。
〈订义〉项氏曰:旱暵,则共雩祭之,所敛以稻,所急者水也。
《春官》:小祝掌小祭祀,逆时雨,宁风旱。
〈注〉逆迎也〈订义〉郑锷曰:农民之望甘雨,欲以时而至,故逆之而来风之偃禾,旱之为灾,皆人所惧。故宁之使不作。 刘氏曰:宁风旱,谓恒风,恒旸,皆反休而为咎。故祭以宁之。
司巫掌群巫之政令,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
〈注〉雩旱祭也〈疏〉《春秋纬》云:雩者,呼嗟求雨之祭。〈《订义》〉王昭禹曰:阳亢在上,阻阴而旱。师巫而舞雩,所以助达阴中之阳。
女巫掌岁时祓除衅浴,旱暵则舞雩。
〈疏〉此谓五月以后修雩,故有旱暵之事。〈《订义》〉刘执中曰:常旸则大旱矣。帅女巫而舞,助阴气也。
厉王二十二年至二十六年,皆大旱。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厉王十二年,王亡奔彘,国人围王宫,执召穆公之子杀之。十三年,王在彘,共伯和摄行天子事。二十二年,大旱。二十三年,大旱。二十四年,大旱。二十五年,大旱。二十六年,大旱,王陟于彘。周定公、召穆公立太子靖为王。共伯和归其国,遂大雨。
〈注〉大旱既久,庐舍俱焚,会汾王崩,卜于太阳,兆曰厉王为祟。周公、召公乃立太子靖,共和遂归国。和有至德,尊之不喜,废之不怒,逍遥得志于共山之首。
桓王十三年,鲁大雩。
按《春秋》:鲁桓公五年秋,鲁大雩。 按《左传》:书不时也。按《公羊传》:大雩者何,旱祭也。然则何以不言旱。言雩则旱见,言旱则雩不见。何以书,记灾也。
〈注〉雩旱请雨祭名,君亲之南郊,以六事谢过自责,曰:政不一与,民失职与,宫室崇与,女谒盛与,苞苴行与,谗夫昌与。使童男女,各八人,舞而呼雩,故谓之雩。旱者,政教不施之应。先是桓公无王行,比为天子所聘,得志益骄。去国远狩,大城祝丘,故致此旱。
惠王十四年,鲁旱。
按《春秋》:鲁庄公三十一年冬,不雨。 按《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
按《汉书·五行志》:庄公三十一年冬,不雨。是岁,一年而三筑台,奢侈不恤民。
十九年冬,鲁旱。
按《春秋》:鲁僖公二年冬十月,不雨。 按《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 按《谷梁传》:不雨者,勤雨也。
二十二年,春夏鲁不雨。
按《春秋》:鲁僖公三年春王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六月,雨。 按《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 按《谷梁传》:不雨者,勤雨也。一时言不雨者,闵雨也。闵雨者,有志于民者也。
〈大全〉高氏曰:不雨,八越月而不书旱,何也。凡书旱者,虽有时而雨,犹以不足为旱。若真不雨,则旱在其中矣。
按《汉书·五行志》:釐公二年冬十月不雨,三年春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六月雨。先是者,严公夫人与公子庆父淫,而杀二君。国人攻之,夫人逊于邾,庆父奔莒。釐公即位,南败邾,东败莒,获其大夫。有炕阳之应。
襄王三年,鲁大雩。
按《春秋》:鲁僖公十一年秋八月,大雩。 按《公羊传》注:公与夫人出会不恤民之应。 按《谷梁传》:雩月,正也。雩得雨曰雩,不得雨曰旱。
五年,鲁大雩。
按《春秋》:鲁僖公十三年秋九月,大雩。 按《公羊传》:注由阳谷之会,不恤民,复会于咸城缘陵,烦扰之应。十三年鲁,大旱。
按《春秋》:鲁僖公二十一年夏,大旱。 按《左传》:公欲焚巫尪,臧文仲曰:非旱备也。修城郭,贬食省用,务穑劝分,此其务也。巫尪何为,天欲杀之,则如勿生,若能为旱,焚之滋甚,公从之,是岁也。饥而不害。 按《公羊传》:何以书,记灾也。
〈注〉新作南门之所生。
按《谷梁传》:旱时正也。
〈疏〉释曰:旱必历时,非一月之事,故书时为正也。
按《汉书·五行志》:釐公二十一年夏,大旱。董仲舒、刘向以为齐桓既死,诸侯从楚,釐尤得楚心。楚来献捷,释宋之执。外倚彊楚,亢阳失众,又作南门,劳民兴役。诸雩旱不雨,略皆同说。
二十七年,鲁旱。
按《春秋》:鲁文公二年,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大全〉汪氏曰:自十二月,不雨,至七月,则阴阳之气不和,而恒阳为灾者,八越月矣。盖旱为灾而不久,则书旱。旱为灾而久,则书某月不雨,至某月。
按《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大旱以灾书,此亦旱也。曷为以异书,大旱之日短,而云灾,故以灾书此。不雨之日长而无灾,故以异书也。
〈注〉此禄去公室,政在公子,遂之所致也。
按《谷梁传》:历时而言不雨文,不忧雨也。不忧雨者,无志乎民也。
按《汉书·五行志》:文公二年,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文公即位,天子使叔服会葬,毛伯赐命。又会晋侯于戚。公子遂如齐纳币。又与诸侯盟。上得天子,外得诸侯,沛然自大。跻釐公主。大夫始颛事。
顷王二年,鲁旱。
按《春秋》:鲁文公十年,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按《公羊传》:注公子遂之所招。 按《谷梁传》:历事而言不雨,文不闵雨也。不闵雨者,无志乎民也。
按《汉书·五行志》:十年,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先是公子遂会四国而救郑。楚使越椒来聘。秦人归襚。有炕阳之应。
五年,鲁旱。
按《春秋》:鲁文公十三年,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按《汉书·五行志》:文公十三年,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先是曹伯、杞伯、滕子来朝,郕伯来奔,秦伯使遂来聘,季孙行父城诸及郓。二年之间,五国趋之,内城二邑。炕阳失众。一曰,不雨而五谷皆孰,异也。文公时,大夫始颛盟会,公孙敖会晋侯,又会诸侯盟于垂陇。故不雨而生者,阴不出气而私自行,以象施不由上出,臣下作福而私自成。一曰,不雨近常阴之罚,君弱也。
定王五年,鲁旱。
按《春秋》:鲁宣公七年秋,公至自伐莱,大旱。
〈大全〉公与齐侯俱不务德,合党连兵,恃彊凌弱,是以为此举也。军旅之后,必有凶年。言民以征役,怨咨之气,感动天变,而旱乾作矣。其以大旱,书者或不雩,或虽雩,而不雨也不雩,则无恤民忧国之心。雩而不雨,格天之精意阙矣。
按《汉书·五行志》:宣公七年秋,大旱。是夏,宣与齐侯伐莱。
十九年,鲁旱。
按《春秋》:鲁成公三年秋,大雩。
简王二年,鲁旱。
按《春秋》:鲁成公七年冬,大雩。 按《谷梁传》:雩不月,而时非之也,冬无为雩也。
〈大全〉刘氏曰谷梁云冬无雩也非也周之十月今之八月若久不雨可不雩乎
灵王四年,鲁旱。
按《春秋》:鲁襄公五年秋,大雩。 按《左传》:旱也。
〈大全〉高氏曰,因旱祭志僭也。
按《汉书·五行志》:襄公五年秋,大雩。先是宋鱼石奔楚,楚伐宋,取彭城以封鱼石。郑畔于中国而附楚,襄与诸侯共图彭城,城郑虎牢以禦楚。是岁郑伯使公子发来聘,使大夫会吴于善道。外结二国,内得郑聘,有炕阳动众之应。
七年,鲁旱。
按《春秋》:鲁襄公八年秋九月,大雩。 按《左传》:旱也。按《汉书·五行志》:襄公八年九月,大雩。时作三军,季氏盛。
十五年,鲁旱。
按《春秋》:鲁襄公十六年秋,大雩。 按《公羊传》:〈注〉先是伐许,齐侯围城动民之应。
十六年,鲁旱。
按《春秋》:鲁襄公十七年秋九月,大雩。 按《公羊传》:〈注〉比年仍见,围不暇恤民之应。
二十七年,鲁旱。
按《春秋》:鲁襄公二十八年秋,大雩。 按《左传》:旱也。
〈大全〉高氏曰:春无冰,秋旱。此皆人事所召,而僭用大礼以祈之,不亦悖乎。
按《公羊传》:〈注〉公方久,如楚先是豫赋于民之所致。按《汉书·五行志》:襄公二十八年八月,大雩。先是,比年晋使荀吴、齐使庆封来聘,是夏邾子来朝。襄有炕阳自大之应。
景王六年,鲁旱。
按《春秋》:鲁昭公三年八月,大雩。 按《左传》旱也。 按《公羊传》:〈注〉先是公季孙宿比如晋。
按《汉书·五行志》:昭公三年八月,大雩。刘歆以为昭公即位年十九矣,犹有童心,居丧不哀,炕阳失众。九年,鲁旱。
按《春秋》:鲁昭公六年秋。九月,大雩。 按《左传》旱也。按《公羊传》:〈注〉先是季孙宿,如晋是后叔弓与公比如楚有豫赋之烦也。
按《汉书·五行志》:昭公六年九月,大雩。先是莒牟夷以二邑来奔,莒怒伐鲁,叔弓帅师,拒而败之,昭得入晋。外和大国,内获二邑,取胜邻国,有炕阳动众之应。十一年,鲁旱。
按《春秋》:鲁昭公八年秋,大旱。
〈大全〉杜氏曰秋雩过也
按《公羊传》:〈注〉先是公如楚半年,乃归费多赋重所致。十九年,鲁旱。
按《春秋》:鲁昭公十六年九月,大雩。 按《左传》旱也。按《公羊传》:〈注〉先是公数如晋。
按《汉书·五行志》:昭公十六年九月,大雩。先是昭公母夫人归氏薨,昭不戚,乂大蒐于比蒲。晋叔向曰:鲁有大丧而不废蒐。国不恤丧,不忌君也;君亡戚容,不顾亲也。殆其失国。与三年同占。
敬王二年,鲁旱。
按《春秋》:鲁昭公二十四年秋八月,大雩。 按《左传》:旱也。 按《公羊传》:〈注〉先是,公如晋仲孙貜卒民被其役。是年,叔倪出会故秋七月,复大雩。
按《汉书·五行志》:昭公二十四年八月,大雩。刘歆以为左氏传二十三年邾师城翼,还经鲁地,鲁袭取邾师,获其三大夫。邾人愬于晋,晋人执我行人叔孙婼,是春乃归之。
三年,鲁大旱。
按《春秋》:鲁昭公二十五年秋七月,上辛,大雩。季辛又雩。 按《左传》:秋书,再雩,旱甚也。 按《公羊传》:又雩者何,又雩者非雩也。聚众以逐季氏也。
按《谷梁传》:季者,有中之辞也。又有继之辞也。
〈注〉不言中辛,中辛无事缘,有上辛大雩。故言又也。
按《汉书·五行志》:昭公二十五年七月上辛大雩,季辛又雩,旱甚也。刘歆以为时后氏与季氏有隙。又季氏之族有淫妻为谗,使季平子与族人相恶,皆共谮平子。子家驹谏曰:谗人以君侥倖,不可。昭公遂伐季氏,为所败,出奔齐。
十一年,鲁旱。
按《春秋》:鲁定公元年九月,大雩。 按《公羊传》:〈注〉定公得立,尤喜而不恤民之应。
十七年,鲁旱。
按《春秋》:鲁定公七年秋,大雩。九月,大雩。
〈大全〉汪氏曰:左氏以再雩为旱甚,经书雩祭,二十有一。惟昭二十五年,及此年书再雩,灾之甚而变之大者也。昭公不克自省,而有阳州之孙。定公又不知儆,而有二玉之窃。世卿之逆,陪臣之横,其致一也。故比事书之,以为后鉴。
二十二年,鲁旱。
按《春秋》:鲁定公十二年秋,大雩。 按《公羊传》:〈注〉承前费重不恤民,又重之以齐师伐我,我自救之役。按《汉书·五行志》:定公十年九月,大雩。先是定公自将侵郑,归而城中城。二大夫帅师围郓。〈按《左》《公》《谷》三传俱作定公十二
年,《汉书》十字下疑脱二字。
〉
秦
始皇十二年,大旱。
按《史记》:秦始皇本纪十二年,天下大旱。六月至八月乃雨。
汉
按《汉书旧仪》:旧制求雨,太常祷天地、宗庙、社稷、山川以赛,各如其常,祭牢礼。四月立夏后旱,乃求雨祷之。七月毕塞之秋,冬春三时不求雨。
按《杜佑通典》:汉承秦灭学,雩礼废。旱,太常祷天地宗庙。
〈注〉刘歆致雨具作土龙。
惠帝五年,大旱。
按《汉书·惠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惠帝五年夏,大旱,江河水少,溪谷绝。先是发民男女十四万六千人城长安,是岁城乃成。
文帝三年,大旱。
按《汉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文帝三年秋,天下旱。是岁夏,匈奴右贤王寇侵上郡,诏丞相灌婴发车骑士八万五千人诣高奴,击右贤王走出塞。其秋,济北王兴居反,使大将军讨之,皆伏诛。
九年,大旱。
按《汉书·文帝本纪》:九年春,大旱。
后六年,大旱。
按《汉书·文帝本纪》:后六年夏四月,大旱,蝗。令诸侯无入贡。弛山泽。减诸服御。损郎吏员。发仓庾以赈民。民得买爵。 按《五行志》:春,天下大旱。先是发车骑材官屯广昌,是岁二月复发材官屯陇西。后匈奴大入上郡、云中,烽火通长安,三将军屯边,又三将军屯京师。
景帝中三年秋,大旱。
按《汉书·景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后二年秋,大旱。
按《汉书·景帝本纪》云云。
武帝建元四年六月,旱。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元光六年,大旱。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光六年夏,大旱,蝗。 按《五行志》:是岁四将军,征匈奴。
元朔五年,大旱。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朔五年春,大旱。 按《五行志》:是岁,六将军众十馀万征匈奴。
元狩三年,大旱。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狩三年夏,大旱。是岁发天下故吏伐棘上林,穿昆明池。
元封二年,旱。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史记·封禅书》:夏,旱。公孙卿曰:黄帝时封则天旱,乾封三年。上乃下诏曰:天旱,意乾封乎。
元封四年,大旱。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封四年夏,大旱,民多暍死。元封六年秋,大旱,蝗。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天汉元年夏,大旱。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天汉三年夏,大旱。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夏,大旱。先是贰师将军征大宛还。元年,发谪民。二年夏,三将军征匈奴,李陵没不还。
太始二年秋,旱。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征和元年,大旱。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征和元年夏,大旱。是岁发三辅骑士闭长安城门,大搜,始治巫蛊。明年,卫皇后、太子败。
昭帝始元六年,大旱。
按《汉书·昭帝本纪》:始元六年夏,旱,大雩,不得举火。按《五行志》:始元六年,大旱。先是大鸿胪田广明征益州,暴师连年。
元凤五年夏,大旱。
按《汉书·昭帝本纪》云云。
宣帝本始三年,大旱。
按《汉书·宣帝本纪》:本始三年五月,大旱。郡国伤旱甚者,民毋出租赋。 按《五行志》:本始三年夏,大旱,东西数千里。先是五将军众二十万征匈奴。
神爵元年秋,大旱。
按《汉书·宣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神爵元年秋,大旱。是岁,后将军赵充国征西羌。
元帝初元三年夏,旱。
按《汉书·元帝本纪》云云。
成帝建始二年夏,大旱。
按《汉书·成帝本纪》云云。
鸿嘉三年夏,旱。
按《汉书·成帝本纪》:鸿嘉三年夏四月,大旱。
永始三年夏,大旱。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永始四年夏,大旱。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哀帝建平四年,旱。
按《汉书·哀帝本纪》:建平四年春,大旱。
平帝元始二年,旱。
按《汉书·平帝本纪》:元始二年四月,郡国大旱,蝗,青州尤甚,民流亡。
后汉
后汉行雩礼求雨之制。
按《后汉书·礼仪志》:自立春至立夏,尽立秋,郡国上雨泽。若少,府郡县各扫除社稷;其旱也,公卿官长以次行雩礼求雨。闭诸阳,衣皂,兴土龙,立土人舞僮二佾,七日一变如故事。反拘朱索社,伐朱鼓。祷赛以少牢如礼。
光武帝建武三年,大旱。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建武三年七月,雒阳大旱,帝至南郊求雨,即日雨。建武五年夏四月,旱,蝗。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五年夏四月,旱,蝗。五月丙子,诏曰:久旱伤麦,秋种未下,朕甚忧之。将残吏未胜,狱多冤结,元元愁恨,感动天地乎。其令中都官、三辅、郡、国出系囚,罪非犯殊死一切勿案,见徒免为庶人。务进柔良,退贪酷,各正厥事焉。按《五行志》:〈注〉方储对策曰:百姓苦士卒烦碎,责租税失中,暴师外营,经历三时。内有怨女,外有旷夫。王者熟推其祥,揆合于天,图之事情,旱灾可除。夫旱者过日天,王无意于百姓,恩德不行,万民烦扰,故天应以无泽。
建武六年,旱。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六年春正月辛酉,诏曰:往岁水旱蝗虫为灾,谷价腾跃,人用困乏。朕惟百姓无以自赡,恻然悯之。其命郡国有谷者,给禀。按《五行志》〈注〉《古今注》:建武六年六月,旱。
建武九年春,旱。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云。
建武十二年五月,旱。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云。
建武十八年,旱。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十八年五月,旱。
建武二十一年六月,旱。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云。
明帝永平元年五月,旱。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云。
永平三年夏,旱。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三年夏,旱。秋八月,诏曰:朕奉承祖业,无有善政。日月薄蚀,彗孛见天,水旱不节,稼穑不成,人无宿储,下生愁垫。虽夙夜勤思,而智能不逮。昔楚庄无灾,以致戒惧;鲁哀祸大,天不降谴。今之动变,倘尚可救。有司勉思厥职,以匡无德。古者卿士献诗,百工箴谏。其言事者,靡有所讳。 按《钟离意传》:永平三年夏旱,而大起北宫,意诣阙免冠上疏曰:伏见陛下以天时小旱,忧念元元,降避正殿,躬自克责,而比日密云,遂无大润,岂政有未得应天心者邪。昔成汤遭旱,以六事自责曰:政不节邪。使人疾邪。宫室崇邪。女谒盛邪。苞苴行邪。谗夫昌邪。窃见北宫大作,人失农时,此所谓宫室崇也。自古非苦宫室小狭,但患人不安宁。宜且罢止,以应天心。臣意以匹夫之才,无有行能,久食重禄,擢备近臣,比受厚赐,喜惧相半,不胜愚戆征营,罪当万死。帝策诏报曰:汤引六事,咎在一人。其冠履,勿谢。比上天降旱,密云数会,朕戚然惭惧,思获嘉应,故分布祷请,窥候风云,北祈明堂,南设雩场。今又敕大匠止作诸宫,减省不急,庶消灾谴诏。因谢公卿百寮,遂应时澍雨焉。
永平八年冬,旱。
永平十一年八月,旱。
永平十五年八月,旱。
按以上《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云。
永平十八年三月,旱。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十八年夏四月己未,诏曰:自春已来,时雨不降,宿麦伤旱,秋种未下,政失厥中,忧惧而已。其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及流民无名数欲占者人一级;鳏、寡、孤、独、笃癃,贫而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理冤狱,录轻系。二千石分祷五岳四渎。郡界有名山大川能兴云致雨者,长吏各洁斋祷请,冀蒙嘉澍。按《章帝本纪》:十八年八月,即位。是岁,京师及三州大旱,诏勿收兖、豫、徐州田租、刍槁,其以见谷赈给贫人。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永平十八年三月,旱。
章帝建初元年,旱。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建初元年三月己巳,诏曰:朕以无德,奉承大业,夙夜慄慄,不敢荒宁。而灾异仍见,与政相应。朕既不明,涉道日寡;又选举乖实,俗吏伤人,官职耗乱,刑罚不中,可不忧与。昔仲弓季氏之家臣,子游武城之小宰,孔子犹诲以贤才,问以得人。明政无大小,以得人为本。夫乡举里选,必累功劳。今刺史、守相不明真伪,茂才、孝廉岁以百数,既非能显,而当授之政事,甚无谓也。每寻前世举人贡士,或起圳亩,不系阀阅。敷奏以言,则文章可采;明试以功,则政有异迹。文质彬彬,朕甚嘉之。其令太傅、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国守相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按《五行志》:〈注〉建初元年,大旱,天子忧之。侍御史孔丰乃上疏曰:臣闻为不善而灾报,得其应也。为善而灾至,遭时运也。陛下即位日浅,视民如伤,而不幸耗旱时运之会耳。非政教所致也。昔成汤遭旱,因自责省畋,散积减御损食,而大有年。意者陛下未为成汤之事与。天子纳其言而从之。三日,雨即降。转拜黄门郎,典东观事。 按《杨终传》:终拜校书郎,建初元年,大旱谷贵,终以为广陵、楚、淮阳、济南之狱,徙者万数,又远屯绝域,吏民怨旷,乃上疏曰:臣闻善善及子孙,恶恶止其身,百王常典,不易之道也。秦政酷烈,违牾天心,一人有罪,延及三族。高祖平乱,约法三章。太宗至仁,除去收孥。万姓廓然,蒙被更生,泽及昆虫,功垂万世。陛下圣明,德被四表。今以比年久旱,灾疫未息,躬自菲薄,广访失得,三代之隆,无以加焉。臣窃按春秋水旱之变,皆应暴急,惠不下流。自永平以来,仍连大狱,有司穷考,转相牵引,掠拷冤滥,家属徙边。加以北征匈奴,西开三十六国,频年服役,转输烦费。又远屯伊吾、楼兰、车师、戊己,民怀土思,怨结边域。传曰:安土重居,谓之众庶。昔殷人近迁洛邑,且犹怨望,何况去中土之肥饶,寄不毛之荒极乎。且南方暑湿,瘴毒互生。愁困之民,足以感动天地,移变阴阳矣。陛下留念省察,以济元元。书奏,肃宗下其章。司空第五伦亦同终议。太尉牟融、司徒鲍昱、校书郎班固等难伦,以施行既,久孝子无改父之道,先帝所建,不宜回异。终复上书曰:秦筑长城,功役繁兴,胡亥不革,卒亡四海。故孝元弃珠崖之郡,光武绝西域之国,不以介鳞易我衣裳。鲁文公毁泉台,春秋讥之曰先祖为之而已毁之,不如勿居而已,以其无妨害于民也。襄公作三军,昭公舍之,君子大其复古,以为不舍则有害于民也。今伊吾之役,楼兰之屯,久而未还,非天意也。帝从之,听还徙者,悉罢边屯。 按《鲍昱传》:昱,代王敏为司徒,建初元年,大旱,谷贵。肃宗召昱问曰:甚旱既太,将何以消复灾眚。对曰:臣闻圣人理国,三年有成。今陛下始践天位,刑政未著,如有失得,何能致异。但臣前在汝南,典理楚事,系者千馀人,恐未能尽当旱既。先帝诏言,大狱一起,冤者过半。又诸徙者骨肉离分,孤魂不祀。一人呼嗟,王政为亏。宜一切还诸徙家属,蠲除禁锢,兴灭继绝,死生获所。如此,和气可致。帝纳其言。
建初二年,旱。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二年夏,雒阳旱。 按《马后纪》:建初元年,欲封爵诸舅,太后不听。明年夏,大旱,言事者以为不封外戚之故,有司因此上奏,宜依旧典。太后诏曰:凡言事者皆欲媚朕以要福耳。昔王氏五侯同日俱封,其时黄雾四塞,不闻澎雨之应。又田鼢、窦婴,宠贵横恣,倾覆之祸,为世所传。故先帝防慎舅氏,不令在枢机之位。诸子之封,裁令半楚、淮扬诸国,常谓我子不当与先帝子等。今有司奈何欲以马氏比阴氏乎。固不许。
建初四年夏,旱。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云。
建初五年,旱。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五年春二月甲申,诏曰:春秋书无麦苗,重之也。去秋雨泽不通,今时复旱,如炎如焚。凶年无时,而为备未至。朕之不德,上累三光,震慄忉忉,痛心疾首。前代圣君,博思咨诹,虽降灾咎,辄有开匮反风之应。今予小子,徒惨惨而已。其令二千石理冤狱,录轻系;祷五岳四渎,及名山能兴云致雨者,冀蒙不崇朝遍雨天下之报。务加肃敬焉。
元和元年春,旱。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云。
元和二年,旱。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 按《陈宠传》:肃宗时宠为尚书,汉旧事断狱报重,常尽三冬之月,是时帝始改用冬初十月而已。元和二年,旱,长水校尉贾宗等上言,以为断狱不尽三冬,故阴气微弱,阳气发泄,招致灾旱,事在于此。帝以其言下公卿议,宠奏曰:夫冬至之节,阳气始生,故十一月有兰、射于、芸、荔之应。时令曰:诸生荡,安形体。天以为正,周以为春。十二月阳气上通,雉雊鸡乳,地以为正,殷以为春。十三月阳气已至,天地已交,万物皆出,蛰虫始振,人以为正,夏以为春。三微成著,以通三统。周以天元,殷以地元,夏以人元。若以此时行刑,则殷、周岁首皆当流血,不合人心,不稽天意。月令曰:孟冬之月,趣狱刑,无留罪。明大刑毕在立冬也。又:仲冬之月,身欲宁,事欲静。若以降威怒,不可谓宁;若以行大刑,不可谓静。议者咸曰:旱之所由,咎在改律。臣以为殷、周断狱不以三微,而化致康平,无有灾害。自元和以前,皆用三冬,而水旱之异,往往为患。由此言之,灾害目为他应,不以改律。秦为虐政,四时行刑,圣汉初兴,政从简易。萧何草律,季秋论囚,俱避立春之月,而不计天地之正,二王之春,实颇有违。陛下探幽析微,允执其中,革百载之失,建永年之功,上有迎承之欢,下有奉微之惠,稽春秋之文,当月令之意,圣功美业,不宜中疑。书奏,帝纳之。遂不复改。
章和二年,和帝即位夏,旱。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章和二年二月壬辰,即位。五月,京师旱。 按《五行志》:时章帝崩,后窦太后兄弟用事奢僭。
和帝永元二年,郡国十四旱。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云。
永元四年夏,旱。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四年夏,旱,蝗。十二月壬辰,诏:今年郡国秋稼为旱蝗所伤,其十四以上勿收田租、刍槁;有不满者,以实除之。
永元六年秋七月,京师旱。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六年七月,京师旱。诏中都官徒各除半刑,谪其未竟,五月以下皆免遣。丁巳,幸洛阳寺,录囚徒,举冤狱。收洛阳令下狱抵罪,司隶校尉、河南尹皆左降。未及还宫而澍雨。 按《张奋传》:奋代刘方为司空,时岁灾旱,祈雨不应,乃上表曰:比年不登,人用饥匮,今复久旱,秋稼未立,阳气垂尽,岁月迫促。夫国以民为本,民以谷为命,政之急务,忧之重者也。臣蒙恩尤深,受职过任,夙夜忧惧,章奏不能叙心,愿对中常侍疏奏。即时引见,复口陈时政之宜。明日,和帝召太尉、司徒幸洛阳狱,录囚徒,收洛阳令陈歆,即大雨三日。
永元九年六月,蝗,旱。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云云。
永元十二年春,旱。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十二年二月,诏贷被灾诸郡民种粮。三月丙申,诏曰:比年不登,百姓虚匮。京师去冬无宿雪,今春无澍雨,黎民流离,困于道路。朕痛心疾首,靡知所济。瞻仰昊天,何辜今人。三公朕之腹心,而未获承天安民之策。数诏有司,务择良吏。今犹不改,竞为苛暴,侵愁小民,以求虚名,委任下吏,假势行邪。是以令下而奸生,禁至而诈起。巧法析律,饰文增辞,货行于官,罪成乎手,朕甚病焉,公卿不思助明好恶,将何以救其咎罚。咎罚既至,复令灾及小民。若上下同心,庶或有瘳。其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三老、孝悌、力田三级,民无名数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级;鳏、寡、孤、独、笃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壬子,赐博士员弟子在太学者布,人三疋。
永元十五年,丹阳郡国二十二旱。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云。
永元十六年,旱。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十六年秋七月,旱。戊午,诏曰:今秋稼方穗而旱,云雨不沾,疑吏行惨刻,不宣恩泽,妄拘无罪,幽闭良善所致。其一切囚徒于法疑者勿决,以奉秋令。方察烦苛之吏,显明其罚。辛巳,诏令天下皆半入今年田租、刍槁;其被灾害者,以实除之。贫民受贷种粮及田租、刍槁、皆勿收责。
安帝永初元年,旱。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永初元年,郡国八旱,分遣议郎请雨。
永初二年夏,旱。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二年五月,旱。丙寅,皇太后幸洛阳寺及若卢狱,录囚徒,赐河南尹、廷尉、卿及官属以下各有差,即日降雨。 按《邓皇后纪》:永初二年夏,京师旱,太后亲幸洛阳寺录冤狱。有囚实不杀人而被考自诬,羸困舆见,畏吏不敢言,将去,举头若欲自诉。太后察视觉之。即呼还问状,具得枉实,即时收洛阳令下狱抵罪。行未还宫,澍雨大降。
永初三年,郡国八旱。永初四年夏,旱。
永初五年夏,旱。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俱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云。
永初六年,旱。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六年五月,旱。诏令中二千石下至黄绶,一切复秩还赎,赐爵各有差。皇太后幸雒阳寺,录囚徒,理冤狱。
永初七年夏,旱。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七年五月庚子,京师大雩。八月,诏赐民爵。郡国被蝗伤稼十五以上,勿收今年田租;不满者,以实除之。 按《五行志》:七年夏,旱。
元初元年夏,旱。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元初元年,京师及郡国五旱,蝗。元初二年夏,旱。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二年五月京师,旱。
元初三年夏,旱。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三年夏四月,京师旱。 按《五行志》:〈注〉时西羌寇乱,军屯相继连十馀年。
元初五年,旱。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五年,京师及郡国五旱,诏禀遭旱贫人。
元初六年夏,旱。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六年五月,京师旱。
建光元年,郡国四旱。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云。
延光元年,旱。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延光元年,郡国五旱,伤稼。
顺帝永建二年,旱。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建二年三月,旱。遣使者录囚徒。
永建三年,旱。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三年六月,旱。遣使者录囚徒,理轻系。 按《黄琼传》:永建三年,大旱,琼上疏曰:昔鲁僖遇旱,以六事自让,躬节俭,闭女谒,放谗佞者十三人,诛税民受货者九人,退舍南郊,天立大雨。今亦宜顾省政事,有所损阙,务存质俭,以易民听。尚方御府,息除烦费。敕近臣,使遵法度,如有不移,示以好恶。数见公卿,引纳儒士,访以政化,使陈得失。又囚徒尚积,多致死亡,亦足以感伤和气,招降灾旱。若改敝从善,择用嘉谋,则灾消福至矣。书奏,引见德阳殿,使中常侍以琼奏书属主者施行。
永建五年,旱。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五年四月,京师旱。诏郡国贫人被灾者,勿收责。
阳嘉元年,旱。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阳嘉元年春二月,京师旱。庚申,敕郡国二千石各祷名山岳渎,遣大夫、谒者诣嵩高、首阳山,并祀河、洛,请雨。戊辰,雩。以冀部比年水潦,民食不赡,诏案行禀贷,劝农功,赈乏绝。甲戌,诏曰:政失厥和,阴阳隔并,冬鲜霜雪,春无澍雨。分祷祈请,靡神不禜。深恐在所慢违如在之义,今遣侍中王辅等,持节分诣岱山、东海、荥阳、河、洛,尽心祈焉。
阳嘉二年,旱。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二年六月,旱。 按《五行志》:夏,旱。时李固对策,以为奢僭所致也。 按《郎顗传》:顗条便宜之事,又条。四事:曰易传曰:阳无德则旱,阴僭阳亦旱。阳无德者,人君恩泽不施于人也。阴僭阳者,禄去公室,臣下专权也。自冬涉春,迄无嘉泽,数有西风,反逆时节。朝廷劳心,广为祈祷,荐祭山川,暴龙移市。臣闻皇天感物,不为伪动,灾变应人,要在责己。若令雨可请降,水可禳止,则岁无隔并,太平可待。然而灾害不息者,患不在此也。立春以来,未见朝廷赏录有功,表显有德,存问孤寡,赈恤贫弱,而但见洛阳都官奔车东西,收系纤介,牢狱充盈。臣闻恭陵火处,比有光耀,明此天灾,非人之咎。丁丑大风,掩蔽天地。风者号令,天之威怒,皆所以感悟人君忠厚之戒。又连月无雨,将害麦粟。若一谷不登,则饥者十三四矣。陛下诚宜广被恩泽,贷赡元。元昔尧遭九年之水,人有十年之蓄者,简税防灾,为其方也。愿陛下早宣德泽,以应天功。若臣言不用,朝政不改者,立夏之后乃有澍雨,于今之际未可望也。若政变于朝而天不雨,则臣为诬上,愚不知量,分当鼎镬。书奏,特诏拜郎中,其夏,大旱,如顗言。
阳嘉三年,久旱。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三年春二月己丑,诏以久旱,京师诸狱无轻车皆且勿考竟,须得澍雨。夏五月戊戌,制诏曰:昔我太宗,丕显之德,假于上下,俭以恤民,政致康乂。朕秉事不明,政失厥道,天地谴怒,大变仍见。春夏连旱,寇贼弥繁,元元被害,朕甚悯之。嘉与海内洗心更始。其大赦天下,自殊死以下谋反大逆诸犯不当得赦者,皆赦除之。赐民年八十以上米,人一斛,肉二十斤,酒五斗;九十以上加赐帛,人二匹,絮三斤。
按《周举传》:阳嘉三年,司理校尉左雄荐举,徵拜尚
书。举与仆射黄琼同心辅政,名重朝廷,左右惮之。是岁河南、三辅大旱,五谷灾伤,天子亲自露坐德阳殿东厢请雨,又下司隶、河南祷祀河神、名山、大泽。诏书以举才学优深,特下策问曰:朕以不德,仰承三统,夙兴夜寐,思协大中。顷年以来,旱灾屡应,稼穑焦枯,民食困乏。五品不训,王泽未流,群司素餐,据非其位。审所贬黜,变复之徵,厥效何由。分别具对,勿有所讳。举对曰:臣闻易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二仪交搆,乃生万物,万物之中,以人为贵。故圣人养之以君,成之以化,顺四时之宜,适阴阳之和,使男女婚娶不过其时。包之以仁恩,导之以德教,示之以灾异,训之以嘉祥。此先圣承乾养物之始也。夫阴阳闭隔,则二气否塞;二气否塞,则人物不昌;人物不昌,则风雨不时;风雨不时,则水旱成灾。陛下处唐虞之位,未行尧舜之政,近废文帝、光武之法,而循亡秦奢侈之欲,内积怨女,外有旷夫。今皇嗣不兴,东宫未立,伤和逆理,断绝人伦之所致也。非但陛下行此而已,竖宦之人,亦复虚以形势,威侮良家,取女闭之,至有白首殁无配偶,逆于天心。昔武王入殷,出倾宫之女;成汤遭灾,以六事剋己;鲁僖遇旱,而自责祈雨:皆以精诚转祸为福。自枯旱以来,弥历年岁,未闻陛下改过之效,徒劳至尊暴露风尘,诚无益也。又下州郡祈神致请。昔齐有大旱,景公欲祀河伯,晏子谏曰:不可。夫河伯以水为城国,鱼鳖为民庶。水尽鱼枯,岂不欲雨。自是不能致也。陛下所行,但务其华,不寻其实,犹缘木求鱼,却行求前。诚宜推信革政,崇道变惑,出后宫不御之女,理天下冤枉之狱,除大官重膳之费。夫五品不训,责在司徒,有非其位,宜急黜斥。臣自藩外擢典纳言,学薄智浅,不足以对。易传曰:阳感天,不旋日。惟陛下留神裁察。因召见举及尚书令成翊世、仆射黄琼,问以得失。举等并对以为宜慎官人,去斥贪污,离远佞邪,循文帝之俭,遵孝明之教,则时雨必应。帝曰:百官贪污佞邪者为谁乎。举独对曰:臣从下州,超备机密,不足以别群臣。然公卿大臣数有直言者,忠贞也;阿谀苟容者,佞邪也。司徒视事六年,未闻有忠言异谋,愚心在此。其后以事免司徒刘崎,迁举司隶校尉。
阳嘉四年春,旱。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四年二月,自去冬旱至于是月。
永和四年,旱。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和四年八月,太原郡旱,民庶流冗。癸丑,遣光禄大夫案行禀贷,除更赋。
中帝永嘉元年,质帝即位。夏,旱。
按《后汉书·质帝本纪》:永嘉元年正月丁丑,即位。夏四月壬申,雩。五月甲午,太后诏曰:朕以不德,托母天下,布政不明,每失厥中。自春涉夏,大旱炎赫,忧心京京,故得祷祈明祀,冀蒙润泽。前虽得雨,而宿麦颇伤;比日阴云,还复开霁。寤寐永叹,重怀惨结。将二千石、令长不崇宽和,暴刻之为乎。其令中都官系囚罪非殊死考未竟者,一切任出,以须立秋。郡国有名山大泽能兴云雨者,二千石长吏各洁斋请祷,竭诚尽礼。又兵役连年,死亡流离,或支骸不敛,或停棺莫收,朕甚悯焉。昔文王葬枯骨,人赖其德。今遣使者案行,若无家属及贫无资者,随宜赐恤,以慰孤魂。按《五行志》:时冲帝初崩,太尉李固劝太后及兄梁冀立嗣帝,择年长有德者,天下赖之,则功名不朽。年幼未可知,如后不善,悔无所及。时太后及冀贪立年幼,欲久自专,遂立质帝,八岁。此不用德。
质帝本初元年,旱。
按《后汉书·质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本初元年二月,京师旱。
桓帝建和元年,旱。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建和元年夏四月丙午,诏曰:比起陵茔,弥历时岁,力役既广,徒隶尤勤。顷雨泽不沾,密云复散,倘或在兹。其令徒作陵者减刑各六月。
元嘉元年夏,旱。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元嘉元年夏四月,京师旱。任城、梁国饥,民相食。 按《五行志》:是时梁冀秉政,妻子并受宠,封踰节。
延熹元年,旱。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延熹元年六月,大雩。 按《五行志》:〈注〉陈蕃上疏:宫女多聚不御,忧悲之感,以致水旱之困也。
延熹四年秋,旱。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四年秋七月,京师雩。减公卿以下奉,贷王侯半租。占卖关内侯、虎贲、羽林、缇骑营士、五大夫钱各有差。
灵帝熹平五年夏,旱。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熹平五年夏四月,大雩。使侍御史行诏狱亭部,理冤枉,原轻系,休囚徒。 按《五行志》:〈注〉蔡邕作伯夷叔齐碑曰:熹平五年,天下大旱。祷请名山,求获答应。时处士平阳苏腾,字元成,梦陟首阳,有神马之使在道。明觉而思之,以其梦陟状,上闻天子,开三府,请雨。使者与郡县户曹掾吏,登山升祠,手书要曰:君况我圣主以洪泽之福。天寻兴云,即降甘雨也。
熹平六年夏四月,大旱。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光和五年夏,旱。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光和六年夏,大旱。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是时,常侍黄门僭作威福。
献帝兴平元年,大旱。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兴平元年秋七月,三辅大旱,自四月至于是月。帝避正殿请雨,遣使者洗囚徒,原轻系。是岁谷一斛五十万,豆麦一斛二十万,人相食啖,白骨委积。帝使侍御史侯汶出太仓米豆,为饥人作糜粥,经日而死者无算。帝疑赋恤有虚,乃亲于御座前量试作糜,乃知非实,使侍中刘艾出让有司。于是尚书令以下皆诣省阁谢,奏收侯汶考实。诏曰:未忍致汶于理,可杖五十。自是之后,多得全济。 按《五行志》:是时李傕、郭汜专权纵肆。
兴平二年夏四月,大旱。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建安十九年夏四月,旱。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book_title]第八十七卷
第八十七卷目录
旱灾部汇考三
魏〈明帝太和二则 齐王正始一则 高贵乡公甘露一则〉
吴〈大帝嘉禾一则 废帝五凤一则 太平一则 乌程侯宝鼎一则〉
晋〈武帝泰始四则 咸宁一则 太康八则 太熙一则 惠帝元康二则 永宁一则 怀帝永嘉二则 元帝建武一则 太兴三则 永昌一则 明帝太宁一则 成帝咸和六则 咸康三则 康帝建元一则 穆帝永和五则 升平二则 哀帝隆和一则 海西公太和二则 简文帝咸安一则 孝武帝宁康二则 太元八则 安帝隆安三则 元兴三则 义熙五则〉
宋〈文帝元嘉八则 孝武帝大明二则 后废帝元徽一则〉
南齐〈高帝建元一则 武帝永明二则 明帝建武一则〉
梁〈总一则 武帝天监二则 简文帝大宝一则〉
陈〈武帝永定一则 宣帝太建一则〉
北魏〈高宗太安一则 和平二则 显祖天安一则 皇兴一则 高祖延兴一则 太和十二则 世宗景明二则 正始一则 永平三则 延昌一则 肃宗熙平一则 神龟二则 正光三则 前废帝普泰一则 孝静帝天平二则 武定四则〉
北齐〈文宣帝天保一则 废帝乾明一则 武成帝河清一则 后主天统三则 武平一则〉
北周〈明帝一则 武帝保定三则 天和一则 建德三则 宣帝大象一则〉
隋〈文帝开皇六则 炀帝大业三则〉
庶徵典第八十七卷
旱灾部汇考三
魏
明帝太和二年,大旱。
按《三国魏志·明帝本纪》:云云。
按《晋书·五行志》:明帝太和二年五月,大旱。元年以来崇广宫府之应也。又,是春宣帝南擒孟达,置二郡,张合西被诸葛亮,毙马谡。亢阳自大,又其应也。
太和五年,旱。
按《魏志·明帝本纪》:太和五年三月,自去冬十月至此月不雨,辛巳,大雩。
齐王正始元年,旱。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正始元年春二月,自去冬十二月至此月不雨。诏令狱官亟平冤枉,理出轻微;群公卿士谠言嘉谋,各悉乃心。
按《晋书·五行志》:齐王正始元年二月,自去冬十二月至此月不雨。去岁正月,明帝崩。二月,曹爽白嗣主,转宣帝为太傅,外示尊崇,内实欲令事先由己。是时宣帝功盖魏朝,欲德不用之应也。
高贵乡公甘露三年,旱。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五行志》:高贵乡公甘露三年正月,自去秋至此月旱。是时文帝围诸葛诞,众出过时之应也。初,寿春秋夏常雨淹城,而此旱踰年,城陷,乃大雨。咸以诞为天亡。
吴
大帝嘉禾五年,旱。
按《吴志·孙权传》:嘉禾五年,自十月不雨,至于夏。 按《步骘传》:时中书吕壹典校文书,多所纠举,骘上疏曰:天子父天母地,故宫室百官,动法列宿。若施政令,钦顺时节,官得其人,则阴阳和平,七曜循度。至于今日,官寮多阙,虽有大臣,复不信任,如此天地焉得无变。故频年枯旱,亢阳之应也。
废帝五凤二年,大旱。
按《吴志·孙亮传》:五凤二年,大旱。
按《晋书·五行志》:吴孙亮五凤二年,大旱,百姓饥。是岁征役烦兴,军士怨叛。此亢阳自大,劳役失众之罚也。其役弥岁,故旱亦竟年。
太平三年,旱。
按《吴志·孙亮传》:太平三年自八月,沈阴不雨四十馀日。
乌程侯宝鼎元年,旱。
按《吴志·孙皓传》不载。 按《晋书·五行志》:宝鼎元年,春夏旱。时孙皓迁都武昌,劳役动众之应也。
晋
武帝泰始七年,旱。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泰始七年五月闰月旱,大雩。
按《宋书·五行志》:是春,孙皓出华里,大司马望帅众次于淮北。四月,北地胡寇金城西平,凉州刺史牵弘出战,败没。
泰始八年,旱。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旱。是时帝纳荀勖邪说,留贾充不复西镇,而任恺渐疏,上下皆蔽之应也。及李熹、鲁芝、李引等并在散职,近厥德不用之谓也。
泰始九年,旱。
按《晋书·武帝本纪》:九年五月,旱。 按《五行志》:九年正月旱,至于六月,祈宗庙社稷山川。癸未,雨。
按《宋书·五行志》:去年九月,吴西陵督步阐据城来降,遣羊祜统杨肇等众八万救迎阐。十二月,陆抗大破肇军,攻阐灭之。
泰始十年,旱。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四月,旱。去年秋冬,采择卿校诸葛冲等女。是春,五十馀人入殿简选。又取小将吏女数十人,母子号哭于宫中,声闻于外,行人悲酸。是殆积阴生阳,上缘求妃之应咸宁二年也。
咸宁二年,旱。
按《晋书·武帝本纪》:咸宁二年夏五月庚午,大雩。六月甲戌,自春旱,至于是月始雨。 按《礼志》:春
分久旱。四月丁巳,诏曰诸旱处广加祈请。五月庚午,始祈雨于社稷山川。六月戊子,获澍雨。此雩之旧典也。
太康二年,旱。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康二年,自去冬旱至此春。平吴亢阳动众自大之应也。
太康三年,旱。
按《晋书·武帝本纪》:三年冬十二月景申,诏四方旱甚者无出田租。 按《五行志》:四月旱,乙酉诏司空齐王攸与尚书、廷尉、河南尹录讯系囚,事从蠲宥。
太康五年六月,旱。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六月,旱。此年正月天阴,解而复合。刘毅上疏曰:必有阿党之臣奸以事君者,当诛而不赦也。帝不答。是时荀勖、冯紞僭作威福,乱朝尤甚。
太康六年,旱。
按《晋书·武帝本纪》:六年四月,郡国四旱。 按《五行志》:六年三月,青、梁、幽、冀郡国旱。六月,济阴、武陵旱,伤麦。太康七年,大旱。
按《晋书·武帝本纪》:七年夏五月,郡国十三旱。
太康八年四月,冀州旱。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太康九年,旱。
按《晋书·武帝本纪》:九年六月,郡国三十三大旱,伤麦。
按《五行志》:郡国三十三旱,扶风、始平、京兆、安定旱,
伤麦。
按《宋书·五行志》:太康九年夏,郡国三十三旱。
太康十年二月,旱。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太熙元年,旱。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熙元年三月,旱。自太康以后,虽正人满朝,不被亲仗,而贾充、荀勖、杨骏、冯紞等迭居要重,所以无年不旱者,欲德不用,上下皆蔽,庶位踰节之罚也。
惠帝元康元年,大旱。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五行志》:元康元年七月,雍州大旱,陨霜疾疫,关中饥,米斛万钱。
元康七年,旱。
按《晋书·惠帝本纪》:元康七年秋七月,雍、梁州大旱。按《五行志》:元康七年七月,秦、雍二州大旱,疾疫,关中饥,米斛万钱。因此氐羌反叛,雍州刺史解系败绩。而饥疫荐臻,戎晋并困,朝廷不能振,诏听相卖鬻。其九月,郡国五旱。
永宁元年,旱。
按《晋书·惠帝本纪》:永宁元年,郡国十二旱。 按《五行志》:永宁元年,自夏及秋,青、徐、幽、并四州旱。十二月,又郡国十二旱。是年春,三王讨赵王伦,六旬之中数十战,死者十馀万人。
怀帝永嘉三年,大旱。
按《晋书·怀帝本纪》:永嘉三年三月,大旱,江、汉、河、洛皆竭,可涉。 按《五行志》:永嘉三年五月,大旱,襄平县梁水淡池竭,河、洛、江、汉皆可涉。是年三月,司马越归京都,遣兵入京,收中书令缪播等九人杀之,皆僭踰之罚也。又四方诸侯多怀无君之心,刘元海、石勒、王弥、李雄之徒贼害百姓,流血成泥,又其应也。五年,自去冬旱至此春。去岁十一月,司马越以行台自随,斥黜宫卫,无君臣之节。
永嘉五年,旱。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五行志》:永嘉五年,自去冬旱至此春。去岁十二月,司马越弃京都,以大众南出,多将王公朝士,及以行台自随,斥黜禁卫,代以国人。宫省萧然,无复君臣之节矣。
元帝建武元年,旱。
按《晋书·元帝本纪》:建武元年,扬州大旱。 按《五行志》:建武元年六月,扬州旱。去年十二月,淳于伯冤死,其年即旱,而太兴元年又旱。干宝曰:杀淳于伯之后旱三年是也。刑罚妄加,群阴不附,则阳气胜之罚也。按《宋书·五行志》:按前汉杀孝妇则旱,后汉有囚亦旱,见谢见理,并获雨澍,此其类也。班固曰:刑罚妄加,群阴不附,则阳气胜,故其罚恒旸。是年四月,曲允等悉众禦寇。五月,祖逖攻谯。其冬,周访讨杜曾。又众出之应也。
按晋阳秋悯帝在西京旱伤荐臻无注记年月也
太兴元年,旱。
按《晋书·元帝本纪》:太兴元年六月,旱,帝亲雩。
太兴二年,大旱,诏求谠言。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虞预传》:预,除佐著作郎。太兴二年,大旱,诏求谠言直谏之士。预上书谏曰:大晋受命,于今五十馀载。自元康以来,王德始阙,戎翟及于中国,宗庙焚为灰烬,千里无烟爨之气,华夏无冠带之人,自天地开辟,书籍所载,大乱之极未有若兹者也。陛下以圣德先觉,超然远鉴,作镇东南,声教遐被,上天眷顾,人神赞谋,虽云中兴,其实受命,少康、宣王诚未足喻。然南风之歌可著,而陵迟之俗未改者,何也。臣愚谓为国之要在于得才,得才之术在于抽引。苟其可用,雠贱必举。高宗、文王思佐发梦,拔岩徒以为相,载钓老而师之。下至列国,亦有斯事,故燕重郭隗而三士竞至,魏式干木而秦兵退舍。今天下虽弊,人士虽寡,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世不乏骥,求则可致。而束帛未贲于丘园,蒲轮顿毂而不驾,所以大化不洽而雍熙有阙者也。
太兴四年,旱。
按《晋书·元帝本纪》:四年五月,旱。 按《五行志》:是时王敦陵僭已著。
按《宋书·五行志》:去岁蔡豹、祖逖等,并有征役。
永昌元年,大旱。
按《晋书·元帝本纪》:永昌元年六月,旱。 按《五行志》:是年三月,王敦有石头之变,二宫陵辱,大臣诛死。僭踰无上,故旱尤甚。其闰十一月,京都大旱,川谷并竭。
明帝太宁三年,旱。
按《晋书·明帝本纪》:太宁三年六月,大旱,自正月不雨,至于是月。
按《宋书·五行志》:去年秋,灭王敦,亢阳动众自太之应也。
成帝咸和元年,旱。
按《晋书·成帝本纪》:咸和元年九月,旱。十一月,大旱。自六月不雨,至于是月。 按《五行志》:是时庾太后临朝称制,言不从而僭踰之罚也。 按《虞预传》:预迁秘书丞著作郎,咸和初,夏旱,诏众官各陈致雨之意。预议曰:臣闻天道贵信,地道贵诚。诚信者,盖二仪所以生植万物,人君所以保乂黎蒸。是以杀伐拟于震电,推恩象于云雨。刑罚在于必信,庆赏贵于平均。臣闻间者以来,刑狱转繁,多力者则广牵连逮,以稽年月;无援者则严其槚楚,期于入重。是以百姓嗷然,感伤和气。臣愚以为轻刑耐罪,宜速决遣,殊死重囚,重加以请。宽徭息役,务遵节俭,砥砺朝臣,使各知禁。盖老牛不牺,礼有常制,而自顷众官拜授祖赠,转相夸,尚屠杀牛犊,动有十数,醉酒沉湎,无复限度,伤财败俗,所亏不少。昔殷宗修德以消桑谷之异,宋景善言以退荧惑之变,楚国无灾,庄王是惧。盛德之君,未尝无眚,应以信顺,天祐乃隆。臣学见浅闇,言不足采。
咸和二年,旱。
按《晋书·成帝本纪》:咸和二年夏四月,旱。
咸和五年,旱。
按《晋书·成帝本纪》:咸和五年夏五月,旱,且饥疫。按《宋书·五行志》:去年殄苏峻之党,此春又讨郭默灭之。亢阳动众之应也。
咸和六年,旱。
按《晋书·成帝本纪》:六年四月,旱。
按《宋书·五行志》:去年八月,石勒遣郭敬寇襄阳,南中郎将周抚奔武昌。十月,李雄使李寿寇建平,建平太守杨谦奔宜都。此正月,刘徵略娄县,于是起众警备。咸和八年秋七月,旱。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咸和九年,旱。
按《晋书·成帝本纪》:九年六月,大旱,诏太官彻膳,省刑,恤孤寡,贬费节用。秋八月,大雩。自五月不雨,至于是月。 按《五行志》:自四月不雨,至于八月。
咸康元年六月,旱。
按《晋书·成帝本纪》:是岁,大旱,会稽馀姚尤甚,米斗五百价,人相卖。 按《五行志》:是时成帝冲弱,未亲万机,内外之政,决之将相。此僭踰之罚,连岁旱也。至四年,王导固让太傅,复子明辟。是后不旱,殆其应也。时天下普旱,会稽、馀姚特甚,米斗直五百,人有相鬻者。咸康二年,旱。
按《晋书·成帝本纪》:二年三月,旱。诏太官减膳,免所旱郡县繇役。戊寅,大雩。咸康三年六月,旱。
按《晋书·成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时王导以天下新定,务在遵养,不任刑罚,遂盗贼公行,频五年亢旱,亦舒缓之应也。
康帝建元元年五月,旱。
按《晋书·康帝本纪》云云。 按《宋书·五行志》:是时宰相专政,方伯擅重兵,又与咸康初同事也。
穆帝永和元年,旱。
按《晋书·穆帝本纪》:永和元年五月戊寅,大雩。 按《五行志》:是时帝在襁褓,褚太后临朝,如明穆太后故事。按《文献通考》:穆帝永和时,议制雩坛于国南郊之傍,依郊坛近远,祈上帝百辟。旱则祈雨,大雩社稷,山林川泽,舞僮八佾,凡六十四人,皆元服持羽翳,而歌云汉之诗。戴邈议云:周冬春夏旱,礼有祷舞雩。夫旱日浅则灾微,日久则灾甚。微则祈小神,社稷之属,甚乃大雩帝耳。按《春秋左传》之义,春夏无雨,未成灾,雩而得雨,则书雩,不得雨则书旱。明灾成也。然则始雩,未得便告饥馑之甚,为歌哭之请,博士议云汉之诗,宣王承厉王拨乱遇灾而惧,故作是歌。今晋中兴奕叶重光,岂比周人耗斁之辞乎。汉魏之代,别造新诗,晋室太平,不必因故。司徒蔡谟议曰:圣人迭兴礼乐之制,或因或革,云汉之诗,兴于宣王。今歌之者,取其修德禳灾,以和阴阳之义。故因而用之。
永和五年,旱。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七月,不雨,至于十月。
按《宋书·五行志》:是年二月,征北将军褚裒遣军伐沛,纳其民以归。六月,又遣西中郎陈达进据寿阳,自以舟师二万至于下邳,丧其前驱而还,达亦退。
永和六年夏,旱。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按《宋书·五行志》:是春,桓温以大众出夏口,上疏欲以舟军北伐,朝廷骇之。萧敬盗涪,西蛮校采寿败绩。永和八年,旱。
按《晋书·穆帝本纪》:八年秋七月,大雩。 按《五行志》:八年夏,旱。 按《冉闵载记》:冉闵败,为慕容恪所擒送之于蓟俊,鞭之三百,送于龙城,告廆、皝庙。既至斩于遏陉山。山左右七里草木悉枯,蝗虫大起,自五月不雨,至于十二月。俊遣使者祀之,谥曰武悼天王,其日大雪。是岁永和八年也。
永和九年春,旱。
按《晋书·穆帝本纪》:九年三月,旱。
升平三年冬,大旱。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按《宋书·五行志》:此冬十月,北中郎将郤昙帅万馀人出高平,经略河、兖;又遣将军诸葛悠以舟军入河,败绩。西中郎将谢万次下蔡,众溃而归。
升平四年冬,大旱。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哀帝隆和元年夏,旱。
按《晋书·哀帝本纪》:隆和元年夏四月,旱。诏出轻系,振困乏。 按《五行志》:是时桓温强恣,权制朝廷,僭踰之罚也。
按《宋书·五行志》:去年慕容恪围冀州刺史吕护,桓温次宛陵,范汪、袁真并北伐,众出过时也。
海西公太和元年夏,旱。
按《晋书·海西本纪》:太和元年夏四月,旱。
太和四年,旱。
按《晋书·海西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冬,旱。凉州春旱至夏。
简文帝咸安二年,大旱。
按《晋书·简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安二年十月,大旱,饥。自永和至是,嗣主幼冲,桓温陵僭,用兵征伐,百姓怨苦。
孝武帝宁康元年,旱。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宁康元年夏五月,旱。 按《五行志》:宁康元年三月,旱。是时桓温入觐高平陵,阖朝致拜,踰僭之应也。
宁康三年冬,旱。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三年十二月癸未,皇太后诏曰:顷日蚀告变,水旱不适,虽克己思救,未尽其方。其赐百姓穷者米,人五斛。
按《宋书·五行志》:三年冬,旱。先是,氐贼破梁、益州,刺史杨亮、周仲孙奔退。明年,威远将军桓石虔击姚苌垫江,破之,退至五城。益州刺史竺瑶帅众戍巴东。
太元四年,旱。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太元四年六月,大旱。
按《宋书·五行志》:去岁,氐贼围中郎将朱序于襄阳,又围扬威将军戴遁于彭城。桓嗣以江州之众次鄀援序,北府发三州民配何谦救遁。是春,襄阳、顺阳、魏兴城皆没,贼遂略淮南,向广陵。征虏将军谢石率水军次涂中,兖州刺史谢元督诸将破之。
太元五年夏四月,大旱。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太元八年,旱。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五行志》:八年六月,旱。夏初,桓冲征襄阳,遣冠军将军桓石虔进据樊城。朝廷又遣宣城内使胡彬次峡石,为冲声势也。太元十年七月,旱饥。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初,八年破苻坚,九年诸将略地,有事徐豫,杨亮、赵统攻讨巴沔。是年正月,谢安又出镇广陵,使子琰进次彭城,频有军役。
太元十三年夏六月,旱。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去岁北府遣戍胡陆,荆州经略河南。是年夏,郭铨置戍野王,又遣军破黄淮。
太元十五年七月,旱。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按《宋书·五行志》:是春,丁零略兖、豫,鲜卑寇河上。朱序、桓不才等北至太行,东至滑台,踰时攻讨,又戍石门。太元十七年,旱。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十七年,自秋不雨,至于冬。 按《五行志》:是时烈宗仁恕,信任会稽王道子,政事舒缓。又茹千秋为骠骑咨议,窃弄主相威福。又丘尼乳母亲党及婢仆之子阶缘近习,临部领众。又所在多上春竟囚,不以其辜,建康狱吏,枉暴既甚。此又僭踰不从冤滥之罚。
太元十八年,旱。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十八年秋七月,旱。
安帝隆安三年冬,旱,寒甚。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隆安四年六月,旱。
按《晋书·安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四年五月,旱。按《宋书·五行志》:去冬桓元迫杀殷仲堪,而朝廷即授以荆州之任;司马元显又讽百寮悉使敬己。此皆陵僭之罚也。
隆安五年,旱。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夏秋大旱。十二月,不雨。时孙恩作乱,兵革烦兴。此皆陵僭忧愁之应也。
按《宋书·五行志》:去年夏,孙恩入会稽,杀内史谢琰;此年夏,略吴,又杀内史袁山松。军旅东讨,众出过时。
元兴元年,旱。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兴元年九月、十月不雨,泉水涸。
按《宋书·五行志》:是年正月,司马元显以大众将讨桓元,既而元至,杀元显。五月,又遣东征孙恩馀党,十月,北讨刘轨。
元兴二年,旱。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不雨。冬,又旱。时桓元奢僭,十二月遂篡位。
元兴三年八月,不雨。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按《宋书·五行志》:是时王旅四伐,西夏未平。
义熙四年冬,不雨。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义熙六年九月,不雨。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按《宋书·五行志》:是时王师北讨广固,疆理三州。义熙八年十月,不雨。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按《宋书·五行志》:是秋,王师西讨刘毅;分遣伐蜀。义熙九年秋、冬,不雨。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义熙十年,旱。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九月,旱;十二月,又旱,井渎多竭。是时,军役烦兴。
宋
文帝元嘉二年夏,旱。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按《范泰传》:泰景平初,加位特进致仕。元嘉二年,表贺元正,并陈旱灾,曰:元正改律,品物惟新。陛下藉日新以畜德,仰乾元以履祚,吉祥集室,百福来庭。顷旱魃为虐,亢阳愆度,通川燥流,异井同竭。老弱不堪远汲,贫寡单于负水。租输既重,赋税无降,百姓怨咨。臣年过七十,未见此旱。阴阳并隔,则和气不交,岂惟凶荒,必生疾疫,其为忧虞,不可备序。雩禜之典,以诚会事,巫祝常祈,罕能有感,上天之谴,不可不察。汉东海枉杀孝妇,亢旱三年;及祭其墓,澍雨立降,岁以有年。是以卫人伐邢,师兴而雨。伏愿陛下式遵远猷,思隆高构,推忠恕之爱,矜冤枉之狱,游心下民之瘼,厝思幽冥之纪。令谤木竖阙,谏鼓鸣朝,察刍牧之言,总统御之要。如此,则苞桑可系,危机无兆。斯而灾害不消,未之有也。故夏禹引百姓之罪,殷汤甘万方之过,太戊资桑谷以进德,宋景藉荧惑以修善,斯皆因败以转成,往事之昭晰也。循末俗者难为风,就正路者易为雅。臣疾患日笃,夕不谋朝,会及岁庆,得一闻达,微诚少亮,无恨泉壤,承违圣颜,拜表悲咽。
元嘉三年秋,旱。
按《南史·文帝本纪》云云。
元嘉四年秋,京都旱。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嘉八年,旱。
按《宋书·文帝本纪》:八年六月闰月,扬州旱。乙巳,遣侍御史省狱讼,申调役。
按《南史·文帝本纪》:八年三月,大雩。夏六月乙丑,大赦,旱故。又大雩。
元嘉十九年,旱。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九年,南兖、豫州旱。
元嘉二十年,旱。
按《宋书·文帝本纪》:元嘉二十年,诸州郡旱伤稼,民大饥。遣使开仓赈恤,给赐粮种。 按《五行志》:二十年,南兖、豫州旱。
元嘉二十七年,旱。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七年八月,不雨,至二十八年三月。时索虏南寇。
元嘉二十八年,旱。
按《南史·文帝本纪》:元嘉二十八年三月,大旱。
孝武帝大明七年,旱。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七年八月,诏曰:昔匹妇含怨,山燋北鄙;孀妻哀恸,台倾东国。良以诚之所动,在微必著;感之所震,虽厚必崩。朕临察九野,志深待旦,弗能使烂然成章,各如其节。遂令炎精损河,阳偏不施,岁云不稔,咎实朕由。太官供膳,宜从贬撤。近道刑狱,当亲料省。其王畿内及神州所统,可遣尚书与所在共讯;畿外诸州,委之刺史。并讯省律令,思存利民。其考谪贸袭,在大明七年以前,一切勿治;尤弊之家,开仓赈给。九月乙卯,诏曰:近炎精亢序,苗稼多伤。今二麦未晚,甘泽频降,可下东境郡,勤课垦植。尤弊之家,量贷麦种。八年二月壬寅,诏曰:去岁东境偏旱,田亩失收。使命来者,多至乏绝。或下穷流穴,顿伏街巷,朕甚闵之。可出仓米付建康、秣陵二县,随宜赡恤。若温拯不时,以至捐弃者,严加纠劾。按《前废帝本纪》:是岁,东诸郡大旱,甚者米一升数百,京邑亦至百馀,饥死者十有六七。 按《五行志》:孝武帝大明七年,东诸郡大旱,民饥,死者十六七。先是江左以来,制度多阙,孝武帝立明堂,造五辂。是时大发徒众,南巡校猎,盛自矜大,故致旱灾。
大明八年,大旱。
按《南史·宋前废帝本纪》:大明八年闰五月,即皇帝位。去岁及是岁,东诸郡大旱,甚者米一斗数百,都下亦至百馀,饥死者十六七。
后废帝元徽元年八月,京都旱。
按《宋书·后废帝本纪》:元徽元年八月,京师旱甲寅诏曰:比亢序骞度,留熏耀晷,有伤秋稼,方贻民瘼。朕以眇疚,未弘政道,囹圄尚繁,枉滞犹积,夕厉晨矜,每恻于怀。尚书令可与执法以下,就讯众狱,使冤讼洗遂,困弊昭苏。颁下州郡,咸令无壅。
南齐
高帝建元三年,大旱。
按《南齐书·高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元三年,大旱,时有虏寇。
武帝永明三年,大旱。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永明三年,琅邪郡旱。 按《五行志》:永明三年,大旱。明年,唐宇之起。永明十一年,旱。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十一年五月戊辰,诏:水旱成灾。京师二县、朱方、姑熟,权断酒。
明帝建武二年,大旱。
按《南齐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武二年,大旱,时虏寇方盛,皆动众之应也。 按《礼志》:二年,旱,有司议雩祭。
梁
梁遇旱,雩祭之制。
按《隋书·礼仪志》:《春秋》龙见而雩,梁制不为恒祀。四月后旱,则祈雨,行七事:一,理冤狱及失职者;二,赈鳏寡孤独者;三,省繇轻赋;四,举进贤良;五,黜退贪邪;六,命会男女,恤怨旷;七,撤膳羞,弛乐悬而不作。天子又降法服。七日,乃祈社稷;七日,乃祈山林川泽常兴云雨者;七日,乃祈群庙之主于太庙;七日,乃祈古来百辟卿士有益于人者;七日,乃大雩,祈上帝,遍祈所有事者。大雩礼,立圆坛于南郊之左,祈五天帝及五人帝于其方,以太祖配,位于青帝之南,五官配食于下。七日乃去乐。又遍祈社稷山林川泽,就故地处大雩。国南除地为墠,舞童六十四人。祈百辟卿士于雩坛之左,除地为墠,舞童六十四人,皆袨服,为八列,各执羽翳。每列歌《云汉》诗一章而毕。旱而祈澍,则报以太牢,皆有司行事。唯雩则不报。若郡国县旱请雨,则五事同时并行:一,理冤狱失职;二,赈鳏寡孤独;三,省繇役;四,进贤良;五,退贪邪。守令皆洁斋三日,乃祈社稷。七日不雨,更斋祈如初。三变仍不雨,复斋祈其界内山林川泽常兴云雨者。祈而澍,亦各有报。
武帝天监元年,大旱。
按《梁书·武帝本纪》:天监元年,大旱,米斗五千,人多饿死。
按《隋书·五行志》:梁天监元年,大旱,米斗五千,人多饿死。《洪范五行传》曰:若持亢阳之节,兴师动众,劳人过度,以起城邑,不顾百姓,臣下悲怨。然而心不能从,故阳气盛而失度,阴气沉而不附。阳气盛,旱灾应也。初,帝起兵襄阳,破张冲,败陈伯之,及平建康,前后连战,百姓劳敝,及即位后,复与魏交兵不止之应也。天监十一年,旱。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天监十一年三月丁巳,为旱故,曲赦扬、徐二州。
简文帝大宝元年,旱。
按《南史·梁简文帝本纪》:大宝元年,自春迄夏大旱,人相食,都下尤甚。
陈
武帝永定三年,旱。
按《南史·陈武帝本纪》:永定三年闰四月,时久不雨。丙午,幸钟山祭蒋帝庙。是日降雨,迄于月晦。
宣帝太建十二年,旱。
按《陈书·宣帝本纪》:太建十二年夏四月己卯,大雩。壬午,雨。十一月己丑,诏曰:朕君临四海,日旰劬劳,思弘至治,未臻斯道。而兵车骤出,军费尤烦,刍漕控引,不能徵赋。夏中亢旱伤农,畿内为甚,民失所资,岁取无托。此则政刑未理,阴阳舛度,黎元阻饥,君孰与足。靖言兴念,余责在躬,宜布惠泽,溥沾氓庶。其丹阳、吴兴、晋陵、建兴、义兴、东海、信义、陈留、江陵等十郡,并谢署即年田税、禄秩,并各原半,其丁租半申至来岁秋登。按《隋书·五行志》:陈太建十二年春,不雨至四月。先是周师掠淮北,始兴王叔陵等诸军败绩,淮北之地皆没于周,盖其应也。
北魏
高宗太安五年,旱。
按《魏书·高宗本纪》:太安五年冬十有二月戊申,诏曰:朕承洪业,统御群有,思恢政化,以济兆民。故薄赋敛以实其财,轻徭役以纾其力,欲令百姓修业,人不匮乏。而六镇、云中、高平、二雍、秦州,遍遇灾旱,年谷不收。其遣开仓廪以赈之。有流徙者,谕还桑梓。欲市籴他界,为关旁郡,通其交易之路。若典司之官,分职不均,使上恩不达于下,下民不赡于时,加以重罪。
和平元年,旱。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和平元年四月,旱。诏州郡于其界内,神无大小,悉洒扫,荐以酒脯。年登之后,各随本秩,祭以牲牢。
和平五年,旱。
按《魏书·高宗本纪》:和平五年闰四月戊子,帝以旱故,减膳责躬。是夜,澍雨大降。
显祖天安元年,旱。
按《魏书·显祖本纪》:天安元年,州镇十一旱,民饥,开仓赈恤。
皇兴二年,旱。
按《魏书·显祖本纪》:皇兴二年十一月,以州镇二十七水旱,开仓赈恤。
高祖延兴三年,旱。
按《魏书·高祖本纪》:延兴三年,州镇十一水旱,丐民田租,开仓赈恤。相州民饿死者二千八百四十五人。
太和元年,旱。
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元年十二月丁未,诏以州郡八水旱蝗,民饥,开仓赈恤。
太和二年,旱。
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二年,州镇二十馀旱,民饥,开仓赈恤。 按《礼志》:太和二年,旱。帝亲祈皇天、日月五星于苑中,祭之夕大雨,遂赦京师。
按《北史·魏孝文帝本纪》:太和二年三月,京师旱。甲辰,祈天灾于北苑,亲自礼焉,减膳避正殿。景午,澍雨大洽。
太和三年,旱。
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三年五月丁巳,帝祈雨于北苑,闭阳门,是日澍雨大洽。
太和四年,旱。按《魏书·高祖本纪》:四年二月癸巳,诏曰:朕承乾绪,君临海内,夙兴昧旦,如履薄冰。今东作方兴,庶类萌动,品物资生,膏雨不降,岁一不登,百姓饥乏,朕甚惧焉。其敕天下,祀山川群神及能兴云雨者,修饰祠堂,荐以牲璧。民有疾苦,所在存问。
太和五年,旱。
按《魏书·高祖本纪》:五年夏四月甲寅,诏曰:时雨不沾,春苗萎悴。诸有骸骨之处,皆敕埋藏,勿令露见。有神祇之所,悉可祷祈。
太和八年,旱。
按《魏书·高祖本纪》:八年十二月,诏以州镇十五水旱,民饥,遣使者循行,问所疾苦,开仓赈恤。
太和九年,旱。
按《魏书·高祖本纪》:九年,京师及州镇十三水旱伤稼。太和十一年,旱。
按《魏书·高祖本纪》:十一年六月辛巳,秦州民饥,开仓赈恤。癸未,诏曰:春旱至今,野无青草。上天致谴,实由匪德。百姓无辜,将罹饥馑。寤寐思求,罔知所益。公卿内外股肱之臣,谋猷所寄,其极言无隐,以救民瘼秋。七月己丑,诏曰:今年谷不登,听民出关就食。遣使者造籍,分遣去留,所在开仓赈恤。九月庚戌,诏曰:去夏以岁旱民饥,须遣就食,旧籍杂乱,难可分简,故依局割民,阅户造籍,欲令去留得实,赈贷平均。然乃者以来,犹有饿死衢路,无人收识。良由本部不明,籍贯未实,廪恤不周,以至于此。朕猥居民上,闻用慨然。可重遣精检,勿令遗漏。
太和十四年,以旱下诏求言。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高闾传》:十四年秋,闾上表曰:奉癸未诏书,以春夏少雨,忧饥馑之方臻,悯黎元之伤瘁,同禹汤罪己之诚,齐尧舜引咎之德。虞灾致惧,询及卿士,令各上书,极陈损益。深恩被于苍生,厚惠流于后土。伏惟陛下天启圣姿,利见纂极,钦若昊天,光格宇宙。太皇太后以睿哲赞世,稽合三才,高明柔克,道被无外。七政昭宣于上,九功咸序于下。君人之量逾高,谦光之旨弥笃。修复祭仪,宗庙所以致敬;饰正器服,礼乐所以宣和。增儒官以重文德,简勇士以昭武功。虑狱讼之未息,定刑书以理;之惧蒸民之奸宄,置邻党以穆;之究庶官之勤剧,班俸禄以优之;知劳逸之难均,分民土以齐之。甄忠明孝,矜贫恤独,开纳谠言,抑绝谗佞,明训以体,率土移风。虽未胜残去杀,成无为之化,足以仰答三灵者矣。臣闻皇天无私,降鉴在下,休咎之徵,咸由人召。故帝道昌则九畴叙,君德衰而彝伦斁。休瑞并应,享以五福,则康于其邦;咎徵屡臻,罚以六极,则害于其国。斯乃《洪范》之实徵,神祇之明验。及其厄运所缠,世钟阳九,数乖于天理,事违于人谋,时则有之矣。故尧汤逢历年之灾,周汉遭水旱之患,然立功修行,终能弭息。今考治则有如此之风,计运未有如彼之害,而陛下殷勤引过,事迈前王。从星澍雨之徵,指辰可必;消灾灭祸之符,灼然自见。虽王畿之内,颇为少雨,关外诸方,禾稼仍茂。苟动之以礼,绥之以和,一岁不收,未为大损。但豫备不虞,古之善政;安不忘危,有国常典。窃以北镇新徙,家业未就,思亲恋本,人有愁心,一朝有事,难以禦敌。可宽其往来,颇使欣慰,开云中马城之食以赈恤之,足以感德,致力边境矣。明察畿甸之民,饥甚者,出灵丘下馆之粟以救其乏,可以安慰孤贫,乐业保土。使幽、定、安、并四州之租,随运以溢其处;开关弛禁,薄赋贱籴,以消其费;清道路,恣其东西,随丰逐食,贫富相赡。可以免度凶年,不为患苦。又闻常士困则滥窃生,匹妇馁则慈心薄。凶俭之年,民轻违犯,可缓其使役,急其禁令。宜于未然之前,申敕外牧。又一夫幽枉,王道为亏,京师之狱,或恐未尽。可集见囚于都曹,使明折庶狱者,重加究察。轻者即可决遣,重者定状以闻。罢非急之作,放无用之兽。此乃救凶之常法,且以见忧于百姓。《论语》曰:不患贫而患不安。苟安而乐生,虽遭凶年,何伤于民庶也。愚臣所见,如此而已。诏曰:省表闻之,当敕有司依此施行。
太和十五年,旱。
按《魏书·高祖本纪》:十五年,自正月不雨,至于夏四月癸酉,有司奏祈百神。诏曰:昔成汤遇旱,齐景逢灾,并不由祈山川而致雨,皆至诚发中,澍润千里。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今普天丧恃,幽显同哀,神若有灵,犹应未忍安享,何宜四气未周,便欲祀事。唯当考躬责己,以待天谴。
太和十七年,旱。
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十有七年五月丁丑,以旱撤膳。
太和二十年,旱。
按《魏书·高祖本纪》:二十年秋七月,帝以久旱,咸秩群神;自癸未不食至于乙酉,是夜澍雨大洽。丁亥,诏曰:炎阳爽节,秋零卷澍,在予之责,实深悚慄,故辍膳三晨,以命上诉。灵鉴诚款,曲流云液。虽休勿休,宁敢愆怠。将有贤人湛德,高士凝栖,虽加铨采,未能招致。其精访幽谷,举兹贤彦,直言极谏,匡予不及。又邪佞毁朝,固唯治蠹;贪夫窃位,大政以亏。主者弹劾不肖,明黜盗禄。又法为治要,民命尤重,在京之囚,悉命条奏,朕将亲案,以时议决。又疾苦六极,人神所矜,宜时访恤,以拯穷废。鳏寡困乏、不能自存者,明加矜恤,令得存济。又轻徭薄赋,君人常理,岁中恒役,具以状闻。又夫妇之道,生民所先,仲春奔会,礼有达式,男女失时者以礼会之。又京民始业,农桑为本,田稼多少,课督不,具以状言。十有二月甲子,以西北州郡旱俭,遣侍臣循察,开仓赈恤。 按《王肃传》:二十年七月,高祖以久旱不雨,辍膳三旦,百寮诣阙,引在中书省。高祖在崇虚楼,遣舍人问曰:朕知卿等至,不获相见,卿何为而来。肃对曰:伏承陛下辍膳已经三旦,群臣焦怖,不敢自宁。臣闻尧水汤旱,自然之数,须圣人以济世,不由圣以致灾。是以国储九年,以禦九年之变。臣又闻至于八月不雨,然后君不举膳。昨四郊之外已蒙滂澍,唯京城之内微为少泽。蒸民未阙一餐,陛下辍膳三日,臣庶惶惶,无复情地。高祖遣舍人答曰:昔尧水汤旱,赖圣人以济民,朕虽居群黎之上,道谢前王,今日之旱,无以救恤,应待立秋,克躬自咎。但此月十日已来炎热焦酷,人物同悴,而连云数日,高风萧条。虽不食数朝,犹自无感,朕诚心未至之所致也。肃曰:臣闻圣人与凡同者五常,异者神明。昔姑射之神,不食五谷,臣常谓矫。今见陛下,始知其验。且陛下自辍膳以来,若天全无应,臣亦谓上天无知,陛下无感。一昨之前,外有滂泽,此有密云,臣即谓天有知,陛下有感矣。高祖遣舍人答曰:昨内外贵贱咸云四郊有雨,朕恐此辈皆勉劝之辞。三覆之慎,必欲使信而有徵。比当遣人往行,若果雨也,便命太官欣然进膳。岂可以近郊之内而慷慨要天乎。若其无也,朕之无感,安用朕身以扰民庶。朕志确然,死而后已。是夜澍雨大降。
世宗景明三年,旱。
按《魏书·世宗本纪》:景明三年春二月戊寅,诏曰:自比阳旱积时,农民废殖;寤言增愧,在予良多。申下州郡,有骸骨暴露者,悉可埋瘗。
景明四年,大旱。
按《魏书·世宗本纪》:四年夏四月戊戌,诏曰:酷吏为祸,绵古同患;孝妇淫刑,东海燋壤。今不雨十旬,意者其有冤狱乎。尚书鞫京师见囚,务尽听察之理。己亥,帝以旱减膳彻悬。辛丑,澍雨大洽。
正始元年,旱。
按《魏书·世宗本纪》:正始元年六月,以旱彻乐减膳。癸巳,诏曰:朕以匪德,政刑多舛,阳旱历旬,京甸枯瘁,在予之责,夙宵疚怀。有司可循案旧典,祗行六事:囹圄冤滞,平处决之;庶尹废职,重加修举;鳏寡困穷,在所存恤;役赋殷烦,咸加蠲省;贤良谠直,以礼进之;贪残佞谀,时加屏黜;男女怨旷,务令媾会。称朕意焉。甲午,帝以旱亲荐享于太庙。戊戌,诏立周旦、夷、齐庙于首阳山。庚子,以旱见公卿巳下,引咎责躬。又录京师见囚,殊死已下皆减一等,鞭杖之坐悉皆原之。
永平元年,旱。
按《魏书·世宗本纪》:永平元年三月丙午,以去年旱俭,遣使者所在赒恤。夏五月辛卯,帝以旱故,减膳撤悬。永平二年,旱。
按《魏书·世宗本纪》:二年五月辛丑,帝以旱故,减膳彻悬,禁断屠杀。甲辰,幸华林都亭,亲录囚徒,犯死罪以下降一等。
永平三年夏五月,旱。
按《魏书·世宗本纪》:三年五月丁亥,诏以冀定二州旱俭,开仓赈恤。
延昌元年,旱。
按《魏书·世宗本纪》:延昌元年春正月乙巳,以频旱,百姓饥敝,分遣使者开仓赈恤。夏四月,诏以旱故,食粟之畜皆断之。戊辰,以旱,诏尚书与群司鞫理狱讼。丁丑,帝以旱故,减膳彻悬。六月己卯,诏曰:去岁水灾,今春炎旱。百姓饥馁,救命靡寄,虽经蚕月,不能养绩。今秋输将及,郡县期于责办,尚书可严敕诸州,量民资产,明加检校,以救艰敝。
肃宗熙平元年,旱。
按《魏书·肃宗本纪》:熙平元年五月丁卯朔,诏曰:炎旱积辰,苗稼萎悴,比虽微澍,犹未沾洽。晚种不纳,企望忧劳,在予之责,思自兢厉。尚书可釐恤狱犴,察其淹枉,简量轻重,随事以闻,无使一人怨嗟,增伤和气。土木作役,权皆休罢,劝农省务,肆力田畴。庶嘉泽近降,丰年可必。
神龟元年,旱。
按《魏书·肃宗本纪》:神龟元年自正月,不雨,至于六月辛卯,澍雨乃降。
神龟二年,旱。按《魏书·肃宗本纪》:二年二月丁丑,诏求直言,诸有上书者听密封通奏。壬寅,诏曰:农要之月,时泽弗应,嘉谷未纳,二麦枯悴。德之无感,叹惧兼怀。可敕内外,依旧雩祈,率从祀典。察狱理冤,掩胔埋骼。冀瀛之境,往经寇暴,死者既多,白骨横道,可遣专令收葬。赈穷恤寡,救疾存老,准访前式,务令周备。三月甲辰,澍雨大洽。
正光元年,旱。
按《魏书·肃宗本纪》:正光元年夏,五月辛巳,诏曰:朕以寡薄,运膺宝图,虽未明求衣,惕惧终日,而闇昧多阙,炎旱为炎,在予之愧,无忘寝食。今刑狱繁多,囹圄尚积,宜敷仁惠,以济斯民。八座可推鞫见囚,务申枉滥。癸未,诏曰:攘灾招应,修政为本,民乃神主,实宜率先。刺史守令与朕共治天下,宜哀矜勿喜,视民如伤。况今炎旱历时,万姓彫敝,而不抚恤穷冤,理决庶狱。可严敕州郡,善加绥隐,务尽聪明,加之祗肃,必使事允人神,时致灵应。其赋役不便于民者,具以状闻,便当蠲罢。
正光二年,旱。
按《魏书·肃宗本纪》:二年秋七月癸丑,诏曰:时泽弗降,禾稼形损。在予之责,夙宵震惧,虽克躬撤降,仍无招感。有司可修案旧典,祗行六事:圄犴淹枉,随速鞫决;庶尹废职,量加修厉;鳏独困穷,在所存恤;役赋烦民,咸加蠲省;贤良谠直,以时升进;贪残邪佞,即就屏黜;男女怨旷,务令会偶。庶革止惩违,有弭灾沴。
正光三年,旱。
按《魏书·肃宗本纪》:三年六月己巳,诏曰:朕以冲昧,夙纂宝历,不能祗奉上灵,感延和气,致令炎旱频岁,嘉雨弗洽,百稼燋萎,晚种未下,将成灾年,秋稔莫觊。在予之责,忧惧震怀。今可依旧分遣有司,驰祈岳渎及诸山川百神能兴云雨者,尽其虔肃,必令感降,玉帛牲牢,随应荐享。上下群官,侧躬自厉,理冤狱,止土功,减膳彻悬,禁止屠杀。
前废帝普泰元年,旱。
按《北史·前废帝本纪》:普泰元年秋七月景戌,司徒尔朱彦伯以旱逊位。
孝静帝天平二年,旱。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天平二年五月,大旱,勒城门、殿门及省、府、寺、署、坊门浇人,不简王公,无限日,得雨乃止。
按《北史·东魏孝静帝本纪》:天平二年三月辛未,以旱故,诏京邑及诸州郡县收瘗骸骨。
天平四年,旱。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北齐书·神武本纪》:魏天平四年四月乙酉,神武以并、肆、汾、建、晋、东雍、南汾、秦、陕九州霜旱,人饥流散,请所在开仓赈给。
按《隋书·五行志》:东魏天平四年,并、肆、汾、建、晋、绛、秦、陕等诸州大旱,人多流散。是岁,齐神武与西魏战于沙苑,败绩,死者数万。
武定元年冬,旱。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北齐书·神武本纪》:魏武定二年三月癸巳,神武巡行冀、定二州,因朝京师。以冬春亢旱,请蠲悬责,赈穷乏,宥死罪以下。又请授老人板职各有差。
武定二年,旱。
按《北史·东魏孝静帝本纪》:二年三月,以旱故,宥死罪已下囚。
按《隋书·五行志》:东魏二年冬春旱。先是西魏师人洛阳,神武亲帅军大战于邙山,死者数万。
武定五年冬,旱。
武定六年春,旱。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六年三月辛亥,以冬春亢旱,赦罪人各有差。
北齐
文宣帝天保九年夏,大旱。
按《北齐书·文宣帝本纪》:天保九年夏四月大旱。帝以祈雨不应,毁西门豹祠,掘其冢。七月,诏赵、燕、瀛、定、南营五州及司州广平、清河二郡去年螽涝损田,兼春夏少雨,苗稼薄者,免今年租赋。
按《隋书·五行志》:天保九年夏,大旱。先是大发卒筑长城四百馀里,劳役之应也。 按《礼仪志》:后齐祈祷者有九:一曰雩,二曰南郊,三曰尧庙,四曰孔、颜庙,五曰社稷,六曰五岳,七曰四渎,八曰滏口,九曰豹祠。水旱疠疫,皆有事焉。无牲,皆以酒脯枣栗之馔。若建午、建未、建申之月不雨,则使三公祈五帝于雩坛。礼用玉币,有燎,不设金石之乐,选伎工端洁善讴咏者,使歌《云汉》诗于坛南。南郊则使三公祈五天帝于郊坛,有潦,坐位如雩。五人帝各在天帝之左。其仪如郊礼。尧庙,则遣使祈于平阳。孔、颜庙,则遣使祈于国学,如尧庙。社稷如正祭。五岳,遣使祈于岳所。四渎如祈五岳,滏口如祈尧庙,豹祠如祈滏口。
废帝乾明元年春,旱。
按《北齐书·废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乾明元年春,旱。先是发卒数十万筑金凤、圣应、崇光三台,穷极侈丽,不恤百姓,亢阳之应也。
武成帝河清二年,旱。
按《北齐书·武成帝本纪》:河清二年夏四月,并、汾、京、东雍、南汾五州虫旱伤稼,遣使赈恤。
按《隋书·五行志》:河清二年四月,并、晋以西五州旱。是岁,发卒筑轵关。突厥二十万众毁长城,寇恒州。
后主天统二年春,旱。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天统二年三月,以旱故,降禁囚。按《隋书·五行志》:天统二年春,旱。是时大发卒,起大明宫。
天统四年,旱。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四年,自正月不雨至于五月。六月甲子朔,大雨。
天统五年,旱。
按《北史·齐后主本纪》:天统五年秋七月戊申,诏使巡省河北诸州无雨处,境内偏旱者,优免租调。
武平五年,大旱。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武平五年五月,大旱,晋阳得死魃,长二尺,面顶各二目。帝闻之,使刻木为其形以献。
北周
明帝二年,旱。
按《周书·明帝本纪》:二年二月,自冬不雨,至于是月方大雪。
武帝保定元年,旱。
按《周书·武帝本纪》:保定元年秋七月戊申,诏曰:亢旱历时,嘉苗殄悴。岂狱犴失理,刑罚乖衷欤其所在见囚,死以下,一岁刑以上,各降本罪一等;百鞭以下,悉原免之。
保定二年,旱。
按《周书·武帝本纪》:二年二月,以久不雨,降宥罪人,京城三十里内禁酒。夏四月,禁屠宰,旱故也。
保定三年,旱。
按《周书·武帝本纪》:三年夏四月壬戌,诏百官及民庶上封事,极言得失。五月甲子朔,避正寝不受朝,旱故也。甲戌,雨。
天和元年,旱。
按《周书·武帝本纪》:天和元年四月辛亥,雩。
建德元年,旱。
按《周书·武帝本纪》:建德元年五月壬戌,帝以大旱,集百官于庭,诏之曰:盛农之节,亢阳不雨,气序愆度,盖不徒然。岂朕德薄,刑赏乖中欤。将公卿大臣或非其人欤。宜尽直言,无得有隐。公卿各引咎自责。其夜澍雨。
建德二年,旱。
按《周书·武帝本纪》:二年秋七月,自春末不雨,至于是月。壬申,集百僚于大德殿,帝责躬罪己,问以治政得失。戊子,雨。
建德五年秋七月,京师旱。
按《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宣帝大象二年,旱。
按《北史·周宣帝本纪》:大象二年夏四月己卯,以旱故,降见囚死罪已下。壬午,幸中山祈雨,至咸阳宫,雨降。甲申,还宫。令京城士女于衢巷作音乐以迎候。
隋
文帝开皇二年,旱。
按《隋书·文帝本纪》:开皇二年五月旱,上亲省囚徒。其日大雨。
开皇三年,旱。
按《隋书·文帝本纪》:三年四月甲申,旱,上亲祈雨于国城之西南。
按《北史·隋文帝本纪》:三年四月甲申,以旱故,上亲祀雨师。
开皇四年,旱。
按《北史·隋文帝本纪》:开皇四年六月,以雍、同、华、岐、宜五州旱,命无出今年租调。
按《隋书·五行志》:开皇四年已后,京师频旱。时迁都龙首,建立宫室,百姓劳敝,亢阳之应也。
开皇六年,旱。
按《隋书·文帝本纪》:六年八月,关内七州旱,免其赋税。开皇十四年,大旱。
按《隋书·文帝本纪》:十四年五月,关内诸州旱。八月,关中大旱,人饥。上率户口就食于洛阳。
开皇十五年,旱。
按《隋书·高祖本纪》:开皇十五年正月庚午,上以岁旱,祠泰山,以谢愆咎。大赦天下。
炀帝大业四年,旱。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业四年,燕、代缘边诸郡旱。时发卒百馀万筑长城,帝亲巡塞表,百姓失业,道殣相望。
大业八年,旱。
按《北史·隋炀帝本纪》:八年,大旱疫,人多死,山东尤甚。
按《五行志》:八年,天下旱。百姓流亡。时发四海兵,帝
亲征高丽,六军冻馁,死者十八九。
大业十三年,旱。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三年,天下大旱。时郡县乡邑,悉遣筑城,发男女,无少长,皆就役。
[book_title]第八十八卷
第八十八卷目录
旱灾部汇考四
唐〈高祖武德三则 太宗贞观十一则 高宗永徽五则 显庆二则 麟德一则 乾封一则 总章二则 咸亨二则 上元一则 仪凤二则 永隆一则 永淳二则 中宗嗣圣十则 神龙一则 景龙二则 睿宗先天一则 元宗先天一则 开元十三则 天宝四则 肃宗乾元二则 代宗永泰三则 大历五则 德宗建中二则 兴元一则 贞元十一则 顺宗永贞一则 宪宗元和七则 穆宗长庆二则 敬宗宝历二则 文宗太和六则 开成五则 武宗会昌二则 寅宗大中五则 懿宗咸通五则 僖宗乾符二则 广明一则 中和一则 昭宗景福一则 光化二则 天复一则 昭宣帝天祐一则〉
庶徵典第八十八卷
旱灾部汇考四
唐高祖武德三年,旱。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按《册府元龟》:武德三年,自夏不雨,至于八月。帝斋居稽颡,四向拜,遣治书侍御史孙伏伽告天地神,曰:某蒙圣明佑助,得为人主,有何殃咎,致使亢旱。某若无罪,使三日内雨。某若有罪,请殃某身。无令兆民受饥馑。应时大雨。
武德四年,旱。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自春不雨,至于七月。
按《册府元龟》:四年三月,帝以旱故,亲录囚徒。俄而雨。武德七年,旱。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秋,关内河东旱。
太宗贞观元年,旱。
按《唐书·太宗本纪》:贞观元年夏,山东旱,免今岁躬。大赦租。贞观二年,旱。
按《唐书·太宗本纪》:二年三月庚午,以旱蝗责。
癸酉,雨。 按《五行志》:春,旱。
贞观三年,旱。
按《唐书·太宗本纪》:三年正月,以旱避正殿。六月戊寅,以旱虑囚。壬午,诏文武官言事。 按《五行志》:春夏旱。按《册府元龟》:三年四月丙午,以旱甚,避正殿。六月,诏曰:朕以眇身,祗膺大宝,托王公之上,居亿兆之尊,励志克己,详求至治,兢兢业业,四载于兹矣。上不能使阴阳顺序,风雨以时;下不能使礼乐兴行,家给人足,而关辅之地,连年不稔,自春及夏,亢阳为虐,虽复洁诚祈祷,靡爱斯牲,膏雨愆应,田畴废业,斯乃上元贻谴,在予一人,元元何辜,罹此灾害。朕是用食不甘味,寝不安席,瞻西郊而载惕,仰云汉而疚心。内顾诸己,永怀前载,既明不自见,德不被物,岂赏罚不衷,任用失所将,奢侈未革,苞苴尚行者乎。文武百辟,宜各上封事,极言朕过,勿有所隐。是月,遣开府仪同三司长孙无忌、左仆射房元龄、工部尚书段纶、刑部尚书韩仲良祈雨于名山大川。
贞观四年,旱。
按《唐书·太宗本纪》:四年二月丁巳,以旱诏公卿言事。
按《五行志》:四年,自太上皇传位至此,而比年水旱。
贞观九年,旱。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秋,剑南、关东州二十四旱。
贞观十二年冬,旱。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按《册府元龟》:十二年五月甲寅,帝以旱避正殿,自去冬不雨,至是令文武官五品以上,各上封事,极言得失,勿有所隐。减膳罢役,分遣使人赈恤寡乏,理囚徒,申冤屈。司空长孙无忌以旱逊位,不许。自是澍雨应时,岁大稔。
贞观十三年,旱。
按《唐书·太宗本纪》:十三年五月甲寅,以旱避正殿,诏五品以上官言事,减膳,罢役,理囚,赈乏,乃雨。 按《五行志》:十二年,吴、楚、巴、蜀州二十六旱;冬,不雨,至于明年五月。 按《魏徵传》:十三年,自去冬至五月不雨,徵上疏极言曰:臣奉侍帏幄十馀年,陛下许臣以仁义之道,守而不失;俭约朴素,终始弗渝。德音在耳,不敢忘也。顷年以来,寖不克终。谨用条陈,裨万分一。陛下在贞观初,清净寡欲,化被荒外。今万里遣使,市索骏马,并访怪珍。昔汉文帝却千里马,晋武帝焚雉头裘。陛下居常论议,远希尧、舜,今所为,更欲处汉文、晋武下乎。此不克终一渐也。子贡问治人。孔子曰:懔乎若朽索之驭六马。子贡曰:何畏哉。对曰:不以道导之,则吾雠也,若何不畏。陛下在贞观初,护民之劳,煦之如子,不轻营为。顷既奢肆,思用人力,乃曰:百姓无事则易骄,劳役则易使。自古未有百姓逸乐而致倾败者,何有逆畏其骄而为劳役哉。此不克终二渐也。陛下在贞观初,役己以利物,比来纵欲以劳人。虽忧人之言不绝于口,而乐身之事实切诸心。无虑营构,辄曰:弗为此,不便我身。推之人情,谁敢复争。此不克终三渐也。在贞观初,亲君子,斥小人。比来轻亵小人,礼重君子。重君子也,恭而远之;轻小人也,狎而近之。近之莫见其非,远之莫见其是。莫见其是,则不待间而疏;莫见其非,则有时而昵。昵小人,疏君子,而欲致治,非所闻也。此不克终四渐也。在贞观初,不贵异物,不作无益。而今难得之货杂然并进,玩好之作无时而息。上奢靡而望下朴素,力役广而冀农业兴,不可得已。此不克终五渐也。贞观之初,求士如渴,贤者所举,即信而任之,取其所长,常恐不及。比来由心好恶,以众贤举而用,以一人毁而弃,虽积年任而信,或一朝疑而斥。夫行有素履,事有成迹,一人之毁未可必信,积年之行不应顿亏。陛下不察其原,以为臧否,使谗佞得行,守道疏间。此不克终六渐也。在贞观初,高居深拱,无田猎毕弋之好。数年之后,志不克固,鹰犬之贡,远及四夷,晨出夕返,驰骋为乐,变起不测,其及救乎。此不克终七渐也。在贞观初,遇下有礼,群情上达。今外官奏事,颜色不接,间因所短,诘其细过,虽有忠款,而不得申。此不克终八渐也。在贞观初,孜孜治道,常若不足。比恃功业之大,负圣智之明,长傲纵欲,无事兴兵,问罪远裔。亲狎者阿旨不肯谏,疏远者畏威不敢言。积而不已,所损非细。此不克终九渐也。贞观初,频年霜旱,畿内户口并就关外,携老扶幼,来往数年,卒无一户亡去。此由陛下矜育抚宁,故死不携贰也。比者疲于徭役,关中之人,劳敝尤甚。杂匠当下,顾而不遣。正兵番上,复别驱任。市物襁属于廛,递子背望于道。脱有一谷不收,百姓之心,恐不能如前日之帖泰。此不克终十渐也。夫祸福无门,惟人之召,人无衅焉,妖不妄作。今旱熯之灾,远被郡国,凶丑之孽,起于毂下,此上天示戒,乃陛下恐惧忧勤之日也。千载休期,时难再得,明主可为而不为,臣所以郁结长叹者也。疏奏,帝曰:朕今闻过矣,愿改之,以终善道。有违此言,当何施颜面与公相见哉。方以所上疏,列为屏障,庶朝夕见之,兼录付史官,使万世知君臣之义。因赐黄金十觔,马二匹。
贞观十七年,旱。
按《唐书·太宗本纪》:十七年三月甲子,以旱遣使覆囚决狱。六月甲午,以旱避正殿,减膳,诏京官五品以上言事。 按《五行志》:十七年,春夏旱。
按《册府元龟》:十七年三月甲子,以久旱诏曰:去冬之间,雪无盈尺;今春之内,雨不及时。载想田畴,恐乖丰稔。农为政本,食乃人天,百姓嗷然,万箱何冀。昔颓城之妇,陨霜之臣,至诚所通,感应天地。今州县狱讼,常有冤滞者,是以上天降鉴,延及兆庶。宜令覆囚,使至州县,科简刑狱,以申枉屈,务从宽宥,以布朕怀庶,使桑林自责,不独美于殷、汤、齐郡表坟,岂自高于汉代。六月癸巳,以旱不视朝。乙巳,谓侍臣曰:殷汤周宣求雨恳祷,昔闻其语,今见其心,比望云蒸雨浓,重于金膏玉液。又诏曰:朕以寡德,祗膺宝命,而政惭稽古,诚阙动天,和气愆于阴阳,亢旱涉于春夏。靡爱斯牲,莫降云雨之泽。详思厥咎,在予一人。今避兹正殿,以自剋责,尚食常膳,亦宜量减。京官五品以上,各进封事,极言无隐。朕将亲览,以答天谴。六月大旱,甲午避正殿,减常膳。丁未,雨降。百寮奉贺,请复常膳,御正殿。诏从之。
贞观二十一年,旱。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秋,陕、绛、蒲、夔等州旱。
贞观二十二年,旱。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秋,开、万等州旱;冬,不雨,至于明年三月。
贞观二十三年,旱。
按《唐书·太宗本纪》:二十三年三月己未,自冬旱,至是雨。辛酉,大赦。
按《册府元龟》:二十三年三月,自去冬亢旱,至是始雨。帝谓侍臣曰:天生蒸民,树之人君以牧养,而移时不雨,自天亢旱,粟麦不成,春田未辟,朕忧其窘,罄无忘于怀。将廪给之故,不令乏绝耳。是日雨降。
高宗永徽元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永徽元年七月辛酉,以旱虑囚。按《五行志》:永徽元年,京畿、雍、同、绛等十州旱。
按《册府元龟》:永徽元年,自夏不雨。至七月,诏在京诸司,见禁囚,宜并虑过所司,精加勘,当速即断决。寻而降雨。永徽二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二年冬,无雪。 按《五行志》:九月,不雨,至于明年二月。
永徽三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三年正月甲子,以旱避正殿,减膳,降囚罪,徒以下原之。三月辛巳,雨。
永徽四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四年四月壬寅,以旱虑囚,遣使决天下狱,减殿中、太仆马粟,诏文武官言事。甲辰,避正殿,减膳。 按《五行志》:四年夏、秋,旱,光、婺、滁、颍等州尤甚。 按《张行成传》:行成拜尚书左仆射、太子少傅。永徽四年,自三月不雨至五月,行成惧,以老乞身,制答曰:古者策免,乖罪己之义。此在朕寡德,非宰相咎。乃赐宫女、黄金器,敕勿复辞。行成固请,帝曰:公,朕之旧,奈何舍朕去邪。泫然流涕。行成惶恐,不得已复视事。永徽五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五年正月丙寅,以旱诏文武官、朝集使言事。
按《册府元龟》:五年正月,以时旱,手诏京官文武九品以上,及朝集,使各进封事,极言厥咎。
显庆四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显庆四年七月己丑,以旱避正殿。壬辰,虑囚。
显庆五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春,河北州二十二旱。
麟德元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麟德元年五月丙寅,以旱避正殿。是冬,无雪。
按《册府元龟》:麟德元年五月丙寅,以久旱,遣使命祷名山大川,避正殿,御帐殿,丹霄门外听政。凡三日而澍雨。
乾封二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乾封二年正月丁丑,以旱避正殿,减膳,虑囚。七月己卯,以旱避正殿。减膳,遣使虑囚。按《册府元龟》:乾封二年正月丁丑,以时旱,避殿,亲录囚徒,令所司减膳。其日雨降。
总章元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总章元年,京师及山东、江淮大旱。
总章二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七月,剑南州十九旱;冬,无雪。
按《册府元龟》:二年二月戊辰,以旱,亲虑京城囚徒,其天下见禁囚,委当州长官虑之。仍令所司分祷名山大川。
咸亨元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咸亨元年七月,以雍、华、蒲、同四州旱,遣使虑囚,减中御诸厩马。八月,以旱避正殿,减膳。九月,给复雍、华、同、岐、邠、陇六州一年。闰月癸卯,皇后以旱请避位。十月庚辰,诏文武言事。是岁,大饥。按《册府元龟》:咸亨元年三月,以岁旱,谷贵,诏司成弘文崇贤馆,及书算律医胡书等诸色学生,并别敕修撰写经书官典,及书手等官,供食料者,宜并权停,其有职任者,各还本司。自馀放归本贯。秋熟已后,更听进止。
咸亨二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二年六月癸巳,以旱虑囚。
按《册府元龟》:咸亨八年,以时旱,亲虑囚徒,多有原宥。仍令沛王贤虑诸司囚,周王显虑雒州及两县囚。〈按咸
亨止有四年,而沛王贤又以咸亨三年改封雍王,则八年,二字必有错误矣。故附见于此
〉上元二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上元二年四月丙戌,以旱避正殿,减膳,彻乐,诏百官言事。
按《册府元龟》:上元二年四月,久旱,避正殿,减膳,彻悬,兼令百官,极言得失,勿有所隐。仍令礼部尚书杨思敬,往中岳以申祈祷。
仪凤二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仪凤二年冬,无雪。 按《五行志》:仪凤二年夏,河南、河北旱。 按《刘宪传》:宪父思立,在高宗时为名御史。于时河南、北大旱,诏遣御史中丞崔谧等分道赈赡,思立建言:蚕务未毕而遣使抚巡,所至不能无劳饯。又赈给须立簿最,稽出入,往返停滞,妨废且广。若无驿处,马须预集,以一马劳数家,今农事待雨兴作,辍日役,破岁计,本欲安存,更烦扰之。望且责州县给贷,须秋遣使便。诏听罢。
仪凤三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三年四月,以旱避正殿,虑囚。按《册府元龟》:三年四月朔,以旱,避正殿,亲虑京城系囚,悉原宥之。
永隆二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按《册府元龟》:永隆二年正月己亥,诏曰:朕闻受上天之命者,其道在乎爱人。处皇王之位者,其功先于济物。然则所修在德池籞,可以假贫人,所宝惟贤,珍玩不足奉诸己。自朕临驭天下,三十馀年,永念黎元,情深抚育,频颁制命,犹未遵行,所有差科,尚多劳扰。关中地狭,衣食难周。山东遭涝,粮储或少。刺史县令,寄以字人。长史司马,职惟毗赞。若能恤隐求瘼,清直无私,则囹圄于是空虚,鳏寡自然苏息。而在外官司,罕能奉法,志存苟且,不举纲维。欲使讼息刑清,家给人足,无为而化,其路何繇。今当励精求政,先身理物,救乏赒无,自迩及远,凡在寮庶,宜识至怀。其殿中太仆寺马,并令减送群牧,诸方贡献物,及供进口味,百司支料,并宜量事减省。雍岐华同,四州六等已下户,宜免两年地税。河北涝损户,常式蠲放之外,特免一年,调其有。屋宇遭水破坏,及粮食乏绝者,令州县劝课助修,并加给贷。
永淳元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淳元年,关中大旱,饥。
永淳二年,旱。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夏,河南、河北旱。
中宗嗣圣二年,〈即武后垂拱元年〉旱。
按《唐书·武后本纪》:垂拱元年五月壬戌,以旱虑囚。嗣圣三年,〈即武后垂拱二年〉旱。
按《唐书·武后本纪》:二年冬,无雪。
嗣圣四年,〈即武后垂拱三年〉旱。
按《唐书·武后本纪》:三年二月己亥,以旱避正殿,减膳。四月癸丑,以旱虑囚,命京官九品以上言事。
嗣圣六年,〈即武后永昌元年〉旱。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嗣圣七年,〈即武后天授元年〉旱。
按《唐书·武后本纪》:天授元年三月乙酉,以旱减膳。嗣圣十一年,〈即武后延载元年〉旱。
按《唐书·武后本纪》:延载元年二月乙亥,以旱虑囚。嗣圣十四年,〈即武后神功元年〉旱。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嗣圣十七年,〈即武后久视元年〉旱。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久视元年夏,关内、河东旱。
嗣圣十九年,〈即武后长安二年〉旱。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长安二年春,不雨,至于六月。
嗣圣二十年,〈即武后长安三年〉旱。
按《唐书·武后本纪》:三年四月,以旱避正殿。 按《五行志》:三年冬,无雪,至于明年二月。
神龙二年,旱。
按《唐书·中宗本纪》:神龙二年十二月,京师旱、河北水,减膳,罢土木工。苏瑰存抚河北。 按《五行志》:五月,京师、山东、河北、河南旱,饥。
按《册府元龟》:神龙二年正月,以旱,亲录囚徒,多所原宥。其东都及天下诸州,委所在长官详虑。又遣使祭五岳四渎,并诸州名山大川能兴云雨者。五月,以旱,避正殿,尚食减膳。
景龙元年,旱。
按《唐书·中宗本纪》:景龙元年正月丙辰,以旱虑囚。五月,以旱避正殿,减膳。
景龙三年,旱。
按《唐书·中宗本纪》:三年六月以旱,避正殿,减膳,彻乐。壬寅,虑囚。
睿宗先天元年,旱。
按《唐书·睿宗本纪》:先天元年二月丁巳,是春,旱。七月丙戌,以旱减膳。
按《册府元龟》:延和元年七月丙戌,以炎旱,命减膳。囚徒并决断,勿使冤滞。土木之功并停。 又按《册府元龟》:裴漼为中书舍人,睿宗太极初,炎旱,寺观兴役。漼上疏曰:臣谨按《礼经·春令》曰:无聚大众,无起大役,不可以兴土工,恐妨农事。若号令乖度,役使不时,则人加疾疫之危,国有水旱之变。此五行之应也。今自春将夏,时雨愆期,下人忧心,莫知所出。陛下虽降哀矜之旨,两都仍有寺观之作。时旱之应,实此之繇。近日已来,雨虽不多,仅得下种。若不劝以农桑,恐弃本者多。故《书》云:虽有镃基,不如待时。言在乎时不可失也。今春告期,东作方始,正是丁壮就工之日。而土木方兴,臣恐所妨尤多,所益尤少。耕夫桑妾,饥寒之源。故《春秋》庄公三十一年,冬不雨。《五行传》以为是岁三筑台。僖公二十一年,夏大旱。《五行传》以为不时作南门,劳人兴役。陛下每以万方为念,睿旨殷勤,安国济人,防深虑远。伏愿下明制,发德音,顺天时,副人望,两京公私营造等,并请且停。则苍生幸甚。若农桑失时,户口流散,纵寺观营搆,岂假黎元饥寒之弊哉。帝览而善之。〈按:睿宗太极元年五月,改延和八月,改先天〉
元宗先天二年,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先天二年三月甲戌,帝以旱,亲往龙首池祈祷。有赤蛇自池而出,云雾四布,应时澍雨。
开元二年,大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开元二年正月,以关内旱,求直谏,停不急之务,宽系囚,祠名山大川,葬暴骸。二月壬辰,避正殿,减膳,彻乐。 按《五行志》:开元二年春,大旱。按《张廷圭传》:开元初,大旱,关中饥,诏求直言。廷圭上疏曰:古有多难兴国,殷忧启圣,盖事危则志锐,情苦则虑深,故能转祸为福也。景龙、先天间,凶党搆乱,陛下神武,汛扫氛垢,日月所烛,无不濡泽,明明上帝,宜锡介福。而顷阴阳愆候,九谷失稔,关辅尤剧。臣思天意,殆以陛下春秋鼎盛,不崇朝有大功,轻尧、舜而不法,思秦、汉以自高,故昭见咎异,欲日慎一日,永保太和,是皇天于陛下眷顾深矣,陛下得不奉若休旨而寅畏哉。诚愿约心削志,考前王之书,敦素朴之道,登端士,放佞人,屏后宫,减外厩,场无蹴鞠之玩,野绝从禽之乐,促远境,罢县戍,矜惠茕独,蠲薄徭赋,去淫巧,捐珠璧,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或谓天戒不足畏,而上帝冯怒,风雨迷错,荒馑日甚,则无以济下矣;或谓人穷不足恤,而亿兆携离,愁苦昏垫,则无以奉上矣。斯安危所系,祸福之原,奈何不察。今受命伊始,华夷百姓清耳以听,刮目以视,冀有闻见,何遽孤其望哉。开元三年,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三年五月丁未,以旱录京师囚。戊申,避正殿,减膳。
按《册府元龟》:三年五月戊申,以旱故,下诏曰:司牧生人,爱之如子。眷兹灾旱,倍切忧勤。将政理不明邪,冤囚有滞邪,疵疠道长邪,阴阳气隔邪。何崇朝密云,布未洽也。载加寅畏,弗敢荒宁。诚不动天,叹深罪己。思从避减,以塞愆尤。俾月离有期,星退何远。朕今避正殿,减常膳。仍令诸司长官,各言时政得失,以辅朕之不逮。天下见禁囚徒中,或以痛自诬者,各令长官审加详覆。疑有冤滥,随事案理。仍告于社稷备展,诚祈诸州旱处,有山川能兴云致雨者,亦委州县官长速加祷祀。
开元六年,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六年八月庚辰,以旱虑囚。
按《册府元龟》:六年七月,帝以亢旱,不御正殿,于小殿视事。诏曰:皇天应人,必有所谓。此月少雨,盖非徒然。深虑系囚,或有冤滞。京城内诸司,见禁囚徒,并以来日过,朕将亲虑。所司量准旧典,其杖以下,情不可恕者,速决。自馀即放却。
开元七年秋,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七年闰七月辛巳,以旱避正殿,彻乐,减膳。甲申,虑囚。
按《册府元龟》:七年七月,诏曰:今月之初,虽降时雨,自此之后,颇𠍴甘液。如闻侧近,禾豆微致焦萎,深用忧劳。式资祈请,丘祷则久,常典宜遵。即令礼部侍郎王丘、太常少卿李皓,分往华岳河渎祈雨。甲申,亲虑囚于宣政殿。事非切害,悉原之。诏曰:朕以匪德,嗣膺丕命。虽日慎为诫,政期以康,而天灾流行,诚或未感。自孟秋在候,雨泽𠍴足,永念农亩,用怀宵旰,在予之责。万方何罪,视人如伤。一物增怵,且夫修政之要。恤刑之重,虽得情勿喜,宁僭无滥。将恐此辈,犹有冤人。或伤于和,而作此厉。法惟明慎,事藉躬亲。故爰加案省,开其幽滞。虽士师不冤,时称阅实,而愚者自陷,朕甚悯焉。故屈常法,特申宽典。丙戌,诏曰:爰自春首,颇𠍴甘泽,眷兹近甸,将损嘉苗。人天谓何,夙夜增怵。岂刑罚莫省,罪狱其纷,傥致吁嗟,是生炎亢。故京师囚系,亲虑原减,而郡县狴牢,将何慎恤。平分之道,载轸于怀,天下诸州,见系囚徒,宜令所繇长官,便虑。有司即此类,作条件处分。
开元九年,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九年冬,无雪。
开元十二年,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二年七月,河东、河北旱,帝亲祷雨宫中,设坛席,暴立三日。九月蒲、同等州旱。
按《册府元龟》:开元十二年七月,河东河北旱。命中书舍人寇泚宣慰河东道,给事中李升期宣慰河北道。百姓有匮乏者,量事赈给。帝亲祷于内坛场,三日曝立。
开元十四年,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四年秋,诸道州十五旱。
按《册府元龟》:十四年六月丁未,以久旱,分命六卿祭山川。诏曰:五岳视三公之位,四渎当诸侯之秩。载于祀典,亦为国章。方属农功,颇增旱暵。虔诚徒积,神道未孚。用申靡爱之勤,冀通能润之感。宜令工部尚书卢从愿祭东岳,河南尹张敬忠祭中岳,御史中丞兼户部侍郎宇文融祭西岳,及西海河渎太常少卿张九龄祭南岳,及南海黄门侍郎李皓祭北岳,右庶子何鸾祭东海,宗正少卿郑繇祭淮渎,少詹事张晤祭江渎,河南少尹李晕祭北海及济渎。且润万物者,莫先乎雨。动万物者,莫先乎风。眷彼灵神,是称师伯。虽有常祀,今更陈祈。宜令光禄卿孟温祭风伯,左庶子吴竞祭雨师,各就坛壝,务加崇敬。但羞蘋藻,不假牲牢,应缘奠祭,尤宜精洁。壬戌,以旱及风灾,命官及州县长官上封事,指言时政得失,无有所隐。 又按《册府元龟》:十四年六月丁未,以久旱,分命公卿祭山川。己卯,河北道及太原泽潞等州皆雨。祭北岳使李皓上言曰:臣至邢州,雨降盈尺。切问野老,皆云:往十二年春夏,大旱,六月下旬方始降雨。其岁河朔大熟,粟斗五钱。今年得雨虽晚,犹早于前岁。百姓欣然,咸有秋望。臣受命之日,祈雨常山,玉币未陈,明灵已应。实陛下至诚元感,先天不违。
开元十五年,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五年,诸道州十七旱。
开元十六年,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东都、河南、宋亳等州旱。
开元十七年,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十七年冬,无雪。
开元十九年,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九年五月壬申,京师旱。帝亲祷兴庆池。是夜大雨。七月甲戌,以久旱,帝亲祷于兴庆池。翼日大雨。
开元二十一年,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一年四月,以久旱,命太子少保陆象先、户部尚书杜暹等七人,往诸道宣慰赈给。仍令黜陟宫吏,疏决囚徒。开元二十四年,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四年夏,旱。
天宝二年,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天宝二年冬,无雪。
天宝六载,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六载七月乙酉,以旱降死罪,流以下原之。
天宝九载,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九载正月,诏以十一月封华岳。三月辛亥,华岳庙灾,关内旱,乃停封。
天宝十四载,旱。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四载三月丙戌,敕顷缘少雨,遍于致祭,旋降甘泽,实荷灵祇。其先令中使祭者,别有昭报。京兆府比来,应有祗请处,并有畿内名山灵迹,并令府县长官各申赛祭。 又按《册府元龟》:十四载三月,诏曰:近日以来,时雨未降。在于宿麦,虑有所伤。虽忧勤之心,不忘于黎庶,而精诚之至,冀展于灵祇。宜令太子太师陈希烈祭元冥,光禄卿李憕祭风伯,国子祭酒李麟祭雨师。仍取今月二十三日,各申诚请,务令蠲洁,如朕意焉。又诏曰:关辅郡邑,霈泽屡施。京城在近,时雨未降。是用轸虑匪宁于怀,其诸郡坛,虽已勤请,攸资遍祭,庶达诚心。宜令吏部侍郎蒋烈,今月二十五日祭天皇地祇,给事中王维等,分祭于五星坛。务申虔洁,以副朕怀。
肃宗乾元元年,旱。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乾元元年五月己亥,亢旱。阴阳人李奉先,自大明宫出金龙及纸钱,太常音乐迎之,送于曲江池,投龙祈雨。宰相及礼官,并于池所行祭礼。毕,奉先投龙于池。
乾元二年,旱。
按《唐书·肃宗本纪》:二年三月丁亥,以旱降死罪,流以下原之;流民还者给复三年。
按《册府元龟》:二年三月癸亥,以久旱,徙东西二市,于是祭风伯、雨师,修雩祀坛,为泥人土龙,及望祭名山大川而祈雨。
代宗永泰元年,旱。
按《唐书·代宗本纪》:永泰元年四月己巳,自春不雨,至于是月而雨。 按《五行志》:春夏,旱。
按《册府元龟》:永泰元年七月,以久旱,遣近臣分录大理京兆囚徒。 又按《册府元龟》:元年七月庚子,以旱故,祷诸神祠。是日,雨降盈尺。
永泰二年,关内大旱。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关内大旱,自三月不雨,至于六月。
永泰三年,旱。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三年六月庚子,以大旱,分遣左仆射裴冕等,祷祝川渎,及徙市闭诸坊门,祀风伯雨师。是日乃雨。
大历元年冬,无雪。
按《唐书·代宗本纪》云云。
大历六年,旱。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春,旱,至于八月。
大历七年,旱。
按《唐书·代宗本纪》:七年五月,以旱大赦,减膳,彻乐。大历八年,旱。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黎干传》:八年,干为京兆尹。时大旱,干造土龙,自与巫觋对舞,弥月不应。又祷孔子庙,帝笑曰:丘之祷久矣。使毁土龙,帝减膳节用,既而霔雨。大历十二年,旱。
按《唐书·代宗本纪》:十二年六月丁未,以旱降京师死罪,流以下原之。冬,无雪。
德宗建中元年,旱。
按《唐书·德宗本纪》:建中元年冬,无雪。
建中三年,旱。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自五月不雨,至于七月。
兴元元年冬,大旱。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贞元元年,旱。
按《唐书·德宗本纪》:贞元元年春,旱。七月,灞、浐竭。八月甲子,以旱避正殿,减膳。 按《五行志》:元年春,旱,无麦苗,至于八月,旱甚,灞浐将竭,井皆无水。
按《册府元龟》:贞元元年五月癸卯,命右庶子裴谞、殿中少监马锡、鸿胪少卿韦俛,分祷终南、秦岭诸山,以祈雨。
贞元六年,大旱。
按《唐书·德宗本纪》:六年春,旱。闰四月乙卯,诏常参官、畿县令言事。免京兆府夏税。 按《五行志》:六年春,关辅大旱,无麦苗;夏,淮南、浙西、福建等道大旱,井泉竭,人暍且疫,死者甚众。
按《册府元龟》:六年三月,以旱故,遣使分祷山川。是春,京畿、关辅、河南,大旱,无麦苗。
贞元七年,旱。
按《唐书·德宗本纪》:七年冬,无雪。 按《五行志》:七年,扬、楚、滁、寿、澧等州旱。
贞元十年,旱。
按《唐书·德宗本纪》:十年六月,自春不雨,至于是月辛未雨。
贞元十一年,旱。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一年五月,以旱故,令礼部尚书董进巡覆百司禁囚。
贞元十二年,旱。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二年四月,以久旱,令百司速决囚徒。
贞元十三年,旱。
按《唐书·德宗本纪》:十三年四月辛酉,以旱虑囚。壬戌,雩于兴庆宫。
按《册府元龟》:十三年四月,自春以来,时雨未降。正阳之月,可行雩祀。遂幸兴庆宫龙潭,为兆庶祈祷焉。忽有白鸬鹚沉浮水际,群类翼从其后。左右侍卫者,咸惊异之。俄然莫知所往,方悟龙神之变化。遂相率蹈舞称庆。至乙丑,果大雨,远近滂沱。
贞元十四年,旱。
按《唐书·德宗本纪》:十四年冬,无雪。 按《五行志》云云。按《册府元龟》:贞元十五年三月,以久旱,令李巘郑云逵于炭谷秦岭祈雨。四月,以久旱,令阴阳术士陈混常吕广顺及摩尼师祈雨。
贞元十八年,旱。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八年,申、光、蔡州旱。
贞元十九年,旱。
按《唐书·德宗本纪》:十九年正月,不雨,至七月甲戌乃雨。 按《权德舆传》:十九年,大旱,德舆因是上陈阙政曰:陛下斋心减膳,悯恻元元,告于宗庙,祷诸天地,一物可祈,必致其礼,一士有请,必听其言,忧人之心可谓至已。臣闻销天灾者修政术,感人心者流惠泽,和气洽,则祥应至矣。畿甸之内,大率赤地而无所望,转徙之人,毙踣道路,虑种麦时,种不得下。宜诏在所裁留经用,以种贷民。今兹租赋及宿逋远贷,一切蠲除。设不蠲除,亦无可敛之理,不如先事图之,则恩归于上矣。十四年夏旱,吏趣常赋,至县令为民殴辱者,不可不察。又言:漕运本济关中,若转东都以西缘道仓廪,悉入京师,督江、淮所输以备常数然,后约太仓一岁计,斥其馀者以粜于民,则时价不踊而蓄藏者出矣。又言:大历中,一缣直钱四千,今止八百,税入加旧,则出于民者五倍其初。四方锐于上献,为国掊怨,广军实之求,而兵有虚籍,剥取多方,虽有心计巧历,能商功利,其于割股啖口,困人均也。又言:比经绌放者,自谓抆拭无期,坐为匪人,以动和气。而冬荐官踰三年未受命,衣食既空,溘然就毙,此亦穷人之一端也。近陛下洗宥绌放者,或起为二千石,其徒更相勉,知牵复可望。惟因而弘之,使人人自效。帝颇采用之。按《许孟容传》:孟容为给事,中贞元十九年夏,大旱,上疏言:陛下斋居损膳,具牲玉,走群望,而天意未答,岂丰歉有定,阴阳适然乎。切惟天人交感之际,系教令顺民与否。今户部钱非度支岁计,本备缓急,若取一百万缗代京兆一岁赋,则京圻无流亡,振灾为福。又应省察流移征防当还未还,役作禁锢当释未释;负逋馈送,当免免之;沉滞郁抑,当伸伸之;以顺人奉天。若是而神弗祐、岁弗稔,未之闻也。先是,为裴延龄、李齐运流斥者,虽十年弗内移,故孟容因旱及之。帝始不悦,改太常少卿。
按《册府元龟》:十九年正月至于六月,不雨。分公卿望祈于岳、镇、海、渎、名山大川,精祷于太社、太稷、太庙、天皇地祗,及山川能出云为雨者。六月,诏曰:京师近郊,时雨未洽,虑囹圄冤滞,致伤和气,是用轸于朕心。其御史台大理寺,及京兆府等诸司系囚,中书门下与有司,亟议,条理冤滞以闻。又敕:礼部举人,自春以来,久愆时雨,念其旅食京邑,资用屡空。其礼部举人,今年宜权停。
贞元二十年,旱。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李实传》:实擢拜京兆尹,封嗣道王。怙宠而愎,不循法度。贞元二十年旱,关辅饥,实方务聚敛以结恩,民诉府上,一不问。德宗访外疾苦,实诡曰:岁虽旱,不害有秋。乃峻责租调,人穷无告,至彻舍鬻苗输于官。
顺宗永贞元年,旱。
按《唐书·顺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贞元年秋,江浙、淮南、荆南、湖南、鄂岳陈许等州二十六,旱。
宪宗元和三年,旱。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和三年,淮南、江南、江西、湖南、广南、山东西皆旱。
元和四年,旱。
按《唐书·宪宗本纪》:四年正月壬午,免山南东道、淮南、江西、浙东、湖南、荆南今岁税。闰三月己酉,以旱降京师死罪非杀人者,禁刺史境内榷率、诸道止条外进献、岭南黔中福建掠良民为奴婢者,省飞龙厩马。己未,雨。 按《五行志》:四年春、夏,大旱;秋,淮南、浙西、江西、江东旱。
元和七年,旱。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夏,扬、润等州旱。
按《册府元龟》:元和七年三月庚午,以旱故,诏京畿内禁囚徒据罪轻重,宜疏理处分。
元和八年,旱。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夏,同、华二州旱。
元和九年,旱。
按《唐书·宪宗本纪》:九年五月癸酉,以旱免京畿夏税。元和十年,旱。
按《唐书·宪宗本纪》:二月,自冬不雨至于是月。丙午,雪。元和十五年,旱。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穆宗长庆二年,旱。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长庆二年十二月己亥,诏曰:自冬以来,甚少雨雪。农耕方始,灾旱是虞。虑有冤滞,感伤和气。宜委御史台、大理寺,及府县长吏,自录囚徒,仍速决遣。除身犯罪,应支證追呼近系者,一切并令放出。须辨对者,任其责保。冀得克消沴气,延致休祥。
长庆三年,旱。
按《唐书·穆宗本纪》:三年三月癸亥,淮南、浙东西、江西、宣歙旱,遣使宣抚,理系囚,察官吏。
敬宗宝历元年,旱。
按《唐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宝历元年秋,荆南、淮南、浙西、江西、湖南及宣、襄、鄂等州旱。
宝历二年,旱。
按《唐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年六月癸亥,诏曰:近日京城,虽已得雨,畿甸之内,沾洒未周,灾歉是虞。黎元重困救旱之备,深所注怀。宜令京兆府,各勒诸县令长,疏理见禁囚徒。除首罪外,馀支證并责保放出。其有法不得原,情有可恕者,府司一一条举,当为蠲免。御史台、大理寺,亦委本司长官,亲自覆视,准前处分。炎炽方甚,狴牢可矜。京城及畿内诸狱,亦宜并与除放,冀得存活。
文宗太和元年,旱。
按《唐书·文宗本纪》:太和元年六月乙卯,以旱降京畿死罪以下。 按《五行志》:太和元年夏,京畿、河中、同州旱。
按《册府元龟》:太和元年六月庚子,诏缘自夏少雨,应见禁囚徒,宜差清彊。御史各就诸司,巡勘速理,闻奏,无令冤滞。是月,以霖潦。诏京城见禁囚徒,虑有冤滞,宜令御史台府县及诸司各量轻重疏决。三日内,闻奏。
太和三年,旱。
按《唐书·文宗本纪》:三年八月辛酉,以旱免京畿九县今岁租。
太和六年,旱。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河东、河南、关辅旱。 按《李中敏传》:中敏,入拜侍御史。郑注诬逐宰相宋申锡,天下以目。太和六年,大旱,文宗内忧,诏询所以致雨者。中敏时以司门员外郎上言:雨不时降,夏阳骄愆,苗欲槁枯,陛下忧勤,降德音,俾下得尽言。臣闻昔东海误杀一孝妇,大旱三年。臣顷为御史台推囚,华封儒杀良家子三人,陛下赦封儒死。然三人者,亦陛下赤子也。神策士李秀杀平民,法当死,以禁卫,刑止流。宋申锡位宰相,生平馈致一不受,其道劲正,奸人忌之,陷不测之辜,狱不参验,衔恨而没,天下士皆指目郑注。臣知数冤必列诉上帝,天之降灾,殆有由然。汉武帝国用空竭,桑弘羊兴筦榷之利,然卜式请烹以致雨。况申锡之枉,天下知之,何惜斩一注以快忠臣之魂,则天且雨矣。帝不省。
按《册府元龟》:六年七月壬寅,诏曰:秋稼方茂,时稍愆亢,虑有冤系,致伤和气。应内外诸司,见禁囚徒,各委本司长吏,随罪疏决。务从宽典,副我忧怀。
太和七年,旱。
按《唐书·文宗本纪》:七年闰七月乙卯,以旱避正殿,减膳,彻乐,出宫女千人,纵五坊鹰犬。 按《五行志》:七年,大旱。
按《册府元龟》:七年七月己酉,敕曰:今缘稼穑方滋,旬月少雨,虑其冤滞,或有感伤。宜委左仆射李程,及御史大夫郑覃,同就尚书省,疏理诸司囚徒,务从宽降。限五日内毕闻奏。其外州府,为有稍旱处,委长吏速准此处分。壬子,以旱,命吏部尚书令狐楚,御史大夫郑覃同,疏决囚徒。甲寅,徙市。闰七月乙卯,诏曰:朕嗣纂圣图,覆育生类,兢业寅畏,上承天休。而阴阳失和,膏泽𠍴候,害我稼穑,灾于黔黎。有过在予,敢忘咎责。是用避殿彻乐,减膳省刑,思惕虑以覃思,庶荐诚而致雨。时泽未降已来,朕当避正殿,减供膳,太常教坊声乐,权停阅习。飞龙厩马,量减食粟。其百司官署厨馔,亦且权减。阴阳郁堙,絷系伤害,有紊和气,是乖燮调。今放出宫人一千人。其诸道今年合进鹰犬,宜数内停减一百头联。在五坊者,宜减放一百头联。京城囚徒,虑有冤滞,已委疏决,务从宽降。宜令郑覃、令狐楚,速具条疏闻奏。内外诸司,先有修造,稍非急切者,并宜停省。公卿百寮及戚里旧将相之家,如有僭侈踰制,委御史台纠察闻奏。诸州府长吏及县令,有贪纵苛暴者,委御史台访察闻奏。名山大川及能兴云致雨者,各委长吏,精诚祈祷,于戏朕受天眷佑,为人父母,暵旱作沴,焦劳匪宁,遍祀山川,靡爱圭璧,菲食罪己,缓狱消灾,载深勤雨之心,冀警纳隍之戒。凡百士庶,宜谅予怀。时以久无雨,帝遍走群望,至是复有此诏。既而甘泽普沾,人心大悦。
太和八年,旱。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夏,江淮及陜、华等州旱。
按《册府元龟》:八年六月甲午,诏曰:近者咎徵所集,阳亢成灾。靡神不宗,未获嘉应。岂刑政之尚乖其当,将狱犴之未察其冤。夙兴以思,庶答天谴。宜令尚书右仆射李逢吉,御史大夫郑覃,于尚书省疏理刑狱,轻系者咸从于决遣,重条者议所以矜宽。小大以情,必详必慎。致诚无怠,称朕意焉。丁酉,诏曰:时属亢阳,虑有冤滞。应诸州府囚徒,各委所在长吏,疏理处分,务从宽降。其缘制狱未决遣者,委刑部大理寺速立限奏覆。稍涉留滞者,仍令御史台纠劾举奏。八月,诏罢诸色选举,以岁旱故也。
太和九年,旱。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秋,京兆、河南、河中、陕华同等州旱。
按《册府元龟》:九年七月,诏曲江雩土龙。
开成元年,旱。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成元年二月庚申,帝幸龙首池,观内人赛雨。自春少雨,帝孜孜忧勤,遍礼群望。至是甘泽屡降,中外咸悦。帝赋暮春喜雨诗,百官咸有唱和。
开成二年,旱。
按《唐书·文宗本纪》:二年四月乙卯,以旱避正殿。 按《五行志》:二年春、夏,旱。
按《旧唐书·天文志》:二年,彗出东方。文宗召钦天监朱子容问星变之由,子容曰:彗主兵旱。是岁,夏大旱。按《册府元龟》:开成二年四月戊申,诏曰:自春以来,未降甘泽。从来但以过时无雨,议祈祷,及至降,洒已似后时。今虽未旱,亦要沾洽。各宜差官,精诚祈祷。七月庚午,诏曰:农人遍野,甘泽稍愆。眷言时苗,未保收穫。斋心恳祷,犹望有成。各宜差长吏所在灵庙祷祈。乙亥,以久旱,移市,开坊市南门。乙酉,诏曰:秋旱未雨,虑有幽冤,缧禁多时,须议疏决。京司刑狱,宜令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平章事郑覃,亲往疏理。乃分命宰臣,祈雨于太庙太社白帝坛。己丑,遣侍御史崔虞、孙范,各往诸道巡覆蝗虫,并加宣慰。
开成三年,旱。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郑覃传》:开成三年,旱,帝多出宫人,李珏入贺曰:汉制,八月选人;晋武帝平吴,多采择;仲尼所谓未见好德者。陛下以为无益,放之,盛德也。覃又推赞曰:晋以采择之失,举天下为左衽,宜陛下以为殷鉴。帝善其将美。
按《册府元龟》:三年正月癸未,以旱,下诏放逋租,及宽刑狱。其日大雨。乙亥,京兆尹崔琪奏,畿内去冬少雪,宿麦未滋。今欲差少尹于终南广惠公庙祈祷,诸县各委令长于灵迹处精诚祈请。从之。癸未,诏曰:朕自守丕训,恭临大宝,兢兢业业,十有三年。何尝不惠下以爱人,克己以利物。外无畋游之乐,内绝土木之工。浣衣菲食,宵兴夕惕。厚于身者无不去,便于人者无不行。损群方之底贡,驱时风于朴素。将以弘祖宗法制,致夷夏雍熙,勤求理道,日冀平泰。而去秋旱蝗所及,稼穑卒瘁,哀此蒸人,惧罹艰食。是用顺时布令,助煦育之深仁。施惠覃恩,法雨露之殊泽。其淄青兖,海郓曹濮,去秋蝗虫害物偏甚,其三道有去年上供钱及斛㪷在百姓腹内者,并宜放免。今年夏税上供钱及斛㪷,亦宜全放。仍以当处,常平义仓斛㪷,速加赈救。京兆府诸州府,应有蝗虫米谷贵处,亦宜以常平义仓。及侧近官中所贮斛㪷,量加赈赐。闭籴禁钱,为时之蠹。方将革弊,尤藉通商。其见钱及斛㪷,所在方镇州府,辄不得擅有壅遏,任其交易,必使流行。仍委出使郎官御史,及所在度支盐铁巡院,切加勾当。兼委车运使,设法般运江淮糙米于,河阴贮积,以备节级赈救应方。镇州府借使度支盐铁户部钱物斛㪷,经五年已上者,并宜放免。刑狱之重,人命所悬,将绝冤滥,必资慎恤。京城百司及畿内,见禁囚徒,委中书门下,差官疏理,无使滞冤。于戏唯此凶灾,是彰菲德,情敢忘于罪己,惠所贵于及人。施令布和,期于苏息。凡厥臣庶,宜体朕怀。
开成四年,旱。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夏旱,浙东尤甚。
按《旧唐书·天文志》:四年夏大旱,祷祈无应,文宗忧形于色。宰臣进曰:星官言天下时当尔,乞不过劳圣虑。帝改容言曰:朕为人主,无德庇人,比年旱灾,星文谪见。若三日内不雨,朕当退归南内,卿等自选贤明之君以安天下。宰相杨嗣复等呜咽流涕不已。
按《册府元龟》:四年六月戊辰,以久旱,分命群官遍祠祈祷。帝自即位,每岁有微旱,即虔诚祈祷。至是久旱,帝于紫宸殿,对宰臣忧形于色。宰臣以星官所奏,天时当尔,乞无过劳圣虑。帝慄然改容,曰:朕为天下主,无德及人,致此灾旱。今又谪见于上。若三日不雨,当退归南内,更选贤明,以主天下。宰臣呜咽流涕,各请罪乞免相位。是夜,澍雨大洽。
开成五年,武宗即位,旱。
按《唐书·武宗本纪》:五年正月,即位。六月丙寅,以旱避正殿,理囚,河北、河南、淮南、浙东、福建蝗疫州除其徭。八月甲寅,雨。
武宗会昌五年,旱。
按《唐书·武宗本纪》:会昌五年三月,旱。
会昌六年,旱。
按《唐书·武宗本纪》:六年二月,以旱降死罪以下,免今岁夏税。 按《五行志》:六年春,不雨;冬,又不雨,至明年二月。
宣宗大中元年,旱。
按《唐书·宣宗本纪》:大中元年二月,以旱避正殿,减膳,理京师囚,罢太常教坊习乐,损百官食,出宫女五百人,放五坊鹰犬,停飞龙马粟。
大中四年,大旱。
按《唐书·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大中八年,旱。
按《唐书·宣宗本纪》:八年三月,以旱理囚。
大中九年,旱。
按《唐书·宣宗本纪》:九年七月,以旱遣使巡抚淮南,减上供馈运,蠲逋租,发粟赈民。庚申,罢淮南宣歙浙西冬至、元日常贡,以代下户租税。
大中十二年,旱。
按《唐书·宣宗本纪》:十二年,自十月不雨,至于二月。
懿宗咸通二年,旱。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二年秋,淮南、河南不雨,至于明年六月。
咸通九年,旱。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江淮旱。咸通十年,旱。
按《唐书·懿宗本纪》:十年六月戊戌,以蝗旱理囚。 按《五行志》:十年夏,旱。
咸通十一年夏,旱。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咸通十四年,僖宗即位,旱。
按《唐书·僖宗本纪》:十四年七月,即位。十二月,大赦,免水旱州县租赋。
僖宗乾符元年,旱。
按《唐书·僖宗本纪》:乾符元年四月辛卯,以旱理囚。乾符三年,旱。
按《唐书·僖宗本纪》:三年二月丙午,以旱降死罪以下。五月庚子,以旱理囚,免浙东西一岁税。是冬,无雪。
广明元年,大旱。
按《唐书·僖宗本纪》:广明元年三月辛未,以旱避正殿,减膳。
中和四年,旱。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中和四年,江南大旱,饥,人相食。
昭宗景福二年秋,大旱。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光化三年,旱。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化三年冬,京师旱,至于明年春。
光化四年,旱。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天复元年,旱。
按《唐书·昭宗本纪》:天复元年二月甲寅,以旱避正殿,减膳。
昭宣帝天祐二年,旱。
按《唐书·昭宣帝本纪》:天祐二年四月乙未,以旱避正殿,减膳。
按《册府元龟》:哀帝天祐二年三月,诏曰:朕以宿麦未登,时阳久亢,虑阙粢盛之备,轸予宵旰之忧。所宜避正位于宸居,减珍羞于常膳。谅惟眇质,深合罪躬。庶其昭感之祥,以致滂沱之泽。今月八日以后,不坐正殿,及减常膳。
[book_title]第八十九卷
第八十九卷目录
旱灾部汇考五
后梁〈太祖开平一则 乾化二则〉
后唐〈庄宗同光三则 明宗天成四则 长兴三则 废帝清泰三则〉
后晋〈高祖天福六则 出帝天福一则 开运一则〉
后汉〈高祖乾祐一则〉
后周〈太祖广顺二则 世宗显德一则〉
辽〈总一则 穆宗应历二则 景宗乾亨一则 圣宗统和二则 道宗咸雍三则 太康一则 天祚帝乾统一则〉
宋一〈太祖建隆四则 乾德四则 开宝七则 太宗太平兴国七则 雍熙三则 端拱一则 淳化五则 至道二则 真宗咸平四则 景德三则 大中祥符六则 天禧四则 仁宗天圣五则 明道二则 景祐二则 庆历七则 皇祐五则 至和一则 嘉祐三则 英宗治平三则 神宗熙宁十则 元丰四则 哲宗元祐六则 绍圣三则 元符二则 徽宗建中靖国一则 崇宁一则 大观三则 政和三则 宣和四则〉
庶徵典第八十九卷
旱灾部汇考五
后梁
太祖开平二年,旱。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平二年二月,自去冬少雪,春深农事方兴,久无时雨。兼虑有灾疾,帝深轸下民,遂命庶官遍祀于群望,掩瘗暴露,令近镇案古法以禳祈,旬日乃雨。五月己丑,令下诸州,去年有蝗虫下子处,盖前冬无雪,今春亢阳,致为灾沴,实伤垄亩。必虑今秋重困稼穑,自知多在荒陂榛芜之内,所在长吏各项分配地界,精加剪朴,以绝根本。六月辛亥,以亢阳,虑时政之阙,乃诏曰:迩者下民丧礼,法吏舞文,铨衡既失于选求,州镇又无其举刺,风俗未厚,狱讼实繁,职此之繇,上遭天谴。至是,决遣囚徒及戒励中外。
乾化元年,旱。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乾化元年三月辛卯,以久旱,令宰臣分祷灵迹。翌日,大澍雨。丙子,复悯雨,命宰臣分往嵩华祈祷。十一月,宣宰臣各赴望祠祷雨。故事,皆以两省无功职事为之,帝忧民重农,犹以足食足兵为念,爰自御极,每愆阳积阴,多命丞相躬其事。辛丑,大雨雪,宰臣及文武师长各奉表贺焉。十二月,诏以时雪稍愆,命丞相及三省官各于望祠祈祷。
乾化二年,旱。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年正月甲申,以时雪稍愆,命丞相及三省官群望祈祷。二月癸丑,敕曰:今载春寒颇盛,雨泽仍愆,司天监占以夏秋必多霖潦,宜令所在郡县告喻百姓,备淫雨之患。三月丙午,帝北巡,次及济源县。诏曰:淑律将迁,亢阳颇甚,宜令魏州差官搅龙祈祷。戊申,诏曰:雨泽愆期,祈祷未应,宜令宰臣各于魏州灵祠精切祈祷。五月辛卯,诏曰:亢阳滋甚,农事已伤,宜令宰臣干兢赴中岳,杜晓赴西岳,精切祈祷。其近京灵庙,宜委河南尹,五帝坛、风师雨师、九宫真人,委中书各差官祈之。
后唐
庄宗同光元年,旱。
按《五代史·唐庄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同光元年四月即位于魏州,时正月不雨,至是人心忧恐,洎宣赦之夕,降雨弥溥。耒耜满野上下欢康。十二月庚寅,自冬无雪,差官分道禜于百神。
同光二年,旱。
按《五代史·唐庄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年二月,自冬不雨,命祷百神。三月,敕时雨稍愆,差官祈祷。十二月戊寅,敕节及杪冬,稍衍时雪,须命祈祷,以济农功,宜令有司差官分命祈祭诸神庙。
同光三年,旱。
按《五代史·唐庄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三年正月戊午,时雨稍愆,命兴唐府差官分祷祠庙。二月辛丑,帝祈雨于郭伯神祠。四月丁卯,敕时雨稍愆,恐妨农事,须命祈祷,冀遂丰登,宜令差官分道祈祷百神。癸酉,祖庸院奏时雨少愆,恐伤宿麦,兼虑有妨耕稼,请诸道州府依法祈祷,从之。辛巳,敕亢阳稍甚,祈祷未徵,将致感通,难避劳扰,宜令河南府于府门造五方龙,集巫祷祭徙市。五月壬子,敕时雨尚未沾足,宜令河南府徙市,闭坊门,依法画龙置水祈请,令宰臣于诸寺烧香。戊申,帝幸龙门之广化寺,开佛塔请雨。
明宗天成元年,旱。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成元年五月辛未,以时雨稍愆,分命朝臣祷祠岳渎。天成二年,旱。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年六月癸未,宣宰臣于诸寺祈雨。辛丑,敕近以时雨稍愆,恐伤禾稼,爰命祈祷,果获感通,宜令本官各于本处赛谢。
天成三年,旱。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三年十二月,以十月至是月少雪,命公卿散祈于祠庙。天成四年,旱。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四年二月甲子,车驾归京宿于中牟县,百官诣行宫起居,各赐酒食,上谓侍臣曰:麦田稍旱,朕以暗祷祈。乙丑,届郑州雨三日,百辟称贺。十二月丙午,中书舍人程逊奏:三冬未降时雪,请命臣僚虔申祈祷。从之。
长兴元年,旱。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长兴元年四月甲辰,敕自夏以来稍愆时雨,宜差官祈祷。长兴二年,旱。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二年四月乙卯,以旱赦流罪以下囚。
按《册府元龟》:二年三月,敕自春以来,稍愆时雨,宜分命朝臣祈祷。四月乙巳,帝幸龙门寺祈雨,至晚还宫。乙卯,敕久愆时雨,深疚予心,虽遍虔祈,犹未溥足,宜广推恩之道,更敷恤物之怀。贵获感通,必彰灵应。宜令诸道州府各委长吏亲问刑狱、省察、冤滥,应见禁囚徒,除犯死刑外,馀尽时疏放。除省司主持诸色人等,见别指挥三司商量,或有情可矜悯,或非欺罔积年。致有逋悬各具分析续行。敕命并公私债,负放至秋熟填纳。今年取者不在此限。
按《十国春秋·楚衡阳王世家》:长兴三年秋七月,湖南大旱。马希声命闭南岳及境内诸神祠门,竟不雨。长兴四年,旱。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长兴四年七月壬午,敕时雨稍愆,虑伤时稼分,命朝臣祷禜诸神。
废帝清泰元年,旱。
按《五代史·唐废帝本纪》:清泰元年十二月,幸龙门旱。按《册府元龟》:元年六月丙子,诸内外差官祈雨,自去年秋不雨,冬无雪。帝初至至德宫,雨数寸。至是旱,京师暍死十数人。帝命韩昭裔开广化寺三藏塔,是夕雨至三寸。丁酉,以久旱,京师酷热。自七日至十三日,暍死者数百。道路死者相望。帝深悯恻,日遣中使往龙门广化寺祷雨,百僚奔走祠宇。至十三日,雨四寸。七月己亥,分命宰臣百僚诣祠庙祈雨。甲辰,幸龙门佛寺祷雨,至晚还宫。又诏:以京畿旱,遣供奉官贺守图汤王庙取圣水泽州西。界有析城山山巅有池,水侧有汤庙土,人遇旱取水祷雨多验。先是帝忧旱甚房皓言:圣水可以致雨故也。十一月辛亥,诏曰:朕君于人上,烛理不明。自冬初迄今,未降密雪。或虞愆伏灾及黎民。宜令宰臣百僚分诣诸祠坛祈告。十二月戊子,以自冬无雪,诏宰臣虑文纪祈嵩岳。庚寅,幸龙门广化寺开无畏塔祈雪。自卯至申时还宫,又侍御史陈保极上疏:元冬告谢密雪未零窃,虑今夏龙德启图銮旌赴阙,拥十万众临九重城,詟怖龙神震惊方位致瘥札,为沴风,雨失时。请在京诸寺观置迎。年消灾资福安土地。龙神道场优诏从之。甲午,诏曰:李元龟官处法司,次当候对以稍愆。于时雪,请特降于优恩。初则以贬谪官亡殁外州,乞容归葬,次则以亡殁者儿孙绝嗣,请本处瘗埋。宜依所陈颁告诸道。清泰二年,旱。
按《五代史·唐废帝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年三月丙申,诏宰臣姚顗告蒿岳右丞陈韬光,告亳州太清宫祈雨。四月壬午,以京畿旱,命宰臣卢文纪告太微宫太庙姚顗,告蒿岳。十二月癸未,诏曰:阴阳爽,候时雪稍愆。分命臣僚诣祠庙祈请。 又按册府元龟李慎仪为考功员外郎。清泰二年,上言:今春已来稍愆雨泽。陛下念稼穑之重,深宵旰之忧倍轸。圣心遍走,群望盈尺。则告瑞于元朔如膏,则润浃于暮春可卜丰穰动谐向应。请天下凡祠宇有益于人者,下本处常令修饰。冀集弘庥从之。
清泰三年,旱。
按《五代史·唐废帝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三年正月戊戌,以自去冬少雪,幸龙门广化寺开无畏师塔祈祷。三月庚寅,诏曰:时雨稍愆,宜分命朝臣祠庙祈祷。五月庚午,诏曰:时雨稍愆,颇伤农稼,分命朝臣祈祷。居数日,以庶官祷,请不虔。乃命宰臣卢文纪祷太微宫姚顗崇道宫马裔孙清宫嵩岳,又无雨。帝问宰臣愆伏之故。文纪等奏曰:愆伏之本,洪范有其说,若考较往代理义相违,臣等思之。此盖时数。若求于政失,则兵战之气生阴霖,扰攘之气生蝗旱,稍近理也。自顷皇祚甫宁徵求过。当虽宸念疾心,事不获已。无足论其变沴也。帝俯首而已。七月丁亥,同华言:自夏不雨,京畿旱,遣供奉官杜绍怀往析城山取圣水。
后晋
高祖天福元年,旱。
按《五代史·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福元年十二月辛卯,以自秋不雨。经冬无雪,命群官散祷山川。
天福二年,旱。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年十二月甲辰,幸相国寺祈雪。
天福三年,旱。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三年八月己丑,蠲水旱民税。天福四年,旱。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陆游·南唐书·烈祖本纪》:升元三年,自五月不雨,至于闰七月。
天福六年,旱。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陆游·南唐书·烈祖本纪》:升元五年八月,遣使振贷黄州旱伤户口。天福七年,旱。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七年三月壬戌,以春旱,分命朝臣诣寺观神祠祷雨。丁丑,诏宰臣冯道等,于开元诸寺,及紫极宫祈雨。
出帝天福八年,旱。
按《五代史·晋出帝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少帝天福八年五月癸巳,敕以久愆时雨,遣宰臣冯道等诸寺观虔祷,其馀祠庙仍下开封府,遍差官祷之。甲辰,敕以飞蝗作沴,膏雨久愆,应三京邺都诸道州府见禁囚人除十恶,行劫诸杀人者及伪行。印信合造毒药,官吏犯赃外罪者减一等,馀并放内。有欠官钱者宜令三司酌量与限出监徵理。乙巳,幸相国寺祈雨。
开运三年,旱。
按《五代史·晋出帝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运三年二月壬戌,敕令以渐及春农,久愆时雨。深虑囹圄或有滞淹,宜恤刑章用召和气。其诸道州府,见禁人等,并须据罪轻重,疾速断遣,仍限半月内有断,遣讫奏。四月己未,以久旱,命宰臣赵莹与群官祷雨。戊寅,帝幸相国寺祈雨。
后汉
高祖乾祐元年,旱。
按《五代史·汉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乾祐元年四月庚辰朔,以自春不雨,敕青州收瘗,用兵讨杨光远时骸骨。丁亥,以旱,幸道宫佛寺祷雨,赐僧道帛有差。未时,还宫。五月丙辰,以久旱,幸道宫佛寺祷雨。是日大澍。戊午,敕以旱,分命群官于诸寺观神祠祈雨。七月乙卯,以久旱,帝幸道宫佛寺祷雨,仍分命群官祈诸神祠,赐僧道帛有差。日晚,还宫。元云四布猛风,北至俄而澍雨尺,馀人情熙熙。
后周
太祖广顺二年,旱。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广顺二年夏四月戊子,敕以旱,分命群臣于诸祠庙祈雨。按《陆游·南唐书·元宗本纪》:保大十年,大旱。
广顺三年,旱。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广顺三年正月丁卯,以自去冬京师无雪。是日,分命朝臣于祠庙祈祷。
按《陆游·南唐书》:保大十一年夏六月不雨,井泉涸渴。淮流可涉,旱蝗民饥流入周境。
按《十国春秋·吴越忠懿王世家》:广顺三年十月,境内大旱,边民有鬻,男女者命出粟帛赎之,归其父母。仍令所在开仓赈恤。
世宗显德元年,旱。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唐元宗本纪》:保大十二年三月,自十一年六月不雨,至于今年三月大饥疫,命州县鬻糜食饿者。
辽
辽行瑟瑟仪祷雨之制。
按《辽史·礼志》:瑟瑟仪:若旱,择吉日行瑟瑟仪以祈雨。前期,置百柱天棚。及期,皇帝致奠于先帝御容,乃射柳。皇帝再射,亲王、宰执以次各一射。中柳者质志柳者冠服,不中者以冠服质之。不胜者进饮于胜者,然后各归其冠服。又翼日,植柳天棚之东南,巫以酒醴、黍稷荐植柳,祝之。皇帝、皇后祭东方毕,子弟射柳。皇族、国舅、群臣与礼者,赐物有差。既三日雨,则赐敌烈麻都马四匹、衣四袭;否则以水沃之。
穆宗应历十二年,旱。
按《辽史·穆宗本纪》:应历十二年五月,以旱,命左右以水相沃,顷之果雨。
应历十六年,旱。
按《辽史·穆宗本纪》:十六年五月,以岁旱,沃舟于池祷雨;不雨,舍舟立水中而祷,俄顷乃雨。
景宗乾亨二年,旱。
按《辽史·景宗本纪》:乾亨二年夏四月庚辰,祈雨。
圣宗统和八年,旱。
按《辽史·圣宗本纪》:统和八年四月庚午,以岁旱,诸部艰食,振之。
统和十六年,旱。
按《辽史·圣宗本纪》:十六年夏四月己酉,祈雨。
道宗咸雍二年,旱。
按《辽史·道宗本纪》:咸雍二年秋七月丁卯,以岁旱,遣使振山后贫民。
咸雍三年,旱。
按《辽史·道宗本纪》:三年,是岁南京旱。
咸雍十年,旱。
按《辽史·道宗本纪》:十年夏四月,旱。
太康六年,旱。
按《辽史·道宗本纪》:太康六年五月庚寅,以旱,祷雨,命左右以水相沃,俄而雨降。
天祚帝乾统元年,旱。
按《辽史·天祚帝本纪》:乾统元年夏四月,旱。
宋一
太祖建隆元年,旱。
按《宋史·太祖本纪》:建隆元年八月甲戌,命宰臣祷雨。建隆二年,旱。
按《宋史·太祖本纪》:建隆二年六月壬子,祈雨。 按《五行志》:二年夏,京师旱;冬,又旱。
建隆三年,旱。
按《宋史·太祖本纪》:三年三月癸亥,祷雨。己巳,大雨。四月,赵、卫二州旱。五月甲子,幸相国寺祷雨。癸未,命使检诸州旱。甲申,复幸相国寺祷雨。乙酉,齐、博、德、相、霸五州自春不雨,以旱,减膳撤乐。七月,检河北旱。 按《五行志》:三年,京师春夏旱。河北大旱,霸州苗皆焦仆。又河南、河中府、孟、津、濮、郓、齐、济、滑、延、隰、宿等州并春夏不雨。
建隆四年,旱。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京师夏秋旱。又怀州旱。
乾德元年,旱。
按《宋史·太祖本纪》:乾德元年夏四月,旱。甲申,遍祷京城祠庙,夕雨。五月壬子朔,祷雨京城。甲寅,遣使祷雨岳渎。七月丁丑,分命近臣祷雨。十二月甲寅,命近臣祈雪。 按《五行志》:冬,京师旱。
乾德二年,旱。
按《宋史·太祖本纪》:二年三月丁酉,遣使祈雨于五岳。
按《五行志》:正月,京师旱。夏,不雨。是,河南府、陕、虢、
麟、博、灵州旱,河中府旱甚。
乾德四年,旱。
按《宋史·太祖本纪》:四年七月,华州旱,免今年租。 按《五行志》:春夏,京师不雨。江陵府、华州、涟水军旱。乾德五年,旱。
按《宋史·太祖本纪》:五年七月己酉,免水旱灾户今年租。 按《五行志》:正月,京师旱;秋,复旱。
按《十国春秋·南唐后主本纪》:乾德五年,境内旱,宋饷米麦十万石。
开宝元年,旱。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陆游·南唐书·后主本纪》:开宝元年,境内旱,太祖赐米麦十万石。
开宝二年,旱。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宝二年夏至七月,京师不雨。
开宝三年,旱。
按《宋史·太祖本纪》:三年四月丁亥,幸寺观祷雨。 按《五行志》:春夏,京师旱。邠州夏旱。
开宝五年,旱。
按《宋史·太祖本纪》:五年十二月乙酉朔,祈雪。 按《五行志》:春,京师旱;冬,又旱。
开宝六年,旱。
按《宋史·太祖本纪》:六年十二月壬午,命近臣祈雪。按《五行志》:冬,京师旱。
开宝七年,旱。
按《宋史·太祖本纪》:七年二月癸卯,命近臣祈雨。十一月丁亥,秦、晋旱。十二月辛亥,命近臣祈雪。 按《五行志》:七年,京师春夏旱;冬又旱。河南府、晋、解州夏旱。滑州秋旱。
开宝八年,旱。
按《宋史·太祖本纪》:八年三月己丑,命祈雨。 按《五行志》:八年春,京师旱。是岁,关中饥,旱甚。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平兴国二年正月,京师旱。
太平兴国三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纪》:太平兴国三年春正月辛亥,命群臣祷雨。夏四月乙卯朔,命群臣祷雨。 按《五行志》:三年春夏,京师旱。
太平兴国四年冬,京师旱。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太平兴国五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夏,京师旱;秋又旱。
太平兴国六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纪》:六年二月己卯,命宰臣祷雨。夏四月辛未,幸太平兴国寺祷雨。 按《五行志》:六年春夏,京师旱。
太平兴国七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纪》:七年三月乙巳,以旱,分遣中黄门遍祷方岳。 按《五行志》:七年春,京师旱。孟、虢、绛、密、瀛、卫、曹、淄州旱。
太平兴国九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夏,京师旱。秋,江南大旱。
雍熙二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纪》:雍熙二年十一月戊子,祷雪。 按《五行志》:二年冬,京师旱。
雍熙三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纪》:三年十一月丙戌,幸建隆观、相国寺祈雪。 按《五行志》:三年冬,京师旱。
雍熙四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纪》:四年十二月壬寅,幸建隆观、相国寺祈雪。 按《五行志》:四年冬,京师旱。
端拱二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纪》:端拱二年五月戊戌,以旱虑囚,遣使决诸道狱。是夕,雨。十月,以岁旱、彗星谪见,诏曰:朕以身为牺牲,焚于烈火,亦未足以答谢天谴。当与卿等审刑政之阙失、稼穑之艰难,恤物安人,以祈元祐。
按《五行志》:二年五月,京师旱,秋七月至十一月,旱,
上忧形于色,蔬食致祷。是岁,河南、莱、登、深、冀、旱甚,民多饥死,诏发仓粟贷之。
淳化元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纪》:淳化元年四月庚戌,遣中使诣五岳祷雨,虑囚,遣使分决诸道狱。七月,开封、陈留、封丘、酸枣、鄢陵旱,赐今年田租之半,开封特给复一年。京师贵籴,遣使开廪减价分粜。八月,以京兆长安八县旱,赐今年租十之六。十月,以乾郑二州、河南寿安等十四县旱,州蠲今年租十之四,县蠲其税。是岁,开封、大名管内及许、沧、单、汝、乾、郑等州,寿安、长安、天兴等二十七县旱。 按《五行志》:元年正月至四月,不雨,帝蔬食祈雨。河南、凤翔、大名、京兆府、许、沧、单、汝、乾、郑、同等州旱。
淳化二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纪》:二年闰二月戊寅,祷雨。三月己巳,以岁蝗旱祷雨弗应,手诏宰臣吕蒙正等:朕将自焚,以答天谴。翌日而雨,蝗尽死。十一月己酉,幸建隆观、相国寺祈雪。十二月癸未,大雨。是岁,大名、河中,绛、濮、陕、曹、济、同、淄、单、德、徐、晋、辉、磁、博、汝、兖、虢、汾、郑、亳、庆、许、齐、滨、棣、沂、贝、卫、青、霸等州旱。 按《五行志》:二年春,京师大旱。
淳化三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纪》:三年五月己酉,以旱,遣使分行诸路决狱。是夕,雨。 按《五行志》:三年春,京师大旱;冬,复大旱。是岁,河南府、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及亳、建、淮、扬等三十六州军旱。
淳化四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夏,京师不雨,河南府、许、汝、亳、愲、商州旱。
淳化五年六月,京师旱。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至道元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纪》:至道元年二月甲申,命宰相祷雨。令川峡诸州瘗暴骸。戊戌,以旱虑囚,减流罪以下。丙午,雨。 按《五行志》:元年,京师春旱。
按《文献通考》:至道元年冬,无雪。
至道二年,旱。
按《宋史·太宗本纪》:二年三月丙寅,以京师旱,遣使祷雨。戊辰,命宰臣祀郊庙、社稷祷雨。十二月,命宰相以下百官诣诸寺观祷雪。 按《五行志》:二年春夏,京师旱。
按《文献通考》:二年冬,无雪。
真宗咸平元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纪》:咸平元年夏四月,旱。壬辰,祷白鹿山。己酉,遣使按天下吏民逋负,悉除之。五月甲子,幸大相国寺祈雨,升殿而雨。六月丙辰,以旱,免开封府二十五州军田租。 按《五行志》:元年春夏,京畿旱。又江浙、淮南、荆湖四十六军州旱。
咸平二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纪》:二年闰三月丁亥,以久不雨,帝谕宰相曰:凡政有关失,宜相规以道,毋惜直言。诏天下系囚非十恶、枉法及已杀人者,死以下减一等。诏两京诸路收瘗暴骸,营塞破冢。戊子,幸太一宫、天清寺祈雨。庚寅,罢有司营缮之不急者。诏中外臣直言极谏。壬辰,雨。是岁,江、浙、广南、荆湖旱。 按《五行志》:二年春,京师旱甚。又广南西路、江、浙、荆湖及曹、单、岚州、淮阳军旱。 按《礼志》:二年旱,诏有司祠雷师、雨师。内出李邕《祈雨法》:以甲、乙日择东方地作坛,取土造青龙,长吏斋三日,诣龙所,汲流水,设香案、茗果、餈饵,率群吏、乡老日再至祝酬,不得用音乐、巫觋。雨足,送龙水中。馀四方皆如之,饰以方色。大凡日干及建坛取土之里数,器之大小及龙之修广,皆以五行成数焉。诏颁诸路。
咸平三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纪》:三年二月戊辰,京畿旱,虑囚。癸酉,大雨。是岁,江南、荆湖旱。 按《五行志》:三年春,京师旱。江南频年旱。
咸平四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纪》:四年二月丁未,祈雨。癸丑,决天下狱。丁巳,幸大相国寺、上清宫祈雨。戊午,雨,帝方临轩决事,沾服不御盖。 按《五行志》:京畿正月至四月不雨。
景德元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纪》:景德元年六月壬午,暑甚,罢京城工役,遣使赐暍者药。闰月壬申,江南旱,遣使决狱,访民疾苦,祠境内山川。 按《五行志》:景德元年,京师夏旱,人多暍死。
景德二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纪》:景德二年九月庚戌,淮南旱。景德三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德三年,京师旱。 按《礼志》:景德三年五月旱,以《画龙祈雨法》付有司刊行。其法:择潭洞或湫泺林木深邃之所,以庚、辛、壬、癸日,刺史、守令师耆老斋洁,先以酒脯告社令讫,筑方坛二级,高二尺,阔一丈三尺,坛外二十步,界以白绳,坛上植竹枝,张画龙,其图以缣素上画黑鱼,左顾环以元龟,十星中为白龙,吐云黑色,下画水波,有龟左顾,吐黑气如线。和金银朱丹,饰龙形。又设皂幡刎鹅颈血置盘中,柳枝洒水龙上,俟雨足三日,祭以一豭,取画龙投水中。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戊辰,幽州旱,求市麦种,许之。
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大中祥符二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纪》:二年二月乙巳,幸大相国寺、上清宫祈雨。戊申,遣使祠太乙,元冥。己酉,雨。四月乙未,河北旱,遣使祠北岳。五月,陕西旱,遣使祷太平宫、后土、西岳、河渎诸祠。 按《五行志》:二年春夏,京师旱。河南府及陕西路、潭、邢州旱。 按《礼志》:二年旱,遣司天少监史序祀元冥五星于北郊,除地为坛,望告。已而雨足,遣官报谢及社稷。初,学士院不设配位,及是问礼官,言:祭必有配,报如常祀。当设配坐。又诸神祠、天齐、五龙用中祠,祆祠、城隍用羊一,八笾,八豆。旧制,不祈四海。帝曰:百谷之长,润泽及物,安可阙礼。特命祭之。大中祥符三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三年八月辛亥,以江南旱,诏转运使决狱。是岁,淮南旱。 按《五行志》:三年夏,京师旱。江南诸路、宿州、润州旱。
大中祥符四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四年五月辛卯,京兆旱,诏赈之。
大中祥符五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纪》:五年五月辛未,江、淮、两浙旱,给占城稻种,教民种之。八月庚戌,淮南旱,减运河水灌民田,仍宽租限,州县不能存恤致民流亡者罪之。大中祥符八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纪》:八年二月癸酉,祈雨。 按《五行志》:八年,京师旱。
大中祥符九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纪》:九年八月戊子,以旱,罢秋宴。九月庚戌,以不雨,罢重阳宴。丁巳,诏以旱蝗得雨,宜务稼省事及罢诸营造。 按《五行志》:九年秋,京师旱。大名府、澶州、相州旱。
天禧元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纪》:天禧元年三月辛丑,以不雨,祷于四海。壬寅,不雨,罢上巳宴。 按《五行志》:元年,京师春旱,秋又旱。夏,陜西旱。
天禧二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纪》:二年,陕西旱,赈之。
天禧四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春,利州路旱。夏,京师旱。
天禧五年冬,京师旱。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仁宗天圣二年春,不雨。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按《文献通考》:八年辛未,开封府言:阳武等一十三县大旱伤苗。
按:此条原本载于二年之后,六年之前,则非八年,可知又年下无月,恐系二年八月之事,故附编于此。元脱脱作《宋史志》,多采《通考》,此条不录,亦因其错误阙之也。
天圣三年,旱。
按《宋史·仁宗本纪》:三年八月辛未,蠲陕西州军旱灾租赋。
天圣五年,旱。
按《宋史·仁宗本纪》:五年五月,京畿旱。六月甲戌,祈雨于玉清昭应宫、开宝寺。丙子,诏决畿内系囚。丁丑,雨。癸未,罢诸营造之不急者。十一月丁酉朔,以陕西旱蝗,减其民租赋。是岁,华州旱。 按《五行志》:五年夏秋,大旱。
天圣六年四月,不雨。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天圣九年,旱。
按《宋史·仁宗本纪》:天圣九年十一月己丑,祈雪于会灵观。
明道元年,旱。
按《宋史·仁宗本纪》:明道元年三月戊戌,以江、淮旱,遣使与长吏录系囚,流以下减一等,杖笞释之。 按《五行志》:元年五月,畿县久旱伤苗。
明道二年,旱。
按《宋史·仁宗本纪》:二年七月戊子,诏以蝗旱,去尊号睿圣文武四字,告天地宗庙,仍令中外直言阙政。按《文献通考》:明道二年,南方大旱,种饷皆绝,人多流亡,因饥成疫死者十二三,官作粥糜以饲之,得食辄死。
景祐三年,旱。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祐三年六月,河北久旱,遣使诣北岳祈雨。
景祐四年,旱。
按《宋史·仁宗本纪》:四年五月乙卯,以旱,遣使决三京系囚。
庆历元年,旱。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庆历元年九月丁未朔,遣官祈雨。
庆历二年,旱。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祈雨。庆历三年,旱。
按《宋史·仁宗本纪》:三年四月丙辰,以春夏不雨,遣使祠祷于岳渎。五月庚辰,祈雨于相国寺、会灵观。 按《五行志》:三年,遣使诣岳渎祈雨。
庆历四年,旱。
按《宋史·仁宗本纪》:四年三月癸亥,以旱遣内侍祈雨。
按《五行志》:四年三月丙寅,遣内侍两浙、淮南、江南
祠庙祈雨。
庆历五年,旱。
按《宋史·仁宗本纪》:五年二月癸卯,以久旱,诏州县毋得淹系刑狱。辛亥,祈雨于相国天清寺、会灵祥源观。乙卯,谢雨。
庆历六年,旱。
按《宋史·仁宗本纪》:六年六月丙寅,以久旱,民多暍死,命京城增凿井三百九十。 按《五行志》:六年四月壬申,遣使祈雨。
庆历七年,旱。
按《宋史·仁宗本纪》:七年三月丁亥,以旱,罢大宴。癸巳,诏避正殿,减常膳。许中外臣僚实封条上三事。辛丑,祈雨于西太乙宫,及还,遂雨。夏四月丁未,谢雨。 按《五行志》:七年正月,京师不雨。二月丙寅,遣官岳渎祈雨。
按《通鉴纲目》:七年二月,大旱。诏求直言。三月,贾昌朝、吴育免,昌朝、吴育议不协论者多不直昌朝。时方悯雨,昌朝引汉册免三公故事,乞罢。御史中丞高若讷上言:大臣喧争为不肃,故雨不时若。于是昌朝出判大名,育出知许州。帝祷于西太乙宫,是时日方炎赫,帝却盖不御,及还,而雨大浃。
皇祐元年,旱。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皇祐元年五月丁未,遣官祈雨。
皇祐二年,旱。
按《宋史·仁宗本纪》:二年三月,遣官祈雨。
皇祐三年,旱。
按《宋史·仁宗本纪》:三年五月庚戌,以恩、冀州旱,诏长吏决系囚。 按《五行志》:三年,恩、冀诸州旱。三月,分遣朝臣诣天下名山大川祠庙祈雨。皇祐四年,旱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十二月己丑,雪。初,帝以愆亢,责躬减膳,每见辅臣,忧形于色。庞籍等因言:臣等不能燮理阴阳,而上烦陛下责躬引咎,愿守散秩以避贤路。帝曰:是朕诚不能感天而惠不能及民,非卿等之过也。是夕,乃得雪。
皇祐五年,旱。
按《宋史·仁宗本纪》:五年十月丁巳,诏以蝗旱,命监司谕亲民官上民间利害。
至和二年,旱。
按《宋史·仁宗本纪》:至和二年三月,以旱,除畿内民逋刍及去年秋逋税,罢营缮诸役。 按《五行志》:至和二年四月甲午,遣官祈雨。
嘉祐二年,旱。
按《宋史·仁宗本纪》:嘉祐三年七月,以夔州路旱,遣使安抚。
嘉祐五年,旱。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梓州路夏秋不雨。
嘉祐七年,旱。
按《宋史·仁宗本纪》:七年三月甲子,以旱罢大宴。乙丑祈雨于西太乙宫。
英宗治平元年,旱。
按《宋史·英宗本纪》:治平元年四月甲午,祈雨于相国天清寺、醴泉观。 按《五行志》:元年春,京师踰时不雨。郑、滑、蔡、汝、颍、曹、濮、洺、磁、晋、耀、登等州、河中府、庆成军旱。
治平二年,旱。
按《宋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春,不雨。治平四年,神宗即位,旱。
按《宋史·神宗本纪》:治平四年正月即位。五月辛巳,以久旱命宰臣祷雨。十一月戊子,分命宰臣祈雪。
神宗熙宁元年,旱。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元年春正月丁丑,以旱,减天下囚罪一等,杖以下释之。壬辰,幸寺观祈雨。夏四月戊申,命宰臣祷雨。十一月癸未,命宰臣祷雪。十二月己亥朔,命宰臣祷雪。 按《礼志》:熙宁元年正月,帝亲幸寺观祈雨,仍令在京差官分祷,各就本司先致斋三日,然后行事。诸路择端诚修洁之士,分祷海镇、岳渎、名山、大川,洁斋行事,毋得出谒宴饮、贾贩及诸烦扰,令监司察访以闻。诸路神祠、灵迹、寺观,虽不系祀典,祈求有应者,并委州县差官洁斋致祷。已而雨足,复幸西太乙宫报谢。
熙宁二年,旱。
按《宋史·神宗本纪》:二年三月丙戌,命宰臣祷雨。乙未,以旱虑囚。四月戊申,宰臣富弼、曾公亮以旱上表待罪,诏不允。 按《五行志》:二年三月,旱甚。
熙宁三年,旱。
按《宋史·神宗本纪》:三年八月丙寅,以旱虑囚,死罪下递减一等,杖、笞者释之。以卫州旱,令转运使赈恤,仍蠲租赋。是岁,赈河北、陕西旱饥,除民租。 按《五行志》:三年,诸路旱。六月,畿内旱。八月,卫州旱。
熙宁四年,旱。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四年二月丁丑,祷雨。
熙宁五年,旱。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北京自春至夏不雨。
熙宁六年,旱。
按《宋史·神宗本纪》:六年五月戊申,祷雨。七月己酉,祷雨。九月戊辰,诏祷雨决狱。
熙宁七年,旱。
按《宋史·神宗本纪》:七年二月己丑,祷雨。三月癸卯,以旱,避殿减膳。乙丑,诏以灾异求直言。夏四月癸酉,以旱,罢方田。是日,雨。 按《五行志》:七年,自春及夏河北、河东、陕西、京东西、淮南诸路久旱。九月,诸路复旱。时新复洮河亦旱,羌户多殍死。
熙宁八年,旱。
按《宋史·神宗本纪》:八年正月己未,洮西安抚司以岁旱,请为粥以食羌户饥者。 按《五行志》:八年四月,真定府大旱。八月,淮南、两浙、江南、荆湖等路旱。
熙宁九年,旱。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八月,河北、京东、京西、河东、陕西旱。
熙宁十年,旱。
按《宋史·神宗本纪》:十年七月甲寅,祷雨。 按《五行志》:十年春,诸路旱。 按《礼志》:十年四月,以夏旱,内出《蜥蜴祈雨法》:捕蜥蜴数十纳瓮中,渍之以杂木叶,择童男十三岁下、十岁上者二十八人,分两番,衣青衣,以青饰面及手足,人持柳枝沾水散洒,昼夜环绕,咒曰:蜥蜴蜥蜴,兴云吐雾,雨令滂沱,令汝归去。雨足。按《东轩笔录》:熙宁十年,京师旱,上焦劳甚,枢密副使王韶言:昔桑弘羊为汉武帝笼天下之利,是时卜式乞烹弘羊以致雨。今市易务裒,剥民利倍于弘羊,而比来官吏失于奉行者多至黜免。今之大旱皆由吕嘉问作法害人以致,和气不召,臣乞烹嘉问以谢天下,宜甘泽之可致也。
元丰二年,旱。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丰二年春,河北、陕西、京东西诸郡旱。 按《梁焘传》:焘历检详枢密五方文字。元丰时久旱,上书论时政曰:陛下日者闵雨,靖惟政事之阙,惕然自责。丁卯发诏,癸酉而雨,是上天顾听陛下之德言,而喜其有及民之意也。当四方仰雨十月之久,民刻于新法,嗷嗷如焦,而京师尤甚,阛阓细民,罔不失职,智愚相视,日有大变之忧。陛下既惠以诏旨,又施之行事,讲除刻文,蠲捐缗钱等,一日之间,欢声四起。距诞节三日而膏泽降,是天以雨寿陛下之万年,感圣心于大寤,有以遂其仁政也。然法令乖戾,为毒于民者,所变才能万一。人心之不解,故天意亦未释,而雨不再施。陛下亦以此为戒,而夙夜应之乎。今陛下之所知者,市易事耳。法之为害,岂特此耶。曰青苗钱也,助役钱也,方田也,保甲也,淤田也。兼是数者,而天下之民被其害。青苗之钱未及偿,而责以免役;免役之钱未暇入,而重以淤田;淤田方下,而复有方田;方田未息,而迫以保甲。是徒扰百姓,使不得少休于圣泽。其为害之实,虽一有言之者,必以下主吏,主吏妄报以无是,则从而信之,恬不复问,而反坐言者。虽间遣使循行,而苟且宠禄,巧为妄诞,成就其事,至请遍行其法,上下相隐,习以成风。臣谓天下之患,不患祸乱之不可去,患朋党蒙蔽之俗成,使上不得闻所当闻,故政日以敝,而祸乱卒至也。陛下可不深思其故乎。疏入,不报。
元丰三年,旱。
按《宋史·神宗本纪》:三年二月丁巳,命辅臣祷雨。 按《五行志》:三年春,西北诸路旱。
元丰五年,旱。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丰六年,旱。
按《宋史·神宗本纪》:六年五月庚寅,以旱虑囚。 按《五行志》:六年夏,畿内旱。
哲宗元祐元年,旱。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祐元年正月丙辰,久旱,幸相国寺祈雨。夏四月辛卯,诏诸路旱伤蠲其租。壬辰,以旱虑囚。十二月戊申,诏以冬温无雪决系囚。 按《五行志》:元祐元年春,诸路旱。正月,帝及太皇太后车驾分日诣寺观祷雨。是冬,复旱。
元祐二年,旱。
按《宋史·哲宗本纪》:二年四月辛卯,诏:冬夏旱暵,海内被灾者广,避殿减膳,责躬思过,以图消复。己亥,太皇太后以旱权罢受册祷。癸卯,雨。 按《五行志》:二年春,旱。
元祐三年,旱。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秋,诸路旱,京西、陕西尤甚。
元祐四年,旱。
按《宋史·哲宗本纪》:四年三月丁亥,以不雨,罢春宴。癸巳,录囚。四月乙巳,吕大防等以久旱求罢,不允。 按《五行志》:四年春,京师及东北旱,罢春宴。
元祐五年,旱。
按《宋史·哲宗本纪》:五年二月辛丑,以旱罢,修黄河。癸卯,祷雨岳渎。夏四月甲辰,吕大防等以旱求退,不允。丁巳,诏以旱、避殿减膳,罢五月朔文德殿视朝。是岁,东北旱。
元祐八年秋,旱。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圣元年,旱。
按《宋史·哲宗本纪》:绍圣元年四月丙午,以旱,诏恤刑。十一月壬子,以冬温无雪,决系囚。十二月庚辰,命诸路祈雪。 按《五行志》:元年春,旱,疏决四京畿县囚。绍圣三年,旱。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圣三年,江东大旱,溪河涸竭。
绍圣四年,旱。
按《宋史·哲宗本纪》:四年五月辛酉,以皇太妃服药及亢旱,决四京囚。是岁,两浙旱饥,诏行荒政,移粟赈贷。出宫女二十四人。按《五行志》:四年夏,两浙旱。
元符元年,东南旱。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符二年,旱。
按《宋史·哲宗本纪》:二年三月乙丑,祈雨。四月丁亥,以旱,减四京囚罪一等,杖以下释之。 按《五行志》:二年春,京畿旱。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旱。
按《宋史·徽宗本纪》:建中靖国元年,江淮、两浙、湖南、福建旱。 按《五行志》:元年,衢、信等州旱。
崇宁元年,旱。
按《宋史·徽宗本纪》:崇宁元年,江、浙、熙河、漳、泉、潭、衡、郴州、兴化军旱。
大观元年,旱。
按《宋史·徽宗本纪》:大观元年,秦凤旱。
大观二年,旱。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淮南、江东西诸路大旱,自六月不雨,至于十月。
大观三年,旱。
按《宋史·徽宗本纪》:三年,江、淮、荆、浙、福建旱,发粟赈之,蠲其赋。
政和元年,旱。
按《宋史·徽宗本纪》:政和元年四月丁巳,以淮南旱,降囚罪一等,徒以下释之。 按《五行志》:元年,淮南旱。政和三年,江东旱。
按《宋史·徽宗本纪》云云。
政和四年,旱。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旱,诏赈德州流民。
宣和元年,旱。
按《宋史·徽宗本纪》:宣和元年,京西饥,淮东大旱,遣官赈济。 按《五行志》:元年二月,诏汝、颍、陈、蔡州饥民流移,常平官勒停。秋,淮南旱。
宣和二年,淮南旱。
按《宋史·徽宗本纪》云云。
宣和四年,旱。
按《宋史·徽宗本纪》:四年二月丙申,以旱祷于广圣宫,即日雨。 按《五行志》:四年,东平府旱。
宣和五年,旱。
按《宋史·徽宗本纪》:五年,秦凤旱,河北、京东、淮南饥,遣官赈济。 按《五行志》:五年夏,秦凤路旱。是岁,燕山府路旱。
[book_title]第九十卷
第九十卷目录
旱灾部汇考六
宋二〈高宗建炎一则 绍兴十五则 孝宗隆兴二则 乾道七则 淳熙十三则 光宗绍熙五则 宁宗庆元三则 嘉泰四则 开禧三则 嘉定十则 理宗嘉熙三则 淳祐六则 宝祐三则 景定三则 度宗咸淳五则〉
金〈熙宗皇统一则 世宗大定六则 章宗明昌三则 承安四则 泰和五则 卫绍王太安二则 崇庆一则 至宁一则 宣宗贞祐二则 兴定四则 元光一则 哀宗正大三则 天兴一则〉
庶徵典第九十卷
旱灾部汇考六
宋二
高宗建炎二年,旱。
按《宋史·高宗本纪》:建炎二年七月辛丑,以夏旱蝗,诏监司、郡守条上阙政,州郡灾甚者蠲田赋。
按《文献通考》:建炎二年夏,旱,少阴之气毁则不雨,少阴者金也。金为刑,为兵刑不辜,兵不戢则金之气毁。故为旱火盛阳也。阳气强悍故圣人制礼以节之,礼失则僭而骄炕以导盛阳。火胜则金衰。故亦旱土实制水,土功兴则水气塞阏,亦为旱天。官有东井主水天汉天江亦水祥也。水与火雠而受制于土,土火煜见,若日蚀过分而未至与七曜循中道之,南皆旱祥也。
绍兴二年,旱。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二年,常州大旱。帝问致旱之由,中书舍人胡交修奏守臣周祀残酷所致,寻以属吏坐赃及杀不辜,窜岭南。
绍兴三年,旱。
按《宋史·高宗本纪》:三年七月甲子,以久旱,偿州县和市民物之直。癸酉,吕颐浩等以旱乞罢政,诏曰:与其罢政,曷若同寅协恭,交修不逮,思所以克压天心者。
按《五行志》:三年四月,旱至于七月,帝蔬食露祷,乃
雨。
绍兴五年,旱。
按《宋史·高宗本纪》:五年六月癸丑,以久旱减膳,祈祷。庚申,以旱罢诸路检察财用官。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浙东、西旱五十馀日。六月,江东、湖南旱。秋,四川郡国旱甚。
绍兴六年,旱。
按《宋史·高宗本纪》:六年三月辛未,蠲旱伤州县民积欠钱帛租税。 按《五行志》:六年,夔、潼、成都郡县及湖南衡州皆旱。
绍兴七年,旱。
按《宋史·高宗本纪》:七年二月辛丑,以久旱,命诸州虑囚。七月癸酉,以旱,祷于天地、宗庙、社稷。癸未,以久旱,命中外臣庶实封言事。甲申,蠲诸路民积年逋租。按《五行志》:七年春,旱七十馀日,时帝将如建业,随所在分遣从臣,有事于名山大川。六月,又旱,江南尤甚。绍兴八年冬,不雨。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兴九年,旱。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六月,旱六十馀日,有事于山川。
绍兴十一年,旱。
按《宋史·高宗本纪》:十一年七月庚子,以旱,减膳祈祷,遣官决滞狱,出系囚。癸亥,大雨。 按《五行志》:十一年七月,旱。戊申,有事于岳渎。乙卯,祷雨于圜丘、方泽、宗庙。
绍兴十二年,旱。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二年三月,旱六十馀日。秋,京西、淮东旱。十二月,陜西旱。
绍兴十八年,旱。
按《宋史·高宗本纪》:十八年夏,浙东西、淮南、江东旱。十二月戊辰,蠲被灾下户积欠租税。 按《五行志》:十八年,浙东、西旱,绍兴府大旱。
绍兴十九年,旱。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九年,常州、镇江府旱。
绍兴二十四年,旱。
按《宋史·高宗本纪》:二十四年十月,蠲旱伤州县租赋。
按《五行志》:二十四年,浙东、西旱。
绍兴二十七年,旱。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二十七年冬十月辛酉,诏四川诸司察旱伤州县,捐其税,振其饥民。
绍兴二十九年,旱。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九年二月,旱七十馀日。秋,江、浙郡国旱。
绍兴三十年,旱。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十年春,阶、成、凤、西和州旱。秋,江、浙郡国旱,浙东尤甚。
孝宗隆兴元年,旱。
按《宋史·孝宗本纪》:隆兴元年七月乙巳,以旱,诏侍从、台谏、两省官条上时政阙失。是岁,以两浙旱,蠲其租。
按《五行志》:元年,江、浙郡国旱,京西大旱。
隆兴二年,旱。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台州春旱。兴化军、漳、福州大旱,首种不入,自春至于八月。
乾道三年,旱。
按《宋史·孝宗本纪》:三年八月,四川旱,赐制置司度牒四百,备振济。是岁,四川旱,振之。 按《五行志》:三年春,四川郡县旱,至于秋七月,绵、剑、汉州、石泉军尤甚。乾道四年,旱。
按《宋史·孝宗本纪》:四年五月乙丑,以邛州安仁县荒旱,失于蠲放,致饥民扰乱,守、贰、县令降罢追停有差。
按《五行志》:四年夏六月,旱,帝将彻盖亲祷于太乙
宫而雨。时襄阳、隆兴、建宁亦旱。八月,诏颁皇祐祀龙法于郡县。
乾道五年,旱。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夏,淮东旱,盱眙、淮阴为甚。
乾道六年,旱。
按《宋史·孝宗本纪》:六年,两浙、江东西、福建旱。 按《五行志》:六年夏,浙东、福建路旱,温、台、福、漳、建为甚。乾道七年,旱。
按《宋史·孝宗本纪》:七年九月壬申朔,以江西、湖南旱,命募民为兵。是岁,湖南、江东西路旱,振之。 按《五行志》:七年春,江西东、湖南北、淮南、浙、婺秀州皆旱;夏秋,江、洪、筠、潭、饶州、南康、兴国、临江军尤甚,首种不入。冬,不雨。
乾道八年,旱。
按《宋史·孝宗本纪》:八年,隆兴府、江、筠州、临江、兴国军大旱。
乾道九年,旱。
按《宋史·孝宗本纪》:九年二月壬申,蠲江西旱伤五州逋负米。是岁,浙东、江东西、湖北旱。 按《五行志》:九年,婺、处、温、台、吉、赣州、临江、南安诸军、江陵府皆久旱,无麦苗。
淳熙元年,旱。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熙元年,浙东、湖南郡国旱,台、处、郴、桂为甚。蜀关外四州旱。
淳熙二年,旱。
按《宋史·孝宗本纪》:二年九月乙酉,振恤淮南旱州县。
按《五行志》:二年秋,江、淮、浙皆旱,绍兴、镇江、宁国、建
康府、常、和、滁、真、扬州、盱眙、广德军为甚。
淳熙三年,旱。
按《宋史·孝宗本纪》:三年春正月甲寅,以常州旱,宽其逋负之半。是岁,京西湖北诸州、兴元府、金、洋州旱,并振之。 按《五行志》:三年夏,常、昭、复随郢金洋州、江陵德安兴元府、荆门汉阳军皆旱。
淳熙四年,旱。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襄阳府旱。淳熙五年,旱。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常、绵州、镇江府及淮南、江东西郡国旱,有事于山川群望。淳熙七年,旱。
按《宋史·孝宗本纪》:七年秋七月丁卯,以旱,决系囚,分命群臣祷雨于山川。八月甲申,以祷雨未应,谕辅臣欲令职事官以上各实封言事。是夕,雨。戊戌,雨。 按《五行志》:七年,湖南春旱,诸道自四月不雨,行都自七月不雨,皆至于九月。绍兴、隆兴、建康、江陵府、台、婺、常、润、江、筠、抚、吉、饶、信、徽、池、舒、蕲、黄、和、浔、衡、永州、兴国、临江、南康、无为军皆大旱,江、筠、徽、婺州、广德军、无锡县尤甚,祷雨于天地、宗庙、社稷、山川群望。 按《朱熹传》:熹知南康军。明年夏,大旱,诏监司、郡守条具民间利病,遂上疏言:天下之务莫大于恤民,而恤民之本,在人君正心术以立纪纲。盖天下之纪纲不能以自立,必人主之心术公平正大,无偏党反侧之私,然后有所系而立。君心不能以自正,必亲贤臣,远小人,讲明义理之归,闭塞私邪之路,然后乃可得而正。今宰臣、台省、师傅、宾友、谏诤之臣皆失其职,而陛下所与亲密谋议者,不过一二近习之臣。上以蛊惑陛下之心志,使陛下不信先王之大道,而悦于功利之卑说,不乐庄士之谠言,而安于私亵之鄙态。下则招集天下之士大夫嗜利无耻者,文武汇分,各入其门。所喜则阴为引援,擢寘清显。所恶则密行訾毁,公肆挤排。交通货赂,所盗者皆陛下之财。命卿置将,所窃者皆陛下之柄。陛下所谓宰相、师傅、宾友、谏诤之臣,或反出其门墙,承望其风旨;其幸能自立者,亦不过龊龊自守,而未尝敢一言以斥之;其甚畏公论者,乃能略警逐其徒党之一二,既不能深有所伤,而终亦不敢正言以捣其囊橐窟穴之所在。势成威立,中外靡然向之,使陛下之号令黜陟不复出于朝廷,而出于一二人之门,名为陛下独断,而实此一二人者阴执其柄。莫大之祸,必至之忧,近在旦夕,而陛下独未之知。上读之,大怒曰:是以我为亡也。熹以疾请祠,不报。淳熙八年,诸路旱。
按《宋史·孝宗本纪》:八年七月辛卯,以不雨,决囚。八月丙午,以旱,罢招军。十一月甲戌,以旱伤,罢喜雪宴。十二月辛亥,蠲诸路旱伤州军明年身丁钱物。丙辰,诏县令有能举荒政者,监司、郡守以名闻。甲子,下朱熹社仓法于诸路。是岁,江、浙、两淮、京西、湖北、潼川、夔州等路水旱相继,发廪蠲租,遣使按视,民有流入江北者,命所在振业之。 按《五行志》:八年正月甲戌,积旱始雨。七月,不雨,至于十一月:临安、镇江、建康、江陵、德安府、越、婺、严、衢、湖、常、饶、信、徽、楚、鄂、复、昌州、江阴、南康、广德、兴国、汉阳、信阳、荆门长宁军及京西、淮郡皆旱。淳熙九年,旱。
按《宋史·孝宗本纪》:九年正月庚寅,诏江、浙、两淮旱伤州县贷民稻种,计度不足者贷以椿积钱。九月辛卯,以旱减恭、渠、昌州今年酒课。十月甲子,蠲诸路伤旱州军。 按《五行志》:九年夏五月,不雨,至于秋七月,江陵、德安、襄阳府、润、婺、温、处、洪、吉、抚、筠、袁、潭、鄂、复、恭、合、昌、普、资、渠、利、阆、忠、涪、万州、临江、建昌、汉阳、荆门、信阳、南平、广安、梁山军、江山、定海、象山、上虞、嵊县皆旱。淳熙十年,旱。
按《宋史·孝宗本纪》:十年秋七月乙丑,以不雨,决系囚。丙寅,幸明庆寺祷雨。甲戌,以夏秋旱暵,避殿减膳,令侍从、台谏、两省、卿监、郎官、馆职各陈朝政阙失,分命群臣祷雨于天地、宗庙、社稷、山川。左丞相王淮等以以旱乞罢,不许。丁丑,诏除灾伤州县淳熙八年欠税。甲申,雨。是岁,福、漳、台、信、吉州水,京西、金、沣州、南平、荆门、兴国、广德军、江陵、建康、镇江、绍兴、宁国府旱。 按《五行志》:十年冬月旱,至于七月,江淮、建康府、和州、兴国军、恭、涪、泸、合、金、州、南平军旱。
淳熙十一年,诸路旱。
按《宋史·孝宗本纪》:十一年三月甲午,以上津、潮阳旱,蠲其税。是岁,福建、广东、吉、赣州、建昌军、兴元府、金、洋、西和州旱。 按《五行志》:十一年四月,不雨,至于八月,兴元府、吉、赣、福、泉、汀、漳、潮、梅、循、邕、宾、象、金、洋、西和州、建昌军皆旱,兴元、吉尤甚。冬,不雨,至于明年二月。淳熙十三年,旱。
按《宋史·孝宗本纪》:十三年,江西诸州旱。
淳熙十四年,旱。
按《宋史·孝宗本纪》:十四年六月戊寅,以久旱,班画龙祈雨法。甲申,幸太乙宫、明庆寺祷雨。癸巳,王淮等以旱求罢,不许。秋七月丙午,诏群臣陈时政阙失及当今急务。丁未,以旱,罢汀州经略。诏监司条上州县弊事、民间疾苦。辛亥,避殿减膳彻乐。癸丑,命检正都司看详群臣封事,有可行者以闻。是岁,两浙、江西、淮西、福建旱振之。 按《五行志》:十四年五月,旱。六月戊寅,有事于山川群望。甲申,帝亲祷于太乙宫。七月己酉,大雩于圜丘,望于北郊,有事岳、渎、海凡山川之神。时临安、镇江、绍兴、隆兴府、严、常、湖、秀、衢、婺、处、明、台、饶、信、江、吉、抚、筠、袁州、临江、兴国、建昌军皆旱,越、婺、台、处、江州、兴国军尤甚,至于九月,乃雨。
淳熙十五年,旱。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五年,舒州旱。
光宗绍熙元年,旱。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熙元年,重庆府、蕲州、池州旱。
绍熙二年,旱。
按《宋史·光宗本纪》:二年十二月壬寅,资、简、普、荣四州及富顺监旱。是岁,阶、成、西和、凤四州及淮东旱,振之。
按《五行志》:二年五月,真、扬、通、泰、楚、滁、和、普、隆、涪、渝、
遂、高邮、盱眙军、当顺监皆旱,简、资、荣州大旱。
绍熙三年,旱。
按《宋史·光宗本纪》:三年四月甲寅,振四川旱伤郡县。五月乙亥,蠲四川水旱郡县租赋。 按《五行志》:三年夏,郢、杨、和州大旱;秋,简、资、普、荣、叙、隆、富顺监亦大旱。绍熙四年,旱。
按《宋史·光宗本纪》:四年七月丙子,以不雨,命诸路提刑审断滞狱。戊寅,命临安府及三衙决系囚,释杖以下。八月癸丑,诏三省议振恤郡县旱。戊午,振江东、浙西、淮西旱伤贫民。 按《五行志》:四年,绵州大旱,亡麦。简、资、普、渠、合州、广安军旱。江、浙自六月不雨,至于八月,镇江、江陵府、婺、台、信州、江东、淮西旱。
绍熙五年,旱。
按《宋史·光宗本纪》:五年四月壬寅,以不雨,命大理、三衙、临安府及两浙决系囚,释杖以下。 按《宁宗本纪》:七月即皇帝位。是岁,两浙、淮南、江东西路旱,赈之,仍蠲其税。 按《五行志》:五年春,浙东、西自去冬不雨,至于夏秋,镇江府、常、秀州、江阴军大旱,庐、和、濠、楚州为甚,江西七郡亦旱。
宁宗庆元二年,旱。
按《宋史·宁宗本纪》:庆元二年五月辛巳,以旱,祷于天地、宗庙、社稷。诏大理、三衙、临安府、西浙州县决系囚。
按《五行志》:二年五月,不雨。
庆元三年,旱。
按《宋史·宁宗本纪》:三年四月壬子,以旱,祷于天地、宗庙、社稷。九月壬寅、以四川旱,诏蠲民赋。 按《五行志》:三年,潼、利、夔路十五都旱,自四月至于九月,金、蓬、普州大旱;四月壬子,祷于天地、宗庙、社稷。
庆元六年,旱。
按《宋史·宁宗本纪》:六年五月丙辰,以旱,决中外系囚。癸亥,避正殿,减膳。丙寅,诏大理、三衙、临安府及诸路阙雨州县释杖以下囚。戊辰,诏侍从、台谏、两省、卿监、郎官、馆职疏陈阙失及当今急务。辛未,以久不雨,诏中外陈朝廷过失及时政利害。壬申,雨。是岁,建康府、常、润、杨、楚、通、泰和七州、江阴军旱,振之。 按《五行志》:六年四月,旱;五月辛未,祷于郊丘、宗社。镇江府、常州大旱,水竭,淮郡自春无雨,首种不入,及荆、襄皆旱。
嘉泰元年,旱。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泰元年五月戊午,以旱,祷于天地、宗庙、社稷,诏大理、三衙、临安府、两浙州县决系囚。癸亥,释诸路杖以下囚。丁卯,命有司举行宽恤之政十有六条。丙子,雨。七月丁巳,以旱,复祷于天地、宗庙、社稷。壬戌,释大理、三衙、临安府及诸路阙雨州县杖以下囚。是岁,浙西、江东、两淮、利州路旱,振之,仍蠲其赋。 按《五行志》:元年五月,旱。丙辰,祷于郊丘、宗社。戊辰,大雩于圜丘。浙西郡县及蜀十五郡皆大旱。嘉泰二年,旱。
按《宋史·宁宗本纪》:二年七月癸亥,以旱,释诸路杖以下囚。己巳,命有司举行宽恤之政七条。庚午,祷于天地、宗庙。是岁,邵州旱,振之。 按《五行志》:二年春,旱,至于夏秋。七月庚午,大雩于圜丘,祈于宗社。浙西、湖南、江东旱,镇江、建康府、常、秀、潭、永州为甚。
嘉泰三年,旱。
按《宋史·宁宗本纪》:三年三月丁丑,以久雨,诏大理、三衙、临安府决系囚。五月庚辰,以旱,诏大理、三衙、临安府释杖以下囚。
嘉泰四年,旱。
按《宋史·宁宗本纪》:四年夏四月,振恤江西旱州县。秋七月甲子,以旱,诏大理、三衙、临安府、两浙及诸路决系囚。戊辰,祷于天地、宗庙、社稷。己巳,命诸路提刑从宜断疑狱。蠲内外诸军逋负营运息钱。辛未,蠲两浙阙雨州县逋租。 按《五行志》:四年五月,不雨,至于七月。浙东西、江西郡国旱。
开禧元年,旱。
按《宋史·宁宗本纪》:开禧元年七月癸未,以旱,诏大理、三衙、临安府、两浙州县及诸路决系囚。八月丙戌朔,蠲两浙阙雨州县赃赏钱。癸巳,雨。十月甲子,江州守臣陈铸以岁旱图献瑞禾,诏夺一官。是岁,江浙、福建、二广诸州旱,振之。 按《五行志》:元年夏,浙东、西不雨百馀日,衢、婺、严、越、鼎、沣、忠、涪州大旱。
开禧二年,旱。
按《宋史·宁宗本纪》:二年七月辛巳,罢旱伤州军比较租赋一年。 按《五行志》:二年,南康军、江西、湖南北郡县旱。
开禧三年,旱。
按《宋史·宁宗本纪》:三年二月庚申,以旱,诏大理、三衙、临安府决系囚。甲子,振给旱伤州县贫民。命诸路提刑司从宜断疑狱。辛未,以旱,祷于天地、宗庙、社稷。命有司举行宽恤之政八条。五月己丑,以旱,祷于天地、宗庙、社稷。是岁,浙西旱。 按《五行志》:三年二月,不雨;五月己丑,祷于郊丘、宗社。
嘉定元年,旱。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元年闰四月癸未,诏大理、三衙、临安府及诸路阙雨州县决系囚,释杖以下。辛卯,以旱,祷于天地、宗庙、社稷。癸巳,减常膳。乙未,蠲两浙阙雨州县贫民逋赋。命大理、三衙、临安府、两浙州县决系囚。丙申,幸太乙宫、明庆寺祷雨。丁酉,以旱,诏求言。 按《五行志》:嘉定元年夏,旱,闰月辛卯,祷于郊丘、宗社。
嘉定二年,旱。
按《宋史·宁宗本纪》:二年五月丁酉,以旱,诏诸路监司决系囚,劾守令之贪残者。己未,以旱,诏群臣上封事。庚申,祷于天地、宗庙、社稷。六月乙酉,复祷雨于天地、宗庙、社稷。是岁,诸路旱。 按《五行志》:二年夏四月,旱,首种不入,庚申,祷于郊丘、宗社。六月乙酉,又祷,至于七月乃雨。浙西大旱,常、润为甚。淮东西、江东、湖北皆旱。
嘉定四年,旱。
按《宋史·宁宗本纪》:四年四月己丑,以吴曦没官田租代输关外四州旱伤秋税。 按《五行志》:四年,资、普、昌、合州旱。
嘉定六年,旱。
按《宋史·宁宗本纪》:六年五月丁卯,以旱,命大理、三衙、临安府决系囚。九月己丑,诏湖北监司、守令振恤旱伤。 按《五行志》:六年五月,不雨,至于七月,江陵、德安、汉阳军旱。
嘉定七年,旱。
按《宋史·宁宗本纪》:七年六月辛丑,以旱,命诸路州军祷雨。诏诸路监司、守臣速决滞讼。
嘉定八年,旱。
按《宋史·宁宗本纪》:八年三月乙亥,以旱,命州县祷雨。丙戌,释江、淮阙雨州县杖以下囚。四月乙未,幸太乙宫、明庆寺祷雨。壬寅,祷雨于天地、宗庙、社稷。五月癸未,复命有司祷雨。乙酉,发米振粜临安府。六月丙辰,诏两浙、江、淮路谕民杂种粟麦麻豆,有司毋收其赋,田主毋责其租。八月丁未,权罢旱伤州县比较赏罚。己酉,禁州县遏籴。是岁,两浙、江东西路旱蝗。 按《五行志》:八年春,旱,首种不入。四月乙未,祷于太乙宫。庚子,命辅臣分祷郊丘、宗社。五月庚申,大雩于圜丘,有事于岳、渎、海、至于八月乃雨。江、浙、淮、闽皆旱,建康、宁国府、衢、婺、温、台、明、徽、池、真、太平州、广德、兴国、南康、盱眙、安丰军为甚,行都百泉皆竭,淮甸亦然。
嘉定十年,旱。
按《宋史·宁宗本纪》:十年七月戊午,以旱,释诸路杖以下囚。 按《五行志》:十年七月,不雨,帝日午曝立,祷于宫中。
嘉定十一年,旱。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秋,不雨,至于冬,淮郡及镇江、建宁府、常州、江阴、广德军旱。嘉定十四年,旱。
按《宋史·宁宗本纪》:十四年,浙东、江西、福建诸路旱,振之。 按《五行志》:十四年,浙、闽、广、江西旱,明、台、衢、婺、温、福、赣、吉州、建昌军尤甚。
嘉定十五年,旱。
按《宋史·宁宗本纪》:十五年三月丁巳,诏江西提举司振恤旱伤州县。 按《五行志》:十五年五月,不雨,岳州旱。
理宗嘉熙元年,旱。
按《宋史·理宗本纪》:嘉熙元年六月甲辰,祈雨。 按《五行志》:元年夏,建康府旱。
嘉熙三年,旱。
按《宋史·理宗本纪》:三年夏四月壬寅,祈雨。 按《五行志》:三年,旱。
嘉熙四年,旱。
按《宋史·理宗本纪》:四年六月甲午,江、浙、福建大旱。乙未,祈雨。七月乙丑,诏:今夏六月恒旸,飞蝗为孽,朕德未修,民瘼尤甚,中外臣僚其直言阙失毋隐。又诏有司振灾恤刑。 按《五行志》:四年,江、浙、福建旱。
淳祐元年,旱。
按《宋史·理宗本纪》:淳祐元年秋七月壬辰,祈雨。淳祐四年,旱。
按《宋史·理宗本纪》:四年夏四月乙未,祈雨。
淳祐五年,旱。
按《宋史·理宗本纪》:五年六月甲申,祈雨。七月,旱。辛丑,镇江、常州亢旱。甲辰,祈雨。
淳祐六年,旱。
按《宋史·理宗本纪》:淳祐六年六月丙午,祈雨。
淳祐七年,旱。
按《宋史·理宗本纪》:七年三月庚午,祈雨。五月甲寅,祈雨。乙亥,诏求直言弭旱。六月丙申,以旱,避殿减膳。诏中外臣僚士民直陈过失,毋有所讳。戊申,诏:旱势未释,两淮、襄、蜀及江、闽内地,曾经兵州县,遗骸暴露,感伤和气,所属有司收瘗之。 按《五行志》:七年,旱。淳祐十一年,旱。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闽、广及饶州旱。
宝祐元年,旱。
按《宋史·理宗本纪》:宝祐元年六月戊申朔,江、湖、闽、广旱。庚申,祈雨。
宝祐五年,旱。
按《宋史·理宗本纪》:五年闰四月己酉,祈雨。六月丁酉,祈雨。秋七月丙辰,祈雨。
按《续文献通考》:五年,处州旱。
宝祐六年,旱。
按《宋史·理宗本纪》:六年三月辛亥朔,祈雨。四月庚辰朔,诏:自冬徂春,天久不雨,民失东作。自四月一日始,避殿减膳,仰答谴告。癸未,程元凤等以久旱乞解机务,诏不允。甲申,雨。
景定元年,旱。
按《宋史·理宗本纪》:景定元年五月甲申,祈雨。
景定四年,旱。按《宋史·理宗本纪》:四年六月壬子,祈雨。
景定五年,旱。
按《宋史·理宗本纪》:五年六月戊午,祈雨。
度宗咸淳二年,旱。
按《宋史·度宗本纪》:咸淳二年秋七月,祈雨。
咸淳五年,旱。
按《宋史·度宗本纪》:五年秋七月庚申,祈雨。
咸淳六年,旱。
按《宋史·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江南大旱。咸淳九年,旱。
按《宋史·度宗本纪》:九年十二月丁丑,沿江制置使所辖四郡夏秋旱涝,免屯田租二十五万石。
咸淳十年,旱。
按《宋史·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庐州旱,长乐、福清二县大旱。
金
熙宗皇统三年,旱。
按《金史·熙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皇统三年,陕西旱。
世宗大定四年,旱。
按《金史·世宗本纪》:大定四年五月,旱。乙巳,诏礼部尚书王竞祷雨于北岳。 按《礼志》:大定四年五月,不雨。命礼部尚书王竞祈雨北岳,以定州长贰官充亚、终献。又卜日于都门北郊,望祀岳镇海渎,有司行事,礼用酒脯醢。后七日不雨,祈太社、太稷。又七日祈宗庙,不雨,仍从岳镇海渎如初祈。其设神座,实樽罍,如常仪。其樽罍用瓢齐,择其瓠去底以为樽。祝版惟五岳、宗庙、社稷御署,馀则否。后十日不雨,乃徙市,禁屠杀,断伞扇,造土龙以祈。雨足则报祀,送龙水中。十七年夏六月,京畿久雨,遵祈雨仪,命诸寺观启道场祈祷。大定五年,旱。
按《金史·世宗本纪》:五年正月辛未,诏中外。复命有司,旱、蝗、水溢之处,与免租赋。
大定九年,旱。
按《金史·世宗本纪》:九年六月戊戌,以久旱,命宫中毋用扇。庚子,雨。
大定十二年,旱。
按《金史·世宗本纪》:十二年正月丙申,以旱,免中都、西京、南京、河北、河东、山西、陕西去年租税。四月,旱。癸亥,以久旱,命祷祠山川。
大定十六年,旱。
按《金史·世宗本纪》:十七年三月辛亥,诏免河北、山东、陕西、河东、西京、辽东等十路去年被旱、蝗租税。赈东京、婆速、曷速馆三路。乙丑,尚书省奏,三路之粟,不能周给。上曰:朕尝语卿等,遇丰年即广籴以备凶歉。卿等皆言天下仓廪盈溢。今欲赈济,乃云不给。自古帝王皆以畜积为国家长计,朕之积粟,岂欲独用之耶。今既不给,可于邻道取之以济。自今预备,当以为常。
按《五行志》:十六年,中都、河北、山东、陕西、河东、辽东
等十路旱、蝗。
大定二十三年,旱。
按《金史·世宗本纪》:二十三年三月壬戌,敕有司为民祷雨。是夕,雨。
章宗明昌元年,旱。
按《金史·章宗本纪》:明昌元年五月,不雨。乙卯,祈于北郊及太庙。壬戌,祈雨于社稷。己巳,复祈雨于太庙。丙子,以祈雨,望祭岳镇海渎于北郊。 按《五行志》:明昌元年夏,旱。
明昌二年,旱。
按《金史·章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五月,桓、抚等州旱。秋,山东、河北旱,饥。 按《张万公传》:万公拜参知政事。踰年,以母老乞就养,诏不许,赐告省亲。还,上问山东、河北粟贵贱,今春苗稼,万公具以实对。上谓宰臣曰:随处虽得雨,尚未沾足,奈何。万公进曰:自陛下即位以来,兴利除害,凡益国便民之事,圣心孜孜,无不举行。至于旱灾,皆由臣等,若依汉典故,皆当免官。上曰:卿等何罪,殆朕所行有不逮者。对曰:天道虽远,实与人事相通,唯圣人言行可以动天地。昔成汤引六事自责,周宣遇灾而惧,侧身修行,莫不脩饬人事。今宜崇节俭,不急之务、无名之费,可俱罢去。上曰:灾异不可专言天道,盖必先尽人事耳,故孟子谓王无罪岁。左丞完颜守贞曰:陛下引咎自责,社稷之福也。上由是以万公所言下诏罪己。 按《守贞传》:守贞进尚书左丞,授上京世袭谋克。明昌二年夏,旱,天子下诏罪己。守贞惶恐,表乞解职。诏曰:天啬时雨,荐岁为灾,所以惊惧不逮。方与二三辅弼图回遗阙,思有以助朕修政。上答天戒,消沴召和,以康百姓。卿达机务,朕所亲倚,而引咎求去,其如思助何。守贞恳辞,乃出知东平府事。
明昌三年,旱。
按《金史·章宗本纪》:三年三月丁酉,命有司祈雨,望祀岳镇海渎于北郊。四月甲辰,祈雨于社稷。丙辰,旱灾,下诏责躬。丁卯,复以祈雨,望祭岳镇海渎山川于北郊。戊辰,遣御史中丞吴鼎枢等会决中都冤狱,外路委提刑司处决。左丞守贞以旱,上表乞解职,不允。参知政事夹谷衡、张万公皆入谢。上曰:前诏所谓罢不急之役、省无名之费、议冗官、决滞狱四事,其速行之。五月甲戌,祈雨于社稷。是日,雨。戊寅,出宫女百八十三人。 按《五行志》:三年秋,绥德虸蚄虫生,旱。 按《张万公传》:万公拜参知政事。初,明昌间,有司建议,自西南、西北路,沿临潢达泰州,开筑壕堑以备大兵,役者三万人,连年未就。御史台言:所开旋为风沙所平,无益于禦侮,而徒劳民。上因旱灾,问万公所由致。万公对以劳民之久,恐伤和气,宜从御史台所言,罢之为便。后丞相襄师还,卒为开筑,民甚苦之。
承安元年,旱。
按《金史·章宗本纪》:承安元年三月丁酉,不雨,遣官望祭岳镇海渎于北郊。甲辰,遣参知政事尼庞古鉴祈雨于社稷。丁未,复遣使就祈于东岳。四月辛亥,命尚书右丞胥持国祈雨于大庙。壬子,遣使审决冤狱。壬申,命参知政事马琪祈雨于太庙。戊寅,上以久不雨,命礼部尚书张炜祈于北岳。己卯,遣官望祭岳镇海渎于北郊。五月乙酉,以久旱,徙市。庚寅,诏复市如常。
按《五行志》:承安元年五月,自正月不雨,至是月雨。
承安二年,旱。
按《金史·章宗本纪》:二年四月丙辰,命有司祈雨,望祭岳镇海渎于北郊。甲子,祈雨于社稷。五月庚辰,以雨足,报祭于社稷。 按《五行志》:二年,自正月至四月不雨。
承安四年,旱。
按《金史·章宗本纪》:四年五月壬辰朔,以旱,下诏责躬,求直言,避正殿,减膳,审理冤狱,命奏事于太和殿。戊戌,命有司望祭岳渎祷雨。己亥,应奉翰林文字陈载言四事:其一,边民苦于寇掠;其二,农民困于军须;其三,审决冤滞,一切从宽,苟纵有罪;其四,行省官员,例获厚赏,而沿边司牧,曾不沾及,此亦干和气,致旱灾之所由也。上是之。庚戌,谕宰臣曰:诸路旱,或关执政。今惟大兴、宛平两县不雨,得非其守令之过欤。司空襄、平章政事万公、参知政事揆上表待罪。上以罪己答之,令各还职。壬子,祈雨于太庙。六月丁卯,雨。甲戌,以雨足,命有司报谢于太庙。己卯,以雨足,报祭社稷。十月庚戌,命有司祈雪。 按《五行志》:四年五月,旱。承安五年,旱。
按《金史·章宗本纪》:五年三月壬戌,命有司祷雨。癸亥,雨。五月乙卯朔,以雨足,遣使报祭社稷。
泰和元年,旱。
按《金史·章宗本纪》:泰和元年六月辛卯,祈雨于北郊。泰和二年,旱。
按《金史·章宗本纪》:二年冬,无雪。
泰和三年,旱。
按《金史·章宗本纪》:三年春正月癸酉,遣官祈雪于北岳。四月丁巳,敕有司祈雨,仍颁土龙法。 按《五行志》:三年四月,旱。
泰和四年,旱。
按《金史·章宗本纪》:四年二月丁酉,以山东、河北旱,诏祈雨东、北二岳。三月癸酉,命大兴府祈雨。壬辰,祈雨于社稷。夏四月己亥,祈雨于太庙。丙午,以祈雨,望祀岳镇海渎于北郊。癸丑,祈雨于社稷。甲寅,以久旱,下诏责躬,求直言,避正殿,减膳彻乐,省御厩马,免旱灾州县徭役及今年夏税。遣使审系囚,理冤狱。乙卯,宰臣上表待罪。诏答曰:朕德有愆,上天示异。卿等各趋乃职,思副朕怀。庚申,祈雨于太庙。五月乙丑,祈雨于北郊。有司请雩,诏三祷岳渎宗庙社稷,不雨,乃行之。甲戌,雨。乙亥,百官上表请御正殿,复常仪。乙酉,谢雨于宗庙。 按《孟铸传》:铸为御史中丞。泰和四年,自春至夏,诸郡少雨。铸奏:今岁愆阳,已近五月,比至得雨,恐失播种之期,可依种麻菜法,择地形稍下处揆畦种谷,穿土作并,随宜灌溉。上从其言,区种之法自此始。
泰和五年夏,旱。
按《金史·章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卫绍王大安二年,旱。
按《金史·卫绍王本纪》:大安二年六月,大旱。下诏罪己,振贫民阙食者。曲赦西京、太原两路杂犯,死罪减一等,徒以下免。 按《五行志》:大安二年四月,山东、河北大旱,至六月,雨复不止,民间斗米至千馀钱。
大安三年,旱。
按《金史·卫绍王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山东、河北、河东诸路大旱。
崇庆元年,旱。
按《金史·卫绍王本纪》:崇庆元年三月,大旱。十一月,赈河东南路、南京路、陜西东路、山东西路、卫州旱灾。按《五行志》:崇庆元年,河东、陕西、山东、南京诸路旱。
至宁元年,旱。
按《金史·卫绍王本纪》:至宁元年五月,陕西大旱。 按《五行志》:崇庆二年,河东、陕西大旱,京兆斗米至八千钱。 又按《志》:至宁元年七月,以河东、陕西诸路旱,遣工部尚书高朵剌祈雨于岳渎,至是雨足。时斗米有至钱万二千者。
宣宗贞祐三年,旱。
按《金史·宣宗本纪》:贞祐三年三月戊寅,谕尚书省,岁旱,议弛诸处碾硙,以其水溉民田。己卯,雨。自去冬不雨雪,至是始雨。 按《五行志》:三年四月,自去冬不雨,至于是月。
贞祐四年,旱。
按《金史·宣宗本纪》:四年六月癸卯,诏有司祈雨。壬子,以旱,诏参知政事李革决京师冤狱。 按《五行志》:四年秋七月,旱。
兴定二年,旱。
按《金史·宣宗本纪》:兴定二年六月丁巳,上以久旱,谕宰臣治京狱冤囚。癸亥,遣高汝砺、徒单思忠祷雨。七月甲戌,以旱灾,诏中外。己卯,遣官望祀岳镇海渎于北郊,享太庙,祭太社、太稷,祭九宫贵神于东郊,以祷雨。遣太子太保阿不罕德刚、礼部尚书杨云翼分道审理冤狱。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旱。
兴定三年夏,旱。
按《金史·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兴定四年,旱。
按《金史·宣宗本纪》:四年六月,京畿不雨,敕有司阅狱,杂犯死罪以下皆释之。己卯,祈雨。十二月甲戌,祈雪。兴定五年,旱。
按《金史·宣宗本纪》:五年二月癸酉,以旱灾,曲赦河南路。癸未,以旱灾,诏中外。三月丙戌,上御仁安殿,祈雨,仍望祭于北郊。省试经义进士,考官于常额外多放乔松等十馀人。有司奏请驳放,上己允,寻复遣谕松等曰:汝等中选而复黜,不能无动于心。方今久旱,恐伤和气,今特恩放汝矣。丙午,以旱筑坛祀雷雨师。壬子,雨。
元光元年,旱。
按《金史·宣宗本纪》:元光元年八月壬寅,祈雨。
按《五行志》:元光元年四月,京畿旱。
哀宗正大二年,旱。
按《金史·哀宗本纪》:正大二年四月,以京畿旱,遣使虑囚。五月丁丑,以旱甚责己,避正殿,减常膳,赦罪。 按《五行志》:正大二年四月,旱。
正大三年,旱。
按《金史·哀宗本纪》:三年三月,陜西旱。四月,以旱,遣官祷于济渎。癸卯,祈于大庙。禁伞扇。己酉,遣使虑囚。五月己未,大雨。乙丑,大雨。
正大五年,旱。
按《金史·哀宗本纪》:五年六月壬戌,以旱,赦杂犯死罪以下。八月,以旱,遣使祷于上清宫。九月庚寅,雨足,始种麦。 按《五行志》:五年,京畿旱。
天兴二年,旱。
按《金史·哀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兴二年六月,上迁蔡,自发归德,连日暴雨,平地水数尺,军漂没。及蔡始晴,复大旱数月。
[book_title]第九十一卷
第九十一卷目录
旱灾部汇考七
元〈世祖中统三则 至元二十六则 成宗元贞二则 大德九则 武宗至大三则 仁宗皇庆二则 延祐五则 英宗至治三则 泰定帝泰定四则 致和一则 文宗天历一则 至顺四则 顺帝元统一则 至元三则 至正十九则〉
明一〈太祖一则 洪武八则 成祖永乐四则 宣宗宣德七则 英宗正统六则 代宗景泰六则 英宗天顺六则 宪宗成化十八则〉
庶徵典第九十一卷
旱灾部汇考七
元世祖中统元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中统元年,泽州、潞州旱。
中统三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滨、棣二州旱。
中统四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四年八月,彰德路及洺、磁二州旱,免彰德今岁田租之半,洺、磁十之六。壬申,真定路旱。
按《五行志》:四年八月真定郡及洺磁等州旱。
至元元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元年四月,壬子,东平、太原、平阳旱,分遣西僧祈雨。
至元二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年,西京、北京、益都、真定、东平、顺德、河间、徐、宿、邳旱。
至元三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三年,京兆、凤翔旱。
至元四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四年,顺天束鹿县旱,免其租。按《续文献通考》:四年秋八月,邵武大旱。
至元五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五年,京兆大旱。
按《续文献通考》:五年,真定旱。
至元六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六年六月癸巳,敕:真定等路旱,其代输筑城役夫户赋悉免之。九月壬戌,丰州、云内、东胜旱,免其租赋。十月丁亥,广平路旱。
至元七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七年三月戊午,益都、登莱旱,诏减其今年包银之半。七月,山东诸路旱,免军户田租。十月,以南京、河南两路旱,减今年差赋十之六。
至元八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四月,蔚州灵仙、广灵二县旱。
至元九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六月,高丽旱。
至元十二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二年,卫辉、太原等路旱,河间霖雨伤稼,凡赈米三千七百四十八石、粟二万四千二百六石。
至元十三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三年,平阳路旱,免今年田租。至元十四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四年五月辛亥,以河南、山东旱,除河泊课,听民自渔。
至元十五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五年四月,命行中书省左丞夏贵等,分道抚治军民,检覈钱谷;察郡县被旱灾甚者、吏廉能者,举以闻。是岁,西京奉圣州及彰德等处水旱民饥,赈米八万八百九十石、粟三万六千四十石、钞二万四千八百八十锭。
至元十六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六年七月,以赵州等处旱,减今年租三千一百八十一石。是岁,保定等二十馀路旱。至元十七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七年八月,大都、北京、怀孟、保定、南京、许州、平阳旱。
至元十八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八年,平阳路松山县旱,免今年租。 按《五行志》:十八年二月,广宁、北京、大定州旱。至元十九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九年八月辛亥,真定以南旱,民多流徙。
至元二十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年正月壬申,御史台言:燕南、山东、河北去年旱灾,按察司已尝阅视,而中书不为奏免,民何以堪。请权停税粮。制曰:可。至元二十二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二年五月戊寅,广平、汴梁、钧、郑旱。戊戌,汴梁、怀孟、濮州、东昌、广平、平阳、彰德、卫辉旱。
至元二十三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三年五月甲戌,汴梁旱。癸巳,京畿旱。十一月,平滦、太原、汴梁水旱为灾,免民租二万五千六百石有奇。
至元二十四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四年,平阳春旱,二麦枯死,秋种不入土。
至元二十五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五年二月甲戌,盖州旱,民饥,蠲其租四千七百石。四月丙辰,莱县、蒲台旱饥,出米下其值赈之。九月癸未,甘州旱饥,免逋税四千四百石。 按《五行志》:二十五年,东平路须城等六县,安西路商、耀、乾、华等十六州旱。
至元二十六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六年六月,桂阳路寇乱水旱,下其估粜米八千七百二十石以赈之。 按《五行志》:二十六年,绛州大旱。
至元二十七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七年四月,平山、真定、枣强三县旱,免其租。秋七月,沧州、乐陵旱,免田租三万三百五十六石。
至元二十九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九年二月壬辰,山东廉访司申:棣州境内春旱。六月丙子,太宁路惠州连年旱涝。至元三十年,旱。
按《元史·世祖本纪》:三十年,真定、宁晋等处旱灾。
成宗元贞元年,旱。
按《元史·成宗本纪》:元贞元年六月,巩昌、环州、庆阳、延安、安西旱。七月,太原、平阳、安丰、河间等路旱。八月,汴梁、安西、真定等路旱。九月戊戌,高邮府、泗州、贺州旱。
按《五行志》:元年六月,环州、葭州及咸宁、伏羌、通渭
等县旱。七月,河间肃宁、乐寿二县旱,泗州、贺州旱。元贞二年,旱。
按《元史·成宗本纪》:二年七月,怀孟、大名、河间旱。九月,河间之莫州、献州旱。是年,太原、开元、河南、芍陂旱,蠲其田租。 按《五行志》:二年八月,大名开州、怀孟武陟县、河间肃宁旱。九月,莫州、献州旱。十月,化州旱。十二月,辽东、开元二路旱。
大德元年,旱。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元年三月,道州旱,发粟赈之。六月,河间、大名路旱。七月,怀州武陟县旱。八月丁巳,扬州、淮安、宁海州旱。真定、顺德、河间旱。九月丙寅,诏恤诸郡水旱疾疫之家,谕中书省。卫辉路旱。镇江之丹阳、金坛旱,并以粮给之。十月,历阳、合肥、梁县及安丰之蒙城、霍丘自春及秋不雨,并赈之。十一月,常州路及宜兴州旱,并赈之。是岁,济南及金复州水旱,顺德、河间、大名、平阳旱。 按《五行志》:大德元年六月,汴梁、南阳大旱,民鬻子女。九月,镇江丹阳、金坛二县旱。十二月,平阳曲沃县旱。
大德二年,旱。
按《元史·成宗本纪》:二年春正月壬辰,诏以水旱减郡县田租十分之三,伤甚者尽免之。二月丙子,浙西、嘉兴、江阴、江东、建康、溧阳、池州水旱,并赈恤之。五月,平滦路旱,发米五百石,减其直赈之。卫辉、顺德旱,免其田租一年。十二月,扬州、淮安两路旱蝗,以粮十万石赈之。 按《五行志》:二年五月,卫辉、顺德、平滦等路旱。大德三年,旱。
按《元史·成宗本纪》:三年五月,鄂、岳、汉阳、兴国、常、澧、潭、衡、辰、沅、宝庆、常宁、桂阳、茶陵旱,免其酒课、夏税;江陵路旱,弛湖泊之禁;仍并以粮赈之。九月,扬州、淮安旱,免其田租。十月,淮安、江陵、沔阳、扬庐随黄旱,免其田租。十二月,甘肃亦集乃路屯田旱,并赈以粮。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荆湖诸郡及桂阳、宝应、兴国三路旱。大德四年,旱。
按《元史·成宗本纪》:四年三月乙未,宁国、太平两路旱,以粮二万石赈之。五月,扬州、南阳、顺德、东昌、归德、济宁、徐濠、芍陂旱。八月甲子,大名之白马县旱。十一月壬寅,真定路之平棘县旱。
大德五年,旱。
按《元史·成宗本纪》:五年六月,汴梁、南阳、卫辉、大名、濮州旱。九月丙辰,江陵、常德、沣州皆旱,并免其门摊、酒醋课。是岁,汴梁之封丘、武阳、兰阳、中牟、延津,河南渑池,蕲州之蕲春、广济,蕲水旱。
大德六年,旱。
按《元史·成宗本纪》:六年正月,陕西旱,禁民酿酒。三月丁酉,以旱、溢为灾,诏赦天下。大都、平滦被灾尤甚,免其差税三年,其馀灾伤之地,已经赈恤者免一年。今年内郡包银、俸钞,江淮以南夏税,诸路乡村人户散办门摊课程,并蠲免之。
大德八年,旱。
按《元史·成宗本纪》:八年六月,扶风、岐山、宝鸡诸县旱。
按《五行志》:八年六月,凤翔扶风、岐山、宝鸡三县旱。
大德九年,旱。
按《元史·成宗本纪》:九年五月,大都旱,遣使持香祷雨。以陕西渭南、栎阳诸县去岁旱,蠲其田租。道州旱。六月甲午,凤翔、扶风旱。八月,象州、融州、柳州旱。 按《五行志》:九年七月,晋州饶阳县、汉阳汉川县旱。八月,象州、融州、柳州属县旱。
大德十年,旱。
按《元史·成宗本纪》:十年五月辛未,大都旱,遣使持香祷雨。 按《五行志》:十年五月,京畿旱。安西春夏大旱,二麦枯死。
武宗至大元年,旱。
按《元史·武宗本纪》:至大元年二月癸巳,汝宁、归德二路旱,民饥,给钞万锭赈之。五月,渭源县旱饥,给粮一月。
至大三年,旱。
按《元史·武宗本纪》:三年六月,威州、洺水、肥乡、鸡泽等县旱。七月壬寅,磁州、威州诸县旱、蝗。十月,山东、徐、邳等处水、旱,以御史台没入赃钞四千馀锭赈之。 按《五行志》:至大三年夏,广平亢旱。
至大四年,仁宗即位,旱。
按《元史·仁宗本纪》:四年三月庚寅即位。六月己巳,河间、陕西诸县水、旱伤稼,命有司赈之,仍免其租。
仁宗皇庆元年,旱。
按《元史·仁宗本纪》:皇庆元年八月,滨州旱,民饥,出利津仓米二万石,减价赈籴。 按《五行志》:皇庆元年六月,滨、棣、德三州及蒲台、阳信等县旱。冬无雪,诏祷岳渎。
皇庆二年,旱。
按《元史·仁宗本纪》:二年二月壬子,秃忽鲁言:臣等职专燮理,去秋至春亢旱,民间乏食,而又陨霜雨沙,天文示变,皆由不能宣上恩泽,致兹灾异,乞黜臣等以当天心。帝曰:事岂关汝辈耶。其勿复言。丙辰,以亢旱既久,帝于宫中焚香默祷,遣官分祷诸祠,甘雨大注。诏敦谕劝课农桑。九月,京师大旱,帝问弭灾之道,翰林学士程钜夫举汤祷桑林事,帝奖谕之。十二月甲申,京师以久旱,民多疾疫,帝曰:此皆朕之责也,赤子何罪。明日,大雪。 按《五行志》:二年九月,京畿大旱。
延祐元年,旱。
按《元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延祐元年,大都檀、蓟等州冬无雪,至春草木枯焦。
延祐二年,旱。
按《元史·仁宗本纪》:二年正月,御史台臣言:比年地震水旱,民流盗起,皆风宪顾忌失于纠察,宰臣燮理有所未至,或近侍蒙蔽,赏罚失当,或狱有冤滥,赋役繁重,以致乖和。宜与老成共议所由。诏明言其事当行者以闻。六月辛丑,以济宁、益都亢旱,汰省宿卫士刍粟。 按《五行志》:延祐二年春,檀、蓟、濠三州旱。夏,巩昌兰州旱。
延祐四年,旱。
按《元史·仁宗本纪》:四年四月,德安府旱,免屯田租。帝常夜坐,谓侍臣曰:雨旸不时,奈何。萧拜住对曰:宰相之过也。帝曰:卿不在中书耶。拜住惶愧。之,帝露香默祷。既而大雨,左右以雨衣进,帝曰:朕为民祈雨,何避焉。 按《五行志》:四年四月,德安府旱。
延祐五年,旱。
按《元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七月,真定、河间、广平、中山大旱。
延祐七年,英宗即位,旱。
按《元史·英宗本纪》:七年三月即位。四月,左卫屯田旱。六月丁丑,荆门州旱。九月癸巳,沈阳水旱害稼。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黄、蕲二郡及荆门军旱。
英宗至治元年,旱。
按《元史·英宗本纪》:至治元年四月,袁州、建昌旱,民皆告饥,发米四万八千石赈之。广德路旱,发米九千石减直赈粜。五月,高邮府旱。六月,临江路旱,免其租。按《五行志》:至治元年六月,大同路旱。
至治二年,旱。
按《元史·英宗本纪》:二年二月戊申,顺德路九县水旱。三月,河间、河南、陕西十二郡春旱,民饥,免其租之半。四月丙寅,松江府、上海县水仍旱。闰五月乙卯,南康路旱,免其租。六月戊辰,扬州属县旱,免其租。丁亥,淮安属县旱,免其租。九月甲子,临安河西县春夏不雨,种不入土,居民流散,命有司赈给。十一月,岷州旱,赈之。十二月辛卯,河南及云南乌蒙等处屯田旱。 按《五行志》:二年十一月,岷州旱。
至治三年三月,旱。八月,泰定帝即位。十一月,旱。按《元史·英宗本纪》:三年五月戊午,大同路雁门屯田路旱损麦。 按《泰定帝本纪》:三年八月癸巳,即位。十一月,芍陂屯田旱,赈之。 按《五行志》:三年夏,顺德、真定、冀宁大旱。
泰定帝泰定元年,旱。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泰定元年三月癸丑,临洮狄道县,冀宁石州、离石、宁乡县旱,饥,赈米两月。六月己卯,河间、晋宁、泾州、扬州、寿春等路,湖广、河南诸屯田皆旱。是岁,两浙及江东诸郡水、旱,坏田六万四千三百馀顷。 按《五行志》:泰定元年六月,景、清、沧、莫等州,临汾、泾州、灵台、寿春、六合等县旱。九月,建昌郡旱。泰定二年,旱。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二年三月乙亥,荆门州旱。五月丙子,潭州、兴国属县旱。六月丁未,新州路旱。七月壬申,顺德、汴梁、德安、汝宁诸路旱,免其租。 按《五行志》:二年五月,潭州、茶陵州、兴国永兴县旱。七月,随州、恩州旱。
泰定三年,旱。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三年三月乙巳朔,帝以不雨自责,命审决重囚,遣使分祀五岳四渎、名山大川及京城寺观。五月庚午,庐州、郁林州及洪泽屯田旱。六月戊戌,中书省臣言:比郡县旱蝗,由臣等不能调燮,故灾异降戒。今当恐惧儆省,力行善政,亦冀陛下敬慎修德,悯恤生民。帝嘉纳之。己亥,峡州旱,大宁、庐州、德安、梧州、中庆诸路属县水旱,并蠲其租。七月庚申,大名、永平、奉元诸路属县旱。九月戊辰,南恩州旱,民饥,赈之。十一月庚子,怀庆、修武县旱,免其租。己巳,沔阳府旱,免其税。壬午,敕以来年元夕搆灯山于内廷,御史赵师鲁以水旱请罢其事,从之。 按《五行志》:三年夏,燕南、河南州县十有四亢旸不雨。七月,关中旱。泰定四年,旱。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四年五月,大都、南阳、汝宁、庐州等路属县旱。六月乙未,汝宁府旱。七月,延安属县旱,免其租税。八月,真定、晋宁、延安、河南等路屯田旱。十月壬戌,龙兴路属县旱,免其租。十一月辛卯,永平路水旱,民饥,蠲其赋。十二月丙辰,大都、保定、真定、东平、济南、怀庆诸路旱,免田租之半。是岁,汴梁、延安、汝宁、峡州旱。 按《五行志》:四年二月,奉元醴泉、顺德唐山、邠州淳化等县旱。六月,潞、霍、绥德三州旱。八月,藤州旱。
致和元年,旱,文宗即位,改元天历,大旱。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致和元年五月,泾州灵台县旱。六月,江陵路属县旱。 按《文宗本纪》:自泰定二年至是岁不雨,大饥,民相食。 按《五行志》:致和元年二月,广平、彰德等郡旱。天历元年八月,陕西大旱,人相食。
文宗天历二年,旱。
按《元史·明宗本纪》:天历二年五月,西木邻等四十三驿旱灾,命中书以粮赈之,计八千二百石。马札罕部落旱,民五万五千四百口不能自存,敕河东宣慰司赈粮两月。六月,次忽秃之地。铁木儿补化以久旱启于皇太子,辞相位,乞更选贤德,委以燮理,皇太子遣使以闻。帝谕阔儿吉思等曰:修德应天,乃君臣当为之事,铁木儿补化所言良是。天明可畏,朕未尝斯须忘于怀也。皇太子来会,当与共图其可以泽民利物者行之。卿等其以朕意谕群臣。 按《文宗本纪》:二年三月壬申,以去冬无雪,今春不雨,命中书及百司官分祷山川群祀。四月戊戌,以陕西久旱,遣使祷西岳、西镇诸祠。河南廉访司言:河南府路以兵、旱民饥,食人肉事觉者五十一人,饿死者千九百五十人,饥者二万七千四百馀人。乞弛山林川泽之禁,听民采食。诸王忽剌答儿言黄河以西所部旱蝗,凡千五百户,命赈粮两月。六月,铁木儿补化以旱乞避宰相位,有旨谕之曰:皇帝远居沙漠,未能即至京师,是以勉摄大位。今亢阳为灾,皆予阙失所致。汝其勉修厥职,祗修实政,可以上答天变。仍命驰奏于行在。九月,史惟良上疏言:今天下郡邑被灾者众,国家经费若此之繁,帑藏空虚,生民凋瘵,此政更新百废之时。宜遵世祖成宪,汰冗滥蚕食之人,罢土木不急之役,事有不便者,咸釐正之。如此则天灾可弭,祯祥可致。不然,将恐因循苟且,其弊渐深,治乱之由,自此而分矣。帝嘉纳之。丙子,以卫辉路旱,罢苏门岁输米二千石。十月,湖广常德、武昌、澧州诸路旱饥,出官粟赈粜之。十一月戊午,寇州旱。甲子,庐州旱饥,发粮五千石赈之。江西龙兴、南康、抚、瑞、袁、吉诸路旱。十二月甲午,冀宁路旱饥,赈粮二千九百石。癸卯,蕲州路夏秋旱饥,赈米五千石。壬子,黄州路及恩州旱,并免其租。 按《五行志》:夏,真定、河间、大名、广平等四州四十一县旱。峡州二县旱。八月,浙西湖州,江东池州、饶州旱。十二月,冀宁路旱。
按《通鉴》:天历二年,以张养浩为西台御史丞,时关中大旱,民相食,既闻命,即登车就道,遇饥者赈之,死者瘗之。经华山祷雨岳祠,泣拜不能起,天忽阴翳,一雨三日,及到官,复祷于社坛,大雨如注,水三尺乃止,禾黍自生,秦民大喜,时斗米十三缗,又率富商出粟及奏行纳粟补官之令。闻民有杀子以啖母者,为之大恸,出私钱济之。且命出其肉遍示阖府官属责其不能赈贷。
至顺元年,旱。
按《元史·文宗本纪》:至顺元年开元,大同、真定、冀宁、广平诸路及忠翊侍卫左右屯田,自夏至于七月不雨。九月,铁里干、木邻等三十二驿,自夏秋不雨,牧畜多死,民大饥,诏命岭北行省人赈粮二石。 按《五行志》:至顺元年七月,肇州、兴州、东胜州及榆次、滏阳等十三县旱。
至顺二年,旱。
按《元史·文宗本纪》:二年夏四月壬申,晋宁、冀宁、大同、河间诸路属县,皆以旱不能种告饥。六月,晋宁、亦集乃二路旱。八月,景州自六月至是月不雨。金州及西和州频年旱灾,民饥,赈以陕西盐课钞五千锭。是岁,冀宁、河南二路旱,大饥。 按《五行志》:二年,霍、隰、石三州,阜城、平地二县旱。
至顺三年,旱。
按《元史·宁宗本纪》:三年八月,文宗崩。是月,冀宁路之阳曲、河曲二县及荆门州旱。九月,河南府之洛阳县旱。
至顺四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顺四年六月己巳,顺帝即位。是月,两淮旱。
顺帝元统元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六月,两淮旱,民大饥。十一月,江浙旱饥,发义仓粮、募富人入粟以赈之。 按《五行志》:元统元年夏,绍兴旱,自四月不雨至于七月。淮东、淮西皆旱。
元统二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年二月癸未,安丰路旱饥,敕有司赈粜麦万六千七百石。三月庚子,杭州、镇江、嘉兴、常州、松江、江阴水旱,湖广旱,自是不雨至于八月。四月,成州旱饥,诏出库钞及发常平仓米赈之。河南旱,自是月不雨至于八月。六月,大宁、广宁、辽阳、开元、沈阳、懿州水旱。八月,南康路诸县旱蝗。 按《五行志》:二年三月,湖广旱,自是月不雨至于八月。四月,河南旱,自是月不雨至于八月。秋,南康旱。
至元元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元元年三月,益都路沂水、日照、蒙阴、莒县旱饥,赈米一万石。四月,河南旱,赈恤芍陂屯军粮两月。 按《五行志》:至元元年夏,河南及邵武大旱。
至元二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年三月,陕西暴风,旱,无麦。五月,婺州不雨,至于六月。是岁,江浙旱,自春至于八月不雨,民大饥。 按《五行志》:二年,蕲州、黄州、浙东衢州、婺州、绍兴、江东信州、江西瑞州等路及陕西皆旱。是年四月,黄州黄冈县周氏妇产一男即死,狗头人身,咸以为旱魃云。
至元六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夏,广东南雄路旱,自二月不雨至于五月,种不入土。
至正二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正二年,彰德、大同二郡及冀宁平晋、榆次、徐沟县,汾州孝义县,沂州皆大旱,自春至秋不雨,人有相食者。秋,卫辉大旱。
按《王思诚传》:思诚至正二年,拜监察御史,上疏言:
京畿去年秋不雨,冬无雪,方春首月蝗生,黄河水溢。盖不雨者,阳之亢,水涌者,阴之盛也。尝闻一妇衔冤,三年大旱,往岁伯颜专擅威福,雠杀不辜,郯王之狱,燕铁木儿宗党死者,不可胜数,非直一妇之冤而已,岂不感伤和气耶。宜雪其罪。敕有司祷百神,陈牲币,祭河伯,发卒塞其缺,被灾之家,死者给葬具,庶几可以召阴阳之和,消水旱之变,此应天以实不以文也。至正三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三年七月,兴国路大旱。
至正四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福州大旱,自三月不雨至于八月。兴化、邵武、镇江及湖南之桂阳皆旱。
至正五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曹州禹城县大旱。夏,胶州高密县旱。
至正六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镇江及庆元奉化州旱。
至正七年,旱。按《元史·顺帝本纪》:七年四月,河东大旱,民多饥死,遣使赈之。十一月,迤北荒旱缺食,遣使赈济驿户。十二月丙子,以连年水旱,民多失业,选台阁名臣二十六人出为郡守县令,仍许民间利害实封呈省。 按《五行志》:七年,怀庆、卫辉、河东及凤翔之岐山、汴梁之祥符、河南之孟津皆大旱。
至正八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八年四月辛未,河间等路以连年河决,水旱相仍,户口消耗,乞减盐额,诏从之。五月丁巳,四川旱,饥,禁酒。 按《五行志》:八年三月,益都、临淄县大旱。五月,四川旱。
至正十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夏秋,彰德旱。
至正十一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镇江旱。至正十二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二年,蕲州、黄州大旱,人相食。浙东绍兴旱。台州自四月不雨至于七月。
至正十三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三年,京师自六月不雨至于八月。 按《五行志》:十三年,蕲州、黄州及浙东庆元、衢州、婺州,江东饶州,江西龙兴、瑞州、建昌、吉安,广东南雄,湖南永州、桂阳皆大旱。
至正十四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四年,怀庆河内县、孟州,汴梁祥符县,福建泉州,湖南永州、宝庆,广西梧州皆大旱。祥符旱魃再见,泉州种不入土,人相食。
至正十五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五年,卫辉大旱。
至正十六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婺州、处州皆大旱。
至正十八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八年春,蓟州旱。莒州、滨州、般阳滋川县、霍川、鄜州、凤翔岐山县春夏皆大旱。莒州家人自相食,岐山人相食。
至正十九年,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九年,晋宁、凤翔,广西梧州、象州皆大旱。
至正二十年,大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年,通州旱。汾州介休县自四月至秋不雨。广西宾州大旱,自闰五月不雨至于八月。
至正二十二年,大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河南洛阳、孟津、偃师三县大旱,人相食。
至正二十三年,大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三年,山东济南、广西贺州皆大旱。
明一
太祖吴元年,旱。
按《明宝训》:吴元年六月戊辰,大雨。先是,太祖因久旱,日减膳素食,宫中皆然,俟天雨复膳。既而雨,群臣请复膳,太祖曰:亢旱为灾,实吾不德所致。今虽得雨,然苗稼焦损必多,纵食肉,奚能甘味。廷臣对曰:昔武王克商,屡获丰年,诗人颂之曰:绥万邦,屡丰年。主上平海内,拯生灵,上顺天心,下慰民望,而忧勤惕厉,感兹甘雨,丰年之祥,其有兆矣。太祖曰:人事迩,天道远,得乎民心,则得乎天心。今欲弭灾,但当谨于修己,诚以爱民,庶可答天之眷。乃诏免民今年田租。
按《浙江通志》:吴元年,杭州四月至六月不雨。
洪武二年,旱。
按《明昭代典则》:洪武二年春,久不雨,复告祭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城隍旗纛诸神,祝曰:朕代前王统世治民,当去岁纪年建号之初首值天下,灾旱中原,人民苦殃尤甚。今年自孟春得雨之后,中春再沾微雨,至今又无虽未妨农务之急,而气候终未调顺。伏念去岁,因旱民多颠危,今又缺雨,民生何赖。实切忧惶夙夜静思,惟天地好生必不使下民至于失所。然神无人何以享人,无神何以祀。朕不敢烦渎天地,惟众神主司下土,民物参赞天地化机愿神以民庶之疾苦,哀闻于上天厚地,乞赐风雨以时以成,岁丰养育民物各遂其生,朕感不知报。
洪武三年,旱。
按《明宝训》:洪武三年六月戊午朔,先是久不雨,太祖谓中书省臣曰:君天下者,不可一日无民。养民者,不可一日无食。食之所恃在农,农之所望在岁。今仲夏不雨,实为农忧,祷祀之事,礼所不废。朕已择期诣山川坛,躬为祷之。尔中书各官其代告诸祠,且命皇后与诸妃亲执爨,为昔日农家之食。令太子诸王供馈于斋所。至是日四鼓,太祖素服草履,徒步出,诣山川坛,设槁席露坐,昼曝于日,顷刻不移,夜卧于地,衣不解带。皇太子捧榼进蔬食,杂麻麦菽粟,凡三日。既而大雨,四郊沾足。
洪武五年,旱。
按《大政纪》:洪武五年五月戊午,上忧天久不雨,命皇后妃以下皆蔬食。是夜大雨。皇后具冠服贺曰:妾侍陛下二十年,每见爱民之心拳拳,于念虑之间今兹天旱,陛下诚言所孚,天心感。格遂致雨泽之,应民得足食。妾敢进贺。上曰:人君所以养民也,民与君为一体。民食有缺,吾心何安。幸天垂念获兹甘雨,吾何德以堪。皇后能同心忧勤天下,国家所赖也。
按《明宝训》:洪武五年五月戊午,夏至,祭皇地祇于方丘。礼毕,驾还乾清宫。皇后妃嫔见。太祖曰:方农时,天久不雨,秧苗尚未入土。朕恐民之失望也,甚忧之。汝等宜皆蔬食,自今日始。俟雨泽降,复常膳如故。于是宫中自后妃而下皆蔬食。是夜大雨。诘旦,水深三尺。洪武八年,旱。
按《大政纪》:洪武八年八月,京师大旱。
洪武十一年,旱。
按《四川总志》:洪武十一年,荥昌大旱,饿莩盈路,洪武十四年,旱。
按《续文献通考》:洪武十四年,金陵久不雨,诏罚守城指挥俸罪其不祈雨也。
洪武二十年,旱。
按《福建通志》:洪武二十年,大旱。
洪武二十六年,旱。
按《大政纪》:洪武二十六年夏四月,京师大旱,求直言,录囚徒。
成祖永乐元年,旱。
按《湖广通志》:永乐元年,安乡大旱。
按《广西通志》:永乐元年,平乐大旱。
永乐三年,旱。
按《浙江通志》:永乐三年,台州旱,二麦无收。
永乐十四年,旱。
按《浙江通志》:永乐十四年夏大旱,疫疠。
永乐二十一年,旱。
按《浙江通志》:永乐二十一年,温州旱,饥死者盈路。
宣宗宣德元年,旱。
按《湖广通志》:宣德元年夏,嘉鱼大旱。
宣德二年,旱。
按《名山藏》:宣德二年九月,上曰:比闻平阳夏秋亢旱,稼穑不登,他州县皆不以闻,有畏忌乎。其敕山西布按二司察旱伤在所免其赋,令有司加抚绥。毋使流移。十二月陕西旱,命有司开仓赈济。出绢五万匹,绵布十万匹,给其尤艰食者。止一切科徵作书愧诗示行,在户部尚书夏原吉诗曰:关中岁屡歉民食无所资,郡县既。上言能不轸恤之周礼,十二政散货首所宜给帛。遣使者发粟饬。有司临轩戒将命遄往毋迟。迟命下苟,或后施济安所期,吾闻有道世民免寒与饥,循己不遑宁因情书愧辞。
宣德三年,旱。
按《名山藏》:宣德三年六月,太原大同沁汾诸州县旱,上曰:郡县告饥者众,朕发廪劝分无敢后。其令有司熟讲救荒政。
按《陕西通志》:宣德三年,陕西大旱。
宣德四年,旱。
按《大政纪宣》:德四年九月丁巳,山西万泉县丞王琦奏本县旱饥,税粮无收。命户部量免其租税。
宣德八年,旱。
按《大政纪》:宣德八年四月,畿内及河南、山东、山西并奏:自春及夏雨泽不降,人民饥窘,颁宽恤之。诏赈恤之。诏二十一条,蠲免拖欠各项岁派课程及今年夏。税差役并失班人匠免罚,工军民乏食者所在官司验口赈济。六月上以天久不雨祷祀,未应,忧之作闵旱之诗示群臣。
宣德九年,旱。
按《明昭代典则》:宣德九年八月河南江西旱灾,敕谕巡抚侍郎于谦周忱抚恤兵民。
按《名山藏》:宣德九年八月,扬镇江苏松常湖广、浙江、江西诸州县旱,皆传恤之。
按《江南通志》:宣德九年大旱,江潮涸竭,麦禾不收,道殣相望。
按《浙江通志》:宣德九年,金华、台州大旱。
按《湖广通志》:宣德九年,安乡、慈利大旱。
按《广西通志》:宣德九年夏五月,南宁府不雨,郡守李晟斋沐虔祷于天宁寺,以副都统茂净典厥职,五日剋应,黑云蔽空,雷电交作,甘霖如注,灯烛尽灭。二刻许,雨晴天净,众僧见殿前砖上有月明识三字,非墨非粉,傍有巨人足迹微湿,人咸异之,有碑存。
宣德十年,旱。
按《湖广通志》:宣德十年夏,慈利大旱疫。
英宗正统元年,旱。
按《名山藏》:正统元年四月,天久不雨,命考察群吏方面及郡守有阙,令遵宣宗皇帝敕旨保举,若犯赃罪,并坐举者,命三法司,有犯罪即会官覆审,毋淹。正统三年,旱。
按《浙江通志》:正统三年,处州旱。
正统五年,旱。
按《大政纪》:正统五年三月,畿辅大旱,命刑部右侍郎何文渊说法救荒。
正统七年,旱。
按《大政纪》:正统七年四月,大旱,命右都御史王文同太监兴安审成狱。六月丙辰,畿辅大旱,命吏部右侍郎魏骥赈济饥民。
正统九年,旱。
按《大政纪》:正统九年夏四月,旱,遣官祷雨岳镇海渎。正统十一年,旱。
按《大政纪》:正统十一年五月,礼部左侍郎王英奏:京师去冬小雪,今春徂夏雨泽不降,种不入土,小民缺食,乞赐赈恤之,恩并臣等省愆戒饬,以回天意。从之。按《湖广通志》:正统十年,黄梅大旱。
代宗景泰元年,旱。
按《大政纪》:景泰元年四月丙子,南京吏部尚书魏骥会法司因旱,恤刑主决恶逆王刚。翼日雨。或以刚年少欲缓之骥曰:此妇人之仁,天道不时,正为此也。遂决。翼日而雨。又戍卒四人牧马,三人互殴,一人死之。有司却拷讯,三人内一人当之。骥曰:罪一人则情可矜,罪三人则律不合宜。上请卒得旨三人各杖一百,改戍边城。
按《名山藏》:景泰元年五月,旱不雨。
景泰二年,旱。
按《福建通志》:景泰二年,春夏大旱,斗米二百钱。景泰三年,旱。
按《名山藏》:景泰三年十月,凤阳、安庆、浙江、湖广诸府旱。
景泰四年,旱。
按《名山藏》:景泰四年七月,旱。
按《云南通志》:景泰四年,昆明、姚安大旱,民多饥死。景泰六年,旱。
按《名山藏》:景泰六年五月,旱。
景泰七年,旱。
按《名山藏》:景泰七年六月,淮安、扬州、凤阳三府大旱。按《浙江通志》:景泰七年十月,西湖水竭,底成平陆。按《湖广通志》:景泰七年,安乡大旱。
英宗天顺元年,旱。
按《浙江通志》:天顺元年,杭州、嘉兴旱。
天顺二年,旱。
按《浙江通志》:天顺二年,嘉兴大旱,运河竭。
按《湖广通志》:天顺二年,汉阳、汉川大旱,人相食。慈利大旱,自五月至九月不雨,醴陵大旱饥。
天顺三年,旱。
按《名山藏》:天顺三年十一月,湖广旱,饥,命设策赈抚。按《湖广通志》:天顺三年,巴陵、常德大旱。
天顺五年,旱。
按《湖广通志》:天顺五年,兴宁大旱。
天顺十二年,旱。
按《福建通志》:天顺十二年,夏秋旱。
天顺二十二年,旱。
按《福建通志》:天顺二十二年夏,旱。
宪宗成化元年,旱。
按《大政纪》:成化元年三月,以旱灾免陕西延安等处税粮八万七千一百石有奇。
按《陕西通志》:成化元年三月,陕西旱。
成化二年,旱。
按《明通纪》:成化二年二月,江淮旱,人相食。
按《陕西通志》:成化二年四月,河州大旱,人相食。成化三年,旱。
按《江西通志》:成化三年夏,南昌府属三月不雨,大无禾。
成化四年,旱。
按《大政纪》:成化四年五月,京师大旱。六月,以旱灾,免江西、南昌等府卫官民田,并山塘屯田秋粮子粒,凡二百八十八万六千三百馀石。
按《湖广通志》:成化四年,安陆旱。
成化五年,旱。
按《湖广通志》:成化五年,石门大旱。
成化六年,旱。
按《大政纪》:成化六年八月,以旱灾,免山东、济南、东昌、兖、青、登莱六府农桑丝绢。十月,以旱灾免河南民田夏税三十七万七千七百石有奇,军屯子粒八千六百石有奇。
按《明外史·毛弘传》:弘,字宽叔。成化六年夏,山东、河南大旱,弘请赈。因言:四方告灾,部臣拘成例,必覆实始免。上虽蠲租,下鲜实惠。请自今遇灾,抚按官勘实,即与蠲除。从之。
按《湖广通志》:成化六年夏,应山大旱,民流于荆、襄。成化七年,旱。
按《大政纪》:成化七年二月上以雨泽不降,令群臣条陈阙失。
按《江南通志》:成化七年,扬州大旱,运河竭。
成化八年,旱。
按《大政纪》:成化八年四月,京畿自二月至是月不雨,运河水涸。五月,京畿大旱。十二月,以旱灾免直隶、顺德、真定等府所属并河间卫秋粮九万七千馀石,谷草二百馀束,绵花五十三万馀斤。
按《名山藏》:成化八年四月,京师自二月至是月不雨,大风竟日,运河水涸,遣祭于天地、社稷、山川,复分遣两京侍郎祭告淮渎、东海、山川之神。
按《山西通志》:成化八年,沁州旱。
按《广东通志》:成化八年春正月,广州旱。
成化九年,旱。
按《山西通志》:成化九年,泽州旱。
按《湖广通志》:成化九年,靖及荆州大旱。
成化十年,旱。
按《大政纪》:成化十年三月,以旱灾免湖广、武昌、汉阳、黄州、常德、辰州、衡州林、长沙七府,成化九年秋粮五十三万五百馀石,武昌、衡州、常德、靖州、沅州、五开、茶陵、黄州、长沙、铜鼓、辰州十一卫子粒二万九千六百馀石。
成化十二年,旱。
按《福建通志》:成化十二年,大旱。
成化十四年,旱。
按《湖广通志》:成化十四年夏,嘉鱼大旱,通山、汉阳大旱。
成化十五年,旱。
按《浙江通志》:成化十五年,缙云大旱。
按《湖广通志》:成化十五年夏,嘉鱼旱。
成化十九年,旱。
按《大政纪》:成化十九年六月,久旱,漕河淤涸,命户部左侍郎潘荣督治浚通运舟。
按《山东通志》:成化十九年秋,冠县旱饥,人相食。按《云南通志》:成化十九年夏六月,武定大旱,无秋。成化二十年,旱。
按《大政纪》:成化二十年五月,京畿、陕西、河南、山东、山西大旱。六月,畿内及陕西、河南、山东皆旱,遣礼部侍郎徐溥代祀岳镇、河渎诸神。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二十年五月京畿、陕西、河南、山东、山西大旱时,各省灾伤礼部,议令各处僧道关给度牒就彼纳米,给与赈济湖广镇守太监韦贵议称饥民南流数多日。有万口经过驱之则恐激变赈之。粮有限,欲行山陕河南北直隶巡抚都御史督令各该州县将新旧流民著该管里长招抚。复业内阁万安等议令山陕二学生员有纳米者廪膳纳八十石。增广纳一百石,俱赴陕西缺粮仓廒上纳本布政司起送国子监读书,挨次选用军民舍馀人等有纳米者,授以军职百户,纳二百石,副千户,二百五十石,正千户,三百石,指挥照例加米,定与卫分带俸又命侍郎耿裕、徐溥祭告西岳、西镇、西海、大河之神,南京兵部尚书王恕上疏曰:臣惟陕西、山西连年灾伤闾阎,小民贫难殷实者少,虽奉上项恩例恐愿纳者寡。焉能济众。访得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今年颇收合,无请敕每处差给事中御史郎中等官三二员,分定府县令其驰驿前去会同彼处抚按督同分守分巡官分投出榜召募,前项僧道生员军民舍馀人等各照米数每石纳银一两,给与文凭关领度牒照阙选用入监读书及为指挥千百户等项,其银就令原差领,敕官南直隶湖广银送陕西、浙江银,送山西、江西银,送河南,俱公同抚按等官差委能干司府官员分投给散缺食人户,令其自行买米救济其各流民之在荆襄者彼处镇守等官既称不可驱治又称无粮赈济,要令该管里老招抚复业缘里老亦多流移料无可差之人就彼有人可差各户,家业已失,田野无望又无口食,岂能回还臣思流民缺食无计,聊生拊循失策必为盗贼,劳师动众所费益多合无将湖广本年该起运南京各仓及兑军秋粮量留一二十万石。又将河南该兑军秋粮留一二十万石,俱运赴荆襄水,次仓赈流民,以销后患仍敕各处抚按提督三司委官,如有流民到于该管地方即便加恩赒恤不许驱逐致令失所,臣又深虑召募僧道生员人等银两,急不能得合无先出内帑银二三十万两,火速发去山陕河南赈济。如内帑不足,请谕贵戚近臣及在京巨富之家那移前去,切不可缓待。后召募有银之日照数酬还,仍乞降诏将被灾府县。今年税粮买办等项尽行蠲免。如此庶几全活生灵潜消,后患易危就安转祸为福矣。
按《名山藏》:成化二十年九月,以久旱,遣吏部左侍郎耿裕、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徐溥祭告西岳、西镇、西海并中岳大河之神。
按《山西通志》:成化二十年秋,不雨,次年六月始雨,饿莩盈野,人相食,诸府州县皆然。
按《湖广通志》:成化二十年,安陆大旱,民多殍。
成化二十一年,旱。
按《大政纪》:成化二十一年十二月,常州旱灾,免所属武进等五县秋粮十七万二千一百馀石,草六万九千四百馀包。
按《山东通志》:成化二十一年秋,莘县等处旱,人相食。按《陕西通志》:成化二十一年,关中连岁大旱,百姓流亡殆尽,人相食,十亡八九。
按《湖广通志》:成化二十一年春,均州旱。
成化二十二年,旱。
按《大政记》:成化二十二年十二月冬,旱,无雪,诏吏部查传奉官降四人,黜九人,下六人于狱。厥明大雪,先是,郑时论梁芳被谪陕西,人皆哭送传闻至京,上知之颇厌芳所为,至是无雪,百祷不应,科道复交章论芳乃命中官袁琦传旨:今后内官传奉除官,不论有无敕书俱覆奏明白方行。即日诏吏部降黜,其下狱者皆逃。自军囚者馀尚未斥,而人已称快。厥明大雪,人益欢谓纳谏黜邪格天之应。
按《浙江通志》:成化二十二年,台州奉化大旱。
按《陕西通志》:成化二十二年七月,不雨,西安大饥,斗米万钱,死亡载道。
按《福建通志》:成化二十二年,春夏连旱,禾苗俱槁,秋复旱,民多流移。
按《潞安府志》:成化二十二年,大旱,禾尽槁,人相食。成化二十三年,大旱。
按《大政纪》:成化二十三年五月,京师大旱,诏亢旱,踰时田苗枯槁,已尝宽恤刑狱条,示合行事宜内外衙门著实举行。
按《名山藏》:成化二十三年四月谕群臣曰:朕忧亢旱,虔心祈祷,自二十五日为始,各加祗慎毋,或怠荒丁酉分遣勋臣告于天地社稷山川。五月乙卯遣廷臣赍香帛分祷天下山川以祈雨,丙辰敕谕文武群臣曰:上天示戒旱久,田枯民庶惊惶,朕甚悯之。宽恤刑狱,遍祷神。祇雨尚未也。冤未伸欤,用未节欤困未苏欤抑尔百官。罔上而厉下欤。朕已节减用度疏放宫人,尔等各体朕心痛自修省纾。朕忧悯元元之意。按《浙江通志》:成化二十三年,嘉兴诸暨大旱。
按《湖广通志》:成化二十三年,祁阳大旱害稼,山竹尽枯。武昌大旱,人相食。常德大旱,道殣枕籍。
按《福建通志》:成化二十三年春,旱,无麦。秋,大旱,无禾。
[book_title]第九十二卷
第九十二卷目录
旱灾部汇考八
明二〈孝宗弘治十五则 武宗正德十五则 世宗嘉靖三十八则 穆宗隆庆三则 神宗万历三十七则 熹宗天启六则 悯帝崇祯十一则〉
庶徵典第九十二卷
旱灾部汇考八
明二
孝宗弘治元年,旱。
按《陕西通志》:弘治元年,略阳夏大旱。至冬,人相食。按《浙江通志》:弘治元年,金华大旱。
按《湖广通志》:弘治元年,武昌、汉阳、辰州、常德、黄陂、德安旱,荆州、慈利、华容、安乡大旱,人相食。
弘治二年,旱。
按《湖广通志》:弘治二年夏,沔阳大旱。
按《四川总志》:弘治二年,绵竹大旱。
弘治四年,旱。
按《浙江通志》:弘治四年,武义大旱。
按《湖广通志》:弘治四年五月,祁阳旱。
弘治五年,旱。
按《明外史·李东阳传》:弘治五年,旱灾求言。东阳条摘《孟子七篇》大义,附以时政得失,累数千言,上之。帝称善。
按《山东通志》:弘治五年春,正月,东昌府等处旱,大饥。弘治六年,旱。
按《大政纪》:弘治六年三月,亢旱,求直言。
按《明外史·张悦传》:弘治六年夏,大旱,求言。陈遵旧章、恤小民、崇俭素、裁冗食、禁滥罚数事。又上修德、图治二疏。并嘉纳。
弘治七年,旱。
按《浙江通志》:弘治七年,会稽、馀姚十月不雨,至次年三月。
弘治八年,旱。
按《大政纪》:弘治八年七月,西北诸省大旱。
按《山西通志》:弘治八年春,潞州、宁乡大旱。
按《潞安府志》:弘治八年春夏大旱。知州、马暾、斋祷清狱断刑,茹素、庖人以乾腊进,挥去之曰:欺人能自欺乎。乃出,就外是夕雨。
弘治十年,旱。
按《山西通志》:弘治十年,临晋旱。
弘治十一年,旱。
按《浙江通志》:弘治十一年,台州、衢州大旱。
按《江西通志》:弘治十一年,袁州、临江旱。
按《广东通志》:弘治十一年,兴宁大旱。
按《广西通志》:弘治十一年夏,六月至八月无雨大旱饥。
弘治十二年,旱。
按《福建通志》:弘治十二年,夏、秋、冬三时不雨,井塍、溪塘皆涸。是岁,诏悉蠲田租。
弘治十三年,旱。
按《浙江通志》:弘治十三年,馀姚三月不雨至五月。按《云南通志》:弘治十三年,蒙自县旱,明年复大旱。弘治十四年,旱。
按《福建通志》:弘治十四年,大旱无禾。
弘治十五年,旱。
按《广东通志》:弘治十五年旱。
弘治十六年旱。
按《大政纪》:弘治十六年五月,京师大旱。兵部尚书刘大夏引言:兵政弊端未能悉革,求退。上不允,令开具弊端。大夏陈十事,一曰京军苦于出钱供应;二曰营军困于私役做工;三曰江南军以漕运破家;四曰江北军因京操失业;五曰漕运本难,而滥食者妄费不稽;六曰养马固苦,而私用者法禁不顾;七曰镇守太监贪婪特甚;八曰守备内臣占军数多;九曰升赏多涉势要;十曰禁卫苞苴公行。上览奏嘉,纳命所司一一行之。
按《浙江通志》:弘治十六年,杭州大旱,斗米银三钱。弘治十七年旱。
按《明外史·李东阳传》:弘治十七年,重建阙里庙成,奉命往祭。还,上疏言:臣奉使遄行,适遇亢旱。天津一路,夏麦已枯,秋禾未种,挽舟者无完衣,荷锄者有菜色。盗贼纵横,青州尤甚。南来人言:淮、扬诸府流亡载道,掘胔而食。江南、浙东方数千里,户口消耗,军伍空虚,库无旬日之储,官缺累岁之俸。东南,财赋所出,一岁之饥已至于此;北地呰窳,素无积聚,今秋再歉,何以堪之。事变之生,恐不可测。言及于斯,可为痛哭。按《山东通志》:弘治十七年,武定州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九月。
按《山西通志》:弘治十七年春,榆次、太谷、蒲州不雨,自春至秋不雨。田禾枯死,秋田不种,赤地遍境,米价腾涌,民食不足,有剥树皮以充饥者,宁乡亦饥。
武宗正德元年,旱。
按《浙江通志》:正德元年夏,馀姚、上虞大旱。
按《江西通志》:正德元年夏,瑞州旱。
按《湖广通志》:正德元年,黄州大旱。
正德二年,旱。
按《陕西通志》:正德二年大旱,民皆流移。
按《湖广通志》:正德二年夏,衡阳旱。
正德三年,旱。
按《浙江通志》:正德三年,湖州、绍兴、处州、金华、台州大旱。
按《湖广通志》:正德三年,汉阳、德安、武昌、襄阳、黄州大旱。
正德四年,旱。
按《江西通志》:正德四年,袁州、临江旱民饥。
按《湖广通志》:正德四年五月,武昌大旱。衡州、巴陵、临湘旱。武昌、汉阳、黄州、荆州旱。兴国旱。宝庆大旱。正德五年,旱。
按《大政纪》正德五年六月,京师旱。霾大学士、李东阳疏:弭灾四事不报东阳,因旱。霾上疏曰:近时,威令大行,中外悚惧,但霜雪之后,必有阳春;雷电之后,必有甘雨,此天道所当法也。臣谨条上:一曰宽逃军拐马之罪;二曰宽佥书职员之罪;三曰宽查盘粮草之罪;四曰禁官校罗织之罪。疏上,不报。
按《畿辅通志》:正德五年夏五月,衡水大旱。
按《四川总志》:正德五年,威州旱。
正德六年,旱。
按《湖广通志》:正德六年,兴国大旱。
正德七年,旱。
按《山西通志》:正德七年,长子大旱。
正德八年,旱。
按《江西通志》:正德八年,南昌府大旱。
按《福建通志》:正德八年,旱。
正德九年,旱。
按《湖广通志》:正德九年,枣阳旱。
正德十年,旱。
按《大政纪》:正德十年五月,风霾大旱。
正德十一年,旱。
按《大政纪》:正德十一年五月,大旱。
按《山东通志》:正德十一年秋七月,德平不雨。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一年,靖州大旱。
正德十二年,旱。
按《广西通志》:正德十二年,郁林、兴业大旱。
正德十三年,旱。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三年秋,辰州大旱。
正德十五年,旱。
按《浙江通志》:正德十五年,馀杭旱饥。
正德十六年,旱。
按《浙江通志》:正德十六年,杭州八月不雨,至十二月。
世宗嘉靖元年,旱。
按《续文献通考》:嘉靖元年,久旱。即位日,大雨沾足,顷复,开霁观者皆庆,为中兴之兆。
嘉靖二年,旱。
按《大政纪》:嘉靖二年五月,大旱。目去冬不雪,入春风霾,连日迨,夏益甚。四方灾变。奏报尤频。帝忧之,敕大小群臣同心匡辅,毋事虚文。时京师复有雷震城竿之异,御史秦武上言:陛下践祚之初,尽釐先朝变乱之章,复祖宗画一之法矣。近日以来,渐肆更张,或以养子而嗣阉竖之封,或以内臣而夺司寇之职,吏部之铨除阻挠既多,法司之律令,更易殆尽。敕自中出,而政府不得赞其辞。法以私行,而六曹不得摅其志。待臣之礼久衰,纳谏之心愈怠。经筵则屡日告罢,祠祷则不时修举。修身齐家之德罔闻,狎刑䁥宠之行已著。上违祖训,下拂人情多矣。此天之所以屡示灾变也。帝怒其狂率,切责之。南京给事中彭汝实亦上言:应天以实,不以文感人。以诚不以迹三王。以还莫之能违也。迩者,黄风、黑雾、春旱、冬雷,天变于上者,屡矣。地震、泉竭、扬沙雨、土地变于下者,屡矣。群小渐张,盗贼公行,草妖木异,非时失节人物之变,亦屡矣。昔人有言,怒予之,天犹可为也;忘予之,天不可为也。皇上省灾之诚,或足以仰答天心矣,而行政之可适,用人之可间,有不能无燕閒,虚费于女宠腹心,委托于貂珰,二廖诸张乃得缓死,李隆、苏缙犹得无恙。镇抚以报,复而窘辱主事。罗洪载内竖,携私盐,而执解巡检。程景贵、崔文、狐媚盖群枉之。赤帜将轮狼贪为戚里之溪壑。凡若此者,皆不锐意修革,而望天意之回。人心之感亦已难矣。亦不报。初,太监李昙者往来淮扬闻,舟携私盐鬻卖,巡检程景贵率逻卒搜得之,昙怒,诬诉于东厂。太监芮景贤奏差官,校逮系景贵赴京。而蒋轮者兴,国太后之弟也。欲以其子荣奉安陆庙祀。故汝实奏及之,九月南畿大饥,是岁,北畿、山东、河南、湖广、江西俱旱。有灾而应天。苏松、淮扬、徽池等一十四郡及徐滁等州为甚。千里尽赤,殍殣载道,奸盗因之蜂起。
按《永陵编年史》:嘉靖二年九月,南畿十四郡及北畿、山东、河南、湖广、江西俱旱灾,赤地千里,殍殣遍道,盗起。户部孙交请留苏松折兑银粳白米。两浙盐价浒墅关钞课。应天缺官薪,皂赎锾兼赈之。又请发太仓银二十万折漕米九十万,往赈从之。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年湖广大旱,殍流无算。
按《广西通志》:嘉靖二年癸未夏旱,命祈祷雷雨而雹。按《云南通志》:嘉靖二年秋,腾冲旱。
嘉靖三年,旱。
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年,会稽、上虞、嵊县大旱。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年,元江、元谋大旱。
嘉靖五年,旱。
按《浙江通志》:嘉靖五年,衢州、温州、台州诸暨、新昌、缙云、松阳大旱。
按《江西通志》:嘉靖五年正月,九江府赤气见。是年,十三府大旱。
按《福建通志》:嘉靖五年夏,大旱。知府汪文盛奏:蠲租赋永。春五月不雨,七月十七日忽有物如西瓜从天而下,流转于地,有声如雷不甚烈,民骇不识。须臾,火发声震众,皆昏眩仆地,有震死者。既而雨下如注。嘉靖六年,旱。
按《浙江通志》:嘉靖六年,处州大旱。
嘉靖七年,旱。
按《大政纪》:嘉靖七年五月,北畿、山东、河南、山西、陕西大旱,帝以灾异频仍敕,群臣同加修省、直言得失。又谕辅臣曰:卿等亦各尽言,仰体朕怀,俯省己过。于是言者颇众,不见采纳。大学士杨一清上言:诸臣条奏固多,节财省费,与民休息之意亦有。拾陈言者祇充故事,立奇论者有碍措置。间有恤民数事,又且报罢。是皇上应天以实,而群臣之应诏以文也。臣窃谓:今日之务,在省事不在多事;在守法不在变法;在安静不在纷更;在宽厚不在烦苛。昔人有告其君曰:为国有不足惧者五;深可畏者六;三辰失行,天象屡变;小人讹言,山川崩竭、水旱蝗虫不足惧也;贤士藏匿,四民迁业,上下相循,廉耻道消,毁誉失真直,言不闻深可畏也;以为不足惧者,非真不足惧矣。知其可惧而修德弭之,则转祸为福。深可畏者,则以其变无形而祸甚烈势,若缓而伏最深。今日之弊,实恐堕此。臣举其急且要者曰:举贤才以充任使。曰:收人心以固邦本。曰:求直言以防壅蔽而已,释幽拔滞而登之要途,任贤位能勿拘常格,则贤才可致。蠲夏税,踏秋伤,停徵常赋,省额外之征,则民难纾弘。量霁威取善,而包荒未善,则直言日闻天休滋至庶几在此。帝嘉纳之,降旨曰:览奏,具见忠爱。举贤才,固邦本二者诚为急务。吏户二部即查照议。处以闻科道官以言为职。今后一切利弊务据实直言,不得浮谬。朕当釆纳施行。按《陕西通志》:嘉靖七年五月,陕西大旱,人相食,饿死无数。
按《湖广通志》:嘉靖七年,沔阳、汉阳、保康大旱,襄阳大旱饥,人相食。御史张绿绘饥民十图,以献,请内帑数万缗赈济。
按《四川总志》:嘉靖七年夏秋,全蜀大旱。
嘉靖八年,旱。
按《大政纪》:嘉靖八年二月不雨,帝雩祷不应,因制自咎,说示群臣使咸加警惕。
按《浙江通志》:嘉靖八年处州旱。
嘉靖十一年,旱。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一年,平阳州县大旱,民多流亡。按《陕西通志》:嘉靖十一年,庆阳大旱,天黄三日。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一年,荆州旱,自正月不雨至于五月。
嘉靖十二年,旱。
按《续文献通考》:嘉靖十二年春二月不雨,上祈祷不应,因制自咎,说示群臣使知儆惕。
按《盛京通志》:嘉靖十二年河西大旱。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二年,吉州、翼城、猗氏旱。
嘉靖十三年,旱。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三年,武昌大旱。
嘉靖十四年,旱。
按《江南通志》:嘉靖十四年睢河竭。
按《江西通志》:嘉靖十四年,临江府大旱,次年又旱。按《湖广通志》:嘉靖十四年,蕲水大旱。
嘉靖十五年,旱。
按《福建通志》:嘉靖十五年旱。
按《广东通志》:嘉靖十五年,广州、肇庆、南雄、韶州大旱。嘉靖十六年,旱。
按《福建通志》:嘉靖十六年旱饥。
嘉靖十七年,旱。
按《大政纪》:嘉靖十七年夏四月,南北畿、山东、陕西、福建、湖广大旱,户部上言:各处饥民流聚京师,宜令大兴、宛平二县分地查覈录名呈部,人给太仓羡米三斗。责令还籍。给事中曾烻等上言:诸路俱有旱灾而顺天、永平为甚,饥民闻有大役匍匐就工,乃今,饿死城隅日数千人。通会河侧尸骸枕藉,乞急发内帑救恤及行各处多方赈贷。从之。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七年汉阳大旱。
嘉靖十八年,旱。
按《浙江通志》:嘉靖十八年,杭州二月不雨至六月,井泉皆竭。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八年七月,襄阳、谷城大旱。嘉靖十九年,旱。
按《明外史·杨爵传》:爵擢御史岁频旱,帝日夕建斋醮,修电坛,屡兴工作。经年不视朝。而太仆卿杨最复谏死。嘉靖二十年元日,微雪。大学士夏言、尚书严嵩、侍郎温仁和、张邦奇、孙承恩、张潮、詹事、陆深等作颂称贺。爵抚膺太息,中宵不能寐。踰月乃上疏极谏曰:今天下大势,如人衰病已极。内而腹心外而百骸,莫不受患。即欲拯之,无措手地。方且奔竞成俗,赇赂公行,遇灾变而不忧,非祥瑞而称贺,谗谄面谀,流为欺罔,士风人心,于此颓坏而国之所恃以为国者扫地尽矣。以危为安,以菑为利,诤臣拂士日益远,而快情恣意之事无敢龃龉于其间,此天下大忧也。去年自夏入秋,恒旸不雨。畿辅千里,已无秋禾。既而一冬无雪,元日微雪即止。民失所望,忧旱之心远近相同。此正撤乐减膳,忧惧不宁之时,而辅臣言等方以为符瑞,而称颂之。欺天罔人,不已甚乎。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九年,德安冬不雨至于明年四月。
按《贵州通志》:嘉靖十九年,石阡旱。
嘉靖二十年,旱。
按《续文献通考》:嘉靖二十年,畿内旱蝗,议发帑金赈之。
按《贵州通志》:嘉靖二十年,石阡旱。
嘉靖二十一年,旱。
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十一年,处州旱。
嘉靖二十二年,旱。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二年,郴夏旱。
按《广东通志》:嘉靖二十二年秋,兴宁大旱,八月不雨至于明年五月。
嘉靖二十三年,旱。
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十三年,嘉兴、绍兴、衢州大旱。按《江西通志》:嘉靖二十三年,十三府旱大饥。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三年五月至于九月不雨,汉阳、沣州、沔阳、石门、黄冈、黄梅大旱,安陆旱。
嘉靖二十四年,旱。
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十四年,嘉兴、湖州、绍兴、台州大旱。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四年,武昌大旱地震。
按《福建通志》:嘉靖二十三年二十四年相继大旱,民饥死载路。
嘉靖二十六年,旱。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六年,辰州大旱。
嘉靖二十九年,旱。
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十九年,处州大旱。
嘉靖三十年,旱。
按《湖广通志》:嘉靖三十年,辰州旱。
嘉靖三十一年,旱。
按《江西通志》:嘉靖三十一年,南昌旱,民饥。
嘉靖三十二年,旱。
按《陕西通志》:嘉靖三十二年大旱,民移褒城。
嘉靖三十三年,旱。
按《湖广通志》:嘉靖三十三年,平江、黄陂、蕲水大旱。嘉靖三十五年,旱。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五年,顺宁正月至五月不雨,景东二月至六月,不雨。
嘉靖三十六年,旱。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六年,平遥大旱。
嘉靖三十七年,旱。
按《大政纪》:嘉靖三十七年五月大雩乃雨,时久旱禾欲立槁,帝命斋祀高元,忽雷电交至,澍雨沾足,群臣表贺。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七年,平陆旱,自夏至秋不雨,次年夏又不雨。
嘉靖三十八年,旱。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八年,云南县大旱,减其租税。嘉靖三十九年,旱。按《山东通志》:嘉靖三十九年三月三日晡时,有赤气自西北来,昼暝如夜,秋大旱,民转徙。
按《广东通志》:嘉靖三十九年秋,大旱。
嘉靖四十年,旱。
按《大政纪》:嘉靖四十年二月,京师不雨。帝祷雷坛得雨,群臣表贺。
嘉靖四十一年,旱。
按《大政纪》:嘉靖四十一年夏四月不雨,帝谕辅臣祈雨。
按《山西通志》:嘉靖四十一年,平陆旱,春夏无麦,流移载道。
按《河南通志》:嘉靖四十一年,偃师夏大旱。
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十一年,江陵旱。
嘉靖四十二年,旱。
按《大政纪》:嘉靖四十二年夏,六月不雨,帝祷雷坛得之,群臣表贺。
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十二年秋,孝感大旱。
嘉靖四十三年,旱。
按《大政纪》:嘉靖四十三年三月不雨,四月大雩,帝以久旱大雩于郊庙社稷及各坛殿,久之得雨。群臣表贺。十一月旱,风霾大计京师鄢。懋卿削籍时旱,暵经时风霾示异,从言官之,请大计两京群工四品以上自劾,听去留。于是懋卿秽迹著矣,犹得倖脱。南京御史林润上言:懋卿自蔑宪典,罔法行私,所过郡县掊剋无遗一,运司取十万两黩货无厌,为罪一也;商民王鏊、吴章被讼,公行苞苴千有馀两,大丧名节为罪二也;恫喝淮扬巡抚刘景韶,筵金巨万始得驩颜,往谒皇陵,携领俳优、爨役,糜费无极,反道悖礼为罪三也;輘轹有司暴虐百姓,箠死场官姚佩、厨夫蔡经,而平民毙杖下者二十二人,残忍酷毒为罪四也;北直、山东饥莩,枕藉、扬州水灾,剥削流窜,而势必取盈无名派扰,去岁盐盗几聚,为乱动摇国本,斲丧元气为罪五也;乞将懋卿速赐罢黜庶民,怨消而士论快耳。章下吏部覆奏,从之。南北商民欢舞于道。
按《续文献通考》:四十三年,因旱,乃于正月二十七日致斋祷雨。先是传谕徐阶等曰:今日风沙又作,必严祈祷。今旱固未必如前岁,而黄霾土雨灾疫或过之拟,所举行勿怠。遂有是祷,已而又传谕云:恰才我树幡竿,微雷安,水缸雨零未移时,大霾赤黄异于前日,祈祐可缓乎。朝天宫等处宜分遣官,陪告行礼,遂以五府、六部、正官轮至四月七日。吏部尚书严讷奏云:河间等县闻已得雨。初十日大学士徐阶、成国公朱希忠等率群臣上表称贺:云雨应期。上喜,批答:天慈垂鉴大泽,应祈朕心感仰。
按《山西通志》:嘉靖四十三年,永和旱。
按《云南通志》:嘉靖四十三年,楚雄旱。
嘉靖四十四年,旱。
按《山西通志》:嘉靖四十四年,太平旱。
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十四年,归州大旱。
嘉靖四十五年,旱。
按《福建通志》:嘉靖四十五年秋冬大旱,晚禾无收。
穆宗隆庆元年,旱。
按《云南通志》:隆庆元年,云南县旱。
隆庆二年,旱。
按《续文献通考》:隆庆二年六月,浙江、福建、四川、陕西、淮安、凤阳等处大旱。
按《山西通志》:隆庆二年,临汾、太平、岳阳、蒲县、朔城大旱。
按《浙江通志》:隆庆二年,金华五月至八月不雨。按《江西通志》:隆庆二年,南昌、抚州旱民饥。
隆庆六年,旱。
按《陕西通志》:隆庆六年,延安大旱,饥人相食。
神宗万历元年,旱。
按《山东通志》:万历元年大旱,七月始雨。
按《浙江通志》:万历元年,处州旱。
按《湖广通志》:万历元年,咸宁、广济大旱。
万历三年,旱。
按《浙江通志》:万历三年,衢州、处州、金华、海盐大旱。按《广西通志》:万历三年,怀集县大旱,民饥。
万历四年,旱。
按《云南通志》:万历四年,广西府春夏不雨。
万历五年,旱。
按《云南通志》:万历五年,临安春夏不雨,斗米三钱,民多殍。
万历六年,旱。
按《福建通志》:万历六年,候官、怀安秋大旱。
万历七年,旱。
按《山西通志》:万历七年六月,岳阳旱。
按《福建通志》:万历七年正月不雨,大旱,量田大旱。万历九年,旱。
按《浙江通志》:万历九年,台州旱蝗。万历十年,旱。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年,闻喜大旱。
按《陕西通志》:万历十年,西安、临庆皆大旱,人相食。按《湖广通志》:万历十年,德安大旱。
万历十一年,旱。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一年,广陵河竭,壶流河竭,自辰至未始流。
万历十二年,旱。
按《广西通志》:万历十二年秋,梧州大旱,蠲免苍梧灾米。
万历十三年,旱。
按《陕西通志》:万历十三年夏,广灵旱,诏免租十之七。平阳州县大旱。
万历十四年,旱。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四年大旱,荒死者相枕道,官赈济。
按《河南通志》:万历十四年,卫辉大旱。
按《陕西通志》:万历十四年,陕西大旱。
按《福建通志》:万历十四年旱,大无禾。
万历十五年,旱。
按《福建通志》:万历十五年旱,大无禾。
万历十六年,旱。
按《续文献通考》:万历十六年,苏松等处大旱。
按《江西通志》:万历十六年,九江府旱。
按《湖广通志》:万历十六年,沔阳、汉阳、黄州郡县皆大旱。
按《云南通志》:万历十六年,楚雄旱。
万历十七年,旱。
按《续文献通考》:十七年,苏松又旱。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七年,安邑大旱。
按《江西通志》:万历十七年春,抚州、建昌、袁州、临江、瑞州五月不雨,大饥。
按《湖广通志》:万历十七年,黄州郡县复大旱。
按《兴化县志》:万历十七年、十八年大旱,下河茭葑之,田尽成赤地,有黑鼠无数豗葑中,食其根,经野烧并为灰,土不耕,而垦者十得其一二。〈见旧志〉扬州、兴化漕堤决。
万历十八年,旱。
按《浙江通志》:万历十八年,台州大旱。
按《福建通志》:万历十八年正月不雨至秋八月。按《云南通志》:万历十八年,澄江旱。
万历十九年,旱。
按《福建通志》:万历十九年夏大旱。
按《云南通志》:万历十九年,澄江旱,民饥。
万历二十一年,旱。
按《浙江通志》:万历二十一年,乐清旱饥。
按《贵州通志》:万历二十一年,永宁旱。
万历二十二年,旱。
按《广西通志》:万历二十二年,怀集县秋旱。
万历二十三年,旱。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三年,临晋大旱。
按《广西通志》:万历二十三年秋旱。
万历二十四年,旱。
按《续文献通考》:万历二十四年闰八月,浙江巡抚刘元霖奏:杭嘉湖三府自五月以来旱魃为虐,禾苗失种,秋成无望。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四年夏,临汾大旱。
按《广东通志》:万历二十四年,雷州大旱,赤地千里。万历二十六年,旱。
按《浙江通志》:万历二十六年,绍兴、衢州、金华、台州大旱。
万历二十七年,旱。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七年春,临汾、襄陵、太平、汾西、沁州大旱。
万历二十八年,旱。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八年秋,寻甸旱民饥。
万历二十九年,旱。
按《续文献通考》:万历二十九年五月初六日,礼部奏:二月至今畿辅内外半年不雨,土脉焦枯,河井乾涸,二麦尽槁。巡抚何尔健奏:阜平县丈水洞矿,夫张世诚饥,将自己六岁小儿杀死,煮食,请。自五月初六日为始仍各青衣角带于本衙办事、宿歇。致斋益加乾惕。诸司照例停刑、禁屠五日。遣官恭诣天地、社稷、山川、风云、雷雨等坛,黑龙潭庙祝文祭品行。各该衙门撰述备办仍行。顺天府官督率所属于应祀神庙竭诚祈祷、奉旨:今岁旱暵异常,雨泽未澍,朕在宫中密祷夙夜,惶惶依拟,著百官再加修省。务祈感格祭告。南郊遣徐文璧,北郊侯陈良弼,山川尚书李戴,社稷尚书陈渠,风云雷雨等坛。侍郎冯琦、黑龙潭庙真人张国祥各竭虔行礼,仍行顺天府官率属祈祷。按《湖广通志》:万历二十九年,京房大旱。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九年,省城夏秋不雨,民大饥。澄江自二月至六月不雨。
按《贵州通志》:万历二十九年夏四月不雨。
万历三十三年,旱。
按《浙江通志》:万历三十三年,嘉兴大旱,台州旱蝗。万历三十四年,旱。
按《浙江通志》:万历三十四年嘉兴大旱。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四年,兴化府大旱,斗米二百钱,诏免田租十之一。
万历三十五年,旱。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五年夏,临汾、夏县、平陆等旱。万历三十七年,旱。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七年夏四月,省鼓楼瓦兽吐烟。是月初十日,鼓楼瓦兽吐烟。占主旱,四月至次年五月不雨,省郡及平阳属汾辽沁大饥。发内帑银五万,临清、通州仓米四万,遣使赈济省城。二年火凡四见。
按《河南通志》:万历三十七年,怀庆大旱。
按《陕西通志》:万历三十七年,延安旱。
按《浙江通志》:万历三十七年,台州连旱,井泉皆竭。按《湖广通志》:万历三十七年,沔阳大旱。
万历三十八年,旱。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八年夏,省属平阳属汾辽沁旱灾,俱议赈济。
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十八年夏,省城大旱。
万历三十九年,旱。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九年夏,平阳三十四州县旱,蠲免秋夏税。
按《浙江通志》:万历三十九年,台州正月至五月不雨,六月始插苗。
万历四十一年,旱。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一年秋,蒲州、临晋、猗氏、荥河、万泉、安邑、平陆、蒲县大旱。
按《福建通志》:万历四十一年秋大旱。
万历四十二年,旱。
按《湖广通志》:万历四十二年,黄州大旱。
按《福建通志》:万历四十二年,罗源县大旱。
万历四十三年,旱。
按《山东通志》:万历四十三年大旱饥,人相食。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三年春,广昌旱,自春至夏不雨。
按《浙江通志》:万历四十三年,衢州旱灾。
按《福建通志》:万历四十三年夏旱。
按《云南通志》:万历四十三年夏,省城大旱。
万历四十四年,旱。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四年夏六月,文水、蒲州、安邑、闻喜、稷山、猗氏、万泉旱,春夏不雨。
万历四十五年,旱。
按《江南通志》:万历四十五年,吕梁洪水乾。
按《湖广通志》:万历四十五年,黄安大旱。
万历四十六年,旱。
按《湖广通志》:万历四十六年,黄安大旱。
按《广西通志》:万历四十六年夏六月,茶城县诸溪不雨而涨伸,家廖洞传有龙斗日夜不休,山水若决,率皆泥淖。
按《广西通志》:万历四十六年,全省大旱,民饥,南宁尤甚,死者白骨叠丘。
熹宗天启元年,旱。
按《云南通志》:天启元年,省自城正月不雨,至六月米价腾踊,新兴十八寨弥勒大旱。
天启二年,旱。
按《湖广通志》:天启二年七月郧阳旱。
天启三年,旱。
按《江西通志》:天启三年,吉安府旱饥。
天启四年,旱。
按《山西通志》:天启四年,静乐大旱。自春至夏不雨。按《广西通志》:天启四年甲子,阳朔县旱饥民变。天启五年,旱。
按《山西通志》:天启五年夏六月,文水不雨。
按《浙江通志》:天启五年,绍兴大旱。
天启六年,旱。
按《陕西通志》:天启六年,富平旱。
悯帝崇祯元年,旱。
按《畿辅通志》:崇祯元年,保定府大旱。
按《山西通志》:崇祯元年秋,太平、隰州、永和、蒲州旱。按《湖广通志》:崇祯元年,郧阳旱。
按《广西通志》:崇祯元年,怀集秋旱。
崇祯二年,旱。
按《陕西通志》:崇祯二年,米脂大旱。
崇祯五年,旱。
按《浙江通志》:崇祯五年,遂昌大旱,自七月不雨至次年二月。
崇祯六年,旱。
按《山西通志》:崇祯六年秋,太平、蒲县、安邑、隰州、汾西、蒲州大旱。
按《陕西通志》:崇祯六年,西安旱饥,饿莩遍涂。米脂大旱,斗米千钱,人相食。
崇祯八年,旱。
按《山西通志》:崇祯八年,稷山、垣曲旱。
崇祯九年,旱。
按《山西通志》:崇祯九年夏,安邑大旱。
按《吴县志》:崇祯九年夏大旱。
按《浙江通志》:崇祯九年,金华、新昌、嵊县大旱。
崇祯十一年,旱。
按《吴县志》:崇祯十一年秋旱。
崇祯十二年,旱。
按《潞安府志》:崇祯十二年冬无雪。
按《湖广通志》:崇祯十二年,钟祥旱。
崇祯十三年,旱。
按《山东通志》:崇祯十三年,连岁大旱,天下大饥,人相食,盗贼破城邑。
按《浙江通志》:崇祯十三年,嘉兴、绍兴旱蝗,诸暨夏,旱。崇祯十五年,旱。
按《浙江通志》:崇祯十五年,宁波旱。
崇祯十六年,旱。
按《浙江通志》:崇祯十六年,宁波旱饥。
按《云南通志》:崇祯十六年夏,武定大旱。
[book_title]第九十三卷
第九十三卷目录
旱灾部汇考九
皇清〈康熙十一则〉
旱灾部总论
春秋谷梁传〈定公元年〉
王充论衡〈明雩篇〉
庶徵典第九十三卷
旱灾部汇考九
皇清
康熙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上谕吏部等衙门,时已入夏,雨泽愆期,皆由部院大
小臣工,因循旧习,不能精白乃心,公廉尽职,以致政务失当,有干
天和。尔等堂上官,宜力图修省,靖共职业,严督所属司
官,凡事应秉公勤励,革除积弊,勿瞻徇情面。仍稽察胥吏、作奸事。有应结者,速行完结,勿得借端多驳,图遂己私。其问刑等衙门一切狱讼,务期平允得情,速审速结,勿得株累无辜,久淹羁禁。尔等大小各官,须实心修省,勿得视为具文,仍前怠玩,有负朕委任责成之意。著吏部通行,申饬特谕。
上谕礼部:自闰二月以来,天气亢旸,雨泽稀少,农务
方殷,殊切朕怀。著尔部堂上官,同顺天府官员,竭诚祈祷。其应断屠宰,照例行,特谕。
康熙十年
四月初七日
上谕礼部:今已入夏,亢旸不雨,农事堪忧。朕念切民
生,躬自刻责,特颁严旨:戒饬各官,修省过愆,祈求雨泽,乃精诚未达,霖雨尚稽。朕心昼夜焦劳,不遑启处。兹朕虔诚斋戒,躬诣
天坛祭告,恳祈甘霖速降,以拯生民。尔部作速择吉,其
祭告仪物,即行备办。特谕。
康熙十二年
三月十一日
上谕礼部:民资粒食以生。今当播种之时,亢旸不雨,
农事堪忧,皆由朕躬凉德,政治有所未协,未能仰格
天心。用是夙夜靡宁,实图修省,以感召休和,为民请命。
尔部即虔诚祈祷雨泽,以副朕勤恤民隐至意。特谕。
康熙十七年
六月十三日
上谕礼部:朕惟天人感召,理有固然,人事失于下,则
天变应于上,捷如影响,岂曰罔稽。今时值盛夏,天气亢旸,雨泽维艰,炎暑特甚。禾苗枯槁,农事堪忧。朕用是夙夜靡宁,力图修省,躬亲斋戒,虔祷甘霖,务期精诚上达,感格
天心。尔部即察例择期,具仪来奏。特谕。
康熙十八年
三月二十六日
上谕礼部:时已入夏,天气亢旸,农务方兴,雨泽未降,
恐麦禾不能及时长养,朕心深为惓切。著尔部堂上官一员,同顺天府官员竭诚祈祷,特谕。康熙十九年。
四月十一日
上谕礼部:农务为国家之本,粒食乃兆姓所资。必雨
旸时若,而后秋成可期。自去冬以来,雨雪未降。今时已入夏,甘霖尚稽,久旱伤麦,秋种未布,农事深为可虞。且失业之民,饥馑流移,尤堪悯恻。或因政治未协,致干
天和。朕用是夙夜靡宁,循省儆惕。兹当虔诚斋戒,躬诣天坛,亲行祈祷,为民请命。尔部即择吉具仪来奏,特谕。
五月十五日
上谕内阁九卿:詹事科道,朝廷致治,惟在端本澄源。
臣子服官,首宜奉公杜弊。大臣为小臣之表率,京官乃外官之观型。大法则小廉,源清则流洁,此从来不易之理。如大臣果能精白乃心,恪遵法纪,勤修职业,公尔忘私。小臣自有所顾畏,不敢妄行。在外督抚各官,自应慎守功令,洁己爱民。乃大臣等每自谓清正无私,粉饰空言,至其所行,往往营私作弊,有玷官方深负委任之意。科道系耳目之官,凡有弊端,自当据实参奏,且居处甚近。如此情弊,岂无见闻。乃瞻徇情面,缄默不言,即有条奏,多系繁文。言官职掌,殊为未尽,如肯从公纠举,孰敢恣行无忌。朕以为目今之弊莫大于此,近因天气亢旱,朕夙夜焦思,念虑所及,无不举行,感格之道,犹恐未尽。故特召
尔等各面陈所见。因宣谕朕意,令尔等知之。又
上谕大学士勒德洪、明珠、李霨、杜立德:向以亢旸,斋
居虔祷,虽雨泽薄降,四野田畴,尚未沾足。今兹不雨,为时又久,旱魃为灾,朕甚惧焉。意者政事之失,宜者多欤。不然天心仁爱,下民何其宜雨而久不雨也。日者以政理之故勤求言矣,而言者文繁无益,其集九卿詹事科道掌印,不掌印各官,问:今有何事。当行何事。当革悉意以陈,毋有所隐。
康熙二十年
四月二十二日
上谕大学士明珠:朕闻京城左右亢旱,农事堪忧,尔
可传谕礼部,著行祈雨。再传谕内务府总管噶禄,照前祈雨例于西山等处,虔行致祷。朕体甚佳,皇长子亦安。尔近隹否。为此特谕。
康熙二十一年
十二月十四日
上谕礼部:农事为民生之本,必雨雪以时,庶春耕不
误,秋成可期。今岁入冬以来,尚未降雪,愆阳日久,时序失宜,田亩暵乾,恐妨明年东作。应虔行祈祷。尔部即照例作速举行。特谕。
康熙二十八年
四月十三日
上谕内阁:顷者时已初夏,雨泽虽降,而犹未沾足。其
命礼部,照前祈祷之礼,三日禁止杀牲,不理刑名事务,虔恭斋祓,以祈甘雨。特谕。
二十七日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今岁旱已久,其传谕九卿詹事
科道,朕与卿等静处以俟之耶。应行应革事,有无耶。抑何以祷祀而求之耶。其会同详议以闻。五月初六日
上谕礼部:时已仲夏,雨泽未沾,农事堪忧,已经遣官
于。
太岁、
天神、
地祇诸坛,祈求未应。朕衷夙夜靡宁,今特遣官于天坛、
地坛、
社稷,虔行祷祀。尔部即察例择期来奏,特谕。
六月初四日
上谕礼部:自春徂夏,时雨愆期,朕念切民生,躬自刻
责,祗祓斋居,戒饬臣工,共图修省。曾经遣官遍祷。
天、
地神祇。微雨虽降,未沛祥霖。今三伏届期,农事可虑。朕
心弥切焦劳,不遑宁处。兹仍洁诚斋戒,特遣官于
天坛,虔行祷祀,尚期仰格
苍昊,下拯黔黎。尔部即察例择日来奏。特谕。
十一月初七日
上谕:今岁畿辅之地,亢旱为灾,田亩鲜穫,小民无以
资生。虽已蠲免钱粮,加恩赈给银两,已购买米石,仍虑艰于糊口。迩者亲诣
陵寝,于所经过地方,询问民间疾苦,目睹被灾情形,
非仅米粟匮乏,即薪刍亦复无有,以致饥寒交迫。若不速行多方赈恤,必且流离失所。朕夙夜焦思,不遑宁处。遘此荒年歉岁,应将内府屯庄及诸王以下大臣官员,并饶裕之家庄田所积粮米,酌量捐输。直属绅衿富民有积谷者,亦令其捐助,以充赈济。其分赈银两,仍行给与,俾供柴薪之用,以与饥民,方有裨益。尔部会同九卿詹事科道,详议具奏。
康熙四十四年
四月初四日
上谕扈从大学士马齐、张玉书、陈廷敬:顷山东巡抚
赵世显奏,三月初三日,全省俱得雨,二十州县雨微小,七十州县俱沾足。朕时时以农事为念,曾问京师来人,云:三月十六日、二十四日两日俱大雨,想畿辅地方,已皆沾足矣。
康熙五十年
五月初七日
上谕大学士温达等:此间大学士等,将朕口传旨意,
令在京大学士齐集九卿詹事科道掌印、未掌印官员通行晓谕:伊等有可言之事,在九卿前各亲书奏闻,朕自京偶尔违和,至今扶掖,未能行走,又兼天时亢旱,日夕忧虑,寝食靡宁,古来君臣之义最重,必明良合德,方能上格
天心,感召和气,不在修饰虚名也。今亢旸不雨,君臣宜
时相儆惕,以万民生计为忧。其间念切国家,不乏其人。而玩泄性成者,亦未必全无。凡尔臣工,
理宜体朕孜孜忧民之念,竭诚祷祝,庶可望甘霖早沛耳。
初八日
上谕大学士温达等:现在此处大学士等,将朕手书
谕旨,发往京城,会集满汉大学士、九卿詹事掌印、不掌印科道官,详晰传谕:伊等有应陈奏之事,各自亲书奏摺,即当九卿前,交明具奏。朕自京师抱恙而出,今行步未健,尚需人扶掖。又兼天时亢旱,早夜焦劳,以致不安寝食。自古君臣之义甚重,必上下一德相成,然后能感
上天之心,召致和气,不在徒饰虚文,务空名以从事也。
今当此亢旱之际,我君臣应协同心力,夙夜靡宁,以为万民筹画生计。大抵诸臣内,实心以国家为念者,固自不少。而秉性奸恶,亦不可谓无人。惟尔诸臣仰体朕怀,日存忧惕,为群黎竭诚祈祷,庶几甘霖,可冀倖早获也。特谕。
旱灾部总论
《春秋谷梁传》
《定公元年》
雩月,雩之正也。秋大雩,非正也。冬大雩,非正也。秋大雩,雩之为非正何也。毛泽未尽,人力未竭,未可以雩也。雩月,雩之正也,月之为雩之正何也。其时穷人力尽然后雩,雩之正也。何谓其时穷人力尽。是月不雨,则无及矣;是年不艾,则无食矣,是谓其时穷人力尽也。雩之必待其时穷人力尽何也。雩者,为旱求者也。求者请也,古之人重请。何重乎请。人之所以为人者,让也。请道去让也,则是舍其所以为人也,是以重之。焉请哉。请乎应上公。古之神人有应上公者,通乎阴阳,君亲帅诸大夫道之而以请焉。夫请者,非可诒托而往也,必亲之者也,是以重之。
《王充·论衡》《明雩篇》
变复之家,以久雨为湛,久旸为旱。旱应亢阳,湛应沈溺。或难曰:夫一岁之中,十日者一雨,五日者一风。雨颇留,湛之兆也。旸颇久,旱之渐也。湛之时,人君未必沈溺也;旱之时,未必亢阳也。人君为政,前后若一。然而一湛一旱,时气也。范蠡计然曰:太岁在子水,毁;金,穰;木,饥;火,旱。夫如是,水旱饥穰,有岁运也。岁直其运,气当其世,变复之家,指而名之。人君用其言,求过自改。旸久自雨,雨久自旸,变复之家,遂名其功;人君然之,遂信其术。试使人君恬居安处不求己过,天犹自雨,雨犹自旸。旸济雨济之时,人君无事,变复之家,犹名其术。是则阴阳之气,以人为主,不说于天也。夫人不能以行感天,天亦不随行而应人。《春秋》鲁大雩,旱求雨之祭也。旱久不雨,祷祭求福,若人之疾病祭神解祸矣。此变复也。《诗》云:月离于毕,俾滂沲矣。《书》曰:月之从星,则以风雨。然则风雨随月所离从也。房星四表三道,日月之行,出入三道。出北则湛,出南则旱。或言出北则旱,南则湛。案月为天下占,房为九州候。月之南北,非独为鲁也。孔子出,使子路赍雨具。有顷,天果大雨。子路问其故,孔子曰:昨暮月离于毕。后日,月复离毕。孔子出,子路请赍雨具,孔子不听,出果无雨。子路问其故,孔子曰:昔日,月离其阴,故雨。昨暮,月离其阳,故不雨。夫如是,鲁雨自以月离,岂以政哉。如审以政令月,离于毕为雨占,天下共之。鲁雨,天下亦宜皆雨。六国之时,政治不同,人君所行赏罚异时,必以雨为应政令月,离六七毕星,然后足也。鲁缪公之时,岁旱。缪公问县子:天旱不雨,寡人欲暴巫,奚如。县子不听。欲徙市,奚如。对曰:天子崩,巷市七日;诸侯薨,巷市五日。为之徙市,不亦可乎。案县子之言,徙市得雨也。案《诗》、书之文,月离星得雨。日月之行,有常节度,肯为徙市故,离毕之阴乎。夫月毕,天下占。徙鲁之市,安耐移月。月之行天,三十日而周。一月之中,一过毕星,离阳则阳。假令徙市之感,能令月离毕阳,其时徙市而得雨乎。夫如县子言,未可用也。董仲舒求雨,申《春秋》之义,设虚立祀,父不食于枝庶,天不食于下地。诸侯雩礼所祀,未知何神。如天神也,唯王者天乃歆,诸侯及今长吏,天不享也。神不歆享,安耐得神。如云雨者气也,云雨之气,何用歆享。触石而出,肤寸而合,不崇朝而遍雨天下,泰山也。泰山雨天下,小山雨国邑。然则大雩所祭,岂祭山乎。假令审然,而不得也。何以效之。水异川而居,相高分寸,不决不流,不凿不合。诚令人君祷祭水旁,能令高分寸之水流而合乎。夫见在之水,相差无几,人君请之,终不耐行。况雨无形兆,深藏高山,人君雩祭,安耐得之。夫雨水在天地之间也,犹夫涕泣在人形中也。或赍酒食,请于惠人之前,求出其泣,惠人终不为之陨涕。夫泣不可请而出,雨安可求而得。雍门子悲哭,孟尝君为之流涕。苏秦、张仪悲说坑中,鬼谷先生泣下沾襟。或者傥可为雍门之声,出苏、张之说以感天乎。天又耳目高远,音气不通。杞梁之妻,又已悲哭,天不雨而城反崩。夫如是,竟当何以致雨。雩祭之家,何用感天。案月出北道,离毕之阴,希有不雨。由此言之,北道,毕星之所在也。北道星肯为雩祭之故下其雨乎。孔子出,使子路赍雨具之时,鲁未必雩祭也。不祭,沛然自雨;不求,矌然自旸。夫如是,天之旸雨,自有时也。一岁之中,旸雨连属。当其雨也,谁求之者。当其旸也,谁止之者。人君听请,以安民施恩,必非贤也。天至贤矣,时未当雨,伪请求之,故妄下其雨,人君听请之类也。变复之家,不推类验之,空张法术,惑人君。或未当雨,而贤君求之而不得;或适当自雨,恶君求之,遭遇其时。是使贤君受空责,而恶君蒙虚名也。世称圣人纯而贤者驳,纯则行操无非,无非则政治无失。然而世之圣君,莫有如尧、汤。尧遭洪水,汤遭大旱。如谓政治所致,尧、汤恶君也;如非政治,是运气也。运气有时,安可请求。世之论者,犹谓尧、汤水旱。水旱者,时也;其小旱湛,皆政也。假令审然,何用致湛。审以政致之,不修所以失之,而从请求,安耐复之。世审称尧、汤水旱,天之运气,非政所致。夫天之运气,时当自然,虽雩祭请求,终无补益。而世又称汤以五过祷于桑林,时立得雨。夫言运气,则桑林之说绌;称桑林,则运气之论消。世之说称者,竟当何由。救水旱之术,审当何用。夫灾变大抵有二:有政治之灾,有无妄之变。政治之灾,须耐求之,求之虽不耐得,而惠悯恻隐之恩,不得已之意也。慈父之于子,孝子之于亲,知病不祀神,疾痛不和药。又知病之必不可治,治之无益,然终不肯安坐待绝,犹卜筮求祟、召医和药者,恻痛慇勤,冀有验也。既死气绝,不可如何,升屋之危,以衣招复,悲恨思慕,冀其悟也。雩祭者之用心,慈父孝子之用意也。无妄之灾,百民不知,必归于主。为政治者慰民之望,故亦必雩。问:政治之灾,无妄之变,何以别之。曰:德酆政得,灾犹至者,无妄也;德衰政失,变应来者,政治也。夫政治〈一有也治字〉则外雩而内改,以复其亏;无妄则内守旧政,外修雩礼,以慰民心。故夫无妄之气,历世时至,当固自一,不宜改政。何以验之。周公为成王陈《立政》之言曰:时则物有间之。自一话一言,我则末,维成德之彦,以乂我受民。周公立政,可谓得矣。知非常之物,不赈不至,故敕成王自一话一言,政事无非,毋敢变易。然则非常之变,无妄之气间而至也。水气间尧,旱气间汤。周宣以贤,遭遇久旱。建初孟季,北州连旱,牛死民乏,放流就贱。圣主宽明于上,百官共职于下,太平之明时也。政无细非,旱犹有,气间之也。圣主知之,不改政行,转谷赈赡,损丰济耗。斯见之审明,所以救赴之者得宜也。鲁文公间岁大旱,臧文仲曰:修城郭,贬食省用,务啬劝分。文仲知非政,故徒修备,不改政治。变复之家,见变辄归于政,不揆政之无非,见异惧惑,变易操行,以不宜改而变,祇取灾焉。何以言必当雩也。曰:《春秋》大雩,传家在宣、公羊、谷梁无讥之文,当雩明矣。曾晰对孔子言其志曰: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平舞雩,咏而归。孔子曰:吾与点也。鲁设雩祭于沂水之上。暮者,晚也;春谓四月也。春服既成,谓四月之服成也。冠者、童子,雩祭乐人也。浴乎沂,涉沂水也,象龙之从水中出也。风乎舞雩,风,歌也。咏而归,咏歌归祭也,歌咏而祭也。说论之家,以为浴者,浴沂水中也,风乾身也。周之四月,正岁二月也,尚寒,安得浴而风乾身。由此言之,涉水不浴,雩祭审矣。《春秋》《左氏传》曰:启蛰而雩。又曰:龙见而雩。启蛰、龙见。皆二月也。春二月雩,秋八月亦雩。春祈谷雨,秋祈谷实。当今灵星,秋之雩也。春雩废,秋雩在。故灵星之祀,岁雩祭也。孔子曰:吾与点也。善点之言,欲以雩祭调和阴阳,故与之也。使雩失正,点欲为之,孔子宜非,不当与也。樊迟从游,感雩而问,刺鲁不能崇德而徒雩也。夫雩,古而有之。故《礼》曰:雩祭,祭水旱也。故有雩礼,故孔子不讥,而仲舒申之。夫如是,雩祭,祀礼也。雩祭得礼,则大水鼓用牲于社,亦古礼也。得礼无非,当雩一也。礼祭也社,报生万物之功。土地广远,难得遍祭,故立社为位,主心事之。为水旱者,阴阳之气也,满六合难得尽祀,故修坛设位,敬恭祈求,效事社之义,复灾变之道也。推生事死,推人事鬼。阴阳精气,倘如生人能饮食乎。故共馨香,奉进旨嘉,区区惓惓,冀见答享。推祭社言之,当雩二也。岁气调和,灾害不生,尚犹而雩。今有灵星,古昔之礼也。况岁气有变,水旱不时,人君之惧,必痛甚矣。虽有灵星之祀,犹复雩,恐前不备,彤绎之义也。冀复灾变之亏,获丰穰之报,三也。礼之心悃,愊乐之意欢忻。悃愊以玉帛效心,欢忻以钟鼓验意。雩祭请祈,人君精诚也。精诚在内,无以效外。故雩祀尽己惶惧,关纳精心于雩祀之前,玉帛钟鼓之义,四也。臣得罪于君,子获过于父,比自改更,且当谢罪。惶惧于旱,如政治所致,臣子得罪获过之类也。默改政治,潜易操行,不彰于外,天怒不释。故心雩祭,惶惧之义,五也。汉立博士之官,师弟子相诃难,欲极道之深,形是非之理也。不出横难,不得从说;不发苦诘,不闻甘对。导才低仰,欲求裨也;砥石劘厉,欲求铦也。推《春秋》之义,求雩祭之说,实孔子之心,考仲舒之意,孔子既殁,仲舒已死,世之论者,孰当复问。唯若孔子之徒,仲舒之党,为能说之。
[book_title]第九十四卷
第九十四卷目录
旱灾部艺文一
旱云赋 汉贾谊
江都王奏记 董仲舒
旱颂 东方朔
与广川长岑文瑜书 魏应璩
水旱上便宜五事疏 晋傅休奕
喜雨赋 宋傅亮
谢敕示苦旱诗启 梁简文帝
请雨赛蒋王文 陆倕
为政事贺雨状 唐苏颋
贺祈雨有应状 张九龄
赈恤诸道遭旱百姓敕 编制
亢旱抚恤百姓德音 同前
骄阳赋 田沉
旱辞 周墀
祭城隍神祈雨文 杜牧
为舍人绛郡公郑州祷雨文 李商隐
人旱解 盛均
上殿劄子 宋包拯
求直言诏 韩维
豢龙庙祈雨文 司马光
金明池上开启祈雨粉坛道场斋文
王安石
金明池上开启谢雨道场斋文 前人
泰山祈雨文 曾巩
常山祈雨文 苏轼
又 前人
得雨祭常山文 前人
五岳四渎等处祈雨祝文 前人
又 前人
祷雨磻溪文 前人
凤翔太白山祈雨文 前人
乞修德政以弭天变状 朱熹
奏推广御笔指挥二事状 前人
奏南康军旱伤状 前人
乞放免租税及拨钱米充军粮赈济状 前人
再奏南康军旱伤状 前人
乞施行饶信州旱伤 真德秀
祷雨说 前人
清源洞祈雨青词 前人
清源洞设醮祈雨青词 前人
祈雨建醮青词 前人
南岳青词 前人
天庆青词 前人
江东祈雨青词 前人
祈雨青词 前人
告斗祈雨表 前人
清源洞祈雨疏 前人
天庆观祈雨青词 前人
庶徵典第九十四卷
旱灾部艺文一
《旱云赋》汉·贾谊
惟昊天之大旱兮,失精和之正理,遥望白云之蓬勃兮,滃滃澹澹而妄止,运清浊之澒洞兮,正重沓而并起,嵬隆崇以崔巍兮,时髣髴而有似屈,卷轮而中天兮,象虎惊与龙骇,相搏据而俱兴兮,妄俪倚而时有遂,积聚而合沓兮,相纷薄而慷慨,若飞翔而从横兮,扬波怒而澎濞,正云布而雷动兮,相击冲而破碎,或窕电而四塞兮,诚若雨而不坠阴阳,分而不相得兮,更惟贪婪而狼戾,终风解而雾散兮,遂陵迟而堵溃,或深潜而闭藏兮,争离刺而并逝廓,荡荡其若条兮,日昭昭而芜秽,隆盛暑而无聊兮,煎砂石而烂煟,阳风吸习而熇熇群生,闷懑而愁,愦垄亩枯槁而失泽兮,壤石相聚而为害,农夫垂拱而无事兮,释其耰锄而下涕,悲疆畔之遭祸痛,皇天之靡惠惜稚稼之旱夭兮,离天灾而不遂怀,怨心而不能已兮,窃托咎于在位独不闻唐虞之积烈兮,与三代之风气,时俗殊而不还,恐功久而坏败,何操行之不得兮,政治失中而违节,阴气辟而留滞兮,厌暴戾而沈没。嗟乎。作孽大剧何辜于天恩泽,弗宣啬夫寡德,群生不福来何暴也。去何躁也。孳孳望之其可悼也。憭兮剽兮,以郁怫兮,念思白云,肠如结兮,终怨不雨,甚不仁兮,布而不下甚,不信兮。白云何怼奈何人兮。
《江都王奏记》董仲舒
求雨之方,损阳益阴,愿大王无收广陵女子,为人祝者,一月租赐诸巫者,诸巫毋大小,皆相聚于郭门,为小坛,以脯酒祭,女独择宽大便处移市,市使毋内,丈夫丈夫毋得相从饮食,令吏妻各往视其夫,皆到。即起雨注而已。
《旱颂》东方朔
维昊天之大旱,失精和之正理,遥望白云之酆淳,滃瞳瞳而亡,止阳风吸习而熇熇,群生闷懑而愁愦。陇亩枯槁而允布壤石相聚而为害,农夫垂拱而无为,释其耰锄而下,涕悲坛畔之遭祸痛,皇天之靡济。
《与广川长岑文瑜书》魏·应璩
文瑜因时旱,祈雨不能,得璩书戏之。
璩白:顷者炎旱,日更增甚,沙砾销铄,草木焦卷。处凉台而有郁蒸之烦,浴寒冰而有灼烂之惨。宇宙虽广,无阴以憩。云汉之诗,何以过此。土龙矫首于元寺,泥人鹤立于阙里,修之历旬,静无徵效,明劝教之术,非致雨之备也。知恤下民,躬自暴露,拜起灵坛,勤亦至矣。昔夏禹之解阳旰,殷汤之祷桑林,言未发而水旋流,辞未卒而泽滂沛。今者云重积而复散,雨垂落而复收,得无贤圣殊品,优劣异姿,割须宜及肤,剪爪宜侵肌乎。周征殷而年丰,卫伐邢而致雨,善否之应,甚于影响,未可以为不然也。想雅思所未及,谨书起予。应璩白。
《水旱上便宜五事疏》晋·傅休奕
臣闻圣帝明王受命,天时未必无灾,是以尧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惟能济之以人事耳。故洪水滔天而免沉溺,野无生草而不困匮。伏惟陛下圣德钦明,时小水旱,人未大饥,下祇畏之诏,求极意之言,同禹汤之罪己,侔周文之夕惕。臣伏欢喜,上便宜五事:
其一曰,耕夫务多种而耕暵不熟,徒丧功力而无收。又旧兵持官牛者,官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与官中分,施行来久,众心安之。今一朝减持官牛者,官得八分,士得二分;持私牛及无牛者,官得七分,士得三分,人失其所,必不欢乐。臣愚以为宜佃兵持官牛者与四分,持私牛与官中分,则天下兵作欢然悦乐,爱惜成谷,无有损弃之忧。其二曰,以二千石虽奉务农之诏,犹不勤心以尽地利。昔汉氏以垦田不实,徵杀二千石以十数。臣愚以为宜申汉氏旧典,以警戒天下郡县,皆以死刑督之。
其三曰,以魏初未留意于水事,先帝统百揆,分河堤为四部,井水凡五谒者,以水功至大,与农事并兴,非一人所周故也。今谒者一人之力,行天下诸水,无时得遍。伏见河堤谒者车谊不知水势,转为他职,更选知水者代之。可分为五部,使各精其方宜。
其四曰,古以百步为亩,今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所觉过倍。近魏初课田,不务多其顷亩,但务修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馀斛,水田收数十斛。自顷以来,日增田顷亩之课,而田兵益甚,功不能修理,至亩数斛已还,或不足以偿种。非与曩时异天地,横遇灾害也,其病正在于务多顷亩而功不修耳。窃见河堤谒者石恢,甚精练水事及田事,知其利害。乞中书召恢,委曲问其得失,必有所补。
其五曰,邓艾苟欲取一时之利,不虑后患,使鲜卑数万散居人间,此必为害之势也。秦州刺史胡烈素有恩信于西方,今宜更置一郡于高平川,因安定西州都尉募乐徙民,重其复除以充之,以通北道,渐以实边。详议此二郡及新置郡,皆使并属秦州,令烈得专御边之宜。
《喜雨赋》宋·傅亮
唯二仪之顺动,数有积而时偏,垫襄陵于唐籍,戚云汉于周篇,匪叔叶之或遘,在盛王其固然,伊元嘉之初载,肇休明于此季,懿玉烛之方熙,愠积阳之独愆,涸源泉于井谷,委嘉颖于中田,嗟我皇之翼翼,怅临朝而辍娱,踵冲谦于禹汤,协至诚于在余,且东作之未宴,庶雨露之夙濡,遵悬子之徙廛,尤鲁侯之焚巫,祇桑林之六祷,修季宰之再雩,诚在幽其必贯,感何远而不孚,聆晨鹳于高垤,候宵毕于天隅,发曾云于触石,晦重阳于八区,春霆殷以远响,兴云霈而载涂,洒丰浸于中畴,覃馀润于嘉蔬,殷啬人于菑亩,衍将繁于中衢,嗣良颂于多稔,兆嘉梦于樵渔,矧其臣之逢运。又均休而等虞,陶曲成于暮稔,念归驾于董疏。
《谢敕示苦旱诗启》梁·简文帝
伏以九年之水不伤尧政,七载之旱无累汤朝,岁弘则公田已修,农勤则我庾惟亿。今者亢阳以来,为日未久,将恐督邮不黜,失在汝南之守,曝胔未收,无伤河南之尹,而载劳兴居仰,发歌咏无爱圭璧,有事山川,菲饮食矣。加之以撤膳焉,中夜不寝,加之以申旦焉。此唐虞之所阙,如轩顼之所不逮。
《请雨赛蒋王文》陆倕
陆周祚裔,钟岳降精,聪明正直得一居贞,无方无体,不疾不行,化驰九县,位冠百灵,东崦屡𠍴,西郊已戢,偶龙矫首,泥人鹤立,神听孔殷,灵应挥霍,倏睹翻伊,俄闻倒洛,乐周祈毕,恩洽酒阑,灵谈抗袖,鬼笑投柈,推兹且引,于万斯欢。
《为政事贺雨状》唐·苏颋
顷者西郊不雨,南陆𠍴阳,上动圣情,下忧农事,一人以禹汤罪己,百姓以尧舜为心,知天人之合,符非土龙之可致,德音朝降,才出于岩廊,膏泽晚飞,已周于城阙,麦宜早秀,日助晴光,禾欲润成,岁知秋穫,惟皇建极,天且弗违,用尔作霖,臣复何补,既叶梦鱼,之吉预占,鸣鹤之期,抃跃之诚,万万恒品。
《贺祈雨有应状》张九龄
右臣等昨面奉恩旨,缘秋稼有望时雨,暂𠍴念及黎元,见于颜色方躬自祈请,诚勤夙夜,上灵昭鉴嘉,瑞必臻。昨日申酉之间云物果应,初含五色,正覆于坛场,未及终宵更洒于城阙,遂使炎埃宿润,虐暑暂清,实冀膺寸之资必致普天之泽,臣等多昧,徒仰于成造苍生,何幸每及于圣,私无任欣,庆抃跃之,至谨奉状,陈贺以闻,既有殊应,仍望宣示史馆。
《赈恤诸道遭旱百姓敕》编制
敕朕承上天之眷佑,荷累圣之丕图宵,旰兢劳不敢暇逸思,致康乂八年,于今而水旱流行疾疢屡作,兆庶艰食札瘥相仍盖德未动,天诚非感物一类失所,有过在予载怀,罪己之心深轸,纳蝗之叹宜敷,惠泽式表忧勤如闻,自去年以来河东关辅亢旱,为患秋稼不收,百姓之中颇甚困穷,今方春之时,须务农事,若无赈救,恐至流亡,其京兆河南、河东、河中等九州府,宜赐粟五十六万石,京兆府赐粟十万石,河南府河中府、绛州各赐粟七万石,同华陕虢晋等州各赐粟五万石,并以常平义仓,及折籴斛斗充,如无本色即与运米,折给仍委本州府官长明作等,第差清强官吏对面宣赐先从贫下户起,给其京兆府太和六年青苗榷酒钱在百姓腹内者并宜放,免京兆河中、河南、同华陕虢、晋绛等九州府自太和六年秋,税以前诸色逋县除所由车户已徵得,外在百姓腹内者,一切放免,议狱恤刑,前王攸重,苟有冤滞即伤阳和应在城诸司、诸军、诸使应有囚徒速宜疏理,限七日处分讫奏。闻河南府等八州府敕到后亦宜准此处分,诸色工役非灼然交切者并勒停省,应久旱处管内名山大川能致风雨者,亦委长吏精诚祷。请水旱之数虽云常理,导化失节亦致咎灾,顾惟寡昧敢忘,克责常参官及外府州长吏,如有规谏者,各上封事,极言得失,俟有主正期于阜安。咸启乃诚用致于理无,或有隐以沗在公,内外官有贪暴残虐蠹政害人者,宪司宜纠察闻奏。朕为人父母虔奉丕业夕惕,若厉夙夜匪宁、减膳,撤县庶答天诫咨尔,长吏实分予忧,勉加抚绥用副恻隐庶,切救灾之义,爰申为上之怀中,外臣寮宜体朕意。
《亢旱抚恤百姓德音》编制
敕承天理物莫尚于爱人,谢谴弥灾必先于咎己,朕临御万国,逮今五年亦尝励精,罔敢暇逸,诚虽勤而未妥于事,泽虽布而未浃于人,吴蜀建功关辅屡稔群生,咸若荒服会同将何以答昊穹之顾,怀承宗社之眷佑,固宜示以灾眚警予增修,自去冬以来时雪微降,及此春暮积为𠍴阳,宿麦不滋,首种未入,东作虑违于农候,西成何望于岁储,为人父母甚可忧悯,况江淮之间歉馑,相属物力疲耗,人心无聊,虽存救之术已行而凋伤之弊犹切,是用辍食而叹,中夜以兴得非刑狱之冤滞,未申货财之聚敛,未息忠鲠之言,未尽达不急之务,未尽除有一于兹即伤和气,居高莫喻愧悼,是怀爰命祷祠,岂答神祇之望,空勤惕厉,岂为恤隐之方,莫若侧身推诚循政,务实法乾坤简易之理,赞天地茂育之仁,将以塞违庶孚于道,属阳和之序,品汇敷荣俯,念系绁俾,从宽减,其京城内见禁,囚徒犯死罪非杀人,降从流流以下罪递降一等,盐铁使下诸盐院旧招商所由欠。贞元二年四月已前,盐税钱及永贞元年变法后新盐利经货折佑钱共二十八万七千七百五十六贯文,并宜放免除此钱外,诸色所由人户及保人有积欠钱物,或资产荡尽未免禁身,或身已死亡系其妻子,虽始于冒没而终可哀矜宜委盐铁转运使即据状事疏理具可徵可放免数闻,奏度支京西、京北诸院榷盐使并畿内在城诸色所由人户欠负,从贞元十一年以后至贞元十五年,终主保逃亡,摊徵保人并保人又逃亡,及身在贫穷非家业见存,奸猾延引者,所欠钱物、斛斗、柴草等项亦宜放免,亦委度支续具合放数闻奏诸道两税,外据榷率比来创制,敕处分非不丁宁,如闻。或未遵行,尚有此弊,永言奉法事岂当然申饬长吏,明加禁断,如刺史承使牒擅于界内榷,率者先加惩责仍委御史台及出使郎官御史察访,闻奏夫制事立程必根源本,未有上敦节俭而下有田穷,上好丰盈,而下获安辑,顾财用之所出念耕织之为,劳自中原,宿兵调赋尤广,更修无名之贡献,必有无艺之徵求,或称出于羡馀,或称不破正税,相因慕效寖以成风革弊立防。何切于此,其诸道进献除降诞端午冬至元正任,以土贡修其庆贺,其馀杂进除旨条所供,及犬马鹰隼时需滋味之外,一切勒停,如违越者,所进物送纳在藏库,仍委御史台具名,闻奏如诸道停进奉后,尚务因循,或有聚敛亦委出使郎官御史察访,闻奏政理之本,在于简约,由内及外以示率,先昨者六宫内人量已放出,犹虑内厩之马,其数稍多,委飞龙使等条流减省续具,闻奏岭南、黔中、福建等道百姓,虽处遐俗,莫非吾人多罹掠夺之虞,岂无亲爱之恋,以兹兴念,良用悯然,应缘公私买卖奴婢,宜令所在长吏切加捉搦,并审细勘责委知非良人百姓,然许交关。有违犯者,准法条处分,朕理国济人以义为利,务于当者,必举询其弊者,必除其在卿士叶心,方岳宣力勉修尔职,以惠黎元,慎守彝章,咸悉朕意。
《骄阳赋》田沉
维皇穹之造物,何灵鉴之不昭,寂然阴闭倏尔,阳骄风行天而启,象水干土而成妖,山蛇则四翼呈岁,日乌则三足,升朝亭皋背春兮,失色草木先秋兮,欲凋萤飞火井蛙动阳飙。嗟乎,春之云涤,山之方焦旱,如何其农焉,是恤云祁,祁而始布,日杲杲而行出,立啬夫于丙丁,命小童于甲乙,春雷无闻奋,豫夜月罕,当离毕阡陌之多稌,不滋尧汤之下人,斯疾是则坟封孝妇,东海之守非才,圄禁冤囚河南之尹,未黜而明。明我后罪己,彤闱日中而御菲食,昧爽而笼绣,衣慨祥正兮,无润嗟土膏兮,远晞冠华秉翟,郡县袭舞雩之祭务,农啬用山川申,祝鼎之祈出德号兮,休力役铺皇恩兮,铄帝辉于是验灵图稽秘,箓封朽腐宥冤狱,损有馀补不足,躬籍田以率下遣,皇华以问,俗借如晋平老矣,所好者音古乐俟,文侯之睡希声懵,师旷之心德不足,而自抚灾无何。而自侵赤地三年兮,罕辟皇天一怒兮,何深野无盈尺之润,山无肤寸之阴,至如周宣中兴,视人如子,旱魃为虐,于藩服,群元辍耕于耒耜,饥馑荐臻炎焚,未已毕崇奠釂之设不绝,郊宫之祀宁,莫我听忧心如圯,及夫下邳内史任在责诚钟。亢阳之有悔毒,歼殪之无生乾坤不交兮。兹焉中否雷霆不动兮,何时满情求下哀于人,瘼希通鉴于神明,尔其广汉从事,扪衷自省藻洒不时,奚能泣整,地则永沦金,穴天则全枯,玉井走群望而何阶誓中隅而有请,是以孙龙止矢,诮梁君之射雁,臧文抗议非鲁国之焚巫,齐阻饥而问孔郑,有事而咨屠,彼炎亢之为患,信古来而有乎,昔者商罪贯盈,邢为不道周邦,祀岁于龚罚卫。文致疑于请讨矧獯鬻兮,泮奂伊将骄兮,师老方按甲而天诛未回戈而彗扫行看郅支之乱,且见呼韩之保将,覆油阴伫羞行,潦是时也。上方受釐宣室访议云台,所以仰乾封之,兆称时运之灾,浊河清兮,龙马出沧海晏兮,鲸鱼来山声,万岁坛势三陔。式行和鸾之节常希法驾之回皇乎,备矣,俟不迈哉。
《旱辞》周墀
元和九年旱,不周畿斗位直午,祝融权威焦金烁石火云奔驰。雄兽遁足,栖鸟不飞,太阴尪薄,雨龙慵痴,有泉涸源,有木折枝,有地文裂,有草戕萎,炎光郁洞太阳赫曦田,莫可牛稼,莫可镃瞻,彼云汉万民,莫绥秋既罢矣。奚疗民饥,行者、燔趾、居者焮肥,乃命长吏分土之师暴巫于日徙地。而市偶泥而龙歌钟弹吹诞搜祠庙牲鬯,繁祀威巫,虔祈以期,是拟期而越应笞。巫不媚,万民首仰,日瞻其尚浑碧,万里光蒸交荡于戏天,胡不降原也。煌烈极目,一状民罕求谷殍,莫求葬拒饥而惫困,燠而瘴持颐诉天急睫而望于戏天,胡不降汝南周子宇,靡其间土,靡其廛,不稼不穑焉,就口食祇寺,蚤暮暇惟滂涤天,既不蒙我,忧孔益徙市曝巫,挥时纷徙俗,宜此尚天其知虖。汝南周子稽首谓曰:大凡天地阳壮,春夏阴结,凝冱当阳之盛阴,南施雨过而不时,阴阳失序,帝心既忧,吏民亦苦。命太史兆何失,其所昔汉宣帝遭润旱,暵忧惟不宁,退避正殿,公卿大夫省宰损膳,以禳民灾,以拯大难,为今效。昔冀憩民患,无使蒸庶仓忙,瞀乱于戏,胡不为滂荒僰之境不劳,旻苍施惠中国,以绥大邦。
《祭城隍神祈雨文》杜牧
下土之人,天实有之。五谷丰实,寒暑合节,天实生之也。苗方甲而水湮之,苗方秀而旱莠之,饥则必死,天实杀之也。天实有人生之,孰敢言天之仁。杀之孰敢。言天之不仁,刺史吏也。三岁一交,如彼管库,敢有其宝玉。如彼传舍,敢治其居屋。东海孝顺,〈集作妇〉吏冤杀之,天实冤之,杀吏可也。东海之人于妇何辜。而三年旱之刺史性愚治。或不至疠其身可也。绝其命可也。吉福殃恶止,当其身。胡为降旱,毒彼百姓。谨书诚恳,本之于天,神能格天为我〈集作升〉闻。
《为舍人绛郡公郑州祷雨文》李商隐
年月日郑州刺史李某谨请茅山道士冯角祷,请于水府真官,伏以旱魃为虐,应龙不兴,困杲日于诗。人苦密云于易象,生物斯瘁民食攸艰,某叨此分忧俯惭,无政爰求,真似虔祷阴灵减哺表,勤褰帷引咎,伏乞下通荥播,上达天潢,合为膏泽之原,用息蕴隆之患,其于效信或敢逡巡,暴露托词焦劳结虑泉间,候气树杪占风,惟望玉女之披衣,敢骇商羊之鼓舞,窃希元感听察丹诚。
《人旱解》盛均
涒滩岁越垠旷,旱不雨。或言有术人能捕退龙而噪之,及召术人至,而旱色如故。太守怒命擒之,遁矣。其遗囊有书一幅,目曰:人旱,旱有三天。旱国、旱人、旱曷为天,旱蹇阳肆凶下土,祗慎虽六七岁,黎人不饥,曷为国旱。君道炽灾,德涸仁枯,贪风暴气,蒸为时疠。曷为人旱。邦燬其政,吏贼其行,千里人心燥不为阴。
《上殿劄子》宋·包拯
臣窃见冬春以来天下旱乾。为虐,而陛下避殿彻膳累下诏书勤求直言,疏理刑狱,宽省民力,虽古之圣帝明王责躬罪己,无此之甚焉。故诏音所至,甘泽随降,和气应于上,民心悦于下,天意圣德合若,符契当上穹眷祐之,如是则陛下尤宜励精求治,以答殊贶臣闻法令者,人主之大柄而国家治乱安危之所系焉,不可不慎缘。近岁以来,赏罚之典,或尚因循,且人知法令之不足,信则赏罚,何以沮劝乎。昔唐文宗问宰臣李石:天下何以易治。李石对:以朝廷法令行,则易冶。诚哉治道之要,无大于此。伏望陛下临决大政,信任正人。赏者必当其功,不可以恩进罚者,必当其罪,不可以幸免邪佞者。虽近必黜忠直者,虽远必收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在陛下力行而已,亢旱之灾,天之常数,固不足贻陛下深忧,惟陛下留神省察。
《求直言诏》韩维
朕涉道日浅,晻于政治,政失厥中,以干阴阳之和,乃自冬迄春旱,暵为虐四海之内,被灾者广间。诏有司损常膳、避正殿,冀以塞责消变。历日滋久未蒙休,应嗷嗷下民,大命近止,中夜以兴,震悸靡宁,永惟其咎,未知攸出意者,朕之听纳不得于理欤,狱讼非其情欤,赋敛失其节欤,忠谋谠言郁于上,闻而阿谀壅蔽以成其私者,众欤。何嘉气之久,不效也,应中外文武臣僚并许实,封直言朝廷阙失,朕将亲览考,求其当,以辅政理三事,大夫其务悉心交儆成。朕志焉。
《豢龙庙祈雨文》司马光
昔者圣主设官,分职畜扰,神物以为人,用后世长业神实继之,知龙嗜欲服事,夏后王嘉神劳胙,以此土岁祀超,忽庙貌仍存阖县奔走。春秋荐献却灾,祈福保佑斯人。今大夏将尽,而历时不雨,谷苗槁死,不可复殖,仓廪无储,民将何恃。民实神主,神实民依,百姓不粒,谁供神役。邑长有罪,神当罚之。百姓无辜,神当爱之。天有甘泽,龙实司之以时,宣施神实使之,槁者以荣,死者以生,旱气消除,化为丰登,然自迩及远粢盛牲酒,以承事神永。永无斁,伏惟尚飨。
《金明池上开启祈雨粉坛道场斋文》王安石
伏以肃设祠坛宗,祈解泽膏,润之祥甫,兆赫炎之,庆更深实恃灵明,厚矜黎庶,遂令沾足,用格丰穰。
《金明池上开启谢雨道场斋文》前人
伏以常旸告罚,将害粢盛,夙设灵场,载祈膏泽,神休既格,昭报有仪,尚惟孚祐之仁,终保嘉生之享。
《泰山祈雨文》曾巩
维神含德,体仁镇兹,东夏兴云致雨,泽施八纮,今此齐邦近在山趾,方夏久旱,麦苗将萎,吏思其繇,奔走群望,而人微言贱不能上动频阴,复散忽已兼旬,念此疲,民弊于征敛,方岁之富食常不足。一遇灾害必捐沟壑,惟神威烈覆被群生,愿此比州宜先蒙赐,岂伊灵眷独忍遗之,是用饬遣士民布,诚祠下情穷,词急冀获哀,矜使一雨霈。然则倒悬可解,尚其降鉴无作神羞。
《常山祈雨文》苏轼
洪维上帝以斯民属于山川群望,亦如天子以斯民属于守土之臣,惟吏与神其职,惟通殄民废职其咎,维均哀我邦人遭此凶旱。流殍之馀其命如发,而飞蝗流毒,遗种布野使其变跃飞腾,则桑柘、麦禾举罗,其灾民,其罔有孑。遗吏将获罪,神且乏祀兹用,慄憟危惧,谨以四月初吉斋居蔬食至于闰月辛丑,若时雨沾,洽蝗不能生,当与吏民躬执牲币,以答神休呜呼。我州之望不在神乎,父老谓神,求无不获,克有常德,以名兹山,其可不答以愧此名若曰:岁之丰凶,在天非神。之所得专吏,将亦曰:民之休戚,在朝廷,我何知焉。则谁任其责矣。上帝与吾君爱民之心一也,凡吏之可以请于朝者,既不敢不尽,则神之可以谒,于帝者宜无所不为尚飨。
又 前人
比年以来蝗旱相属,中民以上举无岁蓄,量日计口,敛不待熟,秋禾未终,引领新谷,如行远道,百里一宿。苟无舍馆,行旅夜哭,自秋不雨,霜露杀菽,黄穈黑黍,不满囷簏,麦田未耕,狼顾相目,道之云远,饥肠谁续,五日不雨,民在坑谷,猗嗟我侯,灵应响速,帝用嘉之,惟新命服,祈而不获,厥愆在仆,洗心祇载,敢辞屡渎,庶哀斯民,朝夕濡足。
《得雨祭常山文》前人
熙宁九年岁次丙辰七月某日,诏封常山神为润民侯。十月某日具位,刺史苏轼谨以清酌少牢之奠,昭告于侯之庙曰:旱蝗为虐也。三年于兹矣,东南至于江海,西北被于河汉,饥馑疾疫,靡有遗矣。我瞻四方大川、乔岳之祐,斯民者甚众,而受宠于吾君,可谓巍巍矣。诉之而必闻,求之而必获惠。我农而殄,其灾沴不为倏云。骤雨苟以应祷之虚名,而有膏泽积润,可以及民之实,效卓然似侯几希矣。凡天子之爵,命有德而致之,则为荣,无功而享之,则为辱。今则泽此一郡,而施及于四邻,其受五等之爵,而被七命之服也。可谓无愧而有光辉矣。愿侯益修其德,以克其名,上以副天子之意,下以塞吏民之望,其举祀有进,无衰矣。
《五岳四渎等处祈雨祝文》前人
期年以来,水旱作沴。振廪同食,冠盖相望。己责劝分,公私并竭。惟待一熟之麦,以苏垂死之民。而冬不雨以徂春,苗将秀而不实。顾惟冲昧,有失政刑。感伤阴阳,延及鳏寡。既非下民之罪,亦岂上帝之心。惟神聪明,毋爱膏泽。则民有息肩之渐,神无乏祀之忧。
又 前人
天人之交,应若影响。雨旸不顺,咎在貌言。失之户庭,害及寰宇。求治虽切,不当天意之中;听言虽多,未闻民病之实。刑罚有过,赋役未平。一人之愆,百姓何罪。避坐彻膳,犹当许其自修;悔祸转灾,无或救之将坠。于神盖反掌之易,而民免挤壑之忧。仰瞻云霓,待命旦夕。
《祷雨磻溪文》前人
岁秋矣,物之几成者待雨,而已穟者。已秀待雨,而实三日不雨。则穟者不实矣。荚者已孕,待雨而秀,五日不雨,则荚者不秀矣。野有馀土,室有閒民,待雨而耕。且种七日,不雨则馀。土不耕閒,民不种矣,穟者不实。荚者不秀,馀土不耕。而閒民不种,则守土之臣,将有不任职之诛。而山川鬼神将乏其祀。兹用,不敢宁居斋戒择日并走群望,而精诚不歆,神不顾答,吏民无所请命,闻之曰:有周文武之师,太公其可以病告,乃用大祲之礼祷而不祠,谷梁子曰:古之神人有应上公者,通乎阴阳君亲,帅诸大夫,道之而以请焉,夫生而为上公没,而为神人非公,其谁当之,诗曰:维师尚父,时惟鹰扬,凉彼武王,肆伐大商,会朝清明,公之仁,且勇计,其神灵无所不能为也。吏民既以雨望公,公亦当任其责,敢布腹心,公实图之尚飨。
《凤翔太白山祈雨文》前人
维西方挺特英伟之气,结而为此山,惟山之阴,威润泽之。气又聚而为湫潭,瓶罂罐勺,可以雨天下而况于一方乎。乃者自冬徂春雨雪,不至西民之所,恃以为生者,麦禾而已。今旬不雨,即为凶岁,民食不继,盗贼且起,岂惟守土之臣,所任以为忧,亦非神之所。当安坐而熟视也。圣天子在上,凡所以怀柔之礼,莫不备至下。至于愚夫小民,奔走畏事者,亦岂有他哉。凡皆以为今日也,神其盍亦鉴之,上以无负圣天子之意,下以无失愚夫小民之望,尚飨。
《乞修德政以弭天变状》朱熹
臣昨为本路旱伤祈祷,不应累曾具奏,及申尚书省乞,为敷奏早作防备,近准省劄已蒙圣,慈特从所请支钱于明州,置场籴米而又伏睹。陛下发自宸衷,特遣中使降香祈祷,臣有以见陛下畏天恤民之心,至深至切不胜感激,愿效愚忠,顾恨官有常守,无由瞻望,清光罄竭血诚庶裨,万一不胜犬马,蝼蚁区区之情,窃谓累年之旱,谴告已深。今日之灾,地分尤广,非惟官府。民间储备已竭,而大农之积亦已无馀,又当大礼年,分户部催督州县积年欠负官物,其势不容少缓。凡所以为施舍赈恤之恩者,窃恐又必不能如去年之厚,臣窃不胜大惧,以为此实安危治乱之机。非寻常小小灾伤之比也。为今之计,独有断自圣心,沛然发号深以侧身悔过之。诚解谢高穹又以责躬求言之意,敷告下土然后君臣相戒,痛自省改,以承皇天仁爱之心,庶几精神感通转祸为福。其次则惟有尽出内库之钱,以供大礼之费,为收籴之本,而诏户部无得催理旧欠,诏诸路漕臣遵依条限检,放税租,诏宰臣沙汰被灾路分州军监司守臣之无状者,遴选贤能责以荒政,庶几犹足以下,结民心消其乘。时作乱之意,如其不然,臣恐所当忧者,不止于饿殍。而在于盗贼,蒙其害者,不止于官吏,而上及于国家也,臣蒙恩至深,不知死所敢冒鈇钺为陛下言,触犯天威,恭俟夷灭,谨录奏闻,伏候敕旨。〈地分一作地里〉
《奏推广御笔指挥二事状》前人
具位臣朱熹,伏睹本路安抚使司牒,备奉御笔指挥,颇闻雨泽愆期,有妨农务,仰本路帅守勤恤民,隐决遣滞狱严,禁屠宰精加祈禳,若未感格,即具奏闻。当议降香前来,期于必应俾雨,泽沾足宽朕忧,轸卿等各免旃毋怠,臣伏读圣训,有以仰见陛下畏天之诚,爱民之切虽成,汤桑林之祷,宣王云汉之章,无以过此甚盛德也。臣幸以愚贱获奉诏旨,谨以誊写播告,质之幽明,仰凭威灵,屡获感应,但其雨泽不至,浃洽均匀,目今正是早禾吐穗结实之时,尚多阙水,去处又闻湖南、湖北、淮西等路例皆枯旱,将来不幸或至荒歉,即虽移民移粟之小惠,亦无所施。臣是以夙夜忧惕,不遑起居,窃以愚见推广圣训,画为二策,具以奏闻。如有可采,乞赐施行,庶几有以导迎和气,销去旱灾,仰宽陛下宵旰之忧,惟是不量,卑鄙屡犯天威,无任震惧陨越之至臣之所陈谨具如后。
一臣伏读圣诏有曰:勤恤民隐,臣谨已遵禀施行,讫然臣窃闻陆贽有言民者,邦之本,财者民之心,其心伤,则其本伤,其本伤,则支干凋瘁而根柢蹶拔矣。推此言之,则今日所以勤恤民隐,莫若宽其税赋弛其逋负,然后可以慰悦其心而感召和气也。臣自去年到任之初,即以本军星子县税赋偏重尝具奏闻,乞赐蠲减及续体,访到三县夏料木炭钱,科纽太重亦尝具申省部及提点司其木炭钱,近得提点司保明条奏已蒙圣恩蠲减二千贯,讫独星子减税一事,虽蒙圣恩施行,而户部行下漕司漕司委官覈实近日方得回申户部,此事格以有司之法必是多方沮难,未容便得蠲减所愿圣慈深赐矜怜直降睿旨特依所乞则此县之民庶几复得乐生安土,永为王民不胜幸甚,臣又窃见州县积欠官物已准,去年明堂赦书,自淳熙三年以前并行除放而近者,上司行,下依旧催督至如本军,虽小而所催除虚额外,凡一十三项计三万四千七百三十三贯,石匹两,其他大郡抑又可知其间所欠虽复名色多端,然而皆是赦,恩已放之物。今日再行催理,不唯仰亏,帝王大信而其为害有不可胜。言者盖若勒,令州县填补则州县无所从,出必至额外,巧作名色取之于民,若但责之欠人则其间多已贫乏,狼狈虽使卖妻鬻子不足填纳而监系,在官无复解脱之期,钧之二者皆不足以足用,丰财而适足以伤和致沴为害不轻,臣愚欲望圣慈特推旷荡之恩,自淳熙三年以前,但干欠负官物不问是何名色凡赦恩已放若已放而未尽者一切蠲除如有违诏辄行催理仰被受官司缴连,具奏委。自三省看详将施行官司重作行遣其被苦人,户亦许径赴登闻,鼓院进状陈理,依此施行,庶几圣恩,下达民情,上通可以感格和平,销去灾沴,唯圣明留意,则天下幸甚。
一臣伏读圣诏有曰:决遣滞狱,臣谨以遵禀施行讫然,臣窃闻之易曰:君子明谨用刑,而不留狱,此圣人。观象立教万世不易之,法也。今州县之狱勘结圆备,情法相当者,并皆即随时决遣,惟其刑名疑虑,情理可闵者。法当具案。闻奏下之刑寺审阅,轻重取自圣裁而州县不敢以意决也。此深得古人明谨,用刑之意矣。然奏案一上,动涉年岁。且如本军昨。于淳熙四年十一月,内申枢密院乞奏劫贼倪敏忠罪案,其罪状明白,初无可疑而凡经二年有半。至今年三月内方准敕断行下其他似此亦且非一窃计他州,繁剧去处。此类尤多。若使皆是行劫杀人之贼,偶有疑虑,使之久幽囹圄亦何足恤其间盖有法重情轻之人本为有足怜悯,冀得蒙被恩贷,而反淹延,禁系不得。早遂解释,则恐非圣人,所谓不留狱之意也。臣愚欲圣慈,特诏大臣一员,专督理官严立程限,令将诸州奏案依先后资次排日结绝,其合贷命从轻之人,须当日便与行下,其情理深重不该减降者,即便宽与一限责,令审覈然后行下庶几轻者,早得决遣释放重者,不至。仓卒枉滥,是亦导和弭灾之一术,惟圣明留意,则天下幸甚。
《奏南康军旱伤状》前人
照会本军,并管属星,子都昌建昌县自六月以来,天色亢阳,缺少雨泽,田禾乾枯,本军恭依,御笔处分,严禁屠宰,精意祈禳及行,下逐县精加祈祷去后,今据星子都昌建昌县申依,应遍诣寺观神祠及诸潭洞建坛祭祀。请水精加祈祷雨泽,并无感应,今来诸乡早禾多有乾损,及备据税户陈得祥等状,披诉所有田禾,缘雨水失时,早禾多有乾槁,不通收刈,申乞委官检视本军,今检准淳熙令诸官私田灾伤秋田。以七月听经县陈诉,至月终止,本军除已依条施行外,须至奏闻。
《乞放免租税及拨钱米充军粮赈济状》前人
臣伏睹本军,今为久缺雨泽,早田旱损已依准,令式具状奏闻讫照对本军地荒田瘠税重民贫,昨于乾道七年,曾遭大旱,伏蒙圣恩放免本年夏秋二税钱米绸绢共八万六千三百二十贯石匹,及诏本路监司应副军粮米四千石拨到籴军粮米钱九千馀贯,并拨本军未起米一万一千七百馀石,本军借兑过乳香度牒钱一万馀贯,凑籴军粮支遣官兵及拨到赈济米五万石,又拖欠两年,上供折帛月桩等钱共九万三千四百一十六贯石匹两,然后遗民复得存活以至今日。今兹不幸复罹枯旱之灾,又蒙陛下亲降御笔,深诏守臣精加祈祷,而臣奉职无状无以感格,幽明祈祷两月殊,无应效。今则早田什损七八,晚田亦未可知正得薄收,其数亦不能当早田之一二。访闻耆老云乾道七年之旱,虽不止于如此,然当时承屡丰之后,富家犹有蓄积,人情未至惊忧,又以朝廷散利薄征赈给之厚,而人民犹不免于流移殍死。闾井萧条,至今未复。今民间蓄积不及往时,人情已甚。忧惧目下军粮便阙支遣计料见管,常平斛斗亦恐将来不足,赈济支用若不沥。恳先自奏闻,窃恐将来流殍之祸,及他意外之忧,又有甚于前日,欲望圣慈早降睿旨,许依分数放免税租,外更令转运常平两司多拨钱米,应副军粮准备赈济,则一郡军民庶几不至大段狼狈,冒犯天威,臣无任恐,惧待罪之至。
《再奏南康军旱伤状》前人
照对本军管属星子都昌建昌三县管下诸乡,自春夏以来雨泽少愆,寻行祈祷。于五月中旬,已获感应,稍稍沾足,遂至高下之田,皆以布种。至六月上旬以来,又阙雨泽,及遍诣管属灵迹寺观神祠诸处渊潭取水建置坛场,依法册祭龙及修设醮筵禁止屠宰,精加祈祷自后未获感应,其管下民户陂塘所积水利,虽车戽注荫,禾稻缘乾,亢日久兼,又风色渗漏,是致民田多有乾槁,不通收刈,见又住据人户,投陈旱伤不绝,本军恭依御笔处分严禁屠宰精意,祈禳及行下逐县精加祈祷,去后据星子都昌建昌县申依应遍诣寺观神祠及诸潭洞建坛祭祀,请水精加祈祷雨泽,并无感应。今来诸乡,早禾多有乾损,及备据税户陈得祥等状,披诉所有田禾缘雨水失时。早禾多有乾槁,不通收刈,申乞委官检视本军检准淳熙,令诸官私田,灾伤秋田,以七月听经县陈诉至月终止,具录奏闻。
《乞施行饶信州旱伤》〈九月日发〉真德秀
照得本路州县,今岁旱伤至甚,除建康、太平、宁国、微池、广德、南康七郡,某已尝节次同制置总领提举奉申,蒙朝廷特赐赈恤,外续体,访得饶信两州,旱亦不轻,遂差委承务郎信州贵溪县丞邵介前去,饶州诸县迪功郎饶州馀干县,主簿潜刚前去,信州诸县体访旱伤轻重之实,同各县知县连衔保明申,今据各官申到事理及据知信州章,奏议所申事理须至开具下项。
一据知信州章奏议申〈云云及邵县丞等所申云云今不录〉右备据各官所申在前,照对本路饶信两州春夏之交,不至阙雨可以随宜栽种,比之建康太平等七州自春一向乾涸,种不入土,事体轻重缓急不同,所以昨来先具七州旱伤,申乞亟加赈恤续闻,饶信两州栽种之后六七月以来亦是一向缺雨缘未见旱伤浅深的实,所以未敢轻易,一概申陈,遂分委各官体访,到前项事理,某又朝夕咨,访参验所闻,委是后来正当苗穗茂实之时,无雨沾活加之间被飞蝗为患,致使已栽种田亩反成枉费,夫力种粮其被害,乃甚于种不入土,之处如此,则饶信两州旱伤,虽大体比建康太平等七州,为轻而实不可,谓非旱伤,州郡况其中如饶之鄱阳乐,平信之永丰玉山旱伤至甚。却又与七州无异,兼日来体访得各处米价亦已艰籴,当收成时其价比春间反增三两倍,濒河之民已有全食,菱芡而不粒食者似此人情委难,存济既已审究得实,若遂以前来止申七州之故,隐而不言即为欺,罔谨录续次所审实到事理开具申闻欲望朝廷矜念两州之民,均被旱伤,特赐详酌并垂,恩恤庶无一夫不被其泽之患,实为幸甚。
《祷雨说》前人
云蒸雨降,虽自于天,其实从一念中,流出故祷祈,未效。不可怠,怠则不诚矣。既效不可矜,矜则不诚矣。不效不可愠,愠则不诚尤甚。焉未效,但当省己之未,至曰此吾之诚浅也。德薄也。于神乎,奚尤既效,则感且惧曰:我何以得此也。不效则省己当弥甚。曰:神将罪我矣,吾其能容身,覆载间乎。盖天之水旱,犹父母之谴怒也。为人子者,见其亲声色一旦异常,戒儆畏惕。盖如何邪。方其未复,当如大舜,号泣于旻,天时如伯奇履霜中,野时幸而复,则喜而不敢忘,敬而不敢弛。惴惴焉,恐亲之复我怒也。故曰:仁人之事,亲如事天,事天如事亲。绍定己丑中元前一日祷雨于仙游山,书此自警,且以告亲友,之同致祷者。
《清源洞祈雨青词》前人
岁以稔闻已拜高穹之赐雨,弗及时。又闻下土之咨,辄恃至仁。敢陈微悃,臣闻诗播贻牟之颂史。严无麦之书,盖于五谷之中,此为最重必备四时之气,乃克有成傥乖吕令之期难拟崆峒之熟,今者仲冬将届嘉泽尚愆未耕者既阻于翻犁,已种者又虞于焦巷,秋收百亩仅医眼下之疮,夏秀两岐殆类中流之楫,此而失望诚可深悲仰祈大造之慈,俯拯细民之苦寸云触石冀亟示于威神三日,为霖庶均沾于膏润,控忱以请从欲是祈。
《清源洞设醮祈雨青词》前人
愆阳颇甚虑二麦之失时,法醮载陈为三农,而致祷方虔恭,而俟命俄霢霂以通宵,岂愚诚足以动天,繇圣造存乎济物,然而旱乾颇久既又润泽未敷下田,虽幸于沾濡高壤,尚迟于播植敢辞再渎荐控,一忱沛甘沾,以及时愿终大赐贻来牟,而率育共戴洪恩。
《祈雨建醮青词》前人
职玷抚摩难胜二千石之寄民忧旱,暵莫如七八月之间敢沥,丹衷冒干洪覆眷,此湖湘之凋瘵,异乎江浙之富饶,本乏盖藏,况加科配,故虽丰稔,犹或嗟咨,或惟一谷之弗登,立见群生之告病,幸自春而徂夏蒙赐雨之以时,早稻既收晚苗亦茂,正需嘉泽,庶迄全功粤繇尔日以来,忽苦常旸之沴恳祈,虽切感格未能云,未合而倏离雨,方沾而随止夙宵,自省震惧靡遑即吉旦以陈仪吁,高旻而致,请愿垂矜悯亟,解焦枯,当白露之将临,俾甘霖之遄,应实颖实栗遂为上熟之年成,始成终敢忘大造之力。
《南岳青词》前人
旱太甚,以如焚,备罄祷祈之悃,天不言而善应,乞垂沾丐之仁仰,戴隆恩敢忘,祇谢伏念。臣猥繇推择缪任,抚绥既分阃外之顾忧常轸民间之休戚,顾惭舛政上干二气之和,驯致常旸几遍三湘之境,极夙宵而省咎如疾疚之在躬,诞即灵宫肃陈醮席为列。城而请命,赖洪覆之垂休,自入孟秋以来屡沾时雨。之润苗将枯而复茂粟方贵而浸平,虽遐迩不同,或有全亏之地,然盈虚相补尚几下熟之年既荷殊恩敢祈终惠。盖顷属惔焚之际,尝嘿思赈恤之宜,欲殚一己之劳,期建百年之利,必也丰穰之不失庶乎,规画之可行,冀皇天后土之有临亟成,微志俾赤子黎元之得,所尽出洪钧。
《天庆青词》前人
旱太甚以如焚备,罄祈祷之恳,天虽高而听,下迄成沾,丐之恩仰戴隆。慈敢忘祇谢,伏念长沙之境越繇季夏以来盖愆亢者,久之亦焦熬之极矣。臣忝任生灵之寄不胜朝夕之忧,娄控愬于穹旻,遂获臻于浸润始焉不雨,所以示儆戒之威终则有秋,又以昭仁爱之意仰化工之至,妙䜣民命之获全顾已幸于蒙,休尚有蕲于终惠盖顷属歊袢之际,尝嘿思惠养之宜在其闉阇,则欲仿张咏赈民之法,若时郊野则欲遵,朱熹置廪之规不辞一己之劳期,建百年之利,必也丰穰之不失庶乎,规画之可行,冀皇天后土之有灵,亟成微志俾赤子黎元之得,所尽出洪钧。
《江东祈雨青词》前人
旱魃为虐将贻,卒岁之忧昊天曰:明愿轸斯民之苦,敬凭法醮,冀达微诚窃念江东,实连淮甸开禧兵衅流徙,最多嘉定年饥死亡相踵属者,丰穰之屡应居然凋瘵之未瘳。乃自暮春以来久愆时雨之润。川源断港,阡陌扬尘,宿麦既枯将奚续食,新秧未艺,敢望收成,静言盩气之伤和端自微臣之失,政凡有菑咎,宜加不肖之躯,忍使生灵重罹,莫大之厄,惟妙造斡旋之甚,易幸至仁矜悯之亟,施霈然三日之霖,救兹一道之命,控忱以告得请,是期。
《祈雨青词》前人
大田将稔忽罹旱,暵之灾,上帝至仁,忍弃生灵之命,爰共殚于忱悃冀仰彻于穹,旻眷兹浦城僻,在闽峤山谷多而膏腴之壤,狭坡渠少而灌溉之备疏,里居鲜甚,裕之家盖藏有几邻粟,无可通之路转,贩维艰故于岁事之成亏尤,切民生之利,病粤从季。夏久苦,常旸虽禳禬之具脩顾感通之殊邈,云方凝而复散雨欲作而骤,休傥霈之泽,少稽将饥馑之虞立至载念休戚之同体,殆如焚灼之切身,爰即道宫敬陈法醮愿下雷霆之诏,申敕山川之神三日为霖,亟救倒垂之厄,百谷皆熟,遂为大有之年。
《告斗祈雨表》前人
伏为臣等所居,建宁府浦城县久阙雨泽,虔申醮告者,旱而望雨,不胜怵迫之情穷,则呼天冀彻穹窿之听,臣某等诚惶诚恐稽首顿首乃眷浦城之境越。由季夏以来甘霔久愆,亢阳遂极,协公私而共祷。虽润泽之屡沾,泉乾而土弗濡,未几涸竭日炎而风亦燥,有甚灼焚既高原下隰之皆枯,将早稼晚苗之俱瘁,望云霓而蹙頞瞻田野以伤心痛,惟贫窭之氓甫遭饥馑之厄幸,去冬之一稔犹濒死而复苏,正须保养之功,庶有安全之望,傥重罹于凶歉,必立至于颠隮靖言何辜遽至斯。极矧民情自古以难保且乡俗在,今而易摇苟生理之,或穷恐祸机之,遄作蠢蠢黎元之,命殆几丝发之危皇,皇后帝之仁忍视涂炭之酷,期嘿回于造化,用哀吁于圣,真恭惟大圣北斗七元尊君斟酌。一元纪纲,七政念此,土灾伤之,未久而斯人疮痏之尚新。申敕群灵大敷,渥泽使欲槁之禾复活而垂成之谷获登实与函生,均蒙再造臣某等窃循平昔积有愆,尤顾省己之多,惭甘以身而受罚,若蠢愚之罔识,祈赦宥而勿诛,普推涤荡之恩俾逭流行之,数赐以乐岁悉为全人。臣等祗荷曲成,誓当加勉神明森列敢萌自昧之心,贫富相资深戒不仁之习,臣等无任瞻天仰圣激,切屏营之至。
《清源洞祈雨疏》前人
岁以稔闻方惟多稼之喜雨,弗时至。又深无麦之忧,盖当播殖之期,正赖沾濡之泽,今高田欲种而无水,以耕下田。虽种而无水,以溉戚休,所系愁叹相闻。况夫风高气燥,则居者用虞泉竭,井枯,则汲者告病,皆民生之甚患。岂守土之敢安是用奔走,乞灵虔恭请命寸云,触石愿倏变于阴威三日,为霖庶均沾于德施。
《天庆观祈雨青词》前人
临民而思裕民,莫急丰穰之愿。得雨而复望雨,实由真切之诚。辄贡忱辞,僭干洪造。伏念臣猥叨谬渥,擢守便州,初无善政,以慰群情,但有过举,以伤和气。故于莅事之始,即致亢旸之菑。朝夕省愆,殆如焚灼。云霓在望,何啻渴饥。亟蒙覆物之仁,荐降及时之泽。平壤已闻于沾洽,高田犹虑于焦枯。爰即真宫,敬陈法醮,冀垂矜悯,更始滂沱。百谷用成,迄遂有年之喜。蒸民乃粒,无贻艰食之忧。
[book_title]第九十五卷
第九十五卷目录
旱灾部艺文二
郡守天池祈雨状 金元好问
钦崇天道疏 明邹智
旱灾疏 汪文盛
委勘通山秋灾记 李元震
与人论旱荒 唐顺之
答佟太守求雨 王守仁
祷雨记前 屠隆
祷雨记后 前人
弋阳仙姑潭祷雨记 李调鼎
旱灾部艺文三
王风中国有蓷三章
大雅云汉八章
祈雨诗 汉祝良
经涡路作 晋李颙
奉和武帝苦旱 梁庾肩吾
效古二首 唐储光羲
奉和皇甫大夫祈雨应时雨降 严维
韦使君黄溪祈雨见召从行至祠下口号 柳宗元
忧旱吟 张祐
所居永乐县久旱县宰祈祷得雨因赋诗 李商隐
闵雨 宋刘敞
水旱吟 邵雍
悯旱 前人
久旱望雨 苏轼
立秋日祷雨宿灵隐寺同周徐二姓
前人
久旱微雨作 江公著
久旱新岁乃雨 朱松
悯旱 杨万里
扫晴妇〈并序〉 金李俊民
捡旱 祝简
五龙祠祷雨 李宴
僧传古坐龙图岩东平所藏至元二年秋九月张签省耀卿处观七年闰十月甲戌公退马上偶得时秋苦旱冬天无雪 元王恽
祷雨龙洞山 赵孟頫
苦旱行 吴师道
又 前人
又 前人
天师张太元祈雪歌 傅若金
旱乡田父言 宋无
喜雨三十韵 袁士元
喜雨 张翥
广微天师祈雪有应诗以美之 贡师泰
金华尉赵德夫祈雨有感 叶颙
天冠法师邓均谷祷雨歌 贝琼
悯旱诗 明宣宗
旱既甚张君阐化也君积功累行有祷而天应之 陶宗仪
次人忧旱作 唐顺之
丁丑五月大旱雩祷上斋居御讲颁赐素蔬一盒 于慎行
黑雪行苦旱遣闷 王叔承
旱灾部选句
庶徵典第九十五卷
旱灾部艺文二
《郡守天池祈雨状》元好问
维太岁甲辰四月辛未朔二十四日甲午,忻州某官等,惶恐百拜,献状天池龙君殿下:惟神血食一方,膏润千里,灵应之迹,著见有年。某等资品凡陋,德薄任重,不能抚安闾里,召迎和气。自开岁以来,虽常被一溉之赐,既雨而旱,今已十旬。夏苗欲枯,秧稼无望。民庶嗷嗷,将遂逋播。匪我神明,则将畴诉。乃涓吉旦,谨遣管内僧某、道士某,躬请灵湫,奉迎甘泽。某卑职所限,止于道左,颙俟云与风马,尚寻临之,不胜恳祷之至。谨状。
《钦崇天道疏》明·邹智
臣闻乐人之乐者,忧人之忧。而食人之食者,亦事人之事。顷者,上天垂戒,以警动我国家,山上无云,地下无雨,自正月至五月,自北方至南方,亦不可谓天地之小变矣。而中外大小之臣,拱手熟视,无一人肯动一舌、画一计,为陛下一分忧者,尚赖陛下克谨天戒,不遑宁处,下修政之令,出罪己之言。纶音朝发,甘雨夕施,天人交感,信不可诬。然臣因此,方且为陛下忧,而未敢为陛下贺也。何者。天之于君,犹父之于子。子有过,父怒之。为之子者,忧愁郁抑,痛自悔尤,亦既稍释。其父之怒矣,然犹未能改过迁善,立身行道,以大得其父之欢心,以成大孝于天下。而恃父之爱,遽肆然于家庭之间。为之厮养者,食其主之食,衣其主之衣,听其主之使。令略不思劝其主,以为长久计。视其主之忧不忧,乐不乐,若秦人视越人之肥瘠也。长此不已,日复一日。则父之所以爱之者,又将转而为怒矣。夫天,天下之大父也。陛下,天之宗子也。中外小大之臣,陛下之厮养也。今陛下方释天之怒,而中外小大之臣,又不能建万世之长策,此臣所以寝不安席,食不甘味,为陛下长太息而不能自已也。臣筮仕未久,识练未深,不敢冒举以稽圣听,请独以今日之急务,为陛下陈之,惟陛下虚心留听焉。一曰任宰相以亮天工。臣闻体元者,人君之职。调元者,宰相之事。宰相之不可不任,不待智者后知也。陛下于宰相,有阙必备,有事必咨,有殊恩异数必加。亦云:任矣。然或改革一政,进退一人,处分一军国重事,往往出自内批。名为陛下之独断,其实一二小人者挈其柄,是既任之而又疑之也。夫任则不疑,疑则不任。陛下任之而又疑之者,岂不欲推诚以待物哉。臣窃意其进身之初,多出于私门,不由于正路,既有以致陛下之厌薄矣。至于议事之时,又容容唯唯,若不能然。伈伈伣伣,若不敢然。甘于模棱,恬于伴食,反不如一二小人者,明白果决,足以了事,此陛下所以一任之、一疑之也。臣窃以为过矣。宋之英主,无出仁宗;夏竦怀奸挟诈,孤负任使,则罢黜之;吕夷简痛改前非,力图后效,则包容之;杜衍、韩琦、范仲淹、富弼抱才气、有重望,则不次擢之。而庆历嘉祐之治,号为太平,未闻一任一疑,可以成天下之事也。臣愿陛下尽体元之职,重调元之任。孰为夏竦,吾黜之。孰为吕夷简,吾容之。孰为杜衍、韩琦、范仲淹、富弼,吾擢之。凡宫中府中之事,无一不属其统领。退朝之后,召致便殿,或赐坐,或赐茶,或给笔札,使条陈治国平天下之道,不使一二小人者,得以参错其间,则天工于是乎亮矣。二曰:选谏官以开天听。臣闻天下之事,惟宰相得以行之,惟谏官得以言之。谏官虽卑,与宰相等苟非其人,曷足以称厥职哉。宋神宗将定官制,谓蒲宗孟曰:御史大夫,非司马光不可。古人慎重谏官,有如此者。今之谏官,以躯体魁梧为美,以应对捷给为贤,以簿书刑狱为职业,群居终日,迹若鸴。间有以忠义激之者,则曰吾舌非不能言,吾心非不欲言,吾官非不可言,但言出而祸咎随之,其谁吾听。鸣呼,既不尽言以称其职,而复引咎以归于君,有人心者,何忍为此。而陛下亦安用之。臣愿陛下,罢黜浮沈之辈,广求风节之臣,或令对仗弹阿,或令入阁参议,或请对,或轮对,或非时召对接之,以温颜款之,以厚语使得展底蕴,无少顾忌,言有可采,则次第施行,如不可采,亦曲加优容,而不之罪,则天听于是乎开矣。三曰:收人望以协天心。臣闻汲黯在朝,淮南寝谋。正人君子之有益于人国也,大矣。夫以陛下之聪明,岂不知天下事,必得正人君子,而后可任哉。其所以不乐于正人君子,而反屈折之者,非有他也,特以其所言所行利于公室,而不利于私家,故小人巧为谗间,以中伤之耳。如以臣所知者言之,如兵部尚书王恕,元勋硕德,撑柱天地。顾削其爵而投之于桑梓之墟。监察御史强珍,忠肝义胆,贯铸金石,顾禠其权而置之于田野之间。他如章懋之直亮,林俊之刚方,张吉之纯雅,或落之于空山,或疏之于部署,或窜之于蛮烟瘴雨之乡。使其向日之诚,技痒于中,而不得以遂。此岂天所以生贤之本心哉。臣愿陛下馆王恕之蒲轮,驾强珍之骢马,将林俊等分居要近之地,使各尽其平生,以图来效,则天心于是乎协矣。四曰:复祖宪以正天纲。臣闻范祖禹有言:自古国家之败,未有不繇轻变祖宗之旧也。创业之君,其得之也难,故其防患也深。其虑之也远,故其立法也密。后世虽有聪明才智之君,独出群臣之表,然终不若祖宗更事之多也。我太祖高皇帝,监前古之迹,识祸乱之原。凡寺人之徒,惟给事扫除之役,不与一毫之政,神谋雄断,诚万世圣子神孙不易之法也。顷年以来,旧章日坏,邪径日开。人主大权,尽出此曹之手。内倚之为相,外倚之为将。十三布政司倚之为镇抚。伶人贱工倚之以作奇技淫巧。法王佛子,倚之以出入宫禁。镇国永昌等,倚之以结怨于军民。其他耳目之所不加,思虑之所不及,不可胜言者。欧阳修曰:宦官之祸,甚于女宠。可不念哉,可不畏哉。臣愿陛下以宰相为股肱,以谏官为耳目,以正人君子为腹心,然后深思极虑,定宗社生灵长久之计,则天纲于是乎正矣。臣前所陈四事,皆今日最急之务,而不可少缓者。然深究其本,则在陛下之明理何如耳。朱熹曰:人主之学,当以明理为先。此万古帝王之准的也。陛下圣质高明,圣学深远,岂不致力于明理之学,而奚假于臣言哉。然窃闻之侍臣之进讲也,指某章为某书,训某字为某义,殊无反复论辩之功。陛下之听讲也,每岁有常月,每月有常日,殊无从容启沃之益。如此而欲明理以应事,臣不信也。臣愿陛下摭难穷之义理,惜易过之春秋,考之于经,验之于史,会之于心,体之于身,一岁之间,无一月之不然。一月之间,无一日之不然。则所当为者,不得不为,所不当为者,不得不去矣。岂特四事之举而已哉。臣闻:言切直则不用而身危,不切直则不足以明道。臣知急于明道,固不暇于恤身。惟陛下为太祖十五年艰难辛苦之业,一留意焉。则万世幸甚。臣干冒天威,不胜恐惧,待罪之至。
《旱灾疏》汪文盛
臣窃闻古之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廪,天不生财,地不出宝,则田野荒芜,田野荒芜,则仓廪不盈。仓廪不盈,则民乃草菅,将捐其地而走矣。臣又闻能积于不涸之仓,藏于不竭之府者,可禦水旱之来。当患而为之备,既灾而为之,捍者可免流离之苦。天灾流行,国家代有救灾恤民,古之道也。臣谬以疏庸之才滥叨,牧民之寄莅,郡以来勉思报补。夙夜兢惕,未知所云,为照福州府地方所属十县,滨依山海,岩谷多,而膏腴之壤狭陂渠少,而灌溉之备疏。居里无甚裕之家,盖藏有几邻,粟无可通之路,转贩尤难。故于岁事之盈亏,尤切民生之利害,前年以来,阴郁尤甚。雨水过多,田地崩陷,种穫不广,所产枝圆。果木根苦久浸,枝干折拔于飓风,子实垂结而殒落,瓜菜薤芋虚名,无补荞麦麻豆咸地,匪宜嘉靖五年春正月至于夏四月,连雨日夜不止,平畴荡为巨浸者,浃旬禾苗坐见渰没者,过半五月中旬至七月亢阳为灾,顾兹平壤,全无肤寸之滋,瞻彼高原皆如卦兆之坼,云方凝而复散雨,欲作而骤休,虽祈祷之具修缘,感通之殊邈,早禾水淹未尽者,或为旱气所伤,多是白秕,或为螟虫所食,止有薄收,况本地全赖晚禾。大冬二项,济饥炎天毒热土脉乾燥,犁锄不入,赤地相望,即今晚禾秧苗旱死,全未布插,大冬已插。在田一切,鞠为枯草,无泉源为之灌,输有风日为之炎铄,旷野难耕,皆成槁白稚苗,方秀顿觉萎黄,节序已过,原野如焚纵获秋霖,无益穑宝,臣忝司牧民日睹灾旱,民不得所,咎必有由。谨按去冬十二月以至今年夏秋日落之时,赤红异色蔽大西北方,如火光凝薄,或至经夜不散,梅花镇东地方海水忽赤,经旦复清。鱼虾可数,省城左右旂鼓二山前后夜鸣,各处井泉枯竭,入夏以来耳不闻蝉,蛙蚓不鸣,臣之愚陋固不能仰测天文俯求地理,旁究物情然推之于人事,则有隐忧者矣。何者赤红之气正当西北之方。是阳德不顺。常当其下有兵荒之象也。海之为言晦也。浊黑而晦乃其常性。今清固反常赤,又难委于吉矣,山体本静,旂鼓宜偃,仆今乃飞鸣,是不静而摄动者之职,于法为贼也。井泉竭地道泄也,夏无蝉鸣湿不能化跗翼也,土不反宅,蛙蚓结也。天告于上,地告于下,物告于中,人有讹言,野有讳语,稽诸数端恐不但旱荒而已,揆厥所由匪降。自天皆由。臣不职不能慎身奉法平政,召和以延民命,徒为民之牧食,民之粟饮,民之水。以致上天降罚不罪于身,反耗斁下土,一郡之田尽受赤裂。诗云:泉之竭矣,不云自中,言祸乱有所由起。也今臣待罪福州已及三年,食不止,福民数升之粟饮不止,福民数杯之水为民不利,上干天和重伤国本如此,则夫旱灾之来,其由臣身也。必矣臣又闻古者三年耕,有一年之积;九年耕,有三年之积。闽版籍繁而食,地浅为者,寡而用者,多上农之夫。中农之岁,公私并用,已有不及。在昔如此,况于今日乎。小民废于生谷,半谋转输之利,腴田苦于兼并,不知储偫之法,故一旦饥馑,万目睽睽,众口嗷嗷,奔走告急,乃其真情。昔管仲曰:粟行于五百里,则众有饥色,其稼亡三之一者,命曰:小凶小凶,三年而大凶,大凶则众有遁去,在昔如此又况于闽民今岁之旱乎。将来之势,意外之患,可以逆见。臣所以不敢避斧钺之诛,而上渎圣明之听也。伏望皇上轸念边陲,哀其困苦,视万民如密,迩四方如邦,畿乞敕户部从长议处将该年税粮蠲免,转行镇巡等官多方设法处置谷米,以备赈济料理边防。用戒不虞,仍乞工礼二部将各年未完,并本年坐派暂且停止,候有收之年,带徵古人云:所费者,财用所收者。人心是大,有望于今日也。窃又念臣牧郡既已无状腆颜,就列心甚。不安乞将,臣早赐罢,斥以消天。谴以谢人怨别选贤能官员,前来拊循凋瘵之民,举行救荒之政,地方幸甚,人民幸甚。
《委勘通山秋灾记》李元震
余自六月十一日莅嘉鱼即逢灾旱越八日,而踏荒之令下十九日躬亲履亩,遍历乡邑。是时民方得微雨,仅以五分报,尤望大泽时降,继而不雨者,又三旬日民心皇。皇聊生无计,幸上台轸恤,谆挚有加,无已余急,以十分请命,方沐俞允忽又委勘。秋灾于役通山,力辞不能敦迫,益切单骑减从由八月四日漏尽出县东门十里至石,并十里至菉岭回想六月间勘灾。至此彼时民间望雨如渴至,今日而野色荒凉,风景萧瑟,踌躇四顾,何益增人酸楚也。十五里至舒桥,午炊民家,望其民有菜色,急以糇粮,劳赉非效德翳桑,亦贻诮溱洧已,又十里由秦钟山至洪水铺,崎岖而前,及嘉蒲接壤处,嘉鱼弹丸无数,百顷之阪,无千馀烟之族一交蒲界,而人稠居广景象顿殊,截小路三十里有官,廨积尘冷甑权宵于此,黎明起程十六里至官驿,旁有古寺,行人驻足,二十一里至丁泗桥,饷午过桥为咸宁,界复截小路二十五里,乘荫徒梁间,绿叶参差,水声淙淙,徘徊久之土人引道十五里至马家桥,日暮策马渡溪,水止宿。鸡鸣戒途行二十里,重山峻岭鸟道纡回,人马疲病,徒步艰难,至白沙铺憩力停餐,十五里至分水岭过岭为通山界,按通邑仅六里,入境即一二三之里惟山口铺有泉水,一源稍济一顷过此,以往平芜如焦灾民望,予有日扶老携幼齐拥马首,几不得前十五里至西港,倚巨桥栏眺望,移时离邑,尚五里许望见邑宰颜色宰为,吾乡龚闻翁,翁爱民若子,洁己如冰,民咸德之通邑,无城郭下榻,多宝寺。次日,同闻翁阅四五六之里,民间拥道倍昨而蓝缕之状,号泣之音,几不忍闻,见余两人停马花桥,竭力绥慰,定数九分,例照十分,蠲民戴邑,侯因戴予噫此,何事也。而敢有德色,予不欲久劳民,八之日急于整鞭归途,淋雨凄清,金风四起,黄花满地,芦叶惊秋,耳闻目送,惟觉通山,赤子依依,聚泣于马,首间也。薄暮宿白沙铺,九之日宿丁泗桥,十之日入嘉鱼境,宿丰义里团,闻民间近弊在科旱,费随路严稽。晨兴抵治,是役也。往返计八程而两邑之颠连困苦,状恐监门图,犹有未尽绘者云。
《与人论旱荒》唐顺之
苏松常镇并为邻郡而地利之高下,水势之浅深,迥然不同,或遇水荒则苏松特甚。而常镇尚可。或遇旱荒,则常镇为剧而苏松得利。试以运河测之,则常州水止,尺许而苏松尚有至于丈馀者。此其地利水势。显然可见,恐明公以为苏松,未尝告荒而常州独。若哓哓然者,不以民之侥倖于免税,则以为有司之私于其民,而其实旱与不旱有不同也。是苏松荒而得常州,以相补常州荒而得苏松以相补民,实国税。两相消息造化者,亦有裁成之意云耳。
《答佟太守求雨》王守仁
昨杨李二丞来备传尊教且询致雨之术,不胜,惭悚。今早谌节推辱临,复申前请尤为恳,至令人益增惶。惧天道幽远,岂凡庸所能测识。然执事忧勤为民之意真切,如是仆亦何可以无一言之复。孔子云:丘之祷久矣,盖君子之祷不在于对越祈祝之际,而在于日用操存之先。执事之治,吾越几年于此矣。凡所以为民祛患除弊兴利而致福者,何莫非先事之祷而何俟于今日然。而暑旱尚存,而雨泽未之应者,岂别有所以致此者欤。古者岁旱,则为之主者减膳彻乐省狱薄赋修祀典问疾苦引咎赈乏,为民遍请于山川社稷。故有叩天祈雨之祭,有省咎自责之文,有归诚请改之祷。盖史记所载:汤以六事自责,礼谓大雩帝用盛乐。春秋书:秋九月大雩,皆此类也。仆之所闻于古,如是未闻。有所谓书符咒水而可以得雨者也。惟后世方术之士,或时有之然,彼皆有高洁不污之操,特立坚忍之心,虽其所为不必合于中道,而亦有以异于寻常。是以或能致此然,皆出于小说而不见于经传。君子犹以为附会之谈,又况如今之方士之流,曾不少殊于市井嚣顽而欲望之以挥斥雷电,呼吸风雨之事,岂不难哉。仆谓执事:且宜出斋于厅事,罢不急之务,开省过之门洗简冤滞禁抑,奢繁淬诚涤虑痛自悔。责以为八邑之民请于山川社稷,而彼方士之祈请者,听民间从便得自为之,但弗之禁,而不专倚以为重,轻夫以执事平日之所操存,苟诚无愧于神明而又临事省惕,躬帅僚属致恳乞诚。虽天道亢旱,亦自有数。使人事良修。旬日之内,自宜有应。仆虽不肖无以自别于凡民,使诚有可以致雨之术,亦安忍坐视民患而恬不知顾,乃劳执事之仆。仆岂无人之心者耶。一二日内,仆亦将祷于南镇以助执事之诚。执事其但为民悉心以请,毋惑于邪说,毋急于近名,天道虽远,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
《祷雨记前》屠隆
屠隆为颍上之明年,是为万历戊寅四月。有事寿春四之日大风,明日人言颍上大雨,雹伤麦苗,隆方食忧,惧食噎几殆,归视东郊原野,几空稽颡,谢过自伤。为令亡状,皇天嫁祸我民,仰天而哭。已入中庭对邑,父老又哭。父老曰:天祸下民远矣,他郡邑雹灾者,汴梁以北,建业以南,多有之。宁独颍上,使君无为自苦。隆曰:风雨不避灌坛乎。余实不德以召此殃也。奈何以他郡邑为解,至五月又大旱,为文祷于城隍,又祷于张龙王之神会里人召村巫降神,妄言祸福。隆察其有异,絷之而廉得其诈祷二日,不雨。隆曰:天之困隆深矣。而雹为灾民已重不堪,而又加之岁旱,宁有噍类者,隆乃赤日暴中庭,从朝至暮,越二日,又不雨。博士诸生齐民心怜余环而涕泣者,以百千数曰:颍邑小,不贫粟,犹支一二年岁旱,民不即至死也。而胡以苦使君至此极为。隆谢曰:隆不独为吾民,且以尽吾心焉。天降灾吾邑,而且泄泄然,息阴就凉,以自为愉快。吾惧重有戮辱繄独为民,故吾暴日中。苍苍凉凉处一室,则惄焉,如焚矣。为文告于神者,三始顿首,谢过。乞怜其辞,哀已而激切语,涉不逊命,迁神对暴日,中日晡乃已。即夕云起,诘朝而雨,明日又雨,然阴云如黛,雨不甚沾足。隆又惧入祷。元帝庙既出,隆忽与同官曰:盍与诸君返,元帝庙待雨乎。遂返入后殿,俄见上帝像坐群神。东偏,隆惊曰:此何为同。官曰:其上故有玉皇阁下神像,修阁,阁成而不上,今且数年于兹矣。隆曰:天子祀上帝,诸侯祀封内山川,即神像下邑安得有之。而又令居群神东偏彼群神,奚而安也。且记称上帝所居,常有红云拥护,虽真仙罕得见其面,而令居湫隘近樵竖简甚矣。天之降罚,无乃是乎。即奚以专罪,令为也。于是亟命上之隆与同官免冠顿首伏地,不敢仰视先。是尝谋上,神像聚三百人不能动而止。至是才四十人耳。如云登焉,异哉。是时日向暝矣,应时大雨。竟夕四郊沾足,自是连日大雨。呜呼。又异哉。夫上帝高拱,上清其灵气,当不在是,乃维天聪明,何不烛矣。矧又百神在邪应时澍雨理,或有之雹而旱,旱而祷不得雨,祷而得雨,而又微。盖至是而后大雨,如响也。入祷元帝庙即出矣,复入何为乎。呜呼。可畏哉。朝出祷,夕还内舍,穷日夜不休,形容憔粹,无人色家人谓。隆遂騃相视而泣,妇心怜隆,亦同隆夜匍伏稽首。达旦,期在必得雨,乃已心又私计祷祠。如此,而神卒不应,将遂谓窅冥不可诘,嗟乎。讵谓其如响也,神理孔章可畏哉。隆于此滋惴惴惧矣,世之贪残,恣睢负心者,岂诚为天道神明远哉。隆谓此事可用自警,亦可以警世也,故记之。
《祷雨记后》前人
始隆暴日,以求雨也。官师士民,及家人咸晓之。夫雨旸天也。天积气也,隆隆高尔矣,勿可梯也,泬寥尔矣,茫荡尔矣,呼弗闻也。叩勿应也,谀之勿喜也,触之勿怒也,若顽焉当其潦也,勿格之使倒流也,当其旱也,勿挽河汉而泻之也,大化独运适焉尔矣,遭其适也,故潦于尧而旱于汤,夫潦于尧而旱于汤,尧勿知天也。天亦勿知尧也。汤勿知天也,天亦勿知汤也,何物而尧,何物而汤,何物而天,适焉尔矣。子暴而求,必雨。天且不雨,而三日,而五日,而百日,子即立稿颍水之上,竟不雨。也勿遭其适矣,子如天何天,如子何,则无乃不惠乎,何为自苦。隆应之曰:非也,子不闻精诚之极乎。夫精诚之极者,不惠也。不惠所以精诚也,精诚之极神明通焉。无不可为矣,故不可以耳视而可以目听也。可以手行而足指也,神可有而器可废也,粗而入精形壳蜕也,闇而生光元照朗也,故大荒可挟而六幕可游也,大鹏蚊虻焦螟嵩山须弥,芥子毫光六合秋毫泰山。泰山秋毫小大一矣,不知彭之为殇,不知殇之为彭,不知龙伯之为僬,侥不知僬侥之为龙,伯修短齐矣。天卑邪,地高邪,日月闇邪,深谷朗邪,流而五岳邪,九河峙邪,齐州近邪,眉睫远邪,夔蚭者飞邪,翼而蜿蜒邪,轩孔虽圣,吾不知其圣,夸父虽愚,吾不知其愚。黄屋左纛,虽贵吾不知其贵,被裘带索虽贱,吾不知其贱。万物之观齐矣,是皆不惠之道也。不惠所以精诚也,精诚则神。一神一则物化,物化则累释神明通焉。故风可反也,日可回也,月可扪也,电可掉也,霜可夏也,阳可冬也,水可蹈也,石可游也,龙可下也,马可角也,理也。岂怪也哉。夫六合广矣,何所有何所为何所,不有何所不为有而有为。而为无有而有无为,而为有而无有为而无为无不有也,无不为也,有而有为,而为理也。人之所信也,无有而有无为,而为亦理也,人之所不信也。人之所不信而怪名焉,亦惑矣。今夫员而方苍苍茫茫者,何物。皭而煌煌朗照八方者,何物。嵲𡾲而郁苍淼而茫洋浩浩荡荡者,何物。发声砰彭闪烁而有光者,何物。鬒而清扬颅而目须而吻张手攫而足蹡有声郎郎者,何物。令此偶一见之斯不亦大怪乎,六籍所载诸子所传山海元经之所列齐谐夷坚之所志都是物矣。昔北山愚公不自量,欲移太行,王屋二山聚族而运之河曲,智叟哑然而咍之。愚公不止也。且世世子孙平焉,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止也,告之于帝。帝感其诚,夸蛾氏二子负二山遂移之也,又有遭仙人山中者,求其不死之术,仙人畀一木,令穿石焉。石穿乃仙,其人受教无日夜,寒暑饥寒,垂四十年,石穿而仙去矣。夫山非可移也,石非可穿也,精诚之极也,隆诚不惠,无以谢诸。公行休矣。屠子语未毕而雨。
《弋阳仙姑潭祷雨记》李调鼎
邑北五十里有仙姑潭,相传为胡公女生,贞观时姊妹二人馈食,往父田,所父方附桔槔曰:父何苦为儿请瓮灌之。父以为儿戏不足信,未几舍食来视,田已沾足矣。他日浴于涧,其舅见而呵之,因沉于水,母至见双鹤立瀑上,下为深潭,土人因事之以为仙。云:每遇岁旱,祷辄应己,未岁大旱,令公子桑孙先生忧之,却驺屏翣跣行,赤日中以祷于所谓仙潭者,予实从未至三十里山,若环连中包肥壤水贯其中,人从缺中入,如此者十五里乃得小径石琰出,或隤下如宇山势微转,虽有一线终不使远视者,从琰中见隙光也。又十五里乃至潭所,水从高飞注潭中,瀑之上路绝人区,杳然天际潭,可广半亩许。下莫得其底,窥之正碧,临其上精爽摇摇,先生再拜,敛笏罄折立,为民默告所以来者,投书潭中。凡纸贴水为水所鼓,不即沉。是其常也。惟此潭书入水反卓竖类有物,取之而下者,且二姑。异潭相距十馀里,而此潭所投之书往往从,彼潭中得之又不濡绝可,怪也。报之者从其类用钗环之属而识其款有乞者,往往浮水,畀之视其文二三百年物矣。凡求雨必从水,隈伺物随所得,辄诩之曰:此龙也。奉以归事之,惟谨辄得雨,既得雨,谨护还之。有妄男子浴于潭,俄大雷雨。五脏溃裂,以死其灵。异如此。先生既投书,更默祷,馀人不复知,再拜辞出。出行道中,炎晶如故,抵县望西北,有云如车盖,久之少女风动,悲于巽林,至日晡大雨如注。四郊沾足,神有其灵,侯有其诚矣,雩而雨,犹不雩,而雨殆非仁人达理之言也。先生曰:天下事,有可知,有不可知。达人高致不以理相格耳,姑之生尝为父灌田虽千载而下盖,卒以其心悯桔槔之劳矣。此所谓君以此始亦以此终。夫民于姑有子道焉,然不以子感,二姑而以姑之父母感,二姑毋论而父幸同壤顾,而父农也。计姑不待其辞之毕,凡力之所能为者,无辞为之。且姑应远如响其于区区之弋水,何有可。无为我记诸,余不敏因书其事以示后人,盖欲弋之民德,姑与先生俱无已矣。
旱灾部艺文三
〈诗〉《王风中谷有蓷三章》〈朱注〉凶年饥馑,室家相弃,妇人览物起兴,而自述其悲叹之辞也。
中谷有蓷,暵其乾矣。有女仳离,嘅其叹矣。嘅其叹矣,遇人之艰难矣。〈兴也〉
中谷有蓷,暵其修矣。有女仳离,条其叹矣。条其叹矣,遇人之不淑矣。
中谷有蓷,暵其湿矣。有女仳离,啜其泣矣。啜其泣矣,何嗟及矣。
《大雅云汉八章》〈朱注〉
旧说以为宣王承厉王之烈,内有拨乱之志,遇灾而惧,侧身修行,欲消去之。天下喜于王化复行,百姓见忧。故仍叔作此诗以美之。
倬彼云汉。昭回于天。王曰:于乎何辜。今之人,天降丧乱,饥馑荐臻,靡神不举,靡爱斯牲。圭璧既卒,宁莫我听。〈赋也〉
旱既大甚,蕴隆虫虫。不殄禋祀,自郊徂宫。上下奠瘗,靡神不宗。后稷不克,上帝不临。耗斁下土,宁丁我躬。旱既大甚,则不可推。兢兢业业,如霆如雷。周馀黎民,靡有孑遗。昊天上帝,则不我遗。胡不相畏,先祖于摧。旱既大甚,则不可沮。赫赫炎炎,云我无所。大命近止,靡瞻靡顾。群公先正,则不我助。父母先祖,胡宁忍予。旱既大甚,涤涤山川。旱魃为虐,如惔如焚。我心惮暑,忧心如熏。群公先正,则不我闻。昊天上帝,宁俾我遁。旱既大甚,黾勉畏去。胡宁瘨我以旱,憯不知其故,祈年孔夙方社。不莫昊天上帝,则不我虞。敬恭明神,宜无悔怒。
旱既大甚,散无友纪。鞫哉庶正,疚哉冢宰。趣马师氏,膳夫左右。靡人不周,无不能止。瞻卬昊天,云如何里。瞻卬昊天,有嘒其星。大夫君子,昭假无嬴。大命近止,无弃尔成。何求为我,以戾庶正。瞻卬昊天,曷惠其宁。
《祈雨诗》汉·祝良
长沙耆旧传曰:祝良字石卿,为洛阳令岁时亢旱。天子祈雨不得,良乃暴身阶庭,告诚引罪,自晨至申,紫云沓起,甘雨大降,人为之歌。
天久不雨,烝人失所,天王自出,祝令特苦精符,感应
滂沱下雨。
《经涡路作》晋·李颙
言归越东,足逝将反,上都后洫,填中路改,辙修兹衢。旦发石亭,境夕宿桑,首墟劲焱,不兴润零,雨莫能濡。亢阳瀰十,旬涓滴未,暂舒泉流,成平陆结,驷可回车。肇允相忘,鳞翻为涸,池鱼咫步,不能移白,日奄桑榆。
《奉和武帝苦旱》梁·庾肩吾
阳山蛇不蛰洳泽鸟,犹攒暂息,流膏雨将似怨,祁寒文衣夜不卧,蔬食昼忘餐洁,诚同望祀,惟馨等浴兰江蘋享,上帝荆璧奠高峦繁云,兴岳立蒸穴动龙蟠,渭渠还积,水滮池更起澜。
《效古二首》唐·储光羲
晨登凉风台,暮走邯郸道。曜灵何赫烈,四野无青草。大军北集燕,天子西居镐。妇人役州县,丁男事征讨。老幼相别离,哭泣无昏早。穑稼既殄绝,川泽复枯槁。旷哉远此忧,冥冥商山皓。
东风吹大河,河水如倒流。河洲尘沙起,有若黄云浮。赪霞烧广泽,洪曜赫高丘。野老泣相语,无地可荫休。翰林有客卿,独负苍生忧。中夜起踯躅,思欲献厥谋。君门峻且深,踠足空夷犹。
《奉和皇甫大夫祈雨应时雨降》严维
致和知必感,岁旱未书灾。伯禹明灵降,元戎祷请来。九成陈夏乐,三献奉殷罍。掣曳旗交电,铿锵鼓应雷。行云依盖转,飞雨逐车回。欲识皇天意,为霖贶在哉。
《韦使君黄溪祈雨见召从行至祠下口号》柳宗元
骄阳愆岁事,良牧念菑畬。列骑低残月,鸣笳度碧虚。稍穷樵客路,遥驻野人居。谷口寒流净,丛祠古木疏。焚香秋露湿,奠玉晓光初。肸蚃巫言报,精诚礼物馀。惠风仍偃草,灵雨会随车。俟罪非真吏,翻惭奉简书。
《忧旱吟》张祐
炎熇肆蒸溽,南薰日飘飏。田畴苦焦烈,龟坼无润壤。嘉禾穟方实,灌注期穰穰。卓午火云炽,虐焰弥穹苍。桔槔置无用,何计盈仓箱。老农力耕耨,扪心热衷肠。公租与私税,焉得俱无伤。今年已憔悴,斗米百钱偿。富豪索高价,闭廪几绝粮。引领望甘雨,倾城祷林桑。匹夫动天地,奚俟暴巫尪。浃旬竟弗验,神明果茫茫。彼苍岂降割,以重吾民殃。
《所居永乐县久旱县宰祈祷得雨因赋诗》李商隐
甘膏滴滴是精诚,昼夜如丝一尺盈。祇怪闾阎喧鼓吹,邑人同报束长生。
《闵雨》宋·刘敞
伏见春首以来,天久不雨,历官李用晦,治大衍轨。革太医赵从古,治黄帝六气,咸以谓风,旱岁恶然。陛下焦心劳意,侧躬修德审乐,损膳议,狱宥过以。迎导善气爰,及言事得罪者,唐介杜枢之,徒复特见甄序,小大之臣莫不欣然。人情悦则天地和矣。乃三月己巳,日入而雨,至于庚午,诗不云。乎益之。以霢霂既优、既渥、既沾、既足生我百谷,以此见圣人之德。与天相符言出而物应,行发而神助,虽水旱之灾,有常数者,犹不能违之,况其眇者乎。窃观诗书所载:盛德之君,至诚动天之速,未有及陛下者也。臣不胜鼓舞之至,谨撰闵雨诗一十三章,章六句投进以闻。
堪舆絪缊,一晦一明。或沉而毁,或亢而旸。自古以然,世习为常。
民生冥冥,靡究靡知。其幸而吉,不幸而灾。猖狂妄行,惟所遇之。
天命降监,在我元圣。兼覆庆裕,四方既定。惟民之恤,无所疵病。
伊年暮春,旱久不雨。人曰时哉,历有常数。禹汤之贤,莫能弗遇。
帝独喟息,是岂足言。化育万物,若镕以埏。患在诚薄,不能动天。
退而斋心,渊默以居。钟鼓不抎,宴游不娱。左右肃然,一怀瞿瞿。
疏狱省刑,与物更始。内怨孔悲,引咎在己。爰及四海,愚智咸喜。
追悟谠直,褒进淹滞。声色无迕,式序在位。嬖习权近,摄威屏气。
己巳乃雨,若有鬼神。凄凄其风,渰渰其云。自东徂西,罄无不均。
匪震匪拔,匪溢匪泄。生我百谷,区萌毕达。以亭以食,小大胥悦。
天子之德,视雨之施。肇自京师,达于四裔。无有蛮貊,孚我君惠。
天子之政,视雨之时。养老长幼,速哉熙熙。更化易俗,而民不知。
天子之庆,视雨之积。自天降康,时万时亿。眉寿无疆,以靖四国。
《水旱吟》邵雍
尧水九年,汤旱七载。调燮之功,此时安在。
九年洪水,七年大旱。非尧与汤,民死过半。
《悯旱》前人
正要雨时犹不雨,已成灾处更成灾。如何百谷欲焦烂,遍地止存蒿与莱。
《久旱望雨》苏轼
饥人忽梦饭甑溢,梦中一饱百忧失。只知梦饱本来空,未悟真饥定何物。我生无田食破砚,尔来砚枯磨不出。去年太岁空在酉,傍舍壶浆不容乞。今年旱势复如此,岁晚何以黔吾突。青天荡荡呼不闻,况欲稽首号泥佛。瓮中蜥蜴尤可笑,跂跂脉脉何等秩。阴阳有时雨有数,民是天民天自恤。我虽穷苦不如人,要亦自是民之一。形容可似丧家狗,未肯弭耳争投骨。倒冠落帻谢朋友,独与蚊雷共圭荜。故人嗔我不开门,君视我门谁肯屈。可怜明月如泼水,夜半清光翻我室。风从南来非雨候,且为疲人洗蒸郁。褰裳一和快哉谣,未暇饥寒念明日。
《立秋日祷雨宿灵隐寺同周徐二姓》前人
百重堆案掣身间,一叶秋声对榻眠。床下雪霜侵户月,枕中琴筑落阶泉。崎岖世味尝应遍,寂寞山栖老渐便。惟有问农心尚在,起占云汉更茫然。
《久旱微雨作》江公著
云叶纷纷雨脚匀,乱花柔草长精神。雷车却碾前山过,不洒原头陌上尘。
《久旱新岁乃雨》朱松
高田土可簏,下田不受犁。遗蝗忧插啄,况乃麦未齐。赤子天自怜,沟壑忍见挤。雨逐新岁来,停云忽凄凄。莫辞三日霖,为作一尺泥。汪汪既没膝,滟滟仍拍堤。渐看蓑笠山,笑语喧畛畦。我欲与寓目,父老同攀跻。此身群万生,扰扰舞瓮鸡。曾亦无几求,脱粟配羹藜。永言故陇耕,老眼路凄迷。好收敛版手,锄耰归自携。
《悯旱》杨万里
鸣鸠唤雨如唤晴,水车夜啼声彻明。乖龙懒睡未渠醒,阿香推热呼不应。下田半湿高全坼,幼秧欲焦老差碧。书生所向便四壁,卖浆逢寒步逢棘。还家浪作饱饭谋,买田三岁两无秋。一门手指百二十,万斛量不尽穷愁。小儿察我惨不乐,旋沽村酒聊相酌。更哦子美醉时歌,焉知饥死捐沟壑。水车哑哑止复作。
《扫晴妇》〈并序〉金·李俊民
世俗为扫晴妇者,盖假燮理之手,导阴阳之和,使民间免乾溢之患也。感其事而赋之。
卷袖搴裳手持帚,挂向阴空便摇手。前推后却不辞劳,欲动不动谁掣肘。偶人相对木为土,神女但誇朝复暮。龙宫不作本分事,中间多少閒云雨。见说周人忧旱母,宁知东海无冤妇。慇勤更倩封家姨,一时断送龙回首。
《捡旱》祝简
草树连云绿草黄,年饥村落自荒凉。晚蝉抱树声声急,野菊迎人细细香。
《五龙祠祷雨》李宴
麦槁禾焦厌火云,引觞潜祷五龙神。君能借我青骢马,倾倒天瓢济此民。
僧传古坐龙图岩东平所藏至元二年秋九月,张签省耀卿处,观七年闰十月甲戌,公退马上偶得,时秋苦旱冬天无雪。 元王恽
深山大泽物所蛰,千丈悬淙挂青壁。潭阴水黑不见底,老雨初开元气湿。苍龙何处行雨归,闯首踞坐红云堆。山僧骇绝噤不语,万壑阴雾生缁衣。咄哉传古隐龙性,隔户写影窥天机。一从元化堕此笔,饮海不复观晴霓。世间画本万尺蠖,尾鬣一掩无晶辉。比年一旱几焚如,牲币空事山川雩。群龙痴睡洞府黑,六合任使黄霾污。何当铁匣出雷火,冲屋而去腾天衢。六丁奔命仆射御,倒卷溟渤天瓢㪺。滂沱一洗乾坤净,却敛神功寂若无。
《祷雨龙洞山》赵孟頫
苍山如犬牙,细路入深谷。绝壁千馀仞,上有凌云木。阴崖不受日,洞穴自成屋。萧森人迹少,荟蔚兽攸伏。云林互隐映,涧道相回复。翔禽薄穹霄,鸣鸟响岩曲。临桥濯清飔,汲井漱寒玉。神物此渊潜,愆阳有祈祝。风漓勤善教,吏懦耻厚禄。暂怀尘外想,独往疑有梏。过幽难久居,济胜乏高躅。策马寻故蹊,归樵相追逐。
《苦旱行》吴师道
五月苦旱今未休,晴空烈火燔新秋。雨师不仁龙失职,百鬼庙食茫无谋。我欲笺天诉时事,只恐天公亦昏睡。苍生性命吁可哀,风云何日从天来。
又
皇天不雨一百日,千丈空潭断馀湿。连山出火槁叶黄,大野扬尘烈风赤。田家父子相对泣,枯禾一茎血一滴。中夜起坐增百忧,云汉苍苍星历历。
又
吴乡白波田作湖,越乡赤日溪潭枯。衾裯不换一斗米,细民食贫衾已无。连艘积廪射厚利,乌乎此曹天不诛。闻道闽中米价贱,南望更塞悲长途。
《天师张太元祈雪歌》傅若金
至元二年冬不雪,天子夙夜忧黎民。官庭择日诏方士,台官通天求百神。留侯之孙住龙虎,世领祠官列圭组。凫舄经时谒紫微,凤章半夜飞元武。皇天爱民祈可必,腊雪依微应三日。望拜还闻在竹宫,受釐忽报临宣室。天地杳默韬元功,赐予纷纭恩数隆。请和六气辅元化,常使九州歌岁丰。
《旱乡田父言》宋无
疲牛病喘卧桑间,碌碡閒眠麦地乾。残税驱将儿子去,豆畦却倩草人看。
《喜雨三十韵》〈并序〉袁士元
重光大荒落之岁,自春而夏不雨兼月,东作几废。郡幕有为民忧者,控辞力请啬斋,吕鍊师设坛致祷,不三日,甘泽沛然。官吏交庆实五月一日也。因以三十韵纪其事。
仙术由来能致雨,诚心所感可回天。公家既尽祈禳礼,洞府旋分造化权。明处浙东虽大郡,鄞居海右乏深渊。每罹旱暵忧为甚,况历饥荒恐复然。春后一犁方欲动,田无勺水绝堪怜。木龙慢吼江头月,秧马犹沈屋角烟。病暍征夫心正折,望霓农叟眼将穿。此时奚啻千金直,民命危如一线悬。郡幕有官偏恻隐,昊天无路莫夤缘。遴才几度询诸老,荐口咸推汝独贤。闭户固辞徒至再,下车力请寖勤拳。一笺丹悃求嘉应,即喜元机妙斡旋。众览但知惟兀兀,神飞谁识自翩翩。心香虎闼初无阻,膏泽龙宫讵敢专。蜥蜴捧符来洞口,神祇森仗立云颠。顿惊百辟争趋事,始觉群巫乃备员。电逐剑光才动处,雷轰印令未施前。天瓢乍滴终倾倒,月额初开渐复连。别院始看庭积霤,前村已见水行田。秧针被润青而秀,菜甲分甘绿且鲜。壤畈田翁惊破块,井眢灶婢喜添泉。乾禽操羽鸣鸡树,涸鲋扬鳞跃涧川。伫见桑麻还郁郁,行吟花竹正娟娟。槐边市有新鸣屐,柳下塘无久系船。已扫螟氛消毒暑,渐清燕寝饱高眠。童谣争唱升平曲,祖帐高题志喜篇。试术葛元应敛衽,论功束晰可随肩。世人独叹重元秘,真宰多怜一念虔。往岁作霖频复见,钜公题石久曾镌。谁知白首当今日,犹为苍生作有年。
《喜雨》张翥
日气如焚土气腥,黑云当户黑冥冥。雨工分下旂千队,神姥携来酒一瓶。牛马长河迷渚涘,龙蛇平陆起雷霆。快看一洗飞蝗尽,犹及秋田晚稼青。
《广微天师祈雪有应诗以美之》贡师泰
九枝灯照碧坛空,龙虎旂高满殿风。绿简夜深朝玉陛,素幢春浅拂珠宫。一天冻色星河合,万里冰华陆海同。明日内家应赐宴,䌽符争取缀钗虫。
《金华尉赵德夫祈雨有感》叶颙
阳乌赫赫明高穹,火云不雨天西东。晴波渴饮千丈虹,嘉谷槁死生䖟虫。金华赵宰亦悯农,陈词涕泣呼天公。食天之禄因农功,视农不救宁为忠。下人无罪天所容,愿以斯贵归微躬。志诚直通龙伯宫,须臾遣出双玉龙。利爪排空怒且雄,阿香推车海若从。鞭云驾雨随天风,下与世人为年丰。要令饥旅颜回童,少焉云散天字空。神龙却归潭水中,庙闲山空鼓鼕鼕。
《天冠法师邓均谷祷雨歌》贝琼
至正辛丑秋七月,官河无舟死鱼鳖。钱塘城中十万室,凿井深通海䲡穴。海底九乌朝并出,流金铄石气愈烈。我无快刃斫旱魃,构孽为妖降吴越。老巫歌舞帝不悦,真宰之罪当何雪。天冠法师与天通,丹书铁券呼龙公。石坛昼晦群神降,金支翠旗来半空。举杯掷地霹雳从,澍雨一日声如谼。三田白水禾芃芃,儿童满道歌年丰。百金不顾归空同,师岂琐琐贪天功。笑汝蜥蜴能为龙。
《悯旱诗》明·宣宗
亢旸久不雨,夏景将及终。禾稼纷欲槁,望霓切三农。祠神既无益,老壮忧忡忡。饘粥不得继,何以至岁穷。予为兆民主,所忧与民同。仰首瞻紫微,吁天摅精忠。天德在发育,岂忍民瘝痌。施霖贵及早,其必昭感通。翘跂望有渰,冀以苏疲癃。
《旱既甚张君阐化也君积功累行有祷而天应之》陶宗仪
旱既甚,金石流。苗患槁,民烦忧。畴能祈天致天雨,曰惟张君验之屡雩坛。长跪恭进词黑札,元文启,雷祖闭,阳纵阴,理则然。叱电鞭霆,一何武旸乌郁光。祝融奔渊,龙起蛰,商羊舞,甘泽及我私田里。长驩娱,击壤歌,至正厥功匪君谁。
《次人忧旱作》唐顺之
岁岁吴农事水耕,朝朝占雨愁云轻。泽中不闻鸠语合,田际但见龟文生。野老舐糠犹自得,书生炊桂亦何情。东南生计已如此,闻道山西又点兵。
《丁丑五月大旱雩祷上斋居御讲颁赐素蔬一盒》于慎行
云汉忧歌岁事艰,桑林虔祷圣心殚。祈年不辍金华讲,减膳犹分玉箸飧。始见仙盘疑汎露,却尝宝馔是调兰。崇朝肤寸纾宸想,霖雨应腾四野欢。
《黑云行苦旱遣闷》王叔承
去冬地动雪五尺,中有黑花洒如墨。春来阴霾昼为夕,雪霰淋漓雷电逼。识者已知今日灾,连年苦水旱复来。农时竟月无滴雨,困穷四海愁三台。量田督课造苛法,等閒沥尽苍生血。祸根虽断冤未开,毒沴烧空山斗裂。骖乘犹然能赤族,郿坞金珠散空谷。折槛诸君归具官,伤哉不起刘安福。死多枉杀生不生,愿调和气回升平。眼前得失倏已见,当权可不怜勋名。千秋事挂闾阎评,短歌击天鼓天泽。何时普桔槔响千村,青苗落焦釜。人言旱荒悲,还胜水荒苦。水荒犹有草可食,水荒犹有鱼堪罟。十家九家空若焚,筋骨脂膏填赤土。欲质无衣债无主,富儿有米不能贾。此其何时急旧逋,酷遇亢阳猛于虎。抛却火浣衫,为把龙须麈。凭谁吐丝纶,凭谁作霖雨。安得甘霖蠲诏相并来,尽使枯氓醉天府。醉天府,歌且舞,吁嗟嗟,谁父母。
旱灾部选句
魏曹植诰咎文至,若炎旱赫羲,飙风扇发,嘉卉以委,良木以拔。
南齐萧子良《密启》:武帝,顷土木之务,甚为殷广,虽役未及,民勤费已,积炎旱致,灾或繇于此。
唐李白诗:龙怪潜溟波,俟时救炎旱。
李峤诗:积阳缠首夏,隆旱届徂秋。
明吴兆诗:舍有馀粮可接荒,陂多积水能防旱。金大舆诗:躬耕苦旱乾,何以资朝暮。
李约观祈雨诗:桑条无叶土生烟,箫管迎龙水庙前。朱门几处耽歌舞,犹恐春阴咽管弦。
[book_title]第九十六卷
第九十六卷目录
旱灾部纪事
旱灾部杂录
庶徵典第九十六卷
旱灾部纪事
《述异记》:关中有金鱼神,云:周平王二年十旬,不雨,遣祭天神。俄而,生涌泉,金鱼跃出而雨降。
《史记·赵世家》:晋献公之十六年伐霍、魏、耿,而赵夙为将伐霍。霍公求奔齐。晋大旱,卜之,曰霍太山为祟。使赵夙召霍君于齐,复之,以奉霍太山之祀,晋复穰。《左传·僖公十有九年》:卫人伐邢,以报菟圃之役,于是卫大旱,卜有事于山川,不吉,宁庄子曰:昔周饥,克殷而年丰,今邢方无道,诸侯无伯,天其或者,欲卫讨邢乎,从之,师兴而雨。
《二十有一年》:夏,大旱,公欲焚巫尪,臧文仲曰:非旱备也。修城郭,贬食省用,务穑劝分,此其务也。巫尪何为,天欲杀之,则如勿生,若能为旱,焚之滋甚,公从之,是岁也。饥而不害。
《韩非子·十过篇》:晋平公使师旷奏《清徵》。师旷曰:《清徵》不如《清角》。平公曰:《清角》可得闻乎。师旷曰:君德薄,不足以听之。听之,将恐有败。公曰:寡人老矣,所好者,音,愿听之。师旷不得已而鼓之。一奏,有云从西方起;再奏之,大风至,大雨随之,裂帷幕,破俎豆,堕廊瓦。坐者散走,平公恐惧,伏于廊室。晋国大旱,赤地三年。平公之身遂癃病。
《左传·昭公十六年》:九月,大雩,旱也。郑大旱,使屠击,祝款,竖柎,有事于桑山,斩其木不雨。子产曰:有事于山,蓺山林也。而斩其木,其罪大矣。夺之官邑。
《庄子》:宋景公时大旱三年,卜之,以人祀乃雨。公下堂顿首曰:吾所以求雨者为人,今杀人不可,将自当之。言未卒,天大雨方千里。
《孔子家语》:孔子在齐,齐大旱,春饥。景公问于孔子曰:如之何。孔子曰:凶年则乘驽马,力役不兴,驰道不修,祈以币玉,祭祀不悬,祀以下牲,此贤君自贬以救民之礼也。
《晏子》:齐大旱,逾时,景公召群臣问曰:天不雨久矣,民且有饥色。吾使人卜云祟在高山广水。寡人欲少赋敛,以祠灵山,可乎。群臣莫对。晏子进曰:不可,祠此无益也。夫灵山固以石为身,以草木为发。天久不雨,发将焦,身将热,彼独不欲雨乎。祠之无益。公曰:不然,吾欲祠河伯,可乎。晏子曰:不可,河伯以水为国,以鱼鳖为民。天久不雨,泉将下百川。竭国将亡,民将灭矣。彼独不欲雨乎。祠之何益。景公曰:今为之奈何。晏子曰:君诚避宫殿,暴露与灵山、河伯,共忧其幸而雨乎。于是,景公出,野居暴露三日,天果大雨,民尽得种时。景公曰:善哉。晏子之言可,无用乎其维有德。
《礼记·檀弓》:岁旱,穆公召县子而问然,曰:天久不雨,吾欲暴尪而奚若。曰:天则不雨,而暴人之疾子,虐,毋乃不可与,然则吾欲暴巫而奚若,曰:天则不雨,而望之愚妇人,于以求之,毋乃已疏乎,徙市则奚若。曰:天子崩,巷市七日,诸侯薨,巷市三日,为之徙市,不亦可乎。《庄子》:梁君出猎,见白雁群,君欲射之,道有行者,骇之。君怒欲射行者,其御公孙龙下车,抚矢曰:昔先公时大旱三年,卜之,以人祠乃雨。公下堂顿首曰:吾所以求雨为民也,吾自当之。言未卒,而天大雨方千里者。何德于天而惠于民也,今君王以白雁而欲杀人乎。《汉书·郊祀志》:元封三年夏,旱。公孙卿曰:黄帝时封则天旱,乾封三年。上乃下诏曰:天旱,意乾封乎。其令天下尊祠灵星焉。
《食货志》:桑弘羊爵左庶长。是岁小旱,上令百官求雨。卜式言曰:烹弘羊,天乃雨。
《于定国传》:定国父于公为县狱史,郡决曹,决狱平。东海有少妇,少寡,养姑甚谨,姑欲嫁之,不肯。姑谓邻人曰:孝妇事我勤苦,哀其无子守寡。我老,累其芳年,奈何。姑遂自经,姑女告孝妇杀其母。吏捕验治,妇诬服。太守竟论杀孝妇。郡中枯旱三年。后太守至,卜筮其故,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强断之,咎在是乎。于是太守杀牛祭孝妇冢,表其墓,天立大雨。
《高获传》:获字敬公,汝南新息人也。三公争辟不应。后太守鲍昱请获,既至门,令主簿就迎,主簿曰但使骑吏迎之,获闻之,即去。昱遣追请获,获顾曰:府君但为主簿所欺,不足与谈。遂不留。时郡境大旱。获素善天文,晓遁甲,能役使鬼神。昱自往问何以致雨,获曰:急罢三郡督邮,明主当自北出,到三十里亭,雨可致也。昱从之,果得大雨。《汝南先贤传》:永平十三年,楚王英谋为逆事,互相牵引拘系者千馀人,三年而狱不决,坐掠幽而死者百馀人,天用灾旱赤地千里。袁安拜楚郡太守,即控辔而行。既到,决狱事,人人具录其辞状,本非首谋,为主所引。应时理遣,一旬之中活千人之命。其时,甘露滂霈,岁大稔。
《东观汉记》:百里嵩,字景山,为徐州刺史。境遭旱,出巡处甘雨辄澍。东海祝其合乡等三县父老诉曰:人等是公百姓,独不邀降。乃回赴之,雨随车而下。
谢承后汉书章和元年,有诏以郑弘为太尉,时旱,朝廷百僚皆暴请雨。夏炎热,小雨郡官即还,舍弘弥日。不旋,大雨注,稼穑遂丰。
《后汉书·杨厚传》:厚父统,善天文推步之数。建初中为彭城令,一州大旱,统推阴阳消伏,县界蒙泽。太守宗湛使统为郡求雨,亦即降澍。自是朝廷灾异,多以访之。
《戴封传》:封为西华令。其年大旱,封祷请无获,乃积薪坐其上以自焚。火起而大雨暴至,于是远近叹服。《张奋传》:奋代刘芳为司空。时岁灾旱,祈雨不应,乃上表曰:比年不登,人用饥匮,今复久旱,秋稼未立,阳气垂尽,岁月迫促。夫国以民为本,民以谷为命,政之急务,忧之重者也。臣蒙恩尤深,受职过任,夙夜忧惧,章奏不能叙心,愿对中常侍疏奏。即时引见,复口陈时政之宜。明日,和帝召太尉、司徒走洛阳狱,录囚徒,收洛阳令陈歆,即大雨三日。
《曹褒传》:褒出为河内太守。时春夏大旱,粮谷踊贵。褒到,乃省吏并职,退去奸残,澍雨数降。其秋大熟,百姓给足,流冗皆还。
《周嘉传》:嘉从弟畅,为河南尹。永初二年,夏旱,久祷无应,畅因收葬洛阳傍客死骸骨凡万馀人,应时澍雨。《东观汉记》:顺帝阳嘉元年,立顺烈皇后。是时自冬至春不雨,尊后之日,嘉注沾渥。
《长沙耆旧传》:太尉刘寿,顺帝时为洛阳令,岁时亢旱,天子祈雨不得。寿暴身阶庭,告诚引罪,自晨至中。紫云沓起,甘雨登降,人为之歌曰天久不雨,蒸人失所,大王自出,祝令特苦,精符感应,滂沱下雨。
《水经注》《长沙耆旧传》云:祝良为洛阳令,岁时亢旱,良乃曝身阶庭,告诚引罪,自晨至午。紫云沓起,甘雨登降。
《后汉书·孟尝传》:尝字伯周,会稽上虞人也。其先三世为郡吏,并仗节死难。尝少脩操行,仕郡为户曹史。上虞有寡妇至孝养姑。姑年老寿终,夫女弟先怀嫌忌,乃诬妇厌苦供养,加鸩其母,列讼县庭。郡不加寻察,遂结竟其罪。尝先知枉状,备言之于太守,太守不为理。尝哀泣外门,因谢病去,妇竟冤死。自是郡中连旱二年,祷请无所获。后太守殷丹到官,访问其故,尝诣府具陈寡妇冤诬之事。因曰:昔东海孝妇,感天致旱,于公一言,甘泽时降。宜戮讼者,以谢冤魂,庶幽枉获申,时雨可期。丹从之,即刑讼女而祭妇墓,天应澍雨,谷稼以登。
《谢承后汉书》:爰延转议郎。徐州遭旱,延使持节到东海请雨,澍雨,与京师同日俱霈,还,拜五官中郎将。周畅性仁慈,为河南尹。夏旱,久祷无应,因收藏洛城傍客死骸骨万馀人,应时澍雨,岁乃丰稔。
《后汉书·费长房传》:东海君来见葛陂君,因淫其夫人,于是长房劾系之。三年而东海大旱,长房至海上见其人请雨,乃谓之曰:东海君有罪,吾前系于葛陂。今方出之,使作雨也。于是雨立注。
《谅辅传》:辅字汉儒,广汉新都人也。仕郡为五官掾。时夏大旱,太守自出祈祷山川,连日而无所降。辅乃自暴庭中,慷慨咒曰:辅为股肱,不能进谏纳忠,荐贤退恶,和调阴阳,承顺天意,至令天地否隔,万物焦枯,百姓喁喁,无所诉告,咎尽在辅。今郡太守改服责己,为民祈福,精诚恳到,未有感彻。辅今敢自祈请,若至日中不雨,乞以身塞无状。于是积薪柴聚茭茅以自环,构火其旁,将自焚焉。未及日中时,而天云晦合,须臾澍雨,一郡沾润。世以此称其至诚。
《山西通志》:汉石钟真人、芮城人隐于北山石室中。一日有野鹿入洞,昼则恣食水草,夜则入洞同宿。及来京鹿行李随之。一夕梦神人告曰仙籍有汝名字,又赠汝符职当行雨。此鹿即龙也,今天下大旱,收榜祷雨。既觉,惊异,乃如言收榜入静室中,焚香默祷,俄然云布,远近沾足。
《益都耆旧传》:赵瑶为阆中令,时西州遭旱。瑶率掾吏斋戒于灵星池,归咎自责,稽首流血,应时大雨。《搜神记》:孙策欲渡江袭许,与于吉俱行,时大旱。所在熇厉,催诸将士,使速引船,或身自早出督切。见将吏多在吉许。策因此激怒,言:吾为不如于吉耶。而先趋附之。便收吉至,呵问之曰:天旱不雨,道涂艰涩,不时得过。故自早出,而卿不同忧戚,安坐船中,作鬼物态,败吾部伍。今当相除。令人缚置地上暴之,使请雨若能感天,日中雨者,当原赦;不尔,行诛。俄而云气上蒸,肤寸而合;比至日中,大雨总至,溪涧盈溢。将士喜悦,以为吉必见原,并往庆慰。策遂杀之。将士哀惜,共藏其尸。天夜,忽更兴云覆之。明旦往视,不知所在。《蜀志·简雍传》:先主拜雍昭德将军。时天旱禁酒,酿者有刑。吏于人家索得酿具,论者欲令与作酒者同罚。雍与先主游观,见一男女行道,谓先主曰:彼人欲行淫,何以不缚。先主曰:卿何以知之。雍对曰:彼有其具,与欲酿者同。先主大笑,而原欲酿者。
《魏志·毛玠传》:魏国初建为尚书仆射,复兴选举。有白玠者:出见黥面反者,其妻子没为官奴婢,玠言曰使天不雨者盖此也。太祖大怒,收玠付狱。大理钟繇诘玠曰:自古圣帝明王,罪及妻子。《书》云:左不共左,右不共右,予则拿戮女。司寇之职,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于舂槁。汉律,罪人妻子没为奴婢,黥面。汉法所行黥墨之刑,存于古典。今真奴婢祖先有罪,虽历百世,犹有黥面供官,一以宽良民之命,二以宥并罪之辜。此何以负于神明之意,而当致旱。案典谟,急恒寒若,舒恒燠若,宽则亢阳,所以为旱。玠之吐言,以为宽邪,以为急也。急当阴霖,何以反旱。成汤圣世,野无生草,周宣令主,旱魃为虐。亢旱以来,积三十年,归咎黥面,为相值不。卫人伐邢,师兴而雨,罪恶无惩,何以应天。玠讥谤之言,流于下民,不悦之声,上闻圣听。玠之吐言,势不独语,时见黥面,凡为几人。黥面奴婢,所识知耶。何缘得见,对之叹言。时以语谁。见答云何。以何日月。于何处所。事已发露,不得隐欺,具以状对。玠曰:臣垂龆执简,累勤取官,职在机近,人事所窜。属臣以私,无势不绝,语臣以冤,无细不理。人情淫利,为法所禁,法禁于利,势能害之。青蝇横生,为臣作谤。臣不言此,无有时、人。说臣此言,必有徵要。乞蒙宣子之辨,而求王叔之对。时桓阶、和洽进言救玠。玠遂免黜,卒于家。《世说补》:管公明过清河,时适大旱。太守问:何当有雨。公明曰:今夕当大雨至。日向暮,了无云气。众人并欢嗤,公明言:树中已有少女,微风阴鸟和鸣,若少女反风,阴鸟乱翔,其应至矣。须臾,云气四起,大雨倾注。《晋书·袁甫传》:甫转淮南国大农、郎中令。石珩问甫曰:卿名能辨,岂知寿阳以西何以恒旱。寿阳以东何以恒水。甫曰:新平彊吴,美宝皆入,志盈心满,用长欢娱。故致旱。
《束晰传》:晰字广微,与兄璆俱知。察孝廉,举茂才,皆不就。璆娶石鉴从女,弃之,鉴以为憾,讽州郡公府不得辟,故晰等久不得调。太康中,郡界大旱,晰为邑人请雨,三日而雨注,众为晰诚感,为作歌曰:束先生,通神明,请天三日甘雨零。我黍以育,我稷以生。何以酬之。报束长生。
《佛图澄传》:石季龙倾心事澄。时天旱,季龙遣其太子诣临漳西滏口祈雨,久而不降,乃令澄自行,即有白龙二头降于祠所,其日大雨方数千里。
《冉闵载记》:慕容俊送闵龙城,斩于遏陉山。山左右七里草木悉枯,蝗虫大起,五月不雨,至于十二月。俊遣使者祀之,谥曰武悼天王,其日大雪。是岁永和八年也。
《莲社高僧传》:慧远法师寻阳亢旱,师诣池侧读龙王经,忽有神蛇从池而出,须臾大雨,岁竟有秋。
《南史·梁宗室传》:安成康王秀,文帝第七子也。秀子推,普通六年,以王子封南浦侯,历淮南、晋陵、吴郡太守。所临必赤地大旱,吴人号旱母焉。
始兴忠武王憺,文帝第十一子也。为都督、荆州刺史。天监四年,荆州大旱,憺使祠于天井,有巨蛇长二丈出绕祠坛,俄而注雨,岁大丰。
《北史·裴叔业传》:叔业兄子粲,孝武初,出为骠骑大将军、胶州刺史。属时亢旱,土人劝令祷于海神。粲惮违众人,乃为祈请,直据胡床,举杯曰:仆白君。左右云:前后例皆拜谒。粲曰: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安有方伯致礼海神。卒不肯拜。
《魏书·礼志》:立太祖庙于白登山。岁一祭,具太牢,帝亲之,亦无常月。兼祀皇天上帝,以山神配,旱则祷之,多有效。
《周书·达奚武传》:武之在同州也,时属天旱,高祖敕武祀华岳。岳庙旧在山下,常所祷祈。武谓僚属曰:吾备位三公,不能燮理阴阳,遂使盛农之月,久绝甘雨,天子劳心,百姓惶惧。沗寄既重,忧责实深。不可同于众人,在常祀之所,必须登峰展诚,寻其灵奥。岳既高峻,千仞壁立,岩路崄绝,人迹罕通。武年踰六十,唯将数人,攀藤援枝,然后得上。于是稽首祈请,陈百姓恳诚。晚不得还,即于岳上藉草而宿。梦见一白衣人来,执武手曰:快辛苦,甚相嘉尚。武遂惊觉,益用祇肃。至旦,云雾四起,俄而澍雨,远近沾洽。高祖闻之,玺书劳武曰:公年尊德重,弼谐朕躬。比以阴阳𠍴序,时雨不降,命公求祈,止言庙所。不谓公不惮危险,遂乃远陟高峰。但神道聪明,无幽不烛,感公至诚,甘泽斯应。闻之嘉赏,无忘于怀。今赐公杂䌽百疋,公其善思嘉猷,匡朕不逮。念坐而论道之义,勿复更烦筋力也。
《于翼传》:建德二年,出为安随等六州五防诸军事、安州总管。时属大旱,涢水绝流。旧俗,每逢亢阳,祷白兆山祈雨。高祖先禁群祀,山庙已除。翼遣主簿祭之,即日澍雨沾洽,岁遂有年。民庶感之,聚会歌舞,颂翼之德。
《唐书·田仁会传》:仁会为平州刺史,岁旱,自暴以祈,而雨大至,谷遂登。人歌曰:父母育我兮田使君,挺精诚兮上天闻,中田致雨兮山田云,仓廪实兮礼义申,愿君常在兮不患贫。五迁胜州都督。
《独异志》:唐天后朝,处士孙思邈居于嵩山修道。时大旱,有敕选洛阳德行僧徒数千百人于天宫寺讲《人王经》,以祈雨泽。有二人在众中,须眉皓白。讲僧昙林遣人谓二老人曰:罢后可过一院。既至,问其所来,二老人曰:某伊洛二水龙也,闻至言当得改化。林曰:讲经祈雨,二圣知之乎。答曰:安得不知然雨者,须天符乃能致之,居常何敢自施也。林曰:为之奈何。二老曰:有修道人以章疏闻天,因而滂沱,某可力为之。林乃入启。则天发使嵩阳召思邈。内殿飞章,其夕天雨大降。思邈亦不自明,退诣讲席,语林曰:吾修心五十年,不为天知,何也。因请问二老。二老答曰:非利济生人,岂得升仙。于是思邈归蜀青城山,撰《千金方》三十卷,既成,而白日冲天。
《唐书·裴漼传》:漼进中书舍人。睿宗造金仙、玉真二观,时旱甚,役不止,漼上言:春夏毋聚大众,起大役,不可兴土功,妨农事。若役使乖度,则有疾疫水旱之灾,此天人常应也。今自冬徂春,雨不时降,人心憔然,莫知所出,而土木方兴,时暵之孽,职为此发。今东作云始,丁壮就功,妨多益少,饥寒有渐。《春秋》庄公三十一年冬,不雨,是时岁三筑台;僖公二十一年夏,大旱,是时作南门。陛下以四方为念,宜下明制,令二京营作、和市木石,一切停止。有如农桑失时,户口流散,虽寺观营立,能救饥寒敝哉。不报。
《柳氏旧闻》:元宗常幸东都,天大旱且暑。时圣善寺有天竺乾僧无畏,号三藏,善召龙致雨之术。上遣高力士疾召无畏请雨,无畏奏曰:今旱,数当然耳。召龙必兴,烈风雷雨,适足暴物,不可为之也。上强使之曰:人苦暑疾。虽暴风疾雷,亦足快意。无畏不得已。乃奉诏。有司为陈请雨之具,幡像俱备。无畏笑曰:斯不足以致雨。悉命去之。独盛一钵水,以小刀搅旋之,胡言数百祝水。须臾有如龙状,其大类指,赤色,首啖水上,俄复没于钵中。无畏复以刀搅水。顷之,白气自钵中兴,如炉烟,上数尺。稍稍引出讲堂外。无畏谓力士曰:亟去,雨至矣。力士疾驰去,顾见白气疾起,自讲堂而西如一疋练。既而昏霾,大风雷霆而雨。力士才及天津之南,风雨亦随马而至驰至,衢中大树多拔。力士比复奏,衣尽沾湿。
《唐语》:林颜鲁公真卿为监察御史,充河西陇右军,试覆屯交兵马使。五原旱,有冤狱决乃雨。郡人呼御史雨。
《册府元龟》:宝历二年十月,京兆尹刘栖楚奏术者数之妙,苟利于时,必以救患。伏以前度甚雨,闭门得晴。臣请今后每雨五日,即令坊市闭北门以禳诸阴,晴三日便令尽开门。使启闭有常,永为定式从之。《唐书·鲍防传》:防进礼部侍郎,封东海郡公。贞元元年,策贤良方正,得穆质、裴复、柳公绰、归登、崔邠、韦绝、魏弘简、熊执易等,世美防知人。时比岁旱,策问阴阳祲沴,质对:汉故事,免三公,卜式请烹弘羊。指当时辅政者。右司郎中独孤愐欲下质,防不许,曰:使上闻所未闻,不亦善乎。卒置质高第,帝见策嘉之。
《崔宁传》:崔荛为陕虢观察使,不恤人疾苦。或诉旱者,指庭树示之曰:柯叶尚尔,何旱为。即榜笞之,上下离心。俄为军吏所执。
《马璘传》:璘为邠宁节度使。天大旱,里巷为土龙聚巫以祷,璘曰:旱由政不修。即命撤之。明日雨,岁大穰。《裴谞传》:谞拜河东租庸、盐铁使。时关辅旱,谞入计,帝召至便殿,问搉酤利岁出内几内,谞久不对。帝复问,曰:臣有所思。帝曰:何邪。谞曰:臣自河东来,涉三百里,而农人愁叹,谷菽未种。诚谓陛下轸念元,元先访疾苦,而乃责臣以利。孟子曰:治国者,仁义而已,何以利为。故未敢即对。帝曰:微公言,朕不闻此。拜左司郎中。《湖广通志》:唐黄明,远睦州人,居澧州龙潭寺,善诵度人经。每晚有一叟来听经,毕辄不见。一日,叟跪告曰吾潢山潺水洞白龙也,有过见责,上帝藉托宅西小池一年矣。旦夕荷君经功令得解脱,复归故洞。明年当大旱,有符篆一道以酬君德。言已,去。次年,果旱,远设坛祀祷,持符篆往洞取水,归得大雨。是夕梦叟谓曰今岁天旱,上帝敕闭江河溪洞,吾昨于官坡堰取水以应君求,毋再渎也。觉,视堰果涸。
《云南通志》:唐寿海,姓周氏。唐时南诏三年,不雨,南诏王请天竺神僧白湖师祷之。云布无雨,师以竿拨云,雨随竿注,不能遍及。师曰汝国必有圣人,盍往求之。或告南天祠有一僧,时在内礼拜。王与师往诣,乃寿海也。师因请于海,愿得雨救民。海曰昔汤旱七年,以身代牺六事自责,天乃雨。此人君有道,格天之验。今王杀及无辜,天地闭郁,不知悔罪,何从得雨。王乃悔惧,誓不虐民,已而果雨。
《十国春秋·吴越·武肃王世家》:王姓钱,名镠,字具美,杭州临安人也。唐大中六年二月十有六日生于邑临水里先。是邑中旱,县令命道士东方生起龙以祈雨,生曰茅山前池中有龙起,必大异。令乃止。明年,复旱。生乃指镠所居曰池龙已生此家。时镠实诞数日矣。《马令·南唐书·齐王景达传》:景达,字子通,烈祖第四子,元宗之母弟也。顺义四年,旱七月,既望雩祀得雨,景达以是日生,因小字雨师。
《十国春秋·前蜀·僧子朗传》:高祖时梁州大旱,祈祷无验。子朗诣州,言立能致雨,乃具十石瓮贮水,身坐其中,水灭顶者凡三日而雨足。
《幸蜀记》:王衍时,五月不雨至九月,林木皆枯,赤地千里。肥遗见王氏开国,记以肥遗为毕鬼。唐英按肥遗蛇名,角上有火,见则大旱,非鬼也。
《册府元龟》:少帝初为金吾上将军,天福三年,从高祖幸大名,其年天旱,高祖遣祈雨白龙潭,焚请未罢有白龙见于潭中。是日,澍雨尺馀,人甚异之。
天福六年初为太原节度使,赴任晋阳,大旱。帝入境,谓宾从及左右曰吾始衣绣还乡,甚有德色。今一境大旱,五稼将枯,岂非薄德寡祐而致是邪。帝乃际地设脯醴望山川而祷曰某本生此地,滥鉴北方,朝廷差来不敢违旨。在上者无德而禄甘,速身殃;在下者以食为天,难加众咎。愿兴云雨以救焦劳洒泣,致拜。其日大雨。
《辽史·杨佶传》:佶出为武定军节度使。境内亢旱,苗稼将槁。视事之夕,雨泽沾足。百姓歌曰:何以苏我。上天降雨。谁其抚我。杨公为主。
《麈史》:朝奉郎杜球言永熙幸佛寺塔庙祷雨,至天庆三馆起居。因驻辇问曰天久不雨,奈何。或对天数,或对至诚,必有应。一绿衣少年越次对曰刑政不修故也。上颔之而行,归复驻辇,召绿衣者问状,对曰某所守臣犯赃法当配,宰相以亲则不配。某所守臣犯赃不当死,宰相以嫌,卒罪之。翌日,上为罢宰相,天即大雨。绿衣者即寇莱公也。
《宋史·郭贽传》:贽知荆南府。府俗尚淫祀,属久旱,盛陈祷雨之具。贽始至,命悉撤去,投之江,不数日大雨。《吴延祚传》:延子元扆知定州。属岁旱,吏白召巫以土龙请雨。元扆曰:巫本妖民,龙止兽也,安能格天。惟精诚可以动天。乃集道人设坛,洁斋三日,百拜祈祷,澍雨沾洽。
《张士逊传》:士逊为射洪。安抚使至梓州,问属吏能否,知州张雍曰:射洪令,第一也。改襄阳令,为秘书省著作佐郎、知邵武县,以宽厚得民。前治射洪,以旱,祷雨白崖山陆史君祠,寻大雨,士逊立庭中,须雨足乃去。至是,邵武旱,祷欧阳太守庙,庙去城过一舍,士逊彻盖,雨沾足始归。
《闻见后录》:仁皇帝庆历年,京师夏旱,谏官王公素乞亲行祷雨。帝曰:太史言月二日当雨。一日,欲出祷,公言:是日不雨。帝问故。公曰:陛下幸其当雨以祷,不诚也。不诚不可动天,故知不雨。帝曰:明日祷雨醴泉观。公曰:醴泉之近,犹外朝也,岂惮暑不远出耶。帝每意动,则耳赤,耳已尽赤,厉声曰:当西太乙宫。公曰:乞传旨。帝曰:车驾出郊,不豫告,卿不知典故。公曰:国初以虞非常,今久太平,预告百姓,但瞻望清光者众,耳无虞也。谏官故不扈从。明日,特召王公以从,日色甚炽,埃雾涨天,帝玉色不怡,至琼林苑,回望西太乙宫上有云气,如香烟起,少时,雷电雨甚至。帝却逍遥辇御平辇,彻盖还宫。又明日,召公对,帝喜曰:朕自卿得雨,幸甚。又曰:昨即殿庭雨,立百拜焚生龙脑香十匕,近至中夜举体乃温。公曰:陛下事天当恭畏然,阴气足以致疾,亦当慎。帝曰:念不雨欲自以身为牺牲,何慎也。
《宋史·吕夷简传》:夷简子公绰,为侍读学士,徙河阳,留侍经筵。时久不雨,帝顾问:何以致雨。曰:狱久不决,即有冤者,故多旱。帝亲虑囚,已而大雨。
《富弼传》:弼同平章事。时久旱,群臣请上尊号及用乐,帝不许,而以同天节契丹使当上寿,故未断其请。弼言此盛德事,正当以此示之,乞并罢上寿。帝从之,即日雨。弼又上疏,愿益畏天戒,远奸佞,近忠良。帝手诏褒答之。
《麈史》:郑侠见荆公言青苗之害,不答,久之,得监在京安上门会大旱,自十一月至于三月,河东、河北、陜西流民大入京师,与城外饥民市麻籸、麦麸为之糜,或掘草根,采木实以食。侠上疏曰:今天下忧苦,质妻鬻女,父子不保,拆屋伐桑,争货于市,输官籴米,皇皇不给之状绘为一图。此臣安上门日所见,百不及一。陛下观臣之图,行臣之言,十日不雨,乞斩臣以正欺罔之罪。
《韩维传》:维为学士承旨。入对,帝曰:天久不雨,朕日夜焦劳,奈何。维曰:陛下忧闵旱灾,损膳避殿,此乃举行故事,恐不足以应天变。当痛自责己,广求直言。退,又上疏曰:近畿内诸县,督索青苗钱甚急,往往鞭挞取足,至伐桑为薪以易钱货,旱灾之际,重罗此苦。若夫动甲兵,危士民,匮财用于荒裔之地,朝廷处之不疑,行之甚锐;至于蠲除税租,宽裕逋负,以救愁苦之民,则迟迟而不肯发。望陛下奋自英断行之,过于养人,犹愈过于杀人也。上感悟,即命维草诏求直言。其略曰:意者听纳不得于理与。狱讼非其情与。赋敛失其节与。忠言谠论郁于上闻,而阿谀壅蔽以成其私者众与。诏出,人情大悦。有旨体量市易、免行利病,权罢方田、保甲,是日乃雨。
《谈圃》:神宗时旱,一西僧咒水金明池,云气蔽水加黑。僧云罗叉神灾劫,重战退天神,不令下雨,但可于某日内东门降雨数点而已。果如其言。
张日用知德清军,大旱,民有争水者,日用曰今为汝借水三寸,三日内还汝。乃于水中刻表为记,日用诣一庙为文,具述借水事,立庙中以俟。即日大雨,夜,人视其表,果及三寸而止。
《春渚纪闻》:李右辖公素大观间公自工部郎中出,典泗州。是岁,淮甸久不雨。至于苗谷焦垂。郡幕请以常例,启建道场祷于僧伽之塔。公曰唯容作施行。郡民悯雨之心,晨夕为迟而至旬日略无措置事件。至父老扣马而请,及怨讟之言盈于道路,往来亲旧与僚属乘间委曲言者再三。公但笑答曰某忝领郡寄凶旱在某之不德。无日,不念也,且容更少处之。一日,晨起视事毕,呼郡吏只今告报塔下,具佛盘,启建请雨,道场仍报,郡官俱诣行香,且各令从人具雨衣从行。一郡腹诽以为狂率。既至塔下,焚香致敬,讫复令具素饭留郡官就食待雨而归饭。罢烈日如焚,公再率郡寮诣僧伽前炷香,默祷者久之,休于僧寺。须臾,雷起南山,甘泽倾注,举郡欢呼,集香花迎拥公车还郡而散。一雨三日,千里之外蒙被其泽。时郡倅曾绂师郡官密以前日公漫不省众请,而一出便致霈泽如宿约者,何谓也。公徐语之曰某自两月前意念天久不雨必有秋田之害。即于治事厅后,斋居饭素取僧伽像,严洁致供,晨夕祈祷,非不尽诚。前夕,忽梦僧伽见过其言上帝以此方之民罪罚至重,敕龙锁水,老僧晨夕享公诚祷,特于帝前以公罪己忧岁之心陈于帝。今已得请,来日幸下访当以随车为报也。某拜谢再三。既觉,知普照王非欺我者,遂决意帅诸公同诣塔下,焚祷俟之,无他异也。
《宋史·杜常传》:常以龙图阁学士知河阳军。苦旱,及境而雨。
《林灵素传》:京师大旱,命灵素祈雨未应,蔡京奏其妄上,密召灵素曰:朕诸事一听卿,且与祈三日大雨以塞大臣之谤。灵素请急召建昌军南丰道士王文卿,乃神霄甲子之臣兼雨部,与之同告上帝。文卿既至,执简敕水,果得雨三日。上大喜,赐文卿神霄凝神殿侍宸。
《画墁录》:李氏所居,一日大雨,有物堕庭中,如马台状,乃一皮悫头也,垢腻寸馀,蛇蜴出入,臭闻十馀步。李氏子欲焚之。长老曰不可。然雷鸣不去,在屋上丈馀。观者不少,众观之,少间黑云如墨,下庭中遂失去。《宋史·尤袤传》:袤迁枢密院正兼左谕德。轮对,又申言民贫兵怨者甚切。夏旱,诏求阙失,袤上封事,大略言:天地之气,宣通则和,壅遏则乖;人心舒畅则悦,抑郁则愤。催科峻急而农民怨;关征苛察而商旅怨;差注留滞,而士大夫有失职之怨;廪给朘削,而士卒有不足之怨;奏谳不时报,而久系囚者怨;幽枉不获伸,而负累者怨;强暴杀人,多特贷命,使已死者怨;有司买纳,不即酬价,负贩者怨。人心抑郁所以感伤天和者,岂特一事而已。方今救荒之策,莫急于劝分,输纳既多,朝廷吝于推赏。乞诏有司检举行之。
《贤奕编》:绍兴乙卯,以旱祷雨,谏议大夫赵霈上言:自来祈祷,断屠止禁猪羊,今后请并禁鹅鸭。时胡致堂在西掖,见之笑曰:可谓鹅鸭谏议矣。闻虏中有龙虎大王,当以鹅鸭谏议当之。
《宋史·章谊传》:谊知温州。连岁大旱,米斗千钱,谊用刘晏招商之法,置场增值以籴,米商辐辏,其价自平。《刘珙传》:珙同知枢密院事。上尝以久旱斋居祷雨,一夕而应,珙进言曰:陛下诚心感格,其应如响,天人相与之际,真不容发,隐微纤芥之失,其应岂不亦犹是乎。臣愿益谨其独。上竦然称善。
《齐东野语》:阜陵在位,上庠月书前列试卷时,经御览,辛丑大旱,七月私试闵雨有志乎。民赋魁刘大誉第六韵云:雨旸固自于天感召,岂有所主倘燮调得。人则斯可有节而聚敛无度。则亦能不雨,此或未明闵之何补。不见商霖未作相,傅说于高宗汉旱欲苏烹弘羊于孝武,未几赵温叔罢相。
孝宗时,尝秋旱,上问执政祷雨于天地,宗庙,社稷,合用牲否。周益公奏止用酒脯币帛。上曰:云汉诗云靡神不举,靡爱斯牲。则是合用牲矣,可更与礼官等考订之。
《宋史·赵方传》:方知随州。南北初讲和,旱蝗相仍,方亲走四郊以祷,一夕大雨,蝗尽死,岁大熟。
《蔡洸传》:洸以户部镇总领淮东军马钱粮、知镇江府。会西溪卒移屯建康,舳舻相衔。时久旱,郡民筑阪潴水灌溉,漕司檄郡决之,父老泣诉。洸曰:吾不忍获罪百姓也。却之。已而大雨,漕运通,岁亦大熟。民歌之曰:我潴我水,以灌以溉。俾我不夺,蔡公是赖。
《黄干传》:干知安庆府,请城安庆以备战守。是岁大旱,干祈辄雨,或未出,晨兴登郡阁,望潜山再拜,雨即至。《张洽传》:洽运判池州。狱有张德修者,误蹴人以死,狱吏诬以故杀,洽讯而疑之,请再鞫,守不听。会提点常平袁甫至,时方大旱,祷不应,洽言于甫曰:汉、晋以来,滥刑而致旱,伸冤而得雨,载于方册可考也。今天大旱,焉知非由德修事乎。甫为阅款状于狱,德修遂从徒罪。复白郡请蠲征税,宽催科,以召和气,守为宽税。三日果大雨,民甚悦。
《委巷丛谈》:西湖虽有山泉而大旱之岁,亦尝龟坼。宋嘉熙庚子,西湖水涸,茂草生焉。官司祈雨,无应。李霜涯戏作一词,云平湖千顷生芳草,芙蓉不照,红颠倒,东坡道,波光潋滟晴偏好,逻者廉,捕之遁不知所往。《金史·移剌温传》:温移镇武定,岁旱,温割指以血沥酒中,祷而酹之。既而,雨沾足。由是岁熟,人以为至诚之感云。
《宗室传》:衷授代州宣锐军都指挥使。岁旱,州委祷雨于五台灵潭,步致其水,雨随下,人为刻石纪之。《内族襄传》:襄拜司空,领左丞相。时方旱,命有司祷雨。襄及平章政事张万公、参政仆散揆等上表待罪。上召翰林学士党怀英草罪己诏,仍慰谕襄等视事。《张万公传》:万公拜参知政事。上问:山东、河北粟贵贱,今春苗稼。万公具以实对。上谓宰臣曰:随处虽得雨,尚未沾足,奈何。万公进曰:自陛下即位以来,兴利除害,凡益国便民之事,圣心孜孜无不举行,至于旱灾皆由臣等,若依《汉典》,故皆当免官。上曰:卿等何罪殆,朕所行有不逮者。对曰:天道虽远,实与人事相通。唯圣人言行可以动天地,昔成汤引六事自责,周宣遇灾而惧,侧身修行,莫不修饰人事。方今宜崇节俭,不急之务、无名之费可俱罢去。上曰:灾异不可专言天道,盖必先尽人事耳,故孟子谓王无罪岁。左丞完颜守贞曰:陛下引咎自责,社稷之福也。上由是以万公所言下诏罪己。有司建议自西南、西北、路沿、临潢、达泰州,开筑壕堑以备大兵役者,三万人连年未就。御史台言所开旋为风沙所平,无益于禦侮而徒劳民。上因旱灾问万公所由致,万公对以劳民之久恐伤和气,宜从御史台所言,罢之为便。
《马琪传》:琪行尚书省事迁中大夫,承安元年,北边用兵而连岁旱,暵表乞致,仕不许。
《续夷坚志》:陈大年,字世德,吉州人,泰和中刺吾州。时秋旱,蝗自南而北。世德祭于石岭关,遂不入境。死囚马白儿移勘更数州已三十年,陈已决其死止待署字矣。陈夜祷星下,虽无复疑尚虑有冤,今旱已极,囚果不冤,明当大雨。如冤则雨且止。以此卜之。明日,大雨遂,决此囚。是岁大熟。
《金史·完颜伯嘉传》:伯嘉以兵部尚书、签枢密院事。宣宗忧旱。伯嘉奏曰:日者君之象,阳之精,旱暵乃人君自用亢极之象,宰执以为冤狱所致。夫燮和阴阳,宰相之职,而猥归咎于有司。高琪武弁出身,固不足论,汝砺辈不知所职,其罪大矣。汉制,灾异策免三公,顾归之有司邪。臣谓今日之旱,圣主自用,宰相谄谀,百司失职,实此之由。高琪、汝砺深怨之。
《陈规传》:正大元年,规充补阙。二年四月,以大旱诏规审理冤滞,临发上奏:今河南一路便宜、行院、帅府、从宜凡二十处,陜西行尚书省二、帅府五,皆得以便宜杀人,冤狱在此,不在州县。又曰:雨水不时则责审理,然则职燮理者当何如。上善其言而不能有为也。《元史·廉希宪传》:希宪为京兆宣抚使。有民妻与卜者厌诅其夫,杀之,狱成,僚佐皆言方大旱,卜者宜减死,希宪议当伏法,已而大雨立应。
《夹谷之奇传》:之奇为吏部郎中。岁大旱,有司议平谷价,以遏腾涌之患。之奇言:莫若省经费,辍土木之役,庶足召和气,弭灾变,而有丰稔之期。
《秃忽鲁传》:秃忽鲁迁江浙右丞。适岁旱,方至而雨,民心大悦。
《田滋传》:滋拜陕西行省参知政事。时陕西不雨三年,道过西岳,因祷曰:滋奉命来参省事,而不雨者三年,民饥而死,滋将何归。愿神降甘泽,以福黎庶。到官,果大雨。滋即开仓,以麦五千馀石给小民之无种者,俾来岁收成以偿官,民大悦。
《刘秉直传》:秉直为卫辉路总管。天不雨,禾且槁,秉直诣城北大行之苍峪神祠,具词祈祝,有青蛇蜿蜒而出,观者异之。辞神而还,行及数里,雷雨大至。
《张养浩传》:养浩进翰林学士,不赴。天历二年,关中大旱,饥民相食,特拜陕西行台中丞。既闻命,即散其家之所有与邻里贫乏者,登车就道,遇饥者则赈之,死者则葬之。道经华山,祷雨于岳祠,泣拜不能起,天忽阴翳,一雨二日。及到官,复祷于社坛,大雨如注,水三尺乃止,禾黍自生,秦人大喜。
《明外史·赵元杲传》:太祖驻兵于滁天,大旱,忧之。元杲曰:西南丰山中柏子潭龙祠祷辄应。既祷,或鱼跃,或鼋鼍浮,皆雨徵也。太祖即斋沐往祷,立潭西崖。久之无所见,乃弯弓注矢,祝曰:神食兹土,其可不恤吾民,与神约三日必雨,不雨则毁神祠。因连发三矢潭中而还。及期,雨果澍。元杲由是为太祖所知。
《明兴杂记》:洪武二十五年,下度僧令吴僧永隆请焚身以救冒请者罪。上敕中书以武士卫其龛至雨花台,出龛望阙,拜辞取香瓣书风调雨顺四字,语侍中曰烦语陛下以此香祈雨必验。乃乘炬自焚,骸骨不倒,异香逼人,群鹤舞于龛顶,乃宥三千人诛。时大旱,上命以所遗香至天禧寺祷雨。夜雨大降,上嘉曰此真永隆雨也。因御制落魄僧诗以美之,永隆乃苏州尹山寺僧也。
《异林》:张皮雀者,名道修。天亢旱,太守朱胜求祷。道修曰儒辈每毁我欲雨,设坛于学宫太守不可,然不得已遂强设于里塾又令黄冠舆之以行命置水于两庑间,呼群儿侍谐笑满前,每作符遣一儿投水中,则云气生其上,滃合雷电轰烈,大雨如注。道修大呼曰请诛贪吏。诸吏跪伏莫敢仰视,良久曰沾足乎。众曰然。雨乃止。江阴旱,富民周氏请祷,道修往视,囷廪甚侈,怒曰彼固求福已耳。且为之祷,雷电大作,道修曰彼为富不仁,请焚其廪。火绕其庐,焚之几尽。吴江旱,王道会者祷之,雨已作,道修曰王道会亦祷雨乎。今日邂逅,诚幸相角法术,何如。众驩然建雨坛,道脩谓道会曰左右何居。道会观东郊已云,遂即左。道修在右。有顷云归于西,东望皎然,雨忽大注。道会大惭,神验甚众,不可测也。
《山西通志》:明麻衣仙姑,汾州任氏女。永乐初不愿婚嫁,被麻衣奔入石室,山洞有声殷殷如雷,其壁合。每岁旱,祷雨辄应,或以净瓶乞水,得水即雨。谓之仙姑雨。
《陕西通志》:安郁,字从,周临潼人,浦江典史。正统中,邑大旱,郁斋沐吁天作柴楼于紫极观,誓不雨自焚。至期大雨,民谣曰安从周,积薪楼。感天雨,天有秋。昔无衣,今有裘。升本县知县。
《湖广通志》:刘谅,景泰间监生,授盐城令,岁旱,祷辄雨。雨不出,境有一村,雨不及。廉其故,得妻杀夫之冤,人尤异之。
魏铭,字日新,景泰辛未进士,授景东倅,改扬州,时郡旱甚,祷雨不应,铭更率父老子弟步祷,三日大雨若注,有黄龙夭矫空中,迅雷惊霆,绕其前不为动。郡大熟。
《莱州府志》:天顺间,杨一正于山中得祈祷异书,每遇旱请祷者,不令置坛,但书霹雳二字于役人手中,令其急握开之,即雷轰雨霈。凡所刻之期,所限之里俱不爽言。
《赣州府志》:天顺中,宁都大旱。县令白良辅斋宿祷于城隍,梦神语曰必得灵山寺厨下僧乃雨。白如言诣寺觅之,僧不能辞,遂研墨水数盂投井中。须臾,云即起,大雨如注,水尽墨色,盖黑龙精所化也。僧亦异人哉。
《陕西通志》:郝志义,字宜之,饬躬励行有古人风。成化己丑进士,授评事进寺副,奉命河南录囚,时方天旱,志义定疑狱三十五人,释无辜者三百七十人,取服罪者十人,戮于市。天乃雨。
《明外史·张炳传》:炳授铅山知县。铅山俗,妇人夫死辄嫁;有病未死,先受聘供汤药者。炳欲变其俗,令寡妇皆具牒受判。署二木。曰羞,愿嫁者跪之。曰节,愿守者跪之。民傅四妻祝不欲嫁,舅姑绐受牒令跪羞木下,炳判从之,祝投后圃池中死。邑大旱,炳意有冤狱,斋宿神祠,梦妇人泣拜,觉而识其里居姓氏,往诘其状。及启土,貌如生。炳哭之恸曰:杀妇者,吾也。为文以祭,天遂大雨。乃罪其舅姑,改葬焉。
《戚贤传》:贤,字秀夫,全椒人。嘉靖五年进士。授归安知县。县有萧总管庙,报赛无虚日。会久旱,贤祷不验,木偶于河。居数日,舟过其地,木偶跃入舟,舟中人皆惊。贤徐笑曰:是特未焚耳。趣焚之。潜令健隶入岸傍社,诫之曰:水中人出,械以来。已,果获数人。盖奸民募善泗者为之也。
《刘世扬传》:世宗以久旱躬祷,世扬言在狱系囚及建言谪戍诸臣怨咨之气,上干天和,请悉疏释。帝不能用。
《陕西通志》:杨爵补御史,时恒旸不雨,畿辅千里无禾民,死者无算。上方为方士修雷坛,竭资役民,爵疏请慰人心以隆治道,言甚切,直下诏狱考掠备至,几死复苏,械系五年得释。
《明外史·叶向高传》:吴道南擢礼部右侍郎。京师久旱,疏言:天下人情郁而不散,致成旱灾。如东宫天下本,不使讲明经术,练习政务,久寘深闱,聪明隔塞,郁一也。法司悬缺半载,谳鞫无人,囹圄充满,有入无出,愁愤之气,上薄日星,郁二也。内藏山积,而闾阎半菽不充,曾不发帑赈救,坐视其死亡转徙,郁三也。累臣满朝荐、卞孔时,时称循吏,因权珰搆陷,一系数年,郁四也。废弃诸臣,实堪世用,一斥不复,山林终老,郁五也。陛下诚涣发德音,除此数郁,不崇朝而雨露遍天下矣。帝不省。
《江南通志》:王在公,字孟夙,昆山人,万历甲午乡荐选高苑知县。尝遇旱,手疏虔祷,明晨得雨,雨不出境,民歌颂之。
《明外史·王锡爵传》:锡爵尝因旱灾自陈言:臣备位六载,朝讲日疏,灾异日告,南北寇敌生,心而太仓钱谷枵然,请饷请赈。迄无以应,至册立大典,久稽不行,豫教急务,亦且寝阁,今京师亢旱,风霾求召灾故,不得有妄,传宫廷举动归过君父者,主德未光,由臣失职,乞亟赐罢免帝优。诏留之。
《湖广通志》:李若愚,万历己未进士,司理温州迁刑部主事。因天旱陈言请诛魏党许显纯等七锦衣以慰忠魂,不雨愿治臣罪。比显臣等伏诛而甘霖大霈。《贵州通志》:贵阳府张道人,郡人逸其名,有道行,自幼不娶,得祷雨秘术。万历间旱,巡抚郭子章招致之,道人为坛于城西,缟衣披发,运五雷诀刻。次日日中,雨至时,天无纤云,人皆诞之,道人书符于童子掌,握之令诣太守请迎雨。童子至,郡堂开掌,忽霹雳一声,众未至坛而霖雨大注。
《杭州府志》:明袾宏号莲池乞食林,见云栖山水幽寂,遂有终焉之志。岁大旱,击木鱼,循田念佛,雨随足迹而注。
《山西通志》:太原府崞县来雨亭在察院内。明万历乙酉,时天大旱,侍御洪公按部至,皂衣蔬食,省刑祷神不遑,寝处忽大雨沾足,兵备道李时,芳搆一亭曰来雨。
《广东通志》:龚洪师逸其名,从化人,精五雷壬遁之法,能召致风雷。郡岁大旱,官司祈祷不应,乃悬重赏募有能致雨者。师往应之,容服朴野,时人未之信也。师曰姑试之。为坛郊外,架层台其上,集诸司守令坛下,戒之曰雷雨即大至,勿动。众颔之。师乃登台演法,时官司跪烈日中皆汗流浃背。良久,见片云起空中,风雷遽作,雨遂如注,电光霹雳,震绕台端而师已失所在。众官慑服不敢动,踰时雷收雨霁,师仍在台上,而平地水深尺馀矣。众始神其术,问之,师曰此激雷法也。震怒时吾已化身微渺隙中,若有动即当其威矣。于是厚归之。
陈楠,字南木,博罗人。业盘栊箍桶。作盘栊箍桶颂,言下超悟。后遇异人,得景霄太雷琅书。尝用雷符以杀狐厌。苍梧苦旱,楠执鞭下渊潭驱龙,须臾雷雨交作,境内沾足。
旱灾部杂录
《书经·商书·说命》:若岁大旱,用汝作霖雨。
《春秋考异》:邮旱之言悍也,阳骄蹇所致也。
乐稽耀嘉凡求雨男女欲和而乐,又曰开神山神渊,积薪夜击,鼓噪而燔之。
《管子》:春不收枯骨朽胔,伐枯木而去之,则夏旱至矣。《庄子》:大旱金石流土,山焦而不热。
《诗说》:云汉宣王忧旱,史籀美之赋也。
《淮南子·天文训》:阳气胜则为旱。
《焦氏易林》:久旱三年,草木不生,粢盛空乏,无以供灵,黍稷禾稼垂秀,方造中旱不雨,伤风枯槁。
《师旷占》:岁欲旱,旱草先生,旱草者,蒺藜也。
《京氏别对》:人君无施泽惠利于下,则致旱也,不救即蝗虫杀谷;其救也,省谪罚,行宽大,惠兆民,劳功吏,赐鳏寡,廪不足。
《洪范五行传》:旱所谓常阳,不谓常阳而谓旱者,以为灾也,旱之为言乾万物伤而乾不得水也。君持亢阳之节,暴虐于下,兴师旅,勤众劳民以起城邑,臣下悲怨而心不从。故阳气盛而失度,故旱灾应也。
《神异经》:南方有人长二三尺,袒身而目在顶上,行走如风,名曰。所之国,大旱,俗曰旱魃一名格,子善行,市朝众中遇之者,投著厕中,乃死,旱灾消。诗曰旱魃为虐,或曰生捕得杀之,祸去福来。
农家谚舶棹风云起,旱魃深欢喜。
《韦曜毛诗》:问云汉之诗旱魃为虐。传曰魃,天旱鬼也。笺曰旱气生魃,天有常神,人死为鬼,不审旱气,生魃奈何。答曰魃鬼,人形,眼在顶上,天生此物则将旱也。天欲为灾,何所不生而云有常神者耶。
《尔雅》:孙炎注曰:摄木生江上,有寄枝高三四丈,生毛一名枫子,天旱以泥涂之,即雨。
《典略》:旧制求雨,大帝祷天地、宗庙、社稷、山川。已赛如其常祭牢礼,四月立夏,旱,乃求雨。立秋虽旱,不祷求雨,到七月毕赛之,秋冬春三时不求雨。
《博物志》:止雨祝曰天生五谷以养人民,今天雨不止,用伤五谷,如何。如何灵而不幸。杀牲以赛神灵,雨则不止,鸣鼓攻之,朱丝绳萦而胁之。
请雨曰皇皇上天,照临下土,集地之灵神,降甘雨,庶物群生,咸得其所。
《荆州记》:临贺界有卧石,似人而色青黄隐起。此乡若旱,祭之必雨。
《海山记》:炀帝遇害,时司马戡携刃向帝,帝复叱曰汝岂不知诸侯之血入,地尚大旱,况天子乎。
《尚书故实》:舒州灊山下,有九井,其实九眼泉也。旱即杀一犬投其中,大雨必降,犬亦流出。
《云仙杂记》:甘塘社有一水,方丈莹洁。春夏不竭,旱则祷之,应时雨下,乡民缘可救旱,号秘密泉。
《寺塔记》:不空三藏塔前多老松。岁旱则官伐其枝,为龙骨以祈雨。盖三藏役龙,意其树必有灵也。
《闻见后录》:汾晋间祈雨,裸袒叫呼,奋臂为反覆手状,又以水洒行道之人,殆可笑。按董仲舒传注,有闭阴纵阳以水洒人之说,盖其自也。
《可谈世传》:妇人有产鬼形者,不能执而杀之,则飞去。夜复归就乳多瘁,其母俗呼为旱魃,亦分男女。女魃窃其家物以出,男魃窃外物以归。初虞世和甫名士善医,公卿争邀致,而性不可驯狎,往往有忽权贵。每贵人求治病,必重诛求之。至于不可堪其所得赂,旋以施贫者,最爱黄庭坚,常言黄孝于其亲,吾爱重之,每得佳墨精楮奇玩必归鲁直。语朝士云初和甫于余正是一男旱魃。时坐中有厌苦和甫者,率尔对曰到吾家便是女旱魃。
《朱子语类》:祈雨之类,亦是以诚感其气。如祈神佛之类,亦是其所居山川之气可感。今之神佛所居,皆是山川之胜而灵者。雨亦近山者易至,以多阴也。岁旱,寿皇禁中祈雨有应。一日,引宰执入见。恭父奏云:此固陛下至诚感通。然天人之际,其近如此。若他事一有不至,则其应亦当如此。愿陛下深加圣虑,则天下幸甚。恭父斯语,颇得大臣体。
《御龙子集》:暵旱戾气之所为哉。阴与阳其不相能耶。亢烈之气多而参和之无自耶。
《丹铅总录》《论衡》:旱,火变也;湛,水异也。又引《天官书》,正月朔占四方之风,风从南方来者旱,从北方来者湛。又曰:一湛一旱,时气也。又曰:日月之行,出入三道。出北则湛,出南则旱。《淮南子》旱云烟火,涔云波水。又曰:国有九年之畜,虽涔旱灾害之殃,免困穷流亡也。又曰:涔水不能生鱼鳖,涔水行潦也。湛、涔音义同,皆古字借用。
《崔后渠集》:涿田旱,天忽兴云,将雨。农人不甚悦也,太史氏曰尔不欲雨耶。农人曰云暴腾而无畜,虽雨亦不洽。雨,阴阳之交也,聚斯厚,厚斯酝,酝斯雨,则霈然矣。已而雨果不成。太史氏曰畜之用大矣哉。
《揽茝微言》:折蜥蜴求雨法,以土实巨瓮作水蜥蜴,小童操青竹,衣青衣,以舞歌曰蜥蜴蜥蜴,兴云吐雾,雨若滂沱,放汝归去。
《虎苑》:南山久旱,以长绳系虎头骨,投潭中,有龙处水掣不定,俄顷,云起雨亦随降。
《珍珠船》:安成记云:罗霄山有石井,天旱祠之以木,投井中,即雨至,井溢木出,雨乃止也。
《山西通志》:太原县东有崖山,天旱,土人烧此山以求雨。俗传崖山神娶河伯女,故崖山火,河伯必降雨救之。今山上多生水草。
《绍兴府志》:上虞里岙山在县西南三十里,旧经云山有神曰白鹅,旱时见则雨。
《琼州府志》:龟石在文昌县北五十里,南溪都中有红白二龟。祷旱,红出则雨,白出则否。
《云南通志》:永昌府腾越州济旱石在州北二里。土山上石形如丸,周丈许旧传高僧摩迦陀所遗,天旱祷雨,以石浸龙池,雷雨辄至。
《贵州通志》:铜仁府云舍泉在省溪司七里,岁旱,磔犬投之即雨。
[book_title]第九十七卷
第九十七卷目录
火灾部汇考一
春秋纬〈潜潭巴〉
汉书〈五行志〉
春秋繁露〈占火〉
观象玩占〈杂占火灾 火杂变〉
火灾部汇考二
周〈恒王一则 襄王一则 定王二则 灵王一则 景王四则 敬王三则〉
汉〈高后一则 惠帝一则 文帝一则 景帝一则 武帝建元一则 元鼎一则 太初一则 昭帝元凤二则 宣帝甘露二则 元帝初元一则 永光一则 成帝建始一则 河平一则 鸿嘉一则 永始二则 哀帝建平二则 平帝元始一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一则 和帝永元三则 安帝永初二则 元初一则 延光二则 顺帝永建一则 阳嘉一则 永和一则 汉安一则 桓帝建和一则 延熹五则 灵帝熹平一则 光和二则 中平一则 献帝初平一则〉
庶徵典第九十七卷
火灾部汇考一
《春秋纬》《潜潭巴》
火从井出,有贤人从人起。
《汉书》《五行志》
《传》曰: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说曰:火,南方,扬光煇为明者也。其主王者,南面乡明而治。书云:知人则哲,能官人。故尧舜举群贤而命之朝,远四佞而放诸野。孔子曰:浸润之谮、肤受之愬不行焉,可谓明矣。贤佞分别,官人有序,帅由旧章,敬重功勋,殊别嫡庶,如此则火得其性矣。若乃信道不笃,或耀虚伪,谗夫昌,邪胜正,则火失其性矣。自上而降,及滥炎妄起,灾宗庙,烧宫馆,虽兴师众,弗能救也,是为火不炎上。
《春秋繁露》《占火》
若人君惑于谗邪,内离骨肉,外疏忠臣。咎及于火,则大旱,必有火灾。若火不炎上,秋多电,由王者视不明也。
《观象玩占》《杂占火灾》
天下火焚烧,是谓大殃,民人逃亡,莫知其乡;
天火烧国郭门,其地有谋将发兵;
天火烧邑城门,其邑围;
天火荐烧民舍,大兵方起;
天火烧山阜,民不安其居;
天火烧野,五谷,国将亡;
天火烧木,大奸兵起,六月降霜;
天火烧牛马,其邑有屠裂;
天火烧宗庙社稷,国将亡;
天下火,音如雷鼓,臣下有谋,国君凶。
《火杂变》
地生火。一曰地燃。京房《易妖占》曰:其国天火,国君死;一曰其民残;一曰有乱兵自相攻杀;《天文录》曰:地燃者,阴行阴政,臣下自恣,终自有害。军中地自生火,军败将死。
山出火,炽人是谓鬼荧,亡国之徵。
火灾部汇考二
周
桓王二十二年,鲁御廪灾。
按《春秋·鲁桓公十有四年》:秋八月壬申,御廪灾。 按《公羊传》:御廪者何,粢盛委积之所藏也。御廪灾何以书,记灾也。
按《汉书·五行志》:春秋桓公十四年八月壬申,御廪灾。董仲舒以为先是四国共伐鲁,大破之于龙门。百姓伤者未瘳,怨咎未复,而君臣俱惰,内怠政事,外侮四邻,非能保守宗庙终其天年者也,故天灾御廪以戒之。刘向以为御廪,夫人八妾所舂米,之藏以奉宗庙者也,时夫人有淫行,挟逆心,天戒若曰:夫人不可以奉宗庙。桓不寤,与夫人俱会齐,夫人谮桓公于齐侯,齐侯杀桓公。刘歆以为御廪,公所亲耕籍田以奉粢盛者也,弃法度亡礼之应也。
襄王十二年,鲁西宫灾。
按《春秋·鲁僖公二十年》:五月乙巳,西宫灾。 按《公羊传》:西宫何,小寝也。小寝则曷为谓之西宫,有西宫则有东宫矣。鲁子曰:以有西宫,亦知诸侯之有三宫也。西宫灾,何以书,记灾也。 按《谷梁传》:谓之西宫,则近为称宫。以谥言之,则如疏之然,以是为闵宫也。按《汉书·五行志》:釐公二十年五月乙巳,西宫灾。谷梁以为悯公宫也,以谥言之则若疏,故谓之西宫。刘向以为釐立妾母为夫人以入宗庙,故天灾悯宫,若曰,去其卑而亲者,将害宗庙之正礼。董仲舒以为釐娶于楚,而齐媵之,胁公使立以为夫人。西宫者,小寝,夫人之居也。若曰,妾何为此宫。诛去之意也。以天灾之,故大之曰西宫也。左氏以为西宫者,公宫也。言西,知有东。东宫,太子所居。言宫,举区皆灾也。
定王十四年夏,成周宣榭火。
按《春秋·鲁宣公十有六年》:夏,成周宣榭火。 按《左传》:人火之也。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灾。 按《公羊传》:成周者何,东周也。宣榭者何,宣宫之榭也。何言乎成周宣榭灾,乐器藏焉尔,成周宣榭灾何以书,记灾也。外灾不书,此何以书,新周也。 按《谷梁传》:周灾不志也,其曰宣榭何也。以乐器之所藏目之也。
〈《大全》〉宣榭宣王之庙也,按吕大临考古图,有敦者称王格于宣榭,呼内史策命,是知宣榭者,宣王之庙也。古者爵有德禄,有功必于太庙示,不敢专也。榭者,射堂之制其堂无室,以便射事,故凡无室者皆谓之榭。宣王之庙谓之榭者,其庙制如榭也。宣榭火何以书以宗庙之重书之也。
按《汉书·五行志》:宣公十六年夏,成周宣榭火。榭者,所以藏乐器,宣其名也。董仲舒、刘向以为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天子不能诛。天戒若曰,不能行政令,何以礼乐为而藏之。左氏经曰:成周宣榭火,人火也。人火曰火,天火曰灾。榭者,讲武之坐屋。
定王十九年,鲁新宫灾
按《春秋·鲁成公三年》:二月甲子,新宫灾,三日哭。 按《公羊传》:新宫者何,宣公之宫也。宣宫则曷为谓之新宫,不忍言也。其言三日哭何,庙灾,三日哭礼也。新宫灾,何以书,记灾也。 按《谷梁传》:新宫者,祢宫也。三日哭。哀也。其哀,礼也。迫近不敢称谥,恭也。其辞恭且哀,以成公为无讥矣。
按《汉书·五行志》:成公三年二月甲子,新宫灾。谷梁以为宣公,不言谥,恭也。刘向以为时鲁三桓子孙始执国政,宣公欲诛之,恐不能,使大夫公孙归父如晋谋。未反,宣公死。三家谮归父于成公。成公父丧未葬,听谗而逐其父之臣,使奔齐,故天灾宣宫,明不用父命之象也。一曰,三家亲而亡礼,犹宣公杀子赤而立。亡礼而亲,天灾宣庙,欲示去三家也。董仲舒以为成居丧亡哀戚心,数兴兵战伐,故天灾其父庙,示失子道,不能奉宗庙也。一曰,宣杀君而立,不当列于群祖也。
灵王八年,宋灾。
按《春秋·鲁襄公九年》:春,宋灾。 按《左传》:宋灾,乐喜为司城,以为政,使伯氏司里,火所未至,彻小屋,涂大屋,陈畚挶,具绠缶,备水器,量轻重,畜水潦,积土涂,巡丈城,缮守备,表火道,使华臣具正徒,令隧正,纳郊保,奔火所,使华阅讨右官,官庀其司,向戍讨左,亦如之,使乐遄庀刑器,亦如之,使皇郧命校正出马,工正出车,备甲兵,庀武守,使西锄吾庀府守,令司宫巷伯儆宫,二师令四乡正敬享,祝宗用马于四墉,祀盘庚于西门之外,晋侯问于士弱曰:吾闻之,宋灾,于是乎知有天道,何故。对曰:古之火正,或食于心,或食于咮,以出内火,是故咮为鹑火,心为大火,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商人阅其祸败之衅,必始于火,是以曰知其有天道也。公曰:可必乎。对曰:在道,国乱无象,不可知也。 按《公羊传》:曷为或言灾,或言火,大者曰灾,小者曰火,然则内何以不言火,内不言火者,甚之也。何以书,记灾也。外灾不书,此何以书,为王者之后记灾也。 按《谷梁传》:外灾不志,此其志何也。故宋也。
高氏曰:宋自昭文以来,乱败相属,三书宋灾,见人事之不修也。 刘氏曰:谷梁云故宋也,非也。齐大灾又岂故齐乎。 庐陵李氏曰:公羊以为为王者之后记灾也。谷梁以为故宋也。范氏以宋者孔子之先也。左氏以为来告故书,左氏得之。左氏载宋司城乐喜救灾之政,纤悉备具,又载晋侯士弱之问对,则其来告必矣。
按《汉书·五行志》:襄公九年春,宋灾。刘向以为先是宋公听谗,逐其大夫华弱,出奔鲁。《左氏传》曰:宋灾,乐喜为司城,先使火所未至,彻小屋,涂大屋,陈畚輂,具绠缶,备水器,畜水潦,积土涂,缮守备,表火道,储正徒。郊保之民,使奔火所。又饬众官,各慎其职。晋侯闻之,问士弱曰:宋灾,于是乎知有天道,何故。对曰:古之火正,或食于心,或食于咮,以出入火。是故咮为鹑火,心为大火。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生大火。商人阅其祸败之衅必始于火,是以有天道。公曰:可必乎。对曰:在道。国乱亡象,不可知也。说曰:古之火正,谓火官也,掌祭火星,行火政。季春昏,心星出东方,而咮、七星、鸟首正在南方,则用火;季秋,星入,则止火,以顺天时,救民疾。帝喾则有祝融,尧时有阏伯,民赖其德,死则以为火祖,配祭火星,故曰或食于心,或食于咮也。相土,商祖契之曾孙,代阏伯后主火星。宋,其后也。世司其占,故先知火灾。贤君见变,能修道以除凶;乱君亡象,天不谴告,故不可必也。
景王二年,宋灾。
按《春秋·鲁襄公三十年》:五月甲午,宋灾。宋伯姬卒。按《左传》:或叫于宋太庙曰:嘻嘻出出,鸟鸣于亳社,如曰嘻嘻,甲午,宋大灾,宋伯姬卒,待姆也。君子谓宋共姬女而不妇,女待人,妇义事也。 按《谷梁传》:取卒之日,加之灾上者,见以灾卒也。其见以灾卒奈何。伯姬之舍失火,左右曰:夫人少辟火乎。伯姬曰:妇人之义,傅姆不在,宵不下堂。左右又曰:夫人少辟火乎。伯姬曰:妇人之义,傅姆不在,宵不下堂。遂逮乎火而死。妇人以贞为行者也,伯姬之妇道尽矣。详其事,贤伯姬也。
按《汉书·五行志》:襄公三十年五月甲午,宋灾。董仲舒以为伯姬如宋五年,宋恭公卒,伯姬幽居守节三十馀年,又忧伤国家之患祸,积阴生阳,故火生灾也。刘向以为先是宋公听谗而杀太子痤,应火不灾上之罚也。
九年,郑灾。
按《春秋》不书。 按《左传·昭公六年》:六月丙戌,郑灾。按《汉书·五行志》:《左氏传》昭公六年六月丙戌,郑灾。是春三月,郑人铸刑书。士文伯曰:火见,郑其火乎。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藏争辟焉。火而象之,不火何为。说曰:火星出于周五月,而郑以三月作火铸鼎,刻刑辟书,以为民约,是为刑器争辟。故火星出,与五行之火争明为灾,其象然也,又弃法律之占也。不书于经,时不告鲁也。
十二年,陈灾。
按《春秋·鲁昭公九年》:夏四月,陈灾。 按《左传》:陈灾,郑裨灶曰:五年,陈将复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子产问其故,对曰:陈,水属也。水,火妃也。而楚所相也。今火出而火陈,逐楚而建陈也。妃以五成,故曰五年,岁五及鹑火,而后陈卒亡,楚克有之,天之道也。故曰五十二年。 按《公羊传》:陈已灭矣。其言陈火何,存陈也。曰存陈,悕矣。曷为存陈,灭人之国,执人之罪人,杀人之贼,葬人之君,若是,则陈存悕矣。 按《谷梁传》:国曰灾,邑曰火,火不志,此何以志,闵陈而存之也。
按《汉书·五行志》:昭公九年夏四月,陈火。董仲舒以为陈夏徵舒杀君,楚严王托欲为陈讨贼,陈国辟门而待之,至因灭陈。陈臣子尤毒恨甚,极阴生阳,故致火灾。刘向以为先是陈侯弟招杀陈太子偃师,皆外事,不因其宫馆者,略之也。八年十月壬午,楚师灭陈,春秋不与蛮夷灭中国,故复书陈火也。左氏曰陈灾。传曰郑裨灶曰:五年,陈将复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子产问其故,对曰:陈,水属。火,水妃也,而楚所相也。今火出而火陈,逐楚而建陈也。妃以五成,故曰五年。岁五及鹑火,而后陈卒亡,楚克有之,天之道也。说曰:颛顼以水王,陈其族也。今兹岁在星纪,后五年在大梁。大梁,昴也。金为水宗,得其宗而昌,故曰五年陈将复封。楚之先为火正,故曰楚所相也。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五位皆以五而合,而阴阳易位,故曰五成。,然则水之大数六,火七,木八,金九,土十。故水以天一为火二牡,木以天三为土十牡,土以天五为水六牡,火以天七为金四牡,金以天九为木八牡。阳奇为牡,阴耦为妃。故曰水,火之牡也;火,水妃也。于易,坎为水,为中男,离为火,为中女,盖取诸此也。自大梁四岁而及鹑火,四周四十八岁,凡五及鹑火,五十二年而陈卒亡。火盛水衰,故曰天之道也。哀公十七年七月己卯,楚灭陈。
二十一年,宋卫陈郑灾。
按《春秋·鲁昭公十有八年》:夏五月壬午,宋卫陈郑灾。按《左传·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酉及汉,申须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天事恒象,今除于火,火出必布焉。诸侯其有火灾乎,梓慎曰:往年吾见之,是其徵也。火出而见,今兹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与不然乎,火出,于夏为三月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月,夏数得天,若火作,其四国当之,在宋卫陈郑乎,宋,大辰之虚也。陈,大皞之虚也。郑,视融之虚也。皆火房也。星孛及汉,汉,水祥也。卫,颛顼之虚也。故为帝丘,其星为大水,水火之牡也。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过其见之月,郑裨灶言于子产曰:宋卫陈郑,将同日火,若我用瓘斝玉瓒,郑必不火,子产勿与。十八年五月,火始昏见,丙子,风,梓慎曰:是谓融风,火之始也。七日其火作乎,戊寅,风甚,壬午,大甚,宋卫,陈,郑,皆火,梓慎登大庭氏之库以望之。曰:宋,卫,陈,郑,也。数日皆来告火,裨灶曰:不用吾言,郑又将火,郑人请用之,子产不可,子太叔曰:宝以保民也。若有火,国几亡,可以救亡,子何爱焉。子产曰: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灶焉知天道,是亦多言耳。岂不或信,遂不与,亦不复火,郑之未灾也。里析告子产曰:将有大祥,民震动,国几亡,吾身泯焉。非良及也。国迁,其可乎,子产曰:虽可,吾不足以定迁矣。及火,里析死矣。未葬,子产使舆三十人迁其柩,火作,子产辞晋公子公孙于东门,使司寇出新客,禁旧客,勿出于宫,使子宽,子上,巡群屏摄至于太宫,使公孙登徙大龟,使祝史徙主祏于周庙,告十先君,使府人,库人,各儆其事,商成公,儆司宫,出旧宫人,寘诸火所不及,司马,司寇,列居火道,行火所焮,城下之人,伍列登城,明日,使野司寇,各保其徵,郊人助祝史除于国北,禳火于元冥回禄,祈于四鄘,书焚室而宽其征,与之材,三日哭,国不市,使行人告于诸侯,宋卫皆如是,陈不救火,许不吊灾,君子是以知陈许先亡也。七月,郑子产为火故,大为社,祓禳于四方,振除火灾,礼也。乃简,兵大蒐,将为蒐除,子太叔之庙,在道南,其寝在道北,其庭小,过期三日,使除徒陈于道南庙北曰:子产过女,而命速除,乃毁于而乡,子产朝,过而怒之,除者南毁,子产及冲,使从者止之。曰:毁于北方,火之作也。子产授兵登陴,子太叔曰:晋无乃讨乎,子产曰:吾闻之,小国忘守则危,况有灾乎,国之不可小,有备故也。既晋之边吏让郑曰:郑国有灾,晋君大夫不敢宁居,卜筮走望,不爱牲玉,郑之有灾,寡君之忧也。今执事憪然授兵登陴,将以谁罪,边人恐惧,不敢不告,子产对曰:若吾子之言,敝邑之灾,君之忧也。敝邑失政,天降之灾,又惧谗慝之间谋之,以启贪人,荐为敝邑不利,以重君之忧,幸而不亡,犹可说也。不幸而亡,君虽忧之,亦无及也。郑有他竟,望走在晋,既事晋矣。其敢有二心。 按《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何异耳,异其同日而俱灾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天下记异也。 按《谷梁传》:其志,以同日也。其日,亦以同日也。或曰:人有谓郑子产曰:某日有灾,子产曰:天者神,子恶知之,是人也。同日为四国灾也。
〈注〉郑灾,子产临事而备,至于书焚室而宽其征,与之材。三日哭国不市,使行人告于诸侯,宋卫皆如是,陈不救火,许不吊灾,君子以是知陈许之先亡也。初裨灶言于子产宋卫陈,郑将同日火。若我用瓘斝玉瓒,郑必不火。子产弗与,及郑既灾,灶曰:不用吾言,郑又将火。郑人请用之,子产不可,曰: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亦不复火。裨灶所言盖以象推,非妄也。而郑不复火者,子产当国方有令政,此以德消变之验矣。是知吉凶祸福固有可移之理,古人所以必先人事后言命也。
按《汉书·五行志》:昭公十八年五月,宋、卫、陈、郑灾。董仲舒以为象王室将乱,天下莫救,故灾四国,言亡四方也。又宋、卫、陈、郑之君皆荒淫于乐,不恤国政,与周室同行。阳失节则火灾出,是以同日灾也。刘向以为宋、陈,王者之后,卫、郑,周同姓也。时周景王老,刘子、单子事王子猛,尹氏、召伯、毛伯事王子晁。子晁,楚之出也。及宋、卫、陈、郑亦皆外附于楚,亡尊周室之心。后三年,景王崩,王室乱,故天灾四国。天戒若曰,不救周,反从楚,废世子,立不正,以害王室,明同罪也。
敬王十二年,鲁灾。
按《春秋·鲁定公二年》:夏五月壬辰,雉门及两观灾。按《公羊传》:其言,雉门及两观灾何,两观微也。然则曷为不言雉门灾及两观,主灾者两观也。主灾者两观,则曷为后言之,不以微及大也。何以书,记灾也。 按《谷梁传》:其不曰:雉门灾,及两观。何也。灾自两观始也,不以尊者亲灾也。先言雉门,尊尊也。
按《汉书·五行志》:定公三年五月,雉门及两观灾。董仲舒、刘向以为此皆奢僭过度者也。先是,季氏逐昭公,昭公死于外。定公即位,既不能诛季氏,又用其邪说,淫于女乐,而退孔子。天戒若曰,去高显而奢僭者。一曰,门阙,号令所由出也,今舍大圣而纵有罪,亡以出号令矣。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
二十八年,鲁灾。
按《春秋·鲁哀公三年》:五月,桓宫僖宫灾。 按《左传》:三年夏五月辛卯,司铎火,火踰公宫,桓僖灾,救火者皆曰顾府,南宫敬叔至,命周人出御书,俟于宫也。曰:庀女而不在死,子服景伯至,命宰人出礼书,以待命,命不共,有常刑,校人乘马,巾车脂辖,百官官备,府库慎守,宫人肃给,济濡帷幕,郁攸从之,蒙葺公屋,自太庙始,外内以悛,助所不给,有不用命,则有常刑,无赦,公父文伯至,命校人驾乘车,季桓子至,御公立于象魏之外,命救火者,伤人则止,财可为也。命藏象魏。曰:旧章不可亡也。富父槐至。曰:无备而官办者,尤舍沈也。于是乎去表之槁,道还公宫,孔子在陈,闻火。曰:其桓僖乎。 按《公羊传》:此皆毁庙也。其言灾何,复立也。曷为乎言其复立,春秋见者不复见也。何以不言及,敌也。何以书,记灾也。 按《谷梁传》:言及则祖有尊卑,由我言之则一也。
按《汉书·五行志》:哀公三年五月辛卯,桓、釐宫灾。董仲舒、刘向以为此二宫不当立,违礼者也。哀公又以季氏之故不用孔子。孔子在陈闻鲁灾,曰:其桓、釐之宫乎。以为桓,季氏之所出,釐,使季氏世卿者也。
二十九年,鲁灾。
按《春秋·鲁哀公四年》:亳社灾。 按《公羊传》:蒲社者何,亡国之社也。社者封也。其言灾何,亡国之社盖掩之,掩其上而柴其下,蒲社灾,何以书,记灾也。 按《谷梁传》:亳社者,亳之社也。亳,亡国也。亡国之社以为庙屏,戒也。其屋,亡国之社不得达上也。
〈《大全》〉程子曰:《书》曰: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作。夏社国既亡,则社自当迁。汤存之以为后戒故,但屋之则与迁之无异。既为亡国之社,则自王都至国都皆有之,使为戒也。记曰:丧国之社,屋之不受天阳也,又曰:亳社比牖,使阴明也。鲁有亳社灾屋之故有灾,此制计之必始于汤也。 孔氏曰:殷有天下作都于亳。亳社,殷社也。盖武王伐纣使诸侯各立其社以戒亡国,其社有屋,故火得焚之。灾,天火也。
茅堂胡氏曰: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风雨以达天
地之气。亡国之社屋之。武王克商,班其社于诸侯以为庙屏其灾者。刘向以为人君纵心不能警戒之象。 汪氏曰:亡国之社,戒鲁之危亡也。七年左传云以邾子来献于亳社,则新作亳社之屋可知矣。不书新作亳社者,以其当作,故不志也。
按《汉书·五行志》:哀公四年六月辛丑,亳社灾。董仲舒、刘向以为亡国之社,所以为戒也。天戒若曰,国将危亡,不用戒矣。春秋火灾,屡于哀、定之间,不用圣人而纵骄臣,将以亡国,不明甚也。一曰,天生孔子,非为定、哀也,盖失礼不明,火灾应之,自然象也。
汉
高后元年,赵丛台灾
按《汉书·高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高后元年五月丙申,赵丛台灾。刘向以为是时吕氏女为赵王后,嫉妒,将为谗口以害赵王。王不寤焉,卒见幽杀。
惠帝四年,未央宫凌室灾,织室灾。
按《汉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惠帝四年十月乙亥,未央宫凌室灾;丙子,织室灾。刘向以为,元年,吕太后杀赵王如意,残戮其母戚夫人。是岁十月壬寅,太后立帝姊鲁元公主女为皇后。其乙亥,凌室灾。明日,织室灾。凌室所以供养饮食,织室所以奉宗庙衣服,与春秋御廪同义。天戒若曰,皇后亡奉宗庙之德,将绝祭祀。其后,皇后亡子,后宫美人有男,太后使皇后名之,而杀其母。惠帝崩,嗣子立,有怨言,太后废之,更立吕氏子弘为少帝。赖大臣共诛诸吕而立文帝,惠后幽废。
文帝七年,东阙罘罳灾。
按《汉书·文帝本纪》:七年六月癸酉,未央宫东阙罘罳灾。 按《五行志》:文帝七年六月癸酉,未央宫东阙罘罳灾。刘向以为,东阙所以朝诸侯之门也,罘罳在其外,诸侯之象也。汉兴,大封诸侯王,连城数十。文帝即位,贾谊等以为违古制度,必将叛逆。先是,济北、淮南王皆谋反,其后吴楚七国举兵而诛。
景帝中五年,东阙灾。
按《汉书·景帝本纪》:中五年秋八月,未央宫东阙灾。按《五行志》:中五年八月己酉,未央宫东阙灾。先是,栗太子废为临江王,以罪徵诣中尉,自杀。丞相条侯周亚夫以不合旨称疾免,后二年下狱死。
武帝建元六年,辽东高庙灾,高园便殿火。
按《汉书·武帝本纪》:建元六年春二月乙未,辽东高庙灾。夏四月壬子,高园便殿火。上素服五日。 按《五行志》:建元六年二月丁酉,辽东高庙灾。四月壬子,高园便殿火。董仲舒对曰:春秋之道举往以明来,是故天下有物,视春秋所举与同比者,精微眇以存其意,通伦类以贯其理,天地之变,国家之事,粲然皆见,无所疑矣。按春秋鲁定公、哀公时,季氏之恶已熟,而孔子之圣方盛。夫以盛圣而易熟恶,季孙虽重,鲁君虽轻,其势可成也。故定公二年五月两观灾。两观,僭礼之物,天灾之者,若曰,僭礼之臣可以去。已见罪徵,而后告可去,此天意也。定公不知省。至哀公三年五月,桓宫、釐宫灾。二者同事,所为一也,若曰燔贵而去不义云尔。哀公未能见,故四年六月亳社灾。两观、桓、釐庙、亳社,四者皆不当立,天皆燔其不当立者以示鲁,欲其去乱臣而用圣人也。季氏亡道久矣,前是天不见灾者,鲁未有贤圣臣,虽欲去季孙,其力不能,昭公是也。至定、哀乃见之,其时可也。不时不见,天之道也。今高庙不当居辽东,高园殿不当居陵旁,于礼亦不当立,与鲁所灾同。其不当立久矣,至于陛下时天乃灾之者,殆亦其时可也。昔秦受亡周之敝,而无以化之;汉受亡秦之敝,又亡以化之。夫继二敝之后,承其下流,兼受其猥,难治甚矣。又多兄弟亲戚骨肉之连,骄扬奢侈恣雎者众,所谓重难之时者也。陛下正当大敝之后,又遭重难之时,甚可忧也。故天灾若语陛下:当今之世,虽敝而重难,非以太平至公,不能治也。视亲戚贵属在诸侯远正最甚者,忍而诛之,如吾燔辽东高庙乃可;视近臣在国中处旁仄及贵而不正者,忍而诛之,如吾燔高园殿乃可云尔。在外而不正者,虽贵如高庙,犹灾燔之,况诸侯乎。在内而不正者,虽贵如高园殿,犹燔灾之,况大臣乎。此天意也。罪在外者天灾外,罪在内者天灾内,燔甚罪当重,燔简罪当轻,承天意之道也。先是,淮南王安入朝,始与帝舅太尉武安侯田鼢有逆言。后胶西于王、赵敬肃王、常山宪王皆数犯法,或至夷灭人家,药杀二千石,而淮南、衡山王遂谋反。胶东、江都王皆知其谋,阴治兵弩,欲以应之。至元朔六年,乃发觉而伏辜。时田鼢已死,不及诛。上思仲舒前言,使仲舒弟子吕步舒持斧钺治淮南狱,以春秋谊颛断于外,不请。既还奏事,上皆是之。 按《董仲舒传》:仲舒为中大夫。先是辽东高庙、长陵高园殿灾,仲舒居家推说其意,草槁未上,主父偃候仲舒,私见,嫉之,窃其书而奏焉。上召视诸儒,仲舒弟子吕步舒不知其师书,以为大愚。于是下仲舒吏,当死,诏赦之。仲舒遂不敢复言灾异。
元鼎三年,阳陵园火。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鼎三年正月戊子,阳陵园火。
太初元年,柏梁台灾。
按《汉书·武帝本纪》:太初元年冬十一月乙酉,柏梁台灾。 按《五行志》:太初元年十一月乙酉,未央宫柏梁台灾。先是,大风发其屋,夏侯始昌先言其灾日。后有江充巫蛊卫太子事。
按《史记·封禅书》:太初元年十一月乙酉,柏梁灾。十二月甲午朔,上亲禅高里,祠后土。临勃海,将以望祀蓬莱之属,冀至殊廷焉。上还,以柏梁灾故,朝受计甘泉。公孙卿曰:黄帝就青灵台,十二日烧,黄帝乃治明廷。明廷,甘泉也。方士多言古帝王有都甘泉者。其后天子又朝诸侯甘泉,甘泉作诸侯邸勇之,乃曰:越俗有火灾,复起屋必以大,用胜服之。于是作建章宫,度为千门万户。前殿度高未央,其东则凤阙,高二十馀丈。其西则唐中,数十里虎圈。其北治大池,渐台高二十馀丈,命曰太液池,中有蓬莱、方丈、瀛洲、壶梁,象海中神山龟鱼之属。其南有玉堂、壁门、大鸟之属。乃立神明台、井干楼,度五十丈,辇道相属焉。
昭帝元凤元年,燕城南门灾。
按《汉书·昭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凤元年,燕城南门灾。刘向以为时燕王使邪臣通于汉,为谗贼,谋逆乱。南门者,通汉道也。天戒若曰,邪臣往来,奸谗于汉,绝亡之道也。燕王不寤,卒伏其辜。
元凤四年,孝文庙灾。
按《汉书·昭帝本纪》:四年五月丁丑,孝文庙正殿火,上及群臣皆素服。发中二千石将五校作治,六日成。太常及庙令丞郎吏皆劾大不敬,会赦,太常轑阳侯德〈文颖曰德江德也〉免为庶人。六月,赦天下。 按《五行志》:四年五月丁丑,孝文庙正殿灾。刘向以为孝文,太宗之君,与成周宣榭火同义。先是,皇后父车骑将军上官安、安父左将军桀谋为逆,大将军霍光诛之。皇后以光外孙,年少不知,居位如故。光欲后有子,因上侍疾医言,禁内后宫皆不得进,唯皇后颛寝。皇后年六岁而立,十三年而昭帝崩,遂绝继嗣。光执朝政,犹周公之摄也。是岁正月,上加元服,通诗、尚书,有明哲之性。光亡周公之德,秉政九年,久于周公,上既已冠而不归政,将为国害。故正月加元服,五月而灾见。古之庙皆在城中,孝文庙始出居外,天戒若曰,去贵而不正者。宣帝既立,光犹摄政,骄溢过制,至妻显杀许皇后,光闻而不讨,后遂诛灭。
宣帝甘露元年,太上皇庙、孝文庙火。
按《汉书·宣帝本纪》:甘露元年夏四月丙申,太上皇庙火。甲辰,孝文庙火。 按《五行志》:甘露元年夏四月丙申,中山太上皇庙灾。甲辰,孝文庙灾。
甘露三年,宣室阁火。
按《汉书·宣帝本纪》:三年冬十月丁卯,未央宫宣室阁火。
元帝初元三年,白鹤馆灾。
按《汉书·元帝本纪》:初元三年夏四月乙未晦,茂陵白鹤馆灾。诏曰:乃者火灾降于孝武园馆,朕战栗恐惧。不烛变异,咎在朕躬。群司又未肯极言朕过,以至于斯,将何以寤焉。百姓仍遭凶阸,无以相振,加以烦扰乎苛吏,拘牵乎微文,不得永终性命,朕甚悯焉。其赦天下。 按《五行志》:初元三年乙未,孝武园白鹤馆灾。刘向以为先是前将军萧望之、光禄大夫周堪辅政,为佞臣石显、许章等所谮,望之自杀,堪废黜。明年,白鹤馆灾。园中五里驰逐走马之馆,不当在山陵昭穆之地。天戒若曰,去贵近逸游不正之臣,将害忠良。后章坐走马上林下烽驰逐,免官。 按《翼奉传》:初元二年二月戊午,地震,奉上言:其法大水,极阴生阳,反为大旱,甚则有火灾,春秋宋伯姬是矣。唯陛下财察。明年夏四月乙未,孝武园白鹤馆灾。奉自以为中,上疏曰:臣前上五际地震之效,曰极阴生阳,恐有火灾。不合明听,未见省答,臣窃内不自信。今白鹤馆以四月乙未,时加于卯,月宿亢灾,与前地震同法。臣奉乃深知道之可信也。不胜拳拳,愿复赐问,卒其终始。上复延问以得失。奉以为祭天地于云阳汾阴,及诸寝庙不以亲疏迭毁,皆烦费,违古制。又宫室苑囿,奢泰难供,以故民困国虚,亡累年之畜。所由来久,不改其本,难以末正,乃上疏曰:臣闻昔者盘庚改邑以兴殷道,圣人美之。窃闻汉德隆盛,在于孝文皇帝躬行节俭,外省繇役。其时未有甘泉、建章及上林中诸离宫馆也。未央宫又无高门、武台、麒麟、凤皇、白虎、玉堂、金华之殿,独有前殿、曲台、渐台、宣室、温室、承明耳。孝文欲作一台,度用百金,重民之财,废而不为,其积土基,至今犹存,又下遗诏,不起山坟。故其时天下太和,百姓洽足,德流后嗣。如令处于当今,因此制度,必不能成功名。天道有常,王道亡常,亡常者所以应有常也。必有非常之主,然后能立非常之功。臣愿陛下徙都于成周,左据成皋,右阻黾池,前乡崧高,后介大河,建荥阳,扶河东,南北千里以为关,而入敖仓;地方百里者八九,足以自娱;东厌诸侯之权,西远羌胡之难,陛下共己亡为,按成周之居,兼盘庚之德,万岁之后,长为高宗。汉家郊兆寝庙祭祀之礼多不应古,臣奉诚难亶居而改作,故愿陛下迁都正本。众制皆定,亡复缮治宫馆不急之费,岁可馀一年之畜。臣闻三代之祖积德以王,然皆不过数百年而绝。周至成王,有上贤之材,因文武之业,以周召为辅,有司各敬其事,在位莫非其人。天下甫二世耳,然周公犹作诗书深戒成王,以恐失天下。书则曰:王毋若殷王纣。其诗则曰: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宜监于殷,骏命不易。今汉初取天下,起于丰沛,以兵征伐,德化未洽,后世奢侈,国家之费当数代之用,非直费财,又乃费士。孝武之世,暴骨四夷,不可胜数。有天下虽未久,至于陛下八世九主矣,虽有成王之明,然亡周召之佐。今东方连年饥馑,加之以疾疫,百姓菜色,或至相食。地比震动,天气溷浊,日光侵夺。繇此言之,执国政者岂可以不怀怵惕而戒万分之一乎。故臣愿陛下因天变而徙都,所谓与天下更始者也。天道终而复始,穷则反本,故能延长而无穷也。今汉道未终,陛下本而始之,于以永世延祚,不亦优乎。如因丙子之孟夏,顺太阴以东行,到后七年之明岁,必有五年之馀蓄,然后大行考室之礼,虽周之隆盛,亡以加此。惟陛下留神,详察万世之策。书奏,天子异其意,答曰:问奉:今园庙有七,云东徙,状何如。奉对曰:昔成王徙洛,盘庚迁殷,其所避就,皆陛下所明知也。非有圣明,不能一变天下之道。臣奉愚戆狂惑,唯陛下裁赦。其后,贡禹亦言当定迭毁礼,上遂从之。及匡衡为丞相,奏徙南北郊,其议皆自奉发之。
永光四年,杜陵园灾。
按《汉书·元帝本纪》:四年夏六月甲戌,孝宣园东阙灾。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甲戌,孝宣杜陵园东阙南方
灾。刘向以为先是上复徵用周堪为光禄勋,及堪弟子张猛为太中大夫,石显等复谮毁之,皆出外迁。是岁,上复徵堪领尚书,猛给事中,石显等终欲害之。园陵小于朝廷,阙在司马门中,内臣石显之象也。孝宣,亲而贵;门阙,法令所从出也。天戒若曰,去法令,内臣亲而贵者必为国害。后堪希得进见,因显言事,事决显口。堪病不能言。显诬告张猛,自杀于公车。成帝即位,显卒伏辜。
成帝建始元年春正月乙丑,皇曾祖悼考庙灾。二月,暴风火发。
按《汉书·成帝本纪》:建始元年春正月乙丑,曾祖悼考庙灾。二月,诏曰:乃者火灾降于祖庙,有星孛于东方,始正而亏,咎孰大焉。书云:惟先假王正厥事。群公孜孜,帅先百寮,辅朕不逮。崇宽大,长和睦,凡事恕己,毋行苛刻。其大赦天下,使得自新。右将军长史姚尹等使匈奴还,去塞百馀里,暴风火发,烧杀尹等七人。按《五行志》:建始元年正月乙丑,皇考庙灾。初,宣帝为昭帝后而立父庙,于礼不正。是时大将军王凤专权擅朝,甚于田鼢,将害国家,故天子元年正月而见象也。其后浸盛,五将世权,遂以亡道。
河平四年,山阳火生石中。
按《汉书·成帝本纪》:河平四年夏六月庚戌,山阳火生石中,改元为阳朔。
鸿嘉三年,孝景庙灾。
按《汉书·成帝本纪》:鸿嘉三年八月乙卯,孝景庙阙灾。
按《五行志》:鸿嘉三年八月乙卯,孝景庙阙灾。十一
月甲寅,许皇后废。永始元年,大官凌室灾,戾后园灾。
按《汉书·成帝本纪》:永始元年春正月癸丑,大官凌室火。戊午,戾后园阙火。 按《五行志》:永始元年正月癸丑,大官凌室灾。戊午,戾后园南阙灾。是时,赵飞燕大幸,许后既废,上将立之,故天见象于凌室,与惠帝四年同应。戾后,卫太子妾,遭巫蛊之祸,宣帝即位,追加尊号,于礼不正。又戾后起于微贱,与赵氏同应。天戒若曰,微贱亡德之人不可以奉宗庙,将绝祭祀,有凶恶之祸至。其六月丙寅,赵皇后遂立,姊妹骄妒,贼害皇子,卒皆受诛。
永始四年,长乐未央霸陵灾。
按《汉书·成帝本纪》:四年夏四月癸未,长乐临华殿、未央宫东司马门皆灾。六月甲午,霸陵园门阙灾。出杜陵诸未尝御者归家。诏曰:乃者,地震京师,火灾屡降,朕甚惧之。有司其悉心明对厥咎,朕将亲览焉。又曰:圣王明礼制以序尊卑,异车服以章有德,虽有其财,而无其尊,不得踰制,故民兴行,上义而下利。方今世俗奢僭罔极,靡有厌足。公卿列侯亲属近臣,四方所则,未闻修身遵礼,同心忧国者也。或乃奢侈逸豫,务广第宅,治园池,多畜奴婢,被服绮縠,设钟鼓,备女乐,车服嫁娶葬埋过制。吏民慕效,浸以成俗,而欲望百姓俭节,家给人足,岂不难哉。诗不云乎。赫赫师尹,民具尔瞻。其申饬有司,以渐禁之。青绿民所常服,且勿止。列侯近臣,各自省改。司隶校尉察不变者。 按《五行志》:四年四月癸未,长乐宫临华殿及未央宫东司马门灾。六月甲午,孝文霸陵园东阙南方灾。长乐宫,成帝母王太后之所居也。未央宫,帝所居也。霸陵,太宗盛德园也。是时,太后三弟相续秉政,举宗居位,充塞朝廷,两宫亲属将害国家,故天象仍见。明年,成都侯商薨,弟曲阳侯根代为大司马秉政。后四年,根乞骸骨,荐兄子新都侯莽自代,遂覆国焉。
哀帝建平三年,桂宫火。
按《汉书·哀帝本纪》:建平三年春正月癸卯,帝太后所居桂宫正殿火。 按《五行志》:建平三年正月癸卯,桂宫鸿宁殿灾,帝祖母傅太后之所居也。时,傅太后欲与成帝母等号齐尊,大臣孔光、师丹等执政,以为不可,太后皆免官爵,遂称尊号。后三年,帝崩,傅氏诛灭。建平四年,恭皇园灾。
按《汉书·哀帝本纪》:四年秋八月,恭皇园北门灾。
平帝元始五年,原庙灾。
按《汉书·平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始五年七月己亥,高皇帝原庙殿门灾。盖高皇帝庙在长安城中,后以叔孙通讥复道,故复起原庙于渭北,非正也。是时平帝幼,成帝母王太后临朝,委任王莽,将篡绝汉,堕高祖宗庙,故天象见也。其冬,平帝崩。明年,莽居摄,因以篡国,后卒夷灭。
后汉
光武帝建武 年,潞县火。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武中,渔阳太守彭宠被徵。书至,明日潞县火,灾起城中,飞出城外,燔千馀家,杀人。京房《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盛火数起,燔宫室。儒说火以明为德而主礼。时宠与幽州牧朱浮有隙,疑浮见浸谮,故意狐疑,其妻劝无应徵,遂反叛攻浮,卒诛灭。
和帝永元八年,宣室殿火。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永元八年十二月丁巳,南宫宣室殿火。 按《五行志》:是时和帝幸北宫,窦太后在南宫。明年,窦太后崩。
永元十三年八月,盛馔门閤火。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十三年八月己亥,北宫盛馔门閤火。 按《五行志》:是时和帝幸邓贵人,阴后宠衰怨恨,上有欲废之意。明年,会得阴后挟伪道事,遂废迁于桐宫,以忧死,立邓贵人为皇后。
永元十五年,城固南城门灾。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五年六月辛酉,汉中城固南城门灾。此孝和皇帝将绝世之象也。其后二年,宫车晏驾,殇帝及平原王皆早夭折,和帝世绝。
安帝永初二年,汉阳河阳火。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永初二年夏四月甲寅,汉阳城中火,烧杀三千五百七十人。 按《五行志》:永初二年四月甲寅,汉阳河阳城中失火,烧杀三千五百七十人。先是和帝崩,有皇子二人,皇子胜长,邓皇后贪殇帝少,欲自养长立之。延平元年,殇帝崩。胜有厥疾不笃,群臣咸欲立之,太后以前既不立胜,遂更立清河王子,是为安帝。司空周章等心不厌服,谋欲诛邓氏,废太后、安帝,而更立胜。元年十一月,事觉,章等被诛。其后凉州叛羌为害太甚,凉州诸郡寄治冯翊、扶风界。及太后崩,邓氏被诛。
永初四年三月戊子,杜陵园火。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元初四年二月壬戌,武库火。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元初四年二月壬戌,武库火。是时羌叛,大为寇害,发天下兵以攻禦之,积十馀年未已,天下厌苦兵役。
延光元年,阳陵火。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延光元年八月戊子,阳陵园寝殿火。 按《五行志》:延光元年八月戊子,阳陵园寝殿火。凡灾发于先陵,此太子将废之象也。若曰:不当废太子以自剪,则火不当害先陵之寝也。明年,上以谗言废皇太子为济阴王。后二年,宫车晏驾。中黄门孙程等十九人起兵殿省,诛贼臣,立济阴王。
延光四年秋七月乙丑,渔阳城门楼灾。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顺帝永建三年七月,茂陵灾。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建三年秋七月丁酉,茂陵园寝灾,帝缟素避正殿。辛亥,使太常王龚持节告祠茂陵。
阳嘉元年,恭陵灾。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阳嘉元年十二月庚子,恭陵百丈庑灾。 按《五行志》:阳嘉元年,恭陵庑灾,及东西莫府火。太尉李固以为奢僭所致。陵之初造,祸及枯骨,规广治之尤饰。又上欲更造宫室,益台观,故火起莫府,烧材木。
永和元年,承福殿火。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和元年冬十月丁亥,承福殿火,帝避御云台。 按《五行志》:永和元年十月丁未,承福殿火。先是爵号阿母宋娥为山阳君;后父梁商本国侯,又多益商封;商长子冀当继商爵,以商生在,复更封冀为襄邑侯;追号后母为开封君;皆过差非礼。
汉安元年,维阳火。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汉安元年三月甲午,维阳刘汉等百九十七家为火所烧,后四年,宫车比三晏驾,建和元年君位乃定。
桓帝建和二年,北宫火。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建和二年五月癸丑,北宫掖廷中德阳殿及左掖门火。 按《五行志》:建和二年五月癸丑,北宫掖庭中德阳殿火,及左掖门。先是梁太后兄冀挟奸枉,以故太尉李固、杜乔正直,恐害其事,令人诬奏固、乔而诛灭之。是后梁太后崩,而梁氏诛灭。
延熹四年,南宫、丙署、武库、原陵火。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延熹四年春正月辛酉,南宫嘉德殿火。戊子,丙署火。二月壬辰,武库火。五月丁卯,原陵长寿门火。 按《五行志》:延熹四年正月辛酉,南宫嘉德殿火。戊子,丙署火。二月壬辰,武库火。五月丁卯,原陵长寿门火。先是亳后因贱人得幸,号贵人,为后。上以后母宣为长安君,封其兄弟,爱宠隆崇,又多封无功者。去年春,白马令李云坐直谏死。至此彗除心、尾,火连作。
延熹五年春正月壬午,南宫丙署火。夏四月乙丑,恭陵东阙火。戊辰,虎贲掖门火。五月,康陵园寝火。甲申,中藏府承禄署火。秋七月己未,南宫承善园火。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云云。
延熹六年,康陵平陵火。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六年夏四月辛亥,康陵东署火。秋七月甲申,平陵园寝火。
延熹八年,南宫、安陵、德阳殿灾。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八年二月己酉,千秋万岁殿火。夏四月甲寅,安陵园寝火。闰五月甲午,南宫长秋和欢殿后钩楯、掖庭、朔平署火。十一月壬子,德阳殿西閤、黄门北寺火,延及广义、神虎门,烧杀人。
延熹九年,京师火光见。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九年三月癸巳,京师有火光转行,人相惊噪。
灵帝熹平四年,延陵园灾。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熹平四年六月,弘农延陵园灾,遣使者持节告祠延陵。
〈注〉成帝陵也,在今武阳县西。
光和四年,永巷署灾。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光和四年闰九月辛酉,北宫东掖庭永巷署灾。
光和五年五月庚申,永乐宫署灾。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庚申,德阳前殿西北入门内永乐太和宫署火。
中平二年,南宫灾。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中平二年二月己酉,南宫大灾,火半月乃灭。 按《五行志》:中平二年二月己酉,南宫云台灾。庚戌,乐城门灾,延及北阙,道西烧嘉德、和欢殿。案云台之灾自上起,榱题数百,同时并然,若就县华镫,其日烧尽,延及白虎、威兴门、尚书、符节、兰台。夫云台者,乃周家之所造也,图书、术籍、珍玩、宝怪皆所藏在也。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是时黄巾作慝,变乱天常,七州二十八郡同时俱发,命将出众,虽颇有所禽,然宛、广宗、曲阳尚未破坏,役起负海,杼柚空悬,百姓死伤已过半矣。而灵帝曾不克己复礼,虐侈滋甚,尺一雨布,驺骑电激,官非其人,政以贿成,内嬖鸿都,并受封爵。京都为之语曰:今兹诸侯岁也。天戒若曰:放贤赏淫,何以旧典为。故焚其台门秘府也。其后三月,灵帝暴崩,续以董卓之乱,火三日不绝,京都为丘墟矣。
献帝初平元年,霸桥灾。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初平元年八月,霸桥灾。其后三年,董卓见杀。
[book_title]第九十八卷
第九十八卷目录
火灾部汇考三
魏〈明帝太和一则 青龙三则〉
吴〈废帝建兴一则 太平一则 景帝永安二则 乌程侯建衡一则〉
晋〈武帝太康二则 惠帝元康二则 永康一则 永兴一则 怀帝永嘉一则 元帝太兴一则 明帝太宁一则 成帝咸和一则 康帝建元一则 穆帝永和一则 海西公太和一则 孝武帝宁康二则 太元三则 安帝隆安一则 元兴二则 义熙三则〉
宋〈文帝元嘉三则 后废帝元徽一则〉
南齐〈武帝永明一则 东昏侯永元二则〉
梁〈武帝天监一则 普通一则 中大通二则 大同一则 中大同一则 元帝承圣一则〉
陈〈武帝永定三则 文帝天嘉一则〉
北魏〈高祖太和一则 世宗景明一则 肃宗正光一则 孝昌二则 出帝永熙一则 孝静帝天平二则 武定二则〉
北齐〈后主天统二则〉
隋〈文帝开皇一则 炀帝大业一则〉
唐〈太宗贞观三则 高宗永徽一则 显庆一则 中宗嗣圣三则 景龙一则 元宗开元四则 天宝三则 肃宗宝应一则 代宗广德一则 大历一则 德宗贞元五则 宪宗元和五则 文宗太和五则 开成二则 武宗会昌三则 僖宗乾符一则 光启一则 昭宗大顺一则〉
后梁〈太祖乾化一则〉
后唐〈废帝清泰一则〉
后晋〈高祖天福三则〉
后周〈太祖广顺一则 世宗显德三则〉
辽〈兴宗重熙一则 道宗太康一则 大安一则〉
庶徵典第九十八卷
火灾部汇考三
魏
明帝太和五年,清商殿灾。
按《魏志·明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五行志》:魏明帝太和五年五月,清商殿灾。初,帝为平原王,纳河南虞氏为妃。及即位,不以为后,更立典虞车工卒毛嘉女,是为悼皇后。后本仄微,非所宜升。以妾为妻之罚也。
青龙元年,洛阳宫鞠室灾。
按《魏志·明帝本纪》:青龙元年六月,洛阳宫鞠室灾。按《宋书·五行志》:魏明帝青龙元年,洛阳宫鞠室灾。二年,崇华殿灾,延于南阁。缮复之。至三年七月,此殿又灾。帝问高堂隆:此何咎也。于礼宁有祈禳之义乎。对曰:夫灾变之发,皆所以明教诫也。惟率礼修德,可以胜之。《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孽火烧其室。又曰:君高其台,天火为灾。此人君苟饰宫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应之以旱,火从高殿起也。按旧占,灾火之发,皆以台榭宫室为诫。今宜罢散民役,务从节约,清扫所灾之处,不敢于此有所营造。萐蒲嘉禾,必生此地,以报陛下虔恭之德。不从。遂复崇华殿,改曰九龙。以郡国前后言龙见者九,故以为名。多弃法度,疲民逞欲,以妾为妻之应也。
青龙二年,崇华殿火。
按《魏志·明帝本纪》:二年夏四月,崇华殿火。
青龙三年,魏崇华殿灾。
按《魏志·明帝本纪》:三年三月,大治洛阳宫,起昭阳、太极殿,筑总章观。百姓失农时,直臣杨阜、高堂隆等各数切谏,虽不能听,帝优容之。秋七月,洛阳崇华殿灾。
按《高堂隆传》:隆迁侍中,犹领太史令。崇华殿灾,诏
问隆:此何咎。于礼,宁有祈禳之义乎。隆对曰:夫灾变之法,皆所以明教戒也,惟率礼脩德,可以胜之。《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孽火烧其室。又曰:君高其台,天火为灾。此人君苟饰宫室,不知百姓穷竭,故天应之以旱,火从高殿起也。上天降鉴,故谴告陛下;陛下宜增崇人道,以答天之意。昔太戊有桑榖生于朝,武丁有雊雉登于鼎,皆闻灾恐惧,侧身脩德,三年之后,远夷朝贡,故号之曰中宗、高宗。此前代之明鉴也。今案旧史,灾火之发,皆以台榭宫室为诫。然今宫室之所以充广者,实由宫人猥多之故。宜简择留其淑懿,如周之制,罢省其馀。此则祖己之所以训高宗,高宗之所以享远号也。诏问隆:吾闻汉武帝时,柏梁灾,而大起宫殿以厌之,其义云何。隆对曰:臣闻《西京》:柏梁既灾,越巫陈方,建章是经,以厌火祥。乃夷越之巫所为,非圣贤之明训也。《五行志》曰:柏梁灾,其后有江充巫蛊也卫太子事。如《志》之言,越巫建章无所厌也。孔子曰:灾者脩类应行,精祲相感,以戒人君。是以圣主睹灾责躬,退而脩德,以消复之。今宜罢散民役。宫室之制,务从约节,内足以待风雨,外足以讲礼仪。清埽所灾之处,不敢于此有所立作,萐蒲、嘉禾必生此地,以报陛下虔恭之德。岂可疲民之力,竭民之财。实非所以致符瑞而怀远人也。帝遂复崇华殿,时郡国有九龙见,故改曰九龙殿。
吴
废帝建兴元年,武昌端门灾。
按《吴志·孙亮传》:建兴元年十二月,天灾武昌端门,改作端门,又灾内殿。 按《宋书·五行志》:吴孙亮建兴元年十二月,武昌端门灾;改作端门,又灾内殿。按门者,号令所出;殿者,听政之所。是时诸葛恪秉政,而矜慢放肆;孙峻总禁旅,而险害终著。武昌,孙氏尊号所始,天戒若曰,宜除其贵要之首者。恪果丧众殄民,峻授政于綝,綝废亮也。或曰孙权毁彻武昌,以增太初宫,诸葛恪有迁都意,更起门殿,事非时宜,故见灾也。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
太平元年,建业火。
按《吴志·孙亮传》不载。 按《宋书·五行志》:吴孙亮太平元年二月朔,建业火。人火之也。是秋,孙綝始秉政,矫以亮诏杀吕据、滕引。明年,又辄杀朱异。弃法律、逐功臣之罚也。
景帝永安五年,白虎门灾。
按《吴志·孙休传》:永安五年春二月,白虎门北楼灾。按《宋书·五行志》:吴孙休永安五年二月,白虎门北楼灾。
永安六年,建业城火。
按《吴志·孙休传》:六年十月癸未,建业石头小城火,烧西南百八十丈。
按《宋书·五行志》:永安六年十月,石头小城火,烧西南百八十丈。是时嬖人张布专擅国执,多行无礼,而韦昭、盛冲终斥不用,兼遣蔡战等为使,惊扰州郡,致使交趾反乱。是其咎也。
乌程侯建衡二年,火。
按《吴志·孙皓传》:建衡二年三月,大火,烧万馀家。按《宋书·五行志》:吴孙皓建衡二年三月,大火,烧万馀家,死者七百人。
按《春秋》,齐火,刘向以为桓公好内,听女口,妻妾数更之罚也。皓制令诡暴,荡弃法度,劳臣名士,诛斥甚众。后宫万馀,女谒数行,其中隆宠佩皇后玺绶者又多矣。故有大火。
晋
武帝太康八年春三月,震灾西阁。
按《晋书·武帝本纪》:太康八年三月乙丑,临商观震。按《五行志》:太康八年三月乙丑,震灾西阁楚王所止坊及临商观窗。
太康十年,崇圣含章殿火。
按《晋书·武帝本纪》:十年夏四月癸丑,崇圣殿灾。十一月景辰,含章殿鞠室火。 按《五行志》:十年四月癸丑,崇贤殿灾。〈《本纪》作崇圣〉十月庚辰,含章鞠室、修成堂前庑、景坊东屋、晖章殿南閤火。时有上书曰:汉王氏五侯,兄弟迭任,今杨氏三公,并在大位,故天变屡见,窃为陛下忧之。由是杨珧求退。是时帝纳冯紞之间,废张华之功,听杨骏之谗,离卫瓘之宠,此逐功臣之罚也。明年,宫车晏驾。其后楚王承窃发之旨,戮害二公,身亦不免。震灾其坊,又天意乎。
惠帝元康五年,武库火。
按《晋书·惠帝本纪》:元康五年十月,武库火,焚累代之宝。 按《五行志》:元康五年闰月庚寅,武库火。张华疑有乱,先命固守,然后救火。是以累代异宝,王莽头,孔子屐,汉高祖断白蛇剑及二百万人器械,一时荡尽。是后悯怀见杀,杀太子之罚也。天戒若曰,夫设险击柝,所以固其国,储积戎器,所以戒不虞。今冢嗣将倾,社稷将泯,禁兵无所复施,皇旅又将谁卫。帝后不悟,终丧四海,是其应也。张华、阎纂皆曰,武库火而氐羌反,太子见废,则四海可知。
元康八年,高原陵火。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十月,高原陵火。是时贾后凶恣,贾谧擅朝,恶积罪稔,宜见诛绝。天戒若曰,臣妾之不可者,虽亲贵莫比,犹宜忍而诛之,如吾燔高原陵也。帝既毦弱,而张华又不纳裴頠、刘卞之谋,故后遂与谧杀太子也。干宝以为高原陵火,太子废之应。汉武帝世,高原便殿火,董仲舒对与此占同。
永康元年,皇后羊氏衣中有火。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康元年,帝纳皇后羊氏,后将入宫,衣中忽有火,众咸怪之。永兴元年,成都王遂废后,处之金墉城。是后还立,立而复废者四。又诏赐死,荀藩表全之。虽未还在位,然忧逼折辱,终古未闻。此孽火之应。
永兴二年,尚书省火。
按《晋书·惠帝本纪》:永兴二年秋七月甲午,尚书诸曹火,烧崇礼闼。 按《五行志》:永兴二年七月甲午,尚书诸曹火,起延崇礼闼及阁道。夫百揆王化之本,王者弃法律之应也。后清河王覃入嗣,不终于位,又杀太子之罚也。
怀帝永嘉四年,襄阳火。
按《晋书·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嘉四年十一月,襄阳火,烧死者三千馀人。是时王如自号大将军、司雍二州牧,众四五万,攻略郡县。此下陵上,阳失其节之应也。
元帝太兴 年,武昌灾。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兴中,王敦镇武昌,武昌灾,火起,兴众救之,救于此而发于彼,东西南北数十处俱应,数日不绝。旧说所谓滥灾妄起,虽兴师众不能救之之谓也。干宝以为此臣而君行,亢阳失节,是为王敦陵上,有无君之心,故灾也。
明帝太宁元年,京师、饶安、东光、安陵火。
按《晋书·明帝本纪》:太宁元年春正月癸巳,京师火。三月景戌,饶安、东光、安陵三县灾,烧七千馀家,死者万五千人。 按《五行志》:太宁元年正月,京都火。是时王敦威侮朝廷,多行无礼,内外臣下咸怀怨毒,极阴生阳也。
成帝咸和二年五月,京师火。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康帝建元元年七月庚申,晋陵吴郡灾。
按《晋书·康帝本纪》云云。
穆帝永和五年,石虎太武殿灾。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和五年六月,震灾石季龙太武殿及两庙端门。震灾月馀乃灭,金石皆尽。其后季龙死,大乱,遂灭亡。
海西公太和 年,会稽灾。
按《晋书·海西公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和中,郤愔为会稽太守。六月大旱灾,火烧数千家,延及山阴仓米数百万斛,炎烟蔽天,不可扑灭。此亦桓温强盛,将废海西,极阴生阳之应也。
孝武帝宁康元年,京师火。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宁康元年三月,京师风火大起。是时桓温入朝,志在陵上,少主践位,人怀忧恐,此与太宁火事同。
宁康三年,神兽门灾。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三年十二月甲申,神兽门灾。
太元十年,国子学火。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元十年正月,国子学生因风放火,焚房百馀间。是后考课不厉,赏罚无章。盖有育才之名,而无收贤之实,此不哲之罚先兆也。
太元十三年,延贤堂、螽斯堂、客馆、骠骑库灾。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十三年十二月乙未,延贤堂灾。景申,螽斯则百堂、客馆、骠骑库皆灾。 按《五行志》:十三年十二月乙未,延贤堂灾。是月景申,螽斯则百堂及客馆、骠骑府库皆灾。于时朝多弊政,衰陵日兆,不哲之罚,皆有象类,主相不悟,终至乱亡。会稽王道子宠幸尼及姏母,各树用亲戚,乃至出入宫掖,礼见人主。天戒若曰,登延贤堂及客馆者多非其人,故灾之也。又,孝武帝更不立皇后,宠幸微贱张夫人,夫人骄妒,皇子不繁,乖螽斯则百之道,故灾其殿焉。道子复赏赐不节,故府库被灾,斯亦其罚也。
太元十四年,宣阳门灾。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十四年七月甲寅,宣阳门四柱灾。
安帝隆安二年,龙舟灾。
按《晋书·安帝本纪》:隆安二年春三月,龙舟二灾。 按《五行志》:隆安二年三月,龙舟二乘灾,是水沴火也。其后桓元篡位,帝乃播越。天戒若曰,王者流迁,不复御龙舟,故灾之耳。
元兴元年,尚书省火。
按《晋书·安帝本纪》:元兴元年八月庚子,尚书下舍灾。
按《五行志》:元兴元年八月庚子,尚书下舍曹火,时
桓元遥录尚书,故天火,示不复居也。
元兴三年,广州灾。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卢循攻略广州,刺史吴隐之闭城固守,其十月壬戌夜,火起。时百姓避寇盈满城内,隐之惧有应农贼者,但务严兵,不先救火。由是府舍焚荡,烧死者万馀人,因遂散溃,悉为贼擒。
义熙四年秋七月丁酉,尚书殿中吏部曹火。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义熙九年,京都大火,烧数千家。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义熙十一年,京都火。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京都所在大行火灾,吴界尤甚。火防甚峻,犹自不绝。王弘时为吴郡,昼在厅事,见天上有一赤物下,状如信幡,遥集路南人家屋上,火即大发。弘知天为之灾,故不罪火主。此帝室衰微之应也。
按《宋书·臧焘传》:焘参高祖中军军事,入补尚书度支郎,改掌祠部。袭封高陵侯。时太庙䲭尾灾,焘谓著作郎徐广曰:昔孔子在齐,闻鲁庙灾,曰必桓、僖也。今征西、京兆四府君,宜在毁落,而犹列庙飨,此其徵乎。乃上议曰:臣闻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将营宫室,宗庙为首。古先哲王,莫不致肃恭之诚心,尽崇严乎祖考,然后能流淳化于四海,通幽感于神明。固宜详废兴于古典,循情礼以求中者也。礼,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而七。自考庙以至祖考五庙,皆月祭之,远庙为祧,有二祧,享尝乃止。去祧为坛,去坛为墠,有祷然后祭之。此宗庙之次,亲疏之序也。郑元以为祧者文王、武王之庙,王肃以为五世六世之祖。寻去祧之言,则祧非文、武之庙矣。周之宗祖,何云去祧为坛乎。明远庙为祧者,无服之祖也。又远庙则有享尝之礼,去祧则有坛墠之殊,明世远者,其义弥疏也。若祧是文、武之庙,宜同月祭于太祖,虽推后稷以配天,由功德之所始,非尊崇之义每有差降也。又礼有以多贵者,故传称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又云自上以下,降杀以两,礼也。此则尊卑等级之典,上下殊异之文。而云天子诸侯俱祭五庙,何哉。又王祭嫡殇,下及来孙,而上祀之礼,不过高祖。推隆恩于下流,替诚敬于尊属,亦非圣人制礼之意也。是以泰始建庙,从王氏议,以礼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服。故上及征西,以备六世之数,宣皇虽为太祖,尚在子系之位,至于敬祭之日,未申东向之礼,所谓子虽齐圣,不先父食者矣。今京兆以上既迁,太祖始得居正,议者以昭穆未足,欲屈太祖于卑坐,臣以为非礼典之旨。所与太祖而七,自是昭穆既足,太祖在六世之外,非为须满七庙,乃得居太祖也。议者又以四府君神主宜永同于殷祫,臣又以为不然。传所谓毁庙之主,陈乎太祖,谓太祖以下先君之主也。故《白虎通》云禘祫祭迁庙者,以其继君之体,持其统而不绝也。岂如四府君在太祖之前。非继统之主,无灵命之瑞,非王业之基,昔以世近而及,今则情礼已远,而当长飨殷祫,永虚太祖之位,求之礼籍,未见其可。昔永和之初,大议斯礼,于时虞喜、范宣并以渊儒硕学,咸谓四府君神主,无缘永存于百世。或欲瘗之两阶,或欲藏之石室,或欲为之改筑,虽所秉小异,而大归是同。若宣皇既居群庙之上,而四主禘祫不已,则大晋殷祭,长无太祖之位矣。夫理贵有中,不必过厚;礼与世迁,岂可顺而不断。故臣子之情虽笃,而灵厉之谥弥彰;追远之怀虽切,而迁毁之礼为用。岂不有心于加厚,顾礼制不可踰尔。石室则藏于庙北,改筑则未知所处,虞主所以依神,神移则有瘗埋之礼。四主若飨祀宜废,亦神之所不依也,准傍事例,宜同虞主之瘗埋。然经典难详,群言纷错,非臣卑浅所能折中。时学者多从焘议,竟未施行。
宋
文帝元嘉五年,京师火。
按《宋书·文帝本纪》:元嘉五年正月戊子,京师大火,遣使巡慰赈赐。
元嘉七年,都下火。
按《南史·宋文帝本纪》:七年十二月,都下火,延烧于太社北墙。
元嘉二十九年,都下火。
按《南史·宋文帝本纪》:二十九年三月壬午,都下火。
后废帝元徽三年,京邑火。
按《宋书·后废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徽三年正月己巳,京邑大火。三月戊辰,京邑大火,火烧二岸数千家。
南齐
武帝永明九年,明堂灾,乐游正阳堂灾。
按《南史·齐武帝本纪》:永明九年三月癸巳,明堂灾。夏五月己未,乐游正阳堂灾。
东昏侯永元二年,宫内灾。
按《南史·齐东昏侯本纪》:永元二年秋七月甲申夜,宫内火,唯东阁内明帝旧殿数区及太极以南得存,馀皆荡尽。
按《南齐书·五行志》:永元二年八月,宫内火,烧西斋璿仪殿及昭阳、显阳等殿,北至华林墙,西及秘阁北,屋三千馀间。《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秘阁与《春秋》宣榭火同,天意若曰,既无纪纲,何用典文为也。
永元三年,乾和殿火,豫章火。
按《南史·齐东昏侯本纪》:三年二月丙寅,乾和殿西厢火。合夕便发,其时帝犹未还,宫内诸房閤已闭,内人不得出,外人又不敢辄开,比及开,死者相枕。领军将军王莹率众救火,太极殿得全。内外叫唤,声动天地。帝三更中方还,先至东宫,虑有乱,不敢便入,参觇审无异,乃归。其后出游,火又烧璿仪、曜灵等十馀殿及柏寝,北至华林,西至秘阁,三千馀间皆尽。左右赵鬼能读《西京赋》,云柏梁既灾,建章是营。于是大起诸殿。按《南齐书·五行志》:三年正月,豫章郡天火烧三千馀家。京房《易》占曰:天火下烧民屋,是谓乱治杀兵作。是年,台军与义师偏众相攻于南江诸郡。二月,乾和殿西厢火,烧屋三十间。是时西斋既火,帝徙居东斋,高宗所住殿也。与烧宫占同。
梁
武帝天监元年,盗烧神武门、总章观。
按《梁书·武帝本纪》:天监元年五月乙亥夜,盗入南、北掖,烧神兽门、总章观,害卫尉卿张弘策。
按《隋书·五行志》:天监元年五月,有盗入南、北掖,烧神武门总章观。时帝初即位,而火烧观阙,不祥之甚也。既而太子薨,皇孙不得立。及帝暮年,惑于朱异之口,果有侯景之乱,宫室多被焚烧。天诫所以先见也。
普通二年,琬琰殿火。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普通二年五月癸卯,琬琰殿火,延烧后宫屋三千间。
中大通元年,朱雀航华表灾。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中大通元年秋九月辛巳,朱雀航华表灾。
中大通二年,同泰寺灾。
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云云。
大同三年,朱雀门灾。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大同三年春正月辛丑,朱雀门灾。
按《梁书·何敬容传》:大同三年正月,朱雀门灾,高祖谓群臣曰:此门制卑狭,我始欲构,遂遭天火。并相顾未有答。敬容独曰:此所谓陛下先天而天不违。时以为名对。
按《隋书·五行志》:普通二年五月,琬琰殿火,延烧后宫三千馀间。中大通元年,朱雀航华表灾。明年,同泰寺灾。大同三年,朱雀门灾。水沴火也。是时帝崇尚佛道,宗庙牲牷,皆以面代之,又委万乘之重,数诣同泰寺,舍身为奴,令王公以下赎之。初阳为不许,后为嘿许,方始还宫。天戒若曰,梁武为国主,不遵先王之法,而淫于佛道,横多糜费,将使其社稷不得血食也。天数见变而帝不悟,后竟以亡。及江陵之败,阖城为贱隶焉,即舍身为奴之应。〈按同泰寺灾本纪在中大同元年志误作中大通二年〉
中大同元年,同泰寺火。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中大同元年三月庚戌,幸同泰寺讲《金字三彗经》,仍施身。夏四月丙戌,皇太子以下奉赎,仍于同泰寺解,设法会,大赦,改元。是夜,同泰寺灾。
元帝承圣三年,火。
按《南史·梁元帝本纪》:承圣三年十月丁酉,大风,城内火烧居人数千家。以为失在妇人,斩首尸之。
陈
武帝永定元年,京师火。
按《陈书·武帝本纪》:永定元年十一月庚申,京师大火。永定二年,重云殿出紫烟。
按《陈书·武帝本纪》:二年四月戊辰,重云殿东䲭尾有紫烟属天。
永定三年,文帝即位,重云殿灾。
按《南史·陈文帝本纪》:三年六月,即皇帝位。秋七月乙丑,重云殿灾。
文帝天嘉五年,湓城火。
按《陈书·文帝本纪》:天嘉五年春正月乙酉,江州湓城火,烧死者二百馀人。
北魏
高祖太和八年,沁县泽自然。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和八年五月戊寅,河内沁县泽自然,稍增至百馀步,五日乃灭。
世宗景明元年三月乙巳,恒岳祠焚。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肃宗正光元年五月,钩盾禁灾。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孝昌二年夏,幽州道县地然。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孝昌三年,瀛洲火。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春,瀛洲州城内大火,烧三千馀家。
出帝永熙三年,永宁寺浮图灾,并州三级寺南门灾。按《魏书·出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永熙三年二月,永宁寺九层佛图灾。既而时人见佛图飞入东海中。
永宁佛图,灵像所在,天意若曰:永宁见灾,魏不宁矣。渤海,齐献武王之本封也,神灵归海,则齐室将兴之验也。三月,并州三级寺南门灾。
按《北齐书·神武本纪》:三年二月,永宁寺九层浮图灾。既而人有从东莱至,云及海上人咸见之于海中,俄而雾起乃灭。说者以为天意若曰:永宁见灾,魏不宁矣;入飞东海,渤海应矣。
孝静帝天平二年,阊阖门灾。
按《北史·东魏孝静帝本纪》:天平二年冬十月甲寅,阊阖门灾。
按《隋书·五行志》:东魏天平二年十月,阊阖门灾。是时齐神武作宰,而大野拔斩樊子鹄,以州来降,神武听谗而杀之。司空元晖免。逐功臣大臣之罚也。
天平四年,邺阊阖门灾。
按《北史·东魏孝静帝本纪》:四年六月壬午,阊阖门灾。
按《灵徵志》:四年秋,邺阊阖门东阙灾。
武定二年,地陷,火出。
按《北史·东魏孝静帝本纪》:武定二年十一月,西河地陷,有火出。
武定五年八月,广宗郡火烧数千家。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北齐
后主天统三年,九龙殿灾。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天统三年正月,邺宫九龙殿灾,延烧西廊。
天统四年,昭阳殿灾。
按《北史·齐后主本纪》:四年夏四月辛未,邺宫昭阳殿灾,及宣光、瑶华等殿。
按《隋书·五行志》:后主天统三年,九龙殿灾,延烧西廊。四年,昭阳、宣光、瑶华三殿灾,延烧龙舟。是时谗言任用,正士道消,祖孝徵作歌谣,斛律明月以诛死。谗夫昌,邪胜正之应也。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
隋
文帝开皇十四年,泰山火烧石像。
按《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皇十四年,将祠泰山,令使者致石像神祠之所。未至数里,野火欻起,烧像碎如小块。时帝颇信谗言,猜阻骨肉,滕王瓒失志而死,创业功臣,多被夷灭,故天见变,而帝不悟,其后太子勇竟被废戮。
炀帝大业十二年四月丁巳,显阳门灾。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业十二年,显阳门灾,旧名广阳,则帝之姓名也。国门之崇显,号令之所由出也。时帝不遵法度,骄奢荒怠,裴蕴、虞世基之徒,阿谀顺旨,掩塞聪明,宇文述以谗邪显进,忠谏者咸被诛戮。天戒若曰,信谗害忠,则除广阳也。
唐
太宗贞观四年正月癸巳,武德殿北院火。
按《唐书·太宗本纪》云云。
贞观十三年,云阳石燃。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三年三月壬寅,云阳石燃,方丈,昼则如灰,夜则有光,投草木则焚,历年乃止。火失其性而沴金也。〈按《旧纪》作四月壬寅〉贞观二十三年三月,甲弩库火。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高宗永徽五年十二月乙巳,尚书司勋库火。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显庆元年,恩州、吉州、饶州火。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显庆元年九月戊辰,恩州、吉州火,焚仓廪、甲仗、民居二百馀家。十一月己巳,饶州火。
中宗嗣圣十二年,〈即武后證圣元年〉明堂火,内库灾。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證圣元年正月丙申夜,明堂火,武太后欲避正殿,彻乐。宰相姚涛以
为火因人,非天灾也,不宜贬损。后乃御端门观酺,引建章故事,复作明堂以厌之。是岁,内库灾,燔二百馀区。 按《韦承庆传》:承庆出为沂州刺史。明堂灾,上疏谏,以为文明、垂拱后,执政者未满岁,率以罪去,大抵皆恶逆不道。夫构大厦,济巨川,必择文梓、艅艎。若亟毁而败,则是用朽木、乘胶船也。臣谓陛下求贤之意切,而取人之路宽,故一言有合,而付大任。夫以尧举舜,犹历试诸艰,况庸庸者可超处辅相,以百揆万机畀小人哉。不报。
嗣圣十三年〈即武后万岁登封元年〉三月壬寅,抚州火。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嗣圣十七年〈即武后久视元年〉八月壬子,平州火,燔千馀家。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景龙四年,凌空观灾。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龙四年二月,东都凌空观灾。
按《旧唐书·五行志》:景龙中,东都凌空观灾,火自东北来,其金铜诸像,销铄并尽。
元宗开元四年,定陵火。
按《唐书·元宗本纪》:开元四年十二月乙卯,定陵寝殿火。
开元五年,定陵火,洪州、潭州灾。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十一月乙卯,定陵寝殿火。是岁,洪州、潭州灾,延烧州署,州人见有物赤而暾暾飞来,旋即火发。〈按定陵火,《纪》作四年十二月,《志》作五年十
一月,互异,今两存之。
〉
开元十五年,兴教门灾。
按《唐书·元宗本纪》:十五年七月甲戌,震兴教门观灾。
按《五行志》:十五年七月甲戌,兴教门楼柱灾。是年,
衡州灾,延烧三百馀家,州人见有物大如瓮,赤如烛笼,所至火即发。
开元十八年,飞龙厩灾。
按《唐书·元宗本纪》:十八年二月丙戌,大雨,雷震左飞龙厩,灾。 按《五行志》:十八年二月丙寅,大雨雪,俄而雷震,左飞龙厩灾。占曰:天火烧厩,兵大起。十月乙丑,东都宫佛光寺火。
天宝二年,应天门灾。
按《唐书·元宗本纪》:天宝二年六月甲戌,震东京应天门观,灾。 按《五行志》:天宝二年六月,东都应天门观灾,延烧左、右延福门,经日不灭。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天火燔其宫室。
天宝九载,华岳庙灾。
按《唐书·元宗本纪》:九载三月辛亥,华岳庙灾。 按《五行志》:九载三月,华岳庙灾,时帝将封西岳,以庙灾乃止。
天宝十载,运船灾,武库灾。
按《唐书·元宗本纪》:十载八月丙辰,武库灾。 按《五行志》:十载八月丙辰,武库灾,燔兵器四十馀万。武库,甲兵之本也。
按《旧唐书·五行志》:十载正月,大风,陕州运船火,烧二百一十五只,损米一百万石,舟人死者六百人,又烧商人船一百只。
肃宗宝应元年,左藏库灾。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宝应元年十二月己酉,太府左藏库灾。
按《旧唐书·五行志》:宝应元年十一月,回纥焚东都宜春院,延及明堂,甲子日而尽。
代宗广德元年,鄂州火。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广德元年十二月辛卯夜,鄂州大风,火发江中,焚舟三千艘,延及岸上民居二千馀家,死者数千人。
大历十年,浮图灾。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历十年二月,庄严寺浮图灾。初有疾风震电,俄而火从浮图中出。
德宗贞元元年,度支院火。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元元年,江陵度支院火,焚江东租赋百馀万。
贞元七年,苏州火。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云云。贞元十三年,尚书省火。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三年正月,东都尚书省火。
贞元十九年四月,家令寺火。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贞元二十年,开业寺火,洪州火。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年七月,洪州火,燔民舍万七千家。
按《旧唐书·五行志》:二十年四月,开业寺火。
宪宗元和四年,御史台舍火。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云云。元和七年六月,甲仗库灾。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镇州甲仗库灾,主吏坐死者百馀人。
按《旧唐书·五行志》:七年,镇州甲仗库一十三间灾,节度使王承宗杀主守百馀人。承宗方拒天军,而兵仗为灾所焚,天意嫉恶也。
元和八年,江陵大火。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和十年,转运院献陵火。
按《唐书·宪宗本纪》:十年十一月,盗焚宪陵寝宫。按《旧唐书·五行志》:十年四月,河阴转运院火。十一月,献陵寝宫永巷火。
元和十一年十一月甲戌,元陵火。
按《唐书·宪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十一年十一月甲戌,元陵火。李师道起宫室于郓州,将谋乱,既成而火。
按《旧唐书·五行志》:十一年十二月,未央宫及飞龙草场火,皆王承宗、李师道谋挠用兵,阴遣盗纵火也。时李师道于郓州起宫殿,欲谋僭乱。既成,是岁为灾并尽,俄而族灭。
文宗太和二年,昭德寺火
按《唐书·文宗本纪》:太和二年十一月甲辰,昭德寺火。
按《五行志》:太和二年十一月甲辰,禁中昭德寺火,
延至宣政东垣及门下省,宫人死者数百人。
太和三年,仗内火。
按《唐书·文宗本纪》:三年十月癸丑,仗内火。
太和四年,陈州、许州、浙西、海陵火。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三月,陈州、许州火,烧万馀家。十月,浙西火。十一月,扬州海陵火。太和八年,飞龙厩火。按《唐书·文宗本纪》:八年五月己巳,飞龙神驹中厩火。
按《五行志》:八年三月,扬州火。燔民舍千区。五月己
巳,飞龙神驹中厩火。十月,扬州市火,燔民舍数千区。十二月,禁中昭成寺火。
太和九年,西市火。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九年六月乙亥朔,西市火。
开成二年,徐州火。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成二年六月,徐州火,延烧民居三百馀家。
开成四年,乾陵火,扬州火。
按《唐书·文宗本纪》:四年十二月乙卯,乾陵寝宫火。按《五行志》:四年十二月乙卯,乾陵火。丁丑晦,扬州市火,燔民舍数千家。
武宗会昌元年,潞州市火。
按《唐书·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会昌三年,神龙寺、万年县火。
按《唐书·武宗本纪》:三年六月,西内神龙寺火。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西内神龙寺火;万年县东市火,焚庐舍甚众。
会昌六年,行宫幔城火。
按《唐书·宣宗本纪》:六年八月辛未,大行宫火。 按《五行志》:六年八月,葬武宗,辛未,灵驾次三原县,夜大风,行宫幔城火。
僖宗乾符四年十月,东都圣善寺火。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光启元年,幽州地有火。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启元年正月,幽州坊谷地常有火,长庆三年夏,遂积水为池。近水沴火也。
昭宗大顺二年,幽州灾,相国寺灾。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顺二年六月乙酉,幽州市楼灾,延及数百步。七月癸丑甲夜,汴州相国寺佛阁灾。是日暮,微雨震电,或见有赤块转门谯藤网中,周而火作。顷之,赤块北飞,转佛阁藤网中,亦周而火作。既而大雨暴至,平地水深数尺,火益甚,延及民居,三日不灭。
后梁
太祖乾化四年,蜀宫灾。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蜀·高祖本纪》:永平五年十一月己未夜,宫中火。
后唐
废帝清泰元年,吴金陵火。
按《五代史·唐废帝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吴·睿帝本纪》:太和六年三月甲申,金陵大火。乙酉,又火。
后晋
高祖天福三年,南唐广济仓灾。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陆游·南唐书》:升元二年夏五月丁卯,广济仓灾,焚米二十万石。
天福六年,吴越宫殿灾。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吴越世家》:钱镠卒,子元瓘立,奢侈,好治宫室。天福六年,杭州大火,烧其宫室殆尽,元瓘避之,火辄随发。元瓘大惧,因病狂。是岁卒。
按《十国春秋·吴越·文穆王世家》:天福五年,按《五代史》作六年秋七月甲戌,丽春院火灾,延于内城,烧燬宫室、府库几尽。穆王避之,火辄随发,遂惊惧,发狂疾,迁居瑶台院。
天福七年,南唐东都焚。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陆游·南唐书·烈祖本纪》:升元六年闰正月,东都火,焚数千家。
后周
太祖广顺三年,南唐金陵火。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纪》不载。 按《陆游·南唐书·元宗本纪》:保大十一年春三月,金陵火,逾月焚官寺、民庐数千间。
世宗显德三年,吴越击场火。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吴越·忠懿王世家》:显德三年春正月,南击场门楼火。
显德四年,南唐都下火。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 按《陆游·南唐书·元宗本纪》:保大十五年十二月,都城大火,一日数发。显德五年,吴越火。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吴越·忠懿王世家》:显德五年夏四月辛酉,城南火,延于内城,官府、庐舍几尽,王出居都城驿。壬戌旦,火将及镇国仓,王亲率左右至瑞石山,命酒祝之曰:不谷不德,天降之灾,仓廪积储,实师旅之备也。若尽焚之,民命安仰。乃令从官伐林木以绝其势,火遂止。是时,被火燬者凡一万七千馀家。王谓左右曰:吾疾因灾而愈。众心顿安。
辽
兴宗重熙十八年,庆陵火。
按《辽史·兴宗本纪》:重熙十八年十二月戊寅,庆陵林木火。
道宗太康元年,祥州火。
按《辽史·道宗本纪》:太康元年二月丁卯,祥州火,遣使恤灾。
大安七年,端拱门灾。
按《辽史·道宗本纪》:大安七年六月丁未,端拱殿门灾。
[book_title]第九十九卷
第九十九卷目录
火灾部汇考四
宋〈太祖建隆三则 乾德二则 开宝四则 太宗太平兴国二则 雍熙三则 端拱二则 淳化二则 真宗咸平一则 景德二则 大中祥符七则 天禧三则 仁宗天圣三则 明道一则 景祐一则 宝元一则 康定一则 庆历五则 皇祐一则 至和二则 嘉祐二则 英宗治平一则 神宗熙宁四则 元丰四则 哲宗元祐二则 绍圣三则 元符一则 徽宗建中靖国一则 崇宁二则 政和二则 重和一则 钦宗靖康二则 高宗绍兴十八则 孝宗乾道六则 淳熙十三则 光宗绍熙三则 宁宗庆元三则 嘉泰四则 开禧一则 嘉定八则 理宗宝庆二则 绍定二则 嘉熙一则 淳祐二则 宝祐一则 景定三则 度宗咸淳一则 恭帝德祐一则〉
金〈太祖天辅一则 熙宗皇统二则 海陵王贞元一则 世宗大定五则 章宗泰和一则 卫绍王大安二则 宣宗贞祐一则 兴定三则 哀宗正大一则 天兴一则〉
庶徵典第九十九卷
火灾部汇考四
宋太祖建隆元年,宿州火。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隆元年,宿州火,燔民舍万馀区。
建隆二年,内酒坊火。
按《宋史·太祖本纪》:二年三月丙申,内酒坊火,酒工死者三十馀人。 按《五行志》:燔舍百八十区。
建隆三年,滑州、海州及相国寺灾。
按《宋史·太祖本纪》:三年五月乙亥,海州火。 按《五行志》:三年正月,滑州甲仗库火。燔仪门及军资库一百九十区,兵器、钱帛并尽。开封府通许镇民家火。燔庐舍三百四十馀区。二月,安州牙吏施延业家火。燔民舍并显义军营六百馀区。五月,京师相国寺火,燔舍数百区。海州火,燔数百家,死者十八人。
乾德四年,岳州、陈州、潭州、衡州火。
按《宋史·太祖本纪》:乾德四年二月甲子,岳州火。五月辛巳,潭州火。八月壬子,衡州火。闰八月己巳,衡州火。
按《五行志》:四年,岳州衙署、廪库火,燔市肆、民舍殆
尽,官吏踰城仅免。三月,陈州火,燔民舍数十区。潭州火,燔民舍五百馀区;踰月,民周泽家火,又燔仓廪、民舍数百区,死者三十六人。是春,诸州言火者甚众。八月,衡州火,燔公署、仓库、民舍仅千馀区。
乾德五年,京师建隆观火。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开宝三年八月,辰州廨火,燔军资库。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按《文献通考》作二年。〉开宝五年七月,忠州火,仓库殆尽。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开宝七年,永城县火。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九月,永城县火,燔民舍一千八百馀区。
开宝八年,洋州火,永城县火。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四月,洋州火,燔州廨、民舍千七百区。永城县火,燔军营、民舍千九百八十区,死者九人。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西窑务槁聚焚。
按《宋史·太宗本纪》:太平兴国三年秋七月乙酉,西窑务槁聚焚。
太平兴国七年八月,益州西仓灾。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雍熙元年,乾元、文明殿灾。
按《宋史·太宗本纪》:雍熙元年五月丁丑,乾元、文明二殿灾。 按《五行志》:雍熙元年五月丁丑,乾元、文明二殿灾。初夕,阴云雷震,火起月华门,翌日辰、巳方止。雍熙二年,楚王宫火。
按《宋史·太宗本纪》:二年庚戌夕,楚王宫火。 按《五行志》:二年九月庚寅夜,楚王元佐宫火,燔舍数百区,王自是以疾废于家。
雍熙三年,光化军火。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光化军民郤勋家火,延燔军廨、舍、库。
端拱元年,云安军火。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端拱元年二月,云安军威棹营火。
端拱二年,衡州火。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三月,衡州火,燔州县官舍、仓库、军营三百馀区。又崇贤坊有鸟燔数十处,七日不灭。
淳化三年,蔡州、雄州火。
按《宋史·太宗本纪》:淳化三年十一月,蔡州建安大火。十二月,雄州言大火。 按《五行志》:淳化三年十月,蔡州怀庆军营火,燔汝河桥民居、官舍三千馀区,死者数人。十二月,建安军城西火,燔民舍、官廨等殆尽。淳化四年,永州火。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二月,永州保安津舍火,飞焰过江,烧州门及民屋三百馀家。
真宗咸平二年,池州火。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平二年四月,池州仓火,燔米八万七千斛。
景德元年,平虏军火。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德元年正月,平虏军营火,焚民居庐舍甚众。
景德四年,郢州火。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十一月,郢州火,燔仓库并尽。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桂州甲仗库灾。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大中祥符二年,升州火。
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二年夏四月戊子,升州火,遣御史访民疾苦,蠲被火屋税。 按《五行志》:二年四月,升州火,燔军营、民舍殆尽。
大中祥符三年,升、洪、润州火。
按《宋史·真宗本纪》:三年八月,升、洪、润州屡火,遣使臣抚,祠境内山川。
大中祥符四年,徐、镇、雄州火。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八月,徐州草场火。十月,镇州城楼、战棚火。七月,雄州甲仗库火。大中祥符七年,雄州火。
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七年三月癸巳,雄州甲仗库火。
大中祥符八年,宗正寺火,荣王宫火。
按《宋史·真宗本纪》:八年夏四月壬申,荣王元俨宫火,延及殿阁内库。 按《五行志》:八年二月甲寅,宗正寺火。四月壬申夜,荣王元俨宫火,自三鼓北风甚,癸酉亭午乃止,延燔左承天祥符门、内藏库、朝天殿、乾元门、崇文院、秘阁、天书法物内香藏库。 按《钱惟演玉堂逢辰录》:大中祥符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夜,荣王宫火。时大风东北来,五更后火益甚。予起登楼观之,知是禁中通夕不寐,东宫六位一时荡尽,宫人多走上东华门楼,有出不及者死百馀人。东宫六位,东行第一雍王,第二相王,第三南阳郡王。西行第一兖王,第二曹王,第三荣王。西即连御厨,密近上台。二十四日,左掖门、东华门并不开,朝者皆趋右掖门,天明宰臣等并立于内东门廊庑之下。既而,火至承天门西,烧仪鸾司,复烧朝元殿、后阁门、长春殿南廊,拆西北王廊以绝火势,火遂南烧内藏库、香药库,又东回烧左藏库,又西烧閟阁史馆,午时烧乾元门、东角楼,西至朝堂,救之而止。未时火出宫,连烧中书省、门下省、鼓司、审官院。是夕,烧屋舍计二千馀间,救焚而死者千五百人。火至夜不绝,宰臣、枢密两制是夕并宿禁中。是时,救左藏库人尤众,辇出金银帛疋,莫知其数,积于城墙之上,及烧角楼,风忽回东北又烧之,烟焰蔽天,救者不能措手。初烧长春殿南廊,火自屋内西行,忽隔十馀间而发,人皆奔走避之,所存惟大内及中书枢密院以西而已。二王时无居处,寓于东华门楼。夕,上召入禁中。明日,出居于上源驿,时焚诸库香闻十馀里,秘阁三馆图籍一时俱尽。又火风中有飘书籍,至汴水南者,中夕风定,火亦止。二十五日,诏知各王与中使阎文庆、岑守素,勘遗火之踪,中人说二十四日,欲明火势渐东来,遂拆御厨主廊,数百人登屋运水,时望见宫人相压死于煨烬中甚众,犹有手足能动者,曹王夫人将投火中,救之获免,宫人入火者不知其数,禁中大树焚之逮尽,所馀者亦燋枯焉。惟相王宫在东,火自西北起,四王更破东墙,自率宿卫者运府库等物出之,十得七八矣。五月三日,荣王落遂州节度使,降封端王。〈先领梓遂二州也〉其日,勘得掌茶酒宫人韩小姐,称与亲事官孟贵私通,多窃宝器以遗之。后事泄,王乳母决责之小姐,乃谋放火,因而奔出。有琵琶伎人王木赛者知之,受小姐金而不言。二十三夜于佛堂前帘上乘炬爇之,因风火遂大作。大中祥符九年五月甲子,左天厩坊草场火。
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天禧二年,北宅德雍宅火。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禧二年二月戊寅,北宅蔡州团练使德雍火,延燔数百区。
天禧三年,永州火。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春,京师多火。六月,永州军营火,延民舍数百馀区。
天禧五年四月丁巳,事材场火。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仁宗天圣三年二月丁卯,蕲州榷货务火。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天圣五年四月壬辰,寿宁观火。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天圣七年,玉清昭应宫灾。
按《宋史·仁宗本纪》:七年六月丁未,玉清昭应宫灾。七月癸亥,以玉清昭应宫灾,遣官告诸陵,诏天下不复缮脩。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丁未,玉清昭应宫灾。初,大中祥符元年,诏建宫以藏天书。七年,宫始成,凡二千六百一十楹。至是,火发夜中,大雷雨,至晓而尽。按《王曙传》:曙为御史中丞。玉清昭应宫灾,系守卫者御史狱。曙恐朝廷议脩复,上言:昔鲁桓、僖宫灾,孔子以为桓、僖亲尽当毁者也。辽东高庙及高园便殿灾,董仲舒以为高庙不当居陵旁,故灾。魏崇华殿灾,高堂隆以台榭宫室为戒,宜罢之勿治,文帝不听,明年,复灾。今所建宫非应经义,灾变之来若有警者。愿除其地,罢诸祷祠,以应天变。仁宗与太后感悟,遂减守卫者罪。已而诏以不复缮脩谕天下。 按《苏舜钦传》:舜钦调荥阳县尉。玉清昭应宫灾,舜钦年二十一,诣登闻鼓院上疏曰:烈士不避鈇钺而进谏,明君不讳过失而纳忠,是以怀策者必吐上前,蓄冤者无至腹诽。然言之难不如容之难,容之难不如行之难,有言之必容之行之,则三代之主也,幸陛下留听焉。臣观今岁自春徂夏,霖雨阴晦,未尝少止,农田被菑者几于十九臣以谓任用失人、政令多过、赏罚勿中之所召也。天之降灾,欲悟陛下,而大臣归咎于刑狱之滥,陛下听之,故肆赦天下以为禳救。如此则是杀人者不死,伤人者不抵罪,而欲以合天意也。古者断决滞讼以平水旱,不闻用赦。故赦下之后,阴雨及今,前志曰:积阴生阳,阳生火灾见焉。乘夏之气发泄于玉清宫,震雨杂下,烈焰四起,楼观万叠数刻而尽,非慢于火备,乃天之垂戒也。陛下当降服、减膳、避正寝,责躬罪己,下哀痛之诏,罢非业之作,拯失职之民,察辅弼及左右无裨国体者罢之,窃弄权威者去之;念政刑之失,收刍荛之论,庶几所以变灾为祜。浃日之间,未闻为此,而将计工役以图脩复,都下之人闻者骇惑,聚首横议,咸谓非宜。皆曰章圣皇帝勤俭十馀年,天下富庶,帑府流衍,乃作斯宫,及其毕工,海内虚竭,陛下即位未及十年,数遭水旱,虽征赋减入,而百姓困乏。若大兴土木,则费用莫知纪极,财力耗于内,百姓劳于下,内耗下劳,何以为国。况天灾之,己违之,是欲竞天,无省己之意。逆天不祥,安己难任,欲祈厚贶,其可得乎。今为陛下计,莫若来吉士,去佞人,脩德以勤至治,使百姓足给而征税宽减,则可以谢天意而安民情矣。夫贤君见变,脩道除凶,乱世无象,天不谴告。今幸天见之变,是陛下脩己之日,岂可忽哉。昔汉宣帝三年,茂陵白鹤馆灾,诏曰:乃者火灾降于孝武园馆,朕战慄恐惧,不烛变异,罪在朕躬。群有司又不肯极言朕过,以至于斯,将何寤焉。夫茂陵不及上都,白鹤馆又不及此宫,彼尚降诏四方,以求己过,是知帝王忧危念治,汲汲如此。臣又按《五行志》:贤佞分别,官人有叙,率由旧章,礼重功勋,则火得其性。若信道不笃,或耀虚伪,谗夫昌,邪胜正,则火失其性,自上而降及滥炎妄起,燔宗庙,烧宫室,虽兴师徒而不能救。鲁成公三年,新宫灾,刘向谓成公信三桓子孙之谗、逐父臣之应。襄公九年春,宋火,刘向谓宋公听谗、逐其大夫华弱奔鲁之应。今宫灾岂亦有是乎。愿陛下拱默内省而追革之,罢再造之劳,述前世之法,天下之幸也。又上书曰:历观前代圣神之君,好闻谠议,盖以四海之远,民有隐慝,不可以遍照,故无间愚贱之言而择用之。然后朝无遗政,物无遁情,虽有佞臣,邪谋莫得而进也。臣睹乙亥诏书,戒越职言事,播告四方,无不惊惑,往往窃议,恐非出陛下之意盖陛下即位以来,屡诏群下勤求直言,使百僚转对,置匦函,设直言极谏科。今诏书顿异前事,岂非大臣壅蔽陛下聪明,杜塞忠良之口。不惟亏损朝廷,实亦自取覆亡之道。夫纳善进贤,宰相之事,蔽君自任,未或不亡。今谏官、御史悉出其门,但希旨意,即获美官,多士盈庭。噤不得语陛下拱默,何由尽闻天下之事乎。前孔道辅、范仲淹刚直不挠,致位台谏,后虽改他官,不忘献纳二臣者非不知缄口数年,坐得卿辅,盖不敢负陛下委注之意,而皆罹中伤,窜谪而去,使正臣夺气,鲠士咋舌,目睹时弊,口不敢论。昔晋侯问叔向曰:国家之患孰为大。对曰:大臣持禄而不极谏,小臣畏罪而不敢言,下情不能上通,此患之大者。故汉文感女子之说而肉刑是除,武帝听三老之议而江充以族。肉刑古法,江充近臣,女子三老,愚耄疏隔之至也,盖以义之所在,贱不可忽,二君从之,后世称圣。无国家班设爵位,陈列豪英,固当责其公忠,安可教之循默。赏之使谏,尚恐不言;罪其敢言,孰肯献纳。物情闭塞,上位孤危,轸念于兹,可为惊怛。觊望陛下发德音,寝前诏,勤于采纳,下及刍荛,可以常守隆平,保全近辅。按《退朝录》:天圣七年,玉清宫灾,遂罢辅臣为观察使。
明道元年,大内火。
按《宋史·仁宗本纪》:明道元年八月壬戌,大内火,延八殿。癸亥,移御延福宫。乙丑,诏群臣直言阙失。丁卯,大赦。九月丙申,皇太后出金银器易左藏缗钱二十万,以助修内。 按《五行志》:明道元年八月壬戌,修文德殿成。是夜,禁中火,延燔崇德、长春、滋福、会庆、崇徽、天和、承明八殿。 按《滕宗谅传》:宗谅,字子京,河南人。迁殿中丞。会禁中火,诏劾火所从起,宗谅与秘书丞刘越皆上疏谏。宗谅曰:伏见掖庭遗烬,延炽宫闼,虽沿人事,实系天时。诏书亟下,引咎涤瑕,中外莫不感动。然而诏狱未释,鞫讯尚严,恐违上天垂戒之意,累两宫好生之德。且妇人柔弱,箠楚之下,何求不可,万一怀冤,足累和气。祥符中,宫掖火,先帝尝索其类寘之法矣,若防患以刑而止,岂复有今日之虑哉。况变警之来,近在禁掖,诚愿脩政以禳之,思患以防之。凡逮系者特从原免,庶灾变可消而福祥来格也。疏奏,仁宗为罢诏狱。时章献太后犹临朝,宗谅言国家以火德王,天下火失其性由政失其本,因请太后还政,而越亦上疏。太后崩,擢尝言还政者,越已卒,赠右司谏,而除宗谅左正言。
景祐三年秋七月庚子,太平兴国寺灾。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景祐三年七月庚子,太平兴国寺火起阁中,延燔开先殿及寺舍数百楹。是夕,大雨雹。十月己酉,澶州横龙水口西岸料物场火,焚薪刍一百九十馀万。
宝元二年,益州火。
按《宋史·仁宗本纪》:宝元二年六月丁丑,益州火,焚民庐舍二千馀区。
康定元年,鸿庆宫火。
按《宋史·仁宗本纪》:康定元年六月乙未,南京鸿庆宫神御殿火。
庆历元年,庆州火。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庆历元年五月癸亥,庆州草场火,延燔州城楼橹。
庆历三年十一月丙寅,上清宫火。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庆历四年三月丙戌夜,代州五台山寺火。六月丁未,开宝寺灵感塔灾。七月甲子,燕王宫火。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庆历六年七月辛丑,洪福禅院火。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庆历八年,江宁火。
按《宋史·仁宗本纪》:八年春正月壬午,江宁府火。 按《五行志》:八年正月壬午,江宁府火。初,李景江南大建宫室、府寺,其制多仿帝室,至是一夕而焚,唯烛殿独存。
皇祐五年正月丁巳,会灵观火。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至和元年四月辛丑,祥源观火。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至和二年,并州太宗神御殿火。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祐二年四月夏己巳,邕州火。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嘉祐三年,温州火。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嘉祐三年正月,温州火,燔屋万四千间,死者五十人。
英宗治平四年,神宗即位,睦亲、广亲宫火。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治平四年十二月壬子夜,睦亲宫火,焚九百馀间。甲寅,广亲宫又火。
神宗熙宁六年,永昌陵火。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六年二月丙申,永昌陵上宫东门火。
熙宁七年九月壬子,三司火。
按《宋史·神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七年九月壬子,三司火,自巳至戌,焚屋千八百楹,案牍殆尽。十一月,洞真宫火。
熙宁九年十月,鲁王、濮王宫火。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熙宁十年,仙韶院火。
按《宋史·神宗本纪》:十年春正月戊辰,仙韶院火,不视朝。 按《五行志》:十年正月,仙韶院火。撤屋二百五十楹。三月丙子,开封府火。
元丰元年,邕州火。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丰元年八月,邕州火,焚官舍千三百四十六区,诸军衣万馀袭,谷帛军器自五十万。
元丰四年,衡州火。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衡州火,烧官舍、民居七千二百楹。钦州大雷震,火焚城屋。元丰五年二月,洞真宫火。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丰八年,开宝寺火。
按《宋史·神宗本纪》:八年二月辛巳,开宝寺贡院火。按《五行志》:八年二月辛巳,开宝寺火。时寓礼部贡院于寺,点校试卷官翟曼、陈之方、马希孟焚死,吏卒死者十四人。
哲宗元祐元年三月,宗室宫院火。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祐六年十二月,开封府火。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圣元年,滑州火。
按《宋史·哲宗本纪》:绍圣元年十二月丙戌,滑州浮桥火。
绍圣三年,禁中火,尚书省火。
按《宋史·哲宗本纪》:三年三月壬辰,以禁中屡火,罢春宴。丁酉,尚书省火。 按《五行志》:三年三月七日,内尚书省火,寻扑灭。上谕执政:禁中屡火,方醮禳,已罢春宴,仍不御垂拱殿三日。
绍圣四年七月甲子,禁中火。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符元年四月,宗室宫院火。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集禧观火。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中靖国元年六月壬寅,集禧观火,大雨中久而后灭。
崇宁二年六月,中太乙宫火。秋七月己卯,学士院火。按《宋史·徽宗本纪》云云。
崇宁三年三月辛丑,大内火。
按《宋史·徽宗本纪》云云。
政和二年,成都火。
按《宋史·徽宗本纪》:政和二年,成都府、苏州火。〈按成都府苏州
火志俱作三年事
〉
政和三年,大盈仓及温、封等州火。
按《宋史·徽宗本纪》:三年五月庚子,大盈仓火。是岁,温、封、滋三州火。 按《五行志》:三年四月,苏州火,延烧公私屋一百七十馀间。五月,封州火,延烧公私屋六百八十二间。五月辛丑,京师大盈仓火。是岁,成都府大慈寺、温州绛州皆火。
重和元年,掖庭火。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重和元年九月,掖庭大火,自甲夜达晓,大雨如倾,火益炽,凡爇五千馀间,后苑广圣宫及宫人所居几尽,焚死者甚众。
钦宗靖康元年,尚书省火。
按《宋史·钦宗本纪》:靖康元年十二月丙子,尚书省火。
按《五行志》:靖康元年十二月丙子夜,尚书省火,延
烧礼、祠、工、刑、吏部,拆尚书省牌掷火中禳之乃息。按《哲宗昭慈圣宪孟皇后传》:后居瑶华宫。靖康初,瑶华宫火,徙居延宁宫;又火,出居相国寺前之私第。靖康二年,阴云中火光见天,汉桥、都亭驿、康门火。按《宋史·钦宗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靖康二年正月己亥夜,西北方阴云中有火光,长二丈馀,阔数尺,时时见。 按《五行志》:二年戊戌,天汉桥火,焚百馀家。顷之,都亭驿又火。己酉,康门火。
高宗绍兴元年,越州、宣州、临安府行都火。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元年十月乙酉,临安府、越州大火,民多露处。十二月辛未,越州火,焚吏部文书,乙酉,移跸钱塘。
绍兴二年,临安府屡灾。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二年五月庚辰,临安府火。八月丙申,临安府火。十一月癸未,临安大火。十二月甲午,临安府火。丙申,赈被火家。 按《五行志》:二年正月丁巳,宣州火,燔民居几半。五月庚辰,临安府大火,亘六七里,燔万馀家。十二月甲午,行都大火。燔吏部工部、御史台、官府、民居、军垒尽,乙未旦乃熄。
绍兴三年,临安府屡灾。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三年十一月庚午,临安府火。十二月乙酉,临安府火。戊子,又火。朱胜非以屡火求罢,不允。 按《五行志》:三年九月庚申,行都阙门外火,多燔民居。
绍兴四年,临安府火。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四年春正月戊寅,临安府火。
按《五行志》:四年正月戊寅,行都火,燔数千家。
绍兴六年,行都屡火。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二月,行都屡火,燔千馀家。十二月,行都大火,燔万馀家,人有死者。时高宗亲征刘豫,都民之暴露者多冻死。
按《文献通考》:令留守秦桧发户部米以赈。
绍兴七年,平江府、太平州、镇江府火。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七年春二月丙申,太平州火。丁酉,镇江府火。 按《五行志》:七年正月辛未,平江府火。二月辛丑,镇江府、楚、真、扬、太平州火。是岁,临安府火。 又按《志》:八年二月丁酉,太平府大火,宣抚司及官舍、民居、帑藏、文书皆尽,死者甚众,录事参军吕应中、当涂县丞李致虚死焉。〈按《文献通考》《本纪》俱作七年,《志》作八年,疑有讹,今仍
照《本纪》附载七年下。
〉
绍兴九年,行都火。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二月己卯,行都火。七月壬寅,又火。
绍兴十年,行都火,温州火。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十月,行都火,燔民居,延及省部。十一月丁巳,温州大火,燔州学、酤征舶等务、永嘉县治及民居千馀。
绍兴十一年,婺州、建康火。
按《宋史·高宗本纪》:十一年九月甲寅,建康大火。 按《五行志》:十一年七月癸亥,婺州大火,燔州狱、仓场、寺观暨民居几半。九月甲寅,建康府火,燔府治三十馀区,民居三千馀家。
绍兴十二年,镇江、太平、行都火。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二年二月辛巳,镇江府火,燔仓米数万石,刍六万束,民居尤众。是月,太平、池州及芜湖县皆火。三月丙申,行都火。四月,行都又火。
按《文献通考》:十二年九月甲子,行都民居火,经夕,渐近太室而灭。乙丑,令有司撤火道周庙垣二十步。绍兴十四年正月甲子,行都火。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兴十五年,大宁监、行都火。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五年,大宁监火,燔官舍、帑藏、文书。九月丙子,行都火,经夕,渐近太室而灭。
绍兴十七年,建康、静江火。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七年八月,建康府火。十二月辛亥,静江府火,燔民舍甚众。
绍兴二十年,行都火。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年正月壬午,行都火,燔吏部文书皆尽。
绍兴二十五年,汴京火。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五年,汴京火,宫室悉焚。
绍兴二十六年,潭州南岳庙火。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按《文献通考》:即令复作庙,令有司给以缗粟。
绍兴二十九年,镇江、夔州火。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九年四月,镇江府火,焚军垒、民居。十二月丙子,夔州大火,燔官舍、民居、寺观,人有死者。
绍兴三十二年,新城县孽火焚衣。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三十二年,建昌军新城县有巨室,箧中时有火光,燔衣帛过半,而箧不焚,近孽火也。
孝宗乾道元年,泰州火,德安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道元年正月,泰州火,燔民舍几尽。是年春,德安府应城县厩驿火。乾道二年,真州、婺州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冬,真州六合县武锋军垒火。十二月,婺州火。自是火患不息,人火之也。
乾道三年五月,泉州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乾道五年,太室垣外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十二月壬申,太室东北垣外民舍火。
乾道七年,禁垣外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十一月丁亥,禁垣外阉人私舍火,延及民居。
乾道九年,台州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九月,台州火,经夕,至于翌日昼漏半,燔州狱、县治、酒务及居民七千馀家。
淳熙元年,泉州、潭州、严州、泸州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熙元年十二月丁巳,泉州火,燔城楼及五十馀家。
淳熙二年,潭州岳庙、严州、泸州、丽正门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戊午,潭州南岳庙火。八月,严州火。十一月癸亥,丽正门内东庑灾。是岁,泸州火,坐上焚民居不实,守臣贬秩。按《文献通考》:二年六月,岳庙灾,令有司给钱万五千,缗粟三千斛。改作八月,严州火,令守臣恤之。是岁,泸州火,郡上焚室之书不实,部刺史坐贬。
淳熙三年九月,大内射殿灾,延及东宫门。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淳熙四年,鄂州火。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十一月辛酉,鄂州南市火,暴风通夕,燔千馀家。
淳熙五年,兴州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四月庚寅,兴州沙市火,燔三百四十馀家,有死者。十一月,和州牧营火,燔一百六十区。
淳熙七年,江陵、温州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二月,江陵府沙市大火,燔数千家,延及船舰,死者甚众。八月,温州试士,火作于贡闱。
按《文献通考》:温州贡闱火,上令籍元卷姓名再试,防其溢于外贯也。
淳熙八年正月,扬州火。九月乙亥,行都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淳熙九年,合州火,进奏院火。
按《宋史·孝宗本纪》:九年十一月乙酉,进奏院火。 按《五行志》:九年九月,合州大火,燔民居几尽,官舍仅有存者。
淳熙十一年二月辛酉,兴元府义胜军垒舍火。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淳熙十二年,鄂州、温州火。
按《宋史·孝宗本纪》:十二年十一月丁亥,鄂州大火。按《五行志》:十二年八月,温州火,燔城楼及四百馀家。十月,鄂州大火,燔万馀家。江风暴作,结庐堤上、泊舟岸下者,焚溺无遗。
按《文献通考》:十二年十月,鄂州大火,令守臣恤之,且止民毋堤居。
淳熙十三年,福州火。
按《宋史·孝宗本纪》:淳熙十三年冬十月甲戌朔,福州火。
淳熙十四年,成都火,临安府火。
按《宋史·孝宗本纪》:淳熙十四年五月乙巳,成都火。六月庚寅,临安府火。 按《五行志》:十四年五月,大内武库灾,戎器不害。六月庚寅,行都宝莲山民居火,延烧七百馀家,救焚将校有死者。五月,成都府市火,燔万馀家。
淳熙十六年,光宗即位,南剑州大火。
按《宋史·光宗本纪》:淳熙十六年二月即位。九月乙丑,南剑州火,降其守臣一官,仍令优加赈济。 按《五行志》:民居存者无几。
光宗绍熙元年,处州、建宁火。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熙元年八月壬寅,处州火,燔数百家。十二月戊申,建宁府浦城县火。时查洞寇张海作乱,焚五百馀家。
绍熙二年,徽州、金州火。
按《宋史·光宗本纪》:二年夏四月辛丑,徽州火,二日乃灭。五月戊辰,金州大火。 按《五行志》:二年四月,行都传法寺火,延及居民。言者以戚里土木为孽,火数起之应。是月,徽州大火,夜燔州治、谯楼、官舍、狱宇、钱帑库务,凡十有九所,五百二十馀区,延烧千五百家,自庚子至于壬寅乃熄。五月己巳,金州火,燔州治、官舍、帑藏、保胜军器库、城内外民居甚众。
绍熙三年,行都、鄂州火。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正月己巳,行都火,通夕,至于翌日,阛阓焚者半。十一月,又火,燔五百馀家。十二月甲辰,鄂州火,至于翌日,燔八百家。
宁宗庆元二年,永州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庆元二年八月己酉,永州火,燔三百家。
庆元三年,金州、绍兴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闰月甲申,金州都统司中军垒金火,焚千三百馀区。阅六月乙酉,又火。燔二千馀区。是冬,绍兴府僧寺火,延烧数百家。
庆元六年,徽州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八月戊戌,徽州火。燔州狱、官舍,延及八百馀家。
嘉泰元年,行都火。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泰元年三月戊寅,临安大火,四日乃灭。 按《五行志》:嘉泰元年三月戊寅,行都大火,至于四月辛巳,燔御史台、司农寺、将作军器监、进奏文思御辇院、太史局、军头皇城司、法物库、御厨、班直诸军垒,延烧五万八千九十七家。城内外亘十馀里,死者五十有九人,践死者不可计。城中庐舍九燬其七,百官多僦舟以居。火作于宝莲山御史台胥杨浩家,谏议大夫程松请戮浩以谢都民。疏再上,始黥配万安军,犹免决。自是民讹言相惊,亡赖因纵火为奸利。
按《文献通考》:嘉泰元年三月,行都大火。四月壬午,上降次贬食下哀痛之诏,内出帑钱一十六万三千五百七十馀,缗米六万五千一百九十馀石,赈焚室。嘉泰二年,临安府火。
按《宋史·宁宗本纪》:二年六月己卯,临安火。辛卯,禁都民以火说相惊者。
嘉泰三年,襄阳火,福州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正月丁酉,襄阳府火作而风暴,选锋军校于友直死于救焚,止延烧六十馀家。帅、漕臣上其功,赠二秩,官其子二。十一月甲午,福州火。燔四百馀家。
嘉泰四年,行都火,临安府梵天寺火,盱眙军火。按《宋史·宁宗本纪》:四年三月丁卯,临安大火。 按《五行志》:四年三月丁卯,行都大火,燔尚书中书省、枢密院、六部、右丞相府、制敕粮料院、亲兵营、脩内司,延及学士院、内酒库、内宫门庑,夜召禁旅救扑。太室撤庙庑,迁神主并册、宝于寿慈宫。翼日戊辰旦,火及和宁门鸱吻,禁卒张隆飞梯斧之,门以不焚。火作时,分数道,燔二千七十馀家。又翌日己巳,神主还太室。时省部皆寓治驿、寺。四月丙申,临安府梵天寺火。六月,盱眙军天长县禁军营火,铠械为尽。八月壬辰,鄂州外南韨火,燔五百馀家。
开禧二年,寿慈宫灾,行部火。
按《宋史·宁宗本纪》:开禧二年二月癸丑,寿慈宫火。甲寅,太皇太后移居大内,车驾月四朝。乙卯,以火灾,避正殿,彻乐。 按《五行志》:二年四月壬子,行都火,燔数百家。
按《文献通考》:二年四月,行都火,诏出封桩缗钱、丰储仓粟以赈。
嘉定二年,信州、吉州、泸州、建宁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嘉定二年八月己巳,信州火,燔二百家。九月丁酉,吉州火,燔五百馀家。是岁,泸州火,燔千馀家。十一月丁亥,建宁府政和县火,燔百馀家。
嘉定四年,嵊县、滁州、抚州、福州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闰二月己卯,绍兴府嵊县浦桥火,燔百馀家。三月,滁州火,燔民居甚多。十月,抚州火。辛卯,福州一夕再火,燔城门、僧寺,延烧千馀家,死者数人。
嘉定五年,和州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己未,和州火。燔二千家。
嘉定八年,湖州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八月辛丑,湖州火,燔寺观,延烧三百家。
嘉定九年,沙县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七月甲戌,南剑州沙县火,燔县门、官舍及千一百馀家,民有死者。
嘉定十一年,行都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二月,行都火。燔数百家。九月己巳,禁垣外万松岭民舍火,燔四百八十馀家。
嘉定十三年,安丰军、庆元府、行都火。
按《宋史·宁宗本纪》:十三年十一月壬子,临安府火。按《五行志》:十三年二月庚寅,安丰军故步镇火,燔千馀家,死者五十馀人。八月庚午,庆元府火,燔官舍、第宅、寺观、民居甚众。十一月壬子,行都火,燔城内外数万家,禁垒百二十区。
嘉定十七年,西和州、岳州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七年四月丁卯,西和州火焚军垒及居民二千馀家,人火之也。守臣尚震午误以为金人至而遁。六月丁亥,岳州火,燔岳阳楼、州狱、帑库,延及八十家。己丑又火,燔百馀家。
理宗宝庆元年,楚州火。
按《宋史·理宗本纪》:宝庆元年二月丙辰,楚州火。宝庆二年,蕲州火。
按《宋史·理宗本纪》:宝庆二年三月己卯,蕲州火。
绍定元年三月,行都火,燔六百馀家。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定四年,行都火,延及太庙,建昌军火。
按《宋史·理宗本纪》:四年九月丙戌夜,临安火,延及太庙,统制徐仪、统领马振远坐救焚不力,贬削有差。上素服视朝,减膳彻乐。庚子,建昌军火。十月戊午,太常少卿度正、国史院编脩官李心传各疏言:宗庙之制,未合于古,兹缘灾异,宜举行之。诏两省、侍从、台谏集议以闻。五年二月壬寅,新作太庙。五月己丑,诏:昨郁攸为灾,延及太室,罪在朕躬,而二三执政,引咎去职。今宗庙崇成,神御妥安,薛极、郑清之、乔行简并复元官。 按《蒋重珍传》:重珍通判镇江府,辞。会行都火,应诏曰:臣顷进本心外物界限之说,盖欲陛下亲揽大柄,不退托于人,尽破恩私,求无愧于己。倘以富贵之私视之,一言一动,不忘其私,则是以天下生灵、社稷宗庙之事为轻,而以一身富贵之所从来为重,不惟上负天命,与先帝圣母至于公卿百执事之所以望陛下者,亦不如此也。昔周勃今日握玺授文帝,是夜即以宋昌领南北军;霍光今年定策立皇帝,而明年稽首归政。今临御八年,未闻有所作为。进退人才,兴废政事,天下皆曰此承相意,一时恩怨,难归庙堂,异日治乱,实在陛下。焉有为天之子,为人之主,而自朝廷达于天下,皆言相而不言君哉。天之所以火宗庙、火都城者殆以此。臣所以痛心者,九庙至重,事如生存,而彻小涂大,不防于火之未至;宰相之居,华屋广袤,百焦头烂额,独全于火之未然,亦足以见人心陷溺,知有权势,不知有君父矣。他有变故,何所倚仗,陛下自视,不亦孤乎。昔史浩两入相,才五月或九月即罢,孝宗之报功,宁有穷已,顾如此其亟,何哉。保全功臣之道,可厚以富贵,不可久以权也。上读之感动。按《吴潜传》:绍定四年,迁尚右郎官。都城大火,潜上疏论致灾之由:愿陛下斋戒脩省,恐惧对越,菲衣恶食,必使国人信之,毋徒减膳而已。疏损声色,必使天下孚之,毋徒彻乐而已。阉官之窃弄威福者勿亲,女宠之根萌祸患者勿昵。以暗室屋漏为尊严之区,而必敬必戒,以恒舞酣歌为乱亡之宅,而不淫不泆。使皇天后土知陛下有畏之之心,使三军百姓知陛下有忧之之心。然后,明诏二三大臣,和衷竭虑,力改弦辙,收召贤哲,选用忠良。贪残者屏,回邪者斥,怀奸党贼者诛,贾怨误国者黜。毋并进君子、小人以为包荒,毋兼容邪说、正论以为皇极,以培国家一线之脉,以救生民一旦之命。庶几天意可回,天灾可息,弭灾为祥,易乱为治。
嘉熙元年,京城火,临安府火。
按《宋史·理宗本纪》:嘉熙元年五月壬申,京城大火。按《五行志》:元年六月,临安府火,燔三万家。 按《史弥巩传》:弥巩入监都进奏院。转对。嘉熙元年,都城火,弥巩应诏上书,谓脩省之未至者有五。又曰:天伦之变,世孰无之。陛下友爱之心亦每发见。洪咨夔所以蒙陛下殊知者,谓霅川之变非济邸之本心,济邸之死非陛下之本心,其言深有以契圣心耳,矧以先帝之子,陛下之兄,乃使不能安其体魄于地下,岂不干和气,召灾异乎。蒙蔽把握,良有以也。
淳祐元年,徽州火。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淳祐十二年,临安火。
按《宋史·理宗本纪》:淳祐十二年十一月丙申夜,临安火;丁酉夜,火乃熄。戊戌,诏避殿减膳。壬寅,诏求直言。
宝祐五年,台州火,京城火。
按《宋史·理宗本纪》:宝祐五年八月丙戌,台州火。丙申,京城火。
景定三年,绍兴府火。
按《宋史·理宗本纪》:景定三年闰九月戊申,诏绍兴府火,给贷居民钱。
景定四年,严州、京城、福州、绍兴火。
按《宋史·理宗本纪》:景定四年春正月己亥,严州火。六月乙卯,京城火。十一月己亥,福州火。 按《五行志》:四年,绍兴火。
景定五年,京城火。
按《宋史·理宗本纪》:景定五年秋七月甲戌,京城大火。
按《五行志》:五年,临安府大火。
度宗咸淳四年,永州火。
按《宋史·度宗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四年二月,永州火,越保安津舍,火飞焰过江,燔及民居三百馀家。
恭帝德祐元年,玉牒所灾。
按《宋史·瀛国公本纪》:德祐元年冬十月癸卯,玉牒殿灾。
金
太祖天辅六年,有火坠西京城。
按《金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辅六年三月,师攻西京,有火如斗,坠其城中。是月,城降而复叛,四月辛卯,取之。
熙宗皇统元年十一月己酉,稽古殿火。
按《金史·熙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皇统九年,有火入帝寝,烧帷幔。
按《金史·熙宗本纪》:皇统九年四月壬申夜,大风,雷电震坏寝殿鸱尾。有火入上寝,烧帷幔,帝趋别殿避之。
海陵王贞元二年,南京大内火。
按《金史·海陵王本纪》:贞元二年五月癸丑,南京大内火。
世宗大定二年二月辛卯,太和、厚德殿火。
按《金史·世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世宗大定二年闰二月辛卯,神龙殿十六位焚,延及太和、厚德殿。大定四年十一月辛丑,尚书省火。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大定十六年,宫中火,南京宫殿火。按《金史·世宗本纪》:大定十六年正月戊辰,宫中火。按《五行志》:十六年五月戊申,南京宫殿火。
大定二十年四月己亥,大宁宫门火。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大定二十三年正月辛巳,广乐园灯山焚,延及熙春殿。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章宗泰和四年四月壬戌,万宁宫端门灾。
按《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卫绍王大安二年十一月,大悲阁东渠内火自出,中都火。
按《金史·卫绍王本纪》:大安二年十一月,中都大悲阁东渠内火自出,逾旬乃灭。阁南刹幡竿下石罅中火自出,人近之即灭,俄复出,如是者复旬日。中都火焮民居。 按《五行志》:二年十一月,京师民周修武宅前渠内火出,高二尺,焚其板桥。又旬日,大悲阁幡竿下石隙中火出,高二三尺,人近之即灭,凡十馀日。自是都城连夜燔爇二三十处。
大安三年,大悲阁灾。
按《金史·卫绍王本纪》:大安三年三月,大悲阁灾,延及民居。〈按《志》作二月戊午。〉
宣宗贞祐二年,南京宝镇阁灾。
按《金史·宣宗本纪》:贞祐二年六月庚申,南京行宫宝镇阁灾。
兴定二年,京师屡火。
按《金史·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是岁,京师屡火,遣礼部尚书杨云翼禜之。
兴定三年春,吏部火。
按《金史·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兴定五年十一月壬寅,相国寺火。
按《金史·宣宗本纪》云云。
哀宗正大三年,吏部火自出。
按《金史·哀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正大三年三月乙丑,有火自吏部中出,大如斛,流行展转,人皆惊避,踰时而灭。
天兴元年七月庚辰,兵刃有火。
按《金史·哀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book_title]第一百卷
第一百卷目录
火灾部汇考五
元〈定宗一则 世宗至元二则 成宗元贞一则 大德四则 仁宗延祐四则 英宗至治二则 泰定帝泰定三则 文宗天历三则 至顺三则 顺帝元统一则 至正十则〉
明〈太祖洪武二则 惠宗建文一则 成祖永乐三则 仁宗洪熙一则 英宗正统四则 代宗景泰一则 英宗天顺三则 宪宗成化五则 孝宗弘治十一则 武宗正德十一则 世宗嘉靖三十则 穆宗隆庆三则 神宗万历二十三则 光宗泰昌一则 熹宗天启三则 悯帝崇祯八则〉
皇清〈康熙三则〉
庶徵典第一百卷
火灾部汇考五
元定宗三年,野草自焚。
按《元史·定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定宗三年戊申,野草自焚,牛马十死八九,民不聊生。
世祖至元十一年,淮西火。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元十一年十二月,淮西正阳火,庐舍、铠仗悉燬。
至元十八年,扬州火。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八年三月乙亥,扬州火,发米七百八十三石赈被灾之家。
成宗元贞二年,杭州火。
按《元史·成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贞二年,杭州火,燔七百七十家。
大德六年,太庙灾。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六年五月戊申,太庙寝殿灾。大德八年,杭州火。
按《元史·成宗本纪》:八年八月,杭州火。 按《五行志》:燔四百家。
大德九年三月,宜黄县火。
按《元史·成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大德十年,武昌路火。
按《元史·成宗本纪》:十年十一月丁亥,武昌路火。四月壬戌,云南罗雄州军火。
仁宗延祐元年,扬子县火。
按《元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延祐元年二月,真州扬子县火。
延祐三年,重庆路火。
按《元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八月,重庆路火,郡舍十焚八九。
延祐六年,扬州火。
按《元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四月,扬州火,燔官民庐舍一万三千三百馀区。
延祐七年,英宗即位,诸王告任等部火。
按《元史·英宗本纪》:七年三月庚寅即位,七月丁亥,诸王告任等部火。
英宗至治二年,真州、杭州火。
按《元史·英宗本纪》:至治二年四月壬寅,真州火。十二月乙酉,杭州火。
至治三年,奉元宫火,利用库火。泰定帝即位,江都火。按《元史·英宗本纪》:三年五月戊午,奉元行宫正殿灾。上都利用监库火,帝令卫士扑灭之。因语群臣曰:世皇始建宫室,于今安焉。朕嗣登大宝,而值此燬,此朕不能图治之故也。 按《泰定帝本纪》:至治三年八月癸巳即位。十月丙戌,扬州江都县火。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奉元路行宫正殿火,上都利用监库火。九月,扬州江都县火,燔四百七十馀家。〈《纪》作十月。〉
泰定帝泰定元年,袁州火。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泰定元年五月,江西袁州火,燔五百馀家。
泰定三年,龙兴、辰州、杭州火。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三年七月庚申,龙兴、辰州二路火。八月辛丑,杭州火。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龙兴路宁州高市火,燔五百馀家。七月,龙兴奉新州、辰州辰溪县火。八月,杭州火,燔四百七十馀家。
泰定四年,龙兴路火,杭州火。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八月,龙兴路火。十二月,杭州火,燔六百七十家。
文宗天历元年,杭州火。
按《元史·文宗本纪》:天历元年十一月甲戌,杭州火。天历二年,彭水县、重庆路、江夏县火。
按《元史·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三月,四川绍庆彭水县火。四月,重庆路火,延二百四十馀家。七月,武昌路江夏县火,延四百家。十二月,江夏县火,燔四百馀家。
天历三年二月,河内诸县火。
按《元史·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至顺元年,杭州火。
按《元史·文宗本纪》:至顺元年二月辛亥,杭州火。至顺二年,杭州火。
按《元史·文宗本纪》:二年七月乙未,杭州火。十月甲寅,杭州火。
至顺三年,杭州、池州火。
按《元史·文宗本纪》:三年五月丁酉,杭州火,被灾九十一户。池州火,被灾七十三户。
顺帝元统元年,杭州火。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统元年六月甲申,杭州火。
至正元年,台州、杭州火。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正元年四月辛卯,台州火。乙未,杭州火,燔官舍民居公廨寺观,凡一万五千七百馀间,死者七十有四人。
至正二年,杭州火。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年三月戊子,杭州路火灾。 按《别儿怯不花传》:至正二年,拜江浙行省左丞相。行至淮东,闻杭城大火烧官廨民庐几尽,仰天挥涕曰:杭,浙省所治,吾被命出镇,而火如此,是我不德累杭人也。疾驰赴镇,即下令录被灾者二万三千馀户,户给钞一锭,焚死者亦如之,人给月米二斗,幼稚给其半。又请日减酒课,为钱千二百五十缗,织坊减元额之半,军器、漆器权停一年,泛税皆停。事闻,朝廷从之。至正六年,延平路火。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八月己巳,延平路火,燔官舍民居八百馀区,死者五人。
至正十年,兴国路火。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兴国路自春及夏,城中火灾不绝,日数十起。
至正十三年,有火降自天。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三年十二月庚戌,京城天无云而雷鸣,少顷,有火见于东南。 按《五行志》:十三年三月丙戌,彰德路西南,有火自天而下,如在城外,觅之无有。十二月庚戌,潞州襄垣县有火坠于东南。至正十八年,遍地有火。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八年三月辛未,大同路夜黑气蔽西方,有声如雷;少顷,东北方有云如火,交射中天,遍地俱有火,空中有兵戈之声。
至正二十年,惠州路火。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年,惠州路城中火灾屡见。
至正二十一年,枪生火。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二十一年正月癸酉,民所持枪忽生火焰,抹之即无,摇之即有。
至正二十三年,广西贵州火。
按《五行志》:二十三年正月乙卯夜,广西贵州火,同知州事韩帖木不花、判官高万章及家人九口俱死焉,居民死者三百馀人,牛五十头,马九匹,公署、仓库、案牍焚烧皆尽。
至正二十八年,武库灾,张良弼军营灾,万安寺灾。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二十八年六月甲寅,雷雨中有火自天坠,焚大圣寿万安寺。 按《五行志》:二十八年二月癸卯,京师武器库灾。己巳,陕西有飞火自华山下,流入张良弼营中,焚兵库器仗。六月甲寅,大都大圣寿万安寺灾。是日未时,雷雨中有火自空而下,其殿脊东鳌鱼口火焰出,佛身上亦火起。帝闻之泣下,亟命百官救护,唯东西二影堂神主及宝玩器物得免,馀皆焚燬。此寺旧名白塔,自世祖以来,为百官习仪之所,其殿陛阑楯一如内廷之制。成宗时,置世祖影堂于殿之西,裕宗影堂于殿之东,月遣大臣致祭。
明
太祖洪武元年,京师火。
按《明宝训》:洪武元年八月壬申,太祖谓中书省臣曰:近京师火,四方水旱相仍,朕夙夜不遑宁处。岂刑罚失中,武事未息,徭役屡兴,赋敛不时,以致阴阳乖戾而然耶。卿等同国休戚,宜辅朕修省,以消天谴。参政傅瓛对曰:古人有言:天心仁爱人君,则必出灾异以谴告之,使知变自省。人君遇灾而能警惧,则天变可弭。今陛下修德省愆,忧形于色,居高听卑,天实鉴之。顾臣等待罪宰辅,有戾调燮,贻忧圣衷,咎在臣等。太祖曰:君臣一体,苟知警惧,天心可回。卿等其尽心力,以匡不逮。
洪武三十一年,惠宗即位,土库焚。
按《名山藏》:燕王还北平传檄天下曰太孙即位。十月,火焚其土库,占书曰:天火焚土库者,赏罚不明也。烧宫室者,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也。
惠宗建文二年,承天门灾,乙字库灾。
按《大政纪》:洪武三十三年八月,承天门灾,诏求直言。未几,乙字库灾。〈按洪武三十三年即建文二年〉
成祖永乐十六年,杭州火。
按《浙江通志》:永乐十六年,杭州府学庙灾。
永乐十九年,三殿灾。
按《大政纪》:永乐十九年四月庚子夜,奉天、谨身、华盖三殿灾。大学士杨荣直入麾,卫士迁御书图籍于东华门,上谕曰:昨夜火发在目前,几人卿能收拾图籍,可谓岁寒松柏也。荣谢曰:职分当然。赐银酒钟古铜器钞币诸物诏天下求直言。大学士杨荣条陈除杂,办金银课及禁重狱引例十馀事从之,翰林院侍讲李时勉侍,讲邹缉等上封事从之。其略曰:天下有司官吏不能皆贤,屡蒙监察御史按察司考,覈黜陟而所司,不加详察其重厚廉介,不能逢迎阿附者多考,平常而贪墨奸诡善于趋媚者多考,称职人无惩劝宜岁敕,按察司廉正官遍历郡县察其治行,仍命监察御史复覈具奏。果勤慎廉能政绩显著者,请加赉增秩以励其志。贪黩掊剋怠政废事者,请即时黜罚以警其馀。如有善不举,有恶不纠,致贤否混淆,他日廉勘得出,罪坐所考之官。又言:连年四方蛮夷朝贡之使相望于道,实罢敝中国宜明诏海外诸国,近者三年,远者五年一来朝贡,庶几官民两便。又言:江西浙江湖广并直隶应天等府县,秋粮每年运赴北京,道路险远,困敝不堪,宜于淮安徐州济宁滨河置立仓廒,量地远近,分拨运纳,别设法运至北京,少纾民力。又言:近年营建北京官军悉力赴工役,及馀丁不得生理,衣食不给,有可矜悯,宜敕军官加意抚恤,增给月粮,宽馀丁差徭使给其家。又言:比来兵政不脩,武备废弛,宜敕内外武臣各整部伍以时操练,备不虞。从之,敕吏部尚书蹇义等二十六人巡行天下,安抚军民。应天则吏部尚书蹇义,四川则礼部尚书金绳,陕西则左都御史刘观,河南则右都御史王彰,湖广则吏部侍郎师逵畿甸,则礼部侍郎郭墩,福建则刑部侍郎杨勉,江西则工部侍郎郭琎,山东则工部侍郎郑刚,浙江则副都御史虞谦,广西则通政参议朱侃,山西则大理寺丞孙时,广东则大理寺丞郭瑄并,给事中马俊艾广陶衎等十三人。户部尚书夏原吉言:爱民所以敬天蠲逋,负刍粮,采办金银,程课优恤,流移以回天意。从之,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虞谦巡视浙江,上言便民事,上命行之。丙午万寿圣诞以灾异,诏免庆贺。
按《名山藏》:永乐十九年四月庚子,奉天、华盖、谨身三殿灾。敕曰:朕仿古建二京三殿同灾,朕心惶惧,意者敬天事神礼有怠。欤祖法戾欤。政务乖欤。小人在位,贤士隐迹欤。刑部狱冤欤。谗慝交作欤。削剥掊剋及田里欤。蠹财妄费用无度欤。租税太重,徭役不均欤。军旅未息,征调无方,馈饷乏欤。工作过度,民力敝欤。奸人附势,群吏弄法,抑有阘茸不治而致然欤。朕之寡昧未究所由,尔文武群臣宜陈无隐,朕图悛改以回天意。停止中外之不便不急者,敕曰:上天垂戒,监寐不遑,礼部以朕初度请贺甚,非所以畏天而徒益不德焉。其止。
永乐二十二年,天津仓粮灾。
按《大政纪》:永乐二十二年十月乙巳,天津卫仓灾,焚粮数十万石。御史劾主,典者侵盗,故纵火。自盖大理寺卿虞谦白其冤,命减论。
仁宗洪熙元年,苏松嘉湖灾。
按《名山藏》:洪熙元年十月,命苏松嘉湖等府被火灾,处今岁,秋粮悉折,输布钞。如永乐五年,故事石输,布六疋钞六锭。
英宗正统三年,顺天贡院灾。
按《明昭代典则》:正统三年秋八月,顺天贡院灾。翰林侍讲学士曾鹤龄主考顺天乡试。初试之夕,场屋火,试卷有残缺者,有司惧罪,不敢以更试为言,惟欲请葺场屋以终。后两试,鹤龄曰:必更试,然后涤百弊。以昭至公,不然,虽无所私,此心亦欺朝廷,何惜一日之费不成此盛举哉。有司具二说以进,命下悉如鹤龄所言,人皆慑服,是科称得士云。
正统七年正月,南京西安门火。
按《名山藏》云云。
正统十一年,武昌火。
按《湖广通志》:正统十一年七月,武昌火,燔公署民居无算。
正统十四年,南京宫殿灾。
按《大政纪》:正统十四年六月丙辰,南京宫殿灾,诏赦天下。是夜,雷电大震,风雨骤作,谨身殿火起,延及奉天、华盖二殿,奉天诸门皆尽,燬自王振擅权上干。天象灾异,叠见振略,不警畏很,恣愈甚,且讳言灾异时,浙江绍兴山移于平地,民告于官,不敢闻。又地动,白毛遍生奏之如常。又陕西二处,山崩,压没人家数十户,一处山移有声叫,三日移数里,不敢详奏。又黄河改往东,流于海,渰没人家千馀户,又振宅新起于内府乾,方未踰时,一火而尽。又南京殿宇,一火而尽。是夜大雨,明日殿基上生荆棘二尺高,始下诏赦。盗不可遏,蝗不可灭,天意不可回矣。
代宗景泰四年,草场火。
按《大政纪》:景泰四年正月,草场火,朝廷欲置典守者罪,大理寺卿薛瑄力辩其无辜宥之。
英宗天顺元年,承天门灾,辽东西门灾。
按《大政纪》:天顺元年六月丙寅,承天门灾,上下诏责躬大赦天下,诏系岳正代草,历陈弊政,词极切直,天下传之。
按《名山藏》:天顺元年七月丙寅,承天门夜灾。丁卯,上躬祷昊天上帝后土皇祇曰:恭惟皇眷命臣承统即位以来,星变不消,烈风震雷,拔树坏屋,午门吻牌摧毁,承天门楼被灾,屡见变异,深惧不胜意者,事天法祖未尽诚欤。爵赏刑罚未当欤。忠良未尽用,奸邪未尽去欤。所见不明信谗佞欤。节俭不崇侈财用欤。徵敛掊剋之未息而刑狱冤滥之未雪欤。思过省躬,仰体仁恩,大赦天下,伏祈曲赐洪原,用宁邦家,臣不胜待罪惶惧之。至复遣告于太庙、社稷、山川,敕谕群臣曰:朕以菲德膺乾复祚图治,虽殷,应天无效。六月丙寅,承天门灾。朕心震惊罔,知所措意者,敬事天神有未尽欤。善恶不分,用舍乖欤。曲直不辨,刑狱冤欤。征调多方,军旅劳欤。赏赉亡度,府库空欤。请谒不息,官爵滥欤。贿赂公行,政事废欤。朋奸欺罔,附权势欤。郡吏弄法,擅威福欤。徵敛徭役之太重,闾阎田里靡宁欤。谗谄奔竞之倖,进忠言正士不用欤。抑文武有司阘茸,酷吏贪冒无厌,致军民失所欤。此皆所由伤和致灾,而朕或未明也。尔文武群臣,股肱耳目,休戚惟均,果有直言必当无隐,其或躬蹈前非,亦宜洗心改之。遂下诏大赦天下。
按《明昭代典则》:天顺元年秋七月,承天门灾。诏曰:朕以菲德早承大统,中罹多难,复登宸极,夙夜兢惕罔敢怠荒。乃天顺元年七月初六日,承天门灾。此诚上天示谴,莫究其由,朕甚惊惶,省躬思咎,务新其德,永惟奉承天意,必以施惠为先。其大赦天下,咸与维新。按《全辽志》:天顺元年,西关火起,延烧居民房舍及东北关王庙,松榆数百殆尽,庙貌依然,人咸异之。天顺三年,肃州火。
按《名山藏》:天顺三年九月,肃州火,延烧五千馀家,死者六十馀人。
天顺七年,会试场屋火。
按《名山藏》:天顺七年二月,会试天下举人,试院火,死者九十馀。上悯之,命无物色者有司,具木瘗之朝阳门外为六大冢,题曰:天下英才之墓。
宪宗成化二年,义乌火。
按《浙江通志》云云。
成化九年,东直门火,南京安徽池等府火。
按《大政纪》:成化九年八月,东直门火,以火灾免应天、池州、安庆、徽州四府所属,上元、休宁等十九县去年秋粮九万四千八百馀石。
成化十年,杭州湖广火。
按《浙江通志》:成化十年,杭州大火,燔六七里民居三千馀家。
按《湖广通志》:成化十年春,大火,燔官民廨舍殆尽。成化十三年,福州火。
按《福建通志》:成化十三年火,燬还珠门及民庐数百家。
成化十九年,兴国火。
按《湖广通志》:成化十九年,兴国火。
孝宗弘治三年,开原火,鸦坠。
按《全辽志》:弘治三年春三月,开原火,化为鸦,火坠城中,俄化鸦百馀,沿城旋绕。次日灾,人畜死者甚众。弘治四年,金华火。
按《浙江通志》:弘治四年,金华县治火。
弘治七年,福州火。
按《福建通志》:弘治七年正月,还珠门火,延居民二百馀家。
弘治八年,孝陵灾,龙泉火。
按《大政纪》:弘治八年八月,孝陵灾,给事中吕献指摘弊政,上嘉纳之。
按《浙江通志》:弘治八年,龙泉大火,燔民居二千馀家。弘治九年,兰溪火。
按《浙江通志》:弘治九年,兰溪大火。
弘治十一年,乾清宫灾。
按《大政纪》:弘治十一年六月,京师西门有熊入城,兵部尚书马文升谓野兽不宜入城,奏参守卫,因乞严武备以防不虞。兵部郎中何孟春谓同列曰:熊之为兆,既当备盗,亦宜慎火。同列莫晓,未几,城内在处有火灾,礼部焚。既而,禁中亦火,乾清宫焚。或问孟春:此出何占书。孟春曰:予不晓占书,曾记宋人纪绍兴己酉永嘉灾前数日,有熊至城下,州守高世则谓其倅赵允绦曰:熊于字能火,郡中宜慎火。果延烧官民舍十七八。予忆此事而云耳,不意其亦验也。冬十一月,清宁宫灾,求直言。
按《明昭代典则》:弘治十一年冬十月,乾清、坤宁宫灾。诏求直言:朕惟天道人事相与之,机捷于影响甚可畏也。迩者上天示戒,灾异频仍,乃弘治十一年十月十二日,清宁宫灾,中夜达旦。朕心惊惧,寝食靡宁,虑有愆违上干和气,修省数日,莫究所由,兹特斋心竭诚遣官祭告天地、太庙、社稷、山川尔。文武群臣有官守言责皆与朕,共天职者,宜各省躬思咎,去垢涤污,殚心效力,毋得因循怠玩。若罔闻,知凡百司弊政奸贪显迹及一应军民利病,皆直切指陈,无有所隐以助朕励精之治,答上天仁爱之心,绵国家亿万载隆长之祚钦哉。故谕内阁大学士李东阳等上疏曰:近年以来,灾异频仍,内府火灾尤甚。或以为天道茫昧变,不足畏,此乃慢天之说。或以为天下太平,患不足虑此,乃误国之言。或以斋醮祈祷为弭灾,此为邪妄之术。或以纵囚释罪为修德,此乃姑息之计,荧惑圣听,莫此为甚。盖贿赂公行,赏罚失当,纪纲废弛,贤否混淆,工役繁兴,军民困惫,下情不达,上泽不宣,愁叹之声,上干和气,灾异之积正此之由也。
按《福建通志》:弘治十一年七月,南平县吏舍火,延烧县署儒学民居。
弘治十二年,阙里灾,浮梁兴国火。
按《大政纪》:弘治十二年六月,曲阜孔庙灾,遣学士李杰祭告,南科给事中杨廉因阙里灾,请更立木主以革夷教,下部格之。
按《江西通志》:弘治十二年正月,浮梁火,文庙、谯楼皆燬。
按《湖广通志》:弘治十二年秋,兴国火。
弘治十三年,馀姚火。
按《浙江通志》:弘治十三年,馀姚县江寒火,焚民居三千馀家,渡至江北,焚二百馀家,死者百有八人。弘治十四年,马邑火坠。
按《马邑县志》:弘治十四年,县西有火块自天而坠,有声如雷入地三尺,化为青石。
弘治十六年,腾冲火。
按《云南通志》:弘治十六年春正月,腾冲火,巡抚副都御史陈金疏奏上,特遣重臣一人至滇敕,命略曰:云南僻在万里,灾应有由,特命尔前去广询,博访旌贤良,黜贪暴,阅军马,脩城池,振举废坠,通达幽隐,兴利革弊,务期车民安靖,边境宁乂,少纾朕西顾之忧。弘治十七年,武昌、黄州、汉阳、高安、分宜火。
按《异林》:弘治庚戌岁,武昌城中飞鸦衔一囊,韨人竞逐之,囊坠启视之,火砾五枚欻然跃出,是岁,武昌灾者,三黄州灾,汉阳灾。
按《江西通志》:弘治十七年冬,高安县火。十二月,分宜县火,延烧儒学前坊及安仁驿。
武宗正德元年,武宁火。
按《江西通志》:正德元年,武宁县火,城内民居几尽。正德三年,河南、湖广、台州、福州火。
按《大政纪》:正德三年六月,河南、湖广灾,命南京工部右侍郎毕亨兼都御史巡视之。
按《浙江通志》:正德三年,台州大火,燔府廨民居几尽。按《福建通志》:正德三年,还珠门火,延居民庐舍百馀家。
正德五年,瑞州火。
按《江西通志》:正德五年三月,瑞州府城火。
正德七年,广州石出火,思州火。
按《广东通志》:正德七年冬十一月,广州石出,火长至节藩省前,有火如龙,起于石,人马皆辟易。
按《贵州通志》:正德七年,思州府火。
正德八年,丰城沾益火。
按《江西通志》:正德八年夏六月,丰城县西南火作,累日燬官民庐舍,死者三十馀人。
按《云南通志》:正德八年,沾益西关灾,燬二百馀家。正德九年,乾清宫灾。
按《大政纪》:正德九年正月,乾清宫灾。吏部尚书杨一清言时弊、五事不报:一谓视朝太迟;二谓郊祀太慢;三谓不宜创梵宇于西内;四谓不宜调边兵于禁地;五谓不当置皇庄皇店及织造等事。言皆剀切,御史张士隆上疏时弊不报,士隆言陛下:前有逆瑾之横,后遭蓟盗之乱,既不知警,方且兴居无度,䁥近匪人,积戎丑于禁中,戏干戈于卧内,彻夜燕游外见,烟燎内廷,土木胥竞华侈。亲信内臣,取贷于外又扣军粮,皆名进贡织造龙幄,科害靡极,鄙猥无闻,使之巡抚纳银指挥,授之政事,盗伏而寇发,民竭而兵罢,守法御史如刘天和则就逮,张璞则死,诏狱闾阎之苦,祸机之畜,皆不知也。今宜痛惩前弊,更宜克慢绝淫,早朝亲政,讲官说经,师保论道,究精一之传,考兴亡之故,天下褒衣博带之雅,孰与市井狡秽之群。广厦细旃之乐孰与边徼凶危之队大学士杨廷和疏请更易,弊政不从,廷和上疏,请早视朝御经,筵罢边兵,西僧韨肆等项。即奉圣旨,早朝深居:朕自处治经筵等项已有成规,边兵只照前旨,韨肆常理,西僧旧制,俱不必动。郎中吴岩疏:乞不事虚文以弭灾,变不报岩。因廷和上疏,谏止时弊,奉市肆常理、西僧旧制之旨,遂言求言之旨,虽下而纳言之,实未闻陛下。若曰常理曰旧制岂有他哉。不越三孤九卿以至科道各陈。所谓诚格九庙也,孝奉两宫也,早朝晏罢也,经筵日讲也,建皇储也,远义子也,接儒臣也,绝番僧也,革中市也,遣边兵也,是则所谓常理也,是则所谓旧制也,舍此数者而别求常理定制,抑末矣。中书舍人何景明应诏陈言弊政不报,景明因寝宫被灾上言圣躬:单立皇储,未建后妃,不得常御公辅,不得通谒。乃日与边军并出入,番僧义子同起居,此皆今日创见,前朝未闻也,且甲马之场,不如广厦细旃之上,邪秽之教,不如儒道谈讽于前乐,彼厌此,臣所未喻。若义子尤宜早为裁抑。巡抚四川都御史王缜疏弭灾四事不报:一曰正大本以安天下;一曰省内臣以慰民望;一曰处驿递以苏民困;一曰广延纳以开壅蔽,皆切时弊。
按《明昭代典则》:正德九年春正月,乾清宫灾,敕曰:朕恭承天命,嗣守祖宗成业,夙夜孜孜图勉治理。乃正德九年正月十六日,乾清宫灾。朕心惊惶,莫知攸措。殆以敬天事神之礼,有未能尽。祖宗列圣之法,有未能守。用舍或有未当。刑赏或有未公。征敛太重有伤民财。工役繁兴有劳民力。谗谀并进而直言不闻。贿赂公行而政体乖谬。奸贪弄法而职业多未能修抚剿失。宜而盗贼尚未见息。有一于此皆足以伤和致灾。静言思之,悔悟方切,尔文武群臣受朕委任,义均休戚各洗心改过,痛加脩省,事关朕躬。及时政阙失、军民利病,宜直言无隐庶。俾朕有所脩以答上天仁爱谴告之意。故谕越日,复下宽恤之诏,曰:朕躬承天命,统治万民,夙夜孜孜恪遵祖训,惟以敬天勤民为首务,期于民物康阜,天休滋至,顾以宴安易溺举措乖方,未合天心,致生灾变,五行愆度,千里飞蝗,陨霜雨雹之非,时地震天鸣之迭见,水旱相继,饥馑荐臻,人民困穷,盗贼充斥,兵马之调发骚动,远近刍粟之转输,役及妇人,疲羸饿莩填委沟壑,战𩰚死亡,身膏草野。勤劳或未尽,甄赏义烈或未尽,表扬邑井萧条室庐焚荡流者,无所寄。命归者无所安居,加之奸吏舞文,贪官黩货,优恤之旨每下而废革,不行蠲免之令屡颁而催科如故。朕处深宫之中,念虑有所未周,见闻有所不及,以致民隐不能上达,恩泽不能下流,官民乖隔道路,怨咨祸变可虞。上天示警,乃于正德九年正月十六日,复有乾清宫之灾。累朝经营一旦煨烬,望之蹙额,言之痛心,九庙震惊,两宫忧戚,凡我臣民罔不疑惧,咎徵所自,实在朕躬,虔祷天地、宗庙、社稷、山川,跼蹐敬畏图。惟自新复谕,令群臣同加修省,极陈时政,以冀消弭祸端,仰答天谴,尤念天之视听皆自我民,民心获安,天意乃顺,特稽旧典用布新恩,以惠下民,固我邦本,将以延宗社万年,无疆之休。按《明外史·潘埙传》:埙授工科给事中。乾清宫灾,埙上疏曰:陛下涖阼九年,治效未臻,灾祸迭见。臣愿非安宅不居,非大道不由,非正人不亲,非儒术不崇,非大阅不观兵,非执法不成狱,非骨肉之亲不干政,非汗马之劳不滥赏。臣闻陛下好戏谑矣。臣以为入而内庭琴瑟鼓钟人伦之乐,不必游离宫以为欢,狎群小以为快也;出而外廷华裔一统莫非臣妾,不必收朝官为私人,集远人为勇士也。闻陛下好佛矣。臣以为南郊有天地,太庙有祖宗。锡祉迎庥,佛于何有。番僧可逐而度僧可止也。闻陛下好勇、好货、好土木矣。臣以为诛奸遏乱,大勇也,不须驰马试剑以自劳。三军六师,大武也,不须边将边军以自拥。任土作贡,皇店奚为。阛阓骈阗,内市安用。阿房壮丽,古以为金块珠砾也,况养豹乎。金碧荧煌,古以为涂膏衅血也,况供佛乎。是数者之好皆可已而不已者也。疏入,报闻。正德十年,江西藩司署灾。
按《大政纪》:正德十年八月,江西藩司大灾,延烧。正德十一年,金华公安火。
按《浙江通志》:正德十一年,金华县大火。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一年冬,公安城楼灾,旗柱震。正德十二年,南昌火。
按《江西通志》:正德十二年六月,南昌有火自空而陨,光焰长有丈馀。秋八月,南昌火,燬民居三百馀家。正德十三年,处州彝陵火。
按《浙江通志》:正德十三年,处州火。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三年,彝陵火,火三日,燬民居无算。
正德十六年,日精门灾。
按《明外史·邓继曾传》:嘉靖改元,掖庭火。继曾言:去年五月日精门灾。
世宗嘉靖元年,长安榜廊灾,清宁宫小室灾,都匀火。按《大政纪》:嘉靖元年正月己未,郊清宁宫小室火。考孝宗皇帝母慈寿皇太后时郊祀甫毕,清宁宫小室
火,风急不可扑灭。大学士杨廷和等因上言:火起风烈,殆为天意,况迫清宁后殿,岂非兴献帝后之加称祖宗神灵容有未悦者乎。给事中邓继曾上言:五行火主礼,今日之礼,名紊言逆,阴极变灾,臣虽愚知为废礼之应也。主事高尚贤上言:郊祀甫毕即有清宁后宫之灾,意者兴献帝后之称于礼,不能无疑,后以皇字称之尤为过。越郑佐亦言:郁攸之灾,不于他宫而于清宁之后,不在他日而在郊祀之馀变,岂虚生灾。有由。召帝览之,心动乃从廷和等议,称孝宗为皇考,慈寿皇太后为圣母,兴献帝后为本生父母而皇字不复加矣。
按《永陵编年史》:嘉靖元年壬午春,正月己未,郊郊祀甫毕,清宁宫小室火。杨廷和言:火发风迅且迫,清宁后殿岂兴献帝后加称祖宗神灵,或有未协者乎。给事中邓继曾言:五行于火主礼,火失其正,废礼之应也。主事高尚贤等亦各上疏,帝心动乃俛从廷议,称孝宗为皇考,慈寿皇太后为圣母,兴献帝后为本生父母,不称皇。而给事中朱鸣阳因灾陈言:清宁火灾,揆厥咎徵,典礼失中,实为厉阶,盖礼既徇私,直言者始不见用,希进者恃藩邸之私而冒滥始多,乱政者恃调护之私而大法始坏,戚畹恃宫掖之私始得妄求,贵近恃逢迎之私始敢干预。孔子名不正之语,无一不验。惟皇上仰畏天变,俯恤人言,以端本而釐弊焉。不报。是时,兴邸僚役夤缘冒滥太后家邵喜,请乞无厌,而旧阉萧敬仍留大内,近习亦多更异,所撤寺观仍命存葺。群臣章疏留中不下,故疏及之。
按《明外史·邓继曾传》:嘉靖改元,帝欲尊所生为帝后。会掖庭火,廷臣多言咎在大礼。继曾亦言:去年五月日精门灾,今月二日长安榜廊灾,及今郊祀日,内廷小房又灾。天有五行,火实主礼。人有五事,火实主言。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礼不兴。今岁未期而灾者三,废礼失言之效也。 按《程启充传》:嘉靖元年正月郊祀方毕,清宁宫小房火。启充言:灾及内寝,剥床以肤也,良由徇情之礼有戾天常,僭逼之名深乖典则。辅臣执议,礼臣建明,不能敌经生之邪说,佞倖之谀辞,动假母后以钳天下之口。臣谓不正大礼,不黜邪说,所谓修省皆具文也。况迩者国事渐摇,劝学已废,旨由中出而内阁不知,奸党狱成而曲为庇护。谏臣斥逐,耳目有壅蔽之虞;大臣疏远,股肱有痿痹之患。司礼之权重于宰相,枢机之地委之宦官。迩臣贪浊,频有迁除;边帅偾师,不闻谴斥。庄田之赏赉过多,潜邸之乞恩未已。伏望陛下仰畏天明,俯察众听,敦一本之孝,齐宫府之体,亲大臣,肃庶政,以回灾变。报闻。
按《贵州通志》:嘉靖元年,都匀火。
嘉靖二年,永安火。
按《福建通志》:嘉靖二年三月,永安火,灾延烧民居千馀。六月又灾。七月初四夜,火光见东北隅,良久乃散。嘉靖四年,仁寿宫灾。
按《大政纪》:嘉靖四年,仁寿宫灾昭圣皇太后所居也。至是,焚爇玉德、安喜、景福等殿俱烬。帝为减膳,彻乐素衣,避殿告于天地、宗社,敕谕群臣同心修省。于是,给事中杨言等上言:臣闻变不虚生,感召有自近者,仁寿宫灾,皇上特谕群臣同加修省,陛下之心,成汤高宗警惧之心也。天变奚,宜至哉。盖责在公卿有司而不在陛下罪,在谏官而不在圣躬。朝廷设六科给事中所以举正欺弊,而欺弊日积,天谴曷逃。吏部失职,致陛下贤否混淆,进退失当,林俊、蒋冕、丰熙、张汉卿等见几引去,抗谏谪死。而张璁、桂萼始捷径以猎清秩,终怙势以诬重臣。户科失职,致陛下俭朴不闻,而阳和、土田、张崙等请索无厌,盐商吊引崔和等饕餮亡忌。礼科失职,致陛下享祀未孚,而庙社精灵无帡幪之庇。兵科失职,致陛下法度废弛,而锦衣卫多滥职山海关,创榷分匠役增收五百,奏带升授员多。刑科失职,致陛下刑罚不中,而元恶如蓝华等脱籍没之法,诤臣如郭楠等施杻械之刑。工科失职,致陛下工作不常,而局官陆宣等乞全支俸薪,内监陈林等请权取木植。凡此数端乃时弊之重:且大者,所以拂天理,逆人心,伤和气者多矣。故皇天赫怒,示以大变,以显谏官不职之罪也。伏望陛下益崇敬畏之心,克念灾变之由,进君子退小人,还谪戍之官恤箠死之,后盐课土田苏商民之困榷分押解,免征市之贪,当籍没者正其法,加杻械者亮其忠,滥带冒赏者明其罪。乞升干俸者削其官,将臣等罢斥以彰不职,别选贤能以充任使。如此而天变不弭,治理不臻,臣未之闻矣。御史涂敬等上言:最易回者天之心,最易感者人之心,最不可欺者己之心。人主欲知其过,惟求诸己心而已矣,心无愧则人心可感,而天意可回矣。皇上有帝王之仁、帝王之庆、帝王之勤、帝王之明,天下翘首跂足以为太平之期期月可致,而灾异频仍,果何自而然哉。比年以来,元老大臣相继而去,群臣抗疏戍,谪遍发吕楠马卿等之降,过在可原王相王思等之死情,尤可悯张璁等倖取于捷径,郭楠等远逮于道涂庄田地土纷纷奏索,盐商籍引往往钦依锦衣卫之冒滥,弗覈御用监之匠役,增收陈林等之榷木,陆宣等之乞俸,先朝弊政渐次踵行,此皆臣等学不足以格君心,诚不足以动天听,以致政多阙失,上干天和,乞将臣等罢黜,别选贤能以充任,使则职业修而天变可回也。帝览奏,原之俱报闻,先是郭楠以抗言被逮,人心危惧而太监白怀奏筦山海关广宁辽阳房屋榷取租利,给事中黄重疏,谏不报,太监李能奏榷山海关商税御史刘颖疏,谏不报,故言等及之。
按《永陵编年史》:嘉靖四年正月,昭圣太后所居仁寿宫灾,玉德、安喜、景福等殿俱烬。帝减膳撤乐,素衣避殿告于天地、宗社,敕谕群臣修省。给事中杨言御史余敬上疏,自陈俱报闻。
嘉靖六年,开原有火。
按《全辽志》:嘉靖六年春,开原空中有火,大如车轮。嘉靖七年,沁源临湘火。
按《山西通志》:嘉靖七年,沁源火,由东关起,延烧民房五百馀间,文庙仅存。
按《湖广通志》:嘉靖七年,临湘县火频发,火发莫知所从,其烟绿,其气似硫黄,旬日乃息。
嘉靖八年,思南火。
按《贵州通志》:嘉靖八年,思南田中火,燎禾雨乃止。嘉靖十年,浙东火。
按《浙江通志》:嘉靖十年,瑞安、义乌、仙居大火。
嘉靖十二年,南京太庙灾,万载火光烛天。
按《大政纪》:嘉靖十二年六月,南京太庙灾。帝意欲勿建九庙,敕庭臣议,夏言上言:京师宗庙行将复古而南京太庙遽罹回,禄皇上建德之意,圣祖启后之灵,不可不默会于昭昭之表也。帝喜,令亟起新庙南京太庙,不复建遗址筑周垣焉。时祀并入南京,奉先殿。按《明外史·刘世龙传》:世龙迁南京兵部主事。嘉靖十二年,南京太庙灾。世龙应诏陈三事:一、杜谄谀以正风俗。天下风俗之不正,由于人心之坏。人心之坏,患得患失使然也。今天下刻薄相尚,变诈相高,谄媚相师,阿比相倚。仕者日坏于上,学者日坏于下,彼倡此和,靡然成风。惟陛下赫然矫正,勿以诡随阿比者为贤,勿以正直骨鲠者为不肖,勿以私好有所赏,勿以私恶有所罚,虚心以防邪佞,谦受以来忠谠,更敕大小臣工,协恭图治,无权势相轧,朋党相倾,则风俗正矣。二、广容纳以开言路。陛下临御之初,犯颜敢谏之臣比先朝为盛,所言或伤于激切,而放逐既久,悔悟日深。当宥其既往,以次录用,死者则恤之。仍令大小臣工直言时政,以作忠义之气。三、慎举动以存大体。立国者,在敬大臣,不遗故旧。盖任之既重,则礼之宜优。今或忽然去之,忽然召之,甚至婴三木,被箠楚,何以励臣节哉。臣愚以为陛下历试之馀,其人果无足取,则宜因事托辞以礼使退。如素行无缺,偶以一时喜怒,辄从而颠倒之,陛下固付之无心,而天下有以窥陛下也。至如张延龄冯宠为非,法难容假。侧闻长老之言,孝宗时待之过厚,遂酿今日之祸。顾区区腐鼠,何足深惜。独念孝庙在天之灵,太皇太后垂老之景,乃至不能自庇其骨肉,于情忍乎。恐陛下孝养两宫,亦不能不为一动心也。顷创造神御阁、启祥宫,特令大臣督理其事。臣以为南京太庙方被灾,工役之急当无过此。今兴作频年,四方凋敝,正时绌举嬴之会,亦宜量酌缓急而为之以渐。此皆应天以实之道也。疏入,帝震怒,谓世龙讪上庇逆。械系至京,下诏狱拷掠。狱具,复廷杖八十,斥为民。
按《江西通志》:嘉靖十三年春正月夜,万载火光,烛天数刻乃灭。
嘉靖十四年,大兴隆寺灾,上虞广宁火。
按《大政纪》:嘉靖十四年四月,大兴隆寺灾,御史诸演因请顺天心,绝异端,乞敕礼部申明禁约,尽毁天下佛像,革僧录司。下礼部夏言覆奏改僧录司于大隆善寺,并移姚广孝神位,散遣僧徒随住各寺,还俗者听。
按《浙江通志》:嘉靖十四年,上虞大火。
按《云南通志》:嘉靖十四年,广宁会府灾,延及文庙。嘉靖十五年,南宁贵州火。
按《广西通志》:嘉靖十五年九月,南宁府火,燔民居四百馀家。
按《贵州通志》:嘉靖十五年冬,闰十二月,省城火。嘉靖十七年,阴火焚益都民夫妇,义乌火。
按《青州府志》:嘉靖十七年,益都城医人梁伯载弟普新娶妇郇氏,月馀自其母家归,夫妻阖户而寝,比晓不出,呼之弗应。毁户入视之,夫妇并寝,妇已焚为烬,止馀一足夫,寝其旁死而不焦身,止数泡耳,席被依然,无少焦灼。阖邑聚观,莫有解者,郡志称阴火,亦意见耳。
按《浙江通志》:嘉靖十七年,义乌大火。
嘉靖十八年,卫辉行宫灾,兴化火。
按《大政纪》:嘉靖十八年二月丁卯,帝次卫辉汝王来朝,行宫灾。初帝敕止汝王勿出远迓。及帝至,卫辉御行宫王乃来朝王帝父行也,由东闼入御前,行朝见礼,帝避座受之。时彰德知府王旒失朝,有旨逮治户部侍郎高韶以阙供夺俸半年,河南巡抚易瓒巡按冯震俱怒旨,切责之。是夕有火欻起,延爇及御寝。帝仓卒起,避莫知所之。锦衣卫指挥陆炳排闼入,负帝出烟火中,宫婢内臣焚死者十数人,法物卤簿爇燬殆半。帝命尚书王廷相检括遗物,三日乃去。
按《福建通志》:嘉靖十八年九月,兴化府城火灾。嘉靖十九年,永昌火。
按《云南通志》:嘉靖十九年春二月,永昌城灾,燬者三百馀家。
嘉靖二十年九,庙灾处州火。
按《大政纪》:嘉靖二十年四月辛酉,九庙灾,诏天下。时久旸不雨,是日初昏,阴雨骤至,大雷雹以风,忽震火起仁庙,烈风嘘之,宿卫官吏人役相视吁,天无计可拯。须臾,燬其主。俄延及成祖,主亦燬。遂及太祖昭穆群庙,一时爇燬都尽,献庙独存。帝奉列圣于景神殿,遣大臣入长陵献陵告题成祖,仁宗各帝后主亦奉景神殿,乃下诏曰:朕奉天位十有七载,思报祖德,先正太祖南面之尊,备建九庙之制,加荐尊谥,用罄追崇,赖二三大臣协恭力赞,非朕变更成典,实本信任古道,自谓少尽报本之情,讵意有今日之变也。朕一闻奏报若坠深渊,欲赴火中,思无济事,谨力疾奉慰祖宗于景神殿,奏谢上帝皇祇,告于大社稷,遣官遍祭百神书,报宗藩诏示天下,臣庶使知一人之重罪致延九庙之御,栖按厥咎,原无可容已。爰将宽恤之文,预示图复之力。都御史胡守中上言:非常灾变,病切心骨,恨不能赴火中扑灭耳。所幸献庙巍然,独存姑,俟休养之馀,大臻富庶之效,再建九庙光复旧物,将见庶民之来,不日成之矣。章下,礼部停止工作。礼部以非常火灾上疏奉慰帝命:一切工作俱暂停止,惟诸殿仍旧修营。
按《明外史·周怡传》:胡汝霖,绵州人。由庶吉士除户科给事中。二十年四月,九庙灾。偕同官聂静、御史李乘云劾文武大臣救火缓慢者二十六人,严嵩与焉。帝怒所劾不尽,下狱讯治,俱镌级调外。汝霖得太平府经历。 按《杨爵传》:周天佐,字宇弼,晋江人。嘉靖十四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屡分司仓场,以清操闻。二十年四月,九庙灾,诏百官言时政得失。天佐上书曰:陛下以宗庙灾变,痛自修省,许诸臣直言阙失,此转灾为祥之会也。乃今阙政不乏,而忠言未尽闻,盖示人以言,不若示人以政。求言之诏,示人以言耳。御史杨爵狱未解,是未示人以政也。国家置言官,以言为职。爵系狱数月,圣怒弥甚。一则曰小人,一则曰罪人。夫以尽言直谏为小人,则为缄默逢迎之君子不难也。以秉直纳忠为罪人,又孰不能为容悦将顺之功臣哉。人君一喜一怒,上帝临之。陛下所以怒爵,果合于天心否耶。爵身非木石,命且不测,万一溘先朝露,使诤臣饮恨,直士寒心,损圣德不细。愿旌爵忠,以风天下。帝览奏,大怒。杖之六十,下诏狱。天佐体素弱,不任楚。狱吏绝其饮食,不三日即死,年甫三十一。比尸出狱,皦日中,雷忽震,人皆失色。
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十年,处州大火。
嘉靖二十二年,袁州铁岭火。
按《江西通志》:嘉靖二十二年秋,袁州城火,延焚宣化楼。
按《云南通志》:嘉靖二十二年,铁岭火降空中,烧燬民房数百间。
嘉靖二十三年,袁州、福州火。
按《江西通志》:嘉靖二十三年正月,火焚袁州秀江楼。按《福建通志》:嘉靖二十三年五月,南门桥十字街火,烧民居三百七十馀间。
嘉靖二十五年,榆次灾。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五年,榆次南门灾,经夕不灭,楼橹皆烬。
嘉靖二十六年,缙云泰顺火。
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十六年,缙云泰顺大火。
嘉靖二十八年,平阳火。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十八年,平阳大火。
嘉靖三十年,汾州火。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年春三月,汾州火,东关火,延数百家,关民庐舍减半。
嘉靖三十五年,杭州火。
按《大政纪》:嘉靖三十五年九月,杭州火,府城东南隅及郭外大火,官民庐舍焚燬数千区,死者甚众。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十五年,杭州大火,燔官民庐舍一万馀间。
嘉靖三十六年,奉天、谨身、华盖、奉天午门灾。
按《大政纪》:嘉靖三十六年夏,四月丙申,奉天、谨身、华盖及奉天午门灾。是日晡时,大雷雨至戌不绝,忽火起奉天殿及谨身华盖二殿,奉天午门一时俱灾,次日群臣各上疏慰问,帝命各加修省。
按《明昭代典则》:嘉靖三十六年夏四月,奉天、华盖、谨身三殿及午门灾。
嘉靖三十七年,光禄火,楚雄火。
按《大政纪》:嘉靖三十七年正月,光禄火,帝谕司礼监曰:寺火非天灾,自马从谦以来,邪党日多故尔。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七年三月,楚雄城中火,燬民居数百家。
嘉靖三十八年,处州火。
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十八年,处州大火。
嘉靖四十年,万寿宫灾,楚雄火。
按《明昭代典则》:嘉靖四十年,万寿宫灾。
按《云南通志》:嘉靖四十年,楚雄火。
嘉靖四十一年,落马井、诺邓井灾。
按《云南通志》:嘉靖四十一年,落马井有火自空而下,大如斗,声若雷。十二月,诺邓井灾,燬民居百馀家。嘉靖四十二年,平坝火。
按《贵州通志》:嘉靖四十二年春二月,平坝火。
嘉靖四十三年,辽阳广宁灾。
按《云南通志》:嘉靖四十三年春,二月,辽阳文庙灾。闰二月,广宁大风火,延烧南新城西房,几二百馀间。嘉靖四十四年,西千步廊火。
按《大政纪》:嘉靖四十四年三月,西千步廊火,帝谕徐阶曰:昨火处乃文积近地,他日纂修何稽焉,当预计之。阶上言:据宫监左禄云,正德十六年以来,内外题奏及四方番文计八十三万二千馀本,俱贮六科廊内,其千步廊所积乃先朝遗疏,已经纂修者,不必别有计处。帝然之。
嘉靖四十五年,沙县、岑溪县火。
按《福建通志》:嘉靖四十五年十一月,沙县大州坊灾。按《广西通志》:嘉靖四十五年九月,火烧城内外民房并县廨悉燬,岑溪县火。
穆宗隆庆二年,杭州、绍兴、普安火。
按《浙江通志》:隆庆二年,杭州、山阴诸暨大火。
按《贵州通志》:隆庆二年春二月,普安火,五日焚民居五千馀户,死者六十馀人。
隆庆三年,福州火。
按《福建通志》:隆庆三年十二月,福州府郡内灾。隆庆六年,兴宁县火。
按《湖广通志》:隆庆六年,兴宁县西关火,延燔延圣祠西庑并城楼民舍煨烬殆半,死者十六人。
神宗万历元年,汉阳宜城火。
按《湖广通志》:万历元年,汉阳南纪楼火。十月,夜有火起于宜城龙象桥水中,自东徂西,有声如雷。
万历五年,杭州、汉阳火。
按《浙江通志》:万历五年,杭州火。
按《湖广通志》:万历五年三月,汉阳南纪楼火。
万历七年,霍州、崇仁火。
按《山西通志》:万历七年六月,霍州火,延烧铺面百十馀间。
按《江西通志》:万历七年秋,崇仁县火,延燬学宫三日始息。
万历十一年,永昌火。
按《云南通志》:万历十一年二月,永昌市火,燬民居八十馀所。
万历十二年,彭泽出火。
按《江西通志》:万历十二年,彭泽塌毛洲出火,焚烈有声,以物投之即燃。
万历十三年,黄州火。
按《湖广通志》:万历十三年,黄州清源门灾。
万历十五年,交城火。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五年,交城陨火,大如斗。
万历十八年,宣宁王府鸱吻吐火,义乌、福州火。按《泽州志》:万历十八年,宣宁王府,房兽内吐火尺许,踰时方息。
按《浙江通志》:万历十八年,义乌大火。
按《福建通志》:万历十八年九月,福州府城火灾。万历十九年,忻州火坠,安宁火。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九年春三月,忻州陨火,自东南流坠西北。
按《云南通志》:万历十九年,安宁火。
万历二十一年,高平雷火。
按《泽州志》:万历二十一年,高平煤窑雷震,火光上腾高二丈。
万历二十二年,平阳、郧阳、广西府火,襄陵有火瑞。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二年夏四月,平阳火,焚东南城楼。五月又火,焚大教场及尧庙,光天阁襄陵火瑞,儒学启圣祠夜四更有火光自檐下出,周绕祠宇,忽有声如雷,其光自敬一亭流入尊经阁前杨树内,光芒上灼约丈许,黎明方已。次日,官民来视,祠宇树叶依然无损,人以为文明之象。
按《湖广通志》:万历二十二年,郧阳府治灾。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二年正月,广西府火,官署民舍俱燬。
万历二十三年,衢州火。
按《浙江通志》:万历二十三年,衢州大火,先是有拾钱一文,四面皆火字。
万历二十四年,黄州姚安火。
按《湖广通志》:万历二十四年,黄州府文庙灾。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四年,姚安火,燬民居百馀,死者甚多。
万历三十一年,处州火。
按《浙江通志》:万历三十一年,处州大火。
万历三十三年,泽州窑火,开封、南昌、福州、松潘火。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三年十二月,泽州煤窑火,绵数年不灭。
按《河南通志》:万历三十三年,开封府学文庙火。按《江西通志》:万历三十三年春正月,南昌府火,延及布政司、谯楼并、南昌县治,燬民居千有馀家。夏五月,雷火焚德胜门城楼。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三年十二月,福州南街头火发,延烧百馀家。
按《四川总志》:万历三十三年五月三十日申时,松潘卫天火坠落于谷粟屯城墙外。
万历三十四年,晋宫殿灾,黄州火。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四年冬十二月,晋宫殿灾,宝物尽烬。
按《湖广通志》:万历三十四年,黄州府治灾。
万历三十五年,山阴火。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五年秋,山阴降火,烧屋,有火自空中降,烧城庐舍五十馀间。
万历三十六年,福建藩司火,药库火。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六年十二月十七日巳时,布政司火,药库火,库四傍皆隙地,锁扃甚严,中有佛狼,机大铳数门,忽火自内出,奔突冲击,人皆惊仆,满城屋瓦尽震。
万历三十八年,资县火。
按《四川总志》:万历三十八年三月十四日,资县火,延烧公署民舍合一千一百八十三户,城外居民移至江滨避火,适江涨悉皆漂没。
万历三十九年,蜀世子府灾。
按《四川总志》:万历三十九年九月初九日,蜀世子府灾,伤子女各一,宝玉书画历朝所贮尽焚,宫人死者甚众。
万历四十年,火光见福州。
按《福建通志》:万历四十年正月晦,火光见府,城中光耀异常,是夜四鼓又见。
万历四十一年,蜀府灾。
按《四川总志》:万历四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夜,蜀府右顺门灾,延及承运殿、存心殿及东西廊,殿角门俱尽。万历四十二年,文水临邑长乐火。
按《山东通志》:万历丁巳,临邑异火出,如斗烟直上二三丈,遇行人即逐,至近即止。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二年春正月朔,文水火在县东。
按《福建通志》:万历四十二年九月,长乐县后山民房发火,有龙起于鼓尾潭,大雨火灭。
光宗泰昌元年,松潘梧州火。
按《四川总志》:泰昌元年十二月,松潘卫西林莽中火,烧数十里,人皆炎热,雪水俱化松,人惧祈天祷禳,遂降大雪。
按《广西通志》:泰昌元年九月,梧州城大火,被灾八百馀家,知府同知各捐俸恤之。
熹宗天启二年,云南火。
按《云南通志》:天启二年五月,京城旗纛庙火。
天启三年,汉口、南安火。
按《湖广通志》:天启三年正月,汉口大火,伤人无数,有一家焚死五十三口者。
按《福建通志》:天启六年三月,南安邑治前火,东西两岸不踰,时尽燬至真人庙止。
天启七年,遂昌火。
按《浙江通志》:天启七年,遂昌大火。
悯帝崇祯元年,严州火。
按《浙江通志》:崇祯元年,严州大火。
崇祯二年,饶州火。
按《江西通志》:崇祯二年,饶州府城火,日数十发,知府张有誉开水巷及西门以压之。
崇祯三年,义乌火。
按《浙江通志》:崇祯三年,义乌县治火。
崇祯五年,交城处州火。
按《山西通志》:崇祯五年夏五月,交城火。是月初四日,夜防兵谋不轨于东关店内,忽有火入店,谋者皆烧之,店无恙,乡民传狐庙放太平火,因祭之。
按《浙江通志》:崇祯五年,处州大火。
崇祯七年,苏州火。
按《江南通志》:崇祯七年,苏州城外野火四起,始一二炬倏变数百,隐隐人马戈甲状,入民舍中,粟米一空,民操械鸣金禦之。
崇祯八年,福建火。
按《福建通志》:崇祯八年七月初六日巳时,灾燬四门城楼及公署神庙共十四所,民居三千馀。知县王道焜赈之,复捐金三十两,置威武楼坊火墙一扇以禦后患。
崇祯九年,顺宁地中出火。
按《云南通志》:崇祯九年正月,顺宁卡思凹,夜半地中忽起火,方广丈馀,上升北过枯柯坝,陨于沙窝寨后。是岁,瘴疾大作。
崇祯十二年,同安火。
按《同安县志》:崇祯十二年元旦,城南大火,时令吴应恂谒关庙,闻失火即趣役抱神像去。俄火烈不可遏,民舍燬者数百,货赀灰荡无计,人有欲挤失火以死者,令曰:此天灾耳,昨余已徵梦吾乍闻即知有此,故抱像去也。并为诵梦中题庙联句:义起当年,刀力大忠,留此日阵,云长民情。乃定。
皇清
康熙十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奉
天承运,
皇帝诏曰:朕躬膺天眷,统御寰区,夙夜祗承,罔敢怠
忽。期于阴阳顺序,中外敉宁,共乐升平之化。乃于康熙十八年十二月初三日,太和殿灾。朕心惶惧,莫究所由,固朕不德之所致欤,抑用人失当而致然欤。兹以力图修省,换回
天意,爰稽典制,特布诏款。消咎徵于既往,迓福祉于将
来。所有事宜,开列于后: 一凡官吏兵民人等,有犯除谋反、叛逆,子孙杀祖父母,父母内乱,妻妾杀夫告夫,奴婢杀家长,杀一家非死罪三人,采生折割人,谋杀,故杀,蛊毒魇魅,毒药杀人,强盗,妖言,十恶等真正死罪不赦。外及修造宫殿陵寝冒破,钱粮工程不固,修筑河工不行坚固,制造战船军器等项不堪应用,糜费钱粮,失陷城池,军机获罪,贪官衙役犯赃,监守自盗,拖欠钱粮,漕粮侵盗,漕粮骚扰驿递,奸细光棍诬告,叛逆放火,因奸杀死人命,出征人妻犯奸并奸夫罪犯各项死罪亦在不赦。其馀军流以下罪犯,自康熙十八年十二月十八日昧爽以前,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咸赦除之。有以赦前事告讦者,以其罪罪之。 一各处叛逆为首者,如能悔罪,投诚俱各免罪,仍论功叙用。 一陷贼从逆官员兵民人等,有能弃邪归正,自援投诚者,俱行免罪,仍与叙录。有能擒斩巨魁及带领兵马献城纳款,仍论功优加爵赏。 于戏朝乾夕惕答上天仁爱之心,锡极绥猷慰下土瞻依之,望布告天下,咸使闻知。
康熙二十六年
二月十二日
上谕大学士勒德洪明珠、学士禅布吴喇岱额尔赫
图、吴兴祖、徐廷玺:昨夜正阳门外失火,汉官皆不事扑灭但袖手旁观,今八旗都统、副都统、五旗护军统领向不预直宿,可于要地分班轮直。若偶遇火,即为扑灭,傥有传集之事亦易齐聚方。今时际升平,并无效力之地,分班直宿以尽勤劳,分所宜然。令满洲、蒙古、汉军,都统、副都统、五旗护军统领会议以闻。
康熙三十四年
二月二十四日
上谕内阁:朕昨幸五龙亭,因往视火,延烧处守巡官
员兵丁尽,皆旷设。凡诸守视之地,以有关系始
设,官员兵丁若此怠忽,将来流弊其何底止。可
敕八旗、满洲、蒙古、汉军,都统、副都统等此后各于本旗官员兵丁守视处身往,不时巡察,有旷误者,当参奏则参奏,当笞责者则笞责之。步军统领等巡察该管官员,步兵之便其马兵,守视处并令巡察,至于米仓所系重要,尤宜谨慎。傥有疏虞守视官员兵丁,必戮无赦。其下八旗都统、副都统遵行无怠。
[book_title]第一百一卷
第一百一卷目录
火灾部总论
春秋四传〈宣公十六年 成公三年 襄公九年 定公二年〉
火灾部艺文一
高庙园对 汉董仲舒
戒火文 晋成公绥
贺进士王参元失火书 唐柳宗元
逐毕方文 前人
请不修上清宫 宋包拯
江浙廉访司弭灾记 元杨维桢
修省以回天变疏 明乔宇
庙灾疏 刘绘
应诏陈言以弥灾变疏 吕楠
禦火灾说 阙名
火灾私诫 沈兰彧
火灾部艺文二
武陵观火诗 唐刘禹锡
陆浑山火和皇甫湜用其韵 韩愈
火灾部纪事
火灾部杂录
火灾部外编
庶徵典第一百一卷
火灾部总论
《春秋四传》《宣公十六年》
《春秋》:夏,成周宣榭灾。
《公羊传》:成周者何,东周也。宣榭者何,宣宫之榭也。何言乎成周宣榭灾,乐器藏焉尔。成周宣榭灾何以书,记灾也。外灾不书,此何以书,新周也。
《胡传》:宣榭火何,以书宗庙之重书之也。贵戚擅杀大臣,而天子不讨,王室不复能中兴矣。大火之天所以见,戒乎。
《成公三年》
《春秋》:二月甲子,新宫灾,三日哭。
《公羊传》:新宫者何,宣公之宫也。宣宫则曷为谓之新宫,不忍言也。
〈注〉亲之精神所依而灾,孝子隐痛不忍正言也。谓之新宫者,因新入宫,易其西北角,示昭穆相继,代有所改更也。
其言三日哭何。
〈注〉据桓僖,宫灾不言三日哭。
庙灾,三日哭礼也。
〈注〉善得礼痛伤鬼神无所依归,故君臣素缟哭之。
新宫灾,何以书,记灾也。
〈注〉此象宣公篡立、常诛,绝不宜列昭穆,成公幼少,臣威大,重结怨彊齐,将不得久承宗庙之应。
《谷梁传》:新宫者,祢宫也。
〈注〉谓宣公庙也,三年丧毕,宣公神主新人庙。故谓之新宫。
三日哭,哀也。其哀,礼也。
〈注〉庙亲之神灵所凭居而遇灾,故以哀哭为礼。
迫近不敢称谥,恭也。
〈注〉迫近言亲,祢也。桓僖远祖则称谥,
其辞恭且哀,以成公为无讥矣。
《胡传》:庙灾而哭,礼也。得礼为常事,则何以书。缑氏曰:新宫者,宣宫也。不曰宣宫者,神主未迁也。知然者,丹楹刻桷皆称桓宫。此不举谥,故知其未迁也。宫成而主未入,遇灾而哭,何礼哉。宣公薨,至是二十有八月。缓于迁主可知矣。言灾则不恭之,致亦自见矣。此说据经为合。或曰:礼称,有焚其先人之室,则三日哭新宫,将以安神主也。虽未迁而哭,不亦可乎。曰:先人之室,盖尝寝于斯、食于斯、会族属于斯,其居处笑语之所在,皆可想也。事死如生,故有焚其室,则哭之,礼也。神主未迁而哭,于人情何居。
《襄公九年》
《春秋》:春,宋灾。
《公羊传》:曷为或言灾,或言火,大者曰灾,小者曰火。
〈注〉大者,谓正寝、社稷、宗庙、朝廷也。下此则小矣。灾者,离本辞故可以见火。
然则内何以不言火。
〈注〉据西,宫灾不言火。
内不言火者,甚之也。
〈注〉春秋以内为天下法,动作当先自克责。故小有火、大有灾。
何以书,记灾也。外灾不书,此何以书,为王者之后记灾也。
〈注〉是时周乐已毁,先圣法度浸疏远不用之应。
《谷梁传》:外灾不志,此其志何也。故宋也。
〈注〉故犹先也,孔子之先宋人。
《定公二年》
《春秋》:夏五月,壬辰,雉门及两观灾。
《谷梁传》:其不日雉门灾及两观何也。灾自两观始也,不以尊者亲灾也。先言雉门,尊尊也。
火灾部艺文一
《高庙园灾对》汉·董仲舒
《春秋》之道,举往以明来,是故天下有物。视《春秋》所举与同比者,精微眇以存其意,通伦类以贯其理。天地之变,国家之事,粲然皆见,亡所疑矣。按:春秋鲁定公、哀公时,季氏之恶已熟,而孔子之圣方盛。夫以盛圣而易熟恶,季孙虽重,鲁君虽轻,其势可成也。故定公二年五月两观灾。两观,僭礼之物,天灾之者,若曰,僭礼之臣可以去。已见罪徵,而后告可去,此天意也。定公不知省。至哀公三年五月,桓宫、釐宫灾。二者同事,所为一也,若曰燔贵而去不义云尔。哀公未能见,故四年六月亳社灾。两观、桓、釐庙、亳社,四者皆不当立,天皆燔其不当立者以示鲁,欲其去乱臣而用圣人也。季氏亡道久矣,前是天不见灾者,鲁未有贤圣臣,虽欲去季孙,其力不能,昭公是也。至定、哀乃见之,其时可也。不时不见,天之道也。今高庙不当居辽东,高园殿不当居陵旁,于礼亦不当立,与鲁所灾同。其不当立久矣,至于陛下时天乃灾之者,殆亦其时可也。昔秦受亡周之敝,而亡以化之;汉受亡秦之敝,又亡以化之。夫继二敝之后,承其下流,兼受其猥,难治甚矣。又多兄弟亲戚骨肉之连,骄扬奢侈恣睢者众,所谓重难之时者也。陛下正当大敝之后,又遭重难之时,甚可忧也。故天灾若语陛下:当今之世,虽敝而重难,非以太平至公,不能治也。视亲戚贵属在诸侯远正最甚者,忍而诛之,如吾燔辽东高庙乃可;视近臣在国中处旁仄及贵而不正者,忍而诛之,如吾燔高园殿乃可云尔。在外而不正者,虽贵如高庙,犹灾燔之,况诸侯乎。在内而不正者,虽贵如高园殿,犹灾燔之,况大臣乎。此天意也。罪在外者天灾外,罪在内者天灾内,燔甚罪当重,燔简罪当轻,承天意之道也。
《戒火文》晋·成公绥
余家遭火,屋宇焚尽,器用廓然,乃造于四邻,以为戒火。文曰:经籍为灰,篇章为炭。
《贺进士王参元失火书》唐·柳宗元
得杨八书,知足下遇火灾,家无馀储。仆始闻而骇,中而疑,终乃大喜。盖将吊,而更以贺也。道远、言略,犹未能究知其状。若果能荡焉、泯焉,而悉无有,乃吾所以尤贺者也。足下勤奉养乐朝夕,惟恬安无事,是望也。今乃有焚炀赫烈之虞以震骇左右,而脂膏滫瀡之具,或以不给,吾是以始而骇也。凡人之言,皆曰盈虚倚伏去来之不可常,或将大有为也。乃始厄困震悸。于是有水火之孽,有群小之愠,劳苦变动,而后能光明。古之人皆然。斯道辽阔诞漫,虽圣人不能以是必信。是故中而疑也。以足下读古人书,为文章,善小学,其为多能若是,而进不能出群士之上,以取显贵者,盖无他焉,京城人多言足下家有积货士之好。廉名者,皆畏忌不敢道足下之善,独自得之心,蓄之衔,忍而不出诸口。以公道之难明,而世之多嫌也。一出口则嗤嗤者,以为得重赂。仆自贞元十五年见足下之文章,蓄之者,盖六七年未尝言。是仆私一身而负公道矣,非特负足下也。及为御史、尚书郎,自以幸为天子近臣,得奋其舌,思以发明足下之郁塞。然时称道于行列,犹有顾视而窃笑者。仆良恨修己之不亮,素誉之不立,而为世嫌之所加。常与孟几道言而痛之。乃今幸为天火之所涤荡。凡众之疑虑,举为灰埃。黔其庐、赭其垣,以示其无有,而足下之才能乃可显,白而不污其实出矣。是祝融回禄之相,吾子也。则仆与几道十年之相知,不若兹火一夕之为,足下誉也。宥而彰之,使夫蓄于心者,咸得开其喙发策决科者,授子而不慄,虽欲如向之蓄缩受侮,其可得乎。于兹吾有望于子。是以终乃大喜也。古者列国有灾同位者,皆相吊许不吊灾,君子恶之。今吾之所陈若是,有以异乎古。故将吊而更以贺也。颜曾之养,其为乐也。大矣。又何阙焉。足下前要仆文章古书,极不忘,候得数十幅乃并往耳。吴二十一武陵来言,足下为醉,赋及对问,大善。可寄一本。仆近亦好作文,与在京城时颇异。思与足下辈言之,桎梏甚固,未可得也。因人南来致书,访死生不悉。宗元白。
《逐毕方文》〈并序〉前人
永州元和七年夏,多火灾。日夜数十发,少尚五六发。过三月,乃止八年夏。又如之人咸无安处,老弱燔死。晨不爨,夜不烛,皆列座屋上。左右视罢不得
休盖类物为之者,讹言相惊。云有怪鸟,莫实其状,《山海经》云:章义之山,有鸟如鹤,一足赤文,白喙,其名曰毕方,见则其邑有讹火。若今火者,其可谓讹欤,而人有以鸟传者,其毕方欤。遂状而图之,禳而磔之,为之文而逐之。
后皇庇人兮,敬授群材,大施栋宇兮,小蔽草莱。各有攸宅兮,时阖而开,火炎为用兮,化食生〈一作先〉财。胡今兹之怪戾兮,日十爇而穷,灾朝储清以联邃兮,夕荡覆而为灰,焚伤羸老兮,炭死童孩叫号隳突兮,户骇人哀,袒夫狂走兮,倏忽往来郁攸孽暴〈音剥〉兮,混合恢炱,民气不舒兮,僵踣颠颓休炊息燎兮,仄伏煨煤门甍晦黑兮,启伺奸回若坠之天兮,若生之鬼令行不讹兮,国恐盍巳闻之禹书毕方是祟。嗟尔毕方兮,胡肆其志皇亶聪明兮,念此下地灾皇所爱兮,僇死无贰幽形煽毒兮,阴险诡异汝今不惩兮,众愬咸至皇斯震怒兮,殄绝汝类祝融悔祸兮,回禄屏气太阴施威兮,元冥行事汝虽赤其文,只其趾,逞工衒巧莫救汝,死黠知急去兮,愚乃止此高飞兮,翱翔远伏兮,无伤海之南兮,天之裔汝优游兮,可卒岁皇不怒兮,永汝世日之良兮,今速逝急急如律令。
《请不修上清宫》宋·包拯
臣伏见十一月初二日夜上清宫火。谨按春秋傅例,曰:人火曰火,天火曰灾。《汉书·五行志》曰:人火、天火同为灾异。皆以朝廷政令参验得失而劝戒焉。说者曰:贤佞分别,官人有序,则火得其性。若信道不笃,或耀虚伪,则火失其性,自上而降。滥焰妄起为灾,火不炎上。今上清宫者,乃祖宗修建以崇无为之德。今火燔之者,岂焚修之人不务精洁,以副陛下严奉之旨乎。不然其天意垂诫于陛下乎。固宜励精治道,谨修人事,以答天变可也。风闻道路云,陛下存留道众,似有缮修之意。未辨虚实,咸怀危惧。况天下多事,调发旁午,帑藏未实,边鄙未宁,岂可先不急之务,重无名之率哉。且宫观之兴,自于唐室,非古制也。若谓先圣真容,理当钦奉,则景灵宫、会灵观,殿宇宏壮,可以奉安。愿陛下推仁慈之德,念疲敝之俗,且务安之安之之理。岂忍重困之也,然外议纷纷,颇甚惑众,欲乞特降诏,告谕以安众心。
《江浙廉访司弭菑记》元·杨维桢
至正二年四月一日,杭城火菑作于车桥,火流如乌,宇如冲,所指即炎势。且偪西湖书院,在官工徒,奔走莫遑救。肃政司在院东,于是宪副高昌干奕公、覃怀李公、宪佥大名韩公、知事广平张公、照磨睢阳张公,齐面火叩首曰,宁焚予,躬勿民灾也。言一脱口,风从西北转东南,若有神帜煽而返者,郁攸焰及院北垣,即销灭沈去,若金支赤。盖渡河而溺也。繇是院与司皆安堵如故,而城郭郊保赖以安全。院之山长毗陵钱琼,偕城中高年寻于西湖之阴,请纪其事。辞弗获,则为之言曰:甚矣哉。天之以火警人也。敏矣哉。人之以心回天也。当郁攸之势,捲土而至,虽水犀百万之兵,莫能敌也。而宪府官并心一念辜及于躬、忧及乎民,而反风息火之应,捷于影响。子产曰:天道远人。道迩人,遂以天为虚,无旷邈不与人接,不知其远者,在其道之迩者耳。吾观刘昆一念之仁,返风灭火。宋璟都督广州,民居无延燬,且为纪颂,今风纪者之德,为出政之本,足以回天弭变。于是乎,知有天道,固宜谨录其官氏,登诸贞石,以风励有民社者,使知人之感天者至敏,而天之应人者至近不远也。于是乎书。
《修省以回天变疏》明·乔宇
切惟天心仁爱人君,常示以灾,不常示之以福,人君克谨天戒,当应以实,不当应之以文。盖天人感应之理捷于影响,历观往昔治乱兴衰之迹,明效大验,昭彰简册,甚可畏也。近见邸报,获知乾清宫灾。两宫及陛下皆为震,恐累朝列圣起居寝息之所,一旦荡为烟烬,臣闻之不胜惶惧。历考前代如鲁新宫灾、汉凌室灾,未央宫罘罳灾,其他不可悉举。史犹书之,以示警戒。今日之灾,诚有山于寻常变异之上者。又况正阳之月,适郊祀庆成之后。宜乎灵贶飨答福祉骈臻,而乃不踰数日,值此大异。臣伏望陛下深思其故,曰果何以致此欤。臣谨按五行传曰,王者向明而治,贤佞分别,官人有序,率由旧章礼重功勋,则火得其性。若信道不笃,或耀虚伪谗夫昌邪胜正,则火失其性。自上而降乃滥炎妄起,燔宗庙、烧宫室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故灾变之发,皆所以明教诫也。惟率礼修德,可以胜之。若诿诸气数,漫然无所警省,则变不虚生。天下之事将日就于敝,而不可救矣。仰惟陛下体上天警戒之心,思列圣付托之重,当此大变,必有恐惧修省之谕以示臣工。然臣过虑,以为若但以言而不以行,以文而不以实。窃恐天意或未可回也。伏见近年以来,四方多事,灾异叠见。陛下视朝勤政之礼尚尔疏阔,经筵讲学之典未见。频繁国本当建,而宗藩之简注不闻,名分当正,而义子之宠荣益盛。番僧异端常留禁寺,优伶贱役犹侍起居,皇店设立盈耳嗟怨之声,边兵拘留驰心战𩰚之事,京师土木之繁兴,困民极矣。南京织造以供费糜财甚矣。凡此十事,皆有关君心国体。在今日之至重且急者,陛下所以思维以消弭天变者,宜莫先于此也。臣伏愿陛下自兹以往,精明一德,总览万几,复视朝之常规以亲政事,御经筵之旧典以绝逸游,遴选宗藩之亲贤以备眷注,革去义子之名爵以别嫌疑,异端番僧则逐之,贱役优伶则斥之,革罢皇店以公民利,遣还边兵以壮军威。停止京师土木之役,则民困可苏。取回南京织造之官,则民财可省。而择简贤能以修举职业,若臣遭逢盛世愧乏赞襄之功,玩愒岁时,难免旷鳏之罪,乞赐首加罢斥,以谢天谴。如此则陛下有畏天之实心,有爱民之实惠。上可以安祖宗在天之灵,下可以慰中外臣庶之望。可以变灾而为祥,转祸而为福。实宗社亿万年无疆之休也。犬马恳切之忠愤,不知所裁,触冒天威,无任陨越待罪之至。
《庙灾疏》刘绘
户科给事中臣刘缯,谨题为赞元化广诏赦以回天变事。臣仰见陛下运太始之元精,抱乾坤之元契,向用五福,葆合万寿。此宗社臣民之至愿也。迩因雷雹示变,九庙罹灾,万分祇惧忧劳神形。虽在违和之中,勉强奏谢视事。至本月十日,都礼部钦奉圣谕:朕连日奏谢天地,因前疾未尽,脱舆中弗稳痰火,又动脾虚而牙疼,胃热而作渴,火攻顶痛,难转两耳,如闻鼓声、睡卧不安、心神惊跳。盖前日因食闻变,致加诸病。钦此。中外臣民仰见,莫不痛彻胸臆,惊魂飞越。计不知所措矣。圣谕又云:必俟全复之日,方可视事。经筵且罢,十四日御西角门,二十日御殿,颁诏。臣愚仰陛下敬上天之明命,体皇祖之盛节,至哉。钦明仁孝无以加矣。臣惟前古帝王虽极治大顺,未有无灾变者,是以风雷交大麓而舜弗迷,黄龙负江舟而禹不变。亦惟应受之神,求诸心消回之道,求诸政而已。如心存于敬天,政加于仁民。陛下高居法宫之中,而四海可致雍熙矣。再睹圣谕中,谓逆来顺受,识者可与言。时此陛下神知,协于上下灵契,洞于舜禹。臣极蠕蠢亡识,不胜欣跃。自幸食禄神圣之朝,备员禁闼之数,前应诏上书,未蒙加戮。兹复陈八事以备诏赦采择,伏惟敕下该司,看臣所奏,果有一得之愚,略见施行,庶尽犬马献纳之微诚也。不胜待罪陨越之至。计开八事。其一:臣读大易传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则之。故天心仁爱人主。虽灾祥不同,而同示其意尔。箕子对武王雒书之意,首列五行,金木水火土各有事应。惟圣人能察之,火在宗庙宜察天意。在宗庙者,春秋举往明来,推见至精眇矣。昔鲁有两观灾、亳社灾、桓僖二庙灾。识者谓,于礼制有不当,故灾。是以汉武帝时,辽东高庙灾、高园殿灾。武帝以问董仲舒,仲舒乃引春秋四灾,谓辽东不宜有高庙,又不宜居陵旁,此天意也。方今陛下圣神议定庙制至精明仁孝也。但礼制义意皆出天心,明则人,幽则鬼神,精当无二,始合德天地也。周公致太平,其制亦以数年定其著书,多先后不同。臣愿诏下会集群臣,再博考古今庙制规度堂室同异,仪文繁简,略为更易。务令新庙奕奕,气象宏远,足妥神灵。以求合皇天皇祖至意。此系度天意以立新庙,则天人悦。灾可熄矣。其二:臣读易传曰:政悖德隐频致灾异。解者以为国之将兴,至言数闻。故宜重贤良方正之选。俾危言极谏不绝于朝也。陛下登进忠直明目达聪,遐迩共戴,下无异议。于科道并各衙门言事者,尽广纳并容。群庶咸仰,仁同天地明兼日月其有。一二狂瞽小臣,学术浅薄,智识庸劣,未达事君之义,暗于进言之道,至忤圣意,系诏狱者。臣愿陛下悯其愚直,诏下法司,论轻重定罪,俾得生全而戆拙之士免于谤讪之诛。此系广皇恩以清诏狱,则易传所论。灾变可释矣。其三:臣读雒书传曰:弃法律刑罚颠溃,火不炎上。今天下军民冤抑,咸赴诉所在官司伸理,自郡县有司达三司抚按。往往各自尊严,势若鬼神,而存心百姓者,百无一二深刻者,罔能理顺人情暗柔者,失于随事决断,以致百姓因骂詈之。故而倾产业𩰚殴之争而残性命,淹禁若弃灰之蛇,敲扑如待割之牲,湮郁之气蒸而为灾,理信有之。臣愿诏下法司行各省抚按,官司于罪疑可轻者,自嘉靖二十年五月以前,讼狱已未发觉,咸赦除之。此系宽郝宥以布新恩,则雒书无弃法律之咎矣。其四:臣读洪范传,有谓耀虚伪谗夫昌邪胜正,则火失其性,灾宗庙、烧宫馆、滥炎妄起,虽兴师旅不能救也。迩者铨司用人科道论劾,虽循旧法中间私议横生,请托淆杂,以致贿赂,侈奔竞炽,法大壤也。其有不省者,或藉势而骞腾,贤能者,因无援而顿滞。以是人心愤懑郁塞弗鬯多招灾害。臣愿诏下吏部用人并科道论劾,此后一据公道,勿蹈旧习,通同权近,以自结好。令资深有次序之迁,望重有超历之显。此系清仕路以宣公议,则京房谓贤佞分别,官人有序,率由旧章,火得其性矣。其五:臣读周诗曰,晔晔震电,不令不宁。序以周宣王初辅佐,大臣多有不良。其诗曰:日月告凶,不用其行,致皇父播美以招群小。其诗曰:皇父乡士,番维司徒、家伯、冢宰、仲允、膳夫。以是老成去位,党类焰盛。其诗曰:择三有事,亶侯多藏,不憖遗一老俾守我王。今左右大臣,其有恃宠贪横,有乖臣节,致生天变,以示其兆者。臣愿诏下吏部、都察院并六科十三道,清查当枢轴大臣,有此傲慢专横及党附之臣,致上蔽圣明,下擅威福,公同指名参劾,以伐其罪,无令招致灾害。此系简辅弼以肃朝政,可以释变答天意也。其六:臣读春秋,御廪灾。董仲舒以为百姓伤者未瘳怨咎,未复天意。若曰百姓郁苦,宜有惠政。朝廷仁恤穷民。数下明诏,令天下有司开仓赈济,以救饥荒。郡县守令负国残民,罔宣德意,徒虚应文移,终鲜实政。今畿辅之地,近在辇毂之下,连年旱,暵野无青草,良乡、涿州、昌平、通州等处,尤为苦甚。百姓逃移,男女掘草根、剥树皮。殆尽道路多饿死暴露。壮健轻侠往往结聚探丸以事摽掠,渐不可解,宜深虑也。臣愿诏下户部转行各省,查饥荒地方蠲免今岁租税。其京畿八府仍行各守。令自今五月中起,作速开仓,大行赈济,设法煮粥,务在存活。俾皇恩四溢,勿徒事虚文也。此系宣实惠以固根本,则百姓伤者可平,而怨咎释矣。其七:臣读春秋,见鲁雉门灾。董仲舒、刘向皆以为奢僭过度也。臣惟今天下乂安风俗奢靡,凡金珠羽翠绮縠舆马,不辨上下,无别贵贱,非所以崇恭俭裕财植也。陛下恭嘿道化乾坤易简,固宜垂拱,而宇内称太平矣。然而致化灾异,皆贵近大臣侈靡渐盛,而莫知所禁尔臣。惟京师者,四方之表。大臣者,群僚之帅。今公卿之室,衣文供帐多为奇服,杯斝器玩,多积宝玉,争相誇尚。此贪墨横索淫滥无度所由兴也。臣请诏下谕贵近大臣,务崇清约椎朴,若先朝大臣有受藤枕文席者,事闻朝廷,其侈僭不悛,事发加罪,则京帅翼翼四方维,则古道兴,而臣纪肃矣。此系严王制以抑奢僭化理可清也。其八:臣读左氏,载宋、卫、陈、郑同日炎。说者谓诸侯之国,荒淫于乐,不恤国政,阳道失节,则火灾出。今各王府宗室,即成周诸侯封国也,祖宗于府制田园皆预有定制,官校军办预有额数,宗室宜坐享天禄以为藩屏,至安且贵也。近乃有为左右佥小营利之徒,妄生贪纵生财之说,或有以子贷钱行于地方,名为王府钱,帐又自置庄田外宅,与百姓交争其利,中间因有凶人横攘侵夺,令租税抛累小民,不安其业,流离破灭者不少,深为不便。陛下在嘉靖初禁革畿辅皇庄,至今百姓安宁。臣愿诏下严禁各王府,如有奸人指引生财放帐,另致庄田,与小民争利因而抛粮侵夺者,抚按衙门严加访察,轻则擒挐奸人问罪,重则参奏请旨定夺,则各王府安享富贵。此系明王章以亲宗室,传所谓荒淫无节生灾眚者,不睹于圣朝矣。
《应诏陈言以弭灾变疏》吕楠
臣闻乾清宫灾,十八日闻陛下侧席求言。臣忧喜交集,莫知所措。化灾为祥,正在今日。臣虽卧病,义不容默。臣维变不虚生实由人召。数年以来,陛下日事游豫,致使左右群小蒙蔽聪明,廷臣隐默不肯直言。政事颠倒,上干天怒,灾出非常,海内震惊,而陛下始形悔悟。然此诚改过图新之机,君臣交修之日也。夫今陛下所当修者有六。一曰逐日临朝听政,用防壅蔽。不宜恣事慢游,以隳万机。二曰还处宫寝,豫图储贰,系属天下人心,不宜日夜昵近谗邪,耗蠹精神,以忘大本。三曰郊社禘尝祇肃钦承,以祈感格。不宜轻亵宗庙神祇,使边戍小卒,或得骋骑震惊。四曰日朝两宫,承颜顺志,化天下以孝道。不宜废略定省,经旬忘返。五曰遣去义子、番僧、边军,令各宁业,以清禁院。不宜杂处混行,忘贵贱分,以损神威。六曰各处镇守官贪婪取回别用。不宜导之侵渔,上下交徵,重为民困。六者毕具,君道立矣。臣之所当修者有九。宜先令翰林侍从诸臣,日轮数人佐以科道,二员侍直文华殿。凡前代兴废之由,及天下利病,及祖宗创业艰难之状,令明白直说,不许含糊推避。虽陛下燕游之地,亦使逐日随从,应时承弼,其或言不尽意,仍令该官具疏以资启沃。此臣之当修者一也。其吏部用舍人材,则当升进清介骨鲠恬退之辈,用作士风。其儇利奔竞以赂得官者,不拘大小,俱宜察实摈斥,下逮纳粟胥吏之官,虽或干济颇长,然学术实疏,反淹科贡正途,亦宜豫为消长抑扬之计,以清选法,此臣之当修者二也。至若户部之事,民病尤剧。如各处官吏,因民贫富,上下其差,或大户起税,沦及乞丐,小户存留,不论千金,或边税、京税,积岁弗易,或荒熟互隐科免任情,或布缕折税徇情多寡修短,或秋税官粮偏重贫民不与处分,或户口附籍增减失实,或茕独力役影射者众,或民自鬻盐复输米钞。况在内者,皇店以阻商贾包揽,以勒取民财势要,种盐者以侵夺民利。故困苦无告,借盗偷生,俱宜通行改正,此臣当修者三也。礼部本以求贤辅治,宜通行各提学官遵法祖宗成法,凡生员入学入试,先令里邻结勘良善无过恶者,方听试验,文理不可因袭。近年各立陋规,直取浮词,不论行检,以坏化源。况其旌表节义,或不实。收官竖赏玉带蟒衣,或太滥。是皆宜令执奏改定。此臣之当修者四也。都督坐府大任也,半用憸人,当择。团营军士禁旅也,多役私门,当革。锦衣之官,费以钜万,半出冒功,当汰。边塞之将,倚以长城,多因贿举,当察。不然一有惊棘,内何以捍禦,外何以攻守。司兵者将谁委咎。此臣之当修者五也。谗谮一入,辄收风宪威福,既行阴宥盗窃,司寇不能执,台谏不能劾,棘寺不敢评,是尚为有刑赏乎。此臣之当修者六也。工部财耗班匠半逋。其镇国府、豹房、新寺、酒店之作犹尔也。况织造之繁,茧丝竭扬越之蚕,毡帐罄关陇之羔,民兴诅怨,家思为盗,未闻执艺谏止,乃方鬻爵以赞浪费,遣使以剥逃丁,不知将置民何地而后已也。此臣之当修者七也。祖宗设立科道,本寄耳目之司,今或依违不封驳,慑懦不振厉,间有直士又以罪谴。是以言者不切,切者不言。弹劾者,或缘雠。辟举者,或计恩。伏闻本朝近侍官员交通外官者,禁。臣愚谓一应时行问遗请召,俱宜革绝,然后可以纠肃,百僚振立纲纪。此臣之当修者八也。百姓之命系守令。守令肾否系监司、抚按。监司、抚按之于守令也,宜勿取谄佞乖滑,勿抑笃实刚正,勿以资格高下枉其荐黜。其诸犯既明者,当即时同结,不许委官容其夤缘。其罢软贪酷者,虽在四五品,例得实即与奏黜。勿俟迟久遗忧地方,其各该抚按官,又宜令该衙门推用平日廉正刚方之人,不宜挨轮以为故事脱或抚按官到任未洽满期不职著闻,该衙门即使具奏,取回别用,另行推补,缘此大责。不宜苟且取具。此臣之当修者九也。九者或举,臣职尽矣。夫能上下交修,同心一德,若此,臣见百政举,万民安,和气可召,天心可格,灾变可弭,祖业可守。然其要又在陛下从事问学,正心修身,然后起居得宜,用舍不错。不然,臣恐帝天震怒之甚,非浮言之可欺。祖宗搆造之业,将自是而不忍言矣。臣久病,生死未可知,行将与草木俱朽。诚不忍负陛下恩宠之至,悔悟之诚,是以昧死直言,仰答圣心,伏惟陛下矜察采用。天下幸甚,臣不胜俟罪陨越之至。
《禦火灾说》阙名〈见杭州志〉
火灾杭城所,时有民居稠密,一家失火,旁舍不救。至火势渐盛,遂难扑灭。向总督刘公于城守营练习兵丁四十,供救火之用。都司佥书亲董之选彊壮便捷者,为之每人置号衣一件,背缝白布一方,上书杭协营救火兵丁某,字取粗大明显该协,盖以印文。首戴蓝布盔衬一顶,以此为识,杜奸宄假冒滋害之弊。更制火钩、火索、挠钩、麻搭、短梯、铁锯之类。一闻火发,即戴号帽,披号衣,手执火具,都司率以前行。观风势所向,相机拆救。期于立时灭息,不得生事害人。不许虚应故事,不许乘机偷抢物件,不许任意击伤居民。有一于此,定当重处。如各兵丁尽力拆救,随到随灭沿烧不至数家者,各兵俱有奖赏。内有技能出众善于救火屡见勤劳者,许该都司呈报拔以百总示劝,或临时不到使居民延烧至五十家以上者,查究惩治不轻恕。其置备火具号衣等项移会布政司,动支本部院项下官银二十两给发。该营以免借名剋饷法,至善矣。
《火灾私诫》沈兰彧
杭城火灾。说者谓凤山地形系火龙之脉。杭城犯之,故多火灾。此未必然也。由居民皆编竹为壁,久则乾燥易于发火,又有用板壁者,夫竹木皆酿火之具,而周回无墙垣之隔,宜乎比屋延烧势不可止。此事理之必然,于火龙何与焉。往岁庚子之灾以数万室。丙午之灾以数十万室。其馀以数十百计者,比岁而有。尝见江以北地少林木,民居大率垒砖为之四壁,皆砖,罕被火患。间有被者,不过一家,及数家而止。其茅舍则不然,亦最易焚燎。又下乡之民用泥坯名曰土墼,略用胶泥粘之,亦能辟火。宫室固土木之工也,以木架屋,以土为垣,火之蔓延,得木则炽,遇土则不能入。夫何疑焉。人情安常习,故地少砖瓦遂不知用慈惠之牧,留心民瘼。宜禁民以竹编壁。并有板壁者,违者许地方举出罚修。学署或官舍以渐易之。今后若有火患,其用砖者必不燬。其延烧者,必竹木者也。久之习俗既变,人不知有火患矣。此万年之利也。
火灾部艺文二〈诗〉
《武陵观火诗》唐·刘禹锡
楚乡祝融分,炎火常为虞。是时直突烟,发自晨炊徒。盲风扇其威,白昼曛阳乌。操绠不暇汲,循墙还〈一作宁〉避踰。怒如列缺光,迅与芬〈一作棼〉轮俱。联延掩四远〈一作达〉,赫奕成洪炉。汹疑云涛翻,飒若鬼神趋。当前迎焮赩,是物同膏腴。金乌入梵天,赤龙游元都。腾烟透窗户,飞焰生栾栌。火山摧半空,星雨洒中衢。瑶坛被髹漆,宝树攒珊瑚。光〈一作花〉县与琴焦〈一作焦琴〉,旗亭无酒濡。市人委百货,邑令遗双凫。馀势下隈隩,长熛烘舳舻。吹焚〈一作荧〉照水府,炙浪愁天吴。灾罢云日也,心惊视听殊。高灰辨廪庾,黑土连闉阇。众烬合星罗,游氛铄人肤。厚地藏宿爇,遥林呈骤枯。火德资生人,庸可一日无。御之失其道,敲石弥天隅。晋库走龙剑,吴宫伤燕雏。五行有沴气,先哲垂吁谟。宋郑同日起,时当贤大夫。无苛自可乐,弥患非所图。贤守恤人瘼,临烟驻骊驹。吊场〈一作伤〉色惨忸〈一作怛〉,颜〈一作唁〉失词劬愉。下令蠲里布,指期轻市租。闬垣适未立,苫盖自相娱。山木行剪伐,江泥宜墐途〈一作涂〉。邑〈一作鲁〉臣不必曾〈一作葺〉,何用徵越巫。
《陆浑山火和皇甫湜用其韵》韩愈
皇甫补官古贲浑,时当元冬泽乾源。山狂谷很相吐吞,风怒不休何轩轩。摆磨出火以自燔,有声夜中惊莫原。天跳地踔颠乾坤,赫赫上照穷崖垠。截然高周烧四垣,神焦鬼烂无逃门。三光弛隳不复暾,虎熊麋猪逮猴猿。水龙鼍龟鱼与鼋,鸦䲭雕鹰雉鹄鶤。鲟鱼煨熝孰飞奔,祝融告休酌卑尊。错陈齐玫辟华园,芙蓉披猖塞鲜繁。千钟万鼓咽耳喧,攒杂啾沸篪埙。彤幢绛旃紫纛幡,炎官热属朱冠裈。髹其肉皮通䏶臀,颓胸垤腹车掀辕。缇颜韎股豹两鞬,霞车虹靷日毂轓。丹蕤縓盖绯翻,红帷赤幕罗脤膰。衁池波风肉陵屯,谽谺钜壑颇黎盆。豆豋五山瀛四樽,熙熙釂酬笑语言。雷公擘山海水翻,齿牙嚼齧舌反。电光磹赪目,顼冥收威避元根。斥弃舆马背厥孙,缩身潜喘拳肩跟。君臣相怜加爱恩,命黑螭侦焚其元。天关悠悠不可援,梦通上帝血面论。侧身欲进叱于阍,帝肠九河湔涕痕。又诏巫阳反其魂,徐命之前问何冤。火行于冬古所存,我如禁之绝其飧。女丁妇壬传世婚,一朝结雠奈后昆。时行当反慎藏蹲,视桃著花可小骞。月及申酉利复怨,助汝五龙从九鲲。溺厥邑囚之昆崙,皇甫作诗止睡昏。辞誇出真遂上焚,要余和增怪又烦,虽欲悔舌不可扪。
火灾部纪事
《史记·周本纪》:武王东观兵,至于孟津。既渡,有火自上复于下,至于王屋,流为乌,其色赤,其声魄云。
《韩诗外传》:晋平公之时,藏宝之台烧,士大夫闻,皆趋车驰马救火,三日三夜乃胜之。公子晏子独束帛而贺曰:甚善矣。平公勃然作色,曰:珠玉之所藏也,国之重宝也,而天火之,士大夫皆趋车走马而救之,子独束帛而贺,何也。有说则生,无说则死。公子晏子曰:何敢无说。臣闻之:王者藏于天下,诸侯藏于百姓,商贾藏于箧匮。今百姓之于外,裋褐不蔽形,糟糠不充口,虚耗而赋敛无已,收大半而藏之台,是以天火之。且臣闻之:昔者桀残贼海内,赋敛无度,万民甚苦,是故汤诛之,为天下戮笑。今皇天降灾于藏台,是君之福也,而不自知变悟,亦恐君之为邻国笑矣。公曰:善。自今已往,请藏于百姓之间。诗曰:稼穑维宝,代食维好。《左传·襄公三十年》:或叫于宋太庙曰:嘻嘻出出,鸟鸣于亳社,如曰嘻嘻,甲午,宋大灾,宋伯姬卒,待姆也。《昭公九年》:夏,四月,陈灾。郑裨灶曰:五年,陈将复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子产问其故,对曰:陈,水属也。火,水妃也。而楚所相也。今火出而火陈,逐楚而建陈也。妃以五成,故曰五年。
《哀公三年》:夏,五月,辛卯,司铎火,火踰公宫,桓僖灾,救火者皆曰顾府,南宫敬叔至,命周人出御书,俟于宫曰:庀女而不在死,于服景伯至,命宰人出礼书,以待命,命不共,有常刑,校人乘马,巾车脂辖,百官官备,府库慎守,官人肃给,济濡帷幕,郁攸从之,蒙葺公屋,自太庙始,外内以悛,助所不给,有不用命,则有常刑,无赦,公父文伯至,命校人驾乘车,季桓子至,御公立于象魏之外,命救火者,伤人则止,财可为也。命藏象魏。曰:旧章不可亡也。富父槐至。曰:无备而官办者,犹拾沈也。于是乎去表之槁,道还公宫,孔子在陈,闻火。曰:其桓僖乎。
《孔子家语》:孔子在齐,舍于外馆,景公造焉。宾主之辞既接,而左右白曰:周使适至,言先王庙灾。景公复问灾何王之庙也。孔子曰:此必釐王之庙。公曰:何以知之。孔子曰:诗云:皇皇上天,其命不忒,天之以善,必报其德。祸亦如之。夫釐王变文武之制,而作元黄华丽之饰,宫室崇竣,舆马奢侈,而弗可振,故天殃所宜加其庙焉,以是占之为然。公曰:天何不殃其身,而加罚其庙也。孔子曰:盖以文武故也。若殃其身,则文武之嗣,无乃殄乎,故当殃其庙,以彰其过。俄顷,左右报曰:所灾者,釐王之庙也。景公惊起,再拜曰:善哉。圣人之智,过人远矣。
孔子在陈,陈侯就之燕游焉。行路之人云:鲁司铎灾及宗庙。以告孔子。子曰:所及者,其桓僖之庙。陈侯曰:何以知之。子曰:礼祖有功而宗有德,故不毁其庙焉。今桓僖之亲尽矣,又功德不足以存其庙,而不毁,是以天灾加之。三日,鲁使至,问焉则桓僖也。陈侯谓子贡曰:吾乃今知圣人之可贵。对曰:君今知之可矣,未若专其道而行其化之善也。
孔子为大司寇,国厩焚,子退朝而之火所,乡人有自为火来者,则拜之,士一,大夫再。子贡曰:敢问何也。孔子曰:其来者,亦相吊之道也。吾为有司,故拜之。《韩子》:鲁烧积泽,天大风,火南倚,恐烧国,哀公惧,自将众趣而救火,左右无人,尽逐兽不救火。乃召问仲尼,仲尼曰:夫逐兽者乐,而无罚;救火者苦,而无赏,此火所以不救也。事急,不及以罚,救火者尽赏之。则举国不足以赏于民,请徒行罚。乃下令曰:不救火者比降火之罪,令下未遍,火已灭矣。
《说苑》:魏文侯御廪灾,文侯素服辟正殿五日,群臣皆素服而吊,公子成父独不吊。文侯复殿,公子成父趋而入贺,曰:甚大善矣。夫御廪之灾也。文侯作色不悦,曰:夫御廪者,寡人宝之所藏也,今火灾,寡人素服辟正殿,群臣皆素服而吊;至于子,大夫而不吊。今已复辟矣,犹入贺何为。公子成父曰:臣闻之,天子藏于四海之内,诸侯藏于境内,大夫藏于其家,士庶人藏于箧椟。非其所藏者不有天灾,必有人患。今幸无人患,乃有天灾,不亦善乎。文侯喟然叹曰:善。
《汉书·汲黯传》:黯为谒者。河内失火,烧千馀家,上使黯往视之。还报曰:家人失火,屋比延烧,不足忧。臣过河内,河内贫人伤水旱万馀家,或父子相食,臣谨以便宜,持节发河内仓粟以赈贫民。请归节,伏矫制罪。上贤而释之。
《武帝内传》:太初元年十一月乙酉,天火烧柏梁台、真形图、《灵飞经录》十二事、《灵光经》及自撰所受凡十四卷并函,并失王母。当知武帝既不从训,故火灾耳。《汉书·王莽传》:霸桥灾,数千人以水沃救,不灭。莽恶之,下书曰:夫三皇象春,五帝象夏,三王象秋,五伯象冬。皇王,德运也;伯者,继空续乏以成历数,故其道驳。惟长安御道多以所近为名。乃二月癸巳之夜,甲午之辰,火烧霸桥,从东方西行,至甲午夕,桥尽火灭。大司空行视考问,或云寒民舍居桥下,疑以火自燎,为此灾也。其明旦即乙未,立春之日也。予以神明圣祖黄虞遗统受命,至于地皇四年为十五年。正以三年终冬绝灭霸驳之桥,欲以兴成新室统壹长存之道也。又戒此桥空东方之道。今东方岁荒民饥,道路不通,东岳太师亟科条,开东方诸仓,脤贷穷乏,以施仁道。其更名霸馆为长存馆,霸桥为长存桥。孝平后王莽女有节操。及汉兵诛莽,燔烧未央宫,后曰:何面见汉家。因自投火而死。汉兵围王莽,城中少年房朱、张鱼等恐见虏掠,私烧作室门,呼曰:反虏王莽,何不出。火及掖庭。莽避火宣室前殿,火辄随之。
《列女传》:梁节姑,其室失火,兄子与己子在内,欲取兄子,辄得己子。火盛,不得复入,妇人曰:梁国岂可户告人晓耶。被不义之名,何面目以见兄弟家人哉。遂赴火而死。
《后汉书·刘昆传》:昆为江陵令。时县连年火灾,昆辄向火叩头,多能降雨止风。徵拜议郎,稍迁侍中、弘农太守。先是崤、渑驿道多虎灾,行旅不通。昆为政三年,仁化大行,虎皆负子渡河。帝闻而异之。二十二年,徵代杜林为光禄勋。诏问昆曰:前在江陵,反风灭火,后守弘农,虎北渡河,行何德政而致是事。昆对曰:偶然耳。左右皆笑其质讷。帝叹曰:此乃长者之言也。顾命书诸策焉。
《廉范传》:范迁蜀郡太守,其俗尚文辩,好相持短长,范每厉以淳厚,不受偷薄之说。成都民物丰盛,邑宇逼侧,旧制禁民夜作,以防火灾,而更相隐蔽,烧者日属。范乃毁削先令,但严使储水而已。百姓为便,乃歌之曰:廉叔度,来何暮。不禁火,民安作。平生无襦今五绔。《郅恽传》:恽再迁长沙太守。先是长沙有孝子古初,遭父丧未葬,邻人失火,初匍匐柩上,以身捍火,火为之灭。恽甄异之,以为首举。
《郭宪传》:宪建武七年,代张堪为光禄勋。从驾南郊。宪在位,忽面向东北,含酒三噀。执法奏为不敬。诏问其故。宪对曰:齐国失火,故以此厌之。后齐果上火灾,与郊同日。
《樊英传》:英字季齐,南阳鲁阳人也。少受业三辅,习京氏易,兼明五经。又善风角、算、河洛七纬,推步灾异。隐于壶山之阳,受业者四方而至。州郡前后礼请不应;公乡举贤良方正、有道,皆不行。尝有暴风从西方起,英谓学者曰:成都市火甚盛。因含水西向漱之,乃令记其日时。客后有从蜀来,云是日大火,有黑云卒从东起,须臾大雨,火遂得灭。于是天下称其艺术。《东观汉记》:梁鸿牧豕长安上林苑中,失火,延及人家,问所烧财物,悉推豕偿之。其主言少鸿愿以身作躬,执其勤。
《后汉书·孝义传》:蔡顺母年九十,以寿终。未及得葬,里中灾,火将逼其舍,顺抱伏棺柩,号哭叫天,火遂越烧他室。
《郎顗传》:觊字雅光,北海安丘人也。父宗,字仲绥,学京氏易,善风角、星算、六日七分,能望气占候吉凶,常卖卜自奉。安帝徵之,对策为诸儒表,后拜吴令。时卒有暴风,宗占之京师当有大火,记识时日,遣人参候,果如其言。诸公闻而表上,以博士徵之。宗耻以占验见知,闻徵书到,夜悬印绶于县庭而遁去,遂终身不仕。《郑元别传》:元年十七,在家见大风起,诣县曰:某时当有火灾,宜祭爟禳,广设禁备。时火果起,而不为害。《异苑》:中书令纪元龙管辂,乡里人也。辂在田舍尝候,远邻主人苦频失火,辂卜,教使明日于南陌上。当有一角巾,诸生驾黑牛,故车来必引留为设宾主,此能消之。后果有此生来,元龙因留之宿生有急求,去,不听,遂留。当宿意大不安,以为图己主人罢入生,乃持刀出门外,倚两薪积间,侧立,假寐,忽有一物直来过前,状如兽,手中持火以口吹之,生惊,举刀斫,便死,视之,则狐。自是主人不复有灾。
《拾遗记》:糜竺用陶朱计术,日益亿万之利,货拟王家有宝库千间,竺性能赈生恤死,家内马屋仄有古冢,有伏尸,夜闻涕泣声,竺乃寻其泣声之处,忽见一妇人袒背而来,诉云昔汉末,妾为赤眉所害,叩棺见剥,今袒在地,羞昼见人,垂二百年,今就将军,乞深埋并弊衣以掩形体。竺许之,即命为棺椁,以青布为衣衫,置于冢中,设祭既毕,历一年馀,行于路西,忽见前妇人所著衣皆是青布,语竺曰:君财宝可支一世,合遭火厄,今以青芦杖一枝,长九尺,报君棺椁衣服之惠。竺挟杖而归,所住邻中常见竺家有青气如龙蛇之形,或有人谓竺曰:将非怪也。竺乃疑此异,问其家僮,云时见青芦杖自出门间,疑其神,不敢言也。竺为性多忌,信厌术之事,有言中忤,即加刑戮,故家僮不敢言。竺货财如山,不可算计。内以方诸盆瓶设大珠如卵,散满于庭,谓之宝庭,而外人不得窥。数日,忽青衣童子数十人来云糜竺家当有火厄,万不遗一,赖君能恤敛枯骨,天道不辜君德,故来禳却此火,当使财物不尽,自今已后,亦宜防卫。竺乃掘沟渠,周绕其库,旬日,火从库内起,烧其珠玉十分之一,皆是阳燧旱燥,自能烧物。火盛之时,见数十童子来扑火,有青气如云覆于火上,即灭。童子又云,多聚鹳鸟之类以禳火灾,鹳能巢于水上也,家乃收鵁鶄数千头养于池渠中,以厌火。竺叹曰:人生财限不得盈溢,惧为身之患害。时三国交锋,军用万倍,乃输其宝物车服,以助先主黄金一亿斤锦绣毡罽积如丘垄骏马万疋及蜀。破后,无复所有,饮恨而终。
《晋书·悯懹太子传》:太子遹字熙祖,惠帝长子也。宫中尝夜失火,武帝登楼望之。太子时年五岁,牵帝裾入闇中。帝问其故,太子曰:暮夜仓卒,宜备非常,不宜令照见人也。由是奇之。
《张华传》:华字茂先。武库火,华惧因此变作,列兵固守,然后救之,累代之宝及汉高斩蛇剑、王莽头、孔子履等尽焚焉。
《刘聪载记》:聪所居螽斯则百堂灾,焚其子会稽王衷已下二十有一人。聪闻之,自投于床,哀塞气绝,良久乃苏。
《石季龙载记》:季龙死,石遵杀石世而自立。暴风拔树,震雷,雨雹大如盂升。太武、晖华殿灾,诸门观阁荡然,其乘舆服御烧者大半,光燄照天,金石皆尽,火月馀乃灭。
《何琦传》:琦丁母忧,居丧泣血,杖而后起。停柩在殡,为邻火所逼,烟焰巳交,家乏僮使,计无从出,乃匍匐抚棺号哭。俄而风止火息,堂屋一间免烧,其精诚所感如此。
《佛图澄传》:澄尝与季龙升中台,澄忽惊曰:变,变,幽州当大灾。仍取酒噀之,久而笑曰:救已得矣。季龙遣验幽州,云尔日火从四门起,西南有黑云来,骤雨灭之,雨亦颇有酒气。
《前赵录》:刘殷曾祖母柩在殡,西邻失火,风飙甚盛,殷夫妇叩头,火遂烧东家。
《晋书·庾亮传》:亮镇武昌,夜半望之,见城内有数炬火,从城上出,如大车状,白布幔覆,与火俱出城东北行,至江乃灭。《后赵录》:石勒禁火,百姓苦之。燃火者鞭之一百,火延烧一家,斩五部都督。
《异苑》:隆安中吴兴有人年可二十,自号圣公,姓谢,死巳百年。忽诣陈氏宅,言是己旧宅,可见还,不尔,烧汝一夕。火发荡尽,因有鸟毛插地绕宅周匝数重,百姓乃起庙。
《幽明录》:义熙五年,彭城刘澄常见鬼,及为左卫司马,与将军巢营,廨宇相接,澄夜相就坐,语见一小儿赭衣,手执赤帜团团,似芙蓉花。数日,巢大遭火。
异苑,晋义熙十一年,京都火灾大行,吴界尤甚。火防甚峻,犹自不绝时,王弘守吴郡,昼坐厅视事,忽见天上有一赤物下,状如信幡,遥集南人家屋上,须臾,火遂大发。弘知天之灾,故不罪。始火之家识者,知晋室微弱之象也。
《南齐书》:永元二年冬,京师民间相惊云当行火灾,南岸人家往往于篱间得布火缠者,云公家以此禳之。《褚渊传》:渊性和雅有器度,不妄举动。宅尝失火,烟焰甚逼,左右惊扰,渊神色怡然,索舆来徐去。
《傅琰传》:琰迁尚书右丞。遭母丧,居南岸,邻家失火,延烧琰屋,琰抱柩不动,邻人竞来赴救,乃得俱全。琰股髀之间,已被烟焰。
《梁书·乐蔼传》:蔼性公强,居宪台甚称职。长沙宣武王将葬,而车府忽于库火油络,欲推主者。蔼曰:昔晋武库火,张华以积油万石必然。今库若有灰,非吏罪也。既而检之,果有积灰。时称其博物弘恕焉。
《南史·陈武帝本纪》:永定二年初,侯景之平也,太极殿被焚,承圣中议欲营之,独阙一柱。秋七月,有樟木大十八围,长匹丈五尺,流泊陶家后诸,监军邹子度以闻。诏中书令沈众兼起部尚书,搆太极殿。
《陈后主本纪》:后主荒于酒色,坐床头而火起,乃自卖于佛寺为奴以禳之。于郭内大皇佛寺起七层塔未毕,火从中起,飞至石头,烧死者甚众。
《魏书·灵徵志》:高宗五年春三月,肥如城内大火,官私卢舍焚烧略尽,唯有东西二寺佛图像舍火独不及。孝静武定二年冬,汾州西河北山有火潜行地下,热气上出。
《伽蓝记》:广陵王即皇帝位,封长广为东海王,世隆加仪同三司,尚书今乐平王,馀官如故。赠太原王相国,晋王加九锡,立庙于芒岭首阳上。旧有周公庙,世隆欲以太原王功比周公,故立此庙。庙成为火所灾。有一柱焚之不尽,后三日雷雨震电霹雳击为数段。柱下石及庙瓦皆碎于山下。
《旧唐书·五行志》:则天时,建昌王武攸宁置内库,长五百步,二百馀间,别贮财物以求媚。一夕为天灾所燔,玩好并尽。
《唐书·武承嗣传》:自承嗣、三思罢政事,间一年,攸宁、三思复当国,置勾使,苛取民赀产,毁族者凡十七八,呼天自冤。业筑大库百馀舍聚所得财,一昔火,不遗一钱。
《姚璹传》:證圣初,加秋官尚书。明堂火,后欲避正殿,应天变。璹奏:此人火,非天灾也。昔宣榭火,周世延;建章焚,汉业昌。且弥勒成佛,七宝台须臾散壤。圣人之道,随物示化,况明堂布政之宫,非宗庙,不宜避正殿,贬常礼。左拾遗刘承庆曰:明堂所以宗祀,为天所焚,当侧身思过,振除前犯。璹挟前语以倾后意。后乃更御端门,大酺,燕群臣,与相娱乐,遂造天枢著己功德,命璹为使,董督之。功费浩广,见金不足,乃敛天下农器璹。以功赐爵一级。《耳目记》:唐开元二年,衡州五月频有火灾,其时,人尽皆见,物大如瓮,赤如灯笼,所指之处,寻而火起。百姓咸谓之火殃。
《剧谈录》:朱泚之乱,德宗皇帝车驾出幸奉天。是时,沿边藩镇皆已举兵,扈跸泚自率凶渠直至城下,有西明寺僧陷在贼中,性甚机巧,教泚造攻城云梯,其高九十馀尺,上施板屋楼橹,可以下瞰城中。浑中令李司徒奏曰:贼锋既盛,云梯又壮,若纵之,诚恐不能禦,及其尚远,请以锐兵挫之。遂率王师五千,列阵而出。于时,束蕴居后约战酣,而燎风势不便,火不能举,二公酹酒抗词,拜空而祝天道助顺,至圣感神,泚贼包藏祸心,窃弄凶器,敢以狂孽来犯,乘舆今拥众胁君,将逼城垒,瑊等誓输,忠节志殄妖氛,若社稷再兴,威灵未泯,当使云梯就爇逆党冰销于是。词情慷慨,人百其勇,俄而,风势遽回,鼓噪而进,火烈飙骇,烟埃涨天,梯烬,卒奔,贼遂退衄。德宗皇帝御楼以观中外,咸称万岁。及剋复京国,二公勋绩为首宠,锡茅土铭镂钟鼎,匡扶社稷,终始一致。其后,李司徙有子四人,皆至部,节制忠烈,荣耀于今蔼然。
《陆游·南唐书·烈祖纪》:吴越国大火焚其宫室,帑藏甲兵几尽,将帅皆言:乘其弊可以得志。帝一切不听,遣使厚持金币唁之。
《卢文进传》:润州市大火,文进使马步使救之,益炽。文进怒,自出府门,斩马步使,传声而火止。人皆异之。《五代史·钟传传》:唐以洪州为镇南军,拜传节度使。江夏伶人杜洪者,亦据鄂州,杨行密屡攻之,洪颇倚传为首尾。久之,洪败死。是时,危全讽、韩师德等分据抚、吉诸州,传皆不能节度,以兵攻之,稍听命,独全讽不能下,乃自率兵围其城。城中夜光起,诸将请急攻之,传曰:吾闻君子不迫人之危。乃扫地祭天,向城再拜,祝曰:全讽不降,非民之罪,愿天止火。全讽闻之,明日乃亦听命,请以女妻传子匡时。
《南唐近事》:周业为左街使,信州刺史本之子也。与刘郎素有隙。刘郎长公主婿,时为禁帅。无何升元中,金陵告灾。业方潜饮人家醉不能起,有闻上者。上顾亲信施仁望曰:率卫士十人诣灾所,见其驰救则释。不然就戮于床。仁望既往,亟使召业家语之,业大怖。衣女服奔见仁望。仁望恕之。洎火息复命。会刘郎先至,亦将白灾事。仁望揣刘意不能蔽业,又惧与之偕罪。计出仓卒,遽排刘越次见上曰:火不为灾。业诚如圣旨上曰戮之乎。仁望曰:业父本方临敌境,臣未敢即时奉诏。上抚几大悦曰:几误我事。仁望自此大获奖用,业乃全恕。
《册府元龟》:王殷为邺都留守入觐。有震主之势。太祖乃命杀之。是岁邺城寺钟悬绝而落火,光出幡竿之上。
史弘肇为侍卫亲军都督指挥使。其第数有怪异。尝一日于阶砌隙中,有烟气蓬勃而出。祸前二日,昧爽,有星落于弘肇前三数步,如迸火而散,俄而被诛。《十国春秋·吕师道传》:师道嫁女于扬都,资装甚厚。使家人送之,夜泊竹筱江上。有道人忽跃入舟中,穿舟而过,随其所经,火即大发,复越后舫,火亦从之。惟一婢燎发尺许,人与舟了无所损,道士亦复不见。《楚高郁传》:辰州民向氏者,因爇火烧起一龙,四面风雷急雨,不能扑灭,寻为煨烬。而角不化,莹白如玉。向氏宝而藏之。郁以价强取之。有术士曰:高司马其祸乎。安用不祥之物以速戾。未几遂被诛,郁后于阴晦之日,多见形为祟。
《宋史·吴越·钱氏世家》:周显德五年夏四月,杭州灾,府舍悉为煨烬,将延及仓庾,俶命酒祝曰:食为民天,若尽焚之,民命安仰。火遂止。世宗闻之,遣内侍赍诏恤问。
《楚王元佐传》:元佐进封楚王。初,秦王廷美迁涪陵,元佐独申救之。廷美死,元佐遂发狂,至以小过操梃刃伤侍人。雍熙二年,疾少间,帝喜,为赦天下。重阳日内宴,元佐疾新愈不与,诸王宴归,暮过元佐。元佐恚曰:若等侍上宴,我独不与,是弃我也。遂发忿,被酒,夜纵火焚宫。诏遣御史捕元佐,诣中书劾问,废为庶人,均州安置。宰相宋琪率百官三上表,请留元佐京师。行至黄山,召还,废居南宫。
《钱氏世家》:太平兴国三年,俶再入觐,惟治又权国事一夕厩中火,惟治率兵临高下视,令亲信十数辈仗剑申令,敢后顾者斩,顷之火息。
《石林燕语》:陈希夷将终,密封一缄付其弟子,使候其死,上之。既死,弟子如其言,入献真宗。发视无他言,但有慎火停水四字而已。或者以为道家养生之言,而当时皆以为意在国事,无以是解者。已而祥符间,禁中诸处数有大火。遂以为先告之验。上以军营所聚居尤所当戒,乃令诸校悉书之门。故今军营皆揭此四字。
《宋史·王旦传》:宫禁火灾,旦驰入。帝曰:两朝所积,朕不妄费,一朝殆尽,诚可惜也。旦对曰:陛下富有天下,财帛不足忧,所虑者政令赏罚之不当。臣备位宰府,天灾如此,臣当罢免。继上表待罪,帝乃降诏罪己,许中外封事言得失。后有言荣王宫火所延,非天灾,请置狱劾,当坐死者百馀人。旦独请曰:始火时,陛下已罪已诏天下,臣等皆上章待罪。今反归咎于人,何以示信。且火虽有迹,宁知非天谴耶。当坐者皆免。《国老谈苑》:王旦在中书。祥符末,内帑灾。缣帛几罄。三司使林特请和市于河外,草三上。旦悉抑之。顷而特率属僚诉于宰府。旦徐曰:琐微之帛,固应自至,奈何彰国弱于四方。居数日,外贡并集,受帛四百万盖。旦先以密符督之也。
《宋史·蒋堂传》:堂为御史。禁中火,有司请究所起,多引宫人属吏。堂言:火起无迹,安知非天意也,陛下宜修德应变。有司乃欲归咎宫人,以属吏,何求不可,而遂赐之死,是重天谴也。诏原之。
《范雍传》:雍迁给事中。玉清昭应宫灾,章献太后泣对大臣曰:先帝竭力成此宫,一夕延燎几尽,惟一二小殿存尔。雍抗言曰:不若悉燔之也。先朝以此竭天下之力,遽为灰烬,非出人意;如因其所存,又将葺之,则民不堪命,非所以畏天戒也。时王曾亦止之,遂诏勿葺。
《陈希亮传》:希亮知鄠县。巫觋岁敛民财祭鬼,谓之春斋,否则有火灾;民讹言有绯衣三老人行火。希亮禁之,民不敢犯,火亦不作。毁淫祠数百区,勒巫为农者七十馀家。及罢去,父老送之出境,泣曰:公去我,绯衣老人复出矣。
《刘永年传》:永年知代州。契丹取西山木积十馀里,辇载相属于路,前守不敢遏,永年遣人焚之,一夕尽。上其事,帝称善。契丹移檄捕纵火盗,永年曰:盗固有罪,然发在我境,何预汝事。乃不敢复言。
《张美传》:美为大内部署。一日,方假寐,忽觉心动,遽惊起行视宫城中。少顷,内酝署火起,既有备,即扑灭之。《李清臣传》:清臣,字邦直,魏人也。七岁知读书,日数千言,暂经目辄诵,稍能献为文章。客有从京师来者,与其兄谈佛寺火,清臣从傍应曰:此所谓灾也,或者其蠹民已甚,天固儆之耶。因作《浮图灾解》。兄惊曰:是必大吾门。
《吕夷简传》:夷简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景灵宫使。玉清照应宫灾,太后泣谓大臣曰:先帝尊道奉天而为此,今何以称遗旨哉。夷简意其将复营构也,乃推《洪范》灾异以谏,太后默然。
《遵尧录》:天圣七年,玉清昭应宫灾。帝以守卫者不谨所致,诏付御史台推劾,皆欲戮之。御史中丞王晓上疏曰:昔鲁僖二宫灾,孔子以为僖等亲尽当毁。汉辽东高庙灾,及高园便殿灾,董仲舒曰:高庙不当居陵旁,故天灾。今玉清之兴,不合经义,先帝信方土邪巧之说,蠹耗财用无纪,今天焚之,乃戒其侈而不经也,愿思有以上应天变。帝感悟,遂薄守卫者罪。
《宋史·王琪传》:琪知江宁。先是,府多火灾,或托以鬼神,人不敢救。琪召令厢逻,具为作赏捕之法,未几,得奸人,诛之,火患遂息。
《王守规传》:明道时,守规为小黄门,禁中夜半火,守规先觉,自寝殿至后苑皆击去其销,乃奉仁宗及皇太后至延福宫,回视所经处已成煨烬。翊日,执政候起居,帝曰:非王守规导朕至此,几不与卿等相见。《闻见近录》:仁宗庙禁中夜火。执政趋诣东华门,闭而不纳,遍诣诸门,皆然。王沂公语吕许公曰:可斩关而入。许公曰:不可。自东而南而北,周旋叩关。至日高方启东华门。有旨百官皆步而入。殿宇多灰烬。上御升平楼垂帘,呼班喝拜如常仪。自沂公以下皆拜,许公独挺然而立,上遣使问之。许公曰:昨夕宫中灾,今日未面天颜,臣不敢拜。于是卷帘,上临轩陛。许公即再拜。或问其然,曰:禁中火方扰攘,复斩关而入,不惟上益惊,岂不防他变也。垂帘之下,未见天子,万一误拜,其将奈何。
《宋史·章惇传》:惇知制诰、直学士院、判军器监。三司火,神宗御楼观之,惇部役兵奔救,过楼下,神宗问知为惇,明日命为三司使。
《徐的传》:的摄江陵府事,城中多恶少年,欲为盗,辄夜纵火,火一夜十数发。的籍其恶少年姓名,使相保任,曰:尔辈递相察,不然,皆尔罪也。火遂息。
《东轩笔录》:熙宁七年元绛为三司使,宋迪为判官。迪一日遣使煮药而遗火,延烧计府自午至申,焚伤殆尽,方火炽。神宗御西角楼以观,是时章惇以知制诰判军器监遽部本监役兵往救火,经由角楼以过。上顾问左右,以惇为对。翊日迪夺官勒停,绛罢使,以章惇代之。
《泠斋夜话》:龚德庄罢官河朔,居京师新门。刘野夫上元夕以书约德庄曰:今夜欲与君语。令閤必尽室出观灯,当清净身心相候,德庄雅敬其为人,危坐三鼓矣。家人辈未还,野夫亦竟不至。俄火自门而烧,德庄窘持诰牒,犯烈焰而出。顷刻数百舍为瓦砾之场。明日野夫来吊且欣曰:令閤不出,是吾忧,幸出。可贺也。德庄心异野夫,然不欲诘之也。
《清波杂志》:元祐间宝文阁直学士中大夫李文纯知开封府,廨宇遗火,降左中散大夫。近岁临安府偶失所戒,守臣自列贬秩,免所居官,其亦用此故事耶。《宋史·忠义传》:李政为河北将官,冀州驻劄。金兵攻城甚急,有登城者,政呼曰:事急矣。有能跃火而过者,有重赏。于是有十数人皆以湿毡裹身,持仗跃火而过,大呼力战,金人惊骇,有失仗者,遂败走。政大喜,皆厚赏之。
《何执中传》:执中为太学博士,以母忧去,寓苏州。比邻夜半火,执中方索居,遑遑不能去,拊柩号恸,誓与俱焚。观者悲其孝而危其难,有顷火却,柩得存。
《枫窗小牍》:余始寓京师。于绍兴二年五月大火,仅挈母妻出避湖上。此时被燬者一万三千馀家。及家山中六年十二月京师复火,更一万馀家人,皆以为中兴之始,改元建炎。致此然周显德五年夏四月辛酉,城南火作,延于内城。忠懿王避居都城驿,诘旦且焚,镇国仓王泣祷而灭,计一万九千馀家。但临安扑救,视汴都为疏,东京每坊三百步有军巡铺。又于高处有望火楼,上有人探望,下屯军百人,及水桶洒帚钩锯斧叉梯索之类,每遇生发,扑救须臾便灭。
《异闻总录》:莆田叶元浣,子昂丞相之侄,赵州士婿也。佥书惠州判官,乳媪尝出外门与儿戏。见一朱衣人持杖量地,适至其侧引手画之曰:到此住。遂去。媪讶。郡内尝日无此人归,告叶。叶呼吏卒寻访,无所见。明日城中火,延烧屋庐甚多,及佥判厅前而止。
《宋史·汤璹传》:璹历官大理少卿,进直徽猷閤。生平奉祠问居之日,多于扬历,其在礼曹,例掌三省奏记。临安大火,宁宗遇灾避正殿,中书三表请复,不许。璹属辞务持大体,不为阿曲,言者摭其语涉讪上,而朝廷实知无他,故起复制词有清风峻节之语。
《宋德之传》:德之迁编修枢密院。时兵衅有萌,会赤眚见太阴,犯权星,未浃日,内北门䲭尾灾,延及三省、六部,诏求言,德之奏:离为火,为日,为甲冑;坎为水,为月,为盗,为隐伏。故火失其性,赤气见,忧在甲兵;水失其性,太阴失度,忧在隐伏。因疏七事,皆当今至切之患,乃曰:人火小变不足虑,天象之变,臣窃危之。
《陈自强传》:自强为韩𠈁胄童子师,从官交荐其才。除太学录,迁博士,数月转国子博士,又迁秘书郎。入馆半载,擢右正言、谏议大夫、御史中丞。入台未踰月,遂登枢府,由选人至两地财四年。嘉泰三年,拜右丞相,历封祁、卫、秦国公。韩𠈁胄颛朝权,苞苴盛行,自强尤贪鄙。四方致书馈,必题其缄云:某物并献;凡书题无并字,则不开。纵子弟亲戚关通货贿,仕进干请,必谐价而后予。日押空名刺劄送𠈁冑家,须用乃填,三省不与也。都城火,自强所贮,一夕为煨烬。𠈁胄首遗之万缗,执政及列郡闻之,莫不有助。不数月,得六十万缗,遂倍所失之数。
《括异志》:嘉兴府德化乡第一都钮七者,农田为业。常恃顽抵赖主家租米。嘉泰辛酉岁种早禾八十亩,悉已成就收割,囤谷于柴穧之侧,遮隐无蹝,依然入官诉伤,而柴与谷半夜一火焚尽。壬戌岁秋,其弟钮十二亦种早稻八十亩,藏谷于家。又且怨天尤地,忽日午间,天宇昏暗,大风捲地,其家一火灰烬无馀。海盐县倪生,每用杂木碎剉炒磨为末,号曰印香,发贩货卖。一夜烧薰蚊虫药,爆少火入印香萝内。遂起烟焰,事急用水浇之,旁有切香,亦见焚燬。又用水浇之,磨上印香又然。倪见火势难遏,即欲出户逃命,奈何遍室烟迷而不能出,须臾人屋一火而尽。
《宋史·徐鹿卿传》:鹿卿辟福建安抚司干办公事。会都城火,鹿卿应诏上封事,言积阴之极,其徵为火,指言惑嬖宠、溺宴私、用小人三事尤切。真德秀称其气平论正,有忧爱之诚心。
《括异志》:淳祐甲申春,余馆于沈氏书塾,因寓宿焉一夕,梦妇人著红衣至其家厅庑下轿。无侍女,手执黄罗裙,直入其堂。旦与诸生言之,皆莫晓所谓。次夕方篝灯,披阅卷帙,忽有人报,街外鼓声甚急,仓皇使人视之,乃市楼失火,烟焰烛天,众力扑救,仅免延燎,止拽倒小屋数间,方知妇人之怪也。
张道人,福州福清人。生以樵采为给。一日樵归于山,道遇二道人对棋。弛担就观,棋者忽顾之而语曰:子颇忆与吾二人同学之勤否。我亦以子沈滞人间未能远引也。今子困踬亦已至矣。复能从我竟学乎。张忽醒然悟解,通知宿命且语之曰:我安能从尔学神仙也。我将学大乘法为浮图氏,不久吾帅至矣。棋者问:子师为谁。曰:今敕住秀州崇德福严寺真觉大师志济是也。即负樵还家。翌日入城市,以相字为名而言人祸福,率皆如见。岁馀黄八座裳自明守移镇至郡,实携志济而来。张即投之。祝发郡人但以道人呼之。每择佛宇敝壤者辄入居之。不俟遣化而施者云集。至鼎新而迁他所,福人甚钦敬之。一夕郡城火。自郡将监司而下,环视无策,或有言何不呼张道人也。郡官曰:张道人何知郁攸之事而须呼之也。既而火郡署,至取郡额投火,以从厌胜之说。其烈愈炽,不得已,使召之。应呼而至,即长揖郡官曰:俱面火致敬,同音诵心火灭、凡火灭六字。张乃携瓶水上履层檐,腾踔如飞,亦大称诵六字,水所过处,火不复延。须臾遂止,今尚存所传异事不止此也。
《遂昌杂录》:故老言贾相当国时,内后门火,飞报巳至葛岭。贾曰:火近太庙,乃来报。言竟,后至者曰:火已近太庙。贾乘两人小肩舆,四力士以槌剑护轿,里许即易轿人,倏忽至太庙。临安府以为具赏犒数勇士升轿离地五六尺,前树皂纛、列刽手,皆立具于呼吸间。贾下令肃然不过曰:火到太庙斩殿帅。令甫下,火沿太庙、八风两殿前,卒肩一卒,飞上斩八风,板落火即止。验姓名,转十官,就给金银赏与。贾才局若些类,亦可喜傅,景文云。
《癸辛杂识》:壬午岁,忽有海鳅,长十馀丈,阁于江浙潮沙之上,恶少年皆以梯升其背,脔割而食之,未几大火,人以为此鳅之示妖,其说无根。辛卯岁十二月二十二三间,又有海鳅复大于前者,死于江浙亭之沙上,于是鬨传将有火灾。然越二日,于二十四日之夜,火作于天井巷,回回大师家、行省开元宫,尽在煨烬中。凡毁数千家,然则溢传有时可信也。
〈此欠考耳。此即于《五行志》中云:海鱼临市,必主火灾。行省即宋秘书省,畜书并板甚多,故时人云昔〉〈之木天,今之火地也〉
四明延寿寺,在城大刹也。三十年前,僧良月溪者,为知客一夕,梦本寺所奉四明尊者告之曰:三十年后当使瓦砾化为黄金。适符吉梦。至明年正月初四日,乃四明尊者忌辰,作会。次日戴觉民家火作,延燎寺中,一椽不留,其应乃如此。先是一月前有汪氏子名信道者,梦其祖宗云,火灾当起于汝家。吾力告免于神,今已得一同姓名者代矣。及火作乃起于戴氏阍人汪信之家,与信道仅有一字之异,所毁几万家。凡壬午年火所不及者,皆不得免其新旧界址,截然若有神所司者,此尤可怪云。
《金史·五行志》:穆宗攻阿疏。日辰巳间,忽暴雨,昏曀,雷电环阿疏所居,是夕有巨火如雷,坠阿疏城中。遂攻下之。
《宗雍传》:西京既降复叛,时粮饷垂尽,议欲罢攻。宗雍曰:西京,都会也,若委而去之,则降者离心,辽之馀党与夏人得以窥伺矣。乃立重赏以激士心。既而,夜中有火,大如斗,坠于城中。宗雍曰:此城破之象也。及克西京,赐宗雍黄金百两,衣十袭及奴婢等。
《元史·李茂传》:茂,大名人。徙家扬州。父兴寿临卒,语茂曰:吾病且死,尔善事母。茂泣受命,奉母孟氏益谨。母尝病目失明,茂祷于泰安山,三年复明。又愿母寿,每夕祝天,乞损己年益母。孟氏竟年八十四而殁,居丧哀恸,闻者伤之。大德九年,扬州再火,延烧千馀家,火及茂卢,皆风返而灭。事闻,旌之。
《余丙传》:丙,建德遂安人。幼丧母,泣血成疾。父亡,不忍葬,结卢古山下,殡其中,日闭户守视。有牧童遗火,延殡卢,丙与子慈亟扑不止,欲投身火中,与柩俱焚。俄暴雨,火灭。
《王结传》:结拜中书左丞。中官命僧尼于慈福殿作佛事,已而殿灾,结言僧尼亵渎,当坐罪。
《辍耕录》:至正辛巳莫春之初,江浙行省平章政事只理瓦台入城之任之日,衣红儿童谣曰:火殃来矣。至四月十九日,杭州灾燬,官民房屋公廨寺观一万五千七百五十五间,烧死七十四人。明年壬午四月一日又灾,尤甚于先。自昔所未有也。数百年浩繁之地,日就凋弊,实甚基于此。
《古杭杂录》:项羽庙,在临安近郡三衢十八里头樟戴市,市人失火,延及斯庙。人有诗曰:嬴秦久矣酷斯民,羽入关中又火秦。父老莫嗟遗庙毁,咸阳三月是何人。
《明通纪》:建文二年八月,承天斗成诏改为皋门。先是承天门灾,诏营建之。至是告成,工部尚书郑赐请更易门名以应天变。方孝儒乃考周制,改承天门为皋门,端门为应门,午门为端门,谨身殿为正心殿,帝从之。
《无锡县志》:陈文刚世居州巷和丰坊,为里中学究。积善不求人知。天顺四年某月,县西街郭忞家火,文刚居其左,仅障一土墙,而火不入,飞越右邻,延烧三百馀家。陈之檐霤栋宇独无少损。
《濯缨亭笔记》:天顺庚辰春闱火起,监察御史焦显因锁其门,不容出入。死者数十人,焦头烂额折肢伤体者,不可胜计。不久,孔林亦灾。衍圣公某,被奏不法,得重谴。
《合肥县志》:成化乙巳岁除日,郡城火灾。连焚数百馀家。有朱震者,家素孝义,火忽飞越其居,岿然独存。太守朱镛甚慰藉之,乡士夫贺之者:有孝行格天、天监德当年、飞火过邻家之句。
《湖广通志》:杨遇春,咸宁人。父早丧,事母尽孝。母卒,值火灾,乃伏棺痛哭,欲与俱烬。众强扶之出,曰:母柩不能全,春何以身为,因投河。众又挽之,须臾宅燬无遗,而母棺与题旌俱存。
《明外史·吴世忠传》:世忠,弘治三年进士,授兵科给事中。阙里文庙灾,陈八事,请起谢铎、陈献章、张元桢、周瑛,召还王恕、戴珊、何乔新、刘大夏,时不能尽用。《明昭代典则》:弘治十一年十月清宁宫灾。有谓亭建年月不利,犯坐杀向太岁,故有此灾。太皇太后怒云:今日李广,明日李广,兴工动土,致此灾祸,累朝所积,一旦灰烬,广惧饮鸩死。
《列朝诗集》:韩邦靖,字汝庆,陜西朝邑人,南京兵部尚书。邦奇,字汝节之弟也。汝庆生三岁,能哦诗百馀首,十四举乡试,二十一与汝节同举工德三年进士,为工部都水司员外郎。乾清宫灾,诏求直言,汝庆上言朝政不修,盘游无度,狎近群憸,闭塞谏诤,百度乖违,闾阎流散,危乱之形,已成社稷之忧方大。上震怒,系锦衣狱,夺官为民。
《明外史·乔宇传》:武宗嗣位,拜南京礼都尚书。乾清宫灾,率同列言视朝不勤,经筵久彻,国本未建,义子猥多,番僧处禁寺,优伶侍起居,立皇店,留边兵,习战𩰚,土木繁兴,织造不息,凡十事。帝不省。
《王缜传》:缜巡抚苏、松。乾清宫灾,疏请养宗室子宫中,定根本;去南京新增内官,召还建言被黜诸臣。不报。《王思传》:正德九年春,乾清宫灾。思应诏上疏曰:天下之治赖纪纲,纪纲之立系君身而已。私恩不偏于近习,政柄不移于左右,则纪纲立,而宰辅得行其志,六卿得专其职。今者不然,内阁执奏方坚,而或挠于传奉,六卿拟议已定,而或阻于内批,此纪纲所由废也。惟陛下抑私恩,端政本,用舍不以议移,刑赏不以私拒,则体统正而朝廷尊矣。祖宗故事,正朝之外,日奏事左顺门,又不时召对便殿。今每月御朝不过三五日,每朝进奏不踰一二事。其养德之功,求治之实,宰辅不得而知也。闻见之非,嗜好之过,宰辅不得而知也。天下之大,四海之远,生民愁苦之状,盗贼纵横之由,岂能一一上达。伏愿陛下悉遵旧典,凡遇宴閒,少赐召问。勿以遇灾而惧,灾过而弛,然后可以享天心,保天命。
《湖广通志》:王畴,崇阳人,为南大理评事。武宗时内殿灾。以四事规谏,词出忠悃,几逆天威。
《大政纪》:正德六年二月,工部尚书李璲疏弭灾弊政,不报,璲因乾清宫灾,言非常之灾,必有非常之变。今土木丛兴,如修建镇国府及新寺、豹房、凝翠、大素诸役,皆不经而徒劳民伤财,宜小贬损以答天戒。《湖广通志》:张璧早擢春闱辛未成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乾清宫灾。上修德勤政讲学三事。
郝经,江陵人。嘉靖壬辰春,沙市火灾。日数起,经月方息。一日薄暮火发,经自外来,见已及舍,急奔入救母。母年八十,惊悸不及出,遂同死于火。
《明外史·杨言传》:言,嘉靖四年擢礼科给事中。阅数日即上言:迩者仁寿宫灾,谕群臣修省。臣以为责在公卿而不在陛下,罪在谏官而不在圣躬。朝廷设六科,所以举正欺蔽也。今吏科失职,致陛下贤否混淆,进退失当。大臣蒋冕、林俊辈去矣,小臣王相、张汉卿辈皆得祸矣,而张璁、桂萼始由捷径以窃清秩,终怙威势以贼善良。户科失职,致陛下俭德不闻,而张崙辈请索无厌,崔和辈敢乱旧章。礼科失职,致陛下享祀未格于神,而庙社无帡幪之庇。兵科失职,致陛下纪纲废弛,而锦衣多冒滥之官,山海攘抽分之利,匠役增收而不禁,奏带踰额而不裁。刑科失职,致陛下刑罚不中。元恶如蓝华辈得宽籍没之法,诤臣如郭楠辈反施杻械之刑。工科失职,致陛下兴作不常。局官陆宣辈支俸踰于常制,内监陈林辈抽解及于芜湖。凡此,皆时弊之急且大,而足以拂天意者。愿陛下勤修庶政,而罢臣等以警有位,庶可格天心,弭灾变。帝以浮谤责之。
《杨爵传》:爵擢御史。帝好祥瑞。爵疏诋符瑞,且词过切直。帝震怒,立下诏狱。踰年,工部员外郎刘魁,再踰年,给事中周怡,皆以言事同系,历五年不释。至二十六年十一月,大高元殿灾,帝祷于露台。火光中若有呼三人忠臣者,遂传诏急释之。
《祐山杂说》:嘉靖癸丑,嘉兴宣公桥失火延烧甚众,士人黄湛泉偶至郡,舟泊桥下,望见火中一物如猫。火愈炽,其物愈大。少顷即成一大红人,湛泉归数日,家亦失火,盖先兆云。
《明外史·朱能传》:能五世孙希忠,嗣世宗南巡,掌行在左府事。至卫辉,行宫夜火,侍卫仓卒,不知驾所在,希忠与都督陆炳翼帝出,由是被恩遇,入直西苑。《邹守益传》:守益改南京祭酒。九庙灾,守益陈上下交修之道,言:殷中宗、高宗,反妖为祥,享国长久。帝大怒,落职。
《泰宁县志》:梁月湖与邻之叶生友善。万历甲申年,叶之学塾在丹霞岩。月湖访之,叶云有行脚僧在此坐定三年,类善知识。吾二人试以未来事往叩之。僧摇手以谢,强之再三,遂示以偈曰:犬衔红嘴入金乡,二七由来不自强,李绩燎须因混事,天章阁下五云殃。二人莫测其旨。次早又往叩,已于鸡鸣时行矣。曾嘱住持曰,吾去后,昨二人必复至,烦寄语云,梁君阴骘差胜耳,追蹑不及迄。丙戌八月十四日晚,大街火。二人同诣学宫文昌阁望火势。登阁者众,不意木桥被恶少抽去。二人昧从桥出,蹈空而坠。叶毙焉,月湖则折其足。因忆偈所云:犬者,戌也。红嘴者,丙也。金乡者,八月也。二七者,十四日也。燎须者,火也。混事者,看火也。天章阁,即文昌阁也。始悟前偈之验如此。昔忠定公丹霞院记,亦谓宗本禅师道未来事多验信,名山中每有神僧迹耶。《赣州府志》:万历十九年辛卯,督抚王敬民采形家言,谓贡水东山形如火燄,郡城多灾。坐此遂檄有司,遍山栽插松树数万株。建万松亭于上,表以碑,仍募夫看守,岁给工食,有枯折者,责令插补。《湖广通志》:何天申,字德锡,黄冈人,万历辛卯乡举授卢州判,三载召判顺天。时乾清宫灾,历代珍宝几尽。上按籍召商买补,申抗论,明王不贵异物。今珠宝价凡一千一百四十万有奇,取之太仓则不足,取之加派则厉民。惟宜加意修弭以回天变,不当伐山穷海,搜求瑰异,疏入。落三级,外补无为州判。
《陕西通志》:刘络,字绣卿,万历辛亥,隆坊火延烧数十百家,众汹惧祝天曰:城中人千家,顾无一阴德人。火当自其地止,移时火止,火止处,则络筑舍也。
《湖广通志》:唐治,黄冈人,以掾授冠带,循循退让若儒者。父卒未葬,邻家火,举室奔避,治抱柩不去。于时左右数百家俱燬,治室岿然独存,以薰炙死伏柩上,面色如生。万历间诏建坊旌之。
《陕西通志》:杨光训,选山东道御史。时三殿灾,上书极陈时政阙失,言多批逆,寻改巡漕长。陵明楼灾,再上修省实政,言更剀切,考绩迁顺天府丞。
《湖广通志》:李轸,天启丁卯乡举任户部主事,督海运。会新太仓火,兵卫驰救,焰炽莫敢逼。轸至出袖中书册,传语市民,有以一器水来者,领一字。有能向迩扑灭,数字。次日重赏。于是水器凑集而焰息。人服其敏。《春明梦馀录》:崇祯十六年癸未六月二十三日立秋。是夜大雷雨,奉先殿内满殿皆火,自殿东而上击坏兽吻。次早,上御中极殿召辅臣,面谕昨夜雷击奉先殿东兽吻,深怀警戒,业视行恭慰,体卿等可传礼部议上祭告修省事宜。辅臣公疏请遇灾策免,上慰留,仍亲书谕旨颁示中外。
火灾部杂录
《国语》:王孙圉曰:珠足以禦火灾,则宝之。〈注〉珠水精,故以禦火灾。
《汉书·魏勃传》:魏勃曰:失火之家,岂暇先言而后救火。《焦氏易林》:屯之晋乌鹊,嘻嘻天火,将起燔我室屋,灾及后妃。
《张衡·西京赋》:柏梁既灾,建章是营。
《鸡肋编》:沈存中笔谈载,雷火镕宝剑而鞘不断,与王冰注《素问》谓:龙火得水而炽,投火而灭,皆非世情可料。余守南雄州绍兴,丙辰八月二十四日视事。是日大雷破树者数处,而福惠寺普贤像亦裂。其所乘狮子,凡金所饰与像面悉皆销释,而其馀采色如故。与沈所书盖相符也。
《珍珠船》:屋栋之间为井形,而加水藻之饰,所以厌火灾也。故灵光殿赋圆渊方井,反植荷渠也。
火灾部外编
《黄宪外史》:洛阳元真宫灾。天皇与太乙真人方祠浮图老子,火围宫苑,烟焰蔽空,宫女悲泣,相枕而焚。天皇几不得脱,太乙真人犹以符咒祝之,火迫亦奔而出,见百官拥列于铜驼陌,惶惧掩面,京师为之语曰:元宫火不得出,太乙真人焦头烂额。又讹言董氏以兵权劫天皇。天皇忧懑问于相国王允。允对曰:臣闻老子善用兵,虽有匪臣,老子必为陛下却之。陛下益宜躬修元默,勿以为忧。又问曰:朕之敬神可谓露心矣。何以致灾。允对曰:宫闱之火实陛下辉光之德所致。况圣泽以火德王,此中兴之象也。天皇大悦。王允少有雅望,善属文。时辈皆以允有国士之风。及为相,举动猥陋,唯与时浮沈,外饰体貌而内懹奸妒。又交通宦官,以固宠禄。百官有司进士皆倚其门。有称允为父,令妻妾问寝馈养一如家人,礼以此树党。凡考绩所去者,皆夤缘而进。天下士大夫始坏廉耻而鼓舞于声利矣。故一时宠渥者,若太乙真人,次及董氏,其次及相国王允,权势党类分为三穴,播闻蛮夷。是以豪杰益解体而议汉室。匈奴累岁纷扰边境以诛一邪二佞为名。东南虚匮海内罢敝。虽桓帝荒于游畋,国步多艰,未有极于此者也。是岁太子骤疾,中外颇疑,天皇乃杀阉宦七人,以塞其咎。
《异苑》:有鹦鹉飞集他山。山中禽兽辄相贵重,鹦鹉自念虽乐,不可久也。便去。后数月,山中大火。鹦鹉遥见,便入水濡羽,飞而洒之。天神言:汝虽有志,意何足云也。对曰:虽知不能救,然尝侨居是山,禽兽行善皆为兄弟,不忍见耳。天神嘉感,即为灭火。
[book_title]第一百二卷
第一百二卷目录
光异部汇考一
春秋纬〈台诚图〉
符瑞图〈光杂占〉
光异部汇考二
陶唐氏〈总一则〉
周〈昭王一则〉
汉〈武帝元鼎一则 元封二则 太初一则 宣帝神爵一则 成帝末始一则 元延一则〉
晋〈惠帝永兴一则〉
宋〈文帝元嘉一则〉
齐〈武帝永明一则〉
梁〈武帝中大通一则〉
北魏〈世祖太平真君一则〉
唐〈元宗开元一则 天宝一则 代宗宝应一则〉
宋〈真宗大中祥符一则 钦宗靖康一则 高宗建炎一则〉
元〈顺帝至正二则〉
明〈太祖洪武一则 成祖永乐一则 教宗弘治一则 武宗正德一则 世宗嘉靖五则 神宗万历三则 憨帝祟祯一则〉
光异部艺文一
汉皇竹宫望拜神光赋 唐令狐楚
竹宫望拜神光赋 张馀庆
光异部艺文二
望禁苑祥光 唐蒋防
河出荣光 张良器
河出荣光 邵
光异部纪事
庶徵典第一百二卷
光异部汇考一
《春秋纬》《合诚图》
五光垂彩,天下大嘉。
《符瑞图》《光杂占》
玉烛者,瑞光也。见则四时之色洞如烛也。
景者,光也,亦曰象也。光而可象,应行而臻。故茂德内,彰则瑞光外烛。
昌光者,瑞光也。见于天汉高受命昌光出。
荣光者,瑞光也。其色五彩,焉出于水上。
五彩光者,天见五色,三光重辉,辉于地也。
光异部汇考二
陶唐氏
帝尧时,荣光出。
按《尚书》:中候尧沉璧于河,荣光出。
周
昭王 年,五色光贯紫微。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周昭王末年,夜清五色光贯紫微。其年,王南巡不返。
汉
武帝元鼎五年,立泰畤于甘泉,有神光见。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鼎五年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立泰畤于甘泉。天子亲郊见,朝日夕月。诏曰:朕以眇身托于王侯之上,德未能绥民,民或饥寒,故巡祭后土以祈丰年。冀州脽壤乃显文鼎,获荐于庙。渥洼水出马,朕其御焉。战战兢兢,惧不克任,思昭天地,内惟自新。诗云:四牡翼翼,以征不服。亲省边垂,用事所极。望见泰一,修天文檀。辛卯夜,若景光十有二明。易曰:先甲三日,后甲三日。朕甚念年岁未咸登,饬躬斋戒,丁酉,拜况于郊。
元封四年,中都宫殿有光见。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封四年春三月,祠后土。诏曰:朕躬祭后土地祇,见光集于灵坛,一夜三烛。幸中都宫,殿上见光。其赦汾阴、夏阳、中都死罪以下,赐三县及杨氏皆无出今年租赋。
元封六年,祀后土,有光见。
按《汉书·武帝本纪》:六年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诏曰:朕礼首山,昆田出珍物,化或为黄金。祭后土,神光三烛。其赦汾阴殊死以下,赐天下贫民布帛,人一匹。
太初二年,介山有光见。
按《汉书·武帝本纪》:太初二年夏四月,诏曰:朕用事介山,祭后土,皆有光应。其赦汾阴、安邑殊死以下。
宣帝神爵四年,神光见。
按《汉书·宣帝本纪》:神爵四年春二月,诏曰:乃者凤皇甘露降集京师,嘉瑞并见。修兴泰一、五帝、后土之祠,祈为百姓蒙祉福。鸾凤万举,蜚览翱翔,集止于旁。斋戒之暮,神光显著。荐鬯之夕,神光交错。或降于天,或登于地,或从四方来集于坛。上帝嘉享,海内承福。其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鳏寡孤独高年帛。
成帝永始四年春正月,郊泰畤,以神光见赦天下。
按《汉书·成帝本纪》:永始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神光降集紫殿。大赦天下。赐云阳吏民爵,女子百户牛酒,鳏寡孤独高年帛。
元延元年,有光四下。
按《汉书·成帝本纪》:元延元年夏四月丁酉,无云有雷,声光耀耀,四面下至地,昏止。
晋
惠帝永兴元年,戈戟夜有火光。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兴元年,成都伐长沙,每夜戈戟锋有火光如悬烛。此轻人命,好攻战,金失其性而为光变也。天戒若曰,兵犹火也,不戢将自焚。成都不悟,终以败亡。
宋
文帝元嘉十八年,有黄光照地。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嘉十八年秋七月,天有黄光,洞照于地。太子率更令何承天谓之荣光,太平之祥,上表称庆。
齐
武帝永明八年,黄光竟天。
按《南史·齐武帝本纪》:永明八年六月丙申,大雷雨,黄光竟天,照地状如金。
梁
武帝中大通五年,神光见郊坛上。
按《梁书·武帝本纪》:中大通五年春正月辛卯,舆驾亲祀南郊,大赦天下。孝悌力田赐爵一级。先是一日东南郊令解涤之等到郊所履行,忽闻空中有异香三随风至,及将行事,奏乐迎神毕,有神光满坛上,朱紫黄白杂色,食顷方灭。兼太宰武陵王纪等以闻。
北魏
世祖太平真君二年,天有黄光。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世祖太平真君二年七月,天有黄光洞照。议者佥谓荣光也。
唐
元宗开元十一年,何出荣光。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元十一年二月,祠后土于汾阴之睢土,太史奏:荣光出河,休气四塞。
天宝十二载,李林甫家夜有火光。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宝十二载,李林甫第东北隅每夜火光起,或有如小儿持火出入者。近赤祥也。
代宗宝应元年,赤光亘天。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宝应元年八月庚午夜,有赤光亘天,贯紫微,渐移东北,弥漫半天。按《旧唐书·天文志》:上元三年,改元宝应,肃宗崩。代宗即位。其月壬子夜,西北方有赤光见,炎赫亘天,贯紫微,渐流于东,瀰漫北方,照耀数十里,久之乃散。辛未夜,江陵见赤光贯北斗,俄仆固懹恩叛。明年十月,吐蕃陷长安,代宗幸陕州。
宋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昊天玉册上光见。
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元年冬十月辛丑,驻跸郓州,光起昊天玉册上。
钦宗靖康二年,阴云中火光见。
按《宋史·钦宗本纪》:靖康二年春正月己亥夜,西北阴云中有如火光。
高宗建炎元年,云中有火光。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炎元年正月辛卯夜,西北阴云中有如火光。
元
顺帝至正二十四年,天有红光。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二十四年九月癸酉夜,天西北有红光,至东而散。
至正二十八年,彰德路塔有红光。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八年六月壬寅,彰德路天宁寺塔忽变红色,自顶至踵,表里透彻,如煅铁初出于炉,顶上有光焰迸发,自二更至五更乃止。癸卯、甲辰,亦如之。先是,河北有童谣云:塔儿黑,北人作主南人客;塔儿红,朱衣人作主人公。
明
太祖洪武七年冬十月,广州黑色亘天。
按《广东通志》云云。
成祖永乐八年,兵器有火光。
按《名山藏》:永乐八年四月庚子,行营刀戟中,夜皆有火光。
孝宗弘治十七年,五色光焰。
按《广东通志》:弘治十七年闰四月,琼州卿云见,见于郡之西北,五色光焰经时黑云拥散。
武宗正德二年秋八月,有赤光腾起灵寿河畔。
按《畿辅通志》云云。
世宗嘉靖二年,火光见。
按《福建通志》:嘉靖二年七月初四夜,火光见东北隅,良久乃散。
嘉靖四年,有光五色见于龙凤山。
按《云南通志》:嘉靖四年二月,江川有光五色,复见于龙凤山,至暮乃散。
嘉靖七年,有气如火光。
按《畿辅通志》:嘉靖七年四月四日五鼓,有气如火光,龙形,自空至地直立于西南,数刻方散。
嘉靖三十七年,五色光见。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七年四月二十六日,江川县有光五色,见于就龙山。
嘉靖四十三年,刀刃有火光。
按《河南通志》:嘉靖四十三年三月三日午时,归德黑气昼晦,对面不能辨貌,执鎗刀以防不虞,刃头皆有火光,至次日天明始复旧。
神宗万历二十五年,鄞县丁祭烛光相交。
按《浙江通志》云云。
万历二十六年八月,祥光发于圣殿。
按《常熟县志》云云。
万历四十年,火光见。
按《福建通志》:万历四十年正月,晦火光见兴化府城中,光耀异常,是夜四鼓又见。
悯帝崇祯十一年,冕山光见,戈矛有火光。
按《江西通志》:崇祯十一年冬馀,干冕山夜有光如火,次年复见。
按《湖广通志》:崇祯十一年,流贼薄城下,遍戈矛出有火光。
光异部艺文一
《汉皇竹宫望拜神光赋》唐·令狐楚
大事在祀,吉日惟辛。伟汉皇之光宅,礼太一之威神。就阳位,叙彝伦,青旌既载,苍璧斯陈。帝德惟馨,虔精诚而上感。天心不昧,发神光而下臻。斯所以昭乎望,拜之地肃尔。侍祠之人,懿兹珍神,寔曰灵贶,夺月之魂。韬云之状,集于祠侧,照此坛上。神实临下以无私,君亦当仁而不让。是时也,神光未动,远霭初收。天宇清而群动和肃,帝座正而万灵怀柔。倏尔电烻,熠若星流,谓珠蚌之初剖,疑烛龙而暂游。武皇于是委玉佩,俛翠旒,自竹宫,望圆丘。拜上帝之赐,拥明神之休。遐徵所闻,以此为异。歌童不吴以奏曲,从臣勿亵而在位。奉其道永,肩一心答。其祥敢有二事。光之降也,带爟火兮侵燎烟。临仙仗以增焕,映灵丘而乍圆。帝之望也,爇香肃兮奠元酒,布清意而不倦,俨威仪而方久。善行无辙,迹抟之乃无。盛德有形,容视之而有。神既格思,人皆见之助。逮暗之祭彰,烛幽之时,讵比夫望于观台而为备,坐彼宣室而受釐。故能飞扇英声腾乎茂,实笑鲁郊。鼷鼠之告,僣鄙秦祀。野鸡而获,吉来或从。东似合序于春令至,常以夜若避明于朝。日今国家成功,巍乎明德,猗欤铺鸿,猷而前王所羡,崇严祀而左史宜书备。礼告天帝,既踰于孝武。观光献赋,愚窃慕夫相如。
《竹宫望拜神光赋》张馀庆
洪惟汉后,有事郊禋,感流光之委照,爰拜赐于上神。初自竹宫,睹殊祥之溢目。俄低玉佩,方致敬而俯身。有以见感而必应,孰谓其尊而不亲。徒想夫寰宇肃清,齐庭夜敞,辛日惟吉,明神是飨。德馨而祀事精悫,福降而祯祥归往。彼灵辉之自天,若有答于吉蠲下。云路而瞥尔,照祠坛而炯然。冥感而来,状如虹之炳。耀齐庄前,致配明火以昭。宣武皇自以为备物展礼,储精告虔,苟降鉴之不昧,宜受赐于上元。仰而望之,初夺目以烂烂。俯而见也,且鞠躬以拳拳。若然者,岂不以苍璧俨陈,圜丘宿设,帝心精一,祀物丰洁。夫瑞圣而为光,委灵坛而不灭。不然,则何以煌煌荧荧,发自杳冥,于以表异,于焉效灵。临爟火以助耀,照俎豆而分形者乎。迹彼光临,寔惟冥报,宜望拜以俯偻,表至精而恳到。是知君德允臧,天道孔彰,崇严祀而神降之吉,洁齐心而物效其祥。初电烻以散色,忽星流以耀芒。降自彼天,岂惭于紫气。不资于水,且异于荣光。国家德迈炎灵,时称玉烛。拥神光而先敬,修祀礼而将续。有客观光,叹美不足。何待时而就列,庶馀光之可瞩。
光异部艺文二〈诗〉
《望禁苑祥光》唐·蒋防
佳气生天苑,葱茏几效祥。树摇三殿侧,日映九城傍。山雾今同色,卿云未可章。眺汾疑鼎气,临渭想荣光。当并春陵发,应开圣历长。微臣时一望,短羽欲翱翔。
《河出荣光》张良器
引派昆山峻,朝宗海路长。千龄逢圣主,五色瑞荣光。隐映浮中国,晶明助太阳。坤维连浩漫,天汉接微茫。丹阙清氛里,函关紫气傍。位尊常守伯,道泰每呈祥。习坎灵逾久,居卑德有常。龙门如可涉,忠信是舟梁。
《河出荣光》邵
符命自陶唐,吾君应会昌。千年清德水,九折满荣光。极岸浮佳气,微波照夕阳。澄辉明贝阙,散彩入龙堂。近带关云紫,遥连日道黄。冯夷矜海若,汉武贵宣房。渐没孤槎影,仍分一苇杭。抚躬悲未济,作颂喜时康。
光异部纪事
《汉书·郊祀志》:武帝祀汾阴,汾傍有光如绛,上遂立后土祠于汾阴。
郊太一,祠上有光。
宣帝祀世宗,神光兴殿旁,如烛状。
《后汉书·光武本纪》:始起兵还舂陵,远望舍南,火光赫然属天,有顷不见。
《应奉传》:中兴初,有应妪者,生四子而寡。见神光照社,试探之,乃得黄金。自是诸子宦学,并有才名,至玚七世通显。
《风俗通》:太尉梁国桥元公祖为司徒长史,五月末所,于中门外卧,夜半后见东壁正白如开门,明呼问左右,左右莫见。因起自往手收摸之,壁白如故,还床复见之,心大悸动。其旦予适往候之,语次相告。因为说乡人有董彦兴者,即许季山外孙也。其探赜索隐,穷神知化,虽眭盂京房,无以过也。然天性褊狭,羞于人术间。来候师王叔茂,请起往迎,须臾便与俱还。公祖虚礼盛馔,下席行觞彦兴,自陈下土,诸生无他,异分币重。言甘诚有踧踖,颇能别者,愿得从事公祖,辞让再三尔,乃听之曰:府君当有怪,白光如门明者,然不为害也。六月上旬鸡鸣时,南家哭声吉也,到秋节迁。北行郡以金为名,位至将军三公,公祖曰:怪异如此,救族不暇,何能致望。于所不图,此相饶耳。到六月九日未明,太尉杨秉暴薨七月二日,拜钜鹿太守钜边,有金后为度,辽将军历登三事。今妖见此而应在彼,犹赵鞅梦童子裸歌而吴入郢也。
《东观汉记》:李轶等谶言刘氏,当复起李氏为辅,遂市。兵弩绛衣赤帻归旧庐,望见庐南有若火光,以为人,持火呼之,光遂盛曈曈,上属天,有顷不见。上异之。《异苑》:清河王经,字君备,去官还家,管辂与相见,经曰:近有一怪,大不喜之,欲烦作卦。卦成,辂曰:爻吉不为怪也,君夜在堂户前,有一流光如燕雀者入君懹中,殷殷有声,内神不安。解衣彷徉,招呼妇人,觅索馀光。经大笑曰:适如君言。辂曰:吉迁,官之徵也。顼之,为江夏太守。
晋
惠帝永康元年,帝纳皇后羊氏,后将入宫,衣中忽有火光,众咸怪之。自是蕃臣搆兵洛阳,失御后为刘曜所嫔。
《晋书·姚苌载记》:苌随杨安伐蜀,尝昼寝水旁,上有神光焕然,左右咸异之。
《张祚传》:祚僭称帝,改建兴四十二年为和平元年。其夜,天有光如车盖,声若雷霆,震动城邑。祚篡立三年而亡。
《南史·宋武帝本纪》:帝以晋哀帝兴宁元年岁在癸亥,三月壬寅夜生,神光照室尽明。
《宋书·五行志》:明帝泰始二年五月丙午,南琅邪临沂黄城山道士盛道度堂屋一柱自然,夜光照室内。此木火失其性也。或云木腐自光。
《南史·宋孝武帝本纪》:帝,讳骏,字休龙,小字道人,文帝第三子也。元嘉七年八月庚午夜生,有光照室。《南齐书·陆澄传》:东海王摛,亦史学博闻,历尚书左丞。竟陵王子良校试诸学士,唯摛问无不对。永明中,天忽黄色照地,众莫能解。摛云是荣光。世祖大悦,用为永阳郡。《南史·梁武帝本纪》:帝以宋孝武大明元年生于秣陵县同夏里三桥宅。帝生而有异光,状貌殊特,日角龙颜,项有浮光。
《阴子春传》:子春父智伯,与梁武帝邻居,少相善,常入帝卧内,见有异光成五色,因握帝手曰:公后必大贵,非人臣也。天下方乱,安苍生者其在君乎。帝曰:幸勿多言。于是情好转密,帝每有求,如外府焉。及帝践祚,官至梁、秦二州刺史。
《陈武帝本纪》:帝又尝独坐胡床于閤下,忽有神光满閤,廊庑之间,并得相见。赵知礼侍侧,怪而问帝,帝笑而不答。
《宣帝本纪》:帝,讳顼,字绍世,小字师兴,昭烈王第二子也。梁中大通二年七月辛酉生,有赤光满室。
《北史·魏道武帝本纪》:帝讳圭,昭成皇帝之嫡孙,献明帝之子也。母曰献昭贺皇后,初因迁徙,游于云泽。寝梦日出室内,寤而见光自牖属天,欻然有感。以建国三十四年七月七日生帝于参合陂北,其夜复有光明。昭成大悦,群臣称庆。
《魏书·太祖武皇帝本纪》:帝母曰献明贺皇后。梦日出室内,寤而光明属天,歆然有感。及生于参合陂北,其夜复有光明。
《北史·魏孝文帝本纪》:帝,献文皇帝之太子也。母曰李夫人。皇兴元年八月戊申,生于平城紫宫,神光照室,天地氛,和气充塞。《孝明帝本纪》:帝母胡充华。永平三年三月景戌,生于宣光殿之东北,有光照于庭中。
《齐神武本纪》:皇考住居白道南,数有赤光紫气之异。邻人以为怪,劝徙居以避之。皇考曰:安知非吉。居之自若。
《文宣本纪》:武明太后初孕帝,每夜有赤光照室,太后私怪之。及产,命之曰侯尼于。鲜卑言有相子也。帝自居晋阳,寝室每夜有光如昼。帝所寝至夜曾有光,巨细可察,后惊告帝。曰:慎勿妄言。自此唯与后寝,侍御皆令出外。
《周武帝本纪》:帝魏大统九年,生于同州,有神光照室。《创业起居注》:大业十三年正月丙子夜,晋阳宫西北有光夜明,自地属天,若大烧火。飞燄炎赫,正当城西龙山上,直指西南,极望竟天。
《唐书·刘武周传》:武周母赵尝夜坐庭中,见若雄鸡,光烛地,飞投其怀,起振衣,无有,感而娠,生武周。
《董昌传》:昌即伪位。先是,州寝有赤光,长十馀丈;虺长尺馀,金色,见思道亭。昌署寝曰明光殿,亭曰黄龙殿,以自神。
《十国春秋·吴越·曹仲达传》:达,圭之子也,生于临平。当母坐蓐,时室有紫光,家人咸异之。
《吴太子妃李氏传》:年二十四岁,无疾坐亡,有光如剪,长丈馀,自口而出,凡五夕始灭,至敛温软如生。《幸蜀记》:孟知祥,字保引,邢州龙冈人。为郡卫吏,以咸遍十五年甲午岁四月二十一日生,有火光照室,邻里皆异之。有僧见而拊曰:此武台山灵也。
《辽史·高模翰传》:会同元年三月,敕虎官杨覃赴乾宁军,为沧州节度使田武名所围,模翰与赵延寿聚议往救。俄有光自模翰目中出,萦绕旗矛,燄燄如流星久之。模翰喜曰:此天赞之祥。遂进兵,杀获甚众,以功加侍中。
默记王朴仕周,为枢密使。五代自朱梁以用武得天下,政事皆归枢密院,至今,言二府。当时,宰相但行文书而已,况朴之得君,所以世宗才四年,间取淮南,下三关,所向成功。时缘用兵,朴多宿禁中。一日,谒见世宗,屏人颦蹙,且仓皇叹嗟曰:祸起不久矣。世宗因问之,曰:臣观元象,大异所以不敢不言。世宗云如何,曰:事在宗社,陛下不能免,而臣亦先当之,今夕请陛下观之,可以自见。是夜,与世宗微行,自厚载门同出至野次,止于五丈河旁。中夜后,指谓世宗曰:陛下见隔河如渔灯者否。世宗随亦见之一灯荧荧然迤逦,甚近,则渐大,至隔岸,火如车轮矣。其间一小儿如三数岁,引手相指。既近岸,朴曰:陛下速拜之。既拜,渐远而没。朴泣曰:陛下既见,无可复言。后数日,朴于李榖坐上得疾而死。世宗既伐幽燕道,被病而崩。至明年而天授我宋矣,火轮。小儿盖圣朝火德之兆,夫岂偶然。《宋史·太宗本纪》:太宗母曰昭宪皇后杜氏。初,后梦神人捧日以授,已而有娠,遂生帝于浚仪官舍。是夜,赤光上腾如火,闾巷闻有异香,时晋天福四年十月十七日甲辰也。
《哲宗本纪》:熙宁九年十二月七日己丑生于宫中,赤光照室。元丰八年三月甲午朔,皇太后垂帘于福宁殿,遂奉制立为皇太子。宫中常有赤光,至是光益炽如火。
《括异志》:蔡元度适馀杭,舟次泗州,僧伽吐光射其舟,万人仰瞻,士大夫知元度不起矣。至高邮而没,世言元度乃木义后身云。《名臣言行录外集》:尹和靖,曰伊川门人,马理,字圣先。曰二十年闻先生教诲,今有一奇特事。先生问之,理曰:夜间燕坐室中,有光。先生曰颐亦有一奇特事,理请问之,先生曰:每食必饱。
《梦溪笔谈》:卢中甫家吴中。尝未明而起,墙柱之下,有光熠然。就视之,似水而动。急以油纸扇挹之,其物在扇中滉漾,正如水银,而光艳烂然;以火烛之,则了无一物。又魏国大主家亦尝见此物。李团练评尝言,予与中甫所见无少异,不知何异也。予昔年在海州,曾夜煮盐鸭卵,其间一卵,烂然通明如玉,荧荧然屋中尽明。置之器中十馀日,臭腐几尽,愈明不已。苏州钱僧孺家煮一鸭卵,亦如是。物有相似者,必自是一类。《宋史·理宗本纪》:开禧元年正月癸亥生于邑中虹桥里第。前一夕,荣王梦一紫衣金帽人来谒,比寤,夜漏未尽十刻,室中五釆烂然,赤光属天,如日正中。既诞三日,家人闻户有车马声,亟出,无所睹。
《金史·太祖本纪》:太祖进军宁江州,次唐括带斡甲之地,诸军禳射,介而立,有光如烈火,起于人足及戈矛之上,人以为兵祥。明日,次扎只水,光见如初。
收国元年正月丙子,上率兵趋达鲁古城,次宁江州西。辽使僧家奴来议和,国书斥上名,且使为属国。庚子,进师,有火光正圆,自空而坠。上曰:此祥徵,殆天助也。酹白水而拜,将士莫不喜跃。
《世宗本纪》:正隆六年五月,居贞懿皇后丧。一日方寝,有红光照室。
《元史·巴而朮阿而忒的斤传》:巴而朮阿而忒的斤亦都护,亦都护者,高昌国主号也。先世居畏兀儿之地,有和林山,二水出焉,秃忽刺,曰薛灵哥。一夕,有神光降于树,在两河之间,人即其所而候之,树乃生瘿,若怀娠状,自是光常见。越九月又十日,而树瘿裂,得婴儿者五,土人收养之。其最稚者曰不可罕。既壮,遂能有其民人土田,而为之君长。
《阎复传》:复,字子靖,其先平阳和州人。祖衍,仕金,殁王事。父忠,避兵山东之高唐,遂家焉。复始生,有奇光照室。
《名山藏》:景泰元年四月,上皇居丰州,伯颜帖木儿妻使使女问铭等曰:今已夏煖,何得炙薪。皆言:不也,我辈数人同一毡帐,何地炙薪。使女曰:我谓薪焰也毡帐上乃有火光,归语伯颜帖木儿妻,妻以告伯颜帖木儿,皇帝帐上夜见光,必有大福。
宪宗纯皇帝,母周太后,生时红光满室,其岁天下大稔。
《山西通志》:浮山县西南之任张村有仙人张果,墓在本村西岭之半,名柏林坡,即月山东麓也。丘垄宛然,土人禁樵,牧不得入。其后裔见居本村沟南庄,去垄可二里许,云系果冢之旧址,故老相传其垄恒有异光,多于夜分时见,遇太平则皎若曙星,谓之万年灯。五代迄明,屡起屡验。洪永至成弘间,光最盛。自后渐希,土人以年久无徵,遂不复信其事。及万历乙卯,忽又复见,不踰纪复隐识者,以为科甲兴起之兆,谓举人高捷,自陈孜登第后百馀年,至乙卯始发科,故也。
[book_title]第一百三卷
第一百三卷目录
寒暑异部汇考一
书经〈周书洪范〉
礼记〈月令 乐记〉
易纬〈飞候 通卦验〉
春秋纬〈感精符〉
管子〈四时篇〉
淮南子〈地形训 时则训〉
春秋繁露〈治乱五行 五行变政〉
博雅〈月𧘂〉
汉书〈五行志〉
魏书〈灵徵志〉
宋书〈天文志〉
观象玩占〈霜总叙 占法〉
管窥辑要〈霜占 雪总叙 占法〉
遵生八笺〈四时调摄笺〉
田家五行〈论霜 论雪〉
寒暑异部汇考二
有虞氏〈帝舜一则〉
夏〈总一则〉
周〈孝王二则 平王一则 桓王三则 惠王一则 襄王二则 定王一则 灵王一则 敬王一则 考王一则〉
秦〈始皇二则〉
汉〈文帝一则 景帝一则 武帝元光一则 元狩二则 元留二则 元封二则 昭帝始元一则 元帝永光一则 建昭二则 成帝建始一则 阳朔二则〉
后汉〈章帝建初一则 顺帝阳嘉一则 桓帝延熹一则 灵帝光和一则 献帝初平一则〉
魏〈文帝黄初一则〉
吴〈大帝嘉禾一则 赤乌一则 废帝太平一则〉
晋〈武帝泰始三则 咸宁一则 太康九则 惠帝元康五则 光熙一则 怀帝永嘉二则 悯帝建兴一则 明帝太宁二则 成帝咸和一则 康帝建元一则 穆帝永和三则 升平一则 孝武帝太元二则 安帝隆安一则 元兴二则 义熙二则〉
宋〈文帝元嘉四则 孝武帝大明一则 明帝泰始一则〉
南齐〈高帝建元二则〉
梁〈武帝天监三则 普通一则 大同二则〉
陈〈高祖永定一则 宣帝太建一则〉
庶徵典第一百三卷
寒暑异部汇考一
《书经》《周书·洪范》
曰咎徵,曰豫,恒燠岩,曰急,恒寒若。
〈蔡传〉豫怠急迫也,〈大全〉陈氏大猷曰:哲之反,则犹豫不明,故为豫,豫则解缓,故常燠,谋之反则不深,密而急躁,急则缩栗,故常寒。
《礼记》《月令》
孟春行冬令,雪霜大挚,首种不入。
〈注〉挚,伤折也,与挚兽、鸷、虫、之义同。
仲春行秋令,寒气总至。行夏令,煖气早来。
季春行冬令,则寒气时发。
季夏行冬令,则风寒不时。
孟秋行夏令,则寒热不节。
季秋行春令,则煖风来至。
孟冬行春令,则冻闭不密。行夏令,方冬不寒。行秋令,雪霜不时。
季冬行夏令,则时雪不降,冰冻消释。
《乐记》
天地之道,寒暑不时则疾,风雨不节则饥。
《易纬》《飞候》
有云大如车盖十馀,此阳火之气,必暑有暍者。
《通卦验》
乾得坎之蹇,则当夏雨雪。
《春秋纬》《感精符》
霜杀伐之表,秋季霜始降,鹰隼击王者,顺天行诛,以成肃杀之威,若政令苛,则夏下霜。诛伐不行,则冬霜不杀草。
《管子》《四时篇》
春凋秋荣,冬雷夏有霜雪,此气之贼也。刑德易节失次,则贼气遫至,贼气遫至,则国多菑殃,故圣王务时而寄政焉。作教而寄武,作祀而寄德焉,此三者圣王所以合于天地之行也。
《淮南子》《地形训》
暑气多夭,寒气多寿。南方有不死之草,北方有不释之冰。
《时则训》
三月失政,九月不下霜;四月失政,十月不冻;七月失政,正月大寒不解;十一月失政,五月下雹霜。
《春秋繁露》《治乱五行》
水干土,夏寒雨霜。
金干水,则冬大寒。
夏失政,则冬不冻冰,大寒不解。
《五行变政》
火有变,冬温夏寒,此王者不明,善者不赏,恶者不绌,不肖在位,贤者伏匿,则寒暑失序,而民疾疫。
《博雅》《月𧘂》
正月不温,七月不凉,二月不风,八月雷不藏,三月风不衰,九月无降霜,四月雷不见,十月蛰虫行,五月阳暑不蒸,十一月不合冻,六月浮云不布,十二月草不丧,七月白露不降,正月有微霜,八月浮云不归,二月雷不行,九月物不凋,三月草木伤,十月流火不定,四月䖵虫不育,十一月寒不降,五月雨雹,十二月萌类不见,六月五谷不实。
《汉书》《五行志》
《传》曰:视之不明,是谓不悊,厥咎舒,厥罚恒奥。
视之不明,是谓不悊,悊,知也。《诗》云:尔德不明,以亡陪亡卿;不明尔德,以亡背亡仄。言上不明,暗昧蔽惑,则不能知善恶,亲近习,长同类,亡功者受赏,有罪者不杀,百官废乱,失在舒缓,故其咎舒也。盛夏日长,暑以养物,政弛缓,故其罚常奥也。
庶徵之恒奥,刘向以为春秋亡冰也。小奥不书,无冰然后书,举其大者也。京房易传曰:禄不遂行兹谓欺,厥咎奥,雨雪四至而温。臣安禄乐逸兹谓乱,奥而生虫。知罪不诛兹谓舒,其奥,夏则暑杀人,冬则物华实。重过不诛,兹谓亡徵,其咎当寒而奥六日也。
《传》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急,厥罚恒寒。
听之不聪,是谓不谋,言上偏听不聪,下情隔塞,则不能谋虑利害,失在严急,故其咎急也。盛冬日短,寒以杀物,政促迫,故其罚常寒也。
刘歆以为大雨雪,及未当雨雪而雨雪,及大雨雹,陨霜杀菽草,皆常寒之罚也。刘向以为常雨属貌不恭。京房《易传》曰:有德遭险,兹谓逆命,厥异寒。诛过深,当奥而寒,尽六日,亦为雹。害正不诛,兹谓养贼,寒七十二日,杀蜚禽。道人始去兹谓伤,其寒物无霜而死,涌水出。战不量敌,兹谓辱命,其寒虽雨物不茂。闻善不予,厥咎聋。
《魏书》《灵徵志》
京房《易传》曰:兴兵妄诛,兹谓亡法,厥灾霜,夏杀五谷,各杀麦;诛不原情,兹谓不仁,夏先大霜。
《鸿范论》曰:《春秋》之大雨雪,犹庶徵之恒雨也,然尤甚焉。夫雨,阴也,雪又阴也。大雪者,阴之蓄积盛甚也。一曰兴大水同,冬故为雪耳。
《宋书》《天文志》
六甲星不明,则寒暑易节。
《观象玩占》《霜总叙》
天气下降而为露,清风薄之而为霜。霜所以萧万物消祲沴,当降而不降,当杀物而不杀,物者政弛而慢。不当降而降,与不当杀物而杀者,政急残,故陨霜不杀草,与陨霜杀菽。春秋皆书以记异,在国则戒在君相,在外,郡则戒在守土之官。京房曰:人君诛非辜,则非时陨霜。
《占法》
京房曰:霜所以威万物,刑罚所以诛不仁。人君刑罚不当,妄行诛杀,则天应之以陨霜于春夏,臣依公结私,诛杀无罪,则霜下在土。依公结私以缓有罪,则霜附木。杀罚不由其上,则霜见风而飞。此皆刑罚不法所致也。霜见日而不消,人君执法坚不可犯也。未见日而消,以喜怒行刑罚也。
天阴不见星而霜,臣擅诛罚也。一曰昼夜不明而陨霜,君欲行刑,有疑于心径行之也。
陨霜杀五谷,刑罚惨酷也。
陨霜不杀草,君威不行也。天镜曰霜不杀物,来年虫五谷,伤大饥。
霜止树头而不下者,决罪而上不下也。霜有芒坚,贤遭害也。霜芒向下,人君专以法绳下。霜芒旁指,君以旁言刑杀人也。霜无芒,人君刑罚行而哀其人也。
霜下翩翩,其状如雪者,人君知其所信,任为邪而不以为意也。
霜不下而物自寒死,邪臣握法,阴中人,而人不知也。春霜人病。京房曰:春霜杀草木,是谓阴隆,君弱臣强,下不事上。又曰:春下霜七日,七年圣人灭。
夏霜君死国亡。
正月霜下著物,见日不消,小人在位,君子在野。五谷百物不实,牛马多疫死,著树冻损木枝,君听谗伤贤,人臣灾疫。京房曰:欲候霜下早晚者,正月一日有雷,则七月有霜;二月一日有雷,则八月有霜。
《地镜》曰:视古屋无人居,其屋上独无霜,则其下有宝藏。
军中霜芒角遍于旂鎗之上,师不可动。
天霜昼下,刑罚妄行。
霜下有声,外兵来伐。
《管窥辑要》《霜占》
霜者季秋始降,阳气育物,阴气杀伐。霜者天地之刑杀也。
霜在草根土隙而不著木叶高处者,刑罚专施于下贱而无所伸也。
冬三月无霜、虫不蛰,来年蝗虫蝖蟘伤害五谷,万物不成,人灾疫。
冬霜不杀草木,夏而降,主政令苛,诛伐不行。
霜附草木不下,诛伐不原。
霜反在草木下,不教而诛。
霜伤谷,诛伐不由,君出在臣下。夏杀五谷,必兴兵妄诛,亡法身灾。
冬霜杀麦,兹谓不仁,诛伐不原。
霜附草木至地,佞人依刑为私贼。
霜在草根上下间隙,不教而诛虐也。
霜伤桑不祥。
霜非时杀草木,人大饥。三月大伤草木,其夏有兵,岁多水,人饥。
年中桃再花,夏有霜。李再花,春有大霜。
凡春霜伤叶花,夏霜伤苗,秋霜伤实,冬霜伤根。伤花叶则伤小儿,伤苗则伤壮者,伤实则伤老人,伤根则妇人多死。
冬无霜雪,不出一年人民相食。
霜未罢而重已霜,人君缓德而严于刑。
日中霜未释,见日而反为霜,此臣行刑不避君。霜不杀物,臣假君威,或不星而有霜,此臣擅行诛伐。
《雪总叙》
雪本雨也,寒甚而空,中风结之以成雪,或过多,或非时,则皆为害。
《占法》
冬雪盈尺,来岁有年八节占曰。冬有积雪,岁美人和。京房曰:雪附木不著地,人君听谗言杀忠臣也。雪未至地而复上,久而复下,人君欲宽死罪也。雪而温者,人君脱有罪也。
春雪不消,妻党专政擅权,执主威天下,饥民流亡。正月雪三日内消,或至地即化者,岁成人安七日,不消大臣下狱。秋谷不成,亦臣有不奉主命者。
二月雪七日不消,百果不实,臣专政,大臣死,牛马伤,夏秋民不安。
三月雪经日不消,秋禾不成,米贵民饥,大臣忧。夏雨雪大丧,大兵起,违天纪,绝人伦,君死国亡。京房曰:司马为乱。
秋雨雪大丧,民多死,兵起,大饥。乙巳占曰。八月雪,宫中不安,多疾病,亦为有奸贼。
冬三月无雪,来年无麦,五谷不成,虫伤、人疾疫。凡非时雨雪,皆为刑罚惨酷,奸邪得志,兵革将兴,国败亡。
《天镜》曰:雪者,阴气盛也,小人依公结私以协主而专政,故三月雪不止,九月而即下厚,则为旱薄,则为水,皆期半年。
雪深三尺,鸟兽大半死者,权臣奸佞冻死人马,不祥之兆。
雪地屋上先有消者,下有金宝。
《遵生八笺》《四时调摄笺》
八月秋分后,忌多霜,主病。
《娄元礼·田五家行》《论霜》
每年初下只一朝,谓之孤霜,主来年歉连得两朝以上,主熟上。有鎗芒者,吉;平者,凶。春多主旱。
《论雪》
下雪而不消,名曰等伴。主再有雪,久经日照而不消。亦是来年多水之兆也。
寒暑异部汇考二
有虞氏
帝舜四十七年冬,陨霜不杀草木,
按《史记·五帝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云云。
夏
帝履癸时,夏霜而冬露。
按《史记·夏本纪》不载。 按《路史》云云。〈注〉命历叙外纪云:六月降霜。
周
孝王七年冬,江汉冰。
按《竹书纪年》云云。
十三年,牛马冻死,江汉冰。
按《通鉴前编》云云。
平王四十一年春,大雨雪。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云云。
桓王六年,大雨雪。
按《春秋·鲁隐公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 按《左传》:三月,癸酉,大雨霖以震,书始也。庚辰,大雨雪,亦如之,书时失也。凡雨,自三日以往为霖,平地尺为大雪。 按《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俶甚也。 按《谷梁传》:志疏数也。八日之间再有大变,阴阳错行,故谨而日之也。雨月,志正也。
按《汉书·五行志》:隐公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大雨,雨水也;震,雷也。刘歆以为三月癸酉,于历数春分后一日,始震电之时也,当雨,而不当大雨。大雨,常雨之罚也。于始震电八日之间而大雨雪,常寒之罚也。刘向以为周三月,今正月也,当雨水,雪杂雨,雷电未可以发也。既已发也,则雪不当复降。皆失节,故谓之异。于易,雷以二月出,其卦曰豫,言万物随雷出地,皆逸豫也。以八月入,其卦曰归妹,言雷复归。入地则孕毓根荄,保藏蛰虫,避盛阴之害;出地则养长华实,发扬隐伏,宣盛阳之德。入能除害,出能兴利,人君之象也。是时,隐以弟桓幼,入而摄立。公子翚见隐居位已久,劝之遂立。隐既不许,翚惧而易其辞,遂与桓共杀隐。天见其将然,故正月大雨水而雷电。是阳不闭阴,出涉危难而害万物。天戒若曰,为君失时,贼弟佞臣将作乱矣。后八日大雨雪,阴见间隙而胜阳,篡杀之祸将成也。公不寤,后二年而杀。
十六年冬十月,鲁雨雪。
按《春秋·鲁桓公八年》:冬十月,雨雪。 按《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
〈大全〉建酉之月,未霜而雪,书异也。王氏曰:阴阳方中,而寒气先至,此积阴侵阳之象。
按《汉书·五行志》:桓公八年十月,雨雪。周十月,今八月也,未可以雪,刘向以为时夫人有淫齐之行,而桓有妒娼之心,夫人将杀,其象见也。桓不觉寤,后与夫人俱如齐而杀死。凡雨,阴也,雪又雨之阴也,出非其时,迫近象也。董仲舒以为象夫人专恣,阴气盛也。二十二年春,无冰。
按《春秋·鲁桓公十四年》:春,无冰。 按《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 按《谷梁传》:时燠也。
按《汉书·五行志》:桓公十五年春,亡冰。刘向以为周春,今冬也。先是连兵邻国,三战而再败也,内失百姓,外失诸侯,不敢行诛罚,郑伯突篡兄而立,公与相亲,长养同类,不明善恶之罚也。董仲舒以为象夫人不正,阴失节也。〈按《春秋》桓公十四年,《汉书》误作十五年。〉
惠王十九年十月,鲁陨霜不杀草。
按《春秋》不书。 按《汉书·五行志》:釐公二年十月,陨霜不杀草,为嗣君微,失秉事之象也。其后卒在臣下,则灾为之生矣。异故言草,灾故言菽,重杀谷。一曰菽,草之难杀者也,言杀菽,知草皆死也;言不杀草,知菽亦不死也。董仲舒以为菽,草之强者,天戒若曰,加诛于强臣。言菽,以微见季氏之罚也。
襄王二年冬,鲁大雨雪。
按《春秋·鲁僖公十年》:冬,大雨雪。 按《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
〈大全〉高氏曰:春秋书大雨雪者三,隐以日书,桓以月书,此以时书,申酉戌月皆非大雨雪之时也,故此尤为异。
按《汉书·五行志》:釐公十年冬,大雨雪。刘向以为先是釐公立妾为夫人,阴居阳位,阴气盛也。公羊经曰大雨雹。董仲舒以为公胁于齐桓公,立妾为夫人,不敢进群妾,故专壹之象见诸雹,皆为有所渐胁也,行专壹之政云。
二十五年冬十二月,鲁陨霜不杀草,李梅实。
按《春秋·鲁僖公三十三年》:冬十二月,陨霜不杀草,李梅实。
〈胡传〉哀公问于仲尼曰:《春秋》记陨霜不杀草,何为记之也。曰:此言可杀也,夫宜杀而不杀,则李梅冬实,天失其道,草木犹干犯之,而况君乎。
按《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
按《谷梁传》:未可杀而杀,举重也。可杀而不杀,举轻也。实之为言,犹实也。
按《汉书·五行志》: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陨霜不杀草。刘歆以为草妖也。刘向以为今十月,周十二月。于易,五为天位,为君位,九月阴气至,五通于天位,其卦为剥,剥落万物,始大杀矣,明阴从阳命,臣受君令而后杀也。今十月陨霜而不能杀草,此君诛不行,舒缓之应也。是时公子遂颛权,三桓始世官,天戒若曰,自此之后,将皆为乱矣。文公不寤,其后遂杀子赤,三家逐昭公。董仲舒指略同。京房易传曰:臣有缓兹谓不顺,厥异霜不杀也。
定王十七年春二月,鲁无冰。
按《春秋·鲁成公元年》:春二月,无冰。 按《谷梁传》:终时无冰则志,此未终时而言无冰何也。终无冰矣,加之寒之辞也。
〈大全〉杜氏曰:周二月,今之十二月。而无冰,书冬温。
按《汉书·五行志》:成公元年二月,无冰。董仲舒以为方有宣公之丧,君臣无悲哀之心,而炕阳,作丘甲。刘向以为时公幼弱,政舒缓也。
灵王二十七年春,鲁无冰。
按《春秋·鲁襄公二十八年》:春,无冰。 按《左传》:梓慎曰:今兹宋郑其饥乎,岁在星纪,而淫于元枵,以有时菑,阴不堪阳,蛇乘龙,龙,宋郑之星也。宋郑必饥,元枵,虚中也。枵,耗名也。土虚而民耗,不饥何为。
按《汉书·五行志》:襄公二十八年春,无冰。刘向以为先是公作三军,有侵陵用武之意,于是邻国不和,伐其三鄙,被兵十有馀年,因之以饥馑,百姓怨望,臣下心离,公惧而弛缓,不敢行诛罚,楚有夷狄行,公有从楚心,不明善恶之应。董仲舒指略同。一曰,水旱之灾,寒暑之变,天下皆同,故曰无冰,天下异也。桓公杀兄弑君,外成宋乱,与郑易邑,背畔周室。成公时,楚横行中国,王札子杀召伯、毛伯,晋败天子之师于贸戎,天子皆不能讨。襄公时,天下诸侯之大夫皆执国权,君不能制。渐将日甚,善恶不明,诛罚不行。周失之舒,秦失之急,故周衰亡寒岁,秦灭亡奥年。
敬王十一年冬十月,鲁陨霜杀菽。
按《春秋·鲁定公元年》:冬十月,陨霜杀菽。 按《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此灾菽也。曷以为异书,异大乎灾也。
按《谷梁传》:未可以杀而杀,举重。可杀而不杀,举轻。
其曰菽,举重也。
按《汉书·五行志》:定公元年十月,陨霜杀菽。刘向以为周十月,今八月也,于卦为观,阴气未至君位而杀,诛罚不由君出,在臣下之象也。是时季氏逐昭公,公死于外,定公得立,故天见灾以视公也。
考王六年六月,秦雨雪。
按《史记·六国表》:秦躁公八年六月,雨雪。
秦
始皇九年夏四月,寒冻,有死者。
按《史记·始皇本纪》云云。
按《汉书·五行志》:庶徵之恒寒。刘向以为春秋无其应,周之末世舒缓微弱,政在臣下,奥煖而已,故籍秦以为验。秦始皇帝即位尚幼,委政太后,太后淫于吕不韦及嫪毐,封毐为长信侯,以太原郡为毐国,宫室苑囿自恣,政事断焉。故天冬雷,以见阳不禁闭,以陟危害,舒奥迫近之变也。始皇既冠,毐惧诛作乱,始皇诛之,斩首数百级,大臣二十人,皆车裂以徇,夷灭其宗,迁四千馀家于房陵。是岁四月,寒,民有冻死者。数年之间,缓急如此,寒奥辄应,此其效也。
二十一年,大雨雪,深二尺五寸。
按《史记·始皇本纪》云云。
汉
文帝四年夏六月,大雨雪。
按《汉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文帝四年六月,大雨雪。后三岁,淮南王长谋反,发觉,迁,道死。京房易传曰:夏雨雪,戒臣为乱。
景帝中六年春三月,雨雪。
按《汉书·景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中六年,雨雪。其六月,匈奴入上郡取苑马,吏卒战死者二千馀人。明年,条侯周亚夫下狱死。
武帝元光四年夏,陨霜。
按《汉书·武帝本纪》:四年夏四月,陨霜杀草。 按《五行志》:武帝元光四年四月,陨霜杀草木。先是二年,遣五将军三十万众伏马邑下,欲袭单于,单于觉之而去。自是始征伐四夷,师出三十馀年,天下户口减半。京房《易传》曰:兴兵妄诛,兹谓亡法,厥灾霜,下杀五谷,冬杀麦。诛不原情,兹谓不仁,其霜,夏先大雷风,冬先雨,乃陨霜,有芒角。贤圣遭害,其霜附木不下地。佞人依刑,兹谓私贼,其霜在草根土隙间。不教而诛兹谓虐,其霜反在草下。
元狩元年冬十二月,大雨雪,民多冻死。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狩元年冬十二月,大雨雪,民冻死。 按《五行志》:元狩元年十二月,大雨雪,民多冻死。是岁淮南、衡山王谋反,发觉,皆自杀。使者行郡国,治党与,坐死者数万人。
元狩六年冬十月,雨水亡冰。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六年冬,亡冰。先是,比年遣大将军卫青、霍去病攻祁连,绝大幕,穷追单于,斩首十馀万级,还,大行庆赏。乃闵海内勤劳,是岁遣博士褚大等六人持节巡行天下,存赐鳏寡,假与乏困,举遗逸独行君子诣行在所。郡国有以为便宜者,上丞相、御史以闻。天下咸喜。
元鼎二年三月,大雨雪。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元鼎二年三月,雪,平地厚五尺。是岁御史大夫张汤有罪自杀,丞相严青翟坐与三长史谋陷汤,青翟自杀,三长史皆弃市。
元鼎三年春三月水冰。夏四月雨雹。
按《汉书·武帝本纪》:夏四月,雨雹,关东郡国十馀饥,人相食。 按《五行志》:元鼎三年三月水冰,四月雨雪,关东十馀郡人相食。是岁,民不占缗钱有告者,以半畀之。
元封二年,大寒雪,民冻死。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西京杂记》:元封二年,大寒雪,深五尺,野鸟兽皆死,牛马皆蜷蹜如猬,三辅人民冻死者十有二三。
元封四年夏,民多暍死。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昭帝始元元年冬,无冰。
按《汉书·昭帝本纪》云云。
元帝永光元年三月,雨雪陨霜,伤麦稼,秋罢。
按《汉书·元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永光元年三月,陨霜杀桑;九月二日,陨霜杀稼,天下大饥。是时中书令石显用事专权,与春秋定公时陨霜同应。成帝即位,显坐作威福诛。
建昭二年十一月,大雨雪。
按《汉书·元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建昭二年十一月,齐楚地大雪,深五尺。是岁魏郡太守京房为石显所告,坐与妻父淮阳王舅张博、博弟光劝视淮阳王上以不义,博要斩,光、房弃市,御史大夫郑弘坐免为庶人。成帝即位,显伏辜,淮阳王书冤博,辞语增加,家属徙者复得还。
建昭四年三月,雨雪。
按《汉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三月,雨雪,燕多死。谷永对曰:皇后桑蚕以治祭服,共事天地宗庙,正以是日疾风自西北,大寒雨雪,坏败其功,以章不乡。宜斋戒辟寝,以深自责,请皇后就宫,鬲闭门户,毋得擅上。且令众妾人人更进,以时博施。皇天说喜,庶几可以得贤明之嗣。即不行臣言,灾异愈甚,天变成形,臣虽欲复损身关策,不及事已。其后许后坐咒诅废。
成帝建始四年夏四月,雨雪。
按《汉书·成帝本纪》云云。
阳朔二年春,寒。
按《汉书·成帝本纪》:阳朔二年春,寒。诏曰:昔在帝尧立羲、和之官,命以四时之事,令不失其序。故书云黎民于变时雍,明以阴阳为本也。今公卿大夫或不信阴阳,薄而小之,所奏请多违时政。传以不知,周行天下,而欲望阴阳和调,岂不缪哉。其务顺四时月令。阳朔四年夏四月,雨雪。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四月,雨雪,燕雀死。后十六年,许皇后自杀。
后汉
章帝建初 年夏,寒。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 按《韦彪传》:彪拜大鸿胪。以世承二帝更化之后,多以苛刻为能,又置官选职,不必以才,因盛夏多寒,上疏谏曰:臣闻政化之本,必顺阴阳。伏见立夏以来,当暑而寒,殆以刑罚刻急,郡国不奉时令之所致也。农人急于务而苛吏夺其时,赋发充常调而贪吏割其财,此其巨患也。夫欲急入所务,当先除其所患。天下枢要,在于尚书,尚书之选,岂可不重。而间者多从郎官超升此位,虽晓习文法,长于应对,然察察小慧,类无大能。宜简尝历州宰素有名者,虽进退舒迟,时有不逮,然端心向公,奉职周密。宜鉴啬夫捷急之对,深思绛侯木讷之功也。往时楚狱大起,故置令史以助郎职,而类多小人,好为奸利。今者务简,可皆停省。又谏议之职,应用公直之士,通才謇正,有补益于朝者。今或从徵试辈为大夫。又御史外迁,动据州郡。并宜清选其任,责以言绩。其二千石视事虽久,而为吏民所便安者,宜增秩重赏,勿妄迁徙。惟留圣心。书奏,帝纳之。
顺帝阳嘉二年春,寒。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郎顗传》:阳嘉二年正月,公车徵,顗乃诣阙拜章曰:顷前数日,寒过其节,冰既解释,还复凝合。夫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此言日月相推,寒暑相避,以成物也。今立春之后,火卦用事,当温而寒,违反时节,由功赏不至,而刑罚必加也。宜须立秋,顺气行罚。臣伏案飞候,参察众政,以为立夏之后,当有震裂涌水之害。
桓帝延熹七年冬,大寒。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不载。 按《襄楷传》:延熹九年,楷上疏曰:前七年冬大寒,杀鸟兽,害鱼鳖,城旁竹柏之叶有伤枯者。臣闻于师曰:柏伤竹枯,不出三年,天子当之。
灵帝光和六年冬,大寒。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光和六年冬,东海东莱琅琊井中冰厚尺馀。
献帝初平四年六月,寒风如冬时。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魏
文帝黄初六年,大寒。
按《魏志·文帝本纪》:黄初六年冬十月,行幸广陵故城,临江观兵,戎卒十馀万,旌旗数百里。是岁大寒,水道冰,舟不得入江,乃引还。
吴
大帝嘉禾三年九月,陨霜伤谷。
按《吴志·孙权传》:嘉禾三年九月朔,陨霜伤谷。
按《晋书·五行志》:吴孙权嘉禾三年九月朔,陨霜伤谷。案刘向说,诛罚不由君,山在臣下之象也。是时,校事吕壹专作威福,与汉元帝时石显用事陨霜同应。班固书九月二日,陈寿言朔,皆明未可以伤谷也。壹后亦伏诛。京房易传曰:兴兵妄诛兹谓亡法,厥灾霜,夏杀五谷,冬杀麦。诛不原情兹谓不仁,其霜,夏先大雷风,冬先雨,乃陨霜,有芒角。贤圣遭害,其霜附木不下地。佞人依刑兹谓私贼,其霜在草根土隙间。不教而诛兹谓虐,其霜反在草下。
赤乌四年正月,吴大雪。
按《吴志·孙权传》:赤乌四年春正月,大雪,平地深三尺,鸟兽死者大半。
按《晋书·五行志》:孙权赤乌四年正月,大雪,平地深三尺,鸟兽死者大半。是年夏,全琮等四将军攻略淮南、襄阳,战死者千馀人。其后,权以谗邪数责让陆议,议愤恚致卒,与汉景武大雪同事。
废帝太平二年春,寒。
按《吴志·孙亮传》:太平二年春二月乙卯,雪,大寒。按《晋书·五行志》:吴孙亮太平二年二月甲寅,大雨,震电。乙卯,雪,大寒。按刘歆说,此时当雨而不当大,大雨,恒雨之罚也。于始震电之明日而雪,大寒,又常寒之罚也。刘向以为既已雷电,则雪不复当降,皆失时之异也。天戒若曰,为君失时,贼臣将起。先震电而后雪者,阴见间隙,而胜阳,逆弑之祸将成也。亮不悟,寻见废。此与春秋鲁隐同。
晋
武帝泰始六年冬,大雪。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泰始七年五月雪。十二月大雪。
按《晋书·武帝本纪》:七年闰月〈闰五月〉,大雪,大官减膳。按《五行志》:七年十二月,大雪。明年,有步阐、杨肇之败,死伤甚众,不聪之罚也。
泰始九年四月辛未,陨霜。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四月辛未,陨霜。是时,贾充亲党比周用事,与鲁定公、汉元帝时陨霜同应也。
咸宁三年八月,大寒。
按《晋书·武帝本纪》:咸宁三年八月,暴寒且冰,郡国五陨霜,伤谷。 按《五行志》:三年八月,平原、安平、上党、泰山四郡霜,害三豆。是月,河间暴风寒冰,郡国五陨霜伤谷。是后大举征吴,马隆又帅精勇讨凉州。〈一作梁〉
太康元年三月,河东、高平霜雹伤桑麦。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太康二年春,陨霜。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二月辛酉,陨霜于济南、琅琊,伤麦。三月甲午,河东陨霜,害桑。太康三年十二月,大雪。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太康五年九月,大霜雪。
按《晋书·武帝本纪》:五年九月,郡国五大水,陨霜,伤秋稼。 按《五行志》:五年九月,南安大雪折木。
太康六年春,陨霜。
按《晋书·武帝本纪》:六年三月,郡国六陨霜,伤桑麦。按《五行志》:六年二月,东海陨霜,伤桑麦。三月戊辰,齐郡临淄、长广不其等四县,乐安梁邹等八县,琅琊临沂等八县,河间易城等六县,高阳北阳新城等四县陨霜,伤桑麦。
太康七年,雨赤雪。
按《晋书·武帝本纪》:七年十二月己亥,河阴雨赤雪二顷。 按《五行志》:此赤祥也。是后四载而帝崩。
太康八年夏,陨霜。冬,大雪。
按《晋书·武帝本纪》:八年夏四月,陨霜伤麦。 按《五行志》:八年四月,齐国、天水二郡陨霜。十二月,大雪。太康九年四月,陇西陨霜伤麦。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太康十年四月,郡国八陨霜。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惠帝元康元年七月,雍州大旱陨霜。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五行志》云云。元康五年,丹阳、建邺大雪。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康六年三月,陨霜。
按《晋书·惠帝本纪》:六年三月,东海陨霜,伤桑麦。〈按《五行志》
作陨雪,疑误。
〉
元康七年七月,陨霜。
按《晋书·惠帝本纪》:七年秋七月,陨霜杀秋稼。 按《五行志》:秦、雍二州陨霜,杀稼也。
元康九年三月,陨霜。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三月旬有八日,河南、荥阳、颍川陨霜,伤禾。是时,贾后凶躁滋甚,及冬,遂废悯怀。
光熙元年八月,雪。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熙元年闰八月甲申朔,霰雪。刘向曰:盛阳,雨水汤热,阴气胁之,则转而为雹。盛阴,雨雪凝滞,阳气薄之,则散而为霰。今雪非其时,此听不聪之应。是年,帝崩。
怀帝永嘉元年十二月冬,雪,平地三尺。
按《晋书·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永嘉七年十月庚午,大雪。
按《晋书·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悯帝建兴元年冬十月庚午,大雪。
按《晋书·悯帝本纪》云云。
明帝太宁元年二月三月,陨霜。十二月,幽、冀、并三州大雪。
按《晋书·明帝本纪》:太宁元年二月丙寅,陨霜。壬申,又陨霜,杀谷。三月丙戌,陨霜,杀草。 按《五行志》:元年十二月,幽、冀、并三州大雪。
太宁三年三月,雨雪,陨霜。
按《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三月乙丑,雨雪。癸巳,陨霜。是年,帝崩,寻有苏峻之乱。
成帝咸和六年八月,大雪。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和六年八月,成都大雪。是岁,李雄死。
康帝建元元年八月,大雪。
按《晋书·康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元元年八月,大雪。是时,政在将相,阴气盛也。刘向曰:凡雨阴也,雪又雨之阴也。出非其时,迫近象也。
穆帝永和三年八月,大雪。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和三年八月,冀方大雪,人马多冻死。
永和十年五月,雪。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五月,凉州雪。明年八月,张祚枹罕护军张瓘,帅宋混等,攻灭祚,更立张曜灵弟元靓。京房《易传》曰:夏雪,戒臣为乱。此其乱之应也。
永和十一年四月,霜。十二月,雷,雪。
按《晋书·穆帝本纪》:十一年四月壬申,陨霜。 按《五行志》:十一年四月壬申朔,霜。十二月戊午,雷。己未,雪。是时帝幼,母后称制,政在大臣,阴盛故也。
升平二年正月,大雪。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孝武帝太元二年冬,大雪。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十二月,大雪。是时帝幼,政在将相,阴之盛也。
太元二十一年,安帝即位。冬,大雪。
按《晋书·安帝本纪》:二十一年冬十月甲申,葬孝武皇帝于隆平陵。大雪。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十二月,连雪二十三日。是时嗣主幼冲,冢宰专政。
安帝隆安二年冬,旱,寒甚。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兴二年冬十二月,酷寒。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兴二年十二月,酷寒过甚。是时,桓元篡位,政事烦苛。识者以为朝政失在舒缓,元则反之以酷。按刘向曰:周衰无寒岁,秦灭无燠年。此之谓也。
元兴三年正月甲申,霰雪又雷。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正月甲申,霰雪又雷。雷霰同时,皆失节之应也。
义熙五年三月,大雪。
按《晋书·安帝本纪》:义熙五年三月乙亥,大雪,平地数尺。
义熙六年正月丙寅,雪,又雷。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宋
文帝元嘉六年正月丙寅,雷,且雪。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嘉七年二月,雪,且雷。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元经》云云。
元嘉九年十一月甲戌,雷,且雪。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嘉二十五年正月,积雪冰寒。
按《宋书·文帝本纪》:二十五年春正月戊辰,诏曰:比者冰雪经旬,薪粒贵踊,贫弊之室,多有窘罄。可检行京邑二县及营署,赐以柴米。 按《五行志》:二十五年正月,积雪冰寒。
孝武帝大明元年冬,大雪。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明元年十二月庚寅,大雪,平地三尺馀。明年,虏侵冀州,遣羽林军北讨。
明帝泰始三年闰正月,大雨雪。
按《宋书·明帝本纪》:泰始三年闰月庚午,京师大雨雪,遣使巡行,赈赐各有差。
南齐
高帝建元二年闰月己丑,雨雪。
按《南齐书·高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建元三年十一月,雨雪。
按《南齐书·高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十一月,雨雪,或阴或晦,八十馀日,至四年二月乃止。
梁
武帝天监元年,大雪。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天监元年十二月,大雪,深三尺。天监三年三月,陨霜杀草。
按《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天监六年三月庚申朔,陨霜杀草。
按《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五行志》:三年三月,六年三月,并陨霜杀草。京房《易传》曰:兴兵妄诛,兹谓亡法,厥罚霜。是时,大发卒,拒魏军于钟离,连兵数岁。
普通二年三月庚寅,大雪,平地三尺。
按《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五行志》:普通二年三月,大雪,平地三尺。《洪范五行传》曰:庶徵之常,雨也,然尤甚焉。雨,阴也;雪,又阴畜积甚盛也。皆妾不妾、臣不臣之应。时义州刺史文僧朗以州叛于魏,臣不臣之应也。
大同三年六月,霜。七月,雪。
按《梁书·武帝本纪》:大同三年六月,青州胊山境陨霜。七月,青州雪,害苗稼。
按《隋书·五行志》:大同三年六月,胊山陨霜。七月,青州雪,害苗稼。是时交州刺史李贲举兵反,僭尊号,置百官,击之不能克。
大同十年十二月,大雪,平地三尺。
按《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五行志》:十年十二月,大雪,平地三尺。是时邵陵王纶、湘东王绎、武陵王纪并权侔人主,颇为骄恣,皇太子甚恶之,帝不能抑损。上天见变,帝又不悟。及侯景之乱,诸王各拥彊兵,外有赴援之名,内无勤王之实,委弃君父,自相屠灭,国竟以亡。
陈
高祖永定三年正月丁酉,大雪。
按《陈书·高祖本纪》云云。
宣帝太建十年八月戊寅,陨霜,杀稻菽。
按《陈书·宣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五行志》:太建十年八月,陨霜,杀稻菽。是时,大兴师选众,遣将吴明彻,与周相拒于吕梁。
[book_title]第一百四卷
第一百四卷目录
寒暑异部汇考三
北魏〈太祖天赐一则 太宗神瑞一则 世祖始光一则 太延一则 太平真君一则 高宗和平二则 高祖太和七则 世宗景明三则 正始四则 永平二则 延昌一则 肃宗熙平一则 正光一则 孝静帝天平二则 兴和二则 武定一则〉
北齐〈文宣帝天保一则 武成帝河清二则 后主天统二则 武平二则〉
北周〈宣帝大象一则〉
隋〈文帝开皇一则 炀帝大业二则〉
唐〈太宗贞观三则 高宗永徵一则 显庆二则 麟德一则 总章一则 咸亨一则 仪凤二则 调露一则 永隆一则 开耀一则 中宗嗣圣六则 元宗开元十则 天宝二则 代宗永泰一则 大历五则 德宗建中一则 贞元十二则 宪宗元和七则 穆宗长庆二则 敬宗宝历一则 文宗太和五则 开成二则 武宗会昌一则 宣宗大中一则 懿宗咸通一则 僖宗乾符一则 广明一则 中和二则 光启一则 昭宗景福一则 乾宁二则 天复一则 哀帝天祐二则〉
后晋〈高祖天福一则〉
后周〈世宗显德一则〉
辽〈太宗会同一则 兴宗重熙一则 道宗清宁一则 太康三则 大安一则 天祚帝乾统二则〉
宋〈太祖建隆一则 乾德二则 开宝三则 太宗太平兴国一则 雍熙二则 端拱二则 淳化四则 至道二则 真宗咸平三则 景德一则 大中祥符四则 天禧二则 仁宗天圣一则 庆历三则 皇祐一则 至和二则 嘉祐四则 英宗治平一则 神宗熙宁一则 元丰一则 哲宗元祐六则 绍圣一则 元符二则 徽宗崇宁一则 政和二则 钦宗靖康二则 高宗建炎一则 绍兴十一则 孝宗隆兴一则 乾道七则 淳熙三则 光宗绍熙四则 宁宗庆元五则 开禧一则 嘉定十则 理宗宝庆一则 绍定二则 端平二则 嘉熙一则 淳祐一则 宝祐三则 开庆一则 景定一则 度宗咸淳二则〉
金〈熙宗皇统一则 海陵正隆一则 世宗大定一则 章帝明昌一则 承安四则 泰和二则 宣宗兴定一则 哀宗正大三则 天兴一则〉
庶徵典第一百四卷
寒暑异部汇考三
北魏
太祖天赐五年七月,冀州霣霜。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太宗神瑞二年,诏赈恤霜旱。
按《魏书·太宗本纪》:神瑞二年冬十月丙寅,诏曰:顷者以来,频遇霜旱,年谷不登,百姓饥寒不能自存者甚众,其出布帛仓谷以赈贫穷。
世祖始光三年冬,暴寒。
按《北史·魏世祖》:始光三年冬十月,天暴寒,数日冰合。
太延元年七月庚辰,大霣霜,杀草木。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太平真君八年五月,雪寒。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平真君八年五月,北镇寒雪,人畜冻死。是时为政严急。
高宗和平四年,霣霜伤稼。
按《北史·魏高宗本纪》:和平四年冬十月,以定、相二州霣霜伤稼,免其田租。
和平六年四月乙丑,霣霜。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高祖太和三年,霜杀禾豆。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和三年七月,雍、朔二州及枹䍐、吐京、薄骨律、敦煌、仇池镇并大霜,禾豆尽死。
太和四年九月,大雪。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九月甲子朔,京师大风,雪三尺。
太和六年四月,颍州郡霣霜。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太和七年三月,肆州风霜,杀菽。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太和九年夏,霜。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九年四月,雍、青二州霣霜。六月,洛、肆、相三州及司州灵丘、广昌镇霣霜。
太和十四年八月乙未,汾州霣霜。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太和二十年五月,邺冻死十数人。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南安王桢传》:桢出为镇北大将军、相州刺史。太和二十年五月至邺,入治日,暴风大雨,冻死者十数人。桢又以旱祈雨于群神。邺城有石虎庙,人奉祀之。桢告虎神像云:三日不雨,当加鞭罚。请雨不验,遂鞭像一百。是月疽发背,薨。
世宗景明元年,夏秋霣霜。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景明元年四月丙子,夏州陨霜杀草。六月丁亥,建兴郡陨霜杀草。八月乙亥,雍、并、朔、夏、汾五州,司州之正平、平阳频暴风霣霜。
景明二年春,霣霜。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三月辛亥,齐州霣霜,杀桑麦。
景明四年春,霣霜。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三月壬戌,雍州陨霜,杀桑麦。辛巳,青州陨霜,杀桑麦。
正始元年,夏秋陨霜。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始元年五月壬戌,武川镇霣霜。六月辛卯,怀朔镇陨霜。七月戊辰,东秦州陨霜。八月庚子,河州陨霜杀稼。
正始二年,夏秋陨霜。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四月,齐州陨霜。五月壬申,恒、汾二州陨霜杀稼。七月辛巳,豳、岐二州陨霜。乙未,敦煌陨霜。戊戌,恒州陨霜。
正始三年夏,陨霜。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六月丙申,安州陨霜。
正始四年二月、九月,大雨雪,春夏秋频陨霜。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二月乙卯,司、相二州暴风,大雨雪。三月乙丑,豳州频陨霜。四月乙卯,敦煌频陨霜。八月,河州陨霜。九月壬申,大雪。
永平元年,春夏陨霜。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永平元年三月乙酉,岐、豳二州陨霜。己丑,并州陨霜。四月戊午,敦煌陨霜。
永平二年夏,陨霜。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四月辛亥,武川镇陨霜。
延昌四年春,陨霜。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延昌四年三月癸亥,河南八州陨霜。
肃宗熙平元年秋,陨霜。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熙平元年七月,河南、北十一州陨霜。
正光二年四月,雪。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光二年四月,柔元镇大雪。
孝静帝天平三年八月,霜。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天平三年八月,并、肆、涿、建四州陨霜,大饥。
天平四年,陨霜,伤稼。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北齐书·神武本纪》:天平四年八月乙酉,神武以并、肆、汾、建、晋、东雍、南汾、秦、陕九州霜旱,请所在赈给。
兴和二年五月,大雪。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兴和二年五月,大雪。时后齐神武作宰,发卒十馀万筑邺城,百姓怨思之徵也。
兴和四年十二月,大雪。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北齐书·神武本纪》:四年十二月癸未,神武以大雪士卒多死,乃班师。
武定四年春二月,大雪寒。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东魏武定四年二月,大寒。人畜冻死者,相望于道。京房《易飞候》曰:诛过深,当燠而寒。是时后齐神武作相。先是参朱文畅等谋害神武,事泄伏诛,诸与交通者,多有滥死。 又按《志》:四年二月,大雪,人畜冻死,道路相望。时后齐霸政,而步落稽举兵反,寇乱数州,人多死亡。
北齐
文宣帝天保八年春三月,大热,人或暍死。
按《北齐书·文宣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五行志》:后齐天保八年三月,大热,人或暍死。刘向《五行传》:视不明,用近习,贤者不进,不肖不退,百职废坏,庶事不从,其过在政教舒缓。时帝狂躁、荒淫无度之应。
武成帝河清元年,大寒。
按《北齐书·武成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河清元年,岁大寒。京房《易传》曰:有德遭险,兹谓逆命。厥异寒。谶曰:杀无罪,其寒必异。是时帝淫于文宣李后,因生子,后愧恨,不举之。帝大怒,于后前杀其子太原王绍德。后大哭,帝裸后而挞杀之,投于水中,良久乃苏。冤酷之应。
河清二年冬,大雨雪,霜昼下。
按《北史·齐武成帝本纪》:二年冬十二月,大雨雪连月,南北千馀里,平地数尺。霜昼下。
按《隋书·五行志》:后齐河清二年二月,大雪连雨,南北千馀里,平地数尺,繁霜昼下。是时突厥木杵可汗与周师入并州,杀掠吏人,不可胜纪。
后主天统二年,大雪。
按《北史·齐后主本纪》:天统二年十一月,大雨雪。天统三年春,大雪。
按《北史·齐后主本纪》:三年春正月乙未,大雪,平地二尺。
武平三年春,大雪。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天统二年十一月,大雪;三年正月,又大雪,平地二尺;武平三年正月,又大雪。是时冯淑妃、陆令萱内制朝政,阴气盛积,故天变屡见。
武平四年六月,大热。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四年六月壬子,幸南苑,从官暍死者六十人。
北周
宣帝大象二年春正月,雨雪,雪止,又雨细黄土。
按《周书·宣帝本纪》云云。
隋
文帝开皇二十年,大风雪。
按《隋书·文帝本纪》:开皇二十年十一月戊子,京师大风雪。
炀帝大业五年六月,风霰。
按《隋书·炀帝本纪》:大业五年六月,围吐谷浑主。癸卯,经大斗拔谷,山路隘险,鱼贯而出。风霰晦冥,与从官相失,士卒冻死者大半。
大业八年,大寒。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帝亲征高丽,六军冻死者十八九。
唐
太宗贞观元年秋,霜杀稼。
按《唐书·太宗本纪》:贞观元年,河南、陇右边州霜。 按《五行志》:贞观元年秋,霜杀稼。京房《易传》曰:人君刑罚妄行,则天应之以陨霜。
按《册府元龟》:贞观元年七月,关东、河南、陇右及缘边诸州霜害秋稼。九月辛酉,诏曰:虫霜为害,风雨不时,政道未康,咎徵斯在朕,祗奉明命,抚育黔黎,忧悯之至,实切怀抱,轻徭薄赋,务本劝农,必望民殷物阜,家给人足,而阴阳不和,气候乖舛,永言罪己,抚心多愧。河北燕赵之际,山西并潞所管,及蒲虞之郊,豳延以北,或春逢亢旱,秋遇霜淫;或蟊贼成灾,严凝早降,有致饥馑,惭惕无忘,特宜矜恤,救其疾苦,可令中书侍郎温彦博、尚书右丞相魏徵、治书侍御史孙伏、伽简较、中书舍人辛谞等分往诸州驰驿,检行其苗稼不熟之处,使知损耗多少,户口乏粮之家,存问若为支计,必当细勘,速以奏闻,待使人还京,量行赈济。贞观三年,霜杀稼。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北边霜杀稼。
贞观二十三年,高宗即位。冬,无雪。
按《唐书·高宗本纪》:二十三年五月即位。冬,无雪。
高宗永徽二年,霜杀稼。冬,无雪。
按《唐书·高宗本纪》:永徽二年冬,无雪。 按《五行志》:永徽二年,绥、延等州霜杀稼。
显庆元年八月,霜且雨至于十一月。
按《唐书·高宗本纪》云云。
显庆四年二月,大雪。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二月壬子,大雨雪。方春,少阳用事,而寒气胁之,古占以为人君刑罚暴滥之象。近常寒也。
麟德元年冬,无雪。
按《唐书·高宗本纪》云云。
总章二年冬,无雪。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咸亨元年十月,大雪。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咸亨元年十月癸酉,大雪,平地三尺馀,行人冻死者赠帛给棺木。
仪凤二年冬,无雪。
按《唐书·高宗本纪》云云。
仪凤三年五月,大寒。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丙寅,高宗在九成宫,霖雨,大寒,兵卫有冻死者。
调露元年八月,陨霜。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调露元年八月,邠、泾、宁、庆、原五州霜。
永隆二年,关中旱,霜。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开耀元年冬,大寒。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中宗嗣圣二年〈即武后垂拱二年〉冬,无雪。
按《唐书·武后本纪》云云。嗣圣十二年〈即武后證圣元年〉六月,陨霜杀草。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證圣元年六月,睦州陨霜,杀草。吴、越地燠而盛夏陨霜,昔所未有。嗣圣十七年〈即武后久视元年〉三月,大雪。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嗣圣十八年〈即武后久视二年〉三月,大雨雪。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王求礼传》:求礼为监察御史。久视二年三月,大雨雪,凤阁侍郎苏味道等以为瑞,率群臣入贺。求礼让曰:燮和阴阳,而季春雨雪,乃灾也。果以为瑞,则冬月雷,讵为瑞雷邪。味道不从。既贺者入,求礼即厉言:今阳气偾升,而阴冰激射,此大灾也。主荒臣佞,寒暑失序,正官少,伪官多,百司非贿不入,使天有瑞,何感而来哉。群臣震恐,后为罢朝。嗣圣二十年〈即武后长安三年〉,京师大雨雹,人有冻死者。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云云。嗣圣二十一年〈即武后长安四年〉,大雨雪。四月,霜。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四年,大雨雪。都中人畜,有饿冻者。令开仓赈恤。
按《五行志》:四年四月,延州霜,杀草。四月纯阳用事,象人君当布惠于天下,而反陨霜,是无阳也。〈按此条志载證圣四
年后考證圣无四年而證圣后之有四年者惟长安故编于此
〉元宗开元九年冬,无雪。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开元十一年十一月,大雪。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十一年十一月,自京师至于山东、淮南大雪,平地三尺馀。开元十二年,霜杀稼。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元十二年八月,潞、绥等州霜杀稼。
开元十四年秋,十五州霜。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十四年秋,十五州言旱及霜。
开元十五年秋,十七州霜。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五年,天下州十七霜杀稼。
开元十七年冬,无雪。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开元十八年二月丙寅,大雨雪。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云云。开元二十四年夏大热,道路有暍死者。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云云。开元二十七年春正月乙巳,大雨雪。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云云。开元二十九年,大雨雪。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二十九年九月,大雨雪,稻禾偃折。
天宝元年冬,无冰。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天宝元年冬,无冰。先儒以为阴失节也。又曰:知罪不诛,其罚燠,夏则暑杀人,冬则物华实。盖当寒反燠,象宜刑而赏之也。天宝二年冬,无雪。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代宗永泰元年三月,霜。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泰元年三月庚子,夜霜,木有冰。
大历元年春,大雪。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大历元年春正月丁巳朔,大雪平地二尺。
大历四年正月,大雪。六月伏日,寒。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大历八年冬,无雪。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云云。大历九年,大雪。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九年十一月戊戌,大雪。平地盈尺。
大历十二年冬,无雪。
按《唐书·代宗本纪》云云。
德宗建中元年冬,无雪。
按《唐书·德宗本纪》云云。
按《旧唐书本纪》:建中元年,自十月无雪,至二年正月甲申方雨雪。
贞元元年正月,雪寒。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贞元元年正月戊戌,大风雪,寒甚,民饥冻死者踣于路。
贞元二年正月,大雪。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正月乙未,大雨雪,至于庚子,平地数尺,雪上黄黑如尘。
贞元六年正月戊申,大雪。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云云。贞元七年冬,无雪。
按《唐书·德宗本纪》云云。贞元十二年十二月,大雪寒。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二年十二月,大雪甚寒,竹柏柿多死。占曰:有德遭险,厥灾暴寒。贞元十三年夏四月乙丑,大雪。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云云。贞元十四年夏,大燠。冬,无雪。
按《唐书·德宗本纪》:十四年冬,无雪。 按《五行志》:十四年夏,大燠。
贞元十七年春,霜雹,秋霜杀菽。
按《唐书·德宗本纪》:十七年二月己亥,霜。庚戌,霜雹。七月,陨霜杀菽。
贞元十八年春,大雪。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十八年春正月戊午朔,大雨雪。
贞元十九年三月,大雪。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贞元二十年二月,雷而雪。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年二月庚戌,始雷,大雨雹,震电,大雨雪。既雷则不当雪,阴胁阳也,如鲁隐公之九年。
贞元二十一年,雨赤雪。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正月甲戌,雨赤雪于京师。
宪宗元和二年七月,霜杀稼。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和二年七月,邠、宁等州霜杀稼。
元和六年十二月,大寒。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和八年十月,大寒。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冬十月丙申,以大雪放朝,人有冻踣者,雀鼠多死。
元和九年三月丁卯,陨霜杀桑。
按《唐书·宪宗本纪》云云。
元和十二年九月己丑,雨雪,人有冻死者。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和十四年四月,陨霜。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四年四月,淄、青陨霜,杀恶草及荆棘,而不害嘉谷。
元和十五年八月己卯,同州雨雪,害稼。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穆宗长庆元年春二月,海水冰。秋八月,雨雪害稼。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长庆元年二月,海州海水冰,南北二百里,东望无际。
按《旧唐书本纪》:元年八月己卯,同州雨雪,害秋稼。长庆二年春正月,海冰。冬,少雪,无冰。
按《唐书·穆宗本纪》:长庆二年正月,海州海冰。冬,无冰,草木萌。 按《五行志》:长庆二年冬,少雪,水不冰冻,草木萌荑如正月。
按《旧唐书本纪》:二年正月,青州奏海冻二百里。十月频雪,其后恒燠,水无冰冻,草木萌发,如正月之后。
敬宗宝历元年八月,霜杀稼。
按《唐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宝历元年八月,邠州霜杀稼。
文宗太和三年,霜杀稼。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和三年秋,京畿奉先等八县早霜,杀稼。
太和四年十一月,淮南霜伤稼。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云云。太和五年正月,京城阴雪弥旬。冬,京师大雨雪。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五年正月庚子朔,以积阴夹旬,罢元会。冬,京师大雨雪。
太和六年正月,久雪寒甚,诏赈赦有差。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六年春正月乙未朔,以久雪废元会。壬子,诏:朕闻天听自我人听天视自我人视。朕之菲德,涉道未明,不能调序四时,导迎和气。自去冬以来,踰月雨雪,寒风尤甚,颇伤于和。念兹庶氓,或罹冻馁,无所假贷,莫能自存。中宵载怀,旰食兴叹,怵惕若厉,时予之辜。思弘惠泽,以顺时令。天下死罪囚,除官典犯赃、故意杀人外,并降徒流,流已下递降一等。应京畿诸县,宜令以常平义仓斛斗赈恤。京城内鳏寡癃残无告不能自存者,委京兆尹量事济恤,具数以闻。言念赤子。视之如伤。天或警予,示此阴沴。抚躬夕惕,予甚悼焉。
太和九年十二月,京师苦寒。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开成三年正月癸未,大雪。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云云。开成四年九月辛丑,雨雪,水冰。十月己巳,亦如之。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武宗会昌三年春,大雨雪。
按《唐书·武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会昌三年春,寒,大雪,江左尤甚,民有冻死者。
宣宗大中三年春,陨霜杀桑。
按《唐书·宣宗本纪》云云。
懿宗咸通五年冬,大雨雪。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五年冬,隰、石、汾等州大雨雪,平地深三尺。
僖宗乾符三年冬,无雪。
按《唐书·僖宗本纪》云云。
广明元年冬,暖。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广明元年十一月,暖如仲春。
中和元年,霜。
按《唐书·僖宗本纪》:中和元年九月,是秋,河东霜杀禾。
按《五行志》:中和元年春,霜。
中和二年七月,大雪甚寒。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二年七月,黄巢贼将尚让攻宜君砦,雨雪盈尺,甚寒,贼兵冻死者十二三。
光启二年冬,大雪,寒。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光启二年十二月辛酉,王行瑜斩朱玫及其党与数百人,纵兵大掠。是冬苦寒,九衢积雪,兵入之夜,寒冽尤剧,民吏剽剥之后,僵冻而死蔽地。
昭宗景福三年,大雪。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福三年二月辛巳,曹州大雪,平地二尺。
乾宁二年四月,苏州大雨雪。
按《唐书·昭宗本纪》云云。
乾宁四年十一月,大雪,寒。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四年十一月癸酉,淮南大将朱瑾潜出舟师袭汴军于清口,杀伤溺死殆尽,唯牛存节一军先渡获免。比至颍州,大雪寒冻,死者十五六。
天复三年三月,浙西大雨雪。十二月,又大雪。
按《唐书·昭宗本纪》:天复三年三月乙卯,浙西大雨雪。
按《五行志》:天复三年三月,浙西大雪,平地三尺馀,
其气如烟,其味苦。十二月,又大雪,江海冰。
哀帝天祐元年九月,大风,寒。
按《唐书·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祐元年九月壬戌朔,大风,寒如仲冬。是冬,浙东、浙西大雪。吴、越地气常燠而积雪,近常寒也。
天祐三年十二月乙亥,震雷,雨雪。
按《唐书·哀帝本纪》云云。
后晋
高祖天福四年,大雪。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福四年十二月丁巳,帝御便殿,谓冯道曰:大雪害民,五旬不止,京城之下十八神祠、六寺、二观悉令祈祷,了无其验得,非朕之凉德不储神休者乎。道对曰:陛下克己恭俭,无荒无怠,推恩四海,必合天心,但爱民慎刑,始终如一,虽星宿之变,水旱之沴,亦将警圣人而成其德也。帝曰:朕听断有误,卿当再三正之,安静小心,共相保守。因令出薪炭、米粟给军士、贫民等。
后周
世宗显德五年,大雪。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北汉·睿宗本纪》:天会二年十二月,国中大雪。
辽
太宗会同二年六月丁丑,雨雪。
按《辽史·太宗本纪》云云。
兴宗重熙十六年春,大雪。
按《辽史·兴宗本纪》:重熙十六年三月壬寅,大雪。
道宗清宁十年,恒燠。
按《辽史·道宗本纪》:清宁十年,南京、西京大热。
太康三年,恒燠。
按《辽史·道宗本纪》:太康三年,南京大热。
太康八年九月,大风雪。
按《辽史·道宗本纪》:八年九月丁未,驻跸藕丝淀大风雪,牛马多死。
太康九年夏,雨雪。
按《辽史·道宗本纪》:九年夏四月丙午朔,大雪,平地丈馀,马死者十六七。
大安三年春,大雪。
按《辽史·道宗本纪》:大安三年春正月己卯,大雪。
天祚帝乾统二年春,寒。
按《辽史·天祚帝本纪》:乾统二年三月,大寒,冰复合。乾统九年秋,霜。
按《辽史·天祚帝本纪》:九年秋七月,陨霜伤稼。
宋
太祖建隆三年,大雪霜。
按《宋史·太祖本纪》:建隆三年三月戊午朔,厌次陨霜杀桑。夏四月乙未,延州大雨雪。丙申,宁州大雨雪,沟洫冰。壬寅,丹州雪二尺。
乾德二年正月,京师雨雪。八月,霜。冬,无雪。
按《宋史·太祖本纪》:乾德二年正月辛巳,京师雨雪、雷。
按《五行志》:乾德二年八月,肤施县霜害民田。冬,无
雪。
乾德五年冬,无雪。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开宝元年冬,京师无雪。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开宝二年冬,无雪。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开宝五年十二月乙卯,大雨雪。
按《宋史·太祖本纪》云云。
太宗太平兴国七年三月,宣州霜雪害桑稼。
按《宋史·太宗本纪》云云。
雍熙元年十二月戊戌,大雨雪。
按《宋史·太宗本纪》云云。
雍熙二年冬,大雪。
按《宋史·太宗本纪》:二年癸卯,南康军言,雪降三尺,大江冰合,可胜重载。
端拱元年闰五月,郓州风雪伤麦。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端拱二年冬,大雨雪。
按《宋史·太宗本纪》:二年十二月丙辰,大雨雪。
淳化二年冬,京师无冰。
按《宋史·太宗本纪》:淳化二年十二月,大雨,无冰。 按《五行志》云云。
淳化三年,大雪霜。
按《宋史·太宗本纪》:三年九月,京兆大雪害苗稼。淳化四年,大雪。
按《宋史·太宗本纪》:四年春正月乙未,大雨雪。二月壬戌,雨雪,大寒,遣中使赐孤老贫穷人千钱、米炭。是月,商州大雨雪。十二月辛丑,大雨雪。 按《五行志》:四年,商州大雪,民多冻死。
淳化五年十一月,大寒,赐禁卫诸军缗钱有差。按《宋史·太宗本纪》云云。
至道元年六月,大热。冬,无雪。
按《宋史·太宗本纪》:至道元年六月,大热,民有暍死者。
按《五行志》:至道元年冬,无雪。
至道二年十二月甲寅,雨雪。
按《宋史·太宗本纪》云云。
真宗咸平二年,岚州春霜害稼,分使发粟赈之。
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咸平四年三月丁丑,风雪。
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四年三月丁丑,京师及近畿诸州雪,损桑。
咸平六年十一月,苦寒,令诸路休役兵。
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景德元年,以夏暑,休兵罢役。
按《宋史·真宗本纪》:景德元年四月丁卯,以隆暑,休北边役兵。六月壬午,暑甚,罢京城工役,遣使赐暍者药。
按《五行志》:景德四年七月,渭州瓦亭砦早霜伤稼。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大雪。
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元年正月甲戌,大雪,停汴口、蔡河夫役。
大中祥符二年,冬温。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京师冬温,无冰。
大中祥符五年,大寒。
按《宋史·真宗本纪》:五年十二月,京师大寒,鬻官炭四十万,减市直之半以济贫民。
大中祥符九年,霜害稼。
按《宋史·真宗本纪》:九年,诸州有陨霜害稼者,遣使赈恤,除其租。 按《五行志》:九年十二月,大名、澶、相州并霜,害稼。
天禧元年,大雪,寒。
按《宋史·真宗本纪》:天禧元年十一月乙卯,大雪,帝谓宰相曰:雪固丰稔之兆,第民力未充,虑失播种。卿等其务振劝,毋遗地利。十二月丙寅,京城雪寒,给贫民粥,并瘗死者。丙子,严寒。 按《五行志》:天禧元年十一月,京师大雪,苦寒,人多冻死,路有僵尸,遣中使埋之四郊。
天禧二年正月,大雪。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正月,永州大雪,六昼夜方止,江陵溪鱼皆冻死。
仁宗天圣五年,夏秋大暑,毒气中人。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庆历三年,大雨雪,雨赤雪。
按《宋史·仁宗本纪》:庆历三年十二月丁巳,大雨雪。河北雨赤雪。 按《五行志》:庆历三年十二月丁巳,大雨雪。十二月二十六日,天雄军、德、博州天降红雪,尽,血雨。 按《周恭肃王元俨传》:庆历三年冬,大雨雪,木冰,陈、楚之地尤甚。占者曰:忧在大臣。既而元俨病甚。上忧形于色,亲至卧内,手调药,屏人与语久之,所对多忠言。赐白金五千两,固辞不受。明年正月薨。
庆历四年春,雪寒。
按《宋史·仁宗本纪》:四年春正月庚午,京城雪寒,诏三司减价出薪米以济之。
庆历六年六月,大热。
按《宋史·仁宗本纪》:六年六月丙寅,以久旱,民多暍死,命京城增凿井三百九十。
皇祐四年十二月己丑,雪。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皇祐四年十二月己丑,雪。初,帝以愆亢,责躬减膳,每见辅臣,忧形于色。庞籍等因言:臣等不能燮理阴阳,而上烦陛下责躬引咎,愿守散秩以避贤路。帝曰:是朕诚不能感天而惠不能及民,非卿等之过也。是夕,乃得雪。
至和元年正月,大雪寒。
按《宋史·仁宗本纪》:至和元年春正月辛未,诏京师大寒,民多冻馁死者,有司其瘗埋之。
至和二年,河东自春陨霜杀桑。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祐元年正月,大雨雪。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嘉祐元年正月甲寅朔,御大庆殿受朝。前一夕,殿庭设仗卫既具,而大雨雪折宫架。是日,帝因感风眩,促礼行而罢。壬午,大雨雪,泥涂尽冰。都民寒饿,死者甚众。
嘉祐四年春正月,雨雪。
按《宋史·仁宗本纪》:四年春正月,以自冬雨雪不止,遣官分行京师,赐孤穷老疾钱,畿县委令佐为糜粥济饥。
嘉祐六年冬,无冰。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嘉祐七年冬,无冰。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英宗治平四年,神宗即位,霜伤谷。冬,无雪。
按《宋史·神宗本纪》:治平四年,令籴谷赈霜旱州县。按《五行志》:四年冬,无雪。
神宗熙宁六年十一月,大雪。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六年十一月丙寅,大雪。诏京畿收养老弱冻馁者。
元丰八年冬,无雪。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哲宗元祐元年冬,无雪。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祐二年,大雪寒。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祐二年十一月乙亥,大雪甚,民冻多死,诏加振恤,死无亲属者官瘗之。十二月己丑,大寒,罢集英殿宴。 按《五行志》:二年冬,京师大雪连月,至春不止。久阴恒寒,罢上元节游幸,降德音诸道。元祐三年春正月,雪寒。
按《宋史·哲宗本纪》:三年春正月庚申,雪寒,发京西谷五十馀万石,损其直以纾民。二月丙戌,诏河东苦寒,量度存恤。
元祐四年冬,京师无雪。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祐五年冬,无冰雪。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祐八年十一月,大雪。
按《宋史·哲宗本纪》:八年十一月乙未,以雪寒,振京城民饥。 按《五行志》:八年十一月,京师大雪,多流民。
绍圣元年,冬温。
按《宋史·哲宗本纪》:绍圣元年十一月壬子,以冬温无雪,决系囚。
元符二年正月朔,雪。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符二年正月甲辰朔,御大庆殿,以雪罢朝。
元符三年秋,暑。
按《宋史·哲宗本纪》:三年七月乙巳,盛暑,中外决系囚。丁未,放在京工役。
徽宗崇宁二年春,寒。
按《宋史·徽宗本纪》:崇宁二年正月丙午,以冱寒,令监司分部决狱。
政和三年,大雨雪。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政和三年十一月,大雨雪,连十馀日不止,平地八尺馀。冰滑,人马不能行,诏百官乘轿入朝。飞鸟多死。
政和七年,大雪。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十二月,大雪。诏收养内外乞丐老幼。
钦宗靖康元年冬,大雪,寒。
按《宋史·钦宗本纪》:靖康元年闰十一月癸巳,京师苦寒。甲午,雨雪交作。甲辰,大雨雪。乙巳,大寒,士卒噤战不能执兵,有僵仆者。甲寅,大雨雪,连日夜不止。十二月癸未,大雪,寒。 按《五行志》:靖康元年闰十一月,大雪,盈三尺不止。天地晦冥,或雪未下时,阴云中有雪丝长数寸堕地。
靖康二年正月,大雪。四月,大寒。
按《宋史·钦宗本纪》:二年四月辛酉,北风大起,苦寒。按《五行志》:二年正月丁酉,大雪,天寒甚,地冰如镜,行者不能定立。是月乙卯,车驾在青城,大雪数尺,人多冻死。
高宗建炎三年,夏寒。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炎三年六月,霖雨,夏寒。
绍兴元年二月,雪。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元年二月寒食日,雪。
绍兴五年二月,雪。五月,大燠。
按《宋史·高宗本纪》:五年二月戊申,雪。 按《五行志》:五年二月乙巳,雨雪。五月,大燠四十馀日,草木焦槁,山石灼人,暍死者甚众。〈按雨雪日干纪志互异〉
绍兴六年二月壬寅,雨雪。
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作二月癸卯,雪。绍兴七年春,霜。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二月庚申,霜杀桑稼。
绍兴十三年三月,雪。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三年三月癸丑,雨雪。
绍兴十七年二月,雪。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七年二月丙申,雪。
绍兴十八年二月,雪。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八年二月癸卯,雪。
绍兴二十年十一月,大风雪。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十年十一月,建昌军新城县永安村大风雪,夜半若数百千人行声,语笑,杂扰忽遽,而凝寒阴黑,咫尺莫辨。明旦,雪中有人、畜、鸟、兽蹄迹,流血污染十馀里,入山乃绝。绍兴二十八年三月丙寅,雨雪。
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绍兴二十九年二月戊戌,大雪。
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绍兴三十一年正月,大雨雪。冬,无雪。
按《宋史·高宗本纪》:三十一年正月丁亥夜,风雷雨雪交作。丙申,大雨雪,给三衙卫士、行在贫民钱及薪炭,命常平振给辅郡细民,诸路监司决狱。 按《五行志》:三十一年正月戊子,大雨雪,至于己亥,禁旅垒舍有压者,寒甚。 又按《志》:三十一年冬,无雪。
孝宗隆兴二年二月丁丑,雨雪。
按《宋史·孝宗本纪》云云。
乾道元年春,雪寒。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道元年二月,大雪。三月,暴寒,损苗稼。
乾道二年春,雪寒。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春,大雨,寒,至于三月,损蚕麦。二月丙申,雪。
乾道三年,冬温。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冬温,少雪无冰。
乾道四年二月乙卯,雪。
按《宋史·孝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四年二月癸丑,大雪。
乾道五年二月戊子,雪。冬温,无雪。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乾道六年,夏寒,冬温。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五月,大风雨,寒,伤稼。冬温无雪冰。
乾道七年二月丙辰,雨雪。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淳熙十二年,淮水冰,大雪。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熙十二年,淮水冰,断流。是冬,大雪。自十二月至明年正月,或雪,或霰,或雹,或雨水,冰冱尺馀,连日不解。台州雪深丈馀,冻死者甚众。
淳熙十三年十二月,赐军士雪寒钱。
按《宋史·孝宗本纪》云云。
淳熙十六年四月,雪。七月,霜。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四月戊子,天水县大雨雪,伤麦。七月,阶、城、凤、泗和州霜,杀稼几尽。
光宗绍熙元年二月,寒雪。十二月,大雪。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熙元年二月,留寒至立夏不退。十二月,建宁府大雪深数尺。查源洞寇张海起,民避入山者多冻死。 又按《志》:二月丙申,雪。
绍熙二年,雨雪。
按《宋史·光宗本纪》:二年二月庚辰朔,大雨雪。二月乙酉,诏以阴阳失时,雷雪交作,令侍从、台谏、两省、卿监、郎官、馆职,各具时政阙失以闻。 按《五行志》:二年正月,行都大雪积冱,河冰厚尺馀,寒甚。是春,雷雪相继,冻雨弥月。 又按《志》:二月庚辰,大雪数日。 按《林大中传》:绍熙二年春,雷雪交作,大中乃上疏曰:仲春雷雹,大雪继作,以类求之,则阴胜阳之明验也。盖男为阳,而女为阴,君子为阳,而小人为阴。当辨邪正,毋使小人得以间。当思正始之道,毋使女谒之得行。绍熙三年,霜杀稼。冬,燠。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九月丁未,和州陨霜连三日,杀稼。是月,淮西郡国稼皆伤。冬,潼川路不雨,气燠如仲夏,日月皆赤,荥州尤甚。
绍熙四年二月己未,雪。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宁宗庆元元年冬,无雪。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庆元二年冬,无雪。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庆元四年冬,无雪。越岁,春燠而雷。
庆元五年二月庚午,雪。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庆元六年二月,雪。五月,寒。冬,燠。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二月乙酉,雪。五月,亡暑,气凛如秋。冬燠无雪,桃李华,虫不蛰。
开禧三年二月戊申,雪。冬,少雪。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元年二月甲寅,雪。春燠如夏。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四年二月丙子,雪。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六年二月,雪。六月寒,冬燠。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二月丁亥,雪。六月,亡暑,夜寒。冬燠而雷,无冰,虫不蛰。
嘉定八年,夏大燠。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夏五月,大燠,草木枯槁,百泉皆竭,行都斛水百钱,江、淮杯水数十钱,暍死者甚众。
嘉定九年二月乙酉、丙申,雪。冬,无雪。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十年二月庚申、壬戌,雪。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十三年,冬燠。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三年冬,无冰雪。越岁,春暴燠,土燥泉竭。
嘉定十四年正月朔,雪,寒。
按《宋史·宁宗本纪》:十四年春正月丙戌朔,以雪寒,释大理、三衙、临安、两浙诸州杖以下囚。
嘉定十五年十二月,雪寒。
按《宋史·宁宗本纪》:十五年十二月丙子,以雪寒,释京畿及两浙诸州杖以下囚。
嘉定十七年三月,雪。闰八月,理宗即位。十二月,雪,寒。按《宋史·宁宗本纪》:十七年三月癸丑,雪。 按《理宗本纪》:十七年闰月即位。十二月甲午,雪寒,免京城官私房赁地、门税等钱。自是祥庆、灾异、寒暑皆免。
理宗宝庆元年四月,雪。十一月,雪寒。
按《宋史·理宗本纪》:宝庆元年十一月壬午,雪寒,在京诸军给缗钱有差,出戍之家倍之。自是祥庆、灾异、霪雨、雪寒咸给。 按《五行志》:宝庆元年四月辛卯,雪。
绍定四年二月己巳,雨雪。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定六年三月壬子,雨雪。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端平元年二月癸酉,雨雪。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端平二年三月乙未,雨雪。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熙元年三月,霜。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淳祐六年二月壬申,雨雪。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宝祐元年二月壬子,雨雪。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宝祐二年三月戊子,雨雪。按《宋史·理宗本纪》云云。
宝祐六年二月,雨雪。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开庆元年二月庚辰,雨雪。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景定五年二月辛亥,雨雪。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度宗咸淳六年十一月,寒。
按《宋史·度宗本纪》:咸淳六年十一月庚辰,诏襄、郢屯戍将士隆寒可闵,其赐钱二百万犒师。
咸淳七年六月,大热。
按《宋史·度宗本纪》:七年六月癸丑,以隆暑,给钱二百万赐襄、郢屯戍将士。
金
熙宗皇统二年三月辛丑,大雪。
按《金史·熙宗本纪》云云。
海陵正隆四年十一月庚寅,霜附木。
按《金史·海陵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世宗大定二十九年,章宗即位。冬,无雪。
按《金史·章宗本纪》:大定二十九年春正月癸巳即位。是冬,无雪。
章宗明昌三年冬,无雪。
按《金史·章宗本纪》:明昌三年十二月辛亥,谕有司祈雪。
承安元年冬,无雪。
按《金史·章宗本纪》:承安元年十一月癸卯,命有司祈雪,仍遣官祈于东岳。
承安二年十月,大雪。
按《金史·章宗本纪》:二年十月甲午,大雪,以米千石赐普济院,令为粥以食贫民。
承安三年,大风寒。
按《金史·章宗本纪》:三年十二月甲子朔,大风寒,冻死者五百馀人。
承安五年,阴霜附木。
按《金史·章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十月癸卯晨,阴霜附木,至日入亦如之。
泰和二年冬,无雪。
按《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泰和五年春正月己未朔,大雪。十一月戊戌,大雪,免朝参。
按《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宣宗兴定五年十二月丁丑,霜附木。
按《金史·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哀宗正大三年春,大寒。
按《金史·哀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正大四年,霜损禾。
按《金史·哀宗本纪》:正大四年八月己巳,陨霜,禾尽损。〈《志》作癸亥。〉
正大五年,春冬大寒。
按《金史·哀宗本纪》:五年春二月乙巳朔,大寒,雷,雨雪,木之华者尽死。冬十一月,以陕西大寒,赐军士柴炭银有差。
天兴元年,雪寒。
按《金史·哀宗本纪》:天兴元年正月丁酉,大雪。二月戊午,又大雪。五月辛卯,大寒如冬。 按《五行志》:天兴元年正月丁酉,大雪。二月癸丑,又雪。戊午,又雪。是时,钧州、阳邑、卢氏兵皆大败。
[book_title]第一百五卷
第一百五卷目录
寒暑异部汇考四
元〈太宗一则 世祖中统三则 至元十则 成宗元贞二则 大德六则 武宗至大三则 仁宗皇庆一则 延祐五则 英宗至治二则 泰定帝泰定二则 致和一则 文宗至顺三则 顺帝至元三则 至正十则〉
明〈太祖一则 洪武一则 英宗正统一则 代宗景泰三则 英宗天顺一则 宪宗成化四则 孝宗弘治四则 武宗正德五则 世宗嘉靖十二则 穆宗隆庆二则 神宗万历十八则 光宗泰昌一则 熹宗天启三则 悯帝崇祯五则〉
庶徵典第一百五卷
寒暑异部汇考四
元
太宗四年春正月丙申,大雪。丁酉,又雪。
按《元史·太宗本纪》云云。
世祖中统二年五月,陨霜。七月,陨霜,雨雪。
按《元史·世祖本纪》:中统二年秋七月庚辰,西京、宣德陨霜杀稼。乙酉,以牛驿雨雪,道涂泥泞,改立水驿。按《五行志》:中统二年五月,西京陨霜杀禾。
中统三年五月甲申,陨霜。八月,陨霜害稼。
按《元史·世祖本纪》:三年五月,西京、宣德、咸宁、龙门霜。八月戊申,河间、平滦、广宁、西京、宣德、北京陨霜害稼。中统四年四月,陨霜。
按《元史·世祖本纪》:四年四月丙寅,西京武州陨霜杀稼。
至元二年十二月己丑,太原霜灾。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七年四月,陨黑霜。
按《元史·世祖本纪》:七年四月壬午,檀州陨黑霜二夕。
按《五行志》:七年四月,檀州陨霜。
至元八年七月,霜杀禾。
按《元史·世祖本纪》:八年七月乙亥,巩昌、临洮、平凉府、会、兰等州陨霜杀禾。
至元十七年四月庚子,宁海、益都等四郡霜。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一年三月,陨霜。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三月,山东陨霜杀桑,蚕尽死,被灾者三万馀家。
至元二十四年九月,霜害稼。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四年九月辛卯,大定、金源、高州、武平、兴中等处霜雹害稼。戊申,咸平、懿州、北京以霜雹为灾,诏以海运粮五万石赈之。
至元二十五年三月,大雪。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五年三月乙未,以往岁北边大风雪,拔突古伦所部牛马多死,赐米千石。
至元二十六年十一月,霜杀稼。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六年十一月庚寅,秃木合之地霜杀稼,给九十日粮。
至元二十七年夏秋,陨霜杀稼。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七年五月庚戌,陕西南市屯田陨霜杀稼,免其租。十一月辛丑,兴、松二州陨霜杀禾,免其租。辛酉,隆兴路陨霜杀稼,免其田租五千七百二十三石。 按《五行志》:二十七年七月,大同、平阳、太原陨霜杀禾。
至元二十九年三月九月,陨霜杀稼。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九年九月丁丑,平滦路霜,免田租二万四千四十一石。 按《五行志》:二十九年三月,济南、般阳等郡及恩州属县霜杀桑。
成宗元贞元年,陨霜杀禾。
按《元史·成宗本纪》:元贞元年九月,武卫万盈屯及延安路陨霜杀禾。
元贞二年,陨霜杀禾。
按《元史·成宗本纪》:二年八月,咸宁县,金、复州,隆兴路陨霜杀禾。
大德五年二月、五月,陨霜杀麦。七月,大雪。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五年五月,商州陨霜杀麦。七月,称海至北境十二站大雪,马牛多死,赐钞一万一千馀锭。 按《五行志》:大德五年二月,汤阴县霜杀麦。大德六年八月,大同、太原霜杀禾。
按《元史·成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大德七年夏,陨霜。
按《元史·成宗本纪》:七年四月丁亥,济南路陨霜杀麦。五月乙卯,般阳路陨霜。
大德八年三月、八月,陨霜。
按《元史·成宗本纪》:八年三月,滦城、济阳等县陨霜杀桑。八月,太原之交城、阳曲、管州、岚州,大同之怀仁陨霜杀禾。
大德九年三月,陨霜杀桑。
按《元史·成宗本纪》:九年三月戊午,河间、益都、般阳属县陨霜杀桑。 按《五行志》:九年三月,清、莫、沧、献四州霜杀桑一百四十一万七十馀本,坏蚕一万二千七百馀箔。大德十年二月,大雪。秋,陨霜杀禾。
按《元史·成宗本纪》:十年二月,大同路暴风大雪,坏民卢舍。秋七月,大同之浑源陨霜杀禾。 按《五行志》:十年八月,绥德州米脂县霜杀禾二百八十顷。
武宗至大元年,霜杀禾。
按《元史·武宗本纪》:至大元年八月,大同陨霜杀禾。至大二年,霜杀禾。
按《元史·武宗本纪》:二年八月丁丑,永平路陨霜杀禾。至大四年,仁宗即位。七月,霜。
按《元史·仁宗本纪》:四年七月,大宁等路陨霜,敕有司赈恤。
仁宗皇庆二年三月壬子,陨霜。
按《元史·仁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二年三月,济宁霜杀桑。
延祐元年三月,大雨雪。闰月,霜杀桑。七月,霜杀稼。
按《元史·仁宗本纪》:延祐元年闰月,汴梁、济宁、东昌等路,陇州、开州、青城、齐东、渭源、东明、长垣等县,陨霜杀桑果禾苗。 按《五行志》:延祐元年三月,东平、般阳等郡,泰安、曹、濮等州大雨雪三日,陨霜杀桑。闰三月,济宁、汴梁等路及陇州、开州、青城、渭源诸县霜杀桑,无蚕。七月,冀宁陨霜杀稼。
延祐四年夏,霜伤稼。
按《元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夏六月,盘山陨霜杀稼五百馀顷。
延祐五年五月,雄州归信县陨霜。
按《元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延祐六年三月,奉元路同州陨霜。
按《元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延祐七年三月,英宗即位。八月,益津雨黑霜。十二月,霜害稼。
按《元史·英宗本纪》:七年十二月癸酉,诸卫屯田陨霜害稼,益津县雨黑霜。
英宗至治元年,霜杀禾。
按《元史·英宗本纪》:至治二年五月乙卯,以去岁辽阳路陨霜杀禾,免其租。
至治三年,泰定帝即位。秋,陨霜害稼。
按《元史·英宗本纪》:三年七月丙辰,冀宁、兴和、大同三路属县陨霜。 按《泰定帝本纪》:三年八月癸巳即皇帝位。是岁,大宁蒙古大千户部风雪毙畜牧,赈米十五万石。秋,忻州定襄县及忠翊侍卫屯田所营田、象食屯田所陨霜杀禾。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冀宁曲阳县、大同路大同县、兴和路咸宁县陨霜。八月,袁州宜春县陨霜害稼。
泰定帝泰定二年三月,大雪。七月,霜杀禾。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泰定二年七月壬申,宗仁卫屯田陨霜杀禾。 按《五行志》:泰定二年三月,云需府大雪,民饥。
泰定三年秋,霜。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三年秋七月乙巳,怯怜口屯田霜,账粮二月。
致和元年六月,风雪。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致和元年六月,诸王喃荅失、彻彻秃、火沙、乃马台诸郡风雪毙畜牧,士卒饥,赈粮五万石、钞四十万锭。
文宗至顺元年二月、闰七月,诸路陨霜。
按《元史·文宗本纪》:至顺元年二月甲午,自庚寅至是日,京师大霜昼雺。癸卯,汴梁路封丘、祥符县霜灾。闰七月丙戌,忠翊卫左右屯田陨霜杀禾。宁夏、奉元、巩昌、凤翔、大同、晋宁诸路属县陨霜杀稼。 按《五行志》:天历三年二月,京师大霜,昼雺。〈按是年五月改元至顺〉又按《志》:至顺元年闰七月,奉元西和州,宁夏应理州、鸣沙州,巩昌静宁、邠、会等州,凤翔麟游,大同山阴,晋宁潞城、隰川等县陨霜杀稼。
至顺二年四月、十一月,大雪。
按《元史·文宗本纪》:二年夏四月,镇宁王那海部曲,以风雪损孳畜,命岭北行省赈粮两月。八月,以去年宁夏霜为灾,免今年田租。十一月丁丑,兴和路鹰坊及蒙古民万一千一百馀户,大雪畜牧冻死,赈米五千石。
至顺三年,宁宗即位,霜杀禾。
按《元史·宁宗本纪》:三年八月,文宗崩。浑源、云内二州陨霜杀禾。十月,帝即位。
顺帝至元元年三月,大雪。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元元年三月壬辰,河州路大雪十日,深八尺,牛羊驼马冻死者十九,民大饥。
至元五年五月,大风雪。
按《元史·顺帝本纪》:五年五月,晃火儿不剌、赛秃不剌、纽阿迭烈孙、三十剌等处六爱马大风雪,民饥。至元六年春秋,雨雪。
按《元史·顺帝本纪》:六年三月丁巳,大斡耳朵思风雪为灾,马多死,以钞八万锭赈之。七月庚辰,达达之地大风雪,羊马皆死,赈军士钞一百万锭。十二月,宝庆路大雪,深四尺五寸。
至正六年秋,雨雪。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九月,彰德雨雪,结冻如琉璃。
至正七年春正月,大寒。秋,陨霜。
按《元史·顺帝本纪》:七年春正月,大寒。九月甲辰,辽阳霜旱,伤禾。 按《五行志》:七年八月,卫辉陨霜杀稼。至正八年正月,大雪。
按《元史·顺帝本纪》:八年正月甲子,木怜等处大雪,羊马冻死,赈之。
至正九年三月,温州大雪。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至正十年春,大寒,雨雪。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春,彰德大寒,近清明节,雨雪三尺,民多冻馁而死。
至正十一年三月,雷,雪。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三月,汴梁路钧州大雷雨雪,密县平地雪深三尺馀。
至正十三年秋,霜杀稼。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三年秋,邵武光泽县陨霜杀稼。
至正二十三年三月,陨霜杀桑。八月,陨霜杀菽。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三年三月,东平路须城、东阿、阳谷三县陨霜杀桑,废蚕事。八月,钧州密县陨霜杀菽。
至正二十七年春三月,风雪大寒。夏,陨霜杀麦。秋,雨雪。冬,井水冰。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二十七年三月丁丑朔,莱州大风。五月丙子,以去岁霜灾,严禁酒。辛巳,大同陨霜杀麦。 按《五行志》:至正二十七年三月,彰德大雪,寒甚于冬,民多冻死。五月辛巳,大同陨霜杀麦。秋,冀宁路徐沟、介休二县雨雪。十二月,奉元路咸宁县井水冰。
至正二十八年四月丙午,陨霜杀菽。
按《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二十八年四月,奉元陨霜杀菽。
明
太祖吴元年二月,大雪。
按《云南通志》:吴元年二月,昆明雪深七尺,人畜多毙。
洪武十七年,梧州大雪。
按《广西通志》:洪武十七年,梧城漫天大雪,不殊北方。
英宗正统八年三月,霜杀草木。
按《浙江通志》:正统八年三月,台州大霜如雪,杀草木,蚕无食叶。
代宗景泰元年正月,雨黑雪。秋,霜杀谷。
按《泽州志》:景泰元年,陨霜杀谷。
按《浙江通志》:景泰元年正月,嘉兴大雪,二旬深丈许,后雨黑雪。
景泰四年,大雨雪。
按《江西通志》:景泰四年春,饶州广信大雨雪,积四十日,白封山谷,民绝樵采。
景泰五年,大雪。
按《大政纪》:景泰五年正月,积雪恒阴,诏求直言。按《名山藏》:景泰五年二月,淮、徐、苏、松等府积雪,小民饿冻死者甚多。
按《明通纪》:五年春,积雪,诏求直言。五月,下礼部章纶、监察御史钟同于狱时所立皇太子见济遘疾殇殂,钟同手疏请朝南宫复沂王为皇太子,未上,以示都御史刘广衡,止之。以讽礼部尚书胡濙,濙缩不敢对,曰:作死作死。同不听,竟上之。下礼部会多官议适。章纶疏陈修德弭灾十四事,其一谓:太上皇帝临天下十有四年,是天下之父也。陛下尝受册封,是上皇之臣也,伏望时节率群臣朝见于南宫,以敦同气之情,以隆尊崇之礼,而又复汪后于中宫,以正天下之母仪;复沂王于储宫,以定天下之大本;如此则和气可致,天意可回,灾沴可消矣。疏入已晡时,帝览毕大怒日已瞑,宫门闭,乃传旨自门隙中出。命锦衣卫即刻逮捕入狱拷询。又二日,并钟同逮治日,加拷掠,流血被体,逼令诬引大臣并南宫通谋,不伏,复加炮烙之,刑穷治惨酷,濒死卒无一语。他及会,天大风雨,黄沙四塞,乃密敕锦衣卫缓其狱,令囚禁终身。
按《江南通志》:景泰五年,扬州大雪,冰三尺,海水亦冻。按《浙江通志》:景泰五年正月,杭州、嘉兴、金华大雪深六七尺,覆压民居,鸟雀俱死。
英宗天顺二年冬,无雪。
按《名山藏》:天顺二年十一月,分遣大臣祷雪于天地社稷山川。
宪宗成化五年冬,无雪。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五年十二月,无雪,内阁彭时上疏言:自古旱灾,皆由下民愁苦感动天变,近日光禄寺买办各城门,抽分掊剋太甚,而献珍珠、宝石者倍佑增值,规取府库,以万民膏血充奸佞囊橐,伏望惩革,以惠生民。
成化十年夏,霜。
按《云南通志》:成化十年夏四月,顺宁严霜成冻。成化十三年秋,陨霜伤稼。
按《大政纪》:成化十三年七月,陕西、巩昌、平凉府诸州县陨霜伤稼。
成化二十二年八月,大雨雪。
按《山西通志》:成化二十二年八月,望、吉州大雨雪,深三四尺。
孝宗弘治六年四月,霜。冬,大雪。
按《山西通志》:弘治六年四月,屯留陨霜杀桑。
按《江西通志》:弘治六年冬十二月,南昌抚州大雨雪,树木冻折。
弘治十一年夏,寒。
按《云南通志》:弘治十一年夏六月朔五日,临安大风雨,寒剧,樵苏死于道者数十人,鸟雀僵死无计。弘治十二年,大寒。
按《浙江通志》:弘治十二年,馀姚大寒,姚江冰合。弘治十五年,江水冰。
按《湖广通志》:弘治十五年,祁阳江水冻合。
武宗正德元年,雪。
按《琼州府志》:正德元年冬,万州雨雪。
正德四年,雪。
按《广东通志》:正德四年冬十月,潮州陨雪,厚尺许。正德六年四月,霜。
按《潞安府志》:正德六年四月,屯留县陨霜杀桑。正德十一年八月,雨雪。
按《山西通志》:正德十一年秋八月,万泉雨雪。
正德十七年二月,霜。
按《云南通志》:正德十七年,云南县严霜成冻。
世宗嘉靖四年冬,大雪。
按《全辽志》:嘉靖四年冬,辽阳、金州、复州大雪,深丈馀,畜冻死。
嘉靖八年七月,霜。八月,雪。
按《山西通志》:嘉靖八年秋七月,石楼陨霜。
按《浙江通志》:嘉靖八年,衢州八月雨雪。
嘉靖十二年,霜。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二年八月,石楼、永和陨霜。嘉靖十八年秋,雪成冰。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八年秋九月,洪洞雨雪,大雪三日,平地深数尺,化水成河,一夕大风,尽合成冰,至春始消。
嘉靖三十五年十一月,大雨雪。
按《福建通志》云云。
嘉靖三十六年冬,无雪。
按《大政纪》:嘉靖三十六年十二月,无雪,帝命祈雪于雷殿诸祠,逾月雪降,群臣表贺。
嘉靖三十七年,大雨雪。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七年八月,静乐大雨雪深尺,杀苗。
嘉靖三十九年,无雪。
按《大政纪》:嘉靖三十九年十一月,无雪,帝以入冬无雪,躬祷于雷坛,久之雪降,时以为灵雪,群臣表贺。嘉靖四十年春,大雪。冬,无雪。
按《山西通志》:嘉靖四十年春三月,大雨雪。冬,平陆无雪,麦枯死。
嘉靖四十一年夏四月,大雪。
按《潞安府志》:嘉靖四十一年春二月,雷已发声。夏四月,大雪杀桑,民失蚕,花果不实。
嘉靖四十四年冬,大雨雪。
按《福建通志》:嘉靖四十四年十二月初六日,大雪,山村雪厚至三四尺,四五日消,人以为异。
嘉靖四十五年,大雪。
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十五年冬,武昌大雪连月。
穆宗隆庆三年,大雪。
按《广东通志》:隆庆三年冬十二月,西樵山大雪,林木皆冰,二日乃解。
隆庆六年冬,无冰。
按《山西通志》:隆庆六年冬,赵城无冰。
神宗万历二年,大雪。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年,曲靖大雨雪。
万历四年九月,大雪。
按《陕西通志》:万历四年九月初七日,汉中大雪盈尺,杀禾稼。
万历五年,大暑。
按《江西通志》:万历五年十月,南安赣州大暑。
万历六年,霜伤稼。冬,大雪,寒。
按《山西通志》:万历六年秋七月,岳阳陨霜伤禾稼。冬,赵城大雨雪,人畜冻死者甚众,树木死者大半。按《陕西通志》:万历六年冬,朝邑井冻。
按《广东通志》:万历六年冬,大雪。
万历八年,霜杀稼。
按《山西通志》:万历八年九月,临晋、猗氏陨霜杀稼。万历九年夏,霜。八月,霜杀稼。
按《山西通志》:万历九年八月朔,辽州陨霜杀稼。按《福建通志》:万历九年立夏日,连城县雨霜三晨。万历十一年六月,霜。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一年六月,静乐陨霜杀禾。万历十三年夏,霜。冬,无雪。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三年夏,平阳州县陨霜。
按《潞安府志》:万历十三年冬,无雪。
万历十五年秋,霜伤禾。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五年秋七月,岢岚陨霜。
按《江西通志》:万历十五年秋七月,宁州大霜三日,禾尽萎死。
万历十六年六月,霜。七月,雪。八月,大雪。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六年六月,太谷、朔州、山阴、壶关陨霜。八月,绛县、乡宁大雪。
按《江西通志》:万历十六年秋七月,武宁县雨雪。万历二十年春,大雨雪。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年三月,临晋、荥河、猗氏、宁乡大雨雪,是月二十七日大雪三尺,不害麦,人以为瑞。万历二十三年,春寒,夏雪。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三年夏四月,山阴大雨雪。按《河南通志》:万历二十三年正月初八日夜分,汝宁雷电大雨,是时严寒浃旬,禽兽毙者十之七。
按《浙江通志》:万历二十三年,金华四县雨雪四十馀日。
万历二十四年,夏雪。
按《潞安府志》:万历二十四年四月,黎城县大雪。万历二十六年,夏雪。秋,霜杀禾。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六年秋七月,沁源陨霜,杀禾稼。
按《浙江通志》:万历二十六年,金华立夏有飞雪。万历二十八年春,大雪。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八年正月,临汾大雨雪。是月,望后平地数尺,伤树。
万历二十九年九月,大雨雪。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九年秋九月,省城大雨雪。万历三十三年秋,霜杀禾。冬,大雪。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三年八月,临汾陨霜杀禾稼。按《潞安府志》:万历三十三年冬,大雪。
万历四十六年,春寒。冬,大雪。
按《四川总志》:万历四十六年三月,昭化学棂星门为大树所仆。时倏寒若严冬,苗尽死。
按《广东通志》:万历四十六年冬十二月,大雪。时冱阴寒甚,雪昼下如珠,次日复下如鹅毛,六日至八日乃已,山谷之中,峰尽璧立,林皆琼挺,父老俱言:从来未有。此后连岁皆稔。
光宗泰昌元年,大雨雪。
按《山西通志》:泰昌元年冬,蒲州大雨雪数日,河冻,车马可渡。
按《陕西通志》:泰昌元年冬,大雪,至仲春始霁,人多冻死。
熹宗天启二年春,大雪。
按《云南通志》:天启二年春三月,龙井涸,大雨雪。天启三年夏,雪。
按《四川通志》:天启三年夏五月,天降大雪,积深尺许,树枝、禾茎尽折。
天启四年夏,雪。秋,霜杀禾。冬温,潞安大雪。
按《山西通志》:天启四年秋八月,静乐、文水陨霜杀禾。按《潞安府志》:天启四年冬,大雪三昼夜,树枝多折。按《江南通志》:天启四年六月初五日,镇江大寒,夜微雪。十一月初八日,大暑,人裸体三日。
悯帝崇祯二年夏,雪。
按《山西通志》:崇祯二年夏五月,岢岚雨雪。
崇祯四年冬,大雪。
按《陕西通志》:崇祯四年冬,大雪两月,深丈馀。
崇祯五年冬,大雪。
按《山西通志》:崇祯五年冬,永和大雪,连绵一十三日,深丈馀。
崇祯十二年秋,霜杀稼。
按《山西通志》:崇祯十二年秋八月,永和、望日陨霜杀稼。
崇祯十三年春,大雪。
按《江西通志》:崇祯十三年春正月,大雨雪,凝冰,树木冻折,四山震响。
[book_title]第一百六卷
第一百六卷目录
寒暑异部总论
春秋四传〈僖公三十三年 成公元年 定公元年〉
礼记〈乐记〉
韩非子〈内储说〉
董仲舒春秋繁露〈王道通〉
王充论衡〈寒温篇〉
寒暑异部艺文一
雨雪赈济百姓德音 唐编制
论冬温无冰劄子 宋苏辙
寒暑异部艺文二〈诗〉
寒苦谣 晋夏侯湛
旱热 唐白居易
苦寒吟 孟郊
大热 宋戴复古
春寒偶书 刘子翚
癸酉岁大热 金王琢
大暑 赵元
五月二十六日大寒二十二韵 元袁桷
清明大雪三日 方回
寒暑异部纪事
寒暑异部杂录
寒暑异部外编
庶徵典第一百六卷
寒暑异部总论
《春秋四传》《僖公三十三年》
《春秋》:十有二月,霣霜不杀草,李梅实。
《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
〈注〉周之十二月,夏之十月也,易中孚记曰:阴假阳威之应也。早霣霜而不杀万物,至当霣霜之时,根生之物复荣不死,斯阳假与阴威,阴威列索,故阳自霣霜而反不能杀也,此禄去公室,政在公子遂之应也。
《谷梁传》:未可杀而杀,举重也。可杀而不杀,举轻也。
〈注〉重谓菽也,轻谓草也。轻者不死,则重者不死可知。
《成公元年》
《春秋》:无冰。
《谷梁传》:终时无冰则志,此未终时而言无冰,何也。
〈注〉言终寒时无冰,当志之耳。今方建丑之月,是寒时未终。
终无冰矣,加之寒之辞也。
〈注〉周二月建丑之月,夏之十二月也,此月既是常寒之月,于寒之中又如加甚,常年遇此无冰,终无复冰矣。
《胡传》:寒极而无冰者,常燠也。按洪范传曰:豫恒燠若此,政事舒缓,纪纲纵弛之象。成公幼弱,政在三家,公室不张其象已见,故当涸阴冱寒,而常燠应之。古者日在北陆而藏冰,献羔而启,亦燮调愆伏之一事也。今既寒而燠,遂废凌人之职,然策书所载皆经邦大训,人有微而不登其姓名,事有小而不记其本末,雨雹冰雪何以悉书。天人一理也,万物一气也,观于阴阳寒暑之变,以察其消息盈虚,此制治于未乱,慎于微之意也。每慎于微,然后王事备矣。
《定公元年》
《春秋》:冬十月,霣霜杀菽。
《谷梁传》:未可以杀而杀,举重,可杀而不杀,举轻,其曰菽,举重也。
《礼记》《乐记》
天地之道,寒暑不时则疾。
《韩非子》《内储说》
鲁哀公问于仲尼曰:《春秋》之记曰:冬十二月霣霜不杀菽。何为记此。仲尼对曰:此言可以杀而不杀也。夫宜杀而不杀,梅李冬实。天失道,草木犹犯干之,而况于君人乎。
《董仲舒·春秋繁露》《王道通》
人主立于生杀之位,与天共持变化之势,物莫不应天化,天地之化如四时,所好之风出,则为煖气,而有生于俗;所恶之风出,则为凊气,而有杀于俗;喜则有暑气,而有养长也;怒则为寒气,而有闭塞也。人主以好恶喜怒变俗习,而天以煖清寒暑化草木,喜乐时而当,则岁美,不时而妄,则岁恶,天地人主一也。然则人主之好恶喜怒,乃天之煖凊寒暑也,不可不审其处而出也,当暑而寒,当寒而暑,必为恶岁也;人主当喜而怒,当怒而喜,必为乱世矣。是故人主之大守在于谨藏而禁内,使好恶喜怒,必当义乃出,若煖凊寒暑之必当其时乃发也。
《王充·论衡》《寒温篇》
说寒温者曰:人君喜则温,怒则寒。何则。喜怒发于胸中,然后行出于外,外成赏罚。赏罚,喜怒之效。故寒温渥盛,凋物伤人。夫寒温之代至也,在数日之间,人君未必有喜怒之气发胸中,然后渥盛于外。见外寒温,则知胸中之气也。当人君喜怒之时,胸中之气未必更寒温也。胸中之气,何以异于境内之气。胸中之气,不为喜怒变,境内寒温,何所生起。六国之时,秦、汉之际,诸侯相伐,兵革满道,国有相攻之怒,将有相胜之志,夫有相杀之气,当时天下未必常寒也。太平之世,唐、虞之时,政得民安,人君常喜,弦歌鼓舞,比屋而有,当时天下未必常温也。岂喜怒之气,为小发,不为大动邪。何其不与行事相中得也。夫近水则寒,近火则温,远之渐微。何则。气之所加,远近有差也。成事,火位在南,水位在北,北边则寒,南极则热。火之在炉,水之在沟,气之在躯,其实一也。当人君喜怒之时,寒温之气,闺门宜甚,境外宜微。今按寒温,外内均等,殆非人君喜怒之所致。世儒说称,妄处之也。王者之变在天下,诸侯之变在境内,卿大夫之变在其位,庶人之变在其家。夫家人之能致变,则喜怒亦能致气。父子相怒,夫妻相督,若当怒反喜,纵过饰非,一室之中,宜有寒温。由此言之,变非喜怒所生,明矣。或曰:以类相招致也。喜者和温,和温赏赐,阳道施予,阳气温,故温气应之。怒者愠恚,愠恚诛杀。阴道肃杀,阴气寒,故寒气应之。虎啸而谷风至,龙兴而景云起。同气共类,动相招致。故曰:以形逐影,以龙致雨。雨应龙而来,影应形而去。天地之性,自然之道也。秋冬断刑,小狱微原,大辟盛寒,寒随刑至,相招审矣。夫比寒温于风云,齐喜怒于龙虎,同气共类,动相招致,可矣。虎啸之时,风从谷中起;龙兴之时,云起百里内。他谷异境,无有风云。今寒温之变,并时皆然。百里用刑,千里皆寒,殆非其验。齐、鲁接境,赏罚同时,设齐赏鲁罚,所致宜殊,当时可齐国温、鲁地寒乎。案前世用刑者,蚩尤、亡秦甚矣。蚩尤之民,湎湎纷纷;亡秦之路,赤衣比肩,当时天下未必常寒也。帝都之市,屠杀牛羊,日以百数,刑人杀牲,皆有贼心,帝都之市,气不能寒。或曰:人贵于物,唯人动气。夫用刑者动气乎。用受刑者为变也。如用刑者,刑人杀禽,同一心也。如用受刑者,人禽皆物也,俱为万物,百贱不能当一贵乎。或曰:唯人君动气,众庶不能。夫气感必须人君,世何称于邹衍。邹衍匹夫,一人感气,世又然之。刑一人而气辄寒,生一人而气辄温乎。赦令四下,万刑并除,当时岁月之气不温。往年,万户失火,烟焱参天;河决千里,四望无垠。火与温气同,水与寒气类。失火河决之时,不寒不温。然则寒温之至,殆非政治所致。然而寒温之至,遭与赏罚同时,变复之家,因缘名之矣。春温夏暑,秋凉冬寒,人君无事,四时自然。夫四时非政所为,而谓寒温独应政治。正月之始,正月之后,立春之际,百刑皆断,囹圄空虚。然而一寒一温,当其寒也,何刑所断。当其温也,何赏所施。由此言之,寒温,天地节气,非人所为,明矣。人有寒温之病,非操行之所及也。遭风逢气,身生寒温。变操易行,寒温不除。夫身近而犹不能变除其疾,国邑远矣,安能调和其气。人中于寒,饮药行解,所苦稍衰;转为温疾,吞发汗之丸而应愈。燕有寒谷,不生五谷。邹衍吹律,寒谷可种。燕人种黍其中,号曰黍谷。如审有之,寒温之灾,复以吹律之事,调和其气,变政易行,何能灭除。是故寒温之疾,非药不愈;黍谷之气,非律不调。尧遭洪水,使禹治之。寒温与尧之洪水,同一实也。尧不变政易行,知夫洪水非政行所致。洪水非政行所致,亦知寒温非政治所招。或难曰:《洪范》庶徵曰:急,恒寒若;舒,恒燠若。若,顺;燠,温;恒,常也。人君急,则常寒顺之;舒,则常温顺之。寒温应急舒,谓之非政,如何。夫岂谓急不寒、舒不温哉。人君急舒而寒温递至,偶适自然,若故相应,犹卜之得兆、筮之得数也。人谓天地应令问,其实适然。夫寒温之应急舒,犹兆数之应令问也。外若相应,其实偶然。何以验之。夫天道自然,自然无为。二令参偶,遭适逢会,人事始作,天气已有,故曰道也。使应政事,是有,非自然也。《易》京氏布六十四卦于一岁中,六日七分,一卦用事。卦有阴阳,气有升降。阳升则温,阴升则寒。由此言之,寒温随卦而至,不应政治也。案《易》无妄之应,水旱之至,自有期节。百灾万变,殆同一曲。变复之家,疑且失实。何以为疑。夫大人与天地合德,先天而天不违,后天而奉天时。《洪范》曰:急,恒寒若;舒,恒燠若。如《洪范》之言,天气随人易徙,当先天而天不违耳,何故复言后天而奉天时乎。后者,天已寒温于前,而人赏罚于后也。由此言之,人言与《尚书》不合,一疑也。京氏占寒温以阴阳升降,变复之家以刑罚喜怒,两家乖迹,二疑也。民间占寒温,今日寒而明日温,朝有繁霜,夕有列光,旦雨气温,旦旸气寒。夫雨者阴,旸者阳也;寒者阴,而温者阳也。雨旦旸反寒,旸旦雨反温,不以类相应,三疑也。三疑不定,自然之说,亦未立也。
寒暑异部艺文一
《雨雪赈济百姓德音》唐·编制
敕:朕闻天听自我人听,天视自我人视。朕之菲德,涉道未明,不能调序四时,导迎和气。乃自去冬以来,踰月雨雪,寒气尤甚,颇伤天和。念兹庶氓,或罹冻馁,无所假贷,莫能自存。宵寝载怀,旰食兴叹,悚惕若厉,在余之辜。思弘惠泽,以顺时令。其天下犯死罪已下,除官吏犯赃及故杀人者馀,并特降从流,流罪已下递降一等。应京兆府诸县,宜令以常平义仓斛斗量事赈济。仍先从贫下户,给其京城内鳏寡孤独不能自济,瘖聋跛躄穷无告者,亦与京兆尹两县令量加赈恤,讫具数闻奏,躬自省阅务,令均赡其诸道雨雪过多处,亦委所在长吏量事优恤。呜呼。天生蒸民,君以牧之。朕忧勤政,经思致于理。言念赤子。视之如伤。天或儆余,示此阴沴。抚躬夕惕,余甚悼焉。布告遐迩,明悉朕意。
《论冬温无冰劄子》宋·苏辙
臣伏见前年冬温不雪,圣心焦劳,请祷备至,而天意不顺,宿麦不蕃,去冬此灾复甚,而加以无冰。二年之间,天气如一,若非政事过差,上干阴阳,理不至此。谨案常燠之罚,载于《周书》,而无冰之灾,书于《春秋》。圣人之言,必不徒设。臣谨推原经意而验以时事,惟陛下择之。盖《洪范》庶徵:哲则时煖,豫则常煖,谋则时寒,急则常寒。哲之为言明也,豫之为言舒也。故汉儒释之曰:上德不明,暗昧蔽惑,不能知善恶,无功者受赏,有罪者不杀,百官废礼,失在舒缓。盛夏日长,暑以养物,政既弛缓,故其罚常煖。周失之舒,秦失之急,故周亡无寒岁,而秦灭无煖年。今连年冬温无冰,可谓常煖矣。刑政弛废,善恶不分,可谓舒缓矣。臣非敢妄诋时政以惑圣听,请为陛下具数其实。然事在岁月之前,不能尽言,请言其近者:凡有罪不诛者七,无功受赏者四:陆佃为礼部侍郎,所部有讼,而其兄子宇,乃与讼者酒食交通,狱既具,而有司当宇无罪。此有罪而不诛者一也。石麟之为开封推官,与诉讼者私相往来,传达言语,狱上而罢,更为郎官。此有罪而不诛者二也。李伟建言,乞回夺大河,朝廷信之,为起夫役,费用不赀,今黄河北流如故,涨水既退,东流淤填,遂成道路。臣屡乞正伟欺罔误国之罪,不蒙采纳,任伟如故。此有罪而不诛者三也。开封推官王诏故入徒罪,虽该德音,法当冲替,而诏仍得守郡,至今经营差遣,迁延不去。此有罪而不诛者四也。知祥符张亚之,为官户理索积年租课,至勘决不当偿债之人估卖欠人田产,及欠人见被枷锢,而田主殴击至死,身死之后,监督其家,不为少止。本台按发其罪,而朝廷除亚之真州,欲令以去官免罪。此有罪而不诛者五也。孙述知长垣县,决杀诉灾无罪之人,台官以言,然后罢任,虽行推勘,而纵其抵欺,指望恩赦。此有罪而不诛者六也。秀州倚郭嘉兴县人诉灾,州县昏虐,不时受理,临以鞭,使民相惊,自相踏藉,死者四十馀人。虽加按治,而知州章衡反得美职,擢守大郡。此有罪而不诛者七也。近日差除户部尚书以下十馀人,其间人材粗允公议者,不过二三人,其它多老病之馀及执政所厚善耳。臣与僚佐共议,以为不可胜言,是以置而不论,独取其尤不可者杜常、王子韶二人论之,然皆不蒙施行。夫杜常在熙宁间,谄事吕惠卿兄弟,注解惠卿所撰手实文字,分配五常,比之经典,及其所至谬妄,传笑四方。其在都司,希合时忱、任永寿等旨意,施之政事,前后屡为台官所劾,兼其人物凡猥,学术荒谬,而置之太常礼乐之地。命下之日,士人无不掩口窃笑。此无功受赏者一也。王子韶昔在三司条例司,谄事王安石,创立青苗、助役之法。臣时与之共事,实所亲见。及吕公著为御史中丞,举为台官。公著以言新政罢去,而子韶隐忍不言,先帝觉其奸妄,亲批圣语,指其罪状。自是以来,士人不复比数。但以善事权要子弟,故前后多得美官,今又擢之秘书,指日循例当得侍从。公议所惜,实在于此。此无功而受赏者二也。张淳资凡才下,从第二任知县擢为开封司录。曾未数月,厌其繁剧,求为寺监丞,即得将作。又数月,令权开封推官。意欲因权即真,迤逦迁上。此无功而受赏者三也。丁洵罢少府簿,经年不得差遣,一为韩维女婿,即时擢为将作监丞。此无功而受赏者四也。其因缘亲旧,驰骛请谒,特从常调,与之堂除,以至除目猥多,待阙久远,孤寒失望,中外嗟怨者,尚不可胜数。凡上件事,皆刑政不修,纪纲败坏之实也。大率近岁所为,类多如此。譬如天时,有春夏而无秋冬,万物虽得生育而不坚成。天之应人,颇以类至。宜指挥大臣,令巳行者,即加改正,未行者,无踵前失,勉强修饰,以答天变。臣伏见去年,岁在庚午,世俗所传,本非善岁,徒以二圣至仁无私,德及上下,故此凶岁化为有年。然事有过差,犹不免常煖无冰之异。由此观之,天地虽违,得失之应,无一可欺。若更能恐惧修省,戒饬在位相勉为善,则太平之功庶几可致也。臣备位执法,实欲使陛下比隆尧舜,无缺可指,无灾可救,是以区区献言,不觉烦多。死罪死罪。取进止。
寒暑异部艺文二〈诗〉
《寒苦谣》晋·夏侯湛
惟立冬之初夜,天惨凛以降寒霜皑皑,以被庭冰溏瀩于井,干草槭槭以疏叶,木萧萧以零残,松陨叶于翠条竹,摧柯于绿竿。
《旱热》唐·白居易
勃勃旱尘气,炎炎赤日光。飞禽飐将堕,行人渴欲狂。壮者不耐饥,饥火烧其肠。肥者不禁热,喘急汗如浆。到此方自悟,老瘦亦何妨。肉轻足健逸,发少头清凉。薄食不饥渴,端居省衣裳。数匙粱饭冷,一领绡衫香。持此聊过日,焉知畏景长。
《苦寒吟》孟郊
天色寒青苍,北风叫枯桑。厚冰无裂文,短日有冷光。敲石不得火,壮阴正夺阳。苦调竟何言,冻吟成此章。
《大热》宋·戴复古
左手遮赤日,右手招清风。挥汗不能已,扇笠竞要功。南山龙吐云,腾腾满虚空。一雨变清凉,万物随疏通。向人无德色,大哉造化工。
《春寒偶书》刘子翚
浮云匿晨晖,雨雹惊春昼。天公号令乖,阴晴变何骤。小径践芳泥,通渠走寒溜。风颠万木偃,气凛重闱透。鹓鸾护巢翔,奈此群雏幼。拥炉乌薪然,双手慵出袖。褰帷望空明,屋角见远岫。良朋不可招,块处惭孤陋。青青桃叶长,奕奕兰花秀。长吟曷咨嗟,佳辰去难又。
《癸酉岁大热》金·王琢
似动不动云蒸空,欲雨未雨天无风。时时日脚蹴云破,一射万土红炉中。纤絺挂体剧重铠,大屋仅可为樊笼。积冰为丘坐自溃,轻箑况得微凉通。山林亦闻有暍死,城市偪侧宜无容。吾生于热亦屡度,此热尽可并前镕。虽然一气播常令,顿作骇异疑非公。曾闻天南有祝融,出入毒雾骑双龙。自从鼎去昧神怪,无乃煽处行心胸。手摇斗柄酌炎海,力逐熛怒乘离宫。喜为郁蒸怒为火,流烁金石乾河洪。炽昌自欲弄朱夏,骄蹇未肯官炎农。霞烟灼灼燥昏晓,鸟兽喘喘茫西东。此而不制满三伏,遂恐百物随枯蓬。太白之兵攒万锋,银河之浪滔无穷,可洗虐焰夷奸凶。我欲呼愬烦神功,耽耽九虎天关重。
《大暑》赵元
旱云飞火燎长空,白日浑如坐甑中。不到广寒冰雪窟,扇头能有几多风。
《五月二十六日大寒二十二韵》元·袁桷
地界幽都正,风传委羽来。阴机坚积冱,空窾起荒埃。炎帝辞施设,元神擅展裁。气疑翻溟涬,势欲压恢台。北户严云结,中街宿雾霾。睫流惊炙毂,吻咽讶御枚。野旷狐归穴,林荒雀下台。趁虚人瑟缩,走驿吏徘徊。旧箧裘频索,残垆火易灰。当旸纨扇弃,薄暮酒尊催。牛喘犹瞻月,龙藏敢挟雷。晓吟肩峭直,午睡发毰毸。絺绤聊增袭,帘帏莫浪开。鼎温延上客,灶炀集群孩。鸟认南枝宿,驼鸣北路回。泬寥河汉接,惨淡雪霜堆。重甲身僵仆,铢衣说诡诙。已知邹子的,更觉杜生哀。泽国朝曦赫,畬田溽雨催。鸿钧陶石烁,金鉴煮水摧。旧俗惭卑窘,新闻骋博该。广寒今已到,姑射不须陪。
《清明大雪三日》方回
半月雕梁燕子归,怯寒著尽旧绵衣。何人醉眼西湖路,错认杨花作雪飞。
寒暑异部纪事
《尚书·帝命期》:桀无道,夏出霜。
《春秋·佐助期》:缪公即位,仲夏大寒,冰错乱也。
《山陵杂记》:魏惠王死,葬日天大雨雪,至于牛目,坏城郭。
《汉书·高祖本纪》:七年冬十月,上自将击韩王信于铜鞮。信亡走匈奴,与匈奴共距汉。上从晋阳连战,乘胜逐北,至楼烦,会大寒,士卒堕指者什二三。遂至平城,为匈奴所围,七日,用陈平秘计得出。
《京房传》:上令阳平侯凤承制诏,房止无乘传奏事。房意愈恐,去至新丰,因邮上封事曰:臣以六月中言遁卦不效,法曰:道人始去,寒,涌水为灾。至其七月,涌水出。臣弟子姚平谓臣曰:房可谓知道,未可谓信道也。房言灾异,未尝不中,今涌水已出,道人当逐死,尚复何言。臣曰:陛下至仁,于臣尤厚,虽言而死,臣犹言也。平又曰:房可谓小忠,未可谓大忠也。昔秦时赵高用事,有正先者,非刺高而死,高威自此成,故秦之乱,正先趣之。今臣得出守郡,自诡效功,恐未效而死。惟陛下毋使臣塞涌水之异,当正先之死,为姚平所笑。《汉书·王嘉传》:初,廷尉梁相杂治东平王云狱,时天子以相等无讨贼之意,制诏免相等为庶人。后数月,嘉奏封事荐相等明习治狱,书奏,上不能平。召嘉诣廷尉。永信少府张猛等十人以为嘉本以相等为罪,罪恶虽著,大臣括发关械、裸躬就笞,非所以重国褒宗庙也。今春月寒气错缪,霜露数降,宜示天下以宽和。臣等不知大义,惟陛下察焉。
《刘向传》:向本名更生。使其外亲上变事,言:前弘恭奏萧望之等狱决,三月,地大震。恭移病出,后复视事,天阴雨雪。由是言之,地动殆为恭等。臣愚以为宜退恭、显以章蔽善之罚,进望之等以通贤者之路。如此,太平之门开,灾异之原塞矣。
《王莽传》:莽亲之南郊,铸作威斗。威斗者,以五石铜为之,若北斗,长二尺五寸,欲以厌胜众兵。既成,令司命负之,莽出在前,入在御旁。铸斗日,大寒,百官人马有冻死者。
《后汉书·刘盆子传》:盆子入安定、北地。至阳城、番须中,逢大雪,坑谷皆满,士多冻死,乃复还,发掘诸陵。《陈忠传》:季夏大暑,消息不协,寒气错时,水涌为变。天之降异,必有其故。所举有道之士,可策问国典所务,王事过差,令处煖气不效之意,庶有谠言,以承天诫。《拾遗记》:魏明帝起凌云台,躬自掘土,群臣皆负畚锸,天阴,冻死者相枕。
《吴志·江表传》曰:初丹阳刁元使蜀,得司马徽与刘廙论运命历数事。元诈增其文以诳国人曰:黄旗紫盖见于东南,终有天下者,荆、扬之君乎。又得国中降人,言寿春下有童谣曰:吴天子当上。皓闻之,喜曰:此天命也。即载其母妻子及后宫数千人,从牛渚陆道西上,云青盖入洛阳,以顺天命。行遇大雪,道涂陷坏,兵士被甲持仗,百人共引一车,寒冻殆死。兵人不堪,皆曰:若遇敌便当倒戈耳。皓闻之,乃还。
《邺中记》:石虎以五月发五百里内万人营华林苑,至八月天暴雨雪,雪深三尺,作者冻死数千人。太史奏作役非时,天降此变,虎诛起户部尚书以塞天灾。《前梁录》:张骏十四年五月,雨雪降霜,骏避正殿素服,命群僚极言得失。
《晋中兴书》:桓元入建康宫,逆风迅激,旌旗不立,法章仪饰一皆倾偃,是月酷寒。
《宋书·蔡廓传》:廓少子兴宗。徐州刺史薛安都据彭城反,后遣使归顺。太始元年冬,遣张永率军迎之。兴宗曰:安都遣使归顺,此诚不虚。今宜抚之以和,即安所莅,乃遣须单使及咫尺书耳。若以重兵迎之,势必疑惧,或能招引北虏,为患不测。叛臣衅重,必宜剪戮,则比者所宥,亦已宏矣。况安都外据疆地,密迩边关,考之国计,尤宜驯养。如其遂叛,将生旰食之忧。彭城险固,兵强将勇,围之既难,攻不可拔,疆塞之虞,二三宜虑,臣为朝廷忧之。时张永已行,不见从。安都闻大军过淮,婴城自守,要取索虏。永战大败,又值寒雪,死者十八九,遂失淮北四州。其先见如此。
《魏书·世祖本纪》:始光三年冬十月丁巳,车驾西伐幸云中临君子,津会天暴寒数日,冰结十有一月。戊寅,帝率轻骑二万袭赫连昌,壬午至其城下,徙万馀家而还。
《李灵传》:灵弟均,均子璨。天安初,刘彧徐州刺史薛安都举彭城降,诏镇南大将军、博陵公尉元,镇东将军、阳城公孔伯恭等率众迎之。显祖复以璨参二府军事。军达九里山,安都率文武出迎,元不加礼接。安都还城,使遂不至。时刘彧将张永、沈攸之等率众先屯下磕,元令璨与中书郎高闾入彭城说安都,安都即与俱载赴军。元等入城,收管籥。其夜,永攻南门不克,退还。时永辎重在武原,璨劝元乘永之失据,攻永米船,大破之,斩首数千级。时大雪寒,永军冻死者万计,于是遂定淮北。加璨宁朔将军。
《孔伯恭传》:伯恭为散骑常侍。显祖初,刘彧徐州刺史薛安都以彭城内附,彧遣将张永、沈攸之等击安都,安都上表请援。显祖进伯恭号镇东将军,副尚书尉元救之。军次于秺,贼将周凯闻伯恭等军至,弃众遁走。张永仍屯下磕。永辎重在武原,伯恭等攻而剋之。永计无所出,引师而退。时皇兴元年正月,天大寒雪,泗水冰合,永与攸之弃船而走,伯恭等进击,首虏及冻死者甚众。
《薛安都传》:安都从祖弟真度。景明初,豫州大饥,真度表曰:去岁不收,饥馑十五;今又灾雪三尺,民人萎馁,无以济之。臣辄日别出州仓米五十斛为粥,救其甚者。诏曰:真度所表,甚有忧济百姓之意,宜在拯恤。陈郡储粟虽复不多,亦可分赡。尚书量赈以闻。
《赵遐传》:遐出为荥阳太守。时萧衍将马仙埤率众攻围朐城,戍主傅文骥婴城固守。以遐持节、假平东将军为别将,与刘思祖等救之。都督卢昶率大军继之。未几而文骥力竭,以城降贼,众军大崩。昶弃其节传,轻骑而走,惟遐独握节而还。时仲冬寒盛,兵士冻死者,朐山至于郯城二百里间僵尸相属。
《张安祖传》:安祖,河阳人也。袭世爵山北侯。时有元承贵,曾为河阳令,家贫,且赴尚书求选,逢天寒甚,遂冻死路侧。一子年幼,停尸门巷,棺殓无托。安祖悲哭尽礼,买木为棺,手自营作,殓殡周给。朝野嘉叹。尚书闻奏,标其门闾。
《元熙传》:熙授相州刺史。熙以七月入治,其日大风寒雨,冻死者二十馀人,驴马数十匹。
《册府元龟》:后魏南安王祯为湘州刺史,五月至邺,入治日暴风大雨,冻死者十数人。祯以旱祈雨于群神,邺城有石虎庙,人奉祀之。祯告虎神像云:三日不雨,当加鞭罚。请雨不验,遂鞭像一百。是月疽发背薨。祯孙中山王熙后为湘州刺史,以七月入治,其日大风寒雨,冻死者二十馀人,驴马数十匹。熙闻其祖父前事,心恶之又有蛆生其庭,后果兵败而死焉。
《隋书·炀帝本纪》:太子勇废,立上为皇太子。其夜,烈风大雪。
《唐书·李密传》:义宁二年,王世充复营洛北,为浮梁,绝水以战,密以千骑迎击,不胜。世充进薄其垒,密提敢死士数百邀之,世充大溃,士争桥溺死者数万,洛水为不流,杀大将六人,独世充脱。会夜大雨雪,士卒僵死且尽。密乘锐拔偃师,修金墉城居之。
《王綝传》:綝,字方庆。后欲季冬讲武,有司不时办,遂用明年孟春。方庆曰:按《月令》孟冬,天子命将帅讲武,习射御,角力。此乃三时务农,一时讲武,安不忘危之道。孟春不可以称兵。兵,金也,金胜木。方春木生,而举金以害盛德,逆生气。孟春行冬令,则水潦为败,雪霜大挚,首种不入。今孟春讲武,以阴政犯阳气,害发生之德,臣恐水潦败物,霜雪损稼,夏麦不登。愿陛下不违时令,前及孟冬,以顺天道。手制褒允。
《酉阳杂》:天宝初,命王天运将四万人兼统诸蕃兵伐勃律。勃律君长恐惧,请罪,悉出宝玉,愿岁贡献。天运不许,即屠城虏三千人及其珠玑而还,勃律中有术者言:将军无义,不祥。天将大风雪矣,行数百里,忽大风四起,雪花如翼,风激小海,水成冰柱,起而复摧,经半日,小海涨涌,四万人一时冻死,唯蕃汉各一人得还。具奏。元宗大惊异,即令中使随二人验之,至小海侧,冰犹峥嵘如山,隔冰见兵士尸立者、坐者莹彻可数。中使将返,冰忽稍释,众尸亦不复见。
《唐书·李石传》: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时大臣新族死,岁苦寒,外情不安。帝曰:人心未舒何也。石曰:刑杀太甚,则致阴沴。比郑注多募凤翔兵,至今诛索不已,臣恐缘以生变,请下诏慰安之。帝曰:善。
《册府元龟》:高骈为淮南节度使。光启二年十一月雨雪,昏雾不解。或曰:下谋其上。是时粮食腾贵殆逾十倍,寒僵馁仆者日有数千,弃之郊外,及霁而远坊静巷为之一空,至三月,骈果为毕师铎所杀。
《五代史·王敬荛传》:梁兵攻吴,庞师古死清口,败兵亡归,过颍,大雪,士卒饥冻,敬荛乃沿淮积薪为燎为作糜粥餔之,亡卒多赖以全活。
《契丹传》:阿保机攻幽州未克,又攻涿州,陷之。闻王处直废而都立,遂攻中山,渡沙河。都告急于庄宗。庄宗自将铁骑五千,遇契丹前锋于新城,晋兵自桑林驰出,人马精甲,光明烛日。虏骑愕然,稍却,晋军乘之,虏遂散走,而沙河冰薄,虏皆陷没。阿保机退保望都。会天大雪,契丹人马饥寒,多死,阿保机顾卢文进以手指天曰:天未使我至此。乃引兵去。
《李茂贞传》:天复元年,崔引召梁太祖以西,梁军至同州,韩全诲等惧,与李继筠劫昭宗幸凤翔。梁军围之逾年,茂贞每战辄败,闭壁不敢出。城中薪食俱尽,自冬涉春,雨雪不止,民冻饥死者日以千数。
《晋臣吴峦传》:峦善抚士卒,会天大寒,裂其帷幄,以衣士卒,士卒皆爱之。
《土浑传》:契丹与晋相距于河,白承福以其兵从出帝禦虏。是岁大热,吐浑多疾死。
《五代史·安重荣传》:重荣之反也,聚饥民数万,驱以向邺,其兵皆溃去。是冬大寒,溃兵饥冻及见杀无孑遗。《北汉世家》:刘旻遣枢密直学士王得中聘于述律,求兵以攻周。述律遣萧禹厥率兵五万助旻。旻出阴地攻晋州,为王峻所败。是岁大寒,旻军冻馁,亡失过半。《宋史·食货志》:英宗诏:州县长吏遇大雨雪,蠲僦舍钱三日,岁母过九日,著为令。熙宁二年,京师雪寒,诏:老幼贫疾无依丐者,听于四福田院额外给钱收养,至春稍煖则止。
《东轩笔录》:熙宁三年,京辅猛风大雪,草木皆稼,厚者冰及数寸,既而华山震,阜头谷圮折数十百丈,荡摇十馀里,覆压甚重。唐天宝中,木稼而宁王死,故当时谚曰:冬凌树稼达官怕。又诗有泰山其颓,哲人其萎之说。众谓大臣当之,未数年而司徒侍中魏国韩公琦薨。王荆公作挽词略曰:冰稼尝闻达官怕,山颓今见哲人萎。盖谓是也。
《名臣言行录外集》:吕希哲拜右谏议,请召讲官便殿访以治道,迁给事中。有诏幸后苑赏花、钧鱼、宴群臣。会春寒,公请罢宴,以祇天戒。
《宋史·丰稷传》:元祐八年春,多雪,稷言:今嘉祥未臻,沴气交作,岂应天之实未充,事天之礼未备,畏天之诚未孚欤。宫掖之臣,有关预政事,如天圣之罗崇勋、江德明,治平之任守忠者欤。愿陛下昭圣德,祗天戒,总正万事,以消灾祥。
《贤奕》:绍兴中,金趋京,所过城邑欲立取之。会天大寒,城池皆冻,金人籍冰梯城,不攻而入。张魏公在大名,闻之,先弛濠渔之禁,人争出鱼,冰不得合。虏至城下,睥睨久之叹息而去。
《真德秀文集》:显谟阁学士袁燮行状:淳熙十二年冬,时雪虽应,俄顷即止,公谓此洪范庶證所谓豫常燠若者也。陛下蚤朝晏罢,不殉货色,不盘游田,无逸豫之失,而有逸豫之灾,其故何欤。以臣观之,所谓逸豫者非必货色游畋之谓,边烽未息戎事方殷,而优游恬愉,若四方无虞之日,真才未用,宿弊未革,浸浸焉入于颓弊之域,即所谓逸豫也。因言时雪未降,惟陛下致诚感假庶几亟回天意。上曰:朕日在禁中致祷,公言古人应天,以实须要修明政事,登进忠良,屏去邪佞,此乃应天之实。
《桯史》:绍熙甲寅春,道僧入北内坐榻前曰:今日六月也好大雪。侍珰咸笑,顾曰:尔满身皆雪而笑我狂耶。相与罔测,亦莫以为意。至季夏八日,而至尊厌代矣缟素如言焉。
《容斋五笔》:庆元四年,饶州盛夏中,时雨频降。六七月之间未尝请祷,农家水车龙具倚之于壁,父老以为所未见,指其西成有秋当倍常岁,而低下之田遂以潦告馀干安仁,乃于八月罹地火之厄。地火者,盖苗根及心孽虫生之茎干焦枯如火,烈烈正古之所谓蟊贼也。九月十四日严霜连降,晚稻未实者,皆为所薄不能复生。诸县多然。有常产者诉。于郡县郡守孜孜爱民,有意蠲租。然僚吏多云:在法无此两项。又云:九月正是霜降节,不足为异案。白乐天讽谏杜陵叟一篇曰:九月霜降秋早寒,禾穗未熟皆青乾,长吏明知不申破,急敛暴征求考课。此明證也。予因记。元祐五年苏公守杭,日与宰相吕汲公书论浙西灾伤曰:贤哲一闻此言,理无不行,但恐世俗谄薄成风,揣所乐闻与所忌讳,争言无灾,或有灾而不甚损。八月之末,秀州数千人诉风灾,吏以为法有诉水旱而无诉风灾,闭拒不纳。老幼相腾践死者十一人。由此言之,吏不喜言灾者盖十人而九,不可不察也。苏公及此可谓仁人之言,岂非昔人立法之初如所谓风灾所谓旱霜之类。非如水旱之田,可以稽考。惧贪民乘时或成冒滥,故不可轻启其端。今日之计,固难添创条式,但凡有灾伤出于水旱之外者,专委良守令推而行之,则实惠及民,可以救其流亡之祸,仁政之上也。《金史世纪》:辽咸雍八年,五国没撚部谢野勃堇叛辽,鹰路不通。景祖伐之,谢野来禦。兵败,走拔里迈泺。时方十月,冰忽解,谢野不能军,众皆溃去,乃旋师。《太祖本纪》:温都部跋忒杀唐括部跋葛,穆宗命太祖伐之。是岁大雪,寒甚。与乌古论部兵沿土温水过末邻乡,追及跋忒于阿斯温山北泺之间,杀之。
《胥鼎传》:兴定五年三月,上遣近侍谕鼎及左丞贾益谦曰:自去冬至今,雨雪殊少,民心不安,军用或阙,为害甚重。卿等皆名臣故老,今当何以处之。
《康公弼传》:公弼为宁远令。县中陨霜杀禾稼,漕司督赋急,系之狱。公弼上书,朝廷乃释之,因免县中租,县人为立生祠。
《癸辛杂识》:至元庚寅正月二十九日癸酉,是年二月三日春分,余送女子嫁吴氏,至博陆,早雪作至未时,电光继以大雷雪下,如倾而雷不止,天地为之陡黑,余生平所未见,为惊惧者终日。客云:记得春秋鲁隐公九年三月,三国吴主孙亮太平二年二月,晋安帝元兴三年正月,义熙六年正月皆有雷雪之变。未及考也。
《委巷丛谈》:元至正间,西湖冰合,故老云:六十年前曾有此异。张仲举赋诗云:西湖雪厚冰彻底,行人径度如长川,风吹盐地结阴卤,日射玉田生煖烟。鱼龙穴里寒更缩,鸥鹭沙头饥可怜。安得长冰通沧海,我欲三岛求神仙。
《福建通志》:大元庚寅季冬,长乐雨雪数寸,荔枝木皆冻死,遍山连野弥望尽成枯。至后年春,始于旧根株渐抽芽糵。又数年,始复繁盛。是三百五十年间未有此寒也。
《元史·耶律楚材传》:己卯夏六月,帝西讨回回国。祃旗之日,雨雪三尺,帝疑之,楚材曰:元冥之气,见于盛夏,克敌之徵也。庚辰冬,大雷,复问之,对曰:回回国主当死于野。后皆验。
《明外史·李文忠传》:文忠子景隆,拜征虏大将军,将兵北伐。进围北平,筑垒九门,自督军攻丽正门,垂拔而城中投瓦石下击,军骤退,时都督瞿能已破张掖门。后军不继。景隆忌能功,使人止之。于是城中汲水灌城,天寒冰坚,遂不可拔,城中数缒兵夜袭景隆军,军辄惊扰,乃却营十里为长围以困之,士卒屩而执戟,昼夜立风雪中,多冻死者。
《莘野纂闻》:正德己巳冬十二月。吴中大雪,冻死者塞涂,自胥门河以及震泽,水不流。澌或有事,辄涉冰以行。偶从来者问湖海冰山之状,或告曰:尚有木介焉。曰:何以言之。濒海有树,其水激而飞,集树皆冰也,是之谓木介。识者以为兵兆云。
《韩城县志》:党孟辀干谷里人,嘉靖乙卯岁秋霜杀禾,冬地又震。辀有粟二百石,贷者不能偿,辀悉出券焚之。曰:岁厄如此,不忍相迫也。乡党闻之,共颂其义。
寒暑异部杂录
《国语》:太子晋曰:天无伏阴,地无散阳。〈注〉伏阴,夏有霜雹。
《庄子·渔父篇》:阴阳不和,寒暑不时,天子有司之忧也。《扬雄·反离骚》:遭季夏之凝霜兮,庆夭粹而丧荣。〈庆读与羌同〉
《中论夭寿篇》:天道迂阔,闇昧难明,圣人取大略以为成法,亦安能委曲,不失毫芒无差跌乎。且夫信无过于四时而。春或不华,夏或陨霜,秋或雨雪,冬或无冰。岂复以为难哉。
《容斋五笔》:孙思邈曰:寒暑不时,其蒸否也。
《读书杂钞》:僖三十三年十有二月陨霜,不杀草李梅实。注书,时失也。周十一月,今九月,霜当微而重,重而不能杀草,所以为灾,正义杜以长历校之,此为十一月。〈云云〉定元年冬十月陨霜,杀菽谷。梁传曰:未可杀而杀。成元年二月无冰。〈注〉今之十二月书冬温。《缃素杂记》:舒王作韩魏公挽诗云:木稼尝闻达官怕。盖用旧唐史宁王卧疾引谚语曰:木稼达官怕。必大臣当之吾其死矣。此用故事诚工也,然木稼之说齐世知,为木冰而不解,其义余尝读班史五行志而得其说,盖自春秋成公十六年雨木冰。刘歆以为:上阳施不下通,下阴施不上达,故雨而木为之冰,雰气寒,木不曲直也。刘向以为:冰者阴之盛,而水滞者也。木者少阳,贵臣卿大夫之象也。此人将有害,则阴气胁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是时叔孙侨如出奔公子偃诛死。一曰时晋执季孙,行父又执公,此执辱之异。或曰:今之长老名木冰为木介,介者甲,甲兵象也。是岁晋有鄢陵之战,楚王伤目而败,属常雨也,由是知木稼当为木介明矣。盖唐之谚语讹也。按《唐史·五行志》直书曰:雨木冰。乃引刘向之言为证,又云亦谓之树介,介兵象也。是真得春秋书灾异之意矣,又公羊传云雨木冰者,何雨而木冰也。何以书记异也。何休云木者少阳,幼君大臣之象。冰者凝阴,兵之类也。冰胁木者,君臣将执于兵之徵也。然何氏此说盖亦自于歆向云。
《野客丛谈》:白乐天诗曰:元和岁在卯六年春二月月晦寒食天,天阴夜飞雪连宵,复竟日浩浩殊未歇。以见元和六年二月晦为寒食,当和煖之时而霶霈大雪,其气候乖谬如此又诗曰八年十二月五日雪纷纷,竹柏皆冻死,况彼无衣民。又见元和八年十二月,大雪寒冻,民不聊生。如此按东汉书,延熹间大寒,洛阳竹柏冻死,襄楷曰闻之师曰:柏伤竹槁不出三年,天子当之。乐天此语正所以纪异也。又观韩退之辛卯年雪诗亦曰:元和六年春寒甚,不肯归河南。二月末雪花一尺围。此说正与乐天同。《井观琐言》:纲目书,齐主游南苑,杀其从官六十人,据北史从官自暍死耳。尹氏发明曰:虽非以兵刃杀之,是亦以暍死杀之。此孟子所谓杀人以政者也。刘氏书法亦本其说。徐昭文考证,谓当从史书从官暍死,且讥尹氏附会其说以求合所误之文,愚谓徐说固甚直截然纲目无书暍死之例,其文当分注于齐主游南苑之下,以从谨严之体。
《纲目》:疑误北齐高绛以六月游南苑,从官暍死者六十人,见本级通鉴书曰:赐死。赐乃暍之讹耳,纲目乃直书曰:杀其从官六十人。而不言其故,其误甚矣。尹起莘乃为之说曰:此朱文公书法所寓,且引孟子杀人以梃与。刃与政之说固善矣,然则其实通鉴误之于前,纲目承之于后耳。纬荒游无时不避寒暑,于从官死者尚六十人,则其馀可知矣。据事直书,其罪自见,何必没其实哉。
《路史》:徵动羽而霜雹夏零。
《牖景录》:元成宗大德九年三月,陨霜,杀桑。般阳、益都、河间诸路计二百四十一万七千馀株。夫三月陨霜,诚异事,而所杀桑株历有数,必当时形诸奏牍遂载国史,古以农桑课民所失之数,明志简策,其重可知。
寒暑异部外编
《拾遗记》:周灵王时,有苌弘能招致神异,王乃登台望云气蓊郁,忽见二人乘云而至,须发皆黄,非世俗之类也,乘游龙飞凤之辇驾,以青螭其衣,皆缝缉毛羽也,王即迎之上席,时天下大旱,地裂木燃。一人先唱能为霜雪引气一喷,则云起雪飞,坐者皆凛然,宫中池井坚冰可琢,又设狐腋、素裘、紫罴、文褥,是西域所献也,施于台上,坐者皆温。又有一人唱能使即席为炎。乃以指弹席上,而暄风入室,裘褥皆弃于台下,时有容成子谏曰:大王以天下为家而染异术,使变夏改寒,以诬百姓文武,周公之所不取也。王乃疏苌弘,而求正谏之士。
《西京杂记》:淮南王好方士,方士皆以术见,嘘吸为寒暑。
[book_title]第一百七卷
第一百七卷目录
丰歉部汇考一
书经〈周书洪范〉
礼记〈曲礼 月令 郊特牲 乐记 杂记〉
周礼〈地官均人 可关 廪人 春官 大宗伯 肆师 天府 司服 大司乐 籥章 大祝 保章氏 秋官士师〉
尔雅〈释天〉
礼纬〈稽命徵 斗威仪〉
山海经〈西山经 东山经〉
史记〈天官书〉
淮南子〈天文训〉
汉书〈天文志 五行志〉
京房易飞候〈青云占〉
玉历通政经〈占岁〉
齐民要术〈杂说〉
宋史〈天文志〉
五色线〈岁星占〉
娄元礼田家五行〈论草 论花 论走兽 论祥瑞〉
珍珠船〈杏花占〉
丰歉部汇考二
周〈桓王一则 惠王一则 襄王四则 匡王一则 定王一则 景王一则 灵王一则 敬王一则〉
秦〈始皇二则〉
汉〈高祖一则 景帝三则 武帝建元一则 元狩一则 元鼎一则 昭帝始元一则 元凤一则 宣帝本始一则 元帝初元三则 永光二则 建昭一则 成帝永始一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一则 明帝永平三则 章帝建初二则 和帝永元二则 安帝永初三则 顺帝留嘉一则 桓帝建和一则 永兴二则 永寿一则 延熹一则 献帝兴平一则 建安一则〉
魏〈文帝黄初二则 明帝青龙一则 齐王嘉平一则〉
吴〈大帝嘉禾一则 赤乌一则 乌程侯一则〉
晋〈武帝泰始一则 咸宁一则 太康一则 惠帝元康四则 悯帝建兴一则 元帝太兴二则 明帝太宁一则 成帝咸和二则 咸康一则 孝武帝太元一则 安帝隆安一则 元兴一则〉
庶徵典第一百七卷
丰歉部汇考一
《书经》《周书·洪范》
岁月日时无易,百谷用成。
〈蔡传〉岁、月、日三者,雨旸燠寒风不失其时,则其效如此,休徵所感也。
日月岁时既易,百谷用不成。
〈蔡传〉日月岁三者,雨旸燠寒风既失其时,则其害如此,咎徵所致也。
《礼记》《曲礼》
岁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马不食谷,驰道不除,祭事不悬,大夫不食粱,士饮酒不乐。
〈注〉登,成也。君、大夫、士皆为岁凶自贬损,忧民也。礼食杀牲,则祭先有虞氏,以首夏后氏,以心殷人,以肝周人,以肺不祭。肺则不杀也,天子食日少牢,朔月太牢。诸侯食日特牲,朔月少牢,除治也不治道,为妨民取蔬食也。县乐器钟磬之属粱加食也,不乐去琴瑟。〈疏〉此一节明凶荒,人君忧民自贬退礼也。岁凶水旱灾害也,郑注:太史职中数曰岁,朔数曰年,释者云年,是据有气之初;岁,是举年中之称。今谓岁既凶荒,而年中谷稼不登也。膳美食名盛,食必祭。周人重肺,故食先祭肺。岁凶饥不杀牲也,年丰则马食谷,驰道如今御路,君驰走车马之处,不除为不治其草莱也。凶年虽祭而不作乐,乐有县钟磬,因曰县也,大夫食黍稷,以梁为加,故凶年去之士平常饮酒奏乐,今凶年犹许饮酒但不奏乐也。君大夫士各举一边,而言其实,互而相通。君尊举大者而言,大夫、士卑举小者言耳。〈集说〉蓝田吕氏曰:仁者以天下为一身者也,疾痛痾痒,所以感吾憯怛怵惕之心,非有知力与乎其间也,以天下为一身者,一民一物莫非吾体,故举天下,所以同吾爱也。故岁凶,年谷不登,民有饥色,国君大夫士均与其忧。君非不能玉食,大夫士非无田禄,仁人之心与民同之,虽食不能饱也。马不食谷则刍秣而已。公明仪曰: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夺人食而食马与牲,仁人所不为也。凡此皆与民同忧,自贬之道也。及乎有九年之畜,虽凶旱水溢,民无菜色,然后天子食日举以乐,则与之同其忧者,无不同其乐也。 严陵方氏曰:马不食谷者,杂记言凶年乘驽马,以驽马之贱不必秣之也。士之贱必饮酒,然后用乐,故以饮酒言之曰膳不祭肺,则燕食可知;马不食谷,则牲牢可知,驰道不除,则常行之道可知;祭祀不
县,则宾客之事可知。凡此皆举重以明轻也,大夫不食粱,则不祭可知;士饮酒不乐,则不县可知。凡此皆举小以见大也。然君之所以自贬者,其类为多。臣之所以自贬者,其类为少。岂非位有贵贱,故责有轻重欤。 马氏曰:大司徒以荒政言弛力,眚礼蕃乐,则驰道不除,弛力也。膳不祭肺,马不食谷,大夫不食梁,眚礼也。祭事不县,士饮酒不乐,蕃乐也。大司乐大凶令弛县,则不县,不特祭事而已,于祭事言不县则膳可知也。杂记凶年,祀以下牲,则祭不特不县而已,言县则牲可知也。司服言大荒,则素服玉藻,言年不顺成。君衣布,则君不特不祭肺而已,言膳则衣可知也。大夫以梁为加食,君膳不祭肺,故大夫不敢食粱,士无故不去琴瑟,君弛县,故士不敢饮酒以乐。凡此皆去备也。先王之于凶荒也,有珍圭以恤之,有委积以待之,于关市则无征:于刑贬则有虑。大至于移民通财纠守,小至于舍禁多昏杀礼,犹以为未也。故膳不祭肺,不食粱,不乐而损于自。养马不食谷,驰道不除而损于自。奉凡欲与民同患而已,司徒荒政,索鬼神大祝天灾弥祀社稷祷祠祭法雩禜祭水旱,诗之云汉靡神不举,则岁凶莫不祭也。司巫大旱,则舞雩女巫大灾歌哭而请,则祭莫有乐也。然祭则有祷而无祀,乐则有歌舞而无县。有祷而无祀,郊特牲所谓年不顺成,八蜡不通谷梁,所谓祷而不祀是也。有歌舞而无县曲,礼所谓祭事不县大司,乐所谓凡国之大忧令弛县是也。乐者所以荐鬼神也,凶年君膳不祭肺可也,祭事不县以亏祭可乎。盖乐所以荐鬼神,亦所以崇己之德也。凶年不祭失德之效也,苟失其德,安取于乐乎。记曰:五谷时熟,然后赏之以乐。 长乐陈氏曰:君子以得为在,人以失为在。己故吉事则推先于神,凶事则责先于身,方其为宫室,则先宗庙后宫室;为器,则先祭器后燕器。推先于神也。岁凶则先膳不祭肺,而后祭事不县,责先于身也。大蜡之礼,年之顺成而通则曰:报神而不可以为人功,年不顺成而不通,则曰谨民财而不以为神羞,亦此意也。 旴江李氏曰:掌客凡礼宾客,国新杀礼凶荒杀礼、札丧杀礼、祸灾杀礼、在野在外杀礼,由是观之,非直以岁之凶则杀邦,用若新建国,及札丧、祸灾、在外在野皆杀礼也。礼许俭不许无,安得重困于无聊之民,求备乎笾豆之事也。人主所宜动心矣,膳夫大荒则不举,大札则不举,天地有灾则不举,邦有大故则不举。由是观之,非直于外事杀礼,若王膳亦为之贬也。譬如父母其子之不哺,而日饫膏粱,可哉。人主所宜动心矣,如此经所云,皆自贬损忧民之道也。如之感人心为之悦,用度不足,海内不安,未之前闻也。
《月令》
仲春行冬令,麦乃不熟。
孟夏行秋令,五谷不滋,行冬令,秀草不实。
仲夏行冬令,则雹冻伤谷,行春令,则五谷晚熟,其国乃饥。
〈疏〉春主生,夏行春令,则生之日长,生之日长,故熟之时晚。
季夏行春令,则谷实鲜落,行秋令,禾稼不熟。
孟秋行春令,五谷无实。
仲冬行秋令,瓜瓠不成。
〈注〉瓜瓠不成,酉之气乘之也,子宿值虚危,虚危内有瓜瓠。
《郊特性》
八蜡,以记四方,四方年不顺成,八蜡不通,以谨民财也。顺成之方,其蜡乃通,以移民也。既蜡而收,民息已,故既蜡,君子不兴功。
〈注〉四方,方有祭也。其方谷不熟则不通,于蜡,使民谨于用财也。移之言羡也。《诗》颂丰年曰:为酒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礼。此其羡之与。〈疏〉四方之内年谷不得和顺成熟,则当方八蜡之神不得与诸方通祭,所以然者,欲使不熟之方,万民谨慎财物也。有顺成之方,其蜡之八神乃与诸方通祭,以蜡祭丰饶,皆醉饱酒食,使民歆羡也。〈集说〉长乐刘氏曰:九州之诸侯,保育其民者也。各视其年之丰凶,则蜡之祭有行与不行焉,所以谨民财,不以祭祀伤其衣食也。易之损曰:曷之,用二簋可用,享言凶年而约其礼也。顺谓五气时若,成谓九谷皆登,顺成之方,其蜡乃通者,以答百神,所以致丰穰之劳也。以移民也者,民底厥勤,以至京坻之积,必因祭报以燕劳之,所以劝而移之也。易其不勤:以为勤移其心也。易其不足,以就有馀移其身也。大司徒之职曰:大荒大札,则令邦国移民通财舍禁,弛力薄征缓刑,然则蜡之通不通,皆听命于司徒矣。 沙随程氏曰:圣人治神人之道,以为苟旷,其职如神者
亦不敢不致罚也,然则四方年不顺成之所八蜡不通者,亦变置社稷之意,非区区为民财不足而谨之也,唐礼蜡祭年不顺成,则绌其方守之神也。此古礼之存者,犹可考也。
《乐记》
天地之道,风雨不节则饥。
《杂记》
孔子曰:凶年则乘驽马,祀以下牲。
〈注〉自贬损亦取易供也,驽马六种最下者,下牲少牢若特豕、特豚也。〈疏〉此一节明凶荒君自贬损也。校人马有六种:种马、戎马、齐马、道马、田马,此五路所乘驽马,负重载远所乘。凶年人君自贬乘驽马也。天子诸侯常祭太牢,凶荒则用少牢。诸侯之卿大夫常祭用少牢,降用特豕。士常祭用特豕,降用特豚。如此之属,皆为下牲。
《周礼》《地官》
均人,凡均力政,以岁上下,丰年则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则公旬用二日焉。无年则公旬用一日焉。
〈注〉丰年人食四釜之岁也,人食三釜为中岁,人食二釜为无岁,公事也,旬均也。
凶札则无力政,无财赋,不收地守地职,不均地政,三年大比,则大均。
〈注〉无力政,恤其劳也;无财赋,恤其乏困也;不收山泽及地税,亦不平计地税也。〈《订义》〉郑锷曰:凶札不均特权时之变耳,久而不修,则法浸以坏。三年大比时,则大均不以一时之变,废万世之常也。
司关,国凶札,则无关门之征,犹几。〈注〉凶谓凶年饥荒,无关市之征者,出入无租税。
廪人以岁之上下数邦用,以知足否,以诏国用,以治年之凶丰。凡万民之食食者,人四釜,上也。人三釜,中也。人二釜,下也。〈注〉皆谓一月食米也。〈疏〉上谓大丰年,中谓中丰年,下谓少俭年。
《春官》大宗伯
以荒礼哀凶札。肆师之职,国有大故,则令国人祭。〈注〉大故,谓水旱凶荒,所令祭者,社及禜酺。
天府,季冬,陈玉,以贞来岁之美恶。〈注〉问事之正曰贞。〈《订义》〉郑锷曰:先王防患远,忧民深,故每长虑却顾,以为灾害之防。尝之日卜芟,狝之日卜戒,社之日卜稼。犹以为未足以知来岁之休咎。又于季冬之月,岁且更始之时,而预卜之。方其问龟,则天府之官,陈玉以礼神,玉之为物阳精之纯,将以交三灵而通之,故必用玉也。问龟者太卜之职,天府掌出玉而陈之。
司服掌王之服,大荒素服。〈注〉大荒,饥馑。
大司乐
凡大凶,令弛县。〈注〉凶,凶年也。
籥章,凡国祈年于田租、吹豳雅,击土鼓,以乐田畯。 〈注〉祈年,祈丰年也。〈《订义》〉王昭禹曰:丰年虽本于天时, 顺而祈之,亦成乎人事尔。大祝掌六祝之辞,一曰顺祝,二曰年祝。〈注〉顺,丰年也。〈《订义》〉郑锷曰:祈丰年也,顺成之。方蜡祭乃通,年无必丰之理,祝其顺成,载芟之诗之类。刘执中曰:二曰年祝,谓所祈五气,时若常大有年。
保章氏
以五云之物,辨吉凶,水旱降,丰荒之祲象。〈注〉降,下也。知水旱所下之国。〈《订义》〉王昭禹曰:事未至而使之备,患未生而使之防,先王仁民厚矣。
《秋官》
士师若邦凶荒,则以荒辩之法治之。
〈《订义》〉刘迎曰:荒辩之法,所以别其荒岁之轻重而知其中年、凶年、无年,欲为移民、通财、纠守、缓刑之备,使凶札而无辨,安知食二釜与不能食二釜者哉。
《尔雅》《释天》
谷不熟为饥,蔬不熟为馑,果不熟为荒,仍饥为荐。
〈疏〉此释岁凶灾荒之名也。谷梁传曰:一谷不升谓之歉,二谷不升谓之饥,三谷不升谓之馑,四谷不升谓之荒,五谷不升谓之大饥,又谓之大祲,彼以五谷熟之多少立差等之名,其实五者皆是饥也。
《礼纬》《稽命徵》
天子祭天地、宗庙、六宗、五岳,得其宜则五谷丰,雷雨时至。
《斗威仪》
臣专政私其君位,则草木不生,禾谷不实。
《山海经》《西山经》
泰器之山。观水出焉,西流注于流沙。是多文鳐鱼,状如鲤鱼,鱼身而鸟翼,苍文而白首赤喙,常行西海,游于东海,以夜飞。其音如鸾鸡,其味酸甘,食之己狂,见则天下大穰。
玉山有兽焉,其状如犬而豹文,其角如牛,其名曰狡,其音如吠犬,见则其国大穰。
《东山经》
钦山有兽焉,其状如豚而有牙,其名曰当康,其鸣自叫,见则天下大穰。
《史记》《天官书》
杵、臼四星,在危南。
〈注〉《正义》曰:杵、臼三星,在丈人星旁,主军粮。占:正下直臼,吉;与臼不相当,军粮绝也。臼星在南,主舂。其占:覆则岁大饥,仰则大熟也。
匏瓜,有青黑星守之,鱼盐贵。
《索隐》曰:荆州占云匏瓜,一名天鸡,在河鼓东。匏瓜明,则岁大熟也。《正义》曰:匏音白包反。匏瓜五星,在离珠比,天子果园。占:明大光润,岁熟;不,则包果之实不登;客守,鱼盐贵也。
凡候岁美恶,谨候岁始。岁始或冬至日,产气始萌。腊明日,人众卒岁,一会饮食,发阳气,故曰初岁。正月旦,王者岁首;立春日,四时之卒始也。
《索隐》曰:谓立春日是去年四时之终卒,今年之始也。
四始者,候之日。
《正义》曰:谓正月旦岁之始,时之始,日之始,月之始,故云四始。言以四时之日候岁吉凶也。
而汉魏鲜。
孟康曰:人姓名,作占候者。
集腊明正月旦决八风。风从南方来,大旱;西南,小旱;西方,有兵;西北,戎菽为。
孟康曰:戎菽,胡豆也。为,成也。《索隐》曰:韦昭云戎菽,大豆也。又郭璞《注尔雅》亦云胡豆。与孟康同。
小雨。
徐广曰:一无此上两字。
趣兵。
《索隐》曰:趣音促。谓风从西北来,则戎菽成。而又有小雨,则其国趣兵起也。
北方,为中岁;东北,为上岁。
韦昭曰:岁大穰。
东方,大水;东南,民有疾疫,岁恶。故八风各与其冲对,课多者为胜。多胜少,久胜亟,疾胜徐。旦至食,为麦;食至日昳,为稷;昳至餔,为黍;餔至下餔,为菽;下餔至日入,为麻。欲终日有雨有云,有风,有日。
《正义》曰:正月旦,欲其终一日有风有日,则一岁之中,无灾害也。
日当其时者,深而多实;无云有风日,当其时,浅而多实;有云风,无日,当其时,深而少实;有日,无云,不风,当其时者稼有败。如食顷,小败;熟五斗米顷,大败。则风复起,有云,其稼复起。各以其时用云色占种其所宜。其雨雪若寒,岁恶。是日光明,听都邑人民之声。声宫,则岁善,吉;商,则有兵;徵,旱;羽,水;角,岁恶。或从正月旦比数雨。
《索隐》曰:比音鼻律反。数音疏举反。谓以比数日以候一岁之雨,以知丰穰也。
率日食一升,至七升而极。
孟康曰:月一日雨,民有一升之食;二日雨,民有二升之食;如此至七日。
过之,不占。数至十二日,日直其月,占水旱。
孟康曰:月一日雨,正月水。
为其环城千里内占,则其为天下候,竟正月。
孟康曰:月三十日周天,历二十八宿,然后可占天下。《正义》曰:按月列宿,日、风、云有变,占其国,并太岁所在,则知其岁丰稔、水旱、饥馑也。
月所离列宿。
《索隐》曰:韦昭云离,历也。
日、风、云,占其国。然必察太岁所在。在金,穰;水,毁;木,饥;火,旱。此其大经也。正月上甲,风从东方,宜蚕;风从西方,若旦黄云,恶。冬至短极,县土炭。
孟康曰:先冬至三日,县土炭于衡两端,轻重适均,冬至日阳气至则炭重,夏至日阴气至则土重。晋灼曰:蔡邕律历记候钟律权土炭,冬至阳气应黄钟通,土炭轻而衡仰,夏至阴气应蕤宾通,土炭重而衡低。进退先后,五日之中。
炭动,鹿解角,兰根出,泉水跃,略以知日至,要决晷景。岁星所在,五谷逢昌。其对为冲,岁乃有殃。
《正义》曰:言晷景岁星行不失次,则无灾异,五谷逢其昌盛;若晷景岁星行而失舍有所冲,则岁乃有殃祸灾变也。
《淮南子》《天文训》
岁星之所居,五谷丰昌,十二岁而一康。
庚子干戊子,五谷有殃。
戊子干庚子,岁或存或亡。
摄提格之岁,岁早水晚旱,稻疾,蚕不登,菽麦昌,民食四升。
单阏之岁,岁和,稻、菽、麦、蚕昌,民食五升。
执徐之岁,岁早旱晚水,小饥,蚕闭,麦熟,民食三升。大荒落之岁,岁蚕小登,麦昌,菽疾,民食二升。
敦牂之岁,岁大旱,蚕登,稻菽麦昌,禾不为,民食二升。协洽之岁,蚕登,稻昌,菽麦不为,民食三升。
涒滩之岁,岁和,小雨行,蚕登,菽麦昌,民食三升。作鄂之岁,蚕不登,菽麦不为,禾虫,民食五升。
掩茂之岁,岁小饥,蚕不登,麦不为,菽昌,民食七升。大渊献之岁,岁大饥,蚕开,菽麦不为,禾虫,民食三升。困敦之岁,岁大雾起,大水出,蚕、稻、菽、麦昌,民食三升。赤奋若之岁,岁早水,蚕不出,稻疾,菽不为,麦昌,民食一升。
《汉书》《天文志》
太白在南,岁在北,名曰牝牡,年谷大熟。太白在北,岁在南,年或有或亡。
《五行志》
《传》曰:治宫室,饰台榭,内淫乱,犯亲戚,侮父兄,则稼穑不成。说曰:土,中央,生万物者也。其于王者,为内事。宫室、夫妇、亲属,亦相生者也。古者天子诸侯,宫庙大小高卑有制,后夫人媵妾多少进退有度,九族亲疏长幼有序。孔子曰:礼,与其奢也,宁俭。故禹卑宫室,文王刑于寡妻,此圣人之所以昭教化也。如此则土得其性矣。若乃奢淫骄慢,则土失其性。有水旱之灾而草木百谷不熟,是为稼穑不成。
京房《易飞候》《青云占》
视四方常有青云,主丰。
《玉历通政经》《占岁》
冬至之日,见云送迎,从下乡来,岁美。无云送迎,德薄岁恶。
《齐民要术》《杂说》
《师旷占·五谷贵贱法》:常以十月朔日,占春粜贵贱:风从东来,春贱;逆此者,贵。以四月朔占秋粜:风从南来、西来者,秋皆贱;逆此者,贵。以正月朔占夏粜:风从南来、东来者,皆贱;逆此者,贵。
《师旷占·五谷》曰:正月甲戌日,大风东来折树者,谷熟。甲寅日,大风西北来者贵。庚寅日,风从西来者,皆贵。二月甲戌日,风从南来者,稻熟。乙卯日,不雨晴明,稻上场不熟。四月四日雨,稻熟;日月珥,天下喜。十五日、十六日雨,晚稻善;日月蚀。
《师旷占·五谷早晚》曰:粟米常以九月为本;若贵贱不时,以最贱之月为本。粟以秋得本,贵在来夏;以冬得本,贵在来秋。此收谷远近之期也,早晚以其时差之。粟米春夏贵去年秋冬仕七,到夏复贵秋冬什九者,是阳道之极也,急粜之勿留,留则大贱也。
《物理论》曰:正月望夜占阴阳,阳长即旱,阴长即水。立表以测其长短,审其水旱,表长二尺:月影长二尺以上,大旱;二尺五寸至三尺,小旱;三尺五寸至四尺,谓适,高下皆熟;四尺五寸至五尺,小水;五尺五寸至六尺,大水。月影所极,则正面也;立表中正,乃得其定。又曰:正月朔旦,四面有黄气,其岁大丰。此黄帝用事,土气黄均,四方并熟。有青气杂黄,有螟虫。赤气,大旱。黑气,大水,正朔占岁星,上有青气,宜桑;赤气,宜豆;黄气,宜稻。
《师旷占》曰:黄帝问曰:吾欲占药善一心,可知不。对曰:岁欲甘,甘草先生;荠。岁欲苦,苦草先生;葶苈。岁欲雨,雨草先生;藕。岁欲旱,旱草先生;蒺藜。岁欲荒,荒草先生;蓬。岁欲病,病草先生。艾。
《宋史》《天文志》
八谷八星,在华盖西、五车北,一曰在诸王西。武密曰:主候岁丰俭,一稻、二黍、三大麦、四小麦、五大豆、六小豆、七粟、八麻。甘氏曰:八谷在宫北门之右,司亲耕,司候岁,司尚食。星明,吉;一星亡,一谷不登;八星不见,大饥。客星入,谷贵。彗星入,为水。黑云气犯之,八谷不收。天厨六星,在扶筐北,一曰在东北维外,主盛馔,今光禄厨也。星亡,则饥;不见,为凶。客星、流星犯之,亦为饥。糠一星,在箕舌前,杵西北。明,则丰熟;暗,则民饥,流亡。杵三星,在箕南,主给庖舂。动,则人失釜甑;纵,则丰;横,则大饥;亡,则岁荒;移徙,则人失业。荧惑守,民流。客星犯、守,岁饥。彗、孛犯,天下有急兵。
农丈人一星,在南斗西南,老农主稼穑者,又主先农、农正宫。星明,岁丰;暗,则民失业;移徙,岁饥。客星、彗星守之,民失耕,岁荒。
天樽三星,在五诸侯南,一曰在东井北,樽,器也,主盛饘粥,以给贫馁。明,为丰;暗,则岁恶。
《五色线》《岁星占》
岁守心则年丰,岁为重华,故主丰年。
《娄元礼·田家五行》《论草》
五谷草占稻色。草有五穗,近本茎为早色,腰末为晚。禾随其穗之美恶,以断丰歉。未必极验,但其草每年根根相似。
《论花》
《草花杂占》云:荠菜先生,岁欲甘。葶苈先生,岁欲苦。藕先生,岁欲雨。蒺藜先生,岁欲旱。蓬先生,岁欲荒。水藻先生,岁欲恶。艾先生,岁欲病。皆以孟春占之,系江南农事云。
《论走兽》
鼠咬麦苗,主不见收。咬稻苗,亦然。
《论祥瑞》
两岐麦谓一秆而秀两穗也,主时年祥瑞,又主其田秋必倍收。
《珍珠船》《杏花占》
《师旷占术》:杏花多者、不虫者,来年秋禾善。
丰歉部汇考二
周
桓王三年,京师饥。
按《左传·鲁隐公六年》:冬,京师来告饥,公为之请籴于宋、卫、齐、郑,礼也。
惠王十一年,鲁大无麦禾。
按《春秋·鲁庄公二十八年》:大无麦禾。 按《公羊传》:冬,既见无麦禾矣。曷为先言筑郿,而后言无麦禾,讳以凶年造邑也。 按《谷梁传》:大者,有顾之辞也,于无禾及无麦也。
按《汉书·五行志》:严公二十八年冬,大水亡麦禾。董仲舒谓夫人哀姜淫乱,逆阴气,故大水也。刘向谓水旱当书,不书水旱而曰大亡麦禾者,土气不养,稼穑不成者也。是时,夫人淫于二叔,内外亡别,又因凶饥,一年而三筑台,故应是而稼穑不成,饰台榭内淫乱之罚云。遂不改寤,四年而死,祸流二世,奢淫之患也。
襄王五年,晋饥。
按《左传·鲁僖公十三年》:冬,晋荐饥,使乞籴于秦。六年,秦饥。
按《左传·鲁僖公十四年》:冬,秦饥,使乞籴于晋。
七年,晋饥。
按《左传·鲁僖公十五年》:晋饥,秦输之粟。
十三年,鲁饥。
按《左传·鲁僖公二十一年》:夏,大旱,是岁也。饥而不害。
匡王二年,宋饥。
按《左传·鲁文公十六年》:秋八月,宋公子鲍礼于国人,宋饥,竭其粟而贷之。
定王十四年冬,鲁大有年。
按《春秋·鲁宣公十有六年》:冬,大有年。 按《谷梁传》:五谷大熟,为大有年。
〈《大全》〉程氏曰:大有年记异也,旱乾水溢,饥馑荐,臻者灾也。山崩地震,彗孛飞流者,异也。景星甘露醴泉芝草,百谷顺成者,祥也。大有年,上瑞矣,何以为记异乎。凡灾异庆祥,皆人为所感,而天以其类应之者也。人事顺于下,则天气和于上。宣公弑立,逆理乱伦,水旱螽蝝,饥馑之变相继,而作史不绝,书宜也独。于是冬乃大有年,所以为异乎,夫有年、大有年一耳。古史书之,则为祥。仲尼笔之,则为异。此言外微旨非圣,人莫能脩之者也。
景王元年,郑、宋饥。
按《左传·鲁襄公二十九年》:郑饥而未及麦,民病,子皮饩国人粟,户一钟,子罕闻之。曰:邻于善,民之望也。宋亦饥,请于平公,出公粟以贷。
灵王十三年冬,鲁大饥。
按《春秋·鲁襄公二十四年》:冬,大饥。 按《谷梁传》:五谷不升为大饥。一谷不升谓之歉,二谷不升谓之饥,三谷不升谓之馑,四谷不升谓之康,五谷不升谓之大祲。大祲之礼,君食不兼味,台榭不涂,弛侯,廷道不除,百官布而不制,鬼神祷而不祀,此大祲之礼也。
〈《大全》〉何氏曰:有死伤曰大饥,无死伤曰饥。
敬王十五年,蔡饥。
按《左传·鲁定公五年》:夏,归粟于蔡,以周亟,矜无资。
秦
始皇三年,岁大饥。
按《史记·秦始皇本纪》云云。
十九年,上谷大饥。
按《史记·秦始皇本纪》云云。
汉
高祖二年,关中大饥。
按《汉书·高祖本纪》:二年六月,关中大饥,米斛万钱,人相食。令民就食蜀汉。 按《食货志》:汉兴,接秦之敝,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
景帝元年,诏以比岁不登,听民徙宽大地。
按《汉书·景帝本纪》:元年春正月,诏曰:间者岁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绝天年,朕甚痛之。郡国或硗狭,无所农桑毄畜;或地饶广,荐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议民欲徙宽大地者,听之。
后二年,饥。
按《汉书·景帝本纪》:后二年春,以岁不登,禁内郡食马粟,没入之。
后三年,岁比不登。
按《汉书·景帝本纪》:三年春正月,诏曰:间岁或不登,意为末者众,农民寡也。其令郡国务劝农桑,益种树,可得衣食物。
武帝建元三年春,大饥。
按《汉书·武帝本纪》:建元三年春,大饥,人相食。
元狩三年,山东饥。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狩三年秋,遣谒者劝有水灾郡种宿麦。举吏民能假贷贫民者以名闻。 按《食货志》:山东被水灾,民多饥乏。
元鼎二年,饥。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鼎二年夏,大水,关东饿死者以千数。
昭帝始元四年,岁比不登。
按《汉书·昭帝本纪》:四年秋七月,诏曰:比岁不登,民匮于食,流庸未尽还,往时令民共出马,其止勿出。
元凤三年,饥。
按《汉书·昭帝本纪》:元凤三年春正月,诏曰:乃者民被水灾,颇匮于食,朕虚仓廪,使使者振困乏。
宣帝本始四年,岁不登。
按《汉书·宣帝本纪》:本始四年春,诏:今岁不登,遣使者赈贷困乏。 按《食货志》:宣帝即位,用吏多选贤良,百姓安土,岁数丰穰,谷至石五钱。
元帝初元元年,岁不登。
按《汉书·元帝本纪》:初元元年夏四月,诏:关东今年谷不登,民多困乏。其令郡国被灾害甚者毋出租赋。九月,关东郡国十一饥,或人相食。 按《贡禹传》:元帝初即位,徵禹为谏议大夫,数虚己问以政事。是时年岁不登,郡国多困,禹奏言:古者宫室有制,宫女不过九人,秣马不过八匹;墙涂而不雕,木摩而不刻,车舆器物不文画,苑囿不过数十里,与民共之;任贤使能,什一而税,亡它赋敛繇戍之役,使民岁不过三日,千里之内自给,千里之外各置贡职而已。故天下家给人足,颂声并作。至高祖、孝文、孝景皇帝,循古节俭,宫女不过十馀,厩马百馀匹。孝文皇帝衣绨履革,器亡雕文金银之饰。后世争为奢侈,转转益甚,臣下亦相放效,衣服履绔刀剑乱于主上,主上时临朝入庙,众人不能别异,甚非其宜。然非自知奢僭也,犹鲁昭公曰:吾何僭矣。今大夫僭诸侯,诸侯僭天子,天子过天道,其日久矣。承衰救乱,矫复古人,在于陛下。臣愚以为尽如太古难,宜少放古以自节焉。论语曰:君子乐节礼乐。方今宫室已定,亡可奈何矣,其馀尽可减损。故时齐三服官输物不过十笥,方今齐三服官作工各数千人,一岁费数钜万。蜀广汉主金银器,岁各用五百万。三工官官费五千万,东西织室亦然。厩马食粟将万匹。臣禹尝从之东宫,见赐杯案,尽文昼金银饰,非当所以赐食臣下也。东宫之费亦不可胜计。天下之民所为饥饿死者,是也。今民大饥而死,死又不葬,犬猪所食。人至相食,而厩马食粟,苦其大肥,气盛怒至,乃日步作之。王者受命于天,为民父母,固当若此乎。天不见邪。武帝时,又多取好女至数千人,以填后宫。及弃天下,昭帝幼弱,霍光专事,不知礼正,妄多臧金银财物,鸟兽鱼鳖牛马虎豹生禽,凡百九十物,尽瘗臧之,又皆以后宫女置于园陵,大失礼,逆天心,又未必称武帝意也。昭帝晏驾,光复行之。至孝宣皇帝时,陛下恶有所言,群臣亦随故事,甚可痛也。故使天下承化,取女皆大过度,诸侯妻妾或至数百人,豪富吏民畜歌者至数十人,是以内多怨女,外多旷夫。及众庶葬埋,皆虚地上以实地下。其过自上生,皆在大臣循故事之罪也。唯陛下深察古道,从其俭者,大减损乘舆服御器物,三分去二。子产多少有命,审察后宫,择其贤者留二十人,馀悉归之。及诸陵园女亡子者,宜悉遣。独杜陵宫人数百,诚可哀怜也。厩马可亡过数十匹。独舍长安城南苑地以为田猎之囿,自城西南至山西至鄠皆复其田,以与贫民。方今天下饥馑,可亡大自减损以救之,称天意乎。天生圣人,盖为万民,非独使自娱乐而已也。故《诗》曰:天难谌斯,不易惟王;上帝临女,毋贰尔心。当仁不让,独可以圣心参诸天地,揆之往古,不可与臣下议也。若其阿意顺指,随君上下,臣禹不胜拳拳,不敢不尽愚心。天子纳善其忠,乃下诏令太仆减食谷马,水衡减食肉兽,省宜春下苑以与贫民,又罢角抵诸戏及齐三服官。迁禹为光禄大夫。
初元二年,饥。
按《汉书·元帝本纪》:二年三月,诏曰:间者岁数不登,元元困乏,不胜饥寒,以陷刑辟,朕甚悯之。六月,关东饥,齐地人相食。秋七月,诏曰:岁比灾害,民有菜色,惨怛于心。已诏吏虚仓廪,开府库赈救。今秋禾麦颇伤。其咎安在。公卿其悉陈朕过,靡有所讳。 按《食货志》:元帝即位,天下大水,关东郡十一尤甚。二年,齐地饥,谷石三百馀,民多饿死,琅琊郡人相食。
初元五年,关东饥。
按《汉书·元帝本纪》:五年夏四月,诏曰:乃者关东连遭灾害,饥寒疾疫,夭不终命。
永光元年,大饥。
按《汉书·元帝本纪》:永光元年三月,陨霜伤麦稼,秋罢。
〈注〉晋灼曰:五行志永光元年三月陨霜杀桑,九月二日陨霜杀稼,天下大饥。师古曰:秋罢者,言秋时无所收也。
永光二年,饥。
按《汉书·元帝本纪》:二年夏六月,诏曰:间者连年不收,四方咸困。元元之民,劳于耕耘,又亡成功,困于饥馑,亡以相救。朕为民父母,德不能覆,而有其刑,甚自伤焉。其赦天下。
建昭四年,饥。
按《汉书·元帝本纪》:建昭四年夏四月,诏曰:间者阴阳不调,五行失序,百姓饥馑,烝庶失业。
成帝永始二年,饥。
按《汉书·成帝本纪》:永始二年二月乙酉,诏曰:关东比岁不登,吏民以义收食贫民、入谷物助县官赈赡。按《食货志》:永始二年,梁国、平原郡比岁伤水灾,人相食,刺史守相坐免。
后汉
光武帝建武二年,关中饥,民食野谷。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建武二年九月,关中饥,人相食。初,王莽末,天下旱蝗,黄金一斤易粟一斛;至是野谷旅生,麻菽尤盛,野蚕成茧,被于山阜,人收其利焉。
明帝永平五年,岁稔。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食货志》:显宗即位,天下安宁,民无横徭,岁比登稔。永平五年作常满仓,立粟市于城东,粟斛直钱二十。草树殷阜,牛羊弥望,作贡尤轻,府廪还积,奸回不用,礼义专行。于时传曰三统之元,有阴阳之九焉,盖天地之恒数也。永平九年,大有年。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云云。
永平十二年,岁屡丰。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十二年,岁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羊被野。
章帝建初元年,饥。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 按《东平王苍传》:建初元年,苍上便宜。帝报书曰:灾异之降,缘政而见。今改元之后,年饥人流,此朕之不德感应所致。
建初二年,饥。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二年春三月,诏曰:比年阴阳不调,饥馑屡臻。深惟先帝忧人之本。
和帝永元五年,饥。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永元五年三月,遣使者分行贫民,举实流冗,开仓赈廪三十馀郡。 按《樊准传》:永元之初,连年水旱灾异,郡国多被饥困。
永元六年,饥。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六年三月,诏流民所过郡国皆实禀之。丙寅,诏:以济河之域,凶馑流亡,其令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
安帝永初二年,夫饥。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永初二年春正月,禀河南、下邳、东莱、河内贫民。
〈注〉古今注曰:时州郡大饥,米石二千,人相食,老弱相弃道路。
二月乙丑,遣光禄大夫樊准、吕仓分行冀兖二州,禀贷流民。秋七月戊辰,诏曰:昔在帝王,承天理民,莫不据璇玑玉衡,以齐七政。朕以不德,遵奉大业,而阴阳差越,变异互见,万民饥流,羌貊叛戾。夙宿克己,忧心京京。间令公卿郡国举贤良方正,远求博选,开不讳之路,冀得至谋,以鉴不逮,而所对皆循尚浮言,无卓尔异闻。其百僚及郡国吏人,有道术明习灾异阴阳之度璇玑之数者,各使指变以闻。二千石长吏明以诏书,博衍幽隐,朕将亲览,待以不次,冀获嘉谋,以承天诫。
永初三年,大饥。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三年三月,京师大饥,民相食。壬辰,公卿诣阙谢。诏曰:朕以幼冲,奉承鸿业,不能宣流风化,而感逆阴阳,至令百姓饥荒,更相啖食。永怀悼叹,若坠渊冰。咎在朕躬,非群司之责,而过自贬引,重朝廷之不德。其务思变复,以助不逮。是岁,并、凉二州大饥,人相食。 按《续汉书》:四年,诏:比年饥,加有军旅,且勿设戏作乐。正旦,无充庭车也。
永初七年,南阳等郡饥。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七年九月,调零陵、桂阳、丹阳、豫章、会稽租米,赈给南阳、广陵、下邳、彭城、山阳、庐江、九江饥民。
顺帝阳嘉二年,吴郡饥。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阳嘉二年春二月,诏以吴郡、会稽饥荒,贷人种粮。
桓帝建和元年,饥。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建和元年二月,荆、扬二州人多饿死。
永兴元年,饥。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兴元年秋七月,百姓饥穷,流冗道路,至有数十万户,冀州尤甚。
永兴二年,饥。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二年九月,诏:饥馑荐臻。其不被害郡县,当为饥馁者储。
永寿元年,冀州饥。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寿元年二月,司隶、冀州饥,人相食。敕州郡赈给贫弱。
延熹九年,豫州饥。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延熹九年三月,司隶、豫州饥死者什四五,至有灭户者,遣三府掾赈廪之。
献帝兴平元年,饥。
按《后汉书·献帝纪》:兴平元年,谷一斛五十万,豆麦一斛二十万,人相食啖,白骨委积。帝使侍御史侯汶出太仓米豆,为饥人作糜粥,经日而死者无数。
建安二年,江淮饥。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建安二年,岁饥,江淮间民相食。
魏
文帝黄初三年,饥。
按《魏志·文帝本纪》:黄初三年秋七月,冀州民饥。黄初五年,冀州饥。
按《魏志·文帝本纪》:五年十一月庚寅,以冀州饥,遣使者开仓廪赈之。
明帝青龙三年,关东饥。
按《魏志·明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宣帝本纪》:青龙三年,关东饥。
齐王芳嘉平四年,关中饥。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食货志》云云。
吴
大帝嘉禾三年,岁不登。
按《吴志·孙权传》:嘉禾三年春正月,诏曰:兵久不辍,民困于役,岁或不登。其宽诸逋,勿复督课。
赤乌三年冬十一月,民饥。
按《吴志·孙权传》云云。
乌程侯 年,稼穑不成,饥。
按《晋书·五行志》:吴孙皓时,常岁无水旱,苗稼丰美而实不成,百姓以饥,阖境皆然,连岁不已。吴人以为伤露,非也。按刘向春秋说曰水旱当书,不书水旱而曰大无麦禾者,土气不养,稼穑不成,此其义也。皓初迁都武昌,寻还建业,又起新馆,缀饰珠玉,壮丽过甚,破坏诸营,增广苑囿,犯暑妨农,官私疲怠。月令,季夏不可以兴土功,皓皆冒之。此脩宫室饰台榭之罚也。
晋
武帝泰始七年,雍、凉、秦饥。
按《晋书·武帝本纪》:泰始七年五月,雍、凉、秦三州饥,赦其境内殊死以下。
咸宁五年,饥。
按《晋书·武帝本纪》:咸宁五年二月乙亥,以百姓饥馑,减御膳之半。
太康六年,屡年不登。
按《晋书·武帝本纪》:太康六年春正月庚申朔,以比岁不登,免租贷宿负。
惠帝元康四年,饥。
按《晋书·惠帝本纪》:元康四年秋八月,大饥。
元康六年,饥。
按《晋书·惠帝本纪》:六年,关中饥。
元康七年,饥。
按《晋书·惠帝本纪》:七年秋七月,关中饥,米斛万钱。元康八年春,雍州饥。秋,有年。按《晋书·惠帝本纪》:八年春正月,诏发仓廪,赈雍州饥人。秋九月,雍州有年。
悯帝建兴四年,饥。
按《晋书·悯帝本纪》:建兴四年冬十月,京师饥甚,米斗金二两,人相食,死者大半。
元帝太兴元年,江东饥。
按《晋书·元帝本纪》:太兴元年十二月,江东三郡饥,遣使赈给之。
太兴二年,三吴饥。
按《晋书·元帝本纪》:二年五月,吴郡大饥。是岁,三吴大饥。
明帝太宁元年,饥。
按《晋书·明帝本纪》:太宁元年冬十一月,以军国饥乏,调刺史以下米各有差。
成帝咸和四年,饥。
按《晋书·成帝本纪》:咸和四年春正月,城中大饥,米斗万钱。
咸和五年,大饥。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和五年,无麦禾,天下大饥。
咸康元年,扬州诸郡饥。
按《晋书·成帝本纪》:咸康元年二月,扬州诸郡饥,遣使赈给。
孝武帝太元六年,大饥。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太元六年秋七月甲午,交州平。大饥。 按《五行志》:六年,无麦禾,天下大饥。
安帝隆安五年,饥。
按《晋书·安帝本纪》:隆安五年,是岁饥。
元兴元年,无麦禾,天下大饥。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book_title]第一百八卷
第一百八卷目录
丰歉部汇考三
宋〈文帝元嘉五则 孝武帝孝建一则 大明二则〉
南齐〈武帝永明二则〉
梁〈武帝天监二则 大同二则 太清一则 简文帝大宝一则〉
北魏〈太宗神瑞一则 泰常一则 世祖神麚一则 太平真君二则 高宗太安二则 显祖天安一则 皇兴一则 高祖延兴二则 太和十四则 世宗景明三则 正始一则 永平三则 延昌三则 肃宗熙平二则 神龟一则 出帝太昌一则 孝静帝天平二则 文帝大统一则 恭帝一则〉
北齐〈武成帝河清二则 后主武平二则〉
北周〈武帝天和一则 建德二则〉
隋〈文帝开皇一则 炀帝大业一则〉
唐〈太宗贞观三则 高宗永徽一则 显庆一则 总章一则 咸亨二则 仪凤二则 调露一则 永隆一则 永淳一则 弘道一则 中宗嗣圣三则 神龙一则 景龙三则 睿宗先天一则 元宗开元八则 天宝一则 肃宗乾元二则 代宗广德一则 永泰一则 大历一则 德宗贞元六则 宪宗元和七则 穆宗长庆一则 敬宗实历一则 文宗太和三则 开成一则 宣宗大中三则 懿宗咸通二则 僖宗乾符一则 中和二则 光启二则 昭宗大顺一则 天祐一则〉
后唐〈庄宗同光一则〉
后晋〈高祖天福一则 出帝天福一则 开运一则〉
后周〈太祖广顺一则 世宗显德三则〉
辽〈太宗会同一则 圣宗统和五则 开泰三则 太平二则 兴宗景福一则 重熙一则 道宗清宁二则 咸雍三则 太康四则 大安三则 寿隆二则 天祚帝乾统一则 天庆一则〉
庶徵典第一百八卷
丰歉部汇考三
宋
文帝元嘉十二年,饥。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沈演之传》:演之除司徒。元嘉十二年,东诸郡大水,民人饥馑,吴义兴及吴郡之钱唐,升米三百。
元嘉二十年,民大饥。
按《宋书·文帝本纪》云云。
元嘉二十一年,饥。
按《宋书·文帝本纪》:二十一年夏四月,晋陵延陵民徐耕以米千斛助恤饥民。
元嘉二十三年,大有年。
按《宋书·文帝本纪》云云。
元嘉三十年,青徐饥。
按《宋书·文帝本纪》:三十年春正月,徐、青州饥。二月壬子,遣运部赈恤。
孝武帝孝建二年,三吴饥。
按《南史·宋孝武帝本纪》:孝建二年八月,三吴饥,诏所在赈贷。
大明元年,饥。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大明元年五月,吴兴、义兴大水,民饥。
大明三年,饥。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三年二月甲子,荆州饥。
南齐
武帝永明三年秋,枯苗再熟。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永明三年夏,琅邪郡旱。百姓芟除枯苗,至秋擢颖大熟。
永明四年,麦再秀。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四年四月,临沂县麦不登,刈为马刍,至夏更苗秀。
梁
武帝天监元年,大饥。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天监元年,米斗五千,民多饿死。天监四年,大穰。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四年,大穰,米斛三十。
大同三年,饥。
按《梁书·武帝本纪》:大同三年九月,北徐州境内旅生稻稗二千许顷。南兖州大饥。冬十月,京师饥。
大同四年,饥。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四年八月甲辰,诏南兖等十二州,既经饥馑,曲赦逋租宿债,勿收今年三调。
太清三年,简文帝即位。七月,大饥。
按《南史·梁简文帝本纪》:太清三年五月辛巳,即皇帝位。七月,九江大饥,人相食者十四五。
简文帝大宝元年,大饥。
按《梁书·简文帝本纪》:大宝元年五月,自春迄夏,大饥,人相食,京师尤甚。
北魏
太宗神瑞二年,饥。
按《魏书·太宗本纪》:神瑞二年九月,京师民饥,听出山东就食。冬十月丙寅,诏曰:古人有言,百姓足则君有馀,未有民富而国贫者也。顷者以来,频遇霜旱,年谷不登,百姓饥寒不能自存者甚众,其出布帛仓谷以振贫穷。 按《食货志》:二年,不熟,京畿之内,路有行馑。帝以饥将迁都于邺,用博士崔浩计乃止。
泰常八年,饥。
按《北史·魏太宗本纪》:泰常八年,岁饥,诏所在开仓振给。
世祖神麚四年,饥。
按《北史·魏太武帝本纪》:神麚四年二月,定州人饥,诏开仓以振之。
太平真君元年,饥。
按《魏书·世祖本纪》:太平真君元年,州镇十五民饥,开仓振恤。
太平真君九年,饥。
按《魏书·世祖本纪》:九年二月癸卯,山东民饥,诏开仓振之。
高宗太安三年,饥。
按《魏书·高宗本纪》:太安三年十有二月,以州镇五蝗,民饥,使使者开仓以振之。
太安五年,饥。
按《北史·魏高宗本纪》:五年冬十二月戊申,诏以六镇、云中、高平、二雍、秦州遍遇灾旱,年谷不收,开仓振乏。有徙流者,喻还桑梓。
显祖天安元年,饥。
按《魏书·显祖本纪》:天安元年,州镇十一旱,民饥,开仓振恤。
皇兴四年,饥。
按《魏书·显祖本纪》:皇兴四年,州镇十一民饥。
高祖延兴三年,饥。
按《魏书·高祖本纪》:延兴三年,相州民饿死者二千八百四十五人。
延兴四年,饥。
按《北史·魏高祖本纪》:四年,州镇十三大饥,丐人田租,开仓振之。
太和元年,饥。
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元年春正月己酉,雪中饥,开仓振恤。十有二月丁未,州郡八水旱蝗,民饥。
太和二年,饥。
按《北史·魏高祖本纪》:二年,州镇二十馀水旱,人饥,诏开仓振恤。
太和三年,饥。
按《魏书·高祖本纪》:三年六月辛未,以雍州民饥,开仓振恤。
太和四年,饥。
按《北史·魏高祖本纪》:四年,郡镇十八水旱,人饥,诏开仓振恤。
太和五年,饥。
按《北史·魏高祖本纪》:五年十二月癸巳,州镇十二饥,诏开仓振恤。
太和七年,饥。
按《北史·魏高祖本纪》:七年三月甲戌,以冀、定二州饥,诏郡县为粥于路以食之。六月,定州上言,为粥所活九十四万七千馀口。九月,冀州上言,为粥所活七十三万一千七百馀口。十二月,州镇十三饥,诏开仓振恤。
太和八年,饥。
按《北史·魏高祖本纪》:八年十二月,州镇十五水旱,人饥,诏使者开仓振恤。
太和九年,饥。
按《北史·魏高祖本纪》:九年八月庚申,诏曰:数州灾水,饥馑荐臻,民有卖鬻男女者。天谴在予一人,百姓横罹艰毒。今自太和六年已来,买定、冀、幽、相四州饥人良口者,尽还所亲。虽聘为妻妾,遇之非理,情不乐者,亦离之。是岁,京师及州镇十三水旱伤稼。
太和十年,饥。
按《魏书·高祖本纪》:十年十有二月乙酉,诏以汝南、颍川大饥,丐民田租,开仓振恤。
太和十一年,饥。
按《魏书·高祖本纪》:十有一年二月甲子,诏以肆州之雁门及代郡民饥,开仓振恤。六月辛巳,秦州民饥,开仓振恤。秋七月己丑,诏曰:今年谷不登,听民出关就食。遣使者造籍,分遣去留,所在开仓振恤。是岁大饥,诏所在开仓振恤。 按《韩麒麟传》:麒麟除冠军将军、齐州刺史。太和十一年,京都大饥,麒麟表陈时务曰:古先哲王经国立治,积储九稔,谓之太平。故躬籍千亩,以励百姓,用能衣食滋茂,礼教兴行。逮于中代,亦崇斯业,入粟者与斩敌同爵,力田者与孝悌均赏,实百王之常轨,为治之所先。今京师民庶,不田者多,游食之口,三分居二。盖一夫不耕,或受其饥,况于今者,动以万计。故顷年山东遭水,而民有馁终;今秋京都遇旱,谷价踊贵。实由农人不劝,素无储积故也。伏惟陛下,天纵钦明,道高三、五,昧旦忧勤,思恤民敝,虽帝虞一日万几,周文昃不暇食,蔑以为喻。上垂覆载之泽,下有冻馁之人;皆由有司不为明制,长吏不恤其本。自承平日久,丰穰积年,竞相矜夸,遂成侈俗。车服第宅,奢僭无限;丧葬婚娶,为费实多。贵富之家,童妾袨服;工商之族,玉食锦衣。农夫餔糟糠,蚕妇乏短褐。故令耕者日少,田有荒芜。谷帛罄于府库,宝货盈于市里;衣食匮于室,丽服溢于路。饥寒之本,实在于斯。愚谓凡珍玩之物,皆宜禁断;吉凶之礼,备为格式;令贵贱有别,民归朴素。制天下男女,讣口受田。宰司四时巡行,台使岁一按检;勤相劝课,严加赏罚;数年之中,必有盈赡,虽遇灾凶,免于流亡矣。往年校比户贯,租赋轻少。臣所统齐州,租粟才可给俸,略无入仓。虽于民为利,而不可长久。脱有戎役,或遭天灾,恐供给之方,无所取济。可减绢布,增益谷租,年丰多积,岁俭出赈。所谓私民之谷,寄积于官;官有宿积,则民无荒年矣。
太和十二年,饥。
按《北史·魏高祖本纪》:十二年十一月,雍、豫二州人饥,诏开仓振恤。
太和十三年,饥。
按《魏书·高祖本纪》:十有三年夏四月己丑,州镇十五大饥,诏所在开仓振恤。 按《高闾传》:太和十四年秋,闾上表曰:奉诏,以春夏少雨,忧饥馑之方臻,悯黎元之伤瘁,同禹汤罪己之诚,齐尧舜引咎之德。虞灾致惧,询及卿士,令各上书,极陈损益。臣闻皇天无私,降鉴在下,休咎之徵,咸由人召。故帝道昌则九畴叙,君德衰而彝伦斁。休瑞并应,享以五福,则康于其邦;咎徵屡臻,罚以六极,则害于其国。斯乃《洪范》之实徵,神祇之明验。及其厄运所缠,世钟阳九,数乖于天理,事违于人谋,时则有之矣。故尧汤逢历年之灾,周汉遭水旱之患,然立功修行,终能弭息。
太和二十年,岁俭。
按《北史·魏高祖本纪》:二十年十二月甲子,以西北州郡旱俭,遣侍臣巡察,开仓振恤。
太和二十三年,世宗即位,饥。
按《北史·魏世宗本纪》:二十三年四月,即皇帝位。是岁,州镇十八水饥,分遣使者,开仓振恤。
世宗景明元年,饥。
按《魏书·世宗本纪》:景明元年五月甲寅,以北镇大饥,遣兼侍中杨播巡抚赈恤。是岁,十七州大饥,分遣使者,开仓赈恤。 按《薛安都传》:安都从祖弟真度,为豫州刺史。景明初,豫州大饥,真度表曰:去岁不收,饥馑十五;今又灾雪三尺,民人萎馁。
景明二年,饥。
按《魏书·世宗本纪》:二年三月,青、齐、徐、兖四州大饥,民死者万馀口。
景明三年,饥。
按《魏书·世宗本纪》:三年,河州大饥,死者二千馀口。
正始四年,饥。
按《北史·魏世宗本纪》:正始四年秋八月辛丑,敦煌人饥,诏开仓赈恤。九月景戌,司州人饥,诏开仓赈恤。永平元年春三月景午,以去年旱俭,遣使者所在赈恤。
永平二年,饥。
按《魏书·世宗本纪》:永平二年夏四月己酉,诏以武川镇饥,开仓赈恤。
永平三年,岁俭。
按《北史·魏世宗本纪》:三年五月丁亥,冀、定二州旱俭,诏开仓赈恤。
永平四年,饥。
按《魏书·世宗本纪》:四年二月壬午,青、齐、徐、兖四州民饥甚,遣使赈恤。
延昌元年,饥。
按《魏书·世宗本纪》:延昌元年夏四月戊辰,诏河北民就谷燕恒二州。辛未,诏饥民就谷六镇。五月丙午,诏天下有粟之家,供年之外,悉贷饥民。六月庚辰,诏出太仓粟五十万石,以赈京师及州郡饥民。
延昌二年,饥。
按《魏书·世宗本纪》:二年二月丙辰朔,赈恤京师贫民。甲戌,以六镇大饥,开仓赈赡。是春,民饥,饿死者数万口。夏四月庚子,以绢十五万匹赈恤河南郡饥民。六月乙酉,青州民饥,诏使者开仓赈恤。
延昌三年,饥。
按《魏书·世宗本纪》:三年夏四月,青州民饥。辛巳,开仓赈恤。
肃宗熙平元年,饥。
按《魏书·肃宗本纪》:熙平元年夏四月戊戌,以瀛州民饥,开仓赈恤。五月丁卯朔,诏曰:炎旱积辰,苗稼萎悴,比虽微澍,犹未沾洽。晚种不纳,企望忧劳,在予之责,思自兢厉。尚书可釐恤狱犴,察其淹枉,简谅轻重,随事以闻,无使一人怨嗟,增伤和气。土木作役,权皆休罢,劝农省务,肆力田畴。庶嘉泽近降,丰年可必。熙平二年,饥。
按《魏书·肃宗本纪》:二年冬十月,幽、冀、沧、瀛四州大饥,光州饥敝。
神龟元年,饥。
按《魏书·肃宗本纪》:神龟元年春正月乙酉,幽州大饥,民死者三千七百九十九人,诏刺史赵邕开仓赈恤。
出帝太昌元年,饥。
按《魏书·出帝本纪》:太昌元年五月,诏:西土年饥,百姓流徙。其有露尸,令所在埋覆。
孝静帝天平三年,饥。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天平三年冬十一月戊申,诏遣使巡检河北流移饥人。
天平四年,饥。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北史·齐神武本纪》:四年二月乙酉,神武以并、肆、汾、建、晋、东雍、南汾、秦、陕九州霜旱,人饥流散,请所在开仓赈给。
文帝大统二年,大饥。
按《北史·魏文帝本纪》:大统二年,关中大饥,人相食,死者十七八。
恭帝四年,浙州饥。
按《魏书·恭帝本纪》不载。 按《周书·孝闵帝本纪》:元年〈即西魏恭帝四年〉三月壬子,诏曰:浙州去岁不登,厥民饥馑,朕用悯焉。
北齐
武成帝河清三年,饥。
按《北齐书·武成本纪》:河清三年是岁,山东大水,饥死者不可胜计,诏发赈给,事竟不行。
河清四年,年谷不登。
按《北史·齐武成本纪》:四年二月壬申,以年谷不登,禁酤酒。
后主武平四年,山东饥。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齐后主武平四年,山东饥。是时,大兴土木之功于仙都苑。又起宫于邯郸,穷侈极丽。后宫侍御千馀人,皆宝衣玉食。逆中气之咎也。
武平六年,饥。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七年春正月壬辰,诏去秋以来,水潦人饥不自立者,所在付大寺及诸富户济其性命。
北周
武帝天和六年,饥。
按《周书·武帝本纪》:建德元年三月,诏:去秋年谷不登,民有散亡,家空杼轴。朕每旦恭己,夕惕兢怀。自今正调以外,无妄徵发。庶时俗殷阜,称朕意焉。
建德三年,饥。
按《周书·武帝本纪》:三年春正月丙子,诏以往岁年谷不登,民多乏绝,令公私道俗,凡有积贮粟麦者,皆准口听留,以外尽粜。
建德四年,饥。
按《周书·武帝本纪》:四年,岐、宁二州民饥。 按《邵惠公颢传》:颢子导,导子椿,建德初,除岐州刺史。四年,关中民饥,椿表陈其状。玺书劳慰。
隋
文帝开皇十四年,饥。
按《隋书·文帝本纪》:开皇十四年八月,关中大饥。
炀帝大业五年,大饥。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业五年,燕、代、齐、鲁诸郡饥。先是建立东都,制度崇侈。又宗室诸王,多远徙边郡。
唐
太宗贞观元年,饥。
按《唐书·太宗本纪》:贞观元年十月丁酉,以岁饥减膳。按《五行志》:贞观元年,关内饥。
贞观二年,饥。
按《唐书·太宗本纪》:二年三月己巳,遣使巡关内,出金宝赎饥民鬻子者还之。
按《旧唐书本纪》:二年八月,河南、河北大霜,人饥。贞观八年,饥。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虞世南传》:贞观八年,山东及江、淮大水,帝忧之,以问世南,对曰:山东淫雨,江、淮大水,恐有冤狱枉系。帝然之,于是遣使赈饥民,申挺狱讼,多所原赦。
高宗永徽五年,大稔。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永徽五年,大稔,雒米斛至两钱半,粳米斗至十一文。
显庆元年,以民饥减膳。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显庆元年二月,上封人奏称,去岁粟麦不登,百姓有食糟糠者。帝命取所食物视之,惊叹。手诏曰:上封人所进食极恶,情之忧灼,中宵辍寐,永言给足,取愧良深,夫国以人为本,人以食为天,百姓不足,君孰与足,朕临御天下,于今七年,每留心庶绩,轸虑农亩,而政道未凝,仁风犹缺,致令九年无备,四气有乖。遂使去秋霖滞便即罄竭,所以伫西郊而结念,眷东作以劳怀,岂下乏农夫,上甘珍馔,宜令所司常进之食三分减二。群臣奏言:伏见手诏,以近畿诸州百姓少食,特为减膳。去年虽不善熟,未是大饥。陛下忧劳情深,发使赈给,复为减膳,在外黎庶不胜喜庆。帝曰:比日亦闻百姓食少,不谓至是。今所见者乃非人所食物,朕闻天子以百姓心为心,岂有见有如此。一身独供丰馔,自见此食,忧叹不能已也。三月澍雨,百僚请复常膳,许之。
总章二年,饥。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总章二年,诸州四十馀饥,关中尤甚。
咸亨元年,饥。
按《唐书·高宗本纪》:咸亨元年八月庚戌,以谷贵禁酒。是岁大饥。
咸亨三年,饥。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唐会要》:三年,关中饥。
仪凤三年,饥。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三年四月,以同州饥,沙苑及长春宫,并许百姓樵采、渔猎。
仪凤四年春,东都饥。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调露元年秋,关中饥。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永隆元年,饥。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隆元年冬,东都饥。
按《旧唐书本纪》:永隆元年十一月,洛州饥,减价官粜以救饥人。
永淳元年,饥。
按《唐书·高宗本纪》:永淳元年六月,大蝗,人相食。 按《五行志》:永淳元年,关中及山南州二十六饥,京师人相食。
按《册府元龟》:永淳元年正月朔,以年饥,受朝贺而不设会,放雍州诸府兵士于邓绥等州就谷。
弘道元年,饥。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永淳二年,〈是年改元弘道〉天后自封岱之后,劝上封中岳。每下诏草仪注,以岁饥而止。
中宗嗣圣四年〈即武后垂拱三年〉,饥。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垂拱三年,天下饥。
嗣圣五年〈即武后垂拱四年〉,饥。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垂拱四年春二月,山东、河南甚饥乏。
嗣圣十八年〈即武后大足元年〉,饥。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足元年春,河南诸州饥。
神龙二年,饥。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二年,河北水,大饥。
景龙元年,饥。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神龙三年〈是年改元景龙〉夏,山东、河北二十馀州旱,饥馑疾疫死者数千计。
景龙二年春,饥。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按《册府元龟》:二年二月,以河朔诸州多饥乏,命张知泰巡问赈恤。
景龙三年,饥。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三月,饥。按《册府元龟》:三年三月,制发仓廪赈饥人。
睿宗先天二年,饥。
按《唐书·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先天二年冬,京师、岐、陇、幽州饥。
元宗开元二年,饥。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张廷圭传》:开元初,大旱,关中饥,诏求直言。廷圭上疏曰:古有多难兴国,殷忧启圣,盖事危则志锐,情苦则虑深,故能转祸为福也。景龙、先天间,凶党构乱,陛下神武,汛埽氛垢,日月所烛,无不濡泽,明明上帝,宜锡介福。而顷阴阳愆候,九谷失稔,关辅尤剧。臣思天意,殆以陛下春秋鼎盛,不崇朝有大功,轻尧、舜而不法,思秦、汉以自高,故昭见咎异,欲日慎一日,永保天和,是皇天于陛下眷顾深矣,陛下得不奉若休旨而寅畏哉。诚愿约心削志,考前王之书,敦素朴之道,登端士,放佞人,屏后宫,减外厩,场无蹴鞠之玩,野绝从禽之乐,促远境,罢县戍,矜惠穷茕,蠲薄徭赋,去淫巧,捐珠璧,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或谓天戒不足畏,而上帝凭怒,风雨迷错,荒馑日甚,则无以济下矣;或谓人穷不足恤,而亿兆携离,愁苦昏垫,则无以奉上矣。斯安危所系,祸福之原,奈何不察。
按《册府元龟》:开元二年正月,关中饥。下诏曰:朕闻诸《易》曰:先天而天不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不违,况于人乎。因斯而言,则君事于天,养于人,行月令,顺时物也。朕以不德恭膺斯运,静言询政,每用忧劳属献岁发。春东风解冻土,膏脉散草木,自乐而天久不雨,元元何辜。孰可以授农事拯彼饥者,岂布德利施庆惠尚不及与。岂掩骼埋胔无麛无卵尚不及欤。岂名山大川修祭命祀尚不及欤。钦若令典,惟增所惧,缅怀大猷,思补其缺,有司可稽。春令以称朕心,其有直谏昌言弘益政理者,朕将亲览。罔或隐避不急之务,一切停息,见禁囚徒,速令处置,宜从宽大,勿使称冤。本州本军刺史,军将境内所有名山大川能兴云致雨者,并宜祈祭。其有僵尸暴骸无主收敛者,亦仰埋掩量,致祭讫各具状奏闻。应须酒脯,宜用官物,古者雪冤妇于东海,问刑人于北寺,则以旱之故,应时如向,至于山不童泽不竭,使霈然以降,兴而致之复,何远也。将达精诚务修蠲洁俾幽坎,遂性飞走从宜,则冀天之爱人,月离于毕。颙颙之望感而遂通。布告遐迩,令知此意。二月帝亲虑囚徒,宰臣等奏曰:陛下亢旱亲降德音,减膳彻乐。朝野之人无任欣感然,食粟之马在厩尤多,臣请马料日减其半,回给饥户,则人畜偕济,免供之乏。许之。
开元五年,饥。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五年五月,诏:河南河北去年不熟,今春亢旱,全无麦苗,所在饥敝特异寻常。
开元十五年,饥。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十五年秋,河北饥。
开元十六年,河北饥。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按《旧唐书·食货志》:十六年十月,敕:自今岁普熟,谷价至贱。〈按此所载与《唐书·五行志》互异,而《旧纪》作十五年,河北饥亦并存之。〉开元二十年,饥。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卢从愿传》:从愿开元十八年,迁太子宾客。二十年,河北饥,诏为宣抚处置使,开元二十一年,饥。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裴耀卿传》:耀卿,字焕之。开元二十年,迁京兆尹。明年秋,京师饥。
开元二十五年,有年。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五年九月戊子,敕今岁秋苗,远近丰熟。
开元二十七年,有年。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七年九月,敕今岁物已秋成农郊,大稔岂,但京坻之积有同水火之饶,宜因丰穰预为收贮。
天宝十四载,饥。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四载正月,岁饥乏。
肃宗乾元元年,饥。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乾元元年三月辛卯,以岁饥,禁酤酒,麦依常式。
按《荒政考略》:肃宗时,百姓残于兵盗,米斗至钱七千,鬻糠为粮,民行乞食者属路。
乾元三年,饥。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春,饥,米斗钱千五百。
代宗广德二年,饥。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广德二年秋,关辅饥,米斗千钱。
永泰元年,饥。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泰元年,饥,京师米斗千钱。
大历八年,大稔。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大历八年,时京师大稔,谷价骤贱,大麦斗至八钱,粟斗至二十钱。
德宗贞元元年,饥。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元元年春,大饥,东都、河南、河北米斗千钱,死者相枕。
按《旧唐书本纪》:贞元元年,关东大饥,赋调不入。关中饥民烝蝗虫而食之。
贞元二年,饥。
按《唐书·德宗本纪》:二年正月丙申,诏减御膳之半。按《五行志》:二年五月,麦将登而雨霖,米斗千钱。按《旧唐书·本纪》:二年春正月壬辰朔,以岁饥罢元会礼。丙申,诏以民饥,御膳之费减半,宫人月共粮米减一千五百石,飞龙马减半料。
按《册府元龟》:二年正月,以关辅荒馑,停朝贺之礼。诏曰:朕以薄德托居人上,励精思理,期致雍熙而鉴之,不明百度,都缺伤痍,未瘳而征役荐起,流亡既甚而赋敛弥繁,人怨上闻,天灾下降,连岁蝗旱,荡无农收。贞元十四年,京师及河北饥。
按《唐书·德宗本纪》:十四年,京师饥。 按《五行志》:十四年,京师及河南饥。
贞元十五年,饥。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十五年二月,罢中和节宴会,年凶故也。癸卯,罢三月群臣宴赏,岁饥也。
贞元十九年,饥。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九年秋,关辅饥。
按《旧唐书·本纪》:十九年秋七月戊午,以关辅饥,罢吏部选、礼部贡举。
贞元二十年,饥。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二十年二月丙午朔,罢中和节宴,岁俭也。
宪宗元和元年,有年。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宪宗即位之初,有司以岁丰熟,请畿内和粜。
元和七年春,饥。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和八年,广州饥。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和九年,饥。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春,关内饥。元和十一年,饥。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东都、陈许州饥。
按《旧唐书本纪》:十一年夏四月丁巳,以徐宿饥,赈粟八万石。
元和十二年,饥。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十二年秋七月壬辰,诏以定州饥,募人入粟授官及减选、超资。元和十四年,饥。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四年七月,东都留守上言:河南府汝州百姓饥。
穆宗长庆二年,江淮饥。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按《旧唐书本纪》:二年十二月癸巳,淮南奏和州饥,乌江百姓杀县令以取官米。
敬宗宝历元年,大稔。
按《唐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宝历元年,敕度支于两畿及凤州、邠泾、鄜坊、同华、河中、陕州、河阳等道,共和籴折籴聚二百万斛,以是岁大稔故也。十二月戊辰,敕如闻河东振武,今年熟令博籴米收贮。
文宗太和四年,饥。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河北及太原饥。
按《旧唐书本纪》:四年秋七月乙酉,太原饥。
太和六年,饥。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春,剑南饥。太和九年,饥。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春,饥,河北尤甚。
开成四年,饥。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温、台、明等州饥。
宣宗大中五年,饥。
按《唐书·宣宗本纪》:大中五年十二月,湖南饥。 按《五行志》:大中五年冬,湖南饥。
大中六年,饥。
按《唐书·宣宗本纪》:大中六年十一月,淮南饥。 按《五行志》:六年夏,淮南饥,海陵、高邮民于官河中漉得异米,号圣米。
大中九年秋,淮南饥。
按《唐书·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懿宗咸通三年,饥。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三年夏,淮南、河南饥。
咸通九年,饥。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九年秋,江左及关内饥,东都尤甚。
僖宗乾符三年春,京师饥。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中和二年,关内大饥。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中和四年,饥。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关内大饥。
光启二年,大饥。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启二年二月,荆、襄大饥,米斗三千钱,人相食。
光启三年,饥。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扬州大饥,米斗万钱。
昭宗大顺二年,饥。
按《唐书·昭宗本纪》:大顺二年春,淮南饥。 按《五行志》:大顺二年春,淮南大饥。
天祐元年,大饥。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祐元年十月,京师大饥。
后唐
庄宗同光四年,饥。
按《五代史·庄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同光四年正月己卯,明宗奏,深、冀诸州县流亡饥馑户一千四百。
后晋
高祖天福六年,饥。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六年四月,齐、鲁民饥。
出帝天福八年,大饥。
按《五代史·晋出帝本纪》:八年,天下饥,河南谷价暴加,人多饥殍。
开运元年,大饥。
按《五代史·晋出帝本纪》云云。 按《册府元龟》:开运元年九月,诏曰:朕虔承顾命,获嗣丕基,常惧颠危,不克负荷,宵分日昃,罔敢怠荒。夕惕晨兴,每怀祗畏,但以恩信未著,德教未敷,理道不明,咎徵斯至,向者频年灾沴。稼穑不登,万姓饥荒,道馑相望,上天垂谴,凉德所招言。念于此,寝食何安。得不省过兴,怀侧身罪己,载深减损。思召和平,非理费用一切禁止于戏,继圣承祧,握枢临极昧于至道,若履春冰,属以天灾流行,国步多梗,因时致惧,引咎推诚,期于将来,庶几有补。更赖王公将相、贵戚豪宗,各启乃心,率由兹道,共臻富庶以致康宁,凡百臣僚宜体朕意。
后周
太祖广顺元年,饥。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纪》不载。 按《陆游·南唐书·元宗本纪》:保大九年三月,淮南饥。
按《十国春秋·楚·恭孝王世家》:保大九年十月,湖南饥,镐大发仓粟赈之,楚人大悦。
世宗显德元年,荐饥。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 按《陆游·南唐书》:保大十二年,自十一年六月至今年三月大饥疫,命州县鬻粥食饿者。
按《册府元龟》:显德元年正月乙酉,分命朝臣杜晔等五人,往颍亳濮永城固河口开仓,减价出粜以济饥民。
显德四年,饥。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四年三月,命左谏议大夫尹日就于寿州,开仓赈其饥民。又命供奉官田处岩等,于寿州煮粥以救饥民。
显德六年饥。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六年,濠州、楚州、和州、寿州饥。
按《文献通考》:六年,淮南饥。
辽
太宗会同四年,大稔。
按《辽史·太宗本纪》:会同四年冬十月辛丑,有司奏燕、蓟大熟。
圣宗统和四年,饥。
按《辽史·圣宗本纪》不载。 按《耶律隆运传》:统和四年,隆运加守司空,上言西州数被兵,加以岁饥,宜轻赋税以来流民,从之。
统和六年,饥。
按《辽史·圣宗本纪》:六年八月,大同军节度使耶律抹只奏今岁霜旱乏食。 按《食货志》:六年,霜旱灾,民饥。统和八年,饥。
按《辽史·圣宗本纪》:八年十一月庚寅,以吐谷浑民饥,赈之。
统和二十五年,饥。
按《辽史·圣宗本纪》:二十五年十二月己酉,赈饶州饥民。
统和二十八年,饥。
按《辽史·圣宗本纪》:二十八年八月戊申,赈平州饥民。
开泰元年,饥。
按《辽史·圣宗本纪》:开泰元年十二月壬申,赈奉圣州饥民。
开泰六年,饥。
按《辽史·圣宗本纪》:六年十月丁卯,南京路饥,挽云、应、朔、弘等州粟赈之。
开泰七年,饥。按《辽史·圣宗本纪》:七年夏四月丙寅,赈川、饶二州饥。辛未,赈中京贫乏。
太平五年,岁丰。
按《辽史·圣宗本纪》:太平五年,燕民以年谷丰熟,车驾临幸,争以土物来献。上礼高年、惠鳏寡,赐酺饮。至夕,六街灯火如昼,士庶嬉游,上亦微行观之。
太平九年,饥。
按《辽史·圣宗本纪》:九年八月,燕仍岁大饥。
兴宗景福元年,岁丰。
按《辽史·兴宗本纪》:景福元年秋七月庚戌,蓟州民饥。乙卯,以比岁丰稔,罢给东京统军司粮。冬十月丁卯,赈黄龙府饥民。
重熙十二年,岁俭。
按《辽史·兴宗本纪》:重熙十二年十一月,上京岁俭。
道宗清宁四年,饥。
按《辽史·道宗本纪》不载。 按《耶律独传》:独为宁远军节度使。东路饥,奏赈之。
清宁十年,岁熟。
按《辽史·道宗本纪》:十年,南京、西京大熟。
咸雍四年,饥。
按《辽史·道宗本纪》:咸雍四年春正月辛卯,遣使赈西京饥民。三月甲申,赈应州饥民。庚寅,赈朔州饥民。咸雍七年,饥。
按《辽史·道宗本纪》:七年十一月己丑,赈饶州饥民。是岁,寿州斗粟六钱。
咸雍八年,饥。
按《辽史·道宗本纪》:咸雍八年二月戊辰,岁饥,免武安州租税,赈恩、蔚、顺、惠等州饥民。夏四月壬子,赈义、饶二州民。六月甲寅,赈易州贫民。己未,赈中京。甲子,赈中兴府。七月丙申,赈饶州饥民。
太康元年,饥。
按《辽史·道宗本纪》:太康元年,云州饥,平州饥,平、滦二州饥,南州饥。
太康二年,饥。
按《辽史·道宗本纪》:二年,黄龙府饥,南京路饥。
太康三年,中京饥,南京熟。
按《辽史·道宗本纪》:三年三月辛卯,中京饥,罢巡幸。是岁,南京大熟。
太康四年,饥。
按《辽史·道宗本纪》:四年春正月甲午,赈东京饥。
太安三年,饥。
按《辽史·道宗本纪》:太安三年二月,中京饥。夏四月,义州饥。
太安四年,饥。
按《辽史·道宗本纪》:四年三月,上京及平、锦、来三州饥。太安八年,饥。
按《辽史·道宗本纪》:八年冬十月,西北路饥。
寿隆五年,饥。
按《辽史·道宗本纪》:寿隆五年冬十月,辽州饥。
寿隆六年,饥。
按《辽史·道宗本纪》:六年冬十月,平州饥。
天祚帝乾统十年,饥。
按《辽史·天祚帝本纪》:乾统十年,是岁大饥。
天庆八年,大饥。
按《辽史·天祚帝本纪》:天庆八年十二月,山前诸路大饥,乾、显、宜、锦、兴中等路,斗粟直数缣,民削榆皮食之,既而人相食。
[book_title]第一百九卷
第一百九卷目录
丰歉部汇考四
宋〈太祖建隆三则 乾德二则 开宝七则 太宗太平兴国二则 雍熙二则 端拱一则 淳化五则 至道二则 真宗咸平四则 景德四则 大中祥符九则 天禧五则 乾兴一则 仁宗天圣四则 明道二则 景祐二则 宝元一则 庆历二则 皇祐五则 至和一则 嘉祐二则 神宗熙宁八则 元丰四则 哲宗元祐二则 绍圣三则 元符二则 徽宗崇宁二则 大观二则 政和一则 宣和三则 高宗建炎三则 绍兴十五则 孝宗隆兴二则 乾道九则 淳熙十四则 光宗绍熙四则 宁宗庆元四则 嘉泰四则 开禧一则 嘉定十二则 理宗嘉熙一则 宝祐一则 度宗咸淳三则 恭帝德祐一则〉
金〈太宗天会二则 熙宗皇统一则 世宗大定五则 章宗明昌二则 泰和一则 卫绍王大安一则 崇庆一则 至宁一则〉
庶徵典第一百九卷
丰歉部汇考四
宋太祖建隆元年,河南饥,河北丰。
按《宋史·太祖本纪》:建隆元年夏四月乙酉,遣使分诣京城门,赐饥民粥。 按《五行志》:建隆元年,河南诸州乏食。 按《食货志》:建隆初,河北连岁大稔。
按《玉海》:元年正月,诏河北岁丰谷贱,命使置场增价以籴。
建隆二年,饥。
按《宋史·太祖本纪》:二年闰三月丁丑,金、商、房三州饥,振之。
建隆三年,饥。
按《宋史·太祖本纪》:三年春正月己巳,淮南饥,振之。十二月戊戌,蒲、晋、慈、隰、相、卫六州饥,赈之。 按《沈伦传》:伦奉使吴越。道出扬、泗,岁饥,民多死,郡中军储尚馀万斛,公还具以白朝。太祖即命发廪贷民。
按《十国春秋·吴越·忠懿王世家》:建隆三年夏五月,婺、衢、睦三州民灾。戊辰,王遣使赈恤。
乾德元年,饥。
按《宋史·太祖本纪》:乾德元年二月辛亥,澶、滑、卫、魏、晋绛、蒲、孟八州饥,命发廪赈之。 按《五行志》:乾德元年,齐、隰等州饥。
乾德二年,饥。
按《宋史·太祖本纪》:二年二月癸丑,遣使赈陕州饥。夏四月戊申,赈河中饥。己巳,灵武饥,转泾粟以饟。 按《五行志》:二年,州府二十二饥。
开宝元年,饥。
按《宋史·太祖本纪》:开宝元年春正月甲午,陕之集津、绛之垣曲、怀之武陟饥,赈之。
开宝四年,饥。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府州六水一旱,诸州民乏食。
开宝五年,大饥。
按《宋史·太祖本纪》:五年,岁大饥。
开宝六年,饥。
按《宋史·太祖本纪》:六年二月丙申,曹州饥。
按《十国春秋·唐后主本纪》:六年,江南饥,宋馈米麦十万斛。
开宝七年,饥。
按《宋史·太祖本纪》:七年六月丙申,河中府饥,发粟三万石赈之。
开宝八年,饥。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八年,江南平,诏出米十万石,赈城中饥民。
开宝九年,饥。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州府十二饥。
太宗太平兴国四年,饥。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平兴国四年,太平州饥。
太平兴国八年,饥。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八年,同州饥。
雍熙二年,饥。
按《宋史·太宗本纪》:雍熙二年三月,江南民饥。夏四月乙亥朔,遣使行江南诸州,赈饥民。
雍熙三年,饥。
按《宋史·太宗本纪》:三年八月丁未,剑州民饥,遣使赈之。
端拱二年,饥。
按《宋史·太宗本纪》:端拱二年二月戊午,以太仓粟贷京畿饥民。 按《王禹偁传》:二年冬,京城旱,禹偁疏云:一谷不收谓之馑,五谷不收谓之饥。馑则大夫以下,皆损其禄;饥则尽无禄,廪食而已。今旱云未沾,宿麦未茁,既无积蓄,民饥可忧。望下诏直云:君臣之间,政教有阙,自乘舆服御,下至百官奉料,非宿卫军士、边庭将帅,悉第减之,上答天谴,下厌人心,俟雨足复故。外则停岁市之物;内则罢工巧之伎。近城掘土,侵冢墓者瘗之;外州配隶之众,非赃盗者释之。然后以古者猛虎渡河、飞蝗越境之事,戒敕州县官吏。其馀军民刑政之弊,非臣所知者,望委宰臣裁议颁行,但感人心,必召和气。
淳化元年,饥。
按《宋史·太宗本纪》:淳化元年,深、冀二州,文登、牟平两县饥。 按《五行志》:淳化元年,开封、河南等九州饥。淳化二年,饥。
按《宋史·太宗本纪》:二年夏四月,虞乡等七县民饥。秋七月己亥,陕西缘边诸州饥民鬻男女入近界部落者,官赎之。
淳化三年,润州饥,京畿大穰。
按《宋史·太宗本纪》:三年,润州丹徒县饥,死者三百户。
按《食货志》:三年,京师大穰。
淳化四年,饥。
按《宋史·太宗本纪》:四年二月己卯,诏以江、浙、淮、陕饥,遣使巡抚。诏分遣近臣巡抚诸道,有可惠民者得便宜行事,吏罢软、苛刻者上之,诏令有未便者附传以闻。
淳化五年,饥。
按《宋史·太宗本纪》:五年春正月己巳,遣使振宋、亳、陈、颍州饥民。 按《五行志》:五年,京东西、淮南、陕西水潦,民饥。
至道元年,饥。
按《宋史·太宗本纪》:至道元年二月丙午,赈亳州、房州、光化军饥,遣使贷之。
至道二年,有年。
按《宋史·太宗本纪》:二年,大有年,处州稻再熟。
按《玉海》:二年八月,以岁丰,籴于江、浙、淮。
真宗咸平二年,饥。
按《宋史·真宗本纪》:咸平二年三月丙辰,江、浙发廪赈饥。闰三月丙午,诏江、浙饥民入城池渔采勿禁。咸平四年,饥。
按《宋史·真宗本纪》:四年闰十二月庚寅,河北饥。咸平五年,饥。
按《宋史·真宗本纪》:五年,河北、郑、曹、滑州饥,赈之。咸平六年,饥。
按《宋史·真宗本纪》:六年,河北、兴元府、遂、郑州大熟。
景德元年,饥。
按《宋史·真宗本纪》:景德元年,江南东、西路饥。
景德二年,饥。
按《宋史·真宗本纪》:二年春正月乙卯,赈河北饥。甲子,诏淮南以上供军储赈饥民。是岁,淮南、两浙、荆湘北路饥。
景德三年,饥。
按《宋史·真宗本纪》:三年,京东西、河北、陕西饥,赈之。景德四年,诸路丰稔,雄州、安肃、广信饥。
按《宋史·真宗本纪》:四年,诸路丰稔,淮、蔡间麦斗十钱,粳米斛二百。雄州、安肃、广信饥。
大中祥符元年,诸路稔,夏州饥。
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元年春正月戊辰,夏州饥,请易粟,许之。
按《玉海》:大中祥符元年,诸路言岁稔,米斗七八钱。大中祥符二年,饥。
按《宋史·真宗本纪》:二年春正月乙酉,以陕西民饥,遣使巡抚。夏四月丁未,赈陕西民饥。
大中祥符三年,饥。
按《宋史·真宗本纪》:三年六月庚戌,边臣言契丹饥,来市籴,诏雄州籴粟二万石赈之。
大中祥符四年,饥。
按《宋史·真宗本纪》:四年,河北、陕西、剑南饥。
大中祥符五年,饥。
按《宋史·真宗本纪》:五年十二月乙酉,赈泗州饥。是岁,京城、河北、淮南饥,减直鬻谷以济流民。
大中祥符六年,饥。
按《宋史·真宗本纪》:六年夏四月庚辰,诏淮南给饥民粥,麦登乃止。
按《杭州府志》:大中祥符六年冬十月,杭州奉诏发廪贱粜以济饥民。
大中祥符七年,饥。
按《宋史·真宗本纪》:七年三月辛丑,发粟赈仪州饥。淮南、江、浙饥,除其租。
大中祥符八年,饥。
按《宋史·真宗本纪》:八年,陕西饥。
大中祥符九年,饥。
按《宋史·真宗本纪》:九年夏四月丙申,赈延州蕃族饥。
天禧元年,饥。
按《宋史·真宗本纪》:天禧元年五月戊戌,诏所在安恤流民。是岁,诸路蝗,民饥。
天禧二年,饥。
按《宋史·真宗本纪》:二年春正月壬寅,赈河北、京东饥。天禧三年,饥。
按《宋史·真宗本纪》:三年,利州路饥,诏赈之。
天禧四年,饥。
按《宋史·真宗本纪》:四年二月癸未,遣使安抚淮南、江、浙、利州饥民。辛丑,发唐、邓八州常平仓赈贫民。三月戊午,以淄州民饥,贷牛粮。己亥,赈益、梓民饥。五月丁巳,发粟赈秦、陇。是岁,京西、陕西、江、淮、荆湖诸州稔。天禧五年,稔。
按《宋史·真宗本纪》:五年,京东、河北、两川、荆湘稔。
乾兴元年,饥。
按《宋史·真宗本纪》:乾兴元年二月癸卯,诏苏、湖、秀州民饥,贷以廪粟。庚戌,诏徐州赈贫民。
仁宗天圣三年,饥。
按《宋史·仁宗本纪》:天圣三年十一月辛卯,晋、绛、陕、解州饥,发粟赈之。
天圣四年,畿内饥。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天圣六年,京西稔,河北、京师饥。
按《宋史·仁宗本纪》:六年十一月戊午,京西言谷斗十钱。 按《鞠咏传》:咏为三司盐铁判官。天圣六年,河北、京师旱饥,奏请出太仓米十万石赈饥民。
天圣七年,饥。
按《宋史·仁宗本纪》:七年三月辛巳,诏契丹饥民所过给米,分送唐、邓等州,以閒田处之。
明道元年,饥。
按《宋史·仁宗本纪》:明道元年冬十月丁巳,诏汉阳军发廪粟以赈饥民。是岁,京东、淮南、江东饥。
明道二年,饥。
按《宋史·仁宗本纪》:二年春正月,赈江、淮饥民,遣使督视。二月庚子,诏江、淮民饥死者,官为之葬祭。十二月,京东饥。是岁,淮南、江东、两川饥,遣使安抚。
景祐元年,饥。
按《宋史·仁宗本纪》:景祐元年正月甲子,发江、淮漕米赈京东饥民。丙寅,诏开封府界诸县作糜粥以济饥民。甲申,淮南饥。二月戊申,诏麟、府州赈蕃、汉饥民。景祐二年,饥。
按《宋史·仁宗本纪》:二年,以镇戎军荐饥,贷弓箭手粟麦六万石。
宝元二年,饥。
按《宋史·仁宗本纪》:宝元二年九月乙卯,出内库银四万两易粟,赈益、梓、利、夔路饥民。十月甲申,诏两川饥民出剑门关者勿禁。
庆历四年,饥。
按《宋史·仁宗本纪》:庆历四年二月丙辰,出奉宸库银三万两赈陕西饥民。五月戊寅,诏募人纳粟赈淮南饥。
庆历八年,饥。
按《宋史·仁宗本纪》:八年二月己卯,赐瀛、莫、恩、冀州缗钱二万,赎还饥民鬻子。秋七月戊戌,以河北水,令州县募饥民为军。
皇祐元年,饥。
按《宋史·仁宗本纪》:皇祐元年春正月己未,诏以缗钱二十万韨谷种,分给河北贫民。
皇祐二年,饥。
按《宋史·仁宗本纪》:二年春正月癸卯,以岁饥,罢上元观灯。
皇祐三年,饥。
按《宋史·仁宗本纪》:三年八月丙戌,遣使安抚京东、淮南、两浙、荆湖、江南饥民。
皇祐四年,饥。
按《宋史·仁宗本纪》:四年冬十月丁亥,以诸路饥并征徭科调之烦,令转运使、提点刑狱、亲民官条陈救恤之术以闻。
皇祐五年,饥。
按《宋史·仁宗本纪》:五年六月,诏河北荐饥,转运使察州县长吏能招辑劳来者,上其状;不称职者举劾之。
至和元年,饥。
按《宋史·仁宗本纪》:至和元年四月乙酉,诏京西民饥,宜令所在劝富人纳粟以赈之。
嘉祐三年,饥。
按《宋史·仁宗本纪》:嘉祐三年,夔州路旱。 按《五行志》:嘉祐三年,夔州旱饥。
嘉祐四年,饥。
按《宋史·仁宗本纪》:四年春正月,遣官为糜粥济饥。
神宗熙宁元年,饥。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元年二月壬戌,贷河东饥民粟。五月甲戌,募饥民补厢军。
熙宁三年,饥。
按《宋史·神宗本纪》:三年十一月戊子,赈河北饥民徙京西者。是岁,赈河北、陕西旱饥,除民租。
熙宁四年,饥。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河北旱饥。熙宁六年,饥。
按《宋史·神宗本纪》:六年冬十月丙戌,两浙、江、淮饥。按《五行志》:六年,淮南、江东、剑南、西川、闰州饥。
熙宁七年,饥。
按《宋史·神宗本纪》:七年二月,赈河阳饥民。八月,赈汉蕃饥民。冬十月,赈常、润州饥。 按《五行志》:七年,京畿、河北、京东西、淮西、成都、利州、延、常、润、府州、威胜、保安军饥。
熙宁八年,饥。
按《宋史·神宗本纪》:八年春正月己未,洮西安抚司请为粥以食羌户饥者。三月,赈润州饥。癸丑,赈常、润饥民。五月己丑,遣使赈鄜延、环庆饥。 按《五行志》:八年,两河、陕西、江南、淮、浙饥。
熙宁九年,饥。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雄州饥。熙宁十年,饥。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漳泉州、兴化军饥。
元丰元年,饥。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丰元年,河北饥。
元丰二年,饥。
按《宋史·神宗本纪》:二年二月乙丑,沧州饥,发仓粟赈之。
元丰四年,饥。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凤翔府、凤阶州饥。
元丰七年,饥。
按《宋史·神宗本纪》:七年,河东饥。
哲宗元祐三年,饥。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祐三年二月乙酉,诏流民饥贫,量与应付。
元祐八年,饥。
按《宋史·哲宗本纪》:八年十一月乙未,以雪寒,赈京城民饥。
绍圣元年,饥。
按《宋史·哲宗本纪》:绍圣元年十一月,诏河北赈饥,诸路恤流亡。
绍圣二年,饥。
按《宋史·哲宗本纪》:二年二月,河北饥。
绍圣四年,饥。
按《宋史·哲宗本纪》:四年,两浙旱饥。
元符二年,饥。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符三年,徽宗即位,饥。
按《宋史·徽宗本纪》:元符三年正月即位。五月癸巳,河北、河东、陕西饥,诏帅臣计度赈恤。
徽宗崇宁元年,饥。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崇宁元年,江、浙、熙河饥。
崇宁二年,稔。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二年,诸路岁稔。
大观三年,饥。
按《宋史·徽宗本纪》:大观三年,秦、凤、阶、成饥,发粟赈之,蠲其赋。
大观四年,饥。
按《宋史·徽宗本纪》:四年三月庚子,募饥民补禁卒。甲寅,敕所在赈恤流民。
政和三年,稔。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政和三年,以岁稔,诸路推行均籴。
宣和元年,饥。
按《宋史·徽宗本纪》:宣和元年十一月,淮甸旱饥。是岁,京西饥。
宣和二年,饥。
按《宋史·徽宗本纪》:二年六月癸酉,诏开封府赈济饥民。
宣和五年,饥。
按《宋史·徽宗本纪》:五年,河北、京东、淮南饥,遣官赈济。
高宗建炎元年,饥。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炎元年,汴京大饥,米升钱三百,一鼠直数百钱,人食水藻,椿槐叶,道殣,骼无馀胔。
建炎二年,饥。
按《宋史·高宗本纪》:二年春正月丁亥,录两河流亡吏士,沿河给流民官田、牛、种。
建炎三年,饥。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山东郡国大饥,人相食。时金人陷京东路诸郡,民聚为盗,至车载乾尸为粮。
绍兴元年,饥。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元年三月乙丑,赈淮南、京东西流民。 按《五行志》:绍兴元年,行在、越州及东南诸路郡国饥。淮南、京东西民流常州、平江府者多殍死。绍兴二年,饥。
按《宋史·高宗本纪》:二年八月,赈福建饥民。 按《五行志》:二年春,两浙、福建饥,米斗千钱。时餫饟繁急,民益艰食。绍兴三年,饥。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吉、郴、道州、桂阳监饥。
绍兴五年,饥。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湖南大饥,殍死、流亡者众。夏,潼川路饥,米斗二千,人食糟糠。兴元饥,民流于果、阆。秋,温、处州饥。
绍兴六年,饥。
按《宋史·高宗本纪》:六年春正月甲午,赈江、湖、福建、浙东饥民。 按《五行志》:六年春,浙东、福建饥,湖南、江西大饥,殍死甚众,民多流徙,郡邑盗起。夏,蜀亦大饥,米斗二千,利路倍之,道殣枕藉。是岁,果州守臣宇文彬献《禾粟九穗图》,吏部侍郎晏敦复言:果、遂饥民未苏,不宜导谀。坐黜爵。
绍兴七年,饥。
按《宋史·高宗本纪》:七年闰十月乙丑,发米二万石赈京西、湖北饥民。 按《五行志》:七年夏,钦、廉、邕州饥。绍兴九年,饥。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江东西、浙东饥,米斗千钱,饶、信州尤甚。
绍兴十年,饥。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浙东、江南荐饥,人食草木。
绍兴十三年,饥,荆湖稔。
按《宋史·高宗本纪》:十三年三月丙午,振淮南饥民,仍禁遏籴。 按《食货志》:三年,荆湖岁稔,斗米六七钱。绍兴十八年,饥。
按《宋史·高宗本纪》:十八年十一月辛亥,振绍兴府饥。十二月乙卯朔,振明、越、秀、润、徽、婺、饶、信诸州流民。按《五行志》:十八年冬,浙东、江、淮郡国多饥,绍兴尤甚。民之仰哺于官者二十八万六千人,不给,乃食糟糠、草木,殍死殆半。
绍兴十九年,饥。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九年春、夏,绍兴府大饥,明、婺州亦如之。
绍兴二十四年,饥。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四年,衢州饥。
绍兴二十八年,饥。
按《宋史·高宗本纪》:二十八年八月,振贷饥民。 按《五行志》:二十八年,平江府饥。
绍兴二十九年,饥。
按《宋史·高宗本纪》:二十九年春二月庚午,振湖、秀诸州饥民。 按《五行志》:二十九年,绍兴府荐饥。
绍兴三十二年,饥。
按《宋史·高宗本纪》:三十二年二月庚子,振两淮饥民。
孝宗隆兴元年,饥。
按《宋史·孝宗本纪》:隆兴元年二月己卯,振两淮流民。
按《五行志》:隆兴元年,绍兴府大饥,四川尤甚。平江、
襄阳府、随、泗州、枣阳、盱眙军大饥,随、枣间米斗六七千。
隆兴二年,饥。
按《宋史·孝宗本纪》:二年,赈贫民。
乾道元年,饥。
按《宋史·孝宗本纪》:乾道元年二月乙酉,遣官检两淮州县,振济饥民。 按《五行志》:乾道元年春,行都、平江、镇江、绍兴府、湖、常、秀州大饥,殍徙者不可胜计。是岁,台州、江东诸郡皆饥。夏,亡麦。
乾道二年,饥。
按《宋史·孝宗本纪》:二年二月丁丑,振两浙、江东饥。按《五行志》:二年夏,亡麦。平江府、常、秀州饥,华亭县人食秕糠。行都及镇江府、兴化军、台、徽州亦艰食。淮民流徙江南者数十万。
乾道三年,麦不登。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九月,不雨,麦种不入。
乾道四年,饥。
按《宋史·孝宗本纪》:四年夏四月癸卯,遣使抚邛、蜀二州饥民为乱者。是月,振绵、汉等州饥。五月乙丑,以邛州安仁县荒旱,失于蠲放,致饥民扰乱,守、贰、县令降罢追停有差。丁亥,以饶、信二州、建宁府饥民啸聚,遣官措置振济。 按《五行志》:四年春,蜀、邛、绵、剑、汉州、石泉军大饥,邛为甚。盗延八郡,汉饥民至九万饥。按《玉海》:四年戊子,建人大饥。
乾道五年,饥。
按《宋史·孝宗本纪》:五年夏四月辛亥,振恤衢、婺、饶、信四州流民。 按《五行志》:五年夏,饶、信州荐饥,民多流徙。徽州大饥,人食蕨葛。台、楚州、盱眙军亦饥。秋冬不雨,淮郡麦种不入。
乾道六年,饥。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冬,宁国府、广德军、太平、湖、秀、池、徽、和州皆饥。
乾道七年,饥。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江东西、湖南十馀郡饥,江、筠州、隆兴府为甚。人食草寔,流徙淮甸,诏出内帑收育弃孩。淮郡亦荐饥,金人运麦于淮北岸易南岸铜镪,斗钱八千。江西饥,民流光、濠、安丰间,皆效淮人私籴,钱为之耗。荆南亦饥。
乾道八年,饥。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江西亡麦。隆兴府荐饥,南昌、新建县饥民仰给者二万八千馀。乾道九年,饥。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春,成都、永康、邛三州饥。秋,台州饥,温、婺州亦饥。
按《续文献通考》:九年,楚州饥,台州饥,饶州饥。
淳熙元年,饥。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熙元年,浙东、湖南、广西、江西、蜀关外皆饥,台、处、郴、桂、昭、贺尤甚。淳熙二年,饥。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淮东西、江东饥,滁、真、扬州、盱眙军、建康府为甚。是岁,镇江、宁国府、常州、广德军亦艰食。诏奖建康留守刘珙振济有方。
按《江南通志》:二年秋,宁国大旱,民饥。
淳熙三年,饥。
按《宋史·孝宗本纪》:三年,淮东饥。 按《五行志》:三年,淮甸饥。夏,台州亡麦。冬,复、施、随、郢州、荆门军、襄阳、江陵、德安府大饥。
淳熙四年,饥。
按《宋史·孝宗本纪》:四年三月壬子,贷随、郢二州饥民。
按《五行志》:四年春,尤饥。
淳熙五年,岁丰。
按《宋史·孝宗本纪》:五年秋七月丁亥,以岁丰,命沿江籴米,以广边储。
淳熙六年,饥。
按《宋史·孝宗本纪》:六年春正月戊辰,振淮东饥。三月辛未,再振淮东饥民。 按《五行志》:六年冬,和州饥。通泰、楚州、高邮军大饥,人食草木。
淳熙七年,饥。
按《宋史·孝宗本纪》:七年十一月,诏边吏存恤江西过淮饥民。 按《五行志》:七年,镇江府、台州、无为、广德军民大饥。是岁,江、浙、荆、湘、淮郡皆饥。
淳熙八年,饥。
按《宋史·孝宗本纪》:八年十一月己亥,振临安府及严州府饥民。庚子,再诏临安府为粥食饥民。 按《五行志》:八年春,江州饥,人采葛而食,诏罢守臣章骍。冬,行都、宁国、建康府、严、婺、太平州、广德军饥,徽、饶州大饥,流淮郡者万馀人,浙东常平使者朱熹进对论荒政,请蠲田赋、身丁钱,诏江、浙、淮、湖北三十八郡并免之。淳熙九年,饥。
按《宋史·孝宗本纪》:九年十一月庚午,振夔路饥。 按《五行志》:九年春,大亡麦。行都饥,于潜、昌化县人食草木。绍兴府、衢、婺、严、明、台、湖州饥。徽州大饥,穜稑亦绝。湖北七郡荐饥。蜀潼、利、夔三州郡国十八皆饥,流徙者数千人。
按《续文献通考》:九年,赈两浙、饶州饥。
淳熙十年,饥。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合、昌州荐饥,民就赈相蹂死者三千馀人。
按《续文献通考》:十年,赈京师饥。
淳熙十一年,饥。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泉、汀、漳州、兴化军亡禾。邕、宾、象州饥。
淳熙十二年,饥。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二年,福建饥,亡麦。江西、广东西饥。金州饥,有流徙者。
淳熙十三年,饥。
按《宋史·孝宗本纪》:十三年,利州路饥。
淳熙十四年,饥。按《宋史·孝宗本纪》:十四年春正月癸亥,出四川桩积米贷济金、洋州及关外四州饥民。七月,江西、湖南饥。
按《五行志》:十四年,金、洋、阶、成、凤、西和州人乏食。七
月,秀州饥,有流徙者。临安府九县饥。
光宗绍熙二年,饥。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熙二年,蕲州饥。夔路五郡饥,渝、涪为甚。阶、成、凤、西和州亡麦。绍熙三年,饥。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资、荣州亡麦,普、叙、简、隆州、富顺监皆大饥,亡麦,殍死者众,民流成都府至千馀人,威远县弃儿且六百人。扬州亦多饥。
绍熙四年,饥。
按《宋史·光宗本纪》:四年二月丙寅,振江陵饥民。 按《五行志》:四年,简、资、普州饥,绵州亡麦。夏,绍兴府亡麦。安丰军大亡麦。
绍熙五年,宁宗即位,饥。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冬,亡麦苗。行都、淮、浙西东、江东郡国皆饥,常、明州、宁国、镇江府、庐滁、和州为甚,人食草木。
宁宗庆元元年,饥。
按《宋史·宁宗本纪》:庆元元年春正月乙巳,诏两浙、淮南、江东路荒歉收养遗弃小儿。 按《五行志》:庆元元年春,常州饥,民之死徙者众。楚州饥,人食糟粕。淮、浙民流行都。 按《食货志》:庆元元年二月,上以岁凶,百姓饥病,诏曰:朕德菲薄,饥馑荐臻,使民阽于死亡,夙夜惨怛,宁敢诿过于下耶。
按《续文献通考》:庆元初,赵汝绩知当涂。时岁饥,谷贵,乃开仓散米万斛。
庆元三年,饥。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浙东郡国亡麦,台州大亡麦,民饥多殍。襄、蜀亦饥。
庆元四年,饥。
按《宋史·宁宗本纪》:四年春正月丁卯,诏有司宽恤两浙、江淮、荆湘、四川流民。 按《五行志》:四年秋,浙东西荐饥,多道殣。
庆元六年,饥。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冬,常州大饥,仰哺者六十万人。润、扬、通、泰州、建康府、江阴军亦乏食。
嘉泰元年,饥。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嘉泰元年,浙西郡国荐饥,常州、镇江、嘉兴尤甚。
嘉泰二年,饥。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四川饥,广安、淮安军、潼川府大亡麦。衡、郴州、武冈、桂阳军乏食。嘉泰三年,饥。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春,邵、永州大饥,死徙者众,民多剽盗。夏,行都艰食。
嘉泰四年,饥。
按《宋史·宁宗本纪》:四年十一月己未朔,诏两淮、荆襄诸州值荒歉奏请不及者,听先发廪以闻。 按《五行志》:四年春,抚、袁州、隆兴府、临江军大饥,殍死者不可胜瘗,有举家二十七人同赴水死者。
开禧二年,饥。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禧二年,绍兴府、衢、婺州亡麦。湖北、京西、淮东西郡国饥,民聚为剽盗。南康军、忠、涪州皆饥。
嘉定元年,饥。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元年九月壬子,出安边所钱一百万缗,命江、淮制置大使司籴米振饥民。 按《五行志》:嘉定元年,淮民大饥,食草木,流于江、浙者百万人。先是淮郡罹兵,农久失业,米斗二千,殍死者十三四,炮人肉、马矢食之。诏所至郡国振恤归业,时邦储既匮,郡计不支,去者多死,亦有俘掠而北者。是岁,行都亦饥,米斗千钱。
嘉定二年,饥。
按《宋史·宁宗本纪》:二年八月丙戌,振两淮饥民。十二月乙未,以岁饥罢雪宴。 按《五行志》:二年春,两淮、荆、襄、建康府大饥,米斗钱数千,人食草木。淮民刲道殣食尽,发瘗胔继之,人相扼噬。流于扬州者数千家,度江者聚建康,殍死日八九十人。是秋,诸路复大歉,常、润尤甚。冬,行都大饥,殍者横市,道多弃儿。
嘉定三年,饥。
按《宋史·宁宗本纪》:三年十二月丙辰,诏江、淮诸司严饬守令安集流民。 按《五行志》:三年春,建康府大饥,人相食。五月,衢州饥,颇聚为剽盗。
嘉定七年,亡麦。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台州大亡麦。
嘉定八年,饥。按《宋史·宁宗本纪》:八年,振江东饥民。 按《五行志》:八年,淮、浙、江东西饥,都昌县为盗者三十六党。
嘉定九年,饥。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行都饥,闾巷有殍。
嘉定十年,饥。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台、衢、婺、饶、信州饥,剽盗起,台为甚。蜀石泉军饥,殍死殆万馀人。嘉定十一年,饥。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淮、浙、江东饥馑,亡麦苗。
嘉定十二年,饥。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二年春,潼川府饥而不害。
嘉定十三年,饥。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三年春,福州饥,人食草根。
嘉定十六年,饥。
按《宋史·宁宗本纪》:十六年三月丁卯,以道州民饥,诏发米赈之。 按《五行志》:十六年春,海州新附山东民饥,京北、河北路新附山西民亦饥。湖南永、道州大饥。是岁,行都、江、淮、闽、浙郡国皆亡麦禾。
嘉定十七年,饥。
按《宋史·宁宗本纪》:十七年夏四月辛卯,诏庐州赈籴饥民。 按《五行志》:十七年春,馀杭、钱塘、仁和三县饥,镇江府饥,真、鄂州亦乏食。
理宗嘉熙四年,饥。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嘉熙四年,绍兴府荐饥,临安府大饥,严州饥。
宝祐六年,饥。
按《宋史·理宗本纪》:宝祐六年冬十月辛卯,诏常州、江阴、镇江发米赈赡淮民。
度宗咸淳二年,饥。
按《宋史·度宗本纪》:咸淳二年六月壬午,以衢州饥,命守、令劝分诸藩邸发廪助之。
咸淳七年,饥。
按《宋史·度宗本纪》:七年三月戊寅,发屯田租谷十万石,赈和州、无为、镇巢、安庆诸州饥。乙酉,平江府饥。吉州饥。戊子,发米乙万石,往建德府济粜。五月壬辰,发米二万石,诣衢州赈粜。六月戊午,绍兴府饥。
咸淳八年冬,襄阳饥,人相食。
按《宋史·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恭帝德祐二年,饥。
按《宋史·二王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帝显德祐二年正月,扬州饥。三月,扬州谷价腾踊,民相食。
金
太宗天会六年冬,移懒路饥。
按《金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天会十年,饥。
按《金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冬,移懒、曷懒等路饥。
熙宗皇统二年,大熟,熙河路饥。
按《金史·熙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皇统二年,大熟。熙河路饥。秋,燕、西东二京、河东、河北、山东、汴、平州大熟。
世宗大定三年,饥。
按《金史·世宗本纪》:大定三年二月庚午,上谓宰臣曰:滦州饥民,流散逐食,甚可矜恤。移于山西,富民赡济,仍于道路计口给食。四月乙酉,赈山西路猛安谋克贫民,给六十日粮。
大定四年,有年。
按《金史·世宗本纪》:大定四年是岁,大有年。
大定十二年,饥。
按《金史·世宗本纪》:十二年五月甲戌,命赈山东东路胡剌温猛安民饥。
大定十七年,饥。
按《金史·世宗本纪》:十七年三月辛亥,诏免河北、山东、陕西、河东、西京、辽东等十路去年被旱、蝗租税。赈东京、婆速、曷速馆三路。乙丑,尚书省奏,三路之粟,不能周给。上曰:朕尝语卿等,遇丰年即广籴以备凶歉。卿等皆言天下仓廪盈溢。今赈济,乃云不给。自古帝王皆以蓄积为国家长计,朕之积粟,岂欲独用之耶。今既不给,可于邻道取之以济。自今预备,当以为常。大定二十年,饥。
按《金史·世宗本纪》:二十年三月,上初闻蓟、平、滦等民乏食,命有司发粟粜之,贫不能籴者贷之。有司以贷贫民恐不能偿,止贷有户籍者。上至长春宫,闻之,更遣人阅实,赈贷。以监察御史石抹元礼、郑大卿不纠举,各笞四十,前所遣官皆论罪。
章宗明昌三年,饥。
按《金史·章宗本纪》:明昌三年六月乙丑,有司言:河州灾伤,民乏食,而租税有未输。诏免之。谕户部:可预给百官冬季俸,令就仓以时直粜与贫民,秋成各以其资籴之,其所得必多矣,而上下便之。其承应人不愿者,听。秋七月戊寅,敕尚书省曰:饥民如至辽东,恐难遽得食,必有饥死者。其令散粮官问其所欲居止,给以文书,命随处官长计口分散,令富者出粟养之,限以两月,其粟充秋税之数。
明昌四年,有年,河州饥。
按《金史·章宗本纪》:四年四月丁巳,赈河州饥。是岁大有年。
泰和四年,饥。
按《金史·章宗本纪》:泰和四年十二月辛丑,敕陕西、河南饥民所鬻男女,官为赎之。
卫绍王大安二年,饥。
按《金史·卫绍王本纪》:大安二年,岁大饥。
崇庆元年,饥。
按《金史·卫绍王本纪》:崇庆元年五月,河东、陕西大饥,斗米钱数千,流莩满野。
至宁元年,饥。
按《金史·卫绍王本纪》:至宁元年正月,赈河东、陕西饥。
[book_title]第一百十卷
第一百十卷目录
丰歉部汇考五
元〈世祖中统三则 至元二十三则 成宗元贞二则 大德十一则 武宗至大四则 仁宗皇庆二则 延祐七则 英宗至治三则 泰定帝泰定四则 致和一则 文宗天历一则 至顺三则 顺帝元统二则 至元六则 至正十六则〉
明一〈太祖洪武四则 成祖永乐十一则 仁宗洪熙一则 宣宗宣德五则 英宗正统八则 代宗景泰四则〉
庶徵典第一百十卷
丰歉部汇考五
元
世祖中统元年,饥。
按《元史·世祖本纪》:中统元年八月,泽州、潞州旱,饥。十一月,赈益都、济南、滨棣饥民。 按《五行志》:中统元年五月,泽州、益州饥。
中统二年,饥。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塔察儿部饥。七月,桓州饥。
中统三年,饥。
按《元史·世祖本纪》:三年七月,甘州饥。闰九月,沙、肃二州乏食。济南民饥。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甘州饥。闰九月,济南郡饥。
至元二年,饥。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年三月乙未,辽东饥。至元三年,饥。
按《元史·世祖本纪》:三年三月戊戌,赈水达达民户饥。至元五年,饥。
按《元史·世祖本纪》:五年九月己丑,益都路饥。
至元六年,饥。
按《元史·世祖本纪》:六年正月,恩州饥。二月,开元等路饥。三月,曹州饥,大名等路饥。五月,东平路饥。六月,东昌路饥。十一月,济南饥。十二月,高唐、固安二州饥。至元七年,饥。
按《元史·世祖本纪》:七年八月,应昌府饥。九月,西京饥,太原山东饥。十月,山东淄莱路饥。 按《五行志》:七年五月,东京饥。七月,山东淄莱等州饥。
至元八年,饥。
按《元史·世祖本纪》:八年正月,北京、益都饥。二月,西京饥。三月,益都等路饥。五月,蔚州饥。 按《五行志》:八年正月,西京、益都饥。
至元九年,饥。
按《元史·世祖本纪》:九年三月,济南路饥。四月,大都路饥。九月,益都路饥。 按《五行志》:九年四月,京师饥。七月,水达达部饥。
至元十三年,饥。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三年四月戊辰,开元路民饥。是岁,东平、济南、泰安、德州,涟海、清河、平滦、西京三州以水旱缺食。
至元十四年,饥。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四年,赈东平、济南等郡民饥。至元十五年,饥。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五年春正月,西京饥。二月,咸淳府等郡及良平民户饥。
至元十七年,饥。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七年十二月,赈巩昌、常德等路饥。 按《五行志》:十七年二月,高邮郡饥。
至元十八年,饥。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八年三月,浙东饥。四月,通、泰二州饥。五月,瓜沙州饥。九月,上都饥。 按《五行志》:十八年二月,浙东饥。四月,通、泰、崇明等州饥。
至元十九年,饥。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九年四月戊申,宁国路太平县饥,民采竹实为粮,活者三百馀户。九月丁巳,赈真定饥民,其流移江南者,官给之粮,使还乡里。 按《五行志》:十九年九月,真定路饥民流徙鄂州。
至元二十二年,饥。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二年十月戊午,合刺禾州民饥。
至元二十三年,饥。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三年七月,平阳饥。八月,甘州饥。十一月,涿、易二州良乡、宝坁县饥。十二月,辽东开元饥,大都饥。 按《五行志》:二十三年七月,宣宁路饥。至元二十四年,饥。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四年闰二月,大都饥。三月,辽东饥。六月,北京饥。八月,沈州饥。九月,西京、平滦路饥。
按《五行志》:二十四年九月,平滦路饥。十二月,苏、常、
湖、秀四州饥。
至元二十五年,饥。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五年二月,懿州饥。六月,桂阳路饥。八月,安西省管内大饥。十一月,巩昌路荐饥。按《五行志》:二十五年十一月,兀良合部饥。
至元二十六年,饥。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六年三月,安西饥,甘州饥。四月,辽阳省管内饥,宝庆路饥。八月,台、婺二州饥。十月,平滦、河间、保定等路饥。闰十一月,通州河西务饥。十一月,大都饥,平滦、昌国屯户饥,文安县饥,桓州等驿饥。十二月,蠡州饥,河间、保定二路饥。 按《五行志》:二十六年二月,合禾里部饥。三月,安西、甘州等路饥。四月,辽阳路饥。闰十月,武平路饥。
至元二十七年,饥。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七年二月戊寅,开元路宁远等县饥。 按《五行志》:二十七年二月,开元路宁远县饥。四月,浙东婺州饥,河间任丘、保定定兴二县饥。九月,河东山西道饥。
至元二十八年,饥。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八年三月己亥,真定、河间、保定、平滦饥。壬戌,杭州、平江等五路饥,溧阳、太平、徽州、广德、镇江五路亦饥。四月,江南饥。五月辛亥,太原及杭州饥。六月,湖广饥。七月乙巳,大都饥。八月,抚州路饥。十月癸巳,武平路饥。十一月,武平、平滦诸州饥。按《五行志》:二十八年三月,真定、河间、保定、平滦、太原、平阳等路饥,杭州、平江、镇江、广德、太平、徽州饥。九月,武平路饥。十二月,洪宽女直部饥,大都内郡饥。至元二十九年,饥。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九年二月壬辰,棣州境内春旱且霜,夏复霖涝,饥民啖藜藿木叶。 按《五行志》:二十九年正月,清州、兴州饥。三月,辉州龙山县、里州和中县饥,东安、固安、蓟、棣四州饥。二月,威宁、昌州饥。闰六月,南阳、怀孟、卫辉等路饥。
至元三十年,饥。
按《元史·世祖本纪》:三十年五月甲申,真定路深州静安县民饥。九月辛巳,登州、恩州百姓阙食。冬十月壬寅,敕减米直,粜京师饥民。
至元三十一年,成宗即位,饥。
按《元史·成宗本纪》:三十一年夏四月甲午,即皇帝位。七月,诸王出伯所部四百馀户乏食。十月,辽阳行省所属九处民饥。十二月乙未,伯遥带忽剌出所隶一千户饥。
成宗元贞元年,饥。
按《元史·成宗本纪》:元贞元年六月乙卯,江西行省所辖郡大水无禾,民乏食。九月,宣德府军民乏食。 按《食货志》:元贞元年,诸王阿难答部民饥。六月,隆兴府饥。七月,辽阳民饥。
元贞二年,饥。
按《元史·成宗本纪》:二年二月,赐安西王米以赈饥民。三月壬申,怯鲁剌驻夏民饥。癸巳,合伯及塔塔剌所部民饥。夏四月己亥,平阳之绛州、台州路之黄岩州饥。六月,海南民饥。秋七月辛未,甘、肃两州驿户饥。癸巳,福建、广西两江道饥。 按《五行志》:二年四月,太原阳曲饥。
大德元年,饥。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元年春正月辛卯,木邻等九站饥。三月庚寅,辽阳饥,岳木忽而及兀鲁思不花所部民饥。五月,亦乞列等二站饥。六月,广平路饥,〈按《志》作广德〉铁里干等四站饥。秋七月丁亥,宁海州饥。冬十月戊午,扬州、淮安路饥。闰十二月己卯,淮东饥。甲申,般阳路饥。 按《五行志》:大德元年七月,文登、牟平等县饥。 按《食货志》:元年,以饥赈辽阳、水达达等户。是年,临江等路亦饥。
大德二年,饥。
按《元史·成宗本纪》:二年夏四月,庆元饥。五月,淮西诸郡饥。秋七月,江西、江浙水,赈饥民。 按《食货志》:二年,隆兴、临江两路饥。
大德三年,饥。
按《元史·成宗本纪》:三年十二月癸酉,淮安、扬州饥。按《五行志》:三年八月,扬州、淮安等郡饥。
按《杭州府志》:三年秋七月,杭州饥。
大德四年,饥。
按《元史·成宗本纪》:四年二月,赈湖北饥。九月,建康、常州、江陵饥。十二月癸巳,赈建康、平江、浙东等处饥。按《五行志》:四年三月,宁国、太平二路饥。 按《食货志》:四年,鄂州等处民饥。
大德五年,饥。
按《元史·成宗本纪》:五年冬十月丙辰,以畿内岁饥,增明年海运粮百二十万石。
大德六年,饥。
按《元史·成宗本纪》:六年春正月,京畿二十一站阙食。夏四月,上都民饥。五月丁巳,福州路饥。六月甲申,湖州、嘉兴、杭州、广德、饶州、太平、婺州、庆元、绍兴、宁国等路饥,大同路、宁海州饥。秋七月,建康民饥。十二月,保定等路饥。大德七年,饥。
按《元史·成宗本纪》:七年二月,太原、大同、平滦路饥,真定路饥。三月,保定路饥,辽阳等路饥。五月,太原、龙兴、南康、袁、瑞、抚等路,高唐、南丰等州饥。闰五月,平江等十五路民饥。六月,武冈路饥,浙西民饥。秋七月辛酉,常德路饥。 按《食货志》:七年,归德饥。
大德八年,饥。
按《元史·成宗本纪》:八年春正月辛巳,驸马也列干住所部民饥。六月,乌撒、乌蒙、益州、忙部、东川等路饥。大德九年,饥。
按《元史·成宗本纪》:九年三月,宁州饥。夏四月,潭州、郴州、桂阳、东平等路饥。七月,潭、郴、衡、雷、峡、滕、沂、宁海诸郡饥。 按《五行志》:九年五月,宝庆路饥。八月,扬州饥。大德十年,饥。
按《元史·成宗本纪》:十年春正月,奉圣州怀来县民饥。闰正月,曹之禹城去岁雨害稼,民饥。二月,镇西武靖王搠思班所部民饥。三月乙未,济州任城县民饥。夏四月,广东诸郡、吉州、龙兴、道州、柳州、汉阳、淮安民饥。五月,辽阳、益都民饥。秋七月,道州之武昌、永州之兴国、黄州、沅州饥。八月,成都等县饥。十一月,益都、扬州、辰州岁饥。
按《山东通志》:十年冬十二月,山东饥。
大德十一年,武宗即位,饥。
按《元史·武宗本纪》:十一年五月甲申,皇帝即位。六月,江浙民饥。秋七月,浙江、湖广、江西属郡饥,山东、河北、蒙古军饥。安西等郡旱,饥。河南、两淮属郡饥。八月甲午,浙东、浙西、湖北、江东郡县饥,江南饥。东昌、汴梁、唐州、延安、潭、沅、归、澧、兴国诸郡饥。九月,江浙饥。襄阳霖雨,民饥。十月,杭州、平江民饥。十一月,卢龙、滦河、迁安、昌黎、抚宁等县民饥。建康路属州县饥,杭州、平江等处大饥。十二月,山东、河南、江浙饥。 按《食货志》:十一年,以饥赈安州高阳、漷州、奉符、两浙、江东等处,又赈绍兴、庆元、台州三路饥民。
武宗至大元年,饥。
按《元史·武宗本纪》:至大元年春正月己巳,绍兴、台州、庆元、广德、建康、镇江六路饥,死者甚众。二月癸巳,汝宁、归德二路民饥。甲午,益都、济宁、般阳、济南、东平、泰安大饥。丙申,淮安等处饥。甲寅,和林饥。五月甲申,渭源县旱饥。六月戊戌,大都饥,江淮大饥。益都饥,采草根树皮以食。己酉,河南、山东大饥,有父食其子者。九月,中书省臣言:江浙饥荒之馀,疫疠大作,死者相枕藉。父卖其子,夫鬻其妻,哭声震野,有不忍闻。臣等不才,猥当大任,虽欲竭尽心力,而闻见浅狭,思虑不广,以致政事多舛,有乖阴阳之和,百姓被其灾殃,愿退位以避贤路。帝曰:灾害事有由来,非尔所致,汝等但当慎其所行。
至大二年,饥。
按《元史·武宗本纪》:二年二月,真定路饥。十一月,东平、济宁饥。 按《五行志》:二年七月,徐州、邳州饥。
至大三年,饥。
按《元史·武宗本纪》:三年五月癸巳,东平饥。九月己卯,内郡饥。庚子,上都民饥。十一月戊寅,济宁、东平等路饥。戊子,益都、宁海等处连岁饥。
至大四年,仁宗即位,饥。
按《元史·仁宗本纪》:四年三月,即皇帝位。八月己巳,楚王牙忽都所部乏食。
仁宗皇庆元年,饥。
按《元史·仁宗本纪》:皇庆元年二月,通、漷州饥。夏四月,赵王汝安郡告饥。六月丁亥,巩昌、河州等路饥。八月辛卯,滨州民饥。十二月壬申,晋王也孙铁木儿所部告饥。 按《食货志》:元年,宁国饥。
皇庆二年,饥。
按《元史·仁宗本纪》:二年二月庚辰,冀宁路饥。庚子,晋宁、大同、大宁、四川、巩昌、甘肃饥。夏四月乙酉,真定、保定、河间、大宁路饥。五月辛丑,顺德、冀宁路饥。六月甲申,上都民饥。
延祐元年,饥。
按《元史·仁宗本纪》:延祐元年春正月丙申,兴元、凤翔、泾州、邠州岁荒。三月戊戌,真定、保定、河间民饥。闰三月丁丑,畿内及诸卫屯军饥,归州告饥。夏四月己酉,武昌路饥。五月,潭州、汉阳、思州民饥。六月甲辰,衡州、郴州、兴国、永州路、耒阳州饥。十一月戊寅,静安路饥。十二月,沔阳、归德、汝宁、安丰等处饥。 按《五行志》:元年七月,台州饥。
延祐二年,饥。
按《元史·仁宗本纪》:三年春正月戊午,怀孟、卫辉等处饥。戊辰,晋宁等处民饥。二月,宣德饥。夏四月丙午,潭州、江州、建昌、沅州饥。五月,奉元、龙兴、吉安、南康、临江、袁州、抚州、江州、建昌、赣州、南安、梅州、辰州、兴国、潭州、岳州、常德、武昌等路,南丰州、澧州等处饥。 按《五行志》:二年十二月,汉阳路饥。延祐三年,饥。
按《元史·仁宗本纪》:三年春正月,汉阳路饥。真定、保定荐饥。二月戊寅,河间、济南滨、棣等处饥。夏四月庚子,辽阳盖州及南丰州饥。五月庚午,潭、永、宝庆、桂阳、澧、道、袁等路饥。六月,盖州饥。冬十月丁酉,甘州、肃州等路饥。
延祐四年,饥。
按《元史·仁宗本纪》:四年春正月庚子,帝谓左右曰:中书比奏百姓乏食,宜加赈恤。朕默思之,民饥若此,岂政有过差以致然欤。向诏百司务遵世祖成宪,宜勉力奉行,辅朕不逮,然尝思之,惟省刑薄赋,庶使百姓各遂其生也。闰月壬辰,汴梁、扬州、河南、淮安、重庆、顺庆、襄阳民皆饥。 按《五行志》:四年正月,汴梁饥。延祐五年,饥。
按《元史·仁宗本纪》:五年夏四月,辽阳饥。十一月壬戌,山后民饥。
延祐六年,饥。
按《元史·仁宗本纪》:六年夏四月,蒙古饥。九月,济宁、东平、东昌、高唐、德州、济南、益都、般阳、扬州等路饥。十月癸亥,上都民饥。十一月庚子,河间民饥。
延祐七年,英宗即位,饥。
按《元史·英宗本纪》:六年十月,受玉册委天下事。七年二月壬午,大同、丰州诸驿饥。三月,陈州、嘉定州饥。庚寅,帝即位。壬寅,宁夏路军民饥。甲午,木怜、浑都儿等十一驿饥。夏四月乙卯,那怀浑都儿驿户饥。己巳,河间、真定、济南等处蒙古军饥。五月己丑,大同云内、丰、胜诸郡县饥。甲午,沈阳军民饥。六月乙卯,昌王阿失部饥,北边饥。秋七月丁亥,晋王也孙铁木儿部饥。八月乙卯,诸王木南即部饥,广东新州饥。十一月,宣德蒙古驿饥。十二月,河南饥,帝问其故,群臣莫能对,帝曰:良由朕治道未洽,卿等又不尽心乃职,委任失人,致阴阳失和,灾害荐至。自今各务勤恪,以应天心,毋使吾民重困。
英宗至治元年,饥。
按《元史·英宗本纪》:至治元年春正月癸巳,诸王斡罗思部饥,蕲州蕲水县饥,奉元路饥。二月,汴梁、归德饥,河南、安丰饥。三月庚子,宁国路饥。癸卯,益都、般阳饥。夏四月庚戌,江州、赣州、临江、袁州、建昌民饥。五月丙子,益都、胶州饥。庚辰,濮州大饥。庚寅,女直蛮赤兴等十九驿饥。秋七月,南恩、新州饥。八月癸卯,胶州饥。九月乙亥,京师饥。十一月戊戌,巩昌、成州饥。十二月癸卯,庆远路饥。己未,真定、保定、大名、顺德等路民饥。甲子,河间路饥。
至治二年,饥。
按《元史·英宗本纪》:二年春正月壬申,保定、雄州饥。己卯,山东、保定、河南、汴梁、归德、襄阳、汝宁等处饥。癸巳,漷州饥。壬子,河间路饥。戊午,真定等路饥。癸亥,辽阳等路饥。甲子,恩州饥。三月壬申,临安路河西诸县饥。癸酉,河南、两淮诸郡饥。丙子,延安路饥,河间、河南、陕西十二郡民饥。癸未,辽阳女直、汉军等户饥。庚寅,曹州、滑州饥。甲午,辽阳哈里宾民饥。丁酉,奉元路饥。夏四月己亥,岭北蒙古军饥。庚子,彰德路饥。壬寅,徽州饥。丙辰,恩州饥。丙寅,东昌、霸州饥。五月,彰德府饥,固安州饥,夏津、永清二县饥。乙酉,京师饥。庚寅,河南、陕西、河间、保定、彰德等路饥。甲午,巩昌、阶州饥。闰月,睢阳县亳社屯饥。戊申,奉元路郿县及成州饥。壬戌,兴元褒城县饥。甲子,真定、山东诸路饥。六月,广元路绵谷、昭化二县饥。秋七月,淮安路饥,庐州六安县饥。八月,瑞州高安县饥。九月,淮东、泰兴等县饥。十二月甲子,南康、建昌州饥。 按《五行志》:二年九月,临安河西县饥。
至治三年,饥,泰定帝即位,饥。
按《元史·英宗本纪》:三年春正月甲辰,镇西武宁王部饥。二月丙戌,京师饥。三月,平江路嘉定州饥。戊戌,安丰芍陂屯田女直户饥。庚子,崇明诸州饥。甲辰,台州路黄岩州饥。丙辰,诸王火鲁灰部军驿户饥。夏四月丙寅,察罕脑儿蒙古军驿户饥。己卯,北边军饥。戊子,南丰州民及巩昌蒙古军饥。秋七月,真定路驿户饥。丙辰,东路蒙古万户府饥。 按《泰定帝本纪》:三年九月,淮安、扬州属县饥。十一月丁巳,袁州路宜春县、镇江路丹徒县饥,沅州黔阳县饥。十二月,平江嘉定州、澧州、归州饥。
泰定帝泰定元年,饥。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泰定元年春正月丙辰,广德、信州、岳州、惠州、南恩州民饥。二月癸未,绍兴、庆元、延安、岳州、潮州五路及镇远府、河州、集州饥。三月,临洮狄道县,冀宁石州、离石、宁乡县饥。夏四月,木怜撒儿蛮部及北边蒙古户饥。五月癸丑,龙庆、延安、吉安、杭州、大都诸路属县民饥。六月庚申,蒙古饥,延安路饥,晋宁、巩昌、常德、龙兴等处饥。戊申,大都、延安、冀宁饥。八月,杭州、潭州等十二郡及诸王哈伯等部饥。九月,建昌、绍兴二路饥。冬十月,延安路饥,广东道及武昌路江夏县饥。庚戌,河间路饥,汴梁、信州、泉州、南安、赣州等路饥,嘉定路龙兴县饥,大都、上都、兴和等路十三驿饥。十二月乙亥,察罕脑儿千户部饥,温州路乐清县饥。 按《五行志》:泰定元年正月,新州饥。二月,绥德州米脂、清涧二县饥。四月,江陵、荆门军、监利县饥。五月,赣州、临江等郡,昆山、南恩等州饥。八月,冀宁、延安、江州、安陆、全州、桂阳、辰州、南安等路属州县饥。九月,南康路饥。十一月,中牟、延津二县饥。
泰定二年,饥。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二年春正月乙未,以畿甸不登,罢春畋。庚戌,肇庆、巩昌、延安、赣州、南安、英德、新州、梅州等处饥。闰月己卯,河间、真定、保定、瑞州四路饥,南滨州、棣州饥,衡州衡阳民饥,瑞州蒙山银场丁饥。二月,通、漷二州饥,蓟州、宝坻、庆元路象山诸县饥,甘州蒙古驿户饥,大都、凤翔、宝庆、衡州、潭州、全州诸路饥。三月,漷州、蓟州、凤州、延安、归德等处民及山东蒙古军饥。肇庆、富州、惠州、袁州、江州诸路及南恩州、梅州饥。夏四月,镇江、宁国、瑞州、桂州、南安、宁海、南丰、潭州、涿州等处饥。陇西、汉中、秦州饥。五月,龙兴、平江等十二郡饥,巩昌路临洮府饥。六月,济宁、兴元、宁夏、南康、归州等十二郡饥,辽阳水达达路饥。秋七月,庆远溪洞民饥,梅州、饶州、镇江、邠州诸路饥。八月,南恩州、琼州饥,临江路、归德府饥。衡州、建昌、岳州饥,琼州、南安、德庆诸路饥。冬十月,霸州、衢州路饥。庚戌,旭迈杰以岁饥请罢皇后上都营缮,从之。壬申,京师饥,内郡饥,常德路民饥。十二月,大宁路凤翔府饥。济南、延州二路饥。惠州、杭州等处饥。
泰定三年,饥。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三年春正月戊辰,大都路属县饥。二月,归德府属县饥,河间、保定、真定饥,建昌路饥。三月辛未,永平、卫辉、中山、顺德诸路饥。宁夏、奉元、建昌诸路饥。大都、河间、保定、永平、济南、常德诸路饥。五月乙巳,泾州饥。庚午,雄州饥。六月,莱芜等处冶户饥。秋七月,濠州饥。八月甲戌,兀伯都剌、许师敬并以灾变饥歉乞解政柄,不允。河中府、永平、建昌印都、中庆、太平诸路及广西两江饥。九月,南恩州饥。冬十月癸酉,京师饥。十一月,沈阳、辽阳、大宁等路及金复州饥。宁夏路万户府、庆远安抚司饥,汴梁、建康、太平、池州诸路及甘肃亦集乃路饥,保定路饥,怀庆路饥,辽阳路饥。
泰定四年,饥。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四年春正月,辽阳行省诸郡饥,彰德、淮安、扬州诸路饥。二月,奉元、庐州、淮安诸路及白登部饥,永平路饥。三月,大宁、广平二路属县饥,河南行省诸州县及建康属县饥。夏四月,河南、奉元二路及通、顺、檀、蓟等州,渔阳、宝坁、香河等县饥。河间、扬州、建康、太平、衢州、常州诸路属县及云南乌撒、武定二路饥。永平路饥。五月,江陵属县饥,汴梁属县饥。六月,盐官州、庐州路饥,镇江、兴国二路饥。秋七月,右卫率部饥。九月,保定、真定二路饥。闰月,建昌、赣州、惠州诸路饥。土蕃阶州饥。奉元、庆远、延安诸路饥。冬十月,卫辉获嘉等县饥。大名、河间二路属县饥。十一月,永平路水旱,民饥。诸王塔思不花部卫士饥。十二月,河南、河间、延安、凤翔属县饥。
致和元年,饥。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致和元年春正月己卯,帝将畋柳林,御史王献等以岁饥谏,帝曰:其禁卫士毋扰民家。命御史二人巡察之。诸王星吉班部饥。河间、真定、顺德诸路饥。大都路东安州、大名路白马县饥。二月,陕西诸路饥。河间、汴梁二路属县及开城、乾州蒙古军饥。三月,晋宁、卫辉二路及泰安州饥。冀宁路平定州饥。陕西、四川及河南府等处饥。夏四月,大都、东昌、大宁、汴梁、怀庆之属州县饥。保定、冠州、德州、般阳、彰德、济南属州县饥。五月,燕南、山东东道及奉元、大同、河间、河南、东平、濮州等处饥。峡州属县饥。六月,奉元、延安二路饥。
按《山东通志》:致和元年三月,定陶饥。五月,沂州饥。
文宗天历二年春正月,明宗即位,饥。秋八月,文宗复位,饥。
按《元史·明宗本纪》:二年正月丙戌,帝即位于和宁之北。六月庚寅,陕西行省告饥。 按《文宗本纪》:二年春正月己巳,陕西告饥,大都路涿州房山、范阳等县饥。二月丙辰,奉元临潼、咸阳二县及畏兀儿八百馀户告饥,永平、大同二路,上都云需两府,贵赤卫,皆告饥。夏四月,德安府屯田饥。常德、澧州、慈利州饥。卫辉路饥。池州、广德、宁国、太平、建康、镇江、常州、湖州、庆元诸路及江阴州饥。大都、兴和、顺德、大名、彰德、怀庆、卫辉、汴梁、中兴诸路,泰安、高唐、曹、冠、徐、邳诸州饥。五月,凤翔府饥,丰乐八屯军士饥。六月,绍兴、庆元、台州、婺州诸路饥。八月己亥,帝复即位于上都。己酉,冀宁饥,莒、密、沂诸州饥,晋宁路饥。九月乙亥,史惟良上疏言:天下郡邑被灾,生民凋瘵,此正更新百废之时。宜遵世祖成宪,事有不便,咸釐正之。如此则天灾可弭,祯祥可致。不然,将恐因循苟且,其弊渐深,治乱之由,自此而分矣。帝嘉纳之。冬十月,湖广常德、武昌、澧州诸路旱饥。陕西凤翔府饥。十一月,庐州饥。十二月,冀宁路饥,蕲州路饥。 按《五行志》:二年正月,大同及东胜州饥。四月,奉元耀州、乾州、华州及延安、邠、宁诸县饥,流民数十万。江东、浙西二道饥。八月,忻州饥。十月,汉阳路饥。
至顺元年,饥。
按《元史·文宗本纪》:至顺元年春正月丙辰,怀庆路饥。壬戌,中兴路饥,芍陂屯及鹰坊军士饥,宁海州文登、牟平县饥。衡州路饥,扬州、安丰、庐州等路饥,真定、蕲、黄等路,汝宁府、郑州饥。帖麦赤驿户及建康、广德、镇江诸路饥。卫辉、江州二路饥。宁国路饥。乙未,中书省言:江浙民饥。土蕃等处民饥,阿剌忒纳失礼所部千六百馀人饥。二月,淮安路民饥,茶陵州民饥,迤西蒙古驿户饥,泰安州饥,真定南宫县饥,松江府饥,济宁路饥,察罕等卫饥。三月,东平路须城县饥。安庆、安丰、蕲、黄、庐五路饥。东昌饥。濮州临清、馆陶二县饥。光州光山县饥。信阳、息州及光之固始县饥。河南登封、偃师、孟津诸县饥。巩昌、临洮、兰州、定西州饥。沂、莒、胶、密、宁海五州饥。中兴、峡州、归州、安陆、沔阳饥。四月,广平路饥。广德、太平、集庆等路饥。汴梁、怀庆、彰德、大名、兴和、卫辉、顺德、归德及高唐、泰安、徐、邳、曹、冠等州饥。陕西饥,敕有司作佛事七日。沿边部落蒙古饥。天临之醴陵,湘阴等州、台州之临海等县饥。晋宁、建昌二路民饥。芍陂屯饥。土蕃等处脱思麻民饥。五月癸亥,德州饥,武昌路饥。卫辉、大名、庐州饥。开元路胡里该万户府、宁夏路哈赤千户所军士饥。六月,镇江、饶州饥。朵思麻蒙古民饥。闰七月,鲁王阿剌哥识里所部三万馀人告饥。八月,河南府路新安、沔池等十五驿饥。九月,铁里干、木邻等三十二驿饥。十一月,曹州、济阴等县饥。 按《五行志》:天历三年〈五月改元至顺〉二月,河南大饥。三月,堂邑县饥。临海五州,临清、定陶、光山等县饥。四月,清平县饥。
至顺二年,饥。
按《元史·文宗本纪》:二年春正月,宁海州饥。二月,胶州饥。三月,察罕脑儿蒙古饥。沙、净、德宁等处蒙古部民饥,登、莱饥,保昌饥,浙西诸路饥,云内州饥,辽阳境内蒙古饥。大同路累岁民饥。檀、顺、昌平等处饥。夏四月,博兴州饥,泰兴县饥,孛罗部内蒙古饥。五月,胶州饥。辽阳东路蒙古万户府饥。河间属县饥。六月,兴和属县饥。秋七月,龙兴路饥。八月,沅州饥。九月,兴和宝昌州饥。思州镇远府饥。十一月,左、右钦察卫军士饥。按《五行志》:二年二月,集庆、嘉兴二郡及江阴州饥,檀、顺、维、密、昌平五州饥。六月,兴和路高原,咸平等县饥。十二月,河南大饥。
至顺三年,饥。
按《元史·文宗本纪》:三年春正月,宜山县饥,肇庆路高要县饥。夏四月,安州饥。五月,云南大理、中庆等路大饥,常宁州饥。秋七月,滕州民饥,庆都县大饥。八月,大都宝坻县饥。
顺帝元统元年,饥。
按《元史·顺帝本纪》:元统元年九月,宁夏饥。十一月,江浙旱饥。 按《五行志》:元统元年夏,两淮大饥。
元统二年,饥。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年春正月,东平须城县、济宁济州、曹州济阴县饥。二月,安丰路饥。三月,淮西饥。夏四月,成州饥。五月,江浙大饥,大宁、广宁、辽阳、开元、沈阳、懿州大饥。秋七月,池州、青阳、铜陵饥。八月,南康路诸县民饥。九月,吉安路饥。十一月戊子,济南莱芜县饥。
按《五行志》:二年春,淮西饥。
至元元年,饥。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元元年三月,龙兴路饥,益都路沂水、日照、蒙阴、莒县饥。夏五月,京畿民饥,永新州饥。秋七月,西和州、徽州民饥。八月,沅州等处民饥。九月,耒阳、常宁、道州民饥。十二月,宝庆路饥。是年,江西民饥。 按《五行志》:至元元年,邵武、建宁饥。
至元二年,饥。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年三月,顺州民饥。九月,台州路饥,沅州路卢阳县饥。冬十月,抚州、袁州、瑞州诸路饥。十一月,松江府上海县饥。安丰路饥。十二月,江州诸县饥,慈溪县饥。 按《五行志》:二年,淮西安丰,浙西,浙东台州饥。
至元三年,饥。
按《元史·顺帝本纪》:三年春正月,临江路新淦州、新喻州、瑞州民饥。二月,江浙等处饥,蕲州、绍兴饥。三月,大都宝坻饥,大都饥,溧阳州饥,龙兴路南昌、新建县饥。五月,兴州、松州民饥。八月,济南饥。至元四年,饥。
按《元史·顺帝本纪》:四年二月,南昌州饥。
至元五年,饥。
按《元史·顺帝本纪》:五年春正月,濮州鄄城、范县饥,冀宁路交城等县饥,桓州饥。云需府饥。开平县饥。兴和宝昌等处饥。六月,沂、莒二州民饥。九月丁巳,沈阳饥,民食木皮。冬十月,衡州饥,辽阳饥,文登、牟平二县饥。十一月,八番顺元等处饥。是岁,袁州饥。胶、密、莒、潍等州饥。
至元六年,饥。
按《元史·顺帝本纪》:六年春正月,邳州饥。三月,益都、般阳等处饥,淮安路山阳县饥。顺德路邢台县饥。五月,济南饥。六月,济南路历城县饥。冬十月庚寅,奉符、长清、元城、清平四县饥。十一月,处州、婺州饥。十二月,东平路民饥。
至正元年,饥。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元年春正月,湖南诸路饥。二月,济南、滨州、沾化等县饥。是月,大都宝坻县饥。河间莫州、沧州等处饥。晋州饶阳、阜平、安喜、灵寿四县饥。三月,大都路涿州范阳、房山饥。般阳路长山等县饥。彰德路安阳等县饥。夏四月,河西务、彰德饥。 按《五行志》:至正元年,湖南、温州饥。
至正二年,饥。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年春正月,大同饥,顺宁保安饥,广平磁、威州饥。二月,彰德路安阳、临漳等县饥。大同路浑源州饥。大名、河间路饥。三月,冀宁路饥,顺德路平乡县、卫辉路饥。八月,冀宁路饥。九月,归德府雎宁县饥。 按《五行志》:二年,保德州大饥。
至正三年,饥。
按《元史·顺帝本纪》:三年二月,宝庆路饥。十二月,河南等处民饥。 按《五行志》:三年,卫辉、冀宁、忻州大饥,人相食。
至正四年,饥。
按《元史·顺帝本纪》:四年闰二月,永平、澧州等路饥。六月,巩昌陇西县饥。八月,山东民饥,相食。十一月,保定路、河南民饥。十二月,东昌、济南、般阳、庆元、抚州饥。按《五行志》:四年,霸州大饥,人相食。东平路东阿、阳谷、汶上、平阴四县皆大饥。
至正五年,饥。
按《元史·顺帝本纪》:五年三月,大都、永平、巩昌、兴国、安陆等处并桃温万户府各翼人民饥。夏四月,汴梁、济南、邠州、瑞州等处民饥。 按《五行志》:五年春,东平路须城、东阿、阳谷三县及徐州大饥,人相食。夏,邵武饥。至正六年,饥。
按《元史·顺帝本纪》:六年五月,陕西饥。
至正七年,饥。
按《元史·顺帝本纪》:七年夏四月,河东民多饥死。十二月,晋宁、东昌、东平、恩州、高唐等处民饥。 按《五行志》七年,彰德、怀庆饥。
至正八年,饥。
按《元史·顺帝本纪》:八年五月,四川饥。六月,山东饥。秋七月,西北边军民饥。
至正九年,饥。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春,胶州大饥,人相食。钧州新郑、密县饥。
至正十二年,饥。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二年六月丙午,中书省臣言,大名路开、滑、浚三州、元城十一县饥。
至正十四年,饥。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四年春,浙东台州,江东饶州,闽海福州、邵武、汀州,江西龙兴、建昌、吉安、临江,广西静江等郡皆大饥,人相食。
按《明昭代典则》:至正十四年夏四月,江西、湖广大饥。十月,蒙古大都大饥,民有父子相食者。
至正十五年,饥。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五年春正月,上都饥,大同路饥。至正十七年,饥。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七年,河南大饥。
至正十八年,饥。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八年春,莒州蒙阴县大饥,斗米金一斤。冬,京师大饥,人相食,彰德、山东亦如之。
至正十九年,饥。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九年正月至五月,京师大饥,银一锭得米仅八斗,死者无算。通州民刘五杀其子而食之。保定路莩死盈道,军士掠孱弱以为食。济南及益都之高苑,莒之蒙阴,河南之孟津、新安、黾池等县大饥,人相食。
至元二十一年,饥。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霸州饥,民多莩死。
明一
太祖洪武二年,饥。
按《陕西通志》:洪武二年,陕西大饥。
洪武十年,岁灾。
按《大政纪》:洪武十年九月丙申,绍兴、金华、衢州大灾,命振给之。
洪武二十年,岁丰。
按《明通纪》:洪武二十年,各省大丰,民安事治,上甚喜之,令光禄寺设丰年宴,以享太平盛事。
洪武二十三年,湖南大有年,德庆州饥。
按《湖广通志》:洪武二十三年,湖南大有年。
按《广东通志》:洪武二十三年,德庆州大饥,知州孙彬劝有积者贷之,民乃安。
成祖永乐元年。
按《河南通志》:永乐元年,虞城产嘉禾。五月,汝宁山中野蚕成茧。
永乐四年,饥。
按《浙江通志》:永乐四年,嘉兴水,民饥。
永乐八年,饥。
按《名山藏》:永乐八年三月,颍川县饥,皇太子命赈之。七月,安庆、徽州、镇江、凤阳诸郡县饥,皇太子命安抚赈恤之。八月,赈巩昌诸府饥。
永乐九年,饥。
按《名山藏》:永乐九年六月,赈龙游县饥。七月,赈临城县饥。
永乐十年,饥。
按《名山藏》:永乐十年正月,赈陇州饥,山西诸县饥,有司不以闻械治之。
按《大政纪》:永乐十年四月辛巳,山东莱州府民饥,命户部遣官发粟赈之,计粟五十八万三千八十石。永乐十一年,饥。
按《名山藏》:永乐十一年正月,上谓通政司曰:朕令来朝,有司言民利病,率云田谷丰稔比闻,山西民乃食树皮草根自今,悉记之境内灾伤,己不自言他人,言者必罪。徐州饥,宽其逋税。
永乐十二年,饥。
按《名山藏》:永乐十二年三月,直隶、河南、山陕、湖广诸县饥,皇太子命赈之。六月,皇太子赈常熟县饥。七月,皇太子赈河南、湖广、浙江诸县饥。
永乐十三年,饥。
按《名山藏》:永乐十三年八月,赈山东、河南、顺天等府饥。
永乐十四年,饥。
按《大政纪》:永乐十四年正月己酉,北京、河南、山东民饥免。永乐十二年,逋租悉停,买不急之物,仍命户部遣官赈济饥民,九十九万九千三百八十口给粮百七十七万九千九石有奇。六月壬申,命赈山西平阳大同所属州县饥民。
按《名山藏》:永乐十四年五月,赈六安、英山、砀萧、西安诸县饥。
按《福建通志》:永乐十四年,大饥。
永乐二十年,大有年。
按《湖广通志》:永乐二十年,湖南大有年。
永乐二十二年,饥。
按《大政纪》:永乐二十二年十月,浙江于潜、乐清二县民饥,命发预备仓粟赈之。
仁宗洪熙元年,饥。
按《大政纪》:洪熙元年二月,舞阳县奏民饥,请发本县仓粟赈贷从之,清河县民饥,命发本县仓粟赈之。三月,山东泰安州及莱阳县民饥,命发本处仓粟赈之。乙未,山东平度州及蓬莱县民饥,命户部发粟赈之,乐亭县民饥,命户部发县仓粟赈之。四月,山东昌邑县及直隶邢台县各奏民饥,命发县仓谷赈之,直隶大名府所属民饥,命发长垣仓粟赈之。六月,河南新安知县陶镕奏民饥危急,已先借驿粮一千七百二十八石赈救,俟秋成,还官命户部宥之。上谓夏原吉曰:知县所行良是,朕闻近年有司不体人情,苟有饥荒,必须申报展转勘实赈济,失时民多饥死,陶镕先给后闻,能称任,使毋拘文法,责其专擅。
按《湖广通志》:洪熙元年,新化大饥。
宣宗宣德三年,饥。
按《大政纪》:宣德三年三月,谕户部遣官往山西、河南同布政司及府县官赈济饥民,不许捕治。工部侍郎李新自河南还,言山西民饥,流徙至南阳诸郡不下十馀万口,有司军卫各遣人捕逐,民死亡者多。上谕户部尚书夏原吉曰:民饥流移,岂其得已,仁人君子所宜,矜念昔富弼知青州,饮食起居处医药皆为区画,山林湖泊之利听民取之不禁,所活至五十馀万人,今乃驱逐,使之失所,不仁甚矣,其即遣官往,同布政司及府县官加意抚绥,发仓廪给之,随所至居住,有捕治者罪之。十月辛巳,常州府进籼米,谕礼部尚书胡濙,以各处水灾,更加勉之。常州言今岁雨旸顺调,田谷茂盛。上谕尚书胡濙曰:今年各处多奏水灾,深虑百姓艰食,常州独言丰稔,颇慰朕心。濙对曰:陛下爱民,常愿丰熟,圣心所欲,天必从之。上曰:天果从之,岂有他处水潦之患,亦是为善未至,不能格天也,自今朕与卿等更当勉之。
按《名山藏》:宣德三年四月,山西饥,禁逐流民。五月,复劝赈于富民。
按《陕西通志》:宣德三年,陕西大饥。
按《浙江通志》:宣德三年六月,临安、新城二县饥。宣德四年,饥。
按《浙江通志》:宣德四年,临安、于潜饥。
宣德五年,饥。
按《大政纪》:宣德五年三月,淮安郡饥,江西饥。
按《广东通志》:宣德五年,南海饥。
宣德九年,饥。
按《江西通志》:宣德九年,南昌、瑞州、临江、袁州、抚州旱,民饥。
按《广东通志》:宣德九年,琼州大饥。
宣德十年,大饥。
按《江西通志》云云。
英宗正统五年,山西饥,大名熟。
按《名山藏》:正统五年四月,以山西荒,下宽恤诏。六月,宜川县饥。
按《畿辅通志》:正统五年,大名府大熟。
正统六年,饥。
按《名山藏》:正统六年九月,赈丰、沛二县饥。
按《浙江通志》:正统六年,杭州饥。
正统七年,饥。
按《潞安府志》:正统七年,潞州岁饥,斗粟银三钱。正统八年,饥。
按《广东通志》:正统八年秋,广州饥。
正统九年,饥。
按《贵州通志》:正统九年夏六月,赈苗民饥。
正统十年,饥。
按《名山藏》:正统十年三月,敕镇守陕西右都御史陈镒,巡抚河南、山西左少卿于谦曰:近得御史马恭奏:陕西远近居民求食,日有二千馀人,饿死数多。咸阳、渭南、富平等县闭门塞户,逃窜趁食。及尔谦奏祥符,境内饥民,屯聚男妇千馀,原武亦如之。朕即位以来,轻徭宽负,诏书屡矣。今岁歉未甚,流散若此,岂非府州县官侵暴之耶。又闻卫所官,亦往往剥害诸军士,方面风宪与同,流污疾苦不在心,是皆不可原,今姑予自新,其各饬令正佐能干官,分巡所属,量发廪,或劝富家赈贷。不急之务,悉为停止。有所不便,具实以闻。逃移至境者,设法安插之。尔等为国重臣,宜尽心区画,有司官贪暴阘茸者,起送赴京,军官具奏处治。钦哉。
正统十二年,饥。
按《名山藏》:正统十二年六月,命户部移文山东布政司,民逃移者设法招抚,饥馑者验口赈济。
按《浙江通志》:正统十二年,鄞县饥。
正统十四年,饥。
按《贵州通志》:正统十四年夏,清平卫饥。
代宗景泰元年,饥。
按《山东通志》:景泰元年,济南德平饥。
景泰二年夏,大饥。
按《贵州通志》云云。
景泰三年,饥。
按《山东通志》:景泰三年,曹县、定陶大饥。
景泰七年,饥。
按《浙江通志》:景泰七年,会稽淫雨害稼,饥。奉化天台大饥,饿莩载道。
[book_title]第一百十一卷
第一百十一卷目录
丰歉部汇考六
明二〈英宗天顺四则 宪宗成化二十则 孝宗弘治十四则 武宗正德十三则 世宗嘉靖四十一则 穆宗隆庆五则 神宗万历四十一则 光宗秦昌一则 熹宗天启四则 悯帝崇祯十四则〉
皇清〈康熙二则〉
丰歉部总论
春秋四传〈隐公六年 桓公三年 宣公十六年 襄公二十四年〉
礼记〈乐记〉
管子〈八观〉
墨子〈七患〉
田家五行〈论霜〉
庶徵典第一百十一卷
丰歉部汇考六
明二
英宗天顺元年,饥。
按《名山藏》:天顺元年三月,命左佥都御史林聪赈饥于山东。五月,命都御史马昂赈饥山西,以民饥,减岁办物料之半。
天顺二年,饥。
按《广东通志》:天顺二年,廉州饥。
天顺六年,饥。
按《泽州志》:天顺六年,大饥。
天顺八年,饥。
按《山东通志》:天顺八年,即墨大饥。
宪宗成化元年,饥。
按《名山藏》:成化元年七月,两畿、河南、浙江雨水伤稼,命抚按赈民。九月,发银四万赈凤阳、徐州饥,大学士李贤等言山西大同饥。
按《湖广通志》:成化元年,随州大饥。
成化二年,饥。
按《山西通志》:成化二年,代州大饥,人相食。
成化三年,饥。
按《广东通志》:成化三年秋,饥。
成化四年,饥。
按《湖广通志》:成化四年,德安饥,黄陂大饥。
成化五年,饥。
按《湖广通志》:成化五年,石门饥。
按《福建通志》:成化五年,将乐饥,光明、阳岸都民强发富民仓。
成化六年,饥。
按《山东通志》:成化六年,掖潍、即墨大饥,昌邑尤甚。成化八年,饥。
按《畿辅通志》:成化八年,顺德大饥。
成化九年,饥。
按《名山藏》:成化九年五月,以山东旱饥,命河南等处巡抚等官,分发其流民,于诸州县所在区画屋舍,验口给粮,秋成遣之。更弛山东徵役之赋。
按《山东通志》:成化九年夏六月,濮州博平旱大饥。成化十年,济南稔。
按《山东通志》:成化十年,济南大稔,斗米七钱。
成化十二年,饥。
按《福建通志》:成化十二年,南平、顺昌、沙县民饥,守巡藩以闻。成化十四年,稔。
按《畿辅通志》:成化十四年,大有年。
成化十五年,稔。
按《山东通志》:成化十五年,莒州大稔。麦一茎两穗,谷一茎六七穗。
按《广东通志》:成化十五年冬,灵山石城大有年。成化十六年,大饥。
按《山西通志》:成化十六年,崞县大饥,大风折禾,民多相食,文水县亦饥。
成化十七年,饥。
按《山东通志》:成化十七年,平度大饥,人相食。
成化十八年,饥。
按《名山藏》:成化十八年三月,赈济苏松、淮扬、山西大同饥民。
成化十九年,饥。
按《潞安府志》:成化十九年,大饥。
成化二十年,饥。
按《名山藏》:成化二十年九月,巡抚左佥都御史叶琪奏:山西连年灾伤,平阳一府逃移者五万七千八百馀户。内西邑县饥,饿死男妇六千七百馀口。蒲鲜等州,临晋等县,饿莩盈途,不可数计。父弃其子,夫卖其妻,甚有全家聚哭,投河而死者,弃子女市井而逃者。按《畿辅通志》:成化二十年七月,燕南饥。
按《泽州志》:成化二十年,大饥,民多疫死,至相食。诏遣官赈恤,免租半。
按《河南通志》:成化二十年,大饥。
成化二十一年,饥。
按《山西通志》:成化二十一年,大饥,人相食。
按《湖广通志》:成化二十一年春,均州饥,僵尸载道。按《广东通志》:成化二十一年冬,顺德大饥。
成化二十二年,饥。
按《大政纪》:成化二十二年十月,淮北山东大饥。按《名山藏》:成化二十二年正月辛酉,敕河南按察佥事傅希说兼理凤阳等府,赈济饥民。二月,以所在饥荒,赐巡抚官,敕令其抚安军民。
按《山西通志》:成化二十二年秋,无禾岢岚,万泉、潞州人相食。
成化二十三年,河间、赵城熟,潞州、陕西饥。
按《畿辅通志》:成化二十三年河间大熟。
按《山西通志》:成化二十三年夏,赵城大有年,潞州饥,大疫,饿莩盈野,遣官赈济。
按《陕西通志》:成化二十三年冬,大饥,民死亡半过。
孝宗弘治元年,饥。
按《浙江通志》:弘治元年,新城、昌化大饥。
按《湖广通志》:弘治元年,安陆饥。
弘治二年,蒲州有年,应山饥。
按《山西通志》:弘治二年,蒲州大有年,斗米钱二十文。按《湖广通志》:弘治二年春,应山大饥,道殣相望。弘治三年,饥。
按《浙江通志》:弘治三年,温州大饥。
弘治四年,饥。
按《浙江通志》:弘治四年,龙泉大饥。
弘治五年,饥。
按《山东通志》:弘治五年,济南大饥,河决,黄龙冈昌邑大饥。
按《广东通志》:弘治五年,南海饥,海南基围振溃,禾稼荡尽。有司命工筑补,赈济流民一万馀人。
弘治六年,有秋。
按《福建通志》:弘治六年,大有秋。
弘治七年,稔。
按《山东通志》:弘治七年,济南大稔。
按《福建通志》:弘治七年,麦大熟。
弘治十一年,稔。
按《河南通志》:弘治十一年,斗米十钱。
弘治十二年,饥。
按《湖广通志》:弘治十二年,安陆饥。
按《福建通志》:弘治十二年,南平、顺昌、沙县民饥,守巡藩臬以闻。
按《广东通志》:弘治十二年,南海番禺大饥,东莞、增城亦饥。
弘治十三年,台州饥,灵山有年。
按《浙江通志》:弘治十三年,台州大饥。
按《广东通志》:弘治十三年,灵山县大有年,斗米四钱。弘治十四年,饥。
按《畿辅通志》:弘治十四年夏,永平府大水,秋饥。按《浙江通志》:弘治十四年,馀姚大饥,会稽、新昌亦饥。弘治十五年,饥。
按《大政纪》:弘治十五年五月,两浙大饥,命副都御史王璟巡视。
弘治十七年,饥。
按《山西通志》:弘治十七年,万泉秋无禾。
按《浙江通志》:弘治十七年,宁波大饥。
弘治十八年,饥。
按《湖广通志》:弘治十八年春,安陆饥。
武宗正德元年,石楼、兴宁有年,德安饥。
按《山西通志》:正德元年,石楼大有年。
按《湖广通志》:正德元年,德安饥。
按《广东通志》:正德元年,兴宁大有年。
正德二年,饥。
按《湖广通志》:正德二年夏,衡阳大饥。
按《云南通志》:正德二年,腾冲饥。
正德三年,饥。
按《山东通志》:正德三年,昌邑大饥。
按《湖广通志》:正德三年,保康大饥。
正德四年,饥。
按《浙江通志》:正德四年,衢州大饥。
按《湖广通志》:正德四年夏,衡州、巴陵、临湘大饥,茶陵饥,郴州大饥。
正德五年,饥,清平有年。
按《浙江通志》:正德五年,永嘉大饥。
按《江西通志》:正德五年,奉新、靖安大饥,时因华林玛瑙寨盗起。按《湖广通志》:正德五年,荆州大饥。
按《贵州通志》:正德五年,清平大有年。
正德六年,饥。
按《大政纪》:正德六年四月,顺天府属县大饥。
按《山西通志》:正德六年,石州大饥。
正德八年,饥。
按《畿辅通志》:正德八年秋,永平府饥。
正德十年,饥。
按《贵州通志》:正德十年,都匀饥。
正德十一年,饥。
按《山西通志》:正德十一年,宁乡饥。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一年,荆州饥。
正德十二年,饥。
按《大政纪》:正德十二年四月,畿内饥。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二年,靖州饥。八月,湖广饥。按《贵州通志》:正德十二年秋八月,清平饥。
正德十三年,饥。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三年,汉阳饥,应城稻田土黑起烟,苗半灼死。
按《广西通志》:正德十三年,武缘县大饥,民食薇蕨,死者无数。
正德十四年,饥,太平有年。
按《山西通志》:正德十四年,太平大有年,秋禾一本三穗者三之,二两穗者半。石楼民饥,西北乡四里村落为墟,大同饥。
按《浙江通志》:正德十四年,杭州大饥。
按《广东通志》:正德十四年,新会饥。
正德十六年,饥。
按《山西通志》:正德十六年春,大同大饥。
世宗嘉靖元年,霍汾、清平有年,太平饥。
按《山西通志》:嘉靖元年,霍州、汾州大有年。
按《江南通志》:嘉靖元年,太平县大饥,黄山竹生米,人争采食。
按《贵州通志》:嘉靖元年,清平大有年。
嘉靖二年,饥。
按《永陵编年史》:嘉靖二年闰四月,给事郑一鹏言:臣巡光禄,见迩者祷祀繁兴,费用渐广,而经筵供费,祇为靡文,一醮之费至金钱一万八千,以月计之,不知几百万矣。今天灾时变,月无虚日,京师之民,裹席行乞,母子裸而饿死,而州县徵发繁扰,贫者转为盗贼,强者靡于兵刃,边境之民,日夜荷戈执戟而不得食。奈何徇佞幸之言,而饱僧道之腹哉。愿改西天厂为宝训厂,以贮祖训。西番厂为古训厂,以贮奏疏。经筵之暇,游息其中,寿何以不若尧舜,治何以不若唐虞。帝曰:天时饥馑,斋祀其暂辍之。
按《畿辅通志》:嘉靖二年,无麦米。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年,柳州饥。
按《贵州通志》:嘉靖二年,新安所大饥。
嘉靖三年,饥。
按《大政纪》:嘉靖三年二月,时南京畿饥甚,人相食。巡按淮扬御史朱衣上言:人民为饥所迫,父子、兄弟、夫妇之间多相残。贼嫠妇刘氏食四岁小儿百户,姚臣王堂以子鬻母,军馀曹洪以弟杀兄,王明以子弑父,无复人理,且地震雾塞臭弥,千里灾变之来,莫此为甚。是时,四方俱歉,盗贼蜂起,闽、广、青、齐、豫、楚之间,所在成群,而庐凤为甚。泗州洪泽啸聚众千人,江洋出没尤多盗艘。给事中张原疏奏乞遣官督剿从之,仍特敕操江都御史伍文定防禦,擒捕。
按《山东通志》:嘉靖三年三月,武定大风起,沙害麰麦,平度大饥。
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年,杭州、昌化、湖州、衢州大饥。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年,永昌腾、越大饥。
嘉靖四年,饥。
按《江西通志》:嘉靖四年,南昌府属饥。
嘉靖五年,饥。
按《大政纪》:嘉靖五年二月,畿内饥。巡按顺天御史张珩言畿内凶荒,乞赈下,户部覆议,从之。是时,灾异众多,礼部类闻,帝降谕曰:四方灾异非常,朕心忧惧,此非下民之孽,皆朕之失。云南京御史仲选上言:陛下此谕,禹汤罪己之言,周宣忧惧之心也。有君如此,何忍负之。臣闻之,应天以实不以虚,勤民以行不以言,今之灾异,或者圣学之未敦,政权之下移小人之未远,忠直之未录,百官之未励,民生之日蹙,武备之废弛,与有一于此,皆干天和。陛下用一人而制行材器未必尽知,议一事而始终利害未必尽知,是亦圣学之未敦也。或以奸党而复其官,或以巨恶而宥其罪,或奏逮职官,或陈乞敕命无不立。遂人言啧啧,皆谓陛下左右乘其喜怒,阴为之地,是亦政权之下移也。崔文以邪术侍左右,璁萼以谗夫而预经筵,刘棨以白衣而厕馆閤,蔡亨、蔡铭、吴大田以匪人而居华职,是小人之未远也。或覆庇匪人,或玩愒公事,或私通关节,公纳贿赂。文虽丽,而大节有。亏外可观,而内行不足,是臣职之未励也。谪戍如丰熙等,削籍如马明衡等,远迁如马卿、陈逅等,外补如吕楠等,不幸而死。如王思、裴绍宗等皆抑郁而不得其志,是忠直之未录也。水旱疠疫,民死什五,加之权奸煽毒,酷吏肆威,十室九空,而征徭日增,催科日烦,是民困之未苏也。承平日久,民不知兵,军职皆骄子,不识战陈;士卒皆市人,莫辨什伍;精壮者私役于守备府营之家,轮番上直操备者,木刀竹矢,全无犀利,是武备之不振也。臣待罪言官,不能随事纳忠,致有灾异,皆臣等不职之所召,万一谠言,可采少赐施行,仍将臣罢黜,以应天变报闻。
嘉靖六年,饥。
按《浙江通志》:嘉靖六年,景宁大饥。
按《贵州通志》:嘉靖六年,都匀、兴隆饥。
嘉靖七年,饥。
按《山东通志》:嘉靖七年,大饥。
按《垣曲县志》:嘉靖七年,大饥。
按《湖广通志》:嘉靖七年,黄陂大荒。
按《广东通志》:嘉靖七年,海丰、碣石大饥,死者枕藉。嘉靖八年,饥赵,城有年。
按《大政纪》:嘉靖八年二月,湖广大饥。巡按御史张禄见岁凶民饥,绘图以献。六月,山西大饥,山西连岁荒歉,饿莩在道。参政王尚絅上救荒八议,一曰:悯饥馑,乞遣使行部,问民疾苦。二曰:恤暴露,乞有司祭瘗,消释厉气。三曰:救灾民,乞支散庾积,秋成补还。四曰:停徵敛,乞截日住徵,以俟丰年。五曰:信告令,乞劝分菽粟,后必偿补。七曰:谨预备,乞申明旧例,措处积贮,勿使庾廪空虚。八曰:恤流亡,乞所过州县,加意存恤,勿使群聚思乱。下户部覆议,从之。十一月,河南、陕西大饥。陕西佥事齐之鸾上言:臣承乏宁夏,自七月中,由舒霍逾汝宁,目击光息、蔡颍间蝗食禾穗殆尽,及经陕、潼关,晚禾无遗,流民载道。迨入关中,重以秋潦环庆,而北骄阳五载。臣崎岖沙碛间,见居民刈穫,喜召问之,答曰:蓬也,其类有绵刺二种,有子可面,饥民仰此五年矣。臣尚意其可食也,及至韦州,复遇民食蓬子面,取而啖之,螫口涩复,呕逆。移日,乃知小民食此,岂得已邪,今将二蓬子亲封题识,稽首赍献,伏望皇上示诸大臣,使知民瘼。臣惟皇上即位九年矣,议礼考文日不暇给,而治安未臻,且有大可忧之事三,深可惜之癖四,敢为陛下陈之。国家贡赋挽运上游脱,或道途有挺锄之梗,而东南之漕一再岁不至,何以处之,此大可忧一也。天潢日衍,禄食匮乏,而惮于改弦,不思尾人之患,此大可忧二也。边疆岁扰,将骄卒惰,而大同、甘肃之变屡事姑息,异日有患,必自边境,此大可忧三也。八九年间,大礼一议,蔓引不休,好恶予夺,一主乎是,其不合者挤之如四。凶梼杌永不收录,其合者擢之如伊,尹傅说骤至台鼎,此可惜之癖一也。大臣之不肖,谄谀为甚,今侈祥衒异见之,章牍启惰,导欲渐不可长,此可惜之癖二也。初革冗滥,岁省万计,夤缘日久,听其陈请,戚里渐复,佞倖日亲,此可惜之癖三也。内臣镇守,非太祖立法之意,天下臣民以为陛下御极,当不旋踵,拔去病根,乃今因循久而不议,此可惜之癖四也。帝下其章于各部。按《山西通志》:嘉靖八年,闻喜夏县无禾,民食树皮殆尽。曲沃、万泉、荥河、稷山、宁乡大饥,群寇大起,剽掠攻城。秋,赵城大有年。
按《四川总志》:嘉靖八年春疫,保、顺、潼三郡民大饥。按《广东通志》:嘉靖八年三月,兴宁、归善大饥,斗米百五十钱。
嘉靖九年,饥。
按《大政纪》:嘉靖九年四月,北畿、河南、山西、湖广、陕西大饥。时行人杨爵有事湖广、山西,还言畿内及河南、湖广、山西俱复大饥,乞徐议郊祀,以省劳费。给事中孙应奎亦言延绥、榆林诸处凶歉连岁,人烟几绝,至有研木屑石以食者。帝敕六部都察院曰:迩来远近之民饿莩载道,闻诸奏牍,实用忧戚,内外臣工皆有分理之责,而部院大臣又百司庶僚之首,不可不佐朕安民。其各列咨议,会奏以闻。于是吏部尚书方献夫等会陈重守,令广储蓄索鬼神,恤阵亡,慎刑狱、及蠲免救济诸条,帝采纳之。夏,言以榆林重镇尤当,加意存恤,上言乞发帑金十五万,遣佥都御史李如圭亲往和籴挽输边镇,以全民命,帝从之。特召如圭至御前,面赐训谕,责其成功。
按《永陵编年史》:嘉靖九年四月,行人杨爵有事湖广,还言畿内、湖南、湖广、山西大饥,乞寝郊祀,以省劳费。而科臣亦言延绥、榆林凶歉,人烟殆绝,帝命部咨议安民之道以闻。
按《浙江通志》:嘉靖九年,衢州大饥。
按《福建通志》:嘉靖九年,漳浦饥,其春麦熟,山竹生实如米,采数百石,饥民赖以供食。嘉靖十年,饥。
按《福建通志》:嘉靖十年夏,将乐大饥,隆安、长源等都民张庚光等,强劈富民仓。
嘉靖十一年,饥。
按《泽州志》:嘉靖十一年,岁大饥。
按《陕西通志》:嘉靖十一年,华阴大饥。
嘉靖十二年,稷山等县有年,太原等府饥。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二年夏,稷山、万泉、闻喜大有年,太原、州诸处饥,交城、文水、徐沟、太谷、汾州野多饿殍。
嘉靖十三年,饥。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三年,大饥,平阳、泽沁诸州流亡载道,人相食。
嘉靖十四年,饥,汾西、霍州有年。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四年,汾西、霍州大有年。
按《广东通志》:嘉靖十四年夏五月,广、肇、南、韶四郡大水杀稼,民饥,斗谷百钱,百年所未见。云御史戴景赈活甚众,奏蠲民租。
按《广西通志》:嘉靖十四年四月,怀集凶荒,民饥。嘉靖十五年,饥,榆、次等县有年。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五年,榆次、汾西、霍州大有年,榆次斗米钱二十文。
按《福建通志》:嘉靖十五年,饥。
按《云南通志》:嘉靖十五年夏秋,永昌、顺宁大饥。嘉靖十六年,饥。
按《浙江通志》:嘉靖十六年,嘉兴饥。
嘉靖十七年,饥。
按《山东通志》:嘉靖十七年,昌邑、高密、即墨大饥。按《河南通志》:嘉靖十七年春,大饥。
按《贵州通志》:嘉靖十七年,义州饥,斗粟银一钱。嘉靖十八年,饥。
按《大政纪》:嘉靖十八年十二月,河南饥,巡抚都御史王杲奏闻。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八年六月,沁源陨霜杀禾,民饥。按《湖广通志》:嘉靖十八年正月,均州饥。
嘉靖十九年,饥。
按《江西通志》:嘉靖十九年,瑞州民饥。
按《贵州通志》:嘉靖十九年,清平、兴隆饥。
嘉靖二十年,饥。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年春,大同饥,八月,大同陨霜杀稼。
按《云南通志》:嘉靖二十年,饥。
嘉靖二十一年,饥。
按《福建通志》:嘉靖二十一年,长乐饥疫。
按《广西通志》:嘉靖二十一年,怀集大饥。
嘉靖二十二年,饥。
按《江西通志》:嘉靖二十二年春正月,吉安府大饥。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二年秋,郴州大饥。
按《广西通志》:嘉靖二十二年,富川县竹结实如米,其年饥民采而食之。
嘉靖二十三年,饥。
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十三年,杭州,诸暨大无禾麦。按《福建通志》:嘉靖二十三年,大饥。
嘉靖二十四年,饥。
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十四年,杭州、宁波、处州、温州大饥,民多殍。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四年夏,衡州、安陆大饥。按《福建通志》:嘉靖二十三年、二十四年相继大旱,民饥死载路。
嘉靖二十六年,饥。
按《云南通志》:嘉靖二十六年,腾越饥。
嘉靖二十七年,文水、大同有年,普定饥。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七年九月,文水、大同大有年。按《贵州通志》:嘉靖二十七年,普定大饥,斗米银四钱。嘉靖二十八年,饥。
按《陕西通志》:嘉靖二十八年,临洮饥。
嘉靖三十年,饥。
按《贵州通志》:嘉靖三十年夏,思州府饥。
嘉靖三十一年,饥。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一年,腾越饥。
嘉靖三十二年,饥,贵州有年。
按《畿辅通志》:嘉靖三十二年春,保定府大饥,人相食。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二年,太谷陨霜杀稼,潞安大饥。
按《河南通志》:嘉靖三十二年,大饥。
按《贵州通志》:嘉靖三十二年,大有年。
嘉靖三十五年,饥,霍汾有年。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五年,霍州、汾州大有年。按《福建通志》:嘉靖三十五年夏,饥。
嘉靖三十六年,沁州饥,霍汾稔。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六年秋,沁州陨霜杀稼,民食蓬子及苗,霍州、汾西大稔。
嘉靖三十七年,饥。霍、汾有年。
按《山东通志》:嘉靖三十七年,大饥,籴于辽。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七年,霍州、汾州西大有年。嘉靖三十八年,饥。
按《湖广通志》:嘉靖三十八年五月,通山饥,民采蒻实食之。
嘉靖三十九年,饥。
按《大政纪》:嘉靖三十九年夏四月,赈顺天饥。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九年,太原、属石州、宁乡、辽沁大饥,民亡,饿莩盈野。
按《贵州通志》:嘉靖三十九年,大饥,米价差踊于三十七年。
嘉靖四十年,饥。
按《山东通志》:嘉靖四十年,大饥。四月六日,昼晦赤光南下如电。
按《山西通志》:嘉靖四十年,五台、赵城、永和大饥。按《云南通志》:嘉靖四十年,北胜大饥。
嘉靖四十一年,山东饥,徐沟稔。
按《山东通志》:嘉靖四十一年,大饥。
按《山西通志》:嘉靖四十一年,徐沟大稔,米三斗价银一钱。
嘉靖四十二年,饥。
按《山西通志》:嘉靖四十二年,武乡饥,贼牛大等蜂起寇掠,知县帅兵剿捕,被劫越一日释归。
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十二年春,孝感饥。
嘉靖四十三年,饥。
按《大政纪》:嘉靖四十三年十二月,北畿、山东大饥,连年荒歉,是岁尤甚。
嘉靖四十四年,饥。
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十四年,枣阳大饥。
嘉靖四十五年,饥。
按《云南通志》:嘉靖四十五年,新安所饥。
穆宗隆庆元年,饥。
按《山西通志》:隆庆元年,荥河、闻喜、稷山大祲,稷山免田租之半。
隆庆二年,山陕饥,福建熟。
按《山西通志》:隆庆二年,阳城饥,万泉无禾。
按《陕西通志》:隆庆二年,大饥。
按《福建通志》:隆庆二年春,麦禾大熟。
隆庆三年,饥。
按《山东通志》:隆庆三年,掖平、胶昌潍大水,昌邑尤甚。民大饥。
按《山西通志》:隆庆三年,吉州大饥死者枕藉于道。按《湖广通志》:隆庆三年,谷城大饥。
隆庆四年,饥。
按《湖广通志》:隆庆四年,竹溪大饥。
隆庆六年,饥,福建熟。
按《湖广通志》:隆庆六年,桂阳县饥。
按《福建通志》:隆庆元年至六年,禾麻被野,石米三钱。按《广东通志》:隆庆六年春三月,广州饥。
神宗万历元年,饥,闽、广有年。
按《湖广通志》:万历元年八月,靖州大饥。
按《福建通志》:万历元年,大有年。
按《广东通志》:万历元年秋,大有年。
按《云南通志》:万历元年,楚雄饥。
万历二年,饥。
按《湖广通志》:万历二年七月,铜鼓卫大饥。
万历三年,饥。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年秋八月,大饥。
按《广西通志》:万历三年,怀集县民饥。
万历四年,饥。
按《山东通志》:万历四年秋,大饥。
万历六年,有年。
按《畿辅通志》:万历六年,大有年。
按《广东通志》:万历六年,大有年。
万历七年,饥。
按《山东通志》:万历七年,诸城四月大霜,二麦俱坏。七月,大水百日,田庐尽没。
按《福建通志》:万历七年,民饥馑。
万历十年,有年。
按《贵州通志》:万历十年,兴隆大有年。
万历十一年,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一年,太平饥。
万历十二年,饥,代州有年。
按《山东通志》:万历十二年春,掖县地震,饥。昌邑地震,大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二年,代州大有年。
万历十三年,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三年,太原州县辽州大饥,马邑县岁大饥,升米值银一钱二分。按《陕西通志》:万历十三年,陕西凤翔大饥。
万历十四年,饥。
按《潞安府志》:万历十四年春,霾经旬,五月方雨,民始播百谷。八月即霜,岁大饥。先是襄垣、黎城二县连岁歉,至是斗米银二钱,死者相枕藉,事闻遣官赈济。按《广东通志》:万历十四年,大饥,斗米二百文。
万历十五年,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五年,太原、平泽、沁辽大饥。自十三年至十六年,诸州县民死者无算,甚有弃婴儿于原野,朝廷发帑银赈之。
按《陕西通志》:万历十五年四月,西乡大饥。
按《云南通志》:万历十五年,腾越饥。
万历十六年,饥,辽绛、安邑有年。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六年,辽州、绛县、安邑大有年。绛县台城里谷有二穗至四穗者,安邑麦石银三钱,谷黍石银二钱。
按《浙江通志》:万历十六年,湖州、嘉兴、萧山大饥,浙东大饥,金华荐饥。
按《湖广通志》:万历十六年,德安大祲,人采木皮以食,饥死者甚众,京山大饥。
万历十七年,有年。
按《畿辅通志》:万历十七年,大有年。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七年,解州、稷山大有年,谷麦价如安邑。
万历十八年有年,东莞饥。
按《畿辅通志》:万历十八年,大有年。
按《四川总志》:万历十八年,綦江斗米三分。
按《广东通志》:万历十八年,东莞黑眚见,连年大饥。万历十九年,庆阳饥,黄冈、福建熟。
按《陕西通志》:万历十九年,庆阳饥。
按《湖广通志》:万历十九年,黄冈大有年。
按《福建通志》:万历十九年,岁大熟。
万历二十年,饥。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年,腾越大饥。
万历二十一年,饥。
按《湖广通志》:万历二十一年,郧房饥。
万历二十二年,赵城有年,福建兴隆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二年,赵城大有年。
按《福建通志》:万历二十二年二月,不雨,至夏五月,谷涌贵,饥民大噪,掠劫城中,越三日乃定。先是连岁不登,三四月间,每石谷价至五钱,阖城米肆尽,闭东门。李章家故饶,仓多陈朽,列米于肆,故高其价,令籴者鳞次。陈七往籴,自辰至午,次未及,大哗于门,李殴之,众乘机遂乱尽掠其米,入焚其仓,烈焰亘天,巡抚李孚远闻变,遣坐营古应科提兵往捕之,凶首尽逸去,所缚者收拾灰烬之饥民而已。次日,解赴军府,孚远陈兵于门,出旗牌,欲立枭之。布政使管大勋、兵备佥事张乔松、入见,立求宽解,始裍打割耳以徇。是夜,邓三鼓众攻焚古应科之屋,为兵所擒。吴和尚挟雠劫烧北门,蔡审理家城内外,闻风抢掠者十馀处。巡抚李孚远始部浙兵分布城中,固守各巷口闸门,戒人勿夜出。又次日,大发仓廪,乱遂定。后巡抚金学曾至,奉旨斩邓三于市。
按《贵州通志》:万历二十二年,兴隆大饥。
万历二十三年,饥。
按《广西通志》:万历二十三年,饥。
万历二十四年,饥。
按《福建通志》:万历二十四年,大饥。
按《广东通志》:万历二十四年春,大饥,斗米银二钱,饥莩载道。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四年,宾川大水,饥民食竹实。万历二十六年,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六年九月,稷山无禾,绛县大饥,道殣相望。
万历二十七年,饥,马邑有年。
按《山东通志》:万历二十七年庚戌,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七年春,临汾、襄陵、太平、汾西、沁州大旱,饥。山川草木无有寸遗,至母子夫妻有相抱立毙者。
按《马邑县志》:万历二十七年秋,大有年。
万历二十八年,饥。
按《山东通志》:万历二十八年,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八年八月,解州蒲县大饥,多殍。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八年,宾州饥。
万历二十九年,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九年秋七月,汾西、汾州诸县及辽州大饥。
按《贵州通志》:万历二十九年五月,大饥。斗米银四钱,雨桂子于贵阳。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九年,永昌螟人饥。万历三十年,崞县饥,汾西有年。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年,崞县大饥,汾西大有年。万历三十一年,辽州大有年。
按《山西通志》云云。
万历三十二年,大有年。
按《贵州通志》云云。
万历三十三年,解州饥,兴化有年。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三年夏,解州无禾。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三年,兴化府大有年。
万历三十四年,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四年夏,临汾、猗氏、解州、夏县、平陆无禾。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四年,饥。大旱斗米二百钱,诏免田租十之一。
万历三十五年,平阳诸州县有年,钟祥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五年,平阳三十四州县大有年。
按《湖广通志》:万历三十五年,钟祥大饥。
万历三十六年,饥,钟祥有年。
按《江南通志》:万历三十六年,江南大水,麦禾皆无,民大饥。
按《湖广通志》:万历三十六年,钟祥大有年。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六年五月,大饥。时连年荒旱,巡抚徐公学聚给引,招商听其兴贩,于是商贾转运鳞集江干,谷价虽腾,民鲜饥色。故江淮苏松之米浮海入闽自徐公始,民受其赐大矣。
万历三十七年,饥。
按《陕西通志》:万历三十七年,延安饥。
万历三十八年,饥,兴化有年。
按《马邑县志》:万历三十八年春,大饥。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八年,兴化府大有年。
按《四川总志》:万历三十八年,全蜀荒旱,殍死无数。万历三十九年,大有年,庆阳饥。
按《马邑县志》:万历三十九年,岁大有。
按《陕西通志》:万历三十九年,庆阳大饥。
按《湖广通志》:万历三十九年,沔阳秋大有。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九年,大有年。
万历四十二年,交城有年,云南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二年,交城大有年。
按《云南通志》:万历四十二年,云南县大饥。
万历四十三年,交城有年,青州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三年,交城有年。
按《山东通志》:万历四十三年,青州大饥,人相食,诸城举人陈其猷上流民图,遣御史赈之。
万历四十四年,日照、霍州有年,襄阳饥。
按《山东通志》:万历四十四年,日照大有年。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四年,霍州有年。
按《湖广通志》:万历四十四年,襄阳蝗食稼,民饥。按《福建通志》:万历四十四年,大荒,米贵。
万历四十五年,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五年秋,河津无禾,夏旱秋涝,人相食。
按《广东通志》:万历四十五年,惠州大饥。
万历四十六年,有年。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六年,安邑、闻喜、大有年。万历四十七年,饥。
按《泽州志》:万历四十七年,阳城大饥。
万历四十八年,饥。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八年,夏县饥。
按《陕西通志》:万历四十八年,关中大饥,十岁儿易一斗粟。
光宗泰昌元年,饥。
按《贵州通志》:泰昌元年,都匀饥。
熹宗天启元年,有年。
按《山西通志》:天启元年,安邑有年。
按《广东通志》:天启元年,大有年。
天启四年,饥。
按《浙江通志》:天启四年,湖州一岁两荒。
天启五年,饥。
按《山西通志》:天启五年夏六月,交城饥。
天启六年,饥。
按《陕西通志》:天启六年,富平饥。
按《广东通志》:天启六年,岁大饥。
悯帝崇祯元年,饥。
按《福建通志》:崇祯元年,南平饥。
崇祯二年,饥,汾西有年。
按《山西通志》:崇祯二年夏五月,汾西有年。
按《江西通志》:崇祯二年,饶州府大饥。
按《湖广通志》:崇祯二年,蕲水、京山大饥。
崇祯三年,饥。
按《山西通志》:崇祯三年,河曲饥死亡殆尽。崇祯四年,饥。
按《山西通志》:崇祯四年,太平、大里饥。
崇祯五年,饥。
按《山西通志》:崇祯五年冬,河曲饥,人相食。
崇祯六年,饥。
按《山西通志》:崇祯六年春,芮城县、绛州饥,斗米银六钱。夏,蒲州无麦。
崇祯七年,饥。
按《山西通志》:崇祯七年,太平、蒲县、安邑、万泉、绛州、阳城、隰州、垣曲、蒲州饥,人相食。
崇祯八年,饥。
按《山西通志》:崇祯八年,万泉、安邑、闻喜大饥,人相食。按《福建通志》:崇祯八年,寿宁县竹生米,秋成,禾稼大歉。
崇祯九年,饥。
按《江西通志》:崇祯九年,南昌及各府大饥,米谷腾踊,乡城争相抢夺,巡抚解学龙禁之弗得,后杀数人方止,府县戒严。
按《福建通志》:崇祯九年四月,大饥。
按《山西通志》:崇祯九年,闻喜、绛州、夏县饥。是年正月,闻喜人相食,抚院题奏,援入疏内,发帑二万,遣中官同抚院赈济。
崇祯十年,饥。
按《山西通志》:崇祯十年,文水饥。
按《浙江通志》:崇祯十年,处州大饥。
崇祯十一年,曲阳饥,恭城丰。
按《山西通志》:崇祯十一年,阳曲大饥,斗米银七钱。按《广西通志》:崇祯十一年戊寅,恭城县禾秀,两岐大丰。
崇祯十三年,饥。
按《畿辅通志》:崇祯十三年,大饥,人相食。
按《山东通志》:崇祯十三年,自六月不雨至八月,蝗大饥,群盗蜂起,人相食。草根木皮俱尽,益都、沂水、临淄、昌乐、蒙阴斗粟二千文,奇荒连岁,斗米万钱,土寇蜂起,路无行人,男女不生育尤为奇变。泗水县全属俱见火光,大饥,赤地千里,土寇四起。
按《山西通志》:崇祯十三年,襄垣大饥。
按《马邑县志》:崇祯十三年,岁大饥,升米值银一钱二分。
按《泽州志》:崇祯十三年,夏无麦,秋无禾,人相食,骸骨遍野。
按《陕西通志》:崇祯十三年秋,全陕大旱,饥。十月,粟价腾踊,日贵一日,斗米三钱。至次年春,十倍其值,绝粜罢市,木皮石面皆食尽,父子夫妇相割啖,道殣相望,十死八九。
按《江西通志》:崇祯十三年夏,大水,民饥。
按《湖广通志》:崇祯十三年,郧阳大饥。
崇祯十四年,饥,陕西熟。
按《畿辅通志》:崇祯十四年,大饥,疫人相食。
按《山东通志》:崇祯十四年,城武大饥,疫村绝人烟,麦熟无主,鼠生遍野,白昼往来见人不避嗣,是城屡破。按《山西通志》:崇祯十四年春,大饥。自十三年大饥,到处木皮草根剥掘既尽,复食人,至有父子夫妇兄弟相食者。
按《河南通志》:崇祯十四年,汝宁春大饥,夏大疫,人相食。
按《陕西通志》:崇祯十四年夏,大熟。
崇祯十五年,饥。
按《山西通志》:崇祯十五年六月,阳曲、文水饥,斗米银七钱。
按《浙江通志》:崇祯十五年,嘉兴大饥,斗米四钱,道殣相望。
皇清
康熙三十一年九月十四日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阿兰泰,学士傅继祖、席喇达瑚、
戴通:闻西安所属驿站凋敝,可交该督抚整顿之。彼土民生,近日情形,比前如何﹖田禾收穫,丰歉如何﹖秋麦已播种乎﹖抑犹未也,可令详明踏看来奏。
康熙四十六年
七月二十八日
上谕大学士马齐等:江浙被旱灾事,王然于六月二
十八日具奏。邵穆布于七月初十日具题。伊等题报之后,有雨无雨,著问江南浙江大小诸臣,或有伊等家信,或问之南方来人,著即陈奏。虽有错误,亦不较也。至江西、湖广两省,雨水米谷何如,亦著问明。与九卿所议,另具摺来奏,江西、湖广雨水调和,米谷有收,尚无妨碍,倘雨水不调,关系甚大,不可不预为筹画也。
丰歉部总论
《春秋四传》
《隐公六年》
《左传》:冬,京师来告饥,公为之请籴于宋,卫,齐,郑。礼也。
〈注〉告饥不以王命,故传言京师而不书于经也,虽非王命,而公共以称命。己国不足,旁请邻国,故曰礼也。
《桓公三年》
《春秋》:冬,有年。
《公羊传》:有年何以书,以喜书也。大有年何以书,亦以喜书也。此其曰:有年何,仅有年也。彼其曰大有年何,大丰年也。仅有年,亦足以当喜乎,恃有年也。
〈注〉仅犹劣也,谓五谷多少皆有不能大成,熟恃赖也。
《谷梁传》:五谷皆熟,为有年也。
〈疏〉凡书有年者,冬五谷毕入,计用丰足,然后书之。不可系以日月,故例时也。
《胡传》:《旧史》灾异与庆祥并记,故有年、大有年得见于经,若旧史不记,圣人亦不能附益之也,然十二公多,历年所务农重谷闵雨而书雨者,岂无丰年而不见于经。是仲尼于他公皆削之矣,独桓有年。宣大有年,则存而不削者,缘此二公。获罪于天,宜得水旱凶灾之谴,今乃有年,则是反常也,故以为异特存耳。然则天道亦僭乎桓宣,享国十有八年,独此二年书有年。他年之歉可知也,而天理不差信矣,此一事也。在不修春秋,则为庆祥,君子修之则为变异,是圣人。因鲁史旧文能立兴王之新法也。有年、大有年先儒说经多列于庆瑞之门,至程氏发明奥旨,然后以为记异,此得于意言之表者也。
〈大全〉伊川曰:记异也,异反同者也,大常为同,小变为异,每岁凶馑,此有年则为异矣。
《宣公十六年》
《春秋》:冬,大有年。
《谷梁传》:五谷大熟,为大有年。
《胡传》:程氏曰:大有年记异也,旱乾、水溢、饥馑、荐臻者灾也,山崩、地震、彗孛、飞流者异也,景星、甘露、醴泉、芝草、百谷顺成者,祥也。大有年,上瑞矣,何以为记异乎。凡灾异庆祥皆人为所感,而天以其类应之者也。人事顺于下,则天气和于上。宣公弑立,逆理乱伦,水旱螽蝝饥馑之变相继而作,史不绝书宜也。独于是冬乃大有年,所以为异乎。夫有年、大有年,一耳古史书之,则为祥。仲尼笔之,则为异,此言外微旨,非圣人莫能修之者也。
《襄公二十有四年》
《春秋》:冬,大饥。
《谷梁传》:五谷不升为大饥。一谷不升谓之嗛,二谷不升谓之饥,三谷不升谓之馑,四谷不升谓之康,五谷不升谓之大侵。大侵之礼,君食不兼味,台榭不涂,弛侯,廷道不除,百官布而不制,鬼神祷而不祀,此大侵之礼也。
《礼记》《乐记》
天地之道,风雨不节则饥。
《管子》《八观》
粟行于三百里。
〈注〉赋重则粟贱,故人远行而粜之,或远人来籴也。
则国无一年之积;粟行于四百里,则国无二年之积;粟行于五百里,则众有饥色;其稼亡三之一者,命曰小凶。
三分常稼而亡其一时,有凶灾故也,故谓小凶。
小凶三年而大凶。
比三年不熟,故曰大凶也。
大凶,则众有大遗苞矣。
时既大凶,无复畜积,虽相赈济,但苞裹升斗以相遗也。
什一之师,什三毋事,则稼亡三之一。
师法也,什一,而税周礼之通,今乃什三,而税无事于旧稼,亡三之一也。师师役也,谓兴师役一,分则相违者众,而为三分,是十分中有三分无事农之人,而亡税三之一矣。
稼亡三之一,而非有故盖积也,则道有损瘠矣。
既已亡三之一,又无故积,则道之人有毁损羸瘠者也。
什一之师,三年不解,非有馀食也,则民有鬻子矣。
既师什一,三年而不解,此当有馀食而不馀,则以遇岁凶故也。所以人有鬻子者,绩按别本注什三之税,三年不解,弛若非蓄积,有馀不遇,岁凶则民必鬻子矣。若连师三年不解,比于小凶三年。
《墨子》《七患》
五谷尽收,则五味尽御于主,不尽收则不尽御。一谷
不收谓之馑,二谷不收谓之旱,三谷不收谓之凶,四谷不收谓之馈,五谷不收谓之饥。岁馑,则仕者大夫以下皆损禄五分之一。旱,则损五分之二。凶,则损五分之三。馈,则损五分之四。饥,则尽无禄禀食而已矣。故凶饥存乎国,人君彻鼎食五分之五,大夫彻县,士不入学,君朝之衣不革制,诸侯之客,四邻之使,雍食而不盛,彻骖騑,涂不芸,马不食粟,婢妾不衣帛,此告不足之至也。
时年岁善,则民仁且良;时年岁凶,则民吝且恶。夫民何常此之有。为者寡,食者众,则岁无丰。故曰财不足则反之时,食不足则反之用。故先民以时生财。固本而用财,则财足。故虽上世之圣主,岂能使五谷常收,而旱水不至哉。然而无冻饿之民者何也。其力时急,而自养俭也。故《夏书》曰:禹七年水,《殷书》曰:汤五年旱,此其离凶饿甚矣,然而民不冻饿者何也。其生财密,其用之节也。
《田家五行》《论霜》
每年初下,只一朝,谓之孤霜,主来年歉。连得两朝以上,主熟。
[book_title]第一百十二卷
第一百十二卷目录
丰歉部艺文一
郡荒帖 晋王羲之
论关中饥疏 唐张延圭
贺麦登状 张九龄
为政事贺苗稼状 苏颋
多稼如云赋 王棨
请救济江淮饥民 宋包拯
内中后殿设醮祈祷丰稔岁康保国安民青词 真德秀
饥民图说疏 明杨东明
固邦本疏 杨爵
丰歉部艺文二
王风中谷有蓷三章
小雅苕之华三章
奉和圣制丰年多庆九日示怀
唐权德舆
前题 武元衡
膏泽多丰年 阙名
秋稼如云 蒋防
会昌丙寅丰岁歌 温庭筠
岁丰 邵谒
岁俭吟 宋邵雍
安乐窝铭 前人
丰年谣五首 王炎
被牒行县因书所见呈寮友 欧阳修
歌丰年 姜特立
上元侍宴楼上呈同列三首 苏轼
丰年 范成大
鬻孙谣 许方
集民谣 元陈泰
人啖人歌 明张明弼
山西大饥人相食哀叹之馀漫成一律 何乔新
悯荒 范弘嗣
丰年 徐梦豹
丰歉部纪事
丰歉部杂录
庶徵典第一百十二卷
丰歉部艺文一
《郡荒帖》晋·王羲之
知郡荒,吾前东,周旋五千里,所在皆尔可叹。江东自有大顿势,不知何方以救其弊,民事自欲叹,复为意卿示聊及。
《论关中饥疏》唐·张延圭
臣闻:古有艰难兴王、殷忧启圣者,皆以事危则志远,情迫则思深,故能自下登高,转祸为福者也。伏见景龙之末,中宗遇祸,先天之际,凶党搆谋,社稷有危于倒悬,国朝殆均于绝纽。陛下神武超代,精诚动天,再扫氛沴,六合清朗。而后上顺皇旨,俯念黔黎,高运璿衡,光膺宝箓。日月所烛之地,书轨未通之乡,无不沾霈渥恩,被服元化。十尧、九舜,未足称也。明明上帝,照临下土,宜锡介祉,以答鸿庥。然属顷岁以来,阴阳愆候,九谷失稔,万姓阻饥,关辅之间,更为尤剧。至有樵苏莫爨,糠麧靡资,不暇聊生,方忧转死。偶会昌运,遘兹艰否者,臣窃思之,皇天之意,将恐陛下春秋鼎盛,神圣在躬,不崇朝而建大功,自藩邸而陟元后,或简下济之道,独满雄图之志,轻虞舜而不法,思汉武以自高。是故昭见咎徵,载加善诱,将欲大君日慎一日,虽休勿休,永保大和,以固邦本也。斯则皇天之于陛下,眷顾深矣,陛下焉可不奉若休旨而寅畏哉。臣愚诚愿陛下约心削志,澄思励精,考羲、农之书,敦朴素之道。登庸端士,放黜佞人,屏退后宫,减彻外厩,场无蹴鞠之玩,野绝从禽之赏。促石田之远境,罢金甲之悬军,惠恤嫠,蠲薄徭赋。去奇伎淫巧,捐和璧随珠,不见可欲,使心不乱。自然波清四海,尘销九域,农夫乐其业,馀粮栖其亩。则和气上通于天,虽五星连珠,两曜合璧,未足多也;祯祥下降于地,虽凤凰巢阁,麒麟在郊,未足奇也。或谓天之鉴戒不足畏者,则将上帝凭怒,风雨迷错,荒馑尤甚,无以济下矣。或谓人之穷乏不足恤者,则将齐氓沮志,亿兆携离,愁苦怨极,无以奉上矣。斯盖安危所系,祸福之源,奈何朝廷曾不是察。况今陛下受命伊始,敷政维新,卿士百寮,华夷万族,莫不清耳以听,刮目以视,延颈企踵,冀有所闻,颙颙如也。何可怠弃典则,坐孤其望哉。
《贺麦登状》张九龄
右今日高力士宣垂,示臣等皇太子表,以嘉麦有成。陛下躬执劳事,率先兆庶,皇太子以下,继美圣功臣,闻勤于稼穑,必有麰麦之庆。著在春秋,则非他谷之比。伏惟陛下致敬宗庙,属意黎元。春郊顺时,则千亩在御。禁园测候,则万宇皆丰。况云立训天人,降尊农务,上灵昭德已闻。瑞日增辉,当夏不疲,则有祥云自覆是彰,敦本之化式,旌造物之功,人谣在兹,天意可鉴。且禹之尽力,尧实用心,史册美谈。帝王成范,未有休徵,神应若斯之盛者也。以今况古,千载未闻,请付史官,天下幸甚,臣等叨荣,近侍,倍百恒情,无任感戴抃跃之至。
《为政事贺苗稼状》苏颋
右臣等昨面奉圣旨,以近日暴风雨,恐麦有损。陛下务农在候,辍膳终朝,忧劳之甚,起居不怿,臣等闻重华之德,昌发用心,夏禹则为人先,成汤自以身祷。求诸往事,未或前闻。天与圣符,风将雨止,杲杲之日,吐扶桑而已。霁芃芃之野,合岐麦而皆秋,仍滋北里之禾,更润南山之豆,京城可望,不知日用之功,旒扆注怀,尚切在予之念,臣叨陪近侍,亲奉德音,上贻虑于纳隍下,增忧于折鼎,无任惶悚之至。
《多稼如云赋》王棨
暇日閒望秋田,远分彼盈,畴之多稼。乃极目以如云,垦陇亩以青连。乍凝散漫叠,菑畬而绿合。长带氤氲,岂不以膏泽调匀。薰风顺适,致南亩以丰稔。若西郊之重,积芒既抽而散,紫花已飞,而带白几多,嘉穗高低,稍类于垂天,无限芳田,远近有同,于抱石傍。观夫蔓衍平川,绵延大田。接层阜而如从岫出,极低空而若与天连。农夫既惬于望岁,野老咸欣其有年。满原隰以苍苍,遥迷晓雾,被沟塍而彧彧,常混晴烟。有地皆匀,无川不遍。何秋成之色可羡,疑暮敛之容斯见。似能扶日,帝尧之日上临。如欲随风,后稷之风傍扇。故得村落心泰,田家景閒。竞秀发于郊坰之外,同垂阴于疆理之间。生因桀溺之耕,宁由触石起,自樊迟之学,岂思山匝高下,以鲜若幂。东西而波,委苟含颍。以斯在谅,无心而若,此不稂不莠,同玉叶以纷敷,弥阜弥冈,异奇峰之逦迤。是知黍翼翼以相杂,麦芃芃而不如。诚匪揠苗之后,犹疑荷锸之初。若昧躬亲,奚百亩以斯盛。将其刈穫,获千箱而有馀。且君之宝以谷,而为人之宝惟食,是假观稼盛于五地,若云凝乎四野。若不属此以歌谣,终虑取嗤于樵者。
《请救济江淮饥民》〈节〉宋·包拯
臣闻天以五星为府,人以九谷为命,五星紊于上,则灾异起于下。九谷绝于野,则盗贼兴于外。天之于人,上下相应。故天变于其上,则人乱于其下。是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若变异上著,则恐惧修省,以谢于下。年谷不登,则赈贷予赉,而恤其困。盖不使天有大变,而民有饥色,则君获富寿,国享安宁矣。
《内中后殿设醮祈祷丰稔岁康保国安民青词》真德秀
伏以天作之君,实司民物之命。政失于下,斯盩阴阳之和。乃者春夏以来,雨旸弗节。行都地震,骇变异之非常。近甸水灾,痛生灵之何辜。静言咎,證实儆,渺躬既克己,以励省修之诚,且多方以行宽恤之令,庶尽弭灾之实。嘿回眷命之祥,更演冲科冀垂。景贶五风十雨,长消乾溢之虞。四海九州,共洽丰穰之乐,控忱以祷,得请是期,无任虔祷之至。
《饥民图说疏》〈节〉明·杨东明
刑科右给事中臣杨东明谨题,为中土民穷已甚,时事万分可虞,恳乞大溥皇仁以奠民生,以培邦本。事盖自中州被灾以来,诸当事,臣所徼惠于皇上者,不啻渥矣,臣亦何容置喙哉。顾臣,河南人也,离家未久,闻见颇真,欲默默无言,实戚戚在念。欲勉强言之,则洒泣而笔不能下,恐皇上览之,当亦潸焉出涕也。近廷臣自南来者,所传光景益恶,而其祸将不独在民已也。臣为苍赤抱痛,复为宗社怀忧。谨披沥,为皇上陈之。粤惟去年五月,二麦已见垂成,忽经大雨数旬,平地水深三尺,麦禾既已朽烂,秋苗亦复残伤。且河决堤溃,冲舍漂庐,沃野变为江湖,陆地通行舟楫。水天无际,雨树含愁。民乃既无充腹之资,又鲜安身之地,于是扶老携幼,东走西奔,饥饿不前,流离万状。夫妻不能相顾,割爱离分。母子不能两全,绝裾抛弃。老羸方行而辄仆,顷刻身亡。弱婴在抱而忽遗,伶仃待毙。跋涉千里,若旅舍之难容。匍匐归来,叹故园之无倚。投河者,葬身鱼腹。自缢者,弃命园林。凡此皆臣居乡时闻且见者也。迨至今日,更不忍言,断草莱以聊生,刮树皮以充腹。枯容黧面,人人俱是鬼形。恨天怨地,个个求归阴路。向焉犹卖儿女,今则割儿女之尸体。昔也但弃亲身,今则食亡亲之骨肉。道路警急,行旅戒严。村落萧条,烟火断绝。难支岁月,乃相约以捐生。无耐饥寒,遂结聚而为盗。昼则揭竿城市,横抢货财,夜则举火郊原,强掠女子。据此汹汹靡宁之势,已有岌岌起变之形。此臣近日所闻,甚于昔日所见,过此又不知何如也。臣闻君为民之父母,民为君之赤子。今赤子既已无聊矣,而君父何忍坐视哉。且民者,君所恃以富贵者也。欲保富贵,不可使民饥而死,使民饥而死,欲保富贵,得乎。故保民所以保社稷,弃民所以弃国家。今日保民之政,非大破拘挛之见,弘敷旷荡之恩,必无以拯阽危之民,而消隐伏之祸也。宜下敕书一道,极言轸念之情,更遣近臣一员,授以宣达之寄。然或委用不当,又徒骚扰地方,巨博采舆论之,公兼酌才品之当,有光禄寺寺丞钟化民者,一任县令,两任按差,到处皆能救荒,至今人犹颂德。如令奉命而往,必于荒政有裨,尤须假以便宜,方可展其才略。盖发帑金,以缓须臾之死,遣使臣,以联携贰之心,弭变恤民,莫切于此。嗟嗟,臣秉笔属草之时,皆饥民尞尞待毙之际。早一日则多活数千万之生,迟一日则多毙数千万之命。臣望皇上速留意焉。臣识短才疏,不能尽写饥民之状,因绘而为图,附之以说。用尘乙夜之观,庶知万民之苦。臣言有限,臣虑无穷。臣之临毫,一字一泪。臣之伏阙,万恳万哀。伏乞敕下该部,速议施行,万民生死之关,邦家安危之本,在此举也。臣不胜涕血吁鸣,激切祈请之至。
《固邦本疏》杨爵
题为弭灾变,安黎庶,以固邦本事。臣于嘉靖八年十月内,承制往湖广公干,即今事完回还。臣知陛下哀悯斯民之心,悬于闾阎之下,凡四民利病,民间休戚,必欲闻之。故今谨述所过地方灾伤,生民可痛之状,为陛下言之:南北、直隶、河南、山西、陕西等处地方,当禾苗成熟之日,蝗蝻盛生,弥空蔽日,积于地者,至三四寸厚,将禾根食之皆尽。居民往往率妇子将蝗蝻所食禾苗,痛哭收割,以为草刍之用。其他蝗蝻稍少之地,禾苗食有未尽者,颇有秋成之望矣。未及成熟,严霜大降,一时尽皆枯槁。遭此灾变,民失依倚。去年冬月,民所资以为食者,皆其先时所捕晒之蝗蝻,与木叶木皮等物。当此之时,民之形色颠悴,虽甚可哀,而死于道路者,尚未多见。比及今春,臣复经此地,每见饿死尸骸积于道路者,不可胜数。又见行者往往割死者之肉,既道旁烹食之。又闻有父子相食者。并陉县一日,而县官获杀人食者三人,臣闻之拊膺大痛,食不下咽。自谓有司必能具奏,圣明在上,闻有是事,必至流涕。比臣到京,闻庙堂之上,救民之死,非其所急,而所议者,郊社之礼耳。微臣忧国爱民之心,切于中,而不能不有所言也。昔者汉文帝之时,家给人足,海内富庶,贾谊上书犹曰:可为痛哭。谓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不可谓安。况于今日时势,当何如也。古贤王之治天下也,生养遂而后教化行,教化行而礼乐兴。方今灾伤之地,生民死亡十有六七,存者起而为盗贼,虽稍有积蓄之家,亦难保于自食。其势涣散,不可收拾。朝廷之上,舍此不之忧,而议合祀分祀之礼,是所谓不能三年之丧,而缌小功之察,放饭流,而问无齿决也。夫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心离散,邦本不固,土崩之势,可以立待。纵使周公所制礼文,尽行于今日,亦何补于天下之乱乎。深念及此,可为寒心。不知陛下宵旰之际,亦尝虑及于此乎。左右谋国之臣,亦尝言及于此乎。且南北分祀,以复先王之礼,非不可也。但今日救民死亡之日,而非兴礼乐之时也。自古国家衰乱,未有不由民穷盗起而为上者。不知忧恤,遂至人心离叛,而天命亦去,宗社不可复保矣。故臣之所忧者,不在府库之财不能遍济天下,而但恐陛下无忧勤斯民之心也。夫忧民即所以忧国,治民即所以治国也。陛下日事经筵,虽隆寒盛暑,未尝少怠。臣知陛下锐志太平,而欲为尧舜之君矣。盖尧舜之心,急于救民,一民饥曰我饥之也,一民寒曰我寒之也。假使当时饿死之民,满于沟壑,有如今日尧舜之心,当何如哉。臣愿陛下上畏天心之儆戒,下悯斯民之死亡,不遑他务,专广仁恩,移此议礼之心,区画赈济之策,以长沃民生。则皇恩浩荡,孰不颂明明天子深仁广被,在在戴生我父母,向之枵腹待哺者,今有饱食之庆矣。向之妻子散离者,今有室家之乐矣。民心已涣而复收,邦本虽摇而转固,纵值天时之灾,鲜不以人力胜之也。海宇苍生,享太平之福,圣子神孙缵万年之绪者,端在此,臣不胜战慄,儆愓恐惧之至。
丰歉部艺文二
《王风中谷有蓷三章》
凶年饥馑,室家相弃,妇人览物起兴,而自述其悲叹之词也。
中谷有蓷,暵其乾矣。有女仳离,嘅其叹矣。嘅其叹矣,遇人之艰难矣。〈兴也〉
中谷有蓷,暵其修矣。有女仳离,条其叹矣。条其叹矣,遇人之不淑矣。
中谷有蓷,暵其湿矣。有女仳离,啜其泣矣。啜其泣矣,何嗟及矣。
《小雅苕之华三章》
诗人自以身逢周室之衰,如苕附物而生,虽荣不久,故以为比,而自言其心之忧伤也。
苕之华,芸其黄矣。心之忧矣,维其伤矣。〈比也〉
苕之华,其叶青青。知我如此,不如无生。
牂羊坟首,三星在罶。人可以食,鲜可以饱。〈赋也〉
〈朱注〉牂羊、牝羊也,坟大也。羊瘠则首大也,罶笱也。罶中无鱼而水静,但见三星之光而已,言饥馑之馀,百物彫耗如此,苟且得食足矣,岂可望其饱哉。
《奉和圣制丰年多庆九日示怀》唐权德舆
寒露应秋节,清光澄曙空。泽均行苇厚,年庆华黍丰。声名畅八表,宴喜陶九功。交丽日月合,乐和天地同。圣言在推诚,臣职惟匪躬。琐细何以报,翾飞淳化中。
《前题》武元衡
令节寰宇泰,神都佳气浓。赓歌禹功盛,击壤尧年丰。九奏碧霄里,千官皇泽中。南山澹凝黛,曲水清涵空。金玉美王度,欢康谣国风。睿文垂日月,永与天无穷。
《膏泽多丰年》阙名
帝德方多泽,莓莓井径同。八方甘雨布,四远报年丰。廒庆千箱在,幽流万壑通。候时勤稼穑,击壤乐农功。畎亩人无惰,田庐岁不空。何须忧伏腊,千载贺尧风。
《秋稼如云》蒋防
肆目如云处,三田大有秋。葱茏初蔽野,散漫正盈畴。稍混从龙势,宁同触石幽。紫芒纷幕幕,青颖澹油油。始惬仓箱望,终无灭裂忧。西成知不远,雨露复何酬。
《会昌丙寅丰岁歌》温庭筠
丙寅岁,休牛马风如吹烟,日如渥赭九重天。子调天下春绿将,年到西野西野翁。生儿童门前好树,青茸茸单衣。麦田路村南娶妇,桃花红新姑车右。及门柱粉项韩凭,双扇中喜气自能成。岁丰农祥尔,勿来争功。
《岁丰》邵谒
皇天降丰年,本忧贫士食。贫士无良畴,安能得稼穑。工佣输富家,日落长叹息。为供豪者粮,役尽匹夫力。天地莫施恩,施恩强者得。
《岁俭吟》宋·邵雍
岁俭心非俭,家贫道不贫。谁知天地外,别有好乾坤。
《安乐窝铭》前人
安莫安于王政平,乐莫乐于年谷登。王政不平年不登,窝中何由得康宁。
《丰年谣五首》王炎
满箔春蚕得茧丝,家家机杼换新衣。五风十雨天时好,又见西郊稻秫肥。
纵横南陌接东阡,妇饷夫耕望有年。前此丁黄饥欲死,今年米贱不论钱。
洞丁猺户尽归耕,篁竹无人弄寸兵。要识二天恩德广,黄云千里见秋成。
睡鸭陂塘水漫流,离离禾稼满平畴。共言官府催科缓,饱饭浑家百不忧。
稻如马尾覆沟塍,桑柘阴中鸡犬鸣。收穫登场便无事,输租人不入州城。
《被牒行县因书所见呈寮友》欧阳修
周礼恤凶荒,轺车出四方。土龙朝祀雨,田火夜驱蝗。木落孤村迥,原高百草黄。乱鸦鸣古堞,寒雀聚空仓。桑野人行馌,鱼陂鸟下梁。晚烟茅店月,初日枣林霜。墐户催寒候,丛祠祷岁穰。不妨行览物,山水正苍茫。
《歌丰年》姜特立
稔岁非常岁,时时雾雨并。陂塘留夜月,涧谷泻秋声。卧裌惊宵冷,披纱怯晓清。水泉俱自足,阡陌更无争。荷锸疏馀浸,腰镰候小晴。秫材寒眼富,酒兴老涎生。便觉槽床注,还欣庾粟盈。新君钟瑞庆,旧俗迓升平。赛社鸡豚具,迎神笳鼓鸣。支离徒受粟,一饱愧斯氓。
《上元侍宴楼上三首呈同列》〈选一首〉苏轼
薄雪初消野未耕,卖薪买米看升平。吾君勤俭倡优拙,自是丰年有笑声。
《丰年》范成大
村村篱落总新收,处处田畴尽有秋。一段农家好风景,稻堆高出屋山头。
《鬻孙谣》许方
白头老翁发垂领,牵孙与客摩孙顶。翁年八十死无恤,怜汝童年困饥馑。去年苦旱谷未熟,今年飞霜先杀菽。去年饥馑犹一粥,今年饥馑无馀粟。客谢老翁牵孙去,泪下如珠不能语。零丁老病惟一身,独卧茅檐深夜雨。梦回犹自误呼孙,县吏催租正打门。
《集民谣》〈二首〉元·陈泰
苗青青,东陌西陌苗如云,经年不雨过秋半。苗穗不实空轮囷,田家留苗见霜雪。免使籴岁劳耕耘,县官催租吏胥急。籴粟输官莫论值,劝农使不汝恤。蕨澄澄,新春食蕨留蕨根,凌晨断根暮舂杵。潋潋大瓮流黄浑,常年春寒粉始冻。谁信秋暑霜翻盆,穷通有数今已识。为死为生尚难测,独立苍茫面如雪。
《人啖人歌》明·张明弼
庚辛之际,客有为予言齐鲁中州啖人之事者,因歌以当哭。
泰山飞黄河尘,天子明圣人啖人。野草无根木无壳,煮石作糜石难凿。五日不食颐空嚼,饥儿语父饥,媳语姑,我死他人定我刳,馀骨乌鸮相欢噱。他人何亲,父姑何疏,愿以吾肉存尔躯,所嗟馁久,徒存肤,不能充尔三日餔。父姑若念我,愿将残骨沈沟渠,勿令人磨碎供夕糊。前时流贼杀人三千,一燖一㸌忽尔尽。焉昨来土寇掠人作粮,朝炊肋胁暮脍膀胱。桁间悬头发到地,碟底断指如葱长,但延顑颔腹。谁将滋味详槁人怯食,如针鎗凶人惯食,同牛羊天下太平。好异味烹男炮女请君尝。饿鬼鬅出汤火,鬼身刻划联刀人食,百物还食人相生相啖。谁能躲天地无人,亦清彝死不穿土圹。生不锄土皮,但恐寂寞天地悲高山,大泽盈狐狸,朝中夔契知不知,犹议催科法未奇。
《山西大饥人相食哀叹之馀漫成一律》何乔新
春风不入野人家,白骨如丘事可嗟。小瓮满储彭越醢,轻车稳载德光羓。头颅无复归黄壤,腥腐犹能饱暮鸦。立马邮亭倍惆怅,几行老泪洒烟霞。
《悯荒》范弘嗣
道旁山积是枯骸,镇日乌啼瘦似柴。西伯于今难再得,髑髅满地少人埋。
爷娘子妇竞相吞,齿颊馀腥带血痕。天道于今真大变,坐令枭獍出家门。
《丰年》徐梦豹
春深桑密正蚕肥,云捲横桥水拍扉。煖日花开莺巧语,轻风帘下燕初归。
丰歉部纪事
《书经·金縢》:秋大熟,未穫。天大雷电以风,禾尽偃,大木斯拔,邦人大恐。王与大夫尽弁,以启金縢之书,乃得周公所自以为功,代武王之说。王执书以泣,曰:其勿穆卜,惟朕小子其新逆。王出郊,天乃雨,反风,禾则尽起。岁则大熟。
《左传·僖公十三年》:冬,晋荐饥,使乞籴于秦,秦伯谓子桑与诸乎。对曰:重施而报,君将何求,重施而不报,其民必携,携而讨焉。无众必败,谓百里与诸乎。对曰:天灾流行,国家代有,救灾恤邻,道也。行道有福,平郑之子豹在秦,请伐晋。秦伯曰:其君是恶,其民何罪,秦于是乎输粟于晋,自雍及绛相继,命之曰:汎舟之役。十四年,秦饥,使乞籴于晋,晋人弗与。庆郑曰:背施无亲,幸灾不仁,贪爱不祥,怒邻不义,四德皆失,何以守国。虢射曰:皮之不存,毛将安傅。庆郑曰:弃信背邻,患孰恤之,无信患作,失援必毙,是则然矣。虢射曰:无损于怨,而厚于寇,不如勿与。庆郑曰:背施幸灾,民所弃也。近犹雠之,况怨敌乎,弗听,退曰:君其悔是哉。十五年,是岁,晋又饥,秦伯又饩之粟。曰:吾怨其君而矜其民,且吾闻唐叔之封也。箕子曰:其后必大,晋其庸可冀乎。
文公十有六年,楚大饥,戎伐其西南,至于阜山,师于大林,又伐其东南,至于阳丘,以侵訾枝。庸人率群蛮以叛楚,麇人率百濮聚于选,将伐楚。于是申息之北门不启。楚人谋徙,于阪高蔿贾曰:不可,我能往,寇亦能往,不如伐庸夫。麇与百濮谓我饥,不能师,故伐我,也若我出师必惧。而归,百濮离居,将各走其邑,谁暇。谋人乃出,师旬有五日,百濮乃罢,自庐以往振廪同食,次于句澨,使庐戢黎侵庸,及庸方城,庸人逐之囚。于扬窗三宿,而逸曰:庸师众,群蛮聚焉,不如复大师,且起王卒,合而后进。师叔曰:不可,姑又与之遇以骄之,彼骄我怒,而后可克。先君鼢冒所以服陉隰也,又与之遇,七遇皆北,唯裨鯈鱼人实逐之。庸人曰楚不足与战矣,遂不设备,楚子乘驿会师于临品,分为二队。子越自石溪,子贝自仞以伐庸,秦人巴人从楚师,群蛮从楚,子盟遂灭庸。襄公二十九年,郑子展卒,子皮即位,于是郑饥而未及麦,民病,子皮以子展之命,饩国人粟,户一钟,是以得郑国之民,故罕氏常掌国政,以为上卿,宋司城子罕闻之。曰:邻于善,民之望也。宋亦饥,请于平公,出公粟以贷,使大夫皆贷,司城氏贷而不书,为大夫之无者贷,宋无饥人,叔向闻之。曰:郑之罕,宋之乐,其后亡者也。二者其皆得国乎,民之归也。施而不德,乐氏加焉。其以宋升降乎。
《礼记·檀弓》:公叔文子卒,其子戌请谥于君,君曰:昔者卫国凶饥。夫子为粥与国之饿者,是不亦惠乎。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曾子闻之曰:微与,其嗟也可去,其谢也可食。
《汉书·严助传》:建元三年,闽越举兵围东瓯,告急于汉武帝。遣两将军将兵诛闽越。淮南王安上书曰:臣闻军旅之后,必有凶年,言民之各以其愁苦之气,薄阴阳之和。感天地之精,而灾气为之生也。
《茹草纪事》:《东观汉记》曰:王莽末,南方枯旱,民多饿,群入野泽,掘凫茨食之。
《后汉书·光武本纪》:建武二年初,王莽末,天下旱蝗,黄金一斤易粟一斛;至是野谷旅生,麻菽尤盛,野蚕成茧,被于山阜,人收其利焉。
《明帝本纪》:永平十二年,天下安平,人无徭役,岁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羊被野。
《异苑》:汉兴平元年九月,桑再椹,时刘元德军于沛,年荒谷贵,士众皆饥,仰以为粮。
《述异记》:汉末大饥,江淮间童谣云:太岳如市,人死如林。持金易粟,贵于黄金。
洛中童谣曰:虽有千黄金,无如我斗粟。斗粟自可饱,千金何所直。
《耆旧说》:桓灵之世,汝颍间桑麻为蒿莠,桃李不实,花而复落,落而复花,而官仓有朽粟。
袁绍在冀州时,满市黄金而无斗粟,饿者相食,人为之语曰:虎豹之口,不如饥人。刘备在荆州时,粟与金同价。
《录异记》:袁起者,后汉时湘中人。在乡忽醉三日。始醒,起吐皆闻酒气,自云起与天人,共饮后任汉阳令,逆说丰俭有验。
《宋书·五行志》:吴孙皓时,尝岁无水旱,苗稼丰美,而实不成,百姓以饥,阖境皆然,连岁不已。吴人以为伤露,非也。按刘向《春秋说》曰:水旱当书,水旱而曰大无麦禾者,土气不养,稼穑不成。此其义也。皓初迁都武昌,寻迁建业,又起新馆,缀饰珠玉,壮丽过甚,破坏诸宫,增修苑囿,犯暑妨农,官民疲怠。《月令》:季夏不可以兴土功。皓皆冒之。此治宫室饰台榭之罚,与《春秋》鲁庄公三筑台同应也。班固曰:无水旱之灾,而草木百谷不熟,皆为稼穑不成。晋穆帝永和十年,三麦不登,至关西亦然。自去秋至是夏,无水旱,无麦者,如刘向说也。又俗云:多苗而不实为伤。又其义也。
《述异记》:永嘉之乱,洛中饥荒,怀帝遣人观市,珠玉金银阗委市中而无粟麦。袁宏表云:田亩由是丘墟,都市化为珠玉是也。
《晋书·高密文献王泰传》:子南阳王模。进爵南阳王。永嘉初,转征西大将军、开府、都督秦雍梁益诸军事,代河间王颙镇关中。模感丁邵之德,敕国人为邵生立碑。时关中饥荒,百姓相啖,加以疾疠,盗贼公行。模力不能制,乃铸铜人钟鼎为釜器以易谷,议者非之。《石季龙载记》:时众役烦兴,军旅不息,加以久旱谷贵,金一斤直米二斗,百姓嗷然无生赖矣。又纳解飞之说,于邺正南投石于河,以起飞桥,功费数千亿万,桥竟不成,役夫饥甚,乃止。使令长率丁壮随山泽采橡捕鱼以济老弱,而复为权豪所夺,人无所得焉。又料殷富之家,配饥人以食之,公卿以下出谷以助振给,奸吏因之侵割无已,虽有贷赡之名而无其实。《搜神后记》:庐陵巴丘人文晁者,世以田作为业。年常田数十顷,家渐富。晋太和初,秋收已过,刈穫都毕,明旦至田,禾悉复满,湛然如初。即便更穫,所获盈仓。于此遂为巨富。
《世说补》:刘凝之隐居荆州,适岁俭,衡阳王饷钱十万,凝之大喜,持钱至市门,见有饥色者,悉分与之,俄顷都尽。
明山宾初临青州,所部平陆县岁俭,启仓出米以瞻贫民。后刺史以山宾为耗,阙有司追责籍其宅入官,山宾默不为理,更市地造宅。
《南史·梁宗室传》:始兴忠武王憺,文帝第十一子也。憺子映,为吴兴太守。郡累不稔,中大通三年,野谷生武康,凡二十二处,自此丰穰,映制《嘉谷颂》以闻,中诏称美。
《梁书·昭明太子传》:普通中,大军北讨,京师谷贵,太子因命菲衣减膳,改常馔为小食。
《南史·吴明彻传》:明彻,字通照,秦郡人也。父树,梁右军将军。明彻幼孤,性至孝。年十四,感坟茔未修,家贫无以取给,乃勤力耕种。时天下亢旱,苗稼焦枯,明彻哀愤,每之田中号泣,仰天自诉。居数日,有自田还者云,苗已更生。明彻疑其绐己,及往如言,秋而大获,足充葬用。
《北史·赵逸传》:逸兄子琰。皇兴中,京师俭,婢简粟粜之,琰遇见,切责,敕留轻秕。
《房法寿传》:法寿族子景远,好施与。频岁凶俭,赡宗亲;又于道衢以饲饿者,存济甚众。平原刘郁经行齐、兖之境,忽遇劫贼,已杀十馀人。次至郁,呼曰:与君乡近,何忍见杀。贼曰:若言乡里,亲亲是谁。郁曰:齐州主簿房阳是我姨兄。阳是景远小字。贼曰:我食其粥得活,何得杀其亲。遂还衣服,蒙活者二十馀人。
《郭祚传》:祚转青州刺史。逢岁不稔,阖境饥毙,矜伤爱下,多所振恤。
《崔光传》:光子劼,修身厉节。自景明已降,频岁不登,饥寒请乞者,皆取足而去。
《裴延㒞传》:延㒞从祖弟良,良从子庆孙。明帝末,立邵郡,因以庆孙为太守。在郡日,逢岁饥凶,四方游客恒有百馀,庆孙自以家粮赡之。
《羊祉传》:祉弟子敦。性清俭,属岁饥,家馈未至,使人外寻陂泽,采藕根食之。遇有疾苦,家人解衣质米以供之。
《李灵传》:灵曾孙元忠,元忠女曰法行,幼好道,遂为尼。齐亡后,遭时大俭,施糜粥于路。
《唐书·王方翼传》:方翼迁肃州刺史。仪凤间,河西蝗,独不至方翼境,而他郡民或馁死,皆重茧走方翼治下。乃出私钱作水硙,簿其嬴,以济饥瘵,全活甚众。《南楚新闻》:德宗播迁,人多乏食,无酿酒者,后京师稍宁有一醉人,聚观以为祥瑞。
《世说补》:阳城岁饥,屏迹不过,邻里屑榆为粥,讲论不辍,有奴都儿化其德,亦方介自约,或哀其馁与之食。不纳,后致糠覈,数杯乃受。
《传载略》:唐光启中,润州大荒乱,有居民家蓄米绝多,可一斗五百文,先定价,后人拥俟,开仓,仓中悉化为小螺子,人皆惊怪。有收盛分去者,至今有收得此螺子,余曾见。
《北梦琐言》:黄巢自长安遁归,与其众屯于陈蔡,间溵河下,寨连络号八山营,于是蔡州秦宗权惧巢以城降之。时既饥乏,野无所掠,唯捕人为食,肉尽继之以骨,或碓捣,或硙磨,咸用充饥。天军合攻巢,军不利其党,骇散,频为雷电大雨,掩浸其营,乃与妻孥昆弟奔于泰山狼虎谷,为外甥林言斩首,送徐州,时浦下裨将李师锐函首送成都行在也。
《括异志》:天复中,陇右大饥,其年秋稼甚丰,将刈之,间大半无穗,有就田畔斸鼠穴求之,所获甚多,于是家家穷穴有获五七斛者,相传谓之劫鼠仓,饥民皆出求食,济获甚众。
《五代史·冯道传》:明宗拜道端明殿学士,迁兵部侍郎。岁馀,拜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天成、长兴之间,岁屡丰熟,中国无事。尝戒明宗曰:臣为河东掌书记时,奉使中山,过井陉之险,惧为蹶失,不敢怠于衔辔;及至平地,谓无足虑,遽跌而伤。凡蹈危者虑深而获全,居安者患生于所忽,此人情之常也。明宗问曰:天下虽丰,百姓济否。道曰:谷贵饿农,谷贱伤农。因诵文士聂夷中《田家诗》,其言近而易晓。明宗顾左右录其诗,常以自诵。
《珍珠船》:荆南孙儒之乱,米斗四十千,持金宝换,易才得一撮一合,谓之通肠米,言饥人不可食他物,惟煎米饮之可以稍通肠胃。
《辽史·圣宗本纪》:太平九年八月,东京舍利军详稳大延琳僭位,号其国为兴辽,年为天庆。初,燕仍岁大饥,户部副使王嘉献计造船,使其民谙海事者,漕粟以赈燕民。水路艰险,多至覆没,民怨思乱。故延琳乘之,杀嘉,以快其众。
《食货志》:太平初幸燕,燕民以年丰进土产珍异。上礼高年,惠鳏寡,赐酺连日。
《耶律唐古传》:西番来侵,诏议守禦计,命唐古劝督耕稼以给西军,田于胪胊河侧,是岁大熟。明年,移屯镇州,凡十四稔,积粟数十万斛,斗米数钱。
《食货志》:道宗初年,西北雨谷三十里,春州斗粟六钱。时西番多叛。唐古率众田胪朐侧,岁登上熟。移屯镇州,凡十四稔,积粟数十万斛。
《刘伸传》:伸致仕。适燕、蓟民饥,伸与致仕赵徽、韩造日济以糜粥,所活不胜算。
《天祚帝本纪》:天庆八年,时山前诸路大饥,乾、显、宜、锦、兴中等路,斗粟直数缣,民削榆皮食之,既而人相食。《马人望传》:人望迁保静军节度使。是岁诸处饥乏,惟人望所治粒食不阙,路不鸣桴。《宋史·宋珰传》:珰知陕州。淳化中,三吴岁饥、疾病,民多死,择长吏养治之,命珰知苏州。珰体丰硕,素病足,至州,地卑湿,疾益甚。人或劝其谢疾北归,珰曰:天子以民病俾我绥抚,我以身病而辞焉,非臣子之义也。既而太白犯南斗,曰:斗为吴分,民方饥,天象如此,长吏得无咎乎。四年,卒。
《高琼传》:琼子继勋知瀛州。时岁饥,募富人出粟以给贫者。明年大稔,木生连理者四,郡人上治状请留。《王沿传》:沿子鼎知深州。明年,河北大饥,人相食,鼎经营赈救,颇尽力。
《闻见前录》:文潞公为成都日多宴会。岁旱,公尚出游,有村民持焦谷苗来诉,公罢宴斋居三日,祷于庙中,即日雨,岁大稔。
《宋史·李中师传》:中师为淮南转运使。两浙饥,移淮粟振赡,僚属议勿与,中师曰:朝廷视民,淮、浙等尔。卒与之。
《浙江通志》:宋熙宁末,浙西荒,杭州境内产物如珠,可炊作饭,水产蔬如菌,可以为菹,民赖以充饥。
《宋史·范纯仁传》:纯仁加直龙图阁、知庆州。秦中方饥,擅发常平粟赈贷。僚属请奏而须报,纯仁曰:报至无及矣,吾当独任其责。或谤其所全活不实,诏遣使按视。会秋大稔,民欢曰:公实活我,忍累公邪。昼夜争输还之。使者至,已无所负。
《甲申杂记》:润州金坛县,陈亢熙宁八年,饿殍无数。作万人坑,每一尸设饭一瓯,席一领,纸四帖,藏尸不可纪。是岁,生廓又生度,皆为监司,孙豋仕者相继。可谈黄州董助教甚富,大观己丑,岁歉,董为饭以食饥者。又为糗饵饲小儿辈,方罗列分俵。饥人如墙,而进不复可制,董仆于地颇被,殴践家人咸咎之,董不介意,明日又为具,但设栏楯以序进退,时或纷然,迄了馀日无倦色。黄冈村氓闾丘十五多积谷,每幸凶岁,即腾价,细民苦之,老年病且亟不复饮食但,餐羊屎,家人怜之,以米饵作羊屎状,诒之入手便投去,唯食真者数月,方死。此氓媚佛多施庐,山僧供迹亦内惧,祸至冀事佛,少逭责,此尤不可也。
《鸡肋编》:唐初,贼朱粲以人为粮,置碓磨寨谓啖醉人,如食糟豚,每览前史为之伤叹。而自靖康丙午岁,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榛千里米斗至数十千,且不可得。盗贼官兵至,以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价贱于犬豕,壮者一枚不过十五斤躯,暴以腊。登州范温率忠义之人,绍兴癸丑岁,汎海到钱塘,有至行在,犹食者,老嫂男子妇女更为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之下羹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唐止,朱粲一贼今百倍于前,数杀戮,焚溺饥饿疾疫陷堕其死已众,又加之以相食。杜少陵谓丧乱死多门信矣,不意以老眼亲见此时,呜呼痛哉。《挥麈前录》:张逸,字天隐,郑州人。知益州。岁饥,民多杀耕牛食之,犯者皆配关中。逸奏:民杀牛以活,将废穑事。今岁小稔,请一切放还,复其业。报可。
《宋史·宗室善誉传》:善誉字静之,太宗之裔也。累迁大理丞、湖北常平茶盐提举。会大旱,善誉通融诸郡常平,计户赈贷,嗣岁麦禾倍收,民争负以偿。
《近异录》:宋庆元二年十月二十夜三更,后月初出时,临安、嘉兴两郡人未寝者,皆见其团圆如望夕。太史奏是为上瑞,其地当十岁大稔。其冬不雪,明春无雨,民极以为忧,下诏恻怛恳祈中,夏雨足,继此必有望也。
山家清供董真君未仙时,多种杏。岁稔,则以杏易谷,岁歉,则以谷贱粜。时得活者甚众,后白日升仙。《金史·石土门传》:石土门,耶懒路完颜部人,耶懒岁饥,景祖与之牛马,为助籴费,使世祖往致之。会世祖有疾,石土门日夕不离左右,世祖疾愈辞归,与握手为别,约他日无相忘。
《乌春传》:乌春,阿跋斯水温都部人,以锻铁为业。因岁歉,策杖负担与其族属来归。景祖与之处,以本业自给。既而知其果敢善断,命为本部长。
《时立爱传》:立爱父承谦,以财雄乡里。数饥发仓廪赈贫乏,假贷者与之折券。
《纥石烈良弼传》:良弼拜平章政事,封宗国公。上问宰臣曰:尧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而民不病饥。今一二岁不登,而人民乏食,何也。良弼对曰:古者地广人淳,崇尚节俭,而又惟农是务,故畜积多,而无饥馑之患也。今地狭民众,又多弃本逐末,耕之者少,食之者众,故一遇凶荒而民已病矣。上深然之,于是命有司惩戒荒纵不务生业者。
《宗道传》:宗道知京兆府事。时夏旱,俾长安令取太白湫水,步迎于远郊,及城而雨。是岁大稔,人以为精意所感,刊石纪之。
《续夷坚志》:河东县舜砦出麦,颗粒如常,麦而无缝。又色稍白,每斗得面十三斤,此地二顷馀,农民数家主之,喻如今岁,东家舜麦成,至明岁西家成熟,无有定处,然终不出二顷之外也,定襄周梦卿说。
燕南安州白洋淀南北四十里东七十里,旧为水所占,近甲午岁,忽乾涸,淀中所有蛙黾悉化黑鼠,齧茭草根尽,土脉虚松,不待耕垦,投麦种,即成熟。其生民不胜举。听客户收穫,但取课而已。此地山草根胶固,不受耕,其因鼠化得麦,亦异事也。淀有石刻,云:天荒地乱,莫离此淀。有水食鱼,无水食面,是则前此亦尝得麦乎。
《元史·刘正传》:正拜荣禄大夫、平章政事。岁大旱,野无麦谷,种不入土。台臣言,燮理非其人,奸邪蒙蔽,民多冤滞,感伤和气所致。有旨会议。平章李孟曰:燮理之责,儒臣独孟一人,请避贤路。平章忽都不丁曰:台臣不能明察奸邪,臧否时政,可还诘之。正言:台省一家,当同心献替,择善而行,岂容分异耶。孟摇首,竟如忽都不丁言。
《辍耕录》:王义士天爵,字仁杰,夏县人。家饶于财,有善行,以粟贷人,不图重息,年丰仅取十之二三,稍饥但收其本,大凶则皆已之乡里。不知字咸称义士,云每值生身之辰,寝苫一月以报父母。
杜杨父友开,江阴人。隐居教授,妻吴辟纑以资之。大历间,浙右菑荒,米价腾踊,学徒散去,困于饥饿。吴之兄弟屡劝斩丘木,鬻基地以少延馀息。杨父坚持不可。继欲挈吴归,吴曰:夫既尽孝,妾独以不义自处。宁不食若粟,遂相枕籍而卒。
后至元间,同知两浙都转运盐使,司事赵君伯常休日与书吏,谈官府政事,因曰:吾曩为中书提控掾史,时夜坐私第一室,忽有两隶来前,传都堂钧旨呼唤。遂即上马隶前导至一官府,树木阴翳,大官危坐听事上,问曰:河南饥省咨至,乃缓七日不报,彼处死者甚众,汝知之乎。吾答曰:某提控耳,该掾稽迟之罪。已尝呈举官,沈思良久曰:非汝过也,汝退。又命前隶曰:可急追该掾某人来吾。遂梦觉也,明日晨起,令人觇之,夜暴死矣,人命至重,尔辈慎之。
《明外史·太祖孝慈高皇后传》:后遇岁凶,则设麦饭野羹。帝或告以赈恤。后曰:赈恤不如蓄积之先备也。《明通纪》:宣德三年三月,工部尚书李新自河南还,言山西民饥,流徙至南阳诸郡不下十万馀口,有司军卫各遣人捕逐,民死亡者多。上谕户部尚书夏原吉曰:民饥流移,岂其得已,仁人君子所宜轸念。昔富弼知青州,饮食居处医药皆为区画,山林湖泊之利听民取之不禁,所活至五十馀万人,今乃驱逐,使之失所,不仁甚矣。可即遣官各往布政司及府县官,加意抚绥,发廪给之,随所至居住,有捕治者罪之。
《明外史·刘天和传》:天和加工部右侍郎。故事,河南八府岁役民治河,不赴役者人出银三两。天和因岁饥,请尽蠲旁河受役者课,远河未役者半之。诏可。《齐之鸾传》:之鸾迁宁夏佥事。饥民采蓬子为食,之鸾为取二封,一进于帝,一以贻阁臣。且言时可忧者三,可惜者四,语极切。帝付之所司。
《魏元传》:康永韶为御史有直声,及是见帝惑左道权倖,用事乃更迎合取宠,占候多隐讳,甚者以灾为祥。陕西大饥,永韶言:今春星变当有大咎,赖秦民饥死,足当之,诚国家无疆福。帝甚悦,中旨擢礼部右侍郎,仍掌监事。
《吴俨传》:正德十二年,武宗北巡,俨抗疏切谏。明年复偕诸大臣上疏曰:臣等初闻驾幸昌平,会具疏极论,不蒙采纳。既闻出居庸,幸宣、大,宰辅不及知,群臣不及从,三军之士不及卫,京师内外人心动摇。徐、淮以南,荒馑千里,去冬雨雪为灾,民无衣食,安保其不为盗。所禦之寇尚远隔阴山,而不虞之祸或卒起于肘掖,臣所大惧也。不报。
《虎荟》:嘉靖丙午,杭之属县有山处虎成群,白日入民家,伤人道路,独不敢行,虽附城之市,井亦至也。死者不可计,且不可猎馀,杭尤盛。地名上皋有土神,徐令公每附人言祸福最灵,县尉许赛猪羊捕之,旬日,得六虎焉,遂宰牲以祭,然牲既杀而毛不能去。众方骇之巫忽作神语曰:上天降灾,吾为民,逆天遭谴,本所甘心,部下壮士宁不使一饱耶。牲礼非数百斤不可也。于是复益,而后享予意。连荒二年,丙午秋少熟,又多虎灾,观令公之言,岂非其数乎。
《青州府志》:万历二十二年,安丘大荒,民皆绝食。米贵如珠,盗贼蜂起。本年二月内,海水退十里,居民下海拾取海菜,谚云拾海。
《湖广通志》:任遇隆,字衡云,蒲圻人。以岁荐授长沙司训,日与诸生坐论岳麓书院。迁临武,谕以诗上太守云:苜蓿羞年俭,石鱼衔。岁丰,太守问之曰:昨泛湘江,见二石鱼,一衔萱草,一衔莲花,知岁丰矣。后果然,太守异之。
《镇江府志》:天启丁卯冬,江南大饥,有道士过嘉山,指道旁石曰:此观音粉也,碎之和以麦屑或糯粉,可作饼充饥。语毕,道士忽不见,众如言,取之果可食。明年,麦熟,即坚不可食矣。
《广平府志》:永年,姚御史三让按陕西,时值岁荒,淳化山有老翁取石授采蔬妇曰:是可煮食。忽不见,妇从之。传者四讫,人竞披山取石以疗饥,三让乃献石于朝以为神异。
丰歉部杂录
《诗经·小雅·雨无正章》:降丧饥馑,斩伐四国。戎成不退,饥成不遂。
《楚茨章》:我黍与与,我稷翼翼。
《信南山章》:疆场翼翼,黍稷彧彧。
《甫田章》:倬彼甫田,岁取十千。我取其陈,食我农人。自古有年,今适南亩。或耘或耔,黍稷薿薿。
我田既臧,农夫之庆。
禾易长亩,终善且有。
曾孙之稼,如茨如梁。曾孙之庾,如坻如京。乃求千斯仓,乃求万斯箱。黍稷稻粱,农夫之庆。报以介福,万寿无疆。
《大田章》:播厥百谷,既庭且硕,曾孙是若。
既方既皂,既坚既好。
《苕之华章》:牂羊羵首,三星在罶。人可以食,鲜可以饱。〈注〉言饥馑之馀,百物凋耗,如此苟且得食足矣,岂可望其饱哉。
《大雅·云汉章》:天降丧乱,饥馑荐臻。
《召旻章》:瘨我饥馑,民卒流亡,我居圉卒荒。
《周颂·臣工章》:于皇来牟,将受厥明。明昭上帝,迄用康年。
《丰年章》:丰年多黍多稌,亦有高廪。万亿及秭,为酒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礼,降福孔皆。
《载芟章》:播厥百谷,实函斯活。驿驿其达,有厌其杰。厌厌其苗,绵绵其麃。载穫济济,有实其积。万亿及秭,匪且有且。匪今斯今,振古如兹。
《良耜章》:其崇如墉,其比如栉,以开百室。
《桓章》:绥万邦,屡丰年。〈注〉大军之后,必有凶年。而武王克商,则除害以安天下。故屡获丰年之祥,传所谓周饥克殷,而年丰是也。
《商颂·烈祖章》:自天降康,丰年穰穰。
《礼记·王制》:祭,丰年不奢,凶年不俭。
《乐记》:天子之为乐也。以赏诸侯之有德也。五谷时熟,然后赏之以乐。
寒暑不时则疾,风雨不节则饥。
民有德而五谷昌。
《周礼·春官》:玉府祭天之司禄,而献谷数,则受而藏之。〈订义〉司禄,主年谷凶登之神。
《左传·桓公六年》:随季梁曰,奉盛以告曰:絜粢丰盛,谓其三时不害,而民和年丰也。
《僖公十九年》:宁庄子曰:昔周饥,克殷而年丰。
譬如农夫,是穮是蓘,虽有饥馑,必有丰年。
国无道而年谷和熟,天赞之也。鲜不五稔。
《管子·立政篇》:决水潦,通沟渎,使时水虽过度,无害于五谷。岁虽凶旱,有所扮穫,司空之事也。
《五辅篇》:纤啬省用,以备饥馑。
《枢言篇》:一日不食,比岁歉。三日不食,比岁饥。五日不食,比岁荒。七日不食,无国土,十日不食,无俦类尽死矣。
《老子·上篇》: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关尹子·二柱篇》:五云之变,可以卜当年之丰歉。《墨子·辞过篇》:夫妇节而天地和,风雨节而五谷熟。《韩非子·六反篇》:相怜以衣食,相惠以佚乐,天饥岁荒,嫁妻卖子者,必是家也。
《诗小序》:中谷有蓷闵,周也。夫妇日以衰薄,凶年饥馑,室家相弃尔。
华黍时和,岁丰宜黍稷也,有其义而亡其辞。
楚茨刺幽王也,政烦赋重,田莱多荒,饥馑降丧,民卒流亡,祭祀不飨,故君子思古焉。
《诗说》:中谷民饥,而流夫妇不保,君子闵之而作,是诗兴也。
《诗传》:京师饥民流,而怨赋中谷。
《焦氏易林》:蒙之,震阳淫旱,病伤害稼穑,丧刈病来,农人无食。
需之咸早,霜晚雪伤,害禾麦损,功弃力饥,无所食。师之坎国,乱不安兵,革为患掠,我妻子家中饥寒。《盐铁论·散不足篇》:凶年不备,丰年补败,仍旧贯而不改作。
古圣人劳躬养神,节欲适情,尊天敬地,履德行仁。是以上天歆焉,永其世而丰其年。
《论菑篇》:霜雪晚至,五谷犹成。
《非鞅篇》:夫李梅实多者,来年为之衰;新谷熟者旧谷为之亏。自天地不能两盈,而况于人事乎。
《潜夫论·本政篇》:天心慰,则阴阳和。阴阳和,则五谷丰,而民眉寿。
《爱日篇》:谷之所以丰殖者,以有人功也。
《论衡·治期篇》:世称五帝之时,天下太平,家有十年之蓄,人有君子之行。或时不然,世增其美,亦时政致。何以审之。夫世之所以为乱者,不以贼盗众多,兵革并起,民弃礼义,负畔其上乎。若此者,由谷食乏绝,不能忍饥寒。夫饥寒并至而能无为非者寡,然则温饱并至而能不为善者希。传曰:仓廪实,民知礼节;衣食足,民知荣辱。让生于有馀,争起于不足。谷足食多,礼义之心生;礼丰义重,平安之基立矣。故饥岁之春,不食亲戚,穰岁之秋,召及四邻。不食亲戚,恶行也;召及四邻,善义也。为善恶之行,不在人质性,在于岁之饥穰。由此言之,礼义之行,在谷足也。案谷成败,自有年岁。年岁水旱,五谷不成,非政所致,时数然也。必谓水旱政治所致,不能为政者莫过桀、纣,桀、纣之时,宜常水旱。案桀、纣之时,无饥耗之灾。灾至自数,或时反在圣君之世。
五谷生地,一丰一耗;谷粜在市,一贵一贱。丰者未必贱,耗者未必贵。丰耗有岁,贵贱有时。时当贵,丰谷价增;时当贱,耗谷直减。夫谷之贵贱不在丰耗,犹国之治乱不在善恶。
《独断》:太祝掌六祝,顺祝顺丰年也。
《刘子贵农篇》:假使天下瓦砾悉化为和璞,砂石皆变为隋珠,如值水旱之岁,琼粒之年,则璧不可以禦寒,珠不可以充饥也。
《齐谐记》:吴兴故邺县东三十里,有梅溪山。山根直竖一石,可高百馀丈,至青而圆,如两间屋大。四面斗绝,仰之干云外,无登陟之理。其上复有盘石,圆如车盖,恒转如磨,声若风雨,土人号为石磨。转快则年丰,转迟则岁俭,欲知年之丰俭,验之无失。
《文中子·魏相篇》:子曰:年不丰,兵不息,吾已矣夫。谭子铅丹术有火鍊铅丹,以代谷食者其必然也。然岁丰则能饱,岁俭则能饥。是非丹之恩,盖由人之诚也。
《遵尧录》:太宗尝语近臣曰:国之上瑞,惟在丰年。顷来五谷屡登,人无疾疫。朕求治虽切,然而德化未孚,天贶若此,能勿惧乎。
《迂书》:迂叟曰:天之所不能为而人能之者,人也。人之所不能为而天能之者,天也。稼穑人也,丰歉天也。卜记鸟卜者隋书曰:女国在葱岭之南,其国俗事阿修罗神及树神岁初以人祭,或用狝猴,祭毕入山祝之。有一鸟如雌雉来集掌上,破其腹而视之,有粟则年丰,沙石则有灾,谓之鸟卜。开皇六年,遣使朝贡其后遂绝。
竹卜者,《荆楚岁时记》曰:秋分以牲祠社具,供帐盛于仲春之月,社之馀胙悉贡馈乡里,周于族社馀之,会其在兹乎此。其会也,掷筊于社神,以占来岁丰歉,或折竹以十。楚词曰:索琼茅以筵,篿人折竹,结草以十,谓为寿也。
《鸡肋编》:按天官历,历日中,治水龙数乃自元日之后,逢辰为支节,是得寅卯,在六日,为丰年之兆。
《容斋三笔》:自古凶年饥岁,民无以食,往往随所值以为命。如范蠡谓吴人就蒲蠃于东海之滨,苏子卿掘野鼠齧雪与旃毛并咽之,王莽教民煮水为酪,南方人饥饿,群入野泽掘凫茨,邓禹军士食藻菜。建安中,咸阳人拔取酸枣藜藿以给食,晋郗鉴在邹山兖州,百姓掘野鼠蛰,燕幽州人以桑椹为粮,魏道武亦以供军岷蜀食芋,如此而已。吾州外邑崌山,在乐平德兴境,季罗万斛山,在浮梁乐平鄱阳境,皆绵亘百馀里。山出蕨萁。乾道辛卯,绍熙癸丑岁旱,村民无食,争往取其根,率以昧旦,荷锄往掘,深至四五尺,壮者日可得六十斤,持归,捣取粉水澄细者煮食之,如粔粉状,每根二斤,可充一夫一日之食。冬晴且暖,田野间无不出者,或不远数十里,多至数千人,自九月至二月终,蕨抽拳则根无力,于是始止。盖救饿羸者半年。天之生物,为人世之利至矣。古人不知用之,传记亦不载,岂他邦不产此乎。
《农田馀话》:吴下大水,岁饥,多是纳音蜀土之岁,如至顺庚午,至元戊寅,至正丁亥,洪武丙辰,理不可晓。《范竹溪集》:师旷曰:岁欲丰,甘草先生,甘草荠也。岁欲苦,苦草先生,苦草葶苈也。岁欲恶,恶草先生,恶草水藻也。岁欲旱,旱草先生,旱草蒺藜也。岁欲疫,病草先生,病草艾也。岁欲流,流草先生。流草蓬也。
家则一遇凶歉之岁,田租既难取盈,国赋又不可负,自非大损侈用浮文,恐不足支。凡家之用度及交际礼仪,非大不得已者,悉宜简节盖。古者凶年杀礼,所以慎天惧灾,与上下同其苦厄,亦消眚保福之一道也。
[book_title]第一百十三卷
第一百十三卷目录
疫灾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乐记〉
周礼〈天官疾医 地官大司徒 司救 司关 春官大宗伯 司服 大司乐 占寝 夏官方相氏〉
礼纬〈稽命徵〉
山海经〈西山经 北山经 东山经 中山经〉
史记〈天官书〉
刘熙释名〈释天〉
蔡邕独断〈疫神〉
疫灾部汇考二
周〈惠王一则〉
秦〈始皇一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三则 安帝元初一则 延光一则 顺帝永建一则 桓帝元嘉一则 延熹一则 灵帝建宁一则 熹平一则 光和一则 中平一则 献帝建安一则〉
魏〈文帝黄初一则 明帝青龙二则〉
吴〈大帝赤乌一则 乌程侯凤皇一则〉
晋〈武帝咸宁二则 惠帝元康三则 怀帝永嘉二则 元帝永昌一则 成帝咸和一则 穆帝永和二则 孝武帝太元一则〉
宋〈文帝元嘉四则 孝武帝大明二则 明帝泰始一则〉
梁〈武帝天监二则 中大通一则〉
北魏〈太祖皇始一则 太宗泰常一则 高宗和平一则 显祖皇兴一则 高祖太和一则 世宗永平一则〉
北齐〈后主天统一则〉
隋〈文帝开皇一则 炀帝大业一则〉
唐〈太宗贞观六则 高宗永徵一则 永淳一则 中宗景龙一则 肃宗宝应一则 德宗贞元一则 宪宗元和一则 文宗太和一则 开成一则 懿宗咸通一则 昭宗大顺一则 景福一则〉
宋〈太祖乾德一则 太宗淳化一则 至道一则 真宗咸平一则 大中祥符一则 仁宗皇祐二则 至和一则 嘉祐一则 哲宗绍圣一则 徽宗大观一则 高宗建炎一则 绍兴五则 孝宗隆兴一则 乾道三则 淳熙四则 光宗绍熙二则 宁宗庆元四则 嘉泰一则 嘉定六则 恭帝德祐二则〉
庶徵典第一百十三卷
疫灾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孟春行秋令,则其民大疫。
季春之月,命国难,九门磔攘,以毕春气。
〈注〉此难难阴气也,阴寒至此不止,害将及人也。所以及人者,阴气右行,此月之中,日行历昴,昴有大陵积尸之气,气佚则厉鬼随而出行,命方相氏帅百隶索室驱疫以逐之。又磔牲以攘于四方之神,所以毕止其灾也。王居明堂,礼曰:季春出疫于郊,以攘春气。〈疏〉天气左转,故斗建左行,谓之阳气。日月右行,比天为阴,故曰阴气右行。此月初日,在胃月中,从胃历昴。元命包云大陵主尸,石氏星经大陵主死丧。〈集说〉严陵方氏曰:难所以难,阴慝而驱。周官方相氏帅百隶而时难以狂夫为之,则狂疾以阳有馀,唯阳有馀足以胜阴慝,故也。裂牲谓之磔,除祸谓之攘,必于九门,则欲阴慝之出,故也。凡此皆虑春气之不得其终也,故曰:以毕春气,此之所难,则难阴慝之作于春者也。仲秋又难,则难阴慝之作于秋者也。季冬又难,则难阴慝之作于冬者也。独夏不难,则以阳盛之时阴慝不能作故也。春曰以毕春气者,言毕其功于前也。故于季月,秋以仲月言达者,言达其道于外也。冬曰以送寒气者,以一岁之往故,以送言之,亦行之于季月不曰。冬气而曰寒气者,以时言曰冬,以气言曰寒。而积阴之所成也,一岁阴慝之盛,未有甚于此时者,故本其积阴之气而言之。其难特谓之大盖,所难而驱之者,邪气也。达之送之者,正气也。曰毕曰、达曰。送言虽不同,皆不过,遂其正气而已。春曰磔攘,冬曰旁磔者,以大难,故旁又磔焉,不特九门故也。秋虽不言,从可知矣。春曰命国,秋曰天子,冬曰命有司,又何也。盖天子之难,为国而已,非自为之也。委之有司而已。故言之序如此,且互相备矣。山阴陆氏曰:言国,则九门不在郊之外明矣。
季春行夏令,则民多疾疫。
仲夏行秋令,民殃于疫。
〈注〉民疫,大陵之气来为害也。
季夏行春令,国多风欬。
〈《集说》〉山阴陆氏曰:国多风欬,变民言国,国通于上,若多疾病,多疟疾,多鼽嚏,多疥疠,于言民为宜。
孟秋行夏令,民多疟疾。
〈《集说》〉延平黄氏曰:疠疾之作,或感四时之邪气,或自养之失素。问曰:夏伤暑,其病在秋,为痎疟。秋伤湿,则病在冬,为咳嗽。此自养之失行。夏令,民多疟疾。
此感四时之邪气。先王之于时,气不能使之无邪。而有以裁成之,不能使万民无疠疾,而有以养之。疾疡之医,所以养万民之疾,为礼义之政,所以裁成其时气,而又为之膳膏。齐和使尝放焉,所以维持其五藏六腑,仁民之政也。
仲秋之月,天子乃难,以达秋气。
〈注〉此难难阳气也。阳暑至此,不衰害亦将及人。所以及人者,阳气左行,此月宿直昴毕昴,毕亦得大陵积尸之气,气佚则厉鬼亦随而出行。于是亦命方相氏帅百隶而难之。王居明堂,礼曰:仲秋九门磔攘,以发陈气,禦止疾疫。〈疏〉天左旋星辰,与斗建循天而行,此月斗建在酉,是昴毕,本位故郑云宿,直昴毕之星,于时在寅也。明堂礼云,发陈气者,秋时凉气新至,发去阳之陈气也。明堂礼磔攘,则此亦然文不备耳。季冬云大难,明九门磔攘,称大则贵贱,皆为也。季春云国难,熊氏云唯天子,诸侯有国为难,此云天子。乃难唯天子得难,以其难阳气。阳是君象,则诸侯以下不得难阳气也。按阴气阳气至大陵,俱致积尸。疫气十一月,阳气至于危虚,而不难。十二月阴气至于危虚,而为难者。以十一月阳气初起,未能与阴相竞,故无疫疾可难。六月宿直,柳鬼阴气至,微阴始动,未能与阳相竞,故无疾害可难也。季冬亦阳初起,而为难者,以阴气在虚危,又是一岁之终,总除疫气,故为难也。其磔攘之牲案小,司徒职云:小祭祀奉牛牲。牧人云:凡毁事用尨可也,是则用牛也。羊人云:凡沈辜侯禳,共其牲犬。人云:凡几珥,沈辜用尨可也。鸡人云:面禳共其鸡牲,是则用羊,用犬,用鸡也。盖大难用牛,其馀杂禳大者,用羊用犬小者用鸡也。
仲冬之月,命有司曰:土事毋作,慎毋发盖,毋发室屋,及起大众,以固而闭,地气沮泄,是谓发天地之房,诸蛰则死,民必疾疫。
仲冬行春令,民多疥疠。
季冬之月,命有司,大难旁磔,出土牛,以送寒气。
〈注〉此难难阴气也,难阴始于此者,阴气右行。此月之中,日历虚危。虚危有坟墓,四司之气为厉鬼,将随强阴出害人也。旁磔于四方之门,磔攘也,出犹作也。作土牛者,丑为牛,牛可牵止也,送犹毕也。〈疏〉言大者,以季春唯国家之难,仲秋唯天子之难,此则下及庶人。故云:大难旁磔者。旁谓四方之门,皆披磔其牲以禳除阴气。出土牛者,此时强阴既盛,年岁已终,若不去凶邪,恐来岁为人害。其时月建丑,又土能剋水,特水之阴气。故特作土牛以毕送寒气也。郑注此月之中,谓此月之内也。石氏《星经》云:司命二星在虚北,司禄二星在司命,北司危二星在司禄,北司中二星在司危北。史迁云:四司鬼官之长,又云坟。四星在危东南,是危虚有坟墓,四司之气也。此时寒实未毕,而注云:毕者意欲其毕尔。〈《集说》〉马氏曰:时难皆以难阴慝而除之也,于季春之毕春气,仲秋之达秋气。则曰:难而已至,季冬之送寒气则称大难者,阴慝之盛未有甚于此时,故也以大难,故旁磔。旁磔则所磔,非一方不特九门而已。
《乐记》
天地之道,寒暑不时则疾。
《周礼》《天官》
疾医掌养万民之疾病,四时皆有疠疾,春时有痟首疾,夏时有痒疥疾,秋时有疟寒疾,冬时有嗽上气疾。
〈注〉疠疾气不和之疾,《五行传》曰:大疠作见。〈疏〉疠谓疠疫,人君政教失所,则有五行相剋,气叙不和,疠疫起。故云:气不和之疾。〈订义〉史氏曰:四时皆有疠气,人感之者谓之疠疾。
《地官》
大司徒,大札,则令邦国移民通财,舍禁,弛力,薄征,缓刑。
〈注〉大札,大疫病也。
司救,凡岁时有天患民病,则以节巡国中及郊野,而以王命施惠。〈《订义》〉史氏曰:天患灾,眚民病,札瘥也。以旌节表之,使民知施惠出于天命也。
司关,国凶札,则无关门之征,犹几。〈注〉郑司农云:札谓疾疫,死亡无关。市之征者,出入无租税。
《春官》
大宗伯,以荒礼哀凶札。
〈注〉札读为截,谓疫疠。
司服掌王之衣服,大札素服。大司乐,凡大札,令弛县。占寝,令始难驱疫。〈注〉令令方相氏也,难谓执兵以有难却也。〈订义〉李嘉
会曰:季春仲秋季冬皆有傩。今曰始傩者,盖在上始行傩礼,则诸侯万民斯可傩也。
《夏官》
方相氏狂夫四人。
〈《订义》〉王昭禹曰:方相氏者以其相视而攻疫者,非一方也。月令于季冬,命有司大傩,则曰旁磔,亦以方之所在,非一方。郑锷曰:康成谓方相犹放,想可畏怖之貌,义无所考,殆猖狂之意也。因四方而驱疫,必狂夫为之。盖阳胜则为狂,阴慝则为疫,狂夫阳之太过者也。夏则阳盛而火王,阳盛而太过,则为狂矣。使之索阴慝之鬼,亦厌胜之术。
掌蒙熊皮,黄金四目,元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难,〈乃多反〉以索室驱疫。
〈《订义》〉郑锷曰:熊之为物,猛而有威,百兽畏之,蒙熊皮所以为威也。金阳刚而有制,用为四目,以见刚明,能视四方疫疠所在,无不见也。
《礼纬》《稽命徵》
颛顼有三子,生而亡去,为疫鬼。一居江水,是为疟鬼。一居若水,为魍魉鬼。一居宫室区隅,善惊人小儿,为小鬼。于是,常以正岁十二月,令礼官方相氏掌熊罴,黄金四目,元衣纁裳,执戈扬盾,帅百隶及童子而时傩以索室而驱疫鬼,以桃弧苇矢鼓工且射之,以赤丸五谷等洒扫以祛除疾疫。
《山海经》《西山经》
英山有鸟,其状如鹑,黄身而赤喙,其名曰肥遗,食之已疠。
〈注〉疠,疫病也。
浮山有草,名曰薰草,麻叶而方茎,赤华而黑实,臭如蘼芜,佩之可以已疠。
玉山,西王母所居也。西王母司天之疠及五残。
《北山经》
咸山,条菅之水出焉,而西南流注于长泽。其中多器酸,三岁一成,食之已疠。
《东山经》
旬状之山,水出焉。而北流注于湖水。其中多箴鱼,其状如倏,其喙如箴,食之无疫疾。
葛山,沣水出焉,其中多珠蟞鱼,其状如肺而有目,六足有珠,其味酸甘,食之无疠。
䃌山有鸟焉,其状如凫而鼠尾,善登木,其名絜钩,见则其国多疫。
泰山有兽焉,其状如牛而白首,一目而蛇尾,其名曰蜚,行水则竭,行草则死,见则天下大疫。
《中山经》
复州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鸮,而一足彘尾,其名曰跂踵,见则其国大疫。
堇理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鹊,青身白喙,白目白尾,名曰青耕,可以禦疫,其鸣自叫。
从山从水出于其上,潜于其下,其中多三足鳖,枝尾,食之无蛊疫。
乐马之山有兽焉,其状如汇,赤如丹火,其名曰,见则其国大疫。
《史记》《天官书》
氐为天根,主疫。
《正义》曰:《星经》云:氐四星为露寝,听朝所居。其占:明大,则臣下奉度。《合诚图》云:氐为宿宫也。《索隐》曰:《尔雅》云天根,氐也。孙炎以为角、亢下系于氐,若木之有根。宋均云:疫,疾也。三月榆荚落;故主疫疾也。然此时物虽生,而日宿在奎,行毒气,故有疫疾也。《正义》曰:氐、房、心三宿为灾,于辰在卯,宋之分野。
《刘熙·释名》《释天》
厉疾,气也。中人如磨厉,伤物也。
疫役也,言有鬼行疫也。
截也,气伤人如断截也。
《蔡邕·独断》《疫神》
帝颛顼有三子,生而亡去,为鬼。其一者,居江水,是为瘟鬼。其一者,居若水,是为魍魉。其一者,居人宫室枢隅处,善惊小儿。于是命方相氏黄金四目,蒙以熊皮,元衣朱裳,执戈扬盾,常以岁竟。十二月从百隶及童儿而时傩,以索宫中,驱疫鬼也。桃弧棘矢,土鼓鼓且射之,以赤丸。五谷播洒之以除疾殃,已而立桃人苇索,儋牙虎神荼,郁垒以执之儋牙,虎神荼郁垒二神。海中有度朔之山,上有桃木蟠,屈三千里卑枝。东北有鬼门,万鬼所出入也。神荼与郁垒二神居其门,主阅领诸鬼。其恶害之鬼,执以苇索食虎,故十二月岁竟,常以先腊之夜逐除之也。乃画茶垒,并悬苇索于门户,以禦凶也。
疫灾部汇考二
周
惠王三年夏,齐大灾。
按《春秋·鲁庄公二十年》云云。 按《公羊传》:大灾者何,大瘠也。大瘠者何,也。何以书,记灾也。外灾不书,此何以书,及我也。 按《谷梁传》:其志以甚也,杜氏曰:来告。故书天火曰灾。
按《汉书·五行志》:严公二十年夏,齐大灾。刘向以为齐桓好色,听女口,以妾为妻,适庶数更,故致大灾。桓公不寤,及死,适庶分争,九月不得葬。《公羊传》曰:大灾,疫也。董仲舒以为鲁夫人淫于齐,齐桓姊妹不嫁者七人。国君,民之父母;夫妇,生化之本。本伤则末夭,故天灾所予也。
秦
始皇四年十月,天下疫。
按《史记·秦始皇本纪》云云。
后汉
光武帝建武十三年,杨徐部大疾疫。
按《后汉书·光武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云云。建武十四年,会稽大疫。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云云。
建武二十六年,郡国七大疫。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十三年,杨徐部大疾疫,会稽江左甚。案《传》,钟离意为督邮。十四年,会稽大疫,案此则频岁也。《古今注》曰:二十六年,郡国七大疫。
安帝元初六年,大疫。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元初六年夏四月,会稽大疫,遣光禄大夫将太医循行疾病,赐棺木。
延光四年,顺帝即位,大疫。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延光四年三月乙酉即位。是冬,京师大疫。 按《五行志注》:张衡明年上封事。臣窃见京师为害,兼所及民多病死,死有灭户,人人恐惧,朝廷燋心,以为至忧。臣官在于考变,禳灾思任,防救未知,所由夙夜征营,臣闻国之大事在祀,祀莫大于郊。天奉祖,方今道路流言,佥曰:孝安皇帝南巡路崩从,驾左右行慝之臣欲徵诸国三子,故不发丧,衣车还宫,伪遣大臣并祷请命。臣处外官,不知其审,然尊灵见罔,岂能无怨。且凡夫私小,有不蠲犹为谴谪。况以大秽用礼郊庙,孔子曰: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天地明察,降祸见灾,乃其理也。又间者,有司正以冬至之后,奏开恭陵神道。陛下至孝不忍距逆,或发冢移尸,月令仲冬土事,无作慎,无发盖,及起大众,以固而闭,地气上泄,是谓发天地之房,诸蛰则死,民必疾疫。又随以丧,厉气未息,恐其殆此二年,欲使知过改悔。五行传曰:六沴作见,若时共禦,帝用不差,神则不怒,万福乃降,用章于下。臣愚以为可使公卿处议,所以陈术改过,取媚神祇,自求多福也。
顺帝永建元年,疫。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建元年春正月甲寅,诏曰:先帝圣德,享祚未永,早弃鸿烈。奸慝缘间,人庶怨讟,上干和气,疫疠为灾。朕奉承大业,未能宁济。盖至理之本,稽弘德惠,荡涤宿恶,与人更始,其大赦天下。赐男子爵,人二级,为父后、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级,流民欲自占者一级;鳏、寡、孤、独、笃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贞妇帛,人三匹。坐法当徙,勿徙;亡徒当传,勿传。宗室以罪绝,皆复属籍。其与阎显、江京等交通者,悉勿考。勉修厥职,以康我民。
桓帝元嘉元年,疫。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元嘉元年春正月,京师疾疫,使光禄大夫将医药案行。癸酉,大赦天下,改元元嘉。二月,九江、庐江大疫。
延熹四年春正月,大疫。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云云。
灵帝建宁四年,大疫。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建宁四年三月,大疫,使中谒者巡行致医药。
熹平二年,大疫。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熹平二年春正月,大疫,使使者巡行致医药。
光和二年春,大疫。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光和二年春,大疫,使常侍中谒者巡行致医药。
中平二年正月,大疫。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献帝建安二十二年,大疫。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魏
文帝黄初四年,大疫。
按《魏志·文帝本纪》:黄初四年三月,大疫。
明帝青龙二年,疫。
按《魏志·明帝本纪》:青龙二年夏四月,大疫。
青龙三年,疫。
按《魏志·明帝本纪》:青龙三年正月,京都大疫。
吴
大帝赤乌五年,疫。
按《吴志·孙权传》:赤乌五年,是岁大疫。
乌程侯凤皇三年,疫。
按《吴志·孙皓传》:凤皇三年,自改元及是岁,连大疫。
晋
武帝咸宁元年,大疫。
按《晋书·武帝本纪》:咸宁元年十二月大疫,洛阳死者大半。
咸宁二年,疫。
按《晋书·武帝本纪》:咸宁二年春正月,以疾疫废朝。二月,帝不豫,及瘳,群臣上寿。诏曰:每念顷遇疫气死亡,为之怆然。岂以一身之休息,忘百姓之艰耶。诸上礼者皆绝之。
惠帝元康二年,大疫。
按《晋书·惠帝本纪》:元康二年冬十一月,大疫。
元康六年,大疫。
按《晋书·惠帝本纪》:六年,关中大疫。
元康七年,疫。
按《晋书·惠帝本纪》:七年秋七月,雍、梁州疫。
怀帝永嘉四年,疫。
按《晋书·怀帝本纪》:永嘉四年十一月,襄阳大疫,死者三千馀人。
永嘉六年,疫。
按《晋书·怀帝本纪》:永嘉六年,大疫。
元帝永昌元年,大疫。
按《晋书·元帝本纪》:永昌元年冬十月,大疫,死者十二三。
成帝咸和五年,疫。
按《晋书·成帝本纪》:咸和五年夏五月,旱且饥疫。
穆帝永和六年,大疫。
按《晋书·穆帝本纪》云云。
永和九年,大疫。
按《晋书·穆帝本纪》云云。
孝武帝太元四年三月,大疫。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宋
文帝元嘉四年,大疫。
按《宋书·文帝本纪》:元嘉四年夏五月,京师疾疫。甲午,遣使存问,给医药;死者若无家属,赐以棺器。
元嘉五年,以疾疫,诏求言。
按《宋书·文帝本纪》:五年春正月乙亥,诏曰:朕恭承洪业,临享四海,风化未弘,治道多昧,求之人事,鉴寐惟忧。加顷阴阳违序,旱疫成患,仰惟灾戒,责深在予。思所以侧身剋念,议狱详刑,上答天谴,下恤民瘼。群后百司,其各献谠言,指陈得失,勿有所讳。按《范泰传》:时旱灾未已,加以疾疫,泰上表曰:顷亢旱历时,疾疫未已,方之常灾,实为过差,古以为王泽不流之徵。陛下昧旦临朝,无懈治道,躬自菲薄,劳心民庶,以理而言,不应致此。意以为上天之于贤君,正自殷勤无已。陛下同规禹、汤引百姓之过,言动于心,道敷自远。桑榖生朝而殒,荧惑犯心而退,非唯消灾弭患,乃所以大启圣明;灵雨立降,百姓改瞻,应感之来,有同影响。陛下近当仰推天意,俯察人谋,升平之化,尚存旧典,顾思与不思,行与不行耳。大宋虽揖让受终,未积有虞之道,先帝登遐之日,便是道消之初。至乃嗣主被杀,哲藩婴祸,九服徘徊,有心丧气,佐命托孤之臣,俄为戎首。天下荡荡,王道已沦,自非神英,拨乱反正,则宗社非复宋有。革命之与随时,其义尤大。是以古今异用,循方必壅,大道隐于小成,欲速或未必达。深根固蒂之术,未洽于愚心,是用猖狂妄作而不能缄默者也。臣既顽且鄙,不达治宜,加之以笃疾,重之以惛耄,言或非言而复不能无言,陛下录其一毫之诚,则臣不知厝身之所。
元嘉二十四年,疫。
按《宋书·文帝本纪》:元嘉二十四年六月,京邑疫疠。丙戌,使郡县及营署部司,普加履行,给以医药。
元嘉二十八年,疫。
按《南史·文帝本纪》:元嘉二十八年四月,都下疾疫,使巡省给医药。
孝武帝大明元年,疾疫。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大明元年夏四月,京邑疾疫。丙申,遣使按行,赐给医药。死而无收敛者,官为敛埋。大明四年,以大疫,下诏恤赡。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四年夏四月辛酉,诏曰:都邑节气未调,疠疫尤众,言念民瘼,情有矜伤。可遣使存问,并给医药;其死亡者,随宜恤赡。
明帝泰始四年,大疫。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天文志》:泰始四年六月壬寅,太白犯舆鬼。占曰:民大疾,死不收。其年,普天大疫。
梁
武帝天监二年,疫。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天监二年夏,多疠疫。
天监三年,多疾疫。
按《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中大通元年,疫。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中大通元年六月,都下疫甚,帝于重云殿为百姓设救苦斋,以身为祷。
北魏
太祖皇始二年,大疫。
按《北史·魏太祖本纪》:皇始二年八月景寅朔,帝进军九门。时大疫,人马牛死者十五六。
太宗泰常八年,大疫。
按《北史·魏太宗本纪》:泰常八年春正月,司空奚斤既平兖、豫,还围武牢。闰月,武牢溃。士众大疫,死者十二三。
高宗和平元年,疫。
按《北史·魏高宗本纪》:和平元年六月甲午,诏征西大将军、阳平王新成等讨吐谷浑什寅。九月,诸军济河,追什寅。遇瘴气,多病疫,乃引还。
显祖皇兴二年,疫。
按《魏书·显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皇兴二年十月,豫州疫,民死十四五万。
高祖太和元年,以疫,后诏劝农。
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元年三月丙午,诏曰:朕政治多阙,灾眚屡兴。去年生疫,死伤大半,耕垦之利,当有亏损。今东作既兴,人须肄业。其敕在所督课田农,有牛者加勤于常岁,无牛者倍庸于馀年。一夫制治田四十亩,中男二十亩。无令人有馀力,地有遗利。
世宗永平三年,大疫。
按《魏书·世宗本纪》:永平三年夏四月,平阳郡之会昌、襄陵二县大疫,自正月至此月,死者二千七百三十人。
北齐
后主天统元年,河南大疫。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云云。
隋
开皇十八年,疾疫。
按《北史·隋文帝本纪》:开皇十八年二月乙巳,以汉王谅为行军元帅,水陆三十万,伐高丽。六月景寅,诏黜高丽王官爵。九月己丑,汉王谅师遇疾疫而旋,死者十二三。
炀帝大业八年,疾疫。
按《隋书·炀帝本纪》:大业八年,是岁,大旱,疫,人多死,山东尤甚。
唐
太宗贞观十年,大疫。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观十年,关内、河东大疫。
贞观十五年,疫。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五年三月,泽州疫。
贞观十六年,疫。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夏,谷、泾、徐、戴、虢五州疫。
贞观十七年,疫。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七年夏,泽、濠、庐三州疫。
贞观十八年,疫。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八年,庐、濠、巴、普、郴五州疫。
贞观二十二年,大疫。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卿州大疫。
高宗永徽六年,大疫。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徽六年三月,楚州大疫。
永淳元年,大疫。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淳元年冬,大疫,两京死者相枕于路。占曰:国将有恤,则邪乱之气先被于民,故疫。
中宗景龙元年,疫。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龙元年夏,自京师至山东、河北疫,死者千数。
肃宗宝应元年,大疫。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宝应元年,江东大疫,死者过半。
德宗贞元六年,疫。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元六年夏,淮南、浙西、福建道疫。
宪宗元和元年,大疫。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和元年夏,浙东大疫,死者大半。
文宗太和六年,大疫。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和六年春,自剑南至浙西大疫。
按《册府元龟》:太和六年五月庚申,诏曰:朕闻王者之理,天下一物失所兴,纳隍之咎。一失不获,叹时予之。辜虽饥疫凶荒,国家代有。而阴阳祲沴儆戒,朕躬自诸道,水旱害人,疫疾相继,宵旰罪己。兴寝疚怀,屡降诏书,俾副勤恤发廪蠲赋,救患赈贫,亦谓至矣。今长吏申奏,札瘥犹甚,盖教化未感于蒸人,精诚未格于天地,法令之或爽,官吏之或非,百姓称冤税役多,弊奸赃未去,农业失时,有一于兹。皆伤和气,并委内外文武,常参官一。一条疏各具所见闻,奏必当亲览,无惮直言。其诸道,应灾荒处疾疫之家,有一门尽殁者,官给凶具,随事瘗藏。一家如有口累疫死一半者,量事与本户税钱三分,中减一分。死一半已上者,与减一半本户税,其疫未定处,并委长吏差官巡抚量给医药,询问救疗之术,各加拯济。事毕,条疏奏来,其有一家长大者,皆死,所馀孩稚十二至襁褓者,不能自活,必致夭伤。长吏勒其近亲收养,仍官中给两月粮。亦具都数闻奏,江南诸道既有凶荒,赋入上供悉多,蠲减国用,尝限或虑不充,宗庙切急所须外,所有旧例市买贮备杂物一事已上,并仰权停待岁熟时。和则举处分于戏,朕自临御于今七年,兢兢乾乾不敢自逸,而冲昧寡德,未能燮调艰旱水灾,或罹于藩郡夭亡疾苦,或害于生人,悼于厥心,省己自责,其州府长吏各奉诏条勉加拯恤。
开成五年,疫。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成五年夏,福、建、台、明四州疫。
懿宗咸通十五年,疫。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十五年,宣、歙、两浙疫。
昭宗大顺二年,疫。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顺二年春,淮南疫,死者十三四。
景福元年,疫。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吴·太祖世家》:景福元年五月,士卒大疫。
宋
太祖乾德元年,疫。
按《宋史·太祖本纪》:乾德元年秋七月癸亥,湖南疫,赐行营将校药。
太宗淳化五年,疫。
按《宋史·太宗本纪》:淳化五年六月,都城大疫,分遣医官煮药给病者。
至道二年,江南频年多疫疾。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真宗咸平六年,疫。
按《宋史·真宗本纪》:咸平六年五月癸丑,京城疫,分遣内臣赐药。
大中祥符三年,疫。
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三年夏四月乙卯,陕西民疫,遣使赍药赐之。五月壬午,以西凉觅诺族瘴疫,赐药。
仁宗皇祐元年,疫。
按《宋史·仁宗本纪》:皇祐元年二月戊辰,以河北疫,遣使颁药。秋七月己未,诏诸州岁市药以疗民疾。皇祐四年,疫。
按《宋史·仁宗本纪》:四年冬十月丁亥,以诸路疫并征徭科调之烦,令转运使、提点刑狱、亲民官条陈救恤之术以闻。
至和元年,疫。
按《宋史·仁宗本纪》:至和元年春正月壬申,碎通天犀,和药以疗民疫。
嘉祐五年,疫。
按《宋史·仁宗本纪》:嘉祐五年五月戊子朔,京师民疫,选医给药以疗之。
哲宗绍圣元年,疫。
按《宋史·哲宗本纪》:绍圣元年夏四月庚戌,诏有司具医药治京师民疾。是岁,京师疫。
徽宗大观三年,江东疫。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高宗建炎元年,疫。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炎元年三月,金人围汴京,城中疫死者几半。
绍兴元年,大疫。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元年六月,浙西大疫,平江府以北,流尸无算。秋冬,绍兴府连年大疫,官募人能服粥药之劳,活及百人者度为僧。绍兴三年二月,永州疫。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兴六年,四川疫。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兴十六年夏,行都疫。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兴二十六年,行都又疫。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六年夏,行都又疫,高宗出柴胡制药,活者甚众。
孝宗隆兴二年,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冬,淮甸流民二三十万避乱江南,结草舍遍山谷,暴露冻馁,疫死者半,仅有还者亦死。是岁,浙之饥民疫者尤众。
乾道元年,大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道元年,行都及绍兴府饥,民大疫,浙东、西亦如之。
乾道六年,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春,民以冬燠疫作。
乾道八年,大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夏,行都民疫,及秋未息。江西饥民大疫,隆兴府民疫,遭水患,多死。
淳熙四年,真州大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淳熙八年,大疫。
按《宋史·孝宗本纪》:淳熙八年夏四月丙辰,以临安疫,分命医官胗视军民。 按《五行志》:八年,行都大疫,禁旅多死。宁国府民疫死者尤众。
淳熙十四年,大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四年春,都民、禁旅大疫,浙西郡国亦疫。
淳熙十六年,潭州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光宗绍熙二年,疫。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熙二年春,涪州疫,死数千人。
绍熙三年,资、荣二州大疫。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宁宗庆元元年,大疫。
按《宋史·宁宗本纪》:庆元元年夏四月戊辰,临安大疫,出内帑钱为贫民医药、棺敛费及赐诸军疫死者家。
按《五行志》:庆元元年,行都疫。
庆元二年五月,行都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庆元三年,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三月,行都及淮、浙郡县疫。
庆元五年,疫。
按《宋史·宁宗本纪》:五年夏五月,以久雨,民多疫,命临安府振恤之。
嘉泰三年五月,行都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定元年,大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嘉定元年夏,淮甸大疫,官募掩骼及二百人者度为僧。是岁,浙民亦疫。
嘉定二年,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夏,都民疫,死甚众。淮民流江南者饥与暑并,多疫死。
嘉定三年,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四月,都民多疫死。
嘉定四年,疫。
按《宋史·宁宗本纪》:四年三月己未,临安府振给病民,死者赐棺钱。夏四月戊申,出内库钱瘗疫死者贫民。嘉定十五年,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五年,赣州疫。嘉定十六年,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永、道二州疫。
恭帝德祐元年,疫。
按《宋史·瀛国公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德祐元年六月庚子,是日,四城迁徙,流民患疫而死者不可胜计,天宁寺死者尤众。
德祐二年,大疫。
按《宋史·瀛国公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闰三月,数月间,城中疫气薰蒸,人之病死者不可以数计。
[book_title]第一百十四卷
第一百十四卷目录
疫灾部汇考三
金〈哀宗天兴一则〉
元〈成宗大德二则 武宗至大一则 仁宗皇庆一则 延祐一则 英宗至治三则 文宗至顺二则 顺帝元统一则 至正十一则〉
明〈太祖洪武二则 成祖永乐四则 英宗正统一则 代宗景泰二则 英宗天顺一则 宪宗成化四则 孝宗弘治五则 武宗正德四则 世宗嘉靖十八则 穆宗隆庆一则 神宗万历二十四则 熹宗天启五则 悯帝崇祯六则〉
皇清〈康熙二则〉
疫灾部总论
朱子大全集〈答陈安卿〉
明吴有性瘟疫论〈杂气论 论气盛衰 论气所伤不同〉
疫灾部艺文一
说疫气 魏曹植
为民祈安设醮青词 宋真德秀
禳疫告城隍文 周希曜
疫灾部艺文二
时傩 元吴莱
疫灾部纪事
疫灾部杂录
疫灾部外编
庶徵典第一百十四卷
疫灾部汇考三
金
哀宗天兴元年,汴京大疫。
按《金史·哀宗本纪》:天兴元年五月,汴京大疫,凡五十日,诸门出死者九十馀万人,贫不能葬者不在是数。
元
成宗大德元年,疫。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元年八月丁巳,真定、河间、顺德旱疫。是岁,河间之乐寿、交河疫,死六千五百馀人。大德八年,疫。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八年六月丁酉,乌撒、乌蒙、益州、忙部、东川等路饥、疫。
武宗至大元年,大疫。
按《元史·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大元年春,绍兴、庆元、台州疫死者二万六千馀人。
仁宗皇庆二年,大疫。
按《元史·仁宗本纪》:皇庆二年,京师以久旱,民多疾疫,帝曰:此皆朕之责也,赤子何罪。明日,大雪。 按《五行志》:《唐志》云:国将有恤,则邪乱之气先被于民,故疫。
延祐七年三月,英宗即位。六月,疫。
按《元史·英宗本纪》:延祐七年三月庚寅即位。六月甲寅,京师疫。
英宗至治元年,疫。
按《元史·英宗本纪》:至治元年十二月辛丑,真定路疫。至治二年,疫。
按《元史·英宗本纪》:二年二月甲子,恩州水,民饥、疫。十一月戊申,岷州旱、疫。
至治三年,泰定帝即位,疫。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至治三年八月癸巳即位。是岁,番岷春疫。
文宗至顺二年,疫。
按《元史·文宗本纪》:至顺二年四月壬申,衡州路属县比岁旱蝗,仍大水,民食草木殆尽,又疫疠,死者十九。至顺三年,疫。
按《元史·文宗本纪》:三年正月壬午,宜山县饥疫,死者众。
顺帝元统二年,疫。
按《元史·顺帝本纪》:元统二年三月庚子,杭州、镇江、嘉兴、常州、松江、江阴水旱疾疫。
至正四年,疫。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正四年,福州、邵武、延平、汀州四郡,夏秋大疫。
至正五年,大疫。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春夏,济南大疫。
至正十二年,大疫。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二年正月,冀宁保德州大疫。夏,龙兴大疫。
至正十三年,大疫。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三年十二月,大同路疫,死者大半。 按《五行志》:十三年,黄州、饶州大疫。
至正十四年,大疫。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四年十二月,京师大饥,加以疫疠,民有父子相食者。
按《明昭代典则》:至正十四年夏四月,江西、湖广大疫。十月,蒙古大都大疫。
至正十六年,大疫。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春,河南大疫。
至正十七年,大疫。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七年六月,莒州蒙阳县大疫。
至正十八年,大疫。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八年六月,汾州大疫。
按《明昭代典则》:至正十八年十二月,蒙古大都饥疫,时两河被兵之民携老幼流入京师,重以饥疫死者枕籍。宦者朴不花请市地收葬之,前后凡二十馀万人。
至正十九年,大疫。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九年春夏,鄜州并原县,莒州沂水、日照二县及广东南雄大疫。至正二十年,大疫。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年夏,绍兴山阴、会稽二县大疫。
至正二十二年,大疫。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十二年四月,绍兴路大疫。
明
太祖洪武二年,大疫。
按《福建通志》:洪武二年,大疫,死者相枕籍。
洪武十三年,大疫。
按《浙江通志》:洪武十三年,嘉兴大疫。
成祖永乐二年,疫。
按《大政纪》:永乐二年三月己丑,天下工匠集京师者疫死,左都御史陈瑛劾工部尚书黄福有罪,勿问。永乐五年,疫。
按《湖广通志》:永乐五年,酃县冬大疫。
永乐八年,疫。
按《大政纪》:永乐八年十月丁巳,户部言江西广昌县民疫,死八百馀户,乞蠲税。皇太子从之。
按《名山藏》:永乐八年,登州府所属诸县疫,皇太子命安抚赈恤之。
永乐十二年,疫。
按《名山藏》:永乐十二年三月,直隶、河南、山陜、湖广诸县疫,皇太子命视之。
英宗正统十年,疫。
按《大政纪》:正统十年五月,浙江、宁波等府民遭疫,死甚众。命礼部左侍郎王英代祀南镇以禳民厉。时浙江久旱,英至绍兴,大雨,水深二尺,灌献之。夕雨止,星见。明日又大雨,田野沾足,人皆喜。曰:此侍郎雨也。布政使孙原贞等陪祀,请作御祭,感应记刻石于庙而还。
按《名山藏》:正统十年六月,以西安、绍兴、宁波、台州诸府大疫,遣祭于西岳南镇之神,为民祈福。死者蠲其租,疾赈恤之。
按《福建通志》:正统中兴,化县大疫。
代宗景泰五年,疫。
按《名山藏》:景泰五年二月,建昌、武昌、汉阳疫。
景泰六年,疫。
按《浙江通志》:景泰六年,嘉兴大疫。
英宗天顺五年,疫。
按《湖广通志》:天顺五年,兴宁大疫。
宪宗成化七年,疫。
按《名山藏》:成化七年五月,以民疫多死,置漏泽园于京师外。
按《贵州通志》:成化七年,青平疫。
成化十六年,大疫。
按《福建通志》:成化十六年,长乐县十八都昆,由田突起,小阜高三四尺,践之,辄陷。明年,复于其左涌起一山,广袤五丈馀。是年,大疫,民多死。
成化十七年,大疫。
按《江西通志》:成化十七年,彭泽县大疫。
按《贵州通志》:成化十七年,都匀大疫。
成化二十二年,大疫。
按《福建通志》:成化二十二年,古田、连江大疫。
孝宗弘治二年,大疫。
按《湖广通志》:弘治二年春正月,华容大疫,有阖门无一存者。
弘治五年,大疫。
按《浙江通志》:弘治五年,嘉兴大疫。
弘治八年,大疫。
按《大政纪》:弘治八年五月,东南诸省大疫。
弘治十三年,大疫。
按《广西通志》:弘治十三年九月,民大疫。
弘治十七年,疫。按《山西通志》:弘治十七年,荥河、闻喜瘟疫。
武宗正德六年,大疫。
按《浙江通志》:正德六年,嘉兴大疫。
正德九年,大疫。
按《云南通志》:正德九年,鹤庆、丽江大疫,死者不可胜计。
正德十一年,大疫。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一年,荆州春疫,冬大疫。
正德十四年,大疫。
按《畿辅通志》:正德十四年春,保定大疫。
按《山东通志》:正德十四年,武定大疫。
按《浙江通志》:正德十四年,台州大疫。
世宗嘉靖四年,疫。
按《浙江通志》:嘉靖四年,馀姚疫。
嘉靖七年,大疫。
按《山西通志》:嘉靖七年,代州大疫。
嘉靖八年,大疫。
按《湖广通志》:嘉靖八年,春,襄阳大疫。
按《四川总志》:嘉靖八年春,疫。
按《贵州通志》:嘉靖八年,永宁大疫。
嘉靖十一年,大疫。
按《陕西通志》:嘉靖十一年,民大疫。
嘉靖十二年,疫。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二年秋,大疫。
嘉靖十三年,大疫。
按《浙江通志》:嘉靖十三年,台州、奉化大疫。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三年夏,谷城民多疫。
嘉靖十四年,大疫。
按《福建通志》:嘉靖十四年十月,大疫。道殣相望。嘉靖十七年,大疫。
按《广西通志》:嘉靖十七年秋九月至冬十二月,全州大疫。
嘉靖二十二年,大疫。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二年夏,榆次大疫,死者数百人。
嘉靖二十三年,大疫。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三年,文水大疫。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三年,郴州大疫。
嘉靖二十四年,大疫。
按《福建通志》:嘉靖二十四年,大疫,死者万计。
嘉靖三十五年,大疫。
按《福建通志》:嘉靖三十五年秋,大疫。
嘉靖三十七年,大疫。
按《贵州通志》:嘉靖三十七年,大饥,人相食。大疫,有阖门死者。
嘉靖三十九年,疫。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九年,石州疫大作,十室九空。嘉靖四十年,大疫。
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十年春,荆州大疫,死万馀人。嘉靖四十一年,大疫。
按《福建通志》:嘉靖四十一年瘟疫,人死十之七。市肆、寺观尸相枕籍,有阖户无一人存。市门俱闭至,无敢出。春,兴化城中大疫。
嘉靖四十二年,大疫。
按《江西通志》:嘉靖四十二年春二月,建昌大疫。嘉靖四十四年,大疫。
按《浙江通志》:嘉靖四十四年,台州大疫。
穆宗隆庆五年,疫。
按《山西通志》:隆庆五年,祁县疫,伤者甚众。
神宗万历元年,大疫。
按《湖广通志》:万历元年,枣阳大疫。
万历七年,大疫。
按《山西通志》:万历七年,孝义大疫,死者甚众。
万历八年,大疫。
按《山西通志》:万历八年,太原县太谷、忻州、岢岚、平定、大同、辽州大疫。
万历九年,大疫。
按《山西通志》:万历九年,平定、潞安大疫。是月初一,潞安北门无故自阖,既而大疫,相染不敢吊问。
万历十年,大疫。
按《畿辅通志》:万历十年,霸州大疫,成安大疫。
按《山东通志》:万历十年大疫。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年,闻喜大疫,沁州大疫,有一家全疫者。
万历十二年,大疫。
按《湖广通志》:万历十二年春,德安大疫。
万历十三年,大疫。
按《垣曲县志》:万历十三年,瘟疫大行,传染伤人,亲识不相吊问。
万历十五年,大疫。
按《潞安府志》:万历十五年春大疫,死者更众。七月长治县疫。
按《江西通志》:万历十五年,民多疫。
万历十六年,大疫。
按《浙江通志》:万历十六年,湖州、嘉兴、萧山大疫。严州大疫。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六年三月,泽州大疫,民有全家死者。夏,临津、平陆、荥河、稷山、禾登,时民疫死甚众。二麦虽登至无人收刈。饥民偶获饱食死者,复十之三四。
按《河南通志》:万历十六年,汴城西至河南北大疫,死者相枕。卫辉大旱。
万历十八年,大疫。
按《湖广通志》:万历十八年夏,郡县复大疫。
万历二十二年,大疫。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二年,姚安大疫。
万历二十五年,大疫。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五年,大理大疫。
万历二十六年,大疫。
按《四川总志》:万历二十六年,全蜀诸郡邑大疫。万历二十九年,大疫。
按《贵州通志》:万历二十九年秋七月,大疫。
万历三十一年,大疫。
按《浙江通志》:万历三十一年,嘉兴大疫。
万历三十四年,大疫。
按《浙江通志》:万历三十四年,衢州大疫。
万历三十六年,大疫。
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十六年,武定大疫。
万历三十七年,大疫。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七年,邵武大疫。
万历三十八年,大疫。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八年,阳曲大疫。抚院魏知府关各发积贮,遣医施药救之。
按《陕西通志》:万历三十八年,秋八月不雨至次年夏四月,民多疫死。
万历三十九年,大疫。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九年夏,沁州大疫,俗语黍谷等症,挨门传染。
万历四十年,大疫。
按《浙江通志》:万历四十年,嘉兴大疫。
按《陕西通志》:万历四十年,西安春夏大疫。
万历四十一年,大疫。
按《福建通志》云云。
万历四十五年,大疫。
按《福建通志》云云。
万历四十六年,大疫。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六年,安邑大疫,死亡相继。按《湖广通志》:万历四十六年,靖州大疫。
按《贵州通志》:万历四十六年,贵阳大疫。
熹宗天启元年,大疫。
按《湖广通志》:天启元年,郧县大疫。
天启二年,疫。
按《云南通志》:天启二年,新兴疫。
天启三年,大疫。
按《云南通志》:天启三年,江川、通海、河西大疫,广西府疫。
天启四年,疫。
按《云南通志》:天启四年,大理疫。
天启七年,大疫。
按《湖广通志》:天启七年,襄阳大疫作。
悯帝崇祯六年,大疫。
按《山西通志》:崇祯六年,垣曲、阳城、沁水大疫,道殣相望。高平、辽州、大疫,死者甚多。
崇祯八年,大疫。
按《临晋县志》:崇祯八年、大疫,三四两月尤甚。
崇祯十三年,大疫。
按《畿辅通志》:崇祯十三年,大疫。
按《浙江通志》:崇祯十三年,严州大疫。
崇祯十四年,疫。
按《畿辅通志》:崇祯十四年,大疫。
按《山东通志》:崇祯十四年,益都瘟疫盛行,盗杀通州捕盗通判李茂实。
按《山西通志》:崇祯十四年,稷山疫,死者相枕籍。崇祯十六年,疫。
按《陕西通志》:崇祯十六年七月,米脂大疫。
崇祯十七年,大疫。
按《山西通志》:崇祯十七年,潞安大疫,病者生一核或吐痰血,不敢吊问。有阖家死绝不敢葬者。
按《吴江县志》:崇祯十七年春,疫疠大作,有无病而口喷血即毙者。或全家或一巷士民枕籍而死,相率哀祈鬼神,各家设香案,燃天灯,演剧赛会穷极瑰奇,举国若狂,费以万万计庙宇中。吏卒皆以生人充之,时闻神语呵喝,空中有枷锁捶挞之声,如是将一月。
皇清
康熙三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阿兰泰,学士傅继祖、达瑚温保、
王国昌、戴通:西安巡抚布哈疏称:雨水未足,人民患病者颇多。夫雨水不足,则秋收难望。若何拯济其疾病,若何救治,可下九卿科道会议以闻。
康熙四十四年
礼部则例,康熙四十四年五月,吏部覆偏抚赵疏,查赵申乔任为封疆大臣。今有瘟疫,并不确查奏
闻。奉
旨,行查之后,始行查奏。殊属不合,应将巡抚赵申乔
降二级,调用。有纪录六次,应销去纪录四次,抵降一级,仍降一级调用。奉
旨:赵申乔纪录,俱著削去,降一级,从宽免调用。
疫灾部总论
《朱子大全集》
《答陈安卿》
问乡人,傩古人,所以为此礼者,只为疫疠乃阴阳一带不和之气游焉。非有形象附著人,乃天地精气所会,故至诚作威,严以驱之,则志帅充实,精气强壮,自无疑忌怯慑,而有可胜之理。否但古人此礼节目不可考,想模样,亦非后世俚俗之所为者。曰《后汉志》中有此想,亦近古之遗法。
明·吴有性《温疫论》《杂气论》
日月星辰,天之有象,可睹水火土石。地之有形,可求昆虫草木,动植之物,可见寒热温凉,四时之气,往来可觉。至于山岚障气,岭南毒雾,咸得地之浊气,犹或可察。而惟天地之杂气种种不一,亦犹天之有日月星辰,地之有水火土石气交之,中有昆虫草木之不一也。草木有野葛,巴豆;星辰有罗计,荧惑;昆虫有毒蛇,猛兽;土石有雄硫,硇信。万物各有善恶不等,是知杂气之毒亦有优劣也。然气无声可求,无象可见。况无声复无臭,何能得睹得闻。人恶得而知气,又恶得而知其气之不一也。是气也,其来无时,其著无方,人有触之者,各随其气而为诸病焉。其为病也,或时中人发颐,或时中人头面浮肿,俗名为大头瘟是也。或时中人咽痛,或时音哑,俗名为虾蟆瘟是也。或时中人疟痢,或为痹气,或为痘疮,或为斑疹,或为疮疥、疔尰,或时中人目赤肿痛,或时中人呕血暴下,俗名为瓜瓤瘟、探头瘟是也。或时中人瘿痎,名为疙瘩瘟是也。为病种种,难以枚举。大约病偏于一方,延门合户,人相同者,皆行时之气即杂气为病也。为病种种,是知气之不一也。盖当时适有某气,专人某脏腑某经络,专发为某病,故人之病相同,是知气之不一,非关脏腑经络或为之症也。夫病不可以年岁四时为拘盖,非五运六气所即定者,是知气之所至无时也。或发于城市,或发于村落,他处安然无有,是知气之所著无方也。疫气者亦杂气中之一,但有甚于他气,故为病颇重,因名之厉气。虽多寡不同,然无岁不有,至于瓜瓤瘟、疙瘩瘟,缓者朝发夕死,急者顷刻而亡。此在诸疫之最重者,幸而几百年来罕有之症,不可以常疫并论也。至于发颐咽痛目赤斑疹之类,其时村落中偶有一二人所患者,虽不与众人等,然考其症甚合某年某处众人所患之病,纤悉相同治法,无异。此即当年之杂气但目今所钟不厚,所患者希少耳,此又不可以众人无有断为非杂气也。况杂气为病最多,然举世皆误认为六气。假如误认为风者,如大麻风、鹤膝风、痛风、历节风、老人中风、肠风、厉风、痫风之类,概用风药,未尝一效,实非风也,皆杂气为病耳。至又误认为火者,如疔疮、发背痈、疳、气毒、流注、流火、丹毒,与夫发斑痘疹之类,以为痛痒疮疡皆属心火,投芩连、栀柏、未尝一效,实非火也,亦杂气之所为耳。至于误认为暑者如霍乱、吐泻、疟痢、暴注、酸痛、绞肠沙之类,皆误认为暑,因作暑症治之未尝一效,与暑何与焉。至于一切杂證无因而生者,并皆杂气所成,从古未闻者,何耶。盖因诸气来而不知,感而不觉,惟向风寒暑湿所见之气求之,是舍无声无臭不睹不闻之气,推察既错认病原,未免误投他药,大易所谓。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也。刘河间作原病式,盖祖五运六气,百病皆原于风寒暑湿燥火,是无出此六气为病。实不知杂气为病更多于六气为病者百倍,不知六气有根现在可测,杂气无穷茫然不可测也。专务六气不言杂气,为能包括天下之病欤。
《论气盛衰》
其年疫气盛行,所患皆重,最能传染,即童辈皆知,言其为疫。至于微疫,反觉无有,盖毒气钟厚也。
其年疫气衰少,闾里所患者不过几人,且不能传染。时师皆以伤寒为名,不知者固不言疫,知亦不便言疫。然则何以知其为疫,盖脉證与盛行之年所患之證纤悉相同,至于用药取效,毫无差别,是以知瘟疫四时皆有,常年不断,但有多寡轻重耳。
疫气不行之年,微疫转有众人,皆以感冒为名,实不知其为疫也。设用发散之剂,虽不合病,然亦无大害,疫自愈,实非药也,即不药亦自愈。至有稍重者,误投发散,其害尚浅,若误用补剂及寒凉,反成痼疾,不可不辨。
《论气所伤不同》
所谓杂气者,虽曰天地之气,实由方土之气也。盖其气从地而起,有是气则有是病。辟如所言天地生万物,然亦由方土之产也。但植物藉雨露而滋生,动物藉饮食而颐养,盖先有是气然后有是物。推而广之,有无限之气因有无限之物也。但二五之精,未免生剋制化,是有万物各有宜忌。宜者益,而忌者损,损者制也。故万物各有所制,如猫制鼠,如鼠制象之类。既知以物制物,即知以气制物矣。以气制物者,蟹得雾则死,枣得雾则枯之类。此有形之气,动植之物所制也。至于无形之气偏中于动物者,如牛瘟、鸡瘟、鸭瘟,岂但人瘟而已哉。然牛病而羊不病,鸡病而鸭不病,人病而禽兽不病,究其所伤不同,因其气各异也。知其气各异,故谓之杂气。夫物者气之化也,气者物之变也,气即是物,物即是气。知气可以制物,则知物之可以制气矣。夫物之可以制气者,药物也,如蜒蚰解蜈蚣之毒,猫肉治鼠瘘之溃,此受物气之为病,是以物之气制物之气,犹或可测。至于受无形杂气为病,莫知何物之能制矣。惟其不知何物之能制,故勉用汗吐下三法以决之,嗟乎,即三法且不能尽善,况乃知物乎。能知以物制气,一病只有一药之制病,已不烦君臣佐使,品味加减之劳矣。
疫灾部艺文一
《说疫气》魏·曹植
建安二十二年,疠气流行,家家有僵尸之痛,室室有号泣之哀。或阖门而殪,或覆族而丧,或以为疫者,鬼神口作。夫罹此者,悉被褐茹藿之子,荆室蓬户之人耳。若夫殿处鼎食之家,重貂累褥之门,若是者鲜焉。此乃阴阳失位,寒暑错时,是故生疫。而愚民悬符厌之,亦可笑也。
《为民祈安设醮青词》宋·真德秀
天令或愆,驯致札瘥之害。民生何辜,重罹夭阏之伤。念忝任于抚摩,殆不胜其忧恻。遣医馈药,常切关心。遗粟散缗,曾无虚日。虽勉修于人事,终未弭于天灾。是用虔抒丹诚,仰干渊听。以仁救厄,愿推慈悯之恩,变盩为和。亟赐嘘呵之力。
《禳疫告城隍文》周希曜
帝心传犹病,敬修贻世,以安王道。切如伤家法,求民之莫赤子。如闻疾痛,难逭予辜。黔黎尚有疮痍,全需神力。惟神参赞化育,表里阴阳。代大造而敷仁,固其本职。奠僻壤以长治,尤所优为。某不揣樗才,谬当蜃邑。朔望与神相对,冰兢徒有此心。念连岁之丰登,一饭皆属明赐。幸郊原之宁谧,三年迄有成功。民即衔恩,予亦戴德。迩者疫魔为祟,缠染实多。死丧闻之,远村不下什伯。流行亦及,城郭未免二三。惟此啼号之民,实出乱离之后。甫辞汤火,那堪问药求医。无计渔樵,忍睹儿悲妇哭。闻之酸鼻,见者寒心。讵饱煖无知,示以创艾。抑父母有过,怒及愚顽。内省无惭,吁呼实切。当此畚插如云之际,恐以病而妨农。念兹愧悔有日之馀,庶几惩而得戒,沐薰请命。想上彻乎高天,福祉旁通。应下苏乎大地,或施甘雨。和风而洒润,或驱迅雷疾电而除魔。不事刀圭,全消瘴疠。人登寿域一瞬,聿奏平康世跻。春台四郊,咸游井凿。不则耗斁下土,宁丁我躬。天或为予而霁威,神则何辞于溺职。言虽过激,鉴蚁忱之无他。祭则必躬,望鸾舆而至止。盥诚以将,恭祈照宥。
疫灾部艺文二〈诗〉
《时傩》元·吴莱
古人重傩疫,时俗事禬禳。岁阳欲改律,舆鬼寖耀铓。厉人乃恣肆,魃蜮并猖狂。侲僮幸成列,巫觋陈禁方。虎头眩金目,元制炳赤裳。桃弧驱菑沴,豆砾毙瘅刚。八灵悉震慑,六合高褰张。清宁信不害,动静维吾常。世途颇险盩,人魅更跳梁。狐鼠戴介帻,夔魖窃香囊。煎熬到骨髓,击剥成疕疡。乘风作国蠹,抵隙为民殃。自从九鼎没,谁使百怪藏。瘃寒服褫帛,饥窭食间粮。芦花蔽汝体,橡栗馋吾肠。地肤竟卷去,天孽俱彫伤。神荼欲呀啖,蟠木蔓不长。蒙倛强面貌,枯竹无耿光。圣言谓近戏,吾祀徒惊惶。惜哉六典废,述此时傩章。
疫灾部纪事
《史记·历书》:尧复遂重黎之后,立羲和之官。明时正度,则阴阳调,风雨节,茂气至,民无夭疫。
《左传》:楚子西曰:阖庐在国,天有菑疠,亲巡其孤寡,而共其乏困。
《史记·南越佗传》:太史公曰:隆虑离湿疫,佗得以益骄。瓯骆相攻,南越摇动。〈注〉高后遣将军隆虑侯往击之。会暑湿,大疫,兵不能踰岭。
《后汉书·礼仪志》:黄门令奏曰:侲子备,请逐疫。因作方相与十二兽舞。嚾呼,周遍前后省三过,持炬火,送疫出端门。
《荆楚岁时记》:颛顼氏三子俱亡。处人宫室。善惊小儿。汉世以五营千骑。自端门传炬。送疫弃洛水中。《会稽典录》:夏方字文正,家遭疫疠,父母伯叔一时死凡十三丧。方年十四。昼则负土哀号。暮则扶棺哭泣。比葬,年十七,乌鸟聚集。猛兽乳其侧。
《三国志·朱桓传》:桓字休穆,吴郡吴人也。孙权为将军,桓给事幕府,除馀姚长。往遇疫疠,谷食荒贵,桓分部良吏,隐亲医药,餐粥相继,士民感戴之。
《晋书·庾衮传》:衮字叔褒,明穆皇后伯父也。少履勤俭,笃学好问,事亲以孝称。咸宁中,大疫,二兄俱亡,次兄毗复殆,疠气方炽,父母诸弟皆出于外,衮独留不去。诸父兄强之,乃曰:衮性不畏病。遂亲自扶持,昼夜不眠,其间复抚柩哀临不辍。如此十有馀旬,疫势既歇,毗病得差,衮亦无恙。父老咸曰:异哉此子。守人所不能守,行人所不能行,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始疑疫疠之不相染也。
《王彪之传》:永和末,多疾疫。旧制,朝臣家有时疾,染易三人以上者,身虽无病,百日不得入宫。至是,百官多列家疾,不入。彪之又言:疾疫之年,家无不染。若以之不复入宫,则直侍顿阙,王者宫省空矣。朝廷从之。《高僧传》:安慧则,晋永嘉中,天下疫病,则昼夜祈诚,愿天神降药以愈万民。一日出寺门,见两石形如瓮,则疑是异物,取看之,果有神水在内,病者饮服,莫不皆愈。
《异苑》:晋义熙五年,卢循自广州下,泊船江西。众多疫死。事平之后,人往蔡州,见死人发变而为鳣。
《南史·梁武帝本纪》:帝命王茂、萧颖达等逼郢城。城主程茂、薛元嗣遣参军朱晓求降。初,郢城之闭,将佐文武男女口十馀万人,疾疫流肿死者十七八。及城开,帝并加隐恤,其死者命给棺槥。
《魏书·世祖本纪》:太延元年六月,诏曰:有鄙妇人持方寸玉印,诣潞县侯孙家。印有三字,为龙鸟之形,要妙奇巧,不类人迹,文曰旱疫平。推寻其理,盖神灵之报应也。
《马令·南唐书·嗣主传》:保大二年夏,闽人朱文进、连重遇弑其君曦。重遇立文进,使来告乱,囚其使,议伐闽。以民疫,释闽使遣之。
《查文徽传》:文徽拜中书舍人。保大中,闽人连重遇、朱文进弑其君曦。遣使告乱,冯延己请执其使以伐闽。俄以民疫寝其议,文徽独以为可讨。
《潮州府志》:城西一里有曾井,南汉时程乡令曾芳因民苦瘴,给药愈之。来者接踵。乃以大囊投药井中,民汲水饮之皆愈。宋皇祐五年,狄青征侬智高。经此,祷于井,泉溢出。军士不苦,疫疠青。凯还,具奏。仁宗降制,封芳忠孝公,赐飞白书曾氏忠孝泉五大字旌之。《遵尧录》:至和初,京师大疫。帝出犀二株,付太医合药以疗民。解之其一,则通天犀也。内侍李舜举驰奏曰:此犀之美者,请以为御所服带。帝曰:朕以为带曷若以疗民疾乎。命立碎之。
《梦溪笔谈》:熙宁七年,嘉兴僧道亲,号通照大师,为秀州副僧正。因游温州雁荡山,自天龙湫回,欲至瑞鹿院。见一人衣布襦,行涧边,身轻若飞,履木叶而过,叶皆不动。心疑其异人,乃下涧中揖之,遂相与坐于石上,问其氏族、闾里、年齿,皆不答。须发皓白,面色如少年。谓道亲曰:明年岁当大疫,吴、越尤甚,汝名已在死籍。今食吾药,勉修善业,当免此患。探囊中取一柏叶与之,道亲即时食之。老人曰:定免矣。南方大疫,两浙无贫富皆病,死者十有五六,道亲殊无恙。
《闻见前录》:建中靖国初,田承君入为大中丞。宰相曾布欲收置门下,不能屈。除提举常平亦辞请。知淮扬军以去。吏民畏爱之。岁大疫,承君日自挟医户问病者,药之。良勤。一日小疾,不出。正昼一军之人尽见承君拥骑从腾空而去,就问之死矣。或为淮阳土神云。《遁斋閒览》:南人信巫,有疫疠不召医,惟命巫使行咒禁。辛巳年,临江大疫,群巫尽死,馀人不治,多自瘥然,则俗巫岂足恃乎。
《虚谷閒抄》:蜀中有一道人卖自然。羹人试买之。碗中二鱼鳞鬣肠胃皆具。鳞间有黑纹如一圆月。味如澹水。食者旋剔去鳞肠,其味香美。有问鱼上何故有月。道人从碗中倾出。皆是荔枝仁。初未尝有鱼并月。则笑而急走。回顾云蓬莱月也,不识。明年,时疫。食羹人皆免。道人不复见。
《异闻总录》:绍兴三十一年,湖州渔人吴一因捕鱼,系舟新城栅界民舍外。夜过半,闻岸上人相语曰:我曹寓是家已久,当为去计移入。此舟如何。或应曰:此乃渔艇尔,又他处人,何可登也。明日,东南上当有船来。其中有两朱红,合及赤泥酒数瓶者是可随以往渠。乃病人家亲戚来相问讯。又其家颇富。足称我所须。皆曰:然。言终而寂。吴生怪之。天欲明,起访其事。乃此民舍正病疫。所谋者鬼也。遂径往东南数里外,舣泊将验之。果遇小舟来。望其中物色同鬼言。急呼止,告以夜所闻。大骇曰:乃吾婿家。今正欲往视其病。非君相救,一家且入鬼箓矣。尽以所携酒炙为赠,致谢而反。
《旌异志》:庆元元年五月,湖州南门外一妇人,颜色洁白。著皂弓鞋。踽踽独行。呼赁小船。欲从何山,路往易村。既登舟。未几。即偃卧。自取苇席以蔽。舟才一叶。展转謦欬必相闻。寂然无声。舟人讶焉。举席视之,乃见小乌蛇,可长尺许。凡数千条。蟠绕成聚。惊怛流汗,复以席覆之。凡行六十里,始抵岸。乃扣舷惊之,奋而起,俨然人矣与初。下船不小异。腰间解钱二百为雇值。舟人不敢受,妇问其故,曰:我适见汝若此,何敢受。笑曰:莫说与人。我从城里来此,行蛇瘟一个月后却归矣。徐行入竹林数步而没。彼村居人七百家,是夏死者大半。初湖常秀三州,自春初夏疫疠大作,湖州尤甚,独五月稍宁,六月复然。当是蛇妇再还也。
真德秀跋敕封慧应大师后记建宁府浦城县景祐南丰院故净空禅师,嘉定十五年汀邵钊三州疫者各以万计。将及外境时,既十月矣。而炎郁不少衰,知县亟,诣师祷焉。风雨旋至。瑞云继之。浃旬之间疠气如洗。
《金史·赤盏晖传》:大军过江宁,徙其官民北渡,时暑多疾疫,老弱转死道路,其知府陈邦光者诉于宗弼,怒将杀之,晖曰:此义士也。力营救之,竟得免。
《张浩传》:浩拜尚书右丞。天德三年,广燕京城,营建宫室。浩与燕京留守刘筈、大名尹卢彦伦监护工作,命浩就拟差除。既而暑月,工役多疾疫。诏发燕京五百里内医者,使治疗,官给药物,全活多者与官,其次给赏,下者转运司举察以闻。
《完颜匡传》:匡权尚书右丞,行省事,右副元帅。诏匡先取襄阳。匡久图襄阳,士卒疾疫,会宗浩至汴,匡乃放军朝京师。
《续夷坚志》:何信叔,许州人。承安中进士。崇庆初,以父忧居乡里,庭中尝夜见光怪。信叔曰:此宝气也。率僮仆掘之,深丈馀,得月块一,如盆盎大。家人大骇,亟命埋之。信叔寻以疫亡,妻及家属十馀人相继没。识者谓月块太岁也。祸将发,故光怪先见。
曲阳医者郭彦达,曾居大明川间。一田夫董成者扫地至门限,地即高起,以锸铲平之。已而复高,如是三四。疑而掘之,先得一卵,如碗许,壳膜中见有二蛇,一黑一斑,又掘得一卵比前差大。彦达晓之曰:神物。不可触。祭拜而送之。成如言,送真河中。是岁,川下上雷雨拔大木数千树,人以疫死者数百。
《元史·月举连赤海牙传》:月举连赤海牙,畏兀儿。从宪宗征钓鱼山,奉命修曲药以疗师疫,赏白金五十两。《史天泽传》:戊午秋,从宪宗伐宋,由西蜀以入。己未夏,驻合州之钓鱼山,军中大疫,方议班师,宋将吕文德以艨艟千馀,溯嘉陵江而上,北军迎战不利。帝命天泽禦之,乃分军为两翼,跨江注射,亲率舟师顺流纵击,三战三捷,夺其战舰百馀艘,追至重庆而还。《铁哥朮传》:铁哥朮子义坚亚礼。至元十五年,为中书省宣使。尝使河南,适汴、郑大疫,义坚亚礼命所在村郭构室庐,备医药,以畜病者,由是军民全活者众。《辍耕录》:丙戌冬十一月,耶律文正王从太祖下灵武诸将,争掠子女玉帛。王独取书籍数部,大黄两驮而已。既而军中病疫,惟得大黄可愈。所活几万人吁。廉而不贪,此固清慎者能之。若其先见之明,则有非人之所可及者。
《元史·訾汝道传》:汝道以孝闻。里中尝大疫,有食瓜得汗而愈者,汝道即多市瓜及携米,历户馈之。或曰:疠气能染人,勿入也。不听,益周行问所苦,然卒无恙。有死者,复赠以槥椟,人咸感之。
《明通记》:高皇帝年十七时,值旱疫,父母三儿相继病没。上孤立无依,乃遵先志,遂托身皇觉寺。
《广西通志》:汤有容字载行,新会人。少年能文章勇,于为义不择利害,为趋舍时。辈多推服之。洪武间任广西恭城教谕,又历兴安以兄死,具疏弃官归。后复官容县。值县大疫,皆谓疫能染人,人莫敢出。虽县门无行者。知县彭清中其病茕然一身,自分必死。有容日令家人具汤粥而自节宣之。昼夜不离其侧,清得不死,时人以为难。
《名山藏》:永乐六年三月,敕新城侯张辅等曰:朕命尔班师,今天气已热,瘴疠方作。善抚视之,有一死瘴,不名全功。
《湖广通志》:余尔弼,宜都人,力学好问,居家孝友能倾己济人。里尝大疫,与诸兄煮粥食之,人怀其惠。《镇江府志》:正统中,丹阳大疫。令某梦迎诏开。读止一语曰:独舍蒋宗海醒而异之。令值朔旦往谒文。庙语教谕高琏。琏夜亦有是梦。素与宗海善骇。其相符令。人视之果汗而苏矣。
《明外史·项忠传》:刘通党李原乱,伪称平王。成化六年,诏忠总督军务,招流民五十万。忠乃户选一丁充戍,其发戍者舟行多疫死。给事中梁璟因劾忠妄杀。帝不听。
《山西通志》:任荣云中世医有阴德,活人甚多。弘治间年六十,无疾而终。后一年,乡人陈守至河南。于陈州市见之,其曾孙服远幼绍祖父业。庚辰岁瘟疫大行,得疾者亲友不相访问。染之即不起。服远轸念之梦祖谓曰:何不取松黄冈普济消毒,饮服之。醒觉即检阅,果得是方。依方投剂,身亲诊视,全活数千人。《处州府志》:赵仪字怀仁,缙云人。万历戊子东南祲疫,饥死者无算。神庙诏有司施药发粟。知县龚庭宾请仪尸其政。夙夜殚心调度,全活者数百户。给冠带旌额辞不拜,县义而异之。
李继泽,缙云人,应秋试,偶与南京潘商人同舟。潘主仆染疫,仆病且死。同舟友皆弃去。泽曰:潘有重资,我在彼未必死。苟舍之,宁禁他人不利,其有而速之毙乎。调以药饵踰旬,潘霍然。潘有金七百,欲分半谢之,坚却不受。
《德安府志》:程慥司李,程德良之父也。幼孤即不妄语,不弃小善,尤至孝友,事继母二兄分甘茹苦。时里中大疫,门无往来,慥走长子,遍食其惫者,竟得全活。人咸称为石羊程夫子云。
《安庆府志》:江思忠,字尽吾,性孝友。仲兄思悌未及壮即卒。藐孤仅三龄,抚之。成立生平,慷慨好施,济贫赈乏,其不能偿者即焚券弗取。且素履端方,偶疫疾大行,亲朋仆婢或染时症,每闻思忠登堂入室,咸云其祟畏正人远匿矣。藉以护庇得痊者多。
《吴江县志》:崇祯辛巳年,邑大疫。尝一家数十人阖门相枕籍死。无遗类者偶触其气必死。诸生王玉钖字来宣,其师陈君山一门父子妻奴五人,一夜死。亲邻无一人敢窥其门,无论棺殓也。玉锡独毅然直入曰:平日师弟之谓,何忍坐视耶。乃率数丐者至尸所,一一棺殓之。止有一襁褓子亦已死,犹略有微息,亲抱出药乳,得生,陈氏赖以有后。
疫灾部杂录
《左传》:申丰曰:古者藏冰,其藏之也周,其用之也遍,则疠疾不降。〈注〉疠恶,气也。〈疏〉寒暑失时,则民多疠疾。疠疾,天气为之,故云降也。
《汲冢周书》:伐乱、伐疾、伐疫,武之顺也。
《汉书·刑法志》:谚曰:鬻棺者欲岁之疫。非憎人欲杀之,利在于人死也。
《新书·修政语下篇》:圣王在上,则使民有时,而用之有节,则民无疠疾。故圣王在上,则民免于四死,而得四生矣。
《焦氏易林》:师之大有鸿雁翩翩,始若劳苦灾疫,病民鳏寡愁忧。
《张衡·集东京赋》:煌火驰,而星流逐赤,疫于四裔。《岳阳风土记》:岳州端午,民之有疾病者,多就水际设神盘以祀神。为酒肉以犒棹,鼓者或为草船泛之,谓之送瘟。
《文心雕龙》:秘祝移过,异于成汤之心,侲子殴疫,同乎越巫之祝。《酉阳杂俎》:俗好于门上画虎,头书聻字,谓阴刀鬼名,可息疫疠也。予读汉旧仪说傩逐疫鬼,又立桃人、苇索、儋牙虎等,聻为合儋牙。《景龙文馆记》:唐制上巳祓禊,赐侍臣细柳圈,云带之免虿毒瘟疫。
《名香谱》:鹰嘴香,番国出。焚之,辟疫。
《彦周诗话》:柳子厚守柳州,日筑龙城,得白石。微辨刻画,曰龙城柳神所守,驱厉鬼左山首,福土氓制九丑。此子厚自记也。退之作罗池庙,碑云福我兮,寿我驱厉鬼兮,山之左盖用此事。
《辩惑论》:世俗以疾咎鬼神者众矣。至疫气流行,则曰有主疾之神。家至而户守之妖,由巫兴互相煽惑。是故病疫之家人,皆惴惴焉。无敢踵其门而问者甚。而父子兄弟亦不相救,伤风败俗莫甚于斯。故述此于死生之后,以晓之。
《物类相感志》:屈茨川丘兹国,西北大山中,有如膏者流出,成川行数里入地,状如醍醐,其臭如柏。服之人齿发已落者,能令再生。疠人服之皆愈也。
青耕鸟生董里山。鸟状如鹊,青身白喙,白目白尾,其鸣自叫得之,可禦时疫。
居家,宜忌疫气。时行用管仲置水矼内,食水不染。十二月除夕同此。
除日,以合家头发烧灰,同脚底泥包投井中,却五瘟疫鬼。
正月上寅日,取女青草未三合,绛囊盛挂帐中,能辟瘟疫。
五日,以艾缚一人形,悬于门上,以辟邪气,以五䌽丝系于臂上,辟兵厌鬼,且能令人不染瘟疾。
《一统志》:救疫井在大理府,点苍山下,有疫疠者饮之即愈。
《杨升庵文集》:游点苍山记西上里许有寺曰点苍山泉,甘冽。疫则饮之,可以已病。寺因得名。
《吴有性·温疫论》: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后人省加疒,为瘟即温也。又名疫者,以其延门合户如徭役之役,众人均等之谓也。今省文作殳加疒,为疫,又为时疫。时气者因其感时行戾气所发也,因其恶厉,又谓之疫疠。
《福建通志》:端午竞渡,鼓声喧阗,用以逐疫。
疫灾部外编
《异苑》:黄州治下有黄父。鬼出则为祟。所著衣袷皆黄。至人家,张口而笑,必得疫疠,长短无定,随篱高下。自不出已十馀年。土俗畏怖惶恐不绝。庐陵人郭庆之有家生婢,名采薇,年少有美色。宋孝建年中,忽有一人自称山灵,如人裸身,形长丈馀。胸臂皆有黄色。肤貌端洁,言音周正,呼为黄父鬼,来通此婢。婢云意事如人,鬼遂数来,常隐其身。时或露形,形变无常,乍大乍小,或似烟气,或为石,或为小鬼,或为妇人,或如鸟兽足迹,或如人长二尺许,或似鹅迹掌大,如盘开户闭牖,其入如神,与婢戏笑如人也。
除恐灾患,经闻如是,一时佛游王舍,城竹林精,舍与四部弟子,大众俱会,说上妙法,尔时维耶。离国疠气疫疾威猛赫赫,犹如炽火,死亡无数。无所归趋,无方疗救。国王、大臣、长者、居士、婆罗门,集会博议。国遭灾患,非邪所摧,疫火所烧,死亡无数。当以何谊,设何方便以除灾害。婆罗门议言,当于诸城门设祠祀坛,或有议言,当于城中四衢路头立祠祀禳却害气。或有议言,当用白马、白驼、白牛、白羊、白鸡、白狗种种,百头而以祠祀,镇解除以禳却之。时众会中有一长者,名曰弹尼〈此言才明〉。奉佛五戒,修行十善,为清信士。谛證道迹,时发议曰:惟听所言,国遭灾患,死亡无数。如仁等议,害生救命。岂得然乎。以先世时,所行不善今遭斯厄,当设方便以善禳恶,永无苦别,如何。反倒行害求安,长夜受苦,无有出期时。诸大会问才明,曰:当设何谊。才明对曰:世有大怙,三千世界。天人之师,一切覆护。慈悯众生,号曰为佛。独步三界,若能降致光临,国者灾害可除。大众闻之,皆然。其议莫不称善。《异闻总录》:乐平耕民植稻归,为人呼出,见数辈在外,形貌怪恶,叱令负担,经由数村疃,历洪源石村,何冲诸里,每一村,必先诣社神所,言欲行疫,皆拒却不听。怪党自云:然则独有刘村刘十九郎家可往尔。遂往,径入,趋庑下客房宿。无饮食、枕席之具。明旦,刘氏子出,怪魁告其徒曰:击此人右足。杖才下,子即仆地。继老妪过之,令击左足。妪仆地,连害三人矣。然但守一房,不浪出。有侦者密白一虎,从前跃而来,甚可畏。魁色不动,遣两鬼持杖待之,曰:至则双击其两足。俄报虎毙于杖下。经两日,侦者急报,北方火作,斯须间焰势已及房。山水又大至。怪相视窘慑不暇,取行李单身亟奔,怒耕民不致力,推堕田坎中。蹶然起,则身乃在床卧。妻子环哭已三日。乡人访其事,于刘氏云,二子一婢同时疫。困呼巫治之,及门而死。复邀致一巫。巫惩前事,欲掩鬼不备,乃从后门施法,持刀吹角诵水火轮咒,而入病者,即日皆安。
《香案牍鬼谷》:秦时疫死者有鸟,如乌衔草覆其面,遂活。有司上闻,始皇遣使赍草以问。先生云:此琼田中养神芝,其叶似菰,而不丛生。一叶能起一人。
[book_title]第一百十五卷
第一百十五卷目录
地异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书纬〈考灵曜〉
淮南子〈天文训〉
汲冢周书〈时训解〉
宋史〈天文志〉
观象玩占〈地震 地裂 地陷 地鸣 地生异物 地长 营垒占 陵基杂占〉
管窥集要〈地震 地裂 地生异物 地长 冢墓〉
地异部汇考二
上古〈黄帝一则〉
周〈幽王一则 顷王一则 灵王一则 景王一则 敬王二则〉
秦〈始皇一则〉
汉〈惠帝一则 高后一则 文帝二则 景帝一则 武帝建元一则 元光一则 征和一则 后元一则 宣帝本始一则 地节一则 元帝初元一则 永光一则 建昭二则 成帝建始一则 河平一则 绥和一则 附新莽元凤一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一则 章帝建初一则 和帝永元四则 元兴一则 安帝永初六则 元初六则 永宁一则 建光一则 延光四则 顺帝永建一则 阳嘉二则 永和五则 汉安一则 建康一则 桓帝建和二则 元嘉二则 永兴一则 永寿二则 延熹四则 永康一则 灵帝建宁一则 熹平二则 光和三则 献帝初平二则 兴平一则 建安一则 后主炎兴一则〉
庶徵典第一百十五卷
地异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季秋行冬令,土地分裂。
〈集说〉严陵方氏曰:土地分裂,则为严凝之气所坼,故也。
《书纬》考灵曜
地常移动而人不知,譬如人在大舟中,闭牖而坐,舟行不觉也。
《淮南子》天文训
甲子干,丙子地动。
《汲冢周书》时训解
立冬又五日,地始冻。地不始冻,咎徵之咎。
小雪又五日,天气上腾,地气下降,天气不上腾,地气不下降,君臣相嫉。
《宋史》天文志
北方南斗六星,填星逆行入之,地动。
《观象玩占》地震
地者,积阴以静为体,地动者,阴有馀也。主弱臣强,外戚擅权,后妃专政,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入。阴阳相播,故地震动,民不安。《春秋潜潭巴》曰:地震,下谋上,君忧。刘向曰:地动,臣不畏君。京房曰:地动,教令从臣下出,必有饥荒血流。
地震,以六癸阴极之干,或在巳亥阴阳气穷之日,皆主兵起杀戮之事。震于阳岁,则熟震。于阴岁,则火灾不熟。震于阴极亥日,则兵饥。震于阳极巳日,则有兵而岁熟。君弱臣强,则地震于春夏。臣欲篡叛,则地震于秋冬。皆阳火而阴盛之兆也。
地震惊鸟兽,京房《易妖占》曰:天子失位。一曰米贵,物不收,盗贼起,不出三年。
地震坏城郭,京房曰:天下亡地。
地动蹶窒,天下兵行。
地动有赤水出,司马戮。
地动摇木震水波,臣专政。
地动于宗庙,朝廷国有乱臣。
地动杀人,贼臣为暴。
地动三年,其国民流。
地动以春,三岁凶。夏动人主忧,五谷不熟。秋动兵起,冬动其邑有土工,一曰大水。
地动有声,其地大乱。《开元占》曰:地春动有声,岁不昌。夏动有音,人主丧。四月动有音,五谷不熟,民饥。五月动有音,人主丧,民流亡。六月动有音,老少多死,岁恶动有音,兵起。九月则殃大夫。冬动有音,人愁,主有丧兵。十月地动有音,邑有土工。十一月动有音,其邑火,兵丧人饥亡。十二月动有音,邑兵行动十日以上,天下起兵。
地东西动连十日,其地有兵,民流。地动千里,是谓阴盛阳衰,国有大丧。《易妖》曰:不出三年,民流。地动者民扰也。
军中地动有大战,有反军。《易妖》曰:军中地动往彼军,食以攻击。震于我军,宜固守。
地动而折,有急,令近臣谋兵革兴。
正月动,主兵事。二月动,水灾。三月动,人病,旱灾。五月动,兵革,起蝗虫。六月动,疫病流行。七月动,牛羊疫死。八月动,大雪冰冻,冷损麦。九月动,民不安稳。十月动,来年谷贵。十一月动,来年人灾。十二月动,来年五月疫。
从乾至巽动,主吴国兵起。从坎至离动,中兵起。从艮至坤动,秦国大乱。从巽至坤动,魏国兵起,小灾。从兑至震动,韩国大乱。从震至兑动,赵国人灾。从艮至离动,鲁国大热,杀人。从坤至坎动,大水。从离至坤动,赵国人灾。从离至坤动,宋国大乱。须审其起止占之。
地裂
《地裂传》曰:地坼裂者,士庶分离,大臣专恣。地裂有声,天下不宁,四方兵起,其国易主。京房曰:地裂,阴背阳,臣叛君之象也。又曰:地坼者,臣不相附,国以丧亡。又曰:地裂,父子分离,羌夷叛海。中占曰:主信谗,女子为政,刑杀不当,则地坼。京房曰:阴〈阙二字〉则地坼,此人君不亲,上下不原,刑政不修,则骨肉相残,夷狄背叛。又曰:地坼者,臣下相分,天下分离之象也。春秋潜潭巴曰:地裂,下分威。一曰大水溢,一曰五谷贵。
地劈于邑。京房曰:城毁废。
地劈于朝,天下有兵,其邑亡。春秋无伤又曰:地劈于朝廷,邑分离,为数乡。地劈于宫殿,社稷亡。
地劈于丘冢,人民死亡。
地劈于市邑,其分有殃。
地劈见水,兵起国亡,主灾。
地劈于社稷及大祠,其下邑有大灾殃。一曰天下大兵。
《地镜》曰:地劈,臣下有分离。若在城门,骄臣从中起。有谋兵在邑,社稷天下有大兵。市里人居不出,三年兵起国忧。大道中盗,王道中绝。有分地而居者。一曰天下不通。
地劈见杂物,皆为兵起。
地秋裂,民流亡,冬裂,其国邑亡。京房曰:易妖占曰:地春劈,无伤。二月三月劈,岁熟。四月五月劈,五谷丰登,人主昌。六月劈,无伤。七月劈,有惊骇,兵起。八月劈,兵大作,民亡。九月劈,杀兵。行人主忧亡。十月劈,兵起,有亡邑。十一月劈,兵起,民大动。十二月劈,将死君亡。军中地坼,急徙之,不则有大败。
地劈而鸣,君不任政,臣行令。
地劈有音汹汹,天下动摇,驿传相从。
地陷
地陷,《五行传》曰:地陷者,臣下专政,人民分离,君失其地。《天镜》曰:地有陷,天子亡地。一曰阴吞阳,下相屠。一曰主势夺。《地镜占》曰:地无故自陷,天下兵乱,大水。京房《易妖占》曰:地陷,君亡。又曰:地陷,没人君,为臣下所擒。一曰地陷,人君以重贿,结怨不出,三年有逆臣。地陷成坑,或为池不出,一年兵兴。
人家地自陷,其主人亡。
地春陷,大水,鱼行人道。夏陷,其分,国有兵,亦为非常之水。秋陷,大兵。冬陷,有大水。一曰地冬春陷,民饥。《京房易妖占》曰:地自陷下,正月,国有大事。三月,大水且至。五月,天下有兵,民离其乡。六月,大水猝至。七月,天下兵大行。八月,天下动,民多流。九月,天下动,民多流。十月,天下有兵。十一月,有水,兵且行。十二月,大水,民流伤。
军中地忽自陷,主将忧死,急宜徙之。
地陷生火,其地有兵。
地鸣
地鸣,天下起兵相攻。《春秋潜潭巴》曰:地鸣,天子不利,国政在妇寺,大乱将起。
地中汹汹有声。京房曰:是谓凶祥,所爱之子死,其地有殃。一曰地中汹汹,其邑亡。
地生异物
地生火,亦曰地燃。京房《易妖占》曰:火出地,其国天火,国君死。一曰地出自燃,其民残。一曰地燃有乱,民自相攻杀。《天文录》曰:地燃者,阴行阳政。臣下自恣,终自有害。故地出火自然,终以为灾也。
军中地自生火,军败将死。
地生毛,天下乱民起。京房曰:地生毛,百姓劳。《五行传》曰:金失其性则地生毛。亡国之徵,易姓之象也。地生血,京房《易妖占》曰:功臣戮厥。妖地生血,《天镜占》曰:地出血,乱兵起,国为墟。《京房占》曰:地生血,急去之,地无故色,赤如火燃,兵大起。《河图秘徵》曰:地赤如丹,血流汍汍。
地生光。《地镜》曰:地忽生光,如火照人,其国危亡。《春秋潜潭巴》曰:地生光,女谒行。又曰:小人进,贤人减。京房《易妖占》曰:王者不顾骨肉厥,德衰,则地生光。《开元占》曰:敬晖桓、彦范被逐之时,洛阳城水白马寺侧地光如镜,行人见镜影。此小人用事,贤减之验也。
地无故出水成泽。《地镜》曰:天下乱,兵大起,且有大水。地无故生泉,其邑有兵,年中米贵。京房《易妖占》曰:天不雨而地自出泉,其国从中乱起。《地镜》曰:涌泉忽出,臣为害,不过三年,国有大忧丧。
人家中庭,无故涌泉忽出,其家有丧。
地无故生杂色,国乱,兵大起,且有大水,米贵。
地生卵,将军凶。
地忽生赤黄石及黄色物,将军吉,战胜得地。
地忽生石砾,急徙去之。
地生肉,其国灭亡。
地生面,人将饥。地生钱,有兵来相攻,急去之,勿留。
地忽生磐石,其地可居,吉。
军地忽生铁,将军士卒死。
军地忽生尘,有大战。
军地忽生荆棘,军破将死。
军中地生土钱,下有谋。
地长
地自长。《地镜》曰:地忽自长在大道中,天下不通。地长邑下,其邑治毁。
地长市中,国有利。
地长社稷,王者益地。
地长洲岛,失地。
地自长如丘垄,其上生草木,其国失土,亡民。在春秋夏月,则吉。一曰夏长,岁熟。秋长,有亡,君易地。一曰杀六畜,冬长,兵动,人不安。
地长而生树,天下受福。一曰有生树,国安。死树,失地。地土卒踊,下人将起。
军地暴长,主将战胜有功,封爵邑。
街若无故道路自踊高起,国有逆臣,若贼不出,三年敌国来侵,民散。
营垒占
军营中地忽生磐石,其地可久居,吉。军营既立,地中忽生碎石无数,则将军失势。
营内地忽高起,得敌地,吉。
营地忽生黄毛,得地,有喜。
军营中气出满寨,战大胜。
军营地上忽生水泉,润军,大捷。
营地上无故忽生灰尘,急宜徙之。
营寨地上忽有血迹,大凶。
地上忽生艾,军中有疾,罢兵。
军中地赤如血,当徙营。
营中如有震声,宜罢兵。
军营中地出〈阙〉,大将军死。
军营中忽闻铃钟声,吉。
军中沸如刀杖搅者,士众惧战,军散,宜行赏之,吉。
陵墓杂占
冢鸣,天下兵起。
冢自动,天下破。
冢树自死,天下易主,庶人亡家。
管窥辑要地震
地德至静,欲其长安,不欲动摇。若主弱臣强,后妃敷政,臣下擅权,则土为之不宁而变怪生焉。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入。阴阳相激,地必震动。故曰地动阴有馀。又曰地震主女盛,臣制命,人不安,兵且起。京房《易传》曰:臣事虽正专必震。其震于水则波,于木则摇,于屋则瓦落。地动而惊牛马者,邑有叛臣,动于宗庙宫庭者,人君失位,国无忠臣。又曰:地动辟不,辟臣下谋逆,兵革数动,岁饥。又曰:无德专禄,兹谓不顺厥。震动丘陵涌水出。
地震动四墟,灾国害政。
地震鸡雉群分,国改号,天下不宁。
地动摇惊禽兽,不出二年,米贵,物不收,兵盗并兴。地动三年,万姓不安。
天鸣地动,天子失政,大臣有阴谋。
地震,攻战大胜。不出三日,贼来自应,谋反者不利。一曰凡军地忽震动摇,震往他军,利以攻击入。我军,利以固守后胜。
地裂
地裂,阴背阳也。父子分离,民人叛去之兆。一曰臣不从君,天下将裂。一曰地裂,大臣专恣不任事,女子为政刑罚妄施。贤者退,不肖者进。厥妖地裂,凡地裂,世主灾,不出年内。
大道中忽折裂,不出一年,有大风雨。地裂千里已上,或山阜破成蹊谷为大水。
军地忽折裂,败之兆,急移之。
地生异物
地生毛,金失其性,兵起。一曰地生白毛,兵起,国不失。生赤黑毛,血流千里,国削。黄毛,兵起。青毛,兵起,疫。一曰地生白毛,人劳苦。
地生钱花,兵在外,不战而回。
军地忽生石砾,当有祸生,急移之,吉。
军地忽生土钱,士亡将死之兆,急去之。
军地忽生五谷,将得天道,仁勇所感。
军地忽生蝇虫及荆棘,军破将死。
地或生泉,有战必败。守城城陷,国弱将危。
地或汗出赤者,凶。
地生光如火照,国危亡,小人进,贤人灭。火发于夜,妖怪并兴,庶民离亡。
地长
宫中地长,妇人进,贤人灭。
水中屿长,其分益土。一曰失土。
土踊,下人将起。
地自忽长,有道塞,不通。大人将起。
地长市中,国有分裂。
地卒长生树木,臣下弛。
地忽有佛神见像涌出者,天下易主,人民流亡,五谷不生,虫蝗为害。
冢墓
冢墓自作音声,天下大兵起。
冢墓自陷,民流亡。
冢树自死,民多疾。
冢墓中鬼哭及夜行呼唤,不出一年,民弃其居而散。
地异部汇考二
上古
黄帝一百年,地裂。
按《史记·五帝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黄帝一百年,地裂,帝陟。〈注〉帝王之崩皆曰陟,书称新陟,王谓新崩也。帝以土德王,应地裂而陟,葬群臣,有左彻者感思帝德,取衣冠几杖而庙飨之,诸侯大夫岁时朝焉。
周
幽王二年,三川震。
按《史记·周本纪》:幽王二年,西州三川皆震。
〈注〉徐广曰:泾渭,洛也。骃案韦昭曰:西州镐京地震动,故三川亦动。
按《汉书·五行志》、《史记》:周幽王二年,周三川皆震。刘向以为金木水火沴土者。伯阳甫曰:周将亡矣。天地之气不过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升,于是有地震。今三川实震,是阳失其所而填阴也。阳失而在阴,原必塞;原塞,国必亡。夫水,土演而民用也;土无所演,而民乏财用,不亡何待。昔伊雒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今周德如二代之季,其原又塞,塞必竭;川竭,山必崩。夫国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徵也。若国亡,不过十年,数之纪也。是岁三川竭,岐山崩。刘向以为,阳失在阴者,谓火气来煎枯水,故川竭也。山川连体,下竭上崩,事埶然也。时幽王暴虐,妄诛伐,不听谏,迷于褒姒,废其正后,废后之父申侯与犬戎共攻杀幽王。一曰,其在天文,水为辰星,辰星为蛮夷。月蚀辰星,国以女亡。幽王之败,女乱其内,夷攻其外。《京房易传》曰:君臣相背,厥异名水绝。
顷王元年,鲁地震。
按《春秋》:鲁文公九年秋九月癸酉,地震。按《公羊传》:地震何,动地也。何以书记异也。按《谷梁传》:震动也地,不震者也震。故谨而日之也。
按《汉书·五行志》:文公九年九月癸酉,地震。刘向以为,先是时,齐桓、晋文、鲁釐二伯贤君新没,楚穆王杀父,诸侯皆不肖,权倾于下,天戒若曰,臣下强盛者将动为害。后宋、鲁、晋、莒、郑、陈、齐皆杀君。诸震,略皆从董仲舒说也。京房《易传》曰:臣事虽正,专必震,其震,于水则波,于木则摇,于屋则瓦落。大经在辟而易臣,兹谓阴动,厥震摇政宫。大经摇政,兹谓不阴,厥震摇山,山出涌水。嗣子无德专禄,兹谓不顺,厥震动丘陵,涌水出。
灵王十五年,鲁地震。
按《春秋》:鲁襄公十六年夏五月甲子,地震。
〈大全〉茅堂胡氏曰:汉安帝时,京师地震。其日戊辰,杨震以为三者皆土,位在中宫。此近臣恃权踰法之象也。是秋,齐侯伐北鄙,围成。明年又围桃高厚。又围防鲁之北鄙,连岁受兵,震恐甚矣,地动之变,殆为是发。
按《汉书·五行志》:襄公十六年五月甲子,地震。刘向以为先是鸡泽之会,诸侯盟,大夫又盟。是岁三月,诸侯为湨梁之会,而大夫独相与盟,五月地震矣。其后崔氏专齐,栾盈乱晋,良霄倾郑,阍杀吴子,燕逐其君,楚灭陈、蔡。
景王二十二年,鲁地震。
按《春秋》:鲁昭公十九年五月己卯,地震。
〈大全〉汪氏曰:经书地震者,五昭公之世再见。此年及
二十三年是也。夫地道安静,以震动为反常之异。臣道恭慎,以悖逆为犯上之恶。是时季孙强僭已甚,天之示变,欲人君之有所警而以德销之也,昭公漫不知省,遄及于难悲夫。
按《汉书·五行志》:昭公十九年五月己卯,地震。刘向以为是时季氏将有逐君之变。其后宋二臣、曹会皆以地叛,蔡、莒逐其君,吴败中国杀二君。
敬王元年,地震。
按《春秋》:鲁昭公二十三年秋八月乙未,地震。
按《左传》:八月,丁酉,南宫极震。苌弘谓刘文公曰:君其勉之,先君之力可济也。周之亡也。其三川震。今西王之大臣亦震,天弃之矣,东王必大克。
〈大全〉杜氏曰:经书地震鲁地也。南宫极为屋所压而死,周地亦震也。
按《汉书·五行志》:昭公二十三年八月乙未,地震。刘向以为是时周景王崩,刘、单立王子猛,尹氏立子朝。其后季氏逐昭公,黑肱叛邾,吴杀其君僚,宋五大夫、晋二大夫皆以地叛。
二十八年,鲁地震。
按《春秋》:鲁哀公三年夏四月甲午,地震。
按《汉书·五行志》:哀公三年四月甲午,地震。刘向以为是时诸侯皆信邪臣,莫能用仲尼,盗杀蔡侯,齐陈乞弑君。
秦
始皇帝十五年,地动。
按《史记·秦始皇本纪》云云。
汉
惠帝二年,地震。
按《汉书·惠帝本纪》:二年,陇西地震 按《五行志》:惠帝二年正月,地震陇西,厌四百馀家。
高后二年,地震。
按《汉书·高后本纪》:二年春正月地震,羌道武都山崩。
按《五行志》:高后二年正月,武都山崩,杀七百六十
人,地震至八月乃止。
文帝元年,地震。
按《汉书·文帝本纪》:元年夏四月,齐楚地震,二十九山同日崩,大水溃出。按《五行志》:文帝元年四月,齐楚地山二十九所同日俱大发水,溃出,刘向以为近水沴土也。天戒若曰,勿盛齐楚之君,今失制度,将为乱。后十六年,帝庶兄齐悼惠王之孙文王则薨,无子,帝分其地,立悼惠王庶子六人皆为王。贾谊、晁错谏,以为违古制,恐为乱。至景帝三年,齐楚七国起兵百馀万,汉皆破之。春秋四国同日灾,汉七国同日众山溃,咸被其害,不畏天威之明效也。
五年春二月,地震。
按《汉书·文帝本纪》云云。
景帝后元年五月,地震。
按《汉书·景帝本纪》云云。
武帝建元四年,地动。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天文志》:建元三年四月,有星孛于天纪。占曰:天纪为地震。四年十月而地动。
元光四年,地震。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光四年五月,地震。赦天下。
征和二年,地震。
按《汉书·武帝本纪》:征和二年八月癸亥,地震。
后元元年,地震。
按《汉书·武帝本纪》:后元元年秋七月,地震,往往涌泉出。
宣帝本始四年,地震。
按《汉书·宣帝本纪》:本始四年夏四月壬寅,郡国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诏曰:盖灾异者,天地之戒也。朕承洪业,奉宗庙,托于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乃者地震北海、琅邪,坏祖宗庙,朕甚惧焉。丞相、御史其与列侯、中二千石博问经学之士,有以应变,辅政之不逮,毋有所讳。令三辅、太常、内郡国举贤良方正各一人。律令有可蠲除以安百姓,条奏。被地震坏败甚者,勿收租赋。大赦天下。上以宗庙堕,素服,避正殿五日。按《五行志》:本始四年四月壬寅,地震河南以东四十九郡,北海琅邪坏祖宗庙城郭,杀六千馀人。
地节三年,地震。
按《汉书·宣帝本纪》:地节三年冬十月,诏曰:乃者九月壬申地震,朕甚惧焉。有能箴朕过失,及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以匡朕之不逮,毋讳有司。朕既不德,不能附远,是以边境屯戍未息。今复饬兵重屯,久劳百姓,非所以绥天下也。其罢车骑将军、右将军屯兵。又诏:池籞未御幸者,假与贫民。郡国宫馆,勿复修治。流民还归者,假公田,贷种、食,且勿算事。
元帝初元二年,地震。
按《汉书·元帝本纪》:初元二年春二月,陇西地震。三月,诏曰:盖闻贤圣在位,阴阳和,风雨时,日月光,星辰静,黎庶康宁,考终厥命。今朕恭承天地,托于公侯之上,明不能烛,德不能绥,灾异并臻,连年不息。乃二月戊午,地震于陇西郡,毁落太上皇庙殿壁木饰,坏败道县城郭官寺及民室屋,压杀人众。山崩地裂,水泉涌出。天惟降灾,震惊朕师。治有大亏,咎至于斯。夙夜兢兢,不通大变,深惟郁悼,未知其序。间者岁数不登,元元困乏,不胜饥寒,以陷刑辟,朕甚闵之。郡国被地动灾甚者无出租赋。赦天下。有可蠲除减省以便万姓者,条奏,毋有所讳。丞相、御史、中二千石举茂材异等直言极谏之士,朕将亲览焉。按《翼奉传》:奉为中郎明年二月戊午,地震。其夏,齐地人相食。七月己酉,地复震。诏举直言极谏之士。奉奏封事曰:臣闻之于师曰,天地设位,悬日月,布星辰,分阴阳,定四时,列五行,以视圣人,名之曰道。圣人见道,然后知王治之象,故画州土,建君臣,立律历,陈成败,以视贤者,名之曰经。贤者见经,然后知人道之务,则《诗》、《书》、《易》、《春秋》、《礼》、《乐》是也。《易》有阴阳,《诗》有五序,《春秋》有灾异,皆列终始,推得失,考天心,以言王道之安危。至秦乃不说,伤之以法,是以大道不通,至于灭亡。今陛下明圣,深怀要道,烛临万方,布德流惠,靡有阙遗。罢省不急之用,振救困贫,赋医药,赐官钱,恩泽甚厚。又举直言,求过失,盛德纯备,天下幸甚。臣奉窃学齐诗,闻五际之要十月之交篇,知日蚀地震之效昭然可明,犹巢居知风,穴处知雨,亦不足多,适所习耳。臣闻人气内逆,则感动天地;天变见于星气日蚀,地变见于奇物震动。所以然者,阳用其精,阴用其形,犹人之有五臧六体,五臧象天,六体象地。故臧病则气色发于面,体病则欠申动于貌。今年太阴建于甲戌,律以庚寅初用事,历以甲午从春。历中甲庚,律得参阳,性中仁义,情得公正贞廉,百年之精岁也。正以精岁,本以王位,日临终时接律而地大震,其后连月久阴,虽有大令,犹不能复,阴气盛矣。古者朝廷必有同姓以明亲亲,必有异姓以明贤贤,此圣王之所以大通天下也。同姓亲而易进,异姓疏而难通,故同姓一,异姓五,乃为平均。今左右亡同姓,独以舅后之家为亲,异姓之臣又疏。二后之党满朝,非特处位,势尤奢僭过度,吕、霍、上官足以卜之,甚非爱人之道,又非后嗣之长策也。阴气之盛,不亦宜乎。臣又闻未央、建章、甘泉宫才人各以百数,皆不得天性。若杜陵园,其已御见者,臣子不敢有言,虽然,太皇太后之事也。及诸侯王园,与其后宫,宜为设员,出其过制者,此损阴气应天救邪之道也。今异至不应,灾将随之。其法大水,极阴生阳,反为大旱,甚则有火灾,春秋宋伯姬是矣。唯陛下财察。明年夏四月乙未,孝武园白鹤馆灾。
永光三年,地震。
按《汉书·元帝本纪》:永光三年冬十一月,地震。诏曰:乃者己丑地动,中冬雨水,大雾,盗贼并起。吏何不以时禁。各悉意对。按《刘向传》:元帝初即位,太傅萧望之为前将军,少傅周堪为诸吏光禄大夫,皆领尚书事,甚见尊任。更生年少于望之、堪,然二人重之,荐更生宗室忠直,明经有行,擢为散骑宗正给事中,与侍中金敞拾遗于左右。四人同心辅政,患苦外戚许、史在位放纵,而中书宦官弘恭、石显弄权。望之、堪、更生议,欲白罢退之。未白而语泄,遂为许、史及恭、显所谮愬,堪、更生下狱,及望之皆免官。语在望之传。其春地震,夏,客星见昴、卷舌间。上感悟,下诏赐望之爵关内侯,奉朝请。秋,徵堪、向,欲以为谏大夫,恭、显白皆为中郎。冬,地复震。时恭、显、许、史子弟侍中诸曹,皆侧目于望之等,更生惧焉,乃使其外亲上变事,言:窃闻故前将军萧望之等,皆中正无私,欲致大治,忤于贵戚尚书。今道路人闻望之等复进,以为且复见毁谗,必曰尝有过之臣不宜复用,是大不然。臣闻春秋地震,为在位执政太盛也,不为三独夫动,亦已明矣。且往者高皇帝时,季布有罪,至于夷灭,后赦以为将军,高后、孝文之间卒为名臣。孝武帝时儿宽有重罪系,按道侯韩说谏曰:前吾丘寿王死,陛下至今恨之;今杀宽,后将复大恨矣。上感其言,遂贳宽,复用之,位至御史大夫,御史大夫未有及宽者也。董仲舒坐私为灾异书,主父偃取奏之,下吏,罪至不道,幸蒙不诛,复为大中大夫,胶西相,以老病免归。汉有所欲兴,常有诏问。仲舒为世儒宗,定议有益天下。孝宣皇帝时,夏侯胜坐诽谤系狱,三年免为庶人。宣帝复用胜,至长信少府,太子太傅,名敢直言,天下美之。若乃群臣,多此比类,难一二记。有过之臣,无负国家,有益天下,此四臣者,足以观矣。前弘恭奏望之等狱决,三月,地大震。恭移病出,后复视事,天阴雨雪。由是言之,地动殆为恭等。臣愚以为宜退恭、显以彰蔽善之罚,进望之等以通贤者之路。如此,太平之门开,灾异之原塞矣。书奏,恭、显疑其更生所为,白请考奸诈。辞果服,遂逮更生系狱,下太傅韦元成、谏大夫贡禹,与廷尉杂考。刻更生前为九卿,坐与望之、堪谋排车骑将军高、许、史氏侍中者,毁离亲戚,欲退去之,而独专权。为臣不忠,幸不伏诛,复蒙恩徵用,不悔前过,而教令人言变事,诬罔不道。更生坐免为庶人。而望之亦坐使子上书自冤前事,恭、显白令诣狱置对。望之自杀。天子甚悼恨之,乃擢周堪为光禄勋,堪弟子张猛光禄大夫给事中,大见信任。恭、显惮之,数谮毁焉。
建昭二年,地震。
按《汉书·元帝本纪》:建昭二年冬十一月,齐楚地震。建昭四年,岸崩。
按《汉书·元帝本纪》:四年六月甲申,蓝田地沙石雍霸水,安陵岸崩雍泾水,逆流。
成帝建始三年,地震。
按《汉书·成帝本纪》:建始三年冬十二月戊申朔,日有蚀之。夜,地震未央宫殿中。诏曰:盖闻天生众民,不能相治,为之立君以统理之。君道得,则草木昆虫咸得其所;人君不德,谪见天地,灾异屡发,以告不治。朕涉道日寡,举错不中,乃戊申日蚀地震,朕甚惧焉。公卿其各思朕过失,明白陈之。女无面从,退有后言。丞相、御史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及内郡国,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诣公车,朕将览焉。
河平三,年地震。
按《汉书·成帝本纪》:河平三年春二月丙戌,犍为地震,山崩雍〈雍音壅〉江水,水逆流。按《五行志》:成帝河平三年二月丙戌,犍为柏江山崩,捐江山崩,皆廱江水,江水逆流坏城,杀十二人,地震积二十一日,百二十四动。
绥和二年三月,哀帝即位,地震。
按《汉书·哀帝本纪》:绥和二年三月即位,诏曰:朕承宗庙之重,战战竞竞,惧失天心。间者比比地动。朕之不德,民反蒙辜,朕甚惧焉。按《五行志》:二年九月丙辰,地震,自京师至北边郡国三十馀坏城郭,凡杀四百一十五人。
新莽元凤三年,地震。
按《汉书·王莽传》:元凤三年二月乙酉,地震,大雨雪,关东尤甚,深者一丈,竹柏或枯。大司空王邑上书言:视事八年,功业不效,司空之职尤独废顿,至乃有地震之变。愿乞骸骨。莽曰:夫地有动有震,震者有害,动者不害。《春秋》记地震,《易》系坤动,动静辟胁,万物生焉。灾异之变,各有云为。天地动威,以戒予躬,公何辜焉,而乞骸骨,非所以助予者。也使诸吏散骑司禄大卫修宁男遵谕予意焉。
后汉
光武帝建武二十二年,地震。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建武二十二年秋九月戊辰,地震裂。制诏曰:日者地震,南阳尤甚。夫地者,任物至重,静而不动者也。而今震裂,咎在君上。鬼神不顺无德,灾殃将及吏人,朕甚惧焉。其令南阳勿输今年田租刍槁。遣谒者案行,其死罪系囚在戊辰以前,减死罪一等;徒皆弛解钳,衣丝絮。赐郡中居人压死者棺钱,人三千。其口赋逋税而庐宅尤破坏者,勿收责。吏人死亡,或在坏垣毁屋之下,而家羸弱不能收拾者,其以见钱谷取备,为寻求之。按《五行志》:建武二十二年九月,郡国四十二地震,南阳尤甚,地裂压杀人。其后武溪蛮夷反,为寇害至南郡,发荆州诸郡兵,遣武威将军刘尚击之,为夷所围,后发兵赴之,尚遂为所没。
章帝建初元年,地震。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建初元年春三月甲寅,山阳、东平地震。己巳,诏曰:朕以无德,奉承大业,夙夜慄慄,不敢荒宁。而灾异仍见,与政相应。朕既不明,涉道日寡;又选举乖实,俗吏伤人,官职耗乱,刑罚不中,可不忧欤。昔仲弓季氏之家臣,子游武城之小宰,孔子犹诲以贤才,问以得人。明政无大小,以得人为本。夫乡举里选,必累功劳。今刺史、守相不明真伪,茂才、孝廉岁以百数,既非能显,而当授之政事,甚无谓也。每寻前世举人贡士,或起圳亩,不系阀阅。敷奏以言,则文章可采;明试以功,则政有异迹。文质彬彬,朕甚嘉之。其令太傅、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国守相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按《志》:甲寅作甲申〉。按《东平王苍传》:建初元年,地震,苍上便宜,其事留中。帝报书曰:丙寅所上便宜三事,朕亲自览读,反覆数周,心开目明,旷然发矇。间吏人奏事,亦有此言,但明智浅短,或谓倘是,复虑为非。何者。灾异之降,缘政而见。今改元之后,年饥人流,此朕之不德咸应所致。又冬春旱甚,所被尤广,虽内用克责,而不知所定。得王深策,快然意解。《诗》不云乎:未见君子,忧心忡忡;既见君子,我心则降。思惟嘉谋,以次奉行,冀蒙福应。彰报至德,特赐王钱五百万。
和帝永元四年,地震。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永元四年夏六月丙辰,郡国十三地震。按《五行志》:永元四年六月丙辰,郡国十三地震。《春秋汉含孳》曰:女主盛,臣制命,则地动。坼畔震起,山崩沦。是时,窦太后摄政,兄窦宪专权,将以是受祸也。后五日诏,收宪印绶兄,弟就国,逼迫,皆自杀。永元五年二月戊午,陇西地震。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五年二月戊午,陇西地震。儒说民安土者也,将大动行大震。九月匈奴单于于除难鞬叛,遣使发边郡兵讨之。
永元七年七月,地裂。九月,地震。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七年七月乙巳,易阳地裂。九月癸卯,京师地震。按《五行志》:七年七月,赵国易阳地裂,京房《易传》曰:地裂者臣下分离,不肯相从也。是时南单于众乖离,汉军追讨。九月癸卯,京都地震,儒说奄官无阳,施尤妇人也。是时,和帝与中常侍郑众谋夺窦氏权。德之因任用之,及幸常侍蔡伦二人,始并用权。
永元九年,地震。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九年三月庚辰,陇西地震。按《五行志》:九年三月陇西地震,闰月塞外羌犯塞,杀略吏民。使征西将军刘尚击之。
元兴元年五月癸酉,雍地裂。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元兴元年五月癸酉,右扶风雍地裂,是后西羌大寇凉州。
安帝永初元年,地陷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永初元年六月丁巳,河东杨地陷,郡国是岁十八地震。按《五行志》:永初元年六月,河东杨地陷,东西百四十步,南北百二十步,深三丈五尺。又按志永初元年,郡国十八地震。李固曰:地者阴也。法当安静,今乃越阴之职,专阳之政。故应以震动。是时邓太后摄政专事,讫建光中太后崩,安帝乃得制政。于是阴类并胜,西羌乱夏连十馀年。永初二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二年郡国十二地震
永初三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三年十二月辛酉,郡国九地震。永初四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四年三月癸巳,郡国九地震〈九志作西〉。九月甲申,益州郡地震。
永初五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五年春正月丙戌,郡国十二地震〈十二志作十〉。
永初七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七年二月丙午,郡国十八地震。
按《五行志》:七年正月壬寅,二月丙午,郡国十八地
震。
元初元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元初元年正月己卯,日南地坼。六月丁巳,河东地陷。是岁,郡国十五地震。按《五行志》:元年三月己卯,日南地坼,长百八十二里。其后三年,苍梧、郁林、合浦盗贼群起,劫略吏民。
元初二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二年六月丙戌,洛阳新城地震裂,十一月庚申,郡国十地震。
元初三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三年二月郡国十地震,十一月癸卯,郡国九地震。
元初四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四年,郡国十三地震。
元初五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五年,郡国十四地震。
元初六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六年春二月乙巳,京师及郡国四十二地震。或坼裂水泉涌出。十二月,郡国八地震。
永宁元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永宁元年,郡国二十三地震。
建光元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建光元年冬十一月己丑,郡国三十五地震,或坼裂。诏三公已下各上封事,陈得失。遣光禄大夫案行赐,死者钱人二千,除今年田租。其被灾甚者,勿收口赋。按《五行志》:建光元年九月己丑,郡国三十五地震,或地坼裂,坏城郭、室屋压杀人。是时安帝不能明察,信宫人及阿母圣等谗云,破坏邓太后家。于是专听信圣,及宦者中常侍江京樊丰等,皆得擅权。
延光元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延光元年秋七月癸卯,京师及郡国十三地震。九月甲戌,郡国二十七地震。
延光二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二年,京师及郡国三地震。延光三年,地震。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三年,京师及诸郡国二十三地震。按《五行志》:是时,以谗免太尉杨震,废太子。
延光四年九月,顺帝即位。十月,地震。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十月丁巳,京都郡国十六地震。时安帝既崩,阎太后摄政,兄弟阎显等并用,事遂斥安帝子,更徵诸国王子,未至中黄门,遂诛显兄弟。
顺帝永建三年,地震。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建三年春正月丙子,京师地震。按《五行志》:永建三年正月丙子,京都汉阳地震。汉阳屋坏杀人,地坼涌水出。是时,顺帝阿母宋娥及中常侍张昉等用权。
阳嘉二年,京师地震。诏求直言。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阳嘉二年夏四月己亥,京师地震。五月庚子,诏曰:朕以不德,统奉鸿业,无以奉顺乾坤,协序阴阳,灾眚屡见,咎徵仍臻。地动之异,发自京师,矜矜祗畏,不知所裁。群公卿士将何以匡辅不逮,奉答戒异。异不空设,必有所应,其各悉心直言厥咎,靡有所讳。六月丁丑,洛阳地陷。按《五行志》:阳嘉二年四月己亥,京都地震。是时,爵号宋娥为山阳君。六月丁丑,雒阳宣德亭地坼,长八十五丈。近郊地时,李固对策以为阴类专恣,将有分离之象。所以附郊城者是上帝示象,以诫陛下也是。时宋娥及中常侍各用权分争,后中常侍张逵蘧政与大将军梁商争权,为商作飞语,欲陷之。按《李固传》:固司徒合之子也。郡举孝廉,辟司空掾,皆不就。阳嘉二年,有地动、山崩、火灾之异,公卿举固对策,诏又特问当世之敝,为政所宜。固对曰:臣闻王者父天母地,宝有山川。王道得则阴阳和穆,政化乖则崩震为灾。斯皆关之天心,效于成事者也。夫化以职成,官由能理。古之进者,有德有命;今之进者,唯财与力。伏闻诏书务求宽博,疾恶严暴。而今长吏多杀伐致声名者,必加迁赏;其存宽和无党援者,辄见斥逐。是以淳厚之风不宣,彫薄之俗未革。虽繁刑重禁,何能有益。前孝安皇帝变乱旧典,封爵阿母,因造妖孽,使樊丰之徒乘权放恣,侵夺主威,改乱嫡嗣,至令圣躬狼狈,亲遇其艰。既拔自困殆,龙兴即位,天下喁喁,属望风政。积敝之后,易致中兴,诚当沛然思惟善道;而论者犹云,方今之事,复同于前。臣伏从山草,痛心伤臆。实以汉兴已来,三百馀年,贤圣相继,十有八主。岂无阿乳之恩。岂忘爵赏之宠。然上畏天威,俯案经典,知义不可,故不封也。今宋阿母虽有大功勤谨之德,但加赏赐,足以酬其劳苦;至于裂土开国,实乖旧典。闻阿母体性谦虚,必有逊让,陛下宜许其辞国之高,使成万安之福。夫妃后之家所以少完全者,岂天性当然。但以爵禄尊显,专总权柄,天道恶盈,不知自损,故至颠仆。先帝宠遇阎氏,位号太疾,故其受祸,曾不旋时。老子曰:其进锐,其退速也。今梁氏戚为椒房,礼所不臣,尊以高爵,尚可然也。而子弟群从,荣显兼加,永平、建初故事,殆不如此。宜令步兵校尉冀及诸侍中还居黄门之官,使权去外戚,政归国家,岂不休乎。又诏书所以禁侍中尚书中臣子弟不得为吏察孝廉者,以其秉威权,容请托故也。而中常侍在日月之侧,声势振天下,子弟禄仕,曾无限极。虽外托谦默,不干州郡,而谄伪之徒,望风进举。今可为设常禁,同之中臣。昔馆陶公主为子求郎,明帝不许,赐钱千万。所以轻厚赐,重薄位者,为官人失才,害及百姓也。窃闻长水司马武宣、开阳城门候羊迪等,无他功德,初拜便真。此虽小失,而渐坏旧章。先圣法度,所宜坚守,政教一跌,百年不复。诗云:上帝板板,下民卒瘅。刺周王变祖法度,故使下民将尽病也。今陛下之有尚书,犹天之有北斗也。斗为天喉舌,尚书亦为陛下喉舌。斗斟酌元气,运乎四时。尚书出纳王命,赋政四海,权尊势重,责之所归。若不平心,灾眚必至。诚宜审择其人,以毗圣政。今与陛下共理天下者,外则公卿尚书,内则常侍黄门,譬犹一门之内,一家之事,安则共其福庆,危则通其祸败。刺史、二千石,外统职事,内受法则。夫表曲者景必邪,源清者流必洁,犹叩树本,百枝皆动也。周颂曰:薄言振之,莫不震叠。此言动之于内,而应于外者也。由此言之,本朝号令,岂可蹉跌。间隙一开,则邪人动心;利竞暂启,则仁义道塞。刑罚不能复禁,化导以之寖坏。此天下之纪纲,当今之急务。陛下宜开石室,陈图书,招会群儒,引问得失,指摘变象,以求天意。其言有中理,即时施行,显拔其人,以表能者。则圣听日有所闻,忠臣尽其所知。又宜罢退宦官,去其权重,裁置常侍二人,方直有德者,省事左右;小黄门五人,才智闲雅者,给事殿中。如此,则论者厌塞,升平可致也。臣所以敢陈愚瞽,冒昧自闻者,倘或皇天欲令微臣觉悟陛下。陛下宜熟察臣言,怜赦臣死。顺帝览其对,多所纳用,即时出阿母还舍,诸常侍悉叩头谢罪,朝廷肃然。以固为议郎。而阿母宦者疾固言直,因诈飞章以陷其罪,事从中下。大司农黄向等请之于大将军梁商,又仆射黄琼救明固事,久乃得拜议郎。按郎顗传顗少传父宗业,兼明经典,隐居海畔,延致学徒常数百人。昼研精义,夜占象度,勤心锐思,朝夕无倦。州郡辟召,举有道、方正,不就。顺帝时,灾异屡见,阳嘉二年正月,公车徵,顗乃诣阙拜章曰:臣闻天垂妖象,地见灾符,所以谴告人主,责躬修德,使正机平衡,流化兴政也。土者地祇,阴性澄静,宜以施化之时,敬而弗扰,窃见正月以来,阴闇连日。《易内传》曰:久阴不雨,乱气也,蒙之比也。蒙者,君臣上下相冒乱也。又曰:贤德不用,厥异常阴。夫贤者化之本,云者雨之具也。得贤而不用,犹久阴而不雨也。又顷前数日,寒过其节,冰既解释,还复凝合。夫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此言日月相推,寒暑相避,以成物也。今立春之后,火卦用事,当温而寒,违反时节,由功赏不至,而刑罚必加也。宜须立秋,顺气行罚。臣伏案飞候,参察众政,以为立夏之后,当有震裂涌水之害。书奏,特诏拜郎中,辞病不就,即去归家。至四月京师地震,遂陷。皆如顗言。后复公车徵,不行。
阳嘉四年,地震。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四年十二月甲寅,京师地震。
永和元年,地震。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和元年春正月,乙卯,诏曰:朕秉政不明,灾眚屡臻。典籍所忌,震食为重。今日变方远,地摇京师,咎徵不虚,必有所应。群公百僚其各上封事,指陈得失,靡有所讳。
永和二年,地震。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二年夏四月丙申,京师地震,十一月丁卯,京师地震。按《五行志》:二年四月庚申,京都地震。是时宋娥构奸诬罔。五月,事觉收印绶归田里。十一月丁卯,京师地震。是时太尉王龚以中常侍张昉等专弄国权,欲奏诛之。时龚宗亲有以杨震行事,谏之止云。
永和三年,地震。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三年春二月乙亥,京师及金城、陇西地震,二郡山岸崩,地陷。夏四月戊戌,遣光禄大夫案行金城、陇西,赐压死者年七岁以上钱,人二千;一家皆被害,为收敛之。除今年田租,尤甚者勿收口赋。己酉,京师地震。按《五行志》:二月乙亥,京师金城陇西地震,裂城郭室屋,多坏压杀人。闰月己酉,京都地震。十月西羌二千馀骑入金城塞,为凉州害。永和四年,地震。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四年三月乙亥,京师地震。永和五年,地震。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五年春二月戊申,京师地震。
汉安二年,地震。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汉安二年,凉州地百八十震。
建康元年,地震。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建康元年春正月辛丑,诏曰:陇西、汉阳、张掖、北地、武威、武都,自去年九月已来,地百八十震,山谷坼裂,坏败城市,杀害民庶。赋役重数,内外怨旷,惟咎叹息。其遣光禄大夫案行,宣畅恩泽,惠此下民,勿为烦扰。按《五行志》:建康元年正月,凉州都郡六地震。从去年九月以来至四月,凡百八十日震。山谷坼裂,坏败城寺,伤害人物。三月护羌校尉赵冲为叛胡所杀。九月丙午,京都地震。是时顺帝崩,梁太后摄政,欲为顺帝作陵。制度奢广,多坏吏民冢。尚书栾巴谏争,太后怒。癸卯诏书收巴下狱,欲杀之。丙午地震,于是太后乃出巴,免为庶人。
桓帝建和元年,地震。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建和元年夏四月庚寅,京师地震。诏大将军、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又命列侯、将、大夫、御史、谒者、千石、六百石、博士、议郎、郎官各上封事,指陈得失。又诏大将军、公、卿、郡、国举至孝笃行之士各一人。是月,郡国六地震。地裂,水涌井溢。九月丁卯,京师地震。按《五行志》:建和元年四月庚寅,京都地震。九月丁卯,京都地震。是时梁太后摄政,兄冀持权。至和平元年,太后崩。然冀犹秉政,专事至延熹二年,乃诛灭。又按志是年四月,郡国六地裂,水涌出,井溢,坏寺屋杀人。时梁太后摄政,兄冀枉杀李固、杜乔。
建和三年,地震。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三年九月己卯,地震。庚寅,地又震。
元嘉元年,地震。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元嘉元年十一月辛巳,京师地震。
元嘉二年,地震。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二年正月丙辰,京师地震。冬十月乙亥,京师地震。
永兴二年,地震。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兴二年二月癸卯,地震,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诏曰:比者星辰缪越,坤灵震动,灾异之降,必不空发。敕己修政,庶望有补。其舆服制度有踰侈长饰者,皆宜损省。郡县务存俭约,申明旧令,如永平故事。
永寿二年,地震。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寿二年十二月,京师地震。永寿三年,地震。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三年秋七月,河东地裂。按《五行志》:三年七月,河东地裂。时梁皇后兄冀秉政,桓帝欲自由,内患之。
延熹元年,地裂。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延熹元年秋七月己巳,云阳地裂。按《五行志》:延熹元年七月己巳,左冯翊云阳地裂。是时上宠恣中常侍单超等。
延熹四年,地震。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延熹四年六月,京兆扶风及凉州地震。
延熹五年,京都地震。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五年五月乙亥,京师地震。诏公卿各上封事。按《五行志》:五年五月乙亥,京都地震。是时,桓帝与中常侍单超等,谋诛除梁冀,听之并使用事专权。又邓皇后本小人性行,无恒,苟有颜色,立以为后,后卒坐执左道废,以忧死。
延熹八年六月,地裂。九月,地震。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八年五月丙辰,缑氏地裂。按五行志八年九月丁未,京都地震。
永康元年五月,地裂。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康元年五月丙申,京师及上党地裂。按《五行志》:永康元年五月丙午,雒阳、高平、永、寿亭、上党、泫氏地各裂。是时朝臣患中常侍王甫等专恣,冬桓帝崩,明氏窦氏等欲诛常侍黄门不果,更为所诛。
灵帝建宁四年,地震。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建宁四年春二月癸卯,地震。五月,河东地裂。按《五行志》:建宁四年二月癸卯,地震。是时中常侍曹节王甫等皆专权。五月,河东地裂,十二处裂,合长十里,百七十步,广者三十馀步,深不见底。
熹平二年六月,北海地震。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熹平六年冬十月辛丑,京师地震。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光和元年,地震。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光和元年夏四月丙辰,地震。按《五行志》:光和元年二月辛未地震,四月丙辰地震。灵帝时宦者专恣。
光和二年三月,京兆地震。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光和三年,酒泉地震。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三年六月,地震,涌水出。按《五行志》:三年自秋至明年春,酒泉表氏地八十馀动,涌水出。城中官寺民舍皆顿,县易处更筑城郭。
献帝初平二年,地震。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初平二年六月丙戌,地震。初平四年,地震。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四年冬十月辛丑,京师地震。十二月辛丑,地震。
兴平元年,地震。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兴平元年夏六月丁丑,地震。戊寅又震。
建安十四年,地震。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建安十四年冬十月,荆州地震。
后主炎兴元年,蜀地震。
按《蜀志·后主传》不载 按《晋书·五行志》:蜀刘禅炎兴元年,蜀地震。是时宦人黄皓专权,按司马彪说,阉官无阳,施犹妇人也。皓见任之,应与汉和帝时同事也。是冬,蜀亡。
[book_title]第一百十六卷
第一百十六卷目录
地异部汇考三
魏〈明帝青龙一则 景初一则 齐王芳正始三则〉
吴〈大帝黄武一则 嘉禾一则 赤乌二则 乌程侯玺一则〉
晋〈武帝泰始三则 咸宁二则 太康七则 太熙一则 惠帝元康六则 太安二则 光熙一则 怀帝永嘉三则 憨帝建兴三则 元帝太兴三则 成帝咸和二则 咸康二则 穆帝永和八则 升平二则 哀帝隆和一则 兴宁二则 海西公太和一则 简文帝咸安一则 孝武帝宁康二则 太元七则 安帝隆安一则 元兴一则 义熙七则〉
宋〈武帝永初一则 文帝元嘉五则 孝武帝大明二则〉
南齐〈明帝建武一则 东昏侯永元一则〉
梁〈武帝天监一则 普通三则 中大通一则 大同五则 太清二则〉
陈〈武帝永定一则 宣帝太建一则 后主祯明一则〉
北魏〈太宗泰常一则 世祖太延二则 太平真君一则 高祖延兴一则 太和十三则 世宗景明二则 正始三则 永平三则 延昌四则 肃宗熙平一则 正光二则 孝静帝武定三则〉
庶徵典第一百十六卷
地异部汇考三
魏
明帝青龙二年,地震。
按《魏志·明帝本纪》:青龙二年十一月,京师地震,从东南来,隐隐有声,摇动屋瓦。
景初元年,地震。
按《魏志·明帝本纪》:景初元年六月戊申,京师地震。按《晋书·五行志》:景初元年六月戊申,京都地震。是秋,吴将朱然围江夏,荆州刺史胡质击退之。又,公孙文懿叛,自立为燕王,改年,置百官。明年,讨平之。
齐王芳正始二年,地震。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正始二年冬十二月,南安郡地震。
正始三年,地震。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三年秋七月甲申,南安郡地震。按《晋书·五行志》:三年,魏郡地震。
正始六年,地震。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六年春二月丁卯,南安郡地震。按《晋书·五行志》:六年二月丁卯,南安郡地震。是时,曹爽专政,迁太后于永宁宫,太后与帝相泣而别。连年地震,是其应也。
吴
大帝黄武四年,地震。
按《吴志·孙权传》:黄武四年,是岁地连震。
按《晋书·五行志》:黄武四年,江东地连震。是时,权受魏爵命为大将军、吴王,改元专制,不修臣迹。京房易传曰:臣事虽正,专必震。其震,于水则波,于木则摇,于屋则瓦落。大经在辟而易臣兹谓阴动,厥震摇政宫。大经摇政兹谓不阴,厥震摇山,出涌水。嗣子无德专禄兹谓不顺,厥震动丘陵,涌水出。刘向并云:臣下强盛,将动而为害之应也。
嘉禾六年,地震。
按《晋书·五行志》:嘉禾六年五月,江东地震。
赤乌二年,地震。
按《吴志·步骘传》:骘拜骠骑将军,领冀州牧。上疏曰:天子父天母地,故宫室百官,动法列宿。若施政令,钦顺时节,官得其人,则阴阳和平,七曜循度。至于今日,官僚多阙,虽有大臣,复不信任,如此天地焉得无变。故频年枯旱,亢阳之应也。又嘉禾六年五月十四日,赤乌二年正月一日及二十七日,地皆震动。地阴类,臣之象,阴气盛故动,臣下专政之故也。夫天地见异,所以警悟人主,可不深思其意哉。
按《晋书·五行志》:赤乌二年正月,地再震。是时,吕壹专政,步骘上疏曰:伏闻校事吹毛求瑕,趣欲陷人,成其威福,无罪无辜,横受重刑,虽有大臣,不见信任,如此,天地焉得无变。故地连震动,臣下专政之应也。冀所警悟人主,可不深思其意哉。壹后卒败。
赤乌十一年,地震。
按《吴志·孙权传》:赤乌十一年二月,地仍震。〈注〉《江表传》权诏曰:朕以寡德,过奉先祀,莅事不聪,获谴灵祇,夙夜祇戒,若不终日。群僚其各厉精,思朕过失,勿有所讳。
按《晋书·五行志》:赤乌十一年二月,江东地仍震。是时,权听谗,寻黜朱据,废太子。
乌程侯天玺元年,临平湖忽开。
按《吴志·孙皓传》:天玺元年,吴郡言临平湖自汉末草秽壅塞,今更开通。长老相传:此湖塞,天下乱,此湖开,天下平。
晋
武帝泰始五年,地震。
按《晋书·武帝本纪》:泰始五年夏四月,地震。 按《五行志》:泰始五年四月辛酉,地震。是年冬,新平氐羌叛。明年,孙皓遣大众入涡口。
泰始七年六月,地震。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泰始八年,蜀地生毛。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华阳国志》:八年,三蜀地生毛如白毫,三夕长七八寸,生数里。
咸宁二年,地震。
按《晋书·武帝本纪》:咸宁二年八月庚辰,河东平阳地震。
咸宁四年六月,地震。
按《晋书·武帝本纪》:四年六月丁未,阴平广武地震,甲子又震。
太康二年二月,淮南、丹阳地震。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太康五年二月壬辰,地震。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五年正月朔壬辰,京师地震,宣帝庙地陷。〈按《纪》《志》月分互异。〉
太康六年七月,巴西地震。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太康七年,地震。
按《晋书·武帝本纪》:七年七月,南安、犍为地震。八月,京兆地震。
太康八年,地陷地震。
按《晋书·武帝本纪》:八年春正月戊申,太庙殿啖。秋七月,前殿地陷,深数丈,中有破船。郡国五地震。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壬子,建安地震。七月,阴平地震。九月,丹阳地震。
太康九年,地震。
按《晋书·武帝本纪》:九年春正月,江东四郡地震。夏四月,江南郡国八地震。 按《五行志》:九年正月,会稽、丹阳、吴兴地震。四月辛酉,长沙、南海等郡国八地震。七月至于八月,地又四震,其三有声如雷。九月,临贺地震,十二月又震。
太康十年,地震。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十二月己亥,丹阳地震。
太熙元年,地震。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熙元年正月,地震。武帝世,始于贾充,终于杨骏,阿党昧利,窃朝权。至于末年,所任转弊,故频年地震,过其序也,终丧天下。
惠帝元康元年,地震。
按《晋书·惠帝本纪》:元康元年冬十二月辛酉,京师地震。 按《五行志》:元康元年十二月辛酉,京都地震。此夏,贾后使楚王玮杀汝南王亮及太保卫瓘,此阴道盛、阳道微故也。
元康四年,地陷裂、地震。
按《晋书·惠帝本纪》:四年六月,寿春地大震,死者二十馀家。秋八月,上谷居庸、上庸并地陷裂,水泉涌出,人有死者。九月景辰,赦诸州之遭地灾者。是岁,京师及郡国八地震。 按《五行志》:四年二月,上谷、上庸、辽东地震。五月,蜀郡山移;淮南寿春洪水出,山崩地陷,坏府城。八月,上谷地震,水出,杀百馀人。十月,京都地震。十一月,荥阳、襄城、汝阴、梁国、南阳地皆震。十二月,京都又震。是时,贾后乱朝,终至祸败之应也。汉邓太后摄政时,郡国地震。李固以为:地,阴也,法当安静。今乃越阴之职,专阳之政,故应以震。此同事也。京房易传曰:小人剥庐,厥妖山崩,兹为阴乘阳,弱胜强。又曰:阴背阳则地裂,父子分离,夷羌叛去。
元康五年,地震。
按《晋书·惠帝本纪》:五年六月,金城地震。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丁丑,地震。六月,金城地震。
元康六年正月丁丑,地震。
按《晋书·惠帝本纪》云云。
元康八年正月景辰,地震。
按《晋书·惠帝本纪》云云。
元康九年,贾谧斋屋柱陷入地。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六月夜,暴雷雨,贾谧斋屋柱陷入地,压谧床帐,此木沴土,土失其性,不能载也。明年,谧诛焉。
太安元年冬十月,地震。
按《晋书·惠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太安元年十二月,地震。时齐王囧专政之应。〈按《纪》《志》月日互异。〉太安二年,地震。
按《晋书·惠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二年十二月景辰,地震。是时,长沙王乂专政之应也。
光熙元年,地燃。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熙元年五月,范阳国地燃,可以爨,此火沴土也。是时,礼乐征伐自诸侯出。
怀帝永嘉元年,地陷。
按《晋书·怀帝本纪》:永嘉元年夏五月,洛阳步广里地陷,有二鹅出,色苍者冲天,白者不能飞。
永嘉三年,地震地裂。
按《晋书·怀帝本纪》:三年秋七月戊辰,当阳地裂三所,各广二丈,长三百馀步。九月,荆、襄二州地震。 按《天文志》:三年,填星久守南斗口。其年十一月,地动,陈卓以为是地动应也。 按《五行志》:三年十月,荆、襄二州地震。时司马越专政。 又按《志》:三年七月戊辰,当阳地裂,广三丈,长三百馀步。京房易传曰:地坼裂者,臣下分离,不肯相从也。其后司马越苟晞交恶,四方牧伯莫不离散,王室遂亡。
永嘉四年,地震。
按《晋书·怀帝本纪》:四年夏四月,兖州地震。五月,地震。
按《五行志》:四年四月,兖州地震。五月,石勒寇汲郡,
执太守胡宠,遂南济沔,是其应也。
悯帝建兴元年,地震。
按《晋书·悯帝本纪》:建兴元年十二月,河东地震。建兴二年四月甲辰,地震。
按《晋书·悯帝本纪》云云。
建兴三年,地震。
按《晋书·悯帝本纪》:三年六月丁卯,地震。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丁卯,长安又地震。是时主幼,权倾于下,四方云扰,兵乱不息之应也。
元帝太兴元年,地震。
按《晋书·元帝本纪》:太兴元年夏四月乙酉,西平地震。
按《五行志》:太兴元年四月,西平地震,涌水出。十二
月,庐陵、豫章、武昌、西陵地震,涌水出,山崩。干宝以为王敦陵上之应也。
太兴二年,地震。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五月己丑,祁山地震,山崩,杀人。是时,相国南阳王保在祁山,称晋王不终之象也。
太兴三年,地震。
按《晋书·元帝本纪》:三年五月庚寅,地震。 按《五行志》:三年四月庚寅,丹阳、吴郡、晋陵又地震。
成帝咸和二年,地震。
按《晋书·成帝本纪》:咸和二年三月,益州地震。己未,豫章地震。 按《五行志》:是年,苏峻作乱。
咸和九年,地震。
按《晋书·成帝本纪》:九年三月丁酉,会稽地震。
咸康 年,地生毛。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康初,地生毛,近白祥也。孙盛以为人劳之异也。是后石季龙灭而中原向化,将相皆甘心焉。于是方镇屡革,边戍仍迁,皆拥带部曲,动有万数。其间征伐徵赋,役无宁岁,天下大劳扰,百姓疲怨。
咸康三年六月,地生毛。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穆帝永和元年,地震。
按《晋书·穆帝本纪》:永和元年六月癸亥,地震。 按《五行志》:是时,嗣主幼冲,母后称制,政在臣下,所以连年地震。
永和二年,地震。
按《晋书·穆帝本纪》:二年冬十月,地震。〈按《志》作十二月。〉永和三年,地震。
按《晋书·穆帝本纪》:三年夏四月,地震。九月,地震。〈按《志》作正
月丙辰。
〉
永和四年,地震。
按《晋书·穆帝本纪》:四年冬十月己未,地震。
永和五年,地震。
按《晋书·穆帝本纪》:五年春正月庚寅,地震。 按《五行志》:是时,石季龙僭即皇帝位,亦过其序也。
永和九年,地震。
按《晋书·穆帝本纪》:九年秋七月丁酉,地震,有声如雷。永和十年,地震。
按《晋书·穆帝本纪》:十年春正月丁卯,地震,有声如雷。永和十一年,地震。
按《晋书·穆帝本纪》:十一年夏四月乙酉,地震。五月丁未,地又震。
升平二年,地震。
按《晋书·穆帝本纪》:升平二年十一月辛酉,地震。升平五年,哀帝即位。八月,地震。
按《晋书·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八月,凉州地震。
哀帝隆和元年,地震。
按《晋书·哀帝本纪》:隆和元年夏四月下丑,凉州地震。
按《五行志》:隆和元年四月甲戌,地震。是时,政在将
相,人主南面而已。
兴宁元年,地震。
按《晋书·哀帝本纪》:兴宁元年夏四月甲戌,扬州地震。兴宁二年,地震。按《晋书·哀帝本纪》:二年春二月庚寅,江陵地震。 按《五行志》:二年三月庚寅,江陵地震。是时,桓温专政。〈《纪》作
二月,《志》作三月,疑《志》有讹。
〉海西公太和元年,地震。
按《晋书·海西公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海西公太和元年二月,凉州地震,水涌。是海西将废之应也。
简文帝咸安二年七月,孝武帝立。十月,地震。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安二年十月辛未,安成地震。是年帝崩。
孝武帝宁康元年十月辛未,地震。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宁康二年,地震。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二年秋七月,凉州地震。 按《五行志》:二年二月丁巳,地震。七月甲午,凉州地震,又山崩。是时,嗣主幼冲,权在将相,阴盛之感。
太元元年,地震。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太元元年夏五月癸丑,地震。甲寅,诏曰:顷者上天垂鉴,谴告屡彰,朕有惧焉,震惕于心。思所以议狱缓死,赦过宥罪,庶回大变,与之更始。于是大赦,增文武位各一等。
太元二年,地震,地生毛。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二年闰三月壬午,地震。五月丁丑,地震。 按《五行志》:太元二年五月,京都地生毛,至次年而氐贼次襄国,围彭城,向广陵,征伐仍出,兵连年不解。
太元十一年,地震。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十一年六月己卯,地震。 按《五行志》:十一年六月己卯,地震。是后缘河诸将连岁兵役,人劳之应也。
太元十四年,京师地生毛。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四年四月,京都地生毛。是时苻坚灭后,经略多事,人劳之应也。太元十五年,地震。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十五年三月己酉朔,地震。八月己丑,京师地震。冬十二月己未,地震。
太元十七年,地震。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十七年六月癸卯,京师地震。十二月己未,地震。 按《五行志》:十七年四月,地生毛。是时,群小弄权,天下侧目。
太元十八年,地震。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十八年春正月癸卯朔,地震。二月己未,又地震。
安帝隆安四年,地震,生毛。
按《晋书·安帝本纪》:隆安四年夏四月,地震。九月癸丑,地震。 按《五行志》:隆安四年四月己未,地生毛,或白或黑。是时,幼主冲昧,政在臣下。
元兴三年,江陵地生毛。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兴三年五月,江陵地生毛。是后江陵见袭,交战者数矣。
义熙二年,地沸。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姚兴载记》:义熙二年,华山郡地涌沸,广袤百馀步,烧生物皆熟,历五月乃止。义熙三年三月,地生毛。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义熙四年,地震。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正月壬子夜,地震有声。十月癸亥,地震。
义熙五年,地震。
按《晋书·安帝本纪》:五年春正月戊戌,寻阳地震。 按《五行志》:五年正月戌夜,寻阳地震,有声如雷。明年,卢循下。
义熙八年,地陷、地震。
按《晋书·安帝本纪》:八年三月甲寅,山阴地陷四尺,〈尺,《志》作丈。〉有声如雷。是岁,庐陵、南康地四震。 按《五行志》:八年,自正月至四月,南康、庐陵地四震。明年,王旅西讨荆益。
义熙十年,地震。
按《晋书·安帝本纪》:十年春三月戊寅,地震。 按《五行志》:十年五月戊寅,西明门地穿,涌水出,毁门扇及限,此水沴土也。
按《宋书·符瑞志》:十年五月,西明门地陷,水涌出,毁门扇阈。西者,金乡之门,为水所毁,此金德将衰,水德方兴之象也。
义熙十三年,地生毛,岸崩。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三年三月,地生毛。七月,汉中城固水岸崩。明年,王旅西讨司马休之。又明年,北扫河洛。 又按《志》:十三年七月,汉中城固县水崖有声若雷,既而岸崩,出铜钟十有二枚。
宋
武帝永初二年秋七月己巳,地震。
按《宋史·武帝本纪》云云。
文帝元嘉七年,地震。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嘉七年四月丙辰,地震。时遣军经略司、兖。
元嘉十二年,地震。
按《宋书·文帝本纪》:十二年夏四月丙辰夜,京师地震。元嘉十五年,地震。
按《宋书·文帝本纪》:十五年秋七月辛未,地震。
元嘉十六年,地震。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嘉二十五年,青州地见影。
按《南史·文帝本纪》:二十五年冬,青州城南远望,见地中如水,有影,谓之地镜。 按《五行志》:二十五年,青州城南地,远望见地中如水有影,人马百物皆见影中,积年乃灭。
孝武帝大明二年,地震。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大明二年四月辛丑,地震。大明六年,地震。
按《南史·宋孝武帝本纪》:六年秋七月甲申,地震,有声如雷,兖州尤甚,于是鲁郡山摇者二。 按《五行志》:六年七月甲申,地震,有声自河北来,鲁郡山摇地动,彭城女墙四百八十丈坠落,屋室倾倒,兖州地裂泉涌,二年不巳。其后魏主死,兖州刺史夏侯祖权卒。
南齐
明帝建武二年二月丁巳,地震。
按《南齐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东昏侯永元元年,地震。
按《南史·齐东昏侯本纪》:永元元年秋七月,地震,自此至来岁,昼夜不止,小屋多坏。
按《南齐书·五行志》:永元元年七月,地日夜十八震。九月十九日,地五震。
梁
武帝天监五年,地震。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天监五年冬十一月甲子,都下地震,生白毛。
按《隋书·五行志》:天监五年十一月,京师地震,木金水火沴土也。《洪范五行传》曰:臣下盛,将动而为害。京房《易飞候》曰:地动以十一月者,其邑饥亡。时交州刺史李凯举兵反。明年,霜,岁俭人饥。
普通二年,地裂成井。
按《梁书·武帝本纪》:普通二年六月丁亥,始平郡中石鼓村地自开成井,方六尺,深三十二丈。
普通三年,地震。
按《梁书·武帝本纪》:三年春正月庚戌,京师地震。按《隋书·五行志》:三年正月,建宁地震。是时,义州刺史文僧朗以州叛。
普通六年,地震。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六年十二月壬辰,都下地震。按《隋书·五行志》:六年十二月,地震。京房《易飞候》曰:地冬动有音,以十二月者,其邑有行兵。是时,帝令豫章王琮将兵北伐。
中大通五年,地震。
按《梁书·武帝本纪》:中大通五年春正月戊申,京师地震。
按《隋书·五行志》:中大通五年正月,建康地震。京房《易飞候》曰:地以春动,岁不昌。是岁,大水,百姓饥馑。
大同二年,地震,生白毛。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大同二年十一月辛亥,都下地震,生白毛,长二尺。
按《隋书·五行志》:大同二年十一月,建康地震。京房《易飞候》曰:地震以十一月,邑有大丧及饥亡。明年,霜为灾,百姓饥。 又按《志》:是年,地生白毛,长二尺,近白祥也。孙盛以为劳人之异。先是大发卒筑浮山堰,功费钜亿,功垂就而复溃者,数矣。百姓压役,吁嗟满道。大同三年,地震。
按《梁书·武帝本纪》:三年冬十月景辰,京师地震。按《隋书·五行志》:三年十月,建康地震。是岁,会稽山贼起。
大同七年,地震。
按《梁书·武帝本纪》:七年二月乙卯,京师地震。
按《隋书·五行志》:七年二月,建康地震。是岁,交州人李贲举兵逐刺史萧咨。
大同九年,地震。
按《梁书·武帝本纪》:九年春闰月景申,地震,生毛。按《隋书·五行志》:九年闰正月,地震。李贲自称皇帝,署置百官。
大同十一年,地震。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十一年春正月,震华林园光严殿、重云阁。帝自贬,拜谢上天,累刻乃止。
大清二年,地震。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太清二年九月戊辰,地震,江左尤甚,坏屋杀人。地生白毛,长二尺。太清三年,地震,简文帝即位,地又震。
按《梁书·武帝本纪》:三年夏四月己丑,京师地震。丙申,地又震。
按《南史·梁简文帝本纪》:三年五月辛巳,即皇帝位。冬十月丁未,地震。
按《隋书·五行志》:三年四月,建康地再震。时侯景自为大丞相、录尚书,帝所须不给。是月,以忧愤崩。
陈
武帝永定二年,地震。
按《陈书·武帝本纪》:永定二年五月乙未,京师地震。按《隋书·五行志》:永定二年五月,建康地震。时王琳立萧庄于郢州。
宣帝太建四年,地震。
按《南史·陈宣帝本纪》:太建四年十一月己亥,地震。按《隋书·五行志》:太建四年十一月,地震。陈宝应反闽中。
后主祯明元年,地震。
按《陈书·后主本纪》:祯明元年乙未,地震。
按《隋书·五行志》:祯明元年正月,地震。施文庆、沈客卿专恣之应也。
北魏
太宗泰常四年,地震。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泰常四年二月甲子,司州地震,屋室尽摇动。
世祖太延二年,地震。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延二年十一月丁卯,并州地震。
太延四年,地震。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三月乙未,京师地震。十一月丁亥,幽、兖二州地震。
太平真君元年五月丙午,河东地震。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高祖延兴四年,地震。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延兴四年五月,雁门崎城有声如雷,自上西引十馀声,声止地震。十月己亥,京师地震。
太和元年,地震。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和元年四月辛酉,京师地震。五月,统万镇地震,有声如雷。闰月,秦州地震,殷殷有声。四年正月,雍州氐民齐男王反。太和二年,地震。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二月丙子,兖州地震。四年十月,兰陵民桓富反,杀其县令。七月丁卯,并州地震有声。
太和三年,地震。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三月戊辰,平州地震,有声如雷,野雉皆雊。十月丁卯,京师地震。五年二月,沙门法秀谋反。
太和四年五月己酉,并州地震。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太和五年二月戊戌,秦州地震。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太和六年,地震。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六年五月癸未,秦州地震有声。八月甲午,秦州地震,有声如雷。乙未又震。
太和七年,地震。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七年三月甲子,秦州地震有声。四月丁卯,肆州地震有声。六月甲子,东雍州地震有声。
太和八年,地震。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八年十一月丙申,并州地震。
太和十年,地震。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十年正月辛未,并州地震,殷殷有声。闰月丙午,秦州地震。二月甲子,京师地震。丙寅又震。丙午,秦州地震有声。三月壬子,京师及营州地震。十二年三月,中散梁众保谋反。太和十九年,地震。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十九年二月己未,光州地震,东莱之牟平虞丘山陷五所,一处有水。太和二十年,地震。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十年正月辛未,并州地震。四月乙未,营州地震。十二月,桓州刺史穆泰等在州谋反,诛。
太和二十二年,地震。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十二年三月癸未,营州地震。八月戊子,兖州地震。九月辛卯,并州地震。
太和二十三年,地震。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十三年六月乙未,京师地震。
世宗景明元年,地震。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景明元年六月庚午,秦州地震。
景明四年,地震。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正月辛酉,凉州地震。壬申,并州地震。六月丁亥,秦州地震。十二月辛巳,秦州地震。正始三年正月,秦州民王智等聚众二千,自号王公,寻推秦州主簿吕苟儿为主。
正始元年,地震。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始元年四月庚辰,京师地震。六月乙巳,京师地震。
正始二年,地震。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九月己丑,恒州地震。
正始三年,地震。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七月己丑,凉州地震,殷殷有声,城门崩。八月庚申,秦州地震。三年九月,夏州长史曹明谋反。
永平元年,地震。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永平元年春正月庚寅,秦州地震。九月壬辰,青州地震,殷殷有声。三年二月,泰州沙门刘光秀谋反。
永平二年,地震。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正月壬寅,青州地震。
永平四年,地震。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五月庚戌,恒、定二州地震,殷殷有声。十月己巳,恒州地震,有声如雷。
延昌元年,地震。
按《魏书·世宗本纪》:延昌元年四月癸未,诏曰:肆州地震陷裂,死伤甚多。言念毁没,有酸怀抱。亡者不可复追,生病之徒宜加疗救。可遣太医、折伤医,并给所须之药,就治之。 按《灵徵志》:延昌元年四月庚辰,京师及并、朔、相、冀、定、瀛六州地震。恒州之繁畤、桑乾、灵丘,肆州之秀容、雁门地震陷裂,山崩泉涌,杀人五千三百一十人,伤者二千七百二十二人,牛马杂畜死伤者三千馀。后尔朱荣强擅之徵也。十月壬申,秦州地震有声。十一月己酉,定、肆二州地震。十二月辛未,京师地震,东北有声。
延昌二年,地震。
按《魏书·世宗本纪》:二年冬,有诏以恒、肆地震,民多死伤,蠲两河一年租赋。十有二月乙巳,诏以恒、肆地震,民多罹灾,其有课丁没尽、老幼单辛、家无受复者,各赐廪以接来稔。 按《灵徵志》:二年三月己未,济州地震有声。〈阙〉月丙戌,京师地震。
延昌三年,地震。
按《魏书·世宗本纪》:三年春二月乙未,诏曰:肆州秀容郡敷城县、雁门郡原平县,并自去年四月以来,山鸣地震,于今不已。告谴彰咎,朕甚惧焉;祗畏兢兢,若临渊谷。可恤瘼宽刑,以答灾谴。 按《灵徵志》:三年正月辛亥,有司奏:肆州言秀容郡敷城县自延昌二年四月地震,于今不止。尔朱荣徵也。
延昌四年,地震。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正月癸丑,华州地震。十一月甲午,地震从西北来,殷殷有声。丁酉,又地震,从东北来。
肃宗熙平二年,地震。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熙平二年十二月乙巳,秦州地震有声。
正光二年,地震。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光二年六月,秦州地震有声,东北引。五年,莫折念生反。
正光三年,地震。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六月庚辰,徐州地震。孝昌元年,元法僧反。
孝静帝武定二年,地陷且然。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武定二年十有一月,西河地陷,有火出。
按《隋书·五行志》:东魏武定二年十一月,西河地陷而且然。京房《易妖占》曰:地自陷,其君亡。祖暅曰:火,阳精也;地土者,阴主也。地然,越阴之道,行阳之政,臣下擅恣,终以自害。时后齐神武作宰,而侯景专擅河南。后二岁,神武果崩,景遂作乱,而自取败亡之应。
武定三年,地震。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武定三年冬,并州地震。
武定七年,地震。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武定七年夏,并州乡郡地震。
[book_title]第一百十七卷
第一百十七卷目录
地异部汇考四
北齐〈武成帝河清二则 后主武平一则〉
北周〈武帝天和一则 建德二则〉
隋〈文帝开皇二则 仁寿一则〉
唐〈高祖武德二则 太宗贞观二则 高宗永徽二则 咸享一则 仪凤一则 永淳一则 中宗嗣圣五则 景龙一则 睿宗先天一则 元宗开元三则 肃宗至德一则 代宗大历四则 德宗建中二则 贞元六则 宪宗元和六则 文宗开成三则 太和五则 武宗会昌一则 宣宗大中二则 懿宗咸通二则 僖宗乾符二则 中和一则 光启一则 昭宗乾宁一则〉
后梁〈太祖开平一则〉
后唐〈庄宗同光二则 明宗天成一则 长兴三则 废帝清泰一则〉
后晋〈高祖天福四则〉
后周〈太祖广顺三则〉
辽〈太宗天显一则 穆宗应历一则 圣宗统和一则 太平一则 道宗清宁一则 咸雍一则〉
宋一〈太祖建隆一则 乾德一则 太宗至道一则 真宗咸平一则 景德二则 大中祥符二则 天禧一则 仁宗天圣二则 景祐一则 宝元一则 康定一则 庆历五则 皇祐一则 嘉祐三则 英宗治平一则 神宗熙宁一则 元丰一则 哲宗元祐二则 绍圣四则 元符三则 徽宗建中靖国一则 崇宁一则 大观一则 政和一则 宣和三则〉
庶徵典第一百十七卷
地异部汇考四
北齐
武成帝河清元年,地生白毛。
按《北齐书·武成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齐河清元年九月,沧洲及长城之下,地多生毛,或白或黑,长四五寸,近白祥也。时北筑长城,内兴三台,人苦劳役。
河清二年,地震。
按《北齐书·武成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后齐河清二年,并州地震。和士开专恣之应。
后主武平四年,祈皇嗣坛中,忽有车辙。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武平四年夏四月癸丑,祈皇嗣坛壝蕝之内忽有车軏之辙,按验傍无人迹,不知车所从来。乙卯,诏以为大庆,班告天下。
北周
武帝天和二年,地震。
按《周书·武帝本纪》:天和二年闰六月庚午,地震。
建德三年,地震。
按《周书·武帝本纪》:建德三年十二月癸卯,泽、凉州比年地震,坏城郭,地裂,涌泉出。
按《隋书·五行志》:后周建德三年,凉州地频震。城郭多坏,地裂出泉。京房《易妖占》曰:地分裂,羌夷叛。时吐谷浑频寇河西。
建德五年,地震。
按《周书·武帝本纪》:五年十一月己卯,河东地震。
隋
文帝开皇十四年,地震。
按《隋书·文帝本纪》:开皇十四年五月辛酉,京师地震。
按《五行志》:开皇十四年五月,京师地震。京房《易飞
候》曰:地动以夏五月,人流亡。是岁关中饥,帝令百姓就粮于关东。
开皇二十年,地震。
按《北史·隋文帝本纪》:二十年十一月戊子,以晋王广为皇太子,天下地震。
仁寿二年,地震。
按《隋书·文帝本纪》:仁寿二年四月庚戌,岐、雍二州地震。九月乙未,陇西地震。 按《五行志》:仁寿二年四月,岐、雍地震。京房《易飞候》曰:地动以夏四月,五谷不熟,人大饥。
唐
高祖武德二年,地震。
按《唐书·高祖本纪》:武德二年九月乙未,京师地震。武德七年,地震。
按《唐书·高祖本纪》:七年七月甲午,巂州地震山崩,遏江水。
太宗贞观十二年,地震。
按《唐书·太宗本纪》:贞观十二年正月乙未,丛州地震。癸卯,松州地震。
贞观二十年,地震。
按《唐书·太宗本纪》:二十年九月辛亥,灵州地震。
高宗永徽元年,地震。
按《唐书·高宗本纪》:永徽元年四月己巳,晋州地震。六月庚辰,晋州地震。诏五品以上言事。永徽二年,地震。
按《唐书·高祖本纪》:二年十月辛卯,晋州地震。十一月戊寅,忻州地震。
咸亨二年九月,地震。
按《唐书·高宗本纪》云云。
仪凤二年,地震。
按《唐书·高宗本纪》:仪凤二年正月庚辰,京师地震。
永淳元年,地震。
按《唐书·高宗本纪》:永淳元年十月甲子,京师地震。
中宗嗣圣四年〈即武后垂拱三年〉,地震。
按《唐书·武后本纪》:垂拱三年七月乙亥,京师地震。嗣圣五年〈即武后垂拱四年〉,地震。
按《唐书·武后本纪》:四年七月戊午,京师地震。八月戊戌,神都地震。
嗣圣十一年〈即武后延载元年〉,地震。
按《唐书·武后本纪》:延载元年四月壬戌,常州地震。嗣圣十八年〈即武后长安元年〉,地震。
按《唐书·武后本纪》:长安元年七月乙亥,扬、楚、常、润、苏五州地震。
嗣圣十九年〈即武后长安二年〉,地震。
按《唐书·武后本纪》:长安二年八月辛亥,剑南六州地震。
景龙四年,地震。
按《唐书·中宗本纪》:景龙四年五月丁丑,剡县地震。
睿宗先天元年,地震。
按《唐书·睿宗本纪》:先天元年正月甲戌,并、汾、绛三州地震。
元宗开元十二年,地震。
按《唐书·元宗本纪》:开元二十二年二月壬寅,秦州地震。
开元二十四年,地震。
按《唐书·元宗本纪》:二十四年十月戊申,京师地震。十一月辛丑,东都地震。
开元二十六年,地震。
按《唐书·元宗本纪》:二十六年三月癸巳,京师地震。
肃宗至德元载,地震。
按《唐书·肃宗本纪》:至德元载十一月辛卯,河西地震。
代宗大历二年,地震。
按《唐书·代宗本纪》:大历二年十一月壬申,京师地震。大历三年,地震。
按《唐书·代宗本纪》:三年五月癸亥,地震。
大历四年,地震。
按《唐书·代宗本纪》:四年二月丙辰,京师地震。五月丙戌,又震。
大历十二年,地震。
按《唐书·代宗本纪》:十二年,恒、定、赵三州地震。
德宗建中三年,地震。
按《唐书·德宗本纪》:建中三年六月甲子,京师地震。建中四年,地震。
按《唐书·德宗本纪》:四年四月甲子,京师地震,生毛。五月辛巳,京师地震。
贞元二年,地震。
按《唐书·德宗本纪》:贞元二年五月己酉,地震。
贞元三年,地震。
按《唐书·德宗本纪》:三年十一月己卯,京师、东都、河中地震。
贞元四年,地震。
按《唐书·德宗本纪》:四年正月庚戌朔,京师地震。金、房二州地震,江溢山裂。是岁,京师地震二十。四月,河南、淮海地生毛。
贞元九年,地震。
按《唐书·德宗本纪》:九年四月辛酉,关辅、河中地震。贞元十年,地震。
按《唐书·德宗本纪》:十年四月戊申,地震。癸丑,又震。贞元十三年,地震。
按《唐书·德宗本纪》:十三年七月乙未,京师地震。
宪宗元和七年,地震。
按《唐书·宪宗本纪》:元和七年九月,京师地震。
元和九年,地震。
按《唐书·宪宗本纪》:九年三月丙辰,巂州地震。
元和十年十月,地震。
按《唐书·宪宗本纪》云云。
元和十一年,地震。
按《唐书·宪宗本纪》:十一年二月乙丑,地震。
元和十二年,地震。
按《唐书·宪宗本纪》:十二年正月丁丑,地震。
元和十五年,穆宗即位,地震。
按《唐书·穆宗本纪》:十五年闰正月丙午即位。戊辰,京师地震。
文宗开成元年,地震。
按《唐书·文宗本纪》:开成元年三月,京师地震。开成二年,地震。
按《唐书·文宗本纪》:二年十一月乙丑,京师地震。开成四年,地震。
按《唐书·文宗本纪》:四年十月甲戌,地震。
太和二年,地震。
按《唐书·文宗本纪》:太和二年正月壬申,地震。
太和六年,地震。
按《唐书·文宗本纪》:六年二月,苏州地震,生白毛。太和七年,地震。
按《唐书·文宗本纪》:七年六月甲戌,地震。
太和八年,震定陵。
按《唐书·文宗本纪》:八年七月辛酉,震定陵寝宫。太和九年,地震。
按《唐书·文宗本纪》:九年三月乙卯,京师地震。
武宗会昌二年,地震。
按《唐书·武宗本纪》:会昌二年正月,宋、亳二州地震。十二月癸未,京师地震。
宣宗大中三年,地震。
按《唐书·宣宗本纪》:大中三年十月辛巳,京师地震。振武及天德、灵武、盐夏二州地震。
大中十二年,地震。
按《唐书·宣宗本纪》:十二年八月丁巳,太原地震。
懿宗咸通八年,地震。
按《唐书·懿宗本纪》:八年正月丁未,河中府晋、绛二州地震。
咸通十三年,地震。
按《唐书·懿宗本纪》:十三年四月庚子,浙江东西道地震。
僖宗乾符三年,地震。
按《唐书·僖宗本纪》:乾符三年六月乙丑,雄州地震。七月辛巳,又震。十二月,京师地震。
乾符四年,地震。
按《唐书·僖宗本纪》:四年六月庚寅,雄州地震。
中和三年,地震。
按《唐书·僖宗本纪》:中和三年秋,晋州地震。
光启二年,地震。
按《唐书·僖宗本纪》:光启二年春,成都地震。十二月,魏州地震。
昭宗乾宁二年,地震。
按《唐书·昭宗本纪》:乾宁二年三月庚午,河东地震。
后梁
太祖开平三年夏四月,地震。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后唐
庄宗同光二年十一月丁巳,地震。
按《五代史·唐庄宗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同光三年十月,地震。
按《五代史·唐庄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同光四年正月,诸道各奏准宣,为去年十月地震,命僧道置消灾道场。
明宗天成二年,地震。
按《五代史·明宗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天成二年冬十月癸未,地震。十一月辛未,地震。壬申,地震。十二月癸未,地震。
按《十国春秋·荆南武信王世家》:天成二年冬十月癸未,地震。
长兴元年,吴越地震。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吴越·武肃王世家》:宝正五年〈即长兴元年〉,所在地震,居人有坏庐舍者。
长兴四年,地震。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闽·惠宗本纪》:龙启元年〈即长兴四年〉五月,福州地震,帝避位修道。长兴六年六月壬午,地震。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司天考》云云。
废帝清泰三年,地震。
按《五代史·唐废帝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后蜀·后主本纪》:明德三年〈即清泰三年〉三月,地震。
后晋
高祖天福二年,地震。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幸蜀记》:广政元年〈即天福二年〉十一月,地震,屋柱皆摇,三日而后止。天福三年,地震。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幸蜀记》:广政二年〈即天福三年〉六月,地震,汹汹有声。
天福四年,地震。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后蜀·后主本纪》:广政三年〈即天福四年〉五月,地震。帝问群臣曰:年地何频震。群臣对曰:地道静而屡动,此必强臣阴谋之事,愿以为虑。冬十月,地震从西北来,声如暴风急雨之状。天福六年,地震。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后蜀·后主本纪》:广政五年〈即天福六年〉春正月,地震。十月,地震,摧民居百数。
后周
太祖广顺元年,蜀地震。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纪》不载。 按《幸蜀记》:孟昶十四年春,周太祖即位,改元广顺。十月,地震,摧民居者百数。
广顺二年,蜀地震。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后蜀·后主本纪》:广政十五年〈即广顺二年〉十一月,地震。广顺三年,蜀地震。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后蜀·后主本纪》:广政十六年〈即广顺三年〉春三月,地震。
辽
太宗天显十二年夏四月甲申,地震。
按《辽史·太宗本纪》云云。
穆宗应历二年十一月己巳,地震。
按《辽史·穆宗本纪》云云。
圣宗统和九年,地震。
按《辽史·圣宗本纪》:统和九年九月己酉,南京地震。
太平二年,地震。
按《辽史·圣宗本纪》:太平二年三月,地震。云、应二州屋摧地陷,嵬白山崩数百步,泉涌成流。
道宗清宁三年,地震。
按《辽史·道宗本纪》:清宁三年秋七月甲申,南京地震,赦其境内。
咸雍四年,地震。
按《辽史·道宗本纪》:咸雍四年秋七月,南京地震。
宋一
太祖建隆三年,地震。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吴越·忠懿王世家》:建隆三年九月庚戌夜,所在地震,响如雷。
乾德三年,地震。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德三年,京师地震,史失日月。
太宗至道二年,地震。
按《宋史·太宗本纪》:至道二年九月丙戌,秦、晋诸州地昼夜十二震。 按《五行志》:至道二年十月,潼关西至灵州、夏州、环庆等州地震,城郭庐舍多坏,占云:兵饥。是时,西夏寇灵州,明年,遣将率兵援粮以救之,关西民饥。
真宗咸平四年,地震。
按《宋史·真宗本纪》:咸平四年九月,庆州地震。
景德元年,地震。
按《宋史·真宗本纪》:景德元年春正月丙申,京师地震。辛丑,京师地再震。丁未,京师地复震。二月戊寅,冀、益、黎、雅州地震。夏四月丙辰,邢州地震不止。丁卯,瀛州地震。五月甲申,邢州地连震不止。十一月戊辰,石州地震。
景德四年,地震。
按《宋史·真宗本纪》:四年八月己酉,益州地震。丙辰,泾原路言瓦亭砦地震。
大中祥符二年,地震。
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二年五月庚辰,代州地震。
大中祥符四年,地震。
按《宋史·真宗本纪》:四年秋七月壬午,镇、眉、昌等州地震。
天禧三年,地震。
按《宋史·真宗本纪》:天禧三年二月乙未,河南府地震。
仁宗天圣五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纪》:天圣五年三月戊申,秦州地震。天圣七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纪》:七年冬十月丙午,京师地震。
景祐四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纪》:景祐四年十二月甲申,并、代、忻州并言地震,吏民压死者三万二千三百六十人,伤五千六百人,畜扰死者五万馀。遣使抚存其民,赐死伤之家钱有差。
宝元元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纪》:宝元元年春正月丙辰,以地震及雷发不时,诏转运使、提举刑狱按所部官吏。除并、代、忻州压死民家去年秋粮。十二月甲子,京师地震。按《叶清臣传》:清臣判三司盐铁勾院,进直史馆。是冬,京师地震,上疏曰:天以阳动,君之道也;地以阴静,臣之道也。天动地静,主尊臣卑。易此则乱,地为之震。乃十二月二日丙夜,京师地震,移刻而止;定襄同日震,至五日不止,坏庐寺,杀人畜,凡十之六。大河之东,弥千五百里而及都下,诚大异也。属者荧惑犯南斗,治历者相顾而骇。陛下忧勤庶政,方夏泰宁,而一岁之中,灾变仍见。必有下失民望、上戾天意者,故垂戒以启迪清衷。而陛下泰然不以为异,徒使内侍走四方,治佛事,修道科,非所谓消复之实也。顷范仲淹、余靖以言事被黜,天下之人,齰舌不敢议朝政者,行将二年。愿陛下深自咎责,许延忠直敢言之七,庶几明威降鉴,而善应来集也。书奏数日,仲淹等皆得近徙。
康定 年,河东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苏舜钦传》:舜钦迁大理评事,监在京店宅务。康定中,河东地震,舜钦诣匦通疏曰:臣闻河东地大震裂,涌水坏屋庐城堞,杀民畜几十万,历旬不止。始闻惶骇疑惑。窃思自编策所纪前代衰微丧乱之世,亦尝有此大变。今四圣接统,内外平宁,戎夷交欢,兵革偃息,固与夫衰微丧乱之世异,何灾变之作反过之耶。且妖祥之兴,神实尸之,各以类告,未尝妄也。天人之应,古今之鉴,大可恐惧。岂王者安于逸豫、信任近臣而不省政事乎。庙堂之上,有非才苟禄、窃弄威福而侵上事者乎。又岂施设之政有不便民者乎。深宫之中,有阴教不谨以媚道进者乎。西北羌夷有背盟犯顺之心乎。臣从远方来,不知近事,心疑而口不敢道也。所怪者,朝廷见此大异,不修阙政,以厌天戒、安民心,默然不恤,如无事之时。谏官、御史不闻进牍铺白灾异之端,以开上心。然民情汹汹,聚首横议,咸有忧悸之色。臣世受君禄,身齿国命,涵濡惠泽,以长此躯,目睹心思,惊怛流汗,欲尽吐肝胆,以拜封奏。又见范仲淹以刚直忤奸臣,言不用而身窜前,降诏天下,不许越职言事。臣不避权右,必恐横罹中伤,无补于国,因自悲嗟,不知所措。既而孟春之初,雷震数作,臣以为国家阙失,众臣莫敢为陛下言者,唯天丁宁以告陛下。果能沛发明诏,许群臣皆得献言,臣初闻之踊跃欣抃。旬月间颇有言事者,其间岂无切中时病,而未闻朝廷举而行之,是亦收虚言而不根实效也。臣闻唯诚可以应天,唯实可以安民,今应天不以诚,安民不以实,徒布空文,增人太息,将何以谢神灵而救弊乱也。岂大臣蒙塞天听,不为陛下行之。岂言事迂阔无所取,不足行也。臣窃见纲纪隳败,政化阙失,其事甚众,不可概举,谨举大者二事以闻:一曰正心。夫治国如治家,治家者先脩己,脩己者先正心,心正则神明集而万务理。今民间传陛下比年稍迩俳优贱人,燕乐踰节,赐予过度。燕乐踰节则荡,赐予过度则侈。荡则政事不亲,侈则用度不足。臣窃观国史,见祖宗日视朝,旰昃方罢,犹坐于后苑,门有白事者,立得召对,委曲询访,小善必纳。真宗末年不豫,始间日视事。今陛下春秋鼎盛,实宵衣旰食求治之秋,而乃隔日御殿,此政事不亲也。又府库匮竭,民鲜盖藏,诛敛科率,殆无虚日。计度经费,二十倍于祖宗时,此用度不足也。政事不亲,用度不足,诚国大忧。臣望陛下脩己以御人,洗心以鉴物,勤听断,舍燕安,放弃优谐近习之纤人,亲近刚明鲠直之良士。因此灾变,以思永图,则天下幸甚。其二曰择贤。夫明主劳于求贤而逸于任使,然盈庭之士不须尽择,在择一二辅臣及御史、谏官而已。陛下用人尚未慎择。昨王随自吏部侍郎迁门下侍郎平章事,超越十资,复为上相。此乃非常之恩,必待非常之才,而随虚庸邪谄,非辅相之器,降麻之后,物论沸腾。故疾缠其身,灾仍于国,此亦天意爱惜我朝,陛下鉴之哉。且石中立顷在朝行,以诙谐自任,士人或有宴集,必置席间,听其语言,以资笑噱。今处之近辅,不闻嘉谋,物望甚轻,人情所忽,使灾害累降而朝廷不尊,盖近臣多非才者。陛下左右尚如此,天下官吏可知也。实恐远人轻笑中国,宜即行罢免,别选贤才。又张观为御史中丞,高若讷为司谏,二人者皆登高第,颇以文词进,而温和软懦,无刚鲠敢言之气。斯皆执政引拔建置,欲其慎默,不敢举扬其私,时有所言,则必暗相关说,旁人窥之,甚可笑也。故御史、谏官之任,臣欲陛下亲择之,不令出执政门下。台谏官既得其人,则近臣不敢为过,乃驭下之策也。臣以为陛下身既勤俭,辅弼、台谏又皆得人,则天下何忧不治,灾异何由而生。唯陛下少留意焉。
庆历三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纪》:庆历三年五月,忻州地大震。 按《五行志》:庆历三年五月九日,忻州地大震,说者曰:地道贵静,今数震摇,兵兴民劳之象也。
庆历四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纪》:四年五月乙酉,忻州言地震,有声如雷。
庆历五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纪》:五年秋七月戊申,广州地震。八月庚午,荆南府、岳州地震。
庆历六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纪》:六年二月戊寅,青州地震。三月庚寅,登州地震,岠嵎山摧,自是屡震,辄海底有声如雷。五月甲申,京师地震。 按《胡宿传》:宿知制诰。庆历六年,京东、两河地震,登、莱尤甚。宿兼通阴阳五行灾异之学,乃上疏曰:明年丁亥,岁之刑德,皆在北宫。阴生于午,而极于亥。然阴犹强而未即伏,阳犹微而不能胜,此所以震也。是谓龙战之会,其位在乾。若西北二边不动,恐有内盗起于河朔。又登、莱视京师,为东北少阳之位,今二州置金坑,多聚民凿山谷,阳气耗泄,故阴乘而动。宜即禁止,以宁地道。时以为迂阔。明年,王则果以贝州叛。
庆历七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纪》:七年冬十月乙丑,河阳、许州地震。
皇祐二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纪》:皇祐二年十一月丙寅,秀州地震,有声如雷。〈《志》作丁酉夜。〉
嘉祐二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纪》:嘉祐二年春二月,雄、霸州地震。夏四月丁未,以河北地数震,遣安抚。丙寅,幽州地大震,坏城郭,覆压死者数万人。
嘉祐五年,地震。
按《宋史·仁宗本纪》:五年五月己丑,京师地震。
嘉祐七年,地生面。按《宋史·仁宗本纪》:七年三月壬申,徐州彭城县白鹤乡地生面,占曰:地生面,民将饥。五月,钟离县地生面。
英宗治平四年,神宗即位,地震。
按《宋史·神宗本纪》:治平四年正月即位。八月己巳,京师地震。 按《五行志》:治平四年秋,漳、泉、建州、邵武、兴化军等处皆地震,潮州尤甚,拆裂泉涌,压覆州郭及两县屋宇,士民、军兵死者甚众。八月己巳,京师地震。
神宗熙宁元年,地震。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元年秋七月甲申,京师地震。乙酉,又震。辛卯,以河朔地大震,赐压死者缗钱。京师地再震。八月壬寅,京师地震。九月戊子,莫州地震,有声如雷。十一月乙末,京师及莫州地震。十二月癸卯,瀛州地大震。 按《五行志》:熙宁元年秋七月甲申,地震。乙酉、辛卯,再震;八月壬寅、甲辰,又震。是月,须城、东阿二县地震终日,沧州清池、莫州亦震,坏官私庐舍、城壁。是时,河北复大震,或数刻不止,有声如雷,楼橹、民居多摧覆,压死者甚众。九月戊子,莫州地震,有声如雷。十一月乙未,京师及莫州地震。十二月癸卯,瀛州地大震。丁巳,冀州地震。辛酉,沧州地震,涌出沙泥、船版、胡桃、螺蚌之属。是月,潮州地再震。是岁,数路地震,有一日十数震,有踰半年震不止者。
元丰八年,哲宗即位,地震。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丰八年三月,即位。五月丙午,京师地震。
哲宗元祐二年,地震。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祐二年二月,代州地震。
元祐七年,地震。
按《宋史·哲宗本纪》:七年九月己酉,永兴军、兰州、镇戎军地震,冬十月庚戌朔,环州地震。
绍圣元年,地震。
按《宋史·哲宗本纪》:绍圣元年十一月丙戌,太原地震。绍圣二年,地震。
按《宋史·哲宗本纪》:二年冬十月辛卯,河南府地震。是岁,苏州夏秋地震。
绍圣三年,地震。
按《宋史·哲宗本纪》:三年三月戊午〈《志》作戊戌〉,剑南、东川地震。九月己酉,滁、沂二州地震。
绍圣四年,地震。
按《宋史·哲宗本纪》:四年六月己酉,太原地震。
元符元年,地震。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符元年秋七月壬申,京师地震。元符二年,地震。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正月壬申,恩州地震。八月甲戌,太原府地震。
元符三年,地震。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己巳,太原府地又震。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地震。
按《宋史·徽宗本纪》:建中靖国元年,河东地震。 按《五行志》:建中靖国元年十一月辛亥,太原府、潞、晋、县、代、石、岚等州岢岚威胜保化宁化军地震弥旬,昼夜不止,坏城壁、屋宇,人畜多死。自后有司方言祥瑞,郡国地震多抑而不奏。
崇宁元年,地震。
按《宋史·徽宗本纪》:崇宁元年春正月丁丑,太原等十一郡地震,诏死者家赐钱有差。
大观元年,地震。
按《宋史·徽宗本纪》:大观元年冬十月辛酉,苏州地震。
政和七年,地震。
按《宋史·徽宗本纪》:政和七年秋七月壬辰,熙河、环庆、泾原地震。 按《五行志》:政和七年六月,诏曰:熙河、环庆、泾原路地震经旬,城砦、关堡、城壁、楼橹、官私庐舍并皆摧塌,居民覆压死伤甚众,而有司不以闻,其遣官按视之。
宣和四年,地震。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宣和四年,北方用兵,雄州地大震。元武见于州之正寝,有龟大如钱,蛇若朱漆著,相逐而行,宣抚司使焚香再拜,以银奁贮二物。俄俱死。
宣和六年,地震。
按《宋史·徽宗本纪》:六年,京师、河东、陕西地大震。按《桯史》:宣和六年春,东都地震。后三月,又震,宫殿门皆动有声。既而兰州地及山之草木悉没入地,而山下麦苗乃在山上。驿书闻朝廷,徽宗为之侧席。时方得燕兵端衅,日侈上心,向阑遇灾,而惧。临朝谓群臣曰:大观彗星之异,张商英劝朕畏天戒,更政事,虽复作辍,朕常不忘。五月壬寅,遂罢经抚房。于是时事危一变矣。会遣右司郎中黄潜善按视回乃,没其实以不害闻,天意遽回。六月,诏天下起,免夫钱图,卒固燕黄,骤迁户部侍郎建。炎中兴复以扳,附致鼎轴,杀陈东欧阳彻,逐李忠定,纲撤备纳,寇皆其为也。维扬渡江以覆,餗赐罢迹,其媕阿患得之心,盖已见于在庶僚时矣,遗臭千载,言之拊膺。
宣和七年,地震。
按《宋史·徽宗本纪》:七年秋七月,河东路地震。 按《五行志》:七年七月己亥,熙河路地震,有裂数十丈者,兰州尤甚。陷数百家,仓库俱没。河东诸郡或震裂。
[book_title]第一百十八卷
第一百十八卷目录
地异部汇考五
宋二〈高宗建炎一则 绍兴十则 孝宗隆兴二则 乾道二则 淳熙五则 光宗绍熙一则 宁宗庆元一则 嘉定四则 理宗宝庆一则 嘉熙一则 淳祐一则 宝祐一则 度宗咸淳三则 恭帝德祐一则〉
金〈熙宗天会一则 天眷一则 皇统一则 海陵正隆一则 世宗大定七则 章宗明昌三则 承安三则 宣宗兴定一则 哀宗正大一则〉
元〈世祖至元五则 成宗元贞一则 大德六则 武宗至大四则 仁宗皇庆一则 延祐五则 英宗至治一则 泰定帝泰定四则 致和一则 文宗天历一则 至顺四则 顺帝元统二则 至元五则 至正二十四则〉
庶徵典第一百十八卷
地异部汇考五
宋二
高宗建炎二年,地震。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炎二年正月戊戌,长安地大震,金将娄宿围城,弥旬无外援,乘地震而入,城遂陷。
绍兴三年,地震。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三年秋七月,四川地震。八月甲辰,苏、湖地震,求直言。 按《五行志》:绍兴三年八月甲申,地震,平江府、湖州尤甚。是岁,刘豫陷邓、随等州,金人犯蜀。
绍兴四年四月,地震。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按《礼志》:四年,知枢密院张浚言:四川自七月以来霖雨、地震,乞制文祀,名山大川祈祷。上曰:霖雨、地震之灾,岂非兵久在蜀,徵发供馈,民怨所致。当脩德以应之,又可祷乎。
绍兴五年,地震。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行都地震。
绍兴六年,地震。
按《宋史·高宗本纪》:六年六月乙巳朔夜,地震。己酉,求直言。 按《五行志》:六年六月乙巳夜,地震自西北,有声如雷,馀杭县为甚。是冬,刘麟、猊犯顺,寇濠、寿州。绍兴七年,地震。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兴二十四年,地震。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四年正月戊寅,地震。
绍兴二十五年,地震。
按《宋史·高宗本纪》:二十五年三月壬申,地震。
绍兴二十八年,地震。
按《宋史·高宗本纪》:二十八年八月甲寅,地震。
绍兴三十一年,地震。
按《宋史·高宗本纪》:三十一年三月壬辰,地震。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即位,地震。
按《宋史·孝宗本纪》:三十二年五月即位。秋七月戊申夜,地震。
孝宗隆兴元年,地震。
按《宋史·孝宗本纪》:隆兴元年五月,成都地震。冬十月丁丑,地震。 按《五行志》:隆兴元年十月丁丑,地震;六月甲寅,又震。
隆兴二年,地震。
按《宋史·孝宗本纪》:二年春正月,福建诸州地震。
乾道二年,地震。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道二年九月丙午,地震自西北方。
乾道四年,地震。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十二月壬子,石泉军地震三日,有声如雷,屋瓦皆落,时绵竹有冤狱云。
淳熙元年,地震。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熙元年十二月戊辰,地震自东北方。
淳熙八年,地震。
按《宋史·孝宗本纪》:八年九月己酉,地震。
淳熙九年,地震。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十二月壬寅夜,地震。
淳熙十年,地震。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十二月丙寅,地震。淳熙十二年,地震。
按《宋史·孝宗本纪》:十二年五月庚寅,地震。辛卯,福州地震。 按《杨万里传》:万里为尚左郎官。淳熙十二年五月,以地震,应诏上书曰:臣闻:言有事于无事之时,不害其为忠;言无事于有事之时,其为奸也大矣。南北和好踰二十年,一旦绝使,敌情不测。而或者曰:彼有五单于争立之祸。又曰:彼有匈奴困于东方之祸,既而皆不验。道涂相传,缮汴京城池,开海州漕渠,又于河南、北签民兵,增驿骑,制马枥,籍井泉,而吾之间牒不得以入,此何为者耶。臣所谓言有事于无事之时者一也。或谓金主北归,可为中国之贺。臣以中国之忧,正在乎此。此人北归,盖惩创于逆亮之空国而南侵也。将欲南之,必固北之。或者以身镇抚其北,而以其子与婿经营其南也。臣所谓言有事于无事之时者二也。臣窃闻论者或谓缓急,淮不可守,则弃淮而守江,是大不然。昔者吴与魏力争而得合肥,然后吴始安。李煜失滁、扬二州,自此南唐始蹙。今日弃淮而保江,既无淮矣,江可得而保乎。臣所谓言有事于无事之时者三也。今淮东、西凡十五郡,所谓守帅,不知陛下使宰相择之乎,使枢廷择之乎。使宰相择之,宰相未必为枢廷虑也;使枢廷择之,则除授不自己出也。一则不为之虑,一则不自己出,缓急败事,则曰:非我也。陛下将责之谁乎。臣所谓言有事于无事之时者四也。且南北各有长技,若骑若射,北之长技也;若舟若步,南之长技也。今为北之计者,日缮治其海舟,而南之海舟则不闻缮治焉。或曰:吾舟素具也,或曰:舟虽未具而惮于扰也。绍兴辛巳之战,山东、采石之功,不以骑也,不以射也,不以步焉,舟焉而已。当时之舟,今可复用乎。且夫斯民一日之扰,与社稷百世之安危,孰轻孰重。事固有大于扰者也。臣所谓言有事于无事之时者五也。陛下以今日为何等时耶。金人日逼,疆场日扰,而未闻防金人者何策,保疆场者何道。但闻某日脩某礼文也,某日进某书史也,是以乡饮理军,以千羽解围也。臣所谓言有事于无事之时者六也。臣闻古者人君,人不能悟之,则天地能悟之。今也国家之事,敌情不测如此,而君臣上下处之如太平无事之时,是人不能悟之矣。故上天见灾异,异时荧惑犯南斗,迩日镇星犯端门,荧惑守羽林。臣书生,不晓天文,未敢以为必然也。至于春正月日青无光,若有两日相摩者,兹不曰大异乎。然天犹恐陛下不信也,至于春日载阳,复有雨雪杀物,兹不曰大异乎。然天又犹恐陛下又不信也,乃五月庚寅,又有地震,兹又不曰大异乎。且夫天变在远,臣子不敢奏也,不信可也;地震在外,州郡不敢闻也,不信可也。今也天变频仍,地震辇毂,而君臣不闻警惧,朝廷不闻咨访,人不能悟之,则天地能悟之。臣不知陛下于此悟乎,否乎。臣所谓言有事于无事之时者七也。自频年以来,两浙最近则先旱,江淮则又旱,湖广则又旱,流徙者相续,道殣相枕。而常平之积,名存而实亡;入粟之令,上行而下慢。静而无事,未知所以振救之;动而有事,将何以为资耶。臣所谓言有事于无事之时者八也。古者足国裕民,惟食与货。今之所谓钱者,富商、巨贾、阉宦、权贵皆盈室以藏之,至于百姓三军之用,惟破楮券尔。万一如唐泾原之师,因怒粝食,蹴而覆之,出不逊语,遂起朱泚之乱,可不为寒心哉。臣所谓言有事于无事之时者九也。古者立国必有可畏,非畏其国也,畏其人也。故苻坚欲图晋,而王猛以为不可,谓谢安、桓冲江左之望,是存晋者,二人而已。异时名相如赵鼎、张浚,名将如岳飞、韩世忠,此金人所惮也。近时刘珙可用则早死,张栻可用则沮死,万一有缓急,不知可以督诸军者何人,可以当一面者何人,而金人之所素惮者又何人。而或者谓人之有才,用而后见。臣闻之《记》曰:苟有车必见其轼,苟有言必闻其声。今曰有其人而未闻其可将可相,是有车而无轼,有言而无声也。且夫用而后见,非临之以大安危,试之以大胜负,则莫见其用也。平居无以知其人,必待大安危、大胜负而后见。成事幸矣,万一败事,悔何及耶。昔者谢元之北禦苻坚,而郗超知其必胜;桓温之西伐李势,而刘倓知其必败。盖元于履屐之间无不当其任,温于蒱博不必得则不为,二子于平居无事之日,盖必有以察其小而后信其大也,岂必大用而后见哉。臣所谓言有事于无事之时者十也。愿陛下超然远览,昭然远寤。勿矜圣德之崇高,而增其所未能;勿恃中国之生聚,而严其所未备。勿以天地之变异为适然,而法宣王之惧灾;勿以臣下之苦言为逆耳,而体太宗之导谏。勿以女谒近习之害政为细故,而监汉、唐季世致乱之由;勿以仇雠之包藏为无他,而惩宣、政晚年受祸之酷。责大臣以通知边事军务如富弼之请,勿以东西二府异其心;委大臣以荐进谋臣良将如萧何所奇,勿以文武两途而殊其辙,勿使赂宦者而得旄节如唐大历之弊,勿使货近幸而得招讨如梁段凝之败。以重蜀之心而重荆、襄,使东西形势之相接;以保江之心而保两淮,使表里唇齿之相依。勿以海道为无虞,勿以大江为可恃。增屯聚粮,治舰扼险。君臣之所咨访,朝夕之所讲求,姑置不急之务,精专备敌之策。庶几上可消于天变,下不堕于敌奸。然天下之事,有本根,有枝叶。臣前所陈,枝叶而已。所谓本根,则人主不可以自用。人主自用,则人臣不任责,然犹未害也。至于军事,而犹曰谁当忧此,吾当自忧。今日之事,将无类此。《传》曰:水木有本原。圣学高明,愿益思其所本原者。
光宗绍熙四年,地震。
按《宋史·光宗本纪》:绍熙四年冬十月己酉夜,地震。庚戌夜,地又震。十一月癸酉,地生毛。
宁宗庆元六年,地震。
按《宋史·宁宗本纪》:庆元六年十一月丙寅,东北地震。
按《五行志》:庆元六年九月,东北地震。十一月甲子,
地震东北方。
嘉定六年,地震。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嘉定六年四月,行都地震。六月丙子,淳安县地震。
嘉定九年,地震。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九年二月辛亥,东西两川地大震。三月乙卯,又震。甲子,又震。丁卯,又震。壬申,又震。六月辛卯,西川地震。壬辰,又震。冬十月癸亥,西川地震。甲子,又震。
嘉定十年,地震。
按《宋史·宁宗本纪》:十年二月庚申,地震。
嘉定十四年,地震。
按《宋史·宁宗本纪》:十四年春正月乙未,地震。五月丙申,西川地震。
理宗宝庆元年,地震。
按《宋史·理宗本纪》:宝庆元年八月己酉,地震。
嘉熙四年,地震。
按《宋史·理宗本纪》:嘉熙四年十二月丙辰,地震。己未,诏求直言。
淳祐元年,地震。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祐元年十二月庚辰夜,地震。
宝祐三年,地震。
按《宋史·理宗本纪》:宝祐三年五月辛酉,嘉定大雨、雹,与叙南同日地震。 按《五行志》:宝祐三年,蜀地震。
度宗咸淳七年,地震。
按《宋史·度宗本纪》:咸淳七年秋七月壬午,嘉定地震者再。
咸淳九年,地生白毛。
按《宋史·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江南平地产白毛,临安尤多。
咸淳十年,恭帝即位,地震。
按《宋史·瀛国公本纪》:咸淳十年七月,即位。冬十月己巳,闽中地震。
恭帝德祐元年,地震。
按《宋史·瀛国公本纪》:德祐元年三月乙亥,闽中地大震。
金
熙宗天会十五年,地震。
按《金史·熙宗本纪》:天会十五年七月丙戌夜,京师地震。
天眷三年,地震。
按《金史·熙宗本纪》:天眷三年十二月丁丑,地震。
皇统四年,地震。
按《金史·熙宗本纪》:皇统四年十一月甲辰,以河朔诸郡地震。诏复百姓一年其压死无人收葬者,官为敛藏之。
海陵正隆五年,地震。
按《金史·海陵本纪》:正隆五年二月辛未,河东、陕西地震。镇戎、德顺军大风,坏庐舍,人多压死。 按《五行志》:五年二月辛未,河东、陕西地震。镇戎、德顺等军大风,坏庐舍,民多压死。海陵问司天马贵中对曰:伏阳逼阴所致。又问:震而大风,何也。对曰:土失其性,则地以震。风为号令,人君严急则有烈风及物之灾。
世宗大定四年,地震。
按《金史·世宗本纪》:大定四年三月庚子,京师地震。大定五年,地震。
按《金史·世宗本纪》:五年六月丙午,京师地震。七月戊申朔,京师地复震。十月丁丑朔,地震。
大定七年,地震。
按《金史·世宗本纪》:七年九月庚辰,地震。
大定二十年,地震。
按《金史·世宗本纪》:二十年五月丙寅,京师地震,生黑白毛。
大定二十三年,地生白毛。按《金史·世宗本纪》:二十三年三月癸丑,地生白毛。五月丁亥,地生白毛。
大定二十七年,地震。
按《金史·世宗本纪》:二十七年四月辛丑,京师地震。大定二十九年,章宗即位,地生白毛。
按《金史·章宗本纪》:二十九年春正月癸巳,即位。五月丁未,地生白毛。
章宗明昌元年,地生白毛。
按《金史·章宗本纪》:明昌元年二月癸丑,地生白毛。明昌四年三月,京师地震。
按《金史·章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明昌六年,地震。
按《金史·章宗本纪》:六年二月丁丑,京师地震。
承安元年,地震。
按《金史·章宗本纪》:承安元年十一月,平阳地震,有声如雷自西北来。十二月,诏平阳地震,人户三人死者免租税一年,二人及伤者免一年,贫民死者给葬钱五千,伤者三千。 按《五行志》:承安元年十一月丙申,平阳地震,有声自西北来。戊戌夜,又震,自此时复震动,浮山县尤剧,城廨民居圮者十七八,死者凡二三千人。
承安二年,地震。
按《金史·章宗本纪》:二年二月,地大震,有声如雷。六月丙寅,地震。七月,地震。八月,地震。九月,地大震。乙未,诏求直言。 按《五行志》:二年二月乙酉,地大震,有声殷殷然。六月、七月至九月晦。其震不一。
承安五年五月庚辰,地震。
按《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宣宗兴定三年,地震。
按《金史·宣宗本纪》:兴定三年癸未,陕西地大震。六月,平凉等处地震。七月庚子,以地震,曲赦陕西路。丁巳,遣徒单思忠以地震祭地祇于上清宫。 按《五行志》:三年四月癸未,陕右黑风昼起,有声如雷,顷之地大震,平凉、镇戎、德顺尤甚,庐舍倾,压死者以万计,杂畜倍之。 按《把胡鲁传》:三年六月,平凉等处地震,胡鲁因上言:皇天不言,以象告人,灾害之生,必有其故,乞明谕有司,敬畏天戒。上嘉纳之,遣右司谏郭著往阅其迹,抚谕军民焉。
哀宗正大四年,地震。
按《金史·哀宗本纪》:正大四年六月丙辰,地震。
元
世祖至元二十一年,地震。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十一年九月甲申,京师地震。 按《五行志》:至元二十一年九月戊子,京师地震。按《传》云: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升,于是有地震。至元二十六年,地震。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六年春正月丙戌,地震。至元二十七年,地震。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七年二月癸未,泉州地震。丙戌,复震。八月癸巳,地大震,武平尤甚,压死按察司官及总管府官王连等及民七千二百二十人,坏仓库局四百八十间,民居不可胜计。己亥,帝闻武平地震,虑乃颜党入寇,遣平章政事铁木儿、枢密院塔鲁忽带引兵五百人往视。九月戊申,武平地震。 按《五行志》:二十七年二月癸未,泉州地震。丙戌,泉州地复震。八月癸未,武平路地大震。 按《商挺传》:挺子琥。至元二十七年,徵拜中台监察御史。属地震,琥上书言:汉文帝有此异,而无其应,盖以躬行德化之道,在立法、任人二者而已。法不徒立,须人而行,人不滥用,惟贤是择。因举天下名士十馀人。帝从之,皆召用,待以不次。
至元二十八年,地震。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八年八月乙丑朔,平阳地震,坏民庐舍万有八百二十六区,压死者百五十人。按《五行志》:二十八年八月己丑,平阳路地震,坏庐舍万八百区。
至元二十九年,地震。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九年正月壬寅,午平地震。
成宗元贞元年三月壬戌,地震。
按《元史·成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大德六年,地震。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六年十二月辛酉,云南地震。戊辰,又震。
大德七年,地震。
按《元史·成宗本纪》:七年八月辛卯,夜地震,平阳、太原尤甚,村堡移徙,地裂成渠,人民压死者不可胜计。九月,平阳地震。 按《五行志》:七年八月辛卯夕,地震,太原、平阳尤甚,坏官民庐舍十万计。平阳赵城县范宣义郇堡徙十馀里。太原徐沟、祁县及汾州平遥、介休、西河、孝义等县地震成渠,泉涌黑沙。汾州北城陷,长一里,东城陷七十馀步。大德八年,地震。
按《元史·成宗本纪》:八年正月,平阳地震不止,已修民屋复坏。 按《陈天祥传》:天祥拜集贤大学士,商议中书省事。八月,地震,河东尤甚,诏问弭灾之道。天祥上章,极言阴阳不和,天地不位,皆人事失宜所致。执政者以其言切直,抑不以闻。天祥自被召还京,至是且一岁,未尝得见帝言事,常郁郁不自释,又不欲苟糜廪禄,八年正月,移疾谢去。 按《吕戜传》:大德中,河东、关陇地震,月馀不止,戜与集贤学士萧㪺,各设问答数千言,以究其理,且移书庙堂,陈救灾弭患之道。按《爱薛传》:爱薛授平章政事。八年,京师地震,上弗豫。中宫召问:灾异殆下民所致耶。对曰:天地示警,民何与焉。 按《郑鼎传》:鼎子制宜,授大都留守。大德八年,晋地大震,平阳尤甚,压死者众,制宜承命存恤,惧缓不及事,昼夜倍道兼行,至则亲入里巷,抚疮痍,给粟帛,存者赖之。
大德九年,地震。
按《元史·成宗本纪》:九年二月,平阳、太原地震。四月乙酉,大同路地震,有声如雷,坏官民庐舍五千馀间,压死者二千馀人。怀仁县地裂二所,涌水尽黑,漂出松柏朽木。十二月丙子,西咸地震。 按《五行志》:九年四月己酉〈《纪》作乙酉〉,大同路地震,坏庐舍五千八百,压死者一千四百馀人。怀仁县地震,二所涌水尽黑,其一广十八步,深十五丈,其一广六十六步,深一丈。五月癸亥,以地震,改平阳路为晋宁,太原路为冀宁。十一月壬子,大同地震。
大德十年,地震。
按《元史·成宗本纪》:十年闰正月甲午,晋宁、冀宁地震不止。八月壬寅,开成路地震,王宫及官民庐舍皆坏,压死故秦王妃也里完等五千馀人。
大德十一年,武宗即位,地震。
按《元史·武宗本纪》:十一年五月甲申,即位。八月戊午,冀宁路地震。 按《五行志》:十一年八月壬寅,开城路地震。
武宗至大元年,地震。
按《元史·武宗本纪》:至大元年六月丁酉,巩昌府陇西、宁远县地震,云南乌撒、乌蒙三日之中地大震者六。九月丙辰,中书省臣言:夏秋之间,巩昌地震,归德暴风雨,泰安、济宁、真定大水,庐舍荡析,人畜俱被其灾。江浙饥荒之馀,疫疠大作,死者相枕籍。父卖其子,夫鬻其妻,哭声振野,有不忍闻。臣等不才,猥当大任,虽竭尽心力,而闻见浅狭,思虑不广,以致政事多舛,有乖阴阳之和,百姓被其灾疫,愿退位以避贤路。帝曰:灾害事有由来,非尔所致,汝等但当慎其所行。十月癸巳,蒲县、陵县地震。
至大二年,地震。
按《元史·武宗本纪》:二年十二月壬戌,阳曲县地震,有声如雷。
至大三年,地震。
按《元史·武宗本纪》:三年十二月戊申,冀宁路地震。至大四年,仁宗即位,地震。
按《元史·仁宗本纪》:四年三月庚寅,即位。宁夏县地震。七月癸未,甘州地震,大风,有声如雷。闰七月甲子,宁夏地震。 按《五行志》:四年三月己亥,宁夏路地震。七月癸未,甘州地震,大风,有声如雷。闰七月庚子,宁夏地震。
仁宗皇庆二年,地震。
按《元史·仁宗本纪》:皇庆二年六月己未朔,京师地震。癸亥,秃忽鲁等以灾异乞赐放黜,不允。丙寅,京师地震。七月壬寅,京师地震。
延祐元年,地震。
按《元史·仁宗本纪》:延祐元年二月戊辰,大宁路地震。四月甲申朔,大宁路地震,有声如雷。八月丁未,冀宁、汴梁及武安、涉县地震,坏官民庐舍,武安死者十四人,涉县三百二十六人。十一月辛未,大宁路地震,有声如雷。
延祐二年,地突陷。
按《元史·仁宗本纪》:延祐二年五月乙丑,秦州成纪县山移。是夜,疾风电雹,北山南移至夕河川,次日再移,平地突出土阜,高者二三丈,陷没民居。敕遣官覈验赈恤。
延祐三年,地震。
按《元史·仁宗本纪》:三年九月己未,冀宁、晋宁路地震。十月壬午,河南路地震。
延祐四年,地震。
按《元史·仁宗本纪》:四年正月壬戌,冀宁路地震。 按《五行志》:四年正月壬戌,冀宁地震。辛卯,冀宁地震。九月,岭北地震三日。
延祐五年,地震。
按《元史·仁宗本纪》:延祐五年正月甲戌,懿州地震。二月癸巳,和宁路地震。五月己卯,德庆路地震。 按《五行志》同。
英宗至治二年,地震。
按《元史·英宗本纪》:至治二年十一月己亥,御史李端言:近者京师地震,日月薄蚀,皆臣下失职所致。帝自责曰:是朕思虑不及致然。因敕群臣亦当修饬,以谨天戒。癸卯,地震。乙卯,宣德府宣德县地屡震。帝性坚刚明,尝以地震减膳、彻乐、避正殿,有近臣称觞以贺,问:何为贺。朕方修德不暇,汝为大臣,不能匡辅,反为谄耶。斥出之。拜住进曰:地震乃臣等失职,宜求贤以代。曰:毋多逊,此朕之过也。 按《五行志》:二年九月癸亥,地震。
泰定帝泰定元年,地震。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泰定元年四月庚辰,以地震,手诏戒饬百官。十二月庚申,同州地震,有声如雷。 按《五行志》:泰定元年十二月庚申,奉元路同州地震,有声如雷。 按《宋本传》:泰定元年春,除监察御史,首言:逆贼铁失等虽伏诛,其党枢密副使阿散,身亲弑逆,以告变得不死,窜岭南,乞早正天讨。国制,范黄金为太宗神主,仁宗室盗竟窃去,本言:在法,民间失盗,捕之违期不获犹治罪,太常失典守,及在京应捕官,皆当罢去。又言:中书宰执,日趋禁中,固宠苟安,兼旬不至中堂,壅滞机务,乞戒饬臣僚,自非入宿卫日,必诣所署治事。皆不报。踰月,调国子监丞。夏,风烈地震,有旨集百官杂议弭灾之道。时宿卫士自北方来者,复遣归,乃百十为群,剽劫杀人桓州道中。既逮捕,旭灭杰奏释之。蒙古千户使京师,宿邸中,适民间朱甲妻女车过邸门,千户悦之,并从者夺以入,朱泣诉于中书,旭灭杰庇不问。本适与议,本复抗言:铁失馀党未诛,仁庙神主盗未得,桓州盗未治,朱甲冤未伸,刑政失度,民愤天怨,灾异之见,职此之由。辞气激奋,众皆耸听。
泰定二年,地震。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二年正月庚戌,诏谕宰臣曰:向者卓儿罕察苦鲁及山后皆地震,内郡大小民饥。朕自即位以来,惟太祖开创之艰,世祖混一之盛,期与人民共乐,常怀祗惧,灾沴之至,莫测其由。岂朕思虑有所不及而事或僭差,天故以此示儆。卿等其与诸司集议便民之事,其思自死罪始,议定以闻。朕将肆赦,以诏天下。
泰定三年,地震。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三年十一月丁亥,宁夏路地震,有声如雷,连震者四。
泰定四年,地震。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四年三月癸卯,和宁地震,有声如雷。十一月辛卯,冀宁路曲阳县地震。 按《五行志》:四年三月癸卯,和宁路地震如雷。八月,碉门地震,有声如雷,昼晦。凤翔、兴元、成都、陜州、江陵等郡地同日震。九月壬寅,宁夏地震。
致和元年,地震。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致和元年七月辛酉朔,宁夏地震。 按《五行志》:致和元年十月壬寅,大宁路地震。
文宗天历二年,地震。
按《元史·文宗本纪》:天历二年二月辛亥,庐州路合肥县地震。十月壬寅,大宁路地震。
至顺元年,地震。
按《元史·文宗本纪》:至顺元年九月庚辰,大宁路地震。至顺二年,地震。
按《元史·文宗本纪》:二年四月甲戌,真定武陟县地震,逾月不止。
至顺三年,地震。
按《元史·文宗本纪》:三年四月戊申,大宁路地震。五月戊寅,京师地震有声。八月己酉,陇西地震。九月辛巳,是夜地震,有声来自北。
至顺四年,地震。
按《元史·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四月戊申,大宁路地震。五月戊寅,京师地震有声。八月己酉,陇西地震。
顺帝元统元年,地裂、地震。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统元年十一月丙申,巩昌成纪县地裂。癸卯,安庆潜山县地震。辛亥,秦州地裂。十二月,饶州德兴县,馀干、乐平二州地震。
元统二年,地震。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年八月辛未,京师地震。
至元元年,地震。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元元年十二月丙子,安庆、蕲黄地震。 按《五行志》:至元元年十一月壬寅,兴国路地震。十二月丙子,安庆路地震,所属宿松、太湖、潜山三县同时俱震。庐州、蕲州、黄州亦如之。是月,饶州亦地震。
至元二年正月乙丑,宿松地震。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至元三年,地震。
按《元史·顺帝本纪》:三年八月壬午,京师地大震,太庙梁柱裂,各室墙壁皆坏,压损仪物,文宗神主及御床尽碎;西湖寺神御殿壁仆,压损祭器。自是累震,至丁亥方止,所损人民甚众。癸未,河南地震。 按《五行志》:三年八月辛亥夜,京师地震。壬午,又大震,损太庙神主;西湖寺神御殿壁倾,祭器皆坏。顺州、龙庆州及怀来县皆以辛巳夜地震,坏官民房舍,伤人及畜牧。宣德府亦如之,遂改为顺宁云。
至元四年,地震。
按《元史·顺帝本纪》:四年正月丙申,以地震,赦天下。二月乙酉,奉圣州地震。七月己酉,奉圣州地大震,损坏人民庐舍。八月辛未,宣德府地大震。丙子,京师地震,日二三次,至乙酉乃止。 按《五行志》:四年春,保安州及瑞州路、新昌州地震。七月己酉,保安州地大震。八月丙子,京师地震,日凡二三,至乙酉乃止。密州安丘县地震。
至元六年,地裂。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六月己亥,秦州成纪县地裂。
至正元年,地震。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元年三月己未,汴梁地震。至正二年,地震裂。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年四月辛丑,冀宁路平晋县地震,声如雷鸣,裂地尺馀,民居皆倾仆。十二月乙酉,京师地震。
至正三年,地震。
按《元史·顺帝本纪》:三年二月,汴梁路新郑、密二县地震。十二月,胶州及属邑高密地震。 按《五行志》:三年二月,钧州新郑、密县地震。十二月,胶州及属邑高密地震。
至正四年,地震。
按《元史·顺帝本纪》:四年七月戊子朔,温州飓风大作,海水溢,地震。八月,莒州蒙阴县地震。
至正五年,地震。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春,蓟州地震,所领四县及东平汶上县亦如之。十二月乙丑,镇江地震。
至正六年,地震。
按《元史·顺帝本纪》:六年二月,山东地震。九月戊子,邵武地震,有声如鼓,至夜复鸣。 按《五行志》:六年二月,益都路益都、昌乐、寿光三县,潍州北海县、胶州即墨县地震。三月,高苑县地震,坏民居。九月戊午,邵武地震。翌日,地中有声如鼓,夜复如之。
至正七年,地震。
按《元史·顺帝本纪》:七年二月己卯,山东地震。五月,临淄地震,七日乃止。 按《五行志》:七年二月,益都临淄、临朐,潍州之昌邑、胶州之高密、济南之棣州地震。三月,东平路东阿、阳谷、平阴三县地震,河水动摇。五月,临淄地又震,七日乃止。河东地坼泉涌,崩城陷屋,伤人民。十一月,镇江丹阳县地震。
至正九年六月,台州地震。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至正十一年,地震。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一年四月,冀宁路属县多地震,半月乃止。丁酉,孟州地震。 按《五行志》:十一年四月,冀宁路汾、忻二州,文水、平晋、榆次、寿阳四县,晋宁辽州之榆社,怀庆河内、脩武二县及孟州皆地震,声如雷霆,圮房屋,压死者甚众。八月丁丑,中兴路公安、松滋、枝江三县,峡、荆门二州地震。
至正十二年,地震。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二年二月丙戌,霍州灵石县地震。三月,陇西地震。 按《五行志》:十二年二月丙戌,霍州灵石县地震。闰三月丁丑,陕西地震,庄浪、定西、静宁、会州尤甚,移山堙谷,陷没庐舍,有不见其迹者。会州公廨墙圮,得弩五百馀张,长丈馀,短者九尺,人莫能开挽。
至正十三年,地震。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三年三月,会州、定西、静宁、庄浪等州地震。
至正十四年,地震。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四年夏四月癸巳朔,汾州介休县地震,泉涌。七月,汾州孝义县地震。十二月己酉,绍兴路地震。 按《五行志》:十四年十一月,宁国路地震,所领宁国、旌德二县亦如之。淮安路海州地震。至正十五年,地震。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五年六月丁丑,保德州地震。至正十六年,地震。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六年正月,蓟州地震。 按《五行志》:十六年春,蓟州地震,凡十日,所领四县亦如之。六月,雷州地大震。
至正十七年,地陷。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七年十月,静江路东门地陷。
至正十八年,地震。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八年五月,山东地震。 按《五行志》:十八年二月乙亥,冀宁临州地震。五月,益都地震。至正十九年,地震。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九年正月甲午,庆元地震。
至正二十年,地震。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年二月,延平顺昌县地震。
至正二十二年,地震。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三月,南雄路地震。
至正二十三年,地震。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三年十二月丁巳,台州地震。
至正二十五年,地震。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五年十月壬申,兴化路地震,有声如雷。
至正二十六年,地震。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十六年六月壬子朔,汾州介休县地震。秋七月,徐沟县地震。 按《五行志》:二十六年三月,海州地震如雷。七月辛亥,冀宁路徐沟县,石、忻、临三州,汾之孝义、平遥二县同日地震,有压死者。是月,河南府巩县大霖雨,地震。十一月辛丑,华州蒲城县洛岸崩,壅水,绝流三日。
至正二十七年,地震。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十七年五月,山东地震。 按《五行志》:二十七年十月丙辰,福州雷雨,地震。十二月庚午,又震,有声如雷。
至正二十八年,地震。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十八年六月庚子朔,徐沟县地震。壬戌,临州、保德州地震,五日不止。 按《五行志》:二十八年六月,冀宁文水、徐沟二县,汾州孝义、介休二县,临州、保德州,隰之石楼县及陕西皆地震。十月辛巳,陕西地又震。
[book_title]第一百十九卷
第一百十九卷目录
地异部汇考六
明一〈太祖一则 洪武二则 惠宗建文二则 成祖永乐四则 仁宗洪熙一则 宣宗宣德三则 英宗正统二则 代宗景泰二则 英宗天顺二则 宪宗成化十八则 孝宗弘治十六则 武宗正德十四则 世宗嘉靖四十一则〉
庶徵典第一百十九卷
地异部汇考六
明一
太祖吴元年冬十月,福州地震。
按《明昭代典则》云云。
洪武元年夏六月,瑞州府地震。
按《江西通志》云云。
洪武五年,地震。
按《明昭代典则》:洪武五年八月,太原府徐沟县西北地震,自癸未至乙酉日。
按《广东通志》:洪武五年四月,广州地震。《旧志》:四月二十一日辰时,地震。是年八月二十日卯时,又震,有声如雷,地坼二三里许。
惠宗建文元年,京师地震。
按《正气纪·惠宗本纪》:建文元年三月,京师地震,求直言。监察御史尹昌隆言:奸臣专政,阴盛阳微,谪见于天。帝恶之。故贬徐曰:求直言而以直弃之人将不食吾馀。复原职。既而,昌隆复上疏触忌。御史金焦劾其放言肆害,斥昌隆为福宁知县。
按《名山藏》:燕王还北平,传檄天下曰:太孙即位,京师地震。占书曰:地德至静,不宜动摇,若主弱臣强,则必震动,臣下擅权,则土不宁,变怪生焉,阳伏不能出,阴出不能入,阴阳相激,地必震动,动于宗庙宫殿者,人君失信,国无忠臣,诛伐不以礼,上下不相亲也。建文二年,会稽地震。
按《浙江通志》云云。
成祖永乐元年,地震。
按《名山藏》:永乐元年十一月,上顾侍臣曰:北京、山西、宁夏一时地震,朕心惕然尔。言其故侍臣,对曰:兵戈土木应也。上曰:比年兵旅饥馑,民困甚矣,朕夙夜图之,朕避暑楼居武门、端门而已。后宫垫隘,不敢增修,虑土木也。若云兵戈政当,敕边修备。
按《湖广通志》:永乐元年,施州地大震,以民奏设帅辟王宣抚等七十馀处,随相攻害。
按《广东通志》:永乐元年八月辛未,潮州地震。
永乐二年,地震。
按《大政纪》:永乐二年十一月甲寅,京师地震。谕文武群臣宜戒谨修职,共回天意,凡军民有不便之事,当速改之。
按《江南通志》:永乐二年,应天地震。
永乐六年,地屡震。
按《山东通志》云云。
永乐十四年九月癸卯,京师地震。
按《大政纪》云云。
仁宗洪熙元年,地震。
按《大政纪》:洪熙元年三月甲戌,南京地震者三。
宣宗宣德元年秋七月,北京地震。
按《大政纪》云云。
宣德二年二月,南京地屡震。
按《大政纪》云云。
宣德四年春正月,两京地震。
按《大政纪》云云。
英宗正统五年,地震。
按《名山藏》:正统五年十月,兰县、庄浪同以月朔地震,十日乃止。坏城堡、官民庐舍,压死男女二百馀人。敕三司修葺赈恤之。
正统十年,地震。
按《山东通志》:正统十年,地大震。
按《福建通志》:正统十年十一月癸未,地震连日夜凡九次,鸟兽之属皆辟易飞走,山崩石坠,地裂水涌,公私屋宇摧压者多,凡百馀日乃止。
代宗景泰二年,地震。
按《名山藏》:景泰二年八月壬申,南京地震。
景泰三年,地震。
按《名山藏》:景泰三年九月,南京地震。
英宗天顺二年,地震。
按《云南通志》:天顺二年七月,地震。金齿司东南城郭,兵器俱燬。
天顺四年,地震。
按《浙江通志》:天顺四年十二月,会稽地震。
宪宗成化元年,地震。
按《大政纪》:成化元年二月,大雨黑黍于襄阳,地震,屋宇摇动,轰轰有声。四月,河南钧州地震,有声,至二十三日方止。
按《湖广通志》:成化元年,襄阳地震,有声。
成化四年,地震。
按《大政纪》:成化四年八月癸巳辰刻,京师地震,有声。九月壬午,京师地震,御史康永韶奏考察两京官,命吏部都察院会各堂上官考察。
成化五年,地震。
按《湖广通志》:成化五年冬十月朔,安陆地震,有声,城垣倾者数丈。
成化六年,地震。
按《大政纪》:成化六年正月丁亥,河南地震。兵科给事中郭镗乞禁约天下,今后不许献言祥瑞。置不问镗言。今年正月,河南布政司奏地震。既而,掌太常寺事李希安奏甘露降俱下,礼部尚书邹干等即以甘露事上闻。臣备位谏官适睹二事,不敢不言,盖遇灾异,则惧心起,悦休祥,则骄心萌。惧则修德,骄则怠政。故圣人不贵祥瑞,《春秋》独记灾异。商之中宗高宗,一则桑谷生,一则雉雊鼎耳。二君因巫咸、祖乙之言恐惧修省,变灾为祥,故能享国长久,商道益隆。汉文景之时,日食、地震、山崩、川涌、星变之异未易,遽数二君,恐惧修省,今年下诏劝农桑,明年下诏免租税。以致民和气应海内富安惟遇灾而不知惧,然后乱亡随之。皇上践祚于兹六载,凡列位大臣职居典礼者宜如巫咸之告君祖乙之正事。邹干等乃以先奏地震,迟留不言,顾以后奏。甘露谄言瑞应,迹其所存,实怀容悦之私伏。愿皇上以年丰为瑞,以民安为祥,以贤才为宝,遇灾而惧闻,瑞不喜仍罢干、希安二人以谢天下。及禁约天下,令后不许献言祥瑞,仍以地震、天旱因灾求言。博访政事缺失,民间疾苦以次施行,使天下后世知皇上不爱祥瑞,不近谄谀,惧灾修德,其为瑞应岂不大哉。上曰:朕未尝以此怠于德政,郭镗安得为此言。姑置之。以湖广地震遣官祭告境内山川。八月己巳,广东、高雷二府地震有声。
成化七年,地震。
按《云南通志》:成化七年春正月,顺宁地震,声如雷,踰日始宁。
成化八年,地震。
按《山西通志》:成化八年,地震太原府境内。七月,再震,有声如雷。
按《贵州通志》:成化八年冬十一月,地震。
成化九年,地震。
按《山西通志》:成化九年三月,石楼县地震,七月,又震,有声。
成化十一年,地震地裂
按《江南通志》:成化十一年,苏州松江地震,生白毛。按《浙江通志》:成化十一年,诸暨地震。
成化十二年,地震,地涌血。
按《大政纪》:成化十二年正月辛亥,南京地震,有声。正月,南京六科十三道各奏,南京阴霾遮日,地震有声。乞加修省下所司知之。四月庚寅夜,山西太原府地震有声。十月辛巳,京师并蓟州等处地震有声。按《浙江通志》:成化十二年,嘉兴地震,山阴地涌血。成化十五年,地震。
按《大政纪》:成化十五年五月乙丑,直隶常州府地震有声,生白毛。九月丙子,直隶无锡、常熟二县地震有声。
按《浙江通志》:成化十五年九月,嘉兴地震。
按《湖广通志》:成化十五年九月,黄梅地震。
成化十六年,地突起,地震。
按《大政纪》:成化十六年六月,长乐县昆田里平地突起小阜,阜通三四尺,人畜践之辄陷,寻复于其左涌一山,广袤五丈馀,其占,女主为男之兆。唐武后时有此,但今异幸小耳。九月辛丑,四川、威州地震有声。按《山东通志》:成化十六年九月,邹平地震。
按《广东通志》:成化十六年夏五月,香山地震。
成化十七年,地震。
按《大政纪》:成化十七年三月,礼部尚书周洪谟等奏灾变修省事宜,从之。礼部以二月初十日,南京及江北四府:山东、河南等府州县俱同日地震有声奏言。考之传记,地动千里有大灾。又云,春动者,岁凶二月。动者,水灾。今所动不止千里,又况凤阳、南京皆祖宗根本之地,宗庙社稷所在,关系尤重。乞行各处守臣,理冤抑,恤孤寡,以消变异,广储畜,省费用,以备岁凶。浚沟渠,筑河堤,以防水患。毋徒事虚文。四月,南京六科给事中周纮等、十三道御史陈金等,因灾异劾南京礼部侍郎李本、兵部侍郎马显、工部侍郎刘俊、国子监祭酒王㒜、左副都御史胡拱辰、鸿胪寺卿李镕,俱不职乞罢黜上下部悉留之。金等言:南京地震有声,白毛顿长,猛虎近城伤人,且当阳春和煦之时,而寒风凄雨有类秋冬。臣惟根本重地,灾异独甚,皆大臣不职所致。
成化十八年,山阴地震。
按《浙江通志》云云。
成化十九年,地震。
按《畿辅通志》:成化十九年春三月,宣府地震。
按《山东通志》:成化十九年夏四月,兖州、钜野等处地震有声。
成化二十年,地震。
按《名山藏》:成化二十年正月庚寅,京师地震。是日,永平诸府及宣府、大同、辽东地皆震动。宣府地裂涌水,天寿山密云,古北口、居庸关一带城垣墩台驿堡多至溃裂,人有压死者。壬辰,敕谕文武群臣曰:朕夙夜政理治效未著,地震京师,天戒至矣。斋心涤虑,省愆修德,尔文武群臣宜各痛加省改懋称厥职,以毗朕志。
按《福建通志》:成化二十年十二月戊寅,地震有声如雷。
成化二十一年,地震。
按《山西通志》:成化二十一年正月,地震。洪洞、赵城震者三。蒲州大震,坏民庐舍房屋墙垣无数,至五十日而后始止。
按《蒲州志》:成化二十一年正月,地大震,有声,墙屋倾覆,五十日始止。
按《洪洞县志》:成化二十一年正月,地震者三。
成化二十二年,地裂地震。
按《陕西通志》:成化二十二年五月,商州地裂,六月,咸宁县地裂,倾陷民房屋墙垣无数。
按《福建通志》:成化二十二年九月,地震三次。
成化二十三年,地震。
按《山东通志》:成化二十三年三月,德平地震。
按《陕西通志》:成化二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关中地震如雷,山多崩,圮屋舍坏,男女死者千九百馀人。按《湖广通志》:成化二十三年九月,衡阳德安地震。按《广东通志》:成化二十三年五月庚申,广州地震。
孝宗弘治元年,地震。
按《云南通志》:弘治元年,大姚地震,白塔裂,再震,复合。弘治四年,地震。
按《明外史·彭韶传》:弘治四年,南京地震,御史宗彝等言韶、乔新、强珍、谢铎、陈献章、章懋、彭程俱宜召用,不报。
弘治五年,地震。
按《山东通志》:弘治五年夏五月,濮州地震。
弘治六年,地震。
按《山西通志》:弘治六年,榆次地震,有声如雷。
弘治七年,地震。
按《江西通志》:弘治七年十一月,地震有声。
弘治八年,地震。
按《大政纪》:弘治八年十月,南京地震,十一月,陕西地震。
按《广东通志》:弘治八年夏六月,高明地震。
弘治九年,地震。
按《四川总志》:弘治九年,绵竹地震,自东南而西北房屋掣动。
弘治十年,地震。
按《大政纪》:弘治十年五月,各省地震,诏求直言。按《浙江通志》:弘治十年九月,杭州地震。
弘治十一年,地震。
按《云南通志》:弘治十一年十月,浪穹地震,有声如雷。弘治十二年,地震,生白毛。
按《浙江通志》:弘治十二年,乐清地震,生白毛。
按《云南通志》:弘治十二年,云南县地震,夏六月,景东地震,十日夜蒙化地大震,民屋多圮厥,明,地生白毛,长寸许,文庙独无冬,宜良地震,有声自西南来,如雷。民居尽圮,压死以万计。旬月常震,越四年,始宁十二月,澄江地震,官民庐舍倾坏,人多压死,月馀乃止。弘治十三年,地震。
按《福建通志》:弘治十三年三月,地震有声。
弘治十四年,地震。
按《大政纪》:弘治十四年正月朔,陕西地震,时西安、延安、庆阳、潼关等处地震有声,韩城县尤甚,声响如雷,倾倒官民房五千馀间,压死男妇一百五十。自朔至望,震犹未息,县东安昌八里,遍地决破涌水,有裂开地长一二丈或四五丈者,涌出溢流如河。陕西地震,水涌林俊。上疏谓:变不虚生,必有其应。历述汉晋以来宫闱内侍柄臣之祸,且乞减斋醮清役占汰冗食,止工作,省供应,节赏赐,戒逸欲,远佞幸,亲贤人。兵部尚书马文升上疏弭灾急务。上嘉纳之。文升言:地道主静,动则失常,考古典凡言地震者,乃坤不承乾,臣不承君之兆。然亦未有震于元旦者,亦未有裂地成河者,此乃非常之异,古今之所罕见也陕西四邻边境,而延庆二府又密迩河套。地震未已,而外国乘之侵凌之兆亦已明矣。值兹民困财竭兵衰将懦之时,而欲安内以攘外,修德以弭灾,亦甚乎其难矣。伏望陛下祇畏变异,痛加修省,节金帛以备紧急,罢斋醮以省浪费,止传奉之官禁。奏讨之地,将陕西织造绒褐内臣早取回京,以苏军民之困。宗社生灵,庶几有赖。上曰:览奏具见忠爱,所司即便施行。
按《山西通志》:弘治十四年正月朔,蒲州地震,有声如雷,形势闪荡,如舟在浪中,官民墙屋倾颓,压死人畜甚多。
按《江南通志》:弘治十四年,松江地震,屋宇动摇。按《云南通志》:弘治十四年正月十六日,剑川州地震,声如雷,土城官民,庐舍皆圮。
按《异林》:弘治辛酉元日,朝邑地震如雷,城宇撼落者五千三百馀所,遍地窍发如瓮口,或裂长一二寻,涌泉泛滥,几成川河。迄望夕,犹震摇不息,人民逃散。弘治十五年,地震。
按《山东通志》:弘治十五年,汶上地震,有声如雷。秋九月七日戌时,濮州等处地震,涌水四出,民居倾坏者千馀,压死者五十馀人,一日三十馀震。
按《山西通志》:弘治十五年,保德地震,有声如雷。按《河南通志》:弘治十五年,考城地震。
按《云南通志》:弘治十五年八月,腾冲地震。
弘治十六年,地震。
按《江西通志》:弘治十六年八月,乐平地震。
弘治十七年,地震。
按《山东通志》:弘治十七年秋九月,金乡地震,越十日,复震。
按《山西通志》:弘治十七年,万泉地震。
按《陕西通志》:弘治十七年,地震二次,正月,华阴地震。弘治十八年,地震。
按《江南通志》:弘治十八年,松江地震,有声如雷。按《浙江通志》:弘治十八年,两浙地震,生白毛。
武宗正德元年,地震。
按《大政纪》:正德元年春正月,地震。
按《陕西通志》:正德元年二月,合阳县地连震六次。按《浙江通志》:正德元年十二月,温州地震,生白毛。按《江西通志》:正德元年九月,馀干地震。
按《云南通志》:正德元年,云南县地震,生白毛。
正德三年,武强地震,生白毛。
按《畿辅通志》云云。
正德四年,地震地裂。
按《畿辅通志》:正德四年,武强地震,生白毛。
按《浙江通志》:正德四年,德清、新昌地震。
按《广东通志》:正德四年冬十月,惠州地震。
按《湖广通志》:正德四年春,枣阳地震,祁阳地裂泉溢,七月,江夏地震,生白毛。冬十月,靖州地震,一日三次,按《福建通志》:正德四年,连江地生白毛,焚之,有发气。按《广东通志》:正德四年秋七月,兴宁地震,九月,高州地震。
正德五年,地震。
按《明昭代典则》:正德五年秋七月,四川、威茂地震,有声如雷,漳川、乐至川县皆震。
按《畿辅通志》:正德五年夏五月,衡水地震。
按《浙江通志》:正德五年,湖州地震,生白毛。
按《湖广通志》:正德五年五月,靖州地震。
按《广东通志》:正德五年秋七月,地震。
按《广西通志》:正德五年六月,苍梧地震,次日,生白毛。正德六年,地震。
按《大政纪》:正德六年十一月,京师地震。
按《浙江通志》:正德六年,杭州地震。
按《江西通志》:正德六年春正月朔,东乡进贤地震。按《云南通志》:正德六年,腾冲地震,楚雄北胜州地震,有声自西北来,墙屋俱圮,五月六日,地大震,城倾西北,圮民居千馀所。
按《贵州通志》:正德六年秋九月,都匀地震。
正德七年,地震。
按《陕西通志》:正德七年三月,渭南县地震。
按《江南通志》:正德七年,苏州地震,有声,生白毛。按《浙江通志》:正德七年,杭州连月地震,生白毛。按《广西通志》:正德七年六月,北流地震。
按《云南通志》:正德七年八月庚午,金齿腾冲地震,辛未,大震有声,城堞官署,民居倾坏,死伤者甚多。正德八年,地震。
按《广西通志》:正德八年秋八月,宣化县地震,声隐隐如雷。
按《云南通志》:正德八年,临安地震,有声如雷,三日乃止。
正德九年,地震。
按《山西通志》:正德九年,寿阳地震,声如雷,日三次。正德十年,地震。
按《山东通志》:正德十年十一月,沂州地震。按《浙江通志》:正德十年,遂昌地震。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年,荆州地震,有声十一月,复震。常德、丰州、南漳地震。
按《云南通志》:正德十年,蒙化地大震,池中水立。景东地大震,民居半圮。五月六日,武定、禄丰、鹤庆、姚安、丽江、大姚同日地震,官民庐舍倾圮殆尽。邓州地大震,六月又震,八月又震,九月太和地震,屋墙尽塌,压死数百人,日每小震,踰旬始宁。
正德十一年,地震地裂。
按《浙江通志》:正德十一年,松阳地震。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一年,江夏地震。八月,武昌地裂。按《福建通志》:正德十一年八月,地大震。
正德十二年,地震。
按《浙江通志》:正德十二年,杭州、永嘉、乐清地震。按《江西通志》:正德十二年夏四月,丰城地震。
按《福建通志》:正德十二年四月十九日,沙县地震。是年,将乐董旭等为乱,又是年,地生毛,一夜长二三寸,有白有黑,民惊骇者,两阅月乃没。
正德十四年,地震。
按《江西通志》:正德十四年春,九江地震,黑气弥月始散。
按《广东通志》:正德十四年,增城博罗地震。
正德十五年,地震。
按《山东通志》:正德十五年八月夏,津县地震。
按《浙江通志》:正德十五年,宁波地震。
按《福建通志》:正德十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安溪地大震,声如雷。
按《广东通志》:正德十五年秋八月,澄迈田移隅都,民曾攻石窟,出下丘连,苗移叠上,丘高近尺。
按《广西通志》:正德十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夜,苍梧地震。
正德十六年,地震。
按《浙江通志》:正德十六年冬至,松阳地震,遂昌地吼,其声如虎。
世宗嘉靖元年,地震。
按《山西通志》:嘉靖元年秋八月,阳曲、榆次、宁乡地震。按《陕西通志》:嘉靖元年夏,宁夏地震,有声如雷。按《江西通志》:嘉靖元年九月,建昌地震有声。
按《湖广通志》:嘉靖元年三月,黄陂地震,枣强、谷城亦震,沿江地震,至岳麓江而定,城郭多没。
嘉靖二年,地震。
按《大政纪》:嘉靖二年正月,应天、凤阳、山东、河南、陕西地震,南畿、青齐、雍豫诸州同时地震,给事中黄臣上言:太监萧敬久窃重秉,复开传乞之门。地震之变,斯人致之,宜加窜斥。不报。十二月,南京地震,大雷电,以雪。是月,下弦地震,雷雪连日夜不绝,至明岁元日,地复大震,南京礼部侍郎刘瑞上言:地震不于他所,而独于南京,不于他日,而于立春元旦,凡有耳目,莫不骇愕,盖南都天下之本,而军民又南都之本也,本安则天下安矣,谨条六事以闻:一曰多发帑藏,二曰严督逋负,三曰督察赈济,四曰修祭告,五曰谨戒备,六曰端大本,帝嘉纳之。
按《陕西通志》:嘉靖二年正月,陕西地震。
按《广东通志》:嘉靖二年秋,乐会地震,声响如雷,民谓大军将至,奔走数日乃定。
嘉靖三年,地震。
按《陕西通志》:嘉靖三年九月,会宁县地震,是月,河州卫地震。
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年,嘉兴、山阴地震。
按《湖广通志》:嘉靖三年,襄阳、宜城、均州地大震。嘉靖四年,地震。
按《全辽志》:嘉靖四年夏五月,辽阳地震者三。
按《广西通志》:嘉靖四年冬十二月,都司地陷,大门左旂纛庙前忽有声如雷,陷地一穴,阔二丈五尺,深一丈。次日,离前穴三丈许,复陷一丈,阔二丈,深二丈,有青气一道,上冲数丈,良久始散。
嘉靖五年,地震。
按《山西通志》:嘉靖五年,泽州、高平、阳城地震。
按《云南通志》:嘉靖五年八月,通海地震,自东南来有声如雷,坏城堞官署民居,压死者甚多。
嘉靖六年,地震。
按《山西通志》:嘉靖六年春,万泉地震。
按《云南通志》:嘉靖六年,沾益地震,坏民居。
嘉靖七年,地震。
按《浙江通志》:嘉靖七年,嘉兴地震。
按《湖广通志》:嘉靖七年二月,新化地震,有声如雷,八月复震。
按《云南通志》:嘉靖七年,云南县地震。
嘉靖九年,地震。
按《广东通志》:嘉靖九年夏四月,德庆地震,其声如雷,九月,廉州地震。嘉靖十年,地震。
按《畿辅通志》:嘉靖十年夏六月,宣府地震。
按《浙江通志》:嘉靖十年,湖州地陷数十丈。
按《四川总志》:嘉靖十年冬十月,岳州地震。
按《贵州通志》:嘉靖十年冬十一月晦,普定地震。嘉靖十一年,地震。
按《大政纪》:嘉靖十一年正月,青州地震。
按《畿辅通志》:嘉靖十一年夏六月,宣府地震。
嘉靖十二年,地震。
按《大政纪》:嘉靖十二年正月甲寅,怀来地震。
嘉靖十三年,地震。
按《陕西通志》:嘉靖十三年闰二月,洮泯州地震,同州地震若雷,数日方止,连震十五次。
按《江西通志》:嘉靖十三年闰二月,瑞州府地震。按《广东通志》:嘉靖十三年冬十月,平阳地震,有声如雷。
嘉靖十四年,地震。
按《广西通志》:嘉靖十四年四月,容县地大震者二次。嘉靖十五年,地震。
按《蜀都杂抄》:嘉靖十五年丙申春二月二十八日癸丑四更,点将尽地震者三。初震,房屋有声,鸡犬皆鸣,随以天鼓,自西北而南后数日得报,惟建昌尤甚。城郭廨宇皆倾,死者数千人,都司李某亦与焉。
按《四川总志》:嘉靖十五年三月,岳池地复震,建昌、宁番尤甚,有声如雷,地裂陷四五尺。
按《贵州通志》:嘉靖十五年秋七月,思南地震。
嘉靖十六年,地震。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六年春正月,文水地震。
按《陕西通志》:嘉靖十六年二月,略阳地震。
按《云南通志》:嘉靖十六年,曲靖、沾益、陆凉、马龙、罗雄地震。
嘉靖十七年,地震。
按《畿辅通志》:嘉靖十七年,深州地震。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七年,阳曲太谷地震,屋瓦皆鸣。按《云南通志》:嘉靖十七年,昆明地震,数日乃止。嘉靖十八年,地震。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八年,阳曲地震。
按《陕西通志》:嘉靖十八年三月,新安地震二次,房屋动摇。
嘉靖二十年,地震裂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年五月,随州大雨三日,黄连村地裂为壑,有声如雷,周五里皆震,再越月乃止。嘉靖二十一年,地震。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一年,保德地大震,房房倾颓。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一年五月,益阳地震。
嘉靖二十三年,地震。
按《贵州通志》:嘉靖二十三年,兴隆地震。
嘉靖二十四年,地震。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四年,大同地震。
嘉靖二十六年,地震。
按《大政纪》:嘉靖二十六年七月,京师地震,八月,京师地屡震,求言。
嘉靖二十七年,地震地鸣。
按《明昭代典则》:嘉靖二十七年秋七月、八月,京师地震。
按《全辽志》:嘉靖二十七年秋七月,复州地鸣如雷,八月,金州地大震有声。
按《山东通志》:嘉靖二十七年八月,地大震,城崩益都地震。
按《陕西通志》:嘉靖二十七年,鄜延等处地震,有声是时地屡震。
嘉靖二十八年,地震。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八年,介休地震,民舍多毁,嘉靖二十九年,地震。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九年正月,武陵、龙阳地震有声。
按《福建通志》:嘉靖二十九年,地大震,海贼入长乐。按《广东通志》:嘉靖二十九年八月,博罗地震。
嘉靖三十年,地震。
按《福建通志》:嘉靖三十年,福州地震。
嘉靖三十一年,地震。
按《贵州通志》:嘉靖三十一年,盖州地动有声。
嘉靖三十二年,地震。
按《湖广通志》:嘉靖三十二年十二月,均州地大震。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二年闰三月,永昌腾越地震,明日复震。
嘉靖三十三年,地震。
按《湖广通志》: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澧州、德安、襄阳郧阳地震,钟祥、谷城地震有声。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三年,𥔲嘉地震。嘉靖三十四年,地震。按《大政纪》: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秦晋地震山移;陕西地震,山移数里,平地坼裂,水溢出;西安、凤翔、庆阳诸府州县城皆陷没,人民压死数十万,连震数月,人心惶恐,夜露宿里间,不敢近庐舍,山西、平阳、河南、河洛诸郡县皆连及之。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地大震。太原、平阳、汾、潞、辽同日地震,有声如雷,惟蒲州为甚,地裂水涌,城垣屋舍殆尽,人民压溺死者不可胜计。
按《陕西通志》: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酉安、凤翔、庆阳诸郡邑地震如雷,城陷压死者数十万人。
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十四年,嘉兴地生白毛。
按《广西通志》:嘉靖三十四年三月初七日,太平府地震,屋宇有声。
按《临晋县志》: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夜半地大震,有声如雷。初自西北来,轰轰然土气冲天,地裂成渠,井水外溢,城郭、祠宇、官民庐舍尽倾,压死人畜无算。嗣是微震不止,天寒民露处抢掠大起。
嘉靖三十五年地震。
按《明昭代典则》:嘉靖三十五年,山西、陕西地大震,官署民屋尽倒,压死者以数万计。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五年秋,泽州、岳阳地震,有声如雷。
按《河南通志》:嘉靖三十五年十二月,南阳地震有声。嘉靖三十六年地震。
按《大政纪》:嘉靖三十六年十二月,兖州地震。
按《畿辅通志》:嘉靖三十六年三月,永平地震。
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十六年,永嘉地生白毛
按《四川总志》:嘉靖三十六年,安岳地生白毛,长四寸,如马尾。
嘉靖三十七年,地震出血。
按《大政纪》:嘉靖三十七年三月,河南地震有声;四月,密云地震有声,总督侍郎王忬以闻;五月,蒲州、潮州各地震,东阳县地出血。浙江东阳县湖城地坼泐四三处,各涌血若线凝结片起。巡按御史王本固、总督侍郎胡宗宪各上其状。因言往岁慈溪曾有此异,未几有海寇之殃。今诸寇未息,而东阳复尔,可为寒心,乞敕大小臣工一体警备从之。七月,河南南阳地震。按《河南通志》:嘉靖三十七年,新野地震,声自东北来,鸟兽皆惊。
按《广东通志》:嘉靖三十七年夏五月,潮州地震。嘉靖三十八年地震。
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十八年,嘉兴地震。
嘉靖三十九年地震出血。
按《大政纪》:嘉靖三十九年二月,竹溪县地震出血;四月,宁夏地震;六月,香山、新会等县地震有声。
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十九年,嘉兴、湖州、山阴地震。按《湖广通志》:嘉靖三十九年九月,岳州地震。
按《广东通志》:嘉靖三十九年六月,广州地震有声。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九年,通海湖外北关村地震,有声如雷,民居倾圮,压死数十人。
嘉靖四十年地震。
按《山西通志》:嘉靖四十年夏六月,吉州地震,是月十四日,屋瓦皆有声。
按《陕西通志》:嘉靖四十年,宁夏地震三十日。
嘉靖四十一年地震。
按《福建通志》:嘉靖四十一年正月朔,地震有声;三月,三卫军郭天养作乱。
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十一年九月,钟祥地震有声。按《云南通志》:嘉靖四十一年十一月,河西地震。嘉靖四十二年地震。
按《山西通志》:嘉靖四十二年九月,武乡地震,人民有压死者。
按《云南通志》:嘉靖四十二年正月,永平地震,自西方声闻百里;二月,沾益、陆梁地震。
按《贵州通志》:嘉靖四十二年三月,威青地震。
嘉靖四十三年地震。
按《云南通志》:嘉靖四十三年,江川县大雷雨地震,昼夜十馀次,浃旬乃止。
嘉靖四十四年地震。
按《浙江通志》:嘉靖四十四年,温州地震,生白毛。按《云南通志》:嘉靖四十四年冬,地震。
按《贵州通志》:嘉靖四十四年,都匀地震。
嘉靖四十五年地震。
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沔阳、郧阳地震。按《福建通志》:嘉靖四十五年正月朔日地震。
按《云南通志》:嘉靖四十五年冬,通海复地震。
按《贵州通志》:嘉靖四十五年秋七月,都匀地震。
[book_title]第一百二十卷
第一百二十卷目录
地异部汇考七
明二〈穆宗隆庆六则 神宗万历四十五则 光宗泰昌一则 嘉宗天启六则 悯帝崇祯十四则〉
皇清〈康熙二则〉
地异部总论
坤舆图说〈地震〉
兼明书〈论地震〉
地异部艺文一
伯阳父论三川震 国语
论地震 宋包拯
北岳庙为定州地震开启祭祷道场青词 王安石
沧瀛州地震设醮青词二首 前人
定州北岳为地震祭祷祝文 前人
地震应诏上书 杨万里
庶徵典第一百二十卷
地异部汇考七
明二
穆宗隆庆元年,地震。
按《福建通志》:隆庆元年正月二十九日酉刻,地震。二月二十一日未时,小震。四月初三日酉时,又震。隆庆二年,地震地裂。
按《畿辅通志》:隆庆二年春三月戊子,地震有声,经旬乃止。乐亭地裂三丈,迁安、滦河岸裂,得龙蜕,长二十五丈馀,大二十馀围。
按《山西通志》:隆庆二年秋七月,陵川地裂,二十馀丈,宽尺许。
按《湖广通志》:隆庆二年三月,襄阳地动,四月,光化地震。
隆庆三年,地震。
按《浙江通志》:隆庆三年,嘉兴地震。
隆庆四年,地震。
按《明昭代典则》:隆庆四年夏四月,京师因有地震之变,诏释尚宝司丞郑履淳及内官李芳等于狱。刑科给事中舒化等以热审届期,请释系狱。郑履淳李芳等三十五人时瘐死者已六人,而馁瘠者居半。诏释为民,芳等四人充南京净军,馀系如故。
按《浙江通志》:隆庆四年,象山地震。
隆庆五年,地震地陷。
按《明昭代典则》:隆庆五年六月辛卯朔,京师地震者三。
按《广西通志》:隆庆五年,布政司地陷。
隆庆六年,地震。
按《山西通志》:隆庆六年,祁县地震有声。
按《广西通志》:隆庆六年,武缘县地震。
神宗万历元年,地震。
按《四川总志》:万历元年四月初五日亥时,叙州府地大震,十三日戌时,复震。八月初七、初八、初九及十八日,叙州府、雅州俱地震有声。
万历二年,地震。
按《浙江通志》:万历二年,瑞安山崩地震,压死人畜。按《湖广通志》:万历二年,公安、天水地震。
按《福建通志》:万历二年八月,地大震。
按《广西通志》:万历二年七月朔,怀集县地震,望日,又震。
万历三年,地震。
按《江西通志》:万历三年,南昌地震。
按《湖广通志》:万历三年二月,黄冈等县地震,常德、岳州、武昌地震有声。
万历四年,地震。
按《山东通志》:万历四年春二月,乐安地震。
按《云南通志》:万历四年九月,腾越地震。
万历五年,地震。
按《广东通志》:万历五年秋七月广州地震。
万历六年,地震陷。
按《广西通志》:万历六年春正月,临桂东乡冷水村地崩陷震如雷,周广约十丈,深不可测。
按《云南通志》:万历六年十二月庚午,永昌地震,三贤祠屋瓦荡尽,祠内外死伤者十馀人。
万历七年,地震。
按《贵州通志》:万历七年秋九月,兴隆黄平地震。万历八年,地震。
按《山西通志》:万历八年秋八月,文水岳阳地震有声,自北而南。
按《潞安府志》:万历八年九月二十七日夜五鼓,地震,未刻,又震。
按《浙江通志》:万历八年,象山地震。
万历九年,地震。按《山西通志》:万历九年夏四月,广陵地震,有声如雷。摧毁岩崖垣屋。
按《云南通志》:万历九年二月,腾越地震。
万历十年,地震裂。
按《畿辅通志》:万历十年,各州县相继地震,重轻不等。按《山西通志》:万历十年春二月,高平地裂,换马镇北山数处地裂,宽尺馀,长数丈,大同地震,坏官民庐舍。万历十一年,地震。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一年,静乐地大震崩,广陵地震。按《江南通志》:万历十一年,松江地震,器相轧,有声。万历十二年,地震。
按《畿辅通志》:万历十二年,各州县相继地震,重轻不等。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二年,山阴地震,月馀方止。按《广东通志》:万历十二年夏六月,地震。秋七月,又震。万历十三年,地震。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三年春正月,广昌地震。十七日,高平地震。自午至夜,大震三次。
按《湖广通志》:万历十三年,蕲水地震。
按《广东通志》:万历十三年,新宁地震有声。
万历十四年,地裂地震。
按《畿辅通志》:万历十四年春,地裂于鸡泽吴官营,阔二丈,长四十步。
按《陕西通志》:万历十四年冬,澄城地震。
按《浙江通志》:万历十四年,馀姚地震。
按《福建通志》:万历十四年,莆田孝义里地裂丈馀,水涌出黑沙,味如硫黄,沙上多牛迹。
按《广西通志》:万历十四年十二月十八日,平乐府地震,瓦房俱响。
按《云南通志》:万历十四年二月,蒙化地震,城堞官民居皆圮,死伤二十馀人。
万历十五年,地震。
按《泽州志》:万历十五年,陵川地震。
按《云南通志》:万历十五年,腾越地震。
万历十六年,地震。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六年春三月,陵川地震。九月,猗氏地震。
按《浙江通志》:万历十六年,嘉兴地震。
按《云南通志》:万历十六年,澄江、元江地震,闰六月,临安、通海、曲江同日地震,有声如雷。山木摧折,河水噎流。通海城垣公署民居皆圮,压死者众,曲江尤甚。万历十七年,地震。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七年,太原地震,昼数十次,夜尤甚。
按《浙江通志》:万历十七年,嘉兴馀姚地震。
按《广东通志》:万历十七年冬十一月,归善地震。按《云南通志》:万历十七年,省城地震。
万历十九年,地震。
按《云南通志》:万历十九年七月,腾越地震,城圮数十丈,军民庐舍皆坏。
万历二十年,地震。
按《浙江通志》:万历二十年,嘉兴地震。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年,大理地震。
万历二十一年,地震。
按《浙江通志》:万历二十一年,宁波地震。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一年十二月,省城地震。万历二十二年,地震。
按《浙江通志》:万历二十二年,严州地震。
按《福建通志》:万历二十二年四月,惠安地震,如雷声从东方来,渐从西去。
万历二十三年,地震。
按《陕西通志》:万历二十三年,凤翔地震。
按《浙江通志》:万历二十三年,嘉兴地震。
万历二十四年,地震。
按《福建通志》:万历二十四年九月,地大震。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四年八月,省城澄江路南阳宗镇南地震,姚安、定远、景东地震。
万历二十五年,地生毛,涌水,地震。
按《福建通志》:万历二十五年春,遍地生毛,八月二十八日,溪水自涌,水溢数尺。
按《山东通志》:万历二十五年冬,地震有声,哼哼如车音,良久乃止。
万历二十七年,地震。
按《陕西通志》:万历二十七年,蓝田地震。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七年八月二十八日,嵩明路南曲靖地震,嵩明坏民居,曲靖有声如雷,九月,永昌地震。
万历二十八年,地震。
按《福建通志》:万历二十八年八月,同安地大震。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八年,寻甸地震,经旬乃息,镇南地震有声,十月,云南州县同日地震。万历二十九年,地震。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九年七月晦,寻甸地震。按《贵州通志》:万历二十九年夏六月,定番州地震。万历三十一年,地震生毛。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一年七月,惠安地大震,十月,地生毛。
万历三十二年,地震地裂。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二年,绛州大水,地裂,辛雷诸村雨雷异常,水深数尺,忽地裂水注之水尽复合。又诸裂处外隔而中通,有谷麦及人或陷于此,而漂出于他处者。
按《浙江通志》:万历三十二年,两浙地震。
按《湖广通志》:万历三十二年,安陆汉川地震。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二年十一月初八日,地震。初九日夜,大震自东北向西南。是夜,连震十馀次。山石海水皆动,地裂数次。郡城更甚。兴化府地大震,城崩数处,田地皆裂出黑沙,味如硫黄,水尽涸。又开元东镇国塔第一层尖石坠,第二层、第三层扶栏因之并碎,城内外庐舍圮,履舟甚多。
按《四川总志》:万历三十二年闰九月,龙安、保宁、松茂地震。
按《广西通志》:万历三十二年夏五月二十八日亥时,地震,六月初四日,再震。八月二十六日亥时,震,十一月又震。
万历三十三年,地震。
按《浙江通志》:万历三十三年,温州、衢州地震。
按《湖广通志》:万历三十三年,黄冈地震。
按《广东通志》:万历三十三年夏五月,琼州地震,自东北起,声响如雷。公署民房倾倒殆尽,郡城中压死者数千人。
按《广西通志》:万历三十三年,容县地震,自东而西,声如霹雳,是岁米贵。
万历三十四年,荥河岸崩,地震。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四年,荥河河岸崩,近城老岸尽崩。或谓有裨文风,平阳地窟因建文昌祠,掘见一窟,云气中起,滃然有声,穴深丈馀,周甃砖中一碣有万物遂昌之文,或说主文明。是年,得第者数人。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十四年十一月丙寅朔,宁安地震。日晡时起,殷殷如雷声。城垣梵宇官署民庐倾圮殆尽,死者数千人。
万历三十五年,地震。
按《陕西通志》:万历三十五年八月十二日,夜半地震,屋瓦皆裂。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五年正月,地震。
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十五年五月,武定地震。
万历三十六年,地震。
按《四川总志》:万历三十六年闰六月十三日,合江县《民程》曰:清胡志安等家,房地大震,顷之,房屋茔墓俱翻没,疆界尽无,损田粮二石六斗有奇。巡抚乔壁星题准豁免赈恤。十一月朔午时,建武所地震,有声自北而南。
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十六年十二月癸未,永昌府地震,乙卯,腾越地震。
万历三十七年,地震。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七年夏四月,省城地震,是月十二日晚,地震,七月初二日,又震。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七年五月初六日,地震。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十七年正月甲申朔,永昌地震,万历三十八年,地震。
按《四川总志》:万历三十八年春正月寅时,马湖、叙州、沐川、建武地震,声如雷鸣,房屋掣动,庆符县城垣崩坏十馀丈。三月十九日酉时,石泉、坝底等处地震,门扉自阖,六月十七日巳时,松潘、漳腊、小河、平番地震,声大如鼓。
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十八年十二月,定远地震。万历三十九年,地震。
按《广东通志》:万历三十九年,长乐地震,经月方止。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十九年,姚安、定远地震,三月,姚州、大理地震,宾川地震,有声如雷,迷渡地震,如荡舟,猛印地震,声如雷,裂城垣一线。
万历四十年,地震。
按《云南通志》:万历四十年二月,省城罗次、木密、曲靖同日地震,木密城圮六十馀丈。
万历四十一年,地震。
按《江西通志》:万历四十一年秋八月,贵溪地震。冬十二月,宁都地震有声。
万历四十二年,地震。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二年,太原、平阳、沁州、武乡、高平地震,武乡为甚,人民有压死者。
按《湖广通志》:万历四十二年夏四月,黄州地震。按《云南通志》:万历四十二年六月朔,永昌地震。二十三日,声如雷鼓。
万历四十三年,地震地裂。
按《畿辅通志》:万历四十三年,地裂于永平刘营村,阔五丈,深无底。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三年九月,平遥地震,坏屋舍甚多。
按《云南通志》:万历四十三年夏,景东地震,八月朔,楚雄、姚安、镇南、定远地震,楚雄城圮十馀丈。
按《贵州通志》:万历四十三年,都匀地震。
万历四十四年,地震。
按《江南通志》:万历四十四年秋,淮徐地震。
按《云南通志》:万历四十四年正月,省城地震。
万历四十五年,地震。
按《四川总志》:万历四十五年十月初一日戌时,成都地震。
按《云南通志》:万历四十五年七月,晋宁地震。
万历四十六年,地震。
按《陕西通志》:万历四十六年,清水地震四十馀日。按《四川总志》:万历四十六年九月十八日子时,地震有声如雷,屋宇荡摇,林鸦皆鸣,十九日巳时至子时,二十日寅时、二十一日子时、二十八日卯时,连数日皆震如前。
万历四十七年,地震。
按《四川总志》:万历四十七年,川东地震,三月五日,地震,六月二十六日,未初地震。
万历四十八年,地震地陷。
按《云南通志》:万历四十八年,广通、镇南、洱海地震。七月庚子,易门、老场、西岳街地陷五十馀丈,倾民居,死者二百馀人。
光宗泰昌元年,地震。
按《云南通志》:泰昌元年十一月,曲靖、寻甸地震。
熹宗天启元年,地震。
按《山东通志》:天启元年,临淄、乐安地震。
按《陕西通志》:天启元年正月初一日夜半,宁夏地震如雷,初九日又震,五月,宁夏地裂数处,阔三四尺,长五六尺,中有气,人不敢下视。
按《云南通志》:天启元年,元谋地震,声如雷,六月,猛印地震有声,十月,罗次富民地震,十二月,省城地震。天启二年,地震。
按《山东通志》:天启二年三月,地震。
按《云南通志》:天启二年四月,省城地震。
天启三年,地震出血。
按《山东通志》:天启三年,地震,夏,地出血。
按《江南通志》:天启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申时,淮安地震,淮湖水翻,房屋俱动,江南苏松等处同时。按《浙江通志》:天启三年,嘉兴、宁波、萧山地震。
按《云南通志》:天启三年四月,云南县地震,倾楼橹雉堞,坏民居五百馀所,大理地震,声如吼,地裂五区。十一月壬戌,师宗地震。
天启四年,地震。
按《山西通志》:天启四年春,忻州地震,多毁庐舍。按《浙江通志》:天启四年,上虞地震。
按《云南通志》:天启四年,十八寨地震,六月,丽江地震如雷,倾庐舍。
天启六年,地震。
按《畿辅通志》:天启六年五月初六日巳时,京师地震。王恭厂灾。六月初六日丑时,地大震千馀里。
按《山西通志》:天启六年六月,大同府州县地震,朝野纪闻云:大同府六月初五日丑时地震,从西北起,东南而去,其声如雷,摇塌城楼城墙二十八处,浑源州从西起,城撼山摇,声如巨雷,将城垣大墙并四面官墙震倒甚多,王家庄堡天飞云气一块,明如星色,从乾地起,声如巨雷之状,连振二十馀顷,至辰时仍不时摇动。本堡男妇群集,涕泣之声遍野,摇动内外女墙及里大墙二十馀丈,仓库公署军民庐舍十倾八九,压死多命积尸匝地,秽气冲天,惨恻不忍见闻。灵丘亦然,广昌同日四鼓地震,摇倒城垣,开三大缝,有大小妖魔日夜为祟,民心惊怖,知县斋戒沐浴,请僧道百人于关帝庙、城隍庙、娘娘庙诵经设醮,旬日渐息。
天启七年,地震。
按《山西通志》:天启七年,河曲地震,坏屋甚多,经二三月方息。
按《陕西通志》:天启七年,米脂地震。
按《浙江通志》:天启七年八月,处州地震。
悯帝崇祯二年,地震。
按《湖广通志》:崇祯二年,湖广地震,有声如雷,夏,又震,十月,又震。
崇祯三年,地震。
按《湖广通志》:崇祯三年七月,沔阳地震,九月又震,十二月,襄阳地震有声。按《福建通志》:崇祯三年十月,武平、砌坑、高家锅地出血,明年,流寇大作,将士死殆尽,督抚熊文灿会剿,直捣其穴。
崇祯四年,地震。
按《江西通志》:崇祯四年七月十八日,南昌及各府地震,十月十六日,又震。
按《湖广通志》:崇祯四年元夜,辰州、长沙二郡地震有声,五月,黄梅地震,一月十月初八日,长沙地大震。按《福建通志》:崇祯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丑时,地震。崇祯五年,地裂地震。
按《山西通志》:崇祯五年秋,汾州地裂,如园村地裂百丈馀。月馀方合,所裂之井皆竭。
按《湖广通志》:崇祯五年,房山等处地震,七月七日夜半,长沙、衡州地大震,十月,地复震,冬,襄阳、南漳地震。十二月二十五日,襄阳地震。
按《福建通志》:崇祯五年二月初二日,地震。
按《广东通志》:崇祯五年,连州地震有声。
崇祯六年,地震。
按《湖广通志》:崇祯六年二月,黄州郡县皆地震。崇祯七年,地震。
按《陕西通志》:崇祯七年冬,全省地大震,坏屋伤人,不计其数。
按《江西通志》:崇祯七年三月,地震。
崇祯八年,地震。
按《浙江通志》:崇祯八年,处州、台州、馀姚地震。
按《湖广通志》:崇祯八年三月,广济地震有声,冬,黄州郡县地大震,嗣是屡震。
崇祯九年,地震。
按《浙江通志》:崇祯九年,山阴、会稽地震。
崇祯十一年,地震。
按《河南通志》:崇祯十一年九月十七日,洛阳卯时地震,从西北起,隐隐有声。
按《浙江通志》:崇祯十一年,宁波地震。
崇祯十二年,地震地裂。
按《畿辅通志》:崇祯十二年,地裂于永年北汪村。按《湖广通志》:崇祯十六年三月,沔阳地震。
按《福建通志》:崇祯十二年,连江、浦口地裂出血,喷激丈馀。
崇祯十三年,地震。
按《河南通志》:崇祯十三年三月,洛阳地震,从西北起,良久乃止。
按《束鹿县志》:崇祯十三年冬,城西张家庄迤东地裂一缝,南北长约三十馀丈,阔尺许,以绳测之,莫竟其底,乡人醮禳之,乃渐合。
崇祯十五年,地震。
按《山东通志》:崇祯十五年七月,地震有声。
按《山西通志》:崇祯十五年六月,安邑地震,官民庐舍俱倾,数日方止。
按《浙江通志》:崇祯十五年,浦江地震。
崇祯十六年,地震。
按《福建通志》:崇祯十六年冬,地大震,有声如雷。按《云南通志》:崇祯十六年十一月,姚安地震有声,民居倾圮无数。
崇祯十七年,地震。
按《江西通志》:崇祯十七年春二月,袁州地震。
皇清
康熙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上谕吏部等衙门:自古帝王抚御万方,兢兢业业,勤
求治理,必期阴阳顺序,和气凝庥,或遇灾异示儆,务省愆思过,实修人事,挽回
天心。兹者本月二十八日巳时地震之变,谴告非常,反
覆思维,深切悚惕,盖由朕躬不德,敷治未均,用人行政,多未允符,内外臣工,不能精白乃心,恪尽职掌,或罔上行私,或贪纵无忌,或因循推诿,或恣肆虐民,是非颠倒,措置乖方,大臣不法,小臣不廉,上干
天和,召斯灾眚。若不洗心涤虑,痛除积习,无以昭感格
而致嘉祥。朕兹力勤政务,实图修省目今应行应革事宜。著部院三品以上官及科道在外各该督抚明白条奏,直言无隐。其在京三品以上官并督抚提镇俱著据实自陈,毋得浮泛塞责。尔部即遵行仍通行,晓谕内外军民人等,咸使
闻知。特谕。
上谕户工二部:朕御极以来,孜孜求治,期于上合天心,下安黎庶,夙夜兢惕,不敢怠荒乃干。本月二十八
日巳时,地忽大震,变出非常,皆因朕躬不德,政治未协,大小臣工,弗能恪共职业,以致阴阳不和,灾异示儆,深思愆咎,悚息靡宁。兹当力图修省以迓
天庥。念京城内外,军民房屋多有倾倒,无力修葺,恐致
失业,压倒人口不能棺殓,良可悯恻。作何加恩轸恤著,速议具奏,仍通行晓谕,咸使闻知,特谕。
上谕内阁九卿詹事科道满汉各官:兹者异常地震
尔,九卿大臣各官其意若何。朕每念及,甚为悚惕,岂非皆由朕躬料理几务未当,大小臣工所行不公不法,科道各官不直行参奏,无以仰合
天意,以致变生耶。今朕躬力图修省,务期挽回天意尔。各官亦各宜洗涤肺肠,公忠自矢,痛改前非,存
心爱民为国。且尔等自被任用以来,家计颇已饶裕,乃全无为国报效之心,尔等所善之人,即以为善而奏闻,尔等所不合之人,即不行奏请。此等不公事情,朕闻见最确,欲即行处分,犹望改过,虽知之而不令议罪也,今见所行,愈加贪黩,习以为常,且从前遇此等灾变之事,朕亦屡曾申饬,但在朕前云,钦遵申饬之旨,究竟全不奉行,前此大奸大恶之人,朕重加处分,尔等亦所明知此即榜样也。再科道各官,向来于大奸大恶之人,未见纠参,或因事体暧昧,未有凭据,难于举发,此后科道各官如有确见,即行据实参奏,若依然虚饰,如前所行,奸恶巧为遮盖,不加省改,或事情发觉,或经朕访出,虽欲宽免,国法具在,决不饶恕。著即传谕,齐集诸臣,咸令知悉。
上谕大学士明珠李霨、尚书宋德宜、左都御史魏象、
枢学士佛伦:地震示警,灾及军民,朕居高御物,勤恤民隐,遇兹变异,恻怛弥殷,其摧塌房屋压伤人口,惟恐五城御史不能逐户细察止凭,司坊官员总甲人等,开报未尽详确,不得均沾实惠,应分遣不在五城。满汉御史详加稽察,著都察院遵行。
上谕大学士明珠:地震倾倒民居,朕心悯念,至于穷
苦。兵丁出征在外,房屋毁坏,妻子露处,无力修葺,更堪恻然。可敕该部行令八旗,各佐领下官员殷实者,共相存恤,出赀修助,俾贫困之家早获宁居。该旗都统副都统参领亲行详察,毋致遗漏。使穷困之人妻子无栖息之所,朕亦时加访问,若有玩忽,该旗都统、副都统、参领、佐领骁骑校、小拨什库,俱从重治罪。
上谕大学士明珠:兹因地震,五城地方房屋倾颓,贫
苦小民不能补葺,朕心特为轸念。两邻十家户有互相存恤之义,可协助修理,如官绅富民愿捐赀为贫民修理房屋者,该管官酌量奖励,其令都察院行五城御史遵行。
三十日
上谕吏部等衙门:朕薄德寡识,愆尤实多,遘此地震
大变,中夜抚膺自思,如临冰渊,兢惕悚惶,益加修省。仍宣布朕心,使尔诸大臣、总督、巡抚、司道有司各官咸共闻知,务期洗心涤虑,实意为国为民,斯于国家有所裨益,即尔等亦并受其福。庶几
天和可致。若仍虚文掩饰,致负朕意,询访得实,决不为
尔等姑容也一。民生困苦已极,而大臣长吏之家日益富饶,民间情形虽未昭著,近因家无衣食,将子女入京贱鬻者,不可胜数,非其明验乎。
此皆地方官吏,谄媚上官,苛派百姓,总督、巡抚、
司道又转而馈送在京大臣以天生有限之物力,民间易尽之脂膏,尽归贪吏,私囊小民,愁怨之气上干
天和,以致召水旱、日食、星变、地震、泉涸之异。一大臣朋
比徇私者甚多,每遇会推选用时,皆举其平素往来交好之人,但云:办事有能,并不问其操守清正,如此而谓不上干
天和者,未之有也。一用兵,地方诸王将军大臣于攻城
克敌之时,不思安民定难以立功名,但志在肥己,多掠占小民子女,或借为通贼,每将良民庐舍焚燬,子女俘获,财物攘取,名虽救民于水火,实乃陷民于水火之中也,如此有不上干
天和者乎。一外官于民生疾苦,不使上闻朝廷,一切为
民,诏旨亦不使下达,虽遇水旱灾荒,奏闻部覆,或则蠲免钱粮分数,或则给散银米赈济,皆地方官吏苟且侵渔,捏报虚数,以致百姓不沾实惠,是使穷民而益穷也,如此有不上干
天和者乎。一大小问刑官员将,刑狱供招不得速结,使
良民久羁囹圄,改造口供,草率定案,证据无凭,枉坐人罪,其间又有衙门蠹役恐吓索诈,致一事而破数家之产,如此而有不上干
天和者乎。一包衣下人及诸王贝勒大臣家人侵占小
民生理所在,指称名色以网市利,干预词讼,肆行非法,有司不敢犯其锋,反行财贿,甚且身为奴仆,而鲜衣良马远胜仕宦之人。如此贵贱倒置,为害不浅。以上数条,事虽异而原则同,总之,大臣廉则总督巡抚有所畏惮,不敢枉法以行私,总督巡抚清正则属下官吏操守自洁,虽有一二不肖,有司亦必改心易虑,不致大为民害,此等事,朕非不素知,但以正在用兵之际,每示宽容。今
上天屡垂警戒,敢不昭布朕心,严行诫饬以勉思共回天意。作何立法严禁,务期尽除积弊著,九卿詹事科道
会同详议具奏。特谕。
八月初二日
上谕大学士索额图明珠、户部尚书伊桑阿官员兵
丁:房屋墙垣顷因地震塌毁甚多,一时不能修葺,四品官员以下,原有半俸,此一次仍行全给,其明甲,拨什库披甲,当差人役钱粮,并原增银一两著,即支与两月,令其修理。
十八日
上谕户部侍郎萨木哈:通州三河等处地震灾变,压
伤人口,无人收瘗,殊为可悯。户工二部会同,将旗下及民人房屋并各寺庙内有见被压埋者,作何察明数目,速议具奏。
九月十三日
上谕礼部:前以地震示警,朕恐惧修省,夙夜靡宁,已
经遣官虔告
郊坛,乃精诚未达,迄今时复震动未已,朕心益用悚惕。
兹当虔诚斋戒,躬诣
天坛,亲行祈祷,尔部即择期具仪来奏。特谕。
十月十五日
上谕大学士索额图、明珠李霨、杜立德、冯溥,学士噶
尔图、佛伦、项景襄、李天馥:地震以来,修葺破坏工费甚多,时值用兵,军需孔亟,度支浩繁,各处工役或有迟延、浮冒、侵蚀等弊,除
奉先殿皇太子宫并总管内务府监造工程外,其各处
修造,著都察院逐一详察。
康熙三十四年
四月二十五日
上谕户部:顷缘山西巡抚噶尔图,同太原总兵周复
兴奏报,平阳府地震,房屋倒塌,人民损伤,随经特遣司官星驰前往察勘情形,比复传问往来经过,及本籍人员具述屋宇尽皆倾毁,人口多被伤毙,受灾甚重,朕心深切轸恤,应作何恩恤著。速详议具奏,尔部即遵谕行。特谕。
五月二十八日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阿兰泰:平阳府城垣楼堞衙署
仓库顷因地震,悉皆倾圮,异日所必修者,今西安所贮银两多可发二十万两,速令修葺,及时营造城堞,既可即完灾黎糊口,亦资其益,其下工部具议以闻。
地异部总论
《坤舆图说》
《地震》
或问:地震曷故。曰:古之论者甚繁,或谓地含生气,自为震动。或谓地体犹舟浮海中,遇风波即动。或谓地体亦有剥朽,乃剥朽者裂分全体,而坠于内空之地,当坠落时,无不摇动全体而致声响者。又有谓地内有蛟龙或鳌鱼,转奋而致震也。凡此无稽之言,不足深辨。惟取理之至正者而姑论其数端,及其性情之自然者。如左其一地震者,因内所含热气所致也。盖地外有太阳恒照,内有火气恒燃,则所生热气渐多而注射于空隙中,是气愈积愈重,不能含纳,势必奋怒欲出,乃猝不得路,则或进或退,旋转郁勃,溃围破裂而出,故致震动且声响也。正如火药充寔于炮铳,内火一燃而冲突奋裂,乃必破诸阻碍而发大响也,或疑气似不能动地,须知气之力坚猛莫禦。试观夫风初亦莫非微气所发,积而至于走石拔树,颓屋覆舟。夫气之困郁于地,其奋发必力奋而震摇乎地体。理之自然者也,何足异哉。欲证其所由然,则有二端可以明之:一,震之时,率在春秋之月,盖因此二时气最易生也,一震之所必在土理疏燥及多空窟之地,以其易容多气。故山崩之处,内多洞穴者,其震犹更密也,若地有空窍,向天而可以嘘散所蕴之气者,则终不致震耳。又海中之岛亦多震者,因外围之海水与内所含之硝磺多致生热气,热气既炽,必发震也。所以本土之人,每多掘井,欲其气透而易散,以免地震故也。大凡地震之或先或后,必久属亢旱,或并多。风肆暴而致。总之,气之为烈耳,其气为烈之故。盖有三焉:其一,凡地内之有空洞,气既充盈,而又生新气以增益之势,难并容,不胜其郁勃,而奋力求出,故致震撼也;其二,凡地被寒气侵阏,必自收缩,乃致其内所含热气,自为流通而遂乱相冲击其地也,其三,地内所藏热气,一被外之冷气侵阏,则必退而敛约,敛约愈极,其力愈长,而质愈稀清,愈稀清亦愈欲舒放而得广所,斯乃摇动,触震地体也。夫震之久暂,首系气势,凡气之厚且多者,缓消薄与寡者,速散次系地势。凡地之疏软者,易开密且硬者,难出因其久为冲奋,或连或断,而复续,竟致久动矣。其寔一动,非能久也。凡致地震之烈气,积在地内,不过数十百丈之深,则遇低洼之处,如江海山谷等,易出而散,因而震动不越一郡县或一山谷之地,而止若猛烈之气藏于地内,至数十百里之深,则既难发泄,必致四面冲奋,寻其所出之路。因而震数省之地,致数千里之远也。
《兼明书》《论地震》
《庄子》云:海水周流,相薄则地震。明曰:庄子之言失之矣。按:春秋之时地震者五,伯阳父曰: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遂,于是有地震。其意言阴气盛于上,阳气衰于下,阴迫于阳,而阳不能遂出,故地震也。或曰:庄子之言亦有其理,安知其失乎。答曰:若大地俱震,则可谓之海水相薄,而为地震之时不同,率土或秦宁而楚震,或蜀动而吴安,由是而论,则水非而气是也。
地异部艺文一
《伯阳父论三川震》 《国语》
幽王三年,西周三川皆震。伯阳父曰:周将亡矣。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之乱也。阳伏而不能出,阴遁而不能烝,于是有地震。今三川实震,是阳失其所而镇阴也。阳失而在阴,川源必塞。夫水土演而民用也。水土无演,民乏财用,不亡何待。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今周德若二代之季矣,其川源又塞,塞必竭。山崩川竭,亡之徵也。川竭,山必崩。若国亡不过十年,数之纪也。夫天之所弃,不过其纪。是岁也,三川竭,岐山崩。十一年,幽王乃灭,周乃东迁。
《论地震》宋·包拯
臣近闻登州地震山摧,今又镇阳雄州五月朔日地震,北京贝州诸处蝗蝻虫生,皆天意先事示变,必不虚发也。谨按:汉《五行志》曰:地之戒,莫重于震动,谓地者,阴也,法当安静,今乃越阴之职,专阳之政,其异孰甚焉。又边裔者,中国之阴也,今震于阴长之月,臣恐有谋中国者。且雄州,控扼北鄙,登州,密迩东陲,今继以地震山摧,不可不深思而预备之也。顷岁,并代地震,寻以昊贼拒命,近者,广南、英连等州亦震,而蛮寇内侵,皆必然已应之兆耳。臣近曾上言,沿边将帅尤在得人,乞委执政大臣精选素习边事之人以为守将,俾训练卒伍,广为积聚,以大警备之。不然,惧贻陛下之深忧也。况灾变之作,未有无其应者,惟陛下特留圣意。
《北岳庙为定州地震开启祭祷道场青词》王安石
恭以地职持载,静惟其常。今兹震摇,以警不德。涉河而北,又用惊骚。惟岳有神,庇绥厥壤。祓除祠馆,按用祈仪,请命上灵。冀蒙孚祐,敢忘寅畏,以答眷歆。
《沧瀛州地震设醮青词》前人
伏以地德安静,震非其常。阴阳厥愆,以告咎罚。禬禳有典,仰赖监歆。所冀方隅,具膺庇贶。
二 前人
伏以自河以北,坤载不宁。敷置净筵,以祈后福,仰惟皇觉,敷祐群生,监此斋精,俯垂庇贶。
《定州北岳为地震祭祷祝文》前人
伏以自河以北,阳出镇阴。人用不宁,咎由菲德,永惟聪直,庇祐一方,祇饬使人,斋精以祷,尚蒙歆鉴,无有后艰。
《地震应诏上书》杨万里
臣闻:言有事于无事之时,不害其为忠;言无事于有事之时,其为奸也大矣。南北和好踰二十年,一旦绝使,敌情不测。而或者曰:彼有五单于争立之端。又曰:彼有匈奴困于东湖之祸。既而皆不验。涂道相传,缮汴京城池,开海州漕渠,又于河南、北签民兵,增驿骑,制马枥,籍井泉,而吾之间牒不得以入,此何为者耶。臣所谓言有事于无事之时者一也。或谓金主北归,可谓中国之贺。臣以中国之忧,正在此。此人北归,盖惩创于逆亮之空国而南侵也。将欲南之,必固北之。或者以身镇抚其北,而以子与侄经营其南也。臣所谓言有事于无事之时者二也。臣窃闻论者或谓缓急,淮不可守,则弃淮而守江,是大不然。昔者吴与魏力争而得合肥,然后吴始安。李煜失滁、扬二州,自此南唐始蹙。今曰弃淮而保江,既无淮矣,江可得而保乎。臣所谓言有事于无事之时者三也。今淮东、西凡十五郡,所谓守帅,不知陛下使宰相择之乎,使枢密择之乎。使宰相择之,宰相未必为枢廷虑也;使枢廷择之,则除授不自己出也。一则不为之虑,一则不自己出,缓急败事。陛下将责之谁乎。臣所谓言有事于无事之时者四也。且南北各有长技,若骑若射,北之长技也;若舟若步,南之长技也。今为北之计者,日缮治其海舟,而南之海舟则不闻缮治焉。或曰:吾舟素具也,或曰:舟虽未具而惮于扰也。夫斯民一日之扰,与社稷百世之安危,孰轻孰重。事固有大于扰者也。臣所谓言有事于无事之时者五也。陛下以今日为何等时耶。金人日逼,疆场日扰,而未闻防金人者何策,保疆场者何道。但闻某日修某礼文也,某日进某书史也,是以乡饮理军,以干羽解围也。臣所谓言有事于无事之时者六也。臣闻古者人君,人不能悟之,则天地能悟之。今也国家之事,敌情不测如此,而君臣上下处之如太平无事之时,是人不能悟之矣。故上天见灾异,异时荧惑犯南斗,迩日镇星犯端门,荧惑守羽林。臣书生,不晓天文,未敢以为必然也。至于春正月日青无光,若有两日相摩者,兹不曰大异乎。然天犹恐陛下不信也,至于春日载阳,复有雨雪杀物,兹不曰大异乎。然天恐陛下又不信也,乃五月庚寅,又有地震,兹不曰大异乎。臣不知陛下于此悟乎,否乎。臣所谓言有事于无事之时者七也。自频年以来,两浙最近则先旱,江淮则又旱,湖广则又旱,流徙者相续,道殣相枕。而常平之积,名存而实亡;入粟之命,上行而下慢。静而无事,未知所以赈救之;动而有事,将何仰以为资耶。臣所谓言有事于无事之时者八也。古者足国裕民,惟食与货。今之所谓钱者,富商、巨贾、奄宦、权贵皆盈室以藏之,至于百姓三军之用,惟破楮券尔。万一如唐泾原之师,因怒粝食,蹴而覆之,出不逊语,遂起朱泚之乱,可不为寒心哉。臣所谓言有事于无事之时者九也。古者立国必有可畏,非畏其国也,畏其人也。故苻坚欲图晋,而王猛以为不可,谓谢安、桓冲江左之望,是存晋者,二人而已。异时名相如赵鼎、张浚,名将如岳飞、韩世忠,此金人所惮也。近时刘珙可用则早死,张栻可用则沮死,万一有缓急,不知可以督诸军者何人,可以当一面者何人,而金人之所素惮者又何人。臣所谓言有事于无事之时者十也。愿陛下姑置不急之务,专精备敌之策。庶几上可消于天变,下不堕于敌奸。然天下之事,有本根,有枝叶。臣前所陈,枝叶而已。所谓本根,则人主不可以自用。圣学高明,愿益思其所以本源者也。
[book_title]第一百二十一卷
第一百二十一卷目录
地异部艺文二
地动联句 宋苏舜〈元钦〉
地异部纪事
地异部杂录
地异部外编
庶徵典第一百二十一卷
地异部艺文二
〈诗〉《地动联句》〈叔才,舜元旧字也。〉宋·苏舜〈元钦〉
大荒孟冬月,〈叔才〉末旬高舂时。日腹昏盲伥,〈子美〉风口鸣呜咿。万灵困阴戚,〈叔才〉百植嗟阳衰。浓寒有胜气,〈子美〉大冻无败期。六指忽摇拽,〈叔才〉群蹠初奔驰。丸铜落蟾吻,〈子美〉始异张浑仪。列宿犯天纪,〈叔才〉预验汉志辞。民甍函鼓舞,〈子美〉禁堞彊崩离,坐骇市声死,〈叔才〉立怖人足踦。坦途重车偾,〈子美〉急传壮马攲。陵阜动抚手,〈叔才〉砾块当扬箕。停污有乱浪,〈子美〉僵木无静枝。众啄不暇息,〈叔才〉沓嶂惊欲飞。踊塔撼铎碎,〈子美〉安流荡舟疲。倒壶丧午漏,〈叔才〉颠巢骇眠鸱。居人眩眸子,〈子美〉行客劳触儿。南北顿倏忽,〈叔才〉西东播戎夷。四镇一毛重,〈子美〉百川寸涔微。斗薮不知大,〈叔才〉轩轾主者谁。共工岂复愁,〈子美〉富媪安得为。宁无折轴患,〈叔才〉顿易崩山悲。众蛰不安土,〈子美〉群毛难丽皮。惊者去靡所,〈叔才〉仆或如见挤。轰雷下檐瓦,〈子美〉决玉倾仓粢。双颠太室吻,〈叔才〉四跃宸庭螭。万宇变旋室,〈子美〉百城如转机。念此大菑患,〈叔才〉必由政瘕疵。胜社勇厥气,〈子美〉孤阳病其威。传是下乘上,〈叔才〉亦曰尊屈卑。夫惟至静者,〈子美〉犹不可保之。况乃易动物,〈叔才〉何以能自持。高者恐颠坠,〈子美〉下者当镇绥。天戒岂得慢,〈叔才〉肉食宜自思。变省孽可息,〈子美〉损降祸可违。愿进小臣语,〈叔才〉兼为丹扆规。伟哉聪明主,〈子美〉勿遗地动诗。〈叔才〉
地异部纪事
《晏子》:景公问太卜曰:汝之道何能。对曰:臣能动地。公召晏子而告之曰:寡人问太卜曰:汝之道何能。对曰:能动地。地可动乎。晏子默然不对,出见太卜曰:昔吾见钩星在驷心之间,地其动乎。太卜曰:然。晏子曰:吾言之,恐子之死也。默然不对,恐君之惶也。子言君臣俱得焉忠于君者,岂必伤人哉。晏子出,太卜走入见公曰:臣非能动地,地固将动也。陈子阳闻之,曰:晏子默而不对者,不欲太卜之死也。往见太卜者,恐君之惶也。晏子仁人也,可谓忠上而惠下也。
《搜神记》:周隐王二年四月,齐地暴长丈馀,高一尺五寸。京房《易妖》曰:地四时暴长占:春、夏多吉,秋、冬多凶。历阳之郡,一夕沦入地中而为水泽,今麻湖是也。不知何时。《运斗枢》曰:邑之沦阴,吞阳,下相屠焉。〈按:周无隐王,姑
仍其纪载,附于周末。
〉
《异苑》:晋武太康五年五月,宣帝庙地陷裂,梁无故自折,凡宗庙所以承祖先嗣,永世不刊,安居摧陷,是禋绝之祥也。
《前赵录》:刘曜光初二年,地震,长安尤甚,时曜后羊氏有殊宠,颇与政事,阴有馀之徵也。
《晋书·戴洋传》:祖约表洋为下邑长。约府内地忽赤如丹,洋曰:按《河图徵》云:地赤如丹血丸丸,当有下犯上者。恐十月二十七日胡马当来饮淮水。至时,石勒骑大至,攻城大战。其日西风,兵火俱发,约大惧。会风回,贼退。时传言勒遣骑向寿阳,约欲送其家还江东,洋曰:必无此事。寻而传言果妄。
《苻坚载记》:自坚之建元十七年四月,长安有水影,远观若水,视地则见人,至是则止。坚恶之。上林竹死,洛阳地陷。
《冯跋载记》:跋境地震山崩,洪光门鹳雀折。又地震,右寝坏。跋问闵尚曰:比年屡有地动之变,卿可明言其故。尚曰:地,阴也,主百姓。震有左右,比震皆尚右,臣惧百姓将西移。跋曰:吾亦甚虑之。分遣使者巡行郡国,问所疾苦,孤老不能自存者,赐以谷帛有差。
《南史·檀道济传》:道济死日,建邺地震,白毛生。
《张兴世传》:兴世累迁右军将军,封作唐县侯。历雍州刺史,左卫将军。以疾,徙光禄大夫,寻卒。兴世居临沔水,自襄阳以下至于江二千里,先无洲屿,兴世初生,当其门前水中,一旦忽生洲,年年渐大。及兴世为方伯,而洲上遂十馀顷。
《齐高帝本纪》:升明二年冬,延陵县季子庙沸井之北,忽闻金石声,疑其异,凿深三尺,得沸井,奔涌若浪。其地又响,即复凿之,复得一井,涌沸亦然。井中得一木简,长一尺,广二分,上有隐起字,曰:庐山道人张陵再拜,诣阙起居。简文坚白,字色乃黄。《瑞应图》云:浪井不凿自成,王者清静,则仙人主之。
《梁元帝本纪》:江陵先有九十九洲,古老相承云:洲满百,当出天子。桓元之为荆州刺史,内怀篡逆之心,乃遣凿破一洲,以应百数。随而崩散,竟无所成。宋文帝为宜都王,在藩,一洲自立,俄而文帝篡统。后遇元凶之祸,此洲还没。太清末,枝江杨之阁浦复生一洲,群公上疏称庆,明年而帝即位。承圣末,其洲与大岸相通,惟九十九云。
《述异记》:地生毛,京房以为人劳之应。北齐武成河、清中徐州及长安地生毛,长七尺,时北筑长城,内筑三台,人苦劳役之应。
《隋书·炀帝本纪》:太子勇废,立上为皇太子。是月,当受册。高祖曰:吾以大兴公成帝业。令上出舍大兴县。其夜,地震山崩,民舍多坏,压死者百馀口。
《唐书·张行成传》:行成迁侍中、兼刑部尚书。高宗即位,封北平县公,监修国史。时晋州地震不息,帝问之,对曰:天,阳也,君象;地,阴也,臣象。君宜动,臣宜静。今静者频动,恐女谒用事,人臣阴谋。又诸王、公主参承起居,或伺间隙,宜明设防闲。且晋,陛下本封,应不虚发,伏愿深思以杜未萌。帝然之,诏五品以上极言得失。《朱滔传》:滔与王武俊、田悦、李纳为坛祀天,各僭为王,与武俊等三让乃就位。滔为盟主,称孤;武俊、悦及纳称寡人。是日,三叛军上有云气颇异,马燧望笑曰:是云无知,乃为贼瑞邪。先是,其地土忽高三尺,魏人韦稔佞悦,以为益土之兆。后二年,滔等册壝,正值其所。《十国春秋·楚文昭王世家》:开运四年,王命修长沙城,开壕毕,忽得一物,长十馀丈,状若土山,无头尾手足,自北出,泳游水上,久之入南岸而没,谓之土龙。《闽景宗本纪》:先是,太祖克福州,桃林村中一夕地震,有声如鸣鼓数百面,比旦视之,禾稻皆倒插土下,厥后奄有全闽之地。至是,桃林复有鼓声,禾稻亦倒悬土下,不数日,遇祸,而王氏随灭。兴亡之兆,如一辙焉。《幸蜀记》:孟昶时,地震。昶问大臣曰:顷年地频震,此何祥也。对曰:地道静而屡动,此必强臣阴谋之事,愿以为虑。
《宋史·漳泉陈氏世家》:陈洪进为统军使,与副使张汉思同领兵柄,累立战功。汉思年老醇谨,不能治军务,事皆决于洪进。汉思诸子并为衙将,颇不平洪进,图欲害之,汉思亦患其专。明年夏四月,汉思大享将吏,伏甲于内,将害洪进。酒数行,地忽大震,栋宇皆倾,坐立者不自持。同谋者以告洪进,洪进亟去,众惊悸而散。
《遵尧录》:景德元年,邢州地震。真宗问宰相:知州为谁。或以上官正对。帝曰:郡国灾沴,民不宁居,尤在牧守。以道镇静,则封疆无事。正累典藩,郡以知兵自许,但未知其能以镇静钦恤为意否。天下之广,未免焦劳,正为此尔。
《宋史·李迪传》:肃之字公仪,迪弟子也。以迪荫,监大名府军资库。累迁右谏议大夫、知庆州;数日,徙瀛州。大雨地震,官舍民庐摧陷。肃之出入泥潦中,结草囷以储庾粟之暴露者,为茇舍以居民,启廪赈给,严备盗窃,一以军法从事。天子闻而嘉之,遣使劳赐。
《韩亿传》:亿参知政事。会忻州地大震,谏官韩琦言宰相王随、陈尧佐非辅弼才,又言亿子综为群牧判官,不当自请以兄纲代之。遂与宰相皆罢,知应天府。《孙甫传》:甫为右正言。时河东地震五六年不止,甫推《洪范五传》及前代变验,上疏曰:地震者,阴之盛也。阴象,臣也,后宫也,四夷也。三者不可过盛,过盛则阴为变而动矣。忻州赵分,地震六年。每震,则声如雷,前代地震,未有如此之久者。惟唐高祖本封于晋,及即位,晋州经岁地震。宰相张行成言,恐女谒用事,大臣阴谋,宜制于未萌。其后武昭仪专恣,几移唐祚。天地灾变,固不虚应,陛下救纾缓之失,莫若自主威福,时出英断,以慑奸邪,以肃天下。救阴盛之变,莫若外谨戒备,内制后宫。谨戒备,则切责大臣,使之预图兵防,熟计成败;制后宫,则凡掖庭非典掌御幸者,尽出之,且裁节其恩,使无过分,此应天之实也。时契丹、西夏稍强,后宫张修媛宠幸,大臣专政,甫以此谏焉。
《马默传》:默为监察御史里行。会地震河东、陕西郡,默以为阴盛,虑为边患,宜备之。后数月,西夏果来侵。《暌车志》:治平丁未岁,漳州地震裂,长数十丈,阔丈馀,有狗自中出,视其底,皆林木,枝叶蔚然。
《宋史·孙长卿传》:长卿以龙图阁直学士知定州。熙宁元年,河北地大震,城郭仓庾皆隤,长卿尽力缮补。神宗知其能,转兵部侍郎,留再任。
《黄潜善传》:潜善,宣和初,为左司郎。陕西、河东地大震,陵谷易处,徵宗命潜善察访陕西,因往视。潜善归,不以实闻,但言震而已。擢户部侍郎,坐事谪亳州。《桯史》:宣和六年春,东都地震。后三月,又震,宫殿门皆动有声,既而兰州地及山之草木悉没入地,而山下麦苗乃在,山上驿书闻朝廷,徽祖为之侧席。时方得燕兵端衅日侈,上心向阑遇灾而惧,临朝谓群臣曰:大观彗星之异,张商英劝朕畏天戒,更政事,虽复作辍,朕常不忘。五月壬寅,遂罢经抚房,于是时事为一变矣。会遣右司郎中黄潜善按视,回乃没其实,以不害闻。天意遂回。六月诏天下,起免夫钱图卒固燕黄骤,迁户部侍郎。
《鸡肋编》:绍兴三年八月,浙右地震,地生白毛,韧不可断,时平江童谣言:地上白毛生,老少一齐行。台臣论其事,因下求言之。诏宰相吕颐浩由此以罪罢。按《晋志》武帝咸康初,孝武太元二年十四年,地皆生毛,近白祥。孙盛以为人劳之异,其后,征剑代徵敛赋役无宁岁,天下劳扰,百姓疾怨焉。时军卒多掳掠妇人,有母子每随军而行,谓之老少军。方韩刘自建康镇江更戍,既而敕移屯池州。韩复分军,江宁王暧往湖南,岳飞赴江外,行在即至九江,郭仲荀赴明州,老少之行已数十万人也。
《宋史·列女传》:张氏,罗江士人女。其母杨氏寡居。一日,亲党有婚会,母女皆往,其典库雍乙者从行。既就坐,乙先归。会罢,杨氏归,则乙死于库,莫知杀者主名。提点成都府路刑狱张文饶疑杨有私,惧为人知,杀乙以灭口,遂命石泉军劾治。杨言与女同榻,实无他。遂逮其女,考掠无实。吏乃掘地为坑,缚母于其内,旁列炽火,间以水沃之,绝而复苏者屡,辞终不服。一日,女谓狱吏曰:我不胜苦毒,将死矣,愿一见母而绝。吏怜而许之。既见,谓母曰:母以清洁闻,奈何受此污辱。宁死箠楚,不可自诬。女今死,死将讼冤于天。言终而绝。于是石泉连三日地大震,有声如雷,天雨雪,屋瓦皆落,邦人震恐。李志宁疑其狱,夕具冠祷于天。俄假寝坐厅事,恍有猿坠前,惊寤,呼吏卒索之,不见。志宁自念梦兆:非杀人者袁姓乎。有门卒忽言张氏馈食之夫曰袁大,明日袁至,使吏执之,曰:杀人者汝也。袁色动,遽曰:吾怜之久矣,愿就死。问之,云:适盗库金,会雍归,遂杀之。杨乃得免。时女死才数日也。狱上,郡榜其所居曰孝感坊。
《纂异记·嘉禾志》:颐亭林庵中,有忠烈二祠。近岁忽地裂数尺,常有风涛声,以物引之,应手火起,至今尚然。《括异志》:当湖在今县北五十里,南北十二里,东西六里,古老相传,地初陷时,有妇人产一物,若蛟蜃状,濯于水,遂陷一方。
《金史·把胡鲁传》:兴定二年,拜参知政事。三年六月,平凉等处地震,胡鲁因上言:皇天不言,以象告人,灾害之生,必有其故,乞明谕有司,敬畏天戒。上嘉纳之,遣右司谏郭著往阅其迹,抚谕军民焉。
《癸辛杂识》:至元二十五年戊子岁冬十月二十四日丙子夜,正中地大震。始如暴风驾海潮之声,自西南来,鸡犬皆鸣,窗户砾砾有声,继而屋瓦皆摇,势若掀箕。余初闻是声,大惊,以为大寇至,惧甚,噤不敢出息。继而,觉悟,榻撼如乘舟迎海潮,始悟为地震也。远近皆喧呼,或以为火凡两茶。顷甫定。次日,亲朋皆相劳问,互言所闻,至十一月初九日庚辰之辰时,又震。余向于庚子岁时,先子留富沙,曾经此变,乃时,杭霅则在二鼓后,此理不可晓。
《元史·李冶传》:冶,栾城人。登金进士第。世祖在潜邸,闻其贤,遣使召之,问昨地震何如,对曰:天裂为阳不足,地震为阴有馀。夫地道,阴也,阴太盛,则变常。今之地震,或奸邪在侧,或女谒盛行,或谗慝交至,或刑罚失中,或征伐骤举,五者必有一于此矣。夫天之爱君,如爱其子,故示此以警之耳。苟能辨奸邪,去女谒,屏谗慝,省刑罚,慎征讨,上当天心,下协人意,则可转咎为休矣。世祖嘉纳之。
《张孔孙传》:孔孙拜集贤大学士、中奉大夫,商议中书省事。丞相完泽卒,孔孙与陈天祥上封事,荐和礼霍孙可为相。会地震,诏问弭灾之道,孔孙条对八事,其略曰:蛮夷诸国,不可穷兵远讨;滥官放谴,不可复加任用;赏善罚恶,不可数赐赦宥;献鬻宝货,不可不为禁绝;供佛无益,不可虚费财用;上下豪侈,不可不从俭约;官冗吏繁,不可不为裁减;太庙神主,不可不备祭享。帝悉嘉纳之,赐钞五千贯。
《爱薛传》:大德元年,爱薛授平章政事。八年,京师地震,上弗豫。中宫召问:灾异殆下民所致耶。对曰:天地示警,民何与焉。
《李忠传》:忠,晋宁人。幼孤,事母至孝。大德七年,地大震,郇保山移,所过居民庐舍,皆摧压倾圮。将近忠家,分为二,行五十馀步复合,忠家独完。
《郑鼎传》:鼎子制宜,授大都留守,领少府监,兼武卫亲军都指挥使,知屯田事。大德八年,晋地大震,平阳尤甚,压死者众,制宜承命存恤,惧缓不及事,昼夜倍道兼行,至则亲入里巷,抚疮痍,给粟帛,存者赖之。《阿鲁浑萨里传》:桑哥奏立徵利司,理天下逋欠,使者相望于道,所在囹圄皆满,道路侧目,无敢言者。会地震北京,阿鲁浑请罢徵利司,以塞天变。诏下之日,百姓皆庆。
《明外史·胡深传》:深,字仲渊,处州龙泉人。父玉,行省员外郎。深颖拔有智略,通经史百家,晓术数。元末兵乱,叹曰:浙水东地气尽白,祸将及矣。
《襄桓王逊燂传》:逊燂宗人俊噤,字若讷,博学,有盛名。姊陵川县君,适裴禹卿,地震城崩,禹卿死焉。县君以首触槥,呕血死。年二十有一。诏旌为贞节县君。《明通纪》:洪熙元年,命太子往南京谒祭皇陵、孝陵,因留南京,监国时,南京屡奏地震,群臣或请亲王及重臣往守之,上曰:非皇太子不可遂有是命。
《明外史·毛弘传》:丘弘,字宽叔。成化三年,宁夏地震,上修德弭灾七事。
《林俊传》:弘治十四年正月朔,陕西、山西地震水涌。疏述古宫闱、外戚、内侍、柄臣之祸;乞罢斋醮,减织造,清役占,汰冗员,止工作,省供应,节赏赐,戒逸欲,远佞幸,亲贤人。
《马文升传》:弘治十四年,陕西大震。文升言:此外寇侵陵之兆。今边寇方跳梁,而海内民困财竭,将懦兵弱。纪纲未振,法令久弛。宜侧身修省,行仁政以养民,讲武备以固圉。节财用,停斋醮,止传奉冗员,禁奏乞閒地。日视二朝,以勤庶政。且撤还陕西织造内臣,赈恤被灾者家。帝纳其言。
《李东阳传》:正德七年,东阳等以京师及山西、陕西、云南、福建相继地震,而帝讲筵不举,视朝久旷,宗社祭享不亲,禁门出入无度,谷大用仍开西厂,屡上疏极谏,帝亦终不听也。
《王軏传》:軏,开平卫人。嘉靖初,入为顺天府尹。房山地震,軏言召灾有由,语多指斥。忤旨切责。
《王宗茂传》:宗茂,字时育,京山人。嘉靖三十一年,擢南京御史。时先后劾严嵩者皆得祸。宗茂积不平,甫拜官三月,上疏曰:迩者,四方地震,其占为臣下专权。试问今日之专权者,宁有出于嵩右乎。
《临晋县志》:嘉靖三十五年六月,黑眚,见时有黑气,其疾如风,或自户牖入,虽密室亦无不至。至则人皆昏迷,或手足面肤被伤,即出黄水,遍城惊扰,夜间鸣锣击鼓,各持兵刃,见人形,或彼此误伤,亦卒无真迹。说者谓地震压死强魂,理或然也。
《列朝诗集》:李攀龙,字于鳞,擢陕西提学副使。西土数地动,心悸,念母移疾,归。用何景明例予告凡十年起浙江副使。
《陕西通志》:王命,字子将,同州人。嘉靖乙酉举人,胆略过人,适秦地大震,同州城郭庐舍荡然,压者万人,横民倖生者,攘臂大呼:先劫庾粮以尝。州守守莫敢谁何。于是,郊外劫杀四起,横尸塞野,人人自危,命时家居,慨然曰:地维绝,人纪乱,在位者不能禁,我以不在其位坐视之,古人秀才时以天下为己任者,非耶。于是集壮士百馀人,申明约束,列队捕盗,躬提剑跃马以先之,遂擒械致州守前,与众挝杀之,四境帖然。《眉公见闻录》:徐文贞公拜首揆,癸未元旦,地震,疑之者曰:是何祥也。得无虞于大臣耶。亡何,公遂薨。《陕西通志》:南逢吉,渭南人。嘉靖乙卯,关中地大震。凶徒乘机四掠,势如燎原,纠邑壮士得数百人,激以大义,擒杀倡乱者,四境以宁。
吕应祥选吏科给事,京师地震,上书言汰冗、赈贫、倡勇、恤谳、节赏五事。
《湖广通志》:夏云鼎,字四云,石首人,甲子乡举。为人脱落无绳尺,下笔数千言,立就,常试地动解,援引汉儒洪范五行及历代灾异故实,不假思索,顷刻成。《太平府志》:荻港岸未崩之先,居民夜闻有声杂拉如车马丛集者。已而又如官府勾稽公事,检阅民籍者。然数日,岸崩,死者甚众,崩之夕,有监司宋之屏泊舟其下,梦神促之解缆。遂移舟西岸,不与其难。说者以为阴德所感。又有一瞽者,善卜,寄寓城隍庙垂。数十年自来,不宿于家,一日早起,自占云:我今日二鼓水孛过宫。因具三物,回家禳之,至二更,岸崩,瞽者与焉。
地异部杂录
《诗经·小雅·十月之交章》:高岸为谷,深谷为陵。
《老子·下篇》:地无以宁将恐发。
《玉历通政经》:阴阳太甚,作雨,日久,不为星变,则为地震。或大风作而为地震、地寒,甚则裂风盛则震也。《齐东野语》:张衡有候风地震之器,曰地动仪者,无传焉。按汉《张衡传》:此仪以精铜为之,其器圆径八尺,形似酒樽,中有都柱,旁行八道,施关发机外有八龙,首衔铜丸,每龙作一蟾蜍,仰首张口而承之。机关巧制,皆在樽中龙必致。九州地分,如遇某州分地动,则龙衔之丸即坠蟾蜍口中,乃铿然有声。司候者占之,则知某地分震动矣。隋临孝恭尝著《地动遗经》一卷,今皆传焉。然以理揆之,天文有常度可寻。时刻所至,不差分毫,以浑天测之可也。若地震,则出于不测,盖阴阳相薄使然,亦犹人之一身血气,或有顺逆,因而肉瞤目动耳,气之所至,则动,气所不至,则不动。而此仪置之京都,与地震之所了不相关,气数何由相薄,能使铜龙骧首吐丸也。细寻其理,了不可得,更当访之识者可也。
《物类相感志》:地动应钩钤,地之将动,钩钤开钤,即房星上垂二星,若磔开则始震。盛张大则动,渐合则止。《五行志》:云地者,积阴之气,主定主静,阳伏不能出,阴迫不能入,阴阳相击,地故震动。又《庄子》云海水三岁一周流,波相薄故地动。又《河图》云地常动不止,譬如人在大舟,闭牖而坐,舟行人不之觉也。元命苞云:地所以右转者,浊气精所舍隐而赴,故右转迎天左道也。后汉张衡造地动仪,以精铜铸成,圆径八尺,合盖隆起,形似酒樽,饰以篆文、山龟、鸟兽之形,中设都柱,旁行八柱,道施机关八有八龙首衔铜丸,下有蟾蜍张口承之,牙机巧制,皆有中樽覆之,盖周密无际如。地动,樽即震,龙机发,吐丸而落蟾蜍之口。震动,声扬激,因此觉知虽一龙发机,七龙首不动。寻其方面,乃知震之所以契合,事若神会。龙发机,地不动,怪其无徵,数日,驿至,果地动也。
《田家五行》:长墩忽然门内泥土自然坟起成墩者,谓之长墩。主其家长进,余尝记幼时曾见东郊有一村店,始于卖酒营生,仅以自给,忽门内泥土自然坟起,店主谓其祥瑞,爱护不锄,日见渐高,家亦日益遂添卖香烛麸面之类,踰年愈高,成墩,不胜添进。人口积蓄米麦乃大兴,贩京果、海错、南货等物,无所不有,虽百里之外,或富室,或寺院,咸来垂顾。动以干缗,每残年及春季,日有千缗交易。长夏间亦如市,四方驰名,自为巨富三十年,后墩渐平,家亦暗消。
地异部外编
《法苑》:珠林地动部依佛般泥洹经云:阿难又手问佛,欲知地动几事。佛语阿难:有三因缘,一为地倚水上,水倚于风,风倚于空。大风起,则水扰,水扰则地动。二为得道沙门及神妙天欲现感应,故以地动。三为佛力自我,作佛前后,已动三千日月,万三千天地,无不感发,天人鬼神多得闻解。又大方等大集,念佛《三昧经》云:一切大地六种震动,一动遍动等遍动,二震遍震等遍震,三涌遍涌等遍涌,四吼遍吼等遍吼,五起遍起等遍起,六觉遍觉等遍觉,是六,各三合十八相,如是东涌西没,西涌东没,南涌北没,北涌南没,中涌边没,边涌中没。又立《世阿毗昙论》云:佛告富楼那复有大神通威德,诸天若欲震动大地,即能令动,若诸比丘有大神通及大威德,观地大相,令小小相令,大欲令地动,亦能震动,令地动有风,名鞞岚婆,此风常吹俱动不息,风力上升,有风下吹,亦有傍动,是风平等圆转相持。又《智度论》云:地动有四种,一火,二龙,三金翅鸟,四天二十八宿等。又诸罗汉,诸天等,亦能地动。又《增一阿含经》云:佛在舍卫城告,诸比丘有八因缘而地大动。此地深六十八千由,延为水,所持水依虚空,或复是。时虚空风动而水亦动,水动地便大动,是初动也。若比丘得神足,所欲自在,观地如掌。能使地大动,是二动也。若复诸天有大神足,有大威力,能使地动,是三动也。若复菩萨在兜术,天欲降神下生,是时地动,是四动也。若菩萨自知在母胞中,地为大动,是五动也。若菩萨知满十月,当出母胎,地为大动,是六动也。若菩萨出家于道场坐,降伏魔怨,终成等觉,地为大动,是七动也。若未来于无馀涅槃界而般涅槃地为大动,是八动也。依经,地动亦有多种,或有地动,圣人出世,有山动四,果圣人出世,或有诸佛菩萨出世,或动一世界多世界,亦有薄福,众生感得,地动损破,依正两报,具如经说。
[book_title]第一百二十二卷
第一百二十二卷目录
山异部汇考一
周礼〈春官大司乐〉
春秋纬〈感精符〉
山海经〈中山经〉
娄元礼田家五行〈论山〉
观象玩占〈山崩 山杂变〉
管窥辑要〈山〉
山异部汇考二
夏后氏〈帝癸一则〉
商〈帝辛一则〉
周〈襄王一则 定王一则〉
汉〈高后一则 文帝一则 成帝建始一则 河平一则 元延一则〉
后汉〈和帝永元二则 殇帝延平一则 安帝永初一则 延光三则 桓帝建和一则 和平一则 永兴一则 永寿一则 延熹二则 灵帝光和一则 献帝初平一则 建安一则〉
魏〈陈留王咸熙一则〉
吴〈大帝赤乌一则〉
晋〈武帝泰始二则 太康二则 惠帝元康一则 怀帝永嘉二则 元帝太兴四则 成帝咸和一则 穆帝永和二则 哀帝隆和一则 孝武帝宁康一则 安帝义熙一则〉
南齐〈高帝建元一则 武帝永明一则〉
北魏〈太祖天赐一则 世祖太延一则 世宗景明二则 正始一则 延昌一则〉
隋〈文帝开皇一则 仁寿一则 炀帝大业一则〉
唐〈高祖武德一则 太宗贞观一则 中宗嗣圣二则 元宗开元一则 天宝一则 代宗大历二则 德宗建中二则 宪宗元和二则 僖宗光启一则〉
后唐〈明宗长兴一则〉
后周〈太祖广顺一则 世宗显德一则〉
辽〈圣宗太平一则〉
宋〈太宗雍熙一则 淳化一则 真宗咸平四则 景德一则 天禧一则 神宗熙宁二则 哲宗元祐一则 光宗绍熙二则 宁宗庆元一则 嘉泰一则 嘉定二则 理宗宝庆一则 度宗咸淳一则〉
元〈世祖至元三则 成宗大德二则 武宗至大一则 仁宗延祐五则 英宗至治二则 泰定帝泰定三则 文宗至顺二则 顺帝元统一则 至元三则 至正十三则〉
明〈成祖永乐一则 英宗正统二则 天顺二则 宪宗成化六则 孝宗弘治六则 武宗正德二则 世宗嘉靖二十则 穆宗隆庆五则 神宗万历十四则 熹宗天启三则 悯帝崇祯六则〉
山异部总论
诗经〈小雅十月之交〉
春秋四传〈僖公十四年 成公五年〉
搜神记〈山〉
山异部艺文
阳山 后汉黄宪
为泾州李使君贺庆山表 唐崔融
山异部纪事
山异部杂录
庶徵典第一百二十二卷
山异部汇考一
《周礼》《春官》
大司乐,凡四镇五岳崩,令去乐。
〈注〉四镇,山之重大者,谓扬州之会稽、青州之沂山、幽州之医无闾、冀州之霍山。五岳,岱在兖州,衡在荆州,嵩在豫州,华在雍州,恒在并州。
《春秋纬》《感精符》
山冬大雾,十日已上不除者,山崩之候。
《山海经》《中山经》
态山有穴焉,恒出神人。夏启而冬闭,是穴也,冬启乃必有兵。
〈注〉今邺西北有鼓山,下有石鼓象,悬著山旁,鸣则有军事。与此穴殊象而同应。
《娄元礼·田家五行》《论山》
久雨在半山之上,山水暴发,一月则主山崩却,非寻常之水。
《观象玩占》《山崩》
山崩,《五行传》曰:阴乘阳,弱胜强,厥妖山崩。山崩者,离散之象。《灾异书》曰:山者,宰相之位。山崩者,宰相失职也。刘向曰:山崩者,臣下皆叛,散落,不事其上之象。《春秋·运斗枢》曰:山崩者,阴毁失墓。《春秋·考异邮》曰:山者,君之位。崩者,毁也。君失其道,为臣所陵。《尚书·中候》曰:山崩水溃,纳小人也。《地镜》曰:山崩,人君位消,不出三年,有兵集之。京房曰:山崩,人辟亡。又曰:其国山崩,君失政,女戚擅权,五年败。又曰:邑山崩,邑有战,主亡,有大水。
山春崩,其国有伐城。夏崩,天下大水,国主亡。秋崩,有大兵。冬崩,大饥。京房《易妖占》曰:春山崩,国有亡,邑有拔城。夏崩,亡君,大水。秋崩,人主有殃。冬崩,兵起,人饥。一曰:山崩,臣去。又曰:山以二月崩,其邑有兵战。八月崩,兵起。十一月崩,国主降,民流亡。
《山杂变》
山无故自陷,其地有兵,大水。
山徙,《传》曰:臣不用道,禄去公室,赏罚自下,女主专政,是谓皇之不极,厥妖山徙。不出五年,有走王。《地镜》曰:山徙,直臣亡,佞臣用,政出私门,不出五年,天下有兵,社稷亡。
山鸣,其地大乱,贼起。
山有声如哭,有大兵,死丧。
山作声如雷,不出一年,贼起。
山有光,臣子不良。
山忽生于石上,其邑有贼人暴贵。
山上忽生大石,其邑丧至。
山出火,炽人,是谓鬼荧,亡国之徵。
山石自动,其地有暴兵。
山徙动,其地有兵乱起。
山见葆江,于邑有兵,状如人头,赤色。
无故壅土如山,是谓阳反阴也。人君好淫,为女子所谋。不出一年,有易君。
《管窥辑要》《山》
山春崩,有征伐,伤五榖。夏崩,有大兵,火灾。秋崩,有大兵。又曰:物不收。冬崩,大饥。凡山崩,臣下背叛,弱胜强也。
山自亡,人主失政。
国中山分,君臣相背。一曰:山分裂,女主有谋,君臣夺。山中见物类,非人,曾见者,各有形名音声,其占为大水,或饥,或兵,邑亡。
山忽自动,及生树木,并象物类,及大小移动,或湿或血,皆天下乱。
山忽生大石,邑有丧。
山石忽化为人形,及六畜飞鸟,皆为国虚。
山穴作雷声,不出一年,有贼。
山忽生光,臣下不吉。
山忽赤如血,诸侯逆。
山异部汇考二夏后氏
帝癸七年,泰山震。
按《史记·夏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云云。
商帝辛四十三年,峣山崩。
按《史记·殷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云云。
周
襄王六年,晋沙鹿崩。
按《春秋·鲁僖公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鹿崩。 按《左传》:晋卜偃曰:期年将有大咎,几亡国。 按《公羊传》:沙鹿者何,河上之邑也。此邑也其言崩何,袭邑也。沙鹿崩,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天下记异也。 按《榖梁传》:林属于山为鹿。沙,山名也。无崩道而崩,故志之也。其日,重其变也。
按《汉书·五行志》:釐公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鹿崩。榖梁传曰:林属于山曰鹿,沙其名也。刘向以为臣下背叛,散落不事上之象也。先是,齐桓行伯道,会诸侯,事周室。管仲既死,桓德日衰,天戒若曰,伯道将废,诸侯散落,政逮大夫,陪臣执命,臣下不事上矣。桓公不寤,天子蔽晦。及桓死,天下散而从楚。王札子杀二大夫,晋败天子之师,莫能征讨,从是陵迟。公羊以为沙鹿,河上邑也。董仲舒说略同。一曰,河,大川象;齐,大国;桓德衰,伯道将移于晋文,故河为徙也。左氏以为沙鹿,晋地;沙,山名也;地震而鹿崩,不书震,举重者也。伯阳甫所谓国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徵也;不过十年,数之纪也。至二十四年,晋怀公杀于高梁。京房易传曰:小人剥庐,厥妖山崩,兹谓阴乘阳,弱胜强。
定王二十一年,晋梁山崩。
按《春秋·鲁成公五年》:夏,梁山崩。 按《左传》:梁山崩,晋侯以传召伯宗伯,宗辟重。曰:辟传,重人曰:待我,不如捷之速也。问其所。曰:绛人也。问绛事。曰:梁山崩,将召伯宗谋之,问将若之何。曰:山有朽壤而崩,可若何,国主山川,故山崩川竭,君为之不举,降服,乘缦,彻乐,出次,祝币,史辞,以礼焉。如此而以,虽伯宗,若之何,伯宗请见之,不可,遂告而从之。 按《公羊传》:梁山者何,河上之山也。梁山崩,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大也。何大尔,梁山崩,壅河三日不流,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天下记异也。 按《榖梁传》:不日,何也。高者有崩道也。有崩道,则何以书也。曰梁山崩,壅遏河三日不流。晋君召伯尊而问焉。伯尊来,遇辇者,辇者不辟。使车右下而鞭之。辇者曰:所以鞭我者,其取道远矣。伯尊下车而问焉,曰:子有闻乎。对曰:梁山崩,壅遏河三日不流。伯尊曰:君为此召我也。为之奈何。辇者曰:天有山,天崩之。天有河,天壅之。虽召伯尊如之何。伯尊由忠问焉,辇者曰:君亲素缟,帅群臣而哭之,既而祠焉,斯流矣。伯尊至。君问之,曰:梁山崩,壅遏河三日不流。为之奈何。伯尊曰:君亲素缟,帅群臣而哭之,既而祠焉,斯流矣。孔子闻之,曰:伯尊其无绩乎,攘善也。
〈大全〉梁山,韩国也。《诗》曰:奕奕梁山。韩侯受命,而谓之韩奕者,言奕然高大,为韩国之镇也。后为晋所灭,而大夫韩氏以为邑焉。书而不系国者,为天记异,是以不言晋也。左氏载绛人之语,于礼文备矣,而未记其实也。夫降服乘缦,彻乐出次,祝币史辞,六礼之文也。古之遭变异,而外为此文者,必有恐惧修省之心。主于内若成汤六事检身,高宗克正厥事,宣王侧身修行,欲销去之是也。徒举其文,而无实以先之,何足以弭灾变乎。夫国主山川,至于崩竭,当时诸侯,未闻有戒心而修德也。故自是而后,六十年间,弑君十有四,亡国三十有二,其应亦憯矣。《春秋》不明著其事应,而事应具存,其可忽诸。
按《汉书·五行志》:成公五年夏,梁山崩。榖梁传曰壅河三日不流,晋君帅群臣而哭之,乃流。刘向以为山阳,君也,水阴,民也,天戒若曰,君道崩壤,下乱,百姓将失其所矣。哭然后流,丧亡象也。梁山在晋地,自晋始而及天下也。后晋暴杀三卿,厉公以弑。湨梁之会,天下大夫皆执国政,其后孙、宁出卫献,三家逐鲁昭,单、尹乱王室。董仲舒说略同。刘歆以为梁山,晋望也;崩,弛崩也。古者三代命祀,祭不越望,吉凶祸福,不是过也。国主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徵也,美恶周必复。是岁岁在鹑火,至十七年复在鹑火,栾书、中行偃杀厉公而立悼公。
汉
高后二年,武都山崩。
按《汉书·高后本纪》:二年春正月乙卯,地震,羌道、武都道山崩。 按《五行志》:高后二年正月,武都山崩,杀七百六十人,地震至八月乃止。
文帝元年,齐楚山崩。
按《汉书·文帝本纪》:元年四月,齐楚地震,二十九山同日崩,大水溃出。 按《五行志》:文帝元年四月,齐楚地山二十九所同日俱大发水,溃出,刘向以为近水沴土也。天戒若曰,勿盛齐楚之君,今失制度,将为乱。后十六年,帝庶兄齐悼惠王之孙文王则薨,无子,帝分齐地,立悼惠王庶子六人皆为王。贾谊、晁错谏,以为违古制,恐为乱。至景帝三年,齐楚七国起兵百馀万,汉皆破之。春秋四国同日灾,汉七国同日众山溃,咸被其害,不畏天威之明效也。
成帝建始三年,山崩。
按《汉书·成帝本纪》:建始三年十二月,越巂山崩。
河平三年,犍为山崩。
按《汉书·成帝本纪》:河平三年春二月丙戌,犍为山崩,壅江水逆流。 按《五行志》:河平三年二月丙戌,犍为柏江山崩,捐江山崩,皆壅江水,江水逆流坏城。
元延三年,岷山崩。
按《汉书·成帝本纪》:元延三年春正月丙寅,蜀郡岷山崩。 按《五行志》:元延三年正月丙寅,蜀郡岷山崩,壅江,江水逆流,三日乃通。刘向以为周时岐山崩,三川竭,而幽王亡。岐山者,周所兴也。汉家本起于蜀汉,今所起之地山崩川竭,星孛又及摄提、大角,从参至辰,殆必亡矣。其后三世亡嗣,王莽篡位。
后汉
和帝永元元年,会稽山崩。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永元元年七月乙未,会稽山崩。
按《五行志》:永元元年七月,会稽山崩。会稽,南方大
名山也。京房《易传》曰:山崩,阴乘阳,弱胜强也。刘向以为山阳,君也;水阴,民也;君道崩坏,百姓失所也。刘歆以为崩犹地也。是时窦太后摄政,兄窦宪专权。永元十二年,秭归山崩。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十二年闰四月戊辰,南郡秭归山高四百丈,崩填溪,杀百馀人。明年冬,至蛮夷反,遣使募荆州吏民万馀人击之。
殇帝延平元年,恒山崩。
按《后汉书·殇帝本纪》:延平元年五月壬辰,河东恒山崩。
〈注〉恒,县,今绛州县也。古今注曰:山崩长七丈,广四丈。
按《五行志》:延平元年五月壬辰,河东恒山崩。是时邓太后专政。秋八月,殇帝崩。
安帝永初六年,豫章山崩。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永初六年六月壬辰,豫章员溪原山崩。
延光二年,丹阳山崩。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延光二年七月,丹阳山崩四十七所。
延光三年,巴郡山崩。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延光三年六月庚午,巴郡阆中山崩。
延光四年,顺帝即位,越巂山崩。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延光四年三月乙酉,即位。冬十月丙午,越巂山崩。 按《五行志》:四年十月丙午,蜀郡越巂山崩,杀四百馀人。丙午,天子会日也。是时阎太后摄政。其十一月,中黄门孙程等杀江京,立顺帝,诛阎后兄弟,明年,阎后崩。
桓帝建和三年,郡国五山崩。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云云。
和平元年,广汉梓潼山崩。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云云。
永兴二年,东海山崩。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兴二年六月,东海胊山崩。按《五行志》:永兴二年六月,东海胊山崩。冬十二月,泰山、琅琊盗贼群起。
永寿元年六月,巴郡、益州郡山崩。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云云。
延熹三年夏五月甲戌,汉中山崩。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延熹三年五月戊申,汉中山崩。是时上宠恣中常侍单超等。延熹四年,岱山山解。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四年六月庚子,岱山及博尤来山并颓裂。
灵帝光和六年,五原山崩。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光和六年秋,五原山岸崩。
献帝初平四年,华山裂。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初平四年六月,华山崩裂。
建安七年,醴陵县山鸣。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安七八年,长沙醴陵县有大山常大鸣如牛呴声,积数年。后豫章贼攻没醴陵县,杀略吏民。
〈注〉干宝曰:《论语》擿辅象曰:山土崩,川闭塞,漂沦移,山鼓哭,闭衡夷,庶桀合兵王作。时天下尚乱,豪杰并争。曹操事二袁于河北,孙吴创基于江外,刘表阻乱众于襄阳,南招零桂,北割汉川,又以黄祖为爪牙,而祖与孙氏为深雠,兵革岁交。十年,曹操破袁谭于南皮。十一年,走袁尚于辽东。十三年,吴禽黄祖。是岁,刘表死。曹操略荆州,逐刘备于当阳。十四年,吴破曹操于赤壁。是三雄者,卒共三分天下,成帝王之业,是所谓庶桀合兵王作者也。十六年,刘备入蜀,与吴再争荆州。于时,战争四分五裂之地,荆州为剧。故山鸣之,异作其域也。
魏
陈留王咸熙二年,太行山崩。
按《魏志·三少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五行志》:咸熙二年二月,太行山崩,此魏亡之徵也。其冬,晋有天下。
吴
大帝赤乌十三年,丹阳等郡山崩。
按《吴志·孙权传》:赤乌十三年八月,丹阳、句容及故鄣、宁国诸山崩。
按《晋书·五行志》:赤乌十三年八月,丹阳、旬容及故鄣、宁国诸山崩,鸿水溢。按刘向说:山,阳,君也。水,阴,百姓也。天戒若曰,君道崩坏,百姓将失其所与。春秋梁山崩,汉齐、楚众山发水,同事也。夫三代命祀,祭不越望,吉凶祸福,不是过也。吴虽称帝,其实列国,灾发丹阳,其天意矣。刘歆以为:国主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徵也。后二年而权薨,又二十六年而吴亡。
晋
武帝泰始三年三月,太山石崩。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泰始四年秋七月,泰山石崩。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泰始三年三月戊午,太山石崩。四年七月,泰山崩坠三里。京房易传曰:自上下者为崩,厥应泰山之石颠而下,圣王受命人君卤。及帝晏驾,而禄去王室,惠皇懦弱,怀、悯二帝俱辱卤庭,沦胥于北,元帝中兴于南,此其应也。
太康六年冬十月,南安山崩。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太康六年十月,南安新兴山崩,涌水出。
太康七年,朱提山崩。
按《晋书·武帝本纪》:太康七年秋七月,朱提山崩。 按《五行志》:七年二月,朱提之大泸山崩,震坏郡舍,阴平之仇池崖陨。
惠帝元康四年,蜀郡、寿春、上庸诸郡山崩。
按《晋书·惠帝本纪》:元康四年夏五月,蜀郡山移,淮南寿春洪水出,山崩地陷,坏城府及百姓庐舍。六月,上庸郡山崩,杀二十馀人。 按《五行志》:元康四年,蜀郡山崩,杀人。五月壬子,寿春山崩,洪水出,城坏,地陷方三十丈,杀人。六月,寿春大雷,山崩地坼,人家陷死,上庸郡亦如之。八月,居庸地裂,广三十六丈,长八十四丈,水出,大饥。上庸四处山崩,地坠广三十丈,长百三十丈,水出杀人。皆贾后乱朝之应也。
怀帝永嘉三年九月,宜都夷道山崩。
按《晋书·怀帝本纪》云云。
永嘉四年四月,湘东黑石山崩。按《晋书·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帝太兴元年,山崩。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兴元年二月,庐陵、豫章、武昌、西阳地震山崩。
太兴二年,祁山崩。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五月,祁山地震,山崩,杀人。
太兴三年,南平山崩。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南平郡山崩,出雄黄数千斤。时王敦陵傲,帝优容之,示含养祸萌也。
太兴四年八月,常山崩。
按《晋书·元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四年八月,常山崩,水出,滹沱盈溢,大木倾拔。
成帝咸和四年十月,庐山崩。
按《晋书·成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咸和四年十月,柴桑庐山西北崖崩。十二月,刘引为郭默所杀。
穆帝永和七年秋九月,峻平、崇阳二陵崩。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永和十二年,峻平陵、埏道崩。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和十二年十一月,遣散骑常侍车灌修峻平陵,开埏道,崩压,杀数十人。
哀帝隆和元年,浩舋山崩。
按《晋书·哀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隆和元年四月丁丑,浩舋山崩,张天锡亡徵也。
孝武帝宁康二年秋七月,凉州山崩。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安帝义熙十一年五月己酉,霍山崩。
按《晋书·安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义熙十一年五月,霍山崩,出铜钟六枚。
南齐
高帝建元二年夏,庐陵山崩。
按《南齐书·高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元二年,庐陵石阳县长溪水冲激山麓崩,长六七丈,下得柱千馀口,皆十围,长者一丈,短者八九尺,头题有古文字,不可识。江淹以问王俭,俭云:江东不闲隶书,此秦汉时柱也。后年宫车晏驾,世变之象也。
武帝永明二年秋,始兴曲江县山崩。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明二年秋,始兴曲江县山崩,壅底溪水成陂。京房占:山崩,人主恶之。
北魏
太祖天赐六年春三月,恒山崩。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世祖太延四年,华山崩。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延四年四月己酉,华山崩。占曰:山岳配天,犹诸侯之系天子。山岳崩,诸侯有亡者。沮渠牧犍将灭之应。
世宗景明元年,太阴山崩。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景明元年五月乙丑,齐州山茌县太阴山崩,飞泉涌出,杀一百五十九人。
景明四年十一月丁巳,恒山崩。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正始元年十一月癸亥,恒山崩。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延昌三年,肆州雁门郡山鸣,泰山崩。
按《北史·魏世宗本纪》:延昌三年春二月乙未,诏曰:肆州秀容郡敷城县、雁门郡原平县,并自去年四月以来,山鸣地震,于今不已。告谴彰咎,朕甚惧焉。可恤瘼宽刑,以答灾谴。
按《魏书·灵徵志》:延昌三年八月辛巳,兖州上言:泰山崩,颓石涌泉十七处。泰山,帝王告成封禅之所也,而山崩泉涌,阳黜而阴盛,岱又齐地也。天意若曰:当有继齐而兴,受禅让者。齐代魏之徵也。
隋
文帝开皇十三年,连云山鸣。
按《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北史·慕容绍宗传》:绍宗子三藏。隋开皇元年,授吴州刺史。后迁廓州。十三年,州界连云山响,称万岁者三,诏颁郡国。仍遣使醮山所。其日景云浮于上,雉兔驯坛侧。使还以闻,上大悦,改封河内县男。
仁寿三年,梁州就谷山崩。
按《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梁州就谷山崩。《洪范五行传》曰:崩散落,背叛不事上之类也。梁州为汉地。明年,汉王谅举兵反。
炀帝大业七年,底柱山崩。
按《隋书·炀帝本纪》:大业七年冬十月乙卯,底柱山崩。
按《五行志》:大业七年,砥柱山崩,壅河,逆流数十里。
刘向《洪范五行传》曰:山者,君之象;水者,阴之表,人之类也。天戒若曰,君人拥威重,将崩坏,百姓不得其所。时帝兴辽东之师,百姓不堪其役,四海怨叛。帝不能悟,卒以灭亡。
唐
高祖武德七年,隽州山崩。
按《唐书·高祖本纪》:武德七年七月甲午,隽州地震山崩,遏江水。〈按《旧五行志》作六年事。〉
太宗贞观八年,山崩。
按《唐书·太宗本纪》:贞观八年七月,陇右山崩。
按《旧唐书·五行志》:贞观八年七月七日,陇右山崩。太宗问秘书监虞世南曰:是何灾异。对曰:春秋时梁山崩,晋侯召宗伯而问焉。对曰:国主山川,故山崩川竭,君为之不举,降服出次,祝币以礼焉。晋侯从之,卒亦无害。汉文帝元年,齐、楚地二十九山同日崩。文帝出令,郡国无来献,施惠于天下,远近欢洽,亦不为灾。今唯修德可以消变。
中宗嗣圣三年〈即武后垂拱二年〉,新丰县有山踊出。按《唐书·武后本纪》:垂拱二年十月己巳,有山出于新丰县,改新丰为庆山。 按《旧唐书·五行志》:则天时,新
丰县东南露台乡,因大风雨雹震,有山踊出,高二百尺,有池周三顷,池中有龙凤之形、禾麦之异。则天以为休徵,名为庆山。荆州人俞文俊诣阙上书曰:臣闻天气不和而寒暑隔,人气不和而赘疣生,地气不和而堆阜出。今陛下以女主居阳位,反易刚柔,故地气隔塞,山变为灾。陛下以为庆山,臣以为非庆也。嗣圣六年〈即武后永昌元年〉,华州山徙。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永昌中,华州敷水店西南坡,白昼飞四五里,直抵赤水,其坡上树木禾黍,宛然无损。
按《文献通考》:永昌中,华州赤水南岸大山昼日忽风昏,有声隐隐如雷,顷之移东数百步,壅赤水,压张村民三十馀家,山高二百馀丈,水深三十丈,坡上草木宛然。《金縢》曰:山徙者,人君不用道,禄去公室,赏罚不由君,佞人执政,政在女主,不出五年,有走王。
元宗开元十七年,山崩。
按《唐书·元宗本纪》:开元十七年四月乙亥,大风震,蓝田山崩。
按《文献通考》:蓝田,畿内山也。国主山川,山摧川竭,亡之證也。占曰:人君德消政易则然。
天宝十三载,女娲墓移。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乾元二年六月,虢州阌乡县界黄河内女娲墓,天宝十三载因天雨晦冥,失其所在,至今年六月一日夜,河滨人家闻风雨声,晓见其墓踊出,上有双柳树,下有二巨石,二柳各长丈馀。郡守图画以闻,今号风陵堆。按《文献通考》:占曰:冢墓自移,天下破。
代宗大历九年,山徙。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大历九年十一月戊戌,同州夏阳有山徙于河上,声如雷。
大历十三年,山崩。
按《唐书·代宗本纪》:大历十三年,是岁,郴州黄岑山崩。
德宗建中二年,霍山裂。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云云。
建中 年,魏县土长。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建中初,魏州魏县西四十里,忽然土长四五尺数亩,里人骇异之。明年,魏博田悦反,德宗命河东马燧、潞州李抱真讨之,营于陉山。幽州朱滔、恒州王武俊帅兵救田悦,王师退保魏县西。朱滔、武俊、田悦引军与王师对垒。三年十一月,朱滔僭称冀王,武俊称赵王,田悦称魏王。悦时垒正当土长之所,及僭署告天,乃因其长土为坛以祭。魏州功曹韦稔为《益土颂》以媚悦。马燧闻之,笑曰:田悦异常贼也。
宪宗元和八年,山崩。
按《唐书·宪宗本纪》:元和八年五月丁丑,大隗山崩。元和十五年,土山崩。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十五年丁未,苑中土山摧,压死二十人。
僖宗光启三年,维州山崩。
按《唐书·僖宗本纪》云云。 按《文献通考》:光启三年四月,维州山崩,累日不止,尘坌亘天,壅江水逆流。占曰:国破。
后唐
明宗长兴三年,赤甲山崩。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长兴三年七月,夔州奏赤甲山崩。
后周
太祖广顺二年,蜀青城山崩。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后蜀·后主本纪》:广政十五年〈即广顺二年〉七月,青城县鬼城山崩。
世宗显德五年,山辟。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显德五年十二月丁丑朔,朗州上言:醴陵县玉仙观山门中,旧有田二万馀顷,久为山石闭塞。昨于七月十七日夜,有暴雷霹开,其路复通。诏褒之。
辽
圣宗太平二年,嵬白山裂。
按《辽史·圣宗本纪》:太平二年三月,嵬白山裂数百步,泉涌成流。
宋
太宗雍熙三年,常峡山圯。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雍熙三年,阶州福津县常峡山圯,壅白江水,逆流高十丈许,坏民田数百里。
淳化二年,登辽山崩。
按《宋史·太宗本纪》:淳化二年八月己丑,雅州言登辽山崩。 按《五行志》:淳化二年五月,名山县大风雨,登辽山圮,壅江水逆流入民田,害稼。
真宗咸平元年,宁化军山圮。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平元年七月庚午,宁化军汾水涨,坏北水门,山石摧圮,军士有压死者。
咸平二年,灵宝山崖圮。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七月庚寅,灵宝县暴雨崖圮,压居民,死者二十二户。
咸平三年,三阳砦崖摧。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三月辛丑夜,大泽县三阳砦大雨崖摧,压死者六十二人。咸平四年,成纪县山摧。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正月,成纪县山摧,压死者六十馀人。
景德四年,成纪县山崖圮。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德四年七月,成纪县崖圮,压死居民。
天禧五年,襄州道土涌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天禧五年五月,襄州凤林镇道侧地涌起,高三尺许,长三丈,阔八尺,知州夏竦以闻。
神宗熙宁元年,山裂。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熙宁元年,潭州益阳县,雷震山裂出米。
熙宁五年,少华山崩。
按《宋史·神宗本纪》:五年九月丙寅,少华山崩,诏压死者赐钱,贫者官为葬祭。 按《五行志》:五年九月丙寅,华州少华山前阜头峰越八盘岭及谷,摧陷于石子坡。东西五里,南北十里,溃散坟裂,涌起堆阜,各高数丈,长若堤岸。至陷居民六七社,凡数百户,林木、庐舍亦无存者。并山之民言:数年以来,峰上常有云,每遇风雨,即隐隐有声。是夜初昏,略无风雨,山上忽雾起,有声渐大,地遂震动,不及食顷而山摧。〈按华山崩,《通考》作熙宁五
年事。
〉
按《闻见后录》:熙宁中,少华山崩,压七村之人不可胜计。先是穴居虎豹之属尽避去,人独不知,遂罹祸。山以夜崩,声震百里外州,距山才二十里初不闻,其异如此。
哲宗元祐元年十二月戊戌,华州郑县小敷谷山崩。按《宋史·哲宗本纪》云云。光宗绍熙四年,祝融峰、剑门关山摧。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熙四年秋,南岳祝融峰山自摧。剑门关山摧。
绍熙五年,南高峰摧。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十二月,临安府南高峰山自摧。
宁宗庆元二年,黄岩山徙,临海清潭山移。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庆元二年六月辛未,台州黄岩县大雨水,有山自徙五十馀里,其声如雷,草木、冢墓皆不动,而故址溃为渊潭。时临海县清潭山亦自移。
按《文献通考》:唐志载金縢曰山徙者君不用道禄去公室赏罚不由君侯人执政也此韩𠈁冑擅朝之应
嘉泰二年,建安县山摧。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嘉泰二年七月丁未,闽建安县山摧,民庐之压者六十馀家。
嘉定六年,淳安县山摧。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嘉定六年,严州淳安县长乐乡山摧水涌。
嘉定九年,马湖、黎州山崩。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九年二月甲子,马湖夷界山崩八十里,江水不通。六月乙未,黎州山崩。
理宗宝庆二年,遂安、休宁山裂。
按《宋史·理宗本纪》:宝庆二年秋七月戊辰,遂安、休宁两县界山裂,洪水坏公宇、民居、田畴。
度宗咸淳十年,恭帝即位,天目山崩。
按《宋史·瀛国公本纪》:咸淳十年七月即位。八月癸丑,天目山崩,水涌流。
元
世祖至元六年,奉化州桃源山崩。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至元六年九月,奉化州山崩,水涌出平地,溺死人甚众。松阳、龙泉二县,水涨入城中,深丈馀,溺死五百馀人;遂昌县尤甚,平地三丈馀。桃源乡山崩,压溺民居五十三家,死者三百六十馀人。
至元九年,龙兴靖安山裂。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元九年,龙兴靖安县山石迸裂,涌水,人多死者。
至元二十七年,沂州灵川县山崖崩。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七年六月丁卯,沂州东苍山有巨石,大如屋,崩裂坠地,声震如雷。七月丙戌,广西灵川县临江石崖崩。
成宗大德元年,衡州酃县山崩。
按《元史·成宗本纪》云云。
大德十一年,营道县山裂。
按《元史·成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三月,道州营道县暴雨,山裂百三十馀处。
武宗至大三年,荆门州山崩。
按《元史·武宗本纪》:至大三年六月,襄阳、峡州路、荆门州大水,山崩,坏官廨民居二万一千八百二十九间,死者三千四百六十六人。
仁宗延祐二年,成纪县山移。
按《元史·仁宗本纪》:延祐二年五月乙丑,秦州成纪县山移。是夜,疾风电雹,北山南移至夕河川,次日再移,平地突出土阜,高者二三丈,陷没民居。敕遣官覈验赈恤。 按《马祖常传》:秦州山移,祖常言:山不动之物,今而动焉,由在野有当用不用之贤,在官有当言不言之伎,故致然尔。疏闻,大臣皆家居待罪。
延祐四年,成纪县山崩。
按《元史·仁宗本纪》:四年七月己丑,成纪县山崩,土石溃徙,坏田稼庐舍,压死居民。
延祐五年,泰安、陇西、宁远山崩。
按《元史·仁宗本纪》:五年二月,泰安县山崩。五月己卯,巩昌陇西大雨,南土山崩,压死居民,给粮赈之。七月戊子,巩昌路宁远山崩。
延祐六年八月,伏羌县山崩。
按《元史·仁宗本纪》云云。
延祐七年,英宗即位,成纪县山崩。
按《元史·英宗本纪》:七年三月庚寅即位。是岁,秦州成纪县暴雨,山崩,朽坏坟起,覆没畜产。
英宗至治元年,成纪县山崩。
按《元史·英宗本纪》:至治元年八月壬戌,秦州成纪县山崩。
至治二年,建昌山崩。
按《元史·英宗本纪》:二年十二月甲子朔,南康建昌州大水,山崩,死者四十七人。
泰定帝泰定元年,定州成纪县山崩。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泰定元年七月戊申,定州山崩。八月癸未,秦州成纪县大雨,山崩,水溢,壅土至来谷河成丘阜。
泰定二年,奉安山移。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二年六月丁未,秦州奉安山移。泰定四年,天全道、通渭县山崩。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四年八月,巩昌府通渭县山崩。
按《五行志》:四年八月,天全道山崩,飞石击人,中者
辄死。
文宗至顺元年,通渭山崩。
按《元史·文宗本纪》:至顺元年七月己未,通渭山崩,压民舍。
至顺四年,顺帝即位,山崩。
按《元史·顺帝本纪》:四年六月己巳即位。八月,巩昌徽州山崩。九月庚申,秦州山崩。十月丙寅,凤州山崩。十一月丙申,巩昌成纪县地裂山崩。辛亥,秦州地裂山崩。
顺帝元统二年,鸡鸣山崩。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年八月辛未,鸡鸣山崩,陷为池,方百里,人死者众。
至元二年,秦州山崩,宿松山裂。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元二年春正月乙丑,宿松县山裂。五月壬申,秦州山崩。
至元四年,信州山裂,巩昌山崩。
按《元史·顺帝本纪》:四年六月,信州路灵山裂。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丙辰,巩昌府山崩。
至元六年,成纪山崩。
按《元史·顺帝本纪》:六年六月己亥,秦州成纪县山崩地裂。
至正二年,济南、惠州山崩。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二年六月壬子,济南山崩,水涌。七月庚午,惠州路罗浮山崩。 按《五行志》:至正二年七月,惠州雨水,罗浮山崩,凡二十七处,坏民居,塞田涧。
至正三年,秦州、巩昌山崩。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三年二月,秦州成纪县,巩昌府宁远、伏羌县山崩,水涌,溺死人无算。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乙巳,秦州奉安县南坡崩裂,压死人畜。七月戊辰,巩昌山崩,人畜死者众。
至正六年,罗浮山崩。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六月,广州增城县罗浮山崩,水涌溢,溺死百馀人。
至正八年,广西山崩。
按《元史·顺帝本纪》:八年五月庚子,广西山崩,水涌。至正九年七月,靖海宁州山裂,永春县象山崩。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七月庚寅,泉州大风雨。永春县南象山崩,压死者甚众。
按《续文献通考》:九年,靖海宁州山岩俱裂,涌水,人多死者。
至正十年,宁州、瑞州山崩,泉州山鸣。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五月甲子,龙兴宁州大雨,山崩数十处。丙寅,瑞州上高县蒙山崩。十一月乙酉,泉州安溪县侯山鸣。
至正十二年,霍山崩。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二年十月丙午,霍州赵城县霍山崩,涌石数里,前三日,山鸣如雷,禽兽惊散。
至正十三年七月,汾州白彪山坼。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至正十五年四月,宁国敬亭、麻姑、华阳诸山崩。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至正十七年,鹅鼻山崩。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七年十月,静江路山崩地陷,大水。十二月丁酉,庆元路象山县鹅鼻山崩。
至正二十六年,吴山、卧龙山、沂水山、三秀山、巩县山、蒲城洛岸和顺崖俱崩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十六年六月壬子,绍兴路山阴县卧龙山裂。 按《五行志》:二十六年三月,赣榆县吴山崩。丙辰,泉州同安县大雷雨,三秀山崩。是月,河南府巩县大霖雨,地震山崩。十一月辛丑,华州蒲城县洛岸崩,壅水,绝流三日。十二月庚午,华州之蒲城县洛水和顺崖崩,其崖戴石,有岩穴可居,是日压死辟乱者七十馀人。
按《续文献通考》:二十六年六月,沂水山崩。
至正二十七年,沂州山、大藏山崩。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十七年六月丁卯,沂州山崩。按《五行志》:二十七年六月,沂州山石崩裂,有声如雷。七月丙戌,静江灵川县大藏山石崖崩。
至正二十八年,静安、忻州、灵川山石崩裂。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二十八年,龙兴静安县山石迸裂,涌水,人多死者。六月,忻州蒙昌山有巨石,大如屋,崩裂坠地,声震如雷。七月,广西灵川县临江石岩崩。
明
成祖永乐十三年,大岩山呼。
按《明昭代典则》:永乐十三年,贵州布政使蒋廷赞言:去年北征班师,诏至思南府婺川县,大岩山有声,连呼万岁者三。咸谓皇上恩威远加,山川效灵之徵。吕震请率诸臣上表贺。上曰:人臣事君当以道,阿谀取容,非贤人君子所为。呼噪山谷,空虚之声相应,理或有之。布政司不察,以为祥。尔为国大臣,不能辩其非,又欲进表媚朕,非君子事君之道也。
英宗正统八年,绍兴山移陕西山崩。
按《续文献通考》:正统八年冬十一月,浙江绍兴山移于平田。是年,陕西二处山崩,压人家数千户。山叫三日,移数里。时畏王振,不敢奏。
正统十四年,贡山𩰚钟山裂。按《江南通志》:正统十四年,太湖中大贡小贡二山𩰚,开合数次,共沈于水。起复𩰚,踰时乃止。按《江西通志》:正统十四年,湖口县钟山裂。
天顺二年,瑞州山崩。
按《江西通志》:天顺二年夏四月,瑞州山多崩。
天顺五年,南山崩。
按《陜西通志》:天顺五年七月,南山崩,大夏河水数日不流。
宪宗成化二年,小孤山崩。
按《江西通志》:成化二年,小孤山北岸崩,约三里馀,坏民居数百。
成化六年,霍山崩。
按《山西通志》:成化六年,霍山土谷崩。
成化八年,山吼。
按《续文献通考》:成化八年七月,陕西陇州大雹州北,有山吼,三日,裂成沟,长半里。
成化十六年,白石山裂,移江中。长乐平地山起。钟山崩。
按《续文献通考》:成化庚子五月,云南丽江军民府巨津州白石山,约长四百馀丈,去金沙江二里。一日山忽裂分,其半走金沙江中。山上木石依旧,江水壅塞,淹田,漂庐。府州具报察院以闻。时滇中边报日急,识者以为山徙之兆。六月,长乐县平地起小阜,人畜践之辄陷。明年,寻涌起一高山。占者云:武后时,曾有此异,乃女主为男之兆。时裕陵宫人万氏,册为贵妃,每侍宸游,戎服男饰以从。此其应与。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十六年夏四月,云南丽江白石云山裂,半移金沙江中,水溢没田苗。六月,福建长乐平地山起。
按《江西通志》:成化十六年,湖口县上钟山崩。
成化十八年,半占山崩。
按《福建通志》:成化十八年,长乐半占山崩,压居民庐舍,有死者。
成化二十一年,泰山震。
按《山东通志》:成化二十一年二月三月,泰山屡震。遣官祭之。
孝宗弘治元年,虞山鸣。
按《江南通志》云云。
弘治三年,施州山崩。
按《湖广通志》:弘治三年春二月,施州山崩,怪石出,江塞。石信山崩,有大石二,类人形,卓立路旁,距五里。清江南岸山崩,大石塞江,水为不流,遂壅为滩。
弘治六年,龙泉昴山崩。
按《浙江通志》云云。
弘治十年,榆次山崩。安溪山崩。
按《山西通志》:弘治十年,榆次县孙家山移,南移二十里许。
按《福建通志》:弘治十年,安溪县三公峰崩,如雷。弘治十四年,午山崩。
按《福建通志》:弘治十四年,安溪县午山崩。
弘治 年,太湖小山移。
按《吴县志》:弘治间,太湖滨小山自移,初缓,渐急,望湖而趋。一村民见之,大呼,众皆错愕,山亦随止。离旧址约数亩。
武宗正德元年,太原山移。袁州山崩。
按《山西通志》:正德元年,太原山移。太原闲居寺口山移数十步,土人见有物如羊,一目一角,云雾数日方散。
按《江西通志》:正德元年秋七月,袁州山崩。
正德十一年,马拦寺山、午山崩。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一年夏四月,马拦寺山崩。按《福建通志》:正德十一年八月,安溪午山大崩。
世宗嘉靖元年,全州山崩。
按《广西通志》:嘉靖元年夏五月,全州大水,万乡四都山崩,水涌陷田数百顷。
嘉靖三年,太谷山崩。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年秋八月,太谷山崩,民居翻没。嘉靖六年,高明山崩。云南山崩。
按《广东通志》:嘉靖六年夏四月,高明山崩,凡二百丈,坏民田四十顷。
按《云南通志》:嘉靖六年,云南县久霖山崩。
嘉靖八年,阳朔山崩。
按《广西通志》:嘉靖八年,阳朔县邑山崩。白面山崩,压死民人张凤银妻女三口,屋宇牛羊俱碎。
嘉靖九年,大常山鸣。漳浦山有变。
按《福建通志》:嘉靖九年四月,长乐大常山鸣。漳浦四都有海屿三峰并列,其日忽没于海不见,顷之,三山并为一峰屹立,腾空有楼台巍焕之状,变态不常,浮沈不一。如是者凡三日。识者以为蜃气见云。
嘉靖十四年,滁州山鸣。
按《江南通志》:嘉靖十四年,滁州州西诸山夜鸣如雷。嘉靖十六年,松阳山裂。
按《浙江通志》云云。
嘉靖二十一年,罗源清溪山崩。
按《福建通志》:嘉靖二十一年,罗源山崩,沙压田。按《四川总志》:嘉靖二十一年,武隆清溪左山崩。嘉靖二十三年,鸡山崩,移。
按《陕西通志》:嘉靖二十三年秋八月,鸡山崩,移,塞鸡川水,不流年馀。
嘉靖二十五年,恭门山裂。
按《陕西通志》:嘉靖二十五年夏,清水县恭门山裂,深二百丈。
嘉靖二十六年,澄城山裂。
按《明昭代典则》:嘉靖二十六年冬十一月,澄城山裂,东南移四五里。
按《续文献通考》:嘉靖二十六年十二月十四日,陕西澄城县麻陂山界头岭,昼夜大吼如雷。至二十七日夜,山忽中断百丈,移走东西三里,南北五里。
嘉靖二十七年,全州山裂。
按《广西通志》:嘉靖二十七年夏六月,全州万乡四都山裂,水三道,汎冲民屋土,田成河。
嘉靖二十九年,澄城山崩。
按《陕西通志》:嘉靖二十九年十月,澄城山崩,东西分驰三四里,遗址平陷。
嘉靖三十一年,山产珠山鸣。
按《福建通志》:嘉靖三十一年二月,乌石九仙二山,土中产珠。郡人竞取之,著手辄碎。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一年六月,中条麓介谷,夜半山鸣如雷。
嘉靖三十六年,乐清盖竹山崩。
按《浙江通志》云云。
嘉靖三十九年,罗浮山崩。
按《广东通志》:嘉靖三十九年夏四月,罗浮山崩,凡三十馀丈。
嘉靖四十年,南安山鸣。
按《云南通志》:嘉靖四十年,南安安龙山鸣,声闻数里。明年,有啸聚焚掠之变。
嘉靖四十一年,紫帽山鸣。
按《福建通志》:嘉靖四十一年八月初旬,紫帽山鸣三夜。
嘉靖四十三年,大帽山鸣。龙隐山崩。
按《福建通志》:嘉靖四十三年六月,南靖县北大帽山鸣三夜,及移县于此山之麓,人以为迁建之兆。按《广西通志》:嘉靖四十三年,龙隐山崩。十二月,古田贼首韦银豹越城。
嘉靖四十四年,武康山移。
按《浙江通志》:嘉靖四十四年,武康山移数百步。
穆宗隆庆元年,岐山崩。
按《福建通志》:隆庆元年,永春四五都岐山崩。
隆庆三年,延安山崩。
按《陕西通志》:隆庆三年,延安黄土二山崩,裂成湫。隆庆四年,湖州山崩。
按《明昭代典则》:隆庆四年八月,浙江湖州府山崩成湖。
隆庆五年,黔阳独秀山崩。
按《湖广通志》:隆庆五年,黔阳山崩,水涌出,漂没民居无算。
按《广西通志》:隆庆五年,独秀山崩石约一丈馀,布政司地陷。
隆庆六年,尧山崩。
按《广西通志》云云。
神宗万历六年,黄岩小樊山崩。
按《浙江通志》云云。
万历十一年,武乡山崩。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一年,武乡山崩。李庄北石山夜崩数十丈。
万历十四年,三黄岭岳山麓崩。
按《江西通志》:万历十四年,三黄岭迸裂。
按《广西通志》:万历十四年三月,怀集古城大水,岳山麓崩,鱼鳖尽绝。人涉水,多生疽。
万历二十五年,黄陂坡忽平。
按《湖广通志》:万历二十五年七月,荆门灾,黄陂坡山高数寻,一夕平地。
万历二十七年,狄道山崩。
按《续文献通考》:万历二十七年九月,狄道山崩,成坑,更于平地涌出大小山五座。
万历二十八年,临洮楚雄山崩。
按《陕西通志》:万历二十八年,临洮鹦哥山崩。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八年,楚雄西山崩。
万历二十九年,罗汉山崩。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九年冬十一月,昆明罗汉山岩石崩。万历三十年,笔架山突出一山。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年闰二月二十日,大金笔架山突出一山,自巳至未,形体变幻不一,观者图之。万历三十五年,武定山鸣。
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十五年二月,武定狮子山,与鹧鸪山鸣,南北互应,如松涛。
万历四十一年,紫帽山鸣。
按《福建通志》:万历四十一年,立春日行礼于城楼。六月,倭入寇,参将戚继光来援,斩获千级。八月初旬,紫帽山鸣三夜。
万历四十二年,平阳山崩。
按《浙江通志》:万历四十二年,平阳仙坛山崩。
万历四十三年,恭城县山崩。
按《广西通志》:万历四十三年七月,恭城县势江山崩,出蛟,平乐河水暴涨,鱼死塞江,水不可食。民掘泉取水。
万历四十四年,延安山崩。
按《陕西通志》:万历四十四年六月,延安翠屏山崩。万历四十六年,云龙山、崇山鸣如雷。
按《云南通志》云云。
熹宗天启元年,武定狮子山鸣。
按《云南通志》云云。
天启三年,华岭昆明山崩。云龙山鸣。
按《江西通志》:天启三年五月,瑞昌华岭山崩,塞水口。按《云南通志》:天启三年三月,云龙三崇山鸣,如轰雷。十一月,昆明罗汉山崩三十馀丈。
天启四年,霍山崩。
按《江南通志》云云。
悯帝崇祯二年,交城平地生山。
按《山西通志》:崇祯二年,交城平地生山西山,大足底村,突起横山十馀丈。
崇祯三年夏五月,罗浮山崩。
按《广东通志》云云。
崇祯七年,萧县山鸣。
按《江南通志》云云。
崇祯十年,羊祜岭自移。
按《湖广通志》:崇祯十年五月,京山羊祜岭自行五十馀步。
崇祯十一年,唐县山崩。徐州西山鸣。
按《畿辅通志》:崇祯十一年,唐县葛洪山崩。
按《江南通志》:崇祯十一年,徐州西山鸣者三声,隐隐如鼙鼓,又如虚瓮迎风,自子至辰。
崇祯十六年,东山石崩狮子山鸣。
按《江西通志》:崇祯十六年五月,馀干东山石崩,压坏民居多家。
按《云南通志》:崇祯十六年六月,武定府狮子山鸣。
山异部总论
《诗经》
《小雅·十月之交》
百州川腾,山冢崒崩。
〈传〉山顶曰冢。〈笺〉山顶崔嵬者崩,君道坏也。
高岸为谷,深谷为陵。
〈传〉言易位也。〈笺〉君子居下,小人处上之谓也。
《春秋四传》《僖公十四年》
《春秋》:秋,八月,辛卯,沙鹿崩。
《公羊传》:沙鹿者何,河上之邑也。此邑也其言崩何,
〈注〉据梁山言崩,
袭邑也。
〈注〉袭者,嘿陷入于地中,言崩者,以在河上也。河崩有高下,如山有地矣。故得言崩也。
沙鹿崩,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天下记异也。
〈注〉土地者,民之主霸者之象也。河者,阴之精为下所袭者。此象天下异,齐桓将卒,宋襄承其业,为楚所败之应。而不系国者,起下异。
《榖梁传》:林属于山为沙。鹿,山名也。无崩道而崩,故志之也。其日,重其变也。
《胡传》:卜偃曰:期年必有大咎。国几亡。《诗》称:百川沸腾,山冢崒崩。言西周之将亡也。《书》:沙鹿崩于前。《书》:获晋侯于后。虽不指其事应,而事应具存。此《春秋》畏物之反常为异,使人恐惧修省之意也。其垂戒明哉。
《成公五年》
《春秋》:梁山崩。
《公羊传》:梁山者何,河上之山也。梁山崩,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大也。何大尔,梁山崩,壅河三日不㳅〈音流〉,
〈注〉故不日以起之不书壅河者举崩大为重
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天下记异也。
〈注〉山者,阳精德泽所由生,君之象。河者,四渎所以通道中国,与正道同。记山崩壅河者,此象诸侯失势,王道绝,大夫擅恣,为海内害。自是之后六十年之中,弑君者十四,亡国三十二。故溴梁之盟,遍刺天下之大夫。
《榖梁传》:不日,何也。
〈注〉据僖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鹿崩,书日。
高者有崩道也。有崩道,则何以书也。曰梁山崩,壅遏河三日不流。晋君召伯尊而问焉。伯尊来,遇辇者,辇者不辟。使车右下而鞭之。辇者曰:所以鞭我者,其取道远矣。
〈注〉所用鞭我之间行道则可远
伯尊下车而问焉,曰:子有闻乎。对曰:梁山崩,壅遏河三日不流。伯尊曰:君为此召我也。为之奈何。辇者曰:天有山,天崩之。天有河,天壅之。虽召伯尊如之何。伯尊由忠问焉。
〈注〉用忠诚之心问之
辇者曰:君亲素缟,帅群臣而哭之,既而祠焉,斯流矣。
〈注〉素衣缟冠,凶服也。所以凶服者,山川国之镇也。山崩川塞,示哀穷。
伯尊至。君问之,曰:梁山崩,壅遏河三日不流。为之奈何。伯尊曰:君亲素缟,帅群臣而哭之,既而祠焉,斯流矣。孔子闻之,曰:伯尊其无绩乎,攘善也。
《胡传》:梁山,韩国也。《诗》曰:奕奕梁山。韩侯受命,而谓之韩奕者,言奕然高大,为韩国之镇也。后为晋所灭,而大夫韩氏以为邑焉。书而不系国者,为天下记异,是以不言晋也。左氏载绛人之语,于礼文备矣,而未记其实也。夫绛服、乘缦、彻乐、出次、祝币、史辞六者,礼之文也。古之遭变异而外为此文者,必有恐惧修省之心主于内。若成汤以六事检身,高宗克正厥事,宣王侧身修行,欲销去之是也。未闻有戒心而修德也。故自是而后六十年间,弑君十有四,亡国三十二,其应亦憯矣。《春秋》不明著事应,而事应具存,其可忽诸。
《搜神记》《山》
夏桀之时厉山亡,秦始皇之时三山亡,周显王三十二年宋大丘社亡,汉昭帝之末,陈留昌邑社亡。京房易传曰:山默然自移,天下兵乱,社稷亡也。故会稽山阴琅邪中有怪山,世传本琅邪东武海中山也,时天夜,风雨晦冥,旦而见武山在焉,百姓怪之,因名曰怪山,时东武县山,亦一夕自亡去,识其形者,乃知其移来。今怪山下见有东武里,盖记山所自来,以为名也。又交州脆州山移至青州。凡山徙,皆不极之异也。此二事未详其世。尚书金縢曰:山徙者,人君不用道,士贤者不兴,或禄去,公室赏罚不由君,私门成群,不救,当为易世变号。说曰:善言天者,必质于人;善言人者,必本于天。故天有四时,日月相推,寒暑迭代,其转运也。和而为雨,怒而为风,散而为露,乱而为雾,凝而为霜雪,立而为蚳,此天之常数也。人有四肢五脏,一觉一寐,呼吸吐纳,精气往来,流而为荣卫,彰而为气色,发而为声音,此亦人之常数也。若四时失运,寒暑乖违,则五纬盈缩,星辰错行,日月薄蚀,彗孛流飞,此天地之危诊也。寒暑不时,此天地之蒸否也。石立,土踊,此天地之瘤赘也。山崩,地陷,此天地之痈疽也。冲风,暴雨,此天地之奔气也。雨泽不降,川渎涸竭,此天地之焦枯也。
山异部艺文
《阳山》后汉·黄宪
阳山崩,楚王问于左右曰:晋人有衅于楚国,夙夜忧惴,况徵君不复,徐渊囚而死,周岑乞食于楚市,乘浮于湘江,不知其所矣。是以海内贤士,皆弃楚而宾邻国,无以南捍。寡人奈何。今阳山告崩,楚国无所镇,是寡人之祸,彰矣。无亦诡于晋者,或不得求与抑王室之故也。左右对曰:君以晋衅而日夜求徵君,用心疑之,是君之劳过矣。夫徵君游诸侯,诸侯皆信之,而楚独疑,使楚国不能为盟主,以光耀王室。阳山之崩,不其疑乎。楚王长息而言曰:寡人将修好于晋,而聘徵君,则楚之祸庶乎。尔众为寡人画之。左右对曰:邻国之好,可以修也。若徵君之聘,夫奚就乎。死其弟子而困其师,露其诡计而饰其聘,不可为也。楚王遂修好于晋。晋人杀楚使,悬其首于关门之木。楚王闻晋人无礼于楚,谋诸左右曰:枭邻不睦,贼我使臣,何以报之。左右稽颡而谢曰:衅其分矣,又何报焉。愿君毋忘雠于晋也。楚王怒。宠姬阳华谏曰:不可。妾闻之,寤口之言若羹,寤心之言若冰。今左右之谏,虽不甘君之口,其亦寒心哉。夫寤口者,求誉而养祸。寤心者,忍耻而奋功。是以明君乐闻寤心之言,而去甘口之士。故功施昭明,而令闻广誉也。君若诛左右而拥其心,无乃嗜甘之疾乎。楚之使,晋人戮之,罪也。君诚怒矣。君独不思晋之使,犹楚也。不告于天皇而私戮之,亦与晋均也。而君则欲晋之不怒,何君之远恕耶。楚王惭而释之。遂田于四望。明年,楚王饮毒而卒。
《为泾州李使君贺庆山表》唐·崔融
臣某等言:某日奉某月诏书,新丰县有庆山出,曲赦县囚徒,改新丰为庆山县,赐天下酺三日,凡在含生,孰不庆幸。中贺微臣,详窥海记,博访山经,方丈蓬莱,人迹所罕到。增城元圃,道家之妄说。伏惟皇太后陛下,应天顺人,正位凝命,中外咸一,阴阳以和。嘉禾四方而平春,露草三旬而候月。冲恩浃洽,嘉贶骈阗。当雍州之福地,在汉都之新邑。圣渚潜开,神峰欻见。政平而涌,自荡于云。日德茂而生,非乘于风雨,游龙蜿蜿。疑呈八卦之图,鸣凤嗈嗈。似发五音之奏,仙蚕曳茧。美稼抽芒,一人有合于天心。百姓不知,其帝力方验。镇星垂象,山萌辅地之徵。太岁加年,水兆载坤之应。天人交际,影响合符。雷雨既作,喜气冲于三象。钟石以陈,欢心动于万物。臣幸忝簪带,滥守藩隅不获。驰苍阙而拜手,望紫庭而继足。殊祥踵至,宝算无疆。厚赉旁沾,群生幸甚。不任悚踊之至。谨遣某官奉表以闻。
山异部纪事
《左传·僖公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鹿崩,晋卜偃曰:期年将有大咎,几亡国。
《物类相感志》:汉武帝时,未央宫殿前,钟无故自鸣三日三夜。君问东方朔。朔曰:铜者,土之子。以类言之,母感而相应,山恐有崩者,故钟先鸣。二日,南郡太守上言山崩。帝大笑之。
《水经注》:汶水又西径危山南,世谓之龙山也。《汉书·五行志》曰:哀帝时,无盐危山土自起,覆草如驰道状。又瓠山石转立。晋灼曰:汉注作报山。山胁石一丈,转侧起立,高九尺六寸。旁行一丈,高四尺。东平王云及后谒自之石所祭,治石象报山,立石刺倍草,并祠之。建平三年,息夫躬告之。王自杀,后谒弃市,国除。《汉书》:石立,宣帝起之象也。
《异苑》:魏时,殿前大钟,无故大鸣,人皆异之。以问张华。华曰:此蜀郡铜山崩,故钟鸣应之耳。寻蜀郡上其事,果如华言。
《前赵录》:刘曜光初四年夏五月,终南山崩。长安人刘终于崩所,得白玉,方一尺,有文字,曰:皇亡皇亡败赵昌,井水竭,构五梁。咢酉小衰困嚣丧,呜呼呜呼,赤牛奋靷其尽乎。时群臣咸贺,以为勒灭之徵。曜大悦,斋七日而后受之于太庙。大赦境内,以终为奉瑞。大夫中书监刘均进曰:臣闻国主山川。故山崩川竭,国君为之不举。终南,京师之镇,国之所瞻。无故而崩,其凶焉可极言。昔三代之季,其灾也如是。今朝臣皆言祥瑞,臣独言非。诚上忤圣旨,下违众议。然臣不达大理,窃所未同,何则玉之于山,石也。犹君之于臣下。山崩石坏,象国倾人乱。此其诫悟蒸蒸,欲陛下勤修德化,以禳之耳。曜怃然改容。
《三水小牍》:汝州鲁山县西六十里小山间,有祠曰女灵观。其像独一女子焉。低鬟嚬蛾,艳冶而有怨慕之色。祠堂后平地,怪石围数亩,上擢三峰,皆十馀丈,森然肖泰华也。询之老人,云:大中初,斯地忽暴风骤雨,襄丘陵,震屋瓦,一夕而止。遂有兹山,其神见形于樵苏者,曰:吾,商于之女也。帝命有此百里之境,可告乡里,为吾立祠于山前。山亦吾所持来者。无旷时祭,当福汝乡人。遂建祠。官书祀典。
《梦溪笔谈》:登州巨嵎山,下临大海。其山有时震动,山之大石皆颓入海中。如此已五十馀年,土人皆以为常,莫知所谓。
《宋史·吕大防传》:大防知华州。华岳摧,自山属渭河,被害者众。大防奏疏,援经质史,以验时事。其略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先王所以兴也;我生不有命在天,后主所以坏也。《书》云:惟先格王,正厥事。愿仰承天威,俯酌时变,为社稷至计。
《老学庵笔记》:熙宁癸丑,华山阜头峰崩,峰下一岭一谷。居民甚众,皆晏然不闻。乃越四十里外,平川土石杂下如簸,扬七社,民家压死者几万人,坏田七八千顷,固可异矣。绍兴间,严州大水,寿昌县有一小山,高八九丈,随水漂至五里外,而两旁草木庐舍,比水退,皆不坏,则此山殆空行过也。
《续夷坚志》:宣和末,华山下石子冈,地震之后,东西易位,摧压十八村。土人谓神物所移,为立移山祠。兰泉张吉甫赋吊之。明昌四年秋,渭南之间,一日晨起,居人忽闻数千人呼声。望之,有云如大帏幕,蔽空而过。少顷开霁,并山南原已移为北原矣。孙通祥为文记之。近天兴癸巳,麦秋后,恒山公治军邓之五朵山,置仓圣朵砦,以受军租,临大屋,已置二万馀斛矣。有日寅卯间,人见西北有黑云低空而过,声势甚恶,迤渐堕涧上。仓屋随亦崩溃,云起而雨。雨后,人奔视之,元是大石片,方广数亩,自天而下,横两涧之间。麦仓崩,乃无一麦可寻,又一异也。
《名山藏》:燕王还北平,传檄天下,曰:太孙即位,十月山崩,水溢。占书曰:山崩水溢者,五行失序也。此公辅之象,贤人退,小人进,则山崩。山无故自崩,国易政,人主失位,民流散也。
《明外史·宪宗贵妃万氏传》:梁芳等惧他日太子立,将治己罪,说贵妃劝帝易太子,而立兴王。贵妃然之,因要帝易储。会泰山震,群臣奏应在东宫。帝心惧,事乃寝。
《马文升传》:文升,钧州人。正德五年六月卒,年八十五。卒前数日,州西大刘山忽崩。
《明状元事略》:茅瓒尝读书宝觉寺,借山巅旧屋居之。始至之夜,雷雨大作,崖崩数十丈,独所居俨然无恙。
山异部杂绿
《淮南子·览冥训》:峣山崩而薄落之水涸,区冶生,而淳钧之剑成。《焦氏易林》:屯之蒙,山崩谷绝,大福尽竭,泾渭失纪,王历尽已。
《元包经传》:剥岸氏于陵。〈岸音业氏,音支也,蜀谓山欲堕曰氏〉《传》曰:岸氏于陵,山崩于地也。
《煮泉小品》:咸,感也。山无泽,则必崩。泽感而山不应,则将怒而为洪。
《物类相感志》:《白马开山图》云:郑地白马山上,有白马群行,悲鸣驰走,则山崩。尝结队群行饮食,或将白驹夜半悲鸣,昼日群走,若人惊逐出,则山崩。
《太平清话》:京房《易传》云:山自上下者,为崩。
[book_title]第一百二十三卷
第一百二十三卷目录
石异部汇考一
观象玩占〈石杂变〉
管窥辑要〈石〉
石异部汇考二
周〈襄王一则 景王一则 敬王一则〉
秦〈始皇一则〉
汉〈惠帝一则 武帝征和一则 昭帝元凤一则 元帝建昭一则 成帝建始一则 阳朔一则 鸿嘉二则 元延一则 哀帝建平一则 平帝元始一则〉
后汉〈殇帝延平一则 桓帝延熹一则〉
魏〈明帝青龙二则〉
吴〈废帝五凤一则 乌程侯天玺一则〉
晋〈武帝泰始一则 太康三则 惠帝元康一则 永康一则 太安一则 悯帝建兴一则 穆帝升平一则〉
南齐〈高帝建元一则〉
梁〈武帝大同一则 敬帝绍泰一则〉
陈〈宣帝太建一则〉
北魏〈高宗兴安一则 孝静帝天平一则〉
北齐〈武成帝河清一则 后主天统一则 武平一则〉
北周〈武帝建德一则〉
隋〈文帝开皇二则 炀帝大业一则〉
唐〈高祖武德三则 太宗贞观三则 高宗永徽一则 元宗开元二则 天宝二则 肃宗至德一则 宝应一则 宪宗元和一则 穆宗长庆一则 文宗太和一则 敬宗宝历一则 僖宗广明一则〉
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则 真宗大中祥符一则 天禧一则 徽宗政和二则 宣和三则 高宗建炎一则 绍兴一则 孝宗乾道一则 淳熙一则 宁宗庆元一则〉
元〈顺帝至正一则〉
明〈太祖洪武一则 成祖永乐二则 宪宗成化二则 孝宗弘治二则 武宗正德二则 世宗嘉靖四则 穆宗隆庆二则 神宗万历八则 熹宗天启三则 悯帝崇祯二则〉
石异部艺文
为朝臣贺凉州瑞石表 唐上官仪
百寮贺瑞石表 李峤
紫玉见南山赋 李觐
为纳言姚璹等贺瑞石表 前人
为宰相贺武威郡石化为面表 孙逖
瑞石赋 明潘桂
石异部纪事
石异部杂录
庶徵典第一百二十三卷
石异部汇考一
《观象玩占》《石杂变》
石忽自起立,庶士为天下雄,立于山,为同姓,平地,异姓,立于水,为圣人,于泽,为小人。
石自生地镜曰:石生方正三。公外谋,不出三年,逆兵起。
石生道中,所生邑国亡。
石生水中,上见,近臣逆谋,与女主持政,不出八年,兵起。
石生平野,庶人有谋,不出三月。
石生庙中,人君不行先王法度,不出三年,易主。石生如人形,奸臣持政,一曰君无嗣。
石生如蜚鸟形,内戚女主近臣谋逆。
石生作兽形,诸侯兵起。
石生如聚,不出五年,其邑有兵。
石出重叠,不出五年,相谋逆且成。
石无故自移,其地有兵乱。
石化为人形,男,绝嗣,地镜曰庶人持政。
石化为禽兽形,近臣外戚谋反,地镜曰父子道绝,臣不从令。
石忽生水,主谋不成。
石忽湿汗,汗出如血,其地有兵起流血。
《管窥辑要》《石》
石折有水,主谋不成。
石人泣,戎兵起。
石鼓自声,若金鼓之响,兵起。
石生道中,其分亡。
石忽湿有血,皆主兵起,石忽赤如血色,地镜曰父子道绝,臣不从君命。
石生毛发如丝絮,不出五年,有兵事。
石生重累,不出五年,相谋且成。
石生都邑国中,君有去故就新之象,不出三年,有易政石陨其分,兵起,自高陨,其国君危,陨于天,臣将危君,王者失民。
磐石忽生军地,宜可久居之,吉。石砾生军中,急徙去之。
石自起相击,左右亲人离叛。
石跃,臣为乱,刘向曰:失众心,令不行,言不从,以乱金气也。
石走其地,有兵起。
金石上忽生如粟状,其地有灾,在器,则其主者当之。石自出火焚物,臣下谋乱。
石鸣,民力彫尽,必有大兵。
石忽生五金,其地兵灾。
石生脉如丝发,不出五年,兵士谋叛。
石化为玉,贱人将贵,玉化为石,贵人且贱。
石无故自破,其地有死亡。
石异部汇考二
周
襄王八年春正月朔,陨石于宋五。
按《春秋·鲁僖公十有六年》:春,正月朔,陨石于宋五。按《左传》:陨星也。 按《公羊传》:曷为先言霣而后言石,霣石记闻,闻其磌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 按《谷梁传》:先陨而后石何也。陨而后石也。于宋四境之内曰宋。后数,散辞也。耳治也。
按《汉书·五行志》:釐公十六年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董仲舒、刘向以为象宋襄公欲行伯道将自败之戒也。石阴类,五阳数,自上而陨,此阴而阳行,欲高反下也。石与金同类,色以白为主,近白祥。鹢水鸟,六阴数,退飞,欲进反退也。其色青,青祥也,属于貌之不恭。天戒若曰,德薄国小,勿持炕阳,欲长诸侯,与强大争,必受其害。襄公不寤,明年齐桓死,伐齐丧,执滕子,围曹,为盂之会,与楚争盟,卒为所执。后得反国,不悔过自责,复会诸侯伐郑,与楚战于泓,军败身伤,为诸侯笑。左氏传曰:陨石,星也;鹢退飞,风也。宋襄公以问周内史叔兴曰:是何祥也。吉凶何在。对曰:今兹鲁多大丧,明年齐有乱,君将得诸侯而不终。退而告人曰:是阴阳之事,非吉凶之所生也。吉凶由人,吾不敢逆君故也。是岁,鲁公子季友、鄫季姬、公孙兹皆卒。明年齐桓死,适庶乱。宋襄公伐齐行伯,卒为楚所败。刘歆以为是岁岁在寿星,其冲降娄。降娄,鲁分野也,故为鲁多大丧。正月,日在星纪,厌在元枵。元枵,齐分野也。石,山物;齐,大岳后。五石象齐桓卒而五公子作乱,故为明年齐有乱。庶民惟星,陨于宋,象宋襄公将得诸侯之众,而治五公子之乱。星陨而鹢退飞,故为得诸侯而不终。六鹢象后六年伯业始退,执于盂也。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言凶吉由人,然后阴阳冲厌受其咎。齐、鲁之灾非君所致,故曰吾不敢逆君故也。京房易传曰:距谏自强,兹谓却行,厥异鹢退飞。适当黜,则鹢退飞。
景王四年,石言于晋。
按《春秋》不书。 按《汉书·五行志》:左氏传曰昭公八年春,石言于晋。晋平公问于师旷,对曰;石不能言,神或冯焉。作事不时,怨讟动于民,则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宫室崇侈,民力彫尽,怨讟并兴,莫信其性,石之言不亦宜乎。于是晋侯方筑虒祁之宫。叔向曰:君子之言,信而有徵。刘歆以为金石同类,是为金不从革,失其性也。刘向以为石白色为主,属白祥。
敬王二年,玉化为石。
按《春秋》不书。 按《汉书·五行志》:左氏昭公二十四年十月癸酉,王子晁以成周之宝圭湛于河,几以获神助。甲戌,津人得之河上,阴不佞取将卖之,则为石。是时王子晁篡天子位,万民不乡,号令不从,故有玉变,近白祥也。癸酉入而甲戌出,神不享之验云。玉化为石,贵将为贱也。后二年,子晁奔楚而死。
秦
始皇帝三十六年,陨石于东郡。
按《史记·秦始皇本纪》不载。 按《汉书·五行志》:始皇三十六年,郑客从关东来,至华阴,望见素车白马从华山上下,知其非人,道住止而待之。遂至,持璧与客曰:为我遗镐池君。因言今年祖龙死。忽不见。郑客奉璧,即始皇二十八年过江所湛璧也。与周子晁同应。是岁,石陨于东郡,民或刻其石曰:始皇死而地分。此皆白祥,炕阳暴虐,号令不从,孤阳独治,群阴不附之所致也。一曰,石,阴类也,阴持高节,臣将危君,赵高、李斯之象也。始皇不畏戒自省,反夷灭其旁民,而燔烧其石。是岁始皇死,后三年而秦灭。
汉
惠帝三年,陨石绵诸一。
按《汉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武帝征和四年,陨石。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征和四年二月丁酉,陨石雍,二,天晏亡云,声闻四百里。
昭帝元凤三年,泰山大石自立。
按《汉书·昭帝本纪》:元凤三年春正月,泰山有大石自起立。 按《五行志》:元凤三年正月,泰山莱芜山南匈匈有数千人声。民视之,有大石自立,高丈五尺,大四十八围,入地深八尺,三石为足。石立处,有白乌数千集其旁。眭孟以为石阴类,下民象,泰山岱宗之岳,王者易姓告代之处,当有庶人为天子者。孟坐伏诛。京房易传曰:复,崩来无咎。自上下者为崩,厥应泰山之石颠而下,圣人受命人君虏。又曰:石立如人,庶士为天下雄。立于山,同姓;平地,异姓。立于水,圣人;于泽,小人。
元帝建昭元年正月戊辰,陨石梁国六。
按《汉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成帝建始四年正月癸卯,陨石稿,四,肥累,一。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阳朔三年,陨石。
按《汉书·成帝本纪》:阳朔三年春三月壬戌,陨石。 按《五行志》:阳朔三年三月壬戌,陨石白马,八。
鸿嘉二年五月癸未,陨石杜衍,三。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鸿嘉三年,天水冀南山大石鸣。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鸿嘉三年五月乙亥,天水冀南山大石鸣,声隆隆如雷,有顷止,闻平襄二百四十里,野鸡皆鸣。石长丈三尺,广厚略等,旁著岸胁,去地二百馀丈,民俗名曰石鼓。石鼓鸣,有兵。是岁,广汉钳子谋攻牢,篡死囚郑躬等,盗库兵,劫略吏民,衣绣衣,自号曰山君,党与寖广。明年冬,乃伏诛,自归者三千馀人。后四年,尉氏樊并等谋反,杀陈留太守严普,自称将军,山阳亡徒苏令等党与数百人盗取库兵,经历郡国四十馀,皆踰年乃伏诛。是时起昌陵,作者数万人,徙郡国吏民五千馀户以奉陵邑。作治五年不成,乃罢昌陵,还徙家。石鸣,与晋石言同应,师旷所谓民力彫尽,《传》云:轻百姓也。虒祁离宫去绛都四十里,昌陵亦在郊野,皆与城郭同占。城郭属金,宫室属土,外内之别云。
元延四年三月,陨石都关,二。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哀帝建平元年,陨石。
按《汉书·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平元年正月丁未,陨石北地,十。其九月甲辰,陨石虞,二。
平帝元始二年,陨石。
按《汉书·平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始二年六月,陨石钜鹿,二。自惠尽平,陨石凡十一,皆有光耀雷声,成、哀尤屡。
后汉
殇帝延平元年,安帝即位,陨石。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延平元年秋八月癸丑即位。九月乙酉,陨石于陈留。
桓帝延熹七年,陨石。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延熹七年春三月癸亥,陨石于鄠。
魏
明帝青龙元年,水溢涌,宝石负图状。
按《魏志·明帝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青龙元年,张掖柳谷口水溢涌宝石负图状,象灵龟立于川,西有石马七及凤、麒麟、白虎、牺牛、璜玦、八卦、列宿、孛彗之象,又有文曰:大讨曹。此晋之符命而于魏为妖。好攻战,轻百姓,饰城郭,侵边境,魏氏三祖皆有其事,石图发于非常之文,此不从革之异。晋定大业,多毙曹氏,石瑞文,大讨曹之应也。
青龙三年,陨石。
按《魏志·明帝本纪》:三年正月乙亥,陨石于寿光县。按《晋书·五行志》:三年正月乙亥,陨石于寿光。案左氏传陨石,星也,刘歆说曰:庶象惟星陨于宋者,象宋襄公将得诸侯而不终也。秦始皇时有陨石,班固以为:石,阴类也。又白祥,臣将危君。是后宣帝得政云。
吴
废帝五凤二年,石自立。
按《吴志·孙亮传》:五凤二年五月,阳羡离里山大石自立。
按《晋书·五行志》:京房《易传》曰:庶士为天子之祥也,其说曰:石立于山同姓,平地异姓。干宝以为,孙皓承废故之家得位,其应也。或曰:孙休见立之祥也。
乌程侯天玺元年,历阳阳羡有瑞石。
按《吴志·孙皓传》:天玺元年,于湖边得石函,中有小石,青白色,长四寸,广二寸馀,刻上作皇帝字。秋八月,鄱阳言历阳山石文理成字,凡二十,云楚九州渚,吴九州都,扬州士,作天子,四世治,太平始。又吴兴阳羡山有空石,长十馀丈,名曰石室,在所表为大瑞。乃遣兼司徒董朝、兼太常周处至阳羡县,封禅国山。明年改元,大赦,以协石文。
按《江表传》:历阳县有石山临水,高百丈,其三十丈所,有七穿骈罗,穿中色黄赤,不与本体相似,俗相传谓之石印。又云,石印封发,天下当太平。下有祠屋,巫祝言石印神有三郎。时历阳长表上言石印发,皓遣使以太牢祭历山。巫言,石印三郎说天下方太平。使者作高梯,上看印文,诈以朱书石作二十字,还以启皓。皓大喜曰:吴当为九州作都、渚乎。从大皇帝及孤四世矣,太平之主,非孤复谁。重遣使,以印绶拜三郎为王,又刻石立铭,褒赞灵德,以答休祥。
晋
武帝泰始三年,有元石白昼成文。
按《晋书·武帝本纪》:泰始三年夏四月戊午,张掖太守焦胜上言,氐池县大柳谷口有元石一所,白昼成文,实大晋之休祥,图之以献。诏以制币告于太庙,藏之天府。
太康五年,陨石。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康五年五月丁巳,陨石于温及河阳各三。
太康六年,陨石。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正月,陨石于温,三。
太康十年,石生地中。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洛阳宫西宜秋里石生地中,始高三尺,如香炉形,后如伛人,槃薄不可掘。案刘向说,此白眚也。明年宫车晏驾,王室始骚,卒以乱亡。京房《易传》曰:石立如人,庶士为天下雄。此近之矣。
惠帝元康五年,石生。
按《晋书·惠帝本纪》:元康五年十二月景戌,石生于京师宜年里。
永康元年,襄阳得鸣石。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康元年,襄阳郡上言,得鸣石,撞之,声闻七八里。
太安元年,丹阳湖有浮石。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安元年,丹阳湖熟县夏架湖有大石,浮二百步而登岸,民惊噪相告曰石来。干宝曰:寻有石冰入建邺。
悯帝建兴五年,石言于平阳。
按《晋书·悯帝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建兴五年,石言于平阳。时帝蒙尘亦在平阳,故有非言之物而言,妖之大者。俄而帝遇害。
穆帝升平元年,陨石。
按《晋书·穆帝本纪》:升平元年春正月丁丑,陨石于槐里一。
南齐
高帝建元元年,雨石玺。
按《南齐书·高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嵩高山,升明三年四月,荥阳人尹午于山东南涧见天雨石,坠地石开,有玺在其中,方三寸。其文曰:戊丁之人与道俱,肃然入草应天符。又曰:皇帝兴运。午奉玺诣雍州刺史萧赤斧,赤斧表献之。
梁
武帝大同十二年正月,石辟邪,自跃入土,曲阿建陵石骐驎自动。〈是年四月改元中大同〉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中大同元年春正月丁未,曲阿县建陵隧口石辟邪起舞。
按《隋书·五行志》:梁大同十二年正月,送辟邪二于建陵。左双角者至陵所。右独角者,将引,于车上振跃者三。车两辕俱折。因换车。未至陵二里,又跃者三,每一振则车侧人莫不耸奋,去地三四尺,车轮陷入土三寸。木沴金也。刘向曰:失众心,令不行,言不从,以乱金气也。石为阴,臣象也。臣将为变之应。梁武暮年,不以政事为意,君臣惟讲佛经、谈元而已。朝纲紊乱,令不行,言不从之咎也。其后果致侯景之乱。曲阿建陵隧口石骐驎动。木沴金也。动者,迁移之象。天戒若曰,园陵无主,石麟将为人所徙也。后竟国亡。
敬帝绍泰二年,获玉玺。
按《梁书·敬帝本纪》不载。 按《陈书·高祖本纪》:敬帝绍泰二年二月戊辰,获玉玺四纽,高祖表以送台。
陈
宣帝太建二年五月乙卯,仪同黄法𣰰献瑞璧一。按《陈书·宣帝本纪》云云。
北魏
高宗兴安二年,获玉印于内苑。
按《北史·魏高宗本纪》:兴安二年八月戊戌,诏曰:朕即位以来,风雨顺序,边方无事,众瑞兼呈。又于苑内获方寸玉印,其文曰子孙长寿。群公卿士皆曰休哉,岂朕一人,克臻斯应,实由天地祖宗降祐之所致也。思与兆庶,共兹嘉庆。其令百姓大酺三日,降殊死以下囚。
孝静帝天平四年,高欢获瑞石。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北齐书·神武本纪》:魏天平四年六月壬申,神武如天池,获瑞石,隐起成文曰六王三川。
北齐
武成帝河清四年,殿上石自起相击。
按《北史·齐武成帝本纪》:河清四年三月,殿上石自起,两两相对。
按《隋书·五行志》:后齐河清四年,殿上石自起,两两相击。眭孟为以石阴类,下人象,殿上石自起者,左右亲人离叛之应。及周师东伐,宠臣尉相愿、乞扶贵和兄弟、韩建业之徒,皆叛入周。
后主天统年,泰山封禅坛玉璧自出。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后齐天统初,岱山封禅坛玉璧自出,近白祥也。岱山,王者易姓告代之所,玉璧所用币而自出,将有易姓者用币之象。其后北齐亡,地入于周,及高祖受周禅,天下一统,焚柴泰山告祠之应也。
武平三年,白水岩下有石成文。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武平三年,白水岩下青石壁旁,有文曰:齐亡走。人改之为上延,后主以为嘉瑞,百僚毕贺。后周师入国,后主果弃邺而走。
北周
武帝建德元年,濮阳石像自跃。
按《周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周建德元年,濮阳郡有石象,郡官令载回府,将刮取金。在道自跃投地,如此者再。乃以大绳缚著车壁,又绝绳而下。时帝既灭齐,又事淮南,征伐不息,百姓疲敝,失众心之应也。
隋
文帝开皇十七年,陨石。
按《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皇十七年,石陨于武安、滏阳间十馀。《洪范五行传》曰:石自高陨者,君将有危殆也。后七载,帝崩。
开皇十 年,宫中石变为玉。
按《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皇末,高祖于宫中埋二小石于地,以志置床之所。未几,变为玉。刘向曰:玉者至贵也。贱将为贵之象。及大业末,盗皆僭名号。
炀帝大业十三年,西平郡石有文字。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业十三年,西平郡有石,文曰:天子立千年。百僚称贺。有识者尤之曰:千年万岁者,身后之意也。今称立千年者,祸在非远。明年而帝被杀。
唐
高祖武德三年,郇州献瑞石。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武德三年五月,郇州献瑞石,有文曰:天下万年。
武德七年,陕州获白石玺。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武德七年,陜州获白石玺一纽章,与传国玺同。
武德九年,太宗即位,林州献祯石。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太宗以武德九年八月即位,九月壬戌,林州献祯石,隐起成文:曰圣主某大吉,子孙五千岁。素质元字,篆隶相参。
太宗贞观十五年,获元圭。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观十五年七月,洪州献元圭。
贞观十七年,昌松县瑞石成文。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观十七年八月,凉州言昌松县鸿池谷有石五,青质白文成字曰:高皇海出多子。李元王八十年,太平天子李世民千年太子李治,书燕山人士,乐大国主,尚汪譂,奖文仁,迈千古。大王五、王六、王七、王十,凤毛才子,七佛、八菩萨及上界佛。果天子文武,贞观昌,大圣延四方,上不治示孝,仙戈八为善。太宗遣使祭之曰:天有成命,表瑞贞石,文字昭然,历数惟永,既旌高庙之业,又锡眇身之祚。迨于皇太子治,亦降贞符,具纪姓氏。甫惟寡薄,弥增寅惧。昔魏以土德代汉,凉州石有文。石,金类,以五胜推之,故时人谓为魏氏之妖,而晋室之瑞。唐亦土德王,石有文,事颇相类。然其文初不可晓。按《册府元龟》:高宗初为晋王,贞观十七年,太子承乾得罪,废为庶人。次当立者,濮王。太宗以晋王仁孝,又以太原瑞石云:李治万吉。乃与长孙无忌、房元龄、李绩、褚遂良等定计立为皇太子。
贞观二十年,陕州有青石成文。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年十一月,陕州言青石成文,曰:李君王三字。
高宗永徽四年,陨石于冯翊。
按《唐书·高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永徽四年八月己亥,陨石于同州冯翊十八,光耀,有声如雷。星陨而化也。庶民惟星,自上而陨,民去其上之象。一曰:人君为诈妄所蔽则然。 按《于志宁传》:永徽四年,陨石十八于冯翊,高宗问曰:此何祥也。朕欲悔往修来以自戒,若何。志宁对曰:《春秋》:陨石于宋五。内史过曰:此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物故有自然,非一系人事。虽然,陛下无灾而戒,不害为福也。
元宗开元十九年,当阳山石生新文字。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元十九年四月壬辰,河南府登封县唐村李嗣谷当阳山,南面石文旧有帝子新生四字,识者以为圣明之应,河南尹孟温礼奏贺。
开元二十三年,龙池石鸣。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三年十二月乙巳,龙池《圣德颂》石自鸣,其音清远如钟磬声。石与金同类。《春秋传》:怨讟动于民,则有非言之物言。石鸣,近石言也。
天宝元年,获玉龟。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宝元年正月戊申,安西都护田仁畹,于于阗东玉河获瑞玉龟一以献。
天宝三载,石化为面。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唐会要》:天宝三载三月六日丙子,武威郡奏石化为瑞面。
肃宗至德二载,昭陵石马汗出。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德二载,昭陵石马汗出。昔周武帝之克晋州也,齐有石像,汗流湿地,此其类也。
宝应元年,楚州献定国宝。
按《唐书·肃宗本纪》云云。 按《旧唐书·五行志》:上元三年,楚州刺史崔侁献定国宝十三:一曰元黄天符,形如笏,长八寸,有孔,辟人间兵疫;二曰玉鸡毛,白玉也,以孝理天下则见;三曰谷璧,白玉也,粟粒,无雕镌之迹,王者得之,五谷丰熟;四曰西王母白环二,所在处外国归伏;六曰如意宝珠,大如鸡卵;七曰红靺鞨,大如巨栗;八月琅玕珠二;九曰玉玦,形如玉环,四分缺一;十曰玉印,大如半手,理如鹿形,陷入印中;十一曰皇后采桑钩,如箸,屈其末;十二曰雷公石斧,无孔;十三缺。凡十三宝。寘之日中,白气连天。初,楚州有尼曰真如,忽有人接之升天,天帝谓之曰:下方有灾,以第二宝镇之。即以十三宝付真如。时肃宗方不豫,以为瑞,乃改元宝应,仍传位皇太子,此近白祥也。
宪宗元和 年,碑趺gui头失。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和中,文水《武士彟碑》失其gui头。
穆宗长庆 年,石自行。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长庆中,资州有石方丈,走行数亩。
文宗太和四年,润州得方石有文。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和四年,浙西观察使王璠治润州城隍,中得方石,有刻文曰:山有石,石有玉,玉有瑕,瑕即休。
敬宗宝历二年,获白玉床。
按《唐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宝历二年五月,神策军修苑内古汉宫,掘得白玉床,其长六尺,以献。
僖宗广明元年,华岳碑鸣。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广明元年,华岳庙元宗御制碑隐隐有声,闻数里间,浃旬乃止。近石言也。
宋
太宗太平兴国四年,夹江县黑石成文。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平兴国四年九月,夹江县民王谊得黑石二,皆丹文,其一云君王万岁,其二曰赵二十一帝,缄其石来献。
太平兴国五年,郑州得玉杵臼。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五年五月,郑州修东岳祠,穿土得玉杵臼。
太平兴国七年,获石佛。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七年六月,深州民王绪田中得白兔,逐入穴,掘之得石佛五十躯,皆长尺馀。
太平兴国七年,舒州石成文。
按《宋史·太宗本纪》:七年三月,舒州上元石有白文曰丙子年出赵号二十一帝。
按《玉海》:七年三月辛酉,舒州民柯萼,一作孙萼,于万岁山得元石,有白文,其文乃志公所记,以石来献,祥符。五年,冯仁俊表言太祖,后唐天成二年二月十六日,降诞太宗,丙子岁即位,并符合。闰十月丁丑,车驾谒启圣院太宗神御殿于龙图阁,取舒州石,召从臣宣示。
真宗大中祥符五年,宁乡生石面。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大中祥符五年四月,慈州民饥,宁乡县生石,脂如面,可为饼饵。天禧三年,陨石。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禧三年正月晦,沈丘民骆新田间震雷,顷之,陨石入地七尺许。
徽宗政和二年,晋州元圭出。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政和二年,元圭始出。晋州上一石,绿色,方三尺馀,当中有文曰尧天正,其字如掌大而端楷类手画者,尧字居右,天正字缀行于左。都堂验视,砻石三分而字画愈明,又于尧字之下隐约出一瑞字,位置始均,盖曰天正尧瑞云。或谓晋阳,尧都也,方元圭出,乃有此瑞。
政和四年,石变为玛瑙,荥阳石有文。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府畿、汝、蔡之间,连山大小石皆变为玛瑙,尚方取为宝带、器玩甚富。
按《玉海》:政和五年,建明堂采石荥阳,石有明字,制文石旂。
宣和四年,御府玛瑙变为石。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宣和四年后,御府所藏玛瑙,往往复变为石,而色类白骨,此与周宝圭占略同。
宣和五年,荥阳有石成文。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荥阳县贾谷山麒麟谷采石修明堂,得一石有文曰明,百官表贺。
宣和七年,获石柱。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七年二月丙戌,张杲言北岳庙于庙侧二十里,黄山获石柱十六条,修短阔狭皆应,营造法式用建正门,毫釐不差。
高宗建炎三年,鼎州石有文。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炎三年四月,鼎州桃源洞大水,巨石随流而下,有文曰:无为大道,天知人情;无为窈冥,神见人形。心言意语,鬼闻人声;犯禁满盈,地收人魂。金石同类,类金为变怪者也。
绍兴元年,潭州得白玉。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元年,潭州得白玉于州城莲花池中,孔彦舟以献,诏却之。前史以为玉变近白祥,后彦舟为剧盗。
孝宗乾道二年,石自移。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道二年三月丙午夜,福清县石竹山大石自移,声如雷。石方可九丈,所过成蹊,才四尺,而山之木石如故。
淳熙十六年,陨石。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熙十六年三月壬寅,陨石于楚州宝应县,散如火,甚臭腥。
宁宗庆元三年,陨石。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庆元三年六月辛未,黄岩县大石自陨,雷雨甚至,山水瀵涌。
元
顺帝至正十一年,开河得石人。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明通纪》:至正十一年,开河得石人,先是童谣云: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后开河果于黄陵冈,得石人一眼而徐颍蕲黄之兵起。
明
太祖洪武二十六年,陨石。
按《湖广通志》:洪武二十六年六月,望日,陨石于蒲圻。是日方午,空中有声如雷,民于沸水中得一石,色青,异状,类狗头,人莫能测。
成祖永乐三年,得石龟。
按《名山藏》:永乐三年正月,黄河清于薄津。群臣献颂建碑于孝陵,伐石幕府山之阳,求厥趺于龙潭山,发土得石龟,长尺许,其文元苍宛然如生,众工以龟来献,群臣奉表称贺,遂献于孝陵。
永乐十三年,黑石堕。
按《江南通志》:永乐十三年,嘉定县东北白气一道,有声如雷,堕于宝山之南,获一黑石。
宪宗成化六年,陨石。
按《山东通志》:成化六年,信阳县陨石一。
成化二十三年,陨石。
按《东鹿县志》:成化二十三年五月,天地昏暗,空中有声如雷,寻有黑气坠地,掘之,得黑石二,一如碗,一如鸡卵。
孝宗弘治十一年,温州陨黑石。
按《异林》:弘治戊午,温州泰顺县左忽有一物横飞曳空,状如箕尾,如帚,色杂粉紫,长数丈馀,无首,吼若沈雷,从东北去。修武县东岳祠北忽有黑气,声隐隐堕地。村民李云往视之,得温黑石一枚,良久乃冷。弘治十四年,马邑陨青石。
按《山西通志》:弘治十四年夏,马邑县西有火自天而坠,其声如雷,入地三尺,化为青石。
武宗正德五年,石上开花。
按《云南通志》:正德五年,金齿城西石上开花。
正德八年,德庆陨石。
按《广东通志》:正德八年夏五月,德庆陨石,时有青气时下,上腾有声,顷间,陨石于城之内,大者如拳,小者如鸡子。
世宗嘉靖八年,舒城石自徙。
按《江南通志》:嘉靖八年,舒城石自徙二丈许。
嘉靖十六年,琼山石自徙。
按《广东通志》:嘉靖十六年,琼山白石乡有大石如屋,行数百步,地成渠。
嘉靖二十三年,东安石自立。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三年春,东安县北巨石乘风雨屹立,声闻数里。
嘉靖三十六年,莆田石梁自断。
按《福建通志》:嘉靖三十六年十一月,赤眚见莆田,江口石梁断。
穆宗隆庆元年,石响。
按《湖广通志》:隆庆元年,城步西街石响。
隆庆二年,石梁鸣自折。
按《福建通志》:隆庆二年正月十四日,石笋桥第十二间有石梁,一鸣三日而折。
神宗万历二年,石陨。
按《福建通志》:二年八月,方山巨石坠于田。
万历五年,万载石陨。
按《江西通志》:万历五年九月,万载县有巨石自天而坠,至今其石尚存。
万历九年,兴宁石飞。
按《广东通志》云云。
万历十五年,石自行。
按《四川总志》:万历十五年永,川有石自行。
万历十七年,博白石狮吐烟。
按《广西通志》:万历十七年七月,博白县治南五十里有狮子石,吐烟,几与云参,移时而止。
万历二十三年,石钟崩。
按《河南通志》:万历二十三年七月,涉县石钟崩,有声如雷。
万历三十六年,鼓山石崩。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六年九月,闽县山石崩,有声如雷。
万历四十六年,玉屏山石有光。
按《鹤庆府志》:万历四十六年秋,玉屏山石窍内光澈如火,是年,发科九人,今呼为文星石。
熹宗天启二年,荆门陨石。
按《湖广通志》:天启二年,荆门州陨石入地三尺,有声,天启三年,荣经石飞。
按《四川总志》:天启三年五月,荣经县江边大石方广数丈,忽飞去不知所之。
天启四年,临漳获玉玺。
按《河南通志》:天启四年,临漳渔人获玉玺于漳河,全而不缺,篆文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悯帝崇祯十二年,歙县石鸣。
按《江南通志》:崇祯十二年,歙县许村石自鸣。
崇祯十七年,德兴石自立。
按《江西通志》:崇祯十七年五月,德兴西河巨石自起立,轰然有声。
石异部艺文
《为朝臣贺凉州瑞石表》唐·上官仪
臣元嘉等言:臣闻太阳含字,天之命也,德水呈文,地之符也。是知光膺宝历非幽赞,无以享鸿名,对越两仪非神物,何以昌丕绪,故有元龟负卦,繇表轩功,朱鸟衔书,兆彰姬箓,非圣人之抚运,孰能与于此乎。伏惟皇帝陛下,庆韫上元,与天皇而合德祥,凝太始体耀魄以齐明,作周锡嗣王业本于水翼,生商降祉宝祚基于玉筐,然后枢电效神,皇虹授彩,彤云澹景,标映龙颜,瑞火流光,呈发鸟迹,由是凝图,作极握纪,中天化洽,九垓恩绵,八表功成,戢武散騑,服于桃园业定弘文覃正朔于昌海,辑五玉而彰礼,备陈万舞而表乐,成至德至仁,垂拱岩廊之上,乃圣乃神,远算庙堂之下。宪文王而授立,招天奖于梦龄,象汉帝以登贤选仁明于刻〈阙〉国,重曜而临照,家万宇而永贞。是以淹岁亢阳,离辉升而元泽降,春畴罕阙,震方建而年稼登,受册之辰,随轻轮而翊佳气,夏弦之月,接飞盖而吐芝英。郡国陈孝德之符,烟浮雾集,县道奏明灵之贶,电击雷奔岂与夫。日至月书,可同年而语矣。伏见梁州都督李袭誉表奏昌松瑞石合,百一十字,文曰:高皇海出多子。李久王八千年,太平天子李世民王千年,太子李治,书燕山人,乐太国主,尚注谔,奖文仁,迈千古,大王五、王六、王七、王十,王凤尾才子,七佛、八菩萨及上果佛田。天子武文贞观昌,大圣延四方上下万治忠孝,为善其文,不次者略。而不载敕。遣礼部郎中柳逞驰驿检覆,并同所奏,皆素文,玉洁若琼树之华滋,元质碧鲜,拟翠微之远色,虽复霞熛冠岳,晖镂诛于介丘,海镜浮山,昭列名于稽岊。方兹秀丽,曾何足云。臣等历选皇猷,稽河图于东序,详观帝箓,披册府于西昆娲燧。以前不可得而知矣。羲农以降,乃考载而言焉。若乃马遰尧坛,凤御虞册,麟游吐字,颇涉刘邦,叶蠹为文,才称病已。元石降徵于典午,赤伏锡命于炎精。皆髣髴如神,徵文见意,或旁通以取证,或索隐以求端。犹且动色当年,光华曩志,矧兹天册,显发灵瑞,颂圣德之钦明,通史笔之扬尧典,述国祚之悠永。倍龟策之卜周年,追美先朝,衍轩丘之。德姓式,昭储瑞,发钧台之光华,岂非天鉴。孔明圣犹大者,祥弥著灵心。至察德加厚者,祚逾长是用。越契超绳,光前振古,绩无与二,庆溢登千,臣等自省,微生幸沾,鸿造荷重,光之煦育,睹三才之宅心雀跃无以表其诚,凫趋不足胜其喜,臣等无任悦豫之至。
《百寮贺瑞石表》李峤
臣某等言:臣闻高明博临,无远不应,正直潜感,虽幽必通。伏惟皇太后陛下庆发曾沙业,隆大宝以至明。当宗社之寄,以至圣合乾坤之德,荷三叶之休,光承五行之历纪。平秩庶政,大亨群物,冠带遐荒之域,天福日临,闾阎富寿之氓。礼变乐和,液露沾洽,休徵昭显,用能上披乾象,下发坤珍。吐山川之灵秘,开神物之韫匮。伏见雍州永安县人唐同泰于洛水中得瑞石一枚,上有紫脉成文,曰:圣母临人,永昌帝业八字。臣等抃窥灵迹,骇瞩珍图,俯仰殊观,相趋动色,窃惟圣德奉天,递为先后,神道助教,相因发明,陛下对越昭升钦若扶揖,允塞人祇之望,实当天地之心,所以幽赞嘉兆,旁通景贶,且人称同。泰县,实永安姓氏,将国号元符土地与石文明应,表里潜会,枢机冥发,明宴坐之愈昌,验皇基之永泰,则自然之无,朕不测之谓神非,夫道格昊苍,德充幽显,岂能发何言之微旨。臻不召之灵物,考皇图于金丹,搜瑞典于瑶编,则有虫蠹成文,鱼鳞吐匣,丹书集于昌户,绿错荐于尧坛。或词隐密微,或气藏谶纬,莫究天人之际,罕甄神秘之心。未有昭圣毓灵,发祥隤阯,明白显著,烛曜辉光。若斯之盛者也。且夫导洛疏津,卜瀍经宇,是开帝王之宅,实为龟书之泉。伯禹以致孝鬼神九畴,天锡陛下以虔恭,顾托八篆灵开,超万祀而同存,历百年而罕逮。况乎阴阳景测,朝市天临,号令施于四海,机衡动于万国,灵心叶赞,景业会昌,荐希代之鸿宝,获非常之嘉应。固可以明禋大宝,礼秩介丘,副神宗之,乃眷答上元之蕃祉。臣等遇偶休明荣参簪笏千年,旦暮邀逢,累圣之期百辟,歌讴喜属,三灵之庆无任。凫藻踊跃之至,谨表诣阙陈贺以闻。
《紫玉见南山赋》李觐
南山之阳,何珍不藏。昭皇家之至德,发紫玉之祯祥。荧荧兮千岩动色,炯炯兮万壑生光。映于林,谓群凤之集上,据于石,辨众珉之居旁。固已闻于往牒,遂荐臻于我皇,稽夫所自无胫而至,每隐曜而不欺。曷招携之可致,所以瑞于有道将委质。而式孚出,非其时则韬光而自弃,南眺穹崇,玉见于中,贞姿岂琢劲质。非砻远而望焉,与彩云而摇曳,即而察也,杂嘉气之葱茏,对白璧而即异,配元圭而攸同,故瑞无应而不至。事有感而遂通,通人莫测,孰知其色。由是王者凭之而致理,君子观之而比德。明琬琰之在兹,岂瑕瑜之有匿。原乎玉之处幽,俭德是修,德表玉而应瑞,玉用德而降休。盖真宰之潜运,知神功之所由。不然安得揖至宝于潜谷,阐皇风于大猷。而已哉,若乃外彻中朗,泠然如响,佩服之处,虽贵乎山。元抵鹊之时,罔怀于土壤。大矣哉,瑞无常居,因化所如,惟德是依,彼自彰于符契。不贪为宝,我何待而沽。诸客有观光,歌之曰:归太素兮远蛮屏,有瑞玉兮见霄岭,浮紫气于云际,混清辉于水影。庶南山之不骞,期我皇之惟永。
《为纳言姚璹等贺瑞石表》前人
臣某等言:伏见瑞石为文,曰:武帝李彰好生,临国永保吉昌。伏惟陛下受命旻穹,降灵宗社,复栋重檐之礼,严配昭升五刑九辟之科。平反宥恤,故能使三精孚德,七庙垂祥,频降灵符,屡彰潜祉。好生临国,实开琬琰之文,永保吉昌,显示贞坚之箓。隆万代之遐算,旷千龄而不闻。臣等叨沐恩私谬,当枢近亲觌,休宝相趋,抃跃无任,嘉庆之至,谨奉表称贺以闻,仍请出示百寮,并录付史馆。
《为宰相贺武威郡石化为面表》孙逖
臣等伏见王倕奏武威郡番禾县嘉瑞乡天宝山周
围五六里,石化为面,在近村闾及诸郡部落自今载正月以来,取食甘美益人。又按图经贞观九年,凤凰集于此,故名嘉瑞乡,其天宝山在此乡界,伏以神道设教,变化无方,圣人为心感通必应。陛下仁沾动植泽及生灵,故得地不藏瑶,石变为面,既资人食,又济边廪,成熟自因于道气,艰难不待于农功。岂麦麰之足,方何雨粟之能喻。况山符圣号用,彰于万寿,乡表瑞石,允迪于前,烈殊祥叶应,景福攸臻,臣等忝侍轩墀,倍深庆悦,无任抃跃之至。
《瑞石赋》〈有序〉明
·潘桂天启丁卯,京口载罹凶,荒天眚地孽。割我稼穑,万姓嗷嗷无所寄,命圌山之阴天产石粉,其色白错者红,其味甘,其质腻,咀之,馨其液,可抟不碜,馁者。充饥者,塞尪者,鼓而立山,去城百里而近余舆而观之担者,溢阡采者,鬨于丘陟间,趾可掬也。嗟夫,天地之大,奇出不穷,理无而事臻,气鼓而物夺。自非睹记之馀,千载之后,安知不与补天之事,同疑其悠谬哉。赋曰:
天符臻地,宝植嵁岩,辟坤珍出,补天佐岳。锡尔灵石,尔其为质也,靡琼委玉,凝肪截脂,鲜飞艳雪,华曜朝曦,光逾云母,色丽琼芝,释之叟叟,之靡靡,无馁无败,不碜不,埒华山之玉屑,方梁父之银泥,岂石廪之宛在,抑地乳之潜滋。宜充虚而解战,爰塞馁而救饥。繄生民之百需兮,食为之天,天以六气下凝兮,成五味之华。鲜丽五行于百谷兮,固物始而民先,劬水耕而火耨兮,竭胼胝以祈年。羌穗岐而表瑞兮,抑雨粟而徵贤。曷埒此自然之食兮,协幽赞于重元。况凶年之屡稼兮,悲地财之贫破。何辜今之人兮,罄天地而一饿。闵鼠空而𪃟尽兮,气廉廉而消堕。冢累累以魂新兮,或流离而迁播。遘珍符之大垂兮,感神贶之潜呈。嘘枯以续喘兮,拔瘁而为荣黄。吻怡而含哺兮,鲐背鼓舞而取盈。走遐迩以如骛兮,咸废耘以辍耕。筐承而车任兮,径隘而衢争。惠遗𥟖非小补兮,嗣嘉谷于秋成。夫孰贲此灵休兮,匪天工其何及。夫既秉好生之恒德兮,曷不祐此垂成之粒。割之糈而锡之餐兮,夫孰不歌夫帝力。固造物之多奇兮,幻生成而不测。系曰:石为气核,坚不可夺兮,气之所鼓,性为之脱兮,含功牧生,地之奇禄兮,画地为饼,庶几果腹兮。
石异部纪事
《拾遗记》:帝尧在位,圣德光洽。河洛之滨,得玉,版方尺图,天地之形。
《左传·昭公八年》:春,石言于晋魏榆,晋侯问于师旷曰:石何故言,对曰石不能言,或冯焉。不然,民听滥也。抑臣又闻之曰:作事不时,怨讟动于民,则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宫室崇侈,民力彫尽,怨讟并作,莫保其性,石言不亦宜乎,于是晋侯方筑虒祁之宫,叔向曰:子野之言君子哉,君子之言,信而有徵,故怨远于其身,小人之言僭而无徵,故怨咎及之,诗曰:哀哉不能言,匪舌是出,唯躬是瘁,哿矣能言,巧言如流,俾躬处休,其是之谓乎,是宫也成,诸侯必叛,君必有咎。夫子知之矣。
《物类相感志》:冀南有石鼓,长丈二尺,广厚略等,汉成帝时有声如雷,闻平襄二百四十里内,时野雉皆鸣。民俗曰:鸣则有兵是岁,广汉郑躬作乱。
《水经注》:繁昌县城内有三台,时人谓之繁昌台。坛前有二碑,昔魏文帝禅于此,自坛而降,曰:舜禹之事,吾知之矣。故其石铭曰:遂于繁昌筑灵台也。于后,其碑六字生金,论者以为司马金行,故曹氏六世迁魏而事晋也。
《谷水径》:刺史贾逵祠北,王隐言:祠在城北,非也,庙在小城东。昔王凌为宣王司马懿所执,届庙而叹曰:贾梁道王凌,魏之忠臣,惟汝有灵知之。遂仰鸩而死。庙前有碑,碑石金生。千宝曰:黄金可采,为晋中兴之瑞。《南海古迹记》:石鼓山在东莞南,山有石如鼓,鼓鸣世乱兵起。卢循东寇,隐隐有声。
《文献通考》:元帝初渡江,有玉册见于临安。白玉麒麟神玺出于江宁,其文长寿万年皆以为中兴之验。《晋书·五行志》:大将军、东嬴王腾自并州迁镇邺,行次真定。时久积雪,而当门前方数丈独消释,腾怪而掘之,得玉马,高尺许,口齿缺。腾以马者国姓,上送之,以为瑞。
《前赵录》:刘聪麟嘉二年春正月,石人言于宣光陵。二月癸亥,大将军东平王约卒,一指犹暖,遂不殡殓。至于甲戌,乃苏,言道:遇一国,曰猗尼渠馀国,引约入宫,与约皮囊一枚,曰:为吾遗汉皇帝。约辞而归,置皮囊于枕上。俄而苏活,谓左右曰:枕上取囊来。左右取得,开之有一方白玉,题文曰:猗尼渠馀国。天王敬信遮须夷国,天王岁在摄提,当相见也。驰使奏呈,聪曰:若审如此,吾不惧死也。后聪死,与此玉并葬焉。《后赵录》:石虎建武八年,青州上言:济南平陵城西北石虎一夕忽移于城东南善石沟上,有狼狐千馀迹,随之迹皆成蹊。虎大悦曰:石虎者,朕也,自西北徙而东南者,天意欲使朕平荡江南也。天命不可违,其敕诸州兵,明年悉集,朕当亲董六师以奉天命。群臣皆贺石。然于泰山八日而灭东海,有大石自立,旁有血流,邺西山石间血流出,长十馀步,广二尺馀。
《前燕录》:初,石虎使人探策于华山,得玉,版文曰:岁在申酉,不绝如线,岁在壬子,真人乃见。及此燕人咸以为慕容俊之应也。《文献通考》:慕容俊时,常山大树根下得璧七十,圭七十三,光色精奇,有异常玉。俊以为岳神之命,遣其尚书段勤以太牢祠之。
《文献通考》:宋武帝于嵩高山得玉璧三十二枚,神人云:此是宋分世之数,三十二年,二三十也。宋自受命至禅齐,凡六十年云。
《南史·梁宗室传》:南平元襄王伟,文帝第八子也。伟子恭,除宁蛮校尉、雍州刺史。简文少与恭游,特被赏狎,至是手令勖以政事。恭至州,政绩有声,百姓请于城南立碑颂德,诏许焉,名为德政碑。是夜闻数百人大叫碑石,明旦视之,碑涌起一尺。恭命以大柱置于碑上,使力士数十人抑之不下,又以酒脯祭之,使人守视,俄而自复,视者竟不见之。恭闻而恶焉。
《北史·周文帝本纪》:黄帝后有葛乌兔者,雄武多算略。鲜卑奉以为主,及其裔孙曰普回,因狩得玉玺三纽,文曰皇帝玺,普回以为天授,己独异之。
《创业起居注》:太原获青石龟,形文有丹书四字曰李治万世。齐王遣使献之。翠石丹文,天然映彻,上方下锐,宛若龟形。神工器物,见者皆惊奇异。帝初不之信,乃令水渍磨以验之,所司浸经宿,久磨其字,愈更鲜明。于是内外毕贺,帝曰:上天明命,贶以万吉。恭承休祉,须安万方。孤以寡德,宁堪预此。既为人下,不容以之颁告。宜以少牢祀石龟,而爵送龟人,用彰休庆。《唐书·李昭德传》:有人获洛水白石而赤文者,献阙下曰:此石赤心,故以献。昭德叱曰:洛水馀石岂尽能反乎。
《五行志》:秦宗权在蔡州,州中地忽裂,有石出,高五六尺,广袤丈馀,正如大龟。
《十国春秋·吴·高祖世家》:天祐八年,洪州霣石于越王山下,昭仙观前,长七八尺,围三丈馀。节度使刘威命舁入观中,七日,内渐缩小如数尺状已。又长尺许,后只七寸。识者以为活石。
《南汉中宗本纪》:大宝四年夏四月,御井旁石自立,行百馀步而仆。
大宝十二年,有兵过蒙州,遇猎者牵黄犬逐鹿以来,就刺之人,犬与鹿皆化为石鼎峙道傍。
《闽林安传》:安,福清人,事母至孝。母死,庐墓旁有石自裂而泉涌,太祖异之,以其庐为寺,赐名曰涌泉。《陆游·南唐书·刘仁赡传》:保大中淮上石偶人言,元宗闻而恶之,断其首。
《宋史·王宾传》:宾事宣祖、太祖、太宗殆六十年,最为勤旧,故恩宠尤异,前后赐赉数千万,俱奉释氏。在黎阳日,按见古寺基,即以俸钱修之,掘地丈馀,得数石佛及石碣,有宾姓名,宾异其事以闻。诏名寺为淳化,赐新印经一藏、钱三百万以助之。
《茅亭客话》:开宝初,锦江桥侧有周处士者鬻十香丸,以白器贮水浸小石子百颗,馀各有文缕如飞禽走兽、花草云凤、僧道之形者,人常聚睹叹赏之。中有一石如肾形,乌润每将磨金,次色皆益紫。以此为异,玉工见之,云:非试金石,乃黑玉耳。后有道士见,云:非黑玉,是宝也。若欲验之以常石,对称此石,加重数倍,以水银涂其上,如傅粉焉,若以大火烹之成紫磨金,君当富矣。周曰:安敢火烹,非恶富也。恐丧吾宝,后经贼乱不知石之所之。休复因见道门仙人照宝经云:凡百金之处,旁熏树木皆悉黄色。若要辨之,其石乌润,以水银揩之,自然粘著,石上以称,称有金者,重于常石数倍,若敲磕及磓系,终不能碎,须以大火烹锻,得真金矣。其金号曰宝金,将炼为金液,还丹,服之,羽化,非世之常金也。昔道士所言,得于此经乎。
《闻见近录》:鄂州黄鹤楼下有石光彻,名曰:石照。其右巨石,世传以为仙人洞也。一守关老卒,每晨兴即拜洞下。一夕月如昼,见三道士洞中出,吟啸久之,将复入洞。卒即从之,道士曰:汝何人耶。卒具言所以,且乞富贵。道士曰:此洞中石速抱一块去。卒持而出,石合,无从而入。明日,视石,黄金也。凿而货之,衣食顿富,为队长所察,执之以为盗也。卒以实告官,就其家取石,至郡则金化矣。非金非玉非石非铅,至今藏于军库中,子瞻有诗记之。
《梦溪笔谈》:治平中,泽州人家穿井,土中见一物,蜿蜒如龙蛇。状畏之,不敢触,久之,见其不动,试扑之,乃石也。村民无知,遂碎之,时程伯纯为晋城令,求得一段,鳞甲皆如生物。盖蛇蜃所化,如石蟹之类。
《太平清话》:绍兴元年,石工采石于马鞍山,山摧工压焉。越三年六月,他工采石,闻其声相呼应答如平生,报其家,凿出之,见其妻,喜曰:久闭乍风饥如裂。俄顷,遂噤不语,化为石,貌如平生。
《挥麈馀话》:三衢境内地名张步,溪中有石,里人号曰团石。有谶语云:团石圜,出状元;团石仰,出宰相。乙丑岁,水涸,石忽如圆镜。明年,刘文孺章魁天下。前岁,大水,石乃侧仰。而去年余拜相。此与闽中沙合南台盖相似也。
《閒窗括异志》:陈山龙王庙后有观音殿,曩年忽有两石从半山𩰚坠而下,一从殿后壁滚入观音座下,一坠殿之西屋。瓦无所损,不知从何而入殿中也。今二石尚存,亦可异留,题者甚多,余乙卯岁到祠下,尝赋诗于壁,以记其事。
《续夷坚志》:戊申正月,武城之东有村落名西阴,民家一井移四五步而井桩如故也。又数日,一道士过此村,形服与常人异,见农具中碾石,咄咤曰:业畜,乃在此耶。并挟之而去。村民惧凶祸将及,弃家远徙,亦无他事,南宫十董得卿亲见之。
徂徕石守道墓在奉符太和中,墓崩。诸孙具棺葬骸骨,与常人无异,独其心如合,两手已化石矣。
正大初张圣俞客舞阳县北,一日家婢从一弓手家买得一牛腰肾,以刀割之,刀不能入,剥视之,得一石作狮形,色如泥金所涂,前一蹄屈向内,一蹄枕之而睡。夜夜有光,高二寸馀,殆其异气所化。
《学佛考训》:洪武初,武林翁祥卿得一圆石,大可六七寸,上现观音大士庄严宝相坐宝莲花,善才童子合掌侍侧。
《广平府志》:永年,姚御史三让按陕西时,值岁荒,淳化山有老翁,取石授采蔬妇曰:是可煮食。忽不见,妇从之,传者四讫,人竞投山取石以疗饥。三让乃献石于朝,以为神异。
《异林》:弘治戊午,温州泰顺县左忽有一物横飞曳空,状如箕尾,如帚,色杂粉紫,长数丈馀,无首,吼若沉雷。从东北去。修武县东岳祠北忽有黑气,声如雷,隐隐堕地,村民李云往视之,得温黑石一枚,良久乃冷。《庚己编》:予家枫桥别业港运河中有青石一方,可长四五尺,盖冢墓间物。岁久为怪。每至秋间能自出行于河,出必有覆舟之患。一岁,有木商泊筏于港口,自其下过木为撑起尺馀,商大惊而外报,覆麦舟,少时,复自外入,木起如前,今犹在水中,时为变怪。
《太平清话》:嘉靖初年,渔人于苕溪中网得一石,圆大如鹅子,内铿然有声,击碎之,有铜牌一方,上刻宣圣二字。
《福建通志》:台湾府凤山相传昔年有石忽开,内有谶云:凤山一片石,堪容百万人。五百年后,闽人居之,又相传有佃户垦田得一石牌,镌山明水秀,闽人居之八字。
石异部杂录
《北史·周武帝本纪》:建德元年,诏曰:人劳不止则星动于天,作事不时则石言于国。
《金台纪闻》:郿县河滩上有乱石,随手碎之,中有石鱼,长可二三寸,天然鳞鬣,或双或只不等。云岁衣笥中,能辟蠹鱼。又平阳府候马驿浍河两岸仄土上皆妇人手迹,或掌或拳,俨然若印,削去之,其中复然。又大同山中有人骨在山之腰,上下五六十丈,皆石耳。惟中间一带可四五尺,皆髑髅胫节。龈龈然,关中之山数处亦尔。余闻之陜西举人张守,后以访之,士大夫云:果然造化变幻,何所不有也。
《丹铅总录》:谷梁传春秋戊申陨石于宋五,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云:石,无知之物。故日之鹢,微有知之物。故月之此言之诬,本不待辨。宋万孝恭辨之云:梁山沙麓亦无知物,胡为而不日麋与。蜮亦微有知之物,胡为而不月。此殆可作一笑。谷梁乃痴人作梦,孝恭又痴人解梦也。
[book_title]第一百二十四卷
第一百二十四卷目录
水灾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春秋纬〈考异邮 汉含孳〉
山海经〈南山经 西山经 东山经 中山经〉
汲冢周书〈时训解〉
史记〈天官书〉
汉书〈五行志〉
管窥辑要〈水部占〉
娄元礼田家五行〈论水 论草 论花 论木 论飞禽 论走兽 论鱼〉
水灾部汇考二
陶唐氏〈帝尧一则〉
商〈河亶甲一则 祖乙一则〉
周〈桓王二则 庄王二则 惠王二则 定王三则 灵王一则 赧王一则〉
汉〈高后三则 文帝二则 武帝建元一则 元光一则 元鼎一则 元封一则 元帝初元二则 永光一则 成帝建始二则 河平一则 阳朔一则 鸿嘉一则 绥和一则 王莽始建国一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五则 明帝永平二则 和帝永元三则 殇帝延平一则 安帝永初五则 延光一则 顺帝永建二则 永和一则 质帝本初一则 桓帝建和二则 永兴一则 永寿一则 永康一则 灵帝建宁一则 熹平三则 光和一则 中平一则 献帝建安五则〉
庶徵典第一百二十四卷
水灾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孟春行冬令,则水潦为败。
仲春行秋令,则其国大水。
孟夏行冬令,后乃大水,败其城郭。
季夏行秋令,则丘隰水潦。
季秋行夏令,则其国大水。
季冬行夏令,则水潦败国。
《春秋纬》《考异邮》
阴盛臣逆民悲情发则水出河决也
《汉含孳》
九卿阿党,挤排正直,骄奢僭害,则江河决。
《山海经》《南山经》
长右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禺而四耳,其名长右,其音如吟,见则郡县大水。
《西山经》
崇吾之山,有鸟焉,其状如凫,而一翼一目,相得乃飞,名曰蛮蛮,见则天下大水。
玉山,有鸟焉,其状如翟而赤,名曰胜〈音姓〉遇,是食鱼,其音如录,〈未详〉见则其国大水。
邽山,濛水出焉,南流注于洋水,其中多蠃鱼,鱼身而鸟翼,音如鸳鸯,见则其邑大水。
《东山经》
豺山,有兽焉,其状如夸父而彘毛,其音如呼,见则天下大水。
空桑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牛而虎文,其音如钦。其名曰軨軨,其鸣自叫,见则天下大水。
剡山,有兽焉,其状如彘而人面。黄身而赤尾,其名曰合窳,其音如婴儿,是兽也,食人,亦食虫蛇,见则天下大水。
《中山经》
阳山,阳水出焉,而北流注于伊水。其中多化蛇,其状如人面而豺身,鸟翼而蛇行,其音如叱呼,见则其邑大水。
敖岸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白鹿而四角,名曰夫诸,见则其邑大水。
《汲冢周书》《时训解》
秋分后十日,水始涸。水不始涸,甲虫为害。
立冬之日,水始冰。水不冰,是为阴负。
冬至后十日,水泉动。水泉不动,阴不承阳。
大寒后十日,水泽腹坚。水泽不腹坚,言乃不从。
《史记》《天官书》
东井为水事。
〈注〉《索隐》曰:《元命包》云:东井八星,主水衡也。
王良,旁有八星,绝汉,曰天潢。天潢旁,江星。江星动,人涉水。
《索隐》曰:《元命包》曰:潢主河渠,所以度神,通四方。宋均云:天潢,天津也。津,凑也,主计度也。《正义》曰:天江
四星,在尾北,主太阴也。不欲明;明而动,水暴出;其星明大,水不禁也。
《汉书》《五行志》
《传》曰:简宗庙,不祷祀,废祭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说曰:水,北方,终藏万物者也。其于人道,命终而形藏,精神放越,圣人为之宗庙以收魂气,春秋祭祀,以终孝道。王者即位,必郊祀天地,祷祈神祗,望秩山川,怀柔百神,亡不宗事。慎其斋戒,致其严敬,鬼神歆飨,多获福助。此圣王所以顺事阴气,和神人也。至发号施令,亦奉天时。十二月咸得其气,则阴阳调而终始成。如此则水得其性矣。若乃不敬鬼神,政令逆时,则水失其性。雾水暴出,百川逆溢,坏乡邑,溺人民,及淫雨伤稼穑,是为水不润下。京房易传曰:颛事有知,诛罚绝理,厥灾水,其水也,雨杀人以陨霜,大风天黄。饥而不损兹谓泰,厥灾水,水杀人。辟遏有德兹谓狂,厥灾水,水流杀人,已水则地生虫。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水寒,杀人。追诛不解,兹谓不理,厥水五谷不收。大败不解,兹谓皆阴。解,舍也,王者于大败,诛首恶,赦其众,不则皆函阴气,厥水流入国邑,陨霜杀谷。
《管窥辑要》《水部占》
水者,大也。水为大水。《易》曰:水流湿流,而为川渎江海也。《老子》曰:上善若水。《淮南子》曰:积阴之气而为水。水者,坎也。水载天地,高下无不至也。许慎云:天以一生水。与北方雨水不时,则水潦为败。
《谶》曰:水者,纯阴之精也。阴气洋溢,小人专擅,侵乘君子。故洪水为灾。《春秋·考异邮》曰:阴盛臣逆,人悲情发,则水出河决。京房《易飞候》曰:大水至国,贱臣将贵。又曰:诛伐绝理,厥灾大水。辟遏有德厥,灾水流,山水暴出,百姓怨,川竭,其国亡。京房曰:君臣相背,厥异水绝,江河溢决。京房曰:天有度,地有里,川泽浸溉万物,今溢者,明在位之不胜任也。
《娄元礼·田家五行》《论水》
夏初,水底生苔,主有暴水。谚云:水底起青苔,卒逢大水来。
水边经行,闻得水有香气,主雨水骤至,极验。或闻水腥气,亦然。
河内浸成包,稻种既没,复浮,主有水。
《论草》
茆荡内,春初,雨过,菌生,俗呼为雷蕈。无则主水。看窠草,一名干戈,谓其有刺,故也。芦苇之属,丛生于地。夏月暴热之时,忽枯死,主有水。
《论花》
梧桐花,初生时,白色,主水。
扁豆,五月开花,主水。
杞,夏月开结,主水。
藕花,谓之水花魁。开结在夏前,主水。
麦花,昼放,主水。
《论木》
凡竹笋透林者,多有水。
杨树头,并水际根乾红者,主水。
《论飞禽》
鹊巢低,主水。《朝野佥载》云:鹊巢近地,其年大水。
《论走兽》
獭窟登岸,主水,有验。
围塍上,野鼠爬沙,主有水,必到所爬处方止。
《论鱼》
夏初,食鲫鱼,脊骨有曲,主水。
虾笼中张,得鱼,主风水。
水灾部汇考二
陶唐氏
帝尧六十一年,大水。
按《书经·尧典》:帝曰:咨四岳,汤汤洪水方割,荡荡怀山襄陵,浩浩滔天,下民其咨,有能俾乂。佥曰:于,鲧哉。帝曰:吁,咈哉。方命圮族,岳曰:异哉。试可,乃已。
〈疏〉鲧初治水之时尧在位六十一年
按《竹书纪年》:六十一年,命崇伯鲧治河。
商河亶甲元祀,河决。
按《史记·殷本纪》:河亶甲居相。〈河决不载〉按《通鉴前编》:河亶甲立。是时,嚣有河决之患,遂嚣迁于相。
祖乙元祀,河决。
按《史记·殷本纪》:祖乙迁于邢。〈河决不载〉
〈注〉《索隐》曰:邢亦作耿。
按《通鉴前编》:祖乙既立,是时相都又有河决之患,乃自相而徙都于耿。
周
桓王九年秋,鲁大水。
按《春秋·鲁桓公元年》:秋,大水。 按《左传》:凡平原出水为大水。 按《公羊传》:何以书,记灾也。 按《谷梁传》:高下有水灾,曰大水。
按《汉书·五行志》:桓公元年秋,大水。董仲舒、刘向以为桓弑兄隐公,民臣痛隐而贱桓。后宋督弑其君,诸侯会,将讨之,桓受宋赂而归,又背宋。诸侯由是伐鲁,仍交兵结雠,伏尸流血,百姓愈怨,故十三年夏复大水。一曰,夫人骄淫,将弑君,阴气盛,桓不寤,卒弑死。刘歆以为桓易许田,不祀周公,废祭祀之罚也。
二十一年夏,鲁大水。
按《春秋·鲁桓公十三年》:夏,大水。
〈大全〉王氏曰:经书水灾者九,而桓居其二,庄居其三,是大水之灾,二公居三之二矣。岂桓公积恶不悛,庄公释雠不复,怨气蕴结,有以致之欤。
庄王十年秋,鲁大水。
按《春秋·鲁庄公七年》:秋,大水,无麦苗。 按《左传》:秋,无麦苗,不害嘉谷也。〈注〉杜氏曰周之秋今五月平地出水漂熟麦及五稼之苗 按《公羊传》:无苗,则曷为先言无麦,而后言无苗,一灾不书,待无麦,然后书无苗,何以书记异也。 按《谷梁传》:高下有水灾,曰大水。无麦、苗。同时也。
按《汉书·五行志》:严公七年秋,大水,亡麦苗。董仲舒、刘向以为严母文姜与兄齐襄公淫,共杀桓公,严释父雠,复取齐女,未入,先与之淫,一年再出,会于道逆乱,臣下贱之之应也。
十四年秋,宋大水。
按《春秋·鲁庄公十一年》:秋,宋大水。 按《公羊传》:何以书,记灾也。外灾不书,此何以书,及我也。 按《谷梁传》:外灾不书,此何以书。王者之后也。高下有水灾曰大水。
按《汉书·五行志》:十一年秋,宋大水。董仲舒刘向以为时鲁、宋比年为乘丘、鄑之战,百姓愁怨,阴气盛,故二国俱水。刘向以为时宋悯公骄慢,睹灾不改,明年与其臣宋万博戏,妇人在侧,矜而骂万,万杀公之应。
惠王七年秋,鲁大水。
按《春秋·鲁壮公二十四年》:秋,大水。
〈大全〉汪氏曰:庄公娶仇女,又奢僣以誇示之,故有阴沴之应。唐高宗立太宗才人武氏为昭仪,而万年宫夜大雨水,几溺其身。天人相感之际,焉可诬也。
按《汉书·五行志》:庄公二十四年,大水。董仲舒以为夫人哀姜淫乱不妇,阴气盛世。刘向以为哀姜初入,公使大夫宗妇见,用币,又淫于二叔,公弗能禁。臣下贱之,故是岁、明年仍大水。刘歆以为先是严饰宗庙,刻桷丹楹,以夸夫人,简宗庙之罚也。
八年秋,鲁大水。
按《春秋·鲁庄公二十五年》: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按《左传》:亦非常也。凡天灾,有币无牲,非日用之眚,不鼓。 按《公羊传》:其言于社于门何,于社,礼也。于门,非礼也。 按《谷梁传》:高下有水灾,曰大水。既戒鼓而骇众,用牲可以已矣。救日以鼓兵,救水以鼓众。
定王五年,河徙。
按《春秋》不书。 按《桓谭新论》:王平仲之周谱言定王。五年,河徙故道。
八年秋,鲁大水。
按《春秋·鲁宣公十年》:秋,大水。
按《汉书·五行志》:宣公十年秋大水,饥。董仲舒以为时比伐邾取邑,亦见报复,兵雠连结,百姓愁怨。刘向以为宣公杀子赤而立,子赤,齐出也,故惧,以济西田赂齐。邾子貜且亦齐出也,而宣比与邾交兵。臣下惧齐之威,创邾之祸,皆贱公行而非其正也。
二十一年秋,鲁大水。
按《春秋·鲁成公五年》:秋,大水。
按《汉书·五行志》:成公五年秋,大水。董仲舒、刘向以为时成幼弱,政在大夫,前此一年再行师,明年复城郓以彊私家,仲孙蔑、叔孙侨如颛会宋、晋,阴胜阳。
灵王二十三年,鲁大水。
按《春秋·鲁襄公二十四年》:秋,大水。
按《汉书·五行志》:襄公二十四年秋,大水。董仲舒以为先是一年齐伐晋,襄使大夫帅师救晋,后又侵齐,国小兵弱,数敌强大,百姓愁怨,阴气盛。刘向以为先是襄慢邻国,是以邾伐其南,齐伐其北,莒伐其东,百姓骚动,后又仍犯彊齐也。大水,饥,谷不成,其灾甚也。
赧王六年,河决酸枣。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云云。
汉
高后三年,大水。
按《汉书·高后本纪》:三年夏,江水、汉水溢,流民四千馀家。
四年,大水。
按《汉书·高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八年,大水。
按《汉书·高后本纪》:八年夏,江水、汉水溢,流万馀家。按《五行志》:高后三年夏,汉中、南郡大水,水出流四千馀家。四年秋,河南大水,伊、雒流千六百馀家,汝水流八百馀家。八年夏,汉中、南郡大水复出,流六千馀家。南阳沔水流万馀家。是时女主独治,诸吕相王。
文帝十二年,河决。
按《汉书·文帝本纪》:十二年冬十二月,河决东郡。 按《沟洫志》:汉兴三十有九年,孝文时河决酸枣,东溃金堤。
后三年秋,大水。
按《汉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后三年秋,大雨,昼夜不绝三十五日。蓝田山水出,流九百馀家。坏民室八千馀所,杀三百馀人。先是,赵人新垣平以望气得幸,为上立渭阳五帝庙,欲出周鼎,以夏四月,郊见上帝。岁馀惧诛,谋为逆,发觉,要斩,夷三族。是时,比再遣公主配单于,赂遗甚厚,匈奴愈骄,侵犯北边,杀略多至万馀人,汉连发军征讨戍边。
武帝建元三年,河溢。
按《汉书·武帝本纪》:建元三年春,河水溢于平原。
元光三年,河决。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光三年春,河水徙,从顿丘东南流入渤海。夏五月,河水决濮阳,圯郡十六。
元鼎二年夏,大水。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鼎二年夏,大水,关东饥,死者以千数。九月,诏曰:仁不异远,义不辞难。今京师虽未为丰年,山林池泽之饶与民共之。今水潦移于江南,迫隆冬至,朕惧其饥寒不活。江南之地,火耕水耨,方下巴蜀之粟致之江陵,遣博士中等分循行,谕告所抵,无令重困。吏民有振救饥民免其厄者,具举以闻。
元封二年,河决。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封二年夏四月,幸瓠子,临决河,命从臣将军以下皆负薪塞河堤,作瓠子之歌。
元帝初元元年,大水。
按《汉书·元帝本纪》:初元元年九月,关东郡国十一大水,饥,或人相食。
初元二年,北海溢。
按《汉书·元帝本纪》:二年七秋月,诏曰:比北海水溢,流杀人民。阴阳不和,其咎安在。公卿将何以忧之。其悉意陈朕过,靡有所讳。
永光五年夏秋,大水河决。
按《汉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光五年夏及秋,大水。颍川、汝南、淮阳、庐江雨,坏乡聚民舍,及水流杀人。先是一年有司奏罢郡国庙,是岁又定迭毁,罢太上皇、孝惠帝寝庙,皆无复修,通儒以为违古制。刑臣显用事。 按《沟洫志》:永光五年,河决清河灵鸣犊口。
成帝建始三年秋,大水。
按《汉书·成帝本纪》:建始三年秋,关内大水。七月,虒上小女陈持弓闻大水至,走入横城门,关入尚方掖门,至未央宫钩盾中。吏民惊上城。九月,诏曰:乃者郡国被水灾,流杀人民,多至千数。京师无故讹言大水至,吏民惊恐,奔走乘城。殆苛暴深刻之吏未息,元元冤失职者众。遣谏大夫林等循行天下。 按《五行志》:建始三年夏,大水,三辅霖雨三十馀日,郡国十九雨,山谷水出,凡杀四千馀人,坏官寺民舍八万三千馀所。元年,有司奏徙甘泉泰畤、河东后土于长安南北郊。二年,又罢雍五畤、郡国诸旧祠,凡六所。
建始四年秋,河决东郡金堤。
按《汉书·成帝本纪》云云。
河平四年,大水。
按《汉书·成帝本纪》:河平四年三月,遣光禄大夫博士嘉等十一人,行举濒河之郡,水所毁伤,困乏不能自存者,财振贷。其为水所流压死,不能自葬,令郡国给槥椟葬埋。已葬者与钱,人二千。避水它郡国,在所冗食之,谨遇以文理,无令失职。
阳朔二年,大水。
按《汉书·成帝本纪》:阳朔二年秋,关东大水,流民欲入函谷、天井、壶口、五阮关者,勿苛留。遣谏大夫博士分行视。
鸿嘉四年,河溢。
按《汉书·成帝本纪》:鸿嘉四年秋,渤海、清河河溢,被灾者振贷之。
绥和二年,哀帝即位,诏被水灾者,蠲租赋。
按《汉书·哀帝本纪》:绥和二年四月,即皇帝位。秋,诏曰:朕承宗庙之重,战战兢兢,惧失天心。间者日月无光,五星失行,郡国比比地动。乃者河南、颍川郡水出,流杀人民,败坏庐舍。朕之不德,民反蒙辜,朕甚惧焉。已遣光禄大夫循行举藉,赐死者棺钱,人三千。其令水所伤县及他郡国灾害什四以上,民赀不满十万,皆无出今年租赋。
王莽始建国三年,河决魏郡。
按《汉书·王莽传》云云。
后汉
光武帝建武四年,东郡以北伤水。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云云。
建武七年,雨水,雒水溢。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建武七年是夏,连雨水。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七年六月戊辰,雒水盛溢至津城门,帝自行水,弘农都尉治折为水所漂,杀民,溺伤稼,坏庐舍。
建武八年秋,大水。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注》:《东观书》曰:建武八年间,郡国比大水,涌泉盈溢。杜林以为,仓卒时,兵擅权作威,张氏虽皆降散,犹尚有遗脱。长吏制御无术,令得复炽,元元侵陵之所致也。上疏曰:臣闻先王无二道,明圣用而治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蕴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畏其易也。古今通道,传其法于有根,狼子野心,奔马善惊。成王深知其终卒之患,故以殷世六族分伯禽,七族分康叔,怀姓九宗分唐叔。检押其奸宄,又迁其馀于成周旧地杂俗,旦夕拘录,所以挫其强禦之力,诎其骄恣之节也。及汉初兴,上稽旧章,合符重规,徙齐诸田,楚昭屈景燕赵韩魏之后,以稍弱六国强宗。邑里无营利之家,野泽无兼并之民。万里之统,海内赖安。辄因衰粗之痛胁,以送终之义。故遂相率而陪园陵,无反顾之心。追观往法,政皆神道。设教强干弱枝,本支百世之要也。是以皆永享康宁之福,无怵惕之忧。继嗣承业,恭己而治,盖此助也。其被灾害民,轻薄无累,重者两府遣吏护送饶谷之郡,或惧死亡卒为佣赁,亦所以消散其口,救赡全其性命也。昔鲁隐有贤行,将致国于桓公,乃留连贪位,不能早退。况草创兵长,卒无德能,直以扰乱,乘时擅权,作威玉食,狃猱之意,徼幸之望,曼延无足张步之计是也。小民负县官,不过身死,负兵家,灭门殄世。陛下昭然独见成败之端,或属诸侯官府,元元少得举首仰视,而尚遗脱。二千石失制御之道,令得复昌炽纵横。比年大雨水潦,暴长涌泉,盈溢灾坏城郭官寺,吏民庐舍溃徙离处,溃成坑坎。臣闻,水,阴类也。《易》卦地上有水,比言性不相害。故曰乐也,而猥相毁,垫伦失常,败百姓安居,殆阴下相为蠹贼,有小大胜负不齐,均不得其所侵陵之象也。《诗》云:畏天之威,于时保之。惟陛下留神明察,往来惧思,天下幸甚。
建武三十年五月,大水。
建武三十一年夏五月,大水。
按以上《后汉书·光武本纪》云云。
明帝永平三年,大水。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永平三年,京师及郡国七大水。永平八年,大水。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八年秋,郡国十四大水。
和帝永元元年,大水。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永元元年,郡国九大水。 按《五行志》:元年七月,郡国九大水,伤稼。京房《易传》曰:颛事有知,诛罚绝理,厥灾水。其水也,而杀人,陨霜,大风,天黄。饥而不损,兹谓泰,厥水水杀人。辟遏有德,兹谓狂,厥水水流杀人,已水则地生虫。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水寒杀人。追诛不解,兹谓不理,厥水五谷不收。大败不解,兹谓背阴,厥水流入国邑,陨霜杀谷。是时和帝幼,窦太后摄政,其兄窦宪干事,及宪诸弟皆贵显,并作威暴虐,尝所怨恨,辄任客杀之。其后窦氏诛灭。永元十年,大水。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永元十年夏五月,京师大水。按《五行志注》:东观书曰:十年五月,京师大雨,南山水流出至东郊,坏民庐舍。
永元十二年,大水。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永元十二年六月,舞阳大水,赐被水灾尤贫者谷,人三斛。 按《五行志》:十二年六月,颍川大水,伤稼。是时和帝幸邓贵人,阴有欲废阴后之意,阴后亦怀恚怨。一曰,先是恭怀皇后葬礼有缺,窦太后崩后,乃改殡梁后,葬西陵,徵舅三人皆为列侯,位特进,赏赐累千金。
按《广州先贤传》:和帝时,策问阴阳不和,或水或旱。方正郁林布衣养奋,字叔高,对曰:天有阴阳,阴阳有四时,四时有政令。春夏则子惠布施宽仁,秋冬则刚猛,盛威行刑,赏罚杀生。各应其时,则阴阳和,四时调,风雨时,五谷升。今则不然。长吏多不奉行时令,为政举事,干逆天气,上不恤下,下不忠上,百姓困乏,而不恤哀,众怨郁积。故阴阳不和,风雨不时,灾害缘类。水者,阴盛,小人居位,依公营私,谗言诵上。雨漫溢者,五谷有不升,而赋税不为减。百姓虚耗,家有愁心也。
殇帝延平元年,大水。八月,安帝即位。九月,大水。
按《后汉书·殇帝本纪》:延平元年六月己未,诏曰:自夏以来,阴雨过节,暖气不效,将有厥咎。寤寐忧惶,未知所由。昔夏后恶衣服,菲饮食,孔子曰:吾无间然。今新遭大忧,且岁节未和,彻膳损服,庶有补焉。其减大官、导官、尚方、内署诸服御珍膳靡丽难成之物。 按《安帝本纪》:延平元年秋八月癸丑,即位。九月辛丑,六州大水。 按《五行志》:延平元年五月,郡国三十七大水,伤稼。董仲舒曰:水者,阴气盛也。是时帝在襁抱,邓太后专政。
安帝永初元年,山水出。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永初元年冬十月辛酉,新城山泉水大出。是岁,郡国四十一雨水,或山水暴至。 按《五行志》:永初元年冬十月辛酉,河南新城山水暴出,突坏民田,坏处泉水出,深三丈。是时司空周章等以邓太后不立皇太子胜而立清河王子,故谋欲废置。十一月,事觉,章等伏诛。是年郡国四十一水出,漂没民人。《谶》曰:水者,纯阴之精也。阴气盛洋溢者,小人专制擅权,妒嫉贤者,依公结私,侵乘君子,小人席胜,失怀得志,故涌水为灾。
永初二年,大水。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永初二年六月,京师及郡国四十大水。 按《五行志》:二年,大水。〈注〉臣昭案本纪:京师及郡国四十有水。《周嘉传》:是夏旱,嘉收葬客死骸骨。应时澍雨,岁乃丰稔,则水不为灾也。 按《杨厚传》:永初二年,洛阳大水,邓太后使中常侍承制问之,厚对以为诸王子多在京师,容有非常,宜急发遣各还本国。太后从之,剋水退期日,皆如所言。除为中郎。永初三年,大水。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三年,京师及郡国四十一雨水。永初四年,大水。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四年秋七月乙酉,三郡大水。永初五年,大水。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五年,郡国八雨水。 按《五行志》:五年,大水。是时,邓太后犹专政。
延光三年,大水。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延光三年,郡国三十六雨水。按《五行志》:延光三年,大水,流杀民人,伤苗稼。是时安帝信江京、樊丰及阿母王圣等谗言,免太尉杨震,废皇太子。
顺帝永建元年,水。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建元年冬十月甲辰,诏以水潦,令人半输今年田租;伤害十四以上,勿收责;不满者,以实除之。
永建四年,大水。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四年夏五月,五州雨水。 按《左雄传》:四年,司、冀有大水。雄推较灾异,以为下人有逆上之徵。
〈注〉天镜经曰:大水自平地出,破山杀人,其国有丘。
永和元年,大水。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杨厚传》:厚三迁为侍中,时蒙引见,访以时政。永和元年,上京师应有水患。是夏,洛阳暴水,杀千馀人。
质帝本初元年,海水溢。
按《后汉书·质帝本纪》:本初元年五月庚寅,海水溢。戊申,使谒者案行,收葬乐安、北海人为水所漂没死者,又禀给贫羸。 按《五行志》:本初元年五月,海水溢乐安、北海,溺杀人物。是时帝幼,梁太后专政。〈注〉方储对策曰:民悲怨,则阴,类强河决,海澹,池动,上涌。
桓帝建和二年,大水。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建和二年秋七月,京师大水。按《五行志》:建和二年七月,京师大水。去年冬,梁冀枉杀故太尉李固、杜乔。
建和三年,大水。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三年八月,京师大水。 按《五行志》:是时梁太后犹专政。
永兴元年秋,河水溢。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兴元年秋七月,河水溢。百姓饥穷,流冗道路,至有数十万户,冀州尤甚。诏所在赈给乏绝,安慰居业。 按《五行志》:永兴元年秋,河水溢,漂害人物。〈注〉京房占曰:江河溢者,天有制度,地有里数,怀容水泽,浸溉万物,今溢者明,在位者不胜任也。三公之祸,不能容也,率执法者,利刑罚不用常法。按《朱晖传》:晖子颉,颉子穆,字公叔。举高第,为侍御史。永兴元年,河溢,漂害人庶数十万户,百姓荒馑,流移道路。冀州盗贼尤多,故擢穆为冀州刺史。
永寿元年,洛水溢,南阳大水。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寿元年六月,洛水溢,坏鸿德苑。南阳大水。 按《五行志》:永寿元年六月,雒水溢至津阳城门,漂流人物。是时梁皇后兄冀秉政,疾害忠直,威权震主。后遂诛灭。
永康元年,大水海溢。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康元年八月,六州大水,渤海海溢。诏州郡溺死者七岁以上钱,人二千;一家皆被害者,悉为收殓;其亡失谷食,禀人三斛。 按《五行志》:是时,桓帝奢侈淫祀,其十有一月崩,无嗣。
灵帝建宁四年,海溢。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建宁四年二月癸卯,海水溢。
熹平二年,海溢。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熹平二年六月,东莱、北海海水溢。 按《五行志》:熹平二年六月,东莱、北海海水溢出,漂没人物。三年秋,雒水出。四年夏,郡国三水,伤害秋稼。
熹平三年秋,雒水溢。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熹平四年夏四月,郡国七大水。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光和六年秋,金城河水溢。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光和六年秋,金城河溢,水出二十馀里。
中平五年,大水。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中平五年六月,郡国七大水。按《五行志》:中平五年,郡国六水大出。〈注〉臣昭案袁山松书曰:山阳、梁、沛、彭城、下邳、东海、琅邪,则是七郡。
献帝建安二年秋九月,汉水溢。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建安二年九月,汉水流,害人民。是时天下大乱。
建安十二年,大水。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 按《魏志·武帝本纪》:献帝建安十二年秋七月,大水。
建安十七年秋七月,大水,洧水、颍水溢。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建安十八年,大水。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建安十八年夏五月,大雨水。按《五行志》:十八年夏六月,大水。〈注〉《献帝起居注》曰:七月,大水,上亲避正殿。八月,以雨不止,且还殿。
建安二十四年秋八月,汉水溢。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book_title]第一百二十五卷
第一百二十五卷目录
水灾部汇考三
魏〈文帝黄初一则 明帝景初一则〉
吴〈大帝赤乌二则 太元一则 会稽王五凤一则 景帝永安二则〉
晋〈武帝泰始三则 咸宁四则 太康六则 惠帝元康五则 永宁一则 太安一则 怀帝永嘉一则 元帝太兴二则 永昌一则 明帝太宁一则 成帝咸和二则 咸康一则 穆帝永和四则 升平二则 海西公太和一则 简文帝咸安一则 孝武帝太元十二则 安帝隆安二则 元兴一则 义熙九则〉
宋〈文帝元嘉十一则 孝武帝孝建一则 大明四则 后废帝元徽二则 顺帝升明二则〉
南齐〈高帝建元三则 武帝永明三则 明帝建武一则 东昏侯永元一则〉
梁〈武帝天监四则 普通一则 中大通一则〉
陈〈武帝永定一则 后主至德一则 祯明一则〉
北魏〈太祖天赐一则 太宗泰常二则 世祖延和一则 太平真君一则 高宗和平一则 显祖天安一则 皇兴一则 高祖延兴二则 太和七则 世宗景明一则 正始二则 永平一则 延昌二则 肃宗熙平二则 正光一则 孝昌一则 出帝太昌一则 孝静帝元象一则 兴和一则〉
北齐〈武成帝河清二则 后主天统一则 武平一则〉
北周〈文帝大统一则〉
隋〈文帝开皇三则 仁寿二则 炀帝大业二则〉
庶徵典第一百二十五卷
水灾部汇考三
魏
文帝黄初四年,伊、洛溢。
按《三国魏志·文帝本纪》:黄初四年六月,伊、洛溢流,杀人民,坏庐宅。
按《晋书·五行志》:黄初四年六月,大雨霖,伊洛溢,至津阳城门,漂数千家,杀人。初,帝即位,自邺迁洛,营造宫室,而不起宗庙。太祖神主犹在邺,尝于建始殿享祭如家人礼,终黄初不复还邺。又郊社神祇,未有定位。此简宗庙废祭祀之罚也。
明帝景初元年,大水。
按《魏志·明帝本纪》:景初元年九月,冀、兖、徐、豫四州民遇水,遣御史循行没溺死亡及失财产者,在所开仓赈救之。
按《晋书·五行志》:景初元年九月,淫雨,冀、兖、徐、豫四州水出,没溺杀人,漂失财产。帝自初即位,便淫奢极欲,多占幼女,或夺士妻,崇饰宫室,妨害农战,触情恣欲,至是弥甚,号令逆时,饥不损役。此水不润下之应也。
吴
大帝赤乌八年,鸿水溢。
按《吴志·孙权传》:赤乌八年夏,茶陵县鸿水溢出,漂居民二百馀家。
赤乌十三年八月,鸿水溢。
按《吴志·孙权传》云云。
按《晋书·五行志》:十三年秋,丹阳、故鄣等县又鸿水溢出。按权称帝三十年,竟不于建邺创七庙。惟父坚一庙远在长沙,而郊祀礼阙。嘉禾初,群臣奏宜郊祀,又不许。永年虽一南郊,而北郊远无闻焉。吴楚之庙亦不见秩,反祀罗阳妖神,以求福助。天戒若曰,权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故示此罚,欲其感悟也。
太元元年,大风涌水。
按《吴志·孙权传》:太元元年秋八月朔,大风,江海涌溢,平地深八尺。
按《晋书·五行志》:太元元年,吴又有大风涌水之异。是冬,权南郊,宜是鉴咎徵乎。还而寝疾,明年四月薨。一曰,权时信纳谮诉,虽陆逊勋重,子和储贰,犹不得其终,与汉安帝听谗免杨震、废太子同事也。且赤乌中无年不用兵,百姓愁怨。八年秋,将军马茂等又图逆。
会稽王五凤元年,大水。
按《吴志·孙亮传》:五凤元年夏,大水。
按《晋书·五行志》:吴孙亮五凤元年夏,大水。亮即位四年,乃立权庙。又终吴世不上祖庙之号,不脩严父之礼,昭穆之数有阙。亮及休、皓又并废二郊,不秩群神。此简宗庙不祭祀之罚也。又,是时孙峻专,阴胜阳之应乎。
景帝永安四年,大水。
按《吴志·孙休传》:永安四年夏五月,水泉涌溢。
按《晋书·五行志》:永安四年五月,大雨,水泉涌溢。昔岁作浦里塘,功费无数,而田不可成,士卒死叛,或自贼杀,百姓愁怨,阴气盛也。休又专任张布,退盛冲等,吴人贼之应也。
永安五年,大水。
按《吴志·孙休传》:五年八月壬午,大雨震电,水泉涌溢。
晋
武帝泰始四年,大水。
按《晋书·武帝本纪》:泰始四年九月,青、徐、兖、豫四州大水,伊洛溢,合于河,开仓以赈之。
泰始五年,大水。
按《晋书·武帝本纪》:五年二月,青、徐、兖三州水,遣使振恤之。
泰始七年,河、洛、伊、沁皆溢。
按《晋书·武帝本纪》:七年六月,大雨霖,伊、洛、河溢,流居人四千馀家,杀三百馀人,有诏振贷给棺。 按《五行志》:武帝泰始四年九月,青、徐、兖、豫四州大水。七年六月,大雨霖,河、洛、伊、沁皆溢,杀二百馀人。自帝即尊位,不加三后祖宗之号。又除明堂南郊五帝座,同称昊天上帝,位而已。又省先后配地之祀。此简宗庙废祭祀之罚。
咸宁元年,大水。
按《晋书·武帝本纪》:咸宁元年九月,徐州大水。
咸宁二年,大水。
按《晋书·武帝本纪》:咸宁二年七月,河南、魏郡暴水,杀百馀人,诏给棺。九月,荆州五郡水,流四千馀家。 按《五行志》:咸宁元年九月,徐州大水。二年七月癸亥,河南、魏郡暴水,杀百馀人。闰月,荆州郡国五大水,流四千馀家。去年采择良家子女,露面入殿,帝亲简阅,务在姿色,不访德行,有蔽匿者以不敬论,搢绅愁怨,天下非之,阴盛之应也。
咸宁三年,大水。
按《晋书·武帝本纪》:咸宁三年六月,益、梁八郡水,杀三百馀人,没邸阁别仓。九月戊子,兖、豫、青、徐、荆、益、梁七州大水,伤秋稼,诏赈给之。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益、梁二州郡国八暴水,杀三百馀人。七月,荆州大水。九月,始平郡大水。青、徐、兖、豫、荆、益、梁七州又大水。是时贾充等用事专恣,而正人疏外者多,阴气盛也。咸宁四年,大水。
按《晋书·武帝本纪》:四年七月,荆、扬郡国二十皆大水。按《五行志》:四年七月,司、冀、兖、豫、荆、扬郡国二十大水,伤秋稼,坏房屋,有死者。
太康二年,大水。
按《晋书·武帝本纪》:太康二年六月,江夏、泰山水,流居人三百馀家。十二月景申,诏四方水甚者无出田租。按《五行志》:太康二年六月,大水,泰山流杀六十馀人,江夏亦杀人。时平吴后,王浚为元功而诋劾妄加,荀、贾为无谋而并蒙重赏,收吴姬五千,纳之后宫,此其应也。
太康四年,大水。
按《晋书·武帝本纪》:四年秋七月景寅,兖州大水,复其田租。是岁,河南及荆州、扬州大水。
太康五年,大水。
按《晋书·武帝本纪》:五年,郡国五大水。 按《五行志》:五年九月,郡国四大水。是月,南安等五郡大水。
太康六年,大水。
按《晋书·武帝本纪》:六年四月,郡国十大水,坏百姓庐舍。
太康七年,大水。
按《晋书·武帝本纪》:七年十二月,遣侍御史巡遭水诸郡。出后宫才人、妓女以下二百七十人归于家。太康八年,大水。
按《晋书·武帝本纪》:八年夏四月,齐国大水。六月,郡国八大水。
惠帝元康二年,大水。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康五年,大水。
按《晋书·惠帝本纪》:元康五年,荆、扬、兖、豫、青、徐六州大水,诏遣御史巡行赈贷。 按《五行志》:元康二年,有水灾。五年五月,颍川、淮南大水。六月,城阳、东莞大水,杀人,荆、扬、徐、兖、豫五州又水。是时帝即位已五载,犹未郊祀,其蒸尝亦多不亲行事。此简宗庙废祭祀之罚。元康六年,大水。
按《晋书·惠帝本纪》:六年五月,荆、扬二州大水。 按《五行志》:是时贾后乱朝,宠树贾、郭,女主专政,阴气盛之应也。
元康八年,井溢,大水。
按《晋书·惠帝本纪》:八年秋九月,荆、豫、扬、徐、冀等五州大水。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金墉城井溢。汉志,成帝时有此妖,后王莽僭逆。今有此妖,赵王伦篡位,废帝于此城,井溢所在,其天意也。九月,荆、扬、徐、冀、豫五州大水,是时贾后暴戾滋甚,韩谧骄猜弥扇,卒害太子,旋以祸灭。
元康九年,井溢。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四月,宫中井水沸溢。
永宁元年,大水。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宁元年七月,南阳、东海大水。是时齐王囧专政,阴盛之应也。
太安元年,大水。
按《晋书·惠帝本纪》:太安元年秋七月,兖、豫、徐、冀等四州大水。 按《五行志》:时将相力政,无尊主心,阴盛故也。
怀帝永嘉四年,大水。
按《晋书·怀帝本纪》:永嘉四年夏四月,大水。 按《五行志》:永嘉四年四月,江东大水。时王导等潜怀翼戴之计,阴气盛也。
元帝太兴三年六月,大水。
按《晋书·元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太兴三年六月,大水。是时王敦内怀不臣,傲很陵上,阴气盛也。太兴四年秋七月,大水。
按《晋书·元帝本纪》云云。
永昌元年,大水。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昌元年,春雨四十日,昼夜雷电震五十馀日。是时王敦兴兵,王师败绩之应也。
明帝太宁元年五月,大水。
按《晋书·明帝本纪》:太宁元年五月,京师大水。 按《五行志》:太宁元年五月,丹阳、宣城、吴兴、寿春大水。是时王敦威权震主,阴气盛故也。
成帝咸和元年五月,大水。
按《晋书·成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咸和元年五月,大水。是时嗣主幼冲,母后称制,庾亮以元舅决事禁中,阴胜阳故也。
咸和七年五月,大水。
按《晋书·成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七年五月,大水。是时帝未亲几务,政在大臣,阴胜阳也。
咸康元年,大水。
按《晋书·成帝本纪》:咸康元年秋八月,长沙、武陵大水。
穆帝永和四年五月,大水。
按《晋书·穆帝本纪》云云。
永和五年五月,大水。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永和六年夏五月,大水。
按《晋书·穆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时幼主冲弱,母后临朝,又将相大臣各执权政,与咸和初同事也。永和七年,涛水入石头。
按《晋书·穆帝本纪》:永和七年秋七月甲辰,涛水入石头,溺死者数百人。 按《五行志》:是时殷浩以私忿废蔡谟,遐迩非之。又幼主在上而殷桓交恶,选徒聚甲,各崇私权,阴胜阳之应也。一说,涛水入石头,以为兵占。是后殷浩、桓温、谢尚、荀羡连年征伐,百姓愁怨也。
升平二年夏五月,大水。
按《晋书·穆帝本纪》云云。
升平五年夏四月,大水。
按《晋书·穆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升平二年五月,大水。五年四月,又大水。是时桓温权制朝廷,专征伐,阴胜阳也。
海西公太和六年,大水。
按《晋书·海西公本纪》:太和六年六月,京都及丹阳、晋陵、吴郡、吴兴、临海并大水。 按《五行志》:太和六年六月,京师大水,平地数尺,浸入太庙。朱雀大航缆断,三艘流入大江。丹阳、晋陵、吴郡、吴兴、临海五郡又大水,稻稼荡没,黎庶饥馑。初,四年桓温北伐败绩,十丧其九,五年又征淮南,踰岁乃剋,百姓愁怨之应也。
简文帝咸安元年,涛水入石头。
按《晋书·简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安元年十二月壬午,涛水入石头。明年,妖贼卢竦率其属数百人入殿,略取武库三库甲仗,游击将军毛安之讨灭之,兵兴阴盛之应也。
孝武帝太元三年六月,大水。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是时帝幼弱,政在将相。
太元五年五月,大水。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太元六年,大水。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太元六年夏六月,扬、荆、江三州大水。
太元八年,大水。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八年三月,始兴、南康、庐陵大水,平地五丈。
太元十年五月,大水。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自八年破苻坚后,有事中州,役无宁岁,愁怨之应也。
太元十三年,涛水入石头。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十三年冬十二月戊子,涛水入石头,毁大桁,杀人。 按《五行志》:十三年十二月,涛水入石头,毁大航,杀人。明年,慕容氏寇扰司兖,镇戌西北,疲于奔命,愁怨之应也。
太元十五年,大水。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十五年八月己丑,沔中诸郡及兖州大水。 按《五行志》:是时缘河纷争,征戍勤悴之应也。
太元十七年,涛水入石头。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十七年六月甲寅,涛水入石头,毁大桁。永嘉郡潮水涌起,近海四县人多死。 按《五行志》:十七年六月甲寅,涛水入石头,毁大航,漂船舫,有死者。京口西浦亦涛入杀人。永嘉郡潮水涌起,近海四县人多死。后四年帝崩,而王恭再攻京师,京师亦发众以禦之,兵役频兴,百姓愁怨之应也。
太元十八年,大水。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十八年夏六月己亥,始兴、南康、庐陵大水,深五丈。
太元十九年,大水。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太元十九年秋七月,荆、徐二州大水,伤秋稼,遣使赈恤之。
太元二十年,大水。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太元二十年夏六月,荆、徐二州大水。
太元二十一年,大水。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二十一年五月甲子,大水。 按《五行志》:是时政事多弊,兆庶非之。
安帝隆安三年,大水。
按《晋书·安帝本纪》:隆安三年五月,荆州大水,平地三丈。 按《五行志》:隆安三年五月,荆州大水。去年殷仲堪举兵向京师,是年春又杀郤恢,阴盛作威之应也。仲堪寻亦败亡。
隆安五年,大水。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大水。是时会稽王世子元显作威陵上,又桓元擅西夏,孙恩乱东国,阴胜阳之应也。
元兴三年,涛水入石头。
按《晋书·安帝本纪》:元兴三年春二月庚寅夜,涛水入石头,漂杀人户。 按《五行志》:元兴三年己丑朔夜,涛水入石头,漂没杀人,大航流败。
义熙元年十二月,涛水入石头。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义熙二年十二月,涛水入石头。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义熙二年十二月己未夜,涛水入石头。骆球父环潜结桓引、殷仲文等谋作乱,刘稚亦谋反,凡所诛灭数十家。
义熙三年五月,大水。
按《晋书·安帝本纪》云云。
义熙四年,涛水入石头。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十二月戊寅,涛水入石头。明年,王旅北讨。
义熙六年五月,大水。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五月丁巳,大水。乙丑,卢循至蔡州。
义熙八年,大水。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义熙九年,大水。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义熙十年大水,地涌水出。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五月丁丑,大水。戊寅,西明门地穿,涌水出,毁门扇及限,亦水沴土也。七月乙丑,淮北风灾,大水杀人。
义熙十一年,大水。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七月景戌,大水,淹渍太庙,百官赴救。明年,王旅北讨关河。
宋
文帝元嘉五年,大水。
按《宋书·文帝本纪》:元嘉五年六月,京邑大水,遣使检行赈赡。 按《五行志》:元嘉五年六月,京邑大水。七年,右将军到彦之率师入河。
元嘉七年,大水。
按《南史·宋文帝本纪》:元嘉七年,吴兴、晋陵、义兴大水,遣使巡行赈恤。
元嘉十一年五月,京邑大水。
按《宋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元嘉十一年五月,京邑大水。十三年,司空檀道济诛。
元嘉十二年,大水。
按《宋书·文帝本纪》:十二年六月,丹阳、淮南、吴兴、义兴大水,京邑乘船。
元嘉十七年,大水。
按《宋书·文帝本纪》:十七年八月,徐、兖、青、冀四州大水。己未,遣使检行赈恤。
元嘉十八年,大水。
按《宋书·文帝本纪》:十八年夏五月,沔水泛溢。 按《五行志》:十八年五月,江水汎溢,没居民,害苗稼。明年,右军将军裴方明率雍、梁之众伐仇池。
元嘉十九年,大水。
按《宋书·文帝本纪》:十九年闰五月,京邑雨水;丁巳,遣使巡行赈恤。 按《五行志》:十九年,东都诸郡大水。元嘉二十年,大水。
按《宋书·文帝本纪》:二十年,诸州郡水伤稼,民大饥。遣使开仓赈恤,给赐粮种。
元嘉二十一年,大水。
按《宋书·文帝本纪》:二十一年六月,连雨水。丁亥,诏曰:霖雨弥日,水潦为患,百姓积俭,易致乏匮。二县官长及营署部司,各随统检实,给其柴米,必使周悉。元嘉二十四年,大水。
按《南史·宋文帝本纪》:二十四年,徐、兖、青、冀四州大水。元嘉二十九年五月,京邑雨水。
按《宋书·文帝本纪》云云。
孝武帝孝建元年,大水。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孝建元年八月,会稽大水,平地八尺。后二年,卤寇青、冀州,遣羽林军卒讨伐。
大明元年,大水。
按《南史·宋孝武帝本纪》:大明元年五月,吴兴、义兴大水,人饥。乙卯,遣使开仓赈恤。
大明二年,大水。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大明二年春正月壬子,诏曰:去岁东土多经水灾,春务已及,宜加优课。粮种所须,以时贷给。九月壬戌,襄阳大水,遣使通行赈赡。
大明四年,大水。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四年八月己酉,雍州大水。大明五年,大水。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五年夏四月戊戌,诏曰:南徐、兖二州去岁水潦伤年,民多困窭。逋租未入者,可申至秋登。
后废帝元徽元年,大水。
按《宋书·后废帝本纪》:元徽元年六月乙卯,寿阳大水。己未,遣殿中将军赈恤慰劳。
元徽三年,大水。
按《宋书·后废帝本纪》:三年三月,京师大水,遣尚书郎官长检行赈赐。
顺帝升明元年,大水。
按《宋书·顺帝本纪》:升明元年秋七月,雍州大水。 按《五行志》:升明元年七月,雍州大水,甚于关羽樊城时。升明二年,大水。
按《宋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二月,于潜翼异山一夕五十二处水,流漂居民。七月丙午朔,涛水入石头,居民皆漂没。
南齐
高帝建元元年,大水。
按《南史·齐高帝本纪》:建元元年九月辛丑,诏以二吴、义兴三郡遭水,减今年田租。
建元二年,大水。
按《南齐书·高帝本纪》:二年六月癸未,诏昔岁水旱,曲赦丹阳、二吴、义兴四郡遭水尤剧之县。 按《五行志》:二年夏,丹阳、吴二郡大水。
建元四年,武帝即位,大水。
按《南史·齐武帝本纪》:建元四年,即皇帝位。六月戊戌,以水潦为患,星纬乖序,剋日讯都下囚,诸远狱委刺史以时察判。建康、秣陵二县贫人加赈赐,必令周悉。吴兴、义兴遭水县,蠲降租调。
武帝永明五年,大水。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永明五年八月,乙亥,诏今夏雨水,吴兴、义兴二郡田农多伤,详蠲租调。 按《五行志》:永明五年夏,吴兴、义兴水雨伤稼。
永明六年,大水。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六年八月,乙卯,诏吴兴、义兴水潦,被水之乡,赐痼疾笃癃口二斛,老疾一斛,小口五斗。
永明九年,大水。
按《南史·齐武帝本纪》:永明九年秋八月,吴兴、义兴大水。
明帝建武二年,水。
按《南齐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武二年冬,吴、晋陵二郡雨水伤稼。
东昏侯永元元年,大水。
按《南齐书·东昏侯本纪》:永元元年秋七月丁亥,京师大水,死者众,诏赐死者材器,并赈恤。八月乙巳,蠲京邑遇水资财漂荡者今年调租。 按《五行志》:永元元年七月,涛入石头,漂杀缘淮居民。应本传。荆州城内有沙地,常漏水。萧颖胄为长史,水乃不漏,及颖胄亡,乃复竭。
梁
武帝天监二年,大水。
按《梁书·武帝本纪》:天监二年六月丁亥,诏以东阳、信安、安丰三县水潦,漂损居民资业,遣使周履,量蠲课调。
按《隋书·五行志》:天监二年六月,大末、信安、安丰三县大水。《春秋考异邮》曰:阴盛臣逆人悲,则水出河决。是时江州刺史陈伯之、益州刺史刘季连举兵反叛,师旅数兴,百姓愁怨,臣逆人悲之应也。
天监六年八月,京师大水。
按《梁书·武帝本纪》云云。
天监七年,大水。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天监七年五月,都下大水。天监十二年,大水。
按《梁书·武帝本纪》:天监十二年夏四月,京邑大水。按《隋书·五行志》:六年八月,建康大水,涛上御道七尺。七年五月,建康又大水。是时数兴师旅,以拒魏军。十二年四月,建康大水。是时大发卒筑浮山堰,以遏淮水,劳役连年,百姓悲怨之应也。
普通元年,江、淮、海溢。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普通元年秋七月己卯,江、淮、海并溢。
中大通五年,大水。
按《梁书·武帝本纪》:中大通五年五月戊子,京邑大水,御道通船。
按《隋书·五行志》:中大通五年五月,建康大水,御道通船。京房《易飞候》曰:大水至国,贱人将贵。萧栋、侯景僭称尊号之应也。
陈
武帝永定二年,水淤成地。
按《陈书·武帝本纪》:永定二年正月甲辰,振远将军、梁州刺史张立表称云乙亥岁八月,丹徒、兰陵二县界遣山侧,一旦因涛水涌生,沙涨,周旋千馀顷,并膏腴,堪垦植。
祯明二年,涛水入石头。
按《陈史·陈后主本纪》:祯明二年六月丁巳,大风自西北激涛,水入石头,城淮渚暴溢,漂没舟乘。
北魏
太祖天赐三年八月,霖雨,大震,山谷水溢。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太宗泰常三年,大水。
按《北史·魏明元帝本纪》:泰常二年春三月,以勃海、范阳郡去年水,复其租税。
泰常三年八月,河内大水。
按《魏书·太宗本纪》云云。
世祖延和元年,大水。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延和元年六月甲戌,京师水溢,坏民庐舍数百家。
太平真君八年七月,平州大水。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高宗和平五年,大水。
按《魏书·高宗本纪》:和平五年二月,诏以州镇十四去年虫、水,开仓赈恤。
显祖天安二年,水。
按《北史·魏献文帝本纪》:天安二年十一月,州镇二十七水旱,诏开仓赈恤。
皇兴二年,水。
按《魏书·显祖本纪》:皇兴二年十有一月,以州镇二十七水,开仓赈恤。
高祖延兴二年,水。
按《魏书·高祖本纪》:延兴二年六月,安州民遇水,丐租赈恤。九月己酉,诏以州镇十一水,丐民田租,开仓赈恤。
延兴三年,水。
按《魏书·高祖本纪》:三年,州镇十一水,丐民田租,开仓赈恤。
太和元年,水。
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元年十有二月丁未,诏以州郡八水,民饥,开仓赈恤。
太和二年,水。
按《魏书·高祖本纪》:二年,州镇二十馀水,民饥,开仓赈恤。 按《灵徵志》:二年夏四月,南豫、徐、兖州大霖雨。太和四年,大水。
按《魏书·高祖本纪》:四年,诏以州镇十八水,民饥,开仓赈恤。
太和六年,大水。
按《魏书·高祖本纪》:六年八月,分遣大使,巡行天下遭水之处,丐民租赋。十二月,诏曰:朕以寡薄,政缺平和,不能仰缉纬象,蠲兹六沴。去秋淫雨,洪水为灾,百姓嗷然,朕用嗟悯,故遣使者巡方赈恤。而牧守不思利民之道,甚无谓也。今课督未入及将来租算,一以正之。 按《灵徵志》:六年七月,青、雍二州大水。八月,徐、东徐、兖、济、平、豫、光七州,平原、枋头、广阿、临济四镇大水。太和八年,水溢。
按《魏书·高祖本纪》:八年六月戊辰,武州水泛溢,坏民居舍。十有二月,诏以州镇十五水,民饥,遣使者循行,问所疾苦,开仓赈恤。
太和九年,水伤稼。
按《魏书·高祖本纪》:九年八月庚申,诏曰:数州灾水,饥馑荐臻,致有卖鬻男女者。天之所谴,在予一人,而百姓无辜,横罹艰毒,朕用殷忧夕惕,忘食与寝。今自太和六年以来,买定、冀、幽、相四州饥民良口者,尽还所亲,虽聘为妻妾,遇之非理,情不乐者亦离之。是岁,京师及州镇十三水伤稼。 按《灵徵志》:九年九月,南豫、朔二州各大水,杀千馀人。
太和二十三年,世宗即位,大水。
按《魏书·世宗本纪》:二十三年夏四月丁巳即位。是岁,州镇十八水,民饥,遣使者开仓赈恤。 按《灵徵志》:二十三年,青、齐、光、南青、徐、豫、兖、东豫八州大水。
世宗景明元年,大水。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景明元年七月,青、齐、南青、光、徐、兖、豫、东豫,司州之颍川、汲郡大水,平隰一丈五尺,民居全者十四五。
正始二年,大水。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始二年,青、徐州大雨霖,海水溢出于青州乐陵之隰沃县,流漂一百五十二人。
正始四年,大水。
按《魏书·世宗本纪》:正始四年夏四月戊戌,钟离大水。
永平三年七月,州郡二十大水。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延昌元年,大水。
按《魏书·世宗本纪》:延昌元年春正月乙巳,以频水,百姓饥敝,分遣使者开仓赈恤。二月甲午,州郡十一大水,诏开仓赈恤。 按《灵徵志》:延昌元年夏,京师及四方大水。
延昌二年,大水。
按《魏书·世宗本纪》:二年五月,寿春大水。是夏,州郡十三大水。秋八月辛卯,诏曰:顷水旱互侵,频年饥俭,百姓窘弊,多陷罪辜。烦刑之愧,朕用惧矣。其杀人、掠卖人、群强盗首,及虽非首而杀伤财主、曾经再犯公断道路劫夺行人者,依法行决;自馀恕死。徒流以下各准减降。
肃宗熙平元年,淮堰决,大水。
按《魏书·肃宗本纪》:熙平元年九月丁丑,淮堰破,萧衍缘淮城戍村落十馀万口,皆漂入于海。 按《灵徵志》:熙平元年六月,徐州大水。
熙平二年,大水。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熙平二年九月,冀、瀛、沧三州大水。
正光二年,大水。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光二年夏,定、冀、瀛、相四州大水。
孝昌三年秋,京师大水。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出帝太昌元年大水,谷水溢。
按《魏书·出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昌元年六月庚午,京师大水,谷水汎溢,坏三百馀家。
孝静帝元象元年,大水。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元象元年夏,山东大水,虾蟆鸣于树上。 按《灵徵志》:元象元年,定、冀、瀛、沧四州大水。
兴和四年,沧州大水。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北齐
武成帝河清二年,大水。
按《北齐书·武成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河清二年十二月,兖、赵、魏三州大水。
河清四年,大水。
按《北史·齐武成帝本纪》:河清四年三月戊子,诏给西兖、梁、沧、赵州,司州之东郡、阳平、清河、武都。冀州之长乐、渤海遭水涝之处贫下户粟各有差。家别斗升而已,又多不付。
后主天统三年,大水,汾州溢。
按《北史·齐后主本纪》:天统三年秋,山东大水,人饥,僵尸满道。
按《隋书·五行志》:天统三年,并州汾水溢。谶曰:水者纯阴之精,阴气洋溢者,小人专制。是时和士开、元文遥、赵彦深专任之应也。
武平六年,大水。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武平六年八月丁酉,冀、定、赵、幽、沧、瀛六州大水。七年正月壬辰,诏去秋以来,水潦人饥不自立者,所在付大寺及诸富户济其性命。按《隋书·五行志》:武平六年八月,山东诸州大水。京房《易飞候》曰:小人踊跃,无所畏忌,阴不制于阳,则涌水出。是时群小用事,邪佞满朝。阉竖嬖倖,伶人封王。此其所以应也。
北周
文帝大统十六年,大水。
按《周书·文帝本纪》:大统十六年秋九月丁巳,车驾出长安。时连雨,自秋及冬,诸军驴马多死。遂于弘农北造桥济河,自蒲坂还。于是河南自洛阳,河北自平阳以东,遂入于齐矣。
隋
文帝开皇四年,大水。
按《隋书·文帝本纪》:开皇四年正月壬午,齐州水。开皇六年,大水。
按《隋书·文帝本纪》:六年七月辛亥,河南诸州水。按《北史·隋文帝本纪》:六年二月乙酉,山南荆浙七州水,遣前工部尚书长孙毗赈恤之。
开皇十八年,大水。
按《北史·隋文帝本纪》:十八年,杞、宋、陈、亳、曹、戴、颍等州水,诏并免庸调。
按《隋书·五行志》:十八年,河南八州大水。是时独孤皇后干预政事,滥杀宫人,放黜宰相。杨素颇专。水阴气,臣妾盛强之应也。
仁寿二年,河南、河北大水。
按《隋书·文帝本纪》:仁寿二年九月壬辰,河南、北诸州大水,遣工部尚书杨达赈恤之。 按《五行志》:仁寿二年,河南、河北诸州大水。京房《易传》曰:颛事有智,诛罚绝理,则厥灾水。亦由帝用刑严急,臣下有小过,帝或亲临斩决,又先是柱国史万岁以忤旨被戮,诛罚绝理之应也。
仁寿三年,大水。
按《隋书·文帝本纪》:三年十二月癸酉,河南诸州水,遣纳言杨达赈恤之。
炀帝大业三年,大水。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业三年,河南大水,漂没三十馀郡。帝嗣位以来,未亲郊庙之礼,简宗庙,废祭祀之应也。
大业七年,大水。
按《隋书·炀帝本纪》:七年秋,大水,漂没三十馀郡,民相卖为奴婢。
[book_title]第一百二十六卷
第一百二十六卷目录
水灾部汇考四
唐〈太宗贞观十一则 高宗永徽五则 麟德一则 总章一则 咸亨三则 仪凤一则 永隆一则 开耀一则 永淳二则 睿宗文明一则 中宗嗣圣九则 神龙二则 景龙二则 元宗开元十七则 天宝三则 代宗广德二则 大历六则 德宗建中一则 贞元八则 顺宗永贞一则 宪宗元和十一则 穆宗长庆二则 敬宗宝历一则 文宗太和七则 开成四则 武宗会昌一则 宣宗大中二则 懿宗咸通五则 僖宗乾符一则 昭宗乾宁一则 光化一则 天复一则〉
后晋〈高祖天福三则 出帝开运二则〉
后周〈太祖广顺一则〉
辽〈穆宗应历一则 圣宗统和四则 太平二则 道宗太康一则 太安一则 天祥帝乾统一则〉
庶徵典第一百二十六卷
水灾部汇考四
唐太宗贞观三年,大水。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观三年秋,贝、谯、郓、泗、沂、徐、亳、苏、陇九州水。水,太阴之气也。若臣道颛,女谒行,小人道长,严刑以逞,下民不堪其忧,则阴类胜,其气应而水至;其谪见于天,月及辰星与列星之司水者为之变,若七曜循中道之北,皆水祥也。贞观四年,大水。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秋,许、戴、集三州水。
贞观七年,大水。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八月,山东、河南州四十大水。
贞观八年,大水。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七月,山东、江淮大水。
贞观十年,大水。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关东及淮海旁州二十八大水。
贞观十一年,大水,谷、洛溢,河溢。
按《唐书·太宗本纪》:十一年七月癸未,大雨,水,谷、洛溢。乙未,诏百官言事。壬寅,废明德宫之元圃院,赐遭水家。九月丁亥,河溢,坏陜州河北县,毁河阳中潬,幸白司马坂观之,赐濒河遭水家粟帛。 按《魏徵传》:是岁,大雨,谷、洛溢,毁宫寺十九,漂居人六百家。徵陈事曰:臣闻为国基于德礼,保于诚信。诚信立,则下无二情;德礼形,则远者来格。故德礼诚信,国之大纲,不可斯须废也。传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自古皆有死,人无信不立。又曰:同言而信,信在言前;同令而行,诚在令外。然则言而不行,言不信也;令而不从,令无诚也。不信之言,不诚之令,君子弗为也。自王道休明,绵十馀载,仓廪愈积,土地益广,然而道德不日博,仁义不日厚,何哉。由待下之情,未尽诚信,虽有善始之勤,而无克终之美。故便佞之徒得肆其巧,谓同心为朋党,告讦为至公,强直为擅权,忠谠为诽谤。谓之朋党,虽忠信可疑;谓之至公,虽矫伪无咎。强直者畏擅权而不得尽,忠谠者虑诽谤而不敢与之争。荧惑视听,郁于大道,妨化损德,无斯甚者。今将致治则委之君子,得失或访诸小人,是毁誉常在小人,而督责常加君子也。夫中智之人,岂无小惠,然虑不及远,虽使竭力尽诚,犹未免倾败,况内怀奸利,承颜顺旨乎。故孔子曰:君子而不仁者有矣,未有小人而仁者。然君子不能无小恶,恶不积无害于正;小人时有小善,善不积不足以忠。今谓之善人矣,复虑其不信,何异立直木而疑其景之曲乎。故上不信则无以使下,下不信则无以事上。信之为义大矣。昔齐桓公问管仲曰:吾欲使酒腐于爵,肉腐于俎,得无害霸乎。管仲曰:此固非其善者,然无害霸也。公曰:何如而害霸。曰:不能知人,害霸也;知而不能用,害霸也;用而不能任,害霸也;任而不能信,害霸也;既信而又使小人参之,害霸也。晋中行穆伯攻鼓,经年而不能下,馈间伦曰:鼓之啬夫,间伦知之,请无疲士大夫,而鼓可得。穆伯不应。左右曰:不折一戟,不伤一卒,而鼓可得,君奚不为。穆伯曰:间伦之为人也,佞而不仁。若使间伦下之,吾不可以不赏,若赏之,是赏佞人也。佞人得志,是使晋国舍仁而为佞,虽得鼓,安用之。乎穆伯,列国大夫,管仲,霸者之佐,犹能慎于信任,远避佞人,况陛下之上圣乎。若欲令君子小人是非不杂,必怀之以德,待之以信,厉之以义,节之以礼,然后善善而恶恶,审罚而明赏,无为之化何远之有。善善而不能进,恶恶而不能去,罚不及有罪,赏不加有功,则危亡之期或未可保。帝手诏嘉答。于是,废明德宫元圃院赐遭水者。
按《旧唐书·五行志》:贞观十一年七月,黄气竟天,大雨,谷水溢,入洛阳宫。帝引咎,令群臣直言政之得失。中书侍郎岑文本曰:伏惟陛下览古今之事,察安危之机,上以社稷为重,下以亿兆为念。明选举,慎赏罚,进贤才,退不肖。闻过既改,从谏如流。为善在于不疑,出令期于必信。颐神养性,省畋游之娱;去奢从俭,减工役之费。务静方内,不求辟土;载櫜弓矢,而无忘武备。此数者,愿陛下行之不怠,必当转祸为福,化咎为祥。况水之为害,阴阳常理,岂可谓之天谴而系圣心哉。十三日,诏曰:暴雨为灾,大水泛溢,静思厥咎,朕甚惧焉。文武百寮,各上封事,极言朕过,无有所讳。诸司供进,悉令减省。凡所力役,量事停废。遭水之家,赐帛有差。
贞观十六年,大水。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秋,徐、戴二州大水。
贞观十八年,大水。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八年秋,谷、襄、豫、荆、徐、梓、忠、绵、宋、亳十州大水。
贞观十九年,大水。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九年秋,沁、易二州水,害稼。
贞观二十一年,海溢。
按《唐书·太宗本纪》:二十一年,泉州海溢。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八月,河北大水,驩州水。
贞观二十二年,大水。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夏,泸、越、徐、交、渝等州水。
高宗永徽元年,大水。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徽元年六月,新丰、渭南大雨,零口山水暴出,漂庐舍;宣、歙、饶、常等州大雨,水,溺死者数百人。秋,齐、定等十六州水。永徽二年,水。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秋,汴、定、濮、亳等州水。
永徽四年,水。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杭、夔、果、忠等州水。
永徽五年,水。
按《唐书·高宗本纪》:永徽五年六月丙寅,河北大水,遣使虑囚。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丁丑夜,大雨,麟游县山水冲万年宫元武门,入寝殿,卫士有溺死者。六月,滹沱溢,损五千馀家。
永徽六年,洛水、黄河溢。
按《唐书·高宗本纪》:六年九月乙酉,洛水溢。十月,齐州黄河溢。 按《五行志》:六年六月,商州大水。秋,冀、沂、密、兖、滑、汴、郑、婺等州水,害稼;洛州大水,毁天津桥。十月,齐州河溢。
麟德二年,大水。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麟德二年六月,鄜州大水,坏居人庐舍。
总章二年,海溢,大水。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总章二年六月,括州大风雨,海溢,坏永嘉、安固二县,溺死者九千七十人;冀州大雨,水平地深一丈,坏民居万家。
咸亨元年,山水溢。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亨元年五月丙戌,大雨,山水溢,溺死九千馀人。
咸亨二年,山水溢。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八月,徐州山水漂百馀家。
咸亨四年,山水溢。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婺州大雨,山水暴涨,溺死五千馀人。
仪凤元年,海溢,大水。
按《唐书·高宗本纪》:仪凤元年八月,青州海溢。 按《五行志》:上元三年〈是年十一月改元仪凤〉八月,青州大风,海溢,漂居人五千馀家;齐、淄等七州大水。
永隆元年,大水。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隆元年九月,河南、河北大水,溺死者甚众。
开耀元年,大水。
按《唐书·高宗本纪》:开耀元年八月丁卯,以河南、河北大水,遣使赈乏绝,室庐坏者给复一年,溺死者赠物,人三段。
永淳元年,洛水溢。
按《唐书·高宗本纪》:永淳元年五月乙卯,洛水溢。 按《五行志》:永淳元年五月丙午,东都连日澍雨;乙卯,洛水溢,坏天津桥及中桥,漂居民千馀家。六月乙亥,京师大雨,水平地深数尺。秋,山东大雨,水,大饥。永淳二年,河溢,滹沱溢。
按《唐书·高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二年七月己巳,河溢,坏河阳桥。八月,恒州滹沱河及山水暴溢,害稼。
睿宗文明元年,大水。
按《唐书·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文明元年七月,温州大水,漂千馀家;括州溪水暴涨,溺死者百馀人。
中宗嗣圣九年〈即武后如意元年〉,洛水溢。
按《唐书·武后本纪》:长寿元年四月,改元如意五月,洛水溢。七月,又溢。八月甲戌,河溢,坏河阳县。 按《五行志》:如意元年四月,洛水溢,坏永昌桥,漂居民四百馀家。七月,洛水溢,漂居民五千馀家。八月,河溢,坏河阳县。
嗣圣十年〈即武后长寿二年〉,河溢。
按《唐书·武后本纪》:二年五月癸丑,河溢棣州。 按《五行志》:长寿二年五月,棣州河溢,坏居民二千馀家。河阳州十一水。
嗣圣十三年〈即武后万岁通天元年〉,大水。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万岁通天元年八月,徐州大水,害稼。
嗣圣十四年〈即武后神功元年〉,大水。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神功元年三月,括州水,坏民居七百馀家。是岁,河南州十九,水。嗣圣十六年〈即武后圣历二年〉,洛水溢。
按《唐书·武后本纪》:圣历二年七月丙辰,洛水溢。 按《五行志》:圣历二年七月丙辰,神都大雨,洛水坏天津桥。秋,水溢怀州,漂千馀家。
嗣圣十七年〈即武后圣历三年五月改元久视〉,大水。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圣历三年三月辛亥,鸿式水,漂千馀家,溺死四百馀人。久视元年十月,洛州水。
嗣圣十八年〈即武后长安元年〉,井溢。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长安初,醴泉坊太平公主第井水溢流。又并州文水县猷水竭,武氏井溢。
嗣圣二十年〈即武后长安三年〉,大水。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长安三年六月,宁州大雨,水,漂二千馀家,溺死千馀人。
嗣圣二十一年〈即武后长安四年〉,大水。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长安四年八月,瀛州水,坏民居数千家。
神龙元年,洛水溢。
按《唐书·中宗本纪》:神龙元年七月甲辰,洛水溢。 按《五行志》:神龙元年四月,同官县大雨,水,漂民居五百馀家。六月,河北县十七大水。七月甲辰,洛水溢,坏民居二千馀家。 按《宋务光传》:务光迁右卫骑曹参军。神龙元年,大水,诏文武九品以上官直言极谏,务光上书曰:后王乐闻过,罔不兴;拒谏,罔不乱。乐闻过则下情通,下情通则政无缺,此所以兴也。拒谏则群议壅,群议壅则上孤立,此所以乱也。臣尝观天人相与之际,有感必应,其间甚密,是以教失于此,变生于彼。《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自夏以来,水气勃戾,天下多罹其灾,洛水暴涨,漂损百姓。《传》曰:简宗庙,废祠祀,则水不润下。夫王者即位,必郊祀天地,严配祖宗。自陛下御极,郊、庙、山川不时荐见。又水者阴类,臣妾之道,气盛则水泉溢,顷虹蜺纷错,暑雨滞霪,阴胜之沴也。后廷近习或有离中馈之职以干外政,愿深思天变,杜绝其萌。又自春及夏,牛多病死,疫气浸淫。《传》曰:思之不睿,则有牛祸。意者万机之事,陛下未躬亲乎。晁错曰:五帝其臣不及,则自亲之。今朝廷贤佐虽多,然莫能仰陛下清光。愿勤思法宫,凝就大化。以万方为念,不以声色为娱;以百姓为忧,不以犬马为乐。臣闻三五之君不能免淫亢,顾备禦存乎人耳。灾兴细微,安之不怪,及祸变已成,骇而图之,犹水决治防、病困求药,虽复僶俛,尚何救哉。夫塞变应天,实系人事。今霖雨即闭坊门,岂一坊一韨能感发天道哉。必不然矣。故里人呼坊门为宰相,谓能节宣风雨。天工人代,乃为虚设。又数年以来,公私乏竭,户口减耗,家无接新之储,国乏俟荒之畜。陛下近观朝韨,则以为既庶且富;试践闾陌,则百姓衣马牛之衣,食犬彘之食,十室而九,丁壮尽于边塞,孀孤转于沟壑,猛吏奋毒,急政破资。马困斯逸,人穷斯诈。起为奸盗,从而刑之,良可叹也。今人贫而奢不息,法设而伪不止;长吏贪冒,选举以私;稼穑之人少,商旅之人众。愿坦然更化,以身先之。凋残之后,缓其力役;久弊之极,训以敦庞。十年之外,生聚方足。臣闻太子,君之贰,国之本,所以守器承祧,养民赞业。愿择贤能,早建储副,安社稷,慰黎元。姻戚之间,谤议所集,积疑成患,凭宠生灾,爱之适以害之也。如武三思等,诚不宜任以机要,国家利器,庸可久假于人。秘书监郑普思、国子祭酒叶静能挟小道浅术,列朱紫,取银黄,亏国经,悖天道。《书》曰: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止诚治乱安危之秋也。愿陛下远佞人,亲有德,乳保之母、妃主之家,以时接见,无令媟黩。疏奏不省。
按《旧唐书·五行志》:右仆射唐休璟上表曰:臣闻天运其工,人代之而理;神行其化,政资之以和。得其理则阴阳以调,失其和则灾沴斯作。故举才而授,帝惟其艰,论道于邦,官不必备。顷自中夏,及乎首秋,郡国水灾,屡为人害。夫水,阴气也,臣实主之。臣忝职右枢,致此阴沴,不能调理其气,而乃旷居其官。虽运属尧年,则无治水之用;位侔殷相,且阙济川之功。犹负明刑,坐逃皇谴。皇恩不弃,其若天何。昔汉家故事,丞相以天灾免职。臣窃遇圣时,岂敢腼颜居位。乞解所任,待罪私门,冀移阴咎之徵,复免夜行之眚。
神龙二年,洛水溢,大水。
按《唐书·中宗本纪》:二年四月辛丑,洛水溢。 按《五行志》:二年四月辛丑,洛水坏天津桥,溺死数百人。八月,魏州水。
景龙三年,澧水溢,大水。
按《唐书·中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景龙三年七月,澧水溢,害稼。九月,密州水,坏民居数万家。
景龙四年,井溢。
按《唐书·中宗本纪》:四年三月庚申,井溢。 按《五行志》:四年三月庚申,京师井水溢。占曰:君凶。又曰:兵将起。
元宗开元三年,大水。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元三年,河南、河北水。
开元四年,洛水溢。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丁酉,洛水溢,沉舟断百。开元五年,瀍水溢,河南大水。
按《唐书·元宗本纪》:五年二月,免河南北蝗、水州租。按《五行志》:五年二月甲申,瀍水溢,溺死千馀人;巩县大水,坏城邑,损居民数百家;河南水,害稼。
开元六年,瀍水溢。
按《唐书·元宗本纪》:六年六月甲申,瀍水溢。
开元八年,洛、瀍、谷水溢。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开元八年夏,契丹寇营州,发关中卒援之,宿渑池之阙门,营谷水上,夜半,山水暴至,万馀人皆溺死。六月庚寅,谷、洛溢,入西上阳宫,宫人死者十七八,畿内诸县田稼庐舍荡尽,掌闲卫兵溺死千馀人,京师兴道坊一夕陷为池,居民五百馀家皆没不见。是年,邓县三鸦口大水塞谷,或见二小儿以水相沃,须臾,有蛇大十围,张口仰天,人或斫射之,俄而暴雷雨,漂溺数百家。
开元十年,伊、汝水溢,河决。
按《唐书·元宗本纪》:十年五月,伊、汝水溢。六月丁巳,河决博、棣二州。七月庚辰,给复遭水州。 按《五行志》:十年五月辛酉,伊水溢,毁东都城东南隅,平地深六尺;河南许、仙、豫、陈、汝、唐、邓等州大水,害稼,漂没民居,溺者甚众。六月,博州,棣州河决。
开元十二年,大水。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二年六月,豫州大水。八月,兖州大水。
开元十四年,瀍木溢,河决。
按《唐书·元宗本纪》:十四年七月癸未,瀍水溢。八月丙午,河决魏州。 按《五行志》:十四年,天下州五十,水,河南、河北尤甚,河及支川皆溢,怀、卫、郑、滑、汴、濮人或巢或舟以居,死者千计;润州大风自东北,海涛没瓜步。开元十五年,洛、涧、谷水溢。
按《唐书·元宗本纪》:十五年七月庚寅,洛水溢。八月,涧、谷溢,毁渑池县。 按《五行志》:十五年五月,晋州大水。七月,邓州大水,溺死数千人;洛水溢,入鄜城,平地丈馀,死者无算,坏同州城市及冯翊县,漂居民二千馀家。八月,涧、谷溢,毁渑池县。是岁,天下州六十三大水,害稼及居民卢舍,河北尤甚。
开元十七年,大水。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七年八月丙寅,越州大水,坏州县城。
开元十八年,瀍、洛水溢。
按《唐书·元宗本纪》:十八年六月乙亥,瀍水溢。壬午,洛水溢。 按《五行志》:十八年六月壬午,东都瀍水溺扬、楚等州租船,洛水坏天津、永济二桥及民居千馀家。开元十九年,大水。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九年秋,河南水,害稼。
开元二十年,大水。
按《唐书·元宗本纪》:二十年九月戊辰,以宋、滑、兖、郓四州水,免今岁税。
开元二十二年,大水。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秋,关辅、河南州十馀水,害稼。
开元二十七年,大水。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七年,澧、袁、江等州水。
开元二十八年,大水。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八年十月,河南郡十三水。
开元二十九年,伊、洛溢。
按《唐书·元宗本纪》:二十九年七月乙亥,伊、洛溢。 按《五行志》:二十九年七月,伊、洛及支川皆溢,害稼,毁天津桥及东西漕、上阳宫仗舍,溺死千馀人。是秋,河南、河北郡二十四水,害稼。
天宝四载,水。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宝四载九月,河南、淮扬、睢阳、谯四郡水。
天宝十载,海溢。
按《唐书·元宗本纪》:天宝十载八月乙卯,广陵海溢。按《五行志》:十载,广陵大风驾海潮,沉江口舡数千。天宝十三载秋,瀍、洛水溢。
按《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十三载九月,东都瀍、洛溢,坏十九坊。
代宗广德元年,大水。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广德元年九月,大雨,水平地数尺,时吐蕃寇京畿,以水自遣去。广德二年五月,洛水溢。
按《唐书·代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二年五月,东都大雨,洛水溢,漂二十馀坊;河南诸州水。
大历元年七月,洛水溢。
按《唐书·代宗本纪》云云。
大历二年,大水。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历二年秋,湖南及河东、河南、淮南、浙东西、福建等道州五十五水灾。
大历七年,江溢。
按《唐书·代宗本纪》:大历七年二月庚午,江州江溢。大历十年七月,杭州海溢。
按《唐书·代宗本纪》云云。
大历十一年,大水。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七月戊子,夜澍雨,京师平地水尺馀,沟渠涨溢,坏民居千馀家。
大历十二年,大水河溢。
按《唐书·代宗本纪》:十二年秋,河溢。 按《五行志》:十二年秋,京畿及宋、亳、滑三州大雨水,害稼,河南尤甚,平地深五尺,河溢。
德宗建中元年,大水。
按《唐书·德宗本纪》:建中元年冬,黄河、滹沱、易水溢。按《五行志》:建中元年,幽、镇、魏、博大雨,易水、滹沱横流,自山而下,转石折树,水高丈馀,苗稼荡尽。
贞元二年大水,江河溢。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元二年六月丁酉,大风雨,京城通衢水深数尺,有溺死者。东都、河南、荆南、淮南江河溢。
贞元三年,江溢大水。
按《唐书·德宗本纪》:贞元三年五月,扬州江溢。 按《五行志》:三年三月,东都、河南、江陵、汴扬等州大水。贞元四年,灞水溢。
按《唐书·德宗本纪》:四年八月,灞水溢。
贞元八年大水,淮水溢。
按《唐书·德宗本纪》:八年六月,淮水溢。 按《五行志》:八年六月,淮水溢,平地深七尺,没泗州城。秋,自江淮及荆、襄、陈、宋至于河朔州四十馀大水,害稼,溺死二万馀人,漂没城郭庐舍,幽州平地水深二丈,徐、郑、涿、蓟、檀、平等州,皆深丈馀。 按《权德舆传》:贞元八年,关东、淮南、浙西州县大水,坏庐舍,漂杀人。德舆建言:江、淮田一善熟,则旁资数道,故天下大计,仰于东南。今霪雨二时,农田不开,逋亡日众。宜择群臣明识通方者,持节劳徕,问人所疾苦,蠲其租入,与连帅守长讲求所宜。赋取于人,不若藏于人之固也。帝乃遣奚陟等四人循行慰抚。
贞元十一年,江溢。
按《唐书·德宗本纪》:十一年十月,朗、蜀二州江溢。贞元十二年,大水。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二年,福、建二州大水,岚州暴雨,水深二丈。
贞元十三年,淮水溢。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三年七月,淮水溢于亳州。
贞元十八年,大水。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八年春,申、光、蔡等州大水。
顺宗永贞元年江溢,山水出。
按《唐书·顺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贞元年夏,朗州之熊、武五溪溢。秋,武陵、龙阳二县江水溢,漂万馀家。京畿长安等九县山水害稼。
宪宗元和元年,大水。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和元年夏,荆南及寿、幽、徐等州大水。
元和二年,大水。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蔡州大雨,水平地深数尺。
元和四年,暴水。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十月丁未,渭南暴水,漂民居二百馀家。
元和六年,水。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十月,鄜坊、黔中水。
元和七年,河溢。
按《唐书·宪宗本纪》:七年春正月癸酉,振武河溢。 按《五行志》:七年正月,振武河溢,毁东受降城;五月,饶、抚、虔、吉、信五州暴水,虔州尤甚,平地有深至四丈者。元和八年大水,渭水溢。
按《唐书·宪宗本纪》:八年六月辛卯,渭水溢。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陈州、许州大雨,大隗山摧,水流出,溺死者千馀人。六月庚寅,大风,毁屋扬瓦,人多压死者;京师大水,城南深丈馀,入明德门,犹渐车辐。辛卯,渭水涨,绝济。时所在百川发溢,多不由故道。沧州水潦,浸盐山等县。
元和九年,大水。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秋,淮南及岳、安、宣、江、抚、袁等州大水,害稼。
元和十一年海溢,渭水溢。
按《唐书·宪宗本纪》:十一年六月,密州海溢。八月甲午,渭水溢。 按《五行志》:十一年五月,京畿大雨水,昭应尤甚;衢州山水害稼,深三丈,毁州郭,溺死百馀人。六月,密州大风雨,海溢,毁城郭;饶州浮梁、乐平二县暴雨,水,漂没四千馀家;润、常、潮、陈、许五州及京畿水,害稼。八月甲午,渭水溢,毁中桥。
元和十二年,大水。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二年六月乙酉,京师大雨,水,含元殿一柱倾,市中水深三尺,毁民居二千馀家;河南、河北大水,洺、邢尤甚,平地二丈;河中、江陵、幽泽潞晋隰苏台越州水,害稼。
元和十三年六月辛未,淮水溢。
按《唐书·宪宗本纪》云云。
元和十五年,水。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五年秋,洪、吉、信、沧等州水。
穆宗长庆二年,大水。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长庆二年七月,河南陈、许、蔡等州大水;好畤山水漂民居三百馀家;处州大雨,水,平地深八尺,坏城邑、桑田大半。
长庆四年大水,汉水溢。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夏,苏、湖二州大雨,水,太湖决溢;睦州及寿州之霍山山水暴出;郓、曹、濮三州雨,水坏州城、民居、田稼略尽;襄、均、复、郢四州汉水溢决。秋,河南及陈、许二州水,害稼。
敬宗宝历元年,大水。
按《唐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宝历元年秋,鄜、坊二州暴水;兖、海、华三州及京畿奉天等六县水,害稼。
文宗太和二年,河溢、海溢。
按《唐书·文宗本纪》:太和二年六月夏,河溢;棣州城、越州海溢。 按《五行志》:太和二年夏,京畿及陈、滑二州水,害稼;河阳平地五尺;河决,坏棣州城;越州大风,海溢;河南郓、曹、濮、青、淄、齐、德、兖、海等州并大水。
太和三年,大水。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四月,同官县暴水,漂没二百馀家;宋、亳、徐等州大水,害稼。太和四年,江溢。
按《唐书·文宗本纪》:四年六月夏,舒州江溢。 按《五行志》:四年夏,江水溢,没舒州太湖、宿松、望江三县民田数百户;鄜坊水,漂三百馀家;浙西、浙东、宣歙、江西、鄜坊、山南东道、淮南、京畿、河南、江南、荆襄、岳鄂、湖南大水,皆害稼。
太和五年,江溢大水。
按《唐书·文宗本纪》:五年六月甲午,梓州元武江溢。按《五行志》:五年六月,元武江涨,高二丈,溢入梓州罗城;淮西、浙东、浙西、荆襄、岳鄂、东川大水,害稼。
太和六年,大水。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二月,苏、湖二州大水。六月,徐州大水,坏民居九百馀家。
太和七年,大水。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秋,浙西及扬、楚、舒、庐、寿、滁、和、宣等州大水,害稼。
太和八年,大水。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秋,江西及襄州水,害稼;蕲州湖水溢;滁州大水,溺万馀户。
开成元年,河溢。
按《唐书·文宗本纪》:开成元年七月,滹沱溢。 按《五行志》:开成元年夏,凤翔麟游县暴雨,水,毁九成宫,坏民舍数百家,死者百馀人。七月,镇州滹沱河溢,害稼。开成三年,河决大水。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夏,河决,浸郑、滑外城;陈、许、鄜、坊、鄂、曹、濮、襄、魏、博等州大水;江、汉涨溢,坏房、均、荆、襄等州民居及田产殆尽;苏、湖、处等州水溢入城,处州平地八尺。
开成四年,大水。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秋,西川、沧景、淄青大雨,水,害稼及民庐舍,德州尤甚,平地水深八尺。
开成五年,水。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七月,镇州及江南水。
武宗会昌元年大水,汉水溢。
按《唐书·武宗本纪》:会昌元年七月壬辰,汉水溢。 按《五行志》:会昌元年七月,江南大水,汉水坏襄、均等州民居甚众。
宣宗大中十二年,大水。
按《唐书·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中十二年八月,魏、博、幽、镇、兖、郓、滑、汴、宋、舒、寿、和、润等州水,害稼;徐、泗等州水深五丈,漂没数万家。
大中十三年夏,大水。
按《唐书·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懿宗咸通元年,大水。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元年,颍州大水。
咸通四年,大水。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闰六月,东都暴水,自龙门毁定鼎、长夏等门,漂溺居人。七月,东都许、汝、徐、泗等州大水,伤稼。九月,孝义山水深二丈,破武牢关金城门汜水桥。
按《剧谈录》:咸通四年秋,洛中大水,苑囿庐舍,靡不淹没。厥后,香山寺僧云:其日将暮,见暴水自龙门川北下,有如决江海鼓怒之间,殷若雷震。有二黑牛,出于水上,掉尾跃空而进。众僧与居人,凭高望之,谓城中悉为鱼矣。俄见定鼎长夏二门,阴噎忽开,亦有青牛奋跃而出,相去约有百步。黑牛奔走而回向之,怒浪惊澜翕然,遂低数丈。是夕,漂溺尤甚。京邑遂至萧条。十馀年间,尚未完葺。先是皇城守阍者,白昼闻五凤楼中有信歌云:天津桥畔火光起,魏王堤上看洪水。时郑相国涯留守洛师,闻之以为妖妄。经月馀,从事宴罢夜归,执烛者有火烬遗落,骑从才过,烟焰已高,救之不及,遂烧其半。及潦将兴,谷洛先涨。魏王与月波二堤俱坏。乃明阍者之言。
咸通六年,大水。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六月,东都大水,漂十二坊,溺死者甚众。
咸通七年,大水。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夏,江淮大水。秋,河南大水,害稼。
咸通十四年,大水。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四年八月,关东、河南大水。
僖宗乾符三年,大水。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符三年,关东大水。
昭宗乾宁三年,河决。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宁三年四月,河圮于滑州,朱全忠决其堤,因为二河,散漫千馀里。
光化三年七月,浙江溢。
按《唐书·昭宗本纪》云云。〈按《志》作九月。〉
天复二年,蜀大水。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蜀·高祖本纪》:天复二年大水,嘉州漂荡尤甚。
后晋
高祖天福三年〈即后蜀广政二年〉,大水。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后蜀·后主本纪》:广政二年,国中大水,祖庙坏。
天福五年〈即南唐升元五年〉,吴越水。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陆游《南唐书·烈祖本纪》:升元五年,吴越水,民就食境内,遣使振恤安集之。
天福六年〈即南唐升元六年〉大水,秦、淮溢。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陆游《南唐书·烈祖本纪》:升元六年闰月,都下大水,秦、淮溢。六月,常、宣、歙三州大雨,涨溢。
出帝开运元年,河决。
按《五代史·晋出帝本纪》:开运元年六月丙辰,河决滑州,环梁山,入于汶、济。
开运三年,河决。
按《五代史·晋出帝本纪》:三年秋七月,大雨,水,河决杨刘、朝城、武德。八月辛酉,河溢历亭。九月,河决澶、滑、怀州。癸卯,河决临黄。冬十月,河决卫州,丙寅,河决原武。
后周
太祖广顺二年〈即后蜀广政十五年〉,成都大水。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后蜀·后主本纪》:广政十五年夏六月乙酉朔,大宴群臣。教坊优人,作灌口神队二龙战𩰚之象。须臾,天地皆暝,大雨电。明日,灌口奏:岷江大涨,锁塞龙处,铁柱频撼。丁酉,大水入成都,坏延秋门,漂没千馀家,溺死五千馀人,冲毁太庙四室,及司天监。戊戌,大赦境内,赈被水之家。命宰相范忠恕祷青羊观,又遣使往灌州,下诏罪己。七月,暴水大至。
辽
穆宗应历三年,水。
按《辽史·穆宗本纪》:应历三年,以南京水,诏免今岁租。
圣宗统和十一年,河溢。
按《辽史·圣宗本纪》:统和十一年秋七月己丑,桑乾、羊河溢居庸关西,害禾稼殆尽,奉圣、南京居民庐舍多垫溺者。
统和十二年,大水。
按《辽史·圣宗本纪》:十二年春正月癸丑朔,漷阴镇水,漂溺三千馀村,诏疏旧渠。
统和十六年,大水。
按《辽史·圣宗本纪》:十六年夏癸卯,振崇德宫所隶州县之被水者。
统和二十七年,河溢。
按《辽史·圣宗本纪》:二十七年秋七月甲寅朔,霖雨,潢、土、斡剌、阴凉四河皆溢,漂没居民舍。
太平六年,水。
按《辽史·圣宗本纪》:太平二年六月己巳,南京水,遣使振之。
太平十一年,河溢。
按《辽史·圣宗本纪》:十一年五月,大雨水,诸河横流,皆失故道。
道宗太康八年,沙河溢。
按《辽史·道宗本纪》:太康八年秋七月甲午,南京霖雨,沙河溢永清、归义、新城、安次、武清、香河六县,伤稼。
太安八年,水。
按《辽史·道宗本纪》:太安八年十一月丁酉,以通州潦水害稼,遣使振之。
天祚帝乾统三年,大水。
按《辽史·天祚帝本纪》:乾统三年庚午,以武清县大水,弛其陂泽之禁。
[book_title]第一百二十七卷
第一百二十七卷目录
水灾部汇考五
宋一〈太祖建隆二则 乾德五则 开宝八则 太宗太平兴国七则 雍熙三则 端洪一则 淳化四则 至道二则 真宗咸平六则 景德四则 大中祥符九则 天禧三则 乾兴一则 仁宗天圣六则 明道一则 景祐三则 宝元一则 康定一则 庆历二则 皇祐四则 嘉祐六则 英宗治平二则 神宗熙宁八则 元丰七则 哲宗元祐五则 绍圣一则 元符二则 徽宗崇宁三则 大观四则 政和二则 重和一则 宣和三则〉
庶徵典第一百二十七卷
水灾部汇考五
宋一
太祖建隆元年,河决。
按《宋史·太祖本纪》:建隆元年十月壬午,河决厌次。按《五行志》:建隆元年十月,棣州河决,坏厌次、商河二县居民庐舍、田畴。
建隆二年,汴河、汉水溢。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宋州汴河溢。孟州坏堤。襄州汉水涨溢数丈。
乾德元年,河决,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纪》:乾德元年八月丙申,齐州河决。按《五行志》:建隆四年〈即乾德元年〉九月,徐州水损田。乾德二年,江潮溢,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纪》:二年七月乙亥,春州暴水溺民。按《五行志》:乾德二年四月,广陵、扬子等县潮水害民田。七月,泰山水,坏民庐舍数百区,牛畜死者甚众。乾德三年,大水,河、济溢。
按《宋史·太祖本纪》:乾德三年二月丁未,全州大水。八月癸卯,河决阳武县。乙卯,河溢河阳,坏民居。己未,郓州河水溢,没田。九月辛巳,河决澶州。十月丙寅,济水溢邹平。 按《五行志》:三年二月,全州大雨水。七月,蕲州大雨水,坏民庐舍。开封府河决,溢阳武。河中府、孟州并河水涨,孟州坏中潬军营、民舍数百区。河坏堤岸石,又溢于郓州,坏民田。泰州潮水损民田。淄州、济州并河溢,害邹平、高苑县民田。
乾德四年,河溢。
按《宋史·太祖本纪》:乾德四年六月甲午,东阿河溢。甲辰,河决观城。八月庚子,水坏高苑县城。八月丙辰,河决滑州,坏灵河大堤闺。八月乙丑,河溢入南华县。按《五行志》:四年,东阿县河溢,损民田。观城县河决,坏居民庐舍,注大名。又灵河县堤坏,水东注卫南县境及南华县城。七月,荥泽县河南北堤坏。八月,宿州汴水溢,坏堤。淄州清河水溢,坏高苑县城,溺数百家及邹平县田舍。泗州淮溢。衡州大雨水月馀。
乾德五年,河溢。
按《宋史·太祖本纪》:乾德五年八月甲申,河溢入卫州城,民溺死者数百。
开宝元年,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纪》:开宝元年六月癸丑朔,诏民田为霖雨、河水坏者,免今年夏税及沿徵物。 按《五行志》:开宝元年六月,州府二十三大雨水,江湖汎溢,坏民田、庐舍。七月,泰州潮水害稼。八月,集州霖雨河涨,坏民庐舍及城壁、公署。
开宝二年,河决,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纪》:二年七月,汴决下邑。 按《五行志》:二年七月,下邑县河决。是岁,青、蔡、宿、淄、宋诸州水,真定、澶、滑、博、洺、齐、颍、蔡、陈、亳、宿、许州水,害秋苗。
开宝三年,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郑、澶、郓、淄、济、虢、蔡、解、徐、岳州水灾,害民田。
开宝四年,河、汴决,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纪》:四年六月乙酉,河决原武。秋七月,汴决宋城。十一月庚戌,河决澶州。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汴水决宋州谷熟县济阳镇。又郓州河及汶、清河皆溢,注东阿县及陈空镇,坏仓库、民舍。郑州河决原武县。蔡州淮及白露、舒、汝、庐、颍五水并涨,坏庐舍、民田。七月,青、齐州水伤田。
开宝五年,河、汴决。
按《宋史·太祖本纪》:五年五月辛未,河决濮阳。六月己丑,河决阳武,汴决谷熟。 按《五行志》:五年,河决澶州濮阳,绛、和、庐、寿诸州大水。六月,河又决开封府阳武县之小刘村。宋州、郑州并汴水决。忠州江水涨二百尺。
按《茅亭客话》:开宝五年壬申岁,秋八月初,成都大雨,岷江暴涨。永康军大堰将坏,水入府江,知军薛舍人文宝,与百姓忧惶。但见惊波怒涛,声如雷吼,高十丈,已来,中流有一巨材,随骇浪而下,近而观之,乃一大蛇耳。举头横身,截于堰上。至其夜,闻堰上呼噪之声,列炬纵横,虽大风暴雨,火影不灭。平旦,广济王李公祠内,旗帜皆濡湿,堰上唯见一面。沙堤堰水入新津江口,时嘉眉漂溺至甚,而府江不溢。初,李冰自秦时,张若为蜀守,实有道之士也。蜀困水难,至于臼灶生蛙,人罹垫溺且久。公以道法,役使鬼神,擒捕水怪,因是壅止泛浪。凿山离堆,辟沫水于南北,为二江,灌溉彭汉蜀之三郡沃田亿万顷。仍作三石人,以誓江水曰:俾后万祀水之盈缩,竭不至足,盛不没肩。又作石犀五所,以厌水物。于是蜀为陆海,无水潦之虞。功德不泯,至今赖之。咸云理水之功可,与禹偕也。不有是绩,民其鱼乎。每临江浒,皆立祠宇焉。
开宝六年,河决。
按《宋史·太祖本纪》:六年辛丑,河决濮州。辛亥,河决澶州顿丘。
开宝八年,河决,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纪》:八年六月辛丑,河决濮州。辛亥河决澶州顿丘。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京师大雨水。濮州河决郭龙村。六月,澶州河决顿丘县。沂州大雨,水入城,坏居舍、田苗。
开宝九年,大水。
按《宋史·太祖本纪》:九年三月庚寅,大雨。 按《五行志》:九年三月,京师大雨水。淄州水害田。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大水河决,江溢、汴溢。
按《宋史·太宗本纪》:太平兴国二年六月,颍州大水。秋七月癸未,河决荥泽、顿丘、白马、温县。闰七月己酉,河溢开封等八县,害稼。八月,陕、澶、道、忠、寿诸州大水。九月,兴州江水溢,濮州大水,汴水溢。 按《五行志》:太平兴国二年六月,孟州河溢,坏温县堤七十馀步,郑州坏荥泽县宁王村堤三十馀步,又涨于澶州,坏英公村堤三十步。开封府汴水溢,坏大宁堤,浸害民田。忠州江涨二十五丈。兴州江涨,毁栈道四百馀间。管城县焦肇水暴涨,踰京水。濮州大水,害民田凡五千七百四十三顷。颍州颍水涨,坏城门、军营、民舍。七月,复州蜀、汉江涨,坏城及民田、庐舍。集州江涨,汎嘉川县。太平兴国三年,河决,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纪》:三年夏四月,河决获嘉县。六月,泗州大水,汴水决宁陵县。冬十月,河决灵河县。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怀州河决获嘉县北注。又汴水决宋州宁陵县境。六月,泗州淮涨入南城,汴水又涨一丈,塞州北门。十月,滑州灵河已塞复决。
太平兴国四年,汴决、河决,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纪》:四年八月甲戌,汴水决宋城县,秦州大水。九月己卯,河决汲县。 按《五行志》:四年三月,河南府水涨七尺,坏民舍。泰州雨水害稼。宋州河决宋城县。卫州河决汲县,坏新场堤。八月,梓州江涨,坏阁道、营舍。九月,澶州河涨。郓州清、汶二水涨,坏东阳县民田。复州沔阳县湖皛涨,坏民舍、田稼。
太平兴国五年,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纪》:五年六月,颍州大水,徐州白沟溢入城。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颍州颍水溢,坏堤及民舍。徐州白沟河溢入州城。七月,复州江水涨,毁民舍,堤塘皆坏。
太平兴国六年,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纪》:六年七月,延州、鄜、宁、河中大水。按《五行志》:六年,河中府河涨,陷连堤,溢入城,坏军营七所、民舍百馀区。鄜、延、宁州并三河水涨,溢入州城:鄜州坏军营,建武指挥使李海及老幼六十三人溺死;延州坏仓库、军民庐舍千六百区;宁州坏州城五百馀步,诸军营、军民舍五百二十区。
太平兴国七年,大水,河、淮、汉、易皆溢。
按《宋史·太宗本纪》:七年夏四月,润州大水。六月,河决临济县。汉阳军大水。秋七月,河决范济口。淮水、汉水、易水皆溢。关、陜诸州大水。 按《五行志》:七年三月,京兆府渭水涨,坏浮梁,溺死五十四人。四月,耀、密、博、卫、常、润诸州水害稼。六月,均州涢水、均水、汉江并涨,坏民舍,人畜死者甚众。又河决临邑县,汉阳军江水涨五丈。七月,大名府御河涨,坏济口。南剑州江水涨,坏居民舍一百四十馀区。京兆府咸阳渭水涨,坏浮梁,工人溺死五十四人。九月,梧州江水涨三丈,入城,坏仓库及民舍。十月,河决怀州武陟县,害民田。
太平兴国八年,河决,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纪》:八年五月,河决滑州,过澶、濮、曹、济,东南入于淮。六月,谷、洛、瀍、涧溢,坏官民舍万馀区,溺死者以万计,巩县坏殆尽。秋七月,河、江、汉、滹沱及祁之资、沧之胡卢、雄之易恶池水皆溢为患。八月壬辰,以大水放,释死罪以下。九月,睢溢,浸田六十里。十二月,滑州河决。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河大决滑州房村,经澶、濮、曹、济诸州,浸民田,坏居民庐舍,东南流入淮。六月,陕州河涨,坏浮梁;又永定涧水涨,坏民舍、军营千馀区。河南府澍雨,洛水涨五丈馀,坏巩县官署、军营、民舍殆尽。谷、洛、伊、瀍四水暴涨,坏京城官署、军营、寺观、祠庙、民舍万馀区,溺死者以万计。又坏河清县丰饶务仓库、军营、民舍百馀区。雄州易水涨,坏民庐舍。鄜州河水涨,溢入城,坏官寺、民舍四百馀区。荆门军长林县山水暴涨,坏民舍五十一区,溺死五六十人。八月,徐州清河涨丈七尺,溢出,塞州三面门以禦之。九月,宿州睢水涨,汎民舍六十里。是夏及秋。开卦、浚仪、酸枣、阳武、封丘、长垣、中牟、尉氏、襄邑、雍丘等县河水害民田。
雍熙元年,江、河溢,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纪》:雍熙元年三月丁巳,滑州河决。八月壬寅,河水溢,淄州大水。 按《五行志》:九年〈是年十一月改元雍熙〉七月,嘉州江水暴涨,坏官署、民舍,溺者千馀人。八月,延州南北两河涨,溢入东西两城,坏官寺、民舍。淄州霖雨,孝妇河涨溢,坏官寺、民田。孟州河涨,坏浮梁,损民田。雅州江水涨九丈,坏民庐舍。新州江涨,入南砦,坏军营。
雍熙二年,大水,江溢。
按《宋史·太宗本纪》:二年八月,瀛、莫二州大水,损民田。雍熙三年,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纪》:三年六月,寿州大水。
端拱元年,大水,江溢。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端拱元年二月,博州水害民田。五月,英州江水涨五丈,坏民田及庐舍数百区。七月,磁州漳、滏二水涨。
淳化元年,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纪》:淳化元年秋七月,吉、洪、江、蕲、河阳、陇城大水。 按《五行志》:淳化元年六月,吉州大雨,江涨,漂坏民田、庐舍。黄梅县堀口湖水涨,坏民田、庐舍皆尽,江水涨二丈八尺。洪州涨坏州城三十堵、民庐舍二千馀区,漂二千馀户。孟州河涨。
淳化二年,汴决、河决,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纪》:二年闰二月,河水、湮汴河决。夏四月,河水溢。六月己酉,以汴水决浚仪县,帝亲督卫士塞之。河水、汴水溢。秋七月,许、雄、嘉三州大水。 按《五行志》:二年四月,京兆府河涨,陕州河涨,坏大堤及五龙祠。六月乙酉,溢于浚仪县,坏连堤,浸民田。上亲临视,督卫士塞之。辛卯,又决于宋城县。博州大霖雨,河涨,坏民庐舍八百七十区。亳州河溢,东流汎民田、庐舍。七月,齐州明水涨,坏黎济砦城百馀堵。许州沙河溢。雄州塘水溢,害民田殆尽。嘉州江涨,溢入州城,毁民舍。复州蜀、汉二江水涨,坏民田、庐舍。泗州招信县大雨,山河涨,溢漂浸民田、庐舍,死者二十一人。八月,藤州江水涨十馀丈,入州城,坏官署、民田。九月,邛州蒲江等县山水暴涨,坏民舍七十区,死者七十九人。是秋,荆湖北路江水注溢,浸田亩甚众。
淳化三年,洛溢,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纪》:三年秋七月,洛水溢。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河南府洛水涨,坏七里、镇国二桥;又山水暴涨,坏丰饶务官舍、民庐,死者二百四十人。十月,上津县大雨,河水溢,坏民舍,溺者三十七人。
淳化四年,河溢、江溢。
按《宋史·太宗本纪》:四年九月,河水溢,坏澶州。江溢,陷涪州。诏溺死者给敛具。冬十月,河决澶州,西北流入御河。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陇城县大雨,牛头河涨二十丈,没溺居人、庐舍。九月,澶州河涨,冲陷北城,坏居人庐舍、官署、仓库殆尽,民溺死者甚众。梓州元武县涪河涨二丈五尺,壅下流入州城,坏官私庐舍万馀区,溺死者甚众。十月,澶州河决,水西北流入御河,浸大名府城,知府赵昌言壅城门禦之。
至导元年,江溢。
按《宋史·大宗本纪》:至道元年四月甲辰,大雨。 按《五行志》:至道元年四月甲辰,京师大雨、雷电,进上水数尺。五月,虔州江水涨二丈九尺,坏城疏入深八尺,毁城门。
至道二年,汴、河决,大水。
按《宋史·太宗本纪》:二年秋七月,汴水决。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河南瀍、涧、洛三水涨,坏镇国桥。七月,建州溪水涨,溢入州城,坏仓库、民舍万馀区。郓州河涨,坏连堤四处。宋州汴河决谷熟县。闰七月,陜州河涨。是月,广南诸州并大雨水。
真宗咸平元年,大水,河溢。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平元年七月,侍禁閤门祗候王寿永使彭州回,至凤翔府境,山水暴涨,家属八人溺死。齐州清、黄河泛溢,坏田庐。咸平二年,山水溢。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十月,漳州山水泛溢,坏民舍千馀区,民黄拿等十家溺死。咸平三年,江汉溢,河决。
按《宋史·真宗本纪》:咸平三年,阆州水。 按《五行志》:三年三月,梓州江水涨,坏民田。五月,河决郓州王陵埽。七月,洋州汉水溢,民有溺死者。
咸平四年,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纪》:四年,梓州水,遣使赈恤。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同州洿谷水溢夏阳县,溺死者数十人。咸平五年,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纪》:五年六月,都城雨,坏庐舍,民有压死者,赈恤其家。 按《五行志》:五年二月,雄、霸、瀛、莫、深、沧诸州、乾宁军水,坏民田。六月,京师大雨,漂坏庐舍,民有压死者。积潦浸道路,自朱雀门东抵宣化门尤甚,皆注惠民河,河复涨,溢坏军营。
咸平六年,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纪》:六年春正月己卯,以京东西、淮南水灾,遣使赈恤贫民。
景德元年,汴、河决。
按《宋史·真宗本纪》:景德元年九月丁酉,宋州汴水决。乙巳,河决澶州,遣使具舟济民,给以粮饷。
景德二年,宁州水。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宁州山水泛溢,坏民舍、军营,多溺死者。
景德三年,汴溢,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纪》:三年六月乙未,汴水暴涨。丙申,遣使振应天府水灾及瘗溺死者。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应天府汴水决,南注亳州,合浪宕渠东入于淮。八月,青州山水坏石桥。
景德四年,江河溢。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郑州索水涨,高四丈许,漂荥阳县居民四十二户,有溺死者。邓州江水暴涨。南剑州山水泛溢,漂溺居人。七月,河溢澶州,坏王八埽。八月,横州江涨,坏营舍。
大中祥符元年,河决。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中祥符元年六月,开封府尉氏县惠民河决。
大中祥符二年,大水,河溢。
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二年秋七月乙亥,蠲京东徐、济七州水灾田租。八月丙戌,京东惠民河溢。九月戊午,赐秦州被水民粟,人一斛。丁丑,发官廪振凤州水灾。 按《五行志》:二年七月,徐、济、青、淄大水。八月,凤州大水,漂溺民居。十月,京畿惠民河决,坏民田。大中祥符三年,江溢,河决。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吉州、临江军并江水泛溢,害民田。九月,河决河中府白浮梁村。
大中祥符四年,大水,江溢,海潮害稼。
按《宋史·真宗本纪》:四年六月丙寅,遣使安抚江、淮南水灾。秋七月己丑,诏先蠲滨、棣州水灾田租十之三,今所输七分更除其半。丙申,江、洪、筠、袁江涨,没民田。十二月乙巳,诏楚、泰州潮害稼,复租。没溺人赐千钱、粟一斛。是岁,吉州、临江军江水溢,害民田舍。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洪、江、筠、袁州江涨,害民田,坏州城。八月,河决通利军,大名府御河溢,合流坏府城,害田,人多溺死。九月,河溢于孟州温县。苏州吴江汎溢,坏庐舍。十一月,楚、泰州潮水害田,人多溺者。
大中祥符五年,河决,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纪》:五年春正月壬午,河决棣州。二月丙寅,诏官吏安抚滨、棣被水农民。六月癸亥,赐邵武军被水者钱粟。 按《五行志》:五年正月,河决棣州聂家口。七月,庆州淮安镇山暴涨,漂溺居民。
大中祥符六年,河溢。
按《宋史·真宗本纪》:六年六月,保安军河溢,兵民溺死,遣使振之。 按《五行志》:六年六月,保安军积雨河溢,浸城垒,坏庐舍,判官赵震溺死,又兵民溺死凡六百五十人。
大中祥符七年,河决。
按《宋史·真宗本纪》:七年八月甲戌,河决澶州。冬十一月乙酉,滨州河溢。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泗州水害民田。河南府洛水涨。秦州定西砦有溺死者。八月,河决澶州。十月,滨州河溢于定镇。
大中祥符八年,河溢。
按《宋史·真宗本纪》:八年,坊州河溢。 按《五行志》:八年七月,坊州大雨河溢,民有溺死者。
大中祥符九年,河溢,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纪》:九年九月癸卯,雄、霸河溢。庚戌,利州水漂栈阁。 按《五行志》:九年六月,秦州独孤谷水坏长道县盐官镇城桥及官廨、民舍二百九十五区,溺死六十七人。七月,延州洎定平、安、塞门、栲栳四砦山水泛溢,坏堤、城。九月,雄、霸州界河泛溢。利州水漂栈阁万二千八百间。
天禧三年,河决,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纪》:天禧三年六月甲午,河决滑州。戊戌,滑州决河,泛澶、濮、郓、齐、徐境,遣使救被溺者,恤其家。八月,滑州河决。庚戌,遣使抚恤京东西、河北水灾。按《五行志》:天禧三年六月,河决滑州城西南,漂没公私庐舍,死者甚众,历澶州、濮、郓、济、单至徐州,与清河合,浸城壁,不没者四板。明年既塞。六月,复决于西北隅。天禧四年,河决。
按《宋史·真宗本纪》:四年六月丙申,河决滑州。
天禧五年,大水。
按《宋史·真宗本纪》:五年春正月乙未,遣使抚京东水灾。三月辛丑,京东、西水灾,赐民租十之五。冬十月癸卯,蠲京东西、淮、浙被灾民租。
乾兴元年,大水,仁宗即位,海溢。
按《宋史·真宗本纪》:乾兴元年春正月戊戌,蠲秀州水灾民租。 按《仁宗本纪》:乾兴元年二月即位。是岁,苏州水,沧州海潮溢,诏赈恤被水及溺死之家。 按《五行志》:乾兴元年正月,秀州水灾,民多艰食。十月己酉夜,沧州盐山、无棣二县海潮溢,坏公私庐舍,溺死者甚众。是岁,京东、淮南路水灾。
仁宗天圣元年,大水,河决。
按《宋史·仁宗本纪》:天圣元年春正月戊子,以京东、淮南水,遣使安抚。五月甲戌,命鲁宗道按视滑州决河。按《五行志》:仁宗天圣初,徐州仍岁水灾。
天圣三年,汉溢。
按《宋史·仁宗本纪》:三年十一月辛卯,以襄州水蠲民租。 按《五行志》:三年十一月辛卯,襄州汉水坏民田。天圣四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纪》:四年六月丁亥,建、剑、邵武等州军大水,诏赐被灾家米二百石,溺死者官瘗之。丁酉,畿内、京东西、淮南、河北被水民田蠲其租。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丁亥,剑州、邵武军大水,坏官私庐舍七千九百馀区,溺死者一百五十馀人。是月,河南府、郑州大水。十月乙酉,京山县山水暴涨,漂死者众,县令唐用之溺焉。是岁,汴水溢,决陈留堤,又决京城西贾陂入护龙河,以杀其势。
天圣五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纪》:五年秋七月己亥朔,振秦州水灾,赐被溺家钱米。 按《五行志》:五年三月,襄、、许、汝等州水。七月辛丑,泰州盐官镇大水,民多溺死。
天圣六年,江溢、河决,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纪》:六年秋七月壬子,江宁府、扬、真、润州江水溢,坏官民庐舍,遣使安抚振恤。八月乙丑,诏免河北水灾州军秋税。乙亥,河决澶州。 按《五行志》:六年七月壬子,江宁府、扬、真、润三州江水溢,坏官私庐舍。是月,雄、霸州大水。八月甲戌,临潼县山水暴涨,民溺死者甚众。是月,河决楚王埽。
天圣七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纪》:七年二月乙酉,以河北水灾,委转运使察官吏,不任职者易之。是岁,河北水。遣使决囚,赈贫,瘗溺死者,给其家缗钱。
明道元年,大名水。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明道元年四月壬子,大名府冠氏等八县水浸民田。
景祐元年,淮、汴溢,河决。
按《宋史·仁宗本纪》:景祐元年闰六月甲子,泗州淮、汴溢。秋七月甲寅,河决澶州横陇埽。 按《五行志》:景祐元年闰六月甲子,泗州淮、汴溢。七月,澶州河决横陇埽。八月庚午,洪州分宁县山水暴发,漂溺居民二百馀家,死者三百七十馀口。
景祐三年,江溢。
按《宋史·仁宗本纪》:三年六月壬申,虔、吉州水溢,坏城郭、庐舍,赐被溺家钱有差。
景祐四年,江潮坏堤,越州水。
按《宋史·仁宗本纪》:四年六月乙亥,杭州江潮坏堤,遣使致祭。八月甲戌,越州水,赐被溺民家钱有差。
宝元元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纪》:宝元元年六月己卯,建州大水,坏民庐舍,赐死伤家钱有差,其无主者,葬祭之。是岁,达州大水。 按《五行志》:宝元元年,建州自正月雨,至四月不止,溪水大涨,入州城,坏民庐舍,溺死者甚众。
康定元年,河溢。
按《宋史·仁宗本纪》:康定元年九月甲寅,滑州河溢。
庆历元年,汴流不通。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庆历八年,河决,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纪》:八年六月丙子〈志作乙亥〉,河决澶州商胡埽。七月戊戌,以河北水,令州县募饥民为军。八月己丑,以河北、京东西水灾,罢秋宴。 按《五行志》:八年七月癸丑,卫州大雨水,诸军走避,数日绝食。是岁,河北大水。
皇祐元年,河决。
按《宋史·仁宗本纪》:皇祐元年春正月甲戌,以河北水灾,罢上元张灯,停作乐。 按《五行志》:皇祐元年二月甲戌,河北黄、御二河决,并注于乾宁军。河朔频年水灾。
皇祐二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纪》:二年十一月,河北水。 按《五行志》:二年,镇定大水,并边尤被其害。
皇祐三年,河决。
按《宋史·仁宗本纪》:三年秋七月辛酉,河决大名府郭固口。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辛酉,河决馆陶县郭固口。八月,汴河绝流。
皇祐四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纪》:四年,河北路、鄜州水。 按《五行志》:四年八月,鄜州大水,坏军民庐舍。
嘉祐元年,江河决。
按《宋史·仁宗本纪》:嘉祐元年夏四月,诸路言江河决溢,河北尤盛。秋七月乙巳,贷被水灾民麦种。
嘉祐二年,淮溢。
按《宋史·仁宗本纪》:二年三月戊戌,淮水溢。 按《五行志》:嘉祐二年六月,开封府界及京东西、河北水潦害民田。自五月大雨不止,水冒安上门,门关折,坏官私庐舍数万区,城中系筏渡人。七月,京东西、荆湖北路水灾。淮水自夏秋暴涨,环浸泗州城。是岁,诸路江河决溢,河北尤甚,民多流亡。
嘉祐三年,河溢。
按《宋史·仁宗本纪》:三年秋七月丙子,诏广济河溢,原武县河决,遣官行视民田,振恤被水害者。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京、索、广济河溢,浸民田。
嘉祐五年,大水。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七月,苏、湖二州水灾。
嘉祐六年,淮水溢。
按《宋史·仁宗本纪》:嘉祐六年秋七月乙酉,泗州淮水溢。丙戌,诏淮南、江、浙水灾,差官体量蠲税。
嘉祐七年,山水坏城,河决。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代州大雨,山水暴入城。七月,窦州山水坏城。河决北京第五埽。
英宗治平元年,大水。
按《宋史·英宗本纪》:治平元年八月,振宿、亳二州水灾户。是岁,畿内、宋、亳、陈、许、汝、蔡、唐、、曹、濮、济、单、濠、泗、庐、寿、楚、杭、宣、洪、鄂、施、渝州、光化、高邮军大水,遣使行视,疏治赈恤,蠲其赋税。 按《五行志》:治平元年,陈州水灾。
治平二年,大水。
按《宋史·英宗本纪》:二年八月庚寅,京师大雨,水。癸巳,赐被水诸军米,遣官视军民水死者千五百八十人,赐其家缗钱,葬祭。己亥,以水灾,罢开乐宴。 按《五行志》:二年八月庚寅,大雨,地上涌水,坏官私庐舍,漂人民畜产不可胜数。是日,御崇政殿,宰相而下朝参者十数人而已。诏开西华门泄宫中积水,水奔激,殿侍班屋皆摧没,人畜多溺死,官为葬祭其无主者千五百八十人。
按《归田录》:治平二年八月三日大雨一夕都城水深数尺上降诏责躬求直言学士草诏有大臣惕思天变之语上夜批出云淫雨为灾专戒不德遽令除去大臣思变之言上之恭己畏天自励如此
神宗熙宁元年,河决。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元年秋七月壬午,以恩、冀州河决,赐水死家缗钱。 按《五行志》:熙宁元年秋,霸州山水涨溢,保定军大水,害稼,坏官私庐舍、城壁,漂溺居民。河决恩、冀州,漂溺居民。
熙宁二年,河决。
按《宋史·神宗本纪》:二年秋七月壬午,赈恤被水州军。按《五行志》:二年八月,河决沧州饶安,漂溺居民,移县治于张为村。泉州大风雨,水与潮相冲泛溢。损出稼,漂官私庐舍。
熙宁四年,大水。
按《宋史·神宗本纪》:四年秋七月申午,赈恤两浙水灾。按《五行志》:四年八月,金州大水,毁城,坏官私庐舍。熙宁五年,大水。
按《宋史·神宗本纪》:五年二月壬子,以两浙水,赐谷十万石赈之。
熙宁七年,河溢。
按《宋史·神宗本纪》:七年五月乙丑,大雨水,坏陜、平陆二县。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熙州大雨,洮河泛溢。熙宁八年,江溢。
按《宋史·神宗本纪》:八年夏四月壬午,湖南江水溢。秋七月甲子,处州江水溢。 按《五行志》:八年四月,潭、衡、邵、道诸州江水溢,坏官私庐舍。
熙宁九年,大水,潮溢。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七月,太原府汾河夏秋霖雨,水大涨。十月,海阳、潮阳二县每潮溢,坏庐舍,溺居民。
熙宁十年,河决。
按《宋史·神宗本纪》:十年秋七月丙子,河决澶州曹村埽。九月庚戌,诏:河决害民田,所属州县疏瀹,仍蠲其税,老幼疾病者赈之。 按《五行志》:十年七月,河决曹村下埽,澶渊绝流,河南徙,又东汇于梁山、张泽泺,凡坏郡县四十五,官亭、民舍数万,田三十万顷。洛州漳河决,注城。大雨水,二丈河、阳河水湍涨,坏南仓,溺居民。沧、卫霖雨不止,泺暴涨,败庐舍,损田苗。
元丰元年,河溢,山水暴涨。
按《宋史·神宗本纪》:元丰元年八月丁未,诏河北被水者蠲其租。己巳,诏滨、棣、沧三州被水民以常平粮贷之。 按《五行志》:元丰元年,章丘河水溢,坏公私庐舍、城壁,漂溺民居。舒州山水暴涨,浸官私庐舍,损田稼,溺民居。
元丰三年,河决。
按《宋史·神宗本纪》:三年秋七月庚午,河决澶州。元丰四年,河淮溢。
按《宋史·神宗本纪》:四年,河决澶州小吴埽。 按《五行志》:四年四月,澶州临河县小吴河溢北流,漂溺居民。五月,淮水泛涨。
元丰五年,河决。
按《宋史·神宗本纪》:五年八月戊寅,河决原武。九月壬辰,遣使行视畿县被水患者。癸卯,滑州河水溢。冬十月辛亥,洛口、广武大河溢。 按《五行志》:五年秋,阳武、原武二县河决,坏田庐。
元丰六年,汴溢。
按《宋史·神宗本纪》:六年丙戌,汴水溢。
元丰七年,伊、洛溢,河决大水。
按《宋史·神宗本纪》:七年秋七月甲辰,伊、洛溢,河决元城。丙午,遣使赈恤,赐溺死者家钱。是岁,河北水,坏洛州庐舍,蠲其税。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青田县大水,损田稼。七月,河北东、西路水。北京馆陶水,河溢入府城,坏官私庐舍。八月,赵、邢、洺、磁、相诸州河水汎溢,坏城郭、军营。是年,相州漳河决,溺临漳县居民。怀州黄、沁河泛溢,大雨水,损稼,坏庐舍、城壁。磁州诸县镇,夏秋漳、滏河水泛溢。临漳县斛律口决,坏官私庐舍,伤田稼,损居民。
元丰八年,哲宗即位,河决。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丰八年三月即位。十月己卯,河决大名。
哲宗元祐元年,河决。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祐元年二月辛酉,以河决大名,坏民田,民艰食者众,诏安抚使韩绛振之。是岁,河北、楚、海诸州水。
元祐四年,河溢。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祐四年,夏秋霖雨,河流泛涨。
元祐五年,大水。
按《宋史·哲宗本纪》:五年,浙西水灾。
元祐六年,大水。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祐六年,两浙水。秋七月己卯,两浙水灾。
元祐八年,河决,大水。
按《宋史·哲宗本纪》:八年,河入德清军,决内黄口。 按《五行志》:八年,自四月,雨至八月,昼夜不息,畿内、京东西、淮南、河北诸路大水。诏开京师宫观五日,所在州令长吏祈祷,宰臣吕大防等待罪。
绍圣元年,大水,漳河、洛水皆溢。
按《宋史·哲宗本纪》:绍圣元年九月癸卯,遣御史刘极按河北水灾,赈饥民。十二月己丑,漳河溢,浸洺、磁等州,令计置堙塞。是岁,洛水溢,河北水。 按《五行志》:绍圣元年七月,京畿久雨,曹、濮、陈、蔡诸州水,害稼。
元符元年,河溢。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符元年冬十月丁酉,以河北、京东河溢,遣官赈恤。是岁,澶州河溢,赈恤河北、京东被水者。 按《五行志》:元符元年,河北、京东等路大水。元符二年,河溢。
按《宋史·哲宗本纪》:二年秋七月庚戌,河北河涨,没民田庐,遣官赈之。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久雨,陜西、京西、河北大水,河溢,漂人民,坏庐舍。是岁,两浙苏、湖、秀等州尤罹水患。
徽宗崇宁元年,大水。
按《宋史·徽宗本纪》:崇宁元年秋七月甲辰,以雨水坏民庐舍,诏开封府赈恤压死者。
崇宁四年,大水。
按《宋史·徽宗本纪》:崇宁四年,苏、湖、秀三州水,赐乏食者粟。
崇宁五年,大水。
按《宋史·徽宗本纪》:崇宁五年夏四月丁丑,停免两浙水灾州郡夏税。
大观元年,河溢,大水。
按《宋史·徽宗本纪》:大观元年,京东水,河溢,遣官赈济,贷被水户租。秋七月乙酉朔,伊、洛溢。 按《五行志》:大观元年夏,京畿大水。诏工部都水监疏导,至于八角镇。河北、京西河溢,漂溺民户。十月,苏、湖水灾。
大观二年,河溢。
按《宋史·徽宗本纪》:二年八月辛巳,邢州河水溢,坏民庐舍,复被水者家。 按《五行志》:二年秋,黄河决,陷没邢州钜鹿县。
大观三年,江河溢。
按《宋史·徽宗本纪》:三年六月庚寅,冀州河水溢。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阶州久雨,江溢。
大观四年,大水,江溢。
按《宋史·徽宗本纪》:四年,夔州江水溢。 按《五行志》:四年夏,邓州大水,漂没顺阳县。
政和五年,大水。
按《宋史·徽宗本纪》:政和五年,平江府、常、湖、秀州水。按《五行志》:政和五年六月,江宁州、太平、宣州水灾。八月,苏、湖、常、秀诸郡水灾。
政和七年,河决。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瀛、沧州河决,沧州城不没者三版,民死者百馀万。
重和元年,大水。
按《宋史·徽宗本纪》:重和元年秋七月己酉,遣廉访使者六人赈济东南诸路水灾。是岁,江、淮、荆、浙、梓州水。按《五行志》:重和元年夏,江、淮、荆、浙诸路大水,民流移、溺者众,分遣使者赈济。发运使任谅坐不奏泗州坏官私庐舍等勒停。
宣和元年,大水。
按《宋史·徽宗本纪》:宣和元年五月,大水犯都城。十一月甲子,诏东南诸路水灾,令监司、郡守悉心赈救。按《五行志》:宣和元年五月,大雨,水骤高十馀丈,犯都城,自西北牟驼冈连万胜门外马监,居民尽没。前数日,城中井皆浑,宣和殿后井水溢,盖水信也。至是,诏都水使者决西城索河堤杀其势,城南居民家冢墓俱被浸,遂坏籍田亲耕之稼。水至溢猛,直冒安上、南薰门,城守凡半月。已而入汴,汴渠将溢,于是募人决下流,由城北入五丈河,下通梁山泺,乃平。十一月,东南州县水灾。
宣和三年,河决。
按《宋史·徽宗本纪》:三年六月,河决恩州清河埽。宣和六年,大水。
按《宋史·徽宗本纪》:六年,两河、京东西、浙西水。 按《五行志》:六年秋,京畿恒雨。河北、京东、两浙水灾,民多流移。
[book_title]第一百二十八卷
第一百二十八卷目录
水灾部汇考六
宋二〈高宗建炎一则 绍兴十四则 孝宗隆兴二则 乾道八则 淳熙十四则 光宗绍熙四则 宁宗庆元五则 嘉泰三则 开禧三则 嘉定十三则 理宗宝庆一则 绍定二则 端平一则 嘉熙二则 淳祐六则 宝祐三则 开庆一则 景定二则 度宗咸淳四则〉
金〈太宗天会一则 熙宗天眷一则 世宗大定八则 章宗明昌二则 宣宗贞祐一则 兴定一则 哀宗天兴一则〉
元一〈世祖至元二十五则 成宗元贞二则 大德十一则〉
庶徵典第一百二十八卷
水灾部汇考六
宋二
高宗建炎二年春,东南郡国水。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兴二年,大水。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二年闰月,徽、严州水,害稼。
绍兴三年,大水。
按《宋史·高宗本纪》:三年七月丙子,泉州水溢,坏城。绍兴五年秋,西川郡国水。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绍兴六年,大水。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冬,饶州雨水坏城四百馀丈。
绍兴十四年,大水。
按《宋史·高宗本纪》:十四年五月丙寅,婺州大水。是月,严、信、衢、建四州大水。六月乙未,振江、浙、福建被水之民。 按《五行志》:十四年五月乙丑,兰溪县韨中夜水暴至,死者万馀人。
绍兴十六年,江溢。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潼川府东、南江溢,水入城,浸民庐。
绍兴十八年,大水。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八年八月,绍兴府、明、婺州水。
绍兴二十三年,大水。
按《宋史·高宗本纪》:二十三年六月己卯,潼川大水。秋七月壬辰,宽理平江府、湖、秀二州被水民夏税。九月甲午,振潼川被水州县,仍蠲其赋。 按《五行志》:二十三年,金堂县大水。宣州大水,其流泛溢至太平州。七月,光泽县大雨,溪流暴涌,平地高十馀丈,人避不及者皆溺,半时即平。
绍兴二十七年,大水。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七年,镇江、建康、绍兴府、真、太平、池、江、洪、鄂州、汉阳军大水。绍兴二十八年,大水。
按《宋史·高宗本纪》:二十八年八月己丑,检放风水灾伤州县苗税,仍振贷饥民。九月癸未,蠲平江、绍兴、湖州被水民逋赋。 按《五行志》:二十八年六月丙申,兴、利二州及大安军大雨水,流民庐,坏桥栈,死者甚众。九月,江东、淮南数郡水。浙东、西沿江海郡县大风、水,绍兴府、湖、常、秀、润为甚。
绍兴二十九年,大水。
按《宋史·高宗本纪》:二十九年秋七月戊戌,福州大水。按《五行志》:二十九年七月戊戌,福州水入城,闽、候官、怀安三县坏田庐舍,官吏不以闻,宪臣樊光远坐黜。
绍兴三十年,大水。
按《宋史·高宗本纪》:三十年五月辛卯,临安、于潜、安吉三县大水。
绍兴三十一年,大水。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十一年八月,建始县大水,流民庐,死者甚众。
绍兴三十二年,淮溢,山水暴涌。
按《宋史·高宗本纪》:三十二年四月,淮水暴溢数百里,漂没庐舍,人畜死者甚众。 按《五行志》:三十二年六月,浙西郡县山涌暴水,漂民舍,坏田覆舟。
孝宗隆兴元年,大水。
按《宋史·孝宗本纪》:隆兴元年,两浙大水,江东大水,悉蠲其租。 按《五行志》:隆兴元年八月,浙东、西州县大风、水,绍兴、平江府、湖州及崇德县为甚。
隆兴二年,大水。按《宋史·孝宗本纪》:二年六月丁丑,赈江东、两淮被水贫民。八月辛巳,诏振淮东被水州县。 按《五行志》:二年七月,平江、镇江、建康、宁国府、湖、常、秀、池、太平、庐和光州、江阴、广德、寿春、无为军、淮东郡皆大水。浸城郭,坏庐舍、圩田、军垒,操舟行韨者累日,人溺死甚众。越月积阴苦雨,水患益甚,淮东有流民。
乾道元年,大水。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道元年六月,常、湖州水坏圩田。
乾道二年大水,海溢。
按《宋史·孝宗本纪》:二年八月丁亥,温州大水。九月辛亥,遣官按视温州水灾,赈贫民。 按《五行志》:二年八月丁亥,温州大风,海溢,漂民庐舍、盐场、龙兴朔寺,覆舟,溺死二万馀人,江滨胔骼尚七千馀。
乾道三年,大水。
按《宋史·孝宗本纪》:三年六月辛卯,振泉州水灾。是岁,两浙水振之。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庐、舒、蕲州水,坏苗稼,漂人畜。七月己酉,临安府天目山涌暴水,决临安县五乡民庐二百八十馀家,人多溺死。八月,湖、秀州、上虞县水,坏民田庐。时积潦至于九月,禾稼皆腐。江东山水溢,江西诸郡水,隆兴府四县为甚。
乾道四年,大水。
按《宋史·孝宗本纪》:四年秋七月癸亥,徽州大水。辛未,衢州大水。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壬戌,衢州大水,败城三百馀丈,漂民庐,孳牧,坏禾稼。诸暨县大水害稼。江宁、建康府水。是岁,饶、信亦水。
乾道五年,大水。
按《宋史·孝宗本纪》:五年冬十月戊子,振温、台二州被水贫民。 按《五行志》:五年七月丁巳,建宁府瑞应场大漈、山枣等山暴水涌出,漂民庐,溺死甚众。是岁夏秋,温、台州凡三大风,水漂民庐,坏田稼,人畜溺死者甚众,黄岩县为甚,郡守王之望、陈岩肖不以闻,皆黜削。
乾道六年,大水。
按《宋史·孝宗本纪》:六年,两浙、江东西、福建水。 按《五行志》:六年五月,平江、建康、宁国府、温、湖、秀、太平州、广德军及江西郡大水,江东城市有深丈馀者,漂民庐,湮田稼,溃圩堤,人多流徙。
乾道八年,大水。
按《宋史·孝宗本纪》:八年,四川水。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赣州、南安军山水暴发,及隆兴府、吉、筠州、临江军皆大雨水,漂民庐,坏城郭,溃田害稼。六月壬寅,四川郡县大雨水,嘉、眉、邛、属州、永康军及金堂县尤甚,漂民庐,决田亩。
乾道九年,大水。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五月戊午,建康、隆兴府、严、吉、饶、信、池、太平州、广德军水,漂民居,坏圩湮田,分水县沙塞四百馀亩,采石流民多渡江。六月,湖北郡县水。
淳熙元年,江潮溢。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熙元年七月壬寅、癸卯,钱塘大风涛,决临安府江堤一千六百六十馀丈,漂民居六百三十馀家,仁和县濒江二乡坏田圃。
淳熙二年,大水。
按《宋史·孝宗本纪》:淳熙二年九月乙酉,振恤淮南被水州县。
淳熙三年,大水。
按《宋史·孝宗本纪》:三年,绍兴府、台、婺州水,振之。 按《五行志》:三年八月辛巳,台州大风雨,至于壬午,海涛、溪流合激为大水,决江岸,坏民庐,溺死者甚众。癸未,行都大雨水,坏德胜、江涨、北新三桥及钱塘、馀杭、仁和县田,流入湖、秀州,害稼。浙东西、江东郡县多水,婺州、会稽嵊、广德军建平三县尤甚。
淳熙四年,大水,江溢。
按《宋史·孝宗本纪》:四年,剑州水,振之。 按《五行志》:四年五月庚子,建宁府、福、南剑州大雨水,至于壬寅,漂民庐数千家。己亥夜,钱塘江涛大溢,败临安府堤八十馀丈;庚子,又败堤百馀丈。明州濒海大风,海涛败定海县堤二千五百馀丈、鄞县堤五千一百馀丈,漂没民田。九月丁酉、戊戌,大风雨驾海涛,败钱塘县堤三百馀丈;馀姚县溺死四十馀人,败堤二千五百六十馀丈;败上虞县堤及梁湖堰及运河岸;定海县败堤二千五百馀丈;鄞县败堤五千一百馀丈。
淳熙五年,大水。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六月戊辰,古田县大水,漂民庐,圮县治韨桥。闰月己亥,阶州水,坏城郭。乙巳,兴化军及福清县及海口镇大水,漂民庐、官舍、仓库,溺死者甚众。
淳熙六年,大水。
按《宋史·孝宗本纪》:六年,温、台州水。 按《五行志》:六年夏,衢州水。秋,宁国府、温、台、湖、秀、太平州水,坏圩田,乐清县溺死者百馀人。
淳熙七年,大水。
按《宋史·孝宗本纪》:七年五月,袁州分宜县大水,蠲其税。
淳熙八年,大水。
按《宋史·孝宗本纪》:八年七月壬辰,严州大水,漂没民居万九千五百四十馀家、垒舍六百八十馀区。绍兴府大水,五县漂浸民居八万三千馀家,田稼尽腐;渔浦败堤五百馀丈,新林败堤通运河。是岁,徽、江二州亦水。
淳熙十年,大水。
按《宋史·孝宗本纪》:十年,福、漳、台、信、吉州水。 按《五行志》:十年五月辛巳,信州大水入城,沈庐舍、市井。襄阳府大水,漂民庐舍,盖藏为空。江东、浙东数郡亦水。八月辛酉,雷州大风激海涛,没濒海民舍,死者甚众。九月乙丑,福、潭州大风雨,水暴至,长溪、宁德县濒溪聚落、庐舍、人舟皆漂入海,漳城半浸,没八百九十馀家。丁卯,吉州龙泉县大水,漂民庐,坏田亩,溺死者众。淳熙十一年,大水。
按《宋史·孝宗本纪》:十一年秋七月癸丑,以浙西、江东水,禁诸州遏籴。是岁,江东、浙西诸州水。 按《五行志》:十一年四月,和州水,湮民庐,坏圩田。五月丙申,阶州白江水溢,决堤圮城,浸民庐、垒舍、祠庙、寺观甚多。建康府、太平州水。六月甲申,处州龙泉县大雨,水暴出,浸民韨舍,坏杠梁,汇田害稼。七月壬辰,明州大风雨,山水暴出,浸民市,圮民庐舍,覆舟杀人。
淳熙十二年,大水。
按《宋史·孝宗本纪》:十二年九月丙戌,诏恤湖州、台州被水之灾。 按《五行志》:十二年六月,婺州及富阳县皆水,浸民庐舍,害田稼。八月戊寅,安吉县暴水发枣园村,漂庐舍、寺观,坏田稼殆尽,溺死者千馀人,郡守刘藻不以闻,坐黜。是岁,鄂州是夏徂冬,水浸民庐。九月,台州水。
淳熙十四年,大水。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四年三月辛未,汀州水,漂百馀家、军垒六十馀区。
淳熙十五年,大水。
按《宋史·孝宗本纪》:十五年,江西、湖北、两淮、建宁府、徽州水。五月己未,祁门县大水。 按《五行志》:十五年五月,淮甸大雨水,淮水溢,庐、舍、濠、楚州、无为、安丰、高邮、盱眙军皆漂庐舍、田稼,庐州城圮。荆江溢,鄂州大水,漂军民垒舍三千馀。江陵、常德、德安府、复、岳、澧州、汉阳军水。戊午,祁门县群山暴汇为大水,漂田禾、庐舍、冢墓、桑麻、人畜什六七,浮胔甚众,馀害及浮梁县。六月,建宁、隆兴府、袁、抚州、临江军水圮民庐。七月,黄岩县水败田潴。番易湖溢番易县,漂民舍、田稼,有流徙者。
淳熙十六年,光宗即位,大水。
按《宋史·光宗本纪》:十六年二月即位。五月丙申,常德府、辰、沅、靖州大水入其郛。闰五月己卯,阶州大水入其郛。六月庚寅,镇江大水入其郛。 按《五行志》:十六年四月甲戌,绍兴府新昌县山水暴作,害稼湮田,漂民庐。五月丙辰,沅、靖州山水暴溢至辰州,常德府城没一丈五尺,漂民庐舍。汀州大水,浸民庐千五百馀家,溺死三千人。分宜县水。丁巳,阶州白江水溢,浸城市民庐。六月庚寅,镇江府大雨水五日,浸军民垒舍三千馀。辛卯,潼川府东南二江溢,决堤,毁桥,浸民庐,涪城、中江、射洪、通泉、郪县没田庐。
光宗绍熙二年,大水。
按《宋史·光宗本纪》:绍熙二年五月己酉朔,福州水。己巳,潼川、崇庆二府、大安、石泉、淮安三军、兴、利、果、合、绵、汉六州大水。秋七月己巳,兴州大水,漂没数千家。是岁,建宁府、汀州水。 按《五行志》:绍熙二年三月,宁化县连水漂庐舍、田亩,溺死二十馀人。五月戊申,建宁州水。己酉,福州水,浸附郭民庐,怀安、候官县漂千三百馀家,古田、闽清县亦坏田庐。庚午,利州东江溢。坏堤、田、庐舍。辛未,潼川府东、南江溢;六月戊寅,又溢,再坏堤桥,水入城,没庐舍七百四十馀家,郪、涪、射洪、通泉县汇田为江者千馀亩。七月癸亥,嘉陵江暴溢,兴州圮城门、郡狱、官舍凡十七所,漂民居三千四百九十馀,潼川崇庆府、绵、果、合、金、龙、汉州、怀安、石泉、大安军鱼关皆水。时上流西蕃界古松州江水暴溢,龙州败桥阁五百馀区,江油县溺死者众。
绍熙三年,大水。
按《宋史·光宗本纪》:三年五月庚子晦,常德府大水入其郛。秋七月甲戌,台州水。十一月壬申,振襄阳府被水贫民。是岁,江东、京西、湖北水。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壬辰,常德府大雨水,浸民田庐。乙未,潼川府东、南江溢,后六日又溢,浸城外民庐,人徙于山。己亥,池州大雨水连夕,青阳县山水暴涌,漂田庐杀人,盖藏无遗;贵池县亦水。庚子,泾县大雨水,败堤,圮县治、庐舍。六居县大水连夕,漂浸民居五百六十馀,坏田伤稼。襄阳、江陵府大雨水,汉江溢,败堤防,圮民庐、没田稼者逾旬,复州、荆门军水亦如之。镇江府三县水,损下地之稼。 按《食货志》:绍熙三年,蠲潼川府去年被水州县租税,资普荣叙州、富顺监凡夏输亦如之。绍熙四年,大水。
按《宋史·光宗本纪》:四年五月丙子,淮西大水。丙戌,绍兴大水。六月丙申朔,振江浙、两淮、湖被水贫民。八月癸丑,诏三省议赈恤郡县水。 按《五行志》:四年四月,上高县水,浸二百馀家。五月壬申、癸酉,奉新县大雷雨、水,漂浸八百二十馀家。五月辛未、丙子,镇江府大雨水,浸营垒六千馀区。戊寅,安丰军大水,平地三丈馀,漂田庐,丝麦皆空。是月,诸暨、萧山、宣城、宁国县大水,坏田稼。广德军属县水害稼。筠州水浸田庐。戊寅,进贤县水,圮百二十馀家。六月丙申,兴国军水,池口镇及大冶县漂民庐,有溺死者。戊戌,靖安县水,漂三百二十馀家。是夏,江、赣州、江陵府亦水。七月乙酉,丰城县水,壬午,临江军水,皆圮民庐。丁亥,新淦县漂浸二千三百馀家。八月辛丑,隆兴府水,圮千二百七十馀家。吉州水,漂浸民庐及泰和县官舍。自夏及秋,江西九州三十七县皆水。是岁,兴化军大风激海涛,漂没田庐尤多。
绍熙五年,宁宗即位,大水。
按《宋史·宁宗本纪》:五年秋七月即位。八月丁未,命三省议赈恤诸郡县水。是岁,两浙、淮南、江东西路水,赈之,仍蠲其赋。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辛未,石埭、贵池、泾县皆水,圮民庐,溺死者众。是月,泰州大水。七月壬申,慈溪县水,漂民庐,决田害稼,人多溺死。乙亥,会稽、山阴、萧山、馀姚、上虞县大风驾海涛,坏堤,伤田稼。八月辛丑,钱塘、临安、新城、富阳、于潜县大雨水,馀杭县尤甚,漂没田庐,死者无算。安吉县水,平地丈馀。平江、镇江、宁国府、台、温、严、常州、江阴军皆水。是秋。武陵县江溢,圮田庐甚众。
宁宗庆元元年,大水,海涛溢。
按《宋史·宁宗本纪》:庆元元年六月壬申,台州及属县大风雨,山洪、海涛并作,漂没田庐无算,死者蔽川,漂沉旬日。至千七月甲寅,黄岩县水尤甚。常平使者莫漳以缓于赈恤,坐免。七月,临安府水。
庆元二年,大水。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秋,浙东郡国大水。
庆元三年,大水。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九月,绍兴府属县二婺州属县二,水害稼。
庆元五年,大水。
按《宋史·宁宗本纪》:庆元五年,饶、信、江、抚、严、衢、台七州、建昌、兴国军、广东诸州皆水,振之。 按《五行志》:五年秋,台、温衢、婺水,漂民庐,人多溺死,衢守张经以匿灾吝振坐黜。庆元六年,大水。
按《宋史·宁宗本纪》:六年,建宁府、徽、严、衢、婺、饶、信、南剑七州水。 按《五行志》:六年五月,建宁府、严、衢、婺、信、徽、南剑州及江西郡县皆大水,自庚午至于甲戌,漂民庐,害稼。
嘉泰二年,大水。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泰二年,建宁府、福、汀、南制、泸四州水,振之。 按《五行志》:嘉泰二年七月丙午,上杭县水,圮田庐,坏稼,民多溺死。建安县漂军民庐舍百二十馀,山摧,覆民庐七十七家,溺压死者六十馀。丁未,长溪县漂民庐二百八十馀家。古田县漂官舍、民庐甚众,溺死者二百七十。剑浦县圮二百五十馀家,死者亦众。
嘉泰三年,大水。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四月,江南都邑水,害稼。
嘉泰四年,大水。
按《宋史·宁宗本纪》:四年夏四月,振恤江西水州县。
开禧元年,大水,汉、淮溢。
按《宋史·宁宗本纪》:开禧元年,两淮、京西、湖北诸州水,振之。 按《五行志》:开禧元年九月丙戌,汉、淮水溢,荆襄、淮东郡国水,楚州、盱眙军为甚,圮民庐,害稼。开禧二年,大水。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五月庚寅,东阳县大水,山七百三十馀所同夕崩洪,漂聚落五百四十馀所,湮田二万馀亩,溺死者甚众。
开禧三年,大水。
按《宋史·宁宗本纪》:三年,沿江诸州水。 按《五行志》:三年,江、浙、淮郡邑水,鄂州、汉阳军尤甚。
嘉定二年,大水,海涛溢。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嘉定二年五月己亥,连州大水,败城郭百馀丈,没官舍、郡庠、民庐,坏田亩聚落甚多。六月辛酉,西和州水,没长道县治、仓库。丙子,昭化县水,没县治,漂民庐。成州水,入城,圮垒舍。同谷县及遂宁府、阆州皆水。七月壬辰,台州大风雨激海涛,漂圮二千二百八十馀家,溺死尤众。嘉定三年,大水。
按《宋史·宁宗本纪》:三年,临安、绍兴二府、严、衢二州大水,振之,仍蠲其赋。 按《五行志》:三年四月甲子,新城县大水。五月,严、衢、婺徽州、富阳、馀杭、盐官、新城、诸暨、淳安大雨水,溺死者众,圮田庐、韨郭,首种皆腐。行都大水,浸庐舍五千三百,禁旅垒舍之在城外者半没,西湖溢。
嘉定四年,大水,海败堤。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辛酉,慈溪县大水,圮田庐,人多溺者。八月,山阴县海败堤,漂民田数十里,斥地十万亩。
嘉定五年,大水。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庚戌,严州水。六月丁丑,台州及建德、诸暨、会稽县水,坏田庐。
嘉定六年,山水暴涌。
按《宋史·宁宗本纪》:六年,两浙诸州大水,振之。 按《五行志》:六年六月丁丑,淳安县山涌暴水,陷青泉寺,漂五乡田庐百八十里,溺死者无算,巨木皆拔。丁亥,于潜县大水。戊子,诸暨县风雷大雨,山涌暴作,漂十乡田庐,溺死者尤多。钱塘县、临安、馀杭、于潜、安吉县皆水。
嘉定九年,大水。
按《宋史·宁宗本纪》:九年六月戊申,振恤浙西被水州县,宽其租税。 按《五行志》:九年五月,行都及绍兴府、严、衢、婺、台、处、信、饶、福、漳、泉州、兴化军大水,漂田庐,害稼。
嘉定十年,大水,江涛溢。
按《宋史·宁宗本纪》:十年六月辛未,东川大水。 按《五行志》:十年冬,浙江涛溢,圮庐舍,覆舟,溺死甚众。蜀、汉二州江没城郭。
嘉定十一年,大水。
按《宋史·宁宗本纪》:十一年六月辛酉,诏湖州振恤被水贫民。 按《五行志》:十一年六月戊申,武康、吉安县大水,漂官舍、民庐,坏田稼,人畜死者甚众。
嘉定十二年,海潮溢。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二年,盐官县海失故道,潮汐冲平野二十馀里,至是浸县治,庐州港渎及上下管、黄湾冈等盐场皆圮。蜀山沦入海中,聚落、田畴失其半,坏四郡田。后六年始平。
嘉定十四年,大水。
按《宋史·宁宗本纪》:十四年,沔、成、阶、利四州水,振之。按《五行志》:十四年,建康府大水。
嘉定十五年,大水。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五年七月,萧山县大水。时久雨,衢、婺、徽、严暴流与江涛合,圮田庐,害稼。
嘉定十六年,大水,江溢。
按《宋史·宁宗本纪》:十六年九月乙巳,诏江、淮诸司振恤被水贫民。冬十一月辛亥,以太平州大水,诏振恤之。 按《五行志》:十六年五月,江、浙、淮、荆、蜀郡县水,平江府、湖、常、秀、池、鄂、楚、太平州、广德军为甚,漂民庐,害稼,圮城郭、堤防,溺死者众。鄂州湖江合涨,城市沈没,累月不泄。是秋,江溢,圮民庐。馀杭、钱塘、仁和县大水。福、漳、泉州、兴化军水坏稼十五六。
嘉定十七年,大水。
按《宋史·宁宗本纪》:十七年秋七月丁酉朔,命福建路监司振恤被水贫民。 按《五行志》:十七年五月,福建大水,漂水口镇民庐皆尽,候官县甘蔗砦漂数百家,人多溺死;建宁府没平政桥,入城;南剑州圮郡治、城楼、郡狱、官舍,城坏,民避水楼上者皆死。乙卯,建昌军大水,城不没者三板,漂民庐,圮官舍、城郭、桥梁,害稼。
理宗宝庆元年,大水。
按《宋史·理宗本纪》:宝庆元年秋七月丁丑,滁州大水,诏振恤之。
绍定二年,大水。
按《宋史·理宗本纪》:绍定二年九月丁卯,台州大水。绍定四年,沿江水灾。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端平三年,大水。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端平三年三月辛酉,蕲州大雨水,漂民居。是年,英德府、昭州及襄、汉江皆大水。
嘉熙元年,饶、信州水。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嘉熙二年,浙、江溢。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淳祐二年,大水。
按《宋史·理宗本纪》:淳祐二年六月,浙右大水。秋七月辛巳朔,常、润、建康大水,两淮尤甚。 按《五行志》:淳祐二年,绍兴府、处、婺州水。
淳祐七年,福建水。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淳祐十年,大水。
按《宋史·理宗本纪》:十年八月甲寅,台州大水。九月戊寅,以严州水,复民田租。冬十月丁酉,诏郡邑间有水患,其被灾细民,随处发义仓振之。
淳祐十年,大水。
按《宋史·理宗本纪》:十年八月甲寅,台州大水。 按《五行志》:十年,严州水。
淳祐十一年,大水。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八月甲辰,汀州山水暴至,漂人民。九月,江陵水。是年,江、浙多水,饶州亦水。
淳祐十二年,大水。
按《宋史·理宗本纪》:十二年六月丙寅,严、衢、婺、台、处、上饶、建宁、南剑、邵武大水,遣使分行振恤存问。
宝祐元年,大水。
按《宋史·理宗本纪》:宝祐元年秋七月庚寅,温、台、处三郡大水,诏发丰储仓米并各州义廪振之。 按《五行志》:宝祐元年七月,温、台、处、信、饶州大水。
宝祐二年,绍兴水。
按《宋史·理宗本纪》:二年九月丙寅,诏:山阴、萧山、诸暨、会稽四县水,其除今年田租。
宝祐三年,大水。
按《宋史·理宗本纪》:三年五月辛酉,浙西大水。
开庆元年,大水。
按《宋史·理宗本纪》:开庆元年五月己未,婺州水,漂民庐。是岁,滁、严州水。
景定二年,大水。
按《宋史·理宗本纪》:景定二年六月乙巳,诏近畿水灾,安吉为甚,亟讲行荒政。 按《五行志》:二年,浙东水。景定三年,大水。
按《宋史·理宗本纪》:三年二月丁亥朔,临安、安吉、嘉兴属邑水,民溺死者众。
度宗咸淳六年,大水。
按《宋史·度宗本纪》:咸淳六年九月壬子,台州大水。闰十月己酉,安吉州水。十一月丁丑,嘉兴、华亭两县水。按《五行志》:咸淳六年五月,大雨水。
咸淳七年,大水,江溢。
按《宋史·度宗本纪》:七年春正月辛未,绍兴府诸暨县湖田水。秋七月壬午,四川制置使朱祀孙言:夏五以来,江水凡三泛溢,自嘉而渝,漂荡城壁,楼橹圮坏。按《五行志》:七年五月甲申,诸暨县大水,漂庐舍。是月,重庆府江水泛溢者三,漂城壁,坏楼橹。
咸淳八年,大水。
按《宋史·度宗本纪》:八年八月丁未,绍兴府六邑水,发米振遭水家。冬十月己亥,绍兴府八月一日,会稽、馀姚、上虞、诸暨、箫山五县大水。庚戌,以秋雨水溢,诏减钱塘、仁和两县田租。
咸淳十年,恭帝即位,天目山水涌出。
按《宋史·瀛国公本纪》:咸淳十年七月即位。八月癸丑,天目山崩,水涌流,安吉、临安、馀杭民溺死者亡算。按《五行志》:十年三月,庐州水。四月,绍兴府大雨水。八月,临安府水,安吉、武康县水。
金
太宗天会二年,大水。
按《金史·太宗本纪》:天会二年十月甲子,诏发宁江州粟,振泰州民被秋潦者。 按《五行志》:天会二年,曷懒移鹿古水霖雨害稼,且为蝗所食。秋,泰州潦,害稼。
熙宗天眷元年,河溢。
按《金史·熙宗本纪》:天眷元年七月丁酉,按出浒河溢,坏庐舍民,多溺死。
世宗大定八年,河决。
按《金史·世宗本纪》:大定八年六月,河决李固渡,水入曹州。
大定十年,南京水。
按《金史·世宗本纪》:十一年正月丙申,命赈南京屯田猛安被水灾者。
大定十七年,河决。
按《金史·世宗本纪》:十七年七月,河决。 按《五行志》:十七年七月,大雨,滹沱、芦沟水溢,河决白沟。
大定十九年,水。
按《金史·世宗本纪》:十九年二月乙卯,免去年被水旱民田租税。
大定二十年,河决卫州。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大定二十六年,河决。
按《金史·世宗本纪》:二十六年八月戊寅,尚书省奏,河决,卫州坏。命户部侍郎王寂、都水少监王汝嘉徙卫州胙城县。 按《五行志》:二十六年秋,河决,坏卫州城。大定二十七年,河溢。
按《金史·世宗本纪》:二十七年十月甲寅,诏河水泛溢,农夫被灾者,与免差税一年。卫、怀、孟、郑四州塞河劳役,并免今年差税。
大定二十九年,章宗即位,河溢。
按《金史·章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九年六月,曹州河溢。
章宗明昌四年,河决。
按《金史·章宗本纪》:明昌四年五月,霖雨。六月,河决卫州,魏、清、沧皆被害。
明昌五年,河决。
按《金史·章宗本纪》:五年八月壬子,河决队武故堤,灌封丘而东。冬十月,遣户部员外郎何格赈河决被灾人户。十二月丁卯,免被黄河水灾今年秋税。
宣宗贞祐二年,河溢。
按《金史·宣宗本纪》:贞祐二年六月,潮白河溢,漂古北口铁裹关门至老王谷。
兴定四年,河南水。
按《金史·宣宗本纪》:兴定四年八月乙亥,上谕宰臣,河南水菑,唐、邓尤甚。其被菑州县,已除其租。馀顺成之方,止责正供,和籴、杂徵并免。十一月甲午,河南水,遣官劝课。
哀宗天兴二年,大水。
按《金史·哀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上迁蔡,自发归德,连日暴雨,平地水数尺,军士漂没。及蔡始晴,复大旱数月。识者以为不祥。
元一
世祖至元元年,大水。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元年,真定、顺天、洺、磁、顺德、大名、东平、曹、濮州、泰安、高唐、济州、博州、德州、济南、滨、棣、淄、莱、河间大水。
至元四年五月,应州大水。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五年,大水。
按《元史·世祖本纪》:五年九月癸丑,中都路水,免今年田租。十二月戊寅,以中都、济南、益都、淄莱、河间、东平、南京、顺天、顺德、真定、恩州、高唐、济州、北京等处大水,免今年田租。 按《五行志》:五年八月,亳州大水。至元六年,大水。
按《元史·世祖本纪》:六年正月甲戌,益都、淄莱大水。按《五行志》:六年十二月,献、莫、清、沧四州及丰州、浑源县大水。
至元九年,河水溢。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九月,南阳、怀孟、卫辉、顺天等郡,洺、磁、泰安、通、滦等州淫雨,河水并溢,圮田庐,害稼。
至元十年,河南水。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年七月庚寅,河南水,发粟赈民饥,仍免今年田租。
至元十三年,大水。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三年,济宁路及高丽沈州水,免今年田租。
至元十四年,水。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四年五月辛亥,河南、山东水。十二月乙亥,冠州及永年县水,免今年田租。 按《五行志》:十四年六月,济宁路雨水,平地丈馀,损稼。曹州定陶、武清二县,濮州、堂邑县雨水,没禾稼。十二月,冠州、永年县水。
至元十五年,水。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五年,西京奉圣州及彰德等处水民饥,籴粟钞赈之。
至元十六年,水。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六年七月癸酉,赵州等处水,减今年租。是岁,保定等二十馀路水。
至元十七年,水。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七年八月,濮州、东平、济宁、磁州水。 按《五行志》:十七年正月,磁州、永平县水。八月,大都、北京、怀孟、保定、东平、济宁等路水。
至元十八年,水。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八年十二月乙卯,保定路清苑县水,免今年租。 按《五行志》:十八年二月,辽阳懿州、盖州水。
至元十九年,江南水。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九年八月辛亥,江南水,民饥者众。
至元二十年,河溢。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年六月,太原、怀孟、河南等路沁河水涌溢,坏民田一千六百七十馀顷。卫辉路清河溢,损稼。南阳府唐、邓、裕、嵩四州河水溢,损稼。十月,涿州巨马河溢。
至元二十一年,大水。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六月,保定、河间、滨、棣大水。
至元二十二年,河溢。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秋,南京、彰德、大名、河间、顺德、济南等路河水坏田三千馀顷。高邮、庆元大水,伤人民七百九十五户,坏庐舍三千九十区。
至元二十三年,河决,大水。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三年三月甲戌,雄、霸二州及保定诸县水泛溢,冒官民田,发军民筑河堤禦之。十月辛亥,河决开封、祥符、陈留、杞、太康、通许、鄢陵、扶沟、尉氏、延津、中牟、原武、睦州,调南京民夫二十万四千三百二十三人,分筑堤防。 按《五行志》:二十三年,安西路华州华阴县大雨,潼谷水涌,平地三丈馀。杭州、平江二路属县水,坏民田一万七千二百顷。大都涿、檀、顺、漷、蓟五州,汴梁、归德七县水。
至元二十四年,河溢,大水。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四年三月,汴梁河水泛溢,役夫七千修完故堤。九月辛卯,东京谊静、麟、威远、婆娑等处江水溢,没民田。是岁,浙西诸路水,免今年田租十之二。 按《五行志》:二十四年六月,霸州水,益津县雨水。
至元二十五年,大水,河决。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五年正月丙午,杭、苏二州连岁大水,赈其尤贫者。四月癸亥,运河决,发军筑堤捍之。庚午,杭、苏、湖、秀四州复大水。五月癸丑,河决汴梁。太康、通许、杞三县,陈、颍二州皆被害。六月壬申,睢阳霖雨,河溢害稼,免其租千六十石有奇。乙亥,考城、陈留、通许、杞、太康五县大水及何溢没民田,蠲其租万五千二百石。七月庚子,胶州连发大水,民采橡而食,命减价粜米以赈之。 按《五行志》:二十五年十二月,太原、汴梁二路河溢,害稼。
至元二十六年,大水,河溢。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六年二月,绍兴大水,免未输田租。四月庚午,沙河决,发民筑堤以障之。五月辛丑,泰安寺屯田大水,免今岁租。五月辛丑,御河溢入会通渠,漂东昌民庐舍。七月辛丑,河间大水害稼。癸卯,沙河溢。铁灯杆堤决。八月壬子,霸州大水,民乏食,下其估粜直沽仓米五千石。十月丁亥,左、右卫屯田大水伤稼。丙申,宝坻屯田大水伤稼。十二月,平滦大水伤稼,免其租。
至元二十七年,大水,河溢。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七年正月辛未,无为路大水,免今年田租。五月己巳,江阴大水,广备等屯大水,免其租。六月壬申,河溢太康,没民田三十一万九千八百馀亩,免其租八千九百二十八石。壬辰,泉州大水。辛丑,怀孟路武陟县、汴梁路祥符县皆大水,蠲田租八千八百一十八石。七月丁卯,江夏水溢,害稼六千四百七十馀亩,免其租。魏县御河溢,害稼五千八百馀亩,免其租百七十五石。八月丁未,御河决高唐,没民田,命有司塞之。丁丑,广州清远大水,免其租。十月丁丑,尚书省臣言:江阴、宁国等路大水,民流移者四十五万八千四百七十八户。帝曰:此亦何待上闻,当速赈之。凡出粟五十八万二千八百八十九石。十一月辛丑,广济署洪济屯大水。癸亥,河决祥符义唐湾,太康、通许,陈、颍二州大被其患。十一月乙丑,易水溢,雄、莫、任丘、新安田庐漂没无遗,命有司筑堤障之。按《五行志》:二十七年正月,甘州大水。八月,沁水溢。至元二十八年,大水。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八年三月甲寅,常德路水。八月乙酉,婺州水。九月庚申,保定、河间、平滦三路大水。十二月癸未,广济暑大昌等屯水。 按《五行志》:二十八年二月,常德路水。
至元二十九年,水。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九年五月己未,龙兴路南昌、新建、进贤三县水。六月丁亥,湖州、平江、嘉兴、镇江、扬州、宁国、太平七路大水。甲子,平江、湖州、常州、镇江、嘉兴、松江、绍兴等路水。闰六月丁酉,华容县水。辛亥,河西务水。八月丙午,广济署屯田水。九月丁丑,平滦大水且霜。十一月庚申,岳州华容县水。
至元三十年,大水。
按《元史·世祖本纪》:三十年五月丙寅,浙西大水冒田为灾。甲申,真定路静安县大水。九月辛巳,登州水。是岁,真定、宁晋等处被水灾。 按《五行志》:三十年五月,深州静安县大水。十月,平滦路水。
至元三十一年,成宗即位,大水。
按《元史·成宗本纪》:三十一年四月甲午即位。五月,峡州路大水。八月癸未,平滦迁安等县水。九月,赵州宁晋等县水。十月辛巳,辽阳行省所属九处皆水。
成宗元贞元年,大水。
按《元史·成宗本纪》:元贞元年五月丙申,饶州、镇江、常州、湖州、平江、建康、太平、常德、澧州皆水。六月,泰安、曹州、济宁路水。戊申,济南路之历城县大清河水溢,坏民居。乙卯,江西行省所辖郡大水无禾。七月,大都、辽东、东平、常德、湖州武卫屯田大水。八月甲午,平江、庐州等路大水。宣德府大水。平江、安丰等路大水。元贞二年大水,河决。
按《元史·成宗本纪》:二年七月,彰德、真定、曹州、滨州水。八月,大名路水。九月,常德之沅江县水,河决河南杞、封丘、祥符、宁陵、襄邑五县。十月,广备屯及宁海之文登水。十二月癸亥,大都、保定、汴梁、江陵、沔阳、淮安水。按《五行志》:二年五月,太原平晋县,献州交河、乐寿二县,莫州任丘、莫亭等县,湖南醴陵州水。六月,大都路益津、保定、大兴三县水,损田稼七千馀顷。真定古城、获鹿、槁城等县,保定葛城、归信、新安、束鹿等县,汝宁颍州,济宁沛县,扬、庐、岳、澧四郡,建康、太平、镇江、常州、绍兴五郡水。八月,棣州、曹州水。十月,河决开封县。十二月,江陵潜江县,沔阳玉沙县,淮安海宁胊山、盐城等县水。
大德元年,大水,河决,江溢。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元年正月,汴梁、归德水。三月庚寅,归德、徐、邳、汴梁诸县水。五月丙寅,河决汴梁。丁丑,漳河溢,损民禾稼。饶州鄱阳、乐平及隆兴路水。六月,和州历阳县江涨,漂没庐舍万八千五百馀家。七月,河决杞县蒲口。郴州路、莱阳州、衡州之酃县大水山崩,溺死三百馀人。八月丁巳,池州、南康、宁国、太平水。九月,澧州、常德、饶州、临江等路,温之平阳、瑞安二州大水。十月戊午,庐州路无为州江潮泛溢,漂没庐舍。韶州、南雄、建德、温州皆大水。十一月,常德路大水。闰十二月,大都之檀州、顺州,辽阳、沈阳、广宁水。 按《五行志》:大德元年三月,归德徐州,邳州睢宁,鹿邑宿迁河南许州临颍、郾城等县,睢州襄邑,太康、扶沟、陈留、开封、杞等县,河水大溢,漂没田庐。五月,河决汴梁,发民夫三万五千塞之。漳水溢,害稼。龙兴、南康、澧州、南雄、饶州五郡水。七月,温州平阳、瑞安二州水,溺死六千八百馀人。
大德二年,大水,河决。
按《元史·成宗本纪》:二年二月丙子,湖广省汉阳、汉川水。七月癸巳,汴梁等处大雨,河决坏堤防,漂没归德数县禾稼、庐舍。壬寅,江西、江浙水。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河决蒲口,凡九十六所,泛溢汴梁、归德二郡。大名、东昌、平滦等路水。
大德三年,大水。
按《元史·成宗本纪》:三年八月,汴梁、大都、河间水。大德四年,大水。
按《元史·成宗本纪》:四年五月,真定、保定、大都通、蓟二州水。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归德睢州大水。
大德五年,大水,江溢。
按《元史·成宗本纪》:五年五月,大名、宣德、奉圣、归德、宁海、济宁、般阳、登州、莱州、益都、潍州、博兴、东平、济南、滨州、保定、河间、真定、大宁水。七月癸亥,大都、保定、河间、济宁、大名水。
大德六年,大水。
按《元史·成宗本纪》:六年五月丁巳,济南路大水。归德徐州、邳州水。七月辛酉,顺德水。 按《五行志》:六年四月,上都大水。五月,归德府徐州、邳州睢宁县雨五十日,沂、武二河合流,水大溢。东安州浑河溢,坏民田一千八十馀顷。六月,广平路大水。
大德七年,大水,河溢。
按《元史·成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五月,济南、河间等路水。六月,辽阳、大宁、平滦、昌国、沈阳、开元六郡雨水,坏田庐,男女死者百十有九人。脩武、河阳、新野、兰阳等县赵河、湍河、白河、七里河、沁河、辽河皆溢。台州风水大作,宁海、临海二县死者五百五十人。大德八年,河、海溢,大水。
按《元史·成宗本纪》:八年五月,汴梁之祥符、太康,卫辉之阳武河溢。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大名滑州、浚州雨水,坏民田六百八十馀顷。八月,潮阳飓风海溢,漂民庐舍。
大德九年,河溢,江溢,大水。
按《元史·成宗本纪》:九年六月甲午,隆兴、抚州、临江等路水。七月丁卯,沔阳之玉沙江溢,陈州之西华河溢,泽州水,扬州之泰兴、江都,淮安之山阳水。八月,归德、陈州河溢,大名大水。
大德十年,大水,海溢。
按《元史·成宗本纪》:十年五月丁亥,平江、嘉兴诸郡水伤稼。六月壬戌,大名、益都、易州大水。十月甲寅,吴江州大水。 按《五行志》:十年五月,雄州、漷州水。六月,保定满城、清苑二县雨水。定兴路大水。七月,平江路大风,海溢。
大德十一年,武宗即位,大水,汾水溢。
按《元史·武宗本纪》:大德十一年五月甲申即位。六月辛酉,汴梁、南阳、归德、江西、湖广水。七月,保定、河间、晋宁等郡水。八月戊午,隆平、文水、平遥、祁、霍邑、静海、容城、束鹿等县水。十一月庚午,卢龙、滦河、迁安、昌黎、抚宁等县水。 按《五行志》:十一年六月,隆平、新城等县水。七月,冀宁文水县汾水溢。
[book_title]第一百二十九卷
第一百二十九卷目录
水灾部汇考七
元二〈武宗至大四则 仁宗皇庆二则 延祐六则 英宗至治三则 泰定帝泰定四则 致和一则 文宗天历二则 至顺三则 顺帝元统二则 至元六则 至正二十五则〉
明一〈太祖洪武二十二则 惠宗建文二则 成祖永乐十六则 仁宗洪熙一则 宣宗宣德六则 英宗正统十一则 代宗景泰五则 英宗天顺七则 宪宗成化二十二则 孝宗弘治十九则〉
庶徵典第一百二十九卷
水灾部汇考七
元二
武宗至大元年,大水。
按《元史·武宗本纪》:至大元年七月,济宁路雨水,平地丈馀,暴决入城,漂庐舍,死者十有八人。真定路淫雨,大水入南门,下注槁城,死者百七十人。彰德、卫辉二郡水,损稻田五千三百七十顷。
至大二年,河决。
按《元史·武宗本纪》:二年七月癸未,河决归德府境。己亥,河决汴梁之封丘。
至大三年,大水。
按《元史·武宗本纪》:三年七月丁酉,汜水、长林、当阳、夷陵、宜城、远安诸县水。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洧川、鄄城、汶上三县水。峡州大雨,水溢,死者万馀人。七月,循州、惠州大水,漂庐舍二百九十区。
至大四年,仁宗即位,大水。
按《元史·仁宗本纪》:四年三月庚寅即位。六月己巳,河间、陕西诸县水、旱伤稼。济宁、东平、归德、高唐、徐、邳诸州水。七月,江陵属县水,民死者众。九月,江陵路水漂民居,溺死十有八人。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大都三河县、潞县,河东祁县、怀仁县,永平丰盈屯雨水害稼。七月,东平、济宁、般阳、保定等路大水。江陵松滋县、桂阳临武县水。
仁宗皇庆元年,河溢,大水,海溢。
按《元史·仁宗本纪》:皇庆元年二月壬申,以霸州文安县屯田水患,遣官疏决之。 按《五行志》:皇庆元年五月,归德睢阳县河溢。六月,大宁、水达达路雨,宋瓦江溢,民避居亦母儿乞岭。八月,松江府大风,海水溢。皇庆二年,大水,河决,海溢。
按《元史·仁宗本纪》:二年五月辛丑,辰州水。六月甲申,河决陈、亳、雎州、开封、陈留县,没民田庐。八月戊午朔,扬州路崇明州大风,海潮泛溢,漂没民居。 按《五行志》:二年五月,辰州沅陵县水。六月,涿州范阳县,东安州,宛平县,固安州,霸州益津、永清、永安等县雨水,坏田稼七千六百九十馀顷。八月,崇明、嘉定二州大风,海溢。
延祐元年,大水,河决。
按《元史·仁宗本纪》:延祐元年五月,武陵县霖雨,溢,溺死居民,漂没庐舍禾稼。七月乙亥,沅陵、卢溪二县水。武清县浑水堤决,淹没民田,发粟赈之。八月丁未,台州、岳州、武冈、常德、道州等路水。九月,肇庆、武昌、建德、建康、南康、江州、袁州、建昌、赣州、杭州、抚州、安丰等路水。十二月壬午,汴梁、南阳、归德、汝宁、淮安水。 按《五行志》:延祐元年五月,常德路武陵县雨水,坏庐舍,溺死者五百人。六月,涿州范阳、房山二县浑河溢,坏民田四百九十馀顷。
延祐二年,河决,大水,江水溢。
按《元史·仁宗本纪》:二年六月乙未,河决郑州。七月,漷州、昌平、香河、宝坻等县水,没民田庐。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河决郑州,坏汜水县治。七月,全州、永州江水溢,害稼。
延祐三年,河决。
按《元史·仁宗本纪》:三年六月丁酉,河决汴梁,没民居。按《五行志》:三年四月,颍州泰和县河溢。七月,婺源州雨水,溺死者五千三百馀人。
延祐四年正月,解州盐池水。
按《元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延祐六年,大水,河溢。
按《元史·仁宗本纪》:六年六月丁丑,汴梁、益都、般阳、济南、东昌、东平、济宁、泰安、高唐、濮州、淮安诸处大水。按《五行志》:六年六月,河间路漳河水溢,坏民田二千七百馀顷。辽阳、广宁、沈阳、永平、开元等路水。大名路属县水,坏民田一万八千顷。汴梁、归德、汝宁、彰德、真定、保定、卫辉、南阳等郡大雨水。
延祐七年,英宗即位,大水,淮水溢,河决。
按《元史·英宗本纪》:七年三月庚寅即位。四月,亳州水。六月丁丑,棣州、高邮、江陵水。七月,后卫屯田及颍、息、汝阳、上蔡等县水。八月壬申,河间路水。九月癸巳,沈阳水旱害稼。十二月癸酉,河决汴梁原武,浸灌诸县;滹沱决文安、大成等县;浑河溢,坏民田庐。 按《五行志》:七年四月,安丰、庐州淮水溢,损禾麦一万顷。城父县水。五月,江陵县水。六月棣州、德州大雨,水,坏田四千六百馀顷。八月,霸州文安、大成二县滹沱河溢,害稼。汾州平遥县水。
英宗至治元年,浑河溢,大水,海水、漳水、汉水溢。
按《元史·英宗本纪》:至治元年六月己巳,霸州大水,浑河溢。七月壬申,辽阳、开元等路及顺州、邢台等县大水。丙子,淮安路属县水。戊寅,通州潞县榆棣水决。庚辰,滹沱河及范阳县巨马河溢。乙酉,大雨,浑河防决。己亥,蒲阴县大水。七月庚子,蓟州平谷、渔阳等县大水,大都、真定、大名、济宁、东平、东昌、永平等路,高唐、曹、濮等州,乞儿吉思部水。八月壬寅,安陆府水,坏民庐舍。甲辰,高邮兴化县水。壬戌,淮安路盐城、山阳县水。雷州路海康、遂溪二县海水溢,坏民田四千馀顷。九月庚子,安陆府汉水溢,坏民田。十月癸丑,内郡水。己未,肇庆路水。十二月己未,真定、保定、大名、顺德等路水。乙丑,归德、辽阳、通州等处水。 按《五行志》:至治元年七月,顺州邢台、沙河二县,大名魏县,永平石城县大水。彰德临漳县水溢。大都固安州,真定元氏县,东安,宝坻县,淮安清河、山阳等县水。八月,安陆府雨七日,江水大溢,被灾者三千五百户。
至治二年,河溢,大水,江溢。
按《元史·英宗本纪》:二年正月辛巳,仪封县河溢伤稼。二月戊申,顺德路九县水旱。三月,濮州水灾。五月丙寅,松江府上海县水,仍旱。六月甲戌,新平、上蔡二县水。壬午,辰州江水溢,坏民庐舍。丁亥,奉元属县水。庚寅,建德路水。七月戊戌,淮安路水。八月己卯,庐州路六安、舒城县水。九月戊戌,大宁路、水达达等驿水伤稼。十一月辛酉,平江路水,损官民田四万九千六百三十顷。十二月辛卯,徽州、庐州、济南、真定、河间、大名、归德、汝宁、巩昌诸处及河南芍陂屯田水。 按《五行志》:二年闰五月,睢阳县亳社屯大水。六月,奉元郿县,邠州新平、上蔡二县水。
至治三年,大水。八月,泰定帝即位,复大水。
按《元史·英宗本纪》:三年五月丙辰,东安州水,坏民田千五百六十顷。戊午,真定路武邑县雨水害稼。诸卫屯田及永清县水。六月,易、安、沧、莫、霸、祁诸州及诸卫田水,坏田六十馀顷。 按《泰定帝本纪》:至治元年八月癸巳即位。九月,南康、漳州二路水。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漷州雨水害稼。九月,漳州、建昌、南康等郡水。
泰定帝泰定元年,大水,江、河、海溢。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泰定元年四月辛巳,云南中庆、昆明屯田水。六月己卯,大同浑源河,真定滹沱河,陕西渭水、黑水,渠州江水皆溢,并漂民庐舍。七月戊申,奉元路朝邑县、曹州楚丘县、大名路开州濮阳县河溢,大都路固安州清河溢,顺德路任县沙、澧、洺水溢,定州屯河溢。九月癸丑,奉元路长安县大雨,澧水溢,延安路洛水溢,濮州馆陶县及诸卫屯田水。十二月癸亥,盐官州海水溢,屡坏堤障,浸城郭,遣使祀海神。乙亥,温州路乐清县盐场水,民饥。两浙及江东诸郡水,坏田六万四千三百馀顷。 按《五行志》:泰定元年五月,漷州、固安州水。陇西县大雨,水,漂死者五百馀家。龙庆路雨水伤稼。六月,益都、济南、般阳、东昌、东平、济宁等郡二十有二县,曹、濮、高唐、德州等处十县淫雨,水深丈馀,漂没田庐。陈、汾、顺、晋、恩、深六州雨水害稼。七月,真定、河间、保定、广平等郡三十有七县大雨水五十馀日,害稼。
泰定二年,大水,江溢,汾河溢。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二年正月己卯,南宾州、棣州等处水。五月丙子,大都路檀州大水,平地深丈有五尺,汴梁路十五县河溢,江陵路江溢。浙西诸郡霖雨,江湖水溢。六月丁未,镇西武靖王部及辽阳水,通州三河县大雨,水丈馀,潼川府绵江、中水江溢入城郭,冀宁路汾河溢。七月壬申,睢州河决。八月辛丑,卫辉路汲县河溢。九月丁丑,开元路三河溢。十一月壬申,常德路水。是岁,御河水溢。 按《五行志》:二年正月,大都宝坻县、肇庆高要县雨水。巩昌路水。闰正月,雄州归信县大水。二月,甘州路大雨,水,漂没行帐孳畜。三月,咸平府清、寇二河合流,失故道,隳堤堰。四月,涿州房山、范阳二县水。岷、洮、汶、阶四州雨水。五月,高邮兴化、江陵公安二县水。河溢汴梁,被灾者十有五县。六月,归德宿州雨水。济宁路虞城、砀山、单父、丰、沛五县水。八月,霸州,涿州,永清、香河二县大水,伤稼九千五十馀顷。十月,宁夏鸣沙州大雨水。
泰定三年,河决,大水,海溢。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三年二月,归德府属县河决。五月庚午,太平、兴化属县水。扬州路属县财赋官田水。六月己亥,大同属县大水,光州水,大昌屯河决。七月庚申,河决郑州、阳武县,漂民万六千五百馀家。永平、大都诸属县水。大同浑源河溢,檀、顺等州两河决,温榆水溢,汴梁路水。八月辛丑,扬州崇明州大风雨,海水溢,溺水死者给棺敛之。真定蠡州、奉元蒲城等县及无为州诸处水。九月戊辰,扬州、宁国诸属县水,汾州平遥县汾水溢。十一月己亥,亳州河溢,漂民舍八百馀家,坏田二千三百顷。大宁路大水,坏田五千五百顷,漂民舍八百馀家,溺死者人给钞一锭。庚子,沈阳、辽阳、大宁等路及金、复州水,民饥。己巳,永平路大水。锦州水溢,坏田千顷,漂死者百人。崇明州海溢,漂民舍五百家。 按《五行志》:三年正月,恩州水。六月,归德府河决。六月,大同县大水。汝宁光州水。七月,河决郑州,漂没阳武等县民一万六千五百馀家。东安、檀、顺、漷四州雨,浑河决,温榆水溢,伤稼。延安路肤施县水,漂民居九十馀户。八月,盐官州大风,海溢,捍海堤崩,广三十馀里,袤二十里,徙居民千二百五十家以避之。真定蠡州,奉元蒲城县,无为州,历阳、含山等县水。九月,平遥县汾水溢。十一月,崇明州三沙镇海溢,漂民居五百家。十二月,辽阳大水。大宁路瑞州大水,坏民田五千五百顷,庐舍八百九十所,溺死者百五十人。
泰定四年,海水溢,河决。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四年正月戊申,盐官州海水溢,坏捍海堤二千馀步。丁卯,大宁路水。三月,浑河决。四月癸未,盐官州县水溢,侵地十九里。五月,以盐官州海溢,命天师张嗣成修醮禳之。六月乙未,汴梁路河决。七月,云州黑河水溢。衢州大雨,水,辽阳辽河、老撒加河溢。八月癸酉,滹沱河水溢,扬州路崇明州、海门县海水溢,汴梁路扶沟、兰阳县河溢,没民田庐。建德、杭州、衢州属县水。 按《五行志》:四年正月,盐官州潮水大溢。四月,复崩十九里,发丁夫二万馀人,以木栅竹落砖石塞之,不止。六月,大都东安、固安、通、顺、蓟、檀、漷七州,永清、良乡等县雨水。七月,云安县水。八月,济宁虞城县河溢,伤稼。十二月,夏邑县河溢。汴梁中牟、开封、陈留三县,归德邳、宿二州雨水。
致和元年,水。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致和元年三月,盐官州海堤崩,遣使祷祠,造浮图二百十六,用西僧法厌之。河决砀山、虞城二县。四月,盐官州海溢,益发军民塞之,置石囤二十九里。六月,南宁、开元、永平等路水。河间林邑县雨水。济南、般阳、济宁、东平等郡三十县,濮、德、泰安等州九县雨水害稼。七月,广西两江诸州水。
文宗天历元年,大水。
按《元史·文宗本纪》:天历元年十二月,杭州、嘉兴、平江、湖州、镇江、建德、池州、太平、广德等路水,没民田四千馀顷。
天历二年,大水。
按《元史·文宗本纪》:天历二年六月,淮东诸路、归德府徐、邳二州大水。永平屯田府昌国、济民、丰赡诸署,蝗及水灾。丙午,永平屯田府所隶昌国诸屯大风骤雨,平地出水。七月丁巳,宗仁卫屯田大水,坏田二百六十一顷。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大都东安、通、蓟、霸四州,河间靖海县雨水害稼。
至顺元年,大水,河、海、江俱溢。
按《元史·文宗本纪》:至顺元年五月,右卫左右手屯田大水,害禾稼八百馀顷。六月丙申,黄河溢,大名路三属县没民田五百八十馀顷。高唐、曹州及前、后、武卫屯田水灾。七月丙子,海潮溢,漂没河间运司盐。闰七月戊申,大都、太宁、保定、益都诸属县及京畿诸卫、大司农诸屯水,没田八十馀顷。杭州、常州、庆元、绍兴、镇江、宁国诸路及常德、安庆、池州、荆门诸属县皆水,没田一万三千五百八十馀顷。松江、平江、嘉兴、湖州等路水,漂民庐,没田三万六千六百馀顷。九月,辽阳行省水达达路,自去夏霖雨,黑龙、宋瓦二江水溢。至顺二年,大水,漳河决,太湖溢。
按《元史·文宗本纪》:二年四月壬戌,潞州潞城县大水。五月甲辰,宁夏、绍庆、保定、德安、河间诸路属县大水。六月,大都、保定、真定、河间、东昌诸路属县及诸屯水,彰德路临漳县漳水决。七月戊戌,湖州安吉县大水暴涨,漂死百九十人。大都、河间、汉阳属县水。八月,江浙诸路水潦害稼,计田十八万八千七百三十八顷。十月丁巳,江浙平江、湖州等路水伤稼。 按《五行志》:二年十月,吴江州大风,太湖水溢,漂民居一千九百七十馀家。十二月,深州、晋州水。
至顺三年,河、洛、滹沱溢,宁宗即位,楚丘河堤坏。按《元史·文宗本纪》:三年二月,洛水溢。五月丁酉,扬州之江都、泰兴,德安府之云梦、应城县水,汴梁之睢州、陈州、开封之兰阳、封丘诸县河水溢,滹沱河决,没河间青州等处屯田四十三顷。六月乙丑,无为州、和州水。八月,冀宁路之阳曲、河曲二县及荆门州皆旱,江水溢,高邮州之宝应、兴化二县,德安府之云梦、应城大雨,水。九月,益都路之莒、沂二州,泰安州之奉符县,济南路之鱼台、丰县,曹丘之楚丘县,平江、常州、镇江三路,松江府、江阴州,中兴路之江陵县,皆大水。 按《宁宗本纪》:三年十月庚子即位。是月丙寅,楚丘县河堤坏。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汾州大水。
顺帝元统元年,泾河、黄河溢,大水。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顺四年六月己巳即位。是月,泾河溢,关中水灾。黄河大溢,河南水灾。七月,霖雨。潮州路水。 按《五行志》:元统元年五月,汴梁阳武县河溢,害稼。六月,京畿大霖雨,水平地丈馀。泉州霖雨,溪水暴涨,漂民居数百家。
元统二年,水。
按《元史·顺帝本纪》:元统二年正月辛卯,东平须城县、济宁济州、曹州济阴县水灾。二月,滦河、漆河,永平诸县水灾。瑞州路水。三月庚子,杭州、镇江、嘉兴、常州、松江、江阴水旱疾疫。四月,益都、东平路水。六月,大宁、广宁、辽阳、开元、沈阳、懿州水旱蝗。戊午,淮河涨,淮安路山阳县满浦、清冈等处民畜房舍多漂溺。九月壬子,吉安路水灾。 按《五行志》:元统二年三月,山东霖雨,水涌。五月,镇江路水,宣德府大水。
至元元年,河决。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元元年,河决汴梁封丘县。
至元二年,大水。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五月,南阳邓州大水。六月,泾水溢。八月,大都至通州霖雨,大水。至元三年,大水,河溢。
按《元史·顺帝本纪》:三年二月,绍兴路大水。六月辛巳,大霖雨,自是日至癸巳不止。京师、河南、北水溢,御河、黄河、沁河、浑河水溢,没人畜、庐舍甚众。壬辰,彰德大水,深一丈。七月己亥,漳河泛溢。乙卯,怀庆水。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广西贺州大水害稼。六月,卫辉淫雨至七月,丹、沁二河泛涨,与城西御河通流,平地深二丈馀,漂没人民房舍田禾甚众,民皆栖于树木,郡守僧家奴以舟载饭食之,移老弱居城头,日给粮饷,月馀水方退。汴梁兰阳、尉氏二县,归德府皆河水泛溢。黄州及衢州常山县皆大水。
至元四年,大水。
按《元史·顺帝本纪》:四年五月,临沂、费县水。六月乙丑,邵武路大雨,水入城郭,平地二丈。 按《五行志》:四年五月,吉安永丰县大水。
至元五年,大水。
按《元史·顺帝本纪》:五年六月庚戌,汀州路长汀县大水,平地深可三丈馀,没民庐八百家,坏民田二百顷。秋七月甲申,常山宜兴山水出,势高一丈,坏民庐。按《五行志》:五年七月,沂、沐二河暴涨,决堤防,害田稼。邵武光泽县大水。
至元六年,大水。
按《元史·顺帝本纪》:六年二月,福宁州大水,溺死人民。京畿五州十一县水。秋七月乙卯,奉元路盩厔县河水溢,漂流人民。十月,河南府宜阳等县大水,漂没民庐,溺死者众。 按《五行志》:六年五月甲子,庆元奉化州山崩,水涌出平地,溺死者甚众。六月,衢州西安、龙游二县大水。庚戌,处州松阳、龙泉二县积雨,水涨入城中,深丈馀,溺死者五百馀人;遂昌县尤甚,平地三丈馀。桃源乡山崩,压溺民居五十三家,死者三百六十馀人。七月壬子,延平南平县淫雨,水泛涨,溺死百馀人,损民居三百馀家,坏民田二顷七十馀亩。
至正元年,海溢,大水。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元年六月,扬州路崇明、通、泰等州海潮涌溢,溺死者千六百馀人。 按《五行志》:至正元年,汴梁钧州大水。
至正二年,汾水溢,大水。
按《元史·顺帝本纪》:三年六月,汾水大溢。 按《五行志》:二年四月,睢州仪封县大水害稼。六月癸丑夜,济南山水暴涨,冲东西二关,流入小清河,黑山、天麻、石固等寨及卧龙山水通流入大清河,漂没上下民居千馀家,溺死者无算。
至正三年,河决。
按《元史·顺帝本纪》:三年五月,河决白茅口。 按《五行志》:三年二月,巩昌宁远、伏羌、成纪三县山崩水涌,溺死者无算。五月,黄河决曰茅口。七月,汴梁中牟、扶沟、尉氏、洧川四县,郑州荥阳、汜水、河阴三县大水。至正四年,河决,海溢,大水。
按《元史·顺帝本纪》:四年正月庚寅,河决曹州。河又决汴梁。五月,大霖雨,黄河溢,平地水二丈,决白茅堤、金堤,曹、濮、济、兖皆被灾。七月,滦河水溢。戊子朔,温州飓风大作,海水溢,地震。 按《五行志》:四年五月,霸州大水。六月,河南巩县大雨,伊、洛水溢,漂民居数百家。济宁路兖州,汴梁鄢陵、通许、陈留、临颍等县大水害稼,人相食。七月,滦河水溢,出平地丈馀,永平路禾稼庐舍漂没甚众。东平路东阿、阳谷、汶上、平阴四县,衢州西安县大水。
至正五年,河决。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七月,河决济阴,漂官民亭舍殆尽。十月,黄河泛溢。
至正六年,河决。
按《元史·顺帝本纪》:六年,黄河决。
至正七年,大水。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五月,黄州大水。八月壬午,上海浦中午潮退而复至。
至正八年,河决,大水,江、海、潮溢。
按《元史·顺帝本纪》:八年正月辛亥,黄河决。五月庚子,广西山崩,水涌,平地水深二丈馀,屋宇、人畜漂没。壬子,宝庆大水。 按《五行志》:八年四月,平江、松江大水。五月庚子,漓江溢,平地水深二丈馀,屋宇、人畜漂没。乙卯,钱塘江潮比之八月中高数丈馀,沿江民皆迁居以避之。六月己丑,中兴路松滋县骤雨,水暴涨,平地深丈有五尺馀,漂没六十馀里,死者一千五百人。是月,胶州大水。七月,高密县大水。
至正九年,河决大水。
按《元史·顺帝本纪》:九年三月,河北溃。 按《五行志》:九年七月,中兴路公安、石首、潜江、监利等县及沔阳府大水。夏秋,蕲州大水伤稼。
至正十年,大水。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五月,龙兴瑞州大水。六月乙未,霍州灵岩县雨水暴涨,决堤堰,漂民居甚众。七月,汾州平遥县汾水溢,静江荔浦县大水害稼。
至正十一年,大水,河溢。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十一年秋七月丙辰,广西大水。 按《五行志》:十一年夏,龙兴南昌、新建二县大水。安庆桐城县雨水泛涨,花崖、龙源二山崩,冲决县东大河,漂民居四百馀家。七月,冀宁路平晋、文水二县大水,汾河泛溢东西两岸,漂没田禾数百顷。河决归德府永城县,坏黄陵冈岸。静江路大水,决南北二陡渠。
至正十二年,大水。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二年六月,中兴路松滋县骤雨,水暴涨,漂民居千馀家,溺死七百人。七月,衢州西安县大水。
至正十三年,大水。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三年六月,蓟州大水。 按《五行志》:十三年,蓟州丰润、玉田、遵化、平谷四县大水。七月丁卯,泉州海水日三潮。
至正十四年,大水,伊、洛溢。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四年六月,荆州大水。 按《五行志》:十四年六月,河南府巩县大雨,伊、洛水溢,漂没民居,溺死三百馀人。秋,蓟州大水。
至正十五年,大水。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五年六月,荆州大水。
至正十六年,河决大水。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六年八月,黄河决,山东大水。按《五行志》:十六年,河决郑州河阴县,官署民居尽废,遂成中流。山东大水。
至正十七年,大水,漳河溢。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七年八月,蓟州大水。 按《五行志》:十七年六月,暑雨,漳河溢,广平郡邑皆水。秋,蓟州四县皆大水。
至正十八年,大水。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八年七月,京师大水。 按《五行志》:十八年秋,京师及蓟州、广东惠州、广西四县、贺州皆大水。
至正十九年,汾水溢,河决。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九年夏四月癸亥朔,汾州暴涨。按《五行志》:十九年九月,济州任城县河决。
至正二十年,大水。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年七月,通州大水。
至正二十二年,河决,大水。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二十二年七月,河决范阳县,漂民居。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三月,邵武光泽县大水。
至正二十三年,河决。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三年,孟州济源、温县水。七月,河决东平寿张县,圮城墙,漂屋庐,人溺死甚众。
至正二十四年,水。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四年三月,益都县井水溢而黄。怀庆路孟州、河内、武陟县水。七月,益都路寿光县、胶州高密县水。
至正二十五年,大水,河决。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十五年秋七月,京师大水。河决小流口,达于清河。 按《五行志》:二十五年秋,蓟州大水。东平须城、东阿、平阴三县河决小流口,达于清河,坏民居,伤禾稼。
至正二十六年,大水,河徙。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二十六年秋七月,介休县大水。 按《五行志》:二十六年二月,河北徙,上自东明、曹、濮,下及济宁,皆被其害。六月,河南府大霖雨,瀍水溢,深四丈许,漂东关居民数百家。秋七月,汾州介休县汾水溢。蓟州四县、卫辉、汴梁钧州大水害稼。八月,棣州大清河决,滨、棣二州之界,民居漂流无遗。济宁路肥水县西黄水汎溢,漂没田禾民居百有馀里,德州齐河县境七十馀里亦如之。
明一
太祖洪武元年,河溢。
按《山东通志》:洪武元年,河溢曹州,徙治安陵镇。洪武二年,大水。
按《山东通志》:洪武二年,河没安陵镇,徙治盘石头。按《江西通志》:洪武二年三月,水深丈馀,城多倾圮。洪武五年,水涌。
按《浙江通志》:洪武五年七月,馀杭县大风,山谷水涌,漂流庐舍。
洪武六年,河溃。
按《山东通志》:洪武六年秋八月,河水暴涨,自齐河溃商河武定境南巨浪七十馀里。
洪武七年,河溢大水。
按《山东通志》:洪武七年,钜野县河水溢,流高四丈,坏居民庐舍、田畴。
按《浙江通志》:洪武七年,湖州大水。
洪武八年,河决。
按《河南通志》:洪武八年正月,河决开封府。
洪武九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洪武九年五月,仁和、钱塘、馀杭三县大水。
按《福建通志》:洪武九年大水,荡没民居无数。
洪武十年海溢,荆蕲水。
按《大政纪》:洪武十年五月庚申,户部主事赵乾往赈荆蕲等处水灾,坐迁延伏诛。
按《浙江通志》:洪武十年,海潮齧浙江岸。
洪武十一年,海溢大水。
按《江南通志》:洪武十一年,大风海溢,三洲漂没,先是有大鱼入太仓内河。
按《湖广通志》:洪武十一年,岳州大水。
洪武十三年,河决大水。
按《大政纪》:洪武十三年六月,河决曹单。时河南水决李家杨家等口,淤塞马水河,河水横流山东、曹单等州县,被害尤甚。
按《湖广通志》:洪武十三年,荆州大水。
洪武十四年,河决。
按《大政纪》:洪武十四年八月,河南原武、祥符、中牟诸县河决为患。诏有司防护旧堤,勿重用吾民。
洪武十五年,河决。
按《河南通志》:洪武十五年七月,河溢荥泽、阳武。洪武十七年大水,河决。
按《明通纪》:洪武十七年七月,河南大水,禾稼荡尽。命驸马都尉李祺往同有司,验民户口,预为赈恤。按《河南通志》:洪武十七年,河南大水。六月,雎州巴河决。
按《浙江通志》:洪武十七年八月,台州大风雨,山谷暴涨,天台沿溪居民多被漂没。处州大水。
洪武十九年,大水。
按《大政纪》:洪武十九年四月丙戌,河南大水。诏赎民鬻子。
按《福建通志》:洪武十九年大水,人民没淹,大半田园丘墟。
洪武二十年,汴河溢,会稽暴水。
按《河南通志》:洪武二十年,河溢冲汴,由安远门入渰,没官私、厅宇甚多。
按《浙江通志》:洪武二十年,会稽大风雨,水暴至死者十之四五,水上有火万炬。
洪武二十一年,长乐大水。
按《福建通志》云云。
洪武二十三年七月,江南北海溢,河决河南。
按《大政纪》云云。
洪武二十四年六月,河决原武入淮。
按《大政纪》云云。
洪武二十五年正月,河决武阳。
按《大政纪》云云。
洪武二十六年,海溢。
按《浙江通志》:洪武二十六年,山阴、会稽大风,海溢,坏田庐。
洪武三十年八月,河决开封。
按《大政纪》云云。洪武三十一年,大水。
按《福建通志》:洪武三十一年大水,坏民庐舍。
惠宗建文二年,萧山大水。
按《浙江通志》云云。
建文三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建文三年六月,金华大水。
成祖永乐元年,大水。
按《大政纪》:永乐元年四月戊申,命户部尚书夏原吉治水江南。时嘉兴、苏松诸郡频岁水患,屡敕有司督治无功,故命之。八月癸丑,浙江赭山风潮,冲决万四百馀步,坏田四十万顷,命工部遣官修筑。
按《浙江通志》:永乐元年,嘉兴大水。
永乐二年,大水。
按《名山藏》:永乐二年六月,苏松、嘉湖诸郡大水,命监察御史督有司赈之。
按《浙江通志》:永乐二年十一月,杭州大水。
按《广东通志》:永乐二年三月,惠州大水,溢至都署堂下。
按《江南通志》:永乐二年四月,临淮大水,徙县治于曲阳门外。
永乐三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永乐三年,杭州大水,嘉兴大水。
永乐五年,大水。
按《广西通志》:永乐五年夏五月,阳朔大水。蛇、龙群作,山谷成渊。
永乐六年,海决。
按《浙江通志》:永乐六年,海宁县海决。
永乐七年,暴水。
按《名山藏》:永乐七年六月,上谓廷臣曰:近日州县数奏水旱,朕甚不宁。右通政马麟对曰:尧汤不免焉,抑一二州郡耳。上曰:洪范雨旸,皆本人事尔,何不学。因顾方宾等曰:朕与卿等,皆当修省。八月,丽水县山水暴溢,害民。皇太子遣人抚视。
永乐八年大水,河决。
按《名山藏》:永乐八年正月,皇太子以淮扬凤阳至陈州,去年水患,遣近臣免其被灾田赋。有典卖子女,为赎还。工匠役京师者,悉罢遣之。五月,汉中府金州大水,坏城垣仓廪,漂溺人口。事闻,皇太子命户部速遣人抚视。六月,皇太子免颍州并太和县被水灾田赋。七月,平阳县风潮漂没。皇太子命安抚赈恤之。十二月戊戌,河南守臣言河决坏城,宜及时修理。谕工部遣人往视堤防。
永乐九年,河决大水。
按《大政纪》:永乐九年正月己丑,免北京祁州被水灾田租。二月庚戌,山东齐东知县张升言:去岁洪水冲决,小清河渰没下涸官堤等处盐场,及青州属县邑田,请浚上流,修堤防,使水由故道。皇太子命工部速遣官,相度修浚。己亥,山东沂州言:沐河口冲水决五十馀丈,请发民夫修筑。从之。六月,抚恤扬州府诸县被水灾者。十二月,以水灾,免顺天府等州县税粮。永乐十年,河决大水。
按《大政纪》:永乐十年三月甲辰,蠲北京所属水灾郡县租税。戊申,河南遂平县水决河堤,没田四十馀顷,被灾一百三十六户。皇太子遣人赈恤之。六月癸亥,河南鄢陵、临漳二县大水没田禾。事闻,皇太子遣人抚视。七月,直隶吴江、长洲、昆山、常熟四县水灾,免粮一十三万八千六百九十石有奇。顺天府言:芦沟河水涨,坏桥及堤岸八百二十丈,坏官民田庐,溺死人畜。命户工二部遣人抚绥修筑。丁未,浙江嘉兴县水灾,免粮三千六百一十石。十一月戊戌,北京行太仆寺卿杨砥言:吴桥至天津等卫,大水决堤,伤稼。窃见德州东南黄河故道,及土河,乞开二河,以分水势。命工部侍郎蔺芳往经略之。河间献县言:水决真定之饶阳、武强等处堤岸,渰没下流田庐。乞集夫修筑。从之。甲申,湖广湘阴广、东海康遂溪二县,以水灾,免税粮。十二月庚午,以水灾,免湖广黄州、常德二府粮万九千五百石。河南中牟河内等县粮千六百石。辛未,湖广华容县言:水决安津等堤防四十六处,伤民禾稼,功大难成。命发旁县民并力修之。壬申,户部言:邳州水灾,民乏食。命监察御史乘传往赈之。癸酉,保定府安州奏:水决直亭河口。乞起夫修筑。命候春暖筑之。
按《名山藏》:永乐十年七月,以水,免苏州府诸郡税粮。按《江西通志》:永乐十年夏五月,武宁大雨,水,漂没民居令户部抚恤。
永乐十一年,大水。
按《名山藏》:永乐十一年六月,上召行在户部臣曰:人从徐州来言:水灾,民有鬻男子者。人至父子相弃,穷极矣。即驿赈之,所鬻为赎还。乐亭县水伤稼,免其租。按《浙江通志》:永乐十一年五月,大风潮,仁和县十九都、二十都俱没于海。永乐十二年,大水。
按《名山藏》:永乐十二年十二月,苏、松、嘉、湖、杭五府大水,有司请半徵上尽蠲焉。
永乐十四年大水,海溢。
按《大政纪》:永乐十四年正月己未,以水灾,免河南怀庆、彰德等府去年租税。七月己未,江西广信、饶州、浙江衢州、金华,大水暴涨,坏城垣房舍,溺死人畜甚多。命户部遣人分视赈恤。九月丙申,免河南宁陵县被水田租。甲寅,直隶盐城县飓风,海水泛溢,伤民田二百一十五顷。皇太子令蠲田租一千一百七十馀石。按《陕西通志》:永乐十四年五月,汉水涨溢,渰没州城,公私庐舍无存者。
按《浙江通志》:永乐十四年五月,金华大水。七月,衢州、金华、复大洪水。
按《福建通志》:永乐十四年夏,南平、将乐、沙县、顺昌俱大水。七月,邵光大水,昌城荡庐舍,漂溺男女数万口。永乐十九年,徐州水。
按《名山藏》:永乐十九年十月,以水,免徐州税粮。永乐二十年,凤阳水。
按《名山藏》:永乐二十年闰十二月,以水,免凤阳府所属州县粮。
永乐二十年,海潮溢。
按《浙江通志》:永乐二十年,象山海溢。
按《广东通志》:永乐二十年夏五月己未,广州飓风暴雨,潮水汎溢。人溺死者三百六十馀口,漂没庐舍千二百间,坏仓粮二万五千三百馀石。
永乐二十二年,大水。
按《大政纪》:永乐二十二年九月,治水左通政乐福奏:苏、松、嘉、湖、杭、常六府,水没禾稼,请俟来岁并徵。令以钞布代输。十月,苏州、徐州等州县水没田,诏免今年租税。丙午,山东登莱诸郡水灾伤麦,乞令以他物代输前岁逋税。令蠲。永乐二十年,逋税其二十一年以钞代输。癸丑,顺德府广宗县奏:今岁水灾伤田稼,乞宽其租税。令折输钞。十一月,河南永城县大水伤田稼,命免去年税粮马草。
仁宗洪熙元年大水,漳河溢。
按《大政纪》:洪熙元年三月,黄岩县奏大水,没民居五百馀家,溺死八百馀人,命户部遣官驰赴赈恤。按《名山藏》:洪熙元年九月,左通政乐福治水。苏、松、嘉、湖、杭、常奏六府水,没稼。请宽徵待来年。上曰:民之艰食,来岁匪易。令代以钞布。漳河溢广宗县,伤稼,赈恤之。
宣宗宣德元年,黄梅大水。
按《湖广通志》云云。
宣德三年六月,杭州大水。
按《浙江通志》云云。
宣德六年六月,大水。
按《畿辅通志》云云。
宣德七年,昌化县水。
按《浙江通志》云云。
宣德八年,大水。
按《江西通志》:宣德八年,南昌、饶州、广信、南康九江大水。
宣德九年,大水。
按《名山藏》:宣德九年八月,畿内、陕西、四川水,赈恤之。按《浙江通志》:宣德九年,嘉兴大水。
按《湖广通志》:宣德九年,武昌大水。
英宗正统二年,水溢。
按《江南通志》:正统二年九月,苏州府风雨暴至平地水溢数尺,太湖水高一二丈,沿湖人畜、庐舍无存。渔舟漂溺几尽,松江大风雨,湖海涨涌濒海居民,有全村漂没者。宜兴大风,拔木水溢,漂没千馀家。
正统三年,大水。
按《明昭代典则》:正统三年五月,江北大水,直隶淮扬地方被灾,盐课缺少。上命巡抚侍郎周忱往视之。忱奏:令苏州等府,将拨剩馀米,每府量拨一二万石,运扬州各盐场收贮,照数出给通关。准作次年预纳秋粮,其米听令灶户,将私盐于附近场分上纳,即照时价给米食用。于时米贵盐贱,官得积盐,民得食米,上下赖之。
正统四年,京师大水。
按《大政纪》:正统四年六月,京师大水,诏求直言命户部侍郎吴玺、顺天府尹姜涛存问被水军民,具奏赈济。
按《名山藏》:正统四年五月壬申,京师大雨,水溢坏官舍民居,溺死人甚众。人多露宿长安市。六月,命工部右侍郎邵旻等,择各厂房,居军民无屋者。户部右侍郎吴玺,存问被水,家给米一石。溺死者,加钞五百贯。丁酉,以京畿大水,遣祭告于昊天上帝、后土、皇地祇,敕群臣修省。
按《明昭代典则》:正统四年六月,京师大水。敕曰:朕承祖宗大统,奉顺天道,以父母斯民为心,用图安集,夙夜匪怠。今年五月以来,天雨连绵,潦水泛溢,京城内外,官员军民,房屋多有坍塌。低洼者,尽行淹没。被水军民,老幼徬徨,无存身之地。应有为水所溺,为墙屋所压而死者。困迫已甚,而雨犹未止。《洪范》庶徵,实由人事,静思厥咎,深切于怀。尔户部委侍郎吴玺,顺天府委府尹姜涛,存问军民被水之家,及有人口压溺死者,具奏。量加赈恤。工部委侍郎邵旻,都察院委佥事御史曹翼,六科共推举廉正给事中二员,一同踏勘京城内外高爽之地,及比先营造厂房,今可归并者,酌量归并,以其地分给军民居住。工匠有见系在官,今房屋为水坍塌者,免役两个月,使之修葺。玺等受朕职任,宜体朕仁民恤患之心,毋徇请托,毋肆欺蔽,必公必正,使民生得所,天意协和,庶副朕之委任。钦哉。
按《明通纪》:正统四年春,京城大水为灾。诏求直言。敕户部侍郎吴玺、顺天府尹姜涛,存问军民被水之家,具奏,赈恤。翰林院编修刘定之,上言十事:一言号令之出,宜求其大公至正,久而无弊,信赏必罚,不为苟且。二言公卿侍从,宜时常召见,俾承清问,因以观其才能,察其心术,而进退之。三言降寇,近处京畿,宜渐分其类,移置南地。四言宜以京官出任郡县,使民得蒙循良之政。五言宜仿唐制,朝官升任之时,举贤良自代。六言武臣子弟,宜习韬略。七言守令之官,宜详加察。八言锄富恤贫。九言丁忧宜令终制。十言宜遏僧尼。疏留中,不下。
正统五年大水,海溢。
按《名山藏》:正统五年十一月,以杭、嘉、湖三府水患,未消流移,未复命。浙江布政按察各选一人,专理预备之政。
按《浙江通志》:正统五年,象山海溢。
正统七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正统七年,嘉兴大水。
正统八年,大水。
按《大政纪》:正统八年三月,命工部右侍郎王永和巡视淮南水灾。
按《浙江通志》:正统八年,金华大水。
正统九年,大水。
按《大政纪》:正统九年闰七月,浙西大水。
按《名山藏》:正统九年七月壬寅,敕户部曰:南北直隶,被水灾绝多,朕甚悯焉。尔户部,其令所司,加意存恤。缺食者赈之,蠲其租,及岁办物料。
正统十年,海溢大水。
按《浙江通志》:正统十年八月,海宁县海水溢。
按《福建通志》:正统十年五月,大水。
正统十一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正统十一年五月,嘉兴大水。
正统十三年,河决。
按《大政纪》:正统十三年七月,河决荥阳,经曹濮至阳谷入漕河,积沙湾东堤入海。寻东过开封城,西南经陈留,自亳入涡口,又经蒙城,至怀远界入淮。命工部尚书石璞治之。
正统十四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正统十四年,新昌县大水。
代宗景泰三年,淮济水溢。
按《名山藏》:景泰三年九月,江淮以北直至济宁,水涨,渰没禾稼房屋。东昌府连接河南地方,黄河奔决。敕太子太保兼都察院左都御史王文,巡视整理。景泰四年大水,河决。
按《大政纪》:景泰四年七月,命礼部侍郎邹干,赈济河南凤阳等处大水。奏免本年税粮。八月,巡抚河南右都御史王暹奏:开封等府水灾,其远运粮草,乞量派别州县运纳。从之。
按《明昭代典则》:景泰四年,徐珵更名有贞,升右佥都御史治张秋决河。
景泰五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景泰五年,湖州大水,民相食。
景泰六年,大水。
按《广西通志》:景泰六年,郁林大水。景泰七年,大水。
按《名山藏》:景泰七年六月,徐州大水,河南亦大水,河决,开封河南彰德渰没无算。
按《山东通志》:景泰七年春三月,河溢,漫流博平、茌平二县,垫溺者甚众。青城、德平大水,民多避居邹平山麓。当时有诗云:灶底惟闻蛙鼓吹,庭前常见鲤梭抛。按《浙江通志》:景泰七年五月,馀杭、萧山大水。
英宗天顺元年,大水。
按《山东通志》:天顺元年,济南德平大水,饥人相食。天顺二年,大水。
按《大政纪》:天顺二年七月,山东大水,守臣请蠲租未允,礼部右侍郎章纶请减半从之。天顺三年,海溢。
按《浙江通志》:天顺三年,海盐县海溢,漂溺男女万馀人。
天顺四年,大水。
按《大政纪》:天顺四年八月,天下大水,江南尤甚。命户部行被灾州县申报抚按,灾重者全免,稍重者免半,又轻者免三分。时田尽渰没,李贤因召对言曰:臣闻今年水灾甚大,数十年未尝见。此百姓不能存活。上曰:为之奈何。贤曰:若非大加恩典,安得苏息。上曰:如何行则可。贤曰:宜下诏免徵粮草。上曰:固可诏,非一二条可行,莫若以旨意,与户部行于天下。贤曰:如此尤善。及户部行天下,奏水灾者无虚日,上见其实。按《浙江通志》:天顺四年四月,萧山县大水。八月,湖州大水,民饥。
天顺五年大水,河决潮溢。
按《大政纪》:天顺五年五月,江南、北大水。自天顺四年水灾以来,天下米谷皆贵,人民艰难,至五年尤甚。七月,河决开封。
按《名山藏》:天顺五年七月,河南水黄河溢涨,汴襄间渰没官民庐舍,多死者。命工部右侍郎薛远往视之。九月,苏州滨海诸县潮挟雨大,至死者万馀人。命赈恤之。
按《河南通志》:天顺五年,黄河溢决,开封府城由安远门入,淹没官廨、民庐甚众。
按《江南通志》:天顺五年七月,海滨风雨大作,潮涌寻丈,漂没庐舍。
按《湖广通志》:天顺五年,随州大水,黄陂大水。
按《福建通志》:天顺五年七月十四日,福安、东平二溪水溢,疾风猛雨从之。
天顺八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天顺八年,静乐县大水,河决堤六十丈,渰民田百顷。
天顺十九年,海啸。
按《福建通志》:天顺十九年六月十九日,海啸。
按《广西通志》:天顺十九年夏五月,大水,杀禾稼,民饥。
宪宗成化元年,大水。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元年,南北直隶及河南、山西、湖广、江西、浙江郡县大水。户部言:南直隶、浙江等处,旱潦相继,岁运京储四百万石。今罹灾伤,优免数多,来岁充运不足,请以淮浙等盐,广募商人,于淮徐德州水次仓中纳米,俟来岁分拨官军支运。庶民不困于荒年,而国用亦无所损矣。制可。
按《大政纪》:成化元年十一月,诏保定、永平二府所属十六州县水灾,免粮一万八千六百有奇。
按《湖广通志》:成化元年,靖州大水。
按《广东通志》:成化元年春正月,惠州大水。秋七月,德庆大水。
成化二年,大水。
按《大政纪》:成化二年七月,顺天、保定、开封、青州四府大水。
成化三年,海溢。
按《浙江通志》:成化三年,嘉兴海水溢,溺万人。
成化四年,海溢大水。
按《浙江通志》:成化四年,台州海溢。
按《湖广通志》:成化四年,德安大水入韨。
成化五年,河决大水。
按《大政纪》:成化五年六月,河决开封。
按《湖广通志》:成化五年,辰州大水。
成化六年大水,海溢。
按《大政纪》:成化六年四月,以水灾,免直隶溧水、溧阳、句容、六合、江浦、当涂、芜湖七县税粮,共三万六千四百馀石。七月戊戌,户部奏给事中韩文等,勘实通州张家湾等处,被水军民二千六百六十户,漂损房舍六千四百九十处。上命所司赈恤之。十月,以水灾,免保定等卫子粒三万三百石有奇。
按《明通纪》:成化六年夏,京畿大水,命右都御史项忠巡视顺天、河间、永平三府。忠多发官廪,又设法劝分,得米一十六万石,银布牛俱各万馀,所活二十七万八千馀人。
按《浙江通志》:成化六年,嘉兴大水,无禾麦。台州大水,民饥。馀杭大水。九月,馀姚大风,海溢,溺死七百馀人。按《湖广通志》:成化六年,汉阳水。
成化七年,大水。
按《大政纪》:成化七年二月,以水灾,免福建福安、连江、龙岩三县税粮,一万五百馀石。以水灾,免直隶苏松常镇四府所属吴江等一十四县,并苏州卫秋粮子粒,共四十三万四千六百石,马草一十六万九千八百九十馀包。十一月,以水灾,免直隶凤阳府泗州、天长、盱眙、宿州、徐州、萧沛、砀山、丰诸县夏税麦,凡万二千馀石,丝五万九千二百馀两。
成化八年大水,汉水溢、海溢。按《江西通志》:成化八年秋,瑞州大水。
按《陕西通志》:成化八年八月,汉水涨溢,高数十丈,城郭民居淹没。
按《浙江通志》:成化八年七月,杭州、绍兴大风海溢,溺死者甚众。
按《广东通志》:成化八年秋七月,广州大雨水。
按《云南通志》:成化八年,姚安大水,无秋。
成化九年,大水。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九年六月,广平、顺德、大名、真定、保定及河南怀庆府大雨水。
按《浙江通志》:成化九年,衢州、处州大水。
按《贵州通志》:成化九年夏五月,大水。
成化十年,大水。
按《大政纪》:成化十年三月,以水灾,免直隶寿、泗、和三州、霍丘等八县成化九年秋粮,三万七千馀石。凤阳留守左等七卫,并洪塘湖千户所子粒,七千五百馀石。
成化十一年,大水。
按《大政纪》:成化十一年五月,以水灾,免直隶镇江府秋粮,五万四千八百馀石。镇江卫屯田子粒,五千二百馀石。以水灾,免福建漳州府龙溪、南靖、漳浦、长泰四县秋粮,二万三百馀石。漳州卫屯田子粒,一千三百馀石。
按《山西通志》:成化十一年,泽州大水。
成化十二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成化十二年八月,武义水灾,台州大水。成化十三年,大水。
按《名山藏》:成化十三年七月,赈恤京都民之被水者。八月,上曰:山东兖州及南直隶诸府州县,雨水为灾,民甚饥窘,朕实悯之。户部臣其择廉能郎官五员,分往赈济。
按《山东通志》:成化十三年,鱼台大水,坏民居。
按《浙江通志》:成化十三年,嘉兴、会稽大风雨,海溢,溺民居。
按《广西通志》:成化十三年夏六月,大水。
成化十四年,大水。
按《大政纪》:成化十四年八月,巡按直隶御史范铢奏:江北大水为灾,漂没田庐,倒塌城郭。乞除弊政,下所司知之。铢言:《春秋传》曰:大水者,阴逆与怨气并所致也。伏望亲贤远奸,信赏必罚。仍敕翰林博稽往事,敷陈致灾之由。钦天监占候天象,推详灾咎之应。科道直言无隐,吏部用人无私,法司鞫囚无枉,户工二部一切逋欠之物,不急之务,宜停征罢役,及将被灾之处,今年夏秋税粮为除豁,以苏民困。疏入。上曰:所言皆已行之事。所司其知之。
按《名山藏》:成化十四年五月,商州大水,民多淹没。十二月,谕户部臣曰:今岁北直隶水灾殊甚,闻紫荆关水门被水阖流至涿,则人民禾稼灾困可知。有田亩应免者,悉免之。
按《河南通志》:成化十四年,黄河决汴。
按《浙江通志》:成化十四年,象山海溢,新昌大水。按《湖广通志》:成化十四年秋,嘉鱼大水。
成化十五年,大水。
按《大政纪》:成化十五年二月,以去岁水灾,免湖广、荆、襄德三府并卫所夏秋税二十三万三千石。四月,京畿大水。
按《浙江通志》:成化十五年,松阳大水。
成化十六年,大水。
按《广东通志》:成化十六年,高要大水。
成化十七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成化十七年夏六月,孝义县大水,漂没南关及乡村庐舍三千区。
按《浙江通志》:成化十七年秋,嘉兴、湖州大水,民饥。按《广东通志》:成化十七年夏五月,增城大水。
成化十八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成化十八年,高平县大水。八月,宁乡县大水。
按《河南通志》:成化十八年六月,河南、北诸水溢。按《浙江通志》:成化十八年,嘉兴、馀姚大水。
按《湖广通志》:成化十八年,衡州、宝庆大水。七月,益阳、醴陵大水,漂民庐舍。
按《广西通志》:成化十八年春,大水阳朔县,坏屋百馀,城崩殆尽。
按《福建通志》:成化十八年,连江大水,坏县公署、学舍、仓廒,民畜溺死不可胜计。
成化十九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成化十九年,遂昌、宣平、景宁大水。按《广东通志》:成化十九年夏五月,香山水溢。
成化二十一年,大水。
按《大政纪》:成化二十一年五月,广东、肇庆大水,左布政陈选具奏灾伤未报,便宜发粟赈之。按《江西通志》:成化二十一年,南昌府属大水,闭城门五日,漂流房屋、人畜甚众。
按《福建通志》:成化二十一年三月,雨不止,至闰四月,闽县、候官、怀安、古田、闽清、连江、罗源、永福八县俱大水,民多溺死。
按《广东通志》:成化二十一年春,河源大水。
按《广西通志》:成化二十一年,苍梧大水。
成化二十二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成化二十二年,奉化、严州大水。
成化二十三年,大水。
按《畿辅通志》:成化二十三年秋,保定大水,无苗。按《湖广通志》:成化二十三年七月,靖州大水,坏城,淹军营数百区。
按《福建通志》:成化二十三年五月,将乐大水,漂三华桥及隆池都民居。
孝宗弘治元年,海溢。
按《浙江通志》:弘治元年,台州大风雨,海溢。
弘治二年,河决大水。
按《大政纪》:弘治二年五月,河决汴城入淮,复决黄陵冈入海。六月,京城及通州等处大雨,水,溢军民房屋,倾倒人畜多溺死,诏百官陈阙失。
按《明昭代典则》:弘治二年六月,京师大水,诏录囚徒求直言。
弘治三年,河决。
按《大政纪》:弘治三年四月,河决原武。命户部左侍郎白昂往治之。河决原武,支流为三,其一决封丘金龙口,漫于祥符长垣,下曹濮冲张秋长堤。一出中牟,下尉氏。一泛溢于兰阳、仪封、考城、归德,以至于宿,瀰漫四出,不由故道,禾尽没,民溺死者众。议者奏:迁河南藩省于他所,以避其害。左布政使徐恪条陈其不可,乃止。命昂往治之。昂复举南京兵部郎中娄性协治,乃筑阳武长堤,以防张秋。引中牟之决以入淮,浚宿州古汴河,以达泗。自小河西抵归德饮马池,中经符离桥一带,皆浚而深广之。又疏月河十馀,以杀其势,塞决口三十六,由是河入汴,汴入淮,淮入泗,以达于海,水患稍息。昂又以河南入淮非正道,恐不能容,乃复自鱼台历德州,至吴桥,修古河堤,又自东平北至兴济,凿小河十二道,引入大清河,及古黄河以入海河口,各作石堰,相水盈缩,以时启闭焉。
弘治四年,河溢大水。
按《山西通志》:弘治四年,文水河溢,害稼及民庐舍。按《浙江通志》:弘治四年,嘉兴、湖州大水。
按《湖广通志》:弘治四年五月,应山、高贵山顶水忽起,漂没乾明寺,僧皆溺死。
弘治五年大水,河决。
按《大政纪》:弘治五年五月,遣廷臣赍内帑银赈杭嘉湖大水。巡抚都御史似钟上疏,申理前奏,赈苏松不行,下所司知之。江南涝复甚,又条奏九事,不报。时遣廷臣赍内帑银,赈杭嘉湖三府水灾。因上疏理前奏,且言:苏松杭嘉湖三府,均之赤子也。赋税之出,苏松重于三府。水灾所伤,三府轻于苏松。今三府乃蒙赈恤,而苏松之民,何独不一蒙恤念乎。
按《明昭代典则》:弘治五年秋七月,河决张秋。
按《山东通志》:弘治五年春三月,河决黄陵冈,淹没民田数千顷。
按《浙江通志》:弘治五年,杭州、嘉兴、象山大水。
按《广东通志》:弘治五年,大雨水,广潮俱大水。
按《云南通志》:弘治五年五月,大理、点苍两溪大水,冲断西门关水入城。
按《何乔新本集》:题为陈言慎刑,以弭灾变。事窃见今年六月以来,淫雨连绵,潦水汎滥。京城内外,官吏军民之家,墙壁倾颓,房屋倒塌。通州张家湾、河西务等处,水势悍猛,临河居人,庐舍漂流,人畜溺死者众。粮船客船,沉没损坏者,不知其几。父老传言,数十年来,水患未有甚于此日者也。陛下恻然矜悯,即命巡城御史,督五城兵马司,查勘京师军民被灾者,量加赈恤。此实畏天爱民之盛心也。臣等仰惟陛下嗣位以来,励精图治,约己裕人,召用老成,贬斥邪佞。台谏有言,常舍己以从之。刑狱有疑,每屈法以宥之。宜夫和气召祥,雨旸时若,星纬顺度,山川咸宁矣。然雨雹风霆,天鸣地震,迭见于四方之奏报。今京师畿甸,又有此水灾。良由臣等任职无状,不能奉宣德意之所致耳。俯躬省咎,罪不容诛。窃伏思之,水,阴类也。以地言之,则中国为阳,外国为阴。以人言之,则君子为阳,小人为阴。以政事言之,则德为阳,刑为阴。《洪范》庶徵,皆由人事所感。今雨水为灾,意者外国之谋侵边欤。小人之或干政欤。皆非愚臣之所能知。臣等亦不敢越职而言。独以臣职掌言之,恐天下刑罚,未尽当罪,此致灾之一端也。夫民情狡诈,百端而隐匿,未易遽察问。囚者止据原词,审录者多拘成案。至于人命强盗,情尤难明。人命或因𩰚杀误杀,而检勘者辄以为谋。故盗贼或系抢夺拒捕,而巡捕者辄以为强劫。苟非的有證佐,谁敢轻与辨明。纵欲辨之,众口哗然,或以为受属,或以为纳贿,以故好名畏谤者,宁失入而不敢轻出,诚以公道之难明,而谤议之易腾,此天下之通患也。以在京法司,尚且顾忌如此。则在外可知矣。昔皋陶称舜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圣人之仁盖如此。伏望陛下,因雨水之灾,广好生之德。特敕两京法司,将见监重囚,再行详审。凡情有可矜,法有可疑,及人命无尸可验,强盗追无赃仗者,备开矜疑,缘由具奏,取自圣裁。在外各布政司及直隶府卫州县,有巡抚者,敕巡抚都御史会同巡按,并都布按三司官审录。无巡抚者,敕巡按御史会同三司,并直隶府卫正官审录。中间有可矜疑者,具实以闻,仍下法司参详,取旨定夺。其各处该决重囚,亦令决囚官员,照奉钦,依事理情,真罪当者,就行处决。若有称冤异词,及情可矜疑者,即与辨理,具奏处治。庶几刑狱不冤,灾变可弭矣。臣等又闻:正统四年六月,京师大水为灾。英宗睿皇帝,敕户部侍郎吴玺、顺天府尹姜涛,存问军民被水之家,具奏赈恤。又条示合行事宜,敕五府六部都察院等衙门,各修其职。今陛下率由祖宗令典,已命巡城御史,查勘京城内外被水军民,给粮赈恤矣。其通州一带,水患尤甚。乞敕该部委官查勘,一体赈恤。系官钱粮,果被漂流者,量为分豁。俾圣泽沾被,无间远迩。其各衙门,合行事宜,亦乞遵圣祖敕谕,斟酌而行之。万机之暇,召问内阁及文武大臣,询访致灾之由,同加修省。至于修德以凝天命,正心以端治原,勤圣学以讲求治道,法祖宗以辑宁邦家,此又敬天勤民之大本也。尤乞圣心加之意焉。臣等昧死陈言,不胜战慄之至。弘治五年七月初五日,具题。次日,奉圣旨,两京及在外刑狱,写敕去审录。通州抵张家湾一带,并芦沟桥上下水患,户部便差官同顺天府官,查勘被灾之家,一体赈恤。
弘治六年,大水。
按《湖广通志》:弘治六年六月,平江水。
按《贵州通志》:弘治六年,清平大水。
弘治七年河决,海溢。
按《大政纪》:弘治七年二月,河复决张秋。
按《浙江通志》:弘治七年,会稽、馀姚海溢。
弘治八年,水溢。
按《山东通志》:弘治八年,德平城濠水,忽溢于野。弘治九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弘治九年,兰溪大水。
弘治十年,大水。
按《湖广通志》:弘治十年,荆州大水,饥。自沙市决堤灌城,冲塌公安城楼,民田陷溺无算。
按《云南通志》:弘治十年,永平县大水,淹没民居数百家。
弘治十一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弘治十一年,泽州大水,河圮北城。按《浙江通志》:弘治十一年,馀姚大水,饥。
弘治十二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弘治十二年,衢州大水。
按《湖广通志》:弘治十二年,咸宁大水,舟入韨。
弘治十二年,河决。
按《山东通志》:弘治十二年,河南水决李家、杨家等口,淤塞马水河,河水横流曹、单二州,被害。
弘治十四年大水,汾水溢。
按《畿辅通志》:弘治十四年夏,永平府大水。
按《山西通志》:弘治十四年秋七月,太原、汾水涨水,势高四丈许,将临河村落房屋及禾漂没殆尽。
按《广东通志》:弘治十四年夏,广州、琼州大水。
按《云南通志》:弘治十四年秋,永昌、腾冲大水,坏民庐舍,人畜死者以百数计。
弘治十五年,海溢。
按《浙江通志》:弘治十五年,馀姚大风雨,海溢。
弘治十六年,海溢大水。
按《浙江通志》:弘治十六年,台州海溢入城市。
按《广东通志》:弘治十六年,南海、番禺大水。
按《福建通志》:弘治十六年七月、九月大水,漂没民居。弘治十七年,海溢。
按《广东通志》:弘治十七年夏四月,海丰海水溢惠州浪高如山。须臾,平地水深一二尺,金锡、杨安二郡民居滨海漂流,淹死不可胜数。五月,琼州水涨,伤稼,明年大饥。
弘治十八年,大水。
按《湖广通志》:弘治十八年,益阳水溢漂民居,施州大水。
按《广东通志》:弘治十八年夏,河源大水,被浸者五日,舟从城渡,民居沦没,岸崩可四五尺。
弘治二十三年,大水。
按《福建通志》:弘治二十三年五月,将乐大水,漂三华桥及隆池都居民。
[book_title]第一百三十卷
第一百三十卷目录
水灾部汇考八
明二〈武帝正德十四则 世宗嘉靖四十五则 穆宗隆庆六则 神宗万历四十则 熹宗天启五则 悯帝崇祯十三则〉
庶徵典第一百三十卷
水灾部汇考八
明二
武宗正德元年,大水。
按《全辽志》:正德元年秋七月,辽阳大水,平地深丈馀。按《江南通志》:正德元年秋七月,大水。
正德二年,海溢,大水。
按《浙江通志》:正德二年,山阴海溢,溺者万计。
按《湖广通志》:正德二年,宜章大水。
正德三年,河溢。
按《山东通志》:正德三年,单县河溢,害稼,漂溺居民庐舍殆尽。
按《浙江通志》:正德三年,馀、杭大水,钱塘雨红水。按《湖广通志》:正德三年五月,蒲圻大水。
按《山西通志》:正德三年六月,岢岚州太谷大水坏城垣,漂溺居民千馀人。
正德四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正德四年,嘉兴、湖州、馀姚大水。
按《江西通志》:正德四年夏六月,大水。
正德五年,大水。
按《江南通志》:正德五年,苏州大风,决水,田庐渰没,浮尸蔽川。
按《浙江通志》:正德五年,处州、湖州大水。
按《湖广通志》:正德五年,辰州大水。
正德六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正德六年夏六月,赵城大水,城东北大水,波涛汹涌,城不浸者三版。
按《湖广通志》:正德六年,应山大水。五月,蒲圻大水,漂没庐舍。
正德七年,海溢,滇池溢。
按《浙江通志》:正德七年,绍兴海溢,溺死者甚众。按《广西通志》:正德七年冬十一月,漓江水合。
按《云南通志》:正德七年,滇池水溢,荡柝昆阳州民居百馀所,溺死者无计。
正德八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正德八年秋八月,沁源大水,时无云而雷,风雨随之,沁源平地水深丈馀,漂没民田四千顷。按《广东通志》:正德八年春三月,新宁大水。
正德十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正德十年,杭州大水。
按《广东通志》:正德十年夏六月,新宁大水。秋七月,潮州大雨水,民多溺死。
正德十一年,大水,汉水溢。
按《浙江通志》:正德十一年,馀、姚水灾。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一年夏四月,新会大水,宜城大水入城。襄阳汉水溢,齧新城及坼溃者数十丈,施州大水坏城,漂民居。八月,汉川、应城、华容大水,荆州大水。
按《广西通志》:正德十一年夏秋,苍梧、博白大水。正德十二年,大水,汉水溢。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二年,武昌、汉阳大水,荆州大水,安陆汉水溢,田庐漂没,民多溺死。
正德十三年,大水,海溢。
按《大政纪》:正德十三年,江西大水。
按《山东通志》:正德十三年,章丘大水。
按《浙江通志》:正德十三年,湖州、宣平、景宁、泰、顺、台州大水,馀、姚、上虞飓风,海溢。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三年,武昌、汉阳、黄州大水。按《云南通志》:正德十三年秋八月,龙𩰚于顺宁,澜沧江涌,水高百丈,行者七日不渡。
正德十四年,河涨,泉涌,水溢。
按《陕西通志》:正德十四年,河涨倾沔县,岐山县润德泉久涸,复涌出。
按《浙江通志》:正德十四年,嘉兴、湖州、馀、姚、萧山大水。按《湖广通志》:正德十四年六月,安仁霖雨,水溢山崩,流杀八十九人,坏田七百馀顷。
正德十五年,大水。
按《明昭代典则》:正德十五年,衢州大水。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五年夏,武昌大水,至冬不涸。按《四川总志》:正德十五年,江津水溢,舟入县署,官民露处石子山,三日乃消。
按《广东通志》:正德十五年夏四月,清远大水。
世宗嘉靖元年,大水。
按《世宗实录》:嘉靖元年秋七月二十四日戊辰至次日己巳,大风雨,江海啸涌,漂没室庐、人畜。
按《大政纪》:嘉靖元年七月,南京大雨水。是月朔,风雨暴至,江水俱溢,倾陷居民数十百家,城垣、宫阙颓圯颇多。守臣以闻,帝谕南京群臣同加修省。
按《浙江通志》:嘉靖元年,杭州、湖州诸暨,龙泉大水。按《湖广通志》:嘉靖元年夏,衡阳大水,城圮。长沙亦大水七日,风雷电大作。
按《广西通志》:嘉靖元年,阳朔大水五日不消,人遭溺甚众。夏五月,全州大水,万乡四都山崩水涌,陷田数百顷。七月,苍梧大水,漂民庐舍万馀。
按《江西通志》:嘉靖元年五月,各府大水,饥。
嘉靖二年,大水,海溢。
按《大政纪》:嘉靖二年八月,河南大水,先是四方灾异奏报频仍,帝曰:上天示戒,朕心忧惶。特降敕谕,同加修省。凡关吏治民隐,兴利除害者,切实举行,以回天意。至是吏部侍郎汪俊上言:皇上入继以来,昭德塞违,动无过举。宜足致祥,而顾频告灾眚者,盖以临驭未几,政渐弗终,故天心仁爱,特示警惧,可不幡然慎终,以答天人之望欤。请试言之:陛下登极,一诏百度,惟贞迩来,举措背驰。万民失仰,诏令不能如初也。陛下即位之初,罢逐庸回,任用耆旧。尔来师傅重臣,咨询疏阔,任贤不能如初也。陛下即位之初,听言如流,迩来事涉戚宦,九卿台谏,执奏不从,听纳不能如初也。陛下即位之初,釐革倖位,迩来戚宦之家,藩邸之臣,侯伯锦衣,陈乞日多,慎名器不能如初也。陛下即位之初,奸党巨恶,下三法司鞫评。迩来事非机密,悉付诏狱,台谏论列,而不从法司。执奏而被诘,法守不能如初也。陛下即位之初,命科道查覈,御马监马匹牛羊,照数会计,继因阎闳渎奏,遂寝前旨,恤民不能如初也。陛下即位之初,禁出左道,迩来修设祷祀,溷渎宫庭,禁邪不能如初也。陛下即位之初,神气精明,迩来圣躬违和,天颜异旧,岂鼎盛之年,忘在色之戒欤,此保固不能如初也。有一于此,足以干和,况兼之乎。未可诿为适然之故,而不加之意也。疏入,不报。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年,湖州大水三至象山,大风雨,海溢。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年,岳州大水。冬,衡州大水。嘉靖三年,大水。
按《广东通志》:嘉靖三年秋,归善大水,时积雨弥旬,水骤溢,坏公署、民居,漂没田禾,人多溺死者,郡匿不以闻,及传至,即疏请免是岁秋粮十之二,舆论多之。嘉靖四年,河决,大水。
按《明昭代典则》:嘉靖四年九月,黄河决。
按《浙江通志》:嘉靖四年,处州大水。
嘉靖五年,河决,汉决,大水。
按《大政纪》:嘉靖五年七月,河决丰沛。时河水泛溢,丰沛及徐州之西漫为巨浸沛北九甚水东溢逾漕漫入昭阳湖沈沙壅淤漕渠为平运道大阻
按《续文献通考》:嘉靖五年,徐、淮、兖、济大水,上以灾变命臣工修省。
按《山东通志》:嘉靖五年秋七月,武定大水,害稼。按《湖广通志》:嘉靖五年,汉水决洋渡,初渡口忽陷,城穴有女子衣绛绿,恒坐其上一夕痛哭,河遂决。按《广西通志》:嘉靖五年二月,容县大水,连涨数日,水退见两岸龙车轨迹。戊子,宣化县龙见。
按《山西通志》:嘉靖五年,万泉大水。
按《江南通志》:嘉靖五年六月,黄水陷丰县城,迁县治。嘉靖六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嘉靖六年,萧山、馀、姚大水,无苗麦。按《云南通志》:嘉靖六年五月,𥔲嘉大水。秋,景东水溢,圯桥梁,浸田庐,米价腾贵。
按《江西通志》:嘉靖六年,瑞州临江水。
嘉靖七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嘉靖七年秋七月,阳和大水。
按《浙江通志》:嘉靖七年,处州大水。
按《广东通志》:嘉靖七年夏五月,阳江大水。
按《云南通志》:嘉靖七年,禄丰大水。
嘉靖八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嘉靖八年,杭州雨黑水。嘉兴、衢州、温州诸暨,新昌、缙云、遂昌、宣平大水。
按《江西通志》:嘉靖八年,饶州、广信水。
按《云南通志》:嘉靖八年,澄江大雨,山崩。西浦溪水溢,入西街,坏城屋,损稼。
按《贵州通志》:嘉靖八年,都匀大水,渰城郭。
嘉靖九年,河决,大水。
按《明外史·潘希曾传》:嘉靖九年六月,河决曹县,分三道,东下其经单、丰、沛三邑者,赖长堤障之,得无害,后沙淤满,民多耕作其间,交口颂之。
按《山东通志》:嘉靖九年秋七月,河决武城县。按《湖广通志》:嘉靖九年八月,黄冈大水。
按《广西通志》:嘉靖九年正月十六日,苍梧大水,延百家。
按《云南通志》:嘉靖九年秋九月,大水,平地深三尺。嘉靖十年,馀、姚大水。
按《浙江通志》云云。
嘉靖十一年,大水。
按《陕西通志》:嘉靖十一年夏,汉中大水,渭大水,渰没民田庐。
按《浙江通志》:嘉靖十一年,处州大水。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一年夏,荆、岳、辰州大水。
嘉靖十二年,大水。
按《江西通志》:嘉靖十二年四月,十三府大水。
按《广西通志》:嘉靖十二年秋,宣邑水泛,民甚苦之。嘉靖十三年,河溢,大水。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三年,黄河溢三日,水入城门,冲没人畜、田产不可胜纪。
按《陜西通志》:嘉靖十三年五月,庆阳、宁邠、泾阳等州县大水,淹没泾、渭两岸居民畜产无数。
按《浙江通志》:嘉靖十三年,嘉兴、湖州、奉化诸暨,新昌、淳安大水。
按《贵州通志》:嘉靖十三年,兴隆大水。
嘉靖十四年,大水。
按《福建通志》:嘉靖十四年五月十四日,延平府城西溪大水,逆流东溪,浸至八角楼,不没者三尺。
按《广西通志》:嘉靖十四年夏五月,武缘县大水,浚城崩岸,民大流殍。苍梧大水,漂庐舍千馀间,没城郭。人多乘舟筏至冈垄,田庐荡坏。
嘉靖十五年,大水,海潮溢。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五年六月,临晋大水。七月七日,大雨如注,平地横流,两河泛涨,圮城署,漂溺人畜、田产甚众。
按《江南通志》:嘉靖十五年,扬州海潮溢,高二丈馀,溺死民灶男妇二万九千馀人。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五年,石门大水。
嘉靖十六年,大水,海溢。
按《全辽志》:嘉靖十六年夏,大水。开原、宁远等处坏庐舍,人畜溺死,禾稼淹没。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六年夏,兴国大水。
按《广东通志》:嘉靖十六年,海丰海水大溢,居民死者千计。夏五月,肇庆大水。
按《广西通志》:嘉靖十六年夏四月,全州大水,城圮者半,大伤田禾。平乐府水,漂庐舍,害稼。五月,恭城水溢入城,田稼浸没,民大乱。夏,苍梧大水,东南民舍尽没。按《云南通志》:嘉靖十六年夏,大水,开原、宁远等处坏庐舍,人畜溺死,禾稼淹没。是岁,饥。
嘉靖十七年,大水。
按《江西通志》:嘉靖十七年六月,大水。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七年六月,罗田河溢,水入城杀人。
按《广西通志》:嘉靖十七年秋,武缘县大水,漂流民舍,委积如山。
嘉靖十八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嘉靖十八年,衢州、严州、绍兴、金华大水。按《贵州通志》:嘉靖十八年夏五月,思州大水。
嘉靖十九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九年八月,临县大水,自东山至城下,并无岸迹,约高数丈,城内水与城齐,漂没民居、器物无数,后南城角坏,泄之而出。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九年四月,靖州大雨,水溢,城中深丈馀。柳州黄陂大水。
按《四川总志》:嘉靖十九年六月,大水自彭县丹景山历崇宁、新繁、新宁、金堂,漂溺庐舍、人畜不可胜纪。嘉靖二十年,潮涨。
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十年,台州飓风,潮涨,平地水丈馀,溺者无算。
嘉靖二十一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一年夏五月,吉州大水,漂没城郭、民舍半。
按《福建通志》:嘉靖二十一年,罗源大水。
按《广西通志》:嘉靖二十一年,岑溪大水。
嘉靖二十二年,汾水涨。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二年,襄陵汾水泛涨,中流舟覆,平阳卫马指挥没其中,同没者众。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二年三月,来阳大雨雹,风拔木,裂瓦,须臾,水溢堂室者六尺。
按《云南通志》:嘉靖二十二年秋,腾越大水。
嘉靖二十三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三年,灵州、汾州、孝义大水,坏屋舍、田亩。秋七月,黎城大水,山水溃堤,坏庐舍、人畜。嘉靖二十四年,大水。按《江西通志》:嘉靖二十四年春,临江大水,无麦。嘉靖二十五年,大水。
按《云南通志》:嘉靖二十五年秋,景东大水。
嘉靖二十六年,大水。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六年秋,谷城大水。
按《广东通志》:嘉靖二十六年夏,肇庆大水。
按《福建通志》:嘉靖二十六年八月,大雨,郡城街水入民居,淹至半壁,各乡俱水灾。
嘉靖二十七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十七年,缙云大水。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七年,保康大水。
按《广西通志》:嘉靖二十七年夏六月,全州万乡四都山裂,水三道汎冲民屋,土田成河。
嘉靖二十八年,大水。
按《陕西通志》:嘉靖二十八年七月,庆阳大水,夹河两岸二百里许庐舍、货市尽成沙碛,溺死者万馀人。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十八年,嘉湖大水。
嘉靖二十九年,大水。
按《云南通志》:嘉靖二十九年八月,永昌大水,坏民庐舍,人畜溺死者以百计。
嘉靖三十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十年,处州大水。
按《湖广通志》:嘉靖三十年,宜城、光化大水。七月,均州大水。
嘉靖三十一年,淮、河溢,大水。
按《大政纪》:嘉靖三十一年八月,河溢,徐、淮时久雨,河水大溢,淮安、徐邳及山东、曹、单诸州县俱罹其患。按《山东通志》:嘉靖三十一年秋七月,大水,蒙阴、安丘尤甚,群龙攫石形迹甚多。
嘉靖三十二年,大水。
按《畿辅通志》:嘉靖三十二年夏,保定大水,人畜死无算,百户孟吉园中龙起,火光烛天。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二年,兴县大水,摧城西南角。按《湖广通志》:嘉靖三十二年五月,麻城大水,黄冈道观河见水怪,大雨,水溢,民溺者以千计。
嘉靖三十三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三年,静乐大水,碾水大涨,冲决城垣、民居、河堤。
按《河南通志》:嘉靖三十三年春夏,河北大水。
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十三年,永嘉大水。
按《湖广通志》:嘉靖三十三年,武昌、沔阳、公安大水。嘉靖三十四年,河溢,大水。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四年,荥河、黄河溢,泛涨至城下,漂没禾稼。
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十四年,处州大水。
嘉靖三十五年,大水。
按《赣州府志》:嘉靖三十五年夏四月,大水灌城,七日而水再至视前加三尺,漂没溺死无算。是年,南昌以水灾免存留税粮,借赣关盐税补给宗禄。
嘉靖三十六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六年六月,广昌、泽州大水,白水溢,坏民居。
嘉靖三十七年,大水。
按《大政纪》:嘉靖三十七年六月,辽东大水。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七年,永平、腾越大水,坏民田庐数百家。
嘉靖三十八年,大水。
按《湖广通志》:嘉靖三十八年五月,襄阳大水。九月,复涨。
嘉靖三十九年,伊、洛溢,大水。
按《河南通志》:嘉靖三十九年庚申,偃师、伊、洛泛滥,害稼。
按《湖广通志》:嘉靖三十九年四月,襄阳、宜城、蕲水、靖州、宝应会同大水。七月,荆州、武昌、岳州大水,金门破寸金堤水至城下高二丈六门皆筑土填塞凡一日水退八月龙阳大水九月黄冈大水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九年,北胜大水。
按《江南通志》:嘉靖三十九年,江水涨至三山门,秦、淮民居水深数尺。
嘉靖四十年,大水。
按《大政纪》:嘉靖四十年五月,苏、松、嘉湖大水,无稻苗。时霪雨弥月,湖陂俱溢,平地水深丈馀,稻莳俱没。按《浙江通志》:嘉靖四十年,杭州、湖州、衢州俱大水,民饥。
按《云南通志》:嘉靖四十年,沾益大水,李树结木瓜,后有东川之变。
嘉靖四十一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嘉靖四十一年,湖州大水。
按《江西通志》:嘉靖四十一年夏四月至六月,南昌数府大水。
嘉靖四十二年,青田大水。按《浙江通志》云云。
嘉靖四十三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嘉靖四十三年,大水。
按《江西通志》:嘉靖四十三年,南昌府属水。
嘉靖四十四年,河决,大水。
按《大政纪》:嘉靖四十四年七月,河决徐沛漕渠堙,时河水泛滥,决徐沛之飞云桥,东流逾漕,入昭阳湖,汎滥而东平地,水丈馀,舟行木末,十日而退。则漕渠湮没无迹矣。上下凡百里,时运艘过沛,才三之二,馀滞不通。
按《浙江通志》:嘉靖四十四年,诸暨大水。
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十四年,荆州、岳州、长沙、宝应、龙阳大水。
嘉靖四十五年,大水。
按《续文献通考》:嘉靖四十五年丙寅,湖广水破均州城,均州近太和山,时提督太和山太监吕祥奏异常水灾,恳乞赈恤,诏廷臣议之。
按《山西通志》:嘉靖四十五年,辽州大水。
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十五年,江夏水涨入城,光化、荆州、黄梅大水,武昌大水。秋,霪雨害稼。
穆宗隆庆元年,大水。
按《湖广通志》:隆庆元年七月,谷城大水,入城。
按《广东通志》:隆庆元年五月,连州大水,平地丈馀。按《云南通志》:隆庆元年,嵩明大水,漂没庐舍、人畜。隆庆二年,大水,海溢。
按《浙江通志》:隆庆二年,遂昌、台州大水,温州海溢。隆庆三年,大水。
按《明昭代典则》:隆庆三年五月,江南大水,淮、扬皆饥。按《山东通志》:隆庆三年六月,卫河决,馆、陶等处溺死人畜无算。七月,大水漂没田庐无算。
按《河南通志》:隆庆三年,卫辉大水。
按《浙江通志》:隆庆三年,嘉兴、处州、台州、新昌大水。按《湖广通志》:隆庆三年,荆州、岳州、襄阳、承天复大水。隆庆四年,河决。
按《大政纪》:隆庆四年九月,河决邳州,自睢宁白浪浅,至宿迁小河口,淤百八十里,运船千馀艘不得进。侍郎翁大立言:权宜之计,在弃故道,而就新衢。经久之策,在开淤河,以避洪水。于是都给事中龙光、御史孙裔兴等,皆以为言。请罚治河道。诸臣责以后效,令及时疏塞,以通漕舟。工部覆奏,往时黄河,自刘大夏设官命夫,而河南之患息。自近来改成新河,而丰沛之患息。非必河自顺轨,由人力胜也。今既不能引他水以济漕,而新冲之渠,卒未可就,惟渠决口,如时房村方略,则故道宜可通。至如泇口之议,虽工费不赀,而一劳永逸。比岁之疏凿费,亦自省。令大立躬自相度,调其利害以闻。其管河官员,俱令戴罪任事,俟河通。奏请,上是之。
按《山西通志》:隆庆四年夏,临晋、泽州大水,波涛如雷,倾坏官民庐舍甚多。秋,荥河河涨入城,漂没禾稼、人畜。
按《潞安府志》:隆庆四年,黎城县山水溃堤,坏庐舍,人畜有死者。
按《陕西通志》:隆庆四年六月,清涧县夜雨,水涨冲南门,渰坏居民数百家。华阴河溢数丈,流没人民,浮尸遍野。
隆庆五年,大水。
按《湖广通志》:隆庆五年,辰州、常德、安乡、华容大水,入城市武林冲淤田地,决堤坏桥。
按《广东通志》:隆庆五年夏五月,韶州大水,英、德官署水深四尺。
隆庆六年,大水。
按《河南进志》:隆庆六年夏,新野大水。
按《江南通志》:隆庆六年七月,黄河骤涨,自徐砀至淮扬下流,悉成巨浸。
按《浙江通志》:隆庆六年,青田大水。
按《江西通志》:隆庆六年,德化、彭泽大水。
按《湖广通志》:隆庆六年,江陵、松滋大水。
神宗万历元年,大水,河溢。
按《山西通志》:万历元年,临晋大水,山水数丈,浸及王官谷,漂溺祠庙,时谓二龙相戏。
按《湖广通志》:万历元年五月,郧阳、上津、夹河水溢,坏城六十馀丈,漂没民舍无算。咸宁大水。
按《云南通志》:万历元年,元江、嵩明大水。
万历二年,大水,海啸。
按《浙江通志》:万历二年,金华、处州大水,嘉兴、温州大风雨,海啸,漂没庐舍。
按《湖广通志》:万历二年,江陵大水。
按《福建通志》:万历二年九月,暴雨三月,淇水高涨,郡城东西隅尤甚,市可行舟,庐舍倾圮,民畜溺死无数。万历三年,大水,海溢。
按《马邑县志》:万历三年七月,水灾。按《浙江通志》:万历三年,杭州、馀、姚、上虞大风雨,海溢。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年五月初五日,大水入城。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年十月,曲靖淫潦,没田禾。万历五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万历五年,台州洚水,害田庐。
万历六年,大水。
按《湖广通志》:万历六年五月,钟祥大水。
按《福建通志》:万历六年五月,大水,候官、怀安稼损十之八。
按《广西通志》:万历六年夏六月,武缘县大水。
万历七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万历七年秋七月,赵城汾水溢,齧城西隅。
按《浙江通志》:万历七年,嘉兴大水,民饥。
按《广东通志》:万历七年,新会大雨水。
按《广西通志》:万历七年五月,北流县大雨,漂没城垣、民舍,溺死男妇二十馀人。
按《贵州通志》:万历七年,婺川大水。
万历九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万历九年,嘉兴、湖州大水。
按《福建通志》:万历九年七月初九日夜,大水流福安县,巨浪高于敌台,枕尸狼藉,仅存东北二隅。
万历十年,大水。
按《续文献通考》:万历十年壬午秋七月丙辰朔,十三日戊辰至次日己巳,苏、松诸郡大风,雨,拔木,江海及湖水俱啸,涌常熟、崇明、嘉定、吴江等处,漂没室庐、人畜以万计。
按《浙江通志》:万历十年,嘉兴大风雨,湖水啸涌。衢州大水。
按《江西通志》:万历十年,瑞州水。
按《湖广通志》:万历十年,钟祥潜江大水。
按《贵州通志》:万历十年夏五月,普定大水。
万历十一年,大水。
按《四川总志》:万历十一年五月,东乡大水,城楼、狱舍冲塌,坏民舍二百馀家,财货、米粟漂溺以千计。万历十二年夏五月,都匀大水。
按《贵州通志》云云。
万历十三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万历十三年,嘉兴大水。
按《广东通志》:万历十三年,琼州大雨水,漂没人畜以万计。
万历十四年,大水。
按《湖广通志》:万历十四年,沔阳大水。
按《广西通志》:万历十四年三月,怀集、古城大水,岳山麓崩,鱼鳖尽绝,人涉水多生疽。七月,梧州城大水,南门城内水高一丈五尺,庐舍、田禾尽遭淹没。苍梧漂民舍八百一十六家,藤县二百四十家。郁博北流皆受水害,官发谷赈之。
万历十五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万历十五年,绍兴、宁波大水。
按《江西通志》:万历十五年,南昌府大水,饥。
按《湖广通志》:万历十五年,大水。
万历十六年,海啸,大水。
按《浙江通志》:万历十六年,嘉兴大水,萧山海啸,坏田万馀亩。缙云大水。
万历十九年,泌水溢,海溢。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九年春三月,泌水溢,流没民田数百顷。
按《浙江通志》:万历十九年,嘉兴大水,乐清海溢。按《湖广通志》:万历十九年,汉川、钟祥、沔阳、潜江大水。万历二十一年,姚安大水。
按《云南通志》云云。
万历二十二年,河水溢。
按《泽州志》:万历二十二年,高平唐安镇暴雨,河水溢,漂没民居。
万历二十三年,姚安大水。
按《云南通志》云云。
万历二十四年,大水,池塘涌。
按《浙江通志》:万历二十四年,嘉兴、湖州、宁波大水。按《广西通志》:万历二十四年八月初九日,贺县、阖邑池塘忽涌,城中为甚。
按《贵州通志》:万历二十四年夏五月,安顺州大水。万历二十六年,大水。
按《陕西通志》:万历二十六年秋,延安大水,漂人畜甚众。
按《浙江通志》:万历二十六年,严州洪水,平地十馀丈。万历二十七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七年夏,荥河大水,东乡村落尽被冲没。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七年夏,鹤庆大水,无麦,民饥。五月,永昌大水。万历二十八年,池水溢,大水。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八年秋八月,临汾、绛州池水溢。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八年,富民、楚雄、腾越、蒙化、北胜大水,庐舍田禾皆没。
万历二十九年,水溢。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九年秋七月,荥河水溢,冲坏民田。
按《四川总志》:万历二十九年秋,水漂昭化民居,湮没禾稼,涨入南城,船行于韨。
万历三十年,大水,河决。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年夏五月,高平大水,店头村暴雨,河涨,漂没民田,村后平地忽裂大穴,水入其中,巳复合如故。六月,绛州大水,平地丈馀,漂没北董等村。
按《浙江通志》:万历三十年,绍兴飓风,海溢,溺死不可胜计。
按《湖广通志》:万历三十年,汉阳大水。
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十年冬,临安大水,决河堤。万历三十一年,海溢。
按《福通通志》:万历三十一年八月,同安大飓风,海水涨溢,积善、嘉禾等里坏舍,溺人无数。
万历三十二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二年,繁峙、平遥大水,繁峙漂没民居、人口、房屋甚多。平遥汾水泛涨,漂夏秋二禾殆尽。
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十二年六月,临安大水,没田庐。万历三十三年,大水,汾水徙。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三年,介休大水,绵山水涨,夜半泛流深丈馀,自南门入,出北门,居民多被害。是日近晚,北门役见一使客,令留门。至二鼓,水径往北门出汾水,徙文水东,民多灾。襄陵大水,汾河泛滥异常,一时滩地,尽皆渗陷。中流忽奔流,忽浪摊,起如峰,船坏,溺死者,殆以百数。
万历三十四年,河溢,大水。
按《畿辅通志》:万历三十四年,束鹿大雨,滹沱河溢,午夜入城,水深数尺。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四年六月,翼城大水,漂没民居。
按《湖广通志》:万历三十四年,黄冈大水。
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十四年,广西大水。
按《贵州通志》:万历三十四年夏五月,永宁赤水,大水漂三百馀家。
万历三十五年,河决,大水。
按《山东通志》:万历三十五年,河决单县。
按《湖广通志》:万历三十五年,黄州大水,舟入城。郧房大水。
万历三十六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万历三十六年,杭州诸暨大水,民饥。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十六年,十八寨大水,没民居。按《江西通志》:万历三十六年,南昌府水,大饥。
万历三十七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宁波、嵊县、杭州、遂昌大水。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七年五月初八日,邵武大水,冲坏东埧、饶埧、登云桥。二十四日,平地水深三尺,漂去北桥、东桥田亩、庐舍。人民溺无算。光泽、泰宁亦水,二十六日大水入城,本年五月二十四日,建宁蛟水发,冲坏城郭,漂流庐舍,压溺男女以数万计。是日,延平之将乐、顺昌等县,蛟水亦发,所荡村落悉为丘墟。二十六日,漰湃而下,势若奔马,倏忽间会城中平地水深数尺,郭外则丈馀矣,一望瀰漫,浮尸败椽,蔽江塞野,五昼夜不绝。故老相传以为二百年来未睹也。水皆卤浊色,人不敢饮于江者,浃月当事以异灾闻奏,请蠲赈,然是时水旱遍宇内,朝廷亦不能每人济矣。
万历三十八年,黔江溢。
按《四川总志》:万历三十八年五月初三日,黔江水涨,冲没隆韨河等街军民房屋。西堤决,城崩廨,溺文卷,漂流人畜,死者千馀,至初七日方消。
万历三十九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万历三十九年,宁波、缙云大水。
按《广西通志》:万历三十九年五月,怀集县大水。万历四十一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一年夏,绛州、平遥大水,漂没房地,人死者甚众。秋,临汾、襄陵、洪洞、曲沃、赵城、太平、夏县、垣曲、吉州、隰州、宁乡大水,俱议赈济。
按《陕西通志》:万历四十一年七月,泾水暴溢,高数十丈,漂没民居、商货无算。
按《湖广通志》:万历四十一年,蕲州、广济大水,没堤。沔阳大水。
万历四十二年,大水,海潮涨。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二年,岳阳大水,涧河水涨,没地亩甚多。
按《湖广通志》:万历四十二年,沔阳大水。
按《福建通志》:万历四十二年夏,海水一日二潮。秋,大水平地数尺,田宅、丘陵多崩坏,漂棺无数。
万历四十三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万历四十三年,诸暨大水。
按《福建通志》:万历四十三年八月,永福县大水,漂流城郭、田园,人畜渰死无算。
万历四十四年,大水。
按《陕西通志》:万历四十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大雨如注五六日,泾阳县口子镇人见有羊相𩰚,忽化为龙横截谷口,水须臾而下,推激大石,如万雷声,两旁山为之动,直抵云阳,至三原越龙桥而过,渰没百里,漂七十馀村,白渠以北鲜有存者,数月馀,平地水方尽。按《江西通志》:万历四十四年,吉安大水,民饥。
万历四十五年,河决。
按《江南通志》:万历四十五年,徐州河决。
万历四十六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万历四十六年,宁波大水。
按《湖广通志》:万历四十六年,辰州大水入城。
万历四十八年,海水溢,大水。
按《山东通志》:万历四十八年七月八日,海水溢。是日,文登大风拔木,发屋压死人畜甚众,伤靖海运船七十馀只。
按《浙江通志》:万历四十八年,诸暨大水。
按《云南通志》:万历四十八年,澄江、姚安、广西、安宁、富民、新兴、十八寨、河西大水。
熹宗天启元年五月,梧州大水。
按《广西通志》云云。
天启二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天启二年,处州大水。
按《湖广通志》:天启二年,郧阳大水。
天启四年,大水,河决。
按《山西通志》:天启四年,岳阳大水,沁涧水溺,田亩成渠。
按《江南通志》:天启四年六月初二日,奎山堤决,水陷徐州城。
天启六年,大水。
按《束鹿县志》:天启六年七月,大水伤禾稼。
按《陕西通志》:天启六年,延长大水。
天启七年,大水。
按《江南通志》:天启七年十月,飓风大作,太湖水涌没吴江千家。
按《浙江通志》:天启七年,馀、姚、缙云大水。
按《广西通志》:天启七年五月,三江大水,漂没民房甚众。
悯帝崇祯元年,大水,海溢。
按《山西通志》:崇祯元年,清源大水。
按《浙江通志》:崇祯元年,两浙大水,海溢,漂溺无算。按《湖广通志》:崇祯元年,汉阳大水。
崇祯二年,海溢大水。
按《浙江通志》:崇祯二年,绍兴大风雨,海溢。
按《湖广通志》:崇祯二年,汉阳大水。
崇祯五年,汉阳大水。
按《湖广通志》云云。
崇祯六年,大水。
按《广西通志》:崇祯癸巳七月,宣化县大水灌城丈馀,近河民舍漂荡殆尽。
按《广西通志》:崇祯六年七月,苍梧大水。
按《云南通志》:崇祯六年,江川大水,湮没城垣,次年迁城。
崇祯七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崇祯七年,处州、馀姚大水。
按《江西通志》:崇祯七年,夏饶州大水害稼。
崇祯八年,处州大水。
按《浙江通志》云云。
崇祯九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崇祯九年,处州大水,坏民居。
崇祯十年,大水。
按《江西通志》云云。
崇祯十二年六月,德安大水。
按《湖广通志》云云。
崇祯十三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崇祯十三年秋,水,斗米价五钱。
按《福建通志》:崇祯十三年七月,内福安大水,漂溺庐舍、人畜无算。
崇祯十四年,大水。
按《福建通志》:崇祯十四年五月二十日,大水,城渰及半。
崇祯十五年,大水。按《江西通志》:崇祯十五年夏,大水。
崇祯十六年三月,苍梧大水。
按《广西通志》云云。
[book_title]第一百三十一卷
第一百三十一卷目录
水灾部总论
春秋四传〈庄公二十五年〉
王充论衡〈顺鼓篇〉
水灾部艺文一
应诏上大水灾疏 唐宋务光
赈救诸道水灾德音 编制
遣使赈恤天下遭水百姓敕 编制
赈恤遭水灾百姓敕 编制
大水记 吕周任
救沈志 刘禹锡
哀溺 柳宗元
再论水灾状 宋欧阳修
水灾疏 前人
汝水涨溢说 秦观
论都城积水疏 李纲
答林择之 朱熹
庚申大水赋 熊炽
水灾请蠲疏 明欧阳东凤
水患疏 宣国柱
水灾部艺文二
东平路中大水 唐高适
王泽岭遭洪水 孔德绍
汉堤诗 卢肇
大水 薛逢
汉水伤稼 许浑
水旱吟 宋邵雍
江亭侯施倅醇翁阻水涨作诗寄之
王庭圭
戊子大水 唐庚
河防行 金刘迎
观浙江涨 元好问
新堤谣 元葛逻禄乃贤
行水灾郊外 张养浩
涿州道中录野人语 明程敏政
答费鹅湖水灾歌 郑毅
庶徵典第一百三十一卷
水灾部总论
《春秋四传》《庄公二十五年》
《春秋》: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
《左传》:亦非常也。凡天灾,有币无牲,非日月之眚,不鼓。《公羊传》:其言于社于门何,于社,礼也。于门,非礼也。《谷梁传》:下有水灾,曰大水。既戒鼓而骇众,用牲可以已矣。救日以鼓兵,救水以鼓众。
〈大全〉张氏曰:比年大水,阴盛阳微之变极矣。庄公若思先王正厥事之意,谨内外之防,严夫妇之别,使阴沴无浸长之渐,则后日之祸,犹可及止也。徇其文而无实,徒以牲牷求免,不恐惧修省,以正其本,而礼文亦且缪戾,此鲁之所以乱也。
《王充·论衡》《顺鼓篇》
《春秋》之义,大水,鼓用牲于社。说者曰:鼓者,攻之也。或曰:胁之。胁则攻矣。阳胜,攻社以救之。或难曰:攻社谓得胜负之义,未可得顺义之节也。人君父事天,母事地。母之党类为害,可攻母以救之乎。以政令失道阴阳缪盩者,人君也。不自攻以复之,反逆节以犯尊,天地安肯济。使湛水害伤天,不以地害天,攻之可也。今湛水所伤,物也。万物于地,卑也。害犯至尊之体,于道违逆,论《春秋》者,曾不知难。案雨出于山,流入于川,湛水之类,山川是矣。大水之灾,不攻山川。社,土也。五行之性,水土不同。以水为害而攻土,土胜水。攻社之义,毋乃如今世工匠之用椎凿也。以椎击凿,令凿穿木。今傥攻土,令厌水乎。且夫攻社之义,以为攻阴之类也。甲为盗,伤害人民,甲在不亡,舍甲而攻乙之家,耐止甲乎。今雨者,水也。水在,不自攻水,而乃攻社。案天将雨,山先出云,云积为雨,雨流为水。然则山者,父母;水者子弟也。重罪刑及族属,罪父母子弟乎。罪其朋徒也。计山水与社,俱为雨类也,孰为亲者。社,土也。五行异气,相去远。殷大戊桑谷俱生。或曰高宗。恐骇,侧身行道,思索先王之政,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明养老之义,桑谷消亡,享国长久。此说者《春秋》所共闻也。水灾与桑谷之变何以异。殷王改政,《春秋》攻社,道相违反,行之何从。周成王之时,天下雷雨,偃禾拔木,为害大矣。成王开金縢之书,求索行事周公之功,执书以泣遏,雨止风反,禾、大木复起。大雨久湛,其实一也。成王改过,《春秋》攻社,两经二义,行之如何。月令之家,虫食谷稼,取虫所类象之吏,笞击僇辱以灭其变。实论者谓之未必真是,然而为之,厌合人意。今致雨者,政也、吏也,不变其政,不罪其吏,而徒攻社,能何复塞。苟以为当攻其类,众阴之精,月也,方诸乡月,水自下来,月离于毕,出房北道,希有不雨。月中之兽,兔、蟾蜍也。其类在地,螺与蚄也。月毁于天,螺、蚄舀缺,同类明矣。雨久不霁,攻阴之类,宜捕斩兔、蟾蜍,椎被螺、蚄,为其得实。蝗虫时至,或飞或集。所集之地,谷草枯索。吏卒部民,堑道作埳,榜驱内于堑埳,杷蝗积聚以千斛数。正攻蝗之身,蝗犹不止。况徒攻阴之类,雨安肯霁。《尚书》《大传》曰:烟氛郊社不修,山川不祀,风雨不时,霜雪不降,责于天公。臣多弑主,孽多杀宗,五品不训,责于人公。城郭不缮,沟池不修,水泉不隆,水为民害,责于地公。王者三公,各有所主;卿大夫,各有分职。大水不责卿大夫而击鼓攻社,何知。不然,鲁国失礼,孔子作经,表以为戒也。公羊高不能实,董仲舒不能定,故攻社之义,至今复行之。使高尚生,仲舒未死,将难之曰:久雨湛水溢,谁致之者。使人君也,宜改政易行以复塞之。如人臣也,宜罪其人以过解天。如非君臣,阴阳之气偶时运也,击鼓攻社,而何救止。《春秋》说曰:人君亢阳致旱,沉溺致水。夫如是,水则为沉溺之行,旱则为亢阳之操,何乃攻社。攻社不解,朱丝萦之,亦复未晓。说者以为社阴、朱阳也,水阴也,以阳色萦之,助鼓为救。夫大山失火,灌以壅水,众知不能救之者,何也。火盛水少,热不能胜也。今国湛水,犹大山失火也;以若绳之丝,萦社为救,若以壅水灌大山也。原天心以人意,状天治以人事。人相攻击,气不相兼,兵不相负,不能取胜。今一国水,使直欲攻阳,以绝其气,悉发国人操刀把杖以击之,若岁终逐疫,然后为可。楚、汉之际,六国之时,兵革战攻,力彊则胜,弱劣则负。攻社一人击鼓,无兵革之威,安能救雨。夫一旸一雨,犹一昼一夜也;其遭若尧、汤之水旱,犹一冬一夏也。如或欲以人事祭祀复塞其变,冬求为夏,夜求为昼也。何以效之。久雨不霁,试使人君高枕安卧,雨犹自止。止久至于大旱,试使人君高枕安卧,旱犹自雨。何则。阳极反阴,阴极反阳。故夫天地之有湛也,何以知不如人之有水病也。其有旱也,何以知不如人有瘅疾也。祷请求福,终不能愈,变操易行,终不能救;使医食药,冀可得愈;命尽期至,医药无效。尧遭洪水,《春秋》之大水也,圣君知之,不祷于神,不改乎政,使禹治之,百川东流。夫尧之使禹治水,犹病者之使医也。然则尧之洪水,天地之水病也;禹之治水,洪水之良医也。说者何以易之。攻社之义,于事不得。雨不霁,祭女娲,于礼何见。伏羲、女娲,俱圣者也。舍伏羲而祭女娲,《春秋》不言。董仲舒之议,其故何哉。夫《春秋经》但言鼓,岂言攻哉。说者见有鼓文,则言攻矣。夫鼓未必为攻,说者用意异也。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孔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攻之,可也。攻者,责也,责让之也。六国兵革相攻,不得难此,此又非也。以卑而责尊,为逆矣。或据天责之也。王者母事地,母有过,子可据父以责之乎。下之于上,宜言谏。若事,臣子之礼也;责让,上之礼也。乖违礼意,行之如何。夫礼以鼓助号呼,鸣声响也。古者人君将出,撞钟击鼓,故警戒下也。必以伐鼓为攻此社,此则钟声鼓鸣攻击上也。大水用鼓,或时再告社,阴之太盛,雨湛不霁。阴盛阳微,非道之宜,口祝不副,以鼓自助,与日食鼓用牲于社,同一义也。俱为告急,彰阴盛也。事大而急者用钟鼓,小而缓者用铃荻,彰事告急,助口气也。大道难知,大水久湛,假令政治所致,犹先告急,乃斯政行。盗贼之发,与此同操。盗贼亦政所致,比求阙失,犹先发告。鼓用牲于社,发觉之也。社者,众阴之长,故伐鼓使社知之。说鼓者以为攻之,故攻母逆义之难,缘此而至。今言告以阴盛阳微,攻尊之难,奚从来哉。且告宜于用牲,用牲不宜于攻。告事用牲,礼也;攻之用牲,于礼何见。朱丝如绳,示在旸也。旸气实微,故用物微也。投一寸之针,布一丸之艾于血脉之蹊,笃病有瘳。朱丝如一寸之针、一丸之艾也。吴攻破楚,昭王亡走,申包胥间步赴秦,哭泣求救,卒得助兵,却吴而存楚。击鼓之人,伐如何耳;使诚若申包胥,一人击得。假令一人击鼓,将耐令社与秦王同感,以土胜水之威,却止云雨。云雨气得与吴同恐,消散入山,百姓被害者,得蒙霁晏,有楚国之安矣。迅雷风烈,君子必变,虽夜必兴,衣冠而坐,惧威变异也。夫水旱,犹雷风也,虽运气无妄,欲令人君高枕幄卧,以俟其时,无恻怛忧民之心。尧不用牲,或时上世质也。仓颉作书,奚仲作车,可以前代之时无书、车之事,非后世为之乎。时同作殊,事乃可难;异世易俗,相非如何。俗图画女娲之象为妇人之形,又其号曰女。仲舒之意,殆谓女娲古妇人帝王者也。男阳而女阴,阴气为害,故祭女娲求福祐也。传又言:共工与颛顼争为天子,不胜,怒而触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女娲销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仲舒之祭女娲,殆见此传也。本有补苍天、立四极之神,天气不和,阳道不胜,傥女娲以精神助圣王止雨湛乎。
水灾部艺文一
《应诏上大水灾疏》宋务光
后王乐闻过,罔不兴;拒谏,罔不乱。乐闻过则下情通,下情通则政无缺,此所以兴也。拒谏则群议壅,群议壅则上孤立,此所以乱也。臣尝观天人相与之际,有感必应,其间甚密,是以教失于此,变生于彼。《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窃见自夏以来,水气勃戾,天下多罹其灾,洛水暴涨,漂损百姓。《传》曰:简宗庙,废祠祀,则水不润下。夫王者即位,必郊天地,严配祖宗。自陛下御极,郊、庙、山川不时荐见。又水者阴类,臣妾之道,气盛则水泉溢,顷虹霓纷错,暑雨滞霳,阴胜之沴也。后庭近习或有离中馈之职以干外政,愿深思天变,杜绝其萌。又自春及夏,牛多病死,疫气浸淫。《传》曰:思之不睿,时则有牛祸。意者万几之事,陛下未躬亲乎。晁错曰:五帝其臣不及,则自亲之。今朝廷贤佐虽多,然莫能仰陛下清光。愿勤思法宫,凝就大化。以万方为念,不以声色为娱;以百姓为忧,不以犬马为乐。臣闻三五之君不能免淫亢,顾备禦存乎人耳。灾兴细微,安之不怪,及祸变已成,骇而图之,犹水决治防、病困求药,尚何救哉。夫塞变应天,实系人事。今霖雨即闭坊门,岂一坊一市能感发天道哉。必不然矣。故里人呼坊门为宰相,谓能节宣风雨。天工人代,乃为虚设。又年来,公私之竭,户口减耗,家无接新之储,国无俟荒之蓄。陛下近观朝市,则以为既庶且富;试践闾陌,则百姓衣马牛之衣,食犬彘之食,十室而九空,丁壮尽于边塞,嫞孤转于沟壑,猛吏奋毒,急政破资。马困斯佚,人穷斯诈。起为奸盗,从而刑之,良可叹也。今人贫而奢不息,法设而伪不止;长吏贪冒,选举以私;稼穑之人少,商旅之人众。愿坦然更化,以身先之。凋残之后,缓其力役;久弊之极,训以敦庞。十年之外,生聚方足。臣闻太子者,君之贰,国之本,所以守器承祧,养民赞业。愿择贤能,早建储副,安社稷,慰黎元。姻戚之间,谤议所集,积疑成患,凭宠生灾,爱之适以害之也。如武三思等,诚不宜任以机要,国家利器,庸可久假于人。秘书监郑普思、国子祭酒叶静能挟小道浅术,列朱紫,取银黄,干国经,悖天道。《书》曰: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此诚治乱安危之秋也。愿陛下远佞人,亲有德,乳保之母、妃主之家,以时接见,无令媟黩。
《赈救诸道水灾德音》编制
敕:朕以寡德,临御万邦,宵旰忧勤,匪敢自暇。然仁未及物,诚不动天,阴阳失和,水潦为败,致兹灾沴,害及生灵,江淮之间,滁和尤甚,当宁轸惕,永言疚怀。其淮南道滁和两州,应水损,县据所申奏,漂溺人户处,委本道观察使,与本州刺史,子细检勘,全放今年秋税钱米,仍以义仓斛斗,逐便据户赈接。其浙西浙东宣歙,鄂岳江西鄜坊,山南东道,并委观察使,与所在长吏,据淹损田苗,漂坏庐舍,及虫螟所损,节级矜减,指实奏闻。如没溺甚处,亦以义仓,量事赈救。其京兆府、河南府所损县,即据顷亩,依常例检覆,分数蠲减。州县牧宰,各务抚安,必令均济,称朕意焉。
《遣使赈恤天下遭水百姓敕》编制
敕:王者钦若,天道惠绥,下人修己,以导其和。平推心以恤乎灾患,康时济理,何莫由斯。朕以薄德,托于人上,励精庶政,思致雍熙。而诚不动天,政或多阙,阴气作沴,暴风荐臻。自江淮而及于荆襄,历陈宋而施于河朔,其间郡邑,连有水灾,城郭多伤,公私为害,损害庐舍,浸败田苗,或亲戚漂沦,或资产沈溺。为之父母,所不忍闻,兴言疚怀,良深愧悯。夙夜祗畏,悼于厥心。用是寝不获安,食而忘味。特加轸恤,庶洽幽明。宜令中书舍人奚陟,往江陵府及襄郢,复随鄂申光蔡等州。左庶子姚齐梧,往陈许宋亳颍徐泗濠等州。秘书少监常咸,往恒冀德棣深赵等州。京兆尹常武,往扬楚庐滁润苏常等州。宣慰应诸州百姓,因水漂荡家业,淹损田苗,交至乏绝,不能自存者,委宜抚使量与赈给。沈溺死者,各加赐物。仍并以所在官中,两税钱物地税米充给。其溺死人,所在官为收敛埋瘗,用申恻隐,以慰幽魂。其田苗所损,亦与宣抚使、观察使、刺史,约所损多少,速具闻奏,于戏一夫不获,一物失所,刑罚不中,赋敛不均,皆可以损阴阳之和,致水旱之沴。其州县应有系囚,及狱讼久未决者,委所在长吏,即与疏理,务从宽简,使绝滞冤。贪官暴吏,倚法害公,特加惩肃,用明典宪。被灾之后,切在抚绥。咨尔方镇之臣,洎于州县守宰,咸知悉乃心,力设法救人,以恤凶灾,以补伤败。庶令安集,式副忧勤,宣布朕怀,使各知悉。
《赈恤遭水灾百姓敕》编制
敕:惠下恤人,先王之政典。视年制用,有国之恒规。故有出公粟以赈困穷,弛岁征以宽物力,救患之道,何莫由兹。顷以诸道水灾,遣使宣慰,中心是属,夕惕弥勤。省览条奏,载怀悯恻,用加救恤,以济吾人应。诸道遭水漂,荡家业,淹损田苗乏绝户,宜共赐米三十万石。所司各据州府乏绝户多少,速分配,每道合给米数,闻奏。并以度支见贮米充度支,即与本道节度观察使计费,各随便近支付。委本使差清干官,请受分送,合给州县,仍令县令及本曹官同付人户,务从简便,无至重扰,速分给讫,具状闻奏。其州府水损出苗及五六分者,今年税米及诸色官田租子,并减放一半。损七分以上,一切全放。其所减放米,如是支用数内,应令度支及本道,以诸色钱物充填,并委度支条件闻奏。其两税钱,所司准旧例处分。朕抚临兆庶,思致和平,理化未臻,良增寅畏。方镇守宰,职在亲人。所宜分忧,以救艰食。必躬必信,副朕意焉。贞元八年十二月。
《大水记》吕周任
《春秋左氏传》曰:天反时为妖,地反物为灾。其于水也,反利为害矣。在唐尧时,包山陵而浩滔天。在汉武时,浮齧桑而浸钜野。皆震荡上心,昏垫下人,其故何哉。天其或者警休明,而表忠诚也。皇唐贞元八年,岁在壬申,夏六月,上帝罚兹东土,浩淼长澜,周亘千里。请究其本而言之,是时山泐桐柏发谼,喷涌下注,淮渎平湍七丈,浮寿逾亳,下连沧波,东风驾海潮而上,溅涛倒流矗缩,回薄冲塞,淮泗积阴,骤雨河泻,汎逆不舍昼夜。至于浃旬,乾坤合怒,云雷为屯,以水济水,吞洲漂防。走不及窜,飞不及翔。连甍为河宫,噍类如鱼鳖。事出虑外,孰能图之。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右散骑常侍兼御史大夫、泗州刺史、武当郡王张公伾,其始至也。聚邑都以访故,搴薪楗石,以禦之其渐盛也。运心术以驭事,维舟编桴以载之,遂连舳促橹,敛邑之茕嫠老弱,州之库藏图籍,官府之器,先置于远墅。军资甲楯,士女马牛,遽迁于水次。将健丁壮,任便而自安。公独与左右十数人,缆舟于郡城西东隅、女墙湿堵上,以当冲波之来。公之左右失色,同辞请移。公曰:伾,天子守土臣也。苟有难而违之,若君命何。且南山隔淮,几五六里,吾往别境,虽死不为公。于是使部内十驿,迁于虹城西鄙,傍南而东四百里,达淮扬之路,俾星邮无壅,又东北直渡,经下邳五百里,至于徐州。通廉察之问,又移淮南城,将令断扁舟往来,立标树信,以虞寇盗之变。公每端拱,对水而诉曰:伾奉圣主明诏,司牧此州。河公何为不仁,降此大沴,伾之罪也。厉声正色,阽危不挠。历再旬而水定,又再旬而水耗。自水始至及水耗,已六时矣。又一时而复流郊境之内,无平不陂,郛郭之间,无岸不谷。尺椽片瓦,荡然无有可异者。唯公之路寝与内寝,岿然存焉。斯则神仰公之仁,先庶物而遗己。赏公之忠,临大难而守节。高公之义,动适权以成务。故保其听政晏安之所,旌公之善也。昔召伯之理也,人爱甘棠而勿剪,方兹神灵扶持,不亦远乎。公乃舍车而徒,弃輴而泥,吊亡恤存,远轸圣虑。诏左庶子姚公吊而赈之。于是修府库,建城池,命有司计功而偿缗。立廛市,造井屋,申饬科程以贳贷。才逾年,而城邑复常矣。其缩板为垣,树柳为丽,端衢四达,廨宇双峙,双阙云耸,琼台中天。即公之新惠也。天灾流行,何代无之。逢昏即盛,遇贤即退。故刘昆反风而火灭,王尊临河而水止,盖忠诚之至也。公尝领羸兵守孤城,以百当万,俾国家全山东之地,名载青史。公即国之长城也。今以一苇之航,维于危堞之上,以当涨海之势,城颓而一块不倾,水溢而所济获全,公即国之贞臣也。固知贤主之委任于公也,皆感而通焉。周任不敏,学于旧史氏,借古以喻公,谨述而纪之。
《救沈志》刘禹锡
贞元季年夏,大水,熊武五溪𩰚泆于沈突旧防,毁民家,跻高望之溟滓,范华山腹,为坻林端,如莎湍道驶,悍不风而怒。崱嶷前迈,浸淫旁掩。柔者靡之,固者脱之,规者旋环之,矩者颠倒之,轻而汎者硠磕之,重而高大者前却之。生者力音,殪者施形,蔽流而东,若木柹然。有僧愀焉,担于路曰:浮图之慈悲,救生最大,能援彼于溺。我当为魁里中儿,愿从三四辈,皆狎川勇游者,相与乘坚舟,挟善器,维以修于崇丘,水当洄洑,人易寘力,凝矑执用,俟可而拯大。凡室处之类,穴居之汇,在牧之群,在豢之驯,上罗黔首,下逮毛物,拔乎洪澜,致诸生地者,数十百焉。适有挚兽如鸱,夷而前攫,持流蘖者,用不陷隅,目旁睨其姿,弭然甚如六扰之附人者,其徒将取焉。僧趣诃之曰:弟无济是为目之可里,所而不能有所持矣。舟中之人曰:吾闻浮图之教贵空,空生普,普生慈。不求报施之谓空,不择善恶之谓普,不逆穷困之谓慈。向也生必救,而今也穷见废,无乃计善恶而忘普与慈乎。僧曰:甚矣,问之迷且妄也。吾之教,恶乎无善恶哉。六尘者,在身之不善也。佛以贼视之,末伽声闻者,在彼之未寤也。佛以邪目之,佛恶乎无善恶耶。吾向也,所援而出,死地者众矣。形乾气还,各复本状。蹄者踯躅然,羽者翘萧然,而言者諓諓然。随其所之,吾不尸其施也。不得吾则已焉,能害为彼形之乾,髬髵之姿也。彼气之迁,暴悖之用也。是必反噬而齿甘最灵,是必肉吾属矣。庸能踯躅諓諓之比欤。夫虎之不可使知恩,犹人之不可使为虎也。非吾自遗患焉。尔且将遗患于众多,吾罪大矣。子刘子曰:余闻善人在患,不救不祥。恶人在位,不去亦不祥。僧之言,远矣。故志之。
《哀溺》〈并序〉柳宗元
永之氓,咸善游。一日水暴甚,有五六氓,乘小船,绝湘水中。济船破,皆游,其一氓尽力而不能,寻常其侣曰:汝,善游最也。今何后为。曰:吾腰千钱重,是以后。曰:何不去之。不应,摇其首。有顷,益怠已。济者立岸上,呼且号曰:汝愚之甚,蔽之甚,身且死,何以货为。又摇其首。遂溺死。吾哀之。且若是,得不有大货之溺大氓者乎。于是作哀溺文:
吾哀溺者之死,货兮惟大。氓之为忧,泄涛鼓以风涌兮,浩滉荡而无舟。不让禄以辞富兮,又旁窥而诡求。手足乱而无如兮,负重踰乎崇丘。既浮颐而灭膂兮,不忍释利而离。尤呼号者之莫救兮,愈摇首以沉流。发披鬤以舞澜兮,魂伥伥而焉游。龟鼋互进以争食兮,鱼鲔族而为羞。始贪赢以啬厚兮,终负祸而怀雠。前既没而后不知惩兮,更揽取而无时休。哀兹氓之蔽愚兮,反贼己而从雠。不量多以自谏兮,姑指幸者而为谋。夫人固灵于鸟鱼兮,胡昧罻而蒙钩。大者死大兮,小者死小。善游虽最兮,卒以道夭。与害偕行兮,以死自绕。推今而鉴古兮,鲜克以保。其生衣宝焚纣兮,专利灭荣。豺狼死而犹饿兮,牛腹尸而不盈。民既贸贸而无知兮,故与彼咸谥为氓。死者不足哀兮,冀中人之为余再更噫。
《再论水灾状》宋·欧阳修
右臣伏睹,近降手诏,以水灾为变,上轸圣忧。既一人形罪己之言,宜百辟无遑安之意。而应诏言事者,犹少亦未闻有所施行,岂言不足采欤。将遂无人言矣,岂有言不能用欤。然则上有诏而下不言,下有言而上不用,皆空言也。臣闻语曰:应天以实不以文,动民以行不以言。臣近有实封应诏,窃谓水入国门,大臣奔走,渰浸社稷,破坏都城,此天地之大变也。恐非小有所为,可以消弭。因为陛下陈一二大计,而言狂计,愚不足以感动听览。臣日夜思维,方今之弊,纪纲之坏,非一日政事之失,非一端水灾至大。天谴至深,亦非一事之所致。灾谴如此,而祸患所应于后者,又非一言而可测。是则已往而当救之弊甚众,将来而可忧之患无涯。亦非独责二三大臣所能取济。况自古天下之治,必与众贤共之也。《诗》曰:济济多士,文王以宁。书载尧舜之朝,一时同列者,夔龙稷契之徒二十馀人,此特其大者尔。其百工在位,莫不皆贤也。今欲救大弊,弭大患,如臣前所陈,一二大计既未果为,而又不思众贤以济庶务,则天变何以塞,人事何以修。故臣复敢进用贤之说也。臣材识愚暗,不能知人,然众人所知者,臣亦知之。伏见龙图阁直学士、知池州包拯,清节美行,著自贫贱,谠言正论,闻于朝廷。自列侍从,良多补益。方今天灾人事,非贤罔乂之时,拯以小故弃之遐远,此议者之所惜也。祠部员外郎、直史馆知襄州张瑰,静默端直,外柔内刚,学问通达,似不能言者。至其见义必为,可谓仁者之勇,此朝廷之臣,非州郡之才也。祠部员外郎、崇文院检讨吕公著,故相夷简之子,清静寡欲,生长富贵,而淡于荣利,识虑深远,文学优长,皆可过人,而喜自晦默。此左右顾问之臣也。太常博士、群牧判官王安石,学问文章,知名当世,守道不苟,自重其身,论议通明,兼有时才之用,所谓无施不可者。凡此四臣者,难得之士也。拯以小过弃之其三人者,进退与众人无异,此皆为世所知者犹如此,臣故知天下之广贤才,沦没于无闻者,不少也。此四臣者,名迹已著。伏乞更广询采,亟加进擢,置之左右,必有裨补。凡臣所言者,乃愿陛下听其言,用其才,以济时艰尔,非为其人私计也。若量沾恩泽,稍升差遣之类,适足以为其人累耳,亦非臣荐贤报国之本心也。臣伏见近年变异,非止水灾,谴告丁宁,无所不有。董仲舒曰: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斯言极矣。伏惟陛下,切诏大臣,深图治乱,广引贤俊,与共谋议。未有众贤并进,而天下不治者。此亦救灾弭患一端之大者。臣又窃见京东、京西,皆有大水,并常存恤,而独河北遣使安抚,两路遂不差人。或云:就委转运使。此则但虚为行遣尔。两路运司,只见河北遣使,便认朝廷之意,有所轻重,以为不遣使路,分非朝廷忧恤之急者,兼又放税赈救,皆耗运司钱物,于彼不便。兼又运使未必皆得人,其才未必能救灾恤患。又其一司自有常行职事,亦岂能专意抚绥。故臣以为虚作行遣尔。伏乞各差一使,于此两路安抚。虽未能大段有物赈济,至于兴利除害,临时措置,更易官吏,询求疾苦,事既专一,必有所得,与就委运司,其利百倍也。又闻:两浙大旱,赤地千里。国家运米,仰在东南。今年灾伤,若不赈济,则来年不惟民饥,国家之物亦自阙供。此不可不留心也。窃闻三司,今岁京师粮米,已有二年备准,外犹有三百五十万馀,未漕之物。今年东南既旱,则来年少纳上供,此未漕之米,诚不可不惜。然少辍以济急时,亦未有所阙。欲下三司勘会,若实如臣所闻,则乞量辍五七十万石,物与两浙一路,令及时赈救一十三州,只作借贷,他时米熟,不妨还官。然所利甚溥也。此非弭灾之术,亦救灾之一端也。臣愚狂妄,伏望圣慈,特赐裁择。
《水灾疏》前人
臣伏睹近降诏书,以雨水为灾,许中外臣寮,上封言事,有以见陛下畏天爱人,恐惧修省之意也。窃以雨水为患,自古有之。然未有水入国门,大臣奔走,渰浸社稷,破坏都城者。此盖天地之变也。至于王城京邑,浩如陂湖,冲溺奔逃,号呼昼夜,人畜死者,不知其数,其幸而免者,屋宇摧塌,无以容身,缚筏露居,上雨下水,累累老幼,狼藉于天街之中。又闻城外坟冢,亦被浸注,棺椁浮出,骸骨漂流。此皆闻之可伤,见之可悯,生者既不安其室,死者又不得其藏。此亦近世水灾,未有若斯之甚者。此外,四方奏报,无日不来。或云闭塞城门,或云冲破市邑,或云河口决,千百步阔,或云水头高三四丈馀,道路隔绝,田苗荡尽。是则大川小水,皆出为灾。远方近畿,无不被害。此陛下所以惊惧莫大之变,隐恻至仁之心,广为咨询,冀以消复。窃以天人之际,影响不差,未有不召而自至之灾,亦未有已出而无应之变。其变既大,则其忧亦深。臣愚谓非小小有为,可以塞此大异也。必当思宗庙社稷之重,察安危祸福之机,追已往之阙失,防未萌之患害。如此等事,不过一二而已。自古人君,必有储副,所以承宗庙社稷之重,而不可阙者也。陛下临御三十馀年,而储嗣未立,此久阙之典也。近闻臣寮,多以此事为言,大臣亦尝进议。陛下圣意,久而未决。而庸臣愚士,知小忠而不知大体者,因以为异事。遂生嫌疑之论,此不思之甚也。且自古帝王,有子至二三十人者甚多,材高年长,罗列于朝者亦众。然为其君父者,莫不皆享无穷之安,岂有所嫌而斥其子耶。若陛下鄂王、豫王皆在,至今则储宫之建久矣。世之庸人,偶见陛下久无皇子,忽闻此议,遂以云云尔。且礼曰:一有元良,万国以正。盖谓定天下之根本,上承宗庙之重,亦所以绝臣下之邪谋。自古储嗣所以安人主也。若果如庸人嫌疑之论,则是常无储嗣则人主安。有储嗣则人主危。此臣所谓不思之甚也。臣又见,自古帝王建立储嗣,既以承宗庙之重,又以为国家美庆之事。故每立太子,则不敢专享其美,必大赦天下。凡为人父,后者皆被恩泽,所以与天下同其庆喜,然则非恶事也。汉文帝初即位之明年,群臣再三请立太子,文帝再三谦让,而后从之。当时群臣,不自疑而敢请,汉文帝亦不疑其臣有二心者,臣主之情通故也。五代之主,多出武人。如后唐明宗,尤恶人言太子事。群臣莫敢正言。有何泽者,尝上书乞立太子。明宗大怒,谓其子从荣曰:群臣欲以汝为太子,我将归老于河东。由是臣下更不敢言。然而文帝立太子之后,享国长久,为汉太宗,是则何害其为明主也。后唐明宗储嗣不早定,而秦王从荣后以群兵窥觊,陷于大祸,后唐遂乱。此前世之事也。况闻臣寮所请,但欲择宗室为皇子尔,未即以为储贰也。伏惟陛下,神圣聪明,洞鉴今古,必谓此事国家大计,当重慎而不可轻发,所以迟之耳。非恶人言而不欲为也。然朝廷大议,中外巳闻,不宜久而不决。昨自春首以来,陛下服药于内,大臣早夜不敢归家。饮食医药,侍于左右,如人子之侍父。自古君臣,未有若此之亲者也。下至群臣士庶,妇女婴孩,昼夜祷祈,填咽道路,发于至诚,不可禁止。以此见臣民尽忠,蒙陛下之德厚,爱陛下之意深,故为陛下之虑远也。今之所请,天下臣民所以为爱君计也。陛下何疑而不从乎。中外之臣,既喜陛下圣躬康复,又欲见皇子出入宫中,朝夕问安,侍膳于左右。然后文武群臣,奉表章,为陛下贺。词人墨客,称述本支之盛,为陛下歌之颂之,岂不美哉。伏愿陛下,出于圣断,择宗室之贤者,依古礼文,且以为子未用,立为储副也。既可以徐察其贤否,亦可以俟皇子之生。臣又见枢密使狄青,出自行伍,遂掌枢密,如初议者,已为不可,今三四年间,外虽未见过失,而不幸有得军情之名。且武臣掌国机密而得军情,岂是国家之利臣。前有封奏,其说甚详。具述青未是奇材,但于今世将率中,稍可称耳。虽其心不为恶,不幸为军士所喜,深恐因此陷青以祸,而为国家生事。欲乞且罢青枢务,任以一州,既以保全青,亦为国家消未萌之患。盖缘军中士卒,及闾巷人民,以至士大夫间,未有不以此事为言者。惟陛下未之知尔。臣之前奏,乞留中而出自圣断。若陛下犹以臣言为疑,乞出臣前奏,使执政大臣公议。此二者,当今之急务也。凡所谓五行异之学,臣虽不深知,然其大意,可推而见也。《五行传》曰:简宗庙,则水为灾。陛下严奉祭祀,可谓至矣。惟未立储贰。《易》曰:主器莫若长子。殆此之警戒乎。至于水者,阴也,兵亦阴也,武臣亦阴也。此推类而易见者,天之谴告,苟不虚发。惟陛下深思而早决,庶几可以消弭灾患,而转为福应也。臣伏睹诏书,曰:悉心以陈,无有所讳。故臣敢及之。若其他时政之失,必有群臣应诏,为陛下言者。臣言狂计愚,惟陛下裁择。
《汝水涨溢说》秦观
汝南风物甚美,但入夏以来,水潦为患,异时道路,化为陂池。汝水涨溢,城堞危险,湿气薰蒸,殆与吴越间不异。郡人岁岁如此。《汉书》称:汝南有鸿隙陂。翟方进为相,始奏罢之。郡人怨之,窃意鸿隙陂者,非特灌溉之利,茭芡蒲鱼之饶,实一郡潴水处也。大陂既废,水无归宿,则自然散漫为害。又《水经》称:汝水至汝南郡西北枝,左别出一枝,又屈而东转,南形如垂瓠,故号悬瓠城。今汝水故道已亡,惟存别枝,水潦暴降,则有泛溢之患,亦其势然也。在汉时,为豫州刺史,治之诸邑,皆春秋时沈江道柏之国,事迹甚多,未睱为作记,文字可检。
《论都城积水疏》李纲
臣伏睹,陛下以积水暴集,淹浸民居,迫近都城,累降御笔,处分遣官,固护堤防,拯济漂溺。仰见陛下圣虑焦劳,曲尽防患之理。臣窃谓:国家都汴,百有六十馀年,未尝有变故。今事起仓卒,远迩惊骇,诚大异也。臣尝躬谒郊外,窃见积水之来,自都城以西,漫为巨浸,东拒汴堤,停蓄深广,湍悍浚激,东南而流,其势未已。以宗庙社稷之灵,恃雉堞防守之固,万无他虞。然或浸淹旬时,因以风雨,有不可不虑者。此诚陛下寅畏天戒,博询众谋之时,而群臣竭智效力,捐躯报国之秋也。累日以来,倾耳以听,缺然未闻,臣窃怪之。夫变异不虚发,必有感召之繇。灾害非易禦,必有销去之策。周官于国危则有大询之礼,臣愚,伏望陛下断自渊衷,特诏廷臣,各具所见以闻,择其可采者,非时赐对,特加施行。因众智,协众力,济危图安,上以答天地之戒,下以慰亿兆之心。天下不胜幸甚。臣仰荷陛下天地父母之恩,亲加识擢,得侍清光,常思奋不顾身,以徇国家之急。辄有己见,急切利害事,须面奏。伏望圣慈,降旨閤门,许臣来日,因侍立次,直前奏事。庶几得尽狂瞽,仰裨圣意之万一。
《答林择之》朱熹
熹以崇安水灾,被诸司檄来,与县官议赈恤事。因为之遍走山谷间,十日而后返。大率今时肉食者,漠然无意于民,直是难与图事。不知此个,端绪何故。汨没得如此不见头影,因知若所学不明,天下事决无可为之理。王丞文字,足罢去,因力荐何叔京摄其事,若得此人来,将来检放一段事,须有条理。但只恐才不足,然终是胜今日诸公耳。此水所及不甚广,但发源处皆是高山,裂石涌水,川原田亩,无复东西,皆为巨石之积,死伤几百人,行村落间,视其漂荡之路,听其冤号之声,殆不复能为怀。
《庚申大水赋》熊炽
嗟哉,鄂渚之水也。浍楚蜀之巨浸,溯吴越之上游。会三江之宗派,汇七泽之洪浟。数间稔而一涨,孰若今岁之横流。始媚涸而荐至,历秋夏而浮浮。溢诸两崖之上,泛诸三事之丘。黄云沉而焯焯,蝉鸣寂而浏浏。国计委诸鲫鳄,民天殒诸。尔乃渐渍乎冈阜,沮洳乎门窦,浸淫乎,灌溉乎苑囿。蜎伊威蛸蛩于松桷,奚猫鼠蜗鼓于堂构。牣鲦鲤鰋于锜釜,漾菱芡苔萏于廷厩。栖积羊犬豖于瓦砾,浴鸿凫鹜雁于屋漏。尔乃历乎仲谋之殿,泛滥乎熊红之城,涾乎庾公之馆,㴸乎漫叟之门,淫液乎邹尉之井,混沌乎武子之庭。其行则艎艇桴筏,䒀橹,相渡,蚁而纷纭。其业则丝缗缧,络縸纲纪,相与渔钓,乎其丝纶。其事则扶老携幼,濡首洗足。相衙衙乎水陆以潘腾,朝騣迈乎博原而夕隰。昨跨跻乎隑,而今漘东防土,陀云盖之,为谷西捐,白鹿白马之为滨南怮,金牛石鼓之就溺北隐。渡石盘石之粼粼,懮鞋山乎望夫而难倚,冲剑石之焦渚而难凭,穹鄂境之东山而詷慒狼狈,思濯足乎弱水,而散发乎昆崙。阓闭至而不易,辎轙投辖而弗啍。党阈劘而不睦,烟爩煨烬而掇飧。疑淮扬之闸道而无饷吏,疑苏杭之水市而无贸缗。顿惊乎登州之开海市,胡为乎其在市程。予乃圜居桑梓之故寝,处江濊之宅。滊乎台阶,抚鱼鳖乎臧获能渔,招乎伉俪群鸥鹭乎,簪列览院宇乎,水晶迹廛,肆乎水国。靡靡乎不可徜徉,蹙蹙乎不可历越。予乃登九曲以摛郁,陟樊巅以肆观润泽。匪宾乎陆海道体,畴偶乎在川流恶。岂并乎汾涧感孝,孰侔于醴泉。尔乃长江泛其北,洋湖溃其南,七湖溪沼,又纵横千百,浩汗于其间。灏溔潢洋,滭沸沄洒,茫茫乎如冯虚之御,封疆如雨河之连。碧海濞涆涫,淢潝滵汨。滔滔乎鱼龙所不能居,骐骥所不能及。灌潫湷,瀜冲浏沕,泓泓乎其瓦砾之所当浮,丈人之所不沐。瀑𤃫氻湱,湾沆沸濍,潺潺乎如荐雷之霆雷霹雳,如狂风之旋空。予乃误江湖为溟海,山岳为蓬峰,城郭为舟楫,烟树为帆踪。阳侯鼓沴涛于寰宇,风师驾飓飘于崆峒。冯夷侈吞噬于尘世,河伯沉溺于城。决啮沟洫,冲割垣墉,鱼鳖骸骨,沟壑疲癃,劙裂胼胝,汨没赀悰。尔乃朱门之议,横瓠决之筹,骏曀隤之渝,乘我来之书。振新鬼,守狐丘,而号月。商旅失津溢而望云,官司弛征榷而瞻汉,黔庶束高阜而待薨。嗟嗟上帝不康,天吴降戮,合窳厉膴。商羊虺毒,几见于麟经,迭降于末俗。从古恫之今,何踵乎此躅。既不获禹于江汉,又无借贾乎江浔。精卫不来西山以起土,女娲不更积芦以禦淫。左慈不禁气以速逆,苻坚不投鞕以潴停。虽若呵而奚裨,命神禹之空盈。欲呼桄而靡骋,设布囊之何昏。非一釜之激暴,仰三策之谁陈。岂建武之烈已湮,王尊之翊已没。想像丁罕之伟功,山斗萧瞻之感谷。日夜谢麟之石障,梦寐大中之引。噫噫,匪苍昊之不慵,羌若人之不谷。安得元狩之令颁,俾一路以不哭。
《水灾请蠲疏》明·欧阳东凤
臣惟:君有民,犹父有子,相依为命;犹元首有四肢,相待而存。故一指痛,则元首岑岑若弊;一子病,则父母皇皇靡宁。况痛而多于一指,病而滨于死亡,则其痿痹仓皇之状,又当何如矣。兴化一邑,僻在海隅,视万重天阍,诚邈然不相及。而以当于一指一子之义,谅亦皇上所甚隐也。顷者,大水困城,闾阎骚然,十去九死。赖皇上从诸臣之请,霈然下蠲赈之诏,视他处尤加。然蠲旧逋矣,而新租未除。宽存留矣,而起运如故。臣亦知秋灾,现在勘议,皇上非常之恩,或有所待。顾小民身处汤火,以日为岁,望皇上拯援,如望上天膏泽。日复一日,恨不旦暮遇之。此何等情状,而尚可以揖让雍容处之也。臣又知江北州邑被水者众,何独喋喋以自干斧钺。顾他邑或有丰年,而兴化则永为歉岁。他邑犹存高原,而兴化则尽为洿池。他邑仅存阡陌,而兴化则殃及庐舍。他邑之水,旬日可消,而兴化则汇为巨浸,即今受水三月所矣。遍观乡村周遭,二百馀里,竟成湖海。而横目之民,悉为鱼鳖。即有仅存孑遗,或移居城头,或借栖佛舍,或结葑水面,而叫号波涛之中,或系舟树杪,而薰蒸风日之下。欲刈草而无草可刈,欲罟鱼而无鱼可罟,欲卖儿而谁买其儿,欲鬻田而谁受其田。有屋者拆屋卖其薪,有牛者杀牛卖其肉。医疮剜肉,苟延旦夕。今日如此,明日何以为策。今月如此,来月何以为生。妇子相泣,莫必其命。此何等光景,而尚可他邑例之也。臣奉皇上德意,非不孜孜矻矻,救死扶伤。然平粜而所粜几何,劝借而所借几何,发稻而所发几何,赈粥而所赈几何。疮痍何时可起,流亡何时可复,沮洳何时可远,耕艺何时可兴。早夜维思,黔驴之技已竭。臣惟有官民相安无事,则见在遗黎,或可须臾勿致流徙。若复追并钱粮,则输纳后期,不足为异,逃亡接踵,不足为忧。臣所大恐者,绿林、赤眉、黄巾、黑山之徒,自何而有,皆此频遭饥馑,复疲税敛,困穷无聊之众耳。万一东啸西聚,日滋月蔓,乃始劳心安集,不亦难哉。臣查十九年至二十一年,止拖欠漕折凤阳军饷草马四司等银,凡一万五千馀两。以丰年尚不能供之全税,而取盈于大祲之凶岁,臣知其必不能也。即今漕米三万二千八百有奇,无论本色,亦无论改折七钱,即以五钱计之,便当折银一万六千有馀。以大州大邑,所不能当之重赋,而诛求于弹丸之穷邑。臣又知必不能也。臣愚以为,军饷草马四司凤阳等银,无论旧逋新租,存留起运,凡未完者,似当尽行蠲免。其漕折银两,虽不可尽蠲,亦当宽假三五年之后,俟疮痍已起,或值丰收,始量力带徵。不然,则有隆庆二三年抵借事例可援,是在司国计者一查议之耳。且兴化非独苦水也,又苦粮重。夫扬州一府,为州县者十,而兴化特居其一,是疆域之大小不侔也。一府凡七百馀里,而兴化仅六十二里,是户口之殷耗不侔也。一府共田一十三万三千三百顷,而兴化仅二万顷,是田地之多寡不侔也。九州县俱处上游,而兴化独居釜底,是等则之上下不侔也。使则壤而赋,则民犹可支,乃概府升科,每顷不过六斗,而兴化独至二石二斗。,概府额粮,不过二十万六千石有零,而兴化则五万二千石有馀。概府漕米,不过九万七千石有零,而兴化则三万二千有馀。是总论额粮,则居一府四之一。专论漕粮,则居一府三之一矣。倒行而倍取,欲勿困,得乎。先是,今提督抚臣李戴知兴化时,目击民艰,具奏均摊,并请抵换。不意牵于成法,竟尔寝阁。臣今就中,酌量议均摊,则开分扰之门。议抵换,则滋聚讼之端。不得已,而求黄叶止啼之术,则惟有归复协济而已。盖兴化僻处一隅,虽免迎接夫马之苦,然而钱粮偏重,则其苦已十倍于江仪高宝等处,不翅相当而已。乃复派协济各驿馆支水夫等银一千四百馀两,是本县无冲要之名,而有冲要之实。然则本县偏重之粮,其谁协济之。臣愚以为,各驿协济银两,宜尽免派。协济江仪者,即派于江仪。协济高宝者,即派于高宝。以各州县应徵之银,还之各州县,此不过与各州县求其平,非欲兴化独享其逸,于理甚顺,于情甚安,固今日所当急议者也。至于宣泄水患,则石䃮口其趋海之门,近虽议开,而旁邑不无挠阻之计。芒稻河为入江之路,亦有成议而当事难为无米之炊。阖邑士民,引领此举,有如饥渴。此臣所为痛心疾首,欲默不能者也。伏乞皇上,俯念垂亡赤子,敕下该部,破格勘议。仍乞正臣位卑言高之罪,冒干天威,不胜望阙叩祷之至。
《水患疏》宣国柱
兵科给事中宣国柱题,为东南水患异常,皖地罹灾独苦。仰祈圣旨,亟敕抚按覈实以救遗黎,以靖乱萌事。窃照安庆一府,屏蔽陪京,壤连楚豫,频年中寇,民不聊生。丙子之冬,丁丑之春,焚杀蹂躝,积骸遍野,鸡犬断绝,望无炊烟。戊寅己卯年,贼骑去来无常,人心风鹤不定,庐舍强半毁弃,田园强半荒芜,而民之流徙四方者,又不知几何已。仰皇上恩赐蠲恤,获以更生,兼以抚道捍卫于外,郡县安辑于内,近来流亡稍复,疮痍稍苏,竭力称贷以耕,所望穑事有秋。不料今四五月间,淫霖不止,江水暴涨,乘舟入市,滨水田禾,俱成巨浸。即高田之不被淹没者,当含华擢穗之时,伤于多雨,亦复萎败成秕。其被水诸民,有舟居露处,蒸湿成病者。有不及移徙,枕藉溺死者。有糊口无计,卖儿鬻女者。往年犹赖大小二麦,接旧续乏。今则正值麦秋尽遭漂没,以故米价腾贵。小民或并日一飧,或枵腹待毙。菜色鸠形,触目堪涕。臣乡人来者,传闻若此,况又有传闻所不尽者乎。夫水患泛滥,江南北所同,而至于兵燹之馀,遭此荼毒,则安庆府所独。历稽臣乡水患,惟万历三十六年,彼时干戈无警,物力犹充。然犹请改折,请带徵,企望皇仁,获延民命。今兹十室九空之时,正不知国课从何取办,而饥寒所迫,挺而走险,且皖地新设督抚,军士杂遝,以嗷嗷待哺之民,当虎视耽耽之侣,一不足以给其求,即脱巾之呼。或亦有出于意外者,臣恐所忧不独在水患也。在地方诸臣,谅必绘图入告。臣职在言路,仰体皇上救民水火之仁,不敢不为溺人一呼吁耳。伏乞皇上,亟敕抚按,实覈被灾分数,作何蠲赈。臣乡幸甚,臣愚幸甚。
水灾部艺文二〈诗〉
《东平路中遇大水》唐·高适
天灾自古有,昏垫弥今秋。霖霪溢川原,澒洞涵田畴。指途适汶阳,挂席经芦洲。永望齐鲁郊,白云何悠悠。傍沿钜野泽,大水纵横流。虫蛇拥独树,麋鹿奔行舟。稼穑随波澜,西成不可求。室居相枕藉,黾声啾啾。仍怜穴蚁漂,益羡云禽游。农夫无倚著,野老生殷忧。圣主当深仁,庙堂运良筹。仓廪终尔给,田租应罢收。我心胡郁陶,征旅亦悲愁。纵怀济时策,谁肯论吾谋。
《王泽岭遭洪水》孔德绍
地籁风声急,天津云色愁。悠然万顷满,俄尔百川浮。还似金堤溢,翻如碧海流。惊涛遥起鹭,回岸不分牛。徒知怀赵景,终是倦阳侯。木梗诚无托,芦灰岂暇求。思得乘槎便,萧然河汉游。
《汉堤诗》〈并序〉卢肇
上元年秋,汉水大溢,齧襄堤以入。既沈汉郛,遂灭岘趾栋榱,且流压溺无算。襄之城,仅以门免。三日水去,陷为大涂。馀民栖于楚山,号不敢下。馁踬相挽,其能全者,什六七。上大忧,曰:襄惟东南,实脰荆海。若气不息,吾躬曷瘳。今天下灾于有汉,庭垣尽潴,胔骼在淖。有婴坠井,母实号之。今襄人尽坠,吾号尚及哉。咨乃卿士,畴能振之以易吾乱,咸以地官范阳公旧理南粤,岛裔率化,甘于民心。俾践于襄,必克底。又上俞:以往公既至省汉之溺,由旧防之不固,几五十载。又询之汉水之不犯襄郛,惟是甚灾。既鱼士庶,灾或能嗣。孰以遏之。募民新汉之堤,食敌其功,资三其食,因故堤之址,广倍之,高再
倍之。距襄之郊缭半百里。明年春,堤成,公具以疏。上大欢,复襄之疲民一祀赈谷十万斛。民既保宁,讴歌怡愉。既而舒苏,不知曩之灾也。昔狄败卫侯于荥泽,齐桓公帅诸侯,城缘陵以居之,而卫国忘亡。君子是以称桓公之德。今公之为是堤也,襄有卫人之思焉。而况宣天子之慈,以生厥民,曷齐桓之尚哉。噫,五材之生沴也,必极于物。物之既极,天必资明哲以苏之,理之常也。古之人,有力保一邑,勇禦一寇,谓之有功,尚以金石载之。况捍大灾,救大患,其美若是,岂得无称焉。是宜以声诗播之,登于乐府。惟汉亦有瓠子之歌,是可类之。谨按正考甫作商诗,公子奚斯命太史,克请于周,作鲁诗,皆其国之公族也。肇于公为族孙,幸力于文,所不宜默,惟岘之碑曰:羊公惟堤之诗。曰:卢公是古今之相光昭也。其谁曰不然。诗曰:
阴沴奸阳,来暴于襄。洎入大郛,波端若铓。触厚摧高,不知其防。骇溃颠委,万室皆毁。灶登蛟鼍,堂集鳣鲔。惟恩若雠,母不能子。洪溃既涸,闬闳其虚。以隳我堵,以剥我庐。酸伤顾望,若践丘墟。帝曰念嗟,朕日南顾。流灾降慝,天曷台怒。滔滔襄郊,捽我婴孺。于惟馀氓,饥伤喘呼。斯为淫痍,孰往膏傅。惟汝元寮,佥举明哲。我公用谐,苴茅杖节。来视襄人,喔咻提挈。不日不月,咍乎抃悦。乃泳故堤,陷于沙泥。缺落坳圯,由东讫西。公曰呜呼,汉之有堤。实命襄人,不力乃力。则及乃身,具锸与畚。汉堤其新,帝廪有粟。帝府有缗,尔成尔堤。必锡尔勤,襄人怡怡。听命襄浒,背囊肩杵。奔走蹈舞,分之卒伍。令以麾鼓,寻尺既度。日月可数,登登嶪嶪。周旋上下,披岘斲楚。飞石挽土,举筑殷雷。骇汗霏雨,疲癃鳏独。奋有筋膂,呀吁来助。提筐负筥,不劳其劳。杂沓笑语,咸曰卢公。来赐我生,斯堤既成。蜿蜿而平,确尔山固。屹如云横,汉流虽狂。坚不可蚀,代千年亿。与天无极,惟公之堤。昔在人心,既筑既成。横之于南,萌渚不峻。此门不深,今复在兹。于汉之阴,斯堤已崇。兹民护祐,齯童相庆。室以完富,贻于襄人。愿保厥寿,繄公之功。赫焉如昼,捍此巨灾。崒若京阜,天子赐之。百姓载之,族孙作诗。昭示厥后。
《大水》薛逢
暴雨逐惊雷,从风忽骤来。浪驱三岛至,江拆二仪开。势恐圆枢折,声疑厚轴摧。冥心问元化,天眼几时回。
《汉水伤稼》〈并序〉许浑
此郡虽自夏无雨,江边多穑,油然可观。秋八月,天清日朗,汉水泛滥,人实为灾。轸念疲羸,因赋四韵。
西北楼开四望通,残霞成绮月悬弓。江村夜涨浮天水,泽国秋生动地风。高下绿苗千顷尽,新陈红粟万廒空。才微分薄忧何益,却欲回心学钓翁。
《水旱吟》宋·邵雍
尧水九年,汤旱七载。调燮之功,此时安在。
九年洪水,七年大旱。非尧与汤,民死过半。
《江亭侯施倅醇翁阻水涨作诗寄之》王庭圭
夜雨涨溪碧,天明望归舟。飞帆出木梢,浩荡兀中流。洪崖仙人姿,谓落沧海游。兴尽却回棹,待此霖潦收。抱琴出竹迎,倒披翠云裘。风涛正可久,烟波生暮愁。
《戊子大水二首》〈录一首〉唐庚
踏歌喧喧杂铙鼓,潭边呼龙令作雨。龙嗔挥水十馀丈,千村万落几为鱼。寄谢龙神且安处,熟睡深潭不惊汝。
《河防行》金·刘迎
南州一雨六十日,所至川源皆汎溢。黄河适及秋水时,夜来决破陈河堤。河神凭陵雨师借,晚未及晴昏复下。传闻一百五十村,荡尽田园及卢舍。我闻禹时播河为九河,一河既满还之他,川平地迥势随弱。安流是以无惊波,祗今茫茫馀故迹。未易区区议疏辟。三山桥坏势益南,所过泥沙若山积。大梁今世为陪京,财赋百万资甲兵。高谈泥古不须尔,且要筑堤三百里。郑为头,汴为尾,准备他时涨河水。
《观浙江涨》〈浙水今在郧阳见水经注非浙江也〉元好问
一旱千里赤,一雨垣屋败。浙故以江名,暴与众壑会。初惊沙石卷,稍觉川谷隘。雷风入先驱,大块供一噫。千帆鼓前浪,万马接后派。崩崖不暇顾,拔木无留碍。凭陵如藉势,洄洑各有态。平分乍舒徐,怒触忽碎坏。云蒸楚树杪,雪映商岭背。彷佛千丈潮,恍与海门对。佽飞𩰚蛟鳄,燃犀出鳞介。阳侯富阴族,万首露光怪。翠蕤淡偃蹇,钲鼓乱𥔀磕。永怀疏凿力,重叹神禹大。乾坤海为壑,未碍变横溃。纳污非无处,流恶聊自快。投诗与龙盟,涤荡烦一再。
《新堤谣》〈并序〉元·葛逻禄乃贤
近岁河决白茅,东北泛滥千馀里。始建行都水监于郓城,以专治之。少监蒲从善筑堤建祠,病民可念。予闻而哀之,乃为作歌。〈黄河决道时,有清水先流至,名曰渐水。曹濮之人,见此水,皆迁居高丘预避〉
老人家住黄河边,黄茅缚屋三四椽。有牛一具田一
顷,艺麻种谷终残年。年来河流失故道,垫溺村墟决城堡。人家坟墓无处寻,千里放船行树杪。朝廷忧民恐为鱼,诏蠲徭役除田租。大臣杂议拜都水,设官开府临青徐。分监来时当十月,河冰塞川天雨雪。调夫十万筑新堤,手足血流肌肉裂。监官号令如雷风,天寒日短难为功。南村家家卖儿女,要与河伯营祠宫。陌上逢人相向哭,渐水漫漫及曹濮。流离冻饿何足论,只恐新堤要重筑。昨朝移家上高丘,水来不到丘上头。但愿皇天念赤子,河清海晏三千秋。
《行水灾郊外》张养浩
云驳疏阴漏日华,昽昽晨色散林鸦。马前怪底犹明月,路转满川荞麦花。
《涿州道中录野人语》明·程敏政
我行范阳道,水次遇老叟。时当孟冬尽,破褐露两肘。邂逅一咨诹,向我再三剖。哭言水为沴,天意苦难究。今年六月间,一日夜当丑。山水从西来,声若万雷吼。水头高十丈,没我堤上柳。手指官路旁,瓦砾半榛莽。昔有十数家,青帘市村酒。人物与屋庐,平明荡无有。水面沈沈来,忽见铁枢牖。数日得传闻,水蚀紫荆口。老稚随波流,积尸比山阜。远近皆汤汤,昏垫弗可救。如此数月馀,乃可辨疆亩。下田尽沮洳,高田剩稂莠。农家一岁计,不复望升斗。官府当秋来,催租不容后。嗟嗟下小民,命在令与守。更有观风使,仰若大父母。见此如不闻,恐或坐其咎。我民千馀人,血首当道叩。始获免三分,有若释重负。奈何急馀征,日日事鞭殴。夫征又百出,一一尽豪取。悲哉一村中,窜者已八九。老夫家无妻,一儿并一妇。两孙方提携,尽可慰衰朽。岂期天不吊,一旦遂穷疚。一儿水中没,一妇嫁邻某。两孙鬻他人,偿官尚难勾。老身自执役,有气孰敢抖。反羡死者安,苦恨生多寿。诏书开赈济,奉者有贤否。终为吏所欺,此食亦难就。与其馁填壑,不若举身走。一饱死即休,宁复念丘首。呼天一何高,呼地一何厚。我闻老叟言,垂涕者良久。恭惟天子圣,化泽被寰囿。声色勿自御,游田敢谁诱。稼穑深所知,真如古明后。庶徵岂不谙,一变故非偶。无乃诸皋夔,此责当敬受。谁谓斯民痛,不可事焫灸。亦既食人禄,深惭结朱绶。岂无致泽心,无地司藉手。立马野踟蹰,悲风动林薮。
《答费鹅湖水灾歌》郑毅
忽听扣门声,呼童进来问。问童客何如,云客头已白。衣裳半泥沙,面貌浑菜色。自言昔遭兵,今又逢水厄。家业付东流,世味吞黄檗。欲死已无棺,求生又无策。乡邦有仁人,扶筇诉艰棘。我一闻此言,寸心真怵惕。仓皇为披衣,相见坐以席。亟欲问其详,未语泪先滴。云今岁庚辰,六月当九日。雷鼓震天鸣,电旗翻地赤。风雨蓦然来,天地都昏黑。高嶂起惊涛,层峦崩巨石。溪石山上浮,山石田中积。水涨高如山,莫计寻与尺。低田尽为溪,高地皆成碛。或谓起山蛟,或云腾蜥蜴。突然到吾庐,浸没墙与壁。大儿亟升木,顾妇已无迹。少妇牵孤儿,登楼梯已失。两弟逐猪牛,一去无消息。夫妻子母情,悠悠竟何极。哀哀鸿雁群,今作鱼龙食。老父岂前知,预办登山屐。馀生幸苟存,晚计何能画。屋破基已荒,沙砾难为拾。灶沈仓则浮,米粟无遗粒。呼天天已倾,呼地地已坼。官衙似海沈,门屏多遮隔。妻子诉衷情,三见三遭斥。乡人似予家,不止二三百。欲语气不充,欲行脚无力。无田尚有粮,无丁犹有役。里胥肆徵求,鸡犬无宁夕。倘念同一乡,幸为施阴德。嗟我无官守,嗟我无言责。虽济杖无钱,欲赈舟无麦。汝饥由我饥,汝溺由我溺。官若听我言,我岂为汝惜。相送泪盈把,不但青衫湿。
[book_title]第一百三十二卷
第一百三十二卷目录
水灾部纪事
水灾部杂录
水灾部外编
庶徵典第一百三十二卷
水灾部纪事
《左传·庄公十一年》:秋,宋大水,公使吊焉。曰:天作霪雨,害于粢盛,若之何不吊。对曰:孤实不敬,天降之灾。又以为君忧,拜命之辱,臧文仲曰:宋其兴乎。禹汤罪己,其兴也勃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且列国有凶,称孤礼也。言惧而名礼,其庶乎。既而闻之曰:公子御说之辞也。臧孙达曰:是宜为君,有恤民之心。
《梁书·柳庆远传》:庆远为魏兴太守。郡遭暴水,流漂居民,吏请徙民杞城。庆远曰:天降雨水,岂城之所知。吾闻江河长不过三日,斯亦何虑。命筑土而已。俄而水过,百姓服之。
《始兴忠武王憺传》:诏以憺为平西将军、荆州刺史、未拜。天监元年,加安西将军,都督、刺史。六年,州大水,江溢堤坏,憺亲率府将吏,冒雨赋丈尺筑治之。雨甚水壮,众皆恐,或请憺避焉。憺曰:王尊尚欲身塞河堤,我独何心以免。乃刑白马祭江神。俄而水退堤立。邴州在南岸,数口家见水长惊走,登屋缘树,憺募人救之,一口赏一万,估客数十人应募救焉,州民乃以免。又分遣行诸郡,遭水死者给棺槥,失田者与粮种。是岁,嘉禾生于州界,吏民归美,憺谦让不受。
《北史·李崇传》:崇延昌初,加侍中、车骑将军、都督江西诸军事。时有泉水涌于八公山顶,寿春城中有鱼数从地中涌出,野鸭群飞入城,与鹊争巢。五月,大霖雨十有三日,大水入城,屋宇皆没。崇与兵泊于城上,水增未已,乘船附于女墙,城不没者二版而已。州府劝崇弃州保北山。崇曰:吾受国重恩,忝守藩岳,淮南万里,系于吾身,一旦动脚,百姓瓦解,扬州之地,恐非国物。昔王尊慷慨,义感黄河,吾岂爱一躯,取愧千载。但怜兹士庶,无辜同死,可桴筏随高,人规自脱。吾必守死此城。时州人裴绚等受梁假豫州刺史,因乘大水,谋欲为乱,崇皆击灭之。又以洪水为灾,请罪解任。诏曰:夏雨汎滥,斯非人力,何得以此辞解。今水涸路通,公私复业,便可缮甲积粮,修复城雉,劳恤士庶,务尽绥怀之略也。崇又表解州,不听。是时,非崇则淮南不守矣。
《唐书·王方翼传》:方翼次葛水暴涨,师不可度沈,祭以祷师涉而济。
《杨再思传》:再思居宰相。于时水沴,闭坊门以禳。再思人朝,有车陷于泞,叱牛不前,恚曰:痴宰相不能和阴阳,而闭坊门,遣我艰于行。再思遣吏谓曰:汝牛自弱,不得独责宰相。
《悦生随抄》:东坡言:郭子仪镇河中日,河甚为患。子仪祷河伯曰:水患止,当以女奉妻。已而河复故道。其女一日无疾而卒,子仪以其骨塑之于庙,至今祀之。惜乎此事,不见于史也。
《唐书·韦皋传》:皋弟平,平子正贯为岭南节度使。南海舶贾始至,大帅必取象犀明珠,上珍而售以下直。正贯既至,无所取,吏咨其清。南方风俗有鬼,正贯毁淫祠,教民毋妄祈。会海水溢,人争咎撤祠事,以为神不厌,正贯登城沃酒以誓曰:不当神意,长人任其咎,无逮下民。俄而水去,民乃信之。
《杜中立传》:大中十二年,大水汎徐、兖、青、郓,而沧地积卑,中立自按行,引御水入之毛河,东注海,州无水灾。《五代史·豆卢革传》:庄宗即位,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革荐韦说为相。是岁,大水,四方地连震,流民殍死者数万人,军士妻子皆采稆以食。庄宗日以责三司使孔谦,谦不知所为。枢密小吏段徊曰:臣尝见前朝故事,国有大故,则天子以朱书御札问宰相。水旱,宰相职也。庄宗乃命学士草诏,手自书之,以问革、说。革、说不能对,第曰:陛下威德著于四海,今西兵破蜀,所得珍宝亿万,可以给军。水旱,天之常道,不足忧也。《辽史·大公鼎传》:咸雍十年,登进士第,调沈州观察判官。时辽东雨水伤稼,北枢密院大发濒河丁壮以完堤防。有司承令峻急,公鼎独曰:边障甫宁,大兴役事,非利国便农之道。乃疏奏其事。朝廷从之,罢役,水亦不为灾。濒河千里,人莫不悦。
《杨佶传》:佶为武阳军节度使。阳水失故道,岁为民害,乃以己俸创长桥,人不病涉。及被召,郡民攀辕泣送。
《茅亭客话》:开宝五年壬申岁秋八月初,成都大雨。岷江暴涨,永康军大堰将坏,水入府江。知军薛舍人文宝,与百姓忧惶。但见惊波怒涛,声如雷吼。中流有一巨材,随骇浪而下。近而观之,乃一大蛇耳。举头横身,截于堰上。至其夜,闻堰上呼噪之声,列炬纵横,虽大风暴雨,火影不灭。平旦,广济王李公祠内,旗帜皆濡湿,堰上唯见一面。沙堤堰水入新津江口,时嘉眉州漂溺至甚,而府江不溢。初,李冰自秦时,代张为蜀守,实有道之士也。蜀困水难,至于臼灶生蛙,人罹垫溺,且久矣。公以道法,役使鬼神,擒捕水怪,因是壅止泛浪。凿山离堆,辟沫水于南北,为二江,灌溉彭汉蜀之三郡沃田亿万顷。仍作三石人,以誓江水曰:俾后万祀,水之盈缩,竭不至足,盛不没肩。又作石犀五所,以厌水物。于是蜀为陆海,无水潦之虞。万井富贵,功德不泯,至今赖之。咸云:理水之功,可与禹偕也。不有是绩,民其鱼乎。每临江浒,皆立祠宇焉。
《宋史·钱惟演传》:惟演从弟易、易子彦远为起居舍人、直集贤院、知谏院。会诸路奏大水,彦远言阴气过盛,在《五行传》下有谋上之象,请严宫省宿卫。未几,有挟刃犯謻门者。特赐五品服。
《青箱杂记》:王文穆公钦若,临江军人,母李氏,父仲华,尝侍祖郁,任官鄂渚。而李氏有娠,就蓐之夕,江水暴溢,将坏廨舍。亟迁于黄鹤楼,始免身。生男,即公也。时隔岸汉阳居人,遥望楼际,若有光景气象云。
《宋史·王素传》:素知开封府。至和初,大雨,蔡河裂,水入城。诏军吏障朱雀门,素曰:皇上不豫,兵民庐舍多覆压,众心怦怦然,奈何更塞门以动众。遣诏止其役,水亦不害。
《梅挚传》:挚为殿中侍御史。时数有灾异:引《洪范》上《变戒》曰:王省惟岁,谓王总群吏如岁,四时有不顺,则省其职。今伊、洛暴涨漂庐舍,海水入台州杀人民,浙江溃防,黄河溢归,所谓水不润下。陛下宜躬责修德,以回上帝之眷祐。阴不胜阳,则灾异衰止,而盛德日起矣。
《梦溪笔谈》:陕西因洪水下大石,塞山涧中,水遂横流为害。石之大有如屋者,人力不能去,州县患之。雷简夫为县令,乃使人各于石下穿一穴,度如石大,挽石入穴窖之,水患遂息也。
庆历中,河北大水,仁宗忧形于色。有走马承受公事使臣到阙,即时召对,问:河北水灾何如。使臣对曰:怀山襄陵。又问:百姓如何。对曰:如丧考妣。上默然。既退,即诏閤门:今后武臣上殿奏事,并须直说,不得过为文饰。至今閤门有此条,遇有合奏事人,预先告示。《梦溪笔谈》:庆历中,河决北都商胡,久之未塞,三司度支副使郭申锡亲往董作。凡塞河决垂合,中间一埽,谓之合龙门,功全在此。是时屡塞不合。时合龙门埽长六十步。有水工高超者献议,以为埽身太长,人力不能压,埽不至水底,故河流不断,而绳缆多绝。今当以六十步为三节,每节埽长二十步,中间以索连属之,先下第一节,待其至底再压第二、第三。旧工争之,以为不可,云:二十步埽,不能断漏。徒用三节,所费当倍,而不塞。超谓之曰:第一埽水信未断,然势必杀半。压第二埽,止用半力,水纵未断,不过小漏耳。第三节乃平地施工,足以尽人力。处置三节既定,即上两节自为浊泥所淤,不烦人功。申锡主前议,不听超说。是时贾魏公帅北门,独以超之言为然,阴遣数千人于下流收漉流埽。既定而埽果流,而河决愈甚,申锡坐谪。卒用超计,商胡方定。
《宋史·孔宗旦传》:宗旦,鲁人,为邕州司户参军。侬智高未反时,州有白气出庭中江。水溢,宗旦以为兵象,度智高必反,以书告知州陈珙,珙不听。后智高破横州,即载其亲往桂州,曰:吾有官守,不得去,无为俱死也。既而州破被执,贼欲任以事,宗旦叱贼,且大骂,遂被害。
《吕大防传》:英宗即位,改太常博士。御史阙,内出大防与范纯仁姓名,命为监察御史里行。是岁,京师大水,大防曰:雨水之患,至入宫城庐舍,杀人害物,此阴阳之沴也。即陈八事,曰:主威不立,臣权太盛,邪议干正,私恩害公,辽、夏连谋,盗贼恣行,群情失职,刑罚失平。《实卞传》:卞知深州。熙宁初,河决滹沱,水及郡城,地大震。流民自恩、冀来,踵相接,卞发常平粟食之。吏白擅发且获罪,卞曰:俟请而得报,民死矣。吾宁以一身活数万人。寻以请,诏许之。外间讹言水大至,卞下令敢言者斩。一日,复报大水且至,吏请闭门,卞不可,既而果妄。
《张守约传》:守约为泾原、鄜延、秦凤副总管,知泾州,泾水善暴城,每春必增治堤堰,费不赀。适岁饥,罢其役。或曰:如水害何。守约曰:歉岁劳民,甚于河患,吾且徐图之。河神祠故在南壖,祷而迁诸北,以杀河怒。一夕雷雨,明日,河徙而南,其北遂为沙碛。
《厚德录》:知制诰韩综,通判天雄军。会河水涨金堤,民依丘冢者凡数百家。水大至。综出令:能活一人者,予千钱。民争操舟筏尽救之,已而丘冢溃。《宋史·王审琦传》:审琦曾孙、克臣知郓州河决曹村,克臣亟筑堤城下,或曰:河决澶渊,去郓为远,且州徙于高,八十年不知有水患,安事此。克臣不听,役愈急,堤成,水大至,不没者才尺馀。复起甬道,属之东平王陵埽,人得趋以避水。事宁,皆绘像祀之。
《闻见前录》:元丰七年甲子六月二十六日,洛中大雨,伊洛涨,坏天津桥,波浪与上阳宫墙齐。夜,西南城破,伊洛南北合而为一,深丈馀。公卿士庶第宅庐舍皆坏,唯伊水东渠,有积薪塞水口,故水不入府第。韩丞相康公尹洛,抚循赈贷,无盗贼之警,人稍安。后两日,有恶少数辈,声言水再至,人皆号哭。公命擒至,决配之,乃定。闻于朝,筑水南新城新堤,增筑南罗城。明年夏,洛水复涨,至新城堤下,不能入。洛人德之。康公尹洛有异政,此其大者。
《宋史·赵昌言传》:昌言知天雄军。属澶州河决,流入御河,涨溢浸府城,昌言籍府兵负土增堤,索禁卒佐役,不浃旬堤完。
《后山谈》:丛颜常道曰:某年,河水围濮州城,窦失戒,夜发,声如雷。须臾,巷水没骭。士有献衣袽之法,取绵絮胎缚,大小不一,使善泅卒,没城中,扪漏穴,用随水势,畜入孔道,即弭。众工随兴,城堞无虞。
《铁围山丛谈》:宣和岁己亥夏,都邑大水几冒入城隅。高至五七丈,久之方得解。
《宋史·杜常传》:常以龙图阁学士知河阳军。大河决,直州西上埽,势危甚。常亲护役,徙处埽上,埽溃水溢,及常坐而止。于是役人尽力,河流遂退,郡赖以安。《春渚纪闻》:钱塘杨村法轮寺僧净元,年三十,通经祝发,即为禅比丘。得法之后,归隐旧庐,人不知异也。政和癸巳,海岸崩毁,浸坏民居。自仁和之白石,至盐官,百有馀里。朝廷遣道士镇以铁符,及太筑堤防,且建神祠以禳之。毁益不支。至绍兴癸丑,师忽谓众曰:我释迦文佛历劫以来,救护有情,捐弃躯命,初无少靳,而吾何敢爱此微尘幻妄,坐视众苦而不赴救。即起禅定,振履,经行视海毁最甚处。至于蜀山,时六月五日也。从而观者,数百人。而海风激涛,喷涌山立。师将褰衣而前,众争挽引且请偈言,以示后来。师笑之曰:万法在心底,须言句,我不能。世俗书,亦姑从汝请耳。即高举曰:我舍世间如梦,众人须我作颂。颂即语言边事,了取自家真梦。又曰:世间人心易了,只为人多不晓。了即皎在目前,未了千般学道。颂毕,举手谢众,踊身沉海。众视惊呼,至有顿足流涕者。谓即葬鱼腹矣。移时风止,海波如镜。遥见师,端坐海面,如有物拱戴。顺流而来,直抵崩岸。争前挽掖而上,视师衣履不濡也。逮视崖侧,有数大鲤昂首,久之沉波而去。即扬声谓众曰:自此海毁无患也。不旬日,大风涨,沙悉还故地。蜀山之民深德之,即其地营庵居,留事之。《闻见后录》:政和戊戌夏六月,京师大雨十日,水暴至,诸壁门皆塞以土,汴流涨溢,宫庙危甚。宰执庐于天汉桥上,一饼师家,早起,见有蛟螭伏于户外。每自蔽其面,若羞怖状。万人聚观之。道士林灵素方以左道用事,曰:妖也。捶杀之。四郊如江河,不知其从出。识者已知为兵象矣。林灵素专毁佛,泗州普照王塔庙,亦废。当水暴至,遽下诏,加普王六字号。水退,复削去。先当制舍人许翰,以词太褒得罪。
《宋史·岳飞传》:飞,字鹏举,相州汤阴人。生未弥月,河决内黄,水暴至,母姚抱飞坐瓮中,冲波及岸得免,人异之。。
《处州府志》:毛允理,青田人。宋绍兴间,水溢,民居荡然,死者无数。允理独觅巨舟,救溺得活者多。水落沙土,拥积如山,因拨去沙土,独允理屋宇几席器皿如故。事闻于朝,封奉议大夫,表其坊曰进德。
《挥麈馀话》:绍兴甲子岁,衢、婺大水,今首台余处恭未十岁,与里人共处一阁,凡数十辈在焉。阁被漂几沉,空中有声云:余端礼在内,当为宰相,可令爱护之。少选,一物如鼋鼍,其长十数丈,来负其阁,达于平地,一阁之人,皆得无它。
《苇航纪谈》:绍兴庚寅,天台水灾,虽城中,亦被害及十分之七。水退,而司官各访旧地。忽主簿厅基,冲出一朱棺,正当厅,治其簿。朱公俾令移往山东掩瘗。役夫开掘,其地忽见一碣,上有字云:乾卦吉,坤卦凶,五百年逢朱主簿。移我葬山东。虽不知其为谁氏,而亦可异,遂移葬之。
《虎苑》:乾道中,江西水灾,丰城农夫挈其母及妻子,就食他所。过小溪,密语妻曰:谷贵艰食,岂能俱生。我褓儿先渡,母老不能来,可弃之。妇不忍,掖姑以行,足蹈泥淖,方取履,及见金烂然在水中。拾得之,语姑曰:本为贫徙,今幸天赐,可归矣。登岸视,其夫不见,儿戏沙。上问之,云:被黑牛衔入林中。入林视之,流血丹地,巳为虎食矣。
《癸辛杂识》:庚寅五月,连雨四十日,浙西之田,尽没无遗,农家谓尤甚于丁亥岁。虽景定辛酉,亦所不及也。幸而不没者,则大风驾湖水而来,田庐顷刻而尽。村落名之曰湖翻。农人皆相与结队,往淮南趁食。于太湖买舟百十馀,所载数千人,同往。甫至湖心,大风骤至,悉就溺死,又有千馀人。渡扬子江济者,同日亦沈于江。净慈灵隐,皆停堂,客僧数百,皆渡江还浙东。内四僧,偶别门徒,至中途,忘携雨具,还取之。至江干,则渡舟解维矣。方怅然自失。舟至中流,亦为风浪所覆。四僧幸而得免,岂非所谓劫数者耶。
《金史·腊醅传》:世祖既没,肃宗袭节度使。麻产据直屋铠水,缮完营堡,招纳亡命,杜绝往来者。恃陶温水民为之助,招之不听,使康宗伐之。是岁,白山混同江大溢,水与岸齐,康宗自阿邻冈乘舟至于帅水,舍舟沿帅水而进。使太祖从东路取麻产家属,尽获之。《刘玮传》:玮擢户部尚书。时河决于卫,自卫抵清、沧皆被其害,诏兼工部尚书往塞之。或谓天灾流行,非人力所能禦,惟当徙民以避其冲,玮曰:不然。天生五材,递相休王,今河决者土不胜水也。俟秋冬之交,水势稍杀,以渐兴筑,庶几可塞。明年春,玮斋戒祷于河,功役齐举,河及复故。召还增秩。
《移剌温传》:温历永定、震武、崇义节度使,移临海军。州治近水,秋雨,水潦暴至城下,城颇决,百姓惶骇,不知所为。温躬督役夫缮完之,虽临不测,无所避。僚属或止温,温曰:为政疵疠,水泛溢为灾,守臣之罪。当以此身为百姓谢,虽死不恨。
《宗叙传》:宗除河南路统军使。河决李固渡,分流曹、单之间。诏遣都水监梁肃视河决,宗叙言:河道填淤不受水,故有决溢之患。今欲河复故道,卒难成功,幸而可塞,它日不免决溢山东,非曹、单比也。沿河数州,骤兴大役,人心摇动,恐宋人乘间扇诱,搆为边患。梁肃亦请听两河分流,以杀水势,遂止不塞。
《高德基传》:大定三年,以察廉治状不善,下迁同知北京路都转运使事。是年秋,土河泛溢,水入京城,德基遽命开长乐门,疏分使入御沟,以杀其势,水不能为害。
《马讽传》:讽迁雄州归信令。境有河曰八尺口,每秋潦涨溢害民田,讽视地高下,疏决之,其患遂息。
《刘仲洙传》:仲洙调深泽令。县近滹沱河,时秋成,水忽暴溢,仲洙极力护塞,竟无害。
《续夷坚志》:甲辰乙巳岁,广宁夏五六月间,大阴晦,雷雨环作,声不断。夜望闾山上,白气直与海接。须臾,下雨,终夜不息。平明水沈村落,死者无限。大土崖高数百尺,皆荡为平土。下漫石,石上有臼痕,不知何代,为冈厓所覆压也。山颠龙𩰚处,留迹数十所印泥,鳞甲爪痕,有长五六十尺者,有长百馀尺者。意群龙聚𩰚于此,土人遭此大变。
《金史·康元弼传》:元弼为大理丞。大定二十七年,河决曹、濮间,濒水者多垫溺,朝廷遣元弼往视,相其地如盎,而城在盎中,水易为害,请命于朝以徙之,卒改筑于北原,曹人赖焉。
《承晖传》:承晖知大名府事。雨潦害稼,承晖决引潦水纳之壕隍。
《路铎传》:铎为左三部司正。上书言事,召见便殿,迁右拾遗。明年,芦沟河决,铎请自元同口以下、丁村以上无修旧堤,纵使分流,以杀减水势。诏工部尚书胥持国与铎同检视。
《马琪传》:河决阳武,灌封丘而东,琪行尚书省事往治之,讫役而还。迁中大夫。
《李复亨传》:河南雨水害稼,复亨为宣慰使,御史中丞完颜伯嘉副之,循行郡县,凡官吏污贪不治者,得废罢推治。
《元史·张弘范传》:至元二年,移守大名。岁大水,漂没庐舍,租税无从出,弘范辄免之。朝廷罪其专擅,弘范请入见,进曰:臣以为朝廷储小仓,不若储之大仓。帝曰:何说也。对曰:今岁水潦不收,而必责民输,仓库虽实,而民死亡殆尽,明年租将安出。曷若活其民,使不致逃亡,则岁有恒收,非陛下大仓库乎。帝曰:知体,其勿问。
《刘敏中传》:大德七年,诏遣宣抚使巡行诸道,敏中出使辽东、山北诸郡,守令恃贵倖暴横者,一绳以法;锦州雨水为灾,辄发廪赈之。
《也先不花传》:也先不花迁平章河南行省,河决落黎堤,势甚危,督有司先士卒以修之,汴以无患。
《铁哥传》:铁哥拜中书平章政事。平滦大水,铁哥奏曰:散财聚民,古之道也。今平滦水灾,不加赈恤,民不聊生矣。从之。
《张庭珍传》:庭珍为开封府尹。河决,灌太康,漂溺千里,庭珍括商人渔子船及缚木为筏,载糗粮四出救之,全活甚众。水入善利门,庭珍亲督夫运薪土捍之,不能止,乃颓城为堰。水既退,即发民增外防百三十里,人免水忧。
《秦起宗传》:起宗迁南台御史。建康多水,或实灾而有司抑之,或无灾而诉灾,起宗微行得实,人以为神明。《王结传》:结拜辽阳行省参知政事。辽东大水,谷价翔涌,结请于朝,发粟数万石,以赈饥民。。
《兖州府志》:明洪武初,曹州有老妪,遇异人,指州治前石狮,语曰:此狮之目若赤,则水患至矣。汝于其时,亟去,可免也。妪日视其狮甚数。人怪问之,知其故,阴以朱涂狮目。妪见其赤,不知其伪也,遂亟走焉。既去数百步,回视之,则州境果为巨浸矣。
《明外史·张玉传》:玉从子信。永乐中,历刑科都给事中,数言事。擢工部右侍郎。河决开封遣信视之,请疏鱼王口至中滦故道二十馀里。绘图以进诏如其议,役十万人,浚之决遂塞。
《镇江府志》:正统间,大水,巡抚周文襄公忱,令置石于邑南九里庙前水涯,使后人验水以勘灾。后仆水中,今蒋家渡北百步许,尚存其一,名文襄水寸。
《兖州府志》:景泰中,徐武功伯有贞,治张秋。决河,求发源处,不得。乃投物试之,凡数处,不受。武功曰:水流则不受物,源不在是也。辄又投之一所,物受。曰:此水源也。百计塞之,不效。武功梦一高僧授简曰:至人无欲。乃悟曰:此下殆有龙窟,龙所欲者珠,所畏者铁也。于是铸长铁柱贯而下焉。水始受塞。盖铁能蚀珠,龙爱珠,故去耳。
《明外史·李敏传》:宪宗末,中官、佞倖多赐庄田。既得罪,率辞且夺帝。不以赋民。令人守,敏请召佃,亩科银三分,帝从之,然他庄田如故也。会京师大水,敏乃极陈其害,言:今畿辅皇庄五,为地万二千八百馀顷;勋戚、中官庄三百三十有二,为地三万三千一百馀顷。官校招无赖为庄头,豪夺畜产,戕杀人,污妇女,民心痛伤。灾异所由生。皇庄始正统间,诸王未封,相閒地立庄。王之藩,地仍归官,其后乃沿袭。普天,莫非皇土,何必皇庄。请尽革庄户,赋民耕。亩概徵银三分,充各宫用度。无皇庄之名,而有足用之效。至权要庄田,亦请择佃户领之,有司收其课,听诸家领取。悦民心,感和气,无切于此。时不能用。
《陕西通志》:李善,字宗元,陇州人。成化进士,为河南佥事。河决张秋,都御史刘大夏督修之,总理难其人,藩臬以善应,乃为相度水势,开修贾鲁河,改河南注筑塞黄陵决口,断水东流,卒底于成。
《明外史·孝宗孝康皇后张氏传》:孝宗即位,立为后帝。颇优礼外家,弟鹤龄寿宁侯,延龄建昌伯,姻党授官者甚众,当此之时,寿宁侯权势倾,天下河决。山东副使杨茂元言:水阴类应,在后宫。后怒帝徵茂元至予杖谪之。
《杨守臣传》:守臣子茂元为湖广副使,改山东。弘治七年,河决张秋,诏都御史刘大夏治之,复遣中官李兴、平江伯陈锐继往。兴威虐,絷辱按察使。茂元摄司事,奏言:治河之役,官多而责不专。有司供亿,日费百金。诸臣初祭河,天色阴晦,帛不能燃。所焚之馀,宛然人面,具耳目口鼻,观者骇异。鬼神示怪,夫岂偶然。乞召还兴、锐,专委大夏,功必可成。且水者阴象,今后戚家威权太盛,假名姓肆贪暴者,不可胜数,请加禁防,以消变异。画工、艺士,宜悉放遣。山东既有内臣镇守,复令李全镇临清,宜撤还。疏入,下山东抚、按勘,奏言:焚帛之异诚有之,所奏供亿,多过其实。于是兴、锐连章劾茂元妄,而帝又入外戚张氏言,遂遣锦衣百户胡节逮之。父老遮道愬节,乞还杨副使。及陛见,茂元长跪不伏,帝益怒,置之诏狱。节乃遍叩中官,备言父老愬冤状,中官多感动。会言者交论救,部议赎杖还职,特谪长沙同知。
《林瀚传》:瀚子庭㭿,弘治十二年进士。历苏州知府。频岁大水,疏请停织造,罢繁征,割关课备赈。再上,始报可。
《朱裳传》:裳登,正德九年进士。巡按山东大水淹城,武、单二城以裳言命相地改筑。
《列朝诗集》:林大辂,字以乘,莆田人。嘉靖初,起江西佥事,转副使,河南按察使,右布政使,拜副都御史,巡抚。会水灾,抗疏引咎,切责罢归。
《徐州志》:嘉靖五年,当城陷之日,公私庐舍,冲漂殆尽。惟高皇与萧相国小木像,荡漾于洪涛巨浪之中,虽烈风暴雨,曾不飘散于庙,若相依倚。
《明外史·盛应期传》:嘉靖六年,黄河水溢入漕渠,沛北庙道口淤数十里,粮艘为阻,侍郎章拯不能治。尚书胡世宁、詹事霍韬、佥事江良材请于昭阳湖东别开漕渠,为经久计。议未定,以御史吴仲言召拯还,即家拜应期右都御史以往。应期乃议于昭阳湖东,北进江家口,南出留城口,开浚百四十馀里,较疏旧河力省而利永。夫六万五千,银二十万两,剋期六月。工未成,会旱灾修省,言者多谓开河非计,帝遽令罢役。应期请展一月竟其功,不听。
《徐州志》:徐州城,形如卧牛,且其河善放溢,昔人尝铸铁牛镇之,迎击土牛,则于城形及铁牛俱有妨。故俗传不鞭春。
萧县相袭不撞钟,以为撞则水至。嘉靖间,县尹朱同芳弗听,水果大至,漂没田庐。同芳坚不听,水亦寻涸。及孙重光尹萧,父老恳请,重光遂止之,乃为文以祭钟曰:鼓焉以钟,昏晨之轨。民有讹言,金能利水。为民父母,从此而已。禦患无德,随俗可耻。钟兮有灵,尚鉴乎此。重光去王,荩臣继之。复令撞钟,其家病祸相沿,惧而复止。钟果能祸福人耶,多见其不知命也。《明外史·周思兼传》:思兼督临清砖厂,河将决,思兼募民筑堤,身立赤日中。堤成三日而秋涨大发,民免于灾。
《曾钧传》:嘉靖三十一年,钧以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徐、邳等十七州县连被水患,帝忧之,趣上方略。钧请浚刘伶台至赤晏庙八十里,筑草湾老黄口,增高家堰长堤,缮新庄等旧闸。数月,工成。进工部右侍郎。《见闻录》:万历己卯,苏松水灾。徐存翁与张太岳书云:自琨儿行后,以老病增剧,又伏念翁辅佐圣主,日有万几,不宜以寒暄常谈,上溷听览。故累月不奉书,惟仰望台垣,祝禔福日隆而已。兹僭有禀渎东南诸郡,财赋所出,而苏松为之首。此翁所素知也。自隆庆庚辛间,吏玆土者,不思以端己裕民为政,而专导之以嚚讼,教之以争夺,民靡然斲丧其廉耻之心,毁弃其忠厚之俗,攫攘微利,骨肉为雠,旧族故家,所在破败。彼其意以为,富者之财散入于贫,则贫者均当富矣。而岂知人情得财既易,用财遂轻,加以奸恶之徒,竞相诱引,淫奢饮博,视如泥沙。讼墨未乾,空乏如故,而富者之衰落,不可复振。盖里巷之间,无富民者数年矣。去岁风蛊为孽,田只半收。尽其所入,供输常赋。幸赖朝廷有折兑之令,稍存陈秕,苟延旦夕。深冀今春豆麦成熟,接济饥荒。而三月以来,淫雨不止,沟浍尽溢,江湖亦盈,千里平畴,顿成巨浸。犹冀水涸,补插秧苗。讵意西水不消,海潮增涨。田高而岸固者,竭力车戽,仅救百分之二三。其否者,人力莫措,惟相与哭视沈沦而已。苏松之人,素恃耕作,一失农业,更无可以谋生于时。百姓欲望官司发赈,则库藏久称空虚。欲诣大家称贷,则仓箱先已匮竭。欲望贸布易粟,则迩年商旅不通,布无所售。欲往邻郡行乞,则闻四境率被水患,出无所之。强者劫掠以偷生,弱者嗟吁而就毙。巡抚胡中丞,适在两郡,亲见其然,忧苦焦劳,寝食为废。其所上疏,读之可谓危迫矣。然于颠连困悴之状,则以新奇繁猥,实犹未能尽陈至于穷乡僻里,轺车所不经其昼夜悲啼之声。夫妻子母,对膝抱头,悲哀抑郁之气,即中丞目固有未睹,言固有未及也。仰惟皇上,圣神广运,子视万民,翁道崇致,主心存济。世计于一物失所,犹恻然动情,况忍视数百万之众,漂尸填东海乎。又况财赋重地,祖宗所由以兴者乎。又况星变以来,豪猾奸雄,日怀幸乱之心,至今未已乎。窃以为有非常之阨数,必有非常之恩泽,然后可以消弭保绥。今必望断,自君相检。嘉靖三十四年、四十年,所行恩例,及察今胡中丞所请,破格加恤,庶遗黎获存,多患潜杜,若付有司拘泥。旧闻仅减免存留分数,不能有补益也。且阶闻:治民者,未有事而恤之,则天下赖以靖奠,而庙堂之上,亦得伸以为恩缩,以为威常,不失其尊。若事至而后恤,则受者不以为惠,而其多寡轻重,喜怒聚散之权,乃更倒持于下。纵能委曲弥缝,勉强收拾,而目前之费,日后之忧,皆将有不可胜言者。然其机甚隐,其萌芽甚微,非仁慈如翁,明睿如翁,孜孜计安社稷,不避嫌怨如翁,莫能知,亦莫能任也。此天下所以胥翘首跂足,而望翁也。阶跧伏山林,行且就木,本不宜更论政理,但念受国家之长养,垂八十年,受翁之深知,今亦三十馀年。每思一效尺寸,以赞皇上如天之鸿施,扬翁无疆之休闻,不愧古所称老臣益友者。故敢冒讥出位,忍笑迂阔,而具以陈于台座。倘蒙俯察其心,少垂听焉,岂惟阶之荣幸,岂惟阶之荣幸。临楮无任战汗,仰望之至不宣。张太岳报徐存翁书云:恒雨为灾,下民垫溺,皆执政非人,积怨干和所致。假令明主循汉家故事,策免大臣,以消灾沴,则不肖必在汰黜之首矣。捧诵台翰,不胜愧悚。先是抚按疏至,上览之,痛恻,巳两奉特旨议处,乃蠲恤之令,犹屯膏而未沛者,非靳也,以故事必勘明而后可定分数耳。兹奉台教,会地曹覆顾掌科疏,上谨再拟旨,申仁主子惠之意,慰黎民仰望之心。俟勘疏至,即破格蠲贷,必不敢虚文塞责,以重得罪于元元也。人旋谨百拜,以谢台教。
《广东通志》:万历壬午,惠州大水,没城雉者五日。河源尤大,溺死者不可胜纪。丁酉夏四月,复大水,淹及府署。或见怪物乘水而出,金光射人,盖蛟蜃云。兵备副使郑岳、知府李天伦,请免本年田租之二。许之。《无为州志》:张光宗,字爱竹,里中称长者。万历十八年,大水,人皆趋城避。光宗居黄落河一小埠,水已没釜,妻父吴封君廷弼棹一舟救之。光宗顾其邻,曰:吾去,此辈溺死矣。急以舟迁邻人于陆,然后挈妻子登舟抵城。吴君立城头望,三日不至,见之,询其实。泣曰:吾婿诚长者。《明外史·叶向高传》:京师大水,四方多奏水旱。向高言:自阁臣至九卿台省,曹署皆空,南都九卿亦止存其二。天下方面大吏,去秋至今,未尝用一人。今人心汹思乱特未发耳。陛下万事皆不理,以为天下长如此,臣恐一发,不可收也。帝不省。
《周定王橚传》:橚裔孙恭枵嗣,崇祯十四年冬,李自成再围汴,筑长围,城中樵采路绝。十五年九月,河决城溃。枵从后山登西城楼,率宫妃诸王露栖雨中,数日始获免,士民溺死者数百万。诸宗皆没。先是端王末发秘记,有王室将衰,河决为害,语王告世子以为大戚,及是,果验。
水灾部杂录
《诗经·小雅·十月之交章》:百川沸腾。
《遁甲开山图》:卢氏山宜五谷,可以避水灾,因山以名县。
《淮南子·天文训》:阴气盛则为水。
《盐铁论·力耕篇》:文学曰:洪水滔天,而有神禹之绩,河水泛溢,而有宣房之功。
《述异记》:兰陵山有井,异鸟巢其中,金翅而身黑。此鸟见即大水。井不可窥,窥者盈岁辄死。
《云仙杂记》:禹导河之际,沈秘景符以镇五千年之水患。后人赖焉。
《岳阳风土记》:傍湘之民,岁暮取江水一㪷,岁旦取江水一㪷,较其轻重,则知其年水势高下。云重则水大,轻则水小。甚验。
《昨梦录》:绍兴辛巳,余听读于建昌教官省元刘溥德《广语》,及余所生之地,曰滑台。刘曰:闻人之言,黄河涨溢,官为卷埽,其说如何。曰:予不及见也。尚闻先父言斯事,民甚苦之。盖于无事时,取长藤为络,若今之竹。夫人状其长大,则数百倍也。实以刍槁土石,大小不等,每量水之高下而用之。大者至于二千人方能推之于水,正决时,亦能遏水势之暴。遇水高且猛时,若抛土块于深渊耳,此甚为无益焉。舍是则亦无他策也。或不幸方推之际,怒涛遽至,则溺死者甚多。大抵止以塞州城之门,及盐官场务之衙宇耳。濒河之民,颇能视沙涨之形势,以占水之大小远近,往往先事而拒逆来,所以甚利便也。又有绞藤为绳,结竹筏木栅等,谓之寸金藤。有时不能胜水力,即寸断如剪。郡县又科乡民,为之所费甚广。大抵卷埽及寸金藤,白马一郡,每岁不下数万缗。白马之西,即底柱也。水常高柱数尺,且河怒为柱所扼,力与石𩰚,昼夜常有声如雷霆。或有建议者,谓柱能少低,则河必不怒。于是募工凿之,石坚竟不能就。颇有溺者,了无所益。滑台南一二里,有沙觜横出半河,上立浮图,亦不甚高。大河水泛溢之际,其势横怒,欲没孤城。每至塔下,辄怒气遽息,若不泛溢时。及过滑台城址,则横怒如故。此殆天与滑台而设也。
《煮泉小品》:咸,感也。山无泽则必崩,泽感而山不应,则将怒而为洪。
《视听抄》:吴谚曰:正月逢三亥,湖田变成海。谓之水大也。壬辰年正月初六日己亥、十八日辛亥、三十日癸亥、是岁大涝,湖田颗粒不收。癸巳正月,亦有三亥,然一亥在立春前,是岁无水灾。
《丹铅总录》:宋人议论多而成功少。元人评之当矣。且以一事言之:张君房谓,艺祖受禅,岁在庚申庚者,金也。申亦金位,当为金德。谢绛谓,作京于汴,天下中枢,当为土德。程伊川谓,唐为土德,故无河患。宋为火德,故多水患。甚矣。宋人饶舌,其君之厌听也。宜哉。《见闻搜玉》:松江本缘淞江,得名其地下每多水灾,去水而名郡。
水灾部外编
《录异记》:进士崔生,自关东赴举,早行十馀里,黑夜方五鼓,路无人行,惟一仆一担一骡而已。忽遇列炬呵殿,旗帜戈甲,二百许人,若节使行。李生映槐树以自匿。既过乃行,不三二里,前之队仗复回。又避之。然后徐行随之。有一步健,押茶担,其行甚迟。生因问为谁。曰:岳神迎天官也。天官姓崔,呼侍御秀才。方入关应举,何不一谒,以卜身事。生谢,以无由自达,步健许侦之。既及庙门,天犹未曙。步健约生伺于门侧,押茶担先入。良久,出曰:侍御请矣。遂引相见,欢喜异常。即留于下处逡巡,岳神至,立语,便邀崔御史入庙中,陈设帐幄筵席,妓乐极盛。顷之,张乐饮酒。崔临赴宴,约敕侍者,祇待于生,供以汤茶,所须情旨敦厚,饮且移时,生倦,徐行周览,不觉出门。忽见其表丈人,颜色憔悴,衣服褴褛,泣而相问。生因曰:丈人恰似久辞人间,何得于此相遇。答曰:仆离人世,十五年矣。未有所诣。近作敷水桥神,倦于送迎,而窘于衣食穷困之状,迨不可济。知侄与天官侍御相善,又宗姓之分,必可相荐,故来投诚,愿为述姓字。若得南山觜神,即粗免饥劳,此后迁转,得居天秩,去离忧苦矣。生辞以乍相识,不知果可相荐否,然试为道之。言罢,复下处侍御。寻亦罢宴而归,顾问久之。曰:后年方及第,今年不就试,亦得。余少顷公事亦毕,即当归去。程期甚迫,不可久留。生因以表丈人所求告之。侍御曰:觜神是人间补遗,极是清资。敷水桥神其位卑杂,岂可便得。然试为言之,岳神必不相阻。即复诣岳神道之。生潜近伺之,历历闻所托,岳神果许之。即命出牒补署。俄尔,受牒入谢,迎官,将吏一二百人侍从,甚整。生因出门相贺。觜神沾洒相感曰:非吾侄之力,不可得此位也。他后一转,便入天司矣。今年地神所申,渭水泛溢。侄庄当漂坏,上下邻里,一道所损,三五百家。已令为侄护之。五六月必免此祸。更有五百缣相酬。须臾,觜神驱殿而去。侍御亦发岳神出送。生独在庙中,欻如梦觉。出门访仆,使只在店中,一无所睹。于是不复入关,却回止别墅。其夏,渭水泛溢,漂损甚多。唯崔生庄独得免。庄前泊一空舡,有绢五百疋。生益信不虚。复明年,果擢第矣。宗正王大卿鄑说。
[book_title]第一百三十三卷
第一百三十三卷目录
水异部汇考一
书纬〈中候〉
春秋纬〈潜潭巴〉
礼纬〈稽命徵〉
观象玩占〈水杂变〉
管窥辑要〈水部占 井变异〉
水异部汇考二
周〈灵王一则 景王一则 赧王二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一则 章帝建初一则 安帝永初一则 桓帝永兴一则 延熹二则 灵帝建宁一则〉
晋〈武帝咸宁一则 大康一则 穆帝升平二则 安帝元兴一则〉
宋〈文帝元嘉一则〉
南齐〈东昏侯永元一则〉
陈〈宣帝太建一则 后主祯明一则〉
北魏〈太祖登国一则 太宗泰常一则 高宗和平一则 前废帝普泰一则 孝静帝天平一则 元象一则〉
北齐〈武成帝河清一则〉
北周〈宣帝大象一则〉
隋〈文帝开皇一则 仁寿一则 炀帝大业一则〉
唐〈高祖武德三则 太宗贞观八则 高宗永徽三则 调露一则 中宗神龙一则 睿宗唐隆一则 元宗开元八则 天宝一则 肃宗乾元一则 宝应一则 代宗广德一则 大历二则 德宗建中一则 贞元四则 穆宗长庆一则 文宗开成一则 宣宗大中一则 懿宗咸通一则 僖宗乾符一则 广明一则 中和一则 光启一则 文德一则 昭宣帝天祐一则〉
宋〈太宗太平兴国一则 雍熙一则 端拱一则 真宗咸平一则 大中祥符三则 天禧一则 仁宗皇祐一则 神宗熙宁一则 徽宗大观四则 政和二则 宣和一则 高宗绍兴一则 宁宗庆元一则〉
金〈卫绍王大安一则 至宁一则 宣宗贞祐一则〉
元〈世祖至元二则 成宗元贞一则 顺帝至正三则〉
庶徵典第一百三十三卷
水异部汇考一
《书纬》《中候》
醴,甘也。取名醴酒,尧祗德匪懈,醴泉出。文命盛德,俊乂在官,醴泉出山。
《春秋纬》《潜潭巴》
君德应阳,则醴泉出。又:旅星得,则醴泉出。
《礼纬》《稽命徵》
王者刑杀当罪,赏赐当功,得礼之仪,则醴泉出。
《观象玩占》《水杂变》
都邑中水,无故自绝,其邑将徙人流亡。山水忽竭,其邑将虚。《河图·地镜》曰:是谓阴反。不出五年,有叛臣,兵起,民流亡。
河忽易道,君易贤。一曰:邑将徙,人流亡。《地镜》曰:河徙一里至三里,下有谋。五里至十里,女主执政,外戚有谋。十里以上,政在臣下。
河溢不出,三年,国有忧。
水忽自盈,兵起,君凶,且大水。
水忽壅,《地镜》曰:白丁执政。不出六年,主后俱亡。池井自溢,有乱臣起兵篡国。
水忽不流,妇人乱,有反臣,有亡国。《地镜》曰:流水忽停,天下饥。
停水忽流,天下兵起。
水逆流,《地镜》曰:是谓反道。不出二年,兵从女主起。河水沸,京房曰:此执政怀奸不公,众邪并聚所致,必有叛臣。
水无故自出高山,其邑以兵亡,必有水。出其地,有谋不成,市有兵起。
泽水自鸣,《地镜》曰:百姓哀苦,若作吟声,其国分裂。泽水忽自无鱼,君灾,秋大水,有兵起,臣民有忧。井水涸,《地镜》曰:其邑将墟。一曰:在邑邑空,在家家破,是谓阴反阳。不出二年,女主有争为王后者。
井自浊,政令不明。又曰:君井浊,君自覆。人家井忽自浊,家主有殃。
井忽自大自小,在国,君亡。在庶人家,主人亡。
井水溢,在国君,凶。在家主,有凶。
井忽自沸有声,将军死。在邑,长吏死。在家,其主人死。《地镜》曰:井涌沸,宗庙将毁。《京房候》曰:水泉沸,贱人将贵之兆也。
人家井沸,其邑不居。
井鸣,君主亡国,庶人之象。井中出气,上至于天,兵起,国君走。在外则其起之地,且有兵灾。
邑废而枯陂,〈阙〉佞人与贤人争权,不出一年,其邑亡。
《管窥辑要》《水部占》
黄河水清,则圣人出。千年一清。一曰:黄河清,改受命。水先清白,变青黄黑,各三日,帝王起。
河洛水有龙见,帝王兴。
醴泉出,王者之瑞。
河水忽徙一里至三里,是谓失政,且有谋臣。从五里至十里,乃女主执政,外戚有背叛。
江河水平不流,天下有叛臣。
人家庭忽生泉,其家大富。
泉忽自出非所,臣下为乱,有疾疫,不出二年,国有丧。市肆无故自出水泉,将相为乱。一曰:国内乱期三年。一曰:人相食。
泉水沸,贱臣将贵。
水忽自鸣作金声,土地分裂,家国同占。
大水无故自徙,是谓阴反,不过五年,有反臣,兵起,人流亡。
水逆流,有逆臣。张平子曰:水为五行之首,滞而逆流,人君德不下而教逆也。《潜潭巴》曰:水逆者,反命也。水色变赤,京房曰:流水化血,兵起。又曰:任用残贼杀戮,则水化血。
水中出火,其国大人为贼所图。
水忽震波,国主逃。
大水漂城郭,兵破将死,大兵起。
平原出水,不出五年,有逆臣,人流亡。
清水忽自浊,天下乱。
水忽自出于朝市及山谷,有兵乱。
水中忽见异物,皆主大旱。
水中州屿长,其国益土。
水忽出石缝,臣下有咎,有大水。
天不雨而生泉,其国大富。
军中泉出,大战必胜。一曰:将平戎虏。一曰:战败。井水及池水有波浪声者,有贼来侵。
涌泉忽出,臣下为害,不出三年,国有丧。
《井变异》
井中赤黄气起,其分蝗虫。起白气,为阴谋,臣不忠,疫行。赤气,臣谋变,有兵。黑气,其地水灾,期一百二十日应之。
井中虹出入之,其地大灾。
井溢有声,国亡。一曰:下人谋上,井中溢,在国,君凶。在邑,主者凶。一曰:兵起。
井溢下,人将夺上位。一曰:民暴死,三十日不汲之,则吉。
君井沸,宗庙毁。人家井沸,其屋不居。井沸有声,在军将死,在邑长吏死,在家主者死。
井忽枯涸,在邑邑空,在家家空。
井水赤,《地镜占》曰:其家主有殃。
井忽自臭,君亡国,庶人亡家。井鸣,仝占。
井水动有声,庶人投石其中,吉。
井泉中有龙出,国主及大臣百姓皆吉。
井水有龙在中,春见伤长子,夏伤妹,秋伤老人,冬无咎。
井泉清而见底,大吉。
井中水赤,邑虚,大臣相攻,国亡。
井中涌沸,宗庙火灾。
井中流,大臣骄,兵方起。
井中溢出清澄彻,主暴贵。
井水涌溢及浊,或有声如泣,皆君将亡。
水异部汇考二
周
灵王二十二年,谷、洛水𩰚。按《国语》:灵王二十二年,谷、洛𩰚,将毁王宫。王欲壅之,太子晋谏曰:不可。晋闻古之长民者,不堕山,不崇薮,
不防川,不窦泽。夫山,土之聚也,薮,物之归也,川。气之导也,泽,水之钟也。夫天地成而聚于高,归物于下。疏为川谷,以导其气;陂唐污庳,以钟其美。是故聚不陀崩,而物有所归;气不沉滞,而亦不散越。是以民生有财用,而死有所葬。然则无夭、昏、札、瘥之忧,而无饥、寒、乏、匮之患,故上下能相固,以待不虞,古之圣王唯此之慎。昔其工弃此道也,虞于湛乐,淫失其身,欲壅防百川,堕高堙庳,以害天下。皇天弗福,庶民弗助,祸乱并兴,共工用灭。其在有虞,有崇伯鲧,播其淫心,称遂共工之过,尧用殛之于羽山。其后伯禹念前之非度,釐改制量,象物天地,比类百则,仪之于民,而度之于群生,共之从孙四岳佐之,高高下下,疏川道滞,钟水丰物,封崇九山,决汨九川,陂障九泽,丰殖九薮,汨越九原,宅居九隩,合通四海。故天无伏阴,地无散阳,水无沈气,火无灾燀,神无间行,民无淫心,时无逆数,物无害生。帅象禹之功,度之于轨仪,莫非嘉绩,克厌帝心。皇天嘉之,胙以天下,赐姓曰姒、氏曰有夏,谓其能以嘉祉殷富生物也。胙四岳国,命为侯伯,赐姓曰姜、氏曰有吕,谓其能为禹股肱心膂,以养物丰民人也。此一王四伯,岂繄多宠。皆亡王之后。唯能釐举嘉义,以有嗣在下,守祀不替其典。有夏虽衰,杞、鄫犹在;申、吕虽衰,齐、许犹在。唯有嘉功,以命姓受祀,迄于天下,及其失之也,必有慆淫之心间之。故亡其氏姓,踣弊不振;绝后无主,堙替隶圉。夫亡者岂繄无宠。皆黄、炎之后也。唯不帅天地之度,不顺四时之序,不度民神之义,不仪生物之则,以殄灭无嗣,至于今不祀。及其得之也,必有忠信之心间之。度于天地而顺于时动,和于民神而仪于物则,故高朗令终,显融昭明,命姓受氏,而附之以令名。若启先王之遗训,省其典图刑法,而观其废兴者,皆可知也。其兴者,必有夏、吕之功焉;其废者,必有共、鲧之败焉。今吾执政无乃寔有所避,而滑夫二川之神,使至于争明,以妨王宫,王而饰之,无乃不可乎。人有言曰:无过乱人之门。又曰佐雍者尝焉,佐𩰚者伤焉。又曰:祸不好,不能为祸。《诗》曰:四牡骙骙,旟旐有翩,乱生不夷,靡国不泯。又曰:民之贪乱,宁为荼毒。夫见乱而不惕,所残必多,其饰弥章。民有怨乱,犹不可遏,而况神乎。王将防𩰚川以饰宫,是饰乱而佐𩰚也,其无乃章祸且遇伤乎。自我先王厉、宣、幽、平而贪天祸,至于今未弭。我又章之,惧长及子孙,王室其愈卑乎。其若之何。自后稷以来宁乱,及文、武、成、康而仅克安民。自后稷之始基靖民,十五王而文始平之,十八王而康克安之,其难也如是。厉始革典,十四王矣,基德十五而始平,基祸十五其不济乎。吾朝夕儆惧,曰:其何德之修,而少光王室,以逆天休。王又章辅祸乱,将何以堪之。王无亦鉴于黎、苗之王,下及夏、商之季,上不象天,而下不仪地,中不和民,而方不顺时,不共神祇,而蔑弃五则。是以人夷其宗庙,而火焚其彝器,子孙为隶,下夷于民,而亦未观夫前哲令德之则。则此五者而受天之丰福,享民之勋力,子孙丰厚,令闻不忘,是皆天子之所知也。天所崇之子孙,或在畎亩,由欲乱民也。畎亩之人,或在社稷,由欲靖民也。无有异焉。《诗》云:殷鉴不远,近在夏后之世。将焉用饰宫。以徼乱也。度之天神,则非祥也。比之地物,则非义也。类之民则,则非仁也。方之时动,则非顺也。咨之前训,则非正也。观之诗书,与民之宪言,皆亡王之为也。上下仪之,无所比度,王其图之。夫事大不从象,小不从文。上非天刑,下非地德,中非民则,方非时动而作之者,必不节矣。作又不节,害之道也。王卒壅之。及景王多宠人,乱于是乎始生。景王崩,王室大乱。及定王,王室遂卑。
按《汉书·五行志》《史记》:鲁襄公二十三年,谷、洛水𩰚,将毁王宫。刘向以为近火沴水也。灵王将壅之,有司谏曰:不可。长民者不崇薮,不堕山,不防川,不窦泽。今吾执政毋乃有所辟,而滑夫二川之神,使至于争明,以防王宫室,王而饰之,毋乃不可乎。惧及子孙,王室愈卑。王卒壅之。以四渎比诸侯,谷、洛其次,卿大夫之象也,为卿大夫将分争以危乱王室也。是时世卿专权,儋括将有篡杀之谋,如灵王觉寤,匡其失政,惧以承戒,则灾祸除矣。不听谏谋,简嫚大易,任其私心,塞埤壅下,以逆水埶而害鬼神。后数年有黑如日者五。是岁早霜,灵王崩。景王立二年,儋括欲杀王,而立王弟佞夫。佞夫不知,景王并诛佞夫。及景王死,五大夫争权,或立子猛,或立子朝,王室大乱。京房易传曰:天子弱,诸侯力政,厥异水𩰚。
景王十四年,河赤。
按《史纪·周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景王十四年,河赤于龙门三里。
赧王七年,渭水赤。
按《汉书·五行志》:秦武王三年,渭水赤三日。
四十二年,渭水赤。
按《汉书·五行志》:秦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赤三日。刘向以为近火沴也。秦连相坐之法,弃灰于道者黥,罔密而行刑虐,加以武伐横出,残贼邻国,至于变乱五行,气色谬乱。天戒若曰,勿为刻急,将致败亡。秦遂不改,至始皇灭六国,二世而亡。昔三代居三河,河洛出图书,秦居渭阳,而渭水数赤,瑞异应德之效也。京房易传曰:沈湎于酒,淫于色,贤人潜,国家危,厥异流水赤。
后汉
光武帝建武二十四年,睢水逆流。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建武二十四年六月丙申,沛国睢水逆流一日一夜止。
章帝建初八年,池水赤。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古今注》:建初八年六月癸巳,东昏城下池水变赤如血。
安帝永初六年,池水赤。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初六年,河东池水变色,赤如血。
桓帝永兴二年六月,彭城泗水增长逆流。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云云。 按《梁冀别传》曰:冀之专政,天为见异,众灾并凑,蝗虫滋生,河水逆流,五星失次,太白经天,人民疾疫。出入六年,羌戎叛戾,盗贼蜂起,皆冀所致。
延熹八年夏四月,济水清。
延熹九年夏四月,河水清。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延熹八年四月,济北水清。九年四月,济阴、东郡、济北、平原河水清。襄楷上言:河者诸侯之象,清者阳明之徵,岂独诸侯有规京都计邪。其明年,宫车晏驾,徵解犊亭侯为汉嗣,即尊位,是为孝灵皇帝。
灵帝建宁四年,河清。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四年二月,河水清。 按《五行志》:建宁四年二月,河水清。五月,山水大出,漂坏庐舍五百馀家。
晋
武帝咸宁二年,临平湖开。
按《晋书·武帝本纪》:咸宁二年七月,吴临平湖自汉末壅塞,至是自开。父老相传云:此湖塞,天下乱;此湖开,天下平。
太康五年,池水赤。
按《晋书·武帝本纪》:太康五年夏四月,任城、鲁国池水赤如血。 按《五行志》:太康五年六月,任城、鲁国池水皆赤如血。按刘向说,近火沴水,听之不聪之罚也。京房易传曰:君淫于色,贤人潜,国家危,厥异水流赤。
穆帝升平三年,池中有火。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升平三年二月,凉州池中有火。
升平四年,泽中有火。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四月,姑臧泽水中又有火。沴水之妖也。明年,张天锡杀中护军张邕。邕,执政之人也。
安帝元兴二年,湖水赤。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兴二年十月,钱塘临平湖水赤,桓元讽吴郡使言开除以为己瑞,俄而桓元败。
宋
文帝元嘉二十四年,河济清。
按《南史·宋文帝本纪》:元嘉二十四年夏四月,河济俱清。
南齐
东昏侯永元元年,淮水赤。
按《南史·齐东昏侯本纪》:永元元年秋七月辛未,淮水变赤如血。
陈
宣帝太建十四年正月,后主即位。七月,江水赤。
按《陈书·后主本纪》:太建十四年春正月,即皇帝位。秋七月,江水色赤如血。自京师至于荆州。
按《隋书·五行志》:太建十四年七月,江水赤如血,自建康西至荆州。祯明中,江水赤,自方州东至海。《洪范五行传》曰:火沴水也。法严刑酷,伤水性也。五行变节,阴阳相干,气色谬乱,皆败乱之象也。京房《易占》曰:水化为血,兵且起。是时后主初即位,用刑酷暴之应。其后为隋师所灭。
后主祯明二年,水黑。
按《南史·陈后主本纪》:祯明二年夏四月,郢州南浦水,黑如墨。
按《隋书·五行志》:黑水在关中,而今淮南水黑,荆、扬州之地,陷于关中之应。
北魏
太祖登国 年,河水赤。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登国中,河水赤如血。此卫辰灭亡之应。及诛其族类,悉投之河中,其地遂空。
太宗泰常五年,地涌泉。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泰常五年十二月壬辰,涌泉出于平城。
高宗和平五年,地涌泉。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和平五年十一月,雁门泉水穿石涌出。
前废帝普泰元年,井溢。
按《魏书·前废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普泰元年秋,司徒府太仓前井并溢。占曰:民迁流之象。永熙元年十月,都迁于邺。
孝静帝天平四年七月,泰州井溢。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元象元年,井溢。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元象元年二月,邺城西南有枯井溢。
北齐
武成帝河清元年,河、济清。
按《北史·齐武成本纪》:河清元年夏四月乙巳,青州刺史上言。今月庚寅,河、济清。以河、济清,改大宁二年为河清,降罪人各有差。
按《隋书·五行志》:后齐河清元年四月,河、济清。襄楷曰:河,诸侯之象。应浊反清,诸侯将为天子之象。是后十馀岁,隋有天下。
北周
宣帝大象元年,池水赤。
按《周书·宣帝本纪》:大象元年六月,咸阳有池水变为血。
按《隋书·五行志》:后周大象元年六月,咸阳池水变为血。与太建十四年同占。是时,刑罚严急,未几国亡。
隋
文帝开皇三年,醴泉出。
按《北史·隋文帝本纪》:开皇三年三月,京师承明里醴泉出。
仁寿元年,水徙。
按《隋书·文帝本纪》:仁寿元年夏五月壬辰,骤雨震雷,大风拔木,宜君湫水移于始平。
炀帝大业三年,河清。
按《隋书·炀帝本纪》:大业三年春正月,武阳郡上言,河水清。
唐
高祖武德元年,鹦鹉谷水清。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唐会要》:武德元年七月,新丰鹦鹉谷水清。世传:此水清,天下太平。开皇初,暂清复浊,至是复清。
武德七年,河清,水变色变味。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唐会要》:武德七年九月,丹州言河水清。
按《册府元龟》:武德七年,长安古城蓝渠水生蓝,色红白而味甘,状如方印。九月,丹州言河水清。
武德九年,河清。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武德九年二月,蒲州河清。襄楷以为:河,诸侯象;清,明之效也。
太宗贞观六年,醴泉出。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观六年癸卯,醴泉出丹霄殿之西,命公卿以上示之。因置酒于侧,赐帛各有差。
按《玉海》:贞观六年四月,避暑九成宫。己亥,西城高阁下有泉涌出,承以石槛,引为一渠,清若镜,甘如醴。秘书监魏徵,撰醴泉铭曰:杂遝景福,葳蕤繁祉,云氏龙官,龟图凤纪。日含五色,乌呈三趾,颂不辍工,笔无停史。流谦润下,潺湲皎洁,洴旨醴甘,冰凝镜彻。用之日新,挹之无竭,道随时泰,庆与泉流。我后夕惕,虽休勿休,人玩其华,我取其实。还淳反本,代文以质,居高思坠,持满戒溢。
贞观七年,醴泉出。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贞观七年二月,醴泉涌于绵州香溪,痼疾者饮之多愈。
贞观十一年,醴泉出。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云云。
贞观十四年,河清。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观十四年二月,陕州、泰州河清。
按《玉海》:贞观十四年二月四日,陕州言黄河清,而有景云见。协律郎张文收采古天马作歌之义,作景云河清歌,名曰燕乐,首元会第一奏是也。
按《册府元龟》:贞观十四年二月,陕州言河水变清,司空无忌等诣阙上表曰:臣闻:昆崙载极道,元液以周天,积石流源,委苍波而括地。俯作神州之纪,仰膺上帝之官。水德灵长,斯其谓矣。故能道符千载,位长百川。瑞马开图,发荣光于远代。应龙僻壤,致宅土于遐年。自此不追,寂寥难俟,天之祚圣,复在于兹。伏惟皇帝陛下,则哲承基,穷神阐化,功绵宇外,德耀瀛表。文教蔚乎三五,至道格乎地天。是以祯凝薮泽,庆溢风烟,丹井辉奇,青丘表异。嘉苗合颖,入丰膳以鸣钟。天驷摄云,播颂声于缀兆。西鹣南雉之贵,日至月书。连珠涌醴之徵,云飞雾集。宜其展事嬴里,仰告成功,出豫介丘,方腾茂实。犹且宵衣旰食,若有追而不逮。对越嘉祉,乃固辞而弗居。遂使万土韬华,三神缺望。西皇伫诏,申以德水之祥。东岳希封,勖以清河之贶。伏见陕州刺史房仁裕状,称所管界内二百馀里,正月元日,黄河载清。谨案《易乾凿度》曰:圣人受命,河水清。京房《飞候》曰:河水清,天下太平。繇是纳渭含泾,混流同洁,凌门泑泽,别派俱清。马颊驰波,详观若镜。龙门激箭,回眺飞空。拍天之典焕然,冯夷之都可见。千寻朗彻,俯映元珠。一曲澄鲜,遥观紫贝。尽河宗之秘奥,洞水府之仙灵。岂非天鉴祥明,不爱其道,神心昭著,在感斯通。何幽显合符,人祗交际,理均形见,若斯之效欤。臣等沐道醉心,观洋骇目,披图逖听,旷古无闻。实庆生涯,亲承旦暮。诏答曰:嘉瑞爰降,必资至德。大河效祉,实为希世。顾惟寡昧,但增惭惕。乃天地表祥,宗社垂祐,欲使四海隆平,八荒禔福。王公卿士,内外庶僚,宜勉修正道,以副灵贶焉。三月,泰州言河清。贞观十六年,河清。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正月,怀州河清。
贞观十七年,河清。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七年十二月,郑州、滑州河清。
按《册府元龟》:贞观十七年十一月,郑州河水清。怀州河水清。
贞观二十年,河清。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观二十年,怀州河水清。
贞观二十三年,河清。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三年四月,灵州河清。
高宗永徽元年正月,济州河清。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永徽二年十二月,卫州河清。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永徽五年,河清。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六月,济州河清十六里。
调露二年,河清。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调露二年夏,丰州河清。
中宗神龙二年,地色如水,街中见水影。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神龙二年二月壬子,洛阳城东七里,地色如水,树木车马,历历见影,渐移至都,月馀乃灭。长安街中,往往见水影。昔苻坚之将死也,长安尝有是。
睿宗唐隆元年,神泉涌。
按《唐书·睿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唐隆元年,江州上言神泉涌。
元宗开元七年,醴泉出。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元七年闰七月,虢州奏阌乡县桃林乡醴泉涌出。
开元十六年,浪井出。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六年三月,京兆府三原县浪井出。
开元十七年,浪井出。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七年六月,有浪井出〈阙〉州。
开元十九年,浪井出。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九年六月癸未,有浪井出于卬州之龙兴观,平地泛溢,五色相辉,浮彩彪炳。
开元二十二年,浪井出,醴泉涌。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八月,清夷军黄帝祠古井涌浪。
按《玉海》:二十二年十月,丞相奏醴泉涌。
开元二十二年,浪井出,醴泉涌。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二十三年五月丁卯,兰州有浪井出及醴泉滂涌。
开元二十五年,河清。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五年五月,淄州、棣州河清。
开元二十九年,枯井复涌。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九年,亳州老子祠九井涸复涌。
天宝三载,醴泉涌。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宝三年三月丙子,武威郡上言,番禾县之天宝山有醴泉涌出。
肃宗乾元二年,河清。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元二年七月,岚州合、关河三十里清如井水,四日而变。
宝应元年,代宗即位,河清。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宝应元年九月甲午,泰州至陕州二百馀里河清,澄彻见底。
代宗广德二年,河清。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广德二年五月己酉,河南府上言,河南县界黄河清,踰月不变。
大历二年,醴泉出。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大历二年,京兆尹李勉奏,栎阳县醴泉涌出。独孤及贺表云:厚德载物,与坤同符,以善利人,如水润下。
按《册府元龟》:大历二年十月乙酉,有醴泉出于京兆府之栎阳,饮者多愈痼疾。
大历 年,深州有水影。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历末,深州束鹿县中有水影长七八尺,遥望见人马往来,如在水中,及至前,则不见水。
德宗建中四年,河清。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中四年五月乙巳,滑州、濮州河清。
贞元十四年,河清。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四年闰五月乙丑,滑州河清。
贞元十七年,池水赤。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七年,福州剑池水赤如血。
贞元十八年,醴泉出。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八年五月,眉州上言,醴泉出。
贞元二十一年,湖竭水𩰚。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元二十一年夏,越州镜湖竭。是岁,朗州熊、武五溪水𩰚。占曰:山崩川竭,国必亡。又曰:方伯力政,厥异水𩰚。
穆宗长庆元年,河水赤。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长庆元年七月戊午,河水赤,三日止。
文宗开成二年,运河竭。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成二年夏,旱,扬州运河竭。
宣宗大中八年,河清。
按《唐书·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中八年正月,陕州河清。
懿宗咸通七年,湖水赤。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七年,郑州永福湖水赤如凝血者三日。
僖宗乾符六年,井水赤。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符六年,中书政事堂忽旦有死人,血污满地,不知主名。又御井水色赤而腥,渫之,得一死女子腐烂,近赤祥也。
广明元年,池涸。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广明元年夏,至州岘阳峰龙池涸。近川竭也。
中和三年,水𩰚。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中和三年秋,汴水入于淮水,𩰚,坏船数艘。光启元年,江水赤。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启元年正月,润州江水赤,凡数日。水沴火。
文德元年,昭宗即位,甘泉出。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文德元年九月,云韶殿前穿井得甘泉,以示百寮,群臣上表贺曰:臣闻至德动天,天乃垂甘露;神功浃地,地故出醴泉,然犹兆自郊圻,启诸甸服,未有因于改井,得彼甘泉,不离禁掖之中,便是殿庭之侧。澄清若镜,汲引而固。绝羸瓶香,美如饴济。利而终,期勿药。况银床万所,玉甃千门,味不可以和太羹,美不足以调甘食。若非皇帝陛下,幽通井德,明契天宫,则何以革故从新,致斯元贶。移咸变苦,降此休祯。臣等幸遇盛时,叨承宠禄,思与尧年野老,凿以兴歌。愿同汉水丈人,汲而成药。
昭宣帝天祐四年,井出甘泉。
按《唐书·昭宣帝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祐四年,梁军库前有苦井,尝以洒涤之用。一旦其味忽变,甘美若饴,冠于他井。
宋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河清。
按《宋史·太宗本纪》:太平兴国三年八月癸丑,滑州黄河清。
雍熙五年,河清。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雍熙五年正月戊辰,澶州言,黄河清二百里。
端拱元年,河清。
按《宋史·太宗本纪》:端拱元年春正月,澶州黄河清。
真宗咸平元年,墨池水变黑。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平元年五月,抚州王羲之墨池水变黑如云。
大中祥符元年,醴泉出。
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元年五月壬戌,王钦若言泰山醴泉出。 按《五行志》:大中祥符元年二月,醴泉出蔡州汝阳凤原乡,有疾者饮之皆愈。五月丁丑,泰山王母池水变红紫色。
按《玉海》:祥符元年六月庚戌,赐百官泰山醴泉。十二月丁酉,内出泰山玉女、白龙、王母池醴泉,赐辅臣。大中祥符三年,河清。
按《宋史·真宗本纪》:三年冬十一月己亥,陕州黄河清。十二月,陕州黄河再清。庚戌,集贤校理晏殊献《河清颂》。
按《玉海》:祥符三年十一月庚子,陕州言宝鼎县河清,遣官往祭,群臣称贺。十二月二日三日,再清。庚戌,上作七言诗,晏殊上河清颂。
大中祥符四年,瀵泉有光。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二月己未,河中府宝鼎县瀵泉,有光如烛焰四五炬,其声如雷。
天禧三年,醴泉出。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天禧三年闰四月丁未,醴泉出京师拱圣营。上谓辅臣曰:营卒初睹龟,建真武祠。今泉出其侧,有疾者饮之,多愈。甲寅,命王钦若赐观名祥源。十月辛未,成仁宗重建,改为醴泉观。
仁宗皇祐三年,汴河竭。
按《宋史·仁宗本纪》:皇祐三年八月,汴河绝流。
神宗熙宁元年,醴泉出。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熙宁元年五月,京师开化坊醴泉出。
徽宗大观元年,河清。
按《宋史·徽宗本纪》:大观元年,乾宁军黄河清。
大观二年,河清。
按《宋史·徽宗本纪》:大观二年,同州黄河清。 按《五行志》:二年十二月,陕州河清,同州韩城县、合阳县至清及百里,涉春不变。自是迄政和、宣和,诸路数奏河清,辄遣郎官致祭,宰官臣等率百官拜表贺,岁以为常。大观三年,河清。
按《宋史·徽宗本纪》:大观三年,同州黄河清。
大观四年,海水清。
按《宋史·徽宗本纪》云云。
政和五年,醴泉出。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政和五年正月,河阳台观醴泉出。
政和六年,河清。
按《宋史·徽宗本纪》:政和六年,冀州三山河水清。
宣和元年,河清。
按《宋史·徽宗本纪》:宣和元年,岚州黄河清。
高宗绍兴十四年,海水清,水𩰚。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十四年五月辛未,楚州盐城县海水清。 按《五行志》:绍兴十四年,乐平县河冲里
田陇数十百顷,田水中类为物所吸,聚为一直行,高平地数尺,不假堤防而水自行;里南程氏家井水溢,亦高数尺,夭矫如长虹,声如雷,穿墙毁楼。二水𩰚于杉墩,且前且却,约十刻乃解,各复故。
按《玉海》:绍兴十四年六月甲辰,淮东漕臣言楚州盐城于五月二十五日乙亥海水澄清宣付史馆十五年撰沧海澄清曲
宁宗庆元元年,浪井出。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庆元元年,徽州府黄山民家古井,风雨夜出黑气,波浪喷涌。
金
卫绍王大安二年,河清。
按《金史·卫绍王本纪》:大安二年四月,徐、邳州河清五百馀里,以告宗庙社稷。 按《五行志》:大安元年,徐、沛界黄河清五百馀里,凡二年,以其事诏中外。临洮人杨圭上书曰:河性本浊,而今反清,是水失其性也。正犹天动地静,使当动者静,当静者动,则如之何,其为灾异也明矣。且《传》曰:黄河清,圣人生。假使圣人生,恐不在今日。又曰黄河清,诸侯为天子。正当戒惧,以销灾变,而复誇示四方,臣所未喻。宰相以为妖言,议诛之,虑绝言路,即诏大兴府锁还本管。
至宁元年,海水不潮。
按《金史·卫绍王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宁元年八月癸巳,卫绍王遇弑。是日,海水不潮,宝坻盐司惧其亏库,致祷无应。九月丙午,宣宗即位乃潮。
宣宗贞祐二年,河清。
按《金史·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祐二年冬,黄河自陕州界至卫州八柳树,清十馀日,纤鳞皆见。
元
世祖至元十四年,金沙泉涌。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元十四年九月,湖州长兴县金沙泉,自唐、宋以来,用以造茶,其泉不常有,今瀵然涌出,溉田可数百顷。有司以闻,锡名瑞应泉。
至元十五年,河清。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五年十二月,河水清,自孟津东柏谷至泛水县蓼子谷,上下八十馀里,澄莹见底,数月始如故。 按《田忠良传》:十五年三月,汴梁河清三百里,帝曰:宪宗生,河清;朕生,河又清;今河又清,何耶。忠良对曰:应在皇太子宫矣。帝语符宝郎董文忠曰:是不妄言,殆有徵也。
成宗元贞元年,河清。
按《元史·成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贞元年闰四月,兰州上下三百馀里河清三日。
顺帝至正十三年,潮不应候。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十三年七月丁卯,海潮日三至。
至正二十年,河清。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明昭代典则》:至正二十年冬十一月朔,黄河清,凡三日。
至正二十一年,河清。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二十一年十一月戊辰,黄河自平陆三门碛下至孟津,五百馀里皆清,凡七日。命秘书少监程徐祀之。
按《明昭代典则》:至正二十一年十二月,石州河清,至冰泮始如故。
[book_title]第一百三十四卷
第一百三十四卷目录
水异部汇考三
明〈成祖永乐二则 英宗正统一则 天顺一则 孝宗弘治五则 武宗正德四则 世宗嘉靖七则 穆宗隆庆一则 神宗万历五则 熹宗天启二则 悯帝崇祯五则〉
水异部艺文一
河清颂〈有序〉 宋鲍照
河清颂 张畅
贺秦州河清表 唐崔融
为许智仁奏怀州黄河清表 前人
为留守作奏庆山醴泉表 张说
中书门下贺醴泉表 常衮
贺栎阳醴泉表 独孤及
中书门下贺滑州黄河清表 权德舆
贺黄河清表 前人
河出荣光赋 吕温
温洛赋 郑宗哲
醴泉无源赋 宋王禹偁
河清记 元程徐
河清颂 前人
醴泉颂 明解缙
河清颂 前人
黄河清赋〈有序〉 曾棨
河清赋〈有序〉 胡广
瑞应河清赋〈有序〉 廖道南
钱塘江潮三日不至 何乔新
水异部艺文二
清平乐〈绛河清〉 宋毛滂
前调 前人
前调 前人
水异部选句
水异部纪事
水异部杂录
庶徵典第一百三十四卷
水异部汇考三
明成祖永乐二年,河清。
按《明通纪》:永乐二年十一月,山西蒲州河津县禹门渡黄河清,自是月十七日至明年三月十八日始复旧。
永乐三年,河清。
按《名山藏》:永乐三年正月,黄河清于蒲津,群臣献颂建碑于孝陵。
英宗正统元年,河清。
按《名山藏》:正统元年九月,淮河清。
天顺六年,水变紫色。
按《广西通志》:天顺六年,贺县桂岭乡大龙塘水流尽紫,其色光辉照耀,上下经旬不变。是岁,大兵征其乡,俘獞寇数千,流水皆赤,人以为紫泉凶兆。按是年平桂岭,时明孝穆太后方十岁,将臣以幼女津送京师,迁入大内后诞,孝宗始知紫泉之兆为非常云。
孝宗弘治二年,河清。
按《山西通志》:弘治二年冬,保德黄河清,凡七日。弘治三年,井水变味色,潮不应候。
按《江南通志》:弘治三年,苏州阊门夜汲井,其水香味同酒,红黄色,历五日如常。
按《广西通志》:弘治三年,阳朔县龙潭水潮一日三次。弘治十一年,河水沸腾。
按《异林》:弘治戊午夏六月十有一日,姑苏、钱塘二郡川湖池沼水忽腾沸,高可二三尺,良久始复。
按《浙江通志》:弘治十一年,嘉兴河港池井皆沸腾二三尺。
弘治十三年,水变色。
按《广西通志》:弘治十三年九月四日,融江水红黄数日。
弘治十四年,河清,井溢。
按《山西通志》:弘治十四年,保德黄河清,凡三日。按《博野县志》:南邑村明正统朝杨家井水溢,高丈馀,流百十步,中有吼声。成化时,复溢。弘治间,又溢。
武宗正德元年,河清。
按《大政纪》:正德元年八月,黄河清。
正德二年,河清。
按《永陵编年史》:支大纶曰:正德丁卯岁,黄河清者三日,庆云见,翼轸分,而上于八月十日生神武,英断再振,太祖之烈,岂偶然哉。
正德五年,水涨。
按《山西通志》:正德五年七月,介休大水,绵山大水涨,平地丈馀,冲入南门,水涸,视之城外一里许地裂阔二丈,深不可测,尽泄于此地。
正德七年,河清。
按《明昭代典则》:正德七年春正月,黄河清,自清河至柳江浦清五日。
世宗嘉靖四年,海水变赤色。
按《福建通志》:嘉靖四年,梅花镇海水忽变赤色,经旦复清,鱼虾可数。
嘉靖五年,河清。
按《大政纪》:嘉靖五年十二月庚申,灵宝县黄河清。知县张廷桂上言。是月庚申,冯佐村河清者五日,诗称冯翼孝德,史称中兴贤佐,今圣天子在上,登庸贤俊,故有是应。帝遣官祭之,已而御史周相上言谏阻,帝怒,系相,诏狱夺其官。〈按《永陵编年史》作六年,《杨爵传》《河南通志》俱作七年,互异。〉按《明外史·杨爵传》:嘉靖七年三月,灵宝县黄河清,帝遣使祭河神。大学士杨一清、张璁等屡疏请贺,御史鄞人周相抗疏言:河未清,不足亏陛下德。今好谀喜事之臣张大文饰之,佞风一开,献媚者将接踵。愿罢祭告,止称贺,诏天下臣民毋奏祥瑞,水旱蝗蝻即时以闻。帝大怒,下相诏狱拷掠之,复杖于廷,谪韶州经历。而诸庆典亦止不行。
嘉靖二十五年,河清。
按《陕西通志》:嘉靖二十五年,华阴黄河清。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五年,襄垣𥟖城漳河清,凡三日。
嘉靖三十三年,潮绝忽涌。
按《太仓州志》:嘉靖三十三年,旱,海潮不入,井泉枯。除夕,潮忽涌入七浦过沙溪,市民争持瓶罂汲水,一渡而止,又非潮汐,候殊不可晓。
嘉靖三十四年,水变赤。
按《江南通志》:嘉靖三十四年,嘉定黄家港水赤如血,逾月复始。
嘉靖三十八年,平地涌泉。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八年,代州地坼泉涌,州地坼方丈馀,泉出如涌,五色烟云见泉上,山阴泉出产鱼。县新留村平地涌泉产鱼。
嘉靖三十九年,水变色。
按《福建通志》:嘉靖三十九年五月,宁德泮池水赤,午红晚黑,凡五十馀日。
穆宗隆庆六年,井水化为酒。
按《明昭代典则》:隆庆六年五月,龙目井化为酒。
神宗万历元年,井水沸,醴泉出。
按《福建通志》:万历元年七月二十日,午曲井水沸溢于街,至暮乃止。
按《赣州府志》:万历元年癸酉七月,郡城金鱼坊民家井中醴泉出,尝之味如薄酒,其气清芬,三日乃竭。万历十九年,河变紫色。
按《广西通志》:万历十九年五月,博白县登高岭左小河流紫,士民观之,七日而止。
万历二十年,水变味,河清。
按《河南通志》:万历二十年,汝宁汝水忽变其味,甚恶,饮者辄泻,人皆汲泉水为炊,旬日后始如初。
按《陕西通志》:万历二十年,华阴黄河清。
万历二十二年,河清。
按《江南通志》:万历二十二年,淮水清一百六十里。万历二十五年,水淫。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五年秋八月,太平、蒲州、临晋、荥河、猗氏、解州、安邑闻喜井沸,池溢,井水如沸,池塘之水无故潮溢,其临晋村社池水泛溢,横流几数丈,踰时方止。说者谓之水淫,主秋雨,后果应。
熹宗天启二年,河清。
按《山西通志》:天启二年秋七月,河津黄河清。
天启六年,河清。
按《河南通志》:天启六年,黄河清,自洛至徐,三日。
悯帝崇祯四年,井沸。
按《山西通志》:崇祯四年辛未五月,黄县北街关帝庙前井水如沸三日。十二月,兵变,破城。壬申二月,克复,城中屠戮殆尽。
崇祯十一年,河清。
按《山西通志》:崇祯十一年,大宁黄河清马𩰚,关三十里。
崇祯十二年,汾、漳竭,潮不应候。
按《山西通志》:崇祯十二年,汾、漳水竭。
按《江南通志》:崇祯十二年八月戊午,松江海潮日三至。
崇祯十四年,水变赤色。
按《湖广通志》:崇祯十四年秋八月,荆门津池水赤三日。
崇祯十六年,水赤成血。
按《陕西通志》:崇祯十六年,榆林龙王庙池泉水赤若血。
按《浙江通志》:崇祯十六年,严州湖水成血。按《湖广通志》:崇祯十六年三月,蓝山县南门河水赤如血。
水异部艺文一
《河清颂》〈有序〉 宋鲍照
臣闻善谈天者,必徵象于人;工言古者,先考绩于今。鸿、羲以降,遐哉邈乎,镂山岳,雕篆素,昭德垂勋,可谓多矣。而史编唐尧之功,载格于上下,乐登文王之操,称于昭于天。素狐元玉,聿彰符命,村牛大螾,爰定祥历,鱼鸟动色,禾雉兴让,皆物不盈眦,而美溢金石。诗人于是不作,颂声为之而寝,庸非惑欤。自我皇宋之承天命也,仰符应龙之精,俯协河龟之灵,君图帝宝,粲烂瑰英,固以业光曩代,事华前德矣。圣上天飞践极,迄今二十有四载。道化周流,元泽汪濊。地平天成,含生阜熙;文同轨通,表里釐福。曜德中区,黎庶知让;观英遐外,夷貊怀惠。恤勤秩礼,散鹿台之金;舒国赈民,倾钜桥之粟。约违迫胁,奢去泰甚。宴无留饮,畋不盘乐。物色异人,优游鲠直。显靡失心,幽无怨魄。精炤日月,事洞天情。故不劳仗斧之臣,号令不严而自肃;无辱凤举之使,灵怪不召而自彰。万里神行,飙尘不起。农商野庐,边城偃柝。冀马南金,填委内府;驯象西爵,充罗外囿。阿纨纂组之饶,衣覆宗国;鱼盐杞梓之利,旁赡荒遐。士民殷富,繁轶五陵;宫宇宏丽,崇冠三川。闾闬有盈,歌吹无绝。朱轮叠辙,华冕重肩。岂徒世无穷人,民获休息,朝呼韩、罢酤铁而已哉。是以嘉祥累仍,福应尤甚:青丘之狐,丹穴之鸟,栖阿阁,游禁园。金芝九茎,木禾六,秀铜池,发膏亩腴。宜以谒荐郊庙,和协律吕,烟霏雾集,不可胜纪。然而圣上犹昧旦夙兴,若有望而未至,宏规远图,如有追而莫及,神明之贶,推而弗居也。是以琬碑镠检,盛典芜而不治;朝神省方,大化抑而未许。崇文协律之士,蕴舞颂于外;坐朝陪宴之臣,怀揄扬于内,三灵伫眷,九壤注心,既有日矣。岁宫乾维,月邅苍陆,长河巨济,异源同清,澄波万壑,洁澜千里。斯诚旷世伟观,昭启皇明者也。语曰:影从表,瑞从德。此其效焉。宣尼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传》曰:俟河之清,人寿几何。皆伤不可见者也。然则古人所未见者,今殚见之矣。孟轲曰:千载一圣,是旦暮也。岂不信哉。夫四皇六帝,树声长世,大宝也。泽浸群生,国富刑清,鸿德也。制礼裁乐,惇风迁俗,文教也。殊华逋寇,束颡绛阙,武功也。鸣禽跃鱼,涤秽河渠,至祥也。大宝鸿德,文教武功,其崇如此;幽明协赞,民祇与能,厥应如彼。唯天为大,尧寔则之;皇哉唐哉,畴与为让。抑又闻之,势之所覃者浅,则美之所传者近;道之所感者深,则庆之所流者远。是以丰功伟命,润色縢策,盛德形容,藻被歌颂。察之上代,则奚斯、吉甫之徒,鸣玉銮于前;视之中古,则相如、王褒之属,驰金羁于后。绝景扬光,清埃继路,故班固称汉成之世,奏御者千有馀篇,文章之盛,与三代同风。繇是言之,斯乃臣子旧职,国家通议,不可辍也。臣虽不敏,敢不勉乎。乃作颂曰:
窥刊崩石,捃逸残竹。巢风寂寥,羲埃绵邈。钜生大年,赡学渊闻。鞶绣成景,粉缋颛轩。徒玩井科,未睹天河。亘古通今,明鲜晦多。千龄一见,书史登歌。旋我皇驾,揆景方涂。凌周躐殷,蹶唐轹虞。如彼七纬,累璧重珠。高祖拨乱,首物定灵。更开天地,再铸群生。帝御三杰,龙步八坰。朔南暨教,海北腾声。沦深格高,浃遐洞冥。毚鼎迁宋,元圭告成。大明方徽,鸿光中微。圣命谁堪,皇历攸归。谋从筮协,神与民推。黄旗西映,紫盖东辉。纳瑞璃玉,升政衡玑。金轮约饰,珠冕龙衣。正位北辰,垂拱南面。天下何思,日用罔倦。复礼归仁,观恒通变。一物有违,戚言毁膳。非躬简法,厚下安宅。谦德弥光,损道滋益。孝崇飨祀,勤隆耕籍。饘酎秋羊,封瑾春骼。婴耄兼粱,鳏孤重帛。体由学染,俗以教迁。礼导刑清,乐鬯风宣。分衢让齿,折讼推田。野旌伏彦,朝赏登贤。儒训优柔,武节焱鸷。文宪精弘,戎容犀利。枢钤明审,程彟周备。吏砺平端,民羞幸觊。桴鼓凝埃,烽驿垂辔。销我长剑,归为农器。闽外水乡,鄣表炎国。陇首西南,渤尾东北。赩赩岭丹,浑浑泉黑。移琛云勉,转集邛僰。狼歌荐功,鸟谭陈德。治博化光,民阜财盛。斑白行谣,清绮高咏。云表幽和,物章明庆。丽植雕质,蠢行藻性。仁草晨莩,德宿宵映。海无隐飙,山有黄落。牛羊内首,闾户外拓。瑞木朋生,祥禽辈作。薰风荡闺,饴露流閤。器范神妙,剂调象药。匪直也斯,伟庆方溱。注彼四渎,媚此双川。伏灵遥纪,閟贶遐年。澄波海岳,镜流葱山。泉室凝淀,水府清涓。俛瞰夷都,降视骊渊。朱宫潜耀,紫阁阴鲜。昔在爽德,王风不昌。乃溢乃竭,或壅或亡。洁源滥壑,曾是未央。先民永慨,大道悠长。云何其瑞,实钟我皇。闻诸师说,天竦听密。介焉如响,匪远惟疾。矧是皇心,妙夫贞一。左右天经,户牖人术。许谟布简,丝言盈室。秽有绵祀,清岂崇日。一人之庆,吹万禀和。灵根方固,修源重波。副睿贰哲,帝体皇柯。景云蔚岳,秀星軿罗。垂光九野,腾响四遐。辅车鼎足,槃石虎牙。世匹周室,基永汉家。泰阶既平,洪河既清。大人在上,区宇文明。樵夫议道,渔父濯缨。臣照作颂,铺德树声。
《河清颂》张畅
浑浑洪河,家国之滨。襟带晋卫,领袖齐秦。龙门诞溜,积石传津。乘运能有,经启天人。化流上帝,时表初星。飞书曝瑞,龙图照神。协灵既伟,通气载荣。
《贺秦州河清表》唐·崔融
臣闻崇高不极之谓天,广博无涯之谓地。若乃参天地之元化,代覆育之神功者,其在圣人乎。故能俯同五情,恩浸八纮,允膺千载,仁沾万代。明灵之贶,自我所招,幽显合符,斯其效矣。伏惟皇帝陛下,家六合,驭三光,摧明允之一心,置于天下之腹。用徇齐之四目,招于万物之情。蜻虫麛卵之所安,犹怀夕惕。舆颂刍荛之瞽说,尚回天眷。其所爱育者,多矣,而况于鳏寡孤独乎。其所容纳者,众矣,而况于公侯卿士乎。至若削平宇宙,混一华夷,乃武也。政教会昌,乐新礼创,乃文也。穆岩廊以凝睇,调风雨于绝垠,乃圣也。运埏埴以裁成,动阴阳而不测,乃神也。体兹四霁,侔彼两仪,神物之来,盖惟常理。伏见秦州刺史表,今月某日,黄河水复清,深浅澄映,百有馀里。清自龙门之下,验登期以御天。波及万春之卑,表无疆以弥寿。臣闻道之所格者弘,则灵之所感者大。德之所包者厚,则地之所应者深。是以十祀登期,自古叹其难遇。一岁之内,祚圣人而再清,求诸典坟,竟无伦匹。在于明世,绝后光前,宜其上答灵心,升中告禅,金声玉振,合百神于介丘,玉辂朱轮,副万国之翘首。则普天幸甚,何其乐欤。臣等越自下才,欣逢上德,致百王之不致,闻亿载之未闻。舞蹈之深,实百恒品。
《为许智仁奏怀州黄河清表》前人
臣智仁言,臣闻:德水清漪,诗人以之兴颂。浊流澄镜,大圣于是登期。伏惟皇帝陛下,道叶二仪,功超万古。上元降祉,变孟津于绿波。厚载呈祥,发荣光于翠浼。臣以去月,得河内县申云,自太平村已下三十馀里,河水变清,各遂浅深,泠然彻底。鳞介之属,无所藏形。谨自依极,悉同其状。又嵩高维岳形入清流,少室奇峰,参差具写。谨按《易坤灵图》曰:圣人受命瑞,见于河。伏见凉州元石式昭灵,命臣部黄河,应时清彻,天祯地贶,既符易象之文,圣祚河清,暗合灵图之义。古人叹其难候。臣今乃得亲观,身体太平之风,目击会昌之瑞,无任悦豫之至。
《为留守作奏庆山醴泉表》张说
臣言:臣闻至德洞微,天鉴不远,休徵秘景,时和则见。是知绵代旷历,庆牒祥经,帝皇有必感之符,神灵无虚出之瑞。伏惟天册金轮圣神皇帝陛下,金镜御天,璿衡考政,钦若元象,弘济苍氓。茂功将大造混成,纯化与阳和俱扇。朝百神之乐职,宅万国之欢心。嘉气内充,淫雨外息。岂止摇风纪月之草,列莳于阶除。仪箫御箓之禽,相鸣于户阁而已。固有发祯厚载,抽贶泉源,表元德之潜通,显黄祇之昭报。臣于六月二十五日,得所部万年县令郑国忠状,称云:六月十四日,县界霸陵乡,有庆山见、醴泉出。臣谨差司户参军孙履,直对山侧百姓检问得状,其山平地涌拔,周回数里,列置三峰,齐高百仞。山见之日,天青无云,异雷雨之迁徙,非崖岸之骞震。欻尔隆崇巍然,葱蔚阡陌,如旧草树不移,验益地之祥图,知太乙之灵化。山南又有醴泉三道,引注三池,分流接润,运山对浦,各深丈馀,广百步,味色甘洁,特异常泉。比仙浆于轩后,均愈疾于汉代。臣按孙氏《瑞应图》曰:庆山者,德茂则生。臣又按《白虎通》曰:醴泉者,义泉也。可以养老,常出于京师。《礼·斗威仪》曰:人君乘土而王,其政太平,其醴泉涌。《潜潭巴》曰:君臣和德,道度叶中,则醴泉出。臣窃以五行推之,六月土王神在未母之象也。土为官,君之义也。水为智,土为信,水伏于土,臣之道也。水相于金,子之佐也。今土以月王而高水,从土制而静天意,若曰母王君尊,良臣善相,仁化致理,德茂时平之应也。臣又以山为镇国,水实利人,县有万年之名,山得三仙之类,此盖金契景福,宝祚昌图,邦固不移之基,君永无疆之寿。自永昌之后,迄于兹辰,地宝屡升,神山再耸,未若连岩结庆并泌,流甘群瑞,同区二美,齐举高视,古今曾无。拟议信可以纪元立号,荐庙登郊,彰贲亿龄,愉衍万宇。臣厚司京尹,忝寄留台,牧西土之疲人,荷东蕃之馀宠。游泳鸿露,震悚明神。禧祉有归,光启玆部。喜睹殊观,什百恒流。踊跃一隅,驰诚双阙。伏请宣付史馆,颁示朝廷,无任凫藻之至。谨遣某官,进图奉进。
《中书门下贺醴泉表》常衮
臣等伏以西京栎阳县,有泉水于平地涌出,洁诚饮者,痼疾咸痊。稽之图牒,是曰醴泉。臣闻和气上感,湛恩下浃,则有休徵,以彰至化。近在两金之地,特启英泉之瑞,无源独涌,平地滂流,当神明之积高,表阴阳之不测。其气香洁,其味甘醇,抱华清而荡邪,资灵化以除秽。积年之疾,一饮皆愈。挈瓶而至,重迹相望。日以万计,酌而不竭。斋庄之诚益励,神达之效愈彰。伏惟陛下,洪父母之深仁,纳黎元于寿域。感此灵液,助其生成。疾苦假除,天昏不作。勿药有喜,爱人斯甚。可以见天地之心,可以明帝王之德。昔唐尧至圣,光武中兴,沛然发祥,千岁一睹。启我昌运,居然合符,鸿休无疆,天下庆幸。臣等谬司近密,喜倍常情。无任欣庆之至。
《贺栎阳醴泉表》独孤及
臣等言:伏见京兆尹李勉奏,栎阳县有醴泉出,饮之者痼疾皆愈。臣闻王者泽周庶类,则神降百祥。天地之心,去人不远。陛下厚德载物,与坤同符。以善利人,如水润下。故后土献瑞,涌泉疗疾。灵源酌而不竭,沈痼饮而皆痊。勿药之喜,万人是赖。仰窥天意,岂不以是彰。陛下之德,施乎不然,何众庶颙颙,强名圣水。彼丹甑朱草,白麒赤雁,徒称太平之瑞,未闻功施于人。方之圣泉,岂喻神异。臣等无任喜庆之至。
《中书门下贺滑州黄河清表》权德舆
臣某等言:今日内侍朱希颜奉宣,进止示臣,郑滑观察使姚南仲所奏,今月一日至六日,白马县界三十里,黄河清者。伏以导自积石,出于昆崙,乃建灵源之封,特视上公之礼。克符昌运,必降殊祥。伏惟陛下,圣泽感通,休徵叠委,惟此浊质,化为清澜。国典所书,是称太瑞。《诗》曰:俟河之清,人寿几何。叹其不可得而见也。今则白马之津,三十里所澄澈如练,沦漪成文,一邦幼艾,共观嘉应。乃寓经界,式彰永宁。昔秦号水德,徒推厌胜。汉纪河平,苟安决溢。神功幽赞,独表清时。足以荐之宗庙,书之史册。臣等忝登枢近,获奉休明,无任欢忭踊跃之至。谨奉表陈贺以闻。臣某等诚欢诚忭,顿首谨言。
《贺黄河清表》前人
臣某言:臣得进奏官状,伏承河阳奏,汜水西界从洛口,黄河清一百六十里。又横海军奏,界内河清,澄澈分明者。臣闻圣人在上,天下和平。风雨时若,则海波不扬。黄河清。夫土所以载水,水所以利物,天意钟土德之道,开水瑞之华符。我上圣祥于下土,伏惟睿圣文武皇帝陛下,蹈十圣之原轨,陈一王之大法。垂衣裳以朝万国,舞干羽而来四夷。平泰阶于天躔,偃师节于灵台。故得浊波浑浑,千载一清。长澜浩浩,百里如镜。气新天宇,光澈地脉。仰分万象之法,中涵千圣之德。初澄海裔,表陛下横恩波于海上。再清洛口,助陛下铺文明于土中。二十八日,兆陛下告成之日也。百六十里,期陛下得圣之数也。臣谬承分阃之寄,叨荣持节之权。生当海晏之年,幸识河清之日。未奉明诏,不敢擅离军府诣阙,随公卿蹈舞,明庭下情。无任西望踊跃之至。
《河出荣光赋》吕温
丽乎天者,曰汉纪乎,地者惟河。居上善以利物,顺朝宗而致和。时否则为灾而独昏垫,运至则呈瑞以叶讴歌。岂徒列四渎以居贵,与百川而随波者乎。当其布德惟新,储庆兹始,浊色既变,荣光乃起。乍若烛龙,喷燄上腾钟岭之云。又似阳乌,回翔下落咸池之水。增华一代,振耀千祀。信能陵晏海而比崇,蔑浴日而专美。时则纤埃不惊,和风充盈,大野初霁,圆灵始清。皎且洁兮孤明不杂,焕其炳兮五色斯呈。祥烟敛彩,瑞日韬晶。掩轻云而旁属,拂薰风而上征。百辟其瞻,孰云其相,照一人乃眷,自合于皇明。庶品昭苏,众幽光被。大哉,有国之庆。赫矣,为君之瑞。膧胧元黄,熠爚丹翠,洞鉴龙宫之人,朗见马图之字。昔在温洛致美,化于陶唐,复效灵于我皇,先后叶德。今古和光比屋,观其自化。遐荒望以来,王讵比流景集坛,独作郊天之应,赤光照室,空称诞帝之祥而已哉。客有目观荣河,心倾圣日,傥馀光而见及,庶幽谷之可出。
《温洛赋》郑宗哲
惟上天降厥瑞,瑞著于川。惟君人临厥圣,圣通于天。由盛德之应矣,化清洛之温然。当短至之时,景为凛烈。及暄变之际,应在沦涟。散彼皇明,受兹灵贶。奚独禀于和气,乃潜感于深浪。遂使清冰不戒于洲渚之曲,白露罢凝于蒹葭之上。狎而玩信,温温以异,流迫而观,亦滔滔以难。量尔其发自山谷,会于河滨,其外也皎兮,如镜其中也。煦然如春。夏虫不疑,失轻冰于曲渚。秋鸿欲去,恋微暖于通津。岂止元览不昧,呈祥有因。测彼浅深,穷兹浩渺。方将表瑞气于澄洁,岂独激巨浪于昏晓。揭厉之辈,谓祁寒初失于波中。游泳之徒,疑薰风远至于天表。若夫德至则应,天且不言。就其深则酌之不竭变其性,乃即之也温状。真宰为炉,于其底意,邹子吹律于其源,若彼火井之荧煌,汤泉之滃郁,徒及时于四气,宁善利于万物。德之感,其感良多。水之瑞,其瑞惟何。方将吹籁之共凛,忽犹鼓橐之相和。霁日初悬,似阳燧之藏深濑。红霞不散,若阴火之在空波方。今地不藏宝,天惟瑞圣。兹水也,有时而温,由一人之德盛。
《醴泉无源赋》宋·王禹偁
泉本灵长,皆从滥觞。何无源而自涌,应有德以呈祥。厥味孔甘,可饮九苞之凤。其波不浊,宁朝百谷之王。岂不以地乃至柔,水惟善下,不爱其宝于以光乎。圣人感而遂通,于以归乎。王者但沸以出焉,奚疏凿之谓也。神化难知,汪洋在兹。视之者,孰分似带。挹之者,咸谓如饴。匪自高山,非贰师之刺矣。不居绝塞,岂耿恭而拜之。有以见德及于地,不期而至。其润也,齐乎圣泽。其涌也,偕乎睿知。浪井不凿,我则同出而异名。灵芝无根,我则重祥而叠瑞。稽夫是泉也,其源不见于义,则那其味且旨。在理云何,得非源之隐也。与凡流而有异味之美也。表圣德而靡他,不然又安得匪因掘地,而自可蠲痾者哉。出鸟鼠者,匪吾之偶。产蛟龙者,亦孔之丑。鄙河水之九曲,笑泾泥之一斗。自然而然,非有而有。考乎支派,应居水府之先。效彼休祯,合列祥经之首。是何不在高原,波腾浪翻,孰知乎桐柏,孰谓乎昆崙。任大禹之功深,宁归畎浍。纵张骞之力尽,曷识根源。士有自立身谋,非因世本桴学。海以斯久导言,泉而渐远期作。瑞于昌朝,免常流之一混。
《河清记》元·程徐
至元辛丑冬十一月戊辰,河清在县,济民渡上下监渡董顺,言于有司。河东宪司以闻,御史台上中书。明年庚子,省臣奏,河清为希世瑞,宜选官,即其所祀。制曰:可。三月丁未,中书乃命秘书少监、臣程徐,受命即斋祓。辛亥,朝明仁殿,丞相立殿前,令左氶野先普花八土默祷以授臣。明日,上尊酒四卣,缟币三端,楮币万五千缗。礼部下晋宁路,治具词,臣撰祝文,乘传以行。晋宁及绛皆遣官从。丁卯,至垣曲河滨,治坛,陈俎豆,戒诸执事恪职。翌日,戊辰,五鼓作,率官吏士人,将事如仪,波流静伏,凌风肃然。礼讫,彻馔投于河,文武宾属,就列道旁。观者如堵。咸曰:耿休哉。乃请纪文,刻石,以侈上恩,以答神贶。先是,董顺始见河清,惊喜以走,白不及详。其远近日月,徐入晋境道河上,辄询来昔所见。盖自平陆三门磼津,至孟津,五百馀里,皆清,凡七日。惟冰合者不见云。及至祭所,悉如所闻。且曰:河始清时,两岸居民,不远百里来汲饮,即疾愈。挹以酿,香冽异常。鱼鳖莫遁其形,山屋皆倒影。呜呼,我国家深仁厚泽,涵濡百年之久,猝尔凶竖,肆毒寰宇,民极涂炭,一纪于兹。乱极思治,是惟其时。圣天子修德,得贤相辅弼于内,良将驱除于外。九重端拱,清净无为。润下之水,澄澈呈瑞,宜也。矧今中原底定,山东荡平,皆调兵于晋,河清渺乎晋境,亦宜也。昔京房、王子年,皆以河清为圣王之瑞,治平之兆。岂无谓哉。冠秩祀之祝,盖欲厚民之生。瑞已乎哉。徐承乏馆阁,寅奉祀事,敢摭实以纪。若歌颂之作,则俟海内平定,文臣珥笔者焉。
《河清颂》前人
维河之灵,发源昆崙,下合葱岭,度越龙门。滔滔万里,沸腾骏奔。介江达海,岳配川尊。经雍冀兖,底奠中原。流冲湍激,汨汨其浑。既浑何清,既激何温。温润而清,千载罕闻。圣神御极,握乾阐坤。河伯呈祥,坤后效珍。肇自平陆,至于孟津。亘五百里,七日弗沦。其澄如渊,其气如餴。日光玉洁,风澜淀沄。龙鳞连络,虹彩缤纷。冽比甘醴,瑞同景云。动由地脉,原本天根。上符水德,载昭帝阍。帝嘉瑞应,赐之玙璠。沉璧籍缫,祼酒炙膰。率土胥庆,词臣致言。泰运中兴,民阜物蕃。车书文轨,登虞迈轩。于千万岁,永祚皇元。
《醴泉颂》明·解缙
圣德通元,泽融圣孝。格醴泉溢,阐神珍示昭。锡使蓐收,灏气浮月华。桂露琼芳,流命素灵,敕金精,下汲东井,输元冥,㪺北斗,运璇星。苾茀已觉椒兰馨,味醇和气。芳烈酒醴,甘冰玉洁。饮者痾痊沉,一啜蟾光滴。玉甃溢,离下卫。覆以翼抃,且舞侍朝夕。庶类岂知蒙帝力,天遗奇祥示无极。颂醴泉,荷上天,圣寿徵福绵寿域。同跻亿万年。
《河清颂》前人
圣道成,圣世平,银汉明。黄河之流至龙门,迸落九土千丈浑。惟勋太祖三千年,德施溥荣光幂河。河献图,五色昭映冰玉壶。昔洪武,今永乐,袭休祥,颂声作。河水经天横地,洛腾氤氲下缤纷。旁囷囷,隙云云,海市青红艳采云。纤尘静夹镜空露,沙石海,亟通离。娄下见,冯彝宫,三旬二日,古莫同圣德。至于天地比天地,储祥不敢秘。瑞应神明万万世。
《黄河清赋》〈有序〉曾棨
臣棨伏见皇帝陛下即位以来,凡有所建,动合天心,郊祀禘告,神灵欢悦,民安物阜,中外宴然。四方蛮夷之国,罔不宾服。重译而来者,肩相望。繇是休祥骈臻,诸福毕至。乃永乐二年十二月乙酉,黄河清,始蒲州韩城,延数百里,莹然洞彻,可鉴毫发。河津之民,戴白之叟,垂髫之童,莫不奔走聚观,以为盛世之徵符。三年正月癸卯,吏民具以上闻,百官奉表称贺。皇上虽深自谦抑,而群臣作为歌诗,形之赞咏者,自不能已。臣闻《京房传》曰:河水清,天下平。王子年《拾遗记》曰:黄河千年一清。圣之大瑞也。今兹之应,实由皇上圣德,感孚天休滋至。自开辟以来,未有盛于今日者也。臣辄不量其愚陋,撰为河清赋一通,谨拜手稽首以献。其辞曰:
岁在阏逢涒滩,璇杓建丑,璧宿横昏,金茎泻露,银浦流云。客有览西极,游昆崙,憩禹门之巨碛,溯河水之灵源。乃慨然而思曰:在昔黄流沃日,洪波拍空,方积石之既导,豁龙门之遂通。巨灵睢以赑屃,底柱屹其穹崇。划两崖之盘束,泻千里之奔冲。云汉昭回,横一丝于天末。阴风喷薄,𩰚万雷于地中。然后拂华阴而下委,跨洛汭而争雄。迤大陆以奔流,汇沧海而朝宗。是则昔之困于怀襄者,胥为降丘宅土之域。今之安于衽席者,孰匪手胼足胝之功也哉。尔其天一以生地六,以成名,列四渎,位冠五行,象中央之色,孕元冥之精,是则水之所以为德,而河之所以得名也。若乃嘉祥臻惠,润溥秘宣,房辟灵府,著羲画于马图,廓人文于邃古。黄龙见彩于重华,白鱼徵瑞于姬武。兹河水之效灵,稽往牒而莫数。俟千载之一清,乃圣作而物睹。然则当文明之嘉会,瑞应之旁午,而河清之祥,岂独寥寥而难遇也。是夜肃然,万籁俱寂,雾敛烟消,天空月白。肸蚃清孚,精灵剡砉。遂有神人告于河伯曰:方今海宇清宁,圣人在位,明并日月,德合天地。精诚通于神明,资禀原于圣知。恒翼翼以为心,尤孜孜而图治。溥万姓以咸和,茂群生而畅遂。囿八表以同风,萃诸福而毕至。是宜兹水之澄清,于以昭盛世之嘉瑞。河伯于是张云斿,驰电檄,昭万国,趋百役,蜚廉霁威,川后受职。冯夷为之效奇,象罔为之敛迹。鲛人收泣以欢欣,渊客凭流而悦怿。俄而冲波既息,微澜不兴,乍徐乍疾,若潴若渟。浊者自汰,浑者自澄。瀰漫滉瀁,委蛇回萦。引白虹之迤逦,浮素练而晶荧。碧屿沈星,转丹砂于流汞。寒潭沁月,炯玉鉴于清冰。写行云之落影,度飞鸟以流形。湛长空于一碧,涵万象于虚明。兹非千载之奇遇,而为昭代之休徵者乎。于是惕然而惊,恍然而寤。步趋乎承明之庐,翱翔乎金马之署。于是圣天子负黼扆,临宝祚,建旌旄,锵韶濩,列炬荧星,薰炉喷雾。夜漏未央,宵衣在御。虽尊居九重之崇严,而未尝一息之暇豫。所以致黄河之效瑞者,又岂偶然之故哉。于是迩清光,承湛露,接迹乎夔龙,簉羽乎鹓鹭。奏蓬莱之音,献河清之赋。从而为之歌曰:河之水兮洪流,昔汎滥兮九州。微禹疏凿兮民其忧,神哉禹功兮于此千秋。又歌曰:河之水兮清泚,忽澄澈兮千里。惟皇作极兮民以喜,昭哉圣德兮光于万世。已而灵飙微动,斜月孤映,六合无尘,河流一镜。沐凤沼之馀波,泚中山之兔颖。铺张乎鸿图,赞咏乎神圣。誇希世之奇逢,昭太平之瑞应。是岂徒效雕虫之篆刻,盖天将和其声,而以鸣国家之盛。
《河清赋》〈有序〉胡广
永乐三年春正月癸卯,高平王、平阳王奏:禹门津黄河清。朝臣欢动,以为皇上圣德所致。进表称贺,皇上谦抑不居。未几,秦王暨山西守土之臣,亦皆来奏。见者谓其清如碧玉,洞鉴毫发。既而成五色,经三旬有二日,渐复其旧。稽之载籍,黄河千年一清,圣王之大瑞。而五色者,尤瑞之大者也。洪惟皇上,以至圣之德,作配天地,广运神化。瑞应之来,适当其期。臣叨陪侍从,幸睹兹盛事,宜有纪述,以传诵将来。其辞曰:
盖闻洪河之水,通银潢而直下介。箕斗之微茫,绕昆崙而奔泻欻。潜行于地中,忽涣发乎重野。景如吸海之长虹,势若驰冈之迅马。惊湍腾逝,悍波冲射,竞千雷兮砰渹,𩰚万鼍兮呼咤,淈泥沙兮悠扬,羌昼夜兮不舍。方其导积石,历龙门,下底柱,逾孟津。出乎无际,漂乎无垠。临万顷兮漭潒,折九曲兮沄浑。想夫浩浩汤汤,湮塞未疏,济漯莫从,淮泗尚潴。汇四隩而为壑,襄高陵而成污。暨九川兮涤,源九州兮既别。拯苍生于垫溺,免斯世于鱼鳖。惟六府之孔脩,赖胼胝之伟烈。嗟形容于允翕,谅一苇之可越。逮乎周道既东,文武益远,清人麃其翱翔,方叔去而不返。葛藟兴绵绵之咏,尼父有已矣。之叹至若瓠子,载决宣房,既歌下淇园之绿筱,沈美玉于沧波。恒汨汨兮混浊,或沸齧兮盘涡。曾未识其安流,胡能有于盈科。诵逸诗兮俟清,嘅人寿兮几何。信不可兮骤得,必以待夫时之泰和。尔乃禹门中辟,碛石埼礒,洪涛不兴,一碧千里。若人间兮天上,渺予视兮衍迤。式同观乎渭滨,俨浮游于湘沚。澄靓兮泓渟,滉瀁兮瀰瀰。鄙鸭绿于汉江,陋苔清于淮涘。澹玻璃兮洞射,凝云母兮无滓。风泠泠兮吹渌漪,天晃朗兮映涟泚。粲飞鸟兮白鸥,数游鳞兮鳣鲔。山倒黛兮染翠,岚拖练兮成绮。姱潋滟兮挼蓝,堪荐洁于明水。朝阳升兮淀彩荡,夜月照兮镜光洗。纷挥霍兮五色乍,纡徐而忽驶,实元气之融会,而发荣光于此。乃有黄居河之漘,睹𣽂潫兮莹彻,为盛世之休徵。爰以告言,闻于紫宸,无小大而咸喜,腾遐迩之欢声。惟圣人兮在上,致四海兮隆平。霈仁恩兮汪洋,洽寰宇兮皆春。萃诸福兮毕来,沓众瑞兮骈臻。所以天储其精,地閟其灵,而千载之嘉应,实有待于圣明。乃谦抑而弗居,逊肤美而曷胜。盖功愈大而心愈小,道弥高而德弥弘。视夫平成之绩,亘万世而同称者也。猗欤圣皇,允协神禹,稽河清之致祥,翳寥寥兮前古。抚金人而徘徊,摩铜狄而容与。未有并美于今日,亦漫漶而莫呒。泛星槎以寻源,聊逍遥兮银渚。俾元冥兮先驱,访往迹于河鼓。云冉冉兮斯征,路迢迢兮远举。憩鹊桥而孤吟,睇层霄而延伫。瞻珠阙之崔巍,聆群仙兮夜语。谓圣皇兮达孝,克继述于太祖。缵洪业兮率旧章,靡毫发兮爽轨。度诚于穆而不已,全睿智于文武。天茂锡以纯祉,浩穰穰兮繁聚。粤鸿荒兮茫茫,河之清兮今始睹。于以阐皇猷之精微,隆子孙无穷之祚。彼汉唐之偶值,又奚可以比数。冁元元而无知,将以告夫下土。羲和忽兮启驾,宵膧胧兮欲曙。灵缤缤兮既遥,揽余袂兮来下。扶云汉之昭回,挹九天之湛露。披琅玕以自呈,造金门而献河清之赋。于是为之歌曰:河水兮清涟,聿应期兮斯千年。圣皇御极兮德配天,于万亿秭兮福禄绵绵。
《瑞应河清赋》〈有序〉廖道南
嘉靖戊子冬十一月,臣道南上疏曰:臣尝庄诵我太祖高皇帝御制文集,凡有事于天地宗庙社稷,躬临祷祀,亲撰乐章。至于几务之暇,馆阁之儒,法从之僚,日侍黼座。上时挥洒宸翰,著为文章。如甘露河清,嘉禾神龙,悉令词林为之纪述。故当时诸臣,如宋濂则有膏露颂,解缙则有河清表,刘基则有瑞麦颂。至永乐间,王直则有甘露诗,杨士奇则有河清赋,梁潜则有驺虞歌。宣德以后,编撰日富,皆能即物穷理,而辞以达意,随事罄忠,而美不忘规。古之太史陈诗,内史纳诲,官师敷典,亵御呈箴,左右载笔,以纪言动。上下交修,以成德业。其道类如此。恭惟皇上,敬事天地,体法祖宗,至诚格乎神明,大孝达于天下。天惟显思,甘露已应,地不爱宝,黄河载清。诸福之物,可致之祥,固将毕至矣。迩者圣心警惕,轸念农功,悯旱蝗之为灾,祈雪泽之早降。昭告都宫,露祷郊坛。既致恳于山川,旋竭虔于社稷。躬劳步履,神鉴精诚。顾玆一阳之时,豫占三白之兆。臣民胥庆,中外咸欢。信有超于古帝王之上矣。臣又闻之,天地交而后万物生,君臣交而后万化行。《易彖》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盖言天地有太和之气,人君当体乾以象之也。《礼运》曰:圣人作则,必以天地为本,以阴阳为端,以四时为柄,以日星为纪,月以为量,鬼神以为徒,五行以为质,礼义以为器,人情以为田,四灵以为畜。盖言天地有大顺之应,人君当体信以感之也。伏愿皇上,体乾行健,以象天地之太和。体信建中,以达天地之大顺。灵应已臻,敬畏匪懈。位育益至,参赞懋隆。心和则气和,气和则形和。百官和于朝,万民和于野。而虞廷喜起之歌,周室卷阿之颂,实有望于今日矣。臣滥竽史馆,欣睹嘉祯,窃效杨士奇河清赋,谨撰瑞应河清赋。赋曰:
岁在疆圉,辰大渊献。律旋大吕,杓回斗建。灵飙萧瑟兮瑶林,庆云葱郁兮银汉。星珠联兮月璧扬辉,山祇顺兮海若贡晏。天子乃辟彤闱,临紫殿,御金床,悬玉瑱,排龙旂,列雉扇。宝典法象乎天地,奎章噬嗑乎雷电。干祥集而寰宇宁,万象呈而泰阶转。是月也,惟河之南,爰有灵宝。惟山之西,爰有芮城。惟二邑之民牧,惟二省之守臣。偕千万人而往观,越五十里而河清。庆卜筮之云吉,肃置邮而上陈。于是属礼曹,集词林,稽往迹,究遗经,度乾凿,图坤灵,观京房之传,则兆盛治而天下平。述李康之论,则锡元嗣而圣人生。佥谋既协,稽首飏言。夫其为河也,源于火敦而星宿灿烂,委于阳纡而波涛混茫。浚于于阗而葱岭巃嵷,合于忽阑而蒲海汪洋。潴于泑泽而赤宾荡漾,经于昆崙而元圃峥嵘。尔乃抗之以积石,南至于华阴。屹之以底柱,东至于孟津。泱瀼浟湙于潼关之险,沸溃瀖泋于平陆之滨。冲瀜沆瀁于桃林之渡,㵧浩涆于函谷之村。其始也,荣光下烛,灏气上蒸,沈渊类镜,恬波凝冰。望龙门兮如注,宛凤沼兮同澄。阳侯乘白螭兮,安以不扰。冯夷驾苍虬兮,寂若无惊。其继也,素练昭回,元晶莹洁,璀璨瑶华,缤纷玉屑。阳乌浴兮清泠,阴兔升兮寒冽。川精翔阁兮湛尔跃金,泽虞屏蜃市兮炯然凝雪。又其既也,彩虹映川,景星耀流,汇通三岛,潨达十洲。拟圭璧兮色纯,滋土谷兮功优。天吴荐鲛绡兮,皎如栖鹄。罔象索骊珠兮,狎以招鸥。是盖河清之大概,而河伯之所受命,而怀柔者也。昔者庖羲则龙图而画卦,夏禹演龟范而叙畴。殷汤承元鸟而都亳,姬武感白鱼而造周。成王卜洛营而瀍涧攸翕,汉主握镐璧而秦雍是丘。凡帝王之创业而继统,皆鬼神之助德而成谋。乃若李尤誇炎绪以作铭,鲍昭敷宋功以呈颂。范云怀德水以宣谣,应玚羡灵河以兴讽。辑芳华以为美,谅贞诚之能动。乃若长孙值贞观以集庆,晏殊遇祥符以修词。仁裕表清漪以具疏,文收采瑞应以陈诗。鸣治化以为荣,操觚翰而敢辞。历阅琼编,穷蒐玉笈,河清之瑞,后先稠叠。盖未有如我明之盛德大业,元功丕烈,以契乾符,以合坤策焉者也。繄昔高皇奋扬神武,迅扫胡尘,乃屠维作噩,黄河肇清,爰以勒之金石,扬骏惠而流鸿声。繄昔文皇光阐至文,表章圣经,乃旃蒙摄提,黄河复清,爰以播之弦诵,谐朱瑟而调紫琼。肆若圣躬诞育,黄河肇清,江汉毓灵,翼轸储精。乃岁阏逢涒滩,履祚之辰,五星聚而三垣辉,七纬顺而九道平。乃今礼典告成,黄河载清,赫赫厥声,濯濯厥灵。乃岁著雍浑敦,履端之春,协气郁而四灵从,甘露降而诸福呈。盖河清之为瑞首也,以言乎其蓄也,厥蕴孔厚。以言乎其发也,厥施孔臧。以言乎其功也,厥绪孔茂。以言乎其祉也,厥兆孔彰。以言乎其上也,脉络贯乎天津而无间。以言乎其下也,膏液资乎地利而无疆。以言乎其近也,叶少海之期,而前星炳耀。以言乎其远也,并泰山之砺,而磐石安康。是盖受精于天地,锡祐于宗社,而开亿万年长发之祥也。臣乃矢诗以遂歌。曰:于昭皇祖,德纯粹精。克勤克俭,乃圣乃神。景运既协,昌祚允新。巍巍莫并,荡荡难名。吁嗟河兮,肇启其徵。保佑自天,纯嘏维申。于赫太宗,受命溥将。文谟丕显,武烈弥光。下修人纪,上振天纲。万国咸宁,四裔来王。吁嗟河兮,载发其祥。保佑自天,纯嘏惟昌。于穆吾皇,缉熙光明。至仁享帝,大孝享亲。言以道接,志以道宁。礼乐定序,天下中兴。吁嗟河兮,快睹重清。亿万斯年,万福咸臻。
《钱塘江潮三日不至》何乔新
国之兴亡,果天命邪,抑人事邪。彭城之败,大风扬沙。滹沱之窘,河水忽合。混同浩渺不测,而阿骨打轻骑径渡,元兵分驻,而潮汐三日不至。是盖有天命焉,非人力所能为也。呜呼,为是说者,不为无据,然而未尽也。兴亡之端,未有不始于人,而成于天者。非秦政之残暴,则高帝之剑,无自而奋。非王莽之篡弑,则光武之兵,无自而兴。非天祚之荒淫不道,则女真岂敢遽蹂辽境。非似道之贪淫专怨,则伯颜岂得遽覆宋都。由是观之,天乎,人乎,古之贤君,有惧灾修德,而桑榖自萎者矣。人众者胜天,陆贽曰:君相不可以言命,有国家者,绸缪牖户。于天未阴雨之时,修德任贤。于天方降瘥之日,如是而犹不济,则可归之天命矣。
水异部艺文二〈词〉
《清平乐》〈绛河清〉 宋毛滂
绛河千岁,一照升平事。万里青铜开碧霁,俯见南山晚翠。 绀寒不翅湘酃,清于练静江澄。流向万年觞里,玉波可但如渑。
前调 前人
银河秋浪,遥出昆崙上。忽变澄澜添碧涨,可道升平无象。 黄云浊雾初开,荣光休气徘徊。试觅当时五老,金泥玉检将来。
前调 前人
天连翠潋,九折玻璃软。回挽金堤清宛转,疑是蓬莱清浅。 吾君欲济如何,唐虞风顺无多。自有松舟桂楫,一帆三代同波。
水异部选句
《唐·张九龄·龙池颂》:泌之洋洋,其甘如醴。清德之鉴,柔道之体。
《玉海》:淳化三年,河清曲沔,彼泾渎澄,明鉴如清。应宝运,光涵帝居,洞分沈璧,澈见游鱼。
景德三年,河清曲德水汤。汤发源灵长,皎鉴澄澈,千年效祥。
《夏竦·河清赋》:失泃涌之黄流,湛清泠之素液。银潢之影横秋,帝台之浆映日。将祀汾南,为民祈谷。大河载清于陕之服,岂比夫兰叶朱文,诵黄灵之箓。芝泥玉柙,汎帝妫之图。
水异部纪事
《论衡·吉验篇》:伊尹且生之时,其母梦人谓己曰:臼出水,疾东走。毋顾。明旦视臼出水,即东走十里,顾其乡,皆为水矣。
《异苑》:临淄牛山下,有女水,齐人谚曰:世治则女水流,世乱则女水竭。慕容超时,乾涸弥载。及天兵薄伐,乃激洪流。
《世说补》:庾子舆父卒官巴西,奉丧归,至巴东淫预石瞿塘大滩,秋水犹壮。子舆抚心长叫。其夜,水忽减退,安流而下。既渡,水壮如旧。时人为之语曰:淫预如襆本不通,瞿塘水退为庾公。
《南史·齐武帝本纪》:上为广兴相,岭南遭积旱,水涸,商旅不通。上部伍既至,无雨而川流暴起,遂得利涉。《梁武帝本纪》:帝命王茂、萧颖达等逼郢城。东昏遣宁朔将军吴子阳、光子衿等十三军救郢州,进据巴口。七月,帝命王茂帅军主曹仲宗、康绚、武会超等潜师袭加湖,将逼子阳。水涸不通舰,子衿喜。其夜四更中无雨而水暴长,众军乘流齐进,鼓噪攻之,俄而大溃,子阳等窜走,众尽溺于江。
《陈武帝本纪》:帝发南康,赣石旧有二十四滩,滩多巨石,行旅以为难。帝之发,水暴起数丈,三百里间,巨石皆没。
《创业起居注》:己巳,帝之蒲津,观河东城。庚午,南过永丰仓。是夜,宿于临晋泺、渭合流之处,将渡渭津,人以见船朽破,不堪帝渡,及于泺水上流数十里,更取好船。苦于水浅,沙碛相次,船行不进,忧怖不知所为。其夜三更,天甚晴霁,忽然觉水暴长数尺,逆流而上,船泛深波,得达津次,及明,帝登船欲渡,乃见逆流不已。津司以闻,众咸骇异,以为光武滹沱之冰,无以异此,并于舟中拜贺。帝曰:此偶然耳,吾何德以堪之。乃命所司以少牢祀泺、渭。
《册府元龟》:曹怀舜,高宗永隆中,为定襄道副总管。初,军至碧绿泊,军始为营。营内忽有泉水,大如车轮。众皆恶之。俄为突厥所败。
开元二年六月,左拾遗蔡孚献龙池集。王公卿士以下凡百二十篇,请付太常寺。其辞合音律者,为龙池乐章,以歌圣德。从之。初,帝在藩,与宋王等居于兴庆里。时人谓为五王子宅。及景龙末,宅内成池涌出,汎滟清莹,流之不竭。中有龟龙游焉。故群臣歌之。王思礼,肃宗至德二年四月,为关内节度使。时北征,奏师渡渭水于龙光渡。睹水忽浅。士马既济,而其水复深一丈。
杨朝晟,贞元中为邠宁节度使。初,军次方渠,无水。师徒嚣然。遽有青蛇,乘高而下,视其迹,水随而流。朝晟令筑城环之,遂为停泉。军人仰饮以足。图其事上闻,诏置祠焉。
《三水小牍》:荥阳郡城西,有永福湖,引郑水以注之。平时绕岸,皆台榭花木,乃太守效劳班饯之所。西南壖多修竹乔林,则故徐帅崔常侍彦曾别业也。当咸通中,庞勋之作变,崔公为所执也,湖水如凝血者,三日而复。未几,而其家凶。问至余。光启初,寓居郑地,故得之昔,读本朝书,见河间王之征辅公祏也,江行舟中,宴群帅,命左右以金碗酌江水,至,忽化为血,合坐失色。王徐曰:碗中之血,公祏授首之徵。果破之。则祸福之难明也如是。
《十国春秋·吴越·武肃王世家》:天宝三年八月,始筑捍海石塘。塘外植滉柱十馀行,以折水势。先是,江涛汹涌,板筑不时,就王于叠雪楼,架强弩五百以射涛。既而涛头趋西陵湖,为顿敛,遂定其基。以铁縆贯幢干,用石楗之,而塘成。
《前蜀高祖本纪》:天汉元年六月,导江令黄璟奏:天大雷雨,江神忽成巨堰。群臣入贺。杜光庭贺笺曰:伏睹导江县令黄璟,奏六月二十六日,江神移堰事。伏以大禹浚江,发洪源于龙冢。李冰创堰,分白浪于龟城。道彼灵津,资乎民用。而涸胫泛肩之誓,表则有常。若怀山沃日之灾,崩腾难制。立虞垫溺,必害烝黎。昨者,夏潦渤兴,狂波未息,顾岷江之下濑,便逼帝都。当灌口之上游,遽彰神力。于是震霆嶪地,白雨通宵,驱阴兵而鼓噪连天,簇灵炬而荧煌达曙。回山转石,巨堰仪成。浸涌顿减于京江,奔蹙尽移于硖路。仰由圣感,仍假英威。见天地之合符,睹神明之致祐。编于简册,冠彼古今。叨奉奖私,弘增忭跃。
《五代史·王镕传》:张文礼者,狡狯人也,镕惑爱之,以为子。镕死,文礼自为留后。庄宗知其通梁,遣将击之。文礼家河水变为血,游鱼皆死,文礼病疽卒。
《册府元龟》:后唐张文礼,为镇州牙将。害其帅王镕,而自为留后。未几,野河色变如血,游鱼多死,浮于水上。寻疽发背死。
《玉溪编事》:西蜀将王晖,任集州刺史,城中无水泉。值岐兵攻城,且绝其水路,城内焦渴。王公乃中夜祈请神祇。及寐,梦一老父告曰:州狱之下,当有灵泉出。王惊寤。迟明,亟命操锸于所止之处,掘之,乃有泉流。居人蒙活甚众。岐兵以城中无水,将坐俟其毙。王公命汲泉水于城上,扬而示之。岐寇乃去。是日神泉亦竭。《十国春秋·唐后主本纪》:甲戌岁,每岁大江春夏暴涨,谓之黄花水。及宋师至,而水皆缩小。国人异之。马令《南唐书·后主书》:王师进屯建业城南十里,时虽下池州及姑熟,馀郡皆未奉命,粮道阻隔。樊若水请于采石系浮桥,以利转挽。每岁大江春夏暴涨,谓之黄花水。及王师至,水皆退小。故识者,知其有天命焉。《宋史·魏仁浦传》:仁浦子咸信尚永庆公主。雍熙三年,知澶州。四年,本郡黄河清,咸信以闻,诏褒答之。《五行志》:三年八月,解州盐池紫泉场也次二年里许不种自生,其味特嘉,命屯田员外郎何敏中往祭池庙。八月,东池水自成盐,仅半池,洁白成块,晶莹异常。祀汾阴,经度制置使陈尧叟继献,凡四千七百斤,分赐近臣及诸列校。〈按此条原本载在大中祥符四年后而又不加年号恐是天禧三年〉《玉海》:天禧二年九月乙酉,钱暧献醴泉赋,赐及第。《宋史·马亮传》:亮累迁尚书工部侍郎,复知升州,徙杭州,加集贤院学士。先是,江涛大溢,调兵筑堤而工未就,诏问所以捍江之策。亮褒诏祷伍员祠下,明日,潮为之却,出横沙数里,堤遂成。
《刘温叟传》:温叟子煜,为右正言。都城东南有泉出,民争传可以已疾,诏即其地建祥原观。煜言其诡妄不经,且亢旱,不可兴土木以营不急。
《狄青传》:初,青之至邕也,会瘴雾昏塞,或谓贼毒水上流,士饮者多死,青殊忧之。一夕,有泉涌砦下,汲之甘,众遂以济。
《广东通志》:霍炜,字明甫,南海人。笃志好学。景祐间,新会龙山之水色变,而为紫者旬日。人皆以为瑞。炜独持论谓:清者,水之真体也。变而为紫,非正色也。其必水之怪乎。水,阴物也。阴之类,为小人,为盗贼奸宄。今水失其常性,吾恐其关国家者大也。及蔡京、童贯辈当国,有金人之变。江南盗贼蜂起,其先见类此。《见闻蒐玉》:宋邹浩谪居昭州,汲水在数里外。后所居岭下有泉涌出。及将归,数日前,有人厉声呼曰:侍郎归矣,求之不见。翌日,果拜命,泉乃涸。因名曰感应泉。《宋史·张焘传》:和议成,范如圭请遣使朝八陵,遂命判大宗正士袅与焘偕行,且命修奉,令荆湖帅臣岳飞济其役。焘与士袅道武昌,出蔡、颍,河南百姓欢迎夹道,以喜以泣曰:久隔王化,不图今日复为宋民。九年五月,至永安诸陵,朝谒如礼。陵前涧水久涸,二使垂至忽涌溢,父老惊叹,以为中兴之兆。
《续夷坚志》:西京大同府之南神觜涡泊,水广百馀亩,深三丈。居人取鱼其中。十三年前,一夕,大雷雨,水忽飞去,入浑源东南山娘子坤村,复为大陂。凡神觜水所经,遗鱼不绝。
《辍耕录》:丞相伯颜,驻军皋亭山。宋奉表及国玺以降,遣千户囊加歹等,入城慰谕,令居民门首各贴好投拜三字。及闻益王、广王如婺州,即命分兵屯守诸门。范文虎安营浙江沙浒,太皇太后望祝曰:海若有灵,当使波涛大作,一洗而空之。潮汐三日不至,军马宴然。
至正壬寅六月二十三日夜四更,松江近海去处,潮忽骤至,人皆惊讶,以非正候。至辰时,潮方来,乃知先非潮也。后见湖泖人说,湖泖素不通潮,忽平拥起高三四尺,若潮涨之势,正与此时同。又闻平江嘉兴亦如之。按《五行志》:水自盈溢,主兵兴。《乾坤变异录》:河水大壅,臣下执政,有背叛。
《西樵野记》:贵州普定卫,有二水,一曰滚塘寨,一曰闹蛙池,相近前后。吾吴人,从军至此。夜闻水声搏激,既而其响益大。居人辟户视之,喷面波涛,竟不可逼。坐以伺旦。其二水一涸一溢,人以为水𩰚。吾不知果何怪也。《明外史·李文忠传》:文忠以左副将军由东道北讨,出居庸,敌兵大集。文忠引还,失故道。至桑哥儿麻,乏水,渴甚,祷于天。忽所乘马蹋地,泉涌出,三军皆给,乃刑牲以祭。遂还。
《明通纪》:洪武十三年正月,丞相胡惟庸等谋逆,狂言其所居第井有醴泉涌出,邀上往观。惟庸居第近西华门,守门内使云奇知其谋。乘舆将西出,云奇走冲跸道,勒马衔言状,气方勃,舌鴃,不能达意。太祖怒其不敬,左右挝棰乱下。云奇右臂将折,垂毙,犹指贼臣第,弗为痛缩。上方悟,登城眺察,见惟庸第内,兵甲伏屏帷间数匝。乃亟反,遣兵围其第。罪人一一就缚,并其党御史大夫陈宁,及都督李氏,皆伏诛。
洪武二十一年,蓝玉等进兵追虏,进次游魂南道,无水,军士渴甚。至一小山下,忽闻有声如炮,使人视之,则四泉涌出。士马就饮,得不困乏。馀流溢出如溪,众咸欢呼曰:此朝廷之福天之助也。先是,上尝梦殿西北隅有小山,流泉直下,至御足所履而止。至是泉涌,悉与梦符。玉等还至京,献俘。上大喜,颁赐褒之。永乐八年三月,车驾出塞,至清水源,其地有盐海,旁近水可饮,人马皆渴。明日,营西北二里许,忽有清泉水涌出。上命取,亲尝之。人马赖以给足。赐名神应泉。《陕西通志》:薛敬之,字显思,渭南人。选应州知州。萧家寨北,平地有暴水涌出,一寨几陷。敬之为文祭告,水即下泄,声如雷鸣。
《眉公见闻录》:徐文贞公故居,近城西隅,潴水,曰少湖。尝读书其旁,自号曰少湖。当公拜首揆日,少湖水忽作五色涌起,高八尺馀,踰两时始息。
《逌旃璅言》:丙戌冬,过泗州,淮水清浅,凿冰以渡。及丙申,按泗州则合流于河,水浑黄矣,势亦汹甚。河自孟津以下,分四支,康家渡、符离集、飞雪桥、小浮桥。咸会之淮口,入海,势渐南矣。弘治间,决金堤头,历曹濮郓范,趋张秋,会盐沙河入海,遂阻运道。后卒塞,改称安平镇,可并汉宣防。然河南趋则北岸渐高,北趋亦然,迥无故迹。夏潦水退,土皆淤,亩穫数钟。秋皆沙,地利薄矣。俱不可晓。
《宛委馀编》:杨用修记:安宁州潮泉,一日三溢三蘸。连州水下流有斟溪,一日十溢十竭。贵州城外有漏汋,一日百盈百竭。应漏刻焉。可谓奇闻矣。因笔之。《宦游纪闻》:弘治辛酉仲夏二日夜分,古渝城上忽白光映天,见者惊异,争起视之。但见渝水明耀,浮光上烛而已。次早验之,宛如豆汁,人不敢饮。踰三日,始澄澈。叙州府使人探流,至木川,长官司抵崇山峻岭,林木蓊郁,阻不能前。询之父老,言此水发源自建昌,从来未有此变也。愚谓江海啸哭,亦常有之。此何足怪。观桑钦著《水经》,陆羽辨淄沔二水味等而上之,大禹定水之色,性似此变异,无所疑矣。
《西墅杂记》:钱塘江其僯海日,有子午潮,不爽。如过夷亭,则状元出。故谚云:潮过夷亭出状元。昔宋末,潮过夷亭,而出卫泾,状元巳验之矣。自嘉靖甲午以来,非惟不能过夷亭,而钱塘江潮,或旬日不至。时人谓之冻死潮。
《明外史·晋恭王棡传》:西河王奇溯,晋定王曾孙。母叶尝病渴,中夜稽颡祷天,俄有甘泉自地涌出。叶饮泉,病良已。
《湖广通志》:陈瑞,字五玉,咸宁诸生。值世乱,厌帖括,谢去之。崇祯中,江水竭,尝作涸江叹以忧时。
《顺宁府志》:明万历年秋天,阴雨微晦。郡东总河水,忽涨起丈馀,下流水逆流而上,如相𩰚状。两岸田畦,皆成洪波。洄漩不下,声振如雷。踰时而平。鱼无巨细,皆死于岸畦间。或以为龙战,想亦非诬也。
水异部杂录
《王充·论衡·是应篇》:《尔雅》言:甘露时降,万物以嘉,谓之醴泉。醴泉乃谓甘露也。今儒者说之,谓泉从地中出,其味甘若醴,故曰醴泉。二说相远,实未可知。按《尔雅》《释水》泉:章一见一否曰瀸。槛泉正出,正出,涌出也;沃泉悬出,悬出,下出也。是泉出之异,辄有异名。使太平之时,更有醴泉从地中出,当于此章中言之,何故反居《释四时章》中,言甘露为醴泉乎。若此,儒者之言醴泉从地中出,又言甘露其味甚甜,未可然也。
《玉海》:国朝宰相,上事判案三道:一司监寿星见。二开封府,嘉禾合穗。三澶州,黄河清。并判准。
《物类相感志》:黄河清,《运命论》云:黄河清,圣人出。《拾遗记》云:河一千年一清,圣人之大统瑞。一说圣人兴则出图书,道废则绝涸。信为圣人之应。又《易乾》云:帝王将起,河水先清。清变白,白变赤,赤变黑,黑变五色,各三日。
《物异考》:鲁襄公时,谷洛二水𩰚,将毁王室。后数年,有如日者,五出于水。秦武王时,渭水赤三日。昭王时,又赤三日。秦遂亡。汉安帝时,水赤如血。邓后专政,苻坚遥见地色如水,谓之地镜,坚遂死。绍兴中,田水如为物所吸,聚而直行,平地数尺。程氏井水溢亦高数尺,矫如长虹,声如雷。二水相𩰚十刻,各退归旧处,乃解。《煮泉小品》:醴泉,醴,一宿酒也。泉味甜如酒也。圣王在上,德普天地,刑赏得宜,则醴泉出。食之,令人寿考。《丹铅总录》:《国语》曰:谷洛𩰚,将毁王宫。注不言其𩰚之状。宋绍兴十四年,乐平水𩰚。有司奏言:河冲里,田水中,类为物所吸,聚为一直行,间平地数尺,不假堤防,而水自行里南程氏家,井水溢亦高数尺,夭矫如长虹,声如雷,穿墙毁楼,二水𩰚于杉墩,且前且却,约十馀刻,乃解。以后印前谷洛二水之𩰚,应亦如此也。正德中,文安县水忽僵立。是日,天大寒,遂冻为冰柱,高五丈四,围亦如之,中空而旁有穴。后数日,流贼过文安,乡民入冰穴中避之,赖以全者颇多。土人谓之河僵。亦前史罕见也。慎尝书之实录中。
[book_title]第一百三十五卷
第一百三十五卷目录
冰异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五色线〈冰〉
朱子大全集〈答何叔京〉
观象玩占〈总叙 杂占〉
冰异部汇考二
周〈简王一则〉
后汉〈灵帝光和一则〉
魏〈文帝黄初一则〉
晋〈元帝太兴一则 穆帝永和一则 孝武帝太元一则〉
北魏〈孝静帝武定一则〉
北齐〈文宣帝天保一则 后主武平三则〉
唐〈高宗永徽一则 龙朔一则 麟德一则 仪凤一则 中宗景龙一则 嗣圣一则 元宗开元一则 代宗大历一则 德宗贞元三则 穆宗长庆一则 昭宗景福一则〉
宋〈真宗咸平一则 景德一则 大中祥符二则 天禧一则 仁宗庆历一则 嘉祐一则 英宗治平一则 神宗熙宁三则 哲宗元祐一则 徽宗宣和二则 钦宗靖康二则 高宗绍兴二则 孝宗淳熙一则 光宗绍熙一则〉
金〈海陵天德一则 章宗明昌一则 泰和一则 宣宗贞祐二则〉
元〈成宗大德一则 文宗至顺一则 顺帝至元一则 至正三则〉
明〈成祖永乐一则 宪宗成化一则 孝宗弘治一则 武宗正德五则 世宗嘉靖三则 穆宗隆庆二则 神宗万历三则 悯帝崇祯二则〉
冰异部艺文一
汉光武渡滹沱冰合赋 唐独孤及
冰异部艺文二〈诗〉
木介行 明宋登春
咏雾凇 杨慎
冰异部纪事
冰异部杂录
庶徵典第一百三十五卷
冰异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季冬行夏令,冰冻消释。
〈大全〉冰冻消释,盛阳烁之故也。
《五色线》《冰》
京房曰:三月,冰岁不成。四月,冰天下荒。五月,冰其国亡。六月,冰天下兵。
《朱子·大全集》《答何叔京》
雨木冰上温,故雨而不雪。下冷,故著木而冰。
《观象玩占》《总叙》
冰者,太阴之精,至柔而为刚,阴极而生阳也。当冰而不冰者,政失之舒也。未当冰而冰,与当释而不释者,政失之急也。故《春秋》书无冰,皆为国君失政,权移于下之应。
《杂占》
水以春冰,《地镜》曰:有兵,岁不成。一曰:女主昌,大臣死,民疫,秋禾不成。
水以夏冰,兵起,人主死。一曰:岁饥,民流。京房曰:夏冰,其国病疾,五谷不成,有兵大起。地夏冻,京房曰:其乡流血。
秋冰,夏人忧,兵起。一曰:水三月至九月,有冰,皆为大兵起。
水冬不冰,《地镜》曰:为饥,为兵。一曰:有疾疫。一曰:有易王。
邑中冬不寒,地水不冻,其国易政,民饥,绝食,天下移。
冰异部汇考二周
简王十一年春正月,鲁雨,木冰。
按《春秋·鲁成公十六年》:春,正月,雨木冰。 按《公羊传》:雨木冰者何,雨而木冰也。何以书。记异也。 按《谷梁传》:雨而木冰也。志异也。《传》曰:根枝折。
〈大全〉雨木冰者,雨而木冰也。何休曰:木者少阳,幼君大臣之象。冰者,凝,阴,兵之类也。冰胁木者,君臣将执于兵之徵,未几而有沙随苕丘之事,天人之际,
休咎之应焉。可诬也,而欲尽废。《五行传》亦过矣。
按《汉书·五行志》:春秋成公十六年正月,雨,木冰。刘歆以为上阳施不下通,下阴施不上达,故雨,而木为之冰,雰气寒,木不曲直也。刘向以为,冰者阴之盛而水滞者也,木者少阳,贵臣卿大夫之象也。此人将有害,则阴气胁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是时叔孙侨如出奔,公子偃诛死。一曰,时晋执季孙行父,又执公,此执辱之异。或曰,今之长老名木冰为木介。介者,甲。甲,兵象也。是岁晋有鄢陵之战,楚王伤目而败。属常雨也。
后汉
灵帝光和六年,井冰。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光和六年冬,东海、东莱、琅琊井中冰厚尺馀。大有年。
魏
文帝黄初六年,水道冰,木冰。
按《魏志·文帝本纪》:黄初六年,是岁大寒,水道冰,舟不得入江。
按《晋书·五行志》:文帝黄初六年正月,雨,木冰。按刘歆说,上阳施不下通,下阴施不上达,故雨,而木为之冰,雰气寒,木不曲直也。刘向曰,冰者阴之盛,木者少阳,贵臣卿大夫象也。此人将有害,则阴气胁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是年六月,利成郡兵蔡方等杀太守徐质,据郡反。太守,古之诸侯,贵臣有害之应也。一说以木冰为木介,介者甲兵之象。是岁,既讨蔡方,又八月天子自将以舟师征吴,戍卒十馀万,连旌数百里,临江观兵,又属常雨也。
晋
元帝太兴三年,雨,木冰。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兴三年二月辛未,雨,木冰。后二年,周顗等遇害,是阳施不下通也。
穆帝永和八年,雨,木冰。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和八年正月乙巳,雨,木冰。是年殷浩北伐,明年军败,十年废黜。又曰,荀羡、殷浩北伐,桓温入关之象也。
孝武帝太元十四年,雨,木冰。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元十四年十二月乙巳,雨,木冰。明年二月王恭为北藩,八月庾楷为西藩,九月王国宝为中书令,寻加领军将军,十七年殷仲堪为荆州,虽邪正异规,而终同夷灭,是其应也。
北魏
孝静帝武定四年,雨,木冰。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东魏武定四年冬,天雨木冰。《洪范五行传》曰:阴之盛而凝滞也。木者少阳,贵臣象也。将有害,则阴气胁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袭之。木冰一名介,介者兵之象也。时司徒侯景制河南,及神武不豫,文襄惧其为乱而徵之,景因举兵反。豫州刺史高元成、襄州刺史李密、广州刺史暴显并为景所执辱,贵臣有害之应也。其后左仆射慕容绍宗与景战于涡阳,俘斩五万。
北齐
文宣帝天保二年,木冰。
按《北齐书·文宣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天保二年,雨木冰三日。初,清河王岳为高归彦所谮,是岁以忧死。
后主武平元年,木冰。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武平元年冬,雨木冰;明年二月,又木冰。时录尚书事和士开专政。其年七月,太保、琅琊王俨矫诏杀之。领军大将军库狄伏连、尚书右仆射冯子琮并坐俨赐死。九月,俨亦遇害。
武平六年,雨木冰。
武平七年,雨木冰。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六年、七年,频岁春冬木冰。其年周师入晋阳,因平邺都。后主走青州,贵臣死散,州郡被兵者不可胜数。
唐
高宗永徽二年,雨,木冰。
按《唐书·高宗本纪》:永徽二年十一月甲申,雨木冰。按《五行志》:永徽二年十一月甲申,阴雾凝冻,封树木,数日不解。刘向以为木少阳,贵臣象。此人将有害,则阴气胁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亦谓之树介,介,兵象也。
龙朔三年,雨木冰。
按《唐书·高宗本纪》:龙朔三年十一月甲戌,雨木冰。
麟德元年,雨木冰。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麟德元年十二月癸酉,氛雾终日不解。甲戌,雨木冰。
仪凤三年,雨木冰。
按《唐书·高宗本纪》:仪凤三年十一月丙申,雨木冰。
中宗景龙四年,雨木冰。
按《唐书·中宗本纪》:景龙四年三月庚申,雨木冰。
嗣圣十一年〈即武后延载元年〉,雨木冰。
按《唐书·武后本纪》:延载元年十一月癸酉,雨木冰。
元宗开元二十九年,雨木冰。
按《唐书·元宗本纪》:开元二十九年十一月己巳,雨木冰。
代宗大历二年,雨木冰。
按《唐书·代宗本纪》:大历二年十一月辛未,雨木冰。
德宗贞元元年秋,雨木冰。
按《唐书·德宗本纪》云云。
贞元四年,雨木冰。
按《唐书·德宗本纪》:贞元四年正月,雨木冰于陈留。贞元二十年冬,雨木冰。
按《唐书·德宗本纪》云云。
穆宗长庆二年,海水冰。
按《唐书·穆宗本纪》:长庆二年正月庚子,海州海冰。
昭宗景福 年,沧州冰有花文。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福中,沧州城堑中冰有文,如画大树、华叶芬敷者,时人以为其地当有兵难。近华孽也。
宋
真宗咸平六年,雨木冰。
按《宋史·真宗本纪》:咸平六年十一月庚戌,雨木冰。
景德元年,冰有花文。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德元年二月,保顺军城壕冰,陷起文为桃李、杂树、人物之状。
大中祥符五年,雨木冰。
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五年春正月戊寅,雨木冰。
大中祥符九年,冰有花文。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中祥符九年正月,坝州渠冰有如花葩状。
天禧五年,雨木冰。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禧五年正月戊寅,京师雨木冰。
仁宗庆历三年,雨木冰。
按《宋史·仁宗本纪》:庆历三年十二月丁巳,大雨雪,木冰。 按《五行志》:占曰:兵象也。按《周恭肃王元俨传》:庆历三年冬,大雨雪,木冰,陈、楚之地尤甚。占者曰:忧在大臣。既而元俨病甚。上忧形于色,亲至卧内,手调药,屏人与语久之,所对多忠言。赐白金五千两,固辞不受,曰:臣羸惫且死,将重费家国矣。帝为嗟泣。明年正月薨。
嘉祐元年正月,雨木冰。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英宗治平二年,雨木冰。
按《宋史·英宗本纪》:治平二年冬十月乙巳,雨木冰。
神宗熙宁三年,雨木冰。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三年冬十月甲子,雨木冰。熙宁八年,雨木冰。
按《宋史·神宗本纪》:八年春正月乙卯,雨木冰。
熙宁九年,雨木冰。
按《宋史·神宗本纪》:九年春正月乙丑,雨木冰。
哲宗元祐八年,雨木冰。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祐八年二月,京师大寒,霰、雪,雨木冰。
徽宗宣和五年,雨木冰。
按《宋史·徽宗本纪》:宣和五年冬十月乙酉,雨木冰。宣和七年,雨木冰。
按《宋史·徽宗本纪》:宣和七年二月己酉,雨木冰。
钦宗靖康元年,雨木冰。
按《宋史·钦宗本纪》:靖康元年冬十月乙卯,雨木冰。闰十一月丙午,雨木冰。
靖康二年,雨木冰。
按《宋史·钦宗本纪》:二年春正月丁酉,雨木冰。
高宗绍兴五年,雨木冰。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五年十一月辛亥,雨木冰。
绍兴七年,冰有花文。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十二月,中书、门下省检正官张宗元出抚淮西军,寓建康。槃冰有文如画,佳卉茂木,华叶相敷,日易以水,变态奇出,春暄乃止。
孝宗淳熙 年,冰有花文。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熙初,秀州吕氏家冰瓦有文,楼观、车马、人物、芙蓉、牡丹、萱草、藤萝之属,经日不释。
光宗绍熙五年,宁宗即位,雨木冰。
按《宋史·宁宗本纪》:绍熙五年秋七月,即位。十一月辛亥,雨木冰。
金
海陵天德三年十二月己丑,雨木冰。
按《金史·海陵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章宗明昌四年十一月壬午,雨木冰。
按《金史·章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泰和四年,木冰。
按《金史·章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泰和四年正月壬申,阴雾,木冰。十一月丁卯,阴雾。木冰凡三日。
宣宗贞祐元年,木冰。
按《金史·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祐元年十二月乙卯,雨木冰。
贞祐二年十一月己酉,雨木冰。
按《金史·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
成宗大德七年十一月辛酉,木冰。
按《元史·成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文宗至顺二年,木冰。
按《元史·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顺二年十一月丁巳,雨木冰。十二月癸亥,雨木冰。
顺帝至元五年,木冰。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元五年十一月癸酉,瑞州路新昌州雨木冰,至明年二月始解。
至正十二年,雨木冰。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正十二年九月壬午,冀宁保德州雨木冰。
至正十四年,冰成五色花文。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四年正月甲子朔,汴梁城东汴河冰,皆成五色花草如绘画,三日方解。 按《五行志》:十四年冬,龙兴雨木冰。
至正二十五年,木冰成象。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五年二月辛亥,汴梁雨木冰,状如楼阁、人物、冠带、鸟兽、花草,百态具备,羽幢珠葆,弥望不绝,凡五日始解。
明
成祖永乐十五年,太液池冰有花文。
按《名山藏》:永乐十五年十一月,金水河、太液池水冰,结为楼阁龙凤花卉象,赐群臣,临观行在。礼部尚书吕震请率百官表贺,拒不受。敕曰:比岁以来,卿等遇祥,辄贺朕之凉德。夙夜不敢康命。中外诸司,爱恤军民,劝课农桑,作兴学校,平均赋役,敬祀慎刑,旌表孝顺节义,民鳏寡孤独,必存恤之,荐举材德遗逸之士,严固边徼,仓库出纳,无有侵欺。一遵高皇帝成宪,宫吏贪暴旷职者,监察御史,按察司具实纠治之。
宪宗成化七年,雨木冰。
按《江西通志》:成化七年春,武宁县雨,木冰。
孝宗弘治元年,雨木冰。
按《江西通志》:弘治元年春正月,奉新雨,木冰。
武宗正德元年,冰有花文。
按《江南通志》:正德元年正月朔,扬州河水冰结成树木、花草之状。
正德三年,冰有花文。
按《江南通志》:正德三年冬,淮安清河以上至宿迁冰文如花树、楼台、图画之状,高邮州河冰亦然。
正德四年,木介。
按《莘野纂闻》:正德己巳冬十二月,吴中大雪,冻死者塞途,自胥门河以及震泽水不流澌,或有事辄涉冰以行,偶从来者问湖海冰山之状,或告曰:尚有木介焉。曰:何以言之。曰:濒海有树,其水激而飞,集树皆冰也,是之谓木介。识者以为兵。
正德八年,洞庭冰,雨木冰。
按《湖广通志》:正德八年,洞庭冰,合人骑可行。
按《江西通志》:正德八年冬,雨木冰。
正德十年,雨木冰。
按《江西通志》:正德十年,宁州雨,木冰。
世宗嘉靖二十五年,木冰。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五年冬十一月,木冰。是月,木冰十八日,再冰,皆凝结如玉,日晡未消。
嘉靖三十六年,黄河冰。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六年冬,平陆黄河冰凝,自底柱至潼关,数月不解。
嘉靖三十九年,木冰。
按《江西通志》:嘉靖三十九年春二月,雨木冰。
穆宗隆庆元年,木冰。
按《山西通志》:隆庆元年冬十月,太谷木冰,十日而解。隆庆六年,冰有花文。
按《畿辅通志》:隆庆六年,肥乡学宫冰文成花树。
神宗万历六年,冰有花文。
按《山西通志》:万历六年,潞安冰成龙形,城西壕中冰成龙形,鳞甲头角,皆具如雕镂状,蜿蜒曲折,长里许。按《江南通志》:万历六年,休宁冰花俱成人物、车马、草木状。
万历十七年,木冰。按《江南通志》:万历十七年,松江雨,木冰,如箸民大饥。万历四十五年,木冰。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五年冬,芮城木冰,一名树甲,数日不解。
悯帝崇祯四年,木冰。
按《山西通志》:崇祯四年冬十月,沁州木冰成刀鎗形状。
崇祯八年,黄河冰。
按《河南通志》:崇祯八年,黄河冰结如石。
冰异部艺文一
《汉光武渡滹沱冰合赋》唐·独孤及
昔汉光武收河北之年,驰马将进滹沱,在前为敌所迫,当冰不坚,及军装隐辚以登岸,杀气峥嵘而塞川,意者欲定神器于兹,日彰圣人之动,天若非使不道者丧,有德者王,则水不能以造次而结,冰不能以斯须而壮。变浩浩之流,为峨峨之状,拥高旌以进雷,长毂以上及企路。以全军又迎风而破浪于时,进隔关于长津,顾邀遮其后尘,患势莫之敌,没不可振,求一径而莫遂。惟群臣之不亲,赖王霸至诚之力,协光武至圣之德,人从悦己之诈,天赞勤王之直,故得舟楫不设,衣裳不濡,避地以往,乘冰以趋。一水之上,两军相殊。使后人视水则有,求冰则无。望飞尘而惆怅,对寒流而踟蹰。由是知天人之合,发与神祇,而相符不然,则何以延十二之祚,总四七之辅。灭新室毒流之日,作汉代中兴之主。受命之瑞也,亦何异元女降于轩辕,白鱼跃于周武。燕赵之间,清流瀰瀰,高风以远,遗躅于是。
冰异部艺文二〈诗〉《木介行》〈一作朱长春〉明宋登春
空溪淅淅复淅淅,一夜风响如霹雳。云纷天晦急雪来,半是虚花半成汁。初时点户湿有声,瑟如帘下击秦筝。须臾上下雨且冻,满地蹴裂黄河冰。冰荒荒兮雪离离,乍融乍合白垂垂。千家瓴瓦一时结,大如木扇长如锥。茫茫山川望不见,但对孤城白于练。忽然众鸟齐飞呼,千株万树都封遍。碎者作花聚作叶,疑是梨花夜开月。披枝摇曳无数鸣,又如列戟扬兵声。城中万户闭不出,一老临河独叹息。问之低头手把树,十年木介曾如是。冰荒田没盗贼起,至今卖子归无处。往时腊尽今况春,雷动草出水有潾。市上白米斗钱百,四方在在流饥民。含咨相坐未卒语,雪风吹湿头上巾。关门且抱床下瓮,唤妇当垆自煮鳞。
《咏雾凇》〈有序〉杨慎
甲寅岁秋冬,久雨连月,十一月二十六日甲子,晓笼雾微凇,盖晴兆也。俗谚云:霜凇打雾凇,贫儿备饭瓮。往岁在北方,寒夜冰华著树若絮,日出飘满庭阶,尤为可爱。曾南丰诗云:园林日出静无风,雾凇花开树树同。记得集英深殿里,舞人齐插玉珑松。又曰:香销一榻氍毹暖,月映千门雾凇寒。韵书谓之冻洛,洛音索,冰著树如索也。
怪得天鸡误晓光,青腰玉女试银妆。琼敷缀叶齐如剪,瑞树开花冷不香。月白讵迷三里雾,云黄先兆万家箱。贫儿饭瓮歌声好,六出何须贺谢庄。
冰异部纪事
《后汉书·光武本纪》:光武以王郎新盛,乃北徇蓟。晨夜兼行,蒙犯霜雪,天时寒,面皆破裂。至滹沱河,无船,适遇冰合,得过,未毕数车而陷。〈注〉续汉书曰:时冰滑马僵,乃各以囊盛沙,布冰上度焉。
《后赵录》:石勒将石生为卫将军,镇洛金墉城。刘曜攻之,不能下。勒军卒至,曜来攻城。勒自统中军步骑四万,直赴金墉,济自大碣。先是流澌风猛,军至而冰泮清和,济毕,流澌大至。勒以为神灵之助。命曰:灵昌津。《异苑》:元嘉中,高平平丘孝妇怀妊,生一团冰,得日便消液成水。
《唐书·王方翼传》:方翼,七月次叶河,无舟,而冰一夜合。时以为祥。
《册府元龟》:宁王宪元宗,天宝初,寝疾。是冬,京城寒甚,凝霜封树。时学者以为春秋雨木冰,是亦名树。介言其象介胄也。宪见,叹曰:此俗谓树稼也。谚云:树稼达官怕。必有大臣当之,吾其死矣。数日薨。
《宋史·查道传》:道幼沈嶷不群,罕言笑,以孝闻。母尝病,思鳜羹,方冬苦寒,市之不获。泣祷于河,凿冰取之,得鳜尺许以馈。又刲臂血写佛经,母疾寻愈。
《高琼传》:琼子,继宣帅兵营陵井,抵天门关。是夕大雨,及河,师半济,黑凌暴合,舟不得进,乃具牲酒为文以祷。已而凌解,师济。
《墨庄漫录》:宋次道《春明退朝录》云:王侍郎子融言:天圣中,归其乡里青州,时滕给事涉为守。盛冬浓霜,屋瓦皆成百花之状,以纸摩之,其家尚馀数幅。政和丙申岁,先君为真州教官,时朝廷颁雅乐,下方州,仪真学中建大学库屋,积新瓦于地。一夕霜后,皆成花文,极有奇巧者,折枝桃、李、牡丹、海棠、寒芦、水藻,种种可玩,如善画者所作。詹度安世为太守,讽学中图绘,以瑞为言,欲谀于朝。先君不从,乃已。
《梦溪笔谈》:宋次道《春明退朝录》言:天圣中,青州盛冬浓霜,屋瓦皆成百花之状。此事五代时已尝有之,予亦自两见如此。庆历中,京师集禧观渠中,冰文皆成花卉林木。元丰末,予到秀州,人家屋瓦上冰亦成花。每瓦一枝,正如画家所为折枝,有大花似牡丹、芍药者。细花如海棠、萱草辈者,皆有枝叶,无毫发不具,虽巧笔不能为之。以纸拓之,无异石刻。
《春渚纪闻》:宣义郎万延之,钱塘南新人。刘辉榜中乙科释褐,性素刚,不能屈曲州县,中年拂衣而归,徙居馀杭,行视苕霅陂泽可为田者,即市之。遇岁运土,田园大成,岁收租入,数盈万斛。常语人曰:吾以万为氏,至此足矣。即营建大第,为终焉之计。家蓄一瓦缶,盖初赴铨时,遇都下铜禁严甚,因以十钱市之,以代沃盥之用。时常凝寒,注汤沬面。既覆缶出水,而有馀水,留缶凝结成冰,视之,桃花一枝也。众人观,异之,以为偶然。明日用之,则又成开双头牡丹一枝。次日,又成寒林满缶。水村竹屋,断鸿翘鹭,宛如图画。远近景者,自后以白金为护,什袭而藏。遇凝寒时,即预约客,张宴以赏之,未常有一同者。前后不能尽记。余与赏集数矣。最诡异者,上皇登极而致仕官,例迁一秩。万迁宣德郎。诏下之日,适其始生之晨,亲客毕集。是日复大寒。设缶当席,既凝冰成象,则一山石上坐一老人,龟鹤在侧,如所画寿星之像。观者莫不咨嗟叹异,以为器出于陶,革于凡火,初非五行精气所钟,而变异若此,竟莫有能言其理者。然万氏自得缶之后,虽复资用饶给,其剥下益甚。后有诱其子结婚副车王晋卿家,费用几二万缗,而娶其孙女,奏补三班借职。延之死,三班亦继入鬼录,馀资为王氏席捲而归,二子日就沦,替今至寄食于人。始悟万氏之富,如冰花在玩,非坚久之祥也。后归蔡京家云。
《鸡肋编》:王介甫作韩魏公挽诗云:木稼曾云达官怕,山摧果见哲人萎。时华山崩,京师木稼为中的,人多不见木稼出处。按《旧唐书·五行志》:开元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雨木冰凝冻裂,数日不见。宁王见而叹曰:谚云:树木稼,达官怕。必有大臣当之。其月,王薨。《东轩笔录》:熙宁三年,京辅猛风,大雪,草木皆稼,厚者冰及数寸。既而华山震,阜头谷圮折数十百丈,荡摇十馀里,覆压甚众。唐天宝中,冰稼而宁王死。故当时谚曰:冬凌树稼达官怕。又诗有泰山其颓,哲人其萎之说。众谓大臣当之。未数年,而司徒侍中魏国韩公琦薨。王荆公作挽词,略曰:冰稼尝闻达官怕,山颓今见哲人萎。盖谓是也。
《续夷坚志》:临洮城外洮水,冬月结冰,小于芡,实圆洁,如一斗之珠。琲阳中,富家收贮。盛夏,以蜜水调之,如真珠粉然。此水上下三百里,冬月望之,凝白无际,而著脚即陷。盖冰珠虽冱寒,亦不融结为一也。《辍耕录》:朝廷于岁首,例遣使祭岳渎。至正乙巳,翰林应奉李国凤代祀嵩恒医无闾,抵汴,路闭,即城中望祭嵩岳。时闰月下旬也。二月十三日,游相国寺池上,群僧方聚观从之,仰视日旁,一月一星如初弦者。又十日,雨木冰状如楼阁,人物冠带,鸟兽草木,百态具备,殆非人工高林大树,珠葆羽幢,弥望不绝。凡五日,始解。又十日,复冰。自汴至中泺皆然。不一岁,盗陷汴,据之。
《委巷丛谈》:元至正间,西湖冰合。故老云:六十年前,曾有此异。张仲举赋诗云:西湖雪厚冰彻底,行人径渡如长川。风吹盐地结阴卤,日射玉田生暖烟。鱼龙穴里寒更缩,鸥鹭沙头饥可怜。安得长冰通沧海,我欲三岛求神仙。
《名山藏》:建文元年十一月,燕王自大宁还,景隆军郑坝阵而待王。河流甚急,王默祷曰:河冰则天相燕也。其日,雪冰,燕王尽以其师度。南将陈晖追蹑之,王还击晖,晖败,跳冰遁,冰乃皆解。
《悬笥琐探》:成化丙戌十一月朔日,予自西华抵扶沟。明旦,坐堂上,见有若雾者,从东来,著树并草茎,皆白。少顷,堆积枝柯间,玲珑雕镂,甚怪。问舆皂:此何物。曰:树孝也。因检《玉笥集》,有云:冰凌禾稼达官怕。既而闻河南李少保贤有疾。十二月十四日,竟卒。大夫之所系,固重也夫。
《近峰记略》:正德戊寅冬,驾幸扬州,河冰方合。上问:何时当解。江彬对曰:立春。然尚有旬馀日也。上曰:春迎之,即至耳。焉能候之。命迎春于扬州之东郊。明日,百花盛开,河水流澌,臣民骇睹。
冰异部杂录
《缃素杂记》:舒王作韩魏公挽诗云:木稼尝闻达官怕。盖用旧唐史宁王卧疾,引谚语曰木稼达官怕,必大臣当之,吾其死矣。此用故事诚工也。然木稼之说,齐世知其为木冰,而不解其义。余尝读《班史五行志》,而得其说。盖自《春秋》成公十六年,雨木冰。刘歆以为,上阳施不下通,下阴施不上达,故雨而木为之冰,雰气寒木,不曲直也。刘向以为,冰者,阴之盛,而水滞者也。木者,少阳,贵臣卿大夫之象也。此人将有害,则阴气胁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是时,叔孙侨如出奔,公子偃诛死。一曰时晋执季孙,行父又执公,此执辱之异。或曰:今之长老,名木冰为木介。介者,甲兵之象也。是岁,晋有鄢陵之战,楚王伤目而败,属常雨也。由是知木稼当为木介,明矣。盖唐之谚语,讹也。案《唐史·五行志》直书曰:雨木冰,乃引刘向之言为证。又云:亦谓之树介。介,兵象也。是真得《春秋》书灾异之意矣。又《公羊传》云:雨木冰者何,雨而木冰也。何以书,记异也。何休云木者,少阳,幼君大臣之象。冰者,凝阴兵之类也。冰胁木者,君臣将执于兵之徵也。然何氏此说,盖亦自于歆向云。
《丹铅总录》:汉光武渡滹沱河,俄顷冰合,真有神助矣。其后帝命其处为危渡口,示天幸不可恃,以戒子孙,此其大度何如也。石勒击刘曜,济自大碣,以河冰泮为神灵助,号为灵昌津,此其去光武远矣。石勒自谓,遇光武,当并驱中原。未论仁暴,只兹一事,绝尘莫攀,何其大言无忌耶。其后代王什翼犍击刘辰,河冰未合,乃以苇縆约流澌。俄而冰合,复恐未坚,又散苇于上,冰草相结,有如浮梁,出其不意,遂大破之。此则以人力迎天者也。
《集韵》:凇,冻𠗂也。《三苍解诂》:液雨也。其字音送。俗曰雾凇。《汉书·五行志》:雨木冰,亦曰树介,又曰木稼。稼即介之讹耳。寒甚而木冰,如树著介胄也。曾南丰集云:齐地寒甚,夜如雾凝,于木上日出,飘满庭阶,尤为可爱。遂作诗云:园林初日净无风,雾凇花开树树同。记得集英深殿里,舞人齐插玉笼松。齐地以为丰年之兆。谚云:霜凇如雾凇,穷汉备饭瓮。然凇之极,则以为树介木冰。谚云:木若稼,达官怕。盖寒浅则为雾凇,寒甚则为木冰。雾凇召丰而木冰召凶也。李献吉诗:大寒水雨何纷纷,晓行日临江吐云。盖咏木冰也。又云:今朝走白露,南枝参差开。紫宫散花女,骇龙下瑶陔。盖咏雾凇也。各极体物之妙云。《山西通志》:冰裂涑水,每岁冬夜间,时闻冰裂声。城戍者,遥见有物如羊,自西南冰劈积两旁,至南桥回。近年见于白昼,冰自开裂,水涌尺许,逆流过南桥,至吕庄河。相传有梅参将战败,执戟热甚,就水濯之,化形而逝。此其战精,或曰蛟也。然未可测。
[book_title]第一百三十六卷
第一百三十六卷目录
人事异部汇考
汉书〈五行志〉
南齐书〈五行志〉
宋俞诲百怪断经〈疐喷占 眼跳占 心惊占 耳鸣占 耳热占〉
管窥辑要〈人物部占 神光占 天鼓目瞤占〉
人事异部总论
书经〈夏书五子之歌 商书伊训〉
春秋四传〈桓公六年〉
人事异部艺文
弹任谷疏 晋郭璞
连珠 北周庾信
人事异部纪事一
庶徵典第一百三十六卷
人事异部汇考
《汉书》《五行志》
传曰:田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民农时,及有奸谋,则木不曲直。说曰:木,东方也。于易,地上之木为观。其于王事,威仪容貌亦可观者也。故行步有佩玉之度,登车有和鸾之节,田狩有三驱之制,饮食有享献之礼,出入有名,使民以时,务在劝农桑,谋在安百姓:如此,则木得其性矣。若乃田猎驰骋不反宫室,饮食沈湎不顾法度,妄兴繇役以夺民时,作为奸诈以伤民财,则木失其性矣。盖工匠之为轮矢者多伤败,及木为变怪,是为木不曲直。
传曰: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说曰:火,南方,扬光辉为明者也。其于王者,南面乡明而治。书云:知人则悊,能官人。故尧舜举群贤而命之朝,远四佞而放诸野。孔子曰:浸润之谮、肤受之愬不行焉,可谓明矣。贤佞分别,官人有序,帅由旧章,敬重功勋,殊别适庶,如此则火得其性矣。若乃信道不笃,或耀虚伪,谗夫昌,邪胜正,则火失其性矣。自上而降,及滥炎妄起,灾宗庙,烧宫馆,虽兴师众,弗能救也,是为火不炎上。
传曰:好战攻,轻百姓,饰城郭,侵边境,则金不从革。说曰:金,西方,万物既成,杀气之始也。故立秋而鹰隼击,秋分而微霜降。其于王事,出军行师,把旄杖钺,誓士众,抗威武,所以征畔逆止暴乱也。诗云: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又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动静应谊,说以犯难,民忘其死。如此则金得其性矣。若乃贪欲恣雎,务立威胜,不重民命,则金失其性。盖工冶铸金铁,金铁冰滞涸坚,不成者众,及为变怪,是为金不从革。传曰:治宫室,饰台榭,内淫乱,犯亲戚,侮父兄,则稼穑不成。说曰:土,中央,生万物者也。其于王者,为内事。宫室、夫妇、亲属,亦相生者也。古者天子诸侯,宫庙大小高卑有制,后夫人媵妾多少进退有度,九族亲疏长幼有序。孔子曰:礼,与其奢也,宁俭。故禹卑宫室,文王刑于寡妻,此圣人之所以昭教化也。如此则土得其性矣。若乃奢淫骄慢,则土失其性。有水旱之灾而草木百榖不熟,是为稼穑不成。
传曰: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说曰:水,北方,终藏万物者也。其于人道,命终而形藏,精神放越,圣人为之宗庙以收魂气,春秋祭祀,以终孝道。王者即位,必郊祀天地,祷祈神祇,望秩山川,怀柔百神,亡不宗事。慎其斋戒,致其严敬,鬼神歆享,多获福助。此圣王所以顺事阴气,和神人也。至发号施令,亦奉天时。十二月咸得其气,则阴阳调而终始成。如此则水得其性矣。若乃不敬鬼神,政令逆时,则水失其性。雾水暴出,百川逆溢,坏乡邑,溺人民,及淫雨伤稼穑,是为水不润下。
经曰:羞用五事。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曰听,五曰思。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听曰聪,思曰睿。恭作肃,从作艾,明作悊,聪作谋,睿作圣。休徵:曰肃,时雨若;艾,时阳若;悊,时奥若;谋,时寒若;圣,时风若。咎徵:曰狂,恒雨若;僭,恒阳若;舒,恒奥若;急,恒寒若;霿,恒风若。传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厥罚恒雨,厥极恶。时则有服妖,时则有龟孽,时则有鸡祸,时则有下体生上之痾,时则有青眚青祥。唯金沴木。貌之不恭,是谓不肃。肃,敬也。内曰恭,外曰敬。人君行己,体貌不恭,怠慢骄蹇,则不能敬万事,失在狂易,故其咎狂也。上嫚下暴,则阴气胜,故其罚常雨也。水伤百谷,衣食不足,则奸轨并作,故其极恶也。一曰,民多被刑,或形貌丑恶,亦是也。风俗狂慢,变节易度,则为剽轻奇怪之服,故有服妖。水类动,故有龟孽。于易,巽为鸡,鸡有冠距文武之貌。不为威仪,貌气毁,故有鸡祸。一曰,水岁鸡多死及为怪,亦是也。上失威仪,则下有彊臣害君上者,故有下体生于上之痾。木色青,故有青眚青祥。凡貌伤者病木气,木气病则金沴之,冲气相通也。于易,震在东方,为春为木也;兑在西方,为秋为金也;离在南方,为夏为火也;坎在北方,为冬为水也。春与秋,日夜分,寒暑平,是以金木之气易以相变,故貌伤则致秋阴常雨,言伤则致春阳常旱也。至于冬夏,日夜相反,寒暑殊绝,水火之气不得相并,故视伤常奥,听伤常寒者,其气然也。逆之,其极曰恶;顺之,其福曰攸好德。刘歆貌传曰有鳞虫之孽,羊祸,鼻痾。说以为于天文东方辰为龙星,故为鳞虫;于易兑为羊,木为金所病,故致羊祸,与常雨同应。此说非是。春与秋,气阴阳相敌,木病金盛,故能相并,唯此一事耳。祸与妖痾祥眚同类,不得独异。
传曰:言之不从,是谓不乂,厥咎僭,厥罚恒阳,厥极忧。时则有诗妖,时则有介虫之孽,时则有犬祸,时则有口舌之痾,时则有白眚白祥。惟木沴金。言之不从,从,顺也。是谓不乂,乂,治也。孔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诗云:如蜩如螗,如沸如羹。言上号令不顺民心,虚哗愦乱,则不能治海内,失在过差,故其咎僭。僭,差也。刑罚妄加,群阴不附,则阳气胜,故其罚常阳也。旱伤百谷,则有寇难,上下俱忧,故其极忧也。君炕阳而暴虐,臣畏刑而钳口,则怨谤之气发于歌谣,故有诗妖。介虫孽者,谓小虫有甲飞扬之类,阳气所生也,于春秋为螽,今谓之蝗,皆其类也。于易,兑为口,犬以吠守,而不可信,言气毁故有犬祸。一曰,旱岁犬多狂死及为怪,亦是也。及人,则多病口喉欬者,故有口舌痾。金色白,故有白眚白祥。凡言伤者,病金气;金气病,则木沴之。其极忧者,顺之,其福曰康宁,刘歆言传曰时有毛虫之孽。说以为天文西方参为虎星,故为毛虫。
传曰:视之不明,是谓不悊,厥咎舒,厥罚恒奥,厥极疾。时则有草妖,时则有蠃虫之孽,时则有羊祸,时则有目痾,时则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视之不明,是谓不悊,悊,知也。诗云:尔德不明,以亡陪亡卿;不明尔德,以亡背亡仄。言上不明,暗昧蔽惑,则不能知善恶,亲近习,长同类,亡功者受赏,有罪者不杀,百官废乱,失在舒缓,故其咎舒也。盛夏日长,暑以养物,政弛缓,故其罚常奥也。奥则冬温,春夏不和,伤病民人,故极疾也。诛不行则霜不杀草,繇臣下则杀不以时,故有草妖。凡妖,貌则以服,言则以诗,听则以声。视则以色者,五色物之大分也,在于眚祥,故圣人以为草妖,失秉之明者也。温奥主虫,故有蠃虫之孽,谓螟螣之类当死不死,未当生而生,或多于故而为灾也。刘歆以为属思心不睿。于易,刚而包柔为离,离为火为目。羊上角下蹄,刚而包柔,羊大目而不精明,视气毁故有羊祸。一曰,暑岁羊多疫死,及为怪,亦是也。及人,则多病目者,故有目痾。火色赤,故有赤眚赤祥。凡视伤者病火气,火气伤则水沴之。其极疾者,顺之,其福曰寿。刘歆视传曰有羽虫之孽,鸡祸。说以为于天文南方喙为鸟星,故为羽虫;祸亦从羽,故为鸡;鸡于易自在巽。说非是。庶徵之恒奥,刘向以为春秋亡冰也。小奥不书,无冰然后书,举其大者也。京房易传曰:禄不遂行兹谓欺,厥咎奥,雨雪四至而温。臣安禄乐逸兹谓乱,奥而生虫。知罪不诛兹谓舒,其奥,夏则暑杀人,冬则物华实。重过不诛,兹谓亡徵,其咎当寒而奥六日也。传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急,厥罚恒寒,厥极贫。时则有鼓妖,时则有鱼孽,时则有豕祸,时则有耳痾,时则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听之不聪,是谓不谋,言上偏听不聪,下情隔塞,则不能谋虑利害,失在严急,故其咎急也。盛冬日短,寒以杀物,政促迫,故其罚常寒也。寒则不生百谷,上下俱贫,故其极贫也。君严猛而闭下,臣战栗而塞耳,则妄闻之气发于音声,故有鼓妖。寒气动,故有鱼孽。雨以龟为孽,龟能陆处,非极阴也;鱼去水而死,极阴之孽也。于易坎为豕,豕大耳而不聪察,听气毁,故有豕祸也。一曰,寒岁豕多死,及为怪,亦是也。及人,则多病耳者,故有耳痾。水色黑,故有黑眚黑祥。凡听伤者病水气,水气病则火沴之。其极贫者,顺之,其福曰富。刘歆听传曰有介虫孽也,庶徵之恒寒。刘向以为春秋无其应,周之末世舒缓微弱,政在臣下,奥煖而已,故籍秦以为验。秦始皇帝即位尚幼,委政太后,太后淫于吕不韦及嫪毐,封毐为长信侯,以太原郡为毐国,宫室苑囿自恣,政事断焉。故天冬雷,以见阳不禁闭,以涉危害,舒奥迫近之变也。始皇既冠,毐惧诛作乱,始皇诛之,斩首数百级,大臣二十人,皆车裂以徇,夷灭其宗,迁四千馀家于房陵。是岁四月,寒,民有冻死者。数年之间,缓急如此,寒奥辄应,此其效也。刘歆以为大雨雪,及未当雨雪而雨雪,及大雨雹,陨霜杀菽草,皆常寒之罚也。刘向以为常雨属貌不恭。京房易传曰:有德遭险,兹谞逆命,厥异寒。诛过深,当奥而寒,尽六日,亦为雹。害正不诛,兹谓养贼,寒七十二日,杀蜚禽。道人始去兹谓伤,其寒物无霜而死,涌水出。战不量敌,兹谓辱命,其寒虽雨物不茂。闻善不予,厥咎聋。
传曰:思心之不,是谓不圣,厥咎霿,厥罚恒风,厥极凶短折。时则有脂夜之妖,时则有华孽,时则有牛祸,时则有心腹之痾,时则有黄眚黄祥,时则有金木水火沴土。思心之不,是谓不圣。思心者,心思虑也;,宽也。孔子曰:居上不宽,吾何以观之哉。言上不宽大包容臣下,则不能居圣位。貌言视听,以心为主,四者皆失,则区霿无识,故其咎霿也。雨旱奥,亦以风为本,四气皆乱,故其罚常风也。常风伤物,故其极凶短折也。伤人曰凶,禽兽曰短,屮木曰折。一曰,凶,夭也;兄丧弟曰短,父丧子曰折。在人腹中,肥而包裹心者脂也,心区霿则暝晦,故有脂夜之妖。一曰,有脂物而夜为妖,若脂水夜污人衣,淫之象也。一曰,夜妖者,云风并起而杳冥,故与常风同象也。温而风则生螟螣,有裸虫之孽。刘向以为于易巽为风为木,卦在三月四月,继阳而治,主木之华实。风气盛,至秋冬木复华,故有华孽。一曰,地气盛则秋冬复华。一曰,华者色也,土为内事,为女孽也。于易坤为土为牛,牛大心而不能思虑,思心气毁,故有牛祸。一曰,牛多死及为怪,亦是也。及人,则多病心腹者,故有心腹之痾。土色黄,故有黄眚黄祥。凡思心伤者病士气,土气病则金木水火沴之,故曰时则有金木水火沴土。不言惟而独曰时则有者,非一冲气所沴,明其异大也。其极曰凶短折,顺之,其福曰考终命。刘歆思心传曰时则有蠃虫之孽,谓螟螣之属也。京房易传曰:潜龙勿用,众逆同志,至德乃潜,厥异风。其风也,行不解物,不长,雨小而伤。政悖德隐兹谓乱,厥风先风不雨,大风暴起,发屋折木。守义不进兹谓耄,厥风与云俱起,折五谷茎。臣易上政,兹谓不顺,厥风大焱发屋。赋敛不理兹谓祸,厥风绝经纬,止即温,温即虫。侯专封兹谓不统,厥风疾,而树不摇,谷不成。辟不思道利,兹谓无泽,厥风不摇木,旱无云,伤禾。公常于利兹谓乱,厥风微而温,生虫蝗,害五谷。弃正作淫兹谓惑,厥风温,螟虫起,害有益人之物。侯不朝兹谓叛,厥风无恒,地变赤而杀人。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厥咎眊,厥罚恒阴,厥极弱。时则有射妖,时则有龙蛇之孽,时则有马祸,时则有下人伐上之痾,时则有日月乱行,星辰逆行。皇之不极,是谓不建,皇,君也。极,中;建,立也。人君貌言视听思心五事皆失,不得其中,则不能立万事,失在眊悖,故其咎眊也。王者自下承天理物。云起于山,而弥于天;天气乱,故其罚常阴也。一曰,上失中,则下彊盛而蔽君明也。易曰亢龙有悔,贵而亡位,高而亡民,贤人在下位而亡辅,如此,则君有南面之尊,而亡一人之助,故其极弱也。盛阳动进轻疾。礼,春而大射,以顺阳气。上微弱则下奋动,故有射妖。易曰云从龙,又曰龙蛇之蛰,以存身也。阴气动,故有龙蛇之孽。于易,乾为君为马,马任用而彊力,君气毁,故有马祸。一曰,马多死及为怪,亦是也。君乱且弱,人之所叛,天之所去,不有明王之诛,则有纂弑之祸,故有下人伐上之痾。凡君道伤者病天气,不言五行沴天,而曰日月乱行,星辰逆行者,为君下不敢沴天,犹春秋曰王师败绩于贸戎,不言败之者,以自败为文,尊尊之意也。刘歆皇极传曰有下体生上之痾。说以为下人伐上,天诛已成,不得复为痾云。皇极之常阴,刘向以为春秋亡其应。一曰,久阴不雨是也。刘歆以为自属常阴。京房易传曰:有蜺、蒙、雾。雾,上下合也。蒙如尘云。蜺,日旁气。其占曰:后妃有专,蜺再重,赤而专,至冲旱。妻不壹顺,黑蜺四背,又白蜺双出日中。妻以贵高大,兹谓擅阳,蜺四方,日光不阳,解而温。内取兹谓禽,蜺如禽,在日旁。以尊降妃,兹谓薄嗣,蜺直而塞,六辰乃除,夜星见而赤。女不变始,兹谓乘夫,蜺白在日侧,黑蜺果之。气正直。妻不顺正,兹谓擅阳,蜺中窥贯而外专。夫妻不严兹谓媟,蜺与日会。妇人擅国兹谓顷,蜺白贯日中,赤蜺四背。适不答兹谓不次,蜺直在左,蜺交在右。取于不专,兹谓危嗣,抱日两未及。君淫外兹谓亡,蜺气左日交于外。取不达兹谓不知,蜺白夺明而大温,温而雨。尊卑不别兹谓媟,蜺三出三已,三辰除,除则日出且雨。臣私禄及亲,兹谓罔辟,厥异蒙,其蒙先大温,已蒙起,日不见。行善不请于上,兹谓作福,蒙一日五起五解。辟不下谋,臣辟异道,兹谓不见,上蒙下雾,风三变而俱解。立嗣子疑,兹谓动欲,蒙赤,日不明。德不序兹谓不聪,蒙,日不明,温而民病。德不试,空言禄,兹谓主窳臣夭,蒙起而白。君乐逸人兹谓放,蒙,日青,黑云夹日,左右前后行过日。公不任职,兹谓怙禄,蒙三日,又大风五日,蒙不解。利邪以食,兹谓闭上,蒙大起,白云如山行蔽日。公惧不言道,兹谓闭下,蒙大起,日不见,若雨不雨,至十二日解,而有大云蔽日。禄生于下,兹谓诬君,蒙微而小雨,已乃大雨。下相攘善,玆谓盗明,蒙黄浊。下陈功,求于上,兹谓不知,蒙,微而赤,风鸣条,解复蒙。下专刑兹谓分威,蒙而日不得明,大臣厌小臣兹谓蔽,蒙微,日不明,若解不解,大风发,赤云起而蔽日。众不恶恶兹谓蔽,蒙,尊卦用事,三日而起,日不见。漏言亡喜,兹谓下厝用,蒙微,日无光,有雨云,雨不降。废忠惑佞兹谓亡,蒙,天先清而暴,蒙微而日不明。有逸民兹谓不明,蒙浊,夺日光。公不任职,兹谓不绌,蒙白,三辰止,则日青,青而寒,寒必雨。忠臣进善君不试,兹谓遏,蒙,先小雨,雨已蒙起,微而日不明。惑众在位,兹谓覆国,蒙微而日不明,一温一寒,风扬尘。知佞厚之兹谓庳,蒙甚而温。君臣故弼兹谓悖,厥灾风雨雾,风拔木,乱五谷,已而大雾。庶正蔽恶,兹谓生孽灾,厥异雾。此皆阴云之类云。
《南齐书》《五行志》
《貌传》曰:失威仪之制,怠慢骄恣,谓之狂,则不肃矣。下不敬,则上无威。天下既不敬,又肆其骄恣,肆之则不从。夫不敬其君,不从其政,则阴气胜,故曰厥罚常雨。《貌传》又曰:上失节而狂,下怠慢而不敬,上下失道,轻法侵制,不顾君上,因以荐饥。貌气毁,故有鸡祸。一曰水岁鸡多死及为怪,亦是也。上下不相信,大臣奸宄,民为寇盗,故曰厥极恶。一曰民多被刑,或形貌丑恶,风俗狂慢,变节易度,则为轻剽奇怪之服,故曰时则有服妖。
《貌传》又曰:危乱端见,则天地之异生。木者青,故曰青眚,为恶祥。凡貌伤者,金沴木,木沴金,冲气相通。《思心传》曰:心者,土之象也。思心不睿,其过在瞀乱失纪。风于阳则为阴,于阴则为大臣之象,专恣而气盛,故罚常风。心为五事主,犹土为五行主。一曰:阴阳相薄,偏气阳多为风,其甚也常风。阴气多者,阴而不雨,其甚也常阴。一曰:风宵起而昼晦,以应常阴同象也。《言传》曰:言《易》之道,西方曰《兑》,为口。人君过差无度,刑法不一,敛从其重,或有师旅,亢阳之节,若动众劳民,是言不从。人君既失众,政令不从,孤阳持治,下畏君之重刑,阳气胜则旱象至,故曰厥罚常阳也。
《言传》曰:下既悲苦君上之行,又畏严刑而不敢正言,则必先发于歌谣。歌谣,口事也。口气逆则恶言,或有怪谣焉。
《言传》曰:言气伤则民多口舌,故有口舌之痾。金者白,故有白眚,若有白为恶祥。
《听传》曰:不聪之象见,则妖生于耳,以类相动,故曰有鼓妖也。一曰,声属鼓妖。
《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其咎在霿乱失听,故厥咎霿。思心之咎亦霿。天者,正万物之始,王者,正万物之始,失中则害天气,类相动也。天者转于下而运于上,云者起于山而弥于天,天气动则其象应,故厥罚常阴。王者失中,臣下强盛,而蔽君明,则云阴亦众多而蔽天光也。
《宋俞诲·百怪断经》《嚏喷占》
子时主酒食 丑时主女思 寅时主女相和 卯时主财喜 辰时主酒食 巳时主人来财 午时主有客来 未时主酒食 申时主惊不利 酉时主文人来求 戌时主和合 亥时主吉利
《眼跳占》
子时左主贵 右主酒食 丑时左主忧 右主人思 寅时左主行人 右主吉 卯时左主贵人右主平安 辰时左主客来 右主害 巳时左主酒食 右主凶 午时左主得意 右主凶 未时左主吉 右主喜 申时左主财 右主文思 酉时左主音信 右主客至 戌时左主他喜 右主酒食 亥时左主贵人 右主官事
《心惊占》
子时有女人思 丑时恶事不利 寅时有客来卯时有酒食 辰时有喜事 巳时有大获 午时主有酒食 未时有女人思 申时主喜事 酉时主喜信 戌时有官客至 亥时主恶服梦怪大凶
《耳鸣占》
子时左主女思 右主失财 丑时左主他喜 右主口舌 寅时左主失物 右主心急 卯时左主坎砢 右主客至 辰时左主得意 右主行人至
巳时左主凶 右主大吉 午时左主信 右主
亲人至 未时左主他役 右主远人来 申时左主行人 右主吉 酉时左主失财 右主吉 戌时左主远行 右主康 亥时左主吉 右主凶
《耳热占》
子时主有僧道来议事 丑时主有喜事大吉 寅时主有酒食吃 卯时主有远人来 辰时主有喜事大吉 巳时主失财物不利 午时主有喜事来
未时主有奇获 申时主有客来酒食 酉时主
女子至婚事 戌时主有争讼口舌 亥时主有词讼口舌
《管窥辑要》《人物部占》
天地之道,人为贵也。人者,修仁则贵,为德为福。不仁则为祸为殃。故《传》曰:妖由人兴,人无诿焉。凡人有政变,不合时常,则天地示吉凶之应也。
人好聚会饮食,将饥米贵。
人君及人,无故衣冠,变易常法,国有丧服之忧。人君及人,无故好畋猎,走马败德,五年内,有兵革兴。人君好讹言,不出一年,易位。
人君无故自为国门,不出一年,夷献重宝,国以亡。人君衣履服物,无故夜亡,近臣为贼。
人君无故自填其宅,是谓穿德。不出三年,必有荒田。外境不通,五年内,兴兵相攻。
人君好嗟异歌词,国将亡。
贵人无故变异节度,六年内,有兵丧。
人君无故自修其社稷,前吉后有咎,不出八年,有失政。
众人无故易其号,上易政。
众人好反言,去存就亡。
众人好讹言,善恶如其言。
人民好倡乐,是谓改天下,罚其上下,不出一年,有诛相。
人民无故惊奔者,春一年,夏二年,秋三年,冬四年,为失政兵弛之象。
众人言外国有异色人,此欲伐他国。
人厌五谷,必有饥饿,不出三年,兵乱。
人民好面贱米,米必贵,五谷皆准此占。人尚胡食,番来侵境,必有改易,兵作。
人尚反语,逆臣伐主。
妇人梳髻,奉撮如查,国破,大乱,人民流逆。
妇人施黛面首,空画眉,不涂口,国欲乱,人流亡。妇人梳掠逆插钗,国多不臣,各持干戈。
小儿壅土车辙戏者,四夷侵国。
小儿聚土为城,兵起。
小儿街巷中,以土自壅为营,不出一年,有兵守城。一曰:是谓荧惑下守,不出一年,有兵攻城。
小儿为车马戏者,不出一年,兵革兴。
小儿为旌旗车马戏者,不出一年,有流血大战。一曰:兵兴,不出二年。
《神光占》
人身之神在心,心之神在目。故目中常有神光。神光去则灾厄至,故当于暗处,以手指按两眼角,摇之,其光赤黄,吉。白,防兵。青黑,有忧。凡有疾病,神光不存,七日死。
出行忽然心动,鼻酸,急察神光。青,防奸人。黑,防盗,宜备之。
将兵至营,必察神光,不在,必有大厄。
饮食起居,凡有心动,须察神光。不在,急防祸害。若舌动唇臑,神光不在,妾妇为贼。心动,掌臑,交友为贼,急察神光,左目光存,则从左去。右目光存,则从右去。二目俱有,人不能害。
渡江河,必先察神光。不存,勿渡。左目臑,为他人事。右目臑,为自己事。
鼻酸耳鸣,患害将至。有神光者,无伤。无则不免。耳忽闻声唤,或忽闻如雷鸣,鼻忽闻臭腥,皆是恶候,宜察神光。随光所在之方,去之。
《天鼓目瞤占》
凡疾病,天鼓不鸣,凶。
将军眼瞤动,耳鸣,及无故自惊,不自觉而吐嗟,皆为下人有谋。
将军踵中高语,自觉惊寝,计谋必成。
人事异部总论
《书经》
《夏书·五子之歌》
其二曰:训有之,内作色荒,外作禽荒,甘酒嗜音,峻宇雕墙,有一于此,未或不亡。
《商书·伊训》
曰:敢有恒舞于宫,酣歌于室,时谓巫风,敢有殉于货色,恒于游畋,时谓淫风,敢有侮圣言,逆忠直,远耆德,比顽童,时谓乱风,惟兹三风十愆,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
《春秋四传》《桓公六年》
《春秋》:秋,八月,蔡人杀陈佗。
《公羊传》:陈佗者何,陈君也。陈君,则曷为谓之陈佗,绝也。曷为绝之,贱也。其贱奈何,外淫也。恶乎淫,淫乎蔡,蔡人杀之。
《谷梁传》:陈佗者,陈君也。其曰陈佗何也。匹夫行,故匹夫称之也。其匹夫行奈何。陈侯憙猎,淫猎于蔡,与蔡人争禽。蔡人不知其是陈君也,而杀之。何以知其是陈君也。两下相杀,不道。其不地,于蔡也。
人事异部艺文
《弹任谷疏》晋·郭璞
任谷所为妖异,无有因由。陛下元鉴广览,欲知其情状,引之禁内,供给安处。臣闻为国以礼正,不闻以奇邪。所听惟人,故神降之吉。陛下简默居正,动遵典刑。按周礼,奇服怪人不入宫,况谷妖诡怪人之甚者,而登讲肄之堂,密迩殿省之侧,尘点日月,秽乱天听,臣之私情窃所以不取也。陛下若以谷信为神灵所凭者,则应敬而远之。夫神,聪明正直,接以人事。若以谷为妖蛊诈妄者,则当投畀裔土,不宜令亵近紫闱。若以谷或是神祇告谴、为国作眚者,则当克己修礼以弭其妖,不宜令谷安然自容,肆其邪变也。臣愚以为阴阳陶蒸,变化万端,亦是狐狸魍魉凭陵作慝。愿陛下采臣愚怀,特遣谷出。臣以人乏,忝荷史任,敢忘直笔,惟义是规。
《连珠》北周·庾信
盖闻水之激也,实浊其源。木之蠹也,将拔其根。是以延年之家,预论扫墓。羊舌之族,先知灭门。
人事异部纪事一
《史记·殷本纪》:帝武乙无道,为偶人,谓之天神。与之博,令人为行。天神不胜,乃僇辱之。为革囊,盛血,仰而射之,命曰射天。武乙猎于河渭之间,暴雷,武乙震死。帝纣资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知足以距谏,言足以饰非;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声,以为皆出己之下。好酒淫乐,嬖于妇人。爱妲己,妲己之言是从。于是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钜桥之粟。益收狗马奇物,充仞宫室。益广沙丘苑台,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慢于鬼神。大最乐戏于沙丘,以酒为池,县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百姓怨望而诸侯有畔者,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以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憙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鄂侯争之彊,辨之疾,并脯鄂侯。西伯昌闻之,窃叹。崇侯虎知之,以告纣,纣囚西伯羑里。西伯之臣闳夭之徒,求美女奇物善马献纣,纣乃赦西伯。西伯出而献洛西之地,以请除炮烙之刑。纣乃许之,赐弓矢斧钺,使得征伐,为西伯。而用费中为政。费中善谀,好利,殷人弗亲。纣又用恶来。恶来善毁谗,诸侯以此益疏。西伯归,乃阴修德行善,诸侯多叛纣而往归西伯。西伯滋大,纣由是稍失权重。王子比干谏,弗听。商容贤者,百姓爱之,纣废之。及西伯伐饥国,灭之,纣之臣祖伊闻之而咎周,恐,奔告纣曰:天既讫我殷命,假人元龟,无敢知吉,非先王不相我后人,维王淫虐用自绝,故天弃我,不有安食,不虞知天性,不迪率典。今我民罔不欲丧,曰天曷不降威,大命胡不至。今王其奈何。纣曰:我生不有命在天乎。祖伊反,曰:纣不可谏矣。西伯既卒,周武王之东伐,至盟津,诸侯叛殷会周者八百。诸侯皆曰:纣可伐矣。武王曰:尔未知天命。乃复归。纣愈淫乱不止。微子数谏不听,乃与太师、少师谋,遂去。比干曰:为人臣者,不得不以死争。乃强谏纣。纣怒曰:吾闻圣人心有七窍。剖比干,观其心。箕子惧,乃徉狂为奴,纣又囚之。殷之太师、少师乃持其祭乐器奔周。周武王于是遂率诸侯伐纣。纣亦发兵距之牧野。甲子日,纣兵败。纣走入,登鹿台,衣其宝玉衣,赴火而死。周武王遂斩纣头,县之白旗。杀妲己。《国语》:恭王游于泾上,密康公从,有三女奔之。其母曰:必致之于王。夫兽三为群,人三为众,女三为粲。王田不取群,公行下众,王御不参一族。夫粲,美之物也。众以美物归女,而何德以堪之。王犹不堪,况尔小丑。小丑备物,终必亡。康公弗献。一年,王灭密。
厉王说荣夷公,芮良夫曰:王室其将卑乎。夫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而或专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将取焉,胡可专也。所怒甚多,而不备大难,以是教王,王能久乎。夫王人者,将导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无不得其极,犹日怵惕,惧怨之来也。故《颂》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蒸民,莫匪尔极。《大雅》曰:陈锡载周。是不布利而惧难乎。故能载周,以至于今。今王学专利,其可乎。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荣公若用,周必败。既,荣公为卿士,诸侯不享,王流于彘。鲁武公以括与戏见王,王立戏,樊仲山父谏曰:不可立也。不顺必犯,犯王命必诛,故出令不可不顺也。令之不行,政之不立。行而不顺,民将弃上。夫下事上,少事长,所以为顺也。今天子立诸侯而建其少,是教逆也。若鲁从之而诸侯效之,王命将有所壅,若不从而诛之,是自诛王命也。是事也,诛亦失,不诛亦失,天子其图之。王卒立之。鲁侯归而卒,及鲁人杀懿公而立伯御。三十二年,宣王伐鲁,立孝公,诸侯从是不睦。《左传·隐公三年》:卫庄公娶庄姜,美而无子。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泆,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防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奋,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四年春,卫州吁弑桓公而立。公问于众仲曰:卫州吁其成乎。对曰:臣闻以德和民,不闻以乱,以乱,犹治丝而棼之也。夫州吁阻兵而安忍,阻兵无众,安忍无亲,众叛亲离,难以济矣。夫兵,犹火也。弗戢,将自焚也。夫州吁弑其君,而虐用其民,于是乎不务令德,而欲以乱成,必不免矣。州吁未能和其民,厚问定君于石子,石子曰:王觐为可。曰:何以得觐。曰:陈桓公方有宠于王,陈卫方睦,若朝陈使请,必可得也。厚从州吁如陈,石碏使告于陈曰:卫国福小,老夫耄矣。无能为也。此二人者,实弑寡君,敢即图之,陈人执之,而请涖于卫。九月,卫人使右宰丑,涖杀州吁于濮,石碏使其宰獳羊肩,涖杀石厚于陈。君子曰:石碏,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
七年,陈及郑平。十二月,陈五父如郑涖盟。壬申,及郑伯盟,歃如忘,泄伯曰:五父必不免,不赖盟矣。郑良佐如陈涖盟。辛巳,及陈侯盟,亦知陈之将乱也。桓五年,陈侯鲍卒,文公子佗杀太子免而代之。六年,蔡人杀陈佗。
八年,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辛亥,以妫氏归。甲寅,入于郑。陈针子送女,先配而后祖。针子曰:是不为夫妇,诬其祖矣。非礼也。何以能育。桓十七年,高渠弥,弑昭公而立公子亹。
桓九年冬,曹大子来朝,宾之以上卿,礼也。享曹大子,初献乐,奏而叹。施父曰:曹大子其有忧乎,非叹所也。十年春,曹桓公卒。
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罗,𩰚伯比送之还。谓其御曰:莫敖必败,举趾高,心不固矣。遂见楚子曰:必济师,楚子辞焉。入告夫人邓曼,邓曼曰:大夫其非众之谓,其谓君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于蒲骚之役,将自用也。必小罗,君若不镇抚,其不设备乎。夫固谓君训众而好镇抚之,召诸司而劝之以令德见莫敖而告诸天之不假易也。不然,夫岂不知楚师之尽行也。楚子使赖人追之,不及,莫敖使徇于师曰:谏者有刑,及鄢,乱次以济,遂无次,且不设备,及罗,罗与卢戎两军之,大败之,莫敖缢于荒谷。十八年春,公将有行,遂与姜氏如齐。申繻曰:女有家,男有室,无相渎也。谓之有礼,易此必败,公会齐侯于泺,遂及文姜如齐,齐侯通焉。公谪之,以告。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于车。鲁人告于齐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宁居,来脩旧好,礼成而不反,无所归咎,恶于诸侯,请以彭生除之,齐人杀彭生庄公。八年,齐侯使连称,管至父,戍葵丘,瓜时而往,曰:及瓜而代,期戍,公问不至,请代,弗许,故谋作乱,僖公之母弟曰:夷仲年,生公孙无知,有宠于僖公衣服礼秩如适,襄公绌之。二人因之以作乱,连称有从妹在公宫,无宠,使间公。曰:捷,吾以女为夫人。冬,十二月,齐侯游于姑棼,遂田于贝丘,见大豕,从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彭生敢见,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惧,队于车,伤足,丧屦,反,诛屦于徒人费,弗得,鞭之见血,走出,遇贼于门,劫而束之。费曰:我奚御哉,袒而示之背,信之,费请先入,伏公而出𩰚,死于门中,石之纷如死于阶下,遂入,杀孟阳于床。曰:非君也,不类,见公之足于户下,遂弑之,而立无知。
庄公四年,春,王三月,楚武王荆尸,授师孑焉。以伐随,将齐,入告夫人邓曼曰:余心荡,邓曼叹曰:王禄尽矣。盈而荡,天之道也。先君其知之矣。故临武事,将发大命,而荡王心焉。若师徒无亏,王薨于行,国之福也。王遂行,卒于樠木之下。
十九年初,王姚嬖于庄王,生子颓,子颓有宠,蔿国为之师,及惠王即位。取蔿国之圃以为囿,边伯之宫,近于王宫,王取之。王夺子禽,祝跪,与詹父田,而收膳夫之秩,故蔿国,边伯,石速,詹父,子禽,祝跪,作乱,因苏氏。秋,五大夫奉子颓以伐王,不克。出奔温,苏子奉子颓以奔卫,卫师,燕师,伐周。冬,立子颓。二十年,春,郑伯和王室不克,执燕仲父,夏,郑伯遂以王归,王处于栎。秋,王及郑伯入于邬,遂入成周,取其宝器而还。冬,王子颓享五大夫,乐及遍舞,郑伯闻之,见虢叔,曰:寡人闻之,哀乐失时,殃咎必至,今王子颓歌舞不倦,乐祸也。夫司寇行戮,君为之不举,而况敢乐祸乎。奸王之位,祸孰大焉。临祸忘忧,忧必及之,盍纳王乎。虢公曰:寡人之愿也。二十一年,春,胥命于弭。夏,同伐王城,郑伯将王自圉门入,虢叔自北门入,杀王子颓及五大夫,郑伯享王于阙西辟,乐备,王与之武公之略,自虎牢以东,原伯曰:郑伯效尤,其亦将有咎。五月,郑厉公卒。《国语》:惠王三年,边伯、石遫、蔿国出王而立王子颓。王处于郑三年。子颓饮三大夫酒,子国为客,乐及遍舞。郑厉公见虢叔,曰:吾闻之,司寇行戮,君为之不举,而况敢乐祸乎。今吾闻子颓歌舞不思忧。夫出王而代其位,祸孰大焉。临祸忘忧,是谓乐祸,祸必及之,盍纳王乎。虢叔许诺。郑伯将王自圉门入,虢叔自北门入,杀子颓及三大夫,王乃入。
惠王十五年,有神降于莘,王问于内史过,曰:是何故。固有之乎。对曰:有之。国之将兴,其君齐明、衷正、精洁、惠和,其德足以昭其馨香,其惠足以同其民人。神飨而民听,民神无怨,故明神降之,观其政德而均布福焉。国之将亡,其君贪冒、辟邪、淫泆、荒怠、粗秽、暴虐;其政腥臊,馨香不登;其刑矫诬,百姓携贰。明神弗蠲而民有远志,民神怨痛,无所依怀,故神亦往焉,观其苛慝而降之祸。是以或见神以兴,亦或以亡。昔夏之兴也,融降于崇山;其亡也,回禄信于聆隧。商之兴也,梼杌次于丕山,其亡也,夷羊在牧。周之兴也,鸑鷟鸣于岐山;其衰也,杜伯射王于鄗。是皆明神之志者也。王曰:今是何神也。对曰:昔昭王娶于房,曰房后,实有爽德,协于丹朱,丹朱冯身以仪之,生穆王焉。实临照周之子孙而祸福之。夫神壹不远徙迁焉,若由是观之,其丹朱乎。王曰:其谁受之。对曰:在虢土。王曰:然则何为。对曰:臣闻之:道而得神,是谓逢福;淫而得神,是谓贪祸。今虢少荒,其亡乎。王曰:吾其若之何。对曰:使大宰以祝,史帅狸姓,奉牺牲、粢盛、玉帛往献焉,无有祈也。王曰:虢其几何。对曰:昔尧临民以五,今其胄见,神之见也,不过其物。若由是观之,不过五年。王使大宰忌父帅傅氏及祝、史奉牺牲、玉鬯往献焉。内史过从至虢,虢公亦使祝、史请土焉。内史过归,告王曰:虢必亡矣,不禋于神而求福焉,神必祸之;不亲于民而求用焉,民必违之。精意以享,禋也;慈保庶民,亲也。今虢公动匮百姓以逞其违,离民怒神而求利焉,不亦难乎。十九年,晋取虢。
海鸟曰爰居,止于鲁东门之外二日,臧文仲使国人祭之。展禽曰:越哉,臧孙之为政也。夫祀,国之大节也;而节,政之所成也。故慎制祀以为国典。今无故而加典,非政之宜也。夫圣王之制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禦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植百谷百蔬;夏之兴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为社。黄帝能成命百物,以明民共财,颛顼能修之。帝喾能序三辰以固民,尧能单均刑法以仪民,舜勤民事而野死,鲧障洪水而殛死,禹能以德修鲧之功,契为司徒而民辑,冥勤其官而水死,汤以宽治民而除其邪,稷勤百谷而山死,文王以文昭,武王去民之秽。故有虞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尧而宗舜;夏后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鲧而宗禹;商人禘舜而祖契,郊冥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幕,能帅颛顼者也,有虞氏报焉;杼,能帅禹者也,夏后氏报焉;上甲微,能帅契者也,商人报焉;高圉、太王,能帅稷者也,周人报焉。凡禘、郊、宗祖、报,此五者国之典祀也。加之以社稷山川之神,皆有功烈于民者也。及前哲令德之人,所以为明质也;及天之三辰,民所以瞻仰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及九州名山川泽,所以出财用也。非是不在祀典。今海鸟至,已不知而祀之,以为国典,难以为仁且知矣。夫仁者讲功,而知者处物。无功而祀之,非仁也;不知而不问,非知也。今兹海其有灾乎。夫广川之鸟兽,恒知而避其灾也。是岁也,海多大风,冬暖。文仲闻柳下季之言,曰:信吾过也,季子之言不可不法也。使书以为三筴。
《左传·僖公七年》:秋,盟于宁母,谋郑故也。管仲言于齐侯曰:臣闻之。招携以礼,怀远以德,德礼不易,无人不怀,齐侯修礼于诸侯,诸侯官受方物,郑伯使大子华听命于会,言于齐侯曰:泄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实违君命。若君去之以为成,我以郑为内臣,君亦无所不利焉,齐侯将许之。管仲曰:君以礼与信属诸侯,而以奸终之,无乃不可乎。子父不奸之谓礼,守命其时之谓信,违此二者,奸莫大焉。公曰:诸侯有讨于郑,未捷,今苟有衅,从之。不亦可乎。对曰:君若绥之以德,加之以训辞,而帅诸侯以讨郑,郑将覆亡之不暇,岂敢不惧,若总其罪人以临之,郑有辞矣。何惧。且夫合诸侯以崇德也。会而列奸,何以示后嗣,夫诸侯之会,其德刑礼义,无国不记,记奸之位,君盟替矣。作而不记,非盛德也,君其勿许,郑必受盟,夫子华既为大子,而求介于大国,以弱其国,亦必不免,郑有叔詹,堵叔,师叔,三良为政,未可间也。齐侯辞焉。子华由是得罪于郑。冬,郑伯,请盟于齐。
十一年,天王使召武公,内史过,赐晋侯命,受玉惰,过归告王曰:晋侯其无后乎。王赐之命,而惰于受瑞,先自弃也已,其何继之有。礼,国之干也。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礼不行则上下昏,何以长世。十五年,秦伯伐晋获晋侯以归。
十六年,冬,十一月,乙卯,郑杀子华。十二月,会于淮,谋鄫,且东略也。城鄫,役人病,有夜登丘而呼曰:齐有乱,不果城而还。
十九年,夏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雎之社,欲以属东夷,司马子鱼曰:古者六畜不相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况敢用人乎,祭祀以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谁飨之,齐桓公存三亡国,以属诸侯,义士犹曰薄德,今一会而虐二国之君,又用诸淫昏之鬼,将以求霸,不亦难乎,得死为幸。二十一年,春,宋人为鹿上之盟,以求诸侯于楚,楚人许之。公子目夷曰:小国争盟,祸也。宋其亡乎。幸而后败。秋,诸侯会宋公于盂,子鱼曰:祸其在此乎。君欲已甚,其何以堪之,于是楚执宋公以伐宋。冬,会于薄以释之。
二十二年十一月丁丑,楚子入飨于郑,九献,庭实旅百,加笾豆六品,飨毕,夜出,文芊送于军,取郑二姬以归。叔詹曰:楚王其不没乎。为礼卒于无别,无别不可谓礼,将何以没。诸侯是以知其不遂霸也。二十八年夏,四月,晋侯、宋公、齐国归父,崔夭,秦小子憖,次于城濮,楚师败绩。
三十三年,春,秦师过周北门,左右免冑而下,超乘者三百乘,王孙满尚幼,观之。言于王曰:秦师轻而无礼,必败,轻则寡谋,无礼则脱,入险而脱,又不能谋,能无败乎。及滑,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遇之,以乘韦先,牛十二,犒师,曰:寡君闻吾子,将步师出于敝邑,敢犒从者,不腆敝邑,为从者之淹,居则具一日之积,行则备一夕之卫,且使遽告于郑,郑穆公使视客馆,则束载,厉兵,秣马矣,使皇武子辞焉。曰:吾子淹久于敝邑,惟是脯资,饩牵竭矣。为吾子之将行也。郑之有原圃,犹秦之有具囿也。吾子取其麋鹿,以间敝邑,若何,杞子奔齐,逢孙扬孙奔宋,孟明曰:郑有备矣,不可冀也。攻之不克,围之不继,吾其还也,灭滑而还。
《国语》:襄王使召公过及内史过赐晋惠公命,吕甥、郤芮相晋侯不敬,晋侯执玉卑,拜不稽首。内史过归,以告王曰:晋不亡,其君必无后。且吕、郤将不免。王曰:何故。对曰:《夏书》有之曰:众非元后,何戴。后非众,无与守邦。在《汤誓》曰:余一人有罪,无以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在《盘庚》曰:国之臧,则维汝众。国之不,则维余一人,是有逸罚。如是则长众使民,不可不慎也。民之所急在于大事,先王知大事之必以众济也,故祓除其心,以和惠民。考中度衷以涖之,昭明物则以训之,制义庶孚以行之。祓除其心,精也;考中度衷,忠也;昭明物则,礼也;制义庶孚,信也。然则长众使民之道,非精不和,非忠不立,非礼不顺,非信不行。今晋侯即位而背外内之赂,虐其处者,弃其信也;不敬王命,弃其礼也;施其所恶,弃其忠也;以恶实心,弃其精也。四者皆弃,则远不至而近不和矣,将何以守国。古者,先王既有天下,又崇立上帝、明神而敬事之,于是乎有朝日、夕月以教民事君。诸侯春秋受职于王以临其民,大夫、士日恪位箸以儆其官,庶人、工、商各守其业以共其上。犹恐有坠失也,故为车服、旗章以旌之,为挚币、瑞节以镇之,为班爵、贵贱以别之,为令闻嘉誉以声之。犹有散、迁、解慢而箸在刑辟,流在裔土,于是乎有裔、蛮之国,有釜钺、刀墨之民,而况可以淫纵其身乎。夫晋侯非嗣也,而得其位,亹亹怵惕,保任戒惧,犹曰未也。若将广其心而远其邻,陵其民而卑其上,将何以固守。夫执玉卑,替其挚也;拜不稽首,诬其王也。替摰无镇,诬王无民。夫天事恒象,任重享大者必速及,故晋侯诬王,人亦将诬之;欲替其镇,人亦将替之。大臣享其禄,弗谏而阿之,亦必及焉。襄王三年而立晋侯,八年而陨于韩,十六年而晋人杀怀公。无冑,秦人杀子金、子公。
襄王使大宰文公及内史兴赐晋文公命,上卿逆于境,晋侯郊劳,馆诸宗庙,馈九牢,设庭燎。及期命于武宫,设桑主,布几筵,大宰涖之,晋侯端委以入。大宰以王命命冕服,内史赞之,三命而后即冕服。既毕,宾、飨、赠、饯如公命侯伯之礼,而加之以宴好。内史兴归,以告王曰:晋,不可不善也。其君必霸,逆王命敬,奉礼义成。敬王命,顺之道也;成礼义,德之则也。则德以道诸侯,诸侯必归之。且礼所以观忠、信、仁、义也,忠所以分也,仁所以行也,信所以守也,义所以节也。忠分则均,仁行则报,信守则固,义节则度。分均无怨,行报无匮,守固不偷,节度不携。若民不怨而财不匮,令不偷而动不携,其何事不济。中能应外,忠也;施三服义,仁也;守礼不淫,信也,行礼不疚,义也。臣入晋境,四者不失,臣故曰:晋侯其能礼矣,王其善之。树于有礼,艾人必丰。王从之,使于晋者,道相逮也。及惠后之难,王出在郑,晋侯纳之。襄王十六年,立晋文公。二十一年,以诸侯朝于衡雍,且献楚捷,遂为践土之盟,于是乎始霸。《左传》:文公五年,晋阳处父聘于卫,反,过宁,宁嬴从之。及温而还。其妻问之,嬴曰:以刚。《商书》曰:沈渐刚,克高明,柔克夫。子一之其不没乎。天为刚德,犹不干时,况在人乎。且华而不实,怨之所聚也。犯而聚怨,不可以定身。余惧不获其利,而离其难,是以去之。
六年春,晋蒐于裔舍二军,使狐射姑将中军,赵盾佐之。阳处父至自温,改蒐于董,易中军阳子成,季之属也。故党于赵氏,且谓赵盾能。曰:使能国之利也。是以上之。宣子于是乎始为国政。贾季怨阳子之易其班,而知其无援于晋也。九月,贾季使续鞫居杀阳处父。九年冬,楚子越椒来聘,执币傲叔仲惠伯,曰:是必灭若敖氏之宗。傲其先君,神弗福也。〈按:宣四年,楚灭若敖氏〉十五年,齐侯侵我西鄙,谓诸侯不能也。遂伐曹,入其郛,讨其来朝也。季文子曰:齐侯其不免乎己,则无礼而讨于有礼者。曰:女何故行礼,礼以顺天,天之道也。己则反天,而又以讨人,难以免矣。《诗》曰:胡不相畏,不畏于天。君子之不虐幼贱,畏于天也。在《周颂》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不畏于天,将何能保。以乱取国,奉礼以守,犹惧不终。多行无礼,弗能在矣。〈按:十八年,齐人弑懿公〉十七年,襄仲如齐拜谷之盟,复,曰:臣闻齐人将食鲁之麦。以臣观之,将不能齐君之语偷。臧文仲有言曰:民主偷,必死。
十八年春,齐侯戒师期而有疾,医曰:不及秋,将死。公闻之,卜,曰:尚无及期。惠伯令龟卜,楚丘占之,曰:齐侯不及期,非疾也。君亦不闻,令龟有咎。二月丁丑,公薨。齐懿公之为公子也,与邴歜之父争田,弗胜。及即位,乃掘而刖之,而使歜仆纳阎职之妻,而使职骖乘。夏五月,公游于申池,二人浴于池。歜以仆抶职,职怒。歜曰:人夺女妻而不怒,一抶女庸,何伤。职曰:与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乃谋弑懿公,纳诸竹中,归舍爵而行。齐人立公子元。
宣公六年,郑公子曼满,与王子伯廖语,欲为卿伯廖告人曰:无德而贪,其在周易丰之离,弗过之矣。间一岁,郑人杀之。
[book_title]第一百三十七卷
第一百三十七卷目录
人事异部纪事二
庶徵典第一百三十七卷
人事异部纪事二
《国语》:定王八年,使刘康公聘于鲁,发币于大夫。季文子、孟献子皆俭,叔孙宣子、东门子家皆侈。归,王问鲁大夫孰贤。对曰:季、孟其长处鲁乎。叔孙、东门其亡乎。若家不亡,身必不免。王曰:何故。对曰:臣闻之:为臣必臣,为君必君,宽肃宣惠,君也;敬恪恭俭,臣也。宽所以保本也,肃所以济时也,宣所以教施也,惠所以和民也。本有保则必固,时动而济则无败功,教施而宣则遍,惠以和民则阜。若本固而功成,施遍而民阜,乃可以长保民矣,其何事不彻。敬所以承命也,恪所以守业也,恭所以给事也,俭所以足用也。以敬承命则不违,以恪守业则不懈,以恭给事则宽于死,以俭足用则远于忧。若承命不违,守业不懈,宽于死而远于忧,则可以上下无隙矣,其何任不堪。上任事而彻,下能堪其任,所以为令闻长世也。今夫二子者俭,则能足用矣,用足则族可以庇。二子者侈,侈则不恤匮,匮而不恤,忧必及之,若是则必广其身。且夫人臣而侈,国家弗堪,亡之道也。王曰:几何。对曰:东门之位不若叔孙,而泰侈焉,不可以事二君。叔孙之位不若季、孟,而亦泰侈焉,不可以事三君。若皆蚤世犹可,若登年以载其毒,必亡。十六年,鲁宣公卒。赴者未及,东门氏来告乱,子家奔齐。简王十一年,鲁叔孙宣伯亦奔齐,成公未没二年。
《左传·宣公十四年》:冬,公孙归父会齐侯于谷,见晏桓子,与之言鲁乐,桓子告高宣子。曰:子家其亡乎,怀于鲁矣。怀必贪,贪必谋人,谋人,人亦谋己,一国谋之,何以不亡。〈按十八年归父奔齐〉
十五年,晋侯使赵同,献狄俘于周,不敬,刘康公曰: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夺之魄矣。〈按成公八年晋杀赵同〉宣公十八年,公孙归父以襄仲之立公也。有宠,欲去三桓,以张公室,与公谋而聘于晋,欲以晋人去之,冬,公薨,季文子言于朝曰:使我杀适立庶,以失大援者,仲也夫,臧宣叔怒曰:当其时,不能治也。后之人何罪,子欲去之,许请去之,遂逐东门氏,子家还及笙,坛帷,复命于介,既复命,袒括发,即位哭,三踊而出,遂奔齐,书曰:归父还自晋,善之也。
成公元年春,晋侯使瑕嘉平戎于王,单襄公如晋拜成,刘康公徼戎,将遂伐之,叔服曰:背盟而欺大国,此必败,背盟不祥,欺大国不义,神人弗助,将何以胜,不听,遂伐茅戎,三月,癸未,败绩于徐吾氏。
四年夏,公如晋,晋侯见公不敬,季文子曰:晋侯必不免,诗曰:敬之敬之,天惟显思,命不易哉。夫晋侯之命,在诸侯矣。可不敬乎。〈按后十年晋侯陷厕而处〉六年春,郑伯如晋拜成,子游相,授玉于东楹之东,士贞伯曰:郑伯其死乎,自弃也已,视流而行速,不安其位,宜不能久。九年秋,郑伯如晋,晋人讨其贰于楚也。执诸铜鞮。
十三年春,晋侯使郤锜来乞师,将事不敬,孟献子曰:郤氏其亡乎,礼,身之干也。敬,身之基也。郤子无基,且先君之嗣卿也。受命以求师,将社稷是卫,而惰弃君命也。不亡何为。〈按十七年晋杀郤锜〉
三月,公如京师,宣伯欲赐,请先使,王以行人之礼,礼焉。孟献子从,王以为介,而重贿之,公及诸侯朝王,遂从刘康公,成肃公,会晋侯伐秦,成子受脤于社,不敬,刘子曰:吾闻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之以福,不能者败以取祸,是故君子勤礼,小人尽力,勤礼莫如致敬,尽力莫如敦笃,敬在养神,笃在守业,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有执膰,戎有受脤,神之大节也。今成子惰弃其命矣。其不反乎。夏五月,成肃公卒于瑕。《国语》:简王八年,鲁成公来朝,使叔孙侨如先聘且告。见王孙说,与之语。说言于王曰:鲁叔孙之来也,必有异焉。其享觐之币薄而言谄,殆请之也,若请之,必欲赐也。鲁执政唯彊,故不欢焉而后遣之,且其状方上而锐下,宜触冒人。王其勿赐。若贪陵之人来而盈其愿,是不赏善也,且财不给。故圣人之施舍也议之,其喜怒取予也亦议之。是以不主宽惠,亦不主猛毅,主德义而已。王曰:诺。使私问诸鲁,请之也。王遂不赐,礼如行人。及鲁侯至,仲孙蔑为介,王孙说与之语,说让。说以语王,王厚贿之。
晋既克楚于鄢,使郤至告庆于周。未将事,王叔简公饮之酒,交酬好货皆厚,饮酒晏语相说也。明日,王叔子誉诸朝,郤至见召桓公,与之语。召公以告单襄公曰:王叔子誉温季,以为必相晋国,相晋国,必大得诸侯,劝二三君子必先导焉,可以树。今夫子见我,以晋国之克也,为已实谋之,曰:微我,晋不战矣。楚有五败,晋不知乘,我则彊之。背宋之盟,一也;薄德而以地赂诸侯,二也;弃壮之良而用幼弱,三也;建立卿士而不用其言,四也;夷、郑从之,三陈而不整,五也。罪不由晋,晋得其民,四军之帅,旅力方刚;卒伍治整,诸侯与之。是有五胜也:有辞,一也;得民,二也;军帅彊禦,三也;行列治整,四也;诸侯辑睦,五也。有一胜犹足用也,有五胜以伐五败,而避之者,非人也。不可以不战。栾、范不欲,我则彊之。战而胜,是我力也。且夫战也微谋,吾有三伐;勇而有礼,反之以仁。吾三逐楚君之卒,勇也;见其君必下而趋,礼也;能获郑伯而赦之,仁也。若是而知晋国之政,楚、越必朝。吾曰:子则贤矣。抑晋国之举也,不失其次,吾惧政之未及子也。谓我曰:夫何次之有。昔先大夫荀伯自下军之佐以政,赵宣子未有军行而以政,今栾伯自下军往。是三子也,吾又过于四之无不及。若佐新军而升为政,不亦可乎。将必求之。是其言也,君以为奚若。襄公曰:人有言曰:兵在其颈。其郤至之谓乎。君子不自称也,非以让也,恶其盖人也。夫人性,陵上者也,不可盖也。求盖人,其抑下滋甚,故圣人贵让。且谚曰:兽恶其网,民恶其上。《书》曰:民可近也,而不可上也。《诗》曰:恺悌君子,求福不回。在礼,敌必三让,是则圣人知民之不可加也。故王天下者必先诸民,然后庇焉,则能长利。今郤至在七人之下而欲上之,是求盖七人也,其亦有七怨。怨在小丑,犹不可堪,而况在侈卿乎。其何以待之。晋之克也,天有恶于楚也,故儆之以晋。而郤至佻天以为己力,不亦难乎。佻天不祥,乘人不义,不祥则天弃之,不义则民畔之。且郤至何三伐之有。夫仁、礼、勇,皆民之为也。以义死用谓之勇,奉义顺则谓之礼,畜义丰功谓之仁。奸仁为佻,奸礼为羞,奸勇为贼。夫战,尽敌为上,守稐同顺义为上。故制戎以果毅,制朝以序成。畔战而擅舍郑君,贼也;弃毅行容,羞也;畔国即雠,佻也。有三奸以求替其上,远于得政矣。以吾观之,兵在其颈,不可久也。虽吾王叔,未能违难。在《太誓》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王叔欲郤至,能弗从乎。郤至归,明年死难。及伯舆之狱,王叔陈生奔晋。
柯陵之会,单襄公见晋厉公视远步高。晋郤锜见单子其语犯。郤犨见,其语迂。却至见。其语伐。齐国佐见,其语尽。鲁成公见,言及晋难及郤犨之谮。单子曰:君何患焉。晋将有乱,其君与三郤其当之乎。鲁侯曰:寡人惧不免于晋,今君曰将有乱,敢问天道乎,抑人故也。对曰:吾非瞽、史,焉知天道。吾见晋君之容,而听三郤之语矣,殆必祸者也。夫君子目以定体,足以从之,是以观其容而知其心矣。目以处义,足以步目,今晋侯视远而足高,目不在体,而足不步目,其心必异矣。目体不相从,何以能久。夫合诸侯,国之大事也,于是乎观存亡。故国将无咎,其君在会,步言视听,必皆无谪,则可以知德矣。视远,日绝其义;足高,日弃其德;言爽,日反其信;听淫,日离其名。夫目以处义,足以践德,口以庇信,耳以听名者也,故不可不慎也。偏丧有咎,既丧则国从之。晋侯爽二,吾是以云。夫郤氏,晋之宠人也,三卿而五大夫,可以戒惧矣。高位实疾偾,厚味实腊毒。今郤伯之语犯,叔迂,季伐,犯则陵人,迂则诬人,伐则掩人。有是宠也,而益之以三怨,其谁能忍之。虽齐国子亦将与焉。立于淫乱之国,而好尽言,以招人过,怨之本也,唯善人能受尽言,齐其有乎。吾闻之,国德而邻于不修,必受其福。今君偪于晋,而邻于齐,齐、晋有祸,可以取伯,无德之患,何忧于晋。且夫长翟之人利而不义,其利淫矣,流之若向。鲁侯归,乃逐叔孙侨如。简王十一年,诸侯会于柯陵。十二年,晋杀三郤。十三年,晋侯杀,于翼东门葬,以车一乘。齐人杀国武子。
晋孙谈之子周适周,事单襄公,立无跛,视无还,听无耸,言无远;言敬必及天,言忠必及意,言信必及身,言仁必及人,言义必及利,言知必及事,言勇必及制,言教必及辩,言孝必及神,言惠必及和,言让必及敌;晋国有忧未尝不戚,有庆未尝不怡。襄公有疾,召顷公而告之,曰:必善晋周,将得晋国。其行也文,能文则得天地,天地所胙,小而后国。夫政,文之恭也;忠,文之实也;信,文之孚也;仁,文之爱也;义,文之制也;知,文之舆也;勇,文之帅也;教,文之施也;孝,文之本也;惠,文之慈也;让,文之材也。象天能敬,帅意能忠,思身能信,爱人能仁,利制能义;事建能知,帅义能勇,施辩能教,昭神能孝,慈和能惠,推敌能让。此十一者,夫子皆有焉。天六地五,数之常也。经之以天,纬之以地。经纬不爽,文之象也。文王质文,故天胙之以天下。夫子被之矣,其昭穆又近,可以得国。且夫立无跛,正也;视无还,端也;听无耸,成也;言无远,慎也。夫正,德之道也;端,德之信也;成,德之终也;慎,德之守也。守终纯固,道正事信,明令德矣。慎成端正,德之相也。为晋休戚,不背本也。被文相德,非国何取。成公之归也,吾闻晋之筮之也,遇乾之否,曰:配而不终,君三出焉。一既往矣,后之不知,其次必此。且吾闻之成公之生也,其母梦神规其臀以墨,曰:使有晋国,三而畀驩之孙。故名之曰黑臀,于今再矣。襄公曰驩,此其孙也。而令德孝恭,非此其谁。且其梦曰必驩之孙,实有晋国。其卦曰:必三取君于周。其德又可以君国,三袭焉。吾闻之大誓,故曰朕梦协于朕卜,袭于休祥,戎商必克。以三袭也。晋仍无道而鲜冑,其将失之矣。必蚤善晋子,其当之也。顷公许诺。及厉公之乱,召周子而立之,是为悼公。
《左传·成公十四年》:卫侯有疾,使孔成子,宁惠子,立敬姒之子衎,以为大子,冬,十月,卫定公卒。夫人姜氏既哭而息,见大子之不哀也。不内酌饮,叹曰:是夫也。将不惟卫国之败,其必始于未亡人,呜呼,天祸卫国也。夫吾不获鱄也。使主社稷,大夫闻之,无不耸惧,孙文子自是不敢舍其重器于卫,尽寘诸戚,而甚善晋大夫。
卫侯飨苦成叔,宁惠子相,苦成叔傲,宁子曰:苦成家其亡乎,古之为享食也。以观威仪,省祸福也。故诗曰:兕觥其觓,旨酒思柔,彼交匪傲,万福来求,今夫子傲,取祸之道也。〈按十七年郤氏亡〉
十五年,晋三郤害伯宗,谮而杀之,及栾弗忌,伯州犁奔楚,韩献子曰:郤氏其不免乎,善人,天地之纪也。而骤绝之,不亡何待,初,伯宗每朝,其妻必戒之曰:盗憎主人,民恶其上,子好直言,必及于难。〈按十七年晋杀三郤〉楚将北师,子囊曰:新与晋盟而背之,无乃不可乎,子反曰:敌利则进,何盟之有,申叔时老矣。在申,闻之曰:子反必不免,信以守礼,礼以庇身,信礼之亡,欲免得乎。
十六年,晋侯使郤至献楚捷于周,与单襄公语,骤称其伐,单子语诸大夫曰:温季其亡乎,位于七人之下,而求掩其上,怨之所聚,乱之本也。多怨而阶乱,何以在位,夏书曰:怨岂在明,不见是图,将慎其细也。今而明之,其可乎。
十七年,晋厉公侈,多外嬖,反自鄢陵,欲尽去群大夫而立其左右,胥童以胥克之废也。怨郤氏,而嬖于厉公,郤锜夺夷羊五田,五亦嬖于厉公,郤犨与长鱼矫争田,执而梏之,与其父母妻子同一辕,既矫,亦嬖于厉公,栾书怨郤至,以其不从己而败楚师也。欲废之,使楚公子茷告公曰:此战也。郤至实召寡君,以东师之未至也。与军帅之不具也。曰此必败,吾因奉孙周以事君,公告栾书,书曰:其有焉。不然,岂其死之不恤,而受敌使乎,君盍尝使诸周而察之,郤至聘于周,栾书使孙周见之,公使觇之信,遂怨郤至,厉公田,与妇人先杀而饮酒,后使大夫杀,郤至奉豕,寺人张孟夺之,郤至,射而杀之,公曰:季子欺余,厉公将作难,胥童曰:必先三郤,族大多怨,去大族不偪,敌多怨有庸,公曰:然郤氏闻之,郤锜欲攻公。曰虽死,君必危,郤至曰:人所以立,信知勇也。信不叛君,知不害民,勇不作乱,失兹三者,其谁与我,死而多怨,将安用之,君实有臣而杀之,其谓君何,我之有罪,吾死后矣。若杀不辜,将失其民,欲安得乎,待命而已,受君之禄,是以聚党,有党而争命,罪孰大焉。壬午,胥童,夷羊五,帅甲八百,将攻郤氏,长鱼矫请无用众,公使清沸魋助之,抽戈结衽而伪讼者,三郤将谋于榭,矫以戈杀驹伯苦成叔于其位,温季曰:逃威也。遂趋,矫及诸其车,以戈杀之,皆尸诸朝。
《国语》:晋羊舌肸聘于周,发币于大夫及单靖公。靖公享之,俭而敬;宾礼赠饯,视其上而从之;燕无私,送不过郊,语说《昊天有成命》。单之老送叔向,叔向告之曰:异哉。吾闻之曰:一姓不再兴。今周其兴乎。其有单子也。昔史佚有言曰:动莫若敬,居莫若俭,德莫若让,事莫若咨。单子之况我,礼也,皆有焉。夫宫室不崇,器无雕镂,俭也;身耸除洁,外内齐给,敬也;宴好享赐,不踰其上,让也;宾之礼事,放上而动,咨也。如是,而加之以无私,重之以不殽,能辟怨矣。居俭动敬,德让事咨,而能辟怨,以为卿佐,其有不兴乎。且其语说《昊天有成命》,《颂》之盛德也。其诗曰: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缉熙。亶厥心肆其靖之。是道成王之德也。成王能明文昭,能定武烈者也。夫道成命者,而称吴天,翼其上也。二后受之,让于德也。成王不敢康,敬百姓也。夙夜,恭也;基,始也。命,信也。宥,宽也。密,宁也。缉,明也。熙,广也。亶,厚也。肆,固也。靖,和也。其始也,翼上德让,而敬百姓。其中也,恭俭信宽,帅归于宁。其终也,广厚其心,以固和之。始于德让,中于信宽,终于固和,故曰成。单子俭敬让咨,以应成德。单若不兴,子孙必蕃,后世不忘。《诗》曰:其类维何。室家之壸。君子万年,永锡祚引。类也者,不忝前哲之谓也。壸也者,广裕民人之谓也。万年也者,令闻不忘之谓也。祚引也者,子孙蕃育之谓也。单子朝夕不忘成王之德,可谓不忝前哲矣。膺保明德,以佐王室,可谓广裕民人矣。若能类善物,以混厚民人者,必有章誉蕃育之祚,则单子必当之矣。单若有阙,必兹君之子孙实续之,不出于它矣。
《左传·襄公七年》:卫孙文子来聘,且拜武子之言,而寻孙桓子之盟,公登亦登,叔孙穆子相,趋进曰:诸侯之会,寡君未尝后卫君,今吾子不后寡君,寡君未知所过,吾子其少安,孙子无辞,亦无悛容,穆叔曰:孙子必亡,为臣而君,过而不悛,亡之本也。诗曰:退食自公,委蛇委蛇,谓从者也。衡而委蛇必折。十四年,卫献公出奔齐,孙氏追之,败公徒于阿泽。
十年春,会于柤,会吴子寿梦也。三月,癸丑,齐高厚相大子光,以先会诸侯于钟离,不敬,士庄子曰:高子相大子以会诸侯,将社稷是卫,而皆不敬,弃社稷也。其将不免乎。十九年秋,八月,齐崔杼杀高厚于洒蓝,而兼其室。二十五年,齐崔杼弑其君。
秋,七月,楚子囊,郑子耳,伐我西鄙,还围萧,八月,丙寅,克之,九月,子耳侵宋北鄙,孟献子曰:郑其有灾乎,师竞已甚,周犹不堪竞,况郑乎,有灾,其执政之三士乎。莒人间诸侯之有事也。故伐我东鄙。诸侯伐郑,齐崔杼使大子光先至于师,故长于滕,己酉,师于牛首。初子驷与尉止有争,将禦诸侯之师,而黜其车,尉止获,又与之争,子驷抑尉止曰:尔车非礼也。遂弗使献,初,子驷为田洫,司氏,堵氏,侯氏,子师氏,皆丧田焉。故五族聚群不逞之人,因公子之徒以作乱,于是子驷当国,子国为司马,子耳为司空,子孔为司徒,冬,十月,戊辰,尉止,司臣,侯晋,堵女父,子师仆,帅贼以入,晨攻执政于西宫之朝,杀子驷,子国,子耳,劫郑伯,以如北宫,子孔知之,故不死。
十九年,卫石共子卒,悼子不哀,孔成子曰:是谓蹶其本,必不有其宗。〈按二十五年石恶出奔〉
二十一年,会于商任。齐侯,卫侯,不敬,叔向曰:二君者必不免,会朝礼之经也。礼政之舆也。政身之守也。怠礼失政,失政不立,是以乱也。〈按二十五年齐弑光二十六年卫弑剽〉二十二年秋,栾盈自楚适齐,晏平仲言于齐侯曰:商任之会,受命于晋,今纳栾氏,将安用之,小所以事大,信也。失信不立,君其图之,弗听,退告陈文子曰:君人执信,臣人执共,忠信笃敬,上下同之,天之道也。君自弃也。弗能久矣。〈按二十五年齐弑其君光〉
二十四年,晋侯嬖程郑,使佐下军,郑行人公孙挥如晋聘,程郑问焉。曰:敢问降阶何由,子羽不能对,归以语然明,然明曰:是将死矣。不然将亡,贵而知惧,惧而思降,乃得其阶,下人而已,又何问焉。且夫既登而求降阶者,知人也。不在程郑,其有亡衅乎,不然,其有惑疾,将死而忧也。〈按明年程郑卒〉
二十九年,齐高子容,与宋司徒,见知伯,女齐相礼,宾出,司马侯言于知伯曰:二子皆将不免,子容专,司徒侈,皆亡家之主也。知伯曰:何如,对曰:专则速及,侈将以其力毙,专则人实毙之,将及矣。秋九月,齐公孙虿,公孙灶,放其大夫高止于北燕。昭公二十年冬十月,宋华定出奔陈。〈按《左传》惟载华向奔陈,而不言定,兹补引经文,以验司马侯之言。〉三十年六月,郑子产如陈莅盟,归复命,告大夫曰:陈亡国也。不可与也。聚禾粟,缮城郭,恃此二者而不抚其民,其君弱植,公子侈,大子卑,大夫敖,政多门,以介于大国,能无亡乎,不过十年矣。〈按昭公八年楚灭陈〉三十一年,春,王正月,穆叔至自会,见孟孝伯,语之曰:赵孟将死矣。其语偷,不似民主,且年未盈五十,而谆谆焉如八九十者,弗能久矣。若赵孟死,为政者其韩子乎,吾子盍与季孙言之,可以树善,君子也。晋君将失政矣。若不树焉。使早备鲁,既而政在大夫,韩子懦弱,大夫多贪,求欲无厌,齐楚未足与也。鲁其惧哉,孝伯曰:人生几何,谁能无偷,朝不及夕,将安用树,穆叔出而告人曰:孟孙将死矣。吾语诸赵孟之偷也。而又甚焉。又与季孙语晋故,季孙不从,及赵文子卒,晋公室卑,政在侈家,韩宣子为政,不能图诸侯,鲁不堪晋求,谗慝弘多,是以有平丘之会。
公作楚宫,穆叔曰:大誓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君欲楚也夫,故作其宫,若不复适楚,必死是宫也。六月,辛巳,公薨于楚宫。秋九月己亥,孟孝伯卒,立敬归之娣齐归之子公子裯,穆叔不欲。曰:大子死,有母弟则立之,无则立长,年均择贤,义均则卜,古之道也。非嫡嗣,何必娣之子,且是人也。居丧而不哀,在戚而有嘉容,是谓不度,不度之人,鲜不为患,若果立之,必为季氏忧,武子不听,卒立之,比及葬,三易衰,衰衽如故衰,于是昭公十九年矣。犹有童心,君子是以知其不能终也。昭公二十五年,公伐季氏孙于齐。
冬,十月,滕成公来会葬,惰而多涕,子服惠伯曰:滕君将死矣。怠于其位,而哀已甚,兆于死所矣。能无从乎。
〈按昭公三年春王正月丁未滕子原卒〉
卫侯在楚,北宫文子见令尹围之威仪,言于卫侯曰:
令尹似君矣。将有他志,虽获其志,不能终也。诗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终之实难,令尹其将不免,公曰:子何以知之,对曰:诗云,敬慎威仪,惟民之则,令尹无威仪,民无则焉。民所不则,以在民上,不可以终,公曰:善哉,何谓威仪,对曰:有威而可畏,谓之威,有仪而可象,谓之仪,君有君之威仪,其臣畏而爱之,则而象之,故能有其国家,令闻长世,臣有臣之威仪,其下畏而爱之,故能守其官职,保族宜家,顺是以下,皆如是,是以上下能相固也。卫诗曰:威仪棣棣,不可选也。言君臣上下,父子兄弟,内外大小,皆有威仪也。周诗曰:朋友攸摄,摄以威仪,言朋友之道,必相教训,以威仪也。周书数文王之德曰:大国畏其力,小国怀其德,言畏而爱之也。诗云,不识不知,顺帝之则,言则而象之也。纣囚文王七年,诸侯皆从之囚,纣于是乎惧而归之,可谓爱之,文王伐崇,再驾而降为臣,蛮裔帅服,可谓畏之,文王之功,天下诵而歌舞之,可谓则之,文王之行,至今为法,可谓象之,有威仪也。故君子在位可畏,施舍可爱,进退可度,周旋可则,容止可观,作事可法,德行可象,声气可乐,动作有文,言语有章,以临其下,谓之有威仪也。昭公元年十一月,公子围,入问王疾,缢而弑之,灵王即位。十三年五月,癸亥,王缢于芋尹申亥氏。
昭公元年正月,会于虢。三月,甲辰,盟,楚公子围设服离卫,叔孙穆子曰:楚公子美矣。君哉,郑子皮曰:二执戈者前矣。蔡子家曰:蒲宫有前,不亦可乎,楚伯州犁曰:此行也。辞而假之寡君,郑行人挥曰:假不反矣。伯州犁曰:子姑忧子晰之欲背诞也。子羽曰:当璧犹在,假而不反,子其无忧乎,齐国子曰:吾代二子悯矣。陈公子招曰:不忧何成,二子乐矣。卫齐子曰:苟或知之,虽忧何害,宋合左师曰:大国令,小国共,吾知共而已,晋乐王鲋曰:小旻之卒章善矣。吾从之,退会,子羽谓子皮曰:叔孙绞而婉,宋左师简而礼,乐王鲋字而敬,子与子家持之,皆保世之主也。齐卫陈大夫,其不免乎,国子代人忧,子招乐忧,齐子虽忧弗害。夫弗及而忧,与可忧而乐,与忧而弗害,皆取忧之道也。忧必及之,大誓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三大夫兆忧,忧能无至乎,言以知物,其是之谓矣。〈注〉八年,陈招杀太子,国弱齐恶当身各无患。
天王使刘定公劳赵孟于颍,馆于雒汭,刘子曰:美哉禹功,明德远矣。微禹,吾其鱼乎,吾与子弁冕端委,以治民临诸侯,禹之力也。子盍亦远绩禹功,而大庇民乎,对曰:老夫罪戾是惧,焉能恤远,吾侪偷食,朝不谋夕,何其长也。刘子归以语王曰:彦所谓老将知而髦及之者,其赵孟之谓乎,为晋正卿,以主诸侯,而侪于隶人,朝不谋夕,弃神人矣。神怒民叛,何以能久,赵孟不复年矣。神怒不歆其祀,民叛不即其事,祀事不从,又何以年。
秦后子有宠于桓,如二君于景,其母曰:弗去惧选,癸卯,针适晋,其车千乘,书曰:秦伯之弟针出奔晋,罪秦伯也。后子享晋侯,造舟于河,十里舍车,自雍及绛,归取酬币,终事八反,司马侯问焉。曰:子之车尽于此而已乎,对曰:此之谓多矣。若能少此,吾何以得见,女叔齐以告公,且曰:秦公子必归,臣闻君子能知其过,必有令图,令图,天所赞也。后子见赵孟,赵孟曰:吾子其曷归,对曰:针惧选于寡君,是以在此,将待嗣君,赵孟曰:秦君何如,对曰:无道,赵孟曰:亡乎,对曰:何为,一世无道,国未艾也。国于天地,有与立焉。不数世淫,弗能毙也。赵孟曰:天乎,对曰:有焉。赵孟曰:其几何,对曰:针闻之,国无道而年谷和熟,天赞之也。鲜不五稔,赵孟视荫曰:朝夕不相及,谁能待五,后子出而告人曰:赵孟将死矣。主民,玩岁而愒日,其与几何。十二月,赵孟适南阳将会孟子馀,庚戌,卒。
令尹享赵孟,赋大明之首章,赵孟赋小宛之二章,事毕,赵孟谓叔向曰:令尹自以为王矣。何如,对曰:王弱,令尹强,其可哉,虽可不终,赵孟曰:何故,对曰:强以克弱而安之,强不义也。不义而强,其毙必速,诗曰:赫赫宗周,褒姒灭之,强不义也。令尹为王,必求诸侯,晋少懦矣。诸侯将往,若获诸侯,其虐滋甚,民弗堪也。将何以终。夫以强取,不义而克,必以为道,道以淫虐,弗可久已矣。〈按十二年楚弑灵王〉
四年夏,诸侯如楚,楚子示诸侯侈,椒举曰:夫六王二公之事,皆所以示诸侯,礼也。诸侯所由用命也。夏桀为仍之会,有缗叛之,商纣为黎之蒐,东裔叛之,周幽为大室之盟,戎狄叛之,皆所以示诸侯,汰也。诸侯所由弃命也。今君以汰,无乃不济乎,王弗听,子产见左师曰:吾不患楚矣。汰而愎谏,不过十年,左师曰:然,不十年侈,其恶不远,远恶而后弃,善亦如之,德远而后兴。〈按十三年楚王缢死〉
五年,晋韩宣子如楚送女,叔向为介,郑子皮,子大叔,劳诸索氏,大叔谓叔向曰:楚王汰侈已甚,子其戒之,叔向曰:汰侈已甚,身之灾也。焉能及人。〈按十三年楚王缢死〉十一年,景王问于苌弘曰:今兹诸侯,何实吉,何实凶,对曰:蔡凶,此蔡侯般弑其君之岁也。岁在豕韦,弗过此矣。楚将有之然壅也。岁及大梁,蔡复楚凶,天之道也。楚子在申,召蔡灵侯,灵侯将往,蔡大夫曰:王贪而无信,唯蔡是憾,今币重而言甘,诱我也。不如无往,蔡侯不可。三月,丙申,楚子伏甲而飨蔡侯于申,醉而执之,夏,四月,丁巳,杀之,刑其士七十人,公子弃疾帅师围蔡,韩宣子问于叔向曰:楚其克乎,对曰:克哉,蔡侯获罪于其君,而不能其民,天将假手于楚以毙之,何故不克,然肸闻之,不信以幸,不可讨也。楚王奉孙吴以讨于陈曰:将定而国,陈人听命,而遂县之,今又诱蔡而杀其君,以围其国,虽幸而克,必受其咎,弗能久矣。桀克有缗,以丧其国,纣克东夷,而殒其身,楚小位下,而亟暴于二王,能无咎乎,天之假助不善,非祚之也。厚其凶恶,而降之罚也。且譬之如天,其有五材,而将用之,力尽而敝之,是以无拯,不可没振。
单子会韩宣子于戚,视下言徐,叔向曰:单子其将死乎,朝有著定,会有表,衣有襘,带有结,会朝之言,必闻于表著之位,所以昭事序也。视不过结襘之中,所以道容貌也。言以命之,容貌以明之,失则有阙,今单子为王官伯,而命事于会,视不登带言不过步,貌不道容,而言不昭矣。不道不共,不昭不从,无守气矣。十二月,单成公卒。
九月,葬齐归,公不戚,晋士之送葬者,归以语史赵,史赵曰:必为鲁郊,侍者曰:何故。曰:归,姓也。不思亲,祖不归也。叔向曰:鲁公室其卑乎,君有大丧,国不废蒐,有三年之丧,而无一日之戚,国不恤丧,不忌君也。君无戚容,不顾亲也。国不忌君,君不顾亲,能无卑乎,殆其失国。二十五年,公孙于齐次于阳州。
冬,十一月,楚子灭蔡,用隐大子于冈山,申无宇曰:不祥,五牲不相为用,况用诸侯乎,王必悔之。
十二年夏,宋华定来聘,通嗣君也。享之,为赋蓼萧,弗知,又不答赋,昭子曰:必亡,宴语之不怀,宠光之不宣,令德之不知,同福之不受,将何以在。二十年冬十月,华定出奔陈。
十五年,晋荀跞如周葬穆后,籍谈为介,既葬除丧,以文伯宴,樽以鲁壶,王曰:伯氏,诸侯皆有以镇抚王室,晋独无有,何也。文伯揖籍谈对曰: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于王室,以镇抚其社稷,故能荐彝器于王,晋居深山,戎狄之与邻,而远于王室,王灵不及,拜戎不暇,其何以献器,王曰:叔氏而忘诸乎,叔父唐叔,成王之母弟也。其反无分乎,密须之鼓,与其大路,文所以大蒐也。阙巩之甲,武所以克商也。唐叔受之,以处参虚,匡有戎狄,其后襄之二路,戚钺秬鬯,形弓虎贲,文公受之,以有南阳之田,抚征东夏,非分而何。夫有勋而不废,有绩而载,奉之以土田,抚之以彝器,旌之以车服,明之以文章,子孙不忘,所谓福也。福祚之不登,叔父焉在,且昔而高祖孙伯黡司晋之典籍,以为大政,故曰籍氏,及辛有之二子董之,晋于是乎有董史,女司典之后也。何故忘之,籍谈不能对,宾出,王曰:籍父其无后乎,数典而忘其祖,籍谈归以告叔向,叔向曰:王其不终乎,吾闻之,所乐必卒焉。今王乐忧,若卒以忧,不可谓终,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于是乎以丧宾宴,又求彝器,乐忧甚矣。且非礼也。彝器之来,嘉功之由,非由丧也。三年之丧,虽贵遂服,礼也。王虽弗遂,宴乐以早,亦非礼也。礼,王之大经也。一动而失二礼,无大经矣。言以考典,典以志经,忘经而多言,举典将焉用之。二十二年夏四月,王崩于荣锜氏。
十八年,春,王二月,乙卯,周毛得杀毛伯过而代之,苌弘曰:毛得必亡,是昆吾稔之日也。侈故之以,而毛得以济侈于王都,不亡何待。二十六年,毛伯奔楚。《新书·礼容语下篇》:晋叔向聘于周,发币大夫,及单靖公。靖公享之,俭而敬,宾礼赠贿同是礼而从。享燕无私,送不过郊,语说昊天有成命。既而叔向告人曰:吾闻之曰:一姓不再兴。今周有单子以为臣,周其复兴乎。昔史佚有言曰:动莫若敬,居莫若俭,德莫若让,事莫若咨。今单子皆有焉。夫宫室不崇,器无雕镂,俭也;身恭除洁,外内肃给,敬也;燕好享赐,虽欢不踰等,让也;宾之礼事,称上而差,咨也。若是而加之以无私,重之以不侈,能辟怨矣。居俭动敬德让事咨而能辟怨,以为卿佐,其有不兴乎。夫天有成命,颂之盛德也。其诗曰: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谧。谧者,宁也,亿也。命者,制令也。基者,经也,势也。夙,早也。康,安也。后,王。二后,文王、武王。成王者,武王之子,文王之孙也。文王有大德,而功未就,武王有大功,而治未成。及成王承嗣,仁以临民,故称昊天焉。不敢怠安,早兴夜寐,以继文王之业,布文陈纪,经制度,设牺牲,使四海之内,懿然葆德,各遵其道,故曰有成承顺武王之功,奉扬武王之德。九州之民,四荒之国,歌谣文武之烈,累九译而请朝,致贡职以供祀,故曰二后受之。方是时也,天地调和,人民顺亿,鬼不厉祟,民不谤怨,故曰宥谧。成王质仁圣哲,能明其先,能承其亲,不敢惰懈,以安天下,以敬民人。今单子美说其志也,以佐周室,吾故曰周其复兴乎。故周平王既崩以后,周室稍稍衰弱不坠。当单子之佐政也,天子加尊,周室加兴。
《左传·昭公十八年》:秋,葬曹平公,往者见周原伯鲁焉。与之语,不说学,归以语闵子马,闵子马曰:周其乱乎。夫必多有是说,而后及其大人,大人患失而惑,又曰:可以无学,无学不害,不害而不学,则苟而可,于是乎下陵上替,能无乱乎。夫学,殖也。不学将落,原氏其亡乎。
二十一年,春,天王将铸无射,泠州鸠曰:王其以心疾死乎。夫乐,天子之职也。夫音,乐之舆也。而钟,音之器也。天子省风以作乐,器以钟之,舆以行之,小者不窕,大者不槬,则和于物,物和则嘉成,故和声入于耳,而藏于心,心亿则乐,窕则不咸,槬则不容,心是以感,感实生疾,今钟槬矣。王心弗堪,其能久乎。〈按明年天王崩〉三月,葬蔡平公,蔡大子朱失位,位在卑,大夫送葬者,归见昭子,昭子问蔡,故以告,昭子叹曰:蔡其亡乎,若不亡,是君也必不终,诗曰:不解于位,民之攸塈,今蔡侯始即位,而适卑,身将从之。冬,蔡侯朱出奔。
秋,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公问于梓慎曰:是何物也。祸福何为,对曰:二至二分,日有食之,不为灾,日月之行也。分同道也。至相过也。其他月则为灾,阳不克也。故常为水,于是叔辄哭日食,昭子曰:子叔将死,非所哭也。八月,叔辄卒。
二十五年,春,叔孙婼聘于宋,桐门右师见之,语卑宋大夫,而贱司城氏,昭子告其人曰:右师其亡乎,君子贵其身,而后能及人,是以有礼,今夫子卑其大夫,而贱其宗,是贱其身也。能有礼乎,无礼必亡,宋公享昭子,赋新宫,昭子赋车辖,明日宴,饮酒乐,宋公使昭子右坐,语相泣也。乐祁佐退而告人曰:今兹君与叔孙,其皆死乎,吾闻之,哀乐而乐哀,皆丧心也。心之精爽,是谓魂魄,魂魄去之,何以能久。冬十月,昭子卒。十一月,宋公卒于曲棘。定公十年,宋乐大心出奔曹。《新书·礼容语下篇》:鲁叔孙昭聘于宋,宋元公与之燕,饮酒乐。昭子右坐,歌终而语,因相泣也。乐祁曰:过哉君。非哀所也。已而告人曰:今兹君与叔孙其皆死乎。吾闻之:哀乐而乐哀,皆丧心也。心之精爽,是谓魂魄,魂魄已失,何以能久。且吾闻之:主民者不可以媮,媮必死。今君与叔孙其语皆媮,死日不远矣。居六月,宋元公薨,间一月,叔孙婼卒。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楚子使薳射城州屈,复茄人焉。城丘皇,迁訾人焉。使熊相禖郭巢,季然郭卷,子太叔闻之。曰:楚王将死矣。使民不安其土,民必忧,忧将及王,弗能久矣。二十六年九月,楚平王卒。
夏,会于黄父,谋王室也。赵简子令诸侯之大夫输王粟,具戍人。宋乐大心曰:我不输粟,我于周为客,若之何使客,晋士伯曰:自践土以来,宋何役之不会,而何盟之不同。曰:同恤王室,子焉得避之,子奉君命以会大事,而宋背盟,无乃不可乎,右师不敢对,受牒而退,士伯告简子曰:宋右师必亡,奉君命以使,而欲背盟以干盟主,无不祥大焉。〈按定公十年宋乐大心出奔〉昭公二十九年三月,己卯,京师杀召伯盈,尹氏固,及原伯鲁之子,尹固之复也。有妇人遇之周郊,尤之曰:处则劝人为祸,行则数日而反,是夫也。其过三岁乎。冬,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仲尼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且夫宣子之刑,裔之蒐也。晋国之乱制也。若之何以为法,蔡史墨曰:范氏,中行氏,其亡乎,中行寅为下卿,而干上令,擅作刑器,以为国法,是法奸也。又加范氏,焉易之,亡也。其及赵氏,赵孟与焉。然不得已,若德可以免。三十二年冬,十一月,晋魏舒,韩不信,如京师,合诸侯之大夫于狄泉,寻盟,且令城成周,魏子南面,魏彪傒曰:魏子必有大咎,干位以令大事,非其任也。诗曰:敬天之怒,不敢戏豫,敬天之渝,不敢驰驱,况敢干位,以作大事乎。
《国语》:敬王十年,刘文公与苌弘欲城成周,为之告晋。魏献子为政,说苌弘而与之。将合诸侯。魏彪傒适周,闻之,见单穆公曰:苌、刘其不没乎。《周诗》有之曰:天之所支,不可坏也。其所坏,亦不可支也。昔武王克殷,而作此诗也,以为饫歌,名之曰支,以遗后之人,使永监焉。夫礼之立成者为饫,昭明大节而已,少曲与焉。是以为之日惕,其欲教民戒也。然则夫支之所道者,必尽知天地之为也。不然,不足以遗后之人。今苌、刘欲支天之所坏,不亦难乎。自幽王而夺天之明,使迷乱弃德,而即慆淫,以亡其百姓,其坏之也久矣。而又将补之,殆不可矣。水火之所犯,犹不可救,而况天乎。《谚》曰:从善如登,从恶如崩。昔孔甲乱夏,四世而殒;元王勤商,十有四世而兴。帝甲乱之,七世而殒。后稷勤周,十有五世而兴,幽王乱之,十有四世。守府之谓多,胡可兴也。夫周,高山、广川、大薮也,故能生之良材,而幽王荡以为魁陵、粪土、沟渎,其有悛乎。单子曰:其咎孰多。曰:苌弘必速及,夫将以道补者也。夫天道道可而省不。苌弘反是,以诳刘子,必有三殃;违天,一也;反道,二也;诳人,三也。周若无咎,苌叔必为戮。虽晋魏子亦将及焉。若得天福,其当身乎。若刘氏,则必子孙实有祸。夫子而弃常法,以从其私欲,用巧变以崇天灾,勤百姓以为己名,其殃大矣。是岁也,魏献子合诸侯之大夫于翟泉,遂田于大陆,焚而死,及范、中行之难,苌弘与之,晋人以为讨,二十八年,杀苌弘。及定王,刘氏亡。
夏父弗忌为宗,烝将跻僖公。宗有司曰:非昭穆也。曰:我为宗伯,明者为昭,其次为穆,何常之有。有司曰:夫宗庙之有昭穆也,以次世之长幼,而等冑之亲疏也。夫祀,昭孝也。各致齐敬于其皇祖,昭孝之至也。故工、史书世,宗、祝书昭穆,犹恐其踰也。今将先明而后祖,自元王以及主癸莫若汤,自稷以及王季莫若文、武,商、周之烝也,未尝跻汤与文、武,为踰也。鲁未若商、周而改其常,无乃不可乎。弗听,遂跻之。展禽曰:夏父弗忌必有殃。夫宗有司之言顺矣,僖又未有明焉。犯顺不祥,以逆训民亦不祥,易神之班亦不祥,不明而跻之亦不祥,犯鬼道二,犯人道二,能无殃乎。侍者曰:若有殃焉,在抑刑戮也,其夭札也。曰:未可知也。若血气强固,将寿宠得没,虽寿而没,不为无殃。既其葬也,焚,烟彻于上。
子叔声伯如晋谢季文子,郤犨欲与之邑,弗受也。归,鲍国谓之曰:子何辞苦成叔之邑,欲信让邪,抑知其不可乎。对曰:吾闻之,不厚其栋,不能任重。重莫如国,栋莫如德。夫苦成叔家欲任两国而无大德,其不存也,亡无日矣。譬之如疾,余恐易焉。苦成氏有三亡:少德而多宠,位下而欲上政,无大功而欲大禄,皆怨府也。其君骄而多私,胜敌而归,必立新家。立新家,不因民不能去旧;因民,非多怨民无所始。为怨三府,可谓多矣。身之不能定,焉能予人邑。鲍国曰:我信不若子,若鲍氏有衅,吾不图矣。今子图远以让邑,必常立矣。楚公子围杀大司马蔿掩,而取其室。申无宇曰:王子必不免。善人,国之主也。王子相楚国,将善是封,殖而虐之,是祸国也。且司马令尹之偏,而王之四体也。绝民之主,去身之偏,艾王之体,以祸其国,无不祥大焉,何以得免。
《说苑·辨物篇》:王子建出守于城父,与成公乾遇于畴中,问曰:是何也。成公乾曰:畴也。畴也者,何也。曰:所以为麻也。麻也者,何也。曰:所以为衣也。成公乾曰:昔者庄王伐陈,舍于有萧氏,谓路室之人曰:巷其不善乎。何沟之不浚也。庄王犹知巷之不善,沟之不浚,今吾子不知畴之为麻,麻之为衣,吾子其不主社稷乎。王子果不立。
《左传·定公元年》:孟懿子会城成周,庚寅,栽,宋仲几不受功曰:滕,薛,郳,吾役也。薛宰曰:宋为无道,绝我小国于周,以我适楚,故我常从宋,晋文公为践土之盟曰:凡我同盟,各复旧职,若从践土,若从宋亦唯命,仲几曰:践土固然,薛宰曰: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奚仲迁于邳,仲虺居薛,以为汤左相,若复旧职,将承王官,何故以役诸侯,仲几曰:三代各异物,薛焉得有旧,为宋役,亦其职也。士弥牟曰:晋之从政者新,子姑受功归,吾视诸故府,仲几曰:纵子忘之,山川鬼神,其忘诸乎,士伯怒谓韩简子曰:薛徵于人,宋徵于鬼,宋罪大矣。且已无辞而抑我,以神诬我也。启宠纳侮,其此之谓矣。必以仲几为戮,乃执仲几以归,三月,归诸京师,城三旬而毕,乃归,诸侯之戍齐高张后,不从诸侯,晋女叔宽曰:周苌弘,齐高张,皆将不免,苌弘违天,高子违人,天之所坏,不可支也。众之所为,不可奸也。〈按哀三年周人杀苌弘六年高张来奔〉
十五年,春,邾隐公来朝,子贡观焉。邾子执玉高,其容仰,公受玉卑,其容俯,子贡曰:以礼观之,二君者皆有死亡焉。夫礼,死生存亡之体也。将左右周旋,进退俯仰,于是乎取之,朝祀丧戎,于是乎观之,今正月相朝,而皆不度,心已亡矣。嘉事不体,何以能久,高仰,骄也。卑俯,替也。骄近乱,替近疾,君为主,其先亡乎。夏,五月,壬申,公薨,仲尼曰:赐不幸言而中,是使赐多言者也。哀公七年,秋,伐邾,以邾子益来。
哀公十六年夏,四月,己丑,孔丘卒,公诔之曰:旻天不吊,不憖遗一老,俾屏余一人以在位,茕茕余在疚,呜呼,哀哉,尼父无自律,子赣曰:君其不没于鲁乎。夫子之言曰:礼失则昏,名失则愆,失志为昏,失所为愆,生不能用,死而诔之,非礼也。称一人,非名也。君两失之。《孔子家语·好生篇》:鲁公索氏,将祭而亡其牲。孔子闻之曰:公索氏不及二年将亡,后一年而亡。门人问曰:昔公索氏亡其祭牲,而夫子曰,不及二年必亡,今过期而亡,夫子何以知其然。孔子曰:夫祭者,孝子所以自尽于其亲,将祭而亡其牲,则其馀所亡者多矣。若此而不亡者,未之有也。
《新序·杂事篇》:庄辛谏楚襄王曰:君王左州侯,右夏侯,从新安君与寿陵君同轩,淫衍侈靡而忘国政,郢其危矣。王曰:先生老欤。妄为楚国妖欤。庄辛对曰:臣非敢为楚妖,诚见之也。君王卒近此四子者,则楚必亡矣。辛请留于赵以观之。于是不出十月,王果亡巫山江汉鄢郢之地。于是王乃使召庄辛至于赵。辛至,王曰:嘻。先生来耶。寡人以不用先生言至于此,为之奈何。庄辛曰:君王用辛言则可,不用辛言将甚乎。此庶人有称曰:亡羊而固牢未为迟,见兔而呼狗未为晚。汤武以百里王,桀纣以天下亡,今楚虽小,绝长继短,以千里数,岂特百里哉。
《史记·商君传》: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赵良见商君。商君曰:鞅之得见也,从孟兰皋,今鞅请得交,可乎。赵良曰:仆弗敢愿也。孔丘有言曰:推贤而戴者进,聚不肖而王者退。仆不肖,故不敢受命。仆闻之曰:非其位而居之曰贪位,非其名而有之曰贪名。仆听君之义,则恐仆贪位贪名也。故不敢闻命。商君曰:子不说吾治秦欤。赵良曰:反听之谓聪,内视之谓明,自胜之谓彊。虞舜有言曰:自卑也尚矣。君不若道虞舜之道,无为问仆矣。商君曰: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矣。子观我治秦也,孰与五羖大夫贤。赵良曰: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腋;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武王谔谔以昌,殷纣墨墨以亡。君若不非武王乎,则仆请终日正言而无诛,可乎。商君曰:语有之矣,貌言华也,至言实也,苦言药也,甘言疾也。夫子果肯终日正言,鞅之药也。鞅将事子,子又何辞焉。赵良曰:夫五羖大夫,荆之鄙人也。闻秦缪公之贤而愿望见,行而无资,自粥于秦客,被褐食牛。期年,缪公知之,举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秦国莫敢望焉。相秦六七年,而东伐郑,三置晋国之君,一救荆国之祸。发教封内,而巴人致贡;施德诸侯,而八戎来服。由余闻之,款关请见。五羖大夫之相秦也,劳不坐乘,暑不张盖,行于国中,不从车乘,不操干戈,功名藏于府库,德行施于后世。五羖大夫死,秦国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谣,舂者不相杵。此五羖大夫之德也。今君之见秦王也,因嬖人景监以为主,非所以为名也。相秦不以百姓为事,而大筑冀阙,非所以为功也。刑黥太子之师傅,残伤民以骏刑,是积怨畜祸也。教之化民也深于命,民之效上也捷于令。今君又左建外易,非所以为教也。君又南面而称寡人,日绳秦之贵公子。诗曰: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何不遄死。以诗观之,非所以为寿也。公子虔杜门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杀祝欢而黥公孙贾。诗曰:得人者兴,失人者崩。此数事者,非所以得人也。君之出也,后车十数,从车载甲,多力而骈胁者为骖乘,持矛而操闟戟者旁车而趋。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书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君之危若朝露,尚将欲延年益寿乎。则何不归十五都,灌园于鄙,劝秦王显岩穴之士,养老存孤,敬父兄,序有功,尊有德,可以少安。君尚将贪商于之富,宠秦国之教,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宾客而不立朝,秦国之所以收君者,岂其微哉。亡可翘足而待。商君弗从。后五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商君。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去之魏。魏人怨其欺公子卬而破魏师,弗受。商君欲之他国。魏人曰:商君,秦之贼。秦彊而贼入魏,弗归,不可。遂内秦。商君既复入秦,走商邑,与其徒属发邑兵北击郑。秦发兵攻商君,杀之于郑黾池。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鞅者。遂灭商君之家。
《说苑·反质篇》:秦始皇既兼天下,大侈靡,即位三十五年犹不息,治大驰道,从九原抵云阳,堑山堙谷直通之。厌先王宫室之小,乃于丰镐之间,文武之处,营作朝宫,渭南山林苑中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建五丈旗,周为閤道;自殿直抵南山之岭以为阙,为复道,自阿房渡渭水属咸阳,以象天极,閤道绝汉,抵营室也。又兴骊山之役,锢三泉之底,关中离宫三百所,关外四百所,皆有钟磬帷帐,妇女倡优。立石阙东海上胊山界中,以为秦东门。于是有方士韩客侯生,齐客卢生,相与谋曰:当今时不可以居,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以慢欺而取容,谏者不用而失道滋甚。吾党久居,且为所害。乃相与忘志。始皇闻之大怒,曰:吾异日厚卢生,尊爵而事之,今乃诽谤我,吾闻诸生多为妖言以乱黔首。乃使御史悉上诸生,诸生传相告,犯法者四百六十馀人,皆坑之。卢生不得,而侯生后得,始皇闻之,召而见之,升阿东之台,临四通之街,将数而车裂之。始皇望见侯生,大怒曰:老虏不良,诽谤而主,乃敢复见我。侯生至,仰台而言曰:臣闻知死必勇,陛下肯听臣一言乎。始皇曰:若欲何言。言之。侯生曰:臣闻禹立诽谤之木,欲以知过也。今陛下奢侈失本,淫泆趋末,宫室台阁,连属增累,珠玉重宝,积袭成山,锦绣文䌽,满府有馀,妇女倡优,数巨万人,钟鼓之乐,流漫无穷,酒食珍味,盘错于前,衣服轻暖,舆马文饰,所以自奉,丽靡烂漫,不可胜极。黔首匮竭,民力单尽,尚不自知,又急诽谤,严威克下,下喑上聋,臣等故去。臣等不惜臣之身,惜陛下国之亡耳。闻古之明王,食足以饱,衣足以煖,宫室足以处,舆马足以行,故上不见弃于天,下不见弃于黔首。尧茅茨不剪,采椽不斲,土阶三等,而乐终身者,以其文采少,而质素之多也。丹朱傲虐好慢淫,不修理化,遂以不升。今陛下之淫,万丹朱而千昆吾桀纣,臣恐陛下之十亡也,而曾不一存。始皇默然久之,曰:汝何不早言。侯生曰:陛下之意,方乘青云飘摇于文章之观,自贤自健,上侮五帝,下陵三王,弃素朴,就末技,陛下亡徵见久矣。臣等恐言之无益也,而自取死,故逃而不敢言。今臣必死,故为陛下陈之,虽不能使陛下不亡,欲使陛下自知也。始皇曰:吾可以变乎。侯生曰:形已成矣,陛下坐而待亡耳。若陛下欲更之,能若尧与禹乎。不然无异也。陛下之佐又非也,臣恐变之不能存也。始皇喟然而叹,遂释不诛。后三年始皇崩;二世即位,三年而秦亡。
[book_title]第一百三十八卷
第一百三十八卷目录
人事异部纪事三
庶徵典第一百三十八卷
人事异部纪事三
《汉书·陈平传》:平封曲逆侯。传子至曾孙何,坐略人妻弃市。国除。始平曰:我多阴谋,是道家之所禁。吾世即废,亦已矣,终不能复起,以吾多阴祸也。其后曾孙陈掌以卫氏亲戚贵,愿得续封,然终不得也。
《郅都传》:都,河东大阳人也。以郎事文帝。景帝时为中郎将,敢直谏,面折大臣于朝。尝从入上林,贾姬在厕,野彘入厕,上目都,都不行。上欲自持兵救贾姬,都伏上前曰:亡一姬复一姬进,天下所少宁姬等邪。陛下纵自轻,奈宗庙太后何。上还,彘亦不伤贾姬。太后闻之,赐都金百斤,上亦赐金百斤,由此重都。济南瞷氏宗人三百馀家,豪猾,二千石莫能制,于是景帝拜都为济南守。至则诛瞷氏首恶,馀皆股栗。居岁馀,郡中不拾遗,旁十馀郡守畏都如太府。都为人,勇有气,公廉,不发私书,问遗无所受,请寄无所听。尝称曰:已背亲而出,身固当奉职死节官下,终不顾妻子矣。都迁为中尉,丞相条侯至贵居也,而都揖丞相。是时民朴,畏罪自重,而都独先严酷,致行法不避贵戚,列侯宗室见都侧目而视,号曰苍鹰。临江王徵诣中尉府对簿,临江王欲得刀笔为书谢上,而都禁吏弗与。魏其侯使人间予临江王。临江王既得,为书谢上,因自杀。窦太后闻之,怒,以危法中都,都免归家。景帝乃使使即拜都为雁门太守,便道之官,得以便宜从事。匈奴素闻郅都节,举边为引兵去,竟都死不近雁门。匈奴至为偶人象都,令骑驰射,莫能中,其见惮如此。匈奴患之。乃中都以汉法。景帝曰:都忠臣。欲释之。窦太后曰:临江王独非忠臣乎。于是斩都也。
《义纵传》:纵,河东人也。少年时常与张次公俱攻剽,为群盗。纵有姊,以医幸王太后。太后问:有子兄弟为官者乎。姊曰:有弟无行,不可。太后乃告上,上拜义姁弟纵为中郎,补上党郡中令。治敢往,少温籍,县无逋事,举第一。迁为长陵及长安令,直法行治,不避贵戚。以捕按太后外孙修成子中,上以为能,迁为河内都尉。至则族灭其豪穰氏之属,河内道不拾遗。而张次公亦为郎,以勇悍从军,敢深入,有功,封为岸头侯。宁成家居,上欲以为郡守,御史大夫弘曰〈师古曰公孙弘〉:臣居山东为小吏时,宁成为济南都尉,其治如狼牧羊。成不可令治民。上乃拜成为关都尉。岁馀,关吏税肄郡国出入关者,号曰:宁见乳虎,无直宁成之怒。其暴如此。义纵自河内迁为南阳太守,闻宁成家居南阳,及至关,宁成侧行送迎,然纵气盛,弗为礼。至郡,遂按宁氏,破碎其家。成坐有罪,及孔、暴之属皆奔亡,南阳吏民重足一迹。而平氏朱彊、杜衍杜周为纵爪牙之吏,任用,迁为廷尉史。军数出定襄,定襄吏民乱败,于是徙纵为定襄太守。纵至,掩定襄狱中重罪二百馀人,及宾客昆弟私入相视者亦二百馀人。纵一切捕鞫,曰为死罪解脱。是日皆报杀四百馀人。郡中不寒而栗,猾民佐吏为治。是时赵禹、张汤为九卿矣,然其治尚宽,辅法而行,纵以鹰击毛挚为治。后会更五铢钱白金起,民为奸,京师尤甚,乃以纵为右内史,王温舒为中尉。温舒至恶,所为弗先言纵,纵必以气陵之,败坏其功。其治,所诛杀甚多,然取为小治,奸益不胜,直指始出矣。吏之治以斩杀縳束为务,阎奉以恶用矣。纵廉,其治效郅都。上幸鼎湖,病久,已而卒起幸甘泉,道不治。上怒曰:纵以我为不行此道乎。衔之。至冬,杨可方受告缗,纵以为此乱民,部吏捕其为可使者。天子闻,使杜式治,以为废格沮事,弃纵市。后一岁,张汤亦死。
《王温舒传》:温舒,阳陵人也。少时椎埋为奸。已而试县亭长,数废。数为吏,以治狱至廷尉史。事张汤,迁为御史,督盗贼,杀伤甚多。稍迁至广平都尉,择郡中豪敢往吏十馀人为爪牙,皆把其阴重罪,而纵使督盗贼,快其意所欲得。此人虽有百罪,弗法;即有避回,夷之,亦灭宗。以故齐赵之郊盗不敢近广平,广平声为道不拾遗。上闻,迁为河内太守。素居广平时,皆知河内豪奸之家。及往,以九月至,令郡具私马五十疋,为驿自河内至长安,部吏如居广平时方略,捕郡中豪猾,相连坐千馀家。上书请,大者至族,小者乃死,家尽没入偿臧。奏行不过二日,得可,事论报,至流血十馀里。河内皆怪其奏,以为神速。尽十二月,郡中无犬吠之盗。其颇不得,失之旁郡,追求,会春,温舒顿足叹曰:嗟乎,令冬月益展一月,足吾事矣。其好杀行威不爱人如此。上闻之,以为能,迁为中尉。其治复放河内,徒请召猜祸吏与从事,河内则扬皆、麻戊,关中扬赣、成信等。义纵为内史,惮之,未敢恣治。及纵死,张汤败后,徙为廷尉。而尹齐为中尉坐法抵罪,温舒复为中尉。为人少文,居它惛惛不辩,至于中尉则心开。素习关中俗,知豪恶吏,豪恶吏尽复为用。吏苛察淫恶少年,投銗购告言奸,置伯落长以收司奸。温舒多谄,善事有埶者;即无埶,视之如奴。有埶家,虽有奸如山,弗犯;无埶,虽贵戚,必侵辱。舞文巧,请下户之猾,以动大豪。其治中尉如此。奸猾穷治,大氐尽靡烂狱中,行论无出者。其爪牙吏虎而冠。于是中尉部中中猾以下皆伏,有埶者为游声誉,称治。数岁,其吏多以权贵富。温舒击东越还,议有不中意,坐以法免。是时上方欲作通天台而未有人,温舒请覆中尉卒,得数万人作。上说,拜为少府。徙右内史,治如其故,奸邪少禁。坐法失官,复为右辅,行中尉,如故操。岁馀,会宛军发,诏徵豪吏。温舒匿其吏华成,及人有变告温舒受员骑钱,它奸利事,罪至族,自杀。其时两弟及两婚家亦各自坐它罪而族。光禄勋徐自为曰:悲夫。夫古有三族,而王温舒罪至同时而五族乎。温舒死,家累千金。
《尹齐传》:齐,东郡茌平人也。以刀笔吏稍迁至御史。事张汤,汤数称以为廉。武帝使督盗贼,斩伐不避贵埶。迁关都尉,声甚于宁成。上以为能,拜为中尉。吏民益彫敝,轻齐木强少文,豪恶吏伏匿而善吏不能为治,以故事多废,抵罪。后复为淮阳都尉。王温舒败后数年,病死,家直不满五十金。所诛灭淮阳甚多,及死,仇家欲烧其尸,妻亡去,归葬。
《咸宣传》:宣,杨人也。以佐史给事河东守。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师古曰:将军卫青充使,而于河东买马也。〉见宣无害,言上,徵为厩丞。官事办,稍迁至御史及丞,使治主父偃及淮南反狱,所以微文深诋杀者甚众,称为敢决疑。数废数起,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王温舒为中尉,而宣为左内史。其治米盐,事小大皆关其手,自部署县名曹宝物,官吏令丞弗得擅摇,痛以重法绳之。居官数年,一切为小治辩,然独宣以小至大,能自行之,难以为经。中废为右扶风,坐怒其吏成信,信亡藏上林中,宣使郿令将吏卒,阑入上林中蚕室门攻亭格杀信,射中苑门,宣下吏,为大逆当族,自杀。
《田广明传》:明字子公,郑人也。以郎为天水司马。功次迁河南都尉,以杀伐为治。郡国盗贼并起,迁广明为淮扬太守。岁馀,故城父令公孙勇与客胡倩等谋反,倩诈称光禄大夫,从车骑数十,言使督盗贼,止陈留传舍,太守谒见,欲收取之。广明觉知,发兵皆捕斩焉。而公孙勇衣绣衣,乘驷马车至圉,圉使小史侍之,亦知其非是,守尉魏不害与厩啬夫江德、尉史苏昌共收捕之。上封不害为当涂侯,德轑阳侯,昌蒲侯。初,四人俱拜于前,小史窃言。武帝问:言何。对曰:为侯者得东归不。上曰:女欲不。贵矣。女乡名为何。对曰:名遗乡。上曰:用遗女矣。于是赐小史爵关内侯,食遗乡六百户。上以广明连禽大奸,徵入为大鸿胪,擢广明兄云中代为淮阳太守。昭帝时,广明将兵击益州,还,赐爵关内侯,徙卫尉。后出为左冯翊,治有能名。宣帝初立,代蔡义为御史大夫,以前为冯翊与议定策,封昌水侯。岁馀,以祁连将军将兵击匈奴,出塞至受降城。受降都尉前死,丧柩在堂,广明召其寡妻与奸。既出不至质,引军空还。下太仆杜延年簿责,广明自杀阙下,国除。兄云中为淮阳守,亦敢诛杀,吏民守阙告之,竟坐弃市。
《田延年传》:延年字子宾,先齐诸田也,徙阳陵。延年以材略给事大将军莫府,霍光重之,迁为长史。出为河东太守,选拔尹翁归等以为爪牙,诛锄豪彊,奸邪不敢发。以选入为大司农。会昭帝崩,昌邑王嗣立,淫乱,霍将军忧惧,与公卿议废之,莫敢发言。延年按剑,廷叱群臣,即日议决,语在光传。宣帝即位,延年以决疑定策封阳成侯。先是,茂陵富人焦氏、贾氏以数千万阴积贮炭苇诸下里物。昭帝大行时,方上事暴起,用度未办,延年奏言商贾或豫收方上不祥器物,冀其疾用,欲以求利,非民臣所当为。请没入县官。奏可。富人亡财者皆怨,出钱求延年罪。初,大司农取民牛车三万两为僦,载沙便桥下,送致方上,车直千钱,延年上簿诈增僦直车二千,凡六千万,盗取其半。焦、贾两家告其事,下丞相府。丞相议奏延年主守盗三千万,不道。霍将军召问延年,欲为道地,延年抵曰:本出将军之门,蒙此爵位,无有是事。光曰:即无事,当穷竟。御史大夫田广明谓太仆杜延年:春秋之义,以功覆过。当废昌邑王时,非田子宾之言大事不成。今县官出三千万自乞之何哉。愿以愚言白大将军。延年言之大将军,大将军曰:诚然,实勇士也。当发大议时,震动朝廷。光因举手自抚心曰:使我至今病悸。谢田大夫晓大司农,通往就狱,得公议之。田大夫使人语延年,延年曰:幸县官宽我耳,何面目入牢狱,使众人指笑我,卒徒唾吾背乎。即闭閤独居斋舍,偏袒持刀东西步。数日,使者召延年诣廷尉。闻鼓声,自刎死,国除。《严延年传》:延年字次卿,东海下邳人也。其父为丞相掾,延年少学法律丞相府,归为郡吏。以选除补御史掾,举侍御史。是时大将军霍光废昌邑王,尊立宣帝。宣帝初即位,延年劾奏光擅废立,亡人臣礼,不道。奏虽寝,然朝廷肃焉敬惮。延年后复劾大司农田延年持兵干属车,大司农自讼不干属车。事下御史中丞,谴责延年何以不移书宫殿门禁止大司农,而令得出入宫。于是复劾延年阑内罪人,法至死。延年亡命。会赦出,丞相御史府徵书同日到,延年以御史书先至,诣御史府,复为掾。宣帝识之,拜为平陵令,坐杀不辜,去官。后为丞相掾,复擢好畤令。神爵中,西羌反,彊弩将军许延寿请延年为长史,从军败西羌,还为涿郡太守。时郡比得不能太守,涿人毕野白等由是废乱。大姓西高氏、东高氏,自郡吏以下皆畏避之,莫敢与牾,咸曰:宁负二千石,无负豪大家。宾客放为盗贼,发,入高氏,吏不敢追。浸浸日多,道路张弓拔刃,然后敢行,其乱如此。延年至,遣掾蠡吾赵绣按高氏得其死罪。绣见延年新将,心内惧,即为两劾,欲先白其轻者,观延年意怒,乃出其重劾。延年已知其如此矣。赵掾至,果白其轻者,延年索怀中,得重劾,即收送狱。夜入,晨将至市论杀之,先所按者死,吏皆股弁。更遣吏分考两高,穷竟其奸,诛杀各数十人。郡中震恐,道不拾遗。三岁,迁河南太守,赐黄金二十斤。豪彊胁息,野无行盗,威震旁郡。其治务在摧折豪彊,扶助贫弱。贫弱虽陷法,曲文以出之;其豪桀侵小民者,以文内之。众人所谓当死者,一朝出之;所谓当生者,诡杀之。吏民莫能测其意深浅,战栗不敢犯禁。按其狱,皆文致不可得反。延年为人短小精悍,敏捷于事,虽子贡、冉有通艺于政事,不能绝也。吏忠尽节者,厚遇之如骨肉,皆亲乡之,出身不顾,以是治下无隐情。然疾恶泰甚,中伤者多,尤巧为狱文,善史书,所欲诛杀,奏成于手,中主簿亲近史不得闻知。奏可论死,奄忽如神。冬月,传属县囚,会论府上,流血数里,河内号曰屠伯。令行禁止,郡中正清。是时张敞为京兆尹,素与延年善。敞治虽严,然尚颇有纵舍,闻延年用刑刻急,乃以书谕之曰:昔韩卢之取菟也,上观下获,不甚多杀。愿次卿少缓诛罚,思行此术。延年报曰:河南天下喉咽,二周馀毙,莠盛苗秽,何可不锄也。自矜伐其能,终不衰止。时黄霸在颍川以宽恕为治,郡中亦平,娄蒙丰年,凤皇下,上贤焉,下诏称扬其行,加金爵之赏。延年素轻霸为人,及比郡为守,褒赏反在己前,心内不服。河南界中又有蝗虫,府丞义出行蝗,还见延年,延年曰:此蝗岂凤皇食邪。义又道司农中丞耿寿昌为常平仓,利百姓,延年曰:丞相御史不知为也,当避位去。寿昌安得权此。后左冯翊缺,上欲徵延年,符己发,为其名酷复止。延年疑少府梁丘贺毁之,心恨。会琅邪太守以视事久病,满三月免,延年自知见废,谓丞曰:此人尚能去官,我反不能去邪。又延年察狱司廉,有臧不入身,延年坐选举不实贬秩,笑曰:后敢复有举人者乎。丞义年老颇悖,素畏延年,恐见中伤。延年本尝与义俱为丞相史,实亲厚之,无意毁伤也,馈遗之甚厚。义愈益恐,自筮得死卦,忽忽不乐,取告至长安,上书言延年罪名十事。已拜奏,因饮药自杀,以明不欺。事下御史丞按验,有此数事,以结延年,坐怨望非谤政治不道弃市。初,延年母从东海来,欲从延年腊,到雒阳,适见报囚。母大惊,便止都亭,不肯入府。延年出至都亭谒母,母闭閤不见。延年免冠顿首閤下,良久,母乃见之,因数责延年:幸得备郡守,专治千里,不闻仁爱教化,有以全安愚民,顾乘刑罚多刑杀人,欲以立威,岂为民父母意哉。延年服罪,重顿首谢,因自为母御,归府舍。母毕正腊,谓延年:天道神明,人不可独杀。我不意当老见壮子被刑戮也。行矣。去女东归,扫除墓地耳。遂去。归郡,见昆弟宗人,复为言之。后岁馀,果败。东海莫不贤知其母。延年兄弟五人皆有吏材,至大官,东海号曰万石严妪。次弟彭祖,至太子太傅,在儒林传。
《五行志》:成帝鸿嘉、永始之间,好为微行出游,选从期门郎有材力者,及私奴客,多至十馀,少五六人,皆白衣袒帻,带持刀剑。或乘小车,御者在茵上,或皆骑,出入市里郊壄,至远旁县。时,大臣车骑将军王音及刘向等数以切谏。谷永曰:易称得臣无家,言王者臣天下,无私家也。今陛下弃万乘之至贵,乐家人之贱事;厌高美之尊称,好匹夫之卑字;崇聚票轻无谊之人,以为私客;置私田于民间,畜私奴车马于北宫;数去南面之尊,离深宫之固,挺身独与小人晨夜相随,乌集醉饱吏民之家,乱服共坐,溷肴亡别,闵勉遁乐,昼夜在路。典门户奉宿卫之臣执干戈守空宫,公卿百寮不知陛下所在,积数年矣。昔虢公为无道,有神降曰赐尔土田,言将以庶人受土田也。诸侯梦得土田,为失国祥,而况王者畜私田财物,为庶人之事乎。《后汉书·五行志》:建武元年,赤眉贼率樊崇、逢安等共立刘盆子为天子。然崇等视之如小儿,百事自由,初不恤录也。后正旦至,君臣欲共飨。既坐,酒食未下,群臣更起,乱不可整。时大司农杨音按剑怒曰:小儿戏尚不如此。其后遂破坏,崇、安等皆诛死。唯音为关内侯,以寿终。
光武崩,山阳王荆哭不哀,作飞书与东海王,劝使作乱。明帝以荆同母弟,太后在,故隐之。后徙王广陵,荆遂坐复谋反自杀也。
章帝时,窦皇后兄宪以皇后甚幸于上,故人人莫不畏宪。宪于是强请夺沁水长公主田,公主畏宪,与之,宪乃贱顾之。后上幸公主田,觉之,问宪,宪又上言借之。上以后故,但谴敕之,不治其罪。后章帝崩,窦太后摄政,宪秉机密,忠直之臣与宪忤者,宪多害之,其后宪兄弟遂皆被诛。
安帝永初元年十一月,民讹言相惊,司隶,并、冀州民人流移。时邓太后专政。妇人以顺为道,故《礼》夫死从子之命。今专主事,此不从而僭也。
《周举传》:大将军梁商大会宾客,宴于洛水,举时称疾不往。商与亲昵酣饮极欢,及酒阑倡罢,继以䪥露之歌,坐中闻者,皆为掩涕。太仆张种时亦在焉,会还,以事告举。举叹曰:此所谓哀乐失时,非其所也。殃将及乎。商至秋果薨。
《五行志》:桓帝时,梁冀秉政,兄弟贵盛自恣,好驱驰过度,至于归家,犹驰驱入门,百姓号之曰梁氏灭门驱驰。后遂诛灭。
灵帝于宫中西园驾四白驴,躬自操辔,驱驰周旋,以为大乐。于是公卿贵戚转相放效,至乘辎軿以为骑从,互相侵夺,贾与马齐。案《易》曰:时乘六龙以御天。行天者莫如龙,行地者莫如马。《诗》云:四牡骙骙,载是常服。檀车煌煌,四牡彭彭。夫驴乃服重致远,上下山谷,野人之所用耳,何有帝王君子而骖服之乎。迟钝之畜,而今贵之。天意若曰:国且大乱,贤愚倒植,凡执政者皆如驴也。其后董卓凌虐王室,多援边人以充本朝。
熹平中,省内冠狗带绶,以为笑乐。有一狗突出,走入司徒府门,或见之者,莫不惊怪。京房《易传》曰:君不正,臣欲篡,厥妖狗冠出。后灵帝宠用便嬖子弟,永乐宾客、鸿都群小,传相汲引,公卿牧守,比肩是也。又遣御史于西邸卖官,关内侯顾五百万者,赐与金紫,诣阙上书占令长,随县好丑,丰约有贾。强者贪如豺虎,弱者略不类物,实狗而冠者也。司徒古之丞相,壹统国政。天戒若曰:宰相多非其人,尸禄素餐,莫能据正持重,阿意曲从;今在位者皆如狗也,故如狗走入其门。灵帝数游戏于西园中,令后宫采女为客舍主人,身为商贾服。行至舍,采女下酒食,因共饮食以为戏乐。此服妖也。其后天下大乱。
《灵帝本纪》:光和四年,帝作列肆于后宫,使诸采女贩卖,更相盗窃争𩰚。帝著商估服,饮宴为乐。《宋书·五行志》:魏文帝居谅闇之始,便数出游猎,体貌不重,风尚通脱。故戴凌以直谏抵罪,鲍勋以忤旨极刑。天下化之,咸贱守节,此貌之不恭也。是以享国不永,后祚短促。《春秋》鲁君居丧不哀,在戚而有嘉容,穆叔谓之不度,后终出奔。盖同事也。
魏尚书邓飏,行步施纵,筋不束体,坐起倾倚,若无手足。此貌之不恭也。管辂谓之鬼躁。鬼躁者,凶终之徵。后卒诛死。
《晋书·五行志》:蜀车骑将军邓芝征涪陵,见元猿缘山,手射中之。猿拔其箭,卷木叶塞其创。芝曰:嘻。吾违物之性,其将死矣。俄而卒,此射妖也。一曰,猿母抱子,芝射中之,子为拔箭,取木叶塞创。芝叹息,投弩水中,自知当死。
《卫瓘传》:杜预闻瓘杀邓艾,言于众曰:伯玉其不免乎。身为名士,位居总帅,既无德音,又不御下以正,是小人而乘君子之器,当何以堪其责乎。瓘闻之,不俟驾而谢。终如预言。
《五行志》:太康中,天下为晋世宁之舞,手接杯盘而反覆之,歌曰晋世宁,舞杯盘。识者曰:夫乐生人心,所以观事也。今接杯盘于手上而反覆之,至危之事也。杯盘者,酒食之器,而名曰晋世宁,言晋世之士苟偷于酒食之间,而知不及远,晋世之宁犹杯盘之在手也。武帝每延群臣,多说平生常事,未尝及经国远图。此言之不从也。何曾谓子遵曰:国家无贻厥之谋,及身而已,后嗣其殆乎。此子孙之忧也。自永熙后王室渐乱,永嘉中天下大坏,及何绥以非辜被杀,皆是曾言。武帝初,何曾薄太官御膳,自取私食,子劭又过之,而王恺又过劭。王恺、羊琇之俦,盛致声色,穷珍极丽。至元康中,夸恣成俗,转相高尚,石崇之后,遂兼王、何,而俪人主矣。崇既诛死,天下寻亦沦丧。僭踰之咎也。《何遵传》:遵字思祖,劭庶兄也。少有干能。起家散骑黄门郎、散骑常侍、侍中,累转大鸿胪。性亦奢忲,役使御府工匠作禁物,又鬻行器,为司隶刘毅所奏,免官。太康初,起为魏郡太守,迁太仆卿,又免官,卒于家。四子,嵩、绥、机、羡。嵩字泰基,宽弘爱士,博观坟籍,尤善史汉。少历清官,领著作郎。绥字伯蔚,位至侍中尚书。自以继世名贵,奢侈过度,性既轻物,翰札简傲。城阳王尼见绥书疏,谓人曰:伯蔚居乱而矜豪乃尔,岂其免乎。刘舆、潘滔谮之于东海王越,越遂诛绥。初,曾侍武帝宴,退而告遵等曰:国家应天受禅,创业垂统。吾每宴见,未尝闻经国远图,惟说平生常事,非贻厥孙谋之兆也。及身而已,后嗣其殆乎。此子孙之忧也。汝等犹可获没。指诸孙曰:此等必遇乱亡也。及绥死,嵩哭之曰:我祖其大圣乎。机为邹平令。性亦矜傲,责乡里谢鲲等拜。或戒之曰:礼敬年爵,以德为主。令鲲拜势,惧伤风俗。机不以为惭。羡为离狐令。既骄且吝,陵驾人物,乡闾疾之如仇。永嘉之末,何氏灭亡无遗焉。《五行志》:惠帝永兴元年,诏废太子覃还为清河王,立成都王颖为皇太弟,犹加侍中、大都督,领丞相,备九锡,封三十郡,如魏王故事。按周礼传国以裔不以勋,故虽公旦之圣不易成王之嗣,所以远绝觊觎,永一宗祧。后代遵履,改之则乱。今拟非其实,僭差已甚。且既为国嗣,则不应复开封土,兼领庶职。此言之不从,进退乖爽,故帝既播越,颖亦不终,是其咎僭也。后犹不悟,又立怀帝为太弟。怀终流弑,不永厥祚,又其应也。易曰,变古易常,不乱则亡,此之谓乎。
惠帝元康年中,贵游子弟相与为散发裸身之饮,对弄婢妾,逆之者伤好,非之者负讥,希世之士耻不与焉。盖貌之不恭,胡狄侵中国之萌也。其后遂有五胡之乱,此失在狂也。
元康中,贾谧亲贵,数入二宫,与储君游戏,无降下心。又尝因奕棋争道,成都王颖厉色曰:皇太子国之储贰,贾谧何敢无礼。谧犹不悛,故及于祸,貌不恭之罚也。
齐王囧既诛赵王伦,因留辅政,坐拜百官,符敕台府,淫醟专骄,不一朝觐,此狂恣不肃之咎也。天下莫不高其功而虑其亡也,囧终弗改,遂至夷灭。
司马道子于府园内列肆,使姬人酤鬻,身自贸易。干宝以为贵者失位,降在皂隶之象也。俄而道子见废,以庶人终,此貌不恭之应也。
《新蔡武哀王腾传》:公师藩与平阳人汲桑等为群盗,起于清河鄃县,众千馀人,寇顿丘。以葬成都王颖为辞,载颖主而行,与张泓故将李丰等将攻邺。腾曰:孤在并州七年,胡围城不能剋。汲桑小贼,何足忧也。及丰等至,腾不能守,率轻骑而走,为丰所害。四子:虞、矫、绍、确。虞有勇力,腾之被害,虞逐丰,丰投水而死。是日,虞及矫、绍并钜鹿太守崔曼、车骑长史羊桓、从事中郎蔡充等又为丰馀党所害,及诸名家流移依邺者,死亡并尽。初,邺中虽府库虚竭,而腾资用甚饶。性俭啬,无所振惠,临急,乃赐将士米可数升,帛各丈尺,是以人不为用,遂致于祸。及苟晞救邺,桑还平阳。于时盛夏,尸烂坏不可复识,腾及三子骸骨不获。
《五行志》:海西公时,庾晞四五年中喜为挽歌,自摇大铃为唱,使左右齐和。又宴会辄令倡妓作新安人歌舞离别之辞,其声悲切。时人怪之,后亦果败。太元中,小儿以两铁相打于土中,名曰𩰚族。后王国宝、王孝伯一姓之中自相攻击也。
《桓元传》:元入建康宫,逆风迅激,旌旗仪饰皆倾偃。及小会于西堂,设妓乐,殿上施绛绫帐,缕黄金为颜,四角作金龙,头衔五色羽葆流苏,群臣窃相谓曰:此颇似轜车,亦王莽舞盖之流也。龙角,所谓亢龙有悔者也。
《五行志》:安帝义熙七年,将拜授刘毅世子。毅以王命之重,当设享宴,亲请吏佐临视。至拜日,国僚不重白,默拜于厩中。王人将反命,毅方知之,大以为恨,免郎中令刘敬叔官。天戒若曰,此惰略嘉礼不肃之妖也。其后毅遂被杀焉。
恭帝为琅邪王,好骑戏,常闲一马于门内,令人射之,欲观几箭死。左右有谏者曰:马,国姓也。今射之,不祥。于是乃止,而马已被十许箭矣。此盖射妖也。俄而禅位于宋焉。
《搜神后记》:临淮公荀序,字体元。母华夫人,怜爱过常。年十岁,从南临归,经青草湖,时正帆风駚,序出塞郭,忽落水。比得下帆,已行数十里,洪波淼漫,母抚膺远望。少顷,见一只头舡,渔父以楫棹船如飞,载序还之,云:送府君还。荀后位至常伯、长沙相,故云府君也。《宋书·少帝本纪》:景平二年五月乙酉,皇太后令曰:王室不造,天祸未悔,先帝创业弗永,弃世登遐。义符长嗣,属当天位,不谓穷凶极悖,一至于此。大行在殡,宇内哀惶,幸灾肆于悖词,喜容表于在戚。至乃徵召乐府,鸠集伶官,优倡管弦,靡不备奏,珍馐甘膳,有加平日。采择媵御,产子就宫,腼然无怍,丑声四达。及懿后崩背,重加天罚,亲与左右执绋歌呼,推排梓宫,抃掌笑谑,殿省备闻。加复日夜媟狎,群小慢戏,兴造千计,费用万端,帑藏空虚,人力殚尽。刑罚苛虐,幽囚日增。居帝王之位,好皂隶之役;处万乘之尊,悦厮养之事。亲执鞭扑,殴击无辜,以为笑乐。穿池筑观,朝成暮毁;徵发工匠,疲极兆民。远近叹嗟,人神怨怒。社稷将坠,岂可复嗣守洪业,君临万邦。今废为荣阳王,一依汉昌邑、晋海西故事。奉迎镇西将军宜都王义隆入纂皇统。始徐羡之、傅亮将废帝,讽王弘、檀道济求赴国讣。弘等来朝,使中书舍人邢安泰、潘盛为内应。是旦,道济、谢晦领兵居前,羡之等随后,因东掖门开,入自云龙门。盛等先戒宿卫,莫有禦者。时帝于华林园为列肆,亲自酤卖。又开渎聚土,以象破冈埭,与左右引船唱呼,以为欢乐。夕游天泉池,即龙舟而寝。其朝未兴,兵士进,杀二侍者于帝侧,伤帝指。扶出东阁,就收玺绂,群臣拜辞,送于东宫,遂幽于吴郡。是日,赦死罪以下。太后令奉还玺绂,檀道济入守朝堂。六月癸丑,徐羡之等使中书舍人邢安泰弑帝于金昌亭。帝有勇力,不即受制,突走出昌门,追以门关踣之,致殒。时年十九。
《五行志》:宋文帝元嘉六年,民间妇人结发者,三分发,抽其鬟直向上,谓之飞天紒。始自东府,流被民庶。时司徒彭城王义康居东府,其后卒以陵上徙废。《异苑》:元嘉中,高平檀道济镇浔阳十二年。入朝,与家分别。顾瞻城阙,歔欷逾深识者知道济之不南旋也。故时人为其歌曰:生人作死别,荼毒当奈何。济将发舟,所养孔雀来衔其衣,驱去复来,如此数焉。以十三年三月入伏诛。
《宋书·五行志》:陈郡谢灵运有逸才,每出入,自扶接者常数人。民间谣曰四人挈衣裙,三人捉坐席是也。此盖不肃之咎,后坐诛。
孝武帝世,豫州刺史刘德愿善御车,世祖尝使之御画轮,幸太宰江夏王义恭第。德愿挟牛杖催世祖云:日暮宜归。又求益僦车。世祖甚欢。此事与汉灵帝西园蓄私钱同也。
《殷孝祖传》:景和元年,以本号督兖州诸军事、兖州刺史。太宗初即位,四方反叛,孝祖外甥司徒参军颍州葛僧韶建议衔命徵孝祖入朝,上遣之。时徐州刺史薛安都遣薛索儿等屯据津径,僧韶间行得至,说孝祖曰:景和凶狂,开辟未有,朝野危极,假命漏刻。主上圣德天挺,神武在躬,曾不浃辰,夷凶剪暴,更造天地,未足为言。国乱朝危,宜立长主,公卿百辟,人无异议,太平之隆,非旦则夕。而群小相煽,构造无端,贪利幼弱,竞怀希望。使天道助逆,群凶事申,则主幼时艰,权柄不一,兵难互起,岂有自容之地。舅少有立功之志,长以气节成名,若便能控济、义勇,还奉朝廷,非唯匡主静乱,乃可以垂名竹帛。孝祖具问朝廷消息,僧韶随方詶譬,并陈兵甲精强,主上欲委以前驱之任。孝祖即日弃妻子,率文武二千人随僧韶还都。时普天同逆,朝廷唯保丹阳一郡,而永世县寻又反叛。义兴贼随至延陵,内外忧危,咸欲奔散。孝祖忽至,众力不少,并伧楚壮士,人情于是大安。进孝祖号冠军,假节、前锋诸军士,遣向虎槛,拒对南贼。御仗先有诸葛亮筒袖铠帽,二十五石弩射之不能入,上悉以赐孝祖。孝祖负其诚节,凌轹诸将,台军有父子兄弟在南者,孝祖并欲推治。由是人情乖离,莫乐为用。进使持节、都督兖青冀幽四州诸军事、抚军将军,刺史如故。时贼据赭圻,孝祖将进攻之,与大统王元谟别,悲不自胜,众并骇怪。太始二年三月三日,与贼合战,常以鼓盖自随,军中人相谓曰:殷统军可谓死矣。今与贼交锋,而以羽仪自标显,若善射者十士攒射,欲不毙,得乎。是日,于阵为矢所中死。
《前废帝本纪》:帝凶悖日甚,诛杀相继,内外百司,不保首领。先是讹言云:湘中出天子。帝将南巡荆、湘二州以厌之。先欲诛诸叔,然后发引。太宗与左右阮佃夫、王道隆、李道儿密结帝左右寿寂之、姜产之等十一人,谋共废帝。戊午夜,帝于华林园竹林堂射鬼。时巫觋云:此堂有鬼。故帝自射之。寿寂之怀刀直入,姜产之为副。帝欲走,寂之追而殒之,时年十七。太皇太后令曰:司徒领护军八座:子业虽曰嫡长,少禀凶毒,不仁不孝,著自髫龀。孝武弃世,属当辰历。自梓宫在殡,喜容腼然,天罚重离,欢恣滋甚。逼以内外维持,忍虐未露,而凶惨难抑,一旦肆祸,遂纵戮上宰,殄害辅臣。子鸾兄弟,先帝钟爱,含怨既往,枉加屠酷。昶茂亲作捍,横相徵讨。新蔡公主逼离夫族,幽置深宫,诡云薨殒。襄事甫尔,丧礼顿释,昏酣长夜,庶事倾遗。朝贤旧勋,弃若遗士。管弦不辍,珍羞备膳。詈辱祖考,以为戏谑。行游莫止,淫纵无度。肆宴园陵,规图发掘。诛剪无辜,籍略妇女。建树伪竖,莫知谁息。拜嫔立后,庆过恒典。宗室密戚,遇若婢仆,鞭捶陵曳,无复尊卑。南平一门,特钟其酷。反天灭理,显暴万端。苛罚酷令,终无纪极,夏桀、殷辛,未足以譬。阖朝业业,人不自保;百姓遑遑,手足靡厝。行秽禽兽,罪盈三千。高祖之业将泯,七庙之享几绝。吾老疾沈笃,每规祸鸩,忧煎漏刻,气命无几。开辟以降,所未尝闻。远近思奋,十室而九。卫将军湘东王体自太祖,天纵英圣,文皇钟爱,宠冠列藩。吾早识神睿,特兼常礼。潜运宏规,义士投袂,独夫既殒,悬首白旗,社稷再兴,宗祏永固,人鬼属心,大命允集。且勋德高邈,大业攸归,宜遵汉、晋,纂承皇极。主者详旧典以时奉行。未亡人馀年不幸婴此百艰,永寻情事,虽存若殒。当复奈何。当复奈何。葬废帝丹阳秣陵县南郊坛西。帝幼而狷急,在东宫每为世祖所责。世祖西巡,子业启参承起居,书迹不谨,上诘让之。子业启事陈谢,上又答曰:书不长进,此是一条耳。闻汝素都懈怠,狷戾日甚,何以顽固乃尔邪。初践阼,受玺绂,悖然无哀容。始犹难诸大臣及戴法兴等,既杀法兴,诸大臣莫不震慑。于是又诛群公,元凯以下,皆被殴捶牵曳。内外危惧,殿省骚然。初太后疾笃,遣呼帝。帝曰:病人间多鬼,可畏,那可往。太后怒,语侍者:将刀来,破我腹,那得生如此宁馨儿。及太后崩后数日,帝梦太后谓之曰:汝不孝不仁,本无人君之相。子尚愚悖如此,亦运阼所及。孝武险虐灭道,怨结人神,儿子虽多,并无天命。大运所归,应还文帝之子。其后湘东王绍位,果文帝子也。故帝聚诸叔京邑,虑在外为患。山阴公主淫恣过度,谓帝曰:妾与陛下,虽男女有殊,俱托体先帝。陛下六宫万数,而妾唯驸马一人。事不均平,一何至此。帝乃为主置面首左右三十人;进爵会稽郡长公主,秩同郡王侯,汤沐邑二千户,给鼓吹一部,加班剑二十人。帝每出,与朝臣常共陪辇。主以吏部郎褚渊貌美,就帝请以自侍,帝许之。渊侍主十日,备见逼迫,誓死不回,遂得免。帝所幸阉人华愿儿,官至散骑常侍,加将军带郡。帝少好讲书,颇识古事,自造世祖诔及杂篇章,往往有辞采。以魏武帝有发丘中郎将、模金校尉,乃置此二官。以建安王休祐领之。其馀事迹,分见诸列传。
《五行志》:明帝泰始中,幸臣阮佃夫势倾朝廷,室宇豪丽,车服鲜明,乘车常偏向一边,违正立执绥之体。时人多慕效。此亦貌不恭之失也。时偏左之化行,方正之道废矣。
《明帝本纪》:帝末年好鬼神,多忌讳,言语文书,有祸败凶丧及疑似之言应回避者,数百千品,有犯必加罪戮。改騧为边瓜,亦以騧字似祸字故也。以南苑借张永,云且给二百年,期讫更启。其事类皆如此。宣阳门,民间谓之白门,上以白门之名不祥,甚讳之。尚书右丞江谧尝误犯,上变色曰:白汝家门。谧稽颡谢,久之方释。太后停尸漆床先出东宫,上尝幸宫,见之怒甚,免中庶子官,职局以之坐者数十人。内外常虑犯触,人不自保。宫内禁忌尤甚,移床治壁,必先祭土神,及文士为文词祝策,如大祭享。泰始、泰豫之际,更忍虐好杀,左右失旨忤意,往往有斮刳断截者。时经略淮、泗,军旅不息,荒弊积久,府藏空竭。内外百官,并日料禄奉;而上奢费过度,务为雕侈。每所造制,必为正御三十副,御次、副又各三十,须一物辄造九十枚,天下骚然,民不堪命。其馀事迹,别见众篇。亲近谗慝,剪落皇枝,宋氏之业,自此衰矣。
《后废帝本纪》:初帝在东宫,年五六岁时,始就书学,而惰业好嬉戏,主师不能禁。好缘漆帐竿,去地丈馀,如此者半食久,乃下。年渐长,喜怒乖节,左右有失旨者,辄手加扑打。徒跣蹲踞,以此为常。主师以白太宗,上辄敕昱所生,严加捶训。及嗣位,内畏太后,外惮诸大臣,犹未得肆志。自加元服,变态转兴,内外稍无以制。三年秋冬间,便好出游行,太妃每乘青篾车,随相检摄。昱渐自放恣,太妃不复能禁。单将左右,弃部伍,或十里、二十里,或入市里,或往营署,日暮乃归。四年春夏,此行弥数。自京城剋定,意志转骄,于是无日不出。与左右人解僧智、张五儿恒相驰逐,夜出,开承明门,夕去晨反,晨出暮归。从者并执鋋矛,行人男女,及犬马牛驴,值无免者。民间扰惧,昼日不敢开门,道上行人殆绝。常著小裤褶,未尝服衣冠。或有忤意,辄加以虐刑。有白棓数十枚,各有名号,针椎凿锯之徒,不离左右。尝以铁椎椎人阴破,左右人见之有敛眉者,昱大怒,令此人袒胛正立,以矛刺胛洞过。于耀灵殿上养驴数十头,所自乘马,养于御床侧。先是民间讹言,谓太宗不男,陈太妃本李道儿妾,道路之言,或云道儿子也。昱每出入去来,常自称刘统,或自号李将军。与右卫翼辇营女子私通,每从之游,持数千钱,供酒肉之费。阮佃夫心腹人张羊为佃夫所委信。佃夫败,叛走,后捕得,昱自于承明门以车轹杀之。杜延载、沈勃、杜幼文、孙超,皆躬运矛鋋,手自脔割。执幼文兄叔文于元武湖北,昱驰马执槊,自往刺之。制露车一乘,其上施蓬,乘以出入,从者不过数十人。羽仪追之恒不及,又各虑祸,亦不敢追寻,唯整部伍,别在一处瞻望而已。凡诸鄙事,过目则能,锻鍊金银,裁衣作帽,莫不精绝。未尝吹篪,执管便韵,天性好杀,以此为欢,一日无事,辄惨惨不乐。内外百司,人不自保,殿省忧遑,夕不及旦。齐王顺天人之心,潜图废立,与直閤将军王敬则谋之。七月七日,昱乘露车,从二百许人,无复卤簿羽仪,往青园尼寺,晚至新安寺就昙度道人饮酒。醉,夕扶还于仁寿殿东阿毡幄中卧。时昱出入无恒,省内诸閤,夜皆不闭。且群下畏相逢值,无敢出者。宿卫并逃避,内外无相禁摄。王敬则先结昱左右杨王夫、杨万年、吕欣之、汤成之、陈奉伯、张石留、罗僧智、钟千载、严道福、雷道赐、戴昭祖、许启、戚元宝、盛道泰、钟千秋、王天宝、公上延孙、俞成、钱道宝、马敬之、陈宝直、吴𤩁之、刘印鲁、唐天宝、俞孙二十五人,谋取昱。其夕,敬则出外,玉夫见昱醉熟无所知,乃与万年同入毡幄内,以昱防身刀斩之。奉伯提昱首,依常行法,称敕开承明门出,以首与敬则,驰至领军府,以首呈齐王。王乃戎服,率左右数十人,称行还,开承明门入。昱他夕每开门,门者震慑不敢视,至是弗之疑。齐王既入,晓,乃奉太后令奉迎安成王。
《五行志》:后废帝常单骑游遨,出入市里营寺,未尝御辇。终以殒灭。
《南齐书·王晏传》:晏未败数日,于北山庙答赛,夜还,晏既醉,部伍人亦饮酒。羽仪错乱,前后十馀里中,不复相禁制。识者云此势不复久也。
《东昏侯本纪》:帝在东宫便好弄,不喜书学,高宗亦不以为非,但勖以家人之行。令太子求一日再入朝,发诏不许,使三日一朝。尝夜捕鼠达旦,以为笑乐。高宗临崩,属以后事,以隆昌为戒,曰:作事不可在人后。故委任群小,诛诸宰臣,无不如意。性重涩少言,不与朝士接,唯亲信阉人及左右御刀应敕等,自江祏、始安王遥光诛后,渐便骑马。日夜于后堂戏马,与亲近阉人倡伎鼓叫。常以五更就卧,至晡乃起。王侯节朔朝见,晡后方前,或际闇遣出。台阁案奏,月数十日乃报,或不知所在。二年元会,食后方出,朝贺裁竟,便还殿西序寝。自巳至申,百僚陪位,皆僵仆菜色。比起就会,匆遽而罢。陈显达事平,渐出游走,所经道路,屏逐居民,从万春门由东宫以东至于郊外,数十百里,皆空家尽室。巷陌悬幔为高障,置伎人防守,谓之屏除。或于市肆左侧过亲幸家,环回宛转,周遍京邑。每三四更中,鼓声四出,幡戟横路,百姓喧走相随,士庶莫辨。出辄不言定所,东西南北,无处不驱人。高障之内,设部伍羽仪。复有数部,皆奏鼓吹羌胡伎,鼓角横吹。夜出昼反,火光照天。拜爱姬潘氏为贵妃,乘卧舆,帝骑马从后。著织成裤褶,金薄帽,执七宝缚槊,戎服急装,不变寒暑,陵冒雨雪,不避坑阱。驰骋渴乏,辄下马解取腰边蠡器酌水饮之,复上马驰去。马乘具用锦绣处,患为雨所沾湿,织杂䌽珠为覆蒙,备诸雕巧。教黄门五六十人为骑客,又选无赖小人善走者为逐马,左右五百人,常以自随,奔走往来,略不暇息。置射雉场二百九十六处,翳中帷帐及步鄣,皆袷以绿红锦,金银镂弩牙,玳瑁帖箭。郊郭四民皆废业,樵苏路断,吉凶失时;乳妇婚姻之家,移产寄室,或舆病弃尸,不得殡葬。有弃病人于青溪边者,吏惧为监司所问,推置水中,泥覆其面,须臾便死,遂失骸骨。后宫遭火之后,更起仙华、神仙、玉寿诸殿,刻画雕䌽,青葌金口带,麝香涂壁,锦幔珠帘,穷极绮丽。絷役工匠,自夜达晓,犹不副速,乃剔取诸寺佛刹殿藻井仙人骑兽以充足之。世祖兴光楼上施青漆,世谓之青楼。帝曰:武帝不巧,何不纯用琉璃。潘氏服御,极选珍宝。主衣库旧物,不复周用,贵市民间金银实物,价皆数倍。虎魄钏一只,直百七十万。京邑酒租,皆折使输金,以为金涂。犹不能足,下扬、南徐二州桥桁塘埭丁计功为直,敛取见钱,供太乐主衣杂费。由是所在塘渎,多有隳废。又订出雉头鹤氅白鹭缞。亲幸小人因缘为奸利,课一输十,郡县无敢言者。三年夏,于阅武堂起芳乐苑。山石皆涂以五采;跨池水立紫阁诸楼观,壁上画男女私亵之像。种好树美竹,天时盛暑,未及经日,便就萎枯;于是徵求民家,望树便取,毁撤墙屋以移致之。朝栽暮拔,道路相继,花药杂草,亦复皆然。又于苑中立市,太官每旦进酒肉杂肴,使宫人屠酤。潘氏为市令,帝为市魁,执罚,争者就潘氏决判。帝有膂力,能担白虎幢。自制杂色锦伎衣,缀以金花玉镜众宝,逞诸意态。所宠群小党与三十一人,黄门十人。初任新蔡人徐世檦为直阁骁骑将军,凡有杀戮,皆其用命。杀徐孝嗣后,封为临汝县子。陈显达事起,加辅国将军。虽用护军崔慧景为都督,而兵权实在世檦。及事平,世檦谓人曰:五百人军主,能平万人都督。世檦亦知帝昏纵,密谓其党茹法珍、梅虫儿曰:何世天子无要人,但阿侬货主恶耳。法珍等争权,以白帝。帝稍恶其凶强,以二年正月,遣禁兵杀之,世檦拒战而死。自是法珍、虫儿用事,并为外监,口称诏敕;中书舍人王咺之与相唇齿,专掌文翰。其馀二十馀人,皆有势力。崔慧景平后,法珍封馀干县男,虫儿封竟陵县男。及义师起,江、郢二镇已降,帝游骋如旧,谓茹法珍曰:须来至白门前,当一决。义师至近郊,乃聚兵为固守之计。召王侯朝贵分置尚书都座及殿省。又信鬼神,崔慧景事时,拜蒋子文神为假黄钺、使持节、相国、太宰、大将军、录尚书、扬州牧、钟山王。至是又尊为皇帝,迎神像及诸庙杂神皆入后堂,使所亲巫朱光尚祷祀祈福。以冠军将军王珍国领三万人据大桁,莫有𩰚志,遣左右直长阉竖王宝孙督战,呼为王长子。宝孙切骂诸将帅,直阁将军席豪发愤突阵死。豪,骁将,既毙,众军于是土崩,军人从朱雀观上自投及赴淮死者无数。于是闭城自守,城内军事委王珍国。兖州刺史张稷入卫京师。以稷为副,实甲尤七万人。帝乌帽裤褶,备羽仪,登南掖门临望。又虚设铠马斋仗千人,皆张弓拔白,出东掖门,称蒋王出荡。素好𩰚军队,初使宫人为军,后乃用黄门。亲自临陈,诈被创,使人舆将去。至是于阅武堂设牙门军顿,每夜严警。帝于殿内骑马从凤庄门入徽明门,马被银莲叶具装铠,杂羽孔翠寄生,逐马左右卫从,书眠夜起如平常。闻外鼓叫声,被大红袍登景阳楼屋上望,弩几中之。众皆怠怨,不为致力。募兵出战,出城门数十步,皆坐甲而归。虑城外有伏兵,乃烧城傍诸府署,六门之内皆荡尽。城中阁道西掖门内,相聚为市,贩死牛马肉。帝初与群小计议,陈显达一战便败,崔慧景围城退走,谓义师远来,不过旬日,亦应散去,敕太官办樵米为百日粮而已。大桁败后,众情凶惧,法珍等恐人众惊走,故闭城不复出军。既而义师长围既立,堑栅严固;然后出荡,屡战不捷。帝尤惜金钱,不肯赏赐。法珍叩头请之,帝曰:贼来独取我耶。何为就我求物。后堂储数百具榜,启为城防;帝云拟作殿,竟不与。又催御府细作三百人精仗,待围解以拟屏除。金银雕镂杂物,倍急于常。王珍国、张稷惧祸及,率兵入殿,分军又从西上阁入后宫断之,御刀丰勇之为内应。是夜,帝在含德殿吹笙歌作女儿子。卧未熟,闻兵入,趋出北户,欲还后宫。清曜阁已闭,阉人禁防黄泰平以刀伤其膝,仆地。顾曰:奴反邪。直后张齐斩首送梁王。宣德太后令曰:皇室受终,祖宗齐圣,太祖高皇帝肇基骏命,膺箓受图,世祖武皇帝系明下武,高宗明皇帝重隆景业,咸降年不永,宫车早晏。皇祚之重,允属储元;而禀质凶愚,发于稚齿。爰自保姆,迄至成童,忍戾昏顽,触途必著。高宗留心正嫡,立嫡惟长,辅以群才,间以贤戚,内外维持,冀免多难,未及期稔,便逞屠戮。密戚近亲,元勋良辅,覆族歼门,旬月相系。凡所任杖,尽慝穷奸,皆营伍屠贩,容状险丑,身秉朝权,手断国命,诛戮无辜,纳其财产,睚眦之间,屠覆比屋。身居元首,好是贱事,危冠短服,坐卧以之。晨出夜反,无复已极,驱斥氓庶,巷无居人。老细奔遑,寘身无所。东迈西屏,北出南驱,负疾舆尸,填街塞陌。兴筑缮造,日夜不穷,晨构夕毁,朝穿暮塞。络以随珠,方斯已陋;饰以璧珰,曾何足道。时暑赫曦,流金铄石,移竹艺果,匪日伊夜,根未及植,叶已先枯,畚锸纷纭,勤倦无已。散费国储,专事浮饰,逼夺民财,自近及远,兆庶恇恇,流窜道路。府帑既竭,肆夺韨道,工商裨贩,行号道泣。屈此万乘,躬事角抵,昂首翘肩,逞能橦木,观者如堵,曾无怍容。芳乐、华林,并立阛阓,踞肆鼓刀,手铨轻重。干戈鼓噪,昏晓靡息,无戎而城,岂足云譬。至于居丧淫宴之愆,三年载弄之丑,反道违常之衅,牝鸡晨鸣之慝,于事已细,故可得而略也。罄楚、越之竹,未足以言,校辛、癸之君,岂或能匹。征东将军忠武奋发,投袂万里,光奉明圣,翌成中兴。乘胜席卷,扫清京邑,而群小靡识,婴城自固,缓戮稽诛,倏弥旬月。宜速剿定,宁我邦家。可潜遣间介,密宣此旨,忠勇齐奋,遄加荡扑,放斥昏凶,卫送外第。未亡人不幸,骤此百罹,感念存殁,心焉如割。奈何。奈何。又令依汉海昏侯故事,追封东昏侯。茹法珍、梅虫儿、王咺之等伏诛。丰勇之原死。
《南史·王镇之传》:镇之弟弘之,弘之孙晏,进号骠骑大将军,太子少傅,进爵为公。晏人望未重,又与上素疏,中兴初,虽以事计委任,而内相疑阻,晏无防意。既居朝端,事多专决,内外要职,并用周旋门义,每与上争用人。数呼相工自视,云当大贵。与客语,好屏人。上疑晏欲反,遂诛晏。晏未败前于北山庙荅赛夜还,晏醉,部伍人亦饮酒,羽仪错乱,前后十馀里中,不复禁制。识者云此不复久也。未几而败。
《侯景传》:景自篡立后。每登武帝所常幸殿,若有芒刺在身,恒闻叱咄者。又处宴居殿,一夜惊起,若有物扣其心。自是凡武帝所常居处,并不敢处。多在昭阳殿廊下。所居殿屋,常有鸺鹠鸟鸣呼,景恶之,每使人穷山野捕鸟。
《隋书·五行志》:侯景僭即尊号,升圆丘,行不能正履,有识者知其不免。景寻败。
梁元帝既平侯景,破萧纪,而有骄矜之色。性又沈猜,由是臣下离贰。即位三年而为西魏所陷,帝竟不得其死。
《南史·陆验、徐驎传》:验、驎,并吴郡吴人。朱异,其邑子也,两人递为少府丞、大韨令。并以苛刻为务,百贾畏之。异尤与之昵,世人谓之三蠹。司农卿傅岐,梗直士也,尝谓异曰:卿任参国钧,荣宠如此,比日所闻,鄙秽狼藉,若使圣主发悟,欲免得乎。异曰:外间谤讟,知之久矣,心苟无愧,何恤人言。岐谓人曰:朱彦和将死矣,恃谄以求容,肆辩以拒谏,闻难而不惧,知恶而不改。天夺其鉴,其能久乎。
《隋书·五行志》:陈司空侯安都,自以有安社稷之功,骄矜日甚,每侍宴酒酣,辄箕踞而坐。尝谓文帝曰:何如作临川王时。又借华林园水殿,与妻妾宾客置酒于其上,帝甚恶之。后竟诛死。
《册府元龟》:侯安都为镇北将军,率众与周文育西讨王琳,将发,王公已下饯于新林。安都跃马渡桥,人马俱坠水中,又坐䑽内,坠于橹井,时以为不祥。军至郢州,与琳合战,安都败绩,与周文育、徐敬成并为琳所囚。
《南史·陈后主本纪》:帝荒于酒色,不恤政事。左右嬖佞珥貂者五十人,妇人美貌丽服巧态以从者千馀人。常使张贵妃、孔贵人等八人夹坐,江总、孔范等十人预宴,号曰狎客。先令八妇人襞采笺,制五言诗,十客一时继和,迟则罚酒。君臣酣饮,从夕达旦,以此为常。而盛修宫室,无时休止。税江税韨,徵取百端。刑罚酷滥,牢狱常满。
《隋书·五行志》:陈后主时,有张贵妃、孔贵嫔,并有国色,称为妖艳。后主惑之,宠冠宫掖,每充侍从,诗酒为娱。一入后庭,数旬不出,荒淫侈靡,莫知纪极。府库空竭,头会箕敛,天下怨叛,将士离心。敌人鼓行而进,莫有死战之士。女德之咎也。及败亡之际,后主与孔姬俱投于井,隋师执张贵妃而戮之,以谢江东。《洪范五行传》曰:华者,犹荣华容色之象也。以色乱国,故谓华孽。陈祯明三年,隋师临江,后主从容而言曰:齐兵三来,周师再来,无弗摧败。彼何为者。都官尚书孔范曰:长江天堑,古以为限隔南北。今日北军岂能飞渡耶。臣每患官卑,彼若渡来,臣为太尉矣。后主大悦,因奏妓纵酒,赋诗不辍。心腹之痾也。存亡之机,定之俄顷,君臣旰食不暇,后主已不知惧,孔范从而荡之,天夺其心,曷能不败。陈国遂亡,范亦远徙。
陈后主每祀郊庙,必称疾不行。建宁令章华上书谏曰:拜三妃以临轩,祀宗庙而称疾,非祗肃之道。后主怒而斩之。又引江总、孔范等内宴,无复尊卑之序,号为狎客,专以诗酒为娱,不恤国政。秘书监傅縡上书谏曰:人君者,恭事上帝,子爱下人,省嗜欲,远邪佞,未明求衣,日旰忘食,是以泽被区宇,庆流子孙。陛下顷来,酒色过度,不虔郊庙大神,专媚淫昏之鬼。小人在侧,宦竖擅权,恶诚直如仇雠,视时人如草芥。后宫曳罗绮,厩马馀菽粟,百姓流离,转尸蔽野。神怒人怨,众叛亲离。臣恐东南王气,自斯而尽。后主不听,骄恣日甚。未几而国灭。
《魏书·太祖本纪》:天赐六年夏,帝不豫。初,帝服寒食散,自太医令阴羌死后,药数动发,至此愈甚。而灾变屡见,忧懑不安,或数日不食,或不寝达旦。归咎群下,喜怒乖常,谓百寮左右人不可信,虑如天文之占,或有肘腋之虞。追思既往成败得失,终日竟夜独语不止,若傍有鬼物对扬者。朝臣至前,追思旧恶皆见杀害,其馀或以颜色变动,或以喘息不调,或以行步乖节,或以言辞失措,帝皆以为怀恶在心,变见于外,乃手自殴击,死者皆陈天安殿前。于是朝野人情各怀危惧。有司懈怠,莫相督摄;百工偷劫,盗贼公行,巷里之间人为希少。帝亦闻之,曰:朕纵之使然,待过灾年,当为清治之尔。秋七月,慕容支属百馀家,谋欲外奔。发觉,伏诛,死者三百馀人。八月,卫王仪谋叛,赐死。冬十月戊辰,帝崩于天安殿,时年三十九。
《隋书·五行志》:神武时,司徒高昂尝诣相府,将直入门,门者止之。昂怒,引弓射门者,神武不之罪。寻为西魏所杀。
东魏武定五年,后齐文襄帝时为世子,属神武帝崩,秘不发丧,朝魏帝于邺。魏帝宴之,文襄起舞。及嗣位,又朝魏帝于邺,侍宴而惰。有识者知文襄之不免。后果为盗所害。
齐文宣帝尝宴于东山,投杯赫怒,下诏西伐,极陈甲兵之盛。既而泣谓群臣曰:黑衣非我所制。卒不行。有识者以帝精魄已乱,知帝祚之不永。帝后竟得心疾,耽荒酒色,性忽狂暴,数年而崩。
文宣帝末年,衣锦绮,傅粉黛,数为胡服,微行韨里。粉黛者,妇人之饰,阳为阴事,君变为臣之象也。及帝崩,太子嗣位,被废为济南王。又齐氏出自阴山,胡服者,将反初服也。锦䌽非帝王之法服,微服者布衣之事,齐亡之效也。
武成帝丁太后忧,绯袍如故。未几,登三台,置酒作乐,侍者进白袍,帝大怒,投之台下。未几而崩。
《北齐书·斛律羡传》:羡,武平元年,加骠骑大将军。时光子武都为兖州刺史。羡历事数帝,以谨直见推,虽极荣宠,不自矜尚,至是以合门贵盛,深以为忧。乃上书推让,乞解所职,优诏不许。其年秋,进爵荆山郡王。三年七月,光诛,敕使中领军贺拔伏恩等十馀人驿捕之。遣领军大将军鲜于桃枝、洛州行台仆射独孤永业便发定州骑卒续进,仍以永业代羡。伏恩等既至,门者白使人衷甲马汗,宜闭城门。羡曰:敕使岂可疑拒。出见之,伏恩把手,遂执之,死于长史厅事。临终叹曰:富贵如此,女为皇后,公主满家,常使三百兵,何得不败。及其五子世达、世迁、世辨、世酋、伏护,馀年十五已下者宥之。羡未诛前,忽令其在州诸子自伏护以下五六人,锁颈乘驴出城,合家皆泣送之至门,日晚而归。吏民莫不惊异。行燕郡守马嗣明,医术之士,为羡所钦爱,乃窃问之,答曰:须有禳厌。数日而有此变。《隋书·五行志》:齐后主有宠姬冯小怜,慧而有色,能弹琵琶,尤工歌舞。后主惑之,拜为淑妃。选䌽女数千,为之羽从,一女之饰,动费千金。帝从禽于三堆,而周师大至,边吏告急,相望于道。帝欲班师,小怜意不已,更请合围。帝从之。由是迟留,而晋州遂陷。后与周师相遇于晋州之下,坐小怜而失机者数矣,因而国灭。齐之士庶,至今咎之。
后齐后主为周师所迫,至邺集兵。斛律孝卿劝后主亲劳将士,宜流涕慷慨,以感激之,人当自奋。孝卿授之以辞,后主然之。及对众,嘿无所言,因赧然大笑,左右皆哂。将士怒曰:身尚如此,吾辈何急。由是皆无战心,俄为周师所虏。
[book_title]第一百三十九卷
第一百三十九卷目录
人事异部纪事四
人事异部杂录
庶徵典第一百三十九卷
人事异部纪事四
《周书·宣帝本纪》:帝之在东宫也,高祖虑其不堪承嗣,遇之甚严。朝见进止,与诸臣无异,虽隆寒盛暑,亦不得休息。性既嗜酒,高祖遂禁醪醴不许至东宫。帝每有过,辄加捶扑。尝谓之曰:古来太子被废者几人,馀儿岂不堪立耶。于是遣东宫官属录帝言语动作,每月奏闻,帝惮高祖威严,矫情修饰,以是过恶遂不外闻。嗣位之初,方逞其欲。大行在殡,曾无戚容,即阅视先帝宫人,逼为淫乱。才及踰年,便恣声乐,采择天下子女,以充后宫。好自矜夸,饰非拒谏。禅位之后,弥复骄奢,耽酗于后宫,或旬日不出。公卿近臣请事者,皆附奄官奏之。所居宫殿,帷帐皆饰以金玉珠宝,光华炫耀,极丽穷奢。及营洛阳宫,虽未成毕,其规模壮丽,踰于汉魏远矣。惟自尊崇,无所顾惮。国典朝仪,率情变改。后宫位号,莫能详录。每对臣下,自称为天。以五色土涂所御天德殿,各随方色。又于后宫与皇后等列坐,用宗庙礼器樽彝圭瓒之属以饮食焉。又令群臣朝天台者,皆致斋三日,清身一日。车旗章服,倍于前王之数。既自比上帝,不欲令人同己。尝自带绶及冠通天冠,加金附蝉,顾见侍臣武弁上有金蝉,及王公有绶者,并令去之。又不听人有高大之称,诸姓高者改为姜,九族称高祖者为长祖,曾祖为次长祖,官名凡称上及大者改为长,有天者亦改之。又令天下车皆以浑成木为轮,禁天下妇人皆不得施粉黛之饰,唯宫人得乘有辐车,加粉黛焉。西阳公温,杞国公亮之子,即帝之从祖兄子也。其妻尉迟氏有容色,因入朝,帝遂饮之以酒,逼而淫之。亮闻之,惧诛,乃反。才诛温,即追尉迟氏入宫,初为妃,寻立为皇后。每召侍臣谕议,唯欲兴造变革,未尝言及治政。其后游戏无恒,出入不饰,羽仪仗卫,晨出夜还。或幸天兴宫,或游道会苑,陪侍之官,皆不堪命。散乐杂戏鱼龙烂漫之伎,常在目前。好令京城少年为妇人服饰,入殿歌舞,与后宫观之,以为喜乐。摈斥近臣,多所猜忌。又𠫤于财,略无赐与。恐群臣规谏,不得行己之志,常遣左右密伺察之,动止所为,莫不抄录,小有乖违,辄加其罪。自公卿已下,皆被楚挞,其间诛戮黜免者,不可胜言。每笞捶人,皆以百二十为度,名曰天杖。宫人内职亦如之。后妃嫔御,虽被宠嬖,亦多被杖背。于是内外恐惧,人不自安,皆求苟免,莫有固志,重足累息,以逮于终。
大象元年十二月甲子,御正武殿,集百官及宫人内外命妇,大列妓乐,又纵胡人乞寒,用水浇沃为戏乐。乙丑,行幸洛阳。帝亲御驿马,日行三百里。四皇后及文武侍卫数百人,并乘驿以从。仍令四后方驾齐驱,或有先后,便加谴责,人马顿仆相属。
《隋书·五行志》:开皇中,房陵王勇之在东宫,及宜阳公王世积家,妇人所服领巾制同槊幡军帜。妇人为阴,臣象也,而服兵帜,臣有兵祸之应矣。勇竟以遇害,世积坐伏诛。
《炀帝本纪》:初,上自以藩王,次不当立,每矫情饰行,以钓虚名,阴有夺宗之计。时高祖雅信文献皇后,而性忌妾媵。皇太子勇内多嬖幸,以此失爱。帝后庭有子,皆不育之,示无私宠,取媚于后。大臣用事者,倾心与交。中使至第,无贵贱,皆曲承颜色,申以厚礼。婢仆往来者,无不称其仁孝。又常私入宫掖,密谋于献后,杨素等因机构扇,遂成废立。自高祖大渐,暨谅闇之中,烝淫无度,山陵始就,即事巡游,以天下承平日久,士马全盛,慨然慕秦皇、汉武之事。乃盛治宫室,穷极侈靡,召募行人,分使绝域。诸蕃至者,厚加礼赐,有不恭命,以兵击之。盛兴屯田于玉门、柳城之外。课天下富户,益韨武马,匹直十馀万,富强坐是冻馁者十家而九。帝性多诡谲,所幸之处,不欲人知。每之一所,辄数道置顿,四海珍羞殊味,水陆必备焉,求市者无远不至。郡县官人,竞为献食,丰厚者进擢,疏俭者获罪。奸吏侵渔,内外虚竭,头会箕敛,人不聊生。于时军国多务,日不暇给,帝方骄怠,恶闻政事,冤屈不治,奏请罕决。又猜忌臣下,无所专任,朝臣有不合意者,必搆其罪而族灭之。故高颎、贺若弼先皇心膂,参谋帷幄,张衡、李金才藩邸惟旧,绩著经纶,或恶其直道,或忿其正议,求其无形之罪,加以刎颈之诛。其馀事君尽礼,蹇蹇匪躬,无辜无罪,横受夷戮者,不可胜纪。政刑弛紊,贿货公行,莫敢正言,道路以目。六军不息,百役繁兴,行者不归,居者失业。人饥相食,邑落为墟,上不之恤也。东西游幸,靡有定居,每以供费不给,逆收数年之赋。所至唯与后宫流连沈湎,惟日不足,招迎姥媪,朝夕共肆丑言,又引少年,令与宫人秽乱,不轨不逊,以为娱乐。区宇之内,盗贼蜂起,劫掠从官,屠陷城邑,近臣互相掩蔽,隐贼数不以实对。或有言贼多者,辄大被诘责,各求苟免,上下相蒙,每出师徒,败亡相继。战士尽力,必不加赏,百姓无辜,咸受屠戮。黎庶愤怨,天下土崩,至于就擒而尤未之寤也。
《五行志》:炀帝自负才学,每骄天下之士。尝谓侍臣曰:天下当谓朕承藉馀绪而有四海耶。设令朕与士大夫高选,亦当为天子矣。谓当世之贤,皆所不逮。《书》云:谓人莫己若者亡。帝自矜己以轻天下,能不亡乎。帝又言习吴音,其后竟终于江都,此亦鲁襄公终于楚宫之类也。
《册府元龟》:越王贞为豫州刺史则天垂拱中贞子博州刺史琅邪王冲据博州举兵贞应之尝游于城西水门桥临水自鉴不见其首心甚恶之未几祸及《唐书·常山悯王承乾传》:承乾立为皇太子。临朝,言谆谆必忠孝,退乃与群不逞狎慢。左右或进谏,危坐敛容,痛自咎,饰非辩给,谏者拜答不暇。时魏王泰有美名,帝爱重。而承乾病足,不良行,且惧废,与泰交恶。东宫有俳儿,善姿首,承乾嬖爱,帝闻震怒,收儿杀之,坐死者数人。承乾意为泰告,望甚。内念儿不已,筑室图其像,赠官树碑,为起冢苑中,朝夕祭。承乾至其处徘徊,涕数行下,愈怨怼,称疾不朝,累数月。使户奴数十百人习音声,学胡人椎髻,剪䌽为舞衣,寻橦跳剑,鼓鞞声通昼夜不绝。造大铜炉、六熟鼎,招亡奴盗取人牛马,亲视烹燖,召所幸厮养供食之。又好突厥言及所服,选貌类胡者,被以羊裘,辫发,五人连一落,张毡舍,造五狼头纛,分戟为阵,系幡旗,设穹庐自居,使诸部敛羊以烹,抽佩刀割肉相啖。承乾身作可汗死。使众号哭剺面,奔马环临之。忽复起曰:使我有天下,将数万骑到金城,然后解发,委身思摩,当一设,顾不快耶。左右私相语,以为妖。又襞毡为铠,列丹帜,勒部阵,与汉王元昌分统,大呼击刺为乐。不用命者,拔树抶之,或至死,轻者辄腐之。尝曰:我作天子,当肆吾欲;有谏者,我杀之,杀五百人,岂不定。召刺客纥干承基等谋杀魏王泰,不克,遂与侯君集谋以兵入西宫。承基上变,废为庶人,徙黔州。死。
《越王贞传》:中宗废居房陵,贞及子琅琊王冲计议反正。兵败仰药死。始,贞临水自鉴,不见其首,恶之,未几及祸。
《五行志》:元宗好𩰚鸡,贵臣、外戚皆尚之,贫者或弄木鸡,识者以为:鸡,酉属,帝生之岁也;𩰚者,兵象。近鸡祸也。
《开元天宝遗事》:宫中嫔妃辈,施素粉于两颊,相号为泪妆。识者以为不祥。后有禄山之乱。明皇与贵妃,每至酒酣,使妃子统宫妓百馀人,帝统小中贵百馀人,排两阵于掖庭中,目为风流阵。以霞帔锦被张之为旗帜,攻击相𩰚,败者罚之巨觥,以戏笑。时议以为不祥之兆。后果有禄山兵乱。天意人事,不偶然也。《册府元龟》:刘辟为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府行军司马。辟尝病,见问疾者,皆以手据地,倒行入辟口。辟因饥,裂食之。唯卢文若至,则如平常,故尤与文若相睦。卒以同恶,族其家。
《云溪友议》:邕州蔡大夫京者,故令狐相公镇楚滑台之日,因道场,见于僧中,令京挈瓶钵。彭阳公曰:此童眉目疏秀,进退不慑,惜其卑幼,可以劝学。因师从之,乃得倍相国子弟。〈青州尚书,绪丞相总纶也〉后以进士举上第,乃彭阳令狐公之举也。寻又学究登科,而作尉畿服。既为御史,覆狱淮南。李相公绅忧悸而已,颇得绣衣之称。〈吴汝南诣申冤,蔡君先谤之曰:是主上忧国之时,乃臣下徇私之日。〉谪居澧州,为厉员外。元所辱,稍迁抚州刺史,常称宇内无人对。僧徒则非大品之谈,遇道流则言五千之义,接儒士则比端木之贤,于仲尼次论《周易》,则评先圣之谬。来者纵得相许,有始而无卒焉。〈谓丁遐秀才等〉郡有汝水为放生池,不与渔罟之事。忽一人,乘小舟,钓于此。蔡君随遣吏捕之。钓者乃为诗曰:抛却长竿捲却丝,手携蓑笠献新诗。临川太守清如镜,不是渔人下钓时。京览诗,乃召之,已去,竟不言其姓字。或有识者,曰:野人张顶也。〈顶字不惑,本姓王,隐不言〉蔡牧益自骄矜,作诗以责商山四老。曰:秦末家家思逐鹿,商山四皓独忘机。如何鬓发霜相似,更出深山定是非。及假节邕郊,道经湘口,零陵郑太守史与京同年,远以酒乐相迓。座有琼枝者,郑君之所爱,而席之最殊也。蔡强夺之而行,郑莫之禁。邕郊所为,多类此。为德义者见鄙,终不悛也。行泊中,兴颂所〈地名在浯溪〉僶俛不前,题篇久之,似有怅怅之意。才到邕南,制禦失律,伏法。湘川权厝,于此二子延近,号诉苍天,未终丧而俱逝。论者以妄责四皓,而欲买山于浯溪之间,不徒言哉。诗曰:停桡积水中,举目孤烟外。借问浯溪人,谁家有山卖。
《唐书·王守澄传》:宪宗喜方士说,诏天下求其人,宰相皇甫镈、左金吾将军李道古等白见杨仁昼、浮屠大通。仁昼更姓名曰柳泌,大通自言寿百五十岁,有不死药,并待诏翰林。虢人田元佐言有秘方,能化瓦砾为黄金,诏除虢令,与董景珍、李元戢皆介泌、大通荐于天子,天子惑其说。泌以金石进帝饵之,躁甚,数暴怒,恚责左右,踵得罪,禁中累息,帝自是不豫。十五年,罢元会,群臣危恐,会义成刘悟来朝,赐对麟德殿,悟出曰:上体平矣。内外乃安。是夜,守澄与内常侍陈弘志弑帝于中和殿,缘所饵,以暴崩告天下。
《刘克明传》:克明,亦亡所来,得幸敬宗。敬宗善击毬,于是陶元皓、靳遂良、赵士则、李公定、石定宽以毬工得见便殿,内籍宣徽院或教坊,然皆出神策隶卒或里闾恶少年,帝与狎息殿中为戏乐。四方闻之,争以趫勇进于帝。尝阅角抵三殿,有碎首断臂,流血庭中,帝欢甚,厚赐之,夜分罢。所亲近既皆凶不逞,又小过必责辱,自是怨望。帝夜艾自捕狐狸为乐,谓之打夜狐,中人许遂振、李少端、鱼志弘侍从不及,皆削秩。帝猎夜还,与克明、田务澄、许文端、石定宽、苏佐明、王嘉宪、阎惟直等二十有八人群饮,既酣,帝更衣,烛忽灭,克明与佐明、定宽弑帝更衣室,矫诏召翰林学士路隋作诏书,命绛王领军国事。
《剧谈录》:咸通中,有中牟尉李浔,寓居圃田别墅,禀性刚戾,不以鬼神为意。每见人衔杯酹酒,无不怒而止之。一旦,暴得风眩,方卧檐庑之下,忽有田父立于榻前,云:邻伍间欲来省疾,见数人形貌尪劣,服饰或青或紫,后有矮仆,提酒两壶,相与历阶而上,左右妻孥悉无所睹。谓浔曰:尔当日负气,忽于我曹,至于醪醴之间,必为他人爱惜。今有醇酎数斗,众欲遗君一醉。俄以巨盆满酌,逼饮两壶,俱尽床笫,衾裯皆是馀沥。将出,谓浔曰:何似当时惜酒。自兹百骸昏悴如病。宿酲寝瘵,惙然数月,方愈。冯给事为郑州刺史亲召李生而说之。
《唐书·田令孜传》:僖宗喜𩰚鹅走马,数幸六王宅、兴庆池与诸王𩰚鹅,一鹅至五十万钱。与内园小儿尤昵狎,倚宠暴横。始,帝为王时,与令孜同卧起,至是以其知书能处事,又帝资狂昏,故政事一委之,呼为父。而荒酣无检,发左藏、齐天诸库金币,赐伎子歌儿者日钜万,国用耗尽。令孜语内园小儿尹希复、王士成等,劝帝籍京师两韨蕃旅、华商宝货举送内库,使者监閟匮坊茶閤,有来诉者皆杖死京兆府。令孜知帝不足惮,则贩鬻官爵,除拜不待旨,假赐绯紫不以闻。百度崩弛,内外垢玩。既所在盗起,上下相掩匿,帝不及知。是时贤人无在者,惟佞鄙沓贪相与备员,偷安噤默而已。
《北梦琐言》:蜀朝东川节度许存,太师有功勋臣也。其子承杰,即故黔使君实之子,随母嫁许然,其骄贵僭越,少有伦比。作都头军籍,只一百二十有七人,是音声伎术,即出同节。使行李,凡从行之物,一切奢大,骑碧暖座,垂鱼纷错,每修书题印章,微有浸渍,即必改换,书吏苦之。流辈以为话端,皆推茂刺顾叟为首。许公他日有会,乃谓顾曰:阁下何太谈谤。顾乃分疏,因指同席数人为證。顾为以对,逡巡乃曰:三哥不用草,草碧暖座,为众所知。至于鱼袋上铸蓬莱山,非我唱扬。席上愈笑,方知鱼袋,更僭也,刺茂州入蕃,落为蕃酋害之。
《五代史·张宪传》:宪为东都副留守。宪精于吏事,甚有能政。庄宗幸东都,定州王都来朝,庄宗命宪治鞠场,与都击鞠。初,庄宗建号于东都,以鞠场为即位坛,于是宪言:即位坛,王者所以兴也。汉鄗南、魏繁阳坛,至今皆在,不可毁。乃别治宫西为鞠场,场未成,庄宗怒,命两虞候亟毁坛以为场。宪退而叹曰:此不祥之兆也。
《册府元龟》:王殷为邺都留守,以太祖郊礼入觐,令为内外巡警,有震主之势,人颇忧之。太祖力疾,坐滋福殿,降制:流窜人都城,乃命杀之。众情乃安。殷之入觐,都人饯之离亭上,马失镫翻堕于地,人讶其不祥。太祖寻令澶帅郑仁诲之。邺殷次子为衙内指挥使,不出候谒,诛之。迁其家属于登州。
《宋史·张美传》:美为右领军卫大将军,权判三司。世宗征淮南,留美为大内部署。一日,方假寐,忽觉心动,遽惊起行视宫城中。少顷,内酝署火起,既有备,即扑灭之。俄真授三司使。
《徐休复传》:休复知广州。雍熙二年,就迁比部郎中,充枢密直学士,赐金紫,依旧知州事。休复与转运使王延范不协,乃奏延范私养术士,厚待过客,抚部下吏有恩,发书与故人韦务升作隐语,侦朝廷事,反状已具。诏遣内侍阎承翰与休复同按劾之,遂抵于法。端拱初,加左谏议大夫,召为户部使。淳化元年,罢使,迁给事中,连知青、潞二州。休复先上言,以父母槁葬青社,愿得领州事,因营丘垄。至青州踰年,但聚财殖货,终不言葬事。至潞州数月,疡生于脑。既而疾甚,若见王延范,休复但号呼称死罪,后数日卒。
《苏晓传》:晓,字表东,京兆武功人。长兴初,辟邓州从事。汉祖镇太原,表为观察支使。周广顺初,由华州支使入为大理正。以谳狱有功,迁少卿。显德中,历屯田郎中。宋初,诏与窦仪、奚屿、张希让等同详定《刑统》为三十卷及《编敕》四卷。建隆四年,权大理少卿事,迁度支郎中。乾德三年,出为淮南转运使,建议榷蕲、黄、舒、庐、寿五州茶,置十四场,规其利,岁入百馀万缗。开宝三年,迁司勋郎中,改西川转运使,仍掌京城市征。先是,朝廷遣供备库事李守信市木秦、陇间,守信盗官钱钜万,既受代,为部下所发,守信至中牟,自刭于传舍。太祖命晓案之,逮捕甚众。右拾遗、通判秦州马适妻李,即守信息女。守信尝用木为筏以遗适,晓得守信所送书以进,太祖将舍之,晓上章固请寘于法,仍籍其家。馀所连及者,多至破产,尽得所隐没官钱。擢拜晓右谏议大夫、判大理寺,赐金紫,迁左谏议大夫。七年,监在京商税。九年六月,卒,年七十三。晓深文少恩,当时号为酷吏。及卒,无子,有一女甚钟爱,亦先晓卒,人以为深刻所致。
《李符传》:符历三司副使。太平兴国七年,开封尹秦王廷美出守西京,以符知开封府。廷美事发,太宗令归第省过。赵普令符上言:廷美在西洛非便,恐有他变,宜迁远郡,以绝人望。遂有房陵之贬。普恐泄言,坐符用刑不当,贬宁国军行军司马。卢多逊贬崖州也,符白普曰:珠崖虽远在海中,而水土颇善。春州稍近,瘴气甚毒,至者必死,愿徙多逊处之。普不答。先是,太宗尹京,符因宋琪荐弥德超事藩邸。符贬,德超为枢密副使,屡称其冤。会德超以事贬,帝恶其朋党,徙符岭表,普移符知春州。至郡岁馀卒,年五十九。符无文学,有吏干,好希人主意以求进用,终以此败。
《田况传》:始,契丹寇澶州,略得数百人,以属其父延昭。延昭哀之,悉纵去,因自脱归中国。延昭生八男,子多知名,况长子也。保州之役,况坑杀降卒数百人,朝廷壮其决,后大用之。然卒无子,以兄子为后。
《王彦超传》:彦超封邠国公,表求致仕。初,彦超将致政,每诫诸子曰:吾累为统帅,杀人多矣,身死得免为幸,必无阴德以及后,汝曹勉为善事以自庇。及卒,诸子果无达者。宣化门内有大第,园林甚盛,不十馀年,其家已鬻之矣。
《卢多逊传》:多逊父亿,性俭素,自奉甚薄。及多逊贵显,赐赉优厚,服用渐侈,愀然不乐,谓亲友曰:家世儒素,一旦富贵暴至,吾未知税驾之所。后多逊果败,人服其识。
《贾黄中传》:淳熙五年,知襄州,上言母老乞留京,改知澶州。辞日,上戒之曰:夫小心翼翼,君臣皆当然;若太过,则失大臣之体。黄中顿首谢。上因谓侍臣曰:朕尝念其母有贤德,七十馀年未觉老,每与之语,甚明敏。黄中终日忧畏,必先其母老矣。至道二年,以疾卒,年五十六,其母尚无恙,卒如上言。
《三朝圣政录》:真宗皇帝,因元夕御楼观灯,见都人熙熙举酒,顾宰执曰:祖宗创业艰难,朕今获睹太平,与卿等同庆。宰执称贺,皆饮釂,独李文靖沆终觞不怿。明日,王文正旦,问其所以,且曰:上昨日宣劝欢甚,公不肯少有将顺,何也。文靖曰:太平二字,尝恐谀佞之臣,以之藉口干进。今人主自用此誇耀臣下,则忠鲠何由以进。既谓太平,则求祥瑞而封禅之说进。若必为之,则耗帑藏而轻民力。万一有患生于意外,则何以支吾。沆老矣,兹事必不亲见,参政他日当之矣,其后四方奏祥瑞无虚日,东封西祀,讲求典礼,纷然不可遏。王公追思其言,叹曰:李文靖真圣人也。求文靖画像,置于书室中,而日拜之。予屡见前辈说此,询于两家子孙,其言皆同。
《宋史·周恭肃王元俨传》:元俨子允良,封华原郡王,改襄阳,由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侍中,至太保、中书令。好酣寝,以日为夜,由是一宫之人皆昼睡夕兴。薨,赠定王,有司以其反易晦明,谥曰荣易。
《温公续诗话》:梅圣俞之卒也,余与宋子才选、韩钦圣宗彦、沈文通遘,俱为三司僚属,共痛惜之。子才曰:比见圣俞面,光泽特甚,意为充盛,不知乃为不祥也。时钦圣面亦光泽,文通指之曰:次至钦圣矣。众皆尤其暴谑。不数月,钦圣抱疾而卒。俞谓文通曰:君虽不为咒诅,亦戏杀耳。此虽无预时事,然以其与圣俞同时,事又相类,故附之。
《宋史·王韶传》:韶,德安人。交亲多楚人,依韶求仕,乃分属诸将,或杀降羌老弱予以首为功级。韶晚节言动不常,颇若狂病状。既病疽,洞见五脏,盖亦多杀之徵云。
《可谈》:王安礼,尚气不下人。绍圣初,起师太原,过阙许见时枢府虚位,安礼锐意士,亦属望,将至京师,答诸公远迎书,自两制而下,皆榻角一匾封,语傲礼简,或于上前言其素行。既对促赴新任,怏怏数月而死。《桯史》:宣和之季,京师士庶,竞以鹅黄为腹围,谓之腰上黄。妇人便服,不施衿纽,束身短制,谓之不制衿。始自宫掖,未几而通国皆服之。明年,徽宗内禅,称上皇,竟有青城之邀,而金乱,卒不能制。斯亦服妖之比欤。《清波杂志》:蔡攸副童贯出师北伐,有少保节度使与宣抚副使二认旗从于后。次日,执旗兵逃去,二旗亦失之。识者知为不祥。既行,徽宗与其父京曰:攸辞日,奏:功成后,要问赦。觅念四五,都知其英气如此。京但谢以小子无状,二人乃上宠嫔。念四者,阎婕妤也。《金史·张仲轲传》:仲轲,幼名牛儿,市井无赖,说传奇小说,杂以俳优诙谐语为业。海陵引之左右,以资戏笑。海陵封岐国王,以为书表,及即位,为秘书郎。海陵尝对仲轲与妃嫔亵渎,仲轲但称死罪,不敢仰视。又尝令仲轲裸形以观之,侍臣往往裸褫,虽徒单贞亦不免此。兵部侍郎完颜普连、大兴少尹李惇皆以赃败,海陵置之要近。伶人千庆儿官五品、大氏家奴王之彰为秘书郎。之彰置珠偏僻,海陵亲视之,不以为亵。唐括辩家奴和尚、乌带家奴葛温、葛鲁,皆置宿卫,有侥倖至一品者。左右或无官职人,或以名呼之,即受以显阶,海陵语其人曰:尔复能名之乎。尝置黄金裀褥间,喜之者令自取之,其滥赐如此。
《元史·哈麻传》:哈麻尝阴进西天僧以运气术媚帝,帝习为之,号演揲儿法。演揲儿,华言大喜乐也。哈麻之妹婿集贤学士秃鲁帖木儿,故有宠于帝,与老的沙、八郎、答剌马吉的、波迪哇儿祃等十人,俱号倚纳。秃鲁帖木儿性奸狡,帝爱之,言听计从,亦荐西蕃僧伽璘真于帝。其僧善秘密法,谓帝曰:陛下虽尊居万乘,富有四海,不过保有见世而已。人生能几何,当受此秘密大喜乐禅定。帝又习之,共法亦名双修法。曰演揲儿,曰秘密,皆房中术也。帝乃诏西天僧为司徒,西蕃僧为大元国师。其徒皆娶良家女,或四人、或三人奉之,谓之供养。于是帝日从事于其法,广取女妇,惟淫戏是乐。又选采女为十六天魔舞。八郎者,帝诸弟,与其所谓倚纳者,皆在帝前相与亵狎,甚至男女裸处,号所处室曰即兀该,华言事事无碍也。君臣宣淫,而群僧出入禁中,无所禁止,丑声秽行,著闻于外,虽市井之人,亦恶闻之。皇太子年日以长,尤深疾秃鲁帖木儿等所为,欲去之未能也。
《见闻纪训》:同年,建德王本立名建,尝语余曰:渠为诸生时,提学岁考之后,适有分守某参政行县,诸生谒见间,言及考事,惟问案首姓名,帮补进学人数而止,馀不问焉。越数日,分巡,某佥事继至,亦对诸生言及考事,惟问黜退停降扑责人数而止,馀不问焉。诸生乃私相论曰:二公发问,相反如此,吾属识之。且观二公去后,禄位何如。乃后分守公官至户部侍郎,子相继登第。佥事公升陕西副使,遇安化王作乱,腰斩之。吁,岂谓一问遂能致祸福哉。盖言者,心之声,而行之表也。存心仁厚,则一言一行,动依于厚焉。存心刻薄,则一言一行,动依于薄焉。君子以厚德载物,彼残忍刻薄之人,岂享福禄之器哉。
正德三年,州大旱,各乡颗粒无收,独吾村赖堰水,大稔。州官概申灾得蠲租。明年,又有大水,各乡田禾渰没殆尽,而吾村颇高阜,又独稔。州官又概申灾租,又得免,且得买各乡所鬻产及器皿,诸物价廉,获利三倍,于是大家小户,狼戾屑越,戏剧宴饮,无日不尔。意扬扬,自以为乐也。余乃谓家叔兄曰:吾村当有奇祸。家叔兄问:何也。余曰:无福消受耳。吾家与郁与张,根基稍厚,犹或小可。彼俞费芮李四,小姓,恐不免也。家叔兄殊不以为然。未几,村大疫,四家男妇,死无孑遗,惟费氏仅存五六丁耳。至此,家叔兄稍动念,问:吾三家,毕竟何如。余曰:虽无彼四家之甚,损耗恐终有之。越一年,果陆续俱罹回禄。嗟余为此言,岂无稽哉。大抵越冒之利,鬼神所忌,而祸福倚伏,亦乘除之数。况又暴殄天物耶。
《龙西溪佥》:宪名宽,语我曰:往年在京师,其同年友某行人,一日过西溪邸,谋曰:吾欲注门籍几日,何如。西溪问故。答曰:近有湖广差,我将避之耳。西溪曰:何哉,湖广非险远,况尊翁在堂,便道一省觐,岂不善,乃欲避耶。行人曰:实不然。吾闻吏部将选科道,若承此差,恐不得与选。吾且避之,则杨子山当行。〈子山名艮乃次某行人者〉西溪曰:若为此,吾不敢阻君。行人竟称病,注门籍。不意才数日,吏部遽开,某行人势不可即出,杨应上选,遂得吏科给事中。某行人徒抚膺怅恨而已。可见为谋不臧,适以自败,反以成他人之功,良可哂也已。梅溪一富翁,最贪,而吝之极。银币钱谷,日益充积。余每对钱焕卿曰:此人当有奇祸。问曰:何也。曰:财积不散,又无一善状,欲无殃,得乎。过二三年,余又曰:此人祸且至矣。钱又问:何也。曰:曩惟贪吝,可鄙而已。近闻渐骄横,非速祸哉。未几,为贼刺杀之。
人事异部杂录
《王充·论衡·语增篇》:传言:纣悬肉以为林,令男女裸而相逐其间,是为醉乐淫戏,无节度也。夫肉当内于口,口之所食,宜洁不辱。今言男女裸相逐其间,何等洁者。如以醉而不计洁辱,则当云浴于酒中,而裸相逐于肉间。何为不肯浴于酒中。以不言浴于酒,知不裸相逐于肉间。传者之说,或言:车行酒,骑行炙,百二十日为一夜。夫言:用酒为池,则言其车行酒非也;言其悬肉为林,即言骑行炙非也。或时纣沈湎覆酒,滂沲于地,即言以酒为池。酿酒糟积聚,则言糟为丘。悬肉以林,则言肉为林。林中幽冥,人时走戏其中,则言裸相逐。或时载酒用鹿车,则言车行酒、骑行炙。或时十数夜,则言其百二十。或时醉不知问日数,则言其亡甲子。周公封康叔,告以纣用酒期于悉极,欲以戒之也。而不言糟丘酒池,悬肉为林,长夜之饮,亡其甲子。圣人不言,殆非实也。
《物类相感志》:眼瞤,人或目瞤,有吉凶不常,若他人思己则动,或被咒咀动,占法各别。
愿言则嚏,愿言思我也,思念则我嚏也。今俗间云:嚏言他说我。
耳鸣,人耳鸣,急似击铜器之韵者,同岁人死。俗占尤验。
颐痒,人或下颐无故搔痒,不可止,当食异物。不然有馈珍鲜,与食指动同。
食指动,人将食异物,则食指预动。昔楚人献鼋于郑公子家,子公食指动,谓子家曰:必尝异味。宰人解鼋食,大夫不与子公,子公乃染指于鼎,尝之而出。中指动,臧肴,字宣卿,有孝性。尝从父宿直廷尉府。母在家暴亡,肴左右手中指动,忽痛不得寝。及旦,家信至,果报凶问也。
有丧,折爪,陈宣太后章氏,手爪长寸,色红白,有期功之丧至,则一爪先折。
肉痛,齐人,陵人也,代为邑书史。父值在家病亡。信未至,齐人谓人曰:比者肉痛,心烦如有截割,必有异焉。信至,果父病寻亡。
心痛,乐颐之,字文德,南人也。仕为京府参军。父在郢亡,颐之忽心痛涕恋,因请归。中路,果凶问至焉。母乳出,朱修之戍滑台,被燕将围,粮尽,将士薰鼠食之。被围久,母常悲忧。一旦乳汁惊出,母恸,告家人曰:我老,非复有乳汁时。今恐修之必没贼矣。果其日,克滑台。其感有如此者。
母病,子心痛。唐初,张志安在乡里,称孝,差为里户,在县。忽称母疾,白县令。令问之,志安曰:母有疾,志安亦患。志安适心痛,是知母有疾。令拘之,差人覆之,果如所说。寻奏高祖,表门闾,拜散骑常侍。
父死,子心痛。唐裴敬彝父,为陈王典所杀。敬彝时在城,忽自觉流涕,不食。谓人曰:我大人凡有痛处,我即不安。今日心痛,手足如废,事在不测。遂归觐,父果死矣。
爪花,人或爪甲上生白瑕,拂拂然,世谓之爪花。得服饰之兆。俗人为验过无失。
[book_title]第一百四十卷
第一百四十卷目录
人异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春秋纬〈孔演图 潜潭巴〉
汉书〈五行志〉
管窥辑要〈异人见占 人死复生占 人化异物占 人生子异常占 人生子异形占 人生子多占 人生异物占〉
人异部汇考二
商〈帝辛一则〉
周〈顷王一则 灵王一则 显王一则〉
秦〈始皇一则〉
汉〈景帝一则 成帝建始一则 绥和一则 哀帝建平二则 平帝元始一则 新莽建国二则 天凤一则〉
后汉〈安帝永初一则 永宁一则 灵帝建宁一则 熹平一则 光和四则 中平二则 献帝初平一则 建安三则〉
魏〈文帝黄初一则 明帝太和一则 青龙一则 陈留王咸熙一则〉
吴〈大帝赤乌一则 景帝永安一则〉
晋〈武帝泰始二则 咸宁一则 惠帝元康一则 永宁一则 太安一则 光熙一则 怀帝永嘉二则 悯帝建兴二则 元帝太兴二则 明帝大宁一则 成帝咸康一则 康帝建元一则 孝武帝宁康则则 安帝义熙三则 恭帝元熙一则〉
宋〈文帝元嘉一则 孝武帝大明一则 明帝泰豫一则 后废帝元徽一则〉
南齐〈武帝永明一则〉
梁〈武帝天监一则 太清一则 简文帝大宝一则 元帝承圣一则〉
陈〈武帝永定一则 宣帝大建一则 后主至德一则 祯明一则〉
北魏〈太宗永兴一则 高祖延兴一则 太和一则 肃宗熙平一则 正光一则 敬宗永安一则〉
北齐〈文宣帝天保一则 后主一则〉
北周〈武帝保定一则〉
隋〈文帝开皇二则 仁寿一则 炀帝大业五则〉
庶徵典第一百四十卷
人异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仲春之月,雷乃发声,先雷三日,奋木铎以令兆民曰:雷将发声,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备,必有凶灾。
〈集说〉严陵方氏曰:不备,言百骸九窍之或亏,以其感怠慢之气而孕,故如此。
《春秋纬》《孔演图》
八政不中,则人无唇。
《潜潭巴》
女子化为丈夫,贤人去位,君独居,丈夫化为女子,阴气淖,小人聚。
《汉书》《五行志》
《传》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厥罚恒雨,厥极恶。时则有下体生上之痾。人君行己,体貌不恭,怠慢骄蹇,则不能敬万事,失在狂易,故其咎狂也。水伤百谷,衣食不足,则奸宄并作,故其极恶也。一曰,民多被刑,或形貌丑恶,亦是也。上失威仪,则下有贼臣害君上者,故有下体生于上之痾。刘歆貌传曰有鼻痾。言之不从,是谓不艾,厥咎僭,厥罚恒阳,厥极忧。时则有口舌之痾,人多病口喉咳者。
视之不明,是谓不悊,厥咎舒,厥罚恒奥,厥极疾。时则有目痾。离为火为目。及人,则多病目者,故有目痾。火色赤。凡视伤者病火气,火气伤则水沴之。京房易传曰:尊卑不别,厥妖生女赤毛。
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急,厥罚恒寒,厥极贫。时则有耳痾。及人,则多病耳者,故有耳痾。
《传》曰:思心之不,是谓不圣,厥咎霿,厥罚恒风,厥极凶短折。时则有心腹之痾。常风伤物,故其极凶短折也。伤人曰凶,禽兽曰短,草木曰折。一曰,凶,夭也;兄丧弟曰短,父丧子曰折。及人,则多病心腹者,故有心腹之痾也。
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厥咎眊,厥罚恒阴,厥极弱。时则有下人伐上之痾。人君貌言视听思心五事皆失,不得其中,则不能立万事,失在眊悖。君乱且弱,不有明王之诛,则有篡弑之祸,故有下人伐上之痾。刘歆皇极传曰有下体生上之痾。说以为下人伐上,天诛已成,不得复为痾云。
京房易传曰:女子化为丈夫,兹谓阴昌,贱人为王;丈夫化为女子,兹谓阴胜,厥咎亡。一曰,男化为女,宫刑滥也;女化为男,妇政行也。
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子三年不改父道,思慕不皇,亦重见先人之非,不则为私,厥妖人死复生。一曰,至阴为阳,下人为上。
睽孤,见豕负涂,厥妖人生两头。下相攘善,妖亦同。人若六畜首目在下,兹谓亡上,正将变更。凡妖之作,以谴失正,各象其类。二首,下不一也;足多,所任邪也;足少,下不胜任,或不任下也。凡下体生于上,不敬也;上体生于下,媟渎也;生非其类,淫乱也;人生而大,上速成也;生而能言,好虚也。群妖推此类,不改乃成凶也。冢宰专政,厥妖人生角。妖言动众,兹谓不信,路将亡人,司马死。
《管窥辑要》《异人见占》
长人见,其国亡。
有人入殿,不知其名,大水为灾,群猾并谋,其国易政。地中出人,京房曰:君忧民流,亡国亡地。
《人死复生占》
人死复生,国有大病,五谷死伤,兵起。京房。曰:子不三年改父之道而为私,厥妖人死复生;又曰,至阴为阳,下人为上;又曰,死人复行,五谷不登,兵大起;一曰,死人复生,废家得位。
《人化异物占》
人生角:京房曰:权臣专政,厥妖人生角,天下兵。角,兵象也。曰:人生角,下反上。
人化为兽,国无政化,将亡之兆。
男子化为妇人,《潜潭巴》曰:小人聚,天子弱,则丈夫化为女子。京房曰:男化为女,兹谓阴胜阳,柔胜刚,其国亡。一曰:有异姓奸夺主国者。
妇人化为男子,《潜潭巴》曰:贤人去,天子独,则妇人化为丈夫。京房曰:女化为男,兹谓阴昌,贱人为政,其国必亡。又曰君将绝嗣,一曰将有易代。
《人生子异常占》
人生而能言,京房曰:言之不从,则人生而能言,天使我代其言也。《地镜》曰:国多谗贼,则有人生而能言,又曰人生而言,善恶如其言。
人生而能行,京房曰:其国不昌,君有忧。又曰自受其殃,黔首散亡。《地镜》曰:王事急,民欲流亡,国有兵。
《人生子异形占》
人生子二首不一也,足多所任。邪也,足少,下不胜任也;下体生上,不敬之咎也;上体生下,媟渎之应也;生非其类,淫乱;生而能言,好虐也。凡人病,皆以此推之。人生子多首,君王有咎,民饥流亡。
人生二首,不出三年,王者起征四方,为首者亡。一曰天下有二王。
人生五首,天下大猾,起三首以上。
人生子首在背,天下易乡。
人生而首目在下,兹谓无上,国易政。
人生子而大头有发,蹠反向上,下人伐上。
人生大头,不出三年,兵伐其邑。
人生子有四目,天下忧,民流亡。不出一年大旱。一曰天下主凶。
人生一目,国不安生;三目,兵起横害;四目两首,主亡。人生子二口,五谷不登,百姓丧亡,京房曰:人生二口以上,国忧兵起。有十口,《春秋·孔演图》曰:国将亡,阴不胜阳,怨望则十口之人出。
人生子有长舌,天下有兵。
人生一耳,君不聪;二耳以上,是谓多方,其国无主;一曰是谓多听,其国无定。
人生二鼻,民谋其主。
人生一手,其国有咎,三臂有反臣,三手以上臣谋主。人生三足,天下起兵,《天镜》曰:是谓大役,其国东西移走,一曰不出三年,其国兵丧。一足是谓不行国无主。人生足小,京房曰:是谓不约。不出三年,其国消亡。人生三十指,其邑民流亡。
人生有两身,世主被殃,人民散亡。
人生有二背,臣反主亡。
人生有两腹,不出年岁大熟,国以雠亡。
人生有三腹,其国分。
人生目在首上反后,天子亡;目著腹,《天镜》曰:五谷熟横兵起;目在顶背,天子不安;在背及手,天下有大事;生腹下,天下暌隔不相见;在阴,天子失位;在踵及足,是谓下视,天下大兵。
人生口在手指及脑,国主亡;在四肢同在腹旁,天下有兵。一曰五谷丰熟,口在节,天下饥,人流亡。生两口皆背,天镜曰人民安,五谷昌。
人生鼻在顶及背,天下不安;在首前,太子有殃;在腹,天下大荒;在四肢节,天子亡;在阴,兵起,天子降。人生耳在首,天下有兵,国君丧,民流亡;在腹,天下兵起;在背及肩项,天下有大忧;在四肢及首、足、节,有叛王。
人生腹在背,天下饥。腹在手前后,民饥兴作。腹生足股,天下大兵,天子易。人生四肢在背,天下大兵。
人生阴在首,天下大乱;在背,天子无后;在腹,天下有大事。
人生无头,世主凶;无目,国主暴死。
人生无口,其国主被贼,一曰多病。《春秋·运斗枢》曰:上敌下塞,则人生无口。
人生无慧舌,天子不慧。
人生无口鼻,世主凶,其国饥。
人生无鼻,其国大乱。
人生无足,其地大饥。一曰有大丧,不出三年,其国空。人生无手,其地有客,兵无手指,天下有;〈阙〉无手掌,世主忧病。
人生无四肢,其国有反臣。
人生无阴,国君无子,国主以雠亡。
人生无骨,其国〈阙〉。
《人生子多占》
妇人一生三男。天镜占曰:不出三年,外国来;一生三女,其国有阴私事。
国内妇人数生二子及三子,不出十年,粟贵十倍。
《人生异物占》
人生肉不成形体,其国邑亡。
人生五谷,京房曰其国昌。
人生草木,国主死。
人生石,其国兵强。
人生异类,其地兵起。
人生野兽,国君兄弟分别。不出一年,外国内侵,京房曰天下通流。
人生野兽异形,兵起国亡。
人生〈阙二字〉,下人谋上,天子降为庶民。
人生状如飞鸟,兵起。京房曰:人生飞鸟,兹谓不祥,司马将,上卿亡。
人生子人面鸟身,兵起,大战,有大水。或曰:人生飞鸟有人形者,天下分。《天镜占》曰:国君忧,人流亡。
人生龙,京房曰:有异姓来相,因而篡之。《地镜》曰:国君见伐。
人生人面、龙须、蛇身,兵起;人生人形、龙、蛇其首,天下饥,兵合。
人生蛇或蜂虿,天下并民。
人生蛇蜴,国夜破,君出走。
人生人身鱼首,皆为有水灾,国君有咎。
人生六畜,是谓更明,天下易主。
人生牛马,百姓劳苦,其地兵起。
人生犬豕,君失道。
人生人形六畜面,天子不聪。一曰易天子。
人生六畜,口在下,天下有大兵;在背,天下有反者;在阴;天下有恶天子。
人生六畜,耳在首上,天下有忧。一曰有反者;在四肢,大荒,兵起;在腹及胸,天下有反臣;在阴,臣有谋主者。人生六畜,四肢在手及腹,天下乱。
人生六畜三首,天下三分;三首以上,天下乱争。人生六畜两身,天下兵起。
人生六畜一口,国令不行;两口以上,天下有兵。人生六畜三耳以上,天下有大事。
人生六畜一足,天下无主;二足,天下有大忧。
人生六畜二阴,国主多内宠,多子。
人生六畜二尾,以上,天下有大事。
人生六畜,阴在首,天下大乱,天子失位。
人生六畜,有毛羽,天子失位。
人生六畜无毛,天下大饥;无毛有羽,天子无朝;身半无毛,国有大事。
人生六畜,有四肢而无节,天下有恶人。
人生六畜无面,天下兵作;无首,天子失位,天下无主;无目,社稷亡;无口,天下大饥,兵起;无腹,同无鼻,天下灾;无耳,君令不行于臣;无四肢,天子无忠臣;无阴,天子无后;无骨,天下昌;无尾,是谓无后,近臣反杀其主。人生女子有赤毛,京房曰:人主尊卑无别,则女生赤毛。
人异部汇考二
商
帝辛四十二年,有女子化为丈夫。
按《史记·殷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云云。
周
顷王三年,长狄奔于鲁、齐、晋。
按《春秋》不书。 按《汉书·五行志》:文公十一年,败狄于咸。《榖梁》、《公羊传》曰,长狄兄弟三人,一者之鲁,一者之齐,一者之晋。皆杀之,身横九亩;断其首而载之,眉见于轼。何以书。记异也。刘向以为是时周室衰微,三国为大,可责者也。天戒若曰,不行礼义,大为夷狄之行,将至危亡。其后三国皆有篡弑之祸,近下人伐上之痾也。刘歆以为人变,属黄祥。一曰,属裸虫之孽。一曰,天地之性人为贵,凡人为变,皆属皇极下人伐上之痾云。京房《易传》曰:君暴乱,疾有道,厥妖长狄入国。又曰:丰其屋,下独苦。长狄生,世主虏。
灵王 年,宋有女子赤而毛。
按《春秋》不书。 按《汉书·五行志》:《左氏传》鲁襄公时,宋有生女子赤而毛,弃之堤下,宋平公母共姬之御者见而收之,因名曰弃。长而美好,纳之平公,生子曰佐。后宋臣伊戾谗太子痤而杀之。先是,大夫华元出奔晋,华弱奔鲁,华臣奔陈,华合比奔卫。刘向以为时则火灾赤眚之明应也。京房《易传》曰:尊卑不别,厥妖女生赤毛。
显王四十七年,魏有女子化为丈夫。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 按《汉书·五行志》:《史记》魏襄王十三年,魏有女子化为丈夫。京房《易传》曰:女子化为丈夫,兹谓阴昌,贱人为王;丈夫化为女子,兹谓阴胜,厥咎亡。一曰,男化为女,宫刑滥也;女化为男,妇政行也。
秦
始皇二十六年,大人十二见于临洮。
按《史记·秦始皇本纪》不载。 按《汉书·五行志》:《史记》秦始皇帝二十六年,有大人长五丈,足履六尺,皆夷狄服,凡十二人,见于临洮。天戒若曰,勿大为夷狄之行,将受其祸。是岁始皇初并六国,反喜以为瑞,销天下兵器,作金人十二以象之。遂自贤圣,燔诗书,坑儒士;奢淫暴虐,务欲广地;南戍五岭,北筑长城以备胡越,堑山填谷,西起临洮,东至辽东,径数千里。故大人见于临洮,明祸乱之起。后十四年而秦亡,亡自戍卒陈胜发。
汉
景帝二年,胶东人生角。
按《汉书·景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帝二年九月,胶东下密人年七十馀,生角,角有毛。时胶东、胶西、济南、齐四王有举兵反谋,谋由吴王濞起,连楚、赵,凡七国。下密,县居四齐之中;角,兵象,上乡者也;老人,吴王象也;年七十,七国象也。天戒若曰,人不当生角,犹诸侯不当举兵以乡京师也;祸从老人生,七国俱败示。诸侯不寤,明年吴王先起,诸侯从之,七国俱灭。京房《易传》曰:冢宰专政,厥妖人生角。
成帝建始三年,小女陈持弓入未央宫掖门。
按《汉书·成帝本纪》:建始三年七月,虒上小女陈持弓闻大水至,走入横城门,阑入上方掖门,至未央宫钩盾中。 按《五行志》:建始三年十月丁未,京师相惊,言大水至。渭水虒上小女陈持弓年九岁,走入横城门,入未央宫尚方掖门,殿门门卫户者莫见,至句盾禁中而觉得。民以水相惊者,阴气盛也。小女而入宫殿中者,下人将因女宠而居有宫室之象也。名曰持弓,有似周家檿弧之祥。《易》曰:弧矢之利,以威天下。是时,帝母王太后弟凤始为上将,秉国政,天知其后将威天下而入宫室,故象先见也。其后,王氏兄弟父子五侯秉权,至莽卒篡天下,盖陈氏之后云。京房《易传》曰:妖言动众,兹谓不信,路将亡人,司马死。
绥和二年四月,哀帝即位。八月,男子王褒带剑入司马殿门中。
按《汉书·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绥和二年八月庚申,郑通里男子王褒衣绛衣小冠,带剑入北司马门殿东门,上前殿,入非常室中,解帷组结佩之,招前殿暑长业等曰:天帝令我居此。业等收缚考问,褒故公车大谁卒,病狂易,不自知入宫状,下狱死。是时王莽为大司马,哀帝即位,莽乞骸骨就第,天知其必不退,故因是而见象也。姓名章服甚明,径上前殿路寝,入室取组而佩之,称天帝命,然时人莫察。后莽就国,天下冤之,哀帝徵莽还京师。明年帝崩,莽复为大司马,因是而篡国。
哀帝建平四年,氏惊走,传筹,奔走祠西王母。山阳人葬小儿,三日复活。
按《汉书·哀帝本纪》:建平四年春,关东民传行西王母筹,经历郡国,西入关至京师。民又会聚祠西王母,或夜持火上屋,击鼓号呼相惊恐。 按《五行志》:建平四年正月,民惊走,持槁或掫一枚,传相付与,曰行诏筹。道中相过逢多至千数,或被发徒践,或夜折关,或踰墙入,或乘车奔驰,以置驿传行,经历郡国二十六,至京师。其夏,京师郡国民聚会里巷阡陌,设祭张博具,歌舞祠西王母,又传书曰:母告百姓,佩此书者不死。不信我言,视门枢下,当有白发。至秋止。是时帝祖母傅太后骄,与政事,故杜邺对曰:《春秋》灾异,以指象为言语。筹,所以纪数。民,阴,水类也。水以东流为顺走,而西行,反类逆上。象数度放溢,妄以相予,违忤民心之应也。西王母,妇人之称。博奕,男子之事。于街巷阡陌,明离闑内,与疆外。临事盘乐,炕阳之意。白发,衰年之象,体尊性弱,难理易乱。门,人之所由;枢,其要也。居人之所由,制持其要也。其明甚著。今外家丁、傅并侍帷幄,布于列位,有罪恶者不坐辜罚,亡功能者毕受官爵。皇甫、三桓,诗人所刺,春秋所讥,亡以甚此。指象昭昭,以觉圣朝,奈何不应。后哀帝崩,成帝母王太后临朝,王莽为大司马,诛灭丁、傅。一曰丁、傅所乱者小,此异乃王太后、莽之应云。 又按《志》:建平四年四月,山阳方与女子田无啬生子。先未生二月,儿啼腹中,及生,不举,葬之陌上,三日,人过闻啼声,母掘收养。建平 年,豫章男子化为女子。
按《汉书·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平中,豫章有男子化为女子,嫁为人妇,生一子。长安陈凤言此阳变为阴,将亡继嗣,自相生之象。一曰,嫁为人妇生一子者,将复一世乃绝。
平帝元始元年,朔方女子死六日,复活。长安女子生儿两头、异颈、四臂共胸。
按《汉书·平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始元年二月,朔方广牧女子赵春病死,殓棺积六日,出在棺外,自言见夫死父,曰:年二十七,不当死。太守谭以闻。京房《易传》曰:干父之蛊,有子,考亡咎。子三年不改父道,思慕不皇,亦重见先人之非,不则为私,厥妖人死复生。一曰,至阴为阳,下人为上。六月,长安女子有生儿,两头异颈面相乡,四臂共胸俱前乡,尻上有目长二寸所。京房《易传》曰:睽孤,见豕负涂,厥妖人生两头。下相攘善,妖亦同。人若六畜首目在下,兹谓亡上,正将变更。凡妖之作,以谴失正,各象其类。二首,下不一也;足多,所任邪也;足少,下不胜任,或不任下也。凡下体生于上,不敬也;上体生于下,媟渎也;生非其类,淫乱也;人生而大,上速成也;生而能言,好虚也。群妖推此类,不改乃成凶也。
新莽始建国元年,长安有狂女子呼道中。
按《汉书·王莽传》:莽始建国元年,长安狂女子碧呼道中曰:高皇帝大怒,趣归我国。不者,九月必杀汝。莽收捕杀之。治者掌寇大夫陈成自免去官。
天凤四年,长人巨毋霸见。
按《汉书·王莽传》:天凤四年,韩博上言:有奇士,长丈,大十围,来至臣府,曰欲奋击胡虏。自谓巨毋霸,出于蓬莱东南,五城西北昭如海濒,轺车不能载,三马不能胜。即日以大车四马,建虎旗,载霸诣阙。霸卧则枕鼓,以铁著食,此皇天所以辅新室也。愿陛下作大甲高车,贲育之衣,遣大将一人与虎贲百人迎之于道。京师门户不容者,开高大之,以视百蛮,镇安天下。博意欲以风莽。莽闻恶之,留霸在所新丰,更其姓曰巨母氏,谓因文母太后而霸王符也。徵博下狱,以非所宜言,弃市。
后汉
安帝永初元年,民转相惊走。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永初元年十一月戊子,敕司隶校尉、冀并二州刺史:民讹言相惊,弃捐旧居,老弱相携,穷困道路。其各敕所部长吏,躬亲晓谕。若欲归本郡,在所为封长檄;不欲,勿强。 按《五行志》:永初元年冬十一月戊子,民转相惊走,弃什物,去庐舍。
永宁元年,南昌妇人生四子。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唐檀传》:檀好灾异星占。永宁元年,南昌有妇人生四子,刘祗问檀变异之应,檀以为,京师当有兵气,其祸发于萧墙。至延光四年中,黄门孙程扬兵殿省,诛皇后兄车骑将军阎显等,立济阴王为天子。果如所占。
灵帝建宁三年,河内妇食夫,河南夫食妇。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建宁三年春正月,河内人妇食夫,河南人夫食妇。 按《五行志注》:臣昭曰案此二食,夫妻不同,在河南北,每见死异,斯岂怪妖,复有徵乎。河者,经天亘地之水也。河内,河之阳也。夫妇参配,阴阳判合成体,今以夫之尊,在河之阳,而阴承体卑,吞食尊阳,将非君道昏弱,无居刚之德,遂为阴细之人所能消毁乎。河南,河之阴,河视诸侯,夫亦为家之主,而自食正内之人。时宋皇后将立,而灵帝一听阉宦,无所厝心,夫以宫房之爱恶,亦不全中怀抱。宋后终废,王甫挟奸阴中,列侯实应厥位,天戒若曰徒随阉竖之意,夫啖其妻乎。
熹平二年,雒阳民讹言虎贲寺壁有黄人形。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熹平二年六月,雒阳民讹言虎贲寺东壁中有黄人形,容须眉良是,观者数万,省内悉出,道路断绝。到中平元年二月,张角兄弟起兵冀州,自号黄天,三十六方,四面出和,将帅星布,吏士外属,因其疲喂,而胜之。
〈注〉按《物理论》曰:黄巾被服纯黄,不将尺,兵肩长衣,翔行舒步,所至郡县,无不从,是日,天大黄也。
光和元年,有人白衣入德阳门。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光和元年五月壬午,有白衣人入德阳殿门,亡去不获。 按《五行志》:光和元年五月壬午,何人白衣欲入德阳殿门,辞我梁伯夏,教我上殿为天子。中黄门相贤等呼门吏仆射,欲收缚何人,吏未到,须臾还走,求索不得,不知姓名。蔡邕以成帝时男子王褒绛衣入宫,上前殿非常室,曰天帝令我居此,后王莽篡位。今此与成帝时相似而有异,被服不同,又未入云龙门而觉,称梁伯夏,皆轻于言。以往况今,将有狂狡之人,欲为王氏之谋,其事不成。其后张角称黄天作乱,竟破坏。 按《风俗通》:光和四年四月,南宫中黄门寺有一男子,长九尺,服白衣,中黄门解步呵问:汝何等人。白衣妄入宫掖,曰:我梁伯夏后,天使我为天子。步欲前收取,因忽不见。劭曰:《尚书》《春秋左传》曰:伯益佐禹治水,封于梁。飂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寔甚好龙,龙多归之。帝舜嘉之,赐姓董氏。董氏之祖与梁同焉。光熹元年,董卓自外入,因间乘衅,废帝杀后,百官总己,号令自由,杀戮决前,威重于主。梁本安定,而卓陇西人,俱凉州也。天戒若曰卓不当专制夺矫,如白衣无宜阑入宫也。白衣见黄门寺,及卓之末,中黄门诛灭之际,事类如此。可谓无乎。袁山松曰:案张角一时狡乱,不足致此大妖,斯乃曹氏灭汉之徵也。案劭所述,与志或有不同,年月舛异,故俱载焉。臣昭注曰:检观前通,各有未直。寻梁,即魏地之名。伯夏明于中,夏非溥天之称,以内臣孙夫得称王,徵验有应,有若符契,复云伯夏教我为天子。后曹公曰:若天命在吾,为周文王矣。此乃魏文帝受我成策,而陟帝位也。《风俗通》云:见中黄门寺曹腾之家,尤见其证〈按《志》作元年,《风俗通》作四年,异互。〉
光和二年,雒阳女子生男,两头四臂。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二年,雒阳上西门外女子生儿,两头,异肩共胸,俱前向,以为不祥,堕地弃之。自此之后,朝廷霿乱,政在私门,上下无别,二头之象。后董卓戮太后,被以不孝之名,放废天子,后复害之。汉元以来,祸莫踰此。
光和 年,雒阳男子夜龙以弓箭射北阙。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和中,雒阳男子夜龙以弓箭射北阙,吏收弩问,辞居贫负责,无所聊生,因买弓箭以射。近射妖也。其后车骑将军何苗,与兄大将军进部兵还相猜疑,对相攻击,战于阙下。苗死兵败,杀数千人,雒阳宫室内人烧尽。
按《风俗通》:龙从兄阳求腊钱,龙假取繁数,颇厌患之,阳与钱千、龙意不满,欲破阳家。因持弓矢,射元武东阙三发,吏士呵,缚首服。因是遣中常侍尚书、御史中丞、直事御史、谒者、卫尉司隶、河南尹、雒阳令悉会发所,劭时为太尉,议曹掾白公邓盛,夫礼设阙观,所以饰门章于至尊,悬诸象魏,示民礼法也。故车过者,下步过者趋,今龙乃敢射阙,意慢,事丑,次于大逆,宜遣主者参问变状。公曰:府不主,盗贼当与诸府相候。劭曰:丞相邴吉以为,道路死伤,既往之事,京兆长安职所穷,逐而驻车问,牛喘吐舌者,岂轻人而贵畜哉。颇念阴阳不和,必有所害,掾史尔乃悦服。汉书嘉其达大体,今龙所犯,然中外奔波,邴吉防患大豫,况于已形昭晰者哉。明公既处宰相大任,加掌兵戎之,凡在荒裔,谓之大事,何有近日下而致逆节之萌者。孔子摄鲁司寇,非常卿也。折僭溢之端,消纤介之渐,从政三月,恶人走境,邑门不阖,外收强齐侵地,内亏三桓之威,区区小国尚于趣,舍大汉之朝焉可无乎。明公恬然,谓非己诗,云仪刑文王,万国作孚,当为人制法,何必取法于人。于是公意大悟,遣令史谢申以铃下规,应掾自行之,还具条奏。时灵帝诏,报恶,恶止。其身龙,以重论之,阳不坐。
光和四年,魏郡男子自入宫禁。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魏郡男子张博送铁卢诣太官,博上书室殿山居屋后宫禁,落屋欢呼。上收缚考问,辞忽不自觉知。
〈注〉臣昭曰:魏人入宫,既夺汉之徵。至后宫而欢呼,终亦祸,废母后。
中平元年夏六月,雒阳女子生儿,两头共身。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中平元年六月,雒阳男子刘仓居上西门外,妻生男,两头共身。中平二年,洛阳民生儿,两头四臂。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附〉按《五行志》:灵帝时,江夏黄氏之母,浴而化为鼋,入于深渊,其后时出见。初浴簪一银钗,及见,犹在其首。
〈注〉臣昭曰:黄者,代汉之色,女人。臣妾之体化为鼋。鼋者,元也。入于深渊,水实制火。夫君德尊阳利,见九五飞在于天,乃备光盛俯等龟。鼋有愧,潜跃,首从戴钗,卑弱未尽。后帝者,王不专权,极天德虽谢蜀,尤傍缵,推求斯异,女为晓著矣。
献帝初平二年,长沙有人死,经月复活。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献帝初平中,长沙有人姓桓氏,死,棺敛月馀,其母闻棺中声,发之,遂生。占曰:至阴为阳,下人为上。其后曹公由庶士起。
建安四年二月,武陵女子死,十四日复活。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建安四年二月,武陵充县女子李娥,年六十馀,物故,以其家杉木槥敛,瘗于城外数里上,凡十四日,有行人闻冢中有声,便语其家。家往视闻声,便发出,遂活。
建安七年,越巂男子化为女子。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七年,越巂有男化为女子。时周群上言,哀帝时亦有此异,将有易代之事。至二十五年,献帝封于山阳。
建安 年,女子生男,两头共身。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魏
文帝黄初 年,有妇人化为鳖。
按《魏志·文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五行志》:魏文帝黄初初,清河宋士宗母化为鳖,入水。
明帝太和三年,女子死复生。
按《魏志·明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五行志》:明帝太和三年,曹休部曲丘奚农女死复生。时又有开周世冢,得殉葬女子,数日而有气,数月而能言,郭太后爱养之。按京房《易传》曰:至阴为阳,下人为上。宣帝起之象也。汉平帝、献帝并有此异,占以为王莽、曹操之徵。
青龙元年,太原发冢有女人复生。
按《魏志·明帝本纪》:青龙元年,〈注〉《傅子》曰:时太原发冢破棺,棺中有一生妇人,将出与语,生人也。送之京师,问其本事,不知也。视其冢上树木可三十岁,不知此妇人三十岁常生于地中邪。将一朝欻生,偶与发蒙者会也。
陈
留王咸熙二年,大人见。
按《魏志·陈留王本纪》:咸熙二年八月,襄武县言有大人见,三丈馀,迹长三尺二寸,白发,著黄单衣,黄巾,拄杖,呼民王始语云:今当太平。
按《晋书·武帝本纪》:咸熙二年五月,立为晋王太子。八月辛卯,文帝崩,太子嗣相国、晋王位。下令宽刑宥罪,抚众息役,国内行服三日。是月,长人见于襄武,长三丈,告县人王始曰:今当太平。
吴
大帝赤乌七年,有妇人一产三子。
按《吴志·孙权传》不载。 按《搜神记》云云。
景帝永安四年,有人死而复生。
按《吴志·孙休传》:永安四年,是岁,安吴民陈焦死,埋之,六日更生,穿土中出。
按《晋书·五行志》:孙休永安四年,安吴民陈焦,死七日,复生,穿冢出。干宝曰:此与汉宣帝同事,乌程侯皓承废故之家,得位之祥也。
晋
武帝泰始二年,吴丹阳有妇人化为鼋。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孙皓宝鼎元年,丹阳宣骞母年八十,因浴化为鼋,兄弟闭户卫之。掘堂作大坎,寔水其中,鼋入坎游戏,一二日恒延颈外望。伺户小开,便轮转自跃,入远潭,遂不复还。与汉灵帝时黄氏母同事,吴亡之象也。
泰始五年,元城人生角。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泰始五年,元城人年七十生角。殆赵王伦篡乱之象也。
咸宁二年,琅琊人颜畿死,久复活。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宁二年十二月,琅琊人颜畿死,棺敛已久,家人咸梦畿谓己曰:我当复生,可急开棺。遂出之,渐能饮食屈伸视瞻,不能行语,二年复死。京房《易传》曰:至阴为阳,下人为上,厥妖人死复生。其后刘元海、石勒僭逆,遂亡晋室,下为上之应也。
惠帝元康 年,有女子化为男。梁国女子死而复活。杜锡家婢葬十年复活。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惠帝元康中,安丰有女子周世宁,年八岁,渐化为男,至十七八而气性成。京房易传曰:女子化为丈夫,兹谓阴昌,贱人为王。此亦刘元海、石勒荡覆天下之妖也。 又按《志》:元康中,梁国女子许嫁,已受礼娉,寻而其夫戍长安,经年不归,女家更以适人。女不乐行,其父母逼强,不得已而去,寻得病亡。其后夫还,问其女所在,其家具说之。其夫径至女墓,不胜哀情,便发冢开棺,女遂活,因与俱归。后婿闻知,诣官争之,所在不能决。秘书郎王导议曰:此是非常事,不得以常理断之,宜还前夫。朝廷从其议。 又按《志》:惠帝世,杜锡家葬而婢误不得出,后十年开冢祔葬而婢尚生。始知瞑,有顷渐觉,问之,自谓再宿耳。初,婢之埋年十五六,及开冢更生,犹十五六也,嫁之有子。
永宁元年,襄城小儿八岁,发体悉白。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宁元年,齐王囧举义军。军中有小儿,出于襄城繁昌县,年八岁,发体悉白,颇能卜,于洪范,白祥也。
太安元年,有人入云龙门殿前再拜。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安元年四月癸酉,有人自云龙门入殿前,北面再拜曰:我当作中书监。即收斩之。干宝以为禁庭尊秘之处,今贱人径入而门卫不觉者,宫室将虚而下人踰上之妖也。是后帝北迁邺,又迁长安,宫阙遂空焉。
光熙元年,会稽、京洛有人具男女两体。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熙元年,会稽谢真生子,头大而有发,两蹠反向上,有男女两体,生便作丈夫声,经一日死。此皇之不极,下人伐上之痾,于是诸王有僭乱之象也。 又按《志》:惠帝世,京洛有人兼男女体,亦能两用人道,而性尤淫,此乱气所生。自咸宁、太康之后,男宠大兴,甚于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天下相仿效,或至夫妇离绝,多生怨旷,故男女气乱而妖形之作也。
怀帝永嘉元年,吴郡人生子,鸟头马足。
按《晋书·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嘉元年,吴郡吴县万详婢生子,鸟头,两足马蹄,一手,无毛,尾黄色,大如枕。此亦人妖,乱之象也。
永嘉五年,枹䍐人生一龙、一女、一鹅。按《晋书·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枹䍐令严根妓产一龙、一女、一鹅。京房《易传》曰:人生他物,非人所见者,皆为天下大兵。是时,帝承惠皇之后,四海沸腾,寻而陷于平阳,为逆贼所害,此其徵也。
悯帝建兴三年,刘聪伪后刘氏产一蛇一兽。
按《晋书·悯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刘聪伪建元元年正月,平阳地震,其崇明观陷为池,水赤如血,赤气至天,有赤龙奋迅而去。龙形委蛇,其光照地,落于平阳北十里。视之则肉,臭闻于平阳,长三十步,广二十七步。肉旁常有哭声,昼夜不止。数日,聪后刘氏产一蛇一兽,各害人而走。寻之不得,顷之见于陨肉之旁。是时,刘聪纳刘殷三女,并为其后。天戒若曰,聪既自称刘姓,三后又俱刘氏,逆骨肉之纲,乱人伦之则。陨肉诸妖,其眚亦大。俄而刘氏死,哭声自绝矣。
建兴四年,新蔡人生二女,腹心相合。
按《晋书·悯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兴四年,新蔡县吏任侨妻产二女,腹与心相合,自胸以上、脐以下各分,此盖天下未一之妖也。时内史吕会上言:按瑞应图,异根同体谓之连理,异亩同颖谓之嘉禾。草木之异犹以为瑞,今二人同心,易称二人同心,其利断金,盖四海同心之瑞也。时皆哂之。俄而四海分崩,帝亦沦没。
元帝太兴 年,有女子阴生于腹。又有女子阴生于首。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兴初,有女子其阴在腹,当脐下,自中国来至江东,其性淫而不产。又有女子阴在首,渡在扬州,性亦淫。京房《易妖》曰:人生子,阴在首,天下大乱;在腹,天下有事;在背,天下无后。于时王敦据上流,将欲为乱,是其徵。
太兴三年,有人生女,鼻目在项,手足如鸟爪。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十二月,尚书驺谢平妻生女,堕地濞濞有声,须臾便死。鼻目皆在项上,面处如项,有口齿,都连为一,胸如鳖,手足爪如鸟爪,皆下勾。此亦人生他物,非人所见者。后二年,有石头之败。
明帝太宁二年,丹阳女人死,三日复生。
按《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宁二年七月,丹阳江宁侯纪妻死,经三日复生。
成帝咸康五年,下邳有女子,自言当母天下。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康五年四月,下邳民王和侨居暨阳,息女可年二十,自云上天来还,得徵瑞印绶,当母天下。晋陵太守以为妖,收付狱。至十一月,有人持柘杖绛衣诣止车门,口列为圣人使求见天子。门侯受辞,辞称姓吕名赐,其言王和女可右足下有七星,星皆有毛,长七寸,天今命可为天下母。奏闻,即伏诛,并下晋陵诛可。
康帝建元二年,营卒女子足文有天下之母字。
按《晋书·康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元二年十月,卫将军营督过望,所领兵陈渎女台,有文在其足,曰天下之母,炙之愈明。京都諠哗,有司收系以闻。俄自建康县狱亡去。明年,帝崩,献后临朝,此其祥也。
孝武帝宁康 年,女子化为丈夫。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宁康初,南郡州陵女唐氏渐化为丈夫。
安帝义熙七年,无锡小儿暴长八尺。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义熙七年,无锡人赵未年八岁,一旦暴长八尺,髭须蔚然,三日而死。义熙 年,东阳女儿埋土中复活。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义熙中,东阳人莫氏生女不养,埋之数日,于土中啼,取养遂活。义熙十 年,豫章人生二阳道。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义熙末,豫章平人有二阳道,重累生。
恭帝元熙元年,建安人具男女体。
按《晋书·恭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恭帝元熙元年,建安人阳道无头,正平,本下作女人形体。
宋
文帝元嘉十七年,娄县女子忽夜乘风雨至吴郡。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嘉十七年,刘斌为吴郡。娄县有一女,忽夜乘风雨,恍忽至郡城内。自觉去家正炊顷,衣不沾濡。晓在门上求通,言:我天使也。斌令前,因曰:府君宜起迎我,当大富贵。不尔,必有凶祸。斌问所以来,亦不自知也。谓是狂人,以付狱,符其家迎之。数日乃得去。复二十日许,斌诛。
孝武帝大明 年,张畅妾腹中儿啼,杨始欢妻破腹生女子。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明中,张畅为会稽郡。妾怀孕,儿于腹中啼,声闻于外。畅荨死。又按《志》:大明末,荆州武宁县人杨始欢妻,破腹生女儿。此儿至今尤存。
明帝泰豫元年正月,巨人见。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泰豫元年正月,巨人见太子西池水上,迹长三尺馀。
后废帝元徽 年,东莞儿在母腹有声,暨阳获大卵,有人形。
按《宋书·后废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徽中,南东莞徐坦妻怀孕,儿在腹中有声。 又按《志》:元徽中,暨杨县女人于黄山穴中得二卵,如斗大,剖视有人形。
南齐
武帝永明五年,吴兴民生二男,胸脐连合。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明五年,吴兴东迁民吴休之家女人双生二儿,胸以下脐以上合。
梁
武帝天监十五年,荆州市刑人而身不僵。
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梁天监十五年七月,荆州市杀人而身不僵,首堕于地,动口张目,血如竹箭,直上丈馀,然后如雨细下。是岁荆州大旱。近赤祥,冤气之应。
太清元年,丹阳人生子,眼在顶上。
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梁太清元年,丹阳莫氏妻,生男,眼在顶上,大如两岁儿。堕地而言曰:儿是旱疫鬼,不得住。母曰:汝当令我得过。疫鬼曰:有上官,何得自由。母可急作绛帽,故当无忧。母不暇作帽,以绛系发。自是旱疫者二年,杨、徐、兖、豫尤甚。莫氏乡邻,多以绛免,他土效之无验。
简文帝大宝二年,京口五岁小儿登城打鼓。
按《梁书·简文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大宝二年,京口人于藏儿,年五岁,登城西南角大楼,打鼓作《长藟》。鼓,兵象也。是时侯景乱江南。
元帝承圣元年十二月,天门山获野人出山,三日死。按《南史·梁元帝本纪》云云。陈武帝永定三年,长人见。
按《陈书·武帝本纪》:永定三年春正月,仙人见于罗浮山寺小石楼,长三丈许,通身洁白,衣服楚丽。
按《隋书·五行志》:陈永定三年,有人长三丈,见罗浮山,通身洁白,衣服楚丽。《京房占》曰:长人见,亡。后二岁,帝崩。
宣帝大建 年,有妇人突入东宫。
按《陈书·宣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后主为太子时,有妇人突入东宫而大言曰:毕国主。后主立而祚终之应也。
后主至德三年,建康人家婢死九日更生。
按《陈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至德三年八月,建康人家婢死,埋之九日而更生。有牧牛人闻而出之。
祯明二年,死婴儿无头能言。
按《陈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祯明二年,有船下,忽闻人言曰:明年乱。视之,得死婴儿,长二尺而无头。明年陈灭。
北魏
太宗永兴三年,民喉下生横骨。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宗永兴三年,民乌兰喉下骨,状如羊角,长一尺馀。
高祖延兴三年,秀容妇人四产十六男。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延兴三年秋,秀容郡妇人一产四男,四产十六男。
太和十六年,中山民手指生毛,长尺二寸。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和十六年五月,尚书李冲奏:定州中山郡,毋极县民李斑虎女献容,以去年九月二十日,右手大拇指甲下,生毛九茎,至十月二十日长一尺二寸。
肃宗熙平二年,祁县民家胁下产女。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熙平二年十一月己未,井州表送祁县民韩僧真女令姬从母右胁而生。灵太后令付掖庭。
正光元年,大人见。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光元年五月戊戌,南兖州下蔡郡有大人迹,见行七步,迹长一尺八寸,广七寸五分。
敬宗永安三年,京师民产儿,一头、二身。
按《魏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永安三年十一月丁卯,京师民家妻产男,一头、二身、四手、四脚、三耳。
北齐
文宣帝天保 年,有妇人产子,二头共体。
按《北齐书·文宣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齐天保中,临漳有妇人产子,二头共体。是后政由奸佞,上下无别,两头之应也。
后主 年,有桑门,貌若狂人。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后主时,有桑门,貌若狂人,见乌则向之作礼,见沙门则殴辱之。乌,周邑也。未几,齐为周所吞,灭除佛法。
北周
武帝保定三年十二月,有人生子,男,而阴在背后如尾,两足指如兽爪。
按《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五行志》:后周保定三年,有人产子男,阴在背上如尾,两足指如兽爪。阴不当生于背而生背者,阴阳反覆,君臣颠倒之象。人足不当有爪而有爪者,将致攫人之变也。是时,晋荡公宇文护专擅朝政,征伐自已,阴怀篡逆。天戒若曰,君臣之分巳倒矣,将行攫噬之祸。帝见变而悟,遂诛晋公,亲万机,躬节俭,克平齐国,号为高祖。转祸为福之效也。
隋
文帝开皇六年,霍洲有老翁化为猛兽。
按《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开皇七年,有桑门,变为蛇。
按《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有桑门,变为蛇,尾绕树而自抽,长二丈许。
仁寿四年六月,长人见于雁门。
按《隋书·文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仁寿四年,有人长数丈,见于雁门,其迹长四尺五寸。
炀帝大业元年,雁门妇人生角。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业元年,雁门人房回安,母年百岁,额上生角,长二寸。《洪范五行传》曰:妇人,阴象也。角,兵象也。下反上之应。是后天下果大乱,阴戎围帝于雁门。
大业四年,雁门妇人生肉卵。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雁门宋谷村有妇人生一肉卵,大如斗,埋之。后数日,所埋处云雾尽合,从地雷震而上,视之洞穴,失卵所在。
大业六年,赵郡有婢产物,大如卵。有盗自称弥勒,入建国门。
按《隋书·炀帝本纪》:六年春正月癸亥朔,旦,有盗数十人,皆素冠练衣,焚香持花,自称弥勒佛,入自建国门。监门者皆稽首。既而夺卫士仗,将为乱。齐王暕遇而轨之。于是都下大索,与相连坐者千馀家。 按《五行志》:后三年,杨元感作乱,引兵围洛阳,战败伏诛。 又按《志》:六年,赵郡李来王家婢产一物,大如卵。
大业八年,有狂人大呼唱贼。
大业十二年,狂人又大呼。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有澄公者,若狂人,于东都大叫唱贼。帝闻而恶之。明年,元感举兵,围洛阳。十二年,澄公乂叫贼。李密逼东都,孟让烧丰东都市而去。
[book_title]第一百四十一卷
第一百四十一卷目录
人异部汇考三
唐〈高祖武德一则 太宗贞观一则 高宗永徽一则 显庆一则 仪凤一则 永隆二则 中宗嗣圣三则 睿宗太极一则 元宗开元一则 代宗大历一则 德宗贞元四则 宪宗元和一则 穆宗长庆一则 敬宗宝历一则 文宗太和一则 懿宗咸通三则 僖宗乾符一则 光启二则 昭宗大顺一则 昭宣帝天祐一则〉
后唐〈废帝清泰一则〉
宋〈太祖建隆三则 乾德三则 开宝四则 太宗太平兴国四则 雍熙三则 端拱二则 淳化四则 至道三则 真宗咸平五则 景德三则 大中祥符八则 天禧三则 哲宗绍圣一则 元符一则 徽宗重和一则 宣和二则 高宗建炎一则 绍兴三则 孝宗隆兴一则 乾道一则 淳熙三则 光宗绍熙三则 宁宗庆元二则 理宗嘉定一则〉
金〈世宗大定一则 卫绍王大安一则 崇庆一则 宣宗贞祐一则 哀宗正大二则 天兴一则〉
元〈世祖中统一则 至元六则 成宗大德三则 泰定帝泰定二则 致和一则 顺帝至元一则 至正三则〉
明〈太祖洪武一则 成祖永乐八则 宣宗宣德一则 英宗正统一则 宪宗成化三则 孝宗弘治三则 武宗正德六则 世宗嘉靖十五则 穆宗隆庆一则 神宗万历十则 熹宗天启四则 悯帝崇祯三则〉
皇清〈康熙三则〉
庶徵典第一百四十一卷
人异部汇考三
唐高祖武德四年,人死复生。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武德四年,太原尼志觉死,十日而苏。
太宗贞观十九年,卫州人生肉角。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观十九年,卫州刘道安头生肉角,隐见不常,因以惑众,伏诛。角,兵象;不可以触者。
高宗永徽六年,淄州、嘉州民妻各一产四男。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徽六年,淄州高苑民吴威妻、嘉州民辛道护妻皆一产四男,凡物反常则为妖,亦阴气盛则母道壮。
显庆二年,人化为虎。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显庆二年,普州有人化为虎。猛噬而不仁。
仪凤三年四月癸丑,泾州民生子,异体连心。
按《唐书·高宗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仪凤三年四月,泾州献二小儿,连心异体。初,鹑觚县卫士胡万年妻吴氏生一男一女,其胸相连,馀各异体,乃析之,则皆死;又产,复然,俱男也,遂育之,至是四岁,以献于朝。
永隆元年,旱魃见。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隆元年,长安获女魃,长尺有二寸,其状怪异。《诗》曰:旱魃为虐,如惔如焚。是岁秋,不雨,至于明年正月。
永隆二年,有女子升太史厅,问灾异。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隆二年九月,万年县女子刘凝静衣白衣,从者数人,升太史令厅,问比有何灾异。令执之以闻。是夜,彗星见。太史司天文、历候,王者所以奉若天道、恭授民时者,非女子所当问。
中宗嗣圣六年〈即武后载初元年〉,人化为虎。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载初中,涪州民范端化为虎。
嗣圣十四年〈即武后神功元年〉,有人走入通天宫,来俊臣婢产肉块,化为蜂。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神功元年二月庚子,有人走入端门,又入则天门,至通天宫,阍及仗卫不之觉。时来俊臣婢产肉块如二升器,剖之有赤虫,须臾化为蜂,螫人而去。
嗣圣十八年〈即武后久视二年〉,大人见人化虎。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久视二年正月,成州有大人迹见。长安中,郴州佐史因病化为虎,欲食其嫂,擒之,乃人也,虽未全化,而虎毛生矣。
睿宗太极元年,狂人升御床。
按《唐书·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极元年,狂人段万谦潜入承天门,登太极殿,升御床,自称天子,且言:我,李安国也,人相我年三十二当为天子。
元宗开元二十三年,冀州献长人。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元二十三年四月,冀州献长人李家宠,八尺有五寸。
代宗大历十年,昭应人一产三子。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历十年二月,昭应妇人张产一男二女。
德宗贞元八年,狂人持杖上殿。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元八年正月丁亥,许州人李狗儿持杖上含元殿击栏槛,伏诛。〈按《旧志》作李钓儿。〉
贞元十年,巨人迹见。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四月,恒州有巨人迹见。
贞元十五年,狂人诣银台,言有火灾。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五年正月戊申,狂人刘忠诣银台,称白起令上表,天下有火灾。贞元十七年,人死久复苏。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七年十一月,翰林待诏戴少平死十有六日而苏。是岁,宣州南陵县丞李嶷死,已殡三十日而苏。
宪宗元和二年,人将化为虎。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和二年,商州洪崖冶役夫将化为虎,众以水沃之,不果化。
穆宗长庆四年,狂民潜入浴堂门清思殿。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长庆四年三月,民徐忠信潜入浴堂门。
按《旧唐书·五行志》:长庆四年四月十七日,染坊作人张韶与卜者苏元明,于紫草车内藏兵仗,入宫作乱,二人对食于清思殿。是日,禁军诛张韶等三十七人。
敬宗宝历二年,一产四男。
按《唐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宝历二年十二月,延州人贺文妻一产四男。
文宗太和二年,狂人入殿。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和二年十月,狂人刘德广入含元殿。
懿宗咸通七年,人生角。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七年,渭州有人生角寸许。占曰:天下有兵。
咸通十三年,太原民产子,两头。又有人暴长七尺。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三年四月,太原晋阳民家有婴儿,两头异颈,四手联足。此天下不一之妖。是岁,民皇甫及年十四,暴长七尺馀,长啜大嚼,三倍于初,岁馀死。
咸通十四年四月,并州民产子,二头四手。
按《唐书·懿宗本纪》云云。
僖宗乾符六年,蜀郡人生子首如豕。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符六年秋,蜀郡妇人尹生子首如豕,目在脽下。占曰:君失道。
光启元年,人死复生。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启元年,隰州温泉民家有死者,既葬且半月,行人闻声呼地下,其家发之,则复生,岁馀乃死。
光启二年,有女子化为丈夫。
按《唐书·僖宗本纪》:光启二年三月,凤翔女子化为丈夫。按《五行志》:二年春,凤翔郿县女子未龀化为丈夫,旬日而死。京房《易传》曰:兹谓阴昌,贼人为王。
昭宗大顺元年,资州人足拇生物如弹丸。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顺元年六月,资州兵王全义妻如孕,觉物渐下入股,至足大拇,痛甚,拆而生如弹丸,渐长大如杯。
昭宣帝天祐二年,一产三子。
按《唐书·昭宣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祐二年五月,颍州汝阴民彭文妻一产三男。
后唐
废帝清泰元年〈即吴太和六年〉,吴民生子双身。
按《五代史·唐废帝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吴睿帝太和六年五月,江西馆驿巡官黄极子妇生男子,一首两身相背,四手四足。
宋
太祖建隆元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隆元年,雄州归义军民刘进产三男。
建隆二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孟州民孟福、定州民孟公礼等妻各产三男。
建隆三年,旱,魃生,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齐州、晋州大旱,民家多生魃。龙冈县民林嗣妻、京师龙捷军卒宜超妻产三男。
乾德三年,江陵府民刘晖妻产三男。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乾德四年,一产三男,南汉民生子两头。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安州骁健军卒赵远妻产三男。
按《十国春秋·南汉·中宗本纪》:大宝九年,常康县民妻生子,两首四臂。乾德五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光州民高与、德州民赵嗣、乾宁军卒王进妻产三男。
开宝元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宝元年,沂州民王政、澶州民谢兴妻产三男。
按《十国春秋·吴越·忠懿王世家》:开宝元年六月戊午,苏州长洲县民王安妻产三子。
开宝二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阆州民孙延广、开州民董远妻产三男。
开宝六年,南唐男子化为女子。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南唐·后主本纪》:开宝六年,庐陵曾某将娶妇,忽化为女。
开宝七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青城县王宥妻产三男。河南府民刘元妻产三男。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平兴国二年,邢州招收军卒李遇、汝州归化军卒鱼霸、常州民谢祚妻产三男。晋原县民杨万妻产三男。
太平兴国七年,一产三子、四子。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澶州龙卫军卒靳兴、晋州民郑彦福妻产三男。汾州民郑训妻产三女。雁门县民刘习妻产四男。滑州归化军卒安旺妻产二男一女。
太平兴国八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扬州顺化军卒俞钊、温州民李遇、荥州民李祚妻产三男。太平兴国九年,扬子县民生子异形。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扬子县民妻生男,毛被体半寸馀,面长、顶高、乌眉、眉毛粗密,近发际有毛两道软长眉,紫唇、红耳、厚鼻、大类西域僧。至三岁,画图以献。
雍熙二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雍熙二年,奉新县民何靖妻产三男。
雍熙三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鲁山县民张美、相州林虑县民张钦妻产三男。
雍熙四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晋原县民周承晖、固始县民杨升妻产三男。
端拱元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端拱元年,祁州民冯遇妻产三男。
端拱二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齐州民徐美、并州民侯远、常州卒徐流妻产三男。
淳化元年,一产三男。又僧人头生角。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化元年正月,河阳县民王斌、新息县民李圭妻产三男。八月,汾州悉达院僧智严头生角三寸。
淳化二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晋陵县民黄钊、南充县民彭公霸、龙阳县民周信、王屋县民李清、临清县民国忠、邻水县吏谢元升、奉化县卒朱旺妻产三男。瀛州民胡立、邢州民高德妻产三男。淳化四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邯郸县民郑安、河间县民王希辇、安州民宋和妻产三男。淳化五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雍丘县营卒盛泰妻产三男。
至道元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道元年,保州敌军校李深、宋城县民王洽、临淮县民贺用、永清县民董美、鄄城县民马方妻产三男。
至道二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安丰县民王构、伊阳县民张寿、成都县民彭操妻产三男。至道三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汾州民赵演、沂州民李嗣、南剑州民刘相、饶安县民睦鸾、卫州宣武军卒李筠妻产三男。
真宗咸平元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平元年,台州永安县王旺、澶州静戎军卒郑穗妻产三男。莘县民怀梁、获嘉县民王贵、永康县民罗彦瑫、温县民杨荣、毗陵县民魏吉妻产三男。
咸平三年,一产三男。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睢县民朱进、郓州武威军卒徐绕、深州民彭远妻产三男。咸平四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望都县民郭莹、邕州澄海军卒梁济妻产三男。
咸平五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夏津县民赵替妻产三男。
咸平六年,一产三男、四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石城县民刘诜、堂邑县民戴兴妻产三男。平乡县民郭让妻产四男。
景德元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德元年,南昌县民李总妻产三男。
景德二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奉新县民魏勇妻产三男。
景德四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八作司匠赵荣、南顿县民任登老、枣强县民张绪妻各产三男。
大中祥符元年,一产四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中祥符元年,高邮军民王言妻产四男。
大中祥符二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崞县民张留、清平军民杨泉妻产三男。
大中祥符三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获嘉县民冯可妻产三男。宋城县民李悔妻产二男一女。大中祥符四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河池县民冯守钦妻产三男。
大中祥符五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大名府宣勇军卒徐璘、赞皇县民李钊妻产三男。
大中祥符七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铜鞮县民李谦、宋城县民白德、霍丘县民朱璘、平凉县民焦思顺妻产三男。
大中祥符八年,一产三男、四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河南府民宋再兴、真阳县民周元、历亭县民田用侯言、霍丘县民王忠杜戬、濛阳县民卫志聪、定州骁武军卒张吉、雍丘县怀勇军卒黄进妻产三男。永嘉县民张保妻产四男。
大中祥符九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曹州雄勇军卒聂德、瀛州民刘元、澧州民张贵、广州民刘吉妻产三男。
天禧元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禧元年,连江县民陈霸妻产三男。
天禧三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钱塘县民谢文信、遂安县民李承遇妻产三男。
天禧四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孝感县民杜明、平恩县民刘顺妻产三男。七月,耒阳县民张中妻产三男,其额有白痣方寸馀,上生白发。又按《志》:自天圣迄治平,妇人生四男者二,生三男者四十四,生二男一女者一。熙宁元年距元丰七年,邵邑民家生三男者八十四,而四男者一,三男一女者一。元丰八年至元符二年,生三男者十八,而四男者二,三男一女者一。元符三年至靖康,生三男者十九,而四男者一。前志以为人民蕃息之验。
哲宗绍圣四年,一产四男。
按《宋史·哲宗本纪》:绍圣四年,宣城民妻一产四男子。
元符二年,一产四男。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符二年十二月,河中猗氏县民妻一产四男子。
徽宗重和元年,一产四男。
按《宋史·徽宗本纪》:重和元年,黄岩民妻一产四男子。
宣和六年,帝御楼观灯,有狂人指斥,拷杀之。有男子产子,妇人生髭。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宣和六年,御楼观灯,时开封尹设次以弹压于西观下,帝从六宫于其上,以观天府之断决者,帘幕深密,下无由知。众中忽有人跃出,黑色布衣,若寺僧童行状,以手画帘,出指斥语。执于观下,帝怒甚,令中使传旨治之。箠掠乱下,又加炮烙,询其谁何,略不一语,亦无痛楚之状。又断其足筋,俄施刀脔,血肉狼籍。帝大不悦,为罢一夕之欢,竟不得其何人,付狱尽之。又按《志》:宣和六年,都城有卖青果男子,孕而生子,蓐母不能收,易七人,始娩而逃去。丰乐楼酒保朱氏子之妻,可四十馀,楚州人,忽生髭,长仅六七寸,疏秀而美,宛然一男子,特诏度为女道士。
宣和七年,有狂人出悖骂语。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八月,都城东门外鬻菜夫至宣德门下,忽若迷罔,释荷担向门戟手,出悖骂语。且曰:太祖皇帝、神宗皇帝使我来,尚宜速改也。逻卒捕之,下开封狱,一夕方省,则不知向者所为,乃于狱中尽之。
高宗建炎二年,有狂人拜于行宫门,出狂言。有四岁小儿腹裂生儿。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炎二年十一月,高宗在扬州,郊祀后数日,有狂人具衣冠,执香炉,携绛囊,拜于行宫门外。自言:天遣我为官家儿。书于囊纸,刻于右臂,皆是语。鞫之不得姓名,高宗以其狂,释不问。明年二月,金人犯维扬。三月,有明受之变。按《宣政杂录》:建炎戊申,镇江府民家儿生,四岁,暴得腹胀疾,经数月脐裂,有儿从裂中生,眉目口鼻人也,但头以下,手足不分,莫辨男女,又出白汁斗馀,三日二子俱死。
绍兴元年,有狂僧哭于阆州郡门。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元年四月庚辰,阆州有狂僧衰绖哭于郡谯门曰:今日佛下世。且言且哭,实隆祐太后上仙日云。阆距行都万里,踰月而遗诏至。
绍兴三年,妇人产子,有角齿。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三年,建康府桐林湾妇产子,肉角、有齿。是岁,人多产鳞毛。绍兴二十年,一产三男。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年八月,真符县民家一产三男。
孝宗隆兴元年,妇人产子,二首。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隆兴元年,建康民流寓行都而妇产子,二首具羽毛之形。
乾道五年,人化为虎。妇产子青而毛,有肉角连体,两面。潮州妇产百子如指大。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道五年,衡、湘间人有化为虎者。馀杭县妇产子,青而毛,二肉角,又有二家妇产子亦如之,皆连体两面相乡。三家才相距一二里。潮州城西妇孕过期产子,如指大、五体皆具者百馀,蠕蠕能动。
淳熙十年,妇人产子六臂。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熙十年,番易南乡妇产子,肘各有二臂,及长,𩰚则六臂并运。淳熙十三年,人死复生。妇产肉块。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三年,行都有人死十有四日复生。十一月辛未,邓家巷妇产肉块三,其一直目而横口。
淳熙十四年,有妇产子,四日长四尺。有狂人突入恩平郡王第。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四年六月,临安府浦头妇产子,生而能言,四日。暴长四尺。又按《志》:淳熙十四年正月,绍兴府有狂人突入恩平郡王第,升堂践王坐曰:我太上皇孙,来赴。郡鞠讯,终不语,亦狂咎也。是冬,高宗崩。明年八月,王薨。
光宗绍熙元年,行都市人讹言。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熙元年三月癸酉,行都市人夜以杀相惊,奔迸者良久乃定。绍熙二年,有狂人衰服呼阃帅名。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熙二年十二月庚辰昧爽,成都有人衰服入帐门,大呼阃帅京镗姓名,亦狂咎也。
绍熙三年,有石工为山压,三年出而能语,见风即化为石人。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熙元年,昆山县工采石而山压。三年六月,它工采石邻山,闻其声呼,相应答如平生。其家凿石出之,见其妻,喜曰:久闭乍风,肌肤如裂。俄顷,微噤不语,化为石人,貌如生。
宁宗庆元元年,有妇产子,生尾、角、肉翅。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庆元元年,乐平县妇产子有尾。永州民产子首有角,腋有肉翅。庆元二年,有妇产子,三目。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七月,进贤县妇产子,面有三目。
理宗嘉定四年,有妇产子,二首四臂。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嘉定四年四月,镇江府后军妻生子,一身而二首四臂。
金
世宗大定十三年,宛平人假尸还魂。
按《金史·世宗本纪》:十三年正月,尚书省奏:宛平张孝善有子曰合得,大定十二年三月旦以疾死,至暮复活,云本良乡人王建子喜儿。而喜儿前三年已死,建验以家事,能具道之。此盖假尸还魂,拟付王为子。上曰:若是则奸倖小人竞生诈伪,渎乱人伦。止付孝善。
卫绍王大安三年,有狂男子每日省前大呼。
按《金史·卫绍王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安三年,有男子郝赞诣省言:上即位之后,天变屡见,火焚万家,风折门关,非小异也,宜退位让有德。有司问:尔狂疾乎。赞大言曰:我不狂疾,但为社稷计,宰相皆非其言。每日省前大呼,凡半月。上怒,诛之隐处。
崇庆二年,有狂僧狂言。
按《金史·卫绍王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二月,放进士榜,有狂僧公言:杀天子。求之不知所在。
宣宗贞祐三年,京师讹言逐狼。
按《金史·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京城中夜妄相惊逐狼,月馀方息。
哀宗正大元年,有狂人大笑大哭于承天门。
按《金史·哀宗本纪》:正大元年正月戊午,上始视朝。是日,有男子服麻衣,望承天门且笑且哭。诘之,则曰:我笑,笑将相无人;我哭,哭金国将亡。群臣请寘重典,上持不可,曰:近诏草泽诸人直言,虽涉讥讪不坐。法司唯以君门非笑哭之所,重杖而遣之。
正大八年,有妇生子,两头。
按《金史·哀宗本纪》不载。 按《续夷坚志》:正大辛卯八年,阳翟士人王子思家婢生子,一身两头,乳媪以为怪,摘去其一气,系分两岐而出。明年正月,两行省军有三峰之败。
天兴 年,有狂人散枣与人,击瓦碎之。
按《金史·哀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初,南京未破一二年间,市中有一僧不知所从来,持一布囊贮枣,日散与市人无穷,所在儿童百十从之。又有一人拾街破瓦,复以石击碎之。人皆以为狂,不晓其理,后乃知之,其意盖欲使人早散,国家将瓦解矣。
元
世祖中统二年,一产三男。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中统二年九月,河南民王四妻靳氏一产三男。《唐志》云:物反常为妖,阴气盛则母道壮也。
至元二年,一产三男。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年正月,武城县王氏妻崔一产三男。〈按《志》作元年八月。〉
至元八年,昌𥟖县民生子有光,诏加鞠养。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八年四月,平滦路昌黎县民生子,中夜有光,诏加鞠养。或以为非宜,帝曰:何幸生一好人,毋生嫉心也。
至元十年,一产三男。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十年八月甲寅,凤翔宝鸡县刘铁牛妻一产三男,复其家三年。
至元二十年,一产四子,又产子四手、四足、三耳。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年二月,高州张丑妻李氏一产四子,三男一女。四月,固安州王得林妻张氏怀孕五年生一男,四手四足,圆头三耳,一耳附脑后,生而即死,具状有司上之。
至元二十二年,一产三男。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二年四月壬子,江陵民张二妻邓氏一产三男。
至元二十八年,一产三男。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八年九月庚戌,襄阳南障县民李氏妻王一产三男。
成宗大德元年,一产三男、四男。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元年五月辛未,遂宁州军户任福妻一产三男,给复三岁。按《五行志》:元年十一月,辽阳打雁孛兰奚户那怀妻和里迷一产四男。大德四年,一产三男。
按《元史·成宗本纪》:四年四月壬子,高邮府宝应县民孙奕妻朱一产三男。
大德十年,一产四男。
按《元史·成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正月,江州湖口县方丙妻甘氏一产四男。
泰定帝泰定元年,一产三男。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泰定元年十月乙卯,泰州成纪县赵氏妇一产三男。
泰定四年,一产三子。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四年十二月庚子,绛州太平县赵氏妇一产三子。
致和元年,一产三子。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致和元年三月壬辰,太平路当涂县杨氏妇一产三子。
顺帝至元元年,一产三男,妇生须。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元元年正月丙午,云南妇人一产三男。按《五行志》:至元元年正月,广西师宗州生妻适和,一产三男。汴梁祥符县市中一乞丐妇人,忽生髭须。
至正九年,周岁儿忽长四尺。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正九年四月,枣阳民张氏妇生男,甫及周岁,长四尺许,容貌异常,皤腹拥肿,见人嬉笑,如世俗所画布袋和尚云。至正十年,丽正门楼上有狂人妄言祸福。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十年,京师丽正门楼上忽有人妄言灾祸,鞫问之,自称蓟州人,已而不知所往。按《五行志》:至正十年春,丽正门楼斗栱内,有人伏其中,不知何自而至,远近聚观之。门尉以白留守,达于都堂,上闻,有旨令取法司鞫问。但云蓟州人,问其姓名,诘其所从来,皆惘若无知,唯妄言祸福而已,乃以不应之罪笞之,忽不知所在。
至正二十三年,一产三男。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三年五月,霸州民王马驹妻赵氏,一产三男。六月,毫家务李闰妻张氏,一产三男。
明
太祖洪武六年,长人见。
按《明通纪》:洪武六年,有一夥人长八九尺,相貌奇怪,上不问其何处人,恬然不以为介意。
成祖永乐二年,一产三男。
按《广东通志》:永乐二年八月,龙州民妇一产三男。善庆厢民黄三奴妻袁氏一产三男。俱存有司,给廪食之。
永乐六年,一产三男。
按《大政纪》:永乐六年十二月癸巳,山西灵丘县民李天秀妻朱氏一产三男,循例给粮。
永乐八年,一产三男。
按《大政纪》:永乐八年八月丙申,河南卫军人蔡挽儿妻一产三男。事闻,命礼部循例优给。
永乐九年,一产三子。
按《大政纪》:永乐九年三月,湖广武陵民刘观音保妻王氏一产三子。事闻,诏循例优给。
永乐十年,一产三男。
按《大政纪》:永乐十年九月乙丑,府军右卫军人李士文妻一产三男。事闻,命循例优给。
永乐十二年,一乳三子。
按《广东通志》:永乐十二年秋七月,番禺民一乳三子。《旧志》:永乐癸巳秋,何卓妻林氏一乳三子,名泰、谦、涣,有司以其事闻,赐宝钞一定,米一石,仍月赐育养米五斗,且下令无子之家,分乳其子。
永乐十三年,一产三男。
按《陕西通志》:永乐十三年中,护卫军伍定妻一产三男。
永乐十四年,一产三男。
按《大政纪》:永乐十四年六月戊子,湖广兴国州欧文受妻李氏一产三男。命循例优给。
宣宗宣德七年,一乳三子。
按《河南通志》:宣德七年,郑州有孕妇一乳三子。诏给粟帛。
英宗正统元年,有人兼男女体。
按《太仓州志》:正统元年,时有二人各兼男女体,人谓之二形子。
宪宗成化七年,一乳四子。
按《陕西通志》:成化七年,合阳邑民魏宣妻一乳四子。成化十七年,有妇脐下裂,而生男。
按《大政纪》:成化十七年六月,直隶宿州民张珍妻王氏脐下右侧裂,生一男子。
成化二十一年,有妇生瘤,产男。
按《见闻录》:成化二十一年,徐州民妇下生瘤,渐长,皮色薄莹。弥月,儿产,从此出。
孝宗弘治元年,一产三男。
按《四川总志》:弘治元年,夹江民郦茂实妻一产三男。弘治七年,丐者手足牛蹄。
按《太康县志》云云。
弘治十二年,有妇产子,异形。
按《湖广通志》:弘治十二年四月,华容民王金妻生一异形,一身四头、四耳、两口、两牙。
武宗正德元年,有人半身作豕形。
按《太康县志》:正德元年,半身猪半身人,行于市。正德二年,妇生髭。
按《湖广通志》:正德二年,应山妇生髭,民张必显妻生髭长三寸。
正德四年,一乳三子。
按《广东通志》:正德四年,文昌县民梁本正妻一乳三子。
正德七年,有女子化为男子。按《陕西通志》:正德七年,太平桥有女子化为男子,长须,后生二子。
正德十年,一乳三子。
按《广东通志》:正德十年冬十月,龙门民一乳三子。民黄贵雄妻王氏一乳三子,叔传、叔信、叔佑。
正德十五年,一乳三子。
按《广东通志》:正德十五年,顺德县民一乳三子。大良民刘莘妻何氏一乳三子。
世宗嘉靖四年,男子产儿。
按《西樵野记》:嘉靖乙酉,横泾佣农孔方忽患膨胀,愦愦几数月,自胁产一肉块,剖视之,一儿,肢体悉具。按《吴县志》:嘉靖四年十一月,九都一图孔方男人生子。里老宋盛具呈巡按御史朱实昌体勘得实,以灾异奏闻。
嘉靖五年,一乳三子。又生子,两头、四臂、四足。
按《河南通志》:嘉靖五年,鹿邑有妇人一乳三子。按《湖广通志》:嘉靖五年,麻城民宋氏妇生儿,两头、四臂、四足。
嘉靖六年,一孕七女。
按《畿辅通志》:嘉靖六年,河间民陈氏一孕七女,皆不立。
嘉靖十年,生儿异形。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年六月,应山民刘思禄妻生儿异形,赤发,肉角,三目,手口如鸷鸟。
嘉靖十二年,生儿两头。
按《贵州通志》:春三月,安南卫生两头男,御史周铎以闻。
嘉靖二十年,生女两头。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年,平江民妇生女二头。嘉靖二十二年,一产四子。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二年,祁县民王世有妻李氏一产三男一女,俱成。
按《广西通志》:嘉靖二十二年春三月,横州民陆安妻一乳四男。
嘉靖二十五年,一产四女。又产儿异形。
按《陕西通志》:嘉靖二十五年,榆林镇城有一产四女者。有产四臂、三面儿者。
嘉靖二十六年,女子化为男子。
按《大政纪》:嘉靖二十六年七月,大同女化为男。大同右卫参将马继宗舍人马禄女,年十有七岁,将适人,化为男子。抚按官以闻。
嘉靖三十一年,妇生髭。
按《江南通志》:嘉靖三十一年,松江妇人生髭须。嘉靖三十四年,妇生须。
按《四川总志》:嘉靖三十四年,武隆少妇生须。
嘉靖三十六年,一产四男。
按《陕西通志》:嘉靖三十六年,庆阳府有一产四男者。嘉靖四十一年,一乳三男。
按《潞安府志》:嘉靖四十一年十月,黎城县民家一乳三男。
嘉靖四十二年,生子,二头三手。
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十二年,城步民胥应时妻生子异形,二头、三手、齿全,发与眉齐。
嘉靖四十四年,童子暴长,生须毛。
按《江南通志》:嘉靖四十四年,崇明童子暴长,颔下生须,遍体皆毛。
穆宗隆庆二年,有男子化为女子。
按《本草纲目》:隆庆二年,山西御史宋纁疏言:馀乐县民李良雨娶妻张氏已四载矣,后因贫,出其妻自佣于人。隆庆元年正月,偶得腹痛,时作时止。二年二月初九日,大痛不止,至四月,内肾囊不觉退缩入腹,变为女人阴hu,次月经水亦行,始换女妆,时年二十八矣。
神宗万历二年,一产六子,三子。
按《畿辅通志》:万历二年,肥乡民妇一产六子,一产三子。
万历五年,僧变为驴。
按《湖广通志》:万历五年三月,均州有山西普州僧明惠,朝山变为驴,五日死。
万历六年,一乳三子。
按《广东通志》:万历六年,兴宁县民一乳三子。
万历十一年,一产四女。
按《兴化县志》:万历十一年,兴化民李锽妻徐氏一产四女。
万历十五年,一产三子。
按《广东通志》:万历十五年六月,南海民庞守绅一产三子,月给米一石赡之。
万历二十四年,一胎三子。
按《河南通志》:万历二十四年,武安李满妻一胎三子。万历二十九年,一产三男。
按《贵州通志》:冬十月,指挥冯国恩妻生子,一产三男。万历三十六年,一产四子,三子。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东门守门军苏九郎妻郑氏一产二男二女。
按《云南通志》:春三月,思州民易绣虎一产三男。万历三十八年,有妇产二女连体。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八年夏,繁峙李宜臣妻牛氏产二女,头面相连,手足各分。
万历四十八年,有儿两头。一产三男。妇人化为男子。按《畿辅通志》:万历四十八年,广平有丐者,抱两头儿。按《束鹿县志》:万历末年,西石干村刘氏一乳三男。按《汝宁府志》:万历末,光州乡民吴乐娶妻陈氏,数日变而为男,但少髭耳。
熹宗天启元年,一乳三男。
按《深泽县志》:天启元年,南留屯村民刘计昌,年十八岁,娶妻闫氏,一乳三男。
天启四年,生子两头。
按《陕西通志》:天启四年,会宁有生子一身两头者。天启五年,有老妇变为男。
按《江南通志》:天启五年,桐城马氏妇,年七十变为男。天启六年,一产三男。
按《江西通志》:天启六年,九江民邵本进妻一产三男。
悯帝崇祯四年,妇人化为男。
按《江南通志》:崇祯四年,华亭县人李氏化为男。崇祯十年,生子两头。
按《湖广通志》:崇祯十年五月,衡阳民家婢生子,两头四足。
崇祯十一年,老妇生髭。
按《河南通志》:崇祯十一年九月,洛阳养济院贫妇孙氏,年七十馀,生髭须。
皇清
康熙二年
大清会典康熙二年定:凡一产三男,或男女并产,八
旗由礼部具题,直省由各该督抚具题,礼部题覆行,户部准给米五石、布十疋。
康熙十三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三年定:一产三男,仍准题覆。其男
女并产,及一产三女者不准题覆。
康熙二十三年
大清会典康熙二十三年
谕:一产三男事,令礼部成议,即交户部具奏,照例赏
给。
[book_title]第一百四十二卷
第一百四十二卷目录
人异部总论
李时珍本草纲目〈论人〉
人异部纪事
人异部杂录
人异部外编
庶徵典第一百四十二卷
人异部总论
《李时珍·本草纲目》《论人》
李时珍曰:太初之时,天地絪缊,一气生人,乃有男女。男女搆精,乃自化生,如草木之始,生于一气,而后有根及子,为种相继也。人之变化,有出常理之外者,亦司命之师所当知,博雅之士所当识。故撰人附之部末,以备多闻,眚咎之徵。
《易》曰:一阴一阳之谓道。男女搆精,万物化生,乾道成男,坤道成女。此盖言男女生生之机,亦惟阴阳造化之良能焉耳。齐司徒褚澄言:血先至裹精则生男,精先至裹血则生女。阴阳均至,非男非女之身,精血散分,骈胎品胎之兆。《道藏经》言:月水至后一三五日成男,二四六日成女。东垣李杲言:血海始净一二日成男,三五日成女。《圣济经》言:因气而左动,阳资之则成男。因气而右动,阴资之则成女。丹溪朱震亨,乃非褚氏,而是东垣。主圣济左右之说,而立论归于子宫左右之系。诸说可谓悉矣。时珍窃谓,褚氏未可非也,东垣未尽是也。盖褚氏以精血之先后言,《道藏》以日数之奇偶言,东垣以女血之盈亏言,圣济丹溪以子宫之左右言。各执一见,会而观之,理自得矣。夫独男独女之胎,则可以日数论,而骈胎品胎之感,亦可以日数论乎。稽之诸史,载一产三子、四子者,甚多。其子有半男半女,或男多女少,男少女多。《西樵野记》载国朝天顺事:扬州民家,一产五男,皆育成。观此,则一三五日为男,二四六日为女之说,岂其然哉。焉有一日受男,而二日复受女之理乎。此则褚氏圣济、丹溪主精血子宫左右之论,为有见,而道藏东垣日数之论,为可疑矣。王叔和《脉经》,以脉之左右浮沉,辨猥生之男女。高阳《生脉诀》,以脉之纵横逆顺,别骈品之胎形。恐亦臆度,非确见也。王冰《元珠密语》言:人生三子,主太平。人生三女,国淫失政。人生十子,诸侯竞位。人生肉块,天下饥荒。此乃就人事而论,则气化所感,又别有所关也。夫乾为父,坤为母,常理也。而有五种,非男不可为父,五种非女不可为母,何也。岂非男得阳气之亏,而女得阴气之塞耶。五不女螺,纹鼓角脉也。
螺者,牝窍内旋,有物如螺也。纹者窍小,即实女也。鼓者,无窍如鼓角者。有物如角,古名阴挺是也。脉者,一生经水不调,及崩带之类是也。
五不男,天犍漏怯变也。
天者,阳痿不用。古云天宦是也。犍者,阳势阉去,寺人是也。漏者,精寒不固,常自遗泄也。怯者,举而不强,或见敌而不兴也。变者,体兼男女,俗名二形,《晋书》以为乱气所生,谓之人痾。其类有三,有值男即女,值女即男者。有半月阴,半月阳者。有可妻不可夫者。此皆具体而无用者也。
胎足十月而生,常理,而有七月八月生者,十二三月生者,十四五月生者。或云气虚也。虞搏《医学正传》言:有十七八月,至二十四五月而生。刘敬叔《异苑》言:太原温磐石,母孕三年乃生。岂亦气虚至于许久耶。
今有孕七月而生子者,多可育。八月而生者,多难育。七变而八不变也。魏略云:黄牛羌人,孕六月而生。《博物志》云:獠人孕七月而生。《晋书》云:苻坚母孕十二月生。刘搠母孕十三月生。《汉书》尧及昭帝皆以十四月生。《三十国春秋》云:刘聪母孕十五月乃生。《搜神记》云:黄帝母名附宝,孕二十五月而生帝。
胞门子脏,为奇恒之府,所以为生人之户,常理也。而有自胁产,自额产,自背产,自髀产者,何也。岂子藏受气驳杂,而其系有不同。如《宋史》所记,男阴生于脊,女阴生于头之类耶。
《史记》云:陆终氏,娶鬼方之女,孕而左胁出三人,右胁出三人,六人子孙,传国千年。天将兴之,必有尤物。如修己背拆而生禹,简狄胸拆而生契也。《魏志》云:黄初六年,魏郡太守孔羡表言,汝南屈雍妻王氏,以去年十二月十二日,生男儿,从右腋下、小腹上而生,其母自若,无他畏痛。今疮已愈,母子全安。《异苑》云:晋时,魏兴,李宣妻樊氏,义熙中怀孕不生,而额上有疮,儿从疮出,长为将军,名卤儿。又云:晋时,常山赵宣母,妊身如常,而髀上作痒,搔之成疮,儿从疮出,母子平安。《野史》云:莆田尉舍之左,有市人妻,生男,从股髀间出,疮合,母子无恙。可证屈雍
之事。浮屠氏言:释迦生于摩耶之右胁,此亦理也。《嵩山记》云:阳翟有妇人,妊三十月乃生,子从母背上出,五岁便入山学道。《琅琊钞》云:我朝成化中,宿州一妇孕,胁肿如痈,及期儿从痈出,疮痏随合,其子名佛记儿。李时珍曰:我明隆庆五年二月,唐山县民妇有孕,左胁肿起,儿从胁出,俱无恙。
阳生阴长,孤阳不生,独阴不长,常理也。而有思士不妻而感,思女不夫而孕。妇女生须,丈夫出潼,男子产儿者,何也。岂其气脉时有变易,如女国自孕,雄鸡生生卵之类耶。
《史记》云:姜嫄见巨人迹,履之而生弃。有娀氏吞元鸟卵而生契。皆不夫而孕也。《宣政录》云:宋宣和初,朱节妻,年四十一,夕颔痒,至明,须长尺馀。《草木子》云:元至正间,京师一民妇,髭须长尺馀也。《汉书》云:南阳李元,全家疫死,止一孙,初生数旬,苍头李善自哺乳之,乳为生潼。《唐书》云:元德秀兄子,襁褓丧亲,德秀自乳之。数日乳中潼流,能食乃止。《宋史》云:宣和六年,都城有卖青果男子,孕而生子。蓐母不能收,易七人,始免而逃去。《西樵野记》云:明嘉靖乙酉,横泾佣农孔方,忽患膨胀,愦愦几数月,自胁产一肉块。剖视之,一儿肢体,毛发悉具也。
男生而覆,女生而仰,溺水亦然。阴物秉赋,一定不移,常理也。而有男化女,女化男者,何也。岂乖气致妖而变乱反常耶。京房《易占》云:男化为女,宫刑滥也。女化为男,妇政行也。《春秋·潜潭巴》云:男化女,贤人去位。女化男,贱人为王。此虽以人事言,而其脏腑经络变易之微,不可测也。
《汉书》云:哀帝建平中,豫章男子化为女子,嫁人生一子。《续汉书》云:献帝建安二十年,越巂男子化为女子。李时珍曰:我朝隆庆二年,山西御史宋纁疏言,静乐县民李良雨,娶妻张氏,已四载矣。后因贫,出其妻,自佣于人。隆庆元年正月,偶得腹痛,时作时止。二年二月初九日,大痛不止。至四月,内肾囊不觉退缩入腹,变为女人阴hu。次月,经水亦行,始换女妆。时年二十八矣。《洪范·五行传》云:魏襄王十三年,有女子化为丈夫。《晋书》惠帝元康中,安丰女子周世宁,以渐化为男子,至十七八而性气成。又孝武皇帝宁康初,南郡女子唐氏,渐化为丈夫。《南史》云:刘宋文帝元嘉二年,燕有女子化为男。《唐书》云:僖宗光启二年,凤翔郿县女子,未龀,化为丈夫,旬日而死。
人异于物,常理也。而有人化物,物化人者,何也。岂人亦太虚中一物并囿于气交,得其灵则物化人,失其灵则人化物耶。抑谭子所谓至淫者化为妇,至暴者化为猛虎,心之所变,不得不变。孔子所谓物老则群附之,为五酉之怪者邪。
《谭子化书》云:老枫化为羽人,自无情而之有情也。贤妇化为贞石,自有情而之无情也。《世说》:武昌贞妇望夫,化而为石。《宋史》云:昆山石工采石,陷入石穴三年,掘出犹活,见风遂化为石。《幽冥录》云:阳羡小吏吴龛,于溪中拾一五色浮石,归置床头。至夜化为女子。《左传》曰:尧殛鲧于羽山,其神化为黄熊,入于渊。黄熊,龙类也。《续汉书》云:灵帝时,江夏黄氏母,浴水,化为鼋,入于渊。《搜神记》云:魏文帝黄初中,清河宋士宗母,浴于室,化为鳖,入于水,时复还家。《异苑》云:宋文帝元嘉中,高平黄秀,入山经日,遂化为熊。《淮南子》云:牛哀病七日,化为虎,搏杀其兄。《郡国志》云:藤州夷人,往往化貙。貙,小虎也,有五指。《博物志》云:江汉有貙人,能化为虎。《唐书》云:武后时,郴州左史,因病化虎,擒之乃止,而虎毛生矣。又宪宗元和二年,商州役夫将化为虎,众以水沃之,乃不果。顾微《广州记》云:浈阳县里民一男,年十五六,牧牛,牛日舐儿,甚快。舐处悉白,俄而病死。杀牛以供客,食此牛者,男女二十馀人,悉化为虎。《隋书》云:文帝七年,相州一桑树化为蛇,绕树自抽,长二丈许。《抱朴子》云:狐狼猴玃,满三百岁,皆能变人。
《参同契》云:燕雀不生凤,狐兔不字马,常理也。而有人产虫兽神鬼,怪形异物者,何也。岂其视听言动,触于邪思,随形感应而然耶。又有人生于卵,生于马者,何也。岂有神异凭之,或因有感遘而然耶。
《博物志》云:徐偃王之母,产卵,弃之。孤独老母取伏之,出一儿,后继徐国。《异说》云:汉末,有马生人,名曰马异。及长,亡入北地。
人具四肢七窍,常理也。而荒裔之外,有三首比肩,飞头垂尾之民。此虽边徼馀气所生,同于鸟兽,不可与吾同胞之民例论,然亦异矣。
《山海经》云:三首国,一身三首,在昆崙东。《尔雅》云:北方有比肩民,半体相合迭,食而迭望。《异物志》云:岭南溪峒中,有飞头蛮,项有赤痕,至夜以耳为翼,飞去食虫物。将晓,复还如故。《搜神记》云:吴将军朱桓,一婢,头能夜飞,即此种也。《永昌志》云:西南徼外,有
濮人,生尾如龟,长三四寸。欲坐则先穿地作孔,若误折之,便死也。
是故天地之造化无穷,人物之变化亦无穷。贾谊赋所谓:天地为炉兮,造化为工。阴阳为炭兮,万物为铜。合散消息兮,安有常则。千变万化兮,未始有极。忽然为人兮,何足控抟。化为异物兮,又何足患。此亦言变化皆由于一气也。肤学之士,岂日恃一隅之见,而概指古今六合无穷变化之事物,为迂怪耶。
人异部纪事
《史记·楚世家》:陆终生子六人,坼剖而产焉。其长一曰昆吾;二曰参胡;三曰彭祖;四曰会人;五曰曹姓;六曰季连,芈姓,楚其后也。
《独异志》:周穆王南征,一军尽化为猿鹤,君子为鹤,小人为猿。
《左传·闵公二年》:成季之将生也。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曰:男也。其名曰友,在公之右,间于两社,为公室辅,季氏亡则鲁不昌,又筮之,遇大有☲≡之乾。≡≡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及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
《宣公四年》:楚司马子良,生子越椒,子文曰:必杀之,是子也。熊虎之状,而豺狼之声,弗杀,必灭若敖氏矣。谚曰:狼子野心,是乃狼也。其可畜乎,子良不可,子文以为大戚,及将死,聚其族曰:椒也知政,乃速行矣。无及于难,且泣曰:鬼犹求食,若敖氏之鬼,不其馁而,及令尹子文卒,𩰚般为令尹,子越为司马,蔿贾为工正,谮子扬而杀之,子越为令尹,己为司马,子越又恶之,乃以若敖氏之族,圄伯嬴于轑阳,而杀之,遂处烝野,将攻王,王以三王之子为质焉。弗受,师于漳澨,秋,七月,戊戌,楚子与若敖氏战于皋浒,伯棼射王,汰辀,及鼓跗,著于丁宁,又射,汰辀,以贯笠毂,师惧,退,王使巡师曰:吾先君文王克息,获三矢焉。伯棼窃其二,尽于是矣。鼓而进之,遂灭若敖氏。
《宣公八年》:春,白狄及晋平,夏,会晋伐秦,晋人获秦谍,杀诸绛市,六日而苏。
《述异记》:武都丈夫化为女子,颜色美丽,盖山之精也。蜀王娶以为妻,无几物故,遂葬于成都郭中,以石镜一枚,长二丈,高五尺葬之。
楚庄王时,宫人一旦而化为野蛾飞去。
《笋谱》:一女浣于胜水,见竹节随流近,女子推去,又来,闻有音声。持归破之,得小儿男也。及长,以竹为姓,立以为王。
《搜神记》:汉武时,苍梧贾雍为豫章太守,有神术,出界讨贼,为贼所杀,失头,上马回营中,咸走来视雍。雍胸中语曰:战不利,为贼所伤。诸君视有头佳乎。无头佳乎。吏涕泣曰:有头佳。雍曰:不然。无头亦佳。言毕,遂死。宣帝之世,燕、岱之间,有三男共娶一妇,生四子,及至将分妻子而不可均,及至争讼。廷尉范延寿断之曰:此非人类,当以禽兽从母不从父也。请戮三男,以儿还母。宣帝嗟叹曰:事何必古,若此,则当于理而厌人情也。延寿盖见人事而知用刑矣,未知论人妖将来之验也。
《诚斋杂记》:张道陵母,梦天人自魁星中,以蘅薇香授之,遂感而孕。
汉末,零陵太守有女,甚娃窥,门下书佐悦之,使婢取盥手水窃饮,而有娠,生子能行。太守抱儿使求其父,儿直上书佐膝,书佐推之,儿仆地为水。
《述异记》:魏时河间王子元家,雨中有小儿八九枚,堕于庭,长六七寸许,自言家在河东南,为风所飘而至于君庭,与之言,甚有所知,如史传所述。
《晋书·五行志》:吴孙休时,乌程人有得困病,及差,能以响言者,言于此而闻于彼。自其所听之,不觉其声之大也。自远听之,如人对言,不觉声之自远来也。声之所往,随其所向,远者所过十数里。其邻人有责息于外,历年不还,乃假之使为责让,惧以祸福。负物者以为鬼神,即颠颠倒畀之,其人亦不自知所以然也。言不从之咎也。
《齐王囧传》:囧之盛也,有一妇人诣大司马府求寄产。吏诘之,妇人曰:我截齐便去耳。识者闻而恶之。时又谣曰:著布袙腹,为齐持服。俄而囧诛。
《郭璞传》:时暨阳人任谷因耕息于树下,忽有一人著羽衣就淫之,既而不知所在,谷遂有娠。积月将产,羽衣人复来,以刀穿其阴下,出一蛇子便去。谷遂成宦者。后诣阙上书,自云有道术。帝留谷于宫中。璞复上疏曰:任谷所为妖异,无有因由。陛下元鉴广览,欲知其情状,引之禁内,供给安处。臣闻为国以礼正,不闻以奇邪。所听惟人,故神降之吉。陛下简默居正,动遵典刑。按周礼,奇服怪人不入宫,况谷妖诡怪人之甚者,而登讲肆之堂,密迩殿省之侧,尘点日月,秽乱天听,臣之私情切所以不取也。陛下若信谷为神灵所凭者,则应敬而远之。夫神,聪明正直,接以人事。若以谷为妖蛊诈妄者,则当投畀裔土,不宜令亵近紫闱。若以谷或是神祇告谴、为国灾眚者,则当克己脩礼以弭其妖,不宜令谷安然自容,肆其邪变也。臣愚以为阴阳陶蒸,变化万端,亦是狐狸魍魉凭陵作慝。愿陛下采臣愚怀,特遣谷出。臣以人乏,忝荷史任,敢忘直笔,惟义是规。其后元帝崩,谷因亡走。
《搜神记》:宣城边洪,为广阳领校,母丧归家。韩友往投之,时日已暮,出告从者:速装束。从者曰:今日已暝,数十里草行,何急复去。友曰:此间血覆地,宁可复住。苦留之,不得。其夜,洪欻发狂,绞杀两子,并杀妇。又斫父婢二人,皆被创,因走亡,数日,乃于宅前林中得之,已自经死。
终南山有人身无衣服,遍体生黑毛,飞腾不可及,为猎人所得,言秦宫人,避乱入山,有老翁教食松实,初甚苦涩,后稍便之,遂不饥。猎人以榖食之,初闻甚臭吐逆,数日乃安,身毛脱落,渐老而死。
《晋书·刘曜载记》:武功男子苏抚、陕男子伍长平并化为女子。上洛男子张卢死二十七日,有盗发其冢者,卢得苏。
《石勒载记》:𥟖阳人陈武妻一产三男一女,武携其妻子诣襄国上书自陈。勒下书以为二仪谐畅,和气所致,赐其乳婢一口,谷一百石,杂䌽四十匹。
《独异志》:伪蜀李势宫人张氏,有妖容,势宠之。一旦化为大斑蛇,长丈馀,送于苑中。夜复来寝床下。势惧,遂杀之。后有郑美人,势亦宠爱,化为雌虎,一夕,食势姬三人。未几,势为桓温所杀。
《晋书·李势传》:势降于桓温。先是频有怪异,成都北乡有人望见女子避入草中,往视见物如人,有身形、头、目,无手足,能动摇,不能言。涪陵民药氏妇头上生角,长三寸,凡三截之。
《异苑》:晋安帝义熙中,魏兴李宣妻樊氏怀妊,过期不孕,而额上有疮,儿穿之以出,长为将,今犹存。
《独异志》:郑之管城,有居人郑虔章者,落魄酒杯间,年五十馀,无闻焉。日醉归,寝宾署中。夕,引手取酒器,遂为鬼拽臂入坑,逡巡至膊,其人荒叫。亲戚举烛俱至,相与牵争而不能制。渐入,至胸臆,头遂入地,俄然全身陷没,若堕水者。乃合众村锹钁掘之,深丈馀,得一枯骨,可长八九寸,又复旁搜,无所见。因出而葬之。《南史·后妃传》:文元袁皇后,适文帝,初拜宜都王妃,生子劭、东阳献公主英娥。上待后恩礼甚笃,袁氏贫薄,后每就上求钱帛以赡之。上性俭,所得不过五三万、五三十匹。后潘妃有宠,爱倾后宫,咸言所求无不得。后闻之,未知信否,乃因潘求三十万钱与家,以观上意,宿昔便得。因此挂恨称疾,不复见上,遂愤恚成疾。元嘉十七年疾笃,上执手流涕,问所欲言。后视上良久,乃引被覆面,崩于显阳殿。上甚悼痛之,诏前永嘉太守颜延之为哀策,文甚丽。及奏,上自益抚存悼亡,感今怀昔以致意焉。有司奏谥宣皇后,诏谥曰元。初,后生劭,自详视之,使驰白帝:此儿形貌异常,必破国亡家,不可举。便欲杀之。文帝狼狈至后殿户外,手掇幔禁之。
《异苑》:元嘉三年,邵陵高平黄秀,无故入山,经日不还,其儿根生寻觅,见秀蹲空树中,从头至腰,毛色如熊。问其故,答云:天谪我如此,汝但去。儿哀恸而归。逾年伐山,儿见之,其形尽为熊矣。
元嘉中,高平平丘孝妇怀妊,生一团冰,得日便消液成水。
魏郡徐逮,字君及,妇孟氏,生儿,头上有一角一脚,头正仰向,通身尽赤,落地无声,乘虚而去。
太原温盘石,母怀身三年,然后生,堕地便坐而笑,发覆面于齿皆具。
元嘉末,长广人,病差便能食,而不能卧,一饭辄觉身长。如此数日,头遂出屋。段究为刺史,度之,为三丈。复还渐缩如旧,经日而亡。俄而文帝为元凶所害。《南史·王敬则传》:敬则,临淮射阳人也。侨居晋陵南沙县。母为女巫,尝谓人云:敬则生胞衣紫色,应得鸣鼓角。人笑之曰:汝子得为人吹角可矣。敬则年长,而两腋下生乳,各长数寸。
《异苑》:建安有筼筜竹节中有人长数尺许头足皆具《南史·陶弘景传》:弘景,丹阳秣陵人也。幼有异操,年四五岁,恒以荻为笔,画灰中学书。至十岁,得葛洪《神仙传》,昼夜研寻,便有养生之志。谓人曰:仰青云,睹白日,不觉为远矣。及长,身长七尺七寸,神仪明秀,朗目疏眉,细形长额耸耳,耳孔各十馀毛出外二寸许,右膝有数十黑子作七星文。
《崔慧景传》:慧景袭京口。为太叔荣之所斩。先是,东阳女子娄逞,变服诈为丈夫,粗知围棋,解文义,遍游公卿,仕至扬州议曹从事。事发,明帝驱令还东。逞始作妇人服而去,叹曰:如此伎,还之为老妪,岂不惜哉。此人妖也。阴而欲为阳,事不果故泄,慧景之应也。《梁昭明太子统传》:统次子河东王誉。中大通三年,封河东郡王。累迁湘州刺史。未几,侯景寇建邺,誉入援,至青草湖,台城没,有诏班师。誉还湘镇。时元帝军于武城,新除雍州刺史张缵密报元帝曰:河东起兵,岳阳聚米,将来袭江陵。元帝甚惧,遣世子方等征之,反为誉败死。又令信州刺史鲍泉讨誉,誉攻之又见败,于是遂围之。元帝又遣领军王僧辩代鲍泉攻誉。誉将溃围而出,会麾下将慕容华引僧辩入城,遂被执。斩首,送荆镇。元帝返其首以葬焉。誉之将败,引镜照面,不见其头。又见长人盖屋,两手据地啖其脐。誉甚恶之,俄而城陷。
《沈约传》:约左目重瞳子,腰有紫志,聪明过人,好坟籍,聚书至二万卷,都下无比。
《孙谦传》:谦历二县五郡,所在廉洁。年逾九十,强壮如五六十者。力于仁义,行己过人。末年,头生二肉角,各长一寸。十五年,卒官,时年九十二。
《王昙首传》:昙首元孙,训,字怀范,生而紫胞,师媪云后当贵。后拜侍中,入见武帝。武帝问何敬容曰:褚彦回年几为宰相。敬容曰:少过三十。上曰:今之王训,无谢彦回。
《后妃传》:武德郗皇后酷妒忌。及终,化为龙入于后宫,通梦于帝。或见形,光彩照灼。帝体将不安,龙辄激水腾涌。于露井上为殿,衣服委积,常置银鹿轳金瓶灌百味以祀之。故帝卒不置后。
《梁宗室传》:始兴忠武王憺,太祖第十一子也。憺子映,为吴兴太守。及徵将还,钟离人顾思远挺叉行部伍中。映见甚老,使人问,对曰:年一百一十二岁。凡七娶,有子十二,死亡略尽。今惟小者,年已六十,又无孙息,家阙养乏,是以行役。映大异之,召赐之食,食兼于人。检其头有肉角长寸,遂命后舟载还都,谒见天子。与之言往事,多异所传,擢为散骑侍郎,赐以奉宅,朝夕进见,年百二十卒。又荆州上津乡人张元始年一百一十六岁,膂力过人,进食不异,至年九十七方生儿,儿遂无影。将亡,人人告别,乃至山林树木处处履行,少日而终。时人以为知命。
《侯景传》:王僧辩及诸州营石头,景列阵挑战,僧辩大破之。始景左足上有肉瘤,状似龟,战应克捷,瘤则隐起分明;如不胜,瘤则低。至日,瘤隐陷肉中。
《后妃传》:武丁贵嫔生于樊城,相者云当大贵。武帝镇樊城,赠以金环,纳之,时年十四。贵妃生而有赤志在左臂,疗之不灭。又体多疣子,至是无何并失所在。《伽蓝记》:绥民里,里内有河间刘宣明宅。神龟年中,以直谏忤旨,斩于都市。讫,目不瞑,尸行百步。时人谈以枉死。宣明少有名誉,精通经史,危行及于诛也。《南史·后妃传》:陈武宣章皇后,少聪慧,美容仪,手爪长五寸,色并红白。每有期功之服,则一爪先折。
《陈宗室传》:新安王伯固,文帝第五子也。生而龟胸,目通睛扬白,形状眇小,而俊辩善言论。
《五代新说》:隋文帝生于冯翊般若寺,有尼曰:此儿所从来甚异,不可以俗间处之。乃自抚养。皇妣曾见帝头生角,身有鳞,起骇,而堕地,尼自外至曰:已惊我儿。帝额有五圭入顶,目光外射,有文在手曰王。
《桂苑丛谈》: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之时,家有林檎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出。因收养之,至七八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及问姓名,德祖具以实告。因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志。我家长育,可姓王也。作诗讽人,甚有义旨。盖菩萨示化也。
《南史·扶南国传》:有毗骞国,去扶南八千里。传其王身长丈二,头长三尺,自古不死,莫知其年。王神圣,国中人善恶及将来事,王皆知之,是以无敢欺者。南方号曰长颈王。
《朝野佥载》:景龙中,瀛州进一妇人,身上隐起浮图塔庙诸佛形像。按察使进之,授五品。其女妇留内道场。逆韦死后,不知去处。
《唐书·韦温传》:周仁轨者,京兆万年人,后母族也。方为并州长史,残酷嗜杀戮。异日,见堂下有断臂,恶之,送于野,数昔往视,故在。是月,韦后败,使者诛仁轨,刑人举刀,仁轨承以臂,堕地乃悟。
《续侍儿小名录》:唐韦讽家于汝颍间,遣小童理草锄地,忽见人发,锄渐深渐多而不乱。讽异之,即掘深尺馀,乃一妇人。肌肤容色,俨然如生。再拜言曰:某是郎君之祖女奴,名曰丽质。娘子嫉妒,生埋此园中。《见闻搜玉》:纯阳山,在合州北三里。天宝间,女冠范志立修道处。任安为使,至此慕之,约期而会。及至,变为男子。宋刘仪凤诗:谁家游冶郎,门首窥幽闼。但见脸如花,不知心似铁。一夕变其躯,雪质映云发。昔有桃李枝,今作松筠节。
《鸡肋》:唐李光弼母,有须数十,长五寸许,封韩国太夫人。二子光弼,封临淮郡王。光进封武威郡王,皆为名将。死葬长安南原,将相祭奠,凡四十四幄。《独异志》:贞元初,河南少尹李则卒,未殓。有一朱衣人投刺申吊,自称苏郎中。既入,哀恸尤甚。俄顷,亡者遂起,与之相搏,家人子弟惊走出堂。二人闭门殴击,抵暮方息。孝子乃敢入,见二尸并卧一床,长短、形状、姿貌、鬓髯、衣服一无差异。于是聚族不能定识,遂同棺葬之。
唐贞元中,有乞者解如海,其手自臂而堕,足自胫而脱,善击毬、樗蒱戏,又善剑舞、数丹丸,挟二妻,生子数人。至元和末犹在,长安戏场中日集数千人观之。元和初,有天水赵云,客游鄜畤,过中部县。县寮有宴,吏擒一囚至,其罪不甚重,官寮愿纵之。云醉,因劝加刑责,于是杖之二十。累月,云出塞,行及芦子关,道逢一人,邀之言款。日暮,延云下道过其居,去路数里。于是命酒偶酌,既而问之曰:君省相识否。云曰:未尝。此行实昧平昔。乃曰:前月中部值君,遭罹横罪。与君素无仇隙,为君所劝,因被重刑。云遽起,谢之。其人曰:吾望子久矣,岂虞于此获雪小耻。乃命左右拽入一室,室有大坑,深三丈馀,中惟贮酒糟数十斛。剥去其衣,推云于中。饥食其糟,渴饮其汁,旦夕昏昏。几一月,乃传出之,使人蹙额,挼捩肢体、手指、肩髀,皆改于旧,提出风中,倏然凝定,至于声韵亦改,以为贱隶。弟为御史出按灵州狱。云以前事密疏示之。其弟告于观察使李铦。由是发卒讨寻,尽得奸人,而覆灭其党。临刑亦无隐瞒,云前后变改人者数代矣。
《唐国史补》:元和初,洪崖冶有役者,将化为虎,群众呼,以水沃之,乃不得化。或问苕溪子:是何谓也。答曰:阳极而阴,晦极而明,为雷为电,为雪为霜,形之老之死之,八窍者卵,九窍者胎,推迁之变化也。燕雀为蛤,野鸡为蜃,虾蟆为鹑,蚕蛹为蛾,蚯蚓为百合,腐草为萤火,乌足之根为蛴螬,久竹生青蜓,田鼠为,老㺄为猿,陶蒸之变化也。仁而为暴,圣而为狂,雌鸡为雄,男子为女人,为蛇为虎,耗乱之变化也。是必生化而后气化,气化而后形化,俗言四指者,天虎也;五指者,人虎也。唯道德者穷焉。
《独异志》:唐李祐为淮西将,元和十二年送款归国。裴公破吴元济,入其城,汉军有剥妇人衣至裸体者。祐有新妇姜氏,怀娠五月矣,为乱卒所劫,以刀划其腹,姜氏气绝踣地。祐归见之,腹开尺馀,因脱衣襦裹之。妇一夕复苏,傅以神药而平。满十月而产一男。朝廷以祐归国功,授一子官。曰行修,年三十馀,为南海节度,罢归,卒于道。
《酉阳杂俎》:秀才田瞫云,太和六年秋,凉州西县百姓妻,产一子,四手四足,一身分两面,项上发一穗,长至足。时朝伯峻为县令。
处士元固言:贞元初,尝与道侣游华山谷中。见一人,股袜履尤新,断如膝头,初无疮迹。
江淮有士人,庄居,其子年二十馀,常病魇。其父一日饮茗瓯中,忽起如沤,高出瓯外,莹净若琉璃,中有一人,长一寸,立干沤,高出瓯外。细视之,衣服状貌,乃其子也。食顷,爆破,一无所见,茶碗如旧,但有微璺耳。数日,其子遂著神译神言,断人休咎,不差谬。
《蜀梼杌》:光化三年,封建司徒蜀王七年,朱全忠篡位,改元开平。巨人见青城山,凤凰见万岁县。左右劝进,三逊而后从。九月,僭即位,号大蜀,改元武城。
《茅亭客话》:灵池县洛带村民郝二者,不记名,尝说某祖父以医卜为业,其四远村邑,请召,曾无少暇。画一孙真人,从一赤虎,悬于县市卜肆中。已数岁,因及耄年,每日颙坐,瞠目观画虎,终日无倦,自兹不见画虎,则不乐。孙儿辈,将豆麦入城货卖,收市盐酪,如不协其意,则怒而诟骂,以至杖挞之。若见画虎,则都忘前事。人有召其医疗,至彼家,见有画虎,即为之精思。亲戚往还,亦只以画虎图幛,为饷遗之物。如是不数年间,村舍厅厨寝室,悬挂画虎皆遍。有兄见其耽好,怪而责之,曰:汝好此物,何为乎。答云:常患心绪烦乱,见之则稍间焉。因是说:府城有药肆,养一活虎,曾见之乎。曰:未也。因拜告其兄,求偕至郡。既见后,顿忘寝食,旬馀方诱得归。自兹一月,入城看虎,再三矣。经年,唯好食肉,以熟肉不快其意,即啖生肉。凡一食,或猪头,或猪膊,食之如梨枣焉。如是儿孙辈皆恐怯。每入城,看活虎,孙儿相寻见,则以杖击。迥至孟蜀先主建伪号之明年,或一日夜分,开庄门出去,查无踪迹。有行人说,夜来一虎跳入羊马城内,城门为之不开。半日,得军人上城,射杀,分而食之。其祖父不归,绝无耗音,则化为虎者是也。遂访诸得虎肉食者,获虎骨数块,将归葬之。
《珍珠船》:供奉官郭垣,在母胎年馀,不育。有善针人,百馀针,竟亦不动。至二十二月,生,子母俱安。唯胸臆间有黑点数十处,乃当日针痕也。
《洛中纪异录》:先是周末,忽有一人衣粗布衣,裹青巾,草履而入于中书省政事堂内,箕踞而坐。群吏见之,咸大惊,叱之:何人也。答云:官家教我来。吏曰:官家在甚处。复答曰:在宗州。寻白于诸相。相曰:此狂人尔,不须奏,恐累诸门守卫者,事非细尔。乃寝,因卒逐之,出外。今上移镇商丘,少主禅位,上开国为大宋。宗州官家,是天命已兆之也。
《宋史·夏国传》:李继迁曾祖仁颜,仕唐,银州防禦使。祖彝景嗣于晋。父光俨嗣于周。建隆四年,继迁生于银州无定河,生而有齿。
《江西通志》:甲午岁,江西馆驿巡官黄极子妇生子,一首两身相背,四手四足。建昌民家生牛,每一足更附出一足。捉之江中,翌日浮于水上。南昌新义里地陷,长数十步,广者数丈,狭者七八尺。其年,节度使徐知询卒。
《闻见前录》:仁宗朝,程文简公判大名府,时府兵有肉生于背,蜿蜒若龙伏者。文简收禁之,以其事闻。仁宗谓宰辅曰:此何罪也。令释之。后其兵以疾死。呜呼,肉龙生于兵之背,妖也。帝释之,德足以胜妖矣。兵辄死,宜哉。
《画墁录》:凤翔妇,与黄冠通奸,即妊,不能决,在禁中。四年,至英庙登极,赦到宣竟,而妇生子。发被面,齿满口。余未之信。至岐下取案文阅之,不谬。
《龙川别志》:参知政事钱若水,少时读书嵩山佛寺。有一童子,日来挠之,禁之不可。其师曰:此田家子。此寺,其家所建也。昨为衙校家破,死亡略尽,将死,以此子见属。吾怜其幼,不忍禁也。若水曰:然则试以经授之。不数日,诵寺中所有经殆遍,遂去,不知所在。若水既贵,护宗室葬事。舆者若干人,将宿,常失其一,行则复在,怪而阅之,则昔之童子在焉。若水曰:子乃在是耶,于寔何人也。对曰:世之如我者,多矣。顾公不识耳。姑置我,我将食,而复见。置之则走入众中,不复识。《青琐高议》:治平三年,咸平朱沛家,粗丰足,尤好养鹁鸽。编竹为室,数动踰百。一日为猫捕食,其鸽沛乃断猫之四足。猫转堂室之间,数日乃死。他日,猫又食鸽,又断其足。前后所杀十数猫。后沛妻连产二子,俱无手足,沛终不悟。
《宋史·范镇传》:镇兄镃,卒于陇城,无子,闻其有遗腹子在外,镇时未仕,徒步求之两蜀间,二年乃得之,曰:吾兄异于人,体有四乳,是儿亦必然。已而果然,名曰百常。
《东轩笔录》:林洙少服苣胜,晚年发热,多烦躁。知寿州日,夏夜露卧于堂下,为鼓角匠以铁连击杀之。洎擒鼓角匠,问所以杀守之情。曰:我何情,但中夕睡中及大醉,若有人引导,见故榜上铁连,遂携之以行。自谯楼,至使宅堂前,盖甚远,而诸门扄钥如故,莫知何以至也。朝廷以守臣被杀,起狱穷治,自通判以下,咸被黜。时富郑公为相,以洙无正室,颇疑奸吏共谋杀者。曾鲁公为参政,独曰:若是谋杀,必持锋刃。郑公之疑遂解。
《铁围山丛谈》:河中有姚氏,十三世不析居矣。遭逢累代旌表,号义门姚家也。一旦,大小死欲尽,独兄弟在,方居忧,而弟妇又卒。弟独与小儿同室处焉。度百许日,其家人忽闻弟室中夜,若与妇人语笑者。兄弗信也。因自往听之。审一日,励其弟曰:吾家虽骤衰,且世号义门,吾弟纵丧偶,宁不少待。方衰绖未除,而召外妇人入舍中耶。惧辱吾门,将奈何。弟因泣涕而言:不然也。夜所与言者,乃亡妇尔。兄瞠谔询其故。则曰:妇丧踰月,即夜叩门,曰:我念儿无乳,至此。因开门纳之,果亡妇。遂往登榻,接取儿乳之。弟甚惧。自是数来相与语言,大抵不异平时。惧其怪而不敢骇兄也。兄念家道死丧殆尽,今手足独有二人,此是往亡吾弟尔。且弟计不忍绝,然吾必杀之。因夜持大刀,伏于门左,其弟弗知也。果有排门而入者,兄尽力以刀刺之,其人大呼而去。旦视之,则流血涂地。兄弟因争寻血踪,至于墓所,则弟妇尸横墓外,伤而死矣。会其妇家适至,睹此而讼于官,开墓则空棺耳。官莫能治。俄兄弟咸死狱中,姚氏遂绝。
《宣政杂录》:宣和初,都下有朱节,以罪置外州。其妻年四十,居望春门外。忽一夕,颐颔痒甚。至明,须出长尺馀。人问其实,莫知所以。赐度牒为女冠,居于家。盖人妖而金人犯阙之先兆也。又淮南民家,儿四岁,自耳目下,皆生髯,长寸馀,能作大字。其父入都,持儿示人,日得数缗。
《铁围山丛谈》:宣和六年春正月甲子上元节,故事天子御楼观灯,则开封尹设次以弹压于西观下。又于时从六宫于其上,以观天府之断决者。帘幕重密,下无由知。是日,上偶独在西观上,而宦者左右皆不从。其下则万众,忽有一人跃出,缁布衣者,若僧寺童行状,以手指帘谓上曰:汝是某邪,有何神,乃敢破坏吾教。吾今语汝,报将至矣。吾犹不畏汝,汝岂能坏诸佛菩萨邪。时上下闻此,皆失指震恐。捕于观下,命中使传呼天府,亟治之。且亲临其上,则又曰:吾岂逃汝乎。吾故示汝,以此使汝知无,奈吾教何尔。听汝苦吾,吾今不语矣。于是箠掠乱下,又加诸炮烙。询其谁何,略不一言,亦无痛楚状。上益愤,复召行天法羽士,曰宋冲妙世,号宋法师者,亦神奇。至视之,则奏曰:臣所治者,邪鬼。此人者,臣所不能识也。因又断其足筋,俄施刀脔,血肉狼籍。上大不怡,为罢。一日之欢,至暮终不得为何人。付狱尽之。
《暌车志》:宣和间,沂密有优人,持二子,号曰孩儿,年各六七岁,童首而长鬣,所至,观者如堵。自云:其妇孪生,此三儿生而倩丽,亦不知优人所自来。后失所在,盖人妖也。
《宋史·王德传》:德以武勇应募,隶熙帅姚古。会金人入侵,古军怀、译间,遣德谍之,斩一酋而还。补进武校尉。古曰:能还往乎。德从十六骑径入隆德府治,执伪守姚太师,左右惊扰,德手杀数十百人,众愕眙莫敢前。古械姚献于朝,钦宗问状,姚曰:臣就缚时,正见一夜叉耳。时遂呼德为王夜叉。
《清尊录》:建炎初,关陕交兵,京西南路安抚使司檄诸郡,凡民家畜三年以上粮者,悉送官,违者以乏军兴论。金州石泉县民杨广,赀钜万,积粟支三十年。因是悒悒得疾。广故豪横兼并,其乡邻甚患苦之。既病笃,绝恶见人,虽妻子不得见。自隙窥之,则时捽所藉稻槁而食,累日所食,方数尺,乃死。敛毕,棺中忽有声若蹴蹋者,家人亟呼匠,欲启棺。匠曰:此非苏活,殆必有怪,勿启。其子不忍,启之,则一驴跃出嘶鸣,甚壮,衣帽如蝉蜕然。家絷之隙,屋中一日,其子妇持草饲驴,忽跳齧,妇臂流血,妇粗暴忿怒,取秣草刀刺之,立死。广妻遂诉县,称妇杀翁。县遣修武郎王直臣往验之,备得其事。
《宋史·李显忠传》:显忠,绥德军青涧人也。初,其母当产,数日不能免,有僧过门曰:所孕乃奇男子,当以剑、矢置母旁,即生。已而果生显忠,立于蓐,咸异之。
《行营杂录》:监左帑龙舒张宣义,尝言:有亲戚宦游西蜀,路经襄汉,晚投一店。行户外,忽见旁左侧上有一人,无首,以为鬼也。主人云:尊官不须惊此人也。非鬼也。往年因患瘰𤻤,病势蔓衍。一旦,头忽堕脱,家人以为不可,而竟不死。自此每有所需,则以手指画,但日以粥汤灌之,至今犹存耳。又云:岳侯军中,有一兵犯法枭首,妻方怀妊,后诞一子,如常人,而首极细,躯干甚伟。首仅如拳,眉目皆如刻画,则知胞胎所系,父母相为感应。
岳珂《桯史》:余兄周伯,以淳熙丙申召为太府簿。时姑苏有民家,姓唐,一兄一妹,其长皆丈有二尺,里人谓之唐大汉。不复能嫁娶,每行勌倚市檐憩坐,如堵墙,不可出,出辄倾市从观之。日啖斗馀,无所得食,因适野为,巨室受囷粟。盖立囷外,即可举手,以致不必以梯也。以是背微伛,有珰以辂。使客见之,大惊,遂入奏。诏廪之殿前司。时郭棣为帅,周伯间一往,必敬喏,其声如钟。德寿时,欲见之,惧其聚民,乃卧之浮于河。至望仙,专舟焉。又江山邑寺,有缁童,眉长踰尺,来净慈,都人争出视之,信然。事闻禁中,诏给僧牒,赐名延庆。寺僧日坐之门,护以行马,士女填咽炷香,谓之活罗汉。遂裒施赀为殿。寺有故铜像,甚侈,乃位之中,不期而成。周伯亦亲见之。是非肖貌赋形之正,近于人妖矣。后数年,周伯去国,皆不知所终。
《近异录》:鄱阳南乡民妻,淳熙十年生男子,从顶至足,皆与人无异,而两肘各有三臂,轩轩可畏。母恶其怪,即渍其水盆中,俄翻身起坐,又拓人水,加一木凳压之,复推凳而起。祖母在旁,恻然曰:此恐是神部中来,且试看养育,长大后如何。遂沐浴,施之襁褓,日以益壮。及八九岁时,放牛于野,他家童稚,或与争忿,则六臂齐举奋击,莫能抗敌。
《游宦纪闻》:沙随先生尝云:顷于行在,见一道人,以笛拄项下吹曲,其声清畅而不近口,竟不晓所以然。此说已在三十年前。嘉定庚辰,先兄岳翁赵宪伯凤,自曲江携一道人归三衢,亦喉间有窍,能吹箫。凡饮食,则以物窒之,不然水自孔中溢出。每作口中语,则塞喉间。作喉间语,则以手掩口。先兄之所目睹,但不知沙随先生昔所见,有似此人否。
《宋史·包恢传》:恢升秘阁修撰,知隆兴府兼江西转运。沈妖妓于水,化为狐,人皆神之。
《齐东野语》:嘉熙间,近属有宰宜兴者,县斋之前,红梅一树,极美丽华粲,交荫半亩。花时,命客饮其下,一夕酒散月明,独步花影,忽见红裳女子,轻妙绰约,嫣然过前。蹑之数十步而隐。自此恍然,若有所遇。或酣歌晤言,或痴坐竟日,其家忧之。有老卒颇知其事,乘间白曰:昔闻某知县之女,有殊色,及笄未适,而殂。其家远在湖湘,因槁葬于此,树梅以识之。畴昔之夜所见者,岂此乎。遂命发之,其棺正蟠络老梅根下,两相微蚀,一窍如钱,若蛇鼠出入者。启而视之,颜貌如玉,妆饰衣衾,略不少损,真国色也。赵见,为之惘然心醉。舁至密室,加以茵藉,而四体亦和柔,非寻常僵尸之比。于是每夕与之接焉。既而气息惙然,瘦薾不可治。文书其家,乃乘间穴壁取焚之,令遂属疾而殂。亦云异哉。尝见小说中所载,寺僧盗妇人尸,置夹壁中私之,后其家知,状讼于官。每疑无此礼。今此乃得之,亲旧目击,始知其说不妄。然赤眉发吕后陵,污辱其尸,有致死者,盖自昔固有此异矣。
《虎苑》:叶荐妻,谗妒。叶七十始蓄一妾,妻即求离异,筑室山后居焉。家人日夕省候。叶谓:不复妒,令妾讯之,日落不返。亲诣其处,门户深扄,破关而入,其妻已化为虎,食妾尽矣。
剑州李忠,因病,化为虎。初,忠病久,其子买药归,而省父。忠视子朵颐涎流,子惊视,父已作虎形出外,扄其室,穴壁视之,乃真虎矣。
《金史·五行志》:太祖军宁江,驻高阜,撒改仰见太祖体如乔松,所乘马如岗阜之大,太祖亦视撒改人马异常,撒改因白所见,太祖喜曰:此吉兆也。即举酒酹之曰:异日成功,当识此地。
《续夷坚志》:李鍊师湛然,戊申秋入关,视见一妇,娩身临月,忽右腋发大疮,疮破胎胞从口出,子母皆安。平定苇泊村,乙巳夏,一妇名马师婆,年五十许,怀孕六年有馀。今年方产一龙,官司问所由,此妇说怀孕至三四年,不产,其夫曹主簿惧为变怪,即遣逐之。及临产,恍忽中见人从罗列其前,如在官府中。一人前自陈云:寄托数年,今当舍去,明年阿母快活矣。言讫,一白衣掖之而去,至门,昏不知人,久之乃醒。旁人为说,晦冥中雷震,有三龙从妇身飞去,遂失身孕所在。兴定元光间,阳翟小学王奉先,其妻先产四子,再生三子。辛丑十一月,秀容福田寺农民范班妻,连三岁举二男三女,皆死矣。此岁复一男一女,其母从旁叹讶云:汝必不活,得早过去,亦好。儿忽能言连曰:不去,不去。母惊,语其父。语未竟,儿依前言不去。未几,男女皆死。
《辍耕录》:至元丁丑,民间谣言拘刷童男女。以故婚嫁不问长幼,而乱伦者多矣。平江苏达卿,时为上海吏,有女年十二,赘里人浦仲明之子为婿。明年,生一子。《癸辛杂识》:丙申岁九月九日,纪家桥河北茶肆陶氏女,与裴叔咏第六子,合著衣裳,投双缳于梁间。且先设二神位,仍题自己及此妇姓名,炷香然烛,酒果羹饭,烛然未及寸,而殂矣。尝记淳熙间,王氏子与陶女,名师儿,共溺西湖。有人作长桥月,短桥月,正其事也。至载之《周平园日记》,何前后盛情之事,皆生于陶氏门中邪。近至元二十七年,大水,湖州府仪凤桥下,有新生死小儿弃于水中者,两手四臂四足,面相向抱持,胸胁相连。一男一女,丐者取以示人而乞钱,疑皆此辈所幻也怪哉。
马八二国,进贡二人,皆女子,黑如昆崙。其阴中如火,或有元气不足者,与之一接,则有大益于人。又有二人能按摩百疾,不劳药饵。或有心腹之疾,则以药少许涂两掌心,则昏如醉,凡一昼夜始醒,皆异闻也。或谓此数人,至前途,因不服水土,皆殂。
赵忠惠帅维扬日,幕僚赵参议有婢慧黠,尽得同辈之欢,赵昵之,坚拒不从。疑有异,强即之,则男子也。闻于有司,盖身具二形,前后奸状不一,遂置之极刑。近李安民尝于福州得徐氏处子,年十五六,交际一再,渐具男形。盖天真未破,则彼亦不自知。然小说中有池州李氏女及婢添喜,事正相类。而此外绝未见于古今传记等书,岂以秽污笔墨,不复记载乎。尝考之佛书,所谓博叉半择迦者,谓半月能男,半月不能男。又遗像经有五种不男,曰生剧妒变半,变半者,二形人,中恶趣也。《晋五行志》谓之人痾。惠帝时,京洛人兼男女二体,亦能两用人道,而性尤媱乱。此乱气所生也。《玉历通政经》云:男女二体,主国淫乱。而二十八宿真形图,所载心房二星,皆两形,与丈夫妇人更为雌雄,此又何耶。《异物志》云:灵狸一体,自为阴阳,故能媚人。《褚氏遗书》云:非男非女之身,精血散分。又云:感以妇人,则男脉应胗。动以男子,则女脉顺指。皆天地不正之气也。
壬辰四月二十日,全霖卿子用之妻史氏,史盛之女,诞子,先出双足,足类鸡鹅乳。医知其异,推上之,须臾别下双足,继而肠亦并下,乃孪子也。皆男子而头相抵,发相结,其貌如狞鬼。遂扼杀之,母亦随殂。
《草木子》:元至正间,京师一妇,髭须长尺馀。
《霏雪录》:至正末,越有夫妇,于大善寺金刚神侧,缚苇席而居。其妇产一子,首有两肉,角鼻孔昂缩,类所谓夜叉者。盖产妇依止土偶,便禀得此形。
《近峰记略》:建文时,新宫初成,见男子提一人头,血色模糊,直入宫中。大索之,无得也。
《西樵野纪》:天顺中,有民妻,一孕五儿,体貌无异森然,无一夭者,母亦无恙。此事闻之非诬,而往往不详其姓里。或曰扬州人。成化间,诸子争财析居,时巡抚毕公案莅吾苏,其父母率诸子来决讼,故苏人习知之,未暇究其案牍也。
成化辛丑,苏卫数军士,被公遣赴崇明。事毕,泛海而归,为大风,飘至一岛。山麓旷异,一人从林中出,长可三四丈,深目黑面,狞丑不可喻。见数人,悉以藤贯掌心系于树下,已而复入。众力断之而窜,始放舟,前者偕数辈,状貌无异,蹲立水浒,以手攀舷。舟中一勇士,急掣刀断其指,始获舍舟而去。辩之,乃一指中一节耳。试以小尺度之,尺有四寸。因献嘉定令,今贮藏中。二酉委谭迩来怪事,不可胜书,独二事最真而最奇。其一沙头镇一童子,年未十岁,其阴忽长如巨人,而毛似能行人道者。已渐颔下生须,遍体俱毛,时时覆体为交搆状,遗精地下,未几而殒。其一吴江妇人,病狂,走入郡城,遍觅死尸食之。埒取肠胃,臭味不可近渠。自云绝美好肴,馔不逮也。日食尸不可计数。儿童群逐之,官为录系,久之释遣,不知所终。二事皆载记所未有。
弘治末,随州应山县,女子生髭,长三寸馀。见于邸报。予里人卓四者,往年商于郑阳,见主家一妇美色,颔下生须三缭,约数十茎,长可数寸。人目为三须娘云。《语怪》:弘治末,太仓民家生儿,两身背相粘著,两面向外,其首如雀,其阴皆雄。
《蓬轩别记》:京中有人手足俱无,盛以布囊,仅满二尺,俨如鱼形,挟之出,观者如堵。其面甚钜,其声甚雄,能就地打滚,世未有如此人也。
《本草纲目》:隆庆五年二月,唐山县民妇有孕,左胁肿起,儿从胁生,俱无恙。
《山西通志》:明隆庆间,静乐县男子李良雨,化为女人。执之官,知县刘受申呈,因题奏。王世贞有七言古诗:万事反覆那足齿,山西男儿作女子。朝生暮死不自知,雌伏雄飞定谁是。谢豹曾闻受朝谒,于菟亦解谈名理。渭南巾帼不可呼,此曹变化无时无。只今龌龊不能去,羞向人间唤丈夫。
《永昌府志》:隆庆末年,陇川有白彝夫妇,入山伐竹,剖其中有水,水中有生鱼六七头。持归烹食,夫妇皆化为虎,残害人畜不可计。百方阱捕,竟不能得。
《太平府志》:当涂杨璜父子,遇兵俱溺死。其妻陆氏感悼几绝。见妾张氏有遗腹,朝夕念佛,希得嗣承夫祀。夜梦佛赐一子,醒而识之。越数月,张乃生女。陆绝望矣。家众起而利其产,至小祥,亲族聚议,谋所以措置二妇及女者。张相对伤惨。至夕,女呱呱哭不止。张抱女就枕,遂梦魇。陆疾呼,张若无闻。陆怪而视之,此女已非女矣。陆惊唤家人,见其身体面目如故,si处已长男势,其旁尚有血痕未泯也。众诧异,向佛前罗拜,更名佛赐。邑令张京取阅之,问其宗族,咸异口一词曰:脱儿之变非真,吾侪小人不愿分其田宅耶。京乃深信,给扁曰君子道长。时丁亥三月十六日事也。《续巳编》:汝宁秀才燕生者,妻一乳三男,吾乡陆钟人杰知光州时,尝以公事适府城,过其家,呼三男出拜,皆韶秀才形状,衣饰略无少差。其髻一向左,一向右,一向顶中生云。其年皆十二矣。以貌类难别,故剃发为髻以识耳。他日生率三子来州谒见,云闻此地有一胎三女者,与吾儿同年,欲求为配。人杰奇之,召见其人,为议聘焉。
《乐郊私语》:州民有朴知义者,家翁庄堰,幼生而不慧,至八岁不语。一日,俄谓其母曰:今日墙外牛,娘可避之。举家骇而且喜。已而邻人之牛果墙外。是后复不言。数日复言:有官兵来。未几,张军从云间来。自此言无不验。四方挟钱帛来问者,如见神明。家至骤富。然见人有凶事,辄指而告之,如响。由是人见之,多面如死灰,惟恐其有恶言也。母因戒之。其后惟母告之言则言。年十九,始娶。与其妻一接而殒。此虽人妖,亦似乎保真通灵,故能前知如此。及少近妇人,忽焉灭没,殆真泄而神与之俱亡,无足怪也。
人异部杂录
《甲鉴俗嫌篇》:或曰:人有自变化而为仙者,信乎。曰:未之前闻也,然则异也,非仙也。男化为女者,有矣。死人复生者,有矣。夫岂人之性哉,气数不存焉。
《异苑》:秦时中,宿县十里外,有观亭江神祠坛,甚灵异,过经有不恪者,必狂走入山,变为虎。
《西溪丛语》:春秋夏姬,乃郑穆公之女,陈大夫御叔之妻。其子徵舒杀君,徵舒行恶逆,姬当四十馀岁,乃鲁宣公十一年,历宣公、成公、申公、巫臣窃以逃晋,又相去十馀年矣。后又生女,嫁叔向,计其年,六十馀矣。而能有孕。《列女传》云:夏姬内挟技术,盖老而复壮者。三为王后,七为夫人。或云:凡九为寡妇,当之者辄死。左氏所载,当之者已八人矣。宇文士及《妆台记》序云:春秋之初,有晋楚之谚曰:夏姬得道,鸡皮三少。
《渔樵閒话》:渔曰:张君房好志怪异,尝记一人,剑州男子李忠者,患病久,其子市药归,乃省其父。忠视其子,朵颐而涎出。子讶而视,父乃虎也。遂走而出,乃与母弟反闭其室。旋闻哮吼之声,穴壁窥之,乃真虎也。悲哉。忠受气为人,俄化为兽,事有所不可审其来也。观涎流于舌,欲啖其子,岂人之所为得非忠也。久畜惨毒狼暴之心而然耶。内积贪惏吞噬之志而然耶。素有伤生害物之蕴而然耶。居常恃凶,悖怒残忍,发于所触而然耶。周旋宛转,思之不得。
《仇池笔记》:李方叔言:范蜀公将薨,数日,须发皆变苍。公平生虚心定气,数尽神往,而血气不衰。故发于外耶。然范氏多四乳,固与人异。公又立德如此,其化也必不与万物同尽,盖有不可知者也。
《辍耕录》:至正乙巳春,平江金国宝袖人,腊出售,余获一观,其形长六寸许,口耳目鼻,与人无异,亦有髭须头发披至臀下,须发皆黄色,间有白发一根,遍身黄毛,长二分许,脐下阴物,乃男子也。相传云:至元间,世皇受外国贡献,以赐国公阿你哥者。无几何时,即死。因剖开背后,剜去肠脏,实以他物,仍缝合烘乾,故至今无恙。按《汉武故事》:东郡送一短人,长七寸。《山海经》有小人国,名靖人。东北极有人长九寸,殆为此小人也。靖或作竫音同,然古尺短,今六寸比之周尺,将九寸矣。则所腊者,岂其人与。
世有男子虽娶妇,而终身无嗣育者,谓之天阉。世俗则命之曰黄门。晋海西公尝有此疾。北齐李庶生而天阉。按黄帝《针经》曰:人有具伤于阴,阴气绝而不起,阴不能用。然其须不去,宦者之独去,何也。愿闻其故。岐伯曰:宦者去其宗筋,伤其冲脉,血泻不复,皮肤肉结,唇口不荣,故须不生。黄帝曰:其有天宦者,未尝被伤,然其须不生,其故何也。岐伯曰:此天之所不足,其任冲不盛,宗筋不成,有气无血,唇口不荣,故须不生。又《大般若经》载五种黄门云:梵言扇搋五皆切半择迦。唐言黄门,其类有五,一曰半择迦,总名也,有男根用而不生子。二曰伊利沙半择迦,此云妒,谓他行欲即发不见,即无,亦具男根,而不生子。三曰扇搋半择迦,谓本来男根不满,亦不能生子。四曰博叉半择迦,谓半月能男,半月能女。五曰留拿半择迦,此云割,谓被割形者。此五种黄门,名为人中,恶趣受身处。然《周礼·阉人》郑氏注云:阉,真气藏者。宋赵忠惠帅维扬日,幕僚赵参议有婢慧黠,尽得侪辈之欢。赵昵之,坚拒不从。疑有异,强即之,则男子也。闻于有司,盖身二形,前后奸状不一,遂寘之极刑。近李安民尝于福州得徐氏处子,年十五六,交际一再,渐具男形。盖天真未破,则彼亦不自知。然小说中,有池州李氏女及婢添喜,事正相类,而此外绝未见于古今传记等书,岂以为人之妖,而污笔墨,不复载乎。《晋五行志》谓之人痾,惠帝时,京洛有人兼男女体,亦能用两人道,而性尤淫乱。而《二十八宿真形图》所载心房二星,皆两形,与丈夫妇女,更为雌雄,此又何耶。《异物志》:灵狸一体,自为阴阳。故能媚人。《褚氏遗书》曰:非男非女之身,精血散分。又曰:感以妇人,则男脉应诊。动以男子,则女脉顺指。皆天地不正之气也。事载周密《癸辛杂识》。《文昌旅语》:少丰顾子蓂曰:客有自云中来者,云威远有一男子,尝习飞状,遂飞去,不复返。阳和有一女子,年可十六七,忽化为男,此何异也。两山子曰:此阴阳失调所致也。男,阳道也,而能飞,阳失节也。女,阴质也,而化男,阴气纵也。阳失节,故佚而不宁。阴气纵,故变而为幻。气化不得其乐,理果然耳。少丰子曰:然则冀北之山拆地震,冬月而龙见雷鸣,亦阴阳失调之故与。两山子曰:山与地,皆静物也。理宜贞以安,而坼且震焉,是阴精不固。龙与雷,皆动象也。冬宜闭以蛰,而且鸣焉,是阳精不藏。阴阳之精不固不藏,是发天地之戾。
《扬斛山集》:一人因狂病迷谬入朝,立御座上,捕下法司,拟重狱,成未决。其母诣登闻鼓称冤,顺之在吏科时,直受鼓状,遇此事,未为准理。顺之因问:予使公遇此事,当何如处之。予曰:当论其狂病误犯,不可加罪。但罪守门者失于防禦,则可矣。刘子曰:当封进鼓状,使朝廷知其以病迷下法司,从末减可也。顺之曰:此固皆是。但如此为之,必得罪。以此小事得罪,吾不欲也。刘子谓:论人无罪,不当杀,恐非小事。予曰:此皆论利害,未说到义理处。若论义理,则当为即为,当止即止,岂计得罪。顺之以为然。
《霏雪录》:樊昌高八舍家,轩墀之间,畜龟数年,生育至百馀。昌家生子四五人,皆龟胸伛偻,盖孕妇感其气所致。古人胎教可不谨哉。
人异部外编
《大戴礼·帝系篇》:陆终氏娶于鬼方氏,鬼方氏之妹谓之女隤,氏生六子;孕而不粥,三年,启其左胁,六人出焉。
《异闻总录》:永嘉项家为邪所据,时有一物,人形而髼首,出没其家,自呼曰太公。项以为常,不为怪异。凡有所求,只于厨间呼太公,物则随至。项妻有孕,思斋馒头食,遂叫太公一声。至二更馀,捧一甑蒸馒头而来,蒸气尚暖。越数日,人传七尺渡头人家,设水陆斋,失馒头一甑。后项妇生一子,如冬瓜状,无眉目,但有口能乳。方欲溺之,忽闻太公空中作声曰:子不可溺,权以乳哺,当有以谢。踰两月,项妇方抱子在床,忽太公寘白金二笏于床,夺抱此子而去。后其怪亦绝。《续博物志》:有一国王小夫人,生一肉团。大夫人妒之,作木函弃之常河水。后河边人得之,肉破,生千小儿,勇健,欲伐父王国。小夫人以乳五百道,射小儿口,遂弛弓仗,号为贤劫千佛。
《诚斋杂记》:庵罗是果树之名,其果似桃,此树开花化生一女,国人以园封之。至年十五,颜色端正,国王以为妃子。
[book_title]第一百四十三卷
第一百四十三卷目录
血肉异部汇考一
汉书〈五行志〉
观象玩占〈水杂变〉
血肉异部汇考二
汉〈惠帝一则 哀帝建平一则〉
后汉〈桓帝建和一则〉
晋〈武帝太康一则 惠帝元康一则 永康一则 悯帝建兴二则〉
梁〈武帝天监一则〉
陈〈后主至德一则〉
北齐〈武成帝河清一则 后主武平一则〉
北周〈宣帝大象一则〉
唐〈高祖武德二则 睿宗光宅一则 中宗景龙一则 代宗大历一则 德宗贞元一则 宪宗元和一则 僖宗乾符一则 广明一则〉
宋〈高宗绍兴一则 孝宗淳熙一则 理宗端平一则 宝祐一则〉
金〈哀宗天兴一则〉
元〈顺帝至正一则〉
明〈宪宗成化一则 武宗正德二则 世宗嘉靖三则 神宗万历二则 熹宗天启一则 悯帝崇祯一则〉
血肉异部纪事
庶徵典第一百四十三卷
血肉异部汇考一
《汉书》《五行志》
《传》曰:视之不明,是谓不悊,厥咎舒,厥罚恒奥,时则有赤眚赤祥。京房《易传》曰:归狱不详,兹谓追非,厥咎天雨血;兹谓不亲,民有怨心,不出三年,无其宗人。又曰:佞臣禄,功臣僇,天雨血。
《观象玩占》《水杂变》
水色变赤,京房曰:流水化血,兵起。又曰:任用残贼,杀戮不辜,则水化血。
血肉异部汇考二
汉
惠帝二年,天雨血。
按《汉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惠帝二年,天雨血于宜阳,一顷所,刘向以为赤眚也。时又冬雷,桃李华,常奥之罚也。是时政舒缓,诸吕用事,谗口妄行,杀三皇子,建立非嗣,及不当立之王,退王陵、赵尧、周昌。吕太后崩,大臣共诛灭诸吕,僵尸流血。京房《易传》曰:归岳不解,玆谓追非,厥咎天雨血;兹谓不亲,民有怨心,不出三年,无其宗人。又曰:佞人禄,功臣僇,天雨血。
哀帝建平四年,雨血。
按《汉书·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平四年四月,山阳湖陵雨血,广三尺,长五尺,大者如钱,小者如麻子。后二年,帝崩,王莽擅朝,诛贵戚丁、傅,大臣董贤等皆放徙远方,与诸吕同象。诛死者少,雨血亦多。
后汉
桓帝建和三年,雨血。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建和三年七月庚申,廉县雨肉。
〈注〉续汉志曰:肉似羊肺,或大如手。
按《五行志》:建和三年秋七月,北地廉雨肉似羊肋,或大如手。近赤祥也。时梁太后摄政,兄冀专权,枉收李固、杜乔等,天下冤之。其后梁氏诛灭。
晋
武帝太康五年,池水变为血。
按《晋书·武帝本纪》:太康五年夏四月,任城、鲁国池水赤如血。 按《五行志》:太康五年四月壬子,鲁国池水变赤如血。此赤祥也。是后四载而帝崩,王室遂乱。
惠帝元康六年,吕县有流血。
按《晋书·惠帝本纪》:元康六年三月,吕县有流血,东西百馀步。 按《五行志》:元康五年三月,吕县有流血,东西百馀步,此赤祥也。至元康末,穷凶极乱,僵且流血之应也。干宝以为后八载而封云乱徐州,杀伤数万人,是其应也。〈按《纪》作六年,《志》作五年,互异。〉
永康元年,雨血。
按《晋书·惠帝本纪》:永康元年三月,尉氏雨血。 按《五行志》:永康元年三月,尉氏雨血。夫政刑舒缓,则有常燠赤祥之妖。此岁正月,送悯怀太子幽于许宫。天戒若曰,不宜缓恣奸人,将使太子冤死。惠帝愚眊不寤,是月悯怀遂毙。于是王室成衅,祸流天下。淖齿杀齐泯王曰,天雨血沾衣,天以告也,此之谓乎。京房《易传》曰: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咎天雨血,兹谓不亲,下有恶心,不出三年,无其宗。又曰:佞人禄,功臣僇,天雨血也。
悯帝建兴元年十二月,河东地震,雨肉。
按《晋书·悯帝本纪》云云。
建兴四年,丞相府斩人,血逆流上柱。
按《晋书·悯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十二月景寅,丞相府斩督运令史淳于伯,血逆流上柱二丈三尺,此赤祥也。是时,后将军褚镇广陵,丞相扬声北伐,伯以督运稽留及役使赃罪,依军法戮之。其息诉称:督运事讫,无所稽乏,受赇役使,罪不及死。兵家之势,先声后实,实是屯戍,非为征军。自四年已来,运漕稽停,皆不以军兴法论。僚佐莫之理。及有变,司直弹劾众官,元帝不问,遂频旱三年。干宝以为冤气之应也。郭景纯曰:血者水类,同属于坎。坎为法象,水平润下,不宜逆流。此政有咎失之徵也。
梁
武帝天监十五年,杀人于市,血直上丈馀。
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天监十五年七月,荆州市杀人而身不僵,首堕于地,动口张目,血如竹箭,直上丈馀,然后如雨细下。是岁荆州大旱。近赤祥,冤气之应。
陈
后主至德三年,有赤物陨殿前,化为血。
按《陈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德三年十二月,有赤物陨于太极殿前,初下时,钟皆鸣。又尝进白饮,忽变为血。又有血沾殿阶,沥沥然至御榻。寻而国灭。
北齐
武成帝河清二年,雨血。
按《北史·齐武成帝本纪》:河清二年冬十二月,雨血于太原。
按《隋书·五行志》:河清二年,太原雨血。刘向曰:血者阴之精,伤害之象,僵尸之类也。明年,周师与突厥入并州,大战城西,伏尸百馀里。京房《易飞候》曰:天雨血染衣,国亡君戮。亦后主亡国之应。
后主武平年,有血点地。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武平中,有血点地,自咸阳王斛律明月宅而至于太庙。大将,社稷之臣也,后主以谗言杀之。天戒若曰,杀明月,则宗庙随而覆矣。后主不悟,国祚竟绝。
北周
宣帝大象元年,池水化为血。
按《周书·宣帝本纪》:大象元年六月,咸阳有池水变为血。
按《隋书·五行志》:大象元年,咸阳池水变为血。与陈太建十四年同占。是时,刑罚严急,未几国亡。
唐
高祖武德 年,突厥国中雨血三日。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武德七年,江水化为血。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武德七年,河间王孝恭征辅公祏,宴群师于舟中,孝恭以金碗酌江水,将饮之,则化为血。孝恭曰:碗中之血,公祏授首之祥。
睿宗光宅元年,有气如血腥。
按《唐书·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宅初,宗室岐州刺史崇真之子横、杭等夜宴,忽有气如血腥。
中宗景龙二年,血祥见。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龙二年七月癸巳,赤气际天,火光烛地,三日乃止。赤气,血祥也。
代宗大历十三年,泥像流血。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历十三年二月,太仆寺有泥像,左臂上有黑汗滴下,以纸承之,血也。
德宗贞元十七年,池水赤如血。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元十七年,福州剑池水赤如血。
宪宗元和十四年,血见郓州。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和十四年二月,郓州后事院门前地有血,方尺馀,色甚鲜赤,不知所从来,人以为自空而堕也。
僖宗乾符六年,中书堂有死人,血污地。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符六年,中书政事堂忽旦有死人,血污满地,不知主名。
广明二年,雨血。
按《唐书·僖宗本纪》:广明二年十二月,雨血于靖陵。
宋
高宗绍兴二十年,流血迹十馀里。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年十一月,建昌军新城县永安村大风雪,夜半若数百千人行声,语笑歌哭,杂扰忽遽,而凝寒阴塞,咫尺莫辨。明旦,雪中有人、畜、鸟、兽蹄迹,流血污染十馀里,入山乃绝。
孝宗淳熙十三年三月,地中涌血。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三年,行都民家有血自地中出,溅染污人衣。
理宗端平三年,雨血。
按《宋史·理宗本纪》:端平三年七月甲申,雨血。
宝祐二年,蜀雨血。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金
哀宗天兴 年,荆王守纯第产肉芝。
按《金史·哀宗本纪》不载。 按《守纯传》:天兴初,守纯府地产肉芝一株,高五寸许,色红鲜可爱,既而枝叶津流,濡地成血,臭不可闻,铲去复生者再。夜则房榻间群狐号鸣,秉烛逐捕则失所在。未几,讹可出质,哀宗迁归德。明年正月,崔立乱。四月癸巳,守纯及宗室皆死青城。
元
顺帝至正十五年,雨血。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明昭代典则》:至正十五年,蓟州雨血。
明
宪宗成化十三年,地涌血。
按《大政纪》:成化十三年二月甲午,浙江山阴地忽涌泉如血,高尺馀。
武宗正德六年,雨血。
按《江西通志》:正德六年夏五月,吉安府雨血。
正德十四年,雨血。
按《江西通志》:正德十四年七月,吉安府雨血,著衣皆赤。
世宗嘉靖三十一年,地涌血。
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十一年,山阴地涌血。五月,倭焚黄岩。
嘉靖三十三年,地涌血。
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十三年,慈溪地涌血。
嘉靖四十年,地涌血。
按《浙江通志》:嘉靖四十年,嘉兴地涌血。
神宗万历七年,炮出血。
按《山西通志》:万历七年,潞安炮出血,演武场铁炮出血。
万历二十六年,地涌血。
按《浙江通志》:万历二十六年,萧山地涌血。
熹宗天启元年,地涌血。
按《广东通志》:天启元年,肇庆城西民家地涌血。
悯帝崇祯二年,雨血,牡蛎生血。
按《福建通志》:崇祯二年七月二十二日,雨血。
按《广东通志》:崇祯二年,牡蛎血生新安南头水滩,割之有血,通滩皆然,民不敢采食。是年,寇疫损人甚多。
血肉异部纪事
《春秋合诚图》:尧母庆都,盖天帝之女,生于斗维之野。尝三河东南,天大雷电,有血流中,生庆都。
《新序》:武王胜殷,得二俘而问焉。曰:而国有妖乎。一俘答曰:吾国有妖,昼见星而雨血,此吾国之妖也。一俘答曰:此则妖也,虽然,非其大者也。吾国之妖,其大者子不听父,弟不听兄,君令不行,此妖之大者也。《独异志》:汉武帝自回中都,绕一山曲,见一物盘地,状若牛,推之不去,击之不散。问左右,无能知者。东方朔进曰:请以酒一斛浇之。帝命酒浇之,立散。复问朔。曰:此必秦之故狱,积其怨气所致,酒能消愁耳。帝抚朔曰:人之多知,有如此者。
《晋书·五行志》:公孙文懿时,襄平北市生肉,长围各数尺,有头目口喙,无手足而动摇,此赤祥也。占曰:有形不成,有体不声,其国灭亡。文懿寻为魏所诛。
吴戍将邓喜杀猪祠神,治毕悬之,忽见一人头往食肉,喜引弓射之,咋咋作声,绕屋三日,近赤祥也。后人白喜谋北叛,阖门被诛。京房《易传》曰:山见葆,江干邑,有兵,状如人头,赤色。
《志怪录》:晋怀帝永嘉中,谯国丁杜渡江至阴陵界,时天昏雾,在道北见一物,如人倒立,两眼垂血,从头下地,聚两处各有升馀。杜与从弟齐声喝之,灭而不见,立处聚血皆化为萤火数千枚,纵横飞去。
刘聪伪建元元年正月,平阳地震,其崇明观陷为池,水赤如血,赤气至天,有赤龙奋迅而去。流星起于牵牛,入紫微,龙形委蛇,其光照地,落于平阳北十里,视之则肉,臭闻于平阳,长三十步,广二十七步,肉旁常有哭声,昼夜不止。数日,聪后刘氏产一蛇一兽,各害人而走,寻之不得,顷之见于陨肉之旁。是时,刘聪纳刘殷三女,并为其后。天戒若曰,聪既自称刘姓,三后又俱刘氏,逆骨肉之纲,乱人伦之则。陨肉诸妖,其眚亦大。俄而刘氏死,哭声自绝矣。
《异苑》:晋桓振在淮南,夜闻人登床声,振听之,隐然有声,求火看之,见大聚血。俄为义师所灭。桓振,元从父之弟也。
《搜神后记》:王绥字彦猷,其家夜中,梁上无故有人头堕于床,而流血滂沱。俄拜荆州刺史,坐父愉之谋,与弟纳并被诛。
吴聂友,字文悌,豫章新淦人。少时贫贱,常好射猎。夜照见一白鹿,射中之。明寻踪,血既尽,不知所在。且已饥困,便卧一梓树下。仰见一箭著树枝上,视之,乃是昨所射箭。怪其如此。于是还家赍粮,率子弟,持斧以伐之。树微有血。遂裁截为板二枚,牵著陂塘中。板常沈没,然时复浮出。出,家辄有吉庆。每欲迎宾客,常乘此板。忽于中流欲没,客大惧,友呵之,还复浮出。仕宦大如愿,位至丹阳太守。在郡经年,板忽随至石头。外司白云:涛中板入石头来。友惊曰:板来,必有意。即解职归家。下船便闭户,二板挟两边,一日即至豫章。尔后板出,便反为凶祸,家大轗轲。今新淦北二十里馀,曰封溪,有聂友截梓树板,涛牂柯处。有梓树,今犹存。乃聂友向日所栽,枝叶皆向下生。
《异苑》:晋义熙中永嘉,松阳赵翼与大儿鲜共伐山桃,树有血流,惊而止,后忽失第三息所在,经十日自归,空中有语声,或歌或哭,翼语之曰:汝既是神,何不与相见。答曰:我,正气耳,舍北有大枫树,南有孤峰,名石楼,小失意,便取此儿,著树杪及楼上。请之,然后得下。《文献通考》:天宝十三年,汝南叶县南有土块,𩰚中有血出,数日不止。
《唐书·崔融传》:融曾孙能,能子彦曾,治第郑州,引水灌沼,水十步忽化为血。
《五代史·闽世家》:王延羲,审知少子也。既立,更名曦。曦自昶世倔强难制,昶相王倓每抑折之,曦亦惮倓,不敢有所发。新罗遣使聘闽以宝剑,昶举以示倓曰:此将何为。倓曰:不忠不孝者,斩之。曦居旁色变。曦既立,而新罗复献剑,曦思倓前言,而倓已死,命发冢戮其尸,倓面如生,血流被体。
《江南野录》:嗣主如南都,诘旦殿庭,忽见残獐一脚。视之,乃兽,食之馀询,宿卫莫知所以。使往询陈陶,陶曰:昨暮乃狼星直日故尔。嗣主叹曰:真鸿儒矣。
《辽史·重元传》:重元,圣宗次子。道宗即位,册为皇太叔。清宁九年,车驾猎滦水,以其子涅鲁古素谋,与同党陈国王陈六、知北院枢密事萧胡睹等四百馀人,诱胁弩手军阵于帷宫外。将战,其党多悔过效顺,各自奔溃。重元既知失计,北走大漠,叹曰:涅鲁古使我至此。遂自杀。先是重元将起兵,帐前雨赤如血,识者谓败亡之兆。
《江行杂录》:建炎己酉秋,杭州清波门里竹园山,平地涌血。须臾成池。腥闻数里。明年,金人杀戮万人,即暗竹园也。熙宁八年冬,杭州地涌血者三。最后流入于河,腥不可闻。
《燉煌新录》:王琴卒后,墓门前有石人、狮子,子贤寒微,卖与汜氏。致车破牛死,汜氏就打破,皆出血。
《续夷坚志》:何信叔,许州人,承安中进士,崇庆初,以父忧居乡里庭中。尝夜见光怪。信叔曰:此宝气也。率童仆掘之,深丈馀,得肉块一,如盆盎大。家人大骇,亟命埋之。信叔寻以疫亡,妻及家属十馀人相继没。识者谓:肉块,太岁也,祸将发,故光怪先见。
乙巳春,怀州一花门生率仆掘地,得肉块一枚,大三四觔,许以刀割之,肉如羊,有肤膜。仆言:地中肉块,人言为太岁,见者当凶,不可掘。生云:我宁知有太岁邪。复令掘之,又得肉块二。不半年,死亡。相踵牛马皆尽。古人谓之:有凶祸而故犯之,是与神敌也。申胡鲁邻居亲见之为予言。
《霏雪录》:洪武乙亥冬,遣使发卒修陂塘,时山阴天乐瀛湖掘得一物,类小儿臂,红润如生,无有识者,遂弃之。此肉芝也,食之延年。
《莱州府志》:莱州即墨县王丰,兄弟三人,丰不信方位所忌。尝于太岁上掘坑,见一肉块,大如斗,蠕蠕而动,遂填其坑,随填而出,丰惧,弃之。经宿,肉长,塞于庭,兄弟奴婢俱暴卒,惟一女子存焉。
《庚己编》:长洲漕湖之滨,有农妇治田,见湖滩一物,白如雪,趋视之,乃见一小儿手也,连臂约长尺许,其下作声唧唧。惊走,报其夫,夫往看,亦甚疑怪,掘之,其根不可穷,乃折而弃之湖。尝读神仙感遇传云:兰陵薰静之掘地,得物类如人手,肥润而红,烹而食之,踰月发生,力壮貌少,后值道士顾静之曰:神气若是,必尝仙药。指其脉曰:所食者,肉芝也,寿算龟鹤矣。然则漕湖之物,正此类耳,乃不幸弃于愚夫之手,惜哉。《陕西通志》:朱绶,南郑人。为御史,多所论谏。时兵马司门内涌血,莫敢上闻。绶上疏规讽剀切,中外韪之。
[book_title]第一百四十四卷
第一百四十四卷目录
梦部汇考
诗经〈小雅斯干 无羊〉
周礼〈春官太卜 占梦〉
素问〈脉要精微篇〉
灵枢经〈淫邪发梦〉
博物志〈梦〉
梦书〈解梦〉
梦部总论
庄子〈齐物论〉
列子〈周穆王篇〉
王充论衡〈论死 死伪 纪妖〉
王符潜夫论〈梦列〉
无能子〈答通问〉
张子正蒙〈动物篇〉
朱子大全集〈答陈安卿 又〉
礼记集说〈诸家论帝锡九龄之梦〉
元耐得翁就日录〈论梦〉
荆川稗编〈论梦生于想〉
庶徵典第一百四十四卷
梦部汇考
《诗经》《小雅·斯干之六章七章》
下筦上箪,乃安斯寝,乃寝乃兴。乃占我梦,吉梦维何,维熊维罴,维虺维蛇,大人占之,维熊维罴,男子之祥,维虺维蛇,女子之祥。
〈朱注〉祝其君,安其室,梦兆而有祥,亦颂祷之词也。大人大卜之属占,梦之官也。熊罴,阳物,在山,彊力壮毅,男子之祥也。虺蛇,阴物,穴处,柔弱隐伏,女子之祥也。或曰:梦之有占,何也。曰人之精神与天地阴阳流通,故昼之所为,夜之所梦。其善恶吉凶,各以类至。是以先王建官设属,使之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献吉梦赠恶梦,其于天人相与之际,察之详而敬之至矣。〈大全〉庆源辅氏曰:详占梦之意则先王致察于天人之际可谓密矣。惜乎其法之不传也。然后世之人情性不治,昼之所为犹且昏惑瞀乱而不自知觉,则其见于梦寐者率多纷纭乖戾,未必与天地相流通。其间纵有徵兆之可验者,亦须迂回隐约,必待其既验,而后可知恒有未易遽晓者。想古占法虽存,亦未必能尽也。
《无羊之末章》
牧人乃梦,众维鱼矣。旐维旟矣。大人占之,众维鱼矣。实维丰年,旐维旟矣。室家溱溱。
〈注〉旐,郊野所建统,人少。旟,州里所建统,人多。盖人不如鱼之多,旐所统不如旟所统之众,故梦人乃是鱼则为丰年,旐乃是旟,则为人众。
《周礼》《春官》
太卜掌三梦之法,一曰致梦,二曰觭梦,三曰咸陟。
〈注〉梦者,人精神所寤,可占者,致梦。言梦之所至,夏后氏作焉,咸皆也,陟之言得也,言梦之皆得,周人作焉。觭亦得也,殷人作焉。〈订义〉王昭禹曰:形接为事,神遇为梦,神凝者,想梦自消,梦者,精神之运也。人之精神往来,常与阴阳流通,而祸福吉凶皆通于天地,应于物类,则由其梦以占之。周官所以有占梦之官,而大卜掌三梦之法,致者,有所使而至,非自至也。角一倚一仰,为觭人之昼俯仰于事,为之间夜则感而成梦。虽非出于思虑,亦有因而成,无心感物为咸,咸则以虚受物,因时乘理,无所偏系。陟之为言,升升则无所拘滞,则非于思虑,非因事为,一出于自然。郑锷曰:有心而梦出于有所因,故曰:致孔子之梦,周公行道而致也。晋侯之梦,楚子伏己而盬其脑,将战而致也。觭字,从角从奇,盖角出奇异,所谓怪异之梦。赵简子梦童子裸而转以歌,楚子玉梦泣而珠盈怀,其怪异之梦欤,无心感物,谓之咸升,而有至者,谓之陟咸,陟言:无心所感,精神升降,有所致而得梦也。文王之梦九龄,高宗之梦传说,其精神所感之梦欤。
其经运十,其别九十。
〈《订义》〉王氏曰:占梦以岁时日月星辰,则所谓经运盖岁时日月星辰之运。郑锷曰:十梦者,梦之运变
也。精神之运,心术之动然后见于梦。占书名之曰运占梦之正法,有十一运而九变,十运而九十变,故经运十其别九十。
占梦中士二人,史二人,徒四人。〈疏〉梦是精神所感,并日月星辰等是鬼神之事,故列职于此。〈《订义》〉陈及之曰:设官以占梦,疑若不急于政事而先王不废,盖六梦之證于事,不有以占之,则休咎不能知,欲先事为备不可得,虽然,占梦者,史官之一事,当以他官占之,未必特置也。
掌其岁时。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
〈《订义》〉郑锷曰:大卜,掌三梦之法,占梦,所占者六梦。以岁时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以日月星辰占之者,盖所占人君之梦。故设官以三梦之书占六梦,非此六者之梦则不占。易氏曰:岁十二岁时,每岁之四时,天地之会,谓建厌之所会阴阳之气,谓五行生死休王之气。薛氏曰:天地之会,即日月之会,日行迟一日,行一度,则一月而三十度,月行速日,行十三度,有奇计二十七日。后而周天又以二日馀而行十三度,则与日合宿而为日月会,故月建子,则日月会于元枵,月建丑,则日月会于星纪之类是也。占梦者以其十二岁十二时观之日月所会之辰,因其升降往来之度,而合其吉凶休咎之證。春秋昭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是夜也,晋赵简子梦童子裸而转以歌。旦占诸史墨曰:六年及此月也,吴其入郢乎。终亦弗克,入郢必以庚辰所以知其入郢之期者,以庚日有变而庚辰日在鹑尾,可即日在鹑尾而知之,知其必入郢者,以庚午之日,日始有谪,可即日之变气而占之,又知其在六年者,以辛亥为水,水数生于一而成于六,数之成者,在六年。又知其弗克者,以午火庚金,火胜金故也。其入郢而梦见于晋者,以晋楚同盟,赵简子为执政之卿,其说若近乎附会然。皆以日月星辰参诸天地之会,阴阳之气,必成周占梦之遗法,尚可以此考其大略。李嘉会曰:假如春时水王而水以生木而休,火以水王而相,土以木剋而死,金以火胜而囚。以日月之岁时星辰之次舍参考互验,则梦之所占,协于阴阳岁时者吉,背于阴阳岁时者凶。盖可知矣。郑锷曰:占梦之法则,以是岁所梦之四时占之,岁或在寅,或在卯,或在春,或在夏,此岁时之不同,三阳交为泰,天地不交为否,春而下降上腾冬,则上下不交。是天地之会合时,在春夏在气,为阳时在秋冬,在气为阴,是阴阳之气各异,掌其岁时,观其会,辨其气,然后考之于日月星辰天地有会不会,二气有合不合,故见于所梦者,或验或不验,既观天地,知其会矣,又十二气,知其合矣,乃视日月星辰以占,决之也。
一曰正梦。
〈注〉正梦,无所感动,平安自梦。〈《订义》〉刘执中曰:圣人之性,正性也。其所谓中者乎。圣人之情性,其情也,其所谓和者乎。中心无为以守,至正感而有梦,正梦也。《中庸》曰: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见乎蓍龟,动乎四体,祸福将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故至诚如神,是之谓正。
二曰噩梦。
〈注〉杜子春云:噩,当为惊愕之愕,谓惊愕而梦。〈《订义》〉王昭禹曰:噩如周书噩噩之噩,辨察之意,谓心有辨而后梦。
三曰思梦。
〈注〉觉时所思,念之而梦。
四曰寤梦。
〈注〉觉时道之而梦。〈《订义》〉刘执中曰:寤梦,若汉文帝梦黄头郎推之上天,寤而得之。
五曰喜梦。
〈注〉喜悦而梦。
六曰惧梦。
〈注〉恐惧而梦。〈《订义》〉李嘉会曰:古者生养有道,人有常心而精神梦寐与天地阴阳流通而无间,梦熊罴,为男之祥,梦蛇虺,为女之祥。鱼为岁丰之兆,旟为室家之兆,后世人以情迁而正噩思寤,喜惧之念不本于正胶,扰于生理之不足,事物之不经,感叹欢戚日不足而夜且丛,起不可得而占也。
季冬聘王梦,献吉梦于王,王拜而受之,乃舍萌于四方,以赠恶梦。
〈注〉聘,问也,梦者事之祥吉凶之占,在日月星辰。季冬日穷于次,月穷于纪,星迥于天,数将几终。于是发币而问焉,若休庆之云尔。因献群臣之吉梦于王归美焉。诗云:季冬牧人乃梦,众维鱼矣。旐维旟矣此所献吉梦。〈订义〉郑锷曰:先儒之说于理不通,安有一
岁之梦当其时则不占,至于季冬,聘而问王焉。季冬始问,始赠何补于一岁之吉凶。恶梦不善,至于是时,虽赠亦无及矣。聘,问也。如聘女之聘,聘而来也,赠送也。如赠行之赠,赠之,使往也。季冬之月,岁旦更始,迎新送旧之时也。欲王新岁常得吉梦,故聘之欲王新岁常无恶梦,故赠之。如谓人臣有吉梦献于天子,天子拜受,亦无是理。盖亦迎新之际,聘其吉者,欲其来,故献于王者。曰自今以后,梦皆吉而无凶矣。王乃拜受,亦迎受福之意也。舍萌,谓取菜之始。萌者,而祭也,梦者,祸福之萌,用菜萌以祭,示去其萌芽之义。
《素问》《脉要精微篇》
阴盛则梦涉大水恐惧,阳盛则梦大火燔灼,阴阳俱盛则梦相杀毁伤。
〈注〉此言天地之阴阳五行而合于人之阴阳藏府也。梦者,魂魄神气之所游行。肝主血而藏魂,肺主气而藏魄。心主火而为阳,肾主水而为阴,是以阴盛则梦大水,阳盛则梦大火。阴阳俱盛,两不相降,故梦相杀毁伤也。
上盛则梦飞,下盛则梦堕。
王氏曰:气上则梦上,故飞,气下则梦下,故堕。
甚饱则梦予,甚饥则梦取。
予与同,有馀,故梦予。不足,故梦取,此言中焦脾胃之气有虚有实,而形诸梦也。
肝气盛则梦怒,肺气盛则梦哭。
气并于肝,则怒,并于肺,则悲,故与梦相合。
短虫多则梦聚众,长虫多则梦相击毁伤。
此言府气实而徵于梦也。长虫、短虫,肠胃所生也。
《灵枢经》《淫邪发梦》
黄帝曰:愿闻邪淫,泮衍奈何。岐伯曰:正邪从外袭内而未有定舍,反淫于藏,不得定处。与荣卫俱行而与魂魄飞扬,使人卧不得安而喜梦,气淫于府则有馀。于外不足,于内气淫,于藏则有馀于内,不足于外。黄帝曰:有馀、不足,有形乎。岐伯曰:阴气盛则梦涉大水而恐惧,阳气盛则梦大火而燔焫。阴阳俱盛,则梦相杀。上盛则梦飞,下盛则梦堕,盛饥则梦取,甚饱则梦予。肝气盛则梦怒,肺气盛则梦恐惧哭泣飞扬。心气盛则梦善笑恐畏,脾气盛则梦歌乐,身体重不举,肾气盛则梦腰脊两解不属。凡此十二盛者,至而写之立已。
〈注〉此论淫邪泮衍而有虚邪。正邪之别也。虚邪者,虚乡不正之淫邪,中人多死,正邪者,风雨寒暑天之正气也。夫虚邪之中人也,洒淅动形,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见于色,不知于身,若有若无,若亡若存,有形无形,莫知其情。是以淫邪泮衍,血脉传留,大气入藏,不可以致生者,虚邪之中人也。此章论正邪从外袭内,若有若无而未有定舍,与荣卫俱行于外内肌腠募原之间,反淫于藏,不得定处,而与魂魄飞扬,使人卧不得安而喜梦。夫邪之折毛发,理邪从皮毛入而发于腠理之间。腠理者,在外肤肉之文理,在内藏府募原之肉理。卫气所游,行出入之理路也。是以淫邪泮衍,与荣卫俱行,行于募原之肉理,则反淫于藏矣。夫心藏神,肾藏精,肝藏魂,肺藏魄,脾藏意。随神往来,谓之魂,并精而出,谓之魄,志意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者也。与魂魄飞扬而喜梦者,与五藏之神气飞扬也。府为阳而主外,藏为阴而主内。邪气与荣卫俱行于藏府募原之间,故气淫于藏,则有馀于内不足于外。气淫于府则有馀于外不足于内。今反淫于藏,则有馀于内。而五藏之阴阳盛矣。阴气盛则梦涉大水,恐惧,阳气盛则梦大火燔焫。此心肾之有馀也。阴阳俱有馀则心气并于肺,肾气并于肝而梦相杀。相杀者,梃刃交击也。此肝肺之有馀也。夫魂游魄降,上盛则梦飞,下盛则梦堕。此魂魄之有馀于上下也。饥则梦取,饱则梦予。是脾胃之有馀不足也。此邪与五藏之神气游行而形之于梦也。如肝气盛则梦怒,肺气盛则梦悲,心气盛则梦笑,脾气盛则梦歌乐,肾气盛则梦腰脊不属。此邪于五形藏而形之于梦也。凡此十二盛者,乃气淫于藏,有馀于内,故写之立已。
厥气客于心,则梦见丘山烟火,客于肺,则梦飞扬,见金铁之奇物。客于肝则梦山林树木,客于脾则梦见丘陵大泽坏屋风雨。客于肾则梦临渊没居水中,客于膀胱则梦游行。客于胃则梦饮食,客于大肠则梦田野,客于小肠则梦聚邑冲衢,客于胆则梦𩰚讼自刳,客于阴气则梦接内,客于项则梦斩首,客于胫则梦行走而不能前,及居深地窌苑中,客于股肱则梦礼节拜起,客于胞䐈则梦泄便,凡此十五,不足者至而补之,立已也。
夫邪之所凑,其正必虚。上章论邪气之有馀,此论正气之不足。厥气者,虚气厥逆于藏府之间,客者,薄于藏府之外也。客于心则梦丘山烟火。心属火,而心气虚也。客于肺则梦飞扬,肺主气而肺气虚也。金铁之奇物,金气虚而见异像也。客于肝则梦山林树木,肝气之变幻也。客于脾则梦丘陵大泽,土虚而水汎也。脾者,营之居也,名曰器,夫形谓之器脾,主肌肉形骸,乃人之器宇,梦风雨坏屋者,脾气虚而为风雨所坏也。客于肾则梦临渊没居水中,肾气虚陷也。客于膀胱则梦游行,太阳之气虚行也。客于胃则梦饮食,虚则梦取也。客于大肠则梦田野,田野者,水谷之所生也。大肠为传导之官,主受水谷之馀济泌别汁止,梦见田野者,大肠之气虚也。客于小肠则梦聚邑冲衢,夫聚邑冲衢乃通聚货物之处,小肠受盛化物止,梦见衢邑者,小肠之气虚也。胆为中正之官,决断出焉,故厥气客于胆则梦𩰚讼自剖。客于阴器则梦接内精气泄也,三阳之气皆循项而上于头,故头为诸阳之首,客于项则阳气不能上于头,故梦斩截其首也。客于胫则梦行走不前,胫气虚也。足为阴,居深地窌苑中,地气下陷也。客于股肱则梦礼节拜起者,手足不宁也。客于胞则梦泄前溺,客于䐈肠则梦后便,凡此十五,不足者至而补之立已也。嗟乎,人生,梦境耳。得其生神之理则神与俱成,如醉之醒,如梦之觉,若迷而不寤瘖乎。其无声漠乎。其无形矣。
《博物志》《梦》
人藉带眠者则梦蛇。
鸟衔人之发梦飞。
《梦书》《解梦》
印钩,为人子所禄也。梦见印钩,人得子。含吞印钩,怀妊妇也。钩从腹出,为其乳,失印,子伤堕,而怀之妻有子,以口含之,子为宅中。
凡梦侏儒,事不成举事中止,后无名。百姓所笑人所轻。
亭为积功,民所成也。梦筑亭者,功积成也。梦亭坏,败恩泽伤也。
桃为守禦,辟不祥。梦见桃者,守禦官。
李为狱官,梦见李者,忧狱官。
梦得香物,妇女归也。
竹为处士,梦者,当归隐也。
梦梳篦为忧解也。其发滑,泽心泰也,虮虱尽,去百病愈也。虮虱为忧,齧人身也,梦见虮虱,而有忧至也。蛾为妇女肩偎也,梦儿蛾者,忧婚也。
松为人君,梦见松者,见人君之徵也。
榆火,君德至也,梦采榆叶,受赐恩也。梦居树,得贵官也。梦见其叶滋茂,福禄存也。
柳为使者,梦当出游也。
鹑鴳为𩰚,相见怒也。梦见鹑鴳,忧𩰚也。梦见鵁鶄,居不双也。妇见之此,独居也,婿见之,恐失妻也。雌雄俱行,淫佚游也。
丈尺为人正长短,梦得丈,欲正人也。
铨衡为人正也,梦得衡为平端也,以铨秤平财钱也。重者价贵,轻者贱也,铨衡折败,无平人也。
梦横缴,欲举荐。
梦见新箄,妇女憙。梦见得新铫,当娶好妇也。
梦围棋者,欲𩰚也。妇人梦粉饰,为怀妊。
粗屐为使令,卑贱类也,梦得粗屐,得僮使之也。梦持弹者,得朋友。
梦帘屏风,蔽匿一身也。
梦见帷帐,忧阴事。
梦床所坏者,为忧妻也。
梦得镶盾,忧相负也。
梦部总论
《庄子》
《齐物论》
长梧子曰:梦饮酒者,旦而哭泣;梦哭泣者,旦而田猎。方其梦也,不知其梦也。梦之中又占其梦焉,觉而后知其梦也。且有大觉而后知此其大梦也,而愚者自以为觉,窃窃然知之。君乎,牧乎,固哉。丘也与汝,皆梦也;予谓汝梦,亦梦也。是其言也,其名为吊诡。万世之后而一遇大圣,知其解者,是旦暮遇之也。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为物化。
《列子》《周穆王篇》
觉有八徵,梦有六候。奚谓八徵。一曰故,二曰为,三曰得,四曰丧,五曰哀,六曰乐,七曰生,八曰死。此者八徵,形所接也。奚谓六候。一曰正梦,二曰噩梦,三曰思梦,四曰寤梦,五曰喜梦,六曰惧梦。此六者,神所交也。不识感变之所起者,事至则惑其所由然,识感变之所起者,事至则知其所由然。知其所由然,则无所怛。一体之盈虚消息,皆通于天地,应于物类。故阴气壮,则梦涉大水而恐惧;阳气壮,则梦大火而燔焫;阴阳俱壮,则梦生杀。甚饱则梦与,甚饥则梦取。是以以浮虚为疾者,则梦扬;以沉实为疾者,则梦溺。藉带而寝则梦蛇,飞鸟衔发则梦飞。将阴梦火,将疾梦食。饮酒者忧,歌舞者哭。子列子曰:神遇为梦,形接为事。故昼想夜梦,神形所遇。故神凝者想梦自消。信觉不语,信梦不达;物化之往来者也。古之真人,其觉自忘,其寝不梦;几虚语哉。西极之南隅有国焉。不知境界之所接,名古莽之国。阴阳之气所不交,故寒暑亡辨;日月之光所不炤,故昼夜亡辨。其民不食不衣而多眠。五旬一觉,以梦中所为者实,觉之所见者妄。四海之齐谓中央之国,跨河南北,越岱东西,万有馀里。其阴阳之度审,故一寒一暑;昏明之分察,故一昼一夜。其民有智有愚。万物滋殖,才艺多方。有君臣相临,礼法相持。其所云为,不可称计。一觉一寐,以为觉之所为者实,梦之所见者妄。东极之北隅有国曰阜落之国。其土气常燠,日月馀光之照。其土不生嘉苗。其民食草根木实,不知火食,性刚悍,彊弱相藉,贵胜而不尚义;多驰步,少休息,常觉而不眠。周之尹氏大治产,其下趋役者侵晨昏而弗息。有老役夫筋力竭矣,而使之弥勤。昼则呻呼而即事,夜则昏惫而熟寐。精神荒散,昔昔梦为国君。居人民之上,总一国之事。游宴宫观,恣意所欲,其乐无比。觉则复役。人有慰喻其勤者。役夫曰:人生百年,昼夜各分。吾昼为仆虏,苦则苦矣;夜为人君,其乐无比。何所怨哉。尹氏心营世事,虑钟家业,心形俱疲,夜亦昏惫而寐。昔昔梦为人仆,趋走作役,无不为也;数骂杖挞,无不至也。眠中啽呓呻呼,彻旦息焉。尹氏病之,以访其友。友曰:若位足荣身,资财有馀,胜人远矣。夜梦为仆,苦逸之复,数之常也。若欲觉梦兼之,岂可得邪。尹氏闻其友言,宽其役夫之程,减己思虑之事,疾病少间。郑人有薪于野者,遇骇鹿,御而击之,毙之。恐人见之也,遽而藏诸隍中,覆之以蕉。不胜其喜。俄而遗其所藏之处,遂以为梦焉。顺涂而咏其事。旁人有闻者,用其言而取之。既归,告其室人曰:向薪者梦得鹿而不知其处;吾今得之,彼直真梦者矣。室人曰:若将是梦见薪者之得鹿耶。讵有薪者邪。今真得鹿,是若之梦真邪。夫曰:吾据得鹿,何用知彼梦我梦邪。薪者之归,不厌失鹿。其夜真梦藏之之处,又梦得之之主。爽旦,案所梦而寻得之。遂讼而争之,归之士师。士师曰:若初真得鹿,妄谓之梦;真梦得鹿,妄谓之实。被真取若鹿,而与若争鹿。室人又谓梦认人鹿,无人得鹿。今据有此鹿,请二分之。以闻郑君。郑君曰:嘻。士师将复梦分人鹿乎。访之国相。国相曰:梦与不梦,臣所不能辨也。欲辨觉梦,惟黄帝孔丘。今亡黄帝孔丘,孰辨之哉。且询士师之言可也。
《王充·论衡》《论死》
梦者之义疑。惑言:梦者,精神自止身中,为吉凶之象。或言:精神行与人物相更。今其审止身中,死之精神,亦将复然。今其审行,人梦杀伤人,梦杀伤人,若为人所复杀,明日视彼之身,察己之体,无兵刃创伤之验。夫梦用精神,精神,死之精神也。梦之精神不能害人,死之精神安能为害。
《死伪》
郑子产聘于晋。晋侯有疾,韩宣逆客,私焉,曰:寡君寝疾,于今三月矣,并走群望,有加而无瘳。今梦黄熊入于寝门,其何厉鬼也。对曰:以君之明,子为大政,其何厉之有。昔尧殛鲧于羽山,其神为黄熊,以入于羽渊,实为夏郊,三代祀之。晋为盟主,其或者未之祀乎。韩子祀夏郊,晋侯有间。黄熊,鲧之精神,晋侯不祀,故入寝门。晋知而祀之,故疾有间。非死人有知之验乎。夫殛鲧于羽山,人知也。神为黄熊,入于羽渊,人何以得知之。使若鲁公牛哀病化为虎,故可实也。今鲧远殛于羽山,人不与之处,何能知之。且文曰:其神为熊。是死也。死而魂神为黄熊,非人所得知也。人死世谓鬼,鬼象生人之形,见之与人无异,然犹非死人之神,况熊非人之形,不与人相似乎。审鲧死,其神为黄熊。则熊之死,其神亦或时为人,人梦见之,何以知非死禽兽之神也。信黄熊谓之鲧神,又信所见之鬼以为死人精也,此人物之精未可定,黄熊为鲧之神未可审也。且梦,象也,吉凶且至,神明示象,熊罴之占,自有所为。使鲧死,其神审为黄熊,梦见黄熊,必鲧之神乎。诸侯祭山川,设晋侯梦见山川,何复不以祀山川,山川自见乎。人病,多或梦见先祖死人来立其侧,可复谓先祖死人求食,故来见形乎。人梦所见,更为他占,未必以所见为实也。何以验之。梦见生人,明日所梦见之人,不与己相见。夫所梦见之人不与己相见,则知鲧之黄熊不入寝门;不入,则鲧不求食;不求食,则晋侯之疾非废夏郊之祸;非废夏郊之祸,则晋侯有间,非祀夏郊之福也。无福之实,则无有知之验矣。亦犹淮南王刘安坐谋反而死,世传以为仙而升天。本传之虚,子产闻之,亦不能实。偶晋侯之疾适当自衰,子产适言黄熊之占,则信黄熊鲧之神矣。
《纪妖》
赵简子病,五日不知人。大夫皆惧,召扁鹊。扁鹊入视病,出,董安于问扁鹊。扁鹊曰:血脉治也,而何怪。昔秦缪公尝如此矣,七日悟。悟之日,告公孙支与子舆曰:我之帝所,甚乐。吾所以久者,适有学也。帝告我晋国且大乱,五世不安,其复将霸,未老而死;霸者之子,且令而国男女无别。公孙支书而藏之于箧。于是晋献公之乱,文公之伯,襄公败秦师于崤而归纵淫,此之所谓。今主君之病与之同,不出三日,病必间,间必有言也。居二日半,简子悟,告大夫曰:我之帝所,甚乐,与百神游于钧天,靡乐九奏万舞,不类三代之乐,其声动人心。有一熊欲援我,帝命我射之,中熊,熊死。有罴来,我又射之,中罴,罴死。帝甚喜,赐我一笥,皆有副。吾见儿在帝侧。帝属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长也,以赐之。帝告我:晋国且衰,十世而亡;嬴姓将大败周人于范魁之西,而亦不能有也。今余将思虞舜之勋,适余将以其胄女孟姚配而十世之孙。董安于受言而书藏之,以扁鹊言告简子,简子赐扁鹊田四万亩。他日,简子出,有人当道,辟之不去。从者将拘之,当道者曰:吾欲有谒于主君。从者以闻,简子召之,曰:嘻。吾有所见子游也。当道者曰:屏左右,愿有请。简子屏人。当道者曰:日者主君之病,臣在帝侧。简子曰:然,有之。子见我何为。当道者曰:帝令主君射熊与罴皆死。简子曰:是何也。当道者曰:晋国且有大难,主君首之。帝令主君灭二卿,夫熊罴皆其祖也。简子曰:帝赐我二笥皆有副,何也。当道者曰:主君之子,将剋二国子翟,皆子姓也。简子曰:吾见儿在帝侧,帝属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长以赐之夫儿何说以赐翟犬。当道者曰:儿,主君之子也。翟犬,代之先也。主君之子,且必有代。及主君之后嗣,且有革政而胡服,并二国翟。简子问其姓而延之以官。当道者曰:臣野人,致帝命。遂不见。是何谓也。曰:是皆妖也。其占皆如当道者言,所见于帝前之事。所见当道之人,妖人也。其后晋卿范氏、中行氏作乱,简子攻之,中行昭子、范文子败,出奔齐。始,简子使姑布子卿相诸子,莫吉;至翟妇之子无恤,以为贵。简子与语,贤之。简子募诸子曰:吾藏宝符常山之上,先得者赏。诸子皆上山,无所得。无恤还曰:已得后矣。简子问之,无恤曰:从常山上临代,代可取也。简子以为贤,乃废太子而立之。简子死,无恤代,是为襄子。襄子既立,诱杀代王而并其地。又并知氏之地。后取空同戎。自简子后,十世至武灵王,吴庆入其母姓嬴子孟姚。其后,武灵王遂取中山,并胡地。武灵王之十九年,更为胡服,国人化之。皆如其言,无不然者。盖妖祥见于兆,审矣,皆非实事。吉凶之渐,若天告之。何以知天不实告之也。以当道之人在帝侧也。夫在天帝之侧,皆贵神也。致帝之命,是天使者也。人君之使,车骑备具,天帝之使,单身当道,非其状也。天官百二十,与地之王者无以异也。地之王者,官属备见,法象天官,禀取制度。天地之官同,则其使者亦宜钧。官同人异者,未可然也。何以知简子所见帝非实帝也。以梦占知之,楼台山陵,官位之象也。人梦上楼台,升山陵,辄得官位。实楼台山陵非官位也,则知简子所梦见帝者非天帝也。人臣梦见人君,人君必不见,又必不赐。以人臣梦占之,知帝赐二笥、翟犬者,非天帝也。非天帝,则其言与百鬼游于钧天,非天也。鲁叔孙穆子梦天压己者,审然是天下至地也。至地则有楼台之抗,不得及己,及己则楼台宜坏。楼台不坏,是天不至地。不至地则不得压己。不得压己则压己者非天也,则天之象也。叔孙穆子所梦压己之天非天,则知赵简子所游之天非天也。或曰:人亦有直梦。见甲,明日则见甲矣;梦见君,明日则见君矣。曰:然。人有直梦,直梦皆象也,其象直耳。何以明之。直梦者梦见甲,梦见君,明日见甲与君,此直也。如问甲与君,甲与君则不见也。甲与君不见,所梦见甲与君者,象类之也。乃甲与君象类之,则知简子所见帝者象类帝也。且人之梦也,占者谓之魂行。梦见帝,是魂之上天也。上天犹上山也。梦上山,足登山,手引木,然后能升。升天无所缘,何能得上。天之去人以万里数。人之行,日百里。魂与形体俱,尚不能疾,况魂独行安能速乎。使魂行与形体等,则简子之上下天,宜数岁乃悟,七日辄觉,期何疾也。夫魂者精气也,精气之行与云烟等。案云烟之行不能疾,使魂行若蜚鸟乎,行不能疾。人或梦蜚者用魂蜚也,其蜚不能疾于鸟。天地之气,尤疾速者,飘风也,飘风之发,不能终一日。使魂行若飘风乎,则其速不过一日之行,亦不能至天。人梦上天,一卧之顷也,其觉,或尚在天上,未终下也。若人梦行至雒阳,觉,因从雒阳悟矣。魂神蜚驰何疾也。疾则必非其床。必非其床,则其上天非实事也。非实事则为妖祥矣。夫当道之人,简子病,见于帝侧,后见当道象人而言,与相见帝侧之时无以异也。由此言之,卧梦为阴候,觉为阳占,审矣。
《王符潜夫论》《梦列》
凡梦有直有象,有精有想,有人有感,有时有反,有病有性,在昔武王邑姜方娠,太叔梦帝谓己:命尔子虞而与之唐。及生,手掌曰:虞因而为名。成王灭唐,遂以封之。此谓直应之梦也。诗云:维熊维罴,男子之祥。维虺维蛇,女子之祥。众维鱼矣,实维丰年。旐维旟矣,室家溱溱。此谓象之梦也。孔子生于乱世,日思周公之德,夜即梦之。此谓意精之梦也。人有所思,即梦其到,有忧即梦其事,此谓记想之梦也。今事贵人,梦之即为祥,贱人梦之即为妖,君子梦之即为荣,小人梦之即为辱。此谓人位之梦也。晋文公于城濮之战,梦楚子伏己而盬其脑,是大恶也。及战,乃大胜。此谓极反之梦也。阴雨之梦,使人厌迷,阳旱之梦,使人乱离。大寒之梦,使人怨悲,大风之梦,使人飘残。此谓感气之梦也。春梦发生,夏梦高明,秋冬梦熟藏,此谓应时之梦也。阴病梦寒,阳病梦热,内病梦乱,外病梦发,百病之梦,或散或集,此谓气之梦也。人之情心好恶不同,或以此吉,或以此凶,当各自察。常古所从,此谓性情之梦也。故先有差,武者谓之精,昼有所思,夜梦其事,作吉作善,凶恶不信者,谓之想。贵贱贤愚,男女长少,谓之人,风雨寒暑,谓之感,五行王相,谓之时,阴极即吉,阳极即凶,谓之反。观其所疾,察其所梦,谓之病。心精好恶于事验,谓之性。凡此十者,占梦之大略也。而决吉凶者之类以多反其故哉。岂人觉为阳,人寐为阴,阴阳之务相反,故邪。此亦谓其不甚者。尔借如使梦吉事而己意大喜乐,发于心精,则真吉矣。梦凶事而己意大恐惧忧悲,发于心精,即真恶矣。所谓秋冬梦死伤也,吉者顺时也,虽然财为大害尔。由勿若勿梦也。凡察梦之大体,清洁鲜好,貌坚健,竹木茂美,宫室器械新成,方正开通,光明温和,升上向兴之象。皆为吉喜。谋从事成,诸臭汗腐烂,枯槁绝霿倾倚徵邪。劓刖不安,闭塞幽昧,解落坠下,向衰之象,皆为计谋不从,举事不成,妖孽怪异,可憎可恶之事,皆为忧图画衄胎,刻镂非真,瓦器虚空,皆为见欺绐倡优俳舞,候小儿所戏弄之象。皆为欢笑,此其大部也。梦或甚显而无占,或甚微而有应,何也。曰:本所谓之梦者,困不了察之,称而懵愦冒名也。故亦不专信以断事,人对计事,起而行之,尚有不从,况于恍忽杂梦,亦可必乎。唯其时有精诚之所感,薄神灵之有告者,乃有占尔。是故君子之异梦,非罔而已也,必有事故焉。小人之异梦,非桀而已也,时有祯祥焉。是以武丁梦获圣而得傅说,二世梦白虎而灭其封。夫奇异之梦多有,故而少无为者矣。今一寝之梦,或屡迁化,百物代至,而其主不能究道之。故占者有不中也,此非占之罪也,乃梦者过也。或言梦审矣,而说者不能连类博观,故其恶有不验也。此非书之罔,乃说之过也。是故占梦之难者,读其书为难也。夫占梦必谨其变故,审其徵候,内考情意,外考王相,即吉凶之符,善恶之效,庶可见也。且凡人道见瑞而修德者,福必成,见瑞而纵恣者,福转为祸,见妖而骄侮者,祸必成,见妖而戒惧者,祸转为福。是故太姒有吉梦,文王不敢康吉,祀于群神,然后占于明堂,并拜吉梦,修发戒惧,闻喜若忧,故能成吉,以有天下。虢公梦见蓐收赐之土田,目以为有吉,因史嚚令国贺梦,闻忧而喜,故能成凶,以灭其封。易曰:使知惧又明于忧患,与故凡有异梦感心,以及人之吉凶相之气色,无问善恶,常恐惧修省,以德迎之,乃其逢吉天禄永终。
《无能子》《答通问》
无能子贫,其昆弟之子且寒而饥嗟吟者,相从焉。一日,兄之子通谓无能子曰:嗟寒吟饥有年矣,夕则多梦,禄仕而丰乎。车马金帛,梦则乐,寤则忧,何可获署其易哉。无能子曰:昼忧夕乐,均矣,何必易哉。通曰:夕乐,梦耳。无能子曰:夫梦之居屋室,乘车马,被衣服,进饮食,悦妻子,憎仇雠,忧乐喜怒与夫寤,而所欲所有为者,有所异耶。曰:无所异,无所异,则安知寐而为之者梦耶。寤而为之者梦耶。且人生百岁,其间昼夕相半,半忧半乐,又何怨乎。夫冥乎。虚而专乎。常者王侯不能为之贵,厮养不能为之贱,玉帛子女不能为之富,藜羹褴缕不能为之贫。则忧乐无所容乎。其间矣动乎情而属乎形者,惑物而已矣。物者,所谓富贵之具也,形与物朽,败之本也。情惑之而忧乐之无常也,以无常之情萦朽败之本,寤犹梦也,百年犹一夕也。汝能冥乎虚而专乎常,则不知所以饥寒富贵矣。动乎情而属乎形,则昼夕寤寐,俱梦矣,汝其思之。
《张子·正蒙》《动物篇》
寤,形开而志交诸外也;梦,形闭而气专乎内也。寤所以知新于耳目,梦所以缘旧于习心。医谓饥梦取,饱梦与,凡寤梦所感,专语气于五藏之变,容有取焉尔。
〈集释〉五脏之变,肺虚梦金,心盛梦火之类,寤则知新事于见闻,梦多想旧事于所习,此亦阴阳相感之一端也。〈补注〉人动则魄交于魂,则寤,寤则阳在外,阴在内,知新于耳目,知之分明,如火日之外影也。静则魂交于魄,则寐,寐则阴在外,阳在内。缘旧于习,心知之疑,似如水月之内光也。〈集解〉夜之所梦,昼之所为也。故曰:缘旧于习心,五藏如肾虚,则梦扬,实则梦沉,心火盛则梦焚之类,皆五藏之变也。列子曰:神遇为梦,形接为事。
《朱子·大全集》《答陈安卿》
人心是个灵底物,如日间未应接之前,固是寂然,未发于未发中,固常恁地醒不恁,瞑然不省,若夜间有梦之时,亦是此心之已动,犹昼之有思,如其不梦,未觉正当大寐之时,此时谓之寂然未发,则全沈沈瞑瞑,万事不知不省,与木石盖无异,与死相去亦无几。不可谓寂然未发,不知此时心体何所安存。所谓灵底何所寄寓。圣人与常人于此时所以异者,如何。而学者工夫此时又以何为验也。曰:寤寐者,心之动静也,有思无思者,动中之动静也。有梦无梦者,又静中之动,静也。但寤阳而寐阴,寤清而寐浊,寤有主而寐无主,故寂然感通之妙,必于寤而言之。
又
问来,教云:寤寐者,心之动静也云云。淳思此,窃谓人生具有阴阳之气,神发于阳魄,根于阴心也者,则丽阴阳而乘其气,无间于动静,即神之所会而为魄之主也。昼则阴伏,藏而阳用,事阳主动,故神运魄随而为寤,夜则阳伏,藏而阴用,事阴主静,故魄定神,蛰而为寐,神之运,故虚灵,知觉之体灼然,呈露有苗裔之可寻,如一阳复,后万物之有春意焉。此心之寂感,所以为有主神之蛰,故虚灵知觉之体,沈然潜隐,悄无踪迹,如纯坤之月,万物之生性不可窥,其朕焉,此心之寂感,所以不若寤之妙,而于寐也,为无主。然其中实未尝泯而有不可测者,存呼之,则应惊之,则觉,则是亦未尝无主而未尝不妙也。故自其大分言之,寤阳而寐阴,而心之所以为动静也。细而言之,寤之有思者,又动中之动而为阳之阳也。无思者,又动中之静而为阳之阴也。寐之有梦者,又静中之动而为阴之阳也。无梦者,又静中之静而为阴之阴也。又错而言之,则思之有善与恶者。又动中之动,阳明阴浊也。无思而善应与妄应者,又动中之静,阳明阴浊也。梦之有正与邪者,又静中之动,阳明阴浊也。无梦而易觉与难觉者,又静中之静,阳明阴浊也。一动一静,循环交错,圣人与众人则同,而所以为阳明阴浊,则异,圣人于动静,无不一于清明纯粹之主,而众人则杂焉而不齐。然则人之学力所系,于此亦可以验矣。曰得之。
《礼记集说》《诸家论帝锡九龄之梦》
严陵方氏曰:黄帝有华胥之游,高宗有傅说之赉,文王则见丈人,孔子则见周公,庄周则化为蝴蝶,声伯则泣为琼瑰,故周官有占六梦吉凶之法,梦熊罴者,知其为男子之祥,梦虺蛇者,知其为女子之祥。众维鱼则知其实为丰年,旐维旟则知其室家溱溱。或梦为鸟而戾于天,或梦为鱼而反于渊,或梦哭泣旦而田猎,盖天地之会阴阳之气,而人魂交焉。固有如此者,则武王九龄之梦,岂足怪哉。然而文王之疾,间必知武王有梦者,以其亲爱之心笃,而思念之情深故也。寿数在天,而文王得以及子孙者,圣人先天而天弗违。
石林叶氏曰:人之精神与天地阴阳流通,故其梦亦与应焉。古者有占梦之官,献吉梦,赠恶梦,参考日月星辰阴阳天地之变,则夫梦者,先王所同以为信也。文王九十七而终,武王九十三而终,果以为梦邪。是寿命不属之天而损益者,人也。由是观之,我百尔九十,非梦也,其传之妄欤。庄氏曰:古之圣人,未尝无梦,若黄帝梦游华胥,高宗梦得傅说,夫子梦见周公,皆是也。武王于亲疾未间之前,衣不解带,目不交睫,安得有梦。及夫既间而后寝,蘧蘧栩栩,与神明交,故文王有何梦之问。武王有帝与九龄之对,然其梦则一,其见则殊,武王则以享国之数推之,文王则以享年之数推之,虽我百尔九十卒如文王之言,要知文王之言,武王之心也。盖心有所思则夜有所梦,武王无是心,帝岂答以是梦哉。方文王寝疾之时,武王切切于心思者,不过欲其亲享国之多,与夫享年之永而已。今得帝与九龄之梦,遂谓终抚九国者,岂谓文王他日享国之多,可以卜其享年之永也。文王则直以年龄为告,欲使武王知我之享年如此,女之享年又如此,天命未艾,适有寝疾,庸何忧乎。盖文王又因是以释武王之忧也。然则帝与九龄,非武王爱亲之切,不足以召上帝之梦。非文王与天为一不足以知上帝之诚,不然,则降年有永有不永,实系乎天。文王安得而私与之。亦足以见圣人之心与天相为流通,而天命之修短皆有以逆知之不知,是何以谓之先天而天弗违。何以谓之自作元命。又何以见文王陟降在帝左右哉。若夫古者谓年龄则九龄,乃九年尔,文王何取为九十。注家遂谓九龄为九十年之祥,已为牵合,况文王百年之数又何所取于此哉。意者天命之修短,文王固已洞然于胸中,特假梦以及之初,不区区专讯于一梦也,学者不可不知。
《元耐得翁就日录》《论梦》
唐人著梦书,言梦有徵。夫梦者,何也。释氏以四法判之:一曰无名薰习,二曰旧识巡游,三曰四大偏增,四曰善恶先兆。周官筮人掌占六梦,一曰正梦,二曰噩梦,三曰思梦,四曰寤梦,五曰喜梦,六曰惧梦。造化权舆曰:神遇为梦,形接为事。浮虚梦扬,沈实梦溺,寝藉带梦蛇,鸟衔发梦飞,将雨梦水,将晴梦火,将病梦食,将忧梦歌舞,此列子之论也。李泰伯潜书云:梦者之在寝也,居其旁者,无异见,耳目口鼻手足,皆故形也。魂之所游,则或羽而仙,或冠而朝,或宫室舆马,女妇奏舞,兴乎其前,忽富骤荣,乐无有限极,及其觉也,抚其躬无毛发之得,于是始知其妄而笑。此无他,独其心之溺焉。耳呜呼将幸,而觉邪,抑将冥冥,遂至于死邪,前者诸说各有所见,且周官载之。甚悉,而列子之神遇李泰伯之魂游,心溺,果然哉。然有二说,如夜梦得金宝,觉而无所获,若梦与女人交,觉而失精。此非心溺乎。如夏月露卧,偶夜露下而失覆,则梦雪降,冬月掖被衾多,则梦火炽。此非神遇乎。夫至人无梦者,缘无想念,盖恐此路头熟著其所好而往,则将冥冥没没而不知返者有之,要在平昔学力,读者当察之。
《荆川稗编》《论梦生于想》
卫玠问乐令梦云:是想。乐曰:形神不接,岂是想耶。卫曰:因也。乐曰:未尝梦。乘车入鼠穴,捣齑取铁杵,皆无想无因故也。卫思不得,成病。乐为解析,即愈。乐叹曰:此见胸中必无膏肓之疾。吕氏曰:形神相接而梦者,出归之想,形神不接而梦者,出归之因。因之说曰:因羊而念马,因马而念车,因车而念盖,固有牧羊而梦鼓吹曲盖者矣。是虽非今日之想,实因于前日之想,故因与想,一说也。信如是说,无想则无因,无因则无梦,举天下之梦,不出于想而已矣。然叔孙穆梦竖牛之貌于牛未至之前,曹人梦公强之名于强未生之前。是果出于想乎。果出于因乎。虽然,起乐广于九原,吾知其未必能判是议也。
[book_title]第一百四十五卷
第一百四十五卷目录
梦部艺文一
梦赋〈有序〉 汉王延寿
搏赤猿帖 魏阮籍
维摩诘十譬梦赞 宋谢灵运
梦赋 唐杜頠
梦捧日赋 蒋防
庄周梦为蝴蝶赋 贾餗
庄周梦蝴蝶赋 张随
梦舞钟馗赋 周繇
梦渴赋 何讽
梦归赋 柳宗元
梦为鱼赋 王棨
梦冰下人语判 阙名
梦殿上有禾判 阙名
梦处女鼓琴判 阙名
述梦赋 宋欧阳修
梦斋铭〈有序〉 苏辙
梦觌赋 晁补之
自志 沈括
刘诚伯字说 真德秀
述梦赋 明胡俨
梦境 屠隆
纪梦 前人
马仙纪梦 郭子章
纪梦 钟惺
却梦文 沈麖
梦部艺文二〈诗词〉
梦见美人 梁沈约
为人述梦 王僧孺
夜梦还家 庾丹
春梦 唐岑参
昼梦 杜甫
梦寻西山准上人 钱起
梦后吟 顾况
同吉中孚梦桃源 卢纶
上元日梦王母献白玉环 丁泽
待漏假寐梦归江东旧居因寄惠阇黎茅处士 权德舆
至人无梦 蒋防
梦仙 项斯
梦 徐夤
梦中作 宋蔡襄
忧梦吟 卲雍
忆梦吟 前人
梦中吟 前人
梦中吟 前人
昼梦 前人
夜梦与和甫别如赴北京时和甫作诗觉而有作因简纯甫 王安石
梦 前人
梦至灵芝宫为诗纪之 王安国
纪梦回文二首〈并序〉 苏轼
梦入天台 舒亶
梦访友生 李彭
梦中诗 许顗
梦觉 傅察
梦 吕本中
梦山中故人 朱熹
纪梦 高似孙
纪梦 严粲
春梦谣 吴惟信
病甚梦召至帝所获宥觉而顿愈遂赋 文天祥
纪梦 林景熙
晓梦 李清照
梦归 金元好问
纪梦 元徐世隆
春梦 黄庚
纪梦 虞集
纪梦 杨载
梦觉 明陶安
咏梦 高启
纪梦 徐贲
纪梦 何乔新
风雨梦金陵诸旧社 陈鹤
遣梦 汤显祖
梦归 王思任
再题黄粱梦八首 吕维祺
梦〈已上诗〉 钱谦贞 水龙吟〈黄州梦过栖霞楼〉 宋苏轼
踏莎行〈秋梦已上词〉 元王德琏
庶徵典第一百四十五卷
梦部艺文一
《梦赋》〈有序〉汉·王延寿
臣弱冠,尝夜寝见鬼物与臣战,臣遂得东方朔与臣作《骂鬼》之书,臣遂作赋一篇叙梦。后人梦者读诵,数数有验。臣不敢蔽,其辞曰:
余宵夜寝息,忽则有非常之梦。其为梦也,悉睹鬼物之变怪,则蛇头而四角,鱼首而鸟身,或三足而六眼,或龙形而似人,群行而奋摇,忽来到吾前。伸臂而舞手,意欲相引牵。于是梦中声怒腷臆纷纭。吾含天地之淳和,何妖孽之敢臻。尔乃挥手振拳,雷发电舒,斮游光,斩猛猪,批鲎毅,斫魅魖,捎魍魉,拂诸渠,撞从目,打三颅,扑苕荛,扶夔,搏睆,蹴睢盱,剖列蹶,掣羯孽,劓尖鼻,踏赤舌,拿伧㲰,挥髯,于是手足俱中。捷、猎、摧、拉、澎、濞、跌、抗、揩、倒、批、笞、彊、梁、捶、捊、、捘、僚,余总、黠、拖、颓、聩、抨、撜、轧,于是群邪聚魅,骇扰遑遽,焕衍叛散,乍留乍去,变形瞪眄,顾望犹豫。吾今于是更奋奇谲,捧、擭、喷、扼、峣、、挞、拉,咿嚘批扰,于是三三四四相随跟而历僻,咙咙嗑嗑,精气充布,陇陇嗑嗑,鬼惊魅怖。或盘跚而欲走,或拘挛而不能步,或中疮而宛转,或捧痛而号呼。奄雾消而光散寂,不知其何故。嗟妖邪之怪物,敢干真人之正度耳;唧嘈而外朗,忽屈信而觉悟。于是鸡知天曙,嘈然自鸣,鬼闻之以迸走,心慑怖而皆惊乱,曰:齐桓梦物而以霸兮,武丁夜感得贤佐兮,周梦九龄年百庆兮,晋文盬脑国以竞兮,老子役鬼以神将兮,转祸为福永无恙兮。
《搏赤猿帖》晋·阮籍
仆不想欻尔,梦搏赤猿。其力甚于貔虎,良久反覆,余乃观天,背睹地穹,亦当不爽,但仆之不达,安得不忧吉乎。报我凶乎。详告。三月,阮籍白繇君。
《维摩诘十譬梦赞》宋·谢灵运
觉谓寝无知,寐中非无见。意状盈眼前,好恶迭万变。既悟眇已往,惜为浮物恋。熟视婆娑尽,宁当非赤县。
《梦赋》唐·杜頠
夫人者,何乾坤之至精夫。梦者,何精爽之所成及乎。群动息,闲宇清澹。尔安寝,俨乎无营。亦或不意而得,亦或因感而生,明休咎之先兆,通喜怒之深情。其为吉也,悬三刀以作郡,凌八门而上征。或生松以表秩,或赠兰以为名。盬脑审其战胜,凿心启其才英。其为凶也,晋侯弥留,作疾于二竖;孔公将殁,观奠于两楹。虽否臧之殊感,谅希微之难明。是以太古无梦而绝欲,圣人肇梦以治想。随事而生,触类而长,或含悲以增畅,或当欢而契赏。曾有慕而忽来,属所思而必往。虽辽万里,遽谐畴昔之游纵;冥九泉,亦觏平生之像。鬼出神入,惟惚惟恍,则有暌间庭闱,烟霜岁暮,常驰恋于定省,忽飞魂于寐寤。撩轩幌而无隔,邈山河之径度,常倏忽而往来,竟不由于道路。独有遭遇明时,羁游上国,才誉不振,命途仍塞,仰轩后之通感,慕殷宗而见刻,当捧日而披诚,庶明君之梦得。
《梦捧日赋》〈以神遇辉烛兆发嘉祥为韵〉蒋防
灵降嘉梦,天垂至阳,诚发身之兆朕,符翊圣之祯祥。所谓神而遇,闇而章,息冲澹之居,于于而自得,见贞明之质,暧暧而弥光,倏尔疑升瞰兮下烛曈昽甘寝之所恍惚,曾泉之曲抚,金乌之翼匪隔云霄,驻羲和之车,乍回昏,相夫卑高,莫邻授受,何因忽煌煌而委照,值默默而凝神。寂其神,乃无间而通碧落,上其手,自有昊而得红轮。缥缈魂交,光芒景附,肘腋辉烁,襟怀煦妪,类衔规于远山,同抱璧于中路。在忘形之际,用示无私,当向晦之时,将祛未寤。岂不以精诚可托,光阴可驻,从九霄之降祉,表千载之嘉遇者也。故曰:道契幽微,天且不违,肸蚃阴骘,指掌阳辉。载营魄而虚无默住,荷灵贶而照烛潜依。至若冥蒙,上越埃𡏖中歇,始悠悠以神契,俄赫赫而明发验扶桑之际其往阻修偶支枕之时其来倏忽,是知天无亲降灵,而非遐神不昧,独幽而不赊,不然何虚徐。衽席承奉光华,高眠而不惊不悚,见瑞而可仰可嘉。然则荀令之谈足徵程昱之荣有兆。常眷眷于天路,每拳拳于云表,周旋寤寐,偃仰昏晓,庶照临之理,感通知葵藿之诚不小。
《庄周梦为蝴蝶赋》〈以昔者庄周梦为蝴蝶为韵〉贾餗
穷万化之指归,得七篇于往昔。何真人之形气,以异类而迁易。将以明道之枢,喻心之适徐徐。在寐忽羽化于他方,栩栩既游,忘魂交于此夕。是知溥天之下万物,一也。虽飞走之,或殊何生,成之为假,形随梦改岂必大人占之。心与物迁,孰云夫子圣者澹然休息。恍尔飞扬,闇出蟏蛸之户,潜辞蟋蟀之堂。风景熙熙,但娱情于蝴蝶,是非草草,己委蜕于蒙庄。既而,忽忽悠悠,东西泛浮,动皆造适,止必忘忧。草上翩翻,与百花而共媚,林间摇曳,似一叶之先秋。彼贤愚波注祸福环周信,乃人间之累,非同域外之游。且夫浩浩阴阳,茫茫群众,纷胸襟之忧患,劳日夜而迎送,是以至人因兹托讽为鱼而江湖可入,为鸟而风云可控,飘然而往,安知弃我如遗,倏尔复来,又疑与尔俱梦。故得吊诡之理,明悬解之规,方形神之寂寞。有变化之云为梦也者,不期而会,飞也者,以息相吹,岂衔发之能诊。盖忘蹄之可知。至乎往复须臾,以化为徒,寤与觉而未辨,蝶将周而已,殊是以大同而言,万物为肝为胆,小异而说,一身为越为胡。苟愚智而自得,实圣灵之轨模。客有志业未如,居多不惬,六梦纷其夜动七情忘于昼接,乃陈古以况今,赋庄周之梦蝶。
《庄周梦蝴蝶赋》〈以题为韵〉张随
伊漆园之傲吏,谈元默以和光,表人生之自得,繄万化之可量。万灵齐乎一指,异术吻乎通庄。忘言息躬,辄造逍遥之境,静寐成梦,旋臻罔象之乡。于以迁神,于以化蝶,乐彼形之蠢类,忘我目之交睫。于是飘粉羽,扬翠鬣,始飞飞而稍进,俄栩栩而自惬。烟中荡漾,媚春景之残花,林际徘徊,舞秋风之一叶。于戏变化,悠悠人生若浮。希微兮,其状方异,恍惚兮,其神遂收。虽蘧蘧而复体,尚悄悄以在眸。我岂彼类彼宁我俦。苟梦非而觉是。诚虚往而实留,且元踪莫觌,真理难求,庄周之梦蝶,而蝴蝶之梦周欤。乃知元气混然,感通斯众,为生死之异分,量寤寐而适中。形因静息,符大辨之不言,神以化迁,异至人之无梦。若夫气为质本,梦与道俱,以我之有化彼之无,固假寐而倏忽,越百龄以须臾。其在周也,不知蝶之于彼矣,其在蝶也,不知周之于此乎。若然者,万物各得其性一体,或殊其途,有徐徐而龟曳其尾,有察察而狼跋其胡智者。所以自智愚者所以自愚,则孰能问其巨细。孰能别其荣枯。欲穷庄生梦蝶之理,走将一问于洪炉。
《梦舞钟馗赋》〈以德至前王始观神迹为韵〉周繇
皇躬抱疾,佳梦通神,见幡绰兮。上言:丹陛引钟馗兮,来舞华茵。寝酣方悦,于宸扆不知为异。觉后全销于美疢,始讶非真。开元中,抚念齐民,忧勤大国,万机亲决于宸断,微疟遂沾于圣德,金丹术士殊乖九转之功,桐箓医师又寡十全之力。爰感神物来康哲王,于时漏滴长乐,钟敲建章,扃禁闼兮闲羽卫,虚寝殿兮阒嫔嫱。虎魄枕攲,象榻透荧荧之影,虾须帘捲,鱼灯摇闪闪之光。圣魂惝恍以方寐,怪状朦胧而遽至。硉矹标众,类特异,奋长髯于阔臆,斜领全开,搔短发于圆颅,危冠欲坠。顾视才定,趋跄忽前不待乎。调凤管,拨鸾弦,曳蓝衫,而飒纚,挥竹简以蹁跹,顿趾而虎跳幽谷,昂头而龙跃深渊。或呀口而扬音,或蹲身而节拍,震雕栱以将落,跃瑶阶而欲折。万灵沮气以慞惶,一鬼旁随而奋踯。烟云忽起,难留舞罢之姿,雨雹交驰,旋失去来之迹。睿想才悟,清宵已阑,祛沉痾而顿愈,痒御体以犹寒。对真妃言寤寐之祥,六宫皆贺,诏道子写婆娑之状。百辟咸观,彼号伊祁,亦名郁垒傩祅于凝冱之末,驱厉于发生之始,岂如呈妙舞兮荐梦,明君康宁兮福履。
《梦渴赋》何讽
不宿食以晨饮,困钟盂以沈寝。永春昼而高扃,堕幅巾而横枕。及乎酒适衷肠,神游异方,烟生喉舌,惝然如狂。爰瞰甃以窥汲,谅不任于呼吸。俄据河而俯渎,乃器舟而杯斛。倒鱼鳖之窟宅,见蛟龙之委伏。犹胃肠之不浃,资宴饮而未足。由是奔九江,走五湖,手不睱于斡运,心不息于踌躇。见波渐竭而百川如线,岸益高而底淤将枯。腹慊尔而未觉,肺燥然而不濡。寻至大溟,茫然连清,岂尔浩瀚,而吾量不盈,斟酌未几,倏见涯涘。百灵稽首,乞留濡溉,吾腹未充,岂汝为意。俄倾竭于浩渺,奄滴沥而无渍,瑶宫贝阙尽列平地,三山赤城可以步至,鲲鲸噞喁相喣以呬,大鹏惊攫,巨鳌愕眙,四顾燥涸,悒然兴情,此情何奇。非吾所知。恨沧海之罄不足充吾之所思。周遭有截瑰然。堞水府万族咸呼帝,阙帝且不闻,吾欲未竭,方将寻蚁垤,期耿恭,问姜母以何在。访舒姑而欲从,辨夸父于渭上,吊相如于临邛,万计已尽,六腑如烬,窗日斜照,飞蚊绕鬓,既惊既觉,可叹可笑,饮不尽器,枯肠已疗,支颐沈吟,其意逾深,以吾此日之一梦,见自古不足者之心。
《梦归赋》柳宗元
罹摈斥以窘束兮,余惟梦之为归,精气注以凝冱兮,循旧乡而顾怀。夕余寐于荒陬兮,心慊慊而莫违,质舒解以自恣兮,息愔翳而愈微。欻腾涌而上浮兮,俄滉瀁之无依。圆方混而不形兮,颢醇白之霏霏。上茫茫而无星辰兮,下不见夫水陆。若有鉥余以往路兮,驭儗儗以回复。浮云纵以直度兮,去济余乎西北。风纚纚以经耳兮,类行舟迅而不息。洞然于以瀰漫兮,虹蜺罗列而倾侧,横冲飙以荡击兮,忽中断而迷惑。灵幽漠以瀄汨兮,进怊怅而不得。白日邈其中出兮,阴霾披离以泮释。施岳渎以定位兮,互参差之白黑。忽崩骞上下兮,聊按行而自抑。指故都以委坠兮,瞰乡闾之修直。原田芜秽兮,峥嵘榛棘乔木摧解兮,垣庐不饰,山嵎嵎以岩立兮,水汨汨以漂,激魂恍惘若有亡兮,涕汪浪以陨轼。类曛黄之黭漠兮,欲周流而无所极。纷若喜而佁儗兮,心回互以壅塞。钟鼓喤以戒旦兮,陶去幽而开寤。罾罻蒙其复体兮,孰云桎梏之不固。精神之不可再兮,余无蹈夫归路。伟仲尼之圣德兮,谓九夷之可居。惟道大而无所入兮,犹流游乎旷野。老聃遁而适戎兮,指淳茫以纵步。蒙庄之恢怪兮,寓大鹏之远去。苟远适之若兹兮,胡为故国之为。慕首丘之仁类兮,斯君子之所誉。鸟兽之鸣号兮,有动心而曲顾。胶余衷之莫能舍兮,虽判拆而不悟。列兹梦以三复兮,极明昏而告愬。
《梦为鱼赋》〈以故知人生不似鱼乐为韵〉王棨
梁世子以体道安居,逍遥有馀,宴息而魂交成梦,分明而身化为鱼。恍若有忘,顾物我以何异。悠然而逝,失形骸之所知。其初也,漏滴寒城,月笼凉牖,悄尔人静,溘焉夜久,于银屏既设之所是,角枕已攲之后,遽因神遇能游之质,斯成,渐觉形迁,相望之心,曷不是则。髣髴川阔,依稀浪轻,始讶沈浮而在此,俄惊鬐鬣以俱生。恍兮惚兮,岂悟益刀之兆,今夕何夕,空怀畏网之情。由是涵泳无疑,噞喁未已,值良夜之寂寂,溯清波之唯唯。腹上之松俯映在藻,虽殊怀中之日,旁明衔珠稍似。既掉赪尾,还张紫鳞,维熊维罴而自远,有鳣有鲔以相亲。沙际禽去,汀旁草春,遇周公而疑为钓叟,逢傅说而谓是渔人。于时砌竹无风,庭梧有露,既异为云之事空,惊微雨之故翻成浪迹。全忘枕上之身,却忆浮生宁异辽东之趣。其梦也,何乐如之,其觉也,何愁若斯。复是,鱼由我变,抑当我本鱼为。庄生化蝶之言,昔时未信,公子为乌之验,今日方知。悲夫,何事蘧然欲思,咸若良由尘世之多故难及,深渊之或跃人兮,不因一梦之中,岂信濠梁之乐。
《梦冰下人语判》阙名
得甲为人作媒,云:梦立冰上,与冰下人语,当仲春成婚,乙告甲诳惑。
甲以判合为资,行媒是务,瞻言匪斧有类因针,爰求六梦之徵,告以三星之会,徵波可托,岂脉脉于轻冰,仙汉难攀,尚盈盈于一水。将同竹凤之验,有符刍狗之言。乙以至人所无告其狂惑,必人同赵壹,术等周宣,王浚悬刀不闻加罪,孔丘曳杖未陷深𠎝。
《梦殿上有禾判》阙名
乙梦太极殿上有禾三穗,跳而取之,得中穗,其友贺云:中台之象。人告其妖。
执古以道,格人其经,拾而或踰,动则奚轨。乙位居尧岳,名列汉藩,拥百姓之寄,乘六梦之吉,朱门雄雄,虚受冠盖,翠楼奕奕,旁注烟霄,同唐叔之得禾,身居大殿,异张华之博物。勿践中台,觉后成空,赖功曹之来贺,失而复得。允蔡茂之高班,夫何妖哉。古则有矣,告人无识,其若是乎。
《梦处女鼓琴判》阙名
乙封侯尝梦见处女鼓而歌曰:美人荧荧,颜若苕之华,后遂纳国人姓为内子。御史劾其僭诉,云梦应也。
国以定封邑,惟利建社稷,是卫邦畿,以藩乙将,度以土圭,设其苑序,式遵厥度,宜立其家,凤凰之兆,未期桃李之妖将至,刚柔自应,精爽潜通,吉以有祥,将表神来之兆,庶乎无乱,理齐藏往之,感位在通侯梦,兹处女横角枕而就寝,见鼓琴而作歌,荧荧之词,闻彼魂交之日,夭夭之质,睹兹形开之时,六梦之验,若存八徵之候。如会纳为内子,诚类小君称僭,欲绳未通。平典
《述梦赋》宋·欧阳修
夫君去我而何之乎。时节逝兮如波。昔共处兮堂上,忽独弃兮山阿。呜呼。人羡久生,生不可久,死其奈何。死不可复,惟可以哭。病余喉,使不得哭兮,况欲施乎其他。愤既不得与声而俱发兮,独饮恨而悲歌。歌不成兮断绝,泪疾下兮滂沱。行求兮不可过,坐思兮不知处。可见惟梦兮,柰寐少而寤多。或十寐而一见兮,又若有而若无。乍若去而若来,忽若亲而若疏。杳兮倏兮,犹胜于不见兮,愿此梦之须臾,尺蠖怜余兮,为之不动,飞蝇闵余兮,为之无声。冀驻君兮可诉,恍余梦之先惊。梦一断兮魂立断,空堂耿耿兮华灯。世之言曰:死者,澌也,今之来兮,是也,非也。又曰:觉之所得者,为实梦之所得者,为想苟一慰乎,余心又何较乎。真妄绿发兮思君而白,丰肌兮以君而瘠。君之意兮,不可忘,何憔悴而云惜。愿日之疾兮,愿月之迟,夜长于昼兮,无有四时,虽音容之远矣,于恍惚以求之。
《梦斋铭》〈有序〉苏辙
至人无梦,或曰:高宗、武王、孔子皆梦,佛亦梦,梦不异觉,觉不异梦,梦即是觉,觉即是梦。此其所以为无梦也欤。卫玠问梦于乐广,广对以想,曰形神不接而梦,此岂想哉。对曰:因也。或问因之说。东坡居士曰:世人之心而有未尝独立也。尘之生灭,无一念住梦,觉之,关尘尘相授,数传之后失其本矣。则以为形神不接,岂非因乎。人有牧羊而复者,因羊而念马,因马而念车,因车而念盖。遂梦曲盖鼓吹,身为王公。夫牧羊之与王公亦远矣。想之所因,岂足怪乎。居士始与之相识于梦中,旦以所梦求而得之,今二十四年矣。而五见之每见辄相视而笑,不知是处之为何方。今日之为何日。我尔之为何人也。题其所寓室,曰梦斋。而子由为之铭曰:
法身充满,处处皆一。幻身虚妄,所至非实。我观世人,生非寔中。以寤为正,以寐为梦。忽寐所遇,执寤所遭。积执成坚,如丘山高。若见法身,寤寐皆非。知其皆非,寤寐无亏。遨游四方,斋则不迁。南北东西,法身本然。
《梦觌赋》晁补之
岁阏逢之涒滩兮,前日至而匪思。梦啾耳之薨薨兮,蓊青蝇其虹楣。咸南徙而未逝兮,遗其矢如散丝。余俛避而不污兮,一媪背之淋沥。吻不知其可秽兮,偶并趋于西帷。媪左目之冗枯兮,蓱四五其萃之。旁两媪之无言兮,亦依帷而靡期。朝怛寤而自诊兮,营营发诗而可知。蹇俱翔而遗矢兮,技止此其奚。为惟一盲而两默兮,与目蓱为何禨。岂渺视不足与明兮,蓱非寄而终离。羌何为而朕此兮,神无心而罔私。拜受神祥兮,编之册词文。女三之为奸兮,比匪人而恶之。微夫周公之为见兮,迕若此其余衰。欲徼福则安敢兮,问故老则增疑。苟不污为已免兮,谢三媪之难知。
《自志》沈括
翁年三十许时,尝至一处登小山,花木如覆,锦山之下有水澄澈,极目而乔木翳其上,梦中乐之,将谋居焉。自尔岁一再梦或三四梦至其处。习之如平生之游。后十馀年,翁谪居宣城,有道人无外谓京口山川之胜,邑之人有圃求售者,及翁以钱三十缗得之,然未知圃何在。又后六年,翁坐边议谪废,乃庐于浔阳之熨斗洞,为庐山之游,以终身焉。元祐元年,道京口,登道人所置之圃,恍然乃梦中所游之地。翁叹曰:吾缘在是矣。于是去浔阳之居,筑于京口之陲。巨木蓊然,水出峡中,渟溁杳冥,绕地之一偏者,目之曰梦溪。
《刘诚伯字说》真德秀
予友刘君梦先始名应,则字定甫。岁作噩梦,有以先登告者,遂易今名。是年秋,果以易名冠乡选,或谓君盍更其字。君以属余,余惟周官六梦之占,独所谓正梦者不缘感而得,馀虽所因不同,大抵皆感也。感者,何中有动焉之谓也。其动也,有真有妄,梦亦随之,虽圣贤不能无梦,惟其私欲销泯,天理昭融,兆朕所形,亦莫非实。高宗之得说,武王之克商,皆是物也。若夫常人则不然。方寸之灵,莫适为主,欲动情胜扰,扰万端故,厌劳慕佚,则徒步而梦舆马矣。恶馁思饫,则藿食而梦粱肉矣。若是者,皆妄也。至于因梦而获,若主父苕荣之歌叔孙竖牛之兆,似有其实矣,而卒以基莫大之祸,梦其果可凭耶。非梦之不可凭也。感之妄,故梦亦妄也。予观中庸论前知之妙而断之曰:至诚如神。夫诚者,无妄之名也。天下雷行物与,无妄有生之类,其孰无之。而举世滔滔,率流于妄者,以人贼天之罪也。故先儒之传易曰:动以天则无妄矣。鸣呼。一动之微而天理存亡于是焉。决岂不甚可哀哉。今请以诚。伯易子之字如何。夫以诚伯之材得于天,既甚异,而畴昔之梦,孰不以科第爵秩相期而予。独惓惓于是者,彼之所期者,外予之,所期者,内也。然则诚何所自入。曰:自敬入。敬奚所自始。曰:自戒谨恐惧。始昔之君子,昼参诸言行以质其学之进与否也,夜考诸梦寐以卜其所得之浅与深也。吾子诚能汲汲于斯,涵泳优游,日进弗止,则将动静一致也。梦觉一如也,夫然后为敬立诚存之验,然予亦知之而未能至者,斯言也。非独以励,吾子且因以自励云。
《述梦赋》明·胡俨
登高楼之崔嵬兮,轶氛埃于层霄。天宇廓其洞虚兮,际空明于泬寥。绮窗朱缀纷玲珑兮,风肃肃而下飘。睹真人于玉台兮,乘彩凤而逍遥。披太虚而进谒兮,蹙然闵余之瘠硗。启灵文而欲授兮,顾尘昏之未销。既食余以麟脯兮,又饮之以醇醪。琴高鼓以清瑟兮,飞琼汎其云。璈邀王乔而宿之兮,吹参差于凤匏。何处子之绰约兮,姱修眉而峨翠翘。肃敛容而不敢讯兮,欻凌风而高超。余惝恍莫知所之兮,王子导余以游遨。挟光景以凌厉兮,薄星辰而上朝。抚扶桑之东枝兮,揽若木之高标。骇神鳌之赑屃兮,天吴出而舞潮。方游鶤之击水兮,倏鹏翼而扶摇。振余袂于千仞兮,晞余发乎阳乔。升昆崙而餐玉英兮,渺瑶水之荡潏。金堂阒其无人兮,悲蟠桃之不实。驾青虬而高驼兮,过方诸而一息。珠宫贝阙嵯峨兮,荫玉树而肃瑟。接飞仙之冉冉兮,嘅弱流之无极。卢生去而不返兮,海若誇于河伯。陋夸父之不知止兮,哀愚公之又惑。召荼垒于杜索兮,截雄虺之九首。掷封狐于万里兮,顾夔魈乎何有。命庚辰于淮涘兮,绁支祁于龟山。猰㺄殪于青丘兮,梼杌逐乎荆蛮。豺虎深藏而遁迹兮,蛟螭匿蟠乎重渊。槛余辔以儃徊兮,飘然游乎瑶之圃。步春台以夷犹兮,睹钧天之万舞。幸余逢此休嘉兮,内欣欣而和煦。羌回车以复路兮,顺凯风而曾举。山窅窅而云冥冥兮,佳木秀而承宇。纷红兰于广术兮,喜芳菲其袭予。恍然乎归来兮,惟觉时之寝处。寄遐思于寥廓兮,玩孤芳而容与。
《梦境》屠隆
泥沙金屑同于障目,是非善恶同于障心。心无物则虚,虚则道乃来集。欲障亦划,理障亦划,心然后虚。心之虚也,徵于梦寐。余刳心学道,万念俱遣,偶取三教理,欲纂成一家言。仰观三才,俯读百氏,研精道味,蒐而笔之,夜以继日,余时以想,因多梦寐,而觉罢顾念,业空诸有,心如茭芦,而梦寐若此。余知其故矣。著书一念为障也,心其可有芥乎哉。心经曰: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庄子曰:真人其寝不梦,其觉无忧,虚而无物也。然佛道二藏,皆至人所作,极于克栋而都不闻为障,何也。至人从虚灵吐出,出而不思,故顺而不扰,其光愈泄,其照愈埋,余惟研精以索之。是故,其气易耗,深思以搆之,是故其神易罢。梦境安得而不乱乎。得少慧而好辩,道家大忌。知之而不能抑止,是昙师之所以垂戒。独谆谆于大美无美,至言无言也。昔抱朴子撰内外二篇,苏门先生不留一字,古人之见处亦自不同,如此大要,余之所最宜节省者,言语文字也。
《纪梦》前人
乐令言:梦者,想因也,想因所作即梦。与神明交接,未必真是神明来格,而吾心之神明不可欺也。余生平多奇梦,聊笔记之以发明。乐令所谓想因之旨,余初向慕昙阳大师之道,梦与王元美论及昙师,见庭中有三四人,𧬈訾而笑者,余曰师道昭明,如日中天。而愚夫犹讪笑而不信若此。元美不答。第云:吾且行而追及我师于路,遂飘然出门去。余心度师何在,元美行追之,余独不可迹其后乎。急趋旷野路,忽化为大水,浩浩淼淼都无涯涘。余叹曰:吾行而路忽化为大水,师绝我也。我复何用生为。遂投身行水中,行甚踉跄,迷闷良久,从水中出,甫欲举步,前路又忽化为大水。如是者三,最后投身则水浅才没胫及膝,又行良久,前路始坦平,遥望重门茂树,则师所居舍宇在焉。至则急扣门,一童子从门中出,问师所在,童子引入,一堂颇宏敞,堂中坐三大佛。余礼佛罢,肃立庭中,少选,昙师素衣鬒发,飘飘若步虚而出。余望而搏颡,师以手摩顶,喜曰:子能如此向道,可谓坚诚矣。我当度汝,汝世缘未了,今且去。遂觉,未几而南北言:官交章论师,则疑梦中所见𧬈訾庭中者也。又一夕,梦谒师求度,师忽作色曰:始吾以汝为善人,故许度汝,今不可度也,生平多过。余不服,曰:弟子生平好善,颇无大过。有人为弟子撰年谱生平履历尽在,是可考覈也。师许之,则一巨帙在前,师一一为覈之,曰:事亲孝,交友信,临财廉,连称好好。忽于帙中见数妇人,师又作色曰:何为有此。余是时颇惶遽,细视,皆有一乳字。余曰:此皆弟子儿女乳母,弟子都不及于乱,奈何以为罪乎。师笑曰:是也,汝果无罪,今者再考覈汝生平,竟无他可度也。吾当度汝第,汝世缘尚未了,了而后来未晚。语顷,忽见一贵人若从旁非笑师者,则空中下一飞豕,骑贵人项去。余既别师出门,作念曰:余得见师良苦,即云世缘未了,奈何不求教敕一二语而虚此良晤邪。急返而寻师不见矣。四顾物色之一人谓余曰:汝师业已入深山中,汝循山路而入,可见也。余从小径跚行,见高门大第,庭列武士侍卫幢盖,戈戟甚严,门扃不启。余遂叩之不已,闻师从内大怒曰:已遣去而复来叩门不已,何倨傲不恭若尔。顾我神剑安在。余了不怖畏,私计曰:师呼神剑,其斩我也邪。吾为求道来,何惧一死。剑忽从空中飞出,斫吾首坠地,仰见星月烂然,云霞作五色,余复念吾目丽于首,首既坠地安复见星月,是吾之心神不死也。吾首可斫而心不可回,叩门如故,于是师又大喜曰:壮哉之子。精坚若是。亟命开门延入。遂醒。岁辛卯,余吊元美,发虎林,取道吴门。舟中梦迷失道,至一所,室户下葳蕤,钥有人启之云:是王新建公掩关处。遂之,帝居天人以余学道者,遣雷神恐我,疾风迅雷,轰轰然绕余左右。余了不为动,顷之,鸠槃罗刹,奇形瑰状,以千百数向余撄攫,又不动。武夫壮士,持兵器戳余如麻,又不动。忽跃出猛虎咆哮无算,一虎抱余欲噬,余念学道若无成,死固不免,死疾病与劘虎牙等耳,吾何惧焉。有人引余往一处,则余妻在焉,妻向余号泣不已,余抚之曰:子事吾半生,意亦良劬可念,今吾以学道去子,休矣,勿复恋恋。遂飘然别去。呜呼。人遭震撼,当其觉也,尚可以识力强制胜之至,若梦寐则不可强矣。而余定力屹然不动,顾似有觉时,或不能者,何哉。夜卜诸梦寐意者,余向道颇切而致是邪。然其梦也,得胜定力而无所恐怖,其觉也,反或为事物所胜而摇其心神。夕贤而昼不肖,是则余之大惧也。
《马仙纪梦》郭子章
天下之来物有吉有凶,有福有祸,有祥有殃,有休有咎。芒乎芴乎,言之如吹影,思之如镂尘。而夫人乃有梦而知之者,往往预以告人而及其吉凶祸福,休咎祥殃之应宜著也,晓然若目睹其事而无毫发僭爽。夫人与阴阳通气,身与乾坤并形。吉凶往复,潜相关通,故曰心应枣,肝应榆,我通天地,将阴梦水,将晴梦火。故曰:梦中有天地存焉。而何足以异哉。虽然,此梦而知者而亦有不梦而知者,与不能梦而知者。彼诚神人也。其精不燥,其神不挠,其和不滑,故梦亦觉也,觉亦梦也。故曰:至诚前知,至神无远近幽深,遂知来物。故曰:真人不梦。其次昏旭异候,梦觉殊景,昼燥夜息,昼挠夜寂,昼滑夜湛,故觉未必觉也。梦乃觉也,有如南隅古莽之国,以梦之所为,实觉之所见,是即余所谓觉而知者下此。昼则呻呼而役役,夜则昏惫而于于燥者,焱挠者,淆滑者,散心傥傥而无羁物,迭迭而无息,有如阜落之国多驰少休,常觉而不眠,而又安所梦矣。若予入闽匝,岁而举子二,予方未子时,余知之,余家人知之,建州知之,其梦耶,其不梦耶,往辛未,余归省大父若父,祖道戒之曰:而年几三十未子,而和而神则子,葆而元则子,而又刑官也省而刑则子。余谨识之。入建而削桁杨之接摺,断梏桎之凿枘。稍隙则捐迹返一求,所以不燥不挠不滑者久,而内子有身。予私筹之曰:大父若父言信乎已,果举长子,建名以郡也。不五月而内子复有身,予又私筹之曰:大父若父言信乎已。又果举次子延。时予方在延,亦名以郡也。然方夫建与延未举也,余内子先以其梦告我矣。其言曰:癸酉元夕,梦一元冠皓髯长者引至阶前,已而一紫衣妇从天门冉冉下,手持一巨儿与之,且曰:善饭三月而建生。后三月复梦前皓髯者引至郭外三里许,地名曰木樨林,林旁有沼,沼水清且涟,可鉴眉发,既至,而前紫衣妇坐黄盖下,云装烟驾,芬芬郁郁,从者驰声,皓髯者曰:沼内有珠三,若取一与某。皓髯者闻命入水,须臾持珠出,如月方东,如镜脱炉,氤氲蒸蒸从珠上起,紫衣妇又亲持以畀之。时建方在襁,延犹未胎,予以其梦语同年田君竹山,黄君植庭。黄君,建里人,闻而讶然曰:奇哉,城南故有木樨林,林旁故有沼,林阜有仙妃祠,建人祈嗣者,辄祷祷辄应。意者神明贶君,将举次郎耶。于是建里巷啧啧,传余必举次子。果于甲戌三月诞延。于是建里巷又啧啧称仙妃神,而祈嗣者昔皆以梦卜妃,屦舄冠盖翩翩祠外矣。夫不识变感之所起者,事至则惑其所由然,识变感之所起者,事至则知其所由然。予子他日之寿否贤否,俱未可知而顾,独前知其必男也。男而又男也,以为非梦耶。余内子固尝两梦之也。以为尽知于梦耶,予内子未梦时,大父若父又先予告矣。意予内子梦而知之者也。妃,阴类,以阴从阴,同气而梦,宜也。不然,而何不予梦也。大父若父,庶几不梦而知者,其和神葆元,省刑之旨,似诚神人之所谓不滑不挠不燥者也。乃若予所自知,则又在乎梦不梦之间。其梦也,归其贶于神之灵,而其不梦也,归其根于大父若父之仁,而又以告建之。履舄冠盖于妃祠外者,求知于梦,盍先求知于不梦。祈梦于神,盍先修其不梦者于吾之神明,而毋徒以梦琐琐渎神也。
《纪梦》钟惺
乙卯六月,予出典黔试。廿一日之夜,宿叶县。梦白云先生陈昂来谒,貌不甚老瘦,年可六十四五,冠衣质而不敝,独不袜耳。予步送之馆一寺中,谋衣食居处之,为终焉之计。问其年,曰:癸卯已。谓予曰:子从此后则当赠我诗。予曰:既为子作传,足矣。曰:当进于是。予觉有愧色,复问其生平,自集中往还姓名外,更有何交。则俯而笑曰:朱百朋予未及问其人,遂寤,才合眼,复梦之,乃问:朱百朋何人。子何以与之游而不与之诗。则又笑曰:何交乎。就食耳。予惕然,其意之不苟与其不得已,尽此两语。予复问其逸诗何在,及卷首门人长干明伟何人,皆不及答而寤。惘然恨其语之不终。则候人传呼,达于寝矣。忆戊申岁十月十七八日,为亡友魏太易作墓志铭,成越二十八日之夕,梦予处泉寺中若京山观音岩者,太易缓步从甬道入,径就予揖谢作志铭。梦中予知其已死也,因谓予曰:吾死时甚,无所苦予。曰:子见谭友夏为子所作传乎。答曰:谭作尚未寄到。盖谭作传为二十四五日事,俱用太易遗命为之,噫文之达于幽,其期之先后与作者迟速相应。计此世界,去冥途亦非五六日所能至也,才鬼之灵而笃如此。
《却梦文》沈麖
己亥,天中月,弹蕉子栖于鹅城公署。宵多纷梦,意境鲜欢,乃澄心滤思,慎瞻衾影,敬告于梦神曰:乾坤一梦,局也;日月一梦,象也;山河一梦,迹也;人物一梦,缘也。草木之梦无情,禽虫之梦有情者,莫遁乎阴阳之气,迷觉之道也。至若阳台之梦淫,洛神之梦狎,蝴蝶之梦旷,邯郸之梦仙,何非梦之所为幻耶。梦界幻,则世界亦幻,世界真,则梦界亦真。真岂非幻,幻岂非真,不观夫尧舜之揖让,汤武之征诛,秦皇汉武之放诞,而今观之幻耶。真耶。惟主宰灵明,统摄真幻,能使人觉而悟梦寐而无梦者。总范围于大梦之中而不逸于造化之外者也。语曰:至人无梦,愚人无梦,麖但愿为愚,日夕得熙熙然游于无忧无惧之天,以忘浮云翻覆之境。则余之梦常乐,觉常安,而无惊神惑性之扰矣。请急却之为祷。
梦部艺文二〈诗词〉
《梦见美人》梁·沈约
夜闻长叹息,知君心有忆。果自阊阖开,魂交睹颜色。既荐巫山枕,又奉齐眉食。立望复横陈,忽觉非在侧。那知神伤者,潺湲泪沾臆。
《为人述梦》王僧孺
公知想成梦,未信梦如此。皎皎无片非,的的一皆是。以亲芙蓉褥,方开合欢被。雅步极娇妍,含醉恣委靡。如言非倏忽,不意成俄尔。及寤尽空无,方知悉虚诡。
《夜梦还家》庾丹
归飞梦所忆,共子汲寒浆。铜瓶素丝绠,绮井白银床。雀出丰茸树,虫飞玳瑁梁。离人不相见,争忍对春光。
《春梦》唐·岑参
洞房昨夜春风起,遥忆美人湘江水。枕上片时春梦中,行尽江南数千里。
《昼梦》杜甫
二月饶睡昏昏然,不独夜短昼分眠。桃花气暖眼自醉,春渚日落梦相牵。故乡门巷荆棘底,中原君臣豺虎边。安得务农息战𩰚,普天无吏横索钱。
《梦寻西山准上人》钱起
别处秋泉声,至今犹在耳。何当梦魂去,不见雪山子。新月隔林时,千灯翠微里。言忘心更寂,迹灭云自起。觉来缨上尘,如洗功德水。
《梦后吟》顾况
醉中还有梦,身外已无心。明镜惟知老,青山何处深。
《同吉中孚梦桃源》卢纶
夜静春梦长,梦逐仙山客。园林满芝术,鸡犬傍篱栅。几处花下人,看余笑头白。
《上元日梦王母献白玉环》丁泽
梦中朝上日,阙下拜天颜。彷佛瞻王母,分明献玉环。灵姿趋甲帐,悟道契元关。似见霜姿白,如看月彩弯。霓裳归物外,凤历晓人寰。仙圣非相远,昭昭寤寐间。
《待漏假寐梦归江东旧居因寄惠阇黎茅处士》权德舆
十年江浦卧郊园,闲夜分明结梦魂。舍下烟萝通古寺,湖中云雨对前轩。南宗长老知心法,东郭先生识化源。觉后忽闻清漏晓,又随簪佩入君门。
《至人无梦》蒋防
已赜希微理,知将静默邻。坐忘宁有梦,迹灭示凝神。化蝶诚知幻,徵兰匪契真。抱元虽解带,守一自离尘。寥朗壶中晓,虚明洞里春。翛然碧霞客,那比漆园人。
《梦仙》项斯
昨宵魂梦到仙津,得见蓬山不死人。云叶许裁成野服,玉浆教吃润愁身。红楼近月宜寒水,绿杏摇风占古春。次第引看行未遍,浮光牵入世间尘。
《梦》徐夤
月落灯前闭北堂,神魂交入杳冥乡。文通毫管醒来异,武帝蘅芜觉后香。傅说已徵贤可辅,周公不见恨何长。生松十八年方应,通塞人间岂合忙。
《梦中作》宋·蔡襄
白玉楼台第一天,琪花风静彩鸾眠。谁人得似秦台女,吹彻云箫上紫烟。
《忧梦吟》邵雍
至人无梦,圣人无忧。梦为多想,忧为多求。忧既不作,梦来何由。能知此说,此外何修。
《忆梦吟》前人
心足而家贫,体疏而情亲。开襟知骨瘦,发语见天真。
《梦中吟》前人
梦里常言梦,谁知觉后思。不知今亦梦,更说梦中时。
《梦中吟》前人
梦中说梦犹能忆,梦觉梦中还又隔。今日恩光空喜欢,当年意爱难寻觅。水成流处岂无声,花到谢时安有色。过此相逢陌路人,都如元未曾相识。
《昼梦》前人
梦里到乡关,乡关二十年。依稀新国土,隐约旧山川。身已烟霞外,人家道路边。觉来犹在目,一饷但萧然。
《夜梦与和甫别如赴北京时和甫作诗觉而有作因简纯甫》王安石
水菽中岁乐,鼎茵暮年悲。同胞苦零落,会合尚凄其。况乃梦乖阔,伤怀而赋诗。诗言道路寒,乃似北征时。叔兮今安否,季也来何迟。中夜遂不眠,辗转涕流离。老我孤主恩,结草以为期。冀叔善事国,有知无不为。千里永相望,昧昧我思之。幸唯季优游,岁晚相携持。于焉可晤语,水木有茅茨。畹兰伫归憩,绕屋正华滋。
《梦》前人
知世如梦无所求,无所求心普空寂。还似梦中随梦境,成就河沙梦功德。
《梦至灵芝宫为诗纪之》王安国
万顷波涛水叶飞,笙歌宫殿号灵芝。挥毫不似人间世,长乐钟声梦觉时。
《纪梦回文二首》苏轼
十二月二十五日,大雪始晴,梦人以雪水烹小团龙茶,使美人歌以饮。余梦中为作回文诗,觉而记其一句云:乱点馀花吐碧衫。意用飞燕故事也。乃续之为二绝句云。
酡颜玉碗捧纤纤,乱点馀花吐碧衫。歌咽水云凝静院,梦惊松雪落空岩。
空花落尽酒倾缸,日上山融雪涨江。红焙浅瓯新火活,龙团小碾𩰚晴窗。
《梦入天台》舒亶
天风吹散赤城霞,染出连云万树花。误入醉乡迷去路,旁人应笑却还家。
《梦访友生》李彭
少年结客长安城,妄喜纵酒同章程。支离老去一茅屋,枕书卧闻长短更。友生相望止百里,寒夜寥阒无微声。梦中乘兴辄见戴,剡溪聊尔扁舟行。觉来蘧蘧一榻上,不用僮仆争欢迎。吹灯弄笔欲书寄,窗前白月方亭亭。
《梦中诗》许顗
閒花乱草春春有,秋鸿社燕年年归。青天露下麦苗湿,古道月寒人迹稀。
《梦觉》傅察
日永不可过,夜凉愁更多。蝉声鸣晓月,孤枕梦如何。
《梦》吕本中
梦入长安道,萋萋尽春草。觉来春已去,一片池塘好。
《梦山中故人》朱熹
风雨萧萧已送愁,不堪怀抱更离忧。故人只在千岩里,桂树无端一夜秋。把袖追欢劳梦寐,举杯相属暂绸缪。觉来却是天涯客,檐响潺潺泻未休。
《纪梦》高似孙
翠峰嵯峨三十六,寒泉落空响哀玉。甃花石路势萦纡,玉阑干护修筠绿。雪髯老人负紫瓢,金丝麈尾摇相招。红螺酌酒湛湛碧,坐倚苍石吹洞箫。孤鹤来传天上诏,老人挽予偕一到。飘飘高举凌青旻,直过罡风履黄道。祥光楼阁倚峥嵘,神虎守关森卫兵。双阙朱扉忽微启,中有灵官来远迎。绛衣持斧立丹陛,玉皇手中玉如意。云璈风瑟自宫商,天声清越非人世。帝旁青童传帝宣,文华宫中呼谪仙。谪仙顾予笑且言,子宜亟返来他年。探怀赠我五色笔,子当宝之慎勿失。浓香氤氲迷帝所,长揖老人下西庑。身从日月上头行,俯视斗杓分子午。云气相随步武生,过耳但觉松风鸣。觉来握笔纪佳梦,月明楼鼓挝三更。
《纪梦》严粲
烟岛空濛一鹤飞,天风满袖目吟诗。觉来犹似非人世,花影阑干月上时。
《春梦谣》吴惟信
销金帐掩水沈烟,髻滑金钗落枕边。魂梦不知春已去,误随蝴蝶过秋千。
《病甚梦召至帝所获宥觉而顿愈遂赋》文天祥
卧听风雷叱,天官赦小臣。平生无害物,不死复为人。道德门庭远,君亲念虑新。自怜蝼蚁辈,岂意动苍旻。
《纪梦》林景熙
江风吹梦到书楼,楼外新鸿数点秋。葛氏巾山空落照,晋时带水向东流。鱼虾市散荒烟合,鸟雀门深细草幽。何处一声长笛起,觉来独客在沧州。
《晓梦》李清照
晓梦随疏钟,飘然蹑云霞。因缘安期生,邂逅萼绿华。秋风正无赖,吹尽玉井花。共看藕如船,同食枣如瓜。翩翩坐上客,意妙语亦佳。嘲辞𩰚诡辨,活火分新茶。虽非助帝功,其乐何莫涯。人生能如此,何必归故家。起来敛衣坐,掩耳厌喧哗。心知不可见,念念犹咨嗟。
《梦归》元好问
虚庭霜夜寒,落叶风自埽。恍如南窗月,坐失西山道。长安佳丽地,游子自枯槁。人生家居乐,学稼苦不早。衡门眼中见,归意满秋草。夜长梦已尽,愁尽令人老。
《纪梦》元·徐世隆
我梦天倪子,同登日观峰。骨彊清似鹤,步健老犹龙。方外无官府,堂中有岱宗。仙闾真福地,杖屦会相从。
《春梦》黄庚
铜匜艾纳翠氤氲,六六屏山酒半醺。梦入中州看秦画,春风吹乱玉梨云。
《纪梦》虞集
梦行衡庐间,千仞过苍壁。崇高仰神明,深广下不测。云雨蓄盘礡,时至如欲出。絪缊尚回旋,挥霍忽奔逸。物怪匿岩穴,𢥠若俟霹雳。黑波汎高树,木叶走崩石。升身登元间,纵观龙变迹。俯视九州野,草木有辉泽。乃在风雨外,手画素三尺。挥毫极动荡,落墨更沈郁。图成示坐人,共笑不可得。顾瞻以踟蹰,恍惚增叹息。因之命肩舆,出门聊有适。大术何舒舒,白鹤从数客。略经幽涧滨,便上青松侧。凭高望远水,双景荡虚碧。拂石共客坐,芳草藉尻膝。忽然闻钟声,睡觉北窗席。
《纪梦》杨载
海上垂纶有几年,平居何事梦朝天。苍龙观阙东风里,黄道星辰北斗边。治世祇今逢五百,前程如此隔三千。扬雄解奏甘泉赋,应有声名达帝前。
《梦觉》明·陶安
梦觉山雨来,万点击虚瓦。泠泠玉磬音,堕我羁枕下。回飙撼松涛,曲奏迭高雅。此身卧钧天,傲睨洞庭野。造物慰孤寂,作意为陶写。残夜破幽阒,心耳俱洒洒。清吟答洪调,勿谓和者寡。
《咏梦》高启
的的缘愁得,濛濛与醉和。轻随云浩荡,暗越岭嵯峨。夜店嗟偏短,春闺想最多。关山归识路,江渚去凌波。梁落中宵月,楼横欲曙河。隔帘休警鹊,近烛任飞蛾。游远宁烦载,穿深岂畏诃。寒惊瑶作障,暖恋锦成窝。蝴蝶谁家信,鸳鸯别浦歌。静嫌风动竹,闹怯雨鸣荷。寂历窗扃纸,低迟帐捲罗。知情唯枕共,送恨忽钟过。缟袂香犹在,朱弦字不磨。记来还彷佛,寻去已蹉跎。宿烬分馀麝,残妆晕浅螺。忧欢情总幻,离合事皆讹。池上吟芳草,庭前觅旧柯。既因思是种,复念睡为魔。易断俄如此,难凭竟若何。阳台莫重问,千古笑巫娥。
《纪梦》徐贲
梦里绿阴幽草,画中春水人家。昨夜纱窗细雨,银灯独照梨花。
《纪梦》何乔新
成化十二年冬十月朔,予奉台檄招抚流民于汝州,是夜梦游一洞,洞左右石壁黝然,榜曰:紫云洞。府中有殿宇,如道家所谓三清殿者,侍卫颇严,中左设虚座,其右有一塑像,悫头,白衣金带,白衣之下有一人,纱帽青衣金带,端坐若假寐者,谛视之,则予亡友,福建宪副游公大升也。予历阶而上,径至后殿,见其芜秽不治,遽出至前殿,连呼曰:大升在此乎。大升在此乎。大升趋而就予,予意其已死,劳其良苦。大升无言,微笑拱手而已。予询以前程事,大升答云云。予又问,此是何处。子今为何职。大升欲言,旁有一老翁目之而止。予遂出,大升送至洞门而别。俄而觉,则丽谯已三鼓矣。念大升仪容宛然在目,挥泪久之。大升清慎有学,其官于闽十馀年,闽之士子爱之如父母。其殁也,诸生肖其像以配常衮,今予所梦若此,岂其死而为仙邪。赋一律以纪之,云:
故人化去几经年,宵寐相逢倍怆然。翠柏台中曾作使,紫云洞里又为仙。生前每感交情厚,死后还将吉语传。惆怅冥交那再得,潸潸清泪滴重泉。
《风雨梦金陵诸旧社》陈鹤
乱离漂泊滞天涯,托迹空门不当家。病里音书非故旧,夜深风雨梦京华。褰裳觅句行南陌,并马看春过狭斜。睡醒蒲团寒漏断,半庭蕉叶杂江沙。
《遣梦》汤显祖
休官云卧散仙如,花下笙残过客馀。幽意偶随春梦蝶,生涯真作武陵渔。来成拥髻荒烟合,去觉搴帷暮雨疏。风断笑声弦月上,空歌灵汉与踟蹰。
《梦归》王思在
梦中知慕归,归共家人语。语音犹可闻,寤已失所据。若云梦非吾,谁见我梦处。若云梦是我,尔时何不去。是我我非是,鹊声窗外曙。
《再题黄粱梦八首》吕维祺
古柳孤祠老北风,荒堂停马问田翁。大家同入青磁枕,何独卢生是梦中。
梦到封侯不肯归,半生荣遇欠伸非。蒙庄落魄何曾见,只解蘧蘧化蝶飞。
黍饭蒸残枕窍开,才知身是梦中回。烦君更入游仙枕,携出当年富贵来。
休惊一梦百年多,就是百年元易过。冷眼梦场看做梦,一拳搥碎枕如何。
梦里说醒仍是梦,醒来说梦说仍痴。枕中如意前身事,宁信青驹非梦时。
销磨尘世一炊中,五十馀年事业空。但惜身登铉鼎日,不曾亲见鲁姬公。
年年题句笑邯郸,请入卢生枕窍看。只恐梦魂穷尽处,更寻别窍到槐安。
谩说开元梦迹奇,吾曹身世亦如之。只今邮馆谁蒸饭,点化黄粱未可知。
《梦》钱谦贞
欲辨今亡孔与黄,乃占未卜是何祥。鹿蕉覆处难分郑,蝴蝶飞来已化庄。
树底君臣浮绿蚁,枕中勋业饭黄粱。唯应一笑希夷叟,尘世茫茫叹夜长。
《水龙吟》〈黄州梦过栖霞楼〉宋·苏轼
小舟横截春江,卧看翠壁红楼起。云间笑语,使君高会,佳人半醉。危柱哀弦,艳歌馀响,遏云萦水。念故人老大,风流未减,独回首、烟波里。推枕惘然不见,但空江、月明千里。五湖闻道,扁舟归去,仍携西子。云梦南州,武昌南岸,昔游应记。料多情梦里,端来见我,参差是也。
《踏莎行》〈秋梦〉元·王德琏
烟冷瑶棂,神游贝阙,芙蓉城里花如雪。仙郎同蹑凤凰翎,千门万户皆明月。地老天荒,山青海碧,满身风露飘环玦。高楼帘角苦无情,一声吹散双飞蝶。
[book_title]第一百四十六卷
第一百四十六卷目录
梦部纪事一
庶徵典第一百四十六卷
梦部纪事一
《史记·五帝本纪》:黄帝举风后、力牧以治民。〈注〉《正义》曰:《帝王世纪》云:黄帝梦大风吹天下之尘垢皆去,又梦人执千钧之弩,驱羊万群。帝寤而叹曰:风为号令,执政者也。垢去土,后在也。天下岂有姓风名后者哉。夫千钧之弩,异力者也。驱羊数万群,能牧民为善者也,天下岂有姓力名牧者哉。于是依二占而求之,得风后于海隅,登以为相。得力牧于大泽,进以为将。黄帝因著占梦经十一卷。
河图始开图,黄帝修德立义,天下大治。乃召天老而问焉。余梦见两龙挺白图,即帝以授余于河之都。《春秋纬》:帝伐蚩尤,乃睡,梦西王母遣道人披元狐之裘以符授之。
《竹书纪年》:尧有圣德,封于唐。梦攀天而上。高辛氏衰,天下归之。
舜耕于历,梦眉长于发,遂登庸。
《拾遗记》:商之始也,有神女简狄,游于桑野,见黑鸟遗卵于地,有五色文,作八百字。简狄拾之,贮以玉筐,覆以朱绂。夜梦神母谓之曰:尔怀此卵,即生圣子,以继金德。狄乃怀卵一年而有娠,经十四月而生契,祚以八百叶,卵之文也。虽遭旱厄,后嗣兴焉。
《竹书纪年》:伊挚将应汤命,梦乘船过日月之傍。汤将奉天命放桀,梦及天而舐之,遂有天下。
《论衡·吉验篇》:伊尹且生之时,其母梦人谓己曰:臼出水,疾东走。毋顾。明旦视臼出水,即东走十里,顾其乡,皆为水矣。
《书经·说命》:王宅忧亮阴三祀,既免丧,其惟弗言,群臣咸谏于王曰:呜呼。知之曰明哲,明哲实作则,天子惟君万邦,百家承式,王言,惟作命,不言,臣下罔攸禀令,王庸作书以诰曰:以台正于四方,台恐德弗类,兹故弗言,恭默思道,梦帝赉予良弼,其代予言,乃审厥象,俾以形旁求于天下,说筑傅岩之野,惟肖,爰立作相,王置诸其左右,命之曰:朝夕纳诲,以辅台德。
《拾遗记》:傅说赁为赭衣者,舂于深岩以自给。梦乘云绕日行,筮得利建侯之卦。岁馀,汤以玉帛聘为阿衡。《河图稽命徵》:太任梦长人,感己生文王。
《竹书纪年》:季历之妃曰太任,梦长人感己,于豕牢而生昌,是为周文王。龙颜虎肩,身长十尺,胸有四乳。太王曰:吾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季历之兄曰太伯,知天命在昌,适越,终身不返,弟仲雍从之,故季历为嗣以及昌。昌为西伯,作邑于丰。文王之妃曰太姒,梦商庭生棘,太子发植梓树于阙间,化为松柏棫柞。以告文王,文王币率群臣,与发并拜吉梦。
文王梦日月著其身。
《博物志》:太姒梦见商之庭产棘,乃小子发取周庭梓树。树之于阙,闻梓化为松柏。棫柞觉,惊以告文王。文王曰:慎勿言,冬日之阳,夏日之馀,不召而万物自来,天道尚左日月西移,地道尚右水潦东流。天不享于殷,自发之生于今,十年。禹羊在牧,水潦东流,天下飞鸿满野。日之出地,无移照乎。
《礼记》:文王世子,文王有疾,武王不说冠带而养,文王一饭,亦一饭,文王再饭,亦再饭,旬有二日乃间,文王谓武王曰:女何梦矣。武王对曰:梦帝与我九龄。文王曰:女以为何也。武王曰:西方有九国焉。君王其终抚诸。文王曰:非也。古者谓年龄,齿亦龄也,我百,尔九十,吾与尔三焉。文王九十七而终,武王九十三而终。《庄子·田子方篇》:文王观于臧,见一丈夫钓,而其钓莫钧。非持其钧有钧者也,常钧也。文王欲举而授之政,而恐大臣父兄之弗安也;欲终而释之,而不忍百姓之无天也。于是旦而属诸大夫曰:昔者寡人梦见良人,黑色而𩑺,乘驳马而偏朱蹄,号曰:寓而政于臧丈人,庶乎民有瘳乎。诸大夫蹴然曰:先君王也。文王曰:然则卜之。诸大夫曰:先君之命,王其无它,又何卜焉。遂迎臧丈人而授之政。典法无更,偏令无出。三年,文王观于国,则列士坏植散群,长官者不成德,斔斛不敢入于四境。列士坏植散群,则尚同也;长官者不成德,则同务也,斔斛不敢入于四境,则诸侯无二心也。文王以为太师,北面而问曰:政可以及天下乎。臧丈人昧然而不应,泛然而辞,朝令而夜遁,终身无闻。颜渊问于仲尼曰:文王其犹未耶。又何以梦为乎。仲尼曰:默,汝无言。夫文王尽之也,而又何论剌焉。彼直以循斯须也。
《史记·晋世家》:唐叔虞者,周武王子而成王弟。初,武王与叔虞母会时,梦天谓武王曰:余命女生子,名虞,余与之唐。及生子,文在其手曰:虞,故遂因命之曰虞。《封禅书》:秦文公东猎汧渭之间,卜居之而吉。文公梦黄蛇自天下属地,其口止于鄜衍。文公问史敦,敦曰:此上帝之徵,君其祠之。于是作鄜畤,用三牲郊祭白帝焉。
《国语》:虢公梦在庙,有神人面白毛虎爪,执钺立于西阿,公惧而走。神曰:无走。帝命曰:使晋袭于尔门。公拜稽首,觉,召史嚚占之,对曰:如君之言,则蓐收也,天之刑神也,天事官成。公使囚之,且使国人贺梦。舟之侨告其诸侯曰:众谓虢亡不久,吾乃今知之。君不度而贺大国之袭,于己何瘳。吾闻之曰:大国道,小国袭焉曰服。小国敖,大国袭焉曰诛。民疾君之侈也,是以遂于逆命。今嘉其梦侈必展,是天夺之鉴而益其疾。民疾其态,天又诳之;大国来诛,出令乃逆;宗国既卑,诸侯远己。内外无亲,其谁云救之。吾不忍俟也。将行,以其族适晋。六年,虢乃亡。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晋侯侵曹伐卫,楚人救卫。夏,四月,次于城濮,晋侯梦与楚子搏楚,子伏己而盬其脑,是以惧。子犯曰:吉,我得天。楚伏其罪,吾且柔之矣。子玉请战。晋师陈于莘北,楚师驰之败绩。初,楚子玉自为琼弁玉缨,未之服也。先战,梦河神谓己曰:畀余,余赐女孟诸之麋,勿致也。大心与子西,使荣黄谏,勿听。荣季曰:死而利国,犹或为之,况琼玉乎。是粪土也。而可以济师,将何爱焉,勿听。出告二子曰:非神败令尹,令尹其不勤民,实自败也。既败。王使谓之曰:大夫若入,其若申息之老何。子西,孙伯,曰:得臣将死,二臣止之曰:君其将以为戮,及连谷而死。
三十一年冬,狄围卫,卫迁于帝丘,卜曰:三百年。卫成公梦康叔曰:相夺予享,公命祀相,宁武子不可。曰:鬼神非其族类,不歆其祀,杞鄫何事,相之不享,于此久矣。非卫之罪也,不可以间成王周公之命祀,请改祀命。
《国语》:晋成公之生也,其母梦神规其臀以墨,曰:使有晋国,三而畀驩之孙。故名之曰黑臀。
《左传》:宣公三年冬,郑穆公卒。初,郑文公有贱妾。曰燕姞,梦天使与己兰。曰:余为伯鯈,余而祖也,以是为而子,以兰有国香,人服媚之如是,既而文公见之,与之兰而御之。辞曰:妾不才,幸而有子,将不信,敢徵兰乎。公曰:诺,生穆公,名之曰兰,公逐群公子,公子兰奔晋,从晋文公伐郑。石癸曰:吾闻姬姞耦,其子孙必蕃,姞,吉人也。后稷之元妃也。今公子兰,姞甥也。天或启之,必将为君,其后必蕃,先纳之。可以亢宠,与孔将锄,侯宣多,纳之。盟于太宫,而立之。以与晋平,穆公有疾。曰:兰死,吾其死乎。吾所以生也。刈兰而卒。
十五年,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及辅氏之役,颗见老人,结草以亢杜回,杜回踬而颠,故获之。夜梦之曰:余,而所嫁妇人之父也。尔用先人之治命,余是以报。
《史记·赵世家》:晋景公之三年,大夫屠岸贾欲诛赵氏。初,赵盾在时,梦见叔带持要而哭,甚悲;已而笑,拊手且歌。盾卜之,兆绝而后好。赵史援占之,曰:此梦甚恶,非君之身,乃君之子,然亦君之咎。至孙,赵世将益衰。屠岸贾者,始有宠于灵公,及至于景公而贾为司寇,将作难,乃治灵公之贼以致赵盾,遍告诸将曰:盾虽不知,犹为贼首。以臣弑君,子孙在朝,何以惩罪。请诛之。韩厥曰:灵公遇贼,赵盾在外,吾先君以为无罪,故不诛。今诸君将诛其后,是非先君之意而今妄诛。妄诛谓之乱。臣有大事而君不闻,是无君也。屠岸贾不听。韩厥告赵朔趣亡。朔不肯,曰:子必不绝赵祀,朔死不恨。韩厥许诺,称疾不出。贾不请而擅与诸将攻赵氏于下宫,杀赵朔、赵同、赵括、赵婴齐,皆灭其族。《左传》:成公二年,卫侯使孙良夫,石稷,宁相,向禽,将侵齐,与齐师遇,孙桓子如晋乞师,郤献子救之,师陈于鞍,齐师败绩。韩厥梦子与谓己曰:且辟左右,故中御而从齐侯,邴夏曰:射其御者,君子也。公曰:谓之君子而射之,非礼也。射其左,越于车下,射其右,毙于车中。成公四年,晋赵婴通于赵庄姬。五年春,原屏放诸齐。婴曰:我在,故栾氏不作,我亡。吾二昆其忧哉。且人各有能有不能,舍我何害。弗听,婴梦天使谓已祭余,余福汝,使问诸士贞伯,贞伯曰:不识也,既而告其人曰:神福仁而祸淫,淫而无罚,福也。祭其得亡乎。祭之之明日而亡。
成公十年,晋侯梦大厉,被发及地,搏膺而踊曰:杀余孙不义,余得请于帝矣。坏大门及寝门而入,公惧,入于室,又坏户,公觉,召桑田巫,巫言如梦。公曰:何如。曰:不食新矣。公疾病,求医于秦,秦伯使医缓为之。未至,公梦疾为二竖子曰:彼良医也。惧伤我,焉逃之。其一曰:居肓之上,膏之下,若我何。医至,曰:疾不可为也,在肓之上,膏之下,攻之不可,达之不及,药不至焉。不可为也。公曰:良医也。厚为之礼而归之。六月,丙午,晋侯欲麦,使甸人献麦,馈人为之,召桑田巫,示而杀之。将食,张,如厕,陷而卒,小臣有晨梦负公以登天。及日中,负晋侯出诸厕,遂以为殉。
十六年,晋侯伐郑,楚子救郑。吕锜梦射月,中之,退入于泥。占之曰:姬姓,日也。异姓,月也。必楚王也。射而中之,退入于泥,亦必死矣,及战,射共王中目,王召养由基,与之两矢,使射吕锜,中项伏韬,以一矢复命。十七年初,声伯梦涉洹,或与己琼瑰食之。泣而为琼瑰,盈其怀,从而歌之曰:济洹之水,赠我以琼瑰,归乎归乎,琼瑰盈吾怀乎,惧不敢占也,还自郑。壬申,至于狸脤而占之。曰:余恐死,故不敢占也。今众繁而从余三年矣,无伤也。言之之莫而卒。
襄公十八年秋,齐侯伐我北鄙,中行献子将伐齐,梦与厉公讼,弗胜,公以戈击之。首队于前,跪而戴之。奉之以走,见梗阳之巫皋,他日见诸道,与之言同。巫曰:今兹主必死,若有事于东方,则可以逞,献子许诺,晋侯伐齐。
《春秋孔演图》:孔子母徵,在游大家之陂,睡梦黑帝使请己往,梦交语:女乳必于空桑之中。觉则若感,生丘于空桑之中。
《左传》:昭公四年初,穆子去叔孙氏,及庚宗,遇妇人,使私为食而宿焉。问其行,告之故,哭而送之。适齐娶于国氏,生孟丙仲壬,梦天压己,勿胜,顾而见人,黑而上偻,深目而豭喙,号之曰:牛助余,乃胜之。旦而皆召其徒,无之。且曰:志之,及宣伯奔齐,馈之。宣伯曰:鲁以先子之故,将存吾宗,必召女,召女何如。对曰:愿之久矣,鲁人召之。不告而归,既立。所宿庚宗之妇人,献以雉。问其姓,对曰:余子长矣,能奉雉而从我矣。召而见之。则所梦也。未问其名,号之曰牛,曰唯,皆召其徒,使视之,遂使为竖,有宠,长使为政,公孙明知叔孙于齐,归。未逆国姜,子明取之,故怒其子,长而后使逆之,田于丘莸,遂遇疾焉,竖牛欲乱其室而有之,强与孟盟,不可。叔孙为孟钟曰:尔未际,飨大夫以落之。既具,使竖牛请,日入勿谒,出命之日,及宾至,闻钟声。牛曰:孟有北妇人之客,怒将往,牛止之。宾出,使拘而杀诸外,牛又强与仲盟,不可,仲与公御莱书,观于公,公与之环,使牛入示之,入不示,出命佩之,牛谓叔孙见仲而何。叔孙曰:何为,曰不见,既自见矣,公与之环而佩之矣。遂逐之。奔齐,疾急,命召仲,牛许而不召,杜泄见,告之饥渴,授之戈。对曰:求之而至,又何去焉。竖牛曰:夫子疾病,不欲见人,使寘馈于个而退,牛弗进,则置虚命彻。十二月,癸丑,叔孙不食。乙卯,卒。牛立昭子而相之。昭公七年,楚子成章华之台,愿与诸侯落之。大宰薳启彊曰:臣能得鲁侯,薳启彊来召公。公将往,梦襄公祖,梓慎曰:君不果行,襄公之适楚也。梦周公祖而行,今襄公实祖,君其不行。子服惠伯曰:行,先君未尝适楚,故周公祖以道之,襄公适楚矣。而祖以道,君不行何之。三月,公如楚。
郑子产聘于晋,晋侯有疾,韩宣子逆客,私焉。曰:寡君寝疾,于今三月矣。并走群望,有加而无瘳,今梦黄熊入于寝门,其何厉鬼也。对曰:以君之明,子为大政,其何厉之有,昔尧殛鲧于羽山,其神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实为夏郊,三代祀之,晋为盟主,其或者未之祀也乎。韩子祀夏郊,晋侯有间,赐子产莒之二方鼎。郑人相惊以伯有,曰伯有至矣。则皆走,不知所往,铸刑书之岁二月,或梦伯有介而行。曰壬子,余将杀带也。明年壬寅,余又将杀段也。及壬子,驷带卒。国人益惧,齐燕平之月。壬寅,公孙段卒,国人愈惧,其明月,子产立公孙泄及良止以抚之,乃止。
卫襄公,夫人姜氏无子,嬖人婤姶生孟絷,孔成子梦康叔谓己,立元。余使羁之孙圉与史苟相之,史朝亦梦康叔谓己,余将命而子苟。与孔烝锄之曾孙圉,相元,史朝见成子,告之梦,梦协,晋韩宣子为政,聘于诸侯之岁,婤姶生子,名之曰元,孟絷之足不良,弱行孔成子以周易筮之曰:元尚享卫国,主其社稷,遇屯。又曰:余尚立絷,尚克嘉之。遇屯之比以示史朝。史朝曰:元亨,又何疑焉。成子曰:非长之谓乎。对曰:康叔名之,可谓长矣,孟非人也。将不列于宗,不可谓长,且其繇曰:利建侯,嗣吉,何建。建非嗣也。二卦皆云子其建之。康叔命之,二卦告之,筮袭于梦,武王所用也。勿从何为,弱足者居,侯主社稷,临祭祀,奉民人,事鬼神,从会朝,又焉得居,各以所利,不亦可乎。故孔成子立灵公。十二月,癸亥,葬卫襄公。
昭公十一年,泉丘人有女。梦以其帷幕孟氏之庙,遂奔僖子,其僚从之。盟于清丘之社,曰有子,无相弃也。僖子使助薳氏之簉,反自祲祥,宿于薳氏,生懿子及南宫敬叔于泉丘人,其僚无子,使字敬叔。
昭公十七年,晋侯使屠蒯如周,请有事于雒,与三涂,苌弘谓刘子曰:客容猛,非祭也。其伐戎乎。陆浑氏甚睦于楚,必是故也。君其备之,乃警戎备。九月,丁卯,晋荀吴帅师,涉自棘津,使祭史先用牲于雒,陆浑人勿知,师从之。庚午,遂灭陆浑,数之以其贰于楚也。陆浑子奔楚,其众奔甘鹿,周大获。宣子梦文公携荀吴,而授之陆浑,故使穆子帅师,献俘于文宫。
二十五年秋,九月,公孙于齐,次于阳州。冬,十一月,宋元公将为公故如晋,梦太子栾即位于庙,己与平公,服而相之,旦召六卿。公曰:寡人不佞,不能事父兄,以为二三子忧,寡人之罪也。若以群子之灵,获保首领以殁,唯是楄柎所以藉干者,请无及先君。仲几对曰:君若以社稷之故,私降昵宴,群臣勿敢知,若夫宋国之法,死生之度,先君有命矣,群臣以死守之,勿敢失队,臣之失职,常刑不赦,臣不忍其死,君命祇辱,宋公遂行。己亥,卒于曲棘。
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是夜也。赵简子梦童子裸而转以歌,旦占诸史墨曰:吾梦如是,今而日食,何也。对曰:六年,及此月也。吴其人郢乎。终亦弗克,入郢必以庚辰,日月在辰尾。庚午之日,日始有谪,火胜金,故弗克。
《晏子》:景公举兵将伐宋,师过泰山,公梦见二丈夫立而怒,其怒甚盛。公恐,觉,辟门召占梦者至。公曰:今夕,吾梦二丈夫立而怒,不知其所言,其怒甚盛,吾犹识其状,识其声。占梦者曰:师过泰山而不用事,故泰山之神怒也。请趣召祝史祠乎泰山,则可。公曰:诺。明日,晏子朝见,公告之如占梦之言也。公曰:占梦者之言曰:师过泰山而不用事,故泰山之神怒也。今使人召祝史祠之。晏子俯,有间,对曰:占梦者不识也。此非泰山之神,是宋之先汤与伊尹也。公疑以为泰山神,晏子曰:公疑之,则婴请言汤伊尹之状也。汤质晰而长颜以髯,兑上丰下,倨身而扬声。公曰:然是已。伊尹黑而短蓬而髯,丰上兑下,偻身而下声。公曰:然是已。今若何。晏子曰:夫汤太甲、武丁、祖乙,天下之盛君也。不宜无后,今惟宋耳。而公伐之,故汤伊尹怒。请散师以平宋。景公:不用终伐宋。晏子曰:伐无罪之国,以怒明神,不易行。以续蓄进师以近过,非婴所知也。师若果进军,必有殃。军进再舍,鼓毁将殪。公乃辞乎晏子,散师,不果伐宋。
《说苑》:景公畋于梧丘,夜犹早,公姑坐睡而梦有五丈夫,北面倖庐,称无罪焉。公觉,召晏子而告其所梦,公曰:我其尝杀不辜诛无罪邪。晏子对曰:昔者先君灵公畋,五丈夫罟而骇兽,故杀之断其头而葬之命,曰五丈夫之丘。此其地邪。公令人掘而求之,则五头同穴而存焉。公曰:嘻,令吏葬之。国人不知其梦也,曰:君悯白骨,而况于生者乎。不遗馀力矣,不释馀知矣,故曰,人君之为善易矣。
《晏子》:景公病水,卧十数日。夜梦与二日𩰚,不胜。晏子朝,公曰:夕者,梦与二日𩰚,而寡人不胜,我其死乎。晏子对曰:请召占梦者出。使人以车迎占梦者至,曰:曷为见召。晏子曰:夜者,公梦二日与公𩰚,不胜。公曰:寡人死乎。故请君占梦,是所为也。占梦者曰:请反其书。晏子曰:毋反书。公所病者,阴也。日者,阳也。一阴不胜二阳,故病将已。以是对占梦者入。公曰:寡人梦与二日𩰚而不胜,寡人死乎。占梦者对曰:公之所病,阴也。日者,阳也。一阴不胜二阳,公病将巳。居三日,公病大愈。公且赐占梦者。占梦者曰:此非臣之力,晏子教臣也。公召晏子,且赐之,晏子曰:占梦者以占之言对,故有益也。使臣言之,则不信矣。此占梦之力也,臣无功焉。公两赐之,曰:以晏子不夺人之功,以占梦者不蔽人之能。
《庄子·外物篇》:宋元君夜半而梦人被发窥阿门,曰:予自宰路之渊,予为清江使河伯之所,渔者余且得予。元君觉,使人占之,曰:此神龟也。君曰:渔者有余且乎。左右曰:有。君曰:令余且会朝。明日,余且朝。君曰:渔何得。对曰:且之网得白龟焉,其圆五尺。君曰:献若之龟。龟至,君再欲杀之,再欲活之,心疑,卜之,曰:杀龟以卜吉。乃刳龟,七十二钻而无遗筴。仲尼曰:神龟能见梦于元君,而不能避余且之网;知能七十二钻而无遗筴,不能避刳肠之患。
《史记·扁鹊传》:晋昭公时,诸大夫彊而公族弱,赵简子为大夫,专国事,简子疾,五日不知人,大夫皆惧,于是召扁鹊。扁鹊入视病,出,董安于问扁鹊,扁鹊曰:血脉治也,而何怪。昔秦穆公尝如此,七日而寤。寤之日,告公孙支与子舆曰:我之帝所甚乐。吾所以久者,适有所学也。帝告我:晋国且大乱,五世不安。其后将霸,未老而死。霸者之子且令而国男女无别。公孙支书而藏之,秦策于是出。夫献公之乱,文公之霸,而襄公败秦师于殽而归纵淫,此子之所闻。今主君之病与之同,不出三日必间,间必有言也。居二日半,简子寤,语诸大夫曰:我之帝所甚乐,与百神游于钧天,广乐九奏万舞,不类三代之乐,其声动心。有一熊欲援我,帝命我射之,中熊,熊死。有罴来,我又射,中罴,罴死。帝甚喜,赐我二笥,皆有副。吾见儿在帝侧,帝属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壮也以赐之。帝告我:晋国且世衰,七世而亡。嬴姓将大败周人于范魁之西,而亦不能有也。董安于受言,书而藏之。以扁鹊言告简子,简子赐扁鹊田四万亩。
《韩非子·内储说上篇》:卫灵公之时,弥子瑕有宠专于卫国。侏儒有见公者曰:臣之梦践矣。公曰:何梦。对曰:梦见灶,为见公也。公怒曰:吾闻见人主者梦见日,奚为见寡人而梦见灶。对曰:夫日兼烛天下,一物不能当也;人君兼烛一国,一人不能拥也。故将见人主者梦见日。夫灶,一人炀焉,则后人无从见矣。今或者一人有炀君者乎。则臣虽梦见灶,不亦可乎。《左传》:哀公七年,宋人围曹,郑桓子思曰:宋人有曹,郑之患也,不可以不救。冬,郑师救曹,侵宋。初,曹人或梦众君子立于社宫,而谋亡曹,曹叔振铎请待公孙彊,许之。旦而求之曹,无之。戒其子曰:我死,尔闻公孙彊为政,必去之,及曹伯阳即位,好田弋,曹鄙人公孙彊好弋,获白雁,献之。且言田弋之说,说之,因访政事,大悦之,有宠使为司城以听政,梦者之子乃行,彊言霸说于曹伯,曹伯从之,乃背晋而奸宋,宋人伐之,晋人不救,筑五邑于其郊。曰:黍丘,揖丘,大城,钟,邗。
八年春,宋公伐曹,将还。褚师子肥殿,曹人诟之,不行。师待之,公闻之怒,命反之。遂灭曹,执曹伯,及司城彊以归,杀之。
《礼记》:檀弓,孔子早作,负手曳杖,消摇于门,歌曰:泰山其颓乎,梁木其坏乎,哲人其萎乎,既歌而入,当户而坐,子贡闻之,曰:泰山其颓,则吾将安仰梁木其坏,哲人其萎则吾将安放,夫子殆将病也,遂趋而入,夫子曰:赐,尔来何迟也。夏后氏殡于东阶之上,则犹在阼也,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则与宾主夹之也,周人殡于西阶之上,则犹宾之也,而丘也,殷人也,予畴昔之夜,梦坐奠于两楹之间,夫明王不兴,而天下其孰能宗予,予殆将死也,盖寝疾七日而没。
《越绝书》:吴王夫差兴师伐越,败兵就李。大风发狂,日夜不止。车败马失,骑士堕死。大船陵居,小船没水。吴王曰:寡人昼卧,梦见井嬴溢大,与越争彗,越将埽我,军其凶乎。孰与师还。此时越军大号,夫差恐越军入,惊骇。子胥曰:王其勉之哉,越师败矣。臣闻井者,人所饮,溢者,食有馀。越在南,火,吴在北,水。水制火,王何疑乎。风北来,助吴也。昔者武王伐纣时,彗星出而兴周。武王问,太公曰:臣闻以彗𩰚,倒之则胜。胥闻灾异或吉或凶,物有相胜,此乃其证。愿大王急行,是越将凶,吴将昌也。
《吴越春秋》:吴王兴九郡之兵,将与齐战。道出胥门,因过姑苏之台,而得梦。及寤而起,其心恬然怅焉。乃命太宰嚭告曰:寡人昼卧有梦,觉而恬然怅焉。请占之,得无所忧哉。梦入章明宫,见两䥶蒸而不炊;两黑犬嗥以南,嗥以北;两䥶殖吾宫墙;流水汤汤,越吾宫堂;后房鼓震箧箧有锻工;前园横生梧桐。子为寡人占之。太宰嚭曰:美哉。王之兴师伐齐也。臣闻:章者,德锵锵也;明者,破敌声闻,功朗明也。两䥶蒸而不炊者,大王圣德,气有馀也。两黑犬嗥以南、嗥以北者,四夷已服,朝诸侯也。两䥶殖宫墙者,农夫就成,田夫耕也。汤汤越宫堂者,邻国贡献,财有馀也。后房箧箧鼓震有锻工者,宫女悦乐,琴瑟和也。前园横生梧桐者,乐府鼓声也。吴王大悦,而其心不已,召王孙骆问曰:寡人忽昼梦,为予陈之。王孙骆曰:臣鄙浅于道,不能博大,今王所梦,臣不能占。其有所知者,东掖门亭长长城公弟公孙圣。圣为人少而好游,长而好学,多见博观,知鬼神之情状。愿王问之。王乃遣王孙骆往请公孙圣,曰:吴王昼卧姑胥之台,忽然感梦,觉而怅然,使子占之,急诣姑胥之台。公孙圣伏地而泣,有顷而起。其妻从旁谓圣曰:子何性鄙。希睹人主,卒得急召,涕泣如雨。公孙圣仰天叹曰:悲哉。非子所知也。今日壬午,时加南方,命属上天,不得逃亡。非但自哀,诚伤吴王。妻曰:子以道自达于主,有道当行,上以谏王,下以约身。今闻急召,忧感溃乱,非贤人所宜。公孙圣曰:愚哉。女子之言也。吾受道十年,隐身避害,欲绍寿命,不意卒得急召,中世自弃,故悲与子相离耳。遂去,诣姑胥台。吴王曰:寡人将北伐齐鲁,道出胥门,过姑胥之台,忽然昼梦,子为占之,其言吉凶。公孙圣曰:臣不言,身名全,言之必死百段于王前。然忠臣不顾其躯。乃仰天叹曰:臣闻好船者必溺,好战者必亡,臣好直言,不顾于命。愿王图之。臣闻:章者,战不胜,败走傽偟也。明者,去昭昭,就冥冥也。入门见䥶蒸而不炊者,大王不得火食也。两黑犬嗥以南、嗥以北者,黑者,阴也,北者,匿也。两殖宫墙者,越军入吴国,伐宗庙,掘社稷也。流水汤汤越宫堂者,宫空虚也。后房鼓震箧箧者,坐太息也。前园横生梧桐者,梧桐心空不为用器,但为盲僮,与死人俱葬也。愿大王按兵修德,无伐齐,则可销也。遣下吏太宰嚭、王孙骆解冠帻,肉袒徒跣,稽首谢于勾践,国可安存也,身可不死矣。吴王闻之,索然作怒,乃曰:吾天之所生,神之所使。顾力士石番,以铁锤杀之。圣乃仰头向天而言曰:吁嗟。天知吾之冤乎。忠而获罪,身死无辜无葬。我以为直者,不如相随为柱,提我至深山,后世相属为声响。于是吴王乃使门人提之蒸丘,豺狼食汝肉,野火烧汝骨,东风数至,飞扬汝骸骨,肉糜烂,何能为声响哉。太宰嚭趋进曰:贺大王喜,灾已灭矣,因举行觞,兵可以行。吴王乃使太宰嚭为右校司马,王孙骆为左校,乃从勾践之师伐齐。二十三年十月,越王复伐吴。吴国困不战,士卒分散,城门不守,遂屠吴。吴王率群臣遁去,昼驰夜走,三日三夕,达于秦馀杭山,胸中愁忧,目视茫茫,行步猖狂,腹馁口饥,顾得生稻而食之,伏地而饮水。顾左右曰:此何名也。对曰:是生稻也。吴王曰:是公孙圣所言不得火食、走傽偟也。王孙骆曰:饱食而去,前有胥山,西坂中可以匿止。王行有顷,因得生瓜已熟,吴王掇而食之。谓左右曰:何冬而生瓜,近道人不食何也。左右曰:谓粪种之物,人不食也。吴王曰:何谓粪种。左右曰:盛夏之时,人食生瓜,起居道旁,子复生秋霜,恶之,故不食。吴王叹曰:子胥所谓且食者也。谓太宰嚭曰:吾戮公孙圣投胥山之巅,吾以畏责天下之惭,吾足不能进,心不能往。太宰嚭曰:死与生,败与成,故有避乎。王曰:然曾无所知乎。子试前呼之。圣在,当即有应。吴王止秦馀杭山,呼曰:公孙圣。三反呼圣,从山中应曰:公孙圣。三呼三应。吴王仰天呼曰:寡人岂可返乎。寡人世世得圣也。须臾,越兵至,三围吴。范蠡在中行,左手提鼓,右手操枹而鼓之。吴王书其矢而射种、蠡之军,辞曰:吾闻狡兔以死,良犬就烹,敌国如灭,谋臣必亡。今吴病矣,大夫何虑乎。大夫种、相国蠡急而攻。大夫种书矢射之曰:上天苍苍,若存若亡。越君勾践下臣种敢言之:昔天以越赐吴,吴不肯受,是天所反。勾践敬天而功,既得返国,今上天报越之功,敬而受之,不敢忘也。且吴有大过六,以至于亡,王知之乎。有忠臣伍子胥忠谏而身死,大过一也;公孙圣直说而无功,大过二也;太宰嚭愚而佞,言轻而谗谀,妄语恣口,听而用之,大过三也;夫齐晋无返逆行,无僭侈之过,而吴伐二国,辱君臣,毁社稷,大过四也;且吴与越同音共律,上合星宿,下共一理,而吴侵伐,大过五也;昔越亲戕吴之前王,罪莫大焉,而幸伐之,不从天命,而弃其仇,后为大患,大过六也。越王谨上青天,敢不如命。大夫种谓越君曰:中冬气定,天将杀戮,不行天杀,反受其殃。越王敬拜曰:诺。今图吴王将为何如。大夫种曰:君被五胜之衣,带步光之剑,仗屈卢之矛,瞑目大言以执之。越王曰:诺。乃如大夫种辞吴王曰:诚以今日闻命。言有顷,吴王不自杀。越王复使谓曰:何王之忍辱厚耻也。世无万岁之君,死生一也。今子尚有遗荣,何必使吾师众加刃于王。吴王仍未肯自杀。勾践谓种蠡曰:二子何不诛之。种蠡曰:臣,人臣之位,不敢加诛于人主。愿主急而命之。天诛当行,不可久留。越王复瞑目怒曰:死者,人之所恶,恶者,无罪于天,不负于人。今君抱六过之罪,不知愧辱而欲求生,岂不鄙哉。吴王乃太息,四顾而望,言曰:诺。乃引剑而伏之死。
《左传》:哀公十六年,卫侯占梦嬖人,求酒于大叔僖子,不得,与十人比,而告公曰:君有大臣在西南隅,弗去,惧害,乃逐大叔遗,遗奔晋。
卫侯谓浑良夫曰:吾继先君,而不得其器,若之何,良夫代执火者而言,曰:疾与亡君,皆君之子也,召之,而择材焉,可也,若不材,器可得也,竖告大子,大子使五人舆豭从己,劫公而强盟之,且请杀良夫,公曰:其盟免三死,曰:请三之后,有罪杀之,公曰:诺哉。
十七年,卫侯梦于北宫,见人登昆吾之观,被发北面而噪曰:登此昆吾之虚,绵绵生之瓜,余为浑良夫,叫天无辜,公亲筮之,胥弥赦占之,曰:不害,与之邑,寘之,而逃奔宋,卫侯贞卜,其繇曰:如鱼竀尾,衡流而方羊裔焉,大国灭之,将亡阖门塞窦,乃自后踰,冬,十月,晋复伐卫,入其郛,将入城,简子曰:止,叔向有言曰:怙乱灭国者无后,卫人出庄公,而与晋平,晋立襄公之孙般师而还,十一月,卫侯自鄄入,般师出,初,公登城以望,见戎州,问之,以告,公曰:我姬姓也,何戎之有焉,剪之,公使匠久,公欲逐石圃,未及而难作,辛巳,石圃因匠氏攻公,公阖门而请,弗许,踰于北方而队,折股,戎州人攻之,大子疾,公子青,踰从公,戎州人杀之,公入于戎州己氏,初,公自城上,见己氏之妻发美,使髡之,以为吕姜剃,既入焉,而示之璧,曰:活我,吾与女璧,己氏曰:杀女,璧其焉往,遂杀之,而取其璧。
二十六年,宋景公无子,取公孙周之子得,与启,畜诸公宫,未有立焉,于是皇缓为右师,皇非我为大司马,皇怀为司徒,灵不缓为左师,乐茷为司城,乐朱锄为大司寇,六卿三族降听政,因大尹以达,大尹常不告,而以其欲,称君命以令,国人恶之,司城欲去大尹,左师曰:纵之,使盈其罪,重而无基,能无敝乎,冬十月,公游于空泽,辛巳,卒于连中,大尹兴空泽之士千甲,奉公自空桐入,如沃宫,使召六子曰:闻下有师,君请六子画,六子至,以甲劫之,曰君有疾病,请二三子盟,乃盟于少寝之庭,曰无为公室不利,大尹立启,奉丧殡于大宫,三日而后国人知之,司城茷使宣言于国曰:大尹惑蛊其君而专其利,今君无疾而死,死又匿之,是无他矣,大尹之罪也,得梦启,北首而寝于卢门之外,已为乌而集于其上,咮加于南门,尾加于桐门,曰:余梦美,必立,大尹谋,曰:我不在盟,无乃逐我,复盟之乎,使祝为载书,六子在唐盂,将盟之,祝襄以载书告皇非我,皇非我因子潞,门尹得,左师谋曰:民与我,逐之乎,皆归授甲,使徇于国曰:大尹惑蛊其君,以陵虐公室,与我者,救君者也,众曰:与之,大尹徇曰:戴氏,皇氏,将不利公室,与我者,无忧不富,众曰:无别,戴氏皇氏欲伐公,乐得曰:不可,彼以陵公有罪,我伐公,则甚焉,使国人施于大尹,大尹奉启以奔楚,乃立得司城为上卿,盟曰:三族共政,无相害也。《史记·赵世家》:武灵王游大陵。他日,王梦见处女鼓琴而歌诗曰:美人荧荧兮,颜若苕之荣。命乎命乎,曾无我嬴。异日,王饮酒乐,数言所梦,想见其状。吴广闻之,因夫人而内其女娃嬴。孟姚也。孟姚甚有宠于王,是为惠后。
《琅嬛记》:仓公梦游蓬莱山,见宫室崔嵬,金碧璀璨,光辉射目。忽一童子,以杯水进。仓公饮毕,五内寒彻。仰首见殿榜曰:上池仙馆。始知所饮乃上池水也。由是神于诊脉。
《史记·始皇本纪》:始皇梦与海神战,如人状。问占梦,博士曰:水神不可见,以大鱼蛟龙为候。今上祷祠备谨,而有此恶神,当除去,而善神可致。乃令入海者赍捕巨鱼具,而自以连弩候大鱼出射之。自琅琊北至荣成山,弗见。至之罘,见巨鱼,射杀一鱼,遂并海西。至平原津而病。
二世梦白虎齧其左骖马,杀之,心不乐,怪,问占梦。卜曰:泾水为祟。二世乃斋于望夷宫,欲祠泾,沈四白马。使使责让高以盗贼事。高惧,乃阴与其婿咸阳令阎乐、其弟赵成谋,发卒至望夷宫,麾兵进。二世自杀。《汉书·高祖本纪》:高祖,姓刘氏。母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父太公往视,则见交龙于上。已而有娠,遂产高祖。
《史记·外戚世家》:薄太后,父吴人,姓薄氏,秦时与故魏王宗家女魏媪通,生薄姬,而薄父死山阴,因葬焉。及诸侯畔秦,魏豹立为魏王,而魏媪内其女于魏宫。媪之许负所相,相薄姬,云当生天子。是时项羽方与汉王相距荥阳,天下未有所定。豹初与汉击楚,及闻许负言,心独喜,因背汉而畔,中立,更与楚连和。汉使曹参等击虏魏王豹,以其国为郡,而薄姬输织室。豹已死,汉王入织室,见薄姬有色,诏内后宫,岁馀不得幸。始姬少时,与管夫人、赵子儿相爱,约曰:先贵无相忘。已而管夫人、赵子儿先幸汉王。汉王坐河南宫成皋台,此两美人相与笑薄姬初时约。汉王闻之,问其故,两人具以实告汉王。汉王心惨然,怜薄姬,是日召而幸之。薄姬曰:昨暮夜妾梦苍龙据吾腹。高帝曰:此贵徵也,吾与女遂成之。一幸生男,是为代王。
《汉书·邓通传》:通,蜀郡南安人也,以濯船为黄头郎。文帝尝梦欲上天,不能,有一黄头郎推上天,顾见其衣尻带后穿。觉而之渐台,以梦中阴目求推者郎,见邓通,其衣后穿,梦中所见也。召问其名姓,姓邓,名通。邓犹登也,文帝甚悦,尊幸之,日日异。通亦愿谨,不好外交,虽赐洗沐,不欲出。于是文帝赏赐通钜万以十数,官至上大夫。
《史记·外戚世家》:王太后,母臧儿。臧儿者,故燕王臧荼孙也。臧儿嫁为槐里王仲妻,生男曰信,与两女。而仲死,臧儿更嫁长陵田氏,生男鼢、胜。臧儿长女嫁为金王孙妇,生一女矣,而臧儿卜筮之,曰两女皆当贵。因欲奇两女,乃夺金氏。金氏怒,不肯予决,乃内之太子宫。太子幸爱之,生三女一男。男方在身时,王美人梦日入其怀。以告太子,太子曰:此贵徵也。未生而孝文帝崩,孝景帝即位,王夫人生男。〈注〉索隐曰:即武帝也。汉武故事云帝以乙酉年七月七日生于猗兰殿。《汉武帝内传》:汉孝武皇帝,景帝子也。未生之时,景帝梦一赤彘,从云中下,直入崇芳阁。景帝觉而坐阁下,果有赤龙如雾来蔽户牖。召占者姚翁以问之,翁曰:吉祥也。旬馀,景帝梦神女捧日,以授王夫人。夫人吞之,十四月而生武帝。景帝曰:吾梦赤气化为赤龙,占者以为吉,可名之吉。
《物类相感志》:汉广川王好发冢。因发栾书冢,其棺柩皿器悉燬烂。有白狐见人,惊走。王乃逐之,不得,伤其右脚。尔夕,王梦一丈夫,眉须尽白,谓王曰:何故伤吾龙胆。以杖叩王左脚,觉创痛,至死不差。《西京杂记》:扬雄读书,有人语之曰:毋为自苦,元故难传。忽然不见。雄著《太元经》,梦吐凤凰集元之上,顷而灭。
董仲舒梦蛟龙入怀,乃作《春秋繁露词》。
《容斋续笔》:汉武帝尝昼寝,梦木人数千,持杖欲击。已乃惊寤,因是体不平遂,若忽忽善忘。
《树萱录》:王吉夜梦一蟛蜞在都亭,作人语曰:我翌日当舍此。吉觉,异之。使人于都亭候之,司马长卿至,吉曰:此人文章,横行一世,天下因呼蟛蜞为长卿。卓文君一生不食蟛蜞。《抱朴子·内篇论仙篇》:按汉禁中起居注云,少君之将去也,武帝梦与之共登嵩山,半道,有使者乘龙持节,从云中下。云上帝请少君。帝觉,以语左右曰,如我之梦,少君将舍我去矣。数日,而少君称病死。
《汉书·昌邑王贺传》:贺,既即位,王梦青蝇之矢积西阶东,可五六石,以屋版瓦覆,发视之,青蝇矢也。以问郎中令遂,遂曰:诗不云乎。营营青蝇,止于藩;恺悌君子,毋信谗言。陛下左侧谗人众多,如是青蝇恶矣。宜进先帝大臣子弟亲近以为左右。如不忍昌邑故人,信用谗谀,必有凶咎。愿诡祸为福,皆放逐之。臣当先逐矣。贺不用其言,卒至于废。
《霍光传》:光薨,子禹嗣为博陆侯太夫人。显梦第中井水溢流庭下,灶居树上,又梦大将军谓显曰:知捕儿不。亟下捕之。禹梦车骑声正欢来捕禹,举家忧愁。《桓谭新论》:成帝幸甘泉,诏扬子云作赋。倦,卧。梦其五脏出在地,以手收内入。觉,太少气,一年卒。
博士弟子韩生,遭三夜有奇梦。来以问人,人教晨起厕中祝之。三旦,人告以为祝诅,捕治,数日死。
《汉书·王莽传》:莽梦长乐宫铜人五枚起立,莽恶之,念铜人铭有皇帝初兼天下之文,即使尚方工镌灭所梦铜人膺文。又感汉高庙神灵,遣虎贲武士入高庙,拔剑四面提击,斧坏户牖,桃汤赭鞭鞭洒车校尉居其中,又令中军北垒居高寝。
《后汉书·公孙述传》:述梦有人语之曰:八厶子系,十二为期。觉,谓其妻曰:虽贵而祚短,若何。妻对曰:朝闻道,夕死尚可,况十二乎。会有龙出其府殿中,夜有光耀,述以为符瑞,因刻其掌,文曰公孙帝。建武元年四月,遂自立为天子,号成家。色尚白。建元曰龙兴元年。《蔡茂传》:茂,代戴涉为司徒。茂初在广汉,梦坐大殿,极上有三穗禾,茂跳取之,得其中穗,辄复失之。以问主簿郭贺,贺离席庆曰:大殿者,宫府之形象也。极而有禾人,臣之上禄也。取中穗,是中台之位也。于字禾失为秩,虽曰失之,乃所以得禄秩也。衮职有阙,君其补之。旬月而茂徵焉,乃辟贺为掾。
《冯异传》:诸将劝光武即帝位。光武乃召异,问四方动静。异曰:三王反叛,更始败亡,天下无主,宗庙之忧,在于大王。宜从众议,上为社稷,下为百姓。光武曰:我昨夜梦乘赤龙上天,觉悟,心中动悸。异因下席再拜贺曰:此天命发于精神。心中动悸,大王重慎之性也。异遂与诸将定议上尊号。
《马皇后纪》:显宗即位,以后为贵人。永平三年春,有司奏立长秋宫,帝未有所言。皇太后曰:马贵人德冠后宫,即其人也。遂立为皇后。先是数日,梦有小飞虫无数赴著身,又入皮肤中而后飞出。既正位宫闱,愈自谦肃。
《邓皇后纪》:后尝梦扪天,荡荡正青,若有钟乳状,乃仰嗽饮之。以讯诸占梦,言尧梦攀天而上,汤梦及天而咶之,斯皆圣王之前占,吉不可言。又相者见后惊曰:此成汤之法也。家人窃喜而不敢宣。
《搜神记》:后汉张奂为武威太守,其妻梦帝与印绶,登楼而歌。觉,以告奂。奂令占之,曰:夫人方生男,后临此郡命终此楼。后生子猛,建安中,果为武威太守杀刺史,邯郸商州兵围急,猛耻见擒,乃登楼自焚而死。汉灵帝梦见桓帝,怒曰:宋皇后有何罪过,而听用邪孽,使绝其命。渤海王悝,既巳自贬,又受诛毙。今宋氏及悝,自诉于天,上帝震怒,罪在难救。梦殊明察。帝既觉而恐,寻亦崩。
《独异志》:《武陵记》曰:后汉马融勤学,梦见一林,花如绣锦,梦中摘此花食之。及寤,见天下文词,无所不知。时人号为绣囊。
《诚斋杂记》:郑元师马融,三载无闻。融遣还。元过树阴下,假寝,梦一人以刀开其心,谓曰:子可学矣。于是寤而即返,遂洞精典籍。
《后汉书·王逸传》:逸子延寿,有隽才。曾有异梦,意恶之,乃作梦赋以自厉。后溺水死,时年二十馀。
《郑元传》:建安五年春,梦孔子告之曰:起,起,今年岁在辰,来年岁在巳。既寤,以谶合之,知命当终,有顷寝疾。时袁绍与曹操相拒于官渡,令其子谭遣使逼元随军。不得已,载病到元城县,疾笃不进,其年六月卒。《蜀志·蒋琬传》:琬除广都长。先主常因游观奄至广都,见琬众事不理,时又沈醉,先主大怒,将加罪戮。军师将军诸葛亮请曰:蒋琬,社稷之器,非百里之才也。其为政以安民为本,不以修饰为先,愿主公重加察之。先主雅敬亮,乃不加罪,仓卒但免官而已。琬见推之后,夜梦有一牛头在门前,流血滂沱,意甚恶之,呼问占梦赵直。直曰:夫见血者,事分明也。牛角及鼻,公字之象,君位必当至公,大吉之徵也。顷之,为什邡令。后诸葛亮卒,以琬为尚书令。
《魏延传》:建兴十二年,诸葛亮出北谷口,延为前锋。出亮营十里,延梦头上生角,以问占梦赵直,直诈延曰:夫麒麟有角而不用,此不战而贼欲自破之象也。退而告人曰:角之为字,刀下用也;头上用刀,其凶甚矣。秋,亮病因,密与长史杨仪、司马费袆、护军姜维等作身殁之后退军节度,令延断后,姜维次之;若延或不从命,军便自发。亮适卒,秘不发丧,仪令袆往揣延意指。延曰:丞相虽亡,吾自见在。府亲官属便可将丧还葬,吾自当率诸军击贼,云何以一人死废天下之事邪。且魏延何人,当为杨仪所部勒,作断后将乎。因与袆共作行留部分,令袆手书与己连名,告下诸将。袆绐延曰:当为君还解杨长史,长史文吏,稀更军事,必不违命也。袆出门,驰马而去,延寻悔,追之已不及矣。延遣人觇仪等,遂使欲案亮成规,诸营相次引军还。延大怒,率所领径先南归,所过烧绝阁道。延、仪各相表叛逆,一日之中,羽檄交至。后主以问侍中董允、留府长史蒋琬,琬、允咸保仪疑延。仪等槎山通道,昼夜兼行,亦继延后。延先至,据南谷口,遣兵逆击仪等,令何平在前禦延。平叱延先登曰:公亡,身尚未寒,汝辈何乃尔。延士众知曲在延,莫为用命,军皆散。延独与其子数人逃亡,奔汉中。仪遣马岱追斩之。
《益都耆旧传》:何祗梦桑生井中,赵直占曰:桑非井中之物,桑字四十八,君寿恐不过此。祗年四十八而卒。《晋书·宣帝纪》:魏武帝梦三马同食一槽,甚恶焉。因谓太子丕曰:司马懿非人臣也,必预汝家事。太子素与帝善,每相全佑,故免。
《魏志·周宣传》:宣字孔和,乐安人也。为郡吏。太守杨沛梦人曰:八月一日曹公当至,必与君杖,饮以药酒。使宣占之。是时黄巾贼起,宣对曰:夫杖起弱者,药治人病,八月一日,贼必除灭。至期,贼果破。后东平刘桢梦蛇生四足,穴居门中,使宣占之,宣曰:此为国梦,非君家之事也。当杀女子而作贼者。顷之,女贼郑、姜遂俱夷讨,以蛇女子之祥,足非蛇之所宜故也。文帝问宣曰:吾梦殿屋两瓦堕地,化为双鸳鸯,此何谓也。宣对曰:后宫当有暴死者。帝曰:吾诈卿耳。宣对曰:夫梦者意耳,苟以形言,便占吉凶。言未毕,而黄门令奏宫人相杀。无几,帝复问曰:我昨夜梦青气自地属天。宣对曰:天下当有贵女子冤死。是时,帝已遣使赐甄后玺书,闻宣言而悔之,遣人追使者不及。帝复问曰:吾梦摩钱文,欲令灭而更愈明,此何谓邪。宣怅然不对。帝重问之,宣对曰:此自陛下家事,虽意欲尔而太后不听,是以文欲灭而明耳。时帝欲治弟植之罪,偪于太后,但加贬爵。以宣为中郎,属太史。尝有问宣曰:吾昨夜梦见刍狗,其占何也。宣答曰:君欲得美食耳。有顷,出行,果遇丰膳。后又问宣曰:昨夜复梦见刍狗,何也。宣曰:君欲堕车折脚,宜戒慎之。顷之,果如宣言。后又问宣:复梦见刍狗,何也。宣曰:君家欲失火,当善护之。俄遂火起。语宣曰:前后三时,皆不梦也。聊试君耳,何以皆验邪。宣对曰:此神灵动君使言,故与真梦无异也。又问宣曰:三梦刍狗而其占不同,何也。宣对曰:刍狗者,祭神之物,故君始梦,当得饮食也。祭祀既讫,则刍狗为车所轹,故中梦当堕车折脚也。刍狗既车轹之后,必载以为樵,故后梦忧失火也。宣之叙梦,凡此类也。十中八九,世以比建平之相矣。其馀效故不次列。明帝末卒。
《曹爽传注·世语》曰:初,爽梦二虎衔雷公,雷公若二升碗,放著庭中。爽恶之,以问占者,灵台丞马训曰:忧兵。训退,告其妻曰:𤕤将以兵亡,不出旬日。《汉晋春秋》:安定皇甫谧,梦至洛阳,自庙出,见车骑甚众,以物呈庙,云:诛大将军曹爽。寤而以告其邑人。邑人曰:君欲作曹人之梦乎。朝无公孙彊如何,且爽兄弟典重兵,又权尚书事,谁敢谋之。谧曰:爽无叔,振铎之请,苟失天机,则离矣。何恃于彊。昔汉之阎显,倚母后之尊,权国威命,可谓至重矣。阉人十九人,一旦尸之。况爽兄弟乎。
《魏志·管辂传》:吏部尚书何晏请之,邓飏在晏许。晏谓辂曰:闻君著爻神妙,试为作一卦,知位当至三公不。又问:连梦见青蝇数十头,来在鼻上,驱之不肯去,有何意故。辂曰:夫飞鸮,天下贱鸟,及其在林食椹,则怀我好音,况辂心非草木,敢不尽忠。昔元、凯之弼重华,宣慈惠和,周公之翼成王,坐而待旦,故能流光六合,万国咸宁。此乃履道休应,非卜筮之所明也。今君侯位重山岳,势若雷电,而怀德者鲜,畏威者众,殆非小心翼翼多福之仁。又鼻者艮,此天中之山,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今青蝇臭恶,而集之焉。位峻者颠,轻豪者亡,不可不思害盈之数,盛衰之期。是故山在地中曰谦,雷在天上曰壮;谦则裒多益寡,壮则非礼不履。未有损己而不光大,行非而不伤败。愿君侯上追文王六爻之旨,下思尼父彖象之义,然后三公可决,青蝇可驱也。飏曰:此老生之常谭。辂答曰:夫老生者见不生,常谭者见不谭。晏曰:过岁更当相见。辂还邑舍,具以此言语舅氏,舅氏责辂言太切至。辂曰:与死人语,何所畏耶。舅大怒,谓辂狂悖。岁朝,西北大风,尘埃蔽天,十馀日,闻晏、飏皆诛,然后舅氏乃服。
《晋书·宣帝纪》:帝至襄平,梦天子枕其膝,曰:视吾面。俛视有异于常,心恶之。先是,诏帝便道镇关中;及次白屋,有诏召帝,三日之间,诏书五至。手诏曰:间侧息望到,到便直排閤入,视吾面。帝大遽,乃乘追锋车昼夜兼行,自白屋四百馀里,一宿而至。引入嘉福殿卧内,升御床。帝流涕问疾,天子执帝手,目齐王曰:以后事相托。死乃复可忍,吾忍死待君,得相见,无所复恨矣。与大将军曹爽并受遗诏辅少主。
兖州刺史令狐愚、太尉王凌贰于帝,谋立楚王彪。王凌诈言吴人塞涂水,请发兵以讨之。帝潜知其计,不听。夏四月,帝自帅中军,泛舟沿流,九日而到甘城。凌计无所出,乃迎于武丘,面缚水次,曰:凌若有罪,公当折简召凌,何苦自来耶。帝曰:以君非折简之客故耳。即以凌归于京师。道经贾逵庙,凌呼曰:贾梁道。王凌是大魏之忠臣,惟尔有神知之。至项,仰鸩而死。收其馀党,皆夷三族,并杀彪。悉录魏诸王公置于邺,命有司监察,不得交关。天子遣侍中韦诞持节劳军于五池。帝至自甘城,天子又使兼大鸿胪、太仆庾嶷持节,策命帝为相国,封安平郡公,孙及兄子各一人为列侯,前后食邑五万户,侯者十九人。固让相国、郡公不受。六月,帝寝疾,梦贾逵、王凌为祟,甚恶之。秋八月戊寅,崩于京师。
《魏志·邓艾传》:艾当伐蜀,梦坐山上而有流水,以问殄虏护军爰邵。邵曰:按《易》卦,山上有水曰《蹇》。《蹇》繇曰:《蹇》利西南,不利东北。孔子曰:《蹇》利西南,往有功也;不利东北,其道穷也。往必克蜀,殆不还乎。艾怃然不乐。《异苑》:嵇康少尝昼寝,梦人身长丈馀,自称黄帝伶人,骸骨在公舍东三里林中,为人发露,乞为葬埋,当厚相报。康至其处,果有白骨,胫长三尺,遂收葬之。其夜,复梦长人来,授以广陵散曲。及觉,抚琴而作,其声正妙,都不遗忘。
《吴录》:丁固为司徒,初为尚书,梦松树生其腹上。谓人曰:松字,十八公也。后十八年,吾当为公乎。遂如梦焉。《会稽先贤传》:阚泽,字德润,在母胞八月,叱声震外。年十三,梦见名字炳然在月中。
《吴志·孙休传》:太守李衡数以事侵休,休上书乞徙他郡,诏徙会稽。居数岁,梦乘龙上天,顾不见尾,觉而异之。
《滇载记》:段氏之先,武威郡人,有名俭魏者,佐蒙氏有功,赐名忠国,擢清平官。六传而生思平,思平生有异兆,杨干真忌之,使人索捕。思平逃匿,得奇戟于品甸波大村,又得神骥于叶镜湖。饥摘野桃,剖之,核肤有文曰:青昔。思平拆之,曰:青乃十二月,昔乃二十一日,今杨氏政乱,吾当以是日举义乎。遂借兵东方,黑爨松爨三十七部皆助之。众至河尾,是夕,思平梦人斩其首,又梦玉瓶耳缺,又梦镜破。惧不敢进兵。其军师董迦罗曰:梦皆吉兆也。公为大夫,夫去首为天,天子兆也。玉瓶去耳为王,王者兆也。镜中有影,如人有敌,镜破则无影,无影则无敌矣。三梦皆吉兆也。思平乃决。
[book_title]第一百四十七卷
第一百四十七卷目录
梦部纪事二
庶徵典第一百四十七卷
梦部纪事二
《长沙耆旧传》:文虔,字仲孺,为郡功曹。时霖雨,废民业,太守忧悒。召虔补户曹掾,虔奉教斋戒,在社三日。夜梦见白头翁谓曰:尔来何迟。虔具白所梦。太守曰:昔禹梦青绣衣男子,称沧水使者。禹知水脉当通。若掾此梦,将其比也。明日,果大霁。
《搜神记》:吴时嘉兴徐伯始病,使道士吕石安神座,石有弟子戴本、王思,二人居住海盐,伯始迎之以助石。昼卧,梦上天北斗门下见外鞍马三匹。云:明日当以一迎石,一迎本,一迎思。石梦觉,语本、思云:如此死期,可急还,与家别。不卒事而去。伯始怪而留之。曰:惧不得见家也。间一日,三人同时死。
会稽谢奉与永嘉太守郭伯猷善,谢忽梦郭与人于浙江上争摴蒱钱。因为水神所责,堕水而死。已营理郭凶事。及觉,即往郭许,共围棋,良久,谢云:卿知吾来意否。因说所梦。郭闻之,怅然云:吾昨夜亦梦与人争钱,如卿所梦,何期太的的也。须臾,如厕,便倒,气绝。谢为凶具。一如其梦。
嘉兴徐泰,幼丧父母,叔父隗养之,甚于所生。隗病,泰营侍甚勤。是夜三更中,梦二人乘船持箱,上泰床头,发箱,出簿书示曰:汝叔应死。泰即于梦中叩头祈请。良久,二人曰:汝县有同姓名人否。泰思得,语二人云:张隗,不姓徐。二人云:亦可强逼。念汝能事叔父,当为汝活之。遂不复见。泰觉,叔病乃差。
《搜神记》:吴人费季,久客于楚,时道多劫,妻常忧之。季与同辈旅宿庐山下,各相问出家几时。季曰:吾去家已数年矣。临来,与妻别,就求金钗以行。欲观其志当与吾否耳。得钗,乃以著户楣上。临发,失与道,此钗故当在户上也。尔夕,其妻梦季曰:吾行遇盗,死,已二年。若不信吾言,吾行时,取汝钗,遂不以行,留在户楣上,可往取之。妻揣钗,得之家遂发丧。后一年馀,季乃归还。
夏阳卢汾,字士济,梦入蚁穴,见堂宇三间,势甚危豁,题其额,曰:审雨堂。
吴选曹令史刘卓,病笃,梦见一人,以白越单衫与之,言曰:汝著衫,污,火烧,便洁也。卓觉,果有衫在侧。污,辄火浣之。
淮南书佐刘雅。梦见青刺蜴从屋落其腹内。因苦腹痛焉。
《晋书·王浚传》:浚夜梦悬三刀于卧屋梁上,须臾又益一刀,浚惊觉,甚恶之。主簿李毅再拜贺曰:三刀为州字,又益一者,明府其临益州乎。及贼张弘杀益州刺史皇甫晏,果迁浚为益州刺史。
《邓攸传》:攸字伯道,平阳襄陵人也。祖殷,亮直彊正。钟会伐蜀,奇其才,自渑池令召为主簿。贾充伐吴,请殷为长史。后授皇太子诗,为淮南太守。梦行水边,见一女子,猛兽自后断其盘囊。占者以为水边有女,汝字也,断盘囊者,新兽头代故兽头也,不作汝阴,当汝南也。果迁汝阴太守。
《索紞传》:紞字叔彻,敦煌人也。善术数占候。孝廉令狐策梦立冰上,与冰下人语。紞曰:冰上为阳,冰下为阴,阴阳事也。士如归妻,迨冰未泮,婚姻事也。君在冰上与冰下人语,为阳语阴,媒介事也。君当为人作媒,冰泮而婚成。策曰:老夫耄矣,不为媒也。会太守田豹因策为子求乡人张公徵女,仲春而成婚焉。郡主簿张宅梦走马上山,还绕舍三周,但见松柏,不知门处。紞曰:马属离,离为火。火,祸也。人上山,为凶字。但见松柏,墓门象也。不知门处,为无门也。三周,三期也。后三年必有大祸。宅果以谋反伏诛。索充初梦天上有二棺落充前。紞曰:棺者,职也,当有京师贵人举君。二官,频再迁。俄而司徒王戎书属太守使举充,太守先署充功曹而举孝廉。充后梦见一虏,脱上衣来诣充。紞曰:虏去上半,下半男字,君妇当生男。终如其言。宋桷梦内中有一人著赤衣,桷手把两杖,极打之。紞曰:内中有人,肉字也。肉色,赤也。两杖,箸象也。极打之,饱肉食也。俄而亦验焉。黄平问紞曰:我昨夜梦舍中马舞,数十人向马拍手,此何祥也。紞曰:马者,火也,舞为火起。向马拍手,救火人也。平未归而火作。索绥梦东有二角书诣绥,大角朽败,小角有题韦囊角佩,一在前,一在后。紞曰:大角朽败,腐棺木。小角有题,题所诣。一在前,前凶也。一在后,后背也。当有凶背之问。时绥父在东,居三日而凶问至。郡功曹张邈尝奉使诣州,夜梦狼啖一脚。紞曰:脚肉被啖,为却字。会东人反,遂不行。《潜居录》:黄平梦书一发字,书髟而止。索紞曰:此亡友也。是日,果有友人讣至。
《晋书·戴洋传》:都水马武举戴洋为都水令史,洋请急还乡。将赴洛,梦神人谓之曰:洛中当败,人尽南渡,后五年扬州必有天子。洋信之,遂不去。既而皆如其梦。《异苑》:张华有白鹦鹉。公后在外,令唤鹦鹉,鹦鹉曰:昨夜梦恶,不宜出户。公犹强之。至庭,为鹯所搏,教其啄鹯脚,仅而获免。
《搜神后记》:程咸字咸休。其母始怀咸,梦老公投药与之:服此当生贵子。晋武帝时,历位至侍中,有名于世。晋太康中,谢家沙门竺昙遂,年二十馀,白皙端正,流俗沙门。常行经清溪庙前过,因入庙中看。暮归,梦一妇人来,语云:君当作我庙中神,不复久。昙遂梦问:妇人是谁。妇人云:我是清溪庙中姑。如此一月许,便病。临死,谓同学年少曰:我无福,亦无大罪,死乃当作清溪庙神。诸君行便可过,看之。既死后,诸年少道人诣其庙。既至,便灵语相劳问,声音如昔时。临去云:久不闻呗声,思一闻之。其伴慧觐便为作呗讫。其神犹唱赞。语云:岐路之诀,尚有悽怆。况此之乖,形神分散。窈冥之叹,情何可言。既而歔欷不自胜,诸道人等皆为流涕。
王导子悦为中书郎,导梦人以百万钱买悦,导潜为祈祷者备矣。寻掘地,得钱百万,意甚恶之,一一皆藏闭。及悦疾笃,导忧念特至,积日不食。忽见一人,形状甚伟,被甲持刀。问是何人,曰:仆,蒋侯也。公儿不佳,欲为请命,故来尔。公勿复忧。导因与之食,遂至数升。食毕,勃然谓导曰:中书命尽,非可救也。言讫不见。悦亦殒绝。
《世说新语》:卫玠总角时,问乐令梦,乐云是想。卫曰:形神所不接而梦,岂是想耶。乐云:因也。未尝梦乘车入鼠穴、捣韰啖铁杵,皆无想无因故也。卫思因,经日不得,遂成病。乐闻,故命驾为剖析之,卫即小差。乐叹曰:此儿胸中当必无膏肓之疾。
《晋书·张茂传》:茂出补吴兴内史。沈充之反也,茂与三子并遇害。茂弟盎,为周札将军,充讨札,盎又死之。赠茂太仆。茂少时梦得大象,以问占梦万推。推曰:君当为大郡,而不善也。问其故,推曰:象者大兽,兽者守也,故知当得大郡。然象以齿焚,为人所害。果如其言。《易雄传》:雄为春陵令刺史、谯王承距王敦,雄承符驰檄远近,募众千人,荷戈从之。力屈城陷,虏送武昌,敦以檄示雄而数之。雄曰:此实有之,惜雄位微力弱,不能救国之难。王室如燬,雄安用生为。今日即戮,得作忠魂,乃所愿也。敦惮其辞正,释之。众人皆贺,雄笑曰:昨夜梦乘车,挂肉其旁。夫肉必有筋,筋者斤也,车旁有斤,吾其戮乎。寻而敦遣杀之。
《陶侃传》:侃梦生八翼,飞而上天,见天门九重,已登其八,唯一门不得入。阍者以杖击之,因坠地,折其左翼。及寤,左腋犹痛。
《异苑》:晋温峤至牛渚矶,闻水底有音乐之声,水深不可测,传言下多怪物,乃燃犀角而照之。须臾,见水族覆火,奇形异状,或乘马车著赤衣帻。其夜梦人谓曰:与君幽明道隔,何意相照耶。峤甚恶之。未几卒。《幽明录》:河东贾弼,为琅琊参军。夜梦一人,大鼻瞷目,请曰:爱君之貌,换君之头,可乎。梦中不获已,遂被换去。觉而人见者悉惊走。还家,家人悉藏。自此后,能半面哭啼,两手足及口中,各题一笔书之,词翰俱美。
《异苑》:邓艾庙,在京口新城。有一草屋,毁已久。晋安北将军司马恬于病中,梦见一老翁曰:我,邓公也。屋舍倾坏,君为治之。后访之,乃知邓庙,为立瓦屋。
晋明帝时,献马者梦河神请之。及至,与帝梦同,遂投河以奉神。始,太傅褚褒亦好此马,帝云:已与河神。及褚公卒,军人见公乘此马矣。
《晋书·明帝本纪》:太宁二年六月,王敦将举兵内向,帝密知之,乃乘巴滇骏马微行,至于湖,阴察敦营垒而出。有军士疑帝非常人。又敦正昼寝,梦日环其城,惊起曰:此必黄须鲜卑奴来也。帝母荀氏,燕代人,帝状类外氏,须黄,敦故谓帝云。于是使五骑物色追帝。帝亦驰去,马有遗粪,辄以水灌之。见逆旅卖食妪,以七宝鞭与之,曰:后有骑来,可以此示也。俄而追者至,问妪。妪曰:去已远矣。因以鞭示之。五骑传玩,稽留遂久。又见马粪冷,以为信远而止不追。帝仅而获免。《殷浩传》:或问浩曰:将莅官而梦棺,将得财而梦粪,何也。浩曰:官本臭腐,故将得官而梦尸。钱本粪土,故将得钱而梦秽。时人以为名言。
《刘曜载记》:曜,咸和三年,夜梦三人金面丹唇,东向逡巡,不言而退,曜拜而履其迹。旦召公卿已下议之,朝臣咸贺以为吉祥,惟太史令任义进曰:三者,历运统之极也。东为震位,王者之始次也。金为兑位,物衰落也。唇丹不言,事之毕也。逡巡揖让,退舍之道也。为之拜者,屈伏于人也。履迹而行,慎不出疆也。东井,秦分也。五车,赵分也。秦兵必暴起,亡主丧师,留败赵地。远至三年,近七百日,其应不远。愿陛下思而防之。曜大惧,于是躬亲二郊,饰缮神祠,望旅山川,靡不周及。大赦殊死已下,复百姓租税之半。
《异苑》:晋咸和初,徐精远行,梦与妻寝,有身。明年归,妻果产后,如其言。
《晋书·罗含传》:含字君章,桂阳耒阳人也。曾祖彦,临海太守。父绥,荥阳太守。含幼孤,为叔母朱氏所养。少有志尚,尝昼卧,梦一鸟文彩异常,飞入口中,因惊起说之。朱氏曰:鸟有文彩,汝后必有文章。自此后藻思日新。
《慕容俊载记》:俊夜梦石季龙齧其臂,寤而恶之,命发其墓,剖棺出尸,蹋而骂之曰:死胡安敢梦生天子。遣其御史中尉约阳数其残酷之罪,鞭之,弃于漳水。《苻坚载记》:苻健之入关也,梦天神遣使者朱衣赤冠,命拜坚为龙骧将军,健翌日为坛于曲沃以授之。健泣谓坚曰:汝祖昔受此号,今汝复为神明所命,可不勉之。坚挥剑捶马,志气感励,士卒莫不惮服焉。《异苑》:苻坚将欲南师也,梦葵生城内。明以问妇,妇曰:若征军远行,难为将也。坚又梦地东南倾,复以问,云:江左不可平也。君无南行必败之象也。坚不从,卒以败。
《晋书·苻融载记》:融为司隶校尉。京兆人董丰游学三年而返,过宿妻家。是夜妻为贼所杀,妻兄疑丰杀之,送丰有司。丰不堪楚掠,诬引杀妻。融察而异之,问曰:汝行往还,颇有怪异及卜筮以不。丰曰:初将发,夜梦乘马南渡水,反而北渡,复自北而南,马停水中,鞭策不去。俯而视之,见两日在于水下,马左白而湿,右黑而燥。寤而心悸,窃以为不祥。还之夜,复梦如初。问之筮者,筮者云:忧狱讼,远三枕,避三沐。既至,妻为具沐,夜授丰枕。丰记筮者之言,皆不从之。妻乃自沐,枕枕而寝。融曰:吾知之矣。周易坎为水,马为离,梦乘马南渡,旋北而南者,从坎之离。三爻同变,变而成离。离为中女,坎为中男。两日,二夫之象。坎为执法吏。吏诘其夫,妇人被流血而死。坎二阴一阳,离二阳一阴,相乘易位。离下坎上,既济,文王遇之囚羑里,有礼而生,无礼而死。马左湿,湿,水也,左水右马,冯字也。两日,昌字也。其冯昌杀之乎。于是推检,获昌而诘之,昌具首服,曰:本与其妻谋杀董丰,期以新沐枕枕为验,是以误中妇人。
《姚苌载记》:苌字景茂,弋仲第二十四子也。少聪哲,多权略,廓落任率,不修行业,诸兄皆奇之。随襄征伐,每参大谋。襄之寇洛阳也,梦苌服衮衣,升御坐,诸酋长皆侍立,旦谓将佐曰:吾梦如此,此儿志度不恒,或能大起吾族。
《郭瑀传》:瑀隐于南山。苻氏之末,略阳王穆起兵酒泉,以应张大豫,遣使招瑀。瑀叹曰:临河救溺,不卜命之短长;脉病三年,不豫绝其飧馈;鲁连在赵,义不结舌,况人将左衽而不救之。乃与燉煌索嘏起兵五千,运粟三万石,东应王穆。穆以瑀为太府左长史、军师将军。虽居元佐,而口咏黄老,冀功成世定,追伯成之踪。穆惑于谗间,西代索嘏,瑀谏曰:昔汉定天下,然后诛功臣。今事业未建而诛之,立见麋鹿游于此庭矣。穆不从。瑀出城大哭,举手谢城曰:吾不复见汝矣。还而引被覆面,不与人言,不食七日,舆疾而归,旦夕祈死。夜梦乘青龙上天,至屋而止,寤而叹曰:龙飞在天,今止于屋。屋之为字,尸下至也。龙飞至尸,吾其死也。古之君子不卒内寝,况吾正士乎。遂还酒泉南山赤厓阁,饮气而卒。
《搜神后记》:承俭者,东莞人。病亡,葬本县界,后十年,忽夜与其县令梦云:没故民承俭,人今见劫,明府急见救。令便敕内外装束,作百人仗,便令驰马往冢上。日已向出,天忽大雾,对面不相见,但闻冢中哅哅破棺声。有二人坟上望,雾暝不见人往。令既至,百人同声大叫,收得冢中三人。坟上二人遂得逃走。棺未坏,令即使人修复。其夜,令又梦俭云:二人虽得走,民悉志之:一人面上有青痣,如藿叶;一人断其前两齿折。明府但案此寻觅,自得也。令从其言追捕,并擒获。荆州刺史殷仲堪,布衣时,在丹徒,忽梦见一人,自说己是上虞人,死亡,浮丧飘流江中,明日当至。君有济物之仁,岂能见移。著高燥处,则恩及枯骨矣。殷明日与诸人共江上,看果见一棺,逐水流下,飘飘至殷坐处。令人牵取,题如所梦。即移著冈上,酹以酒饭。是夕,又梦此人来谢恩。
《异苑》:陈郡谢石,字石奴。太元中,少患面疮,诸治莫愈。梦日环其城,乃自匿远山,卧于岩下。中宵,有物来舐其疮,随舐随除。既不见形,意为是龙。而舐处悉白,故世呼为谢白面。
《莲社高僧传》:慧远法师,与同门慧永,约结屋于罗浮。太元六年,至寻阳,见庐山闲旷,乃立精舍。永师先居庐山西林,欲邀同止,而师学侣寖众。永乃谓刺史桓伊曰:远公方当弘道,而贫道所栖,隘不可处。时师梦山神告曰:此山足可栖,神愿毋往。其夕,大雨,雷震诘旦,林麓广辟,素沙布地,楩楠文梓,充布地上,不知所自至。伊大敬感,乃为建刹。
《晋书·王珣传》:珣梦人以大笔如椽与之,既觉,语人云:此当有大手笔事。俄而帝崩,哀册谥议,皆珣所草。《谢安传》:安疾笃怅然谓所亲曰:昔桓温在时,吾常惧不全。忽梦乘温舆行十六里,见一白鸡而止。乘温舆者,代其位也。十六里,止今十六年矣。白鸡主酉,今太岁在酉,吾病殆不起乎。乃上疏逊位,诏遣侍中、尚书喻旨。先是,安发石头,金鼓忽破,又语未尝谬,而忽一误,众亦怪异之。寻薨。
《刘敬宣传》:敬宣,牢之长子也。为桓元咨议参军。牢之败,与广陵相高雅之俱奔慕容超,梦丸土而服之,既觉,喜曰:丸者桓也,丸既吞矣,我当复本土也。旬日而元败。
《异苑》:孝武太元二年,沙门竺慧猷,夜梦读诗五首,其一篇后曰:陌南酸枣树,名为六奇木。遣人以伐取,载还,柱马屋。
太元中,太原王戎为郁林太守,泊船新亭。眠,梦有人以七枚椹子与之,著衣襟中。既觉,得之占曰:椹,桑子也。自后男女大小,凡七丧。
晋荆州刺史桓豁所住斋中,见一人长丈馀,梦曰:我,龙山之神,来无好意。使君既贞固,我自去耳。
晋义熙初,乌伤黄蔡于查溪岸,照射见水际有物,眼光彻,其间相去三尺许,形如大斗。引弩射之,应弦而中,便闻从流奔惊,波浪砰磕,不知所向。经年,与伴共至一处,名为竹落冈。去先所二十里许,有骨可长三丈馀,见昔射箭,贯在其中。因语伴云:此是我往年所射物,乃死于此。拔矢而归。其夕,梦见一长人责诮之曰:我在渊渚之间,无关人事,而横见杀害。怨苦莫伸,连时觅汝,今始相得。眠寤,患腹痛而殒。
晋太原郭澄之,字仲靖。义熙初,诸葛长民欲取为辅国咨议,澄之不乐。后为南康太守。卢循之反,自广州长,民以其无先,告因骋私恶,收澄之以付廷尉,将致大辟。夜梦见一神人,以乌角如意与之,虽是寐中,殊自指的。既觉,便在其头侧,可长尺馀,形制甚陋。澄之遂得无恙。后从入关,赍以自随,忽失所在。义熙中,商灵均为桂阳太守。梦人来缚其身,将去,形神乖散。复有一人云:且置之,须作衡阳,当取之耳。商惊寤惆怅。永初三年,除衡阳守,知冥理难逃,辞不得免,果卒官。
殷仲堪在丹徒,梦一人曰:君有济物之心,岂能移我在高燥处,则恩及枯骨矣。明日果,有棺逐水流下。仲堪取而葬之于高冈,酹以酒食。其夕,梦见其人来拜谢。一云:仲堪游于江滨,见流棺,接而葬焉。旬日间,门前之沟,忽起为岸。其夕,有人通仲堪,自称徐伯元,云:感君之惠,无以报也。仲堪因问:门前之岸,是何祥乎。对曰:水中有岸,其名为洲。君将为州。言终而没。蒋道支于水侧,见一浮楂,取为研制形象鱼。有道家符谶及纸,皆内鱼研中,常以自随,二十馀年。忽失之。梦人云:吾暂游湘水,过湘君庙,为二妃所留。今复还,可于水际见寻也。道支诘旦至水侧,见罾者得一鲤鱼,买剖之,得先符谶及纸。方寤是所梦人。俄而雷雨,屋上有五色气,直上入云。后人有过湘君庙,见此鱼研在二妃侧。
《晋书·慕容德载记》:德寝疾,初,德迎其兄子超于长安,及是而至。德夜梦其父曰:汝既无子,何不早立超为太子。不尔,恶人生心。寤而告其妻曰:先帝神明所敕,观此梦意,吾将死矣。乃下书以超为皇太子。
《搜神记》:周揽啧者,贫而好道,夫妇夜耕,困,息卧。梦天公过而哀之,敕外有以给与。司命按录籍,云:此人相贫,限不过此。惟有张车子,应赐钱千万。车子未生,请以借之。天公曰:善。曙觉,言之。于是夫妇戮力,昼夜治生,辄得赀至千万。先时,有张妪者,尝往周家佣赁,野合,有身,月满,当孕,便遣出外,驻车屋下,产得儿。主人往视,哀其孤寒,作粥糜食之。问:当名汝儿作何。妪曰:今在车屋下而生,梦天告之,名为车子。周乃悟曰:吾昔梦从天换钱,外白以张车子钱贷我,必是子也。财当归之矣。自是居日衰减,车子长大,富于周家。《嫏嬛记》:殷愿夜梦牛皮上有二土,又有赤玉在其上,其子年十六,解曰:牛皮,革也。二土,是圭字,是鞋字也。赤,朱色,朱玉,珠字也。大人得履乎。果然。
《搜神后记》:郑茂病亡,殡殓讫,未得葬,忽然妇及家人梦茂云:己未应死,偶闷绝尔,可开棺出我,烧车釭以熨头顶。如言乃活。
桓哲字明期,居豫章时,梅元龙为太守,先已病矣,哲往省之。语梅云:吾昨夜忽梦见作卒,迎卿来作泰山府君。梅闻之愕然,曰:吾亦梦见卿为卒,著丧衣,来迎我。经数日。复同梦如前,云二十八日当拜。至二十七日晡时,桓忽中恶腹满,就梅索麝香丸。梅闻,便令作凶具。二十七日,桓便亡;二十八日而梅卒。
《南史·孔靖传》:靖,字季恭,会稽山阴人也。宋武帝东征孙恩,屡至会稽,过季恭宅。季恭正昼卧,有神人衣服非常,谓曰:起。天子在门。既而失之。遽出,适见帝,延入结交,执手曰:卿后当大贵,愿以身为托。于是曲意礼接,赡给甚厚。
《宋书·刘穆之传》:穆之,字道和,小字道民,东莞莒人,汉齐悼惠王肥后也,世居京口。少好《书》、《传》,博览多通,为济阳江敱所知。敱为建武将军、琅琊内史,以为府主簿。初,穆之尝梦与高祖俱泛海,忽值大风,惊惧。俯视船下,见有二白龙夹舫。既而至一山,峰崿耸秀,林树繁密,意甚悦之。及高祖克京城,问何无忌曰:急须一府主簿,何由得之。无忌曰:无过刘道民。高祖曰:吾亦识之。即驰信召焉。时穆之闻京城有叫噪之声,晨起出陌头,属与信会。穆之视不言者久之。既而反室,坏布裳为绔,往见高祖。高祖谓之曰:我始举大义,方造艰难,须一军吏甚急,卿谓谁堪其选。穆之曰:贵府始建,军吏寔须其才,仓卒之际,当略无见踰者。高祖笑曰:卿能自屈,吾事济矣。即于座受署。
《异苑》:刘穆之,东莞人,世居京口。尝渡扬子江,宿梦合两舡为舫上施华盖,仪饰甚盛,以升天。既晓,有一老姥问曰:君昨夜有佳梦否。穆之乃具说之。姥曰:君必位居端揆。言讫不见。后官至仆射丹阳尹,以元功也。临川太守谢灵运,初,钱塘杜明师,夜梦东南有人来,入其馆。是夕,即灵运生于会稽。旬日,而谢元亡,其家以子孙难得,送灵运于杜,治养之。十五方还都,故名客儿。〈治奉道之家静室也〉
《香案牍》:王远知,昙首之子,母梦灵凤有身。僧宝志曰:生子当为神仙宗伯。
《异苑》:景平中,颍川荀茂远至南康,夜梦一人,头有一角,为远筮曰:君若至都,必得官。问是何职。答曰:官生于水。于是而寤,未解所说。因复寐,又梦部伍至扬州水门,堕水而死。作棺既成,远入中,自试恨小,即见殡殓葬之渚次,怅然惊觉。以告母兄。船至水门过,果落江而殒,丧仪一如其梦。
《南史·刘敬宣传》:敬宣,父牢之,南讨桓元,元既得志。以牢之为会稽太守。牢之与敬宣谋袭元,期以明旦。尔日大雾,府门晚开。日旰,敬宣不至。牢之谓谋泄,乃缢而死。敬宣奔丧,哭毕,就司马休之、高雅之等俱奔洛阳,往来长安,求救于姚兴,后奔慕容德。敬宣素明天文,知必有兴复晋室者。寻梦丸土服之,觉而喜曰:丸者,桓也。桓吞,吾当复本土乎。乃结青州大姓诸省、封,谋灭德,推休之为主。时德司空刘轨大被任,高雅之又要轨,谋泄,乃相与杀轨而去。
《王元谟传》:元谟为宁朔将军。前锋入河,受辅国将军萧斌节度。军至碻磝,元谟进向滑台,围城二百馀日。魏太武自来救之,乃夜遁,麾下散亡略尽。萧斌将斩之,沈庆之固谏曰:佛狸威镇天下,控弦百万,岂元谟所当。杀战将以自弱,非良计也。斌乃止。初,元谟始将见,杀梦人告曰:诵《观世音》千遍则免。元谟梦中曰:何可竟也。仍见授,既觉诵之,且得千遍。明日将刑,诵之不辍。忽传唱停刑。
《齐武帝本纪》:帝以宋元嘉二十七年六月己未,生于建昌县之青溪宫。将产之夕,孝皇后、昭皇后并梦龙据屋,故小字上为龙儿。年十三,梦人以笔画身左右为两翅,又著孔雀羽衣裳空中飞,举体生毛,发长至足。有人指上所践地曰周文王之田。
《宋宗室传》:竟陵王诞迁镇广陵,左右侍直,眠中梦人告之曰:官须发为槊眊。既觉已失髻矣,如此者数十人。诞甚怪惧。
《薛安都传》:安都,河东汾阴人也。孝武践阼,除右军将军,率所领骑为前锋,直入殿庭。以功封南乡县男。安都初征关、陕,至臼口,梦仰视天,见天门开,谓左右曰:汝等见天门开不。至是叹曰:梦天门开,乃中兴之象耶。
《丘杰传》:杰,吴兴乌程人也。十四遭丧,以熟菜有味,不尝于口。岁馀,忽梦母曰:死止是分别耳,何事乃尔荼苦。汝啖生菜,遇虾蟆毒,灵床前有丸药可取服之。杰惊起,果得瓯,瓯中有药,服之下科斗子数升。丘氏世保此瓯。大明七年,灾火焚失之。
《陶弘景传》:弘景,丹阳秣陵人也。初,弘景母郝氏,梦两天人手执金炉来至其所,已而有娠。以宋孝建三年景申岁夏至日生。
《沈庆之传》:孝武践阼,以庆之为领军将军,寻出为南兖州刺史,加都督,镇盱眙,封南昌县公。寻与柳元景俱开府仪同三司,固辞,改封始兴郡公。庆之以年满七十,固请辞事,以为侍中、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固让,乃至稽颡自陈,言辄泣涕。上不能夺,听以郡公罢就第,月给钱十万,米百斛,二卫史五十人。初,庆之尝梦引卤簿入厕中,庆之甚恶入厕之鄙。时有善占梦者为解之曰:君必大富贵,然未在旦夕。问其故,答曰卤簿固是富贵,容厕中所谓后帝也。知君富贵不在今主。及中兴之功,自五校至是而登三事。前废帝狂悖无道,庆之尽言谏争,帝忌之,乃遣其从子攸之赍药赐死,时年八十。是岁旦,庆之梦有人以两疋绢与之,谓曰:此绢足度。寤而谓人曰:老子今年不免矣。两疋,八十尺也,足度,无盈馀矣。
《梁武帝本纪》:帝以宋孝武大明元年生于秣陵县同夏里三桥宅。初,皇妣张氏尝梦抱日,已而有娠,遂产帝。
《王敬则传》:敬则,临淮射阳人也。侨居晋陵南沙县。母为女巫,尝谓人云:敬则生时胞衣紫色,应得鸣鼓角。人笑之曰:汝子得为人吹角可矣。敬则年长,而两腋下生乳,各长数寸。梦骑五色狮子。
《宋明帝本纪》:帝夜梦豫章太守刘愔反,遣就郡杀之。《荀伯玉传》:伯玉,广陵人也。齐高帝镇淮阴,伯玉为高帝冠军刑狱参军。假还广陵,梦上广陵城南楼,上有二青衣小儿语伯玉云:草中肃,九五相追逐。伯玉视城下人头皆有草。泰始七年,又梦高帝乘船在广陵北渚,两腋下有翅不舒。伯玉问何当舒,帝曰:却后三年。伯玉梦中自谓是咒师,凡六唾咒之,有六龙出,两腋下翅皆舒,还复敛。元徽二年,而高帝破桂阳,威名大震,五年而废苍梧,谓伯玉曰:卿梦今日效矣。《张敬儿传》:敬儿,南阳冠军人也。其母于田中卧,梦犬子有角舐之,已而有娠而生敬儿,故初名狗儿。《刘怀珍传》:怀珍子灵哲,位齐郡太守、前军将军。灵哲所生母尝病,灵哲躬自祈祷,梦见黄衣老公与药曰:可取此食之,疾立可愈。灵哲惊觉,于枕间得之,如言而疾愈。药似竹根,于斋前种,叶似凫茈。
《齐高帝本纪》:泰始三年,宋明帝遣前淮南太守孙奉伯往淮阴监元会。奉伯旧与帝款,是行也,帝与奉伯同室卧,奉伯梦上乘龙上天,于下捉龙脚,不得。及觉,叙梦,因谓曰:兖州当大庇生灵,而弟不得与也。奉伯竟卒于宋世。又参军崔灵建梦天谓己:萧道成是我第十九子,我去年已使授其天子位。考自三皇、五帝以降,受命之次,至帝为十九也。
《袁湛传》:湛弟子淑,淑兄子粲,字景倩,洵弟子也。幼孤,祖哀之,名之曰悯孙。尝疾,母忧念,昼寝,梦见父容色如平生,与母语曰:悯孙无忧,将为国家器,不患沈没。但恐富贵,终当倾灭耳。母未尝言及。粲贵重,恒惧倾灭,故自挹损。明帝临崩,粲与褚彦回、刘勔并受顾命,齐高帝革命,粲父子皆诛。
《宋后废帝本纪》:帝之生夕,明帝梦人乘马,马无头及后足,有人曰:太子也。元徽五年,领军将军萧道成,与直閤将军王敬则谋杀之。
《冥祥记》:宋沙门法称,临终,曰:有松山人告我,江东刘将军应受天命。吾以三十二璧、一饼金为信。宋祖闻之,命僧慧义往松山。七日七夜,行道,梦有一长须翁指示。及觉,分明忆所在,掘而得之。
《南史·后妃传》:齐宣孝陈皇后,生高帝年二岁,乳人乏乳,后梦人以两瓯麻粥与之,觉而乳惊,因此丰足。《齐高帝本纪》:帝年十七时,尝梦乘青龙上天,西行逐日。
《后妃传》:高昭刘皇后,讳智容,广陵人也。祖元之,父寿之,并员外郎。后母桓氏,梦吞玉胜生后,时有紫光满室,以告寿之。寿之曰:恨非是男。桓笑曰:虽女亦足与家矣。年十七,裴方明为子求婚,酬许已定,后梦见先有迎车至,犹如常家迎法,后不肯去;次有迎至,龙旂豹尾,有异于常,后喜而从之。既而与裴氏不成婚,竟嫔于上。
《何尚之传》:尚之,子偃,偃弟子,点门世信佛,点少时尝患渴利,积岁不愈。后在吴中石佛寺建讲,于讲所昼寝,梦一道人,形貌非常,授丸一掬,梦中服之,自此而差,时人以为淳德所感。
《纪僧真传》:僧真,丹阳建康人也。事齐高帝历冠军府参军主簿。僧真梦蒿艾生满江,惊而白之。高帝曰:诗咏采萧,萧即艾也。萧生断流,卿勿广言。
《齐宜都王铿传》:铿,高帝第十六子也。延兴元年,明帝诛高、武、文惠诸子,铿闻之,冯左右从容雅步,咏陆机《吊魏武》云:昔以四海为己任,死则以爱子托人。如此者三,左右皆泣。后果遣吕文显赍药往,夜进听事,正逢八关斋。铿谓文显曰:高皇昔宠任君,何事乃有今日之行。答云:出不获已。于是仰药,时年十八。初铿出閤时,年七岁,陶弘景为侍读,八九年中,甚相接遇。后弘景隐山,忽梦铿来,惨然言别,云:某日命过。无罪,后三年当生某家。弘景访以幽中事,多秘不出。觉后,即遣信出都参访,果与事符同,弘景因著《梦记》云。《五代新说》:华阳隐居,性爱松风,每闻其响,欣然为乐。先,隐居母梦青龙自怀而出,并见两天人执香炉诣之。巳而娠,生隐居,遂贞。隐与齐宜都王善,王被诛,梦来告别,因访幽中事,遂著梦记。
《南史·齐南郡王子夏传》:子夏,武帝第二十三子也。上春秋高,子夏最幼,宠爱过诸子。初,武帝梦金翅鸟下殿庭,搏食小龙无数,乃飞上天。及明帝初,其梦方验。永泰元年,子夏诛,年七岁。
《徐羡之传》:羡之,从孙湛之,湛之孙孝嗣。在率府,昼卧斋北壁下,梦见两童子遽云:移公床。孝嗣惊起,闻壁有声,行数步而壁崩压床。
《任昉传》:昉,父遥,齐中散大夫。遥妻河东裴氏,高明有德行,尝昼卧,梦有五色采旗盖四角悬铃,自天而坠,其一铃落入怀中,心悸因而有娠。占者曰:必生才子。乃生昉,身长七尺五寸,幼而聪敏,早称神悟。四岁诵诗数十篇,八岁能属文,自制《月仪》,辞义甚美。褚彦回尝谓遥曰:闻卿有令子,相为喜之。所谓百不为多,一不为少。由是闻声籍甚。年十二,从叔晷有知人之量,见而称其小名曰:阿堆,吾家千里驹也。
《范云传》:云,再迁零陵内史。深为齐明帝所知,还除正员郎。时高、武王侯并惧大祸,云因帝召次曰:昔太宰文宣王语臣,言尝梦在一高山上,上有一深坑,见文惠太子先坠,次武帝,次文宣。望见仆射在室坐御床,备王者羽仪,不知此是何梦,卿慎勿向人道。明帝流涕曰:文宣此惠亦难负。于是处昭冑兄弟异于馀宗室。
《齐宗室传》:始安王,遥光举事四日而卒。未败之夕,城内皆梦群蛇缘城四出,各共说之,咸以为异。台军入城,焚居宇且尽。
《梁武帝本纪》:齐高帝梦屐而登殿,顾见武、明二帝后,一人手张天地图而不识,问之,答曰:顺子后。及崔慧景之逼,长沙宣武王入援,至越城,梦乘马飞半天而坠,帝所驭化为赤龙,腾虚独上。
《销夏》:齐法师昙迁尝感热病,夜梦月堕其怀,乃臂血食之,脆如冰片。既寤,所苦顿除。
《梁书·高祖德皇后欷氏传》:后母浔阳公主方娠,梦当生贵子。及生后,有赤光照于室内,器物尽明。
《南史·沈约传》:武帝有憾于张稷,及卒,因与约言之。约曰:左仆射出作边州刺史,已往之事,何足复论。帝以为约昏家相为,怒约曰:卿言如此,是忠臣耶。乃辇归内殿。约惧,不觉帝起,犹坐如初。及还,未至床,凭空顿于户下,因病。梦齐和帝剑断其舌,召巫视之,巫言如梦。乃呼道士奏赤章于天,称禅代之事,不由己出。先此,约尝侍宴,会豫州献栗,径寸半。帝奇之,问栗事多少,与约各疏所忆,少帝三事。约出谓人曰:此公护前,不让即羞死。帝以其言不逊,欲抵其罪,徐勉固谏乃止。及疾,上遣主书黄穆之专知省视,穆之夕还,增损不即启闻,惧罪,窃以赤章事因上省医徐奘以闻,又积前失。帝大怒,中使谴责者数焉,约惧遂卒。
《王茂传》:茂以元勋,武帝赐钟磬之乐。茂在州,梦钟磬在格,无故自堕,心恶之。及觉,命奏乐,既成列,钟磬在格,果无故编皆绝堕地。茂谓长史江诠曰:此乐,天子所以惠劳臣也。乐既极矣,能无忧乎。俄而病卒。《梁宗室传》:鄱阳忠烈王恢,文帝第十子也。初镇蜀,所生费太妃犹停都。后干都不豫,恢未之知,一夜忽梦还侍疾。及觉,忧惶废寝食。俄而都信至,太妃巳瘳。《梁书·柳庆远传》:庆远从父兄卫将军世隆尝谓庆远曰:吾昔梦太尉以褥席见赐,吾遂亚台司,适又梦以吾褥席与汝,汝必光我公族。至是,庆远亦继世隆焉。《南史·千陀利国传》:千陀利国,在海南洲上,其俗与林邑、扶南略同,梁天监元年,其瞿昙修跋陀罗以四月八日梦一僧谓曰:中国今有圣主,十年之后,佛法大兴。汝若遣使贡奉礼敬,则土地丰乐,商旅百倍;若不信,我则境土不得自安。初未之信,既而又梦此僧曰:汝若不信我,当与汝往观。乃于梦中至中国拜觐天子。既觉心异之,陀罗本工画,乃写梦中所见武帝容质,饰以丹青,仍遣使并画工奉表献玉盘等物。使人既至,模写帝形以还其国,比本画则符同焉。因盛以宝函,日加敬礼。
《梁元帝本纪》:帝,武帝第七子也。初,武帝梦眇目僧执香炉,称托生王宫。既而帝母在采女次侍,始褰户,有风回裾,武帝意感幸之。采女梦月堕怀中,遂孕。天监七年八月丁巳生帝,举室中非常香,有紫胞之异。武帝奇之,因赐采女姓阮,进为修容。帝初生患眼,医疗必增,武帝自下意疗之,遂盲一目。乃忆先梦,弥加悯爱。
《后妃传》:文宣阮太后,讳令嬴,会稽馀姚人也。本姓石。初,齐始安王遥光纳焉。遥光败,入东昏宫。建康城平,为武帝采女。在孕,梦龙罩其床。天监六年,生元帝于后宫。
《吉士瞻传》:士瞻,为西阳、武昌二郡太守。在郡清约,家无私积。始士瞻梦得一积鹿皮,从而数之,有十一领。及觉,喜曰:鹿者禄也,吾当居十一禄乎。自其仕进所莅巳久,及除二郡,心恶之,遇疾不肯疗。普通七年卒于郡。
《梁简文帝本纪》:帝,昭明太子母弟也。封晋安王。中大通三年,被徵入朝,未至,而昭明太子谓左右曰:我梦与晋安王对奕扰道,我以班剑授之,王还,当有此加乎。四月,昭明太子薨。五月丙申,立晋安王为皇太子。《何尚之传》:尚之,子偃。偃弟子引,字子季,与二兄求、点发迹虽异,克终皆隐,世谓何氏三高。大通三年卒,年八十六。先是引疾,妻江氏梦神告曰:汝夫寿尽,既有至德,应获延期,尔当代之。妻觉说焉,俄得患而卒,引疾乃瘳。至是引梦见一神女并八十许人,并衣袷,行列在前,俱拜床下,觉又见之,便命营凶具。既而疾困不复瘳。
《侯景传》:景矫萧栋诏禅位,改元初。大同中,太医令朱耽尝直禁省,无何梦犬羊各一在御座,觉而告人曰:犬羊非佳物也,今据御座,将有变乎。既而天子蒙尘,景登正殿焉。
《南史·江淹传》:淹少以文章显,晚节才思微退。云为宣城太守时罢归,始泊禅灵寺渚,夜梦一人自称张景阳,谓曰:前以一疋锦相寄,今可见还。淹探怀中得数尺与之,此人大恚曰:那得割截都尽。顾见丘迟谓曰:馀此数尺既无所用,以遗君。自尔淹文章踬矣。又尝宿于冶亭,梦一丈夫自称郭璞,谓淹曰:吾有笔在卿处多年,可以见还。淹乃探怀中得五色笔一以授之。尔后为诗绝无美句,时人谓之才尽。
《珍珠船》:江淹梦神人授五色笔,识者谓五脏神。《南史·郑灼传》:灼受业于皇侃。少时,尝梦与侃遇于途,侃谓曰:郑郎开口。侃因唾灼口中,自后义理益进。《纪少瑜传》:少瑜,丹阳秣陵人也。年十三,能属文。尝梦陆倕以一束青镂管笔授之,云:我以此笔犹可用,卿自择其善者。其文因此益进。
《刘协传》:协撰《文心雕龙》五十篇,论古今文体,其《序》略云:予齿在逾立,尝夜梦执丹漆之礼器,随仲尼而南行,寤而喜曰:大哉,圣人之难见也,乃小子之垂梦欤。自生灵以来,未有如夫子者也。敷赞圣旨,莫若注经,而马、郑诸儒弘之已精,就有深解,未足立家。唯文章之用,实经典枝条,五礼资之以成,六典因之致用。于是搦笔和墨,乃始论文,其为文用四十九篇而已。《刘怀珍传》:怀珍,从子怀慰,怀慰子霁,字士湮,母胡氏寝疾,霁年已五十,衣不解带者七旬,诵《观世音经》数万遍。夜中感梦,见一僧谓曰:夫人算尽,君精诚笃志,当相为申延。后六十日馀乃亡。
《渚宫故事》:梁刘之亨,仕南郡,尝梦二人姓李,诣之亨乞命。之亨不解其意。既明,有人遗生鲤两头。之亨曰:必梦中所感。乃放之。其夕,梦二人谢恩,云:当令君延一算。
《五代新说》:陈徐仆射陵母臧氏,梦五色云化作凤,集在肩,已而诞之。宝志师摩其顶曰:天上石麒麟也。及长,才学过人,目有青睛。时人以为聪明之相。
《陈书·世祖本纪》:梁太清初,梦两日𩰚,一大一小,大者光灭坠地,色正黄,其大如斗,世祖因三分取一而怀之。
《梁书·朱异传》:异迁中领军,舍人如故。高祖梦中原平,举朝称庆,旦以语异,异对曰:此宇内方一之徵。及侯景归降,敕召群臣议,尚书仆射谢举等以为不可,高祖欲纳之,未决;尝夙兴至武德閤,自言我国家承平若此,今便受地,讵是事宜,脱致纷纭,悔无所及。异探高祖微旨,应声答曰:圣明御宇,上应苍元,北土遗黎,谁不慕仰。为无机会,未达其心。今侯景分魏国大半,输诚送款,远归圣明,岂非天诱其衷,人奖其计。原心审事,殊有可嘉。今若不容,恐绝后来之望。此诚易见,愿陛下无疑。高祖深纳异言,又感前梦,遂纳之。《南史·到彦之传》:彦之,孙撝溉,字茂灌,撝弟子也。湘东王绎为会稽太守,以溉为轻车长史,行府郡事。武帝敕绎曰:到溉非直为汝行事,足为汝师。溉尝梦武帝遍见诸子,至湘东而脱帽与之,于是密敬事焉。溉子镜,字圆照,初在孕,其母梦怀镜,及生,因以名焉。《褚裕之传》:裕之,兄子湛之,湛之子彦回。高帝崩,遗诏以为录尚书事。寻增班剑,顷之寝疾。彦回少时尝笃病,梦人以卜蓍一具与之,遂差其一,至是年四十八矣。
《刘虬传》:虬子之遴,为荆州中从事,梁简文临荆州,仍迁宣惠记室。后除南郡太守。转西中郎湘东王绎长史,太守如故。初,之遴在荆府,常寄居南郡,忽梦前太守袁彖谓曰:卿后当为折臂太守,即居此中。之遴后牛奔堕车折臂,右手偏直,不复得屈伸,书则以手就笔,叹曰:岂黥而王乎。周舍尝戏之曰:虽复并坐可横,政恐陋巷无枕。后连相两王,再为此郡。
《梁简文帝本纪》:帝谓舍人殷不害曰:吾昨梦吞土,试思之。不害曰:昔重耳馈块,卒反晋国,陛下所梦,将符是乎。帝曰:傥幽冥有徵,冀斯言不妄。
《侯景传》:景至阙下,遣百道攻城,纵火烧大司马、东西华诸门。城中仓卒未有备,乃凿门楼,下水沃火,久之方灭。贼又斫东掖门将入,羊侃凿门扇刺杀人,贼乃退。又登东宫墙射城内。至夜,简文募人出烧东宫台殿遂尽,所聚图籍数百厨,一旦灰烬。先是简文梦有人画作秦始皇,云此人复焚书,至是而验。
《梁元帝本纪》:帝始在寻阳,梦人曰:天下将乱,王必维之。又武帝敕贺革为帝府咨议,使讲《三礼》。革西上,意甚不悦,过别御史中丞江革。江革告之曰:吾尝梦主上遍见诸子,至湘东王,脱帽授之。此人后必当璧,卿其行乎。革颔之。及太清之祸,遂膺归运。
《梁书·鲍泉传》:泉之为南讨都督也,其友人梦泉得罪于世祖,觉而告之。后末旬,果见囚执。顷之,又梦泉著朱衣而行水上,又告泉曰:君勿忧,寻得免矣。因说其梦,泉密记之,俄而复见任,皆如其梦。
《南史·侯景传》:景南奔,魏相高澄悉命先剥景妻子面皮,以大铁镬盛油煎杀之。女以入宫为婢,男三岁者并下蚕室。后齐文宣梦猕猴坐御床,乃并煮景子于镬,其子之在北者歼焉。
《陈武帝本纪》:帝尝游义兴,馆于许氏,梦天开数丈,有四人朱衣,捧日而至,纳之帝口,及觉,腹内犹热,帝心独喜。大宝二年,侯景废简文,立豫章嗣王栋,帝遣沈衮奉表劝进。承制授帝东扬州刺史,领会稽太守。帅师发自豫章。进次大雷,军人杜棱梦雷池君、周、何神,自称征讨大将军,乘朱航,陈甲仗,称下征侯景,须臾便还,云已杀景竟。三月,帝与诸军进剋姑熟。
《陈后主本纪》:初,武帝始即位,其夜奉朝请史普直宿省,梦有人自天而下,导从数十,至太极殿前,北面执玉策金字曰:陈氏五帝三十二年。
《陈书·章昭达传》:昭达定闽中,尽擒留异、陈宝应等。以功授镇前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初,世祖尝梦昭达升于台铉,及旦,以梦告之。至是侍宴,世祖顾昭达曰:卿忆梦不。何以偿梦。昭达对曰:当效犬马之用,以尽臣节,自馀无以奉偿。
《韩子高传》:子高,会稽山阴人也。家本微贱。侯景之乱,寓在京都。景平,文帝出守吴兴,子高年十六,为总角,容貌美丽,状似妇人,于淮渚附部伍寄载欲还乡。文帝见而问之,曰能事我乎。子高许诺。子高本名蛮子,文帝改名之。性恭谨,勤于侍奉,恒执备身刀及传酒炙。文帝性急,子高恒会意旨。及长,稍习骑射,颇有胆决,愿为将帅,及平杜龛,配以士卒。文帝甚宠爱之,未尝离于左右。文帝尝梦见骑马登山,路危欲堕,子高推捧而升。文帝之讨张彪也,沈泰等先降,文帝据有州城,周文育镇北邺香严寺。张彪自剡县夜还袭城,文帝自北门出,仓卒闇夕,军人扰乱,文育亦未测文帝所在,唯子高在侧,文帝乃遣子高自乱兵中往见文育,反命,酬答于闇中,又往慰劳众军。文帝散兵稍集,子高引道入文育营,因共立栅。明日,与彪战,彪将申缙复降,彪奔松山,浙东平。文帝乃分麾下多配子高,子高亦轻财礼士,归之者甚众。文帝嗣位,除右军将军。
《北史·魏道武帝本纪》:帝讳圭,昭成皇帝之嫡孙,献明帝之子也。母曰献明贺皇后,初因迁徙,游于云泽。寝梦日出室内,寤而见光自牖属天,欻然有感。以建国三十四年七月七日生帝于参合陂北,其夜复有光明。昭成大悦,群臣称庆。
《魏书·崔浩传》:初浩搆害李顺,基萌已成,夜梦秉火爇顺寝室,火作而顺死,浩与室家群立而观之。俄而顺弟息大哭而出,曰:此辈,吾贼也。以戈击之,悉投于河。寤而恶之,以告馆客冯景仁。景仁曰:此真不善也,非复虚事。夫以火爇人,暴之极也。阶乱兆祸,复已招也。《商书》曰: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向迩,其犹可扑灭乎。且兆始恶者有终殃,积不善者无馀庆。厉阶成矣,公其图之。浩曰:吾方思之。而不能悛,至是而族。《济阴王小新成传》:小新成,子郁,郁长子弼,字邕明,刚正有文学。位中散大夫。以世嫡应袭先爵,为季父尚书仆射丽因于氏亲宠,遂夺弼王爵,横授同母兄子诞。于是弼绝弃人事,托疾还私第。世宗徵为侍中,弼上表固让。入嵩山,以穴为室,布衣蔬食,卒。建义元年,子晖业诉复王爵。永安三年,追赠尚书令、司徒公,谥曰文献。初,弼尝梦人谓之曰:君身不得传世封,其绍先爵者,君长子绍远也。弼觉,即语晖业。终如其言。《南安王桢传》:桢子英,英子熙。元叉矫诏杀清河王怿,熙乃起兵。为长史柳元章等所执,元叉斩之于邺街,传首京师。熙于任城王澄薨前,梦有人告之曰:任城当死。死后二百日外,君亦不免。若其不信,试看任城家。熙梦中顾瞻任城第舍,四面墙崩,无遗堵焉。熙恶之,觉而以告所亲。及熙之死也,果如所梦。
《裴骏传》:骏从弟安祖,值天热,舍于树下。有鸷鸟逐雉,雉急投之,遂触树而死。安祖悯之,乃取置阴地,徐徐护视,良久得苏。喜而放之。后夜忽梦一丈夫,衣冠甚伟,著绣衣曲领,向安祖再拜。安祖怪问之。此人云:感君前日见放,故来谢德。闻者异焉。
《郦范传》:范除平东将军、青州刺史、假范阳公。范前解州还京也,夜梦阴mao拂踝。他日说之。时齐人有占梦者曰史武,进云:豪盛于齐下矣。使君临抚东秦,道光海岱,必当重牧全齐,再禄营丘矣。范笑而答曰:吾将为卿必验此梦。果如其言。
《北史·魏宣武帝本纪》:帝母高夫人。初,梦为日所逐,避于床下。日化为龙,绕己数匝,寤而惊悸,遂有娠。《江式传》:式少专家学,数年中,常梦两人时相教授;及寤,每有记识。
《魏书·任城王澄传》:高祖至北邙,遂幸洪池,命澄侍,高祖曰:朕昨夜梦一老公,头鬓皓白,冠服,拜立路左。自云晋侍中嵇绍,奉迎。神爽卑惧,似有求焉。澄对曰:嵇绍晋之忠臣;比干殷之良士。二人俱死于王事,坟茔并在道周。陛下徙御殷洛,经瀍墟而吊比干,至洛阳而遗嵇绍,当是希恩感梦。高祖曰:朕何德,能幽感达士。既有此梦,或如任城所言。于是求其兆域,遣使吊祭焉。
《北史·奚康生传》:康生于南山立佛图三层,先死,忽梦崩坏。沙门有为解云:檀越当不吉利,无人供养佛图,故崩耳。康生称然,竟及于祸。
《伽蓝记》:杨元慎善于解梦。孝昌中,广阳王渊初除仪同三司,总众十万,讨葛荣。夜梦著衮衣倚槐树而立,以为吉徵。问于元慎。曰:三公之祥。渊甚悦。元慎退还,告人曰:广阳死矣。槐字是木傍鬼,死后当得三公。广阳果为葛荣所杀,追赠司空公,终如其言。建义初,阳城太守薛令伯,闻太原王诛百官,立庄帝,弃郡东走。忽梦射得雁,以问元慎。元慎曰:卿执羔,大夫执雁,君当得大夫之职。俄然令伯除为谏议大夫。京兆尹许超,梦盗羊入狱,问于元慎。曰:君当得阳城令。其后有功,封阳城侯。元慎解梦,义出万途,随意会情,皆有神验。虽令与侯小乖。按令,今百里即是古诸侯,以此论之,亦为妙著。时人譬之周宣。
《魏书·灵徵志》:肃宗孝昌二年十月,扬州刺史李宪表云:门下督周伏兴以七月患假还家,至十一日夜梦渡肥水,行至草堂寺南,遥见七人,一人乘马著朱衣,笼冠,六人从后。兴路左而立,至便再拜。问兴何人。兴对曰:李公门下督,暂使硖石。其人语兴:君可回,我是孝文皇帝中书舍人,遣语李宪,勿忧贼堰,此月破矣。兴行两步,录兴姓字,令兴速白。兴寤,晓遂还城,具言梦状。七月二十七日,堰破。
《尔朱荣传》:荣讨葛荣,大破之,擒葛荣。荣将战之夜,梦一人从葛荣索千牛刀,而葛荣初不肯与。此人自称:我是道武皇帝,汝何敢违。葛荣乃奉刀,此人手持授荣。既寤而喜,自知必胜。
《尔朱兆传》:兆将向洛也,遣使招齐献武王,欲与同举。王时为晋州刺史,谓长史孙腾曰:臣而伐君,其逆已甚。我今不往,彼必致恨。卿可往申吾意,但云山蜀未平,今方攻讨,不可委之而去,致有后忧。定蜀之日,当隔河为犄角之势。如此报之,以观其趣。腾乃诣兆,具申王言。兆殊不悦,且曰:还白高兄,弟有吉梦,今段之行,必有剋获。腾问:王梦如何。兆答曰:吾比梦吾亡父登一高堆,堆旁之地悉皆耕熟,唯有马蔺草株往往犹在。吾父问言何故不拔,左右曰坚不可去。吾父顾我,令下拔之,吾手所至,无不尽出。以此而言,往必有利。腾还具报,王曰:兆等猖狂,举兵犯上,吾今不同,猜忌成矣,势不可反事参朱。今也南行,天子列兵河上,兆进不能渡,退不得还。吾乘山东下,出其不意,此徒可以一举而擒。俄而兆剋京师,孝庄幽絷。都督尉景从兆南行,以书报王。王得书大惊。
《北史·魏孝武帝本纪》:帝年十八,封汝阳县公。梦人有从讳谓己曰:汝当大贵,得二十五年。
《魏书·卢元传》:元孙昶,昶子元明。永熙末,居洛东缑山,乃作《幽居赋》焉,于时元明友人王由居颍川,忽梦由携酒就之言别,赋诗为赠。及明,忆其诗十字云:自兹一去后,市朝不复游。元明叹曰:由性不狎俗,旅寄人间,乃今有梦,又复如此,必有他故。经三日,果闻由为乱兵所害。寻其亡日,乃是得梦之夜。
《北史·宇文贵传》:贵母初孕贵,梦老人抱一子授之曰:赐尔是子,俾寿且贵。及生,形类所梦,故以永贵字之。《北齐书·李元忠传》:元忠历卫尉卿,初,元忠将仕,梦手执炬火入其父墓,中夜惊起,甚恶之。旦告其受业师,占云:大吉,此谓光照先人,终致贵达矣。
《北史·齐神武本纪》:神武尝梦履众星而行,觉而内喜。《宋繇传》:繇孙游道与顿丘李奖交子构居贫,游道命其求三富人死事判免之,凡得钱百五十万,游道死后,构为定州长史,游道第三子士逊为墨曹、博陵王管记,与典签共诬奏构。构于禁所祭游道而诉焉。士逊昼卧如梦者,见游道怒己曰:我与构恩义,汝岂不知。何共小人谋陷清直之士。士逊惊跪曰:不敢。不敢。旬日而卒。《齐文襄本纪》梁将兰钦子京见虏,文襄以配厨。钦求赎之,不许。京再诉,文襄使监厨苍头薛丰洛杖之,曰:更诉,当杀汝。京与其党六人谋作乱。时文襄将受魏禅,与陈元康、崔季舒屏左右谋于北城东柏堂。时京将进食,文襄却之,谓人曰:昨夜梦此奴斫我。又曰:急杀却。京闻之,寘刀于盘下,冒言进食。文襄见之,怒曰:我未索食,何遽来。京挥刀曰:将杀汝。文襄自投,伤足,入床下。贼党至,去床,因见弑。
《齐文宣本纪》:帝既为王,梦人以笔点己额。旦日,以语馆客王昙晰,曰:吾其退乎。昙晰拜贺曰:王上加点为主,当进也。
《阳尼传》:尼,从子固,固子休之在洛,将仕,夜梦见黄河北驿道上行,从东向西。道南有一冢,极高大。休之步登冢头,见一铜柱,趺为莲花形。休之从西北登一柱础上,以手捉一柱,柱遂右转。休之咒曰:柱转三匝,吾至三公,柱遂三匝而止。休之寻寤,意如在邺城东南者,其梦竟验云。
《郑羲传》:羲孙述祖能鼓琴,自造《龙吟十弄》,云尝梦人弹琴,寤而写得。当时以为绝妙。
《李崇传》:崇弟子谐,谐子庶妻,元罗女也。庶亡后,元氏更适赵起。尝梦庶谓己曰:我薄福,托刘氏为女,明旦当出,彼家甚贫,恐不能见养。夫妻旧恩,故来相告,君宜乞取我。刘家在七帝坊十字街东,南入穷巷是也。元氏不应,庶曰:君似惧赵公意,我自说之。于是起亦梦焉。起寤问妻,言之符合。遂持钱帛躬往求刘氏,如所梦得之,养女长而嫁焉。
《祖莹传》:莹,子珽,字孝徵。授著作郎。数上密启,为孝昭所忿,长广王,因言:殿下有非常骨法,孝徵梦殿下乘龙上天。王谓曰:若然,当使兄大富贵。及即位,是为武成皇帝,擢拜中书侍郎。
《北齐书·后主本纪》:后主母曰胡皇后,梦于海上坐玉盆,日入裙下,遂有娠。天保七年五月五日,生帝于并州邸。
《马敬德传》:敬德,天统初,除国子博士。世祖为后主择师傅,赵彦深进之,入为侍讲。其妻梦猛兽将来向之,敬德走超丛棘,妻伏地不敢动。敬德占之曰:吾当得大官。超棘,过九卿也。尔伏地,夫人也。
《北史·齐幼主本纪》:初,河清末,武成梦大猬攻破邺城,故索境内猬膏以绝之。识者以后主名声与猬相协,亡齐徵也。
《五代新说》:周文帝母王氏孕梦抱子升天才上至天而坠故帝未受禅而崩背有黑子宛转若龙覆之形手垂过膝面有紫色
《龙城录》:隋开皇中,赵师雄迁罗浮。一日天寒,日暮,在醉醒间,因憩。仆车于松林间酒肆旁舍,见一女人,淡妆素服出迓。师雄时已昏黑,残雪对月,色微明。师雄喜之,与之语,但觉芳香袭人,语言极清丽。因与之扣酒家门,得数杯,相与饮。少顷,有一绿衣童来,笑歌戏舞,亦自可观。顷醉寝,师雄亦懵然,但觉风寒相袭,久之。时,东方已白,师雄起视,乃在大梅花树下。上有翠羽,啾嘈相须,月落参横,但惆怅而已。
《隋唐嘉话》:隋文帝梦洪水没城,意恶之,乃移都大兴。术者云:洪水,即唐高祖之名也。
《隋书·五行志》:陈后主时,梦黄衣人围城。后主恶之,绕城橘树,尽伐去之。隋高祖受禅之后,上下通服黄衣。未几隋师攻围之应也。
《许智藏传》:智藏,世号名医。秦孝王俊有疾,上驰召之。俊夜中梦其亡妃崔氏泣曰:本来相迎,比闻许智藏将至,其人若到,当必相苦,为之奈何。明夜,俊又梦崔氏曰:妾得计矣,当入灵府中以避之。及智藏至,为俊诊脉,曰:疾已入心,即当发痫,不可救也。果如言,俊数日而薨。上奇其妙,赉物百段。
《海山记》:隋炀帝生时,有红光烛天,里中牛马皆鸣。先是,独孤后梦龙出身中,飞高十馀里,龙堕地,尾辄断。以告文帝,帝沈吟默塞不答。帝三岁,戏于文帝前,文帝抱之,玩视甚久。曰:是儿极贵,恐破我家。自兹虽爱帝,而亦不快于帝。
帝中夜潜入栖鸾院,时夏气暄烦,院妃庆儿卧于帘下,初月照轩颇明朗,庆儿睡中惊魇,若不救者。帝自扶起,久方清醒。帝曰:汝梦中何故如此。庆儿曰:妾梦中,如常时,帝握妾臂,游十六院。至第十院,帝入院,坐殿上,俄时火发,妾乃奔走。回视帝,坐烈焰中。惊呼人救。帝自强解曰:梦死得生,火有威烈之势,吾居其中,得威者也。大业十年,幸江都,被弑。帝入第十院,居火中,此其应也。
《北史·薛辩传》:辩,五世孙端,端弟裕,曾宿宴于薛夐之庐,后庭有井,裕夜出户,若有人欲牵其手,裕便却行,落井。同坐共出之,裕曰:坠井盖小小耳,方当逾于此也。人问其故,裕曰:近梦,恐有两楹之忧。寻卒。
《王慧龙传》:慧龙,五世孙劭修,起居注上梦欲上高山而不能得,崔彭捧脚,李盛扶肘,乃得上。因谓彭曰:死生当与尔俱。劭曰:此梦大吉。上高山者,明高崇大安,永如山也。彭犹彭祖,李犹李老,二人扶持,实为长寿之徵。上闻之,喜见容色,其年,上崩。
《大业拾遗记》:越溪进耀光绫,绫纹突起,有光彩。人收野茧缲之,缲丝女,夜梦神人告之:禹穴三千年一开,汝所得野茧,即江淹文集中壁鱼所化也。丝织为裳,必有奇文。织成,果符所梦,故进之。
《烟花记》:炀帝沉湎失度,每睡须捶顿劳动,方就一梦。侍儿韩俊娥,尤得意,每就枕,必令振耸支节,常得美睡,因呼为来梦儿。
[book_title]第一百四十八卷
第一百四十八卷目录
梦部纪事三
庶徵典第一百四十八卷
梦部纪事三
《洛中记异录》:唐高祖神尧皇帝,将举师入长安。忽夜梦身死,坠于床下,为群蛆所食。及觉,甚恶之。乃诣智满禅师而密话之。满即贺曰:公得天下矣。帝大惊,谓满曰:何谓也。满曰:其死是毙也,坠于床是下也,群蛆所食者是亿兆之所趋附也。臣不敢直指天子,故曰陛下是至尊之象也。甚喜。又曰:贫道为沙弥,日常工易,今敢为公占之。及卦成,曰:得乾,飞龙在天,又是帝王之徵也。时太宗侍帝之侧,满又曰:公子大人。及去,又语帝曰:此公子福德无量,何忧天下乎。帝与太宗俱大悦。帝至霍邑,又梦甲马无数。见满,帝问是何军伍。对曰:是公身中神也。若无此,何以威制天下。后数夜,复作前梦。帝觉,召太宗言之。复曰:吾事济矣。太宗拜于前,连呼万岁者四。帝复大悦。其后果即位,乃复营其寺,赐额为兴仪寺,以太原帝旧田宅业产并赐之,永充常住。今之寺内见有圆梦堂,乃塑师与帝并在后。
《唐书·裴寂传》:寂,字元真,蒲州桑泉人。幼孤,兄鞠之。年十四,补郡主簿。及长,伟容貌,涉知书传。隋开皇中,调左亲卫。家贫,徒步走京师,过华山祠,祈神自卜,夜梦老人谓曰:君年踰四十当贵。
《酉阳杂俎》:侯君集与承乾谋通逆,意不自安。忽梦二甲士录至一处,见一高冠彭髯,叱左右取君集威骨来。俄有数人,操屠刀,开其脑上及右臂间,各取骨一片,状如鱼尾。啽呓而觉,脑臂犹痛。自是心悸力耗,至不能引一钧弓。欲自首,不决,而败。
《册府元龟》:徐庆,太宗时为征辽判官。有一典,不得姓名。庆在军,忽梦己化为羊,为典所杀。觉,惧,流汗。至晓,典判案,庆问曰:汝夜有梦否。典云:梦公为羊,某屠之。繇是庆不食羊。则天时,庆至司农少卿、雍州司马,时典已任大理狱丞。后庆被诬与内史令裴炎通谋,庆应接英公徐敬业扬州反,被执送大理。忽见丞押狱,庆流涕谓曰:征辽之梦,今当应之。及被戮,竟丞引之。《唐书·李峤传》:峤,字巨山,赵州赞皇人。早孤,事母孝。为儿时,梦人遗双笔,自是有文辞。
《金銮密记》:则天后尝梦一鹦鹉,羽毛甚伟,两翅俱折。以问宰臣,群公默然。内史狄仁杰曰:鹉者,陛下姓也。两翅折,陛下二子庐陵、相王也。陛下起此二子,两翅全也。武承嗣、武三思连项皆赤。后契丹围幽州,檄朝廷曰:还我庐陵、相王来。则天乃忆狄公之言,曰:卿曾为我占梦,今乃应矣。朕欲立太子,何者为得。仁杰曰:陛下有贤子,外有贤侄。取舍详择,断在圣衷。则天曰:我自有圣子,承嗣、三思是何疥癣。承嗣等惧,掩耳而走。即降敕,追庐陵立为太子,充元帅。初募兵,无有应者。闻太子行,北邙山头兵皆满,无容人处。贼自退散。《唐书·上官昭容传》:昭容,名婉儿。母郑方娠,梦巨人舁大称曰:持此称量天下。
《嘉话录》:上官昭容者,侍郎仪之孤也。仪有罪,妇郑氏填宫,遗腹生昭容。其母将诞之夕,梦人与称曰:持之称量天下。郑氏冀其男也。及生昭容,母视之曰:称量天下,岂汝耶。呕哑,如应曰是。
《册府元龟》:张鷟,字文成,聪警绝伦,书无不览。为儿童时,梦紫色大鸟,五彩成文,降于家庭。其母谓之曰:五色赤文,凤也。紫文,鸑鷟也。为凤之佐,吾儿当以文章瑞于朝廷。因以为名字。后终于司门员外郎。
《唐书·尹知章传》:知章,绛州翼城人。少虽学,未甚通解,忽梦人持巨凿破其心,内若剂焉,惊寤,志思开彻,遂遍明《六经》。诸生尝讲授者,更北面受大义。
《纪王慎传》:慎,子琮义阳王,睿楚国公,秀襄阳郡公,献广化郡公,钦建平郡公,五人并为武后所杀。神龙初,以證嗣王,擢左骁卫将军,薨。子行同嗣。琮三子:行远、行芳、行休。始,琮与二弟同死桂林。开元四年,行休请身迎柩,既至,无封树,议者谓不可复得。行休扫,地布席以祈。是夜梦王乘舟,舟判为二。既而适野,见东洲中断,乃悟焉。又灵堂锁一夕茎自屈,管上有指迹,一奇二并。使卜人筮之,曰:屈,于文为尸出;指者,示也;一奇二并,三殡也。先王告之矣。乃趣其所,发之如言,而一节独阙。行休号而寝,梦琮告曰:在洛南洲。明日,直殡南得之。于是以三丧归,陪葬昭陵。
《册府元龟》:崔湜为中书令。景云中,坐事徙岭外,与尚书左丞卢藏用同配流。俱行,湜谓藏用曰:家弟承恩,或冀宽宥。因迟留,不速进。行至荆州,梦于讲堂照镜,自以为镜者,明象,吾当为人主所明也。以告占梦人张申。申退曰:讲堂者,受法之所。镜者,于文为立见金。此非吉徵。其日,追使至,缢于驿中。
《唐书·杨皇后传》:元宗在东宫,后入宫为良媛。时太平公主忌帝,而宫中左右持两端,纤悉必闻。媛方娠,帝不自安,密语侍读张说曰:用事者不欲吾多子,奈何。命说挟剂以入,帝于曲室自煮之。梦若有介而戈者环鼎三,而三煮尽覆。以告说,说曰:天命也。乃止。生男,是为肃宗。
《龙城录》:上皇登极,梦二龙一符自红雾中来。上大隶姚崇宋璟四字,扐之两大树上,蜿蜒而去。梦回,上召申王圆兆。王进曰:两木,相也。二人名为天遣,龙致于树,即知崇璟当为辅相兆矣。上叹异之。
《遗史纪闻》:明皇所幸美人王氏,数梦人招饮,密会具言于上。上曰:必术士所为。汝若再往,以物志之。其夕,梦中,又往,因就研中濡手印于屏风上。既寤,即告,潜索于外。果于东明观中得其手印纹,而道士已遁矣。《春渚纪闻》:明皇时,太真妃得白鹦鹉,聪慧可爱。妃每有燕游,必置之辇竿自随。一日,鹦鹉忽低首愁惨。太真呼问之,云:鹦鹉夜梦甚恶,恐不免一死。已而太真妃出后苑,有飞鹰就辇,攫之而去。宫人多于金花纸上,写心经追荐之。
《太真外传》:元宗尝梦仙子十馀,辈御卿云而下,各执乐器悬奏之,曲度清越,真仙府之音。有一仙人曰:此神仙紫云回,今传授陛下,为正始之音。上喜而传受。寤后,馀响犹在。旦命玉笛习之,尽得其节奏也。元宗在东都,昼梦一女,容貌艳异,梳交心髻,大袖宽衣,拜于床前。上问:汝何人。曰:妾是陛下凌波池中龙女。卫宫护驾,妾实有功。今陛下洞晓钧天之音,乞赐一曲,以光族类。上于梦中,为鼓胡琴,拾新旧之曲声,为凌波曲。龙女再拜而去。及觉,尽记之。会禁乐自御琵琶,习而翻之,与文武臣僚,于凌波宫,临池奏新曲。池中波涛涌起,复有神女出池心,乃所梦之女也。上大悦,语于宰相。因于池上置庙,每岁命祀之。
《龙城录》:开元六年,上皇与申天师道士鸿都客。八月望日夜,因天师作术,三人同在云上,游月中,过一大门,在玉光中飞浮,宫殿往来无定,寒气逼人,露濡衣袖皆湿。顷见一大宫府,榜曰广寒清虚之府。其守门兵卫甚严,白刃粲然,望之如凝雪。时三人皆止其下,天师引上皇起,跃身如在烟雾中,下视王城崔巍,但闻清香霭郁,视下若万里琉璃之田。其间见有仙人、道士,乘云驾鹤,往来若游戏。少焉,步向前,觉翠色冷光相射,目眩极寒,不可进。下有素娥十馀人,皆皓衣,乘白鸾,往来舞笑于广陵大桂树之下。又听乐音嘈杂,亦甚清丽。上皇素解音律,熟览而意已传。顷,天师亟欲归,三人下若旋风。忽悟若醉中梦回尔。次夜,上皇欲再求往,天师但笑谢而不允。上皇因想素娥风中飞舞,编律成音,制霓裳羽衣舞曲。自古暨今,清丽无复加于是矣。
《朝野佥载》:张鷟初为岐王属,夜梦著绯乘驴,睡中自怪,我衣绿裳乘马,何为衣绯乘驴。其年应举及第,授鸿胪丞。未经考而授五品,此其应也。
史思明叛逆,将为其下所杀。其夜,思明梦而觉,据案惆怅。思明好伶人,寝食常置左右。以其残忍,皆怨之。及此,问其故。思明曰:吾向梦见水中沙上,有群鹿。吾逐鹿,及渡水而至沙上,鹿死水尽。言毕,如厕。伶人相谓曰:鹿者,禄也。水者,命也。胡禄与命俱尽矣。是夕,思明为朝义所杀。
《谈苑》:李太白少时,梦笔头生花。后天才赡逸,名闻天下。
《云仙杂记》:萧颖士少梦有人授纸百番,开之皆是绣花。又梦裁锦。因此文思大进。
《梦游录》:天宝初,有范阳卢子在都应举,频年不第,渐窘迫。岁暮,骑驴游行,见一精舍,中有僧开讲,听徒甚众。卢子方诣讲筵,倦寐,梦至精舍门,见一青衣携一篮樱桃在下坐。卢子访其谁家,因与青衣同餐樱桃。青衣云:娘子姓卢,嫁崔家,今孀居在城。因访近属,即卢子再从姑也。青衣曰:岂有阿姑同在一都,郎君不往起居。卢子便随之过天津桥,入水南一坊,有一宅,门甚高大。卢子立门下,青衣先入。少顷,有四人出门,与卢子相见,皆姑之子也。一任户部郎中,一前任郑州司马,一任河南功曹,一任太常博士。二人衣绯,二人著绿,形貌甚美。相见,言叙,颇极欢畅。斯须引入北堂,拜姑。姑衣紫衣,年可六十许。言辞高朗,威严甚肃。卢子畏惧,莫敢仰视。令坐,悉访内外备谙氏族,遂问:儿婚姻未。卢子曰:未。姑曰:吾有一外甥女,姓郑,早孤,遗吾妹鞠养,甚有容质。颇有令淑,当为儿妇平章。计必允遂。卢子遽即拜谢。乃遣迎郑氏妹。有顷,一家并到,车马甚盛。遂检历择日,云:后日吉。因与卢子定谢。姑云:聘财函信礼物,儿并莫忧,吾悉与处置。儿在城,有何亲故。并抄名姓,并其家第,凡三十馀家,并在台省及府县官。明日下函,其夕,成结,亲事华盛,殆非人间。明日,设席,大会都城亲表。拜礼毕,遂入一院。院中屏帏床席,皆极珍异。其妻年可十四五,容色美丽,宛若神仙。卢生心不胜喜,遂忘家属。俄又及秋试之时,姑曰:礼部侍郎,与姑有亲,必合极力,更勿忧也。明春,遂擢第。又应宏词,姑曰:吏部侍郎,与儿子弟当家连官,情分偏洽。令渠为儿,必取高第。及榜出,又登甲科,授秘书郎。姑云:河南尹是姑堂外甥,令渠奏畿县尉。数月,敕授王屋尉,迁监察,转殿中,拜吏部员外郎,判南曹铨,毕除郎中,馀如故知制诰,数月即直迁礼部侍郎。两载,知举赏鉴平允,朝廷称之,改河南尹,旋属车驾还京,迁兵部侍郎。扈从到京,除京兆尹,改吏部侍郎。三年,掌铨,甚有美誉,遂拜黄门侍郎、平章事。恩渥绸缪,赏赐甚厚。作相五年,因直谏忤旨,改左仆射,罢知政事。数月,为东都留守河南尹兼御史大夫。自婚媾后至是,经三十年,有七男三女,婚宦俱毕,内外诸孙十人。后因出行,却到昔年逢携樱桃青衣精舍门,复见其中有讲筵。下马礼谒,以故相之尊,处端揆居守之重,前后导从,颇极贵盛,高自简贵,辉映左右,升殿礼佛,忽然昏醉。良久不起,耳中闻讲僧唱云:檀越何久不起。忽然梦觉,乃见著白衫服饰如故。前后官吏,一人亦无。徬徨迷惑,徐徐出门,乃见小竖捉驴执帽在门外立。谓卢曰:人饥驴饥,郎君何久不出。卢访其时,奴曰:日向午矣。卢子罔然,叹曰:人世荣华穷达,富贵贫贱,亦当然也。而今而后,不更求官达矣。遂寻仙访道,绝迹人世焉。
《大唐新语》:右补阙毋,直集贤,无何,以热疾暴终。初,梦著衣冠上北邙山,亲友相送,及至山顶,回顾不见一人,意恶之。及卒,僚友送至北邙山,咸如所梦。《朝野佥载》:洛州杜元,有牛一头,元甚怜之。夜梦见其牛有两尾。以问占者李仙药。曰:牛字有两尾,失字也。经数日,果失之。
《册府元龟》:肃宗初为皇太子,天宝十三载,观安禄山有悖逆之状,恐危宗庙,遂精诚祈梦。其夜,梦故内侍普寂等二人,舁一紫案,覆一黄帕,自天而下,直至帝前,素版丹书,文字甚多。既寤,所记者维四句,曰:厥不云乎,其惟其时。上天所保,福禄不亏。
《诚斋杂记》:桃源女子吴寸趾,夜恒梦与一书生合。问其姓氏,曰:仆瘦腰郎君也。女意其为休文,昭略入梦耳。久之,若真焉。一日昼寝,书生忽见形,入女帐。既合而去,出户渐小,化作蜂,飞入花丛中。女取养之。自后恒引蜜蜂至女家,甚多。其家竟以作蜜兴,富甲里中。寸趾以足小得名。天宝中事也。
《杜阳杂编》:李辅国恣横无君,上切齿久矣。因寝,梦登楼,见高力士领兵数百铁骑,以戟刺辅国首,流血洒地,前后歌呼,自北而去。遣谒者问其故。力士曰:明皇之令也。上觉,亦不敢言。辅国寻为盗所杀。上异之,方以梦语于左右。
《柳氏旧闻》:肃宗在宫,上至,顾见宫中庭宇不洒扫,而乐器久屏,尘埃积其间,左右使令,无有妓女。上为之动色,诏掖庭,令按籍阅视。得三人,以赐太子,而章敬吴皇后在选中。顷之,后侍寝,不寤,吟呼若有痛,苦气不属者。肃宗呼之不解,窃自计曰:上始赐我,卒无状不寤。上安知非吾护视不谨邪。遽秉烛视之。良久乃寤。肃宗问之,后以手按其左胁曰:妾向梦中有神人长丈馀,介金甲以操剑,顾谓妾曰:帝命吾与汝为子。自左胁以剑决而入决处,痛殆不可忍,及今未之已也。肃宗验之于烛下,则若有綖而赤者存焉。遽以状闻,遂生代宗。
《唐诗纪事》:张志和,字子同,婺川人。母梦枫生腹上而产。志和十六擢明经,肃宗时,贬南浦尉。不复仕,居江湖,自称烟波钓徒。
《元散诗话》:沈云卿梦啖羹甚寒,仰见天上有无二两字。明日,以告金迥秀。迥秀曰:羹寒,无火也,非美乎。天无二字,非人乎。以鄙人观之,君当有美人桑中之喜也。沈是日,果遇美人苗蕴,颜色绝代,才调无双。沈有诗云:十三学绣傍金窗,十六梳头压大邦。色比昭阳人第一,才同江夏士无双。沈谓金曰:子之占梦,即索紞、周宣不过也。
《集异记》:张相公镒,大历中守工部尚书,判度支,因奏事称旨,代宗面许宰相,恩泽独厚。张公日冀而累旬无耗,忽夜梦有人自门遽入,抗声曰:任调拜相。张惊寤,因思中外初无其人,寻绎不解。有外甥李通礼者,博学善智,张公因召而示之,令研其理。李生沉思良久,因贺曰:舅作相矣。张公即诘之。通礼答曰:任调反语是饶甜,饶甜无逾甘草,独为珍药。珍药反语即舅名氏也。张公甚悦。俄有走马吏报曰:白麻适下,公拜中书侍郎平章事。
《霍小玉传》:大历中,陇西李生名益,与故霍王女小玉盟,约日夜相从。后生授郑县主簿,遂决别东去。太夫人已与商量,表妹卢氏言:约已定,生不敢辞。让玉遍托亲朋,多方召致。生自以愆期负约,终不肯往。时三月,人多春游。生诣崇敬寺玩花,忽有一豪士,衣轻黄纻衫,揖生曰:公非李十郎乎。仰公声华,尝思觏止。今幸得睹清扬。敝居去此不远,但愿一过。乃挽挟其马而行,及入门,一家惊喜。先此一夕,玉梦黄衫丈夫抱生来。至席,使玉脱鞋。惊寤而告母,因自解曰:鞋者,谐也。夫妇再合。脱者,解也。既合而解,亦当永诀。由此徵之,必遂相见。相见后,当死矣。凌晨妆毕,而生果至。玉沉绵日久,忽闻生来,欻然自起,与生相见。含怒凝视,不复有言。乃引左手握生臂,长恸号哭,数声而绝。《酉阳杂俎》:李正己本名怀玉,侯希逸之内弟也。侯镇淄青,署怀玉为兵马使,寻搆飞语,侯怒囚之,将寘于法。怀玉抱冤无诉,于狱中累石像佛,默祈冥报。时近腊日,心慕同侪叹叱而睡,觉有人在头上语曰:李怀玉,汝富贵时至。即惊觉,顾不见人,天尚黑,意甚怪之,复睡。又听人谓曰:汝看墙上有青乌子噪,即是富贵时。及觉,不复见人。有顷,天曙,忽有青乌数十如雀,飞集墙上。俄闻三军叫唤,逐出希逸,坏鍊,取怀玉,扶知留后成式。见台州乔庶说,乔之先官于东平,目击其事。
《前定录》:豆卢署,本名辅真。贞元六年,举进士下第。将游信安,以文谒郡守郑式瞻,甚礼之。馆给数日,稍洽,因谓署曰:子复姓不宜,两字为名,将为改之,何如。署因起谢,且求其所改。式瞻书数字,若著者,助者,署者,曰:吾虑子宗从中有同者,故书数字,子当自择之。其夕,宿于馆,梦一老人,谓曰:闻使君与子更名,子当四举成名,四者最佳。后二十年,为此郡守。因指郡隙地曰:此可以建亭台。既寤思之,四者,署字也,遂以为名。既二年,又下第,以为梦无徵,知者或诮之。后二年,果登第,盖自更名后,四举也。太和九年,署自秘书少监为衢州刺史。既至,周览郡内,得梦中所指隙地,遂命建一亭,曰徵梦亭。
《梦游录》:贞元中,进士独孤遐叔家于长安崇贤里,新娶白氏,女家贫,下第,将游剑南,与其妻诀曰:迟可周岁,归矣。遐叔至蜀,羁栖不偶,逾二年乃归。至鄠县,西去城百里,归心迫,速取,是夕到家。趋斜径疾行,人畜既殆,至金光门五六里,天色已暝,绝无逆旅,唯路隅有佛堂。遐叔止焉。时近清明,月色如昼。系驴于庭外,入空堂中,有桃杏十馀株。夜深,施衾褥于西窗下,偃卧。方思明晨到家,因吟旧诗曰:近家心转切,不敢问来人。至夜分,不寐,忽闻墙外有十馀人,相呼声若里胥田叟将有供待迎接。须臾,有夫役数人,各持畚锸箕帚,于庭中粪除讫,复去。有顷,又持床席牙盘蜡炬之类,及酒具乐器,阗咽而至。遐叔意谓贵族赏会,深虑为其迫,逐乃潜伏,屏气于佛堂梁上伺之。铺陈既毕,复有公子女郎共十数辈,青衣黄头亦十数人,步月徐来,言笑晏晏。遂于筵中閒坐,献酬纵横,履舄交错。中有一女郎,忧伤摧悴,侧身下坐,风韵若似遐叔之妻。窥之大惊,即下屋伏稍于暗处,迫而察焉。乃真是妻也。方见一少年,举杯属之曰:一人向隅,满坐不乐。小人窃不自量,愿闻金玉之声。其妻冤抑悲愁,若无所控诉,而强置于坐也。遂举金雀,收泣而歌曰:今夕何夕,存耶没耶。良人去兮天之涯,园树伤心兮三见花。满座倾听,诸女郎转面挥涕。一人曰:良人非远,何天涯之谓乎。少年相顾大笑。遐叔惊愤久之,计无所出,乃就阶间扪一大砖,向坐飞击。砖才至地,悄然一无所有。遐叔怅然悲惋,谓其妻死矣。速驾而归。前望其家,步步悽咽。比平明,至其所居,使苍头先入,家人并无恙。遐叔乃惊愕,疾走入门。青衣报娘子梦魇方寤。遐叔至寝,妻卧,犹未兴。良久,乃曰:向梦与姑妹之党,相与玩月,出金光门外,向一野寺。忽为凶暴者数十,胁与杂坐饮酒。又说梦中聚会言语,与遐叔所见并同。又云:方饮次,忽见大砖飞堕,因遂惊魇殆绝。才寤而君至,岂非幽愤之所感耶。
《闽川名士传》:贞元中,杜黄裳知举试珠还合浦赋,进士林藻赋成,凭几假寝,梦人谓之曰:君赋甚佳,但恨未叙珠去来之意尔。藻寤,视其草,乃足四句。其年,擢第,谢恩。黄裳谓曰:唯林生叙珠去来之意,若有神助。戎幕閒谈,赞皇公曰:贞元中,司勋郎中名迪,即李景侍御之先人也。德宗朝,以美才,颇有恩泽。一日,朝下归第,马上昏昏如醉,过其门不入。驭者曰:欲往何处。既而若寐觉焉。入宅,谓其妻曰:适者归路恍惚,如在梦中,有二黄衫人引至一户外,且欲入中。有人曰:未来须待玉鱼符下也。既而始醒焉,马首已过于门矣。此非人间也,吾岂能久乎。后入朝堂之地,无纤芥之物,上龙尾道地上,见一玉鱼子,光耀夺目,雕刻奇丽,恐他人先得,遽以袍袖裹之。及归,马上把玩。至家,与稚儿弄之,殊忘须待玉鱼符之事。其妻在旁见之,颇省其语,潜不乐。果数日而逝。
《因话录》:韩仆射皋自贬所量移钱塘,与李庶人不协。后公在鄂州,锜梦万岁楼上挂冰,因自解曰:冰者寒也,楼高也,岂韩皋来代我乎。意甚恶之。其后公果移镇浙右焉。
柳员外宗元,自永州司马徵至京,意望录用。一日,诣卜者问命,且告以梦曰:余柳姓也,昨梦柳树仆地,其不吉乎。卜者曰:无苦,但忧为远官耳。徵其意,曰:夫生则柳树,死则柳木,木者,牧也。君其牧柳州乎。卒如其言。
《杜阳杂编》:德宗欲西行,有知星者,奏上曰:逢林即住。上曰:岂可令朕处林木间乎。姜公辅曰:不然,但以地名亦应也。及奉天尉贾隐林谒上于行在,上观隐林气宇雄俊,兼是忠烈之家,而名叶知星者语。〈隐林即天宝末贾循之犹子也〉上因延于卧内,以采筹略之深浅。隐林于御榻,前以手板画地,陈攻守之策。上甚异之。隐林因奏曰:臣昨夜梦,曰:坠地。臣以头戴日上天。上曰:日即朕也,此来莫非前定。遂拜为侍御史。
《前定录》:吴郡张辕,自奉天尉将调集时,李庶人锜在浙西兼榷筦,辕与之有旧,将往谒,且求资粮。未至,梦一人将官诰至,云:张辕可知袁州新喻县令。辕梦中曰:已曾为赤尉,不宜为此。固不肯受。其人曰:两季之俸,支牒已行,不受何为。遂委之而去。辕觉,恶之。及见锜,具言将选,告以困乏。锜留之数日,将辞去,锜因谓曰:足下选限犹远,且能为一职乎。亦可资桂玉之费。辕不敢让,因署毗陵郡盐铁场官。辕以职虽卑而利厚,遂受之。既至所职,视其簿书,所用印乃袁州新喻废印也。辕以四月领务,九月而罢,两季之俸,皆如其言。
《龙城录》:长安任中宣家,素畜宝镜,谓之飞精。识者谓是三代物,后有八字仅可晓,然近籀篆,云:水银阴精百鍊成镜。询所得,云:商山樵者,石下得之。后中宣南骛洞庭,风浪汹然,因泊舟。梦一道士,赤衣乘龙,诣中宣言:此镜乃水府至宝,出世有期,今当归我矣。中宣因问姓氏,但笑而不答,持镜而去。梦回,亟视箧中,已失所在。
《玉泉子》:马揔为天平军节度使,暇日方修远书,时术人程居在旁。揔隐几,忽若假寐,而神色惨戚,不类于常。程不敢惊,乃徐起,诣其左相元封语之,俄而召元封,屏人谓曰:异事异事,某适所诣,严邃崇宏,王者之居不若也。为人导前,见故杜十丈司徒,笑而下阶,迎曰:久延望,甚喜相见。因留连,曰:佑之此官,亦人世中书令耳。六合之内,靡不关闻。久处会剧,心力殆倦,将求贤自代。公之识度,诚克大用,况亲且故,所以奉邀,敬以相授。揔固辞良久,至于泣下。良久,杜乃曰:既未愿,则且归矣。然二十年当复相见。揔既寤,大喜其寿之遐远。自是后二年而薨。岂马公误听,抑姑增年以悦其意耶。
《唐书·程日华传》:程怀信死,子权袭领军务,诏授留后。元和元年,拜节度使,累进检校兵部尚书,封邢国公。六年入朝,宪宗宠礼遣还镇,加检校尚书右仆射。权始名执恭,尝梦沧诸门悉署权字,乃改名以应之。及淮西平,惕不安,丐入朝。至京师,固辞军政,乃诏华州刺史郑权代之。
《前定录》:陈彦博与谢楚同为太学广文馆生,相与齐名。彦博将取解,忽梦至都堂,见陈设甚盛,若行大礼,然庭中帷幄饰以锦绣,中设一榻,陈列几案,上有尺牍,望之炤耀,如金字。彦博私问主事曰:此何礼也。答曰:明年进士人名,将送上界官司阅视之所。彦博惊喜,因求一见。其人引至案旁,有紫衣人执象简,彦博见之,敛衽而退。紫衣曰:公有名矣,可以视之。遂前,见彦博名在焉。从上二人皆姓李,而无谢楚名。既寤,独喜,不以告人。及楚同过策试,有自中书见名者,密以告楚而不及彦博。彦博闻之,不食而泣。楚乃谕之曰:君之能,岂后于楚。设使一年未利,何若是乎。彦博方言其梦,且曰:若果无验,吾恐终无成矣。太学诸生曰:诚如所说,事亦未可知也。明日视榜,即果如梦中焉。彦博以元和五年崔枢下及第,上二人李顾行、李仍叔谢。楚明年于尹躬下擢第。
《续定命录》:王璠以元和五年登科,尝梦为河南尹,平旦视事,有二客来谒,一衣紫而东坐,一衣绯而西坐。绯者谓紫者:崙邦如何处置。曰:已科决,递出界。讫,觉,乃书于告牒之后别纸上。后二十年,果除河南尹。既至三日,留守大将知水北院官,与洛阳令及分司郎官偕至,问答亦如梦中。遽命开箧取告牒所志者备焉。乃是郎官家奴,窃物而遁,送县,县断如此。
《梦游录》:元和十年,沈亚之始以记室从事陇西公军泾州,而长安中贤士皆来客之。五月十八日,陇西公与客期宴于东池便馆。既半,陇西公曰:余少从邢凤游,记得其异,请言之。客曰:愿听。公曰:凤帅家子无他能,后寓居长安平康里南,以钱百万,质故豪洞门曲房之第,即其寝,而昼偃梦一美人自西楹来,环步从容,执卷且吟,为古妆而高鬟长眉,衣方领绣带,被广袖之襦。凤大悦,曰:丽者,何自而临我哉。美人曰:此妾家也。妾好诗,而尝缀此。凤曰:幸少留得观览。于是美人授诗坐西床,凤发卷视其首篇,题之曰:春阳曲。曲终四句,其后他篇皆类此,凡数十篇。美人曰:君必欲传,无令过一篇。凤即起,从东庑下几上,取䌽笺传春阳曲。其词曰:长安少女玩春阳,何处春阳不断肠。舞袖弓弯浑忘却,罗帷空度九秋霜。凤卒吟,请曰:何谓弓弯。曰:妾昔年父母使,教妾此舞。美人乃起,整衣张袖舞,数拍为弓弯状,以示凤。既罢,美人低头,良久,即辞去。凤曰:愿复少留。须臾间,竟去。凤亦寻觉昏然,无有所记。及更衣,襟袖得其辞,惊视,复省所梦。事在贞元中。后凤为余言如是。是日,监军使与宾府群佐及宴,陇西独孤铉、范阳卢简辞、常山张又新、武功苏涤皆叹息曰:可记故亚之退而著录,明日客复有至者。渤海高元中、京兆韦谅、晋昌唐炎、广汉李、吴兴姚合洎亚之,复与集于明玉泉,因出所著以示之。于是姚合曰:吾友王生者,元和初夕,梦游吴,侍吴王久之,闻宫中出辇,吹箫击鼓,言葬西施。王悲悼不止,立诏门客作挽歌词,生应教为词,曰:西望吴王阙,云书凤字牌。连江起珠帐,择土葬金钗。铺地红心草,三层碧玉阶。春风无处所,悽恨不胜怀。词进,王甚嘉之。及寤,能记其事。王生本太原人也。
《龙城录》:退之常说,少时梦人以丹篆一卷,令强吞之,旁一人抚掌而笑。觉后亦似胸中如物噎,经数日方无恙。犹记其上一两字,笔势非人间书也。后识孟郊,似与之目,熟思之,乃梦中旁笑者。信乎相契如此。《因话录》:李凉公逢吉,未掌纶诰前,家有老婢好言梦,后多有应。李公久望除官,因访于婢。一日,婢晨至,惨然。公问其故,曰:昨夜与郎君作梦,不是好意,不欲说。公强之。婢曰:梦有一人,舁一棺至堂后云:且置在此。不久,即移入堂中,此梦恐非佳也。公闻窃喜。俄尔除中书舍人。后知贡举,未毕而入相。
《唐书·王涯传》:涯女为窦紃妻,以痼病免,家人绐告涯当贬,忽梦涯自提首告曰:族灭矣,惟若存,岁时无忘我。女惊号堕地,乃以实告。
《全唐诗话》:李德裕《舌箴·序》曰:余宿于洞庭西,梦与中书令姚公偶坐,如旧相识。问余曰:君见仆所作《口箴》乎。余对曰:去岁居守东门,于公曾孙谏议合处睹,金石之刻。遂筦尔而笑,曰:孙子犹能藏之。又曰:予感姚公之梦,乃为《舌箴》云。
《册府元龟》:刘沔初为忠武小校,从李光颜讨淮西,为捉生将,前后遇贼血战,锋刃所伤,几死者数四。尝伤重卧草中,日黑不知归路,昏然而睡。梦人授之双烛,曰:子方大贵,此行无恙,可持此而还。既行,朗然有双光在前。后历振武河东义成郑滑节度使,以太子太保致仕卒。
《三水小牍》:韩文公之寝疾也,名医良药,日进有加,而无瘳。忽宵中惊悸,既寤而汗沾衾裯,命侍人扶坐。小君问之,良久,曰:向来梦神人,长丈馀,金铠持戟,直入寝门。我不觉降阶拜之,自称大圣。暝目谓我曰睢邃骨棁国世,与韩为雠,吾欲讨之而不能,如何。我跪答曰:愿从大圣讨焉。不旬日,而文公薨,果从其请矣。《集异记》:蔡少霞者,陈留人也。性情恬和,幼而奉道。早岁明经得第,选蕲州参军。秩满漂寓江淮者。久之,再授兖州泗水丞。遂于县东二十里,买山筑室,为终焉之计。居处深僻,俯近龟蒙,水石云霞,景象殊胜。少霞世累早祛,尤谐夙尚。一日于沿溪独行,忽得美荫,因就憩焉。神思昏然,不觉成寐。因为褐衣鹿帻人梦中召去,随之,颇远,乃至城郭处所。碧天虚旷,瑞日曈昽,人俗洁清,卉木鲜茂。少霞举目移足,惶惑不宁,即被导之,令前,经历门堂,深邃莫测,遥见玉人,当轩独立。少霞遽修敬谒,玉人谓曰:悯子虔心,今宜领事。少霞靡知所谓,复为鹿帻人引至东廊,止于石碑之侧,谓少霞曰:召君书此,贺遇良因。少霞素不工书,即极辞让。鹿帻人曰:但按文而录,胡乃拒违。俄有二青童,自北而至,一捧牙箱,内有两幅紫绢,文书一赍笔砚,即付少霞,曰:法此而写。少霞凝神搦管,顷刻而毕。因览读之,已记于心矣。题云:苍龙溪新宫铭,紫阳真人山元卿撰,良常西麓源泽,东澨新宫,宏宏崇轩,䡾雕玳。盘础镂檀,竦棨璧瓦,鳞差瑶阶,肪截阁凝。瑞雾楼横,祥霓驺虞,巡徼昌明,捧珠树。规连玉泉,矩泄灵飙,遐集圣日,俯晰太上。游储无极,便阙百神,守护诸真,班列仙翁。鹄驾道师,冰洁饮玉,成浆馔琼,为屑桂旗。不动兰屋,互设妙乐,竟臻流铃,间发天籁。虚徐风箫,冷澈凤歌,谐律鹤舞,会节三变。元云九成,绛阙易迁,虚语童初,浪说如毁。乾坤自有,日月清宁。二百三十一年四月十二日建于是。少霞方更周视,遂为鹿帻人促之,匆遽而返。醒然遂寤,急命纸笔,登即记录。自是兖豫好奇之人,多诣少霞,询访其事。有郑还古者,为立传焉。用弱亦尝至其居,就求第一本视之。笔迹宛有书石之态。少霞无文,乃孝廉一叟,固知其不妄。少霞尔后修道尤剧。元和末,已云物故。
《酉阳杂俎》:越州有卢冉者,时举秀才,家贫,未及入京,因之顾头堰堰,在山阴县顾头村,与表兄韩确同居。自幼嗜鲙,在堰尝凭吏求鱼。韩方寝,梦身为鱼在潭,有相忘之乐。见二渔人,乘艇张网,不觉入网中,被掷桶中,覆之以苇。复睹所凭吏就潭商价,吏即擢鳃贯鲠,楚痛殆不可忍。及至舍,历认妻子婢仆,有顷寘砧斮之苦,若脱肤首落。方觉,神痴良久。卢惊问之,具述所梦,遽呼吏访所市鱼处洎渔子形状,与梦不差。韩后入释,住祇园寺。时开元二年,成式书吏沈郅家在越州,与堰相近,目睹其事。
中书舍人崔嘏弟崔暇,娶李氏,为曹州刺史令兵马使。国邵南勾当障车。后邵南因睡,忽梦崔妻在一厅中,妻立于床西,崔暇在床东,执红笺,题诗一首,笑授暇。因朗吟之。诗云:莫以贞留妾,从他理管弦。容华难久驻,知得几多年。梦后,才一岁,崔暇妻卒。
《前定录》:京兆尹庞严,为衢州刺史。到郡数月,忽梦二僧入寝门,严不信释氏,梦中呵之。僧曰:使君莫怒,余有先知,故来相告耳。严喜闻之,乃问曰:余为相乎。曰:无有。节制乎。曰:无。曰:然则当为何官。曰:类廉察而无兵权,有土地而不出畿内。过此已往,非吾所知也。曰:然寿几何。曰:惜哉所乏者寿,向使有寿,则无求不可。曰:当何日去此。曰:来年五月二十三日。及明年春,有除替先以状请于廉使,元稹素与严善,必谓得请,行有日矣。其晦日,宴客,得元公复书,云:请候交割。严发书曰:吾固知未可以去。具言其梦中事于座中。竟以五月二十三日,发后为京兆尹而卒。
《唐孟启本事诗》:诗人许浑,尝梦登山,有宫室凌云,人云:此昆崙也。既入,见数人方饮酒,招之,至暮而罢。赋诗云:晓入瑶台露气清,座中惟有许飞琼。尘心未断俗缘在,十里下山空月明。他日,复梦至其处,飞琼曰:子何故显余名姓于人间。座上即改为天风吹下步虚声。曰:善。
《客退纪谈》:李筌注《阴符经》,至禽兽之制在气,经年不能解。忽梦乌衣人教之,遂通其义。
《云斋广录》:进士丁渥在太学,梦归家,见妻于灯下,披笺握管,为书寄生,生曰:我已至矣,何用书为。妻但挥泪而不答。又于别幅,见诗一首,云:泪湿香罗帕,临风不肯乾。欲凭西去雁,寄与薄情看。生既觉,以语同舍客。客曰:君思念之极,以至于此。后旬日,得书并诗,皆梦中所见,无少差失。
《酉阳杂俎》:秘书郎韩泉善解梦。卫中行中书舍人时,有故旧子弟,选投卫论属,卫欣然许之。駮榜将出,其人忽梦骑驴蹶坠水中,登岸而靴不湿焉。选人与韩有旧,访之,韩被酒半,戏曰:公今选事不谐矣。据梦卫生相负,足下不沾。及榜出,果駮放。韩有学术,韩仆射犹子也。
威远军小将梅伯成,以善占梦。近有优人李伯怜游泾州,乞钱得米百斛,及归,令弟取之,过期不至。昼梦洗白马。访伯成占之。伯成伫思,曰:凡人好反语。洗白马,泻白米也。君所忧,或有风水之虞乎。数日,弟至,果言渭河中覆舟,一粒无馀。
卜人徐道升言,江淮有王生者,榜言解梦。贾客张瞻将归,梦炊于臼中,问王生。生言:君归不见妻矣。臼中炊,固无釜也。贾客至家,妻果卒已数月。方知王生之言不诬矣。
《补阙》:杨子孙廑善占梦。一人梦松生户前,一人梦枣生屋上。廑言:松丘陇间所植,枣字重来重来,呼魂之象。二人俱卒。
《闻奇录》:沈嶓居于镜中,初求县宰,夜梦还家,渡江,船覆,水分为二,西则清,东则浊,遂沿东而过。说于友人,贺曰:君当授分水县。后旬日,果应之。见谢于友,友勉曰:为政宜清,缘昨夜入浊,非佳。嶓后果因滥而致命。郑昌图登第,岁居长安,夜纳凉于庭。梦为人殴击擒出春明门。至石桥上,乃得解,遗其紫罗履一只。奔及居而寤,甚困,言于弟兄,而床前果失一履。旦令人于石桥上寻得。
《太平清话》:贯休尝自梦得十五罗汉梵相,尚缺一,有告者曰:师之相,乃是也。遂为临水图以足之。
《前定录》:杭州临安县令张宣,宝历中,自越府户曹掾调授本官,以家在浙东,意求萧山宰。未唱官前三日,忽梦一女子,二十馀,修刺来谒。宣素贞介,梦中不与之见。女子云:某是明府邑中之客,安得不相见耶。宣遂见之,礼貌甚肃。曰:妾有十一口,依在贵境,有年数矣。今闻明府将至,故来拜谒。宣因问县名,竟不对。宣因告其族人曰:且志之。及后补湖州安吉县令,宣以家事不便,将退之。族人曰:不然,前夕所梦一女子,安字乎。十一口,吉字乎。此阴骘已定,退亦何益。宣悟,且笑曰:若然,固应有定,遂受之。及秩满,数年,又将选。时江淮水歉,宣移家河南,固求宋亳一官,将引家住,又梦前时女子,颜貌如旧,曰:明府又当宰妾之邑也。宣曰:某巳为夫人之邑,今岂再授乎。女曰:妾自明府罢秩,当即迁居,今之所止,非旧地也。然往者家属凋丧略尽,今止三口为累耳。明府到后数月,亦当辞去。言讫,似若悽怆。宣亦未喻。及唱官日,乃得杭州临安县令。宣叹曰:三口,临字也。数月而去,吾其忧乎。到任半年而卒。
柳璟知举年,有国子监明经,失姓名,昼寝,梦徙倚于监门,有一人负衣囊衣黄,访明经姓氏,明经语之,其人笑曰:君来春及第。明经因访邻房乡曲五六人,或言得者。明经遂邀入长兴里毕罗店,尝所过处,店外有犬竞,惊曰:差矣。遽呼邻房数人语其梦。忽见长兴店子入门,曰:郎君与客食毕罗,计二斤,何不计直而去也。明经大骇,褫衣质之,且随验所梦,相其榻器皆如梦中。乃谓店主曰:我与客俱梦中,至是,客岂食乎。店主惊曰:方怪客前食毕罗悉完,疑其嫌置蒜也。来春与邻房三人,梦中所访者,悉及第。
《梦游录》:太和初,沈亚之将之邠,出长安城,客橐泉邸舍。春时,昼梦入秦,主内史廖家,内史廖举亚之,秦公召至殿前,促前席曰:寡人欲强国,愿知其方。先生何以教寡人。亚之以齐桓对。公悦,遂试补中涓,使佐西,乞卫伐河西,亚之帅将卒前攻下五城。还报,公大悦,起劳曰:大夫良苦休矣。居久之,公幼女弄玉婿萧史先死,公谓亚之曰:微大夫晋五城,非寡人有,甚德大夫。寡人有爱女,而欲与大夫备洒扫,可乎。亚之少自立,雅不欲遇幸臣畜之。固辞不得,请拜左庶长尚公主,赐金二百斤,民间犹谓萧家公主。其日,有黄衣中贵骑疾马来延,亚之入宫阙,甚严,呼公主出,鬒发著偏袖衣,妆不多饰,其芳姝明媚,笔不可模画。侍女祗承分立左右者数百人。召见亚之便馆居,亚之于宫题其门曰翠微宫,宫人呼为沈郎院。虽备位下大夫,由公主故,出入禁卫,公主喜凤箫,每吹箫,必翠微宫高楼上,声调远逸能悲人,闻者莫不自废。公主七月七日生,亚之欲为祝寿,内史廖曾为秦以女乐遗西戎,戎王与之水犀小合,亚之从廖得以献公主,主悦,尝爱重结裙带上穆公,遇亚之礼兼同列,恩赐相望于道。复一年,春,公之始平。公主无疾忽卒,公追伤不已。将葬咸阳原,公命亚之作挽歌,应教而作曰:泣葬一枝红,生同死不同。金钿坠芳草,香绣满春风。旧日闻箫处,高楼当月中。梨花寒食夜,深闭翠微宫。进公。公读词,善之。时宫中有出声,若不忍者,公随泣下。又使亚之作墓志铭,独忆其铭曰:白杨风哭兮石甃髯莎,杂英满地兮春色烟和。朱愁粉瘦兮不生绮罗,深深埋玉兮其恨如何。亚之亦送葬。咸阳宫中十四人徇。亚之以悼怅过戚,被病,犹在翠微宫,然处殿外特室,不居宫中矣。居月馀,病良已。公谓亚之曰:本以小女将托久要,不谓不得周奉君子,而先物故。敝秦区区小国,不足辱大夫。然寡人每见子,即不能不悲悼。大夫盍适大国乎。亚之对曰:臣无状,肺腑公宫,待罪右庶长,不能从死公主,幸免罪戾,使得归骨父母国,臣不忘君恩。如日将去,公置酒高会,声秦声,舞秦舞,舞者击膊拊髀,呜呜而音有不快声,甚怨。公执酒亚之前,曰:予顾此声少善,愿沈郎赓扬歌以塞别。公命趋进笔砚,亚之受命,立为歌词曰:击膊舞,恨满烟,光无处所泪如雨,欲拟著辞不成语。金凤衔红旧绣衣,几度宫中同看舞。人间春日正欢乐,日暮春风何处去。歌卒,授舞者,杂其声而和之。四座皆泣。既,再拜辞去。公复命至翠微宫,与公主侍人别。重入殿内,时见珠翠遗碎青阶下,窗纱檀点依然,侍人对泣。亚之感咽良久,因题宫门诗曰:君王多感放东归,从此秦宫不复期。春景自伤秦丧主,落花如雨泪胭脂。竟别去。公命车驾送出函谷关。出关已,送吏曰:公命尽此。且去,亚之与别,语未卒,忽惊觉卧邸舍。明日,亚之为友人崔九万具道之。九万,博陵人,谙古。谓余曰:《皇览》云:秦穆公葬雍橐泉祈年宫下,非其神灵凭乎。亚之更求得秦时《地志》,说如九万言。呜呼,弄玉既仙矣,恶又死乎。
《续前定录》:进士郑滂,在名场岁久,辈流多已荣达,常有后时之叹。一夕,忽梦及第,而与韦周方同年。当时韦氏举人无名,周方者益闷之。太和元年秋,移举洛中,时韦弘景尚书廉察陕邦,族韦景方赴举,过尚书,尚书告曰:我名弘景,汝兄弘方,汝名景方,兄弟各分吾名一字,诚无意也。遂更名曰周方。滂闻之,喜曰:吾及第有望矣。四年,周方升名而果同年焉。滂子溥又自说应举时,曾梦看及第榜上,但见凤字。大中元年,求解凤翔。偶看本府乡贯,首便是凤字。至东都试缑山,月夜闻王子晋吹笙诗生侧,诸诗悉有凤字。明年,果登第焉。
《酉阳杂俎》:枝江县令张汀子,名省躬。汀亡,因住枝江,有张垂者举秀才下第,客于蜀,与省躬素未相识。太和八年,省躬昼寝,忽梦一人自言姓张名垂,因与之接欢狎,弥日将去,留赠一诗曰:戚戚复戚戚,秋堂百年色。而我独茫茫,荒郊遇寒食。惊觉,遽录其诗。数日卒。
《前定录》:京兆尹赵郡李敏求,应进士,八就礼部,试不利。太和九年秋,旅居宣平里,日晚,拥膝愁坐。忽如沉醉,俄而精魂去身,约行六七十里,至一城府门之外,有数百人。忽有一人出拜之,敏求曰:何人也。答曰:某即十年前,所使张岸也。敏求曰:汝前年从吾旅游,卒于泾州,何得在此。对曰:某自离二十二郎后,事柳十八郎,职甚雄盛,今作泰山府君判官。二十二郎既至此,亦须一见。遂于稠人中,引入通见,入门,两廊多有衣冠,或有愁立者,或白衣者,或执简板者,或有将通状者,其服率多惨紫,或绿色。既至厅,柳揖与之言曰:公何为到此,得非为他物所诱乎。公宜速去,非久住之所也。敏求具如此答。柳命吏送出。将去,恳知将来之事。柳曰:人生在世,一宿一食,无不前定。所不欲人知者,虑君子不进德修业,小人惰于农耳。公固欲见,亦不难耳。乃命一吏,引敏求至东院西,有屋一百馀间,从地至屋,书架皆满,文部签帖,一一可观。吏取一卷,唯出三行。其第一行云:太和二年罢举。第二行云:其年婚姻,得伊宰钱二十四万。其第三行云:受官于张平子。馀不复见。敏求既醒,具书于褾袟之间。明年客游西京,过时不赴举。明年,遂娶韦氏。韦之外亲伊宰,将鬻别第,召敏求而售之,因访所亲,得价钱二百万。伊宰乃以二十万贶敏求,既而当用之券头,以四万为货。时敏求与万年尉户曹善,因请之,伊亦贶焉。累为二十四万。明年以荫调河南北县尉,县有张平子墓。时说者失其县名,以俟知者。
《唐书·贾餗传》:餗少与沈传师善,传师前死,尝梦云:君可休矣。餗寤而祭诸寝,复梦曰:事己尔,叵奈何。刘蕡以贤良方正对策,指中人为祸乱根本,而餗与冯宿、庞严为考官,畏避不敢闻,竟罹其祸。餗本中立,不肯身犯颜排奸倖以及诛,与王涯实不知谋,人冤之。《续前定录》:崔龟从未达时,尝至宣州,梦到一庙门,屋宇深大,非人间所有。有绿衣吏抱案。龟从揖而问之,绿衣亦喜云:人生簿籍也。崔问曰:某未达,应举,请为一检,可乎。吏唯之,因为检,曰:灼然及第,科名极高,官至此州刺史。言讫,遂觉。崔自喜之。明年果中第,又联得科目,官至中书舍人,出为华州刺史。因谓妻曰:昔梦皆验,今为刺史,位止此矣,当为身后之计。俄除户部侍郎,深不自会,寻除为宣州观察使。至日,吏白曰:旧例长史到,皆谒敬亭神庙。崔君命驾谒之。既到,道路门巷皆昔梦中所游,入门宛然,遂升堂,见西壁有画一绿衣吏抱案,其吏即梦中所见。乃归而怏怏,又谓妻曰:昔梦绿衣人云:合至此州刺史。此已任矣。及旬日,得疾,治之不愈。谓妻曰:本来之说,此其验矣。妻曰:昔日为游客,尚获佳梦。今为地主,合往求之。崔公乃置酒食,进祝之。其夕,又梦敬亭神自至曰:大夫寻愈幸无忧也。崔即告本庙吏之词。神曰:吏以公为当此州,偶然尔。公位极重,不可尽言。自此去,尚有十四年寿耳。言讫而觉。崔公疾寻差。后此如其言,时开成四年也。
《天定录》:周琬,湘中人。舣舟长沙,梦二吏引入南岳庙内,升阶,王起接之,曰:知入京铨选,欲奉辟在此,亦与人世之乐不殊。琬曰:名宦未达,且欲赴铨。王曰:如此则不敢奉縻也。乃作诗送琬曰:住此既非乐,舍此去何图。若问青毡事,惟留一角书。至京,调中牟尉,忽卧病旅中,且虑不起,作妻子书一角,封毕而卒。
《酉阳杂俎》:韦温为宣州,病疮于首,因托后事于女婿,且曰:余年二十九为校书郎,梦浐水中流,见二吏赍牒相召,一吏至言彼坟至大,功须万日,今未也。今正万日,予岂逃乎。不累日而卒。
《册府元龟》:杜牧为中书舍人,得病,尝梦告曰:尔改名。毕,又梦书片纸曰:皎皎白驹,在彼空谷。寤而叹曰:此过隙也。其年,以疾终。
《尚书故实》:杜紫微顷于宰执求小仪,不遂。请小秋,又不遂。尝梦人谓曰:辞春不及秋,昆脚与皆头。后果得比部员外。〈又杜公自述,不曾历小比,此必传者之误〉《梦游录》:有张生者,家在汴州中牟县东北赤城板,以饥寒,一旦别妻子,游河朔,五年方还。自河朔还汴州,晚出郑州门,到板桥,已昏黑矣。乃下道取坂中径路而归。忽于草莽中,见灯火荧煌,宾客五六人,方宴饮次。生乃下驴以诣之。相去十馀步,见其妻亦在坐中,与宾客语笑方洽。生乃蔽形于白杨树间以窥之,见其长须者,持杯请措大夫人歌。生之妻文学之家,幼习诗礼,甚有篇咏。欲不为唱,四座勤请。乃歌曰:叹衰草络纬,声切切,良人一去不复还,今夕坐愁鬓如雪。长须云:劳歌一杯。饮讫,酒至白面年少,复请歌。张妻曰:一之已甚,其可再乎。长须持一筹著,云:请置觥,有拒请歌者,饮一钟。歌旧词,中笑语,准此罚。于是张妻又歌曰:劝君酒,君莫辞,落花徒绕枝流水,无返期,莫恃少年时,少年能几时。酒至紫衣者,复持杯请歌,张妻不悦。沈吟良久,乃歌曰:怨空闺,秋日亦难暮。夫婿断音书,遥天雁空度。酒至黑衣人,复请歌。张妻连唱三四曲,声气不续,沈吟未唱间。长须抛觥云:不合推辞。乃酌一钟,张妻泣涕而饮。复唱曰:切切夕风急,露滋庭草湿。良人去不回,焉知掩闺泣。酒至绿衣少年,持杯曰:夜已久,恐不得从容,即当暌索无辞一曲,便望歌之。又唱云:萤火穿白杨,悲风入荒草。疑是梦中游,愁迷故园道。酒至张妻,长须歌以送之云:花前始相见,花下又相送。何必言梦中,人生尽如梦。酒至紫衣人,复请歌,云:须有艳意。张妻低头未唱间,长须又抛一觥。于是张生怒,扪足下得一瓦,击之,中长须头。再发一瓦,中妻额。阒然无所见。张君谓其妻已卒,恸哭连夜而归。及明,至门,家人惊喜出迎。张君问其妻,婢仆曰:娘子夜来头痛。张君入室,问妻病之由。曰:昨夜梦草莽之中,有六七人,遍令饮酒,各请歌孥。凡歌六七曲,有长须者频抛觥,方饮次,外有发瓦来,第二中孥额,因惊觉,乃头痛。张君因知昨夜所见,乃妻梦耳。
《南楚新闻》:李蠙司空,初名虬,将赴举,梦名上添一画,成虱字。及寤,曰:虱者,蠙也。及改名,果登科。
《虚谷閒抄》:安西市帛肆,有贩鬻求利而为之平者,姓张,家富于财,居光德里。其女国色也。尝昼寝,梦至一处朱门大户,棨戟森然,由之而入,望其中堂,若设燕张乐,左右廊皆施帷幄。有紫衣吏引张氏于西廊,幕次见少女如张等辈十许人,皆花容绰约,钗钿照耀。既至,吏促张妆饰,诸女迭助之理泽傅粉。有顷,自外传呼:侍郎来。竞于隙间窥之,见一紫绶大官。张氏之兄,尝为其小吏,识之,乃吏部沈公也。俄双呼曰:尚书来。又有识者,并帅王公也。逡巡,复连呼曰:某来。皆郎官以上六七人。坐毕,前紫衣吏曰:可出矣。群女旋进,金石丝竹,铿鍧震响,中宵酒酣,并州见张氏而视之,尤属意焉。谓曰:汝习何技能。对曰:未尝学声音。使与之琴,辞不能,曰:第操之。乃抚之而成曲。与之筝,亦然。琵琶亦然。皆平生所不习也。王公曰:恐汝或遗。乃令口授,吟曰:环梳闹扫学宫妆,独立閒庭纳夜凉。手把玉簪敲砌竹,清歌一曲月如霜。谓张曰:某归辞父母,异日复来。忽惊啼而寤,手扪衣带,曰:尚书命我矣。索笔录之。问其故,泣对所梦,且曰:殆将死乎。母怒曰:汝作魇尔,何乃出不祥言如是。因卧病累日,外亲有持酒肴者,又有将食来者。女曰:且须膏沐澡瀹。母听良久,靘妆盛服,敛容下堂,乃遍拜父母及坐客,曰:时不可留,某今往矣。因授衾而寝。父母环伺之,俄遂卒。会昌二年六月十五日也。
《酉阳杂俎》:进士王恽,才藻雅丽,尤长体物。著送君南浦赋,为词人所称。会昌二年,其友人陆休符,忽梦被录至一处,有驺卒止之,屏外见若胥靡数十,王恽在其中。陆欲就之,恽面若愧色。陆强牵与语,恽垂泣曰:近受一职司,厌人间指其类,此悉同职也。休符恍惚而觉,时恽往扬州,有妻子居住太平侧。休符异所梦,迟明,访其家信,得王至洛书。又七日,其讣至。计其卒日,乃陆之梦夕也。
《南部新书》:武宗梦为虎所趁,命京兆同华格虎以进。至大中,即属虎。
《册府元龟》:宣宗初封光王,十馀岁时,遇重疾,沈惙,忽有光耀烛,身蹶然而兴,正身拱揖,如对臣僚。乳媪以疾闻,穆宗往视之,抚其手,曰:此吾家英物,非心惫也。赐以玉如意、御马金带。尝梦乘龙升天,言之于郑太后,乃曰:此不宜人知,幸勿复言。
《唐书·郑光传》:光,孝明皇太后弟也。会昌末,梦御大车载日月行中衢,光辉洪洞照六合,寤而占之,工曰:君且暴贵。不阕月,宣宗即位,光兴民伍,拜诸卫将军,迁平卢军节度使。
《全唐诗话》:郑颢,宰相絪之孙。登甲科,以起居郎尚主,有器识。宣宗时,恩宠无比。梦中尝得句云:石门雾露白,玉殿莓苔青。续成长韵,此一联杜甫集中诗也。大中十年,颢放榜后,谒假觐省于洛,生徒饯长乐驿,俄有纪于屋壁云:三十骅骝一哄尘,来时不锁杏花春。杨花满地如飞雪,应有偷游曲水人。旧史云:颢,絪之子,尚宣宗女万寿公主。因寿昌节,上寿回,梦入一宫殿,与十数人纳凉联句。既寤,省石门之句十字。怪其不祥。不数日,宣宗弓剑上仙,方悟其事。乃续为十韵,云:间岁流虹节,归轩出禁扃。奔波流长景,潇洒梦殊庭。境象非曾到,崇严昔未经。日斜乌敛翼,风动鹤梳翎。异苑人争集,凉台笔不停。石门雾露白,玉殿莓苔青。若匪灾先兆,何缘思入冥。御炉虚仗马,华盖负云亭。白日成千古,金縢閟九龄。小臣衰绝笔,湖上泣青萍。未几,颢亦卒。
《北梦琐言》:王文公凝,清修重德,冠绝当时。每就寝息,必叉手而卧,虑梦寝中见先灵也。食饦面,不过十八片。曾典绛州,于时司空图侍郎方应进士举,自别墅到郡谒见后,更不访亲。知阍吏遽申司空,秀才出郭矣。或入郭访亲,知即不造。郡斋琅琊,知之谓其专,敬愈重之。及知举日,司空一捷列第四人登科,同年讶其名姓甚暗,所图太速。有鄙薄者,号为司空琅琊,知有此说,因召一榜人开筵,宣言于众曰:某叨忝文柄,今年榜帖,全为司空先辈一人而已。由是声彩益振。
《酉阳杂俎》:扬州东陵圣母庙王,女道士康紫霞,自言:少年梦中被人录于一处,言天符,令摄将军,巡南岳,遂擐以金锁甲,令骑,道从千馀人马,蹀虚南去。须臾,至岳神,拜于马前。梦中如有处分,岳中峰岭溪谷无不历也。恍惚而返,鸡惊觉,自是生须数十根。
司农卿韦正贯应举时,尝至汝州。汝州刺史柳凌留署军事判官。柳尝梦有一人呈案,中言欠柴一千七百束。因访韦解之。韦曰:柴,薪木也。公将此不久乎。月馀,柳疾卒。素贫,韦为部署,米麦镪帛,悉前请于官数月矣。惟官中欠柴一千七百束。韦披案,方省柳前梦。道士秦霞霁,少勤香火,存想不怠。尝梦大树,树穴忽有小儿,青褶鬐发,自穴而出。语秦曰:合土尊师。为惊觉,自是休咎之事,小儿髣髴报焉。凡五年,秦意因妖,偶以事访于师。师遽戒勿言,此修行有功之證。因此遂绝。旧说梦不欲数占,信矣。
《北梦琐言》:唐曹相国确判,计亦有台辅之望。或梦剃度为僧,心甚恶之。有一士,占梦多验。相国召之,具以所见语之。此人曰:前贺侍郎旦夕必登庸。出家者,号剃度也。无何,杜相出镇江西,而相国大拜。
光化中,有文士刘道济,止于天台山国清寺,梦见一女子引生入窗下,有侧柏树葵花,遂为伉俪。后频于梦中相遇,自不晓其故。无何,于明州奉化县古寺内,见有一窗,侧柏葵花,宛是梦中所游。有一客官,人寄寓于此室,女有美才,贫而未聘。近中心疾。而生所遇,乃女之魂也。盖女子及笄,不有所归,岂非父兄之过哉。又有彭城刘生,梦入一娼楼,与诸辈狎饮。尔后但梦,便及彼处。自疑非梦,所遇之姬,芳香常袭衣,盖心邪所致,闻于刘山甫也。
刘仁恭微时,曾梦佛幡于手指飞出。或占之曰:君年四十九,必有旌幢之贵。后如其说,果为幽帅。
[book_title]第一百四十九卷
第一百四十九卷目录
梦部纪事四
庶徵典第一百四十九卷
梦部纪事四
《录异记》:广明辛丑岁正月,僖宗车驾已及左绵郫县,镇使任时当昼,假寝于厅事,忽梦巡街小吏告之曰:大将军迎驾,合伺于道左。任即奔诣通衢之侧,兵骑数千已直北而去,旌旗部伍,异常严整,戈甲之盛,首尾十馀里不绝。久之,介金曳地者千数,拥白马朱缨、金甲一人,五䌽日月旗,罗列以从。任鞠躬,两食顷,队仗方绝。问报者:大将军为谁。云:是法定寺后李将军也。既觉,流汗浃体,想其所睹,犹历然在目。是岁,余奉诏青城,修斋话其事。
《北梦琐言》:福建道,以海口黄崎岸,横石巉峭,常为舟楫之患。闽王琅琊王审知,思欲制置,惮于力役。乾宁中,因梦金甲神,自称吴安王,许助开凿。及觉,话于宾僚,因命判官刘山甫,躬往设祭,具述所梦之事。三奠未终,海内灵怪俱见。山甫乃憩于僧院,凭高观之,风雷暴兴,见一物,非鱼非龙,鳞黄鬣赤。凡三日,风雷止霁,已别开一港,甚便行旅。当时录奏,赐号甘棠港。《全唐诗话》:沈彬,字子文,高安人也。天性狂逸,好神仙之事。少孤,西游,以三举为约,常梦著锦衣贴月而飞。识者言,虽有虚名,不入月矣。
郑还古初娶柳氏女,嘉会之初,梦娶房氏。后柳卒,再娶东都李氏,属房直温,为东洛少尹李之舅也。礼宴皆房主之,始知旧梦之前定也。
《十国春秋·吴越·曹圭传》:圭父信知嘉兴监事,圭之将生也,信梦一丈夫谓曰:我当为尔子,有二千石。已而生圭。圭少负胆气,唐末,事武肃王,为嘉兴都将。淮南兵围嘉兴,圭与族人师鲁环城固守。淮人望气者,曰:此虽孤城,中有贵人,未可图也。是时,戎马充斥,昼夜戒严。圭日与师鲁登城楼,张乐豪饮,矢石交下,处之晏如。未几,围解。
《稽神录》:伪吴春坊吏郭仁表,居冶城北。甲寅岁,因得疾,沈痼,忽梦一道士,衣金花紫帔,从一小童,自门入,坐其堂上。仁表初不甚敬,因问疾何时可愈。道士厉色曰:甚则有之。既寤,疾甚。数夜,复梦道士至。因叩首逊谢。久之,道士色解,索纸笔。仁表以为将疏,方即跪奉之。道士书而授之,其辞曰:飘风暴雨可思惟,鹤望巢门敛翅飞。吾道之宗正可依,万物之先数在兹。不能行此欲何为。梦中不晓其义,将问之,童子摇手曰:不可。因拜谢。道士自西北而去,因而疾愈。
进士谢谔,家南康,舍前有溪,常游戏之所也。谔为儿时,尝梦浴溪中,有人以珠一器遗之,曰:郎吞此,则明悟矣。谔度其大者不可吞,即吞细者六十馀颗。及长,善为诗。进士裴说,为选其善者六十馀篇行于世。江南司农少卿崔万安,分务广陵,尝病,苦脾泄。其家人祷于后土祠。是夕,万安梦一妇人,珠珥珠,履衣五重,皆编贝玉为之。谓万安曰:此病可治。今以一方相与,可取青木香肉豆蔻等,分枣肉为丸米,饮下二十丸。又云:此药大热,疾平即止。如其言,服之,遂愈。
江南有李令者,累任大邑,假秩至评事。世乱,年老,无复宦情。筑室于广陵法云寺之西,为终焉之计。尝梦束草加首,口御一刀,两手各持一刀,入水而行,意甚异之。俄而孙儒陷广陵,儒部将李琼屯兵于法云寺,恒止李令家父事令。及儒死,宣城裨将马殷、刘建封辈率众南走,琼因强令俱行。及殷据湖南,琼为桂管观察使,用令为荔浦令,则前梦之验也。
江南陆洎为常州刺史,不克之任为淮南副使,性和雅重厚,时辈推仰之。副使李承嗣与之尤善。乙丑岁九月,承嗣与诸客访之,洎从容曰:某明年此月,当与诸君别矣。承嗣问其故,答曰:吾向梦一骑兵召去,止大明寺西,可数里,至一大府,署曰阳明府。入门西序,复由东向大门,下马入一室中。久之,吏引至阶下门中,有二绿衣吏,捧一案,案上有书。一紫衣秉笏取书,宣云:洎三世为人,皆行慈孝,功成业竟,并受此官。可阳明府侍郎,判九州都监事。来年九月十七日,本府上事。复以骑送归。奄然遂寤。灵命已定,不可改矣。诸客默然。至明年九月日,使候其起居。及十六日,承嗣复与向客候之。谓曰:明日,君当上事,今何无恙也。洎曰:府中已办明,当行也。承嗣曰:吾尝以长者重君,今无乃近妖乎。洎曰:惟君与我有缘,他日必当卜邻。承嗣默然而去。明日遂卒,葬于茱萸湾。承嗣后为楚州刺史,卒,葬于洎墓之北。《广异记》:江南太子校书周延翰,性好道,颇修服饵之事。尝梦神人以一卷书示之,若道家之经,其文皆七字为句。惟记其末句云:紫髯之畔有丹砂。延翰寤而自喜,以为必得丹砂之效。后从事建业,卒,葬于吴大帝陵侧,无妻子,惟一婢,名丹砂。
《稽神录》:王瞻罢任归建业,泊舟秦淮,病甚,梦朱衣吏执牒至,曰:君命尽,已奉诏召君。瞻曰:命不敢辞,但舟中狭隘,欲宽假之,使得登岸卜居,无所惮也。吏许诺,以五日为期。曰:至期平旦,当来也。既寤,便能下床自出,僦舍营办凶具,教其子哭踊之节,召六亲为别。至期,登榻安卧,向曙乃卒。
伪吴玉山主簿朱拯,赴选至扬都,梦入官署堂上,一紫衣正坐旁,一绿衣紫衣起,揖拯曰:君当以十千钱见与。拯拜,许诺。遂寤。顷补安福令。既至,谒城隍神庙宇,神像皆如梦中。其神座后屋漏梁坏,拯叹曰:十千,岂非此耶。即以私财葺之,费如其数。
江南戎帅韦建,自统军除武昌节度使。将行,梦一朱衣人导,从数十,来诣韦曰:闻公将镇鄂渚,仆所居在焉。栋宇颓毁,风雨不蔽,非公不能为仆修完也。韦许诺。及至镇,访之,乃宋无忌庙。视其像,即梦中所见。因新其庙祠,祀数有灵验云。
寿春屠者郑就,家至贫,尝梦一人,自称廉颇。谓就曰:可于屋东掘地,取吾宝剑,当令汝富。然不得改旧业。就如其言,果获之。踰年,遂富。后泄其事,于是失剑。《十国春秋·蜀山行章传》:高祖围成都日,忽梦一青衣神,大张其口。问于行章,行章对曰:青衣,蜀地名也。垒内故有青衣祠。今成都易子而食,守陴而哭,祠庙不祀久矣。神张口者,是土地求飨于公尔。启唇齿而露心腹之兆也。已而,逾十日,成都果降。
《吴高祖世家》:天祐五年初,徐温常夜梦入宫,见白龙绕殿柱。诘旦,见隆演白衣,拥柱而立。心异之。至是得嗣立。
《录异记》:前源洲中令宗夔光,天戊寅岁,梦一万斤,称如此者三。度挂称于楼屋脊桁之上,俄而桁称俱折,心甚恶之。是岁十月八日戊申,薨,时年六十有一。《五代史·范延光传》:延光为天雄军节度使。尝梦大蛇自脐入其腹,半入而掣去之,以问门下术士张生,张生赞曰:蛇,龙类也,龙入腹中,王者之兆也。张生自延光微时,言其必贵,延光素神之,常置门下。言多辄中,遂以其言为然,由是颇畜异志。
《十国春秋·前蜀·刘赞传》:赞幼文思迟钝,日祷天,乞文才。忽梦吞小金龟一枚,文章大进。乾德时,官嘉州司马。后主荒淫无节,日与近臣潘在迎辈宴饮亵慢。赞献陈后主三阁图,并作歌以讽。后主不之罪,而亦不能用也。未几,迁学士。一日吐金龟,投水中。无何,卒。《北梦琐言》:丁会为昭义节帅,常惧梁祖雄,猜疑忌功臣。忽谓敬翔曰:吾梦丁会在前祗候,吾将骑马,欲出圉,人以马就台,忽为丁会跨之以出。时梦中,怒叱喝数声,因惊觉,甚恶之。是月,丁会举潞州,军民归江东矣。
《传载略》:武肃王尝时诣诸院,孙敏利者,老姥,监直听更。一宵,银枝灯有大蜥蜴,沿油缸而吸。视之将竭,倏然不见,亦不为意。明日,王曰:昨夜梦麻膏充肠而饱,是何祥也。宫中或有对者,王亦微哂而巳。
《玉溪编事》:王蜀员外郎刘檀,本名审义。忽梦一孝子引,令上檀香树,而谓曰:君速登。刘乃登,遂向怀中出绯衣,令服之。觉,因改名檀。未及一年,蜀郡牧请一杜评事充倅职,奏授殿中侍御史,内供奉赐绯。敕下,杜丁忧不行。杜遂举刘于郡侯,郡侯乃奏檀而所授官与杜充。奏拟,无别。是时刘方闲居,力困。杜因遗刘新绯公服一领,果徵梦焉。
《幸蜀记》:昶,字保元,知祥第三子。母李氏,雍顺公主之媵。尝梦大星自天坠落其怀,以告公主。曰:此婢有福相,当生贵子。
《蜀梼杌》:潘炕嬖于美妾解愁,恙成疾,解愁姓赵氏,其母梦吞海棠花蕊而生,颇有国色,善为新声。
《录异记》:礼部尚书庾朴,举进士时,甚有声称。方就策名,梦入桂宫折得桂枝将归,人间视之,已焦枯矣。俄而下第。是岁,婚归氏,亲迎之。后旬日间,窃视归氏额上指许常涂艺油,问之,云:小年为火所烧,有痕而无发也。故又名桂娘子。竟不登第也。
《江南别录》:烈祖升为义祖所养,义祖梦为人引临大水中,黄龙数十,令义祖捉之。义祖获一龙而寤。明旦,乃得烈祖。
《十国春秋·何致雍传》:致雍,贾人子也。幼而英爽好学,常随从父泊舟皖口。从父梦有人若官吏状,乘马冠盖,数往来岸侧,点录舟中人物之籍。俄,一人自后呼曰:何仆射在此,勿遽惊之。对曰:诺,不敢。已而从父寤,访舟中人,无一何姓者。翼日,风涛大作,旁舟多覆没,惟致雍舟如故。从父谓致雍曰:我家世贫贱,吾复老矣,何仆射必汝也。善自爱。未几,致雍受知武穆王,起家节度判官。及王开国,除致雍户部侍郎、翰林学士。文昭王为武安节度使,复改致雍判官,累职检校仆射。卒于官,竟如皖口神之言。致雍善文章,所著天策寺碑,楚人常称道。
《荆南武信王世家》:初王常从梁太祖出征,引军旦发至逆旅,未晓。有妪秉烛而迎,执礼甚谨。王疑之。妪曰:适梦金甲神排户呼曰:有王者来,宜速起。将军得非其人邪。王大悦而去,卒符其言。
《吴徐善传》:善,洪州人也。秦裴拔洪州,善有女弟,擅殊色,为军校所,得强纳币焉。已竟挟之去,善诣广陵白其事。是时,烈祖府庭甚严,布衣游士,经岁不得一见。而善始至白沙,烈祖夜梦神告曰:江西秀才徐善见公,今在白沙逆旅矣。其人,良士也。且有情事未申,宜厚遇之。烈祖旦即遣骑迎善。既至,礼优渥,因具述女弟被掠状,烈祖命购赎归。
《杨廷式传》:廷式雅善占梦。县令毛贞辅者,谒选广陵,一夕梦口中吞日,既寤,腹犹热。问廷式。廷式曰:此梦甚大,非君所能当。若以君而言,宜为赤乌场官也。已而果然。
前蜀僧贯休,绘罗汉一十六身,并一佛,二大士像,皆作古野之貌,不类人间。或曰:梦中所睹,觉后图之。谓之应梦罗汉。
《吴越武肃王世家》:长兴二年冬,王昼寝,梦青衣人捧簿书以前,告曰:大王明年钱塘官满。及寤,颇恶之。《册府元龟》:赵莹,字元晖,华阴人。解褐为康延孝从事。后唐同光中,延孝镇陕州,会庄宗伐蜀,命延孝骑将。将行,留莹监修金天神祠。功既集,忽梦神召于前亭,待以优礼。乃谓莹曰:公富有前程,所宜自爱。因遗一剑一笏。觉而骇异。后为中书令,出为晋昌节度,移镇华州,入为开府尹,复相位,加弘文馆大学士。
崔棁为太常卿,尝自语于知友云:某少时梦二人前引行路,一人计地里,曰:一舍矣,可以止。一人曰:此人当更进三十有八里。复行如所言,二人偕止之。俄而惊觉。棁尝识是梦,以为定命之限。故六十有七,请退。明年,果终焉。
《十国春秋·楚·何仲举传》:仲举营,道人也。美姿容,俊迈绝伦。少时,母尝梦挟仲举入月。年十三,家贫,输税不及限。李弘皋为营道令,怒之,命荷校系狱中。或言:仲举雅能文,且工敏。弘皋遽召,问曰:若能诗,吾当贷汝。仲举援笔立就,弘皋大惊异,延之厅事,与讲钧礼。仲举由是锐意力学。天成中,入洛,会秦王从荣,为河南尹,倾身下士。仲举与张抗、江文蔚同游其门,踰年,遂登进士第。
《册府元龟》:马引孙,后唐明宗朝为潞王河中从事。天成中,尝计事赴阙,宿于逻店。其地有上逻神祠,夜梦神人见召,待以优礼,手授二笔,其笔一大一小。觉而异焉。及潞王即位,以引孙为翰林学士。引孙以为契鸿笔之兆,旋知贡举。私自谓曰:此二笔之毕应也。及拜平章事,上事中堂吏奉二笔,熟视,大小如昔时梦中所授者。引孙始悟,冥数有定分也。
《宋史·范质传》:质字文素,大名宗城人。父守遇,郑州防禦判官。质生之夕,母梦神人授以五色笔。九岁能属文,十三治《尚书》,教授生徒。后唐长兴四年举进士,其后登相位,为太子太傅,封鲁国公。
《册府元龟》:晋高祖初为河东节度,后唐末,帝出师重围晋阳。帝遣心腹何福,单骑求援北蕃。蕃王自将诸部赴之,不以缯帛,不以珠玉,若响应声。谓福曰:吾已兆于梦,皆上帝命我,非我意也。时援兵未至,唐将张敬达引军逼城,设栅栅,将成,忽有大风雨暴起,栅无以立。后筑长连城,城欲就,又为水潦所坏。城竟不能合。
永帝为护国军节度使。一日,梦明宗召至寝门,与宋王各剃头而退。及寤,以问宾吏,皆无对者。时盐推官李专美在座,屏人谓帝曰:将来嗣主,必明公也。帝心喜之。
《南唐近事》:烈祖尝昼寝,梦一黄龙缭绕殿槛,鳞甲炳焕,照耀庭宇,殆非常状。逼而视之,蜿蜒如故。上既寤,使视前殿,即齐王凭槛而立,侦上之安否。问至止时刻,及视向背,皆符所梦。上曰:天意谆谆,信非偶尔。成吾家事,其惟此子乎。旬月之间,遂正储位。齐王,即元宗居藩日,所封之爵也。
烈祖辅吴,将有禅让之事,人情尚怀彼此,一二不乐。周宗请之,上曰:吾夜梦为人引剑斩吾之颈,意所恶之。宗遽下阶拜贺曰:当策立耳。居数日,而内禅。《册府元龟》:晋李专美,字翼商,京兆人。后唐末,帝镇凤翔,专美为记室。在岐下,曾梦具裳简立嵩山之顶。及为端明殿学士,与李崧同列,而班在其上。以所梦告崧,且曰:某非德非勋,安可久在此秩,居吾子之首乎。因恳求他官,寻移宣徽使。
《玉溪编事》:西蜀将王晖任集州刺史,城中无水泉,值岐兵攻城,且绝其水路,城内焦渴。王公乃中夜祈请神祇。及寐,梦一老父告曰:州狱之下,当有灵泉。王惊寤。迟明,亟命操锸于所止之处掘之,乃有泉流。居人蒙活甚众。岐兵以城中无水,将坐俟其毙。王公命汲泉水于城,扬而示之。其寇乃去。是日,神泉亦竭。《马令·南唐书·马仁裕传》:仁裕,字德宽,北平王燧之后。遇乱,徙居彭城,世为将。仁裕母方娠,梦人谓曰:北平来归。及生,有紫气满庭。数岁,学兵书,若成诵然。陆游《南唐书·徐游传》:游,知诲子也。徐锴属疾,忽梦巨人持大铁取己及兄铉并游,同纳中,锴与游皆坠地,而铉独否。俄,锴游皆以疾卒云。
《申屠令坚传》:令坚寐,则梦与人𩰚,大呼而寤,乃聚侍婢歌舞,喧笑达旦,始能寐。至是,若与人搏击于帐中者,踰时而卒。
《十国春秋·吴越·皮光业传》:光业微时,梦亭上木偶人皆列拜,觉而自负。
《前蜀王承肇传》:承肇,宗侃第三子也。生于雅州,小字獦獠儿。初,宗侃妻崔氏,梦一人峨冠裒袖,自称周公山神,牵五色兽,逼其衣,遂孕承肇。居数年,有异人崔和尚者,见承肇,抚其背曰:老僧所居周公山,佳气减半,乃孕灵于此邪。此子,麒麟之精也,必为王者之瑞。承肇颇通兵法,后累官武定节度使,加太尉。国亡,降唐,为行军司马。
《后蜀侯弘实传》:弘实,千乘人也。幼而家贫,年十三,假寐檐下,会暑月,大雨,有虹自黄河饮水,俄贯弘实口,良久始没。母见而奇之。及觉,问弘实有异否。对曰:适梦濡河取水,果腹而归。
《册府元龟》:李郁为光禄卿,一日昼寝,梦食豆枣。觉而有疾。谓其亲友曰:尝闻枣字重来,呼魂之象也。余神气逼抑,将不免乎。天福五年夏,卒。
《稽神录》:江南大理司直邢陶,癸卯岁,梦人告云:君当为泾州刺史。既而为宣州泾县令。考满,复梦其人告曰:宣州诸县官人,来春皆替,而君官诰不到。邢甚恶之。至明年春,罢归,有荐陶为水部员外郎。牒下而所司失去,复请。二十馀日,竟未拜,而卒。
《册府元龟》:赵上交仕晋为御史中丞。天福九年,少帝禦契丹于澶渊,上交从行。忽中夜,梦有一女子为人设筮,上交问曰:此行,主上栉风沐雨,百官暴露营野,契丹几时当北去也。女子曰:十二月五日也。俄见女子袒衣,身有金甲,类将军之状。上交骇而寤,以告同列。咸曰:此真异梦,不可轻为占测,当共志之。时虏去,驾还,俱不以是日。及十二年正月朔日,契丹至浚北郊,百官素服序列以朝之。虏长被狐裘跨马,驻层阜之上,令百官去缟,具常服,谓曰:尔辈无惧,吾亦人也。因开襟,示所擐之甲。且云:我昨来,特制此为南讨也。盖虏情多忌,常欲明其有备尔。时上交为御史中丞,首引百官,见其事,具省前梦。退谓旧同列曰:虏生北方,禀阴气,女子象。通卜筮者,以多算也。此日乃明其应异乎。及契丹北还,果以十七日也。
《马令·南唐书·宋齐丘传》:齐丘少时,曾梦乘龙上天,凡文武百司,皆布朋党。及国家多难,因欲遂其窥窃之计,卒以此败。
《茅亭客话》:伪蜀眉州下方埙民,姓家氏名居泰,夫妻皆中年,唯一男。既冠,忽患经年羸瘠,日加医药,无复瘳减。父母遂虔诚置《千金方》一部于所居阁上,日夜焚香,望峨眉山告孙真人,祷乞救护。经旬馀,一夕,夫妇同梦白衣老翁云:汝男是当生,时授父母气数较少。吾今教汝,每旦,父母各呵气,令汝男开口而咽之。如此三日,汝男当愈。夫妇觉而皆说,符协如一,遂冥心依梦中所教。初则骨未始壮,次乃能食而行,积年诸苦顿愈。后冠褐入道,常事真人无怠焉。
《册府元龟》:马重绩为司天监,梦游昆崙山,与上仙语言。觉,具述其事。夜未央,无病而卒。
李周为权开封尹。将卒,梦焚旌旗与铠甲,繇是叹息,有归休之意。三上章,不得谢。年七十四,卒。帝闻其忠慎廉洁,无积财,叹息久之。
《十国春秋·后蜀·辛寅逊传》:寅逊拜司门郎中,知制诰中书舍人,出知武信军府,加史馆修撰,改给事中与修《前蜀书》。寅逊常梦掌中抽笔,占者曰:君必作学士矣。未几,迁翰林学士。寅逊六七十岁时,居青城山道院,院有塑像黄姑者。一夕,见梦于寅逊,谓曰:汝可食杏仁,令汝聪利,老而弥壮。故有道性,又不终在此山。须出山佐理当代。寅逊梦间拜请其法,则与《怡神论》所载略同。及寤,检其方,逐日服之,以至延上寿。《宋史·李涛传》:汉祖以涛堪任宰辅,拜中书侍郎兼户部尚书、平章事。隐帝即位,杨邠、周祖共掌机密,史弘肇握兵柄,与武德使李邺等中外争夺,互作威福。涛疏请出邠等藩镇,以清朝政。隐帝不能决,白于太后,太后召邠等谕之。反为所搆,免相归第。时中书厨釜鸣者数四,涛昼寝閤中,梦严饰厅事,群吏趋走,云迎新宰相带诸司使,既寤,心异之。数日涛罢,以邠为相兼枢密使。《册府元龟》:徐台符为兵部尚书、翰林学士承旨,与太子太傅李崧为执友。崧为苏逢吉、史弘肇所搆,乾祐三年秋,梦崧谓曰:予之冤横,得请于帝矣。及苏史诛并枭首于市,当崧所诛之地。
高祖镇太原,周太祖握蕃汉兵要,尝侍帐中,参决戎政。时令少帝监符玺,颇相戏狎。暨从征邺城,旦夕同侍。一日诘旦,语太祖曰:我夜来梦尔为驴,负我升天。既舍尔乘,俄变为龙,舍我南去,何祥也。笑而言曰:公为驴作少,意智勿空。见玩抚掌,而罢为左卫大将军。高祖欲改年号,中书进拟乾和二字,高祖改为乾祐,与帝名相符。帝微有风痰,每连唾不止,目多闪掣。即位之始,遽无恙。
《南唐近事》:李徵古,宜春人也。少时贱游,尝宿同郡潘长史家。是夜,潘妻梦门前有仪注鞍马,拥剑衙队,约二百人,或坐或立,且云:太守在此,洎见乃寓宿秀才。觉后,言于潘,曰:此客非常人也。妾来晨,略具饯酒一钟,赠之金扼腕,曰:郎君他日富贵,慎勿相忘。李不可知也。来年至京,一举成名,不二十年,自枢密副使,除本州刺史。离阙日,元宗赐内库酒二百瓶。
《清波杂志》:五代时,有僧某卓庵道边,艺蔬丐钱,一日昼寝,梦一金色黄龙,食所艺莴苣数畦。僧寤,惊,且曰:必有异人至。已而见一伟丈夫,于所梦之所,取莴苣食之。僧视其状貌凛然,遂摄衣延之,馈食甚恭。顷刻告去。僧嘱之曰:富贵无相忘。因以所梦告之,且曰:公他日得志,愿为老僧只于此地,建一大寺。伟丈夫乃艺祖也。既即位,求其僧,尚存。遂命建寺,赐名普安都。人称为道者院,则寿圣皇帝王封之名,已兆于此。《宋史·高防传》:汉祖召防赴太原,加检校金部郎中。乾祐初,授屯田员外郎,改浚仪令。时杨邠用事,与防有隙,未几,免职。居数月,梦一吏以白帕裹印,自门入授防,防寤而思曰:白主刑,吾当为主刑官乎。俄而周祖即位,起为刑部员外郎,吏赍印至,一如梦中所睹。《马令·南唐书·柴克宏传》:常州有隋末陈杲仁祠,杲仁见梦于克宏,曰:吾以阴兵助尔。及战,有黑牛二头,冲突越兵,克宏继之大败越人,俘馘甚众。克宏奏封杲仁为武烈大帝。
《潘佑传》:佑自言,其母方娠,梦古衣冠人告曰:我,颜延之也。与夫人为子。及生七岁,始能语,曰:儿误伤白龙,为上帝所罚也。因吟诗曰:只因骑折玉龙腰,谪在人间三十六。至是,果以三十六岁卒。
《伍乔传》:乔,庐江人也。性嗜学,以淮人无出己右者,遂渡江入庐山国学,苦节自励。一夕,见人掌自牖隙入,中有读易二字,倏尔而却。乔默审其祥,取《易》读之,探索精微,迨数年,山下有僧,夜梦人指大星曰:此伍乔星也。僧与乔初不相知,达旦,入国学访问,得乔,喜甚。勉之进取。乔以匮乏告僧,辄罄橐予之。
《册府元龟》:周王峻为枢密使,梦被官府追摄入司簿院。既寤,心恶之。以是尤加狂躁,寻被诛死。
周和凝,年十七举明经。至京师,忽梦人以五色笔一束与之,谓曰:子有如此才,何不举进士。自是才思敏赡。后至宰相,罢为太子太傅,卒。
王仁裕,字德辇,天水人。少孤,不从师训。年二十五,一夕,梦割其肠胃,引西江水以浣之。又睹水中沙石,皆有篆文,因取吞之。及寤,心意豁然。自是文性甚高。后为兵部尚书、太子少保卒。
陆游《南唐书·刘仁赡传》:元宗闻仁赡死,哭之恸,赠太师中书令,谥忠肃。叹曰:仁赡有知,其肯舍我而受周命耶。是夕,梦仁赡若拜谢庭中,加封卫王。
《宋史·方技传》:王处讷,河南洛阳人。少时有老叟至舍,煮洛河石如面,令处讷食之,且曰:汝性聪悟,后当为人师。又尝梦人持巨鉴,星宿灿然满中,剖腹纳之,觉而汗洽,月馀,心胸犹觉痛。因留意星历、占候之学,深究其旨。
《南唐近事》:冯𠊨,即刑部尚书谧之子也。举进士初,年少,众誉籍籍,以为平折丹桂。秋赋之间,僎一夕,梦登崇孝寺,幡刹极高处,打方响。先是,徐幼文能圆梦。遂诣徐请圆之。徐曰:虽有声价,至下地。洎来春,𠊨俄成名于侍郎韩熙载榜下。或有责徐之言谬者,徐曰:诚如吾语,后当知之。放榜数日,中书奏主司取士不当,遂追榜御试,冯果覆落。
《十国春秋·后蜀·后主本纪》:广政二十三年十二月,皇太后梦青衣神自言,宫中卫圣龙神,乞出居于外。乃命建堂于昭觉寺庑下,迁神出居之。
《马令·南唐书·罗颖传》:颖初就举金陵试销刑鼎赋,儒术之本论,有司以邓及为第一,颖为末缀。榜既上,后主迁颖第二,手笔圈其名颖。是夕,梦黑气环身,有长人自上挽而出之。
《十国春秋·吴越·吴程传》:程在东越,以父荫不事,苦学。有谓程曰:观子骨法,与群儒类,但恨他日登将相,不长谈论耳。程自是颇勤学文。穆王时,西府院官滕携者,常梦程化为赤龙,望南方而去。携因语梦于人曰:吴氏子,非我所测也。及为福州,始验其兆。乾德初,程梦一羽人,布策于前,曰:计子之算,而所遗者三。后三年,程卒,年七十有三。王命复原官,谥曰忠烈。
《南唐近事》:程员举进士,将逼试,夜梦乌衣吏及门,告员曰:君与王伦、廖衢、陈度、魏清,并已及第。员梦中惊喜,理服驰马,诣省门,见杨遂、张观、曾顗立街中,谓曰:榜在鸡行,何忽至此。员怅然而觉,秘不敢言。其年,考功员外郎张秘权知贡举,果拔杨遂等三人。员辈卒无徵,既而内降御札,尚虑遗贤,命张洎舍人取所试诗赋付中书重定,务在精选。洎果取员等五人,附来春别榜及第。明年,岁在癸酉也。
《江表志》:后主嗣服之初,夜梦有羊据文德殿,御榻而坐,甚恶之。洎乙亥冬,太祖吊伐之初,首命吏部郎中杨克让知府事,故已阴数定也。
《宋史·湖南周氏世家》:周行逢,子保权,年十一。初,行逢疾且亟,召将校托保权曰:吾部内凶狠者诛之略尽,惟张文表在焉,吾死,文表必乱。诸公善佐吾儿,无失土宇,必不得已,当举族归朝,无令陷于虎口。行逢卒,明年春,文表果自衡州举兵据潭州,将取朗陵,保权遣其将杨师璠悉众以禦文表,保权泣谓众曰:先君可谓知人矣。今坟土未乾,文表构逆,军府安危,在此一举,诸公勉之。众皆感愤,遂破其众于平津亭,擒文表脔而食之。初,文表将攻长沙,犹豫未决,有小校梦文表龙出领下,明日以告,文表喜曰:天命也。及败,枭首于朗陵市。
《马令·南唐书·黄载传》:载游湘潭州,将辟致庠序,诸生醵会市羊,以备馔。载梦一羊前跪请命。晨出,见羊跪伏如所梦。载以己缗偿诸生,而畜其羊。
《十国春秋·南唐·徐锴传》:先是宋师伐江南,金陵将陷,有梦四角女子行空中,以巨筛簸物散落,如豆著地,皆成人形。或问之,对曰:此当死于难者。后见一金紫贵人坠地,云:此徐舍人也。既寤,异之。及旦,则闻锴死矣。
《聂绍元传》:绍元,字伯祖。母程有娠,梦天人指其腹曰:此子当證道果。及生而颖达,有异群儿。长好书史,尤精老庄文列。一日,诣金陵,师道士高朗昭受戒箓。是夕,梦入一城有朱衣者,凭几谓绍元曰:此司录之所也。可自阅籍。籍云:聂绍元,十八入道,二十授上清秘法,二十六又往南岳。遂掩卷而寤,久之还,问政山筑室以居,自号无名子。时后主酷好浮屠,学黄冠辈多落须发以趣之。绍元上疏切谏。居无何,病卒。卒之日,四鹤集于屋,又神光从空而下。望见者,疑为火所焚。是日,有人见绍元与三道士,绯绿乘马,从者数十辈,南去。绍元曰:吾往南岳矣。
《辽史·太祖本纪》:太祖,德祖皇帝长子,母曰宣简皇后萧氏,唐咸通十三年生。初,母梦日堕怀中,有娠。及生,室有神光异香。
《韩延徽传》:延徽南奔,太祖梦白鹤自帐中出;比还,复入帐中。诘旦,谓侍臣曰:延徽至矣。已而果然。
《后妃传》:圣宗钦哀皇后萧氏,后母尝梦金柱擎天,诸子欲上不能。后后至,与仆从皆升。异之。
《张俭传》:俭,宛平人,性端悫,不事外饰。统和十四年,举进士第一,调云州幕官。故事,车驾经行,长吏当有所献。圣宗猎云中,节度使进曰:臣境无他产,惟幕僚张俭,一代之宝,愿以为献。先是,上梦四人侍侧,赐食人二口,至闻俭名,始悟。召见,容止朴野;访及世务,占奏三十馀事。由此顾遇特异,践历清华,号称明干。《耶律乙辛传》:乙辛初慧黠。尝牧羊至日昃,迭剌视之,乙辛熟寝。迭剌触之觉,乙辛怒曰:何遽惊我。适梦人手执日月以食我,我已食月,啖日方半而觉,惜不尽食之。迭剌自是不令牧羊。
《焚椒录》:懿德皇后萧氏,为北面官南院枢密使惠之少女。母耶律氏,梦月坠怀,已复东升,光辉照烂,不可仰视。渐升中天,忽为天狗所食。惊寤而后生。时重熙九年五月己未也。母以语惠,惠曰:此女必大贵而不得令终。且五日生女,古人所忌,命已定矣。将复奈何。《宋史·吴越世家》:废王倧,长子惟治。初镇四明,尝梦神人被甲,自称西岳神,谓惟治曰:公面有缺文,即捧土培之。后领华州节钺三十年。
《孙承祐传》:承祐,钱塘人。俶纳其姊为妃。承祐少时,尝梦神人以蓍草一本,增其一而授之。祐既寤,以语所亲曰: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今增其一,我寿止于此乎。果五十而卒。
《董遵晦传》:遵晦,父宗本,为随州刺史。太祖微时,客游至汉东,依宗本,而遵晦凭藉父势,太祖每避之。遵晦尝谓太祖曰:每见城上紫云如盖,又梦登高台,遇黑蛇约长百尺馀,俄化龙飞腾东北去,雷电随之,是何祥也。太祖皆不对。他日论兵战事,遵晦理多屈,拂衣而起。太祖乃辞宗本去,自是紫云渐散。及即位,一日,便殿召见,遵晦伏地请死,帝令左右扶起,因谕之曰:卿尚记往日紫云及龙化之梦乎。遵晦再拜呼万岁。《儒林传》:辛文悦者,不知何许人。以《五经》教授,太祖幼时从其肄业。周显德中,太祖历禁卫为殿前都点检,节制方面。文悦久不获接见,一日,梦邀车驾请见,既拜,乃太祖也。太祖亦梦其来谒,因令左右寻访,文悦果自至,太祖异之。及登位,召见,授太子中允,判太府事。开宝三年,出知房州。时周郑王出居是州,上以文悦长者,故命焉。文悦后累迁至员外郎。
《翰府名谈》:陈希夷先生,每睡则半载,或数月,近亦不下月馀。赠金励睡诗曰:常人无所重,惟睡乃为重。举世皆为息,魂离神不动。觉来无所知,贪求心愈动。堪笑尘中人,不知梦是梦。又曰:至人本无梦,其梦乃游仙。真人本无睡,睡则浮云烟。炉里近为药,壶中别有天。欲知睡梦里,人间第一元。又尝题石水涧曰:银河洒落翠花冷,一派回环湛晚晖。几恨却为顽石碍,琉璃滑处玉花飞。又题西峰曰:为爱西峰好,吟头尽日昂。岩花红作阵,溪水绿成行。几夜碍新月,半山无夕阳。寄信嘉遁客,此处是仙乡。又华山曰:半夜天香入岩谷,西风吹落岭头莲。空爱掌云侵碧汉,无人曾叹豆灵仙。
《乘异记》:陶谷少时,梦为吏追去,云:奉符换眼。吏附谷耳求钱安第一等眼,谷不应,又安第二等眼,又不应。吏曰:只得第三等眼矣。既觉,眼睛深碧色。后遇善相道士陈紫阳,相谷曰:一双鬼眼,固当清贵,然不至大位也。后果然。
《乐善录》:淳于棼尝昼寝,梦二紫衣吏,引自宅南古槐下入,俄至一城重楼杰阁,金题其榜曰大槐安国。既入城,又见一吏迎揖曰:驸马远来,且少憩于此,此东华馆也。居数日,王引见,一见大悦,即以公主名瑶芳者,妻之。未几,出典南柯郡,政大举,王甚礼焉。在任凡二十年许,生男子五人,女子二人。无何,主卒,方悲恸间。忽然惊觉,乃知是梦。立命发掘其槐下,果有一穴,中有一台,色赤如丹,二大蚁处之,即所谓大槐安国都邑也。又穷其穴直上南枝,即棼所典南柯也。棼大骇异,复命掩之。
《宋史·荆南高氏世家》:梁延嗣,京兆长安人。少事高季兴,入宋为濠州防禦使,尝暴疾,禳于城隍神,是夕,梦神人告以九九之数,俄疾愈。开宝九年,卒,年八十一。《后妃列传》:李贤妃,真定人,乾州防禦使英之女也。太祖闻妃有容德,为太宗聘之。开宝中,封陇西郡君。太宗即位,进夫人。生皇女二人,皆早亡,次生楚王元佐。妃尝梦日轮逼己,以裾承之,光耀遍体,惊而寤,遂生真宗。
《吴越世家》:俶,异母弟俨,判和州,赠昭化军节度。俨嗜学,博涉经史。少梦人遗以大砚,自是乐为文辞,颇敏速富赡,当时国中词翰多出其手。归京师,与朝廷文士游,歌咏不绝。
《安守忠传》:宋初为左卫将军,历濮州刺史。太平兴国初,知灵州,在官凡七年。雍熙二年,改知易州,徙夏州。每西戎犯边,战无不捷,录功就拜濮州团练使。端拱中,知沧州,改瀛州,兼高阳关驻泊部署,迁瀛州防禦使。初,守忠尝梦一濮字方丈馀,及领是郡几二十年,于是始悟。
《茅亭客话》:陵阳至道观主费禹圭,字天锡,文学优赡,时辈所称。伪蜀尝应进士,举名绚。或梦衣锦在井中,觉后自喜,曰:及第衣锦,游乡井尔。他日因与知军事推官苏协论,名第皆由阴注,凡举人将历科场,多有异梦。禹圭因言前梦,苏曰:非佳梦尔。衣锦井中,是文章未显之兆。费不悦。来春,果下第。归乡,因告苏,曰:人生百年,有如风烛,止可怡神养志,诗酒寄情,更不能为屑屑之儒,诚有云栖之志矣。苏曰:世禄暂荣,浮生如寄。唯登真履,道可后天为期也。某有竖子,虽愚,可教授之。即参政侍郎也。洎明年,圣朝伐蜀,苏上京,历任至太平兴国年中,授开封府司录参军,不禄,休,复尝读医书,云:人藏气,阴多则梦数,阳壮则梦稀,有梦亦不复记之。夫瞽者无梦,愚者少梦,故驺早百夕无一梦,乃知梦者,习也。又不独至人者哉。顷有一士人能原梦,遂撰一梦,请占之灾祥,皆验。他日告云:吾实无梦,向所梦,吾撰也。聊以试君皆验,何也。原梦者曰:意形于言,灾祥随之。何况梦笔梦松者乎。则知梦者,不可以一事推之尔。
《宋史·魏野传》:野,字仲先,陜州陕人也。世为农。母尝梦引袂于月中承兔得之,因有娠,遂生野。
《茅亭客话》:伪蜀举人张洸,字海上。雍熙丙戌岁,往嘉州谒平羌令。船次平羌溉下,夜泊,忽梦二人,容貌端俨,白衣华焕,于洸前,俯伏求救。洸觉,惟闻船栈下跳踯之声不已。视之,乃二鲤鱼焉。洸性躁急,不能容物,怒此鱼挠其寝,遂扶栈取鱼,弃于江中。既而就寝,复梦二白衣,持大蒜数头,恳谢而去。迟明,方悟向梦者,鱼也。至于平羌,因以梦告平羌令。令曰:君之梦,祥符也。放鱼所感,蒜者,算也。当延君算尔。洸至晚年,著《后隐书》三卷,亦纪梦鱼之事。享寿七十八而卒。《宋史·杨亿传》:亿,字大年,建州浦城人。祖文逸,南唐玉山令。亿将生,文逸梦一道人,自称怀玉山人来谒。未几,亿生,七岁,能属文,年十一,太宗召试授秘书省正字,淳化中,命试翰林,赐进士第,迁光禄寺丞。累迁工部侍郎。
《臧丙传》:丙,字梦寿。淳化二年,拜右谏议大夫,出知江陵府。年五十三,卒。丙旧名愚,字仲回。既孤,常梦其父召丙偶立于庭,向空指曰:老人星见矣。丙仰视之,黄明润大,因望而拜。既寤,私喜曰:吉祥也。以寿星出丙入丁,乃改名焉,至是无验。丙于礼不当更名,古人戒数占梦,无妄喜也。
《清波杂志》:淳化宰相张公齐贤,布衣时,常春游嵩岳,醉卧巨石上。梦人驱群羊于前,曰:此张相公食料羊也。既贵,每食数斤,犹未厌饫,健啖世无比者。此与唐赞皇李德裕,梦人谓平生合享万羊之兆符合。《宋史·真宗章献明肃刘皇后传》:刘皇后,其先家太原,后徙益州,为华阳人。祖延庆,在晋、汉间为右骁卫大将军;父通,虎捷都指挥使、嘉州刺史,从征太原,道卒。后,通第二女也。初,母庞梦月入怀,已而有娠,遂生后。《清波杂志》:曹武惠彬下江南,副帅欲屠城,曹力止之,曰:此已降,不可杀。曹后梦一人告之曰:汝能全江南一城人,帝乃赐汝城中人为汝子孙。故其后繁盛。今虽湮微,犹应出两府。曹泳景游,尝语此两府,其自期耶。
《宋史·方技传》:赵自然,太平繁昌人,家荻港旁,以鬻茗为业,本名王九。始十三,疾甚,父抱诣青华观,许为道士。后梦一人状貌魁伟,纶巾素袍,鬓发斑白,自云姓阴,引之登高山,谓曰:汝有道气,吾将教汝辟谷之法。乃出青柏枝令啖,梦中食之。及觉,遂不食,神气清爽,每闻火食气即呕,惟生果清泉而已。岁馀,复梦向见老人教以篆书数百字,寤悉能记。写以示人,皆不能识。或云:此非篆也,乃道家符箓耳。尝为《元道歌》,言修炼之要。知州王洞表其事,太宗召赴阙,亲问之,赐道士服,改名自然。
《贤奕编》:张忠定公咏守成都,尝梦谒紫府真君坐定,吏忽报:请到西门黄承事。真君降阶接之礼甚恭,且揖公坐承事之下,明日遣人诣西门,请黄承事。比至,果如梦中所见,公即以所梦告之,问:平日有何阴德,真君礼遇如此。承事云:无他长,唯每岁禾麦熟时,以钱收籴。至明年新陈未接之时,粜与细民,价值不增,升斗如故。公曰:此宜坐我上也。令二吏掖之,使端受四拜。承事名兼济,后裔繁衍,青紫不绝。
《宋史·凌策传》:策以右谏议大夫、集贤殿学士、知益州。初,策登第,梦人以六印加剑上遗之,其后往剑外凡六任,时以为异。
《杨砺传》:砺端拱初,真宗在襄邸,迁库部,充记室参军,赐金紫。初,广顺中,世宗节制澶州,砺贽文见之,馆接数日。世宗入朝,砺处僧舍,梦古衣冠者曰:汝能从乎。砺随往,睹宫卫若非人间,殿上主者秉圭南向,总三十馀。砺升谒之,最上者前有案,置簿录人姓名,砺见己名居首,因请示休咎。王者曰:我非汝师。指一人曰:此来和天尊,异日汝主也,当问之。其人笑曰:此去四十年,汝功成,予名亦显矣。砺再拜,寤而志之。砺初名励,以籍作砺,遂改之。至是,受命谒见藩府,归谓子曰:吾今见藩府襄王仪貌,即所梦来和天尊也。迁水部郎中。真宗尹开封,砺为推官。真宗尝问砺:何年及第。砺唯唯不对。后知其唱名第一,自悔失问,谓砺不以科名自伐,甚重之。历工部侍郎、枢密副使。卒,年六十九。真宗轸悼,谓宰相曰:砺介直清苦,方当任用,遽此沦谢。即冒雨临其丧。砺僦舍委巷中,乘舆不能进,步至其第,嗟悯久之。废朝,赠兵部尚书,中使护葬。《茅亭客话》:雍道者,名法志,东川飞乌县元和乡人也。人虽鄙朴,而性慕清虚。尝供养一石老君,及诵天蓬咒枕中经。因梦一道士云:雍法志,吾于汝处求钱三千贯文。法志辞贫,道士取石像前棕帚,云:但有患者,将此帚扫之,即愈。言讫而觉。因是乡里有患者,将帚扫之,应手立愈。里人相传,求医者填委。时郡城西南青羊宫,即老君降生之所。咸平中,兵火荡焚,唯降生元阳二台存焉。遗址荒圮,鞠为茂草。己酉岁,知州密直学士任公请重兴旧址,其殿东每夜闻钟声,不知所因。凿池,获一铜钟,扣之响三十馀里。士庶游观经春及夏。法志于宫门,见一小儿伛偻而行,以棕帚扫之,正腰而去。聚观者架肩接踵,礼法志为神仙。时起宫工匠辈,有腰脚手臂痛者,扫之皆愈。因是四远传云:雍道者扫,盲者能视,跛者能履。患者云集。有赍金守门经旬,未获扫者。所得钱帛,并送营造,所逾百日,因悦一妇人,潜出不归。患人稍稍不集,至是年冬,再来扫病,无应。自惭而遁。因诘其修造掌籍者钱,仅三千馀贯。正符梦中之数尔。
《青箱杂记》:李文定公迪,美须髯,未御试,一夕,忽梦被人剃削俱尽。迪亦恶之。有解者曰:秀才须作状元,缘今岁省元是刘滋,已替滋矣。非状元而何。是岁,果第一人。
《谈苑》:真宗临轩策士,夜梦下有菜,一苗甚盛,与殿基相高。及拆第一卷,是乃蔡齐。上见其容貌,曰:得人矣。特诏执金吾。七人清道,自齐始。
《宋史·礼志》:帝于大中祥符五年十月语辅臣曰:朕梦先降神人传玉皇之命云:先令汝祖赵某授汝天书,令再见汝,如唐朝恭奉元元皇帝。翼日,复梦神人传天尊言:吾坐西,斜设六位以候。是日,即于延恩殿设道场。五鼓一筹,先闻异香,顷之,黄光满殿,蔽灯烛,睹灵仙仪卫天尊至,朕再拜殿下。俄黄雾起,须臾雾散,由西陛升,见侍从在东陛。天尊坐,有六人揖天尊而后坐。朕欲拜六人,天尊止令揖,命朕前,曰:吾人皇九人中一人也,是赵之始祖,再降,乃轩辕皇帝,凡世所知少典之子,非也。母感电,生于寿丘。后唐时,奉玉帝命,七月一日下降,总治下方,主赵氏之族,今已百年。皇帝善为抚育苍生,无怠前志。即离坐,乘云而去。王旦等皆再拜称贺。即召旦等至延恩殿,历观临降之所,并布告天下。
[book_title]第一百五十卷
第一百五十卷目录
梦部纪事五
庶徵典第一百五十卷
梦部纪事五
《挥麈录》:章懿李后初在侧微,事章献明肃。章圣过阁中,欲盥手,后捧洗而前,上悦其肤色玉耀,与之言,后奏:昨夕忽梦一羽衣之士,跣足从空而下云:来为汝
子。时上未有嗣,闻之大喜,当为汝成之。是夕,召幸有娠,明年诞育昭陵。幼年,每穿履袜,即令脱去,尝跣步禁掖。宫中皆呼为赤脚仙人。盖古之得道李君也。《闻见杂录》:张文懿为射洪令时,出城,遇村寺老僧于道,邂逅过之,亦必出迎。文懿怪而诘之,僧曰:长官来则山神夜梦告某曰:相公至矣。一日复往,而僧不出。文懿曰:不出何也。僧谢曰:神不我告也。文懿以为诞,使僧问其所以夜梦。告曰:长官误断杀牛事,天符已下,不复相矣。文懿惊骇,省之,果尝有杀牛事也。遂复改正。明日,再过寺,僧复出,曰:昨夕山神云:长官复为相,明日当来,但减算尔。后文懿再入中书。
《宋史·王钦若传》:真宗尝梦神人言赐天书于泰山,即密谕钦若。钦若因言,六月甲午,木工董祚于醴泉亭北见黄素曳草上,有字不能识,皇城吏王居正见其上有御名,以告。钦若既得之,具威仪奉导至社首,跪授中使,驰奉以进。真宗至含芳园奉迎,出所上《天书再降祥瑞图》示百僚。钦若又言至岳下两梦神人,愿增建庙庭。及至威雄将军庙,其神像如梦中所见,因请构亭庙中。封禅礼成,迁礼部尚书。
《狄棐传》:棐子遵度,少颖悟,笃志于学。尤嗜杜甫诗,尝读其集。一夕,梦见甫为诵世所未见诗,及觉,才记十馀字,遵度足成之,为《佳城篇》。后数月卒。
《曹光寔传》:光寔,从子克明字尧卿。既生,会敌攻百丈县,父光远遇害,姆抱克明匿苇蒲中得免。既长,喜兵法,善骑射,从父光寔奇之。补为衙内都虞候。光寔击敌于葭芦川,战没。克明时护辎重在后,闻光寔死,惧军乱,秘不发丧。阳令人西来传光寔令还军银州,而潜与仆张贵入敌中,获光寔尸以还,葬京师,繇是显名。初,蜀人留京师者禁不得还乡里,克明以母老,间道归。李顺反,闻克明将家子,且有名,欲胁以官。克明携母遁山谷,夜止神祠中,梦有人叱之起,既觉而去,贼果至。及贼陷雅州,克明募众数万人以迎王师,遂复名山、火井、夹门等九县。分兵嘉、眉、邛三州,立七砦以邀贼。复收雅州,斩六十馀人,贼将何承禄等走云南。蜀平,擢西头供奉官、𥟖州兵马监押。《李至传》:至,字言几,真定人。母张氏,尝梦八仙人自天降,授字图使吞之,及寤,犹若有物在胸中,未几,生至。七岁而孤,鞠于飞龙使李知审家。幼沈静好学,能属文。及长,辞华典赡。举进士,历官工部尚书、参知政事。以目疾求解,改授武信军节度。
《寇瑊传》:瑊,字次公,汝州临汝人。初,母梦神人授珠,吞之而娠,生而眉目美秀。擢进士,官枢密直学士。《查道传》:道为龙图阁待制,进右司郎中。知虢州,卒。尝梦神人谓曰:汝位至正郎,寿五十七。而享年六十四,论者以为积善所延也。
《马元传》:元通五经,尤精《易》。初,七岁,方读《易》,母夜梦异人,以绀莲花与元吞之,且曰:善读此,后必贵显。元且老,率三日一诵《易》。
《东轩笔录》:石参政中立,事太宗为馆职。至真宗末年,犹为学士。一夕,梦朝太宗面谕,以将有进用之意。石谢讫,将下殿,不觉锵然有声。顾视,乃鱼袋坠于墀上。及觉,大异之。不数日,有参预之命。谢日,方拜起,亦觉有声。顾视,则鱼袋坠地矣。
《宋史·宋庠传》:庠,字公序,安州安陆人,后徙开封之雍丘。父杞,尝为九江掾,与其妻钟祷于庐阜。钟梦道士授以书曰:以遗尔子。视之,《小戴礼》也,已而庠生。他日见许真君像,即梦中见者。庠天圣初举进士,开封试、礼部皆第一,历官兵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迁工部尚书。封莒国公。
《青箱杂记》:相国刘公沆,累举不第。天圣中,将办装赴省试。一夕,梦被人砍落头。心甚恶之。有乡人为解释曰:状元不到,十二郎做只得第二人。刘公因诘之曰:虽砍却头,留沆在里。盖南音谓项为沆,留刘同音。后果第二人及第。
《建宁府志》:章䜣,浦城人。天圣中,试礼部上党,有盖抃者,亦预计偕。忽梦人告曰:建州章天和作状元,汝必登第。抃至京,访䜣,具述其梦。既而三举不利。庆历间,复到省,题诗于邑之泗州岭庵壁上,云:十年三上未登科,此去行期昼锦过。上党有人传预兆,梦生头角见天和。遂于贾黯榜中第。嘉祐二年,䜣子衡作大魁,抃是年始得奏名䜣。后官至涧州长史,累迁左光禄大夫。
《渑水燕谈录》:王猎,酸枣人。天圣末,累举,未第。一夕,梦紫衣吏召至一宫门,守卫甚盛。揖入,升厅,对拜者,紫衣金带,年三十许。礼甚恭。既坐,词甚逊。觉后,私记其年月。猎后困于场屋久之,推恩五举得同出身登仕。又二十馀年,年且七十,始为尚书员外郎。将乞身以去,故人或止之。会英庙入继为皇子,近臣荐公为宫僚,赴皇子位门阑,守卫宛如梦中,及升厅拜揖,则衣冠仪貌,亦与梦中无异。归视箧中所记,乃英庙所生时也。侍读宫邸,未及期年,英庙即位,遂登侍从。《宋史·英宗本纪》:明道元年生于宣平坊第。初,濮王梦两龙与日并堕,以衣承之。及帝生,赤光满室,或见黄龙游光中。
《青箱杂记》:马尚书亮知江宁府,秩满,将代。一夕,梦舌上生毛。有僧解之曰:舌上生毛,剃不得。尚书当再任。已而果然。
刘郎中滋,累举不第。年馀四十,始遂登科。尝梦有人提印满篮,令己吞之。滋有难色。其人曰:但任意吞,看得几颗。滋不得已,吞至十四颗。其印皆颗颗见于腹中。后果历十四任终。
韩魏公应举时,梦打毬,一捧于八。时魏公时年仅弱冠,一上登科,则一捧于八之应也。
孙枢密抃,旧名贯。应举时,尝梦至官府,潭潭深远,寂若无人。大厅上有抄录人名一卷,意以为榜,遍览无名。偶睹第二名下,有空白处,抃欲填之。空中人语曰:无孙贯,有孙抃。梦中即填孙抃。是岁,果第三名,因梦得。
《丁咸序》:应举时,梦唱名已过,续有一龙蜿蜒腾上,又有一骆驼继之,不知其然。比唱名,有龙起、骆起二人在其后。
乡人龚国隆应举时,梦行道上,步步俯拾,黑豆一掬,不知其然。是岁,乡荐,乃伯父郎中纪,恤其乏路费,以驿券赠之。遂沿路勘请,以抵京师。步步掬黑豆之应也。然此微薄,而国隆已兆于梦。则其人赋分可知。后国隆竟老场屋,不沾一命。
乡人朱熙邻,景祐中举进士,梦造棺缺板,而弗成。是岁,止过省,不及第。晚遇推恩长史出身,棺不全之应也。
《宋史·文苑传》:杨寘,字审贤,察之弟,少有隽才。庆历二年,京师试国子监、礼部皆第一。既试崇政殿,帝临轩启封,见名,喜动于色,谓辅臣曰:杨寘也,遂擢第一公卿称贺为得人授将作监丞、通判颍州。未至官,持母丧,病羸卒,特诏赙恤其家。先是,其友梦寘作龙首山人寘自谓龙首我四冠多士;山人,无禄位之称。我其终是乎。已而果然。
《渑水燕谈录》:王彦祖,初名元宗。庆历二年,方胜冠,廷试应天,以寔不以文赋,罢寝旅舍。一人告之曰:今年未当中第。彦祖尤不平,且责之曰:子未尝见予程文,又未始知予生月,何从而知未中第。其人笑曰:君若中选,赋题天字在下,君当三中选,皆然。今题天字在上第二字,是以知其未也。及唱名,果不预选。次举春试,不利于礼部。八月,再预廷试,盖轸象天地赋,又复黜。至皇祐五年,免解赴礼部,前以卧疾困眠,梦至一大府,见二人,因恳求平生禄命。二人笑不答。再叩来年得失,其人指面前池水曰:但此头分流,君即登第。觉,以为无理,而池不能分流,决无中第望矣。久之乃悟,即更名汾,以符水分之兆。及试礼部,严父莫大于配天赋,廷试圆丘象天,皆中高选。其后召试学士院,又赋明王谨于事天,得帖馆职。皆符梦中之言也。《宋史·章得象传》:得象,字希言,世居泉州。高祖仔钧,事闽为建州刺史,遂家浦城。得象母方娠,梦登山,遇神人授以玉象,及生,父奂复梦家庭积笏如山。长而好学,美姿表,为人庄重。进士及第,庆历五年,拜镇安节度使、同平章事,封郇国公,徙判河南府,守司空致仕。《闻见前录》:文潞公,少时从其父赴蜀州,幕官过成都,潞公入江渎庙,观画壁,祠官接之甚勤,且言夜梦神令洒扫祠庭,曰:明日有宰相来。官岂异日之宰相乎。公笑曰:宰相非所望,若为成都,当令庙室一新。庆历中,公以枢密直学士知益州。听事之三日,谒江渎庙,若有感焉。方经营改造中,忽江涨大水,数千章蔽流而下,尽取以为材。庙成,雄壮甲天下。
《渑水燕谈录》:王元规,庆历末赴吏部选。一夕,梦一人衣冠高古,因访以当受何地,官期早晚。书八字与之云:时生一阳,体合三水。既觉,不悟意。及注官河南府河清主簿,凡三字从水,到官日,正冬至。
《括异志》:陈元植好积阴德,禽鸟悉蒙其惠。每食高原之上,百鸟飞鸣就食。一夕,梦绯衣人曰:汝有阴德及物,寿本不逾四十,延至九十九。无疾而终。
南阳大侯庆,有一铜像,欲卖,牛妆金色,偶有急事,他用久矣。一夕,庆妻忽梦像曰:卿夫妻负我金色,久不偿。今取卿儿丑,以偿金色。至晓,儿丑有疾,像忽有金色光照,四邻皆来观焉。
《闻见前录》:仁宗至和间,不豫,昏不知人者三日。既愈,自言梦行荆棘中,周章失路,有神人被金甲,自天而下,谓帝曰:天以陛下有仁心,锡一纪之寿。帝曰:吾何当归。神人曰:请以臣之车辂相送。帝登车,问神人:何人。曰:臣所谓葛将军者。帝悟,令检案《道藏》,果有葛将军主天门事。因增其位号,于大醮仪中立庙京师。《随手杂录》:杜常少年时,梦泛河至桥,问有自岸而呼者,其岸高峻,常凡再跃,始及岸。一人引至大木间,见伟丈夫,衮服而坐。人指之曰:天帝也。拜之。常起,帝召常与钱二百文,曰:此尔及第人数。再请之,则曰:过此,天机不可泄也。常后应举,累不第。嘉祐末间,岁科举放,登第者二百人,常遂中甲科。时英宗在谅,阴中木者,庙讳也。
柳庭俊作官江西,被差检放旱,以漕司喻意,不敢以实闻。一日,宿于高明使者观,梦伟丈夫,转簿示之曰:柳庭俊放税不实,使上泽不得流行,杖一百。惊寤,战汗浃体。
《宋史·余靖传》:靖知广州,官至工部尚书,代归,卒。靖尝梦神人告以所终官而死秦亭,故靖常畏西行。及卒,则江宁府秦淮亭也。
《富弼传》:弼,字彦国,河南人。初,母韩有娠,梦旌旂鹤雁降其庭,云有天赦,已而生弼。
《范纯仁传》:纯仁字尧夫,其始生之夕,母李梦儿堕月中,承以衣裾,得之,遂生纯仁。
《张洞传》:洞尝知棣州,累迁淮南转运使,转工部郎中。洞在棣时,梦人称敕召者,既出,如拜官然,顾视旌旂吏卒罗于庭。至是,梦之如初。自以年不能永,教诸子部分家事。未几卒,年四十九。
《段少连传》:少连,字希逸,开封人。其母尝梦凤集家庭,寤而生少连。及长,美姿表,倜傥有识度。累迁龙图阁直学士。
《刘沆传》:沆祖景洪尝告人曰:我不从彭玕,几活万人,后世当有隆者。因名所居北山曰后隆山。山有牛僧孺读书堂,即故基筑台曰聪明台。沆母梦衣冠丈夫曰牛相公来,已而有娠,乃生沆。擢进士第二,累迁工部侍郎。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高怿传》:怿梦道士持素书聘为白鹿洞主。
《曹颖叔传》:颖叔,字秀之,亳州谯人。初名熙,尝梦之官府,见颖叔名,遂更名颖叔。进士及第,历龙图阁学士。《陈希亮传》:希亮分司西京。未几致仕,卒,年六十四。希亮尝梦异人授图而告之年,至是果然。
《黄亢传》:亢,字清臣,建州浦城人也。母梦星殒于怀,掬而吞之,遂有娠。少奇颖过人,年十五,以文谒翰林学士章得象,得象奇之。游钱塘,以诗赠处士林逋,逋尤激赏。时王随知杭州,奏禁西湖为放生池,亢作诗数百言以奉,士人争传之。亢为人侏儒,不饬小节,对人野率,如不能言。然嗜学强记,为文词奇伟。卒,乡人类其文为十二卷,号《东溪集》。
《程颐家世旧事》:文简公,一夕梦紫衣持箱悫,其中若敕书,授之曰:寿州陈氏。不测所谓,以问伯祖殿直,亦莫能晓。后登科,有媒氏来告,有陈氏求婿,必欲得高科名,问其乡里,乃寿州人。文简公年少才高,欲婚名家,弗许。伯祖曰:尔梦如是,盖默定矣,岂可违也。强之使就。后累年,犹怏怏。陈夫人贤德宜家,夫妇偕老,享封大国,子孙相继,岂偶然哉。
叔祖寺丞,有知人之鉴。常谓文简公,公辅之器。文简公为著作佐郎时,贾文元尚少。一日,侍叔祖坐,曰:某昨夜梦坐此,有一人乘驴而来,索纸写门状,复乘驴而去。坐中有一人,指之曰:此将来宰相也。顷之,文简公乘驴而来,索纸写门状,复登驴而出。正如所说之梦。贾文元曰:程六当为宰相。叹羡不已。叔祖谓曰:尔无羡,后尔作相在先。及文简公为两制,贾方小官。及参大政,风望倾朝,众谓旦夕爰立。俄以事罢去。比三易藩郡,而贾已登庸,方拜使相。虽古之精于术者,无以过也。
《春渚纪闻》:陈秀公丞相,与参政厚之,同日得疾。陈忽寄声问:元安否。曰:参政之疾,当即痊矣。某虽小愈,亦非久世者。续请其说。秀公曰:某病中梦至一所,金碧焕目,室间罗列,瓮器甚多。上皆以青帛幂之,具题曰:元参政香饭也。某问其故,有守者谓某曰:元公自少至老,每食度不能尽,则分减别器,未尝残一食。此瓮所贮,皆其馀也。世人每食不尽,则狼藉委弃,皆为掠剩所罚。至于减算夺禄,无有免者。今元公由此,当更延十年福算也。后数月,而秀公薨,元果安享耆寿。《渑水燕谈录》:吴文肃公奎,将举贤良。一夕,梦入魏文帝庙召,升殿,顾问群臣优劣。公未及对,帝曰:韩延寿为最。是夕,门下抄书吏杨开者,梦公读杨阜传。翌日,告公,公异之,即取二传览之。及秘阁试六论一题,乃韩延寿、杨阜孰优。公遂膺首选。
《栾城遗言》:曾祖母蜀国太夫人,梦蛟龙伸臂而生公。《谈苑》:林希于章衡榜下及第,在期集处,刘庠相揖云:久欲相见,有小事言之。希问其故。曰:庠尝梦登第,在公后三名,故识公也。希自计唱第时,刘庠始在第三甲以前举,不曾赴殿试,今举直赴殿试,例降一等,作第四甲头,又隔数十名,方唤到希。以希尝为南庙解元,仁宗令升缀第三甲末。至第五甲,唤到李寔。寔,南省解元也。仁宗又令升缀第三甲。既而又令置希之上。明日,唱明经第,张巨已于第四甲进士登科,又中明经。是时中两科者,例升一等。于是升缀第三甲末,自希数至刘庠,正是第三名。凡两日之间,更四人者,方符一梦焉。
宋·张师正《括异志》:乐史为西京留台御史,尝梦帝命召,俄见宫阙壮丽,帝曰:尔主求嗣,吾为择之。少,选一人至,帝曰:中原求嗣,汝生勿辞。顿首祈免者再三,帝曰:往哉。遂唯而去。旁拱立者,曰:此南岳赤脚李仙人也。尝酣于酒。一年,果生仁宗。
《石林诗话》:元厚之知荆南,尝梦至仙府,与三人者联书名,旁有告之曰:君三人,盖兄弟也。觉而思之,莫知所谓。未几,召入为学士。时韩持国维,杨元素绘先已在院。一日,因书奏列名三人,名皆从绞丝,始悟梦中兄弟之意。岂造物以是为戏耶。已而,持国元素,皆外补。厚之尹京,后三年,复与元素还职,而邓文约绾相继为直院,则三人之名,又皆从绞丝。盖始终皆同,决非偶然。以此推之,仕宦升沈进退,何可以人力计。许大夫选尝作四翰林诗,记其事,厚之和云:联名适似三株树,传玩惊看五朵云。此亦一时之异也。
《邵伯温闻见前录》:伯温曾祖母张夫人,遇祖母李夫人严甚,李夫人不能堪。一夕,欲自尽。梦神人,令以玉著食羹一杯,告曰:无自尽,当生佳儿。夫人信之。后夫人病瘦,医者既投药,又梦寝堂门之左右木瓜二株,右者已枯,因为大父言。大父遽取药,令覆之,及期,生康节公。同堕一死胎,女也。后十馀年,夫人病卧堂上,见月色中一女子拜庭下,泣曰:母不察庸医,以药毒儿,可恨。夫人曰:命也。女子曰:若为命,何兄独生。夫人曰:汝死,兄独生,乃命也。女子涕泣而去。
《彦周诗话》:王君玉内翰,尝乞梦于后土祠。夜得报云:君年二十七,官至四品。时年正二十七,大恶之。过岁,乃稍自安。后以礼部侍郎、枢密直学士致仕,未改官制,时正四品,年七十二云。
《过庭录》:彭思永,字季长,历阳人。微时,尝梦人告曰:尔生为两制,死住秦州。季长异其事,尝语于亲识间。彭拜御史中丞,未几,除知秦州。彭母尚无恙,深疑其行,诚告执政者曰:定数固不可逃,柰老母在。执政怜其意,乃奏易江宁。季长大喜,奉亲之任至淮,更促装登舟。一夕,感疾而卒。盖秦淮亭下,舟中也。果如其梦。季长居官,尝有诗云:争利争名日日新,满城冠盖九逵尘。一声鸡唱千门晓,谁是高眠无事人。
《桐阴旧话》:忠宪公将生令公,梦人手中书一大兴字示之,知门户之将起也。及命名,从人从意而字宗魏,盖取毕万之后,必大万盈数。魏,大名之义耳。
《谈圃》:郑毅夫未第时,梦浴池中化为大龙,池边小儿拍手呼为龙公来。既觉,犹见其尾曳床间。卒于安州十年,贫,不克葬。滕元发为郡,一日,梦毅夫来,但见轿中一白龙身,首皆毅夫也。元发因出俸营窆。
《宋史·蔡挺传》:挺兄抗字子直。中进士,调太平府推官。闻父疾,委官去。稍迁睦亲宅讲书。英宗在官邸,器重之,请于安懿王,愿得与游。每见,必衣冠尽礼,义兼师友。英宗立,以史馆修撰同知谏院。大臣畏其谏,列白为知制诰,迁龙图直学士、知定州。帝不豫,趣命为太子詹事,未至而神宗立,改枢密直学士、知秦州。过阙,帝见之,悲恸不自胜,曰:先帝疾大渐,犹不忘卿。遂赴镇。居数日,梦英宗召语,眷如平生,欲退复留。觉为家人言,感念歔欷。及灵驾发引之旦,东望号恸,见僚佐于便室,骤得疾卒。
《梅询传》:询,字昌言,历翰林侍读学士。累迁给事中。在濠州,梦人告曰:吕丞相至矣。既而吕夷简通判州事,故待之甚厚。其后,援询于废斥中,以至贵显,夷简力也。
《宋敏求退朝录》:治平三年,予为知制诰。夏六月,梦丞相遣朱衣吏召,命草某人为邃清殿学士。制,既寤,不能记其姓名,及其文词也。明年五月甲辰,丞相遣朱衣吏召,当制舍人吕缙叔草制,除邵不疑为宝文阁学士。后数日,得承旨,张公所作诏云:乃规层宇邃,在西清恍。然记去岁之梦,与诏文离合,其名若符契焉。《桐阴旧话》:王夫人,初未有子,梦一僧,貌甚异,手持莲花,曰:汝欲生男子,摘五叶饵之。后生舍人,及献肃公、职方、宫师、庄敏公,五子皆贵显。尝诲之曰:汝父有法度,为世所知。汝曹或不及,则人必以为类我也。其善教如此。
《谈圃》:乔执中未过省时,父竦素事普照像甚严,日夕祷之。夜梦一紫衣僧至阶前,指庭之东见日,初出甚近,而光明不可正视。后英庙登极,遂中第,御名从日也。
《贤奕编》:韩琦知秦州时,卧疾数日,忽梦以手捧天者再。其后事英宗于藩邸,翼神宗以为东宫。
《谈苑》:韩魏公尝梦崔侍郎在客位,及觉,问客将有何官。客云:崔县尉在客位,乃崔台符也。台符,明法出身,致位通显,官制行合作尚书,而只除刑部侍郎,寄禄至光禄大夫。后夺一官,终于正议大夫。正议大夫,亦侍郎也。
《闻见前录》:韩魏公薨,其子孙仿郭汾阳,著《家传》十卷,具载魏公功业。至英宗即位之初,乃云:光献信谗。屡有不平之语。魏公以危言感动太后,言昨夕梦甚异,见这孩儿,却在庆宁宫。魏公曰:却在庆宁宫,乃是圣躬复旧之兆。此是好梦。
《宋史·赵概传》:概为枢密使、参知政事。数以老求去。熙宁初,拜观文殿学士、知徐州。自左丞转吏部尚书,前此,执政迁官,未有也。以太子少师致仕,概初名禋,尝梦神人金书名簿有赵概,遂更云。
《渑水燕谈录》:孙莘老,初为太平令,有吕同者,学于孙。一夕,梦试南宫,中高选,主文,孙也衣绯鱼。觉,以告孙。孙曰:子学已充,料不日取高第。而某方仕州县,何事文衡。况朱衣岂主文服邪。熙宁初,吕赴礼部试,孙以记注知谏院、同知贡举,尚衣绯。吕大喜,必在高等。俄又被黜。大怅恨,自放江湖,无复宦意。元丰初,吕以五举免解,再赴礼部。孙以秘书少监知举,尚衣五品服。榜出,吕预高荐。
《春渚纪闻》:建安郭周孚未第时,梦人以诗一联示之,云:鸡人唱晓沈潜际,汉殿传声彷佛间。郭于梦中口占续之,云:自庆寒儒千载遇,梦魂先得觐天颜。继于佘中榜,登甲科。初与同袍伏阙,以待唱第。忽闻岧峣间,有连声长歌,了不成词调。不觉问其旁,坐有应之者,曰:此所谓鸡人唱晓也。郭欣然,悟前诗之先定。后恬于仕进,官至员郎,所至以清慎称之。
《野客丛谈》:孙公《谈圃》三卷,朱稕所记。一曰:熙宁三年,余侍亲守官泗上时,公为盱眙主簿。一日,见公言,梦中有羽客遗诗一绝,其后二句云:更细与君三十载,北陵原上望残霞。公自言,北陵残霞,非佳语也。熙宁三年,岁在庚戌,至元符元年己卯,公卒于临汀,正三十载。
《谈苑》:吕公弼,申公之次子。始秦国,妊娠而疾,将去之,医工陈逊煮药将熟,已三鼓,坐而假寐,忽然鼎覆,再煮,再覆。方就榻,梦神人被金甲,持剑叱曰:在胞者,本朝宰相。汝何人也,敢以毒加害。逊惧而寤,以白相国。后生公弼。熙宁中,位枢密使。
《梦溪笔谈》:元厚之少时,曾梦人告之:异日当为翰林学士,须兄弟数人同在禁林。厚之自思素无兄弟,疑此人为不然。熙宁中,厚之除学士,同时相先后入学士院:一韩持国维,一陈和叔绎,一邓文约绾,一杨元素绘,并厚之名绛。五人名皆从糸,始悟弟兄之说。《冷斋夜话》:王平甫,熙宁癸丑岁,直宿崇文馆。梦有人挟之至海上,见海中央,宫殿甚盛,其中作乐笙箫,鼓吹之伎甚众。题其宫曰灵芝宫。平甫欲与俱往,有人在宫侧谓曰:时未至,且令去,他日当迎之至此。恍然梦觉,时禁中已钟鸣。平甫颇目负不凡,为诗记之曰:万顷波涛木叶飞,笙歌宫殿号灵芝。挥毫不似人间世,长乐钟来觉梦时。
《梦溪笔谈》:熙宁七年,嘉兴僧道亲,号通照大师。游雁荡山,见一人身轻若飞,履木叶而过,叶皆不动。心疑其异人,乃揖之。谓道亲曰:今宋朝第六帝也。更后九年,当有疾。汝可持吾药献天子。乃探囊出一丸,指端大,紫色,重如金锡,以授道亲曰:龙寿丹也。至元丰六年夏,梦老人趣之曰:时至矣,何不速诣阙献药。梦中为雷电驱逐,惶惧而起,径诣秀州,具述本末,谒假入京,诣尚书省献之。上使人问状,以所遇对。未数日,果不豫。乃使勾当御药院梁从政持御香,同道亲诣雁荡山,求访老人,不复见,乃于初遇处焚香而还。《闻见前录》:熙宁八年秋,与士人十馀辈,讲学于洛阳建春门广爱寺端像院,以待试。一夕,梦至殿庭唱第,望殿上,女主也。觉,谓同舍,皆不晓。至元祐二年秋,以经行荐。明年春,唱名集英殿,宣仁太后垂帘听政。方悟前梦验于十五年之后,果有数矣。
《许彦周诗话》:先伯父,熙宁九年四月二十七日夜,梦至一处,榜曰清香馆。东边有别院,东壁有诗,牌云题冀公功德院,山东李白。其诗曰:秋风吹桂子,只在此山中。待得春风起,还应生桂丛。桂丛日以满,清香何时断。只为爱清香,故号清香馆。伯父自作《记梦》一篇,书之甚详。尝记季父说:元丰五年,自房陵召还。一日,忽独言曰:清香馆,自后多不屑世间事。或默坐终日,人莫敢问其曲折。
季父仲山,病中梦至一处,泛舟环水,皆奇峰可爱。赋诗云:山色浓如滴,湖光平似席。风月不相识,相逢便相得。既寤,而言之。后数日,卒。
《族姓考》:舒亶,字信道。熙宁中,梦入空中,见楼阁,金碧煇煌,有琼裾琅佩者,数百人,诣亶请诗,且曰:此间文章,要似鸾凤隐起,与织女分巧。亶吟曰:天风吹散赤城霞,染出连云万树花。误入醉乡迷去路,旁人应笑不还家。
《宋史·冯京传》:京以资政殿学士出知渭州。惠卿告安石罪,发其私书,有曰勿令齐年知,齐年谓京也,与安石同年生。帝以安石为欺,复召京知枢密院。京以疾未至,帝中夕呼左右语曰:适梦冯京入朝,甚慰人意。乃赐京诏,有渴想仪刑,不忘梦寐之语。及入见,首以所梦告焉。
《郭祥正传》:祥正,字功父,太平州当涂人,母梦李白而生。少有诗名,梅尧臣方擅名一时,见而叹曰:天才如此,真太白后身也。
《范镇传》:镇从孙祖禹。字淳甫,一字梦得。其生也,母梦一伟丈夫被金甲入寝室,曰:吾汉将军邓禹。既寤,犹见之,遂以为名。
《渑水燕谈录》:元丰中,汶上梁逖,一夕,梦奏事殿中,见御座前揭一碑,金箔大书黄裳二字,意必贵兆也。因改名黄裳。明年,御前唱进士第,南剑黄裳为天下第一。
《贤奕编》:一杭僧,梦遇欧阳公于庙中,庙神皆拱立,曰:欧阳相公平生善念,及人甚众,将来太平宰相也。岂敢不敬。后果入中书,参大政。
《谈苑》:永叔梦为鸲鹆飞在树上,意甚快悦。闻榆荚香特异。永叔尝自言:上有一兄,未晬而卒。母哭之恸。梦神人别以一子授之,白毫满身。母既娠,白毫无数。永叔生,毛渐退落。
欧阳永叔作校勘时,梦入一庙,于庭下谒神,与丁元珍同列,而元珍在上。庙前有石马,无一耳。后责夷陵元珍为判官,同谒黄牛庙,元珍职官在县令上。庙前有石马,无一耳,宛如昔梦所见焉。
陈州有颛顼庙,狄青知州日,梦庙中有榜,题曰宰相蔡确。确是时方举人,青访知姓字,召见之,语以所梦,云:善自爱。确后果相神宗皇帝。
王汾作馆职,忤王荆公意,判鼓院,凡四年,家贫俸薄,累乞外任,不许。一夕,梦神告之曰:子欲得郡,须求元公。是时元厚之为参知政事。汾亟往祷之。厚之云:荆公意思不婉顺,未可议也。然荆公屡争,事不合,恐旦夕出矣。姑少俟之。未几,荆公果出,金陵吴冲卿当国。汾又祷,即日得兖州。到官数月,寻绎此梦,所谓元公,乃兖州也。
《清波杂志》:旧制沙门岛,黔卒溢额取一人投于海,殊失朝廷宽贷之意。乞后溢额选年深,至配所不作,过者移本州牢城,以广好生之德。神宗深然之,著为定制。乃马子约之父、马默知登州日建明也。后马梦有告之者:尔本无子,且无寿,上帝以尔请贷罪人,赐一子,且益寿云。
《谈苑》:王荆公初拜仆射,握婿蔡卞手曰:吾止于此乎。昔年作举人时,梦升一厅事,人指其榜有仆射厅字,曰:他日君当为此官。今梦验矣。官制行换为特进,元祐初,加司空,卞幸其梦之不应也。公让不拜,半年方报,再让,又数月,方报。此告下,公薨八日矣。竟终于特进焉。卞为予言如此。
《可谈》:慈圣光献皇后,尝梦神人语云:太平宰相项安节也。神宗默求诸朝臣,及遍询吏部,无有此姓名者。久之,吴充为上相,瘰疖生颈间,百药不差。一日立朝,项上肿如拳。后见之,告上曰:此真项安节也。
《墨客挥犀》:海州士人李慎言,尝梦至一处水殿中,观宫女戏毬。山阳蔡绳为之传说,其事甚详。有抛毬曲十馀,阕词皆清丽。今独记两阕:侍燕黄昏晚未休,玉阶夜色月如流。朝来自览承恩醉,笑倩旁人认绣毬。堪恨隋家几帝王,舞裀揉尽绣鸳鸯。如今重到抛毬处,不是金炉旧日香。
《避暑录话》:赵康靖公,初名禋,直史馆黄宗旦,名知人,一见公,曰:君他日当以笃厚君子,称于世。因使改名约己。而忽梦,有持文书示之,若公牒者。大书赵概二字。初弗悟,既又梦有遗之书者,题云:秘书丞通判汝州赵概。始疑其或喻已。乃改后名。后六年,登科,果以秘书丞通判海州。但汝字不同耳。议者或曰:汝字篆文,与海字相近。公梦中或不能详也。既稍显,又梦与王文安公同入一佛寺,文安题壁云:刑部郎中知制诰赵概。后十年,亦以此官入掖垣,遂为学士。礼部王文安公为三司使同会。偶为书题名记云:自刑部郎中知制诰召入,两人相顾大笑。此尤可怪,故康靖平生尤信梦。晚作《见闻记》一书,当时诸公梦事甚详。《春渚纪闻》:蔡丞相持正,为府界提举日,有人梦至一官府,堂宇高邃,上有具衮冕而坐者四人,旁有指谓之曰:此宋朝宰相次第所坐也。及仰视之,末乃持正也。既寤,了不解。至公有新州之命,始悟过岭宰相卢寇丁至公为四也。
《宋史·乔执中传》:执中屡迁给事中、刑部侍郎。绍圣初,上官均摭执中为吕大防所用,以宝文阁待制知郓州。执中宽厚有仁心,屡典刑狱,雪活以百数。明年,梦神人畀以骑都尉,诘旦为客言之,少焉,谈笑而逝,年六十三。
《桯史》:张贤良君悦,咸家蜀绵竹,世以积德闻。绍圣初,再试制科,宰相章惇览其策,以所对不以元祐为非,大怒。虽得签书剑西判官以去,而科目自是废矣。仕既不甚达益,笃志植美,貤庆以遗后人。尝一日昼寝,梦神人自天降,告之曰:天命尔子名德作宰相。惊而寤。未几而魏公生。时魏公之兄,已名滉,君悦不欲更所从,乃字魏公曰:德远出入将相,垂四十年,忠义勋名,为中兴第一。天固有以启之者欤。
《春渚纪闻》:江淮发运使卢秉,元祐初发解赴阙,至泗州,夜梦肩舆诣郡守而回,过漕司,有顶帽执挝,而督视工役丹饰门墙者。问之,云:修此以俟新官也。卢曰:新官为谁。执挝者厉声而对曰:卢秉。秉意甚怒以其名呼。既觉,以语其室,亦云:我亦梦君得此官。即入新宇,而二小女在舆前,尝闻入新舍,恐有所犯小儿,不可令前,因呼令后。即梦觉,继晓,未及盥濯,而郡将公文一角至,即除卢领大漕事。匆遽交职而趋漕衙,所监视执挝者,与其室呼女之事,皆与梦无差。
《宋史·唐庚传》:庚,字子西,眉州丹棱人也。善属文,举进士,兄弟五人,长兄瞻,字望之,后名伯虎,字长儒。治《易》、《春秋》,皆有家法。元祐三年,其父游泸南,伯虎兄弟居母丧于丹山,伯虎夜半僦庚曰:吾梦收父书,发之,得亟来二字,吾父得无他乎。吾心动矣。汝奉母奠朝夕,吾趋泸南。庚未及应,伯虎奋曰:吾决矣。起裹粮,黎明走洪川僦舟,遇江涨,声摇数十里,客舟皆舣岸不敢动,伯虎彷徨堤上,有渔者持小艇系港中,啖以厚利,不许。伯虎超入艇中,叱仆夫解维,渔者不得已,从之。三日半至泸南,父果病甚,见伯虎,大惊,问其故,具告之。父叹曰:天告汝也。是日,疾少间,伯虎具舟侍父以归。居数日,疾复作,遂卒。
《冷斋夜话》:黄鲁直,元祐中昼卧蒲池寺,时新秋雨过,凉甚。梦与一道士褰衣升空而去,望见云涛际天,梦中问道士:无舟不可济,且公安之。道士曰:与公游蓬莱。即褰衣履水,鲁直意欲无行,道士强要之。俄觉大风吹鬓,毛骨为战慄。道士曰:且敛目。唯闻足底声如万壑松风,有狗吠,开目不见道士,惟见宫殿张开千门万户。鲁直徐入,有两玉人导引,升殿主者,降接之,见仙官执玉麈尾,仙女拥侍之中,有一女,方整琵琶。鲁直极爱其风韵,顾之忘揖主者。主者色庄,故其诗曰:试问琵琶可闻否。灵君色庄,伎摇手。顷与予同宿湘江舟中,亲为言之。与今山谷集语不同,盖后更易之耳。
《春渚纪闻》:马魁,巨济之父。既入中年,未得子,母为置妾媵。偶获一处子,姿色亦稍姝丽。父忻然纳之。但每对镜理发,即避匿,如有沮丧之容。父密询其故,乃垂泣曰:某父守官某所,既解官,不幸物故,不获归葬乡里。母乃见鬻得直,将毕葬事。今父死未经,卒哭。尚约发以白缯,而以绛䌽蒙之。惧君之见耳,无他故也。涓父恻然,乃访其母,以女归之。且为具舟,载其资装遣之。是夕,涓母梦羽人告之云:天锡尔子,庆流涓涓。后生巨济,即以涓名之。涓既赴御试毕,梦人告之曰:子欲及第,须作十三魁。涓历数其在太学,及预荐送,止作十二魁,心甚忧之。迨至赐第,则魁冠天下,果十三数也。
《东坡志林》:予尝梦客有携诗相过者,觉而记其一,诗云:道恶贼其身,忠先爱厥亲。谁知畏九折,亦自是忠臣。又有数句,若铭赞者,云:道之所以成,不害其耕。德之所以修,不贼其牛。
元祐六年十一月十九日五更,梦数人论《左传》,云:祈招之诗,固善讽,然未见所以感切穆王之心,巳其车辙马迹之意者。有答者曰:以民力从王事,当如饮酒,适于饥饱之度而已。若过于醉饱,则民不堪命,王不获没矣。觉而念其言,似有理,故录之。
昨日,梦有人告我云:知真飨佛寿,识妄吃天厨。予甚领其意,或曰:真即享佛寿,不妄吃天厨,真即是佛,不妄即是天何,但享而吃之乎。其人甚可予言。
《甲申杂记》:孙升舍人为选人时,梦与一僧立通衢,忽传呼宰相来。既至,孙曰:此府界提点蔡持正也。僧曰:此本朝第四人,过岭宰相也。元祐中,果谪新州,本朝卢寇丁三人矣,蔡寔第四人也。又欧阳大椿为新州职官,一日与守过寺中,壁间见大字,题曰:蔡确善终之室。与守异之。方问其所以,字灭不见。后蔡果谪终于屋下。方蔡去也,主僧扫治其室,寺僧夜梦人告之曰:善治之,更当有宰相至矣。数年,刘莘老至,亦终于此室。方刘拜右仆射之日,家人具饭,一小仆忽仆于堂下。少选,大呼曰:相公指挥头往新州去。已而家人诘之,仆寤曰:不知其言之出也。
《仇池笔记》:元祐八年八月十一日,将朝,尚早,假寐,梦归遍历蔬圃中,已而坐于南轩,见庄客数人,方运土塞小池,土中得两芦菔根,客喜,食之。予取笔作一篇文,有数句云:坐于南轩,对修竹数百,野鸟数千。既觉,惘然思之,南轩,某君名之曰来风者也。
《宋史·黄伯思传》:伯思,自幼警敏,尝梦孔雀于庭,觉而赋之,词采甚丽。元符三年,进士高等,历秘书郎。伯思颇好道家,自号云林子,别字霄宾。及至京,梦人告曰:子非久人间,上帝有命典司文翰。觉而书之。不逾月,以政和八年卒,年四十。
《宗泽传》:泽,字汝霖,婺州义乌人。母刘,梦天大雷电,光烛其身,翌日而泽生。
《随手杂录》:吕微仲贬岭外,至虔州瑞金县,语其子曰:吾不复南矣。吾死,尔归吕氏,尚有馀种。苟在瘴乡,无俱全之理。后数日,卒。先是十年前,有富人治寿材,梦伟丈夫冠冕而来,曰:且辍贤宅。富人惊寤,汗浃体。微仲过县,富人望之,乃梦中伟丈夫也。及卒,乃辍其材而敛焉。
《谈圃》:荆公为江西漕,梦小龙呼相公,求注《维摩经》十卷。久而忘之。后至友人家,见佛堂中有是经,因录而送庙。及在相府,梦小龙来谢。
王洙《王氏谈录》:公言始作礼官时,梦入禁苑中,引一紫衣人至后亭,见上免。后踰年,荆王薨,皇帝受服,予时引太常卿入苑中,其径路所至,皆梦中所见。《冷斋夜话》:安世高者,安息国王之嫡子也。为沙门,汉桓帝建和初,至长安。灵帝末,关中大乱,谓人曰:我有道伴在江南,当往省之。人曰:游宦乎,沙门乎。曰:以嗔,故为神,然我亦往广州偿债耳。世高舟次庐山䢼亭湖庙下,庙甚灵,能分风送往来之舟。世高舟人捧牲请福,神降曰:舟有沙门,乃不俱来耶。世高闻之,为至庙下,神复语曰:我果以多嗔至此,业今家此湖千里皆所辖,以虽嗔而好施,故多宝玩。以缣千匹,黄白物付君,为建佛寺,为冥福。今洪州大安寺是也。秦少游南迁,宿庙下,登岸,纵望久之,归卧舟中。闻风声,侧枕视,微波月影,纵横追绎,昔常宿云老惜竹轩,见西湖月色如此,遂梦美人,自言维摩诘散花天女也。以维摩诘像来求赞。少游爱其画,默念曰:非道子不能作此。天女以诗献,少游曰:不知水宿分风浦,何似秋眠惜竹轩。闻道诗词妙天下,庐山对眼可无言。少游梦中题其像曰:竺仪华梦,瘴面囚首,口虽不言,十分似九。大笑覆,大千作,狮子吼,不如博。取妙喜如陶家手。予过雷州天宁,与戒禅夜话,问少游字画。戒出此传,为示少游笔迹也。
《仇池笔记》:章察,字隐之,本闽人,迁子成都数世矣。善属文,不仕,晚用太守王素荐,赐号冲退处士。一日,梦有人奇书召之者,云貌东岳道士书也。明日,与李士宁游青城,濯足水中,察谓士宁曰:脚踏西池流去水。士宁答曰:手持东岳寄来书。察大惊,不知其所自来也。未几,察果死。
《春渚纪闻》:朝奉郎刘安行,东州人。每遇啜茶,必先酹中霤神,而后饮。一夕,忽梦一老人告之曰:主人禄命告终,阴符已下,而少迟之。幸速处置后事,明日午时,不可逾也。刘起拜老人,且询其谁氏。曰:我,主人中霤神也。每承主人酹茶之荐,常思有以致效。今故奉报也。刘既寤,点计其家事,且语家人神告之详。云:生死去来,理之常也。我自度平生无大过恶,独有一事,吾家厨婢采蘋者,执性刚戾,与其辈不足。若我死,必不能久留我家。出外则必大狼狈。今当急与求一亲,使之从良,且有所归。则我瞑目矣。因呼与白金十星,以为资。遣语毕,沐浴易服,以俟时。过午,忽觉少倦,就憩枕间。复梦其神欣跃而告曰:主人今以嫁遣厨婢之事,天帝嘉之,已许延一纪之数矣。已而睡起安然。后至宣和间,无病而卒。
司马才仲初在洛下,昼寝,梦一美姝,牵帷而歌曰:妾本钱塘江上住,花落花开,不管流年度。燕子御将春色去,纱窗几阵黄梅雨。才仲爱其词,因询曲名,云是《黄金缕》,且白后日相见于钱塘江上。及才仲以东坡先生荐应制举中等,遂为钱塘幕官。其廨舍,后唐苏小墓在焉。时秦少章为钱塘尉,为续其词后云:斜插犀梳云半吐,檀板轻笼,唱彻黄金缕。梦断彩云无觅处,夜凉明月生春渚。不逾年,而才仲得疾,所乘画水舆舣泊河塘,柁工遽见才仲携一丽人登舟,即前声喏,继而火起舟尾狼,忙走报家,已恸哭矣。
《随手杂录》:萧士京大夫为广东转运使,其妻事僧伽甚谨。一夕,梦僧伽别去。其妻问:欲何往。曰:后十二日,苏子瞻当渡海,我送过之。惊起,语其夫。后十二日,子瞻果有饶州之命。萧亲语余。
黄铎为陕西漕,摄延安帅事。梦乘四小舟遄流而下,烟雨中,见一卒曰:张相公在此。铎往见之:相公何故在此。曰:商英候接人,更二年方诣相府。梦觉,汗流浃体。遂志于书稿间。复移夔路漕,以西事除名,勒停,雇四舟,沿峡江而下。至峡州,方烟雨间,见一卒洗面,问之何人,曰:张相公虞候也。遂持所志,谒张而言之。其后张初召拜相,适作梦之二年矣。铎后复官,至京,不事,交谒语。其所亲事,莫非前定,不必求也。
《谈苑》:贾易以谏官责知怀州,替郑佾赴阙,李之仪梦郑佾依旧知怀州,数数对亲朋言此梦。既而易以到官,上表再贬知广德军,佾已知单州,待阙,尚逮自言于朝廷,复以怀州还佾。之仪之梦遂验。
《春渚纪闻》:建中靖国元年,陈无已以正字入馆。未几,得疾。楼异世可时为登封令,夜梦无已见别,行李匆甚。楼问是行何之。曰:暂往杏园,东坡、少游诸人在彼已久。楼起视事,而得参寥子报,云无已逝矣。
莫养正,崇宁初在都下,梦人持数诗,相视内一篇,语皆不可解。既醒,独忆两联云:火轮方击毂,风剑已飞铓。诸天互魔扰,救护世尊忙。不知何谓也。
《宣政杂录》:徽宗,崇宁间,曾梦青童自天而下,出玉牌,上有字曰丙午昌期,真人当出。上觉,默疏于简札,谓丙午年是昌盛时,真仙当降。乃预制诏书,具陈梦意,令天下寻访异人,以诏揭于宝箓宫。然四方了无异人。乙巳冬,内禅,钦宗即位,意当丙午之期矣。而次年,金人果至,有北狩之祸。仆寔从徽宗北行,每语昔青童梦,怪其无验。后乃悟曰:岂丙午是猖獗之期,而天真之人出也。盖事未经变,不能悉其婉言。
《春渚纪闻》:霅川莫蒙养正,崇宁间,过余言夜梦行西湖上,见一人野服髽髻,颀然而长,参从数人,轩轩然常在人前。路人或指之而言曰:此苏翰林也。养正少识之,亟趋前拜,且致恭曰:蒙自为儿时,诵先生之文,愿执巾侍,不可得也。不知先生厌世仙去,今何所领而参从如是也。先生顾视久之,曰:是太学生莫蒙否。养正对之曰:然。先生颔之曰:某今为紫府押衙。语讫而觉,后偶得先生岭外手书一纸,云:夜登合江楼,梦韩魏公骑鹤,相顾云:受命与公同北归中原,当不久也。已而果然。小说载魏公为紫府真人,则养正之梦,不诬矣。
金陵邵衍,字仲昌,笃实好学,终老不倦。年八十二,以大观四年五月十五日,无疾而终。临终时,一日,顾谓其甥黄子文曰:老子明日与甥诀矣。畴昔之夜,梦黄衣人召至一官府,侍卫严肃,据案而坐者,冠服类王者,谓余曰:世传后土词渎慢太甚,汝亦藏本何也。即命黄衣人,复引余过数城阙,止一殿庭。余旁视殿庑,金碧夺目,但寂不闻人语声。须臾,帘间忽有呼邵衍者,曰:帝命汝为圆真相,俾汝禁绝世所传后土词,当何以处之。余对以传者:应死。呼者曰:可也。乃即日莅职。余拜命出门,足蹶而觉。所梦极明,予亦欲我家与甥知此词之不可复传。志之志之。子文未之深信。翌日凌晨,往视之,衍谓子文曰:甥更听吾一颂。即举声高唱曰:虽然万事了绝,何用逢人更说。今朝拂袖便行,要趁一轮明月。言讫而终。子文,余侄婿也。余亦素与仲昌游云。
《建宁府志》:潘植,浦城人。大观中,两以乡荐上礼部。梦童子以诗一联示之,云:才分南北东西国,为报三秋桂子香。建炎戊申,车驾驻维扬,累举得官。梦中之诗始验。
《墨庄漫录》:宣和二年,睦寇方臈起帮源,浙西震恐,士大夫相与奔窜。关注子东在钱塘,避地携家于无锡之梁溪。明年,臈就擒离散之家,悉还桑梓。子东以贫甚,未能归,乃侨寓于毗陵郡崇安寺古柏院中。一日,忽梦临水有轩主人延客,可年五十,仪观甚伟,元衣而美须髯,揖坐,使两女子以铜杯酌酒,谓子东曰:自来歌曲新声,先奏天曹,然后散落人间。他日东南休兵,有乐府曰太平乐,汝先听其声。遂使两女子舞,主人抵掌而为之节。已而恍然而觉。犹能记其五拍,子东因诗记云:元衣仙子从双鬟,缓节长歌一解颜。满引铜杯效鲸吸,低回红袖作弓弯。舞留月殿春风冷,乐奏钧天晓梦还。行听新声太平乐,先传五拍到人间。后四年,子东始归杭州,而先庐已焚于兵火。因寄家菩提寺,复梦前美髯者,腰一长笛,手披书册,举以示子东,纸白如玉,小朱栏界间,行似谱,有其声而无其词。笑谓子东曰:将有待也。往时在梁溪,曾按太平乐,尚能记其声否乎。子东因为之歌。美髯者,援腰间笛,复作一弄,亦能记其声,盖是重头小令。已而遂觉。其后又梦至一处,榜曰广寒宫。宫门夹两池,水莹净无波,地无纤草,仰视嵬峨若洞府然,门钥不启。或有告之者曰:但曳铃索,呼月姊,则门开矣。子东从其言,试曳铃索,果有应者。乃引入,至堂宇,见二仙子,皆眉目疏秀,端庄靓丽,冠青瑶冠,衣彩霞衣,似锦非锦,似绣非绣。因谓引者曰:此为谁。曰:月姊也。乃引子东升堂,皆再拜。月姊因问:往时梁溪曾令双鬟歌舞,传太平乐,尚能记否。又遣紫髯翁吹新声,亦能记否。子东曰:悉记之。因为歌之。月姊喜见颜面,复出一纸书以示子东曰:亦新词也,姊歌之。其声宛转,似乐府昆明池。子东因欲强记之,姊有难色,顾视手中纸,化为碧字,皆灭迹矣。因揖而退,乃觉。时已夜阑矣。独记其一句云:深诚杳隔无疑。亦不知为何等语也。前后三梦,后多忘其声,惟紫髯翁笛声尚在,乃依其声而为之词,名曰桂华明。云:缥缈神清开,洞府遇广寒,宫女问我,双鬟梁溪舞,还记得当时否,碧玉词章教仙女,为按歌宫羽,皓月满窗人何处,声永断,瑶台路。子东尝自为予言之。
《许彦周诗话》:梦中赋诗,往往有之。宣和己亥,仆在洪州宿城北郑和叔家,夜梦行大路中,寒沙没足,其旁皆田苗丘陇。一妇人皂衣素裳,行田间,曰:此中无沙,易行。仆从之,不能登。妇人援仆手登焉。月明如昼,弥望皆野田麦苗。妇人求诗,引仆藉草坐,有矮塼台一,上有纸笔。仆题诗四句,云:闲花乱草春春有,秋鸿社燕年年归。青天露下麦田湿,古道月寒人迹稀。拍笔塼上,有声,惊觉。宛然记忆。是岁大病,后亦无他故。《宋史·张阐传》:阐字大猷,永嘉人。幼力学,博涉经史,善属文。将命名,梦神大书阐字曰:以是名尔。父异之,力勉其为学。未冠,由舍选贡京师。宣和六年进士第,历官工部尚书。
《春渚纪闻》:沈晦赴省,至天长道中,梦身骑大鹏,抟风而上,因作大鹏赋,以纪其事。已而果魁天下。
儒林郎吴说,字观成,始为青阳县丞。江西贼刘花三挟党暴掠,所在震惊。吴时被檄捕贼,梦肩舆始出而回视其后,皆无首矣。心甚恶之,意谓贼必入境。已而获于他郡,观成即解官而归。至临安,会富阳宰李文渊以忧去郡,以吴摄邑事。月馀,清溪贼方腊引众出穴,官军不能拒。吴有去官意,而素奉北方真武香火,即诚祷乞梦,以决去留。至晚,梦一黄衣人云:上司有牒。吴取视之,则空纸耳。逮覆纸视之,纸背有题云:富阳知县第一将。既觉,思之曰:吾祷神去留,而以第一将为言,岂不当去此,更合统兵前锋拒贼否。已而县民逃避者十七八,吴引狱囚疏决,始讯问次,贼已奄至。急匿小舟,泛江得免,其从者半为贼杀。则前在青阳时梦视后无首者,验也。后官军既平贼,而郡县避贼,官吏俱从安抚司剋复之功,尽获还任。吴适丁母忧,不能从也。既行赏黜,有司莫能定罪,即具奏裁。有旨,县官临贼擅去官守,例同将官擅去营陈法除名。编置邻郡同例者六人,富阳系第一人。始悟第一将之告云。
《宋史·胡安国传》:安国,子寅字明仲,安国弟之子也。寅将生,弟妇以多男欲不举,安国妻梦大鱼跃盆水中,急往取而子之。
《张汝明传》:汝明事亲,执丧,水浆不入口三日,日饭脱粟,饮水,无醯盐草木之滋。浸病羸,行辄踣。梦父授以服天南星法,用之,验,人以为孝感。
《挥麈前录》:曾文肃帅定,一日晨起,忽语诸子曰:吾必为宰相,然须南迁。启其所以,公曰:吾昨夕梦衣十郎绿袍,北向谢恩,岂非他日贬司户之徵乎。后十年果登庸,既为蔡元长所挤,徙居衡阳,已而就降廉州司户参军,敕到,取幼子朝服以拜命,果符前梦。十郎,即排行也。《名臣言行录外集》:谢上蔡先生曰:知命虽浅近,也要信得及。将来做田地,就上面下工夫。余初及第时,岁前梦入内庭,不见神宗,而太子涕泣。及释褐时,上晏驾,哲宗嗣位。如此等事,直不把来草草看却。万事真实有命,人力计较不得。吾平生未尝干人,在书局亦不谒执政。或劝之。余对曰:他安能陶铸,我自有命在。若信不及,风吹草动,便生恐惧忧喜,枉做却閒工夫,枉用却閒心力。信得命,便养得气,不挫折。
《珍珠船》:蔡京喜食鹑,每预养之,烹杀过当。一夕,梦鹑数千百诉于前。其一鹑居前致辞曰:食君廪中粟,作君羹中肉。一羹数百命,下箸犹未足。羹肉何足论,生死犹转毂。
《桐阴旧话》:韩宫师,讳维,字持国。忠宪公尝梦巨碑中有宫师姓名,而为金字,莫晓所谓,然亦意公必贵也。故公不出应科举。忠宪公亦不强之,曰:是儿当自致远大。其后,公预元祐党籍蔡京,请徽庙,御书群臣姓名而金填之,或谓是应。
《老学庵笔记》:邹忠公梦徽庙,赐以笔作诗记之。未几,疾,不起。说者谓笔毕同音,盖杜牧梦改名毕之类。李知几,少时祈梦于梓潼神。是夕,梦至成都天宁观,有道士指织女支机石曰:以是为名字,则及第矣。李遂改名石,字知几。是举,果过省。
《暌车志》:龙舒人刘观,仕平江许浦监酒。其子尧举,字唐卿,因就嘉禾流寓赴试,僦舟以行。舟人有女,尧举调之,舟人防闲甚严,无由得间。既引试,舟人以其重为棘闱,无他虑也。日出市贸易而试题,适唐卿私课,既得出院,意甚欢。此两场皆然。遂与舟女得谐私约。观夫妇一夕梦黄衣一人,驰至报牒云:郎君首荐。观前欲视其牒,适一人忽掣去,云:刘尧举近作欺心事,天符殿一举矣。觉,言其梦协而颇惊异。俄而拆卷,尧举以杂犯见黜,主文皆叹惜其文。既归,观以梦语之,且告其近作何事。匿不敢言。次,举果首荐于舒,然至今未第也。
《野雪杂说》:鹤山先生母夫人方坐蓐时,其先公昼寝,梦有人朝服入其卧内。因问为谁。答曰:陈了翁。觉而鹤山生。所以用其号而命名。陈莹中前三名登第后,两甲子鹤山中第三名,其出处风节,相似处极多,在东南时,有了翁家,子孙必异遇之。
《春渚纪闻》:李偕晋祖,陈莹中之甥也。常言其初被荐赴试南宫,试罢,梦访其同舍陈元仲。既相揖,而陈手执一黄背书,若书肆所市时文者。顾视不辍,略不与客言。晋祖心怒其不见待,即前夺其书,曰:我意相念,故来访子,子岂不能辍书相语也。元仲置书,似略转首,已而复视书如初。晋祖复前夺书,而语之曰:子竟不我谈,我去矣。元仲徐授其书于晋祖,曰:子无怒我,视此,乃今岁南省魁选之文也。晋祖视之,即其程文三场皆在,而前书云:别试所第一人。李偕方欲更视其后,梦觉,闻扣户之声,报者至焉。后刻新进士程文,其帙与梦中所见,无纤毫异者。
《宋史·吴皇后传》:宪圣慈烈吴皇后,开封人。父近,以后贵,累官武翼郎,赠太师,追封吴王,谥宣靖。近尝梦至一亭,扁曰侍康;傍植芍药,独放一花,殊妍丽可爱,花下白羊一,近寤而异之。后以乙未岁生,方产时,红光彻户外。年十四,高宗为康王,被选入宫,人谓侍康之徵。
《挥麈馀话》:建炎戊申冬,高宗驻跸维扬,时未经兵烬,井邑全盛。向子固叔坚来赴,调于行在所,冠盖阗委。偶邂逅金坛士子郭珣瑜者,因与共处于天宁寺佛殿之供桌下。一夕夜半,忽呼郭觉而语云:有一事甚异。适梦吾服金紫来领此郡,皆荆榛瓦砾之场,非复今日。入城,亦有官吏父老辈相迎,皆萧索可怜。公衣绿袍于众客中。不可晓也。已而虏人南寇,江城之内外悉遭焚毁。后二十年,叔坚果握帅符。郭登第未久,为郡博士,迓于郊外。始悟前梦,相与感叹。
《春渚纪闻》:馀杭裴豹隐,尝为余言:建炎己酉秋,诏檄自建康至临安昌化县,与县宰鲁士元坐教场,按阅兵。具士元云:畴昔之夜,梦身乘大舟,满舟皆人首也。内有银盘贮数首者,同舟人云,系今次第一网也。士元熟视银盘中,首内一首,乃乡人钱塘令朱子美之首。士元因戏谓豹隐曰:如闻北寇将欲南犯,若豕突南渡,则子美将不免矣。十一月,士元暴卒。旅榇归安吉,未及葬。十二月九日,虏寇东至,贼发士元之柩,掠取衣衾,暴尸于外,明年二月始闻。子美初报贼至,弃县先遁村落,为乡兵所杀。则银盘之贮不可逃。士元同舟,虽不为兵死,亦是一会中同舟之人,而银盘所贮,又不知有何甄别也。
湖州安吉县沈二公者,金寇未至,梦一僧告之曰:汝前生所杀,冤报至矣。汝家皆可远避,汝独守舍,见有一人长大,以刀破门而入者,汝无惧,即语之曰:汝是燕山府李立否。但延颈受刃,俟其不杀,则前冤解矣。不数日,金人奄至,其家先与邻人窜伏远山。二公者虽欲往,不可得,因坐其家,视贼之过。明日,果有一少年,破门而入,见公,怒目以视。沈安坐不动,仰视之曰:汝非燕山府李立耶。其人收刃视之,曰:我未杀汝,汝安知我姓名乡里,如是之详也。沈告以梦,李方叹息。未已,顾案间,有佛经一帙,问沈曰:此何经也。沈曰:是我日诵《金刚经》也。李曰:汝诵此经何时也。曰:二十年矣。李即解衣,取一竹筒,中出细书《金刚经》一卷,指之曰:我亦诵此经五年矣。然我以前冤报汝,汝后复杀我,冤报转深,何时相解。今我不杀汝,与结为义兄弟。汝但安坐无怖,我留为汝护。至三日,贼尽过,取资粮金帛,与之而去。
《幽怪录》:绍兴八年八月十八日,观潮前期二夕,江干,民闻空中语曰:当死于桥者数百,皆凶淫不孝之人。其有名未果来者,当分促之。不预此籍者,宜斥去。又闻应声者甚众。民皆骇怪。次夜,跨浦桥畔,人梦有一人来戒者云:来日勿登桥。邻桥数家梦皆同。次日,观潮桥上人皆满,得梦者见有亲戚在桥,急劝使去。人以为妖妄,不信。须臾,潮至,惊涛坏桥,压溺死数百人。既而访其死者平昔,皆不逞辈也。
《宋史·萧燧传》:绍兴十八年,燧擢进士高第。授平江府观察推官。时秦桧当国,其亲党密告燧,秋试必主文漕台,燧诘其故,曰:丞相有子就举,欲以属公。燧怒曰:初仕敢欺心耶。桧怀之,既而被檄秀州,至则员溢,就院易一员往漕闱,秦熹果中前列。秩满,当为学官,避桧,调静江府察推而归。燧未第时,梦神人示以文书,记其联云:如火烈烈,玉石俱焚;在冬青青,松柏不改。已而果符前事。
《前定录补》:清漳杨汝南,乡贡试临安,待捷,旅邸,夜梦有人以油沃其首,惊而寤。榜出,辄不利。如是者三。窃怪之。绍兴乙丑,复与计,偕惧其复梦也。揭榜之日,招同邸者告以故,益市酒殽,明烛张博,具相与剧饮,期以达旦。夜向阑,四壁咸寂,有仆曰:刘五卧西牖下,呻呼如魇。亟振而呼之醒。乃具言,初以执炙之勚视博,方酣,幸主之不呼,窃就枕。忽有二人者,扛油鼎,自楼而登,执主人而往之。我怒而争,是以魇。汝南闻之,大恸曰:今复已矣。同邸叹咤,为之罢博。榜出,报捷焉。视榜黯若油迹,振衣拂之,油渍其上,盖御史莅书淡墨,以夜仓猝,覆灯碗,吏不敢以告也。浙江帅干阙权嘉禾新塍税,复相邂逅,一日,语先人连夕梦有俾,更名云名更。方贵,会元名偶有所避,改后名,盖三十年前,已形于梦兆矣。自此参大政,再登宰席。一时寮旧无在者,深有推挽意,而先人故倦游,但欲庙令以俟老。平生往返书尺,束如牛腰,散失殆尽,独馀许祠禄一帖。曾素善饮,每醉则命彻俎拭案,语客曰:请卓子吃一服感应丸。复各举一大白,方散。煇幼即接侍,风味高胜,晋宋间人也。
《二老堂诗话》:广西有赵梦得,处于海上,东坡谪儋耳时,为致中州家,问坡尝题其澄迈所居二亭。曰清斯,曰舞琴。仍录陶渊明、杜子美诗,及旧作数十纸与之。梦得以绫绢求东坡,答云:币帛不为服章而以书字,上帝所禁。又有帖,云旧藏龙焙,请来共尝。盖饮非其人茶有语,闭门独啜心有愧。真佳句也。后赵君子妇将产,梦有题开国男来谒者,生子名之曰荆,而字梦授绍兴末登科,丰厚夷雅,所至榜书室曰见坡。乾道中,以左奉议郎,知吉州龙泉县。予因得尽观坡之翰墨。荆去调钦,倅未上而卒。梦开国男者,殆县宰耶。《贤奕编》:廖德明,朱文公高第也。少时,梦怀刺候谒庙庑下,谒者索剌,出诸袖,乃宣教郎廖某。遂觉,后登第,改秩以宣教郎,宰闽。请迓者及门思前梦,恐官止此,不欲行。亲友相勉为质之文公。文公因指案上物曰:人与器物不同,如笔止能为笔,剑不能为琴。故其成毁久速,有一定之数。人则不然,固有朝为蹠而暮为舜者,其吉凶祸福,亦随之而变,难以一定言。今子赴官,但当充广德性,力行好事,前梦不足芥蒂。德明官至正郎。
《见闻搜玉》:陈用宾,名观国,永嘉胜士也。寓越,梦访放翁于杭,见岩壑耸峭,竹树茂密,瀑飞绝巘,崖为大池。池中菡萏盛开,一翁曳杖,坐巨石上,仰瞻元鹤翔舞,烟云空濛,对景豪唫,曰:水声兮激激,云容兮茸茸。千松拱绿,万荷奏红。爰宅兹岩,以逸放翁。屹万仞,与世隔,峻一极,而天通。予乃控野鹤,追冥鸿,往来乎蓬莱之宫。掖海氛而一笑,以观乎九州之同。惊寤,亟书以志神异。
《族姓考》:陆游,字务观,号放翁。诗本于曾茶山,茶山出于韩子苍。三家句律相似,而放翁加豪。一夕,梦一故人相语曰:我为莲花博士,镜湖新置官也。我去矣,君能暂为之乎。月得酒千壶,亦不恶也。遂以诗纪之曰:白首归修汗,简书每因囊。粟叹侏儒,不知月给千壶酒,得似莲花博士无。
《萤雪丛说》:余文起主泮湘潭,尝宿岳麓书院,梦见朱晦翁与张南轩同在,郡庠作意,主盟道学。忽伊川、横渠先生从外来,云:政不须如此,这道理尝使得,何恤乎人言。须臾,闻东廊有人诵《中庸》、《大学》二篇。觉来,鸡唱,遥想三公卫道如此之切。
《宋史·蔡幼学传》:幼学权兵部尚书,兼太子詹事。一夕感异梦,星陨于屋西南隅,遂卒,年六十四。
《道学传》:黄干改差判安丰军。淮西帅司檄干鞫和州狱,狱故以疑未决,干释桎梏饮食之,委曲审问无所得。一夜,梦井中有人,明日呼囚诘之曰:汝杀人,投之于井,我悉知之矣,胡得欺我。囚遂惊服,果于废井得尸。
《安丙传》:吴曦僭号建官,称臣于金,以其月为元年,改兴州为兴德府,以丙为中大夫、丞相长史、权行都省事。先是,从事郎钱巩之从曦在河池,尝梦曦祷神祠,以银杯为珓掷之,神起立谓曦曰:公何疑。公何疑。后政事已分付安子文矣。曦未省,神又曰:安子文有才,足能办此。巩之觉,心异其事,具以语曦。事既炽,丙不得脱,度徒死无益,阳与而阴图之。遂与杨巨源、李好义等谋诛曦。
《范应钤传》:应钤,字旂叟,丰城人。方娠,大父梦双日照庭,应钤生。稍长,厉志于学,丞相周必大见其文,嘉赏之。开禧元年,举进士,累官大理少卿。
《赵汝愚传》:韩𠈁胄欲逐汝愚而难其名,或教之曰:彼宗姓,诬以谋危社稷,则一网无遗。𠈁冑然之,擢其党将作监李沐为正言。沐,彦颖之子也,尝求节度使于汝愚不得,奏:汝愚以同姓居相位,将不利于社稷,乞罢其政。汝愚出浙江亭待罪,遂罢右相,除观文殿学士、知福州。台臣合词乞寝出守之命,遂以大学士提举洞霄宫。国子祭酒李祥、博士杨简以言罢。太府丞吕祖俭亦上书诉汝愚之忠,诏祖俭朋比罔上,送韶州安置。太学生杨宏中、周端朝、张道、林仲麟、蒋傅、徐范等伏阙言:去岁人情惊疑,变在朝夕。当时假非汝愚出死力,定大议,虽百李沐,罔知攸济。当国家多难,汝愚位枢府,本兵柄,指挥操纵,何向不可,不以此时为利,今上下安恬,乃独有异志乎。书上,悉送五百里外羁管。𠈁冑忌汝愚益深,谓不重贬,人言不已。以中丞何澹疏,落大观文。监察御史胡纮疏汝愚唱引伪徒,谋为不轨,乘龙授鼎,假梦为符。责宁远军节度副使,永州安置。初,汝愚尝梦孝宗授以汤鼎,背负白龙升天,后翼宁宗以素服登大宝,盖其验也,而谗者以为言。
《贤奕编》:周必大,字子充,监临安府和剂局。局内失火,延烧民家。逮捕居民,及局吏系狱,未论报间,子充问局吏曰:假失火自官致,当得何罪。吏曰:当除籍为民耳。子充遂自诬服坐,是罢职,吏民得免死。子充归道,谒妇翁,翁前一夕,梦扫雪,迎宰相,而子充适至留宿,然后归。子充益自刻苦读书,中博学宏词科,官至宰相,封益国公。
《宋史·江万里传》:万里,字子远,都昌人。自其父煜始业儒。大父璘,乡称善人,其邻史知县者夸其能杖哗健士,璘俛首不答,归语煜曰:史祖父故寒士,今居官以杖士人自憙,于我心有不释然。审尔,史氏且不昌,汝其戒之。是夕煜妻陈梦贵人入其家,曰:以汝家长有善言,故来。已而有娠,生万里。
《孙梦观传》:梦观以集英殿修撰知建宁府。蠲租税,省刑罚,郡人徐清叟、蔡杭以为有古循吏风。民有梦,迎祠山神,从者甚都,出视之则梦观也。俄而梦观得疾,口授遗表,不忘规谏,遂卒。
《刘黻传》:黻历官刑部侍郎。丁母忧。江上溃师,丞相陈宜中起复黻为端明殿学士,不起,及贾似道,韩震死,宜中谋拥二王由温州入海,以兵逆黻共政,将逊相位,于是黻托宗祀于母弟成伯,遂起,及罗浮,以疾而卒。初,陈宜中梦人告之曰:今年天灾流行,人死且半,服大黄者生。继而疫疠大作,服者果得不死,及黻病,宜中令服之,终莫能救。
《度宗本纪》:嘉熙四年帝生于绍兴府荣邸。初,荣文恭王夫人全氏梦神言:帝命汝孙,然非汝家所有。嗣荣王夫人钱氏梦日光照东室,是夕,齐国夫人黄氏亦梦神人采衣拥一龙纳怀中,已而有娠。
《文文山集》:庐陵刘岳申,撰《文丞相传》。文丞相天祥,大父时,用梦儿乘紫云下,已复上,而丞相生。故名云孙,字天祥。
周密《齐东野语》:贾师宪柄国日,尝梦金紫人相迎,逢旁一客谓之曰:此人姓郑,是能制公之死命。时大珰郑师望方用事,意疑其人,且姓与梦合。于是竟以他故,摈逐之。及鲁港失律,远谪南荒,就绍兴差官押送,则本州推官沈士圭,摄山阴尉郑虎臣也。郑,武弁,尝为贾所恶,适有是役,遂甘心焉。贾临行,置酒招二人,历言前梦,且祈哀徼庇,云:向在维扬日,襄邓间有人善相。一日来值,其跣卧,因叹惜再三,私谓客曰:相公贵极人臣,而足心肉陷,是名猴形,恐异时不免有万里行耳。是知今日窜逐之事,虽满盈招咎,盖亦有数存焉。及抵清漳之次日,泣谓押行官曰:某夜来梦大不祥,才离此地,必死无疑,幸保全之。遂连三日逗遛不行,而官吏追促之,离城五里许,小泊木绵庵,竟以疾殂。或谓虎臣有力焉。先是林佥枢存孺父为贾所摈,谪之南州道,死于漳。漳有富民,蓄油杉甚佳,林氏子弟欲求而价高,不可得,因抚其木,曰:收取收取,待留与贾丞相自用。盖一时愤憾之语耳。至是,郡守与之经营,竟得此物以敛,可谓异矣。死生祸福,皆有定数,不可幸免也。
三山苏大璋颙之,治《易》有声。戊午,乡举,梦为第十一人数。为人言之,以为必如梦告。既试,将揭榜,同经人诉于郡,谓其自许之确如此,必将与试官有成约,万一果然,乞究治之。及拆号至第十一名,果《易》也。帅携此状,入院遍示考官,谓设如此言,诸公将何以自解。不若以待补首卷易之众,皆以为然。既拆号,则自待补为正解者,大璋也。由正解而易为待补者,乃投牒之人也。次年,苏遂冠南宫,此与王俊民事相类。《癸辛杂识》:括之缙云有叶医,挟术颇精。一夕,忽梦追至城隍主者,戒云:凡今北之人虐南人,盖有数。若南人恃北埶以虐南人者,此神明之所甚怒,罪无赦。赵某者,昔在福州,日杀人至多,获罪于天。今使之得瘖疾而死,或以谷二石,酒二斗,鸡四只相邀,汝慎毋往,不然,逆天之罪,不可违也。然于次日,必有叶氏,亦以此数相偿,且有重获也。既觉,惴惴然。遂往庙中炷香。甫归家,而赵氏之家令人,果以物至相邀,遂辞以疾不往。次日,叶府召,医疾愈,以物酹谢,乃鸡酒谷,如梦中之数。收功获谢,而赵则殂矣。
叶亦愚上书后,朝廷捕之甚急,遂祷之霍山张王庙。是夕,梦一白衣裹帽人,指庭下一鸡为蛇所缠,牢不可解。其后有黥,而王之验二物,己酉合也。
范元章,向者魏明己馆中尝赴省试,梦至大宫殿,手执文书,历阶而上,自顾其身,则挂绿衣。既而有衣皂褙者,亦欲进,为左右所却,以为无绿衣而不可进。范遂脱所衣绿袍与之,其袍内乃著粉青战袍,旁有嘲之者,答云:无笑,此乃银青袍也。及寤,虽喜衣绿之吉,又有脱袍之疑。既而中第,辞魏氏馆。继之者,乃蜀人税某也。次举亦第,于是脱袍之徵巳验。独不晓银青之说。然自喜,以为此必异时所至之官也。临安盐仓批满,则谢堂实尹京其衔,乃银青光禄大夫。时事已异,仅止于此。是以知人生皆有分定,不容少有侥倖也。
《宋史·赵葵传》:葵,字南仲,京湖制置使方之子。初生时,或梦南岳神降其家。方在襄阳,命葵专督饮食共养之事。与兄范俱有志事功。
《括异志》:吴跃龙,吴宗礼达之之子也。乙卯,乡举,跃龙实为亚榜赋魁,实通榜词赋之第八也。揭晓之夕,梦登七层宝塔,已及六层,止馀一层,欲上之间,忽见一人星冠云帔若天尊像,叱曰:此雁塔也。汝何人,辄登此。连步逐下,迤逦至塔外,遂坐其傍。惊而寤。及榜至,乃在七名之外。余亲见其说,又有张湘,亦以乙卯魁亚荐,揭晓两夕前,梦人持巨螌扑卖,湘一扑,五钱皆黑,一钱旋转不已,竟作字一人曰,几乎浑纯。及榜至,乃为小荐第一,功名前定,不可强求也如此。
淳祐甲申春,余馆于沈氏书塾,因寓宿焉。一夕,梦妇人著红衣,至其家厅庑下轿,无侍女,手执黄罗裙,直入其堂。旦与诸生言之,皆莫晓所谓。次夕,方篝灯,披阅卷帙。忽有人报街外鼓声甚急,仓皇使人视之,乃市楼失火,烟焰烛天。众方扑救,仅免延燎。止拽倒小屋数间,方知妇人之怪也。
《宋史·李庭芝传》:庭芝得乡举不行,以策干荆帅孟珙请自效。珙善相人,且夜梦车骑称李尚书谒己,明日庭芝至。珙见魁伟,顾诸子曰:吾相人多,无如李生者,其名位当过我。时四川有警,即以庭芝权施之建始县。
《三柳轩杂识》:陈文龙志忠,兴化人,度宗朝状元也。德祐末,归守本州。北兵入闽,不屈,生缚之。至杭,病卒于杭之苗儿桥巷。初,文龙入太学,累试不入。格太学守土之神岳侯也。一夕,梦神请交代,意必老死于太学,常悒悒不乐。既而赴廷对第一,仕宦日显。前梦不复记矣。及守外州,又梦神通书阅书前面,曰:交代后书年月。至元心甚慢之。未几,国亡,城陷,家残,身俘。至杭,幽于太学之侧。
[book_title]第一百五十一卷
第一百五十一卷目录
梦部纪事六
庶徵典第一百五十一卷
梦部纪事六
《金史·五行志》:初,金之兴,平定诸部,屡有祯异,故世祖每与敌战,尝以梦寐卜其胜负。乌春兵至苏速海甸,世祖曰:予夙昔有异梦,不可亲战,若左军有力战者当克。继而与肃宗等击之,敌大败。
《太祖本纪》:康宗梦逐狼,屡发不能中,太祖前射中之。旦日,以所梦问僚佐,众曰:吉。兄不能得而弟得之之兆也。是岁,康宗即世,太祖袭位。
《宗室传》:斡带,太祖母弟。太祖昼寝于来流水旁,梦斡带之场圃火,禾尽焚,不可扑灭,觉而深念之,以为忧。是时,斡带已寝疾,太祖至,闻之,过家门不下马,径至斡带所问疾。未几薨。
《韩企先传》:企先为尚书右丞相,召至上京。入见,太宗甚惊异曰:朕畴昔尝梦此人,今果见之。
《显宗孝懿皇后徒单氏传》:后以皇统七年生于辽阳。母梦神人授以宝珠,光焰满室,既寤而生,红光烛于庭。
《张万公传》:万公,字良辅,东平东阿人也。幼聪悟,喜读书。父弥学,梦至一室,榜曰张万相公读书堂,已而万公生,因以名焉。
《黄久约传》:久约,父胜,通判济州。母刘氏,尚书右丞长言之妹,一夕梦鼠衔明珠,寤而久约生,岁寔在子也。《张元素传》:元素,字絜古,易州人。八岁试童子举。二十七试经义进士,犯庙讳下第。乃去学医,无所知名,夜梦有人用大斧长凿凿心开窍,纳书数卷于其中,自是洞彻其术。
《续夷坚志》:康伯禄、李钦叔,壬辰冬十二月,行部河中。先,城未破。一日,康与钦叔求梦于其神。伯禄梦城隍破,争船落水中,为一锦衣美妇援出,满眼皆桃花。钦叔梦人与桃符二,上写宜入新年,长命富贵。明日,城陷,伯禄争船不得上,落水死。李得船走陕县,三四日,改岁,杨正卿令人送桃符。所书如梦云。
清河王博,以裁缝为业。年三十七岁,一日,诣聊城何道士,言:丁酉初春,醉卧一桃园中,忽梦一神人,被金甲,执戟,至其旁,蹴之使起。王问何为神。曰:吾为尔送尾来。自后,觉尻骨痛痒,数日,生一尾,指许大,如羊退毛尾骨。然欲勒去,痛贯心髓,灸之亦然。因自言不孝于母,使至饥饿,故受此报。与人观看,则痛庠少止,否则不可耐也。因问何求疗。无所措手,乃去。今在新店住。
张状元甫唱第前,梦人以物易其首,手自扪之,乃玉也。初甚恶之,继有是应。闫子秀笔记此事。
《金史·仆散端传》:妇人阿鲁不嫁为武卫军士妻,生二女而寡,常托梦中言以惑众,颇有验,或以为神。乃自言梦中屡见白头老父指其二女曰:皆有福人也。若侍掖庭,必得皇嗣。是时,章宗在位久,皇子未立,端请纳之。章宗从之。既而京师久不雨,阿鲁不复:梦见白头老父使之祈雨,三日必大澍足。过三日雨不降,章宗疑其诞妄,下有司鞫问,阿鲁不引伏。诏让端曰:昔者所奏,今其若何。后人谓朕信其妖妄,寔由卿启其端,倪郁于予怀,念之难置。其循省于往咎,思补于将来。恪整乃心,式副朕意。端上表待罪,诏释不问。《续夷坚志》:泰安初,高子约耿君嗣闫子秀、王子正考试平阳举子万人。主司有梦绯衣人来谢谒者。明旦,试题下,以语同官。俄群鹤旋舞至公楼上,良久不去。主司命胥吏揭榜,大书示众云:今场状元,出自河东,当举府题,圣人有金城解魁,宋可封泽州,省题俭德化民,家给之本。省魁孙当时御题,获承休德,不遑康宁,状元王纲,平阳三元者,果皆河东云。
《金史·宣宗皇后王氏传》:皇后王氏,中都人,明惠皇后妹也。其父微时尝梦二玉梳化为月,已而生二后,王氏姊妹受封之日,大风昏霾,黄气充塞天地。已而,后梦丐者数万踵其后,心甚恶之。占者曰:后者,天下之母也。百姓贫窭,将谁诉焉。后遂敕有司,京城设粥与冰药。及壬辰、癸巳岁,河南饥馑。大元兵围汴,加以大疫,汴城之民,死者百万馀,后皆目睹焉。
《续夷坚志》:吕内翰造,字子成。未第时,梦金龙蜿蜒,自天而下,攫而食之。是岁,经义魁南省,词赋继擢殿元,閤门请诗,有状头家,世传三叶,天下科名占两魁,谓其大父延嗣,父忠嗣,与子成俱状元也。
参知政事魏子平,嗜食鱼。厨人养鱼百馀头,以给常膳。忽梦群鱼集其身,挥斥不去。复梦为鱼所鲠,痛不能出。闷乱久之,乃寤。自是不食鱼。
胥莘尝梦太山神告之曰:敬我无福,慢我无殃。当行善道,家事久常。每以此语人,事见家传。
京师法云寺僧律诗,失明数年。梦中有人授一方,治内外障阻,但神水在者,皆可疗焉。蔓菁子二两,枸杞、蒺藜、甘菊、荆芥穗各一两,当归、地黄、川芎、赤芍药、防风各一两五钱,十味末之,水面糊丸,如桐子大,空腹食,前温水下三十丸。僧服之,目复明。因目曰:梦灵丸云。
宁海昆崙山石落村刘氏,富于财,尝于海滨得百尺鱼,取骨为梁,构大屋,名曰鲤堂。堂前一槐,荫蔽数亩,世所罕见。刘复梦女官,自称麻姑,问刘乞槐树修庙。刘梦中甚难之,既而曰:庙去此数里,何缘得去。即漫许之。及寤,异其事,然亦不之信也。后数十日,风雨大作,昏晦如夜。人家知有变,皆入室潜遁。须臾,开霁,唯失刘氏槐所在。人相与求之麻姑庙,此树已卧庙前矣。
《元史·杨奂传》:奂,字焕然,乾州奉天人。母尝梦东南日光射其身,旁一神人以笔授之,已而奂生,其父以为文明之象,因名之曰奂。
《李昶传》:昶,字士都,东平须城人。父世弼,从外家受孙明复《春秋》,得其宗旨。金贞祐初,三赴廷试,不第,推恩授彭城簿,志悒郁不乐,遂复求试。一夕,梦在李彦榜下及第,阅计偕之士,无之,时昶年十六,已能为程文,乃更其名曰彦。兴定二年,父子廷试,昶果以《春秋》中第二甲第二人,世弼第三甲第三人,父子褒贬各异,时人以比向、歆。
《达礼麻识理传》:达礼麻识理除知枢密院事、大抚军院事。初,大抚军院之立,皇太子用完者帖木儿、答尔麻、帖林沙、伯颜帖木儿、李国凤等计,专以备禦扩廓帖木儿,既而政权不一,事务益乖,各复引去,而达礼麻识理之至,事且无可为者。达礼麻识理之卒也,先一夕,怯薛官哈剌章者,阿儿剌氏阿鲁图孙也,夜梦太祖召见,语之曰:我以勤劳取天下,以传于妥欢帖睦尔。而爱猷识礼达腊不克肖似,废坏我家法,苟不即改图,天命不可保矣。尔吾功臣之后,且诚实,故召汝语,汝明旦亟以我言告而主及爱猷识理达腊。汝不以告,吾即殛汝,告而不改,则吾他有处之。达礼麻识理其人庶几识事宜者,然知而不言,将焉用之。吾其先殛之矣。明旦,哈剌章入见帝,具以梦告,帝令以告皇太子。比出,则达礼麻识理已无疾而卒矣。《辍耕录》:世皇取江南,大军次黄河,苦乏舟楫。夜梦一老叟,曰:陛下欲渡河,当随我来。引至一所,指曰:此即是已。帝遂以物标识之。乃觉,历历可记。明日,循行河浒,寻梦中所见处,果是。方惊,顾问,忽有人进曰:此间水浅,可渡。时帝徵梦中语,因谓:汝能先涉否。其人乃行,大军自后从之,无一不济。帝欲重旌其功,对曰:富与贵,悉非所愿,但得自在,足矣。遂封为答剌罕,与五品印,拨三百户以食之。今其子孙尚有存者,此事杨元诚太史所云。
平山会道观主邓山房道枢,绵州人,在宋季为道士时,斋法已精,际遇理度两朝。一日,谢后,遣巨珰召至内后门,泣降德音,且令其责军令状,使无他泄。后谓曰:吾昨夜梦见济王怒甚,以为吾,且将兵由独松关入灭汝社稷矣。吾此梦,颇可怪,汝可就南高峰顶为誊心章,哀告上帝。已而黄头先锋斩关而来,宋亡。后邓遂筑今观。
《元史·吴澄传》:澄生前一夕,乡父老见异气降其家,邻媪复梦有物蜿蜒降其舍旁池中。旦,以告于人而澄生。
《刘因传》:因字梦吉,父述。中统初,左三部尚书刘肃宣抚真定,辟武邑令,以疾辞归。年四十,未有子。叹曰:天果使我无子则已,有子必令读书。因生之夕,述梦神人马载一儿至其家,曰:善养之。既觉而生,乃名曰骃,字梦骥。后改今名及字。
《霏雪录》:虞文靖公集,在翰林。一夕,梦两朱衣,引至一官府,见其人服王者服,乃孔子也。公跪于陛,孔子曰:汝集善为之。公退至殿陛,一跌而寤。公恐遗忘,口诵所言,俄而闻扣门甚急,亟起,乃王召议事。二使以马翼公至承天殿,朝臣及诸学士具集。王曰:上晏上都,某欲窃神器,伪使者赍诏且至,卿等在庭,何以处。众无语,公默省梦中语,乃进曰:殿下宜即大位。于是定计谕中外。初,国玺在上都,乃蜡为天子印章,颁诏,先遣使守古北口,候伪使者杀之,焚其书。此临大事,决大疑,圣人假梦,以坚公之志耳。
《明昭代典则》:扬王,姓陈氏,世为维扬人,不知其讳。宋季隶籍军伍,从张世杰扈从。祥兴,帝驻南海。至元己卯春,世杰战败,士卒多溺死。王幸脱死,达岸,粮绝,计无所出。同行者曰:闻髑髅山有死马,共烹食之,不识可乎。王未及行,疲极,辄昼仆地,睡梦一白衣谓曰:汝慎勿食马肉,今夜有舟来载也。王恍惚中,未深信。俄又梦如初。至夜将半,梦中彷佛闻橹声,有衣紫衣者,以杖触王曰:舟在矣。王惊寤,身忽在舟中。见旧所事统领官。时统领已降于元帅,元将畏舟压,凡附舟者,掷弃水中。统领怜王,亟藏之舟板下,日取乾糇从板隙投之,王掬以食,又与王约,渴则以足撼板,张口向隙受浆。居数日,事将泄,皆徬徨不安。忽飓风撼舟,元将大恐,遍求祷祈者,不可得。统领知王能巫术,遂白而出之。王仰天叩齿,若指挥鬼神状,风涛顿息。元将喜,因饮食之。至通州,送之登岸。王归维扬,居盱眙津里镇,以巫术行。王无子,生二女,长适季氏,次即皇太后。晚以季氏长子为后,年九十九岁卒。
《辍耕录》:李恭敏公者,所居在江阴之南门,其门首巷坊,亦题曰恭敏。不知当日名坊之义。而七八十年来,子孙消削,第宅倾圮殆尽,弃遗故址,竟为里豪薛得昭所吞,土木一新,乡闾健羡。忽有人献谄于薛云:若不除去旧坊,终非君家利也。薛深然之。指数恭敏之族,尊且长者,惟李唐卿可主其事。乃呼至,赠泉百缗,李欣然撤之。一夕,呓语呻吟,甚苦,妻急呼之。觉,问其故。曰:我梦见袍笏大官,自云是我祖,责以不能世守其业,又毁其坊。既骂且挞,我负痛叫号,故致此耳。语既,暴死,莫救。又数年,城燬于兵,薛氏室屋财产悉空,贫无为计,遂执干役于时贵之家。噫,子孙之不肖,强霸之用心,皆可为后人鉴也。
《归化县志》:陈有定,邑之明溪市,人家贫,佣于罗姓者。因失鹅,避王氏门外。王梦一猛虎踞门,心知为非常人,遂妻以女。
《辍耕录》:松江卫山斋有材誉,时庸医儿孙华孙,颇知嗜学,山斋因奖予之,使得侪于士类。山斋既死,华孙忽谓人曰:尝梦天使持黄封小合,授吾曰:上帝有敕,以卫山斋声价畀汝。吾受命,谢恩而寤。故人戏赠以诗有山斋声价黄封合之句。陆居仁每谓人曰:吾读诗集传,有不安处,思所以易之。忽若梦寐中见尼父,拱立于前,而呼吾字,曰:陆宅之,朱熹误矣,汝说是也。偶与友人之黠者言及此,友人曰:足下得非禀受素弱乎。曰:何为。曰:吾见足下眼目眊眩,又梦寐颠倒,故知其然也。居仁惭赧,不复辨。客来,谈及,拊儿大笑,命笔识之。
《建宁府志》:胡致堂夫人翁氏,密州司户揆之女也。生之前一夕,其祖殿撰,梦有通谒者,曰:吾,婺女星也。当生君家。翌曰,翁氏生,红光满室。殿撰曰:此必清贵而寿者也。长,归致堂,以妇德闻见。元孙者三,累封太原宁郡太夫人。
《霏雪录》:杨廉夫先生之母夫人,尝梦神人授金钱一枚,遂娠先生。先生文章事业,为一代伟人,岂偶然哉。先生卒,钱君思复尝作挽诗云:生前母应金钱梦,死后人称铁笛仙。
《高坡异纂》:杨廉夫题临海王节妇诗曰:介马驮驮百里程,青枫后夜血书成。秖应刘阮桃花水,不似巴陵汉水清。后廉夫无子,一夕,梦一妇人,谓曰:尔知所以无后乎。曰:不知。妇人曰:尔忆题王节妇诗乎。尔虽不能损节妇之名,而心则伤于刻薄,毁谤节义,其罪至重,故天绝尔后。廉夫既寤,大悔。遂更作诗曰:天随地老妾随兵,天地无情妾有情。指血齧开霞峤赤,苔痕化作雪江清。愿随湘瑟声中死,不逐胡笳拍里生。三月子规啼断血,秋风无泪写哀铭。后复梦妇人来谢。未几,果得一子。
太祖高皇帝皇考仁祖淳皇帝,居濠州之钟离东乡。皇妣淳皇后陈氏,尝梦黄冠馈药一丸,煜煜有光,吞之,既觉,口尚异香,遂娠焉。及诞,有红光烛天,照映千里。观者异之。
《明外史·常遇春传》遇春初从刘聚为盗,察聚终无成,率所部壮士,归太祖于和阳。未至,困卧田间,梦神人披甲拥盾呼曰:起起,主君来。惊寤,而太祖适至,即迎拜。
《衮州府志》:曹本,字子善,滕县人,汉曹褒之后。父思明,尝梦数人以车载箧至,问明曰:汝曹某耶。思明应曰:是也。其人开箧,取人支体,与之曰:此隶人支体也。思明受之。一人后至,谓其人曰:曹某当得一侍郎儿,何故以隶体与之。其人大惊曰:吾忘之,然侍郎皆散尽,奈何。后至者顾视箧中,良久,曰:此不一侍郎鼻耶。遂复与之。已而本生,天资颖异,志操不群。明初,以贡游太学,官北平布政司都事。洪熙元年,升兵部侍郎。《前定录补》:奉新王文博,名载。梦与刘铸到南昌,经江西省署,见放乡贡进士榜,谛视之,高悬朱牌十枚,上书金字,日光炫耀,不可读。忽一隶卒,前白曰:第一名,南昌熊谊。汝居第六。遥呼铸曰:尔名亦在后。须臾,有红英佩刀者十馀人,自省中欢而出,似相逼逐战,惊寤。明发,如人言,皆大笑。当是时,大都督朱公镇南昌,干戈方殷,谓安有贡举之事。后八年,为洪武庚戌,始设科江西四十名额,南昌占其十。十名中,熊谊冠首,正符朱牌之数。载却在通榜第六,铸居十九。及试大廷,载又中第二甲第六名。一一皆验。
《圣君初政记》:皇祖始造钞,不就。一夕,梦神告当用秀才心肝为之。寤思之,不得。高后曰:士子苦心文业,其文课即心肝也。祖善曰:得之矣。因命取太学积课簿,捣为之,果成。
《明通纪》:洪武元年八月十五日,上夜梦当天,两日月齐出,诸雪杂乱纷飞,倏尔底定。上谓徐达曰:此梦何解。徐达曰:陛下梦两日月齐出,即大明明字。诸雪杂乱纷飞,即诸贼扰乱我中原,我明命将出师,一鼓而擒之,即倏尔底定。此吉兆也。
《明状元事略》:洪武乙丑科丁显,字彦伟,福建建阳人。中榜时,年二十八。建阳旧谶:淮沙圆,出状元。显应之。先是,上梦殿前一巨钉,缀白丝数缕,悠扬日下。及拆首卷,乃花纶。上以其年少,抑之。已而得显卷,以丁与钉符,而显字日下双丝,遂首擢。
《湖广通志》:刘俊,江陵人。父梦天降赤帜,上书俊字。是夕,俊生。会乡里师命名,适与梦符。登洪武乙丑进士,历升兵部尚书。
《明外史·胡大海传》:大海尝夜出,两目煜煜有光,既死,敌兵犯境,军中或梦大海,若生时或睹巨火满野汹汹,有甲骑声,师出辄,大捷。
《江南通志》:甘霖,字沛之,高淳人。洪武,以荐召入。问其名,曰:甘霖。因曰:浙江大旱,汝往霖之。授左参政。既至,夜梦神告曰:某地有泉,可济民渴。旦往,俨若梦境。掘之,果得大泉。同僚属祈祷,大雨随至。
《湖广通志》:茹瑺,衡山人。洪武间,贡入冑监。上梦一神伏阶下,曰:臣,南岳神也。来辅陛下。次日,上临太学,见瑺貌类梦中所见。询之,对曰:臣,衡山人也。上异之,擢承敕郎,历通政使,进都御史、兵部尚书。
《明外史·黄观传》:观妻翁氏投水,呕血石上,成小影,阴雨则见,相传为大士像。僧舁至庵中。翁夫人见梦曰:我黄状元妻也。比明,沃之以水,影愈明,有愁惨状。《名山藏》:建文三年正月辛酉,凝命神宝成。初,君为太孙,梦帝致宝焉。既即位,得青玉、雪山。二年,齐郊宫,夕梦,若有寤,乃命玉人琢为大玺,至是以告天地宗庙,下诏,百官称贺,大宴奉天门,赏四裔朝使。辛未,大祀南郊。明日,行庆成礼,令群臣赋诗,颁天下。
建文四年正月,燕王梦厄于平安。有曰:马将自西驰,断安马足。问焉。对曰:臣,莘之神也。四月,北军断徐饷道,转攻萧,至小河,燕将陈文桥河冲守之,都督总兵何福引兵循河而东,遇燕王骑,斩文,夺所守桥,燕将张武突出林间,与王合,乃击却南军。南军据桥南,北军据桥北,相持累日。魏国公辉祖来援,阵齐眉山下,与燕大战,自午至酉,两军相当。辉祖斩燕将斌等十馀人,还营,掘堑。于是南军再捷,北军再败。燕诸将皆惧,说燕王曰:军深入矣,暑雨连绵,淮上蒸湿,恐有疾疫。小河之东平野,多牛羊,二麦将熟。若渡河,择地休士息马,观衅而动,可持久也。燕王曰:兵事有进无退,胜形成矣。而复谋退,士不怠乎。公等所见,拘挛耳。令曰:欲渡河者,恣公等所之。朱能曰:诸君勉矣。汉高十战而九不胜,卒有天下。盖燕王。于是不解甲者数日。南军树碑相庆也,廷臣有曰:燕且北矣。京师固不可无良将,帝因召辉祖还,何福等无援,乃引兵会平安,灵壁平安,以六万人为方阵,裹饷护行,燕王遮之平安,突至杀。北军千馀,矢如雨。燕王麾兵断南军为二,南军大败。何福出壁与平安共杀伤北军,北军乃却,而高煦又以其伏至,王还掩击其后,复大败南军,尽得其饷。挽福入壁垒门,私令士曰:旦闻炮三而突围。燕王望见之,曰:南军其遁,旦使诸军缘壁入之,发炮三。南军谓其炮也,争开门,遁,已知为北军,皆大乱。平安陈晖等三十七人,礼部侍郎陈性善等百五十人,皆见执。燕王谓平安曰:淝河之战,公马不,何以遇我。曰:累臣不佞,敢效铅刀。燕王曰:壮士。
《正气纪·惠宗本纪》:建文四年夏六月,靖难兵犯阙,帝与程济梁良用等九人,潜至鬼门。牛景先用铁棒击之,不奋力而起,随出门,有舟待岸,帝疑之。舟人跪告曰:臣,神乐观道士也。即前御赐名王升是。帝问曰:尔何之。对曰:昨臣梦皇祖绯衣御奉天门,命两校尉促臣,曰:旦日午时,可牵舟抵后湖鬼门,俟出者,勿泄,泄且殛尔。臣故候此。帝讶嗟。
《将乐县志》:陈真拜饶州通判,改安庆。秩满,赴京,会成祖梦二朱衣侍墀下,自云太守,一真一假。次日,同他府通判陈假引奏,适与梦符,俱升知府。
《名山藏》:永乐二十二年五月甲申,上梦神一再告曰:上帝好生。旦,召问杨荣、金幼孜,曰:何祥也,岂天属意此寇部属耶。皆对曰:陛下除暴安民,亦好生也。或者火炎昆冈,玉石俱焚。上帝之意,惟陛下详之。上即命草敕,使谕其部落,曰:往者阿鲁台穷极归朕,及朕所以待之者,尔等所知,朕何负。而比年以来,寇掠我边鄙,虔刘我蒸庶,谁之过欤。朕閒者,以天人之怒再用率师,当是之时,如徇将士之志,尔等复有馀命。朕体好生,驱之旷远,兽心不悛,荼毒增甚。今王师之来,罪止阿鲁台一人。有能顺敬天道,输诚来朝,朕待以恩礼,仍授官职。听择善地,毋怀疑贰。以遗后悔。
《嵩阳杂识》:胡忠安公濙,生,发白如丝,弥月方黑。生之夕,母梦一僧,持花以遗之。觉而生。公见僧即笑,父问之,僧答云:此吾师天池高僧后身也。先师尝示梦,今生胡氏家,后当显。尔来求我,以一笑为记。闻者异之。《名山藏》:宣宗章皇帝生之夕,成祖梦高祖授以大圭,命曰:传之子孙,永世其昌。既数岁,试之事,辄剸决称旨,成祖爱之。仁宗即位,册为皇太子。其春,以南京地屡震,命往抚治。上旋不豫。既大行,宫中秘不发丧。以遗命,召上顾,臣下稍稍闻。上崩,其时,汉庶人蓄反谋,传言将要劫群臣。或请整兵,旋或请出间道。上曰:君父在上,天下归心,岂有他虞。遂传诣京师。六月己亥朔,至芦沟,既乃闻,绝恸,左右掖听遗诏。行,哭入宫门,诣梓宫,拜哭尽哀。颁遗诏天下臣民,三劝,进。庚戌,即皇帝位。
《滕县志》:徐义父恭,母陈氏。初,义生时,父梦神授以玉如意,遂名义。义性孝谨,父母故,露宿墓旁,种树辄死,夜梦父谓之曰:汝无树,树将自生。久之树果生。《状元事略》:商辂与其师洪士直同宿学舍中,辂梦有提人首三颗授之。觉而语洪,洪曰:吉梦也。果三元应之。
《镇江府志》:正统中,丹阳大疫。令某梦迎诏开读,止一语,曰:独舍蒋宗海。醒而异之,令值朔旦,往谒文庙,语之教谕高琏。琏夜亦有是梦,素与宗海善,骇其相符,令人视之,果汗而苏矣。
《震泽纪闻》:张益土木之难,益以学士从死焉。后四十馀年,其子某以御史印马于北畿道。经土木,设祭悲泣。是夜,梦其父衣冠如生,来曰:以红沙马与我。既觉,甚异也。忽从者来报云:后队一红沙马毙矣。始异之,既归,询之父老,益初从驾,骑红沙马云。
《状元事略》:正统丁卯冬,湖广须知官在途,梦开黄榜,第一名彭时。又京中谣云:众人知不知,今岁状元是彭时。不知何自而起。后果然。廷试前一月,上梦儒释道三人来见,至揭榜,状元彭时由儒士,榜眼陈鉴幼,曾寓神乐观,探花丘正幼,曾为庆寿寺书记云。景泰甲戌科,孙贤,字舜卿,河南杞县人,未第先,梦金甲神人,持黄旂插于其门,有状元二字。至廷试,果首擢。
《列朝诗集》:倪岳,字舜咨,上元人。父文禧公谦,奉命祠北岳。母梦绯衣神人入室,生公,遂名岳。公瑰伟秀异,目光炯炯,望之若神。天顺元年进士,入翰林为编修,历侍讲,至学士。弘治中,为吏部尚书,赠少保,谥文毅。《崇仁县志》:吴聘君康斋,祖逸愚公,一夕,梦先冢上,一藤盘旋而上,长竟接天。问冢旁老人,此名为何。老人答曰:此攀辕藤也。明日,聘君生。
《明外史·孝宗孝康皇后张氏传》:后母金,梦月入怀而生后。
《韩文传》:文生时,梦紫衣人抱送文彦博至其家,故名之曰文。成化初举进士,除工科给事中。
《明通纪》:夏原吉,湖广湘阴人。母廖氏,梦三闾大夫降,而生,举动端厚,好学,喜怒不形。
《状元事略》:成化己丑科张升,字启昭,江西南城人。传胪前一夕,梦登天,两手挈二人头,云:皆同姓者。及开榜,一甲首为升,二甲首张燧,三甲首张晓。
成化戊戌科曾彦,每科试,辄梦袖中龙头笔一枝,以手取之,则笔入内,弗得。是年,梦取此笔,出之,文彩焜耀,俨一龙在手。果状元及第。
《蒹葭杂抄》:太保费文宪公,年十六,领癸卯乡荐,赴试礼部,道经吕梁。洪时公从父某为主事,有事于此。一见公,即曰:吾侄此行不第,当卒业。北雍公愕然,问故。答曰:近得一梦,吾见侄在北监领签出馆,签上写彭时二字。彭公,状元宰相也。吾侄勉之。已而公果不第。即入北监读书,专事博洽,以资策学。丁未,果状元及第,官至少师大学士。计得梦时,彭公尚在。及后,彭公卒于官,谥文宪公。以嘉靖乙未,再召入阁,亦卒于官,谥亦如之。二公不但科第禄位偶同,虽考终赐谥如出一辙,亦异矣。
《铅山县志》:松江张黼,尝梦登第在状元前。觉而思曰:世岂有科名先状元者。吾殆在孙山之外矣。及是年会试,名在十五,费宏名在十六云。又,湖广刘良中,景泰丙子乡试,已十赴礼围,潦倒衰白,而志益壮。尝梦神告曰:汝,费宏榜进士也。凡赴试,必遍求天下举子。费宏者,久不得。至是相见甚欢。逮廷试,宏果首选,良中三甲第八。计二人得梦时,宏犹未生也。
《见闻录》:阳明先生之父王海日公,公将生,母孟淑人梦其姑抱绯衣玉带一童子授之,曰:妇事吾孝,孙妇亦事汝孝吾。与若祖丐于上帝,以此孙畀汝,世世荣华无替。故公生,以今名,兄名荣,以符梦也。《明外史·襄王赡墡传》:弘治元年,见淑嗣,三年薨,谥曰简王。子祐材嗣。初见淑,梦两黄冠入端礼门,已而祐材、祐櫍同月生。皆好道术,宫中多为雷坛丁甲像。皆无子。
《汤鼐传》:寿州知州刘概,遗鼐书侑以金币御史陈璧等言:概常馈鼐白金,贻之书,谓夜梦一人骑牛几堕,鼐手挽之得不仆,又见鼐手执五色石引牛就道。因解之曰:人骑牛为朱,乃国姓。意者国将倾,赖鼐扶之,而引君当道也。鼐、概等自相标榜,诋毁时政,请并逮治。疏上,悉下诏狱,欲尽置之死。刑部尚书何乔新、侍郎彭韶等持之,外议亦汹汹不平。乃坐概妖言律斩;鼐受贿,戍肃州。
《状元事略》:弘治庚戌科钱福,幼时遘奇疾,甚殆。其父山,梦人语曰:乃子吴宽也。时宽尚困庠舍,然人皆称其德优学博。山喜曰:吾儿便不得科第,得名偕吴君,足矣。宽寻显而福,亦以亚魁会元状元发迹,名次略不异云。是科,徐文靖公溥为会试主考官,梦人馈一大钱,黄牡丹三本。时福有名,场屋同考王鏊以为大钱之兆,必此人也。独牡丹之说未得。杨学士廷和曰:此亦福之兆也。不闻洛阳相君忠孝家可怜,亦进姚黄花为钱演故事乎。斯人也,高科兆矣,而非端士。已而,果福第一,竟不克终。
《明外史·宁献王权传》:觐钧子宸濠。其母冯针儿,故娼也。始生,靖王梦蛇啖其室,旦日鸱鸣,恶之。欲不举,母强举之。
《状元事略》:弘治九年,朱希、周昆山、张安甫在祁州,尝梦得一状元扁。明日,偶因公事出,至桥上,适有一木浮于水面。遍问左右居民,皆莫知所自。就令人取作扁,自书明伦堂三字,寄回昆山学中,以寓期望之意。乙卯八月朔,希周之叔梦取此扁回家,初意以为乡贡之兆。后始知其应验在此。
《异林》:闽中仙游县有九仙山,其神灵异能,知人间未然之事。人或祷请,辄于梦中开示形兆。始虽莫测事往,而推无不徵验。神道显秘,莫可殚诘。予所最徵实者,吾乡衡山文太守吴、邑都库部太仓州周二牧,皆亲详其事,故疏之云。
文太守宗儒,分符温州,未期,遣人祈问寿算。梦者见一人,谓之曰:往山下,当有优人作戏,汝可观之。梦者曰:太守令我祈问寿算耳。其人答云:有孔老人。还自问之,言讫而去。寻至山下,遇有丹旐引丧而来,果有群优装著䌽衣,蹁跹舆,前后鼓乐,导从宾客,无不鲜盛。梦者前致问云:今日送葬,当是何人,有何官职而若是乎。答者曰:吾乡王太守死,今当临穴,是以相送耳。梦者惊寤,自谓不祥,乃隐此事,不敢陈说,径白太守云:蒙遣祈问,一无答,但令问孔老人,当自知之。太守即便搜访,果有此人,昨被差遣将一大木付匠裁锯。即召而问之,曰:汝计此合锯几何。对曰:已就锯矣。曰:即计木板,当得几何。对曰:合得五十有六,中腐其一,数不得全耳。太守怒曰:木材如此,何止此数,便可经营。复令益之。对曰:数已定矣,复何及乎。太守时年五十有五,闻老人言,不觉惊汗。果及数,乃疽发而卒。都库部元敬,少贫病,不得志。尝识一黄生,闽中人也。曾游吴门,一日,告归,因相语曰:九仙山在吾境上,其神多验。子今坎坷,吾当代卜,即见复也。元敬喜诺,即具手疏,陈述其意,赠以裹粮。生遂辞去。至祠所,焚香祈祷,具白缘由。梦入一室中,见两壁上倒悬二轴,各书三大字,曰:在何处、嵯峨高。生未省谕,沉吟再三。忽有一人曰:子何必疑,彼将自知。彼来吴中,具以事白。元敬不悟,遍访识者,并不详晓。弘治甲寅年,何中丞鉴来巡抚江南,偶见都文,深蒙奖叹,往往荐扬。自是知名。郡县大夫争相引拔。次年大比,林御史塘即录送试院。有高士达者,山西人也。为山东武定州学官,来校文事,阅元敬文,甚加称赏,遂获中选。其梦始著。然嵯峨字义,尤未解。或曰:二字上并有山,文高本贯山西,又仕山东,两山字义,亦甚明白,何云不解其徵。或然今何公为南大司马,元敬为库部,其言亦验矣。周某,闽人也,为常山县学官。仕既不达,又复无子,以是怏怏。求祷于神,即梦一大舟,舟尾上有二人坐,舟中载一棺,以绳缠缚甚坚。既得此梦,未审云何。或曰:舟中著官,当是州官。船尾二人,即是舟子。始大畅悦。后果为太仓州二牧,生二子,果如其占矣。
《明外史·王守仁传》:守仁娠十四月而生。祖母梦神人自云中送儿下,因名云。五岁不能言,异人拊之,更名守仁,乃言。登弘治十二年进士。使治前威宁伯王越葬,守仁少时梦越赠之剑既葬其子出越所佩剑为谢守仁益自喜
《无锡县志》:方学始为诸生时,梦人持一桃一梨授之,曰:二人之命,悬于君手。殊不可解。后领弘治戊午乡荐,明年试礼部。给事华昶奏:江阴徐经与主师有夤缘。诏狱验问,华以学同乡厚,乃援以为證,将即讯,道遇主事黄安甫,遗学桃李各一,曰:事之虚实,系君一言。二人之命,悬于君手矣。学骤忆前梦,为之竦然。但黄遗李,而梦则以梨耳。
《莱州府志》:李时,任丘人。父楘,弘治间为莱州知府。时来省之,因谒海庙,欲祷卜科第,以诚,弗豫,不果。既归,梦入庙中,得八十签。翌日,取签书视之,有凤逐鸾飞之句。明年壬戌,果登第,选翰林庶吉士,官至大学士。见纪梦碑。
《杭州府志》:正德丁卯,海宁张靖之赴省试,其母梦老人持笔如椽,蘸毫天水缸,书孙字于墙上,崇广专堵。其年,靖之领荐,两试春官,皆下第。辛未,靖之祷于京城隍庙,梦登海塘前有大山,老人指谓曰:此昆崙山也。惊寤,取《禹贡·织皮昆崙》,细研䌷绎,因不复寐。场中出题,果《织皮昆崙》也。是年,书经举人多为所窘,同乡杨青者,席舍相近,谓靖之曰:六题皆得旨,惟《禹贡》一题不能通。靖之因为开陈意义,详述注疏。青遂登第,名在第七,录其文一篇。靖之竟下第。甲戌,始登第,名亦在第七,录文一篇。其年状元,乃孙贤也。母氏之梦,验矣。惟织皮之梦,既验而虚,若为杨青设者。然靖之名第事实,一与青同。鬼神之示人,幻变不可测度,大抵类然。
《状元事略》:正德戊辰科吕楠,字仲木,陕西高陵人。未总角,辄有志圣贤之学,不为辞章之习。年十四,应试临潼,贫不能僦馆宿。新丰空舍,夜梦老人,自骊山下,谓曰:尔勉学,后当魁天下。至是果首擢,年三十四。《金台纪闻》:鲁司业铎振之,欲乞终养还。戊辰四月中,即谋之。夜梦悫头骑青羊乃去。占者以为,当乙未日,得请。是时六月二十九日,得乙未,振之屈指,以为是其期也。时禁方严,因循遂过其期后。乙未乃八月三十日,以为不至,是八月六日,已得旨矣。俄为吏部覆寝,众以前梦不验,振之遂再请旨,从中许之。明日,谢恩,适当八月之乙未。振之公服入直房待漏,众共异之。
《王艮年谱》:艮年二十九岁,一夕,梦天坠压身,万人奔号求救,先生独奋臂托天而起,见日月列宿失序,又手自整布如故。万人欢舞拜谢。醒则汗溢如雨,顿然心体,洞彻万物,一体宇宙,在我之念,益真切不容已。自此行住语默,皆在觉中。先生梦后,书正德六年间居仁三月半,于座右时,三月望夕,即先生悟入之始。《状元事略》:闽人刘世扬,会试入京,梦人告之曰:今年状元名国裳。世扬即以国裳易己之字。刘是科登进士,而状元舒芬,其字则国裳也。
正德辛巳科杨维聪,字达甫,顺天固安人。幼随父和任长史,在塾读书。每膳具,恒闻耳边呼曰:状元可食饭。及长,在京,梦崇文坊迎金字状元牌来,扣之何往,曰:送与固安杨秀才。觉而自喜,但疑。是岁无试期,既而乙卯乡荐,举第一。庚辰连捷礼闱。因武宗南巡,未暇廷试。至世宗登极,举之,实辛巳岁也。
《异林》:杨中丞一清,居京师时,其友王溥,武昌人也。计偕而来,常同旅舍。礼试已毕,比将撤闱。中丞夜梦入府院中,左右文书,狼藉满案,有一文秩,即启视之,乃试录。展览始末,悉便记忆。既觉,即与溥言曰:公等成败,吾已卜矣。溥戏诘之,具白其故。溥曰:当有溥名否。曰:无也。曰:武昌一郡,当得几人。曰:合有二标,一在通城,一在江夏。溥曰:谁为第一。曰:当是吴人。又问其次,曰:海南丘公,雅所称赏,是其人也。溥曰:颇忆其文乎。便了了诵之,一无遗脱。且曰:曩论式唯是一篇,今岁文场,当有联璧。溥笑曰:公言若验,可谓通神。既而溥果下第,第一人乃是松陵赵宽廉使,其次即今孙光禄交,盖丘公门士也。谓二标者,通城刘绍元,江夏许节,检阅文录,得论二篇,其他记诵,不爽豕亥。溥大惊异,知公非常人矣。又明年溥始登第,寻亦仕为南康太守。
《见闻录》:平泉陆公,会试时,时王公华为太守,王梦见城隍庭下,皆保林善人。问之,名树声。明日,召陆公之外父李秀才问之,曰:汝婿平日何为,夜梦如此,可异也。李对云:只是不苟。已而遂报会榜第一。〈按:陆文定公榜姓林,故云保林善人〉
《宁波府志》:丘燧者,正德时为长汀县佐。宸濠之乱,副使周期雍发汀漳兵讨贼,燧亦在行,为王文成公所奖。尝白一冤狱,夜梦神人谓己:赐汝东厓石词,曰:为臣尽忠,为子尽孝。甲子循环,始终大道。次日,忽见道上有石窿起,命凿之,高尺半,径三尺,馀中有若印穹起一寸,方二寸,古色郁然。因自号东厓子。燧在官廉,无以给,归赀,仅载此石还。至今丘氏子孙尚宝守此石云。
《陜西通志》:朝邑严御史天祥,令绛县时,道经傅说祠,尝入瞻拜。一日,复过,属有急,不得入,憩其侧短亭中坐。见二青衣,持檄,伏堂下,白云:傅丞相邀公。严谢不往,顾左右赐使者食,左右实无所见,然不敢诘,漫应曰:食使者矣。严乃语二青衣:还报傅公,俟我异日为御史,乃往。言讫而寐,顷之寤惊,告左右,以为梦。左右曰:自未寝时有之,非梦也。严默然。嘉靖己酉,徵拜御史。居三月,病卒。
《无锡县志》:顾承美彦夫,少时梦登一楼,其联有长笛一声秋之句。后以正德乡举,官太常典簿,出判河间,迁宁波同知。登南城楼,忽符其梦之所见,而官亦遂止于此。
《明外史·陆完传》:完尝梦至一山曰大武。及抵戊所,有山如其名,叹曰:吾戍巳久定,何所逃乎。竟卒于戍所。《见闻录》:状元见沧茅公瓒少年时,讲业僧舍,稍倦,梦神导之帝庭,授公二巨字,文曰见沧。寤,未解所谓。顷之,僧过语,舍后山壁间,故镵宋理宗御书。公令引视,则所梦二巨字,宛如也,遂以为号。
《状元事略》:唐汝楫梦一梅树生于庭前,花娟靓繁盛,字隐隐见于花办中。曰:明岁相逢鸡水酌。次年为己酉,汝楫中乡试,符其梦云。
王子福藩乡试,初场之日,西南角籍舍五色云起,时谓必有奇士。既揭晓,中式士,谒监察御史曾佩,佩曰:今早榜出,吾少假寐,见龚公用卿来访,诸士中必有廷试大元,继龚而出者矣。实陈谨先兆云。
诸大绶兄大纲,梦至大坟一区,有衣冠佩玉者,自棺中出,大绶以其背抵之。不解所以。既而侍闻天卿渊言此梦,闻曰:此地惟吾知之,乃宋状元山阴王佐所葬也。大绶君其状元乎。背相抵者,前辈后辈之谓也。果如所言。
《贵溪县志》:高明再起征闽,自清流归,晓行二十里,梦树杪旌旗三五对,路旁朱衣三十馀人。一朱衣诣前告曰:林大人,送至此,告别。觉来,未尝留意。夜至皇华驲,又梦如前。始觉而思之。盖清流有庙神,曰樊侯者,林大人是樊字也。
《杨斛山集》:六月初八日夜初,寐梦一男子,长身少须须,间白,呼爵相拜曰:予,王阳明也。数谈论,未尝自言其所学。语未毕,忽惊寤,予瞿然曰:是何先圣先贤来此,以教我乎。或慷慨杀身于此地,如刘忠悯之类者,相与邂逅于梦寐乎。明早当焚香拜谢之。俄而屋脊坠一小砖块,于卧旁木板上,声震屋中。守者惊起,初九日早辰记。
初九日夜,梦一庙中塑伏羲像,所服甚古,杂以洪荒草服。一人讲《易》十三卦、制器、尚象之义于庙。问之,乃程先生也。听有儒士二人,予入狱中四十一月,梦关义勇武安王与予遇者三,亦有无言时,亦有数相语时。
《泽州志》:嘉靖间,郭东为诸生,肄业学舍。夜分就寝,忽阴风飒然,见数十人拥户而入,各持锋刃,向东掊击,甚至刮肉剔骨,惨痛就死。初疑为盗,既而昏愦无知。其父母距城十里,寝梦中,忽自跃起,曰:吾子为贼所杀。夫妇趋视,城门方启。比至学宫,大声呼东,东惊寤,父子相抱而泣。邻人聚观,识者知为贵徵。后登丙辰进士,官太常,寿九十。
《湖广通志》:高翀,字允升,安陆人。初诞时,母梦旭日堕怀中。嘉靖壬午,举于乡。丙戌,成进士。累官至贵州巡抚。
《太平清话》:王雅宜,病于壬辰,卒于癸巳。临终,梦蝴蝶入袖,曰:吾其已夫。
《见闻录》:南京徐魏国,鹏举之生也。母夫人,先梦一将军至其第,自言是岳飞,受了三世苦,今日到你家,一受用,因名之曰鹏举,盖武穆字也。役夫舁之者,咸称吾家岳爷云。
《莱州府志》:李学诗,字正夫,平度州人。嘉靖乙酉秋,郡守李霆梦桃花洞一少年得隽,已而学诗中式,连第进士。学诗结庐读书处,则桃花洞之麓也。
《湖广通志》:顾阙,年八十有六,忽语子孙:吾昨夜梦联,云:津吏报增三尺水,山人归坐几重云。今岁太岁,水至,吾将逝矣。已而果然。
《陕西通志》:刘迁,字子乔,高陵人。少贫,代兄为更役,宿县中。县令梦白虎卧钟下。晨起求之,得迁,使之业书试义,奇之。召其兄,属曰:此必亢而家。未几,补弟子员。嘉靖丙申,举于乡,谒选教谕高平,历升崇府左长史。《江南通志》:邵梦麟,字道徵,滁州人。母范氏梦获麟而生。嘉靖己未进士,终山东参政。
《眉公见闻录》:荣襄公袁宗皋,为世宗日讲官。敷陈明鬯,上喜,钦赐公家奴女婢各六人。初,公为长史时,中酒昼寝,偶梦一美姬扶床,跪请曰:妾备充李白洲下陈,今愿治相公帷帏。公惊觉,召黄夫人语,异之。既而李以党宸濠败,妻孥没入官。至是公所受赐女婢,李姬果与焉。则昔梦中人也。
《江南通志》:周柱,字廷直,丹徒人。少遇相者言:骨贫贱,且夭柱。曰:修身以立命,骨相如我何。未几,举嘉靖乙卯乡试,读书焦山,足未尝人公府。梦帝谓之曰:曩相者,言非妄。顾汝有隐德,以一官酬汝。
毕锦,歙人。锦微时,乞梦九鲤湖,得句云:红叶烧丹火,青山列画图。后倅莱州谒老君庙,见柱联,如梦中句。以忤严世蕃,投檄归。
《见闻录》:都御史陈公雨庭,讳瓒,常熟人也。为诸生时,梦一神人,语之曰:君之功名,始于西。又梦一神人语之曰:君之功名,终于西。又梦一吏,导公至大堂,呼曰:与咎繇并既病革。乃自解曰:始于西者,永丰则江西管也。终于西者,司寇则西省也。与咎繇并者,咎繇士师,吾为之僚也。止矣,吾其逝矣。未几,公遂卒。
《江南通志》:陈其诗,字汝正,嘉定人。嘉靖甲子,举于乡,由教谕升黄梅令。时大旱,具文祷于泰山。梦神人授以杯水,曰:令虔,与尔解渴。质明,大雨。
《列朝诗集》:陈芹,字子野。少尝梦入深山中,石梁跨道,瀑布洒空,洞中二老僧趺坐,周绕木栏,以防虎。后游天台山,洞宛如梦中,木栏犹在。问之,上人云:老僧化去久矣。自是恍然省悟,专精内典。
《状元事略》:罗万化会试时,梦一老人入其舟,揭去会试封条,易以第一甲第一名数字。
隆庆辛未科张元怍,字子荩,浙江山阴人。所居与罗万化同巷。尝梦携其扁于家。会试时,其祖茔有声三日。往视之,得金芝六茎,盖先兆云。
孙继皋,字以德,直隶无锡人。始生时,其父梦前甲戌状元唐皋至其家,遂以继皋名焉。后亦以是年,魁天下。
《湖广通志》:万历三年三月,蒲圻西江得古砖一窑,知县胡其高,梦有雷文祥者与谈建城事,亡何父老于西江,获古砖,上有见梦者姓名,诧为灵异。
《状元事略》:沈懋学葬其父大参公,梦得一联云:虔其始,必厚其终。循其名,当责其实。廷对,遂用此语,擢第一。
万历辛未廷试后,李公廷机梦拜一僧为师,问之,朱姓也。福语呼无发为元。朱果第一,李第二。
《永昌府志》:万历十六年,保山知县尹从淑莅任,吏胥潜移庙鼓于县,尹实不知。夜梦赤面长髯神索鼓,惊寤,迹之吏,以实对,还鼓于庙。
《二酉委谭》:大珰冯保之腹心,曰徐爵。爵虽起罪戍握士大夫进退权,得罪于宗社为大。然年老多智而好施,颇不为小民所怨。爵未败半岁前,予闻之客云:爵一夕卧,梦一神人,长三四寸,呼爵,谓曰:尔禄尽矣。爵惧而拜问:是何神。曰:吾即君身中神耳。爵曰:哀祈免死。神因教之:持斋可延也。爵自是断酒与肉,日奉佛施棺。予颇异之。复以质姻家史金吾,为信然。已而难作,愈信愈疑。为神既许之延矣,奈何竟不免焉。金吾为余言:君不知耶,爵断肉食三月矣。盖朝贵奉之者,延爵致酒,谓公:何自苦信妖梦也。强之食。爵不得已,始尝一脔,因遂不守。吁,何其神也,兹事余不先闻,必谓好奇者傅会其事。今历历若符契然,乌可不纪。或曰:爵得罪大,即持斋,可遂免乎。曰:爵能致神感好善,一念为之,其走权贵,而终死于权贵,天实使之不终也,于道何疑哉。
《太仓州志》:吴怡,一夕梦两绿衣丈夫,桎梏至前,叩头乞命。怡念是且有当死者。比旦,起,伺门见有人腰斧锯,趋而前问之曰:适木客搆村中二银杏树,券成,往伐尔。怡警曰:木乃有神,偿其值,得不伐。
《甲乙剩言》:乙未春试前一夕,余忽梦见冕服一人坐殿上,召余入试。既入,则先有一人在坐者,呼之曰易水生。未几,殿上飞下试目一纸,视之,有晋元帝恭默思道七字,翻飞不定。余与易水生争逐之,竟为彼先得。余努力往𩰚击而觉,为不怡者久之。及入会场,第一题是司马牛问仁章,始悟所谓晋元帝者,晋姓司马,元帝是牛金所生,以二姓合为司马牛也。恭默思道,是讱言破无意耳,可谓大巧。第易水生,不解所谓,及揭榜,则汤宾尹第一,盖以易水二字为汤也。然梦亦愦愦,书法以水从易,音阳,非易也。观此,则天上主司,且不识字,何尤于浊世司衡者乎。
《湖广通志》:舒其志,字元渚,广济人。父贤,内行淳备,事亲至孝。年四十,梦神赠双璧,始有子,长其心,次即其志也。登万历乙未会魁。
《陕西通志》:姬文引,万历癸卯举人,授滕县令。先是引膺乡荐,梦一长髯金冠绯袍者,呼曰:吾与汝同姓,异日见汝汴桥。及履任,道泗水,谒季路祠,宛如梦中,其地则汴桥也。盖季路亦宗姓云。
《镇江府志》:万历丙午,金陵乡试考官韩万象,得丹阳荆本澄卷,极赏之。呈之主司,业已入彀矣。忽欲易以他卷,韩公争之力,主司两平之,即公堂炷香露祷,如甲乙射覆射法。本澄遂不得售。得售者,金沙谏垣王都也。都未撤闱之先,梦登文昌阁青衣二人,抑之不得前。良久,见一美丈夫,有怒容,历阶而下,青衣者不复拦路,遂循级而升。后都于韩署中晤荆,宛然梦中所见也。
《江南通志》:吴应宾,字尚之,方伯一介子。少颖异,母孙氏梦星入口而生。五岁,入塾,日诵千言。十四,博览群书。登万历丙戌进士,授翰林编修。汤有光,字孟韬,上元人。万历乙卯举人,历瑞州知府,为政不事苛察。一夕,梦郡有火炎,竭诚斋祷。明日,阖郡共见火星南飞,得免于灾。
《零陵县志》:桑愈高,字道升,零庠生。子日升,领壬午乡荐。先是,壬午元旦,公面不释然者,夜将阑,其子跪以请,曰:畴昔之夜,予祷梦,以决今岁之大比。不协,曰:何以。曰:尔上庠也。余梦揭一榜于零庠,注优劣名,余名在优中,尔无与也。予是以不释然也。曰:吉甚。凡人家子孙昌大,必由祖父积德所致。翁厕名德行,何吉如之。公曰:善。是岁,升果登科。
《临晋县志》:王司训万基,以宿学雅自负。天启丁卯,赴省试,时猗氏县令曹公名暹者,庚戌进士。夜梦乡试榜发,解元王万基。曹素昧平生,觉而异之。询各役,无知者。阅宾兴册,亦无名。或曰:此临晋佳士也。曹窃喜,遣二役预报吉兆,后竟不第,归。是月,其子恭先生至,顺治辛卯,举乡试第一。方悟前梦之有因云。
《泰宁县志》:陈九德、九畴、九如兄弟,皆蜚声庠序。德以兄弟功名,卜梦于建邑龙归山。梦神唱曰:总是凤凰池上客,阳春一曲和皆难。对人述梦,莫不共庆。孟后以入南雍,选承仕郎而卒。仲以己卯岁贡,未及廷试,而卒。季游金陵,值国变,归而卒。三人功名,总在皆难二字内。但无慧解者耳。
《贤奕编》:福建士人李赴省,道经衢州,路旁店客姓翁者,梦土地与言:明日李秀才来,黄甲人也。宜善待。果有姓李者至,相款甚隆。士人问故,曰:此中土地灵甚,报公明年登黄甲。其士大喜,夜思,我向去作官,但妻不称夫人,当复易之。土地复谓主人曰:上帝以此士人处心不善,便欲弃妻,今失举矣。其人省回,翁具以实告。士人惆怅而归。以此知一念初起,鬼神监之矣。《虎苑》:吴俗好𩰚蟋蟀,用黄金花马为注。里人张生为之屡负,祷于元坛。元坛,张所素奉。夜梦神云:遣吾黑虎助尔,在北寺门下。张觉,往寻之,获黑蟋蟀,甚大,每𩰚辄胜,获利甚丰。久之乃死。
[book_title]第一百五十二卷
第一百五十二卷目录
梦部杂录
梦部外编
庶徵典第一百五十二卷
梦部杂录
《诗经·齐风鸡鸣章》:虫飞薨薨,甘与子同梦。
《小雅·正月章》:召彼故老,讯之占梦,具曰予圣,谁知乌之雌雄。
《山海经·西山经》:翼望之山,有鸟焉,其状如乌,三首六尾而善笑,名曰鵸鵌,服之使人不厌。〈不厌梦也〉《关尹子·二柱篇》:天下之人,盖不可以亿兆计,人人之梦各异,夜夜之梦各异,有天有地有人有物,皆思成之。盖不可以尘计,安知今之天地非有思者乎。心应枣,肝应榆,我通天地,将阴梦水,将晴梦火,天地通我,我与天地似契似离,绳绳各归。
梦中、鉴中、水中,皆有天地存焉,欲去梦天地者,寝不寐,欲去鉴天地者,形不照,欲去水天地者,盎不汲。彼之有无在此,不在彼,是以圣人不去天地,去识。《四符篇》:魂昼寓目,魄夜舍肝。寓目能见,舍肝能梦。见者,魂无分别,析之者,分别析之。曰:天地者,魂狃习也,梦者,魄无分别,析之者,分别析之。曰:彼我者,魄狃习也,知夫此身如梦中,身随情所见者,可以飞神作我而游太清。知夫此物如梦中,物随情所见者,可以凝精作物而驾八荒。
《六七篇》:世之人,以我思异彼,思彼思异我思,分人我者,殊不知梦中人,亦我思异彼思。彼思异我思,孰为我,孰为人。世之人,以我痛异彼痛,彼痛异我痛,分人我者,殊不知梦中人,亦我痛异彼痛。彼痛异我痛,孰为我,孰为人。爪发不痛,手足不思,亦我也,岂可以思痛异之。世之人以独见者为梦,同见者为觉,殊不知情之所结,亦有一人独见于昼者,神之所合,亦有两人同梦于夜者。二者皆我精神,孰为梦,孰为觉。世之人以暂见为梦,久见为觉,殊不知暂之所见者,阴阳之气,久之所见者,亦阴阳之气,二者皆我阴阳,孰为梦,孰为觉。好仁者,多梦松柏桃李,好义者,多梦刀兵金铁,好礼者,多梦簠簋笾豆,好智者,多梦江湖川泽,好信者,多梦山岳原野,役于五行,未有不然者然。梦中或闻某事,或思某事,梦亦随变,五行不可拘圣人。御物以心,摄心以性,则心同造化,五行亦不可拘汝。见蛇首人身者,牛臂鱼鳞者,鬼形禽翼者,汝勿怪此,怪不及梦,梦怪不及觉。有耳、有目、有手、有臂,怪尤矣,大贤不能言,大智不能思。
《九药篇》:言道者如言梦。夫言梦者,曰如此金玉,如此器皿,如此禽兽,言者能言之,不能取而与之,听者能闻之,不能受而得之,唯善听者不泥不辩。
《庄子·大宗师篇》:仲尼曰:梦为鸟而厉乎天,梦为鱼而没于渊,不识今之言者,其觉者乎。其梦者乎。
《淮南子·俶真训》:梦为鸟而飞于天,梦为鱼而没于渊。方其梦也,不知其梦也;觉而后知其梦也。今将有大觉,然后知今此之为大梦也。
圣人用心,杖性依神,相扶而得终始。是故其寐不寝,其觉不忧。
《地形训》:寝居直梦。〈注〉金气方刚,故其寝寐处梦,悟如其梦,故曰直梦。
《缪称训》:身有丑梦,不胜正行。
《王充·论衡·感类篇》:九龄之梦,天夺文王年以益武王。克殷二年之时,九龄之年未尽,武王不豫,则请之矣。人命不可请,独武王可,非世常法,故藏于金縢;不可复为,故掩而不见。难曰:九龄之梦,武王已得文王之年未。应曰:已得之矣。难曰:已得文王之年,命当自延。克殷二年,虽病,犹将不死,周公何为请而代之。应曰:人君爵人以官,议定,未之即与,曹下案目,然后可诺。天虽夺文王年以益武王,犹须周公请,乃能得之。命数精微,非一卧之梦所能得也。应曰:九龄之梦,能得也。难曰:九龄之梦,文王梦与武王九龄。武王梦帝与其九龄,其天已予之矣,武王已得之,何须复请。人且得官,先梦得爵,其后莫举,犹是得官。何则。兆象先见,其验必至也。古者谓年为龄,已得九龄,犹人梦得爵也。周公因必效之梦,请之于天,功安能得大乎。《刘子鄙名篇》:野人昼见蟢子者,以为有喜乐之端,夜梦见雀者,以为有爵位之象。然见蟢者,未必有喜,梦雀者,未必弹冠,而人悦之者,以其名利人也。
司马子坐志铭触则形毙神游,想则梦离尸僵。《酉阳杂俎》:蜀医昝殷言:藏阴气多则数梦,阳壮则少梦。梦亦不复记,《周礼》有掌三梦,又以日月星辰各占六梦,谓日有甲乙,月有建破,星辰有居直,星有符刻也。又曰:舍萌于四方以赠恶梦,谓会民方相氏四面逐送,恶梦至四郊也。
《汉仪》:大傩侲子辞有伯奇食梦。道门言梦者,魄妖或谓三尸,所谓释门,言有四一善恶种子,二四大遍增三,贤圣加持四。善恶徵祥成式,尝见僧首数言之。言出藏经,亦未暇寻讨。又言:梦不可取,取则著著则怪。入夫瞽者无梦,则知梦者,习也。成式表兄卢有则梦看击鼓,及觉,小弟戏叩门为街鼓也。又成式姑婿裴元祐言:群从中有悦邻女者,梦女遗二樱桃,食之,及觉,核坠枕侧。
李铉著《李子正辨》言:至精之梦,则梦中身人可见,如刘幽求见妻,梦中身也,则知梦不可以一推矣。愚者少梦,不独至人问之,驺皂百夕无一梦也。
《致虚杂俎》:梦神曰趾离,呼之而寝,梦清而吉,有咒曰:元州牂管娶竺米,题临卧诵七遍,吉。
《云仙杂记》:敲两耳,铛服桂,心丸念,金轮咒,则所思之人不以存没,是夜必梦见之。
《谭子·神通篇》:觉不灵而梦灵。
《册府元龟》:梦徵:周礼有六梦,一曰正梦,二曰噩梦,三曰思梦,四曰寤梦,五曰喜梦,六曰惧梦。又诗云:吉梦维何。维熊维罴,维虺维蛇。又曰:牧人乃梦,众维鱼矣。旐维旟矣。斯则梦之徵矣。是知祸福无门,在祥应而斯显吉,凶有象,考虚实之弥彰。按汉书艺文志云:众占非一,而梦为大,所以黄帝悟吹尘而得风,后唐尧感白帝而获皋陶,成汤占鼎而遇贤,高宗求野而得相,周文享其龄寿,孔子识其云亡,至于晋霸得天,楚伤中月,曹因社灭,郑以兰生,叔孙之得竖牛,简子之听广乐,梦徵所至,于焉可知。
《读书杂钞》:说文系传㝱,下寐而有觉也,从宀,从爿,从梦。周礼曰: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一曰正梦,二曰噩梦,三曰思梦,四曰寤梦,五曰喜梦,六曰惧梦,凡梦之属,皆从㝱。宣王考室之诗曰:上筦下簟,乃安斯寝。其梦维何。六梦之解,具于礼注,前识之言,梦多矣。臣以为人昼之所为,阳也,性及魂精神之所为也夜寐所觉,阴也,情及魄气之所为也。人之情常侵于性。故礼曰:生而有欲,性之害也。文子曰:日月欲明,浮云蔽之,人性欲平,嗜欲害之。中庸以上能御其情欲以成其性,愚者反是。六情恒侵于五常,魄气夺其精粹。故人昼能摄于礼义者,其梦想亦常不欺于贪惏然。其梦中懈于平昼也,祸福常起于忽微,始于阴微,至于阳显。故吉凶多见于梦也。王符曰:梦寐,微怪所以警人也。晋文公梦楚子伏己而盬其脑,以其有文德之教,能自警戒,所以败楚。秦始皇帝梦与海神战不胜,岂真海神海。阴也,人民之象也,不胜者,败也。不能自勉,狼戾治兵,报其神,所以丧天下而无念之也,可不惧哉。
《梦溪笔谈》:人有前知者,数十百千年事皆能言之,梦寐亦或有之,以此知万事无不前定。予以为不然,事非前定。方其知时,即是今日,中间年岁,亦与此同时,元非先后。此理宛然,熟观之可喻。或曰:苟能前知,事有不利者,可迁避之。亦不然也。苟可迁避,则前知之时,已见所避之事;若不见所避之事,即非前知。《西溪丛语》:昔楚襄王与宋玉游高唐之上,见云气之异。问宋玉,玉曰:昔先王梦游高唐与神女遇,玉为高唐之赋,先王谓怀王也。宋玉是夜梦见神女,寤而白王。王令玉言其状,使为神女赋。后人遂云:襄王梦神女,非也。古乐府诗有之本自巫山来,无人睹容色。惟有楚怀王,曾言梦相识。李义山亦云:襄王枕上元无梦,莫枉阳台一片云。今文选本:玉,王字差误。
《遵尧录》:章圣皇帝之未有上也,尝遣内侍往泰山茅仙祷祈。内侍遇异人,言王真人已降生,为宋第四帝耳。内侍问:王真人者何人。异人曰:古之燧人氏是也。时章懿皇后亦梦羽衣数百人从一仙官自空而下,谓曰:此托生于夫人。觉而奏其事,真宗甚悦。及帝生,火光属天,佳气满室。帝方五六岁,常持槐木片以著钻之。真宗问曰:何用。曰:试钻火耳。真宗谓后妃曰:所谓燧人氏,信不虚尔。臣从彦辨微曰:二气五行交运,虽刚柔杂揉,美恶不齐,然圣人之生,必得其气之纯粹而不偏者,此理之常也。自古帝王下至庶人无子,祈祷而得者有之矣。皆出于至诚之所感,感必有应,此亦理之常也。夫事无證不信,不信民弗从,若内侍之遇异人,章懿皇后之梦所谓,无證者也。无證而言,启作妄之道,君子不取也。或曰:高宗梦得说,载在商书,古人不以为非,何耶。曰:高宗,贤君也,傅说,贤臣也,以至诚之君,思得贤臣,故梦赉良弼,理亦有之,此亦感通之理也。今其言曰:皇后梦羽衣数百,从一仙官自空而下,曰:此托生于夫人,则非理矣,非知道者,孰能识之。
《扪虱新话》:予尝梦至一处,殿宇甚严,有五人坐其中,皆具王者衣冠,予瞻仰甚久,因问:彼中之人,此皆何人。答云:中坐者孔子,左尧舜,右汤武也。坐皆并肩,而孔子差高。予因三叹。古之圣人皆如此堂堂耶。时绍兴十四年甲子六月二十四日夜也。梦中颇讶孔子坐中间。既寤而思之,遂得其说,予尝作孔子论二篇,一篇为此设也。
高宗文武皆言梦孔子,亦言梦然。孔子特以时无圣人,伤己之道不行也。曰:周公之不可见,虽梦寐间亦不见之。盖叹之云耳。而或者谓:孔子实欲梦见,周公此亦痴人,前不得说梦耳。伊尹谓孔子梦周公之事,与常人梦自别,则又梦中说梦也。〈伊尹下更有阙文今无可考〉予读《东轩笔录》,周师厚者,为荆湖北路提举,常平人。呼为梦见公,以其姓周也。周宗孟为湖北察访使,因奏师厚昏不晓事,故吏民呼为梦见周公,师厚竟以此罢去。乃梦中又占其梦耶。可以一笑。
《物类相感志》:梦寐:梦之为言,蒙昧之名也。人禀阴阳,阳明之时,则形骸息而暗昧。一梦一觉一明一昧,盖随日月之晦明与阴阳之起灭,其梦人所见不同,或事值应一如所梦。如晋文与楚子搏,燕姞得兰生文,或翻倒为象则号泣,亡死却得拜官受爵之应,事皆符合,若魏周宣善占梦,一无虚伪。又列子说海外一国人以觉为非,以梦为实,是知人之梦寐豫警,为前定之兆也。
食梦兽莫详其状,实鬼也。好食人梦,而口不闭,常伺人,凌晨说梦,善恶依之,故君子慎说梦也。
梦合己,若夜梦他人好恶事,欲令他人与己同者,觉则倒番被头面,易枕而寝,以气三呼,则彼人之梦还同己梦,明日说相合。
麝枕麝香辟恶,真诰云,枕香一具于颈间能水注云,永绝梦恶矣。
怀草出北极之地,状如蒲色红,昼缩其叶,如人梦之吉凶立验。汉武得东方朔献此草一枝,帝怀而名怀草。
《笋谱》:唐李淳风撰,占梦书。云:梦折笋,得财象也,梦竹生笋者,欲有子息也。或云周公占梦。按周礼说六梦外故无委曲而言,今言李淳风亦恐非也。何则。言词浅近,妄说周礼之名,此且附李下耳。
《鸡肋》:江淹梦五色笔,王珣梦人与大笔如椽,纪少瑜尝梦陆倕以一束青缕笔授之,唐李峤梦人遗之双笔,李白梦笔生花。
《两抄摘》:腴圆梦字出南唐,近事冯僎举进士,时有徐文幼能圆梦。
《朱子语类》:因说及梦,曰:圣人无所不用其敬,虽至小没紧要底物事,也用其敬。到得后世儒者方说得如此阔大,没收杀。如周礼,梦亦有官掌之,此有甚紧要。然圣人亦将做一件事。某平生每梦见故旧亲戚,次日若不接其书信及见之,则必有人说及。看来惟此等是正梦,其他皆非正。
《容斋随笔》:汉艺文志七略杂占十八家以黄帝长柳占梦十一卷甘德长柳占梦二十卷为首,其说曰:杂占者,纪百家之象候,善恶之证众,占非一而梦为大,故周有其官。周礼大卜掌三梦之法,一曰致梦,二曰觭梦,三曰咸陟。郑氏以为致梦,夏后氏所作觭梦,商人所作咸陟者,言梦之皆得周人作焉,而占梦专为一官以日月星晨占六梦之吉凶,其别曰正、曰噩、曰思、曰寤、曰喜、曰惧,季冬聘王梦献吉于王,王拜而受之,乃舍萌于四方以赠恶梦。舍萌者,犹释菜也,赠者,送之也。诗书礼经所载高宗梦得说,周文王梦帝与九龄,武王伐纣,梦协朕卜宣王考牧,牧人有熊罴虺蛇之梦,召彼故老讯之。占梦,左传所书尤多,孔子梦坐奠于两楹,然则古之圣贤,未尝不以梦为大。是以见于七略者如此,魏晋方技犹时或有之,今人不复留意此卜,虽市井妄术所在如林,亦无一人以占梦自名者,其学殆绝矣。
《容斋续笔》:文中子世家云:十三年,江都难作,子有疾,召薛收,谓曰:吾梦颜回称孔子归休之命,乃寝疾而终,殊与收事不合,岁年亦不同,是为大可疑者也。虞世南卒后,太宗夜梦见之,有若平生。翌日,下制曰:世南奄随物化,倏移岁序,昨因夜梦忽睹其人,追怀遗美,良增悲叹。宜资冥助,申朕思旧之情,可于其家为设五百僧斋,并为造天尊像一躯。夫太宗之梦世南,盖君臣相与之诚所致,宜恤其子孙,厚其恩典可也。斋僧造像,岂所应作形之制。书著在国史。惜哉太宗而有此也。
黄鲁直有黔南十绝,尽取白乐天语。其七篇全用之,其三篇颇有改易处,乐天寄行简诗凡八韵,后四韵云:相去六千里,地绝天邈然。十书九不达,何以开忧颜。渴人多梦饮,饥人多梦餐。春来梦何处,合眼到东川。鲁直剪为两首,其一云:相望六千里,天地隔江山。十书九不到,何用一开颜。其二云:病人多梦医,囚人多梦赦。如何春来梦,合眼在乡社。
《容斋四笔》:《新唐书·狄仁杰传》:武后召问:梦双陆不胜何也。仁杰与王方庆俱在,二人同辞,对曰:双陆不胜,无子也。天其意者以儆陛下乎。于是召还庐陵王。旧史不载,《资治通鉴》但书鹦鹉折翼一事。而《考异》云双陆之说。世传狄梁公传有之,以为李邕所作,而其词多鄙诞,疑非本书,故黜不取。《艺文志》有李繁《大唐说纂》四卷,今罕得其书。予家有之,凡所纪事率不过数十半,极为简要,新史大抵采用之。其忠节一门曰:武后问石泉公王方庆曰:朕夜梦双陆不胜,何也。曰:盖谓宫中无子,意者恐有神灵儆夫陛下,因陈人心在唐之意。后大悟,召庐陵王复其储位,俾石泉公为宫相以辅翊之。然则新史兼采二李之说,而为狄为王莫能辨也,通鉴去之,似为可惜。
《养痾漫笔》:本朝四帝有吉符,真宗即来,和天尊出,杨砺之梦纪,载诸国史祥符,崇尚道教,建立宫观,专尚祥瑞。王钦若献芝草八千一百三十九本,丁谓献芝草三万七千馀本,独孙奭不然其事。真宗久无嗣,用方士拜章至上帝所有,赤脚大仙微笑,上帝即遣大仙为嗣,大仙辞之,帝曰:当遣个好人去相辅。赞仁宗在禁中未尝著鞋,惟坐殿方御鞋袜,下扆即去之。徽宗即江南李主神祖,幸秘书省,阅江南李主像,见其人物俨雅,再三叹讶。而徽宗生生时梦李主来谒,所以文采风流过李主百倍。及北狩女真用江南李主,见艺祖故事。高宗韦后生徽宗,梦钱王再三乞还两浙,梦觉,与郑后言:朕夜被钱王取两浙,甚急。郑后奏云:昨夜妾梦亦然。须臾报韦后诞高宗。及建炎渡江,今都钱塘,百有馀年,岂非应乞两浙之梦乎。
《真西山文集》:问梦周公梦之理最为精微,周礼占梦有所谓正梦者,有所谓思梦者,念有正邪,故梦亦有正邪。高宗梦得说,孔子梦见周公,此所谓思梦之正者也。圣人所存者诚,故其梦亦诚,凡人梦时纷乱,或见世间所无之物,皆妄也。然赵武灵王梦吴娃而实得吴娃,汉武帝梦木人而宫中果有所埋之木人,梁武帝梦河北诸侯来朝,而侯景果至此,三人者,皆因梦而召乱。虽实有其人,实有其事,然赵武灵王溺于女宠,汉武帝惑于鬼神,梁武帝志于土疆,其心不正,故其梦随之,此亦思梦之不正者也。
《十一经问对》:问:高宗梦得说有诸。对曰:高宗恭默思道至诚,感通上帝,赉之以良弼,尚书所载,安得谓无。问:梦而得贤固有此理,但梦自我见而以形求者,何。对曰:一说谓傅说之贤,高宗知之久矣,一旦举而相之,恐人心不服,商俗尚鬼,故假梦寐以神之,如文王渭水之卜,此举用新进之意也。
问:汉文帝梦黄头郎,唐太宗梦魏徵,视此如何。对曰:邓通有此富贵分,故文帝梦之,次日见棹舡人,衣服似梦中所见者,遂蒙嬖倖。唐太宗只缘思魏徵情切,故形诸梦寐中,后来停婚仆碑,心不在贤,亦不复梦矣。如何比商高宗。高宗之梦,正梦也。
问:高宗一梦感天,而肜日之变,谴告随至者,何。对曰:天心仁爱人君,故于君犹父子也。恭默思道,梦兆应之,享祀才丰,于昵旋致。雉雊之异,故说命之。后继之以肜日者,不从其修德销变也。
问:三梦如何。对曰:致梦者,夏后氏梦书,觭梦者,殷人梦书,咸陟者,周人梦书。
《丹铅总录》:武丁以梦相傅说事著于书矣,而世犹疑之。曰:梦而得贤可也,或否焉,亦将立相之与。且其旁求以象之肖也,天下之貌相似亦多矣。使外象而内否,亦将寄以盐梅舟楫之任与。审如是,则叔孙之梦竖牛,汉文之梦邓通,卒为身名之累,梦果可凭欤。或曰:非也,武丁尝遁于荒野,而后即位,彼在民间,已知说之贤矣。一旦欲举而加之于臣民之上,人未必帖然以听也,故徵之于梦焉,是圣人之神道设教也。是所谓民可使由而不可使知也。且又商之俗,质而信鬼,因民之所信而导之,是圣人所以成务之几也。刘禹锡之言曰:在舜之庭,元凯举焉。曰舜用之,不曰天授。在殷中宗袭乱而兴,心知说贤,乃曰帝赉,尧民知馀,难以神诬,商俗以讹,引天而驱,盖亦意料之言也。庄子载太公之事云:文王见一丈夫钓,欲举而授之政,而恐大臣兄弟之弗安也,欲终而释之,而不忍百姓之无天也。于是属之大夫曰:昔者寡人梦见良人,黑色而𩑺号,曰寓而政于臧丈人,庶几乎民有瘳乎。遂迎臧丈人而授之政。颜渊问于仲尼曰:文王其犹未耶。又何以梦为乎。仲尼曰:默汝无言。夫文王尽之也,而又何论刺焉。彼直以循斯须也。禹锡之言,盖本庄子,彼以武丁文王之用说,与望犹田单之妄用一男子为军师类乎。圣人之神道设教以几成务,而不使民知,恐不如是也。其所云梦赉者,实帝感其恭默之诚而赉之也。其性情治者,其梦寐不乱,乃可以孔子梦周公同观,而非叔孙之践妖,汉文之启倖矣。郑人梦鹿而得真鹿,心诚于得鹿也,心诚于得鹿者,非天理之公也,而尚可以得,况诚于求贤而有不得者乎。司马彪庄子音义谓傅说生无父母,洪氏注楚辞谓说一旦从天而下,便为成人,无少长之渐,此儿童之言也,固不必辨。
落月满屋梁,犹疑照颜色。言梦中见之,而觉其犹在,即所谓梦中魂魄犹言是,觉后精神尚未回也。诗本浅,宋人看得太深,反晦矣。传神之说非是。
刘驾诗体近卑,无可采者,独马上续残梦一句,千古绝唱也。东坡改之,作瘦马兀残梦,便见无味矣。已疟编成都府汉文翁石室壁间,画一妇人,手持菊花,前对一猴,号菊花娘子,大比之岁,士人多乞梦,颇有灵异。
《笑禅录》:举楞伽云:观察世妄想,如幻梦芭蕉,虽有贪嗔痴,而实无有人。从爱生诸阴,有皆有幻梦。说一人告友云:我昨梦见大哭,此必不祥。其友解云:无妨无妨,夜里梦见大哭,日里便是大笑。其人复云:若果然,夜里梦见有我在哭,日里岂不是无我在笑。颂曰:梦时有我哭,醒时无我笑,贪嗔痴何在,正好自观照。《广庄齐物论》:梦中之人物有嗔我者,有齧我者,是我是人,梦中之荣,瘁醒时不相续,醒中之悲喜,梦时亦不相续,孰真孰幻。
书蕉痴人前不可说梦,达人前不可言命。宋人就月录以为陶渊明语,不知何据。
《太平清话》:焚香倚枕人事都尽,梦境未来,仆于此时,可名卧隐,便觉凿坏,住山为烦。
《珍珠舡》:数遇恶梦,一曰魂妖,二曰心试,三曰尸贼。梦觉,以左手摄人中二七遍,啄齿二七遍,反凶成吉。善梦,觉当摩目二七,叩齿二七。
梦部外编
《列子·黄帝篇》:黄帝即位十有五年,喜天下戴己,养正命,娱耳目,供口鼻,焦然肌色皯黴,昏然五情爽惑。又十有五年,忧天下之不治,竭聪明,进智力,营百姓,焦然肌色皯黴,昏然五情爽惑。黄帝乃喟然赞曰:朕之过淫矣。养一己其患如此,治万物其患如此。于是放万机,舍官寝,去直侍,彻钟县,减厨膳,退而閒居大庭之馆,斋心服形,三月不亲政事。昼寝而梦,游于华胥氏之国。华胥氏之国在弇州之西,台州之北,不知斯国几千万里;盖非舟车足力之所及,神游而已。其国无帅长,自然而已。其民无嗜欲,自然而已。不知乐生,不知恶死,故无夭殇;不知亲己,不知疏物,故无爱憎;不知背逆,不知向顺,故无利害:都无所爱惜,都无所畏忌。入水不溺,入火不热。斫挞无伤痛,指擿无痟痒。乘空如履实,寝虚若处床。云雾不碍其视,雷霆不乱其听,美恶不滑其心,山谷不踬其步,神行而已。黄帝既寤,悟然自得,召天老、力牧、太公稽,告之,曰:朕閒居三月,斋心服形,思有以养身治物之道,弗获其术。疲而睡,所梦若此。今知至道不可以情求矣。朕知之矣。朕得之矣。而不能以告若矣。又二十有八年,天下大治,几若华胥氏之国,而帝登假。百姓号之,二百馀年不辍。
《新书·谕城篇》:文王昼卧,梦人登城而呼己曰:我东北陬之槁骨也,速以王礼葬我。文王曰:诺。觉,乃召吏视之,信有焉。文王曰:速以人君礼葬之。吏曰:此无主矣,请以五大夫礼。文王曰:吾梦中已许之矣,奈何其倍之也。士民闻之曰:我君不以梦之故不倍槁骨,况于生人乎。于是下信其上。
《佛说》:阿难七梦经阿难在舍卫国,有七种梦来问于佛,一者梦陂池火燄滔天,二者梦日月没,星宿亦没,三者梦出家,比丘转在于不净坑堑之中,在家白衣登头而出,四者梦群猪来抵突栴檀林,五者梦头带须弥山不以为重,六者梦大象弃小象,七者梦师子王名华萨,头上有七毫毛,在地而死,一切禽兽见故怖畏,后见身上虫出,然后食之。以此恶梦来问于佛。佛时在舍卫国普会讲堂上,与波斯匿王说法,苦集灭得道为乐。见阿难忧色愁苦叵言,佛告阿难:汝于梦者,皆为当来。五浊恶世,不损汝也,何为忧色。第一梦陂池火燄滔天者,当来比丘善心转少,恶逆炽盛,共相杀害,不可称计。第二梦日月没星宿,亦没佛泥洹,后一切声闻随佛泥洹,不在世,众生眼灭。第三梦出家比丘转在于不净坑堑之中,在家白衣登头出者,当来比丘怀毒嫉妒至相杀害,道士斩头,白衣视之谏诃不从,死入地狱。白衣精进,死生天上。第四梦者,群猪来抵突栴檀林者,当来白衣,来入塔寺,诽谤众僧,求其短长,破塔害僧。第五梦者头戴须弥山,不以为重者,佛泥洹。后阿难当为千阿罗汉,出经之师,一句不忘,受悟亦多,不以为重。第六梦者大象弃小象,将来邪见炽盛,坏我佛法,有德之人,皆隐不见。第七梦师子死者,佛泥洹,后一千四百七十岁中,诸弟子修德之心,一切恶魔不得扰乱。七毫者,七百岁后事。
《异苑》:太原王元谟,字彦德,始将见杀,梦人告曰:诵观世音千遍,则免。元谟梦中曰:何可竟也。仍见授。既觉,诵之且得千遍。明日将刑,诵之不辍,忽传唱停刑。《醒世录》:宋陈秀远者,颍川人也,尝为湘州西曹客,居临湘县。少信奉三宝,年过耳顺,笃业不衰。宋元徽二年七月中,于昏夕间闲卧未寝,叹念万品死生流转无定,自惟己身将从何来,一心祈念,冀通感梦。时夕结阴,室无灯烛。有顷,见枕边如萤火者,囧然明照,俄而一室尽明,爰至空中有如朝昼。秀远遽起,坐见中宁四五丈上,有一桥阁栏槛朱彩立于空中,自见平坐桥侧,见桥上士女往还填衢,衣服装束不异世人。末有一妪,年可三十许,上著青袄,下服白布裳,行至秀远左边而立,顷复有一妇人,通体衣白布,为偏环髻,手持华香,当前而立,语秀远曰:汝欲睹前身即我是也。以此华供养佛故,故得转身作汝。回指白妪曰:此即复是我先身也言毕而去。
唐京师大庄严寺释智兴俗宋氏,洛州人也,谦约成务,励行坚明,依首律师,诵经持律,心口相吊,不辍昏晓。至大业五年仲冬,次当维那鸣钟,依时僧徒无扰。同寺僧名三果者,有兄从炀帝南幸江都,中路身亡,初无凶告,通梦其妻,曰:吾行达彭城,不幸病死。由斋戒不持,今堕地狱,备经五苦辛酸,赖以今月初日,蒙襌定寺僧智兴鸣钟,发响声震地狱,同受苦者,一时解脱,今生乐处,思报其恩,汝可具绢十疋,早奉与之。并陈吾意。从眠惊寤,怪梦所由,与人共说,初无信者,寻人重梦,及诸巫觋,咸陈前说,后经十日,凶告奄至,恰与梦同,果乃奉绢与之。
《法苑珠林·眠梦篇·述意部》:原是一心积,为三界痴流、慢惰、昏滞、沈没,欲讨其际,难测其本,所以远自无始,至于今身,生死轮转,尘劫莫之比,明闇递来,薪火不能譬。逝水非驶,器月难保,且夫盛衰之道,与时交搆,睡梦之途,因心而动。动由内识,境由外熏,缘熏好丑,梦通三性,若宿有善恶,则梦有吉凶,此为有记。若习无善恶,汎睹平事,此为无记。若昼缘青黄,梦想还同,此为想梦。若见升沈,水火交侵,此为病梦,虽梦通三性,然有报无报,欲知斯事,如下经说。
《三性部》:如善见律云:梦有四种,一四大不和梦,二先见梦,三天人梦,四想梦。云何四大不和梦。答:眠时梦见山崩,或飞腾虚空,或见虎狼狮子贼逐,此是四大不和梦,虚而不实。云何先见梦。答:或昼日见,或白或黑,或男或女,夜剋梦见,是名先见梦。此亦不实。云何天人梦。答:若善知识天人,为现善梦,令人得善,若恶知识者为现恶梦,此即真实。云何想梦者。答:此人前身或有福德,或有罪障,若福德者,现善梦,罪者,现恶梦。如菩萨母,初欲入母胎时,梦见白象从忉利天下,入其右胁,此是想梦也。若梦礼佛诵经,持戒布施,种种功德,此亦想梦。问:梦为善不善无记耶。答:亦善不善无记。若梦见礼佛听法说法,此是善功德,若梦见杀盗淫,此是不善梦,若梦见青黄赤白色等,此是无记梦也。问曰:若尔者应受果报。答曰:不受果报,何以故。以心业羸弱故不感报。是故律云:除梦中不犯也。又迦延论云:云何一切睡眠相应耶。答曰:或睡不眠相应,如未眠时,身不软,心不软,身重心重,身瞪瞢,心瞪瞢,身愦心愦,身睡心睡,为睡所缠,是谓睡不眠相应。云何眠不睡相应。答曰:不染污心眠梦,是谓眠不睡相应。云何睡眠相应。答曰:染污心眠梦,是谓睡眠相应。云何不睡不眠。答曰:除上尔所事。问:眠当言善不善无记耶。答曰:眠或善或不善,或无记。云何为善。答曰:善心眠梦。云何不善。答曰:不善心眠梦。云何无记。答曰:除上尔所事,如梦中施与作福,持戒守斋,如善心眠时所作福,当言馀福,回是名善。云何眠时所作不福,当言回耶。答曰:如梦中杀盗等,如不善心眠,馀不福心,回是名不善。云何眠时所作福不福,不当言回。答曰:如眠时非福,心非不福心,回如无记心。眠时所作福非福,不当言,回是名无记。问:梦名何等法。答曰:是五盖中无明盖也。
《善性部》:如出生菩提心经云:尔时世尊告迦叶婆罗门言:汝善男子,有四种善梦得于胜法,何等为四。所谓于睡眠中梦见莲华,或见伞盖,或见月轮,及见佛形,如是见已,应自庆幸,我遇胜法。尔时世尊而说偈言:若有睡梦见莲花及以梦见于伞盖,或复梦里见月轮,应当获得大利益,若有梦见佛形像,诸相具足庄严身,众生见者,应欢喜,念当必作,调御师。又杂宝藏经云:昔有恶生王,为行残暴,无悲邪。见如来遣迦栴延化其本国,恶生王及夫人皆得生信。王大夫人号为尸婆具沙,后生太子,字乔波罗。时王于寝,梦见八事:一头上火然,二两蛇绞腰,三细铁网缠身,四见二赤鱼吞其双足,五有四白鹤飞来向王,六血泥中行,泥没其腋,七登太白山,八鹳雀咽〈于姓切大便也〉头。于梦寤,己以为不祥,愁忧惨悴,寻即问诸外道婆罗门。外道闻王此梦,素嫌于王,兼嫉尊者迦栴延。因王此梦,言大不吉不禳厌之祸及王身。王闻其语,信以为然,益增忧恼。即问之言:若禳厌时,当须何物。诸婆罗门言:所须用者,王所珍爱,我若说者,王必不能。时王答言:此梦甚恶,但恐大祸殃及我身,除我以往,馀无所惜。请为我说所须之物。诸婆罗门等见其慇勤,知其心至,即语王言:所可用者,此梦有八,还须八种可得禳灾:一杀王所敬夫人尸婆具沙,二杀王所爱太子乔婆罗,三杀辅相大臣,四杀王所有乌臣,五杀王一日能行三千里象,六杀王一日能行三千里驼,七杀王良马,八杀王所敬秃头迦栴延。却后七日,若杀此八,聚集其血,入中而行,可得消灾。王闻其言,以己命重,即便许可。还至宫中,愁忧懊恼。夫人问王何故如是,王答夫人,具陈说上不祥之梦,并道婆罗门禳梦所须,夫人闻已而作是言:但使王身平安无患,妾之贱身岂足贵耶。复白王言:却后七日,我归当死,听我往彼尊者迦栴延所六日之中受斋听法。王言:不得,汝若至彼,或语其实,彼若知者,舍我飞去。夫人慇勤,王不能免。即便听往夫人到彼尊者所礼拜问讯,遂经三日,尊者怪,问王之夫人:未曾至此,经停信宿,何故今者不同于常。夫人具说王之恶梦,却后七日当杀我等用禳灾患,馀命未几,故来听法。因向尊者说王所梦。尊者迦栴延言:此梦甚吉,当有欢庆,不足为忧。一头上火然者,宝主之国当有天冠,直十万两金,来贡于王,正为斯梦,夫人心急,七日向满,为王所害。惧其来晚,问尊者言:何时来到。尊者答言:日晡时必当来至。二两蛇绞腰者,月支国王当献双剑,价直十万两金,今日当至。三细铁网缠身者,大秦国王当献珠缨,价直十万两金,后日凌晨当至。四赤鱼吞足者,师子国王当献毗琉璃宝跂,价直十万两金,后日食时当至。五四白鹤来者,跋耆国王当献金宝,后日日中当至。六血泥中行者,安息国王当献鹿毛钦婆罗衣,价直十万两金,后日日昳当至。七登太白山者,旷野国王当献大象,后日晡时当至。八鹳雀咽头者,王与夫人当有私密之事,事至后日自当知之。夫人白王,良久,果如尊者所言,期限既至,诸国所献一切皆到。王大欢喜,尸婆具沙夫人先有天冠,著重宝主国所献天冠,王因挍戏脱尸婆具沙夫人所著一重天冠,著金鬘夫人头上。时夫人瞋恚而言:若有恶事,我先当之,今得天冠,与彼而著。寻以酪器掷王头上,王头尽污,王大瞋忿,拔剑欲斫夫人,夫人畏王,走入房中,即闭房户。王不得前,王寻自悟尊者占梦云有私密事,正此是耳。王及夫人寻至尊者迦栴延所,具论上来信于非法恶邪之言,几于尊者、妻子、大臣、所爱之物行大恶事。今蒙尊者,离于恶事,即诣尊者敬奉供养,驱诸外道婆罗门等远其国界。即问尊者:有何因缘,如此诸国各有所珍奉献于我。尊者答言:乃往过去九十一劫,尔时有佛名毗婆尸,彼佛出时,有一国名曰槃头,王之太子信乐精进,至彼佛所,供养礼拜,即以所著天冠、宝剑、缨络、大象、宝车钦婆罗衣上献彼佛,缘是福庆,生生尊贵,所欲珍宝,不求自至。王闻是,已于三宝所深生敬信,作礼还宫。
《不善部》:如发觉净心经云:佛告弥勒菩萨言:菩萨当观二十种睡眠诸患,何等二十。一乐睡眠者,当有懒惰,二身体沈重,三肤皮不净,四皮肉粗涩,五诸大秽浊,威德薄少,六饮食不消,七体生疮疱,八多有懈怠,九增长痴网,十智慧羸弱,十一善欲疲倦,十二当趣黑暗,十三不行恭敬,十四禀质愚痴,十五多诸烦恼,心向诸使,十六于善法中而不生欲,十七一切白法能令减少,十八恒行惊怖之中,十九见精进者而毁辱之,二十至于大众被他轻贱。又国王不黎先泥,十梦经云:佛在世时,时有国王名不黎先泥,夜梦十事:一梦见三瓶并两边,瓶满,气出相交往来,不入中央空瓶中;二梦见马口食,尻亦食;三梦见小树生华;四梦见小树生果;五梦见一人索绳,人后有羊,羊主食绳;六梦见狐坐于金床上,于金器中食;七梦见大牛还从犊子乳;八梦见四牛从四面鸣来相趋,欲𩰚,当合未合,不知牛处;九梦见大陂水中央浊,四边清;十梦见大溪水流正赤,王梦见是事已。即寤,大怖,恐亡其国及身妻子,王至明日即召公卿大臣及诸道人晓解梦者问言:昨夜梦见十事,寤即恐怖,意中不乐,谁能解梦。有一婆罗门言:我为王解之。恐王闻者,愁忧不乐。王言:如卿所睹说之,勿有所讳。婆罗门言:王梦皆恶,当取所重爱夫人太子及适亲近侍人奴婢皆杀以祠天。王可得无他;王有卧具及著身珍宝好物皆当烧,已祠天如是者,王身可得无他。王闻此语,转加愁忧。即入斋房,思念是事。王正夫人名摩尼,到王所,问王言:何为入斋房愁忧不乐耶。我身有过于王耶。王言:汝无过于我,我自愁耳。夫人复问,王言:汝莫问,我闻者令汝不乐。夫人复言:我是王半身,设有善恶,王应语我,云何不相语耶。王便为夫人具说夜梦十事。夫人言:王莫愁忧,如人买金磨石,好丑善恶,其色自见于石上。今佛近在精舍,去国不远,何不往问。如佛所解,王当随之。王即敕群臣,严驾而出,到佛所,头面礼佛足,却坐,白佛言:我昨夜梦见十事,具如前述,所梦如是,寤即恐怖,恐亡我国及身妻子。唯佛为解所梦十事,愿闻教诫。佛言:王莫恐怖。梦者,无他,乃为后世当来之事,非今世恶。此后世人当不畏法,禁淫泆、贪利、嫉妒,不知厌足,少义无慈,喜怒无惭愧。佛言:第一梦见三瓶并两边,瓶满气出,相交往来不入中央空瓶中者,此后世人豪贵者自相追随,不亲贫者。王梦瓶并,正谓是耳。王莫恐怖。于国于太子于夫人,皆亦无他。佛言:第二王梦见马口食尻亦食者,此后世人作帝王及大臣,禀食县官俸禄,复采万民,不知厌足,王梦正是,王莫恐怖。佛言:第三梦见小树生华者,此后世人年未满三十而头生白发,贪淫多欲,年少强老,王梦正是,王莫恐怖。佛言:第四王梦见小树生果者,此后世人年未满十五,行嫁抱儿而归,不知惭愧,王梦正是,王莫恐怖。佛言:第五王梦见一人索绳,人后有羊,羊主食绳者,此后世人夫婿出行贾作,其妇于后便与他家男子交通,贪其财物,王梦正是,王莫恐怖。佛言:第六王梦见狐坐金床上,于金器中食,此后世人下贱,便尊贵有财产众人,敬畏公侯子孙,更经贫贱,处于下坐,饮食在后,王梦正是,王莫恐怖。佛言:第七王梦见大牛还从小犊子乳者,此后世人无有礼义,母反为女作媒,诱恤他家男子与女交通,嫁女求财以自供给,不知惭愧。王梦正是,王莫恐怖。佛言:第八王梦见四牛从四面鸣来相趋,欲𩰚,当合未合,不知牛处者,此后世帝王长吏及人民皆无至诚之心,更欺诈愚痴瞋恚,不敬天地,故是雨泽不时,长吏人民请祷求雨,天当四面起云,雷电有声,长吏人民咸言当雨,须臾之间,云散不堕。所以者何。帝王长吏人民无有忠正慈仁,王梦正是,王莫恐怖。佛言:第九王梦见大陂水中央浊,四边清者,此后世中国,当扰乱治行,不平人民,不孝父母,不敬长老,边国面当平清,人民和穆,孝顺二亲。王梦正是,王莫恐怖。佛言:第十,王梦见大溪水流正赤者,此后世诸国忿争,兴军聚众,更相攻伐,当作车兵、步兵、骑兵共𩰚相杀,伤不可数,死者于路,血流正赤,王梦正是,王莫恐怖。于国太子、于夫人皆亦无他,王闻长跪,心即欢喜。今受佛恩,令得安隐,作礼还归,重赐宫臣,从今已后,不信诸异外道及婆罗门。
《无记部》:如十诵律云:有比丘众中睡,佛言:听水洗头犹睡,不可。佛令比丘以五法用水洗他,一者怜悯,二者不恼他,三者睡眠,四者头倚墙壁,五者舒脚坐,犹睡不止,听以手撑若,故睡不止,佛听以掷若,故睡不止,佛听用禅杖者,若取禅杖时,应生敬心,以两手捉杖,放戴顶上,若坐睡不止,应起看馀睡者,以禅杖筑,筑已,还坐,若无睡者,还以禅杖著本处,已坐,若故睡不止,佛听用禅,镇安孔作之,以绳贯孔中,绳头施纽,挂耳上,去额前,四指著禅镇,时禅镇坠地,佛言:禅镇堕者,应起庠行,如鹅行法,颂曰:昏沈睡,盖游想妄现,亲族虚聚,徒沾美宴,既寤空无,妄生爱恋,虽通三性,终成七变。
《真率笔记》:季女赠贤夫以玛瑙宛转环,丹山白水,宛然在焉。握之而寝,则梦入其中,始入甚小,渐进渐大,有名山大川之胜,异木奇禽,宫室璀璨。心有所思,随念辄见,因名曰:华胥宝环。
《漂粟手牍》:娥皇夜寝,梦升于天,无日而明,光芒射目,不可视。惊觉,乃烛也。于是孪生二女,名曰:霄明、烛光。《云笈七签·恶梦吉梦祝》:太素真人,教始学者辟恶梦法。若数遇恶梦者,一曰魄妖;二曰心试;三曰尸贼。此乃厌消之方也。若梦觉,以左手捻人中二七过,叩齿二七通,微祝曰:大洞真元,长鍊三魂。第一魂速守七魄;第二魂速守泥丸;第三魂受心节度,速启太素三元君。向遇不祥之梦,是七魄游尸来协邪源,急召桃康、护命上告帝君,五老九真,各守体门,黄阙神师,紫户将军,把钺握铃,消灭恶精。返凶成吉,生死无缘。毕,若又卧,必获吉应,而造为恶梦之气,则受闭于三阙之下也。三年之后,唯神感应乃有梦者,皆有将来之明审也,无复恶梦不祥之想。若夜有善梦,吉应如梦,而心中自以为佳,则吉感也。卧觉当摩目二七过而祝曰:太上高精,三帝丹灵。绛宫明彻,吉感告情。三元柔魄,天皇受经。所向谐合,飞仙上清。常与玉真,俱会紫庭。已上出太丹隐书。山源者,是鼻下人中之左侧,在鼻下尖谷中也。暮常宴液三九过,急以左手第二、第三指按三九下。常为之,令人致灵彻视,杜遏万邪之道也。旦亦宜为之,按了,密咒曰:开通天庭,使我长生。彻视万里,魂魄返婴。灭鬼却魔,来致千灵。上升太上,与日合并。得补真人,列象元名。
《厌恶梦咒》:太上大道君,具言其状,不过四五,则自消绝也。青童君口诀曰:夜遇恶梦非好,觉当即返枕而咒曰:太灵玉女,侍真卫魂,六宫金童,来守生门,化恶返善,上书三元,使我长生,乘景驾云。毕,咽液七过,叩齿七通而复卧,如此四五,亦自都绝也。此咒亦返恶梦而更吉祥也。一云每遇恶梦,但北向启。
《太帝辟梦神咒》:凡道士忽得不祥之梦,或梦与人𩰚争,或相收录者,此亦七魄游尸所为也,或导将外鬼来入本宅;或三魂散翳,五神战勃;或被束缚不得来还。故使恶梦非祥,将有祸败之渐也。卧觉之时,即正寝上向,叩齿三七通。毕,乃微咒曰:九天上帝,四门八灵,七房二元,三素元精,太乙桃康,上诣三清,速告帝君,摄命黄宁,速召七魄,校实神庭。若有不祥,七尸鬼兵。从呼双真,流浊鍊形,太微大神,斩伐邪精,三魂和柔,血尸沈零,神归绝宅,触向利真,使我神仙,长保劫龄。咒毕,又啄齿二七通,咽液十过。此名为大帝神咒辟梦除凶之法。能行之者,则三魂和练,七魄受制,神明气正,尸秽散灭,而向所咒之鬼,即已受考于地狱矣。经三咒之后,自然灵感吉应,不复梦于非常也。《谈苑》:龟兹国进一枕,色如马脑。枕之,则十洲三岛四海五洲尽在梦中,明皇因名为游仙枕。
《遵生八笺》:金经大乘法云:身便是幻,幻时所化,又是幻中之幻,世即是梦,梦时所见,又是梦中之梦。转展虚妄如声外有响,形外有影,形声影响,起于一真,影外影为三等妄,梦中梦是两重虚。
一切诸有如梦如幻,一切烦恼是魔是贼。人生一世中,其梦无数,梦中一一称我,梦中之我岂非空乎。要知梦既是空,身亦如梦,何以迷著。
[book_title]第一百五十三卷
第一百五十三卷目录
谣谶部汇考一
汉书〈五行志〉
宋史〈天文志〉
谣谶部汇考二
周〈幽王一则 烈王一则 敬王一则〉
秦〈始皇一则〉
汉〈元帝一则 成帝一则 新莽一则〉
后汉〈光武帝一则 顺帝一则 桓帝一则 灵帝一则 献帝一则 后主一则〉
魏〈明帝一则 齐王一则〉
吴〈大帝一则 废帝一则 景帝一则 乌程侯一则〉
晋〈武帝一则 惠帝一则 悯帝一则 元帝一则 明帝一则 成帝一则 康帝一则 穆帝一则 哀帝一则 海西公一则 简文帝一则 孝武帝一则 安帝一则〉
宋〈文帝一则 前废帝一则〉
南齐〈高帝一则 武帝一则 东昏侯一则〉
梁〈武帝一则 元帝一则〉
陈〈武帝一则 后主一则〉
北魏〈太祖一则 世祖一则 高祖太和一则 废帝一则 孝静帝一则〉
北齐〈神武一则 文宣帝一则 孝昭帝一则 武成帝一则 后主一则〉
北周〈武帝一则 宣帝一则〉
隋〈文帝一则 炀帝一则〉
庶徵典第一百五十三卷
谣谶部汇考一
《汉书》《五行志》
《传》曰:言之不从,是谓不艾,厥咎僭,厥罚恒阳,厥极忧。时则有诗妖。
君亢阳而暴虐,臣畏刑而钳口,则怨谤之气发于歌谣,故有诗妖。
《宋史》《天文志》
卷舌六星,在昴北,徙出汉外,则天下多妄说。
谣谶部汇考二
周
幽王时谣
按《史记·周本纪》:幽王嬖爱褒姒。褒姒生子伯服,幽王欲废太子。太子母申侯女,而为后。后幽王得褒姒,爱之,欲废申后,并去太子宜臼,以褒姒为后,以伯服为太子。周太史伯阳读史记曰:周亡矣。昔自夏后氏之衰也,有二神龙止于夏帝庭而言曰:余,褒之二君。夏帝卜杀之与去之与止之,莫吉。卜请其漦而藏之,乃吉。于是布币而策告之,龙亡而漦在,椟而去之。夏亡,传此器殷。殷亡,又传此器周。比三代,莫敢发之,至厉王之末,发而观之。漦流于庭,不可除。厉王使妇人裸而噪之。漦化为元鼋,以入王后宫。后宫之童妾既龀而遭之,既笄而孕,无夫而生子,惧而弃之。宣王之时童女谣曰:檿弧箕服,寔亡周国。于是宣王闻之,有夫妇卖是器者,宣王使执而戮之。逃于道,而见乡者后宫童妾所弃妖子出于路者,闻其夜啼,哀而收之,夫妇遂亡,奔于褒。褒人有罪,请入童妾所弃女子者于王以赎罪。弃女子出于褒,是为褒姒。当幽王三年,王之后宫见而爱之,生子伯服,竟废申后及太子,以褒姒为后,伯服为太子。太史伯阳曰:祸成矣,无可奈何。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万方,故不笑。幽王为烽燧大鼓,有寇至则举烽火。诸侯悉至,至而无寇,褒姒乃大笑。幽王说之,为数举烽火。其后不信,诸侯益亦不至。以虢石父为卿,用事,国人皆怨。石父为人佞巧善谀好利,王用之。又废申后,去太子也。申侯怒,与缯、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举烽火徵兵,兵莫至。遂杀幽王骊山下,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
烈王时谶
按《史记·周本纪》:烈王二年,周太史儋见秦献公曰:始周与秦国合而别,别五百载复合,合十七岁而霸王者出焉。
〈注〉应劭曰:周孝王封伯翳之后为侯伯,与周别五百载。至昭王时,西周君臣自归受罪,献其邑三十六城,合也。韦昭曰:周封秦为始别,谓秦仲也。五百
岁,谓从秦仲至孝公强大,显王致伯,与之亲合也。
《索隐》曰:按:周封非子为附庸,邑之秦,号曰秦嬴,
是始合也。及秦襄公始列为诸侯,是别之也。自秦列为诸侯,至昭王五十二年,西周君臣献邑三十六城以入于秦,凡五百一十六年,是合也。云五百,举其大数。徐广曰:从此后十七年而秦昭王立。骃案:韦昭曰武王、昭王皆伯,至始皇而王天下。《索隐》曰:霸王,谓始皇也。自周以邑入秦,至始皇初立,政由太后、嫪毐,至九年诛毐,正十七年。正义曰周始与秦国合者,谓周、秦俱黄帝之后,至非子未别封,是合也。而别者,谓非子末年,周封非子为附庸,邑秦,后二十九君,至秦孝公二年五百载,周显王致文武胙于秦孝公,复与之亲,是复合也。合十七岁而霸王者出,谓从秦孝公三年至十九年周显王致胙于秦孝公,是霸也。孝公子惠王称王,是王者出也。然五百载者,非子生秦侯已下二十八君,至孝公二年,都合四百八十六年,兼非子邑秦之后十四年,则成五百载。
敬王时谶
按《宋书·符瑞志》:鲁哀公十四年,孔子夜梦三槐之间,丰、沛之邦,有赤烟气起,乃呼颜渊、子夏往视之。驱车到楚西北范氏街,见刍儿摘麟,伤其左前足,薪而覆之。孔子曰:儿来,汝姓为赤诵,名子乔,字受纪。孔子曰:汝岂有所见邪。儿曰:见一禽,巨如羔羊,头上有角,其末有肉。孔子曰:天下已有主也,为赤刘,陈、项为辅,五星入井从岁星。儿发薪下麟示孔子,孔子趋而往,麟蒙其耳,吐三卷图,广三寸,长八尺,每卷二十四字,其言赤刘当起,曰:周亡,赤气起,大耀兴,元丘制命,帝卯金。孔子作《春秋》,制《孝经》;既成,使七十二弟子向北辰星罄折而立,使曾子抱河、洛事北向。孔子斋戒向北辰而拜,告备于天曰:《孝经》四卷,《春秋》、《河》、《洛》凡八十一卷,谨已备。天乃洪郁起白雾摩地,赤虹自上下,化为黄玉,长三尺,上有刻文。孔子跪受而读之曰:宝文出,刘季握。卯金刀,在轸北。字禾子,天下服。
秦
始皇时谣谶
按《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二年,燕人卢生使入海还,以鬼神事,因奏录图书曰:亡秦者,胡也。始皇乃使将军蒙恬发兵三十万人北击胡,略取河南地。三十六年,荧惑守心,有坠星下东郡,至地为石,黔首或刻其石曰:始皇帝死而地分。始皇闻之,遣御史逐问,莫服。尽取石旁居人诛之,因燔销其石,始皇不乐。使博士为仙真人诗及行所游天下,传令乐人歌弦之,秋使者从关东夜过华阴,平舒道有人持璧遮使者曰:为吾遗滈池。君因言曰:今年祖龙死。使者问其故,因忽不见,置其璧去。使者奉璧具以闻,始皇默然良久,曰:山鬼固不过知一岁事也。退言曰:祖龙者,人之先也。使御府视璧,乃十二八年行渡江所沈璧也。于是始皇卜之卦得游徙吉。
按《异苑》:秦世有谣曰:秦始皇何僵梁开吾户,据吾床,饮吾酒,唾吾浆,餐吾饭,以为粮,张吾弓,射东墙,前至沙丘当灭亡。始皇既坑儒焚典,乃发孔子墓,欲取诸经传,圹既启,于是悉如谣者之言。又言谣文刊在冢壁,政甚恶之,乃远沙丘而循别路,见一群小儿辇沙为阜,问云沙丘从此得病。
汉
元帝时谣
按《汉书·五行志》:元帝时童谣曰:井水溢,灭灶烟,灌玉堂,流金门。至成帝建始二年三月戊子,北宫中井泉稍上,溢出南流,象春秋时先有鸲鹆之谣,而后有来巢之验。井水,阴也;灶烟,阳也;玉堂、金门,至尊之居:象阴盛而灭阳,窃有宫室之应也。王莽生于元帝初元四年,至成帝封侯,为三公辅政,因以篡位。
成帝时谣
按《汉书·五行志》:成帝时童谣曰:燕燕尾涎涎,张公子,时相见。木门仓琅根,燕飞来,啄皇孙,皇孙死,燕啄矢。其后帝为微行出游,常与富平侯张放俱称富平侯家人,过河阳主作乐,见舞者赵飞燕而幸之,故曰燕燕尾涎涎,美好貌也。张公子谓富平侯也。木门仓琅根,谓宫门铜锾,言将尊贵也。后遂立为皇后。弟昭仪贼害后宫皇子,卒皆伏辜,所谓燕飞来,啄皇孙,皇孙死,燕啄矢者也。又曰:邪径败良田,谗口乱善人。桂树华不实,黄爵巢其颠。故为人所羡,今为人所怜。桂,赤色,象汉家。华不实,无继嗣也。王莽自谓黄象,黄爵巢其颠也。
新莽时讹言
按《汉书·王莽传》:莽天凤二年,讹言黄龙堕死黄山宫中,百姓奔走往观者有万数。莽恶之,捕系问语所从起,不能得。
后汉
光武帝时谣谶
按《后汉书·光武本纪》:建武元年,光武先在长安时同舍生彊华自关中奉赤伏符,曰刘秀发兵捕不道,四夷云集龙𩰚野,四七之际火为主。群臣因复奏曰:受命之符,人应为大,万里合信,不议同情,周之白鱼,曷足比焉。今海内淆乱,符瑞之应,昭然著闻,宜答天神,以塞群望。光武于是命有司设坛场于南千秋亭五成陌。六月己未,即皇帝位。燔燎告天,其祝文曰:谶记曰:刘秀发兵捕不道,卯金脩德为天子。秀犹固辞,至于再,至于三。群下佥曰:皇天大命,不可稽留。敢不敬承。于是建元。又按本纪王莽篡位,忌恶刘氏,以钱文有金刀,故改为货泉。或以货泉字文为白水真人。后望气者苏伯阿为王莽使至南阳,遥望见舂陵郭,唶曰:气佳哉。郁郁葱葱然。及始起兵还舂陵,远望舍南,火光赫然属天,有顷不见。初,道士西门君惠、李守等亦云刘秀当为天子。其王者受命,信有符乎。不然,何以乘时龙而御天哉。按五行志更始时,南阳有童谣曰:谐不谐,在赤眉;得不得,在河北。是时更始在长安,世祖为大司马,平定河北,更始大臣并僭专权故,谣妖作也。后更始遂为赤眉所杀,是更始之不谐;在赤眉也,世祖自河北兴。又按志世祖建武六年蜀童谣曰:黄牛白腹,五铢当复。是时公孙述僭号于蜀,时人窃言王莽称黄,述欲继之,故称曰五铢,汉家货,明当复也。述遂诛灭。王莽末,天水童谣曰出吴门,望缇群,见一蹇人,言欲上天。令天可上,地上安得民。时隗嚣初起兵于天水,后意稍广,欲为天子,遂被灭。嚣少病蹇。吴门,冀郭门名也。缇群山名也。按《匈奴传》:建武二十五年春,南单于比遣弟左贤王莫将兵万馀人击北单于弟薁鞬,左贤王生获之。又破北单于帐下,并得其众合万馀人马七千匹,牛羊万头。单于震怖,却地千里。初,帝造战车可驾数牛,上作楼橹置于塞上,以拒匈奴。时人见者或相谓曰:谶言汉九世当却北地千里,岂谓此邪及是果拓地焉。
顺帝时谣谶
按《后汉书·五行志》:顺帝之末,京都童谣曰: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按:顺帝即位,孝质短祚,大将军梁冀贪树疏幼以为己功,专国号令以赡其私,太尉李固以为清河王雅性聪明,敦诗悦礼,加又属亲立,长则顺置,善则固而冀,建白太后策免固徵蠡吾侯,遂即至尊固是日幽毙于狱,暴尸道路,而太尉胡广封安乐乡侯,司徒赵戒厨亭侯,司空袁汤安国亭侯云。按《杨厚传》:厚除为中郎。太后特引见,问以图谶,厚对不合,免归。复习业犍为,不应州郡、三公之命,方正、有道、公车特徵皆不就。永建二年,顺帝特徵,诏告郡县督促发遣。厚不得已,到长安,以病自上,因陈汉三百五十年之厄,宜蠲法改宪之道,及消伏灾异,凡五事。制书褒述,有诏太医致药,太官赐羊酒。及至,拜议郎,三迁为侍中。
〈注〉《春秋·命历序》曰:四百年之间,闭四门,听外难,群异并贼,官有孽臣,州有兵乱,五七弱,暴渐之效也。宋均注云:五七三百五十岁,当顺帝渐微,四方多逆贼也。
桓帝时谣
按《后汉书·五行志》:桓帝之初,天下童谣曰:小麦青青大麦枯,谁当穫者妇与姑。丈人何在西击胡,吏买马君具车,请为诸君鼓咙胡。案元嘉中,凉州诸羌一时俱反,南入蜀汉,东抄三辅,延及并冀,大为民害命,将出众,每战常负,中国益发甲,卒麦多委弃,但有妇女穫刈也。吏买马君具车者言调发重及有秩者也。请为诸君鼓咙胡者不敢公言私咽语。桓帝初,京都童谣曰:城上乌,尾毕逋,公为吏,子为徒。一徒死,百乘车。车班班,入河间。河间奼女工数钱,以钱为室金为堂,石上慊慊舂黄粱。梁下有悬鼓,我欲击之丞卿怒。案此谓为政贪也。城上乌,尾毕逋者,处高利独食,不与下共,谓人主多聚敛也。公为吏,子为徒者,言蛮夷将叛逆,父为军吏,其子又为卒徒往击之也。一徒死,百乘车者,言前一人往讨胡既死矣,后又遣百乘车往。车班班,入河间者,言上将崩乘舆班班入河间迎灵帝也。河间奼女工数钱,以钱为室金为堂者,灵帝既立,其母永乐太后好聚金以为堂也。石上慊慊舂黄粱者,言永乐虽积金钱,慊慊常若不足,使人舂黄粱而食之也。梁下有悬鼓,我欲击之丞卿怒者,言永乐主教灵帝使卖官受钱,所禄非其人,天下忠笃之士怨望,欲击悬鼓以求见丞卿,主鼓者亦复谄顺怒而止我也。桓帝之初,京都童谣曰:游平卖印自有平,不辟豪贤及大姓。案:到延熹之末,邓皇后以谴自杀乃以窦贵人代之,其父名武字游平。拜城门校尉及太后摄政,为大将军与太傅陈蕃合心戮力,惟德是建,印绶所加,咸得其人,豪贤大姓皆绝望矣。桓帝之末,京都童谣曰:茅田一顷中有井,四方纤纤不可整。嚼复嚼,今年尚可后年铙。案:《易》曰拔茅茹,以其汇征吉茅喻群贤也。井者,法也。于时中常侍管霸苏康憎疾海内英哲,与长乐少府刘嚣、太常许咏、尚书柳分寻穆史佟、司隶唐珍等代作唇齿,河内牢川诣阙上书,汝颍南阳上采,虚誉专作威福。甘陵有南北二部,三辅尤甚。由是博考黄门北寺始见废阁。茅田一顷者言群贤众多也。中有井者,言虽阨穷,不失其法度也。四方纤纤不可整者,言奸慝大炽不可整理。嚼复嚼者,京都饮酒相强之辞也。言食肉者鄙不恤王政,徒耽宴饮歌呼而已也。今年尚可者,言但禁锢也。后年铙者,陈、窦被诛,天下大坏。桓帝之末,京都童谣曰:白盖小车何延延,河间来合谐,河间来合谐。案解,犊亭属饶阳河间县也。居无几何,而桓帝崩,使者与解犊侯皆白盖车从河间来,延延众貌也。是时,御史刘鯈建议立灵帝以鯈为侍中,中常侍侯览畏其亲近必当间己,白拜鯈泰山太守,因令司隶迫促杀之。朝廷少长思其功效,乃拔用其弟合致位司徒,此为合谐也。
灵帝时谣
按《后汉书·五行志》:灵帝之末,京都童谣曰:侯非侯,王非王,千乘万骑上北芒。案到中平六年史侯登蹑至尊,献帝未有爵号,为中常侍段圭等数十人所执,公卿百官皆随其后,到河上乃得来还。此为非侯非王,上北芒者也。灵帝中,平中京都歌曰:承乐世,董逃游四郭。董逃蒙天恩,董逃带金紫,董逃行谢恩,董逃整车骑,董逃垂欲发,董逃与中辞,董逃出西门,董逃瞻宫殿,董逃望京城,董逃日夜绝,董逃心摧伤董逃。案董谓董卓也。言虽跋扈,纵其残暴终归逃窜至于灭族也。
献帝时谣谶
按《后汉书·五行志》:献帝之初,京师童谣曰:千里草,何青青,十日卜,不得生。案千里草为董十日,卜为卓凡别字之体,皆从上起左右,离合无有从下发端者也。今二字如此者,天意若曰:卓自下摩上,以臣陵君也。青青者暴盛之貌也。不得生者亦旋破亡。建安初,荆州童谣曰:八九年间始欲衰至十三年,无孑遗言。自中兴以来,荆州无破乱,及刘表为牧,又丰乐至此。迨八九年,当始衰者谓刘表妻当死。诸将并零落也。十三年,无孑遗者言十三年表又当死,民当移诣冀州也。〈注〉献帝初,童谣曰:燕南垂,赵北际,中央不合大如砺,唯有此中可避世。公孙瓒以为易地当之,遂徙镇焉。乃修城积谷以待天下之变。建安三年,袁绍攻瓒,瓒大败,缢其姊妹妻子,引火自焚。绍兵趣登台,斩之。初,瓒破黄巾杀刘虞乘胜南下,侵据齐地,雄威大振,而不能开廓远图,欲以坚城观时坐听围戮,斯亦自易地而去世也。
按《三国志·杜琼传》:琼虽学业入深,初不视天文,有所论说。后进通儒谯周常问其意,琼答曰:欲明此术甚难,须当身视识其形色不可信人也。晨夜苦剧,然后知之。复忧漏泄不如不知,是以不复视也。周因问曰:昔周徵君以为当涂高者,魏也。其义何也。琼答曰:魏阙名也,当涂而高圣人,取类而言耳。又问周曰:宁复有所怪邪。周曰:未达也。琼又曰:古者名官职不言,曹始自汉以来名官尽言曹吏,言属曹卒言侍曹,此殆天意也。周缘琼言乃触类而长之。曰:春秋传著晋穆侯名太子,曰仇弟,曰成师师服,曰异哉名子也,嘉耦曰妃怨。耦曰:仇今君名,太子曰仇弟曰成师,始兆乱矣。兄其替乎。其后果如服言,及汉灵帝名二子曰史侯,董侯既立为帝,后皆免为诸侯,与师服言相似也。先主讳备其训具也。后主讳禅其训授也,如言刘已具矣。当授与人也。意者甚于穆侯,灵帝之名子后,宦人黄皓弄权于内,景耀五年,宫中大树无故自折,周深忧之,无所与言。乃书柱曰:众而大期之会,具而授若,何复言。曹者众也,魏者大也,众而大天下其当会也。具而授如何复有立者乎。蜀既亡,咸以周言为验。周曰:此虽己所推,寻然有所因,由杜君之辞而广之耳,殊无神思独至之异也。
按干宝《搜神记》:是时有华容女子,忽啼呼,云有大丧,言语过差,县以为妖言,系狱百馀日,忽于狱中哭曰:刘荆州今日死华容。去州数日,即遣马吏验视表果死。县乃出之,续又歌吟曰:不意李立为贵人。后无几,曹公平荆州,以涿郡李立字建贤为荆州刺史。
后主时谣
按《晋书·五行志》:蜀刘禅嗣位,谯周曰:先主讳备,其训具也,后主讳禅,其训授也。若言刘已具矣,当授与人,甚于晋穆侯、汉灵帝命子之祥也。蜀果亡,此言之不从也。刘备卒,刘禅即位,未葬,亦未踰月,而改元为建兴,此言之不从也。礼,国君即位踰年而后改元者,缘臣子之心不忍一年而有二君也。今可谓亟而不知礼义矣。后遂降焉。魏明帝太和中,姜维归蜀,失其母。魏人使其母手书呼维令反,并送当归以譬之。维报书曰:良田百顷,不计一亩,但见远志,无有当归。维卒不免。
魏
魏明帝时谣
按《晋书·五行志》:魏明帝太和中,京师歌兜铃曹子,其唱曰其奈汝曹何。此诗妖也。其后曹爽见诛,曹氏遂废。景初初,童谣曰:阿公阿公驾马车,不意阿公东渡河,阿公来还当奈何。及宣帝辽东归,至白屋,当还镇长安。会帝疾笃,急召之,乃乘追锋车东渡河,终如童谣之言。景初元年,有司奏,帝为烈祖,与太祖、高祖并为不毁之庙,从之。案宗庙之制,祖宗之号,皆身没名成乃正其礼。故虽功赫天壤,德迈前王,未有豫定之典。此盖言之不从失之甚者也。后二年宫车晏驾,于是统微政逸。
齐王时谣
按《晋书·五行志》:齐王嘉平中,有谣曰:白马素羁西南驰,其谁乘者朱虎骑。朱虎者,楚王小字也。王淩、令狐愚闻此谣,谋立彪。事发,淩等伏诛,彪赐死。魏齐王嘉平初,东郡有讹言,云白马河出妖马,夜过官牧边鸣呼,众马皆应,明日见其迹,大如斛,行数里,还入河。楚王彪本对白马,兖州刺史令狐愚以彪有智勇,及闻此言,遂与王淩谋共立之。事泄,淩、愚被诛,彪赐死。此言不从之罚也。诗云:人之讹言,宁莫之惩。
魏时起安世殿,武帝后居之。安世,武帝字也。
吴
大帝时谣
按《吴志·孙权传》:黄龙元年夏四月即皇帝位。初,兴平中吴中童谣曰:黄金车班兰耳,闿昌门出天子。
废帝时谣
按《晋书·五行志》:孙亮初,童谣曰:吁汝恪,何若若,芦苇单衣篾钩络,于何相求常子阁。常子阁者,反语石子堈也。钩络,钩带也。及诸葛恪死,果以苇席裹身,篾束其要,投之石子冈。后听恪故吏收敛,求之此堈云。孙亮初,公安有鼍鸣。童谣曰:白鼍鸣,龟背平,南郡城中可长生,守死不去义无成。南郡城中可长生者,有急易以逃也。明年,诸葛恪败,弟融镇公安,亦见袭,融刮金印龟服之而死。鼍有鳞介,甲兵之象。又曰,白祥也。
景帝时谣谶
按《晋书·五行志》:孙休永安三年,将守质子群聚嬉戏,有异小儿忽来言曰:三公锄,司马如。又曰:我非人,荧惑星也。言毕上升,仰视若曳一匹练,有顷没。干宝曰:后四年而蜀亡,六年而魏废,二十一年而吴平。于是九服归晋。魏与吴蜀并灭国,三公锄,司马如之谓也。
乌程侯时谣谶
按《晋书·五行志》:孙皓遣使者祭石印山下妖祠,使者因以丹书岩曰:楚九州渚,吴九州都。扬州土,作天子。四世治,太平矣。皓闻之,意益张,曰:从太皇帝至朕四世,太平之主非朕复谁。恣虐踰甚,寻以降亡,近诗妖也。孙皓天纪中,童谣曰:阿童复阿童,衔刀游渡江。不畏岸上兽,但畏水中龙。武帝闻之,加王浚龙骧将军。及征吴,江西众军无过者,而王浚先定秣陵。
晋
武帝时谣谶
按《晋书·五行志》:武帝太康三年平吴后,江南童谣曰:局缩肉,数横目,中国当败吴当复。又曰:宫门柱,且当朽,吴当复,在三十年后。又曰:鸡鸣不拊翼,吴复不用力。于时吴人皆谓在孙氏子孙,故窃发为乱者相继。按横目者四字,自吴亡至元帝兴几四十年,元帝兴于江东,皆如童谣之言焉。元帝懦而少断,局缩肉者,有所斥也。太康末,京洛为折杨柳之歌,其曲始有兵革苦辛之辞,终以擒获斩截之事。是时三杨贵盛而被族灭,太后废黜,幽死中宫,折杨柳之应也。按苻洪传洪字广世,略阳临渭氐人也。其先盖有扈之苗裔,世为西戎酋长。始其家池中蒲生,长五丈,五节如竹形,时咸谓之蒲家,因以为氏焉。父怀归,部落小帅。先是,陇右大雨,百姓苦之,谣曰:雨若不止,洪水必起。故因名曰洪。按元夏侯太妃传夏侯太妃名光姬,沛国谯人也。祖威,兖州刺史。父庄,字仲容,淮南太守、清明亭侯。妃生自华宗,幼而明慧。琅琊武王为世子觐纳焉,生元帝。及恭王薨,元帝嗣立,称王太妃。永嘉元年,薨于江左,葬琅琊国。初有谶云铜马入海建邺期,太妃小字铜环,而元帝中兴于江左焉。
惠帝时谣谶
按《晋书·五行志》:惠帝永熙中,河内温县有人如狂,造书曰:光光文长,大戟为墙。毒药虽行,戟还自伤。又曰:两火没地,哀哉秋兰。归形街邮,终为人叹。及杨骏居内府,以戟为卫,死时又为戟所害伤。杨后被废,贾后绝其膳八日而崩,葬街邮亭北,百姓哀之也。两火,武帝讳,兰,杨后字也。其时有童谣曰:二月末,三月初,荆笔杨板行诏书,宫中大马几作驴。此时杨骏专权,楚王用事,故言荆笔杨板。二人不诛,则君臣礼悖,故云几作驴也。元康中,京洛童谣曰:南风起,吹白沙,遥望鲁国何嵯峨,千岁髑髅生齿牙。又曰:城东马子莫咙哅,比至来年缠汝𩯣。南风,贾后字也。白,晋行也。沙门,太子小名也。鲁贾谧国也。言贾后将与谧为乱,以危太子,而赵王因衅咀嚼豪贤,以成篡夺,不得其死之应也。元康中,天下商农通著大障日。时童谣曰:屠苏障日覆两耳,当见瞎儿作天子。及赵王伦篡位,其目实眇焉。赵王伦既篡,洛中童谣曰:兽从北来鼻头汗,龙从南来登城看,水从西来河灌灌。数月而齐王、成都、河间义兵同会诛伦。案成都西藩而在邺,故曰兽从北来。齐东藩而在许,故曰龙从南来。河间水源而在关中,故曰水从西来。齐留辅政,居于宫西,又有无君之心,故言登城看也。太安中,童谣曰:五马游渡江,一马化为龙。后中原大乱,宗藩多绝,唯琅琊、汝南、西阳、南顿、彭城同至江东,而元帝嗣统矣。司马越还洛,有童谣曰:洛中大鼠长尺二,若不早去大狗至。及苟晞将破汲桑,又谣曰:元超兄弟大落度,上桑打椹为苟作。由是越恶晞,夺其兖州,隙难遂搆焉。赵王伦废惠帝于金墉城,改号金墉城为永安宫。帝寻复位而伦诛。
按《异苑》:石勒为郭敬客时襄国有谶曰:力。在左华在右让无言,或入口让去言为襄字,或入口乃国字也。勒后遂都襄国。晋时长安谣曰:秦川城中,血没踠,惟有凉州倚柱看。及惠悯之间关内,歼破浮血飘舟张,轨拥众一方恩威并著。卢龙将寇乱京师谣言曰:十丈瓦屋芦作柱,薤作栏未几而败。永宁初,齐王囧倡义兵,诛除乱逆,乘舆反正。忽有妇人诣大司马门求寄产,门者诘之,妇人曰:我截脐便去耳。是时,齐王囧匡复王室,天下归功,识者为其恶之,后果斩戮。永宁元年十二月甲子,有白头公入齐王囧大司马府,大呼曰:有大兵起,不出甲子旬。囧杀之。明年十二月戊辰,败,即甲子旬也。
悯帝时谣谶
按《晋书·五行志》:悯帝初,有童谣曰:天子何在豆田中。至建兴四年,帝降刘曜,在城东豆田壁中。建兴中,江南谣歌曰:訇如白坑破,合集持作甒。扬州破换败,吴兴覆瓿甊。案白者,晋行。坑器有口属瓮,瓦瓮质刚,亦金之类也。訇如白坑破者,言二都顷覆,王室大坏也。合集持作甒者,元帝鸠集遗馀,以主社稷,未能剋复中原,但偏王江南,故其谕也。及石头之事,六军大溃,兵人抄掠京邑,爰及二宫。其后三年,钱凤复攻京邑,阻水而守,相持月馀日,焚烧城邑,井堙木刊矣。凤等败退,沈充将其党还吴兴,官军踵之,蹈籍郡县,充父子授首,党与诛者以百数。所谓扬州破换败,吴兴覆瓿甊,瓿甊瓦器,又小于甒也。
元帝时谣谶
按《晋书·五行志》:元帝永昌二年,大将军王敦下据姑孰。百姓讹言行虫病,食人大孔,数日入腹,入腹则死;疗之有方,当得白犬胆以为药。自淮泗遂及京都,数日之间,百姓惊扰,人人皆自云已得虫病。又云,始在外时,烧铁以灼之。于是翕然,被烧灼者十七八矣。而白犬暴贵,至相请夺,其价十倍。或有自云能行烧铁灼者,赁灼百姓,日得五六万,惫而后已。四五日渐静。说曰:夫裸虫人类,而人为之主。今云虫食人,言本同臭类而相残贼也。自下而上,明其逆也。必入腹者,言害由中不由外也。犬有守卫之性,白者金色,而胆用武之主也。帝王之运,王霸会于戌。戌主用兵,金者晋行,火烧铁以疗疾者,言必去其类而来火与金合德,共除虫害也。按中兴之际,大将军本以腹心受伊吕之任,而元帝末年,遂改京邑,明帝谅闇,又有异谋,是以下逆上,腹心内烂也。及钱凤、沈充等逆兵四合,而为王师所挫,踰月而不能济水,北中郎刘遐及淮陵内史苏峻率淮泗之众以救朝廷,故其谣言首作于淮泗也。朝廷卒以弱制强,罪人授首,是用白犬胆可救之效也。按桓温传初,元明世,郭璞为谶曰:君非无嗣,兄弟代禅。谓成帝有子,而以国祚传弟。又曰:有人姓李,儿专征战。譬如车轴,脱在一面。儿者,子也;李去子木存,车去轴为亘,合成桓字也。又曰:尔来,尔来,河内大县。尔来谓自尔已来为元始,温字元子也;故河内大县,温也。成康既崩,桓氏始大,故连言之。又曰:赖子之薨,延我国祚。痛子之陨,皇运其暮。二子者,元子、道子也。温志在篡夺,事未成而死,幸之也。会稽王道子虽首乱晋国,而其死亦晋衰之由也,故云痛也。
明帝时谣谶
按《晋书·五行志》:明帝太宁初,童谣曰:恻恻力力,放马山侧。大马死,小马饿。高山崩,石自破。及明帝崩,成帝幼,为苏峻所逼,迁于石头,御膳不足,此大马死,小马饿也。高山,峻也,又言峻寻死。石,峻弟苏石。峻死后,石据石头,寻为诸公所破,复是山崩石破之应也。
成帝时谣谶
按《晋书·五行志》:成帝之末,又有童谣曰:磕磕何隆隆,驾车入梓宫。少日而宫车晏驾。咸康二年十二月,河北谣云:麦入土,杀石武。后如谣言。庾亮初镇武昌,出至石头,百姓于岸上歌曰:庾公上武昌,翩翩如飞鸟。庾公还扬州,白马牵旒旐。又曰:庾公初上时,翩翩如飞鸟。庾公还扬州,白马牵流苏。后连徵不入,及薨于镇,以丧还都葬,皆如谣言。
康帝时谣谶
按《晋书·康帝本纪》:建元二年九月帝崩初,成帝有疾,中书令庾冰自以舅氏当朝,权侔人主,恐异世之后,戚属将疏,乃言国有强敌,宜立长君,遂以帝为嗣。制度年号,再兴中朝,因改元曰建元。或谓冰曰:郭璞谶云立始之际丘山倾,立者,建也;始者,元也;丘山,讳也。冰瞿然,既而叹曰:如有吉凶,岂改易所能救乎。至是果验云。
穆帝时谣谶
按《晋书·五行志》:穆帝升平中,童儿辈忽歌于道曰阿子闻,曲终辄云阿子汝闻不。未几而帝崩,太后哭之曰:阿子汝闻不。升平末,俗间忽作廉歌,有扈谦者闻之曰:廉者,临也。歌云白门廉,宫庭廉,内外悉临,国家其大讳乎。少时而穆帝晏驾。
哀帝时谣谶
按《晋书·五行志》:哀帝隆和初,童谣曰:升平不满斗,隆和那得久。桓公入石头,陛下徒跣走。朝廷闻而恶之,改年曰兴宁。人复歌曰:虽复改兴宁,亦复无聊生。哀帝寻崩。升平五年而穆帝崩,不满斗,升平不至十年也。
海西公时谣谶
按《晋书·五行志》:海西公太和中,百姓歌曰:青青御路杨,白马紫游缰。汝非皇太子,那得甘露浆。识者曰:白者,金行。马者,国族。紫为夺正之色,明以紫间朱也。海西公寻废,其三子并非海西公之子,缢以马缰。死之明日,南方献甘露焉。太和末,童谣曰:犁牛耕御路,白门种小麦。及海西公被废,百姓耕其门以种小麦,遂如谣言。海西公初生皇子,百姓歌曰:凤皇生一雏,天下莫不喜。本言是马驹,今定成龙子。其歌甚美,其旨甚微,海西公不男,使左右向龙与内侍接,生子,以为己子。桓石民为荆州,镇上明,百姓忽歌曰黄昙子。曲中又曰:黄昙英,扬州大佛来上明。顷之而桓石民死,王忱为荆州。黄昙子乃是王忱字也。忱小字佛大,是大佛来上明也。
简文帝时谣谶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初,简文帝见谶云:晋祚尽昌明。及帝之在孕也,李太后梦神人谓之曰:汝生男,以昌明为字。及产,东方始明,因以为名焉。简文帝后晤,乃流涕。及为清暑殿,有识者以为清暑反为楚声,哀楚之徵也。俄而帝崩,晋祚自此倾矣。
孝武帝时谣谶
按《晋书·五行志》:孝武帝太元末,京口谣:黄雌鸡,莫作雄父啼。一旦去毛衣,衣被拉飒栖。寻而王恭起兵诛王国宝,旋为刘牢之所败,故言拉飒栖也。会稽王道子于东府造土山,名曰灵秀山。无几而孙恩作乱,再践会稽。会稽,道子所封;灵秀,孙恩之字也。庾楷镇历阳,百姓歌曰:重罗黎,重罗黎,使君南上无还时。后楷南奔桓元,为元所诛。殷仲堪在荆州,童谣曰:芒笼目,绳缚腹。殷当败,桓当复。未几而仲堪败,桓元遂有荆州。王恭镇京口,举兵诛王国宝。百姓谣云:昔年食白饭,今年食麦䴸。天公诛谪汝,教汝捻咙喉。咙喉喝复喝,京口败复败。识者曰:昔年食白饭,言得志也。今年食麦䴸,䴸粗秽,其精已去,明将败也。天公将加谴谪而诛之也。捻咙喉,气不通,死之祥也。败复败,丁宁之辞也。恭寻死,京都又大行欬疾,而喉并喝焉。
王恭在京口,百姓间忽云:黄头小儿欲作贼,阿公
城,下指缚得。又云:黄头小人欲作乱,赖得金刀作藩捍。黄字上恭字头也,小人恭字下也,寻如谣言者焉。苻坚初,童谣云:阿坚连牵三十年,后若欲败时,当在江湖边。及坚在位凡三十年,败于淝水,是其应也。又谣语云:河水清复清,苻坚死新城。及坚为姚苌所杀,死于新城。复谣歌云:鱼羊田斗当灭秦。识者以为鱼羊,鲜也;田斗,卑也,坚自号秦,言灭之者鲜卑也。其群臣谏坚,令尽诛鲜卑,坚不从。及淮南败还,初为慕容冲所攻,又为姚苌所杀,身死国灭。
按《异苑》:晋孝武太元末有谶曰:修起会稽,其后卢修果后会稽叛。
安帝时谣
按《晋书·桓元传》:元时有童谣云:长干巷,巷长干,今年杀郎君,后年斩诸桓。其凶兆符会如此。郎君,谓元显也。
按《宋书·五行志》:桓元既篡,童谣曰:草生及马腹,乌啄桓元目。及元败走至江陵,五月中诛,如其期焉。桓元时,民谣语云:征钟落地桓迸走。征钟,至秽之服;桓,四体之下称。元自下居上,犹征钟之厕歌谣,下体之咏民口也。而云落地,坠地之祥,迸走之言,其验明矣。司马元显时,民谣诗云:当有十一口,当为兵所伤。木亘当北度,走入浩浩乡。又云:金刀既以刻,娓娓金城中。此诗云襄阳道人竺昙林所作,多所道,行于世。孟顗释之曰,十一口者,元字象也;木亘,桓也。桓氏当悉走入关、洛,故云浩浩乡也。金刀,刘也。倡义诸公,皆多刘姓。娓娓,美盛貌也。晋安帝义熙初,童谣曰:官家养芦化成荻,芦生不止自成积。其时官养卢龙,宠以金紫,奉以名州,养之已极,而不能怀我好音,举兵内伐,遂成雠敌也。芦生不止自成积,及卢龙作乱,时人追思童谣,恶其有成积之言。识者曰:芟夷蕴崇之,又行火焉,是草之穷也。伐斫以成积,又以为薪,亦芦荻之终也。其盛既极,亦将芟夷而为积焉。龙既穷其兵势,盛其舟舰,卒以灭亡,僵尸如积焉。卢龙据广州,民间谣云:芦生漫漫竟天半。后拥有上流数州之地,内逼京辇,应天半之言。义熙三年中,小儿相逢于道,辄举其两手曰卢健健,次曰𩰚叹𩰚叹,末曰翁年老,翁年老。当时莫知所谓。其后卢龙内逼,舟舰盖川,健健之谓也。既至查浦,屡剋期欲与官𩰚,𩰚叹之应也。昔温峤令郭景纯卜己与庾亮吉凶。景纯云元吉。峤语亮:景纯每筮,当是不敢尽言。吾等与国家同安危而曰元吉,事有成也。于是协同讨灭王敦。翁年老,群公有期颐之庆,知妖逆之徒,自然消殄也。其时复有谣言曰:卢橙橙,逐水流,东风忽如起,那得入石头。卢龙果败,不得入石头。
宋
文帝时谣
按《宋书·符瑞志》:文帝元嘉中,谣言钱唐当出天子,乃于钱唐置戍军以防之。其后,孝武帝即大位于新亭寺之禅堂。禅之与钱,音相近也。
前废帝时谣
按《宋书·符瑞志》:前废帝永光初,又谣言湘州出天子,幼主欲南幸湘川以厌之。既而湘东王即尊位,是为明帝。冀州有沙门法称将死,语其弟子普严曰:嵩皇神告我云,江东有刘将军,是汉家苗裔,当受天命。吾以三十二璧,镇金一饼,与将军为信。三十二璧者,刘氏卜世之数也。普严以告同学法义。法义以十三年七月,于嵩高庙石坛下得玉璧三十二枚,黄金一饼。汉中城固县水际,忽有雷声,俄而岸崩,得铜钟十二枚。
史臣谨按,冀州道人法称所云玉璧三十二枚,宋氏卜世之数者,盖卜年之数也。谓卜世者,谬其言耳。三十二者,二三十,则六十矣。宋氏受命至于禅齐,凡六十年云。
南齐
高帝时谣谶
按《南齐书·祥瑞志》《老子河洛谶》曰:年历七七水灭绪,风云俱起龙麟举。水德王,义熙十四年,元熙二年,永初三年,景平一年,元嘉三十年,孝建三年,大明八年,永光一年,泰始七年,泰豫元年,元徽四年,升明三年,凡七十七年,故曰七七也。易曰:云从龙,风从虎。关尹云:龙不知其乘风云而上天也。谶又曰:肃草成,道德怀书备出身,形法治吴出南京。上即姓讳也。南京,南徐州治京口也。谶又曰:疃堨河梁塞龙渊,消除水灾泄山川。疃堨河梁,为路也,路即道也。渊塞者,譬路成也。即太祖讳也。消水灾,言除宋氏患难也。谶又曰:上参南斗第一星,下立草屋为紫庭。神龙之冈梧桐生,凤鸟舒翼翔且鸣。南斗第一星,吴分也。草屋,萧字也。又箫管之器,像凤鸟翼也。谶又曰:萧为二士,天下大乐。二士,主字也。谶又曰:天子何在草中宿。宿,肃也。尚书中候仪明篇曰:仁人杰出,握表之象,曰角姓,合音之于。苏侃云:萧,角姓也。又八音之器有箫管也。史臣曰:案晋光禄大夫何祯解音之于为曹字,谓魏氏也。《王隐晋书》云:卯金音于,亦为魏也。候书章句,本无铨序,二家所称,既有前释,未详侃言为何推据。《孝经·钩命决》曰:谁者起,视名将。君者群也,理物为雄,优劣相次以期兴,将,太祖小讳也。征西将军萧思话见之曰:此我家讳也。王子年歌曰:金刀治世后遂苦。帝王昏乱王神怒。灾异屡见戒人主。三分二叛失州土。三王九江一在吴。馀悉稚小早少孤。一国二主天所驱。金刀,刘也;三分二叛,宋明帝世也;三王九江者,孝武于九江兴,晋安王子勋虽不终,亦称大号,后世祖又于九江基霸迹,此三王也;一在吴,谓齐氏桑梓,亦寄治南吴也;一国二主,谓太祖符运潜兴,为宋氏驱除寇难。歌又曰:三禾掺掺林茂孳,金刀利刃齐刈之。刈,剪也。诗云:实始剪商。歌又曰:欲知其姓草肃肃。谷中最细低头熟。麟身甲体永兴福。谷,道;熟,成,又讳也。太祖体有龙鳞,斑駮成文,始谓是黑历,治之甚至而文愈明。伏羲亦鳞身也。金雄记曰:铄金作刀在龙里,占睡上人相须起。又云:当复有作肃入草。萧字也。易云:圣人作之。记又云:草门可怜乃当悴,建号不成易运沸。诗云不时,时也。不成,成也。建号,建元号也。易运,革命也。谶曰:周文王受命,千五百岁,河雒出圣人,受命于己未,至丙子为十八周。旅布六郡东南隅,四国安定可久留。案周灭殷后七百八十年,秦四十九年,汉四百二十五年,魏四十五年,晋百五十年,宋六十年,至建元元年,千五百九年也。武进县彭山,旧茔在焉。其山冈阜相属数百里,上有五色云气,有龙出焉。宋明帝恶之,遣相墓工高灵文占视,灵文先与世祖善,还,诡答云:不过方伯。退谓世祖曰:贵不可言。帝意不已,遣人于墓左右校猎,以大铁钉长五六尺钉墓四维,以为厌胜。太祖后改树表柱,柱忽龙鸣,响震山谷,父老咸志之云。会稽剡县刻石山,相传为名,不知文字所在。升明末,县民儿袭祖行猎,忽见石上有文凡三处,苔生其上,字不可识。刊苔去之,大石文曰:此齐者,黄公之化气也。立石文曰:黄天星,姓萧字某甲,得贤帅,天下太平。小石文曰:刻石者谁。会稽南山李斯刻秦望之封也。益州齐后山,父老相传,其名亦不知所起。升明三年,有沙门元畅于山丘立精舍,其日,太祖受禅日也。嵩高山,升明三年四月,荥阳人尹午于山东南涧见夭雨石,坠地石开,有玺在其中,方三寸。其文曰:戊丁之人与道俱,肃然入草应天符。又曰:皇帝兴运。午奉玺诣雍州刺史萧赤斧,表献之。
按《南史·齐高帝本纪》:所居武进县有一道,相传云天子路。或谓秦皇所游,或云孙氏旧迹。时讹言东城天子出。其后建安王休仁镇东府宋明帝惧,杀休仁,而常闭东府不居。明帝又屡幸,改代作伐,以厌王气又使子安成王代之及苍梧王败安成王代立,时咸言为验。术数者推之,上旧居武进东城村,东城之言,其在此也。
武帝时谣
按《南齐书·五行志》:永明元年元日,有小人发白虎樽,既醉,与笔札,不知所道,直云忆高帝。敕原其罪。世祖起青溪旧宫,时人反之曰:旧宫者,穷厩也。及上崩后,宫人出居之。永明初,百姓歌曰:白马向城啼,欲得城边草。后句间云陶郎来。白者金色,马者兵事。三年,妖贼唐宇之起,言唐来劳也。世祖起禅灵寺初成,百姓纵观。或曰:禅者授也,灵非美名,所授必不得其人。后太孙立,见废也。永明中,宫内坐起御食之外,皆为客食。世祖以客非家人名,改呼为别食,时人以为分别之象。少时,上晏驾。文惠太子在东宫,作两头纤纤诗,后句云磊磊落落玉山崩,自此长王宰相相继薨徂,二宫晏驾。文惠太子作七言诗,后句辄云愁和谛。后果有和帝禅位。永明中,虏中童谣云:黑水流北,赤水入齐。寻而京师人家忽生火,赤于常火,热小微,贵贱争取以治病。法以此火灸桃板七炷,七日皆差。敕禁之,不能断。京师有病瘿者,以火灸数日而差。邻人笑曰:病偶自差,岂火能为。此人便觉颐间痒,明日瘿还如故。后梁以火德兴。文惠太子起东田,时人反云:后必有癫童。果由太孙失位。
东昏侯时谣
按《南齐书·五行志》:永元元年,童谣曰:洋洋千里流,流翣东城头。乌马乌皮裤,三更相告诉。脚跛不得起,误杀老姥子。千里流者,江祏也。东城,遥光也。遥光夜举事,垣历生者乌皮裤褶往奔之。跛脚,亦遥光。老姥子,孝字之象,徐孝嗣也。永元中,童谣云:野猪虽嗃嗃,马子空闾渠。不知龙与虎,饮食江南墟。七九六十三,广莫人无馀。乌集传舍头,今汝得宽休。但看三八后,摧折景阳楼。识者解云陈显达属猪,崔慧景属马,非也。东昏侯属猪,马子未详,梁王属龙,萧颖胄属虎。崔慧景攻台,顿广莫门死,时年六十三。乌集传舍,即所谓瞻乌爰止,于谁之屋。三八二十四,起建元元年,至中兴二年,二十四年也。摧折景阳楼,亦高台倾之意也。言天下将去,乃得休息也。齐、宋之际,民间语云和起,言以和颜而为变起也。后和帝立。
梁
武帝时诗妖讹言童谣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天监十三年夏六月,都下讹言有枨枨,取人肝胏及血,以治天狗。百姓大惧,二旬而止。
按《隋书·五行志》:梁天监三年六月八日武帝讲于重云殿沙门。志公忽然起,舞歌乐。须臾悲泣,因赋五言诗曰:乐哉三十馀,悲哉五十里。但看八十三子。地妖灾起。佞臣作欺,妄贼臣灭。君子若不信吾语,龙时侯贼起,且至马中,间衔悲不见喜。自天监至于大同三十馀年,江表无事。至太清二年,台城陷。帝享国四十八年所言五十里也。太清元年八月十三日而侯景,自悬瓠来降在丹阳之北子地。帝惑朱异之言,以纳景景之作乱。始自戊辰之岁,至午年帝忧崩。十年四月八日志公于大会中。又作诗曰:兀尾狗子始著,狂欲死不死。齧人伤。须臾之,间自灭亡患在汝。阴死三湘横尸一旦无人藏。侯景小字狗子,初自悬瓠来降悬瓠则古之汝南也。巴陵南有地名,三湘即景奔走之所。天监中,茅山隐士,陶弘景为五言诗。曰:夷甫任散诞,平叔坐谈空。不意昭阳殿,忽作单于宫。及大同之。季公卿唯以谈,元为务夷甫平叔朝贤也。侯景作乱,遂居昭阳殿。大同中童谣曰:青丝白马寿阳来。其后侯景破丹阳。乘白马,以青丝为羁勒。
元帝时谶
按《梁书·侯景传》:景将败,有僧通道人者,意性若狂,饮酒啖肉,不异凡等,世间游行已数十载,姓名乡里,人莫能知。初言隐伏,久乃方验,人并呼为阇梨,景甚信敬之。景尝于后堂与其徒共射,时僧通在坐,夺景弓射景阳山,大呼云得奴已。景后又宴集其党,又召僧通。僧通取肉揾盐以进景,问曰:好不。景答:所恨太咸。僧通曰:不咸则烂臭。果以盐封其尸。
陈
武帝时谣
按《隋书·五行志》:陈初有童谣曰:黄班青骢马发自寿,阳涘来时冬气未去。日春风始其后,陈主果为韩擒所败。擒本名擒虎。黄班之谓也。破建康之始。复乘青骢马。往反时节,皆相应陈。时江南盛歌王献之。桃叶之词曰:桃叶复桃叶,渡江不用楫。但渡无所苦。我自迎接汝。晋王伐陈之始。置营桃叶山下。及韩擒渡江。大将任蛮奴。至新林以导北军之应。
后主时谣诗妖
按《隋书·五行志》:陈后主造齐云观。国人歌之曰:齐云观寇来无际,畔功未毕。而为隋师所虏。 祯明初,后主作新歌。词甚哀怨。令后宫美人习而歌之。其辞曰:玉树后庭花,花开不复久。时人以歌谶。此其不久兆也。
北魏
太祖时谣
按《魏书·灵徵志》:太祖天兴四年春,新兴太守上言:晋昌民贾相,昔年二十二,为雁门郡吏,入句注西陉,见一老父,谓相曰:自今以后四十二年当有圣人出于北方。时当大乐,子孙永长,吾不及见之。言终而过。相顾视之,父老化为石人。相今七十。下检石人见存。至帝破慕容宝之岁,四十二年。
世祖时谶
按《魏书·灵徵志》:真君五年二月,张掖郡上言:往曹氏之世,丘池县大柳谷山石表龙马之形,石马脊文曰大讨曹,而晋氏代魏。今石文记国家祖宗讳,著受命之符。乃遣使图写其文。大石有五,皆青质白章,间成文字。其二石记张、吕之前,已然之效。其三石记国家祖宗以至于今。其文记昭成皇后讳继世四六,天法平,天下大安,凡十四字;次记太祖道武皇帝讳应王,载记千岁,凡七字;次记太宗明元皇帝讳长子二百二十年,凡六字;次记太平天王继世主治,凡八字;次记皇太子讳昌封太山,凡五字。初上封太平王,天文图录又授太平真君之号,与石文相应。太宗名讳之后,有一人象,携一小儿。见者皆曰:上爱皇孙,提携卧起,不离左右,此即上象灵契,真天授也。于是卫大将军、乐安王范,辅国大将军、建宁王崇,征西大将军、常山王素,征南大将军、恒农王奚斤上奏曰:臣闻帝王之兴,必有受命之符,故能经纬三才,维建皇极,三五之盛,莫不同之。伏羲有河图、八卦,夏禹有洛书、九畴,至乃神功播于往古,圣迹显于来世。伏惟陛下德合乾坤,明并日月,固天纵圣,应运挺生,上灵垂顾,徵善备集。是以始光元年经天师奉天文图录,授太平真君之号。陛下深执虚冲,历年乃受。精诚感于灵物,信惠协于天人,用能威加四海,泽流宇内,溥天率土,无思不服。今张掖郡列言:丘池县大柳谷山大石有青质白章,间成文字,记国家祖宗之讳,著受命历数之符。王公已下,群司百辟,睹此图文,莫不感动,佥曰:自古以来,祯祥之验,未有今日之焕炳也。斯乃上灵降命,国家无穷之徵也。臣等幸遭盛化,沐浴光宠,无以对扬天休,增广天地,谨与群臣参议,宜以石文之徵,宣告四海,令方外僭窃知天命有归。制曰:此天地况施,乃先祖父之遗徵,岂朕一人所能独致。可如所奏。
高祖太和九年诏禁图谶
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九年春正月戊寅,诏曰:图谶之兴,起于三季。既非经国之典,徒为妖邪所凭。自今图谶、秘纬及名为孔子闭房记者,一皆焚之。留者以大辟论。及诸巫觋假称神鬼,妄说吉凶,及委巷诸卜非坟典所载者,严加禁断。
废帝时谣
按《北齐书·神武本纪》:神武之入洛也,尔朱仲远部下都督桥宁、张子期自滑台归命,神武以其助乱,且数反覆,皆斩之。斛斯椿由是内不自安,乃与南阳王宝炬及武卫将军元毗、魏光、禄王思政搆神武于魏帝。舍人元士弼又奏神武受敕大不敬。故魏帝贰于贺拔岳。初,孝明之时,洛下以两拔相击,谣言曰:铜拔打铁拔,元家世将末。好事者以二拔谓拓拔、贺拔,言俱将衰败之兆。
孝静帝时谣
按《北齐书·神武本纪》:议立清河王世子善见。议定,白清河王。王曰:天子无父,苟使儿立,不惜馀生。乃立之,是为孝静帝。魏于是始分为二。神武以孝武既西,恐逼崤、陕,洛阳复在河外,接近梁境,如向晋阳,形势不能相接,乃议迁邺,护军祖荣赞焉。诏下三日,车驾便发,户四十万狼狈就道。神武留洛阳部分,事毕还晋阳。自是军国政务,皆归相府。先是童谣曰:可怜青雀子,飞来邺城里,羽翮垂欲成,化作鹦鹉子。好事者窃言,雀子谓魏帝清河王子,鹦鹉谓神武也。
按《隋书·五行志》:武定中有童谣曰,百尺高竿摧折水底燃灯。澄灭高者齐姓也。澄文襄名五年,神武崩摧折之应七年,文襄遇盗所害澄灭之徵也。
北齐
神武时谣
按《隋书·五行志》:齐神武始移都于邺时,有童谣云:可怜青雀子,飞入邺城里。作窠犹未成,举头失乡里。寄书与妇母好看。新妇子魏孝静帝者清河王之子也。后则神武之女。邺都宫室未备即逢禅代作,窠未成之效也。孝静寻崩,文宣以后为太原长公主。降于杨愔。时娄后尚在。故言寄书与妇母新妇子斥后也。
文宣帝时谶
按《北齐书·高阿那肱传》:初天保中显祖自晋阳还邺阳,愚僧阿秃帅于路中。大叫呼显祖姓名。云阿那瑰终破你国。是时茹茹主阿那瑰在塞北强盛,显祖尤忌之。所以每岁讨击。后亡齐者,遂属阿那肱云。虽作肱字,世人皆称为瑰音。斯固亡秦者,胡盖悬定于窈冥也。按上党刚肃王涣传初,术士言亡高者黑衣,由是自神武后,每出行,不欲见沙门,为黑衣故也。是时文宣幸晋阳,以所忌问左右曰:何物最黑。对曰:莫过漆。以涣第七为当之,乃使库真都督破六韩伯升之邺徵涣。涣至紫陌桥,杀伯升以逃,凭河而渡,土人执以送帝。铁笼盛之,与永安王浚同置地牢下。岁馀,与浚同见杀。
按《隋书·五行志》:天保中陆法和入国书。其屋壁曰十年天子为尚可,百日天子急如火,周年天子迭代坐。时文宣帝享国十年而崩,废帝嗣立百馀日用替厥位,孝昭即位一年而崩。此其效也。
孝昭帝时谣
按《北齐书·上洛王思宗传》:孝昭幸晋阳,武成居守,元海以散骑常侍留典机密。初孝昭之诛杨愔等,谓武成云:事成,以尔为皇太弟。及践祚,乃使武成在邺主兵,立子百年为皇太子,武成甚不平。先是,怕留济南于邺,除领军库狄伏连为幽州刺史,以斛律丰乐为领军,以分武成之权。武成留伏连而不听丰乐视事。乃与河阳王孝瑜伪猎,谋于野,暗乃归。先是童谣云:中兴寺内白凫翁,四方侧听声雍雍,道人闻之夜打钟。时丞相府在北城中,即旧中兴寺也。凫翁,谓雄鸡,盖指武成小字步落稽也。道人,济南王小名。打钟,言将被击也。既而太史奏言北城有天子气。昭帝以为济南应之,乃使平秦王归彦之邺,迎济南赴并州。
武成帝时讹言谣
按《北齐书·武成本纪》:河清三年六月,晋阳讹言有鬼兵,百姓竞击铜铁以捍之。按徐之才传之才少解天文兼图谶既善医术。虽有外授顷即徵还。既博识多闻由是于方。术尤妙太宁二年春武明太后,又病之才弟之范为。尚药典御敕令诊候内史皆令,呼太后为石婆盖。有俗忌,故改名以厌制之范出,告之才曰童谣云周里跂求伽,豹祠嫁石婆斩冢作媒人唯得一量紫綖靴。今太后忽改名。私所致怪之才曰:跂求伽胡言。去已豹祠嫁,石婆岂有好事。斩冢作媒人但令合葬自斩冢。唯得紫綖靴者得至四月。何者紫之为字。此下系綖者熟当在四月之中。之范问靴是何义之才曰:靴者革旁化宁是久。物至四月一日后果崩。
后主时谣谶
按《北齐书·幼主本纪》:初,河清末,武成梦大猬攻破邺城,故索境内猬膏以绝之。识者以后主名声与猬相协,亡齐徵也。又妇人皆剪剔以著假髻,而危邪之状如飞鸟,至于南而,则髻心正西。始自宫内为之,被于四远,天意若曰元首剪落,危侧当走西也。又为刀子者刃皆狭细,名曰尽势。游童戏者好以两手持绳,拂地而却上跳,且唱曰高末,高末之言,盖高氏运阼之末也。然则乱亡之数盖有兆云。按后主穆皇后传武成时,为胡后造真珠裙裤,所费不可称计,被火所烧。后主既立穆皇后,复为营之。属周武遭太后丧,诏侍中薛孤、康买等为吊使,又遣商胡赍锦䌽三万匹与吊使同往,欲市真珠为皇后造七宝车,周人不与交易,然而竟造焉。先是童谣曰:黄花势欲落,清觞满杯酌。言黄花不久也,后主自立穆后以后,昏饮无度,故云清觞满杯酌。按安德王延宗传延宗即皇帝位周军围晋阳,剋之,延宗战,力屈,走至城北,于人家见禽。周武帝自投下马,执其手。延宗辞曰:死人手何敢迫至尊。帝曰:两国天子,有何怨恶,直为百姓来耳。勿怖,终不相害。使复衣帽,礼之。先是,高都郡有山焉,绝壁临水,忽有黑书见,云:齐亡延宗。洗视逾明。帝使人就写,使者改亡为上。至是应焉。延宗败前,在邺听事,见两日相连置,以十二月十三日晡时受敕守并州,明日建尊号,不间日而被围,经宿,至食时而败。年号德昌,好事者言其得二日云。后主之传位于太子也,孙正言窃谓人曰:我保定中为广州士曹,闻襄城人曹普演有言,高王诸儿,阿保当为天子,至高德之承之,当灭。阿保谓天保,德之谓德昌也,承之谓后主年号承光,其言竟信云。
按《隋书·五行志》:武平元年童谣曰:狐截尾,你欲除我我除你。其年四月。陇东王胡长仁谋遣刺客,杀和士开事露返为士开所谮死。二年童谣曰:和士开七月三十日将你向南台。小儿唱讫,一时拍手云杀。却至七月二十五日御史中,丞琅邪王俨执士开送于南台而斩之。是岁又有童谣曰:七月刈禾伤早九月,吃糕。正好十月洗荡饭瓮十一月出。却赵老七月士开被诛九月琅邪。王遇害十一月赵彦深出为西兖州刺史。武平七年后主为周师所败走至。邺自称太上皇传位于太子。恒改元隆化时人离合其字。曰降死竟降周而死。武平末童谣曰:黄花势欲落,清樽但满酌。时穆后母子,淫僻干预朝政。时人患之,穆后小字黄花,寻逢齐亡欲落之应也。邺中又有童谣曰:金作扫帚玉作把,净扫殿屋迎西家。未几周师人邺。
北周
武帝时谣
按《隋书·五行志》:周武帝改元为宣政。梁主萧岿离合其字为宇文亡日其年六月帝崩。
宣帝时谣谶
按《隋书·五行志》:宣帝在东宫时不修法度。武帝数挞之及嗣位摸其痕,而大骂曰:死,晚也。年又改元为大象萧岿。又离合其字曰:天子冢。明年而帝崩。周初有童谣曰:白杨树头。金鸡鸣祇。有阿舅无外甥静帝隋氏之甥。既逊位而崩诸舅强盛。周宣帝与宫人。夜中连臂蹋蹀而歌曰:自知身命。促把烛夜行,游帝即位二年而崩。
隋
文帝时谣谶
按《隋书·五行志》:开皇初梁王萧琮改元为广运江陵父老相谓曰:运之为。字军走也吾君当为军所走乎。其后琮朝京师而被拘留不反,其叔父岩掠居人以叛,梁国遂废。文帝名皇太子曰:勇。晋王曰:英。秦王曰:俊。蜀王曰:秀。开皇初有人上书曰:勇者一夫之用,又千人之秀为英,万人之秀为俊,斯乃布衣之美称,非帝王之嘉名也。帝不省时人呼杨姓多为嬴者或言于上曰:杨英反为嬴殃。帝闻而不怿遽改之。其后勇俊秀皆被废黜。炀帝嗣位终失天下卒。为杨氏之殃。开皇十年高祖幸并州宴秦孝王,及王子相帝为四言诗曰:红颜讵几玉貌。须臾一朝花落白发,难除明年后,岁谁有谁无。明年而子相卒。十八年而秦孝王薨。
炀帝时谣谶
按《隋书·五行志》:大业十一年炀帝自京师如东。都至长乐宫饮酒,大醉。因赋五言。诗其卒章曰:徒有归飞心,无复因风力。令美人再三吟咏。帝泣下沾襟,侍御者莫不欷歔。帝因幸江都,复作五言诗曰:求归不得去,真成遭个春。鸟声争劝酒,梅花笑杀人。帝以三月被弑。即遭春之应也。是年盗贼蜂起道路隔绝。帝惧遂无还心。帝复梦二竖子歌曰:住亦死去亦死。未若乘船渡江水由是筑。居丹阳将居焉功未。就而被弑。
大业中童谣曰:桃李子鸿鹄,绕阳山宛转花林,里
莫浪语。谁道许其后。李密坐杨元感之逆为吏所拘。在路逃叛潜,结群盗自阳城山而来。袭破洛口仓,后复屯兵苑。内莫浪语密也。宇文化及自号。许国寻亦破灭谁道许,者盖惊疑之辞也。炀帝即位号年曰:大业。识者恶之曰:千字。离合为大苦来也。寻而天下丧乱,率土遭荼炭之酷焉。
[book_title]第一百五十四卷
第一百五十四卷目录
谣谶部汇考三
唐〈穆宗一则〉
后晋〈高祖一则〉
后汉〈隐帝一则〉
后周〈太祖一则 世宗一则〉
宋〈太祖一则 太宗一则 真宗一则 仁宗一则 徽宗一则 高宗一则 孝宗一则 宁宗一则 理宗一则〉
金〈章宗一则 卫绍玉一则 宣宗一则〉
元〈顺帝一则〉
明〈太祖一则 惠宗一则 宪宗一则〉
谣谶部总论
王充论衡〈实知 订鬼〉
册府元龟〈谣言〉
容斋随笔〈谶纬之学〉
谣谶部艺文
驳图谶 后汉张衡
童谣赋 唐潘炎
敕天文图谶制 常衮
妖言判 阙名
庶徵典第一百五十四卷
谣谶部汇考三
唐
穆宗时谶
按《续前定录》:长庆中鄂州里巷人。每语辄以牛字助之。又有僧自号牛师,乍愚乍智,人有忤之者必云:我兄即到,岂奈我何。未几而相国奇章公带平章事节制武昌军,其语乃绝,而牛师尚存。僧者,牛公之名也。方伯将相之位岂偶然耶。
后晋
高祖时,蜀民讹言。
按《幸蜀记》:广政元年三月,民讹言,后宫产蛇,取人心肝食,百姓惊恐,踰月方止。
后汉
隐帝时,荆南有谶。
按《宋史·五行志》:汉乾祐中,荆南高从诲凿池于山亭下,得石匣,长尺馀,扃鐍甚固。从诲神之,屏左右,焚香以启匣,中得石,有文云:此去遇龙即歇。及建隆中,从诲孙继冲入朝,改镇徐州。龙、隆音相近。
后周
太祖时谣谶
按《宋史·五行志》:周广顺初,江南伏龟山圮,得石函,长二尺,广八寸,中有铁铭,云:维天监十四年秋八月,葬宝公于是。铭有引曰:宝公尝为偈,大字书于版,帛幂之。人欲读之者,必施数钱乃得,读讫即幂之。是时,名士陆邮、王钧、姚察而下皆莫知其旨。或问之,云在五百年后。至卒,乃归其铭同葬焉。铭曰:莫问江南事,江南自有冯。乘鸡登宝位,跨犬出金陵。子建司南位,安仁秉夜灯。东邻家道阙,随虎遇明兴。其字皆小篆,体势完具,徐铉、徐锴、韩熙载皆不能解。及煜归朝,好事者云:煜丁酉年袭位,即乘鸡也;开宝八年甲戌,江南国灭,是跨犬也;当师围其城而曹彬营其南,是子建司南位;潘美营其北,是安仁秉夜灯也;其后太平兴国三年,淮海王钱俶举国入觐,即东邻也;家道阙,意无钱也;随虎遇,戊寅年也。 按《湖南周氏世家》:湖南周行逢,朗州武陵人。少无赖,不事产业。尝犯法配隶镇兵,以骁勇累迁裨校。自唐乾宁二年,马氏专有湖南二十州之地,虽禀朝廷正朔,其郡守官属皆自署。至周广顺初,兄弟争国,求援于江南李景,景遣大将边镐率兵赴之,因下长沙,迁马氏之族于建康,封希萼为楚王,居洪州,希崇镇舒,居扬州。宋兴,希崇率兄弟十七人归朝,皆为美官。景以镐为潭帅。会朗州众乱,推衙将刘言为留后,言以行逢为都指挥使。行逢以众情表于景,请授言节钺,景不从。召言入金陵,言惧,遣副使王进逵、行军何景真与行逢帅舟师袭破潭州,镐遁去,行逢等据其城。言遣使上言长沙兵乱,焚烧公府,请移治朗州。周祖即以言为朗帅,王进逵为潭帅,行逢为潭州行军司马、领集州刺史。未几,进逵寇朗州,害刘言,周祖即以进逵为朗州节度,以行逢领鄂州节度、知潭州军府事。初,朗州人谓刘言为刘咬牙,马氏将乱,湘中童谣云:马去不用鞭,咬牙过今年。及边镐俘马氏。镐为刘言所逐,而言亦被害。初,保勖在保抱,从诲独钟爱,故或盛怒,见之必释然而笑,荆人目为万事休。及保勖之立,藩政离弱,卒裁数月遂失国,亦预兆也。 按《南唐李氏世家》:江南自后汉以来,民间有服玩侈靡者,人询之,必对曰:此物属赵宝子。又煜之妓妾尝染碧,经夕未收,会露下,其色愈鲜,煜爱之。自是宫中竞收露水,染碧以衣之,谓之天水碧。及江南灭,方悟赵,国姓也;宝,年号也;天水,赵之望也。
世宗时谶
按《宋史·太祖本纪》:世宗在道,阅四方文书,得韦囊,中有木三尺馀,题云点检作天子,异之。时张永德为点检,世宗不豫,还京师,拜太祖检校太傅、殿前都点检,以代永德。恭帝即位,改归德军节度、检校太尉。
宋
太祖时谣谶
按《宋史·五行志》:建隆初,蜀孟昶末年,妇女竞治发为高髻,号朝天髻。未几,昶入朝京师。江南李煜末年,有卫士秦友登寿昌堂榻,履其鞋而坐,讯之,风狂不寤。识者云:鞋,履也,李氏将覆于此地而为秦所有乎。履与李、友与有同音,赵与秦,同祖也。建隆中,京师士庶及乐工、少年竞唱歌曰五来子。自建隆、开宝,凡平荆、湖、川、广、江西,五国皆来朝。时西川孟昶赋敛无度,射利之家配卒尤甚,既乏缗钱,唯仰在质物。乃竞书简札揭于门曰:今召主收赎。又每岁除日,命翰林为词题桃符,正旦置寝门左右。末年,学士幸寅逊撰词,昶以其非工,自命笔题云:新年纳馀庆,嘉节号长春。昶以其年正月降王师,即命吕馀庆知成都府,而长春乃太祖诞圣节名也,召与赵、赎与蜀同音。开宝初,广南刘鋹令民家置贮水桶,号防火大桶。又末年,童谣曰:羊头二四,白天雨至。后王师以辛未年二月四日擒鋹。识者以为国家以火德王,房为宋分;羊,未神也;雨者,王师如时雨之义也;防与房、桶与宋同音。宋初,陈抟有纸钱使不行之说,时天下唯用铜钱,莫喻此旨。其后用交子、会子,其后会价愈低,故有使到十八九,纸钱飞上天之谣。似道恶十九界之名,乃名关子,然终为十九界矣,而关子价益低,是纸钱使不行也。宋以周显德七年庚申得天下。图谶谓过唐不及汉,一汴、二杭、三闽、四广,又有寒在五更头之谣,故更漏有六更。 按汉四百二十馀年,唐二百八十九年。开庆元年,宋祚过唐十一年,满五庚申之数;至德祐二年正月降附,得三百一十七年,而见六庚申,如宫漏之数。
太宗时谣谶
按《宋史·太宗本纪》:太平兴国七年三月,舒州上元石有白文曰丙子年出赵号二十一帝。 按《五行志》:太平兴国中,京师儿童以木雕合子,中有窍,藏掖下有声,号云腋底闹。后卢多逊投荒,人以为谶,其在肘腋而司国典也。
真宗时讹言
按《宋史·五行志》:天禧二年五月,西京讹言有物如乌帽,夜飞入人家,又变为犬狼状。人民多恐骇,每夕重闭深处,至持兵器驱逐者。六月乙巳,传及京师,云能食人。里巷聚族环坐,叫噪达曙,军营中尤甚,而实无状,意其妖人所为。有诏严捕,得数辈,询之,皆非。
仁宗时谣谶
按《宋史·五行志》:皇祐五年正月戊午,狄青败侬智高于归仁铺。初,谣言农家种,籴家收。至是,智高果为青所破。
按张师正《括异志》:天圣明道,京师市井凡物之佳美者即曰:曹门好物之高大者。即曰:曹门高至。景祐初,仁宗册曹王孙女为后。
徽宗时谶
按《宋史·五行志》:政和七年,诏修神保观,俗所谓二郎神者。京师人素畏之,自春及夏,倾城男女负土以献,揭榜通衢,云某人献土;又有饰形作鬼使,巡门催纳土者。或以为不祥,禁绝之。后金人斡离不围京师,其国谓之二郎君云。
高宗时诗妖
按《宋史·五行志》:绍兴二年,李纲帅长沙,道过建宁,僧宗本题邑治之壁曰:东烧西烧,日月七七。后数日,江西盗李仁入境,焚其邑,七月七日也。
孝宗时谣
按《宋史·五行志》:淳熙中,淮西竞歌汪秀才曲曰:骑驴渡江,过江不得。又为舞以和之。后舒城狂生汪格谋不轨,州兵入其家,缚之。其子拒杀,聚恶少数千为乱,声言渡江。事平,格亦伏诛。七年正月,馀杭门外墙壁有诗,其言颇涉怪,后廉得主名,杖遣之。主管城北厢刘君暨以失察异言,坐削秩,其诗不录。十四年,都城市井歌曰:汝亦不来我家,我亦不来汝家。至绍熙二三年,其事始应于两宫。
宁宗时谣谶诗妖
按《宋史·五行志》:庆元四年三月甲辰,有邮筒置诗达御前者,诏宰臣究其诗,不录。嘉泰四年,越人盛歌《铁弹子白塔湖曲》。俄有盗金十一者自号铁弹子,缪传其𩰚死于白塔湖中,后获于诸暨县。
理宗时诗妖
按《宋史·五行志》:绍定三年,都城市井作歌词,末句皆曰东君去后花无主,朝廷恶而禁之。未几,太子询薨。
金
章宗时谣
按《金史·五行志》:泰和时,童谣:易水流,汴水流,百年易过又休休。两家都好住,前后总成留。至贞祐中,举国迁汴。
卫绍王时谶
按《金史·五行志》:初,卫王即位改元大安,四年改曰崇庆,既而又改曰至宁,有人谓曰:三元大崇至矣。俄而有胡沙虎之变。
宣宗时谣
按《金史·五行志》:贞祐元年十二月乙卯,雨,水冰。时卫州有童谣曰:团恋冬,劈半年。寒食节,没人烟。明年正月,元兵破卫,遂丘墟矣。兴定五年十二月丁丑,霜附木。先是,有童谣云:青山转,转山青。耽误尽,少年人。盖言是时人皆为兵,转𩰚山谷,战伐不休,当至老也。
元
顺帝时童谣讹言
按《元史·五行志》:至元五年八月,京师童谣云:白雁望南飞,马札望北跳。至正五年,淮、楚间童谣云:富汉莫起楼,穷汉莫起屋,但看羊儿年,便是吴家国。十五年,京师童谣云:一阵黄风一阵沙,千里万里无人家,回头雪消不堪看,三眼和尚弄瞎马。此皆为诗妖也。至元三年,郡邑皆相传朝廷欲括童男女,于是市井乡里竞相嫁娶,仓卒成言,贫富长幼多不得其宜者,此民讹也。
按《明通纪》:顺帝至正十一年,先是童谣云: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后开河果于黄陵冈得石人一眼,而徐颍蕲黄之兵起。十六年六月,彰德李实如黄瓜。先是有童谣云:李生黄瓜,民皆无家。
明
太祖时谣
按《西墅游记》:伪吴尝用,黄参军敬夫,蔡参军彦文,叶参军德新,图事三人皆迂阔,书生不识大计。洪武丁未春,太祖下江南,三人皆伏诛,其尸风乾于旗竿之首。初,吴中童谣曰:丞相做事业,专用黄菜叶,一夜西风来乾瘪。〈避列切〉于是知童谣始验。
惠宗时谣
按《明通纪》:燕王谒孝陵还,御奉天殿即皇帝位,是日复周王,橚齐王榑爵土初,建文中有道士歌于途曰:莫逐燕,逐燕日高飞,高飞上帝畿已而忽不见人,莫能测至是。始验其言云。
宪宗时民讹
按《名山藏》:成化元年三月,扬州人民无故惊疑,皆南奔。
谣谶部总论
《王充·论衡》
《实知》
儒者论圣人,以为前知千岁,后知万世,有独见之明,独听之聪,事来则名,不学自知,不闻自晓,故称圣,则神矣。若蓍龟之知吉凶,蓍草称神,龟称灵矣。贤者才下不能及,智劣不能料,故谓之贤。夫名异则实殊,质同则称钧,以圣名论之,知圣人卓绝,与贤殊也。孔子将死,遗谶书,曰:不知何一男子,自称秦始皇,上我之堂,踞我之床,颠倒我衣裳,至沙丘而亡。其后,秦王兼吞天下,号始皇,巡狩至鲁,观孔子宅,乃至沙丘,道病而崩。又曰:董仲舒乱我书。其后,江都相董仲舒,论思《春秋》,造著传记。又书曰:亡秦者,胡也。其后,二世胡亥,竟亡天下。用三者论之,圣人后知万世之效也。孔子生不知其父,若母匿之,吹律自知殷宋大夫子氏之世也。不案图书,不闻人言,吹律精思,自知其世,圣人前知千岁之验也。曰:此皆虚也。案神怪之言,皆在谶记,所表皆效图书。亡秦者胡,《河图》之文也。孔子条畅增益以表神怪,或后人诈记,以明效验。高皇帝封吴王,送之,拊其背曰:汉后五十年,东南有反者,岂汝邪。到景帝时,濞与七国通谋反汉。建此言者,或时观气见象,虑其有反,不知主名。高祖见濞之勇,则谓之是。原此以论,孔子见始皇、仲舒,或时但言将有观我之宅、乱我之书者,后人见始皇入其宅,仲舒读其书,则增益其辞,著其主名。如孔子神而空见始皇、仲舒,则其自为殷后子氏之世,亦当默而知之,无为吹律以自定也。孔子不吹律,不能立其姓,及其见始皇,睹仲舒,亦复以吹律之类矣。案始皇本事,始皇不至鲁,安得上孔子之堂,踞孔子之床,颠倒孔子之衣裳乎。始皇三十七年十月癸丑出游,至云梦,望祀虞舜于九嶷。浮江下,观藉柯,度梅渚,过丹阳,至钱塘,临浙江,涛恶,乃西百二十里,从陕中度,上会稽,祭大禹,立石刊颂,望于南海。还过,从江乘,旁海上,北至琅琊。自琅琊北至劳、成山,因至之罘,遂并海,西至平原津而病,崩于沙丘平台。既不至鲁,谶记何见,而云始皇至鲁。至鲁未可知,其言孔子曰不知何一男子之言,亦未可用。不知何一男子之言不可用,则言董仲舒乱我书亦复不可信也。行事,文记谲常人言耳,非天地之书,则皆缘前因古,有所据状。如无闻见,则无所状。凡圣人见祸福也,亦揆端推类,原始见终,从闾巷论朝堂,由昭昭察冥冥。谶书秘文,远见未然,空虚闇昧,豫睹未有,达闻暂见,卓谲怪神,若非庸口所能言。放象事类以见祸,推原往验以处来事,者亦能,非独圣也。周公治鲁,太公知其后世当有削弱之患;太公治齐,周公睹其后世当有劫弑之祸。见法术之极,睹祸乱之前矣。纣作象箸而箕子讥,鲁以偶人葬而孔子叹,缘象箸见龙干之患,偶人睹殉葬之祸也。太公、周公俱见未然,箕子、孔子并睹未有,所由见方来者,贤圣同也。鲁侯老,太子弱,次室之女倚柱而啸,由老弱之徵,见败乱之兆也。妇人之知,尚能推类以见方来,况圣人君子,才高智明者乎。秦始皇十年,严襄王母夏太后梦,孝文王后曰华阳后,与文王葬寿陵,夏太后严襄王葬于范陵,故夏太后别葬杜陵,曰:东望吾子,西望吾夫,后百年,旁当有万家邑。其后皆如其言。必以推类见方来为圣,次室、夏太后圣也。秦昭王十年,樗里子卒,葬于渭南章台之东,曰:后百年,当有天子宫挟我墓。至汉兴,长乐宫在其东,未央宫在其西,武库正值其墓,竟如其言。先知之效,见方来之验也。如以此校圣,樗里子圣人也。如非圣人,先知见方来不足以明圣。然则樗里子见天子宫挟其墓也,亦犹辛有知伊川之当戎。昔辛有过伊川,见披发而祭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后百年,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竟如。辛有之知当戎,见披发之兆也。樗里子之见天子挟其墓,亦见博平之墓也。韩信葬其母,亦行营高敞地,令其旁可置万家。其后竟有万家处其墓旁。故樗里子之见博平王有宫台之兆,犹韩信之睹高敞万家之台也。先知之见,方来之事,无达视洞听之聪明,皆案兆察迹,推原事类。春秋之时,卿大夫相与会遇,见动作之变,听言谈之诡,善则明吉祥之福,恶则处妖妄之祸。明福处祸,远图未然,无神怪之知,皆由兆类。以今论之,故夫可知之事者,思虑所能见也;不可知之事,不学不问不能知也。不学自知,不问自晓,古今行事,未之有也。夫可知之事,惟精思之,虽大无难;不可知之事,厉心学问,虽小无易。故智能之士,不学不成,不问不知。难曰:夫项托年七岁教孔子。案七岁未入小学而教孔子,性自知也。孔子曰:生而知之,上也。学而知之,其次也。夫言生而知之,不言学问,谓若项托之类也。王莽之时,勃海尹方年二十一,无所师友,性智开敏,明达六艺。魏都牧淳于仓奏:方不学,得文能读诵,论义引《五经》文,文说议事,厌合人之心。帝徵方,使射蜚虫,筴射无非知者,天下谓之圣人。夫无所师友,明达六艺,本不学书,得文能读,此圣人也。不学自能,无师自达,非神而何。曰:虽无师友,亦已有问受矣;不学书,已弄笔墨矣。儿始生产,耳目始开,离有圣性,安能有知。项托七岁,其三四岁时,而受纳人言矣。尹方年二十一,其十四五时,多闻见矣。性敏才茂,独思无所据,不睹兆象,不见类验,却念百世之后,有马生牛,牛生驴,桃生李,李生梅,圣人能知之乎。臣弑君,子弑父,仁如颜渊,孝如曾参,勇如贲、育,辩如赐、予,圣人能见之乎。孔子曰: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又曰:后生可畏,焉知来者之不如今也。论损益,言可知,称后生,言焉知。后生难处,损益易明也。此尚为远,非所听察也。使一人立于墙东,令之出声,使圣人听之墙西,能知其黑白、短长、乡里、姓字所自从出乎。沟有流堑,泽有枯骨,发首陋亡,肌肉腐绝,使人询之,能知其农商、老少、若所犯而坐死乎。非圣人无知,其知无以知也。知无以知,非问不能知也。不能知,则贤圣所共病也。难曰:詹何坐,弟子侍,有牛鸣于门外。弟子曰:是黑牛也,而白蹄。詹何曰:然。是黑牛也而白其蹄。使人视之,果黑牛而以布裹其蹄。詹何,贤者,尚能听声而知其色。以圣人之智,反不能知乎。曰:能知黑牛白其蹄,能知此牛谁之牛乎。白其蹄者以何事乎。夫术数直见一端,不能尽其实。虽审一事,曲辨问之,辄不能尽知。何则。不目见口问,不能尽知也。鲁僖公二十九年,介葛卢来朝,舍于昌衍之上,闻牛鸣,曰:是牛生三牺,皆已用矣。或问:何以知之。曰:其音云。人问牛主,竟如其言。此复用术数,非知所能见也。广汉杨翁仲听鸟兽之音,乘蹇马之野,田间有放眇马,相去,鸣声相闻。翁仲谓御曰:彼放马知此马而目眇。其御曰:何以知之。曰:骂此辕中马蹇,此马亦骂之眇。其御不信,往视之,目竟眇焉。翁仲之知马声,犹詹何、介葛卢之听牛鸣也。据术任数,相合其意,不达视听,遥见流目以察之也。夫听声有术,则察色有数矣。惟用术数,若先见闻,众人不知,则谓神圣。若孔子之见兽,名之曰狌狌,太史公之见张良,似妇人之形矣。案孔子未尝见狌狌,至辄能名之,太史公与张良异世,而目见其形。使众人闻此言,则谓神而先知。然而孔子名狌狌,闻《昭人之歌》;太史公之见张良,观宣室之画也。阴见默识,用思深秘。象人阔略,寡所意识,见圣贤之名物,则谓之神。推此以论,詹何见黑牛白蹄,犹此类也。彼不以术数,则先时闻见于外矣。方今占射事之工,据正术数,术数不中,集以人事。人事于术数而用之,与神无异。詹何之徒,方今占射事者之类也。如以詹何之徒,性能知之,不用术数,是则巢居者先知风,穴处者先知雨。智明早成,项托、尹方其是也。难曰:黄帝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帝喾生而自言其名。未有闻见于外,生辄能言,称其名,非神灵之效,先知之验乎。曰:黄帝生而言,然而母怀之二十月生,计其月数,亦已二岁在母身中矣。帝喾能自言其名,然不能言他人之名,虽有一能,未能遍通。所谓神而生知者,岂谓生而能言其名乎。乃谓不受而能知之,未得能见之也。黄帝、帝喾虽有神灵之验,亦皆早成之才也。人才早成,亦有晚就,虽未就师,家问室学。人见其幼成早就,称之过度。云项托七岁,是必十岁,云教孔子,是必孔子问之。云黄帝、帝喾生而能言,是亦数月。云尹方年二十一,是亦且三十。云无所师友,有不学书,是亦游学家习。世俗褒称过实,毁败踰恶。世俗传颜渊年十八岁升太山,望见吴昌门外有系白马。定考实,颜渊三十不升太山,不望吴昌门。项托之称,尹方之誉,颜渊之类也。人才有高下,知物由学。学之乃知,不问不识。子贡曰:夫子焉不学,而亦何常师之有。孔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五帝、三王,皆有所师。曰:是欲为人法也。曰:精思亦可为人法。何必以学者。事难空知,贤圣之才能立也。所谓神者,不学而知。所谓圣者,须学以圣。以圣人学,知其非圣。天地之间,含血之类,无性知者。狌狌知往,鳱鹊知来,禀天之性,自然者也。如以圣人为若狌狌乎。则夫狌狌之类,鸟兽也。童谣不学而知,可谓神而先知矣。如以圣人为若童谣乎。则夫童谣者,妖也。世间圣神,以为巫与。鬼神用巫之口告人。如以圣人为若巫乎。则夫为巫者,亦妖也。与妖同气,则与圣异类矣。巫与圣异,则圣不能神矣。不能神,则贤之党也。同党,则所知者无以异也。及其有异,以入道也。圣人疾,贤者迟;贤者才多,圣人智多。所知同业,多少异量;所道一途,步趋相过。事有难知易晓,圣贤所共关思也。若夫文质之复,三教之重,正朔相缘,损益相因,贤圣所共知也。古之水火,今之水火也。今之声色,后世之声色也。鸟兽草木,人民好恶,以今见古,以此知来。千岁之前,万世之后,无以异也。追观上古,探察来世,文质之类,水火之辈,贤圣共之。见兆闻象,图画祸福,贤圣共之。见怪名物,无所疑惑,贤圣共之。事可知者,贤圣所共知也;不可知者,圣人亦不能知也。何以明之。使圣空坐先知雨也,性能一事知远道,孔窍不普,未足以论也。所论先知性达者,尽知万物之性,毕睹于道之要也。如知一不通二,达左不见右,偏駮不纯,踦校不具,非所谓圣也。如必谓之圣,是明圣人无以奇也。詹何之徒圣,孔子之党亦称圣,是圣无以异于贤,贤无以乏于圣也。贤圣皆能,何以称圣奇于贤乎。如俱任用术数,贤何以不及圣。实者,圣贤不能知性,须任耳目以定情实。其任耳目也,可知之事,思之辄决;不可知之事,待问乃解。天下之事,世间之物,可思而,愚夫能开精;不可思而知,上圣不能省。孔子曰: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天下事有不可知,理有不可解。圣人不能知,非圣人不能知,事有不可知。若其可知,无不知也。故夫难知之事,学问所能及也;不可知之事,问之学之,不能晓也。
《订鬼》
一曰:人且吉凶,妖祥先见。人之且死,见百怪,鬼在百妖之中。故妖怪之动,象人之形,或象人之声为应,故其妖动不离人形。天地之间,妖怪非一,言有妖,声有妖,文有妖,或妖气象人之形,或人含气为妖。象人之形,诸所见鬼是也。人含气为妖,巫之类是也。是以实巫之辞,无所因据,其吉凶自从口出,若童谣矣。童谣口自言,巫辞意自出。口自言,意自出,则其为人,与声气自立,音声自发,同一实也。世称纣之时,夜郊鬼哭;及仓颉作书,鬼夜哭。气能象人声而哭,则亦能象人形而见,则人以为鬼矣。鬼之见也,人之妖也。天地之间,祸福之至,皆有兆象,有渐不卒然,有象不猥来。天地之道,人将亡,凶亦出;国将亡,妖亦见。犹人且吉,吉祥至;国且昌,昌瑞到矣。故夫瑞应妖祥,其实一也。而世独谓鬼者不在妖祥之中,谓鬼犹神而能害人,不通妖祥之道,不睹物气之变也。国将亡,妖见,其亡非妖也。人将死,鬼来,其死非鬼也。亡国者,兵也;杀人者,病也。何以明之。齐襄公将为贼所杀,游于姑棼,遂田于贝丘,见大豕。从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彭生敢见。引弓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惧,坠于车,伤足丧履,而为贼杀之。夫杀襄公者,贼也。先见大豕于路,则襄公且死之妖也。人谓之彭生者,有似彭生之状也。世人皆知杀襄公者非豕,而独谓鬼能杀人,一惑也。天地之气为妖者,太阳之气也。妖与毒同,气中伤人者谓之毒,气变化者谓之妖。世谓童谣,荧惑使之,彼言有所见也。荧惑火星,有毒荧。故当荧惑守宿,国有祸败。火气恍惚,故妖象存亡。龙,阳物也,故时变化。鬼,阳气也,时藏时见。阳气赤,故世人尽见鬼,其色纯朱。蜚凶,阳也。阳,火也。故蜚凶之类为火光,火热焦物,故止集树木,枝叶枯死。《鸿范》五行二曰火,五事二曰言。言、火同气,故童谣、诗歌为妖言。言出文成,故世有文书之怪。世谓童子为阳,故妖言出于小童。童、巫含阳,故大雩之祭,舞童暴巫。雩祭之礼,倍阴合阳,故犹日食阴胜,攻社之阴也。日食阴胜,故攻阴之类。天旱阳胜,故愁阳之党。巫为阳党,故鲁僖遭旱,议欲焚巫。巫含阳气,以故阳地之民多为巫。巫党于鬼,故巫者为鬼巫。鬼巫比于童谣,故巫之审者,能处吉凶。吉凶能处,吉凶之徒也,故申生之妖见于巫。巫含阳,能见为妖也。申生为妖,则知杜伯、庄子义厉鬼之徒皆妖也。杜伯之厉为妖,则其弓、矢、投、措皆妖毒也。妖象人之形,其毒象人之兵。鬼、毒同色,故杜伯弓矢皆朱彤也。毒象人之兵,则其中人,人辄死也。中人微者即为腓,病者不即时死。何则。腓者,毒气所加也。妖或施其毒,不见其体;或见其形,不施其毒;或出其声,不成其言;或明其言,不知其音。若夫申生,见其体、成其言者也;杜伯之属,见其体、施其毒者也;诗妖、童谣、石言之属,明其言者也;濮水琴声、纣郊鬼哭,出其声者也。妖之见出也,或且凶而豫见,或凶至而因出。因出,则妖与毒俱行。豫见,妖出不能毒。申生之见,豫见之妖也。杜伯、庄子义、厉鬼至,因出之妖也。周宣王、燕简公、宋夜姑时当死,故妖见毒因击。晋惠公身当获,命未死,故妖直见而毒不射。然则杜伯、庄子义、厉鬼之见,周宣王、燕简、夜姑且死之妖也。申生之出,晋惠公且见获之妖也。伯有之梦,驷带、公孙段且卒之妖也。老父结草,魏颗且胜之祥,亦或时杜回见获之妖也。苍犬噬吕后,吕后且死,妖象犬形也。武安且卒,妖象窦婴、灌夫之面也。故凡世间所谓妖祥、所谓鬼神,皆太阳之气为之也。太阳之气,天气也。天能生人之体,故能象人之容。夫人所以生者,阴、阳气也。阴气生为骨肉,阳气生为精神。人之生也,阴、阳气具,故骨肉坚,精气盛。精气为知,骨肉为强,故精神言谈,形体固守。骨肉精神,合错相持,故能常见而不灭亡也。太阳之气,盛而无阴,故徒能为象,不能为形。无骨肉有精气,故一见恍惚,辄复灭亡也。
《册府元龟》《谣言》
古者命輶轩之使,巡万国,采异言,靡不毕载以为奏,籍王者所以观风俗之得失,以考政也。国风雅颂繇是生焉,春秋巳来,乃有婉娈总角之谣,传于闾巷皆成章,协律著祸福之先兆。推寻参验信而有徵,洪范传曰:言之不从,时则有诗妖是之谓也。
《容斋随笔》《谶纬之学》
图谶星纬之学,岂不或中,然要为误人,圣贤所不道也。眭孟睹公孙病己之文,劝汉昭帝求索贤人,禅以帝位,而不知宣帝实应之,孟以此诛。孔熙先知宋文帝祸起骨肉,江州当出天子,故谋立江州刺史彭城王,而不知孝武实应之,熙先以此诛。当涂高之谶,汉光武以诘公孙述,袁术、王浚皆自以姓名或父字应之,以取灭亡,而其兆为曹操之魏。两角犊子之谶,周子谅以劾牛仙客,李德裕以议牛僧孺,而其兆为朱温。隋炀帝谓李氏当有天下,遂诛李金才之族,而唐高祖乃代隋。唐太宗知女武将窃国命,遂滥五娘子之诛,而阿武婆几易姓。武后谓代武者刘,刘无强姓,殆流人也,遂遣六道使悉杀之,而刘幽求佐临淄王平内难,韦、武二族皆殄灭。晋张华、郭璞,魏崔伯深,皆精于天文卜筮,言事如神,而不能免于身诛家族,况其下者乎。
谣谶部艺文
《驳图谶疏》后汉·张衡
臣闻圣人明审律历以定吉凶,重之以卜筮,杂之以九宫,经天验道,本尽于此。或观星辰逆顺,寒燠所由,或察龟策所占,巫觋之言,其所因者,非一术也。立言于前,有徵于后,故智者贵焉,谓之谶书。谶书始出,盖知之者寡。自汉取秦,用兵力战,功成业遂,可谓大事,当此之时,莫或称谶。若夏侯胜、眭孟之徒,以道术立名,其所述著,无谶一言。刘向父子领校秘书,阅定九流,亦无谶录。成、哀之后,乃始闻之。尚书尧使鲧堙洪水,九载绩用不成,鲧则殛死,禹乃嗣兴。而春秋谶云共工理水。凡谶皆云黄帝伐蚩尤,而诗谶独以为蚩尤败,然后尧受命。春秋元命包中有公输班墨翟,事见战国,非春秋时也。又言别有益州。益州之置,在于汉世。其名三辅诸陵,世数可知。至于图中讫于成帝。一卷之书,互异数事,圣人之言,势无若是,殆必虚伪之徒,以要世取资。往者侍中贾逵擿谶互异三十馀事,诸言谶者皆不能说。至于王莽篡位,汉世大祸,八十篇何为不戒。则知图谶成于哀平之际也。且河洛、六艺,篇录已定,后人皮傅,无所容篡。永元中,清河宋景遂以历纪推言水灾,而伪称洞视玉版。或者至于弃家业,入山林。后皆无效,而复采前世成事,以为證验。至于永建复统,则不能知。此皆欺世罔俗,以昧势位,情伪较然,莫之纠禁。且律历、卦候、九宫、风角,数有徵效,世莫肯学,而竞称不占之书。譬犹画工,恶图犬马而好作鬼魅,诚以实事难形,而虚伪不穷也。宜收藏图谶,一禁绝之,则朱紫无所眩,典籍无瑕玷矣。
《童谣赋》〈有序〉唐·潘炎
景龙二年九月后,常有童谣云:羊头山作朝堂。郡南六十里,有羊头山,今兴唐宫即当之矣。赋曰:
荧惑之星兮列天文,降为童谣兮告圣君,发自鸠车之岁,称为竹马之群。其言伊何克明宝位,惟山之北,正应天邸之居,曰兴朝堂用,彰天子之置大,人占之而自负,黎庶闻之而属意,天人合庆,历运其昌,同康衢闻于翼善,比归亳顺于成汤,言且表微,谅人神之应事,惟在昔殊。飞走之祥,岂比卯金,称为刘氏,赤伏徵于汉光,且游童之讴谣,羌见伟干,畴昔千古,所记百王不易,岂徒采于茅茨,空用书于竹帛,天赞我皇,特高列辟,惟一人之有,应振六合之光宅。
《敕天文图谶制》常衮
敕:天文著象,职在于畴人;谶纬不经,蠹深于凝众。盖有国之禁,非私家所藏。虽裨灶明徵,子产尚推之人事;王彤必验,景略犹寘于典刑。况动涉讹谬,率皆矫诬者乎。故圣人以经籍之义,资理化之本,仄言曲学,实紊大猷,去左道之乱政,俾彝伦而攸叙。自四方多故,一纪于兹,或有妄庸,辄陈休咎,假造符命,私习星历。共肆穷乡之辩,相传委巷之谈,饰诈多端,顺非而泽。荧惑州县,诖误闾阎,怀挟邪妄,莫逾于此。其元象器物、天文图书、谶书、《七曜历》、《太乙雷公式》等准法,官人百姓等私家并不合辄有。自今以后宜令天下诸州府,切加禁断。各委本道观察节度等与刺史、县令严加捉搦,仍令分明榜示。乡村要路,并勒邻伍递相为保,如先有藏蓄者,限敕到十日内赍送官司,委本州刺史等对众焚毁。如限外隐藏有人纠告者其藏隐人,先决杖一百,仍禁身闻奏。其纠告人,先有官及无官者,每告得一人,超资授正员官,其不愿任官者,给赏钱五百贯。文仍取常处,官钱三日内分付。讫具状闻奏,告得两人已上,累酬官赏,其州府长史、县令、本判官等不得捉搦,委本道使具名弹奏,当重科贬。两京委御史台切加访察,闻奏准前处分咨尔。方面勋臣,洎十连庶尹,罔不诚亮王室,简于朕心,无近憸人,慎乃有位,端本静末,其诚之哉。
《妖言判》
王遇于乡闾妖言村人告事。
《对》阙名
王遇禀性不臧,立身非谨,官虽登于一命,虑犹阙于三缄不忍口阙,坐彰言玷,妖词妄作,虽未惑于平人,正罪应论事可绳于峻典,定刑名于木吏,应入流条量减赎于金科,合从徒坐。
[book_title]第一百五十五卷
第一百五十五卷目录
谣谶部纪事一
庶徵典第一百五十五卷
谣谶部纪事一
《春秋合诚图》:黄帝游元扈洛上。与大司马容光左、右辅周昌等百二十人临之。有凤衔图以置帝前。《竹书纪年》:沈注。尧治天下五十年,不知天下治欤不治欤,不知亿兆之愿戴己欤。顾问左右,左右不知。问外朝,外朝不知。问在野,在野不知。尧乃微服游于康衢。闻儿童谣曰:立我蒸民,莫非尔极。不识不知,顺帝之则。尧喜,问曰:谁教尔为此言。儿童曰:我闻之大夫。问大夫,大夫曰:古诗也。尧还宫,问舜,因禅以天下,舜不辞而受之。
《琅嬛记》:舜渔于泽,闻水中有声若雷,见一玉牌浮出水面,取视之,其文曰:受而禅惟汝。彦因名其泽曰:雷尚书中候天乙在亳,诸邻国襁负归。德东观于洛,习礼。尧坛降三分,沉璧退立,荣光不起,黄鱼双跃,出济于坛黑乌以雄。随鱼亦止化为黑玉。赤勒曰:元精天乙受神福,伐桀,克三年,天下悉合。
《竹书纪年》:沈注。初,黄帝之世谶言曰:西北为王,期在甲子,昌制命,发行诛,旦行道。及公刘之后,十三世而生季历。季历之十年,飞龙盈于殷之牧野,此盖圣人在下位将起之符也。季历之妃曰太任,梦长人感己,于豕牢而生昌,是为周文王。龙颜虎肩,身长十尺,胸有四乳。太王曰:吾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季历之兄曰太伯,知天命在昌,适越,终身不反,弟仲雍从之,故季历为嗣以及昌。昌为西伯,作邑于丰。文王之妃曰太姒,梦商庭生棘,太子发植梓树于阙间,化为松柏棫柞。以告文王,文王币率群臣,与发并拜告梦。季秋之甲子,赤爵衔书及丰,置于昌户。昌拜稽首受,其文要曰:姬昌苍帝子,亡殷者纣王。将畋,史编卜之曰:将大获,非熊非罴,天遣大师以佐昌。臣太祖史畴为禹卜畋,得陶皋,其兆类此。至于磻溪之水,吕尚钓于涯,王下趋拜曰:望公七年,乃今见光景干斯。尚立变名答曰:望钓得玉璜,其文要曰:姬受命,昌来提,撰尔洛铃报在齐。尚出游,见赤人自洛出,授尚书:命曰召,佐昌者子。文王梦日月著其身,又鸑鷟鸣于岐山。孟春六旬,五纬聚房。后有凤凰衔书,游文王之都。书又曰:殷帝无道,虐乱天下。星命已移,不得复久。灵祇远离,百神吹去。五星聚房,昭理四海。文王既没,太子发代立,是为武王。武王骈齿望羊。将伐纣,至于孟津,八百诸侯,不期而会,咸曰:纣可伐矣。武王不从。及纣杀比干,囚箕子,微子去之,乃伐纣。渡孟津,中流,白鱼跃入王舟。王俯取鱼,长三尺,目下有赤文成字,言纣可伐。王写以世字,鱼文消。燔鱼以告天。有火自天止于王屋,流为赤乌,乌衔谷焉。谷者,纪后稷之德;火者,燔鱼以告天,天火流下,应以告也。遂东伐纣,胜于牧野,兵不血刃,而天下归之。
《左传》: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故仲子归于我。
《汉书·五行志》:晋穆侯以条之役生太子,名之曰仇;其弟以千亩之战生,名之曰成师。师服曰:异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谊,谊以出礼,礼以体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易则生乱。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今君名太子曰仇,弟曰成师,始兆乱矣,兄其替乎。及仇嗣立,是为文侯。文侯卒,子昭侯立,封成师于曲沃,号桓叔。后晋人杀昭侯而纳桓叔,不克。复立昭侯子孝侯,桓叔子严伯杀之。晋人立其弟鄂侯。鄂侯生哀侯,严伯子武公复杀哀侯及其弟,灭之,而代有晋国。
《左氏传》:晋献公时,童谣曰:丙之晨,龙尾伏辰,礿服振振,取虢之旂,鹑之贲贲,天策焞焞,火中成军,虢公其奔。是时,虢为小国,介夏阳之阸,怙虞国之助,亢衡于晋,有炕阳之节,失臣下之心。晋献伐之,问于卜偃曰:吾其济乎。偃以童谣对曰:克之。十月朔,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鹑火中,必此时也。冬,十二月,丙子朔,晋师灭虢,虢公丑奔周。周十二月,夏十月也,言天者以夏正。
《史记》:晋惠公时,童谣曰:恭太子更葬兮,后十四年,晋亦不昌,昌乃在其兄。是时,惠公赖秦力得立,立而背秦,内杀二大夫。国人不说,及更葬,其兄恭,太子申生,而不敬,故诗妖作也。后与秦战,为秦所获,立十四年而死。晋人绝之,更立其兄重耳,是为文公,遂伯诸侯。《左传·僖公十六年》:冬十二月,会于淮,谋鄫,且东略也。城鄫,役人病,有夜登丘而呼曰:齐有乱,不果城而还,十有七年冬,十月,乙亥,齐桓公卒。
二十三年,重耳过卫,乞食于野人,与之块,公子怒,欲鞭之,子犯曰:天赐也。稽首受而载之。
尚书中候秦穆公出狩,至于咸阳,日稷庚午,天震大雷,有火下,化为白雀,御《箓丹书集》于公车,公俯取其书,言缪公之霸也。讫胡亥秦家世事。
《国语》:晋惠公入而背外内之赂。舆人诵之曰:佞之见佞,果丧其田。诈之见诈,果丧其赂。得国而狃,终逢其咎。丧田不惩,祸乱其兴。既里、丕死,祸,公陨于韩。郭偃曰:善哉。夫众口祸福之门也。是以君子省众而动,监戒而谋,谋度而行,故无不济。内谋外度,考省不倦,日考而习,戒备毕矣。
惠公即位,出共世子而改葬之,臭达于外。国人诵之曰:贞之无报也。孰是人斯,而有是臭也。贞为不听,信为不诚。国斯无刑,媮居幸生。不更厥贞,大命其倾。威兮怀兮,各聚尔有,以待所归兮。猗兮违兮,心之哀兮。岁之二七,其靡有微兮。若翟公子,吾是之依兮。镇抚国家,为王妃兮。郭偃曰:甚哉,善之难也。君改葬共君以为荣也,而恶滋章。夫人美于中,必播于外,而越于民,民寔戴之。恶亦如之。故行不可不慎也。必或知之,十四年,君之冢嗣其替乎。其数告于民矣。公子重耳其入乎。其魄兆于民矣。若人,必伯诸侯以见天子,其光耿于民矣。数,言之纪也。魄,意之术也。光,明之耀也。纪言以叙之,述意以导之,明耀以炤之。不至何待。欲先导者行乎,将至矣。
《搜神记》:秦穆公时,陈仓人掘地,得物,若羊非羊,若猪非猪。牵以献穆公。道逢二童子,童子曰:此名为媪。常在地,食死人脑。若欲杀之,以柏插其首。媪曰:彼二童子,名为陈宝。得雄者王,得雌者伯。陈仓人舍媪逐二童子,童子化为雉,飞入平林。陈仓人告穆公,穆公发徒火猎,果得其雌。又化为石。置之汧、渭之间,至文公时,为陈宝立祠。其雄者飞至南阳。今南阳雄县,是其地也。秦欲表其符,故以名县。每陈仓祠时有赤光,长十馀丈,从雄县来,入陈仓祠中,有声殷殷如雄雉。其后,光武起于南阳。
《汉书·五行志》:左氏传文、成之世童谣曰:鸲之鹆之,公出辱之。鸲鹆之羽,公在外野,往馈之马。鸲鹆跦跦,公在乾侯,徵裳与襦。鸲鹆之巢,远哉遥遥,裯父丧劳,宋父以骄。鸲鹆鸲鹆,往歌来哭。至昭公时,有鸲鹆来巢。公攻季氏,败,出奔齐,居外野,次乾侯。八年,死于外,归葬鲁。昭公名稠。公子宋立,是为定公。
《国语》:秦后子来奔,赵文子见之,问曰:秦君道乎。对曰:不识。文子曰:公子辱于敝邑,必避不道也。对曰:有焉。文子曰:犹可以久乎。对曰:针闻之,国无道而年谷和孰,鲜不五稔。文子视日曰:朝夕不相及,谁能俟五。文子出,后子谓其徒曰:赵孟将死矣。夫君子宽惠以恤后,犹恐不济。今赵孟相晋国,以主诸侯之盟,思长世之德,历远年之数,犹惧不终其身;今玩日而愒岁,怠偷甚矣,非死逮之,必大咎。冬,赵文子卒。
《庄子·则阳篇》:卫灵公死,卜葬于故墓不吉,卜葬于沙丘而吉。掘之数仞,得石椁焉,洗而视之,有铭焉,曰:不冯其子,灵公夺而里之。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有鸲鹆来巢,书所无也。师已曰:异哉,吾闻文武之世,童谣有之曰:鸲之鹆之,公出辱之,鸲鹆之羽,公在外野,往馈之马,鸲鹆跦跦,公在乾侯,徵裳与襦,鸲鹆之巢,远哉遥遥,稠父丧劳,宋父以骄,鸲鹆鸲鹆,往歌来哭,童谣有是,今鸲鹆来巢,其将及乎。
《搜神记》:宋大夫邢史子臣明于天道。周敬王之三十七年,景公问曰:天道其何祥。对曰:后五十年五月丁亥,臣将死。死后五年五月丁卯,吴将亡。亡后五年,君将终。终后四百年,邾王天下。俄而皆如其言所云。邾王天下者,谓魏之兴也。邾,曹姓,魏亦曹姓,皆邾之后。其年数则错。未知邢史失其数耶。将年代久远,注记者传而有谬也。
《珍珠船》:田单攻狄,三月不克,齐小儿谣曰:大冠若箕,修剑拄颐,攻狄不下,枯骨成丘。
《述异记》:始皇二十六年,童谣云:阿房阿房,亡始皇。《汉书·元后传》:冠军张永献符命铜璧,文言太皇太后当为新室文母太皇太后。莽乃下诏曰:予视群公,咸曰休哉。其文字非刻非画,厥性自然。予伏念皇天命予为子,更命太皇太后为新室文母太皇太后,协于新室故交代之际,信于汉氏。哀帝之代,世传行诏筹,为西王母共具之祥,当为历代为母,昭然著明。予祗畏天命,敢不钦承。谨以月令吉日,亲率群公诸侯卿士,奉上皇太后玺绂,以当顺天心,光于四海焉。太后听许。莽于是封张永为贡符子。
《后汉书·光武本纪》:光武避吏新野,因卖谷于宛。宛人李通等以图谶说光武云:刘氏复起,李氏为辅。光武初不敢当,然独念兄伯升素结轻客,必举大事,且王莽败亡已兆,天下方乱,遂与定谋。
《小名录》:东汉世祖讳秀,字文叔。初,南顿君为济阳令,而世祖生。是岁,嘉禾生。县界大熟,因名秀,故谶言:刘秀作天子,二十一世祖亦自负焉。
《后汉书·祭遵传》:遵拜征虏将军。时新城蛮中山贼张满,屯结险隘为人害,诏遵攻之。遵绝其粮道,满数挑战,遵坚壁不出。而厌新、柏华馀贼复与满合,遂攻得霍阳聚,遵乃分兵击破降之。明年春,张满饥困,城拔,生获之。初,满祭祀天地,自云当王,既执,叹曰:谶文误我。乃斩之。
《邓晨传》:晨字伟卿,南阳新野人也。世吏二千石。父宏,豫章都尉。晨初娶光武姊元。王莽末,光武尝与兄伯升及晨俱之宛,与穰人蔡少公等宴语。少公颇学图谶,言刘秀当为天子。或曰:是国师公刘秀乎。光武戏曰:何用知非仆邪。坐者皆大笑,晨心独喜。及光武与家属避吏新野,舍晨庐,甚相亲爱。晨因谓光武曰:王莽悖暴,盛夏斩人,此天亡之时也。往时会宛,独当应邪。光武笑不答。
《祭祀志》:建武三十年二月,群臣上言:即位三十年,宜封禅泰山。诏书曰:即位三十年,百姓怨气满腹,吾谁欺,欺天乎。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何污七十二代之编录。桓公欲封,管仲非之。若郡县远遣吏上寿,盛称虚美,必髡,兼令屯田。从此群臣不敢复言。三月,上幸鲁,过泰山,告太守以上过故,承诏祭山及梁父。时虎贲中郎将梁松等议:《记》曰:齐将有事泰山,先有事配林,盖诸侯之礼也。河岳视公侯,王者祭焉。宜无即事之渐,不祭配林。三十二年正月,上斋,夜读《河图会昌符》,曰:赤刘之九,会命岱宗。不慎克用,何益于承。诚善用之,奸伪不萌。感此文,乃诏梁松等复案索《河》、《雒》谶文言九世封禅事者。松等列奏,乃许焉。刻石。文曰:维建武三十有二年二月,皇帝东巡狩,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班于群神,遂觐东后。从臣太尉憙、行司徒事特进高密侯禹等。汉宾二王之后在位。孔子之后褒成侯,序在东后,蕃王十二,咸来助祭。《河图赤伏符》曰:刘秀发兵捕不道,四夷云集龙𩰚野,四七之际火为主。《河图会昌符》曰:赤帝九世,巡省得中,治平则封,诚合帝道孔矩,则天文灵出,地祇瑞兴。帝刘之九,会命岱宗,诚善用之,奸伪不萌。赤汉德兴,九世会昌,巡岱皆当。天地扶九,崇经之常。汉大兴之,道在九世之王。封于泰山,刻石著纪,禅于梁父,退省考五。《河图合古篇》曰:帝刘之秀,九名之世,帝行德,封刻政。《河图提刘子》曰:九世之帝,方明圣,持衡拒,九州平,天下予。《雒书甄曜度》曰:赤三德,昌九世,会修符,合帝际,勉刻封。《孝经钩命决》曰:予谁行,赤刘用帝,三建孝,九会修,专兹竭行封岱、青。《河》、《雒》命后,经谶所传。昔在帝尧,聪明密微,让与舜庶,后裔握机。王莽以舅后之家,三司鼎足冢宰之权势,依托周公、霍光辅幼归政之义,遂以篡叛,僭号自立。宗庙隳坏,社稷丧亡,不得血食,十有八年。扬、徐、青三州首乱,兵革横行,延及荆州,豪杰并兼,百里屯聚,往往僭号。北夷作寇,千里无烟,无鸡鸣犬吠之声。皇天眷顾皇帝,以匹庶受命中兴,年二十八载兴兵,起是以中次诛讨,十有馀年,罪人则斯得。黎庶得居尔田,安尔宅。书同文,车同轨,人同伦。舟舆所通,人迹所至,靡不贡职。建明堂,立辟雍,起灵台,设庠序。同律、度、量、衡。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牲,一死,贽。吏各修职,复于旧典。在位三十有二年,年六十二。乾乾日昃,不敢荒宁,涉危历险亲巡黎元,恭肃神祇,惠恤耆老,理庶遵古,聪允明恕。皇帝唯慎《河图》、《雒书》正文,是月辛卯,柴,登封泰山。甲午,禅于梁阴。以承灵瑞,以为兆民,永兹一宇,垂于后昆。百僚从臣,郡守师尹,咸蒙祉福,永永无极。秦相李斯燔《诗》《书》,乐崩礼壤。建武元年已前,文书散亡,旧典不具,不能明经文,以章句细微相况八十一卷,明者为验,又其十卷,皆不昭晰。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后有圣人,正失误,刻石记。
《尹敏传》:敏辟大司空府。帝以敏博通经记,令校图谶,使蠲去崔发所为王莽著录次比。敏对曰:谶书非圣人所作,其中多近鄙别字,颇类世俗之辞,恐疑误后生。帝不纳。敏因其阙文增之曰:君无口,为汉辅。帝见而怪之,召敏问其故。敏对曰:臣见前人增损图书,敢不自量,窃幸万一。帝深非之,虽竟不罪,而亦以此沈滞。
《公孙述传》:述好为符命鬼神瑞应之事,妄引谶记。以为孔子作春秋,为赤制而断十二公,明汉至平帝十二代,历数尽也,一姓不得再受命。又引箓运法曰:废昌帝,立公孙。括地象曰:帝轩辕受命,公孙氏握。援神契曰:西太守,乙卯金。谓西方太守而乙绝卯金也。五德之运,黄承赤而白继黄,金据西方为白德,而代王氏,得其正序。又自言手文有奇,及得龙兴之瑞。数移书中国,冀以感动众心。帝患之,乃与述书曰:图谶言公孙,即宣帝也。代汉者当涂高君,岂高之身耶。乃复以掌文为瑞,王莽何足效乎。君非吾贼臣乱子,仓卒时人皆欲为君事耳,何足数也。君日月已逝,妻子弱小,当早为定计,可以无忧。天下神器,不可力争,宜留三思。署曰公孙皇帝。述不答。
《郑兴传》:兴为大中大夫。帝尝问兴郊祀事,曰:吾欲以谶断之,何如。兴对曰:臣不为谶。帝怒曰:卿之不为谶,非之耶。兴惶恐曰:臣于书有所未学,而无所非也。帝意乃解。兴数言政事,依经守义,文章温雅,然以不善谶故不能任。
《桓谭传》:谭拜议郎给事中。时帝方信谶,多以决定嫌疑。又酬赏少薄,天下不时安定。谭上疏曰:夫策谋,有益于政道者,以合人心而得事理也。凡人情忽于见事而贵于异闻,观先王之所记述,咸以仁义正道为本,非有奇怪虚诞之事。盖天道性命,圣人所难言也。自子贡以下,不得而闻,况后世浅儒,能通之乎。今诸巧慧小才伎数之人,增益图书,矫称谶记,以欺惑贪邪,诖误人主,焉可不抑远之哉。臣谭伏闻陛下穷折方士黄白之术,甚为明矣;而乃欲听纳谶记,又何误也。其事虽有时合,譬犹卜数只偶之类。陛下宜垂明听,登圣意,屏群小之曲说,述五经之正义,略雷同之俗语,详通人之雅谋。又臣闻安平则尊道术之士,有难则贵介胄之臣。今圣朝兴复祖统,为人臣主,而四方盗贼未尽归伏者,此权谋未得也。臣谭伏观陛下用兵,诸所降下,既无重赏以相恩诱,或至虏掠夺其财物,是以兵长渠率,各生狐疑,党辈连结,岁月不解。古人有言曰:天下皆知取之为取,而莫知与之为取。陛下诚能轻爵重赏,与士共之,则何招而不至,何说而不释,何向而不开,何征而不剋。如此,则能以狭为广,以迟为速,亡者复存,失者复得矣。帝省奏,愈不悦。其后有诏会议灵台所处,帝谓谭曰:吾欲谶决之,何如。谭默然良久,曰:臣不读谶。帝问其故,谭复极言谶之非经。帝大怒曰:桓谭非圣无法,将下斩之。谭叩头流血,良久乃得解。出为六安郡丞。
《耿纯传》:纯以前将军从。时真定王刘扬复造作谶记云:赤九之后,瘿扬为主。扬病瘿,欲以惑众,与绵曼贼交通。建武二年春,遣骑都尉陈副、游击将军邓隆徵扬,扬闭城门,不内副等。乃复遣纯持节,行赦令于幽、冀,所过并使劳慰王侯。密敕纯曰:刘扬若见,因而收之。纯使吏士百馀骑与副、隆会元氏,俱至真定,止传舍。扬称病不谒,以纯真定宗室之出,遣使与纯书,欲相见。纯报曰:奉使见王侯牧守,不得先诣,如欲面会,宜出传舍。时扬弟林邑侯让及从兄细各拥兵万馀人,扬自恃众强而纯意安静,即从官属诣之,兄弟并将轻兵在门外。扬入见纯,纯接以礼敬,因延请其兄弟,皆入,乃闭閤悉诛之,因勒兵而出。真定震怖,无敢动者。
《翟酺传》:酺善图纬、天文、历数算。徵拜议郎,迁侍中。时尚书有缺,诏将大夫六百石以上试对政事、天文、道术,以高第者补之。酺自恃能高,而忌故太史令孙懿,恐其先用,乃往候懿。既坐,言无所及,唯涕泣流连。懿怪而问之,酺曰:图书有汉贼孙登,将以才智为中官所害。观君表相,似当应之。酺受恩接,悽怆君之祸耳。懿忧惧,移病不试。由是酺对第一。
《张衡传》:初,光武善谶,及显宗、肃宗因祖述焉。自中兴之后,儒者争学图纬,兼复附以妖言。衡以图纬虚妄,非圣人之法,乃上疏。
《献帝春秋》:初,黄巾贼起,灵帝建九重华盖,自称无上将军,身被介胄,谋兵京城,先是造作角钱犹五铢而有四道,连于边轮,百姓各有识者以为妖徵,窃言新钱有四,道京城将坏,而此钱四出散于四方之外乎。遂皆如其言。
董卓未诛,有书三尺布幡上作两口相御之字,负之于道,歌曰:布乎。及吕布杀董卓,负布者不复见。《董卓传》:王允与吕布及仆射士孙瑞谋诛卓。有人书吕字于布上,负而行于市,歌曰:布乎。有告卓者,卓不悟。
《袁术传》:术少见谶书,言代汉者当涂高,自云名字应之。又以袁氏出陈为舜后,以黄代赤,德运之次,遂有僭逆之谋。
《成都古今记》:红楼先主所建,䌽绘华侈。初,颍川人华洪随先主入蜀,赐姓王名宗侃,至是造红楼。城中人相率来观,曰:看画红楼先主以为应华洪之谶。乃诛之。
《魏志·文帝本纪》:〈注〉《献帝传》载禅代众事曰:左中郎将李伏表魏王曰:昔先王初建魏国,在境外者闻之未审,皆以为拜王。武都李庶、姜合羁旅汉中,谓臣曰:必为魏公,未便王也。定天下者,魏公子桓,神之所命,当合符谶,以应天人之位。臣以合辞语镇南将军张鲁,鲁亦问合知书所出。合曰:孔子《玉版》也。天子历数,虽百世可知。是后月馀,有亡人来,写得册文,卒如合辞。魏王侍中刘廙、辛毗、刘晔、尚书令桓阶、尚书陈矫、陈群、给事黄门侍郎王毖、童遇等言:臣伏读左中郎将李伏上事,考图纬之言,以效神明之应,稽之古代,未有不然者也。故尧称历数在躬,璇玑以明天道;周武未战而赤乌衔书;汉祖未兆而神母告符;孝宣仄微,字成木叶;光武布衣,名已勒谶。是天之所命以著圣哲,非有言语之声,芬芳之臭,可得而知也,徒县象以示人,徵物以效意耳。自汉德之衰,渐染数世,桓、灵之末,皇极不建,暨于大乱,二十馀年。天之不泯,诞生明圣,以济其难,是以符谶先著,以彰至德。殿下践祚未期,而灵象变于上,群瑞应于下,四方不羁之民,归心向义,惟惧在后,虽典籍所传,未若今之盛也。辛亥,太史丞许芝条魏代汉见谶纬于魏王曰:《易传》曰:圣人受命而王,黄龙以戊己日见。七月四日戊寅,黄龙见,此帝王受命之符瑞最著明者也。又曰:初六,履霜,阴始凝也。又有积虫大穴天子之宫,厥咎然,今蝗虫见,应之也。又曰:圣人以德亲比天下,仁恩洽普,厥应麒麟以戊己日至,厥应圣人受命。又曰:圣人清净行中正,贤人福至民从命,厥应麒麟来。《春秋汉含孳》曰:汉以魏,魏以徵。《春秋玉版谶》曰:代赤眉者魏公子。《春秋佐助期》曰:汉以许昌失天下。故白马令李雪上事曰:许昌气见于当涂高,当涂高者当昌于许。当涂高者,魏也;象魏者,两观阙是也;当道而高大者魏。魏当代汉。今魏基昌于许,汉徵绝于许,乃今效见,如李云之言,许昌相应也。《佐助期》又曰:汉以蒙孙亡。说者以蒙孙汉二十四帝,童蒙愚昏,以弱亡。或以杂文为蒙其孙当失天下,以为汉帝非正嗣,少时为董侯,名不正,蒙乱之荒惑,其子孙以弱亡。《孝经中黄谶》曰:日载东,绝火光。不横一,圣聪明。四百之外,易姓而王。天下归功,致太平,居八甲;共礼乐,正万民,嘉乐家和杂。此魏王之姓讳,著见图谶。《易运期谶》曰:言居东,西有午,两日并光日居下。其为主,反为辅。五八四十,黄气受,真人出。言午,许字。两日,昌字。汉当以许亡,魏当以许昌。今际会之期在许,是其大效也。《易运期》又曰:鬼在山,禾女连,王天下。臣闻帝王者,五行之精;易姓之符,代兴之会,以七百二十年为一轨。有德者遇之,至于八百,无德者不及,至四百载。是以周家八百六十七年,夏家四百数十年,汉行夏正,迄今四百二十二岁。又高祖受命,数虽起乙未,然其兆徵始于获麟。获麟以来七百馀年,天之历数将以尽终。帝王之兴,不常一姓。太微中,黄帝坐常明,而赤帝坐常不见,以为黄家兴而赤家衰,凶亡之渐。自是以来四十馀年,又荧惑失色不明十有馀年。建安十年,慧星先除紫微,二十三年,复扫太微。新天子气见东南以来,二十三年,白虹贯日,月蚀荧惑,比年己亥、壬子、丙午日蚀,皆水灭火之象也。殿下即位,初践阼,德配天地,行合神明,恩泽盈溢,广被四表,格于上下。是以黄龙数见,凤凰仍翔,麒麟皆臻,白虎效仁,前后献见于郊甸;甘露醴泉,奇兽神物,众瑞并出。斯皆帝王受命易姓之符也。昔黄帝受命,风后受《河图》;舜禹有天下,凤凰翔,洛出《书》;汤之王,白乌为符;文王为西伯,赤乌衔丹书;武王伐殷,白鱼升舟;高祖始起,白蛇为徵。巨迹瑞应,皆为圣人兴。观汉前后之大灾,今兹之符瑞,察图谶之期运,揆河洛之所甄,未若今大魏之最美也。夫得岁星者,道始兴。昔武王伐殷,岁在鹑火,有周之分野也。高祖入秦,五星聚东井,有汉之分野也。今兹岁星在大梁,有魏之分野也。而天之瑞应,并集来臻,四方归附,襁负而至,兆民欣戴,咸乐嘉庆。京房作《易传》曰:凡为王者,恶者去之,弱者夺之。易姓改代,天命应常,人谋鬼谋,百姓与能。伏惟殿下体尧、舜之圣明,膺七百之禅代,当汤、武之期运,值天命之移授,河洛所表,图谶所载,昭然明白,天下学士所共见也。臣职在史官,考符察徵,图谶效见,际会之期,谨以上闻。
《拾遗记》:魏文帝美人薛灵芸,帝以文车十乘迎之。灵芸未至,京师数十里膏烛之光相续不灭。车徒咽路,尘起蔽于星月。时人谓为尘宵,又筑土为台,基高三十丈,列烛于台下,名曰烛台。远望如列星之坠地,又于大道之傍一里一铜表,高五尺,以志里数。故行者歌曰:青槐夹道多尘埃,龙楼凤阙望崔嵬。清风细雨杂香来,土上出金火照台。此七字是妖辞也。为铜表志里数于道侧,是土上出金之义。以烛置台下,则火在土下之义。汉火德,王魏土德,王火伏而土兴土上出,金是魏灭而晋兴也。
《浔阳记》:湓城灌婴所筑建安中,孙权经此城自标井地,令人掘之,正得故井有石铭。云:汉六年,颍阴侯所开。卜云:三百年当,塞塞后不满百年,当为应运者所开。权见铭,欣悦以为己瑞,时咸异之。井甚深,大江有风浪,此井辄动土,人呼为浪井。
《搜神记》:吴以草创之国,信不坚固,边屯守将,皆质其妻子,名曰:保质童子。少年以类相与娱游者,日有十数。孙休永安三年三月,有一异儿,长四尺馀,年可六七岁,衣青衣,忽来从群儿戏。诸儿莫之识也,皆问曰:尔谁家小儿,今日忽来。答曰:见尔群戏乐,故来耳。详而视之,眼有光芒,爚爚外射。诸儿畏之重问其故。儿乃答曰:尔恐我乎。我非人也,乃荧惑星也,将有以告尔。三公归于司马。诸儿大惊,或走告大人,大人驰往观之。儿曰:舍尔去乎。耸身而跃,即以化矣。仰而视之,若曳一疋练以登天。大人来者,犹及见焉。飘飘渐高,有顷而没。时吴政峻急,莫敢宣也。后四年而蜀亡,六年而魏废,二十一年而吴平:是归于司马也。
《蜀志·向朗传》:朗兄子宠,宠弟充,历射声校尉、尚书。〈注〉《襄阳记》曰:魏延熙元年六月,镇南将军卫瓘至于成都,得璧玉印各一枚,文似成信字,魏人宣示百官,藏于相国府。充闻之曰:吾闻谯周之言:先帝讳备,其训具也,后主讳禅,其训授也,如言刘已具矣,当授与人也。今中抚军名炎,而汉年极于炎兴,瑞出成都,而藏之于相国府,此殆天意也。是岁,拜充为梓潼太守,明年十二月而晋武帝即尊位,炎兴于是乎徵焉。《吴志·孙皓传》:天纪三年夏,郭马反。马本合浦太守修允部曲督。按注《汉晋春秋》曰:先是,吴有说谶者曰:吴之败,兵起南裔,世吴者公孙也。皓闻之,文武职位至于卒伍有姓公孙者,皆徙于广州,不令停江边。及闻马反,大惧曰:此天亡也。
《孙皓传注·江表传》曰:初丹阳刁元使蜀,得司马徽与刘廙论运命历数事。元诈增其文以诳国人曰:黄旗紫盖见于东南,终有天下者,荆、扬之君乎。又得国中降人,言寿春下有童谣曰:吴天子当上。皓闻之,喜曰:此天命也。即载其母妻子及后宫数千人,从牛渚陆道西上,云青盖入洛阳,以顺天命。行遇大雪,道途陷坏,兵士被甲持仗,百人共引一车,寒冻殆死。兵人不堪,皆曰:若遇敌便当倒戈耳。皓闻之,乃还。
《独异志》:司马懿拜司空日,夜有人扣门请见,自称白虎使者,皆衣白衣,怀中探一物,内懿手中,戒曰:两世慎勿开,墓中绝。言讫不见。懿曰:此或数也。遂开视之,乃一金龙子,长三四寸,背上有铭云:父子从我受重火。至武帝受禅,世墓中绝,元帝渡江,都建邺。
《晋书·杨骏传》:贾后欲预政事,而惮骏不得逞其所欲,又不肯以妇道事皇太后。黄门董猛,始自帝之为太子即为寺人监,在东宫给事于贾后。密通消息于猛,谋废太后。猛乃与肇、观潜相结托。贾后又令肇报大司马、汝南王亮,使连兵讨骏。亮曰:骏之凶暴,死亡无日,不足忧也。肇报楚王玮,玮然之,于是求入朝。骏素惮玮,先欲召入,防其为变,因遂听之。及玮至,观、肇乃启帝,夜作诏,中外戒严,遣使奉诏废骏,以侯就第。东安公繇率殿中四百人随其后以讨骏。段广跪而言于帝曰:杨骏受恩先帝,竭心辅政。且孤公无子,岂有反理。愿陛下审之。帝不答。时骏居曹爽故府,在武库南,闻内有变,召众官议之。太傅主簿朱振说骏曰:今内有变,其趣可知,必是阉竖为贾后设谋,不利于公。宜烧云龙门以示威,索造事者首,开万春门,引东宫及外营兵,公自拥翼皇太子,入宫取奸人。殿内震惧,必斩送之,可以免难。骏素怯懦,不决,乃曰:魏明帝造此大功,奈何烧之。侍中传祗夜白骏,请与武茂俱入云龙门观察事势。祗因谓群寮宫中不宜空,便起揖,于是皆走。寻而殿中兵出,烧骏府,又令弩士于阁上临骏府而射之,骏兵皆不得出。骏逃于马厩,以戟杀之。观等受贾后密旨,诛骏亲党,皆夷三族,死者数千人。又令李肇焚骏家私书,贾后不欲令武帝顾命手诏闻于四海也。骏既诛,莫敢收者,惟太傅舍人巴西阎纂殡敛之。初,骏徵高士孙登,遗以布被。登截被于门,大呼曰:斫斫刺刺。旬日托疾诈死,及是,其言果验。永熙中,温县有人如狂,造书曰:光光文长,大戟为墙。毒药虽行,戟还自伤。及骏居内府,以戟为卫焉。《搜神记》:初,汉元、成之世,先识之士有言曰:魏年有和,当有开石于西三千馀里,系五马,文曰:大讨曹。及魏之初兴也,张掖之柳谷,有开石焉:始见于建安,形成于黄初,文备于太和,周围七寻,中高一仞,苍质素章:龙、马、麟、鹿、凤凰、仙人之象,粲然咸著。此一事者,魏、晋代兴之符也。至晋泰始三年,张掖太守焦胜上言:以留郡本国图,校今石文,文字多少不同,谨具图上。按其文有五马象:其一,有人平上帻,执戟而乘之。其一,有若马形而不成,其字有金,有中,有大司马,有王,有大吉,有正,有开寿。其一,成行,曰:金当取之。
《晋书·潘岳传》:孙秀诬岳及石崇、欧阳建谋奉淮南王允、齐王囧为乱,诛之,夷三族。岳将诣市,与母别曰:负阿母。初被收,俱不相知,石崇已送在市,岳后至,崇谓之曰:安仁,卿亦复尔邪。岳曰:可谓白首同所归。岳金谷诗云:投分寄石友,白首同所归。乃成其谶。
《物类相感志》:浮石丹阳记湖熟县晋惠帝年中,湖中有石,广二百步,浮来登岸,百姓咸言石来明年,石勒作乱。
《晋书·长沙王乂传》:乂执权之始,洛下谣曰:草木萌芽杀长沙。乂以正月二十五日废,二十七日死,如谣言焉。
《齐王囧传》:囧之盛也,有一妇人诣大司马府求寄产。吏诘之,妇人曰:我截齐便去耳。识者闻而恶之。时又谣曰:著布袙腹,为齐持服。俄而囧诛。
《悯帝本纪》:刘曜逼京师,内外断绝,帝乘羊车,肉袒衔璧,舆榇出降。群臣号泣扳车,执帝之手,帝亦悲不自胜。御史中丞吉朗自杀。曜焚榇受璧,使宋敞奉帝还宫。初,有童谣曰:天子何在豆田中。时王浚在幽州,以豆有藿,杀隐士霍原以应之。及帝如曜营,营实在城东豆田壁。
《小名录》:琅琊恭王觐妃小字铜环生元帝先有谶云铜马入海建业期后元帝果兴于江左
《晋书·张骏传》:建兴十二年,骏亲耕籍田。寻承元帝崩问,骏大临三日。会有黄龙见于揖次之嘉泉,右长史泛袆言于骏曰:按建兴之年,是少帝始起之号。帝以凶终,理应改易。朝廷越在江南,音问隔绝,宜因龙改号,以章休徵。不从。初,骏之立也,姑臧谣曰:鸿从南来雀不惊,谁谓孤雏尾翅生,高举六翮凤凰鸣。至是而复收河南之地。
《元帝本纪》:初,元石图有牛继马后,故宣帝深忌牛氏,遂为二榼,共一口,以贮酒焉,帝先饮佳者,而以毒酒鸩其将牛金。而恭王妃夏侯氏竟通小吏牛氏而生元帝,亦有符云。
《王浚传》:浚为大司马,加侍中、大都督、督幽冀诸军事。日以强盛,乃设坛告类,建立皇太子。时童谣曰:十囊五囊入枣郎。枣嵩,浚之子婿也。浚闻,责嵩而不能罪之也。又谣曰:幽州城门似藏户,中有伏尸王彭祖。有狐踞府门,翟雉入听事。时燕国霍原,北州名贤,浚以僭位示之,原不答,浚遂害之。由是士人愤怨,内外无亲。以矜豪日甚,不亲为政,所任多苛刻;加亢旱灾蝗,士卒衰弱。浚之承制也,参佐皆内叙,唯司马游统外出。统怨,密与石勒通谋。勒乃诈降于浚,许奉浚为主。时百姓内叛,疾陆眷等侵逼。浚喜勒之附己,勒遂为卑辞以事之,献遗珍宝,使驿相继。浚以勒为诚,不复设备。勒乃遣使剋日上尊号于浚,浚许之。勒屯兵易水,督护孙纬疑其诈,驰白浚,而引军逆勒。浚不听,使勒直前。众议皆曰:胡贪而无信,必有诈,请距之。浚怒,欲斩诸言者,众遂不敢复谏。盛张设以待勒。勒至城,便纵兵大掠。浚左右复请讨之,不许。及勒登听事,浚乃走出堂皇,勒众执以见勒。勒遂与浚妻并坐,立浚于前。浚骂曰:胡奴调汝公,何凶逆如此。勒数浚不忠于晋,并责以百姓馁乏,积粟五十万斛而不振给。遂遣五百骑先送浚于襄国,收浚麾下精兵万人,尽杀之。停二日而还,孙纬遮击之,勒仅得免。勒至襄国,斩浚,而浚竟不为之屈,大骂而死。
《小名录》:后赵石季龙杀勒子弘僭位,大飨群臣于太武殿佛图澄吟曰:殿乎,殿乎,棘子成林,将坏人衣。季龙令发殿石下视之,有棘生焉。诸石后为冉闵,灭略尽闵小字棘奴。
《魏书·张寔传》:刘曜陷长安,寔自称侍中、司空、大都督、凉州牧,承制行事。于时天下丧乱,秦雍之民死者十八九,唯凉州独全。寔自恃众彊,转为骄恣。晋文皇帝四年,寔为左右阎沙等所杀。先是谣曰:蛇利炮,蛇利炮,公头坠地而不觉。寔所住室梁间有人像而无头,久之乃灭。寔恶之,未几见杀。
《晋书·刘曜载记》:终南山崩,长安人刘终于崩所得白玉方一尺,有文字曰:皇亡,皇亡,败赵昌。井水竭,构五梁,咢酉小衰困嚣丧。呜呼。呜呼。赤牛奋靷其尽乎。时群臣咸贺,以为勒灭之徵。曜大悦,斋七日而后受之于太庙,大赦境内,以终为奉瑞大夫。中书监刘均进曰:臣闻国主山川,故山崩川竭,君为之不举。终南,京师之镇,国之所瞻,无故而崩,其凶焉可极言。昔三代之季,其灾也如是。今朝臣皆言祥瑞,臣独言非,诚上忤圣旨,下违众议,然臣不达大理,切所未同。何则。玉之于山石也,尤君之于臣下。山崩石坏,象国倾人乱。皇亡,皇亡,败赵昌者,此言皇室将为赵所败,赵因之而昌。今大赵都于秦雍,而勒跨全赵之地,赵昌之应,当在石勒,不在我也。井水竭,构五梁者,井谓东井,秦之分也,五谓五车,梁谓大梁,五车、大梁,赵之分也,此言秦将竭灭,以构成赵也。咢者,岁之次名作咢也,言岁驭作咢酉之年,当有败军杀将之事。困谓困敦,岁在子之年名,元嚣亦在子之次,言岁驭于子,国当丧亡。赤牛奋靷谓赤奋若,在丑之岁名也。牛谓牵牛,东北维之宿,丑之分也,言岁在丑当灭亡,尽无复遗也。此其诫悟蒸蒸,欲陛下勤修德化以禳之。纵为嘉祥,尚愿陛下夕惕以答之。书曰:虽休勿休。愿陛下追踪周旦盟津之美,捐鄙虢公梦庙之凶,谨归沐浴以待妖言之诛。曜抚然改容。御史劾均狂言瞽说,诬罔祥瑞,请依大不敬论。曜曰:此之灾瑞,诚不可知,深戒朕之不德,朕收其忠惠多矣,何罪之有乎。
《苻洪载记》:洪有众十馀万。永和六年,帝以洪为征北大将军、都督河北诸军事、冀州刺史、广川郡公。时有说洪称尊号者,洪亦以谶文有草付应王,又其孙坚背有草付字,遂改姓苻氏,
《魏书·张元靖传》:元靖以混为骠骑大将军、尚书令。混病死,弟元安代辅政。以旱祈带石山,元安欲登之,第名犯世宗讳曰:世人云登此山者破家身亡。元安曰:安有此也。策马登之,马倒伤足。御史房屋柱自然燋折,或曰:柱之为字也,左木右主;宋字含木,燋,宋破而主存,灾之大也,宜防之。又所乘马五匹,一夜中髦尾秃,人曰:尾之为字也,尸下毛,毛去尸,绝灭之徵。元安曰:吉凶在天,知可如何。未几,元安司马张邕起兵杀元安,尽诛宋氏。先是谣曰:灭宋者田土子。邕,一名野。《李势传》:势降于桓温。先是频有怪异。童谣曰:江桥头,阙下市,成都北门十八子。又曰:有客有客,来侵门陌,其气欲索。谯周云:我死后三十年,当有异人入蜀,由之而亡。蜀亡之岁,去周亡三十二年。周又著谶云:广汉城北,有大贼,曰流特,攻难得,岁在元宫自相剋。卒如其言。
《晋书·石季龙载记》:季龙以谶文天子当从东北来,于是备法驾行自信都而还以应之。
石闵诛季龙孙三十八人,尽殪石氏。鉴在位一百三日。季龙小男混,永和八年将妻妾数人奔京师,敕收付廷尉,俄而斩之于建康市。季龙十三子,五人为冉闵所杀,八人自相残害,混至此又死。初,谶言灭石者陵,寻而石闵徙封兰陵公,季龙恶之,改兰陵为武兴郡,至是终为闵所灭。
《慕容俊载记》:俊以永和八年僭即皇帝位。初,石季龙使人探策于华山,得玉版,文曰:岁在申酉,不绝如线。岁在壬子,真人乃见。及此,燕人咸以为俊之应也。《苻生载记》:生梦大鱼食蒲,又长安谣曰:东海大鱼化为龙,男便为王女为公。问在何所洛门东。东海,苻坚封也,时为龙骧将军,第在洛门之东。生不知是坚,以谣梦之故,诛其侍中、太师、录尚书事鱼遵及其七子、十孙。时又谣曰:百里望空城,郁郁何青青。瞎儿不知法,仰不见天星。于是悉坏诸空城以禳之。金紫光禄大夫牛夷惧不免祸,请出镇上洛。生曰:卿忠肃笃敬,宜左右朕躬,岂有外镇之理。改授中军。夷惧,归而自杀。
《晋中兴书》:烈宗起清暑殿谶者曰:清暑反语,楚声也。为殿以酸楚之声,为号非吉祥也,顷烈宗崩桓元自号楚。
《晋书·五行志》:桓元初改年为大亨,遐迩欢言曰二月了,故义谋以仲春发也。元篡立,又改年为建始,以与赵王伦同,又易为永始,永始复是王莽受封之年也。始从司马道子于安成。永帝逊位,出永安宫,封为平固王,琅琊王德文为石阳公,并使住寻阳城。识者皆以为言不从之妖僭也。
《齐谐记》:桓元篡位后,来朱雀门中忽见两小儿通身如墨,相和作笼歌,路边小儿从而和之。者数十人。歌云芒笼茵,绳缚腹,车无轴,倚孤木,声甚哀,楚听者亡归。日既夕,二小儿入建康县至閤下,遂成双漆鼓槌。吏列云:槌积久比恒失之,而复得之,不意作人也。明年春,而桓败车无轴倚孤木,桓字也。荆州送元首,用败笼茵包之,又芒绳束缚,其尸沈诸江中,悉如所歌焉。
《晋书·谢石传》:石字石奴。初拜秘书郎,累迁尚书仆射。征句难,以勋封兴平县伯。淮肥之役,诏石解仆射,以将军假节征讨大都督,与兄子元、琰破苻坚。先是,童谣云:谁谓尔坚石打碎。故桓豁皆以石名子,以邀功焉。坚之败也,虽功始牢之,而成于元、琰,然石时实为都督焉。
《苻坚载记》:苻丕在邺。会丁零叛慕容垂,垂引师去邺,刘牢之至邺,慕容垂北如新城。邺中饥甚,丕率邺城之众就晋谷于枋头。牢之入屯邺城。慕容垂军人饥甚,多奔中山,幽冀人相食。初,关东谣曰:幽州𡙇,生当灭。若不灭,百姓绝。𡙇,垂之本名。与丕相持经年,百姓死几绝。
慕容冲攻长安,每夜有人周城大呼曰:杨定健儿应属我,宫殿台观应坐我,父子同出不共汝。旦寻而不见人迹。城中有书,曰《古苻传贾录》,载帝出五将久长得。先是,又谣曰:坚入五将山长得。坚大信之,告其太子宏曰:脱如此言,天或导予。今留汝兼总戎政,勿与贼争利,吾当出陇收兵运粮以给汝。天其或者正训予也。于是遣卫将军杨定击冲于城西,为冲所禽。坚弥惧,付宏以后事,将中山公诜、张夫人率骑数百出如五将,宣告州郡,期以孟冬救长安。宏寻将母妻宗室男女数千骑出奔,百寮逃散。慕容冲入据长安,纵兵大掠,死者不可胜计。初,秦之未乱也,关中土然,无火而烟气大起,方数十里中,月馀不灭。坚母临听讼观,令百姓有怨者举烟于城北,观而录之。长安为之语曰:欲得必存当举烟。又为谣曰:长鞘马鞭击左股,太岁南行当复虏。秦人呼鲜卑为白虏。慕容垂之起于关东,岁在癸未。坚之分氐户于诸镇也,赵整因侍,援琴而歌曰:阿得脂,阿得脂,博劳旧父是仇绥,尾长翼短不能飞,远徙种人留鲜卑,一旦缓急语阿谁。坚笑而不纳。至是,整言验矣。坚至五将山,姚苌遣将军吴忠围之。坚众奔散,独侍御十数人而已。神色自若,坐而待之,召宰人进食。俄而忠至,执坚以归新平,幽之于别室。苌求传国玺于坚曰:苌次膺符历,可以为惠。坚瞋目叱之曰:小羌乃敢干逼天子,岂以传国玺授汝羌也。图纬符命,何所依据。五胡次序,无汝羌名。违天不祥,其能久乎。玺已送晋,不可得也。苌又遣尹纬说坚,求为尧舜禅代之事。坚责纬曰:禅代者,圣贤之事。姚苌叛贼,奈何拟之古人。坚既不许苌以禅代,骂而求死,苌乃缢坚于新平佛寺中,时年四十八。中山公诜及张夫人并自杀。初,坚强盛之时,国有童谣云:河水清复清,苻诏死新城。坚闻而恶之,每征伐,戒军候云:地有名新者避之。时又童谣云:阿坚连牵三十年,若后欲败当在江淮间。坚在位二十七年,因寿春之败,其国大乱,后二年,竟死于新平佛寺,咸应谣言矣。
坚闻慕容冲去长安二百馀里,引师而归。使苻晖出距战,晖师败绩。坚又以尚书姜宇击冲于坝上,为冲所败,宇死之,冲遂据阿房城。初,坚之灭燕,冲姊为清河公主,年十四,有殊色,坚纳之,宠冠后庭。冲年十二,亦有龙阳之姿,坚又幸之。姊弟专宠,宫人莫进。长安歌之曰:一雌复一雄,双飞入紫宫。咸惧为乱。王猛切谏,坚乃出冲。长安又谣曰:凤皇凤皇止阿房。坚以凤皇非梧桐不栖,非竹实不食,乃植桐竹数十万株于阿房城以待之。冲小字凤皇,至是,终为坚贼,入止阿房城焉。
《姚苌载记》:苻坚寇晋,以苌为龙骧将军、督益梁州诸军事,谓苌曰:朕本以龙骧建业,龙骧之号未曾假人,今特以相授,山南之事一以委卿。坚左将军窦冲进曰:王者无戏言,此将不祥之徵也,惟陛下察之。坚默然。
《魏书·张天锡传》:苻坚遣将苟苌伐凉州,破之,天锡降于苌。初骏时谣曰:刘新妇簸米,石新妇炊羖,羝荡涤,簸张儿,张儿食之口正披。是时姑臧及诸郡国童儿皆歌之,谓刘曜、石虎并伐凉州不克,至坚而降之也。《异苑》:晋孝武太元末,有谶曰:修起会稽。其后卢修果从会稽叛。
卢龙将寇乱,京师谣言曰:十丈瓦屋,芦作柱,薤作栏。未几而败。
《晋书·慕容德载记》:魏师入中山,慕容宝出奔于蓟,慕容详又僭号。会刘藻自姚兴而至,与太史令高鲁遣其甥王景晖随藻送玉玺一纽,并图谶秘文,曰:有德者昌,无德者亡。德受天命,柔而复刚。又有谣曰:大风蓬勃扬尘埃,八井三力卒起来。四海鼎沸中山颓,惟有德人据三台。于是德之群臣议以慕容详僭号中山,魏师盛于冀州,未审宝之存亡,因劝德即尊号。《小名录》:刘毅,字希乐,彭城人。破桓元以功授都督淮南五郡军事,豫州刺史封南平郡开国公,都督宣城军事。初,桓元在南州起斋,悉画盘龙号,盘龙斋毅小字盘龙,至是居焉。
《晋书·慕容熙载记》:熙政虐慕容云,执而弑之。初,童谣曰:一束槁,两头然,秃头小儿来灭燕。槁字上有草,下有禾,两头然则禾草俱尽而成高字。〈按《慕容云载记》:祖父高和句骊之支庶,自云高阳氏之苗裔,故以高为氏焉。〉云父名拔,小字秃头,三子,而云季也。熙竟为云所灭,如谣言焉。
《异苑》:河南褚裒字季野,将北伐,军士忽同时唱言,可各持两楯,复相谓曰:一人焉用两楯为。及败北,抛戈弃甲,两手各持一楯,蒙首而奔。
《魏书·沮渠牧犍传》:太延中,有一父老投书于敦煌城东门,忽然不见,其书一纸八字,文曰:凉王三十年,若七年。又于震电之所得石,丹书曰:河西、河西三十年,破带石,乐七年。带石,山名,在姑臧南山祀旁,泥陷不通。牧犍征南大将军董来曰:祀岂有知乎。遂毁祀伐木,通道而行。牧犍立,果七年而灭,如其言。
《南史·陶弘景传》:沙门释宝志宋文之年。虽剃须发而常冠,下裙帽纳袍,故俗呼为志公。好为谶记,所谓《志公符》是也。
《袁湛传》:湛弟子淑,淑兄子顗,顗从弟粲,字景倩,洵弟子也。齐高帝革命,粲有异图。戴僧静欲斩之。子最大叫抱父乞先死。僧静并斩之。初,粲大明中与萧惠开、周朗同车行,逢大𦨵开驻车,惠开自照镜曰:无年可仕。朗执镜良久曰:视死如归。粲最后曰:当至三公而不终。至是如言。
《南齐书·卞彬传》:彬为员外郎。宋元徽末,四贵辅政。彬谓太祖曰:外间童谣:可怜可念尸著服,孝子不在日代哭,列管暂鸣死灭族。服者衣也,褚字边衣也,孝除子,以日代者,谓褚渊也。列管,箫也。彬退,太祖笑曰:彬自作此。
《南史·崔祖思传》:祖思为都昌令。齐高帝在淮阴,祖思闻风自结,为上辅国主簿,甚见亲待,参豫谋议。宋朝初议封高帝为梁公,祖思启高帝曰:谶云金刀利刃齐刈之。今宜称齐,实应天命。从之。
《齐高帝本纪》:帝所居武进县有一道,相传云天子路。或谓秦皇所游,或云孙氏旧迹。时讹言东城天子出。其后建安王休仁镇东府,宋明帝惧,杀休仁,而常闭东府不居。明帝又屡常,改代作伐,以厌王气。又使子安成王代之。及苍梧王败,安成王代立,时咸言为验。术数者推之,上旧居武进东城村,东城之言,其在此已。会稽剡县有山,名刻石。父老相传云:山虽名刻石,而不知文字所在。升明末,县人儿袭祖行猎,忽见石上有文字,凡三处,苔生其上,字不可识,乃去苔视之,其大石文曰:此齐者,黄石公之化气也。立石文曰:黄天星,姓萧,字道成,得贤师,天下太平。小石文曰:刻石者谁。会稽南山李斯刻秦望之风也。《孝经·钩命决》曰:谁者起,视名将。将,帝小字也。《河洛谶》曰:历年七十水灭绪,风云俱起龙鳞举。又曰:肃肃草成,道德尽备。案:宋,水德也。义熙元年,宋武帝王业之始,至齐受命,七十年,又《谶》曰:萧为二士天下乐。案二士,主字也。郭文举《金雄记》曰:当复有作,肃人草。《易》曰:圣人作,万物睹。当复有作,言圣人作也。王子年歌曰:欲知其性草肃肃,谷中最细低头熟,鳞身甲体永兴福。谷中精细者,稻也,即道也;熟犹成也。又歌曰:金刀利刃齐刈之。金刀刘字,刈犹剪也。孔子《河洛谶》曰:堨河梁,塞龙泉,消除水灾泄山川。水即宋也,宋氏为灾害,故曰水灾。梁亦水也,堨河梁,则行路成矣。路,犹道也;消除水灾,除宋水氏之灾害也。《河图谶》又曰:上参南斗第一星,下立草屋为紫庭,神龙之冈梧桐生,凤鸟戢翼朔旦鸣。南斗,吴分野,草屋者居上,萧字象也。先是,益州有山,古老相传曰齐后山。升明三年四月二十三日,有沙门元畅者,于此山立精舍,其日上登尊位。其月二十四日,荥阳郡人尹千,于嵩山东南隅见天雨石,坠地开,有玉玺在其中。玺方三寸,文曰:戊丁之人与道俱,肃然入草应天符,扫平河、洛清魏都。又曰:皇帝运兴。千奉玺诣雍州刺史萧赤斧,赤斧以献。案:宋武帝于嵩高山得玉璧三十二枚,神人云:此是宋卜世之数。三十二者,二三十也。宋自受命至禅齐凡六十年。然则帝之符应也若是,今备之云。
《齐武帝本纪》:先是,魏地谣言,赤火南流丧南国。是岁,有沙门从北赍此火而至,色赤于常火而微,云以疗疾。贵贱争取之,多得其验。二十馀日,都下大盛,咸云圣火。诏禁之不止。火灸至七炷而疾愈。吴兴丘国宾密以还乡,邑人杨道庆虚疾二十年,依法灸即差。是月,上大渐。
《江淹传》:淹累迁秘书监,侍中,卫尉卿。初,淹年十三时,孤贫,常采薪以养母,曾于樵所得貂蝉一具,将鬻以供养。其母曰:此故汝之休徵也,汝才行若此,岂长贫贱也。可留待得侍中著之。至是果如母言。
《齐郁林王本纪》:先是,文惠太子立楼馆于钟山下,号曰东田,太子屡游幸之。东田反语为颠童也。武帝又于青溪立宫,号曰:旧宫,反之穷厩也。果以轻狷而至于穷。又武帝时有小史姓皇名太子,武帝曰:皇太子非名之谓,于是移点于外,易名为犬子。处士何点曰:太子者,天地之所悬,三才之所系,今化而为犬,不得立矣。既而文惠太子薨,郁林、海陵相继废黜,此其验也。
《齐海陵本纪》:先是武帝立禅灵寺于都下,当世以为壮观,天意若曰禅者禅也,灵者神明之目,武帝晏驾而鼎业倾移也。永明世,市里小儿以铁相击于地,谓之𩰚凿。凿之为言族也,至是宗室旋灭矣。先是人间语好云扰攘建武,至是朝士劝进,实为匆遽,扰攘之言,于是验矣。
《齐东昏侯本纪》:帝每还宫,常至三更,百姓然后得反。禁断又不即通,处处屯咽,或泥涂灌注,或冰冻严结,老幼啼号,不可闻见。时人以其所围处号为长围。及建康城见围,亦名长围,识者以为谶焉。
《梁书·陶弘景传》:义师平建康,闻议禅代,弘景援引图谶,数处皆成梁字,令弟子进之。
《南史·梁武帝本纪》:帝为辅国将军,监雍州事。先是,雍州相传樊城有王气,至是谣言更甚。及齐明崩,遗诏以帝为都督、雍州刺史。壬午,帝镇石头,命众军围六门。东昏侯悉焚门内,驱逼营署官府并入城,有众二十万。青州刺史桓和绐东昏出战,因降。先是,俗语谓密相欺变者为和欺。于是虫儿、法珍等曰:今日败于桓和,可谓和欺矣。
齐帝下诏禅位,百官并上表劝进,帝谦让不受。是日,太史令蒋道秀陈天文符谶六十四条,事并明著,群臣重表固请,乃从之。
《梁昭明太子统传》:统薨,长子欢封豫章郡王。先是人间谣曰:鹿子开城门,城门鹿子开,当开复未开,使我心徘徊。城中诸少年,逐欢归去来。鹿子开者,反语为来子哭,云帝哭也。欢前为南徐州,太子果薨,遣中书舍人臧厥追欢,于崇正殿解发临哭。欢既嫡孙,次应嗣位,而迟疑未决。帝既新有天下,恐不可以少主主大业,又以心衔,故意在晋安王,犹豫自四月上旬至五月二十一日方决。欢止封豫章王还任。往谣言心徘徊者,未定也。城中诸少年,逐欢归去来。复还徐方之象也。
《侯景传》:天监中,沙门释宝志曰:掘尾狗子自发狂,当死未死啮人伤,须臾之间自灭亡,起自汝阴死三湘。又曰:山家小儿果攘臂,太极殿前作虎视。狗子,景小字,山家小儿,猴状。景遂覆陷都邑,毒害皇家。起自悬瓠,即昔之汝南。巴陵有地名三湘,景奔败处。其言皆验。景常谓人曰:侯字人边作主,下作人,此明是人主也。台城既陷,武帝常语人曰:侯景必得为帝,但不久耳。破侯景字,成小人百日天子,为帝当得百日。案景以辛未年十一月十九日篡位,壬申年三月十九日败,得一百二十日。而景以三月一日便往姑熟,计在宫殿足满十旬,其言竟验。及景死,传首江陵,元帝命枭于市三日,然后煮而漆之,以付武库。先是江陵谣言:苦竹町,市南有好井。荆州军,杀侯景。及景首至,元帝付咨议参军李季长宅,宅东即苦竹町也。既加鼎镬,即用市南水焉。
景至朱雀𦨵,乞带甲入朝。先是,大同中童谣曰:青丝白马寿阳来。景涡阳之败,求锦,朝廷所给青布,及是皆用为袍,采色尚青。景乘白马,青丝为辔,欲以应谣。萧正德先屯丹阳郡,至是率所部与景合。景立为帝,即伪位,居于仪贤堂,改年曰正平。初童谣有正平之言,故立号以应之。识者以为正德卒当平殄也。《五代新说》:侯景既破,蜀贼当至。俄而武陵王起兵于襄阳,城北大树下掘得一龟,长尺半以杖叩之,曰:汝出入不能已,数百年不逢我者,岂见天日。后文帝疑其为人,遂还京,白垩涂门,著粗布衣大绳,束腰危坐终日。天保中,归国死后,屋壁破落,其下有书曰:十年天子为尚可,百日天子急如火,周年天子递代坐。又曰:一母生三天,两天共五年。说者谓娄太后生文宣帝、昭帝、武陵帝。文宣十年,其子废帝百日。昭帝一年,武陵传位后主,共五年焉。
《南史·梁元帝本纪》:江陵先有九十九洲,古老相承云:洲满百,当出天子。桓元之为荆州刺史,内怀篡逆之心,乃遣凿破一洲,以应百数。随而崩散,竟无所成。宋文帝为宜都王,在藩,一洲自立,俄而文帝篡统。后遇元凶之祸,此洲还没。太清末,枝江杨之阁浦复生一洲,群公上疏称庆,明年而帝即位。承圣末,其洲与大岸相通,惟九十九云。
《陈武帝本纪》:齐遣兵据姑熟,遣安州刺史翟子崇、楚州刺史刘士荣、淮州刺史柳达摩,领兵万人,于胡墅度米粟三万石、马千匹入石头。帝乃遣侯安都领水军夜袭胡墅。齐人大溃,帝命众军拔石头南岸栅,移度北岸起栅,以绝其汲路。达摩谓其众曰:顷在北,童谣云:石头捣两裆,捣青复捣黄。侯景服青,已倒于此,今吾徒衣黄,岂谣言验耶。庚申,达摩遣侯子钦、刘士荣等请和,许之。
《论》曰:始梁末童谣云:可怜巴马子,一日行千里。不见马上郎,但见黄尘起。黄尘污人衣,皂荚相料理。及僧辟灭,群臣以谣言奏闻,曰:僧辩本乘巴马以击侯景,马上即,王字也;尘,谓陈也;而不解皂荚之谓。既而陈灭于隋,说者以谓江东谓羖羊角为皂荚,隋氏姓杨,杨,羊也,言终灭于隋。然则兴亡之兆,盖有数云。《陈后主本纪》:始北齐末,诸省官人多称省主,未几而灭。至是举朝亦有此称,识者以为省主,主将见省之兆。后主名叔宝,反语为少福,亦败亡之徵。
《北史·魏道武帝本纪》:天兴元年,广平太守、辽西公意列谋反,与郡人韩奇矫假谶图,将袭邺城。诏反者就郡赐死。
《魏书·长孙肥传》:肥迁卫尉卿,改爵卢卿。时中山太守仇儒不乐内徙,亡匿赵郡,推群盗赵准为主。妄造妖言云:燕东倾,赵当续,欲知其名,准水不足。准喜而从之,自号使持节、征西大将军、青冀二州牧、钜鹿公。儒为长史。聚党二千馀人,据关城,连引丁零,杀害长吏,扇动常山、钜鹿、广平诸郡。遣肥率三千骑讨之,破准于九门,斩仇儒,生擒准。诏以儒肉食,准传送京师,轘之于市,夷其族。
《北史·魏明元帝本纪》:泰常五年五月乙酉,诏曰:宣武皇帝体得一之元远,应自然之冲妙,大行大名,未尽盛美。今启纬图,始睹尊号,其更上尊谥曰道武皇帝,以章灵令之先启,圣德之元同。
《魏书·宋翻传》:翻弟道玙,自太学博士转京兆王愉法曹行参车。临死,作诗及挽歌词,寄之亲朋,以见怨痛。道玙又曾赠著作佐郎张始均诗,其末章云:子深怀璧忧,余有当门病。道玙既不免难,始均亦遇世祸,时咸怪之。
《尔朱彦伯传》:齐献武王,义功既振,将除尔朱。废帝令舍人郭崇报彦伯知。彦伯狼狈出走,为人所执。寻与世隆同斩于阊阖门外,悬首于斛斯椿门树,传首于齐献武王。先是,洛中谣曰:三月末,四月初,扬灰簸土觅真珠。又曰:头去项,脚根齐,驱上树,不须梯。至是并验。
《北史·魏孝武帝本纪》:永熙三年,帝遇酖而崩。始宣武、孝明时民间谣曰:狐非狐,貉非貉,焦梨狗子齧断索。识者以为索谓本索发,焦梨狗子指宇文泰,俗谓之黑獭也。
《魏书·王睿传》:睿子椿于宅搆起厅事,极为高壮。时人忽云:此乃太原王宅,岂是王太原宅。椿往为本郡,世皆呼为王太原。未几,尔朱荣居椿之宅,荣封太原王焉。
《册府元龟》:李元护为齐州刺史,卒。病前月馀,京师无故得其凶问。又城外送客亭柱,有人书曰:李齐州死。纲佐饯别者见而拭之。后复如此。
《北史·阳尼传》:尼从弟固,固子休之,齐神武启除太常少卿。神武幸汾阳之天池,池边得一石,上有隐起字,文曰六王三川。问休之曰:此文字何义。对曰:六者,大王字。河、洛、伊为三川,大王若受天命,终应统有关右。神武曰:世人常道我欲反,今若闻此,更致纷纭,慎莫妄言也。
《齐文宣帝本纪》:帝赴晋阳,至并州。时讹言上党出圣人。帝闻之,将徙一郡。郡人张思进上言,殿下生于南宫,坊名上党,即是上党出圣人,帝悦而止。先是童谣:一束槁,两头然,河边羖䍽飞上天。槁然两头,于文为高。河边羖䍽为水边羊,指帝名也。于是徐之才盛陈宜受禅。帝曰:先父亡兄,功德如此,尚终北面,吾又何敢当。之才曰:正为不及父兄,须早升九五。如其不作,人将生心,且谶云:羊饮盟津角拄天。盟津,水也,羊饮水,王名也,角拄天,大位也。又阳平郡界回星驿傍有大水,土人常见群羊数百,立卧其中,就视不见。事与谶合,愿王勿疑。帝以问高德正。德正又赞成之,于是始决。帝登阼,改年为天保。士有深识者曰:天保之字,为一大人只十,帝其不过十乎。又先是谣云:马子入石室,三千六百日。帝以午年生,故曰马子。三台,石季龙旧居,故曰石室。三千六百日,十年也。又,帝曾问太山道士曰:吾得几年为天子。答曰:得三十年。道士出后,帝谓李后曰:十年十月十日,得非三十也。吾甚畏之,过此无虑。人生有死,何得致惜,但怜正道尚幼,人将夺之耳。帝及期而崩。
《北齐书·陆法和传》:法和书其所居壁而涂之,及剥落,有文曰:一母生三天,两天共五年。说者以为娄太后生三天子,自孝昭即位,至武成传位后主,共五年焉。《北史·齐幼主本纪》:河清末,游童戏者,好以两手持绳,拂地而却上跳,且唱曰高末。高末之言,盖高氏运祚之末也。
《三国典略》:齐斛律光之入寇也,周将韦孝,宽忌之孝宽参军曲岩颇知卜筮,谓孝宽曰:来年东朝必大相杀。孝宽阴令岩作谣言曰:百斛飞上天,明月耀长安。又曰:高山不推自崩,槲树不扶自坚。乃间谍遗其文于邺中,齐人用是而杀斛律光明月光字也。
《北史·周闵帝本纪》:元年春正月,天王即位。百官奏议曰:惟文王诞元气之祥,有黑水之谶,服色宜尚焉。制曰:可。
《中华古今注》:秦始皇好神仙,令宫人梳仙髻,帖五色花子,画为云凤虎飞,升至东晋,有童谣云:织女死时人帖,草油花子为织女。作孝至后,周又诏宫人帖五色云母花子作碎妆以侍宴,如供奉者帖胜花子作桃妆插通草朵子,著短袖衫子。
《隋书·高祖本纪》:高祖除定州总管。先是,定州城西门久闭不行。齐文宣帝时,请开之,以便行路。帝不许,曰:当有圣人来启之。及高祖至而开焉,莫不惊异。《北史·隋文帝本纪》:开皇十三年二月丁酉,制私家不得隐藏纬候图谶。
《隋唐嘉话》:隋文帝梦洪水没城,意恶之,乃移都大兴。术者云:洪水,即唐高祖之名也。
《笔记》:隋高祖幸并州,宴秦孝王及王子,相帝为四言诗曰:红颜讵几,玉貌须臾。一朝花落,白发难除。明年后岁,谁有谁无。明年而子相卒,十八年而秦孝王薨。《北史·王盟传》:盟孙谊,隋受禅,进郢国公。未几,公卿奏谊大逆不道,罪当死。诏曰:谊性怀险薄,巫觋盈门,鬼言怪语,称神道。圣朕受命之初,深存戒约,口云改悔,心实不悛。乃说四天王神道,谊应受命,书有谊谶,天有谊星,桃、鹿二川,岐州之下,岁在辰巳,兴帝王之业。密令问卜,伺殿省之灾。此而赦之,将或为乱。乃赐死于家。
《隋书·韩擒传》:先是,江东有谣歌曰:黄斑青骢马,发自寿阳溪。来时冬气末,去日春风始。皆不知所谓。擒本名豹,平陈之际,又乘青骢马,往反时节与歌相应,至是方悟。
《北史·王慧龙传》:五世孙劭,拜著作郎。上表言符命曰:昔周保定二年,岁在壬午,五月五日,青州黄河变清,十里镜澈。齐氏以为己瑞,改元,年曰河清。是月,至尊以太兴公始作随州刺史。历年二十,隋果大兴。臣谨案《易·坤灵图》曰:圣人受命,瑞必先见于河。河者最浊,未能清也。窃以灵贶休祥,理无虚发;河清启圣,实属大隋。午为鹑火,以明火德;仲夏火王,亦明火德。月五日五,合天地数,既得受命之辰,允当先见之兆。开皇初,邵州人杨令悊近河得青石图一、紫石图一,皆隐起成文,有至尊名,下云八方天心。永州又得石图,割为两段,有杨树之形,黄根青叶。汝水得神龟,腹下有文曰天卜杨兴。安邑掘地得古铁板,文曰皇始天年,赉杨铁券,王兴。同州得石龟,文曰天子延千年,大吉。臣以前之三石,不异《龙图》。何以用石。石体久固,义与上名符合。龟腹七字何以著龟。龟亦久固,兼是神灵之物。孔子叹河不出图,洛不出书。今于大隋圣世,图书屡出。建德六年,亳州大周村有龙𩰚,白者胜,黑者死。大象元年夏,荧阳汴水北有龙𩰚。初见白气属天,自东方历阳武而来。及至,白龙也,长十许丈。有黑龙乘云而至,云雨相薄,乍合乍离,自午至申,白龙升天,黑龙坠地。谨案:龙,君象也。前𩰚于亳州周村者,盖象至尊以龙𩰚之岁为亳州总管,遂代周有天下。后𩰚于荧阳者,荧字三火,明火德之盛也。白龙从东方来,历阳武者,盖象至尊将登帝位,从东第入自崇阳门也。西北升天者,当乾位天门。《坤灵图》曰:圣人杀龙,龙不可得而杀,皆感气也。又曰:泰,姓商名宫,黄色,长八尺,六十世。河龙以正月辰见,白龙与五黑龙𩰚,白龙陵,故泰人有命。谨案此言,皆为大隋而发也。圣人杀龙者,前后龙死是也。姓商者,皇家与五姓为商也。名宫者,武元皇帝讳于五声为宫。黄色者,隋色尚黄。长八尺者,武元皇帝身长八尺。河龙以正月辰见者,《泰》,正月卦,龙见之所于京师为辰地。白龙与黑龙𩰚者,亳州、荧阳龙𩰚是也。胜龙所以白者,杨姓纳音为商,至尊又辛酉岁生,位皆在西方,西方白色也。死龙所以黑者,周色黑。所以称五者,周闵、明、武、宣、靖凡五帝;赵、陈、代、越、滕五王一时伏法,亦当五数。白龙陵者,陵犹胜也。郑元说陵当为除,凡𩰚能去敌曰除。臣以泰人有命者,泰之为言,通也,大也,明其人道通德大,有天命也。《乾凿度》曰:泰表戴干。郑元注云:表者,人形体之彰识也。干,盾也。泰人之表,戴干。臣㐲见至尊有戴干之表,益知泰人之表,不爽毫釐。《坤灵图》所云,字字皆验。纬书又称汉四百年,终如其言,则知六十世亦必然矣。昔宗周卜世三十,今则倍之。《稽览图》曰:太平时,阴阳和合,风雨会同,海内不偏。地有阻险,故风有迟疾。虽太平之政犹有不能均,惟平均乃不鸣条,故欲风于亳。亳者陈留也。谨案此言,盖明至尊昔为陈留公世子,亳州总管,遂受天命,海内均同,不偏不党,以成太平之风化也。在大统十六年,武元皇帝改封陈留公。是时,齐国有秘记云:天王陈留入并州。齐主高洋为是诛陈留王彭乐。后,武元皇帝果将兵入并州。周武王时,望气者云亳州有天子气,于是杀亳州刺史纥豆陵恭。至尊代为之。又陈留老子祠有枯柏,世传云老子将度世,云:待枯柏生东南枝,回指,当有圣人出,吾道复行。至齐,枯柏从下生枝,东南上指,夜有三童子相与歌曰:老子庙前古枯树,东南枝如伞,圣主从此去。及至尊牧亳州,亲至祠树之下,自是柏枝回抱,其枯枝渐指西北,道教果行。考校众事,太平主出于亳州陈留之地,当如所言。《稽览图》又云:政道得,则阴物变为阳物。郑元注云:葱变为韭,亦是。谨案自六年以来,远近山石多变为玉。石为阴,玉为阳。又左卫园中,葱皆变为韭。上览之大悦,赐物五百段。未几,劭复上书曰:《易·乾凿度》曰:《随》,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享于西山。《随》者,二月卦。阳德施行,藩决难解,万物随阳而出。故上六欲九五拘系之,维持之,明被阳化而欲阴随从之也。《易·稽览图》:《坤》六月,有子女任政,一年传为《复》。五月,贫之从东北来立,大起土邑;西北地动星坠,阳卫。《屯》十一月,神人从中山出,赵地动;北方三十日,千里马数至。谨案:凡此《易纬》所言,皆是大隋符命。《随》者,二月之卦,明大隋以二月即皇帝位也。阳德施行者,明杨氏之德教施行于天下也。藩决难解者,明当时藩鄣皆迟决,险难皆解散也。万物随阳而出者,明天地间万物尽随杨氏而出见也。上六欲九五拘系之者,五为王,六为宗庙,明宗庙神灵欲命登九五之位,帝王拘人以礼,系人以义也。拘人以礼,系人以义,此二句,亦是《乾凿度》之言。维持之者,明能以纲维持正天下也。被阳化而欲阴随从之者,明诸阴类被服杨氏之风化,莫不随从。阴,谓臣下也。王用享于西山者,盖明至尊常以二月幸西山仁寿宫也。凡四称随,三称阳,欲美隋杨,丁宁之至也。《坤》六月者,坤位在未,六月建未,言至尊以六月生也。有子女任政者,言乐平公主是皇帝子女,而为周后,任内政也。一年传为《复》者,《复》是《坤》之一世卦,阳气初起,言周宣帝崩后一年,传位与杨氏也。五月,贫之从东北来立,贫之当为真人,字之误也。言周宣帝以五月崩,真人革命,当在此时。至尊谦让而逆天意,故踰年乃立。昔为定州总管,在京师东北,本而言之,故曰真人从东北来立。大起土邑者,大起,即大兴城邑也。西北地动星坠者,盖天意去周授隋,故变动也。阳卫者,言杨氏得天卫助也。《屯》,十一月,神人从中山出者,此卦动而大亨作,故至尊以十一月被授亳州总管,将从中山而出也。赵地动者,中山为赵地,以神人将去,故变动也。北方三十日者,盖至尊从北方将往亳州之时,停留三十日也。千里马者,盖至尊旧所乘騧骝马也。《屯》卦,震下坎上,震于马为作足,坎于马为美脊,是故騧马脊有肉鞍,行则先作弄四足也。数至者,言历数至也。《河图·通纪》曰:形瑞出,变矩衡。赤应随,叶灵皇。《河图·皇参持》曰:皇辟出,承元讫。道无为,安率。被遂矩,戏作术。开皇色,握神日。投辅提,象不绝。立皇后,翼不格。道终始,德优劣。帝任政,河典出。叶辅嬉,烂可述。谨案:凡此《河图》所言,亦是大隋符命。形瑞出,变矩衡者,矩,法也;衡,北斗星名,所谓璿玑玉衡者也。大隋受命,形兆之瑞始出,天象则为变动。北斗主天之法度,故曰矩衡。《易纬》:㐲戏,矩衡神。郑元注,以为法玉衡之神。与此《河图》矩衡义同。赤应随者,言赤帝降精,感应而生隋也。故隋以火德为赤帝天子。叶灵皇者,叶,合也,言大隋德合上灵天皇大帝也。又年号开皇,与《灵宝经》之开皇年相合,故曰叶灵皇。皇辟出者,皇,大也;辟,君也。大君出,盖谓至尊受命出为天子也。承元讫者,言承周天元终讫之运也。道无为,安率者,安下脱一字,言大道无为,安定,天下率从。被遂矩,戏作术者,矩,法也,昔遂皇握机矩,伏戏作八卦之术,言大隋被服彼二皇之法术也。遂皇机矩,语见《易纬》。开皇色者,言开皇年易服色也。握神日者,言握持群神,明照如日也。又开皇以来日渐长,亦其义也。投辅提者,言投授政事于辅佐,使之提挈也。象不绝者,法象不废绝也。立皇后,翼不格者,格,至也,言本立太子以为皇家后嗣,而其辅翼之人不能至于善也。道终始,德优劣者,言前东宫道终而德劣,今皇太子道始而德优也。帝任政,河典出者,言皇帝亲任政事,而邵州河滨得石图也。叶辅嬉,烂可述者,叶,合也;嬉,兴也。言群臣合心辅佐,以兴政教,烂然可纪述也。所以于《皇参持》、《帝通纪》二篇,大陈符命者,明皇道帝德尽在于隋也。上大悦,以劭致诚,宠锡日隆。时有入于黄凤泉浴,得二白石,颇有文理。遂附其文以为字,复言有诸物象,而上奏曰:其大玉有日月、星辰、八卦、五岳及二麟、双凤、青龙、朱雀、驺虞、元武,各当其方位。又有五行、十日、十二辰之名,凡二十七字。又有天门、地户、人门、鬼门闭九字。又有却非及二鸟。其鸟皆人面,则《抱朴子》所谓千秋万岁者。也其小玉亦有五岳、却非、虬、犀之象。二玉俱有仙人玉女乘云控鹤之象。别有异状诸神,不可尽识,盖是风伯、雨师、山精、海若之类。又有天皇大帝、皇帝及四帝坐,钩陈、北斗、三公、天将军、士司空、老人、天仓、南河、北河、五星、二十八宿凡四十五宫。诸字本无行伍,皆往往偶对。于大玉则有皇帝姓名,并临南面,与日字正鼎足。复有老人星,盖明南面象日,而长寿也。皇后二字在西,上有月形,盖明象月也。于次玉,则皇帝名与九千字次比,两杨字与万年字次比,隋与吉字正并,盖明长久吉庆也。劭复回互其词,作诗二百八十篇奏之。上以为诚,赐帛千匹。劭于是采人间歌谣,引图书谶纬,依纳符命,捃摭佛经,撰为《皇隋灵感志》合三十卷,奏之。上令宣示天下。劭集诸州朝集使,洗手焚香,闭目读之。曲折其声,有如歌咏,经涉旬朔,遍而后罢。上益喜,赏赐优洽。及文献皇后崩,劭复上言:佛经说人应天上及上品上生无量寿国之时,天佛放大光明,以香花妓乐来迎之。如来以明星出时入涅槃。伏惟大行皇后,圣德仁慈;福善祯符,备诸秘记,皆云是妙善菩萨。臣请案:八月二十二日,仁寿宫内再雨金银之花;二十三日,大宝殿后,夜有神光;二十四日卯时,永安宫北,有自然种种音乐,震满虚空。至五更中,奄然如寐,便即升遐。与经文所说,事皆符验。臣又以愚意思之,皇后迁化不在仁寿大兴宫者,盖避至尊长居正处也。在永安宫者,象京师永安门,平生所出入也。后升遐后二日,苑内夜有钟声二百馀响者,则生天之应,显然也。上览之,且悲且喜。《海山记》:洛水渔者获生鲤一尾,金鳞赭尾鲜明可爱,帝问渔者之姓,姓解未有名,帝以朱笔于鱼额上题解生字以记之,乃放之北海中,后帝幸北海其鲤已长丈馀,浮水见帝,其鱼不没,帝与萧后及诸院妃嫔同看鱼之额生字尚存,惟解字无半,尚隐隐角字存。焉。萧后曰:鲤有角龙也。帝曰:朕为人主,岂不知此意。遂引弓射之,鱼乃沈。
《迷楼记》:大业九年,帝将幸江都,有迷楼宫人,抗声夜歌云,河南杨柳谢,河北李花荣杨花飞去。落何处,李花结实自然。成帝闻其歌,披衣起,听召宫女问之云:孰使汝歌也,汝自为之耶。宫女曰:臣有弟在民间,因得此歌曰,道途儿童多唱此歌。帝默然久之,曰:天启之也。天启之也。帝因索酒自歌,云宫木阴浓,燕子飞兴衰,自古漫成悲,他日迷楼更好,景宫中吐艳恋红,辉歌竟不胜其悲,近侍奏无故而悲又歌臣皆不晓。帝曰:休问他日自知也,后帝幸江都,唐帝提兵号令入京,见迷楼。太宗曰:此皆民膏血所为。乃命焚之,经月夜不灭。前谣前诗皆见矣,方知世代兴亡非偶然也。
《开河记》:帝自洛阳迁驾大渠,翰林学士虞世基献计,用垂柳栽于汴渠两堤上,一则树根四散,鞠护河堤。二乃牵舟之人护其阴。三则牵舟之羊食其叶。上大喜,诏民间有柳一枝赏一缣,百姓竞献之,又令亲种。帝自种一株,群臣次第种,方及百姓时有谣言曰:天子先栽,然后百姓栽。
《大业拾遗记》:帝于宫中尝小会,为拆字,令取左右离合之意,时杳娘侍侧,帝曰:我取杳字为十八日。杳娘复解罗字为四维。帝顾萧妃曰:尔能拆朕字乎。不能,当醉一杯。妃徐曰:移左画居右,岂非渊字乎。时人望多归唐公,帝闻之不怿。
[book_title]第一百五十六卷
第一百五十六卷目录
谣谶部纪事二
庶徵典第一百五十六卷
谣谶部纪事二
《创业起居注》:高祖起兵太原,军司以兵起甲子之日,又符谶尚白,请建武王所执白旗,以示突厥。帝曰:诛纣之旗,牧野临时所仗,未入西郊,无容预执,宜兼以绛,杂半续之。诸军槊幡皆放此。营壁城垒,幡旗四合,赤白相映若花园。开皇初,太原童谣云:法律存,道德在,白旗天子出东海。常亦云:白衣天子。故隋主恒服白衣,每向江都,拟于东海。常修律令,笔削不停,并以䌽画五级木坛,自随以事道。又有《桃李子歌》曰:桃李子,莫浪语,黄鹄绕山飞,宛转花园里。案:李为国姓,桃当作陶,若言陶唐也。配李而言,故云桃花园,宛转属旌幡。汾晋老幼,讴歌在耳。忽睹灵验,不胜欢跃。帝每顾旗幡,笑而言曰:花园可尔,不知黄鹄如何。吾当一举千里,以符冥谶。
隋主以李氏当王,有桃李之歌,谓李密应于符谶,故不敢西顾,尤加惮之。
辛丑,太原获青石龟,形文有丹书四字,曰李治万世。齐王遣使献之。翠石丹文,天然映彻,上方下锐,宛若龟形。神工器物,见者咸惊奇异。帝初弗之信也,乃令水渍磨以验之,所司浸而经宿,久磨其字,愈更鲜明。于是内外毕贺,帝曰:上天明命,贶以万吉。恭承体祉,须安万方。孤以寡德,宁堪预此。既为人下,不容以之颁告。宜以少牢祀石龟,而爵送龟人,用彰休庆。裴寂等又依光武长安同舍人强华奉赤伏符故事,乃奏:神人太原慧化尼、蜀郡卫元嵩等歌谣诗谶。慧化尼歌词曰:东海十八子,八井唤三军。手持双白雀,头上戴紫云。又曰:丁丑语甲子,深藏入堂里。何意坐堂里中央有天子。又曰:西北天火照龙山,昭童子赤光连北斗。童子木上悬白幡,胡兵纷纷满前后。拍手唱堂堂,驱羊向南走。又曰:胡兵未济汉不整,治中都护有八井。又曰:兴伍伍,仁义行,武得九九得声名。童子木底百丈水,东家井里五色星。我语不可信,问取卫先生。蜀郡卫元嵩,周天和五年闰十月作诗:戌亥君臣乱,子丑破城隍,寅卯如欲定,龙蛇伏四方。十八成男子,洪水主刀傍,市朝义归政,人宁俱不荒。人言有恒性,也复道非常。为君好思量,何〈阙二字〉禹汤。桃源花〈阙二字〉,李树起堂堂。只看寅卯岁,深水没黄杨。未萌之前,谣谶遍于天下,今睹其事,人人知之。陛下虽不以介怀,天下信为灵效。特此欲作常,〈阙三字〉以免。须上为七庙,下安万民。既膺符命,不得拘文牵旨,违天不祥。
《唐书·王世充传》:世充矫越王侗诏,封郑王,授九锡。术士桓法嗣自言能决谶,乃上《孔子闭房记》,画男子持一干驱羊状,因说世充曰:隋,杨姓也;于文,干一为王,王处羊后,大王代隋之符。又陈庄周《人间世》、《德充符》二篇曰:上下篇与大王名协,明受符命,德被人间,为天子也。世充喜曰:天命也。拜受之。
《窦建德传》:建德兵败,窜牛口谷。车骑将军白士让、杨武威获之,传而西,斩长安市。初,其军有谣曰:豆入牛口,势不得久。至是果败。
《洛中纪异录》:李密归因封邢国公。后至桃林,渡叛去。遣兵征之,至陆浑,乃斩于邢公山下。先是公山之侧有乱石,纵横之,颇妨行。李时人谓之,邢公塾密果死于此。
高祖崩,太宗诏营献陵,在京兆府三原县。唐朱里及朱氏篡立即。唐朱之验矣。后庄宗中兴乃知,里者李也。是再造之,徵后主于宫中,作珠帘。乃敕京师市,珠内外之家收索。将尽,计无可得者。复于相国寺僧中收之。犹有隐之者,为邻僧所告系于狴。中逐院而搜之,老僧尽闭友人于寺中。谓僧中斋阁者曰:敕家正搜珠,急孰敢入者。至来年庄宗入汴,尽灭朱氏复远近搜之寺。僧曰:今日是端的搜朱也。
《唐书·敬播传》:播,蒲州河东人。贞观初,擢进士第。时颜师古、孔颖达撰次《隋史》,诏播诣秘书内省参纂。再迁著作佐郎,兼脩国史。从太宗伐高丽,而帝名所战山为驻跸,播谓人曰:銮舆不复东矣,山所以名,盖天意也。其后果然。
《李淳风传》:太宗得秘谶,言唐中弱,有女武代王。以问淳风,对曰:其兆已成,已在宫中。又四十年而王,王而夷唐子孙且尽。帝曰:我求而杀之,奈何。对曰:天之所命,不可去也,而王者果不死,徒使疑似之戮淫及无辜。且陛下所亲爱,四十年而老,老则仁,虽受终易姓,而不能绝唐。若杀之,复生壮者,多杀而逞,则陛下子孙无遗种矣。帝采其言,止。
《旧唐书·刘文静传》:刘师立者,宋州虞城人也。初为王世充将军。洛阳平,当诛;太宗惜其才,特免之,超迁左骁卫将军。后人告师立自云眼有赤光,体有非常之相,姓氏又应符谶。太宗谓之曰:人言卿欲反。师立大惧,俯而对曰:臣仕隋朝,不过六品,身材驽下,不敢辄希富贵。过蒙非常之遇,尝以性命许国。而陛下功成事立,臣致位将军,顾已循躬,实踰涯分,臣是何人,辄敢言反。太宗笑曰:知卿不然,此妄言耳。赐帛六十匹,延入卧内慰谕之。
《闻见后录》:唐太宗以谶,欲尽杀宫中姓武者。李淳风以为不可,竟杀李君羡。谶有一女子,身长姓武。其明白如此。后高宗欲立太宗才人武氏为皇后,长孙无忌、郝处俊、褚遂良力谏,初无一语,及武氏之谶何也。武氏之变至不可言。司马文正通鉴不书,怪独书此谶云。
《唐书·李君羡传》:君羡,洛州武安人。历兰州都督、左监门卫将军。先是,贞观初,太白数昼见,太史占曰:女主昌。又谣言当有女武王者。会内宴,为酒令,各言小字,君羡自陈曰五娘子。帝愕然,因笑曰:何物女子,乃此健耶。又君羡官邑属县皆武也,忌之。未几,出为华州刺史。会御史劾奏君羡与狂人为妖言,谋不轨,下诏诛之。天授中,家属诣阙诉冤,武后亦欲自诧,诏复其官爵,以礼改葬。
《刘兰传》:兰,检校代州都督。初,长社许绚解谶记,谓兰曰:天下有长年者,咸言刘将军当为天下主。兰子昭又曰:谶言海北出天子,吾家北海也。会鄠县尉游文芝以罪系狱当死,因发其谋,兰及党与皆伏诛。《朝野佥载》:永徽年以后人唱桑条歌云,桑条韦女韦也。乐至神龙年中,逆韦应之。谄佞者郑愔作桑条乐词十馀首进之,逆韦大喜,擢之为吏部侍郎。赏缣百匹。
咸亨已,后人皆云,莫浪语阿婆嗔,三叔闻时笑。杀人后果则天即位,至孝和嗣之,阿婆者则天也。三叔者孝和为第三也。
龙朔年已来,百姓饮酒作令云:子母相去离连台。拗倒子母者,盏与盘也。连台者,连盘拗倒盏也。及天后永昌中,罗织事起,有宿卫十馀人于清化坊饮,为此令。此席人进状告之,十人皆弃市。自后庐陵徙均州,则子母相去离也。连台拗倒者,则天被废,诸武迁放之兆。
《册府元龟》:龙朔中,里歌有突厥监。及则天时,遣尚书阎知微,送武延秀使突厥,突厥怒。则天废,李氏乃囚。延秀立知,微为可汗,挟以入寇。乾封之后,天后盛劝行中岳之礼。频下诏,皆属年饥,及蕃夷寇边而辍。于是嵩山之下,营奉天宫,以为有事之渐。时有童谣曰:嵩山兀几层,不畏登不得,所畏不得登。及是礼物毕备,竟以疾还。
武后如意。初,里歌黄獐草中藏,弯弓射尔伤。后契丹李万荣叛,陷营州。则天令总管曹仁师、王孝杰等将兵百万讨之,败于黄獐。契丹乘胜至于赵郡。《朝野佥载》:周垂拱已来,苾拿儿歌词皆是邪曲,后张易之小名必拿。
《大唐新语》:长寿中,荥阳郑属宾,颇善五言,竟不闻达。年老方授江左一尉,亲朋饯别于上东门,属宾赋诗留别,曰:畏途方万里,生涯近百年。不知将白首,何处入黄泉。酒酣自咏,声调哀感,满座为之流涕。竟卒于官。
刘希夷,一名挺之。善搊琵琶,尝为《白头翁咏》,曰: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既而自悔,曰:我此诗似谶,与石崇白首同所归,何异也。乃更作一句云: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既而叹曰:此句复似向谶矣,然死生有命,岂复由此。乃两存之。诗成未周,为奸所杀。
《耳目记》:周则天时谣言曰:张公吃酒李公醉。张公者易之兄弟也。李公者言王室也。
《唐书·姚璹传》:璹贬桂州长史。后方以符瑞自神,璹取山川草树名有武字者,以为上应国姓,裒类以闻。后大悦,拜检校天官侍郎,擢文昌左丞、同凤阁鸾台平章事。
《武后传》:春官尚书李思文诡言:《周书·武成》为篇,辞有垂拱天下治,为受命之符。后喜,皆班示天下,稍图革命。
《太平广记》:唐景龙年,安乐公主洛州道光坊造安乐寺,用钱数百万。童谣曰:可怜安乐寺,了了树头悬。后诛逆韦,并杀安乐,斩首悬于竿上,改为悖逆庶人。《唐书·韦庶人传》:韦后加号翊圣,太史迦叶志忠表上《桑条歌》十二篇,言后当受命,曰:昔高祖时,天下歌《桃李》;太宗时,歌《秦王破阵》;高宗歌《堂堂》;天后世,歌《武媚娘》;皇帝受命,歌《英王石州》;后今受命,歌《桑条韦》,盖后妃之德专蚕桑,共宗庙事也。乃赐志忠第一区,绢七百段。
《隋唐嘉话》:今上之为潞州别驾。将入朝,有军人韩凝礼,自谓知兆。上因以食箸试之,既布卦一箸,无故自起,凡三偃三起,观者以为大吉徵。既而诛韦氏,定天保。
《龙城录》:开元末,含元殿火去基下出丹石。上有隐语,不可知。云天汉二年,赤光生栗。木下有子伤心遇酷,此亦不能辨也。
《传信记》:上于弘农古函谷,关得宝符。白石篆文正成乘字。识者解之云,乘者四十八年得宝之。时天下言之曰:得宝弘农得宝耶。于今唱之得宝之年。遂改天宝也。
《致虚杂俎》:天宝十三年宫,中下红雨色若桃花。太真喜甚,命宫人各以碗杓承之。用染衣裾,天然鲜艳。惟襟上色不入处。若一马字,心甚恶之。明年七月遂有马嵬之变血,污衣裾与红雨无二。上甚伤之。
《太真外传》:上尝于勤政,楼东间设大金。鸡障施一大榻。卷去帘,令禄山坐。其下设百戏。与禄山看焉。肃宗谏曰:历观今古,未闻臣下与君上同坐。阅戏上私曰:渠有异相,我禳之故耳。又尝与夜燕禄山醉卧,化为一猪。而龙首左右遽告帝。帝曰:此猪龙无能,为终不杀。
术士李遐周有诗曰:燕市人皆去函,关马不归。若逢山下鬼环,上系罗衣燕,市人皆去。禄山即蓟门之士而来函,关马不归。哥舒翰之败,潼关也。若逢山下鬼嵬字,即马嵬驿也。环上系罗衣,贵妃小字。玉环其死也。力士以罗巾缢焉。又妃常以假髻为首饰。而好服黄裙。天宝末京师童谣曰:义髻抛河里黄裙。逐水流至此应矣。
《嘉话录》:禄山将乱于中原。梁朝志公太师有语曰:两角女子绿衣裳,却背大行邀君王。一止之月必消亡。两角女子安字。绿者禄字也。一止正月也。果正月败亡。
《青琐高议》:宫中牡丹品最上者。御衣黄次曰:甘草黄次。曰:建安黄次。皆红紫各有佳名。终不出三花之上。他日宫中,贡一尺黄乃山下,民王文仲所接也。花面几一尺高,数寸祇。开一朵绛,帏笼护之。帝未及赏会,为鹿衔去。帝以为不祥。有佞人奏云,释氏有鹿衔花以献金仙。帝私曰:野鹿游宫中,非佳兆也。殊不知应禄山之乱也。
《唐书·李宝臣传》:田承嗣知宝臣少长范阳,心常欲得之。乃勒石若谶者瘗之境,教望气者云有玉气。宝臣掘得之,文曰:二帝同功势万全,将田作伴入幽燕。帝谓宝臣与正己为二。而阴使客说曰:公与滔共攻沧州,即有功,利归天子,公于何赖。诚能赦承嗣罪,请奉沧州入诸赵,愿取范阳以报。公以骑前驱,承嗣以步卒从,此万全势也。宝臣喜得沧州,又见语与谶会,遂阴交承嗣而图幽州。
《册府元龟》:肃宗幸灵武至平凉。都路傍遇一伏兔,命左右索弓箭。因谓左右曰:吾若破贼,射则中之。不然则否一发而毙。左右咸称万岁。
《酉阳杂俎》:马仆射既立,勋业颇自矜。伐常有陶侃之意,故呼田悦为钱龙。至今为义士非之。当时有揣,其意者乃先著谣于军中曰:斋钟动也。和尚不上堂,月馀方异。其服色谒之言。善相马,遽见因请远。左右曰:公相非人臣。然小有未通处,当得宝物,直数千万者。可以通之。马初不实之。客曰:公岂不闻谣乎。正谓公也。斋钟动时至也。和尚公之名不上堂。不自取也。马乃听之始惑,即为具肪玉。纹犀及贝珠焉。客一去不复知之。马病剧方悔之也。
《杜阳杂编》:代宗广德元年,吐番犯便桥。上幸陜王师不利,常有紫气如车。盖以迎马首,及回潼关上叹曰:河水洋洋,送朕东去。上至陕,因望铁牛。戚然谓左右曰:朕年十五六,宫中有尼号功德山。言事往往神验。屡抚吾背曰,天下有灾。遇牛方回,今见牛也。朕将回尔是夜梦黄衣。童子歌于帐前曰:中五之德,方峨峨吴吴呼呼何奈何。诘旦上具言其梦,侍臣咸称土德。当王吐蕃破灭之兆也。
代宗朝异国所献奇禽,驯兽自上即位多放弃之。建中二年,南方贡朱来。鸟形有类于戴胜而红。嘴绀尾尾长于身。巧解人语。善别人意。其音清响闻于庭外数百步。宫中多所怜爱,常为玉屑和香稻以啖之,则其声益加寥亮。夜则栖于金笼,昼则飞翔于庭庑。而俊鹰大鹘不敢近。一日为巨雕所搏而毙。宫中无不歔欷,或遇其笼,自开内人有善书者于金华。纸上为朱,来鸟写多心经。及朱泚犯禁,闱朱来鸟之兆明矣。又大历中,泽潞有僧,号普满。随意所为不拘。僧相或歌或哭。莫喻其旨,以言事,往往有验。故时人比为万回建中。初于潞州佛舍中,题诗数篇而亡去。所记者云,此水连泾水双珠血满川。青牛将赤虎还号太平年。此水者泚字,泾水者自泾州。兵乱双珠者,泚与弟滔青牛者兴。元二年乙丑岁乙木也。丑牛也。是岁改贞元元年丙火寅虎也。是岁贼平故也。
《唐书·王璠传》:璠出为浙西观察使。李训得幸,璠于逢吉旧故,故荐之,复召为左丞,拜户部尚书,判度支,封祁县男。李宗闵得罪,璠亦其党,见注求解,乃免。训将诛宦人,乃授河东节度使,已而败。璠子遐休,直弘文馆,所善学士令狐定及刘轲、刘軿、仲无颇、柳喜集其所,皆被缚。定等自解辩,得释。遐休诛。璠凿润州外隍,得石刻曰:山有石,石有玉,玉有瑕。术家谓璠祖名崟,生础,础生璠,尽遐休,盖其应云。
《唐国史补》:司徒马燧讨李怀光,自太原引兵至宝鼎下营,因问其地名,答曰:埋怀村。乃大喜曰:擒贼必矣。至是果然。
《册府元龟》:朱泚为卢龙节度使留京师。建中四年七月,泾原兵反迎泚为主。泚自号其宅曰:潜龙宫悉移内库珍货,瑰宝以实之。识者曰:易称,潜龙勿用,此败徵也。未几,百姓剽夺其珍宝。泚不能禁止,寻而泚败。韦执谊,顺宗即位。初为尚书左丞平章事,执谊自卑官。尝忌讳不言,岭南州县,名为郎官。时尝与同舍,诣职方观图。每言岭南州执谊,遽命去之。闭目不视。及拜相还。所坐堂见北壁有图不就看。七八日试就看之,乃崖州图也。以为不祥甚恶之。惮不能出口,及贬员外司户果得崖州。
宪宗元和十年六月辛丑,盗杀宰相武元衡。先是长安童谣曰:打麦麦打三三三。既而旋其袖曰:舞了也。识者谓打麦者,盖言打麦时也。麦打盖,伺暗中突击也。三三三谓六月三日也。舞了也。谓元衡之卒也。《全唐诗话》:滕倪苦心为新诗,嘉声早播远之吉。州谒宗人太守郎中迈迈。每吟其句,云白发不能容相国也。同闲客满头,生又题鹭鸶。障子云:映水有深意,见人无惧心。迈曰:魏文惜陈思之学,潘岳褒正叔之文贵集一家之盛。如此倪逼秋试。捧笈告游留诗为别怅然曰:是必不祥。倪至秋卒于商于馆舍。闻者莫不伤焉。倪诗曰:秋初江上别旌旗。故国无家泪,欲垂千里未知投足处。前程便是听猿时,误攻文字身空老。却返樵渔计已迟。羽翼凋零飞不得。丹霄无路接差池。
章孝标元和十三年下第时,辈多为诗。以刺主司独孝标为归燕诗。留献侍郎庾承宣得诗,展转吟讽。庾重典礼,曹孝标来年登第。诗云,旧垒危巢泥已落,今年故向社前归。连云大厦无栖处,更傍谁家门户飞。孝标及第,除正字东归题。杭州樟亭驿云,樟亭驿上题诗,客一半寻为山下尘,世事日随流水去。红花还似白头人。初成落句云,红花真笑白头人,改为还似且曰我将老成。名似我芳艳讵能久乎。及还,乡而逝或曰:前有八元。后有孝标皆桐庐人。复同姓而皆不达。
《因话录》:元和、长庆中,两京闾巷间相见,多云:合是阿舅。及太和以来,文宗欲崇树外戚,而诈称国舅者数辈,竟不得其真,合是之说,果有验矣。
余年小,在江汉,尝与群儿戏。以竹苇为鎗,鸟翎饰其上,裂纸为旌旗,作战𩰚之象,相向云杀。俄尔立定,又云再杀。不数年,宪宗剪除群寇,蔡、齐二巨猾,相次夷灭,再杀之应也。
《因话录》:长庆中,鄂州里巷间人,每语,辄以牛字助之。又有一僧,自号牛师,乍智乍愚,人有忤之者,必云:我兄即到,岂奈我何。未几,而相国奇章公带平章事节度武昌军,其语乃绝。而牛师尚存。僧者,乃牛公之名也。方知将相之位,岂偶然耶先是,元和初,韩尚书皋在夏口,就加节度使,自后复为观察使。长庆三年,崔相国植从刑部尚书除观察。明年冬,牛公实来。宰臣建节镇夏口,自牛公始也。
《唐书·裴度传》:宝历二年,度请入朝,逢吉党大惧,权舆作伪谣云:非衣小儿坦其腹,天上有口被驱逐。以度平元济也。都城东西冈六,民间以为乾数,而度第平乐里,直第五冈。权舆乃言:度名应图谶,第据冈原,不召而来,其意可见。欲以倾度。天子独能明其诬,诏复使辅政。
《北梦琐言》:唐进士来鹏诗思,清丽福建韦尚书岫爱。其才曾欲以子妻之而不果。尔后,游蜀夏课。卷中有诗云,一夜绿荷风剪破,赚他秋雨不成珠者以为不祥。是岁不随秋试而卒于通议郎。
唐太和中,阉官恣横,因甘露事王涯等皆罹其祸。竟未昭雪。宣宗即位深抑其权。末年尝授旨与宰相。令狐公公欲尽诛之。虑其冤,乃密奏,榜子曰:但有罪。莫舍有阙。莫填自,然无遗类矣。后为宦者所见。于是南北益相水火。洎宣宗末崔侍中得行其志。然而玉石俱焚也已。
乾符后,宫娥皆以木围头。自是方效之。唯内官各自出样匠人曰:砍军容头。至是果验也。
《唐书·杨嗣复传》:嗣复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他日,帝问:符谶可信乎。何从而生。嗣复曰:汉光武以谶决事,隋文帝亦喜之,故其书蔓天下。班彪《王命论》有所引述,特以止贼乱,非重之也。珏曰:治乱宜直推人事耳。帝曰:然。
《西朝宝训》:会昌末年武宗,忽改御名为火下火。及宣宗以光王龙飞于古文。光字实从光焉。噫先兆之明若是耶。
《避暑漫抄》:宣宗微时以武宗忌之。遁迹为僧。一日游方遇黄檗禅师,同行因观瀑布。黄檗曰:我咏此得一联而下。韵不接。宣宗曰:当为续成之。黄檗云:千岩万壑不辞劳远。看初知出处。高宣宗续云:溪涧岂能留得住。终归大海作波涛。其后竟践大位,兆先见于此诗矣。然自宣宗以后,接懿僖之时。海内遂不靖则作波涛之语。岂非谶耶。
《孟启本事诗》:崔曙进士作明堂。火珠诗赎帖曰:夜来双月满曙。后一星孤。当时以为警句。及来年曙卒,唯一女名星星人始悟其自谶也。
范阳卢献卿大中中举进士。词藻为同流所推作。悯征赋数千言,时人以为庾子山。哀江南之亚今谏议大夫司空图为注之。连不中第。薄游衡湘至郴而病。梦人赠诗曰:卜筑郊原古青山,唯四邻扶疏绕台。榭寂寞独归。人后旬日而殁。郴守为葬之近郊。果以夏初窆皆符所梦。
《杜阳杂编》:大中末京城小儿垒。布醮水。向日张之谓捩晕。及上自郓王即位,捩晕之言应矣。
《唐书·崔融传》:融曾孙能,能子彦曾。徐有子亭,下潴水为沱,彦曾导清河灌之,镌石龙首注溜,蔽以屋。徐人谓屋覆龙,于文为庞;清河,崔望也,为吞噬云。
《册府元龟》:懿宗初封郓王。尝大雪数尺,而帝寝室之。上独无人皆异之。又宣宗曾制泰边。陲曲撰词。云海岳宴咸通。至是,帝以郓王即位。改元咸通尽皆验。《北梦琐言》:懿宗末年迎佛骨。才至京师。俄而晏驾识者谓丧之兆也。
唐乾符中,荆州节度使晋公王铎。后为诸道都统。时木星入南斗。数夕不退。晋公观之,问诸知星者。吉凶安在。咸曰:金火土犯斗,即为灾。唯木当为福耳。或然之时,有术士边冈洞晓天文精通历。数谓晋公曰:唯斗帝王之宫宿,唯木为福神。当以帝王占之。然则非福于今,必当有验于后。未敢言之他日。晋公屏左右,密问冈曰:木星入斗,帝王之兆。木在斗中朱字也。识者言唐世尝有绯衣之谶。或言将来,革运或姓裴或姓牛,以为裴字为绯衣牛字。著人即朱也。所以裴晋公度牛相国僧孺。每罹此谤李卫公斥周秦,行纪乃斯事也。安知钟于砀山之朱乎。
《唐书·黄巢传》:巢直趋建州。初,军中谣曰:逢儒则肉,师必覆。巢入闽,俘民绐称儒者,皆释,时六年三月也。儳路围福州,观察使韦岫战不胜,弃城遁,贼入之,焚室庐,杀人如刈。过崇文馆校书郎黄璞家,令曰:此儒者,灭炬弗焚。
《册府元龟》:僖宗广明元年十二月,巢贼陷长安。议者以旧有谣云,金色虾蟆争努。眼翻却,曹州天下反黄巢败亡,走入泰山。为其甥林言所杀。言送于时,溥溥函首送关中。中和初有谣云,黄巢须走泰山东死,在翁家翁时巢死之处。民家乃姓翁也。
《玉泉子真录》:广明之年号,识者以为黄巢。日月明年两京没焉。议者尤之。初制中尉,首辄折木为模。所谓其楦者。先是数年内,官竞新其样。命工人斫为之。中尉者辄呼曰:斫两中尉头枢。密使亦呼曰:斫两长官头。他皆类此。又京城小儿十数为群,折蒿剪楮率成鎗旆各各相。向如临阵肩敌。至是悉验云。《悦生随抄》:黄巢令皮日休作谶词云,欲知圣人姓田八二十一。欲知圣人名果头三屈。律巢大怒,盖巢头丑掠鬓不尽。疑三屈律之言,是其谶也。遂及祸。《唐书·张雄传》:徐约者,曹州人。已得苏州,有诏授刺史。钱镠遣弟銶攻之,约驱民墨镵其耏曰:愿战南都。从事或曰:都者,国称,杭终有国乎。约后寖窘,与其下哭而别,入海死。镠使沈粲守苏州。约众降润州阮结,结不能定。镠以成及讨之,尽歼其众。
《稽神录》:董昌未遇前有山阴县老人,为上言于昌曰:今大王善政。及人愿万岁。帝为越以福兆庶三十年前已有谣言,正合今日。故来献其言。曰:欲识圣人姓,千里草青青。欲知圣人名。日从月上生。昌得之大喜,因读曰:天命早已归我。我为大子矣。乃赠老人百缣,仍免其征赋。先遣道士朱思,远立坛醮上。帝忽一夕云:天符降于函中,有碧纸朱书。其文人不可识,思远言天命。合兴董氏又有王守贞者,俗谓之王百。艺极机巧。初立生祠雕刻形像,塑绘宫嫔及设兵卫状。若鬼神皆百艺所为也。妖伪之际,尤兴百艺幻惑之术。昌每言,我闻兔子。上金床谶我也。我卯生来岁,属卯二月二日亦卯,即卯年卯月卯日仍当以卯时万世之业,利在于此。乾宁二年二月二日,率军俗数万人僭衮冕仪卫登子城门楼。赦境内改伪号罗平国,年号天册,自称圣人。及令官属将校等,皆呼圣人万岁。俯而曰:言云。云毕,复欲舞蹈。昌乃连声止之曰:卿道得这许多言语。压得朕头疼,无奈何也。盖缘工人所制平天冠稍重。故有是言也。时人闻者皆大笑之。《五代史·吴越世家》:越州董昌反。昌素愚,不能决事,临民讼,以骰子掷之,而胜者为直。妖人应智王温、巫韩媪等,以妖言惑昌,献鸟兽为符瑞。牙将倪德儒谓昌曰:曩时谣言有罗平鸟主越人祸福,民间多图其形祷祠之,视王书名与图类。因出图以示昌。昌大悦,乃自称皇帝,国号罗平,改元顺天。
《江淮异人录》:钱处士天祐末游于江淮。尝止金陵杨某家中。夜忽起曰:地下兵马相鬨。云接令公聒我不得眠人。莫之测,明日义祖自京口至金陵。时人无有预知者,钱又每为谶诗。说方来事,言李氏之祚曰:髣髴之间。倍初吴氏有江东四十六年。而李氏三十九年,或谓杨氏自称尊至。禅代二十年,故髣髴倍之耳。《北梦琐言》:唐天祐中淮师围,武昌不解。杜洪令公乞师于梁王。梁王与荆方睦乃讽成令。帅兵救之。于是禀奉霸主欲亲征。乃以巡属五州事力造巨舰一艘。三年而成号曰:和州载舰。上列厅宇、洎司局、有若衙府之制。又有齐山,截海之名。其于华壮可知也。饰非拒谏断。自其意幕僚俯仰不措一词。唯孔目官杨厚赞成之舟。次破军,山下为吴师。纵燎而焚之中。令溺死兵士溃散。先是改名曰:汭汭。字即水内也。水内之死,岂非前兆乎。湖南及朗州军入江陵,俘载军人百姓职掌伎巧。僧道伶官并归长沙。成汭之名,和州之说盖前定也。
《志怪录》:白浦民割猪肝,肝中有一纸,大如手,色如新。书云,烟苍苍,明年无粮,次年巢寇起,州郡多荒。《朝野佥载》:孙佺为幽州都督。五月北征时,军师李处郁谏五月南方火,北方水。火入水必灭。佺不从,果没。八万人昔窦建德救王世充于牛口谷。时谓:窦入牛口岂有还期。果被秦王所擒,其孙佺之北也。处郁曰:飧若入咽,百无一全。山东人谓温饭为飧。幽州以北并为燕地故云。
《遗史记闻》:唐末吴人范摅处士子七岁能诗。赠隐居者云,扫叶随风便浇花。趁日阴处士方干曰:此子必垂名。因作夏日诗云,闲云生不雨病。叶落非秋干曰:惜其不寿尔。未几果卒。
《册府元龟》:高骈为淮南节度使。光启三年三月骈有寄诸从事。诗末句云,人间无限伤心事,不得尊前折一枝盖。亡灭之兆也。骈果为毕师铎所杀。
《青箱杂记》:光启中陈岩为福建观察使。童谣曰:潮水来山岩没潮水去。矢口出。其后,王潮果代岩而审知袭位乃其应也。
又有谣曰:骑马来,骑马去。盖光启丙午国亡之应也。王审知治城城有钱。文恶之,命划去而,其文愈明。又有谣曰:风吹杨叶鼓山下。不得钱来兵不罢。后福州军校李仁福杀帅。自立而归款于金陵。既而又叛,李璟璟攻之。仁福又求救于钱塘。比钱塘兵至,而江南围解获。其将杨匡业乃其应也。
唐末刘建锋定长沙。遣马殷领众浚城。濠得石碣有古篆十八。其文曰:龙举头,猳掉尾,羊为兄猴作弟。羊归穴猴离次,解者以殷乾宁三年丙辰岁代立。乃龙举头也。至乾祐辛亥岁,国亡。乃猳掉尾也。殷子希范以己未岁生。又以开运,丁未岁薨。乃羊归穴也。又子希崇壬申岁生。后为江南所俘,乃猴离次也。
《北梦琐言》:李匡威少年好勇,不拘小节。自布素中以饮,博为事,渔阳士子多忌之。曾一日与诸游侠辈钓于桑乾赤栏桥之侧,自以酒祷曰:吾若有幽州节制,分则获一大鱼。果钓得鱼,长三尺人甚异焉。
《五国故事》:闽忠懿王讳审知光州固始人。长兄潮次兄圭及审知军中号为三龙。皆以唐末起兵为黄巢部。伍巢败,乃领其众入泉州。旋自泉州,复入福州。初碎石僧为谶辞曰:岩高潮水没潮退。矢口出盖言。潮破福州陈岩,而审知终嗣其地也。
《十国春秋·闽·太祖世家》:天祐元年夏四月,唐遣右拾遗翁承赞,加审知检校太保封琅琊王。食邑四千户。食实封百户。先是萧梁有王,霸者王氏远祖也。居福州怡山为道士。常云,吾子孙当王于此。方乃为谶瘗坛下。光启中,烂柯道士徐元景斸地。获其辞曰:树枯不用伐坛,坏不须结。不满一千年。自有系孙列。又曰:后来是三王。潮水荡祸殃。岩逢二乍间。未免有销亡。子孙依吾道代代封闽,疆解者以潮水荡祸。殃谓潮除祸患,开基业也。岩逢二乍间,谓陈岩逢潮。未几,而亡也。代代封闽疆谓,潮与审知两世也。又闽人谣云:潮水来,岩头没潮。水去矢口,出矢口知字也。岩死而潮立潮死,而审知继之。其言遂验。《吴烈祖世家》:天祐三年九月,秦裴拔洪州大掠三日卤匡时,及其司马陈象等五千人以归,王切责匡时匡时请死。哀赦之,斩象于市。先是谣言云,杨老抽嫩鬓。堪作打钟槌至是应焉。
《洛中纪异录》:蜀王建属兔于天祐四年丁卯岁,僭居帝位乃以兔子上金床之谶,遂以金饰所坐。复谓左右曰:朕承唐,以金德。王坐此床。天下孰敢不宾者乎。闻者皆嗤之。先是甲子歌至。清泰三年丙申岁,云数在五楼前。又云,但看八九月,兵至干太原后。大军于太原南五楼村前。大战至九月。晋祖勾契丹至于城下。王师败绩。至十一月戎王遣蕃军送晋祖,洛阳即兵至之应也。
《蜀梼杌》:周德权王建之妻弟从建入蜀。以战功累迁眉州刺史。梁祖既篡,德权上表曰:案谶文,李祐西王逢吉昌土德。兑兴丹,莫当李祐者唐王也。西王者王氏兴于西方也。逢吉昌者,逢字如殿下之名也。土德坤维也。兑兴亦西方也。丹莫当者丹朱也。言朱兴不赦与殿下抗也。愿稽合天命仰膺宝箓,使天地有主人神。有依建大悦曰:成我者叔舅也。建即位,累迁太保中书令。卒赠太师。
《三楚新录》:马殷上蔡人也。自云伏波之后,唐末罹乱。所在豪侠竞起。时殷方处卒。伍随渠帅。何氏南侵长沙据之殷。战频有功何,乃擢为裨将。命为邵州刺史,殷宽厚大度得士死。力何氏卒诸将在外者,皆拥兵归以争其位。唯殷素服发丧识者谓之知礼。未几,众军各杀其帅,使人迎殷为主。初众军之迎殷也。值夜殷甚疑,惧欲拒不行。将晓忽睹一人,黑色而貌甚伟执。大棒鞠躬趋报曰:军国内外平安。俄而不见,由是殷以为嘉兆心始安。乃谓所亲曰:此行未必不为福。及至众,果奉之。
岭外廖光图自韶阳叛,举族来奔。部曲随至者数千人。殷以其豪而众多,将拒不纳。或谏曰:廖者料也。马得料必肥。是家国强霸之兆。何为拒之,遂待以礼因命光图为永州刺史。
《青箱杂记》:庞巨昭善星纬之学。唐末为容州刺史。恶刘隐残虐,乃归长沙。或问湖南与淮南国。祚短长巨昭曰:吾入境来闻。童谣曰:三羊五马。马子离群,羊子无舍。自今以后。马氏当五主。杨氏当三主。后皆如其言。
唐末丹阳民常戏语曰:待钱来待,钱来。及后钱镠授镇海军节度,浙江西道观察处置使。润州刺史,遂据有钱塘,乃其应也。
《册府元龟》:晋高祖破,唐师如拉朽斯天运使。然非人力也。先是朱梁改元之始。即天祐之四年也。潞州行营使李思安奏壶。关县庶穰乡乡人。伐树树倒自分两片,内有六字如左。书云天十四载石进。梁主藏于武库。时遣词臣李琪答诏,嘉其瑞焉。然莫详其义至帝即位。人以为虽有国姓计,其甲子则二十年有奇矣。议者曰:天字取四字中两画加之于旁,则丙字也。四字去中之,两画加十字,则申字也。帝即位之年,乃丙申也。又《易》云:晋者进也。国号大晋。皆符契焉。《鉴戒录》:朱太祖统四镇,除中令日名温。与崔相国连构大事崔。每奏太祖忠赤迁之。关东国无患矣。昭宗遽敕太祖,改名全忠议者。全字人王也。又在中心甚不可也。近臣亦奏上方悔焉。敕命既行,追之勿及后果有大梁三帝之号。是时四分天下,其在中心乃赐名之应也。
《五代史·刘知俊传》:知俊奔于蜀,蜀王建以为武信军节度使,使反攻茂贞,取秦、凤、阶、成四州。建虽待知俊甚厚,然亦阴忌其材,尝谓左右曰:吾老矣,吾且死,知俊非尔辈所能制,不如早图之。而蜀人亦共嫉之。知俊为人色黑,而其生岁在丑。建之诸子,皆以宗、承为名,乃于里巷构为谣言曰:黑牛出圈棕绳断。建益恶之,遂见杀。
《青箱杂记》:广南刘龚初开国营构。宫室得石谶,有古篆十六。其文曰:人人有一山。山值牛兔丝,吞骨盖海承刘解者云,人人有一大人也。山山出也。值牛者龚建汉国岁在丑也。兔丝者晟袭位岁,在卯也。吞骨者灭诸弟也。越人以天水为赵,为盖海指皇朝国姓也。承刘者言受刘氏降也。又乾和中童谣曰:羊二四日天雨至解者以羊是未之神。是岁,辛未二月四日国亡天雨,犹天水斥国姓。又日宝末有稻田。自海中浮来上鱼藻门,外民聚观之布衣。林楚材见而叹曰:水鱼湫湫兮,南时好事。或有记其语,洎王师至潘美为部署,方悟为潘字。
王衍在蜀好私,行恐人识之。令民戴大帽。又令民戴帽狭小锐首,即坠。又衍朝永陵,自为尖巾士民皆效之皆服妖也。又每宴怡神亭,妓妾皆衣道衣莲花冠。酒酣免冠,髽髻为乐因连。额渥以朱粉号曰:醉妆此与梁冀孙。寿事颇相类。后衍又与母同祷青城山宫人。毕从皆衣云霞画衣衍。自制甘州词令宫人歌之。闻者悽怆。又衍造上清宫。成塑元元皇帝及唐诸帝像。衍躬自荐。享城中士女游观,阗咽谓之。〈阙〉唐魂后,国亡归,唐至秦州驿遇害。衍在蜀时,童谣曰:我有一帖药,其名为阿魏。卖与十八子。其后衍兄宗弼果卖国归唐。而宗弼乃王建养。子本姓魏氏。此其应也。
衍舅徐延琼造第新成。衍幸之见其华丽,乃于厅
壁大书一孟字。盖蜀人谓,孟为弱以戏之也。其后孟知祥入蜀。馆于其第。见之叹曰:此岂我之居乎。遂据蜀而王传位,至昶国除。
《十国春秋·吴·高祖世家》:武义元年有童谣云。江北杨花作雪飞,江南李树玉团枝。李花结子可怜。在不似杨花无了期。
《洛中记异录》:朱梁许州节度使,温韬于衙城。濠内得一小龟金色。遍身绿毛石函而进之。后王敕于苑内,凿池养之。又构屋洪敞号,金龟堂至来年。庄宗立因号大唐。入汴见之指,谓左右曰:金龟堂者是归我也。《幸蜀记》:成康元年重阳宴。群臣于宣华苑。夜分未罢。衍自唱柳宗元诗曰:梁苑隋堤事已空。万条犹舞旧春风,何须思想千年事,谁见杨花入汉宫。侍臣宋光溥咏韩曾诗曰:吴王自恃秉雄才。贪向姑苏醉绿,醅不觉钱塘江上。月一宵西送越兵来,衍闻之,不乐于是罢宴。
《洛中记异录》:周先乙酉岁王师平蜀。庄宗诏太原节度使。孟知祥西入川镇,成都先是蜀人打毬。或一捧便入湖子者为猛入音。讹为孟入得荫一筹。后孟得两蜀僭,大号洎于昶。降乃知荫一筹者果一子也。《天定录》:高若拙善诗,从诲辟于幕下。尝作中秋不见月,云人间虽不见天外,自分明从,诲览之。谓宾佐曰,此诗虽好,不利于己,后果如其言。
《幸蜀记》:知祥,自洛至蜀凡十七日。时天成九年正月至,则郭崇韬已被诛。诸将汹汹知祥。至人心稍定。初蜀人系拂以初入为孟入王氏。宫殿皆题匠人,孟得名姓及知祥。至人以为先兆。
《册府元龟》:明宗初在太宗左右。尝巡边宿于雁门。逆旅逆旅媪方娠。帝至媪慢不时具食。腹中儿谓母曰:大家至速,宜具食声闻于外。媪异之,遽起亲奉爨,敬事尤谨。帝曰:媪前倨后恭诘之。曰:公贵不可言也。问其故具,道娠子腹语事。同光末自邺,回趋白皋渡。将济以渡船甚少。帝方忧之。忽有木筏数只,沿流而至。即用以济师,故无留滞焉。
《幸蜀记》:知祥薨,庙号高祖有道者自号醋头。手携一灯,檠所至处卓之呼曰:不使登。登使倒。至是人以为应。
《青箱杂记》:谣谶之语。在洪范五行谓之诗,妖言不从之罚前世。多有之而近,世亦有焉昔者。徐温子知训在广陵作红漆。柄骨朵选牙队百馀人。执以前导谓之朱蒜。天祐末,广陵人竞服短裤谓,之不及秋。后十三年六月知训为朱瑾所杀焉。则朱蒜不及秋之应也。
李升先为徐温养子。冒姓徐,名知诰为升州刺史。童谣曰:东海鲤鱼飞上天。后竟即伪位。
《马令·南唐书》:先主书徐温嫡子知训。与僧修睦亲狎得伪谶数纸皆修,睦手书。温求修睦杀之。
《青箱杂记》:马希振殷之子清。泰中卒,葬于长沙。之陶浦。掘得石碣。其文曰:乱石之坏,绝世之冈。谷变庚戊马氏无王。盖马氏诸王雄于周广顺。辛亥岁迁于江南,然其国之变。实在庚戌岁故也。
《册府元龟》:后唐末帝始离岐下。凡降附及本城将校皆冀不次之赏。及从至京师,累月延望署置不及。始失望相与为谣言,去却生菩萨扶起一条铁。
《十国春秋·后蜀·后主本纪》:广政元年三月民讹言,后宫产蛇取人心肝为食。百姓惊恐,踰月乃止。
《五国故事》:王延羲在位为长夜之饮。自宗室洎宰臣而下多以拒命见诛。末年为伪客,省使朱文进所杀,王氏遂灭忠懿。常问山僧国祚脩,短僧曰:大王骑马来骑马去忠懿。以丙午得闽至开运。丙午岁。而国亡其言验矣。
《青箱杂记》:李璟时朝中大臣多蔬食月为十斋。至明日大官具晚膳,始复常珍谓之半堂。食其后,周师至淮上取濠泗扬楚。泰五州而璟又割献。滁和庐舒蕲黄六州果去。唐国土疆之半,则半堂食之应也。《册府元龟》:晋郑阮初仕,后唐为赵州刺史。尝以郡符取部内凶肆中人。隶其籍者,遣于青州舁。丧至治郡。人惮其远,愿输直百缗以免其行。阮本无丧即受直,放还识者曰:此非吉兆也。未几改曹州刺史。为政愈弊高祖建义,入雒为本州指挥使。石重立所杀,举族无孑遗。
程逊为太常卿,奉使吴越仲秋之夕。阴暝如晦逊。尝为诗曰:幽室有时闻雁叫空庭。无路见蟾光。同僚见之讶其诗语。稍异及使回,遭风水而溺焉。
《采异记》:江南保大中秋八月,伏龟山圮得一石。函长三丈阔八寸。中有铁铭文云,梁天监十四年秋八月,葬宝公于是。铭背有引曰:宝公尝为此。偈大书于木版之上。以白巾幕之。人或欲读者,必施钱。方得一读读毕覆之。当时名臣自陆倕王,筠姚容而下。皆莫知其旨或问,其意。答云:事在五百年。后非今也。至卒日乃书其偈。同葬之。以志其事铭曰:莫问江南事。江南自有凭乘鸡,登宝位跨犬出金陵子。建司南位。安仁秉夜灯东邻家道。阙随虎遇明徵。其字皆小篆体。势完具无缺落处。当日二徐韩张之徒亦不能解其意。至李氏国亡,好事者稍稍寻见其意。盖应在浙江也。后主丁酉生又以辛酉年,即伪位。是乘鸡登宝位之应。至甲戌年国破。是跨犬出,金陵之应。时曹侯彬。按甲于城南。是子建司南位之应。潘太师美统兵于城北。是安仁秉夜灯之应。后二句亦未见其旨,至戊寅年淮海王钱氏举国入觐方验。其东邻之句,俗谚云家道缺者是,无钱也。所云随虎者。盖戊寅年矣。又淮海王小字虎子。
高氏专江陵日,乾祐中于山庭后,凿一大池为游嬉之所。掘地丈馀得一大石。匣长丈馀。阔数寸扃鐍甚固。主者不敢启之。具事以献高氏大神之。乃屏去左右唯与亲僚属三五人焚香而启之。匣中惟篆铭一首云,此去遇龙即歇。于是秘之至太祖龙飞改号建隆,高氏下国。
《十国春秋·荆南侍中继冲世家》:荆南尚使瓷器皆高其足。公私竞制用之,谓之高足。碗及宋军临城。举族东迁是,亦高足谶之应也。
《楚恭孝王世家》:保大九年十一月辛酉尽迁文。肃以下诸族及将佐千馀人于唐悲恸,登舟送者皆号泣。响振山谷。当武穆王入湖,南掘地得石谶。曰:龙起头猪掉尾。世皆以为有先兆。又民谣曰:三羊五马马子,离群羊子。无舍识者谓湖南。与淮南国祚实应之。《五国故事》:李景即位壬子癸丑间有狂人。遍向市人曰:待显德三年总杀之。又曰:不得韩白二人杀之。无噍类人皆莫测。俄而周太祖南郊,改元显德世宗。袭位因仍其号。至三年丙辰王师,遂入淮南。时韩侍卫令坤白太师重过,并为戎帅王师。既入将,屠其城而二公戢兵,淮人得过江。而南者尤众。悉如狂者人言周师未南,征而淮南市井小儿。普唱曰:擅来也。及杨州建春门有鼍出于水。次众以为应矣。未几,王师入先锋,骑兵皆唱蕃歌。其首句曰:擅来也。方明其兆。煜景之次子。本名从嘉嗣。伪位乃更今名。有辞藻尚奢侈。常于宫中,以销金罗幕。其壁以白银钉玳瑁而押之。又以绿钿刷隔眼,糊以红罗。种梅花于其外。又以花间设画小木亭。子才容二座。煜与爱姬,周氏对酌于中。如是数处。煜善音律造为家山。及振金铃曲破言者取要而言云,家山破金铃曲。又建康市中染肆之傍。多题曰,天水碧寻而皇家荡平之。悉前兆也。《十国春秋·楚·刘言传》言:镇湖南凡三年先是朗人谓言,为刘咬牙马氏。将乱湘中童谣曰:马去不用鞭,咬牙过今年。及边镐俘。马氏镐为言所逐。而言亦被害。楚废王世家潭州多夹道。植槐废王。时尽易以柳干。又居人向夜争织草,屩为业声达内外。童谣云:湖南有长街栽柳,不栽槐。百姓任奔。窜搥芒。织草鞋识者以为长。街者内外路也。不栽槐者兄弟失孔怀也。草鞋者远行。所服百姓逋逃之,义也。其豫兆有如此。《江南别录》:马希范卒。弟希广立庶弟。希萼举兵杀希。广代其位少。弟希崇又废希萼自立。大姓廖。偃劫希,萼以代希崇。希崇遣使求救于元。宗命袁州刺史边镐督兵赴援。其实欲袭之也。时长沙童谣曰:鞭打马,马须走。兵至希。崇希萼皆降。馀郡相次归附。
《洛中记异录》:广顺末,京师讹言。有人还魂。见冥间要数万丫髻小儿,繇是无问。贵贱之家。小儿有髻子者皆剃之。识者曰:小儿元首者,新君之兆也。未几世宗嗣位即元首也。
《陆游·南唐书·元宗十子传》:弘冀元宗长子。故唐之末,民间相传谶曰:有一真人在冀川。开口持弓,向左边。元宗欲其子应之。乃名之曰:弘冀。
《马令·南唐书》:显德六年九月太子冀卒,初丹阳古铭曰:天子冀州人,以冀应之。未几卒,明年皇朝受命之符尔。
《湘山野录》:佑有文而容陋其妻。右仆射严续之。女有绝态。一日晨妆佑潜窥于鉴台。其面落鉴中,妻怖遽倒佑。怒其恶己。因弃之,佑方丱未入学。已能文。命笔题于壁上。朝游沧海,东暮归何。太速秪,因骑折玉龙腰谪。向人间三十六。果当其岁诛之。
《宋史·荆南高氏世家》:保勖字省躬,从诲第十子,保融同母弟也。初,保勖在保抱,从诲独钟爱,故或盛怒,见之必释然而笑,荆人目为万事休。及保勖之立,藩政离弱,卒裁数月遂失国,亦预兆也。
《江行杂录》:周恭帝幼。冲军政多决于韩通。通愚愎太祖英资。有度量多,智略屡立战功。由是将士皆爱服归心焉。及将北征京师。民间諠言出军之日,当立点捡为天子。富室或挈家逃匿于外州。独宫中不之知。太祖惧密,以告家人曰:外间哅哅如此。将若之何。太祖姊方在厨引面杖。逐太祖击之曰:大丈夫临大事可否。当自决胸怀,乃来。家。间恐怖妇女何为。
《洛中纪异录》:先是周末,忽有一人,衣粗布衣裸青巾草履,而入于中书省政事堂。内箕踞而坐。群吏见之咸大惊,叱之何人也。答云:官家教我来。吏曰:官家在甚处。复答曰:在宗州寻白于诸相相。曰:此狂人。尔不须奏。恐累诸门。守卫者事非细。尔乃寝因卒。逐之出外。今上移镇商丘。少主禅位上,开国为大宋。宗州官家是天命已兆之也。
帝喾四妃一生帝挚、一生帝尧、一生殷之先、一生周之先殷之后,封于宋都商丘。今上于前朝作镇睢阳洎自开国乃号大宋先生。皇考讳弘殷是始验弘者大之端也。殷者宋之本也。是庆钟于皇运,今建国在于大火之下宋为火正。又国家承周火德王。按天使心星是帝王。实宋分野,今高辛氏陵庙在宋城三十里。即天地阴阳人,事际会亦自古罕有。
《茅亭客话》:伪蜀广政末成都人。唐季明父失其名,因破一木中有紫纹隶书。太平两字。时欲进蜀主,以为嘉瑞。一有识者解云不应。此时须至破,了方见太平。尔果自圣朝吊,伐之后。频颁旷荡之恩。宽宥伤残之俗。后仍改太平,兴国之号即知识者之言。谅有证矣。《侍儿小名录》:沈询在昭义尝宴府中。宾友歌著词,令曰:莫打南来。雁从他向北飞。打时双打。取休使两分。离及归而夫妻皆为嬖妾。归秦所杀。
《十国春秋》:南唐自丁酉年烈祖改元升。元后主乙亥岁。国灭历三主凡三十九年。
浔阳有海䲡形如大堤。长数十丈。食其肉者多死。以胁骨为桥,脊骨为臼。识者曰䲡者鲤类。今死则国亡矣。建隆初,汴京士庶乐工少年竞唱。歌曰:五来子自建隆以后,荆湖蜀汉及江南五国。果尽朝于宋。又开宝中江南得一石。凡数百字。隶书连写从他,痛三字至末云不为石子尽皆其预谶也。
《五国故事》:蜀王衍之末年率其母后等同幸青城。至成都山上清宫,随驾宫人皆衣画云霞道。服衍自制甘州曲辞。亲与宫人唱之曰:画罗裙能解束称,腰身柳眉桃脸不胜春。薄媚足精神可惜。沦落在风尘宫人皆应声而和之。衍之本意以神仙在凡尘耳。后衍降中原宫妓多沦落人间。始验其语。后朝廷追封为顺正公。后唐既平蜀乃以太原节度使孟知祥走马入蜀。以镇抚之。及明宗时,安重诲用事知。祥乃绝朝贡寻以长兴。五年遂僭大号。初,王氏在蜀建创宫殿皆纪大匠。孟德名氏于梁。俄而终为孟氏所处知。祥僭号才七月而终。昶嗣伪位昶尚年少。乃与母后同宫数年馀。遂迁宫而居其宫。宇稍广乃选民间。女子有殊色者充之及。有司引至后苑。昶亲选佳者亦赐诸王。馀则纵去而民惧其搜。选皆立求媒。伐而嫁之。谓之惊婚昶之。母后即后唐积庆公主之从娣也。颇务慈俭而昶,亦能禀之及归。皇朝终讫天命,远视李氏近观王衍。祸福之道盖,相万焉。蜀之末年,百官竞执长鞭。自马至地妇人竞戴,高冠子皆谓之朝天。又制新曲名之曰:万里朝天。意谓万里皆朝于己。及归降之。后崎岖川陆至于京师,乃万里朝天之验矣。《杨文公谈苑》:梁沙门宝志铜碑记多识。未来事云有真人在冀州闭口。张弓左右边子。子孙孙万万年江。南中主名其子曰:弘冀吴越钱。镠诸子皆连弘字。期以应之而宣,祖讳正当之也。
马令《南唐书》:后主妙于音律。旧曲有念家。山王亲演为念家山,破其声噍杀。其名不祥乃败徵也。《后主昭惠后周氏传》:后主尝演念家山旧曲,后复作邀醉舞,恨来迟新,破皆行于时。中书舍人徐铉,闻霓裳羽衣曰:法曲终慢,而此声太急。何耶。曹生曰:其本实慢,而宫中有人易之。然非吉徵也。岁馀,周后子母继死。后主国步浸微音之所起。实由人心而啴。缓噍杀治乱应之。岂虚言乎。
《邵拙传》:拙归皇朝就应制科。有司以闻未诏而卒。或议其诗,有万国未得雨。孤云犹在山之句斯为应矣。《江表志》:宋齐丘为儒。日修启投姚洞。天略云,城上之呜呜,晓角吹入愁。肠树头之飒飒。秋风结成离绪。又云,其如千恳万端,无禁饥寒两字。时有识者云当须殍亡,后果如其言。
胡则守江州,坚壁不下曹。翰攻之,危急。忽有旋风吹。文学之纸堕于城中。其词曰:由来秉节世。无双独守。孤城死不降。何似知机早回。顾免教流血满长江。翰攻陷江州杀戮。殆尽谓之洗城焉。
《十国春秋·后蜀·后主本纪》:广政二十四年,民间讹传国家东迁天水。是岁,有人披发奔走道中。唱言,神人使作无爷无母。救汝凡两日,不知所在。
《幸蜀记》:二十四年昶书,兆民赖之四字。误写兆为赵十一月民讹言,国家迁天水皆不祥也。
《马令·南唐书·浮屠传》:开宝初有淮北。僧号小长老。请于牛头山。大起兰,若千馀间广。聚僧徒日。设斋供食有不尽者明日再具。谓之折倒。识者谓折倒。乃败徵也。
《宋史·南汉世家》:刘鋹举兵侵州道,刺史王继勋请讨之。开宝三年,太祖命潭州防禦使潘美、朗州团练使尹崇珂讨之。四年二月,城破,擒鋹部送阙下。初广州童谣曰:羊头二四,白天雨至。识者以羊是未之神,是岁岁在辛未,以二月四月擒鋹。天雨者,王师如时雨之义。
《江南别录》:甲戌岁有卫兵秦福自毁其鞋。跣足升正殿御座。论者以鞋者履也。履与李同言,李氏将败此。殿为秦人所得也。秦赵古同姓焉。
《宋史·北汉世家》:刘继元,并州太原人。既袭位,改元广运,复结契丹为援。太宗征继元,行次澶渊,有太仆寺丞宋捷者掌出纳行在军储,太宗见其姓名,以为师必有捷之兆。及将至太原,太宗遣语攻城诸将曰:我以端午日当置酒高会于太原城中。至癸未,继元降,乃五月五日也。
[book_title]第一百五十七卷
第一百五十七卷目录
谣谶部纪事三
谣谶部杂录
庶徵典第一百五十七卷
谣谶部纪事三
《辽史·后妃传》:太祖淳钦皇后述律氏。后简重果断,有雄略、尝至辽、土二河之会,有女子乘青牛车,仓卒避路,忽不见。未几,童谣曰:青牛妪,曾避路。盖谚谓地祇为青牛妪云。太祖即位,群臣上尊号曰地皇后。神册元年,大册,加号应天大明地皇后。
《焚椒录》:懿德皇后以清宁元年十二月戊子册为皇后。后方出閤,升坐扇开帘捲。忽有白练一段自空吹至后褥位前。上有三十六三字,后问:此何也。左右曰:此天书命,可敦领三十六宫也。后大喜。后后以白练自经,上怒,犹未解。命裸后尸以苇席裹还其家。春秋三十有六正符白练之语。
《枫窗小牍》:太祖征李筠以太宗为大内都点检。汴民惊曰:点检作天子矣。更为一天子地邪。此又人口木简也。
《儒林公议》:太平兴国戊寅岁,程羽守益都时立春在近。县吏纳土牛偶人于府门外。观者颇众。主者恐有损,遂移至厅事之左。少选程出视事怪问之。主者以对程笑曰:农夫牧竖非升厅之,物兆见于此不祥,莫大焉。当时闻之,以为过论。至甲午岁,果有村氓叛窃入据城邑焉。人亦服其理识。
《桯史》:淳化四年十二月蜀寇王小波死,李顺继之。明年正月己巳即蜀王位。五月丁巳两川招安,使王继恩克成都,顺就擒开禧。二年正月大将吴曦叛蜀,归款干虏。甲午即蜀王位。丁酉受虏册。二月乙亥随军转运安丙,奉密诏枭曦于兴州。说者析顺字谓居川之傍一百八日。析曦字谓三十八日,我乃被戈较其即位。受册之日不差毫发。又俱终始于蜀,嘻异矣。《宋史·张咏传》:咏知益州。民间讹言,有白头翁午后食人儿女,一郡嚣然。至暮,路无行人,既而得造讹者戮之,民遂帖息。咏曰:妖讹之兴,沴气乘之,妖则有形,讹则有声,止讹之术,在乎识断,不在乎厌胜也。
《续湘山野录》:丁晋公在中书,日回私第会宾客,忽顾众而言曰:某尝闻江南李国主钟爱一女,早有封邑,聪慧姿质。特无与比年。及釐降,国主谓执政曰:吾止一女,才色颇异。今将选尚卿为择佳婿,须得少年,奇表负殊才,而有门地者,执政遍询缙绅,须外府将相之家莫得全美。或有诣执政言曰:尝闻洪州刘生者为本郡参谋。岁甲未冠,仪形秀美。大门曾列二卿,兼富辞艺。可以塞选执政。遽以闻,上信亟令召之。及至,皆如其说。国主大喜。于是成礼,授少列,拜驸马都尉,鸣珂锵玉,出入中禁良田甲第,奇珍异宝,赫奕崇盛雄视。当时未周岁,而公主告卒。国主伤悼悲泣曰:吾不欲再睹刘生之面。敕执政削其官籍,一簪不与。却送还洪州,生恍若梦。觉触类如旧丁,语罢回笑曰:某他日亦不失作刘参谋也。席上闻之,莫不失色。后半载果有朱崖之行,资货田宅,在京者悉皆籍没孑。然南行匹马数仆,宛如未第之日。谅先兆不觉出于口吻,李公防时在丁坐亲聆其说。
《国老谈苑》:寇准初为密学,方年少得意。偶撰江南曲云,江南春尽,离肠断蘋。满汀洲人未归。又云:日暮江南,一望时愁情不断。如春水意皆恓惨。末年果南迁。丁谓:为侍中尝赋诗云,千金家累,非良宝一品。高官是强名。未几而籍没资产,削免官爵。果符言志也。其中书时总领山陵事,李维在翰林将授。其亲识为挽郎,恳请于谓曰:更在陶铸谓。应声曰:陶铸复陶铸斋郎,又挽郎维。对曰:自然堪泪下,何必更残阳。未几而谓:败至朱崖,撰诗赋文论数十篇。号知命集。其诗有草解,忘忧忧底。事花能含笑,笑何人之句。
《青箱杂记》:寇莱公少时作诗曰:去海止十里,过山应万重及贬至雷州吏。呈州图问:州去海几里。对曰:十里则南迁之祸。前诗已预谶也。
乖崖张公咏晚年典淮阳郡,游赵氏西园。作诗曰:方信承平无一事,淮阳闲杀老尚书后。一年捐馆亦诗谶也。
《三朝圣政录》:真宗问王文正曰:祖宗时有秘谶云,南人不可作宰相。此岂立贤无方之义乎。文正对曰:无方之义信如陛下所言。然要之唯贤然,后可是时方大用王文穆。或以此为言,而不知此谶。乃验于近世而不在文穆也。
《宋史·真宗李宸妃传》:妃,杭州人也。祖延嗣,仕钱氏,为金华县主簿;父仁德,终左班殿直。初入宫,为章献太后侍儿,庄重寡言,真宗以为司寝。既有娠,从帝临砌台,玉钗坠,妃恶之。帝心卜:钗完,当为男子。左右取以进,钗果不毁,帝甚喜。已而生仁宗,封崇阳县君。《章频传》:频为监察御史。陈、亳间民讹言兵起,老幼皆奔,命安抚京西。
《王继升传》:继升子昭远,形质魁伟,色黑,继升名之铁山。有膂力,善骑射。喜与里中恶少游处,一日,众祀里神,昭远适至,有以博骰授之,谓曰:汝他日傥有节钺,试掷以卜之。昭远一掷,六齿皆赤。真宗朝拜保静军节度。
《续闻见近录》:仁宗在春宫,乘间时画马为戏。内臣多乞之。张文懿为太子谕,德亦从乞之。上曰:师父岂可与马也。乃大书寅亮天地弼,予一人八字以遗之。文懿奏闻,内中交贺要珰。周怀政上尝戏为哥哥。怀政走诣上乞书。上太书曰:周家哥哥斩斩时以为戏也。其后退傅三入中书为相,怀政竟处极刑。
《湘山野录》:钱思公谪居汉东。日撰一曲曰:城上风光莺语乱,城下烟波春拍岸。绿杨芳草几时休。泪眼愁肠先已断,情怀渐变成衰晚。鸾鉴朱颜惊暗换,昔年多病厌芳樽。今日芳樽惟恐浅每歌之酒,阑则垂涕。时后阁尚有故国,一白发姬乃邓王俶歌鬟惊鸿者也。曰:吾忆先王将薨。预戒挽铎中。歌木兰花,引绋为送。今相公其将亡乎。果薨于随邓王,旧曲亦有帝乡烟雨锁春愁。故国山川空泪眼之句颇相类。
丁晋公释褐授饶倅同年,白稹为判官。稹一日以片幅假缗于公。云为一故人至欲具飧,举筐无一物。堪质奉假青蚨五镮不宣。晋公得书笑曰:是绐我也。榜下新婚京国富室岂无半千质。具邪惧余见挠,固矫之尔于简尾。立书一阕戏。答曰:欺天行,当吾何有立地机关。子太乖五百青蚨两家阙,白洪崖打赤洪崖。时已兆朱崖之谶。
《竹坡诗话》:福唐黄文若言,南徐刁氏子字麟游十岁,赋竹马诗云,小儿骑竹作骅骝,犹是东西意未休。我已童心无一在,十年浑付水东流。后十岁果卒,客有志其墓者,以比李长吉。盖文章早成古人有之,然亦人所忌也。
《归田录》:俚谚云,赵老送灯台,一去更不来。不知是何等语。虽士大夫亦往往道之天圣。中有尚书郎赵世长者常以滑稽自负其老也。求为西京留台御史,有轻薄子送以诗云,此回真是送灯台世长深恶之。亦以不能酬酢为恨。其后竟卒于留台也。
《青箱杂记》:乡人危序应举探省榜,出门数步即逢泥泞。踌躇未前,有老妪指示曰:秀才可低处过,危即从之。比看榜最末有名。是岁果及第。此与摭言所载后来者必御得事颇相类。
《老学庵笔记》:天圣明道间,京师盛歌一曲曰:曹门高未几,慈圣太后受册中宫。人以为验矣。其后宣仁与慈圣皆垂帘摄政,而宣仁实慈圣之甥。以故选配英庙则徵兆之意。若曰:曹门之高当相继而起也。何其神哉。
《竹坡诗话》:刘元素名博文,与余为同郡。其为人静退有守。好作诗而语,不妄发。内子朱贤而善事。其夫一日元素与客饮,分韵得柳眉。其诗云,青眼相看君,可知精神浑在艳阳时。只因嫁得东君后,两泪交垂是别离。诗成坐客皆不悦。后数日而其妻亡,盖诗谶也。郭功父晚年不废作诗。一日梦中作游采石二诗。明日书以示人曰:予决非久于世者。人问其故。功父曰:予近诗有欲寻铁,索排桥处只有杨花糁。客愁之句岂特非予平日所能到。虽前人亦未尝有也。忽得之,不祥。不踰月果死。李端叔闻而笑曰:不知杜少陵如何活得许多岁。
《六一诗话》:郑谷诗名盛于唐末。号云台,编而世俗。但称其官为郑都官诗。其诗极有意,思亦多佳句。但其格不甚高。以其易晓人家,多以教小儿。余为儿时犹诵之。今其集不行于世矣。梅圣俞晚年,官亦至都官。一日会饮余家,刘原父戏之曰:圣俞官必止于此。坐客皆惊原父曰:昔有郑都官,今有梅都官也。圣俞颇不乐。未几,圣俞病卒。余为序,其诗为宛陵集。而今人但谓之梅都官。诗一言之谑,后遂果然斯可叹也。《辨惑论》:王沂公作郡时,讹言有怪物夜飞,下食小儿者。远近相恐。未昏则键户灭烛,匿童稚以黄缗。薰炉置门用为厌胜。公闻之,悉令屏去有为先倡者捕而重笞。逐出于境,民情遂安。妖讹乃止。
《避暑漫抄》:慈圣光献曹后佐佑仁庙。定策立英宗神。宗乃本朝后妃,盛德之至者也。其在父母家,时与群女共为撚钱之戏。而后一钱辄独旋转盘中。凡三日方止。
《青箱杂记》:王文穆公钦若昔,岁行圃田道中,宿于村舍。夜起祝天中有赤文,成紫微二大。光耀夺目,使蜀还褒城,路中有人展谒熟视刺字。乃唐相裴度告公以默定之语。及言公他日当贵,兹亦异矣。后公每设坛礼神必朱篆二字陈。文醮头,又辍俸修晋公祠于圃田,作记以述其肸蚃云。
《渑水燕谈录》:庆历四年,贝州卒。王则据城叛诏,明镐加讨久无功。参知政事文彦博请行仁。宗欣然遣之,且曰:贝字加文为败,卿必擒则矣。未逾月而捷报闻,诏拜平章事。曲赦河北改贝州为恩州。
麻先生仲英有俊才。七岁能诗。随侍官鄜州宋翰林白方谪官,鄜闻而召之。坐赋诗十篇。宋大称赏。翌日宋以浣溪笺李廷圭墨诸葛氏笔遗之。乃赠以诗曰:宣毫歙墨川笺纸,寄与麻家。小秀才七岁。能吟天骨,异前生已折桂枝来。十七上礼部,归以二亲。既丧禄,不及养无复。仕宦意退居,临淄辨七里别墅。久而记览该洽行,义高洁,乡党化服。乡里争讼者听先生辨之,虽凶年盗不入其家。富韩公文潞,公皆尝致书币庞。庄公出镇遣其子奉书召至府中,礼之极厚,荐其行义于朝。诏为国子四门。助教州学教授。东方学者争师之。卒,年九十。或以为宋诗,前生已折桂枝,来即今世不复折也。麻一试不第,终身罢举诗已谶之矣。《青箱杂记》:苏缄字宣甫,性忠义。喜功名。皇祐中以秘书丞知英州,值侬贼作乱。他州皆不能守,独缄捍禦,有功恩换閤职。寻坐事,贬房州司马。嘉祐中复官权知越州诸暨县,余与之。同僚常赠缄诗曰:燕颔将军欲白头,昔年忠勇动南州。心如铁石老不播,功在桑榆晚可收。后十有八年缄如邕,管交趾叛攻城力战陷殁。朝廷悯之,赠奉国军节度使,赐谥忠勇。则所谓忠勇之谥已先于余诗谶之矣。
《贾氏说林》:王丰为谷城令,治民有法。民多暴富歌之曰:天厚谷城,生王公为宰。三月恩泽通室如悬罄。今击钟丰印。一日堕地损,其鼻钮。明日视之,则覆斗也。丰异之问功曹张齐。齐对曰:自昔君印,多用覆斗以臣料之。君当封乎。后果封中山君。
《宋史·章得象传》:得象世居泉州。高祖仔钧,事闽为建州刺史,遂家浦城。进士及第,累迁户部侍郎,遂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初,闽人谣曰:南台江合出宰相。至得象相时,沙涌可涉云。
《过庭录》:李清臣邦直平生罕作词。唯晚年赴大名,道中作一词云,去年曾宿黄陵浦,鼓角秋风海鹤辽。东回首红尘一梦中,竟死不返亦为诗谶也。
《梦溪笔谈》:武昌张谔,好学能议论,常自约:仕至县令则致仕而归,后登进士第,除中允。谔于所居营一舍,榜为中允亭,以志素约也。后谔稍稍进用,数年间为集贤校理,直舍人院。检正中书五房公事,判司农寺。皆要官,权任渐重。无何,坐事夺数官,归武昌。未几捐馆,遂终于太子中允。岂非前定。
《癸辛杂识》:李方叔师友谈记,及延漏录铁围山录,载仁宗晚年,不豫渐复康平。忽一日命宫嫔妃主游,后苑乘小辇向东欲登城墆。遥见小亭榜曰:迎曙。帝不悦,即时回辇。翌日上仙而英宗登极。盖曙字乃英宗御名也。又寇忠悯杂说载哲宗朝常创一堂。退绎万几学士进名皆不可意。乃自制曰:迎端。意谓迎事,端而治之。未几,徽宗由端邸即大位。又晁无咎杂说言。仁宗时作亭名曰:迎曙。己乃悟,为英宗名改之曰:迎旭。又以为未安复改曰:迎恩。皆符英宗御名也。已上数说未知孰是。
《东轩笔录》:英宗即位之初,有著作佐郎甄复献继圣图。其序大略曰:昔景德戊申岁,天书降。后二十四年陛下降生之日。复是天庆节。是天书于二纪前已为陛下降圣之兆也。又迩来市民染帛以油溃紫色,谓之油紫。油紫者犹子也。陛下濮安懿王之子视仁宗为诸父,此犹子之义也。又云京师自二年来,里巷间多云著个羊。陛下生子辛未。羊为未神。此又语瑞也。又以御名拆其点画,使两日相并为离明继照之义。其言诡诞不经,英宗圣性高明。尤恶谄谀书奏怒。其妖妄御批送中书令,削官停任天下伏其神鉴。《三柳轩杂识》:治平中,禁中修福。宁殿筑基址,殿心数尺地随筑。随陷土实之更陷。又窊咸怪骇之。乃穴所陷处深丈许。得一石有八大字,皆天书不可晓。时御书院有能解者,诏使辨笺释云,岁在申酉洪都不守也。时讳其事立弃毁之。其后累更申酉皆无他虞。靖康乙巳丙午金人再犯。阙丁未四月,二帝北狩今。上即位于南京,已而驻跸维扬命。宗泽留守东京增修守备以杜充代之。皆能反危为安。京城赖以保全至己,酉春金人收淮甸大驾南渡,召杜充赴行在而东京,遂不复守矣。天书至是乃验云,狄子中日记备载治平事乃其目击也。每遇申酉岁辄注之曰:今亦无它,自治平以至建炎凡六经。申酉子中死。又过申酉岁,前此经而不验者,岂非人事胜之耶。
《鞠唐野史》:治平三年丙午十一月十八日英宗不豫罢朝,外人惊扰不知其详。及十二月二十二日立皇太子中外尽,疑四年正月北使两番在馆,民间互相语云,上已升遐,但俟北客去始发哀耳。余亲闻里媪女掩耳。而逃时,上至大渐八日早。犹召孙奇入诊。是日北客方出馆,果呼班吏。宣上遗制,上竟以北客去日。上仙民间之,语何不祥也。
《闻见前录》:周长孺字士彦澶渊人。杨寘榜登第为渭州共城县令。师邵康节先生,士彦在共城猎,近郊有兔起草间自射中之。即其处不复见兔,得石刻。其文曰:士彦当都而卒。后士彦每至京师,必遽归。不敢留治平末。以都官员外郎知剑州普城县卒。士彦因猎得石刻,验于数十年之后。与汉滕公佳城事相类异哉。
《渑水燕谈录》:成都谯开博极群书而不求荣利。简静冲退好修身之术。日游大慈寺,博访异闻。以广所学久为蜀中士大夫所称文同。与可尤重之目曰:大慈仙治平三年,上已夜有人触其户开,秉烛视之。一叟白须布裘酣寝,户外开呼之。使去行,且语曰:明年正月,圣人当出开意。其狂醉不以为怪,视睡处一烧饼,一药帖,逐之已不见。与可取饼药以去。明年正月神宗嗣位。
《拊掌录》:刘贡父尝言人之戏剧,极有可人处。杨大年与梁同翰朱昂同在禁掖。大年未三十而二公皆高年矣。大年呼朱翁。梁翁每戏侮之。一日梁谓大年曰:这老亦待留以与君也。朱于后亟摇手曰:不要。与众皆笑。其敏虽一时戏言,而大年果不五十而卒。《清波杂志》:武襄赴陈州,不怿语所亲曰:青此行必死。问其然曰:陈州出一梨子,号青沙烂。今去本州青必烂死。一时虽笑之,未几果卒。
《闻见前录》:伯温之叔父讳睦,后祖母杨氏夫人出也。少康节先生二十馀岁,力学孝谨。事康节如父。熙宁元年四月八日暴卒,年三十三康节先公哭之。恸既卒,理其故书,得叔父所作重九诗云:衣如当日白花似,昔年黄及死殡。后圃东篱下,噫人之死生是果前定矣。
《青箱杂记》:陈文惠公未逢时尝作诗曰:千里好山云,乍敛一楼明月。雨初晴观,此意与李君异矣。然则文惠致位宰相,寿馀八十不亦宜乎。
《老学庵笔记》:元丰七年秋,宴神庙举御觞示丞相。王岐公以下忽暴得风疾手,弱觞侧馀酒沾污御袍。是时京师方盛歌侧金盏。皇城司中官以为不祥。有歌者辄收系之,由是遂绝先楚。公进裕陵挽词有云:辂从元朔朝时破,花是高秋宴后萎。二句皆当时实事也。
《稿简赘笔》:宋景文平生数赋落花,诗晚守圃田。又赋此题云:香归蜂蜜尽红入,燕泥乾人谓景文与。落花俱尽未几果卒。
《南游记》:旧李端愿宫保文和长子治园池延。宾客不替父风。每休沐必置酒,高会延侍从馆阁率以为例。至人分寝阁,什物供帐皆不移。具元丰中,会佳客,坐中忽学士将锁院,孙巨源。适当制颇快不欲去。李饬侍妾以罗巾求长短句,巨源援笔欲书,从者告以将掩门矣。草作数语云:城头尚有三鼕鼓,何须抵死推人去。上马苦匆匆琵琶,曲未终回头肠断处,却更廉纤雨漫道玉为堂。玉堂今夜长李邦,直在坐颇以卒。章非佳语巨源。是夕得疾,于玉堂后六日卒。
《仇池笔记》:章察字隐之本闽人。迁于成都数世矣。善属文不仕,晚用太守王素荐,赐号冲退处士。一日梦有人寄书召之者云:东岳道士书也。明日与李士宁游青城。濯足水中察谓士宁曰:脚踏西溪流去水。士宁答曰:手持东岳寄来书。察大惊不知其所自来也。未几察果死。
《扪虱新话》:东坡游金山寺诗云:我家江水初发源,宦游直送江入海。松醪赋亦云:遂从此而入海,眇翻天之云涛。人以坡此语为晚年南迁之谶。坡又尝赠潘谷诗云:一朝入海寻李白,空看人间画墨。仙潘后数年果因醉赴于井中,趺坐而死。人皆异之坡,固不自谶。且又谶杀潘谷耶。
《墨庄漫录》:东坡知徐州作黄楼未几,黄州安置为定师作松醪。赋有云遂从此而入海,渺翻天之云涛。俄贬惠州移儋耳。竟入海矣,在京师送人入蜀云,莫欺老病未归身,玉局他年第几人。比归果得提举成都,玉局观三事皆谶也。
《可谈》:苏子瞻谪黄州居州之东坡作雪堂,自号东坡居士。后人遂目子瞻为东坡,其地今属佛庙。子瞻知杭州筑大堤西湖,上人呼为苏公堤。属吏刻石榜名世俗以富贵相高,以堤音低颇为语忌。未几子瞻迁谪,时孟氏皇后京师衣饰画作双蝉目为孟家蝉,识者谓蝉有禅意,久之后竟废。
《春渚纪闻》:哲宗皇帝即位既久,而皇嗣未立。密遣中贵往泰州天庆观问徐神公。公但书吉人二字授之。既还,奏呈左右皆无知其说者。又元符已来,殿庭朝会及常起居。看班舍人必秉笏巡视班列,惧有不尽恭者连声云,端笏立继而哲宗升遐。徽宗即位,自端邸入承天统而吉人二字。合成潜藩之名,无小差。毕渐为状元,赵谂第二。初唱第而都人急于传报。以蜡刻印渐字。所模点水不著墨。传者厉声呼云:状元。毕斩第二人,赵谂识者皆云不祥。后谂以谋逆被诛,则是毕斩赵谂也。
《行营杂录》:道君皇帝大观二年,戊子秋八月以易数一一口╳╳一乃御制易运碑刻之延福殿。东壁其略曰:始建元基,〈高宗御字德基〉绍兴德寿〈谓绍兴年德寿宫〉承太乙循运尽在阳九之数。〈高宗圣寿八十一岁〉祖传甲庚吉〈太祖子孙祖传〉建炎炎共盛之势,〈建炎年号〉奈何五行逆顺天地之数非由人致。朕尝闻易孰善本基庚子辛丑。祸起东南〈谓方〉〈腊〉肇动干戈元冲,立劫壬寅癸卯。〈宣和间天下大乱〉亦云哀哉甲辰乙巳〈与金人夹攻燕山〉丙午丁未。〈金人入寇二帝北狩〉内有丙火,天下生灵涂炭。至半〈是时天下大乱〉江表之虞。〈驾幸江表〉莫知何辜戊申己酉。〈高宗初立〉时正灾劫,〈金人渡江苗刘内变〉庚戌辛亥偏重势轻。〈高宗航海刘豫称帝于汴〉壬子癸丑,后成改建〈改元绍兴〉甲寅乙卯立应丰穰〈是年大有〉丙辰丁巳。朕已何在〈徽宗以绍兴五〉〈年崩〉祖宗复有中兴之后,〈是年孝宗进封普安郡王以建国公复绍太祖之后〉云云其后事皆历验信乎。圣哲先知之明,因往推来在天数者果不可逭与。
《宋史·徽宗刘贵妃传》:妃出单微。入宫,即大幸,由才人七迁至贵妃。政和三年秋,薨。先是,妃手植芭蕉于庭曰:是物长,吾不及见矣。已而果然。
《铁围山丛谈》:昔江南李重光染帛多为天水。碧天水国姓也,当是时,艺祖方受命,言天水碧者,世谓逼迫之兆未几,王师果下建业。及政和末复为天水碧。时争袭慕江南风流。吾独恶之。未几,契丹寒盟岂亦逼迫之兆乎。
《行营杂录》:宣和元年,道德院奏金芝,生车驾幸观。因幸蔡京家,鸣鸾堂置酒。时蔡京有诗。徽宗即席赐和曰:道德方今喜,迭兴万邦从。化本天成定知金。帝来为主不待春风便发生。其后金兵起,海上灭辽,陷中原以金为国号,谶金人之祸而金帝之来不待春风。盖金以靖康元年冬犯京师,以闰十一月二十五日城陷。时太史预借春出土牛,以迎新岁。竟无补于事,则徽宗赐和之句甚符其谶,可深叹哉。
《老学庵笔记》:政和宣和妖言至多,织文及缬帛有遍地,桃冠有并。桃香有佩,香曲有赛儿。而道流为公卿,受箓议者谓桃者逃也。佩香者背乡也。赛者塞也。箓者戮也。蔡京书神霄玉清,万寿宫及玉皇殿之类,玉字旁一点笔势险。急有道士观之曰:此点乃金笔而锋铓侵王,岂吾教之福哉。侍晨李德柔胜之。亲闻其言,尝以语先君。又林灵素诋,释教谓之金人乱华。当时金人之语虽诏令,及士大夫章奏碑版亦多用之。或以为灵素,前知金贼之祸。故欲废释氏以厌之,其实亦妖言耳。
《宣政杂录》:宣和初,收复燕山以归朝。金民来居京师。其俗有臻蓬,蓬歌每扣,鼓和臻蓬。蓬之音为节,而舞人无不喜闻其声而效之者。其歌曰:臻蓬蓬外头花花,里头空。但看明年正二月满城不见主人翁。本金谶故京师不禁然,次年正月徽宗南幸。次年二圣北狩又有伎者以数丈长竿系椅于,杪伎者坐椅上。少顷下投于小棘坑中,无偏颇之失。未投时念诗曰:百尺竿头望九州,前人田土后人收。后人收得休欢喜,更有收人在后头。此亦北谶而兆祸可怪。
《清波杂志》:徽宗召天下道术之士。海陵徐神翁亦至,神翁好写字,与人多验。蔡京得东明二字,皆谓东明。乃向日之方可卜富贵未艾。后京贬死潭州城南五里外东明寺,比之六贼独免诛戮。或谓以其当轴,时建居养安济,漏泽贫有养病,有医死,有葬阴。德及物所致其然乎。当是时,有司观望奉行,失当于居养安济皆给衣被器用,专雇乳母及女使之类资给过厚。常平所入,殆不能支。致侵扰行户。宣和初复诏裁立中制。未几,遂废京之卒。适潭守乃其雠。数日不得殓,随行使臣辈槁葬于漏泽。园人谓得其报,此说止见于靖康祸胎记。宣和间,京师染色有名太师,青者迨京之殓,无棺木乃以青布条裹尸,兹其谶也。
宣和间钧天乐部焦德者以谐谑被遇。时借以讽谏。一日从幸禁苑指花竹草木,以询其名。德曰:皆芭蕉也。上诘之乃曰:禁苑花竹皆取以四方,在途之远巴,至上林则芭樵也。上大笑,其后毁艮岳,任百姓取花木以充薪亦其谶也。
《挥麈录》:宣和中,诸王燕于禁中。高宗困于酒,倦甚,小憩幄次。徽宗忽询:康王何往。左右告以故,徽宗幸其所视之,甫入即返,惊愕默然。内侍请于上,上云:适揭帘之次,但见金龙丈馀,蜿蜓榻上。所以亟出。久之云:天命也。繇是异待焉。
《老学庵笔记》:永清军者贝州也。王则据州叛,既平改州曰恩州。而削其节镇,及宣和中复幽州。乃建为永清军节度。以命郭药师药师,果亦叛,盖不祥也。《妖化录》:宝箓宫之建也。极土木之盛,灿金碧之。辉危殿杰阁瑶室修廊为诸宫之冠。宣和末,忽有题字数行于瑶仙殿,左扉云家中木。虽尽南方,火不明。吉人归塞漠亘木。又摧倾始不可辨。后方知金贼之变家中木宋也。南方火乃火德,吉人亘。木乃二帝御名。又有鬼书一卷。其纸薄如蝉翼。日中见影纸,长四尺、高二尺。乃宣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围城时有一黄衣自称鬼郎中,送书与宝箓。宫徐知宫黄衣人不知所在。其书上标云,书上宝箓。宫徐知宫下云,都领袖次部郎中行,此乡采事鬼仲。彻封其中,大率言金人变盟兆乱之事。其末有一项不晓,今记于后。云东中西里六花四失,能以千尺丝系之。必可达而补三推而补三极也。北溟闹南海,兴能康济天下者真人出焉。太华虽崩,衡岷特起。龙鱼燕凤在。人可记,凡六十字。其书徐知宫徒弟周大安收之。余曾见之非世物也。近不知存否。
《宣政杂录》:徽宗逊位前一年中秋后,在苑中赋晚间景物一联云:日射晚霞金世界,月临天宇玉乾坤。写示宰臣甚谓得意,皆称赞取对精切。格韵高胜圣,学非从臣可及。
《钱塘遗事》:高宗诞之三日,徽宗幸慈宁。后閤妃嫔捧抱以见。上抚视甚喜,顾谓后妃曰:浙脸也。盖慈宁后乃浙人,其后驻跸于杭亦岂偶然。
《挥麈馀话》:张邦昌僭位,国号大楚。坐罪,始谪昭化军节度副使,潭州安置。既抵贬所,寓居于郡中天宁寺。寺有平楚楼,取唐沈传师目伤平楚虞帝魂之句也。朝廷遣殿中侍御史马伸赐死,读诏毕,张徘徊退避,不忍自尽。执事者趣迫登楼,张仰首,急睹三字,长叹就缢。
《枫窗小牍》:余尝见内库书,金楼子有李。后主手题曰:梁孝元谓王仲宣,昔在荆州著书数十篇。荆州坏尽,焚其书。今在者一篇知名之士咸重之。见虎一毛不知,其斑。西魏破江陵。帝亦尽焚其书曰:文武之道尽今夜矣。何荆州坏焚书二语。先后一辙也。诗以慨之曰:牙签万轴裹红绡。王粲书同付火烧。不是祖龙留,面目遗篇。那得到今朝书卷,皆薛涛纸所抄。惟今朝字误作金朝,徽庙恶之。以笔抹去。后书竟如谶入金。《春渚纪闻》:建安暨氏女子十岁能诗,人令赋野花诗云多情。樵牧频簪髻无主蜂,莺任宿房。观者虽加惊赏而知其后不保贞素。竟更数夫流落而终。
《挥麈前录》:开基节建名,世多无知者。建炎初,尝诏:如后来所立元圣、真元节名之类,除开基节外,悉皆罢去。始知为未久。因考建中以后诏旨,政和二年,南京鸿庆宫道士孟若蒙进状言:本宫每遇正月初四日为创业之日,修设斋醮,乞置节名,以永崇奉。诏从其请。近见曾仲躬云:若蒙亦能诗文。清作南京少尹日,尝与之游。乱后复会于三衢。绍兴间,若蒙又以前绩自陈。时秦会之当轴,令敕住临安府天庆观,非其所欲,拂衣而归,老于衢云。仰惟太上皇帝中兴再造,复在南都,符命岂偶然哉。
《清波杂志》:高宗自相州提兵渡河。初程宿顿问地名以新兴店对募府。进言大王治兵讨贼。行绍大统而初,宿新兴天意。若曰:宋至中兴,其命维新。且以太平兴国中。宋捷之语为證。绍兴辛巳视师江上,至无锡幸惠山酌泉泉。上有汲桶桶间书吴安二字。吴安阍隶姓名也。侍卫者偶见之,皆喜谓吴地可安。或云亦尝达于圣听顷,得此说于惠山。主僧法皞普安等名虽不同其为佳谶,则一也。
高宗繇康邸使金开大元帅府于相州。继登宝位再造王室。一时霸府攀附。自汪丞相伯彦而次。建炎初诏省记事,迹成书来上付之史馆。其间所纪符瑞如冰。泮复凝红光如火,云覆华。盖其类不一。独诸路文书申帅府或曰:康王。或曰:靖王。有解拆靖康二字,乃立十二月而立。康王祥契昭灼如此。时识者谓本朝无亲。王将兵在外,故事忽付大元帅之柄于皇弟。盖本天意云。
建炎初,臣僚论帝姬,或者谓,非姓氏之姬乃姬侍之姬。此尤不可,岂有至尊之女而下称姬侍乎。若以为避忌,政和间主字乃主簿书之主。非国主家主之主也。先是主字,一切除去。民间有无主之说。又言姬者饥也。亦用度不足之谶,乃诏改正。
《清波杂志》:金改吾赵州为沃州。盖取以水沃火之义识者谓沃字。从天水则著国姓中兴之谶益章。章云建炎初,从臣连南夫奏劄言女直号国曰:金而本朝以火德王。金见火即销。终不能为国家患。向者黄河埽决。几至汴京都。人欲导水入汴,谣语云天水归汴。复见太平于此。益可见遗民思汉之心。
《退斋笔录》:建炎二年戊申杨渊守吉州。是年车驾驻跸维扬。江南诸郡日虞北人深入渊。时修城得铜钟于城隅。有文云,唐京兆李爱子墓。注唐兴元初仲春申巳日,吾李爱子役筑于庐陵殒于西垒之颠。吾时司天文昭政命,令晦朔康定之始未。欲茔于他山。就瘗于西垒之。吾卜兹土后当大德五九之间。世衰道,败浙梁相继丧乱之时,章贡康昌之日。复工是垒,吾亦复出。是邦东平鸠工决使吾爱子之骨得同。河伯听命于水府,京兆逸翁深甫记,渊方具版筑未成。明年车驾幸浙东北人。遂渡江分两路,一入明越车驾登海舟驻永嘉。一入洪吉太母保章。贡渊失守,既经兵火不知钟所在。癸丑吕源来守,下车即修城。不数月壁垒皆立东平鸠工之言,亦验云铜钟文铭得之刘僩。《挥麈馀话》:高宗建炎二年冬,自建康避金人,幸浙东。初度钱塘,至萧山,有列拜于道侧者,揭其前云:宗室赵不衰以下起居。上大喜,顾左右曰:符兆如是,吾无虑焉。诏不衰进秩三等。是行虽涉海往返,然天下自此大定矣。不衰即善俊之父。此与太宗征河东,宋捷之祥一也。是时,选御舟篙工,又有赵立、毕胜之谶。《白獭髓》:绍兴初行,都童谣曰:洞洞张河爷娘一似六军之教场。忽民间遗火,自大瓦子至新街约数里。是时皆苇席屋。后嘉泰初童谣曰:掀也。又曰:火里大小皆语,及此忽季春。杨浩家遗。火自龙舌头山延烧至艮山门外船场。自南至北仅五十馀里。杨浩父子偕窜海南,其时守臣赵善坚、殿帅吴曦、步帅夏侯恪因是罢去。
《鸡肋编》:绍兴三年八月,浙右地震。地生白毛,韧不可断。时平江童谣言,地上白毛生老少,一齐行台臣论其。事因下求言之诏。
《挥麈馀话》:绍兴甲子岁,衢、婺大水,今首台余处恭未十岁,与里人共处一阁,凡数十辈在焉。阁被漂几沈,空中有声云:余端礼在内,当为宰相,可令爱护之。少选,一物如鼋鼍,其长十数丈,来负其阁,达于平地,一阁之人,皆得无它。又,三衢境内地名步,溪中有石,里人号曰团石。有谶语云:团石圜,出状元;团石仰,出宰相。乙丑岁,水涸,石忽如圜镜。明年,刘文孺章魁天下。前岁,大水,石乃侧仰。而去年余拜相。此与闽中沙合南台盖相似也。
《宋史·岳飞传》:飞为荆湖南北、襄阳路制置使,神武后军都统制,命招捕杨么。时张浚都督军事至潭。会召还防秋,飞袖小图示浚,浚欲俟来年议之。飞曰:已有定画,都督能少留,不八日可破贼。浚许之。飞遂如鼎州。黄佐招杨钦来降,飞喜曰:杨钦骁悍,既降,贼腹心溃矣。表授钦武义大夫,礼遇甚厚,复遣归湖中。两日,钦说余端、刘铣等降,飞诡骂钦曰:贼不尽降,何来也。杖之,复令入湖。是夜,掩贼营,降其众数万。么负固不服,方浮舟湖中,以轮激水,其行如飞,旁置撞竿,官舟迎之辄碎。飞伐君山木为巨筏,塞诸港汊,又以腐木乱草浮上流而下,择水浅处,遣善骂者挑之,且行且骂。贼怒来追,则草木壅塞,舟轮碍石不行。飞亟遣兵击之,贼奔港中,为筏所拒。官军乘筏,张牛革以蔽矢石,举巨木撞其舟,尽坏。么投水,牛皋擒斩之。飞入贼垒,馀酋惊曰:何神也。俱降。飞亲行诸砦慰抚之,纵老弱归田,籍少壮为军,果八日而贼平。浚叹曰:岳侯神算也。初,贼恃其险曰:欲犯我者,除是飞来。至是,人以其言为谶。
《老学庵笔记》:庄文太子初封邓王。予为陈鲁公史。魏公言:邓王乃钱俶归朝后所封。又哲宗之子早薨,亦封邓王。当避此不祥之名。二公曰:已降诏俟。郊礼改封,可也。庄文竟早世。
《春渚记闻》:黄公度,兴化人,既为大魁郡人。同登第者几三十人余。一日,于江路茶肆小憩,继一士人坐侧,因揖之。且询其乡里。云:兴化落第人也。余因谓之曰:仙里既岁出大魁,而登科之数复甲天下,是可庆也。其人叹息曰:昔黄涅槃有谶语云:拆了屋,换了椽,朝京门外出状元。初,徐铎振夫作魁时,改建此门。近军为变,城门焚毁,太守复新四门,而北门尤增崇丽。黄居门外区市中,而左右六人同遇虽,一时盛事,亦皆前定,非人力所能较也。
《老学庵笔记》:淳熙中,黄河决入汴。梁宋间欢言谓之天水来天。水国姓也。遗民以为国家恢复之兆。《三朝野史》:贾秋壑,甲戌寒食尝作一诗云,寒食家家插柳枝。留春春亦不多。时人生有酒,须当醉。青冢儿孙几,个思明年谪死。
《齐东野语》:贾师宪,远谪南荒。抵清漳以疾殂。先是林佥枢存孺。父为贾所摈。谪之南州道死于漳。漳有富民,蓄油杉甚佳。林氏子弟欲求而价,穹不可得。因抚其木曰:收取收取待留与贾。丞相自用,盖一时愤恨之语耳。至是郡守与之经营,竟得此物以敛。
《癸辛杂识》:上庠斋牌亦有关系雷。宜中为成。均时立三槐市于学前市。字似吊字,即时学生三人皆不得。其死存心斋立斗魁牌。当时十三人过省,既而徐摭死以斗字止为十二也。笃信斋立德聚牌。时本斋一十四人赴会试仅二人。盖德字虽有十四字而聚字乃取二人之谶也。
《齐东野语》:郑丞相清之。在太学十五年,殊困滞无聊乙亥岁,甫升舍选而以无名阙。未及奏名,遂仍赴丁丑省试临期。又避知举袁和叔亲,试别头愈觉不意。及试青紫,明主恩诗。押明字短,晷逼暮思。索良艰漫,检韵中有赪字可用,遂用为末句云,他年蒙渥泽方玉带。围赪归为同舍道之,皆大笑曰:绿衫尚未能得著,乃思量系玉带乎。已而中选扳附,骤贵官至极品。竟获此赐,遂成吉谶以此知世之叨。窃富贵皆非偶然也。
癸酉岁,庆元秋试,两浙运司,干官临川龚孟戣为考官。龚道出慈溪忽梦有人以杯汤饮之。且作四字于掌中。晓起便觉目视㬻㬻,及入院发策第一道。中误以一祖十三宗为十四宗。于是士子大鬨径排试官房舍,悉遭箠辱。至有负笈而逃者,龚偶得一兵负去而免刘制。使良贵亲至院外抚谕,遂权宜以策题第二道为首篇。续撰其三,久之始定。于是好事者作隔联云,龚运干出题。疏脱以十三宗作十四宗。刘制使下院调停,用第二道为第一道。龚后为计使所劾。明年秋度宗宾天。于是十四宗之语遂验。
《贵耳集》:太学有鼓占云:无火灾,不出宰相。开禧陈自强相,端平郑清之拜相,丙申火焚太学棂星门,鼓占不验矣。又有鼓占云:此非宴游之地,乃是多文之所。学中,燕未尝来巢,蚊独多他处。
《桯史》:黄山谷在宜州。尝大书后汉书范滂传字径数寸。笔势飘动。超出翰墨,径庭意。盖以悼党锢之为汉祸也。后百年真迹,逸人间赵忠定得之宝。寘巾箧搢绅题跋如牛腰焉。既乃躬蹈,其祸可谓奇谶。嘉定壬申忠定之子。祟宪守九江,刻石郡治四说堂。
《宋史·陈埙传》:埙知温州,以言罢。家居,忽卧疾,戒其子抽架上书占之,得《吕祖谦文集》,其《墓志》曰:祖谦生于丁巳岁,没于辛丑岁。埙曰:异哉。我生于庆元丁巳,今岁在辛丑,于是一甲矣。吾死矣夫。
《谈薮》:韩𠈁冑暮年,以冬月携家游西湖。画船花舆遍览南北二山之胜。末乃置宴于南园,族子院判与焉。席间有献牵丝傀儡为土偶,负小儿者名为迎春。黄胖韩顾族子,汝名能诗。可咏即承命一绝云,脚踏虚空手弄春,一人头上要。安身忽然线断。儿童手骨肉都为陌上尘。韩大不乐,不终宴而归。未几祸作。《白獭髓》:绍定初,御街中瓦前卖团子者目为三火。下店如此两三处。先因郑德懋家遗火。焚烧中瓦及御街数千家。时有锦城佳丽地,红尘瓦砾场之语。后三年间,中瓦后娼户。李博士家遗火焚烧中,瓦及大街十馀家。是夜在家饮酒者,府吏王德用连坐被罪至四年。九月间,李博士桥王德家遗火。自北而南焚烧至前湖门外。方家峪山亦仅五十馀里。宗庙百司一夕迨尽中瓦又为灰烬。此三火之谶明矣。王德取斩是时,守臣林介殿帅冯榯、步帅王虎因是罢去。《宋史·赵卯发传》:卯发权通判池州。大兵渡江,池守王起宗弃官去,卯发摄州事,缮壁聚粮,为守禦计。明年,大兵至李王河,都统张林屡讽之降。卯发知不可守,乃置酒会亲友,与饮诀,谓其妻雍氏曰:城将破,吾守臣不当去,汝先出走。雍氏曰:君为命官,我为命妇,君为忠臣,我独不能为忠臣妇乎。卯发笑曰:此岂妇人女子之所能也。雍氏曰:吾请先君死。卯发笑止之。明日乃散其家资与其弟侄,仆婢悉遣之。二月,兵薄池,卯发晨起书几上曰:君不可叛,城不可降,夫妻同死,节义成双。又为诗别其兄弟,与雍盛服同缢从容堂死。卯发始为此堂,名可以从容,及兵遽,领客堂中,指所题扁曰:吾必死于是。客问其故,曰:古人谓慷慨杀身易,从容就义难,此殆其兆也。卯发死,林开门降。《番禺县志》:宋时童谣河南人见面广州状元。见有司因搆见面亭以俟之。李昴英读书海珠。尝结龙头会有梦,弯长弓射江江为竭者。英占之曰:应是谶者其张氏子乎。镇孙果以咸淳辛未廷对。第一其年潮忽退往来相望。
《委巷丛谈》:度宗崩,幼君谅阴榜第一名。王龙潭二名。路万里三名,胡幼黄行都为之语曰:龙在潭飞不得,万里路行不得。幼而黄医不得。
《古杭杂记》:晋郭璞钱唐天目山诗云,天目山前两乳长,龙飞凤舞到钱唐。海门一点巽峰起,五百年间出帝王。及高宗中兴建邦,天目乃主山至度。宗甲戌山崩。京城骚动。时有建,迁跸之议者未几,宋鼎遂移有人作诗云,天目山前水齧矶,天心地脉露危机。西周冷浸觚棱月,未必迁岐说果非。〈按郭璞时无七言近体钱唐天目山之诗〉〈疑后人傅会〉
《吉安府志》:宋末永新隐士陈森翁筑真隐亭于冷泉。岩掘地得剑,有镂文诗。末二句云,男儿慷慨平生事,时独挑灯把剑看。下书大元二字莫详。所谓未几,元人入主中夏其谶兆盖先见焉。
《金史·宗室传》:世祖初立,跋黑有异志,诱桓𧹞、散达、乌春、窝谋罕离间部属,使贰于世祖。世祖患之,乃加意事之,使为勃菫而不令典兵。跋黑既阴与桓𧹞、乌春谋计,国人皆知之,而童谣有欲生则附于跋黑,欲死则附于劾里钵、颇剌淑之语。世祖亦以策探得兄弟部人向背。乌春、桓𧹞相次以兵来攻,世祖外禦强兵,而内畏跋黑之变。将行,闻跋黑食于其爱妾之父家,肉张咽而死,且喜且悲,乃迎尸而哭之。
《续夷坚志》:天会八年,册刘豫为大齐皇帝都大名诸门旧有巽,齐安流顺豫之号。以门名呈瑞因取三市门,名阜昌者。建元虽出于傅会,亦有数焉。
《金史·孔彦舟传》:彦舟除南京留守。彦舟有疾,朝臣有传彦舟死者,而彦舟尚无恙,海陵尽杖妄传彦舟死者,以激励之。无何竟死于汴。
《睽车志》:逆亮末年自制尖靴,头极长锐云,便于取𩍐而足指所不及。谓之不到。头。又为短鞭仅存其半,谓之没下鞘。其后渝盟犯顺果为其下所戕。死于江上。《金史·石琚传》:琚拜左丞兼太子少师。时民间往往造作妖言,相为党与谋不轨,事觉伏诛。上问宰臣曰:南方尚多反侧,何也。琚对曰:南方无赖之徒,假托释道,以妖幻惑人。愚民无知,遂至犯法。上曰:如僧智究是也。此辈不足恤,但军士讨捕,利取民财,害及良民,不若杜之以渐也。智究,大名府僧,同寺僧苑智义与智究言,《莲华经》中载五浊恶世佛出魏地,《心经》有梦想究竟涅槃之语,汝法名智究,正应经文,先师藏瓶和尚知汝有是福分,亦作颂子付汝。智究信其言,遂谋作乱,历大名、东平州郡,假托抄化,诱惑愚民,潜结奸党,议先取兖州,会徒峄山,以应天时三字为号,分取东平诸州府。及期向夜,使逆党胡智爱等,旁近军寨,掠取甲杖,军士击败之。会傅戬、刘宣亦于阳谷、东平上变。皆伏诛,连坐者四百五十馀人。
《金史·宗望传》:宗望子京,封沈国公、西京留守,妻尝召日者孙邦荣推京禄命。邦荣言留守官至太师,爵封王。京问:此上更无否。邦荣曰:止于此。京曰:若止于此,所官何为。邦荣察其意,乃诈为图谶,作诗,中有鹘鲁为之语,以献于京。京曰:后诚如此乎。遂受其诗,再使卜之。邦荣称所得卦有独权之兆。京复使邦荣推世宗当生年月。家人孙小哥妄作谣言诳惑京,如邦荣指,京信之。京妻公寿具知其事。大定五年三月,孙邦荣上变。诏刑部侍郎高德基、户部员外郎完颜兀古出往鞫之。京等皆款服。
《续夷坚志》:王子端内翰,泰和中,赋残菊云幽花寂寞无多子。办与黄蜂,实蜜脾。盖绝笔也。王勉道作挽诗,故有幽花绝笔更伤神之句。
梁仲经赴官咸平道中有诗云,山云欲雨花先惨,客路无人鸟亦悲。刘御史云卿诗,坏壁秋灯挑梦破,老梧寒雨滴愁生。李治中平甫云,落叶扫不尽,寒花看即休。未几皆下世,殆诗谶也。至如杨敏,行昼眠云身如蝉蜕一榻上,梦逐杨花千里飞真鬼。语何谶之有,敏之兄。贞祐元年癸酉中秋,日约与王元卿田得秀田。献卿辈燕集而其夜阴。晦敏之有诗云,佳辰无物慰相思,先赏空吟昨夜诗。莫倦更深仍坐待,密云还有暂开。时王田戏曰,诗竟不开廓君才尽耶。敏之兄笑曰:我得年仅三十。界境得开廓否。明年遭城陷之祸年方三十二。
高平申万全字伯。胜正大中以史院编修。官从宗室庆山南征。道中有诗云,回首西风谢,敝庐崎岖又复逐戎车。人生行止元无定,一递江湖听所如。不数日溺淮水死。
顺天万户张德刚第八女小字庆娥,资质秀爽眼尾入鬓丙午秋。小学生七年矣。日诵数百言,戊申二月《女史属辞》、《孝经》、《论语》、《孟子》、《易》、《乾传》至《下系诗》、《二南曲》《礼》、《内则》、《少仪》、《中庸》、《大学》、儒行祭统祭,义经解冠婚诸篇班氏女戒郝氏。内则内训通丧记六卷,皆成诵日兼二诗古律至十篇。学书下笔即有成人之风。旦夕家居见家人或不整,肃以礼责之。又所诵书皆能通大义。时为讲说其。属对才思敏捷,无小儿女子语。睡思昏昏如醉。思闺心寂寂似禅心。桃李东风蝴蝶梦关山、明月、杜鹃,魂识者谓此诗不佳。后日果得病又四日亡。甫九岁郝伯常为诗吊之。
吕卿士祥卿,大兴人。刺汝州一月而罢。题诗望嵩楼,有珍重楼中旧山色,好将眉黛事新官。未几,物故。人以为诗谶云。
古人上寿,皆以千万岁为言。国初,种人纯质,每举觞,惟祝百二十岁而已。盖武元以政和五年,辽天庆五年己未为收国元年。至哀宗天庆二年,蔡州陷,适两甲子周矣。历年之谶遂应。
《辍耕录》:至元甲子,阿合马拜中书平章,领制国用使司。时乐府中盛唱胡十八。小令知谶纬者,谓其当擅重权十八年,人未之信。果于至元壬午伏诛。越五年,丁亥闰二月,桑哥拜中书平章,立尚书省。贪暴残忍,又十倍于阿合马。人亦谓桑字拆而为四十八,桑字后改作相字,亦拆为四十八。竟不知应之于寿,或应之于职。然自立省日,至辛卯正月败绩,恰四十八月,其神验如是。
《元史·郭宝玉传》:宝玉,字玉臣,华州郑县人,唐中书令子仪之裔也。通天文、兵法,善骑射。金末,封汾阳郡公,兼猛安,引军屯定州。岁庚午,童谣曰:猺猺罟罟,至河南,拜阏氏。既而太白经天,宝玉叹曰:北军南,汴梁即降,天改姓矣。
《辍耕录》:汲郡王公玉堂嘉话云,宋未下时江南谣云:江南若破百雁来过,当时莫喻。其意及宋亡,盖知指丞相伯颜也。
《平江记事》:元贞初升昆山县为州,州治去府城七十二里。延祐中移治太仓未移之。先太仓江口打碗,花子遍地盛开。民谣云打碗花子开,今搬州县来。迁移之后常有鼠郎出没。厅事上民复谣云:黄郎屋上走,州来住不久。至正间,果复移回玉峰旧治。
《辍耕录》:张之翰字周卿邯郸人,由翰林学士除授松江知府。自题桃符云云间。太守过三载,天下元贞第二年是岁卒亦谶也。
文宗潜邸金陵日岁,当戊辰。适太平兴国。寺铸大钟为金数万斤。方在冶上,至其所取,相嵌碧珠。指环默祝曰:若天命在躬,此当不坏。即投液中,钟成其款。有曰:皇帝万岁,珠宛然在其上。若故识之,而坚固完好。光采明发不以灼毁。万目惊睹欢叹如一。及登大宝方与近侍言,向时祝天之谶。
《元史·文宗本纪》:司徒香山言:陶弘景《胡笳曲》,有负扆飞天历,终是甲辰君之语,今陛下生年、纪号,实与之合,此实受命之符,乞录付史馆,颁告中外。诏令翰林、集贤、奎章、礼部杂议之。翰林诸臣议以谓:唐开元间,太子宾客薛让进武后鼎铭云上元降鉴,方建隆基,为元宗受命之符。姚崇表贺,请宣示史官,颁告中外。而宋儒司马光斥其采偶就之文以为符瑞,乃小臣之谄,而宰相实之,是侮其君也。今弘景之曲,虽于生年、纪号若偶合者,陛下应天顺人,绍隆正统,于今四年,薄海内外,罔不归心,固无待于旁引曲说以为符命。从其所言,恐启谶纬之端,非所以定民志。事遂寝。《辍耕录》:至正辛巳莫春之初,江浙行省平章政事只理瓦台入城之任之日,衣红儿。童谣曰:火殃来矣。至四月十九日杭州灾燬,官民房屋。公廨寺观一万五千七百五十五间。烧死七十四人。明年壬午四月一日又灾尤甚。于先自昔所未有也。数百年浩繁之地。日就彫弊实基于此。
河间路景州蓨县河浒一土阜,相传为皇舅墓。自国家奄混区夏即有谣云,皇舅墓门闭运粮向北去。水渰墓门开运粮却。回来至正辛卯中原大水,舟行木杪间。及水退土阜崩,圮墓门显露。继后天下多事,海道不通。先是张蜕庵。尝有诗云,青州刺史河上坟坟,不可识碑仍存维舟。上读半磨灭,使君乃缘戚里。恩当时赐葬。宜过厚冢,阙树立须。雄尊,岂知陵谷有迁变石马尽没。龟趺蹲驿。夫指我元傍岸。县官恐坠移高原岸。滨往往多古冢。零落空馀秋草根。至今父老传谶,记野人之语。那足论我疑其藏必深。锢或谓已被湍流吞。安得壮士塞河水。万古莫令开墓门。读公之诗伤今之世,则谶纬之说诚不可诬矣。
至正壬辰春,城平江千古城基内掘得一碑。其文云三十六十八子寅卯年至辰巳,合收张翼同为利不在常不在。扬切须款款细思量。且卜水莫问,米浮图倒地莫扶起。修古岸重开,河军民拍手笑呵呵。日出屋东头鲤鱼山上游,星从月里过会在午年头。右不晓所言何事姑识之。或者以为三十六四九也。张翼巳午之交也。今张太尉第行九四而同首乱者,适十八人也。岂其然与。
平江承天寺,初畜大木,将造千佛阁。会浙省灾,责有司籍所在木值,官酬以价。寺一黠僧,于阁木上,皆凿万岁阁三字,于是有司不敢取。及阁成,其字固在。诸寺观凡起造,必作俪语题梁间,其馀则记住持、檀越主名,此所必然。独承天诸殿俱否。至正丙申春,今张太尉士诚未归顺时,伪称诚王,国号大周。改元天祐历曰明。时由淮渡浙,攻破平江,即承天以居,尽撤去殿上像,设坐于其中,且以僧元凿字名其阁。岂亦有定数乎。
张起字起之,四明人。有诗名尝作一联云,别来越树长为客,看尽吴山不是家。未几卒,诗亦有谶欤。至正丙申正月常熟州,陷松江府。印造官号,给散吏兵佩带以防奸,伪号之制作。画为圆圈绕圈皆火焰圈之内。一府字以府印,印府字上圈之。外四角府官花押民间谣曰:满城都是火。府官四散躲,城里无一人。红军府上坐,不二月城破,悉如所言。
宇文公谅字子贞湖州人。初领乡贡入浙省试院。头场点席舍其案上。有宇文同知四字,不知何人书。试官考卷以文不中式,将黜之。时坐主龙麟,洲先生江西老儒也。年八十馀始过江浙,力主此卷卒。置榜中及会试。果登高第,授同知婺源州事。
《滇载记》:段氏之先武威郡人有名俭。魏者佐蒙氏有功。赐名忠国,擢青平官。六传而生思平思。平生有异,兆杨干真忌之,使人索捕。思平逃匿,得奇戟于品。甸波大村又得神骥于叶镜湖,饥摘野桃剖之。核肤有文曰:青昔。思平拆之曰:青乃十二月。昔乃二十一日。今杨氏政乱。吾当以是日举义乎。遂借兵东方。黑爨松爨三十七部皆助之。众至河尾。是夕,思平梦人斩其首。又梦玉瓶耳缺。又梦镜破。惧不敢进兵。其军师董迦罗曰:三梦皆吉兆也。公为大夫。夫去首为天。天子兆也。玉瓶去耳为王。王者兆也。镜中有形如人,有敌镜破则无影。无影则无敌矣。三梦皆吉兆也。思平乃决。
《明通纪》:上尝醉中咏菊花诗云,百花发时我不发,我若发时都吓杀。要与西风战一场,满身穿就黄金甲。其后天兵俘士诚,殪友谅与克元都之日皆在八九月间而大业以定。诗谶果足徵云。
张士诚谋主,惟弟士德及部将左丞史椿。后士德被擒,椿被谗,出守淮安。椿见士诚不是做事业人,遣使奉书,欲来归。事泄,士诚杀之,委政于弟士信。士信惟务酒色,用王敬夫、叶德新、蔡彦夫三人谋国,皆谄佞小人。上闻之曰:我诸事无不经心,尚且被人瞒我。张九四终岁不出门理政事,岂有不著人瞒者乎。且士德、史椿皆死,惟恃弟士信行事。吾立见其败矣。时有市谣十七字曰:丞相做事业,专事王蔡叶。一朝西风起,乾瘪。
《明昭代典则》:洪武五年夏四月,中书右丞王溥遣人来言近督。工取材木建昌蛇舌岩。众见岩上有衣。黄衣者歌曰:龙蟠虎踞势岧峣,赤帝重兴胜六朝。八百年终王气复重华。从此继唐尧。其声如钟。歌已,忽不见。上曰:明理者非物怪可惑。守正者非谶纬可干。汉之文成五利足以为戒事涉妖妄岂可信耶。
《明状元事略》:洪武乙丑科状元丁显字彦伟福建建阳人。中榜时年二十八,建阳旧谶淮沙圆出状元显应之。
任亨泰十三岁时尝题扇面云,杲日初升万木低,画船撑出小楼西。先生正熟朝天梦门,外山禽莫乱啼其。贵达也。人以是诗预占之矣。
洪武二十七年甲戌科张信,字诚甫,浙江定海人。初鄞人单仲友徵至京师言,本府名明州与国号同请易之。上然其言,因询山川谶纬之详。仲友对曰:昌国县有状元桥,盖因谶改名,而童谣谓状元出定海。以臣观之,二邑素无颖异,将有待邪。上闻定海之名,喜曰:海定则波宁。遂改名宁波。后省昌国入定海,至是信应其谶。盖信昌国人也。又郡中初架石梁有谣曰:人从桥上行,状元此时生。其父首从桥行还家生信。洪武庚辰科状元胡广江西吉水人。吉水东有鉴湖谚云:水决鉴湖坛,文江出状元。是岁广应之。后正统壬戌鉴湖又决吉水。刘俨复应其谶。
《正气纪》:建文帝之生也。头颅颇偏。高祖抚之曰:半边月儿知其不克。终及读书甚聪颖。高祖使赋新月诗曰:谁将玉指甲掐破,碧天痕影落江湖。里蛟龙不敢吞。高祖曰:犹可免于难。后帝出,亡果得归。大内以终天年。
洪武二十九年冬,十月晦皇曾孙文奎生太祖不怿曰:日月皆终其不殁乎。
《麈馀》:国初,姑苏阊门有伍子胥嗣神像,立而不坐。坐则必毁。时有童谣曰:若要伍公坐,须要二兄来。及况公钟为太守,入祠见之曰:不可使神久立。遂易以坐,像自是不复毁矣。
《明外史·谷王穗传》:成祖即位,徙藩长沙。穗居长沙,横甚,伪引谶书,我高皇十八子,与谶合。传播惑众,穗行次第十九,以赵王杞未就藩而卒,故云。
《福建通志》:永乐十年,长乐石首山鸣谶云,石首山鸣出大魁。是岁马铎及第。后六年李骐又及第。
《悬笥琐探》:正统三年六月一日,予始入吴县学为增广生。是年开科取士,而吴学之得举者三人。周郁为春秋魁第四名。张第十一,施槃第十五。既而赴会试。槃作诗留别,其词有曰:红云紫雾三千里,黄卷青灯十二时。又咏胡蝶云莫怪,风前多落魄。三春应作,探花郎。己未果状元及第。
《明状元事略》:丁卯冬湖广须知,官在,途梦开黄榜第一名彭时。又京中谣云:众人知不知,今年状元是彭时。不知何自而起。后果然。
天顺丁丑科黎淳字太朴湖广华容人。少自负,赴会试二月四日方至。京主司拒之曰:少汝作状元耶。淳应声曰:此亦在吾辈耳。至邸见璧间题画。有云:昨夜檐前乾鹊噪,声声报道状元来。淳应其谶。
《见闻搜玉》:于肃悯,公谦咏石灰诗云:千锥万凿出深山烈火,丛中炼几番粉骨碎身都不顾。只留青白在人间。咏桑树诗云:一年一度伐条柯。万木丛中苦最多。为国为民甘寂寞,不随桃李听笙歌。后功施社稷而身反为戮。亦诗谶也。
《明状元事略》:华亭旧有状元坊,为宋卫温立也。景泰间,叶守冕重建于丰乐桥下。题其柱曰:九重华选魁多,士千古清风启。后人时以为攀援。盖泾华亭产也。弘治己酉西门火坊为延燎市人哗曰:烧却假状元出真状元矣。是年钱福果以会元魁天下。
《名山藏》:景泰八年正月,帝病不瘳。储嗣未定,内外忧惧,辛卯石亨与徐有贞等夜夺门迎。太上皇出南宫即皇帝位。太上朝鸣钟鼓,帝曰:于谦耶既闻。故曰:哥哥做好居数日。太上语近臣皇弟食粥,可望差耳。帝竟崩,号废帝。先是正统中,京师小儿祷雨之,谣曰:雨地雨地城隍土地。雨若大来谢了土地,雨御地弟音相近也。盖至是验云。
《明通纪》:天顺三年冬,忠国公石亨谋不轨。下狱死。时亨门下有瞽,目指挥,章先手出妖书曰:惟有石人不动。谓天意。有在劝亨,举事亨信之。未几,家人露其不轨之谋。于是下亨狱,卒死狱中。
《江西通志》:成化四年戊子,宁都三江水合,先有三江水合。状元来之谣。明年邑人董越果进士及第。《明外史·屈伸传》:伸授礼科给事中。弘治九年诏度僧,礼部争不得。伸极陈三不可,不纳。京师民讹言寇近边,兵部请榜谕。伸言:若榜示,人心愈惊。昔汉建始中,都人讹言大水至,议令吏民上城避之。王商不从,顷之果定。今当以为法。事遂寝。
《明状元事略》:弘治癸丑科毛澄,字宪清,直隶昆山人。中榜时年三十四。昆山旧谶,潮过夷亭出状元。宋淳熙中叶令子强,遂建问潮馆于驷马桥下。后潮复,远过夷亭。癸丑丙辰二科毛朱皆状元。人谓旧谶之应云。
广州城南有地名河南,旧谶河南人见面广东状元。见是岁大旱,南岸人往来对面。而伦文叙魁天下。《吴江县志》:弘治末同里庞山庇村三处。一夕,讹言海上掠童男女。充祀。争抱婴孩,走望门投匿太学生王明别业。在庞山空廪数十间,须臾填满气窒。人几死,有顷,讹言始定是岁。崇明贼施天泰叛入海中。《明状元事略》:姚涞初赴会试,遇蟹船相触有声。涞问故家人答曰:簖船摇来,撞头吴音。似断然姚涞,状头也。遂成语谶。
嘉靖丙戌科龚用卿字鸣治,福建怀安人。中榜年二十六福州。旧传郭朴迁城记云,南台沙合河口。路通先出状元后,出相公,至是用卿首选。
《福建通志》:嘉靖十三年二月雷震万岁寺,浮屠火光如炬烛照城中。时屠侨为布政,冒雨救火。以雨衣藉地,甫三拜而塔顶丁鼎坠地。有谶云,诸天及人无由见鼎地摇。三月天雨四花,土田三变。今古同时,屠人握闽雨衣三拜。梁天监四年书。
《明状元事略》:淮安一郡古未有魁,天下者有之。自沈坤始后十九年己未,清河丁士美继之。童谣云:新状元入朝,旧状元入牢。坤被论。果在己未。士美登科之岁。
《吴县志》:隆庆元年丁卯秋,成大熟民谣云,隆庆元年米粜三钱。铜杓不用,铲刀上前十月三日,府治堂库灾。
《海丰县志》:碣石卫城内有三大石,名曰三台。谶云:一拳打破三台,石三岁孩见也。没头后,提举司王一权以署事至卫,刻三台石三字。在上隆庆五年倭寇陷城杀戮殆尽。
《明状元事略》:郡治后有河。旋绕如带旧谶。后河通状元出。末李馀庆作郡,尝浚之。已而霍蒋诸公相继大魁天下,岁久湮。塞殆四百年,竟无嗣者隆庆壬申玉融龙冈。施公至首辟龙城书院。廪六学之隽于其中。每试辄首孙公,既又从诸士请疏治后河。数百年遗迹,一旦复通未几孙公果首擢。
《福建通志》:台湾府凤山,昔年有石忽开。内有谶云,凤山一片石,堪容百万人。五百年后闽人居之,又相传有佃民垦田得一石牌,内镌山明水秀。闽人居之八字。
谣谶部杂录
《风俗通》:赵王迁信,秦反,间之言。杀其良将,李牧而任赵括。遂为所灭。此童谣曰:赵为号,秦为笑。以为不信,视地上生毛。
《搜神记》:古志有曰:赤厄三七。三七者经二百一十载,当有外戚之篡。丹眉之妖,篡盗短祚,极于三六,当有飞龙之秀,兴复祖宗。又历三七,当复有黄首之妖,天下大乱矣。自高祖建业,至于平帝之末,二百一十年,而王莽篡,盖因母后之亲。十八年而山东贼樊子都等起,实丹其眉,故天下号曰赤眉。于是光武以兴祚,其名曰秀。至于灵帝中平元年,而张角起,置三十六万,徒众皆是黄巾,故天下号曰黄巾贼,初起于邺,会于真定,诳惑百姓曰:苍天已死,黄天立。岁名甲子年,天下大吉。小民相向跪拜趋信。荆、扬尤甚。乃弃财产,流沈道路,死者无数。角等初以二月起兵,其冬十二月悉破。自光武中兴至黄巾之起,未盈二百一十年,而天下大乱。汉祚废绝,实应三七之连。
《南史·武帝本纪》:晋禅位于宋,诏策曰:上天垂象,四灵效徵,图谶之文既昭,人神之望已改。
《湘山野录》:寇莱公诗野水无人渡,孤舟尽日横之句,深入唐人风格。初授归州巴东,今人皆以寇巴东呼之。以比前赵渭南韦苏州之类。然富贵之时所在作诗皆凄楚愁怨。尝为江南春二绝。云波淼淼柳依依,孤村芳草远斜日。杏花飞江南春,尽离肠断蘋满汀洲人未归。又曰:杳杳烟波隔千里,白蘋香散东风起。日落汀洲一望时,愁情不断如春水。余尝谓深于诗者尽欲慕骚人清悲怨感以主。其格语意清切脱洒,孤迈殊不知清极则志飘。感深则气谢。莱公富贵,时送人使岭南云到海只十里。过山应万重人以为警绝晚窜。海康至境首雷吏呈图经,迎拜于道。公问州去海近远曰:只可十里。憔悴奔窜已兆于此矣。予尝爱王沂公曾布衣。时以所业。贽吕文穆公蒙正卷。有早梅句云,雪中未问。和羹事且向百花,头上开文穆曰:此生次第已安排作状元宰相矣。后皆尽然。《东坡志林》:晋武帝探策,岂亦如谶也耶。惠帝不肖得一盖神以实告裴頠,谄对士君子耻之。而史以为美谈鄙哉。惠怀悯皆不终牛系马。后岂及亡乎。
《容斋随笔》:今人富贵中作不如意语,少壮时作衰病语,诗家往往以为谶。白公十八岁,病中作绝句云:久为劳生事,不学摄生道。少年已多病,此身岂堪老。然白公寿七十五。
《容斋续笔》:自汉武建元以来,千馀年间改元数百。其附会离合为之辞者不可胜书。固亦有晓然,而易见者。如晋元帝永昌郭璞以为有二日之象,果至冬而亡。桓灵宝大亨识者以为一人二月,了果以仲春败萧。栋武陵王纪同岁窃位,皆为天正。以为二人一年而止。其后皆然,齐文宣天保为一大人。只十果十年而终。然梁明帝萧岿,亦用此而尽二十三年。或又云岿蕞尔,一邦故非禨。祥所系齐后,主隆化为降死安德王延宗德昌为得二日。周武帝宣政为宇文亡。日宣帝大象为天子冢。萧琮晋出,帝广运为军,走隋炀帝大业为大苦。末唐僖宗广明为唐去丑口,而著黄家日月以兆巢贼之祸。钦宗靖康为立十二月,康果在位满岁,而高宗由康邸建中兴之业。熙宁之末将改元近臣,撰三名以进曰:平成。曰:美成。曰:丰亨。神宗曰:成字负戈美成者大羊。负戈亨字为子不成。不若去亨而加元。遂为元丰,若隆兴则取建隆、绍兴各一字。唐正元取正观,开元之义同已。而嫌与颜亮正隆相近故二年即改乾道,及甲午改纯熙。既已布告天下,予时守赣贺表云,天永命而开中,兴方茂卜年之统。时纯熙而用大介,载新纪号之文迨,诏至乃为淳熙,盖以出处,有告成大武之语。故不欲用。
州县牌额率系于吉凶,以故不敢轻。为改易严州。分水县故额草书分字。县令有作聪明者谓事体非宜,自真书三字刻而立之。是年邑境恶民持刃杀人者众。盖分字为八刀也。徽州之山水,清远素无火灾。绍熙元年添差通判卢瑢悉以所作隶字换郡下扁榜。自谯楼仪门,凡亭榭台观之类,一切趋新。郡人以为字多燥笔,而于州牌尤为不严。私窃忧之,次年四月火起于郡库。经一日两夕乃止。官舍民庐一空。《扪虱新话》:光武却,祥瑞不受。而信图谶,武宗除去浮屠而躬受。道家之箓,此与招一放一何异。
《贵耳集》:舜典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自宣政间周美成柳耆卿辈出自制。乐章有曰:侧犯尾犯花犯玲,珑四犯八音杂律宫吕夺伦。是不克谐矣。天宝后曲遍繁。声皆曰:入破被者破碎之义。明皇幸蜀宣和之曲皆曰:犯犯者侵犯之义。二帝北狩曲中之谶深可畏哉。
本朝年号,或者皆曰有谶纬于其间。太平有一人,六十卒,字太宗五十九而止。仁宗刘后,并政天圣曰:二圣人明道。曰:日月同道,徽宗崇宁钱上字。蔡京书崇字。自山字一笔下,宁字去心。当时有云,有意破宗无心。宁国靖康曰:十二月立康王嘉泰。曰:士大夫皆小人有力者喜。
《云谷杂记》:吴书陈化使魏。魏文帝因酒酣,嘲问曰:吴魏峙立,谁将平。一海内者乎。化对曰:易称帝出乎。震加闻先哲知命。旧说紫,盖黄旗运。东南帝心奇其辞。又江表传初丹阳。曰:元云使蜀得司马徽与,刘廙论运。命历数事元诈增。其文以诳国。人曰:黄旗紫,盖见于东南。终有天下者荆扬之君乎。六朝以来都于东南。故黄旗紫,盖之语,文士多引用之,虽皆知其为符瑞事。而罕有究其义者李善。最号博洽,其注文选紫盖黄旗之句。亦不过引司马徽书而已。予尝见薛道衡,隋高祖功德颂云,谈黄旗紫盖之气。恃龙蟠虎踞之险。虽知黄旗紫盖为气。终以未得其所。自为恨一日,读宋书符瑞志云,汉世术士言,黄旗紫。盖见于斗牛之间。江东有天子气胸中。于是释然,因知读书不厌于多也。
《植杖閒谈》:汉献帝禅位之岁改元延康。蜀后主亡国,之岁,改元炎兴,晋悯帝即位之,岁改建业郡为建康郡。朝廷谓,端明非本朝殿改官制曰:延康殿学士靖康三年。今上即位,法东汉中。兴。建元之号改曰:建炎。己酉岁。驻跸江宁。以江宁昔号建康。宁藩邸王封符合改名建康府。三年号者皆出一时,所见而不知乃前代。宋季之称也。故识者忧之。
《辍耕录》:至元壬辰春自杭州避难,居湖州三月二十三日,黑气亘天雷电以雨有物。若果核与雨杂下五色间。错光莹坚固,破其实食之。似松子仁,人皆曰:婆娑树闰月十二日。复雨八月,过杭州因知。三月十八日亦雨如湖州郡人。初不以为异。及九月十日红巾犯省。治雨核之地。悉被兵火,无有处屋字如故。余弗之信。九月二十六日湖州陷,仪凤桥四向焚戮。特甚追思。雨核时桥四向为最多。信前言不诬也。后闻池州亦然,与杭日同池州之祸尤可惨也。按白乐天诗集载月中,尝坠桂子于天竺寺。叶石林玉涧,杂书亦云仁宗天圣中七月八月两月之望,有桂子从空降如雨。其大如豆杂。黄白黑三色。食之,味辛。寺僧道式取以种。得二十五本二书。岂尽妄耶。但今又为时谶尤可异也。
后至元丁丑夏六月民间谣言,朝廷将采童男女。且俾父母护送抵直北交割。故自中原至于江之南。府县村落凡品官,庶人家但有男女年十二三,以上便为婚嫁六礼。既无片言,即合至于巨室有不待。车舆亲迎,辄徒步以往者。盖惴惴焉。惟恐使命戾止不可逃也。虽守土官吏,与夫色目之人亦如之。竟莫能晓经十馀日。才息自后有贵贱、贫富、长幼、妍丑匹配之。不齐者各生悔怨。或夫弃其妻,或妻憎其夫。或讼于官。或死于天,此亦天下之大变。从古未之有也。潮逢谷水难兴浪月到云间便不明。松江古有此语,谷水云间皆松江别名也。近代来作宦者,始则赫然有声。终则阘茸,贪滥廉洁者鲜两句,竟成诗谶。《丹铅总录》:晋末桓元之乱。有金雌诗谶曰:云出而雨渐欲举短如之何。乃相阻交哉,乱也。当何所,惟有隐岩。植禾黍西南之朋。困桓父雨云者元字也。短者祚短也。盖桓元灭亡之兆。又云大火有心,水抱之悠悠百年。是其时,火宋之分野水。宋之德也。金雌不知何兆,亦如赤伏符之类耳。后考隋书经籍志郭文著金雌记金雌诗。
王充尝辨雨粟鬼哭之。妄云河图洛书圣明之瑞。应也。仓颉之制,文字天地之出图书。何非何恶而令天雨粟鬼夜哭哉。使天地鬼神,恶人有书则其出图书,非也。此乃正论汉书纬书。又云,鬼夜哭谓,忧其毫将为笔也。堪一笑。
晋苻坚以应图谶文,改姓其字。从草不从竹。今多书作符非也。苻音蒲其音,亦别。又左传萑苻之泽杜预注苻亦音蒲。
《新论》云:微子感牵牛星颜,渊感中台星张良感弧星。樊哙感狼星。其说皆出谶纬。
《晋书》云:初,元石图有牛继马后,故宣帝深忌牛氏,遂为二榼,共一口,以贮酒,帝先饮其佳者,而以毒酒鸩其将牛金。而恭王妃夏侯氏竟通小吏牛氏而生元帝。今《通鉴》省其文云:通小吏牛金而生元帝。牛金可谓枉著一死。又负秽名殊可笑也。又按唐元行冲,元魏之后。著魏典三十卷,引魏明帝时。西柳谷瑞石有牛继马后之像。旧史元帝本出牛氏,诬辞也。魏道武帝名犍继。受命此其应也。
《三国典略》曰:侯景篡位,令饰朱雀门。其日有白头乌万万计集于门楼。童谣曰:白头乌拂,朱雀还。与吴杜工部诗,长安城头头白乌,夜上延秋门上呼。盖用其事以侯景比禄山也。而千家注不知引此。
江都迷楼宫人。杭静夜半歌云,河南杨柳树江北李花。荣杨柳飞绵何处去。李花结果自然成。又炀帝作凤䑵歌云,三月三日到江头,正见鲤鱼波上游。意欲持钩往撩取,恐是蛟龙还复休。皆唐兴之兆。又炀帝索酒歌云,宫木阴浓燕子飞,兴衰自古漫成悲。他日迷楼更好景,宫中吐燄奕红辉。其后迷楼为唐兵所焚,竟叶诗谶出海山记。
梁武帝冬日诗,雪花无有蒂冰镜,不安台梁简文咏月。诗飞轮了无辙明,镜不安台,竟成二谶。
《日知录》《史记·赵世家》扁鹊言:秦穆公寤而述上帝之言。公孙支书而藏之。秦谶于是出矣。秦本纪燕人卢生使入海还以鬼神事。因奏录图书曰:亡秦者胡也。然则谶记之,兴实始于秦人,而盛于西京之末也。始皇备匈奴而亡。秦者少子胡亥,汉武杀中都官。诏狱系者而即帝位者。皇曾孙病己,苻生杀鱼遵而代生者。东海王坚宋废帝,欲南巡湘中,而代子业者。湘东王彧齐神武,恶见沙门而亡高者。宇文周武杀纥豆陵而篡周者。杨坚隋炀族,李浑而禅。隋者李渊。唐太宗诛李君。羡而革唐者武后。周世宗代张永德而继周者艺祖。
自汉以后,凡世人所传帝王易姓受命之说。一切附之孔子,如沙丘之亡。卯金之兴皆谓夫子。前知而预为之谶其书。盖不一矣。魏高祖太和九年,诏自今图谶秘纬及名为孔子。闭房记者一皆焚之。留者以大辟论。
《旧唐书·王世充传》:世充将谋篡位。有道士桓法嗣者,自言解图谶,乃上《孔子闭房记》,画作丈夫持一干以驱羊。释云:隋,杨姓也。干一者,王字也。王居羊后,明相国代隋为帝也。世充大悦。详此乃似今人所云。推背图者今则托之。李淳风而不言孔子。
[book_title]第一百五十八卷
第一百五十八卷目录
声音异部汇考一
周礼〈春官大师〉
汉书〈五行志〉
南齐书〈五行志〉
续文献通考〈物自鸣〉
管窥辑要〈城邑变异占 宫室变异占 器皿占 军营器械占〉
声音异部汇考二
周〈襄王一则 景王一则〉
汉〈成帝鸿嘉一则 哀帝建平一则 元寿一则 王莽大凤一则〉
后汉〈献帝建安二则〉
晋〈惠帝元康一则 孝武帝太元一则〉
南齐〈武帝永明二则〉
梁〈武帝天监二则 中大通二则 中大同一则〉
陈〈宣帝太建三则 后主至德一则〉
北魏〈太宗泰常一则 世祖太延一则 显祖皇兴二则 世宗延昌一则〉
北齐〈文宣帝天保一则〉
北周〈武帝建德一则〉
隋〈文帝开皇二则〉
唐〈高祖武德二则 高宗咸亨一则 中宗嗣圣一则 元宗开元二则 天宝一则 德宗贞元一则 文宗太和一则 僖宗广明一则 中和一则 昭宗光化一则 天复二则〉
辽〈太宗大同一则 圣宗太平一则〉
宋〈神宗熙宁一则 高宗绍兴二则 孝宗淳熙一则 光宗绍熙一则 恭帝德祐一则〉
金〈海陵正隆一则 世宗大定一则 宣宗兴定一则 哀宗正大一则〉
元〈顺帝至正一则〉
明〈太祖洪武二则 成祖永乐一则 英宗正统一则 天顺一则 宪宗成化一则 武宗正德三则 世宗嘉靖二则 穆宗隆庆一则 神宗万历三则〉
声音异部总论
礼记〈乐记〉
声音异部纪事
庶徵典第一百五十八卷
声音异部汇考一
《周礼》《春官》
大师执同律,以听军声,而诏吉凶。
〈注〉大师大起军师。兵书曰:王者行师,出军之日,授将弓矢,士卒振旅,将张弓大呼。大师吹律,合音商则战胜,军士强。角则军扰多变,失士心。宫则军和,士卒同心。徵则将急数怒,军士劳。羽则兵弱少威明。〈《订义》〉易氏曰:六律阳声,六同阴声,即阴阳以候其气,则葭灰一动而八风从律。以十二律,应十二风,而后可以察天地之和。大师以是而听军声,宜其吉凶应焉。王昭禹曰:师旷曰:吾骤歌北风,又歌南风,南风不竞,多死声,楚必无功。古之人所以望敌而知吉凶,先事而知胜负者,用此术也。然王者之师而犹听军声而诏吉凶,盖兵凶器,战危事圣,人不敢轻也。
《汉书》《五行志》
传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急,厥罚恒寒,厥极贫。时则有鼓妖。君严猛而闭下,臣战栗而塞耳,则妄闻之气发于音声,故有鼓妖。
《南齐书》《五行志》
《听传》曰:不聪之象见,则妖生于耳,以类相动,故曰有鼓妖也。一曰,声属鼓妖。
《续文献通考》《物自鸣》
乾坤变异,录人君宫,室无故有声,主兵起。若人家,主家亡。
《管窥辑要》《城邑变异占》
城邑门户忽鸣,有兵丧。
邑里社鸣,里有圣人出。百姓归之。天子出宫。京房曰:社鸣,实邑虚,虚邑实。
《宫室变异占》
人君宫阁殿庭门户,无故有声,谓之坏宇。不出二年,有兵,亲戚谋叛。
宫庭内忽闻鼓声,击鼓应之,吉。
《器皿占》
车自鸣,有争𩰚死伤。钟自鸣,国君凶。《潜潭巴》曰:兵动。一曰:钟磬自鸣,庶雄作乱,兵起不出三年。
鼓自鸣,库兵动。《天镜占》曰:鼓忽自鸣,敌兵来攻。一曰:钟自鸣,下人将叛。一曰:邑有寇,邑鼓自鸣,其邑亡。釜灶鸣,不出一年,有丧家国同。甑鸣而破,口舌刑伤六十日至。
床自鸣,有死丧。
桌凳自鸣,有火盗,有死丧。
厨匮鸣,有死丧,官讼。
食器忽自鸣,有𩰚争死丧。酒酱醋瓮自鸣破者,其家破。
《军营器械占》
营中鼓自鸣,兵动凶。金鼓自鸣,军当罢。一曰:将有功。金鼓忽不鸣,兵且败,将降。
军中鼓角自鸣,暴兵至。鼓角无声,军必败。
刀剑有声鸣者,凶。刀剑无故自鸣,下僚欲叛,防远之,吉。不然,必被屠城。一曰:刀剑自鸣有声,明日战,大胜。他人不闻而独自闻之,宜防贼来阴谋相害,在家疑妇人左右奸刺。
声音异部汇考二
周
襄王二十四年,晋侯柩有声。
按《春秋》不书。 按《汉书·五行志》:《左传》曰:釐公三十二年十二月己卯,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曲沃,出绛,柩有声如牛。刘向以为近鼓妖也。丧,凶事;声如牛,怒象也。将有急怒之谋,以生兵革之祸。是时,秦穆公遣兵袭郑而不假道,还,晋大夫先轸谓襄公曰:秦师过,不假涂,请击之。遂要崤屹,以败秦师,匹马觭轮无反者,操之急矣。晋不惟旧,而听虐谋,结怨强国,四被秦寇,祸流数世,凶恶之效也。
景王二十四年,铸无射钟声槬。
按《春秋》不书。 按《汉书·五行志》:左氏传昭公二十一年春,周景王将铸无射钟,泠州鸠曰:王其以心疾死乎。夫天子省风以作乐,小者不窕,大者不槬。槬则不容,心是以感,感实生疾。今钟槬矣,王心弗堪,其能久乎。刘向以为是时景王好听淫声,适庶不明,思心霿乱,明年以心疾崩,近心腹之痾,凶短之极者也。
汉
成帝鸿嘉三年,山鸣。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鸿嘉三年五月乙亥,天水冀南山大石鸣,声隆隆如雷,有顷止,闻平襄二百四十里,野鸡皆鸣。石长丈三尺,广厚略等,旁著岸胁,去地二百馀丈,民俗名曰石鼓。石鼓鸣,有兵。是岁,广汉钳子谋攻牢,篡死罪囚郑躬等,盗库兵,劫略吏民,衣绣衣,自号曰山君,党与寖广。明年冬,乃伏诛,自归者三千馀人。后四年,尉氏樊并等谋反,杀陈留太守严普,自称将军,山阳亡徒苏令等党与数百人盗取库兵,经历郡国四十馀,皆踰年乃伏诛。是时起昌陵,作者数万人,徙郡国吏民五千馀户以奉陵邑。作治五年不成,乃罢昌陵,还徙家。石鸣,与晋石言同应,师旷所谓民力彫尽,《传》云:轻百姓者也。虒祁离宫去绛都四十里,昌陵亦在郊野,皆与城郭同占。城郭属金,宫室属土,外内之别云。
哀帝建平二年,殿中有声如钟。
按《汉书·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平二年四月乙亥朔,御史大夫朱博为丞相,少府赵元为御史大夫,临延登受策,有大声如钟鸣,殿中郎吏陛者皆闻焉。上以问黄门侍郎扬雄、李寻,寻对曰:洪范所谓鼓妖者也。师法以为人君不聪,为众所惑,空名得进,则有声无形,不知所从生。其传曰岁月日之中,则正卿受之。今以四月日加辰巳有异,是为中焉。正卿谓执政大臣也。宜退丞相、御史,以应天变。然虽不退,不出期年,其人自蒙其咎。扬雄亦以为鼓妖,听失之象也。朱博为人强毅多权谋,宜将不宜相,恐有凶恶亟疾之怒。八月,博、元坐为奸谋,博自杀,元减死论。京房易传曰:令不脩本,下不安,金毋故自动,若有音。
元寿元年秋九月,孝元庙殿门铜龟蛇铺首鸣。
按《汉书·哀帝本纪》云云。
王莽天凤二年,朱鸟门鸣。
按《文献通考》:王莽天凤二年十月戊辰,王路朱鸟门鸣,昼夜不绝,崔发等曰:虞帝辟四门,达四聪。门鸣者,明当修先圣之礼,招四方之士也。于是令群臣皆贺,所举四行从朱鸟门入而对策焉。
后汉
献帝建安七年,山鸣。
建安八年,山鸣。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安七八年中,长沙醴陵县有大山常大鸣如牛呴声,积数年。后豫章贼攻没醴陵县,杀掠吏民。
晋
惠帝元康九年,许昌城有声如牛。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康九年三月,有声若牛,出许昌城。十二月,废悯怀太子,幽于许宫。明年,贾后遣黄门孙虑杀太子,击以药杵,声闻于外,是其应也。
孝武帝太元十五年,有声如雷。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元十五年三月己酉朔,东北方有声如雷。按刘向说,以为雷当托于云,犹君托于臣。无云而雷,此君不恤于下,下人将叛之象也。及帝崩而天下渐乱,孙恩、桓元交陵京邑。
南齐
武帝永明元年,天有声。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明元年十一月癸卯夜,天东北有声,至戊夜。
永明十一年,殿屋鸣。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永明十一年七月,上不豫,徙御延昌殿,始登阶,而殿屋鸣吒,上恶之。戊寅,大渐。
梁
武帝天监四年,无云有雷声。
按《梁书·武帝本纪》:天监四年十一月甲午,天晴朗,西南有电光,闻如雷声。
按《隋书·五行志》:天监四年十一月,天清朗,西南有电光,有雷声二。《易》曰:鼓之以雷霆。近鼓妖。《洪范五行传》曰:雷霆托于云,犹君之托于人也。君不恤于天下,故兆人有怨叛之心也。是岁,交州刺史李凯举兵反。天监十九年,无云而雷。
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十九年九月,西北隐隐有声如雷,赤气下至地。是岁,盗杀东莞、琅琊二郡守,以朐山引魏军。
中大通六年,无云而雷。
按《梁书·武帝本纪》:中大通六年闰十二月景午,西南有雷声二。 按《五行志》:其年,北梁州刺史蔺钦举兵反。
中大同元年,竟天有声。
按《梁书·武帝本纪》:中大同元年六月辛巳,竟天有声,如风雨相击薄。
陈
宣帝太建二年,有声如雷。
按《陈书·宣帝本纪》:太建二年十二月癸巳夜,西北有雷声。
按《隋书·五行志》:太建二年十二月,西北有声如雷。其年湘州刺史华皎举兵反。
太建十二年,有声如雷。
按《陈书·宣帝本纪》:太建十二年九月癸未夜,天东南有声如风水相击,三夜乃止。
太建十四年,后主即位,天有声。
按《南史·陈后主本纪》:太建十四年春正月,即皇帝位。八月癸未夜,天有声如风水相激。乙酉夜,亦如之。九月辛亥夜,天东北有声如虫飞,渐移西北。
后主至德元年,天有声。
按《陈书·后主本纪》:至德元年九月丁巳,天东南有声如虫飞。
北魏
太宗泰常四年,祭白登庙,有车骑声。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四年八月,帝尝于白登庙,将荐熟,有神异焉。太庙博士许钟上言曰:臣闻圣人能飨帝,孝子能飨亲。伏惟陛下孝诚之至,通于神明。近尝于太祖庙,有车骑声,从北门入,殷殷轞轞,震动门阙,执事者无不肃怀。斯乃国祚永隆之兆,宜告天下,使知圣德之深远。
世祖太延四年,有声如鼓。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延四年十月辛酉,有声如大鼓,西北行。
显祖皇兴元年七月,东北无云而雷。
按《魏书·显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皇兴二年七月,东北有声如雷。
按《魏书·显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世宗延昌二年,有声如雷。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延昌元年二月己酉,有声起东北,南引,殷殷如雷,二声而止。
北齐
文宣帝天保四年,有声如雷。
按《北齐书·文宣帝本纪》:天保四年四月戊午,西南有大声如雷。
按《隋书·五行志》:大保四年四月,西南有声如雷。是时,帝不恤天下,兴师旅。
北周
武帝建德六年,有声如雷。
按《周书·武帝本纪》:建德六年正月壬辰,西方有声如雷者一。
按《隋书·五行志》:建德六年正月,西方有声如雷。未几,吐谷浑寇边。
隋
文帝开皇十四年,连云山鸣。
按《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皇十四年正月旦,廓州连云山有声如雷。是时五羌反叛,侵扰边镇。
开皇二十年,天有声。
按《隋书·文帝本纪》:三十年四月乙亥,天有声如泻水,自南而北。 按《五行志》:二十年,无云而雷。京房《易飞侯》曰:国将易君,下人不静,小人先命。国凶,有兵甲。后数岁,帝崩,汉王谅举兵反,徙其党数十万家。
唐
高祖武德二年,山鸣。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武德二年三月,太行山圣人崖有声。占曰:有寇至。
武德三年,地有声。
按《唐书·高祖本纪》:三年二月丁酉,京师西南地有声。
按《五行志》:三年二月丁丑,京师西南有声如崩山。
近鼓妖也。说者以为人君不聪,为众所惑,则有声无形,不知所从生。
高宗咸亨元年,有声如雷。
按《唐书·高宗本纪》:咸亨元年二月丁巳,东南有声若雷。
中宗嗣圣七年〈即武后天授元年〉,无云而雷。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授元年九月,检校内史宗秦客拜日,无云而雷震。近鼓妖也。
元宗开元二十三年,石鸣。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元二十三年十二月己巳,龙池《圣德颂》石自鸣,其音清远如钟磬。石与金同类。《春秋传》:怨讟动于民,则有非言之物言。石鸣,近石言也。
开元二十八年,山鸣。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元二十八年夏六月,吐蕃围安戎城,断水路,城东山鸣石坼,涌泉二。
天宝十载,钟自鸣。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宝十载六月,大同殿前钟自鸣。占曰:庶雄为乱。
天宝十四载,天有声。
按《唐书·元宗本纪》:十四载五月,天有声于浙西。
德宗贞元十三年,街鼓不鸣。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元十三年六月丙寅,天晦,街鼓不鸣。
文宗太和三年,殿吼。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和三年,南蛮围成都,毁玉晨殿为礧,有吼声三,乃止。
僖宗广明元年,碑鸣。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广明元年,华岳庙元宗御制碑隐隐然有声,闻数里间,浃旬乃止。近石言也。
中和二年,无云而雷。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中和二年十月,西北方无云而雷。
昭宗光化三年,钟自鸣。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化三年冬,武德殿前钟声忽嘶嗄。
天复元年,钟自鸣。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化三年,武德殿前钟嘶嗄;天复元年九月,声又变小。
天复三年,有声出梁邸厅事。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复三年十月甲午,有大声出于宣武节度使厅事。近鼓妖也。按《册府元龟》:唐天复三年十月甲午,有大声出于梁邸之厅事,帝甚惊骇。占者曰:当有大庆。复封魏王。
辽
太宗大同元年,行在御幄有声。
按《辽史·太宗本纪》:大同元年夏四月丙辰朔,发自汴州,次赤冈,夜有声如雷,起于御幄。
圣宗太平五年,泺有声。
按《辽史·圣宗本纪》:太平五年三月,鱼儿泺有声如雷。
宋
神宗熙宁六年,西北有声。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六年秋七月丙寅夜,西北有声如硙。
高宗绍兴七年,无云而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绍兴七年五月,汴京无云而雷。是岁,伪齐亡。
绍兴三十年,无云而雷。
按《宋史·高宗本纪》:三十年十月癸亥,日中无云而雷。按《文献通考》:三十年十月庚戌,昼漏半,无云而雷。
孝宗淳熙十四年,有大声发大内。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熙十四年六月甲申昧爽,祷雨太乙宫,乘舆未驾,有大声自内发,及和宁门,人马辟易相践,有失巾屦者。
光宗绍熙二年,鼓自鸣。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绍熙二年,温州瑞安县,感应侯庙,鼓自鸣。后邑有巨寇,舁鼓去。先是鼓上有书曰:鼓响盗长,鼓坏盗败寇。果以旬日就僇,与晋志隆安石鼓鸣。孙恩同占。
恭帝德祐二年,有声出府中。
按《宋史·二王本纪》:德祐二年五月乙未朔,陈宜中等乃立昱于福州,以为宋王。改元景炎。改福州为安福府,温州为瑞安府。郊赦。是日黎明,有大声出府中,众皆惊仆。
金
海陵正隆六年,临潢空中有车马声。
按《金史·海陵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八月时,临潢府闻空中有车马声,仰视见风云杳霭,神鬼兵甲蔽天,自北而南,仍有语促行者。未几,海陵下诏南征。
世宗大定十三年,塔上有音乐声。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定十三年八月丁丑,策试进士于悯忠寺,夜半忽闻音乐声起东塔上,西达于宫。考官完颜蒲捏、李晏等以为文运始开,得贤之兆。
宣宗兴定三年,有声如雷。
按《金史·宣宗本纪》:兴定三年夏四月癸未,陕西黑风昼起,有声如雷。
哀宗正大五年,御座上闻人声。
按《金史·哀宗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正大五年八月,御座上,闻若有言者曰:不放舍则何。索之不见。
元
顺帝至正十八年,有声如雷。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十八年三月辛丑,大同路夜黑气蔽西方,有声如雷;少顷,东北方有云如火,交射中天,遍地俱有火,空中有兵戈之声。
明
太祖洪武五年,有声如雷。
按《明昭代典则》:洪武五年八月,太原府徐沟县西北空中有声如雷。
洪武十一年,遂昌有大声。
按《续文献通考》:洪武十一年,处州遂昌县奏有大声如钟,自天而下,无形。或以为鼓妖。次年官民俱灾。
成祖永乐十三年,山呼万岁者三。
按《明通纪》:永乐十三年三月,贵州布政司蒋廷瓒言去年北征,班师诏至大岩山,有声连呼万岁者三。咸谓皇上恩威远加,山川效灵之徵。礼部尚书吕震请率群臣上表贺。上曰:人臣事君,当以道阿谀取容,非贤人君子所为。呼噪山谷之间,空虚之声相应,理或有之。岂是异事。布政司官不察,以为祥尔。为国大臣不能辨其是非,又欲进表媚朕,非君子事君之道。遂已。
英宗正统二年,井内有兵戈声。
按《贵州通志》:正统二年,腾冲守禦千户所井内夜有兵戈声,一月乃止。
天顺七年,空中有声。
按《明通纪》:天顺七年二月,会试场屋灾,举子焚死者数十人。是月晦夜,空中有声。李贤密疏曰:传言无形有声谓之鼓妖,上不恤民则有此异。惟陛下悯念元元,凡一切不便于民者,悉皆停罢,则灾变可弭。上览之,复命贤上宽恤事件,密封以来。贤因疏十事上陈,上皆从之。即诏行天下。贤又请罢江南所造缎疋及磁器,清锦衣卫所监罪人,止各边守臣进贡,及止下番所遣使臣,停中外买办采办。上不从,贤执之数四,上不从,止取前十条行之。左右见贤力争,皆寒慄。同列亦为贤惧。贤曰:古之大臣,知无不言;今虽不能尽然,至于利害系国家安危者,岂可默默以苟禄位。然上知贤之深,终不以为忤也。
按《名山藏》:天顺七年二月,上谕李贤曰:近闻空中有声,天谴也。宜祈祷。贤对曰:考之于书,无形有声名曰鼓妖。君不恤民,天下怨叛则妖生焉。乞行蠲恤之政。上曰:朕心也。
宪宗成化十四年,早朝,闻甲兵声。
按《名山藏》:成化十四年八月戊申早朝,东班官若闻有甲兵声者,皆辟易不成列,卫士露刃备不虞,久始定,莫知故。
武宗正德四年,空中有声。
按《江南通志》:正德四年,应天空中有声自北来,如数万甲兵,民皆震恐,数日乃止。
正德七年,始皇庙钟鼓自鸣。
按《续文献通考》:正德七年春三月二十三日,山东文登县秦始皇庙钟鼓无故自鸣。
正德八年,淳于髡冢鸣。
按《山东通志》:正德八年,益都窝驼村淳于髡冢中有声如牛,鸣半日方止。
世宗嘉靖二十九年,有声自天而下。
按《广西通志》:嘉靖二十九年六月,富川县白日有声,如洪涛号激,自天而下,移时声住,雨如注,后大旱。嘉靖四十二年,孝感民壁间有声。
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十二年,孝感陡冈埠民壁间有声,人叩以吉凶得失,往往奇中。
穆宗隆庆二年,空中有声。
按《续文献通考》:隆庆二年三月,直隶新城县空中迅响如雷。
神宗万历二年,有声如雷。
按《福建通志》:万历二年八月昼暝,空中有声如雷。万历二十六年,西宁钟自鸣。
按《续文献通考》:万历二十六年五月,西宁古浪城楼,大钟连鸣三阵。
万历二十八年,钟自鸣。
按《续文献通考》:万历二十八年九月,郧阳巡抚郑国任奏公署东北角楼上,钟大鸣三声。
声音异部总论
《礼记》
《乐记》
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
〈《集说》〉此言音生于人心之感,而人心哀乐之感由于政治之得失,此所以慎其所以感之者也。治世政事和谐,故形于声音者,安以乐。乱世政事乖戾,故形于声音者,怨以怒。将亡之国,其民困苦,故形于声音者,哀以思。此声音所以与政通也。诗疏曰:杂比曰音,单出曰声。乐之情发见于言语之声,于时虽言哀乐之事,未有宫商之调,惟是声耳。至于作诗之时,则次序、清浊、节奏、高下,使五声为曲,似五色成文,即是为音。此诗被诸弦管,乃名为乐。长乐陈氏曰心以感物而动为情,情以因动而形为声,声者情之所自,发而音者,又杂比而成者也。治世以道胜,欲其音安以乐。雅颂之音也。政其有不和乎。乱世以欲胜,道其音怨以怒,郑卫之音也。政其有不乖乎。亡国之音,则桑间濮上,非特哀以思而已,其民亦已困矣。由是观之,世异异音,音异异政,夫岂声音自与政通耶。盖其道本于心与情然也。《书》曰:八音在治忽。《国语》曰:政象乐,亦斯意欤。
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五者不乱,则无懘之音矣。
〈《集说》〉刘氏曰:五音之本,生于黄钟之律,其长九寸,每寸九分,九九八十一,是为宫声之数。三分损一,以下生徵,则去二十七得五十四也,徵三分益一以上生商,则加十八,得七十二也。商三分损一,以下生羽,则去二十四,得四十八也。羽三分益一,以上生角,则加十六,得六十四也。角声之数,三分之不尽,一算其数不行,故声止于五。此其相生之次也。宫属土,弦用八十一丝为最多,而音至浊。于五声独尊,故为君象。商属金,弦用七十二丝,声次浊。故次于君而为臣象。角属木,弦用六十四丝,声半清半浊,居五声之中,故次于臣而为民象。徵属火,弦用五十四丝,其声清,有民而后有事,故为事象。羽属水,弦用四十八丝,为最少而声至清,有事而后用物,故为物象。此其大小之次也。五声固本于黄钟为宫,然还相为宫,则其馀十一律皆可为宫。宫必为君,而不可下于臣,商必为臣,而不可土于君。角民、徵事、羽物、皆以次降。杀其有臣过君,民过臣,事过民,物过事者,则不用正声而以半声应之。此八音所以克谐而无夺伦也。然声音之道与政相通,必君、臣、民、事、物五者各得其理而不乱,则声音和谐而无惉懘也,惉懘者敝败也。
宫乱则荒,其君骄,商乱则陂,其臣坏,角乱则忧,其民怨,徵乱则哀,其事勤,羽乱则危,其财匮,五者皆乱,迭相陵,谓之慢,如此则国之灭亡无日矣。
〈《集说》〉此言审乐以知政。若宫乱则乐声荒散,是知由其君之骄恣使然也。馀四者例推。陈氏曰:五声含君、臣、民、事、物之象,必得其理,方调得律吕。否则有臣陵君,民过臣,而谓之夺伦矣。此却不比汉儒附会效法之言,具有此事,毫发不可差设,或乐声夺伦,即其国、君、臣、民、物必有不尽分之事,如州鸠、师旷皆能以此知彼,正是乐与政通。延平黄氏曰:其君不骄则其宫不乱;其宫不乱则其音不荒,其财不匮,则其羽不乱。其羽不乱,则其音不危,故曰五者不乱,则无惉懘之音矣。
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于慢矣。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诬上行私而不可止也。
〈《集说》〉此慢字承上文谓之慢,而言比近也。桑间、濮上
卫地濮水之上,桑林之间也。史记言卫灵公适晋,舍濮上,夜闻琴声,召师涓听而写之。至晋,命涓为平公奏之,师旷曰:此师延靡靡之乐,武王伐纣,师延投濮水死。故闻此声必于濮水之上也。政散故民罔其上;民流故行其淫荡之私也。张子曰:郑卫地,滨大河,沙地土薄,故其人气轻浮,其地平下,故其质柔弱。其地肥饶,不费耕耨,故其人心怠惰。其人情性如此,其声音亦然。故闻其乐使人如此懈慢也。朱子曰:郑声之淫甚于卫。夫子论为邦,独以郑声为戒,盖举重而言也。延平黄氏曰:诬上则天下之诚心丧;行私则天下之和心丧,此亡国之音所以作也。
声音异部纪事
《左传·襄公十八年》:楚师伐郑,涉于鱼齿之下,甚雨,楚师多冻,役徒几尽,晋人闻有楚师,师旷曰:不害,吾骤歌北风,又歌南风,南风不竞,多死声,楚必无功。《宋书·五行志》:太康之中,天下为《晋世宁》之舞,手接杯槃反覆之,歌曰:晋世宁,舞杯槃。夫乐生人心,所以观事。故《记》曰:总干山立,武王之事也;发扬蹈厉,太公之志也;《武》乱皆坐,周、召之治也。又曰:其治民劳者,舞行缀远;其治民逸者,舞行缀近。今接杯槃于手上而反覆之,至危也。杯槃者,酒食之器也。而名曰《晋世宁》者,言晋世之士,偷苟于酒食之间,而其知不及远,晋世之宁,犹杯槃之在手也。
《晋书·石勒载记》:勒胆力雄武。父老及相者皆曰:此人状貌奇异,志度非常,其终不可量也。劝邑人厚遇之。时多嗤笑,惟邬人郭敬、阳曲宁驱以为信然,并加资赡。勒亦感其恩,为之力耕。每闻鞞铎之音,归以告其母,母曰:作劳耳鸣,非不祥也。大安中,并州饥乱,勒乃自雁门还依宁驱。既而卖与荏平人师欢为奴。有一老父谓勒曰:君鱼龙发际上四道己成,当贵为人主。甲戌之岁,王彭祖可图。勒曰:若如公言,弗敢忘德。忽然不见。每耕作于野,常闻鼓角之声。勒以告诸奴,诸奴亦闻之,因曰:吾幼来在家恒闻如是。诸奴归以告欢,欢亦奇其状貌而免之。
《五行志》:苏峻在历阳外营,将军鼓自鸣,如人弄鼓者。峻手自破之,曰:我乡土时有此,则城空矣。俄而作乱夷灭,此听不聪之罚也。
石季龙末,洛阳城西北九里,石牛在青石趺上,忽鸣,声闻四十里。季龙遣人打落两耳及尾,铁钉钉四脚。寻而季龙死。
吴兴长城夏架山有石鼓,长丈馀,面径三尺,其下有盘石为足,鸣则声如金鼓,三吴有兵。至安帝隆安中大鸣,后有孙恩之乱。
《南齐书·祥瑞志》:世祖于南康郡内作伎,有弦无管,于是空中有篪声,调节相应。
《南史·范云传》:梁武为司徒祭酒,与云俱在竟陵王西邸,情好欢甚。永明末,梁武与兄懿卜居东郊之外,云亦筑室相依。梁武每至云所,其妻常闻跸声。
《南史·到彦之传》:彦之孙撝,撝弟子治,治子仲举。仕梁为长城令,政号廉平。陈文帝居乡里,常诣仲举,时天阴雨,仲举独坐斋内,闻城外有箫鼓声,俄而文帝至,仲举异之,乃深自结。
《北史·尔朱荣传》:秀容界有池三所,在高山上,清深不测,相传曰祁连池,魏言天池也。父新兴曾与荣游池上,忽闻箫鼓音,谓荣曰:古老相传,闻此声,皆至公辅。吾年老暮,当为汝耳。荣袭爵,后除直寝、游击将军。《周书·太祖本纪》:太祖为征西将军。尝从数骑于野,忽闻箫鼓之音,以问从人,皆云莫之闻也。
《隋书·五行志》:大业中,滏阳石鼓频岁鸣。其后,天下大乱,兵戎并起。
《唐书·李嗣真传》:嗣真为始平令,风化大行。时章怀太子作《宝庆曲》,阅于太清观,嗣真谓道人刘概、辅俨曰:宫不召商,君臣乖也;角与徵戾,父子疑也。死声多且哀,若国家无事,太子任其咎。俄而太子废,概等奏其言,擢太常丞,知五礼仪,封常山县子。嗣真常曰:隋乐府有《堂堂曲》,明唐再受命,比日有侧堂堂,挠堂堂之谣,侧,不正也,挠,危也。皇帝病日侵,事皆决中宫,持权与人,收之不易。宗室虽众,居中制外,势且不敌。诸王殆为后所蹂践,吾见难作不久矣。
雍州人裴知古亦善乐律,长安中,为太乐令。神龙元年正月,享太庙,乐作,知古密语万年令元行冲曰:金石谐婉,将有大庆,在唐室子孙乎。是月,中宗复位。人有乘马者,知古闻其嘶,乃曰:马鸣哀,主必坠死。见新婚者,闻佩声,曰:终必离。访之,皆然。《五行志》:翰林院有铃,夜中文书入则引之,以代传呼,长庆中,河北用兵,夜辄自鸣,与军中息耗相应,声急则军事急,声缓则军事缓。
《册府元龟》:李涛为平章事。乾祐元年三月,中书厨釜鸣者三。不数日,又鸣者三。俄又鸣者一,其声甚异。至是涛罢免。扬雄谓之鼓妖,近类此乎。
周王峻为枢密使,初降制除青州,有司撰制旄节以备,迎授前之夕,其旄节有声甚异,闻者骇之。主者曰安重诲授河中节,亦有此异焉,峻心恶之,以是尤加狂躁,寻诛死。
《续文献通考》:太平中南院大王耶律制心,一日沐浴更衣而卧,家人闻丝竹之声,怪而视之则远逝矣。《宋史·刘羲叟传》:羲叟长于星历、术数。皇祐五年,日食心,时胡瑗铸钟弇而直,声郁不发。又陕西铸大钱,羲叟曰:此所谓害金再兴,与周景王同占,上将感心腹之疾。其后仁宗果不豫。
《刘温叟传》:温叟孙几,知保州,请老,还为秘书监致仕。尝游佛寺,闻钟声,曰:声澌而悲,主者且不利。是夕,主僧死。在保州,闻角声,曰:宫微而商离,至秋,守臣忧之。及期,几遇疾。
《挥麈后录》:李釜,字元量,淮水人。家世业儒。其母怀娠诞弥之日,晨起,庖下釜鸣,甚可畏,声绝免身育男,其父即名之曰釜。既长,乃负才名于未第。时建中靖国龙飞,遂魁天下。政和末,自省郎出牧真州。向伯恭为判官,忤漕意,对移六合尉,伯恭但书旧衔。时蔡元长之甥陈求道为通判郡事,釜席间戏语云:此所谓终不去帝号者也。是时语禁正严,求道告讦于朝,兴大狱,釜坐免官,就擢求道守仪真。死则死矣,终不去帝号。事见《晋书·载记》,小寇王始之语。
《挥麈馀话》:绍兴甲子岁,衢、婺大水,今首台余处恭未十岁,与里人共处一阁,凡数十辈在焉。阁被漂几沈,空中有声云:余端礼在内,当为宰相,可令爱护之。少选,一物如鼋鼍,其长十数丈,来负其阁,达于平地,一阁之人,皆得无它。
《李畋该闻录》:畋生于丑门昌西桥,所居之南,旧有一宅,高敞虚阒,人不可居,每至昏瞑间,于堂壁之下,有声渐近,若铜铃之响,或四或五,缭绕宇内,至晓始息。先考好接士,遍访人问其故。时有焦道士曰:妖祥之兴,本由阴阳五行之气相剋减而然也。凡二气相搏为声,此必因气畜在一隅,故成妖尔。谓遍室中屋壁狭隘之处,俾其开豁虚明,发泄滞气,然后复新其壁。先考如其言,果妖不复作,畋自幼志之,后有朋友凶宅者,以此传之皆验。
《癸辛杂识》:德祐国将亡之际,福王府假山石,一峰高二丈,忽行出厅事而仆。其所乘大舟,若牛鸣者三。甲戌岁,越中荣邸两舫舟忽有声如牛吼,移时方止。俗谓之船吟不祥之徵也。未几,有透渡之祸。庚寅岁十一月朔,西兴渡以舟子不谨,驱趁渡人上沙太早,既而潮至,趋岸不及,溺死者近百人。时王筱竹孙小隐同问渡,目观其事,以钞一锭命舟,仅救三人。孙遂以事白省,遂断两监渡官各一百七十。稍人则处典刑以谢溺者。既而渡口之舟复大吼,岂溺者有知而然耶。
《辍耕录》:至元庚寅冬,江浙行省,官立相哥沙不丁辈德政碑,穹窿莫比特阙坐石,时赵若晦者素善谄媚,以杨和王坟域所有为言役人夫数千拖拽而至,毕工之日,是夜省堂中,火炉鸣。直至昧爽方休。嗣是夜以为常,又枭鸣梁压,虎入城市。越明年春,相哥败,诸公俱罹奇祸,岂非事有先兆与。
金石草木之变异杂见于传记。数年来,天下扰攘怪事,尤甚信前人之书不诬也。至正丙申,浙西诸郡皆有兵,正月嘉兴枫泾镇戴君实门首柳树若牛鸣者,三主人与仆从悉闻之,斩其树。不一月,苗军抄掠赀产,又两月屋燬于兵。是岁寒食日,海盐州赵初心率子姓辈诣先垄汛扫松楸,忽闻如老鹳作声,戛戛不绝。审听所在,乃是一柏树,顷间,众树同声和之。一二时方止。举家惶惑,至八月苗军火其居。明年六月,红军掠货财妇女,而侄善如死于难。予亲见君实馆宾黄伯成与初心之孙元衡说,元衡,善如子也。其事虽迟速不同,而二家之遭祸则一。吁诚异哉。
《续文献通考》:至正十二年,寇起蕲黄,将由义兴取道犯浙西,义兴王子明多藏三代鼎彝,又购得一商彝,凿深窖以埋之。既入,窖彝作牛鸣者七。夜因取出,寄田家窖,后遭发掘,独此彝得存。
二十四年四月十五日,华亭五保杨巷邵浦云之西清庵,廊屋一十九间,每间屋柱皆有声,其声如以桶覆水面而击其底者,人以手按之则振掉而起,经时方止。
《水东纪略》:程公信、白公圭偕赴春明时,入旅肆中,其家忽锅鸣二。公以为不祥兆,遂出避之,锅声随其车数里而止,后二公相继为大司马。《明外史·雍泰传》:泰擢南京户部尚书致仕。年八十馀卒。卒时榻下有声若霆者。
《福建通志》:宣德五年,长泰县林震宅前两井鸣三日。是年,震状元及第。
[book_title]第一百五十九卷
第一百五十九卷目录
宫室异部汇考一
春秋纬〈合诚图〉
管窥辑要〈城邑变异占 宫室变异占〉
宫室异部汇考二
汉〈景帝一则 宣帝一则 成帝元延一则 哀帝一则〉
后汉〈桓帝延熹一则 永康一则 灵帝光和二则 中平一则 献帝初平一则 兴平一则〉
魏〈文帝黄初一则〉
吴〈废帝建兴一则〉
晋〈武帝太康二则 怀帝永嘉一则 元帝太兴一则 明帝太宁一则 安帝元兴一则 义熙一则〉
宋〈文帝元嘉一则 明帝泰始一则〉
梁〈元帝承圣一则〉
陈〈武帝永定一则 文帝天嘉一则 后主祯明一则〉
北齐〈武成帝河清一则〉
隋〈炀帝大业一则〉
唐〈高祖武德一则 中宗神龙一则 元宗开元一则 代宗永泰一则 德宗贞元一则 文宗太和一则 僖宗光启一则〉
宋〈高宗绍兴一则 宁宗庆元一则 度宗咸淳一则〉
金〈宣宗元光一则〉
元〈顺帝元统一则 至正二则〉
明〈武宗正德一则 世宗嘉靖一则 神宗万历三则 悯帝崇祯一则〉
宫室异部艺文
论太庙屋坏请修德表 唐褚无量
宫室异部纪事
庶徵典第一百五十九卷
宫室异部汇考一
《春秋纬》《合诚图》
霹雳击于宫殿者,妃后争政。
《管窥辑要》《城邑变异占》
城门无故折陷,有贼至。
城郭无故自坏,《京房占》曰:上下咸悖厥妖,城门坏。《天镜占》曰:君不安,其国亡。邑署则其主者当之。
城门关无故自折,其城凶,贼兵至。一曰:为妇人所围。关门匙亡,国将失守。一曰:有弑逆。
城邑门户忽鸣,有兵丧。
城郭门忽自开,不出三年,兵从中起。
城无故自长,兵起。
城崩,兵起。城复于隍,贱人将贵。
城自濡,京房曰:天不雨,城自濡,其国大溃,乱兵起,相当之。
邑无故自壅成山,《地镜占》曰:是谓阳反为阴。君淫。为妇所谋,不出三年,兵大起,有易主。
邑没为池,人君徵发无道,不出一年,兵大起。一曰:邑没为沟,是谓阴反为阳。不出三年,有女子争为王后者。
邑忽废为枯陂,忠佞争权。不出一年,其地亡。
邑城忽成土与屋同,是谓阴掩阳。不出一年,天下兵起。
城邑夜有火光,兵起国乱。
邑里社鸣,里有圣人出。百姓归之,天子出宫。京房曰:社鸣,实邑虚,虚邑实。
《宫室变异占》
上栋下宇以禦风雨,《易》谓之大壮。人君宫阁、殿庭门户无故自摇动有声,谓之坏宇。不出二年,有兵。亲戚谋叛。屋宅无故自动,邑亡。
宫庭屋宅中无故迷惑,不出二年,将欲去离之象。人君宫庭殿门无故常濡润,不出八年,家亡。宫殿中壁无故汗出,及生点污者,白为丧,赤为血,及火黑为病,及虚耗黄为喜,青为忧,为刑狱。一年狱囚走,有火灾。宫殿及人家门户、垣墙无故汗出为水,不出八年,家亡。
人君宫殿无故血腥臭,是为蜚祸来。不出一年,大兵。流血无故闻腐臭。不出一年,有暴丧。若妇人暴死,无故火焦臭,大兵。流血火为妖。
宫殿无故火起,不出五年,国亡。
宫庭内鬼神若见,将失地。
宫庭内忽闻鼓声,击鼓应之,吉。无故有音声及哭声,天下有兵。若人家,家亡。
宫室无故自坠,诸侯凌主,权臣弄法,国以乱亡。宫室上有物如蛇虫蚕,虚耗。如牛马,远役恐不返。屋室上或生石及草木,皆失地兆。人亡在春秋,夏吉。非时有咎。
宫室门无故自坏,上下悖乱,国亡。门自飞,乱臣谋篡。关门自开,国将失守。
宫观门户无故自开,不出三年,兵从内起。凡人家门户无故自开自闭,有刀兵起。门户忽鸣,兵丧。大鸟雀在王殿门上作巢,有贤人来。
宫室柱木无故生芝者,赤为血,青为刑狱,白为丧,黑为贼,黄为吉,如人面者,亡财。屋柱有汗,主死。
阙庭地无故自裂,不出三年,失国亡地。
宫垣无故自移反侧,有内乱。垣墙无故崩摧,主亡。墙垣有人影,有丧。
人君无故自修其社稷,前吉后凶。有咎。不出八年,有失政。
人君无故自填其宅,是谓穿德。不出三年,必有荒田,外境不通。五年内,兴兵相攻。
入君无故自为国门,不出三年,夷献重宝,国以亡也。
宫室异部汇考二
汉
景帝三年,吴二城门自倾,大船自覆。
按《汉书·景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帝三年十二月,吴二城门自倾,大船自覆。刘向以为近金沴木,木动也。先是,吴王濞以太子死于汉,称疾不朝,阴与楚王戊谋为逆乱。城犹国也,其一门名曰楚门,一门曰鱼门。吴地以船为家,以鱼为食。天戒若曰,与楚所谋,倾国覆家。吴王不悟,正月,与楚俱起兵,身死国亡。京房易传曰:上下咸悖,厥妖城门坏。
宣帝 年,大司马霍禹第门自坏。
按《汉书·宣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宣帝时,大司马霍禹所居第门自坏。时禹内不顺,外不敬,见戒不改,卒受灭亡之诛。
成帝元延元年,城门牡自亡。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延元年正月,长安章城门门牡自亡,函谷关次门牡亦自亡。京房《易传》曰:饥而不损兹谓泰,厥灾水,厥咎牡亡。《妖辞》曰:关动牡飞,辟为亡道臣为非,厥咎乱臣谋篡。故谷永对曰:章城门通路寝之路,函谷关距山东之险,城门关守国之固,固将去焉,故牡飞也。
哀帝 年,大司马董贤第门自坏。
按《汉书·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哀帝时,大司马董贤门第自坏。时贤以私爱居大位,赏赐无度,骄慢不敬,大失臣道,见戒不改。后贤夫妻自杀,家徙合浦。
后汉
桓帝延熹五年,太学门无故自坏。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延熹五年夏四月乙巳,太学西门自坏。 按《五行志》:延熹五年,太学门无故自坏。襄楷以为太学前疑所居,其门自坏,文德将丧,教化废也。是后天下遂至丧乱。
永康元年,南宫平城门屋自坏。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康元年十月壬戌,南宫平城门内屋自坏。金沴木,木动也。其十二月,宫车晏驾。
灵帝光和元年,南宫城屋及武库屋自坏。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和元年,南宫平城门内屋、武库屋及东垣屋前后顿坏。蔡邕对曰:平城门,正阳之门,与宫连,郊祀法驾所由从出,门之最尊者也。武库,禁兵所藏。东垣,库之外障。《易传》曰:小人在位,上下咸悖,厥妖城门内崩。《潜潭巴》曰:宫瓦自堕,诸侯强凌主。此皆小人显位乱法之咎也。其后黄巾贼先起东方,库兵大动。皇后同父兄何进为大将军,同母弟苗为车骑将军,兄弟并贵盛,皆统兵在京都。其后进欲诛废中官,为中常侍张让、段圭等所杀,兵战宫中阙下,更相诛灭,天下兵大起。
光和三年二月,公府驻驾庑自坏。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三年二月,公府驻驾庑自坏,南北三十馀间。
中平二年,广阳门屋自坏。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中平二年二月己亥〈《志》作癸亥〉,广阳门外屋自坏。〈洛阳城西面南头门也〉税天下田亩十钱。〈以修宫室〉
献帝初平二年,长安宣平城门外屋自坏。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初平二年三月,长安宣平城门外屋无故自坏。至三年夏,司徒王允使中郎将吕布杀太师董卓,夷三族。〈注〉李傕等攻破长安城,害允等。
兴平元年,长安市门自坏。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兴平元年十月,长安市门无故自坏。至二年春,李傕、郭汜𩰚长安中,傕迫劫天子,移置郿坞,尽烧宫殿、城门、官府、民舍,放兵寇钞公卿以下。冬,天子东还雒阳,傕、泛追上到曹阳,掳掠乘舆辎重,杀光禄勋邓渊、廷尉宣璠、少府田邠等数十人。
魏
文帝黄初七年,许昌城南门崩。
按《魏志·文帝本纪》:黄初七年春正月,将幸许昌,许昌城南门无故自崩,帝心恶之,遂不入。
按《晋书·五行志》:黄初七年,许昌城南门无故自崩。此金沴木,木动之也。五月,宫车晏驾。京房《易传》曰:上下咸悖,厥妖城门坏。
吴
废帝建兴二年,诸葛恪厅事栋折。
按《吴志·孙亮传》不载。 按《晋书·五行志》:吴孙亮建兴二年,诸葛恪征淮南,后所坐厅事栋中折。恪妄兴徵役,夺农时,作邪谋,伤国财力,故木失其性致毁折也。及旋师而诛灭,于周易又为栋挠之凶也。
晋
武帝太康五年夏五月景午,宣帝庙梁折。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太康十年十二月庚寅,太庙梁折。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五行志》:五年五月,宣帝庙地陷,梁折。八年正月,太庙殿又陷,改作庙,筑基及泉。其年九月,遂更营新庙,远致名材,杂以铜柱,陈协为匠,作者六万人。至十年四月乃成,十一月庚寅梁又折。天戒若曰,地陷者分离之象,梁折者木不曲直也。明年帝崩,而王室遂乱。
怀帝永嘉二年,鄄城无故自坏。
按《晋书·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八月乙亥,鄄城城无故自坏七十馀丈,怀帝恶之,迁濮阳,此见沴之异也。
元帝太兴二年,吴郡米庑自坏。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兴二年六月,吴郡米庑无故自坏。天戒若曰,夫米庑,货籴之屋,无故自坏,此五谷踊贵,所以无籴卖也。是岁遂大饥,死者千数焉。
明帝太宁元年,周延宅自跃。
按《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五行志》:太宁元年,周延自归王敦,既立宅宇,而所起五间六架,一时跃出堕地,馀桁犹亘柱头。此金沴木也。明年五月,钱凤谋乱,遂族灭延,而湖孰寻亦为墟矣。
安帝元兴三年,乐贤堂坏。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兴三年五月,乐贤堂坏。时帝嚚眊,无乐贤之心,故此堂见沴。
义熙九年,国子圣堂坏。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义熙九年五月,国子圣堂坏。天戒若曰,圣堂,礼乐之本,无故自坏,业祚将坠之象。未及十年而禅位焉。
宋
文帝元嘉十七年,吴郡堂鸱尾自落。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嘉十七年,刘斌为吴郡,郡堂屋西头鸱尾无故落地,治之未毕,东头鸱尾复落。顷之,斌诛。
明帝泰始二年,柱自然。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泰始二年五月丙午,南琅邪临沂黄城山,道士盛道度堂屋,一柱自然,夜光照室内。此木失其性也。或云木腐自光。
梁
元帝承圣二年,宫门籥牡自飞。
按《南史·梁元帝本纪》:承圣二年春正月己卯,江夏宫南门籥牡飞。
陈
武帝永定二年,重云殿鸱尾生烟。
按《南史·陈武帝本纪》:永定二年夏四月壬辰,重云殿东鸱尾有紫烟属天。
文帝天嘉六年,仪贤堂无故自坏。
按《南史·陈文帝本纪》:天嘉六年七月甲申,仪贤堂无故自坏。
按《隋书·五行志》:天嘉六年秋七月,仪贤堂无故自压,近金沴木也。时帝修宫室,起显德等五殿,称为壮丽,百姓失业,故木失其性也。仪贤堂者,礼贤尚齿之谓,无故自压,天戒若曰,帝好奢侈,不能用贤使能,何用虚名也。帝不悟,明年竟崩。
后主祯明元年,宫殿自倾,朱雀航自沈。
按《陈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祯明元年六月,宫内水殿若有刀锯斫伐之声,其殿因无故而倒。七月,朱雀航无故自沈。时后主盛修园囿,不虔宗庙。水殿者,游宴之所,朱雀航者,国门之大路,而无故自坏,天戒若曰,宫室毁,津路绝。后主不悟,竟为隋所灭,宫庙为墟。
北齐
武成帝河清三年,长广郡梁剥如人状。
按《北齐书·武成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河清三年,长广郡厅事梁忽剥若人状,郡守恶而削去之,明日复然。长广,帝本封也,木为变,不祥之兆。其年帝崩。
隋
炀帝大业 年,齐王暕起第其栿无故而折。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业中,齐王暕于东都起第,新构寝堂,其栿无故而折。时上无太子,
天下皆以暕次当立,公卿属望,暕遂骄恣,呼术者令相,又为厌胜之事。堂栿无故自折,木失其性,奸谋之应也。天见变以戒之,暕不悟,后竟得罪于帝。
唐
高祖武德元年,突厥牙帐自破。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突厥传》:武德元年,骨咄禄特勒来朝,帝宴太极殿,为奏九部乐,引升御座。是岁,始毕牙帐自破,帝问内史令萧瑀,瑀曰:魏文帝幸许,城门无故坏,是年文帝崩,岂其类耶。二年,始毕自将度河,至夏州,与贼梁师都合,又佐刘武周以五百骑入句注,将侵太原地。会病死。
中宗神龙 年,李承嘉堂无故自坏。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神龙中,有群狐入御史大夫李承嘉第,其堂无故自坏。
元宗开元五年,太庙四室坏。
按《唐书·元宗本纪》:开元五年正月癸卯,太庙四室坏。
按《褚无量传》:开元五年,帝将幸东都而太庙坏,姚
崇建言:庙本苻坚故殿,不宜罢行。无量鄙其言,以为不足听,乃上疏曰:王者阴盛阳微,则先祖见变。今后宫非御幸者,宜悉出之,以应变异。举俊良,撙奢靡,轻赋,慎刑,纳谏争,察谄谀,继绝世,则天人和会,灾异讫息。帝是崇语,车驾遂东。
代宗永泰二年三月辛酉,中书敕库坏。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德宗贞元四年,含元殿自坏。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元四年五月庚戌朔,德宗御含元殿受朝贺,质明,殿阶及栏槛三十馀间自坏,卫士死者十馀人。含元路寝,大朝会之所御也;正月朔,之元。王者之事,天所以警者重矣。
文宗太和三年,成都玉晨殿自吼。
按《唐书·文宗本纪》:太和三年十二月,云南蛮寇成都。〈殿吼事不载〉按《五行志》:太和三年,南蛮围成都,毁玉晨殿为礧,有吼声三,乃止。
僖宗光启元年,扬州府署门自坏。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启初,扬州府署门屋自坏,故隋之行台门也,制度甚宏丽云。
宋
高宗绍兴三年八月辛亥,尚书省后楼无故自坏。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宁宗庆元元年,建昌民居木柱鸣。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庆元元年夏,建昌军民居木柱有声如牛鸣者,三日乃止。
度宗咸淳九年,贾似道家庙栋裂。
按《宋史·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淳九年,丞相贾似道起复之日,在越上私第,方拜家庙,忽闻内有裂帛声,众宾愕然,密询左右,知家庙栋裂,皆逡巡而退。
金
宣宗元光二年,丹凤门坏。
按《金史·宣宗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元光二年,丹凤门坏,压死者数人。
元
顺帝元统二年,太庙木陛坏。
按《元史·顺帝本纪》:元统二年二月甲申,太庙木陛坏,遣官告祭。
至正十一年,岳州府门倒。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至正十一年,岳州府门忽自倒,柱脚向天。
至正 年,安阳寺塔有光。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安阳县志》:顺帝末,天宁寺塔放光,如冶炉铁,表里皆红。
明
武宗正德七年,文登殿宇自坏。
按《山东通志》:正德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文登县始皇庙内钟鼓齐鸣。少顷,殿宇遂为瓦砾,神象颜色不改。是日,流贼数万攻入县城。
世宗嘉靖十六年,雷击迁安县堂脊。
按《畿辅通志》:嘉靖十六年六月丙辰,迁安大风,雷雨击县新堂脊,玲珑花草如刻画状,有龙戏其上。
神宗万历二十四年,榆林官署瓦兽、石狮吐火。
按《陕西通志》:万历二十四年,榆林清平参将公署瓦兽吐火有声,大门石狮吐火。
万历二十六年,大同神机库自崩。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六年九月九日,大同神机库自崩,其声如雷,烟雾蔽天,砖石飞击数十里外,伤人畜甚众。
万历三十二年开元,东镇国寺塔尖坠石。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二年开元,东镇国寺塔第一层尖石坠第二层、第三层,扶栏因之并碎,城内外庐舍圮,覆舟甚多。
悯帝崇祯十六年,江西省城钟鼓楼倾。
按《江西通志》云云。
宫室异部艺文
《论太庙屋坏请修德表》唐·褚无量
臣闻《尚书·洪范传》云:王者阴盛阳微,则先祖见其变。昔成汤遇旱,引事自责,云女谒盛耶。今则太庙毁坏,即是先祖示变;后宫众多,即是阴盛阳微。伏请后宫之中非所幸者,亲享之后,简出少应其变,则上答先祖,必灾异自消。昔殷帝武丁祭成汤,有飞雉升鼎耳,而雊武丁忧惧,问其臣祖乙。祖乙曰:王勿忧,先修政事。武丁乃修政行德,殷道复兴。昔大戊之时,桑榖二木共生于朝,一暮大拱,此不恭之罚也。大戊修德,桑榖自消。昔武王之时,周公辅政,二叔流言,秋熟未穫,天大雷电以风,禾则尽偃,大木斯拔,邦人大恐,王乃与大夫尽出郊,天乃返风,禾则尽起,岁则大熟。昔宋景公之时,荧惑守心,景公问之司星。子韦对曰:祸在君,可移于相。公曰:宰相所与共理国也。曰:移于人。公曰:人死,谁为君。曰:移于岁。公曰:乏食,人必死。子韦曰:天处高而听卑,君有至德之言三,必三赏,荧惑果徙三舍。至汉之文景,并睿明天子也。亦灾异继起,修德行政,其名益光。愚又窃闻左右近臣妄奏,云国家太庙其材木是苻坚时旧殿。臣按括地志云:隋文帝创立新都,移宇文庙故殿改造,此庙元非苻坚及宇文氏所作也,况国家。隋文帝贵为天子,富有四海,岂复递取苻坚之旧殿以充太庙者乎。此则言伪而辩,殊不足采纳。伏愿精选举,用贤良,节奢靡,轻赋税,继绝代,慎刑罚,纳谏诤,察谄谀。夫贤良任用则能兴化臻理矣。节奢靡则不恣耳目之欲,清静之风行矣。轻赋税则下人乐以奉上,不困穷矣。继绝代则崇德报功,有劝沮矣。慎刑罚则宽猛相济,不滥刑矣。纳谏诤则日闻己过,人竭忠矣。察谄谀则君子道长,无邪僻矣。非礼勿动,顺时行令。夫如是,则人和,人和则气和,气和则天地和矣。天地和会,灾异自消。伏愿陛下虔奉神心,兢谨天戒,幸甚。
宫室异部纪事
《陈留·耆旧传》:董宣为北海太守,大姓公孙舟造起大宅,工占之曰:宅当出一丧,舟使子取行人杀之以塞咎。宣收舟,考杀之。
《宋书·五行志》:晋武帝太康后,天下为家者,移妇人于东方,空莱北庭,以为园囿。干宝曰:夫王朝南向,正阳也;后北宫,位太阴也;世子居东宫,位少阳也。今居内于东,是与外俱南面也。亢阳无阴,妇人失位而干少阳之象也。贾后谗戮悯怀,俄而祸殃亦及。
《南史·齐庐陵王子卿传》:子卿,武帝第三子也。隆昌元年,为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置兵佐。鄱阳王锵见害,以子卿代为司徒。所居屋梁柱际血出流于地,旬日而见杀。
《王镇之传》:镇之弟弘之,弘之孙晏,进号骠骑大将军、太子少傅,进爵为公。晏人望未重,又与上素疏,中兴初,虽以事计委任,而内相疑阻,晏无防意。既居朝端,事多专决,内外要职,并用门义,每与上争用人。数呼相工自视,云当大贵。与客语,好屏人。上闻,疑晏欲反,遂诛晏。晏未败前,见屋桷子悉是大蛇,就视之犹木也。晏恶之,方以纸裹桷子,犹纸内摇动,𥰡𥰡有声。未几而败。
《齐武帝本纪》:永明十一年秋七月,上不豫,徙御延昌殿,始登阶而殿屋鸣吒,上恶之。戊寅,大渐。
《梁武陵王纪传》:大同三年,为都督、益州刺史。纪在蜀十七年,南开宁州、越巂,西通资陵、吐谷浑。内修耕桑盐铁之功,外通商贾远方之利,故能殖其财用,器甲殷积。马八千匹,上足者置之内厩,开寝殿以通之,日落,辄出步马。便骑射,尤工舞槊。九日讲武,躬领幢队。及闻国难,谓僚佐曰:七官文士,岂能匡济。既东下,黄金一斤为饼,百饼为簉,至有百簉;银五倍之,其他锦罽缯采称是。每战则悬金帛以示将士,终不赏赐。宁州刺史陈知祖请散金银募勇士,不听,恸哭而去。自是人有离心,莫肯为用。纪颇学观占,善风角,亦知不复能济。瞻望气色,叹叱天道,椎床声闻于外。有请事者,以疾辞不见。既死,埋于沙洲,不封无榇。元帝以刘孝胜付廷尉,寻免之。初,纪将僭号,妖怪不一,内寝柏殿柱绕节生花,其茎四十有六,靃靡可爱,状似荷花。识者曰:王敦祆花,非佳事也。
《何尚之传》:尚之子偃,偃弟子引,居若耶山云门寺。梁武帝敕给白衣尚书禄。引固辞。又敕山阴库钱月给五万,又不受。乃敕何子朗、孔寿等六人于东山受学。太守衡阳王元简深加礼敬,月中常命驾式闾,谈论终日。引以若耶处势迫隘,不容学徒,乃迁秦望山。山有飞泉,乃起学舍,即林成援,因岩为堵。别为小阁室,寝处其中,躬自启闭,僮仆无得至者。山侧营田二顷,讲隙从生徒游之。引初迁将筑室,忽见二人著元冠,容貌甚伟,问引曰:君欲居此耶。乃指一处云:此中殊吉。忽不复见。引依言而卜焉。寻而山发洪水,树石皆倒拔,唯引所居室岿然独存。元简乃命记室参军钟荣作《瑞室颂》,刻石以旌之。
《阮孝绪传》:初,建武末,清溪宫东门无故自崩,大风拔东宫门外杨柳,或以问孝绪。孝绪曰:清溪皇家旧宅,齐为木行,东者木位。今东门自坏,木其衰矣。
《南史·陈后主本纪》:帝荒于酒色,灾异甚多。建邺城无故自坏。
《北史·齐神武本纪》:神武为晋州刺史。时州库角无故自鸣,神武异之,无几而孝庄诛尔朱荣。
《唐书·姚崇传》:帝将幸东都,而太庙屋自坏,帝问宰相,宋璟、苏颋同对曰:三年之丧未终,不可以行幸。坏压之变,天所以示教戒,陛下宜停东巡,修德以答至谴。帝以问崇,对曰:臣闻隋取苻坚故殿以营庙,而唐因之。且山有朽坏乃崩,况木积年而木自当蠹乎。但坏与行会,不缘行而坏。且陛下以关中无年,输饷告劳,因以幸东都,所以为人不为己也。百司已戒,供拟既具,请车驾如行期。旧庙难复完,盍奉神主舍太极殿。更作新庙,申诚奉,大孝之德也。帝曰:卿言正契朕意。赐绢二百匹,诏所司如崇言,天子遂东。
《志怪录》:顾全武于越中广搜楩楠,建宅甚宏壮,毕工之际,梁栋皆出水,户牖渍湿,竟不得入斯屋而卒,人谓之宅泣。
《北梦琐言》:梁祖末年,多行诛戮,一夕寝殿大栋忽坠于御榻之上,初闻土落于寝帐上,乃惊觉,久之又闻有小木坠于帐顶间,遂瞿然下床,未出殿门,其栋乃坠。迟明召诸王近臣令观之,夜来惊危,几不相见,由是君臣相泣。又曰:惊忧之时,如有人引头于寝閤门内,云里面莫有人否,所以恖忙奔起,得非宫殿神乎。他日,又游于大内西九曲池,泛鹢舟于池上,舟忽倾侧,上坠于池中,宫嫔并内侍从官并跃入池,扶策登岸,移时方安,尔后发痼疾,竟罹其子郢王友圭弑逆之祸。舟倾栋折,非佳事也。
《五代史·安重荣传》:重荣将反,城门抱关铁胡人,无故头自落,铁胡,重荣小字,虽甚恶之,然不悟也。
《宋史·李焘传》:乾道八年七月壬戌,雷震太祖柱,坏鸱尾,有司旋加修缮。焘奏非所以畏大变,当应以实。上谕大臣:焘爱朕,屡进谠言。赐金紫。
《陈尧佐传》:尧佐弟尧咨,拜武信军节度使、知河阳,徙苏州,又徙天雄军。所居栋摧,大星霣于庭,散为白气。已而卒,赠太尉。
《梦溪笔谈》:皇祐中,苏州民家一夜有人以白垩书墙壁,悉似在字,字稍异。一夕之间,数万家无一遗者;至于卧内深隐之处,户牖间无不到者。莫知其然,后亦无他异。
《宋史·张忠恕传》:开禧末,恕入为籍田令。会太庙鸱吻为雷雨坏,神主迁御,忠恕因论对,请广言路,通下情,宁宗嘉纳。
《辍耕录》:至正甲辰四月十五日,华亭县五保杨巷邵浦云之西清庵廊屋一十九间,每间屋柱皆有声,其声若以桶覆水面而击其底者。人以手按之,则振掉而起,经时乃止。按乾坤变异录人君宫室,无故有声,主兵起。若人家,主家亡。
至元壬寅夏,松江府前勾栏邻居顾百一者,一夕梦摄入城隍庙中,同被摄者约四十馀人。一皆责状画字,时有沈氏子,以抟银为业,亦梦与顾同,郁郁不乐,家人无以纾之,劝入勾栏观排戏,独顾以宵梦匪祯,不敢出门,有女官奴,习讴唱,每闻勾栏鼓鸣则入。是日入未几,棚屋拉然有声,众惊散,既而无恙,复集焉。不移时,棚阽压,顾走入,抱其女,不谓女已出矣。遂毙于颠木之下,死者凡四十二人。内有一僧人,二道士。独歌儿天生秀全家不损一人。其死者皆碎首、折胁、断筋、溃髓。亦有被压而幸免者,见衣朱紫人指示其出,不得出者,亦曲为遮护云。
平江虎丘阁版,上有一窍,当日色清朗时,以掌大白纸承其影,则一寺之形胜,悉于此见之。但顶反居下耳。此固有象可寓,非幻出者。松江城中有四塔,西曰:普照。又西曰:延恩。西南曰:超果。东南曰:兴圣。夏监运家乃在四塔之东,而小室内却有一塔影,长五寸许,倒悬于西壁之上,不知从何而来,然不常有,或时见之焉,是又不可晓也。
《明外史·姚广孝传》:燕王既称病,亟会诏逮府中官属,王遂决策。适大风雨骤至,檐瓦坠地,燕王色变。道衍曰:祥也。飞龙在天,从以风雨。瓦坠,将易黄也。遂起兵,号其众曰靖难之师。
《漳州府志》:泉漳间,烧山土为瓦皆黄色。郡人以海风能飞瓦,奏请用铜瓦,民居皆俨似黄屋鸱吻异状,官廨缙绅之居,尤不可辨。
[book_title]第一百六十卷
第一百六十卷目录
器用异部汇考一
礼纬〈含文嘉〉
玉历通政经〈玉瓮〉
宋书〈符瑞志〉
管窥辑要〈器皿占 军营器械变怪占〉
器用异部汇考二
周〈威烈王一则〉
后汉〈明帝永平一则〉
晋〈安帝义熙二则 恭帝元熙一则〉
南齐〈和帝中兴一则〉
梁〈武帝天监三则〉
陈〈宣帝太建一则〉
北齐〈孝昭帝皇建一则 武成帝河清二则 后主武平一则〉
北周〈武帝建德一则〉
唐〈太宗贞观一则 高宗弘道一则 中宗神龙一则 元宗开元三则 天宝一则 肃宗乾元一则 德宗贞元一则 宪宗元和二则 文宗太和一则 昭宗天祐一则〉
后周〈世宗显德一则〉
辽〈道宗大安一则〉
宋〈真宗咸平一则 天禧一则 乾兴一则 仁宗明道一则 皇祐二则 至和一则 英宗治平一则 神宗元丰四则 哲宗元符一则 徽宗崇宁二则 政和一则 重和一则 宣和一则 高宗建炎一则 绍兴四则 孝宗淳熙二则 宁宗庆元二则〉
金〈哀宗天兴一则〉
明〈成祖永乐一则 宪宗成化一则 孝宗弘治一则 武宗正德二则 穆宗隆庆二则 神宗万历二则 悯帝崇祯一则〉
器用异部艺文
吕望钓玉璜赋 唐阙名
咸阳获宝符赋 阙名
白玉琯赋 王起
西王母献白玉琯赋 高郢
丹甑赋 薛邕
前题 史翙
梓潼神鼎赋 卢庾
汾阴出宝鼎赋 宋文彦博
器用异部纪事
庶徵典第一百六十卷
器用异部汇考一
《礼纬》《含文嘉》
神鼎者,质文精也。知吉凶存亡,能轻能重,能息能行,王者兴则出。
《玉历通政经》《玉瓮》
玉瓮者,圣人之应也。不汲自盈,王者饮食有节则见。
《宋书》《符瑞志》
金车,王者至孝则出。
象车者,山之精也。王者德泽流洽四境则出。
根车者,德及山陵则出。
丹甑五谷丰熟则出。
珊瑚钩,王者恭信则见。
明月珠,王者不尽介鳞之物则出。
玉𦉥者,不汲而满,王者清廉则出。山车者,山藏之精也。不藏金玉,山泽以时,通山海之饶,以给天下,则山成其车。
神鼎者,质文之精者也。知吉知凶,能重能轻,不炊而沸,五味自生,王者盛德则出。
《管窥辑要》《器皿占》
车自鸣,有争𩰚死伤。国君车无故自奔走,不出三年死亡臣下。同占。
仪仗生花,主者死亡。
鼎震国亡,鼎出见于地。不出三年,有夺国禅位。钟自鸣,国君凶。潜潭巴曰,兵动。一曰,钟磬自鸣,庶雄作乱。兵起,不出三年。
鼓自鸣,库兵动。《天镜占》曰:鼓忽自鸣,敌兵来攻。一曰,鼓自鸣,下人将叛。一曰,邑有寇,邑鼓自鸣,其邑亡。钟出见于地,不出三年,有夺国禅位。
灶釜鸣,不出一年,有丧家国同。灶中无火而烟,家长死;灶中自无火自火夜蚀者,其家破。
炊釜生花,家长死。
甑鸣而破,口舌刑伤。六十日至,甑于釜中忽翻身,男女分口舌死亡。子日,六畜死。丑日,富贵。寅日,大凶。卯日,大凶。辰日,大吉。巳日,婚吉。午日,官事散。未日,大凶。申日,行人至。酉日,行人到。戌日,富贵。亥日,吉昌。又宜以四时六情占之。
臼中出水,京房占曰,水忽出臼,其地有大水。
君床无故自动,宜徙宫。将军坐床自动,军中兵乱。床忽自动,其人不死则徙。床自鸣有死丧。平居,床帐不风自动,有远行,不,则下人有谋。将军帐幕,不风而自动飘扬,兵亡众散。帐幕床席,无故自有血污,必有兵刃之厄。
帐动床鸣。子日,小口惊恐,女人卒暴口舌。丑日,妇女口舌。寅日,争竞失财。卯日,大灾。辰日,悲愁。巳日,女子口舌刑伤。午日,口舌失财。未日,宅长病失六畜。申日,夫妻相离。酉日,口舌血光。戌日,亥日,伤损孕妇。桌凳自鸣,有火盗有死丧。
枕函自别,夫妻分别。
厨匮白光或鸣,有死丧官讼。
箱笼有光,夫妻离别。
饮食器皿,无故自亡,国君失位,人臣失职,庶人死无。故自动,其人有大忧。
食器忽自鸣,有争𩰚死丧。食器忽自有血,宜弃之。将食而匙箸自动者下谋上。
酒醋酱瓮自鸣破者,其家破。
祭器忽自亡不见,人君失国土,士庶人家亡。
《军营器械变怪占》
营中鼓自鸣,兵动凶。金鼓自鸣,军当罢。一曰:将有功,金鼓忽不鸣,兵且败。将降,金鼓自破,主将死。
军中鼓角自鸣,暴兵至。鼓角无声,军必败。
军行旂纛倒折,主将失势。牙旂摧朽,将军死败,士卒相吓。
刀剑自拔出室,在国君,防逆盗;在军将,防刺客。地镜占曰,忧兵伤。一曰,刀剑自拔,背人吉,向人凶。
刀剑有光及声鸣者,忧兵伤凶。刀剑无故自鸣,下僚欲叛,防远之吉,不然必被屠城。一曰:刀剑自鸣有声,明日战,大胜。他人不闻而独自闻之,宜防贼来阴谋相害。在家疑妇人左右奸刺。
兵器夜中有光,不可战。刀剑戈矛夜有火光,军败亡。火者,金之贼也。无兵在外,而库中刀剑戈戟忽有火光者兵起。
刀剑忽生血点及出血者,战胜。
将军器血出与汗流者,宜远亲慎疏,恐下谋叛。将军器物忽为怪异者,宜自思察防,慎乃吉。
器用异部汇考二
周
威烈王二十三年,九鼎震。
按《史记·周本记》不载。 按《汉书·五行志》:史记周烈王二十三年,九鼎震。金震,木动之也。是时周室衰微,刑重而虐,号令不从,以乱金气。鼎者,宗庙之宝器也。宗庙将废,宝鼎将迁,故震动也。是岁晋三卿韩、魏、赵篡晋君而分其地,威烈王命以为诸侯。天子不恤同姓,而爵其贼臣,天下不附矣。后三世,周致德祚于秦。其后秦遂灭周,而取九鼎。九鼎之震,金沴木,失众甚。
后汉
明帝永平六年,王雒山出宝鼎。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永平六年二月,王雒山出宝鼎,庐江太守献之。夏四月甲子,诏曰:昔禹收九牧之金,铸鼎以象物,使人知神奸,不逢恶气。遭德则兴,迁于商、周;周德既衰,鼎乃沦亡。祥瑞之降,以应有德。方今政化多僻,何以致玆。易曰鼎象三公,岂公卿奉职得其理邪。太常其以礿祭之日,陈鼎于庙,以备器用。
晋
安帝义熙十一年,出铜钟。
按《晋书·安帝本纪》:义熙十一年五月己酉,霍山崩,出铜钟。
义熙十四年,获钟十二。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南史·宋武帝本纪》:义熙十四年,汉中成固县汉水崖际有异声如雷,俄顷岸崩,有铜钟十二,出自潜壤。帝以献,晋帝以归于我。帝冲让,乃止。
恭帝元熙二年,江滨获古铜礼器。
按《晋书·恭帝本纪》不载。 按《南史·武帝本纪》:晋安帝崩,大司马琅邪王即帝位。元熙二年,竟陵郡江滨自开,出古铜礼器十馀枚,帝献之晋帝,让不受,于是归诸瑞物,藏于相府。
南齐
和帝中兴二年,获金玉水精物。
按《南齐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梁书·武帝本纪》:和帝中兴二年二月乙丑,南兖州队主陈文兴于桓城内凿井,得玉镂麒麟、金镂玉璧、水精环各二枚。
梁
武帝天监五年,获铜剑。按《梁书·武帝本纪》:天监五年夏四月景申,庐陵高昌之仁山获铜剑二。
天监七年,获铜钟、铜剑。
按《梁书·武帝本纪》:天监七年二月乙卯,庐江灊县获铜钟二。夏四月戊寅,馀姚县获古铜剑二。天监十年,山车见。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天监十年冬十二月,山车见临城县。
陈
宣帝太建七年,献瑞钟。
按《陈书·宣帝本纪》:太建七年夏四月壬子,郢州献瑞钟六。十二月甲子,南康郡献瑞钟。
北齐
孝昭帝皇建元年,幰竿自折。
按《北齐书·孝昭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后齐孝昭帝将诛杨愔,乘车向省,入东门,幰竿无故自折。帝甚恶之,岁馀而崩。
武成帝河清四年,陨赤漆鼓。
按《北齐书·武成帝本纪》:河清四年三月,有物陨于殿庭,如赤漆鼓带小铃;殿上石自起,两两相对。
河清 年,民间为尽势刀。
按《北史·齐幼主本纪》:河清末,为刀子者,刃皆狭细,名曰尽势。乱亡之数,盖有兆云。
后主武平七年,穆后车陷入地。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武平七年秋,穆后将如晋阳,北宫辞胡太后。至宫内门,所乘七宝车无故陷入于地,牛没四足。是岁齐灭,后被掳于长安。
北周
武帝建德元年,获玉杯。
按《北史·周武帝本纪》:建德元年九月庚申,扶风掘地得玉杯以献。
唐
太宗贞观二十二年,获古鼎。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观二十二年八月,遂州涪水中获古鼎,受五石三㪷,旁有铭刻,初雨晦暝,响若洪钟。
高宗弘道元年,中宗即位,金鸡竿折。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中宗即位,金鸡竿折。树鸡竿所以肆赦,始发大号而鸡竿折,不祥。
中宗神龙 年,李承嘉秉笔而管裂。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神龙间,御史大夫李承嘉秉笔而管裂,易之又裂。
元宗开元九年,获铜樽。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元九年,于许昌之唐祠掘地得古铜樽,上有隐起双鲤。篆书文曰:宜子孙。并请宣付史官。从之。
开元十一年,获古鼎、古砖。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一年二月,祠后土于汾阳之睢土,有司奏修坛掘地,获古铜鼎二,其大者容一斗,色皆青。又获古砖,长九寸。上有篆文:千秋万岁及长乐未央字。
开元十三年,获宝鼎。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元十三年十月壬申,万年人王庆筑垣掘地,获宝鼎五,献之四。鼎皆有铭,铭曰:垂作尊鼎、万福无疆、子孙永保。
天宝十四载,哥舒翰前军牙门旂折。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宝十四载十二月,哥舒翰帅师守潼关,前军启行牙门旂至坊门触落枪刃,众以为不祥。
肃宗乾元元年,获宝玺。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乾元元年七月庚寅朔,方节度使郭子仪奏:东京上阳西金华门外仗舍下见白鼠穴,穿之得天与信宝一枚,皆篆书,背上雕刻青龙、白虎、朱雀、元武相盘,以为帝德广运,乾道降祥,璿图永昌,坤维耀宝,请宣示朝廷。诏曰:我国家卜代悠久,历数无疆,明神降休,灵贶斯格,昌符兆发,宝印呈祥。皇帝之徽号既彰,天子之鸿名又信。斯实累圣致感上元垂祐,岂朕薄德所敢当。仁卿国之大臣,获斯嘉瑞,光我盛礼,何庆如之。
德宗贞元元年,获宝玺。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元元年十一月,京兆府奏:有人于长兴坊得玉玺,文曰:天子信玺。中书、门下表贺,请付所司,制曰:可。
宪宗元和二年,获古鼎。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元和二年正月,诏以湖南所献古鼎付有司。初永州百姓唐履昌于路侧掘得古鼎,重一百一十二觔,异之,故上献。元和九年,获釜二百五十四。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九年八月,中书、门下奏:夏绥银节度使今月八日因取土修城,于西北角近仓掘得釜,大小共计二百五十四,并容六斗以下,五斗以上。俱无破损,如新器物者,伏以人天所资,粒食为本,锜釜之大,火化是因,今大军方兴,此物自出,则知何时藏瘗,盖神诱其衷,今之彰呈,岂天有所助。圣作物感,一何昭然。望付史馆,从之。
文宗太和九年,郑注出镇旂竿自折。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和九年,郑注为凤翔节度使,将之镇,出开远门,旂竿折。
昭宗天祐三年,获玉玺。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祐三年三月,振武节度使、雒京内升蕃、汉马步使朱守殷奏:臣修雒阳月波堤,至立德坊南古岸,得玉玺一。上进。
后周
世宗显德六年,获玉玺。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显德六年正月,唐州民于野田中得玉玺、玉纽,本部遣使来上。
辽
道宗大安七年,获古鼎。
按《辽史·道宗本纪》:大安七年六月己亥,倒塌岭人进古鼎,有文曰:万岁永为宝用。
宋
真宗咸平四年,钟自鸣。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平四年十二月,亳州太清宫钟自鸣。
天禧元年,获玉印。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天禧元年七月辛丑,澶州卒王贵获玉印一。
乾兴元年,仁宗即位。获铜釜、铜盂、铁瓮、甲叶。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兴元年四月甲戌,修奉山陵总管言:皇堂隧道穿得铜锅,有两耳,又于寝宫三门下穿得铜盂一、铁瓮一、铁甲叶三。
仁宗明道元年,获古钟。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明道元年五月壬午,汉州江岸获古钟一。
皇祐四年,获小钟。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皇祐四年,乾宁军渔人得小钟二于河滨。
皇祐五年,获古钟。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二月己亥,乾宁军又进古钟一。
至和二年,获古钟。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和二年四月甲午,浏阳县得古钟一。
英宗治平元年,获宝玉。
按《宋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治平元年闰五月二日,耀州获受命宝玉,检藏龙图阁。
神宗元丰元年,连获铜鼓。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熙宁元年至元丰元年,横州共获古铜鼓一十七。
元丰三年,获铜钟磬。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八月,岳州永庆寺获铜钟一、铜磬二。
元丰七年,获古铜钟鼓。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三月,筠州获古铜钟一。十一月,宾州获古铜鼓一。
元丰八年,获铜器。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昌元县通盐井得铜锅九、铜盆一、铜盘一。
哲宗元符元年,获玉印。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符元年春正月丙寅,咸阳民段义得玉印一纽。
按《玉海》:元符元年五月戊申朔,受玉玺。
徽宗崇宁四年,铸九鼎成,北方之鼎漏。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崇宁四年三月,铸九鼎,用金甚厚,取九州水土内鼎中。既奉安于九成宫,车驾临幸,遍礼焉,至北方之宝鼎,忽漏水溢于外。刘炳谬曰:正北在燕山,今宝鼎但取水土于雄州境,宜不可用。其后竟以北方致乱。
崇宁五年,获古鼎。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崇宁五年十月,荆南获古铜鼎。
政和三年,获玉圭。
按《宋史·徽宗本纪》:政和三年春正月甲子,诏以天赐元圭,遣官册告永裕、永泰陵。
重和元年,获周鼎。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重和元年十二月,孝感县楚令尹子文庙获周鼎六。
宣和五年四月,获甗鼎三。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高宗建炎元年,南京留守获铜印。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炎元年,南京留守朱胜非夜防城,见南门外火光烛地,掘之,得铜印,有文曰朱胜私印。火铄金,金所畏也。后拜相,有明受之变,卒坐贬。
绍兴三年,有钟自浮于水。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三年,吉州修城,役夫得髑髅弃水中,俄浮一钟,有铭五十六字,大略云:唐兴元年,吾子没,瘗庐陵西垒,后当火德五九之际,世衰道败,浙、梁相继丧乱,章贡康昌之日,吾亦复出是邦,东平鸠工,复使吾子同河伯听命水官。郡守命录其辞,录毕而钟自碎。
绍兴十一年,兵刃生火光。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三月庚申,长安兵刃皆生火光。
绍兴二十六年,获铜马。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六年,郫县地出铜马,高三尺,制作精好,风雨夜嘶。
绍兴 年,获金瓮。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中,耕者得金瓮重二十四钧于秦桧别业。
孝宗淳熙九年,镜自飞舞。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熙九年春,德兴县民家镜自飞舞,与日光相射。
淳熙十四年,阉宦作小弓矢。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淳熙十四年正月,阉宦竞以小弓矢射于殿庑为戏,弓长尺馀,箭才数寸,近射妖也。
宁宗庆元二年,获古镜。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庆元二年正月,泰宁县耕夫得镜,厚三寸,径尺有二寸,照见水底,与日争辉,病热者对之,心骨生寒,后为雷震而碎。庆元五年,军器多造戏具。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庆元五年,诸军器械所造筒子弩、柳木牌以为戏。木弩加以竹筒,蔽以方布,剔以角篦。时朝廷遣使阅习器械,射妖之。戒若曰:除戎器,皆儿献也。后开禧卒有兵,弗戢之祸。
金
哀宗天兴元年,兵刃有火。
按《金史·哀宗本纪》:天兴元年七月庚辰朔,兵刃有火。
明
成祖永乐八年,兵器有火光。
按《大政纪》:永乐八年四月庚子,行在各营中,夜刀戟皆有火光。
宪宗成化六年,钟出于淮。
按《江南通志》:成化六年,淮安有二钟溯淮而上,相荡水中,声如鼍吼。
孝宗弘治七年,印自发热。
按《江南通志》:弘治七年,苏州卫印忽热如火,不可近,四日乃止。
武宗正德二年,城门锁自开。
按《永昌府志》:正德二年八月,永昌东城锁夜半自开。占当有兵。其后郡人为内竖,张诚激变,参将沐崧抚之,乃止。
正德十五年,钟自鸣。
按《山西通志》:正德十五年,河曲钟自鸣,在于县亭。
穆宗隆庆元年,兵器有火出。
按《陕西通志》:隆庆元年二月,榆林、保宁、怀远等堡旂杆戈戟火,出有声。
隆庆五年,获古印。
按《山西通志》:隆庆五年,临晋获桑泉古印,民居得于北廨,献官收库。
神宗万历三年,获铜鼎。
按《湖广通志》:万历三年,孝感北城获铜鼎一枚。城工甫毕偶于北城隙地获之。知府马文炜谓兹神贶符协鼎新,上其状于巡抚都御史赵贤,爰命推官梁柱臣作宝鼎篇以纪其盛美。
万历七年,炮滴血。
按《潞安府志》:万历七年秋,郡中演武场铁炮滴血。
悯帝崇祯九年,城门锁自开,钟自鸣,兵刃出火,凤阳鼓楼钟自鸣。
按《江南通志》:崇祯九年正月,萧县城北门锁无故自开,阍者闻于官,锁而复开者三。
按《湖广通志》:崇祯九年,黄安紫寨兵刃有火。
器用异部艺文
《吕望钧玉璜赋》唐·阙名
昔太公之未遇也,隐于渭滨,钓于渭津,坐磻石而不易其操;垂直钩而不挠其神;波万重而我心惟一,岁三周而吾道方申。既而寒潭、晓霁莫不遗乎巨细,兀忘形而有待,引经纶而不替。期阴骘以旁行,忽冥符而下济。于是拔深泉,激细涟,振锦鳞而云霞焕若,获玉璜而篆籀昭然。皎皎霜净,亭亭月悬,表苍兕之期功邻造化;腾白虹之气,理契先天。所以耀川灵,誇渔者,徘徊自适,愤惋俱写。临清流而素彩荧煌;昭白日而祥光上下。公乃起川隅,怀宝符。颙昂志气,振奋泥涂。捧抵鹊之容,弥彰洁白;入非熊之兆,宁掩瑕瑜,众皆钓其名,我则钓其道;众皆钓其鱼,我则钓其宝,故知神全者不辞贫贱;志大者不叹枯槁;皤皤兮白发,湜湜兮清流,其来也钓于周,所谓运良谋,拥神休,岂芳饵而能获。匪嘉鱼而足求。异和氏之功,疵瑕受戮。贱詹何之术,溪涧空投。然则道感其诚,德亦有报,天以我为忠,告客有悦其性者,莫不望兹川而高蹈。
《咸阳获宝符赋》阙名
君生人者,在乎宝位;守宝位者;在乎灵符。镇四海而攸重,临万方而作孚。时或遘迍,暂沦精于甸邑;道将昭泰,旋应德于皇衢。日者凶师犯顺,贼臣附进。随黄钺以外迁;与翠华而西幸。苟遇运之云否,将随时而匿影。忽颖脱于金绳,遂沈埋于土梗。既而寇尽天府,驾旋京师,衣冠再朝于紫殿;文物重布于丹墀。圣上悯兹符之阙遗,恒寤寐以求之。结精诚而仰望,契幽昧以思惟。皇心退修,已闻其政。神器大集,又叶于期。其形欲呈,其气先觌。何五色之可爱,与三光而相射。光凝渭滨之苑,宜玉树之青青。媚贯王都之川,状银河之奕奕。载求载索,甸人斯获。捧之而片月下来;怀处而长虹上格。临宸扆,同舜德之文明,照阶墀,叶尧心之光宅。玉纽惟旧,芝泥尚新。螭文外发,鸟篆中神。题为天子之宝,实抚远方之人。彼之近县,俯接城。我唐既斩虏将于桥上,汉氏亦拜单于于渭滨。不然者,曷不呈于异境而见于他辰者也。当其大,君出令布蛮夷之政,匪我无以重其成命。远人底宁,执玉帛于庭,匪我无以阐其威灵。足知宝符之复,光我昭代大唐虽旧邦,其命维再。颂声作于外,喜气溢于内。藏之王府,将神鼎以俱崇。列彼帝庭,与宝圭而相对。盛矣哉。我唐之景祚,信三皇之作配。
《白玉琯赋》王起
玉琯绝伦,受之于神,希夷感化,皎洁含贞。既比德而为美,亦谐音而可珍。肇自夐绝,发兹璘玢。匪剖石于和氏,乃成器于羽人。伊昔帝乡,所传王室,未献虹彩。潜射蜺旌,并建鸾鹤。映之以生光烟霞;奏之以适愿同钧天之乐灵境独闻在层城之宫人寰共远既而舜德。有感王母来遇,献之皎皎,捧之峨峨,重华遂得其符瑞。百灵永谢,其琢磨傥比以为笙,知凤吹之不远。如秉之为笛,曷龙吟之足多岂徒嘒嘒于兹竹,碌碌于随和,若乃观其戾止,察其所以质非竽籁,韵含宫徵,圆其表而合规,虚其中而通理,光连素手,虽提握之不忘,色映丹唇,在吹嘘而成美。其舍也,无声之乐。其获也,无疆之祉。虚而不屈,老氏之籥乍同;磨而不磷,戎人之环孰比。况乎知白自守,无瑕可猜,色迷琼树,影杂瑶台。怀清越之音,不求于扣;感馨香之德,不召而来。固仙侣之所执,非玉人之取材。则知素琯之祥,元理可察。将使律合于六音,谐于八传。真人之逸韵,资圣主之大戛,宜乎藏九重之深,为百代之钦。腾辉烂烂和俗愔愔,使伶伦之筒,自惭叶律,俾女史之管,空愧垂箴。无以窥天之心,而忘至德之音。
《西王母献白玉琯赋》高郢
君有德兮必体道以传芳,物有灵兮必顺时以呈祥。君感物而德著,物应君以名彰。于皇有虞,道光先圣。既受终于纳麓,乃禋宗而齐政。光被人神,泽周遐夐。故得灵祥效祉,西母来朝,霓裳璀璨,羽服飘飖,驾鸾鹤兮御松乔,陵碧落兮戾丹霄。宴瑶池于旭日,宾魏阙而崇朝。其始至也,天地氤氲,彤庭赫其奕奕。其既觌也,阶墀皓,素琯烂其昭昭。已而森列夔龙张皇金石仙侣齿于臣位灵物陈其宾席真质贞明神光激射可使青琐失翠丹墀罢赤舞兽见而回眸,仪凤观而委翮。信希代之名宝,旌有虞之光格若乃虚心守白,圆质怀贞,功高律吕,用等权衡。价夺昆山之价,声如嶰谷之声。则赵之璧,楚之珩,杯遇殷而入用,玦因魏而来呈。虽见称于中古,固难可而与京。是知琯之为物,信其直而不屈,琯之既神,乃历代而可珍。始与时而沿革,竟随物而沉沦。否不可终得之于道,既逢奚景之赏,宁从卞和之抱。人亦如斯,坚贞美好,愿同和而见用,以窥天而不宝。
《丹甑赋》薛邕
神物昭见,圣人是则。五位时序兮万邦以宁,百祥荐臻兮一人之德。鼓兹灵器,呈我王国,有物有凭,匪雕匪刻。察其状而元妙,相其仪而不忒。谅幽赞而克成,矧徽犹之允塞。是知奇制可久,嘉名不朽,类君子之心,以虚而受;同至人之德,终善且有。既应盛而自满,不假于盘瓶。亦讵炊而自熟,何劳于薪槱。拟神鼎之有用掩敧器而无咎岂以尘见范丹之空赂为纪国之丑者矣。且夫清明在躬,符瑞由衷,诚之必感,感而遂通。献白环于重华,克明浚哲;钖元圭于文命,告厥成功。此唐尧之表贶,盖王母之钦风,曷若自然挺出,为瑞斯崇,其应不昧,其用无穷。莫因埏埴,宁俟磨砻。以彰我君圣,以报我年丰。而已哉。客有赋而歌曰:元德日用兮象帝之先,丹甑时见兮神物光妍。中含虚兮体道,上应规兮法天。染人无所施其彩饰,陶人无所效其贞坚。以享以孝兮可以餴饎,多稌多黍兮屡兹丰年。
《丹甑赋》史翙
皇矣上帝,临下有则。元德升闻,荣问充塞。三光明而品物昭报,四气序而𥟖人不忒。虽休勿休,惟静惟默。伟夫自然之丹甑,方作瑞于明德。应皇运而无疆,报时丰于有国。其业可大,其功可久。既申命以自天,类有孚而盈缶。循环外映,爰假象以为名。濩落内虚,信当无而入有。明夫既耨既穫,表此不稂不莠,将有开而必先固兹器之可守。天应灵贶,人期至丰,不汲而满,将宝鼎而齐列。不炊而沸,与温泉而比崇。异钧陶之有作,符造化之为功。千箱以之而发咏,万姓无嗟乎屡空。且夫人为国本,食乃人天。朝有代耕之秩,野多击壤之贤。岂不以休徵毕至,瑞应无边。正色斯呈,以明于圣感;天资可尚,是表其丰年。影亭亭于瑞日,光泛泛于祥烟。九功咸序,八政攸先。超三皇而轶五帝,尚何足夫比肩。
《梓潼神鼎赋》卢庾
于戏德包生植者,不能动。彼天之道,瑞及飞走者,未能感。无一之宝,故知瑞之大者,下及无心之金石。德之深者,上合不言之元造。我国家高选物理,光天顺人,膺景命,阐坤珍。由是函谷关旁灵符出而启圣,梓潼郡内宝鼎光乎取新。此鼎者,圣人之大宝。有国之神器,量则弘深,体乃殊异。嶷如断山之崷崒,屹若巨鳌之赑屃。峙其足者,可以象三德;虚其心者,将以含万类。不汲而满,不燃而沸,内烹饪以养贤,上敲云而作瑞。应火水之卦,既调盐梅;镂山川之容,且禦魑魅。是鼎也,岂徒灵感,亦有款识。不假雕镌,宛然文字,实彼天之所锡,表吾君之至异,揭五百代之昌符,成六万年之宝位。与夫迁鼎郏鄏卜代三十、卜年七百者,不可同日而议。宜书于册,于帝之庭,以合明应,以昭神灵。士有闻而叹曰:昔黄帝作宝鼎三,秦帝奠神鼎,一周之衰也。沉泗水而隐藏,汉之盛也。在汾阴而见出,未有能来圣寿之无疆,应人文以纯吉。窃亦欲负鼎于明主,启心而献术,若能使我徵于有商,岂见遗于今日。
《汾阴出宝鼎赋》宋·文彦博
至德昭彰,炎灵道昌。当汾阴而展礼,见宝鼎以呈祥。有感则通,表承乾之穆穆;为时而出,彰负扆之皇皇。昔孝武以运继东周,位崇西汉,居尊克务于兢业,临下弥勤于宵旰。崇诸厚德,俾远迩之悦随;祀彼方丘,冀神人之幽赞。礼斯盛矣。神惟享之,允降穰穰之福,靡愆抑抑之仪。由是睢丘之畔,汾水之湄,仰窥乎天,见黄云之缭绕;俯察于地,得宝鼎以瑰奇。莫不焕金景之荣光,蔚龙文之丽藻。非惟启于至圣,抑亦见乎有道。宁虞覆餗,实天地之殊祥;不假铭功,乃邦家之盛宝。伟夫。万方悉庆,百辟咸欣,非铸鼎以象物,盖至诚之感神,瑞启明时,岂类宗周之宝;天祚皇德,实为巨汉之珍。是何泽及坤灵,祥昭金鼎。固莫量于轻重,又难偕于奇挺。载于瑞典,非迁洛以堪同;获彼灵祠,岂于汤之足并。不然则又安得并芝房而荐庙,配白雉以陈诗。于以显皇化之广运,于以昭圣政之无私,岳修贡而川效珍,徒虚语耳。鼎取新而革去故,何莫由斯美。夫祀事聿修,休祥有秩。非劳九牧之贡,自显三材之质,所以标瑞牒而纪祥,经弥万代而首出。
器用异部纪事
《左传·昭公二十四年》:冬,十月,癸酉,王子朝用成周之宝圭于河。甲戌,津人得诸河上,阴不佞以温人南侵,拘得玉者,取其玉,将卖之,则为石,王定而献之,与之东訾。
《风俗通·怪神篇》:谨按鲁相右扶风臧仲英为侍御史,家人作食,设案欻,有不清尘土投污之。炊临熟,不知釜处。兵弩自行,火从箧簏中起,衣物烧尽而簏故完。妇女婢使悉亡其镜,数日堂下掷庭中,有人声,言汝镜。女孙年三四岁,亡之。求不能得,二三日乃于圊中粪下啼,若此非一。汝南有许季山者,素善卜卦,言家当有老青狗,物内中婉,御者益喜与为之。诚欲绝杀此狗,遣益喜归乡里,皆如其言,因断无纤芥,仲英迁太尉长史。
易洞林丞相从事中郎王文英家,枕自作声。
《晋书·五行志》:惠帝太安二年,成都王颖使陆机率众向京都,击长沙王乂,及军始引而牙竿折,俄而战败,机被诛,颖遂奔溃,卒赐死。此奸谋之罚,木不曲直也。元康中,天下始相效为乌杖以柱掖,其后稍施其镦,住则植之。夫木,东方之行,金之臣也。杖者扶体之器,乌其头者,尤便用也。必旁柱掖者,旁救之象也。施其金,住则植之,言木因于金,能孤立也。及怀悯之世,王室多故,而此中都丧败,元帝以藩臣树德东方,维持天下,柱掖之应也。至社稷无主,海内归之,遂承天命,建都江外,独立之应也。
《王廙传》:晋陵有金铎之瑞,郭璞云必致中兴。
《五行志》:元帝太兴四年,王敦在武昌,铃下仪仗生华如莲华,五六日而委落。此木失其性。干宝以为狂华生枯木,又在铃閤之间,言威仪之富,荣华之盛,皆如狂华之发,不可久也。其后王敦终以逆命加戮其尸。一说亦华孽也,于周易为枯杨生华。
安帝元兴元年正月景子,会稽王世子元显将讨桓元,建牙竿于扬州南门,其东者难立,良久乃正。近沴妖也。而元显寻为元所擒。
桓元始篡,龙旂竿折。时元田猎无度,饮食奢恣,土木妨农,又多奸谋,故木失其性。天戒若曰,旂所以挂三辰,章著明也,旂竿之折,高明去矣。元果败。
《殷仲文传》:元为乱,以为侍中,领左卫将军。元九锡,仲文之辞也。初,元篡位入宫,其床忽陷,群下失色,仲文曰:将由圣德深厚,地不能载。元大悦。以佐命亲贵,厚自封崇,舆马器服,穷极绮丽,后房妓妾数十,丝竹不绝音。性贪吝,多纳货贿,家累千金,常若不足。元为刘裕所败,随元西走,其珍宝玩好悉藏地中,皆变为土。《异苑》:义熙中,王愉字茂和在庭中行,帽忽自落,仍乘空如人所著。及愉母丧,月朝上祭,酒器在几上,须臾下地。复还登床。寻而第三儿缓怀贰伏诛。
《南史·江夷传》:夷子湛为吏部尚书。初,上大举北侵,举朝谓为不可,唯湛赞成之。及魏太武至瓜步,以湛兼领军,军事处分,一以委焉。魏遣使求婚,上召太子劭以下集议。众并谓宜许,湛谓许之无益。劭怒谓湛曰:今三王在阨,讵宜苟执异议。声色甚厉。坐散俱出,劭使班剑及左右推排之,殆于倾倒。劭后宴集,未尝命湛,上乃为劭长子伟之𡞲湛第三女,欲以和之。上将废劭,使湛具诏草。劭之入杀,湛直上省,闻叫乃匿傍小屋。劭遣求之,舍吏绐云不在此。兵即杀舍吏,乃得见湛。湛据窗受害,意色不挠。五子恁、恕、憼、逊、法寿皆见杀。初,湛家数见怪异,所眠床忽有数斗血。
《后妃传》:高昭刘皇后母桓氏,梦吞玉胜生后,时有紫光满室,后寝卧,见有羽盖荫其上,家人试察之,常见其上掩蔼如似云气。
《齐高帝本纪》:帝旧茔在武进彭山,冈阜相属,百里不绝。后于所树华表柱忽龙鸣,震响山谷。
《册府元龟》:王莹除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丹阳尹、侍中。莹将拜,印工铸其印,六铸而龟六毁。既成,颈空不实,补而用之。居职六日,暴疾卒。
崔慧景为平西将军、假节侍中,奉江夏王宝元,围台城,有一五色幡飞翔在云中,半日不见。众皆惊怪,相谓曰:幡者,事寻当翻覆也。数日慧景败。
《南史·齐武帝本纪》:帝于所住堂内得玺一枚,文曰皇帝行玺。又得异钱,文为北斗星,双刀、双贝及有人形带剑焉。帝于盆城掘堑,得一大钱。文曰:太平百岁。《梁武帝本纪》:南兖州队主陈文兴于宣武城内凿井,得玉镂骐驎、金镂玉璧、水精环各二。宣德皇后称美符瑞,归于相国府。
《王茂传》:茂以元勋,武帝赐钟磬之乐。茂在州,梦钟磬在格,无故自堕,心恶之。及觉,命奏乐,既成列,钟磬在格,果无故编皆绝堕地。茂谓长史江诠曰:此乐,天子所以惠劳臣也。乐既极矣,能无忧乎。俄而病卒。《册府元龟》:尔朱世隆为尚书令,与吏部尚书元世俊握槊,忽闻局上有声。一局之子,尽皆倒立。世隆甚恶之,未几见诛。
高肇为司徒,大举伐蜀。以肇为将军,都督诸军。是日肇所乘骏马停于神虎门外,无故惊倒,转卧渠中,鞍具瓦解。众咸怪异,肇出恶言焉。及西征行至函谷,车轴中折,从者皆以为不获吉还也。其后果被诛。斛律光为丞相,封清河郡,公为祖珽所搆,光将诛,其家大门横木自焚,捣衣石自移。
《三国典略》:周天和元年夏,齐冀州人于蚌蛤中得瑶环一只。
《隋唐嘉话》:今上之为潞州别驾,将入朝,有军人韩凝礼,自谓知兆。上因以食箸试之,既布卦,一箸无故自起。凡三偃三起。观者以为大吉徵。既而诛韦氏,定天保,因此行也。
《册府元龟》:睿宗初生于含凉殿,则天乃于殿内造佛事,有玉象焉。及长,游观其侧,玉象忽言尔后当为天子。
元宗为临淄郡王,景龙四年,来朝京师,将行。使术士韩礼筮,有一蓍孑然独立,礼惊曰:策立其瑞,非常之事也,贵不可言。开元二年八月,太子宾客薛谦光献东都九鼎,铭其豫州鼎,铭武后所制文:曰羲农首出,轩昊膺期。唐虞继踵,汤禹乘时。天下光宅,域内雍熙。上元降祉,方建隆基。宰相姚崇、卢怀慎等奏曰:圣人启运,休兆必彰。故化马为龙,预流谣颂秀,为天子早著冥符,臣等今见薛谦光所献东都鼎,铭大圣天后所制其文云:上元降祉,方建隆基,豫州处天地之中,所以远包四海。铭文独圣后所制,固必先感二仪,灵庆昭彰,旷绝今古。臣等忝陪近侍,喜万常情。请宣付史官,并颁示内外。许之。
开元二十一年二月,衢州获鱼,有铭。献之。侍中裴光庭等奉贺。六月庚子,眉州献宝鼎,重七百斤。无耳足,有篆文数字。时渝州刺史段怀本奏:此鼎到陈州界之对溪驿。云雾暗合,有白虹逼鼎,臣恐沦失,不胜惊惧,请至合州取陆路至京。许之。
《开元天宝遗事》:武阵中刀枪自鸣,识者以为不祥之兆。后果有禄山之乱,大驾西幸之应也。
《唐书·哥舒翰传》:翰子曜,拜东都、汝州行营节度使,将凤翔、邠宁、泾原、奉天、好畤兵万人讨希烈。帝召见,问曰:卿治兵孰与父贤。对曰:先臣,臣安敢比。但斩长蛇,殪封豕,然后待罪私室,臣之愿也。帝曰:尔父在开元时,朝廷无西忧;今朕得卿,亦不东虑。及行,帝祖通化门。是日,牙竿折。时以翰出师已如此,而斩持旗者,卒以败,今曜复尔,人忧之。
《杜阳杂编》:肃宗赐李辅国香玉辟邪二,各高一尺五寸,奇巧殆非人间所有。其玉之香,可闻于数百步,虽锁之于金函石匮,终不能掩其气。或以衣裾误拂,则芬馥经年纵,浣濯数四,亦不消歇。辅国常置于座侧。一日方巾栉,而辟邪忽一大笑,一悲号。辅国惊愕失据,而冁然者不已,悲号者更涕泗交下。辅国恶其怪,碎之如粉,以投厕中。其后常闻冤痛之声,其辅国所居里巷酷烈,弥月犹在。盖舂之为粉而愈香故也。不周岁而辅国死焉。初碎辟邪,辅国嬖孥慕容宫人知异常物:隐屑二合而鱼,朝恩不恶辅国之祸,以钱三十万买之。及朝恩将伏诛,其香化为白蝶,竟天而去。《开封府志》:唐阳武侯郑絪罢相,自岭南节度入为吏部尚书,居昭国里第。缊为太常少卿,皆在家厨,馔将备,其釜忽如物于灶中筑之,离灶尺馀,连筑不已。其傍有铛十馀,所并烹庖将熟,皆两耳慢摇,久悉能行,乃止灶上,每三铛负一釜而行。其馀列行引从,自厨中出地,有折足者,有废不用者,亦跳踯而随之。出厨东,过水渠,诸铛并行无所碍,而折足者不能过。其家大小惊异,聚众而视之,不知所为。小儿咒之曰:既能为怪,折足者不能前。诸铛乃弃釜于庭中,却过,每两铛负一折足者以过,往入少卿院堂前,大小排列定。乃闻空中轰然如屋崩,其铛釜悉为黄埃、黑煤,尽日方定。其家莫测其故,数日,少卿卒。相国相次而薨。《翰林壁记》:李德裕镇蜀时,为幕宾韦绚云:翰林院有悬铃以备夜直,警急文书出入皆引之,以代传呼也。长庆中,予为学士。时河北用兵,一夜铃有声如人引其索者。使视之,则无人。后往往如此。使人持棒潜伺于下,终无所睹,而数数鸣动不已。院中诸公私共准其鸣时,皆应用兵处,耗声则急,缓亦如之,曾莫之差。众咸异之,元相诗云:神撼引铃索。
《戎幕閒谈》:赞皇公曰:余昔为太原从事,睹公牍中文水县解武士彟墓前有碑,元和中忽失gui头,所在碑上有武字,凡十处,皆锴去之,其碑高大于华岳碑,且非人力拔削所及,经年武相遇害。
《志怪录》:杜昭远将失宠幸,家多妖物。尝一日,架上双笔起舞,相对回旋不已。杜曰:既为祟,能自书乎。右一笔倒砚中,渍其毫于案上,大书一杀字。其年杜陷大辟。
《册府元龟》:庄宗嗣晋王天祐十七年,幽州人于田中得金印,文曰:关中龟印。李绍宏使送于行台,议者曰:关中列圣所都龟者,卜年之物;符玺,传授之器。湮落在田,乃今复见。盖王者受命之符也。十八年正月,魏州开元寺僧传真获传国宝一,送于行台。传真师于广明中,遇京师丧乱,得之缄秘,已四十年。篆文古体,人不识之。唯以珍物秘藏,非以为国玺也。建兴初,法物司收市宝玉,传真将鬻之。玉人识而叹曰:国宝之一也,何至于斯。传真送于行台,帝出之以示诸将,验其文,即受命八字也。光彩莹曜,希世罕工,群僚诸将奉觞称贺。帝曰:天祚有德,锡之神器。顾予眇末,何敢当之。止于缄藏,俟其真人耳。二十年正月丙子朔,五台山僧献铜鼎二枚,每容二斗。言于山中石崖得之。形器古异,识者以为中兴之瑞。按西汉哀平之间,扶风王延年获铜鼎二枚,赤色有光。后光武诛新莽,中兴汉室。鼎者帝王重器,以异物为瑞。不必贡金九牧,质重以为异也。
天成三年九月,宰臣王建立进玉杯一只。上有:传家国宝,万岁杯字。水运都将段洪、赵实于临河县下得之。
《蜀梼杌》:王建永平二年三月,获玉璞于田。令孜之第,其文曰:有德承天,其祚永昌。八月什邡县护铜牌石记,有膺昌之文。改太子名为元膺。三年七月,太昌军使徐瑶等胁太子元膺举宫以叛,储君讨之,斩元膺,瑶伏诛。
《五国故事》:蜀王建,立衍为嗣,铸铜钟于佛寺,其声洪远。建乃谓其下曰:吾立此钟,为立太子故也。令其洪远,是必东宫将来之庆。才及八日,其钟陨地,龙首摧落。建知不怿,衍果八年而亡。
《宋史·李涛传》:汉祖以涛堪任宰辅,即拜中书侍郎兼户部尚书、平章事。隐帝即位,杨邠、周祖共掌机密,史弘肇握兵柄,与武德使李邺等中外争权,互作威福。涛疏请出邠等藩镇,以清朝政。隐帝不能决,白于太后,太后召邠等谕之。反为所构,免相归第。时中书厨釜鸣者数四。
《马令·南唐书·梁王徐知谔传》:知谔尝游秫山,除地为广场,编虎皮为大幄,率寮属会于下,号曰:虎帐。忽遇暴风,飘虎帐,碎如飞蝶。知谔惊,遽弃归。数日病卒。《刘茂忠传》:茂忠微时所持大槊,后将有𩰚战则夜响。《十国春秋·南汉》:白龙三年,钦州民掘罗浮山,得古剑以献。篆曰:已与水同宫,王将耳口同,尹来居口上,山岫护重重。
《辽史·太祖本纪》:上在龙化州,筑坛州东,上尊号。阙地为坛,得金铃,因名其地曰金铃冈。
《茅亭客话》:赵十九,名处琪。陷银花衔镫为业。淳化中,收得一铁镜,颇有异常,时有毕先生者,名藏用,字隐之,年九十馀。然不知所修之道,尝饮酒少食,自言本天台山道士,入川儒服三十馀年,备历蜀中名山胜景。一日与处琪赍铁镜,访愚茅亭玩之,其镜可重一斤以来,径七八寸,鼻大而圆,绕鼻有四象、八卦,外有大篆二十四字,背面皆碧色。每至望夜,光明愈于别夜。毕先生于景德中携至阙下,值上封泰山,因从,观大礼,得召见,称旨。遂与披挂,赐紫服,号通真大师。封香令于青城山,焚修御诗送行到川,日访愚茅亭,问其铁镜,已在贵人之处矣。
《行营杂录》:昭陵上宾前一月,每夜太庙中有哭声,不敢奏。一日太宗神御前香案自坏。
《续明道杂志》:元丰七年正旦,元会驾,既坐辂,屋忽崩,玉辂遂碎。守辂士压死者数人,舆尸而出。明年永裕晏驾,此近不祥也。
《老学庵笔记》:种彝叔,靖康初以保静节钺致仕,居长安村墅。一夕旌节有声,甚异。旦而中使至,遂起。五代时安重诲王峻,皆尝有此异,见周太祖实录二人者皆得祸,彝叔虽自是登枢府,然功名不成,亦非吉兆也。方彝叔赴召时,有华山道人献诗曰:北蕃群犬窥篱落,惊起南朝老大虫。
《宣政杂录》:靖康初,民间以竹径二寸,长五尺许,冒皮于首,鼓成节奏,取其声似,曰:通。同部又谓制作之法曰:漫。上不漫,下通衢,用以为戏云。
《齐东野语》:贾师宪平章德祐乙亥正月十六日,亲总大军,督师江上,祃祭于北关外,而大帅之旗适为风所折,识者骇之。而一时游幕之宾反傅会为吉谶。裔考往昔,若春秋时晋侯楚人战于城濮,晋中军风于泽,亡大旆之左旃。晋安帝元兴二年,桓元篡位于姑熟,百僚陪列,仪卫整肃而龙旂竿折。成都王颖以陆机督诸将,讨长沙王临戎而牙旗折。赵王伦即帝位,祠太庙,适遇大风,飘折麾盖。王澄为荆州刺史,率众军将赴国难,而飘风折其节柱。齐文宣至邺受魏禅,孝昭上省旦发领军府,大风暴起,坏所御车幔。哥舒翰守潼关,天子御勤政楼临送师,始东,先驱牙旗触门堕柱,旄竿折。郑注:赴凤翔,出都门,旗竿折。宣和间,童贯出师而牙旗竿折。时蔡攸为之副,自建少保节度使及宣抚副使二大旂于后,竟为执旂卒盗窜而去。端平入洛之师,全子才帅旗,亦为风所折,无非亡身败军之徵也。按真人水镜经云:凡出军,立牙必令坚完,若折,则将军不利,盖牙即旂也。又玉历通政经云:军行牙竿旂干折者,师不可出,出必败绩。盖旂者,一军之号令也。安有旂折而为祥者乎。独有武王伐纣,大风折盖,及刘裕击卢循,将战而所执麾竿折,幡沉于水,众咸惧。帝笑曰:昔覆舟之役亦如此,胜必矣。乃大破循军。哥舒曜讨李希烈,帝祖于通化门,是日牙竿折。时以曜父翰昔出师有此而败,甚忧之,而曜竟收汝州,擒周晃,所谓吉者止此三事,然亦偶耳。《癸辛杂识》:丙寅冬,嗣荣王拜福王之命,贾御医将上命部,押仪物过越及至邸第,则遗忘诰命及新铸之印,人皆以为不祥。贾师宪景定庚申自江上凯旋归朝,遂拜少师,赐玉带,及入朝之日,马蹶而堕,碎其带焉。人人皆知为不祥。
《太平清话》:金海陵炀王诏:平辽宋所得古器,年深岁久,多为妖变,悉命毁之。故南宋库物脱于劫火者,无几耳。
《续夷坚志》:济源关羽庙大刀辛丑岁忽生花十许茎,各长一指,纤细如发,茎色微绿,其颠作细白花,大于黍米。予同舍李庆之子正甫为予言。
旷宁寺大钟一日撞之不鸣,其声乃在城南桥下,行人闻之,无不骇惧。有告寺僧,具铙钹就桥下迎钟,复鸣。宗室仲章记。
会长老住团崖,初入院,典座僧白厨堂一镬可供千人,然火则有声,今二年矣。人以为釜鸣不祥,废不敢用。妨大众作食,师欲何如。会云:吾就大众乞此锅,当任我料理。众诺。乃椎破釜底,穴中得一虫长二寸许,色深赤,盖此虫经火则有声。淄州杨叔能亦尝见芒山均庆寺大镬破一窍如合拳,中有一虫,如蟒螬而红,此类大釜,家往往见之。魏文帝典论以为火性酷烈,理无生物,特执方之类耳。
《辍耕录》:义兴王子明家饶于财,所藏三代彝鼎,六朝以来法书名画,实冠浙右。每年必祈一签于烈帝庙,以卜休咎。一岁签词有曰:开沟凿井,当得古鼎。殊不以为意。家人以商贾至汴夹谷郎中者,藏一商彝,绝妙,示之曰:恐尔主翁未必有此物也。归以白,即遣赍金购得之,比旧藏皆不能及。至正壬辰寇起蕲黄,将由义兴取道犯浙西。子明罄其所藏,凿深窖以埋之。彝亦在列,既入,窖作牛鸣者七夜。颇可怪,取出寄田家,其窖后遭发掘,独此彝获存。
《续文献通考》:顺帝至元四年冬,浙江行省官立相哥沙不丁辈德政碑,毕工之日,省中火炉鸣,直至昧爽方休,嗣是夜以为常。明年,相哥败,诸人俱罹奇祸。《徐州志》:萧元末时,平地内见有二巨钟,明日复如初。埋土中,明日复露。屡试皆然。忽一日,同跫行约十馀里,鸣鼓如雷,走入黄河,喷水丈馀。顺流而下,徐州张士诚守将祷留弗获。适三女僧过而咒之,乃留其一,碎之,内获黄金四锭。其一流去,莫究所往。
《异林》:邹鲁为萧山令,性苛暴,有何御史者,老于家,鲁杀之。其子求为报仇,鲁尝饮一玉杯,甚爱之,一夕置几上,杯忽自跃,堕地而碎,鲁恶之。明日难作。
相文,无锡人。弘治己酉秋赴应天试,几上笔忽自跃,是岁魁榜第二人。
《近峰记略》:弘治乙丑春朝,钟新成而纽忽绝,奉天门宝座下阶石忽自裂,五月上崩。崩之日,大风折木,黄沙四塞,有见黄袍人乘龙上者。
《徐州志》:弘治末,丰泡河中有二巨钟,浮河而下,水喷数尺,声音洪畅,可闻里许。乡人挽留之,其声愈畅,竟弗获。
《明状元事略》:唐汝楫廷试前,诸同年集于寓所。写家状次至汝楫,方执笔,忽屋上有声如摧裂之状。众惊视,卒无所见,回视手中笔裂而为四,汝楫自识为异,兆宝藏之。
《菽园杂记》:庄浪参将赵妥儿,土人也。尝马蹶,视土中,有物。得一刀,甚异。每地将有事则自出,其鞘者寸馀,鞘当刀口处,尝自割坏。识者云:此灵物也,宜时以羊血涂其口。妥儿赖其灵,每察见出鞘则预为之备,以是守边有年,则无败事。太监刘马儿还朝,日求此刀,不与。以是掩其功。
《田家杂占》:近者一友人云数年前曾见上洋高仲明家有一无底碗,谓其祥瑞,悬之东壁。其齐如截,爱若至宝。不三年,其家财货大进,田连阡陌。
《广平府志》:清河任芳之清平任,县人鸣钟鼓迎之,钟忽破,破处有赤字,云:若是此钟破,须待任芳坐。后果有政声。
《安庆府志》:崇祯十三年,岁大荒,望江龙应鼎等建厂西门外,施粥救饥,事将竣,忽空中有声如钟鼓,久之益大。粥厂中众釜齐鸣,按五行之占,釜鸣不当轻见,而见于凶年,则无足怪也。应鼎肃衣冠拜之,复赈累日。
[book_title]第一百六十一卷
第一百六十一卷目录
金铁异部汇考一
春秋纬〈孔演图〉
礼纬〈斗威仪〉
汉书〈五行志〉
宋书〈符瑞志〉
管窥辑要〈杂妖异占〉
金铁异部汇考二
汉〈武帝征和一则 成帝河平一则〉
后汉〈明帝永平一则〉
吴〈乌程侯天册一则〉
南齐〈武帝永明一则〉
陈〈后主祯明一则〉
唐〈代宗广德一则〉
宋〈太祖建隆一则 太宗至道一则 仁宗天圣二则 庆历一则 神宗元丰一则 徽宗政和一则 高宗绍兴一则 宁宗庆元一则〉
元〈英宗至治一则 顺帝至正一则〉
明〈宪宗成化一则 穆宗隆庆一则〉
金铁异部艺文
昆田化为金赋 唐阙名
金铁异部纪事
饮食异部汇考
唐〈高祖武德一则 代宗大历一则 德宗贞元一则〉
宋〈真宗大中祥符一则 徽宗政和一则 高宗绍兴一则〉
明〈悯帝崇祯一则〉
饮食异部总论
王充论衡〈是应篇〉
饮食异部纪事
冠服异部汇考
汉书〈五行志〉
后汉书〈五行志〉
管窥辑要〈衣服占 人物部占 军营衣服占〉
冠服异部艺文
杂说 晋傅休奕
冠服异部纪事
冠服异部杂录
庶徵典第一百六十一卷
金铁异部汇考一
《春秋纬》《孔演图》
八政不中则铁飞
《礼纬》《斗威仪》
乘金而王,则黄银见。
《汉书》《五行志》
《传》曰:好战攻,轻百姓,饰城郭,侵边境,则金不从革。说曰:金,西方,万物既成,杀气之始也。故立秋而鹰隼击,秋分而微霜降。其于王事,出军行师,把旄仗钺,如火烈烈。又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动静应谊,说以犯难,民忘其死。如此则金得其性矣。若乃贪欲恣睢,务立威胜,不重民命,则金失其性。盖工冶铸金铁,金铁冰滞涸坚,不成者众,及为变怪,是为金不从革。
《宋书》《符瑞志》
金胜,国平盗贼,四夷宾服则出。
金人,王者有盛则游后池。
黄银紫玉,王者不藏金玉,黄银紫玉光见深山。
《管窥辑要》《杂妖异占》
金铁自生,兵兴。
市中金玉宝贝忽贱,贵人失利。不出十年,其分亡。国库中五金跃者,其分易政。
军中无故有金铁自鸣者,军当罢散。
金石上共生粟状,其地有灾。在器则其主者当之。
金铁异部汇考二
汉
武帝征和二年,铁官冶铁飞。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征和二年春,涿郡铁官铸铁,铁销,皆飞上去,此火为变使之然也。其月,涿郡太守刘屈釐为丞相。后月,巫蛊事兴,帝女诸邑公主、阳石公主、丞相公孙贺、子太仆敬声、平阳侯曹宗等下狱死。七月,使者江充掘蛊太子宫,太子与母皇后议,恐不能自明,乃杀充,举兵与丞相刘屈釐战,死者数万人,太子败走,至湖自杀。明年,屈釐复坐祀礼要斩,妻枭首也。
成帝河平二年,铁官冶铁飞。
按《汉书·成帝本纪》:河平二年春正月,沛郡铁飞。 按《五行志》:河平二年正月,沛郡铁官铸铁,铁不下,隆隆如雷声,又如鼓音,工十三人惊走。音止,还视地,地陷数尺,炉分为十,一炉中销铁散如飞星,皆上去,与征和二年同象。其夏,帝舅五人封列侯,号五侯。元舅王凤为大司马大将军秉政。后二年,丞相王商与凤有隙,凤谮之,免官,自杀。明年,京兆尹王章讼商忠直,言凤颛权,凤诬章以大逆罪,下狱死,妻子徙合浦。后许皇后坐巫蛊废,而赵飞燕为皇后,妹为昭仪,贼害皇子,成帝遂亡嗣。皇后,昭仪及伏辜。一曰:铁飞属金不从革。
后汉
明帝永平十一年,漅湖出黄金。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永平十一年,漅湖出黄金,庐江太守以献。
吴
乌程侯天册元年,掘地得银。
按《吴志·孙皓传》:天册元年,吴郡言掘地得银,长一尺,广三分,刻上有年月字。
南齐
武帝永明六年,获瑞钱。
按《南史·齐武帝本纪》:永明六年秋七月,齐兴太守刘元宝于郡城堑得钱三十七万,皆轮厚径一寸半,以献,上以为瑞,班赐公卿。
陈
后主祯明二年,东冶铁飞。
按《陈书·后主本纪》:祯明二年五月甲午,东冶铸铁,有物赤色大如斗,自天坠镕所,有声隆隆如雷,铁飞出墙外,烧民家。
按《隋书·五行志》:祯明二年五月,东冶铸铁,有物赤色,大如斗,自天坠镕所。隆隆有声,铁飞破屋而四散,烧人家。时后主与隋虽结和好,遣兵度江,掩袭城镇,将士劳敝,府藏空竭。东冶者,陈人铸兵之所。铁飞为变者,金不从革之应。天戒若曰,陈国小而兵弱,当以和好为固,无铸兵而黩武,以害百姓。后主不悟,又遣伪将陈纪、任蛮奴、萧摩诃数寇江北,百姓不堪其役。及隋师度江,而二将降款,卒以灭亡。
唐
代宗广德二年,合浦珠还。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广德二年十一月,镇南副都护宁龄先言合浦县海内珠池,自天宝元年以来,官吏无政,珠逃不见。二十年间阙于进奉。今年二月十五日,珠还旧浦。臣按南越志云:国步清,合浦珠生。此实国家宝瑞,其地元敕封禁,臣请采进,许之。
宋
太祖建隆二年,有铁随水流出。
按《宋史·太祖本纪》:建隆二年秋七月,晋州神山县谷水泛出铁,方圆二丈三尺,重七千斤。
太宗至道二年,镕银成山状。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道二年二月,桂阳监镕银自涌成山峰状。
仁宗天圣元年,获金铜象。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圣元年三月庚辰,涪陵县相思寺夜有光出阿育王塔之旧址,发之,得金铜像三百二十七。
天圣五年,获古钱。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七月壬寅,辽山县旧河淩地摧塔,获古钱一百四十六千五百四十三文。
庆历四年,获金山。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庆历四年五月乙亥,金溪县得生金山,重三百二十四两。
神宗元丰六年,获铜钱。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丰六年,南溪县穿土得铜钱五万四千有奇。
徽宗政和五年,获生黄金。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政和五年正月,湖南提举常平刘钦言:芦荻冲出生金,重九斤八两,状类灵芝祥云;又淘得碎金四百七两有奇。十一月,越州民拾生金。湟州丁羊谷金坑仅千馀眼得矿,成金共四等,计一百三十四两有奇。
高宗绍兴二年,铜铁佛像自动,天雨钱。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二年,宣州有铁佛像,坐高丈馀,目动迭前迭却若伛而就人者数日,既而郡有火。火气盛,金失其性而为变怪也。七月,天雨钱,或从石甃中漏出,有轮郭,肉好不分明,穿之。碎若沙土。二月,温州戒福寺铜佛像顶珠自动,光彩激射,经日不少停,数日火作,寺焚。
宁宗庆元二年,钱自飞。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庆元二年十二月,吴县金鹅乡铜钱百万自飞。
元
英宗至治元年,雨铁。
按《元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楮记室》:至治元年,雨铁,民舍山石皆穿,人物值之多毙。俗谣号曰铁雨。
顺帝至正元年,雨铁。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楚雄府志》:元至正元年,𥔲嘉地方天雨铁,民舍皆穿,人物遇之多毙。
明
宪宗成化十三年六月,京师雨钱。
按《大政纪》云云。
穆宗隆庆三年,金鸣。
按《浙江通志》:隆庆三年,衢州库金鸣。
金铁异部艺文
《昆田化为金赋》唐·阙名
地有百瑞,美者惟金。其见寡,其应深。故因神而呈,足表至诚之道;从物以化,更彰肃祭之心。其祭惟何,首山之事;其祭则那,我皇所致。始馨香以享德,终洁敬而展意。向清汉以式瞻,庶嘉祥之一至。于是乎神报以福,帝受以釐。昆田之上,金化于兹,考出地之形,时则亡也,观从革之状,维其有之。原其始也,未辨厥名,莫知其价。纷杂乎珍异,昭彰乎昼夜。呈祥于氏,虽得神而生;入息于时;亦待神而化。及其变也,倏忽而成,烂然而明。初比粟而散点,竟如萤以乱呈。昔混丹砂,南面之虔诚始答;今辉瑶草,西方之正色遂生。山下荧煌,田间昭晰。向曙而野花齐媚,入暝而天星共列。祥风拂而逾丽,瑞露濡而更洁。至若随车表舜,还雨来秦,或因初以出,或从本而陈,未有迁移以礼,变化从神,以彼瑞为兹瑞,易前珍为后珍。则知宝非神而不见其祥,神非宝而莫临其祭,访古而昆田宛在,阅史而清风不替。别有泥沙久沈,光影常翳,顾兹神之所开,亦化形而表帝。
金铁异部纪事
《齐谐记》:汉宣帝以皂盖车一乘,赐大将军霍光,悉以金铰具。至夜车辖上金凤凰辄亡去,莫知所之。至晓乃还,如此非一。守车人亦尝见,后南郡黄君仲北山罗鸟,得凤凰,入手即化成紫金毛羽,冠翅宛然。具足可长尺馀。守车人列上云今月十二日夜,辖上金凤凰俱飞去,晓则俱还;今则不返,恐为人所得。光甚异之。具以列上,后数日君仲诣阙,上凤凰子。云:今月十二夜,北山罗鸟所得。帝闻而疑之,置承露盘上,俄而飞去,帝使寻之,直入光家,止车辖上,乃知信然。帝取其车,每游行即乘御之,至帝崩,凤凰飞去,莫知所在。《述异记》:光武时,南海献珊瑚妇人,帝命植于殿前,谓之女珊瑚。一旦柯叶甚茂,至灵帝时,树死。咸以谓汉室将亡之徵也。
王充《论衡·验符篇》:永平十一年,庐江皖侯国民际有湖。皖民小男曰陈爵、陈挺,年皆十岁以上,相与钓于湖涯。挺先钓,爵后往。爵问挺曰:钓宁得乎。挺曰:得。爵即归取竿纶,去挺四十步所,见湖涯有酒樽,色正黄,没水中。爵以为铜也,涉水取之,滑重不能举。挺望见,号曰:何取。爵曰:是有铜,不能举也。挺往助之,涉水未持,樽顿衍更为盟盘,动行入深渊中,复不见。挺、爵留顾,见如钱等,正黄,数百千枚,即共掇摝,各得满手,走归示其家。爵父国,故免吏,字君贤,惊曰:安所得此。爵言其状,君贤曰:此黄金也。即驰与爵俱往,到金处,水中尚多,贤自涉水掇取。爵、挺邻伍并闻,俱竞采之,合得十馀斤。贤自言于相,相言太守。太守遣吏收取,遣门下掾程躬奉献,具言得金状。诏书曰:如章则可。不如章,有正法。躬奉诏书,归示太守,太守以下,思省诏书,以为疑隐,言之不实,苟饰美也,即复因却上得黄金实状如前章。事寝。十二年,贤等上书曰:贤等得金湖水中,郡牧献,讫今不得直。诏书下庐江,上不畀贤等金直状。郡上贤等所采金自官湖水,非贤等私渎,故不与直。十二年,诏书曰:视时金价,畀贤等金直。汉瑞非一,金出奇怪,故独纪之。
《南海古迹记》:金芝岩,在清远北。唐天宝间,望气者言南海东南内有灵山,发金草,遣使者得金芝二十四,茎铮然,作金铁声。
《太平清话》:桑道茂宅有二柏,曰:人居而木蕃者去之。木盛则土衰,土衰则人病,乃以铁数十钧瘗其下,曰:后有发者,死。太和中,河阳节度使温造居之发所藏铁而卒。
《马令·南唐书·陆昭符传》:昭符为常州刺史,一日坐郡厅,忽遇雷电绕庭,官吏震慑,昭符抚案叱之,雷电顿止。及举案帏,得大铁索重数百斤,人尤骇之,而昭符神色自若,命收铁索付官库,以示后人。
《茅亭客话》:蜀州江源县村氓王盛者,凶暴人也。与贼王小波李顺为侣,甲午岁,据益州,授草补仪鸾使部,领子弟百馀人,掳掠妇女,剽劫财帛,杀人不知纪极。驱迫在城贫民,指引豪家收藏地窖,因掘得一处古藏,银皆笏铤,金若墨铤,珠玉、器皿之属皆是古制。寻将指引者杀之,负其金帛三十馀担,往江源山窖埋之,同埋者,寻亦杀之,恐泄于外也。城中货金银魏氏子妇被虏在于贼所,不知音耗,其夫常募人访于邛蜀贼境,寂然影响,至三月方知在此贼家,良人及弟谢元颖者,将金帛购之,二人亦沈于江中。八月大军收蜀,此贼归明,衣锦袍银带入城,见者无不切齿。先是归明者例发遣赴阙,贼遂弃袍带逃归江源,妻子告云:埋藏物处数日火烟,如窑,遂潜往掘看,悉皆空矣。惊愕之际,官军捕获入城,遂寘于法。呜呼。杀人取财,冤毒滋多,不为己用,身遭屠戮。向来火烟起处,金宝已空。愚尝闻金宝藏于地中,偶见者或变其质,此得非化去耶。鬼神匿之耶。
《清波杂志》:秀才元大临,元祐间知汝州。时辰州贡丹砂,道经叶县,遗其二箧,乃化为二雉,𩰚山谷间。耕者获之,人疑其盗,县械送州,元识其异,讯得实,始免耕者。砂能变化,可谓异矣。夫识其异,其谁嗣之。
京畿转运使奏:收到太和山水晶,大小四千馀块。邕州等处产金宝,共收到金二千四十六两,数内采到生大黄金不经烹炼者。汝州产玛瑙二万五千斤,一块重二十一斤五两。并宣付史馆,时政和四年也。又潭州益阳县莲荷场掘得金四块,总计一千七百八两。方崇饰祥瑞之际,地不爱宝,阐珍以表极治,其盛如此。
《癸辛杂识》:鲜干伯姬云:向闻其乃翁云:北方有古寺,寺中有大铁锅,可作数百人食。一夕忽有声如牛吼,晓而视之,已破矣。于铁窍中有虫色皆红,凡数百枚,犹有蠕动者,铁中生虫,亦前所未闻也。
《续夷坚志》:济源关羽庙大刀辛丑岁忽生花十许茎,各长一指,纤细如发,茎色微绿,其颠作细白花,大于黍米,予同舍李庆之子正甫为予言。
《镇江府志》:崇祯丁丑冬,丹阳蒋墅有佣奴刈稻黍得金粒粟,可分许,众传观,以为异。明年戊寅,粟价如金。
饮食异部汇考
唐
高祖武德七年,生盐状如方印。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唐会要》:武德七年闰四月十三日,长安古城盐渠水中生盐,色红白而味甘,状如方印。
代宗大历八年,乳盐生。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唐会要》:大历八年七月,解县安邑两池生乳盐。户部侍郎韩滉,请荐于清庙,编之史册。从之。十六年十一月,赐号宝应灵庆池。
德宗贞元九年,监州废井生盐。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元九年五月辛卯,左神策监州行营节度使胡坚、右神策监州行营节度使张昌,皆表奏:初城监州卤中敬怀土,又置烽堡六,路迥远,即时有两废盐井悉生盐,事符圣德,可谓天赞,请宣付史馆,制曰:可。
宋
真宗大中祥符三年,瑞盐生。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大中祥符三年九月辛巳,赐近臣及馆阁解池瑞盐,陈尧叟所献凡四千七百斤。夏竦进《瑞盐赋》。
徽宗政和元年五月,解池生红盐。
按《宋史·徽宗本纪》云云。
高宗绍兴十一年,油酒变色。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十一年三月庚申,金人居长安,油酒皆变白色。
明
悯帝崇祯十五年,酒化为血。
按《山东通志》:崇祯十五年十二月,滕县有酒化为血之异。本年府城破,州县城多不保。
饮食异部总论
王充《论衡》《是应篇》
儒者言萐脯生于庖厨者,言厨中自生肉脯,薄如萐形,摇鼓生风,寒凉食物,使之不臭。夫太平之气虽和,不能使厨生肉萐,以为寒凉。若能如此,则能使五谷自生,不须人为之也。能使自生肉萐,何不使饭自蒸于甑,火自燃于灶乎。凡生萐者,欲以风吹食物也,何不使食物自不臭,何必生萐以风之乎。厨中能自生萐,则冰室何事而复伐冰以寒物乎。人夏月操萐,须手摇之,然后生风,从手握持,以当疾风,萐不鼓动,言萐脯自鼓,可也。须风乃鼓,不风不动。从手风来,自足以寒厨中之物,何须萐脯。世言燕太子丹使日再中,天雨粟,乌白头,马生角,厨门象生肉足。论之既虚,则萐脯之语,五应之类,恐无其实。
饮食异部纪事
《帝王世记》:尧时,厨中自生肉脯,薄如翣,摇则风生,使食物寒而不臭,名曰翣脯。
《鸡肋编》:卫瓘家人炊饭堕地,尽化为螺。岁馀及祸。石崇家稻米饭在地,经宿皆化为螺,皆致灭族之应。《异苑》:谢灵运为临川郡,饭中欻有大虫,谢遂被诛。《魏书·李势传》:势降于桓温。先是频有怪异。李汉家舂米,米自臼中跳出,敛举箕中,又跳出,徙置箪中。《鸡肋编》:郑注未败时,箧中药化为蝇数万,飞去。裴楷家炊黍在甑,或变如拳,或作蔓菁,子期年而卒。《闻见近录》:张大夫士澄房兄士宁,居咸平县,豪有力性嗜鸡子,日食十数以为常。其主典库冀五郎者,每为畜之。一日冀方探箧取之,一自箧中直上而升,至士宁庖舍而坠地,气若黑雾,其臭薰烈,家人惊异间,火起堂庑,帑藏须臾而尽,尝畜皇祐钱万贯,谓之:镇库钱。焰起为烟毬而去,不复铜滓,冀生寻自服砒霜,烂肠而卒。
张大夫幼子嗜鲜鰿,张运判湖南,其子买鱼刳肠作羹,羹沸,刳鱼游泳鼎中,羹成,鲜活若不刳者,视之则刳矣,遂绝烹鲜。
巩源者,尝语张大夫曰:真定府都监王文思嗜牛肉,一日方醢肉,几上肉中哀号,累日不绝,蔡元长作尹,闻而取视之,其声益悲,命为棺敛,饭僧烧之,灰烬中得白骨一副。
《沈括·梦溪笔谈》:予昔年在海州,曾夜煮盐鸭卵,其间一卵,烂然通明如玉,荧荧然屋中尽明。置之器中十馀日,臭腐几尽,愈明不已。苏州钱僧煮一鸭卵,亦如是。
《旌异记》:童贯将败之,一年庖人方治膳,忽鼎釜磔磔有声,顷之所烹肉悉化为蝴蝶,殆且万数,飞舞自如,直至堂中。贯心怪之,命僮仆执扑,皆莫能得,俄两犬著妇人衣,持梃人立而语,曰:此易扑耳,各挥梃纵击,蝶纷纷堕地,尽成鲜血。犬亦不见,已而贯伏诛。
冠服异部汇考
《汉书》《五行志》
《传》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厥罚恒雨,厥极恶。时则有服妖。
风俗狂慢,变节易度,则为剽轻奇怪之服,故有服妖。
《后汉书》《五行志》
貌之不恭,是谓不肃。时则有服妖。
〈注〉郑元曰:服貌之饰也。
《管窥辑要》《衣服占》
人君好作大衣,下臣悦人君,好作小衣。不出三年,边有急兵。若外国来降,其后必有大凶。《天镜占》曰:好小衣,臣自用。又曰:人君好为短小之衣,君弱臣强。兵起。君好素衣,天下多丧。
人尚彩缋衣服,兵起。人尚宽衣,政弛、民慢。妇人好为小衣,兵且起。
人君朝服无故自亡,君且事臣。兵书曰:衣无故自亡,将军戮,庶人死。
衣服无故忽有火光,大凶。
人衣冠忽有血,忧死亡。将军衣服无故有血,防乱兵杀害。
衣服无故自举,君失国,臣失家,将失军,庶人死。衣服无故自裂,或有声,主疾病死亡。
衣服无故腥臭,有疾病死伤,宜焚之。
衣服忽有脂粉污痕,主忧病。
衣服无故有孔如刀剪,有刑伤。
印绶有火光,免官。
带有光,有贺事。
履无故自亡,不复出行。天镜占曰:君履无故自亡,近臣贼,鞋履鸣,夫妻离。
鞋履忽自交蚀,有口舌官刑。
败屩自聚,其地有叛民相聚为乱。
《人物部占》
凡人君自变改衣服,欲衰亡。
臣下好著小衣服,国人卑。
人君无故高冠。不出三年,大兵及水。一曰:有逆臣。人君及人无故衣冠变易常法,国有丧服之忧。人君衣履服物无故夜亡,近臣为贼。
人君好冠敛头,主弱,不出五年。
人君及民无故好短中,六年内,边臣相攻,君弱臣强。人君冠如血,急焚之。
人君好冠缨,及妇人衣素服,带剑,皆为强臣人欲短丧。
人衣无故腥臭者,贼来。
人尚色衣,兵革兴起。
人民衣色众好深者,年多霖雨,尚浅年多旱。
众人好宽衣,时年太平。
人好戴胡帽,胡贼盗国。
人衣无故自裂有声,急货之吉。
民好素衣服及小者,三年有削地、兵革兴。
妇人好为小人衣,是谓易常,阴持国政。
女人梳掠逆插钗,国多不臣,各持干戈。
女人衣服时尚束腰,国乱人亡,征伐不休。
《军营衣服占》
将军衣服无故自失,下人反谋,将军死。
将军衣服汗出如血,下欲谋杀其将,警备近亲及左右。
冠服异部艺文
《杂说》晋·傅休奕
魏尚书何晏,好服妇人之服,此服妖也。夫衣裳之制,所以定上下殊内外也。《大雅》云:元衮赤舄,钩膺镂钖,敬其文也。《小雅》云:有严有翼,共武之服,咏其武也。若内外不殊,王制失叙,服妖既作,身随之亡。妺喜冠男子之冠,桀亡天下;何晏服妇人之服,亦亡其家,其咎均也。吴妇人之修容者,急束其发而劘角过于耳,盖其俗自操束太急,而廉隅失中之谓也。故吴之风俗,相驱以急,言论弹射,以刻薄相尚。居三年之丧者,往往有致毁以死。诸葛患之,著正交论,虽不可以经训整乱,盖亦救时之作也。
冠服异部纪事
《汉书·五行志》:《左氏传》:悯公二年,晋献公使太子申生帅师,公衣之偏衣,佩之金玦。狐突叹曰:时,事之徵也;衣,身之章也;佩,衷之旗也。故敬其事,则命以始;服其身,则衣之纯;用其衷,则佩之度。今命以时卒,閟其事也;衣以庞服,远其躬也;佩以金玦,弃其衷也。服以远之,时以閟之,庞凉冬杀,金寒玦离,胡可恃也。梁馀子养曰:帅师者,受命于庙,受脤于社,有常服矣。弗获而庞,命可知也。死而不孝,不如逃之。罕夷曰:庞奇无常,金玦不复,君有心矣。后四年,申生以谗自杀。近服妖也。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郑子华之弟子臧出奔宋,好聚鹬冠,郑伯闻而恶之,使盗诱之,八月,盗杀之于陈宋之间,君子曰:服之不衷,身之灾也。诗曰:彼其之子,不称其服,子臧之服,不称也夫,诗曰:自诒伊戚,其子臧之谓也。
《汉书·五行志》:昭帝时,昌邑王贺遣中大夫之长安,多治仄注冠,以赐大臣,又以冠奴。刘向以为近服妖也。时王贺狂悖,闻天子不豫,弋猎驰骋如故,与驺奴宰人游居娱戏,骄嫚不敬。冠者尊服,奴者贱人,贺无故好作非常之冠,暴尊象也。以冠奴者,当自至尊坠至贱也。其后帝崩,无子,汉大臣徵贺为嗣。即位,狂悖无道,缚戮谏者夏侯胜等。于是大臣白皇太后,废贺为庶人。
《平帝本纪》:元始元年二月乙未,义陵寝神衣在柙中,丙申旦,衣在外床上,寝令以急变闻。用太牢祠。《后汉书·五行志》:更始诸将军过雒阳者数十辈,皆帻而衣妇人衣。于时智者见之,以为服之不衷,身之灾也,乃奔人边郡避之。是服妖也。其后更始遂为赤眉所杀。
桓帝元嘉中,京都妇女作愁眉、啼妆、堕马髻、折要步、龋齿笑。所谓愁眉者,细而曲折。啼妆者,薄拭目下,若啼处。堕马髻者,作一边。折要步者,足不在体下。龋齿笑者,若齿痛,乐不欣欣。始自大将军梁冀家所谓,京都歙然,诸夏皆放效。此近服妖也。梁冀二世上将,婚媾王室,大作威福,将灭社稷。天诫若曰:兵马将往收捕,妇女忧愁,踧眉啼泣,吏卒掣顿,折其要脊,令髻倾邪,虽强语笑,无复气味也。到延熹二年,举宗诛夷。延熹中,梁冀诛后,京都帻颜短耳长,短上长下。时中常侍单超、左悹、徐璜、具瑗、唐衡在帝左右,纵其奸慝。海内愠曰:一将军死,五将军出。家有数侯,子弟列布州郡,宾客杂袭腾翥,上短下长,与梁冀同占。到其八年,桓帝因日蚀之变,乃拜故司徒韩寅为司隶校尉,以次诛锄,京都正清。
延熹中,京都长者皆著木屐;妇女始嫁,至作漆画五采为系。此服妖也。到九年,党事始发,传黄门北寺,临时惶惑,不能信天任命,多有逃走不就考者,九族拘系,及所过历,长少妇女皆被桎梏,应木屐之象也。灵帝建宁中,京都长者皆以苇方笥为妆具,下士尽然。时有识者窃言:苇方笥,郡国谳箧也;今珍用之,此天下人皆当有罪谳于理官也。到光和三年癸丑赦令诏书,吏民依党禁锢者赦除之,有不见文,他以类比疑者谳。于是诸有党郡皆谳廷尉,人名悉入方笥中。
灵帝好胡服、胡帐、胡床、胡坐、胡饭、胡箜篌、胡舞,京都贵戚皆竞为之。此服妖也。其后董卓多拥胡兵,填塞街衢,虏掠宫掖,发掘园陵。
献帝建安中,男子之衣,好为长躬而下甚短,女子好为长裙而上甚短。时益州从事莫嗣以为服妖,是阳无下而阴无上也,天下未欲平也。后还,遂大乱。《晋书·五行志》:魏武帝以天下凶荒,资财乏匮,始拟古皮弁,裁缣帛为白帢,以易旧服。傅元曰:白乃军容,非国容也。干宝以为缟素,凶丧之象也。名之为帢,毁辱之言也,盖革代之后,劫杀之妖也。
魏明帝著绣帽,披缥纨半袖,常以见直臣杨阜,谏曰:此礼何法服邪。帝默然。近服妖也。夫缥,非礼之色。亵服尚不以红紫,况接臣下乎。人主亲御非法之章,所谓自作孽不可禳也。帝既不享永年,身没而禄去王室,后嗣不终,遂亡天下。
景初元年,发铜铸为巨人二,号曰翁仲,置之司马门外。按古长人见,为国亡。长狄见临洮,为秦亡之祸,始皇不悟,反以为嘉祥,铸铜人以象之。魏法亡国之器,而于义竟无取焉。盖服妖也。
孙休后,衣服之制上长下短,又积领五六而裳居一二。干宝曰:上饶奢,下俭逼,上有馀下不足之妖也。至孙皓,果奢暴恣情于上,而百姓彫困于下,卒以亡国,是其应也。
武帝泰始初,衣服上俭下丰,著衣者皆厌,此君衰弱,臣放纵,下掩上之象也。至元康末,妇人出两裆,加乎交领之上,此内出外也。为车乘者苟贵轻细,又数变易其形,皆以白篾为纯,盖古丧车之遗象也。夫乘者,君子之器。盖君子立心无恒,事不崇实也。干宝以为晋之祸徵也。及惠帝践祚,权制在于宠臣,下掩上之应也。至永嘉末,六宫才人流冗没于戎狄,内出外之应也。及天下挠乱,宰辅方伯多负其任,又数改易不崇实之应也。
泰始之后,中国相尚用胡床貊槃,及为羌煮貊炙,贵人富室,必畜其器,吉享嘉会,皆以为先。太康中,又以毡为帕头及络带裤口。至元康中,氐羌互反,永嘉后,刘、石遂篡中都。初作屐者,妇人头圆,男子头方。圆者顺之义,所以别男女也。至太康初,妇人屐乃头方,与男无别。此贾后专妒之徵也。
惠帝元康中,妇人之饰有五兵佩,又以金银玳瑁之属,为斧钺戈戟,以当笄。干宝以为男女之别,国之大节,故服物异等,贽币不同。今妇人而以兵器为饰,此妇人妖之甚者。于是遂有贾后之事。终亡天下。是时妇人结发者既成,以缯急束其环,名曰撷子紒。始自中宫,天下化之。其后贾后废害太子之应也。
《宋书·五行志》:太元中,人不复著帩头。头者,元首;帩者,令发不垂,助元首为仪饰者也。今忽废之,若人君独立无辅,以至危亡也。其后桓元篡位。
旧为屐者,齿皆达楄上,名曰露卯。太元中,忽不彻,名曰:阴卯。其后多阴谋,遂至大乱。
《南史·齐高帝本纪》:建元元年冬十月己丑,荆州天井湖出绵,人用与常绵不异。
《齐郁林王本纪》:永明中,百姓忽著破帽,始自建业,流于四远,贵贱翕然服之,此服祅也。帽自萧谌之家,其流遂远,天意若曰:武穆、文昭皆当灭,而谌亦诛死之效焉。
《海陵本纪》:武帝时以燕支为朱衣,朝士皆服之,及明年以宗子入纂,又夺朱之效也。时又多以生纱为帽,半其裙而析之,号曰倚劝。至是朝士劝进,实为匆遽,倚劝之言,于是验矣。
《和帝本纪》:百姓皆著下屋白纱帽,而反裙覆顶。东昏曰:裙应在下,今更在上,不祥。命断之。于是百姓皆反裙向下,此服祅也。帽者,首之所寄,今而向下,天意若曰,元首方为猥贱乎。东昏又令左右作逐鹿帽,形甚窄狭,后果有逐鹿之事。东昏宫里又作散叛发,反髻根向后,百姓争学之,及东昏狂惑,天下散叛矣。东昏又与群小别立帽,骞其口而舒两翅,名曰凤度三桥。裙向后,总而结之,名曰反缚黄丽。东昏与刀敕之徒亲自著之,皆用金宝,凿以璧珰。又作著调帽,镂以金玉,间以孔翠,此皆天意。梁武帝旧宅在三桥,而凤度之名,凤翔之验也。黄丽者皇离,为日而反缚之,东昏戮死之应也。调者,梁武帝至都,而风俗和调。先是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填胸,名曰假两,此又服祅。假非正名也,储两而假之,名不得真也。东昏诛,其子废为庶人,假两之意也。
《齐春秋》:南齐时,荆州城东天子井出锦,于时士女取用。与常锦不异,经月乃歇。
《隋书·五行志》:后主好令宫人以白越布折额,状如髽帼;又为白盖。此二者,丧祸之服也。后主果为周武帝所灭,父子同时被害。
武平时,后主于苑内作贫儿村,亲衣褴缕之服而行乞其间,以为笑乐。多令人服乌衣,以相执缚。后主果为周所败,被虏于长安而死;妃后穷困,至以卖烛为业。
《北史·齐幼主本纪》:河清末,妇人皆剪剔以著假髻;而危邪之,状如飞鸟,至于南面,则髻心正西。始自宫内为之。被于四远。天意若曰:元首剪落,危侧,当走西也。《隋书·五行志》:后齐娄后卧疾,寝衣无故自举。俄而后崩。
后周大象元年,服冕二十有四旒,车服旗鼓,皆以二十四为节。侍卫之官,服五色,杂以红紫。令天下车以大木为轮,不施辐。朝士不得佩绶,妇人墨妆黄眉。又造下帐,如送终之具,令五皇后各居其一,实宗庙祭器于前,帝亲读版而祭之。又将五辂载妇人,身率左右步从。又倒悬鸡及碎瓦于车上,观其作声,以为笑乐。皆服妖也。帝暴崩,而政由于隋,周之法度,皆悉改易。
《唐书·令狐德棻传》:德棻为大丞相府记室。武德初,为起居舍人,迁秘书丞。帝尝问:丈夫冠,妇人髻,比高大,何邪。德棻对曰:冠髻在首,君之象也。晋之将亡,君弱臣强,故江左士女,衣小而裳大。宋武帝受命,君德尊严,衣裳随亦变改。此近事验也。帝然之。
《五行志》:服妖。唐初,宫人乘马者,依周旧仪,著羃䍦,全身障蔽,永徽后,乃用帷帽,施裙,及颈,颇为浅露,至神龙末,羃䍦始绝,皆妇人预事之象。太尉长孙无忌以乌羊毛为浑脱毡帽,人多效之,谓之赵公浑脱。近服妖也。
高宗常内宴,太平公主紫衫、玉带、皂罗折上巾,具纷砺七事,歌舞于帝前。帝与武后笑曰:女子不可为武官,何为此装束。近服妖也。
《旧唐书·五行志》:上元中为服令,九品已上佩刀砺等袋,纷帨为鱼形,结帛作之,为鱼像鲤,强之意也。则天时此制遂绝,景云后又佩之。
《唐书·五行志》:武后时,嬖臣张易之为母臧作七宝帐,有鱼龙鸾凤之形,仍为象床、犀簟。安乐公主使尚方合百鸟毛织二裙,正视为一色,傍视为一色,日中为一色,影中为一色,而百鸟之状皆见,以其一献韦后。公主又以百兽毛为鞯面,韦后则集鸟毛为之,皆具鸟兽状,工费巨万。公主初出降,益州献单丝碧罗笼裙,缕金为花鸟,细如丝发,大如黍米,眼鼻觜甲皆备,瞭视者方见之。皆服妖也。自作毛裙,贵臣富家效之,江、岭奇禽异兽毛羽采之殆尽。韦后妹尝为豹头枕以辟邪,白泽枕以辟魅,伏熊枕以宜男,亦服妖也。《朝野佥载》:魏王为巾子:向前踏。天下欣欣慕之,名为:魏王踣。后坐死。至孝和时,陆颂亦为巾子同此样,时人又名为:陆颂踣。未一年而陆颂殒。
《唐书·五行志》:景龙三年十一月,郊祀,韦后为亚献,以妇人为斋娘,以祭祀之服执事。近服妖也。
中宗赐宰臣宗楚客等巾子样,其制高而踣,即帝在藩邸时冠也,故时人号英王踣。踣,颠仆也。
《旧唐书·五行志》:开元初,姚、宋执政,屡以奢靡为谏,元宗悉命宫中出奇服,焚之于殿庭,不许士庶服锦绣珠翠之服。自是采捕暂息,风教日淳。
《唐书·五行志》:开元二十五年正月,道士尹愔为谏议大夫,衣道士服视事,亦服妖也。
《致虚杂俎》:天宝十三年,宫中下红雨,色若桃花,太真喜甚,命宫人各以碗杓承之,用染衣裙,天然鲜艳。惟襟上色不入处,若一马字,心甚恶之。明年七月,遂有马嵬之变,血污衣裙,与红雨无二,上甚伤之。
《唐书·五行志》:天宝初,贵族及士民好为胡服胡帽,妇人则簪步摇钗,袖窄小。杨贵妃常以假鬓为首饰,而好服黄裙。近服妖也。时人为之语曰:义髻抛河里,黄裙逐水流。元和末,妇人为圆鬟椎髻,不设鬓饰,不施朱粉,惟以乌膏注唇,状似悲啼者。圆鬟者,上不自树也;悲啼者,忧恤象也。
文宗时,吴、越间织高头草履,织如绫縠,前代所无。履,下物也,织草为之,又非正服,而被以文饰,盖阴斜阘葺泰侈之象。
乾符五年,雒阳人为帽,皆冠军士所冠者。又内臣有刻木象头以裹悫头,百官效之,工门如市,度木斫之曰:此斫尚书头,此斫将军头。近服妖也。
僖宗时,内人束发极急,及在成都,蜀妇人效之,时谓为囚髻。唐末,京都妇人梳发,以两鬓抱面,状如椎髻,时谓之抛家髻。又世俗尚以琉璃为钗钏。近服妖也。抛家、流离,皆播迁之兆云。
昭宗时,十六宅诸王以华侈相尚,巾帻各自为制度,都人效之,则曰:为我作某王头。识者以为不祥。《幸蜀记》:王衍成康元年三月,衍自为夹巾,民庶皆效之。还宴怡神亭,嫔妃妾妓皆衣道服,莲花冠髽髻为乐,夹脸连额,渥以朱粉,曰:醉妆。国人皆效之。六年正月禁民戴危帽,其制狭中锐首,拂之即坠。
《宋史·五行志》:建隆初,蜀孟昶末年,妇女竞治发为高髻,号朝天髻。未几,昶入朝京师。江南李煜末年,有卫士秦友登寿昌堂榻,覆其鞋而坐,讯之,风狂不寤。识者云:鞋,履也,李氏将覆于此地而为秦所有乎。履与李、友与有同音,赵与秦,同祖也。又煜宫中盛雨水染浅碧为衣,号天水碧。未几,为王师所克,士女至京师犹有服之者。天水,国之姓望也。
淳化三年,京师里巷妇人竞剪黑光纸团靥,又装缕鱼腮中骨,号鱼媚子以饰面。黑,北方色;鱼,水族,皆阴类也。面为六阳之首,阴侵于阳,将有水灾。明年,京师秋冬积雨,衢路水深数尺。
景德四年春,京城小儿裂裳为小儿旗,系竿首,相对挥飐,兵𩰚之象也。是岁,宜州卒陈进为乱,出师讨平之。
《可谈》:孟氏皇后京师衣饰画作双蝉,目为:孟家蝉。识者谓蝉有禅意,久之,后竟废。
《宋史·五行志》:绍兴二十一年,行都豪贵竞为小青盖,饰赤油火朱于盖之顶,出都门外,传呼于道。朱者,乘舆服御饰升龙用焉,臣庶以加于小盖,近服妖,亦僭咎也。
二十二年,士庶家竞以胎鹿皮制妇人冠,山民采捕胎鹿无遗。时去宣和未远,妇人服饰尤集翠羽为之,近服妖也。
二十七年,交阯贡翠羽数百,命焚之通衢,立法以禁。绍兴元年,里巷妇人以璃琉为首饰。《唐志》琉璃钗钏有流离之兆,亦服妖也,后连年有流徙之厄。
理宗朝,宫妃系前后掩裙而长窣地,名赶上裙;梳高髻于顶,曰不走落;束足纤直,名快上马;粉点眼角,名泪妆;剃削童发,必留大钱于顶左,名偏顶,或留之顶前,束以䌽缯,宛若博焦之状,或曰鹁角。
咸淳五年,都人以碾玉为首饰。有诗云:京师禁珠翠,天下尽琉璃。
《续夷坚志》:平舆南亟头村郑二翁资性强,不信禁忌。泰和八年其家东南有所兴造,或言是太岁所在,不可犯。郑云:我,太岁也,尚何忌邪。督役夫兴作掘地,不二尺,得妇人红绣鞋一双。役夫欲罢作,郑怒取焚之。掘地愈急,又二三尺,得一黑鱼,即烹食之。不旬日,翁母并亡,又丧长子。连延十馀口,马十、牛四十死,病狼籍。存者大惧,避他所,祸乃息。
《山西通志》:嘉靖三十三年,岢岚甲冑,去城东五里,路傍置甲冑十馀副,制大异常晨,行者皆见之,顷之则无。
冠服异部杂录
《因话录》:近岁衣制,有一种如旋袄,长不过腰,两袖仅掩肘,以最厚之帛为之。仍用夹里,或其中用绵者,以紫皂缘之,名曰:貉袖。闻之起于御马院,圉人短前后襟者,坐鞍上不妨脱,著短袖者,以其便于控驭耳。古所谓:狐貉之厚以居,亵裘长,短右袂,制皆不如此。今以所谓貉袖者,袭于衣上,男女皆然。三代衣冠乱常,至于伏诛,今士大夫亦服此而不知怪。
《西墅杂记》:古服之制,上衣下裳,谓阴阳相半而不踰制也。近世男女竞为长衣短裳。故事浮薄,人皆异之。昔汉建安中,男子好为长衣而下甚短,女子好为长裙而上甚短,益州从事莫嗣以为服妖。后遂大乱。今京师故设此禁,亦可以防世变矣。
《丹铅总录》:晋傅元奏议云:妹喜冠男子之冠,桀亡天下;何晏服妇人之服,亦亡其身。内外不殊,王制失序。此服妖也。又按史谢尚好著刺文裤,周弘正少日锦髻红裈。盖东晋南朝之人痾不特服妖而已。王俭作解散髻,斜插簪,亦服妖。
《范竹溪集》:尼父曰: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服之不衷,身之灾也。今世冠服淫巧相尚。冠则金线金云金花玉花太极圈等饰,种种骇人。服则不论富贵、贫贱罗段刺眼。且贵时兴花样,宽袍大袖日新月盛。甚者用黄用红,或水红荔红之近红,及柳黄鹅黄之近黄,大犯禁忌。履用三镶、四镶,又有短脸浅跟,红色单锁,居然妇人之饰。而女饰艳丽,珠翠满头,袖长过膝,髻戴妙常,头罩半网,妖异之最甚也。
家则服饰一事最关性行。改玉改行不衷为灾。昔人以此卜祸福灾祥。正以身之所安,必其意念所托耳。士大夫朝有法服,固难溢度。若其私居行散,务在朴素典雅。不得誇奇务新,无益市怜,徒滋佻薄。至于良人妇女。礼衣私服。自以俭质为贤,雅洁为美,奢僭逾分,尤非家风。何况妖巧无度,如匪人所饰,尤而效之,不足窥其心之所存耶。此必非贤明妇人,亦岂宜为士大夫妻也。
[book_title]第一百六十二卷
第一百六十二卷目录
神怪异部汇考一
周礼〈秋官庭氏〉
山海经〈西山经 东山经 中山经〉
物类相感志〈神〉
管窥辑要〈地变占 神鬼占 宫室变异占〉
神怪异部汇考二
宋〈明帝泰豫一则〉
陈〈武帝永武一则 宣帝太建一则〉
北魏〈太宗泰常一则〉
北齐〈武成帝河清一则 后主武平一则〉
北周〈静帝大象一则〉
隋〈文帝仁寿一则 炀帝大业一则〉
唐〈高祖武德一则 睿宗先天一则 代宗大历一则〉
辽〈太祖一则〉
宋〈太祖乾德二则 神宗元丰一则 徽宗政和二则 宣和一则〉
明〈太祖一则 洪武三则 宣宗宣德一则 宪宗成化三则 孝宗弘治一则 武宗正德三则 世宗嘉靖九则 穆宗隆庆二则 神宗万历六则 悯帝崇祯二则〉
庶徵典第一百六十二卷
神怪异部汇考一
《周礼》《秋官》
庭氏掌射国中之夭鸟,若神也。则以太阴之弓,与枉矢射之。
〈注〉神谓非鸟兽之声,若或叫于宋太庙嘻嘻诎诎者。〈《订义》〉郑锷曰:太阴之弓,谓其弓纯属乎阴,司弓矢,言枉矢利火射。说者谓象天枉矢之星,则枉矢者纯属乎阳。可知若夫太阴之弓而先儒谓恒矢,用此太阴之弓,与枉矢,岂其阴阳之正足以威服百神欤。王昭禹曰:以此射之,亦以日月之精气胜其夭也。
《山海经》《西山经》
槐江之山,有天神焉,其状如牛,而八足二首马尾,其音如勃皇,见则其邑有兵。
《东山经》
自尸胡之山,至于无睪之山,凡十九山,六千九百里。其神状皆人身而羊角。其祠:用一牡羊,米用黍。是神也,见则风雨水为败。
《中山经》
丰山,神耕父处之,常游清泠之渊,出入有光,见则其国为败。
《物类相感志》《神》
夷羊淮南子云:夷羊在牧,高诱〈注〉土神也商之将亡,见于商郊野之地。
《管窥辑要》《地变占》
邑中鬼夜哭,不出一年,天下争丧乱,土人离散。冢墓中鬼哭,及夜行呼唤,不出一年,民弃其居而散。
《神鬼占》
神吟啸,其国亡。
神降于国,其国将亡。一曰:君死。淮南子曰:夏桀乱政,黄神吟啸,鬼神失其临也。《左氏传》曰:有神降干莘,于是虢亡。
鬼扣人门,掷人屋。天镜占曰:有疾疫。人死,不出一年。鬼呼。《天镜占》曰:大人当之,是谓丧亡。不出一年,天下争地。一曰:民分散。
鬼夜哭。董仲舒曰:人君失礼于宗庙,咎及于外,则鬼夜哭。京房曰:国空虚,臣尸禄,则鬼夜哭,鬼哭则其国亡。
鬼书人屋舍房壁,有死丧。
鬼呼人名。子日损小口六畜,午日有诅咒,丑日老人暴死,未日有小口灾,寅日有惊恐,妨小口,申日死亡,卯日家有大灾,酉日父母忧,辰日忧妊妇,戌日暴亡,巳日忧父母,亥日兵伤。
《宫室变异占》
宫庭内鬼神若见,将失地。
神怪异部汇考二
宋
明帝泰豫元年,巨人迹见。
按《南史·宋明帝本纪》:泰豫元年春正月丁巳,巨人迹见西池冰上。
陈
武帝永定三年,仙人见。
按《陈书·武帝本纪》:永定三年春正月甲午,历州城西道入天井冈。仙人见于罗浮山寺小石楼,长三丈所,通身洁白,衣服楚丽。
宣帝太建十四年,有妖见于御幄。
按《陈书·宣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陈太建十四年三月,御座幄上见一物,如车轮,色正赤。寻而帝患,无故大叫数声而崩。
北魏
太宗泰常四年,帝荐熟于白登庙,有神异。
按《魏书·太宗本纪》:泰常四年九月,筑宫于白登山。按《礼志》:泰常四年八月,帝尝于白登庙,荐熟,有神异焉。太庙博士许钟上言曰:臣闻圣人能飨帝,孝子能飨亲。伏惟陛下孝诚之至,通于神明。近尝于太祖庙,有车骑声,从北门入,殷殷轞轞,震动门阙,执事者无不肃慄。斯乃国祚永隆之兆,宜告天下,使知圣德之深远。
北齐
武成帝河清四年,有神见于后园。
按《北史·齐武成帝本纪》:河清四年,有神见于后园万寿堂前山穴中,其体壮大,不辨其面,两齿绝白,长出于唇。帝直宿嫔御已下七百人咸见焉。帝又梦之。四月,传位于皇太子。使内参乘子尚乘驿送诏书于邺。子尚出晋阳城,见人骑随后,忽失之。尚未至邺而其言已布矣。
后主武平四年,坛壝有车辙迹。
按《北史·齐后主本纪》:武平四年夏四月癸丑,祈皇祠。坛壝蕝之内忽有车轨之辙,案验,旁无人迹,不知车所从来。乙卯,诏以为大庆,班告天下。
北周
静帝大象二年,相州鬼哭。
按《周书·静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周大象二年,尉回败于相州。坑其党与数万人于游豫园。其处每闻鬼夜哭声。《洪范五行传》曰:哭者死亡之表,近妖也。鬼而夜哭者,将有死亡之应。京房《易飞候》曰:鬼夜哭,国将亡。明年,周氏王公皆见杀,周室亦亡。
隋
文帝仁寿 年,鬼哭。
按《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仁寿中,仁寿宫及长城之下,数闻鬼哭。寻而献后及帝,相次而崩于仁寿宫。
炀帝大业八年,鬼哭。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业八年,杨元感作乱于东都,尚书樊子盖坑其党与长夏门外,前后数万。洎于末年,数闻其处鬼哭,有呻吟之声。与前同占。其后,王世充害越王侗于洛阳。
唐
高祖武德二年,太行山响闻神言。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武德二年三月,安昌县言太行山圣人崖响,云:唐国兴,治万年。
睿宗先天元年,元宗即位。白马寺铁像头自落。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元宗初即位,东都白马寺铁像头无故自落于殿门外。其后姚崇秉政,以惠范附太平弊,乃澄汰僧尼,令拜父母,午后不出院,其法颇峻。
代宗大历十三年,神像滴血。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大历十三年二月,太仆寺廨有佛堂,堂内小脱空金刚左臂上忽有黑汗滴下,以纸承之,色即血也。明年五月,代宗崩。
辽
太祖九年,君基太乙神见。
按《辽史·太祖本纪》:九年,君基太一神数见,诏图其像。
宋
太祖乾德五年,老君像自动。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德五年十一月,许州开元观老君像自动,知州宋偓以闻。
乾德六年,佛像自动。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正月,简州普通院毗卢佛像自动。
神宗元丰元年,佛像自动。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丰元年,邕州佛像动摇。初,像动夏人入寇,又动而州大火,其后侬智高叛,复动,于是知州钱师孟投其像于江中。
徽宗政和元年,黑眚见宫中。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丰末,尝有物大如席,夜见寝殿上,而神宗崩。元符末,又数见,而哲宗崩。至大观间,渐昼见。政和元年以后,大作,每得人语声则出。先若列屋推倒之声,其形仅丈馀,髣髴如龟,金眼,行动硁硁有声。黑气蒙之。下人了了,气之所及,腥血四洒,兵刃皆不能施。又或变人形,亦或为驴。自春历夏,昼夜出无时,遇冬则罕见。多在掖庭宫人所居之地,亦尝及内殿,后习以为常,人亦不大怖。宣和末,寖少,而乱遂作。
政和三年,天神降。
按《宋史·徽宗本纪》:政和三年十一月乙酉,以天神降,诏告在位,作《天真降临示现记》。
宣和 年,洛阳有黑色物为怪。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宣和中,洛阳畿府间,忽有物如人,或蹲踞如犬。其色正黑,不辨眉目。始,夜则掠小儿食之后,虽白昼,入人家为患,所至喧然不安,谓之黑汉。有力者夜执枪棒自卫,亦有托以作过者,如此二岁乃息。已而北征事起,卒成金人之祸。
明
太祖吴元年,太白神见。
按《名山藏·典谟记》:吴元年正月,有一老人告省局匠曰:吴王即位三年,当平一天下。匠惊问之,曰:我太白神也。去不见。
按《明宝训》:吴元年正月乙未,有省局匠告省臣曰:见一老人语之曰:吴王即位三年,当平一天下。问老人为谁,曰:我,太白神也。言讫遂不见。省臣以闻。太祖曰:此妄诞不可信也。若太白神果见,当告君子,岂与小人语耶。今后凡事涉怪诞者,勿以闻。
洪武五年,建昌有神见。
按《明宝训》:洪武五年五月乙卯,中书右丞建昌王溥遣人来言,近督工取材木建昌蛇舌岩,众见岩上有衣黄衣者歌曰:龙蟠虎踞势岧峣,赤帝重兴胜六朝。八百年终王气复,重华从此继唐尧。其声如钟,歌已忽不见。太祖曰:明理者非神怪可惑,守正者非谶纬可干。汉之文成五利,足以为戒。事涉妖妄,岂可信耶。洪武十一年,安东沐阳多鬼。
按《明昭代典则》:洪武十一年夏四月,御制敕文,谕祭安东、沐阳二县夜鬼。时永嘉侯朱亮祖奏:安东、沐阳二县之野,暮夜多鬼。民人皆惊,御制敕文,遣使谕祭之曰:明有礼乐,幽有鬼神。国之有祀,以为民也。庶民之祀,止于祖宗。非祖宗而祀,谓之非礼,神亦不享。其岳镇海渎山川之神,载之祀典者,莫不承上帝、后土之命,以司福善祸淫之权。若祸福僭忒,不惬民心,且将覆戾,十天矣。今洪武十一年四月十四日,永嘉侯遣人奏:安东、沐阳二县之野,夜持炬者数百,或成列或四散。民人相惊,逐之不见,击之若有应者,朕不能尽信,特致牲醴会鬼神而敕问之:中原自有元失政,生民涂炭死者不可胜计。有覆宗绝祀者,有生离父母妻子而死于非命者,尔持炬者,岂无主孤魂而欲人之祀与。父母妻子之永隔而有遗恨与。无罪遭杀而冤未伸与。或有司怠于岁祀而有忿与。四者必有一焉。朕以四事问尔,尔果何为而然与,朕自即位以来,祀神未尝缺礼。然非当祀者,亦不敢佞尔。持炬者宜祸其宜祸者,而福其应福者,勿妄为民害,自贻天宪。
洪武三十年,安东鬼见。
按《江南通志》:洪武三十年,安东郊外日中鬼游千百,有声。高帝制文祭之,乃止。
宣宗宣德九年,黑眚见。
按《江南通志》:宣德九年,常熟黑眚见。
宪宗成化十二年,黑眚见。
按《大政纪》:成化十二年七月庚戌,京师西城有黑眚见,夜出伤人。巡城御史以闻,命设法捕之。仍戒人毋得传疑。大学士商辂因黑眚见,条弭灾八事,上嘉纳之。辂言八事曰:番僧国师不得重给符券,曰:四方常贡外,勿受玩好,曰:诸色人许直言自达,曰:分遣部使者录囚以理冤抑,曰:停不急营造,曰:实三边军储,曰:守缘边关隘,曰:增置云南巡抚。
按《名山藏》:成化十二年七月,以黑眚见,祭告天地于禁中。
按《明昭代典则》:成化十二年秋七月初旬,京师黑眚见。时坊巷细民家男女多露宿,忽有一物负黑气一片而来,或自户牖入,虽密室亦无不有。至则人皆昏迷,或手足,或头脸,或腹背被伤,出黄水。醒时觉伤,亦不甚痛。数日遍城惊扰,暮夜各持刃张灯自防,凡有黑气来,辄鸣金击鼓以逐之。此怪初起于城西北,人莫敢言及。各城皆有,被伤者始各诉于兵马司。巡城御史拘审有验,乃具以闻,止云不知被何物所伤,然多有见者,云:黑而小,金睛修尾,状类犬狸,盖不啻二十馀枚,兼旬始息。成化十四年,朝班闻有兵甲声。
按《大政纪》:成化十四年八月戊戌,早朝东班官惊喧,若闻有甲兵声者,因辟易不成列,卫士争露刃以备不虞。久之始定,莫知其故。上命究其事所从起,竟莫能得也。
成化二十二年,黑眚见。
按《浙江通志》:成化二十二年,嘉兴黑眚见。
孝宗弘治元年,黑眚见。
按《湖广通志》:弘治元年,襄阳妖气见市,有黑色如雾,恍如人形,触人,小儿中之死。为罢市近黑眚。
武宗正德五年,黑眚见。
按《山西通志》:正德五年,孟县及汾州黑眚见,民击铜铁器以捍之。
正德七年,黑眚见。
按《畿辅通志》:正德七年夏,黑眚见,其形黑小,金睛,状若犬,遇者眩迷,至秋方息。
按《山东通志》:正德七年六月,济南州县民言黑眚见,至冬乃息。时老幼皆击铜器以自卫,通宵不寐。按《山西通志》:正德七年,太原诸县及霍州、潞州黑眚见。忻州、文水、太谷、交城、祁县、霍州黑气成团,状如猫犬,夜行伤人,随赶随无,自北而南,时谓之眚。馀州县多有。
正德八年,黑眚见。
按《畿辅通志》:正德八年夏,黑眚见,月馀方息。
按《山西通志》:正德八年五月,太原及介休黑眚见。
世宗嘉靖二年,黑眚见。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年,洪洞黑眚见。夜为祟,人多被伤,流黄水,一月始息。
嘉靖十六年,黑眚见,海神见。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六年,大同黑眚见,遇之者病。传言畏马,民居多以马逐之。
按《广东通志》:嘉靖十六年冬,琼州海神见,琼州诸生应试,渡海归,见神人立于水面,高丈馀,朱发长髯,冠剑伟异,众惊伏下拜,神掠舟而过。次日三舟复见,诸生大噪拒之,神忽不见,少顷风大作,三舟皆覆溺。嘉靖十九年,水怪见。
按《太平府志》:嘉靖十九年,牛渚矶下水沸,拥出一物,形如牛背,大若覆舟,隐显数次。近亦有水怪,屡拥潮数尺,夜则入河,不见形状,止见水长,倏然而退。嘉靖二十三年,鬼入市。
按《四川总志》:嘉靖二十三年,武隆鬼人市肩人。嘉靖二十七年,黑眚见。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七年二月,道州黑眚见。有黑气自广东来,为萤、为猴怪,无定形,四五日昼晦如夜。嘉靖三十五年,黑眚见。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五年六月,蒲解州县黑眚见。虽密室亦无不至,每夜张灯、持刃、击金鼓以防之。说者谓地震压死强魂,理或然也。
按《陜西通志》:嘉靖三十五年,庆阳黑眚见。自山西渐至庆阳,夜捕人作害,民多鸣金鼓惊之。旬馀乃息。按《福建通志》:嘉靖三十五年,民间讹言有海骝精,状若萤,著人衣裾必死。城中家击金鼓,若防巨寇,夜不帖席,数道士市符治之。有司疑即道士所为也,将置之法,道士逸去,怪亦绝。
按《广东通志》:嘉靖三十五年秋九月,惠州黑眚见。按《广西通志》:嘉靖三十五年,黑眚见,有物变幻不一,抛掷瓦石,夜入人家为怪,人传为马骝精,家家守夜达旦,以桃柳枝鸣锣击鼓逐之。平属更多此妖,自广东入贺富至永衡,而后灭迹。
嘉靖三十六年,妖眚见。
按《广西通志》:嘉靖三十六年冬十月,横州有妖眚,其妖未审何物,传自北而来,历江西及广东,遇夜入人家淫秽。或如腥,或如蝠,或如猴如犬,或有黑气,似有尾爪,能伤人。淫者当之辄毙。家家夜聚,击锣鼓,持竹柳枝以防之。来则聚击之,散为星火,顷复堆为一毬,冲檐而去。至三十七年二月,复转至州境村乡,骚扰如前,数月乃熄。
嘉靖三十七年,黑眚见。
按《湖广通志》:嘉靖三十七年,衡阳黑眚见,魇及妇女,即口流血而死,或现异状,灭灯烛。
嘉靖四十五年,黑眚见。
按《山西通志》:嘉靖四十五年,沁州黑眚见,月馀乃止。
穆宗隆庆元年,黑眚见。
按《山西通志》:隆庆元年夏四月,稷山黑眚见。
隆庆六年,黑眚见。
按《明昭代典则》:隆庆六年夏四月,浙江黑眚见。时杭州府黑雾中,一物蜿蜒如车轮,目光掣电,冰雹随之,屋瓦皆震,林中鸟雀击死无算。
神宗万历七年,黑眚见。
按《湖广通志》:万历七年,黑眚见靖州,状似狐。
万历二十八年,异物黑眚见。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八年春正月十二日辰时,中蒲县白村忽大风声,云雾中有物状如桶,长约丈馀,其色黄,捲尾,落岭阳柳树下,顷刻无踪。
按《广东通志》:万历二十八年春,广州黑眚见。自省而出,遍于乡落,妖怪变幻不常,每乘暗中伤人,多不可见。男女惊惧,夜则聚居一室,各执竹枝,列火环坐相守,月馀乃息。
万历二十九年,黑眚见。
按《江西通志》:万历二十九年,赣州城黑眚见,形似狸犬,夜间潜入人室,灯烛皆灭,邪气触人。
万历三十六年十一月,黑眚见。
按《福建通志》云云。
万历四十一年,土地神生须。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一年秋,稷山土地神生须。万历四十八年,黑妖见。
按《湖广通志》:万历四十八年,衡州府黑妖见。
悯帝崇祯十二年,玉帝像自摇。
按《四川总志》:崇祯十二年,省城东门外白城街东岳庙,玉帝土像忽动摇不止。后迁庙于城中夏莲池。崇祯十六年,鬼哭。
按《潞安府志》:崇祯十六年冬,鬼哭郡城东南隅,为闲田旷野,素称阒寂,至是每入夜辄闻鬼哭声,其声甚哀,千百为群,嚎啕断续,渐远渐微,阴晦尤甚。如是者三月。越明年,闯贼渡河,郡城不守。
按《湖广通志》:崇祯十六年五月,黄州清凉门三日鬼哭。
[book_title]第一百六十三卷
第一百六十三卷目录
神怪异部总论
王充论衡〈纪妖篇〉
神怪异部艺文一
神怪论 汉荀悦
请宫中眼花浪见不得辄奏表
唐褚遂良
神为异声判 阙名
神怪异部艺文二
元元皇帝应见贺圣祚无疆 唐赵铎
神怪异部纪事
神怪异部杂录
神怪异部外编
庶徵典第一百六十三卷
神怪异部总论
王充《论衡》《纪妖篇》
赵襄子既立。知伯益骄,请地韩、魏,韩、魏予之;请地于赵,赵不予。知伯益怒,遂率韩、魏攻赵襄子。襄子惧,乃奔保晋阳。原过从,后,至于托平驿,见三人,自带以上可见,自带以下不可见,予原过竹二节,莫通,曰:为我以是遗赵无恤。既至,以告襄子。襄子斋三日,亲自割竹,有赤书曰:赵无恤,余霍大山阳侯,天子。三月丙戌,余将使汝灭知氏,汝亦祀我百邑,余将赐汝林胡之地。襄子再拜,受神之命。是何谓也。曰:是盖襄子且胜之祥也。三国攻晋阳岁馀,引汾水灌其城,城不浸者三板。襄子惧,使相张孟谈私于韩、魏,韩、魏与合谋,竟以三月丙戌之日,大灭知氏,共分其地。盖妖祥之气。象人之形,称霍大山之神,犹夏庭之妖象龙,称褒之二君;赵简子之祥象人,称帝之使也。何以知非霍大山之神也。曰:大山,地之体,犹人有骨节,骨节安得神。如大山有神,宜象大山之形。何则。人谓鬼者死人之精,其象如生人之形。今大山广长不与人同,而其精神不异于人。不异于人则鬼之类人。鬼之类人,则妖祥之气也。
秦始皇帝三十六年,荧惑守心,有星坠下,至地为石,刻其石曰:始皇死而地分。始皇闻之,令御史逐问莫服,尽取石旁家人诛之,因燔其石。妖,使者从关东夜过华阴平野,或有人持璧遮使者,曰:为我遗镐池君。因言曰:今年祖龙死。使者问之,因忽不见,置其璧去。使者奉璧,具以言闻,始皇帝默然良久,曰:山鬼不过知一岁事,乃言曰祖龙者,人之先也。使御府视璧,乃二十八年行渡江所沈璧也。明三十七年,梦与海神战,如人状。是何谓也。曰:皆始皇且死之妖也。始皇梦与海神战,恚怒入海,候神射大鱼,自琅邪至劳、成山不见。至之罘山,还见巨鱼,射杀一鱼,遂旁海西至平原津而病,到沙丘而崩。当星坠之时,荧惑为妖,故石旁家人刻书其石,若或为之,文曰始皇死,或教之也。犹世间童谣,非童所为,气导之也。凡妖之发,或象人为鬼,或为人象鬼而使,其实一也。晋公子重耳失国,乏食于道,从耕者乞食。耕者奉块土以赐公子。公子怒,舅犯曰:此吉祥,天赐土地也。其后公子得国复土,如舅犯之言。齐田单保即墨之城,欲诈燕军,云:天神下助我。有一人前曰:我可以为神乎。田单却走再拜事之,竟以神下之言闻于燕军。燕军信其有神,又见牛若五采之文,遂信畏惧,军破兵北。田单卒胜,复获侵地。此人象鬼之妖也。使者过华阴,人持璧遮道,委璧而去,妖鬼象人之形也。夫沈璧于江,欲求福也。今还璧,示不受物,福不可得也。璧者象前所沈之璧,其实非也。何以明之。以鬼象人而见,非实人也。人见鬼象生存之人,定问生存之人,不与己相见,妖气象类人也。妖气象人之形,则其所赍持之物,非真物矣。祖龙死,谓始皇也。祖,人之本;龙,人君之象也。人、物类,则其言祸亦放矣。
神怪异部艺文一
《神怪论》汉·荀悦
《易》称:有天道焉,有地道焉,有人道焉,各当其理而不相乱也。遇则有,故气变而然也。若夫大石自立,僵柳复起,此形神之异也。男子化为女,死人复生,此含气之异也。鬼神髣髴在于人间,言语音声,此精神之异也。夫岂形神之怪异哉。各以类感,因应而然。善则为瑞,恶则为异。瑞则生吉,恶则生祸。精气之际,自然之符也。故逆天之理,则人失其节,而妖神妄兴。逆地之理,则形失其节,而妖形妄生。逆中和之理,则含血失其节,而妖物妄生。此其大旨也。若夫神君之类,精神之异,非求请所能致也。又非可以求福而禳灾矣。且其人不自知其所然而然,况其能为神乎。凡物之怪,亦皆如之。春秋传曰:作事不时,怨讟起于民,则有非言之物而言者。当武帝之时,赋役繁众,民力凋弊,加以好神仙之术,迂诞妖怪之人,四方并集,皆虚而无实。故无形而言者,至矣。于洪范言:僭则生时妖。此盖怨讟所生,时妖之类也。故通于道,正身以应万物,则精神形气各返其本矣。
《请宫中眼花浪见不得辄奏表》褚遂良
臣遂良言:圣人之于鬼神也,闻之而不独信,知之而不专恃。是以颛顼依于鬼神,制之以正,不惧惊异,增修仁德。孔子不语怪、力、乱、神。伏惟陛下,气盖区中,威移海外,拥百万之阵,顿九夷之颡。自书史所载,未之前闻。夫人欢乐则意气高,悲哀则胆力少。自不可信兹讹惑,转移常操,而宫中嫔列谓之。妇人恇弱周章,眼花浪见,更相恐惧,气一动志,虽有孟贲壮勇,孔翟精诚,终不免听之心疑,闻之意动。变异之来,具诸前志。自须制之以贞正,厉之以安静。谓之谓吉则变,谓之为祥则嘉。臣愚见:宜敕宫中眼花浪见,不得报吉,傍人更相恐动,亦不得专辄。奏闻如此而不安然。臣受死罪,谨录前载所见,皆为吉庆,具别状以闻。
《神为异声判》阙名
甲邑里有神为异声,所不供太阴之弓,请科之。诉云:掌非武库,对日月薄蚀,君臣著象,梦转歌于童子,闻取币于啬夫。伐鼓迥轮,有祗膺之事迹。阴弓枉矢,开救射之规模。义虽责于上公,物终列于庭氏。藏非武库,救即群妖。何邑居之。有灾见主,司之不务,殊若在己,近欲幸人。既阙五兵之威,因亏十日之号。实忤于典。良尸厥官,思取义于磔攘,请论刑于徽纆。
神怪异部艺文二〈诗〉
《元元皇帝应见贺圣祚无疆》唐·赵铎
圣主今司契,神功格上元。岂惟求傅野,更有叶钧天。审梦西山下,焚香北阙前。道光尊圣日,福应集灵年。咫尺真容近,巍峨大象悬。觞从百僚献,形为万方传。声教惟皇矣,英威固邈然。惭无美周颂,徒上祝尧篇。
神怪异部纪事
《述异记》:齐桓公北征孤竹,见人长尺,具衣冠,左袪而走于马前。管仲曰:此山之神也,名曰:俞儿。霸王之君兴则见也。
《左传·庄公三十二年》:秋,七月,有神降于莘,惠王问诸内史过曰:是何故也。对曰:国之将兴。明神降之,监其德也。将亡,神又降之,观其恶也。故有得神以兴。亦有以亡,虞,夏,商,周,皆有之,王曰:若之何,对曰:以其物享焉。其至之日,亦其物也。王从之,内史过往,闻虢请命,反曰:虢必亡矣。虐而听于神,神居莘,六月,虢公使祝应,宗区、史嚚,享焉。神赐之土田,史嚚曰:虢其亡乎,吾闻之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虢多凉德,其何土之能得。
《僖公十年》:晋侯改葬共太子,秋,狐突适下国,遇太子,太子使登仆,而告之曰:夷吾无礼,余得请于帝矣。将以晋畀秦,秦将祀余,对曰:臣闻之,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君祀无乃殄乎,且民何罪,失刑乏祀,君其图之,君曰:诺,吾将复请,七日,新城西偏,将有巫者而见我焉。许之,遂不见,及期而往,告之曰:帝许我罚有罪矣。敝于韩。
三十二年冬,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曲沃,出绛柩,有声如牛。卜偃使大夫拜,曰:君命大事,将有西师过轶我,击之,必大捷焉。杞子自郑使告于秦曰:郑人使我掌其北门之管,若潜师以来,国可得也。穆公访诸蹇叔,蹇叔曰:劳师以袭远,非所闻也。师劳力竭,远主备之,无乃不可乎。师之所为,郑必知之,勤而无所,必有悖心。且行千里,其谁不知。公辞焉。召孟明、西乞、白乙。使出师于东门之外。蹇叔哭之,曰:孟子,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入也。公使谓之曰:尔何知。中寿,尔墓之木拱矣。蹇叔之子与师,哭而送之,曰:晋人禦师必于殽。殽有二陵焉:其南陵,夏后皋之墓也;其北陵,文王之所辟风雨也。必死是间,余收尔骨焉。秦师遂东。三十三年,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殽。
《益都耆旧传》:汉武帝时,蜀张宽为侍中,从祀甘泉。至渭桥,有女子浴于渭水,乳长七尺。上怪其异,遣问之。女曰:帝后第七车,知我。时张宽在第七车,对曰天星主祭祀者,斋戒不洁,则女人见。
《容斋续笔》:汉武帝居建章宫,亲见一男子带剑入中龙华门,疑其异人,命收之。男子捐剑走,逐之弗获。上怒,斩门候,闭长安城门,大索十一日。
《小名录》:孙权末,临海罗阳县有神,自称王表,周旋民间,言语饮食与人无异,然不见其形。有一婢,名纺绩。权遣中书郎李崇赍辅国,将军罗阳。王印绶迎表,表随崇俱出,所历山川,遣纺绩与神相闻。崇与表至权立第,舍于苍龙门外。数使近臣赍酒往表,说水旱小事,往往奇中。
《搜神后记》:平原华歆,字子鱼。为诸生时,尝宿于人门外。主人妇夜产。有顷,两吏来诣其门,便相向辟易,欲退,却相谓曰:公在此。因踟蹰良久。一吏曰:籍当定,奈何得住。乃前向子鱼拜,相将入,出,并行共语曰:当与几岁。一吏云:当与三岁。天明,子鱼去。后欲验其事,至三岁,故往视儿消息,果三岁已死。乃自喜曰:我固当公。后果为太尉。
《异苑》:晋太始中,豫州刺史彭城刘德愿住内屋,闭户未合,辄有人头进门扉,窥看户内。是丈夫露髻团面,内人惊告,把火搜觅,了不见人。刘明年竟被诛。凉州张实,字安逊。夜寝,忽见屋梁间有人像无头,久而乃灭。实甚恶之,寻为左右所害。
慕容皝出畋,见一老父曰:此非猎所,王宜还也。皝明晨复去,值有白兔,驰马射之,坠石而卒。
续晋阳秋苻坚未败,长安市鬼夜哭,一月止。
《异苑》:凉州张祚伪和平中,有神见于元武殿,自称元冥,与人言语。祚日夜祈之,神言与之福利。祚甚信之。晋海西公时,有贵人会,因藏彄欻,有一手间在众臂之中,脩骨巨指,毛色粗黑。举坐咸惊,寻为桓大司马所杀。
孝武太和末,帝每闻手巾箱中有鼓吹鼙角。于是请僧斋会,夜见一臂长三丈许,手长数尺,来摸经案。是岁帝崩,天下大乱。晋室自此而衰。
《搜神后记》:桓大司马从南州还,拜简文皇帝陵,左右觉其异。既登车,谓从者曰:先帝向遂灵见。既不述帝所言,故众莫之知。但见将拜时,频言臣不敢而已。又问左右殷涓形貌。有答:涓为人肥短,黑色甚丑。桓云:向亦见在帝侧,形亦如此。甚恶之。遂遇疾,未几而薨。《晋书·诸葛长民传》:长民富贵之后,常一月中辄十数夜眠中惊起,跳踉,如与人相打。毛修之尝与同宿,见之骇愕,问其故。长民答曰:正见一物,甚黑而有毛,脚不分明,奇健,非我无以制之。其后来转数。屋中柱及椽桷间,悉见有蛇头,令人以刀悬斫,应刃隐藏,去辄复出。又捣衣杵相与语如人声,不可解。于壁见有巨手,长七八尺,臂大数围,令斫之,豁然不见。未几伏诛。《搜神后记》:新野庾谨,母病,兄弟三人,悉在侍疾。白日常燃火,忽见帐带自卷自舒,如此数四。须臾间,床前闻狗声异常。举家共视,了不见狗,见一死人头在地,头犹有发,二眼尚动,甚可憎恶。其家怖惧。乃不持出门,即于后园中瘗之。明日往视,乃出土上,二眼犹尔,即又埋之。后日复出,乃以砖头合埋之,遂不复出。他日,其母便亡。
《南史·宋武帝本纪》:帝尝伐荻新洲,见大蛇长数丈,射之,伤。明日复至洲,里闻有杵臼声,往觇之。见童子数人皆青衣,于榛中捣药。问其故,答曰:我王为刘寄奴所射,合散傅之。帝曰:王神何不杀之。答曰:刘寄奴王者不死,不可杀。帝叱之,皆散,仍收药而反。又经客下邳逆旅,会一沙门谓帝曰:江表当乱,安之者,其在君乎。帝先患手创,积年不愈,沙门有一黄药,因留与帝,既而忽亡,帝以黄散傅之,其创一傅而愈。
晋帝禅位于宋,宋台群臣并上表劝进,犹不许。太史令骆达陈天文符应曰:冀州道人释法称告其弟子曰:嵩神言,江东有刘将军,汉家苗裔,当受天命,吾以璧三十二、镇金一饼与之,刘氏卜世之数也。
《异苑》:谢晦在荆州,见壁角间一赤鬼,长可三尺,来至其前。手擎铜盘,满中是血。晦得乃纸盘,须臾而没。永初中,北他傅亮为护军,兄子珍住府西斋,夜忽见北窗外树下有一物,面广三尺,眼横竖,状若方相。珍遑遽以被自蒙,久乃自灭,后亮被诛。
彭城刘敬宣,字万寿。尝夜与僚佐宴坐,空中忽有投一只芒履于座,坠敬宣食盘上,长三尺五寸,己经人著耳,鼻间并欲坏。顷之而败。
文帝元嘉四年,太原王徽之,字伯猷,为交州刺史,在道有客,命索酒炙,言未讫而炙,至徽之自割,终不食。投地大怒。少顷,顾视炙已变为徽之头矣。乃大惊愕,反属目睹其首在空中挥霍而没。至州便殒。
《南史·宋孝武帝本纪》:元嘉三十年三月乙未,建牙于军门。是时多不悉旧仪,有一翁斑白,自称少从武帝征伐,颇悉其事,因使指麾,事毕,忽失所在。
《顾琛传》:废帝即位,为吴郡太守。初,琛景平中为朝请,假还东,日晚至方山。于时商旅数十船,悉泊岸侧,有一人元衣介帻,执鞭屏诸船云:顾吴郡部伍寻至,应泊此岸。于是诸船各东西。俄有一假装至,事力甚寡,仍泊向处,人问:顾吴郡早晚至。船人答:无顾吴郡。又问:何船。曰:顾朝请耳。莫不惊怪。琛意窃知为善徵,因誓之曰:若得郡,当于此立庙。至是果为吴郡,乃立庙方山,号白马庙云。
《萧思话传》:思话子惠明,有时誉。泰始初,为吴兴太守,郡界有卞山,山下有项羽庙。相承云羽多居郡听事,前后太守不敢上。惠明谓纲纪曰:孔季恭尝为此郡,未闻有灾。遂盛设筵榻接宾。数日,见一人长丈馀,张弓挟矢向惠明,既而不见。因发背疽,旬日而卒。《到彦之传》:彦之孙遁,元徽中为南海太守,在广州。升明元年,沈攸之反,刺史陈显达起兵应朝廷,遁犹豫见杀。遁家人在都,从野夜归,见两三人持垩刷其家门,须臾而灭,明日而遁死。
《齐宗室传》:新吴侯景先,高帝从子也。武帝为广兴郡,启高帝求景先同行,除武帝宁朔府司马,自是常相随逐。升明中,沈攸之于荆州举兵,武帝时镇江州盆城,景先夜乘城,忽闻堑中有小儿呼萧丹阳,未测何人,声声不绝。试问谁,空中应云:贼寻当平,何事严防。语讫不复言。即穷讨之,了不见。明旦以白帝,帝曰:攸之自无所至,焉知汝后不作丹阳尹。景先曰:宁有作理。寻而攸之首至。及永明三年,诏以景先为丹阳尹,谓曰:此授欲验往年盆城堑空中言耳。
《范云传》:梁武为司徒祭酒,与云俱在竟陵王西邸,情好欢甚。云尝与梁武同宿顾皓之舍,皓之妻方产,有鬼在外曰:此中有王有相。云起曰:王当仰属,相以见归。因是尽心推事。
《册府元龟》:河东王誉为湘州刺史,以悖逆诛死。初,誉之将败,引镜照面,不见其头。又见长人盖屋,两手据地,瞰其斋。誉甚恶之,俄而城陷。
《南史·梁武帝本纪》:帝行经牛渚,逢风,入泊龙渎。有一老人谓帝曰:君龙行虎步,相不可言,天下方乱,安之者其在君乎。问其名氏,忽然不见。隆昌元年,行次熨斗洲,有人长八尺馀,容貌衣冠皓然皆白,缘江呼曰:萧王大贵。帝既屡有祥徵,心益自负。寻为司州刺史。有沙门自称僧恽,谓帝曰:君项有伏龙,非人臣也。复求,莫知所之。台内有宿卫士为觋,常见太极殿有六龙各守一柱,末忽失其二,后见在宣武王宅。时宣武为益州,觋乃往蜀伏事。及宣武在郢,此觋还都,乃见六龙俱在帝所寝斋,遂去郢之雍。中途遇疾且死,谓同侣曰:萧雍州必作天子。具以前事语之。推此而言,盖天命也。
帝命王茂、萧颖达等逼郢城。夜,郢城有数百毛人踰堞且泣,因投黄鹄矶,盖城之精也。及旦,其城主程茂、薛元嗣遣参军朱晓求降。帝谓曰:城中自可不识天命,何意恒骂。晓曰:明公未之思耳,桀犬何尝不吠尧。《梁武帝本纪》:太清元年,帝舍身光严、重云殿,游仙化生皆震动,三日乃止。当时谓之祥瑞。识者以非动而动,在《洪范》为妖。以比石季龙之败,殿壁画人颈皆缩入头之类。
《物类相感志》:梁萧归,曾铸一像,成,背有三穴,俄而岿疽发,背果有三穴,如其处焉。
《南史·陈宣帝本纪》:军主李总与帝有旧,每同游处,帝尝夜被酒,张灯而寐,总适出,寻反,乃见帝是大龙,便惊走他室。
《册府元龟》:陈周文育为镇南将军,讨余孝励,为豫章太守熊昙朗所害。初文育之据三陂,军市中忽闻小儿啼,一市并惊。听之在土下,军人掘得棺木长三尺。文育恶之,俄而见杀。
《南史·陈后主本纪》:帝荒于酒色。前后灾异甚多。有神自称老子,游于都下,与人对语而不见形,言吉凶多验,得酒辄釂之,经三四年乃去。船下有声云:明年乱。视之,得婴儿长三尺而无头。
《北史·魏本纪》:威帝崩,献皇帝邻立。时有神人,言此土荒遐,宜徙建都邑。献帝年老,乃以位授于圣武皇帝,命南移。山谷高深,九难八阻,于是欲止。有神兽,似马,其声类牛,导引历年乃出,始居匈奴故地。
圣武皇帝讳诘汾,尝田于山泽,欻见辎軿自天而下。既至,见美妇人自称天女,受命相偶。旦日请还,期年周时复会于此,言终而别。及期,帝至先田处,果见天女,以所生男授帝,曰:此君之子也,当世为帝王。语讫而去。即始祖神元皇帝也。
《魏书·太祖本纪》:天兴六年夏,帝不豫。灾变屡见,忧懑不安,谓百寮左右人不可信,虑如天文之占,或有肘腋之虞。终日竟夜独语不止,若旁有鬼物对扬者。冬十月,帝崩。
《北史·魏太武帝本纪》:太延四年,诏曰:去春小旱,东作不茂,忧勤剋己,祈请灵祐。岂朕精诚有感,何报应之速。云雨震洒,流泽沾渥。有鄙妇人持方寸玉印诣潞县侯孙家,既而亡去,莫知所在。印有三字,为龙鸟之形,要妙奇巧,不类人迹,文曰旱疫平。推寻其理,盖神灵之报应也。
《册府元龟》:尔朱世隆为尚书令,曾昼寝,其妻奚氏忽见一人持世隆首去。奚氏惊,就视,而世隆寝如故。既觉,谓妻曰:向梦人断我头持去,意殊不适。又此年正月晦日,令、仆并不上省,西门不开。忽有河内太守田帖家奴,告省门亭长云:今旦为令王借车牛一乘,终日于洛滨游观。至晚,王还省,将车出东掖门,始觉车上无褥,请为记识。时世隆封雒平郡王,故呼为令王。亭长以令仆不上,西门不开,无入省兼无车迹,此奴固陈不已,公文列诉。尚书都令史谢远疑,谓妄有假借,白世隆,付曹推验。时都官郎穆子容穷究之。奴言,初来时,至司空府西,欲向省。令王嫌迟,遣二防閤捉仪力催车。车入,到省西门,王嫌牛小,击于关下槐树,更将一青牛驾车。令王著白纱、高顶帽,短小、黑色,傧从军皆裙襦裤褶,握板,不似常时服章。遂遣一吏将奴送入省中厅事阁内﹐东厢第一屋中。其屋先常闭。钥子容以西门不开,忽言从入:此屋常闭,言奴在中,诘其虚罔。奴云,此屋若闭,求得开看,屋中有一板床,床上无席,大有尘土,兼有一瓮米。奴拂床而坐,兼画地戏,瓮中之米亦握看之。定其闭者,应无事验。子容与谢远自入看之,户闭极久,全无开迹。及入,拂床画地,踪绪历然,米亦符同,方知不谬。具以此对。世隆怅然,意以为恶。未几见诛。
《伽蓝记》:平等寺,广平武穆舍宅所立,在青阳门外二里,御道北,所谓孝敬里也。堂宇宏美,林木萧森,平台复道,独显当世。寺门外金像一躯,高二丈八尺,相好端严,常有神验。国之吉凶,先炳祥异。孝昌三年十二月中,此像面有悲容,两目垂泪,遍体皆湿。时人号曰:佛汗。京帅士女空市里,往而观之。有比丘以净绵拭其泪,须臾之间,绵湿都尽。更以他绵换,俄然复湿,如此三日乃止。明年四月,尔朱荣人洛阳,诛戮百官,死亡涂地。永安二年三月,此像复汗,士庶复往观之。五月,北海王入洛。庄帝北巡,七月,北海王大败。所陁江淮子弟五千,尽被俘虏,无一得还。永安三年,此像悲泣如初。每经神验,朝夕惶惧,禁人不听,观之。至十二月,尔朱兆入洛阳,擒庄帝于晋阳,在京宫殿空虚,百日无主。
永熙元年,平阳王入纂大业,始造五层塔一所。平阳王武穆王少子,诏中书侍郎魏收等为寺碑文。至二年二月五日,土木毕功。帝率百僚,作万僧会。其日寺门外有石像无故自动,低头复举,竟日乃止。帝躬夹礼拜,怪其诡异。中书舍人灵景曰:石立社移,上古有此。陛下何怪也。帝乃还宫。七月中,帝为侍中斛斯椿所使,奔于安至十月终,而京师迁邺焉。
归觉寺普泰元年,金像生毛,眉、发悉皆具足。尚书左丞魏季景谓人曰:张天锡有此事,其国遂灭。此亦不祥之徵。至明年而广陵被废死。
《北史·齐神武本纪》:刘贵尝得一白鹰,与神武猎于沃野。见一赤兔,每搏棷逸,遂至迥泽。泽中有茅屋,将奔入,有狗自屋中出噬之,鹰兔俱死。神武怒,以鸣镝射之,狗毙。屋中乃有二人出,持神武襟甚急。其母两目盲,曳杖,呵其二子,曰:何故触大家。出瓮中酒,烹羊以待客。因自言善暗相,遍扪诸人,言皆贵,而指麾俱由神武。又曰:子如历位显,智不善终。饮竟,出行数里,还更访之。则本无人居,乃向非人也。由是诸人益加敬异。后抵扬州邑人庞苍鹰,常夜欲入,有青衣人拔刀叱曰:何故触王。言讫不见。始以为异,密觇之。唯见赤蛇蟠床上,乃益惊异。
《册府元龟》:窦泰为中尉,从神武西讨。为周太祖所袭,自杀。未行之前夜,三更,忽有朱衣冠帻数千人入台,云收窦中尉。宿直兵吏皆惊。其人入数屋。俄顷而去。旦视关键不异,方知非人,皆知其必败。
《北史·郑羲传》:羲孙述祖,少时在乡,单马出行,忽有骑者数百,见述祖皆下马,曰公在此,行列而拜。述祖顾问从人,皆不见,心甚异之。未几被徵,终历显位。及病笃,乃自言之。
《周文帝本纪》:初,贺拔岳营河曲,军吏独行,忽见一翁,谓曰:贺拔虽据此众,终无所成。当有一宇文家从东北来,后必大盛。言讫不见。
《薛辩传》:辨五世孙端,端弟裕,丞相参军事。京兆韦琼以从孙女妻之。裕曾宿宴于琼之庐,后庭有井,裕夜出户,若有人欲牵其手,裕便却行,遂落井。同坐共出之,因劝裕酒曰:向虑君不测忧,幸得无他,宜尽此爵。裕曰:坠井盖小小耳,方当逾于此也。人问其故,裕曰:近梦,恐有两楹之忧。寻卒。
《隋书·文帝本纪》:大统七年六月癸丑夜,生高祖于冯翊般若寺,紫气充庭。有尼来自河东,谓皇妣曰:此儿所从来甚异,不可于俗间处之。尼将高祖舍于别馆,躬自抚养。皇妣尝抱高祖,忽见头上角出,遍体鳞起。皇妣大骇,坠高祖于地。尼自外入见曰:已惊我儿,致令晚得天下。
《海山记》:帝泛舟游北海,与宦人十数辈升海山。是时月色朦胧,万籁俱寂。恍惚间水上有一小舟,祗容两人,洎至首,一人先登,赞唱:陈后主谒帝。帝亦忘其死,帝幼年与后主甚善,乃起迎之。后主再拜,帝亦鞠躬劳谢。既坐,后主曰:忆昔与帝同队游戏,情爱甚于同气。今陛下富有四海,令人钦服,始者谓帝将致理于三王之上,今乃甚。取当时之乐,以快平生,无甚美事。闻陛下已开隋渠,引洪河之水,东游维扬,因作诗来奏。乃探怀出诗上帝,诗曰:隋室开玆水,初心谋大赊。一千里力役,百万民吁嗟。水殿不复返,龙舟成小瑕。溢流随陡岸,浊浪喷黄沙。两人迎客至,三月柳飞花。日脚沉云外,榆梢噪暝鸦。如今游子俗,异日便天家。且乐人间景,休寻海上槎。人喧舟舣岸,风细锦帆斜。莫言无后利,千古壮京华。帝观诗,拂衣怒曰:死生,命也。兴亡,数也。尔安知吾开河为后人之利。帝怒叱之。后主曰:子之壮气能得几日,其终始更不若吾。帝乃起,逐之,后主走曰:且去,且去。后一年,吴公台下相见。乃没于水际,帝方悟其死,兀然不自知,惊悸移时。《大业拾遗记》:帝昏湎滋深,往往为妖祟所惑。尝恍惚间与后主相遇,尚唤帝为殿下。后主左右一女迥美,帝屡目之。后主云:殿下不识此人耶。即丽华也。俄以绿文测海蠡酌红粱新酿劝帝,帝饮之,甚欢。因请丽华舞玉树后庭花,丽华白后主,辞以抛掷岁久,自井中出来,腰肢依巨,无复往时姿态。帝再三索之,乃徐起,终一曲。后主复诵诗十数篇,帝不记之。独爱小窗诗,及寄侍儿碧玉诗。小窗云:午醉醒来晚,无人梦自惊。夕阳如有意,偏傍小窗明。寄碧玉云:临别肠应断,相思骨合销。愁魂若飞散,凭仗一相招。丽华拜求帝一章,辞以不能。丽华笑曰:尝闻此处不留侬,会有留侬处。安可言不能。帝强为之,操觚曰:见面无多事,闻名尔许时。坐来生百媚,十个好相知。丽华捧诗,赪然不怿。后主问帝:龙舟之游乐乎。始谓殿下致治在尧舜之上,今日复此逸游,大抵人生各图快乐。曩时何见罪之深耶。三十六封书,至今使人怏怏不悦。帝忽悟,云何今日尚目我为殿下,复以往事讯我耶。随叱声,恍然不见。
《创业起居注》:七月甲子,有白衣野父,自云霍太山遣来,诣帝请谒。帝弘达至理,不语神怪,逮乎佛道,亦以致疑,未之深信。门人不敢以闻,此老乃伺帝行营,路左拜见。帝戏谓之曰:神本不测,卿何得见卿非神类,岂共神言。野老对曰:某事山祠,山中闻语:遣语大唐皇帝云:若往霍邑,宜东南傍山取路,八月初雨止,我当为帝破之,可为吾立祠庙也。帝试遣案行,傍山向霍邑,道路虽峻,兵伍行而城中不见。若取大路,去县十里,城上人即遥见兵来。帝曰:行逢滞雨,人多疲湿,甲仗非精,何可令人远见且欲用权谲,难为之朽,山神示吾此路,可谓指踪。雨霁有徵,吾从神也。然此神不欺赵襄子,亦应无负于孤。顾左右笑以为乐。《龙城录》:神尧皇帝拜河东节度使领大使击龙门贼毋端儿,夜过韩津口。时明月方出,白雾初澄,于小桥下有二人语言:明日毋大郎死,我辈勤亦不少矣。神尧停马问,二人再拜起,泣曰:某二人,汉兵也。昨奉东岳命岳神管押七十人付龙门,助将军讨贼。某二人尸骨在此,因少憩于此,亦自感伤,兼欲先知于将军耳。神尧讶其言深切,询其姓氏,但笑谢言:将军贵人也,某仆卒之贱,分不当逾。言讫仓惶辞去,言大队至矣。倏忽不见,顷疾风如过矢,风尘蔽天而过。神尧默喜之。明日破贼,发七十二矢,皆中,而复得其矢。圣王所向,至灵亦先为佐佑焉。
《册府元龟》:唐刘文静,高祖武德初为户部尚书,其家中妖怪数见。文静弟文起忧之,遂召巫者于星月之下,披发衔刀,为厌胜之法。其爱妾失宠,以状告其兄,上变诛死。
太宗以武德八年拜中书令,尝夜于嘉猷门侧,见一神人,长数丈,素衣冠,呼太宗进而言曰:我当令汝作天子。太宗再拜,因忽不见。
齐王祐,太宗贞观中为齐州都督,以谋逆诏还京师,赐死。祐未反前数月,于斋中昼坐。忽见一人云:灾厄甚逼,可脩福以禳之。言讫而灭,祐旦令多设佛斋,馀无悛悔。
元宗为临淄郡王,景龙四年来朝京师。所过之处,大人迹见,州人皆异之。及平内难日,潞州闻空中语曰:临淄王诛韦庶人,相王得天下。吏惊走,遽白于刺史,以掾吏狂妄,留系旬日,会制到乃舍之。
《龙城录》:开元末,裴武公军夜宿武休帐前,见一人介冑者,掷一纸书而去,武公取视乃四韵诗,云:屡策赢骖历乱峋,丛岚映日昼如曛。长桥驾险浮天汉,危栈通岐触岫云。却念淮阴还得计,又嗟忠武不堪闻。废兴尽系前生数,休衒英雄勇冠军。武公得诗,大不悦。纸随手落为烬,信知鬼物所制也。出师大不利,武公射中臆下,病月馀薨。
《册府元龟》:杨慎矜天宝五载为御史中丞,为侍御史王鉷所搆,缢杀之。初慎矜至温汤正食,忽见一鬼物长丈馀,朱衣冠帻,立于扇后。慎矜叱之,良久不灭,以热羹投之,乃灭。无何下狱死。
《杜阳杂编》:副元帅李晟收复宫阙,朱泚走泾原而兵士才馀数百人,忽昏迷路,不辨南北,因问路于田父,田父对曰:岂非朱太尉邪。伪宰相元源休止之曰:汉皇帝〈此伪号汉〉。田父曰:天不长凶,地不生恶,蛇不为龙,鼠不为虎。天网恢恢,去将何适。泚怒将杀之,忽亡其所在。及去泾州百馀里,泚忽马上叩头称乞命,而手足纷纭若有拒捍,因之坠马,良久复苏。左右扶上马,问其故。泚曰:见段司农、刘海滨杖戈执戟与朕相敌,不堪其苦也。时将士闻者,益怀异意。翌日,达泾州,伪节度使田希鉴闭门不纳。遂至宁州彭原县,为心腹卫士韩旻、薛纶、宋维孝等逼而坠阱,将杀之。泚谓旻曰:汝等朕所钟爱,今将败绩,可忍共杀耶。旻曰:诚为陛下腹心,失则不可共为涂炭,今借陛下之首,以取富贵也。言未终,泚首已断。
王涯初为大官,名德闻望,颇为朝廷钦仰,末年恃宠固位,为士大夫讥之。其所居之地,妖怪屡见。知气者以不吉语告之,而涯广自引谕,曾无休退之意。及伏诛时,人谓王公祸至不省,惑矣。
《北梦琐言》:懿王尝幸左军,见观音像陷地四尺,问左右,对曰:陛下中国之天子,菩萨即边地之道人。上悦之。寇入京,郭妃不及奔赴行在,乞食于都城,时人乃嗟之。
《宣验记》:相州邺城中有丈六铜像一躯,贼丁零者,志性凶悖,无有信心。乃弯弓射像,箭中像面,血下交流,虽加莹饰,血痕犹在。又选五百力士,令挽仆地,销铸为铜,拟充器用。乃口发大声,向烈雷震,力士亡魂胆,人皆仆地,迷闷宛转,怖不能起。由是贼侣惭惶,归信者众。丁零后时著疾,被诛乃死。
《然藜馀笔》:刘元佐守汴,或言相国寺佛有汗,元佐遽往,持金帛以施。继遣其家属往礼之。翼日,复起斋场。由此士庶竞集,输施甚众。乃令将吏籍其物,十日乃闭寺,曰:佛汗止矣。所得数十万,尽赡军。
《北梦琐言》:唐田弘正之领镇州,三军杀之而立王庭凑,即王武俊支属也,为三军扶立。别堡西,飞龙山神,庭凑往祭之,将及祠百步,有人具冠冕折腰于庭凑。及入庙,神乃侧坐,至今面东起,宇尚存焉。
彭城刘山甫云:外祖李公敬彝郎中,宅在东都毓财坊,土地最灵,家人张行周事之有应,未大水前,预梦告张求饮食,至其日,率其类遏水头,并不冲圮李宅,异事也。
钱尚父始杀董昌,奄有两浙,得行其志,士人耻之。吴侍郎,越州萧山县人,举进士,场中甚有声采。屡遭维絷,不遂观光,乃脱身西上。将及苏台界回,顾有紫绶者二人追之,吴谓必遭笼罩,须臾,紫绶者殊不相顾,促遽前去,至一津渡,唤船命吴共济,比远岸,杳然失之。由是获免,尔后策名升朝,是知分定者,必有神明助之。
《蜀梼杌》:弘农郡王晋晖卒,晖许州人,少有胆勇,初与王建为盗,夜泊武阳古墓中,闻人呼墓中鬼曰:颍州设无遮会,可同往否。墓中应曰:蜀王在此,不得相从。二人相会曰:蜀王谁是也。晖曰:行哥状貌有异于人,必有不常之事,建尝与饮叙旧,晖曰:武阳墓中言果不诬耳。建笑曰:始念不及此。
《十国春秋·吴越·皮光业传》:光业旅游会稽,有神降于里巷,光业往视之。神辄不语,及去众,诘之,曰:皮秀才,此土地主,我,小神,不当遽见。梁选王子傅珍为驸马,都尉光业奉命如京师,及归,经靖海,山阴令滕文规故光业舅也。日暝,见有黄衣吏报曰:皮补阙今已及靖海,俄失所在,其异徵多此类。
《五代史·王镕传》:张文礼者,狡狯人也,镕惑爱之,以为子,号王德明。镕已死,文礼自为留后。庄宗初纳之,后知其通于梁也,遣赵故将符习与阎宝击之。文礼家鬼夜哭野,文礼惧,病疽卒。
《册府元龟》:张遵诲为客省使,自以历位尹正,与枢密安重诲素有相款众,心有望于节钺,及郊禋毕,止为绛州刺史,郁郁不乐,离京之日,白衣乘马于隼旟之下,至郡无几而卒。
朱继麟为河中节度使,先是,河中衙城阍者,夜见妇人数十,袨衣靓妆,仆马炫耀,自外驰骋,笑语趋衙城。阍者不知其故,不敢诘,至门排骑而入,既而扃鐍如故,复无人迹。乃知妖鬼也。又继麟夜登逍遥楼,哭声四合,诘旦讯之,巷无丧者,隔岁乃族诛。
永帝初,在太原尝与晋高祖因击毬同入赵襄子之庙,见其塑像屹然起立,帝私心自负。帝在岐阳,日有前为判狱吏何叟者,年踰七十,暴卒于家。见一人谓何曰:阴府召君,何随之,至一公宇,甚宏敞,有吏凭儿,戒何曰:召汝无他事,为吾言于潞王,来年三月当为天子,善自爱也。及苏,密告帝亲要,虑其妄诞,不敢言。月馀复卒。阴官见而叱曰:汝安得违吾旨,不达其事。何具陈为左右所阻。阴官曰:且放汝还,可速言之。何退见廊庑下有簿书狼藉,以问主者,曰:此朝代将改升降人爵之籍也。及再苏,谒刘延朗,密道其事,帝屏人召何入,问谓曰:尔虽有凭,吾无以信。何曰:某衰耄若此,唯有一子,请大王质之,如无验;可杀之。又张濛岐州之瞽者,自言知术数,不龟不蓍,言是太白山神。其神祠元魏时崔浩庙,时事否泰,人之休咎,濛告于神,即传吉凶之言。房皓泥于事神,酷信之。帝在岐阳,皓引濛谒见,闻帝语声。骇然曰:非人臣也。令皓询其事,即传神语曰:三珠并一珠,驴马没人驱。岁月甲庚午,中兴戊己土。皓请曰:神言予不知也。长兴四年五月,府廨诸门无故自动,人颇骇异,遣皓问濛,濛见皓来,未交言,先问皓:衙署小异,勿怪。不出三日,有恩命其夜报至,封潞王。及帝被疑除镇,甚恐。再三质濛,初濛曰:且为备,王保无虞。及王恩同兵将至,又召濛谓之曰:尔言无患,今天下兵来,萃我城下,内无兵食,外无援助,得无患乎。濛曰:王有天下,不能独立朝廷,兵来迎王也。王若疑臣,臣唯一子,未及冠,请土致之麾下,以质臣心。及帝入雒,受太后册,曰:御明堂,宰相读册文。继应顺元年,岁次甲午四月庚午朔,帝迥视房皓曰:张濛神言甲庚事,不亦异乎。帝令皓共术士解三珠一珠事,言三珠三帝也,驴马无人驱,失主也。又帝在岐时,有人已死复生,言帝必登大位二十三年。好事者附其意,言帝小字二十三,又云潞字一足。入雒时,石濠人胡呆通会天文,帝亦召问之,曰:王至贵不可言,若有举动,宜以乙未年及举兵。又问,曰:今岁历法名阴部首,王者不宜建功立事。王具挟今主,俟来岁入朝,则福祚永远。帝姓王氏,真定房山人也。邑南三里墅名曰:王子,则所生之地。地称王子,亦有符焉。既即位,以族兄为令,守先旧庐,植松槚以为坟园,其侧有古佛刹,刹有石像,忽摇动不已。人骇而告令,令趣之,复尔,时甚异焉。
晋高祖初为河东节度,后唐末帝围晋阳,晋阳有北宫,宫城之上有祠曰:毗沙门天王,帝曾焚脩,默而祷之。经数日,城西北闉正受敌处,军候报称,夜来有一人,长丈馀,介金执殳行于城,久方不见。帝心异之,又牙城僧坊曰:崇福坊之庑下西北隅,有泥神,神之首忽一日有烟生,其腾郁如曲突之状。坊僧奔赴,以为人火所延及,俯而视之,无所有焉。事寻达帝,帝召僧之年高者问焉,僧曰:贫道见庄宗将得天下,曾有此烟,观其喷涌甚于当时,可知矣。又帝每诘旦使人慰抚,守陴者率以为常,忽一夕已暝,城上有号令之声,声不绝者三。帝使人问之,将吏云:从上传来,人皆知其神助。
《十国春秋·唐·后主本纪》:甲戌岁,有神首见于城楼,大如车轮,额有珠光,灿如日月,数日而没。
《册府元龟》:后唐清泰末时,所居官舍之邻吴氏有青衣佳娘者,为山魈所魅,鬼能人言而投瓦石,邻伍恐悚,无敢过吴氏之舍。而性刚者强诣,必瓦石交下。太祖闻而过之,言笑侮戏,移时寂然。如是者再。太祖去,鬼言如故。或谓鬼曰:尔既神圣,向者客来,又何寂然。鬼曰:向来者,大人也。繇是军中大异之。
汉高祖初仕,为河东兵马使。尝因事至代北遮虏军,路侧有唐卫公李靖祠,遇戍卒乘酒以索戏系其神之颈,卒寻致殒。时戍长邑老元陈祈祷以解之,而了无应验。帝乃为祝曰:公本朝名将,精爽在天,虽庸辈亵渎,诚当其责,而人既有请,良可恕焉。因焚香致拜,卒者俄苏,传其神语曰:此非大贵人救,不可免也。闻者神其事,后为河东节度使。天福十一年,天下水。太原葭芦茂盛,最上一叶如旗状,皆南指焉。明年,遂即帝位。
周太祖微时,尝昼寝,有如小虺,五色,出入颧鼻之间。柴后遽见,愕然,始奇特之,倾资无惜。后恐人腾口贻患,每寝,戒左右俾以屏蔽之,所在太原,时有神尼同姓,见太祖,谓李琼曰:我宗天上大仙,当为世界主。琼诘其故,曰:顶上有肉角也。
《十国春秋·南汉·张遇贤传》:遇贤,祯州博罗县小吏也。县之刻杉镇,有神降于民家。所言祸福辄应验。遇贤往祷之,因留奉事甚谨。会群盗大起,莫相统一。共祈于神,神大言曰:张遇贤是第十六罗汉,当为汝主。于是共推遇贤为中天八国王,攻陷循州,改元永乐,署置百官,皆衣绛衣。遇贤年少,无他方略。贼帅各以便宜,剽掠州县,告其进退而已。殇帝遣越王弘昌、循王弘杲讨之,战不利,为遇贤围于钱帛馆。裨将万景忻、陈道庠力战,挟二王溃围而走,时光天元年也。未几,遇贤屡为州兵所窘,复告于神,神曰:可过岭取虔州,当成大事。遇贤遂袭南康唐百胜军,节度使贾浩始轻之,不为备。已而连陷诸州县,戒严守城。遇贤据白云洞造宫营署,命他盗四出攻劫。久之,唐通事中书舍人边镐、洪州屯营都虞候严思帅师出援,遇贤遂大败。复告于神,神不复语。因弃营潜遁,贼将李台知其无神也。执遇贤及其副黄伯雄、谋主僧景金送唐,并斩建康市。
《宋史·杨廷璋传》:廷璋字温玉,真定人。家世素微贱,有姊寡居京师,周祖微时,欲聘之。姊卒,留廷璋给事左右。及即位,追册廷璋姊为淑妃,擢廷璋为右飞龙使,其父洪裕拜金紫光禄大夫、真定少尹。洪裕少时,尝渔于境貂裘陂,忽有驰骑至者,以二石雁授洪裕,一翼掩左,一翼掩右,曰:吾北岳吏者也。言讫,忽不见。是年生淑妃,明年生廷璋,家遂昌盛。
《石熙载传》:熙载初,微时,尝行嵩阳道中,遇一叟,熟视熙载曰:真人将兴,子当居辅弼之位。言讫不见。及居太宗幕下,颇尽诚节。典枢务日,上眷注甚笃,方将倚以为相,俄遘疾不起。
《王旦传》:太平兴国五年,进士及第,为大理评事、知平江县。其廨旧传有物怪凭戾,居多不宁。旦将至前夕,守吏闻群鬼啸呼云:相君至矣,当避去。由是遂绝。《江表志》:开宝中,将兴兵革,吉州城头有一大面,方三尺,睨目多鬓,状如方相。自旦至申酉时,郡人观睹,众所惊异。明年国亡之应也。
《谈圃》:晋公罢秦州幕时,携家谒泗州雍熙塔,见圣容不悦,如怒色。复归高邮,大病相继,一子夭。后调官西上,复拜塔下,见其容甚悦,遂有六察之荐。
《括异志》:欧阳文忠公庆历末,水宿采石渡。舟人鼾睡,渐至月黑。公灭烛方寝,微闻呼声曰:去来。舟尾答曰:有参政舡宿此,不可擅去。斋料幸携至,公私念曰:舟尾逆浦,且无从人,必鬼也。通夕不寐,五鼓闻岸上猎猎驰骤声,舟尾曰:斋料幸见,还且行且。答曰:道场不清净,无所得而归。公异之,后日游金山,与长老瑞新语曰:某夜有施主设水斋,携室人至,方拜,忽思卧。少顷,乳一子。俄腥风灭烛,大众尽恐,乃公宿采石之夜也。公后果参大政。
《行营杂录》:昭陵上宾前一月,每夜太庙中有哭声。不敢奏,一日太庙神御前香案自坏。
《避暑录话》:嘉祐中,邕州佛寺塑像其手忽振动,昼夜不止。未几,交趾入寇城,几陷。其后又动,而侬智高反,围城,卒陷之,屠其城去。熙宁元年又动,郡守钱师孟知其不祥,并取投之江中,遂无他物,理不可解。佛岂为是也哉,以五行传推之,近土失其性也。余在江东,宣州大火几焚其半,前此亦有铁佛坐,高丈馀而身忽迭前迭却,若俯而就人者数日,土人方骇,既而火作,盖几邕州之异也。
《梦溪笔谈》:邕州交寇之后,城垒方完,有定水精舍泥佛,辄自动摇,昼夜不息,如此踰月。时新经兵乱,人情甚惧。有司不敢隐,且以上闻,遂有诏令,置道场禳谢,动亦不已。时刘初知邕州,恶其惑众,乃舁像投江中。至今亦无他异。
《谈圃》:张靖言荆公在金陵,未病前一岁,白日见一人上堂,再拜,乃故郡牧吏,其死也已久矣。荆公惊问何故来。吏曰:蒙相公恩以待制,故来。荆公怆然,问雱安在,吏曰:见今未结绝了,如要见,可于某夕幕庑下,切勿惊呼,唯可令一亲信者在侧。荆公如其言,顷之,见一紫袍博带据案而坐,乃故吏也。狱卒数人枷一囚自大门而入,身具桎梏,曳病足立庭下,血污地,呻吟之声殆不可闻,乃雱也。雱对吏云:告早结绝。良久而灭。荆公几失声而哭,为指使掩其口。明年荆公薨,靖公门人其说甚详。
《行营杂录》:元祐癸酉九月,一日夜,开宝寺塔表里通明彻旦,禁中夜遣中使赍,降御香,寺门已闭。既开寺,僧皆不知也。寺中望之,无所见,去寺渐明。后二日,宣仁上仙。
《钱氏私志》:蔡鲁公帅成都,一日于药市中遇一妇人,多发如毛,女语蔡云:三十年后相见。言讫不知所在,蔡后以太师鲁国公致仕,居京师,一日在相国寺资圣阁下纳凉,一村人自外入,直至蔡前,云:毛女有书。蔡接书,其人忽不见,启封大书东明二字,蔡不晓其意。后贬长沙,死于东明寺。
《家世旧闻》:宫中数有物怪,或见一老娼黄帽黄衫,抱十馀岁儿,红袍玉带乘舆鸣哔而出。娼、儿皆有悲泣容,其将见,必先有声如雷。上尝手札赐灵素,略曰:元符三年冬,内人自泰陵还,摘皂荚一笼,入宫门笼辄自跃,皂荚皆跳出,是物显行。宜善治之,勿为髡徒所笑。灵素竭其术,不效既久,上益厌之,遂放灵素归故郡,宣和末病死。
《物异考》:哲宗政和中,宫中眚作,状先若屋倒声,其形丈馀,彷佛如龙,金眼,行动硁硁有声,黑气蒙之,腥血四洒,兵刃不能施。或变人形,亦或为,其出无时。宣和中,洛阳有物如人,或蹲踞如犬,色正青。方夜即出,掠小儿肠,食之。后昼亦出入人家为患,谓之:黑汉。二年乃熄。
《铁围山丛谈》:宣和岁,泗州僧伽大士忽见于大内明堂顶云龙之上,凝立空中,风飘飘然吹衣为动,旁侍惠岸、木叉皆在焉,又有白衣巾裹跪于僧伽前者,若受戒谕状,莫识何人也。万众咸睹,迨夕而没。白衣者宜为龙神之徒,为僧伽所降伏之意尔。上意甚不乐。《养痾漫笔》:宣和间,禁中有物曰:。块然一物,无头眼手足,有毛如漆。中夜有声如雷,禁中人皆云来,诸阁皆扃户,徽庙亦避之。甚至登亢金坐,移时或往诸嫔妃榻中睡,以手抚之,亦温暖。晓则自榻滚下而去,罔知所在。后宫妃嫔梦中有与同寝者,即此也。或云朱温之厉所化。左传云:豕人立而啼,未必诬也。《铁围山丛谈》:雒阳大内兴立,自隋唐五代至圣朝艺祖尝欲都之,开宝末幸焉。而宫中多见怪,且适霖雨徒雩祀谢,见上帝而归。是后宣和又为年百五十,久虚旷。盖自金銮殿。后虽白昼,人不敢入。入亦多有异,虿或大于斗,蛇率为巨蟒,日夜丝竹歌哭之声不绝也。宣和末,有监官吴本者,武人。恃气不畏事,夏日因纳凉于殿庑间,至晡时后,天尚未昏黑而从者坚请归舍,不听。俄忽闻跸声自内而出,即有卫从缤纷执红销金笼烛者数十对,成行罗列。中一人衣黄如帝王状,胸间尚带鲜血,拥从甚盛。徐行,由殿庑从本寓舍前过。本与其从者急趋入户避之,得详瞰焉。最后有一卫士,似怒本纳凉故,妨其行从也。乃以手两指按其卧榻之四足,遂穿砖而陷于地。顷刻转他殿而去,遂忽不见。本大骇,自是不敢宿止其中矣。因图所见遍以示人,雒阳士大夫多传之曰:此必唐昭宗也。吾顷尝闻是事,第流落不偶,久而十忘七八矣。《老学庵笔记》:翟公巽参政,靖康初,召为翰林学士。过泗州,谒僧伽像,见须忽涌出,长寸许。问他人,皆不见。怪之,一僧在旁曰:公虽召还,恐不久复出。公扣之,曰:须出者,须出也。果验。
《徐州志》:初高宗为康王时,质于金。靖康之乱,得逸南奔,力疲困于丰之崔府君庙中。梦有人促之曰:起、起、追兵至矣。请乘马,王惊寤,果有马在侧,驰之,日行七百馀里。及渡淮,鞭之不动,下视则泥马也。方知神助,由是得以延宋祚。
《纂异记》:秀州子城有天王楼,建炎间,金出犯顺苏,秀大扰,将毁之,有天王现于城上,若数间屋大,兵卒望之怖惧,遂引去。一州之境获免,及乱平,建楼西北隅,见今事之。
《宋史·罗汝楫传》:汝楫为殿中侍御史。与中丞何铸交章论岳飞,罢其枢筦。朱芾、李若虚尝谓飞议曹,主帅有异意而不能谏;又言,飞狱具,寺官聚断,咸谓死有馀罪,寺丞何彦猷、李若朴独喧然以众议为非,欲从轻典。皆坐黜。子愿知鄂州,有治绩,以父故不敢入岳飞庙。一日,自念吾政善,姑往祠之,甫拜,遽卒于像前。人疑飞之憾不释云。
《摭青杂记》:绍兴辛巳冬,北人南侵,朝廷遣大军屯淮东,以遏其冲,其势渐逼。主将每遣小校将数队,四出游奕候望。有何兼资者,领五十人至六合县西,望见一队军马,自西北,旗帜不类北人,又不类官军,兼资踌躇,未知所措。其人马行速,已出兼资之后,号令下寨。兼资遂敛所部隐身芦荻林中,须臾有一人传令,曰:荻林中有一人否。一人应曰:彼中乃生人与,吾不相关涉。兼资闻其有生人不相关涉之言,而知其为鬼兵也。乃免冑出,见守寨门官,再拜曰:某大宋刘太尉下踏白军也,不知神兵自何道来,其所征讨为何。事门者,命报中军。须臾,中军传召兼资入。凡五门,始至中军。一人广坐,冠服如天神。一人西向,形貌英毅,须髯皆指天。一人面貌亦俊爽。馀二三人分坐于左右,皆金装甲冑,兼资再拜,致谢未毕,西向者曰:吾奉天符来助汝太尉,管必胜。兼资再拜致谢,因问:今日幸遇神将将兵救助,敢请广位神号。广坐者瞪视不言,西向者曰:此天蓬神,司主事也,不与凡间通言,汝不必问。兼资又再拜,就西向者问曰:大王又何神也。答曰:某,唐张巡也。指对坐者曰:此唐许远也。因遍指下坐者谓兼资曰:此雷万春也,此南霁云也。兼资少亦读书,颇记张巡许远事,因再拜顶礼,曰:某曾读唐书见二大王忠义之节,每整冠敛容羡其英特,岂期今日得瞻拜,风采信然,史所载其有实乎。巡曰:史有何疑。兼资曰:史言大王城守,凡食三万馀人,不知果然否。巡曰:有之,而实不然也。其所食者,皆已死之人,非杀生人也。兼资又曰:史言张大王杀爱妾,许大王杀爱奴,以享士,不知果然否。巡曰:非杀也,妾见孤城危逼,势不能保,欲学虞姬、绿珠之效死于吾前,故自刎。许大王奴亦以忧悸暴死,遂烹以享士。盖用术以坚士卒之心耳。兼资故见雷万春面上止有一疤,因再拜问曰:史言将军面著大箭有六而一疤何也。万春曰:当时实著六箭而五箭著兜鍪,人人相传谓吾面著六箭不动,吾亦当之,庶扬声以威之也。须臾,命酒肴馔,亦人间之物,惟天神不食。久之,传漏者报云:天渐晓,矣巡谓兼资曰:汝归,语汝主将,吾奉天符助兵,然此去悖逆,吾当斩其首以报上帝。语讫,命人引兼资出,至荻林,呼其所部出,至张许下寨之所,已不复有人矣。不半月有皂角林之捷,未几,其主有龟山之祸,果如言。兼资后累功至正使,见今在西京,多与士大夫言之。
《桯史》:逆曦未叛时,尝岁校猎塞上,一日夜归,笳鼓竞奏,辚载杂袭。曦方垂鞭四视,时盛秋,天宇澄霁,仰见月中有一人焉,骑而垂鞭,与己惟肖,问左右,所见皆符。殊以为骇,默自念曰:我当贵,月中人其我也。扬鞭而揖之,其人亦扬鞭。乃大喜,异谋繇是益决。德夫兄至蜀安大,资丙与之,宴亲言之,夫妄心一萌,举目形似,此正与投楮天池者均耳,月妖何尤。
《异闻总录》:绍兴庚午岁十一月,建昌新城县永安村风雪大作,半夜村中闻数百千人行声,或语或笑,或歌或哭,杂扰匆遽,不甚明了,莫不骇怪。而凝寒阴翳,咫尺莫辨,有胆者开门谛视,略无所睹。明旦雪深尺馀,雪中迹如兵马所经,人畜鸟兽之踪相伴,或流血污染,如此几十许里,深山乃绝。
马少保公亮少时,临窗烛下阅书,忽有大手如扇,自窗棂穿入,次夜又至,公以笔濡雄黄水,大书花押。窗外大呼:速为我涤去,不然祸及于汝。公不听而寝。有顷,怒甚,求为涤去愈急。公不之顾,将晓,哀鸣而手不能缩,且曰:公将大贵,姑以试公,何忍致我极地耶。公独不见温峤然犀事乎。公大悟,以水涤去花押,手方缩去,视之亦无所见。
昔有一士人登第,赴公宴,及饮酒座上,一妓绝色,献杯整肃,未尝出手。众疑之。有客被酒戏之曰:为六指耳。乃强牵,其妓随所牵而倒,乃一副枯骸也。未几,士人得差,遣后即死。
颖昌韩元英字勤甫,晚仕金国,为汴洛辇运使。素奉事岳帝甚谨,至降其家。将至时,盛张一室,焚香敬立以候,少顷,肃然而来。或与人语音接。后一岁,神不肯临。或告都厢官辛君曰:韩运使且死。问其故,曰:神弃之矣,不死何为。韩固与辛善,以告而忧之。忽遣一亲信仆持香往岱岳祈,谢谓曰:圣帝唯享头炉香,每将旦,启庙时,庙令谒奠者是也。能随其后,神必歆答,若迟缓,顷刻则飙驭登山,虽复控请,已不闻。汝当以先一日赂庙吏,入宿伺晓而祷,不然,必误我事。仆受戒而去,既入庙,憩于通天鼓架下。久行倦困,不觉睡熟,及觉,正门已开。但见羽仪骑从赫奕甚盛,初疑以庙令归,驺耳而念:常日不如此。既乃圣帝乘舆出,径诣东厢采访殿,韩君乃荷械行于后。回首顾仆而东,仆知不及事,犹焚香,既毕,归复命,妄云:如所敕。韩责之,曰:汝卧于鼓下,我实见汝,安得妄言欺我耶。自是才月馀而卒,辛幼安说。
朱宋卿知无为军,忽得匿名书:云欲取郡将之首。朱大恐,每夜集壮兵环宿卧室,击鼓传漏至达旦。一日天明,失其所在,举城惶惶相与穷索,得于后园酴醾架下,昏昏如醉,不能言其所以至也。后数年,卒于海陵。
扬州节度推官沈君〈失其名及乡里〉。居官颇强直,通判饶惠卿尤知之。惠卿代归临川,一府僚属出祖于瓜洲。前一夕,沈闻书窗外人语曰:君明日禄尽,马绝。为妻子言,愀然不乐。明日,将上马,厥子牵衣止之。沈曰:饶通判相与甚厚,方为千里别,安得不送。策马径行,所乘马盖借于军中者,恶甚,始出城,奔而坠,足絓𩍐间,不可脱,驰四十里及瓜洲方止。驭吏追及之,则面目俱败,血肉模糊,不可辨识。舁归舍,气息殜殜,经一日而绝。
淳熙四年春,鄱阳知县吴正国梦至冥府,若神祠,然通引。吏两人左右拱手迎之入。正趋揖间,遂觉。以语馆客,揭椿年,颇恶之。揭曰:明府为土神,主神祇,所宜敬也。后旬日,方旦听讼,郡守遣吏督春衣钱甚峻。吴不暇食,升车亟出。谒坑冶使者贷钱,又诣府,觉小不佳。急归车中,数拊轼趣行,未到邑百步,不可支吾,命访一民家,遂少憩。适当武烈庙前,乃扶以入。家人奔视之,已伏于胡床,不能语,顷刻而绝。庙中两吏,正梦所见处也。吴,洛阳人,为政有惠爱,民追思之。
《宋史·辛弃疾传》:弃疾进枢密都承旨,未受命而卒。绍定六年,赠光禄大夫。咸淳闲,史馆校勘谢枋得过弃疾墓旁僧舍,有疾声大呼于堂上,若呜其不平,自昏暮至三鼓不绝声。枋得秉烛作文,旦且祭之,文成而声始息。德祐初,枋得请于朝,加赠少师,谥忠敏。《异闻总录》:蜀人崔福子,寓居福建,三世仕宦,父仕至守,福子以荫,至承务郎某处干官,而游荡不检,尤喜赌博。嘉禧年间,父怒逐之,宿里中庙内,夜不寐,闻报曰:梓潼帝君至。庙神出肃,帝君中坐。言语应对,皆不可晓。久之,或曰:何有生气。庙神曰:里人崔某。帝君曰:哑福子,欲知前程事。至前,下拜曰:帝君掌人间功名事,某三世仕宦,皆监司郡守,未知某前程所到如何。帝君曰:尔家富贵,皆尔高祖一人所积耳。曾祖以下三世,当秉钧轴,而既以富贵,率皆骄淫贪暴,故不复显,今尔亦止可一任已。福子曰:某二子如何。帝君曰:长子可作州,次者可作漕,皆在四十年后。福子喜,庙神曰:君何事至此。福子告以故。神曰:君父虽相逐君,母正相念君,幸急归,毋贻母忧。福子出庙,回顾则寂然无睹矣。遂归,其母正号泣,秉烛遍索。越三年,福子死。悟神言止一任者,三年也。至元,江南归附,后长子遇兵,三刀而死。盖三刀为州字也。次子溺曹水,盖曹水乃成漕字也。
《金史·宗室传》:乌古出,初昭祖久无子,有巫者能道神语,甚验,乃往祷焉。巫良久曰:男子之魂至矣。此子厚有福德,子孙昌盛;可拜而受之。若生,则名之曰乌古乃。是为景祖。又良久曰:女子之魂至矣,可名曰五鸦忍。又良久曰:女子之兆复见,可名曰干都拔。又久之,复曰:男子之兆复见,然性不驯良,长则残忍,无亲亲之恩,必行非义,不可受也。昭祖方念后嗣未立,乃曰:虽不良,亦愿受之。巫者曰:当名之曰乌古出。既而生二男二女,其次第先后皆如巫者之言,遂以巫所命名名之。
《昭圣皇后刘氏传》:昭圣皇后,刘氏,辽阳人。天眷二年九月己亥夜,后家若见有黄衣女子入其母室中者,俄顷,后生。
《续夷坚志》:正大四年丁亥,平凉西草场天王塑像,前后飐动,凡两昼夜不止,而泥塑之衣纹都不剥落。知府徒单百家奴往拜之,拜至三,像即不动。知府去,动如故。
正大八年,滕州东三里有石佛一躯忽自摇动数月,及州将死乃定。
《辍耕录》:元统间,杭州盐仓宋监纳者,尝客大都求功名,不遂,甚至穷窘。然颇慎行止,不敢非为。遂出齐化门,求一死所。望见水潭,将欲投入。虚空中有鬼作人声,云:宋某,阳寿未终,不可死也。四顾一无所有,于是默默而回,中途拾得一纸帖,云:宋某可于吏部某令史下某典吏处习学书写。翌日,物色之,果得其人,遂获进步。
至正乙未正月二十三日,日入时,平江在城忽望东南方军声且渐近,惊走觇视,他无所见。但见黑云一簇中彷佛皆类人马,而前后火光若灯烛者,莫知其算。迤逦由西北方而没,惟葑门至齐门居民屋脊龙腰悉揭去,屋内床榻屏风俱仆,醋坊桥董家杂物铺失白米十馀石,酱一缸,不知置之何地。此等怪事竟不可晓。
《明通纪》:洪武二十五年十一月,上患热病,危甚。诸御医进药皆无效。俄有赤脚僧诣阙下,云:天眼尊者,及周颠仙遣进药。视其药,一曰:温凉药,三片。一曰:温凉石,一块。其方用金盆盛石磨药,注之沉香盏以服。上服之。服在未时,间至点灯时遍体抽掣,药之功也。其药味香若菖蒲而盏底凝朱红彩,迥异是夜,病愈,精神日强。
上尝微行,暮至朝天宫前,一妇人衣衰麻而大笑。上问之曰:观尔被服如是,而大笑何也。曰:吾夫为国而死,为忠臣。吾子为父而死,为孝子。然则天下之妇人其好夫好子未有如吾者矣,此吾所以喜而笑也。上问曰:汝夫已葬乎。妇人以手指示之曰:去此四十步,是吾夫埋玉之所也。言讫忽不见,上因识其处。明日命中使往视之,则黄土一堆,草木蓊郁,掘地数尺,有志石焉。视之,晋卞壸墓也。面如生色,两手如拳,其指甲长出手背六七尺。是时城中坟墓有坏,上念其忠臣也,命掩之。仍立为庙,命有司春秋享祀之。
《江南通志》:汤祯,芜湖人。永乐初,令宁海。初,邑民坐方孝孺事,瓜蔓株连,又海水骤溢,邑弗宁,祷于城隍。闻神语曰:若要民安,待汤知县来。越四年,祯至具以奏闻。得旨放免,后升左军都事。
《明通纪》:夏原吉,湖广湘阴人。母廖氏梦三闾大夫降而生,举动端厚好学,喜怒不形。有鬼物白昼附人,言祸福不爽。里中或强原吉往观,无所言。他日,鬼复有言,或问之,故曰:夏公端人,吾不可以近。
《明外史·张炳传》:炳举成化八年进士,授铅山知县。性刚明,不惑神怪。有嫁女者,及婿门而失女,两家互讼官,不能决。炳行邑界,见大树妨稼,欲伐之。从者言树有神不可伐。炳不听,率众往。有衣冠三人拜道左。炳叱之,忽不见。比运斤,血注。炳怒,手斧之,卒仆其树。巢中堕二妇人,言狂风吹至楼上。与三少年俱,其一即前所嫁女也。
《杨守臣传》:守臣子茂元,为湖广副使,改山东。弘治七年,河决张秋,诏都御史刘大夏治之,复遣中官李兴、平江伯陈锐继往。兴威虐,絷辱按察使。茂元摄司事,奏言:治河之役,官多而责不专。有司供亿,日费百金。诸臣初祭河,天色阴晦,帛不能燃。所焚之馀,宛然人面,具耳目口鼻,观者骇异。鬼神示怪,夫岂偶然。乞召还兴、锐等,专委大夏,功必可成。且水者阴象,今后戚家威权太盛,假名姓肆贪暴者,不可胜数,请加禁防,以消变异。画工、艺士,宜悉放遣。山东既有内臣镇守,复令李全镇临清,宜撤还。疏入,下山东抚、按勘,奏言:焚帛之异诚有之,所奏供亿,多过其实。于是兴、锐连章劾茂元妄,而帝又入外戚张氏言,遂遣锦衣百户胡节逮之。父老遮道愬节,乞还杨副使。及陛见,茂元长跪不伏,帝益怒,置之诏狱。节乃遍叩中官,备言父老诉冤状,中官多感动。会言者交论救,部拟赎杖还职,特谪长沙同知。
《徐州志》:西隅池,即秦皇掘坎以泄王气者。水深数丈,邑人恒操小舟以取鱼鲜。正德三年冬,严肃冰坚,有异物藏伏于中,每日出,腾身而起,起即冰裂,高数尺声如迅雷,疾如奔马,自池至天津桥而止。月馀,池冰始定。父老多及见之。
《庚己编》:鬼兵陆容居吴之娄门外。正德丙寅春,一日薄暮,容倚门独立,闻隔岸汹汹若有兵甲声。已而有数千百人,自腰以上不可见,腰以下所可见皆花缯缴股,其行甚疾。容大呼,其家男女老幼毕出,皆见之。踰时过始尽。是岁崇明海寇钮东山作乱,奏调京军及诸卫讨之。兵岁馀乃罢,官帑为之一空,容所见盖兵象也。
《沂阳日记》:武帝在牛首山,经宿江彬,欲行异志,而山神震吼,达曙不寐,不敢举事。
《高坡异纂》:毛孔域,福清人。嘉靖乙酉正月朔,旦出贺节干亲友,中途顾见其家楼中有一妇人越窗登楼,脊身坐红被上,心异之。急驰归,召其二子验视,无所见,楼亦高钥如故。其年,子秉铎领乡荐,名第十八,明年,登进士第。
《明外史·叶向高传》:向高甫妊,母避倭难,生道旁败厕中。转侧三年,数濒于死,辄有神相之。
《幽怪录》:钱塘戴厚甫精遁甲法,其母寝起楼上,一夕忽见红光贯室,开帏视之,乃一美女独立榻前,拔金钗以遗母。既而无所见,母以语戴,答曰:适祭遁神,遂至此。且遁母见,我必不久于人世矣。由是悒悒,逾月而卒。
神怪异部杂录
《三坟·山坟篇》:阴兵妖阴告人主厥罚妖异也。
《谈圃》:吴颐云:荆公薨之前一岁,凌晨阍者见一蓬头小青衣送白杨木笏,裹以青衣布。荆公恶甚,弃之墙下。曰:明年祖龙死。予因言唐相赵憬将薨,长安诸城门金吾见一小儿衣豹犊鼻,携五色绳子觅赵相公。不旬日,憬薨。此相类也。
《迂书》:迂叟曰:有兹事必有兹理,无兹理必无兹事。世人之怪,怪所希见。由明者视之,天下无可怪之事。未斋杂言或曰鬼神可役,吉凶可卜,祸福可求。乎曰:二气含灵,百物幻精,变化恍惚,其形声倏有倏无,鬼,神也。神之与人,物之与事,一气所关,万物之生,唯人最灵。灵至神通,此鬼神可役,而吉凶可卜也。故大而呼雷召雨,檄风起雾,降龙咒虎,凌空驭鹤;小而圆光附魄,悬箕降笔,捕蛇却鼠,魇魅诬蛊。虽非正道而往往有徵验者。间尝记与于姓者,会于客次。自言常见骑而逐之者,稍近辄无。及居京,邻有翁媪者,言时有人在其耳内与语,而视之不见,索之不得,又见南城有氓查氏,非能候气观星,谈命说相,谶纬卜筮,推理明数,而言人家幽明先后之事,甚悉其意,盖可察矣。然祸福定于天,吉凶召于己,虽大智不能逃。惟学问之至,德行之尊,自然先天弗违,足以通神明,赞化育,而异夫彼也。
神怪异部外编
《异闻总录》:宋钦宗至源昌州,宿城外寺中,殿中佛像皆无,惟石刻二胡妇在焉。鬼火纵横散而复合,忽有人携酒物出现,曰:此寺有神明,最灵。隔夕报梦,曰:明晚有天罗王衣青袍,从者十七人,自南方来此宿顿。是以到此祇候。帝饮罢,人复引帝入山阜间,有草舍三间,入其门,闻人喏声,若三十馀人。众皆惊讶,视神亦石刻,一妇若将军状,手执铁剑,侍者皆妇人。及帝出门,又闻唱喏声如前。询问,则曰:契丹天王侍女神寺。帝方悟,其前身元是天罗王也。
[book_title]第一百六十四卷
第一百六十四卷目录
禽异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周礼〈秋官庭氏〉
诗纬〈含神雾〉
春秋纬〈运斗枢〉
礼纬〈稽命徵 斗威仪〉
孝经纬〈援神契 左契〉
山海经〈南山经 西山经 北山经 东山经〉
宋书〈符瑞志〉
宋俞诲百怪断经〈鸦鸣占〉
管窥辑要〈鸟部占 异鸟占 燕占 雀占 雉占 鸠占 鹊占 乌鸦占 水鸟占 鸷鸟占 伯劳占 杂鸟占 众鸟杂占 异鸟占 军中禽鸟占〉
田家五行〈论飞禽 论祥瑞〉
庶徵典第一百六十四卷
禽异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季夏行冬令,鹰隼蚤鸷。
〈注〉得疾厉之气也〈疏〉。鹰隼蚤鸷,季夏地气杀害之。象地灾也
《周礼》《秋官》
庭氏掌射国中之夭鸟。
〈疏〉城郭,人聚之处,不宜有夭鸟。故去之。〈《订义》〉王昭禹曰:夭鸟谓呼鸣而为怪者。先王因人情之所恶,故在国中者,皆庭氏射之。 郑康成曰:夭鸟,旧所无有,偶自远而至此也。如鸲鹆来巢,鲁旧无,今有之。故春秋书其异。
若不见其鸟兽,则以救日之弓,与救月之矢夜射之。
〈注〉不见鸟兽,谓夜来呼鸣为怪者。〈《订义》〉刘执中曰:鸟兽为夭者,夜中闻其声,而不见其形。被其害,而不见其迹者也。救日之弓者,乘日食时所造,阳乘于阴之器也。太阴之弓,月食时所造,阴胜阳所成也。以阴阳至盛之气,攻暗昧不明之夭,罔不克矣。郑锷曰:昔欧阳修作鬼车,诗中谓昔者周公夜呼,庭氏率属弯弧逐出九州之外,射之。三发不中,天遣天狗投空齧之,落其一头,清血常流,以昼藏夜伏,阴黑则飞,见火光则惊堕,血点污人家,其家必破,由此言之,不设官以射之,为害岂小哉。
《诗纬》《含神雾》
德化充塞,照润八冥,则鸾臻也。
《春秋纬》《运斗枢》
天枢得,则鸾集。
《礼纬》《稽命徵》
祭五岳,四渎得其宜则黄雀见。
《斗威仪》
君乘土而王,其政太平,凤凰集于苑林。
《孝经纬》《援神契》
德至鸟兽,则凤凰翔,鸾凤舞白鸟下。
王者奉己节俭,台榭不侈,尊事耆老,则白雀见。
《左契》
赤雀者,王者孝,则衔书来。
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则凤凰巢。
《山海经》《南山经》
丹穴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鸡,五采而文,名曰凤凰,首文曰德,翼文曰义,背文曰礼,膺文曰仁,腹文曰信。是鸟也,饮食自然,自歌自舞,见则天下安宁。
《西山经》
女床之山,有鸟焉,其状如翟而五彩文,名曰鸾鸟,见则天下安宁。
鹿台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雄鸡而人面,名曰凫徯,其名自叫也,见则有兵。
钟山,其子曰鼓,其状如人面而龙身,是与钦䲹杀葆江于昆崙之阳,帝乃戮之钟山之东曰徭崖。钦䲹化为大鹗,其状如雕而黑文白首,赤喙而虎爪,其音如晨鹄,见则有大兵。
《北山经》
景山,有鸟焉,其状如蛇,而四翼、六目、三足,名曰酸与,其鸣自詨,见则其邑有恐。
《东山经》
卢其之山,沙水出焉,南流注于涔水,其中多鹕,其状如鸳鸯而人足,其鸣自䚯,见则其国多土功。
〈注〉今鹈鹕足颇似人脚形状也。
《宋书》《符瑞志》
凤凰者,仁鸟也。不刳胎剖卵则至。或翔或集。雄曰凤,雌曰凰。蛇头燕颌,龟背鳖腹,鹤颈鸡喙,鸿前鱼尾,青首骈翼,鹭立而鸳鸳思。首戴德而背负仁,项荷义而膺抱信,足履正而尾系武。小音中钟,大音中鼓。延颈奋翼,五光备举。兴八风,降时雨,食有节,饮有仪,往有文,来有嘉,游必择地,饮不妄下。其鸣,雄曰节节,雌曰足足。晨鸣曰发明,昼鸣曰上朔,夕鸣曰归昌,昏鸣曰固常,夜鸣曰保长。其乐也,徘徘徊徊,雍雍喈喈。唯凤凰为能究万物,通天祉,象百状,达王道,率五音,成九德,备文武,正下国。故得凤之象,一则过之,二则翔之,三则集之,四则春秋居之,五则终身居之。
神鸟者,赤神之精也,知音声清浊和调者也。虽赤色而备五采,鸡身,鸣中五音,肃肃雍雍。喜则鸣舞,乐处幽隐。风俗从则至。
比翼鸟,王者德及高远则至。
赤雀,周文王时御丹书来至。
苍乌者,贤君修行孝慈于万姓,不好杀生则来。赤乌,周武王时御谷至,兵不血刃而殷服。
白燕者,师旷时,御丹书来至。
三足乌,王者慈孝天地则至。
白乌,王者宗庙肃敬则至。
白雀者,王者爵禄均则至。
白鸠,成汤时来至。
同心鸟,王者德及遐方,四夷合同则至。
《宋俞诲·百怪断经》《鸦鸣占》
寅卯时 正东送物,东南争,正南吉,西南吉,正西外人思,西北酒食,正北口舌,东北病。
辰巳时 正东风雨,东南女客,正南相命,西南争,正西官讼,西北贵人至,正北相命,东北亲至。
午时 正东争,东南亲客,正南争,西南不宁,正西送物,西北酒食,正北六畜至,东北送物。
未申时 正东凶,东南凶信,正南远信,西南大雨,正西吉,西北亲客,正北失物在,东北客至。
酉时 正东公事,东南外服,正南故人,西南相召,正西客至,西北失物,正北病,东北客至。
凡鸦鹊之鸣有呼群唤子者,有竞食争巢者,其音相似,难以一概占。但其鸣向我,异于常鸣者,是鸦之报也。是以占之甚验。经曰:鸦鹊不为世俗鸣,则占于无益,乃为大德者所报。凡占先要所在何方,飞鸣而来,却看鸣时是何时辰,若在百步之外,不必听也。
《管窥辑要》《鸟部占》
鸟者,按书云:两足而羽谓之禽,而人有变动之事,天地祇使之告圣贤,验之情类,即知吉凶,故为记录耳。
《异鸟占》
凤凰降,帝德昌。凤者,赤精,四指,黄身,蛇颈,鱼尾,莺翼,有五色。君有圣德而至,而飞,可以上天也。
比翼鸟至,王者德及幽隐。
五色鸟见,黄帝占曰:天下大凶。有雄名曰:最,雌曰:极。
《燕占》
山出白燕,京房曰:其地有贵女。
白燕来巢,地镜曰:妾媵有别则白燕来巢。白燕,白首赤喙,翼尾如素,众燕随之,年谷不登,发兵大行。燕群见,《地镜》曰:元鸟群飞,水大兴。女主持政,兵起。王道绝,不过四年。
燕群𩰚,国兵起内,外饥于寇。燕自经死,京房曰:为政者凶,视其妖发之地。
燕自外衔土入,置之地,其国益地,自内衔土出,置之地,其邑亡。
众燕环城外,降。
《雀占》
雀忽众多,君无恩,其地先水后旱,有兵。
客雀从外来与土雀𩰚,岁中谷贵,人流亡。雀忽不见,其岁饥。
雀巢井中,贼人伐君。
客雀从他邑来,岁饥民流。
雀巢木上,大水及大兵起。
雀与燕𩰚,内乱,邻国有兵起。雀众多,先水后旱,冬有兵,君无恩及人。
雀下竹,女主将政,忧水。
雀无故穴居,邑有兵。
水雀衔鱼至宫室上,《地镜》曰:不出三年,兵起。有大水坏城郭。
水雀栖竹,女主执政,国忧有水灾。
水雀栖木,君行阴道,不出三年,兵起。
《雉占》
雉入宫室,或止宫阙之上,君且去其宫。
雉入人家,宫署空。雉入国邑相贼𩰚,人主失其国邑。雉入人家,亦主有悲忧哭泣之事。
雉从宫室中飞出,其所向大凶。
雉自死宫中,君去宫。在人家则宅长当之。在官署则长吏当之。
雉群鸣国中,国将分,一云:兵动。
雉巢木上,大水至。
雉巢邑,其邑墟。
雉巢宫室,宫室将空。
《鸠占》
鸠群集城屋而鸣,其邑墟。
鸠一首三身,其地大殃。
鸠巢屋宇,此谓:去常,君亡其地,有兵。
白鸠见,君以新失旧。
《鹊占》
鹊夜鸣,京房曰:其地有兵。地镜曰:鹊夜飞鸣,兵且起,其邑墟。
鹊相𩰚死,其地兵起,邑空。死宫中,人主亡。死人家,其家有凶。
鹊群下集地而噪,其地有兵。
鹊群饮井中水,兵起,邑墟。
鹊无故自死宫室或人家门首,皆为有凶。
野鹊众多,其地先水后旱,有兵。
白鹊见,有兵丧,不利攻伐。
乌鹊为巢,门向东开则其岁多西风,馀方准此。若门向天开,则四维八方皆有风,且多风而少雨。鹊巢于穴,岁多大风,巢屋上,大水,民流散。
凡人欲行,忽有鹊在背后鸣者,勿行。若向人前鸣者,行有喜。若飞鸣而横过,大吉。
《乌鸦占》
群鸦聚散分合如布阵势,所见有兵。
群鸦集城营上或鸣噪,有血流。
乌夜鸣,有征行,不然,其地易主者。
众鸦无故立成行在人家屋上者,凶。
《水鸟占》
鸿雁凫鹥翔集宫阙之上或一二日,群谋将起,大兵且至。
鹳鸣人屋上,及巢,大水至。巢人君宫室,人民流散,国将亡灭,巢殿门,仝。
水鸟衔鱼置宫寺屋上,不出三年,有大水坏城郭。
《鸷鸟占》
鹰鹞入人家,有争讼。
《伯劳占》
伯劳聚居其地,岁中大水。
伯劳𩰚人屋上及鸣呼不止,不出六十日,祸起。
《杂鸟占》
白莺来巢,媵有别,谷不登,有兵。
鴳巢园树,京房曰:人安岁熟。
鶠鹉巢人君宫室,不出三年,外国内侵。
鹄巢树,此为五杀,邑亡,其国岁,民多死。巢殿上,世主衰,国且伐。
《众鸟杂占》
野鸟巢宫室或门上,宫室将虚,一曰:其宫室主者不居。又曰:鸟巢君门殿屋,君出,殿空。又曰:野鸟巢君宫室,不出三年,狄人内侵。
鸟巢在人屋,是谓易常,民更改。
白鸟集庭,宫室将空。
野鸟入人家,勿杀之,杀之有殃。
野鸟宿人屋中,其地血流。
野鸟鸣君门上,作人声,君亡。鸣官署,官署空。鸣人家,其家主亡。
人家宅舍后禽鸟喧噪,不出一月,有丧。
鸟鸣音如哭泣,有死丧。
大鸟在王殿门上作巢,有夷人伐。
群鸟飞象人形者,为兵作。蛟龙六畜形者,皆为兵作。蜂蝇形者,有火灾。
鸟兽纵横,兵起。
众鸟下饮人家井水者,家虚。
野鸟来邑中生子,民饥虚。
鸟巢城上及城下,不出一年,其城有兵围。
众鸟积水上,女持政,兵革兴,不出四年,王道绝。鸟巢国中树,岁熟,且安邑中终年无事。
野鸟来止市中屋舍上,邑大虚。
野鸟来止于市中,其地流血。
鸟鹊自死于室中及屋上,人君宫室门上,其地凶。群鸟夜鸣,国邑不安,主有征行,分野易治,奸谋欲起。野禽与家犬豕𩰚,贼将至。众鸟翔起障日,群下有谋,宜警备。
众鸟宿城上,头向城内,被围,向外则破于众兵。众鸟飞舞于市,邑有兵。众鸟飞入人家,大凶。
鸟与家鸡淫,世主乱,外臣有横逆谋,兵将起。
众鸟无故下食于邑中,民饥之兆。
白鸟城上东西顾望者,军破城陷。
群鸟聚集或相噪,所见之处有流血。
非常之鸟栖集城邑,此谓剑吏,其邑有兵。
野鸟宿邑中及附木,兵起邑空。
鸟巢井中,贼伐君。
众鸟群下饮井,《地镜》曰:兵地,其邑为墟。
众鸟集城邑屋上立成行,其城邑凶。
城邑中终岁无鸟雀,兵起。其地故墟无人。忽有群鸟日日来集其,地必复为邑。
众鸟自相𩰚死,其地有兵战,邑无人居。一曰鸟雀群𩰚,其国兵起。蜚鸟与走兽𩰚,横兵方起。京房曰:国有殃,有兵战。鸟焚其巢,王者绝世。京房曰:君政暴虐则鸟焚其巢。野鸟无故自死宫庭之中,兵起军忧。死人家屋上,其家有灾。死营垒之中,军凶。
野鸟入庙堂中,有小人乱于宫中,人主女后皆恶之。水鸟集于庙堂,执政者非其人。京房曰:辟退有德,厥妖水鸟集于国中。
鸟鹊群鸣于朝,群臣交相为害。
燕雀生非其类,子不嗣世。京房曰:贼臣在,国家将授于人,则有燕生雀,雀生燕。一曰:燕生雀,诸侯铄。鸟却飞,世主失国。
文鸟居野,不出三年,有死君。
众鸟群下集地,其地将墟。
国中树,终岁无鸟来其地,有兵。
白鸟来巢国中树,岁熟人安。
《异鸟占》
鸟状如枭,人面、四目有耳,其名曰:颙。其名自叫,见则天下大旱。
鸟状如雄雉,人面,名曰:凫傒。其名自叫,见则其邑有兵。
鸟状如凫,一翼一目,相得乃飞,名曰:蛮蛮。见则大水。鸟状如雕,异文白首,赤喙虎爪,音如晨鹄,名曰:钦䲹。见则有大兵。
鸟状如鸱,足赤而直喙,白首而黄文,其音如鹄,其名曰:鵔。见则邑大旱。
鸟状如翟,而赤,名曰:胜遇。其音如录,见则其邑大水。鸟状如鹤,一足赤文,青质白喙,名曰:毕方。见则其国邑多火灾。
鸟状如蛇,四翼、六目、三足,名曰:酸与。其名自叫,见则其国有恐。
鸟状如鸡而鼠毛,名曰:鼠也。见则大旱。鸟状如凫而鼠尾,善登木,名絜钩。见则国多疾疫。鸟状如鹗,而一足彘尾,名曰:跂踵。见则大疫。
大鸟四目、三足,鸣山林中,声曰:繀平,见则国有兵,人相食。
《军中禽鸟占》
军出郊野,有群鸟来迎而回止,是谓:受福,敌人降伏。军行有白鸟来迎军,贼必归命。大鸟朝迎,必有大功。群鸟来迎而过军上者,凶。
军发之时,有乌鸟随军而行,未见敌,防隐伏,见敌,利先战。一曰:乌鸟结伴随军而行,其军必得意回。军发之日,旗后有飞鸟鸣相随者,战必胜。
军行有群鸟追军,防暴兵来,不出三日。
军初出城,有鸟从后来,鸣呼而向前引,是谓天助战,必大胜。军初止,有鸟鸣呼,从前来冲军者,是谓挫锋,战不利。
军方行,群鸟集飞于前,左回绕军行,其将亡。右回绕军,获敌粮。若飞翔纷乱,必有暴兵。大战不出三日。军初出有鸟相冲击,一起、一止者,半道有贼。
军行有鸟往来相冲击,有大战。
军初出,有鸟从西北来,客胜。东南来,主人胜。
军行有野鸟飞入军中,防奸谋。
军出在野,有鸟不知入帐幕中,战必败,急徙避之。飞鸟无故自入军幕,奸人与外人交通,有暴兵战。一曰:期三五日,有反者。
鸷鸟入军中,防奸人刺客,防兵突至。猛兽同占。军行乌鸟立旗竿上,当有奸人偷号斫营,宜防之。军初见小鸟𩰚,军必无功,主半道回。军初出有鸟在太岁,前五辰上鸣者,战不利。
军行猝闻鸟鸣一声,军吉。三声,军有惊,亦为贼有伏兵。五鸣闻,贼不战。七鸣,战大胜。九鸣,军有疾病,战不利。
军行有鹰鹗鹘鸡前飞引者,战胜。
军发之时,前有乌鸟群噪,防伏兵,遇敌宜缓应之,不可先战。
军行见鹰立于前,不出三日有战将死。
军行逢鸷鸟击禽,大胜。军行有大鸟覆营上,有急兵来攻,宜以皂旗黄幡引禳之,吉。
军行,伯劳当前叫噪,大凶。一曰:伯劳来鸣,防奸伏。宜分兵两道,防之。
两军相当,有飞鸟来而渐高,有锐兵来,宜备之,不可与战。
两军相当,有飞鸟来入营阵城垒,皆凶,宜急徙之。众鸟四向鸣噪军上,有暴兵战,不出五日。
众鸟徊翔军上,有暴兵来,不出五日。
众鸟相迎于军中,有暴兵起,战有功。
众鸟起军左还向军右,有伏兵,宜察之。
大鸟逆冲军阵而来,有急兵至。
两兵将战,有群鸟从军后来,宜击之。从前来,宜避之。一曰:转兵旁向,战吉。临阵鸟在西北或正鸣,客胜。西南东北正东正南鸣,主人胜。
两兵相交鸟在头上噪者,败。在彼军上或向彼军鸣者,宜急击之。
两军交战有飞鸟聚鸣之方,出兵战,吉。
军始下营,有鸟立牙旗上,三日内防兵忧,若众鸟来集牙旗上者,大凶。
军始下营,众鸟来集营中,防外来有内应,宜急徙之。贼营之上群鸟来集鸣噪,其下有血流。
野鸟散入城营中,其地欲空。
群鸟集军前后,其军凶。
众鸟在城营上交飞相击,有战。
群鸟来集城垒之閒,无故忽然惊起叫噪,不出三日,有贼兵,不然则有大灾。
群鸟飞去又来,防急兵,军中有忧。
群鸟叫噪而过城营,防急兵。
城营内乌鸟忽然惊起,防奸人。
军营内乌鸟成群相打,有奸谋。宜斩断罪囚,惩恶警慢,以审察之。
两军对垒,营中有鸟出捕外鸟,战胜。营中鸟为外鸟所捕者,败。
敌人营垒或阵上有禽鸟四面来向我军者,不可与战。若从我营阵向彼者,急击之,胜。
敌人营垒群鸟出高飞冲天者,其中有雄兵。
众鸟围营,敌人来攻。
野鸟集将军旗上,军有庆。一曰:军营中有白鸟立旂竿上,将军有庆。
鸟集军旂头上,将军死。鹊同。
围城而乌鸟群噪城上,城必陷。
城内群鸟出墙而头向外者,有突兵出,急防之。军营中有鹰鹞入,兄弟交友,有相图谋者。
鹞捉禽入,营有奸谋阴祸,不宜交战。
鹰鹯飞舞在军前后,不出三日,大战获大将。
城营上有鹑聚壁栅上,十五日,破城。
城营内忽有鸳鸯,防奸人。不然有朋谋害。
城营上伯劳群集叫噪,在南北,敌欲来袭我。东西,有虚惊。又曰:伯劳入军中鸣,军疾病。
城营上忽有水鸟衔鱼来止,防水灾。
城营上有枭来集,在德方,宜分队伍。在刑方,防惊奔。城营中有鸠夜鸣,宜防暴兵。一曰:众鸠集军营,贼至,不出三日。
城营中有鹙入,有疾疫兵灾。
有鹢飞来遨游军中,有降,将军受封。
城营中鸟沿墙屋叫噪,在岁月日时,刑墓方凶,德方吉。刑德俱无者,不占。又当以五气消息之。
群鹊噪城营中,头向敌,我战胜。向我叫闹者,有惊。京房曰:城营中有鸟鹊集聚,将军宜出令增秩以应之,吉。
雉入城垒,将军有忧。
白鹊、白鸽飞入城营军中,防有变。
城营内燕鹊群𩰚,有争战。城营内燕忽然皆去,不有兵战,有火灾。
城营中鸡半夜鸣,有进兵。黄昏鸣,有退兵。
城营中有赤乌入,防火灾,宜以皂旗厌之。
城营内有黄鸟赤头入之,有官灾,又曰:三日内有叛者。
城营内有野鸟来与鸡𩰚,有战。野鸟胜,客胜。鸡胜,主人胜。
伯劳聚军营中,水大至,宜急徙之。
城郭营垒有禽来巢忽拆去者,兵起,其地空。
鹊巢军营,其营将空。鸟巢军营,其将死。燕巢军幕,其军败。
白鹊军中巢,宜急去之,若巢城中,兵起。
群鸟相连于军上,有暴兵至,主有攻战。翻覆相击逐者,大战流血。
群鸟立军门上,其军死。
军出交,野鸟逆之,是谓受福,敌人服降。白鸟迎,贼归命。大鸟朝迎,有功。军将战,有群鸟后来,急击,胜。从前者,有贼,宜备之。众鸟徘徊于军上,必有暴兵至,不出三日。鹊凶尤甚。凡大鸟杀物于军前后,有大功。
凡鸟从德乡来,利。刑乡来,凶。岁月刑德前,五辰也。大鸟逆行阵卒过,有伏兵。
众乌鸟四向鸣军中,有暴兵战,不出一月。
飞鸟千万数止军上,将军死。
军营中有众鸟纷泊,兵马必去,恐贼潜伏。鸟惊之处,贼多隐伏。
鸟鸣军中,一声有喜,五声战必大胜,三声有惊,急固备之,吉。
屯营之处有白鸟鹊雀等,此是兵灾,军当破亡。白鸟群飞遨游旗上,将军加秩,敕赐优赏。
群鸟交飞争泊立军鼓之上者,其将病死。宜谨身修德免灾。
鸠鸽鸣军中,暴贼欲至,三日五日,奇伏备之。
鹰鹯之类入军中捕鸟,有奸人谋反,欲杀害将军,宜固守防奸人刺客。
鸟逐行军后,鸣逐军而过前者,此得天之助,送以喜声。不鸣而过前,亦吉。
有鸟飞旋回绕于军之左,战必大胜,获敌军粮。小鸟𩰚于军前,攻击不获,亦主军退。鸟鸣来逆行军,是谓挫锋之应,不宜攻城合战,坚守,还军,吉。
鸟鸣飞于军前左,回绕于军右,战之不克,或主将丧亡。一云:有伏兵。
博劳鸟飞于军营前后,贼欲屠吾军,勿令士卒相通,军分之象。
鸟从敌阵上来,宜收军不战,固守之,吉。
鸟集军营之上,此是不利之兆,将宜改令抚众吉。鹰鹘鹯鹞之属飞过军营,或遨其上,或捕鸟空中,贼有虏掠之谋,宜固备之。
有鸟赤头黄身飞入军中,有降城拔邑之兆,宜备急攻之,大胜。
鸟飞入军中,人皆不识,此荧惑入营,不移军,败。有鸟飞翔来于军上,或起或止,相击相攻,半道有贼,宜自防备。
鸟飞乱队于军前,必有急兵暴至,与贼战,不出三四日。
众鸟来围营,暴贼密来至,不出三四日。宜固守先防之。
群鸟先在彼,防敌人有谋潜伏,分骑备之。
鸟鸣营上,奸人入军,严切备守,勿令外内相通。此破军之象,急移之,吉。
有鸟千万从敌上来逆过我军而去,我军先进而后必退。
鸟从彼军来飞而渐高,敌人兵锐,勿与攻战,吉。众鸟围贼之营,急攻贼破。恶鸟入营,军败。赏劳士卒,警备之,吉。
急有群鸟而来逆过军行,其军必败。
营多鸟集,将军宜施恩急赏士众,欲拟谋将军。群鹊所向,随鹊攻,胜。天之引军,神道相应。
群鸟鸣军,欲过千里去,人难回。
群鸦集聚城营,流血城破,可以取之。在我军,急宜优恤赏赐之,吉。
大鸟飞来游我军中,敌人欲降,将军封秩,必立大功。军发在路,飞鸟来多,敌有骑马相蹉,急宜备之。鸟起军左,还泊军右,贼有伏兵。急宜探候,随鸟捕之,贼可擒首。
鸟入军幕内,与外谋敌,亲人背叛,欲屠其将,战必败。宜徙避之。
野鸟入营,敌来杀将,警察备之,敌人却往。
黄鸟赤首入吾军营,一云:荧惑。军将败贼,贼欲诈降,防备即吉。
雉飞军中,看其来处,德乡加秩,刑杀防备。
凡鸟四孟鸣,宜为主人。鸟鸣四季,两阵相伤。鸟鸣四仲,为客者胜。
鸟鸣丑上,为客墓,客凶。鸣未上,为主人墓,主人凶。
《田家五行》《论飞禽》
谚云:鸦浴风,鹊浴雨,八哥儿洗浴断风雨。鸠鸣有还声者,谓之呼妇,主晴。无还声者,谓之逐妇,主雨。鹊巢低,主水。高,主旱。俗传鹊意既预知水,则云:终不使我没杀,故意愈低。既预知旱,则云:终不使我晒杀,故意愈高。朝野佥载云:鹊巢近地,其年大水。海燕忽成群而来,主风雨。谚云:乌肚雨,白肚风。赤老鸦含水叫雨,则未晴晴亦主雨老鸦作此声者亦然鸦叫早主雨雨多。人辛苦叫晏,晴多。人安闲农作,次第夜间听九逍遥鸟叫,卜风雨。谚云:一声风,二声雨,三声四声断风雨。鹳鸟仰鸣则晴,俯鸣则雨。鹊噪早,报晴明,曰:乾鹊。冬寒天,雀群飞,翅声重,必有雨雪。鬼车鸟即是九头虫,夜听其声出入,以卜晴雨。自北而南谓之:出窠,主雨。自南而北谓之:归窠,主晴。古诗云:月黑夜深,闻鬼车鹪鹩叫,主晴。俗谓之,卖蓑衣,𪃮叫,谚云:朝𪃮晴,暮𪃮雨。夏秋间雨阵将至,忽有白鹭飞过,雨竟不至,名曰:截雨。家鸡上宿迟,主阴雨。燕窠做不乾净,主田内草多。母鸡背负鸡雏,谓之:鸡跎儿,主雨。
《论祥瑞》
鹊噪檐前,主有佳客至,及有喜事。
[book_title]第一百六十五卷
第一百六十五卷目录
禽异部汇考二
陶唐氏〈帝尧一则〉
商〈高宗一则 文丁一则 帝辛二则〉
周〈武王一则 成王一则 襄王一则 敬王二则〉
汉〈景帝一则 武帝太初一则 太始二则 昭帝始元二则 元凤一则 宣帝本始二则 地节一则 元康四则 神爵二则 五凤一则 甘露一则 元帝永光一则 成帝和平一则 鸿嘉一则 绥和一则 平帝元始一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二则 明帝永平一则 章帝元和二则 安帝延光一则 桓帝建和一则 永寿一则 永康一则 灵帝光和一则 中平一则 献帝初平一则 建安三则 延康一则 后主建兴一则〉
魏〈文帝黄初四则 明帝青龙一则 景初一则〉
吴〈大帝黄武一则 太元一则 废帝建兴一则 景帝永安一则 乌程侯建衡一则〉
晋〈武帝泰始六则 咸宁三则 太康七则 惠帝元康二则 永康一则 怀帝永嘉一则 悯帝建兴一则 建武一则 元帝永昌一则 明帝泰宁二则 成帝咸和一则 咸康一则 穆帝升平二则 哀帝兴宁一则 孝武帝太元四则 安帝隆安一则 元兴一则 义熙二则〉
宋〈武帝永初三则 少帝景平一则 文帝元嘉二十三则 孝武帝孝建三则 大明八则 废帝永光一则 明帝泰始二则 泰豫一则 后废帝元徽一则〉
南齐〈高帝建元二则 武帝永明八则 郁林王隆昌一则 明帝建武二则〉
梁〈武帝天监一则 中大同一则〉
陈〈后主祯明一则〉
北魏〈太祖天兴三则 太宗永兴二则 神瑞一则 泰常五则 世祖神麚二则 太平真君一则 高宗和平一则 高祖延兴四则 承明一则 太和十三则 世宗景明四则 正始四则 永平三则 延昌三则 肃宗熙平二则 神龟三则 正光四则 孝昌二则 废帝普泰一则 孝武帝太昌一则 孝静帝天平二则 元象二则 兴和三则 武定五则〉
北齐〈文宣帝天保一则 孝昭帝皇建一则 后主大统一则 武平一则〉
北周〈孝闵帝主则 明帝一则 武成一则 武帝保定三则 天和二则 建德二则 宣帝大象一则〉
隋〈文帝开皇一则 炀帝大业四则〉
庶徵典第一百六十五卷
禽异部汇考二
陶唐氏
帝尧七十载,凤凰见。
按《尚书中候》:尧即政七十载,凤凰止庭,巢阿阁欢树。
商高宗时,鼎耳有雊雉。
按《书经》:高宗祭成汤,有飞雉升鼎耳而雊,祖已训诸王,作高宗彤日,高宗之训。
〈注〉耳不聪之异雊鸣〈疏〉。经言:彤日有雊雉,不知祭何庙,鸣何处,故序言:祭成汤。升鼎耳以足之。〈《东莱书说》〉灾异有二,天必待君之过形见暴露,然后出灾异,以警惧之。此无道之君,与天地隔绝,不通飞潜动植,皆失其宜。如是者,灾异之应常迟。贤君至诚,与天地合为一体,情性之差,少有过失,灾异立应。如是者,灾异之应常速。高宗祭成汤而有飞雉升鼎耳,而雊以高宗之为君,岂其有异。盖高宗恭默思道,梦帝赉予良弼,精神与天地相通久矣。又继之以宪天之功,德与天合,故于祭祀之间,略有过厚,飞雉随而应之。
高宗彤日,越有雊雉。
〈《蔡传》〉彤,祭。明日又祭之,名:殷。曰:彤。周曰:绎。雊鸣也,于彤日有雊雉之异,盖祭祢庙也。序言:汤庙者,非是。
祖己曰:惟先格王正厥事。乃训于王曰:惟天监下民,典厥义,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民中绝命,民有不若德,不听罪,天既孚命正厥德,乃曰:其如台。
〈《蔡传》〉不若德,不顺于德,不听罪,不服其罪,谓不改过也。孚命者,以妖孽为符信而谴告之也。言民不顺德,不服罪,天既以妖孽为符信而谴告之,欲其恐惧,修省以正德。民乃曰:孽祥其如我何。则天必诛绝之矣。祖己意谓高宗当因雊雉以自省,不可谓适然而自恕也。
呜呼。王司敬民,罔非天引,典祀无丰于昵。
按《汉书·五行志》:书序又曰:高宗祭成汤,有蜚雉登鼎耳而雊。祖己曰:惟先假王,正厥事。刘向以为雊雉鸣者雄也,以赤色为主。于易,离为雉,雉,南方,近赤祥也。刘歆以为羽虫之孽。易有鼎卦,鼎,宗庙之器,主器奉宗庙者长子也。野鸟自外来,入为宗庙器主,是继嗣将易也。一曰,鼎三足,三公象,而以耳行。野鸟居鼎耳,小人将居公位,败宗庙之祀。野木生朝,野鸟入庙,败亡之异也。武丁恐骇,谋于忠贤,修德而正事,内举傅说,授以国政,外伐鬼方,以安诸夏,故能攘木鸟之妖,致百年之寿,所谓六沴作见,若是共御,五福乃降,用章于下者也。
文丁〈《史记》作太丁〉十二年,有凤集于岐山。
按《史记·殷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云云。
帝辛三年,有雀生鹯。
按《史记·殷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云云。
帝辛三十二年,有赤鸟集于周社。
按《史记·殷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云云。
周
武王十三年,有火流为赤乌。
按《尚书中候》:周天子发渡孟津,火自上复于下,至于王屋,流为乌,其色赤,其声魄云。
成王十八年,凤凰见。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 按《竹书纪年》:十八年,凤凰见。遂有事于河。
襄王八年,六鹢退飞,过宋都。
按《春秋·鲁僖公十六年》:春,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六鹢退飞,过宋都。 按《左传》:六鹢退飞,过宋都,风也。周内史叔兴聘于宋,宋襄公问焉。曰:是何祥也。吉凶焉在,对曰:今兹鲁多大丧,明年齐有乱,君将得诸侯而不终,退而告人曰:君失问,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也。吉凶由人,吾不敢逆君故也。 按《公羊传》:是月者何,仅逮是月也。何以不日,晦日也。晦则何以不言晦,春秋不书晦也。朔有事则书,晦虽有事不书,曷为先言六而后言鹢,六鹢退飞,记见也。视之则六,察之则鹢,徐而察之则退飞,五石六鹢,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王者之后,记异也。 按《谷梁传》:是月也,决不日而月也。六鹢退飞过宋都,先数,聚辞也,自治也。子曰:石,无知之物,鹢,微有知之物。石无知,故日之;鹢微有知之物,故月之。君子之于物,无所苟而已。石、鹢且犹尽其辞,而况于人乎。故五石六鹢之辞不设,则王道不亢矣。民所聚曰都。
敬王三年,鲁有鸲鹆来巢。
按《春秋·鲁昭公二十五年》:有鸲鹆来巢。 按《左传》:书所无也。师己曰:异哉,吾闻文武之世,童谣有之曰:鸲之鹆之,公出辱之,鸲鹆之羽,公在外野,往馈之马,鸲鹆跦跦,公在乾侯,徵褰与襦,鸲鹆之巢,远哉遥遥,稠父丧劳,宋父以骄,鸲鹆鸲鹆,往歌来哭,童谣有是,今鸲鹆来巢,其将及乎。 按《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非中国之禽也。宜穴又巢也。 按《谷梁传》:一有一亡曰有,来者,来中国也。鸲鹆穴者而曰巢,或曰:增之也。
按《汉书·五行志》:昭公二十五年夏,有鸲鹆来巢。刘歆以为羽虫之孽,其色黑,又黑祥也,视不明听不聪之罚也。刘向以为有蜚有蜮不言来者,气所生,所谓眚也;鸲鹆言来者,气所致,所谓祥也。鸲鹆,外国穴藏之禽,来至中国,不穴而巢,阴居阳位,象季氏将逐昭公,去宫室而居外野也。鸲鹆白羽,旱之祥也;穴居而好水,黑色,为主急之应也。天戒若曰,既失众,不可急暴;急暴,阴将持节阳以逐尔,去宫室而居外野矣。昭不寤,而举兵围季氏,为季氏所败,出奔于齐,遂死于外野。董仲舒指略同。
敬王 年,有隼集于陈廷而死,楛矢贯之。按《春秋》:不书。 按《汉书·五行志》:史记鲁哀公时,有隼集于陈廷而死,楛矢贯之,石砮,长尺有咫。陈闵公使使问仲尼,仲尼曰:隼之来远矣。昔武王克商,通道百蛮,使各以方物来贡,肃慎贡楛矢,石砮长尺有咫。先王分异姓以远方职,使毋忘服,故分陈以肃慎矢。试求之故府,果得之。刘向以为隼近黑祥,贪暴类也;矢贯之,近射妖也;死于廷,国亡表也。象陈眊乱,不服事周,而行贪暴,将致远夷之祸,为所灭也。是时中国齐晋、南夷吴楚为强,陈交晋不亲,附楚不固,数被二国之祸。后楚有白公之乱,陈乘而侵之,卒为楚所灭。
汉
景帝三年,群乌𩰚。按《汉书·景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帝三年十一月,有白颈乌与黑颈乌群𩰚楚国吕县,白颈不胜,堕
泗水中,死者数千。刘向以为近白黑祥也。时楚王戊暴逆无道,刑辱申公,与吴王谋反。乌群𩰚者,师战之象也。白颈者小,明小者败也。堕于水者,将死水地。王戊不寤,遂举兵应吴,与汉大战,兵败而走,至于丹徒,为越人所斩,堕死于水之效也。京房易传曰:逆亲亲,厥妖白黑乌𩰚于国。
武帝太初三年,获赤雁。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太初三年二月五日,行幸东海,获赤雁。
太始元年,凤凰集。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太始元年五月,凤凰集胶东。
太始四年,凤凰集。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太始四年五月,凤凰集北海。
昭帝始元元年,黄鹄下太液池中。
按《汉书·昭帝本纪》:始元元年春二月,黄鹄下建章宫太液池中。公卿上寿。
始元三年,凤凰集。
按《汉书·昭帝本纪》:始元三年冬十月,凤凰集东海,遣使者祠其处。元凤元年八月,改始元为元凤。〈注〉应劭曰:三年中,凤凰比下东海海西乐乡,于是以冠元焉。
元凤元年,乌与鹊𩰚,鹈鹕集昌邑王殿下。按《汉书·昭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凤元年,有乌与鹊𩰚燕王宫中池上,乌堕池死,近黑祥也。时燕王
旦谋为乱,遂不改寤,伏辜而死。楚、燕皆骨肉藩臣,以骄怨而谋逆,俱有乌鹊𩰚死之祥,行同而占合,此天人之明表也。燕一乌鹊𩰚于宫中而黑者死,楚以万数𩰚于野外而白者死,象燕阴谋未发,独王自杀于宫,故一乌水色者死,楚炕阳举兵,军师大败于野,故众乌金色者死,天道精微之效也。京房易传曰:专征劫杀,厥妖乌鹊𩰚。又按:志昭帝时有鹈鹕或曰秃鹙,集昌邑王殿下,王使人射杀之。刘向以为水鸟色青,青祥也。时王驰骋无度,慢侮大臣,不敬至尊,有服妖之象,故青祥见也。野鸟入处,宫室将空。王不寤,卒以亡。京房易传曰:避退有德,厥咎狂,厥妖水鸟集于国中。
宣帝本始元年,凤凰集。
按《汉书·宣帝本纪》:本始元年五月,凤凰集胶东、千乘。赦天下。
本始四年,凤凰集。
按《汉书·宣帝本纪》:四年五月,凤凰集北海安丘、淳于。
地节二年,凤凰集。
按《汉书·宣帝本纪》:地节二年夏四月,凤凰集鲁郡,群鸟从之。大赦天下。
元康元年,凤凰集。
按《汉书·宣帝本纪》元康元年三月,诏曰:乃者凤凰集泰山、陈留,甘露降未央宫。朕未能章先帝休烈,协宁百姓,承天顺地,调序四时,获蒙嘉瑞,赐兹祉福,夙夜兢兢,靡有骄色,内省匪解,永惟罔极。书不云乎。凤凰来仪,庶尹允谐。其赦天下徒,赐勤事吏中二千石以下至六百石爵,自中郎吏至五大夫,佐史以上二级,民一级,女子百户牛酒。加赐鳏寡孤独、三老、孝弟力田帛。所振贷勿收。
按《宋书·符瑞志》:元康元年三月,凤凰集泰山、陈留。元康二年,凤凰集。
按《汉书·宣帝本纪》:二年三月,以凤凰集,赐天下吏爵二级,民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鳏寡孤独高年帛。按《宋书·符瑞志》:二年春,五色雀以万数,飞过属县。夏,神爵集雍。
元康三年,神爵见。
按《汉书·宣帝本纪》:三年春,神爵集泰山。夏六月,诏曰:前年夏,神爵集雍。今春,五色鸟以万数飞过属县,翱翔而舞,欲集未下。其令三辅毋得以春夏擿巢探卵,弹射飞鸟。具为令。
元康四年,神雀集获威凤。
按《汉书·宣帝本纪》四年三月,诏曰:乃者,神爵五采以万数集长乐、未央、北宫、高寝、甘泉泰畤殿中及上林苑。朕之不逮,寡于德厚,屡获嘉祥,非朕之任。其赐天下吏爵二级,民一级,女子百户牛酒。加赐三老、孝弟力田帛,人二匹,鳏寡孤独各一匹。
按《宋书·符瑞志》:四年三月,神雀五采以万数,飞过集长乐、未央、北宫、高寝、甘泉泰畤殿。神雀仍集。南郡获威凤。
神爵二年,凤凰集。
按《汉书·宣帝本纪》:神爵二年春二月,诏曰:乃者正月乙丑,凤凰集京师,群鸟从以万数。朕之不德,屡获天福,祗事不怠,其赦天下。
按《宋书·符瑞志》:二年二月,凤凰集京师,群鸟从之以万数。
神爵四年,凤凰集。
按《汉书·宣帝本纪》:四年春二月,诏曰:乃者凤凰甘露降集京师,嘉瑞并见。修兴泰一、五帝、后土之祠,祈为百姓蒙祉福。鸾凤万举,蜚览翱翔,集止于旁。斋戒之夕,神光显著。荐鬯之夕,神光交错。或降于天,或登于地,或从四方来集于坛。上帝嘉飨,海内承福。其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鳏寡孤独高年帛。冬十月,凤凰十一集杜陵。十二月,凤凰集上林。
五凤三年,神雀集。
按《汉书·宣帝本纪》:五凤三年春三月,诏曰:往者甘露降,神雀集。已诏有司告祠上帝、宗庙。三月辛丑,鸾凤又集长乐宫东阙中树上,飞下止地,文章五色,留十馀刻,吏民并观。朕之不敏,惧不能任,屡蒙嘉瑞,获兹祉福。书不云乎。虽休勿休,祗事不怠。公卿大夫其助焉。
按《宋书·符瑞志》:五凤三年正月,神雀集京师。
甘露三年,凤凰集。
按《汉书·宣帝本纪》甘露三年二月,诏曰:乃者凤凰集新蔡,群鸟四面行列,皆向凤凰立,以万数。其赐汝南太守帛百匹,新蔡长吏、三老、孝弟力田、鳏寡孤独各有差。赐民爵二级。毋出今年租。
元帝永光元年,白雉见。
按《汉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永光元年正月丙午,白雉见渤海,青州刺史王元谟以献。三月甲午朔,白雉见新蔡,豫州刺史刘德愿以献。
成帝和平元年,泰山有䳒焚其巢。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和平元年二月庚子,泰山山桑谷有䳒焚其巢。男子孙通等闻山中
群鸟䳒鹊声,往视,见巢㸐,尽堕地中,有三䳒𪃟烧死。树大四围,巢去地五丈五尺。太守平以闻。䳒色黑,近黑祥,贪虐之类也。《易》曰: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泰山,岱宗,五岳之长,王者易姓告代之处也。天戒若曰,勿近贪虐之人,听其贼谋,将生焚巢自害其子绝世易姓之祸。其后赵蜚燕得幸,立为皇后,弟为昭仪,姊妺专宠,闻后宫许美人、曹伟能生皇子也,昭仪大怒,令上夺取而杀之,皆并杀其母。成帝崩,昭仪自杀,事乃发觉,赵后坐诛。此焚巢杀于后号咷之应也。一曰,王莽贪虐而任社稷之重,卒成易姓之祸云。京房易传曰:人君暴虐,鸟焚其舍。
鸿嘉二年,博士行大射礼,飞雉登堂而雊。
按《汉书·成帝本纪》:鸿嘉二年三月,博士行饮酒礼,有雉飞集于庭,历阶升堂而雊,后集诸府,又集承明殿。诏曰:古之选贤,敷纳以言,明试以功,故官无废事,下无逸民,教化流行,风雨和时,百谷用成,众庶乐业,咸以康宁。朕承鸿业十有馀年,数遭水旱疾疫之灾,黎民娄困于饥寒,而望礼义之兴,岂不难哉。朕既无以率道,帝王之道,日以陵夷,意乃招贤选士之路,郁滞而不通与,将举者未得其人也。其举敦厚有行义能直言者,冀闻切言嘉谋,匡朕之不逮。 按《五行志》:鸿嘉二年三月,博士行大射礼,有飞雉集于庭,历阶登堂而雊。后雉又集太常、宗正、丞相、御史大夫、大司马车骑将军之府,又集未央宫承明殿屋上。时大司马车骑将军王音、待诏宠等上言:天地之气,以类相应,谴告人君,甚微而著。雉者听察,先闻雷声,故月令以纪气。经载高宗雊雉之异,以明转祸为福之验。今雉以博士行礼之日大众聚会,飞集于庭,历阶登堂,万众睢睢,惊怪连日。径历三公之府,太常宗正典宗庙骨肉之官,然后入宫。其宿留告晓人,具备深切,虽人道相戒,何以过是。后帝使中常侍晁闳诏音曰:闻捕得雉,毛羽颇摧折,类拘执者,得无人为之。音复对曰:陛下安得亡国之语。不知谁主为佞谄之计,诬乱圣德如此者。左右阿谀甚众,不待臣音复谄而足。公卿以下,保位自守,莫有正言。如令陛下觉悟,惧大祸且至身,深责臣下,绳以圣法,臣音当先受诛,岂有以自解哉。今即位十五年,继嗣不立,日日驾车而出,泆行流闻,海内传之,甚于京师。外有微行之害,内有疾病之忧,皇天数见灾异,欲人变更,终已不改。天尚不能感动陛下,臣子何望。惟有极言待死,命在朝暮而已。如有不然,老母安得处所,尚何皇太后之有。高祖天下当以谁属乎。宜谋于贤知,克己复礼,以求天意,继嗣可立,灾变尚可销也。
绥和二年,天水有燕生爵。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绥和二年三月,天水平襄有燕生爵,哺食至大,俱飞去。京房易传曰:贼臣在国,厥咎燕生爵,诸侯销。一曰,生非其类,子不嗣世。
平帝元始元年,越裳献白雉黑雉。
按《汉书·平帝本纪》:元始元年春正月,越裳氏重译献白雉一,黑雉二。
后汉
光武帝建武十三年,日南献白雉。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建武十三年九月,日南徼外献白雉。
建武十七年,凤凰见。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建武十七年十月,凤凰见于颍川之郏县。 按《宋书·符瑞志》:建武十七年十月,凤凰五,高八九尺,毛羽五采,集颍川郡,群鸟并从行列,盖地数顷,留十七日乃去。
明帝永平十七年,神雀见。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永平十七年,神雀五色,翔集京师。
章帝元和二年,凤凰集,黄鹄翔。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元和二年二月己未,凤凰集肥城。辛未,幸太山,柴告岱宗。有黄鹄三十从西南来,经祠坛上,东北过于宫屋,翱翔升降。五月戊申,诏曰:乃者凤凰、鸾鸟比集七郡,或一郡再见,及白乌、神雀、屡臻。祖宗旧事,或颁恩施。其赐天下吏爵,人三级;高年、鳏、寡、孤、独帛,人一匹。
按《宋书·符瑞志》:元和二年以来,至章和元年,凡三年,凤皇百三十九见郡国。
元和 年,白雀、神雀、神鸟、赤乌、白燕、白雉、三足乌皆见。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元和初,白雀见郡国。元和中,神雀见郡国,神鸟见郡国,赤乌见郡国,白燕见郡国,白雉见郡国,三足乌见郡国。
安帝延光三年,凤皇集。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延光三年春二月戊子,济南上言,凤皇集台县丞霍收舍树上。赐台长帛五十匹,丞二十匹,尉半之,吏卒人三匹。凤皇所过亭部,无出今年田租。冬十月,新丰上言凤皇集西界亭。 按《五行志》:延光三年二月戊子,有五色大鸟集济南台,十月,又集新丰,时以为凤皇。或以为凤皇阳明之应,故非明主,则隐不见。凡五色大鸟似凤者,多羽虫之孽。是时安帝信中常侍樊丰、江京、阿母王圣及外属耿宝等谗言,免太尉杨震,废太子为济阴王,不悊之异也。
桓帝建和元年,有五色大鸟见。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建和元年十一月,济阴言有五色大鸟见于己氏。 按《五行志》:元嘉元年十一月,五色大鸟见济阴己氏。时以为凤皇。此时政治衰缺,梁冀秉政阿枉,上幸亳后,皆羽孽时也。〈注〉臣昭案魏朗对策,桓帝时,雉入太常宗正府朗,说见本传注〈按《纪》作建
和《志》作元嘉,互异。 今从《本纪》编次
。〉永寿元年,白乌见。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寿元年夏四月,白乌见齐国。
永康元年,白雉见。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永康元年十一月,白雉见西河。
灵帝光和四年,凤皇见。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光和四年秋七月,河南言凤皇见新城,群鸟随之。
中平三年,有鸟数万𩰚,死怀陵。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中平三年秋八月,怀陵上有雀万数,悲鸣,因𩰚相杀。〈注〉怀陵,冲帝陵也。《续汉志》曰﹕天戒若曰:诸怀爵禄而尊厚者,还自相害也。
按《五行志》:中平三年八月中,怀陵上有万馀爵,先极悲鸣,已因乱𩰚相杀,皆断头,悬著树枝枳棘。到六年,灵帝崩,大将军何进以内宠外嬖,积恶日久,欲悉纠黜,以隆更始冗政,而太后持疑事久不决。进从中出,于省内见杀,因是有司荡涤虔刘,后禄而尊厚者无馀矣。夫陵者,高大之象也。天戒若曰:诸怀爵禄而尊厚者,还自相害至灭亡也。
献帝初平元年,雉入未央宫。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初平元年三月,献帝初入未央宫,翟雉飞入未央宫,获之。
建安七年,大鸟集魏郡。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献帝春秋》曰:建安七年,五色大鸟集魏郡,众鸟数千随之。
建安十三年,献白雉。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建安十三年九月,南越献白雉。
建安二十三年,秃鹙集邺宫。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五行志》:献帝建安二十三年,秃鹙鸟集邺宫文昌殿后池。明年,魏武王薨。
延康元年,白雉见,凰皇集。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 按《魏志·文帝本纪》:献帝延康元年夏四月丁巳,饶安县言白雉见。八月,石邑县言凤皇集。
按《宋书·符瑞志》:延康元年八月,石邑县言凤皇集。又郡国十三言凤皇见。
后主建兴九年,有鸟自江南渡江北,不能达,死者千数。
按《蜀志·后主传注·汉书春秋》曰:冬十月,江阳至江州有鸟从江南飞渡江北,不能达,堕水死者以千数。按《宋书·五行志》:蜀刘禅建兴九年十月,江阳至江州有鸟从江南飞渡江北,不能达,堕水死者以千馀。是时诸葛亮连年动众,志吞中夏,而终死渭南,所图不遂。又诸将分争,颇丧徒旅。鸟北飞不能达,堕水死者,皆有其象也。亮竟不能过渭,又其应乎。此与汉、楚国乌𩰚堕泗水觕类矣。
魏
文帝黄初三年,秃鹙集雒阳芳林园池。
按《魏志·文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五行志》云云。 按《符瑞志》:文帝初,郡国十九言白雀见。黄初初,郡国十九言白鸠见。
黄初四年,鹈鹕集。
按《魏志·文帝本纪》:黄初四年夏五月,有鹈鹕鸟集灵芝池,诏曰:此诗人所谓污泽也。《曹诗》刺恭公远君子而近小人,今岂有贤智之士处于下位乎。否则斯鸟何为而至。其博举天下俊德茂才、独行君子,以答曹人之刺。
黄初七年,秃鹙集。
按《魏志·文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五行志》:七年,秃鹙集雒阳芳林园池。其夏,文帝崩。
黄初 年,有燕生鹰。
按《魏志·文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五行志》:黄初末,宫中有燕生鹰,口爪俱赤。此与商纣、宋隐同象。
明帝青龙三年,戴鵀巢钜鹿张臶家。按《魏志·明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五行志》:青龙三年,戴鵀巢钜鹿人张臶。博学有高节,不应袁绍、高𠏉之
命,魏太祖辟亦不至,优游嘉遁,门徒数百,太守王肃雅敬焉。时年百馀岁,谓门人曰:戴鵀阳鸟,而巢于门阴,此凶祥也。乃援琴歌咏,作诗一首,旬日而卒。按占,羽虫之孽也。
景初元年,有燕生𪃟,有鹊巢陵霄阁。按《魏志·明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五行志》:景初元年,有燕生钜𪃟于卫国涓桃里李盖家,形若鹰,吻似燕。
案刘向说,此羽虫之孽,又赤眚也。高堂隆曰:此魏室之大异,宜防鹰扬之臣于萧墙之内。其后晋宣王起,遂有魏室。 又按《志》:景初元年,陵霄阁始构,有鹊巢其上。鹊体白黑杂色。此羽虫之孽,又白黑祥也。帝以问高堂隆,对曰:《诗》云:惟鹊有巢,惟鸠居之。今兴起宫室,而鹊来巢,此宫室未成,身不得居之之象。天意若曰,室未成,将有它姓制御之,不可不深虑。于是帝改容动色。
吴
大帝黄武五年,凤凰见。
按《吴志·孙权传》:黄武五年,仓梧言凤凰见。
太元二年,有鹊巢南阳王帆樯。
按《吴志·孙权传》不载。 按《宋书·五行志》:太元二年正月,封前太子和为南阳王,遣之长沙。有鹊巢其帆樯。和故宫僚闻之,皆忧惨,以为樯末倾危,非久安之象。是后果不得其死。
废帝建兴二年,大鸟见于春申。
按《吴志·孙亮传》:建兴二年十一月,有大鸟五见于春申,明年改元。
按《宋书·五行志》:建兴二年十一月,大鸟五见于春申。吴人以为凤皇,明年,改元为五凤。汉桓帝时,有五色大鸟。司马彪云:政治衰缺,无以致凤,乃羽虫孽耳。孙亮未有德政,孙峻骄暴方甚,此与桓帝同事也。按《瑞应图》,大鸟似凤而为孽者非一,疑皆是也。
景帝永安三年,赤乌见。
按《吴志·孙休传》:永安三年春三月,西陵言赤乌见。
乌程侯建衡三年,凤凰集。
按《吴志·孙皓传》:建衡三年,西苑言凤凰集,改明年元。
晋
武帝泰始元年,凤凰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泰始元年,凤凰六见于郡国。按《宋书·符瑞志》:泰始元年十二月,凤凰见上党高都。凤凰二见河南山阳。凤凰三见冯翊下邽。
泰始二年,凤凰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泰始二年,凤凰六见于郡国。按《宋书·符瑞志》:泰始二年六月壬申,白鸽见酒泉延寿,延寿长王音以献。
泰始三年,白鸲鹆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泰始三年五月乙亥,白鸲鹆见京兆,雍州刺史巴陵王休若以献。
泰始四年,翟雉飞上阊阖门。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五行志》:泰始四年八月,翟雉飞上阊阖门。
泰始五年,凤凰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泰始五年五月辛卯朔,凤凰见于赵国。曲赦交趾、九真、日南五岁刑。
泰始八年,白鸠集。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泰始八年五月甲辰,白鸠二集太庙南门,议郎董胃获以献。
咸宁元年,白雀白雉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咸宁元年,白雀见梁国,梁王彤获以献。 又按《志》:咸宁元年四月丁巳,白雉见安丰松滋。十二月丙午,白雉见梁国雎阳,梁王彤获以献。
咸宁三年,白雉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咸宁三年十一月,白雉见渤海饶安,相阮温获以献。
咸宁五年,白乌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咸宁五年七月戊辰,白乌见济南隰阴,太守获以献。
太康元年,白雉、白乌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太康元年五月庚午,白乌见襄国。庚戌,白雉见中山。
太康二年,白雀、白鸠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二年六月丁卯,白雀二见河内南阳,太守阮侃获以献。白雀二见河南,河南尹向雄获以献。七月,白鸠见太仆寺。太康四年,白鸠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太康四年十二月,白鸠见安定临泾。
太康七年,白雀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七年七月庚午,白雀见豫章。
太康八年,白雀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八年八月,白雀见河南洛阳。
太康十年,白鸠、白雀、白乌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十年正月乙亥,白鸠见河南新城。五月丁亥,白雀见宣光北门,华林园令孙卲获以献。丁丑,白乌见京兆长安。太康十六年,白雀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十六年十二月,白雀见南海增城县民吴比屋。
惠帝元康元年,白乌、白燕见。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元康元年四月,白乌见河南成皋,县令刘机获以闻。五月戊戌,白乌见梁国睢阳。七月辛丑,白乌见陈留,获以献。白燕二见酒泉祥福,太守索靖以闻。
元康四年,白乌见。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四年十月,白乌见鄱阳。
永康元年京师得异鸟,有鹑入太极殿。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康元年,赵王伦既篡,京师得异鸟,莫能名。伦使人持出,周旋城邑市以问人。积日,宫西有小儿见之,遂自言曰:服留鸟翳。持者即还白伦,伦使更求,又见之,乃将入宫,密笼鸟,并闭小儿户中,明日视之,悉不见。此羽虫之孽。时赵王伦有目瘤之疾,言服留者,谓伦留将服其罪也。寻而伦诛。 又按《志》:赵王伦篡位,有鹑入太极殿,雉集东堂。天戒若曰,太极东堂皆朝享听政之所,而鹑雉同日集之者,赵王伦不当居此位也。诗云鹊之彊彊,鹑之奔奔,人之无良,我以为君。其此之谓乎。寻而伦诛。
怀帝永嘉元年,洛阳地陷,出鹅。
按《晋书·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嘉元年二月,洛阳东北步广里地陷,有苍白二色鹅出,苍者飞翔冲天,白者止焉。此羽虫之孽,又黑白祥也。陈留董养曰:步广,周之狄泉,盟会地也。白者金色,国之行也。苍为胡象,其可尽言乎。是后,刘元海、石勒相继乱华。
悯帝建兴三年,白雉见。
按《晋书·悯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建兴三年十二月戊午,白雉见襄平。
建武元年,获白雀。
按《晋书·悯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建武元年四月,尚书仆射刁协献白雀于晋王。
元帝永昌二年,赤乌见。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永昌二年正月,赤乌见暨阳。
明帝泰宁二年,白乌见。
按《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泰宁二年十一月,白乌见京师。
泰宁三年,成帝即位,获大鸟二,白乌见。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泰宁三年八月庚戌,有大鸟二,苍黑色,翼广一丈四尺,其一集司徒府,射而杀之,其一集市北家人舍,亦获焉。此羽虫之孽也,又黑祥也。及闰月戊子而帝崩,后遂有苏峻、祖约之乱。
按《宋书·符瑞志》:泰宁三年三月,白乌见吴郡海虞,获以献,群官毕贺。
成帝咸和二年,有五鸥鸟集殿庭。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和二年正月,有五鸥鸟集殿庭,此又白祥也。是时庾亮苟违众谋,将召苏峻,有言不从之咎,故白祥先见也。三年二月,峻果作乱,宫掖焚毁,化为污莱,此其应也。
咸康八年,康帝即位,有白鹭集殿屋。
按《晋书·康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康八年,有白鹭集殿屋。是时康帝初即位,不永之祥也。后涉再期而帝崩。按刘向曰:野鸟入处,宫室将空。此其应也。
穆帝升平四年,凤凰见。
按《晋书·穆帝本纪》:升平四年二月,凤凰将九雏见于丰城。
按《宋书·符瑞志》:升平四年二月辛亥,凤凰将九子见郧乡之丰城。十二月甲子,又见丰城,众鸟随从。升平五年,凤皇见。
按《晋书·穆帝本纪》:五年夏四月,凤凰见于沔北。
哀帝兴宁三年,海西即位,有雉集于相风。
按《晋书·海西公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海西初以兴宁三年二月即位,有野雉集于相风。此羽虫之孽也。寻为桓温所废也。
孝武帝太元十一年,白乌见。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太元十一年八月乙酉,白乌集江州寺庭,群乌翔卫。
太元十六年,鹊巢太极东头鸱尾,又巢国子学堂。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太元十九年,鹊巢东宫西门。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元十六年六月,鹊巢太极东头鸱尾,又巢国子学堂西头。十八年东宫始成。十九年正月鹊又巢其西门。此殆与魏景同占。学堂,风教之所聚;西头,又金行之祥。及帝崩后,安皇嗣位,桓元遂篡,风教乃颓,金行不竞之象也。太元二十一年,白乌见。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太元二十一年五月癸卯,白乌见吴国,获以献。
安帝隆安五年,白雀见。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隆安五年十一月,白雀见宜都。
元兴三年,白雀见。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元兴三年六月丙申,白雀见豫章新淦,获以献。
义熙三年,群乌啄杀狗,啖之。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义熙三年,龙骧将军朱猗戍寿阳。婢炊饭,忽有群乌集灶,竞来啄啖,婢驱逐不去。有猎狗咋杀两乌,馀乌因共啄杀狗,又啖其肉,唯馀骨存。此亦羽虫之孽,又黑祥也。明年六月,猗死,此其应也。
义熙七年,白雉见。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义熙七年五月,白雉见豫章南昌。
宋
武帝永初元年,凤凰见。
按《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永初元年七月戊戌,凤凰见会稽山阴。
永初二年,赤乌、白乌见。
按《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永初二年二月,赤乌六见北海都昌。六月丁酉,白乌见吴郡娄县,太守孟顗以献。
永初三年,鹳巢太极鸱尾。
按《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初三年,临轩拜徐羡之为司徒,百僚陪位,有一野鹳集太极鸱尾鸣呼。
少帝景平二年,鹳巢太庙。
按《宋书·少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平二年春,鹳巢太庙西鸱尾,驱去复还。
文帝元嘉元年,白雀、白燕见。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嘉元年七月己巳,白雀见齐郡昌国。壬戌,白燕集齐郡城,游翔庭宇,经九日乃去,众燕随从无数。
元嘉二年,江鸥集太极殿,白乌见。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嘉二年春,有江鸥鸟数百,集太极殿前小阶内。明年,诛徐羡之等。
按《符瑞志》:元嘉二年十一月丙辰,白乌见山阳,太
守阮宝以闻。
元嘉三年,获白乌。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嘉三年三月甲戌,丹阳湖孰薛爽之获白乌以献。
元嘉四年,白雀见。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嘉四年七月乙酉,白雀见北海剧。
元嘉五年,白雉见。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嘉五年五月庚辰,白雉见东莞莒县,太守刘元以闻。
元嘉八年,白雀见。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嘉八年五月辛丑,白雀集左卫府。
元嘉十一年,获白雀、白乌。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嘉十一年五月丁丑,齐郡西安宗显获白雀,青州刺史段宏以献。六月乙巳,吴郡海盐王说获白乌,扬州刺史彭城王义康以献。
元嘉十三年,获白乌。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嘉十三年三月戊辰,义兴阳羡令获白乌,太守刘祯以献。
元嘉十四年,凤凰见,白雀、白燕集。
按《南史·文帝本纪》:元嘉十四年春正月戊戌,凤凰二见于都下,众鸟随之,改其地曰凤凰里。
按《宋书·符瑞志》:元嘉十四年三月丙申,大鸟二集秣陵民王顗园中李树上,大如孔雀,头小足高,毛羽鲜明,文采五色,声音谐从,众鸟如山鸡者随之,如行三十步顷,东南飞去。扬州刺史彭城王义康以闻。改鸟所集永昌里曰凤凰里。五月甲午,白雀集费县员外散骑侍郎颜敬家,获以献。白雀二见荆州府客馆。白燕集荆州府门,刺史临川王义庆以闻。
元嘉十五年,白雀见。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嘉十五年五月辛未,白雀集建康都亭里,扬州刺史彭城王义康以闻。六月,白雀见建康定阴里,彭城王义康以献。八月,白雀见西阳,江州刺史南谯王义宣以献。
元嘉十六年,白雉见。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嘉十六年二月,白雉见陈郡,豫州刺史长沙王义欣以献。
元嘉十七年,白雀见。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嘉十七年五月壬寅,白雀二集荆州后园,刺史衡阳王义季以闻。元嘉十八年,白雉、白燕见,获白雀、白鸠。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嘉十八年二月癸亥,白雉见南汝阴宋县,太守文道恩以献。六月,白燕产丹徒县,南徐州刺史南谯王义宣以闻。七月,吴郡盐官于元获白雀,太守刘祯以献。八月庚午,会稽山阴商世宝获白鸠,眼足并赤,扬州刺史始兴王浚以献。太子率更令何承天上表曰:谨考寻先典,稽之前志,王德所覃,物以应显。是以元扈之凤,昭帝轩之鸿烈,酆宫之雀,徵姬文之徽祚。伏惟陛下重光嗣服,永言祖武,洽惠和于地络,烛皇明于天区。故能九服混心,万邦含爱,员神降祥,方祗荐裕,休珍杂沓,景瑞毕臻。去七月上旬,时在昧旦,黄晖洞照,宇宙开朗,微风协律,甘液洒津。虽朱晃瑰玮于运衡,荣光图灵于河纪,蔑以尚兹。臣不量卑懵,窃慕击辕有作,相杵成讴。近又豫白鸠之观,目玩奇伟,心欢盛烈。谨献颂一篇。野思古拙,意及庸陋,不足以发挥清英,敷赞幽旨,瞻前顾后,亦各其志。谨冒以闻。其《白鸠颂》曰:三极协情,五灵会性。理感冥符,道实元圣。于赫有皇,先天配命。朝景升躔,八维同映。休祥载臻,荣光播庆。宇宙照烂,日月光华。陶山练泽,是生柔嘉。回尨表粹,离穗合柯。翩翩者鸠,亦皎其晖。理翮台领,扬鲜帝畿。〈阙四字〉匪德莫归。暮从仪凤,栖阁荫闱。烝哉明后,昧旦乾乾。惟德之崇,其峻如山。惟泽之瞻,其润如渊。礼乐四达,颂声遐宣。穷发纳贡,九译导言。伊昔唐萌,爱逢庆祚。余生既辰,而年之暮。提心命耋,式歌王度。晨晞永风,夕漱甘露。思乐灵基,不遐有固。
元嘉十九年,获白乌。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嘉十九年五月,海陵王文秀获白乌,南兖州刺史临川王义庆以献。十月,白乌产晋陵暨阳侨民彭城刘原秀宅树,原秀以闻。
元嘉二十年,白雀、白燕见,获白雉、白乌。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嘉二十年五月乙卯,秣陵卫猗之获白雀,丹阳尹徐湛之以献。白燕集南平乡府内,内史臧绰以闻。六月,白雉见高平方与县,徐州刺史臧质以献。七月,彭城刘原秀又获白乌以献。
元嘉二十一年,白燕见。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嘉二十一年,白燕见广陵,南兖州刺史广陵王诞以献。
元嘉二十二年,白鹊见,获赤鹦鹉、白雀。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嘉二十二年,湘州刺史南平王铄献赤鹦鹉。白鹊见新野邓县,雍州刺史萧思话以闻。四月丙子,白鹊见东安郡,徐州刺史臧质以献。闰五月丙午,白雀见华林园,员外散骑侍郎长沙王瑾获以献。六月庚申,南彭城蕃县时佛护获白雀以献。
元嘉二十四年,白雀、白燕集。白鸠见,获白乌、白鹦鹉。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嘉二十四年四月,白雀产吴郡盐官民家,太守刘祯以献。五月辛未,白燕集司徒府西园,太尉江夏王义恭以闻。六月己亥,白鸠五集长沙庙,长沙王瑾以闻。八月乙巳,白乌见晋陵,南徐州刺史广陵王诞以献。十月甲午,扬州刺史始兴王浚献白鹦鹉。又按《志》:元嘉二十四年九月,白鸠见。庚戌,中领军沈演之上表曰:臣闻贞裕之美,介于盛王,休瑞之臻,罔违哲后。故鸣凤表垂衣之化,翔鹪徵解网之仁。陛下道德嗣基,圣明缵世,教清鸟纪,治昌云官,礼渐同川,泽浃末徼。天嘉明懿,民乐薰风,星辰以之炳焕,日月以之光华。神图祇纬,盈观閟序,白质黑章,充牣灵囿。应感之符毕臻,而因心之祥未属。以素鸠自远,毨翰归飞,资性闲淑,羽貌鲜丽,既闻之先说,又亲睹嘉祥,不胜藻抃,上颂一首。辞不稽典,分乏采章,愧不足式昭皇庆,崇赞盛美,盖率舆诵,备之篇末。其颂曰:有哲其仪,时惟皓鸠。性协五教,名编素丘。殷历方昌,婉翘来游。汉录克韡,爰降爰休。〈其一〉于显盛宋,睿庆遐传。圣王在上,道照鸿轩。称施既平,孝思永言。人和于地,神豫于天。〈其二〉礼乐孔秩,灵物咸照。白雀集苞,丹凤栖郊。文驺丽迹,嘉颖擢苗。灼灼缟羽,从化驯朝。〈其三〉岂伊赴林,必周之栩。岂伊归义,必商之所。惟德是依,惟仁是处。育景阳岳,濯姿帝宇。〈其四〉刑历颁兴,理感迭通。雉飞越常,鹭起西雍。烝然戾止,实兼斯容。壹兹民听,穆是王风。〈其五〉。
元嘉二十五年,白雀二见。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嘉二十五年五月丁丑,白雀二见京都,材官吏黄公欢、军人丁田夫各获以献。八月壬子,白燕见广陵城,南兖州刺史徐湛之以闻。
元嘉二十六年,白雉、白鹊见,获白燕雏。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嘉二十六年三月戊寅,白雉见东安、沛郡各一,徐、兖二州刺史武陵王获以献。五月癸酉,白鹊见建康崇孝里,扬州刺史始兴王浚以献。戊寅,白雀产衡阳王墓亭,郎中令宋旷之获以闻。
元嘉二十七年,白燕见,获白雀。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嘉二十七年五月甲戌,白燕产京口,南徐州刺史始兴王浚以闻。六月壬辰,白燕见秣陵,丹阳尹徐湛之以献。乙卯,白雀见济南郡,薛荣以献。
元嘉二十八年,获白雀。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嘉二十八年八月己巳,崇义军人获白雀一双,太子左率王钖以献。
元嘉二十九年,白雀见。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嘉二十九年四月癸丑,白雀见会稽山阴,太守东海王祎获以献。
孝武帝孝建元年,凤凰见,获白雀。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孝建元年正月庚申,凤凰见丹徒愒贤亭,双鹄为引,众鸟陪从。征虏将军武昌王浑以闻。五月己亥,临沂县鲁尚期于城上得白雀,太傅假黄钺江夏王义恭以献。
孝建二年,获白雀。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孝建二年六月丙子,左卫军获白雀以献。
孝建三年,获白雀。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孝建三年闰三月辛酉,黄门侍郎庾徽之家获白雀以献。五月丁卯,白雀见建康,获以献。
大明元年,白雀、白乌见。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大明元年四月戊申,白雀见寻阳。五月甲寅,白雀二见渤海,获以献。甲子,白雀见建康,获以献。六月丁亥,白雀见零陵祁阳,获以献。七月辛亥,白雀见南阳宛,获以献。四月甲申,白乌见南郡江陵。
大明二年,获白雉、白雀、白燕。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大明二年三月己巳,白雉雌雄各一见海陵,南兖州刺史竟陵王诞以献。五月丁未,白雀见建康,扬州刺史西阳王子尚以献。乙巳,白燕产南郡江陵民家,荆州刺史朱修之以献。甲子,白燕二产山阳县舍,南兖州刺史竟陵王诞以献。六月甲戌,白燕产吴郡城内,太守王翼之以献。丁亥,白雀见河东定襄县,荆州刺史朱修之以闻。
大明三年,媻皇国献赤白鹦鹉,白雀见秣陵,及获。白雀产白燕。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大明三年正月丙申,媻皇国献赤白鹦鹉各一。四月庚戌,白雀见秣陵,丹阳尹刘秀之以献。五月壬午,太宰府崇艺军人获白雀,太宰江夏王义恭以献。甲申,白燕产武陵临沅民家,郢州刺史孔灵符以闻。
大明四年,白雀、白燕见。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大明四年五月辛巳,白雀见广陵,侍中颜师伯以献。六月乙卯,白燕见平昌,青州刺史刘道隆以献。
大明五年,获白孔雀、白雀、赤乌、白雉。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大明五年正月丙子,交州刺史垣闳献白孔雀。四月庚戌,白雀见晋陵,太守沈文叔以献。五月癸未,白雀二见寻阳,江州刺史桂阳王休范以献。白雀二见济南,青州刺史刘道隆以献。六月戊子,赤乌见蜀郡,益州刺史刘思考以献。十月,白雀见太原,青州刺史刘道隆以献。十二月,白雉见秦郡,南兖州刺史晋安王子勋以献。大明六年,青雀、白雀见。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大明六年三月丙午,青雀见华林园。八月辛巳,白雀见齐郡,青、冀二州刺史刘道隆以献。
大明七年,白爵集华盖,获白鹊、白雀。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大明七年十一月癸巳,有白爵二集华盖,有司奏改大明为神爵元年,诏不许。 按《符瑞志》:大明七年三月辛巳,白鹊见汝南安阳,太守申令孙以献。四月乙未,白雀集庐陵王第,庐陵王敬先以献。乙丑,白雀见历阳,太守建平王景素以献。五月辛未,白雀见汝阴,豫州刺史垣护之以献。六月,白雀见宝城,南豫州刺史寻阳王子房以献。十月丁卯,白雀见建康,丹阳尹永嘉王子仁以献。十一月,车驾南巡,隶水师于梁山,中江,白雀二集华盖。
大明八年,获白雉。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大明八年二月丁卯,白雉见南郡江陵,荆州刺史临海王子玉以献。
废帝永光元年,白雀见。
按《宋书·废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永光元年四月乙亥,白雀见会稽,东扬州刺史寻阳王子房以献。六月丙子,白雀见彭城,徐州刺史义阳王昶以闻。
明帝泰始二年,晋安王子勋自立于寻阳,有鸠栖于辇,鸮集于幰,秃鹙集于城。又有鸱集于子绥帐上。白燕、白乌、白雀、青雀见。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邓琬传》:子勋,泰始二年正月七日,即位于寻阳城,改景和二年为义嘉元年。以安陆王子绥为司徒、骠骑将军、扬州刺史,寻阳王子房车骑将军,临海王子顼卫将军,并开府仪同三司,邵陵王子元抚军将军。其日云雨晦合,行礼忘称万岁。取子勋所乘车,除脚以为辇,置伪殿之西。其夕,有鸠栖其中,鸮集其幰;又有秃鹙集城上。子绥拜司徒日,雷电晦冥,震其黄閤柱,鸱尾堕地;又有鸱栖其帐上。 按《符瑞志》:泰始二年六月,白燕见零陵,获以献。丁巳,白乌见吴郡海盐,太守顾顗之以献。七月戊子,白雀见虎槛洲,都督征讨诸军建安王休仁以闻。九月庚寅,青雀见京城内,南徐州刺史桂阳王休范以献。九月壬寅,白乌见吴兴乌城,太守郤颙以献。泰始六年,白雀见。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泰始六年七月壬午,白雀二见庐陵,吉阳内史江孜以闻。
泰豫元年,白雀见。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泰豫元年六月辛丑,白雀见广州,刺史孙超以献。
后废帝元徽五年,白雀二。
按《宋书·后废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徽五年四月己巳,白雀二见寻阳柴桑,江州刺史邵陵王友以献。
南齐
武帝建元元年,白雀见。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建元元年五月,白雀见巴郡。八月,男子王约获白雀一头。九月,秣陵县获白雀一头。
建元二年,白雀见。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二年四月,白雀集郢州府馆。五月,白雀见会稽永兴县。
永明元年,获白雀。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永明元年五月,郢州丁坡屯获白雀一头。
永明二年,获白雉。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永明二年,彭泽县获白雉一头。
永明三年,大鸟集会稽,获白雀。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明三年,大鸟集会稽上虞。其年,县大水。 按《祥瑞志》:三年七月,安城王皓第获白雀一头。九月,南郡江陵县获白雀一头。
永明四年,三足乌、白雀见。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永明四年三月,三足乌巢南安中陶县庭。七月,白雀见临汝县。永明七年,获白雉、白雀。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七年,郁林获白雉一头。六月,盐官县获白雀一头。
永明八年,获白雀、白鸠、白乌。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八年,天门临沣县获白雀一头。始兴郡昌乐村获白鸠一头。四月,阳羡县获白乌一头。
永明九年,获白雀。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九年七月,吴郡钱塘县获白雀一头。八月,豫州获白雀一头。永明十年,获白雀、白雉。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十年五月,齐郡获白雀一头。青州汜液戍获白雉一头。
郁林王隆昌元年,获白乌。
按《南齐书·郁林王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隆昌元年四月,阳羡县获白乌一头。
明帝建武二年,大鸟集建安。
按《南齐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武二年,有大鸟集建安,形如水犊子。其年,郡大水。
建武三年,有大鸟集东阳。
按《南齐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有大鸟集东阳郡,太守沈约表云:鸟身备五采,赤色居多。按《乐纬叶图徵》云:焦明鸟质赤,至则水之感也。
梁
武帝天监元年,凤凰、鸾鸟见。
按《梁书·武帝本纪》:和帝中兴二年〈即武帝天监元年〉二月乙丑,建康令羊瞻解称凤凰见县之桐下里。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天监元年,凤凰集南兰陵。八月癸卯,鸾鸟见乐游苑。
中大同元年,野鸟入邵陵王室。
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梁中大同元年,邵陵王纶在南徐州,坐厅事。有野鸟如䳒数百,飞屋梁上,弹射不中。俄顷失所在。京房《易飞候》曰:野鸟入君室,其邑虚,君亡之他方。后纶为湘东王所袭,竟致奔亡,为西魏所杀。又按《志》:侯景在梁,将受锡命,陈备物于庭。有野鸟如山鹊,赤觜,集于册书之上,鸺鹠鸣于殿。与中大同元年同占。景寻败,将亡入海中,为羊鶤所杀。
陈
后主祯明二年,有鸟鸣于蒋山。
按《南史·陈后主本纪》:祯明二年,蒋山众鸟鼓两翼以拊膺,曰:奈何帝。奈何帝。
按《隋书·五行志》:陈后主时,蒋山有众鸟,鼓翼而鸣曰:奈何帝。京房《易飞候》曰:鸟鸣门阙,如人音,邑且亡。蒋山,吴之望也。鸟于上鸣,吴空虚之象。及陈亡,建康为墟。又陈未亡时,有一足鸟集于殿庭,以觜画地成文,曰:独足上高台,盛草变为灰。独足者,叔宝独行之应。盛草成灰者,陈政芜秽,被隋火德所焚除也。叔宝至长安,馆于都水台上,高台之义也。
北魏
太祖天兴二年,获白雉。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祖天兴二年七月,并州献白雉。周成王时越裳氏来献。
天兴四年,获白雉。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正月,上党郡献白雉。二月,并州献白雉。五月,河内郡献白雉。天兴五年,白燕见。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祖天兴五年八月,上曜军览谷见白燕。
太宗永兴三年,获白燕。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宗永兴三年六月,京师获白燕。
永兴四年,获白燕。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宗永兴四年闰月,京师又获白燕。
神瑞二年,获白雉。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神瑞二年十一月,右民尚书周几获白雉一于博陵安平以献。
泰常二年,获白燕。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泰常二年六月,京师获白燕。
泰常三年,获白雉、白枭。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泰常三年正月,渤海郡高城县献白雉。三月,渤海郡南皮县献白雉二。十一月,中山行唐县献白雉。京师获白枭。
泰常四年,获白雉。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正月,新兴郡献白雉。十二月又献白雉二。
泰常五年,白雉见。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五年二月,白雉见于河内郡。
泰常八年,获白雀。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泰常八年五月,雁门献白雀。王者爵禄〈阙〉则白雀至。
世祖神麚元年,获白雉、白雀。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神麚元年二月,相州献白雉。九月,沧水郡献白雀。十月,魏郡献白雀。神麚二年,获白雉。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二月,上党郡献白雉。
太平真君八年,获白雀。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真君八年五月,雁门郡献白雀。
高宗和平四年,获白鸠。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和平四年三月,冀州献白鸠。殷汤时至。王者养耆老,尊道德,不以新失旧则至。
高祖延兴二年,白雀见,获白鹊。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延兴二年二月,白雀见于扶风郡。四月,幽州献白鹊。
延兴三年,白雀见。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五月,白雀见于代郡。
延兴四年,白雀、白鹊见。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正月,青州献白雀。九月,白鹊见于中山。
延兴五年,获白雉。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五年正月,白雉见于上谷郡。
承明元年,获白鹊、白鸠。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承明元年八月,定、冀二州俱献白鹊。十一月,定州又献白鹊,冀州献白鸠。
太和元年,白雉见。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和元年二月,秦州献白雉。三月,白雉见于秦州。十一月,白雉见于安定郡。
太和二年,白乌见,获赤乌、白鹊、白雉。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和二年二月,凉州献赤乌。周武王时衔麦至而克殷。三月,白燕见于并州。七月,白乌见于凉州。王者宗庙肃敬则至。九月,白乌见于京师。十一月,洛州献白鹊,徐州献白雉。太和三年,白雉、白雀、白乌见。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正月,统万镇献白雉。五月,白雀见于豫州,白乌见于豫州。九月,白乌见于秦州。
太和四年,获白雉。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正月,南豫州献白雉。
太和六年,获白雉。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六年三月,豫州献白雉。
太和七年,获白雉、三足乌。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七年正月,幽州献白雉。四月,瀛州献白雉。六月,青州献三足乌。王者慈孝天地则至。
太和八年,白燕、白雉见。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八年四月,白燕集于京师。是月,代郡获白燕。六月,齐州清和郡献白雉。
太和十三年,获白雀、三足乌。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十三年正月,清河武城县献白雀。十一月,荥阳献三足乌。
太和十四年,获三足乌。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十四年正月,怀州献三足乌。
太和十五年,获三足乌。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十五年闰月,齐州献三足乌。
太和十七年,获三足乌。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十七年五月,冀州献三足乌。六月,兖州献白乌。
太和二十年,获白雉、三足乌。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十年三月,兖州献白雉。六月,豫州献三足乌。
太和二十三年,献三足乌、白鸠、白燕、白乌。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十三年六月,冀州献三足乌。七月,瀛州献白鸠。八月,荥阳郡献白鸠,荆州献白燕。闰月,正平郡献白燕。十二月,司州献白乌。
世宗景明元年,获三足乌。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景明元年五月,徐州献三足乌。
景明二年,获苍乌。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景明二年十二月,南青州献苍乌。君修行孝慈,万姓不好杀生则至。景明三年,获白雉、赤雀、三足乌、白燕、白鸠、白雀。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正月,徐州献白雉。二月,冀州献白雉。三月,济州献赤雀。周文王时衔书至。豫州献三足乌。六月,泾州献白燕。七月,泾州献白鸠,荥阳郡献白雀。十月,薄骨律镇献白雀。景明四年,获白雀、赤雀、四足乌。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三月,敦煌镇献白雀。五月,京师获白雀。六月,恒农郡献白雀。七月,京师获白雀。五月,获赤雀于京师。六月,幽州献四足乌。
正始元年,获三足乌。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始元年二月,冀州献三足乌。五月,幽州献三足乌。是月,相州献三足乌。六月,定州献三足乌。十月,京师获白鸠。是月,建兴郡献白鸠。
正始二年,获白鸠、三足乌、白乌、苍乌、白雀。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四月,并州献白鸠。五月,肆州献三足乌,司州献白乌,雍州献苍乌。六月,雍州又献苍乌。七月,薄骨律镇献白雀,冀州献白鸠二。
正始三年,获三足乌、白雉、白雀、白鸠、白乌。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三月,豫州献三足乌。是月,豫州又献三足乌,齐州献白雉。四月,获白雀于京师。七月,夏州献白鸠。九月,颍川郡献白乌。十月,青州献白雉,河州献白雀。十二月,雍州献白雀。
正始四年,获白雀、白乌、白雉。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二月,豫州献白雀。七月,颍川又献白乌。十一月,秦州献白雉。
永平元年,获赤雀、三足乌、白乌、白鸠。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永平元年四月,京师获赤雀,豫州献三足乌,颖川献白乌。六月,洛州献白鸠。
永平二年,获苍乌、白雉。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永平二年四月,河内献苍乌、白雉。六月,河南献白雉。十二月,豫州献白雉。
永平三年,获白雀。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永平三年七月,京师获白雀。
延昌二年,获白乌。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延昌二年八月,平阳郡献白乌。
延昌三年,获三足乌、白乌、白雀。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延昌三年二月,冀州献三足乌。六月,冀州献白乌。七月,河南郡获白雀。十一月,秦州献白雀。
延昌四年,获白雉、白雀。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延昌四年二月,冀州献白雉。是月,京师获白雉。闰月,岐州献白雉。五月,荥阳献白雀。八月,秦州献白雀。是月,青州献白雀。是月,恒州献白雀。是月,洛阳获白雀。十一月,荆州献白雀。十二月,幽州献白雉。
肃宗熙平元年,获白鹊、白雉、白雀、白燕。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熙平元年正月,定州献白鹊。二月,赤乌见肆州秀容镇,相州献白雉。三月,肆州献白雉。四月,汲郡献三足乌,京师再获白雀。六月,冀州献苍乌。七月,宫中获白雀,京师获白燕。熙平二年,获白雉、白雀、三足乌、白鸠。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三月,徐州献白雉。四月,华州献白雀,东郡献三足乌。是月,豫州献三足乌,南兖州又献三足乌。九月,汲郡献白鸠。
神龟元年,赤乌见,获白雉、白雀、三足乌。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神龟元年三月,颍川郡献白雉。四月,赤乌见并州之晋阳县。五月,京师获白雀。六月,京师获白雀二。八月,薄骨律镇献白雀,雍州献三足乌。
神龟二年,获白雉、白鹊、三足乌。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正月,豫州献白雉。五月,徐州献白雀。是月,京师获白雀,颍川郡献三足乌。
神龟三年,获白雀。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七月,京师又获白雀。
正光元年,获三足乌、白雀、白乌。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光元年四月,济州献三足乌。是月,济州又献三足乌。六月,京师获白雀。十月,幽州献白乌。
正光二年,获三足乌、白雀,宫中获大鹙。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闰月,东郡献三足乌。六月,光州献白雀。八月己卯,获秃鹙鸟于殿内。 按《崔光传》:二年夏四月,以光为司徒、侍中、国子祭酒,领著作如故。光表固辞历年,终不肯受。八月,获秃鹙鸟于宫内,诏以示光。光表曰:蒙示十四日所得大鸟,此即《诗》所谓有鹙在梁,解云秃鹙也,贪恶之鸟,野泽所育,不应入殿庭。昔魏氏黄初中,有鹈鹕集于灵芝池,文帝下诏以曹共公远君子,近小人,博求贤俊,太尉华歆由此逊位而让管宁者也。臣闻野物入舍,古人以为不善,是以张臶恶鵀,贾谊忌鵩。鹈鹕暂集而去,前王犹为至诫,况今亲入宫禁,为人所获,方被畜养,晏然不以为惧。准诸往义,信有殊矣。且饕餮之禽,必资鱼肉,菽麦稻粱,时或飧啄,一食之费,容过斤镒。今春夏阳旱,谷籴稍贵,穷窘之家,时有菜色。陛下为民父母,抚之如伤,岂可弃人养鸟,留意于丑形恶声哉。卫侯好鹤,曹伯爱雁,身死国灭,可为寒心。陛下学通春秋,亲览前事,何得口咏其言,行违其道。诚愿远师殷宗,近法魏祖,修德延贤,消灾集庆。放无用之物,委之川泽,取乐琴书,颐养神性。肃宗览表大悦,即弃之池泽。
正光三年,获白雀、三足乌。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光三年二月,夏州献白雉。四月,京师获白雀。五月,东郡献三足乌。颍川郡许昌县献三足乌。肆州献三足乌。六月,冀州献三足乌,荥阳郡献白雀。八月,济州献白雀。是月,光州献白雀。九月,白雀见舍人省。
正光四年,获白鹊、白雉、三足乌、白雀。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正月,京师获白鹊。三月,光州献白雉。六月,瀛州献三足乌。京师获白雀。七月,京师获白雀。
孝昌二年,鸭雏一头两身。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孝昌二年四月,民有送死鸭雏,一头、两身、四足、四翅、两尾。
孝昌三年,获赤雀。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孝昌三年四月,河南获赤雀以献。
废帝普泰元年,获苍乌。
按《魏书·废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前废帝普泰元年五月,河内献苍乌。
孝武帝太昌元年,获白雀、三足乌。
按《魏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昌元年四月,京师获白雀。五月,齐献武王获三足乌以献。
孝静帝天平二年,雉飞入尚书省,获白雀、白乌。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天平二年三月,雉飞入尚书省殿中,获之。五月,北豫州献白雀。七月,齐献武王获白乌以献。
天平四年,获白雉、白雀。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二月,青州献白雉。七月,兖州献白雀。十二月,梁州献白雉。
元象元年,获白乌、白雀、白燕。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元象元年五月,冀州获白乌,京师获白雀。六月,京师获白雀。七月,肆州献白雀。是月,齐献武王获白雀。八月,西平府献白燕。
元象二年,获白雉、三足乌、白雀。济阴有鹊餔乌。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元象二年正月,魏郡繁阳县献白雉。四月,京师获三足乌。五月,京师获白雀。六月,齐文襄王获白雀以献。是月,南兖州获白雀。七月,京师获白雀。八月,徐州表:济阴郡厅事前槐树,乌巢于上,乌母死,有鹊衔食餔乌儿,不失其时,并皆长大。赏太守帛十匹。
兴和二年,获白燕、白雀。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兴和二年三月,京师获白燕。四月,京师获白雀。闰月,京师获白雀。六月,光州献白雀。七月,京师获白雀。
兴和三年,获白雀。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五月,京师获白雀。
兴和四年,获白雀、白乌、雏苍乌。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正月,京师获白雀。四月,魏郡贵乡县获白乌雏。五月,京师获白乌。是月,阳夏郡献白乌,济州献苍乌。六月,京师获白雀。七月,京师获白雀,瀛州又献苍乌,北豫州献白乌。十月,瀛州献白乌。
武定元年,获白雉、苍乌、白乌、白雀。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武定元年正月,广宗郡献白雉。是月,兖州献白雉。四月,兖州献苍乌。五月,济州又献苍乌。六月,东郡民献白乌,京师获白雀。七月,京师获白雀。
武定二年,获苍乌、白鹊。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五月,京师获苍乌。七月,林虑献白鹊。
武定三年,献三足乌、白乌、白雀、白燕、苍乌。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武定三年五月,瀛州献三足乌。五月,北豫州献白乌。是月,广宗郡献白乌,颍州又献白乌,梁州获白雀。六月,北豫州献白燕,沧州献白乌,京师获白鹊,京师获苍乌。七月,京师获白雀。十月,兖州获白雀,光州献苍乌。
武定四年,获白雉、白乌、三足乌、白雀,恶鸟集晋阳。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三月,青州献白雉。四月,梁州献白乌,颍州献三足乌。五月,颍州又献三足乌,济州献白乌。六月,京师获白雀。八月,阳夏郡献白乌。
按《北齐书·神武本纪》:武定四年十一月庚子,舆疾班师。庚戌,遣太原公洋镇邺。辛亥,徵世子澄至晋阳。有恶乌集亭树,世子使斛律光射杀之。五年正月,神武崩于晋阳。
武定六年,获白雀。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六年六月,京师获白雀。
北齐
文宣帝天保元年,获赤雀。
按《北史·齐文宣帝本纪》:天保元年五月戊午,皇帝即位于南郊,升坛,柴燎告天。是日,邺下获赤雀,献于郊所。
孝昭帝皇建二年,野雉栖殿庭,有鸟似鸭而九头。
按《北史·齐孝昭本纪》:皇建二年冬十月己酉,野雉栖于前殿之庭。
按《隋书·五行志》:后齐孝昭帝即位之后,有雉飞上御座。占同中大同元年。又有鸟止于后园,其色赤,形似鸭而九头。其年帝崩。
后主大统三年,万春鸟集仙都苑。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大统三年九月,万春鸟集仙都苑。京房《易飞候》曰:非常之鸟来宿于邑中,邑有兵。周师入邺之应也。
武平七年,鹳巢于殿,雉集于御坐。
按《北史·齐后主本纪》:武平七年八月丁卯,行幸晋阳。雉集于御坐,获之,有司不敢以闻。
按《隋书·五行志》:武平七年,有鹳巢太极殿,又巢并州嘉阳殿。雉集晋阳宫御座,获之。京房《易飞候》曰:鸟无故巢居君门及殿屋上,邑且虚。其年国灭。
北周
孝闵帝元年,槐里献赤雀、白燕。
按《周书·孝闵帝本纪》:元年春正月辛丑,即天王位。是日,槐里献赤雀四。五月己酉,槐里献白燕。
明帝二年,长安献白雀、白乌,顺阳献三足乌。
按《周书·明帝本纪》:二年三月戊申,长安献白雀。六月壬申,长安献白乌。七月丙申,顺阳献三足乌。八月甲子,群臣上表称庆。诏曰:夫天不爱宝,地称表瑞,莫不威凤巢阁,图龙跃沼,岂直日月珠连,风雨玉烛。是以《钩命决》曰:王者至孝则出。《元命苞》曰人君至治所有。虞舜烝烝,来兹异趾;周文翼翼,翔此灵禽。文考至德下覃,遗仁爰被,远符千载,降斯三足。将使三方归本,九州翕定。惟此大体,景福在民。予安敢让宗庙之善,弗宣大惠。可大赦天下,文武官普进二级。
武成元年四月戊午,武当郡献赤乌。
按《周书·明帝本纪》云云。
武帝保定二年,南阳献三足乌,益州献赤乌。
按《周书·武帝本纪》:保定二年四月丁巳,南阳献三足乌。五月,以南阳宛县三足乌所集,免今年役。十二月,益州献赤乌。
保定三年,渭州、益州献三足乌。
按《周书·武帝本纪》:保定三年二月辛丑,渭州献三足乌。三月乙酉,益州献三足乌。
保定五年九月乙巳,益州献三足乌。
按《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天和元年四月己酉,益州献三足乌。
按《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天和二年,凤凰集。
按《北史·周武帝本纪》:天和二年秋七月辛丑,梁州上言凤凰集枫树,群鸟列侍以万数。
建德三年五月丁卯,荆州献白乌。十月戊戌,雍州献苍乌。
按《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建德六年九月甲申,绛州献白雀。
按《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宣帝大象二年,秃鹙集太极殿。
按《周书·宣帝本纪》:大象二年二月壬午,洛阳有秃鹙鸟集于新营太极殿前。
按《隋书·五行志》:周大象二年二月,有秃鹙鸟集洛阳宫太极殿。其年帝崩。后宫常虚。
隋
文帝开皇元年,获赤雀、苍乌、白雀。有鸺集梁主萧琮帐隅。
按《隋书·高祖本纪》:开皇元年三月辛巳,高平获赤雀,太原获苍乌,长安获白雀各一。
按《北史·隋文帝本纪》:开皇元年六月癸未,诏以初受命,赤雀降祥,推五德相生,为火色。其郊及社、庙,依服冕之仪;而朝会之服、旗帜、牺牲尽尚赤。
按《隋书·五行志》:开皇初,梁主萧琮新起后,有鸺鸟集其帐隅。未几,琮入朝,被留于长安。梁国遂废。
炀帝大业四年五月壬申,蜀郡获三足乌一。
按《隋书·炀帝本纪》云云。大业八年,二大鸟见。
按《隋书·炀帝本纪》:大业八年三月乙未,大顿,见二大鸟,高丈馀,皓身朱足,游泳自若。上异之,命工图写,并立铭颂。
大业十二年,大鸟止御幄。
按《隋书·炀帝本纪》:大业十二年二月甲子夜,有二大鸟似雕,飞入大业殿,止于御幄,至明而去。
大业十三年,乌鹊巢帝帐。
按《隋书·炀帝本纪》:十三年十一月,有乌鹊来巢幄帐,驱不能去。上甚恶之。 按《五行志》:大业末,京师宫室中,有鸿雁之类无数,翔集其间。俄而长安不守。
[book_title]第一百六十六卷
第一百六十六卷目录
禽异部汇考三
唐〈高祖武德四则 太宗贞观九则 高宗永徽二则 上元一则 调露一则 中宗景龙一则 睿宗延和一则 元宗开元九则 天宝三则 肃宗至德一则 宝应一则 代宗大历九则 德宗贞元十一则 宪宗元和三则 穆宗长庆一则 敬宗宝历一则 文宗开成三则 武宗会昌一则 宣宗大中一则 懿宗咸通四则 僖宗乾符二则 广明一则 中和四则 光启三则 光化一则 昭宗一则 天复二则 哀宗天祐一则〉
后晋〈出帝开运一则〉
后周〈世宗显德一则〉
辽〈太宗会同一则 穆宗应历一则 圣宗统和一则 天祚帝乾统一则〉
宋〈太祖建隆一则 太宗雍熙一则 端拱一则 至道一则 真宗咸平一则 景德一则 大中祥符一则 仁宗宝元一则 至和一则 英宗治平一则 神宗熙宁一则 元丰二则 徽宗宣和二则 高宗建炎二则 绍兴三则 孝宗乾道一则 宁宗庆元一则〉
金〈熙宗天会一则 章宗泰和一则 宣宗元光一则 哀宗正大一则〉
元〈泰定帝泰定一则 顺帝至正三则〉
明〈太祖洪武一则 成祖永乐二则 宣宗宣德二则 英宗正统一则 代宗景泰一则 宪宗成化二则 孝宗弘治二则 武宗正德六则 世宗嘉靖六则 神宗万历九则 熹宗天启二则 悯帝崇祯六则〉
庶徵典第一百六十六卷
禽异部汇考三
唐高祖武德元年,鹊巢于炮机。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武德初,隋将尧君素守蒲州,有鹊巢其炮机。
武德二年正月,宁州献白雉。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云云。
武德八年,赤鹊巢殿门。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武德八年四月,赤鹊巢于殿门。宴五品以上,上颂者十馀人,极欢而罢。
武德九年,获白雀,凤凰见。太宗即位,凤凰、赤雀见。按《唐书·高祖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九年六月,于纳义门获白雀一。七月,海州言凤凰见于城上,群鸟数百随之,东北飞向苍梧山。 又按《册府元龟》:太宗以武德九年八月即位。是月,巂州言凤凰见。九月,雒州赤雀见。莒州言凤凰二见,群鸟随之,其声若八音之奏。
太宗贞观元年,鸾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观元年十月,和州言鸾见。
贞观 年,白雀巢于殿。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贞观初,白鹊巢于殿庭之槐树,其巢合欢如腰鼓,左右称贺。太宗曰:吾尝笑隋文帝好言祥瑞。瑞在得贤,白鹊子何益于事。命掇之,送于野。
贞观四年,赤雀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观四年三月,赤雀见于万年县。
贞观九年,白雀、苍乌、凤凰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九年五月,万年县获白雀。十月,黎州凤凰见。十二月,京师苍乌见,扬州献白雀。
贞观十年,凤凰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年八月,雒州言凤凰见。
贞观十六年八月,申州献白雉。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云云。
贞观十七年,狸齧鸭头。雌雉集太极殿,雄雉集东宫显德殿。雍州三足乌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七年春,齐王祐为齐州刺史,好畜鸭,有狸啮鸭,头断者四十馀。是岁四月丙戌,立晋王为太子,雌雉集太极殿前,雄雉集东宫显德殿前。太极,三朝所会也。
按《册府元龟》:十七年三月,有雄雉飞集东宫显德殿前,太宗问群臣曰:顷来频有雉集,是何祥也。谏议大夫褚遂良曰:昔秦文时,有童子化为雉,雌者鸣于陈仓,雄者鸣于南阳。童子曰:得雄者王,得雌者霸。文公遂以为宝鸡祠。汉光武得雄,遂起南阳,而有四海。陛下旧封秦王,雌雄见于秦地,既古来为祥贶,所以彰表明德。太宗曰:立身之道,不可无学。遂良所对,深为可重。五月,雍州献三足乌。
贞观二十年,白雀见。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年四月,房州言白雉见。
贞观二十一年,鸾凤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一年四月,兖州鸾见。六月,淄州凤凰降。
高宗永徽四年,有鸟如畜形。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徽四年,宋州人蔡道基舍傍有鸟高丈馀,头类羊,一角,鹿形,马蹄,牛尾,五色,有翅。占曰:鸟如有畜形者,有大兵。
永徽五年,有小鸟生大鸟。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七月辛巳,万年宫有小鸟如雀,生子大如鸤鸠。
上元三年,凰凤见。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上元三年十一月,陈州上言凤凰见宛丘县。
调露元年,鸣鵽飞入塞。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调露元年,鸣鵽群飞入塞,相继蔽野,至二年正月,还复北飞,至灵夏北,悉堕地而死,视之皆无首。
按《旧唐书·五行志》:调露元年,突厥盟传等未叛时,有鸣鵽群飞入塞,边人相惊曰:突厥雀南飞,突厥犯塞兆也。至二年正月,复还北,悉堕地,皆无头。裴行俭问右史苗神客曰:鸟兽之祥,乃应人事,何也。对曰:人虽最灵,而禀性含气,同于万类,故吉凶兆于彼,而祸福应于此。圣王受命,龙凤为嘉瑞者,和气同也。故汉祖斩蛇而验秦之必亡,仲尼感麟而知己之将死。夷羊在牧,殷纣已灭。鸲鹆来巢,鲁昭出奔。鼠舞端门,燕王诛死。大鸟飞集,昌邑以败。是故君子虔恭寅畏,动必思义,虽在幽独,如承大事,知神明之照临,惧患难之及己。雉升鼎耳,殷宗侧身以修德,鹏上坐隅,贾生作赋以叙命。卒以无患者,德胜妖也。
中宗景龙四年,乌集太极殿。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龙四年六月辛巳朔,乌集太极殿梁,驱之不去。
睿宗延和元年,赤雀见。
按《唐书·睿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延和元年六月,凉州上言赤雀见。
元宗开元八年,获白雉、白燕。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元八年十二月,徐州获野鸡。岐州获白燕,进之。
开元九年,白鹊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元九年三月,泗州奏鲁山县之尧山有白鹊见。
开元十三年,白雀见,雉飞泰山斋宫。
按《唐书·元宗本纪》:十三年十月,如兖州。十一月庚寅,封于泰山〈雉飞事不载〉。 按《五行志》:开元十二年十一月戊子,雄雉驯飞泰山斋宫内。封禅,所以告成功,祀事无重于此者,而野鸟驯飞,不忌禁卫,不祥。〈按《志》作十二年,误。〉按《册府元龟》:开元十三年九月,兖州奏白雀见。十月丁卯,太史奏白雀见。丁丑,白鹊见于行宫。十一月丙戌,封禅至泰山之下。戊子,有雄野鸡飞入斋宫,驯而不去。久之飞入仗卫,忽不见。邠王守礼等贺曰:臣谨按《旧典》雌来者霸,雄来者王。又圣诞酉年,鸡主于酉,盖王道遐祚,天命休祯,请宣付史官以彰灵贶。从之。开元十四年,时乐鸟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元十四年十月己巳,帝至自泗州之温汤。时有五色鹦鹉,能言,育于宫中。帝令左右试牵御衣,鸟辄瞋目叱咤。岐王文学能延景,因献《鹦鹉篇》,以赞其事。帝以鸟及延景诗示百寮。尚书左丞相张说上表贺曰:伏见天恩,以灵异鹦鹉及能延景所述篇出示朝列。臣按《南海异物志》有时乐鸟鸣,皆曰天下太平,有道则见。臣验其图,丹首红臆,朱冠绿翼,与此鹦鹉无异,而心聪性辨,护主报恩,故非常品。凡禽实瑞经所谓乐鸟也,延景虽识其事,未正其名,望编国史以彰圣瑞。许之。开元十七年,白雀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元十七年五月甲寅,有白雀见于冀州,一雄一雌。
开元十八年,献白雀、红鹦鹉。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元十八年四月辛酉,寿州献白雀,广州献红鹦鹉。
开元二十五年,乌雀、鸲鹆同巢,鹊哺乌,白鹊见。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五年四月,濮州两乌、两鹊、两鸲鹆同巢。陇州鹊哺慈乌。
按《册府元龟》:开元二十五年五月丁丑,白鹊见。开元二十八年,有慈乌巢于殿栱。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八年四月庚辰,慈乌巢宣政殿栱。辛巳,又巢宣政殿栱。
按《册府元龟》:二十八年四月庚辰,有慈乌巢于紫宸殿之栱。侍中牛仙客、中书令李林甫上表贺曰:臣等伏因侍奉之际,天恩令臣升殿观此乌巢,陛下孝弟之至,通于神明。仁慈所育,岂独黎庶。故得上元协应,灵乌呈瑞。翱翔不离于庭际,栖集必归于轩楹。或人俗所有,但止于园林,今圣感而来,乃巢于殿栱,依人无惧,恋主愈驯,《博考图籍》未之有也。臣等幸忝枢近,睹诸休祥。望颁示中外,以彰灵感。手诏报曰:所闻不如所见,故引卿等观之。颁示寰中,俯依来请。辛巳,又有慈乌巢于宣政殿之栱。仙客、林甫又上表贺曰:陛下孝友,因心仁慈被物,故得上帝储祉。灵乌发祥,高栋重栌,共瞻爰止。前轩内殿,皆睹来巢,视之弥驯,逼之不惧。休祐重沓而交应,徵求古今而未闻。臣等何人,屡观嘉瑞,望与前状同宣中外,克纪祯符。手诏报曰:两殿巢禽,其义一也。但有惭德,深谢仁慈,颁示四方,随卿所请。
开元二十九年,白乌、白雀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元二十九年五月戊午,有白雀、白乌见于原州之平原。有白雀翔于庙门楼。
天宝十三载,有鹊巢于车辙中。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宝十三载,叶县有鹊巢于车辙中。不巢木而巢地,失其所也。天宝十四载,获白雀、白鹊。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宝十四载八月庚子,乐安郡上言获白雀、白鹊。
天宝十五载,有鹤飞翔殿上。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宝十五载九月三日,有白鹤飞于上所居殿宇,翱翔二十馀匝而去。
肃宗至德二载,有鹊巢于炮机。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德二载三月,安禄山将武令珣围南阳,有鹊巢于城中炮机者三,雏成乃去。
宝应元年,获白鹊、三足乌。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宝应元年四月甲戌,潞州获白雀,献之。七月己卯,京兆府万年县获三足乌,献之。
代宗大历二年,获白雀。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大历二年十月己卯,右羽林军获白雀,献之。
大历三年,获白雀、白鹊。有鹊衔柴泥补葺神殿,有三乌同巢。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三年正月,晋州获白鹊,献之。四月,乾陵上仙观三尊殿有两雀衔柴及泥补葺神之隙坏,凡一十五处。七月,汴州获白雀,献之。闰六月,扬州上言和州历阳有三乌同巢。大历七年,获白雀。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五年七月甲申,亳州获白雀。
大历八年,获异形大鸟及白雀、白鹊。有鹊衔泥补乾陵殿宇。有鹤翔于十九瑞阁,乌鹊同巢。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历八年九月,武功获大鸟,肉翅狐首,四足有爪,长四尺馀,毛赤如蝙蝠,群乌逐而噪之。近羽虫孽也。
按《旧唐书·五行志》:大历八年四月戊申,乾陵上仙亲之尊殿,有双鹊衔泥及柴,补殿之隙坏,凡十五。按《册府元龟》:大历八年四月壬申,潞州上言:元宗十九瑞阁有白鹤来翔。六月戊申,梁州获白雀二,献之。庚辰,合肥县棠梨树上乌鹊同巢。七月甲午,蔡州获白雀一,献之。
大历九年,获白鹊、白雀、白燕。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大历九年三月,京兆府获白鹊一,献之。四月甲午,陇州获白雀一,献之。五月丁巳,陇州获白雀,献之。七月丁酉,舒州获白雀一,献之。十一月癸亥,福州获白燕二,献之。大历十年,获白雀。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年五月,凤翔府获白雀一,献之。
大历十一年,渭北获赤鸟。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云云。大历十二年,获赤雀。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大历十二年正月乙丑,渭北行营所获赤雀二,献之。
大历十三年,有鸲鹆乳雀。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三年五月,左羽林军有鸲鹆乳雀二。
德宗贞元四年,中书省有鹊以泥为巢。郑、汴有鸟群飞,衔木为城。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元四年三月,中书省梧桐树有鹊以泥为巢。鹊巢知岁次,于羽虫为有知,今以泥露巢,遇风雨坏矣。是岁夏,郑、汴境内鸟皆群飞,集魏博田绪、淄青李纳境内,衔木为城,高二三尺,方十里,绪、纳恶而焚之,信宿又然,鸟口皆流血。〈按鹊以泥为巢,《旧志》作三年事。〉
贞元七年,献白乌。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元七年四月乙卯,汴州献白乌。五月,许州献白乌。
贞元九年春,许州鹊哺乌雏。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贞元十年,宫中获大鸟,又水鸟集左藏库。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四月,有大鸟飞集宫中,食杂骨数日,获之,不食死。六月辛未晦,水鸟集左藏库。
贞元十一年,献五色雁、白乌、白鹊、赤乌。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一年二月,同州获五色雁。六月,河南、华州并献白乌。八月,潞州献白鹊。十一月,潭州进赤乌。
贞元十二年,进白乌、白雀。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二年六月,京兆府进白乌。七月甲申,淄州进白雀。十二月甲子,左神策军进白雀。
贞元十三年,有雀为鵊哺食,神策军进白雀。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三年十月,怀州鵊巢内有黄雀往来哺食。按《册府元龟》:十三年十月,右神策军进白雀。
贞元十四年,有异鸟止于宋州,进白乌、白鹳。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四年秋,有异鸟,青色,类鸠、鹊,见于宋州郊外,所止之处,群鸟翼卫,朝夕嗛稻粱以哺之,睢阳人适野聚观者旬日。按《册府元龟》:十四年五月戊辰,汴州进白乌。九月丁未朔,中书门下奏贺峨眉获白鹳。
贞元十五年,进白乌。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五年正月,潞州进白乌。
贞元十八年,群乌嗛柴为城。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八年六月乌集徐州之滕县,嗛柴为城,中有白乌一,碧乌一。贞元二十一年,献白雀。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元二十一年七月辛卯,潞州献白雀。
宪宗元和元年,常州鹊巢于平地。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和四年十二月,群乌夜集于太行山上。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和十三年,乌与鹊搏击。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三年春,淄青府署及城中乌、雀互取其雏,各以哺子,更相搏击,不能禁。
穆宗长庆元年,鹊哺乌雏。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长庆元年六月,洑州雷泽县人张宪家榆树乌巢,因风堕二雏,别树鹊引二乌雏于巢哺之。
敬宗宝历元年,乌夜鸣。
按《唐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宝历元年十一月丙申,群乌夜鸣。
文宗开成元年,乌、雀、燕各集一处。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成元年闰五月丙戌,乌集唐安寺,逾月散。雀集元法寺,燕集萧望之冢。
开成二年,鹊巢于冢,突厥乌飞入塞。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三月,真兴门外鹊巢于古冢。鹊巢知避岁,而古占又以高下卜水旱,今不巢于木而穴于冢,不祥。秋,突厥乌自塞北群飞入塞。
开成五年,有鹙集禁苑。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六月,有秃鹙群集禁苑。鹙,水鸟也。
武宗会昌元年,乌鹊𩰚。按《唐书·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会昌元年,潞州长子有白颈乌与鹊𩰚。宣宗大中十年,有众禽成巢,中有甘虫。
按《唐书·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中十年三月,舒州吴塘堰有众禽成巢,阔七尺,高一尺。水禽山鸟,无不驯狎。中有如人面、绿毛,绀爪觜者,其声曰甘,人谓之甘虫。占曰:有鸟非常,来宿于邑中,国有兵,人相食。
懿宗咸通七年,有雀生燕。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七年,泾州灵台百里戍有雀生燕,至大俱飞去。京房《易传》曰:贼臣在国,厥妖燕生雀。雀生燕同说。
咸通十一年夏,雉集河内县署。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咸通十四年,宋州有雉五足。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十四年七月,宋州襄邑有猎者得雉,五足,三足出背上。足出于背者,下干上之象;五足者,众也。
咸通 年,吴越有异鸟。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中,吴、越有异鸟极大,四目三足,鸣山林,其声曰罗平。占曰:国有兵,人相食。
僖宗乾符四年,鹊巢于地。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符四年春,庐江县北鹊巢于地。
乾符六年,鸱雉集偃师。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夏,鸱、雉集于偃师南楼及县署。刘向说:野鸟入处,宫室将空。
广明元年,鸺鹠群飞集翼城县署。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广明元年春,绛州翼城县有鸺鹠群飞集县署,众鸟逐而噪之。
中和元年,有乌变为鹊。
中和二年,有鹊变为乌。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中和元年三月,陈留有乌变为鹊。二年,有鹊变为乌。古者以乌卜军之胜负。乌变为鹊,民从贼之象;鹊复变为乌,贼复为民之象。
中和三年,有雉与鸡驯,复𩰚死。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新安县吏家捕得雉养之,与鸡驯,月馀相与𩰚死。中和四年,鹰化为鹅。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临淮涟水民家鹰化为鹅,而弗能游。以鸷而击,武臣象也;鹅虽毛羽清洁,而飞不能远,无搏击之用,充庖厨而已。
光启元年,鸺鹠集翼城。有雉二首向背,连颈。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广明元年,翼城有鸺鹠集县署。光启元年二月,复如之。鸺鹠一名训狐。 又按《志》:光启元年十二月,陕州平陆集津山有雉二首向背而连颈者,栖集津仓庑后,数月,群雉数百来𩰚杀之。光启二年,雉鸢夜鸣,鹊焚其巢。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正月,乡、湖城野雉及鸢夜鸣。七月,中条山鹊焚其巢。
光启三年,鹊焚巢,枭鸱𩰚杀。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鹊复焚巢。京房易传曰:人君暴虐,鸟焚其舍。十月,慈州仵城枭与鸱𩰚杀。
光化二年,鸺鹠群飞入刘仁恭帐中。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化二年,幽州节度使刘仁恭屠贝州去,夜有鸺鹠鸟十数飞入帐中,逐去复来。
昭宗 年,鹙巢于殿。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昭宗时,有秃鹙鸟巢殿隅,帝亲射杀之。
天复二年,有神鸦栖行在殿前,白乌栖安固县。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复二年,帝在凤翔,十一月丁巳,日南至,夜骤风,有鸟数千,迄明飞噪,数日不止。自车驾在岐,常有鸟数万栖殿前诸树,岐人谓之神鸦。
按《十国春秋·吴越·武肃王世家》:天复二年,有白乌栖于安固县之集云山。事闻于朝,诏改安固为瑞安县。天复三年,宣州有异鸟,尾有火光。
按《唐书·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宣州有鸟如雉而大,尾有火光如散星,集于戟门,明日大火,曹局皆尽,惟兵械存。
哀宗天祐四年,献白乌、白雀、赤乌。
按《唐书·哀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祐四年正月,梁太祖自河北还,梁诸州郡继以白乌、白雀相次来献,上睹之,谦畏弥极,咸命具表归天朝。四月,帝将受禅,宋州刺史王皋进赤乌一双。
后晋
出帝开运元年〈即南汉乾和二年〉,凤凰见。
按《五代史·晋出帝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南汉·中宗本纪》:乾和二年冬,有凤凰见邕州。
后周
世宗显德二年〈即南汉乾和十三年〉,凤凰见。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南汉·中宗本纪》:乾和十三年,博白县有凤,大如鹅,五色有冠,而尾甚长。有司以闻。
辽
太宗会同六年,进白鹊。
按《辽史·太宗本纪》:会同六年六月辛酉,莫州进白鹊。
穆宗应历二年,献白雉。
按《辽史·穆宗本纪》:应历二年冬十月甲午,司徒老古等献白雉。
圣宗统和九年八月壬午,东京进三足乌。
按《辽史·圣宗本纪》云云。
天祚帝乾统四年冬十月己酉,凤凰见于漷阴。
按《辽史·天祚帝本纪》云云。
宋
太祖建隆三年七月,南唐李景献凤卵。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太宗雍熙四年十月,知润州程文庆献鹤,颈毛如垂缨。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端拱元年,凤凰见。
按《宋史·太宗本纪》:端拱元年八月,凤凰集广州。 按《五行志》:端拱元年八月,清远县廨舍有凤集柏树,高六尺,众禽随之东北去,知州李昌龄图以献。
至道元年,突厥雀至京师。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道元年九月,京师自旦至酉,群鸟百馀万,飞翔有声,识者云突厥雀。
真宗咸平六年九月己丑,蒲瑞国献红鹦鹉。
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景德元年,三凤见。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德元年五月庚寅午时,白州有三凤自东来,入城中,众禽围绕至万岁寺,栖百尺木上。身长九尺,高五尺,文五色,冠如金杯。申时北向而去。画图以闻。
大中祥符元年,黄雀群飞蔽日。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中祥符元年,升州见黄雀群飞蔽日,有从空堕者,占主民有役事。是岁火。
仁宗宝元二年,白鹊见。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宝元二年,长举县有白鹊,嘴脚红,不类常鹊。
至和三年,有鹤翔于明堂之上。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和三年九月,大飨明堂,有鹤回翔堂上,明日,又翔于上清宫。是时,所在言瑞鹤,宰臣等表贺不可胜纪。
英宗治平四年,献白乌。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治平四年五月,太子右赞善大夫陈世修献白乌。
神宗熙宁七年,凤凰见。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七年六月丁亥,广州凤凰见。
按《五行志》:熙宁七年六月乙未,增城县凤凰见。〈按《纪》《志》日千互异。〉
元丰三年,获白鹊、白乌。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丰三年八月戊寅,平棘县获白鹊。九月丙午,赵州获白乌。
元丰六年七月壬申,丹州生白鹊。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徽宗宣和元年,赤乌、白鹊见。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宣和元年九月戊午,蔡京等表贺赤乌,又贺白鹊。政和后,禁苑多为村居野店,又聚珍禽、野兽、麀鹿、鴽鹅、禽鸟数百实其中。至宣和间,每秋风夜静,禽鸟之音四彻,宛若深山大泽,识者以为不祥。
宣和七年,有鹗鸣于郊宫。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宣和末,南郊礼毕,御郊宫端拱殿。天未明,百辟方称贺,忽有鹗止鸣于殿屋,若与赞拜声相应和,闻者骇之。时已报女真背盟,未踰月,内禅。明年有陷城之难。
高宗建炎三年,有翠禽飞鸣行殿,止于宰臣汪伯彦朝冠。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炎三年,高宗在扬州。二月辛亥早朝,有禽翠羽,飞鸣行殿三匝,一再止于宰臣汪伯彦朝冠。冠,尊服,飞鸟践之不祥;翠羽,又青祥也。刘向谓野鸟入宫,宫室将空。一曰败亡之应。是月,金人入扬州,有仓卒渡江之变。未几,伯彦罢相,寻坐贬。
建炎四年,有鸢鸦数万,噪于陕州城。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正月丁巳,金人围陕州,有鸢、鸦数万飞噪城上,与战声相乱。金将娄宿曰:城当陷,急攻之。遂失守,近羽孽也。
绍兴七年,枭鸣于刘豫苑庭。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枭鸣于刘豫后苑,又群鸟鸣于内庭,如曰休也。豫恶之,募人获一枭予钱五千。是岁,伪齐亡。
绍兴十七年,有白乌集高禖坛。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七年二月,有白乌六集于高禖坛上,府尹沈该以瑞奏。
绍兴二十七,妖鸟见。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七年,饶州鄱阳县有妖鸟,凫身鸡尾,长喙方足赤目,止于民屋数日,弹矢不能中。
孝宗乾道六年,有雀飞鸣,立死佛寺香炉。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道六年,邵武军泰宁县有雀飞鸣,立死于瑞宁佛刹香炉。先是绍兴初,是邑有雀立死于丹霞佛刹香炉,皆羽孽也,而浮屠氏因谓之雀化。
宁宗庆元三年春,池州铜陵县鸳鸯雄化为雌。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金
熙宗天会十五年七月辛巳,有司进四足雀。
按《金史·熙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章宗泰和二年,凤凰见。
按《金史·章宗本纪》:泰和二年八月丙申,凤凰见于磁州武安县鼓山石圣台。 按《五行志》:泰和二年八月丙申,磁州武安县鼓山石圣台,有大鸟十集于台上,其羽五色烂然,文多赤黄,赭冠鸡项,尾阔而修,状若鲤鱼尾长而,高可逾八尺,九子差小侍傍,亦高四五尺。禽鸟万数形色各异,或飞或蹲,或步或立,皆成行列,首皆正向如朝拱然。初自东南来,势如连云,声如殷雷,林木震动,牧者惊惶,即驱牛击物以惊之,殊不为动。俄有大鸟如雕鹗者怒来搏击之,民益恐,奔告县官,皆以为凤凰也,命工图上之。留二日而北去。按视其处,粪迹数顷,其色各异。遗禽数千,累日不能去。所食皆大鲤,鱼骨蔽地。章宗以其事告宗庙,诏中外。按《癸辛杂识》:金泰和四年六月,磁州武安县南岐山北石圣台凤凰见。凤从东南来,众鸟周围之。大者近内,小者在外,以万万计。地在屯区村,村民惧为官司所扰,谋逐去之。驱牛数十头,击柝从之,牛未至二里,即有鸷鸟振翼而起,翼长丈馀,下击二水牯,肉尽见骨,水牯即死。于是众始报官。凤凰高丈馀,尾作鲤鱼状。九子差小翼其傍,凤为日影所照,则有二大鸟盘旋庇荫之。至日入则下,留三日乃从西北腾空而上,县中三日无鸟雀。凤去后,人视其处,有鲤鱼重五六十斤者,食馀尚有数头。台傍禽鸟粪两沟皆满,小禽不动飞,饿死者不可胜纪。村民疑台下有异,私掘之三尺馀,石罅中直插金剑一,取不能,尽击折得其半,以火锻,欲分之,剑见火,化金蝉散飞而去。〈按《本纪》《志》作二年,此
作四年,互异。
〉宣宗元光二年,有鹤千馀翔于殿庭,乌鹊夜惊。
按《金史·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正月辛酉日午,有鹤千馀翔于殿庭,移刻乃去。七月乙卯,丹凤门坏,压死者数人。十一月,乌鹊夜惊,飞鸣蔽天。十二月,宣宗崩。
哀宗正大六年,陇州献黄鹦鹉。
按《金史·哀宗本纪》:正大六年夏五月,陇州防禦使石抹冬儿进黄鹦鹉,诏曰:外方献珍禽异兽,违物性,损人力,令勿复进。
元
泰定帝泰定四年,瓜哇献白鹦鹉。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泰定四年十二月乙卯,瓜哇遣使献白鹦鹉。
顺帝至正十一年,凤凰见。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正十一年,广西庆远府有异禽双飞,见于述昆乡,飞鸟千百随之,盖凤凰云。其一飞去,其一止留者,为橦人射死,首长尺许,毛羽五色,有藏之以献于帅府者,久而其色鲜明如生云。五月,兴国有大鸟百馀,飞至郡西白朗山巅,状如人立,去而复至者数次。
至正十九年,京师鸱鸮夜鸣,杜鹃啼于城中。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九年,京师鸱鸮夜鸣达旦,连月乃止,有杜鹃啼于城中,居庸关亦如之。
至正二十七年,有大鸟见于莱州。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七年三月丁丑朔,莱州招远县大社里黑风大起,有大鸟自南飞至,其色苍白,展翅如席,状类鹤,俄顷飞去,遗下粟、黍、稻、麦、黄黑豆、荞麦于张家屋上,约数升许,是岁大稔。
明
太祖洪武二十年,凤凰见。
按《河南通志》:洪武二十年九月,凤凰集汲县冈,群鸟随从,鸣噪翱翔,三日而去。
成祖永乐七年,白鹊见。
按《大政纪》:永乐七年十月庚子,北京有白鹊之瑞。行在礼部行南京贺。皇太子命谕德杨士奇撰表文。时士奇以病在告,监国表命庶子赞善选呈稿。皇太子不怿,命尚书蹇义持以示士奇,曰:甚寂寥且不著题,以贺白龟、白鹿皆可。命士奇改政。士奇改一对云:望金门而进喜,驯彤陛以有仪。后增一对曰:与凤同类,跄跄于帝舜之庭;如玉其辉,翯翯在文王之囿,义以进。皇太子喜曰:此方是帝王家之白鹊。适内尉进膳,遂命内使陈昂彻以赐士奇,且传旨谕士奇曰:其勉进药食,早出非,但倚卿文学,久不闻直谅之言。虑有过不知,急得相见也。
永乐十八年,交阯贡白乌。
按《名山藏》:永乐十八年十一月,交阯、占城诸国自贡白乌,群臣应制撰诗。
宣宗宣德四年,海阳县进白乌二。
按《大政纪》:宣德四年七月丙辰,广东海阳县进白乌二,礼部尚书胡濙请率群臣上表贺,不许。上曰:祗敬祖宗,恭养圣母,皆职分当然,何贺之有。感瑞之云,良增惭愧,朕夙夜祗念祖宗付托之重,惧弗胜负荷,惟赖尔文武群臣,同心同德,赞辅不逮,溢美虚词,非所乐闻。其止勿贺。
宣德八年,获白雁、白鹘。
按《太仓州志》:宣德八年正月,太仓二十七保获白雁二。不数日,复得白鹘一,里人以为瑞献于朝。
英宗正统七年,有雁集琼州郡学泮池。
按《广东通志》:正统七年秋八月辛丑,琼州有雁集于郡学泮池。丘浚作记,谓雁随阳之鸟,知时者也。其乘气机而光动,尤非他鸟之比。昔人闻天津杜鹃之声,而预有占焉。矧阳禽素称知时者乎。昔者,地气自南而北,果有南人以文字乱天下。今也,地气自北而南,安知无人以文字治天下耶。
代宗景泰七年秋,诸暨有白鸲鹆,止县舍。
按《浙江通志》云云。
宪宗成化十三年,东鹿文庙产白雀。
按《畿辅通志》云云。
成化十九年,文庙产白雀。
按《东鹿县志》云云。
孝宗弘治八年,鹊巢宁德明伦堂。
按《福建通志》云云。
弘治十四年,保定献白鸦。
按《大政纪》:弘治十四年三月,保定府臣献白鸦,以为祥瑞,礼部尚书傅浣劾其不当,奏诏斥遣之。
武宗正德二年,益都有鹳数万集于李同仁殡所。
按《山东通志》:正德二年冬十有一月,益都县朱良店北有鹳鸟数万集于故潞州知州李同仁殡所,诘朝葬毕始去。
正德三年,郴州飞鸟蔽天。
按《湖广通志》:正德三年十一月,郴州有鸟蔽天,声如雷。时苗民作难。
正德五年,九头鸟见。
按《江西通志》:正德五年三月,乐平来一鸟,九头。正德十年,嘉定有黑雕似人形。
按《江南通志》:正德十年,嘉定大场镇有黑雕立如人,形翅广丈馀。
正德十一年,黑雀数万,坏禾苗。
按《云南通志》云云。
正德十二年,金县白燕遍于城野。
按《陕西通志》云云。
世宗嘉靖元年,盂县有鸟夜喧。
按《山西通志》:嘉靖元年,盂县鸟异,其夜百鸟喧杂至明,鱼鳖飞鸟有去其首者。
嘉靖三年,鸽价骤贵。
按《潮州府志》:嘉靖三年,潮阳县民有得鸽鸟于河南者,名四停花,人争尚之,价日增至千百钱,民皆倾赀鬻之。百业为废,山径间多致杀夺,官府禁之不止,黄少詹通志中志之曰:鸽变焉。
嘉靖四年,徐闻凤见。
按《广东通志》云云。
嘉靖三十九年,鸭忽飞翔数日。
按《潮州府志》:嘉靖三十九年,平远县加悌家,畜群鸭忽翔起如鸟,数飞数日乃下。加悌以为瑞,遂萌异志。嘉靖四十年,淮王献白雁。
按《大政纪》:嘉靖四十年十一月,淮王献白雁二,群臣表贺。
嘉靖四十二年,湖广巡抚徐南金献白鹊。
按《大政纪》:嘉靖四十二年八月,巡抚湖广都御史徐南金献白鹊,南金言白鹊出自景陵,献之。群臣称贺。
神宗万历十年六月,铜仁府有鸟鸣文庙,声如雷。
按《贵州通志》云云。
万历十三年,白雉、白鹊见。
按《江南通志》:万历十三年,休宁白雉见。十四年,滁州白鹊来巢。
万历十四年,都匀有燕数万,集于府堂西乡,有大鸟来集。嘉兴有异鸟。
按《贵州府志》:万历十四年夏六月,都匀燕数万集于府堂。
按《陜西通志》:万历十四年,西乡县有大鸟高八尺,黑身赤喙,集数日飞去。
按《浙江通志》:万历十四年,嘉兴有异鸟,人头鸟身,额下白须。
万历十九年,鸾见,九头鸟见。按《江西通志》:万历十九年,星子文昌阁来一鸟,似鸾。按《湖广通志》:万历十九年,永州见九头鸟。
万历二十年,万鹤翔于日照。
按《山东通志》:万历二十年,日照元日,万鹤南来蔽日,旋绕于城,自午至酉,向北飞去。
万历二十三年,有鸟如鸾。
按《四川总志》:万历二十三年,顺庆有鸟,状如鸾。明年大旱。
万历三十五年,有异鸟鸣。
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十五年,有异鸟鸣于省城。其声曰:杀。
万历四十六年,白鹦鹉见。
按《束鹿县志》:万历四十六年春,白鹦鹉见。相传城未建时,名圈头镇居人在草桥西葺庐施茶,白鹦鹉集庐傍树,三昼夜不飞鸣,众讶之。众祷曰:或白衣大士欲于此兴道场耶。果尔,当飏去。祷毕,忽不见,众神之,因建殿三楹,名白衣庵。
万历四十七年,白燕巢于成都民家。
按《四川总志》:万历四十七年,成都北门太平街居民詹氏家白燕来巢。
熹宗天启元年,鸟生白鸦,秃鹙见。
按《四川总志》:天启元年,成都有异鸟,止于城垛,秃首长喙,高数尺。舒翼竟丈,立则如人,而布政使朱燮元以问,内江蒋守拙曰:此名秃鹙,海鸟也,见则主兵。是年奢酋果叛。
天启三年,凤凰见。
按《河南通志》:天启三年,凤凰见禹州。
悯帝崇祯四年,反鸟见。
按《江南通志》:崇祯四年九月,徐州有鸟群飞自西北来,状如鸠,色如鼠,趾不树栖,人谓之反鸟。
崇祯五年,有雉无数飞入临县城。
按《山西通志》:崇祯五年夏四月,临县雉入城。时雉无数飞入城中之西山,两月始去。
崇祯六年,山西鵽鸠至。
按《山西通志》:崇祯六年冬十月,鵽鸠至。雉体鼠足,不能栖树,性憨急,飞中州集,若猬毛,出北方沙漠地。崇祯七年,河南鵽鸠至。
按《河南通志》:崇祯七年,洛阳鵽鸠至,其鸟鹙身,连爪,千百成群,夜宿于地,数日而绝。或以为莺,或以为反燕,皆非也。按字汇鵽鸠大如鸽,似雌雉,鼠脚无后趾,岐尾。为鸟憨急,群飞出北方沙漠地。一名寇雉,见则有兵乱。
按《归德府志》:崇祯七年,沙鸡至。毛如鹑而大兽蹄,不树栖,飞有声。
崇祯九年,有乌数千集凤翔学。
按《陜西通志》:崇祯九年,凤翔学前,乌数千集地为阵,方能应矩。
崇祯十六年,九头鸟见,大鸟集阿迷州。
按《湖广通志》:崇祯十六年,蕲水城内夜闻九头鸟鸣,空中滴血,溃人墙屋。
按《云南通志》:崇祯十六年,大鸟集于阿迷州漾田头,足高数尺,翼倍之,人以为沙贼。
[book_title]第一百六十七卷
第一百六十七卷目录
禽异部艺文一
上白鸠颂 宋何承天
齐王进赤雀表 北周庾信
齐王进苍乌表 前人
中书门下贺邢州获白雀白山鹊表
唐权德舆
中书门下贺兴庆池白鸬鹚表 前人
为司农卿宗晋卿进赤嘴山鹊表 李峤
为政事进白雀状 苏颋
进白乌赋 张说
为百官贺白鸟表 令狐楚
白乌呈瑞赋 裴度
白乌呈瑞赋 孟简
代宰相谢示白野鹊表 钱珝
凤鸣朝阳赋 崔损
京兆府献三足乌赋 王颜
京兆府献三足乌赋 李云卿
延州献白鹊赋 王棨
凤凰来仪赋 李解
凤巢阿阁赋 阙名
凤凰来仪赋 元汪克宽
白雉赋 刘诜
前题 前人
青鸾颂 明解缙
瑞应白鹊赋 廖道南
白乌赋 杜楠
禽异部艺文二
越裳献白雉 唐王若岩
越裳献白雉 丁仙芝
鄜州进白燕鹊 薛能
禽异部纪事
禽异部杂录
庶徵典第一百六十七卷
禽异部艺文一
《上白鸠颂》宋·何承天
谨考寻先典,稽之前志,王德所覃,物以应显。是以元扈之凤,昭帝轩之鸿烈,酆宫之雀,徵姬文之徽祚。伏惟陛下重光嗣服,永言祖武,洽惠和于地络,烛皇明于天区。故能九服混心,万邦含爱,员神降祥,方祇荐裕,休徵杂沓,景瑞毕臻。去七月上旬,时在昧旦,黄晖洞照,宇宙开朗,徽风协律,甘液洒津。虽朱晃瑰玮于运衡,荣光图灵于河纪,蔑以尚兹。臣不量卑懵,窃慕击辕有作,相杵成讴。近又豫白鸠之观,目玩奇伟,心欢盛烈。谨献颂一篇。野思古拙,意极庸陋,不足以发挥清英,敷赞幽旨,瞻前顾后,亦各其志。谨冒以闻。三极协情,五灵会一。理感冥符,道实元圣。于赫有皇,先天配命。朝景升躔,八维同映。休祥载臻,荣光播庆。宇宙昭烂,日月光华。陶山练泽,是生柔嘉。回龙表粹,离穗合柯。翩翩者鸠,亦皎其晖。理翮台领,扬鲜帝畿。匪德莫归。暮从仪凤,栖阁荫闱。烝哉明后,时且乾乾。惟德之崇,其峻如山。惟泽之瞻,其润如渊。礼乐四达,颂声遐宣。穷发纳贡,九译道言。伊昔唐萌,爱逢庆祚。余生既辰,而年之暮。提心命耋,式歌王度。晨晞永风,久漱甘露。思乐灵基,不遐有固。
《齐王进赤雀表》北周·庾信
臣某言:臣闻南阳雉飞,尚论秦霸。建章鹄下,犹明汉德。当今天不爱宝,地必呈祥。自应长乐观符,文昌启瑞。伏惟皇帝,钦明文思,劬劳成务,历象日月,允釐百工。海水无波,天星不动。去四月十三日获,陇右符府参军李晖牒称户属秦州清水郡,伯阳县文谷林在家庭获一赤雀。光同朱凤,色类丹乌。降火飞精,似入公车之府。流金成制,若上凌云之台。谨按赤雀衔书止于酆户,周之受命兴乎此祥。即事所观,同符合契。实可图形瑞谱,书颂儒林。事足成台,名堪纪号。岂直云中太守见赤心之奉主,蓬莱童子知白环之报恩。臣等预观休徵,情迫恒庆,不任凫藻之至。
《齐王进苍乌表》前人
臣某言:臣闻飞南阳之雉,尚阐霸图。下建章之鹄。犹调和气。况乃虞廷告瑞,姬社呈祥。咸高识哺之心,实贵能知之性。伏惟皇帝陛下,德教百姓,孝刑四海。摄提从纪,天下文明。是以东海输禽乍改黔质,西山度羽或变苍精。臣去月三十日行到陕州,获大都督莫仁乐列称:于射堂内见一苍乌,林薄回翔,循环不去。驻乘木之精,转司风之翼,即召仪同某甲等同时观见。斯实礼敬所覃,孝慈之感。理宜归瑞秘图,书祥帝册。用光至德,取效升平。无令赤凤留止,遍为瘗玉之歌;元鹤徘徊,独擅衔珠之舞。
《中书门下贺邢州获白雀白山鹊表》唐权德舆
臣某等言:今日伏奉宣示:昭义军节度使李元淳所进于邢州,获白雀、白山鹊各一者。谨按孙氏《瑞应图》曰:王者奉己俭约,尊事耆老,则白雀见。又晋《中兴书》曰:天下安宁则见。伏惟陛下,纯俭成化。乾坤合符,敬彼黄发,感兹霜毳。俗既登于寿域,事多验于祥经。用应昌时,固无虚月。昔神雀效祉,乾鹊知来,或用以纪年,或闻诸往载。岂比山禽叶质,灵贶特殊。皎洁异姿,追飞交映。休嘉所集,遐迩同欢。臣等忝列台司,倍百忻贺,无任喜庆之至。谨奉表陈贺以闻。
《中书门下贺兴庆池白鸬鹚表》前人
臣某言:伏承陛下,以去月九日幸兴庆池龙堂,为人祈雨。忽有一白鸬鹚见于池上,众鸬鹚罗列前后,如引御舟。明日之夕,甘雨遂降者。伏惟陛下,子惠元元,躬勤庶政,念切时泽,虔于祈祷。以陛下如伤之诚,上感元贶,在烈祖发祥之地,下降灵禽。洁白异姿,翻飞成列,若应天意,以承宸衷。簇阴云于一夕,洒霈泽于千里。疾均影响,庆浃公私。昔周致白翟,徒称遐迩。汉歌赤雁,亦荐郊庙。岂比今日,感于至诚,瑞牒所无,蒸人何幸。伏望宣付史册,昭示将来。臣等备位鼎司,倍百欢贺,无任欣庆忭跃之至。谨奉表陈贺以闻。
《为司农卿宗晋卿进赤嘴山鹊表》李峤
臣晋卿言:昨于宿羽亭子园内,捉得赤嘴山鹊一枚。其鸟有三足,中足有五指,近人相托,爪上有毛。仪观非常精彩特异,虽貌在禽类而名高羽族。鲜毛孕碧,劲嘴含丹,三足呈休,与黔乌而比孝;五指为瑞,共白麟而同德。填河未足方其美,绕树无以俪其珍。故使绿衣翠襟羞言辨惠,藻翰锦臆惮称奇伟。将明天子之德,遂入虞人之罗。自非睿感,潜通祯符,显应岂能殊祥毕凑,异物咸臻。旷千古而难逢;超百王而独异。臣谬参簪笏,忝列葭莩,忭跃之情,实倍恒品。无任喜庆之至,谨奉表称贺以闻,其山鹊谨随表同进。
《为政事进白雀状》苏颋
右巢于黄门外,雀过官厅事。丹眸莹彻,明若流珠。嘉毳鲜华,光如蕴玉。臣等谨按《瑞应图》:白雀主铁券,阴之精也,不来则国无俊嗣。伏以青宫践位,庆重离于上天;黄阁曾巢,属五瑞于明日。固以事优御符,声高作颂。臣等叨陪近侍,喜万恒情,无任忭跃之至。
《进白乌赋》张说
咨大钧之播气,在品物而流形。有莫黑之凡族,忽变白而效灵。感上人于孝道,合中瑞于祥经。若夫事出神妙,理以舒卷。既集王屋,飞随帝辇。捧日高翥,迎风细转。识句句于招呼,每哑哑以吻吮。以其雪羽霜毛,冰清玉状,拔奇绿林之下,赏异紫台之上。瞰鳷鹊之纱窗,把凤凰之衣桁。恐同类之见嫉,畏不才之速谤。期委命于渥恩,岂愿思于闲放。惟圣君之灵囿,物何远而不臻。有能言而可重,或善舞而取珍。若随驱而入献,与宝羽而为邻。采朝噪之声乐,眷夜啼之曲新。无芒距而跃武,不钩觜以怀仁。谢先容而特达,却假饰以全真。鉴深心于反哺,终报德于君亲。
《为百官贺白鸟表》令狐楚
臣某等言:臣昨二十三日中书宣武军节度使臣刘彦佐进白鸟,并以鸟及所献图示百官。臣某伏以殊祥绝瑞,有应斯归絪缊,感通难识其朕。惟圣德动于皇天,天意勤于圣后,则必昭彰肸蚃,灵物荐臻,流行苇之仁,树太平之业。毛羽遂性,禽鸟呈祥。臣等中贺臣谨按孙氏图云:王者宗庙敬则白鸟至。又汉成帝时,白鸟集于文武庙,黑鸟皆从,颇类此图。去年冬十一月,履端之始,陛下拥万国,驱百灵,祀圆丘,封天老。前一日已孝享于宗庙,尽敬致美,竭力精诚,悲感之音动于列辟,孝敬之极通于神明。白鸟之来,允答醇至。书之史册,万代有词。观其素彩皓洁,丹觜朱跃,冰雾夺色,龟龙腾辉。参五云之嘉祥,掩百王之能事。臣等叨逢昌运,累沐殊私。亲睹太阳之精,克叶大君之祉。欢跃忭舞,手足无从,不胜犬马欣庆之至。
《白乌呈瑞赋》裴度
翻彼灵乌,贲然效质。披图牒而罔二,叶邦家而得一。备体有光,至真无匹。宗庙荐敬,帝王之孝克孚;天地感仁,洁朗之容可述。耻受彩以相混,故莫黑而独出,上琼树而若无,下瑶阶而乍失。怀恩反哺,方去去以凌云,养素来仪,且翻翻而就日。观夫载飞载止,厥状粲然不染而成,因心之孝以立,匪召而至。感物之道遐宣,向皇风而自舞,与丽景而相鲜。人且尔瞻,既含章而效祉;我无尔诈,乃见素以守全。乃知王泽竭而退飞,帝道通而无遏。彼明心兮不忘至,知大节兮不可夺。象洁白而攸归,知爱敬之旁达。懿夫不污其色,罔违斯道,秀质安倚,凝光净好。美仁慈之及物,故易色于昭昭;恶赤黑之眩人,乃成形于皓皓。且夫应图咸若,鄙皋泽之鸣鹤;瑞圣不还,陋江湖之白鹇。谅饮啄于仁义,岂逃潜于阻艰。所以其出无常,其来有素。云凝标于羽族,玉润合于王度。常从碧海,随杲日而悠扬;今在华林,偶盛时而瞻顾。实由我后敬之昭假,皇矣光宅,垂拱而烛幽以明,禽鸟乃化元为白,逗祥光而聿至,望休气以来格。时哉时哉,奋翘英于紫陌。
《白乌呈瑞赋》孟简
验白乌之祥牒,告皇家之宝祚。盖由天子张至仁本太素,享宗庙而无爽,荐孝敬而有度。何常日浴,翻皓体以来仪;曾异火流,奚丹羽之可慕。凌翯翯之白鸟,类振振之翔鹭。禀纯德而自甄,诚众色之难污。观其皎皎奇状,明明丽质,霜毳洁朗,玉姿闲逸,不爱其瑞嘉,载飞之可瞻;思效其祥见,莫黑之如失。宁爰企于往代,可俯窥于今日。原乎孝理,通元格皇至虔,惟乌感应,其容昭宣。抱正色而道洽,徒反哺而名全。不然则有威凤之可纪,何白乌之是传。乐而有声,且不栖于楚幕;洁而成质,故自协于灵篇。出林而日华乱动,绕树而月影相鲜。向至化而远集,想皇风而戾焉。众而何为悲子生之八九,大而无虑笑水击之三千尔。其超遥高翥,来不可遏见归飞之荐臻,诚恺悌之四达。谅深仁之所化,固至性之难夺。若乃载鸣嗷嗷,浮彩皓皓,受西方之精气。自洪炉而镕造,遐想其苍赤呈祥,岂与乎雪霜同缟。且夫仰稻粱而自若,彼徒宠夫仙鹤;待驯狎而不还,何必招于白鹇。且养素而委质,非取容而强颜。故下臣贺瑞而歌曰:素德式昭兮何鸟奕。元质从化兮为洁白,符仁孝兮叶佳册,见祥瑞兮流圣泽。
《代宰相谢示白野鹊表》钱珝
臣某等言:今月某日高品张师道至,奉宣圣旨,示臣等泾州所进白野鹊者,臣闻白为正色,鹊实灵禽,在五行而赋禀金精,于众鸟而有殊羽族。臣某中谢,伏惟尊号皇帝陛下,应上天之道,必顺五行,遂万物之情。非徒众鸟宜获降祥之类,以招致理之心。是以素翼流光,丹眸耀象。俄呈瑞质,能弄好音,应图牒以自来,讵网罗之所得。诸侯入献,史氏明书。宁同集树之乌,堪并纪年之雀。方开景运,实契祯符。臣某等谬赞皇猷,窃观神贶,无任贺圣欢忭之至。
《凤鸣朝阳赋》崔损
杲杲兮日景,于彼朝阳;萋萋兮桐叶,于彼高冈。来仪者凤,允叶祯祥。瑞四灵之嘉号,焕五彩之文章。既和其音,爰翥其翼,凄唳响畅,徘徊绸直。旁应元律,调十二管于四时;上陵紫烟,击九万里而一息。非丹穴弗处,非苍竹不食。小鹏起于扶摇,卑鸾栖乎枳棘。若夫鸡冠燕颔,心远貌闲,虽众禽之累百,谅比德而难攀。故其发声也,瞻白日以俯仰;其馀响也,顺清风而往还。浮泛泛以出谷,静泠泠而满山。既飘飖于有际,遂辽夐于无间。故曰:鳞之有龙,鸟之有凤,偶时而见。如哲士之间生,取类而言。同君子之异众,若乃拂杳。冥而直上,临峻极而孤鸣;虚籁相和,阴深以䆗窱。霏烟动色,纷郁而随迎,六合为之澄朗,八风于是扬清。川不波而昭其德,地不翳而感其声。足使俗登仁寿,化洽休平。且夫朝阳者,象明时之有潜凤,鸣者匹贤,人之惟信,凤集朝阳以轻举,贤遇明时而易进。整羽翮以回翔,望青云以奋振。有若秉节操而贞白,垂簪缨而笃敬。凤兮凤兮,何德之威。翙翙其羽,锵锵于飞。应有道而岁贡,夐无文而代希。饮必玉池之津,游必神仙之府。矫翮则群族咸从,和乐而百兽率舞。巢阿阁以应昌期,栖丹阙而壮天宇。载图牒以传纪,必表灵于圣主。包众美于流芳,固难得而覼缕。
《京兆府献三足乌赋》王颜
夫何赫赫之太阳,忽降精于乌鸟。乃呈瑞于皇王,足应乾之三数。目耀日之九芒。降天邑而予我李,浴咸池而自扶桑。尝空闻于前牒,今实观于殊祥。天既无私,祥何能隐,昭圣代之有应,垂休徵之无尽。瑞于帝室,表大孝于天衷;献自尹京,验长安之日近。始至也,众羽骇集,伊人惊萃。迈麟凤之时见,何鹰隼之能畏。如深就日之诚,不效抟风之志。愿委质而入贡,终依仁以驯致。入铜笼而戢翼,向金殿而矫翅。将告于休,似对以臆。由是怜楚人之迷凤,陋越裳之献翟。小哉,栖棘之鸾。蔑矣,应风之鹢。未如我陪日驭之出入,游天居之岑寂。曩有赤而呈美,白以效灵。俱非应乎殊贶,亦或载于祥经。终未如符孝理之永锡,昭宝运之康宁。则如尧舜登极,夔龙夹辅;布政无偏,惟贤是取。故得感阳精于上帝,赞阴阳于下土。光昭万叶,辉映千古。良史当载美而记时,謏才顾赓歌而蹈舞。
《京兆府献三足乌赋》李云卿
杲杲灵乌,萃于神都。耀彼殊彩,呈兹异躯。披拂四气,翱翔九衢。耻祥鸾之止棘,慕仪凤之栖梧。瑞表孝纪,名标秘图。将有感而必集,岂独殷周与有虞。观其降自日域,戾于天府,音谐雅颂,动中规矩。颉颃其质,差池其羽。步芳草而三趾徐来,愬祥风而六翮微舞。珍奇莫测,观者如堵。谅兹禽之祯祥,告我皇之福祜。于是罗者既获,虞人是荐,贮以瑶筐,登于玉殿。凝睿想迓,神盼孤飞。砌上似于云际,而游独立君前。疑乎日中而见圣,情不极念兹莫黑。彼应感而至,我有道而得。狎以驯扰,安其栖息,夜啼玉垒。声虽入于舜聪,曙唤瑶阶,岂心知夫帝力,不然者曷。足以昭我皇之元化,表吾君之恭默。是知国将昌则降而为祥,政或缺则归彼扶桑。天道不昧,神心孔彰,岂有情在于斯乌,固灵应昭乎彼苍〈阙二字〉。之旨既集,吾君之福祉,与天地而终始。傥不剪其毛羽,愿长飞乎帝里。
《延州献白鹊赋》王棨
我后君临九,有仁被诸华伊,炳灵之白鹊,倏效祉于皇家。变尔羽毛,以表恩沾于飞,走生乎边鄙,是彰泽及于幽遐。始其决越春巢,轻翻素翼,不类雕陵之异状,自受金方之正色。封人既获,罗氏潜藏。且曰:昔闻兴咏于召南,今见呈祥于塞北。斯乃发天庆,昭皇德。望云将献,鹄归齐使之笼;拜表初行,雉别越裳之国。既而臻凤阙,进彤庭。粉焕成桥之羽,霜凝化印之形。奚稽瑞牒,克叶祥经。异丹雀之呈质,同素乌之效灵。帝嘉其贲然斯来,皭尔难及。俾遂性以饮啄,顾无群而翕习。由是绕树星飞,依枝玉立。乍捕蝉于上苑,不羡莺迁。或报喜于丹墀,何惭凤集。故能彩迥群类,名超百祥,播休徵于有截,昭圣祚之无疆。月下南飞,过银河而混色;风前东向,映琼树以增光。若乃潜下庭隅,远分林表,迷彼鸟之翯翯,夺尔驹之皎皎。狼生殷代,诚福应之未如;鱼跃舟中,谅贞符之尚小。曾未若影度帘曙,声来殿深。美掩条支之献,珍逾陇坻之禽。昔在遐方,玉每抵于昆岫;今以至德,巢可窥于禁林。是知斯鹊来仪,惟天瑞圣。俾尔羽之洁朗,彰我时之清净。臣闻:雁有歌而雉有诗,又安得不形于赞咏。
《凤凰来仪赋》李解
至哉乎凤凰之致也。应运合符,体中履正。依道德以出处,表帝皇之衰盛。宣尼兴叹,见周道之陵夷;太史正辞,知汉德之明圣。寄高迹于图牒,流遗旨于歌咏。我国家化洽生成,归淳反朴,理定制礼,功成作乐。万物怀仁,四灵沾渥。方栖息于上苑,宁徘徊于南岳。观乎肃肃其羽,锵锵其鸣。吸天地之嘉气,赴箫韶之雅声。知至道之可乐,识泰阶之已平。身安抚驯,或顾步以屡舞;心畏荣宠,乍联骞而若惊。宁同众鸟之德,窃比达人之情。且如六翮已成,五文毕备,奇姿委发,逸志殊类。挹寥廓以推灵,向人寰而作瑞。笼槛不能展其巧,罗网无以施其智。岂若翡翠以美色杀身,鹦鹉以能言剪翅,鸿鹄以稻粱自苦,鹰鹯以击搏取累。孰与夫退则全其性,出则得其时。将称年以表德,岂反袂以等期。夜宿椅桐之枝,朝餐竹实之粒。望双阙以上下,先百禽而翔集。薰风飘而向清,甘露沾而羽湿。对离景以照耀,披庆云而出入。来仪则那,乐我时和,因物见志,为凤凰之歌。歌曰:处分明兮系舒惨,一人庆兮万物感;羽族犹得以效珍,微生何久于习坎。
《凤巢阿阁赋》阙名
国家化协轩,后道超帝先敷、至德以被物,降殊祥而自天。祥异宗周,下岐山之鸣矣;企观宸极,放阿阁而巢焉。由是载止于甍次,盖将呈瑞于君前。临四荣而肃乎云委,播五彩而焕尔霞鲜。且将巢者,其义久也。美德化乎宇内,永栖迟于日下。爰居爰处,恒依应龙之祥;载飞载鸣,宁侣化鸳之瓦。道既砥平,时亦镜清,厌丹穴而不息,鄙高冈而不鸣。方为应至仁而来元扈,岂徒爱层构而集丹楹。彼燕有巢,已闻在幕之厄;尔鹤称德,更擅乘轩之名。一则兆启乎颠沛,一则僭处乎车盖。曷若我爱育元和,来仪昭泰,奋美羽于轩楹,散清音于埃壒。然后知赤乌不曰珍,白龙不曰神。或生之于苑囿,或厄之于海滨。四目鸣而不睹,万户献而莫臻。岂若兹凤,惟阁是因,三重其阶实维高矣显矣,一人斯睹,谁谓不躬不亲。向非我后,从政不咈惠生于物,执德不回遗乎将来,凤亦远矣,谁能巢哉。是知反道者高阁徒修,悖德者鸣凤罔萃。窃稽瑞牒,载览史记,惟黄帝与吾皇,能感之而自至。
《凤凰来仪赋》元·汪克宽
有虞起兮历耕,重华炜兮文明。袗衣绚兮斧扆,时雍变兮八纮。命后夔以和乐,奏韶箾之九成。致灵鸟之并集,舞威仪于彤庭。想夫鸣球戛击,丝桐振响,搏拊胥谐,咏歌迭唱,先祖洋洋而格思,群后逡巡而揖让。宫县斯设,簨簴维枞。峙崇牙之捷业,蔚树羽之衡纵。瞽矇击柷而作作,视瞭播鼗以逢逢。阴管骈歙于钟笙,金奏铿锵于大镛。变徵旋宫,调律同之䃂韽,执干秉翟,列舞佾之从容。导大块之至和,致象物之感通尔。其九奏爰终,于飞翔翥。粲粲其章,翙翙其羽。览德辉于千仞,聿回臻于殿宇。九苞炫烂羾黄扉而裴回,五色毰毸历玉阶而延伫。仪容肃肃而雅驯,翼卫跄跄而献舞。德侔君子恒揭义而负仁,音协黄钟媲铿金而考鼓。其为物也,禀乎太一之粹,孕乎丹穴之峰。距弗履乎弱草,咮弗啄乎生虫。朝憩昆崙,粲琅玕之琐琗。夕游县圃,饮玉池之冲瀜。首昂金鸡之喙,尾曳鲸鱼之踪。背灵龟而颔燕,后祥麟而前鸿。飞禽三百有六十而惟是之为宗尔。其九官都俞,四岳辅弼。浲水怀襄而底平,烝民艰鲜而奏食。八埏皞皞而雍熙,四海安安而宁谧。帝舜之德,殆不翅元浑之并包与,方仪之立,极是宜太和之音始迭,作于九变而太平之瑞,骈雄雌而下集。昔者轩辕施德,聿巢阿阁之巅;厥后岐昌修政,爰止高冈之侧。羌至圣之致瑞,实后先而同辙。迨夫时乖政熄,代变风漓。尼父兴不至之叹,接舆歌德衰之辞。楚人山鸡,赐千金而诲谄,西都神爵,惊屡至而夸奇。萧史神仙之诙诡,苻秦谣谶之支离。伟我皇之圣明,协重光于虞帝。大猷昭黼黻之文,雅乐应萧韶之制。赐湛乐于吾民,陶太和于斯世。皋益接武而论思,稷契骈肩而献替,愿羽仪于天朝,效鸣阳于盛际。
《白雉赋》〈有序〉刘诜
白雉之出,必为太平故。见于建武永平与成周之际,皆是时也。五运各从所胜,周汉皆尚赤,为火德。故周兴而白鱼荐兆,汉启而白蛇献符,而白雉亦在周汉为盛。白,金也。岂非其所制伏者效顺即为瑞与。然周汉之盛,瑞不一而世称越裳重译,特加显则君臣具庆使然。夫雉,文绣者也。变为纯洁,非世道休明不及此。其在元始亦为白,水真人发祥耳。若出非其时,而附会奸臣以取安汉之号,则岂足为灵物也哉。作白雉赋。
抚万物之不齐,惟具变于其天。鹄不日浴而常皓,乌不日墨而常黔。既各安于其素,虽纯质其犹足妍。矧能其天之所不能,不待胫而千里以传。盖有化而役之以为异,彼固莫知其然而然。方周鼎之既定,万邦康而庆丰年。海坚泯而不涛,六气无盛衰之偏董。六合以一,和果何质之不迁。乃有越裳,万里殊国,迢迢三译,献雉之白,林邑扶南,暑涉寒蹶,玉鞲失辉,霜辔失色。天空月朗,雊扬影灭。阊阖晓登,两袂皆雪。于是混瑶殿,照银阙。过灵台而鸟愧其翯,历西雍而鹭耻其洁。倾凡羽以无群,恨征埃之犹涅。梦华虫之前身,洗组绣之馀劫。念光华之不贷,岂咏歌以自踖。虽改容而废常,亦反素以为德。委微质于天地,为至治之光晰。吾闻:五德相胜,有顺有逆,当赤精之丽空,宜金质之从革。故周汉之千年,效祯祥于一辙。惟成周之至盛,弥显白于史策。乌流屋而祥立,凤鸣岐而瑞列。皆天意之使然,擅古今之奇绝。傥效颦于美新,是媚奸之造物。幸圣朝之在上,集六合之奇祥。矧羽仪之无愧,庶及时而翱翔。
《白雉赋》前人
览太极之妙化兮,产灵物之何奇。伊缤缤之仙雉兮,孰剪瑶琼而为之姿。惟南荒之极炎兮,薄阴气而相持。疑素娥之融液兮,锥羽毛而不辞。故炎以为绛冠绀蹠兮,阴以为霜翎雪衣。愬玉京而铸肤兮,素蛾蛾而琢肌。然不能以超寥廓兮,托人间以为依。岂无见而偶出兮,兆治世之德禧。惟成周之圣明兮,烝至治于凫鹥。充协气之薰洽兮,合宇宙以为祺。海鲵伏而不波兮,风不鸣条而雨时。衣裳皇皇而端拱兮,万国朝而宾四裔。彼越裳之垠绝兮,渺万里之航梯。献兹禽以为瑞兮,羌能使其天赋之移。恍前梦之窜蛮兮,拔文身之陆离。徙千仞于南溟兮,为盛朝之羽仪。望同群之采采兮,立缟素于缯絺。迥雪寒而月薄兮,发孤鸾其谁知。至汉中而后出兮,聊亦与世道而游嬉。彼新莽之执以为乐兮,固将以白头大夫而待之。忽千载之不闻兮,宁不老死于山巅水湄。岂风日之清明兮,顾不惊猜于童儿。誓重来之何日兮,指西风以为期。幸麟趾之再应兮,凤喈喈而鸣岐。舍兹时而不随兮,复将何为。为招雉之歌曰:结金精兮搆乾坤,应明德兮仪九天,慎尔时兮燕雀先。
《青鸾颂》明·解缙
琳宫启瑶坛,丽绛节朝,青鸾至。哕哕跄跄威凤仪,回翔炫转霏虹霓,黛毛翠羽荫桂旗,碧天碾出青琉璃。红采金明芝,忭舞合欢和,埙篪随帝来,车徐徐度云。英甘露濡,上帝陟降情所误。感通圣孝来寰区,万世万年垂简书。
《瑞应白鹊赋》〈有序〉廖道南
辛卯秋八月,河南郑府献白鹊二,上嘉兹灵瑞,乃命礼官蒐彝典,诹吉辰,昭告九庙,荐呈两宫。仍宣示百官于左顺门谛观,赐以大庖珍膳。臣伏考诸仁宗为储皇时,有白鹊之瑞。乃命官僚撰表上贺,杨士奇云与凤同类,跄跄于帝舜之廷,如玉其辉,皎皎在文王之囿。仁宗览之,喜曰:此真帝王家白鹊也。仰惟皇上元德格天,至仁育物,惠群动,化被万灵。是故禽鸟感气,纯白昭辉。不于异域,于中州。不于他所,于宗室。天之锡纯神之介祉,于是乎有徵矣。臣谨撰瑞应白鹊赋赋曰:
肆后皇之纯祐兮,嘉申命其用休。协气絪缊于上元兮,灵鸟翱翔于中州。夫其始而𪃟育也,翳桑土之绸缪,营巢枝以结构。嵩祇宛委以毓祯,川若萦纡以埤厚。酝酿之以阴阳之元和,煦媪之以鬼神之奇秀。继而习飞也,振羽翰于碧寥,拟纯白于素丝。占易象而敦贲无咎,徵戴记而比玉斯辉。其来仪也,辞瀍涧之清泚,饮河洛之甘泉。函以雕笼而翛翛其洁,饲之琅实而皓皓其鲜尔。乃遵渚鸿之云逵,度泽鹤之烟皋。渐彤墀而回绕于鳷鹊之观,入紫囿而振拂于翡翠之苕尔。乃测铜虬之莲漏,焚宝鸭之兰膏,启宗宫而晻映于翔凤之阁,献祖祢而周遭于戴鳌之桥尔。乃敞鱼钥于重闱,列龙床于夹陛。慈颜燕喜而颂腾于禁掖之庭,寿极鸾回而歌永于钩陈之地尔。乃诏文辟之鹓班,偕武卫之鹰扬。薄言往观,而振振若西雍之鹭。亦既集止,而跄跄如虞室之凰。于时睹天颜之欢霁,洒宸翰以昭宣。蒐灵囿于往迹,纪殊祯于万年。臣拜稽首赓载歌曰:繄轩皇兮御璿图,元扈来游兮文明孚,翳舜帝兮协钧韶。彩凤来仪兮,化理昭。于皇文祖兮绍往圣,灵鹊肇见兮受天之命。于皇吾皇兮绍烈祖,灵鹊载符兮绳其祖武。
《白乌赋》杜楠
灵哉孝乌,巢葺厥黉。生子八九,一耦堪惊。反同族于缟素,本天赋而双清。亮博洽之未识,实今古之难名尔。其莹莹树杪,𦐂𦐂毛衣,闻风飏之飒爽,冀翀天而一飞。恍片玉之上下,俨映雪以差池。厌常形之罔别,特异色以含辉。故其霜毛皎洁,冰翮蹁跹,元真内夐,靡艳都捐。徘徊松上,比迹梅前。白鹇拟秀,皓鹤夺鲜。何坎方之变色,忽禽属之更新。信先几之有在,岂虚产而无因。显休徵于异质,将钟瑞于仁人。使其抱文章而不饰,脱气类同含珍。远金谷而奋翼,想玉树以栖身。乃延伫兮坛杏,或嬉游乎泮芹。愿济美于威凤,将媲德于祥麟。避云罗之矰缴,舍山峤之荒榛。盼冥鸿之渐木,乐雍鹭之振振。倘上林之可借,快迁乔于芳春。翥逸兴而周顾,抗丹梯之嶙峋。肯同流而混俗,将离类以超群。度不负于奇孕,而或获应于皇仁。
禽异部艺文二〈诗〉
《越裳献白雉》唐·王若岩
素翟宛昭彰,遥遥自越裳。冰睛朝映日,玉羽夜含霜。岁月三年远,山川九译长。来从碧海路,入见白云乡。作瑞兴周后,登歌美汉皇。朝天资孝理,惠化且无疆。
《越裳献白雉》丁仙芝
圣哲符休运,伊皋列上台。覃恩丹檄远,入贡素翚来。北阙欣初见,南枝顾未回。敛衣残雪净,矫翼片云开。驯扰将无惧,翻飞幸莫猜。甘从上苑里,饮啄自徘徊。
《鄜州进白燕鹊》薛能
轻毛叠雪翅开霜,红觜能深练尾长。名应玉符朝北阙,色柔金性瑞西方。不忧云路填河远,为对天颜送喜忙。从此定知栖息处,月宫琼树是仙乡。
禽异部纪事
《路史》:大庭氏之膺箓也,适有嘉瑞,三辰增辉,五凤异色。
《春秋·佐助期》:黄帝将兴时,有黄雀赤头立于日傍。黄帝曰:黄者,王。精赤者,火。荣爵者,赏也。余今当立大功乎。
《春秋纬》:黄帝坐于扈阁,凤凰衔书致帝前,其中得五始之文焉。
《帝王世记》:黄帝服齐于中宫,坐于元扈洛上,乃有大鸟鸡头燕喙,龟颈龙形,麟翼鱼尾。其状如鹤,体备五色,三文成字,首文曰顺德,背文曰信义,膺文曰仁智。不食生虫,不履生草,或止帝之东园,或巢阿阁。其饮食也,必自歌舞,音如箫笙。
《春秋·孔演图》:黑帝治生,五角之禽以触民。
《宋书·符瑞志》:白鸠,成汤时来至。
《史记·周本纪》:武王东观,兵至于盟津。既渡,有火自上复于下,至于王屋,流为乌,其色赤,其声魄云。魄然,安定意也。郑元曰:书说云乌有孝名。武王卒父大业,故乌瑞臻。《索隐》曰:按:今文《泰誓》:流为雕。雕,挚鸟也。马融云明武王能伐纣。
《宋书·符瑞志》:越裳,周成王时来献白雉。
《尚书中候》:周公归政于成王,太平制礼,鸾凤见。秦穆公出狩至于咸阳,日稷庚午,天震大雷,有火下化为白雀,衔《箓丹书》集于公车。公俯取其书,言缪公之霸也,讫胡亥。秦家世事。
《宋书·符瑞志》:白燕者,师旷时衔丹书来至。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有鸲鹆来巢,书所无也。师己曰:异哉,吾闻文武之世,童谣有之曰:鸲之鹆之,公出辱之,鸲鹆之羽,公在外野,往馈之马,鸲鹆跦跦,公在乾侯,徵褰与襦,鸲鹆之巢,远哉遥遥,稠父丧劳,宋父以骄,鸲鹆鸲鹆,往歌来哭。童谣有是,今鸲鹆来巢,其将及乎。
《春秋纬》:孔子坐元扈洛水之上,赤鸟衔丹书随至。《春秋·孔演图》:鸟化为书,孔子奉以告天,赤鸟集书上,化为黄。
《孔子家语·辨政篇》:齐有一足之鸟,飞集于公朝,下止于殿前,舒翅而跳,齐侯大怪之,使使聘于鲁,问孔子。孔子曰:此鸟商羊,水祥也。昔童儿有屈一脚,振肩而跳且谣曰:天将大雨,商羊鼓舞。今齐有之,其应至矣。急告民趋治沟渠,修堤防,将有大水为灾,顷之大霖雨,水溢泛诸国,伤害人民,唯齐有备,不败。景公曰:圣人之言,信而有徵矣。
《战国策》:宋康王之时,有雀生〈集韵音欺〉于城之陬。使史占之,曰:小而生巨,必霸天下。康王大喜。于是灭滕伐薛,取淮北之地,乃愈自信,欲霸之速成,故射天笞地,斩社稷而焚灭之,曰:威服天下鬼神。骂国老谏臣,为无颜之冠,以示勇。剖伛之背,锲朝涉之胫,而国人大骇。齐闻而伐之,民散,城不守。王乃逃倪侯之馆,遂得病而死。见祥而不为祥,反为祸。
《新序·杂事篇》:宋康王有爵生鹯。臣向愚以鸿范传推之,宋史之占非也,此黑祥传所谓黑眚者也,犹鲁之有鸲鹆为黑祥也。属于不谋其咎急也。鹯者,黑色食爵,大于爵害。爵也攫击之物,贪叨之类,爵而生鹯者,是宋君且行急暴击伐贪叨之行,距谏以生大祸,以自害。故爵生鹯于城陬者,以亡国也,明祸且害国也,康王不悟,遂以灭亡,此其效也。
《陈留耆旧传》:圉人魏尚,高帝时为太史。有罪诏系狱。有万馀头雀集狱棘树上,拊翼而鸣。尚占曰:雀者,爵。命之祥,其鸣即复也。我当复官。有顷,诏还故官。漂粟手牍吕后时,冬十二月,见未央宫前有一紫燕。后以为不祥,使侍中陈当时逐之,飞厩内,不得出,值牝马方仰首而嘶,遂飞入其口中,便有紫云覆于马首,顷之而灭。当时奏状,后异之,诏有司专视,此马后生驹,日驰数百里,因号曰紫燕。
王充《论衡·验符篇》:宣帝时,凤凰下彭城,彭城以闻。宣帝诏侍中宋翁一占之。翁一曰:凤凰当下京师,集于天子之郊,乃远下彭城,不可收,与无下等。宣帝曰:方今天下合为一家,下彭城与京师等耳,何令可与无下等乎。令左右通经者语难翁一,翁一穷,免冠叩头谢。
《后汉书·五行志》:章帝末,号凤凰百四十九见。时直臣何敞以为羽孽似凤,翱翔殿屋,不察也。记者以为其后章帝崩,以为验。案宣帝、明帝时,五色鸟群翔殿屋,贾逵以为胡降徵也。帝多善政,虽有过,不及至衰缺,末年胡降二十万口,是其验也。帝之时,羌胡外叛,谗慝内兴,羽孽之时也。
《桓谭新论》:余前为典乐大夫,有鸟鸣于庭树上,府中门下皆为忧惧。后余与典乐谢俟争𩰚,俱坐免去。《后汉书·方术传》:杨由常从人饮,敕御者:酒三行,便宜严驾。既而趣去。后主人舍有𩰚相杀者,人问何以知之。曰:向社中木上有鸠𩰚,此兵贼之象也。其言多验。《独异志》:汉太尉杨震以忠贞见黜,及还洛,叹曰:吾居上司,疾奸臣樊丰之狡而不能诛,知帑藏空虚而不能富。因饮鸩而卒。门人冤之,天子嘉之。改葬日,有大鸟翼一丈三尺,集于柩前,低头垂泪。葬毕,乃飞去。时人以为忠贞所感。
《广州先贤传》:顿琦至孝,母丧感慕,哀声不绝。有飞凫白鸠栖庐侧,见人即去,见琦而留。又丁密遭父艰,致飞凫一双游庐,旁小池,见人则驯附如家所畜。后遭母丧,密归至所,居一宿。故双凫,复游戏池中。
《宋书·符瑞志》:孙权时,神雀巢朱雀门。
《烟花记》:吴主亮命工人潘芳作金螭屏风,镂祥物一百三十种,种种有生气,远视若真,一日与夫人戏触屏,坠其一凤,顷之飞去。
《异苑》:晋惠帝时,人有得一鸟,毛长三丈,以示张华,华惨然叹曰:所谓海凫毛也,此毛出,则天下土崩矣。果如其言。
《晋书·五行志》:孝怀帝世,周𤣱家有鹅,在笼中而头断笼外。𤣱亡后,家诛。张瓘在凉州,正朝放佳雀,诸鸟出手便死,左右放者,悉飞去。
《浙江通志》:何准宅在海盐县南三里乌夜村,晋何准寓居于此。一夕群乌啼噪,准适生女。他日,复夜啼,乃穆帝立准女为后之日。
《祥异记》:长安民有鸠飞入怀中,化为金带钩子,孙遂富数世不绝。
《异苑》:任城魏肇之初生,有雀飞入其手,占者以为封爵之祥。东莞刘穆之,字道和,小字道人,世居京口隆安中。凤凰集其庭。相人韦薮谓之曰:子必协赞大猷。
《搜神后记》:王机为广州刺史,入厕,忽见二人著乌衣,与机捍,良久擒之,得二物如乌鸭。以问鲍靓,靓曰:此物不祥。机焚之,径飞上天。寻诛死。
钱塘人姓杜,船行时大雪日暮,有女子素衣来岸上。杜曰:何不入船。遂相调戏。杜閤船载之。后成白鹭,飞去。杜恶之,便病死。
《宋书·胡藩传》:高祖召藩为员外散骑侍郎,参军军事。从征鲜卑,贼屯聚临朐,藩言于高祖曰:贼屯军城外,留守必寡,今往取其城,而斩其旗帜,此韩信所以剋赵也。高祖乃遣檀韶与藩等潜往,既至,即剋其城。贼见城陷,一时奔走,还保广固累月。将拔之夜,佐史并集,忽有鸟大如鹅,苍黑色,飞入高祖帐里,皆骇愕,以为不祥。藩起贺曰:苍黑者,北方之色,鲜卑归我,大吉之祥也。明旦,攻城,陷之。
《南史·徐羡之传》:羡之随从兄履之为临海乐安县,尝行经山中,见黑龙长丈馀,头有角,前两足皆具,无后足,曳尾而行。及拜司空,守关将入,彗星辰见危南。又当拜时,双鹤集太极殿东鸱尾鸣唤,竟以凶终。《宋宗室传》:元凶劭,文帝长子也。始兴王浚素佞事劭。劭即位,进号骠骑将军。浚将产之夕,有鵩鸣于屋上,闻者莫不恶之。劭败,浚及其子并枭首。
巴陵哀王休若,文帝十九子也。为荆州刺史,加都督,晋平王休祜被杀,建安王休仁见疑,都下讹言休若有至贵之表,明帝以此言报之。休若甚忧。尝众宾满座,有一异鸟集席隅,哀鸣坠地死。又听事上有二白蛇长丈馀,唅唅有声。休若甚恶之。上以休若善能谐缉物情,虑将来倾幼主,欲遣使杀之,虑不奉诏。徵入朝,又恐猜骇。乃伪授为江州刺史,至,即于第赐死。《元嘉起居注》:元嘉元年七月,有白燕集于齐郡,游翔庭宇,经九月乃去,众燕翼随有数千。
《述异记》:兰陵山有井,异鸟巢其中,金翅而身黑。此鸟见即大水,井不可窥,窥者,盈岁辄死。
《齐春秋》:高帝时,有献白鸟。帝问此何瑞。范云位卑,最后答曰:臣闻王者敬宗庙则白鸟至。时谒庙始毕,帝曰:卿言是也。感应之理一至此乎。
《南齐书·武帝本纪》:上率部曲百馀人起义,避难揭阳山,有白雀来集。
《梁书·武帝本纪》:帝封建安郡公,入镇殿内。凤凰集建邺,又凤凰见建康县桐下里。宣德皇后称美符瑞,归于相国府。
《南史·梁武帝本纪》:海中浮鹄山,去馀姚岸可千馀里,上有妇人年三百岁,有女官道士四五百人,年并出百,但在山学道。遣使献红席。帝方舍身时,其使适至,云此草常有红鸟居下,故以为名。观其图状,则鸾鸟也。时有男子不知何许人,于大众中自割身以饴饥鸟,血流遍体,而颜色不变。又沙门智泉铁钩挂体,以燃千灯,一日一夜,端坐不动。开讲日,有三足鸟集殿之东户,自户适于西南毁楣,三飞三集。白雀一,见于重云阁前,遂至丧亡。
《梁书·刘孝威传》:孝威迁中书舍人。大同九年,白雀集东宫。孝威上颂,其辞甚美。
《太平清话》:梁昭明太子在东宫,有一琉璃碗紫玉杯,皆武帝所赐。既薨,置梓宫。后更葬,开坟,为阉人携入大航,有燕雀数万击之,为有司所缚,乃获二宝器。帝闻惊异,诏以赐太孙。封坟之际,复有燕雀数万衔泥增其上,坟侧今有湖,后人因名燕雀湖。
《南史·侯景传》:景废简文,迎豫章王栋即皇帝位。矫诏,自加九锡,汉国置丞相以下百官,陈备物于庭。忽有鸟似山鹊,翔于景册书上,赤足丹嘴,都下左右所无。贼徒悉骇,竞射之,不能中。景自篡立。后每登武帝所常幸殿,若有芒刺在身,恒闻叱咄者。又处宴居殿,一夜惊起,若有物扣其心。自是凡武帝所常居处,并不敢处。多在昭阳殿廊下。所居殿屋,常有鸺鹠鸟鸣呼,景恶之,每使人穷山野捕鸟。
《陈后主本纪》:后主在东宫。时有鸟一足,集其殿庭,以嘴画地成文,曰:独足上高台,盛草变为灰,欲知我家处,朱门当水开。解者以为独足盖指后主独行无众,盛草言荒秽,隋承火运,草得火而灰。及至京师,与其家属馆于都水台,所谓上高台,当水也。其言皆验。《珍珠船》:陈后主未败前,蒋山众鸟鼓翼而鸣,曰奈何帝。奈何帝。
《三国典略》:渤海王高欢攻邺时,瑞物无岁不有。令史焚连理本,煮白雉而食之。
高德众正相齐,未诛之前,家有赤鸭群行于庭,犬来逐,遂成碎血。
《隋书·五行志》:武成胡后生后主初,有枭升帐而鸣。枭不孝之鸟,不祥之应也。后主嗣位,胡后淫乱事彰,遂幽后于北宫焉。
《北史·潘乐传》:乐初生,有一雀止其母左肩,占者咸言富贵之徵,因名相贵,后始为字。
《永昌府志》:哀牢人细奴逻耕于魏山,数有祥异。社会之日,白国主张乐进求率部众祭孔明铁柱,柱顶故有金镂鸟,忽飞下集细奴逻左肩,相戒忽动,八日乃去。众惊异,以为天意所属。进求乃以女妻之,因让国焉,自称奇王,是为南诏。
《创业起居注》:帝虑西河绕山之路,当吾行道,乃命大郎、二郎率众取之。至西河城下,惟有郡丞高德儒执迷不返。兵入,执德儒以送军门。德儒即隋之见鸾人也。大郎、二郎等数之曰:卿逢野鸟,谬道见鸾。佞惑隋侯,以为祥瑞。赵高指鹿为马,何相似哉。义兵今奖王室,理无不杀赵高之辈。乃命斩焉。癸巳,有僧俗姓李氏,获白雀而献之。至日未时,又有白雀来止帝牙前树上,左右复捕获焉。文武咸贺,帝皆抑而不受。《唐书·庶人祐传》:祐喜养𩰚鸭,方未反,狸齰鸭四十馀,绝其头去。及败,牵连诛死者凡四十馀人。
《隋唐嘉话》:秘书少监崔行功未得五品前,忽有鸲鹆衔一物入其堂,置案上而去,乃鱼袋,怏怏数日而加大夫。
《唐书·薛季昶传》:季昶子仲昌,为孝义令。鸾降庭树,太守萧恕表其政,徙下邽。终吏部郎中。
《酉阳杂俎》:天后时,有献三足乌。左右或言一足伪耳,天后笑曰:但史册书之,安用察其真伪乎。唐书云:天授元年有进三足乌,天后以为周室嘉瑞。睿宗云乌前足伪,天后不悦。须臾一足坠地。
《珍珠船》:俗传燕巢人家,巢户内向,及长远过尺者,吉祥也。集贤张公,每岁燕巢正寝,其长可容疋练,户悉内向。数年,遂登庸焉。
《嘉话录》:蔡之将破,有雀数百同为一巢,皆丝絮为之。有群鸟同巢,一旦尽弃掷其雏而去。
《北梦琐言》:唐田弘正之领镇州,三军杀之而立王庭凑,即王武俊支属也。庭凑生于别墅,尝有鸠数十只,朝集庭树,暮集檐下。
《剧谈录》:大中年,韦颛举进士,词学优赡,而贫窭滋甚。岁暮饥寒,无以自给。有韦光者,待以宗党〈后名殷裕之〉,辍居所外舍馆之。放榜之夕,风雪凝互,报光成名者络绎而至。颛略无登第之耗,光延之于堂际小阁,备设肴馔慰安之。见光婢妾罗列衣装,仆者排比鞍马,颛夜分归于所止,拥炉而坐,愁叹无已。候光成名,将修贺礼,寝榻迫于坏牖,以横竹挂席蔽之,檐际忽有鸣枭,顷之,集于竹上,颛神魄惊骇,杖策出户逐之,飞起复还,久而方去。谓仆者曰:我失意亦无所恨,妖禽作怪如此,兼恐横罹灾患。俄而禁鼓忽鸣,榜到颛已登第,光之服用车马悉皆遗焉。世以鵩至枭鸣不祥之兆,近观数事亦不然乎。
《杜阳杂编》:大中末,舒州奏众鸟成巢,阔七尺,高一丈,而燕雀、鹰鹯、水禽、山鸟无不亲狎如一。又有鸟,人面绿毛,嘴爪悉绀,其声曰:甘虫。因谓之曰:甘虫。时人画图,鬻于市肆焉。
《物类相感志》:杂俎云:唐崔相公夫人在家时,与弟妹戏见一鹊,共衔一大木,如笔管大,长尺许,至巢中众悉不见,俗云:见雀上梁,必位至王公。
《宣验记》:唐王遵者,河内人也。弟兄三人并时疾甚,宅有鹊巢,旦夕翔鸣,忿其喧噪,兄弟共恶之。及病差,因张鹊断舌而放之,既而兄弟皆患口齿之疾,家渐贫以至行乞。
《北梦琐言》:刘仁恭自破太原军于安塞城,后士兵精强,孩视邻道,发管内丁壮号三十万。南取邺中,图袁曹之霸。先下甘陵城,下有鸺鹠数头,飞下幄帐内。逐之复来。仁恭恶之,竟为魏军汴军夹攻,大败之。杀其名将单可及,仁恭单马而遁。
梁祖亲征郓州军,次卫南时,筑新垒土,工毕,因登眺其上。见飞鸟止于峻堞之间而噪,其声甚厉。副使李璠曰:是乌鸟也,将有不如意之事。其军前朱友裕为朱瑄掩扑,拔军南去,我军不知,因北行。遇朱瑄军来迎,梁祖策马南走,入村落间,为贼所迫。前有沟坑颇极深广,仓遽之际,忽见沟内蜀黍秆积,以为道正在马前,遂腾跃而过,因获免焉。副使李璠、都将高行思为贼所杀,张归宇为殿骑援戈力战仅得生还,被十四五箭,乃知卫南之鸟失见之验也。
《蜀梼杌》:光化三年,封建司徒蜀王。七年,朱全忠篡位,改元开平,巨人见青城山,凤凰见万岁县,左右劝进,三逊而后从。九月,僭即位,号大蜀,改元武城。
《鉴戒录》:蜀光天元年,太祖寝疾。经旬文州进白鹰,茂州贡白兔。群臣议曰:圣人本命是兔,鹰兔至,甚相刑,贡二禽非以为瑞。退鹰留兔。帝疾必痊,敕命不从,是岁晏驾。又通正年,有大秃鹙鸟飏于摩诃池上。顾太尉夐时为小臣,直于内庭,遂潜吟二十八字,咏之曰:昔日曾看瑞应图,万般祥瑞不如无。摩诃池上分明见,仔细看来是那胡。至光天元年,帝崩。乃秃鹙事之徵也。《蜀梼杌》:王建光天二年四月,有鸺鹠鸣于帐中,鸡鸟集于摩诃池。建因感疾甚笃,召大臣赐坐,示手书诏皇太子入侍疾。六月建薨。
《幸蜀记》:王衍离成都日,天地冥晦,兵不成列,有群鸦泊于旗竿上,其鸣甚哀。
长兴五年正月,白鹊集玉局,化白龟游宣华苑。季良上表陈符瑞,率百官劝进,曰:将士大夫尽节效忠于殿下,正望攀鳞拊翼,知祥曰:德薄不足以承天命,以蜀王而老,于孤足矣。季良曰:早延大统,原以慰军民推戴心。闰正月二十八日,遂僭帝位,其日大风昼冥。《江南别录》:烈祖受禅之日,白雀见于庭。
《五代史·安重荣传》:重荣将反也。饶阳令刘岩献水鸟五色,重荣曰:此凤也。畜之后潭。
《王处直传》:初有野雀数百,巢麦田中,处直以为己德所致,而定人知其不祥,曰:鹊巢鸟,降而田居,小人窃位之象也。已而处直被废死。
《辽史·太宗本纪》:帝,太祖第二子,母淳钦皇后萧氏。唐天复二年生,神光异常,猎者获白鹰,人以为瑞。天显十一年八月庚午,帝自将以援敬瑭。九月癸巳,有飞燕自坠而死,南府夷离堇曷鲁恩得之以献。卜之,吉。上曰:此从珂自灭之兆也。
《刘伸传》:伸改崇义军节度使,政务简静,民用不扰,致乌、鹊同巢之异,优诏褒之。
《宋史·王著传》:建隆二年,著知贡举。时亳州献紫芝,郓州获白兔,陇州贡黄鹦鹉,著献颂,因以规谏。太祖甚嘉其意,下诏褒之。
《宋琪传》:琪自员外郎岁中四迁至尚书为相。将罢前数日,有异鸟集琪待漏之所,驱之不去,及是罢相,人以为先兆云。
《燕翼贻谋录》:虞尝载箫韶九成,凤凰来仪,三代以后无传焉。惟汉宣帝时尝见,史不载其形状如何。真宗景德元年五月七日午时,白州有凤凰三,自南入。众禽周绕,至万岁寺前,栖高木上。身如龙,长九尺,高五尺,其文五色,冠如金盏。至申时飞向北去,遂不复见。州画图来上,是时天下承平日久,可谓治世。宜其览德辉而下也。
《谈录》:一日有野鸡入端王宫,真宗召司天监丁文泰,令筮之。云:郊野位爻动,必是郊野中五采生气,物见于皇城内,皇闱外皇宫之中,以是推之,须是野鸡若然,则无他必王。
《谈圃》:南海有飞鸟自空中遗粪于舟,秽不可闻。丁晋公之贬崖,鸟虽翔而粪,不污至崖,尽纵所乘牛马于山林间数年,一夕皆集无遗者,翊日遂有光州之命。《谈苑》:虢州朱阳镇一夕凫雁之声满空,其鸣甚悲。逮旦,凫雁死于野中无数,或断头,或折翅,全无所伤而血污其喙。村民载之入市,市人不敢买。盖此镇未尝有此物,怪之也。又一年,王冲叛,朱阳之民歼焉。《闻见前录》:康节先公先天之学伯温,不肖不敢称赞。平居于人事,禨祥未尝辄言。治平间,与客散步天津桥上,闻杜鹃声,惨然不乐。客问其故,则曰:洛阳旧无杜鹃,今始至则有所主。客曰:何也。康节先公曰:不二年,上用南士为相。多用南人,专务变更,天下自此多事矣。客曰:闻杜鹃何以知此。康节先公曰:天下将治,地气自北而南,将乱,自南而北。今南方地气至矣,禽鸟飞类得气之先者也。春秋书:六鹢退飞,鸲鹆来巢。气使之也。自此南方草木皆可移,南方疾病瘴疠之类北人皆苦之矣。至熙宁初,其言乃验,异哉。故康节先公尝有诗曰:流莺啼处春犹在,杜宇来时春已非。又曰:几家大地横斜照,一片残春啼子规。其旨深矣。伯温后闻熙州有唐碑,本朝未下时,一日有家雀数千集其上。人恶之曰:岂此地将为汉有耶。因焚之。盖卤中无此禽也。已而果然,因并记之以信先公之说。《宋史·曹辅传》:辅,字载德,南剑州人。第进士。政和二年,以通仕郎中问学兼茂科,历秘书省正字。自政和后,帝多微行,乘小轿子,数内臣导从。至行幸局,局中以帝出日谓之有排当,次日未还,则传旨称疮痍,不坐朝。始,民间犹未知。及蔡京谢表有轻车小辈,七赐临幸,自是邸报闻四方,而臣僚阿顺,莫敢言。辅上疏略曰:陛下厌居法宫,时乘小舆,出入廛陌之中、郊坰之外,极游乐而后返。道涂之言始犹有忌,今乃以为帝某日由某路适某所,某时而归;又云舆饰可辨而辟。臣不意陛下当宗庙社稷付托之重,玩安忽危,一至于此。夫君之与民,本以人合,合则为心腹,离则为楚、越,畔服之际在于斯须,甚可畏也。昔者仁祖视民如子。悯然唯恐或伤。一旦宫闱不禁,卫士辄踰禁城,几触宝瑟。荷天之休,帝躬保佑。俚语有之,盗憎主人,主人何负于盗哉。况今革冗员,斥滥奉,去浮屠,诛胥吏,蚩愚之民,岂能一一引咎安分。万一当乘舆不戒之初,一夫不逞,包藏祸心,发蜂虿之毒,奋兽穷之计,虽神灵垂护,然亦捐威伤重矣。又况有臣子不忍言者,可不戒哉。臣愿陛下深居高拱,渊默雷声,临之以穹昊至高之势,行之以日月有常之度。及其出也,太史择日,有司除道,三卫百官,以前以后。若曰省烦约费,以便公私,则临时降旨,存所不可阙,损所未尝用。虽非祖宗旧制,比诸微服晦迹,下同臣庶,堂陛陵裔,民生奸望,不犹愈乎。上得疏,出示宰臣,令赴都堂审问。太宰余深曰:辅小官,何敢论大事。辅对曰:大官不言,故小官言之。官有大小,爱君之心,则一也。少宰王黼阳顾左丞张邦昌、右丞李邦彦曰:有是事乎。皆应以不知。辅曰:兹事虽里巷细民无不知,相公当国,独不知邪。曾此不知,焉用彼相。黼怒其侵己,令吏从辅受辞。辅操笔曰:区区之心,一无所求,爱君而已。退,待罪于家。黼奏不重责辅,无以息浮言,遂编管郴州。辅将言,知必获罪,召子绅来,付以家事,乃闭户草疏。夕有恶鸟鸣屋极,声若纺轮,心知其不祥,弗恤也。处郴州六年,黼当国不得移,辅亦怡然不介意。
《泊宅编》:王沩之,字彦祖,为西京小漕,摄河南府事,因丁外艰,置神柩西堂。一日有雀群集几筵,啄残祭食。彦祖挥去复来,彦祖颇不平,偶扑得一雀。自于门限刀断其首,掷弃中庭,徐察之。此雀忽身首相就,翩然飞去。及彦祖还南徐,为人讼田,安置广德军才得自便,复丧妻许。未几,妖人张怀素辞连就逮,竟死于南方。虽祸生有胎,然忿与忍,不可不戒也。
《宋史·岳飞传》:飞,字鹏举,相州汤阴人。世力农。父和,能节食以济饥者。有耕侵其地,割而与之;贳其财者不责偿。飞生时,有大禽若鹏,飞鸣室上,因以为名。《虚谷閒抄》:淄青有一百姓家,燕巢累年,添接竟踰三尺。其燕哺雏既飞,忽一旦,有诸野禽飞入庭除,俄而渐众栋宇之上栖息,无空隙,不复畏人。厨人馈食于堂,手中盘馔皆被众禽搏撮,莫可驱逐。其家老人罔测灾祥,顾之甚闷。忽以杖击破燕巢,随手有一白凤雏,长三尺以来,自巢而堕。未及于地,即掀然出户,望西南冲天而去。诸禽亦应时散逝,须臾而尽。又一家亦是燕巢中忽然赤色光芒而隐隐有声,若鸣鼓地中,日夜不绝。夜后厢巡呵喝于外,责其不戢灯烛。既入其室舍,视之不见有火,才出门外望之,则有火焰亘天。居旬日间,人渐声传,或聚观其家。老人惧,偶以拄杖探燕巢中,即有一小赤龙子,长尺馀,堕下。鳞甲炳焕,老父惊战,速以裀褥藉之。焚香祷谢,未毕,而见一大龙,长丈馀,自檐屋而入,光如列炬,烁人瞻视。一家震骇,窜伏稽颡。龙徐徐拥其子入,自寝室穴屋腾天而去,亦不损物,然二家不三数年,皆隳败焉。《翰林壁记》:学士院有双鹊,尝栖于西轩海棠枝上,每学士会食,必徘徊翔集于玉堂之上,略无惊畏。因谓之灵鹊,或鸣噪,必有大诏令或宣召之事。
《宋史·光宗慈懿李皇后传》:后,安阳人,庆远军节度使、赠太尉道之中女。初,后生,有黑凤集道营前石上,道心异之,遂字后曰凤娘。
《熊克传》:克,字子复,建宁建阳人,御史大夫博之后。将生,有翠羽雀翔卧内。克幼而翘秀,既长,好学善属文,郡博士胡宪器之,曰:子学老于年,他日当以文章显。《齐东野语》:寿和谢太后方选进时,史卫王夜梦谢鲁、王深甫衣金紫求见。致祷再三,以孙女为托,及明则谢后至。是岁天台郡元夕有鹊巢灯山间,众颇惊异。识者以为鹊巢乃后妃之祥,是岁谢果正中宫之位。咸淳间,福邸凉堂初成,有巢于前庑。宾客交庆,至有形之歌诗者。殊不知野鸟入室,不祥莫甚,安得与前事为比云。
《宋史·周汉国公主传》:公主,理宗女也。景定二年,帝以杨太后拥立功,乃选太后侄孙镇尚主。明年,进封周、汉公主。七月,主病。有鸟九首大如箕,集公主捣衣石上,是夕薨。
《金史·石土门传》:石土门弟阿斯懑卒,及终丧,大会其族,太祖遣官属往焉,就以伐辽之议访之。方会祭,有飞乌自东而西,太祖射之,矢贯左翼而坠,石土门持至上前称贺曰:乌鸢人所甚恶,今射获之,此吉兆也。《元妃李氏传》:一日,章宗宴宫中,优人玳瑁头者戏于前。或问:上国有保符瑞。优曰:汝不闻凤凰见乎。其人曰:知之,而未闻其详。优曰:其飞有四,所应亦异。若向上飞则风雨顺时,向下飞则五谷丰登,向外飞则四国来朝,向里飞则加冠进禄。上笑而罢。
《明外史·兴献皇帝祐杬传》:祐杬,成化二十三年封兴王。弘治四年建邸德安。已,改安陆。七年之藩,舟次龙江,有慈乌数万绕舟,至黄州复然,人以为瑞。
《异林》:弘治庚戌岁,武昌城中飞鸦衔一囊,市人竞逐之。囊坠启视之,火砾五枚,剡然跃出。是岁,武昌灾者三,黄州灾,汉阳灾。
《明外史·许进传》:进子诰。嘉靖初,掌国子监。时有白鹊之瑞,诰献论,司业陈寰献颂,并宣付史馆。
《杨爵传》:爵为御史,以诋符瑞,下诏狱,历五年释之。家居二年,一日晨起,大鸟集于舍。爵曰:杨伯起之祥至矣。果三日而卒。《江南通志》:王锡爵,字元驭,太仓人。生时万爵集屋,故名。
《涉异志》:太宰刘公机初为秀才时,畿郡有鹰神,乃一猎鹰也。一日飞上公宅造,糍饷之。偶不洁,鹰攫其奴,若惩之者。居数日,呼公名语曰:公大贵人,他日当得八人抬轿,参政南京。已而飞去。公后举进士,累官兵部尚书,参赞南京畿务,如鹰语云。
《安庆府志》:朝城陈金铉令桐城,端阳有馈白蛋数十枚者,偶见一蛋上有五色光,遂以家鸡翼之。俄得小白凤,不数日渐大,每时去时来,其伏雏之鸡重至三十斤,毛亦变成五色,久之并翔去。
雚经萧山县文庙雚屡结巢,结东则东斋登第,结西则西斋登第,辄有验,始信为瑞鸟也。
《太平清话》:太原王光禄家有白燕一双,生民户巢中,其眼如丹,比寻常紫燕更隽。余辈皆有诗。
《绥寇纪略》:崇祯十年,京师宣武门外斜街民家白鸡,羽毛鲜好,喙距纯赤,重四十斤。慈溪应孝廉,廷吉见之。愀然曰:此鷔也,所见之处国亡。
禽异部杂录
《焦氏易林》:屯之夬有鸟来飞,集于古树,鸣声可恶,主将出去。
讼之既济,白雉群雊慕德贡朝,湛露之恩使我得惧。《李绅本集自注》:南中小雀名白蛮鹊,形小如燕雀,此鸟不常见,至而鸟舞,必有喜应。
《东坡评史》:唐太宗时,飞雉数集宫中,上以问,褚遂良良曰:昔秦文公时,童子化为雉,雌鸣陈宝,雄鸣南阳。童子曰:得雄者王,得雌者伯。文公得雌遂雄诸侯,光武得其雄,起南阳,有四海。陛下本封秦,故雌雄并见,以告明德。上悦,曰:人,不可以无学。遂良所谓多识君子哉。予以谓秦雉,陈宝也,岂常雉乎。今见雉即谓之宝,犹得白鱼,便自比武王。此谄佞之甚,愚瞽其君者。而太宗喜之,史不讥焉。野鸟无故数入宫中,此正灾异,使魏徵在,必以高宗鼎耳之祥谏也。遂良非不知此,舍鼎耳而取陈宝,非忠臣也。
《容斋续笔》:北齐书奚永洛与张子信对坐,有鹊正鸣于庭树间。子信曰:鹊言不善,当有口舌事,今夜有唤,必不得往。子信去后,高俨使召之,且云敕唤,永洛诈称堕马,遂免于难。白乐天在江州,答元郎中杨员外喜乌诗曰:南宫鸳鸯地,何忽乌来止。故人锦帐郎,闻乌笑相视。疑乌报消息,望我归乡里。我归应待乌,头白惭愧,元郎误欢喜。然则鹊言固不善,而乌亦能报喜也。又有和元微之大嘴乌一篇云:老巫生奸计,与乌意潜通。云此非凡鸟,遥见起敬。千岁乃一出,喜贺主人翁。此乌所止家,家产日夜丰。上以致寿考,下可宜田农。按微之所赋云:巫言此乌至,财产日丰,宜主人。一心惑诱引,不知疲转。见乌来集,自言家转孳专听乌喜怒,信受若长离,今之乌则然也。世有传阴阳局鸦经谓东方朔所著大略言:凡占乌之鸣,先数其声,然后定其方位。假如甲日一声,即是甲声,第二声为乙声。以十干数之,乃辨其急缓,以定吉凶。盖不专于一说也。
《墨客挥犀》:北人喜鸦声而恶鹊声,南人喜鹊声而恶鸦声。鸦声吉凶不常,鹊声吉多而凶少,故俗呼:喜鹊。古所谓乾鹊是也。南中多有信鹊者,类鹊而小,能为百禽声。春时其声极可爱,忽飞鸣而过庭檐间者,则其占为有喜。凡野禽或獐狐之类入人家者,必有不祥事。余累试甚验。不但人家路行遇飞鸟过者,切避之。若遗粪污人衣者,亦不祥。又见雀𩰚者,不得相逐,遭官事。
《御龙子集》:白鱼入舟近矣,流火之化乌也,不亦异乎。曰:非也。祥乌有光,飞若流火也。而人见之,眩尔。丹书之授,吾不之信矣。然此亦非习睹者,帝王之兴,天之先见,固然也。
《丹铅总录》:谷梁传春秋戊申,陨石于宋,五。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云:石,无知之物,故日之;鹢,微有知之物,故月之。此言之诬,本不待辨,宋万孝恭辨之,云:梁山沙麓亦无知物,胡为而不日麋与。蜮亦微有知之物,胡为而不月。此殆可作一笑,谷梁乃痴人作梦,孝又痴人解梦也。
《三国典略》曰:侯景篡位,令饰朱雀门。其日有白头乌万计集于门楼,童谣曰:白头乌拂朱雀还。与吴杜工部诗长安城头二白鸟夜上延秋门上呼,盖用其事,以侯景比禄山也,而千家注不知引此。
《珍珠船》:鹊传枝,主有赦。
[book_title]第一百六十八卷
第一百六十八卷目录
鸡异部汇考一
春秋纬〈运斗枢〉
汉书〈五行志〉
魏书〈灵徵志〉
管窥辑要〈鸡占〉
田家杂占〈论禽〉
鸡异部汇考二
周〈景王一则〉
汉〈宣帝黄龙一则 元帝初元一则 永光一则〉
后汉〈灵帝光和一则〉
魏〈明帝景初一则〉
晋〈惠帝元康一则 太安一则 元帝太兴一则 孝武帝太元一则 安帝隆安二则 元兴一则 义熙一则〉
宋〈文帝元嘉一则 明帝泰始一则〉
北魏〈高祖太和一则 世宗正始一则 延昌一则 肃宗正光一则〉
隋〈文帝开皇一则 炀帝大业一则〉
唐〈中宗嗣圣二则 景龙一则 宣宗大中一则 懿宗咸通一则〉
宋〈真宗咸平一则 高宗绍兴一则 孝宗乾道一则 宁宗庆元一则 度宗咸淳一则〉
元〈顺帝至正四则〉
明〈孝宗弘治四则 武宗正德三则 世宗嘉靖八则 神宗万历三则 悯帝崇祯一则〉
鸡异部艺文
玉鸡赋 宋文彦博
鸡异部纪事
鸡异部杂录
庶徵典第一百六十八卷
鸡异部汇考一
《春秋纬》《运斗枢》
玉衡星散,为鸡。远雅颂,著倡优,则雄鸡五足。
《汉书》《五行志》
《传》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厥罚恒雨,厥极恶。时则有服妖,时则有龟孽,时则有鸡祸。
于易,巽为鸡,鸡有冠距文武之貌。不为威仪,貌气毁,故有鸡祸。
刘歆视传曰:有羽虫之孽,鸡祸。说以为干天文南方喙为鸟星,故为羽虫;祸亦从羽,故为鸡;鸡于《易》,自在巽。说非是。
《魏书》《灵徵志》
《鸿范论》曰:京房《传》曰:鸡小畜,犹小臣也。角者,兵之象,在上,君之威也。此小臣执事者将秉君之威以生乱,不治之害。
《管窥辑要》《鸡占》
鸡入井中,有牢狱事。
鸡与野鸟𩰚,国乱;与野鸟交,海外臣有横谋,兵欲起。鸡无故自犯,主虚耗。
鸡无故自翔,去人家,有蛊。
鸡不肯入窠,树上栖,凶。
鸡无故飞来,不去,家有暴死。
鸡不卵,生而杂异形,皆为兵及水忧。
鸡日午不下窠,及雌作雄声,仍生冠距,皆主女乱政。鸡卵化为蜂蝇,主虚邑。
鸡生子而化为鼠,邑有火灾。
鸡与野鸟𩰚,入人家,其君不复,居主亡。鸡聚鸣,军兵起动。
黄昏有鸡频鸣,边庭有贼动。
昏夜有鸡鸣,军有远战,天子忧。
鸡夜鸣,有急令,戎马兴;昏鸣,人民有事。一曰:女主任政,其国乱。人定时鸣,有兵战;夜半鸣,流血滂滂。京房曰:有军,军罢,若有惊亡,将军妻死。
鸡不以时鸣,其国当之。
鸡鸣必飞,或走,天子失势。
鸡鸣不鼓翅,国有大咎。一曰:肘腋臣为变。
鸡据栖而鸣,其邑令免。
鸡至晚无故忽自惊鸣,其家人病。
雌鸡作雄鸣,女子乱政;若在人家,则妻妾奸谋。故曰:牝鸡晨鸣,其家不荣。
鸡上树不上栖,其家有凶。
鸡至日午不下栖,女子乱政,妻妾奸谋。一曰:妇人凶。鸡累日不下树,京房曰:其邑有水灾。
鸡暮有不栖宿,有水灾,有兵丧。
鸡无故宫阙上立,其君去。
鸡无故飞上人身,其人有疾病。
鸡无故自死在宫中,其君凶。
鸡生角,众小在位,其地有兵。角,兵象也。一曰:臣专政,有谋其地。角生而复落者,谋不成。京房曰:鸡生角,世主独。
鸡生三足或四距,皆为有逆臣。京房曰:君用妇言,则鸡生妖。
鸡生两首,人主信用群小;生两首四翼,其家主有殃。鸡生无翅,后妃谋害主子孙。
鸡生鸭脚,其家凶,其国兵乱。
鸡生子,不完,其邑有凶。
鸡生鼠,其邑有大殃;一曰:有兵,水灾。
鸡不卵而生子,作兽形,有兵乱,其邑墟。
雌鸡生冠距,女子乱政,妻妾奸谋,妇人凶。雌鸡化雄,下将夺上。
雄鸡生卵,有改换。
鸡与野鸟入人家戏𩰚,其室不居;入宫,人主出;入邑,邑有乱臣叛其君。一曰:贵人相戮,有血流。
鸡与野鸟交,世主内乱,外人有谋,兵起。
鸡鹅鸭无故自死,其家虚耗。一曰:有疾病,不安。鸡无故飞鸣上屋,有死丧刑伤事。
鸡鹅鸭忽作人声,其家大吉庆。
鸭作鹅声,其家有朵兢,官灾。
《田家杂占》《论禽》
黄昏鸡啼,主有天恩好事,或有减放税粮之喜。
鸡异部汇考二
周
景王 年,雄鸡自断其尾。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 按《汉书·五行志》:左氏传曰,周景王时大夫宾起见雄鸡自断其尾。刘向以为近鸡祸也。是时,王有爱子子鼍,王与宾起阴谋欲立之。田于北山,将因兵众杀适子之党,未及而崩。三子争国,王室大乱。其后,宾起诛死,子鼍奔楚而败。京房易传曰:有始无终,厥妖雄鸡自齧断其尾。
汉
宣帝黄龙元年,雌鸡化为雄。
按《汉书·宣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黄龙元年,未央殿辂軨中雌鸡化为雄,毛衣变化而不鸣。不将,无距。
元帝初元 年,雌鸡化为雄。
按《汉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初元中,丞相府史家雌鸡伏子,渐化为雄,冠距鸣将。
永光 年,雄鸡生角。
按《汉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光中,有献雄鸡生角者。京房《易传》曰:鸡知时知时者当死。房以为己知时,恐当之。刘向以为房失鸡占。鸡者小畜,主司时,起居人,小臣执事为政之象也。言小臣将秉君威,以害正事,犹石显也。竟宁元年,石显伏辜,此其效也。一曰,石显何足以当此。昔武王伐殷,至于牧野,誓师曰: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今殷王纣惟妇言用。由是论之,黄龙、初元、永光鸡变,乃国家之占,妃后象也。孝元王皇后以甘露二年生男,立为太子。妃,王禁女也。黄龙元年,宣帝崩,太子立,是为元帝。王妃将为皇后,故是岁未央殿中雌鸡为雄,明其占在正宫也。不鸣不将无距,贵始萌而尊未成也。至元帝初元元年,将立王皇后,先以为婕妤。三月癸卯制书曰:其封婕妤父丞相少史王禁为阳平侯,位特进。丙午,立王婕妤为皇后。明年正月,立皇后子为太子。故应是,丞相府史家雌鸡为雄,其占即丞相少史之女也。伏子者,明已有子也。冠距鸣将者,尊已成也。永光二年,阳平顷侯禁薨,子凤嗣侯,为侍中卫尉。元帝崩,皇太子立,是为成帝。尊皇后为皇太后,以后弟凤为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上委政,无所与。王氏之权自凤起,故于凤始受爵位时,雄鸡有角,明视作威颛君害上危国者,从此人始也。其后群弟世权,以至于莽,遂篡天下。即位五年,王太后乃崩,此其效也。京房易传曰:贤者居明夷之世,知时而伤,或众在位,厥妖鸡生角。鸡生角,时主独。又曰:妇人专政,国不静;牝鸡雄鸣,主不荣。故房以为己亦在占中矣。
后汉
灵帝光和二年,雌鸡化为雄。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光和元年夏四月,侍中寺雌鸡化为雄。
按《蔡邕本集》:诏问:南宫侍中寺雌鸡欲化为雄,尾身毛已似雄,头尚未变。臣闻凡鸡为怪,皆貌之失也。传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时即有鸡祸。孝宣黄龙元年,未央宫辂轸中雌鸡化为雄,不鸣无距。是时元帝初即位,将立妃王氏为后。至初元元年,丞相史家雌鸡化为雄,距而鸣。是岁封后父禁为平阳侯,而后正位。王氏之宠始盛。哀帝晏驾,后摄政,王莽以后兄子为大司马,由是为乱。昔武王伐纣曰:牝鸡之晨,惟家之索。《易传》曰:妇人专政,国不静。牝鸡雄鸣,主不荣。夫牝鸡但雄鸣,尚有索家,不荣之名。况乃阴阳易体,名实变改,此诚大异。臣窃以意推之,头为元首,人君之象。今鸡身已变,未至于头,而圣主知之,访问其故,是将有其事而不遂成之象也。若应之不精诚,无所及头冠,或成即为患灾,敬慎威仪动作之容,断娶御改兴政之原,则其救也。夫以匹夫颜氏之子,有过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易曰:不远复,无祇悔元吉。
魏
明帝景初二年,雌鸡化为雄。
按《魏志·明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五行志》:明帝景初二年,廷尉府中雌鸡化为雄,不鸣不将。干宝曰:是岁宣帝平辽东,百姓始有与能之义,此其象也。然晋三后并以人臣终,不鸣不将,又天意也。
晋
惠帝元康六年,有雄鸡生而无翅。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康六年,陈国有鸡生雄鸡无翅,既大,坠坑而死。王隐以为:雄者,嗣子之象。坑者,母象。今鸡生无翅,坠坑而死,此子无羽翼,为母所陷害乎。于后贾后诬杀悯怀,此其应也。
太安 年,雌鸡雄鸣。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安中,周𤣱家雌鸡逃承霤中,六七日而下,奋翼鸣将,独毛羽不变。其后有陈敏之事。敏虽控制江表,终无纪纲文章,殆其象也。卒为𤣱所灭。鸡祸见𤣱家,又天意也。京房易传曰:牝鸡雄鸣,主不荣。
元帝太兴 年,雌鸡化为雄。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帝太兴中,王敦镇武昌,有雌鸡化为雄。天戒若曰,雌化为雄,臣陵其上。其后王敦再攻京师。
孝武帝太元十三年,鸡无右翅,生三足。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元十三年四月,广陵高平阎嵩家雌鸡生无右翅,彭城人刘象之家鸡有三足。京房易传曰:君用妇人言,则鸡生妖。是时,主相并用尼媪之言,宠赐过厚,故妖象见焉。
安帝隆安元年,雌鸡化为雄。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隆安元年八月,琅琊王道子家青雌鸡化为赤雄鸡,不鸣不将。桓元将篡,不能成业之象。
隆安四年,鸡生角。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荆州有鸡生角,角寻堕落。是时桓元始擅西夏,狂慢不肃,故有祸。天戒若曰,角,兵象,寻堕落者,暂起不终之妖也。后皆应也。
元兴二年,雌鸡化雄。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兴二年,衡阳有雌鸡化为雄,八十日而冠萎。天戒若曰,衡阳,桓元楚国之邦略也。及桓元篡位,果八十日而败,此其应也。
义熙元年,金鸡见。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义熙元年,南康雩都嵩山有金鸡,青黄色,飞集岩间。
宋
文帝元嘉十二年,雌鸡化为雄。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嘉十二年,华林园雌鸡渐化为雄。后孝武即位,皇太后令行于外,亦犹汉宣帝时,雌鸡为雄,至哀帝时,元后与政也。
明帝泰始 年,鸡有四距。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明帝泰始中,兴东迁沈法符家鸡有四距。
北魏
高祖太和元年,有雌鸡二,头生角。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和元年夏五月,有司奏京师有雌鸡二,头上生冠如角,与众鸡异。是时文明太后临朝,信用群小之徵。
世宗正始元年,有鸡雏,四足四翼。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始元年四月,河南有鸡雏,四足四翼。语在《崔光传》。八月,司州上言:河内民席众家鸡雏,近尾上复有一头,口目具。二头皆从颈后各有二翼,二足旁行。是时世宗颇任群小,更有朋党,邪佞干政之验。按《北史·崔光传》:光迁太常卿,领齐州大中正。正始元年夏,有典事史元显献四足四翼鸡,诏散骑侍郎赵邕以问光。光表曰:臣谨按《汉书·五行志》宣帝黄龙元年,未央殿路軨中雌鸡化为雄,毛变而不鸣不将不距。元帝初元中,丞相府史家雌鸡伏子,渐化为雄,冠距鸣将。永光中,有献雄鸡生角。刘向以为鸡者小畜,主司时起居,小臣执事为政之象也,言小臣将乘君之威,以害政事,犹石显也。竟宁元年,石显伏辜,此其效也。灵帝光和元年,南宫寺雌鸡欲化为雄,一身皆似雄,但头冠上未变,诏以问议郎蔡邕。邕对曰:貌之不恭,则有鸡祸。臣窃推之,头为元首,人君之象也。今鸡一身巳变,未至于头,而上知之,是将有其事而不遂成之象也。若政无所改,头冠或成,为患滋大。是后张角作乱,称黄巾贼,遂破坏四方,疲于赋役,人多叛者。上不改政,遂至天下大乱。今之鸡状不同,其应颇相类矣。向、邕并博达之士,考物验事,信而有證,诚可畏也。臣以邕言推之,翅足众多,亦群下相扇助之象。雏而未大,脚羽差小,亦其象尚微,易制御也。臣闻灾异之见,皆所以示吉凶。明君睹之而惧,乃能招福,闇主视之弥慢,所由致祸。《诗》、《书》、《春秋》、秦、汉之事多矣,此皆陛下所观者。今或有自贱而贵,关预政事,殆亦前代君房之匹。比者南境死亡千计,白骨横野,存有酷恨之痛,殁为怨伤之魂。义阳屯师,盛夏未反;荆蛮狡猾,征人淹次。东州转输,多往无还,百姓困穷,绞缢以殒。北方霜降,蚕妇辍事。群生憔悴,莫甚于今。此亦贾谊哭叹,谷永切谏之时。司寇行戮,君为之不举,陛下为人父母,所宜矜恤。国重戎战,用兵犹火,内外怨弊,易以乱离。陛下纵欲忽天下,岂不仰念太祖取之艰难,先帝经营劬劳也。诚愿陛下留聪明之鉴,警天地之意,礼处左右,节其贵越。往者邓通、董贤之盛,爱之正所以害之。又躬飨如罕,宴宗或阙,时应亲享郊庙,延敬诸父。检访四方,务加休息,爰发慈旨,抚振贫瘼。简费山池,减撤声饮,昼存政道,夜以安身。博采刍荛,进贤黜佞,则兆庶幸甚,妖弭庆进,祯祥集矣。帝览之大悦。后数日而茹皓等并以罪失伏法,于是礼光逾重。
延昌四年,雌鸡生角。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延昌四年十二月,洛州上言魏兴太守常矫家黄雌鸡,头上肉角大如枣,长寸三分,角上生丛毛,长寸半。
肃宗正光元年,雌雄鸡各生角。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光元年正月,虎贲中郎将兰兜家鸡雄、雌二,各头上生两角,其毛杂色,上耸过冠。时灵太后临朝专政。
隋
文帝开皇 年,鸡鸣不鼓翅。
按《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皇中,有人上书,言频岁已来,鸡鸣不鼓翅,类腋下有物而妨之,翮不得举,肘腋之臣,当为变矣。书奏不省。京房《易飞候》曰:鸡鸣不鼓翅,国有大害。其后大臣多被夷灭,诸王废黜,太子幽废。
炀帝大业 年,鸡常夜鸣。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业初,天下鸡多夜鸣,京房《易飞候》曰:鸡夜鸣,急令。又云:昏而鸣,百姓有事;人定鸣,多战;夜半鸣,流血漫漫。及中年已后,军国多务,用度不足,于是急令暴赋,责成守宰,百姓不聊生矣,各起而为盗,战争不息,尸骸被野。
唐
中宗嗣圣四年〈即武后垂拱三年〉,雌鸡化为雄。
按《唐书·武后本纪》:垂拱三年七月丁卯,冀州雌鸡化为雄。
嗣圣六年〈即武后永昌元年〉,雌鸡化为雄。
按《唐书·武后本纪》:永昌元年正月己未,朗州雌鸡化为雄。八月乙未,松州雌鸡化为雄。
景龙二年,鸡生三足。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龙二年春,滑州匡城县民家鸡有三足。京房《易妖占》曰:君用妇言,则鸡生妖。
宣宗大中八年,雄鸡化为雌。
按《唐书·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中八年九月,考城县民家雄鸡化为雌,伏子而雄鸣。化为雌,王室将卑之象,反雌伏也。汉宣帝时,雌鸡化为雄,至元帝而王氏始萌,盖驯致其祸也。
懿宗咸通六年,鸡生角。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六年七月,徐州彭城民家鸡生角。角,兵象,鸡,小畜,犹贼类也。
宋
真宗咸平三年,群鸡夜鸣。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平三年八月,黄州群鸡夜鸣,至冬不止。
高宗绍兴 年,鸡生三足。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初,陈州民家鸡忽人言,近鸡祸也。松阳县民家鸡生三足,县治有鸡伏卵,毛生壳外,近鸡祸,亦毛孽也。
孝宗乾道六年,有物,鸡首人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道六年,西安县官塘有物,鸡首人身,高丈馀,昼见于野。
宁宗庆元三年,鸡卵出蛇,雌鸡化为雄鸡,伏子三足。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庆元三年,饶州军营鸡卵出蛇,近鸡孽,亦蛇孽也。婺源县张村民家
雌鸡化为雄,烹之,形冠距而腹卵孕。同里洪氏家雄鸡伏子,中一雏三足。
度宗咸淳五年,鸡羽生距。
按《宋史·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淳五年,常州鸡羽生距。
元
顺帝至正十七年,鸡雏鸣。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至正十七年春三月,上海李胜一家鸡伏七雏,一雏作牡鸡状,鼓翼长鸣。
至正十八年,鸡雏有四足。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至正戊戌春正月,钱塘卢子明家一鸡伏九雏,一雏有四足,二足在翼下。不数日,皆死。而其家亦无他异。
至正二十二年,鸡有二形。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二十二年,龙泉县人家一鸡二形,一边毛羽纯雄,一边毛羽纯雌,能雄鸣又能雌伏。
至正二十五年,雄鸡有子。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二十五年,瑞安县郑镇抚家有雄鸡生子。杀之,腹中有子累累然。
明
孝宗弘治二年,雌鸡化为雄。
按《江南通志》:弘治二年,吴县民家雌鸡化为雄。弘治七年,鸡雏生三足。
按《江南通志》:弘治七年,嘉定大场镇鸡雏生三足。弘治十四年,鸡生三足。
按《续文献通考》:弘治十四年春,湖广华容县红柿村民刘福家鸡生雏,三足。
弘治十八年,鸡卵中有狝猴。
按《江南通志》:弘治十八年,崇明县鸡生方卵,碎之,中有猕猴大如枣。
武宗正德六年,鸡夜鸣。
按《山西通志》:正德六年,赵城鸡二鼓鸣。是年,流贼刘六、刘七作乱。分贼将杨虎自东乌岭来攻翼城,不克,犯洪洞赵城霍州,历太谷破祁县、辽州二城,所过残杀。
正德十一年冬,鸡生三足。
按《冠县志》云云。
正德十五年,富川县鸡生四翼。
按《广西通志》云云。
世宗嘉靖三年,雌鸡化为雄。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年,保山县民曾铭家雌鸡化为雄。
嘉靖四年,鸡卵内有人形。
按《续文献通考》:嘉靖四年,长垣县民王宪家鸡卵内成人形,耳、目、口、鼻、四肢皆具。
嘉靖八年,鸡作人语。
按《吴县志》:嘉靖八年十月,金乡书院旁民家雄鸡作人语。
嘉靖十五年,雌鸡化为雄。
按《贵州通志》:嘉靖十五年,金州民间有雌鸡化为雄。嘉靖二十六年,鸡腹有小儿。
按《常熟县志》:嘉靖二十六年,涂松民家雄鸡剖腹有小儿,五形具。
嘉靖二十九年,忻州盂县雄鸡化为雌。
按《山西通志》云云。
嘉靖三十一年,嘉定县雌鸡化为雄。
按《江南通志》云云。
嘉靖三十九年,雌鸡化为雄。
按《河南通志》:嘉靖三十九年,生员乔惟重家雌鸡化为雄。
神宗万历四年八月,武定产鸡,四翼四足。
按《云南通志》云云。
万历九年,鸡雏司晨。
按《云南通志》:万历九年秋,临安北关有鸡雏,仅一日,冠距羽毛皆具,遂能司晨。
万历十九年,雌鸡化为雄。
按《湖广通志》:万历十九年,衡州府民家雌鸡化为雄。
悯帝崇祯三年,鸡生骈体。
按《山西通志》:崇祯三年,大宁鸡异,两头四足。
鸡异部艺文
《玉鸡赋》宋·文彦博
王者,尊临四海,孝治万方。握金鉴以御众,感玉鸡而降祥。将韫椟以强名,实资光润假栖埘,而赋象用表。飞扬原夫,翼翼奉先,孜孜继志。允彰恭己之道,克协因心之义,精诚能格于上天,和气遂钟于下地,非烟非雾侔攻石以腾辉,将翱将翔状,衔珠而为瑞,油然生也。仰以观之,或缥缈以瑜润,或氤氲而翼垂。笼汉室之飞凫,高呈葱郁。映周行之振鹭,俯焕羽仪。奕奕堪嘉,溶溶可贵。混铜龙于博望,蒙金雀于象魏。有道则见,宁同野马之光,为时而生宛,类白虹之气来,岂无为至实有因。且非求于照庑,亦无假于司晨。虽名符于五德,盖瑞应于一人,将紫气以俱浮,度关宁辨与青云,而共散舐。鼎相伦旌此至诚,表乎。笃孝标名且异于石燕,穷理亦殊于雾豹,轮囷乍布辉山之美,应同蠛蠓暂收敛翼之仪。是效能致此者,夫何伟而诚。日乌之可遂,谅天驷以难追,湛露宵零已类,寄流之际长,霞晓映还符。系火之时,伟乎。呈瑞不群,凌空有异,非醇化而不显。故旷代而罕至,吾皇以孝德升闻,兹玉鸡兮,来萃。
鸡异部纪事
《水经注》:昔王子晋与道士浮丘伯同游伊洛之浦,始受玉鸡之瑞于此水。
《左传·昭公二十有二年》:王子朝,宾起,有宠于景王,王与宾孟说之,欲立之,刘献公之庶子伯鼢事单穆公,恶宾孟之为人也。愿杀之,又恶王子朝之言,以为乱,愿去之,宾孟适郊,见雄鸡自断其尾,问之侍者曰:自惮其牺也。遽归告王,且曰:鸡其惮为人用乎,人异于是,牺者实用人,人牺实难,已牺何害,王弗应,夏,四月,王田北山,使公卿皆从,将杀单子,刘子,王有心疾,己丑,崩于荣锜氏,戊辰,刘子挚卒,无子,单子立刘鼢,五月,庚辰,见王,遂攻宾起,杀之,盟群王子于单氏。《拾遗记》:太初二年六月,氐国贡双头鸡,四足一尾,鸣则俱鸣。武帝置于甘泉,故馆更以馀鸡混之,得其种类而不能鸣。谏者曰:雄鸡不鸣,非吉祥也。帝乃送还西域。
《搜神记》:汉桓帝延熹五年,临沅县有牛生鸡,两头四足。
《拾遗记》:建安三年,胥徒国献沈明石鸡,常在地中应时而鸣,声能远彻。其国闻鸣乃杀生以祀之,当鸣处掘地则得此鸡。若天下太平,翔飞颉颃以为嘉瑞。《世说补》:宋处宗甚有思理,尝买得一长鸣鸡,笼著窗间。鸡遂作人语,与宋谈极有致,宋因此元功大进。《十六国春秋》:石勒四年,雍州刺史石生上言长安城中鸡鸣,音皆曰基慈。
《宋书·五行志》:明帝泰始中,兴东迁沈法符家鸡有四距。
《异苑》:卞伯玉作东阳郡灶正炽火,有鸡遥从口入。良久乃冲突而出,毛羽不燋,鸣啄如故。伯玉寻病殒。《唐书·五行志》:元宗好𩰚鸡,贵臣、外戚皆尚之,贫者或弄木鸡,识者以为:鸡,酉属,帝生之岁也;𩰚者,兵象。近鸡祸也。
《嘉莲燕语》:神降伍氏,有雌鸡司晨者,问之。答曰:牝鸡不鸣,鸣则财生,其家果大利。
《宋史·王禹偁传》:咸平初,知黄州。四年,州境二虎𩰚,其一死,食之殆半。群鸡夜鸣,终月不止。冬雷暴作。禹偁手疏引《洪范传》陈戒,且自劾;上遣内侍乘驿劳问,醮禳之,询日官,云:守土者当其咎。上惜禹偁才,是日,命徙蕲州。禹偁上表谢,有宣室鬼神之问,不望生还;茂陵封禅之书,止其身后之语。上异之,果至郡未踰月而卒。
《辍耕录》:至正丁酉春三月,上海李胜一家鸡伏七雏。一雏作大鸡状,鼓翼长鸣。明年戊戌春正月,钱塘卢子明家一鸡伏九雏,一雏有三足,二足在前,一足在后。三月,诸暨袁彦城家一鸡伏五雏,一雏有四足,二足在翼下,不数日,皆死。而各家亦无他异。
《明通纪》:都督董兴等大破黄州贼,黄肖养等诛之。杨信民先为广东参议,有惠政,恩信素孚于民,及受命巡抚。至广州,民争归之信民,发粟赈济,民益喜。贼众日既散,而信民率兴等帅兵至。时,天文生,马轼随行至中道。夜半闻鸡鸣,兴问之曰:此何祥也。对曰:鸡不以时鸣,由赏罚不明。愿公严军令。经清远峡,有白鱼入舟中。轼曰:昔武王伐纣,有此徵,此逆贼授首之象。时,肖养聚船河南千馀艘,势甚。张众欲请益兵,轼曰:兵贵神速,若复请兵,则缓不及事,以所徵两广江西。狠兵取胜,犹拉朽耳,兴从之。
《异林》:弘治甲子,苏州崇明县民顾氏家,鸡胎息一物,猴头,馀悉如人状,长四寸,许有尾蠕动而无声。是岁,海盗作。
《淮安府志》:弘治戊午,新城牛尚武家起屋上梁,白雄鸡唱于梁上,生一卵,坚甚。取供佛前,化为水。
《太平府志》:明万历间,繁昌郝思俊家有雌鸡,状大异于常鸡,抱雏八年,不出𪃟。怪而杀之。燖羽,次见胁下二大包,剖之,左胁包内鸾一只;右包凤一只,五色绚烂。俨同绘画家婢啖其雏肉,立毙。
鸡异部杂录
《易林》:鸡鸣失时,君骚于忧。
《淮南子·泰族训》:人主有伐国之志,雄鸡夜鸣,库兵动而戎马惊。
京房《易妖占》:君用妇言,则鸡生妖。
《白泽图》:鸡有四距重翼者,龙也。杀之,震死。
《易潜虚》:牝鸡司晨,惟家之索。牝鸡司晨,反常也。《见闻搜玉》:今人以半夜鸡鸣为不祥,其来远矣。唐来鹏晓鸡诗云:黯黯严城罢鼓鼙,数声相逐出寒栖。不嫌惊破纱窗梦,却怕为妖半夜啼。
《客退纪谈》:猪突入人家,必割其耳。黄昏鸡鸣,必杀之。以为不祥,俗忌也。王隆家方割猪耳,适有神降于伍氏,隆往问曰:猪入门,可乎。神答曰:猪入门,百福臻。又问曰:割其耳,何如。曰:割猪耳,伤于矢。隆,明日观射,果伤其臂。里中异之。适有沈氏黄昏鸡鸣,问之。答曰:定昏鸡啼,福禄日跻。于是沈氏日昌盛。自是,人家惟恐猪不入门,鸡不黄昏啼耳。俗之贪利如是。
[book_title]第一百六十九卷
第一百六十九卷目录
兽异部汇考一
周礼〈秋官〉
春秋纬〈运斗枢〉
礼纬〈含文嘉 斗威仪〉
孝经纬〈援神契〉
山海经〈西山经 东山经 中山经〉
汉书〈五行志〉
宋书〈符瑞志〉
管窥辑要〈兽部占 军中兽占 瑞兽占 异兽占〉
田家五行〈论走兽〉
兽异部汇考二
商〈辛纣一则〉
周〈僖王一则 敬王一则〉
汉〈武帝元狩二则 太始一则 昭帝一则 宣帝元康一则 平帝元始一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一则 章帝建初一则 元和二则 安帝延光二则 顺帝阳嘉一则 桓帝永兴一则 永康一则 灵帝建宁一则 光和一则 献帝延康一则〉
魏〈文帝黄初二则 明帝青龙一则〉
吴〈大帝赤乌三则〉
晋〈武帝泰始四则 咸宁五则 太康十则 惠帝元康一则 悯帝建兴一则 建武一则 元帝太兴二则 永昌一则 成帝咸和四则 咸康二则 穆帝永和三则 升平一则 哀帝隆和一则 简文帝咸安一则 孝武帝太元七则 安帝隆安一则 义熙一则〉
宋〈武帝永初一则 少帝景平二则 文帝元嘉二十二则 孝武帝孝建二则 大明七则 明帝泰始五则 泰豫一则 后废帝元徽二则 顺帝升明三则〉
南齐〈高帝建元一则 武帝永明九则 明帝建武二则 和帝中兴二则〉
梁〈武帝天监二则 中大通一则 中大同二则 元帝承圣一则〉
陈〈后主祯明一则〉
北魏〈太祖登国二则 天兴三则 太宗永兴二则 泰常三则 世祖始光一则 神麚三则 太延一则 太平真君二则 高宗太安二则 和平二则 高祖延兴二则 承明一则 太和十一则 世宗景明三则 正始四则 永平四则 延昌三则 肃宗熙平二则 神龟二则 正光四则 孝静帝天平二则 元象一则 兴和三则 武定四则〉
北齐〈后主武平三则〉
北周〈明帝武成一则 武帝保定三则 天和一则 建德三则〉
隋〈文帝开皇二则 炀帝大业一则 恭帝义宁一则〉
唐〈高祖武德七则 太宗贞观十七则 高宗永徽一则 显庆一则 龙朔一则 调露一则 永淳一则 元宗开元十二则 天宝三则 肃宗乾元一则 代宗永泰二则 大历四则 德宗建中一则 贞元七则 宪宗元和三则 文宗太和一则 开成一则 哀帝天祐二则〉
庶徵典第一百六十九卷
兽异部汇考一
《周礼》《秋官》
庭氏掌射国中之夭鸟,若不见其鸟兽,则以救日之弓,与救月之矢夜射之。
〈注〉不见鸟兽,谓夜来鸣呼为怪者。兽,狐狼之属。〈《订义》〉刘执中曰:鸟兽为夭者,夜中闻其声,而不见其形。被其害而不见其迹也
《春秋纬》《运斗枢》
瑶光散,而为鹿。江淮不祠,则瑶光不明。彘生鹿,机星得。则麒麟生,万人寿。
《礼纬》《含文嘉》
神灵滋液,百宝为用,则白象至。
《斗威仪》
君乘金而王,其政讼平,麒麟在郊。
君乘水而王,其政和平,则北海输以文狐。
君乘火而王,其政和平,南海输以〈缺〉马。
《孝经纬》《援神契》
德至鸟兽,则麒麟臻。
《山海经》《西山经》
小须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猿,而白首赤足,名曰朱厌,见则大兵。
《东山经》
耿山,有兽焉,其状如狐而鱼翼,其名曰朱獳,其鸣自叫见,则其国有恐。
《中山经》
蛇山,有兽焉,其状如狐,而白尾长耳,名狼,见则国内有兵。
丰山,有兽焉,其状如猿,赤目,赤喙,黄身,名曰雍和,见则国有大恐。
倚帝之山,有兽焉,其状如鼣〈音吠〉鼠,白耳白喙,名曰狙如,见则其国有大兵。
历石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狸,而白首虎爪,名曰梁渠,见则其国有大兵。
《汉书》《五行志》
凡言伤者,病金气;金气病,则木沴之。其极忧者,顺之,其福曰康宁,刘歆言:《传》曰:时有毛虫之孽。说以为天文西方参为虎星,故为毛虫。
《宋书》《符瑞志》
麒麟者,仁兽也。牡曰麒,牝曰麟。不刳胎剖卵则至。麇身而牛尾,狼项而一角,黄色而马足。含仁而戴义,音中钟吕,步中规矩,不践生虫,不折生草,不食不义,不饮洿池,不入坑阱,不行罗网。明王动静有仪则见。牡鸣曰逝圣,牝鸣曰归和,春鸣曰扶幼,夏鸣曰养绥。白象者,人君自养有节则至。
白狐,王者仁智则至。
赤熊,佞人远,奸猾息,则入国。
九尾狐,文王得之,东夷归焉。
白鹿,王者明惠及下则至。
三角兽,先王法度修则至。一角兽,天下平一则至。六足兽,王者谋及众庶则至。
比肩兽,王者德及矜寡则至。
獬豸知曲直,狱讼平则至。
白虎,王者不暴虐,则白虎仁,不害物。
白狼,宣王得之而犬戎服。
白獐,王者刑罚理得则至。银麂,刑罚得共,民不为非则至。
赤兔,王者德盛则至。
白兔,王者敬耆老则见。
天鹿者,纯灵之兽也。五色光耀洞明,王者道备则至。角端者,日行万八千里,又晓四裔之语,明君圣王在位,明达方外幽远之事,则奉书而至。
周印者,神兽之名也,星宿之变化。王者德盛则至。泽兽,黄帝时巡狩至于东滨,泽兽出,能言,达知万物之情,以戒于民,为时除害。贤君明德幽远则来。駼者,幽之兽也,有明王在位则来,为时辟除灾害。趹蹄者,后土之兽,自能言语。王者仁孝于国则来。鸡骇犀,王者贱难得之物则至。
《管窥辑要》《兽部占》
按礼云:四足而毛,谓之兽。周文惠爱恩沾鸟兽也,兽亦于人有情,故犬马而报恩也。
虎断道边国,有谋。虎入国邑,其国亡、其邑空。虎相食,不三年,其国荒。虎有两口,大臣搆祸,世主将兵。一曰:臣出走诸侯,绌虎衔鱼,君失恩于民。虎生牛,尾无口目,人君无德。虎𩰚其地;守臣灾。虎两足,世主将起,大臣逆害。虎狼食人,大兵将起。蔡邕曰:国政苛,则虎狼食人。
狼鸣城邑中,其城邑空。一曰:有丧。狼食人,乱国之妖。京房占曰:君失政,则食人。狼入国邑,为政者残暴,其邑国亡。狼为妖,邑中有兵起。狼逐人家狗,外国且来入君邑。赤狼见,不出三年,国有大祸、野人为政;狼鸣邑中作祸,其年,邑有丧。狼逐人,外国来侵。
熊罴入人居室,国危。
麋入国,国将空,麋见于邑,有戮臣。麋入市邑,有忧。入国邑,其国且屠。鹿入国邑,国邑将虚。夏至,鹿不解角,贵臣作奸。京房易传曰:废正作淫,大不明则国多麋鹿鸣邑中。其年,邑有丧。獐入国,国被屠。獐有六足为毛虫之伯。
狐一头、两身。《灾异图》曰:王公不祗上命,刻暴百姓。民人吁嗟,则见狐。逐人家狗,外国来入居邑。狐入人室,有大丧,室不居。《地镜》曰:有淫事,主者殃。狐三头,其名曰:。见则有女害、狐狸沿人墙屋而啼,有死丧刑伤。鼯鼠同狐入宫、上屋,有大丧,君淫,国邑亡。
兔上城,其邑墟;兔入,宫不出一年,主死。京房曰:兔入王宫,君出亡;兔入宫生子,其宫必空。兔入人家,其家败。兔生雉,是谓乱国之妖鬼。兔两头,《春秋·运斗枢》曰:妇两舌则兔两头。白兔见,其国有丧;兔上城、入宫室中及经市中,有大水;兔宫殿中生子,国有忧;兔无故宿所守之地,主亡、兵小动。
獭上屋或入人家,其家有狱讼刑伤;獭入邑,有兵。猬生冠,妇人以长舌乱政。
野兽入人居室,其室不居;入邑都或大道上,兵起、流血、国虚、无人入庙庭、君死、国亡,入公府,官寺门主者受其殃,或曰:有贼起。入城郭,臣下有逆心,兵起。大小群入邑,国亡、邑屠、衔枯。木于邑里道路,君有忧。野兽上城不出,一年,主死、城空。一曰:大水。
野兽群鸣城邑中,城邑将空;入城门衙府朝堂作声,甲乙日,民炎疫死;丙丁日,大臣灾;西南方,有火灾;戊己日,天子不用贤臣,小人在位;庚辛日,宫中多火灾;壬癸日,水患。皆以日辰期远近。
野兽自经于市中,其岁大凶。无故自死邑中,其邑为墟。《天镜占》曰:其邑,兵大起。无故入水死,其国将亡。野兽却行,君为臣。
野兽与飞鸟𩰚,兵起;与飞鸟交,兵起。野兽与家畜𩰚,外兵来;与家禽畜交;君有淫行、宫禁弛,有亡国
野兽生子,人形,国易主;飞鸟形,天下有兵;如蛇,邑有火灾、兵起;如蜂蛾虫蚁形;天下更令。
野兽生子,入宫室,其国亡。所入之家,主者受其殃;生子,国邑大旱,邑虚。
野兽生子,足多,其邑有忧;足少,邑有丧;生子多口,邑有兵;无口,〈缺二字〉多目,邑君忧;少目,邑有急兵;无目,有忧;无耳鼻,邑有兵;多耳鼻,邑兵出;少耳鼻,大兵起;无尾,国主无后;生子,肢体不居其处,其邑兵起。
四足兽从土中生出者,郡邑殃,有水灾。名曰:地狗。四角兽见,四方兵起。
《军中兽占》
凡出军忽见虎狼在前哮吼,或入军营,皆不出五七日,有战。先冲突者,大胜。
军行营垒已成,忽虎从外营入营,或走过军中,急徙之,不然必败。
军行,忽见虎狼豹豺野狐害人之类,如或至营者,皆大兵,欲至大战。
军行,忽有虎狼走来逆人及营过者,敌立至,当备之,败军之兆。
熊虎獐鹿绕军皞,而入营者,贼为诈降,军败之徵,防备吉。
军行,在道忽见虎豹豺狼之属,前后猖扬,忽入军伍,必七日逢贼,移营祭之。吉不如此,大将败亡。
虎豹绕营悲鸣,不可战;向彼军鸣,宜急击之,虎入营,军败散。
狼奔入军中,三日有大恐;狼狐绕城营而鸣,军败,散民流徙。
熊罴入军中,军战败;至营琅琅鸣皞,面向行军者,周流奔走,皆不祥禳吉。
狐狸皞鸣走入军垒中,军败、将辱;狐狸入营,吏为奸猾,狐狸旋绕军营而走或鸣者,军败;狐狸入军作窠,其营必空;军中时,时获得狐狸者,敌人来战,必以败去。两军相当,有狐狸向军营四面鸣者,不可战,宜固守。彼军急击,勿失。
獐鹿野猪走入营中,有贼投降。先吉后凶宜,且自防。麋鹿獐入军营中,军败将死,宜急徙;去入营作窠,大凶。
猿猴入营,奸臣内谋,阴与贼连,须当防备。
军行,卒遇白兔,破军、杀将,但是白物见,皆不祥。军行路,见赤鼠在前,良久不去。必有伏兵。鼠者恣也,主贪残,故逢之凶。有白鼠顺军行,吉逆来入军中,凶。鼠薮军中,将谋叛。营垒中昼夜鼠走,五日内,有水灾。军行,夜鼠穿地作孔,宜徙去之。军中忽有鼠成阵作声,军有大凶。营阵中有鼠作雄鸡声,军凶;营寨内鼠舞向人,必有奸人通敌者。鼠入军中𩰚争作声,贼必暴至,营寨内乱,其处不有大水,必有火灾。鼠咬人足,主兵败亡;鼠咬兵,仗不可战,战必败。一云:主将伤。军行,鼠咬旂鼓,贼欲来斫寨害。营内鼠咬屋椽或壁间盘入泥土,皆凶,宜急徙之。鼠咬将衣服上衽,有喜。腰以下,财散兵弱。
猛兽在军前引者,战大胜;猛兽入军中,防寇突,不则有奸。猛兽横冲军,过或横入营中,有急战。战,必不利。野兽入营垒中,战败将死;野兽鸣军中,大邦小,小邦大;军行有野兽来冲,战败。
凡野兽入军,皆当以主将本命推之,若在合德及岁月日时德上来,皆为有吉庆事;若从本命及岁月日时刑墓上来,皆为凶事。
《瑞兽占》
白虎缟身,如雪而无杂毛,王者仁而不害,乃见。天禄似鹿,一角、身有五色光曜,王者孝道备,则见。赤罴似熊,赤色。王者远佞,则见。
九尾狐见,则王者兴;白狐来,王者德及远方。
六足兽上元齿见,则其国主益地。
《异兽占》
兽状如猿,白首、赤足,名曰:朱厌。见,则有大兵。兽状如犬,豹文、牛角、音如犬吠,其名曰:狡儿。见,则其国大穰。
兽状如犬,人面,善投、行疾如风。见人则笑,名曰:山𤟤。见,则天下大风。
兽状如夸父而彘毛,其音如呼。见,则天下大水。兽状如牛,虎文其音如吟,名曰:軨軨。其鸣自叫,见,则天下大水。
兽状如兔,鸟喙、鸱目、蛇尾,见人则眠。名曰:徐。见,则蝗虫为败。兽状如狐,鱼翼,名曰:朱獳。其鸣自叫,出则其国有恐。兽状如狐,有翼,音如鸿雁,名曰:毙毙。见,则天下旱。兽状如马,四角、羊目、羊尾、音如皞狗,名曰:攸。攸见,则国多狡客。
兽状如豚,有牙,名曰:当庚。其鸣自呼,见则天下大穰。兽状如彘,人面、黄身、赤尾,音如婴儿,食人及虫蛇,名曰:合窳。见则天下大水。
兽状如牛,白首、一目、蛇尾,其名曰:蜚。行水,水竭;入草,草枯。见则大疫。
兽状如白鹿,四角,名曰:夫诸。见则其邑大水。
兽状如狐,白尾、长耳,名曰:狼。见则其国有兵。兽状如猿,赤目、赤喙、黄身,名曰:雍和。见则国有大恐。兽状晕,赤如丹火,其名曰:。见则其国大疾。兽状如鼠,白耳、白喙,名曰:狙如。见则国有大兵。兽状如貘,赤、喙赤目、白尾,其名曰:𤝻儿。见则其邑有火。
兽状如狸,白首、虎爪,名曰:梁渠。见则其国有兵。兽状如彘,黄身、白头尾,名曰:闻。见则天下多风。
《田家五行》《论走兽》
獭窟近水,主旱;登岸,主水,有验围。塍上野鼠爬沙,主有水,必到所爬处方止。鼠咬麦苗,主不见收;咬稻苗亦然。倒在根下,主砻下米贵;衔在洞口,主囷头米贵。狗爬地,主阴雨;每眠灰堆高处,亦主雨。狗咬青草吃,主晴;狗向河边吃水,主水退;铁鼠,其臭可恶。白日衔尾成行而出,主雨;猫儿吃青草,主雨;丝毛狗褪毛不尽,主梅水未止。
兽异部汇考二
商
辛纣 年,兔生角。
按《史记·殷本纪》不载。 按《搜神记》:商纣之时,兔生角,兵甲将兴之象也。
周
僖王五年,鲁多麋。
按《春秋·鲁庄公十七年》:冬,多麋。 按《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
按《汉书·五行志》:严公十七年冬,多麋。刘歆以为毛虫之孽为灾。刘向以为麋色青,近青,祥也。麋之为言,迷也。盖牝兽之淫者也。是时,严公将取齐之淫女,其象先见。天戒若曰:勿取齐女,淫而迷国。严不寤,遂取之。夫人既入,淫于二叔,终皆诛死,几亡社稷。董仲舒指略同。京房《易传》曰:废正作,淫大不明,国多麋。又曰:震遂泥厥咎,国多麋。
敬王三十九年春,鲁西狩获麟。
按《春秋·鲁哀公十四年》:春,西狩获麟。 按《左传》:春,西狩于大野,叔孙氏之车子锄商获麟,以为不祥,以赐虞人,仲尼观之。曰:麟也。然后取之。 按《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非中国之兽也。然则,孰狩之薪采者也。薪采者,则微者也。曷为以狩。言之大之也。曷为大之。为获麟大之也。曷为为获。麟大之。麟者,仁兽也。有王者则至;无王者则不至;有以告者曰:有麇而角者。孔子曰:孰为来哉,孰为来哉,反袂拭面,涕沾袍颜。渊死,子曰:噫,天丧予;子路死,子曰:噫,天祝予,西狩获麟。孔子曰:吾道穷矣。春秋何以始乎。隐祖之所逮闻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何以终乎。哀公十四年,曰:备矣。君子曷为。为春秋。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则未知其为是与其诸君子乐道尧舜之道与未,不亦乐乎。尧舜之知,君子也。制春秋之义,以俟后圣;以君子之为,亦有乐乎,此也。 按《谷梁传》:引取之也狩麟不地不狩也非狩而曰狩大获麟故大其适也,其不言来,不外麟于中国也。其不言有,不使麟不恒于中国也。
汉
武帝元狩元年,获白麟。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狩元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获白麟,作白麟之歌。
元狩二年三月,南越献驯象。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太始二年三月,获白麟。
按《汉书·武帝本纪》:太始二年三月,诏曰:有司议曰,往者朕郊见上帝,西登陇首,获白麟以馈宗庙,洼水出天马,泰山见黄金,宜改故名。更黄金为麟趾袅蹄以协瑞焉。
昭帝 年,昌邑王见熊入宫。
按《汉书·昭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昭帝时,昌邑王贺闻人声曰熊,视而见大熊。左右莫见,以问郎中令龚遂,遂曰:熊,山野之兽,而来入宫室,王独见之,此天戒大王,恐宫室将空,危亡象也。贺不改寤,后卒失国。
宣帝元康四年,获白虎。
按《汉书·宣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元康四年,南郡获白虎。
平帝元始二年春,黄支国献犀牛。
按《汉书·平帝本纪》云云。
后汉
光武帝建武十三年,获白兔。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建武十三年九月,日南徼外蛮裔献白兔。
按《宋书·符瑞志》:建武十三年九月,南越献白兔。
章帝建初七年,获白鹿。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建初七年冬十月癸丑,西巡狩进幸槐里。岐山获白鹿。
按《宋书·符瑞志》:建初七年十月,车驾西狩,得白鹿于临平观。
元和二年,麒麟见。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元和二年以来,至章和元年,凡三年,麒麟五十一见郡国。元和 年,九尾狐见,白鹿、白兔见。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元和中,九尾狐见郡国。白鹿见郡国。白兔见郡国。
安帝延光三年,白鹿、白虎、麒麟见。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延光三年六月辛未,扶风言白鹿见雍。秋七月,颍川上言白鹿、麒麟见阳翟。八月戊子,颍川上言麒麟一、白虎二见阳翟。
按《宋书·符瑞志》:延光三年七月,白鹿见左冯翊。延光四年,麒麟见。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四年春正月壬午,东郡言麒麟一见濮阳。
顺帝阳嘉元年,狼杀人。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阳嘉元年冬十一月,望都、蒲阴狼杀女子九十七人,诏赐狼所杀者钱,人三千。 按《五行志》:阳嘉元年十月中,望都蒲阴狼杀童儿九十七人。时李固对策,引京房《易传》曰:君将无道,害将及人,去之深山全身,厥灾狼食人。陛下觉寤,比求隐滞,故狼灾息。
〈注〉《东观书》曰:中山相朱遂到官,不出奉祠北岳。诏曰:灾暴缘类,符验不虚。政失厥中,狼灾为应。至乃残食孩幼。朝廷悯悼,思惟咎徵,博访其故,山岳尊灵,国所望秩,而遂比不奉祠,怠慢废典,不务恳恻,淫刑放滥,害加孕妇。毒流未生,感和致灾。其详思改救,追复所失,有不遵宪,举正以闻。
桓帝永兴元年,白鹿见。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兴元年春二月,张掖言白鹿见。
永康元年,白兔见。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康元年十一月,西河言白兔见。
灵帝建宁 年,群狼啮人。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宁中,群狼数十头入晋阳南城门啮人。
光和三年,虎见平乐观及宪陵。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袁山松书曰:光和三年正月,虎见平乐观,又见宪陵,上齧卫士。蔡邕封事曰:政有苛暴,则虎狼食人。
献帝延康元年,麒麟、白虎见。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延康元年,麒麟十见郡国。四月丁巳,饶安县言白虎见。又郡国二十七言白虎见。
魏
文帝黄初元年,九尾狐见,白鹿、麋见。
按《魏志·文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黄初元年十一月,九尾狐见甄城,见谯。郡国十九白鹿、白麋见。黄初 年,白兔见。
按《魏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黄初中,郡国十九言白兔见。
明帝青龙四年,获白鹿。
按《魏志·明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宣帝本纪》:魏明帝青龙四年,获白鹿,献之。天子曰:昔周公旦辅成王,有素雉之贡。今君受陜西之任,有白鹿之献,岂非忠诚协符,千载同契,俾乂邦家,以永厥休耶。
吴
大帝赤乌元年,麒麟见。
按《吴志·孙权传》:赤乌元年秋八月,武昌言麒麟见。有司奏言麒麟者太平之应,宜改年号。诏曰:间者赤乌集于殿前,朕所亲见,若神灵以为嘉祥者,改年宜以赤乌纪元。
按《宋书·符瑞志》:吴赤乌元年,白麟见。建业
赤乌六年,白虎见。
按《吴志·孙权传》:赤乌六年春正月,新都言白虎见。赤乌十一年,白虎仁。
按《吴志·孙权传》:赤乌十一年五月,鄱阳言白虎仁。诏曰:古者圣王积行累善,修身行道,以有天下,故符瑞应之,所以表德也。朕以不明,何以臻兹。《书》云虽休勿休,公卿百司,其勉修所职,以匡不逮。
晋
武帝泰始元年,麒麟、白虎、白鹿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泰始元年,麒麟各一见于郡国。按《宋书·符瑞志》:泰始元年十二月,白虎见河南阳翟。白鹿见弘农陆浑。麒麟见南郡。
泰始二年,麒麟、白虎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二年,麒麟各一见于郡国。
按《宋书·符瑞志》:二年正月己亥,白虎见辽东乐浪。辛丑,白虎见天水西。
泰始五年,白兔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五年七月己亥,白兔见北海即墨,即墨长获以献。
泰始八年,白鹿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八年十月,白鹿见扶风雍,州刺史严询获以献。
咸宁元年,白獐见。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咸宁元年四月丙戌、乙卯,白獐见琅琊,赵王伦以献。
咸宁二年,白兔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二年十月癸亥,白兔二见河南阳翟,阳翟令华衍获以献。咸宁三年,白虎、白獐见。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三年二月乙丑,白虎见沛国。七月壬辰,白獐见魏郡。咸宁四年,白兔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四年六月,白兔见天水。
咸宁五年,麒麟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五年二月甲午,白麟见于平原。九月甲午,麟见于河南。
太康元年,白麟、白鹿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太康元年夏四月,白麟见于顿丘三河。
按《宋书·符瑞志》:太康元年三月,白鹿见零陵泉陵。五月甲辰,白鹿见天水西县,太守刘辛获以献。八月,白虎见永昌南罕。
太康二年,白兔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二年八月壬子,白兔见彭城。十月,白兔见赵国平乡,赵王伦获以献。
太康三年,白鹿、白獐见。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三年七月壬子,白鹿见零陵,零陵令蒋微获以献。八月,白獐见梁国蒙,梁相解隆获以献。
太康四年,白虎、白兔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四年七月丙辰,白虎见建平北井。十一月癸未,白兔见北地富平。
太康五年,白獐见。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五年九月己酉,白獐见义阳。太康六年,南阳献两足猛兽。
按《晋书·武帝本纪》:六年冬十月,南阳郡获两足兽。按《五行志》:六年,南阳献两足猛兽,此毛虫之孽也。识者为其文曰:武形有亏,金兽失仪,圣主应天,斯异何为。言兆乱也。京房易传曰:足少者,下不胜任也。干宝以为:兽者阴精,居于阳,金兽也。南阳,火名也。金精入火而失其形,王室乱之妖也。六,水数,言水数既极,火慝得作,而金受其败也。至元康九年,始杀太子,距此十四年。二七十四,始终相乘之数也。自帝受命,至悯怀之废,凡三十五年焉。
太康七年,四角兽见,白獐见,获狡。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十一月景辰,四角兽见于河间,河间王颙获以献。天戒若曰,角,兵象也,四者,四方之象,当有兵乱起于四方。后河间王遂连四方之兵,作为乱阶,殆其应也。
按《宋书·符瑞志》:七年五月戊辰,白獐见汲郡。按《山海经·郭璞注》:太康七年,邵陵扶沟县槛得一兽,状如豹文,有两角,无前两脚。时人谓之狡。
太康八年,白兔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八年十二月庚戌,白兔见陈留酸枣关内,侯成公忠获以献。太康九年,获两足玃。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五行志》:九年,荆州献两足玃。
太康十年,白虎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十年丁酉,白虎见犍为。
惠帝元康元年,白鹿见。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元康元年九月乙酉,白鹿见交趾武宁。
悯帝建兴二年,麒麟见。
按《晋书·悯帝本纪》:建兴二年九月景戌,麟见襄平。按《宋书·符瑞志》:建兴二年九月丙戌,麒麟见襄平,州刺史崔毖以闻。
建武元年,白鹿见。
按《晋书·悯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建武元年五月戊子,白鹿见高山县。
元帝太兴元年,麒麟见。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太兴元年正月戊子,麒麟见豫章。
太兴三年,白鹿见。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三年正月,白鹿二见豫章。四月,白鹿见晋陵延陵。
永昌元年,白鹿见。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永昌元年九月,白鹿见江乘县。
成帝咸和四年,白鹿见。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咸和四年五月甲子,白鹿见零陵洮阳,获以献。七月壬寅,长沙郡逻吏黄光于南郡道遇白鹿,驱之不去,直来就光,追寻光二百馀步。光遂抱取,遣吏李坚奉献。
咸和六年,有麇见于乐贤堂。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正月丁巳,会州郡秀孝于乐贤堂,有麚见于前,获之。孙盛以为吉祥。夫秀孝,天下之彦士;乐贤堂,所以乐养贤也。自丧乱以后,风教陵夷,秀孝策试,四科之实。麚兴于前,或斯故乎。
咸和八年,麒麟、白虎见。
按《晋书·成帝本纪》:八年五月,麒麟驺虞见于辽东。按《宋书·符瑞志》:八年五月己巳,白虎见新昌县。咸和九年,白獐、白鹿见。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九年五月癸酉,白獐见吴国吴县内,史虞潭获以献。八月己未,白鹿见长沙临湘。
咸康二年,白鹿见。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咸康二年七月,白鹿见豫章望蔡,太守桓景获以献。
咸康八年,白貉见。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八年十月,燕王慕容皝上言白貉见国内。
穆帝永和元年,白獐见。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永和元年八月,白獐见吴国吴县西界包山,获以献。
永和八年,白獐见。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八年十二月,白獐见丹阳永世,令徐该获以献。永和十二年,白兔、白獐见。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十二年九月甲申,白兔见鄱阳,太守王耆之以献,并上颂一篇。十一月庚午,白獐见梁郡,梁郡太守刘遂获以献。
升平三年,白兔见。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升平三年十二月庚申,北中郎将郗昙献白兔。
哀帝隆和元年,有麈入东海第。
按《晋书·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隆和元年十月甲申,有麈入东海第。百姓欢言曰麈入东海第,识者怪之。及海西废为东海王,乃入其第。
简文帝咸安二年,白虎见。
按《晋书·简文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咸安二年三月,白虎见豫章南昌县西乡石马山前。
孝武帝太元十三年,有兔行庙堂上。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元十三年四月癸巳,祠庙毕,有兔行庙堂上。天戒若曰,兔,野物也,而集宗庙之堂,不祥莫之甚焉。
太元十四年,白虎见。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十四年十一月辛亥,白虎见豫章郡。
太元十五年,白兔见。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十五年三月,白兔见淮南寿阳。
太元十六年,白鹿见。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十六年三月癸酉,白鹿见豫章望蔡,获以献。
太元十八年,白鹿见。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十八年五月辛酉,白鹿见江乘,江乘令田熙之获以献。太元十九年,白虎见。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十九年二月,行巩令刘启期言白虎频见。二月,行温令赵邳言白虎频见。太元二十年,白鹿见。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二十年九月丁丑,白鹿见巴陵清水山,荆州刺史殷仲堪获以献。
安帝隆安五年,驺虞、白獐、白鹿见。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隆安五年十一月,襄阳言驺虞见于新野。白獐见荆州,荆州刺
史桓元以闻。白鹿见长沙,荆州刺史桓元以闻。
义熙二年,获白兔。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义熙二年四月,无锡献白兔,寿阳献白兔。
宋
武帝永初元年,白虎见。
按《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永初元年八月癸巳,白虎见枝江。
少帝景平元年,白虎见。
按《宋书·少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景平元年十月,白虎见桂阳耒阳。 又按《志》:元年五月癸未,白獐见义兴阳羡,太守王准之获以献。
景平二年,白獐见。按《宋书·少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年六月,白獐见南郡江阳,太守王华献之太祖。太祖时入奉大统,以为休祥。
文帝元嘉元年,白象见。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嘉元年十二月丙辰,白象见零陵洮阳。
元嘉五年,白獐、白鹿见。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五年四月乙巳,白獐见汝南武津,太守郑据获以献。七月丙戌,白鹿见东莞莒县岣峨山,太守刘元以闻。
元嘉六年,白象、白兔见。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六年三月丁亥,白象见安成安复,江州刺史南谯王义宣以闻。九月,长广昌阳淳于邈获白兔,青州刺史萧思话以献。元嘉八年,获白兔。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八年闰六月丁亥,司徒府白从伊生于淮南繁昌获白兔以献。元嘉九年,白鹿见。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九年正月,白鹿见南谯谯县,豫州刺史长沙王义欣以献。
元嘉十年,获白獐麂。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十年十二月,营城县民成公会之于广陵高邮界获白獐麂以献。元嘉十二年,白獐见。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十二年正月,白獐见东涞黄县,青、冀州刺史王方回以献。元嘉十三年,获白兔。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十三年七月甲戌,济南朝阳王道获白兔,青州刺史段宏以献。元嘉十四年,白兔、白鹿见。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十四年正月丙申,白兔见山阳县,山阳太守刘怀之以献。白鹿见文乡。
元嘉十五年,获白兔。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十五年七月壬申,山阳师齐获白兔,南兖州刺史江夏王义恭以献。元嘉十七年,白鹿见。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十七年五月甲午,白鹿见南汝阴宋县,太守文道恩以献。
元嘉十九年,获白獐。白虎见。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十九年五月,山阳张休宗获白獐,南兖州刺史临川王义庆以闻。十月,白虎见弋阳、期思二县,南豫州刺史武陵王讳以闻。
元嘉二十年,白鹿、白獐、白熊见。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十年八月,白鹿见谯郡蕲县,太守邓琬以献。白獐见江夏安陆,内史刘思考以献。十二月,白熊见新安歙县,太守到元度以献。
元嘉二十二年,白鹿、白兔见。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十二年二月,白鹿见建康县,扬州刺史始兴王浚以闻。十月辛未,白鹿见南康赣县,南康相刘兴祖以献。 又按《志》:二十二年三月,白兔见东莱当利,青州刺史杜冀以闻。元嘉二十三年,白鹿见,黑獐、青獐见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十三年二月戊戌,白鹿见交州,交州刺史檀和之以献。六月丙辰,白鹿见彭城,彭城县征北将军衡阳王义季以献。又按《志》:二十三年五月甲寅,东宫队白从陈超获黑獐于肥如县,皇太子以献。十月辛巳,东宫将魏荣获青獐于秣陵。元嘉二十四年,获六足獐。白兔见。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四年二月,雍州送六足獐,刺史武陵王表为祥瑞。此毛虫之孽。
按《符瑞志》:二十四年七月丁巳,白兔见兖州,刺史
徐琼以闻。七月乙酉,白兔见东莞,太守赵球以献。元嘉二十五年,白虎、白獐见。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十五年二月己亥,白虎见武昌,武昌太守蔡兴宗以闻。十一月丁丑,白虎见蜀郡二,赤虎导前,益州刺史陆徽以闻。又按《志》:二十五年二月己丑,白獐见淮南,太守王休获以献。四月戊午,白獐见南琅琊,太守王远获以献。五月辛未朔,华林园白獐生二子皆白,园丞梅道念以闻。
元嘉二十六年,白虎、白獐见。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十六年四月戊戌,白虎见南琅琊半阳山,二虎随从,太守王僧达以闻。五月丙戌,白獐见马头,豫州刺史南平王铄以献。
元嘉二十七年,白獐、白兔、白鹿见。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十七年正月己丑,白獐见济阴,徐州刺史武陵王讳以闻。四月癸丑,华林园白獐生一白子,园丞梅道念以闻。 又按《志》:二十七年二月壬辰,白兔见竟陵,荆州刺史南谯王义宣以献。六月丙午,白兔见南汝阴,豫州刺史南平王铄以献。 又按《志》:二十七年二月壬辰朔,白鹿见济阴,徐州刺史武陵王讳以闻。
元嘉二十八年,猛兽为灾。
按《南史·宋文帝本纪》:二十八年秋,猛兽入郭内为灾。元嘉二十九年,白獐、白鹿见。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十九年六月壬戌,白獐见晋陵既阳,南徐州刺史始兴王浚以献。八月癸酉,白鹿见鄱阳,南中郎将武陵王讳以献。元嘉三十年,白鹿见。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三十年十一月壬午,白鹿见南琅琊,南琅琊太守王僧虔以献。十一月癸亥,白鹿见武建郡,雍州刺史朱修之以献。
孝武帝孝建二年,白兔见。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孝建二年正月庚戌,白兔见淮南,太守申坦以闻。
孝建三年,白兔、白鹿、白虎、白獐见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三年闰二月乙丑,白兔见平原,获以献。三月庚子,白鹿见临川西丰县。壬子,白虎见临川西丰。六月癸巳,白獐见广陵,南兖州以献。
大明元年,白麂、白鹿、白兔、白獐见。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大明元年二月己亥,白麂见会稽诸暨县,获以献。四月甲申,白鹿
见南平。六月庚子,白兔见即墨,获以献。七月丁丑,白獐见东莱曲城县,获以献。大明二年,白獐、白鹿见。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年正月壬戌,白獐见山阳,山阳内史程天祚以献。二月辛丑,白獐见济北,济北太守殷孝祖以献。四月己丑,白鹿见桂阳郴县,湘州刺史山阳王休祐以献。
大明三年,白鹿见。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三年正月癸巳,白鹿见南琅琊江乘,南徐州刺史刘延孙以献。三月辛卯,白鹿见广陵新市,太守柳光宗以闻。
大明五年,白鹿、白獐见。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五年五月丙寅,白鹿见南东海丹徒,南徐州刺史刘延孙以献。九月己巳,白獐见南阳,雍州刺史永嘉王子仁以献。大明六年,白獐、白兔见。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六年四月戊辰,白獐见荥阳,湘州刺史建安王休仁以献。八月辛未,白兔见北海,青、冀二州刺史刘道隆以献。十月乙丑,白兔见,青、冀二州刺史刘道隆以献。
大明七年,白獐见。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七年正月庚寅,白獐见南阳,荆州刺史临海王子顼以献。六月己巳,白獐见武陵临沅,太守刘衍以献。九月癸未,白獐见南阳,雍州刺史刘秀之以献。
大明八年,白鹿见。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八年六月甲子,白鹿见衡阳郡,湘州刺史江夏王世子伯禽以献。
明帝泰始二年,白鹿见。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泰始二年二月乙亥,白鹿见宣城,宣城太守刘韫以闻。
泰始三年,白獐见。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三年五月癸酉,白獐见南东海丹徒,南徐州刺史桂阳王休范以献。己卯,白獐见北海都昌,青州刺史沈文秀以献。泰始五年,白獐、白鹿见。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五年正月癸卯,白獐见汝阴楼烦,豫州刺史刘勔以献。二月己亥,白鹿见长沙,湘州刺史刘韫以献。
泰始六年,白鹿见。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六年十二月乙未,白鹿见梁州,梁州刺史杜幼文以献。
泰始 年,异兽见。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南齐书·祥瑞志》:宋泰始末,武进旧茔有兽见,一角,羊头,龙翼,马足,父老咸见,莫之识也。
泰豫元年,白獐见。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泰豫元年十月壬戌,白獐见义兴国山,太守王蕴以献。后废帝元徽元年,白獐见。按《宋书·后废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徽元年正月甲午,白獐见海陵宁海,宁海太守孙嗣之以献。
元徽三年,白鹿见。
按《宋书·后废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三年二月甲子,白獐见郁州,青、冀二州刺史西海太守刘善明以献。
顺帝升明元年,象暴。
按《宋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升明元年,象三头度蔡洲,暴稻谷及园野。
升明二年,驺虞见。
按《宋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南齐书·祥瑞志》:二年,驺虞见安东县五界山,师子头,虎身,龙脚。《诗传》云:驺虞,义兽,白虎黑文,不食生物,至德则出。
升明三年,白虎见。
按《宋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南齐书·祥瑞志》:三年三月,白虎见历阳龙亢县新昌村。新昌村,嘉名也。《瑞应图》云:王者不暴白虎仁。
南齐
高帝建元四年,白虎见。
按《南齐书·高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建元四年三月,白虎见安蛮虔化县。
武帝永明四年,获白兔。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永明四年,丹阳县获白兔一头。
永明五年,获白鹿。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五年,望蔡县获白鹿一头。
永明六年,获白獐。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六年,蒲俦县亮野村获白獐一头。永明七年,获白獐。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七年,荆州获白獐一头。永明八年,获白獐。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八年,馀干县获白獐一头。永明九年,获白鹿、白獐。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九年,临湘获白鹿一头,义阳安昌县获白獐一头。永明十年,一角兽见,获白獐。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十年,鄱阳郡献一角兽,麟首,鹿形,龙鸾共色。《瑞应图》云:天子万福允集,则一角兽至。 又按《志》:司州清激戍获白獐一头。
永明十一年,白象见,获白獐。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十一年,白象九头见武昌。 又按《志》:广陵海陵县获白獐一头。永明 年,獐象入广陵城。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明中,南海王子罕为南兖州刺史,有獐入广陵城,投井而死,又有象至广陵,是后刺史安陆王子敬于镇被害。
明帝建武四年,郊于圆丘虎伤人。
按《南齐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武四年春,当郊治圆丘,宿设已毕,夜虎撄伤人。
建武 年,鹿入景皇寝庙。
按《南齐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武中,有鹿入景皇寝庙。
和帝中兴二年,白虎、白獐见。按《南齐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中兴二年二月,白虎见东平寿张安乐村。
中兴三年,白獐见。按《梁书·武帝本纪》:和帝中兴三年二月辛酉,逻将徐灵符于山东见白獐一。
梁
武帝天监六年,有象自入建邺。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天监六年春三月,有三象入建邺。
天监十年,驺虞见。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十年春正月辛丑,祀南郊,大赦。戊子,荆州言驺虞见。
中大通四年,获白鹿。
按《梁书·武帝本纪》:中大通四年二月景辰,邵陵县获白鹿一。
中大同元年,有狸𩰚于邵陵王檐上。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中大同元年,邵陵王纶在南徐州卧内,方昼,有狸𩰚于檐上,堕
而获之。太清中,遇侯景之乱,将兵援台城。至中山,有鸷熊无何至,齧纶所乘马。毛虫之孽也。纶寻为王僧辩所败,亡至南阳,为西魏所杀。
中大同 年,有狐鸣阙下。
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中大同中,每夜狐鸣阙下,数年乃止。京房《易飞候》曰:野兽群鸣,邑中且空虚。俄而国乱,丹阳死丧略尽。
元帝承圣元年,象暴,兽食人。
按《南史·梁元帝本纪》:承圣元年十二月,淮南有野象数百,坏人室庐。宣城郡猛兽暴食人。
陈
后主祯明 年,狐入御床下。
按《南史·陈后主本纪》:后主荒于酒色。有狐入于床下,捕之不见,以为祅,乃自卖于佛寺为奴以禳之。按《隋书·五行志》:陈祯明初,狐入床下,捕之不获。京房《易飞候》曰:狐入君室,室不居。未几而国灭。
北魏
太祖登国 年,有七虎卧于河侧三月。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祖登国中,河南有虎七,卧于河侧,三月乃去。后一年,蚍蜉、白鹿尽渡河北。后一年,河水赤如血。此卫辰灭亡之应。及诛其族类,悉投之河中,其地遂空。登国六年,获独角鹿。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六年十二月,上猎,亲获鹿一角。召问群臣,对曰:鹿当二角,今一,是诸国将并之应也。
天兴二年,获白兔。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天兴二年七月,并州献白兔一,王者敬耆老则见。
天兴三年,白兔见。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五月,车驾东巡,幸广宁,有白兔见于乘舆前,获之。
天兴四年,获白兔、白鹿。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正月,并州献白兔。五月,魏郡斥丘县获白鹿。王者惠及下则至。
永兴三年,获白兔。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永兴三年,上猎于西山,获白兔。八月,京师获白兔。
永兴四年,获白鹿、白獐。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九月,建兴郡献白鹿。十二月,章安子封懿献白獐。王者刑罚理则至。
泰常元年,获白兔。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泰常元年十一月,定州安平县献白兔。
泰常二年,获白兔。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六月,京师获白兔。
泰常三年,获白兔。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六月,顿丘郡获白兔。
世祖始光三年,获黑兔。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始光三年五月,洛州献黑兔。
神麚元年,获白麚、白兔。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神麚元年二月,定州获白麚,又见于乐陵,因以改元。九月,章武郡献白兔。
神麚三年,白鹿见。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二月,白鹿见于代郡倒刺山。
神麚四年,获白兔。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二月,渤海郡献白兔。
太延四年,获白鹿。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延四年十二月,相州献白鹿。
太平真君七年,获白兔。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平真君七年二月,青州献白兔二。太平真君八年,获白鹿。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八年五月,洛州送白鹿。
高宗太安二年,白鹿见。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安二年十月,白鹿见于京师西苑。
太安三年,白狼见。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三月,有白狼一,见于太平郡。议者曰:古今瑞应多矣,然白狼见于成汤之世,故殷道用兴,太平嘉名也。又先帝本国之封而白狼见焉,无穷之徵也。周宣王得之而犬戎服。
和平三年,获白兔。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和平三年十月,云中获白兔。
和平四年,获白兔。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闰月,邺县获白兔。
高祖延兴元年,获麟。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延兴元年十一月,肆州秀容民获麟以献。王者不刳胎剖卵则至。延兴五年,白兔见。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五年四月,白兔见于代郡。
承明元年,获白鹿、白兔。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承明元年六月,秦州献白鹿。八月,白兔见于云中。
太和元年,有狐魅,白鹿见,获白兔。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和元年五月辛亥,有狐魅截人发,时文明太后临朝,行多不正之徵也。 又按《志》:太和元年正月,白鹿见于秦州。三月,白鹿见于青州。六月,雍州周城县献白兔。
太和二年,获黑狐、白獐。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十一月,徐州献黑狐。周成王时,治致太平而黑狐见。十二月,怀州献白獐。太和三年,获一角鹿、白兔、白獐、白狐。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三月,肆州献一角鹿,吐京镇献白兔。五月,白獐见于豫州,获白狐王者仁智则至。六月,抚冥获白狐以献。
太和四年,获白鹿。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正月,南豫州献白鹿。
太和八年,获白兔、黑狐。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八年六月,徐州献白兔,徐州获黑狐以献。
太和十年,获九尾狐。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十年三月,冀州获九尾狐以献。王者六合一统则见。周文王时,东夷归之。曰,王者不倾于色则主德至,鸟兽亦至。
太和十一年,获九尾狐。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十一年十一月,冀州获九尾狐以献。
太和十八年,获白兔。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十八年十月,瀛洲献白兔。
太和十九年,获白狐、白鹿麑。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十九年六月,司州平阳郡获白狐以献。七月,司州获白鹿麑以献。太和二十年,获白鹿、白兔。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十年六月,司州献白鹿。七月,汲郡献白兔,京师获白兔。
太和二十三年,获白麇、白狐、黑兔。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十三年正月,华州献白麇。司州、和州各献白狐狸,获黑兔。
世宗景明元年,获白鹿、白兔。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景明元年四月,荆州献白鹿。十一月,河州献白兔。
景明三年,获白狐、白兔。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二月,河州献白狐。四月,颍川郡献白兔。八月,河内郡献白兔。景明四年,获白兔、黑兔。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六月,河内郡献白兔。七月,夏州献黑兔。
正始元年,获黑兔、白兔。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始元年三月,河南郡献黑兔。四月,鲁阳郡献白兔。
正始二年,获黑兔、白兔、一角兽。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八月,东郡献白兔。九月,河内郡献黑兔。是月,肆州献白兔,东郡又献白兔。后军将军参朱新兴献一角兽。天下平一则至。
正始三年,获白兔。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七月,薄骨律镇献白兔。九月,肆州献白兔。
正始四年,获白兔。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四月,河内郡献白兔。
永平元年,获白兔、黑兔。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永平元年四月,济州献白兔。五月,河内献黑兔。十月,乐安郡获白兔。永平二年,获白兔。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二月,相州献白兔。
永平三年,白狐见。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十月,白狐见于汲郡。
永平四年,获白鹿。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八月,平州献白鹿。
延昌二年,获白鹿。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延昌二年,齐州献白鹿。
延昌三年,获白兔。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七月,豫州献白兔。
延昌四年,获白兔、白鹿、白狐。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三月,河南献白兔。四月,兖州献白狐。六月,司州献白鹿。八月,河南又献白兔。九月,河内又献白兔,相州献白狐。闰月,汾州献白狐。
肃宗熙平元年,获白鹿、一角兽。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熙平元年五月,洛州献白鹿。十一月,肆州献一角兽。
熙平二年,有狐魅,获白獐、白兔、白鹿。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春,京师有狐魅截人发,人相惊恐。六月壬辰,灵太后召诸截发者,使崇训卫尉刘腾鞭之于千秋门外,事同太和也。
又按《志》:二年三月,徐州献白獐。四月,豫州献白兔。
五月,东郡献白兔,司州献白鹿。六月,京师获白兔。十一月,鄯善镇献白兔。
神龟元年,获黑兔、一角鹿。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神龟元年六月,京师获黑兔。七月,徐州献一角鹿。
神龟二年,获白鹿、白獐、白兔、黑兔。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六月,徐州献白鹿。七月,徐州献白獐。八月,正平郡献白兔。九月,正平郡又献白兔。十月,京师获黑兔。
正光元年,获白兔。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光元年正月,徐州献白兔。五月,冀州献白兔。
正光二年,获白狐。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三月,南青州献白狐二。
正光三年,获白兔、白狐、九尾狐。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五月,徐州献白兔二。是月,冀州献白兔。六月,平阳郡献白狐。八月,光州献九尾狐。
正光五年,获白狐。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五年平,阳郡献白狐。
孝静帝天平二年,获白兔。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天平二年八月,光州献白兔。
天平四年,获白狐、九尾狐,巨象自至。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四月,西兖州献白狐。六月,光州献九尾狐。八月,有巨象至于南兖州,砀郡民陈天爱以告,送京师,大赦改年。王者目养有节则至。
元象元年,有象自至砀郡。有狼入城。获九尾狐、白兔、白鹿。
按《北史·魏孝静帝本纪》:元象元年春正月,有巨象自至砀郡陵中,南兖州获送于邺。
按《魏书·灵徵志》:元象元年正月,有狼入城,至峡石,曹〈疑〉获之。四月,光州献九尾狐。五月,徐州获白兔。六月,齐献武王获白兔以献。是月,濮阳郡献白兔,齐献武王获白鹿以献。
兴和二年,获白兔。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兴和二年,徐州献白兔。六月,京师获白兔。
兴和三年,获九尾狐、白狐。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五月,司州献九尾狐。十二月,魏郡献白狐。
兴和四年,获白狐、白兔。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四月,瀛州献白狐。二十月,光州献白兔。
武定元年,获白兔、白鹿。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武定元年三月,瀛州献白兔。〈阙〉月,汲郡献白兔。六月,兖州献白鹿。七月,幽州获白狐,以献上。
武定三年,获白狐,豹入城。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七月,瀛州献白狐二,牡一牝一。九月,西兖州献白狐。
按《隋书·五行志》:武定三年九月,豹入邺城南门,格杀之。
武定五年,豹上铜雀台。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五年八月,豹上铜雀台。京房《易飞候》曰:野兽入邑,及至朝廷若道,上官府门,有大害,君亡。是岁,东魏师败于玉壁,神武遇疾崩。
武定六年,获白兔。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六年十一月,武平镇献白兔。
北齐
后主武平二年,有兔出庙社中。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武平二年,有兔出庙社之中。京房《易飞候》曰:兔入王室,其君亡。案庙者,祖宗之神室也。后五岁,周师入邺,后主东奔。
武平 年,狼暴,狐为怪。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武平末,并、肆诸州多狼而食人。《洪范五行传》曰:狼,贪暴之兽,大体以白色为主,兵之表也。又似犬,近犬祸也。京房《易传》曰:君将无道,害将及人,去之深山以全身。厥妖狼食人。时帝任用小人,竞为贪暴,残贼人物,食人之应。寻为周军所灭,兵之象也。 又按《志》:武平中,朔州府门外,无何有小儿脚迹,又拥土为城雉之状。时人怪而察之,乃狐媚所为,渐流至并、邺。与武定三年同占。是岁,安南王思好起兵于北朔,直指并州,为官军所败。郑子饶、羊法皓等复乱山东。
武平四年,狐媚为怪。
按《北史·齐后主本纪》:四年春正月,邺都、并州并有狐媚,多截人发。
北周
明帝武成二年,获白兔。
按《周书·明帝本纪》:武成二年十月辛丑,长安献白兔。
武帝保定元年,九尾狐见。
按《周书·武帝本纪》:保定元年二月庚午,弘农上言九尾狐见。
保定二年,白鹿、三角兽见。
按《周书·武帝本纪》:二年四月丁巳,湖州上言见二白鹿从三角兽而行。
保定五年,一角兽见。
按《周书·武帝本纪》:五年十一月庚辰,岐州上言一角兽见。
天和五年,获白兔。
按《周书·武帝本纪》:天和五年七月,盐州献白兔。
建德二年,获白鹿。
按《周书·武帝本纪》:建德二年三月己卯,皇太子于岐州获二白鹿以献。诏答曰:在德不在瑞。
建德三年,驺虞见。
按《周书·武帝本纪》:三年十二月丁酉,利州上言驺虞见。
建德六年,献九尾狐。
按《周书·武帝本纪》:六年八月甲子,郑州献九尾狐,皮肉销尽,骨体犹具。帝曰:瑞应之来,必昭有德。若使五品时叙,四海和平,家识孝慈,人知礼让,乃能致此。今无其时,恐非实录。乃命焚之。
隋
文帝开皇四年,一角兽见。
按《隋书·高祖本纪》:开皇四年正月辛卯,渝州获兽似麋,一角同蹄。
开皇十七年,群鹿入殿门。
按《隋书·高祖本纪》:十七年闰五月己卯,群鹿入殿门,驯扰侍卫之内。
炀帝大业四年,获元狐。
按《隋书·炀帝本纪》:大业四年五月壬申,张掖获元狐。
恭帝义宁二年,获白麟。
按《隋书·恭帝本纪》不载。 按《玉海》:隋义宁二年,仁寿宫获白麟,更郡曰麟游。
唐
高祖武德二年,白鹿、驺虞见。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武德二年正月壬子,麟州献白鹿。六月,泽州言驺虞见。
武德三年,一角兽、白狼、麟见。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三年二月,鄯州言一角兽见,鹿身,五色,牛尾,马蹄。商州言白狼见。七月,鄯州言麟见。
武德四年,白狐见。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四年二月,白狐见元武门。
武德五年,驺虞见。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五年正月,丰州言驺虞见。
武德六年,麟见。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六年,管州言麟见。
武德七年,驺虞、元兔见。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七年,仁州言驺虞见。辽州获元兔。
武德九年,白鹿、白狼见。太宗即位,麟见。驺虞、元兔见。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九年六月,益州献白鹿。陕州言白狼见。八月,太宗即位。九月,西麟州言麟见。十月,沂州言驺虞见。十二月,郑州言元狐见。
太宗贞观元年,白狼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观元年五月,豫州言白狼见。
贞观二年,白狼、驺虞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年三月,宜州言白狼见。六月,戊戌郭州言白狼见。十月,安州言驺虞见。
贞观三年,麟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三年五月乙丑,幽州言麟见。〈《玉海》作豳州。〉
贞观六年,驺虞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六年四月,楚州言驺虞见。
贞观八年,白鹿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八年四月,沂州言白鹿见。
贞观九年,驺虞见,获麟。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九年闰四月,衡州言驺虞见。十二月,获麟于德州。
贞观十年,白鹿、驺虞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年二月,白鹿见于九成宫之冷泉谷。三月,襄州言驺虞见。贞观十一年,麟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一年五月,麟见于京师之后苑。
贞观十二年,获元狐。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二年十月,营州献元狐。
贞观十三年,获白鹿。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三年正月,济州献白鹿。
贞观十五年,驺虞、白狼、白鹿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五年四月庆州言驺虞见。冀州献白狼。五月癸未,庐山府献白鹿。八月,衡州言白鹿见。
贞观十六年,获白狼。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六年十月,滑州献白狼。
贞观十七年,获白狼、白鹿。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七年五月,怀州献白狼。闰六月,丹州献白鹿。十一月,郭州献白狐。
贞观十八年,获白狼、白狐、白鹿。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八年五月,郓州献白狼。六月辛亥,郑王府献白狐。八月,赵州献白鹿。
贞观十九年,驺虞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九年二月,滁州言驺虞见。
贞观二十年,获白狼。有一角兽,白鹿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年二月戊午,许州获白狼。二月,郓州言一角兽见。九月,泽州言白鹿见。
贞观二十一年,驺虞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一年十月,南代州驺虞见。
高宗永徽 年,狼入军门。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徽中,河源军有狼三昼入军门,射之毙。按《旧唐书·五行志》:时黑齿常之戍河源军,有狼,昼入军门,惧而求代。将军李谨代常之军,月馀卒。
显庆元年,获一角兽。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显庆元年二月,岐州献一角兽。
龙朔三年,麟见。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龙朔三年十二月,诏以绛州麟见于介山含元殿前琅台阁内,并睹灵迹。改来年正月为麟德元年,在京及雍州诸县见系囚徒各降一等,杖罪以下并免之。
调露元年,白鹿、白狼见。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调露元年十一月壬午,泰州神亭治北雾开如日初耀,有白鹿、白狼见。近白祥也。
永淳 年,兔害稼。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淳中,岚、胜州兔害稼,千万为群,食苗尽,兔亦不复见。
元宗开元元年,麟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开元元年十二月,麟见于峡州。
开元二年,麟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年十二月,有麟见于峡州远安县之鬼谷仙洞。
开元三年,有熊昼入扬州城。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按《旧唐书·五行志》:三年,有熊昼入广陵城,月馀,都督李处鉴卒。
开元七年,一角兽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七年,扬州奏扬子县一角兽见。
开元十一年,赤兔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一年二月,祠后土于汾阳之睢土,有赤兔见于坛侧。
开元十二年,白獐见。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二年闰十一月,豫州言白獐见。开元十三年,白鹿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三年五月甲午,潞州白鹿见。
开元十五年,白兔、白獐见。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五年四月,彭州言白兔见。八月壬寅,海州白獐见。开元二十年,一角兽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年三月,有一角兽,肉角当顶,白毛上捧。识者以为獬豸。开元二十三年,白鹿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二十三年二月丁未,绵州白鹿见。
开元二十四年,获瑞兽。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四年三月,获瑞兽,首耳形类虎,尾长于身,有豹文,能食虎。开元二十七年,白兔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七年七月壬午,河西陇右节度使萧炤讨吐蕃,大破之。有白兔舞于营中,请编史册。许之。
天宝四载,苑中产白鹿。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宝四载八月戊子,有斑鹿产白鹿于苑中,献之,请宣付史馆。上曰:宫苑之内,屡荐嘉祥,今又缟质霜毛,变林虞之兽族,殊姿驯性,实云驾之龙媒。允谓休徵,用为慰也。所请者依。
天宝九载,白鹿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九载二月,白鹿见于大罗东南峰驾鹤岭卫叔卿之得仙处,请付史馆,从之。
天宝十载,鹿产麛。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载七月,有鹿产麛于闲厩之试马殿。
肃宗乾元二年,获狐于勤政楼。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元二年十月,诏百官上勤政楼观安西兵赴陕州,有狐出于楼上,获之。
代宗永泰元年,白鹿、白兔见。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永泰元年七月甲寅,有三白鹿、一白兔见于禁苑,观军容使鱼朝恩受命巡苑内屯田,因获之以献。朝恩上言,请付史馆编诸简策。手诏答曰:白鹿、白兔,王者佳瑞和平之应。朕以薄德,讵敢当焉。卿及将士等务切军储,克勤农亩。上元眷祐爰获祯符,所请付史馆者依。
永泰二年,赤兔见。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二年十一月,乾陵赤兔见。
按《册府元龟》:二年十一月,乾陵赤兔见,获而献之。
大历二年,获元狐。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大历二年三月,河中献元狐。
大历四年,虎入宰臣家庙。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八月己卯,虎入京师长寿坊宰臣元载家庙,射杀之。虎,西方之属,威猛吞噬,刑戮之象。
大历六年,获白兔。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八月丁丑,获白兔于太极殿之内廊。占曰:国有忧。白,丧祥也。大历八年,获白鹿。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八年八月庚寅,亳州获白鹿一献之。
德宗建中三年,虎入宣阳里。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中三年九月己亥夜,虎入宣阳里,伤人二,诘朝获之。
贞元二年,鹿入含元殿。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元二年二月乙丑,有野鹿至于含元殿前,获之;壬申,又有鹿至于含元殿前,获之。占曰:有大丧。
贞元三年,白鹿见。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元三年十一月,同州沙苑监上言白鹿见。
贞元四年,鹿入京师。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三月癸亥,有鹿至京师西市门,获之。
贞元十二年,白獐见。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二年十二月,许州进白獐。贞元十四年,获白鹿。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十四年九月丁卯,中书贺苑中获白鹿。
贞元十五年,获元兔。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五年五月丁未,延州进元兔。
贞元十八年,获白兔。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八年,徐州献白兔。
宪宗元和元年,麟见。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元和元年,麟见东川。
元和七年,麟见。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七年十一月,龙州武安州会田中嘉禾生,有麟食之,复生。麟之来,一鹿引之,群鹿随之,光华不可正视。使画工图麟及嘉禾来献。
元和十年,获白麑。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十年五月,寿昌殿南获白鹿麑。
文宗太和元年,白虎见。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太和元年十一月,河中观察使薛平奏:当管虞乡县王贤乡有白虎入灵峰观。谨按《孙氏瑞应图》:白虎者,义兽也,名驺虞。王者德至,鸟兽泽洞幽冥则见。今画图进上,敕什所司。
开成四年四月,有獐出于太庙,获之。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哀帝天祐元年,获白兔。
按《唐书·哀帝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祐元年九月,朱全忠进白兔一只。中书门下表贺曰:今日东头承旨,常郁至。奉圣旨者,质素光以应候;容洁朗以协时。既照耀于明庭,实昭彰于圣德。〈臣〉等览晋中兴书徵祥说曰:白兔者,月精也。《抱朴子》云:兔寿千岁,满五百岁,则色白。顾野王云:王者,恩加寿考,则白兔见,协太阴之瑞。实表坤慈,应千岁之祥。雅符乾德伏以皇帝陛下,膺图纂祀压纽腾休绍祖宗之丕,基示孝慈于众汇。敦礼耆,老委任勋贤。所以致八孔之效,灵应三秋而发,皓来从月,窟叠霜,毳以蒙茸献自梁庭,粲冰毫而皎洁,足以增辉瑞牒归美。皇猷闻天远自于元勋,拭目共观于多士。岂比鲁传赵郡独歌如练之词,实同晋获寿春又继凝铅之咏。诏曰:上天眷佑灵㕙效珍道,既协于坤慈祥,乃彰于月窟雪霜。是比皎皛可观。全忠道,贯神明,功高鼎鼐,果因嘉节,归善天庭。俾颁示于有司,冀流光于不朽,再三嘉玩,叹注良深
天祐三年,获白兔。
按《唐书·哀帝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三年五月,陕州进白兔。
[book_title]第一百七十卷
第一百七十卷目录
兽异部汇考三
后梁〈太祖开平一则〉
后唐〈明宗长兴一则〉
后汉〈高祖天福一则 隐帝乾祐一则〉
后周〈世宗显德一则〉
辽〈太宗天显二则 会同三则 穆宗应历一则 兴宗重熙一则〉
宋〈太祖建隆二则 乾德四则 开宝二则 太宗太平兴国二则 雍熙三则 至道一则 淳化一则 真宗咸平三则 大中祥符五则 天禧一则 仁宗天圣一则 明道一则 皇祐一则 嘉祐一则 神宗熙宁二则 徽宗政和二则 宣和三则 高宗绍兴三则 孝宗乾道一则 淳熙二则 光宗绍熙三则 宁宗庆元一则 嘉泰一则 开禧一则 度宗咸淳一则〉
金〈熙宗皇统一则 宣宗元光二则 哀宗正大一则〉
元〈太祖一则 世祖至元二则 武宗至大一则 顺帝至正五则〉
明〈太祖洪武四则 成祖永乐五则 宣宗宣德四则 英宗正统一则 代宗景泰一则 英宗天顺三则 宪宗成化四则 孝宗弘治七则 武宗正德六则 世宗嘉靖二十一则 穆宗隆庆四则 神宗万历十九则 熹宗天启二则 悯帝崇祯十则〉
庶徵典第一百七十卷
兽异部汇考三
后梁
太祖开平元年,获白兔、白鹿。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平元年四月乙丑,颍州刺史张宝进白兔一。陈州袁象先进白兔一,付史馆编录,兼示百官。五月,宿州刺史王儒进白兔一。十一月,广南管内获白鹿,并图形来献,耳有两缺。按《符瑞图》鹿寿千岁,变白耳一缺。今验此鹿耳有二缺,其兽与色皆应金行实表嘉瑞。
后唐
明宗长兴元年,获白兔。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长兴元年七月,宿州进白兔,以银笼盛之。
后汉
高祖天福十二年,获白兔。
按《五代史·汉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福十二年二月辛未,即位于晋阳。乙酉,曲阳县令崔握遣主簿吕光邺进白兔一只,帝览而嘉之。
隐帝乾祐二年,获紫兔、白兔。
按《五代史·汉隐帝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乾祐二年四月,颍州献紫兔、白兔,皆缄之于椟,出示群臣。
后周
世宗显德三年,获白兔。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显德三年,颍州献白兔。四年五月癸卯,学士陶毅进颂。
辽
太宗天显三年,获白狼。
按《辽史·太宗本纪》:天显三年二月己亥,惕隐涅里衮进白狼。
天显九年,获白獐。按《辽史·太宗本纪》:九年春正月丙申,党项贡驼、鹿。己亥,南京进白獐。
会同元年,获白麃。
按《辽史·太宗本纪》:会同元年二月,室韦进白麃。会同四年,获白獐。按《辽史·太宗本纪》:四年二月丙申,皇太子获白獐。会同六年,获白麝。
按《辽史·太宗本纪》:六年六月,奚钿勃德部进白麝。
穆宗应历二年,获黑兔。
按《辽史·穆宗本纪》:应历二年十一月,朔州民进黑兔。
兴宗重熙二十一年,获白兔。
按《辽史·兴宗本纪》:重熙二十一年九月乙卯,平州进白兔。
宋
太祖建隆二年,获白兔。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玉海》:建隆二年三月壬戌,郓州献白兔,王著作颂。
建隆三年,象食稼。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有象至黄陂县匿林中,食民苗稼,又至安、复、襄、唐州践民田,遣使捕之。明年十二月,于南阳县获之,献其齿革。
乾德二年,有象至澧、安等县。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德二年五月,有象至澧阳、安乡等县,又有象涉江入华容县,直过阛阓门;又有象至澧州澧阳县城北。
乾德三年,虎伤人。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吴越·忠悫王世家》:乾德三年秋七月,有虎出于龙山,凡伤数十人,捕之踰旬而获。
乾德四年,兔食稼。
按《宋史·太祖本纪》:四年八月丙辰,普州兔食稼。乾德五年,有象自至京师。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开宝七年,获白鹿。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玉海》:开宝七年,琼州献白鹿,加仙鹿旂。
开宝八年,鸷兽及虎伤人。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四月,平陆县鸷兽伤人,遣使捕之,生献十头。十月,江陵府白昼虎入市,伤二人。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虎暴。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平兴国三年,果、阆、蓬、集诸州虎为害,遣殿直张延钧捕之,获百兽。俄而七盘县虎伤人,延钧又杀虎七以为献。
太平兴国七年,虎伤人。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虎入萧山县民赵驯家,害八口。
雍熙元年,岚州献麟。
按《宋史·太宗本纪》:雍熙元年冬十月癸巳,岚州献牝兽一角。
按《燕翼贻谋录》:太平兴国九年十月癸巳,岚州献兽,一角,似鹿,无斑,角端有肉,性驯善。诏群臣参验。徐铉滕、中正王佑等上奏曰:麟也。宰相宋琪等贺。〈按是年改元雍
熙,而稗官家仍称兴国九年。
〉
按《玉海》:太平兴国九年十月癸巳,岚州献牝兽,一角,角端有肉。诏群臣参验。徐铉等以为祥。麟有用作祥麟。曲仁兽效祥星枵耀芒,在郊毓质游畤呈祥。雍熙二年,均州献麒。
按《宋史·太宗本纪》:二年闰九月己亥,献一角兽。按《玉海》:二年闰九月己亥,坊州进一角兽。御崇政殿召近臣等观之。昔岚贡者,麟。今坊贡者,麒。命豢于苑中。〈《本纪》作均州,《玉海》作坊州,互异。〉
雍熙四年,获犀、白兔。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有犀自黔南入万州,民捕杀之,获其皮角。
按《玉海》:四年七月辛巳,银州献白兔。
至道元年,虎伤人,获白兔。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道元年六月,梁泉县虎伤人。
按《玉海》:至道元年四月二十九日乙巳,知通利军钱昭序表献部内所产赤乌白兔各一。表云:乌禀阳精,兔昭阴瑞。报火德繁昌之兆,示金方柔服之符。念兹希世之珍罕,有同时而见。望宣付史馆,从之。上谓侍臣曰:乌,色正如渥丹,信火德之应也。五月戊辰,开封尹寿王上言:太康县招庆乡华阳村民获黑兔一,以献。帝谓宰臣曰:黑兔之来,国家之庆也。吕端对曰:黑者,北方之色。兔即阴类,将有北边之寇稽首于北,阙之下者乎。
淳化元年,以蹄角之瑞宣付史馆,虎暴。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化元年十月,桂州虎伤人,诏遣使捕之。
按《玉海》:淳化元年四月,殿中丞宋炎言:皇帝御极以来瑞牒,昭著蹄角之瑞二十有六,愿以付史馆。从之。
真宗咸平二年,虎𩰚。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平二年十二月,黄州长析村二虎夜𩰚,一死,食之殆半,占云:守臣
灾。明年,知州王禹偁卒。
咸平四年,获白兔。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四年五月戊子,亳州贡白兔,诏还之。
咸平六年,狐出皇城内。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十月乙酉,有狐出皇城东北角楼,历军器库至夹道,获之。
大中祥符元年,获白兔。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大中祥符元年十月乙未,光密州贡白兔。
大中祥符四年,获白鹿、白兔。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四年正月庚子,绵上得白鹿,陈尧叟取以献。八月丁未,亳州献白兔。大中祥符六年,获白兔。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六年八月甲子,兴元献白兔。
大中祥符七年,获白鹿。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七年二月,幸亳州,以真源所进灵芝、白鹿,列天书前。
大中祥符九年,虎昼入税场。获白兔。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三月,杭州浙江侧,昼有虎入税场,巡检俞仁祐挥戈杀之。按《玉海》:九年九月,辽州献白兔。
天禧三年,获白鹿。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天禧三年十月十八日,后苑观滑州所献白鹿。
仁宗天圣九年,获白兔。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圣九年五月,宿州获白兔。六月,庐州获白兔。
明道二年,获白兔。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明道二年六月,唐州获白兔。
皇祐三年,获白兔。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皇祐三年十二月,泰州获白兔。
嘉祐三年,交阯贡异兽。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嘉祐三年六月丁卯,交阯贡献异兽二。初,本国称贡麒麟,状如牛身,被肉甲,鼻端有角,食生刍果,必先以杖击其角,然后食。既至,而枢密使田况辨其非麟,诏上称异兽。按《玉海》:嘉祐三年六月丁卯,交阯贡异兽二。八月二十五日癸亥,御崇政殿召辅臣等观之,司马光作《交阯献奇兽赋》,其状熊颈而鸟噣,豨首而牛身,与夫雕题卉服之士,南金象齿之珍款,紫闼而坌入充彤庭而并陈,翔舞太和涵濡茂泽,殊俗向臻灵兽来格。虽汉世之初,黑鹇贡于绝徼。周家之隆,白雉通于重译,不足方也。
神宗熙宁元年,获白兔、白鹿。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熙宁元年九月,抚州获白兔。
熙宁四年,获白兔。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九月,卢州获白兔。
徽宗政和五年,获白兔。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政和五年十二月,安化军获白兔。六月,泰州军获白兔。
政和七年,获白兔。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二月,达州获白兔。
宣和元年,获黑兔。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宣和元年十月,淄州获黑兔。
宣和三年,产麟。
按《宋史·徽宗本纪》:三年夏四月癸巳,海州牛生麒麟。宣和七年,狐升御榻。
按《宋史·徽宗本纪》:七年九月,有狐升御榻而坐。 按《五行志》:七年秋,有狐由艮岳直入禁中,据御榻而坐,诏毁狐王庙。
高宗绍兴十一年,虎入城。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十一年,海州属金,悉空其民安江。后二十年,有二虎入城,人射杀之,虎亦搏人。明年,魏胜举州来归,亦空其民。汉龚遂曰:野兽入宫室,宫室将空。虎豕皆毛孽也。
绍兴十三年,雷震群狐。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三年,南康县雷雨,群狐震死于岩穴中,岩石皆为碎。
绍兴二十二年,猫生子,三足。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刘彭老家猫产数子,皆三足。
孝宗乾道七年,象食稼。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道七年,潮州野象数百食稼,农设阱田间,象不得食,率其群围行道车马,敛榖食之,乃去。
淳熙二年,群狐掠人。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熙二年,江州马当山群狐掠人。
淳熙十年,熊虎入民舍,相搏死。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滁州有熊虎同入樵民舍,夜,自相搏死。
光宗绍熙元年,猫生子,八足二尾。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熙元年三月,临安府民家猫生子一,有八足二尾。
绍熙四年,虎暴。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鄂州昌县虎为人患。
绍熙五年,获白兔。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八月,扬州献白兔。侍御史章颖劾守臣钱之望以孽为瑞。占曰:国有忧。白,丧祥也。是岁,光宗崩。
宁宗庆元六年,献瑞象。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庆元六年十月,真里富国献瑞象。
嘉泰二年,献瑞象。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嘉泰二年九月,真里富国献瑞象。
开禧元年,献瑞象。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开禧元年八月,真里富国献瑞象。
度宗咸淳九年,虎出于市。
按《宋史·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淳九年十一月辛卯黎明,有虎出于扬州市,毛色微黑,都拨发官曹安国率良家子数十人射之。制置使李庭芝占曰:千日之内,杀一大将。于是脔其肉于城外而厌之。
金
熙宗皇统五年,牛生麟。
按《金史·熙宗本纪》:皇统五年闰十月戊寅,大名府进牛生麟。
宣宗元光元年,获白兔。
按《金史·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光元年十月,上猎近郊,获白兔,群臣以为瑞。明日,御便殿,置铃于项,将纵之,兔惊跃不已,忽毙几上。
元光二年,虎伤人,狐狼哭。
按《金史·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十一月,开封有虎害人。是时屡有妖怪,二年之中,白日虎入郑门,吏部及宫中狐狼,鬼夜哭于辇路,乌鹊夜惊,飞鸣蔽天。十二月,宣宗崩。
哀宗正大元年,获白兔。
按《金史·哀宗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正大元年正月,邠州节度使移剌纳阿卜进白兔。诏曰:得贤辅佐,年谷丰登,此上瑞也。焉用此为命,有司资道里费,纵之本土。
元
太祖十九年,角端见。
按《元史·太祖本纪》:十九年,帝至东印度国,角端见,班师。
世祖至元二十四年,获奇兽。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十四年三月丙辰,马八儿国遣使献奇兽一,类骡而巨,毛黑白间错,名阿塔必即。
至元二十八年,获黑虎。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八年八月乙酉,云南捕黑虎。
武宗至大四年,仁宗即位,牛产麟。
按《元史·仁宗本纪》:至大四年三月庚寅即位。六月丁巳,大同路宣宁县民家产犊而死,颇类麒麟,车载以献,左右曰:古所谓瑞物也。帝曰:五谷丰熟,百姓安业,乃为瑞也。
顺帝至正九年,麒麟生。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九年三月,陈州麒麟生,不乳而死。
至正十年,狼狈为害。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彰德境内狼狈为害,夜如人形,入人家哭,就人怀抱中取小儿食之。
至正二十二年,豕生象。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长洲县志》:至正二十二年,民张明三家豕生白象,三日而毙。
至正二十三年,虎入县治。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三年正月,福州连江县有虎入于县治。
至正二十四年,白昼获虎。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四年七月,福州白昼获虎于城西。
明
太祖洪武二年,产麟,虎为害。
按《江南通志》:洪武二年,五河孝感乡产麒麟。
按《福建通志》:洪武二年,虎纵横村落伤人畜。无纪有杜门者,虎踰垣坏壁而入,啮之。
洪武五年,献白兔。
按《明通纪》:洪武五年八月,河南民献白兔,命放之野。洪武二十年,虎暴。
按《福建通志》:洪武二十年,德化里虎为灾,群虎四出,有白昼噬人于牖下者。民缘是死亡转徙相续户口,耗田野荒。
洪武三十年,虎入城。
按《江西通志》:洪武三十年冬十一月,瑞州虎入城。
成祖永乐二年,周王橚献驺虞。
按《明昭代典则》:永乐二年九月,周王橚来朝且献驺虞。百僚称贺,上谓侍臣曰:祥瑞之来,易令人骄。是以古之明王皆遇祥自警,未尝因祥自怠。警怠者,国之安危系焉。驺虞若果为祥在,朕更当加慎。是日,宴周王于华盖殿,赐其从官宴于中右门。
按《河南通志》:永乐二年八月,禹州神后山产驺虞,周王获献于朝。
永乐十一年,曹县献驺虞。
按《明通纪》:永乐十一年,山东曹县献驺虞。尚书吕震奏:驺虞,上瑞。请率群臣上表贺。上曰:百谷丰登,雨旸时顺,家给人足,此为上瑞。驺虞,何与民事。不必贺震。固请,上曰:大臣之道,当务为国为民,汝能效李沆为人,则善矣。震退。上顾侍臣曰:震可谓不学无术者也。按《山东通志》:永乐十一年五月,驺虞见。曹县安陵都主簿应汝济获以献。
永乐十三年,麻林国进麒麟。
按《大政纪》:永乐十三年十一月,礼部尚书吕震奏:麻林国进麒麟,请群臣上表贺。勿许,上曰:往日翰林院修五经四书,大全成。欲上表进贺,朕则许之。麒麟有无,何所损益其已之。
按《江西通志》:永乐丙申年,袁州猛虎害人,佥事黄翰为驱虎,文祷于神以逐之。
永乐十六年,陜西献元兔。交阯占:城贡瑞象。
按《明昭代典则》:永乐十六年,陕西耀州民献元兔。礼官请贺,不许。
按《明通纪》:永乐十六年正月,上以元兔图并群臣所上表及诗文赐皇太子。以书谕曰:此陕西耀州民献元兔,群臣以为瑞,且谓朕德所致,上表称贺。又有献诗颂美者。朕心惕然愧之,夫贤君能敬天恤民致勤于理,则有以感召和气,屡致丰年,海宇清明,生民乐业,此国家之瑞也。彼一物之异,常理有之,且吾岂不自知,今虽边鄙无事,而郡县水旱往往有之,流徙之民亦未尝无,岂至理之时哉。而一兔之异,喋喋为谀。夫好直言则德日广,好谀言则过日增;尔将来有宗社生民之寄,群下有言不可不审之理,但观此表及诗即理瞭然,而情不能遁矣。
按《名山藏》:永乐十六年十一月,交阯占:城诸国来贡瑞象,群臣应制撰诗。
永乐十九年,获白兔。
按《名山藏》:永乐十九年十月,河间县进白兔。
宣宗宣德元年,驺虞见;获白兔,野兽食人。
按《明通纪》:宣德元年三月,驺虞复见,杨荣献颂。按《江南通志》:宣德元年,江都县获白兔。
按《浙江通志》:宣德元年,象山县野兽食人。
宣德四年,驺虞见,获元兔、白兔。
按《明通纪》:宣德四年正月,驺虞见于南京畿内之来安县。守臣得之,以献。二月,宁夏总兵宁阳侯陈懋进元兔白兔各一,上赐以龙衣玉带玺书奖谕。
按《明昭代典则》:宣德四年二月,襄城伯李隆献驺虞二,云出滁州来安县石固山,素质黑文:驯狎不惊。上命群臣观之,胡溁等请上表。上曰:祯祥之兴,必有实德,庶几副之。朕嗣位今四年中,外所任岂皆得人,民生岂皆得所。驺虞之祥于德弗类。唐太宗尝曰:尧舜在上,百姓敬之如神明,爱之如父母。动作兴事,人皆乐之;发号施令,人皆悦之。是大祥瑞,朕与卿等宜共谨之若驺虞,其免贺。
按《大政纪》:宣德四年四月,宁夏守臣复进元兔,大学士杨士奇进瑞应诗。初春二月已进至,是复进。宣德七年,海外献麒麟。
按《大政纪》:宣德七年甲寅,南海外诸番国各献麒麟,凡四少傅杨士奇等进颂。
宣德九年,获白兔。
按《河南通志》:宣德九年,磁州西佐里获白兔。
英宗正统二年,虎暴。
按《江南通志》:正统二年,嘉定宝山虎成群,噬人。按《福建通志》:正统中,虎兕纵横。
代宗景泰四年,野兽入人室。
按《江西通志》:景泰四年,乐平野兽入人宅。
英宗天顺三年,虎暴。
按《福建通志》:天顺三年,莆田北山虎食人,山中数月绝人迹。
天顺五年,虎暴。
按《广东通志》:天顺五年冬十月,广州城西有暴虎,通判黄谏有祛虎文。
天顺十三年,虎入城。
按《福建通志》:天顺十三年三月,虎入宁德城。
宪宗成化三年,虎暴。
按《泽州志》:成化三年,州境虎白日噬人,都御史李侃移文捕之。
成化五年,虎暴。
按《江西通志》:成化五年,万载县东郊虎出噬人。成化十八年,获飞虎。
按《广东通志》:成化十八年春正月,物如虎,飞入于文庙。十五,夜有物如飞虎,比猫犬,两翅如蝙蝠,忽自水南飞至学右赭桐上,捕获之。
成化二十三年,虎暴。
按《四川总志》:成化二十三年,江津虎患。县令黄昭祷于神息之。
孝宗弘治元年,异兽浮空,虎暴。
按《明外史·姜洪传》:畅亨,字文通,巡按浙江。洪治元年二月,景宁县屏风山异兽万馀,大如羊,色白,衔尾浮空去。亨请罢温、处银课,而寘镇守中官张庆于法。章下所司,银课得减,责庆陈状。庆因讦亨廉察不公,停亨俸三月。按《湖广通志》:弘治元年,安陆虎入城为害。
弘治二年,虎狼噬人。
按《山西通志》:弘治二年秋七月,河曲虎狼噬人。弘治六年,熊入城。
按《湖广通志》:弘治六年八月,常德熊入城,伤六人。弘治九年,熊入城。
按《眉公见闻录》:弘治九年八月十三日,西直门外迤北走出黑熊一只,扒蹑土城,唾口行走。当被官军赶逐下地,咬死并伤男子各一人。熊者,阳物。在山彊力壮毅,山野之兽也。而突出上城,且为人患,近毛孽也。弘治十一年,熊入城。
按《明昭代典则》:弘治十一年夏六月,京师西直门熊入城。守卫人不知,觉有被伤者。大司马文升谓:野兽入城,非宜。既参问守卫者,因乞严武事,以备贼盗,何。孟春谓同列曰:熊之为兆,既当备盗,亦须慎火。同列莫晓。未几,城内在处有火灾,礼部燬焉。或问孟春:此于占,出何书。春曰:余不晓占,书曾记。宋人记绍兴己酉永嘉,前数日,有熊自南渡至城下,州守高世则谓:其倅。赵允绦曰:熊于字,能火。郡中宜慎火烛,果延烧官民舍十七八,余忆此事而云耳。不意其亦验也。弘治十三年,虎狼为害。
按《广西通志》:弘治十三年九月,虎狼为民害。
弘治十五年,虎入城。
按《江西通志》:弘治十五年,九江瑞州虎入城。
武宗正德三年,获白鹿,腾冲虎暴。
按《山西通志》:正德三年,石州获白鹿,知州张克恭以献。
按《贵州通志》:正德三年,腾冲多虎。
正德四年,获白鹿。
按《山西通志》:正德四年,兴县献白鹿。
正德十年,虎入刑官署。
按《陕西通志》:正德十年,合阳县有虎自梁山来,踰城入按察使署,升大槐树岭咆哮,甚厉。
正德十一年,获飞熊。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一年十二月,麻城熊飞过县至北郊,获之。
正德十二年,虎入城。
按《江西通志》:正德十二年,浮梁虎入城。
按《广西通志》:正德十二年,庆远府虎入城,为害厢乡之民,死于虎者甚众。
正德 年,有虎患。
按《同安县志》:正德末年,有虎患小坪。民有捕石鳞鱼者,夜堕虎穴中,比晓视之有虎子三。穴深陡无所缘,自分必死矣。俄而,虎噬一豕,入,张目而胥者,久之,乃啮其豕为四,三与子,一与捕鱼者;复跑而上。后数归皆然,捕鱼者始甚苦之,卒勉食。如是者,阅六七日。一夕,虎三负其子以出已,复跃而下,捕鱼者遂跨其背,以上。相随至林薄外,捕鱼者谓虎曰:而恩我至矣,他日至我乡,吾愿以牛为谢。抵家数月,乡人槛得一虎,捕鱼者闻之。前谓乡人曰:若辈且勿加害是,无乃生我者乎。从槛外视之巳,不复识别。乃谓虎曰:虎果生我者,则三号以为信。虎帖尾俛首而号者三,捕鱼者大呼曰:是矣,是矣。遂宰所耕牛以食,众而出之。
世宗嘉靖元年,骡生驹。
按《陕西通志》:嘉靖元年,华阴北社民李名骡生二驹。嘉靖四年,兔生二首,虎入学宫。
按《陕西通志》:嘉靖四年,临洮获兔,二首四目。
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年,永兴有虎入于学宫。
嘉靖五年,虎暴,熊入城。
按《江西通志》:嘉靖五年五月,鄱阳德化多虎。
按《湖广通志》:嘉靖五年,石门熊入县治。
嘉靖七年,虎暴。
按《福建通志》:嘉靖七年,将乐多虎,县簿洪俊教民阱捕之。
嘉靖十一年,获白兔。
按《四川总志》:嘉靖十一年,万县产白兔,巡抚宋沧献于朝。
嘉靖十二年,获白兔白鹿。
按《河南通志》:嘉靖十二年,获乡获白鹿。按《大政纪》:嘉靖十二年三月,巡抚南畿都御史陈试奏献白兔。命留内苑饲养,今后非正瑞自至者,勿奏。嘉靖十三年,麒麟生。
按《河南通志》:嘉靖十三年三月,鹿邑麒麟生。
嘉靖十四年,产麟,获异兽,虎入郭。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四年四月,石州产麒麟。州东四十里王谷庄李赛家牛将生犊,黄气满厩。牛卧终日,不能生,既生,形如麇,尾似牛。
按《广东通志》:嘉靖十四年,临高获异兽,如豕而黑有花纹,自黎山出,演武场识者以为黎叛之兆,其后果然。
按《广西通志》:嘉靖十四年夏五月初五日,有虎入太平郭。白昼不去,居民杀之。十五日,虎又入郭,不去,民又杀之。廿五日,虎又入郭,民悉杀之。三虎相继入郭而亡。
嘉靖十五年虎为害。
按《广西通志》:嘉靖十五年八月,兴业县猛虎为害,民祷于城隍,七虎毙于一日。
嘉靖十七年,获五足鹿;虎入人宅,乳子。
按《陕西通志》:嘉靖十七年,建安堡获五足鹿。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七年,沔阳虎入人宅乳子。入千户王诏宅乳二豹,一虎忽不见。
嘉靖二十四年,熊入人家。
按《四川总志》:嘉靖二十四年,巫山熊入人家。
嘉靖二十五年狼灾。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五年六月,狼灾。有狼盛集于野,食童儿数十人。
嘉靖三十年,彪食人。
按《江西通志》:嘉靖三十年,破山来一彪,似虎而大毛、体尖喙,二日而噬十七人。
嘉靖三十四年,虎伤人。
按《福建通志》:嘉靖三十四年,将乐虎伤人,县藉民为乡兵,民苦之。
嘉靖三十六年,获白鹿。
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十六年冬,至定海获白鹿。胡宗
宪上之。
嘉靖三十七年,获白鹿。
按《大政纪》:嘉靖三十七年四月,侍郎胡宗宪献白鹿。总督浙畿侍郎胡宗宪表献白鹿。严嵩等表贺。闰七月,胡宗宪复献白鹿。
嘉靖三十九年,有猿如人,伤人。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九年,武定狮子山有白猿,形大肖人。值之者,多伤,集众射杀之。
嘉靖四十年,获白鹿白兔。
按《大政纪》:嘉靖四十年正月,陕西献白鹿。时,白鹿出商南山万寿宫,前芝丛中,土人得之。抚臣栊鹿采芝以献群臣,表贺。二月,南京锦衣卫指挥徐继勋进献白兔,群臣表贺。
嘉靖四十三年,产麟,熊入城。
按《河南通志》:嘉靖四十三年,西平民寇忠家产麟,其家以为怪,毙之。知府徐中行感而作瑞麟图赞。按《广西通志》:嘉靖四十三年癸亥秋七月,太子府有熊入郭,居民杀之。其雌后夜至,数夕而去。
嘉靖四十四年,虎暴。
按《赣州府志》:嘉靖四十四年乙丑,安远县虎四出,白昼噬人。知县李多祚悬重赏募力士捕之,旬日而获十三虎。明年,督兵征下历过,太平堡一巨蛇当道,多祚拔剑斩之。未几,贼平。人谓蛇虎为先兆云。
按《四川总志》:嘉靖四十四年八月,虎复为害。
嘉靖四十五年,野鹿入城。
按《广西通志》:嘉靖四十五年正月,荔浦县野鹿入城。
穆宗隆庆元年,豹入郡。
按《福建通志》:隆庆元年五月有豹入郡通淮门,至于教场,获之。
隆庆三年,获白鹿。
按《山东通志》:隆庆三年正月朔,乐安新镇场获白鹿一,其月复获白鹿一。
隆庆四年,产驺虞。
按《四川总志》:隆庆四年,武隆大汉河产驺虞,为乡民所毙。
隆庆六年,白昼获虎。
按《广西通志》:隆庆六年六月,龙隐山、白昼获虎。
神宗万历元年,虎暴。
按《广西通志》:万历元年,融县清流镇南寨一带乡村,虎出害人。数年乃息。虎三五成群,途间数十人行,就中搏一人而去。置之,复来,逐取人。晚踰墙升屋,昼于村。傍搏噬。无虚日。时仓官莫赛经置镇建醮,禳之录。被害者附醮坛,荐度已得男女老幼三百馀。又数年乃息,不啻千馀命矣。厥后数十里田荒人窜,村落丘墟。
按《云南通志》:万历元年三月,曲靖虎入市。
万历二年,获白兔,虎伏城。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年秋八月,高平获玉兔。
按《四川总志》:万历二年,东乡县虎伏城郭。
万历五年,虎入城。
按《贵州通志》:万历五年,威清虎入城,害三百馀人。万历九年,猫生子,二头三足。
按《贵州通志》:万历九年,黎平猫生子,一身二头三足。万历十三年,产麟。
按《河南通志》:万历十三年,光山县产麟,有司以事闻,取其皮,藏之内府。
万历十四年,虎入城。
按《四川总志》:万历十四年秋七月,重庆虎入城。万历十五年,虎暴。
按《广西通志》:万历十五年,长安镇虎灾。旧镇上乐极村男妇几五十口噬之,馀十八人别村未。若是酷者,有靖州猎师至,得四虎,其患乃息。融虎伤例,请师人超度亡化,故师筮利之,每诳民,此虎乃冯家所放,神虎不可杀。杀之,将自及。愚民信之,间有得虎者,奸猾恐以皮不送官,将举首尔,故惕惕不敢加一矢。万历十六年,狼灾。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六年春,交城狼灾伤人,甚多。六月,复为害。
万历十七年,虎入城,白鹿见。
按《江西通志》:万历十七年秋七月,萍乡五虎入城;瑞州荷山白鹿见。
万历二十一年,豹入城。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一年,豹入临安南门。
万历二十二年,巨鹿见。
按《江南通志》:万历二十二年,上海有鹿,高丈馀、重五百馀斤。
万历二十四年,获白兔。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四年冬十二月,高平获白兔。万历二十六年,虎暴。
按《贵州通志》:万历二十六年,兴隆虎患,食百馀人。万历二十七年,狼暴。
按《山东通志》:万历二十七年正月,聊城等地方有狼遍野。
万历三十二年,获白兔。
按《江西通志》:万历三十二年冬十月九日,南康获白兔二。
万历三十六年,骡口吐驹。
按《河南通志》:万历三十六年冬,裕州民家骡口吐一驹,大如兔,正赤色。守欲上其事,寻以为怪,止之。万历三十九年,虎入黉宫。
按《福建通志》云云。
万历四十年,有异兽渡海。
按《福建通志》:万历四十年秋,有兽渡海入惠,详形类羊,大如马。
万历四十七年,虎暴。
按《四川总志》:万历四十七年,茂州山移江津群虎为害。
熹宗天启六年,虎暴。
按《山西通志》:天启六年六月,灵丘县虎伤人。离城三十里去南山五里,有猛虎七个,止见三虎,伏卧伤人三口,伤驴三头,伤犬三只,地方受害。狩人不能制。按《江西通志》:天启六年,高安虎四出,能上舟登楼开门破壁,杀数十人。
天启四年,产双麟。
按《陕西通志》:天启四年,关川里产双麟,将献之京师。至西安城外,死瘗之,今城南有双麟冢。
悯帝崇祯四年,熊入城。
按《陕西通志》:崇祯四年,有熊入西安府城,不伤人,号熊居,士人争饲之。
崇祯八年,狼害人。
按《山西通志》:崇祯八年,蒲州多狼。杀童妇无算。崇祯九年,狼灾。
按《山西通志》:崇祯九年,隰州永和阳城狼灾,食人甚多。
崇祯十年,飞虎见。
按《江西通志》:崇祯十年,饶州有飞虎自西北来,止于鄱阳之义仓,其状虎头鸟翼。
崇祯十一年,骡产驹。
按《湖广通志》云云。
崇祯十二年,产白兔,豹入城。
按《陕西通志》:崇祯十二年,关中产白兔,市鬻者甚众。按《贵州通志》:崇祯十二年夏四月,豹入省城,获之。随,大风拔木,屋瓦皆飞。
崇祯十三年,获白兔。
按《广西通志》:崇祯十三年,庚辰恭城乡民献白兔。崇祯十四年,狼灾。
按《山西通志》:崇祯十四年,灵石狼灾噬人。
按《湖广通志》:崇祯十四年十二月,狼入钟祥南门城楼,鸱吻吐烟二日。
崇祯十五年,狼入城。
按《山东通志》云云。
崇祯十六年,狼暴。
按《山东通志》:崇祯十六年,益都淄河中狼行,五六成群。前司街群鬼夜哭,年馀不息。
[book_title]第一百七十一卷
第一百七十一卷目录
兽异部总论
春秋四传〈庄公十七年〉
王充论衡〈遭虎篇〉
兽异部艺文一
上白兔表 梁简文帝
齐王进白兔表 北周庾信
贺麟迹表 唐李峤
上林白鹿赋 萧昕
上林白鹿赋 李蒙
白鹿夹辀赋 许季同
中书门下贺河阳获白兔表 权德舆
贺白鹿表 令狐楚
为太原李说尚书进白兔状 前人
贺张徐州得白兔书 韩愈
贺东川麟见表 张仲素
白兔赋 蒋防
驺虞颂 明解缙
麒麟赋〈有序〉 夏原吉
瑞鹿赋〈有序〉 陈琏
驺虞赋〈并序〉 胡俨
白象赋〈有序〉 曾棨
瑞应麒麟颂〈有序〉 王直
麒麟赋 刘定之
白鹿赋〈有序〉 夏言
白兔赋〈有序〉 姚涞
续猫相乳说 唐顺之
产麟碑记 蔡毅中
奏停取麒麟疏 王学曾
白兔赞〈有序〉 李本固
兽异部艺文二〈诗〉
虎不食人 唐李绅
内出白鹿宣示百官 黄滔
白兔 宋文彦博
虎害 金元好问
应制白兔 杨云翼
应制献驺虞诗 明胡俨
虎来 沈周
白兔诗 秦镐
兽异部纪事
兽异部杂录
兽异部外编
庶徵典第一百七十一卷
兽异部总论
《春秋四传》《庄公十七年》
《春秋》:冬,多麋。
《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
《胡传》:麋鲁所有也,多则为异以其又害稼也,故书此。亦禹放龙蛇、周公远犀象之意也。害稼则及人矣。
〈大全〉何氏曰言多者以多为异也。 山阴陆氏曰阴盛所感恶气之应。
《王充·论衡》《遭虎篇》
变复之家,谓虎食人者,功曹为奸所致也。其意以为,功曹众吏之率,虎亦诸禽之雄也。功曹为奸,采渔于吏,故虎食人以象其意。夫虎食人,人亦有杀虎。谓虎食人,功曹受取于吏,如人食虎,吏受于功曹也乎。案世清廉之士,百不能一。居功曹之官,皆有奸心,私旧故可以倖,苞苴赂遗,小大皆有。必谓虎,是野中之虎常害人也。夫虎出有时,犹龙见有期也。阴物以冬见,阳虫以夏出。出应其气,气动其类。参、伐以冬出,心、尾以夏见。参、伐则虎星,心、尾则龙象。象出而物见,气至而类动,天性之性也。动于林泽之中,遭虎搏噬之时,禀性狂勃,贪饕饥饿,触自来之人,安能不食。人之筋力,羸弱不适,巧便不知,故遇辄死。使孟贲登山,冯妇入林,亦无此害也。孔子行鲁林中,妇人哭,甚哀,使子贡问之:何以哭之哀也。曰:去年虎食吾夫,今年食吾子,是以哭哀也。子贡曰:若此,何不去也。对曰:吾善其政之不苛、吏之不暴也。子贡还报孔子。孔子曰:弟子识诸。苛政暴吏,甚于虎也。夫虎害人,古有之矣。政不苛,吏不暴,德化之足以却虎。然而二岁比食二人,林中兽不应善也。为廉不应,奸吏亦不应矣。或曰:虎应功曹之奸,所谓不苛政者,非功曹也。妇人,廉吏之部也,虽有善政,安耐化虎。夫鲁无功曹之官,功曹之官,相国是也。鲁相者殆非孔、墨,必三家也。为相必无贤操,以不贤居权位,其恶,必不廉也。必以相国为奸,令虎食人,是则鲁野之虎常食人也。水中之毒,不及陵上;陵上之气,不入水中;各以所近,罹殃取祸。是故渔者不死于山,猎者不溺于渊。好入山林,穷测深,涉虎窟寝,虎搏噬之,何以为变。鲁公牛哀病化为虎,搏食其兄,同变化者不以为怪。入山林草泽见害于虎,怪之非也。蝮蛇悍猛,亦能害人。行止泽中,于蝮蛇,应何官吏。蜂虿害人,入毒气害人,入水火害人。人为蜂虿所螫,为毒气所中,为火所燔,为水所溺,又谁致之者。苟诸禽兽,乃应吏政。行山林中,麋鹿、野猪、牛象、熊罴、豺狼、蜼蠼,皆复杀人。苟谓食人乃应为变。蚤虱蚊虻皆食人,人身强大,故不至死。仓卒之世,谷食之贵,百姓饥饿,自相啖食,厥变甚于虎。变复之家,不处苛政。且虎所食,非独人也,含血之禽,有形之兽,虎皆食之。人谓应功曹之奸,食他禽兽,应何官吏。夫虎,毛虫;人,裸虫。毛虫饥,食裸虫,何变之有。四夷之外,大人食小人,虎之与蛮夷,气性一也。平陆、广都,虎所不由也;山林、草泽,虎所从出也。必以虎食人应功曹之奸,是则平陆、广都之县,功曹常为贤,山林、草泽之邑功曹常伏诛也。夫虎食人于野,应功曹之奸,虎时入邑行于民间,功曹游于闾巷之中乎。实说,虎害人于野不应政,其行都邑,乃为怪。夫虎,山林之兽,不狎之物也,常在草野之中,不为驯畜,犹人家之有鼠也,伏匿希出,非可常见也。命吉居安,鼠不扰乱;禄衰居危,鼠为殃变。夫虎亦然也;邑县吉安,长吏无患,虎匿不见;长吏且危,则虎入邑,行于民间。何则。长吏光气已消,都邑之地与野均也。推此以论,虎所食人,亦命时也。命讫时衰,光气去身,视肉犹尸也,故虎食之。天道偶会,虎适食人,长吏遭恶,故谓为变,应上天矣。古今凶验,非惟虎也,野物皆然。楚王英宫楼未成,鹿走上阶,其徒果薨。鲁昭公且出,鸲鹆来巢,其后季氏逐昭公,昭公奔齐,遂死不还。贾谊为长沙王傅,鵩鸟集舍,发书占之,曰:主人将去。其后迁为梁王傅。怀王好骑,坠马而薨;贾谊伤之,亦病而死。昌邑王时,夷鸪鸟集宫殿下,王射杀之,以问郎中令龚遂,龚遂对曰:夷鸪野鸟,入宫,亡之应也。其后昌邑王竟亡。卢奴令田光与公孙弘等谋反,其时且觉,狐鸣光舍屋上,光心恶之。其后事觉坐诛。会稽东部都尉礼文伯时,羊伏;厅下,其后迁为东莱太守。都尉王子凤时,麇人府中,其后迁丹阳太守。夫吉凶同占,迁免一验,俱象空亡,精气消去也。故人且亡也,野鸟入宅;城且空也,草虫入邑。等类众多,行事比肩,略举较著,以定实验也。
兽异部艺文一
《上白兔表》梁·简文帝
瑞表丹陵,祥因旧沛,四灵可迈,既验玉衡之精。千岁变采,有符明月之状,岂殊井岫之羽,来止帝梧。庶比素质之禽,得游君囿。
《齐王进白兔表》北周·庾信
臣闻:舆图欲远,则玉虎晨鸣;辙迹方开,则银獐入贡。伏惟陛下明明在上翼翼居尊,德动天关,威移地轴。是以风烟照烛,毛羽祯祥。史不绝书,府无虚日。臣受服元戎,用绥边鄙。辕门所届,始次熊山。前茅虑无,乃获白兔。光鲜越雉,色丽秦狐。月德徵符,金精表瑞,呈祥舆颂,效异披图尊敬之迹既明,应事之机斯兆。臣之龚行,实从陕略。瑞以素质,弥雄西气庶重承庙,算方事申。威掩代偃,齐分韩裂。赵不任凫,藻踊跃之情。
《贺麟迹表》唐·李峤
臣某言:今月十六日,圣上拟检行安,置大像处。其夜,旧著大像曜仪院内,从南行向北,总有八十一麟迹见,外无入处,内有出踪。灵贶潜开祯符显发。唯此仁兽,独冠毛群。识变知机,通灵感化。悟金轮之欲转,即见殊祥。知玉辇之方游,先呈异迹。九九为数,明历算之无疆;濯濯咸歌,见休明之有应。五蹄显五方之会一角彰一统之符。式广鸿基,方弘象教。昔有凤巢轩阁,缨冕相趋。龙止尧坛,神祇动色。岂若祥开紫掖,瑞感元枢。发浑万劫之符,幽赞三天之果。美超五籍,珍越四灵。旷千古而不闻超九皇而独远,臣滥承驱策亲觌嘉祥。欣庆之情实倍,恒品无任抃跃之至。谨奉表陈贺,以闻伏请颁示天下,录付史馆。
《上林白鹿赋》萧昕
大哉,圣德,望之如云。苑囿期广,动植惟分。匪狙犷之獝狘,将煦育于氤氲。伊生灵之遂性,实咸若于吾君。为白鹿之呈瑞,时或友而或群。夫其充牣禁苑,喜乐王国。庇丰草而择阴,感食苹而怀德。奋角觡以共抵,粲圭璋而混色。将攸处以寝兴,非挺走而畏逼。既而濯濯不群,呦呦慕类。狎威凤以来,格侣驺虞而必萃。笑元豹以深藏,哂飞黄而远致。贞姿麌麌,若皓鹤之群惊,逸足骎骎齐素翚而麇,至然后饮刷铜沼,咆哮琼田。忽往顾以腾倚,时决骤以周旋。分形雪散,曳影霜悬。岂有虞之可即,将不羁于永年。嘉祯祥之肸蚃,知君德之届天,大矣哉。固当不爱其道,不藏其珍。我泽如浸,我惠如春。矧微贶之不腆,岂足彰乎,至仁者哉,伊兹兽之匪陋,亦大块之品物。感淳和之相蒸,会祯祥之骏发,将因质以受彩。岂不缁而自伐,与刍狗之陶甄,光图牒之剪拂。泱泱大风,盛德惟充。嗟不识之,狂简愿赓。歌于帝功,歌曰德由庚兮,群物凑协。嘉祥兮,扰灵兽感䜣。合于天符,遂充塞于君囿。
《上林白鹿赋》李蒙
仰彼元化稽乎典坟。验休徵于列辟,知至理于有君。远方图物不宝旅,獒之贡灵契潜感。岂惟鸣凤之闻,降百祥之昭,晰和四气之氤氲。粤有奇兽,言彰圣德。贲然来思,载白其色,才麌麌以呈贶,不呦呦于野食。谢仙家之腾倚,归御苑而栖息。于是上囿幽閒,禁林清秘。炯如玉立,皎若霜萃。场町疃于池沙,影光芒于山翠。皇心愉兮,德所感;众目骇兮,荥其至。画辐为饰能随太守之车,绿缋称珍,可荐王侯之位。且夫劲角昭勇,缟色呈鲜。应皇家之盛德,当圣运之承天。足使殷帝之狼耻,擅衔钩之瑞。吴门之马暂当曳练之妍,其来也,则天祚明。德神推有仁,故以奇质表瑞。非为育珍其扰也,则一人有道,四海无拂。故知以惠性。含和宁将玩物。宜其祯祥远畅,圣范光充。保康功于勿代,弥大命于无穷。赋曰:元化凝兮神功就,瑞兽格兮充君囿。质皓耀以霜洁,角淋漓而玉秀。耻射兔于东游,笑获麟于西狩。惟皇灵之介福,固永命而何究。
《白鹿夹辀赋》许季同
政洽于下物,惟表神彼奔走之绝类。忽驯扰而归仁,尔来干辀。岂陈立而效,感我行其野。将劝农以务春,眷芳林之跃跃偶大车之辚辚观其烦足高步回还左顾。参熊轼而左右分光,望隼旟而疾徐有度。惟德是择,惟贤是辅。观皓影之来仪,谅和风之克布。皓皛真明,霜浓雪轻。标玉质贯金精,始呦呦而双止。终麌麌而偕行,载驰载驱;轶轻尘于后乘,乍腾乍倚。惊逸骛于前旌,映丹帷之晖焕。陪露冕之光,荣怀仁于卫。君之毂忘味于食野之苹,则福履攸绥,神休是格。翼戴高驾,徜徉广陌。不惊不惧,彰尔性之閒和,克皎克明契我躬之洁白。踯躅徘徊,饮化而来。政言可矣,人咏康哉。表灵庆而有同神凤,狎驯养而不异龙媒。懿彼仙都,诞兹灵兽。劲角昭勇,鲜光挺秀。行而择地,恒町疃于道涂。出或以明,靡栖息于园囿。老聃之御徒,迷王母之乘。何陋剪去,烦苛敷陈。惠和,蝗出境;而奚尔珠还浦,而其何曷。若兹鹿扰于明义,覈其理而莫穷,求其类而罕譬,无心而应感,不言而表瑞,岂止其效于贱微,乐驱驰于仁智而已。
《中书门下贺河阳获白兔表》权德舆
臣某等言:今日,中使杨明义奏,宜进止示臣河阳三城节度使李元淳所奏:今月六日,于河阳县城南社坛获白兔者。谨按孙氏瑞应图曰:王者加恩耆老,则白兔见。又前史所称:多自纯孝之本。伏惟皇帝陛下,诚合天地,孝通神明。元符嘉祉,远近相属。惟此瑞兽是称月,精来应昌期。皓然雪彩。当盟津之垒俯,勾龙之坛邦畿。士吏骇视欢贺,且自前岁以来中外所列,凡在羽毛之族,多呈皎洁之祥。今八陵园寝修复斯毕,万国臣僚手足相庆。盛仪既展,灵贶斯臻。幽赞素姿,若合符契。臣等谬居台鼎,倍万恒情。无任庆忭之至,伏请宣付史馆。谨奉表陈贺以闻。
《贺白鹿表》令狐楚
臣某等言:臣得进奏院状,报中书门下奏贺:于醴泉县建陵柏城获白鹿一。圣敬日跻祯祥荐至。臣某谨按孝经援神契曰:王者德至禽兽,则白鹿见。伏惟陛下盛德配天,深仁育物,和气交感出为休徵,懿此异兽挺兹奇表。在峤山之侧,宛是随仙来魏阙之前,如将率舞天下,称述兆人欢庆。昔者,周因征伐而获汉,自祭祀而臻比,今无为宜有惭德。臣某幸逢昭代,获睹元功,欣忭之诚,倍百恒品,所守有限。不获随列,称庆阙庭。无任屏营,踊跃之至。
《为太原李说尚书进白兔状》前人
右臣得岚州刺史赵挺六月二十九日状,称:岚州合河县太平乡大庆村收获前件白兔,差行官李希林送到者。臣谨按瑞应图曰:白兔,寿千年。满五百,则色白又曰:王者恩加耆老则白兔见。臣伏以白为正色,兔实仁兽。来皆有为,出必以时。伏惟陛下圣寿无疆,神功不宰。是故太阴精魄降以为瑞。皓质玉立,素毛霜垂。清明不让于殷狼,皎洁可齐于周鹿。况村为大庆乡号太平,无为而成不索,而得协元符之一气,彰皇德于千龄。虽标中瑞之科实,应太庙之曲臣。忝守藩镇,睹兹休祥,无任忭跃欢庆之至。
《贺张徐州得白兔书》韩愈
伏闻今月五日,营田巡官陈从政献瑞兔。毛质皎白,天驯其心。其始实得之符离安阜屯田之役。夫朝行遇之,迫之弗逸,人立而拱。窃惟休咎之兆,天所以启觉于下,依类托喻,事之纤悉,不可图验。非睿智博通,孰克究明。愈虽不敏,请试辨之。兔,阴类也,又窟居。狡而伏逆象也。今白其色,绝其群也;驯其心,化我德也。人立而拱,非禽兽之事,革而从人且服罪也。得之符离实戎国名,又附丽也。不在农夫之家田而在军田,武德行也。不战而来之,之道也有安阜之喜焉。伏闻阁下股肱帝室,藩垣天下四方。其有逆乱之臣未血,斧锧之属威崩折角。归我乎哉,其事兆矣。是宜具迹表闻,以承答天意。小子不惠,猥以文句微识。蒙合睹兹盛美,敢避不让之责而默默耶。愈再拜。
《贺东川麟见表》张仲素
臣某言:伏见剑南东川观察使潘孟阳奏:龙州宝华山中有麟见,独角马蹄遍身光耀,并嘉禾二十二茎,至八十九穗见。与鹿每来同食。各画图函盛封进者。臣闻六合同归,则麒麟至。天下和一,则嘉禾生。伏惟陛下昭事上帝,凝情衢室,宵兴涤虑,申旦忘倦,大敷至化,以永时邕。故得希世之祥,应我皇运。异质卓荦奇彩光明,顾步幽岩,发闻郡国。神物自生于圣日,灵编徒载其嘉名。况大田之中众穗斯茂,沐以膏泽,扇其祥风,而后呈彼珍。群承兹共觗必生长亩之秀,以明王者之瑞,因录所验,郑重合符。有以识上圣之心,兆至和之本。德超千古,庆洽无疆。日月所均,无思不服臣等幸睹休异,喜万恒情,无任抃跃之至。
《白兔赋》蒋防
圣理遐远,元穹效灵。有兔爰止,载白其形。乘金气而来,居然正色因月轮而下。大叶祥经,岂不以应。至道之神化彰吾君之德馨。皎如霜辉,温如玉粹。毫素丝而可拟足,琼枝而取类。与三窟以殊归,将五灵而共至。洁朗贞质,联绵雅致。名殊东郭,韩卢不敢而前迹。近中林苍鹰,无由得鸷。其容炳真,其性怀仁。饮玉池而冰光不散,食瑶草而雪影长新。理符守黑,事异文身傥使衔钩,殷帝之狼不若;如令受彩,江生之笔非神。载寝载兴,或驯或扰。仰天鉴以昭晰托,御林而皎皛。为太白之材用,作殊祥之标表。原夫阴骘所为,不识不知,贲然练被。炯若星驰。白则我方其理,且同于服顺。兔为明视,其义取鉴于安危。岂惟跧伏于庭,侧踊跃于堂。垂者哉,观其闲暇。沐浴鸿化,笑鲁殿之浮名,耻梁园之旧价。俾夫守株之士,几恨穷通过隙之驹,空悲代谢。是知隐雾而忧者,其文蔚;反袂而嗟者,其道屈。曷若保贞白以晖,承圣灵之剪拂。同瑞牒而登高,异周书而玩物。所谓尤福应富,祯祥事资朴素匪亚文章。知兽用之不扰,审天符之允臧。伴祥乌于苑囿,邻瑞雁于池塘。懿夫以道德为筌蹄者,其可忘。
《驺虞颂》明·解缙
圣德至同天地,感驺虞应嘉瑞。均许有山曰:神后嵩岳之辅。高岧峣荣,光紫气彻。汉霄瑞霭,密并祥飙洽幽明。神骏奔民,欢欣月光。荡漾浮矞云睨视如有白石。蹲非熊,毛质异。威若虓虎,何其驯参。旗旦七夕,烂渡江东。云影粲如玉斯,温雪斯白白。毛滃滃间花黑,露漙漙凝石黑。率舞明庭,感圣德荷上天,永乐祯祥。出简编,太平万寿,万万年。
《麒麟赋》〈有序〉夏原吉
永乐十有二年秋,傍葛刺国来朝,献麒麟。今年秋,麻林国复以麒麟表献,其形色如古之传记所载,及前所献者无异。臣闻麒麟,瑞物也。中国有圣人则至。昔轩辕时,来游于囿。成康之世,见于郊薮。是后未之闻也。今两岁之间而兹瑞再至,则圣德之隆,天眷之至实,前古所未有也。宜播之声诗以传,示无极。臣忝职地官,屡睹盛美不揆芜陋,谨拜手稽首而献赋曰:
惟我皇之明圣兮,膺天命而御极。环六合以为家,统四裔而混一,化洽殊,方仁覆万物,和气所钟,祯祥叠出而仁瑞之兽。所以复献于今日者也。尔其沧海之滨瑞气勃郁元枵,降精二仪合得荣光。烛天辉耀赫奕。山岳为之炫映,江海为之滋液,百兽为之奔卫,万灵为之拱翼。而麒麟于是生焉,丰骨神异。灵毳莹洁。霞明龙首云拥凤臆。星眸眩兮焜耀;龟文灿兮煜熠;牛尾拂兮生风;麇身动兮散雪;蹴马蹄兮香尘;接腕耸肉角兮,玉山贯额。步无踯躅,必中规而蹈矩;声无哮阚,自协商而应律。固不犯乎陷阱,亦岂伤乎生物。是以不奋而威不猛,而烈虎豹见之,遁藏;犀兕遇之,辟易。封豨巨狿虽悍戾而谁羡,麇麚豺貉顾旁午其何益。彼汉廷之角端,徒自誇其美而渥洼之神骏焉。能与之匹,兹实圣世之奇瑞。匪有资于人力,此所以海隅岛夷不敢自逸。乃梯山而航海于以献于中国,于是离遐陬道沧溟越重译望帝京。侑之以方物,达之以至诚。匪惟效职于王会,盖将昭德于圣明。于是时也,天门洞开,衮龙在御。瑞物既呈祥烟,斯布散精彩干彤墀。濯仪文于甘露。或昂首而欲驰,或跪起而欲舞。重瞳载顾,百辟欢欣曰:惟此兽希有之珍,昔在轩辕,曾一来驯;暨周成康,郊薮是臻。历千载而及,兹乃有感于皇仁。越期岁而再至,寔前古所未闻。是宜播之声诗,勒之金石。著圣治之无穷,延休徵于莫极。顾微臣之谫劣。睹盛美而愉怿,爰稽首而献赋,颂圣德兮,万一。
《瑞鹿赋》〈有序〉陈琏
自古帝王之兴,必有祯祥以明徵应。麒麟凤凰驺虞见于文明之世者,历历可考。钦惟皇上自登大宝,仁恩弘敷,祯祥叠见。乃宣德五年冬,有瑞鹿见于淮安海州。守臣以闻,有旨命平江伯率军校捕获以献。其色纯白,其性仁厚,其高大异于常鹿。按格物论云:一千年为苍鹿,又百年化为白鹿。是鹿也盖天地异气攸钟为圣人寿,考之徵,昭昭矣。臣忝居喉舌之司职,当宣扬国家之盛,谨稽首顿首而献赋曰:
维圣皇之御,历敷仁恩于万方。启鸿运之重熙,衍国祚于无疆。来诸侯之玉帛,集瑞世之祯祥。淮海之阳孕,兹瑞鹿寿踰千龄,中林攸伏。皓雪其肤,白玉其足,琼瑶其角,日星其目;其性仁厚,不惊不触;其步舒徐,不棘不速。粲中野之苹蒿,饮云间之泉瀑。濯濯之采,绚于烟霞;呦呦之声,震于川陆。唯天苑之可养,岂人间之敢畜。方离海岛,出现昌辰。名著张宿,瑞应天文。匪山灵之敢閟,偶虞人之见珍。守臣闻知,驰奏严宸。爰命元戎,率彼虎贲。以畋以猎,至于海滨。瞻彼瑞鹿,夐然出群。导以麛鹿,卫以麚麇。嘘以和气,护以祥云。神采异常,难以备云。望雕笼而径入,不踯躅而安驯。似脱迹于凡类,而幸归于至仁。既进金门,陈于丹陛。日耀霜姿,风含雪毳。荷重瞳之荣,盼致百辟之嗟。异腾瑞气于九霄,沸欢声于厚地。顾惟寿考之徵显,兹文明之世,遂置御苑,纵其游嬉。或友麟凤,或从灵龟,或侣驺虞,或偶文犀。渴饮兮醴泉;饥餐兮琼芝;卧紫苔兮成茵;咽甘露兮如饴;沐天恩兮湛露,鉴清影兮瑶池。诚真仙之瑞兽,应圣人之寿祺。虽芙蓉园之所获,宜春苑之所畜。者实不足以方之也,谇曰:质洁白兮,毓金精;性仁厚兮,保长生贡天府兮,协瑞徵;期圣寿兮,亿万龄。
《驺虞赋》〈并序〉胡俨
永乐二年九月丁未,周王献驺虞于朝。休嘉之徵,其仪穆穆。臣民聚观,莫不忻跃赞叹。臣俨谨按诗序曰:驺虞,鹊巢之应也。格物总论曰:驺虞,似虎白质黑文,不践生刍,不食生物,日行千里。人君有至信之德,则应之。瑞应图曰:驺虞,义兽也。人君德至鸟兽泽洞幽冥,则见。凡若此者,在昔徒闻于记载。未若今日之睹其盛美焉,盖由圣天子德备中和。建立皇极,敦叙九族,蕃育群生之所致也。臣俨获际嘉祥,不胜庆也。谨拜手稽首而献赋曰:
惟皇仁之溥博,均覆载于两仪。揭日月于中天,昭运化之重熙。九族翕以雍睦,万汇奕而增辉。曰彝邦与蛮貊皆稽颡乎。赤墀天地,氤氲川岳。钟灵乃产异兽魁然其形。质皦皦而霜;白文黳黳而云;蒸日荧荧以夹镜;尾摇摇而参身。见周南之山谷乃鹊巢之休徵,从二虎以为卫,岂百兽而同群。不食生物,不折柔茎。动则千里,啸则风生。獒㺄屏其丑类,麒麟协乎至仁。息不荫乎恶木,渴不饮乎秽津。隐岩峦之烟雾,远林麓之熇尘。于是虞人告祥,喜溢藩王。爰命轻驾八鸾锵锵,翠盖葳蕤,锦旗悠扬。网长坂,委蛇重冈陟险,巇,披蒙茸列。羽骑腾飞,熊兔潜形于三窟。猿罢啸于孤峰。风泛条而萧瑟,月隐霄而朦胧。徘徊四顾,蹀躞微踪。众禽回翔,百神护从。愿效奇于灵囿,遂托身于显融。辞长林之寥廓,就广路之丰隆。群邪为之辟易,壮士为之改容。乃献金门,乃陈丹陛。王拜稽首,天子万岁。天子曰:嘻,惟王孝恭,殿彼周邦光昭故封。行通神明,福禄攸同。故兹兽之,时出其令德之所钟。王曰:天子为天下君,乃圣乃神乃武乃文。功光祖,考恩洽。臣民德至鸟兽泽洞幽冥,和气薰蒸坱北无垠。惟以和而召和,故诸福之毕陈。景星烂兮璀璨,卿云纷兮轮菌;禾异亩兮同颖,麦两岐兮并芬。文禽青兕重译效珍,赤踶白象万里来驯。矧兹兽之旼旼,皆圣化之所臻。未储积于玉烛已,垂象于苍旻。于以昭至,信扬德馨。表圣知协,人声殆天。以彰圣人明明之治,岂藩国之所敢胜况。于是时,器车出而朱草生;甘露降而醴泉盈;角端见而长庚呈;山岳呼而鸑鷟鸣;与驺虞而并耀,垂不朽于丹青。彼林氏之五色,暨山与琅琊。徒传闻于载籍,嗟岁月兮已赊。孰若今之昭昭,应宝祚之灵遐乃有词。臣载笔鸾坡,爰效诗人形之咏歌。歌曰:吁嗟,驺虞兮国之祯。抚不惧兮逼不惊。黑章绕兮白毳明,倏长啸兮祥风兴。履泽地兮食不生。参二虎兮从不灵。王用躬致兮款天景。旼旼穆穆兮其仪贞。鹊巢应兮圣化成。千秋万岁兮歌太平。
《白象赋》〈有序〉曾棨
臣闻天生瑞物以协休徵,远人向化实由有德。乃永乐二年夏六月,安南来献白象。万姓同观,百僚交庆。臣叨居馆职,得睹其祥。敢不铺张扬厉以昭盛世之宏休,以流鸿绩于无穷哉。谨拜手稽首而献赋曰:
维我高皇奄有万方,南踰丹徼,东薄扶桑,西被流沙,北穷幽荒。囿幅员之至,广肇基业于无疆。混车书于四海,敷礼乐于明堂。于是元菟黑濮青狄赤羌鸠密象胥译鸟言。而献款雕题。左衽泛鲸海以来,王驰宛驹之蹀躞。矫龙马之腾骧,大贝蠙珠屡作充庭之实。南金美玉率为天府之藏,所以功高于汤武,德合于虞唐致治与前古而比隆垂休亘万世而弥彰者也圣皇嗣。兴聪明天,纵守太祖之宏规,绍百王之大统。奠宗社以廓清,拔俊良而登用。声教翕乎,风行号令。焕乎雷动,际穷发之遐。荒咸奔走而来,贡维时蟾影,向曙乌轮。未升薰风微凉,纤尘不惊。天颜肃穆,御于紫清。锵韶钧以间作,耀天仗而晶荧。肃衣冠于百辟,簉鹓鹭于群英。讲论至治之要,敷陈圣道之精。所以迓千年之景运,而开万世之隆平者也。曰:有南交世居海甸,贡巨兽以来庭,色纯白而罕见。尔其浮游海滨,出没山谷。天驯其心,地扰其足。齿感雷以成文,胆随月而附肉。藉茂草之丰茸,荫长林之朴樕。嗟众状之不殊,何洁白而尔独,岂非中国之嘉应而适,见于南粤之荒服也。若乃素质浮霜,修牙削玉。感瑶宿以储精;合金气而孕毓。眠沙而寒映雪山;浴海而晴翻银屋。天吴仰以睢盱,阳侯俯而缩恧。虽上国之匪求,岂蛮邦之敢畜。整金辔以前驱,络琼瑰而相属。远南海之炎嚣,挹中州之清淑。瞻玉殿以奔趋;进瑶阶而俯伏;纷雪毳而低垂,对琼楼而骇瞩;映皎月以同辉;承湛露而载沐。色逾汉室之兔,质胜周王之鹿。至若气凌百兽,力雄万夫。将震惊于贲育,顾失智于苍舒。乌获旁观而踧踖,飞廉却走而欷歔。迨夫服金辂、参玉舆、负重宝、联明珠。卫虎关而并立,导龙驾而群趋。既驯扰之足尚,亦安重而有馀饱。青刍于灵囿,扈仙跸于天衢。盖将协嘉祥于麟趾,媲仁厚于驺虞者,欤繄圣皇之一德,乃渐被于八垠,昭日月以宣朗。溥天地之至仁,顾卷发之异状。屡稽首而称臣,于以知明王之慎德而有以致四裔,咸宾也。在昔,成周有越裳氏,乃涉沧溟以献白雉,垂简策之休光。跻王会之盛世,维我圣朝威德,远被不征,而庭不召而至。兹交阯之炎荒,实越裳之苗裔。归仁效顺,在太祖之初年;纳款称藩,当圣皇之嗣位。虽边方之向风,谅圣德之所至,忝侍从之微臣,极形容之莫备。惭赋述之未工,爰作歌以见志。歌曰:于穆圣皇兮,尧舜重华。混一六合兮,四海为家。文德诞敷兮,无有迩遐。远人来格兮,声教攸暨。南粤献象兮,其色孔异。皇不宝物兮,以德为贵。吁嗟尔象兮,亦何幸而得睹,中国圣人之世。
《瑞应麒麟颂》〈有序〉王直
恭惟皇帝陛下,备圣神文武之德,受天明命统御万方,无间远迩。熙然泰和,天心昭贶,灵应迭至。乃永乐十三年九月八日,麻林国王复以麒麟来献,数万里至于阙下。臣谨按瑞应记曰:麒麟,仁兽也。中国有圣人,则出。皇上仁育宇内诸福之物,所以昭德效祥者,不可殚纪而麒麟则两见,于岁期之间,天之所以彰应于皇上者,岂偶然哉。群臣百工稽首称贺。皇上谦敬自持,让而弗。有深惟太祖高皇帝创业艰难,兢兢业业。日甚一日,益思所以祇顺天心,安养黎庶。又举前代之君矜恃,祥应不能正身修德。自致败乱者,以为鉴戒。玉音布昭,如日月在庭之臣祗服赞诵。诵皇上敬天勤民,不矜不伐。虽尧舜禹汤,文武不能过也。臣闻天道,无息圣人之德,亦至诚无息,故足以参天地,育万物。皇上之德至矣,而犹敬慎如此,是即天地之德,天地之心也。明明上帝,所以眷祐于皇上者,盖愈隆愈盛矣。国家有万万年太平之庆,群臣兆民亦永有赖焉。臣忝职文字观,兹盛美欢戴之情,倍万常品。谨撰颂诗一首,上进颂曰:
赫赫明明,上帝之命。命于天子,万邦是理。维此万邦,靡不来王。无有远迩,维皇之治。皇有大德,肫肫其仁。惠养下民,以对上天。下民有言曰:我父母育我童幼,暨于黄耆,我寒我饥,衣之食之。嗟我民庶,乐此熙熙。上帝鉴观,皇德之厚。爰发其祥,显天之祐。其祥伊何,是生麒麟。昭昭维灵,式安则驯。凡物有生,弗践弗履。既合于仁,亦协于义。有隆其声,黄钟大吕。麒麟在原,民歌且舞。天开日月,来献于京。鼓舞欢呼,麒麟在庭。群臣上言,嘉祥来格。维物之祥,实昭皇德。皇帝曰:嘻,维命靡常,维敬厥祥。天是用昌,昔我太祖,灵承于族。既艰既勤,辟此土宇。传祚在予,予敬用承。维祥之来,岂敢或矜。在昔之君,有土有人。恃祥弗敬,用坠厥命。凡尔百僚,维德是辅。以事上帝,绍我太祖,臣拜稽首。大哉皇仁,如天之行,如日之升,臣拜稽首,一哉皇心上帝,是歆太祖,是临天命,纯固皇帝,在御弥亿。万年永祚,民主敬事于天,圣子圣孙万世其传。
《麒麟赋》刘定之
圣天子膺洪图守神器,继累圣而大业。光奉两宫而达孝备。夫然故道不爱于天,宝不爱于地。但见炎荒雪峤,效奇踵来日。本月氐贡琛尾至,而犹未足表太和符至治也。爰有奇祥,实乃四灵之首,间生旷代,在夫英里之陲马。足象乾而动直,牛尾法坤以静垂。文周于身不耀,而其章自炳。肉生于角不触;而厥性孔。慈音含舜韶之律,吕步中禹度之规矩。尔乃随逐使旌,经年始至。于赤县祇陈贡牍涓,日用进于彤墀,轩昂驯习,回转委蛇。闻都俞而欲效,率舞之态仰,睟表而宛生。瞻依之思仁,振振兮允合王,化灵昭昭也。式际昌期,于是群臣欣跃稽首,陈辞以为吾皇道符轩后。故昔在郊而今复见于域中,绩迈成康,故彼游薮而此则达于阙下。况鲁甸之覆,何足并驱。而汉畤之逢,岂堪方驾。于以见百王之盛,莫比万世之祚无疆。请告郊社,彰钜美书,坟典垂休光。圣天子穆然深思,谓祯祥之至,必本乎至诚。休徵之臻,在建乎皇极,愿因天眷,谨天德而勿务乎。文以或怠其实,然后群臣恐惧,踧踖共承明诏。各虔厥职,复相与叹曰:麟之出也,犹前古而曾闻。吾皇之德也,诚自古而罕及。
《白鹿赋》〈有序〉夏言
皇上龙飞之一纪,承天建极。骏德鸿烈,震曜宇宙。巍乎炳然,与二帝三王同盛。于是休气充塞,祯祥并臻。诸福之物应德而见,乃献。岁嘉月有白鹿至,自灵宝太子太保礼部尚书臣言,拜手稽首曰:夫白鹿者,百禄也。岂非我皇受禄于天之庆,哉谨献赋曰:
繄金方之灵兽,产中岳之神区。按祥经以验物,表圣代之休符。孕瑶光以成象,输北海而应图。乍腾倚于山椒,忽振迅于天衢。彼积寿于千龄,毳将苍而变白:角未茁而已然,实气化之所殖。挺玉质以霜莹,耀晶荧之正色。超崄绝而星奔,野呦呦而苹食。度朝关于函谷,弭夕驾于瑶池。谢仙寰之岑寂,望帝阙而来仪。跄百兽而率舞,衎嘉宾而赋诗。感明王之在御,岂虞罗之可羁。昔飞黄服皂于轩图,凤鸟雍鸣于舜治。商运启而白狼游,汉道亨而天马至。遇涂山之素乌,贡越裳之皓雉。纷荣烛于往牒,并垂光于来祀。矧皇极之丕建,协鸿化于神明。夐登三而咸五,与泰初而齐名。宜祯祥之总,萃显不世之休徵。保灵祚之孔殷,来百禄而是膺。遂作颂曰:圆宰眷命兮,景福臻。神物乃至兮,孚皇仁登。献祖庙兮,芳苾陈鸿。祯协应兮,当上春周。南麟趾兮,歌振振于皇。万年兮,主百神。永符宝祚兮,光日新。
《白兔赋》〈有序〉姚涞
窃惟德协于治,治协于瑞。邃古以来,盖莫不然。赤文之箓,尧也。昭华之琯,舜也。白狼之钩,汤也。丹鸟之谷,武也。畴德之符,有足徵焉。后世德薄化漓,其不能继,无惑也。惟我皇上,道贯三才,智周万物。孜孜为治化,浃邦家是以一纪之间。河清甘露灵鹊之类史不绝书,叠贶骈祥独驾。古昔属者,西蜀宪臣获白兔以贡于阙下。较诸他瑞,尤为异常。自非天无藏宝,地无隐祥。何以有此。夫有至德者,必有至治;有至治者,必有至瑞。谅哉,斯兔之为符也。臣瞻依日月,鼓舞鸢鱼,待罪文署,忻忭万倍是用。作为歌赋以光赞圣德,盖不独使渊云诸臣,得专艺于汉世也。谨献瑞兔赋一篇,上尘睿览。
赫皇明之昌历,启圣人而驭宇。绍皇王之丕图,振阴阳之宏纪。象三光以垂照,顺五行以立轨。熙鸿醇于昊轩,匹休光于姚姒。放勋袭其钦明,旱麓宗其岂弟。仁恩衍而横流,义声驰而遐靡。焕采物以弘文,遵彝常而崇礼。洽元德于幽明,敷茂化于远迩。览隆古以独骛扬徽烈以齐美三灵协而胥庆百顺而来禔或吐,秘以表贶或孕。奇而荐祉纷,嘉祯之雥集。兆至和之所委,邈西蜀之上游。蟠龙郁而为冈育,异兔以驯伏匪。川泽之能藏陋中山与东郭,何凡品之足方羡冠。伦之仁兽,传郡国以腾章。凝皓辉于西陆,披素彩于少商。瞻蕊渊兮融魄,感玉衡兮流光。昭明视兮庙祀,应单阏兮岁阳。毳如丝兮皎皎,眸若珠兮煌煌。璧月满兮露湑,箕风入兮桂芳。物与时兮竞爽,望帝都兮开祥。参元根以比寿,饮元气以为浆。耀珍环于王母,配纯雉于越裳。跃升平之华囿,仪清穆之朝堂。映翠华于上苑,栖朱草于中唐。嗟彼䨲之为族,亦既繁而孔庶骇,降质之特殊乃呈姿以托寓。验之瑞应之图,稽以古今之注,采之里俗之谣讯,之筮龟、之喻往纪、之所鲜闻。先朝之所未遇,察金柔之有徵。章皇风之广驭,庶事敏而惟康高。年逸而有誉,既丕振乎文英,复远戢乎兵戍占。以类而相从,嘉协气之充裕。臣工见而翔泳,雷四域以同豫。观合契而应符,信龙德之当天。恒逊美而弗居,厉皇情之乾乾。存寅畏于索驭,切兢惕于临渊。纷华陈而不御,嗜好至而莫迁。道既隆而愈恭,精已励而尤坚。辨敬怠于儒籍,审劳逸于农阡。敦德业于久大,泯声臭之幽元。游高明兮浩浩,履中正兮平平。愿升歌以颂祷,从八风以相宣。茂本支以百世,孚景命以万年。
《续猫相乳说》唐顺之
猫相乳,古未之有也。自唐以来,至今仅两见耳。然在马北平家特以异母而乳无母之子,犹曰:怜其无所于乳也,而乳之云耳。而在博士吴君家特以二乳母,交相为乳焉,是尤可异也。夫此二者,其为和气之致信矣。余窃以为唐德宗崎岖,兵戈间内辑,外捍合暌为同用,武功致天下之和,故其为瑞也。特见于武臣之家,矧今天子敛福锡,极匝洽胎卵以文德。致天下之和,故其为瑞也。亦特见于儒臣之家,然则谓其为天下之瑞焉。可也。昌黎以为一家之瑞,狭矣,虽然和气之寓乎,宇宙也。其发也必有以起之,其凝也。必有以钟之譬,如醴泉朱草不择地而出,然据其所出之地固自有以钟之也,是夫武臣多懻喜𩰚,而史称北平为将。独先抚循至殚家,以赏士甘苦与同之,使德宗能以武功致天下和者,北平寔多力焉。其获兹瑞也,宜无足怪。而吴君岂弟而不陂诸兄弟之子,更相子也。友让之义,信乎。其家而长者之风,行乎其官以能不负天子。菁峨育材之意,若然者,其亦可谓有斯猫之谊也。欤余知其独瑞于二氏也,岂其自有以钟之欤。由此言之,虽谓其一家之瑞,亦可也。抑闻之史氏,又言北平后与李抱真为隙,遂以私忿隳其前功。是北平终有愧于兹瑞也已,而吴君方且益崇令德,协恭僚寀以倡诸生,而陶之太和则兹瑞也。其将专于吴氏,矣乎,书以望之。
《产麟碑记》蔡毅中
今上修黄虞之业,十有三年,天地顺四时。当万物服体而五谷昌,股肱百司济济相让于是。东西南北款塞宾服,天子圣神光昭令德。衡紞纮綖而天下太和,盖比之隆古矣。豫土当天地之中浮光,当豫上游带淮襟,汝而人民才贤。甲于两癸未,牛君奉命来令兹土。越三年,政善时和,庶徵维序。有麟产于郊,麇身蹄马尾牛而熛甲鳞。森信如昌黎所谓:麟者。是时,林木震动,雷雨交作,火光烛天,观者如堵。事闻于邑令,君下簿,王验覆之。王固世臣子,能昌大其事。奉而献之孔,子庙庭遍验。诸卿大夫长老家遂告诸神,而刳之囊以香草,光灼灼动麟甲,间乃瘗其骨于邑北三里许。画图以传,欲以闻之。当道令君曰:无足异,毋以闻也。亡何内臣有自河内还者,以图进中旨,责部使诸臣无以闻者,令君乃疏曰:国家以民和年丰为瑞,麟未足为异也。于是部使以令君疏闻会大宗伯。如令君疏元辅两台,亦如宗伯疏上始曰:俞知无足异,姑以不常见者。欲一见之,取其皮进诸皇太后。遍视宫闱而留藏之内府,方命下时令君卜日,捧麟覆以黄幕,盛以云椟。令君斋宿送之部使,御史大夫亦斋宿送之宣武将军。暨一王而下,百千万人无不送之彝门之外。凡十日抵京师,所过驿传无不焚香送之。吁麟之遇,顾不奇哉。彼其产于,牛生于民家。似细事已耳,而昌闻于天子,御搔其甲而拭其首,藏于内府为世灵异史且载之,薄海内外之属,无不曰:中国有圣人而麟生焉。吁麟为国家增重也,顾不大欤然。天之仁爱,人君也。不待日月,薄蚀水旱饥蝝螽螟已也。凡事属异见,而物无常有者,皆有意焉今。天子日与二三,元老百辟卿士靡不和宁共成。雍熙之化麟生,而令君曰:无足异。元老诸臣曰:无足异。天子亦曰:无足异。上下兢业,勤修不贵。异物如此,讵非大顺之寔哉。若以舆图无外异类,咸宾八方款塞而曰:顺之至也,麟,足兆矣。则自三代而下凤凰麒麟间,亦有之。彼不与我事,我亦不与彼事。此令君圣天子元老诸臣所谓:无足异者也。虽然传曰:清明在躬,志气如神,天降时雨,山川出云,则斯麟也。岂非我国家亿万年,太平之徵哉。令君属不佞为之记而勒碑焉,不佞无能异其说而漫谈也。令君讳应元关中泾阳人少,神异令光,有异政则麟产于郊,此又一徵矣。
《奏停取麒麟疏》王学曾
近接邸报礼部,一本传奉事。该文书房太监刘成口传圣旨:闻河南产有麒麟,抚按官如何不奏著礼部传,与他上紧进来,钦此。随该礼部具奏,续奉圣旨览卿等所奏知道了,但麒麟凤凰,世所异物,而比他瑞不同。朕于罢瑞献,岂不知惟欲一见耳。还著彼处抚按官上紧进来,钦此。臣仰见皇上之意,不过以麟为瑞物,向来未见,今止于一见,似于圣德盛治无妨也。臣复何言,但捧诵纶音一则曰:闻河南产有麒麟,抚按官如何不奏。一则曰:朕于罢瑞献,岂不知惟欲一见耳。臣请自皇上之所谓,闻者愿皇上之慎其所,闻而益进于所未闻也。请自皇上之所欲见者,愿皇上之端。其所见而益进于所未见也。臣闻四方灾异,水旱盗贼日以奏闻,此抚按事也。矧麟之为灵昭昭也。既产于盛世,抚按敢不以奏闻哉。但窃闻:此麟产于光山,托生于牛腹,即毙于次日。旋产而旋毙,则祥者亦为不祥矣。祥而不祥,抚按将以何者上闻哉。抚按既未尝奏闻,不知皇上之所闻者,果闻之三四辅臣乎,抑闻之部院大臣乎。抑亦闻之台谏言官乎。夫三四辅臣未有闻,部院大臣未有闻,台谏言官未有闻。皇上深居九重,虽聪明天纵,何由即闻产于河南乎。臣远在南都,虽不知其所自,但以臣意窃揣,无亦左右小臣以奇怪取悦圣心,多方差人访求于外,或传闻于道路,或收买于绘图,务为鼓惑计耳。若此者,非皇上之所宜闻也,此端一开,日渍月淫,将来乘间窃发,潜闻于皇上曰:某省出有某物,某地产有某瑞,可著礼部上紧取之。又其甚者,则必曰:闻文臣某人可用,可著吏部上紧转之;闻某项钱粮可用;可著户部上紧进之;闻武臣某人可用,可著兵部上紧转之;闻某人问某重辟,可著刑部上紧释之;闻某处尚堪修造,可著工部上紧造之;闻某处某官可逮,可著锦衣卫上紧逮之。皇上将惟其言而听之,可乎,否乎。天下万世谓皇上为何如主乎。臣窃谓皇上英明,独断虽不可无,而从中传旨尤不可有。此关于理乱安危之机,匪细故也。诚所谓始于微而成于著者也。易曰:履霜坚冰,至正此谓耳。矧四方灾旱,老稚流离。啼饥号寒之声,皇上犹有未及闻者乎;外寇骄横,士卒困苦呻吟嗟怨之状,皇上犹有未及闻者乎;孤臣寡嫠,茕独哀哀哭泣悲嗟之情,皇上犹有未及闻者乎;宗室贫穷,饔飧弗给,愁苦涕洟之态,皇上犹有未及闻者乎。诸如此类,左右不以闻,而以毙麒麟闻。诚非忠于皇上者也,故臣愿皇上之慎其所闻,而进于其所未闻者。诚以此夫所谓罢瑞献者,岂徒曰:罢之云乎哉。乃其心则不欲见者也。苟心欲见之,则胡可言罢,亦胡可言知。臣尝镜之古矣,周武王却旅獒;汉文帝却千里马;汉光武却宝剑;唐太宗却名鹰,此皆圣主贤君不以异物为贵,诚却之而不欲见之者。垂之后世,遂为美谈。皇上德迈周武而陋汉唐于不足言者,何为既知宜罢,而复欲见之乎。又尝镜之今矣,洪惟我太祖高皇帝于蕲州进竹簟,则却之曰:恐天下闻风争进奇巧,仍令四方毋得,妄有所献。太原岁进蒲萄酒,则曰:朕饮酒不多,自今令其勿进。国家以养民为务,岂可口腹累人。世宗皇帝即位之初,珍禽奇兽一切纵放,而淫巧异玩罔于嗜好。是祖宗之所以结人心,凝天命,以培千万年不拔之基者,其好尚恒端,举动恒,慎典则具存。是故圣子神孙所当服膺而遵承之者也,皇上御极,年来盛德,大业光昭祖宗。臣于以前仰承德,意一疏以经叙诵。兹不敢多赘矣。皇上今日为一槁麟之故,必欲一见。令抚按官上紧进来,似比二祖之盛德,不无少损乎。假使其麟至今尚存,皇上必欲一见,然产在远方,臣犹以为不可矧。麟已毙多时,其形枯槁,不堪进于丹陛之前,亦明矣。或者左右小臣以为此希异之物,不可不见,或诳以为其麟尚存也,遂鼓惑圣听而必令抚按进之乎,抚按闻命徬徨无措,则责之道府。道府闻命徬徨无措,则责之州县;州县下吏徬徨无措,又不知如何,而后可应皇上之命也。其中道途之费用,解官之科索,驿递之骚扰,恐又有不堪言者。当此物力凋疲之际,军民困苦之时,两河报灾比他省尤甚,皇上惓惓以轸恤小民为念,何苦为此无益之举动,而劳民动众为也。至于老稚啼号之声,士卒呻吟之状,孤寡哭泣之情,贫宗愁苦之态,皇上果欲见之。否耶。臣愚以为推此一念,欲见异物之心而广之于所未见,斯为大圣人之聪明耳。皇上睿哲,既知罢瑞献之为,是此正杜将来贡献之渐也。今必欲一见,而不尽罢之,则传之四方,咸以为毙麟且见之,况生者乎。况出于毙麟之外者乎,将来闻风而进献者,接踵至也。书之史册宁,不为盛德一累哉。昔舜造漆器,谏者七人。夫漆器用物也,造用物且谏,则槁麟之取,宁忍于不谏耶。臣虽不敢以舜臣自待,而实不忍不以虞舜望皇上也。伏乞皇上俯察臣言,收回成命,速为停止。仍乞皇上自今以往不迩声色,终惟其始不嗜玩好。久而勿替,不闻亦式。尝存布衣祈祷之心,不见是图永坚停操减造之节。移此念以接贤人,君子则所闻,皆正言所见,皆正行。移此念以就日,讲经筵则所闻,皆正典所见,皆王谟。至于内臣之语,有益身心者,始听之。凡涉于嗜欲,必斥之一切。从中传奉旨,谕倍加详慎,毋启邪萌。如是则皇上之盛德,格天骏业亘古。不数年,必有麒麟游苑,凤凰仪庭,以应圣明之瑞者矣。区区远方一槁麟,奚足羡哉。
《白兔赞》〈并序〉李本固
己酉仲秋,适获白兔于上蔡之野,所司献诸郡。庭郡荐绅士,庶得以纵观:玉质金睛,神采焕发,斯亦奇矣。考之春秋运斗枢曰:玉衡星精散而为兔。抱
朴子曰:兔寿满五百岁,则色白。瑞应图曰:王者恩加耆老,则白兔见。历观往牒,总属嘉祯而是。兔之出,复当上流虹之日,郡伯报最之秋,岂偶然哉。盖圣寿无疆,地呈其兆。太平有象物效其灵,视周成越裳之白,雉郑弘临淮之白鹿。异世而同符矣,诸绅士请勒之石,用垂永久,而不佞因为之赞。
赞曰:金波涵影,玉衡诞精。应时而见,实维休徵于铄昭代。皇帝圣明,综核吏治。康济黎民,畀此良牧,绥我瓠城。银汉月朗,玉壶冰莹。褰帷问俗,下榻延英。融融春盎,湛湛露零。五百里内亡愁叹声,有兔爰爰。素质丹睛,雪毫日丽。霜蹄风轻来游于野,载献于庭。越雉淮鹿异体,同清士庶竞。观动色交,称愿勒坚。珉垂之无穷,牧拜顿首天子万龄。
兽异部艺文二〈诗〉
《虎不食人》唐·李绅
霍山县多猛兽,顷常择肉于人。每至采茶及樵苏,常遭啖食。人不堪命,自太和四年至六年,遂无侵暴,鸡犬不鸣。深山穷谷,夜行不止得。摄令和𠊨状称:潜山县乡村正赵珍夜归中路,与虎同行,至家竟无伤害之意。
南山白额同,驯扰亦变仁心去杀机,不竞牛。甘令买患,免遭狐假妄,凭威渡河。岂适他邦,害㨿谷终无暴物,非尔效驺虞护生草,岂徒柔伏在淮淝。
《内出白鹿宣示百官》黄滔
上瑞何曾之毛群,表色难推于五灵。少宣示百寮,观形夺场驹。洁光交白兔,寒已驯瑶草。别孤立雪花,团戴豸惭端。士抽毫曜史官贵,臣歌咏日皆作白麟看。
《白兔》宋·文彦博
盛德好生,网开三面。明视标奇,昌辰乃见。育质雪园,沦精月殿。著于乐章,色含江练。
《虎害》元好问
北山虎有穴,南山虎成群。目光如电,声如雷倚。荡伏起山之垠,百人一饱不留。骨败衣坠,絮途纷纷。空谷绝樵声,长路无行尘。呀呀垂涎口,耽耽阙城闉。天地岂不仁,社公岂不神。哀哀太山妇,叫断秋空云。可怜封使君,生不治民死。食民世上无,复裴将军北平太守今何人。
《应制白兔》杨云翼
圣德如天,物效祥褐。夫新赐雪衣裳,光摇玉斗。三千丈气傲金风,五百霜禁籞合。栖瑶草影,御炉犹认。桂枝香中兴庆事,光图谱黼坐,齐称万寿觞。
《应制献驺虞诗》明·胡俨
永乐十一年夏五月,驺虞见于山东之曹县。六月丁未朔,臣下以进。白质黑章,惟性仁而驯,徵之载籍,实为瑞兽。是由皇上盛德之所致,乃太平之嘉应也。故不可无纪述,谨拜手稽首而献诗曰:
圣皇端拱居明堂,梯航玉帛来万方。仁恩义泽被寰宇,运化熙熙跻虞唐。于此山东产灵兽,玉烛储精天降祥。雪花英英莹毛质,元云冉冉凝天章。不履生刍性仁厚,虎豹遁迹蛟龙藏。千岩万壑生光彩,山灵岳祗参翱翔。奇花异卉纷照耀,灵风满川甘露瀼。要之网罗不可致,虞人走告誇非常。近之不惊亦不惧,仪仪穆穆行跄跄。荐以雕笼藉芳褥,荣光叶气随飞扬。猊首斑斑献金阙,龙旗宝扇森开张。百僚拜舞庆嘉瑞,锵金鸣玉趋鹓行。昔者钧州已来贡,重见实由圣德昌。小臣忻跃载歌颂,愿播箫韶仪凤凰。
《虎来》沈周
成化十一年九月,讹言虎至。争慌惚,我谓:虎至岂水乡,况少荡翳与林樾。前村渐报咥老翁,西村少年扑见骨。未昏,家家栅猪犬,四邻缓急,莫相越昨。闻邻子说:果见夜闻噭哮,疏毛发。起,从壁孔稍窥,觇恰有微月映屋,缺耸躯哆,吻首闯地。瞋目眈眈,两杯凸侵,朝出门迹。宛在湿泥,载途五爪没。口中且言:尚惊怕,转首四顾,疑衡突呜呼。猛兽,猛不知平郊独行,无乃忽人稠地局,势无比众,眼不甘留,突兀其中。岂无冯妇者,攘臂敢前,何不蹶弯弧。尚有裴将军老命,须臾应弦殁,不如徙恶南山深。安我民心,汝安窟。
《白兔诗》秦镐
寒日三山尽,深秋万卉枯。霜风催上蔡,露液洒平芜。肃肃罝于野,爰爰兔在隅。入眸惊罕绝,落手诧稀无。宿莽微云抱,遥冈片日扶。可是涛凝魄,应为雪浸肤。奔疑珠乱缀,卧想玉斜铺。黄犬虚相忆,苍鹰枉自呼。仙娥辉乍减,郢客翰无孤。岩际浑猜石,沙边祗类凫。光堪齐越雉,色岂俪秦狐。持以将熊轼,留之配虎符。莹莹游水镜,皎皎落冰壶。纪算占毛毳,徵休验斗枢。还同黄霸事,锡赍下天衢。
兽异部纪事
《宋书·符瑞志》:白狼,宣王得之而犬戎服。
《物类相感志》:委蛇音。威夷出水泽间,齐桓公出田而遇之,状如大毂,其长如辕,紫衣而朱冠,其为物也,恶闻雷车声,闻则捧其首。而立见者,霸王之象也。《孔丛子·记问篇》:叔孙氏之车子曰:锄商,樵于野而获兽焉,众莫之识,以为不祥,弃之五父之衢。冉有告夫子,曰:麇身而肉角,岂天之妭乎。夫子曰:今何在,吾将观焉。遂往,谓其御高柴曰:若求之言,其必麟乎。到视之,果信,言偃问曰:飞者宗凤,走者宗麟,为其难致也。敢问今见,其谁应之。子曰:天子布德,将至太平,则麟凤龟龙先为之祥,今宗周将灭,天下无主,孰为来哉。遂泣,曰:予之于人,犹麟之于兽也。麟出而死,吾道穷矣。乃歌,曰:唐虞世兮麟凤游,今非其时吾何求,麟兮麟兮我心忧。
《汉书·五行志》:昭帝时,昌邑王贺闻人声曰熊,视而见大熊。左右莫见,以问郎中令龚遂,遂曰:熊,山野之兽,而来入宫室,王独见之,此天戒大王,恐宫室将空,危亡象也。贺不改悟,后卒失国。
《晋书·慕容超载记》:超祀南郊,将登坛,有兽如马,状类鼠而色赤,集于圜丘之侧,俄而不知所在。
《搜神后记》:丹阳人沈宗,在县治下,以卜为业。义熙中,左将军檀侯镇姑熟,好猎,以格虎为事。忽有一人,著皮裤,乘马,从一人,亦著皮裤,以纸裹十馀钱,来诣宗卜,云:西去觅食好,东去觅食好。宗为作卦,卦成,告之:东向吉,西向不利。因就宗乞饮,内口著瓯中,状如牛饮。既出,东行百馀步,从者及马皆化为虎。自此以后,虎暴非常。
《述异记》:䝟貐,兽中最大者。龙头、马尾、虎爪,长四百尺。善走,以人为食。遇有道君,即隐藏,无道君,即出食人。《册府元龟》:南齐安陆王子敬为扬州刺史,先是有獐入广陵城,投井而死。又有象至广陵,其后子敬于镇被害。
《南史·侯景传》:景废简文,迎豫章王栋即皇帝位。又矫萧栋诏禅位,即南郊,柴燎于天,升坛受禅。将登坛,有兔自前而走,俄失所在。
《物异考》:后周建德中,阳武有兽三,状如水牛,一黄一赤一黑。赤与黑𩰚,久之,黄者自傍触之,黑者死,黄赤俱入于河。
《北史·魏本纪》:献帝年老,乃以位授子圣武皇帝,命南移。山谷高深,九难八阻,于是欲止。有神兽,似马,其声类牛,导引历年乃出,始居匈奴故地。
《册府元龟》:齐王祐太宗贞观中,为齐州都督,以谋逆诏,还京师赐死。祐好养鸭,忽有野狸入笼中,齰四十馀。鸭皆断其头,及败,同恶而诛者,四十四人。
《耳目记》:周永昌中,涪州多虎暴。有一兽似虎而绝大,逐一虎噬杀之,录奏检瑞应图乃酋耳,也不食生物,有虎则杀之。
《册府元龟》:元载为中书侍郎,平章事居长寿坊。代宗大历四年九月己卯,有猛虎入城,止于载私庙。命金吾将军薛岌射声,将军皓发弩手,射杀之,以献。十二年载,被诛毁,其私庙木主。
《唐书·崔祐甫传》:祐甫迁中书舍人。性刚直,遇事不回。时侍郎阙,祐甫摄省事,数与宰相常衮争议不平。衮怒,使知吏部选,每拟官,衮辄駮异,祐甫不为下。会朱泚军中猫鼠同乳,表其瑞,诏示衮,衮率群臣贺,祐甫独曰:可吊不可贺。诏使问状,对曰:臣闻《礼》:迎猫,为其食田鼠。以其为人去害,虽细必录。今猫受畜于人,不能食鼠而反乳之,无乃失其性邪。猫职不修,其应若曰法吏有不触邪,强吏又不捍敌。臣愚以为当命有司察贪吏,诫边候,勤徼巡,则猫能致功,鼠不为害。代宗异其言。
《册府元龟》:李希烈为淮西节度使。德宗建中初,希烈于唐州得象一头,以为瑞应。又上蔡襄城获其珍宝,乃是烂车缸及滑石伪印也。寻而希烈死。
《物异考》:长庆中吐蕃陇上出异兽,如狼而腰尾皆长,色青迅猛。见蕃人,即捕而食之,遇汉人则不食。《北梦琐言》:唐左军容使严遵美于阉宦中,仁人也。自言北司为供,奉官裤衫。给事无秉,简入侍之仪。又云:枢密使廨署三间屋,书匮而已。亦无视事厅堂状。后贴黄,指挥公事。乃是杨复恭夺宰相权也。自是常思退,休一旦发狂,手足舞蹈,家人咸讶。傍有一猫一犬,猫谓犬曰:军容改常也,颠发也。犬曰:莫管他,从他。俄而舞定,自惊自笑,且异猫犬之言。遇昭宗播迁凤翔,乃求,致仕。梁州蜀军收降兴元,因徙于剑南。依先王优待,甚异。于青城山下别墅以居之,年过八十而终。其忠正谦约,与西门季元为季孟也。于是诛宦官,唯西川不奉诏;由是脱祸家,有北司治乱。记八卷备载阉宦忠佞好恶。尝闻此传,偶未得见。即巷伯之流,未必俱邪。良由南班轻忌太过,以致参商,盖邦国之不幸也。先是路岩相自成都移镇渚,宫升所乘马忽作人语,且曰:芦荻花,此花开后,路无家。不久,及祸。然畜类之语,岂有物凭之乎。石言于晋,殆斯比也。
严司,空镇梓州盐亭县人。所居枕釜戴山,但有鹿鸣,即严氏一人必殒。或一日,有亲表对坐,闻鹿鸣。其表兄曰:釜戴山中,鹿又鸣。严曰:此际多应到表兄。其表兄遽对曰:不是,严家子合是三兄与四兄。不日,严氏子一人果亡,是何异也。
《册府元龟》:后唐武皇初,为太原节度使。以昭宗景福二年十二月,狩于近郊,获白兔,有角,长三寸。
《蜀梼杌》:王建光天二年四月,有狐举于寝室,建因感疾甚笃,六月建薨。
《幸蜀记》:百姓谯本骂母,忽然化成虎。上城,赵廷隐射杀之。因见昶言曰:虎,山林之兽,而人化之,入于城市,疑虎旅中有不轨之士。其夜,张洪谋叛。翌日,为其党所告,伏诛。洪,太原人。刚勇猛厉,军中号为张大虫。至是,有虎上城,被诛,即其验也。
《十国春秋·蜀·唐道袭传》:道袭常夏日会大雨,见所畜猫戏水于檐滴下,忽尔雷电交至,化为龙而去。《李遇传》:厩中畜猴,子数头。一夕,圉人秣马,见有物如驴,黑而毛,手足皆如人,据地食猴,几尽。未几,遇族诛。《江南野录》:嗣主如南都,既数日,诘旦殿庭,忽见残獐,一脚。视之,乃兽食之馀,询宿卫。莫知所以。使往询陈陶,陶曰:昨暮,乃狼星直日,故尔嗣主。叹曰:真鸿儒矣。《辽史·太宗本纪》:帝,太祖第二子,母淳钦皇后萧氏。唐天复二年生,神光异常,猎者获白鹿,人以为瑞。《宋史·王著传》:建隆二年,知贡举。时亳州献紫芝,郓州获白兔,陇州贡黄鹦鹉,著献颂,因以规谏。太祖甚嘉其意,下诏褒之。
《王延范传》:范为江南转运使。有豹入其公宇,噬伤数吏,从者皆恐慄,不敢进,延范独拔戟前逐,刺杀之,益以此自负。广州徐休复告延范将谋不轨及诸不法事。斩广州市。
《燕翼贻谋录》:太平兴国九年十月癸巳,岚州献兽,一角,似鹿,无斑,角端有肉;性驯善。诏群臣参验。徐铉滕中正王佑等上奏曰:麟也。宰相宋琪等贺。
《玉海》:淳化秘阁图画,有李赞华千角鹿,黄昌白兔,皆一时之绝。
《宋史·王禹偁传》:咸平初,知黄州。四年,州境二虎𩰚,其一死,食之殆半。群鸡夜鸣,终月不止。冬雷暴作,禹偁手疏引《洪范传》陈戒,且自劾;上遣内侍乘驲劳问,醮禳之,询日官,云:守土者当其咎。上惜禹偁才,是日,命徙蕲州。禹偁上表谢,有宣室鬼神之问,不望生还;茂陵封禅之书,止其身后之语。上异之,果至郡未踰月而卒。
《贤奕编》:韩世忠夫人,京口娼也。常五更入府伺候贺朔。忽于庙庑下见一虎蹲卧,鼻息齁齁然。惊骇亟走,出不敢言。已而人至者,众复往观之,乃一卒也。因蹴之起问其姓名,为韩世忠。心异之,密告其母,谓此卒定非庸人。乃邀至其家,具酒食,深相结纳资以金帛,约为夫妇。世忠后立殊功,为中兴名将,遂封两国夫人。
《续夷坚志》:癸卯初,有熊数十万从内乡硖石入西南山,衔枚并进。行既远,掌皆出血。有羸劣而死者,群熊自食之。州县有文移传报。
《永昌府志》:腾越有地,名缅青。昔有二兽出,大如橐驼,毛色碧绿,狮首、象蹄、牛尾,有齿无牙,顶带肉角。见人则伏地而鸣,土人误杀其一,暴露数日不腐臭。父老云:此兽见,则有兵。
永昌府彝民家产一犊,夜中有光烛栏。民以为怪,杀之。次早,见身有肉鳞,其色青蓝,边末红淡,每鳞之内皆有细毛。蝇蚊不敢近。
《明通纪》:洪武元年闰七月,师克通州。元主闻报,大惧。集三宫后妃太子同议避兵北行。迟明召群臣会议。端明殿及开门,忽有二狐自殿上出。元主见而叹曰:宫禁严密,此物何得至此。殆天所以告朕,朕其可留哉。
周王畋于钧州,获驺虞。王来朝献之,群臣称贺。侍讲杨荣作颂以献,既而四方奏:甘露屡降;嘉禾呈瑞;野蚕成茧;外国献麒麟、白雉、白鹿、白豕、元兔、白象。灵犀之属甚众,荣与解缙、胡广、金幼孜、梁潜等咸作歌颂以进。
《明外史·陈亨传》:亨少子懋。宣德元年,从讨乐安。还,仍镇宁夏。三年奏徙灵州城。得黑白二兔以献,宣宗喜,亲画马赐之。
《虎荟》:文宣朝,祥瑞无间远迩。永乐甲申八月,驺虞出,周郊二虎随之。甲午,榜葛剌国;乙未,麻林国俱贡麒麟;宣德己酉,来安县石固山获驺虞二。是关雎鹊巢之应,毕备于一时也。癸丑闰八月,编修许彬进麒麟、狮子、福禄、元虎四祥诗。
《续己编》:福建布政使朱彰,交阯人而寓于苏。景泰初,谪为陕西庄浪驿丞。有西蕃使臣入贡一猫,道经于驿。彰馆之使译问:猫何异,而上供。使臣书示云:欲知其异,今夕请试之。其猫盛罩于铁笼,以铁笼两重纳著空屋,内明。日起,视有数十鼠伏笼外,尽死。使臣云:此猫所在,虽数里外鼠皆来伏死,盖猫之王也。《异林》:弘治中,滦阳民家牛产一麟。初不为异,偶过廨宇,见壁上画麟,始大惊悟。俗谓:麟能茹铁粪金,遂以铁灌之而毙。后献其皮于镇府,镇府贡于庭。两胁有甲毛从甲孔中出;角,栗形,才及犬大。崇明民家于海中设网,忽猎一兽,如犬,黑色。置家池,善盗鱼。患之,驱而入海,行甚捷,海水为之披跃,乃知为犀也。
《庚己编》:弘治末,南昌艾公璞巡抚江南。苏州属县崇明申报:本县民家有鸡生卵,而方者。异而碎之,中有猕猴,才大如枣。艾公以告巡江都御史,长洲陈璚欲同奏于朝。陈公曰:妖异,诚当以闻然。其物怪甚,度已不存矣。万一柄臣喜事者,以诏旨,何以进。命艾公乃止。
《空同子》:嘉靖六年四月,舞阳之野,麟生于牛。其夜火光,又其声雷,又见其角而鳞,以为妖。击之,口吐火鳖,顷又苏瘗之土。又自起声转雷击,碎首乃死。见者谓:麟也。野人惧,扛之省城,然诚麟也。古谓麟一角,然此则双肉角;麟,马蹄,此则牛蹄。古谓鹤胎生,今鹤卵生。岂传者误耶。抑形有变耶。此似麟非麟者,耶古又谓牛马交则生麟,此牛马交者耶。
《明外史·胡宗宪传》:赵文华得死罪,宗宪失内援,思自媚于上,会得白鹿于舟山,献之。帝大悦,行告庙礼,厚赉银币。未几,复以白鹿献。帝谓一岁中,天再降瑞,益大喜,告谢元极宝殿及太庙,百官称贺,加宗宪秩。《李遂传》:遂博学多智,长于用兵,然亦善逢迎。帝好祥瑞,因进白兔,帝为遣官告庙。由此益眷遇。
《陕西通志》:牛应元任光山县,有产麟之异。应元独不以为瑞。有中使过,揭图以进。上责之部使者,应元曰:国家以民和年丰为瑞,麟而瑞谀也。小臣死,不敢谀。上是之第,令取其革以献。
《虎苑》:刘马大监从西番得一黑驴,进上。能一日千里,又善𩰚虎。上取虎城牝,虎与𩰚。一蹄而毙,又𩰚牡虎,三蹄而毙。后取𩰚狮,狮折其脊。刘大恸,盖龙类也。《浙江通志》:胡宏字任之宁波人,少读易。遇一道人以卜筮授之,发无不中。有一人家暴富,心疑之。宏为设卦曰:家有狸奴走入室,是其祥也。曰:然。曰:狸形必大,可称之,得几斤。曰:七斤。许曰:富及七载,狸奴当去。何能久至。期,狸奴果去不见。家贫如初。
《太平清话》:西川有一孽龙,似马,日行千里。南海有一虬龙,与驽骀交之,遂生一兽。前二足如龙,后二足如虎,有肉翅,飞而食。
《广平府志》:崇祯庚辰,虎突入临洺镇。适真定𠞰贼,兵至,共射杀之。
兽异部杂录
《诗小序》:驺虞,鹊巢之应也。鹊巢之化,行人伦。既正朝廷,既治天下,纯被文王之化,则庶类。蕃殖蒐田以时仁如驺虞,则王道成也。
谭子牺牲麒麟出,亡国土之象也。
《铁围山丛谈》:岭右俗淳,物贱。始吾以靖康丙午来博白时,虎未始伤人。独村落间窃羊豕,或妇人小儿呼噪,逐之必委置而走。有客尝过墟井,系马民舍篱下。虎来瞰篱,客惧。民曰:此何足畏,从篱傍一叱,而虎已去村。人视犹犬然。十年之后,流寓者甚众,风声日变,百物涌贵,而虎浸伤人。今则啖人于内地,弗殊风俗,浇厚亦及禽兽耶。先王中孚之道信及豚鱼,知必不诬。
《物类相感志》:麟庄氏云:若周之获麟,乃为汉高祖之应。谓周德既衰,君臣失道。乌能致麟,而远应汉高祖也。又仲尼生,有紫麟格于孔氏之门。紫麟,圣人应之以生也。
《虎苑》:贞符赞曰:白虎,金精缟质,元章西方之宿。匪祸伊祥,圣人受历宝图皇,皇孰谓于菟麒麟凤凰。
兽异部外编
《孝经》:右契孔子夜梦:丰沛邦有赤烟气起,颜回子夏侣往观之,驱车到楚西北范氏之庙,见刍儿捶麟。伤其前,左足束薪而覆之。孔子曰:儿汝来姓,为谁儿。曰:吾姓为赤松子。孔子曰:汝岂有所见乎,吾所见一禽,一如麇羊,头头上有角,其末有肉,方以是西走,孔子发薪下麟,孔子而蒙其兽。
《元池说》:林少昊出野遇一兽,牛首而人身。惊归,告皇娥。娥曰:昔余闻之帝子,牛首人身。其名,师亲见之者。百福胥臻,天将福汝。汝何妄惊乎,帝乃释然。
[book_title]第一百七十二卷
第一百七十二卷目录
马异部汇考一
汉书〈五行志〉
宋书〈符瑞志〉
魏书〈灵徵志〉
管窥辑要〈马占〉
马异部汇考二
周〈敬王一则 显王一则 赧王一则〉
汉〈文帝一则 武帝元鼎一则 成帝绥和一则 哀帝建平一则〉
后汉〈桓帝延熹一则 灵帝光和二则〉
魏〈齐王嘉平一则〉
晋〈武帝太熙一则 惠帝元康二则 怀帝永嘉一则 悯帝建兴一则 元帝大兴一则 成帝咸康一则 安帝隆安一则〉
宋〈孝武帝大明一则〉
南齐〈明帝建武一则〉
梁〈武帝太清一则〉
陈〈宣帝太建一则〉
北魏〈高宗兴光一则 肃宗熙平一则 正光一则 出帝永熙一则〉
北周〈明帝武成一则〉
隋〈恭帝义宁一则〉
唐〈高祖武德一则 太宗贞观二则 高宗永隆一则 睿宗文明一则 元宗开元四则 天宝一则 德宗建中一则 文宗太和一则 开成一则 武宗会昌一则 懿宗咸通二则 僖宗乾符一则 中和二则 光启一则 文德一则〉
宋〈太宗太平兴国一则 雍熙二则 端拱一则 真宗大中祥符一则 徽宗宣和一则 高宗绍兴一则 孝宗淳熙三则 光宗绍熙一则 宁宗嘉定一则〉
明〈成祖永乐一则 宣宗宣德三则 英宗正统一则 神宗万历一则 悯帝崇祯二则〉
马异部艺文一
进文马表 唐李邕
进异马驹表 令狐楚
天骥呈才赋 宋范仲淹
龙马图赋 元赵森
龙马图赋 鲁贞
龙马图赋 李翼
龙马颂〈并序〉 明胡俨
马异部艺文二
蒲梢天马歌 汉武帝
马异部纪事
庶徵典第一百七十二卷
马异部汇考一
《汉书》《五行志》
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厥咎眊,厥罚恒阴,厥极弱。时则有射妖,时则有龙蛇之孽,时则有马祸。
于易,乾为君为马,马任用而强力,君气毁,故有马祸。一曰,马多死及为怪,亦是也。
《宋书》《符瑞志》
龙马者,仁马也,河水之精。高八尺五寸,长颈有翼,傍有垂马毛,鸣声九音。
腾黄者,神马也,其色黄。王者德御四方则出。白马朱鬣,王者任贤良则见。
泽马者,王者劳来百姓则至。夏马骝,黑身白鬣尾,殷马骆,白身黑鬣尾,周马骍,赤身黑鬣尾。
玉马,王者精明,尊贤者则出。
飞菟者,神马之名也,日行三万里。禹治水勤劳历年,救民之害,天应其德而至。
騕袅者,神马也,与飞菟同,亦各随其方而至,以明君德也。
《魏书》《灵徵志》
《鸿范论》曰:马者,兵象也,将有寇戎之事,故马为怪也。
《管窥辑要》《马占》
白马,赤鬣。王者任用贤良,乘服有度,则至。
马食沙石,将勇士强,攻伐必胜。
马群鸣朝朝,乃是豪王之声。军宜远行深入,战必胜。马悲鸣,有大忧;马夜鸣,有外兵来;马蹋地不食而鸣,将有千里之行战;长长鸣晨,夜不息,暴敌将至;马驴不食草而绕宅啼鸣,有丧祸凶事;马忽拒主,嘶鸣,人口分散;军马乘困而悲鸣,有思乡之声,军退。不退,军败。
马数视其蹄,臣下强;不肯行阵内,自凶殃。一曰:兵乱,马逸入宫,大臣不受主命。其鸣也,主令不行,臣夺主位。京房占曰:有兵事,主死,国乱亡。
上马之际,忽头齧人足镫,或触人衣裳,下有阴谋,有成。
马易毛,京房曰:名曰:易衣,君有忧;有更令,家人之马则死其家,长握镜占曰:马忽易色,有大丧;马一夕改尾,国易政。
马作人言,是谓乱国之妖,善恶如其言。
马生角,其君以用兵败亡。京房曰:下不顺政,厥妖马生角。兹谓贤士不足。又曰:马生角,天子自将征伐。马化为牛,君且无兵;马化为狐,其国不昌。
牡马生驹,京房曰:方伯分威,厥妖牡马生驹。
马生子,三足,大臣非才不胜其任;马生子,无尾,兵起、国弱、君亡;后一目,君弱,在军中,其将弱;生子,三目以上,臣制主命;二口以上,其国政乱;三鼻以上,民流亡;三耳以,上人多死;二足,人流亡,政令不行,军不用命;三足,其邑主者亡;二阴以上,有兵。
马生子,目在腹下及左右,其邑有兵;目在四肢,其邑人且为俘囚;目在阴,其邑大弱,主亡;目在背下,不从杀人流血。生子,口在背,民去其君,凶;口在腹,谷贵,民饥耳,鼻在四肢,兵起耳;鼻在腹及背,臣谋,君忧;足在首,君失邑;在背,人主有远行;在腹,主劳民饥;尾在首足,谷不成,在背,君不安;在腹,臣谋叛。
马生子,无目,国君久疾;无口鼻,君无子;无耳、失聪、无足,君失位;无尾,兵起、国弱、君亡后。
马生人,京房曰:上无天子,诸侯相伐,民流,百姓劳,厥妖生人。生人,一身两首以上,邑有叛兵;一身三首,邑相挽为乱;一首二颡,邑有大兵;一身三首以上或无目,三耳以上或多口多耳,或无口鼻,皆为兵饥,不祥。有臂无足,邑兵败,三臂以上,君有恶疾,三足以上,其邑大劳;三阴以上,臣谋主。
马生人,首在腋下,臣弑其主;首在足下,君死、国亡;首在背,民大苦;在阴,君亡地。生人,目在腋下,其君哭;目在背,邑有大兵,民流亡;在腹若喉颡,君失地;在足下,下人谋上。生人,口在腹,邑有兵,人饥;口在背,邑有大事,民绝食。生人,鼻在腹下,主令不行;在足下,民哭相从;在腹,其邑谷不成;在胁,民劳;在阴,鬼神不享君祀。生人,耳在背,民不从,邑有兵耳;在腹,其邑弱,主令不行耳;在阴,贤者不上通。生人,阴在上,其主无子;阴在背腹,民饥,臣谋上;四肢在首及项,其君失位。
马生人,无首,其君疾病;无目,君失位、国亡;无口,大饥;无鼻,其邑有丧;无耳,有鬼惊人;生无手足,邑不谷;无臂,邑败;无腹,兵饥、国亡。
马生人,人身六畜面,民饥,主易;人身六畜中,邑有兵;人面野兽身,邑国有兵;人面蛇首,其国邑亡;人面天下,有亡国;人面鸟首,其国邑有兵;人身蛇首,其国邑亡;人面虫身,有大丧,其邑国为墟;人身龙首,主弱不治;人面龙身,民流亡。《五行传》曰:子孙必有非姓者。马生他畜,国有大事。生羊,邑国大安;生牛,五谷昌,人安;生他畜,一首两身,其国君亡;生他畜二口以上,天下有争兵;三鼻以上,民大饥;三目三耳以上,社稷亡;生六畜无首,君失位;无四足,君危不安;无目,臣蔽主明,君令不行;无鼻口,天下有兵;无耳,君失忠臣;无阴,女主乱。
马生野兽,有他变形,皆为兵丧。
马生鱼,邑主忧,有大水,五谷不成,大饥。
马生蛇虫,邑有流亡。
马生五谷,京房曰:岁美人安。
马生金铁,邑人谋贼上。
马生石,其国兵强。
马生土,君益地。
马生布帛,有更令。
马异部汇考二
周
敬王二十年,宋夺公子地之马,公子地公子辰叛。
按《春秋》不书。 按《汉书·五行志》:左氏传定公十年,宋公子地有白马驷,公嬖向魋欲之,公取而朱其尾鬣以予之。地怒,使其徒抶魋而夺之,魋惧将走,公闭门而泣之,目尽肿。公弟辰谓地曰:子为君礼,不过出竟,君必止子。地出奔陈,公弗止。辰为之请,不听。辰曰:是我迋〈师古曰迋欺也〉吾兄也,吾以国人出,君谁与处。遂与其徒出奔陈。明年俱入于萧以叛,大为宋患,近马祸也。
显王二十八年,〈即秦孝公二十一年〉秦有马生人。赧王二十八年,〈即秦昭王二十年〉秦有牡马生子而死。按《史记·周本纪》不载。 按《汉书·五行志》:史记秦孝公二十一年有马生人,昭王二十年牡马生子而死。刘
向以为皆马祸也。孝公始用商君攻守之法,东侵诸侯,至于昭王,用兵弥烈。其象将以兵革抗极成功,而还自害也。牡马非生类,妄生而死,犹秦恃力强得天下,而还自灭之象也。一曰,诸畜生非其类,子孙必有非其姓者,至于始皇,果吕不韦子。京房《易传》曰:方伯分威,厥妖牡马生子。亡天下,诸侯相伐,厥妖马生人。
汉
文帝十二年,吴有马生角。
按《汉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二年,有马生角于吴,角在耳前,上乡。右角长三寸,左角长二寸,皆大二寸。刘向以为马不当生角,犹吴不当举兵乡上也。是时,吴王濞封有四郡五十馀城,内怀骄恣,变见于外,天戒早矣。王不悟,后卒举兵,诛灭。京房易传曰:臣易上,政不顺,厥妖马生角,兹谓贤士不足。又曰:天子亲伐,马生角。
武帝元鼎四年,马生渥洼水中。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鼎四年秋,马生渥洼水中。作天马之歌。
成帝绥和二年,马生角。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绥和二年二月,大厩马生角,在左耳前,围长各二寸。是时王莽为大司马,害上之萌自此始矣。
哀帝建平二年,牡马生驹,三足。
按《汉书·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哀帝建平二年,定襄牡马生驹,三足,随群饮食,太守以闻。马,国之武用,三足,不任用之象也。后侍中董贤年二十二为大司马,居上公之位,天下不宗。哀帝暴崩,成帝母王太后召弟子新都侯王莽入,收贤印绶,贤恐,自杀,莽因代之,并诛外家丁、傅。又废哀帝傅皇后,令自杀,发掘帝祖母傅太后、母丁太后陵,更以庶人葬之。辜及至尊,大臣微弱之祸也。
后汉
桓帝延熹五年,惊马逸象突入宫殿。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桓帝延熹五年四月,惊马逸象突入宫殿。近马祸也。是时桓帝政衰缺。
灵帝光和元年,马生人。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光和元年,京师马生人。 按《五行志》:灵帝光和元年,司徒长史冯巡马生人。京房《易传》曰:上亡天子,诸侯相伐,厥妖马生人。后冯巡迁甘陵相,黄巾初起,为所残杀,而国家亦四面受敌。其后关东州郡各举义兵,卒相攻伐,天子西移,王政隔塞。其占与京房同。
光和 年,雒阳马齧杀人。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和中,雒阳水西桥民马逸走,遂齧杀人。是时公卿大臣及左右数有被诛者。
魏
齐王嘉平 年,东郡讹言河出妖马。
按《魏志·齐王本纪》不载。 按《晋书·五行志》:魏齐王嘉平初,东郡有讹言,云白马河出妖马,夜过官牧边鸣呼,众马皆应,明日见其迹,大如斛,行数里,还入河。楚王彪本封白马,兖州刺史令狐愚以彪有智勇,及闻此言,遂与王淩谋共立之。事泄,淩、愚被诛,彪赐死。此言不从之罚也。诗云:人之讹言,宁莫之惩。
晋
武帝太熙元年,马生角。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熙元年,辽东有马生角,在两耳下,长三寸。按刘向说曰:此兵象也。及帝晏驾之后,王室毒于兵祸,是其应也。京房《易传》曰:臣易上,政不顺,厥妖马生角,玆谓贤士不足。又曰:天子亲伐,马生角。吕氏春秋曰:人君失道,马有生角。及惠帝践祚,昏愚失道,又亲征伐成都,是其应也。
惠帝元康八年,皇太子驾车,马止不动。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康八年十二月,皇太子将释奠,太傅赵王伦骖乘,至南城门,马止,力士推之不能动。伦入轺车,乃进。此马祸也。天戒若曰:伦不知义方,终为乱逆,非傅导行礼之人也。元康九年,有牡马惊奔至廷尉堂,悲鸣而死。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十一月戊寅,忽有牡骝马惊奔至廷尉讯堂,悲鸣而死。天戒若曰:悯怀冤死之象也。见廷尉讯堂,其天意乎。
怀帝永嘉六年,神马鸣。
按《晋书·怀帝本纪》不载。 按《悯帝本纪》:帝归长安,时有神马鸣城南焉。 按《五行志》:永嘉六年二月,神马鸣城南门。
悯帝建兴二年,马生人。
按《晋书·悯帝本纪》:建兴二年,蒲子马生人。 按《五行志》:建兴二年九月,蒲子县马生人。京房《易传》曰:上亡天子,诸侯相伐,厥妖马生人。是时,帝室衰微,不绝如线,兵戈日逼,寻而帝亦沦陷,故此妖见也。
元帝大兴二年,马生驹,二头。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兴二年,丹阳郡吏濮阳演马生驹,两头,自项前别,生而死。司马彪说曰:此政在私门,二头之象也。其后王敦陵上。
成帝咸康八年,有赤马逸入殿前,莫知所在。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康八年五月甲戌,有马赤色如血,自宣阳门直走入于殿前,盘旋走出,寻逐莫知所在。己卯,帝不豫。六月,崩。此马祸,又赤祥也。是年,张重华在凉州,将诛其西河相张祚,厩马数十匹,同时悉无后尾也。
安帝隆安四年,马生角。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隆安四年十月,梁州有马生角,刺史郭铨送示桓元。按刘向说曰:马不当生角,犹元不当举兵向上也。元不悟,以至夷灭。
宋
孝武帝大明三年,西域献舞马。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大明三年十一月己巳,西域献舞马。
南齐
明帝建武 年,有马食女子肉。
按《南齐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武中,南岸有一兰马,走逐路上女子,女子窘急,走入人家床下避之,马终不置,发床食女子股脚间肉都尽。禁司以闻,敕杀此马,是后频有寇贼。
梁
武帝太清元年,神马出。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太清元年四月,神马出,皇太子献《宝马颂》。
陈
宣帝太建五年,马生角。
按《陈书·宣帝本纪》:太建五年三月景戌,西衡州献马生角。
北魏
高宗兴光元年,马生角。
按《北史·魏文成帝本纪》:兴光元年九月,库莫奚国献名马,有一角,状如麟。
肃宗熙平二年,马生肉尾。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熙平二年十一月辛未,恒州送马驹,肉尾长一尺,騣处不生毛。
正光元年,虫入马耳,马多毙。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光元年九月,沃野镇官马为虫入耳,死者十四五。虫似螝,长五寸已下,大如櫡。
出帝永熙三年,马自死。
按《北史·魏孝武帝本纪》:永熙三年闰十二月癸巳,潘弥奏言:今日当甚有急兵。其夜,帝在逍遥园宴阿至罗,顾侍臣曰:此处彷佛华林园,使人聊增悽怨。命取所乘波斯骝马,使南阳王跃之。将攀鞍,蹶而死,帝恶之。日晏还宫,至后门,马惊不前,鞭打入。谓潘弥曰:今日幸无他。弥曰:过夜半则大吉。须臾,帝饮酒,遇酖而崩。
北周
明帝武成元年四月甲戌,秦州献白马,朱鬣。
按《周书·明帝本纪》云云。
隋
恭帝义宁二年,马生角。
按《隋书·恭帝本纪》不载。 按《唐书·五行志》:义宁二年五月戊申,有马生角,长二寸,末有肉。角者,兵象。
唐
高祖武德三年,马生角。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武德三年十月,王世充伪左仆射韦霁马生角,当顶。
太宗贞观二年九月,甘州献白马,朱鬣。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云云。
贞观十三年三月,厩产白马,朱騣。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云云。
高宗永隆二年,马疫。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隆二年,监牧马大死,凡十八万匹。马者,国之武备,天去其备,国将危亡。
睿宗文明元年,马生驹,二首;马生石。
按《唐书·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文明初,新丰有马生驹,二首同项,各有口鼻,生而死;又咸阳牝马生石,大如升,上微有绿毛。皆马祸也。
元宗开元二年正月丙寅,凉州进朱騣尾白马。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云云
开元十二年,太原献异马驹。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元十二年五月,太原献异马驹,两肋各十六,肉尾无毛。
开元二十五年,驹生肉角。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元二十五年,濮州有马生驹,肉角。
开元二十九年,马生肉𩯣鳞臆。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元二十九年三月,滑州刺史李邕献马,肉𩯣鳞臆,嘶不类马,日行三百里。
按《册府元龟》:开元二十九年三月甲申,滑州李邕献马一匹。表云:其马肉鬃鳞臆,嘶不类马声,日行三百里。邕任淄青刺史,日遇一老翁云:圣主将得龙马,以应太平。邕遂于青州马会思家获而献之。
天宝元年,马生鳞。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宝元年六月乙未,陇右节度皇甫惟明奏:龙支县人库狄孝义有马生龙驹,经九旬有九日,身有鳞而不生毛。臣就简视,时有庆云五色遥覆马上,久而不散。伏望宣付史官。从之。
德宗建中四年,马生角。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中四年五月,滑州马生角。
文宗太和九年,马吐珠。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和九年八月,易定马饮水,因吐珠一,以献。
开成元年,马生角。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成元年六月,扬州民明齐家马生角,长一寸三分,以献。
武宗会昌元年,马生驹,三足。
按《唐书·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会昌元年四月,桂州有马生驹,三足,能随群于牧。
懿宗咸通三年,马生角。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三年,郴州马生角。
咸通十一年,牡马生子。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十一年,沁州绵上及和川牡马生子,皆死。京房《易传》曰:方伯分威,厥妖牡马生子。
僖宗乾符二年,马生人。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符二年,河北马生人。
中和元年,马生人。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中和元年九月,长安马生人,京房《易传》曰:诸侯相伐,厥妖马生人。一曰:人流亡。
中和二年,马生角。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中和二年二月,苏州嘉兴马生角。
光启二年,马尾咤。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启二年夏四月,僖宗在凤翔,马尾皆咤蓬如彗。咤,怒象。文德元年,马肘膝生长鬃。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文德元年,李克用献马二,肘膝皆有鬃,长五寸许,蹄大如七寸瓯。
宋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灵州献官马驹,足有二距。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雍熙二年,虔州吏李祚家马生驹,足有距。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雍熙四年,马足如牛。
按《宋史·太宗本纪》:雍熙四年夏六月,鄜州献马,前足如牛。
端拱二年,马生二驹。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端拱二年夏,州民程真家马生二驹。
真宗大中祥符九年,马生赤驹,肉尾。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中祥符九年十二月,大名监马生驹,赤色,肉尾无鬃。
徽宗宣和五年,马生角。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宣和五年,马生两角,长三寸,四足皆生距。时北方正用兵。
高宗绍兴八年,海壖有兽如马,夜入民舍。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八年,海壖有海兽如马,蹄鬃皆丹,夜入民舍。聚众杀之,明日海溢,环村百馀家皆溺死,近马祸也。
孝宗淳熙五年,马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熙五年,广西市马,全纲疫死。
淳熙六年,马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熙六年十二月,宕昌西马、金州马皆大疫。
淳熙十二年,马生角。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熙十二年,黎、雅州献马,有角长二寸。京房《易传》曰:臣易上,政不顺,厥妖马角,兹谓贤士不足。
光宗绍熙元年,丞相乘马入朝,马忽毙。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熙元年二月丙申,右丞相留正乘马早朝,入禁扉,马毙,近马祸也。
宁宗嘉定五年,史弥远马惊。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嘉定五年正月,史弥远入贺于东宫,马惊堕地,衣帻皆败,其额微损,事与上同。
明
成祖永乐十八年,产龙驹。
按《大政纪》:永乐十八年九月,山东青州府诸城县进龙马。县马尝有牝于海滨者,一日云雾晦暝,有物蜿蜒,与马交,至是产驹,鳞臆肉𩯣,体具龙文,其色青苍,盖龙马云。
宣宗宣德五年,贡龙驹。
按《大政纪》:宣德五年七月,撒马儿罕贡苍龙驹。礼部请贺,不许。苍龙者,天厩良马也,产于西域,风鬃雾鬣,苍然若云,体质洁素,骏爽特异。按纪所载:马八尺,曰龙,此盖龙云。
按《明昭代典则》:宣德五年秋七月,礼官请贺龙驹,不许。敕谕文武群臣、礼部言:山西所进龙马驹,以为瑞应。群臣同上表贺,朕自承大统,孜孜夙夜,期与华夷同进康泰。幸数年以来,国家平宁,岁屡有收。百姓粗安,边圉清肃。此皆天地祖宗之祐,群臣赞辅之力,方切敬慎,惟怀永图。夫年谷岁登,生民给足,仁贤效职,四裔顺服,礼义兴于闾阎,武备修而不用,此有国之祥瑞也,朕与卿等共祗勉之,一兽之异,未足为瑞,其止勿贺。
宣德七年,太原、甘肃献龙马。
按《大政纪》:宣德七年五月,太原忻州民武焕家马生一驹,鹿耳,牛尾,玉面,琼蹄,肉文被体如鳞。巡抚都御史于谦会同巡按三司视之,咸谓其为龙马,而进之。礼部胡濙请偕群臣上表贺,不许。上曰:二三年水旱,告灾者踵至。朕方旦夕忧励,一兽之微,何救民饥。而欲表贺,其止之。八月,甘肃守臣遣使献龙马。群臣请上表贺,勿受。其耳额及颔及鬃尾皆肖龙,而全体洁白如雪,鬈毛层叠,状如波文,盖腾骧卓荦,有蹑云追电之意气。闻诸献者云:其牧之池,而池下有龙焉。常有云雨晦暝,风雷交于上,盖龙马云。敕赐群臣观之,大学士杨士奇进龙马歌,纳之。士奇云:西北乾位也,固天马所自出,而龙乾象也,故又为龙马。瑞牒云:龙马,仁马也。应德而至。又云:龙马,太平之应也。诚由皇上仁恩义泽敷洽天下,是以天降灵瑞以彰皇上,大德以垂太平之庆,宜有咏歌协诸乐府以宣扬鸿烈于悠久。
宣德九年九月,甘肃献龙马。
按《明通纪》云云。
英宗正统十二年,宁夏产异马。
按《陕西通志》:正统十二年,产异马,白色鬈毛,类龙鳞,长喙尾,跳跃高一二丈,夜行则火光见。
神宗万历三十一年,马生角。
按《湖广通志》云云。
悯帝崇祯十二年,苏州产怪马。
按《江南通志》:崇祯十二年,苏州产怪马,一目当头,豕蹄,扇尾,出胎即驰,骤蹄啮旋死。
崇祯十五年,马生角。
按《湖广通志》:崇祯十五年,广济胡士泰家马生角八寸,从耳中出。
马异部艺文一
《进文马表》唐·李邕
臣某言:臣闻禽兽殊祥,卉木奇状,自古者〈疑〉也,必有应焉。伏惟陛下,德合天地,道通神明,天物所以来,神物所以见。且麟者,仁兽,主仁者则呈。马者,文身,君文者即降。曾是上叶尊号,下报太平也。观夫豹蔚腾文龙章助圣,书籍所未载耳。目所未闻,即知非常之君必有非常之物。臣不胜抃跃欣庆之至,谨遣某官驰表奉进,以闻臣某诚惶诚恐。
《进异马驹表》令狐楚
臣某言:得当道征马使穆林状称:忻州定襄县王进封村界,去五月十二日夜,孳化马群内异驹一匹,白騧文马画图送到者,臣谨差虞候辛峻专往考验并母取到太原府,而毛色变换与青騧色、驼头跌额红鼻肉騣,尾上茸毛,额带星,及旋肋骨左右各十八枝,四蹄青,两眼黑。续得穆林状称:当生之夜,群马皆嘶。灵质炳然,休徵备矣。臣某〈中谢〉臣闻马之精也,自天而降;马之功也,行地无疆。是以武藉其威,文荣其德。谨按马经云:肋数十陆者,行千里。伏惟陛下,握负图之瑞,揔服阜之灵。异物殊祥,蔚然丛集。臣观前件驹灵表,挺特雄姿,逸异颈昂,昂而凤顾;尾宛,宛以蛇蟠。信坤元之利贞,诚太乙之元贶,自将到府便丽于宫。每饮以清池,牧于芳草,则弥日翘立,驱之不前,及长风时来,微雨新霁,辄骧首奔骋,追之莫及。臣某恒亲省视,专遣柔驯、倘骏骨、峰生奇毛,日就获登华厩。既备属车,远齐飞兔之名,上奉应龙之驭,天下大庆。微臣至愿见今,养饲至秋中,即专进献。伏惟陛下,兼爱好奇,想其风彩。今谨图画随表上进,伏乞圣恩,宣付史馆,俾此丕烈垂于无穷,臣无任战越之至。
《天骥呈才赋》宋·范仲淹
天产神骥,瑞符大君。偶昌运以斯出,呈良才而必分目,回紫电、鬣妥红云、星精效祥,聿归三五之圣。龙姿回异,不溺三千之群,是何降灵霄、极荐梦中国。启天之命,光帝之德,包羞兮。御闲之十二屏迹兮,驽骀之万亿。曳吴门之练,不足以比容;竭燕韨之金,不足以为直徒。观夫,汗血流赭,连钱拂总,鲛瘦筋露,鸾肥臆丰,矫矫焉,鲸跃乎。沧海昂昂焉,鹤出乎樊笼。契瑞图之表述,昭神化之感通。卒使伯乐居前,骇千载之有德。王良处右,悲一旦之无功,得以驯致皇家,骏奔帝苑。厥生也,足比乎房驷之异;其来也,宁惮乎渥洼之远。虽称德于绝群,岂伐劳而一混。首登华厩嘶,风休忆于穷边。高骋康衢逐日,讵思于长坂。岂徒矜半汉,衒连乾,必也。瑞乎,圣通乎。天腾志千里,飞声八埏,历金埒以騕袅,奉玉勒以周旋,日驭如亲。合亚六龙之列。瑶池若去,请登八骏之先。异乎哉,神物来。宜天意,纯嘏掩逸,足于千驷革嘉,祥于一马。方驰六辔且殊归岳之流,傥驾皇舆,曷如负图之者,是知造化之奇钟焉。在斯祥麟,生而奚匹,驯犀至,而曷为宝于大邦。宁徇晋臣之请,出于有道,岂惟汉帝之时,客有感而叹曰:马有俊灵,士有秀彦。偶圣斯作,为时而见,方今吾道亨,而帝道昌,敢昧呈才之便。
《龙马图赋》元·赵森
混沌辟兮,鸿荒人文杳兮。未彰伟神圣之御极,膺龙马之嘉祥。阐二五之妙数,与日月兮齐光;肇理象之权,舆为卦画之纪纲。观夫昆崙之发源。动荡溶,溢旋乾,通坤道,体不息,此乃荥河之波,贯天河而为一方。其宇宙盘辟,神惊泣,虹流电绕,光茫洞射,倏腾骧于中流挺神物焉。是出以为龙耶,则非虬、非螭;元气淋漓,状夭矫兮,欲飞以为马耶。则匪骊匪骐。奋鬣扬鬐,势骇跃兮奔驰。意者,天不爱道,使之效造化之秘,奥豁庖羲之神机也耶,故其图之负于背也,则荧荧煌煌,粲然有章。一六惟水,位彼北方;二七惟火,在于南行;木居乎东,则三八其配,金奠乎。西则四七,是将卓天五与地十,俨正位乎。中央分内外而定,宾主列左右而隐。低昂成变化而行,神体奇偶而道。阴阳故大易,以是而取法文籍于焉而滥觞也。若乃乾坤定天地乎。上下坎离列日月乎。西东画艮兑以象山,泽画震巽以为雷,风以八卦而相错,则天下之事可备。由十数而大衍,则天下之用无穷,此先天之图所以则之于其始,而后,天之易,所以成之于其终。噫嘻,有圣者,作祯祥必臻,孰俯仰以观,察默有契乎杳冥。故斯图之出河,无乃天之待人,岂元气之磔裂,将不得以还淳乎。抑人心之浇漓,将日趋而失真乎,何其天之畀于圣人者,终不能以默默圣人之所,以兴神物,以前民用者,又若是之谆谆也。吁圣辙一涂,异世同符以鸟纪。官因龟著书舜乐,致乎兽舞,文治洽乎驺虞,何凤兮之德衰。感麟出之时,殊嗟春秋之绝笔。视画卦兮焉,如幸三绝兮。韦编托十翼以演辞,功有光乎前圣。心犹切于斯图,斯时也。吾知龙马之复出,愈感慨而增吁,下迨明皇帝德,靡初易无逸兮,山水图龙马兮,是娱不能复皇羲之治。适足为神物之污,又何待乎嗫嚅也。方今圣皇御极,握符阐珍应,九五之乾;龙开万国之太平,庆风云之嘉。会骏奔走兮来廷,四灵缤纷兮骈集。天马鼓舞兮前陈,囿元化之熙皞览版图之恢弘。致瑞应兮,斯其时而龙马之图,将出于幽并也。
《龙马图赋》鲁贞
愬太初以元览兮,蕲太昊之遗则。当风气之始开兮,为天地以立极。揭人文而昭著兮,开万世之太平。休光格于上下兮,叶神道于太宁,何渊默之潜通兮,致上帝之降精,帝乃不爱其道兮。肇锡之以嘉徵,惟汤汤之河流兮。洪洞淳灂散以舒徐,长波涾飒以域域兮。渺瀰滉瀁赴以萦纡,矞云蓊郁喷以生烟兮。英华翕赩烂以烛天,曾雾霏微布以漫衍兮。薰蒸混成配黎而相躔,精气旁薄弥乎。四维兮五彩,布濩的皪以塞川。杳杳晦时,其中有物兮,踊跃奔迅,矫首而将骧,曰其名为龙马兮。斤踔卓越,昂然而望背,被鳞甲狎猎璀璨兮,葺珠镂琼错以成章。扬鬐奋鬣轩然四张兮,若舒乍翕森以鬤,铁蹄云身突如高举兮,跃波浪,激屑雨而飞霜。蠖略蕤绥蟉宛转兮,忽隐倏形,变而无方超。越凌厉奄以驰骛兮,急景冥濛。豁阴而闭阳,星流电綖挥以陆离兮,毓质孕灵为时祯祥。负图于厥背兮,阐斯道之至妙。何圣人之一睹兮,独有会其旨要。一与六之为水兮,为元冥之所庐;二与七之为火兮,处炎精以握枢。惟三八之为木兮,基苍神而委精,复四九而为金兮,奠厥位乎素灵,五十由中而制外兮。黄祇于焉而兆形,羌周流乎上下兮。妙阴阳之生成,遂有契于斯文兮,析渊微而晶荧,画一奇以象天兮。一耦以象地,由仪象以生八兮。实画卦之攸始,原先天之为位兮。乾坤上下,其分翕震巽,为阴阳之作始兮。知往顺而来逆复,变而为后天兮。崇离南而坎北,位震东而兑西兮。春秋对而不忒,坤乾艮震之四维兮。差有序而不易,何画卦之若斯兮。揭元旨以示人,谅斯理之既著兮。开盲聋之谆谆,服兹美而遂往兮。吾将求兹图之所蕴,命凤凰以先驱兮。纷总总离离其并进,驾鹏翼之夭矫飞扬兮。从以鲲鲸千里而一瞬,鹓鸾申申相予之先后兮。鲛蜃挥霍惧而,鸑鷟为予启路兮。灵龟告予以吉占,尔勉游乎太虚兮。惟宣圣之在天,求微言以启之兮。指天路之平平,撰予辔以于迈兮。至清都而一息,凌倒景之胶轕兮。超蠛蠓之寥阒,梁天津以径度兮。鱼纷纷其媵予,听天鸡之咿嘤兮。戒螣蛇之不可,踰过九关之洞达兮。夫何虎豹之屏迹也,造天阙之肃清兮,夫何通衢之开辟也。苍龙白虎蹲踞乎左右兮,蟠而屈律猛而睒。朱雀褰翥翼而在前兮,元武拳缩轧以相得视。寥寥而无见兮,听杳杳而无闻上。晃晃以无阂兮,下浩浩其无伦。想元圣之容仪兮,求一言以为师。惟精神之感通兮,若有语予以其辞曰:图在天下兮,无古无今。太极阴阳兮,在于一心。反而求之兮,斯得之深勿。外之从兮,以己为任闻。玆言而休之兮,将日修吾初服佩。道德以为琚兮,居仁义以为宅。饰礼容以为裳兮,餐道腴以为食会。兹图于予心兮,玩易道以自珍。膺圣训以书绅兮,与先天而为邻。
《龙马图赋》李翼
鳌极立羲,皇出盛德。昭皇风赫,至和储精。大道发赜,荥河演漾。厥有神物,龙邪。马邪。奇变不测实。所以开万世言,语文字之源;著万代文,明休祥之绩。想其毛骨绝尘,逸气空群,赭汗喷血,元蹄蹑云,以为龙则轩轩,骊黄之神骏。以为马则矫矫,头角之峥嵘。岂马高乎八尺,亦以龙而见。称拳背毛以成图,泄道妙于难。名得神骖,而气御列奇阳而偶阴,是图也。一六,北水;二七,南火;三八,东木;四九,西金。土宅厥中,五生十成。累累乎,如井邑之布田野;粲粲乎,如星宿之列玑衡。皇览之而载,嘻曰:吾取法以作易,谓太极之奚存。中虚五而暨十,各二十之阴阳。两仪生,而不息。以一二三四为六七八九者,四象之所得也。析四方之合补,四隅之空者,八卦之所宅也。皇阐之以示人,契天心而为一,发冥冥于昭昭,曾何假于智力。后至夏后,温洛沄沄。神龟负书,背具绿文。宣尼赞易图书,并云:时有先后,理无古今。此静对待彼动流行。龙马固神,而龟亦灵。假以呈象图书一心,或有诘予者曰:子于图信,详矣。而于龙马,未有所辨,何居。予曰:在乾称龙,抑又称马。变化健行象兮,特假安得见羲,皇于先天闻诸,形而上者。
《龙马颂》〈并序〉明·胡俨
钦惟圣皇在位,德备中和至治。馨香格于神明,是以天不爱道,地不爱宝。体信达顺,瑞应骈臻。乃若景星庆云,甘露醴泉麒麟驺虞、白乌元兔、神狮瑞象、嘉禾芝草,诸福之物不一而至。百僚尹庶莫不争先快睹,形之咏歌矣。兹者龙马产于诸城之清水潭,肉鬃、麟臆、赤鬣、龙鳞。昂首而青云气逸,炯目而紫电光生。色逾苍,玉尾若流星,形状非常。诚古今之灵异也。有司效贡登进于朝,实为嘉瑞。臣谨按易经之文;乾为天,为良马。盖圣人有天德,故获天瑞。此感彼应,岂偶然哉。臣不胜庆幸,谨拜手稽首,而献颂曰:
房宿之英,苍龙之精。储祥毓庆,龙马实生。方其生也,雾滃云蒸,百神效职。天宇清宁,甘露洒空。海波不惊。肉騣麟臆兰筋玉质赤鬣,纷敷龙麟润泽,举首一鸣,万骑屏营。目如紫电,尾若流星,不资牝牡,神化流行。非常之状,实惟天成。日行万里,昭德之贞。其来贡也,爰自诸城,天门日丽。仙仗风清,振勒喷玉,摇珂鸣金。晓腾轻袅,超绝古今。以备乘舆,和鸾雍雍。灿若负图,群龙景从。飞黄吉光,轩后用彰。渥洼滇池,汉道以昌。昭兹神骏,太平之应。由皇之德,与天地并。天锡之瑞,惟皇之庆。乘龙御天,光毓气全。皇图巩固,于万斯年。播之声诗,金石永坚。
马异部艺文二
《蒲梢天马歌》汉武帝
天马徕兮,从西极。经万里兮,归有德。承灵威兮,障外国。涉流沙兮,四夷服。
马异部纪事
《名马记》:淮南子曰:黄帝治天下,飞光服皂。高诱曰:飞黄如狐背,有角,日行万里。乘之,寿三千岁。韩愈曰:飞黄腾踏,去不能顾蟾蜍。
《春秋纬》:尧时,龙马衔甲,赤文绿色,临坛上甲似龟,广袤九尺,上有五色文。
《渚宫故事》:晋司马休之为荆州。宋公遣使围之。休之未觉。常所乘马养于床前。忽连鸣不食,注目视鞍,休之试鞲之,即不动鞲。讫还,坐马又惊跳,如此者数四。骑马即骤出门,奔驰数里。休之顾望,已有使至矣,遂去而获免。
《晋书·五行志》:石季龙在邺,有一马尾有烧状,入其中阳门,出显阳门,东宫皆不得入,走向东北,俄尔不见。术者佛图澄叹曰:灾其及矣。逾年季龙死,其国遂灭。《南齐书·五行志》:王晏出至草韨,马惊走,鼓步从车而归,十馀日,晏诛。
《南史·侯景传》:景所乘白马,每战将胜,辄踯躅嘶鸣,意气骏逸;其有奔衄,必低头不前。及石头之役,精神沮丧,卧不肯动。景使左右拜请,或加箠策,终不肯进。《魏书·李势传》:势降于桓温。先是频有怪异。广陵马生角,各长寸半。有马驹,一头、二身、六耳,无目、二阴,一牝一牡。
《册府元龟》:权会为著作监,知太史局事,加中散大夫。自府还第,在路,无故马倒,遂不得语,因尔暴亡。会生平畏马,位望所至,不得不乘,果以此终。
《名马记》:明皇时,灵昌郡得异马于河。帝西幸入渭水,化为龙,泳去。
《因话录》:太和初,王潜为荆南节度使。无故有白马驰入府门而毙,僵卧塞涂。是岁潜卒。此近马祸也。《册府元龟》:景延广为侍卫指挥使。开运三年冬,契丹渡淲水。诏遣屯孟津,将戒途。由府署正门而出,所乘马腾立不进。几坠于地,乃易乘而行。时,以为不祥之甚也。延广后为虏所杀。
《蜀梼杌》:王建从讨王仙芝有功。所乘马死,剖之,得一小蛇于心间。私自异之。
桑维翰为开封尹。会秋霖经月不歇。一日,维翰出府门,由西街入内,至国子监门。马忽惊逸,御者不能制。维翰落水,久而方苏。或言私邸亦多怪异,亲党咸忧之,果为张彦泽所害。
李金全为安州节度使。所乘马人立而言,金全心恶之。
《老学庵笔记》:兴国中灵州贡马,足各有二距。其后,灵州陷于西戎。宣和中,燕山府贡马,亦然。而北卤之祸遂作。
《括异志》:天圣中,侍中冯拯薨。次年,京城南锡庆院侧人家生一驴,腹下白毛,成冯拯二字。冯氏以金赎之,潜育于槽中,四方知之。
《名马记》:苏东坡集秦州,进一马,项下重胡、倒毛、生肉端,此肉骏也。
《续夷坚志》:泰和中,一国姓人为定襄簿。一日,河西程氏马逸,直上厅,啮主簿倒。旁立数十人号叫,搥楚不能救。不半时,顷啮,簿死。伤折败所不忍,视马走出城。罗得之。三日,葬簿,缚马投火中。人谓此马不为物所凭,则他世报冤也。
《建宁府志》:蒋粹翁政和人宋季为太学生元混。一天,下遂归隐于满月山。尝言其先世家九峰山下,畜一牝马。舍侧有龙潭,马入浴其中,龙与之媾而生驹焉。龙首、马身,状如负河图者。有父老与先人曰:昔仲尼笔削六经,而麒麟生。今晦翁表章四书而龙马生,圣人之瑞也。先人喜甚,益谨刍秣,后牧于山林,竟失所在。
《漳州府志》:嘉靖三十六年冬,龙岩县讹言:有马精者,其来也,见火星殒地。妇人过之,辄昏迷仆卧,必扶出以桃柳枝挞之,乃苏。县境户悬桃柳枝夜则聚,妇女露坐男子环,守鸣锣鼓达旦。适有流僧卖符,知县汤相曰:此必为祟者。擒而验之,有欻火满天红之说。盖预为是以利其符之多售,孽自人作耳,挞而置诸狱,妖息。万历二十九年,崇祯十五年,其孽复见,术如前,父老以前事知其弊,俱擒卖符者,立毙之,妖遂绝。
[book_title]第一百七十三卷
第一百七十三卷目录
牛异部汇考一
汉书〈五行志〉
春秋纬〈潜潭巴〉
魏书〈灵徵志〉
管窥辑要〈牛占〉
田家杂占〈论祥瑞〉
牛异部汇考二
周〈定王一则 简王一则 敬王二则 东周君一则〉
汉〈景帝一则〉
后汉〈明帝永平一则 章帝建初二则〉
晋〈武帝太康一则 元帝建武一则 太兴二则 成帝咸和二则〉
宋〈文帝元嘉二则 孝武帝大明一则〉
陈〈宣帝太建一则〉
北魏〈高祖太和一则 世宗景明一则〉
北齐〈后主武平一则〉
北周〈武帝保定一则 天和一则 建德一则〉
隋〈炀帝大业一则〉
唐〈高宗调露一则 中宗嗣圣一则 神龙二则 元宗开元一则 代宗大历一则 德宗贞元三则 僖宗光启二则〉
宋〈太祖乾德二则 开宝一则 太宗太平兴国六则 雍熙二则 端拱一则 淳化四则 至道二则 真宗咸平五则 景德四则 大中祥符九则 天禧四则 徽宗大观一则 政和一则 重和一则 宣和二则 高宗绍兴五则 孝宗淳熙三则 宁宗庆元二则 理宗端平一则〉
金〈熙宗皇统一则〉
元〈世祖至元一则 成宗大德一则 武宗至大一则 泰定帝泰定一则 顺帝至正四则〉
明〈成祖永乐一则 宪宗成化一则 孝宗弘治一则 武宗正德二则 世宗嘉靖九则 穆宗隆庆二则 神宗万历九则 熹宗天启三则 悯帝崇祯二则〉
牛异部艺文一
为凤阁李侍郎进瑞牛一头额上有万字蒙赐马一匹表 唐李峤
牛异部艺文二〈诗〉
民牛多疫死 宋杨亿
牛异部纪事
牛异部杂录
羊异部汇考一
汉书〈五行志〉
魏书〈灵徵志〉
管窥辑要〈羊占〉
羊异部汇考二
周〈敬王一则〉
晋〈成帝咸和一则〉
宋〈孝武帝大明一则〉
北魏〈高祖太和一则 世宗正始二则 延昌一则〉
隋〈文帝开皇一则 恭帝义宁一则〉
唐〈睿宗先天一则 元宗开元二则 武宗会昌一则 懿宗咸通一则 僖宗乾符一则〉
宋〈高宗绍兴二则 宁宗嘉定一则〉
金〈熙宗皇统一则〉
明〈宪宗成化一则 世宗嘉靖一则 神宗万历二则〉
羊异部艺文
为留守奏羊乳獐表 唐张说
羊异部纪事
庶徵典第一百七十三卷
牛异部汇考一
《汉书》《五行志》
传曰:思心之不容,是谓不圣,厥咎霿,厥罚恒风,厥极凶短折。时则有脂夜之妖,时则有华孽,时则有牛祸。于易坤为土为牛,牛大心而不能思虑,思心气毁,故有牛祸。一曰,牛多死及为怪,亦是也。
《春秋纬》《潜潭巴》
宫有牛鸣,政教衰。诸侯相并,牛兵之符也。
《魏书》《灵徵志》
《鸿范论》:《易》曰坤为牛,坤,土也,土气乱则牛为怪,一曰牛祸。其象,宗庙将灭。一曰,转输烦则牛生祸。
《管窥辑要》《牛占》
牛有上齿,《地镜占》曰:世主治而增也。一曰:世主凶,牛舞于国。《天镜占》曰:其国将亡,舞于军中,兵解散。牛悲鸣,政教衰、兵将起。牛无故夜鸣,有暴兵。
牛哭于田,主忧民愁。牛作他畜啼或向主悲啼垂泪缩鼻而鸣,皆为死丧凶事。
牛作人言,吉凶如其言,又兵乱。其地流血,一曰:水灾。牛忽舐主,其人有殃。
牛合于马,兵起。
牛无故自死栏中,其家有凶。
人家牛忽变异色,主有忧。牛从土中出,天镜占曰:不出千日,有兵,民流亡。京房占曰:邑国有兵,君有丧,不出三年。
牡牛生子,其君无后。
牛生子,一首二身,邑国分;一身二头,天下分。生子,三角,其邑有兵;四角,天下有兵;八足三首,君益地四角;二足,君失国;二首八足二尾,邪人得志;三目以下,一邑有贼;臣三鼻,邑有兵;灾鼻一孔,作事不成;一耳,君不听事;三耳以上,邑有乱兵;足五蹄,徭役大兴;二尾,邑有贼臣;多阴,其国君多子;三足,国君有久病;五足,徭夺民时兵起;八足,王侯大臣剋剥百姓,不祗上命。无鼻,民愁怨;无首;邑无主;无尾,民贫兵弱;无阴,其君无子;无足,其邑五谷不成;无毛,其邑君亡。牛六足及上有齿世主凶足少臣劣足多邪人用牛生子足在腹,其邑徙;足在背,邑有大兵;四目在背,君用谗臣;目在他处,其邑有凶;口在腹或在头上,邑有大事;口在四肢,其邑主亡;在背,其邑臣口舌生子;耳在腹,其地大饥;鼻生四肢,邑有大贼;耳鼻在腹及背,君相相谋;尾在腹,邑有大徭;尾在四肢,其邑主易。
牛生人。《京房占》曰:民流亡,牛生人,一身二首,其邑昌;一身三首,其邑有兵;一身三鼻或无目或一耳、三耳,皆为兵起;一身二首无自一耳,相臣起兵;一身三首二鼻,妇人持政;一身二首无耳或二口三口以上,民大饥;一身三首二口无耳或一口在顶,民惊兵君乱亡;一身三首三耳无目,其邑兵起、民流亡;三头三面,其邑军人行;一首四面,其君失地;一首二口,其邑大饥;一首三目或四目以上,天下有大争;一首三耳以上,其邑乱;二首以上,臣有反者,邑有大疾;三首以上,民多相谗讦;三臂以上,其邑兵行,三阴以上,国人有谋。
牛生人目在腋下,其君凶;目在腹,天下诸侯杂居;目在背,其邑臣谋叛;目在足下,邑有大谋,生人鼻在腋下,主令不行;在足,人民哭;在腹,其邑谷不成;在背,民将叛。生人口在腹,邑有火;在背,邑臣有凶;口在阴,其君被贼。生人耳在背,其邑得贤;在腹,其国弱。四肢在首,其邑大乱,君受殃。生人阴在腹背,其君有大事。牛生人无鼻,邑有丧;无耳,有贼鬼惊人,国相出走。无足,其邑不种;无臂,其邑疾疫,无体,邑有凶事;无腹,其邑饥。
牛生人,人身兽面,臣下不受主命;人身鸟首,其邑有兵;人面兽身,邑有兵;人面犬身,其邑大苦;人面鱼身,邑有水灾;人身蛇首,其国亡地;蛇虫身人首,其邑空。牛生六畜,其国君不安,兵且作。京房曰:国邑易主。又曰:其国女子为王。又曰:君不安宅,则牛生马。牛生马,兵将作人零落。
牛生六畜且作人形,其邑君亡;牛生六畜一身二首,其君亡;二鼻二口以上,邑有兵;三耳三口以上,国失地。生六畜无口腹,君政乱;无目,令不行;生牛生野兽,天下不通;生野兽且作人形,其邑兵起。
牛生鼠,其邑兵起,贵人且贱。
牛生蜚鸟,国有兵,大水为灾。
牛生鱼,天下虚。一曰:牛生犊,头尾似鱼,兵大起。牛生五谷,其邑大穰;生草木,其君死。
牛生土及屎土,其邑昌,生金石及屎金石,其邑兵强,主武。
牛生布帛,天下有更令。
《田家杂占》《论祥瑞》
凡牛退齿,凡人每不得而知见,凡有见其齿已脱在口,候而得之者,大吉利,主三年内大发。
牛异部汇考二
周
定王元年,鲁郊牛口伤,改卜牛,牛死。
按《春秋·鲁宣公三年》:春,正月,鲁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犹三望。 按《公羊传》:其言之何,缓也。曷为不复卜,养牲养二卜,帝牲不吉,则板稷牲而卜之,帝牲在千涤三月,于稷者,唯具是视,郊则曷为必祭稷,王者必以其祖配,王者则曷为必以其祖配,自内出者,无匹不行,自外至者,无主不止。 按《谷梁传》:之口,缓辞也。伤自牛作也,改卜牛,牛死,乃不郊。事之变也。乃者,亡乎人之辞也。 按《左传》:不郊而望,皆非礼也。望,郊之属也。不郊,亦无望可也。
按《汉书·五行志》:宣公三年,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刘向以为近牛祸也。是时宣公与公子遂谋共杀子赤而立,又以丧娶,区霿昏乱。乱成于口,幸有季文子得免于祸,天尤恶之,生则不飨其祀,死则灾燔其庙。董仲舒指略同。
简王二年,鲁鼷鼠食郊牛角。
按《春秋·鲁成公七年》: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 按《谷梁传》:不言日,急辞也,过有司也。郊牛日展斛角而知伤,展道尽矣,其所以备灾之道不尽也。又有继之辞也。其,缓辞也。曰:亡乎人矣,非人之所能也,所以免有司之过也。乃者,亡乎人之辞也。免牲者,为之缁衣纁裳,有司元端,奉送至于南郊。免牛亦然。免牲不曰不郊,免牛亦然。
〈注〉按刘向曰:鼠,小虫,性盗窃,鼷又其小者也。牛,大畜,祭天尊物也。角,兵象,在上,君威也。小小鼷鼠,食至尊之牛角,象季氏乃盗窃之人,将执国命以伤君威而害周公之祀也。改卜,又食,天重谴之也。
按《汉书·五行志》:成公七年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又食其角。刘向以为近青祥,亦牛祸也,不敬而备霿之所致也。昔周公制礼乐,成周道,故成王命鲁郊祀天地,以尊周公。至成公时,三家始颛政,鲁将从此衰。天悯周公之德,痛其将有败亡之祸,故于郊祭而见戒云。鼠,小虫,性窃盗,鼷又其小者也。牛,大畜,祭天尊物也。角,兵象,在上,君威也。小小鼷鼠,食至遵之牛角,象季氏乃陪臣盗窃之人,将执国命以伤君威而害周公之祀也。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天重语之也。成公怠慢昏乱,遂君臣更执于晋。至于襄公,晋为湨梁之会,天下大夫皆夺君政。其后三家逐昭公,卒死于外,几绝周公之祀。董仲舒以为鼷鼠食郊牛,皆养牲不谨也。京房易传曰:祭天不慎,厥妖鼷鼠齧郊牛角。
敬王二十五年,鼷鼠食郊牛。
按《春秋·鲁定公十有五年》:春,鼷鼠食郊牛,牛死,改卜牛。 按《公羊传》:曷为不言其所食慢也。 按《谷梁传》:不敬莫大焉。
〈注〉定公不敬最甚,故天灾最大。〈大全〉赵氏曰:常怪鼷鼠食郊牛,致死。上元二年,因避地旅于会稽。时,牛灾。小鼠噬牛才伤皮肤,无有不死者。
按《汉书·五行志》:定公十五年正月,鼷鼠食郊牛,牛死。刘向以为定公知季氏逐昭公,罪恶如彼,亲用孔子为夹谷之会,齐人来归郓、欢、龟阴之田,圣德如此,反用季桓子,淫于女乐,而退孔子,无道甚矣。诗曰:人而亡仪,不死何为。是岁五月,定公薨,牛死之应也。京房易传曰:子不子,鼠食其郊牛。
二十六年,鲁鼷鼠食郊牛。
按《春秋·鲁哀公元年》:春正月,鲁鼷鼠食郊牛,改卜牛。夏,四月,辛巳郊。 按《谷梁传》:此该郊之变而道之也。于变之中又有言焉: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志不敬也。郊牛日展斛角而知伤,展道尽矣。郊自正月至于三月,郊之时也。夏四月郊,不时也。五月郊,不时也。夏之始,可以承春;以秋之末承春之始,盖不可矣。九月用郊,用者,不宜用者也。郊三卜,礼也;四卜非礼也;五卜,强也。卜免牲者,吉则免之,不吉则否。牛伤,不言伤之者,伤自牛作也。故其辞缓。全曰牲,伤曰牛,未牲曰牛,其牛一也,其所以为牛者异。有变而不郊,故卜免牛也。已牛矣,其尚卜免之何也。礼,与其亡也,宁有。尝置之上帝矣,故卜而后免之,不敢专也。卜之不吉则如之何。不免,安置之,系而待六月上甲始庀牲,然后左右之。子之所言者,牲之变也,而曰我一该郊之变而道之何也。我以六月上甲始庀牲,十月上甲始系牲。十一月、十二月牲虽有变,不道也,待正月然后言牲之变,此乃所以该郊。郊,享道也,贵其时,大其礼,其养牲虽小不备可也。子不忘三月卜郊何也。郊自正月至于三月,郊之时也。我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如不从,则以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如不从,则以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如不从,则不郊矣。
〈《胡传》〉鼷鼠食郊牛,改卜牛,志不敬也。夏四月,郊书不时也。四卜,非礼;五卜,强也。全曰:牲伤,曰牛已牛矣。其上卜免之,何也。尝置之上帝矣,故卜而后免之,不敢专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此成王亮阴之时,位冢宰,摄国政行。天子之事也,鲁何以得郊。成王追念周公,有大勋劳于天下而欲尊。鲁故赐以重祭,得郊禘大雩然,则可乎。孔子曰:鲁之郊禘,非礼也。周公其衰矣,欲尊鲁而赐以人臣,不得用之,礼乐岂所以康周公也。哉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庶人祭先祖,此定礼也。今鲁得郊以为当事,春秋欲削而不书,则无以见其失。礼尽书之乎,则有不胜,书者,故圣人因。其失礼之中又有失焉者,则书于策所。谓由性命而发言也,圣人奚容心哉,因事而书,以志其失,为后世戒,其垂训之义,大矣。
按《汉书·五行志》:哀公元年正月,鼷鼠食郊牛。刘向以为天意汲汲于用圣人,逐三家,故复见戒也。哀公年少,不亲见昭公之事,故见败亡之异。已而哀不寤,身奔于粤,此其效也。
东周君六年,〈即秦孝文王元年〉秦牛生五足。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 按《汉书·五行志》:秦孝文王五年,斿胊衍,有献五足牛者。刘向以为近牛祸也。先是文惠王初都咸阳,广大宫室,南临渭,北临泾,思心失,逆土气。足者止也,戒秦建止奢泰,将致危亡。秦遂不改,至于离宫三百,复起阿房,未成而亡。牛以力为人用,足所以行也。其后秦大用民力转输,起负海至北边,天下叛之。京房易传曰:兴繇役,夺民时,厥妖牛生五足。
汉
景帝中六年,梁有牛足出背上。
按《汉书·景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帝中六年,梁孝王田北山,有献牛,足上出背上。刘向以为近牛祸。先是孝王骄奢,起苑方三百里,宫馆阁道相连三十馀里。纳于邪臣羊胜之计,欲求为汉嗣,刺杀议臣袁盎,事发,负斧归死。既退归国,尤有恨心,内则思虑霿乱,外则土功过制,故牛祸作。足而出于背,下奸上之象也。犹不能自解,发疾暴死,又凶短之极也。
后汉
明帝永平十八年,章帝即位,牛疫。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永平十八年八月,帝即位。是岁,牛疫。 按《五行志》:永平十八年,牛疫死。是岁遣窦固等征西域,置郡护、戊己校尉。固等适还而西域叛,杀都护陈睦、戊己校尉关宠。于是大怒,欲复发兴讨,会秋明帝崩,是思心不容也。
章帝建初元年,牛疫。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建初元年三月丙寅,诏曰:比年牛多疾疫,垦田减少,谷价颇贵,人以流亡。方春东作,宜及时务。二千石勉劝农桑,弘致劳来。群公庶尹,各推精诚,专急人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建初四年冬,京师牛大疫。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初四年冬,牛大疫。是时窦皇后以宋贵人子为太子,宠幸,令人求伺贵人过隙,以谗毁之。章帝不知窦太后不善,厥咎霿也。或曰,是年六月马太后崩,土功非时兴故也。
晋
武帝太康九年,塞北有死牛头语。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康九年,幽州塞北有死牛头语,近牛祸也。是时,帝多疾病,深以后事为念,而托付不以至公,思瞀乱之应也。按师旷曰:怨讟动于人,则有非言之物而言。又其义也。京房易传曰:杀无罪,牛生妖。
元帝建武元年,牛生犊,两头。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武元年七月,晋陵陈门才牛生犊,一体二头。按京房易传言:牛生子二首一身,天下将分之象也。是时,悯帝蒙尘于平阳,寻为逆寇所杀。元帝即位江东,天下分为二,是其应也。
太兴元年,牛生犊,骈体共腹。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兴元年,武昌太守王谅牛生子,两头八足,两尾共一腹,三年后死,又有牛一足三尾,皆生而死。按司马彪说,两头者,政在私门,上下无别之象也。京房易传曰:足多者,所任邪也;足少者,不胜任也。其后王敦等乱政,此其祥也。太兴四年,郊牛死。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兴四年十二月,郊牛死。按刘向说春秋郊牛死曰:宣公区霿昏乱,故天不飨其祀。今元帝中兴之业,实王导之谋也。刘隗探会上意,以得亲幸,导见疏外,此区霿不睿之祸。
成帝咸和二年,牛生犊,两头六足。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和二年五月,护军牛生犊,两头六足。是冬,苏峻作乱。
咸和七年,牛产犊,骈体共身。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九月,袁荣家牛产犊,两头八足,二尾共身。
宋
文帝元嘉三年,牛自入廷尉寺。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嘉三年,司徒徐羡之大儿乔之行欲入广莫门。牛径将入廷尉寺,左右禁捉不能入。久方得出。明日被收。
元嘉二十九年,牛角生右胁。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九年,晋陵送牛,角生右胁,长八尺。明年二月,东宫为祸。
孝武帝大明三年,水牛生三角。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明三年,广州刺史费淹献三角水牛。
陈
宣帝太建七年,豫州陈桃根献青牛。
按《南史·陈宣帝本纪》:太建七年夏四月,监豫州陈桃根献青牛,诏以还百姓。
北魏
高祖太和元年,牛疫。
按《北史·魏高祖本纪》:太和元年三月景午,诏曰:去年牛疫,死伤大半。今东作既兴,人须肄业。
世宗景明二年,牛生犊,异形。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景明二年五月,冀州上言长乐郡牛生犊,一头、二面、二口、三目、三耳。
北齐
后主武平二年,牛生五足。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武平二年,并州献五足牛,牛祸也。《洪范五行传》曰:牛事应,宫室之象也。帝寻大发卒,于仙都苑穿池筑山,楼殿间穷华极丽。功始就而亡国。
北周
武帝保定三年夏四月癸丑,有牛足生于背。
按《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天和六年,牛疫。
按《周书·武帝本纪》:天和六年冬,牛大疫,死者十六七。
建德六年,有兽如牛,𩰚死。按《周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建德六年,阳武有兽三,状如水牛,一黄,一赤,一黑。赤者与黑者
𩰚久之,黄者自傍触之,黑者死,黄赤俱入于河。近牛祸也。黑者,周之所尚色。死者,灭亡之象。后数载,周果灭而隋有天下,旗旌尚赤,戎服以黄。
隋
炀帝大业 年,牛膝上生蹄。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业初,恒山有牛,四脚膝上各生一蹄。其后建东都,筑长城,开沟洫。
唐
高宗调露元年,牛疫。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调露元年春,牛大疫。
中宗嗣圣十八年,〈即武后长安元年〉牛生三足。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长安中,有献牛无前膊,三足而行者。又有牛膊上生数足,蹄甲皆具者。武太后从姊之子司农卿宗晋卿家牛生三角。按《朝野佥载》:武后元年,有献三足牛者,宰相皆贺。侍御史王求礼飏言曰:凡物反常,皆为妖。此鼎足,非其人政教不行之象也。太后为之愀然。
神龙元年,牛疫。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神龙元年春,牛疫。
神龙二年,牛大疫。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神龙二年冬,牛大疫。先天初,洛阳市有牛,左胁有人手,长一尺,或牵之以乞丐。
元宗开元十五年,牛疫。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元十五年春,河北牛大疫。
代宗大历八年,牛生犊,二首。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历八年,武功、栎阳民家牛生犊,二首。
德宗贞元二年,牛疫。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贞元四年,牛生犊,六足。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贞元四年二月,太仆寺郊牛生犊,六足,太仆寺卿周皓白宰相李泌,请上闻,泌笑而不答。
贞元七年,牛疫。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元七年,关辅牛大疫,死者十五六。
僖宗光启元年,牛人言。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启元年,河东有牛人言,其家杀而食之。
光启二年,牛死复生。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延州肤施有牛死复生。
宋
太祖乾德三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德三年,眉州民王进牛生二犊。
乾德四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南充县民马全信及相如县民彭秀等家牛生二犊。
开宝二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宝二年,九陇县民王达牛生二犊。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平兴国三年,流溪县民白延进牛生二犊。
太平兴国五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温江县民赵进牛生二犊。
太平兴国六年,牛生二犊。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广都县赵全牛生二犊。
太平兴国七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什邡县民王信、华阳县民袁武等牛生二犊。
太平兴国八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彭州民彭延、阆州民陈则、安乐县民王公泰牛生二犊。
太平兴国九年,牛生三角。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七月,知乾州卫升献三角牛。
雍熙三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雍熙三年,果州民李昭牛生二犊。
雍熙四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郪县民鲜于志鲜于皋、眉山县海罗参、仁寿县民阴饶、成都县民李本、成纪县民王和敏牛生二犊。
端拱元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端拱元年,眉州民陈希简、晋原县民张昭郁、魏城县民鲜于郜、罗江县民袁旅、河阳县民李美、曲水县民曾处、梓潼县民文光懿、永泰县民罗德、绵竹县民陈洪牛生二犊。
淳化元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化元年,绵竹县民李昌远簿逸、阆州民和中、惠州民王钦、眉州民王图、九陇县民杨皋、元武县民羊迈达牛生二犊。淳化二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永州民梁行、寿县民梁仁超牛生二犊。
淳化三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成都府民彭齐卿、洪雅县民程让、永昌县民田昭、巴州民杜文宥、庐山县民白闰牛生二犊。
淳化四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成都府民任顺、曲水县民张思方、彭山县民李承远牛生二犊。
至道二年,牛生二犊及三犊。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道二年,新都县民蹇成美牛生二犊。颍阳县民冯延密牛生三犊,其二额有白。
至道三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新津县民文承富、赤水县民苏福、广安军吏胥仁迪牛生二犊。
真宗咸平元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平元年,眉山县民向琼玖陈元宝、丹陵县民刘承鹗、通泉县民王居中、曲水县民杨汉成杨景欢王思让、眉山县民陈彦宥牛生二犊。
咸平二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濛阳县民杜挚、九陇县民杨太、眉山县民苏仁义、洪雅县吏陆文赞牛生二犊。
咸平三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叙浦县民戴昌蕴牛生二犊。
咸平四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流溪县民何承添、晋原县民颇全、永昌县民曾嗣、屖浦县民何福、彰明县民王𤣱牛生二犊。咸平六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渠江县民王德进、魏城县民蒲谏王信、石照县民仲汉宗、大足县民刘武牛生二犊。
景德元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德元年,魏城县民阎明、彭州濛阳县民郭琮牛生三犊。
景德二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三泉县民李景顺、东海县民时祐、小溪县民刘可、赤水县民罗永并牛生二犊。
景德三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长江县民于承琛牛生二犊。
景德四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相如县民杨汉、邛州安仁县民罗荣、九陇县民白彦成、渠江县民王继丰家及顺安军屯田务牛生二犊。
大中祥符元年,牛生四犊。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中祥符元年,龚丘县民李起牛生四犊,判州王钦若图以献。大中祥符二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立山县民卢仁依、铜山县民勾熙正、什邡县民杜陵族、南康县民陈邦并牛生二犊。
大中祥符三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犍为县民陈知进牛生二犊。
大中祥符四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东关县民陈知进牛生二犊。
大中祥符五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富顺监些井场官杨守忠、曲水县民向平、蓬溪县民蹇知密牛生二犊。
大中祥符六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广安军依政县民李福、贵溪县民徐志元牛生二犊。
大中祥符七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双流县民李福姚彦信、涪城县民张礼、嘉州龙游县民张正、夹江县民郭升、天水县民王吉牛生二犊。
大中祥符八年,牛疫,牛生二犊。
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八年七月,以诸州牛疫,免牛税一年。 按《五行志》:八年,仁寿县民何志、通泉县民罗永泰、成都县民张进、华阳县民杨承珂牛生二犊。
大中祥符九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平定军平定县民范训、临邛县民杨晖牛生二犊。
天禧元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禧元年,开江县民冉津及澧州石门县层山县牛生二犊。
天禧二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临邛县民王道进、临溪县民王胜、西县民韩光绪牛生二犊。天禧四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贵溪县民叶政牛生二犊。
天禧五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巴西县民向知道牛生二犊。
徽宗大观元年,牛产二犊。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自天圣迄治平,牛生二犊者三十二,生三犊者一。自熙宁二年距元丰八年,郡国言民家牛生二犊者三十有五,生三角者一。元祐元年距元符三年,郡国言民家牛生二犊者十有五。大观元年,阆州、达州言牛产二犊。四年三月,帝谓起居舍人宇文粹中曰:牛生二犊,亦载之起居注中,岂若野蚕成茧之类,民赖其利,乃为瑞邪。自是史官不复尽书。
政和五年,牛生麒麟。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政和五年七月,安武军言,郡县民范济家牛生麒麟。
重和元年,牛生麒麟。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重和元年三月,陕州言牛生麒麟。
宣和二年,牛生麒麟。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宣和二年十月,尚书省言,歙州歙县民鲍琪家牛生麒麟。
宣和三年,牛生麒麟。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梁县民邢喜家牛生麒麟。
高宗绍兴元年,牛戴刃逸入城市,触伤马。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元年,绍兴府有牛戴刃突入城市,触马,裂腹出肠。时卫卒多犯禁屠牛,牛受刃而逸,近牛祸也。
绍兴十六年,有奔犊触死人。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静江府城北二十里,有奔犊以角触人于壁,肠胃出,牛狂走,两日不可执,卒以射死。
绍兴十八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八年五月,依政县牛生二犊。
绍兴二十一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七月,遂宁府牛生二犊者三。
绍兴二十五年,牛生二犊。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五年八月,汉中牛生二犊。
孝宗淳熙十二年,牛生二首。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熙十二年,仁和县良渚有牛生二首,七日而死。馀杭县有犊二首。淳熙十四年,牛疫。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淳熙十四年春,淮西牛大疫死。
淳熙十六年,牛狂走,触人死。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三月,池州池口镇军屯牛狂走,触人死。
宁宗庆元元年,牛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庆元元年,淮浙牛多疫死。
庆元三年,牛生犊,异形。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庆元三年,乐平县田家牛生犊如马,一角,麟身肉尾,农以不祥杀之,或惜其为麟;同县万山牛生犊,人首。
理宗端平元年,牛生独角。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端平元年八月,绍庆府黄登进对奏:武泰本唐武泰军节度使,今陛下潜藩升为绍庆府臣,到任后,牛生独角。
金
熙宗皇统五年,牛生麟。
按《金史·熙宗本纪》:皇统五年闰月戊寅,大名府进牛生麟。
元
世祖至元十六年,牛生两头三尾。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元十六年四月,益都安乐县朱五十家,牛生牸犊,两头四耳三尾,其色黄,既生即死。
成宗大德九年,牛生麒麟。
按《元史·成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德九年二月,大同平地县迷儿的斤家,牛生麒麟而死。
武宗至大四年,牛生麒麟。
按《元史·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大四年,大同宣宁县民灭的家,牛生一犊,其质有鳞无毛,其色青黄,类若麟,以其鞟上之。
泰定帝泰定三年,牛产异兽。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泰定三年九月,湖州长兴州民王俊家,牛生一兽,麟身牛尾,口目皆赤,堕地即大鸣,母不乳之。具图以上,不知何兽,或曰:此瑞也,宜俾史臣纪录。
顺帝至正九年,牛产犊,绿角绿毛。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正九年三月,陈州杨家庄上牛产黄犊,火光满室,麻顶绿角,间生绿毛,不食乳,二日而死。
至正十年,牛产犊,五足。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秋,襄阳车城民家牛生犊,五足,前三后二。
至正十六年,牛生犊,双首。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正十六年春,汴梁祥符县牛生犊,双首,不及二日死。
至正二十八年,牛生犊,六足。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八年五月,东昌聊城县钱镇抚家牛生黄犊,六足,前二后四。
明
成祖永乐元年,牛疫。
按《大政纪》:永乐元年三月壬午,命法司治邓州有司责民偿疫死官牛之罪,仍令疫死者,免偿。其已鬻男女以偿者,官赎还之。
宪宗成化七年,牛生麟。
按《湖广通志》:成化七年秋,武陵牛生麟。民冯贵家牛产一犊,麇身马蹄,周身麟甲,辉映信宿。民怪而杀之。有司以闻。
孝宗弘治十六年,考城牛生犊,一身二首。
按《河南通志》云云。
武宗正德十三年,牛生二面,三目三鼻。
按《江西通志》:正德十三年,浮梁县民余丘家产牛二面,三目三鼻。
正德十六年,牛生鳞。
按《陕西通志》:正德十六年五月,西安府牛生犊,遍身有鳞,类麟,人以为异,遂鞭毙之。
世宗嘉靖五年,牛生犊,两身两首。
按《续文献通考》:嘉靖五年,河南南阳县牛生犊,一首两身。是年,礼部尚书席春奏有牛产犊,一身二首、腹内心肺胆各二。
嘉靖十一年,牛生鳞。
按《续文献通考》:嘉靖十一年,贵州铜仁府平山卫军馀范玺家于二月三十日,黄牸牛生犊,头额丰满牙齿巉岩,前二膝至足并尾俱成鳞甲,甲内有毛,浑身有文,落地而死。
嘉靖十九年,牛生二犊。
按《四川总志》:嘉靖十九年,民韩恺家牛生二犊。嘉靖三十三年,牛生犊,骈体。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三年,通禦王家营牛产一犊双首八足。
嘉靖三十八年,牛生犊,骈体。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八年,通海西屯民家牛生一犊,双头两尾八足。
嘉靖三十九年,牛生六足。
按《湖广通志》:嘉靖三十九年,钟祥民家牛生六足。嘉靖四十年,牛生犊,三目三角。
按《续文献通考》:嘉靖四十年,福建漳浦县牛生犊,三目三角。人以为牛妖。
嘉靖四十三年,牛生三首。
按《江南通志》:嘉靖四十三年,通州民家牛生三首。嘉靖 年,顺宁牛产麟。
按《顺宁府志》:嘉靖,间郡旧城人杨侠家牛产一犊,色青毛拳,不甚类牛,火光烛室。举家惊走,以为匪吉,争投石击杀之,盖不知其为麟也。
穆宗隆庆三年,有牛生犊,眼出于顶、尾生于鼻。
按《兴化县志》云云。
隆庆五年,安陆牛生五足。
按《湖广通志》云云。
神宗万历七年,牛生两犊。
按《广西通志》:万历七年,荔浦有牛生两犊。
万历十九年,牛生犊,七足。
按《江南通志》:万历十九年,三山民家牛生一黄犊,七足,腹下四足、脊上三足,皆软前后窍各二。
万历二十一年,牛产麟。
按《江南通志》:万历二十一年,丹徒民家牛产麟。万历二十二年,牛产麟。
按《江南通志》:万历二十二年,丹徒民家牛产麟。万历二十五年,牛生二犊。
按《四川总志》:万历二十五年,蒲江民曹承高牛生三犊。
万历二十九年,牛生二犊。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九年,镇南牛生二犊。
万历三十六年,牛产麟。
按《湖广通志》:万历三十六年,罗田乡民家牛产麟,肉角文身金光满室,怪而锄毙之。
万历三十七年,牛产麟。
按《畿辅通志》:万历三十七年,献县农家牛产麟,火从麟出,人骇而毙之。
万历四十八年,牛生二首。
按《云南通志》:万历四十八年,腾越产牛,二首四目四耳。
熹宗天启三年,牛产犊,骈体。
按《湖广通志》:天启三年,辰州府民家有牛产犊,异形四目四耳八足二尾。
天启四年,产双头牛。
按《山西通志》:天启四年,夏阳城牛异安阳里产双头牛。
天启七年,牛生犊,异形。
按《湖广通志》:天启七年,武陵县民家有牛生犊,异形。自脊以前岐为二,两项两头四足一尾,初生时二口俱食。
悯帝崇祯十三年,牛生犊两头。
按《湖广通志》:崇祯十三年春,襄阳民家产牛,两头四目。
崇祯十四年,牛产麒麟。
按《山西通志》:崇祯十四年,兴县北乡高一奎家牛生麒麟。麟越明年,复生一麒。
牛异部艺文一
为凤阁李侍郎进瑞牛一头,额上有万字,蒙赐马一匹,表。 唐李峤
臣某言:臣昨轻率愚昧,进瑞牛一头,今蒙恩赐良马一匹。伏惟陛下,道超万古,化穆三神。故得天壤荐成,幽明归奉。植物动类,变形质而呈休。羽族毛群,革音容而表贶。万为盈数,化成于大武之元。者粹文,焕炳于纯离之畜。斯乃自天灵命,旷代殊祥。实上圣之元符,在微臣之何力。猥蒙宸奖,曲被皇慈,移灭没于帝闲,降权奇于御皂。汉宫流赭,遂出于玉台。轩后飞黄,俯回于驰道。岂直衣冠同羡,因亦妻子相惊。臣亦何人,冒斯殊宠。惟当附兹骥尾,希自励于疲驽。托此龙媒,庶长承于驱策。无任悚戴之至。谨奉表陈谢以闻。
牛异部艺文二〈诗〉
《民牛多疫死》宋·杨亿
南海逸风如失性,东吴喘月不逢医。一元祀典古所重,九谷民天命在斯。真相柅车宁致问,族庖更刃亦焉施。炎神疠鬼争为虐,度虎消蝗复是谁。
牛异部纪事
《述异记》:周成王时,东夷送六角牛。幽王时,牛化为虎。《列子·说符篇》:宋人有好行仁义者,三世不懈。家无故黑牛生白犊,以问孔子。孔子曰:此吉祥也,以荐上帝。居一年,其父无故而盲。其牛又复生白犊,其父又复令其子问孔子。其子曰:前问之失明,又何问乎。父曰:圣人之言先迕后合。其事未究,姑复问之。其子又复问孔子。孔子曰:吉祥也。复教以祭。其子归致命。其父曰:行孔子之言也。居一年,其子又无故而盲。其后楚攻宋,围其城;民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丁壮者皆乘城而战,死者大半。此人以父子有疾皆免。及围解而疾俱复。
《史记·梁孝王传》:孝王归国,意忽忽不乐。北猎良山,有献牛,足出背上,孝王恶之。六月中,病热,六日卒。〈注〉索隐曰:张晏云:足当处下,所以辅身也;今出背上,象孝王背朝以干上也。背者,阴也。又在梁山,明为良也。牛者,丑之畜,冲在六月。北方数六,故六月六日薨也。《搜神记》:桓帝延熹五年,临沅县有牛生鸡,两头四足。《晋书·五行志》:惠帝太安中,张骋所乘牛言曰:天下乱,乘我何之。骋惧而还,寻后牛又人立而行。骋使善卜者卦之,谓曰:天下将有兵乱,为祸非止一家。其年,张昌反,先略江夏,骋为将帅,于是五州残乱,骋亦族灭。京房易数曰:牛能言,如其言占吉凶。易萌气枢曰:人君不好士,走马被文绣,犬狼食人食,则有六畜谈言。时天子诸侯不以惠下为务,又其应也。
《异苑》:山阴有人尝食牛肉,左髀便作牛鸣,每劳辄剧食乃止。
《三国典略》:梁出师拒侯景邵陵王纶,次钟离。初,纶将发营,游宛临贺王正德诣于纶所,始入牙门有飘风解旗折至,是故杀牛劳士,一牛走入马厩牴杀纶所乘,服以两角贯一马腹载之而行,冲突营幕军中,惊乱。
《隋书·五行志》:梁武陵王纪祭城隍神,将牛烹,忽有赤蛇绕〈阙五字〉。象类言之,又为龙蛇之孽。鲁宣公三年,郊牛〈阙五字〉,为天不享。弃宣公也。《五行传》曰:逆君道伤,故有龙蛇之孽。是时纪虽以赴援为名,而实妄自尊亢。思心之咎,神不享,君道伤之应。果为元帝所败。《唐书·王方翼传》:方翼迁夏州都督。属牛疫,民废田作,方翼为耦耕法,张机键,力省而见功多,百姓顺赖。《十国春秋·吴·睿帝本纪》:太和六年五月,连昌县民家牛生,每一足更附一足,投之江中,翼日,浮水上。《嘉话录》:蔡之将破,有水牛黑色入池浴,既出,身自白皎,然唯头不变。有马生牛蹄者。
《学佛考训》:政和丁酉,真州近村富人群犬争衔一牛胫骨,众异而破之,血凝如玉,成菩萨形,衣纹璎珞相好奇特,虽雕琢不及。
《异闻总录》:绍兴六年,馀干村民张氏家已寝,牧童在牛圈闻有扣门者,急起,视之,见壮夫数百辈,皆披五花甲著红兜鍪突而入,既而隐不见。及明,圈中牛五十头尽死。盖疫鬼云。
《开封府志》:顺帝元统十七年,河南大饥,汴梁居民每夜二更,闻文庙后蔡河湾水底牛鸣,至四更方息。《饶州府志》:弘治壬戌,浮梁庐田汪姓宰牛,破其腰,有物类犀状,头角足尾皆具,体坚如石,外裹碎珠,莫识何宝。
《异林》:弘治中,滦阳民家牛产一麟。初不为异,偶过廨宇,见壁上画麟。始大惊悟。俗谓麟能茹铁粪金,遂以铁灌之而毙。后,献其皮于镇府。镇府贡于庭,两胁有甲毛,从甲孔中出角,栗形才及犬大。
《鄱阳县志》:嘉靖四十二年,蠙州有牛腹大异常,忽雷电绕其身,产犊。如驹,鳞角俱具,后莫知所往。
《明外史·叶向高传》:吴道南,万历十七年进士及第。擢礼部右侍郎,署部事。历城、高苑牛产犊,皆两首两鼻,道南请尽蠲山东诸税,召还内臣。
《续文献通考》:万历二十四年正月,泸川张四儿家讼于州,称四儿业屠牛,卫军马洋回回,种也,性亦嗜食牛。自乡牵牛赴州,至大渡口,登舟、牵绳忽断,牛奔入市,过四儿家。四儿恃力,直前缚之,不能制,大惧奔入一店中。牛亦追入店,四儿登楼,牛亦登楼,触四儿肠出,死。牛下楼,复转入一巷中,觅一牛肉肆,适其主他出,尽毁其家器。业始,徐徐出郊。闻之,客店楼小梯狭,而牛上下无碍,其事甚怪。《云南通志》:顺宁府里长俸文家畜一牸,甚瘦,好鸣。二年,忽产一犊,牛头牛蹄,浑身白毛,青腿脊上微有鳞,甲角生顶中,如芝菌然,光耀炫日,鸡犬狂叫。文骇而杀之。又永昌府彝民家产一犊,夜中有光,烛栏。民以为怪,杀之。次早,见身有肉鳞,其色青、蓝边淡红,每鳞之内皆有细毛。蝇蚊不敢近。
牛异部杂录
《吕氏春秋·明理篇》:至乱之化,马牛乃言。
《易林》:兴役不休,与民争时,牛生五趾,行危为忧。《论衡·自然篇》:谓天为灾变,凡诸怪异之类,无小大薄厚,皆天所为乎。牛生马,如论者之言,天神入牛腹中为马乎。
羊异部汇考一
《汉书》
《五行志》
传曰:视之不明,是谓不悊,厥咎舒,厥罚怕奥,厥极疾。时则有草妖,时则有蠃虫之孽,时则有羊祸。刘歆以为,于易,刚而包柔为离,离为火为目。羊上角下蹄,刚而包柔,羊大目而不精明,视气毁故有羊祸。一曰,暑岁羊多疫死,及为怪,亦是也。
《魏书》《灵徵志》
羊祸。《鸿范论》曰:君不明,失政之所致。
《管窥辑要》《羊占》
羊生子,一首两口。其年不熟,民饥流;羊多头,臣不祇主命,刻剥百姓;羊生四耳,目在腋下,是谓羊孽。其地有自王者;羊生子无后足,先吉后凶;无前足,先忧后悦。
羊生犬,国被外贼;羊生马,天下起兵。
有如羊自空陨而入地中,其地大旱。
羊异部汇考二
周
敬王 年,鲁穿井,得虫若羊。
按《春秋》不书。 按《汉书·五行志》:史记鲁定公时,季桓子穿井,得土缶,中得虫若羊,近羊祸也。羊者,地上之物,幽于土中,象定公不用孔子而听季氏,暗昧不明之应也。一曰,羊去野外而拘土缶者,象鲁君失其所而拘于季氏,季氏亦将拘于家臣也。是岁季氏家臣阳虎囚季桓子。后三年,阳虎劫公伐孟氏,兵败,窃宝玉大弓而出亡。
晋
成帝咸和二年,羊生,无后足。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和二年五月,司徒王导厩羊生无后足,此羊祸也。京房易传曰:足少者,下不胜任也。明年,苏峻破京师,导与帝俱幽石头,仅乃得免,是其应也。
宋
孝武帝大明七年,羊生三角。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孝武帝大明七年,永平郡献三角羊,羊祸也。
北魏
高祖太和二十三年,羊生羔,二形。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和二十三年三月,肆州上言阳曲县羊生羔,一头,二身,一牝,一牡,三耳,八足。寻高祖崩,六辅专事。
世宗正始元年,羊生羔,一头两身。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始元年七月,鄯善镇送羊羔,一头、两身、八脚。
正始二年,羊生八足。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正月,鄯善镇送八脚羊。
延昌四年,羊生羔,六足、两尾。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延昌四年五月,薄骨律镇上言:羊羔一头,六足、两尾。
隋
文帝开皇十二年,繁昌县云中坠二物,如羊。
按《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皇十二年六月,繁昌杨悦见云中二物,如羝羊,黄色,大如新生犬,𩰚而坠。悦获其一,数旬失所在。近羊祸也。《洪范五行传》曰:君不明,逆火政之所致也。状如新生犬者,羔类也。云体掩蔽,邪佞之象。羊,国姓。羔,羊子也。皇太子勇既升储贰,晋王阴毁而被废黜。二羔𩰚,一羔坠之应也。
恭帝义宁二年,羊生羔,无尾,羊无头不死。
按《隋书·恭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义宁二年,麟游太守司马武,献羊羔,生而无尾。时议者以为杨氏子孙无后之象。是岁,炀帝被杀于江都,恭帝逊位。按《唐书·五行志》:义宁二年三月丙辰,麟游县有羔,生而无尾。是月乙丑,太原献羖羊,无头而不死。
唐
睿宗先天元年,羊肋下生人手。
按《唐书·睿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先天初,洛阳市人牵一羊,左肋下有人手,长尺许,以之乞丐。
元宗开元二年,羊生肉角。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元二年正月,原州献肉角羊。三月,富平县有肉角羊。
开元十九年,神羊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元十九年九月,神羊产于京兆之兴平县。
武宗会昌二年,羊生,二首二尾。
按《唐书·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会昌二年春,代州崞县羊生二首连颈,两尾。占曰:二首,上不一也。
懿宗咸通三年,羊生羔如犊。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三年夏,平陶民家羊生羔如犊。
僖宗乾符二年,雨物,如羖羊。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符二年,洛阳建春门外因暴雨,有物堕地如羖羊,不食,顷之入地中,其迹月馀不灭,或以为雨土也。占曰:当旱。
宋
高宗绍兴五年,羊疫。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五年,江东西羊大疫。
绍兴十七年,汀州羊无角。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宁宗嘉定九年,羊生骈首。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嘉定九年,信州玉山县羊生骈首。
金
熙宗皇统七年,羊生三角。
按《金史·熙宗本纪》:皇统七年十一月乙亥,兵部尚书秉德进三角羊。
明
宪宗成化二十年,羊生羔,八足。
按《陕西通志》:成化二十年夏,羊产一羔,八足。
世宗嘉靖二十四年,有白物,如羊群。
按《云南通志》:嘉靖二十四年,太和、上阳诸溪有白物,如羊群,迹之不见。
神宗万历三十八年,羊产羔,一首双身。
按《山西通志》:万历三十八年夏,崞县王臻家产羊,一首四耳,后身分两半,二尾八蹄。
万历四十八年,羊产羔,三耳双身。
按《云南通志》:万历四十八年三月戊子,省城产羊一头,如犬,三耳八足,黑蹄,二尾,遍身白文。
羊异部艺文
《为留守奏羊乳獐表》唐·张说
臣某言:臣闻灵感无方,每先时以见象。神鉴不昧,必凭物以示人。有德著而休归,或祥来而事应。伏惟天策金轮圣神皇帝陛下,端冕驭天,舞干柔远。南越瑞贡,久通译而归仁。西域奇山,近随方而应圣。臣今月得所部万年县令郑国忠状送新出庆山下羖牝羊乳獐麑一头,狎扰因依,动息随恋,如生所产,若素同群。理有可嘉,事无前例。臣闻:异物相育,外方慕化之徵。野畜自驯,荒服来王之兆。必有远裔解辫,欢心百兽之庭。犷俗怀音,稽首三朝之会。臣言可验,翘足是期。昔马或生羊,《易》占得人安之体。犬时养彘,天镜显代康之文。援此比踪,实为同贯。况复晨饮醴浦,夕下灵山。翳仙杏之奇花,拾嘉禾之馀穗。羊祯甚玉,獐庆踰银。晦朔未移,祥符累集。福应之盛,今古未闻。臣沗尹京都,屡荐嘉瑞。庆忭之至,兼倍恒流。谨差某官奉表随进。
羊异部纪事
《述异记》:周成王时,东裔进六角羊。
周幽王时,群羊化为狼,食人。
《国语》:季桓子穿井,获如土缶,其中有羊焉。使问之仲尼曰:吾穿井而获狗,何也。对曰:以丘之所闻,羊也。丘闻之,木石之怪曰夔、魍魉,水之怪曰龙、罔象,土之怪曰羵羊。〈注〉羵羊,雌雄不成。
《韩诗外传》:鲁哀公使人穿井,三月不得泉,得一生羊焉。公使祝鼓舞之,欲上于天,羊不能上。孔子见,曰:水之精为。玉土之精,为羊。此羊肝,土也。公使杀羊,视肝即土。
《南越志》:尉佗之时,有五色羊,以为瑞,因图之府厅。《后汉书·西南裔传》:冉駹裔者土地宜畜牧,有五角羊。《北史·齐文宣本纪》:谶云:羊饮盟津角拄天。盟津,水也,羊饮水,王名也,角拄天,大位也。又阳平郡界回星驿傍有大水,土人常见群羊数百,立卧其中,就视不见。事与谶合。
《隋文帝四王传》:庶人谅,开皇元年,立为汉王。十七年,出为并州总管。文帝崩,遂发兵反。时潞州有官羊生羔,二首相背,以为谅之咎徵。
《孔帖》:南汉刘鋹四年,苑中羊吐珠樊胡子,以为符瑞讽,群臣入贺。
《妖化录》:宣和五年,京师城北乃官民牧羊地,忽有野犬不知所从来,入群羊中,鸣叫左右,前后诸犬皆往聚会。一羊间一犬,黑白交映。至次日,城内外诸犬毕集,或缚者并断索而来,凡扰扰两日,犬多羊少,皆齧杀。其羊识者知为不祥。
《悦生随抄》:顷在宁州真宁县见牵羊教化者。其羊胸前有右手,抱胸如人手,有六指甲,如羊颇长。皆言前身为人,因过恶至此。县令张元弼主簿君良臣共疑之。尹曰:此无他,人与羊交耳。众人皆释然。
《续夷坚志》:贞祐二年,丰州杨云卿为崞县令。夏月,暴雨,过关外南十馀里,落羊头一,大如车毂,角上竖高三尺,以物怪。申代州州下军资库收,闻之朝。
《如皋县志》:万历四十一年,地出豮羊。乡民陈一心闻地中啐啐作声,视之,一孔仅可容簪,掘土二尺,得两犬。长三寸许,蠕蠕能动,疑即豮羊也。
[book_title]第一百七十四卷
第一百七十四卷目录
犬异部汇考一
山海经〈大荒西经〉
汉书〈五行志〉
管窥辑要〈犬占〉
田家五行〈论祥瑞〉
犬异部汇考二
汉〈文帝一则 景帝一则 成帝河平一则 鸿嘉一则〉
后汉〈灵帝熹平一则〉
晋〈武帝太康一则 惠帝元康一则 永兴一则 怀帝永嘉一则 悯帝建兴一则 元帝太兴二则 永昌一则〉
宋〈武帝永初一则 文帝元嘉一则 孝武帝孝建一则 明帝泰始二则〉
北魏〈高祖太和二则〉
北齐〈文宣帝天保一则〉
北周〈武帝保定一则〉
唐〈高祖武德一则 中宗嗣圣二则 德宗贞元一则 武宗会昌一则 宣宗大中一则 懿宗咸通一则 僖宗中和一则〉
辽〈穆宗应历一则〉
宋〈高宗绍兴一则 孝宗淳熙一则 宁宗庆元一则 恭帝德祐一则〉
元〈成宗元贞一则 顺帝至正二则〉
明〈武宗正德一则 世宗嘉靖三则 神宗万历一则〉
犬异部纪事
犬异部杂录
豕异部汇考一
汉书〈五行志〉
魏书〈灵徵志〉
管窥辑要〈豕占〉
豕异部汇考二
周〈庄王一则〉
汉〈昭帝元凤一则〉
吴〈乌程侯宝鼎一则〉
晋〈怀帝永嘉一则 元帝建武一则 成帝咸和一则 孝武帝太元二则〉
北魏〈高祖延兴一则 世宗景明一则 正始一则 延昌一则〉
隋〈文帝开皇一则〉
唐〈太宗贞观一则 德宗贞元一则 宪宗元和一则 懿宗咸通一则 僖宗乾符一则 广明一则〉
宋〈徽宗崇宁一则 高宗绍兴一则 孝宗乾道一则 光宗绍熙一则 宁宗庆元二则〉
元〈顺帝至正三则〉
明〈宪宗成化二则 孝宗弘治二则 武宗正德三则 世宗嘉靖五则 神宗万历四则 悯帝崇祯一则〉
豕异部纪事
庶徵典第一百七十四卷
犬异部汇考一
《山海经》《大荒西经》
大荒之中,有赤犬,名曰天犬,其所下者有兵。
《汉书》《五行志》
传曰:言之不从,是谓不艾,厥咎僭,厥罚恒阳,厥极忧。时则有犬祸。于易,兑为口,犬以吠守,而不可信,言气毁故有犬祸。一曰,旱岁犬多狂死及为怪,亦是也。
《管窥辑要》《犬占》
犬妖,京房曰:佞臣在侧,则犬妖生。岁多虫蝗,群物皆伤,大兵且至。或曰:狗主守狗为妖,则君失其守。犬皞街巷中,有贼在邑。不出三年,一犬皞群犬和之,其地有兵。犬群皞城中,其国邑为墟,不出三年,犬上屋群皞,有大丧。家国同。《天镜占》曰:春皞室堂,男女有喜;朝皞室中,父母喜;日中皞室中,男子得爵、禄女有喜;夕皞室中;长女死;犬皞晨夜,家破军亡。犬去其家而群集于野,或人家、或街衢中,守禦之臣叛兵起,国乱。
犬忽上人床,其下谋主;犬窥井自照,有奸事;犬作人行,守臣谋叛。
犬逆吠其主,其主有殃,不宜远行;见主呼不动,邑里有贼,政令不行。
犬作人声,世主易;犬呼其主,其主且亡;犬忽人悲,邑有大丧。
犬见鼠不动,有贼臣,国且败亡。
犬入室中交,有女乱,其主亡。
犬与豕交,夫妇不严,有兵乱。家国同一曰:其邑国有兵。
犬无故多死,军弱不可用;犬无故自死,当邑门,国失其守。犬群入水中浴,兵大起。
犬子反哺其母,其家有大庆。
犬负其子自外入国中,其国不用兵而远人来;负其子出国门,民去国。
犬生子于野,大夫有外谋,三年国亡。
犬自食其子,天镜占曰:国多盗贼。一曰:有牢狱事。犬戴人冠,京房曰:君不正,臣欲谋篡,厥妖狗冠出朝门。
犬自地中出,其邑国君死,有大水地坼。出犬名曰:地狼。其地有兵,若在人家,则其家有兵刃之灾。
犬生角,下犯上。一曰:世主益地。京房曰:君失政,小人进,则犬生角。
犬屎尿宫门及大道,或井侧、堂庙、床席,皆大祸至。犬粪床席,釜灶暴病;犬屎尿邑社五日以上,邑亡社移;犬屎殿堂宫室三日以上,君亡国空;屎君门内外,有忧。群溺邑门外内,兵作,人家同。群犬皆屎大道中,邑兵起。屎溺井中,其家空,邑国同之。犬溺人,其人亡,不出三年。
犬尿土石,其国臣强君弱;犬屎金铁,邑兵大作;犬屎土,国邑益;犬屎五谷,邑昌岁成;犬屎草木。国有大丧;犬无故上屋,有火灾。一曰:家有丧,主人失位。若登城墙,贼来必破,兵将投降。
他犬自来入室,不去,忧官事。家犬无故亡,不还,有亡命事,忧女子祸。
犬忽变毛色奇异,理家者死,或被刑罚。
犬生子三耳以上,邑有乱臣;一目,臣蔽主;三目以上,邑臣谋主;二口,邑有忧;鼻一孔,邑有兵;三足以下,国分;五足以上,邑兵大行;二阴,其国君多子;二尾以上,国君徙。
犬生子,口在背,有反臣;口在阴,其邑臣强,主命不行;口在四肢,臣杀其君;口在腹下及两傍,邑有大忧;口在腹,民大饥;鼻在四肢,邑有兵;足在腹,其邑有徙君;足在背,有反臣;足在首,国君有大雠;尾在腹,臣谋主;尾在背及四肢,国有争。
犬生子,无毛,其邑臣谋君;无目,主者病;无口鼻,民饥;无足,谷不成;无尾,民贫;无头,家亡;无头足,世主将衰之兆。
犬生人,国有兵,君失位;犬生人形不具,邑有兵;生子人形而物不居其所,其国君亡。
犬生子,人形、畜兽身,有亡君,邑有大殃。犬生子,人形、鸟身,有大灾;犬生子,人形、鱼身,有大灾;生子,人形、鼠身,其邑大枵。
犬生六畜,其国易命,有大事生。六畜一首二身,国主废。生六畜两口三鼻以上,其国大臣为乱。生六畜无首,国有大凶;无耳,国君不用事;无目,邑兵出;无口鼻,国民流亡为乱;无四肢,国有乱兵;无阴,国君暴死,生豕岁熟。
犬生野兽,臣有外谋。不出三年,国亡京房曰:其邑大凶。生野兽且有人形,邑有大兵。
犬生飞鸟,有大水、起大兵。一曰:国有更令。
犬生鼠,岁虚民流亡。
犬生鱼,邑有大水。
犬生虫蛇,邑饥人流亡。
犬生异物,或人形不具,或形体不居其所,皆为兵起。
《田家五行》《论祥瑞》
犬生一子,其家兴旺。谚云:犬生独,家富足。
犬异部汇考二
汉
文帝后五年,齐有狗生角。
按《汉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文帝后五年六月,齐雍城门外有狗生角。先是帝兄齐悼惠王亡后,帝分齐地,立其庶子七人皆为王。兄弟并强,有炕阳心,故犬祸见也。犬守御,角兵象,在前而上卿者也。犬不当生角,犹诸侯不当举兵乡京师也。天之戒人蚤矣,诸侯不寤。后六年,吴、楚畔,济南、胶西、胶东三国应之,举兵至齐。齐王犹与城守,三国围之。会汉破吴、楚,因诛四王。故天狗下梁而吴、楚攻梁,狗生角于齐而三国围齐。汉卒破吴、楚于梁,诛四王于齐。京房易传曰:执政失,下将害之,厥妖狗生角。君子苟免,小人陷之,厥妖狗生角。
景帝三年,邯郸狗与彘交。
按《汉书·景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帝三年二月,邯郸狗与彘交。悖乱之气,近犬豕之祸也。是时赵王遂悖乱,与吴、楚谋为逆,遣使匈奴求助兵,卒伏其辜。犬,兵革失众之占;豕,北方匈奴之象。逆言夫听,交于异类,以生害也。京房易传曰:夫妇不严,厥妖狗与豕交。兹谓反德,国有兵革。
成帝河平元年,长安有狗为怪。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河平元年,长安男子石良、刘音相与共居,有如人状在其室中,击之,为狗,走出。去后有数人被甲持兵弩至良家,良等格击,或死或伤,皆狗也。自二月至六月乃止。
鸿嘉 年,狗与彘交。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鸿嘉中,狗与彘交。
后汉
灵帝熹平 年,狗冠带入司徒府内。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熹平中,省内狗冠带绶,以为笑乐。有一狗突出,走入司徒府内,有见之者,莫不惊怪。京房《易传》曰:君不正,臣欲篡,厥妖狗冠出。后灵帝宠用便嬖子弟,永乐宾客、鸿都群小,传相汲引,公卿牧守,比肩是也。又遣御史于西邸卖官,关内侯顾五百万者,赐与金紫,诣阙上书占令长,随县好丑,丰约有贾。强者贪如豹虎,弱者略不类物,实狗而冠者也。司徒古之丞相,壹统国政。天戒若曰:宰相多非其人,尸禄素餐,莫能据正持重,阿意曲从;今在位者皆如狗也,故狗入其门。
晋
武帝太康九年,有犬鼻行地。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五行志》:武帝太康九年,幽州有犬,鼻行地三百馀步。天戒若曰,是时帝不思和峤之言,卒立惠帝,以致衰乱,是言不从之罚也。
惠帝元康 年,掘地获犬子二。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惠帝元康中,吴郡娄县人家闻地中有犬子声,掘之,得雌雄各一。还置窟中,覆以磨石,经宿失所在。天戒若曰,帝既衰弱,藩王相谮,故有犬祸。
永兴元年,犬生子,无头。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兴元年,丹阳内史朱逵家犬生三子,皆无头。后逵为扬州刺史曹武所杀。
怀帝永嘉五年,狗人言。
按《晋书·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孝怀帝永嘉五年,吴郡嘉兴张林家狗人言云:天下人饥死。于是果乱,天下饥荒焉。
悯帝建兴元年,狗与猪交。
按《晋书·悯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兴元年,狗与猪交。按汉书,景帝时有此,以为悖乱之气,亦犬豕祸也。犬,兵之革占也。豕,北方匈奴之象也。逆言失听,异类相交,必生害也。
元帝太兴 年,地坼有犬子二。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帝太兴中,吴郡太守张懋闻斋内床下犬声,求而不得。既而地自坼,见有二犬子,取而养之,皆死。寻而懋为沈充所杀。京房易传曰:谗臣在侧,则犬生妖。
太兴四年,地中获犬子二。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兴四年,庐江灊县何旭家忽闻地中有犬子声,掘之得一母犬,青黧色,状甚羸瘦,走入草中,不知所在。视其处有二犬子,一雌一雄,哺而养之,雌死雄活。及长为犬,善噬兽。其后旭里中为蛮所没。
永昌二年,讹言以白犬胆疗虫病,犬价暴贵。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昌二年,大将军王敦下据姑孰。百姓讹言行虫病,食人大孔,数日入腹,入腹则死;疗之有方,当得白犬胆以为药。自淮泗遂及京师,数日之间,百姓惊扰,人人皆自云己得虫病。又云,始在外时,烧铁以灼之。于是翕然,被烧灼者十七八矣。而白犬暴贵,至相争夺,其价十倍。或有自云能行烧铁灼者,赁灼百姓,日得五六万,惫而后已。四五日渐静。说曰:夫裸虫人类,而人为之主。今云虫食人,言本同臭类而相残贼也。自下而上,明其逆也。必入腹者,言害由中不由外也。犬有守卫之性,白者金色,而胆用武之主也。帝王之运,王霸会于戌。戌主用兵,金者晋行,火烧铁以疗疾者,言必去其类而来火与金合德,共除虫害也。按中兴之际,大将军本以腹心受伊吕之任,而元帝末年,遂改京邑,明帝谅闇,又有异谋,是以下逆上,腹心内烂也。及钱凤、沈充等逆兵四合,而为王师所挫,踰月而不能济水,北中郎刘遐反淮陵内史苏峻率淮泗之众以救朝廷,故其谣言首作于淮泗。朝廷以弱制强,罪人授首,是用白犬胆可救之效也。
宋
武帝永初二年,有狗人言。
按《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宋武帝永初二年,京邑有狗人言。
文帝元嘉二十九年,狗与人交。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嘉二十九年,吴兴东迁孟慧度婢蛮与狗通好如夫妻弥年。
孝武帝孝建 年,掘地得犬子。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孝武孝建初,颜竣为左卫,于省内闻犬子声在地中,掘焉得乌犬子。养久之,后自死。
明帝泰始二年,狗与人交。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明帝初,晋安王子勋称伪号于寻阳,柴桑有狗与女人交,三日不分离。〈按《志》不载月日,而《晋安王子勋本传》以泰始二年即伪位,故编于此。〉泰始 年,犬生豕子。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泰始中,秣陵张僧护家犬生豕子。
北魏
高祖太和二年,泰州献五色狗。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和二年十一月辛未,泰州献五色狗。
太和三年,齐州献五色狗。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三月,齐州献五色狗,其五色如画。
北齐
文宣帝天保四年,犬与女子交。
按《北齐书·文宣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后齐天保四年,邺中及顿丘并有犬与女子交。《洪范五行传》曰:异类不当交而交,悖乱之气。犬交人为犬祸。犬祸者,亢阳失众之应也。时帝不恤国政,恩泽不流于其国。
北周
武帝保定三年,有犬生子,腰以后分为二身,两尾六足。
按《周书·武帝本纪》云云。
按《隋书·五行志》:后周保定三年,有犬生子,腰已后分为两身,二尾六足。犬猛畜而有爪牙,将士之象也。时宇文护与侯伏、侯龙恩等,有谋怀二。犬体后分,此其应也。 又按《志》:雁门百姓间犬多去其主,聚于野,形顿变如狼而啖噬行人,数年而止。《五行传》曰:犬,守禦者也,而今去其主,下臣不附之象。形变如狼,狼色白,为主兵之应也。其后帝穷兵黩武,劳役不息。天戒若曰,无为劳役,守禦之臣将叛而为害。帝不悟,遂起长城之役。续有西域、辽东之举,天下怨叛。及江都之变,并宿卫之臣也。
唐
高祖武德三年,夜闻犬皞,不见犬。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武德三年,突厥处罗可汗将入寇,夜闻犬群皞而不见犬。中宗嗣圣 年,狗生子,无首。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武后初,酷吏丘神绩家狗生子皆无首,当项有孔如口,昼夜鸣吠,俄失所在。
嗣圣十四年,〈即武后神功元年〉犬生两首。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神功元年,安国献两首犬。首多者,上不一也。
德宗贞元七年,犬乳犊。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元七年,赵州柏乡民李崇贞家黄犬乳犊。
武宗会昌三年,狗生角。
按《唐书·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会昌三年,定州深泽令家狗生角。
宣宗大中 年,狗生角。
按《唐书·宣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大中初,狗生角。京房曰:执政失将害之应。又曰:君子危陷,则狗生角。
懿宗咸通 年,狗不能吠。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中,会稽有狗生而不能吠,击之无声。狗职吠以守禦,其不能者,象镇守者不能禦寇之兆。成汭为京南节度使,城中犬皆夜吠,日者向隐以为城郭将丘墟。
僖宗中和二年秋,丹徒狗与彘交。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按《文献通考》:占曰:诸侯有谋害国者。
辽
穆宗应历十八年,雕生牝犬。
按《辽史·穆宗本纪》:应历十八年六月甲戌,挞烈于雕窠中得牝犬来进。
宋
高宗绍兴六年,群犬自赴河死。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六年四月,中京大雪、雷震,犬数十争赴土河而死,可救者才二三。
孝宗淳熙元年,雷震犬。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熙元年六月,饶州大雷震犬于市之旅舍。
宁宗庆元二年,抚州有犬坐于郡守之座。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庆元二年,抚州有犬若人,坐于郡守之座。未几,郡守林廷彦卒于官。
恭帝德祐元年,禁军民蓄犬。
按《宋史·恭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德祐元年五月壬申,扬州禁军民毋得蓄犬,城中杀犬数万,输皮纳官。
元
成宗元贞二年,有犬产子于疮。
按《元史·成宗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成宗元贞丙申秋,大都南城武仲祥家有乳犬怀胎,左胁下忽肿成疮,六七日后于疮内生五子,色皆青苍,每当脊梁。自顶至尾,生逆毛一道,他无所异。又数日,疮亦平复。
顺帝至正二十一年,产赤小犬。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永昌杂志》:至正二十一年,昆明县玉案山下产赤小犬,色如火,群吠遍野。至正二十二年,牡犬生子。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至正二十二年八月,上海县金寿一家,已阉雄狗生小狗八,其一嘴爪红如鲜血。然牡物而生儿,阳化阴也。又犬属火,一嘴爪红亦火也,岂非主兵火者欤。
明
武宗正德四年,犬人言。
按《广东通志》:正德四年夏,顺德有犬祸。新志羊頞卢景春妻有母犬,能为人言,生二子,抱而乳之,近犬祸也。
世宗嘉靖十一年,群犬惊吠。
按《福建通志》:嘉靖十一年,里巷中群犬惊吠。
嘉靖二十年,犬生四目、四耳、八足。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年秋八月,异犬生,耳目各四,足有八。
嘉靖二十五年,犬缘城夜吠。
按《贵州通志》:嘉靖二十五年秋七月,黎平野犬缘城夜吠。
神宗万历 年,犬生角。
按《常熟县志》:万历初,尚墅犬生角。
犬异部纪事
《淮南子·览冥训》:夏桀之时,犬群吠而入渊。
《文献通考》:威烈王二十年乙亥五月,绛有犬异,三大犬率众犬数万聚于绛,杀一犬于东方,一犬于西方。《汉书·五行志》:高后八年三月,祓霸上,还过枳道,见物如仓狗,撠高后掖,忽而不见。卜之,赵王如意为祟。遂病掖伤而崩。先是高后鸩杀如意,支断其母戚夫人手足,搉其眼,以为人彘。
《昌邑王膊传》:膊子贺。即位二十七日,大将军霍废贺,贺归故国。国除,为山阳郡。初贺在国时,数有怪。尝见白犬,高三尺,无头,其颈以下似人,而冠方山冠。后见熊,左右皆莫见。
《五行志》:昌邑王贺为王时,又见大白狗冠方山冠而无尾,此服妖,亦犬祸也。贺以问郎中令龚遂,遂曰:此天戒,言在仄者尽冠狗也。去之则存,不去则亡矣。贺既废数年,宣帝封之为列侯,复有罪,死不得置后,又犬祸无尾之效也。京房易传曰:行不顺,厥咎人奴冠,天下乱,辟无适,妾子拜。又曰:君不正,臣欲篡,妖狗冠出朝门。
《集异志》:王莽居摄东郡太守,翟义知其将篡汉世,谋举义兵。兄宣教授诸生,满堂群鹅雁数十在中庭,有犬从外入,齧之,皆惊。比杀之,皆断头狗走出门,求不知处宣大恶之。后数日,莽夷其三族。
《风俗通·怪神篇》:谨按桂阳太守汝南李叔坚,少时为从事。在家,狗人立。行家言:当杀之。叔坚云:犬马;谕君子。狗见人行,效之,何伤。叔坚见县令还解冠榻上,狗戴持走家,大惊。时复云:误触冠,冠缨挂著之耳。狗于灶前蓄火,家益。怔忪复云:儿婢皆在田中,狗助蓄火,幸可不烦邻里,此有何恶。里中相骂不言,无狗怪,遂不肯杀。后数日,狗自暴死。卒,无纤介之异。叔坚辟太尉,掾固陵长。原武令终享大位子条蜀郡都尉威龙司徒掾凡变怪皆妇女下贱何者。小人愚而善,畏欲,信其说,类复裨增文人亦。不證察与俱悼慑,邪气乘虚,故速咎。證易曰:其亡,斯自取灾。若叔坚者,心固于金石。妖至而不惧,自求,多福壮矣乎。
《晋书·五行志》:公孙文懿家有犬,冠帻绛衣上屋,此犬祸也。屋上,亢阳高危之地。天戒若曰,亢阳无上,偷自高尊,狗而冠者也。及文懿自立为燕王,果为魏所灭。京房易传曰:君不正,臣欲篡,厥妖狗出朝门。
魏侍中应璩在直庐,欻见一白狗出门,问众人,无见者。踰年卒,近犬祸也。
《吴志·诸葛恪传》:孙峻构恪欲为变,峻与孙亮谋,置酒请恪。恪将见之趋出,犬衔引其衣,恪曰:犬不欲我行乎。还坐,顷刻乃复起,犬又衔其衣,恪令从者逐犬,遂升车,及驻车宫门,峻伏兵于帷中,恪剑履上殿。酒数行,亮还内。峻起如厕,解长衣,著短服,出诏收恪。《书蕉》:晋元康中,吴郡娄县怀瑶家忽闻地中有犬子声。掘地,视之,得犬子,雌雄各一。目犹未开,形大于常犬也。哺之而食。左右咸往观焉,长老或云:此名犀犬,得之者,令家富昌。太兴中,吴郡府舍人又得二枚物,如初尸。子曰:地中有犬,名曰:地狼。有人名曰:无伤夏。鼎志曰:掘地而得狗,名曰:贾;掘地而得豚,名曰:邪;掘地而得人,名曰:聚。聚无伤也。
《晋书·刘聪载记》:聪时有犬与豕交于相国府门,又交于宫门,又交司隶、御史门。有豕著进贤冠,升聪坐。犬冠武冠,带绶,与豕并升。俄而𩰚死殿上。宿卫莫有见其入者。而聪昏虐愈甚,无诫惧之心。
《异苑》:东晋谢安,字安石,于后府接宾妇刘氏,见狗御谢头来,久之,乃失所在。妇具说之,谢容色无易。是月而薨。
《搜神后记》:代郡张平者,苻坚时为贼帅,自号并州刺史。养一狗,名曰飞燕,形若小驴。忽夜上听事,上行,行声如平常。未经年,果为鲜卑所逐,败走,降苻坚,未几便死。
《异苑》:晋孝武太元年,刘波字道则,移居京口。昼寝闻屏风外悒咤声,开屏风,见一狗蹲地而语。语毕,自去。波隗孙也,后为前将军败,见杀。
《晋书·五行志》:桓元将拜楚王,已设拜席,群官陪位。元未及出,有狗来便其席,莫不惊怪。元性猜暴,竟无言者,逐狗改席而已。天意若曰,桓元无德而叨窃大位,故犬便其席,示其妄据之甚也。八十日元败亡。《北燕录》:孙护事慕容氏为比部尚书,累迁尚书左仆射,跋之潜至龙城也,匿于其室。及僭伪号署为侍中尚书令,封阳平公。护里有犬,与豕交。护见而恶,召太史令闵尚筮之。尚曰:犬豕异类而交,违性失常。其于洪范为犬祸,将悖乱,失众以至败亡。明公位极冢宰遐尔具瞻,诸弟并封列侯,贵倾王室,妖见里庭。不为他也,愿明公戒盈满之失。修尚恭俭,则妖怪可消。永享元吉,护默然不悦。
《搜神后记》:晋穆、哀之世,领军司马济阳蔡咏家狗,夜辄群众相吠,往视便伏。后日,使人夜伺,有一犬,著黄衣,白帢,长五六尺,众狗共吠之。寻迹,定是咏家老黄狗,即打死。吠乃止。
隆安初,吴郡治下狗恒夜吠。聚高桥上人家,狗有限,而吠声甚众。或有夜觇视之,见一狗有两三头者,皆前向乱吠。无几,孙恩乱于吴会焉。是时,辅国将军孙无终家于既阳,地中闻犬子声。寻,而地坼,有二犬子,皆白色,一雄一雌。取而养之,皆死。后,无终为桓元所诛灭。案《尸子》曰:地中有犬,名曰:地狼;《夏鼎志》曰:掘地得犬,名曰:贾;此盖自然之物,不应出而出,为犬祸也。《异苑》:安国李道豫元嘉中,其家狗卧于当路,蹴之。狗曰:汝即死,何以蹋我。未几,豫死。
《搜神后记》:宋永初三年,谢南康家婢,行逢一黑狗,语婢云:汝看我背后。婢举头,见一人长三尺,有两头。婢惊怖返走,人、狗亦随婢后,至家庭中,举家避走。婢问狗:汝来为何。狗云:欲吃食尔。于是婢为设食。并食食讫,两头人出。婢因谓狗曰:人已去矣。正已复来。良久乃没。不知所在。后家人死丧殆尽。
宋王仲文为河南郡主簿,居缑氏县北。得休,因晚行泽中。见车后有白狗,仲文甚爱之。欲取之,忽变形如人,状似方相,目赤如火,磋牙吐舌,甚可憎恶。仲文怖,与奴共击之,不胜而走。告家人,合十馀人,持刀捉火,自来视之,不知所在。月馀,仲文忽复见之。与奴并走,未到家,伏地俱死。
《册府元龟》:河东王誉为湘州刺史,以悖逆诛死。初,誉之将败,见白狗大如驴,从城而出,不知所在。
《南史·袁湛传》:湛弟子淑,淑兄洵粲,字景倩,洵弟子也。齐高帝革命,粲既诛,小儿数岁,乳母将投粲门生狄灵庆。灵庆曰:吾闻出郎君者有厚赏,今袁氏已灭,汝匿之当谁为乎。遂抱以首。乳母号泣呼天曰:公昔于汝有恩,故冒难归汝,奈何欲杀郎君以求小利。若天地鬼神有知,我见汝灭门。此儿死后,灵庆常见儿骑大㲰狗戏如平常。经年馀,𩰚场忽见一狗走入其家,遇灵庆于庭噬杀之,少时妻子皆没。此狗即袁郎所常驰也。
《梁宗室传》:鄱阳忠烈王恢,恢子范,范弟脩,为梁、秦二州刺史。在汉中七年,移风改俗,人号慈父。一夕,忽有狗据脩所卧床而卧。脩曰:此其戎乎。因大脩城垒。承圣元年,魏将达奚武来攻,脩遣记室参军刘璠至益州,求救于武陵王纪,遣将杨乾运援之,拜脩随郡王。璠还至嶓冢,乃降于魏,乾运班师。璠至城下,说城中降魏。脩数之曰:卿不能死节,反为说客邪。命射之。间信遣至荆州,元帝遣与相闻。脩中直兵参军陈晷,甚勇有口,求为觇候,见获,以辞烈被害。乃遣咨议虞馨致武牛酒。武谓曰:梁已为侯景所败,王何为守此孤城。脩答守之以死,誓为断头将军。魏相安定公宇文泰遣书喻之,力屈乃降。安定公礼之甚厚,未几令还江陆,厚遣之,以文武千家为纲纪之仆。
《北齐书·后幼主本纪》:后主狗饲以粱肉。马及鹰犬乃有仪同、郡君之号,故有赤彪仪同、逍遥郡君、灵霄郡君,高思好书所谓駮龙、逍遥者也。犬于马上设褥以抱之,𩰚鸡亦号开府,犬马鸡鹰多食县邑。鹰之入养者,稍割犬肉以饲之,至数日乃死。
《隋书·五行志》:后主时,犬为开府仪同,雌者有夫人郡君之号,给兵以奉养,食以粱肉,藉以茵蓐。天夺其心,爵加于犬,近犬祸也。天意若曰,卿士皆类犬。后主不悟,遂以取灭。
《物异考》:开皇中,繁昌杨悦见云中二物,如羝羊,黄色,大如新生犬,𩰚而坠。悦获其一,养之,数旬失去。《朝野佥载》:宗楚客家畜一犬。一日,忽戴楚客冠人立。楚客怒曰:畜类敢作妖僣越犯分,杀之。犬作人言曰:公亦作妖,僣越犯分;亦即见杀。未几,韦氏败,楚客被斩。
《唐书·五行志》:天宝十一载,李林甫晨起盥饰将朝,取书囊视之,中有物如鼠,跃于地即变为狗,壮大雄目,张牙视林甫,林甫射之,中,杀然有声,随箭没。
《志怪录》:吏人蔡超家狗作怪,蹲于堂上,将拍板唱歌,声悲怨。又一旦,觅头巾不见,戴在灶上坐。其月,超遇害。
杜昭远将失宠幸,家多妖物,昼见狗作鸡鸣。
《册府元龟》:史翰为滑州节度使,白马河决翰自祭之。见一狗,有角。浮于水心,甚恶之。后数月,遘疾而死。《宣政杂录》:宣和五年间,每夜漏三鼓,街衢稍寂。满耳闻犬吠声,势若举禁城内百万之犬俱皞,无复闻人声。每深夜独行附近,察远倾耳听之,不见犬也。当时已为异及靖康。末,人入京师,至今都之始悟其异。晋书载庐江何氏家,忽闻地中有犬声,掘,得一犬,并雌雄二雏。后,里中亦有祸。
《妖化录》:宣和五年,京师城北乃官民牧养羊,地忽有野犬,不知所从来。入群羊中,鸣叫左右前后,诸犬皆往聚会。一羊间一犬,黑白交映。至次日,城内外诸犬毕集,或缚者断索而来。凡扰一两日,犬多羊少,皆齧杀其羊,识者知为不祥。
《曲洧旧闻》:崇宁初,范致虚上言:十二宫神,狗居戌位,为陛下本命。今京师有以猪狗为业者,宜行禁止。因降指挥禁天下杀狗,赏钱至二万。太学生初闻之,有宣言于众曰:朝廷事事绍述,熙丰神宗生戊子年,而当年未闻禁畜猫也。其间有善议论者,密相语曰:狗在五行,其取类自有所在。今以忌器谀言使之贵重,若此审如洪范传所云,则其忧有不胜言者矣。《辍耕录》:元贞丙申秋,大都南城武仲祥家,有乳犬怀胎在胁下,忽肿成疮。六七日后,于疮生五子,色皆青苍,每当脊梁自顶至尾生逆毛一道,他无所异。又数日,疮亦平复。
《滇载记》:至治元年,玉案山产小赤犬,群吠遍野。占云:天狗坠地,为赤犬。其下有大军覆境。
《辍耕录》:至正壬寅八月中,上海县三十四保辰字围,金寿一家已阉雄狗,生小狗八。其一嘴爪红,如鲜血然。犬之为妖多见于占验之书,而未有若此者。若男变为女,男子孕育,则尝闻之。古昔盖阳衰阴盛兵戈乱离之兆,今夫牡物而生儿,阳化阴也。又犬属火,一嘴爪红,红亦火也,岂非主兵主火者与。
《湖广通志》:鲁铎字振之景陵人举弘治壬戌进士第,一入翰林迁国子司,业疏乞终养。时,邑有犬而角。铎曰:兵象也。顷之,盗果起。
《广东通志》:嘉靖丙戌,顺德县龙津民王伯先家,牝犬生四蛇。并犬杀之。犬腹内有一蛇,又杀之。亦犬祸也。《通州志》:万历三年,海门县陆某家墙下闻犬声。掘墙,得四犬。毙其三,一犬入地不见。
犬异部杂录
《吕氏春秋·明理篇》:至乱之化,犬彘乃连,有豕生狗。《易林》:狗无前足、阴雄,叛北为身害贼。
狗生龙马,公劳妪苦。
狗冠鸡步,君失其所。
豕异部汇考一
《汉书》
《五行志》
《传》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急,厥罚恒寒,厥极贫。时则有鼓妖,时则有鱼孽。
于易坎为豕,豕大耳而不聪察,听气毁,故有豕祸也。一曰,寒岁豕多死,及为怪,亦是也。
《魏书》《灵徵志》
京房《传》曰:凡妖象其类足多者,所任邪也。京房《易妖》
曰:豕生人头豕身者,邑且乱亡。
《管窥辑要》《豕占》
豕入宫室。京房易传曰:众心不安,君失政,厥妖豕入,宫室有女乱家国。同占一曰:社稷易,君亡。
野彘入人家,其人失宅;入军中,其军败。
赤彘见,不出三年,国有大祸,野人为政。
豕突入人灶中,其家有争𩰚刑伤。豕无故同时昼夜鸣,是谓哭主,主有大丧。
豕自食其尾,岁且凶。
豕自食其子,其家破。
豕登屋,其邑国〈缺〉贤士。
豕言吉凶,如其言。
豕生子,一首、两身、六足,臣下不祗上命,强国凌其主。生子,鼻一孔,郡有九侯;生子,三足,岁不熟;五足以上,邑有大兵;二阴,君无后,国分。
豕生子,目在四肢,其国有兵,在腰下或腹内,傍国有大咎;生子,口在背,国主弱,臣执权,君令不行;口在腹,其邑饥;在四肢,民饥、兵乱;在阴,国有大谋。生子,耳鼻在腹或在背,臣谋主;在四肢及在首上,兵起邑中。生子足在首社稷亡在腹国有大事在背民劳于兵生子,尾在腹或在首,国有大事。
豕生子,无口,其国乱;无目,臣夺主命;无尾,其国弱;无毛有羽,其国亡。
豕生人,其君失社稷;生人而有六畜形,其国乱亡;生人而有飞鸟形,邑有大水,生人有野兽形,兵起;生人形不具或不居其所,其国失地。生子,人首、豕身,其地有乱。
豕生他畜,国易主;豕生狗,不出三年,国君走死;生他畜且有人形,有更令生他畜,一首,其国分;二鼻以上,国兵行;二口以上,有乱臣,国失地;三目三鼻以上,国有恐。
豕生六畜,无首,其国不安;无目,君令不行;无耳,国君且不听政;无口鼻,民流亡;无阴,国君绝嗣;无四肢,国无良臣,其政乱。
豕生野兽,国饥,有兵。
豕生飞鸟。
豕生鱼,水灾;豕生虫蛇,民流亡。
豕屎金铁,邑兵大作。
豕屎土,国益地;屎石,国兵大强;
豕屎五谷,岁熟;屎草木,国有丧。
豕异部汇考二
周
庄王十一年,鲁侯见豕人立而啼。按《春秋》不书。 按《汉书·五行志》:左氏传曰严公八年齐襄公田于贝丘,见豕。从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
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惧,坠车,伤足丧屦。刘向以为近豕祸也。先是,齐襄淫于妹鲁桓公夫人,公子彭生杀威公,又杀彭生以谢鲁。公孙无知有宠于先君,襄公绌之,无知帅怨恨之徒攻襄于田所,襄匿其户间,足见于户下,遂杀之。伤足丧屦,卒死于足,虐急之效也。
汉
昭帝元凤元年,燕王宫豕坏都灶,衔釜置殿前。按《汉书·昭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昭帝元凤元年,燕王宫永巷中豕出溷,坏都灶,衔其釜六七枚置殿
前。刘向以为近豕祸也。时燕王旦与长公主、左将军谋为大逆,诛杀谏者,暴急无道。灶者,生养之本,豕而败灶,陈于庭,釜灶将不用,宫室将废辱也。燕王不改,卒伏其辜。京房《易传》曰:众心不安君失政,厥妖豕入居室。
吴
乌程侯宝鼎元年,野豕入军营。
按《吴志·孙皓传》不载。 按《宋书·五行志》:孙皓宝鼎元年,野豕入右司马丁奉营。此豕祸也。后奉见遣攻谷阳,无功反,皓怒,斩其导军。及举大众北出,奉及万或等相谓曰:若至华里,不得不各自还也。此谋泄,奉时虽已死,皓追讨谷阳事,杀其子温,家属皆远徙。豕祸之应也。龚遂曰:山野之兽,来入宫室,宫室将空。又其象也。
晋
怀帝永嘉 年,寿春豕生两头。
按《晋书·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嘉中,寿春城内有豕生两头而不活,周馥取而观之。时识者云:豕,北方畜。两头者,无上也。生而死,不遂也。天戒若曰,勿生专利之谋,将自致倾覆也。周馥不寤,遂欲迎天子令诸侯,俄为元帝所败,是其应也。石勒亦寻渡淮,百姓死者十有其九。
元帝建武元年,豕生八足。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武元年,有豕生八足,此听不聪之罚,又所任邪也。是后有刘隗之变。
成帝咸和六年,豕生子,人面。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和六年六月,钱塘人家猳豕产两子,而皆人面,其身犹豕。京房《易妖》曰:豕生人头豕身者,危且乱。今此猳豕而产,异之甚者也。
孝武帝太元十年,有豕双身。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元十年四月,京都有豚一头二脊八足。
太元十三年,豕子八足。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三年,京都人家豕产子,一头二身八足,并与建武同妖也。是后,宰相沉酗,不恤朝政,近习用事,渐乱国纲,至于大坏也。
北魏
高祖延兴元年,豕生子二身。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延兴元年九月,有司奏豫州刺史、临淮公王让表,有猪生子,一头、二身、八足。
世宗景明四年,犬豕交。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景明四年九月,梁州上言,犬豕交。
正始四年,豕生子二身。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始四年八月,京师猪生子,一头、四耳、两身、八足。
延昌四年,豕生子如人。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延昌四年七月,徐州上言阳平戍猪生子,头面似人,顶有肉髻,体无毛。灵太后、幼主倾覆之徵也。
隋
文帝开皇 年,有豕人言。
按《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皇末,渭南有沙门三人,行头陀法于人场圃之上。夜见大豕来诣其所,小豕从者十馀,谓沙门曰:阿练,我欲得贤圣道,然犹负他一命。言罢而去。贤圣道者,君上之所行也。皇太子勇当嗣业,行君上之道,而被囚废之象也。一命者,言为隋帝所杀。 又按《志》:开皇末,渭南有人寄宿他舍,夜中闻二豕对语。其一曰:岁将尽,阿爷明日杀我供岁,何处避之。一答曰:可向水北姊家。因相随而去。天将晓,主人觅豕不得,意是宿客而诘之。宿客言状,主人如其言而得豕。其后蜀王秀得罪,帝将杀之,平乐公主每匡救,得全。后数年而帝崩,岁尽之应。
唐
太宗贞观十七年,豕生豚,骈体。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观十七年六月,司农寺豕生子,一首八足,自颈分为二。
德宗贞元四年,豕生豚,两首。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元四年二月,京师民家有豕生子,两首四足。首多者,上不一也。按《旧唐书·五行志》:贞元四年,京师人家豕生子,两首四足,有司以白御史中丞窦参,请上闻,参寝而不奏。
宪宗元和八年,豕生豚,三耳八足。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和八年四月,长安西市有豕生子,三耳八足,自尾分为二。足多者,下不一也。
懿宗咸通七年,豕舞,豕自相噬齧。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七年,徐州萧县民家豕出溷舞,又牡豕多将邻里群豕而行,复自相噬齧。
僖宗乾符六年,豕坏器用。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符六年,越州山阴民家有豕入室内,坏器用,衔缶置于水次。
广明元年,豕生如人状。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广明元年,绛州稷山县民一豕生如人状,无眉目耳发。占为邑有乱。
宋
徽宗崇宁元年,豕生人。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甲申杂纪》:崇宁元年六月,西京民家猪生二男、一女、一猪。
高宗绍兴十年春,有野豕入海州市。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十年春,有野豕入海州,市民刺杀之。时州已陷,夏,镇江军师王胜攻取之;明年,以其郡属金,悉空其民。
孝宗乾道六年,南雄州豕生人。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道六年,南雄州民家豕生人豚,首各具他兽形,有类人者。
按《文献通考》:占为邑有乱。
光宗绍熙二年,群豕食常平仓谷。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绍熙二年三月,辰州叙蒲县常平仓廒墙壁,为群豕所穴,食仓谷五十石。彘食人食,近豕祸也。
宁宗庆元元年,豕生豚,兽蹄。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庆元初,乐平县民家有豕生豚,与南雄同而更具他兽蹄。
庆元三年,豕生鹿豕,食婴儿。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四月,馀干县民家豕生八豚,其二为鹿。古田县豕食婴儿。
元
顺帝至正三年,豕生豚双身。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正三年秋,建宁蒲城县民家豕生豚,二尾八足。
至正十五年,豕生豚如象。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五年,镇江民家豕生豚如象形。
至正二十四年,豕生豚双身。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四年正月,保德州民家豕生豚,一首二身八蹄二尾。
明
宪宗成化二十年,豕生子如象。
按《陕西通志》:成化二十年,宁夏猪生子如象。
成化二十二年,黑猪变白。
按《陕西通志》:成化二十二年,宁夏黑猪变白。
孝宗弘治十二年,白豕见。
按《河南通志》云云。
弘治 年,豕生子,人首。
按《吴县志》:弘治间,胥门韩氏畜母猪生子,豕身人首。
武宗正德二年,豕生子一目。
按《深泽县志》:正德二年,民间豕生一子,色白无毛,一目出顶上,鼻如象。
正德十年,豕生象。
按《大政纪》:正德十年十一月,江西豕生象,宸、濠、讽三司称贺,左布政使张嵿以义折群议,止之。
正德十一年,豕生象。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一年,荆州豕生象。
世宗嘉靖二十一年,豕形如人。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一年五月,平江民家豕有异,形面足似人。
嘉靖二十七年,豕生子,异形。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七年三月,麻城豕生子异形,一牛首,项顶有肉角,一猿首,一豕首。
嘉靖二十八年,豕产子,骈体豕疫。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八年春三月,猗氏猪异。二郎坡民家猪产子,二头八足,少顷而死。是年五六月,境内猪死殆尽。
嘉靖三十七年,猪蜕壳。
按《福建通志》:嘉靖三十七年,猪蜕壳,色如丹。
嘉靖四十年,豕生六足。
按《福建通志》:嘉靖四十年,兴化府城东关外豕生,一头六足。
神宗万历十五年,豕生八足。
按《江南通志》:万历十五年,松江生八足豕。
万历三十一年,豕生子,双身共尾。
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十一年三月,临安东关产一豕,两首二身,八足一尾。
万历三十八年,豕生子,如象。
按《四川总志》:万历三十八年八月,遵义县民戴明高家产豚子八,其一形如象,长鼻,口有二牙,浑身无毛,四蹄类鹿。是年,全蜀荒旱,殍死无数。
万历四十年,豕生六足。
按《福建通志》:万历四十年,府城东关外豕生,一头六足。
悯帝崇祯十一年,豕生子异形,野彘入城。
按《束鹿县志》:崇祯十一年,东花里庄马君仕家产一猪,两头。
按《湖广通志》:崇祯十一年秋,黄安有野彘突入城。按《广东通志》:崇祯十一年,乐昌产异猪,苏氏猪生一子,猪身狮头,两眼环大,鼻勾无孔,额有赤角如笋直上,耳尖正圆,唇红,上下各三齿。众聚观,久之乃毙。
豕异部纪事
《淮南子·览冥训》:夏桀之时,豕衔蓐而席澳。
《搜神记》:周哀王九年,晋有豕生人。
《左传·庄公八年》:冬,十二月,齐侯游于姑棼,遂田于贝丘,见大豕,从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彭生敢见,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惧,坠于车,伤足,丧屦,反,诛屦于徒人费,弗得,鞭之见血,走出,遇贼于门,劫而束之,费曰:我奚御哉,袒而示之背,信之,费请先入,伏公而出𩰚,死于门中,石之纷如死于阶下,遂入,杀孟阳于床。曰:非君也。不类,见公之足于户下,遂杀之。
《刘聪载记》:聪时有犬与豕交于相国府门,又交于宫门,又交于司吏、御史门。有豕著进贤冠,升聪坐。犬冠武冠,带绶,与豕并升。俄而𩰚死殿上。宿卫莫有见其入者。而聪昏虐愈甚,无诫惧之心。
《物异考》:成帝咸和中,豕生两子,面如人状,其身则豕。《晋书·吕光载记》:光死,子纂僭即位。道士句摩罗耆婆言于纂曰:潜龙屡出,豕犬见妖,将有下人谋上之祸,宜增修德政,以答天戒。纂纳之。
《伽蓝记》:孝义里东市北植货里里有太常民刘胡兄弟四人,以屠为业。永安年中,胡杀猪。猪忽唱乞命声。及四邻人谓胡兄弟相𩰚而来观之,乃猪也,即舍宅于归觉寺,合家人入道焉。
《物异考》:隋开皇末,渭南有沙门三人,行法于场圃之上。大豕与小豕十馀,谓沙门曰:阿练,我欲得贤圣道。又有人家寄宿,闻其家二豕对语。其一曰:岁将尽,阿爷将杀我,何处避之。其一答曰:可向水北姊家,因相随而去。明日,客告主人。如其言,觅之得二豕。
《云仙杂记》:白浦民割猪肝,肝中有一纸。大如手,色如新。书云:烟苍苍,明年无粮;次年巢寇起,州郡多荒。《乐郊私语》:己亥冬十二月,有州东赵氏家屠豕,脱治已。竟既出肺肠,其肠忽蜿蜒疾行,虽健蛇不若也。主人追之,不能及。遂出城,遇海而止。此盖国家有心腹肾肠之人,归向宽大容蓄之象也。
《客退纪谈》:猪突入人家,必割其耳;黄昏鸡鸣,必杀之。以为不祥,俗忌也。王隆家方割猪耳,适有神降于伍氏。隆往问曰:猪入门,可乎。神答曰:猪入门,百福臻。又问曰:割其耳,何如。曰:割猪,伤于矢。隆明日观射,果伤其臂。里中异之。适有沈氏黄昏鸡鸣,问之。答曰:定昏鸡啼,百福日跻于是。沈氏日昌盛。自是,人家惟恐猪不入门,鸡不黄昏啼耳。俗人贪利如是。
《癸辛杂识》:至元癸巳十二月,内村落间忽伪传官司:不许养猪。于是,所有悉屠而售之,其价极廉,不知何祥也。
《辍耕录》:至正辛卯,春江阴永宁乡陆氏家一猪产十四儿。内一儿,人之首面手足,而猪身。
《续文献通考》:海盐赵氏营室以居。宰猪落成。小肠皆已修治,忽如蛇蜿蜒而走,将及里许而止。
《广东通志》:万历壬辰,南海民家豕自外归,皮爪光洁如屠刷然。家人惊骇,出视之,见其皮爪蜕于堤上,观者填门,杀豕乃已。
[book_title]第一百七十五卷
第一百七十五卷目录
鼠异部汇考一
京房易飞候〈鼠异〉
魏书〈灵徵志〉
管窥辑要〈蛇占〉
田家五行〈论祥瑞〉
田家杂占〈鼠〉
鼠异部汇考二
周〈简王一则 敬王二则〉
汉〈昭帝元凤一则 成帝建始一则〉
晋〈武帝泰康一则 惠帝永嘉一则 怀帝永嘉一则〉
陈〈后主祯明一则〉
北魏〈太宗永兴二则 神瑞一则 泰常三则 世祖始光一则 太延一则 高祖太和一则 世宗景明一则 正始一则 肃宗熙平一则 出帝永熙一则〉
唐〈高祖武德一则 太宗贞观二则 高宗显庆一则 龙朔一则 弘道一则 中宗景龙一则 睿宗景云一则 元宗开元一则 天宝一则 代宗大历五则 德宗贞元二则 文宗太和一则 开成一则 懿宗咸通一则 僖宗乾符一则 乾宁一则〉
后唐〈废帝清泰一则〉
宋〈太祖建隆二则 乾德一则 太宗太平兴国一则 高宗绍兴一则 孝宗乾道一则 淳熙一则 光宗绍熙一则 宁宗庆元一则〉
元〈世祖至元一则 成宗大德一则 顺帝至正三则〉
明〈太祖洪武一则 宪宗成化二则 孝宗弘治二则 世宗嘉靖三则 穆宗隆庆一则 神宗万历四则 熹宗天启一则 悯宗崇祯二则〉
鼠异部艺文
为建安王答王尚书书 唐陈子昂
贺白鼠表 常衮
为崔中丞进白鼠表 李丹
化稻鼠 陆龟蒙
鼠异部纪事
鼠异部杂录
庶徵典第一百七十五卷
鼠异部汇考一
《京房易飞候》《鼠异》
鼠舞国门,厥咎亡。鼠舞于庭,厥咎诛死。
《魏书》《灵徵志》
《瑞图》:外镇王公、刺史、二千石、令长酷暴百姓,人民怨嗟,则白鼠至。
《管窥辑要》《蛇占》
蛇与鼠𩰚,有盗贼,火灾。
《田家五行》《论祥瑞》
鼠咬人悫头、帽子、衫领,主得财。喜,百日内至。
半夜前作数钱声者,主招财吉。
鼠狼来窟,其家必长吉。
《田家杂占》《鼠》
围塍上野鼠爬池,主有水,必到所爬处,方止。
鼠咬麦苗,主不见收;咬稻苗,亦然。倒在根下,主垄下米贵;衔在洞口,主囷头米贵。
凡有鼠立,主大吉庆。
铁鼠,其臭可恶,白日衔尾成行而出,主雨。
鼠异部汇考二
周
简王二年,鲁鼷鼠食郊牛角。
按《春秋·鲁成公七年》: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
按《汉书·五行志》:成公七年正月,鼷鼠食郊牛角;
〈注〉师古曰:鼷,小鼠也,即今所谓甘鼠者。
改卜牛,又食其角。刘向以为近青祥,亦牛祸也,不敬而备霿之所致也。昔周公制礼乐,成周道,故成王命鲁郊祀天地,以尊周公。至成公时,三家始颛政,鲁将从此衰。天悯周公之德,痛其将有败亡之祸,故于郊祭而见戒云。鼠,小虫,性窃盗,鼷又其小者也。牛,大畜,祭天尊物也。角,兵象,在上,君威也。小小鼷鼠,食至尊之牛角,象季氏乃陪臣盗窃之人,将执国命以伤君威而害周公之祀也。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天重语之也。成公怠慢昏乱,遂至君臣更执于晋。至于襄公,晋为溴梁之会,天下大夫皆夺君政。其后三家逐昭公,卒死于外,几绝周公之祀。董仲舒以为鼷鼠食郊牛,皆养牲不谨也。京房《易传》曰:祭天不慎,厥妖鼷鼠齧郊牛角。
敬王二十五年,鲁鼷鼠食郊牛。
按《春秋·鲁定公十有五年》:春,鼷鼠食郊牛,牛死,改卜牛。
按《汉书·五行志》:定公十有五年正月,鼷鼠食郊牛,牛死。刘向以为定公知季氏逐昭公,罪恶如彼,亲用孔子为夹谷之会,齐人来归郓、欢、龟阴之田,圣德如此,反用季桓子,淫于女乐,而退孔子,无道甚矣。诗曰:人而亡仪,不死何为。是岁五月,定公薨,牛死之应也。京房《易传》曰:子不子,鼠食其郊牛。
二十六年,鲁鼷鼠食郊牛。
按《春秋·鲁哀公元年》:正月,鼷鼠食郊牛。刘向以为天意汲汲于用圣人,逐三家,故复见戒也。哀公年少,不亲见昭公之事,故见败亡之异。已而哀不寤,身奔于粤,此其效也。
汉
昭帝元凤元年,鼠舞。
按《汉书·昭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凤元年九月,燕有黄鼠衔其尾舞王宫端门中,往视之,鼠舞如故。王使夫人以酒脯祠,鼠舞不休,夜死。黄祥也。时燕刺史王旦谋反将败,死亡象也。其月,发觉伏辜。易传曰:诛不原情,厥妖鼠舞门。
成帝建始四年,鼠巢树上。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始四年九月,长安城南有鼠衔黄蒿、柏叶,上民冢柏及榆树上为巢,桐柏尤多。师古曰:桐柏,亭名。巢中无子,皆有乾鼠矢数十。时议臣以为恐有水灾。鼠,盗窃小虫,夜出昼匿;今昼去穴而登木,象贱人将居显贵之位也。桐柏,卫思后园所在也。其后,赵皇后自微贱登至尊,与卫后同类。赵后终无子而为害。明年,有鸢焚巢,杀子之异也。天象仍见,甚可畏也。一曰,皆王莽窃位之象云。京房《易传》曰:臣私禄罔辟,厥妖鼠巢。
晋
武帝太康四年,彭蜞及蟹化为鼠。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康四年,会稽彭蜞及蟹化鼠,甚众,复大食稻为灾。
惠帝永嘉元年,获白鼠。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永嘉元年五月,白鼠见东宫,皇太子获以献。
怀帝永嘉五年,蝘鼠出延陵。
按《晋书·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蝘鼠出延陵。郭景纯筮之曰:此郡东之县,当有妖人欲称制者,亦寻自死矣。其后吴兴徐馥作乱,杀太守元琇,馥亦时灭,是其应也。
陈
后主祯明二年,有群鼠渡淮而死。
按《陈书·后主本纪》:祯明二年夏四月戊申,有群鼠无数,自蔡洲岸入石头渡淮,至于青塘两岸,数日死,随流出江。
按《隋书·五行志》:近青祥也。京房《易飞候》曰:鼠无故群居,不穴众聚者,其君死。未几而国亡。
北魏
太宗永兴三年,获白鼠。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永兴三年二月,京师民赵温家有白鼠,以献。春,于北苑获白鼠一,寻死。剖之,腹中有三子,尽白。
永兴四年,获白鼠。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三月,上幸西宫,获白鼠一。八月,御府民张安获白鼠一。
神瑞二年,获白鼠。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神瑞二年五月,帝猎于榼崙山,获白鼠一;平城获白鼠三。六月,平城获白鼠二。八月,豫章王夔获白鼠一。
泰常元年,获白鼠。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泰常元年十一月,京师民获白鼠以献。
泰常二年,获白鼠。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六月,中山获白鼠二。
泰常三年,获白鼠。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三月,京师获白鼠一。十一月,京师获白鼠一。
世祖始光三年,获白鼠。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始光三年八月,相州魏郡获白鼠。
太延元年,获白鼠。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延元年八月,雁门献白鼠。
高祖太和二十三年八月,京师获白鼠。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云云。
世宗景明四年,获白鼠。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景明四年,京师获白鼠。 按《卢元传》:卢敏弟昶。景明初,除中书侍郎,迁散骑常侍,兼尚书。时洛阳获白鼠。昶奏曰:谨案《瑞典》,外镇刺史、二千石、令长不祗上命,刻暴百姓,人民怨嗟,则白鼠至。臣闻祯不虚见,德必合符;妖不妄出,咎彰则至。是以古之人君,或怠瑞以失德,或祗变而立功,斯乃万古之殷鉴,千龄之炯诫。比者,灾气作沴,恒阳亏度,陛下流如伤之慈,降纳隍之旨,哀百姓之无辜,引在予之深责。举贤黜佞之诏,道映于尧先;进思纳谏之言,事光于舜右。伏读明旨,俯观徵谴,敢布庸瞽,以陈万一。窃惟一夫之耕,食裁充口;一妇之织,衣止蔽形。年租岁调,则惟常理,此外徵求,于何取足。然自比年以来,兵革屡动。荆扬二州,屯戍不息;钟离、义阳,师旅相继。兼荆蛮凶狡,王师薄伐,暴露原野,经秋淹夏。汝颍之地,率户从戎;河冀之境,连丁转运。又战不胜,加之逋负,死丧离旷,十室而九。细役烦徭,日月滋甚;苛兵酷吏,因逞威福。至使通原遥畛,田芜罕耘;连村接闭,蚕饥莫食。而监司因公以贪求,豪彊恃私而逼掠。遂令鬻裋褐以益千金之资,制口腹而充一朝之急。此皆由牧守令长多失其人,郡阙黄霸之君,县无鲁恭之宰,不思所以安民,止思所以润屋。故士女呼嗟,相望于道路;守宰暴贪,风闻于魏阙。往岁法官案验,多挂刑网,谓必显戮,以明劝诫。然后遣使覆讯,公违宪典。或承风挟请,径树私恩;或容情受贿,辄施己惠。御史所劾,皆言诬枉;申雪罪人,更云清白。长侮上之源,滋陵下之路。忠清之人,见之而自怠;犯暴之夫,闻之以益快。白鼠之至,信而有徵矣。伏愿陛下垂睿哲之鉴,察妖灾之起。延对公卿,广询庶政;引见枢纳,博求民隐。存问孤寡,去其苛碎;轻徭省赋,与民休息。贞良忠谠,置之于朝;奸回贪佞,弃之于市。则九官勿戒而恒敬,百县不严而自肃,士女欣欣,人有望矣。诏曰:朕纂承鸿绪,伏膺宝历,思靖八方,惠康四海。当必世之期,麟凤不降;属胜残之会,白鼠告咎。万邦有罪,实维朕躬。尚书敷纳机猷,献替是寄,谠言有闻,朕实嘉美。
正始元年,获白鼠。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始元年六月,京师获白鼠。
肃宗熙平元年,获白鼠。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熙平元年四月,肆州表送白鼠。
出帝永熙三年,群鼠浮河向邺。
按《北史·魏孝武帝本纪》云云。
唐
高祖武德元年,鼠去李密营。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武德元年秋,李密、王世充隔洛水相拒,密营中鼠,一夕渡水尽去。占曰:鼠无故皆夜去,邑有兵。
太宗贞观十三年,建州鼠害稼。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贞观二十一年,渝州鼠害稼。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高宗显庆三年,有大鼠死于长孙无忌第。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显庆三年,长孙无忌第有大鼠见于庭,月馀出入无常,后忽然死。
龙朔元年,洛州猫鼠同处。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龙朔元年十一月,洛州猫鼠同处。鼠隐伏象窃盗,猫职捕啮,而反与鼠同处,象司盗者废职容奸。
弘道 年,梁州群鼠啮猫。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弘道初,梁州仓有大鼠,长二尺馀,为猫所啮,数百鼠反啮猫。少选,聚万馀鼠,州遣人捕击杀之,馀皆去。
中宗景龙元年,基州鼠害稼。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睿宗景云 年,蛇与鼠𩰚。按《唐书·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云中,有蛇鼠𩰚于右威卫营东街槐树,蛇为鼠所伤。𩰚者,兵象。元宗开元二年,鼠害稼。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元二年,韶州鼠害稼,千万为群。
天宝元年,猫鼠同乳。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宝元年十月,魏郡猫鼠同乳。同乳者,甚于同处。
代宗大历三年,获白鼠。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大历三年九月,宣州获白鼠三,献之。
大历八年,获白鼠。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八年七月戊戌,内侍省获白鼠一,出示百寮。十月丁卯,凤翔府获白鼠,献之。
大历九年,获白鼠。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九年七月丁酉,庐州获白鼠二,献之。
大历十二年,获白鼠。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二年六月癸未,苑内获白鼠一,出示百寮。
大历十三年,猫鼠同乳。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三年六月,陇右节度使朱泚于兵家得猫鼠同乳以献。
按《旧唐书·五行志》:大历十三年六月戊戌,陇右汧源县军士赵贵家,猫鼠同乳,不相害,节度使朱泚笼之以献。宰相常衮率百寮拜表贺,中书舍人崔祐甫曰:此物之失性也。天生万物,刚柔有性,圣人因之,垂训作则。礼,迎猫,为食田鼠也。然猫之食鼠,载在祀典,以其能除害利人,虽微必录。今此猫对鼠,何异法吏不勤触邪,彊吏不勤捍敌。据礼部式录三瑞,无猫不食鼠之目。以此称庆,理所未详。以刘向《五行传》言之,恐须申命宪司,察听贪吏,诫诸边境,无失儆巡,则猫能致功,鼠不为害。帝深然之。
德宗贞元十二年,获白鼠。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元十二年六月,京兆府进白鼠。
贞元十五年,获白鼠。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五年五月庚寅,韩潭进白鼠。
文宗太和三年,成都猫鼠相乳。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开成四年,江西鼠害稼。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懿宗咸通十二年,鼠巢树上。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十二年正月,汾州孝义县民家鼠多衔蒿刍巢树上。鼠穴居,去穴登木,贱人将贵之象。
僖宗乾符三年,河东鼠为患。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符三年秋,河东诸州多鼠,穴屋、坏衣,三月止。鼠,盗也,天戒若曰:将有盗矣。
乾宁 年,蛇鼠𩰚。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宁末,陕州有蛇鼠𩰚于南门之内,蛇死,而鼠亡去。后唐废帝清泰二年,蛇鼠𩰚。按《五代史·唐废帝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晋高祖即位之前一年,年在乙未,邺西有栅曰李固,清、淇合
流在其侧。栅有桥,桥下大鼠与蛇𩰚,𩰚及日之中,蛇不胜而死。行人观者数百,识者志之。后唐末帝果灭于申。
宋
太祖建隆元年,鼠害苗。
按《宋史·太祖本纪》:建隆元年春,均、房、商、洛鼠食苗。按《五行志》:元年,相、金、均、房、商五州鼠食苗。
建隆二年,商州鼠食苗。
按《宋史·太祖本纪》:二年春正月壬子,商州鼠食苗,诏免赋。
乾德五年九月,金州鼠食苗。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太宗太平兴国七年,鼠害稼。
按《宋史·太宗本纪》:太平兴国七年冬十月,岳州田鼠食稼。
高宗绍兴十六年,鼠害稼。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十六年,清远、翁源、真阳三县鼠食稼,千万为群。时广东久旱,凡羽鳞皆化为鼠。有获鼠于田者,腹犹蛇文,渔者夜设网,旦视皆鼠。自夏徂秋,为患数月方息,岁为饥,近鼠妖也。
孝宗乾道九年,鼠害稼。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道九年,隆兴府鼠千万为群,害稼。
淳熙五年,鼠害稼。
按《宋史·孝宗本纪》:淳熙五年,福建兴化军水,通、泰、楚州、高邮军田鼠伤禾。 按《五行志》:淳熙五年八月,淮东通、泰、楚、高邮黑鼠食禾既,岁大饥。时江陵府郭外,群鼠多至塞路,其色黑、白、青、黄各异,为车马践死者不可胜计,踰三月乃息。
光宗绍熙四年,小鼠食牛角。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熙四年,饶州民家二小鼠食牛角,三徙牛牢不免,角穿肉瘠以毙,近鼠妖也。
宁宗庆元元年,猫哺鼠。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庆元元年六月,鄱阳县民家,一猫带数十鼠,行止食息皆同,如母子相哺者,民杀猫而鼠舐其血。鼠象盗,猫职捕,而反相与同处,司盗废职之象也,与唐龙朔洛州猫虎同占。
元
世祖至元二十二年,田鼠食稼。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十二年夏六月,马湖部田鼠食稼殆尽,其总管祝之,鼠悉赴水死。
成宗大德二年,鼠害稼。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二年二月丙子,甘肃省沙州鼠伤禾稼。
顺帝至正十五年,有鼠数十万渡洞庭湖。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至正十五年,湖广群鼠数十万越洞庭湖,望四川而去。
至正二十年,野鼠食稼。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正二十年八月,庆阳,延安,宁、安等州野鼠食稼,初由鹑卵化生,既成牝牡,生育日滋,百亩之田,一夕俱尽。
至正二十六年,泗州鼠食禾。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六年,泗州濒淮两岸,有灰黑色鼠,暮夜出穴,成群覆地食禾。
明
太祖洪武二年,有白鼠渡江不绝。
按《广西通志》:洪武二年三月,太平府有白鼠渡江,自南而北,昼夜不绝。
宪宗成化十八年,白鼠见。
按《陕西通志》:成化十八年,宁夏白鼠昼游。
成化十九年,黑鼠食苗。
按《山东通志》:成化十九年,兖州黑鼠食苗,旬日入水自死。
孝宗弘治十三年,鼠害稼。
按《广西通志》:弘治十三年九月,鼠杀稼。
弘治十七年,鼠害稼。
按《湖广通志》:弘治十七年,汉阳群鼠害稼。
世宗嘉靖二十四年,鼠害稼。
按《广西通志》:嘉靖二十四年,富川县鼠数百成群食田禾。是岁,饥。
嘉靖三十八年,鼠害稼。
按《全辽志》:嘉靖三十八年,辽阳麦大熟。是秋,大雨复生,黑鼠遍野,伤稼殆尽。
嘉靖四十一年,鼠害稼。
按《福建通志》:嘉靖四十一年,德化田鼠大作,一亩之田至有数千。春食秧,冬食谷,畦畔介然鼠道,草为不生。次年,谷贵,人多饥死。
穆宗隆庆五年,鼠害稼。
按《湖广通志》:隆庆五年,武昌大水,异鼠见,害麦禾。鼠秃尾黑色,一穴数十。稻熟复聚食之。
神宗万历元年,鼠害稼。
按《湖广通志》:万历元年三月,黄州田鼠食禾殆尽。万历二十四年,鼠害稼。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四年,云龙州硕鼠长尺馀,群食禾稼俱尽。
万历四十二年,群鼠渡江,害稼。
按《江南通志》:万历四十二年,池州有鼠数百万衔尾渡江,为田患害。寻有鸟如鶄鹅食鼠,遂绝,鸟亦不见。万历四十三年,群鼠渡江,害稼。
按《江西通志》:万历四十三年,九江群鼠渡江而南食禾,伤稼。
熹宗天启七年,鼠害稼。
按《湖广通志》:天启七年,蕲州田鼠害稼。
悯宗崇祯十三年,鼠食牛,食婴儿,鼠𩰚。按《陕西通志》:崇祯十三年夏,有大鼠成群,食牛。入人腹食婴儿,见骨。
按《广西通志》:崇祯丁丑至己卯,平乐城乡鼠皆变为臊鼠,身小眼细,每二三相角,其声哫哫如蛩吟。崇祯十四年,硕鼠见,白鼠见。
按《山东通志》:崇祯十四年,临淄硕鼠见于城南十里铺,首尾长三尺。
按《陕西通志》:崇祯十四年,秦府白鼠昼游。
鼠异部艺文《为建安王答王尚书书》唐·陈子昂
使至辱书,知初出王龙,即擒白鼠。凶贼灭兆,事乃先知,凡百士众莫不喜跃。鼠者,坎精。穿窃为盗,夜游昼伏,乃是其常。今白日投营,素质,委命贼降之象,理必无疑。近再有贼中信来,亲离众溃,期在旦夕。尚书宜训励士卒,秣马严威,因此凶乱之机,乘其败亡之势,事同破竹。无待前茅,坐听凯歌,预闻欣慰。
《贺白鼠表》常衮
臣某言,今日内常侍吴承倩宣恩命,示臣咸阳县所
进白鼠。臣闻王者将致无疆之休,必有非常之应。臣窃谓:鼠者,阴类,四夷之象。白日金精,西方之色,以西方阴类受制于近郊,得非诸戎有纳款之诚,中国启受降之兆也。伏惟陛下,俯忧黎献,控驭蛮夷,能以礼绥,孰云力竞。而昼伏夜动,时扰于封疆。乘障安边,尚劳于师旅。今天且悔祸,戎将感恩。方委贡于蛮邸,遂呈祥于咸邑。干戈既息,已有明徵。鸟雀之来,多惭远瑞。臣等忝居近侍,获睹祯符,欢忭之诚,倍万恒品。
《为崔中丞进白鼠表》李丹
臣某言:以今月某日于所部,宣城县谢亭乡百姓姚德家获曰鼠一,素毛毵然,净若冰雪,体貌闲暇,异于其伦。臣谓白者,少阴之色也。鼠者,阴,奸人之象也。夫以昼伏夜动之质,穴社穿墉之姿。而乃禀金方之正色,投笼槛以驯扰,此盖小人革性之瑞,西戎授首之符。臣某中谢。臣又闻,白虎、白鼠皆金行之祥也,且兽之大者,莫勇于虎。兽之小者,莫怯于鼠。前志有之曰:用之则如虎,不用则如鼠。则虎之与鼠,其类之极乎。臣愚以为,天之意者,又以鼠警陛下耳。夫犬戎猾夏者,乘金方沴气也。陛下若临之以律,防之以时,则虽强如虎,将弱如鼠矣。陛下若临之失律,防之后时,则虽弱如鼠,将强如虎矣。今犬戎未灭,秋律始行。伏愿陛下,鉴上天之炯诫,纳微臣之刍词,考金行从革之义,徵虎鼠强弱之势。则当西极月窟,率来王矣,况复蠢尔犬戎乎。
《化稻鼠》陆龟蒙
乾符己亥,岁震泽之。东曰吴兴,自三月不雨,至于七月。常时污坳沮洳者,埃磕坌勃。棹楫支派者,入扉履,无所污。农民转远流渐,润稻本昼夜,如乳赤子,欠欠然,救渴不暇。仅得葩折,穗结十无一二焉。无何群鼠夜出,啮而僵之,信宿食殆尽。虽庐守板击,殴而骇之,不能胜。若官督户责不食者,有刑。当是而赋索愈急,棘束械榜,箠木肌颈者,无老壮。吾闻之于礼曰:迎猫为食,田鼠也。是礼缺而不行,久矣。田鼠知之欤。物有时而暴欤。政沓贪而废欤。《国语》曰:吴稻蟹不遗种,岂吴之土鼠与蟹,更伺其事而效其力,歼其民欤。且魏风以硕鼠刺重敛,硕鼠斥其君也。有鼠之名,无鼠之实。诗人犹曰:逝将去汝,适彼乐土。况乎上招其财,下啖其食,率一民而当二鼠,不流浪转徙,聚而为盗,何哉。春秋螽蝝,生大有年,皆书圣人于丰凶不隐之验也。余通于《春秋》,又亲蒙其灾,于是乎记。
鼠异部纪事
《后汉书·五行志注·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六年九月,鼠巢树上。
《晋书·五行志》:魏齐王正始中,王周南为襄邑长。有鼠从穴出,语曰:王周南,尔以某日死。南不应,鼠还穴。后至期,更冠帻皂衣出,语曰:周南,汝日中当死。又不应,鼠复入。斯须更出,语如向。日适欲日中,鼠入复出,出复入,转更数,语如前。日适中,鼠曰:周南,汝不应,我复何道。言绝,颠蹶而死,即失衣冠。取视,具如常鼠。案班固说,此黄祥也。是时,曹爽秉政,竞为比周,故鼠作变也。
《淳于智传》:智善压胜术。高平刘柔夜卧,鼠齧其左手中指,以问智。智曰:是欲杀君而不能,当为君使其反死。乃以朱书手腕横文后三寸作田字,辟方一寸二分,使露手以卧。明旦,有大鼠伏死于前。
《异苑》:晋隆安中,高惠清为太傅主簿。忽一日,有群鼠更相衔尾,自屋梁相连至地。清寻得哑疾,数日而亡。《秦州记》:乞伏乾归未移枹罕,金城见鼠数万头,将诸小鼠各衔马屎,群移而度洮丽二水,悉至枹罕。自是二年,而乾归徙焉。
《册府元龟》:斛律光为丞相,封清河郡公为祖珽所搆。光将诛。其家三鼠常昼见光寝室,常投食与之。一朝三鼠俱死。又床下有三物如黑猪,从地出走,其穴腻滑。大蛇屡见屋脊,其声如弹丸落。
齐王暕坐斋中,见群鼠数十至前而死。视皆,无头,暕意甚恶之,寻为宇文化及所害。
《唐书·崔义元传》:义元,贝州武城人。隋大业乱,往见李密,密不用。河内贼黄君汉为密守柏崖,义元见群鼠渡河,槊刀有华文,曰:此王敦亡兆也。因说君汉以城归,乃拜君汉怀州刺史、行军总管,以义元为司马。《路敬淳传》:敬淳坐綦连耀交通,下狱死。弟敬潜,少与敬淳齐名,亦坐耀狱,免死。后为遂安令。先是,令多死,敬潜欲辞,妻曰:君不死狱而得令,非生死有命邪。从之。到官,有鼠数十走于前,左右驱之,拥杖而号,敬潜不为惧。久之,迁卫令,佐中书舍人。
《王孝杰传》:契丹李尽忠叛,有诏起孝杰为清边道总管,将兵十八万讨之。军至东硖石谷,与贼接。道隘虏众,孝杰率锐兵先驱,出谷整阵,与贼战,而后军总管苏宏晖以其军退,援不至,为虏所乘,军溃,孝杰堕谷死,士相蹂且尽。初,进军平州,白鼠昼入营顿伏。皆谓鼠坎精,胡象也,白质归命,天亡之兆。及战,乃孝杰覆焉。
《集异志》:李林甫有疾。晨起盥饰将入朝,命取平日所用书囊,忽觉重于平日,开视之有二鼠,出投于地,即变为苍狗,雄目张牙,仰视林甫。林甫取弓射之,隐然即灭。林甫恶之,不踰月即卒。
《册府元龟》:乾元元年七月庚寅朔,方节度使郭子仪奏:东京上阳西金华门外仗舍下见白鼠,穴穿之,得天子信宝一枚。
《唐书·崔融传》:融曾孙能,能子彦曾。署张佛筵,液蜜为人,一夕鼠齧皆断首。
《括异志》:天复中,陇右大饥。其年秋,稼甚丰,将刈之,间大半无穗。有就田畔斸鼠穴,求之所获,甚多。于是家家穷穴,有获五七斛者。相传谓之劫鼠仓,饥民皆出求食,济获甚众。
《稽神录》:卢嵩所居,釜鸣灶下,有鼠如人哭声。因祀灶灶下有五大鼠,各如方色,尽食所祀之物,复入灶中。其年,嵩选补兴化尉,竟无怪。
《十国春秋·柴再用传》:武义时,再用常在听事独坐,忽有鼠至庭下,拱立如拜揖状。再用怒呼左右,左右皆不至。即自起逐之,而屋梁顿朽,所坐床几尽糜碎。《谈圃》:杜镐龙图江南名士,植之祖也。初登第,时将试之。前夕,寤而烛之,见大鼠,衔卷于前。视之,乃孝经正义明日,果于正义中,出题三道。
《宋史·英宗本纪》:庆历八年四月戊寅,帝生于濮王宫,祥光照室,群鼠吐五色气成云。
《物异考》:庆元中,鄱阳民家一猫带数十鼠,行止食息皆同如母子相哺。民恶猫,杀之,鼠舐其血。《续夷坚志》:正大丙戌,内乡北山农民告田鼠食稼,鼠大如兔,十百为群。所过,禾稼为空,猎户射得数头,有重十馀斤者,毛色如水獭。未尝闻如此大鼠也。《太仓州志》:成化末里人朱全家,白日群鼠与猫𩰚,猫屡却。全卧见之,以物投鼠,不去。起而逐之,才去。《陕西通志》:李昌龄为山西猗氏县。时,黄鼠害稼,地多菅草,芜地万顷。竭诚祈祷,霖雨时降。令搆讼有罪者,罚捕黄鼠若干,或罚锄菅若干。不半载,悉为良田。《田家杂占》:尝闻余大父言:昔中年一元旦,曾于庭前沟口独见一鼠,对面拱立。心虽不以为怪,亦谓颇奇。因向之曰:尔亦知泰来之贺耶。其鼠复如揖拜之状而去。大父晚年,子孙蕃衍家事从容。至老,康健,寿享八十九岁,可谓吉庆矣。因以此事问前辈,乃云:尝于杂书中曾见此说,名曰:狼恭鼠拱,主大吉庆,必有阴德所致而然。
鼠异部杂录
《易林》:豕生如鲂,鼠舞庭堂,雄侯施姜。上下昏黄,君失其邦。
《博物志》:鼷鼠食郊牛,牛死。鼠之类,最小者,食物,当时不觉痛。世传云:亦食人项肥厚皮处,亦不觉,或名甘鼠。俗人讳此,所齧衰病之徵。
《地镜图》:黄金之见,为火,及为白鼠。
《异苑》:义鼠,形如鼠,短尾,每行递相咬尾,三五为群。惊之,则散。俗云:见之者,当有吉兆,成都有之。
《酉阳杂俎》:人夜卧,无故失髻者,鼠妖也。
[book_title]第一百七十六卷
第一百七十六卷目录
鳞介异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孝经纬〈援神契〉
山海经〈西山经〉
汉书〈五行志〉
淮南子〈天文训〉
后汉书〈五行志〉
宋书〈符瑞志〉
魏书〈灵徵志〉
管窥辑要〈龙占 龟鱼占 异鱼占 军中鳞变异占〉
鳞介异部汇考二
商〈帝纣一则〉
周〈属干一则 景王一则〉
秦〈始皇一则〉
汉〈惠帝一则 文帝一则 宣帝甘露一则 成帝鸿嘉二则 永始二则 哀帝建平一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一则 章帝建初一则 安帝延光三则 桓帝建和一则 元嘉一则 延熹二则 灵帝熹平二则〉
魏〈明帝青龙一则 景初一则 齐王嘉平一则 高贵乡公甘露四则 陈留王景元二则 咸熙一则〉
吴〈大帝黄武一则 黄龙一则 赤乌二则 景帝永安三则〉
晋〈武帝泰始四则 咸宁一则 太康五则 惠帝永康一则 恭帝元熙一则〉
宋〈末帝升明一则〉
南齐〈高帝建元一则 武帝永明四则 东昏侯永元一则 和帝中兴一则〉
梁〈武帝天监三则 普通一则 简文帝大宝一则 元帝承圣二则〉
陈〈武帝永定一则 宣帝太建一则〉
北魏〈世祖神麚一则 太平真君一则 高宗兴安一则 高祖延兴二则 肃宗神龟一则 正光一则 敬宗永安一则 前废帝普泰一则 孝静帝天平一则 武定一则〉
北齐〈武成帝河清一则〉
北周〈武帝保定一则 宣帝大象一则〉
隋〈文帝开皇三则〉
唐〈高祖武德一则 太宗贞观十二则 高宗显庆一则 龙朔一则 中宗嗣圣一则 景龙二则 元宗先天一则 开元三则 天宝三则 肃宗上元一则 乾元一则 代宗大历一则 德宗建中一则 贞元三则 顺宗永贞一则 宪宗元和二则 文宗太和二则 僖宗光化一则〉
后梁〈太祖开平二则 乾化一则〉
辽〈太祖神册一则 天显一则 太宗会同一则〉
宋〈太祖建隆一则 乾德一则 开宝二则 太宗太平兴国二则 至道二则 真宗大中祥符五则 天禧一则 仁宗至和一则 徽宗大观一则 政和 则 宣和一则 高宗绍兴五则 孝宗乾道二则 淳熙二则 宁宗庆元一则 嘉定二则 端宗景炎一则〉
金〈太祖收国一则 熙宗皇统一则 世宗正隆一则 大定一则 章宗明昌一则 宣宗贞祐一则〉
元〈顺帝至元一则 至正四则〉
明〈太祖洪武一则 成祖永乐二则 英宗天顺一则 宪宗成化六则 孝宗弘治六则 武宗正德五则 世宗嘉靖二十一则 穆宗隆庆三则 神宗万历十六则 熹宗天启一则 悯帝崇祯五则〉
庶徵典第一百七十六卷
鳞介异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孟秋行冬令,则介虫败谷。
〈注〉介甲也,甲虫属。冬败谷者,稻蟹之属。〈疏〉越语云:今吴稻蟹无遗种。注:稻蟹,蟹食稻也。〈陈注〉亥水之气所泄也。
季冬行秋令,介虫为妖。
〈集注〉严陵方氏曰:介虫之性,辨于物以敛藏之,气不厚,故反为妖也。〈陈注〉戌土之气所应。
《孝经纬》《援神契》
德至水泉,则黄龙见。
《山海经》《西山经》
鸟鼠同穴之山,渭水出焉,其中多鱼,其状如鳣鱼,动则其邑有大兵。
〈注〉或脱动则以下语。
《汉书》《五行志》
传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厥罚恒雨。时则有龟孽。人君行已,体貌不恭,怠慢骄蹇,则不能敬万事,失在狂易,故其咎狂也。上慢下暴,则阴气胜,故其罚常雨也。水类动,故有龟孽。刘歆貌传曰有鳞虫之孽。说以为于天文东方辰为龙星,故为鳞虫。言之不从,是谓不艾,厥咎僭,厥罚恒阳,厥极忧。时则有介虫之孽。谓小虫有介飞扬之类,阳气所生也,于春秋为螽,今谓之蝗,皆其类也。
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急,厥罚恒寒。时则有鱼孽。
寒气动,故有鱼孽。雨以龟为孽,龟能陆处,非极阴
也;鱼去水而死,极阴之孽也。刘歆听传曰有介虫孽。京房《易传》曰:众逆同志,厥妖河鱼逆流上。海数见巨鱼,邪人进,贤人疏。
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厥咎眊,厥罚恒阴,厥极弱。时则有龙蛇之孽。《易》曰:云从龙,又曰:龙蛇之蛰,以存身也。阴气动,故有龙蛇之孽。京房《易传》曰:众心不安,厥妖龙𩰚。有德遭害,厥妖龙见井中。立嗣子疑,厥妖蛇居国门𩰚。
《淮南子》《天文训》
甲子干戊子,介虫不为。
〈注〉不,成也。
壬子干庚子,大刚鱼不为。
《后汉书》《五行志》
听之不聪,是谓不谋。时则有鱼孽。鱼孽,刘歆传以为介虫之孽。
〈注〉《月令·章句》曰:介者,甲也。谓龟蟹之属也。
《宋书》《符瑞志》
黄龙者,四龙之长也。不漉池而渔,德至渊泉,则黄龙游于池。能高能下,能细能大,能幽能冥,能短能长,能存能亡。赤龙、《河图》者,地之符也。王者德至渊泉,则河出《龙图》。
灵龟者,神龟也。王者德泽湛清,渔猎山川从时则出。五色鲜明,三百岁游莲叶之上,三千岁常游于卷耳之上。知存亡,明于吉凶。禹卑宫室,灵龟见。元龟书者,天符也。王者德至渊泉,则雒出龟书。
比目鱼,王者德及幽隐则见。
河精者,人头鱼身,师旷时所受谶也。
大贝,王者不贪财宝则出。
《魏书》《灵徵志》
龙蛇之孽。《鸿范论》曰:龙,鳞虫也,生于水。云亦水之象,阴气盛,故其像至也,人君下悖人伦,上乱天道,必有篡杀之祸。
《管窥辑要》《龙占》
龙者,贵象也。非人所见。一曰:龙者,水物,非其所见处即为妖。
国有神龙,见人君恩怜百姓,青龙、黄龙见者,应祯瑞也。一曰:苍龙见,国有祸。一曰:青龙,王者有仁德,则见。握镜占曰:苍龙见,国有忧;赤龙见,大旱;黄龙见,土工兴;白龙见,有兵;黑龙见,有大水;黄龙见,其国当有王者兴。以见之日,辰占之并知其期。一曰:木失其形,则春。青龙见,其国被兵;其乡人散亡。火失其形,则夏。赤龙见,其国灾。金失其形,则秋。白龙见,其国兵兴;其乡人多死丧。水失其形,则冬。黑龙见,其国多雨水之灾。土失其形,则四季。黄龙见,其国土工大兴。一曰:黑龙见,于国者有贤人,至先吉后凶。
龙见于朝。占曰:人君行不顺天时,则龙下其廷。龙出宫中,谗臣聚其国。亡龙见于邑,其邑迁。龙见于川,其地兵大起。龙见于社,有兵战,社稷改造。龙见于道、于田、于人家,皆为其地有兵战,林下不占龙以冬出,皆下谋上、大战、大丧,春夏占,秋不占。
天无云而有龙见,大水出、大兵起。
龙入人家,贵人忧之。一曰:龙入人室居,若出地中飞去者,臣下谋上。其人家有大凶。又曰:龙入人家为妖,其国亡。
龙见于井,京房曰:有德遭害厥。妖龙见井中。龙从井中出,下有猾谋。京房曰:井出龙,人君不守,宗庙又曰:君行刑暴急,则黑龙从井出。龙入井中,王侯有幽执者。
龙𩰚,其地有战。《京房占》曰:众心不安,厥妖龙𩰚,邑中有兵,其国且分。一曰:天下有大,争又曰:国易主。龙乳人,家主有大水。
龙死于野,天下易主。龙坠而死,国鸟恶之。京房曰:羊有一角出,巅龙也;鱼有角,龙也;田螺有角,五色龙也。长尾蟠者,龙也;蜥蜴有长尾,赤色龙也;杀之震死。
《龟鱼占》
龟鱼,鳞介之属,皆兵象也。甲虫无故生宗庙中,三公叛冬,不藏兵起。
海数见巨鱼,邪人进,贤人疏。鲸鱼出海而死,世主死。大鱼死岸,大臣薨。
鱼行人道,兵起;池鱼忽跃上岸,有远信;通鱼去水而飞入陆,兵且作。一曰:鱼飞去水,人去其居,有虚邑。鱼龙入宫,兵起;宫中水族见;宫室中主忧。群鱼逆流而上,民不从君令。京房曰:众逆同志,厥妖鱼逆流上。
鱼乘空而𩰚,下民将有兵战。陆行得鱼,主疾病凶。
鱼死道中,有兵,兵败水中。鱼无故自死,世主亡。龟鳖入宅及上屋,皆主死亡。陆行见龟鳖,所求不利。蟹化鼠食谷,有灾。
龟蛇入宅交,有死亡,龟食稻谷,有殃;鳖蟹见国都,宫室兵行。
《异鱼占》
鱼状如鲋而彘其音如豚,名曰:鱄鱼。见则天下大旱。鱼状如鲠鲤。鱼身鸟翼、仓文目、青赤喙名曰:文鳐。常以夜飞,其音如鸾,见则大穰。比目鱼非所出而见,王者有恩及百姓。
鱼状如鳣,一目:其音如讴,见则天下大旱。
《军中鳞变异占》
龙下饮军中水,军散营空。青龙见足,军罢散。
军行逢蛇,有大战;军行前有赤蛇,有战。急备之军行,见蛇从道中入水者,得敌使者。吉军行,见蛇在前,防伏兵。军营既成,有大蛇入,营急徙之。蛇在军队中,有阴谋。蛇入,厅及帐幕屈盘者,勿伤之,为其有谋相助也。
鱼入军中,有战凶。
军中忽见龟,宜急徙,不则有战。
蟹入军营中,其兵解散。军行路,螃蟹多,必战之兆,突兵损将。军营之中忽生螃蟹,急移之,军必败亡。军营中蛇蟹并出众多成群者,士叛之象。
军中忽见鼋鼍龟鳖者,军人有进退之心,宜赏赉士卒。
鳞介异部汇考二
商
帝纣 年,龟生毛。
按《史记·殷本纪》不载。 按《搜神记》:商纣之时,大龟生毛,兵甲将兴之象也。
周
厉王三十七年,龙漦化为元鼋。
按《史记·周本纪》:昔夏后氏之衰也,有二神龙止于夏帝庭。夏帝卜请其漦而藏之。夏亡,传此器殷。殷亡,又传此器周。至厉王之末,〈虞翻曰:末年,王流彘之岁。〉发而观之。漦流于庭,不可除。厉王使妇人裸而噪之。漦化为元鼋,以入王后宫。〈按龙漦化鼋事,《史记》但言厉王之末。虞翻以为流彘之岁。按《通鉴前编》三十七年,王
出居彘,故编次于此。
〉
按《汉书·五行志》:史记夏后氏之衰,有二龙止于夏廷,而言余,褒之二君也。夏帝卜杀之,去之,止之,莫吉;卜请其漦而藏之,乃吉。于是布币策告之。龙亡而漦在,乃椟去之。其后夏亡,传椟于殷周,三代莫发,至厉王末,发而观之,漦流于廷,不可除也。厉王使妇人裸而噪之,漦化为元鼋,入后宫。处妾遇之而孕,生子,惧而弃之。宣王立,女童䚻曰:檿弧萁服,实亡周国。后有夫妇鬻是器者,宣王使执而僇之。既去,见处妾所弃妖子,闻其夜号,哀而收之,遂亡奔褒。褒人有罪,入妖子以赎,是为褒姒,幽王见而爱之,生子伯服。王废申后及太子宜咎,而立褒姒、伯服代之。废后之父申侯与缯西畎戎共攻杀幽王。诗曰:赫赫宗周,褒姒灭之。刘向以为夏后季世,周之幽、厉,皆悖乱逆天,故有龙鼋之怪,近龙蛇孽也。漦,血也,一曰沫也。檿弧,桑弓也。萁服,盖以萁草为箭,服近射妖也。女童䚻者,祸将生于女,国以兵寇亡也。
景王二十二年,龙𩰚于郑。按《春秋》不书。 按《左传·昭公十九年》:郑大水,龙𩰚于时门之外洧渊,国人请为禜焉。子产弗许。曰:我𩰚,龙
不我觌也。龙𩰚,我独何觌焉。禳之则彼其室也。吾无求于龙,龙亦无求于我,乃止也。
按《汉书·五行志》:《左氏传》昭公十九年,龙𩰚于郑时门之外洧渊。刘向以为近龙孽也。郑以小国摄乎晋楚之间,重以强吴,郑当其冲,不能修德,将𩰚三国,以自危亡。是时子产任政,内惠于民,外善辞令,以交三国,郑卒亡患,能以德消变之效也。京房《易传》曰:众心不安,厥妖龙𩰚。
秦
始皇八年,河鱼大上。
按《史记·秦始皇本纪》:八年,河鱼大上。
〈注〉刘向所谓豕虫之孽。明年,嫪毐诛。鱼,阴类,小人象。
按《汉书·五行志》:史记秦始皇八年,河鱼大上。刘向以
为近鱼孽也。是岁,始皇弟长安君将兵击赵,反,死屯留,军吏皆斩,迁其民于临洮。明年有嫪毐之诛。鱼阴类,民之象,逆流而上者,民将不从君令为逆行也。其在天文,鱼星中河而处,车骑满野。至于二世,暴虐愈甚,终用急亡。京房易传曰:众逆同志,厥妖河鱼逆流上。
汉
惠帝二年,龙见井中。
按《汉书·惠帝本纪》:二年春正月癸酉,有两龙见兰陵人家井中,乙亥夕而不见。 按《五行志》:二年正月癸酉旦,有两龙见于兰陵廷东里温陵井中,至乙亥夜去。刘向以为,龙贵象而困于庶人井中,象诸侯将有幽执之祸。其后吕太后幽杀三赵王,诸吕亦终诛灭。京房《易传》曰:有德遭害,厥妖龙见井中。又曰:行刑暴恶,黑龙从井出。
文帝十五年,黄龙见。
按《汉书·文帝本纪》:十五年春,黄龙见于成纪。
宣帝甘露元年,黄龙见。
按《汉书·宣帝本纪》:甘露元年夏四月,黄龙见新丰。
成帝鸿嘉元年,黄龙见。
按《汉书·成帝本纪》:鸿嘉元年冬,黄龙见真定。
鸿嘉四年,雨鱼。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鸿嘉四年秋,雨鱼于信都,长五寸以下。
永始元年,大鱼出。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始元年春,北海出大鱼,长六尺,高一丈,四枚。
永始二年,黑龙见东莱。
按《汉书·武帝本纪》:二年春二月,诏曰:乃者,龙见于东莱,日有蚀之。天著变异,以显朕邮,朕甚惧焉。公卿申敕百寮,深思天诫,有可省减便安百姓者,条奏。所振贷贫民,勿收。 按《谷永传》:永为凉州刺史。奏事京师讫,当之部,时有黑龙见东莱,上使尚书问永,受所欲言。永对曰:臣闻王天下有国家者,患在上有危亡之事,而危亡之言不得上闻,如使危亡之言辄上闻,则商周不易姓而迭兴,三正不变改而更用。夏商之将亡也,行道之人皆知之,晏然自若以天有日莫能危,是故恶日广而不自知,大命倾而不寤。易曰:危者有其安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陛下诚垂宽明之听,无忌讳之诛,使刍荛之臣得尽所闻于前,不惧患于后,直言之路开,则四方众贤不远千里,辐辏陈忠,群臣之上愿,社稷之长福也。汉家行夏正,夏正色黑,黑龙,同姓之象也。龙阳德,由小之大,故为王者瑞应。未知同姓有见本朝无继嗣之庆,多危殆之隙,欲因扰乱举兵而起者邪。将动心冀为后者,残贼不仁,若广陵、昌邑之类。臣愚不能处也。去年九月黑龙见,其晦,日有食之。今年二月己未夜星陨,乙酉,日有食之。六月之间,大异四发,而二同月,三代之末,春秋之乱,未尝有也。臣闻三代所以陨社稷丧宗庙者,皆由妇人与群恶沈湎于酒。书曰:乃用妇人之言,自绝于天;四方之逋逃多罪。是宗是长,是信是使。《诗》云:燎之方阳,宁或灭之。赫赫宗周,褒姒灭之。《易》曰:濡其首,有孚失是。秦所以二世十六年而亡者,养生泰奢,奉终泰厚也。二者陛下兼而有之,臣请略陈其效。易曰在中馈,无攸遂,言妇人不得与事也。《诗》曰:懿厥悊妇,为枭为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建始、河平之际,许、班之贵,倾动前朝,熏灼四方,赏赐无量,空虚内臧,女宠至极,不可上矣;今之后起,天所不飨,什倍于前。废先帝法度,听用其言,官秩不当,纵释王诛,骄其亲属,假之威权,纵横乱政,刺举之吏,莫敢奉宪。又以掖庭狱大为乱阱,榜箠于炮烙,绝灭人命,主为赵、李报德复怨,反除白罪,建治正吏,多系无辜,掠立迫恐,至为人起责,分利受谢。生入死出者,不可胜数。是以日食再既,以昭其辜。王者必先自绝,然后天绝之。陛下弃万乘之至贵,乐家人之贱事,厌高美之尊号,好匹夫之卑字,崇聚僄轻无义小人以为私客,数离深宫之固,挺身晨夜,与群小相随,乌集杂会,饮醉吏民之家,乱服共坐,沈湎媟嫚,溷殽无别,闵免遁乐,昼夜在路。典门户奉宿卫之臣执干戈而守空宫,公卿百寮不知陛下所在,积数年矣。王者以民为基,民以财为本,财竭则下畔,下畔则上亡。是以明王爱养基本,不敢穷极,使民如承大祭。今陛下轻夺民财,不爱民力,听邪臣之计,去高敞初陵,捐十年功绪,改作昌陵,反天地之性,因下为高,积土为山,发徒起邑,并治宫馆,大兴繇役,重增赋敛,徵发如雨,役百乾溪,费疑骊山,靡敝天下,五年不成而后反故,又广旴荣表,发人冢墓,断截骸骨,暴扬尸柩。百姓财竭力尽,愁恨感天,灾异娄降,饥馑仍臻。流散冗食,喂死于道,以百万数。公家无一年之畜,百姓无旬日之储,上下俱匮,无以相救。诗云:殷监不远,在夏后之世。愿陛下追观夏、商、秦所以失之,以镜考己行。有不合者,臣当伏妄言之诛。汉兴九世,百九十馀载,继体之主七,皆承天顺道遵先祖法度,或以中兴,或以治安。至于陛下,独违道纵欲,轻身妄行,当盛壮之隆,无继嗣之福,有危亡之忧,积失君道,不合天意,亦已多矣。为人后嗣,守人功业,如此,岂不负哉。方今社稷宗庙祸福安危之机在于陛下,陛下诚肯发明圣之德,昭然远寤,畏此上天之威怒,深惧危亡之徵兆,荡涤邪辟之恶志,厉精致政,专心反道,绝群小之私客,免不正之诏除,悉罢北宫私奴车马媠出之具,克己复礼,无贰微行出饮之过,以防迫切之祸,深惟日食再既之意,抑损椒房王堂之盛宠,毋听后宫之请谒,除掖庭之乱狱,出炮烙之陷阱,诛戮佞邪之臣及左右执左道以事上者以塞天下之望,且寝初陵之作,止诸缮治宫室,阙更减赋,尽休力役,存恤振救困乏之人以弭远方,厉崇忠直,放退残贼,无使素餐之吏久尸厚禄,以次贯行,固执无违,夙夜孳孳,娄省无怠,旧愆毕改,新德既章,纤介之邪不复载心,则赫赫大异庶几可销,天命去就庶几可复,社稷宗庙庶几可保。唯陛下留神反覆,熟省臣言。臣幸得备边部之吏,不知本朝失得,瞽言触忌讳,罪当万死。成帝性宽而好文辞,又久无继嗣,数为微行,多近幸小臣,赵、李从微贱专宠,皆皇太后与诸舅夙夜所常忧。至亲难数言,故推永等使因天变而切谏,劝上纳用之。永自知有内应,展意无所依违,每言事辄见答礼。至上此对,上大怒。卫将军商密擿永令发去。上使侍御史收永,敕过交道厩者勿追。御史不及永,还,上意亦解,自悔。明年,徵永为大中大夫。
哀帝建平三年,大鱼出。
按《汉书·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平三年,东莱平度出大鱼,长八尺,高丈一尺,七枚,皆死。京房易传曰:海数见巨鱼,邪人进,贤人疏。
后汉
光武帝建武十二年,黄龙见。
按《后汉书·光武本纪》:建武十二年六月,黄龙见东阿。
章帝建初六年,黄龙见。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建初六年有八,黄龙见于泉陵。
安帝延光元年,黄龙见。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延光元年八月辛卯,九真言黄龙见无功。
延光三年,黄龙见。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三年十二月乙未,琅邪言黄龙见诸县。 按《五行志》:延光三年,济南言黄龙见历城,琅邪言黄龙见诸县。是时安帝听谗,免太尉杨震,震自杀。又帝独有一子,以为太子,信谗废之。是皇不中,故有龙孽,是时多用佞媚,故以为瑞应。明年正月,东郡又言黄龙二见濮阳。
延光四年,黄龙见。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四年春正月壬午,东郡言黄龙二见濮阳。
桓帝建和元年,黄龙见。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建和元年二月,沛国言黄龙见谯。
元嘉二年,黄龙见。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元嘉二年八月,济阴言黄龙见。句阳金城言黄龙见允街。
延熹七年,野王有死龙。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延熹七年秋七月,野王山上有死龙。 按《五行志》:延熹七年六月壬子,河内野王山上有龙死,长可数十丈。襄楷以为夫龙者为帝王瑞,《易》论大人。天凤中,黄山宫有死龙,汉兵诛莽而世祖复兴,此易代之徵也。至建安二十五年,魏文帝代汉。延熹八年,黄龙见。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八年正月己酉,南宫嘉德署黄龙见。
灵帝熹平二年,大鱼出。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熹平二年,东莱海出大鱼二枚,长八九丈,高二丈馀。明年,中山王畅、任城王博并薨。
〈注〉京房易传曰:海出巨鱼,邪人进,贤人疏。臣昭谓此占符灵帝之世,巨鱼之出于是为徵宁,独二王之妖也。
熹平五年,黄龙见。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熹平五年,沛国言黄龙见谯。按《魏志·文帝本纪》:初,汉熹平五年,黄龙见谯,光禄大夫桥元问太史令单飏:此何祥也。飏曰:其国后当有王者兴,不及五十年,亦当复见。天事𢘆象,此其应也。内黄殷登默而记之。至四十五年,登尚在。三月,黄龙见谯,登闻之曰:单飏之言,其验兹乎。
魏
明帝青龙元年,青龙见。
按《魏志·明帝本纪》:青龙元年春正月甲申,青龙见郏之摩陂井中。二月丁酉,幸摩陂观龙,于是改年;改摩陂为龙陂。
景初元年,黄龙见。
按《魏志·明帝本纪》:景初元年春正月壬辰,山茌县言黄龙见。
齐王嘉平四年,鱼见武库。
按《魏志·齐王本纪》:嘉平四年夏五月,鱼二见于武库屋上。
高贵乡公甘露元年,青龙见。
按《魏志·高贵乡公本纪》:甘露元年春正月辛丑,青龙见轵县井中。六月乙丑,青龙见元城县界井中。甘露二年,青龙见。
按《魏志·高贵乡公本纪》:二年春二月,青龙见温县井中。
甘露三年,青龙、黄龙见。
按《魏志·高贵乡公本纪》:三年是岁,青龙、黄龙仍见顿丘冠军阳夏县井中。
甘露四年,黄龙见。
按《魏志·高贵乡公本纪》:四年春正月,黄龙二见宁陵县界井中。
陈留王景元元年,黄龙见。
按《魏志·陈留王本纪》:景元元年十二月甲申,黄龙见华阴县井中。
景元三年,青龙见。
按《魏志·陈留王本纪》:三年春二月,青龙见于轵县井中。
咸熙二年,获灵龟。
按《魏志·陈留王本纪》:咸熙二年春二月甲辰,胊䏰县获灵龟以献,归之于相国府。
吴
大帝黄武元年,黄龙见。
按《吴志·孙权传》:黄武元年三月,鄱阳言黄龙见。
黄龙元年,黄龙见。
按《吴志·孙权传》:黄龙元年夏四月,夏口、武昌并有黄龙、凤皇见。
赤乌五年,黄龙见。
按《吴志·孙权传》:赤乌五年三月,海盐县言黄龙见。赤乌十一年,黄龙见。
按《吴志·孙权传》:十一年夏四月,云阳言黄龙见。
景帝永安四年,白龙见。
按《吴志·孙休传》:永安四年九月,布山言白龙见。永安五年,黄龙见。
按《吴志·孙休传》:五年秋七月,始新言黄龙见。
永安六年,黄龙见。
按《吴志·孙休传》:六年夏四月,泉陵言黄龙见。
晋
武帝泰始元年,青龙、白龙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泰始元年,青龙三、白龙二见于郡国。
泰始二年,青龙、黄龙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二年,青龙十、黄龙九见于郡国。泰始三年,白龙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三年春正月癸丑,白龙二见于弘农渑池。
泰始五年,青龙、白龙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五年春正月,青龙二见于荥阳。二月辛巳,白龙二见于赵国。
咸宁二年,白龙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咸宁二年六月,白龙二见于新兴井中。十一月,白龙二见于梁国。
太康元年,白龙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太康元年八月,白龙三见于永昌。太康三年,白龙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二年夏闰月癸丑,白龙二见于济南。
太康五年,青龙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五年春正月己亥,青龙二见于武库井中。
太康六年,白龙见。
按《晋书·武帝本纪》:六年八月,白龙见于京兆。
太康 年,有鲤鱼二见武库屋上。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康中,有鲤鱼二见武库屋上。干宝以为:武库兵府,鱼有鳞甲,亦兵类也。鱼既极阴,屋上太阳,鱼见屋上,象至阴以兵革之祸干太阳也。至惠帝初,诛杨骏,废太后,矢交馆阁。元康末,贾后谤杀太子,寻亦诛废。十年之间,母后之难再兴,是其应也,自是祸乱构矣。京房《易妖》曰:鱼去水,飞入道路,兵且作。
惠帝永康元年,黄龙见。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康元年八月,巴郡言黄龙见。时吏傅坚以郡欲上言,内白事以为走卒,戏语不可。太守不听,尝见坚语云:时民以天热欲就池浴,见池水浊,因戏相恐此中有黄龙,语遂行人。间闻郡,欲以为美。故言:时,史以书帝纪,时政治衰,缺而在所,多言瑞应,皆此类也。又先儒言:瑞兴非时,则为妖孽,而民讹言生龙语,皆龙孽也。
恭帝元熙元年,黑龙见。
按《晋书·恭帝本纪》:元熙元年十二月己卯,太史奏黑龙四见于东方。
按《宋书·符瑞志》:元熙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四黑龙登天。《易传》曰:冬龙见,天子亡社稷,大人应天命之符。
宋
永帝升明三年,白鱼入舟,白毛龟见。
按《宋书·永帝本纪》不载。 按《南齐书·祥瑞志》:升明三年,世祖遣人诣宫亭湖庙还福,船泊渚,有白鱼双跃入船。 又按《志》:升明三年,太祖为齐王,白毛龟见东府城池中。
南齐
高帝建元二年,获元龟。
按《南齐书·高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建元二年,休安陵获元龟一头。
武帝永明五年,获青毛龟及金色鱼。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永明五年,武骑常侍唐潜上青毛神龟一头。 又按《志》:永明五年,南豫州刺史建安王子真表献金色鱼一头。
永明七年,获青毛龟。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七年六月,彭城郡田中获青毛龟一头。
永明八年,获毫龟。四目、六目龟。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八年,延陵县前泽畔获毫龟一枚。四月,长山县王惠获六目龟一头,腹下有万欢字,并有卦兆。六月,建成县昌城田获四目龟一头,下有万齐字。
永明九年,获神龟。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九年五月,长山县获神龟一头,腹下有巽兑卦。
东昏侯永元三年,龙𩰚。按《南史·齐东昏侯本纪》:永元三年秋七月丙辰,龙𩰚于建康淮,激水五里。和帝中兴二年,获毛龟。
按《南齐书·和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中兴二年正月,逻将潘道盖于山石穴中获毛龟一头。
梁
武帝天监五年,获八目、四目龟。
按《梁书·武帝本纪》:天监五年夏四月,始丰县获八目龟一。六月,新吴县获四目龟一。
天监七年,获灵龟。
按《梁书·武帝本纪》:七年夏四月辛未,秣陵县获灵龟一。
天监十年,获一角元龟。
按《梁书·武帝本纪》:十年五月癸酉,安丰县获一角元龟。
普通五年,龙𩰚。按《梁书·武帝本纪》:普通五年六月乙酉,龙𩰚于曲阿王陂,因西行至建陵城。所经处树木倒折,开地数十
丈。
简文帝大宝二年,龙见。
按《梁书·简文帝本纪》不载。 按《陈书·高祖本纪》:简文帝大宝二年六月,有龙见于水滨,高五丈许,五采鲜耀,军民观者数万人。
元帝承圣二年,两龙见。
按《梁书·元帝本纪》:承圣二年二月庚寅,有两龙见湘州西江。
按《南史·梁元帝本纪》:承圣二年三月,有二龙自南郡城西升天,百姓聚观,五采分明。江陵故老窃相泣曰:昔年龙出建康淮西,天下大乱,今复有焉,祸至无日矣。帝闻而恶之,踰年遘祸。
承圣三年,有龙出城濠中,小龙随之。
按《南史·梁元帝本纪》:三年,城濠中龙腾出,焕烂五色,竦曜入云,六七小龙相随飞去。群鱼腾跃,坠死于陆道。龙处为窟若数百斛圌。旧大城上常有紫气,至时稍复消歇。
陈
武帝永定三年,青龙、白龙见。
按《陈书·高祖本纪》:永定三年春正月己丑,青龙见于东方。丁酉大雪,及旦,太极殿前有龙迹见。甲午,广州刺史欧阳頠表称白龙见于江州南岸,长数十丈,大可八九围。
宣帝太建十一年,龙见。
按《陈书·宣帝本纪》:太建十一年春正月丁酉,龙见于南兖州永宁楼侧池中。
北魏
世祖神麚三年,白龙见,获白龟。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神麚三年三月,有白龙二见于京师人家井中。 又按《志》:神麚三年七月,冀州献白龟。王者不私人以官,尊耆任旧,无偏党之应。
太平真君六年,白龙见于井。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真君六年二月丙辰,有白龙见于京师人家井中。龙,神物也,而屈于井中,皆世祖暴崩之徵也。
高宗兴安二年,获大龟。
按《魏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兴安二年六月,营州进大龟。
高祖延兴元年,获大龟。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延兴元年十二月,徐州竹邑戍士邢德于彭城南一百二十里,得蓍一株,四十九枝,下掘得大龟献之。诏曰:龟蓍与经文相合,所谓灵物也。德可赐爵五等。
延兴三年,获大龟。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六月,京师获大龟。
肃宗神龟元年,神龟见。
按《北史·魏肃宗本纪》:神龟元年二月己酉,诏以神龟表瑞,大赦改元。
正光元年,黑龙见。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光元年八月,有黑龙如狗,南走至宣阳门,跃而上,穿门楼下而出。魏衰之徵也。
敬宗永安二年,龙见井中。
按《魏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永安二年,晋阳龙见于井中,久不去。庄帝暴崩晋阳之徵也。
前废帝普泰元年,有龙入城。
按《魏书·前废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普泰元年四月甲寅,有龙迹自宣阳门西出,复入城。乙卯,群臣入贺,帝曰: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但当君臣上下,克己为治,未足恃此为庆。
孝静帝天平二年,龙见。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天平二年十一月甲寅,龙见井州人家井中。
武定三年,获毛龟。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武定三年十月,有司奏南兖州陈留郡民贾兴逵于家庭得毛龟。
北齐
武成帝河清二年,有八龙升天。
按《北齐书·武成帝本纪》:河清二年六月乙巳,齐州言济河水口见八龙升天。
北周
武帝保定五年,获绿毛龟。
按《周书·武帝本纪》:保定五年二月甲子,郢州获绿毛龟。
宣帝大象二年,龙𩰚。按《周书·宣帝本纪》:大象二年二月壬午,荣州有黑龙见,与赤龙𩰚于汴水之侧,黑龙死。隋文帝开皇三年,获毛龟。
按《隋书·文帝本纪》:开皇三年二月甲戌,泾阳获毛龟。开皇八年,龙见。
按《隋书·文帝本纪》:八年九月癸巳,嘉州言龙见。开皇十五年,获毛龟。
按《隋书·文帝本纪》:十五年七月乙丑,晋王讳献毛龟。
唐
高祖武德三年,白龙见。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武德三年七月,灵州言白龙见。
太宗贞观三年,龙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贞观三年五月癸亥,龙见玉女泉。
贞观八年,陇右大蛇见,汾州龙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七月,陇右大蛇屡见。蛇,女子之祥;大者,有所象也。又汾州青龙见,吐物空中,光明如火,堕地地陷,掘之得元金,广尺,长七寸。
按《册府元龟》:八年七月,陇右山摧大蛇见。山东河南淮海之地多大水。帝以问秘书监虞世南曰:是何祥也,修何术可以禳之。对曰:蛇见山泽,盖深山大泽必有龙蛇,亦不足怪也。山东足雨,虽则其常,阴惨过久,恐有冤狱,伏愿科省系囚,庶几或当天意。且妖不胜德,唯修德可消变。帝然之,遣使者分道赈恤饿人,申理狱讼,多所原免。
贞观十二年,青龙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二年十月,隰州言青龙见。贞观十四年,白龙、青龙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四年七月,白龙见于富平。九月,杭州言青龙见。
贞观十五年,白龙、青龙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五年二月,开州言白龙见。六月,滁州言青龙见。九月,沧州言龙见。
贞观十六年,白龙、青龙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六年七月朔,鄜州言白龙见。九月,金州言青龙见。十二月,宋州言青龙见。
贞观十七年,青龙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七年七月辛卯,常州言青龙见。
贞观十八年,青龙、白龙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八年正月,嘉州言青龙见。四月,豫州言白龙见。七月,会州言青龙见,朗州言青龙见。九月,汝州言青龙见。
贞观十九年,获毛龟,青龙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九年二月,岳州献毛龟二。十一月,渠州言青龙见。
贞观二十年,白龙、青龙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年七月,安州言白龙见。十一月,汾州言青龙、白龙见,白龙吐物,初在空中有光如火,至地陷入二尺,掘之则元金之形,团斜,广高六七寸。兖州言青龙见。
贞观二十一年,白龙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一年六月,白龙见于郓州。七月,郓州言白龙见。九月,崖州言白龙见。
贞观二十三年,白龙见。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三年六月,洮州言白龙见。
高宗显庆元年,龙见。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显庆二年五月庚寅,有五龙见于岐州之皇后泉。
龙朔元年,龙见。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龙朔元年二月,益、绵等五州皆言龙见。六月,兖州青龙三十九见。
中宗嗣圣十八年,〈即武后大足元年〉获六眼龟。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足初,虔州获龟,六眼,一夕而失。
景龙二年,黄龙见。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景龙二年六月十五日,黄龙再见于牛山。
景龙三年,龙见。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景龙三年九月五日,龙见于上党伏牛山之南冈。
元宗先天二年,获灵龟。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先天二年八月,江州献灵龟六眸,腹下有元文、象卦文。
开元四年,龙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龙城录》:开元四年,景州水中见一龙三头,时大水,后数日,有风自龙见处西南来,飞屋拔木半昼暝。
开元二十三年,获毛龟。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三年十月戊申,扬州奏获毛龟,其色青。
开元二十四年,神龟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四年八月戊申,常州有神龟见,绿毛黄甲。
天宝五载,白鱼引舟。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宝五载五月乙卯,河东郡太守李知柔奏乘泉县潘水修功德处,有白鱼引舟,五色云起,望宣付史馆,从之。
天宝十四载,龙𩰚。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四载七月,有二龙𩰚于南阳城西。《易坤》:上六,龙战于野。《文言》曰:阴凝于阳必战。
天宝十五载,白鱼夹御舟。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五载六月,元宗幸蜀。七月壬戌,至益昌郡济州于吉伯渡有双白鱼夹御舟而跃,识者谓之两只飞龙焉。
肃宗上元二年,有鼍聚于扬州。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上元二年,有鼍聚于扬州城门上,节度使邓景山以问族弟珽,对曰:鼍,介物,兵象也。
乾元二年,黄龙见。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乾元二年九月,通州三冈县放生池中,日气下照,水腾波涌上,有黄龙跃出,高丈馀,又于龙旁数处,浮出明珠。
代宗大历八年,获毛龟。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大历八年,京师金天门外水渠获毛龟。
按《册府元龟》:大历八年七月乙未,蓬莱池获毛龟,出示百寮。壬寅,神策军上言金天门外水渠中获绿毛元龟,献之。
德宗建中二年,有龟杀积蛇。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中二年夏,赵州宁晋县沙河北,有棠树甚茂,民祠之为神。有蛇数百千自东西来,趋北岸者聚棠树下,为二积,留南岸者为一积,俄有径寸龟三,绕行,积蛇尽死,而后各登其积。野人以告。蛇腹皆有疮,若矢所中。刺史康日知图其事,奉三龟来献。
建中四年,龙见。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九月戊寅,有龙见于汝州城壕。龙,大人象,其飞也大;城壕,失其所也。
贞元三年,鱼鳖无首,获毛龟。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元三年,闰州鱼鳖蔽江而下,皆无首。
按《册府元龟》:贞元三年八月,淄青节度使李纳献毛龟,诏示百寮。
贞元四年,获毛龟。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元四年四月,宗正寺献毛龟。
贞元 年,资州献龙。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元末,资州得龙丈馀,西川节度使韦皋匣而献之,百姓纵观,三日,为烟所熏而死。
顺宗永贞元年,宪宗即位,获毛龟。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宪宗以永贞元年八月乙巳即位。是月庚戌,荆南献毛龟二。
宪宗元和七年,龙见。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元和七年四月,野州桐城县有黄、青、白三龙各一,翼风雷自梅天陂起,约高二百尺,凡六里,降于浮塘陂。
元和九年,青龙见。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五行志》:九年四月,道州二青龙见于江中。
文宗太和二年,龙𩰚。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和二年六月丁丑,西北有龙𩰚。
按《旧唐书·五行志》:太和二年六月七日,密州卑产山北面有龙见。初,赤龙从西来,续有青龙、黄龙从南来,后有白龙、黑龙从山北来,并形状分明。自申至戌,方散去。
太和三年,有虫状如龟,有龙与牛𩰚。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魏博管内有虫,状如龟,其鸣昼夜不绝。近龟孽也。 又按《志》:三年,成都门外有龙与牛𩰚。
僖宗光化三年,龙𩰚。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化三年九月,杭州有龙𩰚于浙江,水溢,坏民庐舍。占仝天宝十四
载。
后梁
太祖开平二年,白龙见。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平二年八月甲子,广州上言白龙见,图形以进。
开平四年,〈即蜀武成三年〉龙见。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蜀·高祖本纪》:武成三年八月,洵阳水中有龙五十,如牛马驴羊之形,行入汉江,五色相间。
乾化二年,白龙见。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南汉·烈祖世家》:乾化二年,广州言白龙见。
辽
太祖神册五年,获龙。
按《辽史·太祖本纪》:神册五年夏五月庚辰,有龙见于拽刺山阳水上,上射获之,藏其骨内府。
天显元年,黄龙见。
按《辽史·太祖本纪》:天显元年七月辛巳平旦,子城上见黄龙缭绕,可长一里,光耀夺目,入于行宫。有紫黑气蔽天,踰日乃散。
太宗会同三年,获白龟。
按《辽史·太宗本纪》:会同三年夏四月乙丑,南唐进白龟。
宋
太祖建隆元年,〈即蜀广政二十三年〉龙见。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幸蜀记》:广政二十三年正月,龙见于玉垒关。
乾德五年,黑龙见。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祖从周世宗征淮南,战于江亭,有龙自水中向太祖奋跃。乾德五年夏,京师雨,有黑龙见尾于云际,自西北趋东南。占主大水。明年,州府二十四水坏田庐。
开宝元年,龙出井中。
按《宋史·太祖本纪》:开宝元年六月辛巳,龙出单父民家井中,大风雨,漂民舍四百区,死者数十人。 按《五行志》:开宝六年四月,单父县民王美家龙起井中,暴雨飘庐舍,失族属,及坏旧镇廨舍三百五十馀区,大木皆折。〈按《纪》作元年,《志》作六年,互异。〉
开宝七年,龙见。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棣州有火自空堕于城北门楼,有物抱东柱,龙形金色,足三尺许,其气甚腥。旦视之,壁上有烟痕,爪迹三十六。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白龙见。
按《宋史·太宗本纪》:太平兴国二年六月辛卯朔,白龙见邠州要策池中。
太平兴国三年,金明池出龟数万。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三月,凿金明池,既掘地,有龟出,殆踰万数。
至道元年,海出大鱼。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道元年十二月,广州大鱼击海水而出。鱼死,长六丈三尺,高丈馀。至道三年,获绿龟。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至道三年,真宗即位。五月甲戌,寿州贡绿龟。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苍龙见。
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符祥元年五月壬戌,王钦若言锡山苍龙见。
按《玉海》:大中祥符元年五月二十八日丙午,召辅臣于崇政殿北廊观中使任文庆于茅山郭真人池所获龙,体长二尺许,鳞,细腹如玳瑁。帝作《观龙歌》复送茅山池。
大中祥符二年,有黑龟成群。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四月,有黑龟甚众,沿汴水而下。
大中祥符四年,龙见。
按《宋史·真宗本纪》:四年六月丙午,亳州二龙见。大中祥符五年,龙见。
按《宋史·真宗本纪》:五年冬十月辛巳,龙见云中。大中祥符六年,黑龙见。
按《宋史·真宗本纪》:六年六月壬戌,赵州黑龙见。
天禧三年,龙见。
按《宋史·真宗本纪》:天禧三年八月丁亥,滑州龙见。
仁宗至和元年,获毛龟。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和元年二月,信州贡绿毛龟。
徽宗大观元年,获两首龟。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观元年闰十月丙戌,都水使者赵震行河,得两首龟以为瑞,蔡京信之,曰:此齐小白所谓象罔见之而霸者也。郑居中曰:首岂容有二,而京主之,意殆不可测。帝命弃龟金明池。
政和四年,瑞州进六目龟。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政和五年,博州进白龟。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政和七年,有鱼落殿中省。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政和七年夏中,有二鱼落殿中省厅屋上。
宣和元年,有物如龙,见京师。
按《宋史·徽宗本纪》:宣和元年五月丙午朔,有物如龙形,见京师民家。 按《五行志》:宣和元年夏,雨,昼夜凡数日。及霁,开封县前茶肆中有异物如犬大,蹲踞卧榻下。细视之,身仅六七尺,色苍黑,其首类驴,两颊作鱼颔而色正绿,顶有角,坐极长,于其际始分两岐,声如牛鸣,与世所绘龙无异。茶肆近军器作坊,兵卒来观,共杀食之。已而京城大水,讹言龙复雠云。
高宗绍兴 年,龙入朱胜非舟中,旌忠庙金蛇出。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初,朱胜非出守江州,过梁山,龙入其舟,才长数寸,赤背绿腹,白尾黑爪甲,目有光,近龙孽也。 又按《志》:行都柴垛桥旌忠庙三蛇出没庭庑,大者盈尺,方鳞金色,首脊有金钱,遇霁,或变化数百于蕉卉间。庙徙而蛇孽亦绝。绍兴八年,雨冰龟。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汴京太康县大雷雨,下冰龟数十里,随大小皆龟形,具手足卦文。
绍兴十八年,漳浦巨鱼见。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八年,漳浦县崇照监场海岸连有巨鱼,高数丈。割其肉数百车,剜目乃觉,转鬣而傍舰皆覆。又渔人获鱼,长二丈馀,重数千斤,剖之,腹藏人骼,肤发如生。
绍兴二十四年,海盐巨鳅见。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四年四月,海盐县海洋有巨鳅,群虾从之,声若讴歌。抵岸偃沙上,犹扬鬣拨刺,其高齐县门。
绍兴二十五年,赤龙见。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五年六月,湖口县赤龙横水中如山,寒风怒涛,覆舟数十艘,士卒溺者数十人。
孝宗乾道五年,龙𩰚。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道五年七月乙亥,武宁县龙𩰚于复塘村,大雷雨,二龙奔逃,珠坠,
大如车轮,牧童得之。自是连岁有水灾。
乾道七年,巨鼋拥舟。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十一月丁亥,洞庭湖巨鼋走沙拥舟,身广长皆丈馀,升舟,以首足压重舰没水。
淳熙十三年,大鱼见。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熙十三年二月庚申,钱塘大鱼见。
淳熙十六年,获五色鱼。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六月甲辰,钱塘旁江居民得鱼,备五色,鲫首鲤身。民诡言梦得鱼,觉而在手犹跃,事闻,有司令纵之。
宁宗庆元三年,获异鱼。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庆元三年二月,饶州景德镇渔人得鱼,赪尾鲤鳞而首异常鱼。镇之老人言其不祥。绍兴二年尝出,后为水灾。盖是岁五月,镇果大水,皆鱼孽也。
嘉定十四年,龟疫。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嘉定十四年春,楚州境上龟大小死者蔽野。
嘉定十七年,巨鱼见。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七年,海坏畿县盐官地数十里。先是,有巨鱼横海岸,民脔食之,海患共六年而平。
端宗景炎三年,黄龙见。
按《宋史·二王本纪》:景炎三年四月,有黄龙见海中。
金
太祖收国元年,黄龙见。
按《金史·太祖本纪》:收国元年九月己卯,黄龙见空中。
熙宗皇统九年,龙𩰚。按《金史·熙宗本纪》:皇统九年四月丁丑,有龙𩰚于利州榆林河水上,大风坏民居、官舍、瓦木,人畜皆飘飏
十数里,死伤者数百人。
世宗正隆六年,黄龙见。
按《金史·世宗本纪》:正隆六年五月居,贞懿皇后丧。黄龙见寝室上。九月,黄龙见云中。
大定十四年,白龙见。
按《金史·世宗本纪》:大定十四年八月丁巳日中,白龙见御帐东小港中,须臾,乘云雷而去。
章宗明昌五年,龙见。
按《金史·章宗本纪》:明昌五年七月丙戌,以天寿节宴枢光殿。时久雨初霁,有龙曳尾于殿前云间。
宣宗贞祐二年,龙见。
按《金史·宣宗本纪》:贞祐二年六月壬戌,黄龙见西北。
元
顺帝至元五年,蛟出。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元五年六月庚戌,汀州长汀县山蛟出,大雨骤至,平地涌水,深三丈馀,漂没民居八百馀家,坏田二百馀顷。
至正十七年,龙𩰚。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十七年,温州路乐清江中龙起,飓风作,有火光如毬。 按《五行志》:十七年六月癸
酉,温州有龙𩰚于乐清江中,飓风大作,所至有光如毬者万馀。八月癸丑,祥符县西北有青白二龙见,若相𩰚之势,良久而散。至正二十三年,江中有物登岸,蛇首四足。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三年正月甲辰,广西贵州江中有物登岸,蛇首四足而青色,长四尺许,军民聚观而杀之。
至正二十四年,黄龙见。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十四年六月,保德州黄龙见井中。
至正二十七年,龙见。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十七年六月丁巳,皇太子寝殿后新甃井中有龙出,光焰烁人,宫人震慑仆地。又长庆寺有龙缠绕槐树飞去,树皮皆剥。 按《五行志》:二十七年六月丁巳,皇太子寝殿新甃井成,有龙自井而出,光焰烁人,宫人震慑仆地。又宫墙外长庆寺所掌成宗斡耳朵内大槐树,有龙缠绕其上,良久飞去,树皮皆剥。七月,益都临胊县有龙见于龙山,巨石重千斤,浮空而起。
明
太祖洪武元年,蛟出。
按《江西通志》:洪武元年,宁州大风雨,蛟出,山水暴溢,民多溺死,诏遣使赈恤。
成祖永乐二年,获神龟。
按《江南通志》:永乐二年九月,获神龟于幕府山。永乐十八年,龙见井中。
按《山东通志》:永乐十八年,武定城西南隅井龙见。
英宗天顺二年,龙见。
按《广东通志》:天顺二年夏四月,琼州龙见日晡,九龙见于郡西,云数色覆之,时蜻蜓随飞者万万计。
宪宗成化元年,蛛与龙𩰚。按《山西通志》:成化元年,霍州蛛与龙𩰚,东山鸡掌凹妖蛛与龙𩰚,山水冲没田产树木。
成化七年,蛛与龙𩰚。按《畿辅通志》:成化七年,龙与蜘蛛𩰚于盘山,毙之野。人献其皮,如车轮。
成化七年,龙战。
按《山东通志》:成化七年,武定龙战于野。
成化十八年,龙见南康泮池。
按《江西通志》:成化十八年,南康府龙出于儒学泮池,张元贞有记。
成化十九年,云中龙头见,获水怪。
按《长洲县志》:成化十九年,阊门有朱姓者,夏夜见西北云际一龙,头大如屋,精光烁然,背立一披发者。又白莲桥渔人网得一物,鳖首鱼尾,目赤如火,四足类鸭状,如凫,渔人怪之,鞭数百不死。
成化二十三年,龙见。
按《山西通志》:成化二十三年,董陂水溢,闻喜豢龙池水溢鳞甲,大如桐叶,水有血痕。
孝宗弘治八年,龙见。
按《四川通志》:弘治八年,龙见于富顺澜崖,爪尾鳞甲绕空中。
弘治九年,龙起宣镇刀鞘中。
按《眉公见闻录》:弘治九年六月初五日,宣府镇南口墩天雨,降火光明,发腰刀鞘内龙起,炼化刀尖一处,烧伤军人二名,及损坏军器什物。龙者,阴类,其潜也渊,其飞也天,出入有时。今起自边墩刀鞘之间,近龙孽也。
弘治十年,雨鱼。
按《山东通志》:弘治十年春三月,冠县大风,堕鱼于市。弘治十六年,五龙见。
按《河南通志》:弘治十六年,叶县五龙挂于城北十里,顷之坠地,蜿蜒不能起,已而云雾晦暝,遂失所在。弘治十八年,龙见。
按《唐县志》:弘治十八年,完县檀溪山洞中有龙,白日飞出入于马耳山洞中,祷雨辄应。后樵牧者每见一老人时往来洞中,问其晴雨屡验。相传为龙之变化也。
弘治 年,巨鱼出。
按《福建通志》:弘治末年,漳浦九都有巨鱼入,潮落不能去,乡人争剖其肉。时饥赖以济。
武宗正德十年,黄龙见。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年夏,沔阳黄龙见。
正德十一年,异龟见。
按《畿辅通志》:正德十一年十月,任丘异龟见,径尺馀,金文绿毫。
正德十三年,龙𩰚。按《江南通志》:正德十三年,常熟雷电,白龙一、黑龙二坏民居,吸舟二十馀艘。松江大水,有九龙𩰚于海。正德十五年,龙见。
按《江西通志》:正德十五年夏五月,暴风,丰城有三龙见于枫树桥。秋九月,九江暴风,龙开河小港、女儿港,坏舟数百,溺死商人无算。
正德十六年,龙见。
按《山西通志》:正德十六年,盂县龙见,时曹村龙见,风雪昼晦,拔木,毁民屋十馀所。
世宗嘉靖二年,龙与蚌𩰚。按《吴县志》:嘉靖二年癸未六月,太湖有龙与蚌𩰚,声震两山,龙自云端直下,其爪可数十丈,蚌于水面旋
转如风,仰喷其涎亦数十丈,三四日乃息。久之,渔人于西山侧得死蚌一,其壳可贮粟四五石。七月三日,大风拔木,湖溢,漂溺民居。
嘉靖五年,龙见。
按《广西通志》:嘉靖五年二月,容县大水,连涨数日。水退,见两岸龙车轨迹。戊子,宣化县龙见。
嘉靖六年,龙见。
按《全辽志》:嘉靖六年丙寅,雨,五龙见于北。嘉靖十二年,龙见。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二年二月,谷城白龙见于张家村。
嘉靖十三年,龙见。
按《垣曲县志》:嘉靖十三年,有龙见。未几,黄河盛涨三日,淹入南门,冲没田产、人畜不可胜纪。
嘉靖十五年,龙见,大鱼出。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五年,龙见于堡头村,首尾贯于两树,横迤七十馀步,顷之,徐入涧水。
按《陕西通志》:嘉靖十五年夏,津县黑龙,江涨,获大鱼数十,有近丈者。
嘉靖十六年,龙见。
按《畿辅通志》:嘉靖十六年六月丙辰,迁安大风雷雨击县,新堂脊玲珑花草如刻画状,有龙戏其上。按《贵州通志》:嘉靖十六年秋八月,省城见龙。
嘉靖十七年,龙见。
按《广东通志》:嘉靖十七年秋七月朔日,会同龙见,腾声轰烈,疾如飞电,仅露半身,观者万计。
嘉靖十八年,龙出于树。
按《陕西通志》:嘉靖十八年三月,同州龙出于树,大风雨,乌鹊死者无数,火燃三日。
嘉靖十九年,蛟出,龙见。
按《贵州通志》:嘉靖十九年春三月,黎平大雷雨,蛟出府治仪门。夏五月,石阡龙见。
嘉靖二十年,龙吟,大龟见。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年六月,沔阳龙吟于赤水,声闻二十里,半日止。
按《广东通志》:嘉靖二十年春三月,兴宁大龟见,西河水涨,有大龟丈馀,金光射人,溯河而上,所过田陂皆坏。是岁大稔。
嘉靖二十一年,青龙见。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一年五月,邵河青龙游水上。嘉靖二十四年,陨大龟。
按《畿辅通志》:嘉靖二十四年夏,完县龟见,大雨中自天陨下,大径尺,送入新兴中天。
嘉靖二十六年,获大鱼,马首。
按《江南通志》:嘉靖二十六年,苏州花浦口捕获大鱼,马首,有足,重二千斤。
嘉靖二十九年,蛟出,龙见。
按《江西通志》:嘉靖二十九年五月,庐山五老峰蛟出数百。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九年闰六月,洞庭湖中五龙见。
嘉靖三十一年,飞鱼,飞龙见。
按《湖广通志》:嘉靖三十一年,光化有鱼,长数丈,飞仙马乡。
按《广西通志》:嘉靖壬子春三月,宣化县飞龙见。嘉靖三十二年,龙见。
按《畿辅通志》:嘉靖三十二年,保定府百户孟吉园中龙起,火光烛天。
嘉靖三十五年,大鱼出。
按《广西通志》:嘉靖三十五年七月二十三日,太平府有巨鱼长丈馀,出没水面,凡三日乃止。其鲤鱼之髫,皆联于尾,见者怪之。
嘉靖三十七年,龙𩰚。按《江南通志》:嘉靖三十七年,江都黑白二龙𩰚,大风昼晦见星,所过折木坏屋。
嘉靖四十年,火龙见。
按《山东通志》:嘉靖四十年,黄县火龙昼见。
嘉靖四十二年,龟生卵。
按《大政纪》:嘉靖四十二年八月,御苑龟生卵者五,群臣表贺。
穆宗隆庆二年,龙见。
按《福建通志》:隆庆二年三月十七日,海澄县有黑云挟龙自八都东方起,捲屋裂瓦,火光倏忽,烧烬苗蔬、古冢棺柩,亦有击移者,至巷口而灭。
隆庆三年,获龙首骨于井。
按《四川总志》:隆庆三年,罗江县乡人浚井得龙首骨及珠一颗,如鹅卵大,晶光耀目,人争取玩,忽雷一震,复坠于井,再觅之不获。
隆庆四年,蛟出。
按《福建通志》:隆庆四年八月初七日,大雨三日,蛟起于壶山,山崩数丈。
神宗万历三年,龙见。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年七月四日,有龙起东北方,大雨如注。
万历七年,龙见。
按《潞安府志》:万历七年九月二十一日未时,无云而电,其先有霏烟若缕,有龙形,首尾彷佛可辨,自东北上升。
万历九年,蛟出。按《福建通志》:万历九年五月,同安长兴从顺里蛟起,雨倾如注,漂流人居,多溺死。
万历十二年,龙见。
按《四川总志》:万历十二年五月三日夜半,保县南沟龙行,光明如月,声如鼓吹,硫黄气逆鼻,雷雨大作,迄不为灾。
万历十四年,火龙见。
按《四川总志》:万历十四年三月,武隆火龙见,其长亘天。
万历十七年,龙遗卵。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七年秋七月,万全猗氏大水冲没人居甚众,人言乌亭有二龙。浃旬县西百里店滩获一巨卵,如磬,中摇硁硁,置县前,鲜能辨者,送黄仪古刹,后复大水载去,或以为龙所遗。
万历二十一年,蛟见。
按《广东通志》:万历二十一年,海丰黑白两蛟见。万历二十二年,蛟化为龙。
按《广西通志》:万历二十二年甲午夏,昭平县蛟起。明源江化为龙。
万历二十七年,龙见。
按《广东通志》:万历二十七年,吴川海中三龙见。万历三十四年,白龙见。
按《四川总志》:万历三十四年六月,成都大军营白龙昼飞,光如银镜,有金铁声,田中水尽沸,人亦有摄起至数尺者。
万历三十六年,白龙见。
按《江南通志》:万历三十六年,白龙见于黄浦,一神人立其首。
万历三十九年,龙见。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九年六月,龙起于府城西关外之北,山崩水涌,大雨如注。
万历四十二年,蛟出。
按《江西通志》:万历四十二年春,庐山蛟出,水涌。万历四十三年,蛟出。
按《广西通志》:万历四十三年七月,恭城县势江山崩出蛟,平乐河水暴涨,鱼死塞江,水不可食,民掘泉取水。
万历四十五年,蛟龙出。
按《广西通志》:万历四十五年丁巳八月初四日,恭城县阴云密布,雨下如注,山涧水涌,连崩一十三岭,树木拔折,缘江鳞甲之物死者无算,巨木散材,河崖堆积如山。人云:有蛟龙出焉。
万历四十六年,龙𩰚。按《广西通志》:万历四十六年夏六月,恭城县诸溪不雨而涨,申家廖洞传有龙𩰚,日夜不休,山水若决,率皆泥淖。
熹宗天启二年,蛟出。
按《江西通志》:天启二年秋,九江太平宫蛟出,屋毁桥圮。
悯帝崇祯四年,龙见而𩰚。按《山东通志》:崇祯四年,沂水二龙𩰚于沂河,河水泛溢,漂没数千家。
按《云南通志》:崇祯四年,龙见于石屏之异龙湖,须爪鳞甲皆见。
崇祯九年,龙𩰚。按《云南通志》:崇祯九年七月,顺宁龙𩰚。崇祯十二年,大鱼出。
按《江南通志》:崇祯十二年春,松江有二大鱼,长数十丈,目中可容三人,无睛。
崇祯十四年,龙见。
按《汝宁府志》:崇祯十四年春,光州东南大雨,有龙蜿蜒行地,两目金光如斗,所过池塘尽涸,已而复满,行数里有龙接之升天而去。
崇祯十六年,龙见,龙𩰚。按《山西通志》:崇祯十六年秋八月,黎城龙见。十四日夜,星月交洁,绝无云雷,一龙蜿蜒上升,金光烁,户牖皆黄。
按《陕西通志》:崇祯十六年,乾陵有龙𩰚。
[book_title]第一百七十七卷
第一百七十七卷目录
鳞介异部艺文一
青龙赋 魏缪袭
龙瑞赋 刘劭
为始兴王上毛龟表 梁刘潜
上毛龟启 陈江总
贺常州龙见表 唐许敬宗
为杭州刺史崔元将献绿毛龟表 李峤
皇太子贺白龙见表 崔融
为扬州李长史作千秋节进毛龟
萧颖士
漳河赤鲤赋 潘炎
赤龙据案赋 前人
黄龙见赋 前人
黄龙再见赋 前人
西海双白龙见赋 钱起
神龟负图出河赋 裴度
黄龙负舟赋 吕温
汉武帝游昆明池见鱼衔珠赋 王起
资州献白龟赋 独孤申叔
瑞龟游宫沼赋〈有序〉 周存
周以龙兴赋 黄淊
白龟曲 明徐渭
鳞介异部艺文二〈诗〉
龟负图 唐丁泽
白龟 宋文彦博
鳞介异部纪事
庶徵典第一百七十七卷
鳞介异部艺文一
《青龙赋》魏·缪袭
懿矣神龙,其知惟时览皇代之云,为袭九泉以潜处。当仁圣而觌仪,应令月之风律,昭嘉祥之赫戏,敷华耀之珍体。耀文采以陆离,旷时代以稀出,观四灵而特奇。是以见之者,景骇;闻之者奔驰。观夫神龙之为形也,盖鸿洞轮硕、丰盈修长、容姿温润、委蛇成章,繁蛇虬蟉不可度量。远而视之,似朝日之阳;迩而察之,象列阙之光,爚若鉴阳、和映瑶琼;若望飞云曳旗旌。或蒙翠黛,或类流星,或如虹蜺之垂耀,或似红兰之芳荣,焕璘彬之瑰异,实皇家之休灵,奉阳春而介福赉,万国以嘉祯。
《龙瑞赋》〈有序〉刘劭
太和七年春,龙见摩陂,行自许昌。亲往临观,形状瑰丽,光色烛耀。侍卫左右,咸与睹焉。自载籍所纪,瑞应之致。或翔集于邦国,卓荦于要荒,未有若斯之著明也。
惟殷祧之旧式,乃展义而省。方皇舆发于洛邑,遂巡幸于许昌。宪宸极之天居建,正殿以当阳。岁在析木,时惟仲春。灵威统方,勾芒司辰,阳升九四。或跃于渊,有蜿之龙来游郊甸。应节合义,象德效仁。纡体鞶萦,摛藻布文。青耀章采,雕琢璘玢。藻若罗星,蔚若翠云。光舄奕以外照,水清景而内分。圣上观之无射,左右察之既精。聊假物以拟身,忽神化而无形。泉含物而不澹,固保险而常宁。昔太昊之初,化首帝德以表名,暨明后之隆盛,又降见以扬声。惟珍兽之元真,实殊异于四灵。信应龙之,道扬将天飞于泰清。
《为始兴王上毛龟表》梁·刘潜
臣闻嘉瑞五灵,既著方策,故名千载,可得而传。是以,元蔡赤文来表轩黄之政。神龟青纯用显姬公之德,出自江安,实荷谦夷之庆。甲生毳羽宁非销镝之徵,实皇家之巨瑞,庶民之休幸。
《上毛龟启》陈江总
臣闻圣主受命以代绍,兴日月精昭之。状烟云烂熳之采神,鼎出于汾阴,宝玉开于张掖。灵山奥泽卉木呈祉,静海澄波鳞介禔福。靡不显符瑞以固鸿,基肇徵祥以光永世者也。影合四灵,光分五色,怀星拖月,负字衔图。
《贺常州龙见表》唐·许敬宗
臣某言臣闻圣人作,而万物睹;神灵滋,而百宝用。是以飞龙御天,五云胜彩,潜龙涵地,四海夷波。轩帝由其受图太昊,以之为纪。莫不游泳宫沼,騑服舆銮玉牍丹,文与会昌而契合。金绳绿错候休明而降祥。伏惟皇帝陛下,道极上元,功成下武。重光焕箓,体睿凝图。至德充于两仪,大孝刑于四海。网地张天之谓武;制礼作乐之谓文。惟几惟深,运神枢而不测;无为无事,致璇历于平分。故能网络九重,琢磨三代。溥天之下,用至道而不知怀生之伦,荷大造而无谢。于是湛恩洋溢,休气氤氲,上格天下,漏泉不私,并照日月为之扬彩,不爱其道。鳞介所以腾文神,物有徵于斯不忒。伏见常州别驾终文英表称:所部晋陵县尉信都叔卿等七人,以六月十三日于县城南云雨之际,见有青龙,长数十丈,大八九围。久之乃没。谨按熊氏瑞应图曰:有仁圣君子在位,不肖斥退,则见惟皇,作极感而遂通。惟德动天,远无不应。是使四灵嘉瑞叶,千祀之登期,五色荣光。高万古之灵,贶方且以兹嘉祉造类。云亭颂其徽,猷归功清庙,岂与夫鱼生露鼎蔡上荷心竹苇凝珠,晨昏合璧,校其优劣,何可同年而语哉。臣等运偶明,时预闻灵庆,不任凫藻之至。
《为杭州刺史崔元将献绿毛龟表》李峤
臣某言:臣闻五气殊方,元龟列于元武四灵。异禀神蔡游于紫泉,用能藏往,知来发祥。祚圣大禹之永,终天禄文荐。九畴隆姬之乃命,帝庭兆言:三吉永言秘宝录存缣简。伏惟金轮圣神皇帝陛下,蕴灵沙,劫屈道璿枢,推正觉而御彝伦;弘大悲而抚群。俗云行雨施之泽,下漏三泉。春生夏长之仁曲,成万物恩洎,草木惠覃,飞走天泽,感气而延和,神灵应德而呈瑞。伏见所部钱塘县人聂干于市内水中获毛龟一枚,修尾、长头、元甲、绿毳,名掩于。楚宗状奇于灵绎,虽六眸在首,未足,尚其祯祥,五色成文。讵能齐其诡异,伏丛著而自久下,莲芳而暂出美,兼旷代休踰群祉。谨按孙氏瑞应图曰:王者德泽湛渍渔猎,从时则灵龟出。礼含文嘉曰:内外之制各得其宜,则山泽出灵龟;陛下解网收罟,弘天地之大德,创制改物,穷帝王之能事。宜其膺受冥贶,克享珍符且益有十朋。表贤才之入,用寿踰千纪,彰圣历之无疆。嘉祉不召而自臻乾象,无祈而潜应,臣谬当重寄亲,奉洪庥灵异,爰臻允骇于常观,忭舞胥属实兼于恒品,无任庆跃之至。
《皇太子贺白龙见表》崔融
臣等言,伏见某官等奏称:某月日玉山宫西南王谷上有白龙见。臣闻天地和平,圣人所以乘九五。帝王符命,神物所以寤黎蒸粤。若皇家既高居而远望,于惟史阁亦舒图,而负玺服星辰之冕。衮彩夺华虫建日月之旗,常文腾翠,凤出东方,而据木天下。知春临北荒,而御火容光,是烛。风雨顺、阴阳和、五谷登、百宝用,岂孙氏所谓。出入应命,上下以时。无道则处,有圣则见矣。木火中,星长风季月,详乎。戴礼则帝喾,乘龙之时,校之河图,是黄轩梦龙之晦。裁金别宇,挻玉名区。宫摸抗殿之基,山接陵阳之路。翩翩素翼,矫矫白鳞异。彩霜封风,姿雪操徵,邺城之故事。若下神祠,探吴郡之遗尘,疑过象穴。臣闻感通之效,人事可寻;嘉瑞之来,天心容察。地称王谷,先题王者之名。壤号玉山,宝兆南山之固。天皇以帝出乎震,自天钟有德之期;天后以致养乎,坤承天德,西南之位。披图按牒,影响合符。汉朝之出,在上封特。其小者,晋国之来。从京兆曾,何足云唯我。后能得之,固前王所不逮,方使见龙于甸,一人系年月之书,岂宜囿龙于池。百姓为朝夕之观而已,臣业谢温文观,闻绝瑞,虽四灵为畜,未足以舞之蹈之。而万国欢心,敢忘于美矣。盛矣不胜,凫藻之至。
《为扬州李长史作千秋节进毛龟》萧颖士
臣某言,臣闻在昔上皇之御极也,则元化有助,嘉祥必臻。故升中于天,而四灵是格。若夫出洛登坛,青文丹甲之瑞。王霸以降辽哉,夐乎。不可得而闻已然。其缅邈郊薮,威夷简牒。与时而升降者,亦往往而存。未有含道德之纯粹,阐祖宗之休命。俛视千载,潜通百灵,允符秘祉,若今之盛者也。伏惟皇帝陛下至诚,允迪悬解自衷。神有契而斯辅,道惟深而不测。故锱铢系表,寤寐胥庭,七曜垂文,则元言焯叙千秋。表节则绿错,来仪以今月某日。所部江都县,崇虚观,讲圣注道德经于元元皇帝,座隅有毛龟出。见翠毫金介烁日,霏烟迹,殊。生育,来缘感召,应陛下长灵之期,符先圣谷神之妙。知来藏往,实见于兹,休徵委集,万方幸甚。手舞足蹈,倍百恒情。无任喜悦之至,谨奉表以闻。
《漳河赤鲤赋》〈有序〉潘炎
景龙三年春二月,帝巡属县至于襄垣,漳水有赤鲤跃,圣帝之瑞也。赋曰:
鱼在在藻兮,跃于中流;吾君戾止兮,乐我皇游。惟赤鲤之呈祥,殊白鳞之入舟。非竹箭之危湍,无闻点额。同昆明之望幸,非为吞钩。岂其为祥,必河之鲤。用表皇族,克繁帝祉。虽云水物,宜紫鼍绿鳌之同身。是曰:元符亦赤雁丹乌之可比,赪鳞耀彩,碧水无波,非应瓠巴之清角。何言宁戚之高歌,周文之时,跃于沼汉;宣之代舞于河,且合符于图牒,宜入颂于猗那,岂徒镂甲葺,鳞下沿上溯皆,为俦匹文鳐。是喻吐尚父之兵钤,传远人之尺素事。称嘉瑞,匪琴高之所乘。诗有乐胥,似相如之献赋。
《赤龙据案赋》〈有序〉前人
景龙二年夏四月十七日,帝在厅事假寐,白鹤观道士宋大辩等三十人同见赤龙据案。至矣哉,神妙无方,不可得而称也。
元天之龙兮,见而在田;我后之龙兮,飞以御天。据圣人之大宝,与列祖而同元。高出而潜跃,以自试来定天宝。居然假寐,合而成体,散而成章。若窥于牖,若施于堂,且据案而向明,负扆以当阳。日月在身,有祇天之嘉梦。风雨合气,将振翼而雄骧。群居愕视,圣作物睹。赫然龙光,真我明王折券表异。亦惟前闻,旷然振古。卓有吾君,王人之瑞。比之龙首,高居而远望。以临乎九有天子之威,比之龙鳞,皇之可畏以肃乎。万人徒称其象未睹,其真恭惟我后。近取诸身于昭,巨唐其命维新永,据九五斯焉万春。
《黄龙见赋》〈有序〉前人
景龙二年秋九月五日,黄龙见于上党伏牛山之南冈,留久之。彰圣人之德也,赋曰:
龙之来兮,乘其阳跃于泉兮。临高冈龙之至兮,归有德符于黄兮。土之色,精曜曜、光雄雄,上不在天兮。接于物,下不在田兮。蟠于空列,四灵智称其首。居五位色表其中,将衒甲以无比,与负舟而不同。明皇家之王气,符历数于圣躬。飞烟喷雾,若动若顾,声虽虩虩,非同三尺之剑;色乃煌煌,下映五花之树。诚帝王之嘉兆,宁朝夕之可遇。何蛇蟥之足言,谅腾黄之匪喻,同翠龟之荐绿,图彰大人兮。告元符,览史墨之言,未之闻也。验登殷之祀,不其然乎。
《黄龙再见赋》〈有序〉前人
景龙三年六月十五日,黄龙再见于牛山。天意汲汲于圣人。
龙之见也,春分而登于天;龙之潜也,秋分而入于川。假崇山而再见,应元圣而通元。蜿蜒孤蟠,云雾四发。目中精耀辉,飞列缺之火。颔下珠悬,色夺蟾蜍之月。方将游彼池囿,岂徒止于郊野。非同上天之五蛇,有异渡江之一马。孙权象之而置于军中,魏帝范之而在于殿。下永言于此,我异是。宜秦王之梦,立乎。鄜畤汉后之时,见于成纪。彼皆一至,此则重光采色炫耀,文明焜煌错甲镂鳞,既以来乎,字分官纪号。可以表其祥,超紫凤于丹穴,越青鸾于女床。龙德相成而无悔,天家久久而蕃昌。
《西海双白龙见赋》钱起
唐六叶,嘉祉降。皇威宣,师出以律将。有事于金天赫矣。神武感通上元。双龙呈瑞,一色皎然,惟白也。昭素秋诞圣,惟龙也。主杀气清边不尔者,宁出乎,海不跃于泉穆乎。白龙之为物也。潜依水德,利用天下精异,冥通腾骧神假。苟非君行其道,物有其官,则郁湮不育,潢污而蟠隐。见罔知其旨,窅冥孰见其端,故我君宣八风之惠,化澄四海之波。澜覆帱斯,极生灵以安。惟此上瑞,灼然可观。其始见也,精光皓耀,溟澥清廓。曳冰雪于半空,晏雷霆于万壑。若长云带冰而不散,双剑倚天而中落。忽虹立而电回,其仪不可弥度。表其祥同乘黄之偶运。处其度,掩嘉鱼之有乐伟。夫鳞介之族,莫智于龙。苟灵应无兆,岂休明再逢。昔轩以负图,为景福;舜以入坛,为神变。殊旨同归,千载一见。是以天祚明德,幽赞祯祥。彼二龙之萃,止合一圣之有孚。皓尔其真,异叶公之藻。绘超然,将举同正理之友。于是时也,西戎骇目,莫不感化而风趋。夫如是则在宥之理,足徵无疆之休。可待洋洋歌颂,日闻于四海者也。
《神龟负图出河赋》裴度
茫茫积流,祚圣有作。动上天之密命,假灵龟以潜跃。盖欲以庆遥源,敷景铄写物象之精密,化人物之朴略。岂不以河之德兮,灵长龟之寿兮。会昌载祯符,先呈于古帝,称大宝。后遗于宁王,故将出也。感天地,动阴阳,浮九折之澄碧,散五色之荣光。然后蹈箭流而泳花浪,露元甲而明绣裳。初若沈圆璧而未没稍,似泛孤凫而欲翔。既而,降芳莲蹈清沚,五老游而共睹,列圣过而每喜出。朝日如耀,其宝图伏灵坛,状陈其镂簋。布爻象之纠纷,蕴天地之终始。负谋谟之画,将化洪荒。当授受之时,岂思绿水,非臆对之可述。谅钩深而有致,所以出河宗,作天瑞。冯夷倚浪以相送,神鱼鼓舞而旋避于戏冥,数窅然。自我而传外。骨明贲,中心善,泉将后天而思永。岂为贽而居。前至如鱼,托素以达情;凤衔诏而展,礼未若祥开。八卦兆动,四体阐,文教宁木铎之足,俦赞贞明与日月而同启。洎乎,形貌既著,品物类分荣,万化之茫昧。合一气之絪缊,谶用光于夏叶,繇每焕于羲文,此乃天理。用彰神道设教,故跃波而委质。殊以文而饰貌,触纶诚怪于文鳞,隐雾徒嗟乎。元豹,此悠久也,可是,则而是效。
《黄龙负舟赋》吕温
夏后氏,奠山疏滞拯溺。开泰元圭,锡命既成。天下之功,黄龙发祥,始跃域中之大当。其驻轸江甸,舣舟洪川。天行健,而时有未济;地设险,而瞻之在前。思利涉以抚俗,遂精诚而告虔。于是云气滃起,神光烂然,奋角于勿用之窟。骧首于或跃之泉,光波澄澜。奉天意以颙,若拖尾垂鬣,夹王舟而负焉。合灵符于百代,表圣运于千年。徒伟夫出无情,驰不测如驱风雷。若有羽翼,观竭诚以效用。似就列而陈力。电目流光,金鳞耀色。天吴奔走,阳侯屏息。巨险汔济,孰假剡木之能,潜怪莫逢宁资画鹢之息应变化以昭盛出沈潜而刚克其庆。惟大赖祉福者,兆人其观。惟荣执玉帛者,万国若非平土湮水,泣辜罪己。菲饮食以昭俭,卑宫室而思理。德掩乎生成之初,功齐乎开辟之始。安有非常之神物,不召而萃。止济其不通而彰,其具美者也。至若汉横汾水,秦抵沧溟,实逞心欲。匪崇德馨,苍生之虚瘁。靡念方士之空言是听,始幸免于覆溺。夫何望乎炳灵于戏动,罔轨模言,非善教,则人虽愚弱,或使之而不效。其志惟纯,其德孔殷,则龙。虽神化将不役,而自勤信矣哉。国家俾人,其苏在理;无郁超乎,大禹不务舟车之劳。蜿彼黄龙,但为宫沼之物而已。
《汉武帝游昆明池见鱼衔珠赋》王起
汉武帝出咸京,游昆明,觌潜鱼之跃,吐灵珠之英,珍不藏川,是获媚川之色。仁苟及物,必能动物之诚。先是拨剌巨鳞傍畔水裔,或詹何所中,或任公所制利钩,贯鳃而错落。长丝萦岸而掣曳,残瘁不振。沈浮未济,是用脱其锋,解其缀,索于枯肆。初同患于波,臣衔以图书,终乃小于轩帝。他日,择良辰,镜清流,舍銮辂,登龙舟,不徐不疾以遨以游。于是傍临桂棹,远映珠旒。或衔或垂,似骊龙之颔将吐,若明若灭。比琼蚌之胎,未收光芒。稍逼辉,赫难俦。实有意于丰报,固无情于暗投。含幽育明转,煌煌于画。鹢振鬐掉尾,时熠熠于牵牛。既而千官动色,百辟咸睹,且曰:修其文耀,其武泽之广,恩之溥,虽彼池中之物,亦怀天下之主。报德而入于隋掌,此类蛇衔感音而失于晋庭,彼惭鹤舞况乎。烛龙奋艳,石鲸独吐,泣鲛人之目,固不可伦缀。神女之躯,曾何足数。由是俨天仪,俯洪池,映噞喁而未出炫的皪,而方施然。后得兼寸之彩,失圆折之规,则皎皎驹来。自掩白狼之美,翩翩鵻至,徒称赤雀之奇,是知人能博施物,亦幽赞无烦,罔象之索。讵假阑干之贯,向若安其忍弃,其难俾颁首长逝劫,灰永散安。得此乐于江湖,见托于河汉,则玉殿之侧,谁缀其玲珑,金舆之傍,莫矜其照烂。以言于鱼也,厥道斯存;以言于人也,如何勿敦,则受嘉惠,蒙渥恩,得不效节于当代,而垂名于后昆。
《资州献白龟赋》独孤申叔
皇帝在位十五载,西人献异龟于王庭。匪青黑以饰体,特洁白而成形。融彩可嘉,且不溷于五色。呈祥有异,讵止齐乎。四灵盖以我皇行化无。外,止戈偃武;人,绥道泰升。至德于元穹,降殊祥于神蔡。且夫龟者,禀先知之异。白者,表司杀之,方岂天意。兴威于有截俾,臣下受命而无将。西土是生,实西方而主义,被甲以至,犹带甲以来。王不然何以暧纯容皎。素甲皓霜,华而浃洽炯玉;质辉金精,凝雪彩之清贞。泳灵沼而冰静,息泰阶之砥平。足使孟津之鳞,耻捷乎。素鬣越裳之雉,羞奋于翘英,矧乎。禀殊姿,体异貌,陋三足之为美,匪六眸以是效,其用也。或协圣人之心,其动也。克符知者之乐然,后知戏朝之虎不足徵,衔钩之狼不足云。彼驹来,思徒称皎皎。尔兽至,止虚擅。谆谆未若兹瑞,德无与邻应,天之命。昭王之仁,非椟中之毁弃,不莲上以因循,将顺乃元穹,以呈其贶。曷思乎绿水而返其身,则彼宁王有遗元绪,又安得而比伦向。非我皇从道不咈,必将混于介族。讵得分为理,物宜乎冠异。纪首灵篇,且无使其湮郁。
《瑞龟游宫沼赋》〈有序〉周存王者嘉瑞曰:四灵龟,其一也。皇帝握图御宇。十有一年秋七月旬有一日,龟雄雌各一,游于内池。甲耀金毛,文滋绿彩。帝乃出示百官以议其瑞。佥曰:至德之应也。少司成命文士赋以美焉,敢布下才同夫体物赋。曰:
介虫之长,实曰灵龟。明阴阳以应化,察利害以俟时。于穆我皇,德无不被。春国洋溢,神物来萃。虽四灵其必臻懿,双龟以时瑞。陋众水而不处,选天池以自寄。金甲炫晃,带璧日以流光;绿毛丰茸,度薰风而含吹。不唼喋于蘋藻,恣东西于荷芰。尔其有金者,刚;有毛者,柔。示刚柔之合体,表形德之具修。昭品类之德性,备雄雌以共游。信皇德之上达俾,灵物之告,休观乎。巡金塘,乐翠沼。晦迹无竞,凝神不扰。引修颈而乌,伸动圆目而珠皎。映红蕖而灼烁,吸清露之缥缈。天资独智,笑渔者而萦罗。人谋既臧鄙,太卜之问兆,若夫百茎蓍下九派江中,顺众流而五色。斯易迈千龄而片云。在空岂比夫承天眷感。宸衷盼青琐兮,邻紫宫顾宅中之可宝瑞,皇室兮无穷。
《周以龙兴赋》黄滔
周以创三十代启八百年,既鸣凤以授德,复兴龙而御乾。奔天下之二分,岂惟雨骤擎洛中之九鼎。宁止波旋当,其韬仁圣以表威灵,涌祯祥而呈气色。岐梁㸌衔耀之所汧,陇湛蟠泥之域。几年,贪饵吞将吕望之钩。一旦飞天霹破殷辛之国,观夫,或屈或伸,非假非真,泽霈六合,恩濡兆民,以息虞芮。作在田之迹以却夷,齐为逆物之鳞,掀陆海之波涛。固殊鲸浪扩九重之宫室,肯类鲛人则知指。纵而或仗爪牙善战,而靡资血肉,火兵戈而虽假烧尾镜。今古而未尝寐目,遂使盟津。契会此时,莫愧于云从,羑里栖迟。昔日何伤于鱼服下蛰,如此高翔曷量于蛮貊,而虫沙附申。忠信而鬐鬣,张足以雄飞。革命首冠,兴王驾木德于宫,苍然被彩,应阳精于乾象,赫矣飞光。所谓建皇基,立宝位。模日、楷月、规天、矩地,非三圣之尤异焉,可以神物取类邈。罔象乘鸿濛,奔霆迸电,驱雷走风,非四灵之感通焉,可以与周而同功。岂徒角树臣,佐穴居域中拿。开粟而攫散财,滂沱有截。寿九龄而豢十乱,振奋无穷懿乎。后焕放牛,前光播谷愈。彰圣德于王者,益验神踪于介族,则老聃之道,汉祖之颜,永宜雌伏。
《白龟曲》明·徐渭
念宝龟之素甲,羌迸迸兮。冰雪载九畴而出,洛帝与兹而偕锡。虽入网于豫,且若灵骨之就钻,亦托迹于庄周,恍曳尾而超越。
鳞介异部艺文二〈诗〉
《龟负图》唐·丁泽
天意将垂象,神龟出负图。五方行有配,八卦义宁孤。作瑞旌君德,披文叶帝谟。乘流喜得路,逢圣奉存躯。莲叶池通泛,桃花水自浮。还寻九江去,安肯曳泥涂。
《白龟》宋·文彦博
圣德昭宣,神龟出焉。载白其色,或游于川。名符在洛,瑞应巢莲。登歌丹陛,纪异灵篇。
鳞介异部纪事
《水经注》:河图玉版曰:仓颉为帝,南巡临元扈洛汭之水,灵龟负书丹甲青文,以授之。
《帝王世纪》:太昊庖牺氏风姓,有景龙之瑞,故以龙纪官。
《宝椟记》:颛顼高阳氏,黄帝昌意之子。昌意出河滨,遇异龙负叶玉图。时有老叟谓昌意曰:女叶水德而王十年。颛顼生子,有文龙负玉图之像。
《春秋纬》:黄帝出游,洛水之上见大鱼。杀五,能牲以醮之,天乃甚雨。
《水经注》:黄帝东巡河过洛,修坛沈璧,受龙图于河龟书于洛,赤文篆字。
《竹书纪年》:尧率群臣沈璧于洛。礼毕,退俟,至于下昃,元龟负书而出,背甲赤文成字,龙鱼河图。尧时,与群臣贤智到翠沩之川,大龟负图来投尧,尧敕臣下写取,告瑞应,写毕,龟还水中。
《通鉴前编》:帝尧七十有八载,神龟负文出于洛。礼含文嘉禹垂意于沟,洫百谷用成,神龙至,灵龟服。《洛阳记》:禹时,有神龟于洛水,负文列于背,以授禹文,即治水文也。
《竹书纪年》:夏后氏,洛出龟书,是为《洪范》。
《尚书中候》:天乙东观于洛,习礼尧坛。黄鱼双跃出跻于坛,黑乌以雄随鱼,亦止化为黑玉。赤勒曰:元精天乙受神福,伐桀克三年,天下悉合。
《史记·周本纪》:武王渡河,中流,白鱼跃入王舟中。〈注〉马融曰:鱼者,介鳞之物,兵象也。白者,殷家之正色,言殷之兵众与周之象也。
《竹书纪年》:成王礼于洛。元龟青龙止于坛,背甲刻书,赤文成字,周公援笔以世文写之。书成文消,龟随甲而去。
《尚书中候》:周公摄政七年,制礼作乐。成王观于乐沉璧。礼毕,王退。有元龟,青纯苍光,背甲刻书,上跻于坛,赤文成字,周公写之。雒书曰:灵龟者,元文五色,神灵之精也。上员法天,下方法地,能见存亡,明于吉凶。王者无偏党尊耆老,则出。
《左传·昭公十九年》:郑大水,龙𩰚于时门之洧有渊,国人请为禜焉。子产弗许。曰:我𩰚,龙不我觌也。龙𩰚,我独何觌焉。禳之则彼其室也。吾无求于龙,龙亦无求于我,乃止也。
《王充·论衡·验符篇》:湘水去泉陵城七里,水上聚石曰燕室丘,临水有侠山,其下岩淦,水深不测,二黄龙见,长出十六丈,身大于马,举头顾望,状如图中画龙,燕室丘民皆观见之。去龙可数十步,又见状如驹马,小大凡六,出水遨戏陵上,盖二龙之子也。并二龙为八,出移一时乃入。《册府元龟》:元帝以僧辩为镇东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江州刺史,封长宁县公,命即率巴陵诸军沿流讨侯景,攻拔鲁山,仍攻郢,入罗城,有龙自城出,五色光曜,入城前,鹦鹉洲水中,景闻之,倍道归建业。
《异苑》:苻坚建元十二年,高陵县民穿井,得大龟,三尺六寸,背文负八卦古字。坚命作石池,养之,食以粟。后死,藏其骨于太庙。其夜,庙丞高虏梦。龟谓之曰:我本出将归江南,遭时不遇,陨命。秦庭即有人梦中谓虏曰:龟三千六百岁而终,终必妖兴,亡国之徵也。未几,为谢元破于淮淝,自缢新城浮图中。西秦乞伏炽磐都长安端门外,有一井人常宿汲水亭之下。而夜闻磕磕有声,惊起,照视,瓮中如血,中有丹鱼。长可三寸而有寸光。时东羌西虏共相攻伐,国寻灭亡。
《南史·武帝本纪》:帝行止时见二小龙附翼,樵渔山泽,同侣或亦睹焉。及贵,龙形更大。
《异苑》:东海徐羡之,字宗文。尝行经山中,见黑龙,长丈馀,头有角,前两足皆具,无后足,曳尾而行。后文帝立,竟以凶终。
《南史·文帝本纪》:永初元年,封宜都郡王,位镇西将军。景平初,有黑龙见西方。望气者以为帝王符,当在西方。其年少帝废,百官议所立。徐羡之、傅亮等以祯符所集,备法驾奉迎,入奉皇统。车驾在道,有黑龙跃负上所乘舟,左右莫不失色。上谓王昙首曰:此乃夏禹所以受天命,我何德以堪之。
《宋宗室传》:巴陵哀王休若,文帝十九子也,为荆州刺史,加都督,晋平王休祐被杀,建安王休仁见疑,都下讹言休若有至贵之表,明帝以此言报之。休若甚忧。尝众宾满座,有一异鸟集席隅,哀鸣坠地死。又听事上有二白蛇长丈馀,唅唅有声。休若甚恶之。上以休若善能谐辑物情,虑将来倾幼主,欲遣使杀之,虑不奉诏。徵入朝,又恐猜骇。乃伪授为江州刺史,至,即于第赐死。
《徐羡之传》:羡之随从兄履之为临海乐安县,尝行经山中,见黑龙长丈馀,头有角,前两足皆具,无后足,曳尾而行。及拜司空,守关将入,彗星辰见危南。又当拜时,双鹤集太极殿东鸱尾鸣唤,竟以凶终。
《齐高帝本纪》:帝旧茔在武进彭山,冈阜相属,百里不绝,常有龙出焉。
《竟陵文宣王子良传》:子良,武帝第二子也。隆昌元年,加殊礼,剑履上殿,入朝不趋,赞拜不名,进督南徐州,其年疾笃,谓左右曰:门外应有异。遣人视,见淮中鱼无算,皆浮出水上向城门。寻薨,年三十五。
《梁武帝本纪》:帝自发雍州,所乘舰恒有两龙导引,左右莫不见者。缘道奉迎百姓,皆如挟纩。
《梁邵陵携王纶传》:纶,武帝第六子也。太清二年,位中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侯景搆逆,加征讨大都督,率众讨景。台城陷,纶奔禹穴,东土皆附。临城公大连惧将害己,乃图之。纶觉乃去。至寻阳,寻阳公大心欲以州让之,不受。大宝元年,纶至郢州,刺史南平王恪让州于纶,纶不受。乃上纶为假黄钺、都督中外诸军事。纶于是置百官,改听事为正阳殿,内外斋省悉题署焉。而数有变怪,祭城隍神,将烹牛,有赤蛇绕牛口出。南浦施安幄帐,无何风起,飘没于江。
《南史·陈武帝本纪》:帝顿军西昌,有龙见水滨,高五丈,五采鲜曜,军人观者数万人。
《后妃传》:陈武宣章皇后,讳要儿,吴兴乌程人。后母苏,尝遇道士以小龟遗之,光采五色,曰三年有徵。及期,后生,紫光照室,因失龟所在。
《陈后主本纪》:帝荒于酒色,灾异甚多,青龙出建阳门。《魏书·匈奴宇文莫槐传》:匈奴逊昵延死,子乞得龟立,复伐慕容廆,廆拒之。惠帝三年,乞得龟屯保浇水,固垒不战,遣其兄悉跋堆袭廆子仁于柏林,仁逆击,斩悉跋堆。廆又攻乞得龟克之,乞得龟单骑夜奔,悉虏其众。乘胜长驱,入其国城,收资财亿讨,徙部民数万户以归。先是,海出大龟,枯死于平郭,至是而乞得龟败。别部人逸豆归杀乞得龟而自立。
《册府元龟》:王琳自梁来奔,为特进侍中,有龙出于门外之地,云雾起,昼晦,后为陈将吴明彻所杀。
《大业杂记》:清泠水南有横渎,东南至砀山县,西北入通济渠。忽有大鱼,似鲤有角,从清泠水入通济渠,亦唐兴之兆。
《玉海》:唐太宗生,有二龙之符。
《册府元龟》:元宗初为临淄郡王。景龙三年,出为潞州别驾。境有黄龙,白日上升天。又视事之际,吏咸见赤龙据案。帝所居宅外,有池水浸溢顷馀。望气者,以为龙气。
《江行杂录》:肃宗在春宫,尝与诸王从元宗诣太清宫,有龙见于殿之东。梁元宗目之顾问诸王:有所见乎。皆曰:无之。问太子,太子俛而未对。上问头在何,处曰:在东上。抚之曰:真我儿也。
《唐书·邓景山传》:景山,曹州人。本以文吏进,累至监察御史。至德初,擢拜青齐节度使,徙淮南。为政简肃。有鼍集城门,邓班语景山曰:鼍,介物也。失所次,金不从革之象。其有兵乎。未几,宋州刺史刘展反。
《册府元龟》:肃宗初发平原,出军之后,有黄龙自帝所憩屋腾空而去。
《戎幕闲谈》:赞皇公曰:韩相自金陵入朝。岁馀后,于扬子江中见有龟鳖,满江浮下,而悉无头。此时,韩相在城中薨,人莫知其故。
《李绅本集》:自注余到端州,有红龟一,州人李再荣来献。称尝有里人言吉徵也。余放之于江中,回头者三四,游泳前后不去,久之。
《尚书故实》:牛相公,僧孺镇襄州日以久旱,祈祷无应。有处士不记名姓,众云:豢龙者。公请致雨处,士曰:江汉间无龙,独一湫泊中有之黑龙也。强驱逐,必虑为灾难。制公固命之,果有大雨。汉水泛涨,漂溺万户。处士惧罪,亦亡去。
《西墅记》:谭于頔在海南,日一夜方三更,忽晓如日初出。移时复暗遍岭南悉然,时复有客言:某日夜见海中大鳌浮出,目光照耀天地,如白昼,徐徐复没。验其日,正同。
《杜阳杂编》:懿宗皇帝器度沉厚,形貌瑰伟。在藩邸时,疾疹方甚,而郭淑妃见黄龙出入卧内,上疾稍间。妃异之,具以事闻。上曰:无泄是言,贵不见忘。
《唐年补录》:咸通末有舒州刺史孔威进龙骨一具,因有表录,其事状云:州之桐城县善政乡有百姓胡举:有青龙𩰚死于庭中。时四月,尚有茧箔在庭,忽云雷暴起,闻云中有击触声,血如酾雨,洒茧箔上血不污箔。渐旋结聚,可拾置掌上。须臾,令人冷痛入骨,初龙拖尾及地,绕一泔桶,即腾身入云,及雨,悉是泔也。龙既死,剖之,喉中有大疮,凡长十馀尺,身尾相半,尾本褊薄。鳞鬣皆,鱼唯有须,长二丈,其足有赤膜翳之,双鱼各长二丈,其腹自相龃龉。时遣大云仓使督而送州以肉,重不能全举,乃剸之为数十段,载之赴官。《蜀梼杌》:王建从讨王仙芝有功,所乘马死,剖之得一小蛇于心间,私自异之。
《十国春秋·前蜀·皇后金氏传》:后名飞山成都人也。父业农家,颇饶。无子,与媪相敬如宾。媪怀孕十馀月,娩身时,忽大风雨,见赤龙绕庭,而生后。是日,有山飞至后家,因名。
《录异记》:蜀庚午岁,金州刺史王宗朗奏:洵阳县洵水畔有青烟庙,数日庙上烟云昏晦昼夜,奏乐。忽一旦,水波腾跃,有群龙出于水上,行入汉江,大者数丈,小者丈馀,或黄或黑或赤或白或青,有如牛马驴羊之形,大小五十垒垒,相次行入。汉江却回庙所,往复数里,或隐或见,三日乃止。
《十国春秋·柴再用传》:再用为牙将,时会天大雷电,家人皆伏匿,再用独危坐不动,俄见襦裤者四人舁,再用坐败床出庭中。已复,大震屋折,有龙出焉。
《幸蜀记》:咸康元年四月,王衍游浣花,龙舟䌽舫十里绵亘,自浣花潭至万里桥,游人士女珠翠夹岸。日正午暴风起,须臾,电雷冥晦,有白鱼自江心跃起,变为蛟形腾空而起。是日,溺者数千人。衍惧,即时还宫。《册府元龟》:李金全为安州节度使,有亲吏胡汉筠者,金全爱之甚笃。己亥,岁郡楼有介虫如龟,而巨鳞锐首能陷坚,出于金全足下,汉筠取而焚之。金全心恶之。
《幸蜀记》:二十四年十月,汉川什邡井中有火龙腾空而去。
《续夷坚志》:辽祖神册五年三月,黑龙见拽剌山阳水。辽祖驰往三日,乃得至,而龙尚不去。辽祖射之而毙。一角尾长而足短,身长五丈,舌长二尺有半,命藏之内库。贞祐南渡尚在人见,舌作蒲背形也。
《辽史·太祖本纪》:天赞元年七月辛巳平旦,子城上见黄龙缭绕,可长一里,光耀夺目,入于行宫,有紫黑气蔽天,踰日乃散。是日上崩。
《萧蒲奴传》:蒲奴幼孤贫,佣于医家。医者尝见蒲奴熟寐,有蛇绕身,异之。教以读书。
《宋史·党进传》:进为忠武军节度。在镇岁馀,一日自外归,有大蛇卧榻上寝衣中,进怒,烹食之。遇疾卒。《陈尧佐传》:尧佐进士及第,为开封府推官。坐言事忤旨,降通判潮州。民张氏子与其母濯于江,鳄鱼尾而食之,母弗能救。尧佐闻而伤之,命二吏拿小舟操网往捕。鳄至暴,非可网得,至是,鳄弭受网,作文示诸市而烹之,人皆惊异。
《茅亭客话》:郭嚂者忘其名,以其语声高大,因谓之曰:嚂本。成都豪族不事生业,唯好畜鹰鹞,常募能以鹰犬从禽兽者,为伍焉。雍熙中将鹰犬猎于学射山,鹰挐一雄雉救之,得活。其雉每足有二距,徒侣皆异之。以巾包而负之,觉其渐煖,行一里间,如火彷徨。间俄而阴晦乃风雷震雹,林木摆簸不知所归,遂弃雉于涧下。奔及至真观避之,时雨如注,中宵方霁,不胜其惊。因尔时有范处士者,闻其说即云:雉者,龙也。龙为五虫之长,无定形,寄居于十二位,为鸡猪牛马之属,斯能为雉服也。自贻其患,苟无风雨之变,亦难逃鼎俎尔。
《宋史·曹翰传》:翰从征幽州,所部攻城东,城东南隅卒掘土得蟹以献。翰谓诸将曰:蟹水物而陆居,失所也。且多足,彼援将至,不可进拔之象,况蟹者解也,其班师乎。已而果验。
《陶弼传》:弼,字商翁,永州人。少俶傥,放宕吴中。行山间,有双鲤戏溪水上,伫观之。傍一老父顾曰:此龙也,行且𩰚,君宜亟去。去百步许,雷大震而雨,岸圮木拔。又出大云,仓卒遇风暴怒,二十七艘同时溺,独弼舟得济,人以是异之。
《谈苑》:眉州有人家畜数百,鱼深池中以塼甃,四围皆屋,凡三十馀年。一日,天晴无雷,池中忽发大声如风雨,皆跃起羊角而上,不知所往。
《梦溪笔谈》:天圣中,近辅献龙卵,云:得自大河中。诏遣中人送润州金山寺。是岁大水,金山庐舍为水所漂者数十间,人皆以为龙卵所致。至今椟藏,予屡见之:形类色理,都如鸡卵,大若五斗囊;举之至轻,唯空壳耳。
越州应天寺有鳗井,在一大磐石上,其高数丈,井才方数寸,乃一石窍也,其深不可知,唐徐浩诗云:深泉鳗井开。即此也,其来亦远矣。鳗将出游,人取之置怀袖间,了无惊猜。如鳗而有鳞,两耳甚大,尾有刃迹。相传云:黄巢曾以剑刜之。凡鳗出游,越中必有水旱疫疠之灾,乡人常以此候之。
《铁围山丛谈》:刘器之,安世元祐臣也。晚在睢阳,以镪二十万鬻一旧宅。或谓此地,素凶不可止。器之不信。始入,即有蛇尪三四出屋室,间呼仆厮屏去,则率拱立,谓有鬼神,不敢措手。器之怒,改命家人辈自纳诸筐而弃诸汴流。翊日则蛇出益多,再弃辄,复又倍。曾不浃旬,乃至日得五七筐不已也。器之不乐,因自焚香于土神祠前曰:此舍,某已用钱易之,即是某所居矣。蛇安得据以为怪乎。始犹觊神之有职而令悛,革今数日,怪益出,是神之不职尔。固当受罚,虽愿仍其旧贯不可得矣,顾从者尽踣,土偶五六掷之河中,召匠改塑,由是怪不复作。
《金华子杂编》:一家燕巢中,忽然赤色光芒而隐,隐有声若鸣鼓地中,日夜不绝。夜后,厢巡呵喝于外,责其不戢,灯烛既入其舍,视之不见。有火才出门外,望之则有火燄亘天。居旬日间,人渐声传。或聚观其家,老人惧,偶以拄杖探燕巢中,即有一小赤龙,子长尺馀,堕下,鳞甲炳焕。老父惊,战速以裀褥藉之,焚香祷谢未毕,而见一大龙长丈馀自檐屋而入,光如列炬烁,人瞻视,一家震骇,窜伏稽颡。龙徐徐拥其子入自寝室穴屋,腾天而去,亦不损物然。其家不三数年,皆堕败焉。
《澹山杂识》:余为海州太守,或云郡门外有鱼户饭店家,一妇产鲤鱼十四头,相续而出,极为痛楚。生毕而毙,鱼独无恙。予初未之信,临行饮于天宁,正见其夫为作斋呼,来问之,信然。
《宋史·高宗宪圣慈烈吴皇后传》:后从幸四明,卫士谋为变,入问帝所在,后绐之以免。未几,帝航海,有鱼跃入御舟,后曰:此周人白鱼之祥也。帝大悦。
《挥麈馀话》:绍兴甲子岁,衢、婺大水,今首台余处恭未十岁,与里人共处一阁,凡数十辈在焉。阁被漂几沈,空中有声云:余端礼在内,当为宰相,可令爱护之。少选,一物如鼋鼍,其长十数丈,来负其阁,达于平地,一阁之人,皆得无他。
《宋史·汪纲传》:纲改提点浙东刑狱。祷雨龙瑞宫,有物蜿蜒朱色,盘旋坛上者三日。纲曰:吾欲雨而已,毋为异以惑众。言未竟,而雷雨大至,岁以大熟。
《太平清话》:大定六年,熙州野外流水,有龙见。三日初,于水面苍龙一条,良久而没。次日,见金龙,以爪托一婴儿。儿虽为龙所戏弄,略无惧色。三日,金龙如故见,一帝者乘白马,红衫玉带,如少年中官状,马前有六蟾蜍,凡三时方没。郡人竞往观之,相去甚近,而无风涛之害。
《续夷坚志》:大明蚕神三姑庙旁近,龙见,横卧三草舍上,观者数百人。见龙鳞甲中出黄毛,其身如驼峰,头与一大树,齐腥臭不可近。既堕夭矫,不得上。良久,云雾复合,乃去。时己酉岁,七八月间也。
平舆南亟头村郑二翁,资性强,不信禁忌。泰和八年,其家东南有所兴造,或言:是太岁所在,不可犯。郑云:我太岁也,尚何忌邪。督役夫兴作掘地,不二尺得妇人红绣鞋一双。役夫欲罢作,郑怒,取焚之。掘地愈急,又二三尺得一黑鱼,即烹食之。不旬日,翁母并亡,又丧长子连延十馀口,马十,牛四十,死病狼籍。存者大惧,避他所,祸乃息。
平定苇泊村乙巳夏,一妇名马师婆,年五十许,怀孕六年有馀。今年方产一龙,官司问所由,此妇说:怀孕至三四年,不产。其夫曹主簿惧为变怪,即遣逐之。乃临产,恍惚中见人从罗列,其前如在官府中,一人前自陈云:寄托数年,今当舍去,明年阿母快活矣。言讫,一白衣掖之而去。至门,昏,不知人。久之乃醒。旁人为说:晦冥中,雷震,有三龙从妇身飞去,遂失身孕所在。《平江记事》:大德丁未,吴中蟹厄如蝗,平田皆满,稻谷荡尽。吴谚:虾荒蟹乱,正谓此也。考之吴越春秋越王勾践召范蠡曰:吾与子谋。吴子曰:未可也,今其稻蟹不遗种,其可乎。盖言蟹食稻也。蟹之害稻,自古为然,以五行占之,乃为兵象。是亦披坚执锐,介甲之属。明年,海贼萧九六大肆剽掠杀人流血。
《辍耕录》:欈李郭元之言:至正乙未秋七月三日,城东马桥上,白龙挂,盲风怪雨,天闇黑若深夜,然坏民居五百馀所。大木尽拔,木自半空坠下,悉折为二,杂以万瓦乱飞,溪水直立,人皆叫号,奔走不暇顾妻子。龙由马桥历城北北丽桥望太湖而去,时方在家,家去城可三里许,如闻万屋齐压,急出户四望,黑云汹涌,失府城所在。经一二时,方乃开霁。不一年,为战𩰚之地。凡龙所过处,荆棘寒烟衰草野燐,视昔时之,繁华如一梦也。
至正丙午八月辛酉,上海县浦东俞店桥南牧,羊儿王四闻头上恰恰有声,仰视之,流光中陨一鱼剌,麻佳上成二创。其状不常见,自首至尾,根仅盈人。是日,晴无阴云,亦无雕鹳之类,是可怪也。日昳时,县市人鬨然指流星自南投北,即此时也,桥下一细民家取欲烹食,其妻盐而藏之,来者多就观焉。或者曰:志有云:天陨鱼,人民失所之象。
《太平府志》:明高帝初渡江至采石柁,后鼓上蟠一龟一蛇。
《明外史·荆王瞻棡传》:瞻棡,仁宗第六子。宣德四年就藩建昌。宫中有巨蛇,蜿蜒自梁垂地,或凭王座。瞻棡大惧,请徙。正统十年徙蕲州。
《悬笥琐探》:天顺七年九月十六日,予自嵩县赴汝州,见一物于中天,淡白垂长数丈,尾微曲。少顷,不见。忽又垂出闪闪,若动细如数百丈线,人言此龙也。十月二日,自南阳赴邓,将至白马寺,时微雨且晴,忽见西南有黑物在薄云间,蜿蜒如圈者,其首尾莫可辨。惟身显然,若草书云字之状,忽又有一白物在其下,如乙字然,相去尺许。久之,始灭。人皆言:龙𩰚云。成化五年六月初五日,河决。杏花营水及堤。明日,三司以牲醴祭奠。既归,有一卵浮于河,大如人首,下锐上圆,质清白微,具五色又多黧黑点。渔者得之,守河者以十匹布易焉。因驰以告,始观之,甚恐。以手撼之,中汨汨作水声,又甚重,气煖而泽润,不知何祥也。或曰:龙卵。吾闻龙有胎,未闻卵生。或曰:蛇亦卵生,此固其类也。越三日,予遇和佥宪于州桥,西见图,其状于壁且书其上曰:元珠占法江湖,见龙卵,主大水。又闻前一日,卵送开封府,皆惧,不敢收守,与判相却之门,坠于地中,惟水而已。
《江南通志》:邵道宗字师,鲁太平人。弘治戊午,举人任乐陵知县,调郯城修筑沂河马耳湾诸堤。先是马耳湾下有汇渚,神蛟据之,屡筑屡圯。乃备牲祭,告有以身死民之语,忽风雾中有物飞腾而去,其功遂成。《汝宁府志》:息县厅事前,每旦洒扫甚洁,不见其人。县令异而窥之。忽一白衣人操帚而来,令曰:尔为谁。白衣曰:某潭中白龙也,近有乌龙来与吾争潭,将与之战,愿求一助。令许之。后果相搏,风雨交作,天日晦冥。令使人发矢,误毙白龙。乌龙遂据其潭,乃立庙以祀,白龙事在嘉靖间。
《徐州志》:嘉靖四十三年,丰黄河在县南邵家口,有一物逆水而上,昂首数尺,约长六七十丈,面黑须白,额止一角,鼻嘴类牛而大。有时吐舌,舌纯红、长尺馀,双目炯炯射人,身尾或隐或浮。舟皆避匿两岸,观者如堵。自华山至许家楼而没。或云,此蛟也。蛟行必变。后数月,河果沙涨为平陆。
《永昌府志》:隆庆末年,陇川有白彝。夫妇入山伐竹,剖其中,有水。水中有生鱼六七头。持归,烹食。夫妇皆化为虎,残害人畜不可计,百方阱捕竟不能得。
《太平清话》:白龟,予曾见之徽,贾汪生持来,大不能尺。杨詹履置之楼上,夜闻鸣,呜有声还之。
《藜床沈馀》:宫中有双井,今上龆,时于东井垂纶偶获金鲤一。悦甚,曰:西井当亦有此,垂纶复获如前。近侍愕异见内官刘若愚抄记。刘固匪类,撰述别有所主。斯记似不敢妄。
[book_title]第一百七十八卷
第一百七十八卷目录
虫豸异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淮南子〈天文训〉
后汉书〈五行志〉
管窥辑要〈蛇占 异蛇占 杂虫占 军中虫蚁占〉
田家五行〈论祥瑞 杂虫占〉
虫豸异部汇考二
周〈惠王二则 庄王一则 匡王一则〉
汉〈武帝元鼎一则 元光一则 太始一则 元帝建昭一则 成帝建始一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一则 章帝建初二则 灵帝熹平二则 献帝建安一则〉
吴〈大帝黄龙一则〉
晋〈武帝泰始一则 咸宁一则 太康一则 惠帝元康一则〉
梁〈武帝天监一则 中大同一则 太清一则 元帝承圣一则〉
北魏〈高宗和平一则 显祖天安一则 高祖承明一则 太和一则 世宗正始二则 永平一则 孝静帝元象一则 武定一则〉
北齐〈武成帝河清一则〉
北周〈宣帝大象一则〉
唐〈高祖武德一则 太宗贞观三则 元宗先天一则 开元一则 天宝一则 肃宗至德二则 代宗大历一则 德宗建中一则 贞元一则 文宗太和一则 开成一则 僖宗光启一则〉
后唐〈末帝清泰一则〉
辽〈太宗会同一则 道宗太康一则〉
宋〈太祖建隆一则 乾德一则 开宝一则 太宗太平兴国一则 雍熙一则 贞宗景德一则 大中祥符一则 仁宗天圣一则 景祐一则 嘉祐一则 哲宗元祐二则 元符二则 徽宗政和三则 高宗绍兴一则 宁宗嘉泰一则〉
金〈太宗天会一则 章宗明昌一则 宣宗贞祐一则〉
元〈世祖至元七则 成宗贞元二则 大德三则 武宗至大一则 延祐一则 英宗至治一则 泰定帝致和一则 文宗天历一则 至顺三则 顺帝至正三则〉
明〈太祖洪武一则 成祖永乐二则 英宗正统一则 天顺一则 宪宗成化三则 武宗正德一则 世宗嘉靖四则 穆宗隆庆一则 神宗万历五则 熹宗天启一则 悯帝崇祯四则〉
虫豸异部总论
春秋四传〈庄公十八年 宣公十五年〉
王充论衡〈商虫篇〉
虫豸异部纪事
虫豸异部杂录
庶徵典第一百七十八卷
虫豸异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仲秋行夏令,蛰虫不藏。
〈《集说》〉严陵方氏曰:蛰虫不藏,则阴欲执之,而有所不胜故也。
孟冬行夏令,蛰虫复出。
〈《集说》〉严陵方氏曰:夫虫以阴而蛰者也,方冬不寒,故蛰虫复出。
《淮南子》《天文训》
丙子干甲子,蛰虫早出。
〈注〉木气温,故早出。
戊子干壬子,蛰虫冬出其乡。
《后汉书》《五行志》
言不从,是谓不乂,时则有介虫之孽。
〈注〉郑元曰:蝝螽蜩蝉之类,生于火而藏于秋者也。属金
视之不明,是谓不哲。时则有蠃虫之孽。
〈注〉郑元曰:蚕螟虫之类,虫之生于火,而藏于秋者也。
《管窥辑要》《蛇占》
蛇入宫中,大臣受甲兵之诛。一曰:大蛇见宫殿中,宫中有甲兵起;朝有大蛇,君有过失,国亡。
蛇入国都,贱人为君,自外入国,其国将有女子忧。君室中忽有蛇,君出去;蛇在床上,君子非其子;冬见寝室,兵起城围。
群蛇聚大道上,有急兵;聚于国,有围城。冬见市中,大臣谋反,三年兵起。
大蛇见邑,不出三年,兵起,国忧。长蛇见,大水;黄蛇见,大旱。
大蛇见神祠,京房占曰:不出三年,其地有大兵。蛇入人家,有疾病;蛇沿栋梁堕地不见,小口灾;蛇入卧床,有疾病死丧;入釜灶,有咒诅;入厨箱,行人疾病,女子口舌凶;从井中出,其家有病。
蛇鸣君室,其君死。
蛇交于市,或交于庭中,不出三年,有亡国之君;蛇入宅交,有死丧;行路人见蛇交,主疾病死亡,交争失财。一曰:蛇交于市,外国有兵,流血千里。
见蛇蜕其皮者,吉;见蛇相食,三年忧死。
蛇𩰚于市,其国人虚;𩰚于野,其地有兵,𩰚于道,群雄有争立者;𩰚于国,国君有争立者。蛇与鼠𩰚,有盗贼火灾。蛇成群立,兵大作,捕鱼得蛇,主刑伤疾病。
《异蛇占》
蛇六足四翼,名曰蜰𧔥。见,则天下大旱。蛇赤首白身,其音如牛,见,则其地大旱。
黄蛇鱼翼出入有光,名曰䖺䗤。见,则邑大旱。鸣蛇其状如蛇,四翼,其音如磬。见,则邑大旱饥。化蛇人面豺身鸟翼,蛇行,音如叱呼,见,则其邑大水。
《杂虫占》
野蚕成茧,人君有道,其国大昌。
蛙聚于邑,大盗出;蛙入国君门,后妃惑主;蛙聚而𩰚,其国大兵起,或曰:蛙,水物也。当有水泽之兵。
蚯蚓立夏后五日不出,臣夺主令,冬至之日蚯蚓不结,君政不行。
岁多蟹,有兵;蟹进人宅,舍失财。
虾自野入邑,内人相杀。
蜈蚣入筐箷,蚕善。
蝉五月不鸣,人臣争国,多妖言。
蜂食禾稼,有暴臣剥民,为家国害;蜂巢宫室,其室空;蜂虫入筐箱中作窠,有口舌争讼;若仓厨,则吉。蛱蝶入人帷,帐中生贵子。一曰:行人不返,无行人则生贵子。
蝴蝶野蛾飞满空中,兵起,边国作乱。
蚁鸣,主死在宅,百日大凶。
蝼蛄集朝,君黜,蝼蛄大如牛羊,所见之地,贱人暴贵。蝼蝈昼行,有阴谋。
蜮一名短狐、射人,南越之虫也。国中有之,则为妖。京房曰:忠臣进善,君不试厥咎国生蜮。一曰:女主乱。虫飞反坠,后妃专势,天下虫无,故多死。人君用刑剋暴,有贼兵起。甲虫生庙廷中,臣叛兵起,国忧亡;虫非时出,皆为大灾。
《军中虫蚁占》
军营中多虫,败散之象。
军行,蜂群飞,有大战;军出在野,众蜂集营垒,军败散;蜂来冲军,兵猝至。
军行,蜂蝶连接而来,前有伏兵,宜搜之;蜂蝶群飞冲军,防贼冲突;军行,蜂蝶赤色,必有战,宜防伏兵;军行,猝有蜂蝶无数集军中,急去之,不则士卒亡散;军中忽有聚蝇无数,其军且溃,宜移营别谋,
蝼蛄群见军中,军罢散,有叛兵。
蚁鸣营中,其营空。
蜘蛛在军中,军有喜。
军中蚯蚓众多,军欲回散。一云:应善之徵。
军中蜣螂潦乱,即有贼来,流血之兆。急宜固备战,当先进。
《田家五行》《论祥瑞》
蛇脱壳,人有见之者,主大发迹。
《杂虫占》
虫食树死,人相残害,虫食水藻,鱼盐贵;虫食桑,来年丝绵贵;虫食杏,来年大麦贵;虫食桃,来年小麦贵;虫食李,来年小豆贵;虫食荆,来年禾贵;虫食榆,来年黍贵;虫食槐,来年大豆贵;虫食枣,来年粟贵。
虫豸异部汇考二
周
惠王元年秋,鲁有蜮。
按《春秋》:鲁庄公十八年秋,有蜮。按《左传》:为灾也。按《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按《谷梁传》:一有一亡,曰蜮。蜮,射人者也。
〈大全〉蜮,鲁所无也,故以有书。夫以含沙射人,其为物至微矣。鲁人察之,以闻于朝。鲁史异之,以书于策。何也。山阴陆佃曰:蜮,阴物麋,亦阴物也。是时,庄公上不能防闲其母,下不能正其身,阳淑消而阴慝长矣,此恶气之应,其说是也。汪氏曰:或谓蜮字,以古隶较之,作蟘,即蠈也。食苗叶者,窃疑春秋书螽螟,皆不言有此。书有蜮,则为异,而非蠈矣。
按《汉书·五行志》:严公十八年秋,有蜮。刘向以为蜮生南越。越地多妇人,男女同川,淫女为主,乱气所生,故圣人名之曰蜮。蜮,犹惑也。在水旁,能射人。射人有处甚者,至死。南方谓之短狐,近射妖死亡之象。时,严将取齐之淫女,故蜮至。天戒若曰:勿娶齐女,将生淫惑。篡弑之祸。严不寤,遂取之。入后,淫于二叔。二叔以死,两子见弑,夫人亦诛。刘歆以为,蜮,盛暑所生,非自越来也。《京房易传》曰:忠臣进善,君不试,厥咎国生蜮。惠王十二年,鲁有蜚。
按《春秋》:鲁庄公二十九年秋,有蜚。按《左传》:为灾也。凡物不为灾不书。按《公羊传》:记异也。
〈注〉蜚者,臭恶之虫也。南越盛暑所生,非中国之所有。
庄王十三年,蛇𩰚于郑南门。按《春秋》不书。按《汉书·五行志》《左氏传》:鲁严公时,有内蛇与外蛇𩰚郑南门中,内蛇死。刘向以为近蛇孽
也。先是郑厉公劫相祭仲,而逐兄昭公代立。后厉公出奔,昭公复入,死。弟子仪代立,厉公自外劫大夫傅瑕,使僇子仪此,外蛇杀内蛇之象也。蛇死六年,而厉公立。严公闻之,问申繻。曰:尤有妖乎。对曰:人之所忌,其气炎以取之妖,由人兴也,人亡衅焉,妖不自作;人弃常故,有妖。《京房易传》曰:立嗣子,疑厥妖蛇居国门𩰚。〈按郑厉公以釐王三年,复立。蛇𩰚死。六年而厉公立,当是庄王十三年也。〉按《谷梁传》:一有一亡,曰有。
〈注〉谷梁说曰:蜚者,南方臭恶之气所生也,象君臣淫泆,有臭恶之行。
按《汉书·五行志》:严公二十九年,有蜚。刘歆以为负蠜也,性不食谷。食谷为灾,介虫之孽。刘向以为蜚色青,近青眚也,非中国所有。南越盛暑,男女同川泽,淫风所生,为虫臭恶。是时,严公取齐淫女为夫人,既入。淫于两叔,故蜚至。天戒若曰:今诛绝之尚,及不将生,臭恶闻于四方,严不寤。其后,夫人与两叔作乱,二嗣以杀,卒皆被辜,董仲舒指略同。
匡王元年,鲁有蛇自泉宫出,入于国。
按《春秋》不书。按《汉书·五行志》《左氏传》:文公十六年夏,有蛇自泉宫出,入于国,如先君之数。刘向以为近蛇孽也。泉宫在囿中,公母姜氏常居之,蛇从之出,象宫将不居也。《诗》曰:维虺维蛇,女子之祥。又蛇入国,国将有女忧也。如先君之数者,公母将薨象也。秋,公母薨。公恶之,乃毁泉台,夫妖孽应,行而自见,非见而为害也。文不改行,循正共御,厥罚而作,非礼以重其过。后二年,薨公子遂杀文之二子恶视,而立宣公文公。夫人大归于齐。
汉
武帝元鼎五年,蛙与虾蟆群𩰚。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按《五行志》:元鼎五年秋,蛙与虾蟆𩰚。是岁,四将军众十万征南越,开九郡。元光五年八月,螟。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太始四年,群蛇𩰚。按《汉书·武帝本纪》:太始四年秋七月,赵有蛇从郭外入邑,与邑中蛇群𩰚孝文庙下,邑中蛇死。元帝建昭元年,白蛾蔽日。
按《汉书·元帝本纪》:建昭元年秋八月,有白蛾群飞蔽日,从东都门至枳道。
成帝建始元年,青蝇集未央宫。
按《汉书·成帝本纪》:建始元年六月,有青蝇无万数集未央宫殿中朝者座。
后汉
光武帝建武二年,野蚕成茧。
按《后汉书·光武本纪》:建武二年十二月,野蚕成茧被于山阜,人收其利焉。
章帝建初七年,螟。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建初七年,京师及郡国螟。建初八年,螟。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八年,京师及郡国螟。
灵帝熹平元年,青蛇见御座。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按《五行志》:熹平元年,青蛇见御座。是时,灵帝委任宦者,王室微弱。按杨赐传赐迁少府光禄勋。熹平元年,青蛇见御座,帝以问赐。赐上封事曰:臣闻和气致祥,乖气致灾,休徵则五福;应咎徵则六极至,夫善不妄来,灾不空发。王者心有所惟,意有所想,虽未形颜色,而五星以之推移。阴阳为其变度,以此而观天之与人,岂不符哉。尚书曰:天齐乎人,假我一日,是其明徵也。夫皇极不建,则有蛇龙之孽。《诗》云:维虺维蛇,女子之祥。故《春秋》两蛇𩰚于郑门,昭公殆以女败,康王一朝晏起关,雎见几而作夫,女谒行则谗夫。昌谗,夫昌则苞苴通。故殷汤以之自戒,终济亢旱之灾。惟陛下思乾刚之道,别内外之宜,崇帝乙之制,受元吉之祉,抑皇甫之权,割艳妻之爱,则蛇变可消,祯祥立,应殷戍宋景,其事甚明。熹平四年,螟。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四年六月,弘农三辅螟。
献帝建安十七年,螟。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建安十七年秋七月,螟。
吴
大帝黄龙三年,野蚕成茧。
按《吴志·孙权传》:黄龙三年夏,有野蚕成茧,大如卵。
晋
武帝泰始四年,蛇𩰚。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按《五行志》:泰始四年七月,赵有蛇从郭外入,与邑中蛇𩰚孝文庙下,邑中蛇死。
后二年秋,有卫太子事,事自赵人江充起。
咸宁元年,螟。
按《晋书·武帝本纪》:咸宁元年秋七月,郡国螟;九月甲子青州螟。
太康九年,螟。
按《晋书·武帝本纪》:太康九年九月,郡国二十四螟。
惠帝元康 年,南山有䖟作声。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按《五行志》:元康中,洛阳南山有䖟作声,曰:韩尸。尸识者曰:韩氏将尸也。言尸,尸
者,尽死意也。其后韩谧诛,而韩族歼焉,此眚祥也。
梁
武帝天监十一年,野蚕成茧。
按《梁书·武帝本纪》:天监十一年二月戊辰,新昌济阳二郡野蚕成茧。
中大同元年,蛇𩰚,青虫食陵树。按《南史·梁武帝本纪》:中大同元年春正月,有大蛇𩰚隧中。其一被伤,奔走。青虫食陵树,叶略尽。太清二年,群蜂螫人。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太清二年九月,益州市有飞蜂。万群螫人死。
元帝承圣三年,黑蛇屡见。
按《南史·梁元帝本纪》:承圣三年三月,主衣库见黑蛇,长丈许,数十小蛇随之,举头高丈馀,南望,俄失所在。帝又与宫人幸元洲苑,复见大蛇盘屈于前,群小蛇绕之,并黑色。帝恶之。宫人曰:此非怪也,恐是钱龙帝敕所司,即日取数千万钱镇于蛇处以厌之,因设法会赦囚徒,振穷乏,退居栖心省。又有蛇从屋堕落帝帽上,忽然便失,又龙光殿上所御肩舆复见小蛇,萦屈舆中以头驾夹,膝前金龙头上见。人走去,逐之不及。
北魏
高宗和平四年,虫。
按《魏书·高宗本纪》:和平四年二月,诏以州镇十四,去岁,虫、水,开仓赈恤。
显祖天安元年,蚁𩰚。按《魏书·显祖本纪》不载。按《灵徵志》:天安元年六月,兖州有黑蚁与赤蚁交𩰚,长六十步,广四寸,赤蚁断
头而死,黑主北,赤主南。十一月,刘彧兖州刺史毕众敬遣使内属诏:镇南大将军尉元纳之大破贼将周凯等。
高祖承明元年,蚕灾。
按《魏书·高祖本纪》:承明元年八月甲申,以长安二蚕多,死丐民,岁赋之半。
太和十年,蚕茧如带履。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按《灵徵志》:太和十年七月,并州治中张万寿表建兴,濩泽县民贾日成以去,四月中,养蚕有丝网成,幕中有卷物似绢带,长四尺,广三寸,薄上复得黄茧二,状如履形。
世宗正始二年,蚕蛾食人。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按《灵徵志》:正始二年三月,徐州蚕蛾吃人。尪残者,一百一十馀人,死者二十二人。
正始四年,步屈虫斑虫为灾。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按《灵徵志》:四年四月,青州步屈虫害枣花;八月,泾州河州斑虫为灾。
永平五年,步屈虫害枣花。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按《灵徵志》:永平五年五月,青州步屈虫害枣花。
孝静帝元象元年,夏,虾蟆鸣于树。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云云。
武定四年,邺下有蚁𩰚。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按《北齐书·神武本纪》:武定四年,自东西魏搆兵邺下,每先有黄黑蚁阵𩰚,占
者以为,黄者,东魏戎衣色;黑者,西魏戎衣色。人间以此候胜负。是时,黄蚁尽死。九月,神武围玉壁以挑西师,不敢应,西魏晋州刺史韦孝宽守玉壁城中,出铁面神武使,元盗射之,每中其目,用李业兴孤虚卫萃其北。北天,险也。乃起土山凿十道,又于东面凿二十,一道以攻之城中,无水汲于汾,神武使移汾一夜而毕,孝宽夺据土山。顿军五旬,城不拔。死者,七万人,聚为一冢,有星坠于神武营,众驴并鸣,士皆詟惧。神武有疾,十一月庚子,舆疾,班师。五年正月朔,日蚀。神武曰:日蚀,其为我耶,死亦何恨。丙午,陈启于魏帝。是日,崩于晋阳。
北齐
武成帝河清二年,虫伤稼。
按《北史·齐武成本纪》:河清二年夏四月,并汾晋东雍南汾五州,虫旱,伤稼。遣使赈恤。
北周
宣帝大象元年,蚁𩰚。按《周书·宣帝本纪》:大象元年八月,所在有蚁群𩰚,各方四五尺,死者什八九。唐高祖武德五年,野蚕成茧。
按《唐书·高祖本纪》:武德五年四月,梁州野蚕成茧。
太宗贞观十二年,野蚕成茧。
按《唐书·太宗本纪》:贞观十二年,是岁,滁濠二州野蚕成茧。
按《册府元龟》:十二年,滁州言野蚕成茧于山阜;九月,楚州野蚕成茧遍于山谷;濠州庐州献野茧。
贞观十三年,野蚕成茧。
按《唐书·太宗本纪》:十三年,是岁,滁州野蚕成茧。贞观十四年,野蚕成茧。
按《唐书·太宗本纪》:十四年六月,滁州野蚕成茧。
元宗先天二年,朝堂有蛇与虾蟆𩰚。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五行志》:先天二年六月,京师朝堂塼下有大蛇出,长丈馀,有大虾蟆如盘而
目赤如火,相与𩰚。俄而,蛇入于大树,虾蟆入于草,蛇虾蟆皆阴类,朝堂出,非其所也。
开元四年,蛇𩰚。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五行志》:开元四年六月,郴州马岭山下有白蛇与黑蛇𩰚。白蛇长六七尺,吞
黑蛇至腹,口眼血流;黑蛇长丈馀,头穿白蛇腹出,俱死。
天宝 载,巨蛇见。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五行志》:天宝中,洛阳有巨蛇,高丈馀长百尺,出芒山下,胡僧无畏见之,曰:此欲决水。潴洛城即以天竺法咒之,数日蛇死。
肃宗至德元载蛇生肉角。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按《五行志》:至德元载八月朔,成都丈人庙有肉角蛇见。
至德二载,蛇𩰚。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按《五行志》:二载三月,有蛇𩰚于南阳门之外,一蛇死,一蛇上城。
代宗大历八年,太原冬蚕成茧。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大历八年七月,太原府上言,清源县人韩景辉养冬蚕成茧,诏给复终身。
德宗建中二年,有群蛇自积,为三堆龟来,尽杀之。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按《五行志》:建中二年夏,赵州宁晋县沙河北有棠树甚茂,民祠之为神。有蛇数百千自东西来趋北岸者,聚棠树下为二积,留南岸者为一积。俄有径寸龟三绕行积,蛇尽死。而后,各登其积。野人以告蛇腹皆有疮,若矢所中,刺史康日知图其事,奉三龟来献。
贞元十年,鱼头皆戴蚯蚓。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按《五行志》:贞元十年四月,江西溪涧,鱼头皆戴蚯蚓。
文宗太和九年,郑注箧中药化为蝇。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按《五行志》:太和九年,郑注箧中药化为蝇,数万,飞去。注始以药术进化为蝇者,败死之象,近青眚也。
开成元年,蚁大聚。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按《五行志》:开成元年,京城有蚁聚,长五六十步,阔五尺至一丈,厚五寸至一尺者。又按《志》:开成元年,宫中有众蛇相与𩰚。
僖宗光启二年,有蛇冬见。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按《五行志》:光启二年冬,鄜州洛交有蛇见于县署,蛇,冬则蛰。易曰:龙蛇以之蛰,以存身也。
后唐
末帝清泰三年,野蚕成茧。
按《五代史·唐末帝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末帝清泰三年六月,洛州献野蚕二十斤。
辽
太宗会同四年,有蜂巢于纛车。
按《辽史·太宗本纪》:会同四年秋七月己巳,有司奏神纛,车有蜂巢成蜜,史占之吉。
道宗太康三年,蝝。
按《辽史·道宗本纪》:太康三年五月丙辰,玉田安次蝝伤稼。
宋
太祖建隆三年,蝝。
按《宋史·太祖本纪》:建隆三年秋七月癸未,兖济德磁洛五州蝝。
乾德四年,野蚕成茧。
按《宋史·太祖本纪》:乾德四年八月辛亥,京兆府贡野蚕茧。
开宝七年,野蚕成茧。
按《宋史·太祖本纪》:开宝七年春正月庚申,齐州野蚕成茧。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墨虫生,步屈虫生。
按《宋史·太宗本纪》:太平兴国二年六月,磁州保安等县墨虫生,食桑叶,殆尽。秋七月癸未,钜鹿沙河步屈食桑,多。八月,钜鹿步蝻生。
雍熙二年,蝝生。
按《宋史·太宗本纪》:雍熙二年五月甲子,天长军蝝生。
真宗景德三年,蝝。
按《宋史·真宗本纪》:景德三年,博州蝝,不为灾。
大中祥符二年,虫食苗,青蛇见无为军廨。
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二年,雄州虫食苗,即死。遣使赈恤。按《五行志》:二年八月,青蛇出无为军廨,长数尺。
仁宗天圣五年,虫食桑。
按《宋史·仁宗本纪》:天圣五年五月,磁州虫食桑。
景祐四年,蚕成被。
按《宋史·仁宗本纪》:景祐四年,滑州民蚕成,被长二丈五尺。
嘉祐五年,野蚕成茧。
按《宋史·仁宗本纪》:嘉祐五年冬十月乙酉,深州言野蚕成茧,被于原野。
哲宗元祐六年,野蚕成茧。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按《五行志》:元祐六年闰八月,定州七县野蚕成茧。
元祐七年,野蚕成茧。
按《宋史·哲宗本纪》:七年,定州野蚕成茧。按《五行志》:七年五月,北海县蚕自织,如绢成领带。
元符元年,野蚕成茧。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符元年,真定府祁州野蚕成茧。按《五行志》:元符元年七月,槁城县野蚕成茧。八月,行唐县野蚕成茧;九月,深泽县野蚕成茧,织纴成万匹。
元符二年,野蚕成茧。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按《五行志》:二年六月,房陵县野蚕成茧。
徽宗政和元年,野蚕成茧。
按《宋史·徽宗本纪》云云。按《五行志》:政和元年,河南府野蚕成茧。
政和四年,野蚕成茧。
按《宋史·徽宗本纪》四年,相州野蚕成茧。
政和五年,野蚕成茧。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按《五行志》:五年,南京野蚕成茧,织䌷五匹,绵四十两,圣茧十五两。
高宗绍兴二十二年,野蚕成茧。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二十二年五月,容州野蚕成茧。
宁宗嘉泰二年,野蚕成茧。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泰二年九月庚午,临安府野蚕成茧。
金
太宗天会三年,野蚕成茧。
按《金史·太宗本纪》:天会三年七月己卯,南京帅以锦州野蚕成茧,奉其丝绵来献,命赏其长吏。
章宗明昌四年,野蚕成茧。
按《金史·章宗本纪》:明昌四年,邢洺深冀及河北十六谋克之地,野蚕成茧。
宣宗贞祐四年,虫伤稼。
按《金史·宣宗本纪》:贞祐四年夏四月甲辰,有司言扶风郿县有虫伤麦。
元
世祖至元十年,诸路虫灾。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十年,诸路虫灾五分。
至元十七年,虫损桑。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七年四月庚子,真定七郡虫皆损桑。
至元十八年,蝝。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八年十二月乙卯,高唐夏津武城等县,蝝害稼,免今年租。
至元二十三年,蚕灾。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三年五月庚寅,广平等路蚕灾,十月壬戌,兴化路仙游县虫伤禾。
至元二十五年,野蚕茧成帛。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五年七月乙巳,保定路唐县野蚕茧,丝可为帛。
至元二十七年,螟。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七年四月癸酉,婺州螟害稼,雷雨大作,螟尽死。至元二十九年,虫食桑。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九年五月,真定之中山、新乐平山获鹿,元氏灵寿河间之沧州、无棣景之阜城东、光益都之潍州北海县有虫食桑,叶尽,无蚕。
成宗元贞元年,虫食桑螟。
按《元史·成宗本纪》:元贞元年四月,真定路之中山灵寿等县有虫食叶;六月,利州盖州螟;八月癸亥,金复州屯田有虫食禾。
元贞二年,野蚕成茧,螟。
按《元史·成宗本纪》:二年五月,野蚕成茧;济宁之济州螟。按《五行志》:二年五月,济州任城县螟,随州野蚕成茧,亘数百里,民取为纩。
大德元年,虫食桑。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元年六月,平滦路虫食桑。大德五年,虫食桑。
按《元史·成宗本纪》:五年四月,大都彰德、广平真定、顺德大名濮州虫食桑。
大德七年,螟虫食麦。
按《元史·成宗本纪》:七年四月丁亥,卫辉路辰州螟,五月,济宁东昌、济南般阳益都虫食麦。按《五行志》:七年闰五月,汴梁开封县虫食麦。
武宗至大元年,虫食桑。
按《元史·武宗本纪》:至大元年五月甲申,真定大名广平有虫食桑。
延祐七年,英宗即位,虫食麦苗。
按《元史·英宗本纪》:延祐七年三月庚寅即位。四月,左翊屯田虫食麦苗。
英宗至治元年,虫食桑。
按《元史·英宗本纪》:至治元年五月癸巳,保定路飞虫食桑。
泰定帝致和元年,蠖食桑。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致和元年六月,河南安德屯蠖食桑。
文宗天历二年,虫食桑,蚕灾。
按《元史·文宗本纪》:天历二年二月丙辰,真定平山县河间临津等县,大名魏县有虫食桑,叶尽,虫俱死。四月丙辰,濮州鄄城县蚕灾;五月,大名路蚕灾;六月,卫辉蚕灾。按《五行志》:二年三月,沧州高唐州及南皮盐山武城等县桑虫食之,如枯株。
至顺元年,虫食桑,虫食禾稼。
按《元史·文宗本纪》:至顺元年三月辛巳,濮州诸县虫食桑,叶将尽;四月,沧州高唐州属县虫食桑,叶尽;闰七月宝庆衡永诸处田生青虫食禾稼。
至顺二年,虫食桑。
按《元史·文宗本纪》:二年二月,深冀二州有虫食桑,为灾;三月,冠州有虫食桑四十馀万株;真定汴梁二路恩寇晋冀深蝝;景献等八州俱有虫食桑,为灾;五月甲辰,东昌保定二路、濮唐二州有虫食桑;六月,济宁路虫食桑。
至顺三年,虫食桑。
按《元史·文宗本纪》:三年三月己亥,汴梁广平诸路有虫食桑,叶尽;四月戊辰,东昌济宁二路及曹濮诸州皆有虫食桑;六月乙丑,晋宁冀州桑灾。
顺帝至正三年,虫伤稼。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按《五行志》:至正三年六月,梧州青虫食稼。
至正十年,虫食稼。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按《五行志》:十年七月,仝州虫食稼。郡守石亨祖祷于元庙观,寒雨三日,虫尽死。至正二十八年,河岸崩,出蛇数车。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按《五行志》:二十八年十一月,大同路怀仁县河岸崩,有蛇大小相绾结,可载数车。
明
太祖洪武二十八年,野蚕成茧。
按《明宝训》:洪武二十八年七月戊戌,河南汝宁府确山县野蚕成茧。群臣贺表。太祖曰:人君以天下为家,使野蚕成茧,足衣被天下之人,朕当受贺。一邑之内偶然有之,何用贺为。
成祖永乐二年,野蚕成茧。
按《大政纪》:永乐二年七月辛酉,礼部尚书李至刚奏,山东郡县野蚕成茧,缫丝来进,请率百官贺,命止之。上曰:野蚕成茧,亦常事,不足贺,使山东之地野蚕尽茧,足以被其一方,而未遍天下,朕之心犹未安也。朕为天下父母,一饮一食未尝忘之,若天下之民皆饱煖而无饥寒,此可为朕贺矣,乃止。
永乐十一年,野蚕成茧。
按《大政纪》:永乐十一年十一月,以野蚕丝制衾,命皇太子奉荐太庙。先是山东民有献野蚕茧丝者,群臣奏贺瑞应。上曰:此祖宗所祐也,特命织帛染柘黄制衾以荐。按《畿辅通志》:永乐十一年,束鹿县野蚕成茧。
英宗正统十年,野蚕成茧。
按《名山藏》:正统十年十二月,真定府所属州县,野蚕成茧。知府王以丝来献,制幔褥于太庙之神位。
天顺五年,虫食苗。
按《湖广通志》:天顺五年,兴宁虫食苗。
宪宗成化四年,蚕鸣。
按《浙江通志》:成化四年,新昌何鉴家蚕鸣。
成化十四年,虾蟆鸣于树。
按《束鹿县志》:成化十四年夏五月,县东北乡虾蟆鸣于树,人异之。八月,大水灌城,倾民庐舍。
成化二十三年,野蚕成茧。
按《广东通志》:成化二十三年,文昌县野蚕成茧。
武宗正德十一年,虫产于屋,虫杀稼。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一年夏,襄阳虫生于屋新城,虫黑色,遍屋瓦墙壁,旋扫旋生。秋宝庆,虫杀稼。
世宗嘉靖元年,产异虫。
按《云南通志》:嘉靖元年五月,邓川一村出异虫,背有大星三十二点,经月,始不见。
嘉靖二十五年,白蟾见。
按《赣州府志》: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秋七月,瑞金儒学泮池内产二蟾蜍,色白如玉。
嘉靖三十三年,蚊虫布野。
按《贵州通志》:嘉靖三十三年夏五月,义州蚊虫布野。嘉靖三十七年,虫食麦。
按《河南通志》:嘉靖三十七年,偃师有紫虫食麦。
穆宗隆庆六年,蛇吞鹿。
按《福建通志》:隆庆六年,莆田县文赋里有大蛇吞鹿。遥视,蛇腹下有字。
神宗万历二年,蝻虫生。
按《四川总志》:万历二年,武隆酆都蝻虫生禾根,如刈。万历十九年,虾蟆丛生。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九年春,安邑虾蟆田间及道路多生小虾蟆,行者无驻足之处。
万历二十二年,蜣螂丛生。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二年,安邑蜣螂如前虾蟆之多。
万历三十六年,有虫如蚊,蔽空。
按《吴县志》:万历三十六年戊申六月,有虫如蚊,而大三倍之。抵暮,聚集空中,望之如烟雾,声响成雷。经月,忽不见。于积水中生细虾,无数。饥民取以为食,或云即虫所化。
万历四十五年,白蝶蔽天。
按《贵州通志》:万历四十五年春三月,安庄卫白蝶群飞蔽天,自西南赴东北,积地数尺。越三日,火阖俱烬。
熹宗天启七年,蚕化为黄旗,蠓伤稼。
按《山东通志》:天启七年,平阴县宋杰养蚕,上簇,俱未成蚕。忽变为黄旗,阔长皆丈许,未几,盗起。
按《吴县志》:天启七年丁卯八月,田中生蠓虫,伤稼。
悯帝崇祯六年,虾蟆丛生而忽散。
按《贵州通志》:崇祯六年八月,湄潭县虾蟆数万匝城,外一日夜,忽散。
崇祯八年,蜻蜓蔽空,西北去。
按《武定府志》:崇祯乙亥三月,有蜻蜓自东飞来,向西北去,遮空蔽日。自申至酉,方尽。是年七月,流寇孙可望等入滇,人民遭其荼毒,劓鼻断手,惨不忍言。崇祯十二年,虫食荞。
按《陕西通志》:崇祯十二年秋,虫食荞。
崇祯十六年,蚁群飞。
按《山东通志》:崇祯十六年,曹州群蚁接翅而飞,望之若云雾。
虫豸异部总论
《春秋四传》
庄公十八年
《春秋》:秋,有蜮。
《左传》:为灾也。
《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
《谷梁传》:一有一亡,曰蜮。蜮,射人者也。
胡传蜮,鲁所无也,故以有书夫,以含沙射人,其为物至微矣。鲁人察之,以闻于朝,鲁史异之,以书于策。何也。山阴陆佃曰:蜮,阴物也,麋亦阴物也。是时,庄公上不能防闲其母,下不能正其身,阳淑消,而阴慝长矣,此恶气之应,其说是也。然则箫韶作,而凤凰来,仪春秋成而麟出于野,何足怪乎。春秋书物象之应,欲人主之慎,所感也。世衰道微,邪说作,正论消,小人长;善类退。天变动于上,地变动于下,禽兽将食人而不知惧也,亦昧于仲尼之意矣。
宣公十五年
《春秋》:冬,蝝生。《公羊传》:未有言蝝生者,此其言蝝生,何。
〈注〉蝝即也。始生曰蝝,大曰。
蝝生不书,此何以书,幸之也。幸之者何。
〈注〉闻灾当惧,反喜,非其类,故执不知问。
犹曰:受之云尔,受之云尔者,何。上变古易常。
〈注〉上谓宣公,变易公田,古常旧制而税亩。
应是而有天灾其诸,则宜于此焉,变矣。
〈注〉言宣公,于此天灾饥后,能受过变寤,明年复古。行中冬,大有年,其功美过于无灾,故君子深为喜。而侥倖之变,言蝝以不为灾,书起其事。
《谷梁传》:蝝,非灾也。其曰:蝝非税亩之灾也。
《胡传》:始生曰蝝,既大曰螽。秋螽未息,冬又生子,灾重及民也。而详志之,如此者,急民事,谨天戒仁人之心,王者之务也。遇天灾而不惧,忽民事而不脩,而又为繁政重赋以感之,国之危无日矣。
王充《论衡》《商虫篇》
变复之家谓虫。食谷者,部吏所致也。贪则侵渔,故虫食谷。身黑头赤则谓武官;头黑身赤则谓文官。使加罚于虫所象类之吏,则虫灭息不复见矣。夫头赤则谓武吏,头黑则谓文吏,所致也。时,或头赤身白、头黑身黄,或头身皆黄,或头身皆青,或皆白,若鱼肉之虫。应何官吏。时,或白布豪民猾吏被刑乞贷者,威胜于官,取多于吏,其虫形象何如状哉,虫之灭也。皆因风雨案虫灭之时,则吏未必伏罚也。陆田之中,时有鼠;水田之中,时有鱼虾蟹之类,皆为谷害。或时希出而暂为害,或常有而为灾,等类众多应何官吏。鲁宣公履亩而税应,时而有蝝生者,或言若蝗蝗,时至蔽天如雨。集地,食物不择谷草,察其头身象,类何吏。变复之家,谓蝗,何应。建武三十一年,蝗起太山郡西南过陈留河,南遂入边方,所集乡县,以千百数。当时乡县之吏,未皆履亩。蝗食谷草,连日老极,或蜚徙去;或止枯死。当时乡县之吏未必皆伏罪也,夫虫食谷,自有止期。犹蚕食桑,自有足时也。生出有日,死极有月期。尽变化不常为虫,使人君不罪其吏,虫犹自亡夫。虫,风气所生,苍颉知之。故凡虫为风之字,取气于风,故八日而化生。春夏之物,或食五谷;或食众草。食五谷,吏受钱谷也。其食他草,受八何物裸。虫三百,人为之长,由此言之,人亦虫也。人食虫所食,虫亦食人所食,俱为虫而相食物,何为怪之。设虫有知,亦将非人曰:女食天之所生,吾亦食之,谓我为变,不自谓为灾。凡含气之类,所甘嗜者,口腹不异,人甘五谷,恶虫之食。自生天地之间,恶虫之出,设虫能言,以此非人,亦无以诘也。夫虫之在物间也,知者,不怪其食万物也,不谓之灾,甘香渥味之物,虫生常多,故谷之多。,虫者粢也。稻时,有虫。麦与豆无,虫必以有。虫责主者,吏是其粢,乡部吏常伏罪也。神农后稷藏种之方,煮马屎以汁渍种者,令禾不虫。如或以马屎渍种,其乡部吏鲍焦陈仲子也。是故,后稷神农之术用,则其乡吏何免为奸,何则虫无从生上,无以察也。虫食他草,平事不怪。食五谷叶,乃谓之灾。桂有蠹桑,有蝎桂中药,而桑给蚕,其用亦急,与谷无异。蠹蝎不为怪,独谓虫为灾,不通物类之实闇,于灾变之,情也。谷虫曰:蛊蛊若蛾矣,粟米饐热,生蛊夫蛊。食粟米,不谓之灾。虫食苗叶,归之于政,如说虫之家,谓粟轻苗重也,虫之种类众多,非一鱼肉腐臭有虫;醯酱不闭有虫;饭温湿有虫;书卷不舒有虫;衣襞不县有虫;蜗疽蝼虾有虫。或白或黑,或长或短,大小鸿杀不相似类,皆风气所生,并连以死生不择。曰:若生日短,促见而辄,灭变复之家见,其希出,出又食物,则谓之灾。灾出,当有所罪,则依所似类之,吏顺而说之,人腹中有三蛊,下地之泽,其虫曰:蛭,蛭食人足,三虫食肠,顺说之家将谓三虫,何似类乎。凡天地之间,阴阳所生蛟蛲之类、蜫蠕之属,含气而生,开口而食。食有甘,不同心等,欲彊大食,细弱知慧,反顿愚他物,小大连相齧噬,不谓之灾。独谓虫食谷物为应,政事失道理之实,不达物气之性也。然夫虫之生也,必依温湿。温湿之气,常在春夏;秋冬之气,寒而乾燥,虫未曾生。若以虫生,罪乡部吏,是则乡部吏贪于春夏,廉于秋冬,虽盗蹠之吏以秋冬署,蒙伯夷之誉矣。夫春夏,非一而虫时,生者,温湿甚也。甚则,阴阳不和。阴阳不和,政也。徒当归于政治,而指谓部吏为奸,失事实矣。何知虫以温湿生也。以蛊虫知之,谷乾燥者,虫不生。温湿饐餲,虫生。不禁藏宿麦之种,烈日乾暴,投于燥器,则虫不生。如不乾暴,闸喋之虫生,如云烟。以蛊闸喋准况众虫,温湿所生明矣。诗云:营营青蝇,止于藩;恺悌君子,无信谗言,谗言伤善,青蝇污白,同一祸败。诗以为兴昌邑王梦西阶下有积蝇矢。明旦召问郎中龚遂。遂对曰:蝇者,谗人之象也。夫矢积于阶下,王将用谗臣之言也。由此言之,蝇之为虫,应人君用谗,何故不谓蝇为灾乎。如蝇可以为灾,夫蝇,岁生世间,人君常用谗乎。按虫害人者,莫如蚊虻。蚊虻,岁生,如以蚊虻应灾。世间常有害人之吏乎,必以食物,乃为灾人,则物之最贵者也。蚊虻食人,尤当为灾。必以暴生害物乃为灾夫,岁生而食人,与时出而害物,灾孰为甚。人之病疥,亦希非常疥虫,何故不为灾。且天将雨,蚁出。蚋蜚为与,气相应也。或时诸虫之生,自与时气相应,如何辄归罪于部吏乎。天道自然,吉凶偶会,非常之虫适生,贪吏遭署,人察贪吏之操,又见灾虫之生,则谓部吏之所为致也。
虫豸异部纪事
《左传》:庄公十四年初,内蛇与外蛇𩰚于郑南门中,内蛇死。六年而厉公入。公闻之,问于申繻曰:犹有妖乎。对曰:人之所忌,其气燄,以取之妖,由人兴也。人无衅焉,妖不自作,人弃,常则妖兴,故有妖。
《新序·节士篇》:晋献公太子至灵台,蛇绕左轮。御曰:太子下拜。吾闻国君之子,蛇绕左轮者,速得国。太子遂不行,返乎舍。御人见太子,太子曰:吾闻为人子者,尽和顺。君不行私欲,恭严承命不逆君安,今吾得国,是君失安也。见国之利而忘君安,非子道也。闻得国而拜其声,非君欲也。废子道,不孝;逆君欲,不忠。而使我行之,殆欲吾国之危明也。拔剑将死,御止之曰:夫禨祥妖孽,天之道也。恭严承命,人之行也。拜祥戒孽,礼也。严恭承命不以身恨君,孝也。今太子见福不拜,失礼;杀身恨君,失孝;从僻心弃正行,非臣之所闻也。太子曰:不然,我得国君之孽也。拜君之孽,不可谓礼。见禨祥而忘君之安,国之贼也。怀贼心以事君,不可谓孝;挟伪意以御天下,怀贼心以事君,邪之大者也。而使我行之,是欲国之危明也。遂伏剑而死。君子曰:晋太子徒御使之拜蛇祥,犹恶之至于自杀者,为见疑于欲国也。己之不欲国,以安君,亦以明矣。为一愚御过言之,故至于身死,废子道、绝祭祀,不可谓孝,可谓远嫌,一节之士也。
《杂事篇》:晋文公出猎。前驱曰:前有大蛇,高如堤,阻道。竟之文公曰:寡人闻之,诸侯梦恶,则修德,大夫梦恶,则修官,士梦恶,则修身。如是,而祸不至矣。今寡人有过,天以戒寡人。还车而反。前驱曰:臣闻之,喜者,无赏;怒者,无刑。今祸福已在前矣,不可变,何不遂驱之。文公曰:不然。夫神不胜道,而妖亦不胜德,祸福未发,犹可化也。还车反朝。斋三日请于庙曰:孤少牺,不肥币不厚,罪一也;孤好弋猎无度数,罪二也;孤多赋敛重刑罚,罪三也。请自今以来者,关市无征,泽梁无赋敛,赦罪人,旧田半税,新田不税。行此令未半旬,守蛇吏梦天帝杀蛇,曰:何故当圣君道,为而罪当死。发梦视蛇臭腐矣,谒之文公曰:然夫神果不胜道,而妖亦不胜德,奈何其无究理而任天也,应之以德而已。《左传》:文公十六年夏五月,有蛇自泉宫出,入于国,如先君之数。秋八月辛未,声姜薨毁泉台。
《汉书·高祖本纪》:高祖被酒,夜经泽中,令一人行前。行前者还报曰:前有大蛇当径,愿还。高祖醉曰:壮士行,何畏。乃前拔剑斩蛇,蛇分为两,道开,行数里,醉,困卧。后人来至蛇所,有一老妪夜哭。人问妪何哭。妪曰:人杀吾子。人曰:妪子何为见杀。妪曰:吾子,白帝子也。化为蛇,当道。今者,赤帝子斩之,故哭。人乃以妪为不诚,欲苦之。妪因忽不见。后人至,高祖觉。告高祖,高祖乃心独喜,自负。请从者日益畏之。
《小名录》:彭宠之叛家,数有变怪。堂上闻虾蟆声,在火炉下凿地而求之,不得。卜筮,多言兵从中起。宠奴子密等三人谋劫宠。是日,宠斋便室昼卧,三奴共缚宠,从呼:诸奴婢,以宠教。责问便收缚,各置空室中,以宠声呼其妻。妻入室,见缚,惊曰:奴反耶。捽妻头击颊,趣为诸将军办装,两奴将妻入,取物。一人守宠,宠谓守奴曰:若小儿,我素所爱也,为密所迫胁耳。解我缚,出阁,则活矣,用女妻汝家中财物悉与汝。小奴意欲解,之而子密适至,遂不解,使妻缝缣囊,解宠手令,作教告城门,令子密等出,勿稽留书成,断宠及妻头,置囊中。驰诣阙,封子密为无义侯。
《风俗通·怪神篇》:谨按车骑将军、巴郡冯绲鸿卿为议郎,发绶笥,有二赤蛇,可长二尺,分南北走。大用忧怖,许季山孙字宁方,得其先人秘要,绲请卜云君。后三岁,当为边将,东北四五里,官以东为名。复五年,为大将军南征,此吉祥鸿卿意威名解实应,且惑。居无几,拜尚书辽东太守、廷尉太常,会武陵蛮夷黄高,攻烧南郡。鸿卿以威名素著选登,亚将统六师之任,奋虓虎之势,后为屯骑校尉,将作大匠河南尹复,再临理官纪,数方面如宁方之言。《春秋》外蛇与内蛇𩰚。文帝时,亦复有此。传志著其云,为而鸿卿独以终,吉岂所谓,或得神以昌乎。
《述异记》:晋永嘉中,梁州雨七旬,麦化为飞蛾。晋末,荆州久雨,粟化为蛊,虫害民。春秋云:谷之飞为蛊,盖是也。中郎王义兴表奏曰:臣闻尧生神木,而晋有蛊粟,陛下自以圣德何如。帝有惭色。《搜神后记》:晋义熙中,乌伤葛辉夫,在妇家宿。三更后,有两人把火至阶前,疑是凶人,往打之,欲下杖,悉变成蝴蝶,缤纷飞散,有冲辉夫腋下,便倒地,少时死。《宣验记》:元嘉元年,建安郡山贼百馀人,掩破郡治,抄掠百姓子女资产,遂入佛图搜掠财宝,先是诸供养具别封置一室。贼破户,忽有蜜蜂数万头从衣簏出,同时噬螫群贼,身首肿痛,眼皆盲,合先诸所掠,皆弃而走。
《异苑》:元嘉五年秋夕,豫章胡充有大蜈蚣,长三尺,落充妇与妹前,令婢挟掷,婢才出户。忽睹一姥,衣服臭败,两目无精。到六年三月,合门时患死亡相继。《南史·王敬则传》:敬则少时,于草中射猎,有虫如乌,豆集其身,摘去,乃脱其处皆流血,敬则恶之,诣道士卜。道士曰:此封侯瑞也,敬则闻之,喜。故出都自效。《异苑》:太原孙广,头上不得有虱,大者,便遭期丧大功,小则小功缌服。
《南史·陈后主本纪》:后主见大蛇,中分首尾,各走。《北史·齐神武本纪》:自东西魏搆兵邺下,每先有黄黑蚁阵𩰚。占者以为,黄者,东魏戎衣色;黑者,西魏戎衣色,人间以此候胜负。是时,黄蚁尽死。
《册府元龟》:北齐琅琊王俨为大将军、录尚书事邺北城。有白马佛塔,是石季龙为澄公所作,俨将修之。巫曰:若动浮图,此城失。主不从,破至第二级,得白蛇,长数丈,回旋失之,数旬反败。
王琳自梁来奔,为特进侍中所居。屋脊无故剥破出赤蛆数升,落地化为血,蠕蠕而动。后为陈将吴明彻所杀。
《北史·薛辩传》:辩五世孙端,端从子浚,为儿时,与宗中儿戏涧滨,见一黄蛇,有角及足。召群童共视,了无见者,以为不祥,归大忧悴。母问之,以实对。时有胡僧诣宅乞食,母以告之。僧曰:此儿之吉应,且此儿早有名位,寿不过六七耳。言终而出,忽然不见,后终于四十二,六七之言验矣。
《册府元龟》:隋燕荣为幽州总管,坐毒虐赃,秽徵还京师,赐死。先是荣家寝室无故有蛆,数斛,从地坟出。未几,荣死于蛆出之处。
尧君素,大业中,为河东通守,唐公义师攻之。岁馀不剋。时,白蛇降于府门,兵器之端夜皆光见。月馀,君素为左右所害。
《祥异记》:李揆未相之前,忽见一大虾蟆。占之曰:虾蟆,天使,吉兆也。未几,果拜小凤。
《酉阳杂俎》:郑絪相公宅,在招国坊南门。忽有物投瓦砾,五六夜不绝,乃移于安仁西门宅,避之。瓦砾又随而至,经久复归。招国郑公归心释门禅室,方丈及归将入丈室,蟢子满室,悬丝去地一二尺,不知其数。其夕瓦砾亦绝。翌日,拜相。
《杜阳杂编》:郑注尝置药箧药化为青蝇万数,飞去。注颇恶之,数日不视。事未踰月,而诛焉。
《册府元龟》:安王友宁太祖兄子唐末为岭南西道节度使,与青州王师范战于石楼。王师小却友宁旁,自峻阜驰骑以赴敌所。乘马蹶,而仆遂。没于阵友宁将战之前。一日,有大白蛇蟠于帐中,友宁心恶之,既而果遇祸焉。
《五代史·王处直传》:初有黄蛇见于牌楼,处直以为龙,藏而祠之。以为己德所致,而定人知其不祥,曰:蛇穴山泽而处人室,在上者,失其所居之象也。已而,处直果被废死。
《幸蜀记》:蜀王衍,时天富仓奏米中生虫,如小蜂,尾后垂如米粒,曳之而行。
《册府元龟》:晋高祖即位之前一年,年在乙未。邺西有栅曰:李固清淇合流,在其侧栅,有桥。桥下大鼠与蛇𩰚,𩰚及日之中,蛇不胜而死。行人观者数百,识者,志之。后唐,末帝果灭于申。
《十国春秋》:吴越忠献王世家开运元年九月,南船务石井有物,形如守宫尾,长七尺许,鬣且角。获之,置于安溪潭。
《唐元宗本纪》:保大四年九月,淮南虫食稼,除民田税。《册府元龟》:马裔孙为太子宾客,分司在雒,未疾前。白虺缘于庭槐,驱之,失所在。裔孙感,赋鹏之文作槐虫赋,以见志。未几,暴卒。
《十国春秋·王稔传》:稔一日坐听事,与客语。忽有小赤蛇自屋坠地,向稔而蟠。稔令以器覆之。良久,发视惟一蝙蝠,飞去。是年,稔加同平章事咸以为其应也。马令《南唐书·姚景传》:景始事刘金,为厩卒。金暇日至厩中,见景昼瞑,有二赤蛇悠扬景面,少顷,入鼻窍而寤。金由是奇之,引为亲信。俄迁裨将,以女妻之。《十国春秋·后蜀后主本纪》:广政二十五年二月,璧州白石县巨蛇见,长百馀丈,径八九尺。
《闻见前录》:太祖微时,游渭州潘原县,过泾州长武镇寺,僧守严者,异其骨相,阴使画工图于寺壁,青巾褐裘,天人之相也。今易以冠服矣,自长武至凤翔。节度使王彦超不留,复入洛枕长寿寺大佛殿西南角柱础昼寝,有藏经院主僧见赤蛇出入帝鼻中,异之。《春渚纪闻》:谢石润夫宣和间,以相字言人祸福。四方求相者,其门如市。有朝士其室怀妊过月,手书一也字令,其夫持问石熟,视朝士曰:有一事似涉奇怪,可尽言否。朝士因请其说,石曰:也字,著虫为蛇字,今尊閤所妊,殆蛇妖也。然石亦有薄术可以药下之,朝士大异其说,因请至家,以药投之,果产数百小蛇,而体平。
《太平清话》:正和二年夏四月,新安蟾蜍背生芝草。时农夫汲水于龙渊之津,睹此一蟾望日而拱,已而视之,则其背生芝,凡十五叶,叶间有异草,蒙茸苍翠,岁寒不彫。
宋鲁应龙《括异志》:光严庵正议之茔,濒湖占胜为一方冠,东南皆枕湖。远峰列如笔架,一塔屹于波心,文峰挺立。登名仕版者,世有其人视他族为最盛。淳祐间,忽树间出烟一道,远近莫不惊异。有细视之者,见其间有蠓蚋,不可计。从树中出,终日不绝,盖此烟即此所成,不知何异。
《续夷坚志》:泰和中,柏山长老志贤住西京东堂,常住足备即弃,去修浑源乐安桥岭路槌破一牛心大石,中有蛇蝎相吞,螫人不知其何从而入也。贤曰:此在吾法,是怨毒所化,随想而入,历千万劫而不得解者。若不为解,却他日,亦道。曾见我来,即以大杖击之,竟无他异。
德顺破后,民居官寺皆被焚,内城之下有炮数十,垂索,故在营中,人有欲解此索者,见每一索从上至下大虱遍裹,如脂蜡灌烛然。闻汴京被攻之,后亦如此,是丧乱之极,天地间,亦何所不有也。
《辍耕录》:大德间,仁宗在潜邸。日奉答吉太后驻辇,怀孟特苦群蛙乱喧,终夕无寐。翼旦,太后命近侍传旨谕之曰:吾母子方愦愦,蛙忍恼人耶。自后其毋再鸣,故至今此地。虽有蛙而不作声,后仁宗入京诛安西王阿准答等,迎武宗即位。时大德十一年也,越四年,而仁宗继登大宝,则知元后者,天命攸归,岂行在之所。虽未践祚而山川鬼神已阴来相之。不然,则虫鱼微物耳又能听令者乎。但迄今不鸣,尤可异矣。《明状元事略》:正统丙辰科状元,周旋字中规浙江永嘉人才思雄健,何文渊时知温郡见所作,即以状元许之。一日进诸生,讲经明,伦堂有群蜂挟一巨蜂飞集楹间,声闻如雷,文渊顾谓,旋曰:群蜂有主,犹士有元,此大魁之兆也,旋果应之。
《福建通志》:弘治五年正月二十六日,苍蝇千百群集林文迪衣冠,凡二日。是秋中,省试第一。
《异林》:弘治甲寅,辽东大风昼晦雨虫满地,黑壳大如蝇。
《江南通志》:曹时中,华亭人官云南佥事,时安普洱海大旱,虫食苗。时中斋素步祷虫死,岁大熟。
虫豸异部杂录
《物类相感志》:蚬。《尔雅》云:蚬,缢女黑虫赤头,吐丝自经悬于树木之杪,此虫或多则人多缢卒。
蟢子。《诗》云:蟏蛸在户;《陆玑诗义》云:河内谓之蟢子云。此悬丝者,人当有亲客至,则有蟢也。
[book_title]第一百七十九卷
第一百七十九卷目录
蝗灾部汇考一
诗经〈小雅大田章〉
礼记〈月令〉
山海经〈东山经〉
汉书〈五行志〉
后汉书〈五行志注〉
魏书〈灵徵志〉
管窥辑要〈虫占〉
蝗灾部汇考二
周〈桓王三则 庄王一则 襄王二则 定王三则 灵王一则 敬王二则〉
秦〈始皇一则〉
汉〈文帝一则 景帝二则 武帝建元一则 元光二则 元鼎一则 元封一则 太初三则 征和二则 平帝元始一则 王莽地皇一则〉
后汉〈光武建武七则 中元一则 明帝永平二则 章帝建初二则 和帝永元三则 安帝永初四则 元初二则 延光一则 顺帝永建一则 永和一则 桓帝永兴二则 永寿一则 延熹二则 灵帝熹平二则 光和一则 中平一则 献帝兴平一则 建安二则〉
魏〈文帝黄初一则〉
晋〈武帝泰始一则 咸宁二则 太康一则 惠帝元康一则 永宁一则 怀帝永嘉一则 悯帝建兴二则 元帝太兴二则 孝武帝太元二则〉
庶徵典第一百七十九卷
蝗灾部汇考一
《诗经》《小雅·大田章》
去其螟螣,及其蟊贼,无害我田稚,田祖有神,秉畀炎火。
〈注〉食心曰螟,食叶曰螣,食根曰蟊,食节曰贼,皆害苗之虫也。稚幼禾也,言其苗既盛矣,又必去此四者,然后可以无害田中之禾,然非人力所及也。故愿田祖之神,为我持此四虫,而付之炎火之中也。姚崇遣使捕蝗,引此为證,夜中设火、火边掘坑且焚且瘗,盖古之遗法如此。
《礼记》《月令》
仲春行夏令,则虫螟为害。
孟夏行春令,则蝗虫为灾。
〈注〉蝗虫寅之气乘之也,必以蝗虫为灾者。寅有启蛰之气行于初暑,则当蛰者大出矣。
仲夏行春令,则百螣时起。
〈注〉螣蝗之属言百者明,众类并为害。〈孔疏〉螣食苗叶,春之气盛于末,故虫之为害者,特及叶而已。
仲冬行春令,则蝗虫为败。
《山海经》《东山经》
馀峨之山,有兽焉,其状如菟而鸟喙,䲭目蛇尾,见人则眠,名犰狳,其鸣自䚯,见则螽蝗为败。
《汉书》《五行志》
《传》曰:言之不从,是谓不艾,厥咎僭,厥罚恒旸,厥极忧。时则有介虫之孽。介虫孽者,谓小虫有甲飞扬之类,阳气所生也,于春秋为螽,今谓之蝗,皆其类也。视之不明,是谓不悊,厥咎舒,厥罚恒奥,厥极疾。时则有裸虫之孽。温奥主虫,故有裸虫之孽,谓螟螣之之类当死不死,未当生而生,或多于故而为灾也。《传》曰:思心之不睿,是谓不圣,厥咎霿,厥罚恒风,厥极凶短折。时则有华孽。温而风则生螟螣,有裸虫之孽。刘歆《思心传》曰:有裸虫之孽,谓螟螣之属也。京房《易传》曰:臣安禄兹谓贪,厥灾虫,虫食根。德无常兹谓烦,虫食叶。不绌无德,虫食本。与东作争,兹谓不时,虫食节。蔽恶生孽,虫食心。
《后汉书》《五行志注》
谶曰:上失礼烦苛,则旱,鱼蠃变为蝗虫。
《京房占》曰:天生万物,百谷以给民用,天地之性,人为贵。今蝗虫四起,此为国多邪人,朝无忠臣,虫与民争食居位,食禄如虫矣,不救致兵起,其救也,举有道置于位,命诸侯试明经,此消灾也。
京房占曰:人君无施泽惠利于下,则致旱也,不救必蝗虫害谷。
《魏书》《灵徵志》
蝗虫螟。《鸿范论》曰:刑罚暴虐,取利于下;贪饕无厌,以兴师动众;取邑治城,而失众心,则虫为害矣。
《管窥辑要》《蝗虫占》
人君用刑暴酷,贪叨无厌,则蝗虫为害。吏贪不禁,螟螣乃生。董仲舒曰:佞臣辅君以贪苛之政,邪臣在位,则虫食苗茎。佞臣在朝,则虫食苗节。君用奸贼,虫食苗根。京房曰:臣安禄厥灾,虫食苗根。《握镜》曰:蝗虫食苗根,咎在女主。一曰,臣专禄,蝗虫多食物根。用事好贪,弊恶生,则孽虫食物心。
蝗虫昼夜食禾茎,咎人君赋敛重夺民财。
蝗虫生即飞,人民急移徙。不飞,苛政剋。
蝗虫食草木根,咎在女主及社稷。
蝗虫如雨食木,其年兵起、臣强君弱。
蝗虫生落赤头黑身或黑头赤身,皆政剋盗贼兴。蝗虫飞从他来忽生,不出三年,兵大起。一曰从他处来忽死而堕,不出三月兵大起。
蝗灾部汇考二
周
桓王二年鲁螟。
按《春秋·鲁隐公五年》:秋,九月,螟。
〈注〉虫食苗心者为灾,故书。〈疏〉《正义》曰:释虫云:食苗心,螟;食叶,蟘;食节,贼;食根,蟊;舍人曰:食苗心者,名螟,言冥冥然,难知也。李巡曰:食禾心为螟,言其奸,冥冥难知也。食禾叶者,言其假贷无厌,故曰蟘也。食其节者,言其贪狠,故曰贼也。食其根者,言其税取万民财货,故曰蟊也。孙炎曰:皆政贪所致,因以为名。郭璞曰:分别虫啖食禾所在之名耳。李巡孙炎以政致为名。舍人郭璞以食处为名,陆玑疏云旧说螟蟘蟊贼,一种虫也。如言寇贼奸宄,内外言之耳,故犍为文学曰:此四种虫皆蝗也。
按《公羊传》:螟,何以书,记灾也。 按《谷梁传》:螟,虫灾也。甚则月,不甚则时。 按《胡传》:虫食苗心曰螟,食叶曰螣,食节曰贼,食根曰蟊。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诗》云:螟螣害稼也。《春秋书》螟,记灾也。圣人以是为国之大事也,故书。
按《汉书·五行志》:隐公五年秋,螟。董仲舒、刘向以为时公观渔于棠,贪利之应也。刘歆以为又逆臧釐伯之谏,贪利区霿,以生裸虫之孽也。
五年,鲁螟。
按《春秋·鲁隐公八年》:九月,螟。
〈注〉高氏曰:书螟者,三隐、二庄、一螽、十有、一桓、一馀,皆僖公之后。螟食苗心,螽无所不食,其为灾也。螟轻而螽重。春秋之初,灾之轻者亦书之,及其久也。轻者不胜书书其重者耳。不然,岂庄公之后二百年皆无螟耶。
按《汉书·五行志》:隐公八年九月,螟。时郑伯以邴将易许田,有贪利心。
十三年秋,鲁螽。
按《春秋·鲁桓公五年》:秋,螽。 按《公羊传》:,何以书,记灾也。 按《谷梁传》:螽,虫灾也。甚则月,不甚则时。按《汉书·五行志》:桓公五年秋,螽。刘歆以为贪虐取民则螽,介虫之孽也,与鱼同占。刘向以为介虫之孽属言不从。是岁,公获二国之聘,取鼎易邑,兴役起城。诸螽略皆从董仲舒说云。
庄王九年秋,鲁螟。
按《春秋·鲁庄公六年》:秋,螟。
按《汉书·五行志》:严公六年秋,螟。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卫侯朔出奔齐,齐侯会诸侯纳朔,许诸侯赂。齐人归卫宝,鲁受之,贪利应也。
襄王七年,鲁螽。
按《春秋·鲁僖公十五年》:八月,螽。 按《谷梁传》:螽,虫灾也。甚则月,不甚则时。
按《汉书·五行志》:釐公十五年八月,螽。刘向以为先是釐有咸之会,后城缘陵,是岁复以兵车为牡丘会,使公孙敖帅师,及诸侯大夫救徐,兵比三年在外。三十三年,鲁螽。
按《春秋·鲁文公八年》:秋,螽。
〈注〉杜氏曰:为灾,故书。
按《汉书·五行志》:文公八年十月,螽。时公伐邾取须朐,城郚。
定王六年,鲁螽。
按《春秋·鲁宣公六年》:秋,八月,螽。
〈注〉杜氏曰:为灾,故书。
按《汉书·五行志》:宣公六年八月,螽。刘向以为先是时宣伐莒向,后比再如齐,谋伐莱。
十一年秋,鲁螽。
按《春秋·鲁宣公十有三年》:秋,螽。
按《汉书·五行志》:宣公十三年秋,螽。公孙归父会齐伐莒。十有三年秋,鲁螽。冬,蝝生。
按《春秋·鲁宣公十五年》:秋,螽。冬,蝝生。
〈大全〉高氏曰:人事感于此,则物变应于彼。宣公为国,虚内以事外,去实而务华,烦于朝会,聘问赂遗之末,而不知务其本者也。故戾气应之。六年,螽;七年旱;十年,大水;十有三年又螽;十有五年,复螽。府库匮、仓廪竭、调度不给而言利,剋民之事起矣。
按《公羊传》:未有言蝝生者,此其言蝝生何,蝝生不书,此何以书,幸之也。幸之者何,尤曰受之云尔,受之云尔者何,上变古易常,应是而有天灾,其诸则官于此焉变矣。 按《谷梁传》:蝝非灾也。其曰蝝,非税亩之灾也。
按《汉书·五行志》:宣公十五年秋,螽。宣亡熟岁,数有军旅。冬,蝝生。刘歆以为蝝,蚍蜉之有翼者,食谷为灾,黑眚也。董仲舒、刘向以为蝝,螟始生也,一曰螟始生。是时民患上力役,解于公田。宣是时初税亩。税亩,就民田亩择美者税其什一,乱先王制而为贪利,故应是而蝝生,属蠃虫之孽。
灵王六年,鲁螽。
按《春秋·鲁襄公七年》:八月,螽。
〈注〉为灾,故书。
按《汉书·五行志》:襄公七年八月,螽。刘向以为先是襄兴师救陈,滕子、郯子、小邾子皆来朝。夏,城费。
敬王三十七年冬,鲁螽。
按《春秋·鲁哀公十有二年》:冬,十有二月,螽。 按《左传》:季孙问诸仲尼,仲尼曰:丘闻之,火伏而后蛰者毕,今火犹西流,司历过也。 按《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
按《汉书·五行志》:哀公十二年十二月,螽。是时哀用田赋。刘向以为春用田赋,冬而螽。
三十八年,鲁螽。
按《春秋·哀公十有三年》:秋,九月,螽。十有二月,螽。
〈大全〉高氏曰:周之九月夏之七月也,其为农灾又非冬十二月之比也。吕氏曰:此年九月,螽,又十二月,螽,阴阳错乱甚矣。当世君臣亦可以自省矣。襄陵许氏曰:春秋书鲁人事至用田赋,书鲁大灾。至于二年二,螽见。其重赋害民伤禾,致异民力已。穷天命巳。去君子之心于鲁已矣。
按《汉书·五行志》:哀十三年九月,螽;十二月,螽。比二螽,虐取于民之效也。刘歆以为周十二月,夏十月也,火星既伏,蛰虫皆毕,天之见变,因物类之宜,不得以螽,是岁再失闰矣。周九月,夏七月,故传曰火犹西流,司历过也。
秦
始皇四年十月,蝗虫从东方来蔽天。
按《史记·秦始皇本纪》云云。
汉
文帝后六年,秋螟。
按《汉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文帝后六年秋,螟。是岁匈奴大入上郡、云中,烽火通长安,遣三将军屯边,三将军屯京师。
景帝中三年秋,蝗。
按《汉书·景帝本纪》:中三年秋九月,蝗。 按《五行志》:中三年秋,蝗。先是匈奴寇边,中尉不害将车骑材官士屯代高柳。
中四年,蝗。
按《汉书·景帝本纪》:中四年夏,蝗。
武帝建元五年,大蝗。
按《汉书·武帝本纪》:建元五年五月,大蝗。
元光五年秋,螟。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元光六年夏,螟。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光六年夏,大旱,蝗。 按《五行志》:六年夏,蝗。先是,五将军众三十万伏马邑,欲袭单于也。是岁,四将军征匈奴。
元鼎五年秋,蝗。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鼎五年秋,蝗。是岁,四将军征南越及西南夷,开十馀郡。
元封六年秋,蝗。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封六年秋,大旱,蝗。 按《五行志》:元封六年秋,蝗。先是,两将军征朝鲜,开三郡。
太初元年夏,蝗。
按《汉书·武帝本纪》:太初元年秋八月,蝗从东方飞至敦煌。〈按《志》作夏,互异。〉
太初二年秋,蝗。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太初三年秋,蝗。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秋,蝗。元年贰师将军征大宛,天下奉其役连年。
征和三年秋,蝗。
按《汉书·武帝本纪》云云。征和四年夏,蝗。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夏,蝗。先是一年,三将军众十馀万征匈奴。征和三年,贰师七万人没不还。
平帝元始二年,蝗。
按《汉书·平帝本纪》:元始二年四月,郡国大旱,蝗,青州尤甚,民流亡。 按《五行志》:元始二年秋,蝗,遍天下。是时王莽秉政。
王莽地皇三年,蝗。
按《汉书·王莽传》:地皇三年夏,蝗从东方来,蜚蔽天,至长安,入未央宫,缘殿阁。草木尽。
后汉
光武帝建武五年,蝗。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建武六年春正月辛酉,诏曰:往岁水旱蝗虫为灾,谷价腾跃,人用困乏。朕惟百姓无以自赡,恻然悯之。其命郡国有谷者,给禀高年、鳏、寡、孤、独及笃癃、无家属贫不能自存者,如律。二千石勉加循抚,无令失职。
建武二十二年,蝗。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二十二年,青州蝗。 按《五行志》:〈注〉世祖建武二十二年春三月,京师、郡国十九蝗。建武二十三年,蝗。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二十三年,京师、郡国十八大蝗,旱,草木尽。
建武二十八年,蝗。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二十八年春三月,郡国八十蝗。
建武二十九年,蝗。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二十九年夏四月,武威、酒泉、清河、京兆、魏郡、弘农蝗。
建武三十年,蝗。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三十年六月,郡国十二大蝗。
建武三十一年,蝗。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三十一年夏,蝗。 按《五行志》:〈注〉三十一年,郡国大蝗。
中元元年,蝗。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中元元年,郡国三蝗。 按《五行志》:〈注〉中元元年三月,郡国十六大蝗。
明帝永平四年,蝗。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永平四年十二月,酒泉大蝗,从塞外入。
永平十五年,蝗。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谢承书曰:永平十五年,蝗起泰山,弥行兖豫。谢沈书:钟离意讥起。北宫表云:未数年,豫章遭蝗,谷不收,民饥死,县数千百人。
章帝建初七年,螟。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建初七年,京师及郡国螟。建初八年,螟。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八年,京师及郡国螟。 按《五行志》:建初七八年间,郡县大螟伤稼,语在《鲁恭传》,而纪不录也。是时章帝用窦皇后谗,害宋、梁二贵人,废皇太子。
和帝永元四年,蝗。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永元四年夏,旱,蝗。
永元八年,蝗。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八年九月,京师蝗。吏民言事者,多归责有司。诏曰:蝗虫之异,殆不虚生,万方有罪,在予一人,而言事者专咎自下,非助我者也。朕寤寐恫矜,思弭忧衅。昔楚严无灾而惧,成王出郊而反风。将何以匡朕不逮,以塞灾变。百僚师尹勉修厥职,刺史、二千石详刑辟,理冤虐,恤鳏寡,矜孤弱,思惟致灾兴蝗之咎。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河内、陈留蝗。九月,京都蝗。
永元九年,蝗、旱。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九年六月,蝗、旱。戊辰,诏:今年秋稼为蝗虫所伤,皆勿收租、更、刍槁;若有所损失,以实除之,馀当收租者亦半入。其山林饶利,陂池渔采,以赡元元,勿收假税。秋七月,蝗虫飞过京师。 按《五行志》:九年,蝗从夏至秋。先是西羌数反,遣将军将北军五校征之。
安帝永初四年,蝗。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永初四年夏四月,六州蝗。
〈注〉东观记曰:司隶、豫、兖、徐、青、冀六州。
按《五行志》:永初四年夏,蝗。是时西羌寇乱,军众征距,连十馀年。
〈注〉谶曰:主失礼,烦苛则旱之,鱼螺变为蝗虫。
永初五年,蝗。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五年,九州蝗。 按《五行志》:〈注〉京房占曰:天生万物,百谷以给民用。天地之性,人为贵。今蝗虫四起,此为国多邪人,朝无忠臣。虫与民争食,居位食禄如虫矣。不救致兵起,其救也,举有道置于位,命诸侯试明经,此消灾也。
永初六年,蝗。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六年三月,十州蝗。 按《五行志》:六年三月,去蝗处复蝗子生。
〈注〉古今注曰:郡国四十八蝗。
永初七年,蝗。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七年八月丙寅,京师大风,蝗虫飞过洛阳。诏郡国被蝗伤稼十五以上,勿收今年田租;不满者,以实除之。
元初元年,蝗。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元初元年夏四月,京师及郡国五旱、蝗。
元初二年,蝗。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元初二年五月,京师旱,河南及郡国十九蝗。甲戌,诏曰:朝廷不明,庶事失中,灾异不息,忧心惶惧。被蝗以来,七年于兹,而州郡隐匿,裁言顷亩。今群飞蔽天,为害广远,所言所见,宁相副邪。三司之职,内外是监,既不奏闻,又无举正。天灾至重,欺罔罪大。今方盛夏,且复假贷,以观厥后。其务消救灾眚,安辑黎元。 按《五行志》:二年夏,郡国二十,蝗。
延光元年,蝗。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延光元年六月,郡国蝗。
顺帝永建五年,蝗。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建五年夏四月,京师及郡国十二蝗。 按《五行志》:永建五年,郡国十二蝗。是时鲜卑寇朔方,用众征之。
永和元年,蝗。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永和元年七月,偃师蝗。 按《五行志》:永和元年秋七月,偃师蝗。去年冬,乌桓寇沙南,用众征之。
桓帝永兴元年,蝗。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兴元年秋七月,郡国三十二蝗。 按《五行志》:是时梁冀秉政无谋宪,苟贪权作虐。
〈注〉春秋考异邮曰:贪扰生蝗。
永兴二年,蝗。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兴二年六月,京师蝗。
永寿三年,蝗。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寿三年六月,京师蝗。
延熹元年,蝗。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延熹元年夏五月,京师蝗。
〈注〉臣昭案刘歆传:皆逆天,时听不聪之过也。养奋对策曰:佞邪以不正食禄飨所致。
延熹九年,蝗。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注〉谢承书曰:九年,扬州六郡连水旱,蝗害也。
灵帝熹平四年,螟。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熹平四年六月,弘农、三辅螟。按《五行志》:熹平四年六月,弘农、三辅螟虫为害。是时灵帝用中常侍曹节等谗言,禁锢海内清英之士,谓之党人。
熹平六年,蝗。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六年夏四月,七州蝗。 按《五行志》:六年夏,七州蝗。先是鲜卑前后三十馀犯寨,是岁护鸟桓校尉夏育、破鲜卑中郎将田晏、使匈奴中郎将臧旻将南单于以下,三道并出讨鲜卑。大司农经用不足,殷敛郡国,以给军粮。三将无功,还者少半。
光和元年,蝗。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和元年诏策问曰:连年蝗虫至冬踊,其咎焉在。蔡邕对曰:臣闻《易传》曰:大作不时,天降灾,厥咎蝗虫来。《河图秘徵篇》曰:帝贪则政暴而吏酷,酷则诛深必杀,主蝗虫。蝗虫,贪苛之所致也。是时百官迁徙,皆私上礼西园以为府。
〈注〉蔡邕对曰:蝗虫出,息不急之作,省赋敛之费,进清仁,黜贪虐,分损承,安屈省,别藏以赡国用,则其救也。《易》曰:得臣无家,言有天下者,何私家之有。
中平二年,螟。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中平二年秋七月,三辅螟。
献帝兴平元年,大蝗。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兴平元年夏六月,大蝗。 按《五行志》:是时天下大乱。
建安二年五月,蝗。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建安二年夏五月,蝗。
建安十七年七月,螟。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
魏
文帝黄初三年,大蝗。
按《魏志·文帝本纪》:黄初三年秋七月,冀州大蝗。按《晋书·五行志》:魏文帝黄初三年七月,冀州大蝗,人饥。按蔡邕说,蝗者,在上贪苛之所致也。是时,孙权归顺,帝因其有西陵之役,举大众袭之,权遂背叛也。
晋
武帝泰始十年,蝗。
按《晋书·武帝本纪》:泰始十年夏,大蝗。 按《五行志》:泰始十年六月,蝗。是时,荀、贾任政,疾害公直。
咸宁元年,螟。
按《晋书·武帝本纪》:咸宁元年九月甲子,青州螟。 按《五行志》:咸宁元年七月,郡国螟。九月,青州又螟。是月,郡国有青虫食其禾稼。
咸宁四年,螟。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司、冀、兖、豫、荆、扬郡国二十螟。
太康九年,螟。
按《晋书·武帝本纪》:太康九年,郡国二十四螟。 按《五行志》:九年八月,郡国二十四螟。九月,虫又伤秋稼。是时,帝听谗谀,宠任贾充、杨骏,故有虫蝗之灾,不绌无德之罚。
惠帝元康三年,螟。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康三年九月,带方等六县螟,食禾叶尽。
永宁元年,蝗、螟。
按《晋书·惠帝本纪》:永宁元年,郡国六蝗。 按《五行志》:永宁元年七月,梁、益、凉三州螟。是时,齐王囧执政,贪苛之应也。十月,南安、巴西、江阳、太原、新兴、北海青虫食禾叶,甚者十伤五六。十二月,郡国六螟。
怀帝永嘉四年,蝗。
按《晋书·怀帝本纪》:永嘉四年五月,幽、并、司、冀、秦、雍等六州大蝗,食草木、牛马毛,皆尽。 按《五行志》:永嘉四年五月,大蝗,自幽、并、司、冀至于秦雍,草木牛马毛鬣皆尽。是时,天下兵乱,渔猎黔黎,存亡所继,惟司马越、苟晞而已。竞为暴刻,经略无章,故有此孽。
悯帝建兴四年,蝗。
按《晋书·悯帝本纪》:建兴四年六月,大蝗。 按《五行志》:建兴四年六月,大蝗。去岁刘曜频攻北地、冯翊,曲允等悉众御之,卒为刘曜所破,西京遂溃。
建兴五年,螽蝗。
按《晋书·悯帝本纪》:建兴五年秋七月,司、冀、青、雍等四州螽蝗。
元帝太兴元年,蝗。
按《晋书·元帝本纪》:太兴元年八月,冀、徐、青三州蝗。按《五行志》:太兴元年六月,兰陵合乡蝗,害禾稼。乙未,东莞蝗虫纵广三百里,害苗稼。七月,东海、彭城、下邳、临淮四郡蝗虫害禾豆。八月,冀、青、徐三州蝗,食生草尽,至于二年。是时,中州沦丧,暴乱滋甚也。
太兴二年,蝗。
按《晋书·元帝本纪》:二年五月,徐扬及江西诸郡蝗。按《五行志》:二年五月,淮陵、临淮、淮南、安丰、庐江等五郡蝗虫食秋麦。是月癸丑,徐州及扬州江西诸郡蝗,吴郡百姓多饥死。是年,王敦并领荆州,苛暴之衅自此兴矣。
孝武帝太元十五年,蝗。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元十五年八月,兖州蝗。是时,慕容氏逼河南,征戍不已,故有斯孽。
太元十六年,蝗。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五月,飞蝗从南来,集堂邑县界,害禾稼。是年春,发江州兵营甲士二千人,家口六七千,配护军及东宫,后寻散亡殆尽。又边将连有征役,故有斯孽。
[book_title]第一百八十卷
第一百八十卷目录
蝗灾部汇考三
宋〈文帝元嘉一则〉
梁〈武帝大同一则〉
北魏〈高宗兴安一则 兴光一则 太安一则 和平一则 高祖太和七则 世宗景明二则 正始二则 永平一则 延昌一则 肃宗熙平一则〉
北齐〈文宣帝天保二则〉
北周〈武帝建德一则〉
隋〈文帝开皇一则〉
唐〈高祖武德一则 太宗贞观四则 高宗永徽一则 永淳一则 中宗嗣圣一则 元宗开元五则 代宗广德二则 德宗一则 贞元一则 顺宗永贞一则 宪宗元和一则 穆宗长庆二则 文宗太和一则 开成四则 武宗会昌一则 宣宗大中一则 懿宗咸通五则 僖宗乾符一则 光启二则〉
后唐〈明宗天成一则 长兴一则〉
后晋〈高祖天福二则 出帝天福一则〉
后周〈太祖广顺一则〉
辽〈圣宗统和一则 开泰一则 道宗清宁一则 咸雍二则 太康三则 太安一则 天祚一则〉
宋〈太祖建隆三则 乾德三则 开宝一则 太宗太平兴国四则 雍熙一则 端拱一则 淳化三则 至道二则 真宗景德四则 大中祥符四则 天禧二则 仁宗天圣二则 明道一则 景祐一则 宝元一则 皇祐一则 神宗熙宁七则 元丰三则 哲宗元符一则 徽宗建中一则 崇宁四则 宣和二则 高宗建炎二则 绍兴三则 孝宗隆兴二则 乾道三则 淳熙九则 光宗绍熙二则 宁宗庆元一则 嘉泰一则 开禧一则 嘉定十则 理宗绍定一则 端平一则 嘉熙二则 淳祐一则 景定一则〉
庶徵典第一百八十卷
蝗灾部汇考三
宋
文帝元嘉三年秋,旱蝗。
按《南史·宋文帝本纪》:元嘉三年秋,蝗。
按《宋书·范泰传》:泰进位侍中、左光禄大夫、国子祭酒,领江夏王师,特进如故。上以泰先朝旧臣,恩礼甚重,以有脚疾,起居艰难,宴见之日,特听乘舆到坐。累陈时事,上每优容之。其年秋,旱蝗,又上表曰:陛下昧旦丕显,求民之瘼,明断庶狱,无倦政事,理出群心,泽谣民口,百姓翕然,皆自以为遇其时也。灾变虽小,要有以致之。守宰之失,臣所不能究;上天之谴,臣所不敢诬。有蝗之处,县官多课民捕之,无益于枯苗,有伤于杀害。臣闻桑谷时亡,无假斤斧,楚昭仁爱,不禜自瘳,卓去无知之虫,宋均囚有翼之虎,蝗生有由,非所宜杀。石不能言,星不自陨,《春秋》之旨,所宜详察。礼,妇人有三从之义,而无自专之道;《周书》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女人被宥,由来上矣。谢晦妇女,尤在上方,始贵后贱,物情之所甚苦,匹妇一室,亦能有所感激。臣于谢氏,不容有情,蒙国重恩,寝处思报,伏度圣心,已当有在。礼春夏教诗,无一而阙也。臣近侍坐,闻立学当在入年。陛下经略粗建,意存民食,入年则农功兴,农功兴则田里辟,入秋治庠序,入冬集远生,二涂并行,事不相害。夫事多以淹稽为戒,不远为患,任臣学官,竟无微绩,徒坠天施,无情自处。臣之区区,不望目睹盛化,窃慕子囊城郢之心,庶免荀偃不瞑之恨。臣比陈愚见,便是都无可采,徒烦天听,愧怍反侧。书奏,上乃原谢晦妇女。
梁
武帝大同 年,大蝗。
按《梁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梁大同初,大蝗,篱门松柏叶皆尽。《洪范五行传》曰:介虫之孽也。与鱼同占。京房《易飞候》曰:食禄不益圣化,天视以虫。虫无益于人而食万物也。是时公卿皆以虚澹为美,不亲职事,无益食物之应也。
北魏
高宗兴安元年,蝗。
按《魏书·高宗本纪》:兴安元年十有二月癸亥,诏以营州蝗开仓赈恤。
兴光三年,蝗。
按《北史·魏文成帝本纪》:兴光三年十二月,州镇五蝗,百姓饥,使开仓赈给之。
太安三年,蝗。
按《魏书·高宗本纪》:太安三年十有二月,以州镇五蝗,民饥,使使者开仓以赈之。
和平五年,虫为灾。
按《北史·魏文成帝本纪》:和平五年二月,诏以州镇十四去岁虫水,开仓赈恤。
高祖太和元年,蝗。
按《魏书·高祖本纪》:太和元年十有二月丁未,诏以州郡八蝗,民饥,开仓赈恤。
太和二年,蝗。
按《魏书·高祖本纪》:二年夏四月,京师蝗。甲辰,祈天灾于北苑,亲自礼焉。减膳,避正殿。丙午,澍雨大洽。曲赦京师。
太和五年,蝗。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五年七月,敦煌镇蝗,秋稼略尽。
太和六年,蝗。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六年七月,青、雍二州虸蚄害稼。八月,徐、东徐、兖、济、平、豫、光七州,平原、枋头、广阿、临济四镇蝗害稼。
太和七年,蝗。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七年四月,相、豫二州蝗害稼。
太和八年,蝗虸蚄害稼。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八年三月,冀、州、相三州虸蚄害稼。四月,济、光、幽、肆、雍、齐、平七州蝗。六月乙巳,相、齐、光、青四州虸蚄害稼。太和十六年,蝗。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十六年十月癸巳,枹䍐镇蝗,害稼。
世宗景明元年,虸蚄生。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景明元年五月,青、齐、徐、兖、光、南青六州虸蚄害稼。
景明四年,蝗螟虸蚄生。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三月壬午,河州大螟,二麦无遗。五月,光州虸蚄害稼。六月,河州大蝗。七月,东莱郡虸蚄害稼。
正始元年,蝗。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始元年六月,夏、司二州蝗害稼。
正始四年,蝗虸蚄生。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八月,泾州蝗虫,河州虸蚄,凉州、司州恒农郡蝗虫并为灾。
永平元年,蝗。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永平元年六月己巳,凉州蝗害稼。
延昌元年,蝗虸蚄生。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五年〈是年四月,改元延昌。〉七月,蝗虫,京师虸蚄。八月,青、齐、光三州虸蚄害稼,三
分食二。
肃宗熙平元年,虸蚄生。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熙平元年六月,青、齐、光、南青四州虸蚄害稼。北齐文宣帝天保八年,大蝗。
按《北齐书·文宣帝本纪》:天保八年,自夏至九月,河北六州、河南十二州、畿内八郡大蝗。是月,飞至京师,蔽日,声如风雨。甲辰,诏今年遭蝗之处免租。
按《隋书·五行志》:天保八年,河北六州、河南十二州蝗。畿人皆祭之。帝问魏尹丞崔叔瓒曰:何故虫。叔瓒对曰:《五行志》云:土功不时则蝗虫为灾。今外筑长城,内修三台,故致灾也。帝大怒,殴其颊,擢其发,溷中物涂其头。役者不止。九年,山东又蝗,十年,幽州大蝗。《洪范五行传》曰:刑罚暴虐,贪饕不厌,兴师动众,辄修城邑,而失众心,则虫为灾。是时帝用刑暴虐,劳役不止之应也。
天保九年,大蝗。
按《北齐书·文宣本纪》:九年四月,山东大蝗,差夫役捕而坑之。
北周
武帝建德二年,大蝗。
按《周书·武帝本纪》:建德二年八月丙午,关内大蝗。
隋
文帝开皇十六年,大蝗。
按《隋书·文帝本纪》:开皇十六年六月,并州大蝗。 按《五行志》:开皇十六年,并州蝗。时秦孝王俊裒刻百姓,盛修邸第。后竟获谴死。
唐
高祖武德六年,蝗。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武德六年,夏州蝗。蝗之残民,若无功而禄者然,皆贪挠之所生。先儒以为人主失礼烦苛则旱,鱼螺变为虫蝗,故以属鱼孽。
太宗贞观二年,蝗。
按《唐书·太宗本纪》:贞观二年三月庚午,以旱蝗责躬,大赦。 按《五行志》:贞观二年六月,京畿旱、蝗。太宗在苑中掇蝗祝之曰:人以谷为命,百姓有过,在予一人,但当蚀我,无害百姓。将吞之,侍臣惧帝致疾,遽以为谏。帝曰:所冀移灾朕躬,何疾之避。遂吞之。是岁,蝗不为灾。
贞观三年,蝗。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徐州蝗。秋,德、戴、廓等州蝗。贞观四年,蝗。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秋,观、兖、辽等州蝗。
贞观二十一年,蝗。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八月,莱州螟,渠、泉二州蝗。
高宗永徽元年,蝗。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徽元年,夔、绛、雍、同等州蝗。
永淳元年,大蝗。
按《唐书·高宗本纪》:永淳元年六月,大蝗,人相食。 按《五行志》:永淳元年三月,京畿蝗,无麦苗。六月,雍、岐、陇等州蝗。
中宗嗣圣十年〈即武后长寿二年〉,蝗。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长寿二年,台、建等州蝗。
元宗开元三年,蝗。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元三年七月,河南、河北蝗。
开元四年,大蝗。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夏,山东蝗,蚀稼,声如风雨。 按《姚崇传》:开元四年,山东大蝗,民祭且拜,坐视食苗不敢捕。崇奏:《诗》云:秉彼蟊贼,付畀炎火。汉光武诏曰:勉顺时政,劝督农桑。去彼螟蜮,以及蟊贼。此除蝗诏也。且蝗畏人易驱,又田皆有主,使自救其地,必不惮勤。请夜设火,坎其旁,且焚且瘗,乃可尽。古有讨除不胜者,特人不用命耳。乃出御史为捕蝗使,分道杀蝗。汴州刺史倪若水上言:除天灾者当以德,昔刘聪除蝗不克而害愈甚。拒御史不应命。崇移书谓之曰:聪伪主,德不胜妖,今妖不胜德。古者良守,蝗避其境,谓脩德可免,彼将无德致然乎。今坐视食苗,忍而不救,因以无年,刺史其谓何。若水惧,乃纵捕,得蝗十四万石。时议者喧哗,帝疑,复以问崇,对曰:庸儒泥文不知变。事固有违经而合道,反道而适权者。昔魏世山东蝗,小忍不除,至人相食;后奏有蝗,草木皆尽,牛马至相啖毛。今飞蝗所在充满,加复蕃息,且河南、河北家无宿藏,一不获则流离,安危系之。且讨蝗纵不能尽,不愈于养以遗患乎。帝然之。黄门监卢怀慎曰:凡天灾,安可以人力制也。且杀虫多,必戾和气。愿公思之。崇曰:昔楚王吞蛭而厥疾瘳,叔敖断蛇福乃降。今蝗幸可驱,若纵之,谷且尽,如百姓何。杀虫救人,祸归于崇,不以诿公也。蝗害讫息。
按《传信记》:开元初,山东大蝗,姚元崇请分遣使捕蝗埋之。上曰:蝗天灾也,诚由不德而致焉。卿请捕蝗,得无违而伤义乎。元崇进曰:臣闻大田诗曰:秉畀炎火者,捕蝗者之术也。古人行之于前,陛下用之于后,古人行之所以安农,陛下行之所以除害。臣闻安农非伤义也。农安则物丰,除害则人丰,乐兴农去害,有国之大事也。幸陛下熟思之。上喜曰:事既师古,用可救时,是朕心也。遂行之。时中外咸以为不可,上谓左右曰:吾与贤相讨论已定,捕蝗之事,敢议者死。是岁,所司结奏:捕蝗虫九百馀万石,时无饥馑,天下赖焉。开元二十二年,虸蚄生。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八月,榆关虸蚄虫害稼,入平州界,有群雀来食之,一日而尽。
开元二十五年,蝗。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五年,贝州蝗,有白鸟数千万,群飞食之,一夕而尽,禾稼不伤。开元二十六年,虸蚄生。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六年,榆关虸蚄虫害稼,群雀来食之。
代宗广德元年,虸蚄生。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广德元年秋,虸蚄虫害稼,闽中尤甚,米斗千钱。
广德二年,蝗。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秋,蝗,闽辅尤甚,米斗千钱。
德宗兴元元年,螟蝗。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兴元元年秋,螟蝗自山而东际于海,晦天蔽野,草木叶皆尽。
贞元元年,蝗。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贞元元年夏,蝗,东自海,西尽河、陇,群飞蔽天,旬日不息,所至草木叶及畜毛靡有孑遗,饿殣枕道,民蒸蝗,曝,飏去翅足而食之。
顺宗永贞元年秋,陈州蝗。
按《唐书·顺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宪宗元和元年,蝗。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和元年夏,镇、冀等州蝗。
穆宗长庆三年,螟蝗。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长庆三年秋,洪州螟蝗害稼八万顷。
长庆四年,虸蚄生。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绛州虸蚄虫害稼。
文宗太和元年,虸蚄生。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和元年,河东、同虢等州虸蚄虫害稼。开成元年,蝗。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成元年夏,镇州、河中蝗,害稼。
开成二年,蝗。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魏博、昭义、淄青、沧州、兖海、河南蝗。
开成三年,蝗。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秋,河南、河北镇定等州蝗,草木叶皆尽。
开成五年,螟蝗。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夏,幽、魏、博、郓、曹、濮、沧、齐、德、淄、青、兖、海、河阳、淮南、虢、陈、许、汝等州螟蝗害稼。占曰:国多邪人,朝无忠臣,居位食禄,如虫与民争食,故比年虫蝗。
武宗会昌元年,蝗。
按《唐书·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会昌元年七月,关东、山南邓唐等州蝗。
宣宗大中八年,蝗。
按《唐书·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七月,剑南东川蝗。
懿宗咸通三年,蝗。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三年六月,淮南、河南蝗。
咸通六年,蝗。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八月,东都、同华陕虢等州蝗。
咸通七年,蝗。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夏,东都、同、华、陕、虢及京畿蝗。
咸通九年,蝗。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江淮、关内及东都蝗。
咸通十年,蝗。
按《唐书·懿宗本纪》:咸通十年六月戊戌,以蝗理囚。按《五行志》:十年夏,陜、虢等州蝗。不绌无德,虐取于民之罚。
按《册府元龟》:咸通十年六月戊戌,制曰:动天地者莫若精诚,致和平者莫若修政。朕顾惟庸昧,托于王公之上,于兹十一年矣。祗荷丕搆,寅畏小心,慕唐尧之钦若昊天,遵周王之昭事上帝。念兹夙夜,靡替虔恭,同驭朽之忧勤,思纳隍之轸虑。内戒奢靡,外罢畋游,匪敢期于雍熙,祈自得于清净,上望寰区无事,稼穑有年。而烛理不明,涉道惟浅,气多湮郁,诚未感通。旱暵是虞,虫螟为害,蛮蜒未宾于遐裔,寇盗复蠹于中原。尚驾戎车,益调兵食,俾黎元之重困,每宵旰而忘安。今盛夏骄阳,时雨久旷,忧勤烝庶,旦夕焦劳。内修香火以虔祈,外罄牲玉以精祷。仰俟元贶,必致甘滋。而油云未兴,秋稼阙望,睹兹愆亢,轸于诚怀。复虑暴政烦刑,强官酷吏,侵渔囊橐,陷害孤茕,致有冤抑之人,搆成灾沴之气。主守长吏,无忘奉公。伐叛兴师,盖非获已,除奸讨逆,必使当辜,苟或陷及平人,自然风雨愆候。凡行营将帅,切在审详,昭示恻悯之心,敬听勤恤之旨。应京城天下诸州府见禁囚徒,除十恶五逆、官典犯赃、故意杀人、合造毒药、光火持杖、开劫坟墓及关连徐州逆党外,并宜量罪轻重,速令决遣,无久系留。雷雨不周,田畴方瘁,诚宜悯物,以示好生。其京城未降雨间,宜令坊市权断屠宰。昨陕虢中使回,方知蝗旱有损处,诸道长吏,分忧共理,宜各推公,共思济物。界内有饥歉,切在慰安,哀此蒸人,无俾艰食。徐方寇孽未殄,师旅有征,凡合诛锄,审分淑慝,无令胁从横死,元恶偷生。宜申告代之文,使知逆顺之理。于戏。每思禹、汤之罪己,其庶成、康之措刑。孰谓德信未孚,教化犹梗。咨尔多士,毗予一人,既引过在躬,亦渐几于理。布告中外,称朕意焉。
僖宗乾符二年,蝗。
按《唐书·僖宗本纪》:乾符二年七月,以蝗避正殿减膳。
按《五行志》:乾符二年,蝗自东而西蔽天。
光启元年,蝗。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启元年秋,蝗自东方来,群飞蔽天。
光启二年,蝗。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荆、襄蝗,米斗钱三千,人相食;淮南蝗,自西来,行而不飞,浮水缘城入扬州府署,竹树幢节,一夕如剪,幡帜画像,皆齧去其首,扑不能止。旬日,自相食尽。
按《册府元龟》:高骈为淮南节度使。光启二年七月,有蝗,行而不飞,自郭西浮濠水缘城而入,飞至骈道院之中,驱扑不止,凡松竹之属一夕如剪,所悬画像皆齧去其头。数日之后,又相食啖。
后唐
明宗天成三年〈即吴越宝正三年〉,吴越蝗。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吴越·武肃王世家》:宝正三年夏六月,大旱,有蝗蔽日而飞,尽为之黑,庭户衣帐悉充塞,王亲祀于都会堂。是夕,大蝗坠浙江而死。
长兴三年〈即吴太和四年〉,蝗。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吴睿·帝本纪》:太和四年,钟山之阳积飞蝗尺馀厚,有数千僧,白昼聚首啖之尽。
后晋
高祖天福五年,〈即后蜀广政四年〉蜀蝗。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后蜀·后主本纪》:广政四年夏四月,蝗。
天福七年〈即南唐升元六年〉,蝗。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陆游《南唐书·烈祖本纪》:升元六年六月,大蝗自淮北蔽空而至。辛巳,命州县捕蝗瘗之。
出帝天福八年,大蝗。
按《五代史·晋出帝本纪》:天福八年夏四月,供奉官张福率威顺军捕蝗于陈州。五月,泰宁军节度使安审信捕蝗于中都。甲辰,以旱、蝗大赦。六月庚戌,祭蝗于皋门。癸亥,供奉官七人帅奉国军捕蝗于京畿。秋七月甲辰,供奉官李汉超帅奉国军捕蝗于京畿。八月丁未朔,募民捕蝗,易以粟。
按《册府元龟》:天福八年六月庚戌,宣差侍卫、马军都指挥使李守贞以蝗为害,往皋门村祭告。丁巳,宣遣供奉官卫延韬嵩山投龙祈雨。壬戌,宣供奉官朱彦威等七人各部领奉国兵士于封丘、长垣、阳武、浚仪、酸枣、中牟、开封等县捕蝗。
后周
太祖广顺三年〈即元宗保大十一年〉,蝗。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纪》不载。 按陆游《南唐书·元宗本纪》:保大十一年夏六月,旱蝗,民饥,流入周境。
辽
圣宗统和元年,蝗。
按《辽史·圣宗本纪》:统和元年九月癸丑朔,以东京、平州旱、蝗,诏振之。
开泰六年,蝗。
按《辽史·圣宗本纪》:开泰六年六月,南京诸县蝗。
道宗清宁二年,蝗蝻。
按《辽史·道宗本纪》:清宁二年六月乙亥,中京蝗蝻为灾。
咸雍三年,南京蝗。
按《辽史·道宗本纪》云云。
咸雍九年,蝗。
按《辽史·道宗本纪》:九年秋七月丙寅,南京奏归义、涞水两县蝗飞入宋境,馀为蜂所食。
太康二年,蝗。
按《辽史·道宗本纪》:太康二年九月戊午,以南京蝗,免明年租税。
太康三年,蝝。
按《辽史·道宗本纪》:三年五月丙辰,玉田、安次蝝伤稼。太康七年,蝗。
按《辽史·道宗本纪》:七年夏五月癸丑,有司奏永清、武清、固安三县蝗。
太安四年,蝗。
按《辽史·道宗本纪》:太安四年六月庚辰,有司奏宛平、永清蝗为飞鸟所食。
天祚帝乾统四年,蝗。
按《辽史·天祚帝本纪》:乾统四年七月,南京蝗。
宋
太祖建隆元年七月,澶州蝗。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建隆二年,蝗。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隆二年五月,范县蝗。九月,渭南县虸蚄虫伤稼。按《十国春秋·后蜀·后主本纪》:广政二十四年,〈即太祖建隆二年〉自春至于夏无雨,螟蝗见成都。
建隆三年,蝻蝝。
按《宋史·太祖本纪》:建隆三年秋七月癸未,兖、济、德、磁、洺五州蝝。 按《五行志》:建隆三年七月,深州蝻虫生。
乾德元年,蝗。
按《宋史·太祖本纪》:乾德元年六月己亥,澶、濮、曹、绛蝗,命以牢祭。 按《五行志》:建隆四年〈即乾德元年〉七月,怀州蝗生。
乾德二年,蝗、蝻。
按《宋史·太祖本纪》:二年六月辛未,河南、北及秦诸州蝗,惟赵州不食稼。 按《五行志》:二年四月,相州蝻虫食桑。五月,昭庆县有蝗,东西四十里,南北二十里。是时,河北、河南、陕西诸州有蝗。
乾德六年,虸蚄生。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七月,阶州虸蚄虫生。
开宝二年,蝗。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宝二年八月,冀、磁二州蝗。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蝻。
按《宋史·太宗本纪》:太平兴国二年八月,钜鹿步蝻生。
按《五行志》:太平兴国二年闰七月,卫州蝻虫生。
太平兴国五年,虸蚄生。按《宋史·太宗本纪》:五年秋七月庚申,虸蚄生。 按《五行志》:五年七月,潍州虸蚄虫生,食稼殆尽。太平兴国六年,蝗。
按《宋史·太宗本纪》:六年七月,宋州蝗。
太平兴国七年,蝗、蝻、虸蚄生。按《宋史·太宗本纪》:七年三月,北阳县蝗,飞鸟数万食之尽。五月,陕州蝗。秋七月,阳谷县蝗。九月甲寅,邠州蝗。 按《五行志》:七年四月,北阳县蝻虫生,有飞鸟食之尽。滑州蝻虫生。是月,大名府、陕州、陈州蝗。七月,阳谷县蝻虫生。九月,邠州虸蚄虫生,食稼。
雍熙三年,蝗。
按《宋史·太宗本纪》:雍熙三年,濮山蝗。 按《五行志》:雍熙三年七月,鄄城县有蛾、蝗自死。
端拱二年,虸蚄生。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端拱二年七月,施州虸蚄虫生,害稼。淳化元年,蝗。
按《宋史·太宗本纪》:淳化元年,曹、单二州有蝗,不为灾。按《五行志》:淳化元年七月,淄、澶、濮州、乾宁军有蝗。沧州蝗蝻虫食苗。棣州飞蝗自北来,害稼。
淳化二年,蝗。
按《宋史·太宗本纪》:二年闰三月,鄄城县蝗。三月己巳,以岁蝗祷雨不应,诏宰相吕蒙正等:朕将自焚,以答天谴。翊日而雨,蝗尽死。六月,楚丘、鄄城、淄川三县蝗。秋七月,乾宁军蝗。
淳化三年,蝗。
按《宋史·太宗本纪》:三年六月甲申,飞蝗自东北来,蔽天,经西南而去。是夕,大雨,蝗尽死。秋七月,许、汝、兖、单、沧、蔡、齐、贝八州蝗。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甲申,京师有蝗起东北,趣至西南,蔽空如云翳日。七月,贝、许、沧、沂、蔡、汝、商、兖、单等州,淮扬军、平定、彭城军蝗、蛾抱草自死。 按《本纪》:六月丁丑,大风,昼晦,京师疫解。戊寅,虑囚。甲申,飞蝗自东北来,蔽天,经西南而去。是夕,大雨,蝗尽死。
至道二年,蝗。
按《宋史·太宗本纪》:至道二年六月,亳州蝗。秋七月,谷熟县,许、宿、齐三州蝗抱草死。八月辛丑,密州言蝗不为灾。 按《五行志》:至道二年六月,亳州、宿、密州蝗生,食苗。七月,长葛、阳翟二县有蝻虫食苗。历城、长清等县有蝗。
至道三年,蝻。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单州蝻虫生。
真宗景德元年,蝗螟。
按《宋史·真宗本纪》:景德元年,陕、滨、棣州蝗害稼,命使振之。 按《五行志》:景德元年八月,陕、滨、棣州虫螟害稼。
景德二年,蝻生。
按《宋史·真宗本纪》:二年,京东蝻生。
景德三年,蝝。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八月,德博蝝生。
景德四年,蝗。
按《宋史·真宗本纪》:四年,宛丘、东阿、须城县蝗,不为灾。
大中祥符二年,蝻。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中祥符二年五月,雄州蝻虫食苗。
大中祥符三年,蝻。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开封府尉氏县蝻虫生。
大中祥符四年,蝗、虸蚄生。按《宋史·真宗本纪》:四年,畿内蝗。八月,兖州虸蚄虫不为灾。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祥符县蝗。七月,河南府及京东蝗生,食苗叶。八月,开封府祥符、咸平、中牟、陈留、雍丘、封丘六县蝗,兖州虸蚄虫生,有虫青色随齧之,化为水。
大中祥符六年,虸蚄生。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九月,陕西同、华等州虸蚄虫食苗。大中祥符九年,蝗。
按《宋史·真宗本纪》:九年六月癸未,京畿蝗。秋七月丙辰,开封府祥符县蝗附草死者数里。癸亥,以畿内蝗,下诏戒郡县。八月,磁、华、瀛、博等州蝗,不为灾。九月甲寅,督诸路捕蝗。戊辰,青州飞蝗赴海死,积海岸百馀里。 按《五行志》:九年六月,京畿、京东西、河北路蝗蝻继生,弥覆郊野,食民田殆尽,入公私庐舍。七月辛亥,过京师,群飞翳空,延至江、淮南,趣河东,及霜寒始毙。按《王文正笔录》:大中祥符九年,秋稼将登,郡县颇云蝗虫为灾。一日,真宗皇帝坐便殿阁中御晚膳,左右声言飞蝗且至,上起至轩仰视,则连云翳日,莫见其际。帝默然坐,意甚不安,命彻匕著,自是遂不豫。
天禧元年,蝗。
按《宋史·真宗本纪》:天禧元年五月,诸路蝗食苗,诏遣内外分捕,仍命使安抚。六月戊寅,陕西、江、淮南蝗,并言自死。九月戊申,以蝗,罢秋宴。是岁,诸路蝗。 按《五行志》:天禧元年二月,开封府、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两浙、荆湖百三十州军,蝗蝻复生,多去岁蛰者。和州蝗生卵,如稻粒而细。六月,江、淮大风,多吹蝗入江海,或抱草木僵死。
天禧二年,蝻。
按《宋史·真宗本纪》:二年四月,江、淮军蝻不为灾。
仁宗天圣五年,蝗、虸蚄生。按《宋史·仁宗本纪》:天圣五年十一月丁酉朔,以陕西蝗,减其民租赋。是岁,京兆府邢、洺州蝗。虸蚄虫食苗。按《五行志》:天圣五年七月丙午,邢、洺州蝗。甲寅,赵
州蝗。十一月丁酉朔,京兆府旱蝗。
天圣六年,蝗。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五月乙卯,河北、京东蝗。
明道二年,蝗。
按《宋史·仁宗本纪》:明道二年,畿内、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蝗。
景祐元年,蝗。
按《宋史·仁宗本纪》:景祐元年,开封府、淄州蝗。 按《五行志》:景祐元年六月,开封府、淄州蝗。诸路募民掘蝗种万馀石。
宝元二年,蝗。
按《宋史·仁宗本纪》:宝元二年,曹、濮、单州蝗。
皇祐五年,蝗。
按《宋史·仁宗本纪》:皇祐五年九月丁巳,诏以蝗,令监司谕亲民官上民间利害。 按《五行志》:皇祐五年,建康府蝗。
神宗熙宁元年,蝗。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熙宁元年,秀州蝗。
熙宁五年,河北大蝗。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熙宁六年,蝗。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四月,河北诸路蝗。是岁,江宁府飞蝗自江北来。
熙宁七年,蝗。
按《宋史·神宗本纪》:七年秋七月癸亥,诏河北两路捕蝗。又诏开府、淮南提点、提举司检覆蝗旱。以米十五万石振河北西路灾伤。 按《五行志》:七年夏,开封府界及河北路蝗。七月,咸平县鸲鹆食蝗。
熙宁八年,蝗。
按《宋史·神宗本纪》:八年八月癸巳,募民捕蝗易粟,苗损者偿之,仍复其赋。 按《五行志》:八年八月,淮西蝗,陈、颍州蔽野。
熙宁九年,蝗蝻、虸蚄生。按《宋史·神宗本纪》:九年秋七月庚申,关以西蝗蝻、虸蚄生。 按《五行志》:九年夏,开封府畿、京东、河北、陕西蝗。
熙宁十年,蝗。
按《宋史·神宗本纪》:十年三月壬申,诏州县捕蝗。
元丰四年,蝗。
按《宋史·神宗本纪》:元丰四年六月戊午,河北诸郡蝗生。癸未,令提点开封府界诸县公事杨景略、提举开封府界常平等事王得臣督诸县捕蝗。 按《五行志》:元丰四年六月,河北蝗。秋,开封府界蝗。
元丰五年,蝗。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夏,蝗。元丰六年,蝗。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夏,蝗。五月,沂州蝗。
哲宗元符元年,蝗。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符元年八月,高邮军蝗抱草死。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蝗。
按《宋史·徽宗本纪》:建中靖国元年,京畿蝗。
崇宁元年,蝗。
按《宋史·徽宗本纪》:崇宁元年,京畿、京东、河北、淮南蝗。
按《五行志》:崇宁元年夏,开封府界、京东、河北、淮南
等路蝗。
崇宁二年,蝗。
按《宋史·徽宗本纪》:二年,诸路蝗。 按《五行志》:二年,诸路蝗,令有司酺祭。
崇宁三年,蝗。
按《宋史·徽宗本纪》:三年,诸路蝗。
崇宁四年,蝗。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四年,连岁大蝗,其飞蔽日,来自山东及府界,河北尤甚。
宣和三年,蝗。
按《宋史·徽宗本纪》:宣和三年,诸路蝗。
宣和五年,蝗。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高宗建炎二年,蝗。
按《宋史·高宗本纪》:建炎二年六月,京畿、淮甸蝗。秋七月辛丑,夏旱蝗,诏监司、郡守条上阙政,州郡灾甚者蠲田赋。
建炎三年,蝗。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淮甸大蝗。八月庚午,令长吏修酺祭。
绍兴二十九年,蝗螟。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二十九年九月,蠲江、浙蝗潦州县租。 按《五行志》:绍兴二十九年七月,盱眙军、楚州金界三十里,蝗为风所堕,风止,复飞还淮北。秋,浙东、江东西郡县螟。
绍兴三十年,螟蝝。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十年十月,江、浙郡国螟蝝。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即位,蝗。
按《宋史·孝宗本纪》:三十二年五月即位。癸巳,蝗。 按《五行志》:三十二年六月,江东、淮南北郡县蝗,飞入湖州境,声如风雨;自癸巳至于七月丙申,遍于畿县,馀杭、仁和、钱塘皆蝗。丙午,蝗入京城。八月,山东大蝗。癸丑,颁祭酺礼式。
孝宗隆兴元年,蝗螟。
按《宋史·孝宗本纪》:隆兴元年秋七月乙巳,以蝗,诏侍从、台谏、两省官条上时政阙失。八月丙子,以飞蝗为灾,避殿减膳。是岁,以两浙蝗,悉蠲其租。 按《五行志》:隆兴元年七月,大蝗。八月壬申、癸酉,飞蝗过都,蔽天日。徽、宣、湖三州及浙东郡县,害稼。京东大蝗,襄、随尤甚,民为乏食。又按《志》:隆兴元年秋,浙东西郡国螟,害谷,绍兴府、湖州为甚。
隆兴二年,蝗。
按《宋史·孝宗本纪》:二年五月,蝗。 按《五行志》:二年夏,馀杭县蝗。
乾道元年,蝗。
按《宋史·孝宗本纪》:乾道元年六月壬辰,淮南转运判官姚岳言境内飞蝗自死。 按《五行志》:乾道元年六月,淮西蝗,宪臣姚岳贡死蝗为瑞,以佞坐黜。
乾道三年,蝗螟螣。
按《宋史·孝宗本纪》:三年,江东西、湖南北路蝗,振之。按《五行志》:三年八月,江东郡县螟螣。淮、浙诸路多言青虫食谷穗。
乾道六年,螟。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秋,浙西、江东螟为害。
淳熙二年,螟。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熙二年秋,浙、江、淮郡县螟。
淳熙三年,蝗。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八月,淮北飞蝗入楚州、盱眙军界,如风雷者逾时,遇大雨皆死,稼用不害。
淳熙四年,螟。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秋,昭州螟。淳熙五年,螟螣。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昭州荐有螟螣。
淳熙七年,螟。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秋,永州螟。淳熙八年,蝗螟。
按《宋史·孝宗本纪》:八年秋七月乙巳,以旱蝗,诏侍从、台谏、两省官条上时政阙失。八月丙子,以飞蝗为灾,避殿减膳。罢借诸路职田之令。 按《五行志》:八年秋,江州螟。
淳熙九年,蝗。
按《宋史·孝宗本纪》:九年六月,临安府蝗,诏守臣亟加焚瘗。八月,淮东、浙西蝗。壬子,定诸州官捕蝗之罚。按《五行志》:九年六月,全椒、历阳、乌江县蝗。乙卯,飞蝗过都,遇大雨,坠仁和县界。七月,淮甸大蝗,真、扬、泰州窖扑蝗五千斛,馀郡或日捕数十车,群飞绝江,坠镇江府,皆害稼。
淳熙十年,蝗。
按《宋史·孝宗本纪》:十年春正月丁丑,命州县掘蝗。按《五行志》:十年六月,蝗遗种于淮、浙,害稼。
淳熙十四年,蝗螟。
按《宋史·孝宗本纪》:十四年七月丙辰,命临安府捕蝗。
按《五行志》:十四年秋,江州、兴国军螟。
淳熙十六年,螟。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秋,温州螟。
光宗绍熙二年,蝗。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熙二年七月,高邮县蝗,至于泰州。
绍熙五年,蝗。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八月,楚、和州蝗。
宁宗庆元三年,螟。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庆元三年秋,浙东萧山、山阴县、婺,浙西富阳、盐官、淳安、永兴县、嘉兴府皆螟。
嘉泰二年,蝗。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嘉泰二年,浙西诸县大蝗,自丹阳入武进,若烟雾蔽天,其堕亘十馀里,常之三县捕八千馀石,湖之长兴捕数百石。时浙东近郡亦蝗。
开禧三年,蝗。
按《宋史·宁宗本纪》:开禧三年,浙西蝗。 按《五行志》:开禧三年,夏秋久旱,大蝗群飞蔽天,浙西豆粟皆既于蝗。
嘉定元年,蝗。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定元年五月乙丑,以飞蝗为灾,减常膳。六月乙酉,以蝗祷于天地社稷。秋七月壬戌,以飞蝗为灾,诏三省疏奏宽恤未尽之事。 按《五行志》:嘉定元年五月,浙、江大蝗。六月乙酉,有事于圜丘、方泽,且祭酺。七月又酺,颁酺式于郡县。
嘉定二年,蝗。
按《宋史·宁宗本纪》:二年夏四月乙丑,诏诸路监司督州县捕蝗。五月辛丑,命州县捕蝗。是岁,诸路蝗。 按《五行志》:二年四月,蝗。五月丁酉,令诸郡修酺祀。六月辛未,飞蝗入畿县。
嘉定三年,蝗。
按《宋史·宁宗本纪》:三年八月,临安府蝗。
嘉定七年,蝗。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六月,浙江郡蝗。
嘉定八年,蝗。
按《宋史·宁宗本纪》:八年,两浙、江东西路旱蝗。 按《礼志》:嘉定八年八月,蝗,祷于霍山。 按《五行志》:八年四月,飞蝗越淮而南。江、淮郡蝗,食禾苗、山林草木皆尽。乙卯,飞蝗入畿县。己亥,祭酺,令郡有蝗者如式以祭。自夏徂秋,诸道捕蝗者以千百石计,饥民竞捕,官出粟易之。
嘉定九年,蝗。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九年六月,蝗,祷群祀。 按《五行志》:九年五月,浙东蝗。丁巳,令郡国酺祭。是岁,荐饥,官以粟易蝗者千百斛。
嘉定十年,蝗。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四月,楚州蝗。
嘉定十四年,螣。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四年,明、台、温、婺、衢蟊螣为灾。
嘉定十五年,蝗。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五年秋,赣州螟。
嘉定十六年,螟。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永、道州螟。
理宗绍定三年,蝗。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定三年,福建蝗。
端平元年,螟蝗。
按《宋史·理宗本纪》:端平元年五月,太平州螟。 按《五行志》:端平元年五月,当涂县蝗。
嘉熙四年,蝗。
按《宋史·理宗本纪》:嘉熙四年六月甲午朔,江、浙、福建蝗。秋七月乙丑,诏:今夏六月恒阳,飞蝗为孽,朕德未修,民瘼尤甚,中外臣僚其直言阙失毋隐。
淳祐二年,蝗。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祐二年五月,两淮蝗。
景定三年,蝗。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定三年,两浙蝗。
[book_title]第一百八十一卷
第一百八十一卷目录
蝗灾部汇考四
金〈太宗天会一则 熙宗皇统二则 海陵正隆二则 世宗大定五则 章宗明昌一则 泰和二则 宣宗贞祐二则 兴定二则 哀宗正大一则〉
元〈世祖中统二则 至元二十则 成宗元贞二则 大德十一则 武宗至大三则 仁宗皇庆二则 延祐二则 英宗至治三则 泰定帝泰定四则 致和一则 文宗天历二则 至顺二则 顺帝元统一则 至元三则 至正十则〉
明〈太祖洪武三则 惠宗建文二则 成宗永乐七则 宣宗宣德四则 英宗正统十则 代宗景泰三则 英宗天顺一则 宪宗成化八则 孝宗弘治二则 武宗正德七则 世宗嘉靖二十四则 穆宗隆庆二则 神宗万历十八则 熹宗天启一则 悯帝崇祯十则〉
皇清〈康熙四则〉
庶徵典第一百八十一卷
蝗灾部汇考四
金太宗天会二年,蝗。
按《金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天会二年,曷懒移鹿古水,霖雨害稼,且为蝗所食。
熙宗皇统元年秋,蝗。
按《金史·熙宗本纪》云云。
皇统二年,蝗。
按《金史·熙宗本纪》:皇统二年七月,北京广宁府蝗。
海陵正隆二年,蝗。
按《金史·海陵本纪》:正隆二年秋,中都、山东、河东蝗。按《五行志》:正隆二年六月壬辰,蝗飞入京师。
正隆三年,蝗。
按《金史·海陵本纪》:三年六月壬辰,蝗入京师。
世宗大定三年,蝗。
按《金史·世宗本纪》:大定三年三月丙申,中都以南八路蝗,诏尚书省遣官捕之。五月,中都蝗。诏参知政事完颜守道按问大兴府捕蝗官。
大定四年,蝗。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八月,中都南八路蝗飞入京畿。
按《续文献通考》:时完颜宗宁为归德军节度使,督民捕蝗,得死蝗一斗给粟一斗,数日捕绝。
大定五年,蝗。
按《金史·世宗本纪》:大定五年正月辛未,诏中外。复命有司,旱、蝗、水溢之处,与免租赋。
大定十六年,蝗。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定十六年,中都、河北、山东、陕西、河东、辽东等十路旱、蝗。
大定二十二年,蝗。
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五月,庆都蝗蝝生,散漫十馀里。一夕大风,蝗皆不见。
章宗明昌三年,虸蚄生。按《金史·章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明昌三年秋,绥德虸蚄虫生,旱。泰和七年,蝗。
按《金史·章宗本纪》:泰和七年六月乙丑,遣使捕蝗。按《王维翰传》:维翰为行省左右司郎中。泰和七年,河南旱蝗,诏维翰体究田禾分数以闻。七月,雨,复诏维翰曰:雨虽沾足,秋种过时,使多种蔬菜尤愈于荒莱也。蝗蝻遗子,如何可绝。旧有蝗处来岁宜菽麦,谕百姓使知之。
泰和八年,蝗。
按《金史·章宗本纪》:泰和八年五月丁卯,遣使分路捕蝗。六月戊子,飞蝗入京畿。秋七月庚子,诏更定蝗虫生发坐罪法。乙巳,诏颁捕蝗图于中外。 按《五行志》:八年四月甲午,河南路蝗。
贞祐三年,蝗。
按《金史·宣宗本纪》:贞祐三年夏四月丙申,河南路蝗,遣官分捕。上谕宰臣曰:朕在潜邸,闻捕蝗者止及道傍,使者不见处即不加意,当以此意戒之。
贞祐四年,蝗。
按《金史·宣宗本纪》:贞祐四年夏四月,河南、陕西蝗。五月甲寅,凤翔及华、汝等州蝗。戊寅,京兆、同、华、邓、裕、汝、亳、宿、泗等州蝗。六月丁未,河南大蝗伤稼,遣官分道捕之。七月癸丑,飞蝗过京师。乙卯,以旱蝗,诏中外。己未,敕减尚食数品及后宫岁给缣帛有差。 按《五行志》:四年五月,河南、陜西大蝗。凤翔、扶风、岐山、郿县虫伤麦。七月,旱。癸丑,飞蝗过京师。
兴定元年,蝗。
按《金史·宣宗本纪》:元年三月乙酉,上宫中见蝗,遣官分道督捕,仍戒其勿以苛暴扰民。兴定二年,蝗。
按《金史·宣宗本纪》:二年四月丁卯,河南诸郡蝗。五月丙子,诏遣官督捕河南诸路蝗。
哀宗正大三年,蝗。
按《金史·哀宗本纪》:正大三年夏四月己酉,遣使捕蝗。六月辛卯,京东大雨雹,蝗尽死。
元
世祖中统三年,蝗。
按《元史·世祖本纪》:中统三年五月,真定、顺天、邢州蝗。中统四年,蝗。
按《元史·世祖本纪》:四年六月壬子,河间、益都、燕京、真定、东平诸路蝗。八月,滨、棣二州蝗。
至元二年,蝗。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年七月辛酉,益都大蝗饥,命减价粜官粟以赈。是岁,西京、北京、益都、真定、东平、顺德、河间、徐、宿、邳蝗。
至元三年,蝗。
按《元史·世祖本纪》:三年,东平、济南、益都、平滦、真定、洺磁、顺天、中都、河间、北京蝗。
至元四年,蝗。
按《元史·世祖本纪》:四年,山东、河南北诸路蝗。
至元五年,蝗。
按《元史·世祖本纪》:五年六月戊申,东平等处蝗。至元六年,蝗。
按《元史·世祖本纪》:六年六月丁亥,河南、河北、山东诸郡蝗。
至元七年,蝗。
按《元史·世祖本纪》:七年三月戊午,益都、登莱蝗。五月壬戌,大名、东平等路桑蚕皆灾,南京、河南等路蝗,减今年银丝十之三。十月,南京、河南两路蝗。
至元八年,蝗。
按《元史·世祖本纪》:八年六月甲午,上都、中都、河间、济南、淄莱、真定、卫辉、洺磁、顺德、大名、河南、南京、彰德、益都、顺天、怀孟、平阳、归德诸州县蝗。 按《五行志》:八年六月,辽州和顺县、解州闻喜县虸蚄生。至元十五年,蝗。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五年七月甲戌,申濮州蝗。至元十六年,蝗。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六年四月,大都等十六路蝗。六月丙戌,左右卫屯田蝗蝻生。
至元十七年,蝗。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七年五月辛酉,真定、咸平、忻州、涟、海、邳、宿诸州郡蝗。
至元十八年,蝗蟊。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八年,是岁,夏津、武城等县蟊害稼,并免今年租。
至元二十二年,蝗。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二年七月戊寅,京师蝗。至元二十三年,蝻。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三年五月辛卯,霸州、漷州蝻生。
至元二十四年,虸蚄生。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四年,巩昌虸蚄为灾。至元二十五年,蝗。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五年六月癸未,资国、富昌等一十六屯蝗害稼。七月丙戌,真定、汴梁路蝗。八月丙子,赵、晋、冀三州蝗。
至元二十六年,蝗。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六年七月甲午,东平、济宁、东昌、益都、真定、广平、归德、汴梁、怀孟蝗。
至元二十七年,蝗螟。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七年四月癸巳,河北十七郡蝗。 按《五行志》:二十七年四月,婺州螟害稼,雷雨大作,螟尽死。岁乃大稔。
至元二十九年,蝗。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九年闰六月丁酉,东昌路蝗。乙卯,济南、般阳蝗。八月丙午,广济署屯田蝗。
至元三十年,蝗。
按《元史·世祖本纪》:三十年六月壬子,大兴县蝗。九月辛巳,登州蝗。是岁,真定、宁晋等处蝗。
至元三十一年,成宗即位,蝗。
按《元史·成宗本纪》:三十一年四月甲午即位。六月,东安州蝗。
成宗元贞元年,蝗螟。
按《元史·成宗本纪》:元贞元年六月,汴梁路蝗。 按《五行志》:元贞元年六月,汴梁陈留、太康、考城等县,睢、许等州蝗。利州龙山县、盖州明山县螟。
元贞二年,蝗。
按《元史·成宗本纪》:二年六月,大都、真定、保定、太平、常州、镇江、绍兴、建康、澧州、岳州、庐州、汝宁、龙阳州、汉阳、济宁、东平、大名、滑州、德州蝗。七月,平阳、大名,归德、真定蝗。八月,德州、彰德、太原蝗。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济宁任城、鱼台县,东平须城、汶上县,开州长垣、靖丰县,德州齐河县,滑州,大和州,内黄县蝗。八月,平阳、大名、归德、等郡蝗。
大德元年,蝗。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元年六月,归德徐、邳州蝗。大德二年,蝗。
按《元史·成宗本纪》:二年二月丙子,归德等处蝗。四月庚申,江南、山东、浙江、两淮、燕南属县百五十处蝗。六月壬戌,山东、河南、燕南、山北五十处蝗,山北辽东道大宁路金源县蝗。十二月,扬州、淮安两路旱蝗。大德三年,蝗。
按《元史·成宗本纪》:三年五月,江陵路蝗。七月丙申,扬州、淮安属县蝗。十月,汴梁、归德、陇、陕蝗。十一月己亥,江陵路蝗。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淮安属县蝗,有鹙食之。
大德四年,蝗。
按《元史·成宗本纪》:四年五月,扬州、南阳、顺德、东昌、归德、济宁、徐、濠、芍陂蝗。
大德五年,蝗。
按《元史·成宗本纪》:五年七月癸亥,广平、真定蝗。是岁,汴梁、归德、南阳、邓州、唐州、陈州、和州、襄阳、汝宁、高邮、扬州、常州蝗。 按《五行志》:五年六月,顺德路、淇州蝗。八月,河南、淮南、睢等州,新野、江都、兴化等县蝗。大德六年,蝗。
按《元史·成宗本纪》:六年四月庚寅,真定、大名、河间等路蝗。五月丁巳,扬州、雍安路蝗。七月辛酉,大都诸县及镇江、安丰、濠州蝗。 按《五行志》:六年七月,涿、顺、固安三州及钟离、丹徒蝗。
大德七年,蝗。
按《元史·成宗本纪》:七年五月乙卯,东平、益都、济南等路蝗。六月,大宁路蝗。
大德八年,蝗。
按《元史·成宗本纪》:八年四月丁未,益都临胊、德州齐河蝗。六月丁酉,益津蝗。
大德九年,蝗蝝。
按《元史·成宗本纪》:九年六月甲午,通、泰、静海、武清蝗。八月,涿州、东安州、河间、嘉兴蝗。 按《五行志》:九年八月,良乡、南皮、泗州天长等县及东安、海盐等州蝗。又按《志》:九年七月,桂阳郡蝝。
大德十年,蝗。
按《元史·成宗本纪》:十年四月,真定、河间、保定、河南蝗。五月丁亥,大都、真定、河间蝗。六月壬戌,龙兴、南康诸郡蝗。
大德十一年,武宗即位,蝗。
按《元史·武宗本纪》:十一年五月甲申即位。是月,真定、河间、顺德、保定等郡蝗。六月辛酉,保定属县蝗。七月,德州蝗。
武宗至大元年,蝗蝝。
按《元史·武宗本纪》:至大元年二月癸巳,汝宁、归德二路蝗,民饥。五月甲申,宁夏府水,晋宁等处蝗,东平、东昌、益都蝝。六月,保定、真定蝗。八月,扬州、淮安蝗。至大二年,蝗。
按《元史·武宗本纪》:二年四月,益都、东平、东昌、济宁、河间、顺德、广平、大名、汴梁、卫辉、泰安、高唐、曹、濮、德、阳、滁、高邮等处蝗。六月,霸州、檀州、涿州、良乡、舒城、历阳、合肥、六安、江宁、句容、溧水、上元等处蝗。七月,济南、济宁、般阳、曹、濮、德、高唐、河中、解、绛、耀、同、华等州蝗。八月己卯,真定、保定、河间、顺德、广平、彰德、大名、卫辉、怀孟、汴梁等处蝗。
至大三年,蝗。
按《元史·武宗本纪》:三年四月丙子,盐山、宁津、堂邑、茌平、阳谷、高堂、禹城等县蝗。五月,合肥、舒城、历阳、蒙城、霍丘、怀宁等县蝗。七月己亥,磁州、威州诸县旱、蝗。八月己巳,汴梁、怀孟、卫辉、彰德、归德、汝宁、南阳、河南等路蝗。 按《五行志》:三年四月,平原、齐河七县蝗。七月,饶阳、元氏、平棘、滏阳、元城、无极等县蝗。
仁宗皇庆元年,蝗。
按《元史·仁宗本纪》:皇庆元年四月庚寅,彰德、安阳县蝗。
皇庆二年,蝻蝗。
按《元史·仁宗本纪》:二年五月辛丑,檀州及获鹿县蝻。七月丁巳,兴国属县蝗。
延祐二年,蝗。
按《元史·仁宗本纪》:延祐二年九月丁未,陕州诸县蝗。延祐七年,英宗即位,蝗蝻。
按《元史·英宗本纪》:延祐七年三月庚寅即位。四月,左卫屯田旱、蝗。六月丁丑,益都蝗。七月,霸州及堂邑县蝻。
英宗至治元年,蝗。
按《元史·英宗本纪》:至治元年五月丁丑,霸州蝗。六月戊戌,卫辉、汴梁等处蝗。七月癸酉,卫辉胙路城县蝗。壬午,通许、临淮、盱眙等县蝗。庚寅,清池县蝗。八月丙午,泰兴、江都等县蝗。十二月乙未,宁海州蝗。 按《五行志》:至治元年七月,江都、泰兴、古城、通许、临淮、盱眙、清池等县蝗。
至治二年,蝗。
按《元史·英宗本纪》:二年十二月辛卯,汴梁、顺德、河间、保定、庆元、济宁、濮州、益都诸属县及诸卫屯田蝗。按《五行志》:二年,汴梁祥符县蝗,有群鹙食蝗,既而复吐,积如丘垤。
至治三年,蝗。
按《元史·英宗本纪》:三年五月戊午,保定路归信县蝗。七月丙辰,真定州诸路属县蝗。
泰定帝泰定元年,蝗。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泰定元年六月己卯,顺德、大名、河间、东平等二十一郡蝗。 按《五行志》:泰定元年六月,大都、顺德、东昌、卫辉、保定、益都、济宁、彰德、真定、般阳、广平、大名、河间、东平等郡蝗。
泰定二年,蝗。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二年五月丙子,彰德路蝗。六月丁未,济南、河间、东昌等九郡蝗。七月壬申,般阳、新城县蝗。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德、濮、曹、景等州,历城、章丘、淄川、柳城、茌平等县蝗。九月,济南、归德等郡蝗。泰定三年,蝗。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三年六月己亥,东平属县蝗。七月庚申,大名、顺德、卫辉、淮安等路,睢、赵、涿、霸等州及诸卫屯田蝗。九月戊辰,庐州、怀庆二路蝗。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东平须城县、兴国永兴县蝗。七月,广平路,赵州,曲阳、蒲城、庆都、修武等县蝗。淮安、高邮二郡,睢、泗、雄、霸等州蝗。八月,永平、汴梁等郡蝗。
泰定四年,蝗虸蚄生。按《元史·泰定帝本纪》:四年五月丁卯,大都、南阳、汝宁、庐州等路属县旱蝗。河南路洛阳县有蝗可五亩,群乌食之既,数日蝗再集,又食之。六月乙未,大都、河间、济南、大名、陜州属县蝗。七月,籍田蝗。八月,大都、河间、奉元、怀庆等路蝗。是岁,济南、卫辉、济宁、南阳八路属县蝗。 按《五行志》:四年八月,冠州、恩州蝗。十二月,保定、济南、卫辉、济宁、庐州五路,南阳、河南二府蝗。博兴、临淄、胶西等县蝗。 又按《志》:四年七月,奉元路咸阳、兴平、武功三县,凤翔府岐山等县虸蚄害稼。
致和元年,蝗。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致和元年四月,蓟州及岐山、石城二县蝗。五月,汝宁府颍州、卫辉路汲县蝗。 按《五行志》:致和元年四月,大都、永平路蝗。凤翔蝗,无麦苗。六月,武功县蝗。
文宗天历二年,蝗蝻。
按《元史·文宗本纪》:天历二年四月丙辰,大宁兴中州、怀庆孟州、庐州无为州蝗。诸王忽剌荅儿言黄河以西所部旱蝗。六月,益都、莒密二州夏旱、蝗。永平屯田府昌国、济民、丰赡诸署蝗。汴梁蝗。七月辛巳,真定、河间、汴梁、永平、淮安、大宁、庐州诸属县及辽阳之盖州蝗。 按《五行志》:天历二年,淮安、庐州、安丰三路属县蝗。
天历三年,蝗。
按《元史·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广平、大名、般阳、济宁、东平、汴梁、南阳、河阳等郡,辉、德、濮、开、高唐五州蝗。
至顺元年,蝗。
按《元史·文宗本纪》:至顺元年五月,广平、河南、大名、般阳、南阳、济宁、东平、汴梁等路,高唐、开、濮、辉、德、冠、滑等州,及大有、千斯等屯田蝗。六月,大都、益都、真定、河间诸路,献、景、泰安诸州,及左都威卫屯田蝗。七月,奉元、晋宁、兴国、扬州、淮安、怀庆、卫辉、益都、般阳、济南、济宁、河南、河中、保定、河间等路及武卫、宗仁卫,左卫率府诸屯田蝗。
至顺二年,蝗。
按《元史·文宗本纪》:二年四月壬申,衡州路属县比岁旱蝗,仍大水,民食草木殆尽,又疫疠,死者十九。河中府蝗。六月,河南、晋宁二路诸属县蝗。八月癸巳,辰州、兴国二路虫伤稼。河南、奉元属县蝗。 按《五行志》:二年三月,陕州诸路蝗。六月,孟州济源县蝗。七月,河南阌乡、陕县,奉元蒲城、白水等县蝗。
顺帝元统二年,蝗。
按《元史·顺帝本纪》:元统二年六月,大宁、广宁、辽阳、开元、沈阳、懿州水旱蝗。八月,南康路诸县旱蝗。
至元二年,蝗。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元二年七月,黄州蝗,督民捕之,人日五斗。
至元三年,蝗。
按《元史·顺帝本纪》:三年七月庚戌,河南武陟县禾将熟,有蝗自东来,县尹张宽仰天祝曰:宁杀县尹,无伤百姓。俄有鹰群飞啄食之。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怀庆、温州、汴梁、阳武县蝗。
至元五年,蝗。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七月,胶州即墨县蝗。
至正四年,蝗。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正四年,归德府永城县及亳州蝗。
至正十二年,蝗。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二年六月,大名路开、滑、浚三州、元城十一县水旱虫蝗。
至正十七年,蝗。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七年,东昌、茌平县蝗。
至正十八年,蝗。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八年五月,辽州蝗。七月,京师蝗。
按《五行志》:十八年夏,蓟州、辽州、维州昌邑县、胶州
高密县蝗。秋,大都、广平、顺德及维州之北海、莒州之蒙阴、汴梁之陈留、归德之永城皆蝗。顺德九县民食蝗,广平人相食。
至正十九年,蝗、螟蝝、蝻。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九年五月,山东、河东、河南、关中等处蝗飞蔽天,人马不能行,所落沟堑尽平。八月己卯,蝗自河北飞渡汴梁,食田禾一空。大同路蝗。襄垣县螟蝝。 按《五行志》:十九年,大都霸州、通州,真定,彰德,怀庆,东昌,卫辉,河间之临邑,东平之须城、东河、阳谷三县,山东益都、临淄二县,潍州、胶州,博兴州,大同、冀宁二郡,文水、榆次、寿阳、徐沟四县,沂、汾二州,及孝义、平遥、介休三县,晋宁潞州及壶关、潞城、襄垣三县,霍州赵城、灵石二县,隰之永和,沁之武乡,辽之榆社、奉元,及汴梁之祥符、原武、鄢陵、扶沟、杞、尉氏、洧川七县,郑之荥阳、汜水,许之长葛、郾城、襄城、临颍,钧之新郑、密县,皆蝗,食禾稼草木俱尽,所至蔽日,碍人马不能行,填坑堑皆盈。饥民捕蝗以为食,或曝乾而积之。又罄,则人相食。七月,淮安清河县飞蝗蔽天,自西北东,凡经七日,禾稼俱尽。 又按《志》:十九年五月,济南章秋、邹平二县蝻,五谷不登。
至正二十年,蝗。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年,益都临胊、寿光二县,凤翔岐山县蝗。
至正二十一年,蝗。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六月,河南巩县蝗,食稼俱尽。七月,卫辉及汴梁荥泽县、郑州蝗。
至正二十二年,蝗虸蚄生。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秋,卫辉及汴梁开封、扶沟、洧川三县,许州及钧之新郑、密二县蝗。 又按《志》:六月,莱州胶水县虸蚄生。七月,掖县虸蚄生,害稼。至正二十三年,虸蚄生。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三年六月,宁海文登县虸蚄生。七月,莱州招远、莱阳二县及登州、宁海州虸蚄生。至正二十五年,蝗。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五年,凤翔岐山县蝗。
按《续文献通考》:二十五年,绩溪县自西北蔽空而至。
明
太祖洪武五年六月,开封府诸县蝗。
按《河南通志》云云。
洪武九年五月,处州螟。
按《浙江通志》云云。
洪武十九年九月辛未,赈旱蝗郡县。
按《大政纪》云云。
惠宗建文元年,蝗。
按《名山藏》:燕王还北平,传檄天下曰:太孙即位,单二月蝗虫生陇亩。占书曰:蝗虫生陇亩者,邪臣在位,则虫食苗叶。君用才不当,臣不任职,则虫食苗茎。佞臣在朝,则虫食田苗。任用奸贼,则虫食苗根也。
按《正气纪·惠宗本纪》:建文元年秋七月,江北蝗,有司请督捕。帝曰:朕以不德致蝗,又杀蝗以重朕过。臣民其极言,朕失俾得改有司,其赦疑狱,捐逋逃,周穷乏,以修寔政。是岁,不为灾,更有秋。
建文五年,蝗。
按《浙江通志》:建文五年六月,衢州、金华、兰溪、台州飞蝗自北来,禾穗及竹木叶食皆尽。
成祖永乐元年,定捕蝗令。
按《明会典》:永乐元年,令吏部行文各处,有司春初差人巡视境内,遇有蝗虫,初生设法扑捕,务要尽绝。如是坐视致使滋蔓为患者,罪之若布按二司,官不行严督所属巡视打捕者,亦罪之。每年九月行文,至十一月再行,军卫令兵部行文,永为定例。
永乐三年,蝗。
按《大政纪》:永乐三年二月己丑,户部言河南怀庆等府比岁蝗,请以钞代输租税,从之。
永乐十年蝗。
按《大政纪》:永乐十年六月戊辰,山西左布政使周璟言平阳荥河太原交城捕蝗已绝,命巡按御史验之。永乐十一年蝗。
按《名山藏》:永乐十一年五月,诸城等县蝗。命有司捕瘗之,谕曰:蝗苗蠹也,尔不能除,则亦民蠹。
永乐十四年蝗。
按《大政纪》:永乐十四年七月丁酉,户部言河南卫辉府新乡县,山东安乐州,北京通州,及顺义、宛平二县蝗。命速遣人捕瘗彰德府所属县蝗。
永乐十五年五月,山东蝗。
按《大政纪》云云。
永乐二十二年蝗蝻。
按《明昭代典则》:永乐二十二年夏五月,大名府浚县蝗蝻生。知县王士廉斋戒,僚属耆民祷于八蜡祠,士廉以失政自责,越三日有乌万数食蝗殆尽,皇太子闻而嘉之,顾谓侍臣曰:此诚意所格,人患无诚耳。苟出于诚,何求不得。
宣宗宣德元年蝗。
按《名山藏》:宣德元年六月,畿内河南蝗。命使者驿捕。宣德四年蝗蝻。
按《大政纪》:宣德四年五月己酉,永清县奏蝗蝻生,命户部遣人督捕,上问左右曰:永清县有蝗,未知他县何似。锦衣卫指挥李顺对曰:今四郊禾黍皆茂,独闻永清偶有蝗耳。上曰:蝗生必滋蔓,不可谓偶有,命行在户部速遣人驰往督捕,若滋蔓,驰驿来闻。
宣德五年蝗。
按《名山藏》:宣德五年六月,遣捕蝗畿内。命行在户部尚书郭敦曰:往岁捕蝗之使闻不减蝗,卿尚饬而后遣之。因制捕蝗诗示敦,诗曰:蝗螽虽微物,为患良不细。其生实蕃滋,殄灭端非易。方秋禾黍成,芃芃各生遂。所忻岁将登,奄忽蝗已至。害苗及根节,而况叶与穗。伤哉陇亩植,民命之所系。一旦尽于斯,何以卒年岁。上帝仁下民,讵非人所致。修省弗敢怠,民患可坐视。去螟古有诗,捕蝗亦有使。除患与养患,昔人论已备。拯民于水火,勖哉勿玩愒。
宣德九年遣官捕蝗。
按《明会典》:宣德九年,差给事中御史锦衣卫官往山东河南打捕蝗虫。
英宗正统元年蝗。
按《名山藏》:正统元年夏四月,命行在礼部右侍郎王嘉等五人捕蝗畿内。
按《名山藏》:正统元年四月,两畿山东河南诸府蝗蝻,伤稼。命御史给事中驰驿往捕,闰六月罢。陕西织造驼毼静县蝗,饥,有司徵索如故,上闻命抚,按官分头验视,凡被灾处悉免其物料。
按《明昭代典则》:正统元年夏四月,河北旱蝗,遣工部侍郎邵旻督捕之。
正统二年蝗。
按《名山藏》:正统二年四月,遣官督捕蝗,于畿内正统四年蝗。
按《名山藏》:正统四年五月,凤阳、开封、兖州、济南、诸府蝗,命捕之。
按《畿辅通志》:正统四年大蝗。
正统五年蝗
按《名山藏》:正统五年四月,两畿河南山东蝗,遣捕之。按《大政纪》:正统五年八月,畿内广平等府旱蝗,命刑部侍郎薛希琏往视之。希琏至则去赃吏,蠲逋负弛徵输,严令捕之,蝗乃息。是月大雨者,三苗槁复苏,民以不流亡。
按《名山藏》:正统五年正月,谕行在户部,臣曰:去岁畿甸及山东西河南蝗,恐遗种于今岁,速下所司捕灭之。
正统六年蝗。
按《名山藏》:正统六年四月,命行在户部右侍郎陈常,通政司右参议王锡,大理寺少卿顾惟敬等,分督捕蝗于畿内,及南京江北诸府以去。冬迄今雨雪希少,烈风屡兴,蝗蝻萌发,遣分告于天地社稷山川诸神。按《广东通志》:正统六年春二月广州蝗。
正统七年遣官预绝蝗种。
按《名山藏》:正统七年正月命吏部左侍郎魏骥等五人分往北京及南京江北诸郡督有司预绝蝗种。正统八年蝗。
按《大政纪》:正统八年五月,畿内旱蝗,命刑部侍郎薛希琏捕蝗。
按《名山藏》:正统八年正月,命吏部左侍郎魏骥等八人分往南北两京灭蝗种。按《明昭代典则》:正统八年五月畿内旱蝗。
正统九年蝗。
按《名山藏》:正统九年正月,命兵部右侍郎虞祥等五人分往南畿巡视督捕蝗种。
正统十二年蝗。
按《大政纪》:正统十二年四月,畿甸蝗。命佥都御史张楷捕蝗。
按《名山藏》:正统十二年八月,应天、山东诸府州县卫所各奏旱蝗相仍,军民饥殍。上恻然,谓户部臣曰:天灾未有甚若今者,朕夙夜惶惧,卿等思弭恤之道,亟行之。
正统十三年蝗。
按《名山藏》:正统十三年四月,遣刑部右侍郎薛希琏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楷,分诣南北直隶凤阳等府捕蝗。五月,以河南山东旱蝗敕刑部右侍郎丁镃巡视之。
代宗景泰二年蝗。
按《大政纪》:景泰二年六月,畿内蝗。命大理寺右少卿陈询巡视。
景泰六年蝗
按《大政纪》:景泰六年五月,山东旱蝗,巡抚尚书薛希琏经营赈贷活饥民百八十馀万口。
景泰七年蝗。
按《名山藏》:景泰七年六月,淮安、扬州、凤阳三府蝗。
英宗天顺元年杭州嘉兴蝗。
按《浙江通志》云云。
宪宗成化元年,禄丰蝗,无秋。
按《贵州通志》云云。
成化三年蝗。
按《大政纪》:成化三年七月,巡抚河南都御史王恕奏开封彰德卫辉地方蝗灾,乞赐罢黜,并请停止不急之务。诏不准,罢归所言,该部酌议以闻。恕言地方蝗蝻伤稼,固虽天灾,实关人事,良由臣巡抚失职所致,况河南地方连年水旱,加以荆襄盗起,军劳征调,民困转输,今年起运税粮,买办物料倍于往年,又遭此蝗蝻之灾,军民何以聊生。伏望将臣罢黜,别选贤能代班,仍乞去奢崇俭,除祭祀军需之外,一应不急之务悉从停止,庶几天意可回,灾沴可弭矣。
成化五年石门蝗。
按《湖广通志》云云。
成化九年六月,直隶河间府蝗。
按《大政纪》云云。
成化十一年台州蝗。
按《浙江通志》云云。
成化十三年处州蝗。
按《浙江通志》云云。
成化二十年宁夏大蝗。
按《陜西通志》云云。
成化二十一年蝗。
按《垣曲县志》:成化二十一年大旱,飞蝗兼至,人皆相食。流亡者大半,时饥民啸聚山林,朝廷命抚臣赈之。按《山西通志》:成化二十一年,太平县蝗群飞蔽天,禾穗树叶食之殆尽。民悉转壑。是年垣曲民流亡大半,啸聚山林,朝廷命抚臣赈之。
孝宗弘治元年,春正月,广东蝗。
按《广东通志》云云。
弘治十四年,馀姚蝗。
按《浙江通志》云云。
武宗正德三年秋九月,新宁蝗。
按《广东通志》云云。
正德四年蝗。
按《福建通志》:正德四年,漳浦蝗入境,食禾稼。知县胥文相为文以祭,之害亦旋息。
正德七年蝗。
按《山东通志》:正德七年,武定大蝗蔽空。
按《广东通志》:正德七年正月,惠州飞蝗蔽天。
正德八年蝗。
按《山西通志》:正德八年泽州蝗。
按《广东通志》:正德八年增城蝗,害稼。
按《广西通志》:正德八年北流蝗,大饥。
正德九年蝗。
按《湖广通志》:正德九年,秋蝗害稼。
按《广东通志》:正德九年东莞蝗害稼。
按《贵州通志》:正德九年都匀蝗。
正德十一年蝗螟。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一年辰州蝗,六月祁阳螟。正德十二年螟蝗。
按《浙江通志》:正德十二年,昌化螟。
按《四川总志》:正德十二年,永川荣昌界大蝗。
世宗嘉靖二年蝗。
按《大政纪》:嘉靖二年四月,畿内旱蝗,议发帑金赈之。嘉靖三年馀姚蝗。
按《浙江通志》云云。
嘉靖四年蟊。
按《吴县志》:嘉靖四年乙酉夏秋,旱蟊生禾根,食禾几尽,生翼飞去,如黑烟冲天。
按《浙江通志》:嘉靖四年蟊害稼。
嘉靖五年蝗。
按《山东通志》:嘉靖五年秋七月,武定蝗。
按《浙江通志》:嘉靖五年,义乌蝗飞蔽天。
嘉靖六年蝗蝻。
按《全辽志》:嘉靖六年六月,河西蝗飞蔽天,损害禾稼。七月,蝻生平地,深数尺。
按《陕西通志》:嘉靖六年,华阴飞蝗蔽天。
按《浙江通志》:嘉靖六年,诸暨蝗。
嘉靖七年蝗。
按《山西通志》:嘉靖七年,平阳诸州县阳城大旱蝗。嘉靖八年蝗蝻。
按《永陵编年史》:嘉靖八年十一月,陕西佥事齐之鸾言:臣承乏宁夏,自七月中由舒霍逾汝宁,目击光息蔡颍间,蝗食禾穗殆尽。及经陕阌潼关,晚禾无遗,流民载道。偶见居民刈穫,喜而问之,答曰:蓬也,有绵刺二种子可为面。饥民仰此而活者,五年矣。见有以面食者取而啖之,螫口涩腹,呕逆移日,则小民困苦可胜道哉。谨将蓬子封题赍献,乞颁臣工使知民瘼,共图治安,及陈大可忧之事三,深可惜之癖四,帝下其章于部。
按《山东通志》:嘉靖八年济南郡县蝗。
按《山西通志》:嘉靖八年六月,蝗。太原平阳潞州诸县蔽天匝地,食民田将尽,蝗自相食,民大饥。
按《潞安府志》:嘉靖八年夏蝗,自河南来食稼。
按《垣曲县志》:嘉靖八年,飞蝗蔽天,食田既尽,蝗自相食,民大饥。县丞张廷相奏闻朝廷,发帑金六千两,粟千石赈之。
按《陕西通志》:嘉靖八年,陕西飞蝗蔽天,自河南来。按《长洲县志》:嘉靖八年六月十七日,蝗飞入境伤禾。高乡豆竹无存,生蝻遍野。七月十九日,大风雨三日,夕皆死。顾潜飞蝗纪异:泽国从来见未曾,蔽天东下昼薨薨,香灯比屋祈枌社,钲鼓连村护稻塍。捕使不闻乘驿骑,耕农犹望食鱼鹰。沦胥入海非难事,感格今无马武陵。
按《吴县志》:嘉靖八年己丑,自春至五月先雨后旱,六月十七日蝗飞入境,伤禾。高乡豆竹无存,生蝻遍野。七月十九日大风雨三日,夕皆死。
按《浙江通志》:嘉靖八年馀姚蝗。
按《贵州通志》:嘉靖八年六月,河西蝗飞蔽天,害禾稼。七月蝻生平地,深数尺。
嘉靖十年蝗蝻。
按《山东通志》:嘉靖十年济南复蝗。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年麻城蝗,杀稼,秋谷城蝗蝻并生。
嘉靖十一年蝗。
按《陕西通志》:嘉靖十一年庆阳飞蝗蔽天。
按《江西通志》:嘉靖十一年夏建昌蝗。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一年崇阳襄郡县蝗。
嘉靖十二年蝗。
按《全辽志》:嘉靖十二年飞蝗蔽天。
按《贵州通志》:嘉靖十二年河西大旱,蝗飞蔽天。嘉靖十三年夏谷城蝗蝻生害稼。
按《湖广通志》云云。
嘉靖十四年寿阳大蝗,食禾稼无馀。
按《山西通志》云云。
嘉靖十五年蝗。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五年秋七月,大同蝗群飞蔽天,食禾殆尽,边境从无蝗,见者大骇。
嘉靖十六年蝗。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六年六月,临汾泽州蝗。
嘉靖十八年蝗。
按《明外史·李中传》:世宗十八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山东。岁歉,令民捕蝗者倍于谷,蝗绝而饥者济。按《浙江通志》:嘉靖十八年嘉兴大蝗。
嘉靖十九年蝗。
按《浙江通志》:嘉靖十九年,嘉兴、湖州、衢州、会稽、诸暨馀姚、新昌、处州大蝗。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九年七月,黄陂襄阳蝗。
嘉靖二十年蝗。
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十年严州诸暨蝗。
按《湖广通志》:嘉靖二十年,沔阳松滋大蝗。
嘉靖二十一年衢州蝗。
按《浙江通志》云云。
嘉靖二十五年杭州大蝗。
按《浙江通志》云云。嘉靖二十八年蝗。
按《贵州通志》:嘉靖二十八年冬十月,诏免秋粮以旱蝗故。
嘉靖三十二年,富民蝗飞蔽天。
按《云南通志》云云。
嘉靖三十六年,汝宁飞蝗蔽野。
按《河南通志》云云。
嘉靖四十年蝗。
按《畿辅通志》:嘉靖四十年,顺德飞蝗蔽天,饥。
按《贵州通志》:嘉靖四十年蝗飞蔽天,禾有伤者。冬十月晦,北兵围盖州,克熊岳城,直抵金州,大肆杀掠。嘉靖四十五年,远安雨蝗杀稼。
按《湖广通志》云云。
穆宗隆庆四年蝗。
按《湖广通志》:隆庆四年,石门慈利旱蝗。
隆庆六年蝗。
按《湖广通志》:隆庆六年桂阳县、江陵、松滋、绥宁蝗。
神宗万历元年蝗。
按《湖广通志》:万历元年松滋、宜都蝗。七月,丰州螟。八月,靖州蝗杀稼。
万历二年江陵蝗。
按《湖广通志》云云。
万历五年螟。
按《山西通志》:万历五年八月,阳城螟伤禾稼。
万历六年,嘉兴螟。
按《浙江通志》云云。
万历七年正月,蝗。
按《福建通志》云云。
万历十年,卫辉蝗。
按《河南通志》云云。
万历十五年,蝗。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五年,临晋猗氏蝗。
万历十六年蝗。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六年秋七月,绛县大蝗,飞蔽天日,食稼殆尽。
万历十七年,安邑大蝗。
按《山西通志》云云。
万历二十四年蝗。
按《河南通志》:万历二十四年秋,卫辉蝗,食禾殆尽,至齧人衣。
万历二十六年夏,鹤庆旱蝗。
按《贵州通志》云云。
万历四十一年蝗。
按《河南通志》:万历四十一年秋,洛阳飞蝗蔽天,食禾尽,草木叶一空,民间厕灶皆满。万历四十二年蝗。
按《湖广通志》:万历四十二年,罗田蝗食苗,德安蝗入城,岁大祲。
万历四十三年蝗。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三年夏,沁州蝗飞蔽天日,禾稼大损。
按《湖广通志》:万历四十三年,黄安蝗。
万历四十四年蝗蝻。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四年六月,文水、蒲州、安邑、闻喜、稷山、猗氏、万泉,飞蝗蔽天,复生蝻,禾稼立尽。按《临晋县志》:万历四十四年春夏大旱,六月,飞蝗蔽日,禾稼一空。七月,蝻生,寸草不遗。八月,翅满飞去。按《垣曲县志》:万历四十四年,飞蝗自东来,遮天蔽日,顷刻食苗无遗,知县梁纲谕民捕之,纳仓易粟,数日间仓廒积满。次年,春蝻生遍野,麦苗尽食,是年无夏,民饥困饿死者甚多。
按《河南通志》:万历四十四年开封蝗。
按《陕西通志》:万历四十四年夏六月,蓝田飞蝗蔽天。按《湖广通志》:万历四十四年,襄阳飞蝗食稼。
万历四十五年蝗。
按《城武县志》:万历四十五年,飞蝗蔽天,赈荒直指使过庭训奏以入粟为庠生,时谓之粟生。又以捕蝗应格,亦许入庠,时谓之蝗生。
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五年秋七月,岳阳、蒲州、绛州、稷山、闻喜、安邑、沁州、蝗头翅尽赤,蔽天翳日。
按《湖广通志》:万历四十五年,黄安飞蝗蔽天,襄阳谷城飞蝗害稼,汉阳蝗。
万历四十六年蝗。
按《湖广通志》:万历四十六年,蝗。是年,黄安蝗复为灾,汉阳蝗。
万历四十八年夏县蝗。
按《山西通志》云云。
熹宗天启六年湖州蝗灾。
按《浙江通志》云云。
悯帝崇祯元年遂昌蝗。
按《浙江通志》云云。崇祯七年蝗螟。
按《陕西通志》:崇祯七年秋,全省蝗,大饥。
按《浙江通志》:崇祯七年,嘉兴螟。
崇祯八年蝗螟。
按《山西通志》:崇祯八年,稷山垣曲蝗。
按《河南通志》:崇祯八年,汤阴县蝗。
按《浙江通志》:崇祯八年,嘉兴螟。
崇祯九年蝗螟。
按《山东通志》:崇祯九年七月,蝗,大饥,斗粟千钱。按《山西通志》:崇祯九年,稷山蝻害甚于蝗。
按《潞安府志》:崇祯九年七月,蝗食禾生蝻。
按《湖广通志》:崇祯九年八月,钟祥蝗。
崇祯十年蝗蝻。
按《畿辅通志》:崇祯十年秋,保定飞蝗蔽天,遗子复生。按《陕西通志》:崇祯十年秋蝗飞蔽天,食禾无遗。崇祯十一年洛阳蝗。
按《陕西通志》:崇祯十一年,蝻生食麦,及秋成,蝗食禾,民大饥。
按《山西通志》:崇祯十一年夏六月,蒲州蝗。秋,交城蝗伤禾。
按《河南通志》:崇祯十一年洛阳蝗。
崇祯十二年蝗。
按《山东通志》:崇祯十二年,益都自正月不雨,至七月大蝗,水涸大饥,人相食,流民载道。
按《山西通志》:崇祯十二年秋,太平、闻喜、安邑、绛州、霍州、孝义、垣曲、蒲州蝗。
按《河南通志》:崇祯十二年怀庆旱蝗,缘雉堞入城,遇物皆齧,结块渡河。
按《浙江通志》:崇祯十二年,嘉兴诸暨大蝗。
崇祯十三年蝗。
按《山东通志》:崇祯十三年,莎鸡遍天大蝗,饥人相食。按《河南通志》:崇祯十三年,开封大蝗,秋禾尽伤,人相食。汝宁蝗蝻,生人相食。洛阳蝗,草木兽皮虫蝇皆食尽,父子兄弟夫妇相食,死亡载道。
崇祯十四年蝗。
按《河南通志》:崇祯十四年,卫辉大蝗。
按《湖广通志》:崇祯十四年,蝗飞蔽天。四月,蝗入城。八月,沔阳钟祥京山大蝗。岳州飞蝗蔽天,禾苗草木叶俱尽。
崇祯十五年蝗。
按《山东通志》:崇祯十五年,飞蝗蔽天。
按《山西通志》:崇祯十五年六月,万全蝗。
按《浙江通志》:崇祯十五年,处州蝗。
按《湖广通志》:崇祯十五年,黄州郡县蝗,大饥,继以疫人相食。
皇清
康熙三十年,九月十八日,
上谕户部:朕顷巡行边外,入喜峰口,见有民间田亩
为蝗蝻所伤。又闻榛子镇及丰润等处地方,被蝗灾者,亦所在间有。秋成失望,则粮食维艰,朕心深切轸念。傥及今不为区画储蓄,恐至来岁不免饥馑之虞。著行该抚亲历直隶被灾各州县,通加察勘,悉心筹画,应作何积贮,该抚详议,具奏。其被灾各地方,明岁钱粮仍照例催科,小民必致苦累。著俟该抚察报分数到日,将康熙三十一年春夏二季应徵钱粮,缓至秋季徵收,用称朕体恤民生,休息爱养至意。尔部即遵谕行。特谕。
康熙三十二年,
十月初十日,
上谕内阁:闻山东今年田收之后,九月中蝗螟丛生,
必已遗种于田矣。而今岁雨水连绵,来春少旱,蝗则复生,未可知也。先事豫图,可不为之计欤。乘时竭力尽耕其田,庶几蝗种瘗于土而糜烂,不复更生矣。若遗种即有未尽,来岁复萌,地方官即各于疆理,区画逐捕,不使滋蔓,其亦大有益也。命户部速牒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巡抚等,示所领郡县,咸令悉知。田则必于今岁来春,皆勉力耕耨,蝗螟之灾,务令消灭。若郡县有不能尽耕其田者,蝗或更生,则必力为捕灭,毋使蝗灾为吾民患。
康熙三十三年,
四月十三日,
上谕内阁:朕处深宫之中,日以闾阎生计为念。每巡
历郊甸,必循视农桑,周咨耕耨。田间事宜,知之最悉。诚能豫筹穑事,广备灾祲,庶几大有裨益。昨岁因雨水过溢,即虑入春微旱,则蝗虫遗种,必致为害。随命传谕,直隶、山东、河南、等省地方官,令晓示百姓,即将田亩亟行耕耨,使覆土尽压蝗种,以除后患。今时已入夏,恐蝗有遗种在
地,日渐蕃生。已播之榖,难免损蚀。或有草野愚民,云蝗虫不可伤害,宜听其自去者。此等无知之言,切宜禁绝。捕蝗弭灾,全在人事,应差户部司官一员,前往直隶,山东巡抚,令申饬各州县官,亲履陇亩。如某处有蝗,即率小民设法,耨土覆压,勿致成灾。其河南、山西、陕西等省,亦行文该抚,一体晓谕。钦依尔等,将此事交与户部遵行。
康熙三十四年,
正月二十六日,
上谕内阁:去岁于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江南、诸
省下诏捕蝗,诸郡国尽皆捕灭,蝗不为灾,农田大穫。惟凤阳一郡,未能尽捕。去岁雨水连绵,今岁春时,若或稍旱,蝗所遗种,至复发生,遂成灾沴,以困吾民,未可知也。凡事必豫防而备之,斯克有济。其下户部速敕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江南诸巡抚,准前制,亟宜耕耨田亩,令土瘗蝗种,毋致成患。若或田亩有不能尽耕者,蝗始发生,即力为扑灭,毋使滋蔓为灾。
[book_title]第一百八十二卷
第一百八十二卷目录
蝗灾部艺文一
谏捕蝗疏 唐韩思复
淄青蝗旱赈恤 编制
上韩丞相论灾伤手实书 宋苏轼
发蝗虫赴尚书省状 朱熹
御笔回奏状 前人
丙子芒种谢麦禳蝗青词 真德秀
诸庙禳蝗祝文 前人
祭飞蝗文 金元好问
乌蝗纪异 明梁云构
论蝗文 孙因
蝗灾自劾疏 王恕
蝗灾部艺文二〈诗〉
答朱寀捕蝗诗 宋欧阳修
梁县界虸蚄虫生 罗处约
捕蝗诗示尚书郭敦 明宣宗
和悯蝗〈并序〉 陈涵煇
蝗灾部纪事
蝗灾部杂录
庶徵典第一百八十二卷
蝗灾部艺文一
《谏捕蝗疏》唐·韩思复
臣伏闻近日河南、河北蝗虫为害,更益繁炽,经历之处,苗稼都损。今渐翾飞向西,荐食至洛。使命来往,不敢昌言。山东数州甚为惶惧。且天灾流行,埋瘗难尽。臣望陛下悔过责躬,发使宣慰,损不急之务,召至公之人,上下同心,君臣一德,持此诚实以答休咎,前后驱蝗使等,伏望总停。书云:皇天无亲,惟德是辅。人心无常,惟惠是怀。不可不收揽人心也。
《淄青蝗旱赈恤》编制
门下朕嗣守丕训,恭临大宝,兢兢业业,十有三年。何尝不惠下以爱人,克己以利物。外无畋游之乐,内绝土木之功。浣衣菲食,宵兴夕惕。厚于身者无不去,便于人者无不行。损群方之底贡,驱时风于朴素。将以弘祖宗法度,致裔夏雍熙。心虽无劳于九垓,道亦未进于一陬。顾惟不德,惭叹方深。今虽遐迩甫宁,忠良叶志。五兵戢其铓刃,百姓绝其征行。勤求理道,日冀平泰。而去秋旱蝗所及,稼穑卒痒。哀此蒸人,惧罹艰食。是用顺时布令,助煦育之深仁;施惠覃恩,法雨露之殊泽。其淄青兖海郓曹濮,去秋虫蝗害物遍甚。其三道有去年上供钱及斛斗,在百姓腹内者,并宜放免。今年夏税上供钱及斛斗,亦宜全放。仍以当处常平义仓斛斗速加赈救。京兆府诸州府应有蝗虫,米谷贵处,亦宜以常平义仓,及侧近官中所贮斛斗,量加赈赐灾旱之馀,抚养尤切。眷兹长吏,必在得人。应遭蝗虫处,刺史委中书门下精加访察,如有烦苛暴虐,贪浊懦弱者,即须与替。邦畿之内,徭役殷繁,言念疲人,固资矜恤。京兆府今年夏青苗钱,宜量放一半,应遭蝗虫及旱损州县乡村百姓,公私债负一切停徵。至麦熟即任依前徵理,及准私约计会。其遭蝗虫及旱损处,准敕添贮义仓,每亩九升斛斗。去秋合徵在百姓腹内者,并宜放免。其天下州府贷种粮子,在百姓腹内者,更不要徵。闭籴禁钱,为时之蠹。方将革弊,尤藉通商。其见钱及斛斗所在方镇州府,辄不得擅有壅遏,任其交易,必使流行。仍委出使郎官御史,及所在度支盐铁巡院,切加勾当。兼委转运使设法般运江淮糙米于河阴,积贮以备节给,赈济累时以来水旱。时有方隅郡府,杼柚屡空,厚下所以安人,裒多由其称物。至于徵敛,亦在宽恤,应方镇州府借使度支盐铁。户部钱物斛斗,经五年以上者,并宜放免天下百姓人吏欠。太和九年以前,官钱斛斗家业荡尽,无可徵纳。囚系囹圄,动经岁年者,亦宜放免。刑狱之重,人命所悬,将绝冤滥,必资慎恤。京城百司及畿甸见禁囚徒,委中书门下差官疏理,无使冤滥。辇毂之下,法在肃清,奸盗窃发,理难容舍。亲仁坊今年五日贼,依前委京兆府左右街,使凤翔邠泾、金商、同华等州切加捕逐,如获头首,准法科断。其馀支党,一切不问。于乎唯此凶灾是彰非德,情敢忘于罪己,惠所贵于及人,施令布和期于苏息。凡厥臣庶,宜体朕怀,主者施行。
《上韩丞相论灾伤手寔书》宋·苏轼
史馆相公执事。轼到郡二十馀日矣。民物椎鲁,过客稀少,真愚拙所宜久处也。然灾伤之馀,民既病矣。自入境,见民以蒿蔓裹蝗虫而瘗之道左,累累相望者,二百馀里,捕杀之数,闻于官者凡三万斛。然吏皆言蝗不为灾,甚者或言为民除草。使蝗果为民除草,民将祝而来之,岂忍杀乎。轼近在钱塘,见飞蝗自西北来,声乱浙江之涛,上翳日月,下掩草木,遇其所落,弥望萧然。此京东馀波及淮浙者耳,而东京复言蝗不为灾,将以谁欺乎。郡已上章详论之矣。愿公少信其言,特与量蠲秋税,或兴倚阁青苗钱。疏远小臣。腰领不足以荐鈇钺,岂敢以非灾之蝗上罔朝廷乎。若必不信,方且重复简按,则饥羸之民,索之于沟壑间矣。且民非独病旱蝗也。方且均税之患,行道之人举知之。税之不均也久矣,然而民安其旧,无所归怨。今乃用一切之法,成于期月之间,夺甲与乙,其不均又甚干昔者,而民之怨始有所归矣。今又行手实之法,虽其条目委曲不一,然大抵特告讦耳。昔之为天下者,恶告讦之乱俗也,故有不干已之法,非盗及强奸不得捕告。其后稍稍失前人之意,渐开告讦之门。而今之法,揭赏以求人过者,十常八九。夫告讦之人,未有非凶奸无良者。异时州县所共疾恶,多方去之,然后良民乃得而安。今乃以厚赏招而用之,岂吾君敦化、相公行道之本意欤。
《发蝗虫赴尚书省状》朱熹
本司近访闻得绍兴府累有飞蝗入境,即于正月初五日差人前去探问。据兵士孙胜报,今到会稽县白塔寺相对东山下,有蝗虫数多,收拾得大者一篮,小者一袋。其地头村人皆称蝗虫,遇夜食稻。熹即今前去看视,一面监督官吏打扑焚瘗,寻别具奏闻。须至申闻者。
右其蝗虫大小两色,各用紫袋盛贮,随状见到,谨具申尚书省,伏乞敷奏施行。
《御笔回奏状》前人
御笔览奏,知绍兴府界蝗颇为灾。朕心忧惧,今不欲专遣使人降香二合,付卿等宜即虔洁分诣祈祷。又闻蝗之小者,滋育甚多。可更支赏召人收捕,务速殄灭,毋使遗种以为异日之害。故兹札示当体至怀,具位臣朱熹。臣昨具奏绍兴府会稽县广孝乡蝗虫,臣已同本府发钱,专令本县令尉亲在地头,召人捕获,收买焚埋。每得大者,一斗给钱一百文;小者每升给钱五十文。续奉御札,令臣分诣祈祷,更行支赏,召人收捕务速殄灭。臣恭禀圣训,夙夜不遑,即同帅臣王希吕就府治设醮祈禳,又发钱出榜晓谕,于先支赏钱之外,更行倍加增贴。召人收捕,仍差茶盐司干办公事沈大雅前去监视督责,及敦请乡官二员同县官分头给赏收捕。今据申到截今月十三日,通计收到大虫一石五斗三升六合,小虫二十五石九斗三升九合,并已埋瘗。目今尚有一分以上未至尽绝,臣续又见诸暨县寄居与投词,人称紫岩乡亦有飞蝗在境,臣即已专委本县令佐亲临田陌,仔细从实相视,如委的实,即从会稽县所行召人支赏收捕焚埋。去外臣伏为本路所管衢婺等六州,今岁旱损比之绍兴,其灾尤甚。本欲取本月上旬起离前往亲行检视,预备赈恤。正缘收捕蝗虫未尽,未得起发。今不住据逐州县,接续申到事理,委是大段紧急不免,定取十五日起发前去。经由蝗虫地头,更行督责,取见殄灭次第,然后取道嵊县山间,望婺州界迤逦前去。前路有合奏闻事件,续次申发,所有上项事理,须至先具奏闻者,右谨录奏闻,谨奏。
签黄臣窃闻旱蝗之灾过贻圣虑,夙夜焦劳,至忘寝味。臣虽疏贱,不胜感泣震惧之。至今此前去灾伤州郡,敢不究心竭力,周爰咨询,庶有以仰称明诏之万一。但前奏乞钱数事,欲望睿旨早赐施行,臣虽未到诸郡,近日提刑傅淇张诏自彼来归,其言所见委实灾伤至重,尚虑臣所乞钱数少,不足周给。臣缘未经目见,不敢再具恳请,且乞早赐指挥,依臣前奏,应付施行,庶几前路所到州郡便可布宣德意,措约收籴,以慰饥民之望。若不得此,寔无措手处,将来坐视陛下赤子流离沟壑,臣虽万死不足赎罪,伏乞圣照。臣去年到任,已是深冬,狼狈急迫,措置不办,只得将所蒙给赐钱米,计口分俵,诚为可惜。今来虽是灾伤,然日月尚宽,足可措置。臣已行下逐州通判检计,有合兴修水利去处,将来广募饥民,给食工作,惟是老弱残疾妇女之类无依者,方与赈给,庶几不至又似去年虚费官物,伏乞圣照。
《丙子芒种谢麦禳蝗青词》真德秀
伏以宿麦登场,方欣续食。遗蝗出土,复虑延菑。盖当公私赤立之除,岂堪饥馑荐臻之苦。幸帝命以来牟之锡,俾民生均一饱之欢。所期播植之,是时庶保丰穰之可望。傥螟螣蟊贼或遂蕃滋,则黍稷稻粱皆将殄瘁。此有众所以惊呼而相吊,而微臣所以恐惧而靡惶。顾人力驱扑之甚难,惟天意转旋之孔易。愿回大造,申敕群灵,丕降甘霖,坐底骄阳之伏,秉畀炎火永无遗育之存。沥恳投诚,鞠躬请命。
《诸庙禳蝗祝文》前人
在诗有之:去其螟螣及其蟊贼,毋害我田稚。夫此人事也,乃以属诸田祖之神,何哉。盖禦灾弭患,在神为之则易,而在人为之则难。日者本道郡邑以蝝生,闻天子有诏俾长吏祷于山川百神之祠,是亦周先王意也。惟王庙食岁久,阴威赫然,霆奔风驰,山岳可撼。况区区虫蝗之孽乎。驱之禳之,以升炎火,是直噫欠间耳。虔共致祈,立俟嘉应。
《祭飞蝗文》元好问
粤惟此州,百道从出。调度之急,膏血既枯,县望此秋。以纾日夕。沴气所召。百螣踵来,种类之繁,蔽映天日。如云之稼,一饱莫供。道路嗷嗷,无望卒岁。考之传记,事有前闻。鲁公中牟,今为异政。贪墨汝罚,讵曰弗灵。言念兹时,濒于陆沈。吏实不德,民则何辜。岁或凶荒,转死谁救。敢殚志愿,神其悯之。
《乌蝗纪异》梁·云构
当丙午之秋,螟蝗突来,飞蔽天日,过兰,七昼夜乃绝。询之农夫,有生八九十未尝见。其异者,所食禾黍略尽。及辛亥,再罹其患,虽捕之者授钱授粟,而猖獗弥甚,瓯窭污邪削如也。遂宁陈侯,以是冬始受邑符,乃效青州故事,开仓哺之,民用是以无忧。閒岁大熟,方颖栗,时蝗复来,视前燄愈张,锋愈迅,所至一空。农夫饷妇啼号大作,声震原野。蝗方抵兰,忽有群乌结阵待之。蝗方会食,乌辄怒飞而起,利距长喙,惨如刀砧,蝗之死于搏击者,可什之五,被创者,可什之三。垂翅而遁者,可什之二。邻郡皆苦蝗,独于兰无犯,乌实有灵,然有以召之佥曰:侯之力也。即以方汉渤海诸君子,何多让焉。一时谣颂遍作,旁及邻郡,皆诧其事而窃有咏焉。余汇之得三百篇,因书以纪异。
《论蝗文》孙因
予一日行野中,见有伐鼓举烽者,意其捕寇而即戎,就而问焉,则尽田间之老农也。得物状甚怪,喙刚而铦,目怒而黠,或震其股,或掀其髯,羽翼未成,已学飞舞。两腋之下,可达一纬。余异其状,问于田父,田父愀然曰:子识今秋飞蝗之状乎。此其子孙,而彼其父祖也,官命我辈捕之。余曰:蝗何负于官而见捕乎。田父仰天泣涕曰:是害我稻黍者也,王法之所不恕。始吾小人谓为瑞物也,炷香而祝其来。既来矣,则山毛山发化为黄埃,然后知其为灾。初以为祥,后以为殃,昔恨其来暮,今惧其不去。吾小人惟无知故若此。观子之貌,类学古者,乃亦懵然,何哉。吾小人记为儿时从村市一老生学授我一书,我忘名,而记其略曰:某食苗心者,某食苗节者,某食苗根若叶者;又曰:吏侵牟生蟊,乞贷生蟘,冥冥犯法生螟,贼虐无辜生贼,然自垂髫至戴白,未识其形色也。今虽识之,反不愿识矣。余曰:能尽去乎。曰:不能。然则吾为若谕之,使去可乎。曰:幸甚,恐不可谕耳。余曰:金石无情,可动以诚。昆虫无知,可格以理。蝗能为害,亦能听我诫矣。试掇魁杰者数辈置于前,诘之曰:使汝害稼,天欤。人欤。惟天惠民,必不使尔为吾民痛也。苟官吏招汝,则民何辜。且食民天也,汝啖民之天,以充其体肤,天将汝诛矣。速去,无久居。顷之,若有昂首扬目趯趯而股鸣者,听之若曰:今为害者,独我乎。牟人之利以餍己之欲者,非蝗乎。食人之食而误人之国者,非蝗乎。利口而邦之覆磨牙而民之毒者,非蝗乎。故穷奇饕餮虞之蝗也。夷羿浞,夏之蝗也。受辛亿万,商之蝗也。蹶楀家伯仲允棸子,周之蝗也。齐豹庶其牟夷黑股,春秋之蝗也。仪衍申韩杨墨列惠,列国之蝗也。鞅睢斯高剪邯翳欣,蝗于秦者也。酷吏游侠外戚佞宦,蝗于汉者也。大者如是,小者不可算也。自汉而下,蝗日益盛,民日益病,蝗日益硕,民日益瘠。虽唐之贞观开元间,号多乐岁,蝗未息也。呜呼。其为害三千馀年矣。跔跔跃跃,实繁有徒,去之复生,芟之愈甚,其庸有既乎。必有良史特书屡书,而胡独罪予。且夫节按常程,无非急征,鬻狱卖判,价随轻重,外托公计,内为己赢。若是者,不谓之蝗可乎。匮金囊帛,峙如山岳,争饱苞苴,道途盘错,一筵之费,或至千索,咀嚼已竭,未厌溪壑,不稼不穑,取禾三百,若是者,不谓之蝗可乎。大昕会朝,崇朝退食,水珍陆羞,映照巾羃,是中其谁,羔羊正直。乘马从徒,呵哄冲塞,鸣玉曳履,锵锵步趋,明旦封事,问之则无。月縻都内钱,日廪太仓粟。辅郡致醇醴,京府饰居屋,休问坎伐檀,不论鼎覆餗,若是者,不谓之蝗可乎。屯云百万,老弱相半。问其所工,针鞞凫锻。负米已喘,执弮已汗。褒衣丽襦,市廛嬉愉。私茅一占,终身晏如。食粟而已,恶知其馀。此冗兵之为蝗也。官如传舍,施及子孙。所在朋曹,蛰蛰诜诜。舞文冒贿,齧吾本根。幸而黑涅,复为官军。此吏胥之为蝗也。杰阁广殿,金镬炳烜。土偶蒙珠,墙壁涌钿。黔首无知,祸福驱煽。此彝鬼之为蝗也。节察防团,遥刺等官。本待有功,岂为养安。养安以逸,坐縻厚秩。率民户百,不能供一。赃吏斥归,更得廪祠。岂念祠廪,亦民膏脂。推此以往,其他可知。贵介姻族,仍及僮仆。倚势逞豪,飞食人肉。鼓吻弄翼,道路以目。凡此皆人其形,而蝗其腹者也。其为民害,章章如是。若夫惰田之农,淫浮之技,曳缟之商,綦组之女,徙倚市门之子,假饰衣冠之士,琐琐碌碌者,尚不与此。然则丰年富岁,常有数十百亿万飞蝗在天,下齰人骨髓,岂特食稻黍而已。况害稼者有时,害民者无期。害稼者遇循吏如鲁仲牟,则不入境。今圣天子斋居洁蠲,至诚动天,我虽无知,将率我族类而远迁矣。然我辈虽去,斯民终未得晏然也。使若属未殄,天下宁有丰年。予闻其语,书以自省,且俾观风者述以为有位儆焉。
《蝗灾自劾疏》王恕
窃惟蝗蝻生发,固虽天灾,实关人事。人事修则天意可回,而灾不为灾矣。昔卓茂令密邑而蝗不入境,茂能修其职也。今蝗蝻为患于河南者,岂无故乎。良由臣巡抚失职,不能敷宣圣化,以安民人。是故上天以此而谴告耳。况臣管内地方连年水旱,加以去岁荆襄盗起,军劳于征调,民困于转输,及今年又起运税粮,井勘合买办物料等件,比之往年数多。今又遭此蝗蝻之灾,军民何以生耶。考之于史,宋真宗罢诸营建而飞蝗尽绝,此真宗能修德政以应天,是以天灾随之而消也。伏望陛下以天戒为可畏,以地方为当重,将臣罢归田里,另选贤能代理其事。尤望陛下去奢崇俭,除祭祀军需之外,其馀一应不急之务,无益之事,可减省者减省之,可停止者停止之,使财不妄费,民困少舒,庶几天意可回而灾沴可弭矣。臣受国重寄,值兹灾异,不敢循默。
蝗灾部艺文二〈诗〉
《答朱寀捕蝗诗》宋·欧阳修
捕蝗之术世所非,欲究此语兴于谁。或云丰凶岁有数,天孽未可人力支。或言蝗多不易捕,驱民入野践其畦。因之奸吏恣贪扰,户到头敛无一遗。蝗菑食苗人自苦,吏虐民苗皆被之。吾嗟此语祇知一,不究其本论及皮。驱虽不尽胜养患,昔人固巳决不疑。秉蟊投火况旧法,古之去恶犹如斯。既多而捕诚未易,其失安在常由迟。诜诜最说子孙众,为腹所孕多蜫蚳。始生朝亩暮已顷,化一为百无根涯。口含锋刃疾风雨,毒肠不满疑常饥。高原下隰不知数,进退整若随金鼙。嗟兹羽孽物共恶,不知造化其谁尸。大凡万事悉如此,祸当早绝防其微。蝇头出土不急捕,羽翼已就功难施。只惊群飞自天下,不究生子由山陂。官书立法空太峻,吏愚畏法反自欺。盖藏十不敢申一,上心虽恻何由知。不如宽法择良吏,告蝗不隐捕以时。今苗因捕虽践死,明岁犹免为蝝菑。吾尝捕蝗见其事,较以利害曾深思。官钱二十买一斗,示以明信民争驰。敛微成众在人力,顷刻露积如京坻。乃知孽虫虽甚众,嫉恶苟锐无难为。往时姚崇用此议,诚哉贤相得所宜。因吟赠君广其说,为我持之告采诗。
《梁县界虸蚄虫生》罗处约
方喜云田布,俄闻叶螣生。田神何纵虐,稼政自非明。颍凤那充食,吴牛已绝耕。黄堂厌粱肉,惕尔自心惊。
《捕蝗诗示尚书郭敦》明·宣宗
蝗螽虽微物,为患良不细。其生实蕃滋,殄灭端匪易。方秋禾黍成,芃芃各生遂。所忻岁将登,奄忽蝗已至。害苗及根节,而况叶与穗。伤哉陇亩植,民命之所系。一旦尽于斯,何以卒年岁。上帝仁下民,讵非人所致。修省弗敢怠,民患可坐视。去螟古有诗,捕蝗亦有使。除患与养患,昔人论已备。拯民于水火,勖哉勿玩愒。
《和悯蝗》〈并序〉陈涵煇
靖僻处荒岛外,十稔而九祲。自煇下车,邀天之灵。民始连岁歌墉栉。今兹戊寅夏亢旱,闻天子以漕艘稽迟遣使祷海神,俄报海水涨溢,小邑复病潦谊哭侠图靡叩阍而请命,不谓仲秋五之日,蝗自北入阴沙界,抢攘络绎,亘百馀里,分其半介。而疾风过灌坛,如昆阳逐猛兽,民屋皆震,白日昼昏。元蛟人立,杖叟纬嫠,野哭之声沸鼎。煇履及寝门,拊膺吁帝,愿以六尺委壑,三尸为小民赎寸土。嗟乎。黑风乍转,青野已枯,恐江南自此有介孽矣。诘朝同社郑雪子李端木,作诗纪变。煇倚韵垂涕和之,魂忡忡乎如犹在呼祷中也。尚冀有心者,共悯之。
春畴慎农事,徵诗奏葭茁。旷鳏古所戒,荏苒历初吉。亦欲希陶令,公田每种秫。瘠土与愿违,耕凿未遑悉。十年九报俭,下车询苦疾。太息道州咏,守官听诃黜。豳之惊螽斯,唐之戒蟋蟀。牧圉岂苟然,肩负求良匹。今岁愆雨泽,恒廑幽盩厔。金气乍司令,狂飙肆漻溧。如将百万兵,其势何奔轶。肃肃介而羽,祲氛障赤日。钲鼓动地鸣,甲光夺镰铚。逃雨将焉之,藏奸莫殚诘。头目挟金距,胁从互相率。千家野哭声,妇子魄骤失。哀哉此孑遗,俄顷困藿蒺。末繇借炎火,安冀歌墉栉。天网不可张,刑法无乃密。外灾宋亦书,奇沴烦史笔。逆则召戈鋋,凶乃甘镬锧。愿将剖腹藏,靡能嗔目叱。嗟嗟蜑人乡,窦圭而门荜。旱魃助孽虫,赋税安自出。陇荒京兆阡,舂乏侍御七。暴风经灌坛,江水起湓溢。蟊贼自天降,其敢忘国恤。民方艰一饱,靡膂念芬飶。大军兆凶年,疮痍声唧唧。投界吁有昊,下土望阴骘。惊心彻四郊,僇力追窜逸。倘留寒谷黍,何啻吹暖律。蚕食馀几何,所冀沸再楖。一茎亦血膏,片饷残递驲。露坐公沙躬,星驻何厂术。两者均失据,拊膺徒陨慄。牟密与西阳,禳感功则一。善言荧惑退,盛事闻吞蛭。安得流民图,少苏百里室。填剜血已枯,臣罪惭委质。
蝗灾部纪事
《左传·哀公十二年》:冬,十二月,螽,季孙问诸仲尼,仲尼曰:丘闻之,火伏而后蛰者毕,今火犹西流,司历过也。《后汉书·杨厚传》:厚拜议郎,三迁为侍中,特蒙引见,访以时政。永建四年,厚上言今夏必盛暑,当有疾疫蝗虫之害。是岁,果六州大蝗,疫气流行。后又连上西北二方有兵气,宜备边寇。车驾临当西巡,感厚言而止。《蔡邕传注》:汉名臣奏张文上疏,其略曰:春秋义曰:蝗者贪扰之气所生。天意若曰:贪狼之人,蚕食百姓,若蝗食禾稼而扰万民。兽齧人者,象暴政若兽而齧人。京房易传曰:小人不义而反尊荣,则虎食人,辟历杀人,亦象暴政,妄有喜怒。政以贿成,刑放于宠,推类叙意,探指求源,皆象群下贪狼,威教妄施,或若蝗虫。宜敕正众邪,清审选举,退屏贪暴。鲁僖公小国诸侯,敕政修己,斥退邪臣,尚获其报,六月甚雨之应。岂况万乘之主,修善求贤。宜举敦朴,以辅善政。陛下体尧舜之圣,秉独见之明,恢太平之业,敦经好学,流布远近,可留须臾神虑,则可致太平,招休徵矣。制曰:下太尉、司徒、司空。夫瑞不虚至,灾必有缘。朕以不德,兼统未明,以招妖伪,将何以昭显宪法哉。三司任政者也,所当夙夜,而各拱默,讫未有闻,将何以奉答天意,敉宁我人。其各悉心思所崇改,务消复之术,称朕意焉。《英雄记钞》:刘虞为博平令。治正推平,高尚纯朴,境内无盗贼,灾害不生。时邻县接壤蝗虫为害,至博平界飞过不入。
《陈留耆旧传》:高式至孝,蝝蝗为灾,不食式麦。
《晋书·石勒载记》:河朔大蝗,初穿地而生,二旬则化状若蚕,七八日而卧,四日蜕而飞,弥亘百草,唯不食三豆及麻,并冀尤甚。
《刘聪载记》:河东大蝗,唯不食黍豆。靳准率部人收而埋之,哭声闻于十馀里,后乃钻土飞出,复食黍豆。《石季龙载记》:冀州八郡大蝗,司隶请坐守宰,季龙曰:此政之失和,朕之不德,而欲委咎守宰,岂禹汤罪己之义邪。司隶不进谠言,佐朕不逮,而归咎无辜,所以重吾之责,可白衣领司隶。
《苻健载记》:健守长安,蝗虫大起,自华泽至陇山,食百草无遗。牛马相啖毛,猛兽及狼食人,行路断绝。健自蠲百姓租税,减膳彻县,素服避正殿。
《南史·梁宗室传》:鄱阳忠烈王恢,文帝第十子也。恢子修,自卫尉出镇钟离,徙为梁、秦二州刺史。在汉中七年,移风改俗,人号慈父。长史范洪胄有田一顷,将秋遇蝗,脩躬至田所,深自咎责。功曹史琅琊王廉劝脩捕之,脩曰:此由刺史无德所致,捕之何补。言卒,忽有飞鸟千群蔽日而至,瞬息之间,食虫遂尽而去,莫知何鸟。适有台使见之,具言于帝,玺书劳问,手诏曰:犬牙不入,无以过也。州人表请立碑颂德。
《北史·崔鉴传》:鉴子秉,秉子仲哲,仲哲子叔瓒,为魏尹丞。属蝗虫为灾,帝以问叔瓒。对曰:按《汉书五行志》:土功不时,蝗虫作厉。当今外筑长城,内兴三台,故致此灾。帝大怒,令左右殴之,又擢其发,以溷汁沃其头,曳以出,由是废顿久之。
《羊祉传》:祉弟子烈。除阳平太守,有能名。时频有灾蝗,不入阳平境,敕书褒美焉。
《唐书·王方翼传》:方翼迁肃州刺史。仪凤间,河西蝗,独不至方翼境,而它郡民或馁死,皆重茧走方翼治下。《韩思复传》:开元初,思复为谏议大夫。山东大蝗,宰相姚崇遣使分道捕瘗。思复上言:夹河州县,飞蝗所至,苗辄尽,今游食至洛。使者往来,不敢显言。且天灾流行,庸可尽瘗。望陛下悔过责躬,损不急之务,任至公之人,持此诚实以答谴咎,其驱蝗使一切宜罢。元宗然之,出其疏付崇,崇建遣思复使上东按所损,还,以实言。崇又遣监察御史刘诏覆视,诏希宰相意,悉易故牒以闻,故河南数州赋不得蠲。崇恶之,出为德州刺史。
《辽史·萧文传》:文寿隆末,知易州,兼西南面安抚使。时属县蝗,议捕除之,文曰:蝗,天灾,捕之何益。但反躬自责,蝗尽飞去;遗者亦不食苗。
《宋史·赵延进传》:太平兴国中,辽人扰边,命延进与崔翰、李继隆将兵禦之。以功迁右监门大将军。累迁右骁骑大将军,知邓州。淳化初,飞蝗不入境,诏褒之。《魏悼王廷美传》:廷美子德彝,字可久,判沂州,时年十九。飞蝗入境,吏民请坎瘗火焚之,德彝曰:上天降灾,守臣之罪也。乃责躬引咎,斋戒致祷,既而蝗自殪。《渑水燕谈录》:祥符中,天下大蝗,近臣得死蝗于野,以献宰臣,率百官称贺。王魏公旦独执不可。数日,方罢朝,飞蝗蔽天。真宗叹曰:使百官将贺而蝗遽至,岂不为天下笑也。
《国老谈苑》:王旦在中书,常以蝗旱忧,愧辞位,俄而疾发不食,真宗命内饔为肉糜,宸翰缄器以赐。
《宋史·孙冲传》:冲知襄州,会京西蝗,真宗遣中使督捕,至襄,怒冲不出迎,乃奏蝗唯襄为甚,而州将日置酒,无恤民意。帝怒,命即州置狱。冲得属县言岁稔状,驰驲上之。时使者犹未还,帝悟,为追使者笞之。
《笔录》:大中祥符九年秋,稼将登,郡县颇云蝗虫为灾。一日,真宗皇帝坐便殿閤中御晚膳,左右声言飞蝗且至,上起至轩仰视,而连云翳日,莫见其际。帝默然,坐意甚不安,命彻匕著。自是遂不豫。
《宋史·范仲淹传》:仲淹为右司谏。岁大蝗旱,江、淮、京东滋甚。仲淹请遣使循行,未报。乃请间曰:宫掖中半日不食,当何如。帝恻然,乃命仲淹安抚江、淮,所至开仓振之。
《孙觉传》:觉登进士第,调合淝主簿。岁旱,州课民捕蝗输之官,觉言:民方艰食,难督以威。若以米易之,必尽力,是为除害而享利也。守悦,推其说下之他县。《刘敞传》:敞知郓州。先是,久旱,地多蝗。敞至而雨,蝗出境。
《谢绛传》:绛权开封府判官。言:蝗亘田野,坌入郛郭,跳掷官寺,井匽皆满。鲁三书螟,《谷梁》以为哀公用田赋虐取于民。朝廷敛弛之法,近于廉平,以臣愚所闻,似吏不甚称而召其变。凡今典城牧民,有颛方面之埶:才者掠功取名,以严急为术,或辩为无实,数蒙奖录;愚者期会簿书,畏首与尾。二者政殊,而同归于弊。夫为国在养民,养民在择吏,吏循则民安,气和而灾息。愿先取大州邑数十百,诏公卿以下,举任州守者,使得自辟属县令长,务求术略,不限咨考。然后宽以约束,许便宜从事。期年条上理状,或徙或留,必有功化风迹,异乎有司以资而任之者焉。汉时,诏问京房灾异可息之术,房对以考功课吏。臣愿陛下博访理官,除烦苛之命;申敕计臣,损聚敛之役。勿起大狱,勿用躁人,务静安,守渊默。《传》曰:大侵之礼,百官备而不制。言省事也。如此而沴气不弭,嘉休不至,是灵意谰,而圣言罔惑欤。
《范正辞传》:正辞子讽举进士第,迁大理评事、通判淄州。岁旱蝗,他榖皆不立,民以蝗不食菽,犹可艺,而患无种,讽行县至邹平,发官廪贷民。县令争不可,讽曰:有责,令无预也。即出贷三万斛;比秋,民皆先期而输。《查道传》:道为龙图阁待制,进右司郎中。天禧元年,以耳聩难于对问,表求外任,得知虢州。将行,上御龙图阁饮饯之。秋,蝗灾民歉,道不候报,出官廪米赈之,又设粥糜以救饥者,给州麦四千斛为种于民,民赖以济,所全活万馀人。
《司马池传》:池子旦为郑县主簿。吏捕蝗,因缘搔民。旦言:蝗,民之仇,宜听自捕,输之官。后著为令。
《赵抃传》:抃知青州,时京东旱蝗,青独多麦,蝗来及境,遇风退飞,尽堕水死。
《孙洙传》:洙知汝州,旱蝗为害,致祷于胊山,彻奠,大雨,蝗赴海死。
《桯史》:熙宁七年四月,王荆公罢相,镇金陵。是秋,江左大蝗,有无名子题诗赏心亭,曰:青苗免役两妨农,天下嗷嗷怨相公。惟有蝗虫感恩德,又随钧旆过江东。荆公一日饯客至亭上,览之不悦,命左右物色,竟莫知其为何人也。〈按《见闻搜玉》云:刘贡父寄赠。〉
《梦溪笔谈》:元丰中,庆州界生子方虫,方为秋田之害。忽有一虫生,如土中狗蝎,其喙有钳,千万蔽地。遇子方虫,则以钳搏之,悉为两段。旬日,子方皆尽。岁以大穰。其虫旧曾有之,土人谓之旁不肯。
《东坡志林》:元祐八年五月十日,雍丘令米芾有书言县有虫食麦叶,不食实。适会金部郎中张元方见过云麦豆未尝有虫,有虫盖异事也。既食其叶,则实自病,安有不为害之理。元方因言子方虫为害甚于蝗,有小甲虫见辄断其腰而去,俗谓之旁不肯,前此吾未尝闻也,故录之。
《春渚纪闻》:米元章为雍丘令,适旱蝗大起,而邻尉司焚瘗,后遂致滋蔓。即责里正并力捕除,或言尽缘雍丘驱逐过此,尉亦轻脱,即移文载里正之语,致牒雍丘,请各务打扑收埋本处地方,勿以邻国为壑者。时元章方与客饭,视牒,大笑。取笔大批其后,附之云:蝗虫元是空飞物,天遣来为百姓灾。本县若还驱得去,贵司却请打回来。传者无不绝倒。
《宋史·宗室希言传》:希言字若讷,惠王令懬元孙也。知临安仁和县。适大旱,蝗集御前芦场中,亘数里。希欲去芦以除害,中使沮其策,希言驱卒燔之。
《金坛县志》:宋嘉定己巳,邑旱,飞蝗蔽天而下。时太常丞刘宰家居,草书一函命其仆至城北钟秀桥,见两黄衣客,即跪进之。至桥,果见衣黄者,启书阅竟,语仆曰:我借路不借粮也。蝗果不为灾,自后有蝗,必向漫塘祠祭之。
《宋史·徐鹿卿传》:鹿卿为江东转运判官,兼领太平,仍暂提举茶盐事。弛苛征,蠲米石、芜湖两务芦税。江东诸郡飞蝗蔽天,入当涂境,鹿卿露香默祈,忽飘风大起,蝗悉渡淮。
《癸辛杂识》:戊戌七月,武城蝗自北来,蔽映天日。有崔四者,行田而仆。其子寻访,但见蝗聚如堆阜。拨视之,见其父卧池上,为蝗所埋,须发皆被啮尽,衣服碎为筛网,一时顷方苏。晋天福中,蝗食猪,平原一小儿为蝗所食吮血,惟馀空皮裹骨耳。
《宋史·常楙传》:楙以集贤殿修撰知平江。值旱。故事,郡守合得缗钱十五万,悉以为民食、军饷助。蠲苗九万、税十三万、板帐十六万,又蠲新苗二万八千,大宽公私之力。飞蝗几及境,疾风飘入太湖。
《金史·移刺温传》:温移镇武定,岁旱且蝗,温割指,以血沥酒中,祷而酹之。既而雨沾足,有群鸦啄蝗且尽,由是岁熟,人以为至诚之感云。
《赵鉴传》:鉴起知宁海军。秋禾方熟,子方虫生,鉴出城行视,虫乃自死。
《宗宁传》:宗宁为会宁府路押军万户,擢归德军节度使。时方旱蝗,宗宁督民捕之,得死蝗一斗,给粟一斗,数日捕绝。
《梁肃传》:肃为大兴少尹,坐捕蝗不如期,贬川州刺史,削官一阶,解职。
《元史·刘秉直传》:秉直为卫辉路总管。秋七月,虫螟生,民患之,秉直祷于八蜡祠,虫皆自死。岁大饥,人相食,死者过半,秉直出俸米,倡富民分粟,馁者食之,病者与药,死者与棺以葬。
《刘天孚传》:天孚知许州。岁大旱,天孚祷即雨。野有蝗,天孚令民出捕,俄群乌来,啄蝗为尽。明年麦熟时,有青虫如蟊,食麦,人无可奈何,忽生大花虫,尽嚼之。许人立碑颂焉。
《王磐传》:磐为真定等路宜慰使。蝗起真定,朝廷遣使者督捕,役夫四万人,以为不足,欲牒邻道助之。磐曰:四万人多矣,何烦他郡。使者怒,责磐状,期三日尽捕蝗,磐不为动,亲率役夫走田间,设方法督捕之,三日而蝗尽灭,使者惊以为神。
《陈祐传》:祐改南京路治中。适东方大蝗,徐、邳尤甚,责捕至急。祐部民丁数万人至其地,谓左右曰:捕蝗虑其伤稼也,今蝗虽盛,而谷已熟,不如令早刈之,庶力省而有得。或以事涉专擅,不可,祐曰:救民获罪,亦所甘心。即谕之使散去,两州之民皆赖焉。
《李忠传》:吴国宝,雷州人。性孝友,父丧庐墓。大德八年,境内蝗害稼,惟国宝田无损。人皆以为孝感所致云。《塔海传》:塔海历和宁路总管。改任庐州,时有飞蝗北来,民患之,塔海祷于天,蝗乃引去,亦有堕水死者,人皆以为异。
《造邦贤勋录》:吕升以教授升江西佥事,调福建。有螟伤稼,祝天,大雷雨作,螟尽死。
《虎荟》:周郁,山东济南人,由监生洪武三十一年除襄陵知县,满考以绩最,升浑源知州,时大蝗,郁虔祷,蝗飞他境。
《江南通志》:程旼,字太和,桐城人。宣德丙午举人,任磁州同知,时蝗大发。旼虔祷于神,忽秃鹙飞集,啄蝗殆尽,因以有声。
《明通纪》:崔恭尝知莱州,府值岁旱蝗。躬亲督捕,发郡县仓,劝富民粟赈之,民赖以全。
《江南通志》:江一麟,字仲文。婺源人,嘉靖癸丑进士,转广平守,值岁旱蝗,徒步斋祷三日,雨集蝗死。
《陕西通志》:刘懋,万历己未进士,任宁邑令。乙卯丙辰,两河飞蝗蔽天,台使令以谷易蝗,懋毅然曰:谷有尽,蝗无尽,可重困吾民乎。捕之而已。
《江南通志》:江通字必达,建德人。贡士知巩县,招抚流民,教以生业。时蝗飞蔽天,独不入巩境。守闻而异之,举往孟津捕蝗。通斋沐以祷,蝗悉飞去。民立祠祀之。朱维柄,字启明,靖江人。以恩贡授河南浙川知县,岁蝗起。露祷三日,甘雨如注。蝗尽灭,乃请赈发粟,计口均分,更捐俸设粥邑门外,以食饥者,中蜚语解组归。
蝗灾部杂录
《诗经·大雅·柔桑章》:降此蟊贼,稼穑卒痒。
《焦氏易林》:需之明裔,螟虫为贼,害我五谷,箪笥空虚,家无所食。
讼之蛊,桑叶螟蠹,衣弊如络,女工不成,丝布为玉。《王充·论衡·感虚篇》:世称:南阳卓公为缑氏令,蝗不入界。盖以贤明至诚,灾虫不入其县也。此又虚也。夫贤明至诚之化,通于同类,能相知心,然后慕服。蝗虫,闽虻之类也,何知何见而能知卓公之化。使贤者处深野之中,闽虻能不入其舍乎。闽虻不能避贤者之舍,蝗虫何能不入卓公之县。如谓蝗虫变与闽虻异,夫寒温亦灾变也,使一郡皆寒,贤者长一县,一县之界能独温乎。夫寒温不能避贤者之县,蝗虫何能不入卓公之界。夫如是,蝗虫适不入界,卓公贤名称于世,世则谓之能却蝗虫矣。何以验之。夫蝗之集于野,非能普博尽蔽地也,往往积聚多少有处。非所积之地,则盗蹠所居;所少之野,则伯夷所处也。集过有多少,不能尽蔽覆也。夫集地有多少,则其过县有留去矣。多少不可以验善恶;有无不可以明贤不肖也。《盐铁论·执务篇》:上不苛扰,下不烦劳,各修其业,安其性,则螟蟘不生,而水旱不起。
《刘子·贵农篇》:夫螟螣秋生而秋死,一时为灾,而数年乏食。今一人耕而百人食之,其为螟螣亦以甚矣。是以先王敬授民时,劝课农桑,省游食之人,减徭役之费,则仓廪充实,颂声作矣。
草木虫鱼疏去其螟螣及其蟊贼,螟似虸蚄而头不赤,螣蝗也。贼桃李中蠹虫,赤头,身长而细耳。或说云蟊蝼蛄食苗根,为人害。许慎云:吏冥人犯法,即生螟,吏乞贷则生蟘,吏祗冒取人财则生蟊。旧说云螟螣、蟊贼,一种虫也。如言寇贼奸宄,内外言之耳。故犍为文学曰:此四种虫,皆蝗也,实不同,故分释之。
易潜虚讱二养虺纵蝗,匪仁之方养虺纵蝗,失所与也。
《潮州府志》:苗蛱形似花间蛱,而小如蝇。春夏之交有之,群飞从海来,宿苗上,不食苗。其所生虫,数日能动,食苗节。苗虽吐华,不结实。若谷雨前插秧,便罹其害。蔡邕云:蝗是鱼所化,余谓蛱亦是鱼子化者,但与蝗各别,故不以蝗书,从俗书之,曰:蛱,澄海王天性云。
[book_title]第一百八十三卷
第一百八十三卷目录
草木异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春秋纬〈说题辞 感精符〉
礼纬〈斗威仪〉
孝经纬〈援神契〉
淮南子〈天文训〉
大戴礼〈明堂篇〉
汉书〈五行志〉
宋书〈符瑞志〉
珍珠船〈芝草〉
管窥辑要〈草木生异状占 草木异常占 草木暴长占 草木生死荣落占 草木化为他种占 木上生木占 草木生非所占 竹木自拔自折自移自死占 草木杂变占 芝草占〉
田家五行〈论草 论花 论木〉
草木异部汇考二
商〈太戊一则〉
周〈成王一则 襄王一则〉
汉〈惠帝一则 武帝元封一则 昭帝元凤一则 宣帝元康一则 元帝初元一则 永光一则 建昭一则 成帝永始一则 哀帝建平一则 平帝元始一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一则 明帝永平一则 章帝建初二则 元和一则 安帝元初一则 延光二则 桓帝建和二则 永康一则 灵帝熹平一则 光和一则 中平一则 献帝建安一则〉
魏〈文帝黄初二则〉
吴〈大帝黄武一则 黄龙一则 赤乌一则 废帝五凤一则 乌程侯天纪一则〉
晋〈武帝泰始四则 咸宁五则 太康九则 太熙一则 惠帝元康三则 永康一则 怀帝永嘉二则 悯帝建兴三则 元帝太兴二则 明帝太宁一则 成帝咸和三则 咸康二则 穆帝永和一则 哀帝兴宁一则 海西公太和一则 孝武帝宁康一则 太元五则 安帝隆安一则 元兴二则 义熙三则〉
宋〈文帝元嘉二十二则 孝武帝孝建二则 大明七则 明帝泰始六则 顺帝升明二则〉
南齐〈高帝建元一则 武帝永明十一则 郁林王隆昌一则 东昏侯永元一则〉
梁〈武帝天监三则 中大通一则 大同二则〉
陈〈武帝永定一则〉
北魏〈太祖天兴三则 太宗永兴一则 泰常二则 世祖神麚二则 延和二则 太延二则 太平真君一则 高祖延兴一则 承明一则 太和七则 世宗景明四则 正始三则 永平三则 延昌三则 肃宗熙平二则 神龟二则 正光四则 孝昌一则 孝静帝天平三则 元象一则 兴和三则 武定六则〉
北齐〈后主武平二则 武定一则〉
北周〈闵帝一则 武帝保定一则 建德一则〉
隋〈文帝开皇二则 仁寿二则〉
庶徵典第一百八十三卷
草木异部汇考一
《礼记》《月令》
孟春行夏令,草木蚤落。
〈注〉行夏令,巳之气乘之也。草木蚤落,生日促也。
季春行冬令,草木皆肃。
〈注〉草木皆肃,丑之气乘之也。肃谓枝叶缩栗。
孟夏行冬令,则草木蚤枯。
仲夏行秋令,则草木零落,果实早成。
仲秋行春令,草木生荣。行夏令,五谷复生。行冬令,草木蚤死。
《春秋纬》《说题辞》
天文以七,列精以五。故嘉禾之滋,茎长五尺,五七三十五神盛,故连茎三十五穗,以成盛德,禾之极也。
《感精符》
日下沦于地,则嘉禾兴。
《礼纬》《斗威仪》
君乘木而王,其政升平,则福草生庙中。朱草别名。君乘金而王,其政讼平,芳桂常生。
《孝经纬》《援神契》
德下至地,则嘉禾生。
德至草木则芝草生。又曰:善养老则芝草茂。又曰:德至于草木则木连理。
《淮南子》《天文训》
甲子干庚子,草木再死再生。丙子干庚子,草木复荣。
《大戴礼》《明堂篇》
朱草日生一叶,至十五日生十五叶;十六日一叶落,终而复始也。
《汉书》《五行志》
《传》曰:田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民农时,及有
奸谋,则木不曲直。说曰:木,东方也。于易,地上之木为观。其于王事,威仪容貌亦可观者也。故行步有佩玉之度,登车有和鸾之节,田狩有三驱之制,饮食有享献之礼,出入有名,使民以时,务在劝农桑,谋在安百姓:如此,则木得其性矣。若乃田猎驰骋不反宫室,饮食沈湎不顾法度,妄兴繇役以夺民时,作为奸诈以伤民财,则木失其性矣。盖工匠之为轮矢者多伤败,及木为变怪,是为木不曲直。
传曰:思心之不睿,是谓不圣,厥咎霿,时则有华孽。刘向以为于易巽为风为木,卦在三月四月,继阳而治,主木之华实。风气盛,至秋冬木复华,故有华孽。一曰,地气盛则秋冬复华。一曰,华者色也,土为内事,为女孽也。
《传》曰:视之不明,是谓不悊,厥咎舒,时则有草妖。臭则冬温,春夏不和,伤病民人,故极疾也。诛不行则霜不杀草,由臣下则杀不以时,故有草妖。凡妖,貌则以服,言则以诗,听则以声。视则以色者,五色物之大分也,在于青祥,故圣人以为草妖,失秉之明者也。
《宋书》《符瑞志》
福草者,宗庙肃,则生宗庙之中。
嘉禾,五谷之长,王者德盛,则二苗共秀。于周德,三苗共穗;于商德,同本异穟;于夏德,异本同秀。
木连理,王者德泽纯洽,八方合为一,则生。
芝草,王者慈仁则生。食之令人度世。
巨鬯,三禺之禾,一稃二米,王者宗庙修则出。
华平,其枝正平,王者有德则生。德刚则仰,德弱则低。平露,如盖,以察四方之政。其国不平,则随方而倾。蓂荚,一名苈荚,夹阶而生,一日生一叶,从朔而生,望而止,十六日,日落一叶;若月小,则一叶萎而不落。尧时生阶。
萐莆,一名倚扇,状如蓬,大枝叶小,根根如丝,转而成风,杀蝇。尧时生于厨。
朱草,草之精也,世有圣人之德则生。
芝英者,王者亲近耆老,养有道,则生。
《珍珠船》《芝草》
屋柱木无故生芝者,白为丧,赤为血,黑为贼,黄为善,形如人面者亡财,如牛马者,远役,如龟蛇者,田禾耗。
《管窥辑要》《草木生异状占》
凡草木忽生异状,其地兵起,百姓受殃,一曰:其地有作逆者。
野草生如旌旗,其野有兵。
草生为龙蛇人兽之形,是谓草妖,其地有兵乱。木生人状,京房曰:王德衰,下人将起,则有木生人状。木生同本异末,京房曰:君有庆,木生连理。其地有乱,草木异本同实。将有异人同谋,不利于国。
《草木异常占》
黍生过大,京房曰:君忧相去,稷生过大,忧大臣死,蓬叶蕃生,其岁不熟。
木生枝悉向下垂,其地大吉。木生枝忽上耸,其地有寇盗。
木生一枝,偏无叶,其地岁恶,人饥。
木生而即有实,其邑有庆。
木忽生异花,在国则有大丧,在邑则其邑有凶在人家则其宅长凶。
《草木暴长占》
宫庭植木猝长,其国昌,君有嘉喜。
野木生朝而暴长,小人暴贵,危国亡家,朝将为墟。木一夕忽生枝叶,多至十馀,其邑将虚。
《草木生死荣落占》
木枯死而复生,亡国之后复兴。京房易传曰:枯木复生,人君无子。又曰:木死复生,世主凶。又曰木枯反生,内宠秉政,不及二年,国有大丧。
仆木自起,其地有小人作乱。枯木仆而自起,有僣乱谋判者,京房曰:主易代。
枯木冬生,阴阳易位,不出二年,其国有丧,小人得志君子亡地,《地镜》曰:竹树苇材,已死复生,辅臣专政,又曰:木死反生,世主凶。
木冬生其地,有兵,民流。一曰:君失位。京房曰:王者不平,卿相有出走者。
木冬荣,黍不成。
杨树已落而复生叶,必有下谋其上者。
枯木生花,有丧。其国君当之。
屋柱楯戟生花,谓之狂华。生于死木,虽荣不久,祸败将至,其主者当之。
木一岁再荣,世主溺于女龙,兵起。京房曰:木再荣于夏国,有丧。女主凶,五谷不熟。百姓疲作,木一岁再花,有兵,民流,京房曰:其国女主凶。桃再花,夏有霜,杏再花,夏有雹,李再花,春有霜。木一岁再实,敌国来侵。《地镜》曰:木再实,有兵,民流。一曰木冬夏秋再实,邻敌来。木叶再落,其地有兵丧。木华非时而落,去木七十步,其地有兵,民流,一曰:有暴兵自外来。
木夏枯,五谷不熟,民疲。木冬生夏枯,其地有大兵,民流亡。
木无故自死,其邑有凶。在人家则有死丧。在宫城则人主恶之。在邑郭则长吏恶之。在军垒则军凶。木忽自凋零,向人家宅,甚凶。
竹木枯死,《地镜》曰:竹柏枯及百里,是谓阴消阳,其国亡。竹柏叶枯,不出三年,其所有丧。竹柏叶夏凋,王侯失位。松竹忽自死,其地民饥起。
霜下竹死,兵起。
榆英不落,国有大咎。榆再荚,臣专政。一曰:宽令。木冬花,臣有邪谋。结实事成,不结实事不成。
木非时而花实,大臣变更。记曰:木不当花而花,易大夫。不当实而实,易宰相。李梅冬实,阴盛阳,事臣专权。作威福。一曰:冬当杀而反臣生,骄当诛而君失罚也。一曰:君政缓甚,燠气不藏。故当冬而花实复生。董仲舒曰:李梅冬实,臣强也。
竹生实,众鸟群行。不出二年,大饥。地镜曰:竹忽生花实而枯,民饥主易,又曰:国中竹冬枯,其国失地。竹忽生紫花结实,有内乱兵起。
《草木化为他种占》
稗化为稻,易主变国。凡五谷变种,其占皆同。
枯树化为松柏,天下易主。
柏化为铜,其地大凶,国以弱亡。凡木化为他木,其占皆为易主。
《木上生木占》
木上生木,地镜曰:国益地。一曰:木上忽生他木,所生之国易姓,在人家则有非其子孙而为之后者。木生非种,有并人民。
《草木生非所占》
宫城中忽生恶草,其国将亡。
木忽生人屋上,其地出圣人。京房占曰:木生君室,其君有圣子。
木忽生道中,君失政,一曰:其地分裂。
陵墓中忽自生树,国易政。
军垒中忽生五谷,一军受赏,是谓得天下助,吉。
《竹木自拔自折自移自死占》
木自拔倒,其国将乱。
木无故自折,其国主亡。无故,则其地主民者当之,树自移来社中,其国昌。
社树自移,有大丧。其国君凶。自死,其国君亡。
军垒中草木无故皆死,军凶。
虫食树死,其地人相侵害。
《草木杂变占》
竹木忽生白粉衣,有死丧哭泣事。
木有如霜雪著枝,名曰:木凌,其国邑有死丧。
树泣,天下有大水。而树湿者,谓之树泣,其色赤,则有兵。
木无故作声,谓之树哭,其邑有兵,流血。
木忽自鸣,作金声,其地有兵。一曰地分裂。地镜曰:木鸣主死。
木哭,天下兵。京房曰:木哭,虚邑实,实邑虚。
木断出血,地镜曰:其地有兵,京房曰:伐木血出,王侯忧。
林木生齿,其地兵起。
木叶无故自有伤缺,主者恶之,随所在占之。
《芝草占》
芝草生于石山大川,生而坚实,日渐长大,其地兴王。若生于屋柱上,不久而烂,其地大臣灾。
芝草在于溪涧,其地民亡,非嘉祥也。
白芝出,主有大丧。
《田家五行》《论草》
五谷草占:稻色草有五穗,近本茎为早色,腰末为晚,禾随其穗之美恶以断丰歉,未必极验。但其草每年根根相似,茆荡内,春初雨过菌生,俗呼为雷蕈,多则主旱,无则主水。草屋久雨,菌生其上,朝出晴,暮出雨。谚云:朝出晒杀,暮出濯杀。看窠草,一名干戈,谓其有刺故也。芦苇之属,丛生于地,夏月暴热之时,忽自枯死,主有水。谚云:头苧生子,没杀二苧,二苧生子,旱杀三苧。茭草,水草也。村人尝剥其小白,尝之以卜水旱。味甘甜,主水已来,亦未止,味锼气,主旱已来,亦已定。
《论花》
梧桐花初生时赤色,主旱。白色,主水。匾豆五月开花,主水。杞夏月开结,主水。藕花,谓之水花。魁开在夏前,主水。野蔷薇开在立夏前,主水。麦花昼放,主水。凤仙花开在五月,主水。槐花开一遍,糯米长一遍,价丰,苦,水旱。四等草花杂占云:荠菜先生岁欲甘,葶苈先生岁欲苦,藕先生岁欲雨,蒺藜先生岁欲旱,蓬先生岁欲荒,水藻先生岁欲恶,艾先生,岁欲病。皆以孟春占之,系江南农事云。
《论木》
凡竹笋透林者,多有水杨树头,并水际根乾红者,主水。此说恐每年如此不甚应。
草木异部汇考二
商太戊时,祥桑榖共生于朝。
按《书经》:序伊陟相太戊,亳有祥,桑榖共生于朝,伊陟赞于巫咸,作咸又四篇。
〈纂传〉汉孔氏曰:祥妖怪,二木合生,七日大拱,不恭之罚。
按《说苑·君道篇》:殷太戊时,有桑榖生于庭,昏而生,比旦而拱,史请卜之汤庙,太戊从之,卜者曰:吾闻之,祥者福之先者也,见祥而为不善,则福不生;殃者祸之先者也,见殃而能为善,则祸不至。于是乃早朝而晏退,问疾吊丧,三日而桑榖自亡。高宗者,武丁也,高而宗之,故号高宗,成汤之后,先王道缺,刑法违犯,桑榖俱生乎朝,七日而大拱,武丁召其相而问焉,其相曰:吾虽知之,吾弗得言也。闻诸祖己,桑榖者野草也,而生于朝,意者国亡乎。武丁恐骇,饬身修行,思先王之政,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明养老。三年之后,蛮裔重译而朝者七国,此之谓存亡继绝之主,是以高而尊之也。 按《汉书·五行志》:书序曰:伊陟相太戊,亳有祥桑榖共生。传曰:俱生乎朝,七日而大拱。伊陟戒以修德,而木枯。刘向以为殷道既衰,高宗承敝而起,尽谅阴之哀,天下应之,既获显荣,怠于政事,国将危亡,故桑榖异见。桑犹丧也,榖犹生也,杀生之秉失而在下,近草妖也。一曰,野木生朝而暴长,小人将暴在大臣之位,危亡国家,象朝将为虚之应也。
周
成王 年,有三苗贯桑而生。
按《史记·周本纪》不载。 按《韩诗外传》:成王之时,有三苗贯桑而生,同为一秀,大几满车,长几充箱。成王问周公曰:此何物也。周公曰:三苗同一秀,意者、天下殆同一也。比期三年,果有越裳氏重九译而至,献白雉于周公:道路悠远,山川幽深,恐使人之未达也,故重译而来。周公曰:吾何以见赐也。译曰:吾受命国之黄发曰:久矣。天之不迅风疾雨也,海不波溢也,三年于兹矣。意者、中国殆有圣人,盍往朝之。于是来也。周公乃敬求其所以来。《诗》曰:于万斯年,不遐有佐。
襄王二十五年,鲁李梅冬实。
按《春秋·鲁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李梅实。
按《汉书·五行志》: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李梅实。刘向以为周十二月,今十月也,李梅当剥落,今反华实,近草妖也。先华而后实,不书华,举重者也。阴成阳事,象臣颛君作威福。一曰,冬当杀,反生,象骄臣当诛,不行其罚也。故冬华华者,象臣邪谋有端而不成,至于实,则成矣。是时僖公死,公子遂颛权,文公不寤,后有子赤之变。一曰,君舒缓甚,奥气不藏,则华实复生。董仲舒以为李梅实,臣下彊也。《记》曰:不当华而华,易大夫;不当实而实,易相室。冬,水王,木相,故象大臣。刘歆以为,庶徵皆以虫为孽,思心蠃虫孽也。李梅实,属草妖。
汉
惠帝五年十月,桃李华,枣实。
按《汉书·惠帝本纪》云云。
武帝元封二年,芝草生。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封二年六月,甘泉宫内中〈后庭之室也〉产芝,九茎连叶。
按《宋书·符瑞志》:元封二年,甘泉宫内产芝,九茎连叶。
昭帝元凤三年,上林枯柳复生,虫食叶成字。
按《汉书·昭帝本纪》:元凤三年春正月,上林有枯柳树枯僵自起生。 按《五行志》:昭帝时,上林苑中大柳树断仆地,一朝起立,生枝叶,有虫食其叶,成文字,曰公孙病己立。又昌邑王国社有枯树复生枝叶。眭孟以为木阴类,下民象,当有故废之家公孙氏从民间受命为天子者。昭帝富于春秋,霍光秉政,以孟妖言,诛之。后昭帝崩,无子,徵昌邑王贺嗣位,狂乱失道,光废之,更立昭帝兄卫太子之孙,是为宣帝。帝本名病己。京房易传曰:枯杨生稊,枯木复生,人君亡子。
宣帝元康四年,金芝、嘉谷元稷生。
按《汉书·宣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元康四年,金芝九茎,产于函德殿铜池中。嘉谷元稷,降于郡国。
元帝初元四年,柱生枝叶。
按《汉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初元四年,皇后曾祖父济南东平陵王伯墓门梓柱卒生枝叶,上出屋。刘向以为王氏贵盛将代汉家之象也。后王莽篡位,自说之曰:初元四年,莽生之岁也,当汉九世火德之厄,而有此祥兴于高祖考之门。门为开通,梓犹子也,言王氏当有贤子开通祖统,起于柱石大臣之位,受命而王之符也。
永光二年,天雨草。
按《汉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光二年八月,天雨草,而叶相樛结,大如弹丸。
建昭五年,槐树断而自属。
按《汉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昭五年,兖州刺史浩赏禁民所自立社。山阳橐茅乡社有大槐树,吏伐断之,其夜树复立其故处。
成帝永始二年,樗树具人形。
按《汉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始元年二月,河南街邮樗树生枝如人头,眉目须皆具,亡发耳。
哀帝建平三年,木断自属,柱生枝如人形。
按《汉书·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平三年,零陵有树僵地,围丈六尺,长十丈七尺。民断其本,长九尺馀,皆枯。三月,树卒自立故处。京房易传曰:弃正作淫,厥妖木断自属。妃后有颛,木仆反立,断枯复生。天辟恶之。 又按《志》:建平三年十月,汝南西平遂阳乡柱仆地,生枝如人形,身青黄色,面白,头有须发,稍长大,凡长六寸一分。京房易传曰:王德衰,下人将起,则有木生为人状。
平帝元始三年,天雨草。
按《汉书·平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始三年正月,天雨草,状如永光时。京房易传曰:君吝于禄,信衰贤去,厥妖天雨草。
后汉
光武帝建武元年,朱草生。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汉光武建武元年五月,京师有赤色草生水涯。
明帝永平十七年,芝草生。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永平十七年,芝草生殿前。
章帝建初三年,芝草生。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建初三年,零陵献芝草。
建初六年,芝草生。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六年,零陵献芝草。
元和 年,秬秠、华平、嘉瓜、朱草、嘉麦、嘉禾、连理木生郡国。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元和中,秬秠生郡国。郡国献三禺之禾,一稃二米,王者宗庙修则出。华平生郡国,嘉瓜生郡国,连理木生郡国,朱草生郡国,嘉麦生郡国,嘉禾生郡国。
安帝元初三年,树连理,嘉瓜生。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元初三年正月,东平陆上言木连理。
按《宋书·符瑞志》:元初三年正月丁丑,东平陆树连理。二月,东平陵有瓜异处共生,八瓜同蒂。
延光二年,嘉禾生。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延光二年六月,九真言嘉禾生。按《宋书·符瑞志》:汉安帝延光二年六月,嘉禾九真,百十六本,七百六十八穗。
延光三年,木连理。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延光三年七月,左冯翊衙有木连理。七月,颍川定陵有木连理。
桓帝建和元年,芝草生。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建和元年夏四月,芝草生中黄藏府。
〈注〉汉官仪曰:中黄藏府掌中币帛金银诸货物也。
建和二年,嘉禾生,木连理,嘉瓜生。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二年夏四月,嘉禾生大司农帑藏。秋七月,河东言木连理。
按《宋书·符瑞志》:二年七月,河东有嘉瓜,两体共蒂。
永康元年,嘉禾生。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康元年八月,魏郡言嘉禾生。
灵帝熹平五年,树自拔倒竖。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熹平五年冬十月壬午,御殿后槐树自拔倒竖。
光和四年,芝英草生。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光和四年二月,郡国上芝英草。
中平元年,异草生。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中平元年,郡国生异草,备龙蛇鸟兽之形。
献帝建安二十五年,魏王曹操伐,树血出。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 按《晋书·五行志》: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春正月,魏武帝在洛阳起建始殿,伐濯龙树而血出,又掘徙梨,梨根伤亦血出。帝恶之,遂寝疾,是月崩。盖草妖,又赤祥,是岁魏文帝黄初元年也。
魏
文帝黄初元年,嘉禾生。
按《魏志·文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黄初元年,郡国三言嘉禾生。
黄初 年,木连理,朱草生。
按《魏志·文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黄初中,郡国二言木连理,朱草生文昌殿侧。
吴
大帝黄武四年,木连理。
按《吴志·孙权传》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黄武四年六月,皖口言有木连理。
黄龙三年,嘉禾生。
按《吴志·孙权传》:黄龙三年夏,由拳野稻自生,改为禾兴县。冬十月,南始平言嘉禾生。
赤乌七年,嘉禾生。
按《吴志·孙权传》:赤乌七年秋,宛陵言嘉禾生。
废帝五凤元年,稗草化为稻。
按《吴志·孙亮传》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五凤元年,交阯稗草化为稻。
乌程侯天纪三年,鬼目菜平虑生。
按《吴志·孙皓传》:天纪三年八月,有鬼目菜生工人黄耇家,依缘枣树,长丈馀,茎广四寸,厚三分。又有荬菜生工人吴平家,高四尺,厚三分,如枇杷形,上广尺八寸,下茎广五寸,两边生叶绿色。东观案图,名鬼目作芝草,荬菜作平虑草,遂以耇为侍芝郎,平为平虑郎,皆银印青绶。
晋
武帝泰始元年,木连理。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泰始元年十二月,木连理生辽东方城。
泰始二年,嘉奈实,木连理。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二年六月壬申,嘉奈一蒂十实,生酒泉。八月,木连理生河南成皋。
泰始七年,芙蓉并蒂。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七年六月己亥,东宫元圃池芙蓉二花一蒂,皇太子以献。泰始八年,木连理,嘉禾生。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八年正月,木连理生东平范。五月甲辰,木连理生东平寿张。十月,木连理生建宁。十月,泸水胡王彭护献嘉禾。
咸宁元年,木连理,树出青气。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宁元年八月丁酉,大风折大社树,有青气出焉,此青祥也。占曰:东莞当有帝者。明年,元帝生。是时,帝大父武王封东莞,由是徙封琅琊。孙盛以为中兴之表,晋室之乱,武帝子孙无孑遗,社树折之应,又常风之罚。
按《宋书·符瑞志》:武帝咸宁元年正月,木连理生汝阴南顿。
咸宁二年,木连理。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二年四月,木连理生清河灵。六月,木连理生燕国。
咸宁三年,木连理。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三年七月壬辰,木连理生始平鄠。
咸宁四年,木连理。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四年八月,木连理生陈留长垣。
咸宁五年,木连理。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五年,木连理生义阳,木连理生乐安临济。
太康元年,木连理,嘉瓠生。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太康元年正月,木连理生涪陵。永平四月,木连理生顿丘。五月,木连理二生济阴乘氏,沛国。七月,木连理生冯翊栗邑。十二月戊子,嘉瓠生宁州,宁州刺史费统翊以闻。太康二年,木连理。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二年正月,木连理生荥阳密。十月,木连理十三生南安源道。太康三年,木连理,嘉瓜生。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三年四月,木连理生琅邪华。六月,木连理生广陵海西。嘉瓜异体同蒂,生河南洛阳辅国大将军王浚园。
太康四年,木连理,禾嘉生。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四年正月,木连理生冯翊临晋,蜀郡成都。十二月,木连理生扶风。嘉禾生扶风雍。
太康五年,嘉禾生。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五年七月,嘉禾生豫章南昌。
太康七年,木连理。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七年三月,木连理生河南新安。六月,木连理生始兴中宿,南乡范阳。
太康八年,嘉禾生,木连理。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八年闰三月,嘉禾生东夷校尉园。四月,木连理生庐陵东昌。九月,木连理生东莱卢乡。嘉禾生东莱掖。
太康九年,木连理。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九年九月,木连理生陈留浚仪。
太康十年,嘉麦生,木连理。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十年六月,嘉麦生扶风郡,一茎九穗。是岁收三倍。十一月,木连理生鄱阳鄡乡。
太熙元年,木连理。
按《晋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太熙元年二月,木连理生河南梁。
惠帝元康元年,木连理。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元康元年五月,木连理三生成都临邛。七月辛丑,梁国内史任式上言,武平界有柞栎二树,合为一体,连理。十一月,木连理生武昌,大将军王敦以闻。癸酉,木连理生汝阴,太守以闻。
元康二年,草竹皆结子如麦。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二月,巴西郡界草皆生华,结子如麦,可食。时帝初即位,楚王玮矫诏诛汝南王亮及太保卫瓘,帝不能察。今非时草结实,此恒燠宽舒之罚。 又按《志》:二年春,巴西郡界竹生花,紫色,结实如麦,外皮青,中赤白,味甘。
元康九年六月,桑生东宫。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六月庚子,有桑生东宫西厢,日长尺馀,甲辰枯死。此与殷太戊同妖,太子不能悟,故至废戮也。班固称野木生朝而暴长,小人将暴居大臣之位,危国亡家之象,朝将为墟也。是后孙秀、张林用事,遂至大乱。
永康元年,桑生东宫。
按《晋书·惠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康元年四月,立皇孙臧为皇太孙。五月甲子,就东宫,桑又生于西厢。明年,赵王伦篡位,鸩杀臧,此与悯怀同妖也。是月,壮武国有桑化为柏,而张华遇害。壮武,华之封邑也。
怀帝永嘉二年,桑树有声。
按《晋书·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嘉二年冬,项县桑树有声如解材,人谓之桑树哭。案刘向说,桑者丧也,又为哭声,不祥之甚。是时京师虚弱,胡寇交侵,东海王越无卫国之心,四年冬季而南出,五年春薨于此城。石勒邀其众,围而射之,王公以下至众庶,死者十馀万人。又剖越棺,焚其尸。是败也,中原无所请命,洛京亦寻覆没,桑哭之应也。
永嘉六年,妖树生,樟枯复荣。
按《晋书·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五月,无锡县有四株茱萸树,相樛而生,状若连理。先是,郭景纯筮延陵蝘鼠,遇临之益,曰:后当复有妖树生,若瑞而非,辛螫之木也。倘有此,东西数百里必有作逆者。及此木生,后徐馥果作乱,亦草妖也。郭又以为木不曲直。其七月,豫章郡有樟树久枯,是月忽更荣茂,与汉昌邑枯社复生同占。是怀悯沦陷之徵,元帝中兴之应也。
悯帝建兴元年,嘉禾生。
按《晋书·悯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癸亥,嘉禾生襄平县,一茎七穗。
建兴二年,木连理,嘉禾生。
按《晋书·悯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二年三月庚辰,木连理生朱提。又木连理二生益州双柏。六月,木连理生襄平。嘉禾生平州治,三实同蒂。
建兴三年,嘉禾生。
按《晋书·悯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三年七月,嘉禾生襄平县,异体同蒂。
元帝建武元年,木连理。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建武元年闰月乙丑,木连理生嵩山。八月甲午,木连理生汝阴。
元帝大兴元年,木连理。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太兴元年七月戊辰,木连理生武昌,大军将王敦以闻。
太兴三年,木连理。
按《晋书·元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三年十一月,木连理生零陵永昌。
明帝太宁元年,木生如人面。
按《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宁元年九月,会稽剡县木生如人面。是后王敦称兵作逆,祸败无成。昔汉哀成之世并有此妖,而人貌备具,故其祸亦大。今此但如人面而已,故其变也轻矣。
成帝咸和六年,枯柳复生,嘉橘生。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和六年五月癸亥,曲阿有柳树枯倒六载,是日忽复起生。 按《宋书·符瑞志》:咸和六年,庾亮献嘉橘一蒂十二实。咸和八年,木连理。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八年五月己巳,木连理生昌黎咸和。
咸和九年,枯榆复生。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五月甲戌,吴县吴雄家有死榆树,是日因风雨起生,与汉上林断柳起生同象。初,康帝为吴王,于时虽改封琅邪,而犹食吴郡为邑,是帝越正体飨国之象也。象见吴邑雄之舍,又天意乎。
咸康三年,木连理。
按《晋书·成宗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咸康三年三月庚戌,木连理生平州世子府治故园中。
咸康七年,木连理。
按《晋书·成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七年十二月,吴国内史王恬上言,木连理生吴县沙里。
穆帝永和五年,木连理。
按《晋书·穆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永和五年二月癸丑,临海太守蓝田侯述言郡界木连理。
哀帝兴宁三年,僵栗复生。
按《晋书·哀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兴宁三年五月癸卯,庐陵西昌县脩明家有僵栗树,是日忽复起生。时孝武年四岁,俄而哀帝崩,海西即位,未几而废,简文越自藩王,入纂大业,登阼享国,不踰二年,而孝武嗣统。帝讳昌明,识者切谓西昌脩明之祥,帝讳实应焉。是亦与汉宣帝同象也。
海西公太和九年,杨树生松。
按《晋书·海西公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海西太和九年,凉州杨树生松。天戒若曰,松者不改柯易叶,杨者柔脆之木,今松生于杨,岂非永久之叶将集危亡之地邪。是时张天锡称雄于凉州,寻而降苻坚。
孝武帝宁康三年,木连理。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宁康三年六月辛卯,江宁县建兴里侨民留康家树,异木连理。
太元十一年,榆木连理。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太元十一年四月壬申,琅邪费有榆木,异根连理,相去四尺九寸。
太元十四年,枯树断折自立。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四年六月,建宁郡铜乐县枯树断折,忽然自立相属。京房《易传》曰:弃正作淫,厥妖木断自属。妃后有专,木仆反立。是时正道多僻,其后张夫人专宠,及帝崩,兆庶归咎张氏焉。
太元十八年,木连理。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十八年十月戊午,临川东兴令惠欣之言,县东南溪傍有白银树、芳灵树、李树,并连理。
太元十九年,李连理。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十九年正月丁亥,华林园延贤堂西北李树连理。
太元二十一年,木连理。
按《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宋书·符瑞志》:二十一年正月丙子,木连理生南康宁都县社后。
安帝隆安三年,石榴一蒂六实,木连理。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隆安三年,武陵临沅献安石榴,一蒂六实。十一月,木连理生汝阳,太守垣苗以闻。
元兴元年,木连理。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兴元年正月,木连理生泰山武阳。
元兴三年,竹实如麦。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荆、江二州界竹生实,如麦。
义熙二年,有苦荬高四尺馀。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义熙二年九月,扬武将军营士陈盖家有苦荬菜,茎高四尺六寸,广
三尺二寸,厚二寸,亦草妖也。此殆与吴终同象。识者以为苦荬者,买勤苦也。自后岁岁征讨,百姓劳苦,是买苦也。十馀年中,姚泓灭,兵始戢,是苦荬之应也。义熙十四年,嘉禾生。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南史·宋武帝本纪》:义熙十四年,巩县人宗曜于其田所获嘉禾,九穗同茎,帝以献,晋帝以归于我,帝冲让,乃止。
义熙 年,宫城御道产蒺藜。
按《晋书·安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义熙中,宫城上及御道左右皆生蒺藜,亦草妖也。蒺藜有刺,不可践而行。生宫墙及驰道,天戒若曰,人君不听政,虽有宫室驰道,若空废,故生蒺藜。
宋
文帝元嘉二年,嘉禾生。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元嘉二年十月,嘉禾生颍川阳翟,太守垣苗以闻。
元嘉七年,嘉莲生。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七年七月乙酉,建康檐湖二莲一蒂。
元嘉八年,木连理。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八年四月乙亥,东莞莒县松树连理,太守刘元以闻。八月,木连理生东安新泰县。
元嘉九年,嘉禾生,木连理。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九年三月,嘉禾生义阳,豫州刺史长沙王义欣以献。六月,木连理生荥阳泠道,太守展禽以闻。
元嘉十年,芙蓉并蒂,嘉禾生。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十年七月己丑,华林天渊池芙蓉异花同蒂。八月,嘉禾生汝南苞信,豫州刺史王义欣以献。
元嘉十一年,朱草、嘉禾生。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十一年,朱草生蜀郡郫县王之家,益州刺史甄法崇以闻。八月,嘉禾一茎九穗,生北汝阴,太守王元谟以献。
元嘉十二年,甘树柞树连理。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十二年二月丁卯,南郡江陵庾和园甘树连理,荆州剌史临川王义庆以献。三月,马头济阳柞树连理,豫州刺史长沙王义欣以闻。
元嘉十四年,梨甘李连理。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十四年二月,宫内螽斯堂前梨树连理,豫州刺史长沙王义欣以闻。南郡江陵光袆之园甘李二连理。
元嘉十五年,林檎连理。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十五年二月,太子家令刘徵园中林檎树连理,徵以闻。
元嘉十六年,嘉莲生。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十六年七月壬申,华林池双莲同干。
元嘉十七年,候风木、芙蓉连理。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十七年七月,武昌崇让乡程僧爱家候风木连理,江州刺史临川王义庆以闻。十月,寻阳弘农祐几湖芙蓉连理,临州王义庆以闻。
元嘉十八年,木连理。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十八年十二月,木连理生历阳刘成之家,南豫州刺史武陵王讳以闻。
元嘉十九年,嘉莲生。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十九年八月壬子,扬州后池二莲合华,剌史始兴王浚以献。
元嘉二十年,嘉莲、嘉禾生,芙蓉并蒂,木连理。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十年四月,乐游苑池二莲同干,苑丞梅道念以闻。五月,卢陵郡池芙蓉二花一蒂,太守王渊以闻。六月,嘉禾一茎九穗生上庸新安,梁州刺史刘道以献。七月,盱眙考城县柞树二株连理,南兖州刺史临川王义庆以闻。八月,木连理生汝阴,豫州刺史刘遵考以闻。 又按《志》:夏,永嘉郡后池芙蓉二花一蒂,太守臧艺以闻。六月壬寅,华林天渊池芙蓉二花一蒂,园丞陈袭以闻。元嘉二十一年,嘉莲、嘉禾生,木理连。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十一年六月丙午,华林园天渊池二莲同干,园丞陈袭祖以闻。木连理生历阳乌江,南豫州刺史武陵王讳以闻。木连理生晋陵无锡,南徐州刺史南谯王义宣以闻。嘉禾生新野邓县,雍州刺史萧思话以献。
元嘉二十二年,嘉禾、嘉莲生,栎木连理。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十二年六月,嘉禾生籍田,一茎九穗。七月癸酉,嘉禾生平虏陵,徐州刺史戴质以献。九月,嘉禾生太尉府田,太尉江夏王义恭以闻。嘉禾生扬州东耕田,刺史始兴王浚以闻。嘉禾生华林园,百六十穗,园丞陈袭祖以闻。嘉禾生颍川阳白,豫州刺史赵伯符以献。 又按《志》:二十二年七月辛巳,南顿栎连理,豫州刺史赵伯符以闻。九月,木连理生建康,建康令张永以闻。木连理生武昌,江州刺史卢陵王绍以闻。 又按《志》:二十二年七月,东宫元圃园池二莲同干,内监殿守舍人宫勇民以闻。
元嘉二十三年,木连理,野稻嘉粟,嘉莲生。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十三年二月辛亥,木连理生南阴柔县,太守以闻。木连理生淮南当涂,扬州刺史始兴王浚以闻。吴郡嘉兴盐官县野稻自生三十许种,扬州刺史始兴王浚以闻。醴湖屯生嘉粟,一茎九穗,屯主王世宗以闻。六月辛丑,太子西池二莲共干,池统胡永祖以闻。八月己酉,鱼邑三周池二莲同干,园丞徐道兴以闻。七月乙丑,嘉禾旅生籍田,籍田令褚熙伯以闻。七月庚午,嘉禾生丹阳椒唐里,扬州刺史始兴王浚以闻。庚辰,嘉禾生醴湖屯,屯主王世宗以闻。八月己酉,嘉禾生华林园,园丞陈袭祖以闻。九月庚申,嘉禾生沛郡萧,征北大将军衡阳王义季以闻。嘉禾生江夏汝南,荆州刺史南谯王义宣以闻。
元嘉二十四年,梨榖栎木连理,嘉禾生。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十四年二月壬午,临川王第梨树连理,临川王煜以闻。七月壬子,晋陵无锡榖栎树连理,南徐州刺史广陵王诞以闻。乙卯,木连理生会稽诸暨,扬州刺史始兴王浚以闻。会稽太守杨元保上改连理所生处康亭村为木连理。嘉禾旅生华林园及景阳山,园丞梅道念以闻。太尉江夏王义恭上表曰:臣闻居高听卑,上帝之功;天且弗违,圣王之德。故能影响二仪,甄陶万有。鉴观古今,探验图纬,未有道阙化亏,而祯物著明者也。自皇运受终,辰曜交和,是以卉木表灵,山渊效宝。伏惟陛下体《乾》统极,休符袭逮。若乃凤仪西郊,龙见东邑,海酋献改缁之羽,河祗开俟清之源。三代象德,不能过也。有幽必阐,无远弗届,重译岁至,休瑞月臻。前者躬籍南亩,嘉谷乃植,神明之应,在斯尤盛。四海既穆,五民乐业,思述汾阳,经始灵囿。兰林甫树,嘉露频流,版筑初就,祥穟如积。太平之符,于是乎在。臣以寡立,承乏槐铉,沐浴芳津,预睹冥庆,不胜抃舞之情。谨上《嘉禾甘露颂》一篇,不足称扬美烈,追用悚汗。其颂曰:二象攸分,三灵乐主。齐应合从,在今犹古。天道谁亲,惟仁斯辅。皇功帝绩,理冠区宇。四民均极,我后体兹。惟机惟神,敬昭文思。九族既睦,万邦允釐。德以位叙,道致雍熙。于穆不已,显允东储。生知夙睿,岳茂渊虚。因心则哲,令闻弘敷。继徽下武,俪景辰居。轩制合宫,汉兴未央。矧伊圣朝,九有以康。率由旧典,思烛前王。乃造陵霄,遂作景阳。有蔼景阳,天渊之涘。清暑爽立,云堂特起。植类斯育,动类斯止。极望江波,遍对岳峙。化德惟达,休瑞惟懋。诞降嘉种,呈祥初构。甘露春凝,祯穟秋秀。于今匪烈,嗣岁仍富。昔在放勋,历荚数朝。降及重华,倚扇清庖。铄矣皇庆,比物竞昭。伦彼典策,被此风谣。资臣六蔽,任兼两司。既恧仲衮,又惭郑缁。岂忘衡泌,乐道明时。敢述休祉,愧阙令辞。八月乙巳,嘉禾生鱼城内晋陵,南徐州刺史广陵王诞以闻。元嘉二十五年,嘉瓠、嘉禾生,木连理。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十五年四月戊辰,嘉瓠生京邑新园,园丞徐道兴以献。木连理生晋陵,南徐州刺史广陵王诞以闻。六月壬子,嘉禾生籍田,籍田令褚熙伯以献。壬寅,嘉禾旅生华林园,十株七百穗,园丞梅道念以闻。七月壬辰,嘉禾生北海,青、冀二州刺史杜坦以献。八月丙午,嘉禾生太尉江夏王义恭果园,江夏国典书令陈颖以闻。壬子,嘉禾生建康化义里,令丘珍孙以献。癸丑,嘉禾生华林园,园丞梅道念以献。十一月,嘉禾生巴东,荆州刺史南谯王义宣以闻。
元嘉二十六年,嘉禾生。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十六年五月癸酉,嘉禾生建康禁中里,扬州刺史始兴王浚以献。六月甲寅,嘉禾生籍田,籍田令褚熙伯以献。七月,嘉禾生巴东胊䏰,荆州刺史南谯王义宣以献。元嘉二十七年,嘉禾生。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十七年十月己丑,嘉禾生北海,青州刺史杜坦以闻。
元嘉二十八年,嘉禾生,菽粟旅生。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十八年正月戊子,木连理生寻阳柴桑,又生州城内,江州刺史建平王宏以闻。七月戊戌,嘉禾生广陵邵伯埭,兖州刺史江夏王义恭以闻。癸卯,寻阳柴桑菽粟旅生,弥漫原野,江州刺史王宏以闻。
元嘉二十九年,木连理。
按《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十九年十月丁未,木连理生南琅邪,太守刘成以闻。
孝武帝孝建二年,木连理,嘉禾生。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孝建二年三月己酉,木连理生南郡江陵,荆州刺史朱修之以闻。六月庚寅,元武湖二莲同干。癸巳,嘉禾二株生江夏王义恭东田。九月,朔嘉禾异亩同颖生齐郡广饶县。孝建三年,木连理,嘉禾生。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三年五月,木连理生北海都昌,刺史垣护之以闻。七月癸未,木连理生历阳,太守袁敱以闻。庚午,嘉禾生吴兴武康。
大明元年,木连理,嘉禾生。
按《南史·宋孝武帝本纪》:大明元年五月丙寅,芳香琴堂东西有双橘连理,清暑殿西甍鸱尾中央生嘉禾,一株五茎。改清暑殿为嘉禾殿,芳香琴堂为连理堂。按《宋书·符瑞志》:大明元年正月乙亥,木连理生高平。二月壬寅,华林园双橘树连理。八月甲申,嘉禾生青州,异根同穗。九月乙丑,华林园梨树连理。十月丁丑朔,木连理生豫章南昌。
大明二年,木连理。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年四月辛丑,木连理生汝南,豫州刺史宗悫以闻。大明三年,嘉禾生,木连理。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三年九月乙亥,嘉禾生北海都昌县,青州刺史颜师伯以闻。甲午,木连理生丹阳秣陵,材官将军范悦时以闻。
大明四年,木连理。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四年三月丁亥,木连理生华林园曜灵殿北。四月壬子,木连理生华林园日观台北。六月戊戌,木连理生会稽山阴,扬州刺史西阳王子尚以闻。
大明五年,嘉瓜生。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五年五月,嘉瓜生建康蒋陵里,丹阳尹王僧朗以献。闰九月,木连理生边城,豫州刺史垣护之以闻。十二月戊寅,淮南松木连理,豫州刺史寻阳王子房以闻。籍田芙蓉二花同蒂,大司农萧邃以献。
大明六年,木连理,嘉禾生。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六年二月乙丑,木连理生晋陵,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以闻。四月戊辰,木连理生荥阳,相州刺史建安王休仁以闻。八月乙丑,木连理生彭城城内,徐州刺史王元谟以闻。辛未,嘉禾生乐陵,青、冀二州刺史刘道隆以闻。大明七年,珊瑚连理。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七年正月己酉,珊瑚连理生郁林,始安太守刘勔以闻。
明帝泰始元年,嘉禾生。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泰始元年七月己酉,嘉禾生会稽,永兴太守巴陵王休若以献。泰始二年,嘉莲、嘉瓜生,木连理。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二年八月丙辰,五城澳池二莲同干,都水使者罗僧悯以献。己未,豫州刺史山阳王休祐献莲,二花一蒂。戊午,嘉瓜生南豫州,南豫州刺史山阳王休祐以献。十一月,木连理生丹阳秣陵。
泰始四年,莲冬生。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四年三月庚戌,太子西池冬生莲,园丞周猗以献。泰始五年,嘉莲生。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五年六月甲子,嘉莲生湖孰,南台侍御史竺曾度以闻。
泰始六年,木连理。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六年四月丙午,木连理生会稽永兴,太守蔡兴宗以闻。六月壬子,嘉莲生东宫元圃池,皇太子以闻。十二月壬辰,木连理生豫章南昌,太守刘愔之以闻。
泰始七年,木连理。
按《宋书·明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七年二月戊寅,木连理生吴郡钱塘,太守王延之以闻。
顺帝升明元年十月,于潜桃、李、柰结实。按《宋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升明二年,木连理,紫芝生。
按《宋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符瑞志》:升明二年,木连理生豫州界,内史刘怀珍以闻。宣城山中生紫芝一株,在所获以献。
按《南齐书·祥瑞志》:升明二年四月,昌国县徐万年门下棠树连理。九月,豫州万岁涧广数丈,有树连理,隔涧腾枝相通,越壑跨水为一干。
南齐
高帝建元二年,枫槻梨树连理。
按《南齐书·高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建元二年九月,有司奏上虞县枫树连理,两根相去九尺,双株均耸,去地九尺,合成一干。故鄣县枫树连理,两株相去七尺,大八围,去地一丈,仍相合为树,泯如一木。山阳县界若耶村有一槻木,合为连理。淮阴县建业寺梨树连理。建康县梨树耀欀五围,连理六枝。
武帝永明元年,嘉禾生,木连理。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永明元年正月,新蔡郡固始县获嘉禾,一茎五穗。五月,木连理生安成新喻县。又生南梁陈县。闰月,璿明殿外阁南槐树连理。八月,盐官县内乐村木连理。新蔡县获嘉禾,二茎九穗,一茎七穗。十一月,固始县获嘉禾,一茎九穗。
永明二年,槿槐栗连理,嘉禾生。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二年七月,乌程县陈文则家槿树连理。新冶县槐栗二木合生异根连理,去地数尺,中央小开,上复为一。八月,梁郡雎阳县界野田中获嘉禾,一茎二十三穗。
永明三年,榆槿梓樠连理。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三年正月,安城县榆树二株连理。二月,安阳县梓树连理。九月,句阳之谷山槿树连理,异根双挺,共杪为一。十二月,永宁左郡樠木连理。
永明四年,李连理。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四年二月,秣陵县高天明园中李树连理生,高三尺五寸,两枝别生,复高三尺,合为一干。
永明五年,柽连理,嘉禾生。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五年正月,秣陵县华僧秀园中四树连理。山阴县孔广家园柽树十二层。会稽太守随王子隆献之,种芳林园凤光殿西。九月,莒县获嘉禾一株。
永明六年,楥连理。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六年四月,江宁县北界赖乡齐平里三成逻门外路东,太常萧惠基园楥树二株连理,其高相去三尺,南大北小,小者倾柯南附,合为一树,枝叶繁茂,圆密如盖。
永明七年,李连理。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七年,江宁县李树二株连理,两根相去一丈五尺。
永明八年,紫芝生,槻树连理。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八年三月,阳城县获紫芝一株。巴陵郡树连理四株。武陵白沙戍槻木连理,相去五尺,俱高三尺,东西二枝,合而通柯。十二月,柴桑县陶委天家树连理。
永明九年,木中有文,始兴郡欓树生。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九年,秣陵县𩰚场里安明寺有古树,众僧改架屋宇,伐以为薪,剖树,木里自然有法大德三字。始兴郡本无欓树,调味有阙。世祖在郡,堂屋后忽生一株。
永明十年,嘉禾生。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十年六月,海陵齐昌县获嘉禾,一茎六穗。
永明十一年,嘉禾生。
按《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十一年九月,雎阳县田中获嘉禾一株。
郁林王隆昌元年,紫芝生。按《南齐书·郁林王本纪》不载。 按《祥瑞志》:隆昌元年正月,襄阳县获紫芝一茎。东昏侯永元 年,菖蒲生花有光。
按《南齐书·东昏侯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永元中,御刀黄文济家斋前种菖蒲,忽生花,光影照壁,成五采,其儿见之,馀人不见也。少时,文济被杀。
梁
武帝天监四年,嘉禾生。
按《梁书·武帝本纪》:天监四年五月辛卯,建康县朔阴里生嘉禾,一茎十二穗。
天监六年,嘉禾生。
按《梁书·武帝本纪》:六年九月,嘉禾一茎九穗,生江陵县。
天监十年,嘉莲生。
按《梁书·武帝本纪》:十年五月乙酉,嘉莲一茎三花,生乐游苑。
中大通三年,野稻生。
按《南史·梁武帝本纪》:中大通三年秋,吴兴生野稻,饥者赖焉。
大同三年,稻稗旅生。
按《梁书·武帝本纪》:大同三年九月,北徐州境内旅生稻稗二千许顷。
大同六年,嘉禾生。
按《梁书·武帝本纪》:六年九月,始平太守崔硕表献嘉禾一茎十二穗。
陈
武帝永定二年,嘉禾生。
按《陈书·高祖本纪》:永定二年七月甲寅,嘉禾一穗六岐生五城。
北魏
太祖天兴二年,嘉禾生。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天兴二年七月,获嘉禾于平城县,异茎同颖。八月,广宁送嘉禾一茎十一穗;平城南十里郊嘉禾一茎九穗,告于宗庙。天兴三年,木连理。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四月,有木连理,生于代郡天门关之路左。王者德泽纯洽,八方为一则生。八月,渤海上言修县、东光县木连理各一。十二月,豫州上言木连理生于河内之沁县。
天兴四年,木连理。
按《魏书·太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春,河内郡木连理二。八月,魏郡上言内黄县木连理。
太宗永兴二年,嘉禾生。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永兴二年十月,嘉禾生于清河郡。
泰常元年,木连理。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泰常元年十月,范阳郡上言木连理。十一月,常山郡上言木连理。泰常三年,木连理,嘉禾生。
按《魏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正月,渤海上言东光县木连理。八月,广宁郡上言木连理。八月,嘉禾生于渤海郡东光县。
世祖神麚二年,嘉禾生。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神麚二年七月,嘉禾生于魏郡安阳县,三本同颖。
神麚四年,木连理。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九月,荥阳郡上言木连理。
延和二年,木连理。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延和二年三月,楼烦南山木连理。
延和三年,木连理。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九月,上谷郡上言木连理。
太延元年,木连理。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延元年二月,魏郡上言木连理。
太延五年,木连理。
按《魏书·世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五年二月,辽西上言木连理。
太平真君六年,木连理。
按《北史·魏太武帝本纪》:太平真君六年二月,西幸上党观连理树于元氏。
高祖延兴元年,木连理。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延兴元年十一月,秘书令杨崇奏,钟律郎李生于京师见长生连理树。
承明元年,嘉禾生,木连理。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承明元年八月,齐州献嘉禾。九月,并州上言木连理,相去一丈二尺,中有五枝相连。
太和元年,木连理。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太和元年三月,冀州上言木连理。
太和三年,嘉禾、嘉瓠生。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九月,齐州献嘉禾。十月,徐州献嘉瓠,一蒂两实。
太和五年,嘉禾生。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五年八月,常山献嘉禾。
太和七年,嘉禾生。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七年八月,定州献嘉禾。
太和十七年,木连理。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十七年六月,京师木连理。
太和十八年,木连理。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十八年十月,河南上言巩县木连理。
太和二十三年,木连理。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十三年十月,并州上言百节连理生县瓮山。济州上言木连理。十二月,瀛州上言木连理。
世宗景明元年,嘉禾生。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景明元年七月,齐州献嘉禾。
景明二年,木连理。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正月,瀛州上言平舒县木连理。
景明三年,木连理,嘉禾、乌芝生。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正月,颍川郡上言木连理。二月,平阳郡上言襄陵县木连理。四月,荆州上言南阳宛县木连理。六月,徐州上言东海木连理。十月,秦州上言南稻、新兴二县木连理各一。七月,齐州献嘉禾。鲁阳献乌芝。王者慈仁则生。景明四年,木连理,嘉禾生。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二月,赵平
郡上言鹑觚县木连理。二月,齐郡上言临淄县木连理。四月,汾州上言五城郡木连理。五月,青州上言莒县木连理。六月,恒农卢氏县木连理。是月,徐州上言梁郡下邑县木连理。八月,冀州献嘉禾。九月,秦州上言当亭四县界各木连理。
正始元年,木连理,嘉禾生。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始元年五月,司州上言荥阳京县木连理。六月,京师西苑木连理。七月,河东郡上言闻喜县木连理。八月,河南郡上言,慈木滨木连理。济州献嘉禾。十月,恒农郡上言崤县木连理。十二月,凉州上言石城县木连理。
正始二年,木连理,菌生太极西序。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正月,汾州上言平昌县木连理。二月,司州上言崤县木连理。六月,齐州献嘉禾。七月,鲁阳郡献嘉禾。八月,司州献嘉禾。九月,司州上言颍川阳翟县木连理。 按《崔光传》:光除侍中,加抚军将军。二年八月,光表曰:去二十八日,有物出于太极之西序,敕以示臣,臣按其形,即庄子所谓蒸成菌者也。又云朝菌不终晦朔,雍门周所称磨萧斧而伐朝菌,皆指言蒸气郁长,非有根种,柔脆之质,凋殒速易,不延旬月,无拟斧斤。又多生墟落秽湿之地,罕起殿堂高华之所。今极宇崇丽,墙筑工密,粪朽弗加,沾濡不及,而兹菌欻构,厥状扶疏,诚足异也。夫野木生朝,野鸟入庙,古人以为败亡之象。然惧灾修德者,咸致休庆;所谓家利而怪先,国兴而妖豫。是故桑榖拱庭,太戊以昌;雊雉集鼎,武丁用熙。自比鸱鹊巢于庙殿,枭鹏鸣于宫寝,菌生宾阶轩坐之
正,准诸往记,信可为诫。且东南未静,兵革不息,郊甸之内,大旱跨时,民劳物悴,莫此之甚。承天子育者,所宜矜恤。伏愿陛下,追殷二宗感变之意,侧躬耸诚,惟新圣道。节夜饮之忻,强朝御之膳,养方富之年,保金玉之性,则魏祚可以永隆,皇寿等于山岳。
正始三年,木连理,嘉禾生。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六月,汾州上言永安县木连理。是月,师京木连理。七月,颍川阳翟县上言木连理。是月,建德郡上言石城县木连理。冀州献嘉禾。
永平元年,木连理。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永平元年四月,司州上言颍川郡木连理。
永平二年,木连理。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四月,司州上言恒农北陕县木连理。
永平三年,木连理。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八月,荥阳献嘉禾。十一月,夏州上言横风山木连理。
延昌二年,木连理。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延昌二年正月,徐州上言建陵戍木连理。
延昌三年,木连理。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正月,司州上言轵县木连理。
延昌四年,木连理。
按《魏书·世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三月,冀州上言信都县木连理。六月,京师木连理。九月,雍州上言鄠县木连理。
肃宗熙平元年,木连理。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熙平元年正月,光州上言曲城县木连理。
熙平二年,嘉禾生,木连理。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八月,幽州献嘉禾,三本同穗。十一月,京师木连理。十二月,敦煌镇上言晋昌戍木连理。
神龟元年,木连理。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神龟元年正月,汾州上言永安县木连理。三月,沧州上言饶安县木连理。八月,燕州上言上谷郡木连理。九月,秦州上言陇西之武阳山木连理。
神龟二年,木连理。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六月,夏州上言山鹿县木连理。
正光元年,木连理。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正光元年五月,并州上言上党东山谷中木连理。十一月,齐州上言济南郡灵寿山木连理。
正光二年,嘉禾生,木连理。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六月,齐州上言魏郡逢陵县木连理。七月,朔州献嘉禾。
正光三年,木连理。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二月,凉州上言榆中县木连理。三月,青州上言平昌郡木连理。八月,徐州上言龙亢戍东木连理二。肆州献嘉禾,一根生六穗。
正光四年,木连理。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二月,扬州上言汝阴县木连理。八月,凉州上言显美县木连理。
孝昌元年,木连理。
按《魏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孝昌元年十月,魏郡元成县木连理。
孝静帝天平二年,木连理。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天平二年四月,临水郡木连理。七月,魏郡木连理。
天平三年,嘉禾生,木连理。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五月,司州上言清河郡木连理。七月,魏郡献嘉禾。
天平四年,木连理,嘉禾生。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六月,广平郡上言木连理。八月,并州上言木连理。并州献嘉禾。是月,京师又获嘉禾。虞曹郎中司马仲璨又献嘉禾,一茎五穗。
元象元年,木连理,嘉禾生。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元象元年二月,洛州上言木连理。五月,林虑县上言木连理。八月,上党郡上言木连理。东雍州献嘉禾。
兴和元年,木连理。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兴和元年九月,有司奏西山采材司马张神和上言司空谷木连理。
兴和二年,木连理,嘉禾生。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四月,光州上言卢乡县木连理。八月,南青州献嘉禾。
兴和四年,嘉禾生。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四年八月,京师再获嘉禾。
武定元年,木连理。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武定元年闰月,西兖州上言济阴郡木连理。九月,齐献武王上言并州木连理。
武定二年,嘉禾生。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二年八月,京师获嘉禾。
武定三年,木连理。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三年八月,并州献嘉禾。九月,瀛州上言,河间郡木连理。
武定五年,木连理。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五年十一月,汾州上言木连理。
武定六年,木连理。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六年五月,晋州上言木连理。
武定八年,木连理。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不载。 按《灵徵志》:八年四月,青州上言齐郡木连理。
北齐
后主武平元年,槐华而不实。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武平元年,槐华而不结实。槐,三公之位也,华而不实,萎落之象。至明年,录尚书事开伏诛。陇东王胡长仁,太保、琅邪王俨皆遇害。左丞相段韶薨。
武平五年,桐树如人状。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五年,邺城东青桐树,有如人状。京房《易传》曰:王德衰,下人将起,则有木生为人状。是时后主怠于国政,耽荒酒色,威仪不肃,驰骋无度,大发繇役,盛修宫室,后二岁而亡。木不曲直之效也。
武定七年,宫中大树自拔。
按《北齐书·后主本纪》不载。 按《隋书·五行志》:七年,宫中有树,大数围,夜半无故自拔。齐以木德王,无故自拔,亡国之应也。其年,齐亡。
北周
闵帝元年,木连理。
按《周书·孝闵帝本纪》:元年二月己亥,秦州、泾州各献木连理。
武帝保定三年,嘉禾生。
按《周书·武帝本纪》:保定三年九月己丑,蒲州献嘉禾,异亩同颖。
建德六年,芝草生。
按《周书·武帝本纪》:建德六年七月癸未,应州献芝草。
隋
文帝开皇元年,木连理。
按《隋书·高祖本纪》:开皇元年三月辛巳,宣仁门槐树连理,众枝内附。己丑,盩厔县献连理树,植之宫庭。开皇八年,枯杨生枝。
按《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四月,幽州人家以白杨木悬灶上,积十馀年,忽生三条,皆长三尺馀,甚鲜茂。
仁寿元年,杨树生松。
按《隋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仁寿元年十月,兰州杨树上松生,高三尺,六节十二枝,《宋志》曰:松不改柯易叶,杨者危脆之木,此永久之业,将集危亡之地也。是时帝惑谗言,幽废冢嫡,初立晋王为皇太子。天戒若曰,皇太子不胜任,永久之业,将致危亡。帝不悟。及帝崩,太子立,是为炀帝,竟以亡国。
仁寿四年,杨柳自枯复生。
按《隋书·高祖本纪》:四年七月乙卯,河间杨柳四株无故黄落,既而花叶复生。 按《五行志》:京房《易飞候》曰:木再荣,国有大丧。是岁,宫车晏驾。
[book_title]第一百八十四卷
第一百八十四卷目录
草木异部汇考三
唐〈高祖武德四则 太宗贞观九则 高宗显庆一则 中宗嗣圣二则 神龙一则 景龙三则 睿宗景云一则 元宗先天一则 开元十七则 天宝八则 肃宗至德一则 乾元一则 上元一则 代宗宝应一则 永泰二则 大历八则 德宗兴元一则 贞元八则 宪宗元和三则 穆宗长庆二则 文宗太和三则 开成一则 武宗会昌一则 宣宗大中一则 懿宗咸通一则 僖宗广明二则 中和一则 光启二则 哀宗天祐二则〉
后梁〈太祖开平三则〉
后唐〈同光二则 明宗天成四则 长兴 则〉
后晋〈高祖天福三则〉
后汉〈隐帝乾祐一则〉
后周〈太祖广顺一则 世宗显德三则〉
辽〈太宗会同一则 穆宗应历一则 圣宗统和三则 道宗太康一则〉
宋〈太祖建隆一则 乾德三则 开宝六则 太宗太平兴国九则 雍熙四则 端拱二则 淳化五则 至道五则 真宗咸平六则 景德四则 大中祥符十则 天禧五则 乾兴一则 仁宗天圣八则 明道一则 景祐四则 康定一则 庆历五则 皇祐五则 至和二则 嘉祐四则 英宗治平一则 神宗熙宁七则 元丰七则 哲宗元祐七则 绍圣四则 元符二则 徽宗建中靖国一则 崇宁四则 大观四则 政和五则 宣和三则 钦宗靖康一则 高宗建炎一则 绍兴九则 孝宗隆兴一则 乾道一则 淳熙二则 光宗绍熙三则 宁宗庆元一则 嘉泰二则 嘉定一则 理宗景定二则 恭帝德祐一则〉
金〈太宗天会一则 熙宗皇统三则 世宗大定三则 卫绍王至宁一则 宣宗兴定一则〉
元〈世祖至元二十一则 成宗元贞一则 大德一则 仁宗延祐一则 英宗至治二则 泰定帝泰定一则 顺帝至元二则 至正六则〉
庶徵典第一百八十四卷
草木异部汇考三
唐高祖武德元年,嘉麦、嘉禾、芝草生,木连理。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武德元年五月,陇州献嘉麦。六月,虞州献嘉麦,一茎六穗。八月,永州献嘉禾,异亩同颖。十一月,蓝田玉山南岭有树连理。十二月,麟州献芝草一株,紫茎黄盖。武德二年,李连理,嘉禾生。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年二月,涪州上言李树连理。四月,有献李树连理,盘屈如龙。七月,益州献嘉禾,一茎六穗。
武德四年,枯树复生,芝草状如人。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亳州老子祠枯树复生枝叶。老子,唐祖也。占曰:枯木复生,权臣执政。眭孟以为有受命者。 又按《志》:四年,益州献芝草如人状。占曰:王德将衰,下人将起,则有木生为人状。草,亦木类也。
武德九年,柱已倾自起,芝草、嘉禾生。
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三月,顺天门楼东柱已倾毁而自起。占曰:木仆而自起,国之灾。按《册府元龟》:九年正月,西韩州献芝草,异茎同盖。六月己卯,雅州泾阳县生嘉禾,异亩同颖。
太宗贞观二年,嘉禾生。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观二年六月,长安县献嘉禾。
贞观三年,木连理,嘉禾生。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三年七月壬子,申州言木连理。十二月,潞州献嘉禾。
贞观九年,棠树连理。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九年五月戊申,和州言棠树连理。
贞观十三年,嘉禾生。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三年八月,幽州献嘉禾,一茎九穗。
贞观十七年木连理,太庙紫芝生。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七年三月,杭州言木连理,二十四株,有植黎二木,合为一体。按《玉海》:十七年九月,紫芝生于太庙寝室,二十四茎,为龙凤形。
贞观十八年,木连理。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八年十月,山南献木连理,交错玲珑,有同罗目一丈之馀,并枝者二十馀所。
贞观二十年,甘树连理,李树生芝。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年十一月,雍州言甘树一株有十八处连理,李树生芝英,赤紫茎,光色鲜丽。
贞观二十一年,李木连理。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二十一年正月,玉华宫李木连理,隔涧合枝,一云二十二年。
贞观二十二年,李木连理。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二年正月,玉华宫李树连理,隔涧合枝。
高宗显庆四年,桃生李。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八月,有毛桃树生李。李,国姓也。占曰:木生异实,国主殃。
中宗嗣圣十年,〈即武后长寿二年〉柽杉变为柏。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长寿二年十月,万象神宫侧柽杉皆变为柏。柏贯四时,不改柯易叶,有士君子之操;柽杉柔脆,小人性也。象小人居君子之位。
嗣圣十一年〈即武后延载元年〉九月,梨华。
按《唐书·武后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延载元年九月,内出梨华一枝示宰相。万木摇落而生华,阴阳黩也。《传》曰:天反时为灾。又近常燠也。
神龙二年十月,李华。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神龙二年十月,陈州李有华,鲜茂如春。
景龙二年,苦荬高三尺。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龙二年,岐州郿县民王上宾家,有苦荬菜高三尺馀,上广尺馀,厚
二分。近草妖也。
景龙三年,蒜重生。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内出蒜条,上重生蒜。蒜,恶草也;重生者,其类众也。
景龙四年,竹生实如麦。
按《唐书·中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三月,京畿蓝田山竹实如麦。占曰:大饥。
睿宗景云二年,柿树枯死复生,瑞麦生。
按《唐书·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云二年,高祖故第有柿树,自天授中枯死,至是复生。
按《玉海》:景云二年六月,洛州言两岐麦。
元宗先天二年,嘉禾生。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先天二年,懹州上言有嘉禾四穗。
开元二年,竹实如麦。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元二年,终南山竹有华,实如麦,岭南亦然,竹并枯死,是岁大饥,民采食之。占曰:国中竹、柏枯,不出三年有丧。
开元八年,瑞麦、嘉禾、芝草生。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八年五月,德州奏平原县麦一茎两岐分秀。十二月,齐州嘉禾生,鄂州芝草生。
开元九年,瑞麦、芝草生。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九年五月,绛州奏正平、太守两县瑞麦七茎两穗,一茎四穗。十一月,蕲州奏兰溪县芝草生。
开元十一年,李树连理。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一年正月,行幸北都,纪功于太原府之南街有李树连理,甘棠生于太原县。
开元十二年,瑞麦生。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二年六月,河南府之告成县王利文家瑞麦生,穗分岐,一茎三秀。利文上表曰:陛下往在藩邸,扈从三阳在臣宅上,休憩臣宅北坂之下,陛下以为毬场,自夏徂秋,往来游赏,其地因感圣气,今有瑞麦生苗,或六穗分荣,或一茎数秀,方圆纵横不离场边。自非至德潜通,岂有瑞应若此,诏赐利文绢三十疋,遣之。
开元十三年,瑞麦生。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三年五月甲申,瑞麦生于河南府之寿安县,劝农使宇文融上表称贺。
开元十四年,芝草、嘉禾生,李树连理。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四年八月,通州言芝草生。九月,晋州神仙县元元皇帝庙根子树两枝连理合成。十二月丙午,越州言李树连理。按《玉海》:乾元元年五月十九日,代宗立为皇太子,生之岁开元十四年十月十三日,豫州献嘉禾,于是以为祥,更名豫。
开元十五年,芝草、嘉禾生。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五年闰九月,亿岁殿生芝草一茎。十月,汝州言嘉禾生。
开元十七年,太庙产芝,竹生实。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七年,睦州竹实。
按《册府元龟》:十七年五月庚寅,有灵芝草产于太庙第九室殿柱。
开元十八年,楠木连理,灵芝生。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八年四月甲午,嘉州奏楠木生连理枝。五月甲辰,陕州奏灵芝产。
开元十九年,稻稆生再熟,芝草、嘉禾生。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唐会要》:十九年四月己卯,杨州奏,稆生稻二百一十五顷,再熟稻一千八百顷,其粒并与常稻无异。
按《册府元龟》:十九年六月壬申,芝草生于京城之胜业寺,一本七茎,心黄外紫。九月乙未,冀州任丘县孝悌乡嘉禾生。庚申,婺州永康县嘉禾生,一茎五穗。开元二十一年,枯杨生李,莲同心,芝草生。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蓬州枯杨生李枝,有实,与显庆中毛桃生李同。
按《册府元龟》:二十一年二月癸丑,绛州奏龙兴观池同心莲一茎。八月癸亥,沂州产紫芝三茎。
按《玉海》:二十一年,新罗王兴光奏国内芝草生,画图以献。
开元二十二年,木连理,瑞麦生。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二年五月,安㳄县百姓家产连理树,及大麦一本一十八茎,穗秀两岐。
开元二十三年,瑞麦、芝草、嘉禾生。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三年六月壬子,京兆富平县瑞麦生,一茎五穗。华州下邽县瑞大麦生,一茎三穗。京畿采访使御史中丞虞奂奏贺。十月,沂州芝草生,一茎九寸十岐。乙未,京兆府奏盩厔县嘉禾生,庚戌朔,奏嘉禾生。十一月,沂州密州皆奏芝草生。
开元二十四年,瑞麦生。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四年三月辛巳,沂州瑞麦生。
开元二十七年,木连理。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七年七月,蒲州灵贞观连理树生。
开元二十九年,枯树复荣,棠连理。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九年,亳州老子祠枯树复荣。
按《册府元龟》:二十九年三月己丑,亳州奏老君庙树已枯复荣。四月甲寅,深州奏,连理甘棠树生于陆泽县。
天宝元载,屋柱生枝,嘉麦生。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天宝初,临川郡人李嘉引屋柱生芝草,状如天尊像。
按《册府元龟》:天宝元载六月壬辰,信都瑞麦生,临川郡人李嘉引所居柱上芝草生,形类天尊,容屡陈光彩,太守张景佚拔柱献之。睢阳郡嘉麦生,一茎八十一穗。
天宝三载,芝草生。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三年三月癸酉兴庆宫合鍊院芝草生,一本六茎。五月,京兆尹奏所部芝草生。
天宝四载,嘉禾生。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四载八月癸巳,京兆之新丰嘉禾生,或九穗六穗。九月,河南府登封县嘉禾生,一本十二穗。
天宝五载,嘉麦生。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五载七月,汝阴郡上言有嘉麦生,一茎两岐。
天宝七载,玉芝产大同殿。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七载三月,有玉芝生于大同殿之柱础,一本两茎,神光照于殿上,命文武百寮入观之。
天宝八载,大同殿产芝。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八载六月,大同殿又产芝一茎。
天宝十载,芝草生宫甘结实。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载八月丁巳,丹阳郡茅山鍊丹院生芝草一茎。庚午蕲春郡之天长观圣容玉石莲花座上生紫芝,一本七茎。按《玉海》:十载九月,宫甘结实,与江剑无殊。
天宝十四载,嘉禾生,稻稆生,李连理,产玉芝。
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四载八月庚子,乐安郡上言嘉禾。壬寅,京兆府奏嘉禾生,而献之。癸卯,东平太守嗣吴王祗奏所部寿张、顺昌两县咸谷稆生。十月,卢江郡人王恭家有李树连理,结紫实。癸酉,幸华清宫有石产玉芝,宰相杨国忠请宣付示朝廷,编诸史册,从之。
肃宗至德二载,宁翔荒地自出黑谷。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年七月,朔方节度郭子仪奏宁翔县界荒地广十五里,有黑禾谷出遍地,每日侧近百姓扫尽,经宿还生,前后可得五六千石。其禾圆实,味甘美。臣以为天启兴王瑞,先百谷,故汉称雨粟,周颂来麰,岂瑞禾自出,家给人足,盖陛下富教安人,务农敦本,光覆社稷,康济黎元之应也。臣不胜大庆。
乾元元年,瑞麦生,太庙柱生芝。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乾元元年四月己未,怀州刺史王奇光奏,河南县王升清种麦数亩,皆一茎三穗。丁卯,太庙殿院北门内柱生芝草,两茎紫盖。
上元二年,御座生芝。
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上元二年七月甲辰,延英殿御座生玉芝,一茎三花。御制玉灵芝诗,三章八句。是岁,李光弼出统河南诸军,帝于内殿宴送,御制诗以宠之,群臣毕和。
代宗宝应元年,嘉禾生。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宝应元年九月戊戌,泰州嘉禾生。异亩同颖,献之,出示百寮。
永泰元年,稆麦嘉禾生。
按《唐书·代宗本纪》:永泰元年四月己巳,盩厔稆麦生。按《册府元龟》:永泰元年七月庚申,京兆府上言鄂县嘉禾生,穗长一尺馀,穗上粒生重叠,如连珠。
永泰二年,太庙生芝。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二年,太庙二室生芝。
大历二年,嘉禾生。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大历二年十月己亥,潞州长子县嘉禾生,两茎同穗。
大历三年,嘉瓜嘉禾生。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三年七月阆州新井县连理瓜生,十月,太原府嘉禾生。
大历四年,芝草生。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四年三月润州上元县产芝草,一茎四叶,高七寸。
大历六年,芝草嘉瓜,嘉禾生。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六年八月戌辰,楚州上言芝草产于淮阴县。十一月,永州上言湘源县芝草生,同根,三茎,合成一。盖潭州上言长沙县荣唐里村下有瓜生同蒂连心。十二月,癸酉,婺州上言嘉禾生,一茎九穗,一茎十二穗。
大历八年,嘉禾芝草嘉瓜瑞麦生,李梨林檎树连理。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八年五月丁丑,凤翔府上言天兴县嘉禾生,一茎二穗。九月辛巳,华州上言嘉禾生。十月丁卯,太原府上言嘉禾生。十一月,凤翔府上言天兴县禾生,一茎三穗,太原府上言寿阳县嘉禾生,两茎同穗。十一月乙丑,景子泽州上言嘉禾生,是岁大有年。 又按《册府元龟》:八年六月庚辰,庐州上言庐江县紫芝草生,一根二茎,一丈五尺。七月丙戌,东都留守蒋澳上言太庙殿柱生芝草二茎。九月戊寅,桂州上言芝草生。十月丁未,襄州言芝草生,庚戌,扬州上言芝草生。十一月丁未,申州上言义阳县芝草生。乙丑,衢州上言龙丘县李树上产芝草五茎。 又按《册府元龟》:八年七月甲午,婺州上言金华县李树连理。八月壬戌,滑州上言灵昌县连理瓜生。九月丁丑,京兆府上言梨树及林檎树并连理。 又按《册府元龟》:八年八月庚寅,滑州灵昌县瑞麦一茎三穗。
大历九年,枯桧复生,李树生芝,芝草、瑞麦、嘉禾生。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晋州神山县庆唐观枯桧复生。
按《册府元龟》:九年二月庚午,郑州上言李树上生芝草一茎。三月癸卯,亳州上言芝草生。十月己巳,申州上言芝草生。十二月戊寅,衡州上言李树上芝草生,茎连树根。 又按《册府元龟》:九年五月丁巳,京兆府上言瑞麦生,九茎同颖。 又按《册府元龟》:九年十月辛卯,凤翔府上言嘉禾生,一茎二穗。十二月戊寅,宁州上言嘉禾生。
大历十年,李连理,嘉禾芝草生。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年正月乙巳,处州上言李树连理。壬寅,蓟州上言嘉禾生,五茎合为一茎。二月壬申,江陵府上言芝草生。壬午,处州上言芝草生。三月,濠州上言芝草生。五月,蜀州上言唐兴县李树上芝草生,三茎。汉州上言李树上芝草生,一茎。七月癸酉,绛州上言芝草生。九月乙卯,太原府上言嘉禾生。
大历十二年,瑞木有文,芝草嘉禾生。
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十二年五月甲子,成都人郭远获瑞木一茎,有文曰:天下太平四字,献之宰臣,奏贺曰:至德之化,先贲草木。太平之时,遂形文字。望藏秘阁,付史馆。
按《册府元龟》:十二年十一月己酉,蔡州上言汝阳县芝草生,紫茎黄盖。河中府上言临晋县嘉禾生,四茎二穗。
德宗兴元元年,李树暴长,枯柳复荣。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兴元元年春,亳州真源县有李树,植已十四年,其长尺有八寸,至是枝忽上耸,高六尺,周回如盖九尺馀。李,国姓也。占曰:木生枝耸,国有寇盗。是岁,中书省枯柳复荣。
贞元三年,瑞麦、嘉禾生。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贞元三年闰五月,陕观察使李泌献瑞麦,一茎五穗。七月,京兆府献嘉禾,异本同穗。
贞元四年,雨木,瑞瓜、芝草生。
按《唐书·德宗本纪》:四年正月,雨木冰于陈留。 按《五行志》:四年正月,雨木于陈留,十里许,大如指,长寸馀,中空,所下者立如植。木生于下,而自上陨者,上下易位之象;碎而中空者,小人象;如植者,自立之象。〈按《志》作雨
木,《纪》作雨木冰,互异,因俱见陈留故并存之。
〉
按《册府元龟》:四年七月,右神策军献瑞瓜,三蔓合为一蒂而生三瓜。九月,许州奏芝草生。
贞元五年,瑞麦生。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五年五月,宋州奏大麦,一茎九岐者,约一百馀本。
贞元六年,枥李连理。嘉禾芝草生。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六年正月,防州言枥连理。八月,潮州上言李树连理。京兆府河南府并奏嘉禾异本同颖,潮州上言芝草生。
贞元十二年,芝草嘉禾生。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二年七月丁酉,东都留守进芝草,九月,徐州奏嘉禾生。
贞元十三年,嘉禾生。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三年八月,汴州进嘉禾。九月癸亥,怀州进嘉禾。
贞元十四年,瑞麦生。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四年正月,蔡州进瑞麦。
贞元十八年,嘉禾,瑞莲生。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八年八月,徐州献嘉禾。
按《玉海》:十八年,权德舆贺神龙寺殿前渠中瑞莲花图表:絪缊降祉,菡萏敷荣。瑞兹灼灼之花,迥出田田之叶。双房挺茂,一雨均沾。柳宗元贺表:祥图焕开,异采交映。道协重华,庆传种德。陶阴阳之粹美,孕造化之精英。双华擢秀,连蒂垂芳。又贺西内定池青莲花并神龙守合欢莲子云:叠瑞重祥,累集宫禁,池莲表异,灵化非常。
贞元二十一年,嘉禾芝草生。
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一年七月,成都府献嘉禾,陕州献紫芝。
宪宗元和七年,嘉禾生。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唐会要》:元和七年十一月,梓州言,龙州界武安县嘉禾生,有麟食之,每来,一鹿引之,群鹿随之。使画工就图之,并嘉禾一函以献。元和十一年冬,桃杏华。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一年十二月,桃杏华。
元和十五年,木自拔。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五年九月乙酉,大雨,树无风而摧者十五六,近木自拔也。占曰:木自拔,国将乱。
穆宗长庆元年,殿柱产芝。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长庆元年七月,寿昌殿柱生玉芝,一茎六尺。
长庆三年,栗实如李。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成都栗树结实,食之如李。
文宗太和二年九月,李有华实,瑞粟生。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和二年九月,徐州、滑州李有华,实可食。
按《唐会要》:太和二年,福建进瑞粟一十茎。中书门下奏,伏以陛下勤求理本,澄清化源,不以灵芝白乌为瑞应,方将时安人和为嘉祥,宸翰昭宣,睿情斯属,请自今祥瑞。但申有司,更不令进献。依奏。
太和三年,李生木瓜。
按《唐书·文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成都李树生木瓜,空中不实。
太和九年,金带生菌。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冬,郑注之金带有菌生。近草妖也。
开成四年,竹生米。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成四年六月,襄州山竹有实成米,民采食之。
武宗会昌三年冬,沁源桃杏华。
按《唐书·武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宣宗大中二年,瑞粟生。
按《唐书·宣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大中二年七月十六日,福建观察使殷俨进瑞粟十一茎,茎有五六穗,
懿宗咸通十四年,李实变为木瓜。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通十四年四月,成都李实变为木瓜。时人以为:李,国姓也;变者,国夺于人之象。
僖宗广明元年冬,桃李华,山华皆发。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云云。
广明二年,枯檀复生。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春,眉州有檀树已枯倒,一夕复生。
中和二年秋,桃杏华实。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中和二年九月,太原诸山桃杏华,有实。
光启元年,草叶如旗。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光启元年七月,河中解、永乐生草,叶自相樛结,如旌旗之状,时人以为旗子草。
光启二年,草叶如旗。
按《唐书·僖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七月,凤翔麟游草生如旗状。占曰:其野有兵。
哀宗天祐二年,嘉禾生。
按《唐书·哀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祐二年八月,河南府奏:雒苑谷水屯百姓马会谷地内,有嘉禾合穗,谨随表进者,诏曰:多稼如云,已称大稔。异亩同颖,盖表殊祥。张全义尹正邦畿,从容廊庙,动必垂于惠化,静每著于燮调。佐时之略弥章,阜俗之风益显。爰昭元贶,可卜丰年。训农遐掩于卫文,献瑞迥同于唐叔。载观祯异,尤切叹嘉,仍付史馆。
天祐三年,木连理,芝草嘉禾生。
按《唐书·哀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三年四月,陕州柳溪树连理。十月,密州渚城县人徐霸送芝草两茎以进,密州诸城县徐霸进嘉禾,九穗。刺史李绍岳画图以进。
后梁
太祖开平元年,瑞橘、嘉禾、瑞麦、榆树合欢。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平元年五月丙戌,荆州高季昌进瑞橘七十颗。濮州刺史图嘉禾瑞麦以进。八月壬申,密州进嘉禾,又有合欢榆树并图形以献。
开平二年,瑞麦生,木中有文。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年四月,鄢陵居人程震以两岐麦穗,并画图来进。
按《稽神录》:梁开平二年,使其将李思安攻潞州,营于壶口,伐木为栅。破一大木,木中隶书六字,曰:天十四载石进,思安表上之。其群臣皆贺,以为十四年必有远裔入贡。司天少监徐鸿独谓其所亲曰:自古无一字为年号者,上天符命,岂关数乎。吾以为丙申之年,当有石氏王此。地者,移四字中两竖书,置天字左右,即丙字也,移四之外围,以十字贯之,即申字也。后至丙申岁,晋高祖以石信并起州,如鸿之言。
开平四年,瑞麦生。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四年四月丁卯,宋州节度使衡王友谅进瑞麦,一茎三穗。
后唐
庄宗同光元年,枯桧再生。
按《五代史·唐庄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同光元年十二月,亳州太清宫道士奏,圣祖元元皇帝殿前枯桧再生枝,图画以进。
按《濑乡记》:此树枯来莫知年代,自高祖神尧皇帝武德二年,太上老君见于晋州羊角山,语樵人吉善行云:为报唐天子,吾是尔远祖,亳州曲仁里是吾肇生之地,有枯桧重荣,唐祚永兴。高祖遂于羊角山置兴唐观,其地改为神仙县。封羊角山为龙角,既至亳州,果有枯桧树复生,枝蓊郁。后因安禄山僭号之时萎悴。及禄山殄灭,元宗翠华归,奏枝叶复荣。今年十月中,又于其上再生一枝,约长二尺,耸身直上,迥出凌虚,叶密枝繁,独异众木。敕当圣祖旧殿生枯桧新枝,应皇家再造之期显,大国中兴之运同。上林仆柳祥既协于汉宣,此南顿嘉禾瑞更超于光武,宣标史册,以示寰瀛,宜委本州太清宫副使常加简察,兼令功德,使差道士一人往彼告谢,仍付史馆编录。
同光三年,枯桧重生,木连理,瑞麦、芝草生。
按《五代史·唐庄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三年正月,西都留守张筠奏:昭应县华清宫道士张冲虚状,四圣天尊院枯桧树重生枝叶,画图以进。三月,唐州奏淮渎广润王庙前有两树东西相去七尺五寸,其树各出地亦七尺五寸,两树相向,连理。五月,许州进纳两岐麦一科,其月,汴州进两岐麦。兖州奏任城县百姓大麦地内有两岐三穗至四穗者,十一月,青州符习奏莱州即墨县人乡贡士李梦徵室内柱上生芝草两岐,画图而进。敕符习累居藩翰,屡显政能,静以临人,宽而得众,抚裕已彰于惠爱,辅时又致于休徵。因得和气潜烝,灵芝遽产。同九茎而表瑞,比三秀以呈祥。载阅奏陈,良深嘉叹。
明宗天成元年,嘉禾、芝草生。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成元年十月,巴州进嘉禾,合穗并图。十一月,密州进芝草并图,宣示中书门下,百寮称贺。
天成二年,瑞麦生。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年六月,巴州进两岐麦,华州上言郑县罗文乡百姓李存家有两岐麦,画图进上。八月丁酉,青州进芝草。天成三年,芝草生。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三年九月,阆州上言度支巡官陈知礼家生芝草两本,画图以进。
天成四年,嘉禾生。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四年七月,遂州夏鲁奇进嘉禾,一茎九穗。敕旨三秀灵芝,标仙藉而罔资世务,九茎嘉谷,按地谱而实表丰年。既呈殊异之祥,雅叶治平之运。宜付史馆编记。
长兴三年,芝草生。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长兴三年十月,莱州即墨县人王友家生芝草,一茎三枝。其枝又分两岐或三岐,上渐成片而圆,色紫。其片即为叶,叶茎一色,其表白高尺馀,青州节度使进之,并图上。又出宫中旧献芝草四株,其色茎叶皆同,而枝叶多少为异耳。
后晋
高祖天福三年,〈即南唐升元三年〉李连理。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唐烈祖升元三年,江西杨花为李。临川李树生连理,人以为还宗之兆。
天福五年,〈即南唐升元五年〉瑞麦、芝草生。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五年五月,宋州贡瑞麦两岐。八月,莱州芝草生,登州蓬莱县民杨蔚家芝草生,画图以进。
天福六年,〈即南唐升元六年〉桑形如人。
按《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唐·烈祖本纪》:升元六年,溧水天兴寺桑生木人,长六寸,形如僧,右袒而左跪,衣裓皆备。国人号曰须菩提。帝迎至宫中,奉事甚谨。
后汉
隐帝乾祐三年,瑞麦生。
按《五代史·汉隐帝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乾祐三年五月,澶州卫南县民王绾田麦两岐,凡十二茎二十四穗,曹州乘氏县民王丰麦一茎三穗。
后周
太祖广顺二年,瑞麦嘉禾生。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广顺二年四月,徐州以两岐麦二十本来献。八月,灵武献嘉禾二银盘。
世宗显德元年,紫芝生。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显德元年,沱水献紫芝。
显德四年,紫芝生。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吴越·忠懿王世家》:显德四年,紫芝生于永嘉之西山。
显德五年,芝草生。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五年二月,登州贡芝草三枝。十月,登州刺史刘福进牟平县画刻芝草图一面。
辽
太宗会同五年,松生枣。
按《辽史·太宗本纪》:会同五年十一月己未,武定军奏松生枣。
穆宗应历二年,嘉禾生。
按《辽史·穆宗本纪》:应历二年九月甲寅,朔云州进嘉禾,四茎二穗。
圣宗统和九年,嘉禾生。
按《辽史·圣宗本纪》:统和九年八月癸酉,铜州嘉禾生。统和十二年,木连理。
按《辽史·圣宗本纪》:十二年三月己巳,涿州木连理。统和二十年,瑞麦生。
按《辽史·圣宗本纪》:二十年,南京、平州麦秀两岐。
道宗太康三年,嘉禾生。
按《辽史·道宗本纪》:太康三年九月癸亥,玉田贡嘉禾。
宋
太祖建隆二年,芝草生。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玉海》:建隆二年七月己卯,亳州献芝草,翰林学士王著献颂。
乾德元年,〈即后蜀广政二十六年〉成都木中有文。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十国春秋·后蜀·后主本纪》:广政二十六年四月,成都人唐李明破木,中有紫文隶书太平二字,时以为佳瑞,识者云:须成都破了,方见太平。
乾德二年,嘉禾生。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德二年十月,眉州进《禾生九穗图》。
乾德四年,瑞麦、嘉禾、紫芝生。
按《宋史·太祖本纪》:四年五月壬午,澶州进麦两岐至六岐者百六十五本。己酉,果州贡禾,一茎十三穗。按《五行志》:四年四月,府州、尉氏县、云阳县并有麦两岐。五月,鱼台县麦秀三岐。六月,南充县民何约田禾二茎十三穗,一茎十一穗;七月,又生一茎九穗。按《玉海》:四年五月五日已巳,耀州贡两岐麦。乙亥,开封府贡。庚辰,单州贡制瑞麦,旂京兆果州进嘉禾。十月十九日,和岘请作嘉禾等曲,黄州进紫芝,作紫芝曲。
开宝元年,以瑞木成文,作乐章。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玉海》:六年,〈是年十一月改元开宝〉和岘言国朝合州进瑞木成文者,合播在管弦,荐于郊庙,诏岘作瑞木等乐章。
开宝二年,瑞麦生。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开宝二年五月,梓、蜀二州献瑞麦。
开宝五年,木连理。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玉海》:五年三月,眉州木连理,画图来献。六月癸丑,和州木连理,画图来献。开宝六年,瑞麦生。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四月,东明县献瑞麦。
开宝七年,芝草生。
按《宋史·太祖本纪》:七年八月戊子,陈州贡芝草,一本四十九茎。
开宝八年,瑞麦生。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五月,郑州、梓州、合州、巴州县并献瑞麦。
太宗太平兴国元年,嘉禾生。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太平兴国元年九月,隰州献合穗禾,长尺馀。十月,渝州献九穗禾。太平兴国二年,木连理。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二年十月壬申,郓州言平阴县柞木连理。
太平兴国三年,瑞麦、嘉禾、芝草生,稻再熟,木连理。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四月,夏县,五月舒州,六月阆州,并麦秀两岐。
按《玉海》:三年八月壬戌,眉州言嘉禾生,杭州言淮海国王旧府功臣堂柱芝草生,画图来献。十月甲子,荆南言江陵县稻再熟。
太平兴国四年,嘉禾生。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七月,洺州献嘉禾。邛、资二州禾并九穗。八月,泾州民田并有嘉禾。九月,知温州何士宗献《嘉禾九穗图》。
太平兴国五年,嘉禾生,木连理。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七月,蓬莱县民王明田谷隔陇合穗,相去一尺许。八月,知池州张愈献合穗禾。九月,流溪县麦秀两岐。
按《玉海》:五年正月癸未,歙州言稻再熟。十月丙申,资州言梅青棡二木合成连理。
太平兴国六年,木中有文,瑞麦生。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正月,瑞安县民张度解木五片,皆有天下太平字。五月,汝阴县麦秀两岐。
太平兴国七年,嘉禾生。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七年九月己亥,滑州奏嘉禾一茎四穗。
太平兴国八年,草变为稻,嘉禾生。
按《宋史·太宗本纪》:八年十二月,醴泉县水中草变为稻。
按《玉海》:八年九月庚辰,梓州奏禾一茎五十七穗,画图以献。
太平兴国九年,瑞麦、瑞莲生,杨木连理。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五月,施州麦秀两岐。
按《玉海》:九年五月,内出玉津园瑞莲一盆示辅臣。花与叶悉合欢而生。七月癸酉,凤翔奏青杨木连理,诸州瑞麦两穗、三穗者,连岁来上。有司请为瑞麦曲,荐于庙。
雍熙 年,瑞木成文。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雍熙初,温州进瑞木成文,魏宸作诗赋以献。
雍熙二年,瑞麦生。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二年五月壬戌,亳州献两岐麦秀。雍熙三年,嘉禾生。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三年九月,简州奏禾一根二茎,其穗或八或九。十月辛丑,益州贡禾一茎九穗。
雍熙四年,嘉禾生。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四年九月辛酉朔,潍州进嘉禾,御制嘉禾合穗五七言诗二首,赐宰相李昉等。
端拱元年,合欢木下生芝,瑞麦生。
按《宋史·太宗本纪》:端拱元年八月,清远县廨合欢树,树下生芝三茎。 按《五行志》:端拱元年五月,陈州献瑞麦。
按《玉海》:端拱元年八月辛巳,广州言清远县有合欢木,高百馀尺。今年三月十日,有凤高六尺,栖集其上,众禽从之。木下生芝草,三茎,画图来献。
端拱二年,瑞木成文。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二年十二月辛亥,舒州得瑞木,成文大吉二字,以献。
淳化元年,瑞麦生。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化元年四月魏城县;七月阆州献瑞麦。
淳化二年,瑞麦生。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四月,蔡州;五月,陈州、陵州仁寿县献瑞麦。
淳化三年,嘉禾生。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三年九月乙卯,潞州言嘉禾异陇合穗,图以献,诏示近臣。
淳化四年,瑞麦生。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五月,逵州献瑞麦。
淳化五年,瑞麦生,芝草生。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四月,永城县献瑞麦。
按《玉海》:五年正月丙子,密州献芝草,四本。五月壬子,亳州献瑞麦图,有分四岐、三岐者。九月庚戌,朔磁州言嘉禾合穗,画图来献,以示近臣。
至道元年,嘉禾生。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道元年六月,嘉禾生眉山县萧德纯田,一本二十四穗。七月,金水县胥罗翊田禾生九穗。舒州监军吴光谦廨粟畦两本,岐分十穗。临涣县民侯正家二禾合成一穗。八月,绵竹县禾生九穗。夏州团练使赵光嗣献嘉禾一函。十月,濠州献《瑞谷图》。
按《玉海》:至道元年七月癸酉,眉州言嘉禾一茎二十四穗。
至道二年,瑞麦生。秋九月,梨花。十二月,稻再熟。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五月,泗州献瑞麦。秋九月,环、庆州梨生花,占有兵。明年,契丹扰北边。
按《玉海》:二年七月己亥朔,绵州言麦秀两岐。十二月丙午,处州言稻再熟。
至道三年,嘉禾、瑞麦生。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二月,洋州嘉禾合穗,知州施翊以闻。四月,唐州、遂州、盘石县并献瑞麦。五月,黄州、建昌军麦秀二三穗。八月,雅州禾一茎十四穗。雄州嘉禾生。九月,知代州李允正献嘉禾穗一匣。
按《玉海》:三年真宗即位。五月甲戌,寿州又上瑞麦一本,八枝五穗。
至道六年,木中有文。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修昭应宫,有木断之,文如点漆,贯彻上下,体若梵书。十一月,襄州民刘士家生木。有文如鱼、龙、凤、鹤之状。
至道七年,木中有文。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五月,抚州修天庆观,解木有文如墨画云气、峰峦、人物、衣冠之状。七月,彰明县崇仙观柱有文为道士形及北斗七星象。
真宗咸平元年,嘉禾生。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咸平元年五月,曲水县麦秀二三穗。七月,嘉禾生后苑,一茎二十四穗。百丈县民李文宝禾生一茎十七穗。八月,苏州廨后园、邠州民田并有生合穗。平裔县民王义田禾两穗合为一。化城县民张美田禾九穗。
按《玉海》:咸平元年七月庚寅,遣中使持后苑嘉禾,一茎二十四穗,示辅臣。丙戌,雅州言禾一茎十七穗。咸平二年,竹生米,瑞麦嘉禾生,木连理。
按《宋史·真宗本纪》:二年闰三月辛丑,江南转运使言宣、歙竹生米,民采食之。 按《五行志》:二年五月,华州麦秀二三穗。七月,资官县吏董昭美禾一茎九穗者各一。棣、沼二州嘉禾合穗。彭城县民张福先田粟一茎分四穗。八月,郪县赵范粟一茎九穗。元武县民李知进田粟一茎,上分五苗,成二十一穗。榆次县民周贵田禾三茎共穗。
按《玉海》:二年九月壬寅,徐州言禾一茎五穗。戊申,梓州禾一茎九穗。十月辛亥,洺州嘉禾合穗。癸酉,商州贡连理木图。
咸平三年,瑞麦、嘉禾生。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酂县、海陵县并麦秀二三穗。七月,真定府禾三茎一穗。达州民李国清田禾一苗九穗。八月,辰州公田禾生一茎三穗者四。隰州嘉禾合穗,图以献。
咸平四年,嘉禾、瑞麦生。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八月,舒州嘉禾生。九月,知河中府郭尧卿献《嘉禾合穗图》。按《玉海》:四年五月己亥,亳州言麦一茎两穗。六月戊子,益州言麦秀两岐。
咸平五年,嘉禾异亩同颖。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八月,临汾县民吉遇、洪洞县民范思安田并禾生隔二陇上合为一。
咸平六年,嘉禾生。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七月,涉县民连罕田隔四陇同颖。铜梁县民杨彦鲁禾一茎九穗。
景德元年,嘉禾生,木连理。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德元年正月,宁晋县民耿待问田禾合穗者三本,知州王用和图以献。
按《玉海》:元年正月乙未,赵州献嘉禾合穗图。四月己巳,莱州献木连理图。
景德二年,嘉禾生。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七月,获鹿县禾合穗。八月,荥阳县及湘州嘉禾异亩同颖。九月,并州贡《嘉禾图》。
景德三年,嘉禾生。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八月,大名府、沧州并嘉禾生。真定府禾异亩同颖。九月,荣州禾一茎八穗。
景德四年,嘉禾、瑞麦、芝草生,棠榆木连理。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南雄州保昌民田禾一本九穗,以图来献。七月,神泉县民张篆田禾一苗九穗。贝、兖二州嘉禾合穗。九月,卫、德二州、广安军并上《嘉禾图》。
按《玉海》:四年三月丙辰,德州言棠榆二木连理。九月乙酉卫州,戊子德州,献嘉禾图。十月己亥,广成军上嘉禾芝草图。十一月庚申,蓬州上麦秀两岐、瑞竹二图。
大中祥符元年,献三脊茅,嘉禾、瑞麦、芝草、瑞竹生,瓜桃莲皆并蒂。
按《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元年九月戊午,岳州进三脊茅。八月己酉,王钦若献芝草八千馀本。冬十月戊申,王钦若等献泰山芝草三万八千馀本。 按《五行志》:曲水县、南郑县并麦秀二三穗。七月,乾封县奉高乡民田禾异陇同颖,判州王钦若以闻。八月,郓州献嘉禾。淳化县民贺行满田禾隔四陇,相去四尺许,合为一穗。新平县民尹遇田禾合穗者二本。真定府粟生二穗。九月,澧州嘉禾一茎十穗。虢州团练使綦兴献合穗禾。嘉州民潘德麟田禾二茎各九穗。麟州嘉禾生。
按《玉海》:大中祥符元年五月乙亥,王钦若言祭文宣王庙尼丘山上,有紫气,得芝五本。六月乙卯,孔林再得灵芝四本,出并蒂瓜桃示辅臣。十月壬辰,嘉州言禾九穗,木连理。十二月庚寅,温州献瑞竹、灵芝图。又按《玉海》:元年,东封还后苑产双莲,因建嘉瑞殿,是年,天祚军奏长庆河瑞莲一本二花二本,各二房。兴元奏城固县池瑞莲一花二房,温州奏永嘉县池一本二房,通州奏一本二花,连州高州奏一本二花。大中祥符二年,嘉禾、瑞麦生,瑞木有文。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六月,简州民集若宁家禾九穗。七月,黔州嘉禾异亩合穗。八月,嘉州廨有一茎十四穗生庭中,岐山县禾异亩同颖,知州施护以闻。
按《玉海》:二年正月丁巳朔,出昭应宫瑞木,断之有文,如点漆,体若梵书。三月辛酉,王钦若上泰山花卉图,二凡二十种,请送昭应宫绘壁供之。五月丙寅,召近臣至龙图阁,观芝草图。七月乙丑,梓州言麦五岐。大中祥符三年,瑞麦、嘉禾、芝草生。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四月,同州麦秀二三穗。七月,冀、淄、昭三州嘉禾多穗,异亩同颖。八月,宁化军嘉禾合穗;宝鼎县民张知友田禾隔四陇,相去二尺许合穗,判府陈尧叟以闻。楼烦县民田禾异本同颖。剑州嘉禾生,一茎九穗。
按《玉海》:三年正月壬戌,内出泰山芝草赐辅臣,人十本。六月戊申,朔同州言麦五岐。七月癸未,原州言木连理。七月辛巳,吉、果、柳三州并言嘉莲一茎二花。八月甲寅,召近臣观瑞木于龙图阁,有文字者,有佛手蛇形、北斗七星形者,各一。十月戊申,开封言尉氏木连理,己酉,岚州言嘉禾合穗。
大中祥符四年,芝草生,野麦自生,牡丹并蒂,木连理。按《宋史·真宗本纪》:四年二月戊申,华州献芝草。五月癸未,庐、宿、泗等州麦自生。 按《五行志》:四年三月辛巳,帝至西京,福昌县民朱懿文嘉禾一本七穗。昌元县民舒元晃田禾一茎九穗,知州柴德方以闻。金水县民田禾一茎三十六穗。四月,六安县麦秀二三穗。五月,唐、汝、庐、宿、泗、濠州麦自生。八月,蜀州禾一茎九穗。长寿县民常自天田禾合穗者二。蒲县禾异亩同颖。九月,知虢州李昭献合穗禾。
按《玉海》:四年三月辛巳,后苑牡丹双花并蒂。甲申,幸西京应天院观院之连理木,七月己亥,光州言麦八岐。
大中祥符五年,瑞麦、嘉禾生,槐杏连理,瑞木成文。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四月,遂州麦秀两穗或三穗。七月,华州禾一茎两穗。真定府四县嘉禾合穗。八月,京兆府嘉禾生。九月,巴州禾一茎二十四穗,一茎十七穗。
按《玉海》:五年四月甲辰,瑞圣园槐杏连理,绘图以示辅臣。十一月,戊申,襄州言瑞木有文,如龙鱼凤鹤之状。
大中祥符六年,草生圣米,产金芝,枯桧再生,麦再实。亳州产芝,瑞麦、嘉禾生,木连理。
按《宋史·真宗本纪》:六年二月己亥,泰州言海陵草中生圣米,可济饥。六月丁卯,寿州献紫茎金芝。冬十月,亳州太清宫枯桧再生。真源县菽麦再实。十一月甲寅,判亳州丁谓献芝草三万七千本。 按《五行志》:六年三月,邕州麦秀两穗或三穗。七月,益州嘉禾九穗至十穗。朝邑县民田禾八茎同颖。己未,召近臣观嘉禾于后苑,有七穗至四十八穗,绘以示百官。八月,龙门县、永定军博野县民田并嘉禾生合穗。瀛州嘉禾生,知州冯守信以闻。忻州秀容、定襄二县民田禾合穗。保定军公田、大通监并嘉禾生。九月,京兆府献《长安县嘉禾图》,一枝双穗。
按《玉海》:六年三月丙申,宴后苑,诏从臣观苑中连理槐,屏风连理柏。丁酉,上作五七言诗二首,赐近臣,和清心殿宜圣东殿园木连理,上作七言诗二首,赐近臣。七月己未,召辅臣观粟于后苑,有一本七穗至二十四穗者,复阅御书及嘉禾图,上作嘉谷诗,赐近臣。是日皇太子从游。八月甲子,出后园嘉谷图示近臣,翌日,朝堂示百官。
大中祥符七年,芝草、嘉禾生。
按《宋史·真宗本纪》:七年春正月丙午,判亳州丁谓献芝九万五千本。 按《五行志》:七年,通泉县尉刘定辞官廨禾一本六穗。邯郸县民马文田禾隔陇合穗者二本。除州榷酒署内禾一茎三穗。晋原、平原二县民田禾并一本十二穗。三月,郾城县麦秀两穗、三穗。八月,知亳州李迪献禾一茎三穗至十穗。府谷县民刘善田禾隔三陇合成一穗。岚州牙吏燕青田禾一茎八穗,一茎五穗。辽州平城民田禾隔二陇合穗,有十三本或二十一本合为一者。九月,施州禾一茎九穗至十二穗。真定、贝州并嘉禾合穗。
大中祥符八年,柏生槐,嘉禾生。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晋州庆唐观古柏中别生槐,长丈馀。湖阳县麦秀两穗、三穗。四月,旭川县民任庆和田禾一茎九穗。闰六月,眉山县民杨文继、邛州李义田禾并一茎九穗。七月,永静军禾隔陇合穗者二,监军使仲甫以闻。八月,桂阳监民何文胜田粟一本二穗。
大中祥符八年,芝草、嘉禾、瑞麦、嘉瓜生。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八年四月,明州进芝草图。六月,赐近臣灵芝山各二,皆丁谓进。癸卯,眉州言禾一本九穗,七月乙丑,邛州言禾一茎九穗,乙亥,凤翔府言麦两岐,又献芝草、合欢瓜。八月庚寅,知汝州杨亿言粟一本至四十穗。
大中祥符九年,瑞竹、瑞麦、嘉禾生,棠连理。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四月,建初县麦秀两穗或三穗。八月,判大名府魏咸信献合穗禾。永静军阜城县民田谷,隔三陇合穗者二本。广州嘉禾生。安化县民吴景延田禾穗长尺五寸。九月,知凤翔府赵湘、知汾州王守斌并献《嘉禾图》。
按《玉海》:九年正月癸亥,蜀州献合欢竹图。五月辛未,施州言麦两岐。七月丁未,信州言甘棠连理。八月己卯,邓州言木连理。壬午,大名府言嘉禾合穗。九月壬戌,永静军言禾异陇合穗。
天禧元年,竹生实。嘉禾、芝草、瑞莲生,瑞木有文。
按《宋史·真宗本纪》:天禧元年夏四月戊子,邵州野竹生实,以食饥。 按《五行志》:天禧元年七月,流江县禾一茎九穗。
按《玉海》:天禧元年正月丙寅,韶州献瑞木,文曰:天下太平。三月庚寅,郑州言圣祖殿芝草生。七月丁巳,渠州言禾一茎九穗。八月己丑,渝州言莲一茎三花。天禧二年,芝草、嘉禾、嘉瓜生。
按《宋史·真宗本纪》:二年春正月乙未,真游殿芝草生。
按《五行志》:二年九月,河北安抚副使张昭远献谷
穗三,各长尺馀。资州禾一茎九穗。
按《玉海》:二年正月庚子丙出,真游崇、徽二殿梁上芝草,图示辅臣,上作歌一首,五七言诗二首,纪其事,崇徽皇后所居殿也。六月丁未,元符观生甘瓜,色如金,以示辅臣。十月辛丑,资州言禾一茎九穗。
天禧三年,嘉禾、瑞麦生,杏连理。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饶阳县民杨宣田禾二陇,相去二尺许,合为一穗。益州嘉禾一茎九穗。
按《玉海》:三年四月壬寅,制玉宸殿观瑞麦七言诗,赐近臣。五月辛巳,开封言麦茎两穗。七月庚申,深州言嘉禾异亩同颖。十月丙戌,宗正寺言太庙杏连理。天禧四年,嘉禾生。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八月,内出《玉宸殿瑞谷图》示近臣,每本有九穗、十穗者。九月,郪县民岑贯田禾一茎九穗,知州苏维甫以闻。
按《玉海》:四年七月辛酉,召宗室近臣及寇准等观内苑嘉榖,宴玉宸殿。八月戊戌,出瑞谷图示辅臣,作歌。天禧五年,嘉禾生。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四月,河南府民田嘉禾合穗,知府王钦若以闻。七月,导江县民赵元赏、青城县民王伟田禾并一茎九穗。
乾兴元年,瑞麦、嘉禾生。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乾兴元年五月,南剑州麦一本五穗。绵州麦秀两岐。八月,洋州嘉禾合穗。十一月,高陵县嘉禾合穗。
仁宗天圣元年,芝草生,柳楂、枣连理。
按《宋史·仁宗本纪》:天圣元年八月甲寅,芝生天安殿柱。 按《五行志》:天圣元年二月,河阳柳二本连理。六月,河阳楂、枣各连理。
按《玉海》:天圣元年八月甲寅,芝草生天安殿柱。召辅臣观,退表贺。乙卯,命百官观之,鞠咏言河决未塞,霖雨害稼,宜思应灾变,愿以进忠良,退邪佞为国宝,以训兵、农丰、仓廪为天瑞,草木之怪,何足尚哉。
天圣二年,嘉禾生。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八月乙酉,宁化军嘉禾异亩同颖。
天圣四年,嘉禾生。牡丹、芍药双头。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九月,荣州禾一茎九穗。
按《玉海》:四年季春丙午,景灵宫牡丹双跗共干,诏词臣为赋。四月乙卯,内出双头牡丹芍药花图,示辅臣。令三馆进诗赋。
天圣五年,嘉禾生,松柏连理。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资州禾一本九穗。绵谷县松柏同本异干。
天圣六年,嘉禾、瑞木、嘉瓜生,益州献异花。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忻州禾异本同颖。五月乙未,陈州瑞麦一茎二十穗。六月,陈州献《瑞麦图》。
按《玉海》:六年六月,陈州献瑞麦图,两岐共秀,命两制馆阁赋诗。十月,忻州二瓜同蒂。十一月,癸卯,益州献异花似桃四出,上异之,目为太平瑞圣花。
天圣七年,嘉禾生。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七月,河南府嘉禾合穗。
天圣八年,嘉禾生。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八月壬午,召近臣观瑞谷于元真殿。
按《玉海》:天圣八年八月丁亥,诏辅臣两制元真殿,观瑞谷,赐宴蕊珠殿。
天圣九年,嘉禾、瑞竹生,冬青连理。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肤施县禾异亩同颖。十月,公井县冬青木连理。
按《玉海》:九年七月,永康军青城生双竹一本。十一月,荣州言瑞竹生。
明道元年,橘柿连理。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明道元年八月,黄州橘木及柿木连枝。
景祐元年,稻再熟,嘉禾生。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景祐元年七月,磁州嘉禾合穗。八月,大名府嘉禾合穗。九月,泾州、磁州、保德军并嘉禾合穗。十月,孝感、应城二县稻再熟。成德军禾一本九穗。
按《玉海》:景祐元年,安州稻再熟。
景祐二年,竹两岐。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二年六月十九日辛未,幸后苑,观稻赏瑞竹,宴太清楼。十一月,荣州言竹一本上分两岐。
景祐三年,嘉禾生。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荣州禾一茎九穗。
景祐四年,芝草、嘉禾生。
按《宋史·仁宗本纪》:四年五月丙寅,芝生化成殿楹。按《五行志》:四年七月己巳,临清县谷异亩同颖者六十本。
按《玉海》:四年五月壬戌,芝生于太宗神御殿楹,丙寅芝生于化成殿楹,召辅臣宗室两制观之,帝作五言诗,赐王随等。翌日,各献赋颂。
康定元年,柑树连理,嘉禾生。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康定元年十月,始兴县柑两本连理。 又按《志》:元年六月,蜀州、怀安军并禾九穗。
庆历二年,嘉禾生。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庆历二年,寿安县嘉禾合穗。
庆历三年,瑞木成文。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十二月,澧州献瑞木,有文曰太平之道。
按《玉海》:庆历三年十二月,澧州献瑞木,有文曰:太平之道。诏送史馆,刘敞作颂,曰:上天之载兮,无臭无声。眷我圣德兮,告以太平。非笔非墨兮,自然而成。木,仁也,所以明天子之仁,河图洛书与今之瑞木皆文字显明者也。谏官欧阳修请诏天下毋献祥瑞,从之。庆历六年,嘉禾生,野谷稆生,巨木浮海自出。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五月,昭化县禾一茎两岐。八月,赵州、怀州并嘉禾异亩同颖。九月,定襄县嘉禾隔二陇合穗。长江县禾一茎十穗。十二月,石照诸县野谷稆生。 又按《志》:六年九月甲辰,登州有巨木浮海而出者三十馀。
按《玉海》:六年十二月,渠州言野谷稆生,民饥之候也。庆历七年,嘉禾生。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九月,汾州、荥州、德州并嘉禾合穗。
庆历八年,稻再实。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八年,庐州合淝县稻再实。
皇祐元年,嘉禾生。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皇祐元年,密州禾合穗者五本。永康军禾一茎九穗。
皇祐二年,嘉禾合颖。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九月,延州、石州并嘉禾异亩合穗。永康军嘉禾一茎九穗。十二月,密州禾十茎合一穗。石州四茎合一穗。
皇祐三年,瑞麦、瑞竹、芝草生。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五月,彭山县上《瑞麦图》,凡一茎五穗者数本。帝曰:朕尝禁四方献瑞,今得西川秀麦图,可谓真瑞矣。其赐出夫束帛以劝之。是月,滁州麦一茎五穗。
按《玉海》:皇祐三年三月二十二日甲戌,召辅臣两制馆阁官观后苑瑞竹,其竹一本两茎,退多为赋颂,以献宗室,克循献瑞竹颂。是年,后苑产双竹,召从臣与观,皆赋诗颂美。五月辛亥,眉州彭山县上瑞麦图,凡一茎五穗者数十本。上曰:朕比禁四方无献瑞物,今得西川秀麦图,可谓真瑞矣。赐田夫束帛,以劝之。六月丁亥,无为献芝草,上曰:朕以丰年为瑞,贤人为宝,至于草木鱼虫之异,焉足尚哉。自今毋得以闻。皇祐四年,嘉禾生。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八月,嘉州、蜀州并嘉禾一茎九穗。九月,南剑州有禾一本,双茎二十穗。
皇祐五年,嘉禾、瑞麦、瑞莲生。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三月,资州嘉禾一茎九穗。闰六月,资州麦秀两岐。七月,郓州、祁州禾异亩同颖。九月,成德军嘉禾异亩同颖。绵州禾一茎九穗。
按《玉海》:五年三月,资州言嘉禾一茎九穗。六月,资州言麦秀两岐。七月二十二日己未,召近臣观后苑瑞莲。
至和元年,嘉禾生。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和元年十二月,蜀州嘉禾一茎九穗。至和二年,瑞麦、嘉禾生。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五月,亳州麦秀两岐。六月,应天府贡大麦一本七十穗,小麦一本二百穗。八月,邛州嘉禾一茎九穗。
嘉祐三年,瑞麦、芝草生。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嘉祐三年六月,绵州言麦一穗两岐。七月,泰州上《瑞麦图》,凡五本五百一穗。
按《玉海》:嘉祐三年,伊阙之野麦穟合干。上书飞白瑞麦字,赐守臣延和殿,召从臣观,河南府所进芝草。十二月十六日,雪。帝曰:雪滋宿麦,胜芝草之瑞,乃赐宴于中书。
嘉祐四年,麦秀两岐。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六月,彰明县有麦两岐百馀本。
嘉祐五年,嘉木生。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三月,崇安县嘉禾一本九十茎。
嘉祐七年,嘉禾合颖。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七年,陵州禾一茎九穗。九月,平遥县禾异亩合穗。
英宗治平四年,木中有文。
按《宋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治平四年六月,汀州进桐木板二,有文曰天下太平。
按《玉海》:治平四年,作《灵芝曲》,曰:紫盖轮菌,金跗炜煌。阳寥三秀,甘泉九房。
神宗熙宁元年,嘉禾生,木连理,梓树化为龙脑,获木龙。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元年三月丁酉,简州木连理。
按《五行志》:熙宁元年,永兴军禾一茎四穗。眉州禾
一茎九穗。 又按《志》:元年三月,简州木连理。是岁,英州因雷震,一山梓树尽枯而为龙脑,价为之贱,至京师,一两才值钱一千四百。二年,建州民杨纬言:元年三月,大雷雨,所居之西有黄龙见,下获一木如龙,而形未具。七月,大雷雨,复有龙飞其下。及霁,木龙尾、翼、足皆具,归合旧木,宛然一体。图象以进。
熙宁四年,嘉禾合颖。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乾宁军禾二茎合穗。成德军、晋州、汾州禾异垄同穗。
熙宁五年,芝草生。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熙宁五年五月,召辅臣观化成殿芝草。
熙宁六年,嘉禾生。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南溪县禾一茎九穗。
熙宁八年,瑞麦、嘉禾生。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怀安军、泸州、渠州各麦秀两岐。安喜县禾二本间五陇合穗。平山县禾合穗者二。保塞县禾七本间一陇或两陇合穗。路城县禾合穗者二。
按《玉海》:八年七月,礼部言定州谷五垄合一穗。成德军嘉禾合穗。
熙宁九年,瑞麦、嘉禾生。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火山军禾间五陇,束鹿、秀容二县间四陇,渤海县皆异陇同颖。流江县禾一苗九穗。谯县麦一本三穗。尉氏县、湖阳县、彭城县麦一本两穗。渠州大麦一穗两岐,或三岐、四岐者。阳翟县麦秀两岐。天兴、宝鸡二县皆麦秀两岐,仍一本有三四穗或六穗者。石州、安州麦秀两岐。按《玉海》:九年七月,渠州粟一苗九穗,忠武军麦秀两岐,凤翔二县一枝六穗,深忻、滨州嘉禾合穗。
熙宁十年,嘉禾生,柚木有文字。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年,磁州禾合穗。眉州禾生九穗。亳州禾生二穗。 又按《志》:十年八月乙巳,惠州柚木有文曰:王帝万年,天下太平。
元丰元年,瑞麦、嘉禾生,木连理。
按《宋史·神宗本纪》:元丰元年九月,武康军嘉禾生。十一月,梁县嘉禾生。 按《五行志》:元丰元年五月,剑州木连理。 又按《志》:元年,武康军禾一茎十一穗。汝州禾合穗。宁江军禾一茎十一穗。邢州麦秀两岐。夔州麦一本三穗。
元丰二年,瑞竹、芝草、瑞榖、瑞麦生。
按《宋史·神宗本纪》:二年夏四月,眉州生瑞竹。七月,陈州芝草生。八月,曹州生瑞谷。河阳生芝草。十二月,全州芝草生。 按《五行志》:简州、安德军麦秀两岐。曹州生瑞禾。北京、安武军、怀州、镇戎军禾合穗。皆异亩同颖。袁州禾一茎八穗至十一穗,皆层出,长者尺馀。安州禾异亩同穗。
按《玉海》:二年十一月,袁州粟一茎八穗至十一穗。元丰三年,芝草、瑞麦、嘉禾生,木连理,雨桂子。
按《宋史·神宗本纪》:三年六月,安州临江军产芝及连理麦。 按《五行志》:三年六月己未,饶州长山雨木子数亩,状类山芋子,味香而辛,土人以为桂子,又曰菩提,明道中尝有之。是岁大稔。十二月,泌阳县甘棠木连理。 又按《志》:三年,眉州禾一本九穗。齐州禾一茎五穗。赵州禾二本合穗。安州麦一本三穗至五穗,凡十四茎。深州麦秀两岐,或三四穗,凡四十亩。眉州麦秀两岐。
元丰五年,嘉禾生。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高邑县禾一茎五穗。青州、安肃军、宪州禾皆异亩同颖。
元丰六年,枯槐再生,稻再熟,嘉禾生。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五月,卫真县洞霄宫枯槐生枝叶。洪州七县稻已穫再生,皆实。威胜军武乡县禾二本间五垄合穗。历城县禾二本合穗。赵州禾间三垄合穗。唐州禾二穗者四。泸州禾九穗。怀、青、潍三州禾皆异陇同穗。府州、陕州保平军禾皆合穗。
元丰七年,芝草生。
按《宋史·神宗本纪》:七年夏四月丙戌,景灵宫天元殿门生芝草六本。 按《五行志》:七年,蜀州禾生九穗。青州禾异亩同颖者十一。同州禾异亩同颖。合州麦秀两岐。
元丰八年,瑞麦、嘉禾生。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亳州麦一茎二穗,一茎三穗,一茎四穗。镇潼军秣禾苗异陇同穗。岷州禾皆四穗。泰宁军禾异本同颖者三。是岁秋、冬,保、泽、赵、鄂、隰、沧、潍、密、简、饶、诸州、威胜军禾合穗,或异亩同颖。
哲宗元祐元年,嘉禾生,木连理。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祐元年八月壬子,磁州谷异垄同穗。 按《五行志》:元祐元年八月己丑,杭州民俞举庆七世同居,家园木连理。 又按《志》:元年,简州禾合穗。石州禾异亩同颖。
元祐二年,嘉禾生。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忻、隰、磁、潍、怀州禾异亩同颖。赵、忻州禾合穗。
元祐三年,嘉禾、瑞麦生。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祁、保、彭州禾异亩同颖。瀛、磁、代、丰州、安国军禾合穗。剑州、安国军麦秀两岐。夔州麦一本十二穗。
元祐四年,嘉禾生。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泰宁军麦异亩同颖。流江县禾一本二穗。荣德县禾一本九穗。青、郑、齐、赵州禾合穗及有一本三穗。峨嵋县禾异亩同颖,又禾登一百五十三穗。
元祐五年,木连理,嘉禾、瑞麦生。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四月,德州木连理。 又按《志》:五年,冀州、安武军、大名府、威德军禾合穗。永宁军禾二本隔五陇合穗。平定军禾异亩同穗。汀州禾生三十六穗。剑州禾一本八穗。普州麦一茎双穗。夔州麦秀五岐。
元祐六年,瑞麦、嘉禾生。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六年,汝阳县、美原县、兖州邹县麦一茎数穗。南剑州粟一本三十九穗。瀛、定、怀、汝、晋、昌州、平定、永康军禾合穗。
元祐七年,瑞榖、瑞麦生。
按《宋史·哲宗本纪》:七年,兖州仙源县生瑞榖。 按《五行志》:七年,均、兖、祁、沧、资、华、柳州禾合穗。鄂州禾一本一枝两穗,三本三枝两穗。仙源县禾异陇合穗。耀州粟二茎隔两陇合为一穗。梁山军禾一茎九穗。固始县麦有双穗。定陶县、丹阳县麦秀两岐。
绍圣元年,瑞麦、嘉禾生。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圣元年,博野县麦一本五穗。汉阳军麦秀两岐。乐寿县麦一本两穗或三穗。怀安军禾一本九穗。
绍圣二年,嘉禾生。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青、潍、果、冀、德、滨、岚、濮、达州禾合穗。
绍圣三年,嘉禾、瑞麦生。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安武军禾合穗。岚州禾两根合穗者二。普、相、青、齐、岚州、永康军禾异亩同颖,合秀至九穗。泉州粟二本五穗、八穗。瑕丘县、武陟县、陕城、小溪四县麦合穗。良原县、沈丘县、长子县麦秀两岐。
绍圣四年,瑞麦、嘉禾生。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河中府麦秀三穗。虹县、云安县麦秀两岐。茂州一枝两穗。汶山县一枝三穗至六穗。西京、郓、齐、隰州禾合穗。昌府禾一茎四穗五穗。
元符元年,李木连理,嘉禾、瑞麦生。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符元年八月,施州李木连理。 又按《志》:元年,庆州禾异本同颖。青、晋、潞州、荆南府、永宁、镇戎军等一十一处禾合穗。邢州禾异陇合穗。南剑州、嘉州禾一茎九穗。内乡县麦一茎两穗。符离、灵璧、临涣、蕲、虹五县麦秀两穗。两当县麦秀三穗。安平县生瑞麦。
元符二年,桤木连理。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九月,眉山县桤木二株,异根同干,木枝相附。 又按《志》:二年,连水军麦合穗。邓、岷州、镇戎军禾合穗。十一月,岷州宕昌砦生瑞麦。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嘉禾生。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建中靖国元年,沛县、晋州禾合穗。
崇宁元年,嘉禾生。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崇宁元年,淄州禾合穗。
崇宁二年,嘉禾生。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晋宁军、忻州禾合穗。
崇宁四年,禾生稆,梨木连理。
按《宋史·徽宗本纪》:崇宁四年,泰州禾生稆。 按《五行志》:四年正月,襄城县李梨木连理。
崇宁五年,嘉禾、芝草同本生,稻再熟。
按《宋史·徽宗本纪》:五年九月辛丑,河南府嘉禾与芝草同本生。 按《五行志》:五年,河南府、保德军、庆、兰、潭、冀、府州、岢岚军禾合穗。淮西路民田既割,复生实。
大观元年,栏木生叶,木连理,嘉禾生。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大观元年三月,湟州栏木生叶。八月,瑞州、永兴军并木连理。 又按《志》:元年,蜀州粟一茎九穗。
大观二年,瑞木、嘉禾、瑞麦生,桧生花,如莲萼。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十二月,岢岚军园池生瑞木。 又按《志》:二年十月乙巳,龚丘县桧生花,萼如莲实。 又按《志》:二年,巩州粟一茎六穗。镇潼军、隆德府、保德军、庆、兰州禾合穗。武信军禾一茎九穗。简州麦秀两岐。
大观三年,瑞麦生。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武信军、泸、遂、普州麦秀两岐。
大观四年,瑞麦、瑞禾生。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蔡州麦一茎两岐至七八岐者九十亩。九月,尚书左仆射张商英表上《袁州瑞禾图》及宋大雅献《修嘉禾》十有三章,诏赐褒答。商英请并写置中书省右仆射厅壁,许之。仍许三省、枢密院同观。
政和元年,芝草、瑞麦、嘉禾生。
按《宋史·徽宗本纪》:政和元年,虔州芝草生。蔡州瑞麦连野。河南府嘉禾生。 按《五行志》:政和元年,知河南府邓洵武言:秋禾大稔,自双穗至十穗以上,嘉禾无数。荣州粟一茎九穗。蔡州麦一茎两岐或三五岐至八九亩近约十亩,远或连野。
政和二年,嘉禾生。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知定州梁士野奏嘉禾合穗,一科相隔五垄,计六尺三寸,生为一穗,并中间陇内一科三茎,上生粟三穗。
政和三年,木连理,木根有文字,瑞莲生。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七月,玉华殿万年枝木连理。南雄州枫木连理。十月,武义县木根有万宋年岁四字。
按《玉海》:三年六月二十三日,嘉瑞殿池内生双莲。四年六月十四日,制双莲旗。
政和四年,木连理,柏开花,江流出楠木材,嘉禾生。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建州木连理。六月,沅陵县江涨,流出楠木二十七,可为明堂梁柱,蔡京等拜表贺。九月甲申,彭城县柏开花。十二月辛丑,元氏县民王寘屋柱槐木再生枝叶,高四十馀尺。是岁,邵州海棠木连理,泽州、台州槐木连理,荆开军紫薇木连理。
政和五年,嘉禾合穗。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邓州、仙井监嘉禾合穗。是冬,台州进宁海县早禾一粰二米者凡三石。时方修明堂,遂协成典礼,诏许拜表贺。自是史官多记奇祥异瑞,谓麦禾为常事不书。惟宣和末,郭药师言嘉禾合穗,以新收复,书之。
宣和六年,金芝生,木连理,枯木生枝。
按《宋史·徽宗本纪》:宣和六年九月庚寅,以金芝产于艮岳万寿峰,改名寿岳。 按《五行志》:六年,坊、兖、洪、明、夔、徐、新、全、隰、太平州并木连理。梅州枯木生枝。宣和二年,析薪有文字。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年四月,永州民刘思析薪,有天下太平字。宣和七年,牡丹花金色,柳开大黄花。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书蕉》:七年,牡丹皆开作金色,又变黑色。柳皆生黄花,大如林檎。
钦宗靖康元年,梨树生豆荚,木香生葡萄,松花出小松,柱生松枝。
按《宋史·钦宗本纪》不载。 按《书蕉》:靖康元年,梨树生豆荚,木香架生葡萄,可食。又王殿直家笼中贮松花,及起笼之际,每一片中雪白小松一小株。又宝箓宫前柱忽生松一枝,童贯轿中木板上生杂草,斫划复生。
高宗建炎二年,芝草生。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建炎二年,密州献赤芝。九月癸卯,辅臣进呈,上曰:朕以丰年为瑞,其还之。
绍兴十四年,瑞禾生柱,木有文。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十四年八月癸未,抚州献瑞禾。十二月丁丑朔,潼川府路转运判官宋苍舒献嘉禾,一茎九穗。 按《五行志》:绍兴十四年四月,虔州民毁欹屋拆柱,木里有文曰:天下太平,时守臣薛弼上之,方大乱,近木妖也。
按《玉海》:绍兴十四年八月,抚州临川产瑞粟,一本十九穗,一本九穗,一本八穗,诏付史馆。十二月,朔潼州献嘉禾,一茎九穗者。二十五年,作瑞粟呈祥之曲。绍兴十五年,嘉禾生。
按《宋史·高宗本纪》:十五年春正月戊申,泸南安抚使冯楫献嘉禾。
绍兴十八年,竹生米。
按《宋史·高宗本纪》:十八年六月,福州候官县有竹实如米,饥民采食之。
绍兴十九年,瑞麦、瑞芝生。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绍兴十九年四月,台州宁海生瑞麦一本两穗。十二月,于潜生瑞芝。绍兴二十年,皂荚再实。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年八月,福州冲虚观皂荚木翠叶再实。
绍兴二十一年,桑生李实,栗生桃实。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建德县定林寺桑生李实,栗生桃实,占曰:木生异实,国主殃。
绍兴二十五年,太庙柱生芝,赣州献太平木,瑞瓜、瑞莲生。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二十五年五月丁未,太庙仁宗室柱生芝九茎。 按《五行志》:二十五年十月,赣州献太平木。时秦桧擅朝,喜饰太平,郡国多上草木之妖以为瑞。
按《玉海》:二十五年五月,芝草生于太庙仁宗室柱,九茎连叶。宰臣率百寮观之,表贺,沈中立献颂。十月,有司请绘于郊祀华旂,又以赣州瑞木、镇江瑞瓜、严信二州芝草、遂宁嘉禾、南安双莲、并绘于旂。 又按《玉海》:二十五年,郊赦文云:灵芝连叶于庙柱,昭朝飨之孝祥。嘉禾合颖于甸郊,备粢盛之洁荐。
绍兴二十七年,太庙柱芝草生,桃已实复华。
按《宋史·高宗本纪》:二十七年二月壬寅,太庙仁宗英宗两室柱芝草生。 按《五行志》:二十七年四月,徽州祁门县圃桃巳实复华。
按《玉海》:二十七年二月,仁英庙室柱上生芝四叶,校书郎张孝祥作原芝壬子表贺。
绍兴 年,插榴枝于石隙,秀茂成阴。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间,汉阳军有插榴枝于石罅,秀茂成阴,岁有花实者。初,郡狱有诬服孝妇杀姑,妇不能自明,属行刑者插髻上华于石隙,曰:生则可以验吾冤。行刑者如其言,后果生。
孝宗隆兴二年,宫殿生芝。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隆兴二年三月二十四日,德寿宫康寿殿生金芝十有二茎,宰臣皆贺。御制七言诗,有永将四海奉双亲之句。
乾道元年,瑞竹生。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乾道元年七月三日,池州守鲁察上瑞竹图。
淳熙 年,古木生花。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淳熙中,兴化军仙游县九巫山古木末生花,臭如兰。
淳熙十六年,桑生瓜,樱桃生茄,析薪有文字。
按《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三月,扬州桑生瓜,樱桃生茄,此草木互为妖也。七月,晋陵县民析薪,中有文字曰绍熙五年,如是者二。是时,绍熙犹未改元,其后果止五年,此近木妖也。
光宗绍熙元年,慈福宫芝草生。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绍熙元年四月乙酉,选德殿辅臣进呈毕,上宣示慈福宫芝草图,寿皇芝草赞,并御制芝草诗上曰:芝草之生,实慈福寿祉之祥,寿皇诚孝之应,诏高宗芝草赞,隆兴御制芝草诗,寿皇芝草赞,绍熙御制芝诗,共四本,宣付史馆。绍熙四年,粟生来禽。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富阳县粟生来禽实。
绍熙五年,雨木。
按《宋史·光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五年,行都雨木,与《唐志》贞元陈留雨木同占,木生于下而自上陨者,将有上下易位之象。
宁宗庆元五年,太庙楹生芝。
按《宋史·宁宗本纪》:庆元五年八月辛巳,太祖庙楹生芝,率群臣诣寿康宫上寿,始见太上皇,成礼而还。按《玉海》:庆元五年八月壬申,玉芝产于太庙太室之西楹,越十日,辛巳,有司以闻,诏百寮观之。
嘉泰二年,芝草生。
按《宋史·宁宗本纪》:嘉泰二年十一月丁巳,右文殿楹生芝。
嘉泰三年,瑞麦生。
按《宋史·宁宗本纪》:三年夏四月壬寅,福州瑞麦生。
嘉定六年,木自拔。
按《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嘉定六年五月己巳,严州淳安、遂安、桐庐三县大木自拔,占曰:木自拔,国将乱。
理宗景定元年,嘉禾生。
按《宋史·理宗本纪》:景定元年十二月辛丑,建阳县嘉禾生,一本十五穗,诏改建阳为嘉禾县。
景定四年,大木仆,起立,生芽,嘉禾生。
按《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四年五月,成都太祖庙侧大木仆,起立,生三芽。
按《玉海》:景定四年九月,昌化县进嘉禾、嘉粟,御制诗赐宰臣曰:一德交孚协两仪,嘉禾嘉粟献珍奇。祥呈属邑信非偶,瑞应明禋若有期。周纪唐封生秀颖,汉歌郊庙产灵芝。何如近在王畿内,庆典珍符萃一时。
恭帝德祐二年,析薪有文字。
按《宋史·瀛国公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德祐二年正月戊辰,宝应县民析薪,中有天太下赵四字,献之,制置使李庭芝赏之以钱五千。
金
太宗天会四年,嘉禾生。
按《金史·太宗本纪》:天会四年十月丁未,中京进嘉禾。
熙宗皇统三年,瑞麦生。
按《金史·熙宗本纪》:皇统三年五月丁巳朔,京兆进瑞麦。七月庚辰,太原路进瑞麦。
皇统四年,嘉禾生。
按《金史·熙宗本纪》:四年正月乙丑,陕西进嘉禾十有二茎,茎皆七穗。
皇统五年,嘉禾生。
按《金史·熙宗本纪》:五年闰十月壬辰,怀州进嘉禾一函。
世宗大定二年,嘉禾生。
按《金史·世宗本纪》:大定二年八月丁卯,永兴县进嘉禾。
大定二十四年,芝草生。
按《金史·世宗本纪》:二十四年正月,徐州进芝草十有八茎,真定进嘉禾二本,六茎,异亩同颖。
大定二十九年,章宗即位,嘉禾生。
按《金史·章宗本纪》:二十九年春正月癸巳即位。冬十月辛丑,沁州、丹州进嘉禾。
卫绍王至宁元年,竹开白花。
按《金史·卫绍王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至宁元年,宣宗彰德故园竹开白花,如鹭鸶。紫云覆城上数日,俄而入继大统。
宣宗兴定四年,树中有文字。
按《金史·宣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兴定四年,华州渭南县民裴德宁家伐树,破其中有赤色太字,表里吻合。有司言与唐大历中成都瑞木有文天下太平者,其事颇同,盖太平之兆也。乞付史馆。
元
世祖至元元年,嘉禾生。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元年十月壬子,恩州历亭县进嘉禾,一茎五穗。十一月丁酉,太原路临州进嘉禾二茎。
至元二年,芝草生。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年八月丙子,济南路邹平县进芝草一本。
至元三年,桑有龙文。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三年夏,上都、大都桑果叶,皆有黄色龙文。
至元四年,嘉禾生。
按《元史·世祖本纪》:四年十月辛未,太原进嘉禾二本,异亩同颖。至元六年,嘉禾生。
按《元史·世祖本纪》:六年九月癸丑,恩州进嘉禾,一茎三穗。
至元七年,瑞麦生。
按《元史·世祖本纪》:七年五月壬戌,东平府进瑞麦,一茎二穗、三穗、五穗者各一本。
至元八年,芝草生。
按《元史·世祖本纪》:八年九月癸酉,益都府济州进芝草二本。
至元九年秋,桃杏实。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九年秋,奉元桃杏实。
至元十一年,瑞麦生。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一年七月乙未,兴元凤州民献麦一茎四穗至七穗,谷一茎三穗。
至元十二年,椿实如木瓜。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二年五月,汴梁祥符县椿树结实如木瓜。
至元十六年,苇生成旗枪,黍有文。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六月,彰德路苇叶顺次倚叠而生,自编成若旗帜,上尖叶聚粘如枪,民谣云:苇生成旗,民皆流离;苇生成枪,杀伐遭殃。又有黍自生成文,红楷黑字,其上节云天下太平,其下节云天下刀兵。
至元十六年,李树结实如瓜。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六年,彰德李树结实如小黄瓜。民谣云:李生黄瓜,民皆无家。至元十七年,嘉禾生。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七年十一月甲寅,太原路坚州进嘉禾六茎。
至元十八年,芝草、瑞麦生,竹生实。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八年六月己丑,芝生眉州。闰八月壬辰,瓜州屯田进瑞麦,一茎五穗。 按《五行志》:十八年,处州山谷中小竹结实如小麦,饥民采食之。至元二十年,嘉禾生。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年十月癸巳,斡端宣慰使刘恩进嘉禾,同颖九穗、七穗、六穗者各一。
至元二十一年,松实盈尺,树木一夕有泥涂之。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明州松树结实,其大有盈尺者。八月,汴梁祥符邑中树木,一夕皆有湿泥涂之。
至元二十二年,芝草生。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二年十月壬子,长葛、郾城各进芝草。
至元二十三年,芝草生。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三年四月丁未,江东宣慰司进芝一本。九月,南部县生嘉禾,一茎九穗,芝产于苍溪县。十月庚申,济宁路进芝二茎。
至元二十四年,瑞麦生。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四年八月癸亥,浚州进瑞麦,一茎九穗。
至元二十五年,嘉禾生。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五年八月丙辰,萍乡县进嘉禾。
至元二十六年,芝草生。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六年三月癸巳,东流县献芝。甲子,池州贵池县民王勉进紫芝十二本。六月丁丑,汲县民朱良进紫芝。
成宗元贞元年,榆木有文。
按《元史·成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元贞元年,太平路芜湖县进榆木,有文曰天下太平年。
大德元年,嘉禾生。
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元年十一月辛未,曹州进嘉禾,一茎九穗。
仁宗延祐四年,嘉禾生。
按《元史·仁宗本纪》:延祐四年九月己巳,大都南城产嘉禾,一茎十一穗。
延祐七年,嘉禾生。
按《元史·仁宗本纪》:七年三月庚寅,英宗即位。五月丁未,饶州番阳县进嘉禾,一茎六穗。
英宗至治元年,嘉禾生。
按《元史·英宗本纪》:至治元年十月壬子,拜住献嘉禾,两茎同穗。
至治二年,嘉禾生。
按《元史·英宗本纪》:二年八月壬申,蔚州民献嘉禾。
泰定帝泰定元年,嘉谷生。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泰定元年十月乙卯,成都嘉谷生,一茎九穗。
顺帝至元四年,瑞麦生。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元四年五月,彰德献瑞麦,一茎三穗。至元五年,芝草生。
按《元史·顺帝本纪》:五年十二月,工部厅梁上出芝草,一本七茎。
至正三年,嘉禾生。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三年八月甲午朔,晋宁路临汾县献嘉禾,一茎有八穗者。
至正八年秋,桃杏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八年九月,奉元路桃杏花。
至正十四年,桃李秋花。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十四年八月,冀宁路榆次县桃李花。
至正十五年冬,桃杏花。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五年十一月戊戌,介休县桃杏花。
至正十六年,李生黄瓜。
按《明昭代典则》:至正十六年夏六月,彰德李实如黄瓜。先是有童谣云:李生黄瓜,民皆无家。
至正十七年冬,桃李花。
按《明昭代典则》:十七年冬十一月,汾州桃李有花。
[book_title]第一百八十五卷
第一百八十五卷目录
草木异部汇考四
明〈太祖一则 洪武八则 成祖永乐十则 仁宗洪熙一则 宣宗宣德五则 英宗正统七则 代宗景泰三则 英宗天顺六则 宪宗成化十四则 孝宗弘治十三则 武宗正德十二则 世宗嘉靖三十四则 穆宗隆庆三则 神宗万历三十三则 光宗泰昌一则 熹宗天启二则 悯帝崇祯九则〉
庶徵典第一百八十五卷
草木异部汇考四
明
太祖吴元年,句容献瑞麦。
按《明宝训》:吴元年四月,是月,应天府句容县耆民施仁等献瑞麦。太祖下令谕民曰:自渡江以来,十有三载,境内多以瑞麦来献。丙申岁,太平府当涂县麦生一干两岐。丁酉岁,应天府上元县麦生一茎三穗,宁国府宁国县麦生一茎二穗。今句容县又献麦一茎二穗。盖由人民勤于农事,感天之和,以致如斯。尔民尚尽力畎亩,以奉父母,育妻子,永为太平之民,共享丰年之乐。起居注詹同进曰:昔在成周,嘉禾同颖。汉张堪守渔阳,麦秀两岐。今主上拨乱世而反之正,功德大矣。虽戎马之际,亦修农务,故斯民得脱丧乱,尽力田亩,天降瑞麦,非偶然也。太祖曰:天不可必,人事当尽。为国家者,岂可恃此而自怠乎。
洪武二年,诸州献瑞麦。
按《明昭代典则》:洪武二年夏四月,淮安宁国镇江扬州台州等府,并泽州,各献瑞麦。上曰:朕为民主,惟思修德致和,以契天地之心。使三光平,寒暑时,五谷熟,人民育,为国家之瑞。盖国家之瑞,不以物为瑞也。昔尧舜之世,不见祥瑞,曾何损于圣德。汉武帝获一角兽,产九茎芝,当时皆以为瑞,乃不能谦抑自损,抚辑民庶以安区宇,好功生事,卒使国内空虚,民力困竭。后虽返悔,已无及矣。其后神爵甘露之侈,致山崩地震,而汉德于是乎衰,由此观之,嘉祥无徵,而灾异有验,可不戒哉。
按《江南通志》:洪武二年四月,宣城产瑞麦,淮安献瑞麦。
洪武三年,凤翔献瑞麦。
按《大政纪》:洪武三年五月丁巳,凤翔府宝鸡县进瑞麦一茎五穗者一本,二穗者,十馀本。上谓廷臣曰:昔凤翔饥馑,朕悯其民,故特遣人赈恤,曾未数月,遽以瑞麦来献,借使凤翔未粒食,虽有瑞麦,何益。苟其民皆得养,虽无瑞麦,何伤。朕尝观自古以来,天下无金革争𩰚之事,国和民丰,家给人足,父慈子孝,夫义妻顺,兄爱弟敬,风俗淳美,此足为瑞,若此麦之异,特一物之瑞,非天下之瑞也。
按《江南通志》:洪武三年,丹阳产瑞麦一茎五穗。洪武四年,泽州麦两岐。
按《泽州志》:洪武四年,麦秀两岐,知州李祥以献。洪武五年,句容献嘉瓜,金坛产芝,霍丘木连理。按《大政纪》:洪武五年六月,癸卯,献嘉瓜二,同蒂而生,上御武楼,中书省臣率百官以进,礼部尚书陶凯奏曰:陛下临御,同蒂之瓜产于句容,陛下祖乡,实为祯祥。盖由圣德和同,国家协庆,故双瓜连蒂之瑞独见于此,以彰陛下保民爱物之仁,非偶然者。上曰:草木之瑞如嘉禾并莲,合欢连理,两岐之麦,同蒂之瓜,皆是也。卿等以此归德于朕,朕否德,不敢当之。纵使朕有德,天必不以一物之祯祥示之,苟有微过,垂象以谴告,使我克谨其身保民,不致于祸殃。且草木之祥,生于其土,亦惟其土之人应之,于朕何预。若天地间时和岁丰,乃王者之祯,不在微物,遂为赞,赐民钱一千二百。
按《江南通志》:洪武五年,金坛产灵芝一本九茎,霍丘松木连理。
洪武六年,盱眙进瑞麦。十一月,赣州牡丹华。
按《大政纪》:洪武六年六月壬午,盱眙县民进瑞麦一茎一穗者,凡十六本。御史答录与权言天产嘉祥,皆所以兆国家之福而为圣王之徵。今瑞麦之产乃上帝借草木之灵,以彰君臣之异体同心之象。又产于盱眙,属临濠帝乡也。是宜荐之宗庙,以彰祖宗之神灵。且新麦之登,当荐宗庙,况瑞麦乎。上曰:以瑞麦为朕所致,则不敢当,必归之祖宗神灵,御史之言良是,乃命荐之宗庙。
按《江西通志》:洪武六年癸丑冬十一月,赣州民吕氏产白牡丹,于冰雪中盛开。
洪武十五年,广通产嘉禾。
按《云南通志》云云。
洪武二十五年,泽州产嘉禾。
按《泽州志》:洪武二十五年,产嘉禾,有异亩同颖者。洪武二十八年,燕王进嘉禾。按《大政纪》:洪武二十八年八月,燕王进永清左卫龙门东嘉禾,一茎三穗者二本,二穗者六本,上亲制嘉禾诗赐之。
成祖永乐三年,兴平凤翔宁夏进瑞麦,关陕献嘉禾,莆田莲花并头。
按《大政纪》:永乐三年七月戊戌,陕西兴平、凤翔二县进瑞麦三十本。礼部尚书李至刚等率群臣上表贺,上以谀佞,责之上曰:瑞麦固是嘉应,但四方远迩,靡一物不得其所,斯可为太平。今中外果无匹夫匹妇之怨愁于下者乎。览表祇惭愧耳。君臣贵相与以诚,谀佞非治世之风也。至刚等愧谢。
按《大政纪》:永乐三年九月,关陕奏献嘉禾,数穗同一茎。翰林儒臣撰诗以进。
按《陕西通志》:永乐三年,宁夏产两岐麦数茎。
按《福建通志》:永乐三年,莆田县学泮池生并头莲,明年,林环廷试第一。
永乐四年,南雄献瑞麦。
按《名山藏》:永乐四年六月,南雄府献瑞麦,荐宗庙。永乐五年,南阳麦两岐。
按《河南通志》:永乐五年五月,南阳境麦多两岐。永乐六年,柏桧花。
按《明通纪》:永乐六年三月,巡抚福建监察御史赵升及布政使按察司奏以柏生花为瑞,上赐敕责之。既而苏州扬州二府复言桧花为瑞,上曰:苏松诸郡,水涝为灾,有司往往蔽不以闻。昨有奏柏花为瑞者,已责其欺君。今又言桧花,小人之务谀悦者,可恶。乃降玺书,切责之。
按《大政纪》:永乐六年三月癸亥,巡按福建监察御史赵升及布按二司贺柏生花为瑞,赐敕切责之。敕曰:朕主宰天下于生民休息,未尝遍知,故委用尔等镇抚藩方,以图安辑。而乃肆志安逸,于军民疾苦,一毫不言。而今言柏花为瑞,夫时和岁登,物无疵疠,生民足食,四夷顺安,此国家之瑞也。尔等验之人事,岁果丰登,民果给足乎。树木之花,世所常有,何益于国。何利于民。而以为瑞也。相为朋比谀佞,忠君恤民之心果安在哉。姑曲宥尔等,若复为欺罔,虽欲倖免,亦不可得矣。
永乐七年,密云繁峙献嘉禾。
按《名山藏》:永乐七年八月,密云繁峙二县献嘉禾,行在礼部,请贺,不许。
永乐十年,平阳繁峙献嘉禾。
按《大政纪》:永乐十年七月己酉,浙江平阳县献嘉禾百六十四本,命户部遣人巡视四方水旱,不可恃此。永乐十二年九月,孟县献嘉禾。
按《名山藏》云云。
永乐十四年,宁夏进嘉禾。
按《大政纪》:永乐十四年七月癸巳,镇守宁夏侯陈懋进嘉禾,二实同蒂。
永乐十六年,扶沟产芝。
按《河南通志》:永乐十六年十月,扶沟产灵芝三茎。永乐 年,嘉禾结大实如卵。
按《广西通志》:永乐中,宋村嘉禾生。禾结一大实,如鹅卵,好事者以金饰为酒杯,明故老有及见者,今失所在。
仁宗洪熙元年,龙山产芝。
按《大政纪》:洪熙元年正月甲戌,南京龙山产芝,蕃大特异,守臣以进礼部,请贺不许。
宣宗宣德元年,鲁王肇煇进瑞粟。
按《名山藏》:宣德元年八月,鲁王肇煇进瑞粟,有一茎至二十穗者,行在礼部,尚书吕震请贺。上曰:四方大矣,比者畿内水潦奏牍不啻,民之艰食,即谓瑞应,亦仅鲁东隅,何以令朕无夙夕忧。不许。
宣德五年,嘉禾生太庙侧,又出陕西。
按《名山藏》:宣德五年七月,嘉禾生太庙侧,止贺。八月,嘉禾嘉瓜出陕西皆止贺。
宣德六年,茂州献瑞麦。
按《四川总志》:宣德六年夏四月,茂州知州陈敏献瑞麦两岐至五岐者,御制满庭芳词,并䌽缎纱锭以赐。宣德六年,陕西进嘉禾。
按《明昭代典则》:宣德七年,陕西进嘉禾。敕谕文武群臣:今陕西进嘉禾,盖丰稔之祥,又中外之地连产瑞瓜,此皆天地祖宗之所垂佑,朕曷克以致之。而卿等归德朕躬,欲进表贺,内自修省,歉焉于心。其止勿贺,朕夙夜孜孜,图惟生民之安,以冀不忝天地祖宗,付畀卿等皆体朕之诚,勉尽厥职,上以益君之德,下以厚民之生,戒乃玩愒,务图实功,庶副朕之委任,钦哉。宣德八年八月,庆王栴进瑞麦。按《名山藏》云云。
英宗正统元年,龙州献瑞麦。
按《名山藏》:正统元年九月,龙州宣抚司献瑞麦。上以所在旱蝗相望,独此麦瑞,何以免饥。自今天下凡若此类,皆毋献。
正统三年,长沙产芝。
按《湖广通志》:正统三年,长沙文庙楹芝草生。
正统五年,富顺产芝。
按《四川通志》:正统五年,富顺县知府黄璿墓侧产芝,一茎二本。
正统七年,西安耀州产嘉禾。
按《名山藏》:正统七年九月,西安府及耀州产嘉禾,止群臣贺。
正统八年,黔江产嘉瓜瑞麦。
按《四川通志》:正统八年,黔江产嘉瓜并蒂,麦秀两岐。正统九年,临安产嘉禾。
按《云南通志》:正统九年,临安产嘉禾,一茎三穗者,二亩。
正统十四年,徽池二州产芝。
按《江南通志》:正统十四年,徽州府学产紫芝,池州府学产紫芝。
代宗景泰元年,金乡产芝,莆田莲花并头。
按《山东通志》:景泰元年春二月,金乡县产芝一茎,于文昌祠之东。
按《福建通志》:景泰元年,莆田县学泮池生并头莲,明年柯潜廷试第一。
景泰四年,宁远产芝。
按《湖广通志》:景泰四年三月,宁远检校刘良楼上柱芝草生。
景泰五年,鹤庆产瑞麦。
按《云南通志》:景泰五年夏,鹤庆逢密乡产瑞麦,一茎数穗者百馀,知府王珉以献。
英宗天顺元年,开原瑞莲生。
按《全辽志》:天顺元年春,开原莲花生城南门外。池中,忽生茎,七日开黄花一朵,如盘大,鲜妍可爱。
天顺三年,济源产嘉禾,岳池产瑞莲。
按《河南通志》:天顺三年秋八月,济源东产嘉禾,有一茎五穗者。
按《四川总志》:天顺三年,岳池县王孝忠家池内产白莲,一茎双花。
天顺五年,朔州新会产嘉禾。
按《山西通志》:天顺五年,秋八月,嘉禾生朔州张伏初田。嘉禾有一本二穗三穗四五穗者,四十馀亩。知州何永取二百本以献。
按《广东通志》:天顺五年,新会嘉禾生。旧志天顺五年,秋邑之平安里产嘉禾十馀本,九穗三本,七穗四本,六穗五穗,皆八本。
天顺六年,浮梁广东市舶司产芝。
按《饶州府志》:天顺壬午,浮梁戴得谷亭前产紫芝数十本,其子珊领乡荐,癸未春复产,珊登第。
按《广东通志》:天顺六年夏四月,芝草生。旧志四月十二日,市舶司天宝堂右柱连产玉芝,尺馀者三茎,并秀。
天顺七年,延津产嘉禾。
按《河南通志》:天顺七年八月,延津产嘉禾一茎二穗,二十馀亩。
天顺八年,曹州产芝。
按《山东通志》:天顺八年秋八月,芝产于曹州治东厢。
宪宗成化元年,长沙产芝,武绿产瑞莲。
按《湖广通志》:成化元年,长沙文庙芝草生。
按《广西通志》:成化元年,夏五月,武缘县泮宫并头莲生。是年姚惠梁廷器领乡荐,人以为瑞莲之应。成化四年,潞州产嘉禾,长洲产瑞莲。
按《山西通志》:成化四年秋,潞州嘉禾生,有一本六七穗者,一本三四穗者,极多。
按《长洲县志》:成化四年六月,府学明伦堂前方池莲花一茎四药,其秋贺恩发解。
成化五年,万全产瑞麦嘉禾嘉瓜,潞城产嘉禾。按《山西通志》:成化五年夏,麦两岐,谷双穗,瓜并蒂,出万全县西北二十里孙庄村。秋,潞城县嘉禾生。成化六年,岢岚州华阴产嘉禾。
按《山西通志》:成化六年,岢岚州嘉禾生公廨后,地约半亩,一茎五穗者大半。
按《陕西通志》:成化六年,华阴邑治廨中生谷,一本五穗者数茎。
成化七年,梧州产芝。
按《广西通志》:成化七年,梧州府有紫芝生于督府池。成化八年,新昌高州产芝,富顺梨树连理,及产瑞竹并头莲。
按《江西通志》:成化八年,新昌县民姚永贞家产紫芝五本。
按《四川总志》:成化八年,富顺县民周安家生连干梨、瑞竹、并头莲。
按《广东通志》:成化八年,高州文庙产芝三茎。丁祭日殿之左柱忽产灵芝三茎。成化九年,嘉兴产嘉禾,冬通许桃李华。
按《河南通志》:成化九年,通许桃李冬花。
按《浙江通志》:成化九年,嘉兴生嘉禾。
成化十二年,深泽有枯榆出水。
按《深泽县志》:成化十二年,赵人庄榆干中枯檿,忽生窍出水,适有病者止其下,渴饮之,愈。后病者往祷之,饮辄瘥。凡祷盛以器则流,去则止,如是者逾年而息。成化十三年,黔江全州产芝,安居产瑞麦。
按《四川总志》:成化十三年,黔江芝草生,安居龙化山麦秀,三本二岐。
按《广西通志》:成化丁酉,全州有芝产于文庙右楹。成化十四年,南京产芝。
按《江西通志》:成化十四年,南康府文庙产五色灵芝。成化十六年,祁阳产芝。
按《湖广通志》:成化十六年,祁阳学宫芝草生。
成化十七年,睢宁产瑞麦。
按《江西通志》:成化十七年,睢宁产瑞麦,一茎三穗。成化二十二年,闻喜产芝。藤县产瑞莲。
按《山西通志》:成化二十二年,闻喜芝草,生文庙柱,次年复生。
按《广西通志》:成化二十二年,藤县瑞莲生。
成化二十三年,黄县产嘉瓜,婺源结桂子。
按《山东通志》:成化二十三年,黄县文庙殿瓦生瓜,一蔓二蒂,其大如碗。
按《婺源县志》:成化丁未,知县蓝章厅舍桂一株,植久,至是始结子,累累如葡萄状,味甘美可食。
孝宗弘治元年,仁和产瑞麦,福安产嘉禾。
按《浙江通志》:弘治元年,仁和麦两岐。
按《福建通志》:弘治元年,福安三十都田禾一茎三穗,多至四五丛。
弘治二年,太平产瑞莲。
按《广西通志》:弘治己酉夏间,太平儒学内月池莲生并头,是秋,蒙斐顾真同荐乡试,说者其先兆也。弘治三年,平阳产嘉禾。
按《浙江通志》:弘治三年,平阳嘉禾,一茎四穗。
弘治五年,华亭有芥长丈馀。
按《江南通志》:弘治五年,华亭有芥生聚奎亭,荫地丈馀,叶如芭蕉,花出墙上二尺许。
弘治六年,白鹿洞产芝。
按《江西通志》:弘治六年,春三月,庐山白鹿洞芝草盛生。
弘治八年夏,瑞州旱,枫结李实,冬桃李华。
按《江西通志》云云。
弘治九年,潞州桃茄皆并蒂。
按《潞州府志》:弘治九年,潞州官舍有桃生一蒂二实,或四五实者,比年大稔,斗粟十文。
弘治十一年,长乐产芝。
按《福建通志》:弘治十一年春,长乐十九都灵峰上产芝三本。
弘治十二年,福建蔗生花结实。
按《福建通志》:弘治十二年冬,甘蔗生花,其结实如黍,是年饥。
弘治十四年,藤县产瑞莲。灌阳竹生豆角,枫结梨,腾冲产瑞麦。
按《广西通志》:弘治十四年,藤县瑞莲生冬。灌阳县竹生豆角,枫结梨实。
按《云南通志》:弘治十四年夏,秀麦腾冲学宫,一穗三岐。
弘治十五年,垫江产芝。
按《四川总志》:弘治十五年六月,芝草生。
弘治十七年,江都产瑞麦,安居、石城产瑞莲。
按《江南通志》:弘治十七年,江都县产瑞麦。
按《四川总志》:弘治十七年,安居、石城产瑞莲。
弘治十八年,金汤产瑞麦。
按《陕西通志》:弘治十八年,临洮府金汤县瑞麦有一茎两穗者,十馀本。
武宗正德元年九月,宛平李花开,邹平产芝。
按《明外史·赵佑传》:正德元年九月,宛平郊外李花盛开,佑言:此阴擅阳权,非偶然也。帝不纳。是时,中官益横,举朝忧愤,佑乃与御史进贤、朱廷声、江夏徐钰交章极论。章下阁议,将重罪中官。事忽中变。
按《山东通志》:正德元年,邹平王府产芝二本。
正德二年,随州产芝。
按《湖广通志》:正德二年四月,随州芝草生。
正德三年,袁州产瑞莲,瑞州生竹实。
按《江西通志》:正德三年夏,袁州池生瑞莲二本,皆同蒂异萼。七月,瑞州竹生花结实如米。
正德四年,祁阳李树结黄瓜。
按《湖广通志》云云。
正德五年,安陆产芝。
按《湖广通志》:正德五年正月,安陆学宫芝草生。正德七年,嘉兴乐清产瑞麦。
按《浙江通志》:正德七年,嘉兴乐清麦秀两岐,至一茎五六穗。
正德九年,石门新宁产嘉禾。高安产芝,冬桃李实。按《浙江通志》:正德九年,石门嘉禾生。
按《江西通志》:正德九年春,高安县民胡嵩家产芝二本,冬桃李华成实。
按《湖广通志》:正德九年,新宁盆汉乡产嘉禾,一本三穗。
正德十年,猗氏产瑞麦,嘉禾安乡产嘉谷。
按《山西通志》:正德十年夏四月,猗氏瑞麦生。祈任里民植麦一丛数十本,有一本二穗,或三四穗,或五六穗者,有十馀亩,三四穗者随处有之。
按《湖广通志》:正德十年秋,安乡禾一粰二米。正德十三年,南安产瑞麦嘉禾。
按《福建通志》:正德十三年,南安县麦一茎二穗,同安县粟一茎五穗。
正德十四年,文水、祁阳产嘉禾。
按《山西通志》:正德十四年,文水祁县嘉谷生,一茎四穗。
正德十五年,富川枫结梨实。
按《广西通志》:正德十五年,富川县枫树结梨实。正德十六年,安陆芝草生。
按《湖广通志》云云。
世宗嘉靖元年,太康生竹实,楚雄产嘉禾。
按《太康县志》:嘉靖元年五月,郭参政坟竹实如麰麦。按《云南通志》:嘉靖元年,楚雄庄甸坡禾双穗者数千。嘉靖二年,玉山产瑞麦。
按《江西通志》:嘉靖二年,玉山县产瑞麦。
嘉靖三年,酃治芝草生。
按《湖广通志》云云。
嘉靖四年,高安产并头莲,绵竹生竹实。
按《江西通志》:嘉靖四年,高安县学产并头莲。
按《四川总志》:嘉靖四年,绵竹龙蟒山生竹实。
嘉靖五年,顺宁生竹实。
嘉靖五年,顺宁生竹实,沾益李树结木瓜。
按《云南通志》:嘉靖五年,顺宁新村生竹实,光莹如珠。沾益大水,李树结木瓜,后有寻甸之变。
嘉靖八年十一月,四川献瑞麦。
按《永陵编年史》云云。
嘉靖十年,曲周进祥瓜,洧川产瑞麦。
按《畿辅通志》:嘉靖十年秋,曲周进祥瓜。
按《河南通志》:嘉靖十年,洧川麦秀生二岐者,百馀本。嘉靖十一年,临城渠县产嘉禾,京山产芝,闽县果不实。
按《畿辅通志》:嘉靖十一年,临城谷秀三穗。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一年,京山芝草生。
按《福建通志》:嘉靖十一年,闽县果不实。
按《四川总志》:嘉靖十一年,渠县粟一本三穗。
嘉靖十二年,光化产芝。秋,翼城桃李华。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二年八月,翼城桃李华。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二年,光化文庙两楹芝草生。嘉靖十三年,河南产瑞麦,麻城菜花结实。
按《河南通志》:嘉靖十三年五月,麦秀有三岐,二岐至五岐者,三百馀本。
按《湖广通志》:嘉靖十三年,麻城生草妖,菜花不实,皆生人物禽虫龙凤之状。
按《广西通志》:嘉靖十三年,甲午,灵芝生产于贺县水东民家,有数本五色。
嘉靖十四年,文水产瑞麦。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四年,文水麦秀二岐,或三四岐,甚至七八岐者。
嘉靖十六年,富顺有葛方条忽拱。
按《四川总志》:嘉靖十六年,富顺甘氏圃有黄葛木依石而生,方条忽拱。
嘉靖十七年,榆次桃李冬花。
按《山西通志》云云。
嘉靖十八年,博野树中起龙。
按《博野县志》:嘉靖十八年,夏夜雨,南关杨氏园树中起龙。
嘉靖十九年,忻州桃李冬花。
按《山西通志》云云。
嘉靖二十年,屯留松自焚,归德瑞麦生。
按《潞安府志》:嘉靖二十年夏,屯留文庙松树自焚。按《河南通志》:嘉靖二十年,归德府瑞麦生一茎数穗。嘉靖二十一年,江都产芝,腾越生竹实。
按《江南通志》:嘉靖二十一年,江都县产灵芝九茎。按《云南通志》:嘉靖二十一年,腾越竹多实。
嘉靖二十三年,富川生竹实。
按《广西通志》:嘉靖二十三年,富川县竹结实如米,其年饥,民采而食之。嘉靖二十六年,宁晋产嘉禾。德庆荔枝冬实,义州莴苣生莲花。
按《畿辅通志》:嘉靖二十六年,宁晋嘉禾七穗。
按《广东通志》:嘉靖二十六年,德庆荔枝冬实。
按《贵州通志》:嘉靖二十六年,义州城外园圃莴苣生莲花,如葵花,大者数本,光彩可爱。
嘉靖二十八年春,清平芝生。
按《贵州通志》云云。
嘉靖二十九年,顺宁产嘉禾。
按《云南通志》:嘉靖二十九年,顺宁产嘉禾,每茎三穗,大如掌。
嘉靖三十年,新化产嘉禾。
按《湖广通志》:嘉靖三十年秋,新化山塘产嘉禾,一本四穗或五穗。
嘉靖三十二年,同安产芝,保山产瑞麦。
按《同安县志》:嘉靖三十二年,县西郭氏宅产芝一本甚奇,人争往观。时郭梦得尚未游按,至三十四年,举于乡,遂登壬戌进士第。
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二年四月,保山产瑞麦一本三岐。
嘉靖三十四年,顺昌松树有文字,梧州产芝。
按《福建通志》:嘉靖三十四年五月,万全民伐松树,剖视有花,下一壶酒,五字。
按《广西通志》:嘉靖三十四年,梧州府有灵芝生于梧山书院。
嘉靖三十五年,象山产瑞麦,嘉定李树结豆。
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十五年,象山麦一茎四穗。按《四川总志》:嘉靖三十五年,嘉定李树结为豆。嘉靖三十六年,四方献芝草数千本。普定树化为石,广宁桃李华。
按《大政纪》:嘉靖三十六年冬十月,元岳诸山献紫芝,千馀本。先是帝屡谕元岳诸处采献鲜芝,逾九月者,勿上。至是献到一千四百十本。已而巡按北圻御史马思臧献二十本,巡抚河南都御史潘恩献二十有五本,布政使林懋和献二十有二本,巡抚北圻御史路楷献二十有一本,四方继上者不胜计矣。酃县民亦献一百八十有一本,赏以金币。
按《江南通志》:嘉靖三十六年,仪真产白芝。
按《贵州通志》:嘉靖三十六年,普定公署树化为石。按《云南通志》:嘉靖三十六年冬,十一月,广宁桃李华。嘉靖三十七年,福建李生桃。
按《福建通志》:嘉靖三十七年夏四月,各县李树上生桃。
嘉靖三十九年,兰溪产瑞粟,福建竹生花。
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十九年,兰溪产瑞粟一茎三穗、四穗者甚多。
按《福建通志》:嘉靖三十九年,黄竹花,其实如米,居民取食之。
嘉靖四十年,嘉禾产御田。沾益李树结木瓜。
按《大政纪》:嘉靖四十年八月,嘉禾生御田。时御田产嘉谷,异颖同本者四十有九,田官以献,群臣表贺。按《云南通志》:嘉靖四十年,沾益大水,后有东川之变。嘉靖四十一年,内苑生嘉禾,湖广桂开梅花,五井提举司产瑞麦,嵩明李实如瓜。
按《大政纪》:嘉靖四十一年,秋七月,内苑献嘉禾。内苑献谷一茎三穗者,两穗者,三十有一,群臣表贺。按《湖广通志》:嘉靖四十一年,城步张千户家桂叶尽落,忽开梅花。
按《云南通志》:嘉靖四十一年春正月,五井提举司界麦秀两岐或三岐,嵩明李实如瓜,是年大饥。
嘉靖四十二年,嘉禾生御田。
按《大政纪》:嘉靖四十二年八月,嘉禾生御田。御田产嘉谷一茎四穗者,三本,三穗者,六本,两穗者,八十有一本,田官以献,群臣表贺。
嘉靖四十四年,太庙生芝。
按《大政纪》:嘉靖四十四年六月,有芝生于太庙第三室,群臣表贺。
嘉靖四十四年,辽阳产嘉禾。
按《全辽志》:嘉靖四十四年秋八月,辽阳产嘉禾分守道公署后圃,有一茎八穗者一本,一茎六穗者一本,二穗三四穗者,数本。
穆宗隆庆元年,泰兴县产瑞麦。
按《江南通志》:隆庆元年,泰州大稔,泰兴县麦秀三岐。隆庆四年,长洲牡丹合欢,谷城保康产瑞麦。
按《长洲县志》:隆庆四年四月,盘门内刘氏庭开合欢牡丹,画士为图。
按《湖广通志》:隆庆四年四月,谷城产瑞麦,五岐者一茎,三岐者一茎,保康麦秀两岐。
隆庆五年,杭州粟生花。
按《明昭代典则》:隆庆五年夏四月,浙江杭州府粟树生花。
神宗万历元年,石生木连理。
按《四川总志》:万历元年,安居二仙石生木连理。万历二年,地生金莲。
按《湖广通志》:万历二年,勋县城东北竹园张家地涌出金莲。
按《四川总志》云云。
万历五年,合州李树结豆,粟实变桃,南安桃李华。按《江西通志》:万历五年,南安赣州十月桃李华。按《四川总志》:万历五年春,合州李树结长豆,粟实变桃,味甚甘。
万历六年,顺德产芝,连州生竹米。
按《广东通志》:万历六年,顺德产灵芝,龙津欧珍家产灵芝三本,连州生竹米。
万历七年,进贤怀集产嘉禾,临安石屏产芝。
按《江西通志》:万历七年,进贤崇礼乡生嘉禾一茎五穗。
按《广西通志》:万历七年,怀集县一禾两穗。
按《云南通志》:万历七年,临安芝草生,又生于石屏州署。
万历九年,馀干枯槐复生,贺县柿木有文。
按《饶州府志》:万历九年,馀干令修康山忠臣庙,前有古槐合围,中空外枯,已经数十年,至是枝叶复茂。按《广西通志》:万历九年辛巳,贺县重修三乘寺,后一柿木大尺馀,沙弥斧之,忽两开中,有用力不同四字,两边俱有字迹,众异之,白于县而贮之库。
万历十年,莒州椿树连理。
按《山东通志》:万历十年,莒州生员于世龙家椿树连理,后兄弟析居,树即枯死。
万历十一年,静乐怀集桃李华。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一年八月,静乐桃李花复开。按《广西通志》:万历十一年,怀集县桃李四季有实。万历十五年,新建南平产芝。
按《福建通志》:万历十五年八月十六日,新建南平学观者如堵,有一童子手执轮菌一本,众视之,芝也。诘其得处,往视之,复于本山得紫芝、金芝、玉芝各数本,人以为瑞应。
万历十七年,介休产芝。
按《山西通志》:万历十七年,介休芝草生县治后庭西。梁产芝草十六茎,教谕赵浚有赞。
万历十九年,永昌竹实。
按《云南通志》云云。
万历二十年,淮浦产嘉禾瑞麦,连城出竹米。
按《江南通志》:万历二十年,淮浦禾双穗,盐城麦三岐。按《福建通志》:万历二十年,连城县姑田里出竹米数万斛,饥民食之。
万历二十一年,冬荥河桃李花。
按《山西通志》云云。
万历二十二年,金坛产嘉禾。
按《江南通志》:万历二十二年,金坛嘉禾一茎九穗,既刈复生。
万历二十四年,蜡树开桃花。
按《福建通志》:万历二十四年四月,桐睦乡蜡树开桃花。
万历二十六年,榆次产芝。
按《山西通志》:万历二十六年秋八月,榆次芝草生中郝村,一本五色,俱备成龙凤形。
万历二十八年,什邡桃杏冬花。贵州产芝。嵩明槐无华。
按《四川总志》:万历二十八年冬,什邡桃杏开花成实。按《贵州通志》:万历二十八年秋,七月,都御史台东园芝生。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八年,嵩明槐无华。
万历二十九年,建昌桂花结子,贵州产芝,昆阳产嘉禾。
按《江西通志》:万历二十九年二月,建昌学宫桂开花结子。
按《贵州通志》:万历二十九年秋八月,雨台东园芝并生。
按《云南通志》:万历二十九年,昆阳易门寻甸镇产嘉禾,一茎三四穗者,四十馀本,五穗者,二百馀本。万历三十年,镇南产嘉禾。
按《楚雄府志》:明万历三十年,镇南州贡生陈国谟田产双穗及四穗者,时以为瑞,建嘉禾坊于西门外。万历三十一年,河州产瑞麦,马良山产芝。
按《陕西通志》:万历三十一年,河州麦稔,有一本五十茎,一茎三四穗,次年麦秀多岐。
按《湖广通志》:万历三十一年八月,马良山产灵芝。万历三十二年秋,冬桃复华。
按《河南通志》:万历三十二年十月,南召桃花牡丹盛开。
按《四川总志》:万历三十二年七月,藩司内见桃花。万历三十三年,邵武云南产芝。
按《福建通志》:万历三十三年,邵武县公署产芝草。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十三年,芝草生于云南府署。万历三十四年,思南产瑞麦。
按《贵州通志》:万历三十四年夏五月,思南府沿河司麦一茎四穗。
万历三十五年,婺源产瑞竹,云南有禾生异叶。按《婺源县志》:万历丁未春,瑞竹生于玉川后龙山,一本自十节以上,分为两岐,节节相偶直上,枝叶盛。先是产于荷花桥,故名瑞竹轩。翰林黎淳诸公有记,其后开先馆中复开桃花瑞榴,人谓一家三瑞云。按《云南通志》:万历三十五年,省城田中有一禾二叶,其实非谷非稗,相传一枪二旗,曰:兵秧。
万历三十六年,马邑产嘉谷。
按《马邑县志》:万历三十六年秋,大熟。嘉谷一茎七穗。万历三十九年,竹结实,冬牡丹再花。
按《山东通志》:万历三十九年十月,牡丹再开。
按《广东通志》:万历三十九年,竻竹花实。
万历四十年,垣曲槐生莲,新安榆花似桃李。
按《畿辅通志》:万历四十年,新安榆树开花,艳若桃李,是年大灾。
按《垣曲县志》:万历四十年春,明伦堂西隅槐树生一花,状如莲瓣,周围尺许。是秋,王时英中解元,马逢造同登邑侯。乔公以为一时祥瑞,因作槐莲记刊石。万历四十一年,稷山桃杏开蔷薇,福州府署产芝。按《山西通志》:万历四十一年春三月,稷山甘泉村桃杏开蔷薇花,黄白二色。
按《福建通志》:万历四十一年冬,福州府署产灵芝九本。
万历四十四年,雷击樟树有文。
按《福建通志》:万历四十四年,雷击大樟树,分两开,中有刘廷之三字。
万历四十五年,昭化产瑞麦,澄城桃李冬花。
按《陕西通志》:万历四十五年,澄城冬月桃李皆花。按《四川总志》:万历四十五年四月,昭化县土基民家麦两岐。
万历四十六年,汉昭烈帝陵树自焚。
按《四川总志》:万历四十六年正月初一日,汉昭烈帝惠陵树火自焚,初树杪有光如灯毬,久之光芒迸射,枝干无馀,自辰至午乃息。
万历四十七年,木生连理。
按《江西通志》:万历四十七年,德化甘泉乡木生连理。
光宗泰昌元年,禾一茎三穗。
按《福建通志》云云。
熹宗天启三年,兴安产芝,牡丹冬华。
按《山东通志》:天启三年,冬,牡丹华。
按《江西通志》:天启三年,兴安县产紫芝。
天启七年,萧县产瑞麦,蒲县产芝。
按《江南通志》:天启七年,萧县麦秀双岐,竟亩如一。按《山西通志》:天启七年,蒲县芝草生文庙梁间,生灵芝,白梗黄花,贺楩抡魁。
悯帝崇祯二年,洛阳草木结人马兵戈状。
按《河南通志》:崇祯二年,洛阳延秋里草木结人马兵戈之状数十顷。鄢陵科臣常自裕上其事。
崇祯五年,曲垣仙居草木冬荣,从化产芝。
按《曲垣县志》:崇祯五年十月,草木复芽,桃李再花。按《浙江通志》:崇祯五年,仙居桃李冬实。
按《广东通志》:崇祯五年六月,从化灵芝三产于学宫。先是二年,秋九月,芝生于教谕署。四年八月,再生署前,至是复生于署右。
崇祯七年,孟县产异草。
按《河南通志》:崇祯七年,孟县产异草,如龙凤形。崇祯八年,建宁竹生米。
按《福建通志》:崇祯八年,建宁府寿宁县竹生米,秋成禾稼大歉。
崇祯九年,新安槐开鸡冠花,益都产芝,福建竹生米。按《畿辅通志》:崇祯九年,新安田家庄槐树开鸡冠花。按《山东通志》:崇祯九年益都颜神镇芝产二本。按《福建通志》:崇祯九年春夏间,遍山竹生米,形如小麦,值米贵,民乏食,取而粉之,可粥,舂之可饭,于是阖邑竞采,多至廪庾,转发粜,民赖以济。
崇祯十二年,乐清树泣。
按《江西通志》云云。
崇祯十四年,永成有豆如人头,泗州古桧吐烟。按《永城县志》:崇祯十四年,地生流草,有豆如人头,须眉毕具。
按《江南通志》:崇祯十四年,泗州学宫古桧吐烟,若篆,有异香。
崇祯十五年,冬十月,宁乡桃李花。
按《山西通志》云云。
崇祯十六年,大足,李结实如刀豆,贺县榕树开红兰花。
按《四川总志》:崇祯十六年,大足县李树结实如刀豆,递年百花冬放,梅桃结实。
按《广西通志》:崇祯十六年,夏五月,贺县城内陈侯祠前榕树大十馀围,忽枝上发赤红兰花二朵,大如掌。是年冬月,土寇作祟,破城夺印,后三省兵剿平之。
[book_title]第一百八十六卷
第一百八十六卷目录
草木异部总论
王充论衡〈是应篇〉
草木异部艺文一
为纳言姚璹等贺瑞桃表 唐李峤
为百寮贺瑞笋表 前人
为凤阁侍郎李元素进冬椹表 前人
为朝官及岳牧贺慈竹再生表 陈子昂
皇太子贺天后芝草表 崔融
皇太子贺瑞木表 前人
皇太子贺芝草表 前人
为百官贺千叶瑞莲表 前人
皇太子贺嘉麦表 前人
贺嘉禾表 张仲素
李树连理赋 潘炎
神蓍立赋 前人
为留守进嘉禾表 张说
为宰相贺李树凌冬结实表 孙逖
为李北海作进芝草表 萧颖士
代百官贺芝草表 独孤及
中书门下贺芝草嘉禾表 常衮
为宰相贺连理木表 前人
汉武帝斋宫产灵芝表 史延
指佞草赋 郑辕
蓂荚赋 程谏
前题 吕諲
国子丞厅连理树赋 王履贞
中书门下贺许州连理棠树表 权德舆
中书门下贺恒华州嘉禾合穗表 前人
奏汴州封丘县得嘉禾浚仪得嘉瓜状 韩愈
贺西内嘉莲表 柳宗元
连理树赋 陈讽
庐州进嘉禾表 符载
西掖瑞杨赋 郭炯
指佞草赋 梁肃
瑞麦赋 任瑗
赐答张商英上仰山瑞禾表手诏
宋神宗
瑞麦赋 宋祁
论澧州瑞木乞不宣示外廷劄子
欧阳修
崇宁嘉禾颂 李棁
代蔡州进瑞麦图状 秦观
灵芝赋 薛季宣
庶徵典第一百八十六卷
草木异部总论
王充《论衡》《是应篇》
儒者言:古者冥荚夹阶而生,月朔日一荚生,至十五日而十五荚;于十六日,日一荚落,至月晦,荚尽,来月朔,一荚复生。王者南面视荚生落,则知日数多少,不须烦扰案日历以知之也。夫天既能生荚以为日数,何不使荚有日名,王者视荚之字则知今日名乎。徒知日数,不知日名,犹复案历然后知之,是则王者视日,则更烦扰不省蓂荚之生,安能为福。夫蓂,草之实也,犹豆之有荚也,春夏未生,其生必于秋末。冬月隆寒,霜雪霣零,万物皆枯,儒者敢谓蓂荚达冬不死乎。如与万物俱生俱死,荚成而以秋末,是则季秋得察,春夏冬三时不能案也。且月十五日生十五荚,于十六日荚落,二十一日六荚落,落荚弃殒,不可得数,犹当计未落荚以知日数,是劳心苦意,非善祐也。使荚生于堂上,人君坐户牖间,望察荚生以知日数,匪谓善矣。今云夹阶而生,生于堂下也。王者之堂,墨子称尧、舜高三尺,儒家以为卑下。假使之然,高三尺之堂,蓂荚生于阶下,王者欲视其荚,不能从户牖之间见也,须临堂察之,乃知荚数。夫起视堂下之荚,孰与悬历日于扆坐,旁顾辄见之也。天之生瑞,欲以娱王者,须起察乃知日数,是生烦物以累之也。且荚,草也,王者之堂,旦夕所坐,古者虽质,宫室之中,草生辄耘,安得生荚而人得经月数之乎。且凡数日一二者,欲以纪识事也。古有史官典历主日,王者何事而自数荚。尧候四时之中,命曦、和察四星以占时气,四星至重,犹不躬视,而自察荚以数日也。儒者又言:太平之时,屈轶生于庭之末,若草之状,主指佞人,佞人入朝,屈轶庭末以指之,圣王则知佞人所在。夫天能故生此物以指佞人,不使圣王性自知之,或佞人本不生出,必复更生一物以指明之,何天之不惮烦也。圣王莫过尧、舜,尧、舜之治,最为平矣。即屈轶已自生于庭之末,佞人来辄指知之,则舜何难于知佞人,而使皋陶陈知人之术。《经》曰:知人则哲,惟帝难之。人含五常,音气交通,且犹不能相知。屈轶,草也,安能知佞。如儒者之言,是则太平之时,草木踰圣贤也。狱讼有是非,人情有曲直,何不并令屈轶指其非而不直者,必苦心听讼,三人断狱乎。故夫屈轶之草,或时无有而空言生,或时实有而虚言能指,假令能指,或时草性见人而动。古者质朴,见草之动,则言能指,能指则言指佞人。司南之杓,投之于地,其柢指南。鱼肉之虫,集地北行,夫虫之性然也。今草能指,亦天性也。圣人因草能指,宣言曰:庭末有屈轶能指。百官臣子怀奸心者,则各变性易操,为忠正之行矣。
草木异部艺文一
《为纳言姚璹等贺瑞桃表》唐·李峤
臣某等言:伏见内出灵桃,四实共同一蒂,禁园芳果,仙庭奇树,名珍杏柰,族茂樱胡。鲜花发于上春,嘉实成于早夏。四而为一,表四裔之一君。异而为同,明异才之同贯。汉宫留核曾未所窥,卫国报琼何能窃似。殊祥灵应,叠贶骈臻。凡在见闻,孰不欢跃。臣等谬当枢近,累觌休符,喜抃之情,实万恒品,无任欣庆之至。谨奉表陈贺以闻。
《为百寮贺瑞笋表》前人
臣某等言:伏见旧明堂某前有丛竹抽新笋数茎,绿箨含霜,紫苞承雪。凌九冬而擢颖,冒重阴而发翠。伏惟陛下,仁兼动植,化感灵祇。故得萌动惟新,象珍台之更始,贞坚效质符圣寿之无疆,邻帝座而虚心,当岁寒而抱节。一人有庆,万类呈祥。凡在见闻,孰不欣跃。无任庆抃之至,谨奉表称贺以闻。
《为凤阁侍郎李元素进冬椹表》前人
臣某言:闻京兆万年县大宁坊宅内有桑树一株,暮秋生子,初冬椹熟。今谨取得专辄进奉。伏惟陛下,惠覃区宇,仁洎草木。故得神蚕之树,发秀于寒露之辰,帝女之林,结实于繁霜之下。出于万年之界,彰一人万岁之符;生自大宁之坊,表群生大安之庆。鸱鸮已革,见裔貊之怀音;丝茧行丰,知府藏之逾实。殊祯荐委,绝贶仍臻。凡在含生,孰不欣庆。无任抃跃之至,谨奉表陈贺以闻。
《为朝官及岳牧贺慈竹再生表》陈子昂
臣某等言:臣等闻《书》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故尧臣方命,降震怒之灾。姬旦圣人,受昭事之福。先王所以恭畏,上下祇奉天心。于是有昭德塞违,惩恶劝善。所以明枉直,正典刑。伏奉恩敕宣示司农卿、宗正乡所奏。日者王德寿等承使失言,虐滥无辜,灾感蝗虫,毒痡慈竹。宁岁为之饥馑,氓庶以之流离。冤魂冥呻,元感上恻。乃降明制,发德音,恤淫刑,蠲雪典。于是幽魂雪愤,遗噍昭苏,枯竹由其再生,蝗虫为之陨迹。牂蛮动色,瘴疠收氛。当夭札之凶年,致升平之稔岁。非夫圣灵昭感,天人合符,何凶吉之徵,报同影响,天下幸甚。臣等闻圣人法天所以顺物,小人违道则必乱常。故虞称钦明,严四凶之罪;鲁有仁义,正两观之诛。所以邦家用昌,苛慝不作。王某等色厉内荏,心僻行坚,弄指刑之文,为商裔之法。以讼受服,同恶自尤。竟招殛窜之辜,允肃政刑之序。今者苍鹰敛翼,乳虎含牙。朝廷无腹诽之忧,天下有措手之颂。信可以惩残创酷,诱善旌冤。永清侮弄之阶,共登仁寿之域。臣等谬赞台阁,忝守藩维,实思仰奉,大猷以穆,中典幸属,至圣崇德,小人勿用。凡在庶品,实百恒欢。虽成康颂声,文景默化,刑清政肃,曾何足云。伏乞书之国经,颁示天下,使四方风动,万国归仁,垂范后昆,以为炯诫,无任庆抃之至。
《皇太子贺天后芝草表》崔融
臣某言:臣闻德合天地,仁之所及也深。道贯神明,孝之所寘也极。故有元功肸蚃,灵命氤氲。瑶光发辰象之精,金色吐阴阳之秀。伏惟天后,化含万物,训正六宫,天下被涂山之音,海内仰河洲之教。今月某日使某至伏承芝草,生于东都太原守舍利塔屋下,芝英绕殿,暂疑王母之台;芝草成田,聊比宓妃之馆。其蒂紫,其茎白,沾霈雨露之津,摇动风云之气。斜临网树,分贝叶而重开;近对沦池,接莲花而倒下。岂与夫生于石室,空传好道之言;产自珠宫,徒事不经之说,可同年而语哉。臣滥承天祚,多惭国本。始钦元涧之祥,更喜黄云之地。颂声无辍,在郊庙而方传;御膳有凭,俯神仙而何远。臣子之庆,倍百恒情,无任欣抃之至。
《皇太子贺瑞木表》前人
臣某言:臣闻惟德动天,无远而不格。惟神感物,有来而必应。伏惟天皇提乾,象运斗柄。戴黄屋而临太阶,正紫宫而开列室。伏见某官奏称石门元谷内玉山宫侧,湫水漂木三万馀根。林衡悚迫,匠人惊视。仙桂来于月中,灵查下于天上。昔开阳门之肇建,飞柱潜移;太极殿之初营,浮梁远至。论其壮观,犹尺烬之窥寻木;喻以皇家,若牛涔之望鳌海。方见凌云之搆,匪日而成。负黼扆而朝百神,垂衣裳而会万国。盛矣美矣,轮焉奂焉,臣德谢元良,滥膺储贰。寝门来谒,常取候于鸡鸣;大厦既成,窃自欢于省贺。不任凫藻之至,谨遣某官奉表称贺。
《皇太子贺芝草表》前人
臣某言:伏承某月日芝草生于乾元殿,瑞命天来,符祥日至。煌煌三秀,分芰井而攒柯;煜煜九光,间梅梁而吐叶。晋都宫阁,何必灵芝之台;洛邑山川,居然密芝之地。伏惟天皇,天临海内。帝有城中,兼汉制而宅两京,用尧心而加百姓。神精下降,洽至道于丘陵,灵液旁沾;被深仁于草木。观其如盖如阁,如日如星,得五方之气象,合四时之景色。仙人在上,则车马疑飞;神龙居下,则风云不去。谓蓬瀛之海列,即昆阆之山开。魏王之双干莫俦,汉宫之九茎为劣。可以荐郊庙,可以觞公卿。臣谬践储闱,祗膺守国。不获亲承左右,日览休徵。虽玉胫逆龄,在神仙而可致。而方圭入膳,视朝夕而犹赊。是用心驰仁寿之前,庆集肃成之下,无任抃跃之至,谨遣某官奏表称贺。
《为百官贺千叶瑞莲表》前人
臣某等文武官若干人言:伏奉恩旨,垂示臣等千叶瑞莲,观其绿里红葩,缃茎素萼。露摇珠点,霞坼金须。百星交映,羽盖张而一色;万目齐明,车轮合而千状。谓翔鸾之欲舞,若群鹓之并飞。峰形耸而半天,石势蹲而临海。冲气积其下,惠风流其上。服之可以登仙,采之可以驻寿。虽复释梵天王之国,千影离娄;善住天子之地,双辉灿烂,校之今日,未可同年。臣等谨按华严经云:莲花世界,是庐舍那佛成道之国。一莲花,有百亿国。无量清净经云:无量清净佛,七宝池中生莲花上。夫莲花者,出尘离染,清净无瑕。有以见如来之心,有以察如来之法。道之行也,曾不徒然。伏惟天册宝金轮圣神皇帝,见此妙身,当兹巨瑞,符契冥合,影响不差。有百亿国,无量清净者,天意若曰:护苏蚁结,默啜蜂飞。闻鼓鞞而革面,望旌旂而悬首。指麾而边境获安,高枕而中国无事。风行电扫,缚噍类于百亿之区;雾廓尘销,反游魂于清净之域。深仁所及,不亦弘哉。臣等滥奉朝恩,亲披瑞牒,非常之贶,旷古未闻,殊特之珍,历代一见。手舞足蹈,倍百常情,无任庆跃之至。谨诣朝堂,奉表陈贺以闻。
《皇太子贺嘉麦表》前人
臣某言:伏见雍州司马徐庆称所部有嘉麦一茎六穗,纤芒濯露,疑因黑壤之宜;香稼摇风,若吐黄金之色。岂非灵心昭应,睿德感通,降之自天,何必来麰之咏;尝之于庙,先符孟夏之时。凡在含生,相趋动色。臣谬当居守,肃奉宗祧。一穗两岐,徒说张君之味;十亩千石,方轻范氏之书。仰天意而增欢,顾人心而载跃。无任喜抃之至,谨附起居,使某官某奉表陈贺以闻。
《贺嘉禾表》张仲素
臣某等言:今月某日,伏见平卢淄青等州节度使,郓州大都督府,东平县官庄地内,有禾异垄,双本合成一穗,画图奏进,传示百僚者。臣等中贺,谨按瑞应图曰:王者德茂而太平,君臣和,则嘉禾朱草以中萌。言不得中和之气,即不生也。伏惟陛下,鼓和风,茂休德。泰阶平于上下,大中建于人臣。神明是若,徵兆必报。通彼殊垄,总其双茎。滋大泽以冥造,成嘉穗而荐和。合为一,彰至化之会同。坚而好,表资生之丰实。推物类以得天意,观绘事而拟灵篇。凡在班行,咸同庆幸不胜云云。
《李树连理赋》〈有序〉潘炎
帝在上党延唐寺,有李树连理,上亲视焉。赋曰:
惟彼嘉树,列星之精。耀本扶疏,当元光之降诞;盘根连理,应我后之文明。天之发祥,岂无他木。必曰:兹树是光皇族,所以并脩干,连高枝。青房表异,朱仲称奇。察以休徵,不假终军之识,同于树德,宁为简主之知。族茂宗荣,盘根合理,花之发也。霰每乱于青春,实之繁兮。珠更深于寒水,岂徒生于灵井。植彼东园,自感义以相待,但成蹊而不言。此乃兴圣主之符,表天家之姓。一人亲睹,六合称庆。至若钟山之实,玉井之仙,或正冠而垂训,或投赠以成篇。比德于我,彼何有焉。臣炎作赋,天子万年。
《神蓍立赋》〈有序〉前人
景龙三年九月十七日,上使韩从礼蓍筮,卦未成,蓍自立从礼曰:大人之瑞也。赋曰:
惟彼神蓍,生而有知。用之不测,明以稽疑。擢九尺之纤干,伏千年之宝龟。德圆而神兮,无幽不及。其生三百兮,其用五十。惟圣人之观象,乃神动而鬼入。列八卦以效变,翘孤茎而孑立。数彰得一,命乃自天。同大横之有夏,表或跃而在田。其察也深,其功也大。称美名于神物,齐妙用于神蔡。是曰元后,兹为筮从。气受阴阳,夜分而彩露兼𣹢;幽赞天地,朝覆而轻云数重。蓍而有灵,立定天保,可谓神助。用光天造,功深莫善。仲尼且许以钩滐,屈于不知;太公徒言乎腐草,蓍之立兮。发其祥,吾君得之;尊以光,明乎太极。演彼归藏,因卜祝之,符瑞应天,人之会昌。
《为留守进嘉禾表》张说
臣某言:臣闻天听自人,神和在德。代非乏瑞,罕遇开泰之期;福不虚徵,必俟休明之主。伏惟天册金轮圣神皇帝陛下,仁覆万灵,孝理四海。功莫高于尊祖,道莫大于配天。严备郊禋,崇肃宗祀。秩百王之礼,兼六代之乐。恩溢胶庠,训优更老。政每先于帝籍,役不紊于农时。嘉气横游,祥风纷洒。腾文炜色,九光连合于贞明;逸辈殊伦,百宝骈滋于动植。臣今月日奉进旨,告望凤台庆山醴泉之瑞,其日于山陵东柏城内,得嘉禾一本。臣初见众苗亘垄,香颖垂秋,嘉玩繁滋,欲观成粒。左右无识,拆以呈臣,异其绿叶缓舒,葱芒璧秀,熟视奇状,乃知嘉祥。下则异亩合茎,上又同连双穗。昔雍熙之代,政理之君,虽导出应时,而生不择地。禾有托根神域,彰孝德之能深;吐秀寿宫,助粢盛之丰洁。此盖睿诚通感,灵祐降祥,中古以来,未睹斯美。臣籍庆宗枝,久沐星潢之润,躬持瑞颖,预奉天保之符。忭悦之诚,倍兼恒品。
《为宰相贺李树凌冬结实表》孙逖
臣等伏见刘麟奏南郡李树凌冬结实,并图及李实者。惟此珍树,名应皇族。元元所指,用兴长发之祥。明灵是凭,故表非常之瑞。已经夏实,更发冬荣。霜雪而翠叶不凋,斯须而朱实皆就。仁及草木,既叶太平之期;道贵生成,仍呈久视之应。恭惟圣感,讵可名言。所以彰宝祚之灵长,表天枝之硕茂。远踰海峤,来荐阙庭。岂三秀之足称,何两岐之敢喻。殊祥荐至,品物同欢。况在臣等,宁胜抃跃。无任欣庆之至,谨奉表陈贺以闻。
《为李北海作进芝草表》萧颖士
臣某言:臣闻郊祀尽敬,粢盛丰洁,则天降休祉,地生灵芝。大哉斯元,和正气有感,而昭敷者尔,古先哲后所由尽心。臣本郡道学讲堂中,梁有芝英产,见六茎共本,正向堂门。洁色纯净,流辉栋宇。臣遐考历,旁窥瑞谍多矣。至若神爵、九枝、青龙、三干菌、蠢池籞、葳蕤甸服,犹复登诸宗庙,被以颂声。又况极道德之至精,铄元元之景命,超汉轶魏;光图掩谍之秘瑞。伏惟开元天宝,圣文神武皇帝陛下,大孝尊先,元功兆物。奂清宫于郡国,驱赤县于仁寿。天弗违而宝历重昌,瑞有答而金茎特秀。观其审曲面势,背阴抱阳,当九月而生,聿符阳数;挺六茎之表,遥叶乐章。昭圣祚于天长,返皇风于古始。加之冰霰夺色,缁尘不染。迎晓日而相鲜,与秋云而共洁。虽复晨敷者五茎,爽于丹田。岁秀者三擢,荣于元圃。以兹视彼,奚其琐碎。臣姓忝宗枝,任叨藩首。扬吹万之化,预禀陶钧;耸倍百之情,宁忘肺腑。
《代百官贺芝草表》独孤及
臣某等言:伏见开府议同三司鱼朝恩奏,含晖院及白华亭院内并芝草生者。臣等谨按图谍,窃考前典。盖王者以道莅天下,而德及庶物,则有灵木神草,储祉效异。陛下贤圣恭俭,慈仁爱人。开阐学校,尊教劝德。将以五经根本,庶政风化。所浃神人以和,和气旁达。感蒸为瑞,不然,岂灵芝菌蠢异处同植,不产他宇,必于宸居。煜煜九葩之盖,煌煌三莠之质,盖表陛下之钦明光宅,以人文成化,灵根硕茂,万叶无疆。神应炳然,天意如答。臣等获忝朝列,幸睹祯祥。
《中书门下贺芝草嘉禾表》常衮
臣等言:伏见兵部尚书中书门下平章事李抱玉进芝草嘉禾者。臣闻王者道洽,则灵芝生;天下和一,则嘉禾应。伏惟陛下,诞膺景命,忧济生灵,合太上之德,感元精之气。天地氤,神明滋液。降此珍物,叶于昌期。垂盖连茎,三华焕发。离根合颖,一穗孤秀。沐我渥泽,扇其祥风。众草之英,百谷之长。以兆稔岁,以符太平。昔周得唐郊之献,列篇于典策;汉获甘泉之祉,荐歌于清庙。三瑞之极,一朝会同。长发其祥,无疆之庆。臣等谬参近侍,幸睹休祥。喜抃之情,倍万恒品。无任欢抃之至。
《为宰相贺连理木表》前人
臣言今月二十六日,得太清宫道士陈岳等状,称圣祖殿院东廓九灵门北有柰树,连理异枝还合者。臣按汉武元狩元年,得奇木,枝旁出,辄后数日,越地及匈奴率众来降者。中兴书云:王者德泽纯洽八方大同,则木连理。伏惟皇帝陛下,体元以临宝位,法道以御太和。孝通神明,故祖宗禔福;德洽天地,则草木呈祥。至孝所感,生灵遂性。湛恩既溥,异类怀仁。大告休期,累彰嘉瑞。况我祖太清别殿,奇树效珍,连理双茎,混成一体,其同本也,所以烦于众枝。其附内也,所以庆于无外。必有削栣之类,亦表其强干之休。天下一家,本枝百代。稽于图传,可以明徵。圣敬所临,神心允答。不然,岂独秀不迁之庙,增华太素之宫。曲折合符,精灵相会。耿光丕贶,高映古今。臣愧无黄老之术,谬赞清虚之化。获奉休异,喜万恒情。望请宣付史官,编之简册,无任欣抃之至。谨奉表陈贺以闻,臣某诚欢诚庆,顿首顿首。
《汉武帝斋宫产灵芝赋》史延
武皇帝慕轩后之风,储思幽通。叶珍符于瑞牒,产灵芝于斋宫。太一清精,元君降衷。色夺兼金,发灵姿以温润;质逾美玉,浮真气以葱茏。原夫帝在华帐,俨于仙,仗睿思邈,以冲寂神心,窅其相向;髣髴受釐,肃其冥贶。非煦育之所致,乃精神之潜畅。挺兹三秀,表信乎三元之符;擢此九茎,期尔于九坻之上。异屈轶之致用,类朱英之为状。足表天感与地生,或扬臣和而君唱。是知至精潜运,神物昭彰。灵液潜通,愿生乎枯木贞石;神心幽赞,故出此閟殿神房。冠庶草以为贵,故有时而发祥。信禀质以津泽,非本媚乎馨香。岂比夫楚水之空嘉萍,实仙宫之独贵元霜。懿夫道心虚澹,我则无味以元感。化感贵形,我乃无根而效灵。是用拔奇瑶砌,标异彤庭。紫盖与祥云允合,朱茎将火德相冥。秀射猗兰之室,光连云母之屏。焕国典而永昭歌颂,彻元风而丕耀德馨。彼丹甑呈丰,器车表德。潜美岩野,挺芳幽侧。曷比夫耀甲乙之帐,赫矣朱荣;结天地之精,混然刚克。异朝菌之为体,同夜光之非饰。含圣泽以成春,体正阳而禀色。是知人心告虔,珍物效焉。将会昌于群帝,必功格于上元。且神之符则受此灵草,神之会则降彼真仙。苟获符而为约,与降质而相悬。大宝在乎皇极,真居本乎丹田。苟溺异以趋怪,顾汨听而表年。彼乘峤而求静,此执迷而徵圣。徒有托于斋祈,信无裨于性命。睹芝宫兮,缅尔倏隙,驷以奔竞,庶归元化之门,小彼炎皇之庆。
《指佞草赋》郑辕
旒扆肃诚,天地降灵。荩臣咸造屈轶生庭,翠影如植。皇心以宁,暑屏寒生。感萐蒲之代谢,日来月往。异蓂荚之飘零,鸟奕元造。诞生厥草,表忠蹇之不迟,惧壬佞之何早。宵承湛露,密叶如倾。昼偃薰风,纤茎若埽。猗那且都,歌咏难模。其生也则一,其道也乃殊。育于轩阶,其指或有;生于圣代,其用则无。是灵草之无心,以圣人为之心。对危行而不侮,觌巧言而则侵荣乎。砌阴实,为龟为镜,肃我皇度式,如玉如金。冠卉之首,绵代旷有。茅三脊之可封,芝九茎而延寿。曷若兹草之盛。莫之与并类,貂蝉之性洁,均獬豸之质。劲得诗人之无邪行,孔门之远佞,于铄屈轶邈乎。迥出遇唐复生,应时作实。经百王而影戢,历千祀而宥密。如执法之不回,奉直道而自必。所以野退宵人,朝多髦士。同鱼水之合契,绝螮蝀之莫指。封思齐于大夫,名可比于君子。谢有香之兰荪,恶无言之桃李。
《蓂荚赋》程谏
尧阶蓂荚兮,实称休祯。盖历代而难值,至我后而斯呈。植之以前墀左墄,映之而镂槛丹楹。激薰风而叶转,迎太阳而心倾。日往月来,深符大小之数;时和历应,因见天地之情。观乎荣谢以月德为常,卷舒以日数成类。随初吉以增茂暄。然自春度既望,以渐零翛然。如寄体盈虚而方同得道,任消息而匪殊有智。金波桂树,远合象于彫荣;炎汉芝房,近方惭于祥瑞。彼朱草与萐蒲,曷于兹而拟议。则知圣作物睹物兴由圣圣于赫而克著元亨物效祥而天莫之令。然而蓂之为应也,博蓂之为瑞也,昭赞睿主。则太平在迩;测阴灵则时变不遥。初也则日益一日,终也则宵尽一宵。弱质浃金茎之露,轻姿散玉户之飙。或曰:麟在郊而合图牒,凤来仪以听箫韶。虽咸见而可贵,于列迹而斯超。岂如蒙贲,著总集于厚地,焜耀于皇朝。
《蓂荚赋》吕諲
圣人法天兮,无物不成。皇天辅圣兮,有贶必呈。蓂荚之嘉瑞,爰乃应乎休祯。禀神灵以擢质,因尧阶而得名。抽茎,布叶英英。二八而落,三五而盈。阴德自然,仰蟾蜍而知晦。太阳常近,与葵藿而同倾尔。乃丕体其祥,博考其义。所以厚上天之德,所以表皇王之瑞。其国乱也,则植之犹难,其国理也,则生之孔易。惟我后之钦,若亦合符而受赐,承荣金殿,旁沾三露之滋;每奉玉阶,上荫五云之施。岂无萱草以悦其性,岂无灵芝以彰其盛。芝擢其秀,既以纷纶于策书,萱树于堂,曷能弥缝于明圣。未若蓂荚生于皇朝,与夫髦士来应弓招。受成于天谅,多闻于国瑞。托其得地,且有异于山苗,窃预谈于皇道,庶有望于迁乔。
《国子丞厅连理树赋》王履贞
灵台崇崇兮,洞轇轕以绵延。中有珍木兮,郁森森以芊芊。始殊形以分耸,终共理而连拳。始信德以被物,初应圣而效焉。且学为教原,丞为纠局。生于学者,表王化之大同。植于厅者,知官政而无曲。亦所以据于德而远于俗也。乐我皇道,彰我圣年。谓为交柯,乃寻本而无末;谓为别干,能已离而复连。依君仁义之圃,对君翰墨之筵。俾为我师者,如斯木之一德;为我曹者如斯木之相全。故瑞不虚然,从化而止。化不在远,行之由己。有善必应,讵云草木之无知;惟德是亲,奚问阴阳之至理。可以载美青史,可以表庆皇家。人各有心我,则合而为一;物曲有利,我则不避其斜。夫如是则造化之理易寻,天地之情可测。顺之则生瑞,逆之则成慝。故曰:祸淫湎,福正直。谅物情之效祥,由人君之布德。故得托根讲肄之宇,垂阴夫子之墙。杂庭槐以为列,偶仙杏而成行。逢圣而生,匪由乎日月以翼;取端为宝,孰尚夫金玉其相。所谓光乎泰阶,允臻灵贶。不然者,则徒闻其说,孰究其状。至矣哉。观一树之攸同,知四裔之内向。
《中书门下贺许州连理棠树表》权德舆
臣某等言:今月中使某乙至奉宣进止示臣等许州观察使上官说所奏,许州长社县嘉禾乡合穗村连理棠树一株者。谨按孝经援神契曰:王者德及草木,则木连理。伏惟陛下圣泽元功,浃洽生类,故天休滋至,地产交感。亭育变化,发为百祥。珍木敷荣,异根合干。表兹植物,以瑞康时。况嘉禾名地,已同唐叔之献;甘棠挺秀,宁比召南之什。芬芳连理,遐迩叶心。丛滋庆祉,昭焕图籍。臣等谬参鼎饪,喜万恒情。无任欣忭踊跃之至,谨奉表陈贺以闻。
《中书门下贺恒华州嘉禾合穗表》前人
臣等某言:伏见武俊所奏恒州鼓城县生嘉禾一本合穗,又卢徵奏华州郑县太平乡三交里获嘉禾一穗者。谨按孙氏瑞应图曰:嘉禾者,五谷之长。长者德茂则生。伏惟陛下,德叶元功,仁育生类。同颖擢秀,殊祥并时。昔周道既昌,唐叔以献。表天下和平之兆,为阴阳䜣合之符。五谷登成,百嘉储祉。发于厚载,集是休徵。况岳镇之方,表章继至。感通昭晰,莫甚于斯。臣等忝列台司,喜倍恒品,无任欣忭踊跃之至。谨奉表陈贺以闻,臣某等诚欢诚喜,稽首顿首,谨言。
《奏汴州封丘县得嘉禾浚仪得嘉瓜状》韩愈
右谨按符瑞图王者德至于地,则嘉禾生。伏惟皇帝陛下,道合天地,恩沾动植。迩无不协,远无不宾。神人以和,风雨咸若。前件嘉禾等,或两根并植,一穗连房,或延蔓敷荣,异实共蒂,共叶和同之庆,又标丰稔之祥。感自皇恩,微茎何极于造化;亲逢嘉瑞,小臣喜遇于休明。
《贺西内嘉莲表》柳宗元
臣某言:今日某时,中使某至,奉宣圣旨,出西内神龙寺前水渠内合欢莲花图一轴示百僚。神图焕开,异彩交映。赞天地之合德,表神人以同欢。臣某诚欢诚庆,稽首顿首。伏惟皇帝陛下,道协重华,庆传种德。陶阴阳之粹美,孕造化之精英。吉庆每见于天心,发祥必自于禁掖。是使双华擢秀,连蒂垂芳,香激大王之风,影耀天泉之水。焕开宫沼,旁映给园,灵贶应期,天龙护圣。宝历琼超于小劫,神功允洽于大千。臣某获睹升平,滥居荣宠,闻瑞应而称庆,仰绘事以增欢。无任抃蹈喜跃之至。
《连理树赋》陈讽
惟薰风之生物,有秾李之表祯,合连枝于异干,符一姓于嘉名。交影齐密,均和共荣。谅全德之通感,岂元和之曲成。族坚附离,讶生植之异气;殊质合体,识天地之幽清。考彼祥经,珍兹善价。昭一人之有庆,表四裔之向化。体符通理,黄中之象攸存;义用成蹊,不言之道斯备。盖夫灵根,得地耸质,齐芳分条,表异合干。呈祥肤,含玉润。文蔚龙章,云交翼比,影附枝强,庇本根于仙族,挺孤秀于仁乡。始则分形,谓阴阳之偶数;终而一贯,表遐迩之通方。是知元本灵种,暗符神用。谅剪伐之为重,合拱连条,允孚歌谣,固耳目之所昭。并甘棠而价,掩比丛桂之香。遥则知瑞,以感生祥。由仁致睹,政分而脉会。契人事与天意,将德茂而精通。故骈疏而合异,于以昭化警俗,示人不二,岂比夫草生尧砌,空有纪于历官;芝产汉宫,徒有彰于祀事。洎夫元律发春,东风荐臻,齐敷连萼之影,共沐阳和之津。想双枝于棠棣,感合体于君臣。四海为家,岂必移根于上苑;五色敬用,固亦发瑞于仁人。彼晋得华林,汉生广殿,谅崇功而间出,岂谦德而来见。愿栖托之见容,恐光阴之不荐。
《庐州进嘉禾表》符载
臣某言得庐州刺史裴靖状,称巢县百姓唐海母丧,庐墓手自耕植,以备祠祭。无何于粟田之中,辄产嘉禾,一本六穗,一本五穗,即时差录事参军朱宁、丁宁考验事状明白。臣闻感天地者,存乎诚。通神明者,极乎孝。蕴而为精粹,发而为祯祥。上元与之献酬,后土为之泄露。故使腾芳高陇,擢颖清秋。冠九谷之英英,增大田之蔼蔼。此皆陛下圣德茂鸿,化洽名教,立风俗厚。生人之内,有淳孝;灵瑞之下,有嘉禾。迈风烈于前王,焕丹青于唐史。不然,何幽膂元答其若是乎。臣猥以纯劣,祇守风土,宣陛下之恩泽,抚陛下之庶氓。睹兹盛美,光荣耳目,不胜欢忭踊跃之至。
《西掖瑞杨赋》〈以应时呈祥圣德昭感为韵〉郭炯
乾坤至诚,草木无情。神灵乘化而致理,枯朽效祥而发生。当圣泽未沾,故兀然枯瘁。及天光回照,遂蔼尔敷荣。因万物以咸遂,与百祥而毕呈。故得垂阴琐闼之中,固本凤池之侧。始孤标而颖拔,乍苒弱而条直。长充西掖之佳玩,迥夺东门之秀色。芬敷自异,永垂不朽之名。变化无常,用表好生之德。懿其荑生,渐蔚干耸。惟条拂瑞景而增丽,里祥风而独摇。可以彰圣主之元感,可以见昊天之孔昭。舒卷以时,陋梧桐之半死。荣枯顺理,鄙松柏之后彫。且春有发生之庆,秋行肃杀之令。于天地而不失其常,在金木而各得其性。众皆毕出尽达,我则向日而衰。众皆黄落萎腓,我则感时而盛。不然,何以知至德之动天,运神功而瑞圣者矣。翠色牂牂,异酒泉嘉柰之祥;轻阴澹澹,同鄱郡枯梓之感。烟销雨霁,霏素雪于宸居;日晏春深,杂繁花于睿览。青翠葳蕤,垂轩拂墀,在日月偏临之处,当鸳鸯集苑之时。至矣哉,天降灵贶,圣为明證。既得地而不杂众流,常托根而独标美称。是知天听自人而应者也。
《指佞草赋》梁肃
圣泽濡煦兮,动植斯形。相彼瑞草兮,逢时效灵。体嘉生于浩气,秉植道于彤庭。昔在尧帝,至化惟馨。伊屈轶之芳贞,协王猷与国经。有皇睿后,德动杳冥。二气畅而群生遂,百祥来而万宇宁。矧夫佞者,小人之道。直者,为国之宝。虽纠正于邦宪,实发明于瑞草。象恭言伪,于是焉去而勿疑;叶布茎分,何患乎辨之不早。若乃一人当宁,超黄越虞,百辟来朝。日临云趋,风力论道,伊咎陈谟,瑞草在前,畴敢以谀。故曰: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感此变化,发为祯符。不然,彼植物之何知。乃同功于帝俞。天道不言,圣人无心。寓形阐教,其用则深。禾颖降于周王,芝房发于汉后。信呈丰兮告庆,并垂美于不朽。彼直指以去邪,谅于功乎何有。我明主所以超三英之躅,彼灵草所以为百瑞之首,有由然也。史鱼守直,宣父恶佞。佞直不分,邦家靡定。惟草所指,惟皇所听。指归乎一,听戒乎失。苟君道之不弘,徒倚瑞以自必。重曰:煜彼草兮,直而指佞;圣之瑞兮,时之理,颂皇休乎无极已。
《瑞麦赋》任瑗
建极惟皇,昭铄于光。出豫考卜,乘时省方。西自酆镐,东巡洛阳。顺天游而有度,协日晷之云长。徵贤宣室,布政明堂。风雨时序,黎庶其康。尽物称瑞,穷灵委祥。明含日月,则阶蓂恒秀;泽及草木,而陇麦登芳。于是辟离宫,通禁苑。睹兹瑞之所应,实皇恩之烛远。朝任得人,时惟贤相。九流分职,三旗协亮。称尧舜之允敷,同益赞而为唱。曰:珍瑞麦生我皇国,凌寒而秀,彰圣之德,愿载东观之书,以歌南薰之则。既而帝曰:钦哉,天符聿来,俾予光于四表,惟尔翼于中台。幽芳之遂性,知棫朴之当材。且夫麦之为瑞,其德至矣。居寒自生,当暑荐美,含宝珠净,耀芒锋起。既标咏于诗人,亦称奇于缣史。当其芃芃于野,渐渐其秀。将嗣谷以登年,岂凌霜而不茂。在昔唐叔,嘉禾伊育,昭彼周王,天人斯穆。今惟圣帝,此焉攸淑,涵之如春也。及昼而繁荣,就之如日也。来牟而纷郁,则有小儒怡然鼓腹,照水镜之光鉴,参历选之题目;未登高而赋成,庶陈美于金竹者也。
《赐答张商英上仰山瑞禾表手诏》宋神宗
御笔张商英省所上表,袁州仰山太平兴国禅院园中产谷,一本两茎七穗,事具悉。博原效祥,嘉禾育秀。和气所感,元贶昭彰。匪耘匪耔以挺生,如坻如京之将见。卿为时柱石,秉国钧衡,召此至和,实惟燮理。忽披竿牍,曲尽形容。实野充箱,行庆丰年之兆;归美报上,不忘忠荩之诚省鉴已还,益深嘉叹。
《瑞麦赋》宋祁
冠三辅之上者,莫迩于陈。接五谷之乏者,孰先于麦。当乘离之令序,挺降麰之瑞殖。盛气云郁,混鳞隰之。初霏密穗,金繁动星,田之霁色。两岐旁秀,六穗并出。厥华芃芃,厥颖栗栗。田畯奔告,守臣骇观。伻来以图,悉上送官。它谷弗书,示麦禾之最重;吾王攸助,知稼穑之惟艰。沫北爰采,罔邵乎力农,关中益种,无闻于锡祉。讵若天极归贶,明神效异。偕蕃椒之盈升,配命禾而合穗。迎层宙之休气,冠中田之嘉谷。缋我于瑞图,辨我于凡菽,蒙至尊之渥惠,播颂声于弦次。上可以荐清庙之馨品,下可以助外饔之食剂。
《论澧州瑞木乞不宣示外廷劄子》欧阳修
臣近闻澧州进柿木,成文,有太平之道四字。其知州冯载本是武人,不识事体,便为祥瑞,以媚朝廷。臣谓前世号称太平者,须是四海晏然,万物得所方。今西羌叛逆,未平之患在前。北虏骄悖,藏伏之祸在后。一患未灭,一患已萌,加以西则泸戎,南则湖岭,凡与四裔连接,无一处无事。而又内则百姓困弊,盗贼纵横,昨京西陕西出兵八九千人,捕数百之盗,不能一时剪灭,只是仅能溃散,然却于别处结集。今张海虽死,而达州军贼已却百人,又杀使臣,其势不小。兴州又奏八九十人,州县皇皇,何以存济。以臣视之,乃是四海骚然,万物失所,实未见太平之象。臣闻天道贵信,示人不欺。臣不敢远引他事,只以今年内事验之。昨夏秋之间,太白经天,累月不灭。金木相掩,近在端门。考于星占,皆是天下大兵将起之象。岂有才出大兵之象,又出太平之道。是一岁之内,前后顿殊。岂非星象丽天,异不虚出。凡于戒惧,常合脩省,而草木万类,变化无常,不可信凭,便生懈怠。臣又思若使木文不伪,实是天生,则亦有深意。盖其文止曰太平之道者,其意可推也。夫自古帝王,致太平皆自有道,得其道则太平,夫其道则危乱。臣视方今,但见其失,未见其得也。愿陛下忧勤万务,举贤纳善。常以近日,不生逸豫。则二三岁间,渐期修理。若以前贼张海等小衰,便谓后贼不足忧,以近京得雪,便谓天下大丰。熟见北虏未来,便谓必无事。见西贼通使,便谓可罢兵。指望太平,便生安逸。则此瑞乃误事之妖木耳。臣见今年曾进芝草者,今又进瑞木,窃虑四方相效,争造妖妄。其所进瑞木,伏乞不宣示臣寮,仍乞速诏天下州军,告以兴兵累年,四海困弊,方当责己忧劳之际,凡有奇禽异兽,草木之类,不得进献,所以彰示圣德,感励臣民。取进止。
《崇宁嘉禾颂》李棁
皇帝即位之三年,洛之偃师得禾,异亩同颖,县令臣棁再拜,受禾献状于府。府以图上,推古按牒,以迹厥理。惟食在民,功实配天,而民惟国本,本固则宁。故王者贵农重谷,以宥天下。然则瑞之在禾,明务本也。异本同归,示无外也。神爵、赤雁、芝房、奇禾之祥,比兹褊矣。恭惟皇帝陛下,嗣统以来,祗事天地,小心翼翼。念兹稼穑,爱惜民力。泽沦万方,下漏泉壤。故诞降灵符,以显殊应。审天鉴之不远,睹降祥而益恭。瑞之美者,孰大于此。臣职司是邑,弗颂弗扬,臣实劣谫,谨拜首稽首,而作颂曰:
于皇化淳,开乾格坤。丕显厥耀,毓祥阐珍。畇畇我田,维亿谁衍。滋秀浥灵,协穟殊亩。农曰噫嘻,献于县师。令受伛偻,以椟于府。府不敢有,归于元后。皇帝曰嘉,天锡茂祉。予宝非祥,笔在太史。
《代蔡州进瑞麦图状》秦观
勘会本州自春以来,屡得雨泽。已于某月日具状奏闻,讫今来,二麦并已成熟。地无高下,所收斗斛,数倍常年。及诸县节次申送致麦苗,有一茎二穗,或三穗,其多有至五穗者,甚多。父老等皆云:数十年来,无此丰熟。亦未尝见有麦苗一茎至数穗者。以此见二圣临御以来,功化日新,利兴害去,善气冲塞,致此嘉应。臣待罪郡守,目睹其事,不敢隐默,谨画成图子一本,随状上进,以闻谨奏。
《灵芝赋》薛季宣
宋兴二百有三年,封陲载宁,狼烽不惊。上乃高揖凝旒,栖神泰清。天之与子,法舜承尧。祗载夔夔,斋慄以朝。帝被衮章,舁策宝,列旄麾,罗羽葆。太师辅前少师保,后工瞽登歌,奉常赞道,有觉彤庭,皇拜稽首,上天子之父,号曰:光尧寿圣太上皇帝。母曰:寿圣太上皇后。宫维德寿,康寿其堂,色养无违,仪型四方。二圣相欢,用惟其至。仰孝俯慈,假天准地。二气之精,百物之英。诞秀灵草,乘时挺生。隆兴惟甲申岁之阳,羲皇御寅,斗直东方。有茁者芝,有灿其房。不植不根,于殿之梁。轮囷扶疏,馨香有馝。紫色芬,交光煜日。欻腾龙而翥凤,追金相而玉质。焕耀宸居,清明帝闼。阅之者神惊,瞻之者目夺。一本同柯,支生十二。错地分州,蟠天列次。瞻彼日月,膺期嗣岁。亦有律吕,八音以谐。仙馆玉楼,光于泰阶。皇帝乃命东观启钥,书披瑞命之篇,参瑞应之图,验通儒于白虎,稽神契于孝经,佥曰:王者孝慈则芝茂,又曰:养老则芝生,深仁是加于草木,祥应是接于仙灵。故肃宗养亲,而产延英之座。孝武严帝,而秀甘泉之庭。于是圣心悦怿,称贺諠哗。皇上赋玉华之诗,太上发芝房之歌。君臣动色,室家胥庆。被之于服章,声之于讴咏。蜑獠以之输琛,海波以之愉静。戴白之叟成黄之儿,爰及闺房,笑语嬉嬉。自庆未始识也。岂若天降而人为哉。粤有狂生小子,乐称古德,喜溢于颜,忧形于色。谓和气致祥,允天子之慈孝;天施地产,诚圣人之达德也。乃若汉之宣章,号称七制,仁民得天休符,接至桓灵,何道而产中黄之藏,有芝英之瑞也。由是言之,妖祥叵测。尔雅离骚乃寻乃绎,乃列芝兰,乃识菌芝。或云产于岩阿,采于山而有之。盖希出堂殿高华之所,有沾濡郁结而为曾。胡多之可尚。青龙之际,乃一柯而三十有六支,此何敞所,称生庭之怪草。崔光以谓蒸气而生之也。乃其奇祥有取,蔑闻,往古方士多岐有传,汉武逮乎季末,谀辞麇至,鬼目呈符。菌宫贺瑞,岂黄精钩吻,有时而乱,亦鸡苏豨苓,有时而帝也。于惟我后,秉文之德。昊天景贶,三辰耀色。虽无此芝,何损于治。生禁之庭,亦孔之异。此不可不察者,诚何足以当上意也。怅天居之高远,羌欲告而谁言。聊陈辞而写志,庶有发于尘编。乱曰:灵芝秀兮铄宫庭,春秋易色兮随月而生。神父慈兮,君至孝。贶珍符兮,天之云。告我欲排阊阖兮,云露迢遥。物怪司阍兮,翅折之招。爰摅怀兮作赋,傥六丁兮下来持去。
[book_title]第一百八十七卷
第一百八十七卷目录
草木异部艺文二
迎华观瑞莲赋 元陈樵
瑞莲赋 刘诜
河南瑞麦颂 赵允迪
蒋氏异瓜辨 明方孝孺
嘉禾颂 解缙
嘉禾颂 前人
瑞麦颂 前人
芝颂 王直
并蒂莲诗序 薛瑄
潞州嘉禾记 李达
瑞麦赋 陆深
嘉禾赋 沈鲤
瑞莲赋 申时行
拟西苑进瑞麦一本三穗者一双穗者五十五群臣贺表 程文
嘉禾赋 许国
池州府知府进竹米表 陆冈
瑞莲赋 郭正域
草木异部艺文三
芝草 梁庾肩吾
别连理树 唐李绅
嘉禾合颖 孟简
嘉禾合颖 失名
瑞麦 张聿
麦穗两岐 郑畋
紫芝 宋文彦博
嘉禾 前人
浙川木中诗
连理树 元郭翼
中丞刘先生斋阁前山茶一枝并蒂因效柏梁体 明苏伯衡
瑞莲应制二首〈以上诗〉 潘纬
双头莲令〈信丰双莲〉 宋赵师侠
草木异部选句
庶徵典第一百八十七卷
草木异部艺文二
《迎华观瑞莲赋》元·陈樵
银谷山人,秋食菊英,夏居荷屋。瞰元林,荫珍木,援风枝,倚露竹,解佩荐,兰分流。互绿绕蝶,围蜂量花,以谷受万物之光辉,迟丹荣之绮缛。于是郁金在柳,丹入春荑,冶叶倡条,凌乱纷披,缥蒂丹肤,雪骨霜蕤,染金棱以为碧,添腻紫之红滋,亦有蟠桃、缃梅、碧柰、楞梨,购玉蕊于三秦,来戎王于月氐,分朝家之药树,进百越之扶荔,出平泉之鲜藻,致玉李于琳园,灵瓜兮崆峒紫杏兮。三元又有溟海如瓜之枣,昆崙百子之莲银桃、碧藕、朱梅、玉兰英蕤纂纂,艳实酣酣。春透馀胥,落蕊阑干,叹蕣英之归华,玩朝花之小茜。于是知微子过而咻之,出瑞应之图而谓之曰:子能致名花、美石而不能植朱草与金芝,人能致嘉莲、瑞木而不能使生于林池,子独不见昔者淮阳金带之围,今海右芙蓉之嘉瑞乎。观其庭闱清峻绿水,涵虚,公侯至止,灵苗日敷自公销夏,翠绿丹朱飞凫,为之拂舞朱鸟,为之翔翥藻缛,相辉风翔雨舞外之,则素质流丹,垂葩接跗,内之则红绡白越,须联齐缕,金粟在镕,脂泽迎露,玉琢相思之心,苞约流黄之素,联珠微涨,金膏如污,花房旦开,天香微度茎袅,银篁之管,阴联翠羽之帷䌽,云坠则宓妃游女之凌波,雨势酣则优人索寒之浣水。至其鱼游积翠,日在兰芷,又若秦王悬镜而色动,樊刘唾盘而成鲤,披丛凝睇连芳具,美弱鬟双绾金枝,对起若婵与娟兮。方驾英与皇兮。倚竹又若女同居兮。兰心禽宛颈兮。河曲朱鹭将飞而目成媚蝶接影,而相逐罢单鸿寡凫之奏辞,别鹤孤鸾之曲。连双禽于一纵,配繁弦之双鹄,宝胜拟之而翻飞。镆铘继之而来复,相逢之乐成声,联臂之歌相续。岂比夫东伯劳而西燕背,面伤春而独宿者哉。观乎气韵生动,一花二妙晞金淀,以飘丹出公侯之池沼,此非地产是谓天造。造不自天,自帝有诏盖盛德大业之在公物。莫掩其光耀而英华外发,从公所到故奉诏朔方则见之朔方,命之十道则见之十道,问之花神而莫予知,索之主林而莫之效。香绕洞元之天,而赤松揽其馀照,是岂人间之香艳,吴儿之花草也耶。山人曰:吾闻德之厚者,无薄发。占其源者,视其委。蕃釐作合于三神。观祯何有于东龟。盖兼而两者萧曹之将相实连钱者王谢之子弟。蔼薰胥以为祥,无但以花木视之也。于是绪言未既,民有歌于途者曰:水花兮蕊蕊,祥风兮佳气。非动非植兮从公而至藕。方舟兮不足为其广远。花百尺兮不足尽其巨丽。抑南枝出于东海之上,而北枝出于凤凰之池者邪。山人悦之。使反之而和之曰:桑麻靡曼兮禾黍。蒙蒙吏清素兮年屡丰,民食其实兮春华在。躬抑袁宏、谢安石之仁风欤。沈隐侯之春风欤。
《瑞莲赋》刘诜
愬青原而西骛,踰北郭之十里。横溪漫漫重阜,伏起层轩危榭。东缦西峙、吾伊出竹。行者为喜,问其间之何人,知夫子之洵美。万山拄颊堂有流水播播其渠。濊濊其沚,众芳绕而成宫,群碧葺以为戺。当炎云之散漫,走峻壁之赤炜,黄尘涨于门衢,元阆隔以尺咫,忽芙渠之效祥,葩一本而并蒂,矗万花之如云。何此美之独异于是。耆幼群观,宾游聚诣,飞杯赏胜,援笔赋瑞记同干于天泉。歌合欢于西内羌,蓝田之连璧,胡骤获于不艺。岂仙人之双盘,犹抗立于千岁,循环不解丰歉,同气高疑联冠,俯若骈袂相倚如揖,相依如醉,颓阳亚影,轻雨对泪,烟墩增妍露墅助媚,乃若噭色在树,清风被兰,娟擢秀以并洁,屹竞色而两难。泫袖唾以相眩,失增城之纨斑,此其态也。而未离乎尘间零露试玉凉月流丸,澹同心之莽莽,落连佩之珊珊,渺所思兮湘水,望苍梧而不还,此其意也。而未足以穷造化之端,嗟夫。太和之在古今常易类而难,谐睨水火之异质,企参辰而无涯,偶不足以胜奇,迨其遇而非侪。愬重华之浚美,眷库亭之可怀,怨乘舟之秋风,歌不容其汉淮。丘与轲兮不并世,周与召兮犹难,偕纷是卉之何情,忱矫薄而愧乖同光,和羲比洁,夷齐秀出。元朗芳压,云机嘉木,连理而相让。瑞禾同颖而避祺钟,众美于一干,各二妙而无倪,抚六合之旷垠。胡君宇之若私,念祯异之有兆,若云蒸而雨滋,彼智者之未,每托物而先知,根盘盘以信厚,葩采采而书诗,倚庭柱而挥尘傲,俗子以厥儿持紫蓬莱泛红昆池梯太华之万仞。送水天之千枝,暧此和于天地,麦两秀而九芝,然后乘太一之舟,踞千载之龟,酌太湖之酒,而歌先王之诗,亦宇宙之一奇也。
《河南瑞麦颂》赵允迪
百谷茂兮盈田畴,种之微兮惟麳麰。金与生兮火与收,覆陇亩兮黄云秋。两合颖兮三并穗,四垂金兮周缀蒂。惊野老兮见来未,作歌谣兮荐嘉瑞。二千石兮其惟良,匪监侯兮谁可当。来宾僚兮跻公堂,望北阙兮遥称觞。百拜稽首兮俯伏言飏,一人有庆兮万寿无疆。
《蒋氏异瓜辨》明·方孝孺
东阳蒋宗显艺瓜之圃,得异瓜焉。并蒂而骈,实绀色而璧文,圃人异之。曰:自吾一人讵知从事乎,兹获瓜多矣,未有若斯之异者,其殆祥乎。不敢私取,以告宗显,宗显视之,果异也,不敢以食,奉之而归。或曰:此祥也。天下之物异于其类者,为祥。爪牙角鬣之伦,兟兟也。人恒见之,不贵也。其异乎类者曰麟,不可多得也。人贵焉,故麟谓之祥。羽翮而飞者,充天下。人不贵之者,必其多者也。其不可见者曰凤。故凤谓之祥。萌而生者众矣,而独贵乎。朱草涌而出者众矣,而独贵乎,醴泉岂非以其寡哉。今夫瓜家艺,而人食之,累千百未见其状之若此也。而蒋氏之圃独见之,安可弗谓之祥乎。或曰不然,物皆本乎气,化而莫能相通,各囿于天而不知其所由。木之樛者,曲者岐者,诡形怪质万变而不齐,人不能诘其端,虽木亦不自知其所以然也。谓木有意于为之木,未尝有知也。谓造物者使之然,造物者不若是屑屑也。然则物各役乎天,而不自知也,明矣。何预于人事乎。人之指有岐者,胁有骈者,人不知其曷为而然也,夫人之形且不能检其形,况是瓜也。植物之微者,自知为异,为祥乎,草木之异常者皆气之变也,于人事乎何与。而人以为祥岂不惑哉。二说者相持久不能决。宗显以问余,余曰:谓之祥者,是也;谓之非祥者,亦是也。君子之道大极乎天地,微通于鬼神能充其用,雨旸寒暑自我而施,况一草之异乎。故有以致之则谓之祥,可也。苟无以致之,虽使禾颖同乎。陇木理连乎。庭灾害之来犹有莫止者,祥鸟可恃乎。蒋氏于东阳为望族忠信孝友著于乡,疏亲聚食合为一身,斯人之祥也,祥乎斯世者也,又何以蔓草生蓏之怪为足尚哉。且一瓜之异于其类,犹闻于人而名于世,况夫德之异于众庶者乎,蒋氏其益务滋乎,德而勿异于瓜,他日治民者奔告于天子,以为东南之邑,有祥民者必蒋氏也耶。
《嘉禾颂》〈有序〉解缙
洪武二十有八年秋,九月壬辰。北平永清,卫之龙
门,禾有异茎同穗之祥。其三干合为一仍三穗者二,其二穗合为一仍二穗者六,是岁大熟。今上皇帝遣使来进,群臣表贺,太祖高皇帝亲御墨为诗一章以赐。今上皇帝其诗,首言创业之难,天命之不易,除暴禁乱之师,抚民致治之略;中言天赐丰登之屡,史书垂示之严,明堂禋荐之重;末示谦冲戒谨之意,为善不足之诫,大矜下民之惠,与民同乐之盛,心溢于言表,盖不以嘉禾为可矜而以为可惧而思以自勉。圣不自圣,兢兢业业,足以垂训于千万年。今上皇帝服膺圣训念手泽之存,讽诵追惟不能自已。乃永乐二年九月朔旦,摹勒于石拓本装治成轴,分赐诸王及近臣。于是巨缙亦得与赐焉。又适有嘉禾之瑞,臣缙仰惟日月之光华昭著于天地,其溢而上者为庆云,为景星,为霞五色。其下者为璿珠,为美玉,为丹砂使人欣慕。而宝爱者皆日月之馀光也。古先圣帝明王有日月光华之德,其礼乐文章,流风遗韵之传,若诗书所刻百世之下,光景常新,犹足以使人欣慕,与景星、庆云诸福之物同一快,睹而况身被其泽,目睹其盛鼓舞,涵濡其有不发而为华,封之祝康衢之谣以自鸣,其庆幸之万一乎。实人情之所不能自已也。拜手稽首而献颂曰:
洪武乙亥秋谷旦,朔方龙门嘉禾生。三穗二穗交两腾,异本同类同敷荣。蕊珠金粟隔露凝,亲藩锡贡来神京。玉匣上有黄云蒸,衮衣当日御彤庭。百辟忭嘉陈休徵,四野欢呼传颂声。帝曰俞哉稽之经,旅命归禾凛不矜。作诗致戒大丁宁,昌言受命畏天明。降福穰穰恐弗胜,庸锡亲藩钟圣情。亦知元德由兹弘,十年事验天威灵。圣孝通天推至诚,永乐重华信有祯。赐诗曰阅心屏营,手泽犹存训服膺。每御翰墨怀墙羹,想当睿思玉几凭。智周八极通杳冥,重念稼穑忧农耕。暑寒怨咨怜独茕,祇愿年登百谷成。群臣环列忙且惊,百神降鉴来轩楹。云霞灼灿飞陶泓,鸿章圣藻驱风霆。造化万汇皆流形,工巧人为何足称。奎章烂烂不可名,但见东壁馀光精。列以端溪紫玉英,摹本装以龙鸾绫。颁锡群臣荷宠荣,天球大训河图并。人文至宝奠八纮,夜夜红光烛太清。圣子圣孙万亿龄,万世黎民歌太平。
《嘉禾颂》前人
圣治成和气,盈岁屡丰嘉禾生。同颖同荣夹两塍,十穗九穗常合并,乃有百穗车箱盈。实坚实好浮光晶,金辉玉藻粲列星。连茎叠叶瑞气蒸,五色粲粲甘露凝。连畴竞茁耆艾惊,诗书所载信有徵。献于朝延天子钦,圣情谦抑稽之经。史丹垂光万岁承,万岁万岁歌太平。
《瑞麦颂》前人
瑞麦秀秀两岐歌,汉谣世已稀。岂知圣世名重熙,麦秀五岐常见之。叶萋萋,实离离,万里黄云覆金粟,小家常剩百万斛。来牟价贱不论钱,瑞麦呈祥先百谷。先百谷,人民育。万岁万岁仰圣明,圣明敷治为民福。
《芝颂》〈有序〉王直
礼部尚书毗陵胡公于廨署之南作小轩,以为思政之所。凡公之佐天子,举礼乐以施政教,则必思其宜于此,而后行之天下,公忠信明达,君子也。其精神感而和气应之,盖有不期然而然者。宣德八年九月轩之中甃甓隐起,发而视之,有芝生焉,其色纯白如刻玉,如截肪,轮囷敷畅鲜润华好公卿大夫来观者,皆以为瑞而赞咏之。夫芝之瑞,始于汉,重于唐,至宋而极盛。盖谓和气薰蒸之所成,非人力所能为也。然彼宫殿门庑之所产者,国之瑞也;生于士大夫家庭庐斋阁之中者,家之瑞也。今皆不然,惟于公思政之所见之,盖公尽心于其职,故天以是彰厥美则兹,瑞为公,精诚之应无疑也。然窃思之公之所任,大矣。其应亦有大者焉。此特其兆也,礼曰:乐者天地之和,礼者天地之序。又曰:礼乐极乎天蟠乎,地行乎,阴阳通乎。鬼神此岂细务哉。今上有圣明之君,而下得公之贤,以为臣厚礼乐之本,达礼乐之用极其至也。天地安其位,日月著其明,四时寒暑顺其序,明而为人,幽而为鬼神,流而为川,峙而为山,精而为百榖,粗而为草木鸟兽,一皆遂其性,无毫发爽焉。至和之气,充周于六合之间,则甘露、醴泉、器、车、马、图、龟、龙、麟、凤诸福之物,靡不毕至,而国之大瑞备矣。故曰此特其兆也。有其兆而赞咏之,思迓续其大者云尔,烝民之诗,尹吉甫送仲山甫也。而序者以为美宣王,盖能任贤使修其职宣王之美,见矣。今公之有此皆上委任之所致,则诸公之赞咏虽以美公,而实以美朝廷也,作芝颂。
春官名卿礼乐宗兹,谁任者毗陵公美哉。新署郁穹崇华轩,结搆居,南东圣明在上,眷遇隆怀清履,直持敬恭孜孜,夙夜亮天工施诸,政教审厥衷,精神孚畅靡不通。灵芝煌煌产其中,至和絪缊之所钟。殊姿密理鲜且重,刻脂镂玉纷璁珑。参成樊桃差可从,瑶英紫脱徒芃芃。嘉生本自造化功,滋殖岂与凡卉同。知公秉德久愈,充辅翼帝道宣王风。上追夔彝蹑高踪,体信达顺更丰融。四灵毕至百福隆,君明臣良格昊穹。颂歌继作声沨沨,鸿名赫奕垂无穷。
《并蒂莲诗序》薛瑄
南京兵部尚书南郡张公志忠,以名进士官御史,由佥都四升而至兵部尚书,位列司马,为六卿之极品。然其每一升擢,必有嘉莲之兆,岂非以德善之,积而致物和以物,和之兆而获荣名之报乎。且志忠扬历显要将四十年,既总风纪又职戎,政其存心处事一以惠爱为本,尝议江北军士,越江来操者,有资粮之绝,往往私乘小舟渡江,以取粮类,多遭风涛,覆溺而死。不若使就操江北,既便于粮饷又可以备南京之藩垣,且免人于溺死,事虽弗克,遂行而其筹策之良,爱军之心可知。又行其议于南京,出官米煮粥以食饥者,而所全活甚众。惠虽不及远施,而其恤民之意可推,尝选用帅长,有非其人而欲幸,淂者则执议以为用,此人必害此军,众莫能夺其议,而其人卒不用。凡有所论列皆军民利益事多施行,又闻其先在乡里能出所有以济饥民,相传为故事志。忠之大节灼灼可见者,如此其馀小者可知。
《潞州嘉禾记》李达
成化四年秋八月,潞郡太守计侯为政之年,品汇咸殖百谷。用登禾生于郊,一本二三穗,四五穗者不可胜纪,一本六七穗者,得若干茎。父老见而骇,持以献太守曰:此嘉禾也。唐中书上表称颂,一本合穗。汉张堪化行渔阳麦秀,两岐今七穗共茎,而隐于丛生者,尚难悉数可谓尤盛于古,岂偶然哉。良由吾侯仁浃义畅,而强弱老少各得其所,礼达志定而茕独高明各循其分,囹圄虚。诵声作,和气感通之所致。盍闻之天子而万一,恩宠有加焉。庶慰吾民阳春寸草之私乎,太守曰:吁。叟其过哉。洪范不曰王省惟岁,卿士惟月,师尹惟日。今天子仁育宇内,天心昭贶,灵应迭臻,嘉禾一穗之徵,有年之兆,吾岂可当哉。天子却祥瑞止,贡献谦冲自居,不自满,假吾得一瑞而献之,虽不能开荡侈心而实足以彰吾之矜,吾矜之而人以潞,为有年,吾民其殆乎。惟惕励自持,以迓天庥,以保其美,于不替,乃吾与叟之事毋吾再。父老闻其语,郁然不自惬,以告之余,余曰:计侯不以嘉禾为功,而归之天子,且晦焉。固礼之所宜,分之所安,然其光明正大不自矜恃,益有以昭其贤者,且天下若是,其大郡邑若是,其夥嘉禾不别生而独生于潞,计侯果得辞其美哉。叟不必郁然,吾为记之贞珉,以永彰尔太守之贤。太守名昌,字汝贤,别号介庵,天顺丁丑进士,世居饶之浮梁云。
《瑞麦赋》〈有序〉陆深
仆閒居田野,多见瑞麦,两岐三岐至五六岐,彼九岐者得于传,闻殆未之见,云实有之,感兹休祯作赋一篇。有颂、有美、有风、有刺义,主劝戒附于古诗,人之谲谏,虽不足以希踪,相如子云庶东京之流亚也,示我同志靡得而布焉。
天子正德五祀孟月维夏,知知子疡发下体,更朔新愈,有客唁焉,登堂三揖,乃掀髯吐论曰:夫物有异产,事有奇遭。啖肉者不可与论味,眯采者不可与即文,阔哉,希乎。今兹之所睹也,子足良苦亦未之知乎,知知子蹶然而起,危襟横几奉客。下风曰:唯唯,愿客诏之。客曰:走故农家五榖是理,爰是弱龄勤厥四体,今年知命,而丰穰凡几一亩三石,稂莠吐米,皆未若今岁之为瑞也,麦苗芃芃,穗岐为二,扬芒含颖,复为三四,多者五六,将将覆地。东邻一茎,九岐尤异,殆淳和之所薰蒸,而上帝用以锡类也。周书异亩汉歌两岐陋,昔人之誇诩昭,后皇之惠慈,虽蒙白之翁负元之老,皆缘亩玩视相与嗟咨,若走者齿发,犹盛宜乎惊悸,而夥颐也。知知子仰屋太息,索然久之。曰:否否。客何谈之盩也。夫缘物者贵质敷文者适用,且夫麟凤之希,难以疗饥芝菌之祥,难以充庖云锦之烂,难以禦寒蠙蚌之光,难以续膏是以圣明,抑难得之货壅不稽之言,诚以重本而缓末,弃无益而即有用也。客幸目睹岐麦,津津称瑞民,瘼甚矣。果谁之致,独非客之所观见者乎。试为客语,往岁己巳运厄元元,夏耘彼垄淫雨注天,书夕阅七飓风相牵,海波怒而山立江,潮喷以骏奔,蛟龙舞于街巷,冈阜沦为漭渊,漂尸横野,浮畜蔽川千里一壑,万灶绝烟。于是百年之完聚,连邑之生全化为鱼鳖,葬于鲸鳣者,殆过半矣。暨乎水退,民失故居沧桑一变,形胜都非,朱门沈其阀,阅碧瓦荡为丘墟,鸟窥巢而不下,狐访穴而重疑,号哭振野提负沿途,父弃其子,妻别其夫,相与转徙,乞丐奔逐,投依若流星之逼,曙而败叶之辞枯也。于是强有力者,牢朽材于古岸,塞行潦以腐薪,依湿林为栋干,缀败席为闼阍溷爨无别卧食不分。什并为五弃仇,讲邻相依为命,枵腹连旬,野无留菜,树不遗根,徼幸于万一,苟活于旦昏,尔乃积阴郁结隆冬盛暑,层冰千尺竹柏枯乾,岂祝融之故都为元冥之停。骖何暧瞹之阳,国顾风烈于塞垣,民无夙具习不素安,于是受冻而仆者,又如干矣。天子方轸,念南服融昭闾阎发德音大王,言贷常赋,辟四门封简书于芝检,勤使者于輶轩,省大官之供调,减司寇之坐论,赈仓廪之储积,蠲逋赋之浩繁。方今夺民命于沟壑,续生气于游魂,盖三五之罕有,而二气所不能全之,旷恩也。良有司方忧经费之不足,惧考课之殿后,鸿泽持而不下,限令疾于电走,朝四暮三,示一藏九使民破十家之产,仅足以输一家费,数亩之田,未足以赋一亩。笳鼓盈村,扰及豚狗尔。乃制为严刑,迨及黄耇,巨木囊头,重金系肘臀无完肤,指欲堕手溪壑之填,未厌伸暴之门何有于是。孑遗之民,疮痍之末,毙于敲朴,困于征科者,盖沦胥以尽渐,不可久矣。戾气酝酿,蒸为疫疠,方且乘阳发腾犷不可制,今枕籍而病卧者,比比皆是。招医降巫若愦若醉,是其冻馁蚀于胸肠,刑罚惨其心志,发双伏而并攻,何方药之能治。厥祸方萌,殆未知其所至也。使垄亩之植,一本而十,岐共蒂而百穗,将安救之,而客誇以为瑞哉。且菽粟所以贵于珍鼎,布缕所以加于元黄者,为其有用也。今支用者徒存而用用者已亡,是谓隆虚而病,实忘远而娱细矣。仆窃为客赘而不取也。客闻而怃然曰:噫嘻。有是哉。子之迂也,信乎执一者未足以与权泥,彼者不可与适此,子徒鉴于己已之变,为流而不止乎。是殆滞于阴阳之迹,而未深于斯理者也,且夫于穆之化,圜运不已,剥终必复,泰因于否,吉凶互寻,祸福相倚。夫虫之蠕蠕也,不屈不发地之窿窿也,不伏不起,数逆斯通顺气乃死。是故九载之木,或以成尧七年之旱,终以启禹子岂知夫凶俭之后继之,以丰稔登进之渐承之以君子耶。然而气机橐籥必有攸始兆先于物,发远于迩钟鸣而陨,霜础润而降雨,走诚得俯仰之馀,是以释近忧而崇远喜也。且夫麦备四气实首五谷,诗人颂其于皇下氓,赖以率育续岁功于发春涵潜气而多淑,是休嘉之先露,徯斯理于将复,示帝心之仁爱,启方来之祉福,谅有开而必继,孰无徵而乃获,走且与子托丘壑,以优游咏皇风之清穆,是故有取麦岐,子何责之备而论之刻邪。知知子不能难客,乃蹑履而退,曳杖而歌。歌曰:麦秀兮,多岐覆垄兮,累累。彼其之子,曾是兮弗思于是,知知子返乎潜室,沈思渊默纬情愫于浑,沦抽端绪于开辟推元化之始终,考休咎于遗册,览春秋之所书,测消长于三易,道有殊而归同理,既契而心戚然,则客之言似亦未为失也。将以厥明戒馆客循阡陌辨麦岐之疏数,听邻党之损益,问勤勚于三时,吊疾苦于缓急,于时风轻景融,烟朗雾清,谢雕舆却,繁缨被大练策溪,藤道以童子从以经生,指三汀以东骛遵龙江而缓征,瞻桑梓于原隰,拜松楸于佳城,睇海氛于极际,俨波浪之奔轰,感钓游之旧迹,慨岁月之不停,蔼里墟之蔓延,有孤物而屡更亦浮云之多态,何难树而易倾。怅久寄于异土,心恋恋乎。故京方徘徊,以瞻眺謇彷徨而屏营,顾见道左,麦穗岐岐,本同末异,旁无附枝,始戟戟以竞秀,竟娈娈而莫携,将神工之妙合,复化钧之巧持,或双昂以森矗,或左右以纷披,或越畎而希挺,亦共房而骈垂,薄长飙以洄洑,照圆景而陆离,等比翼于异类,嗤连理而不为固,物薄而禀厚腾,众喙以增奇,胡哲人之超轶,随所如而见疑,昔宣尼之瑞鲁,匡人怪而围之,比干之忠殷曰不祥,而戮尸彼二圣,且犹然般罹此又何辞抑轩轾之偶致,将彼苍之有知,于是历览既倦羲驭未疲揽,厥颖异釆掇以归洵,皇泽之渗漉,拯黎民于阻饥,托子墨以宣秘,聊洋洋以陈辞。
《嘉禾赋》沈鲤
惟帝籍之千亩,接宸极之宫墙。翕垓埏之瑞炜,穆元辰于孟阳。萃坤灵而厚载,孕扶舆以发祥。错龙鳞于原隰,布镂刻于塍疆。沁玉河之温润,浥金露之膏瀼。拓周台之灵囿,陋汉苑之朱堂。感华胥于禁宇,辟融泽于扶桑。祷农祥于地后,震瘅愤于天房。盖圣朝之所以先稼穑,备烝尝展一人之孝思,而关社稷之灵长者也。粤惟我皇践阼阐坤,握乾仁亶义濊圣思广渊,契七月之精,蕴领无逸之真,诠振天明而育德,躬丰服于明禋履桑林而简启,望三素以祈年,当东作之平秩,举大典于籍田,亲秉耒以三推,御葱辖于青毡,命后稷以播谷,简伯禹以疏泉,班保介而终亩,劳百辟于肆筵,布阳和于九有,畅圣泽于八埏,尔乃精忱,上达协气,旁通瑞祉,骈臻灵贶,云从沴氛,神禦宝露,时融宜暑、宜寒,十雨五风将及我私,先急我公,我黍翼翼,我稷芃芃,既庭且硕,实大以丰,乃有嘉禾秀濯蒙茸或一本而多岐,或数穟而同茎,引瑶风以幻质,濯玉瀣而凝。精陆离离以缀蕾,韡采采以含英。溶丹椹之芳洁,灿琼蕊之皛荧。秉五七之恒德,挺九穗之奇祯。累连珠而合颖,一金玉而本生。霈休符于甘雨,衔滋液于璇星。毓祥柯以五变,耀泰运于九茎。天雨施而匪瑞,日沦地而有徵。譬礼义之多富,猎龙凤之异名。轶幽谷之兰茞,掩元圃之松苓。彼紫麻绿苣,岂嘉禾之与埒。而碧麦灵苗讵,并蔚而争荣。若夫粟雨炎帝,瑞发轩辕陶虞异穱。鲁史书年成周合穟,唐叔命篇字成雨于仓颉,颖颂著于郑元,卷野产之而名邑,赤乌因之以改元。外此而朱蓂历于尧,陛紫蕙茁于太原秀腾。济阴之境旅生建武之年,稻孙扬蕤于金斗,祥麟集食于武川,敬仲乃启封禅之所致汾阳,极称天瑞之可传此,皆帝不贵乎。金玉而宝,夫衣食之源。故其政必调于函夏,而时省敛于秋。田之所致也,乃有连丛合陇。七穗五岐三苗四熟珍绮纷披,或北里之称盛,或元山之让奇。不周或呈其异种帝庭或献自外裔,或光照九阿之谣,或香闻五里之滋,是以繁环侈称于前。代而昌符踵应于来兹,孰若圣世之休祯。炳灵淑于神祗,实皇衷之渊塞。特示象于畴菑,既登八极于安和,仍济万国于咸熙,允阜泽之潜通,羌弘化之宠绥,于是田畯至喜,穑夫载忻,佥曰异哉。世所稀闻,薄言采之以献吾君。于惟皇上勋华淑轨,方且秉冲自下逊美弗居,谓嘉德之呈,象岂凉德之克符实,先圣之显,烈膺上帝之瑶,图也。于是降明诏蠲吉辰徵太师之九奏,举宗伯之十伦,饬豆登而并,荐毖樽俎以俱陈信曾孙之有道,企皇祖之居歆。于是大礼告成,兆亿欢欣东渐海隅西暨沙壖,具瞻上瑞雷动风传,凡在廷之臣工,咸稽首以飏言谓:圣王。治天下以孝,而五谷为王政之先兹者,圣德广运格于重元,一人有庆,兆民赖焉。将使至治刑于万国,嘉祥载于普天皇风,皞皞王道平平,端冕垂旒,四海晏然,穆穆天子,寿考万年。
《瑞莲赋》〈有序〉申时行
惟圣皇御历十有四年,道化滂流,和气翔洽于时,崇慈宁之新构,备尊养之上仪,大孝潜孚灵贶,昭合乃有嘉莲,献异重台发祥,万乘临观,六宫燕喜,信熙时之上瑞,馨德之贞符,爰付丹青用垂琬琰命臣等赋之。臣谨拜手稽首而作赋曰:
若夫璇宫壮丽,紫殿巍峨,接蓬莱之仙苑,环太液之恩波。渟泓元泽酝酿醇,和欣嘉生之咸鬯,纷灵瑞其何多宛,彼芙蕖嫣然沼沚,载以文罂陈之金戺。覆碧叶兮田田,漾清涟兮泚泚。被茝纫兰抽黄,曳紫既冉冉以流馨,复重重而结绮,尔其艳外生艳华中吐。华剖碧房兮敷绛萼,幻珠实兮成丹葩。粲英英其叠起,芬郁郁其交加,乃若旭日方升,卿云有烂,初抱赤兮若倾忽,飞丹兮若炼,如盘如盖临金掌以曈昽,非雾非烟照虹梁而璀璨。又若桂轮乍满,蕙露初零,凝清辉兮湛湛,漱芳润兮盈盈。绀宇层楼接银潢而潋滟,云鬟高髻开宝镜以晶荧。又若凉雨才收,薰风徐送,濯云锦兮澄鲜,舞霓裳兮飞动。凌波绰约,宛洛浦之惊鸿,翙羽蹁跹悦秦台之仪凤。至于星敷电发雾变霞蒸,触景而生态,随物而赋形纵,他卉之秾丽,未若兹花之最灵。观其托体慈闱,敷荣秘殿映藻井以生妍,傍绮疏而呈倩。炜煌三秀之庭,摇曳五明之扇。载色载笑如承长乐之欢,来游来观每荷重瞳之眷。诧神物之有知,信人寰之创见。岂比夫骈花并实连理分枝望舒生于汉圃,合欢产于唐池。太华峰头徒咏如船之异麻,姑坛上虚传变碧之奇斯。盖重申之祐命,特显象于昌期猗欤。吾皇德如虞圣时业业,以忧勤日夔夔而祗敬,承颜顺志极尊,养之隆解愠阜财布宽仁之令。故珍贶骈臻而奇祥叠应,绳绳继继用彰累叶之休赫赫。明明式表重华之盛,尚增修于元德,庶永承乎天庆。
《拟西苑进瑞麦一本三穗者一双穗者五十五群臣贺表》程文
伏以贶锡,皇穹紫极。介无前之,庆瑞呈帝。亩瑶符徵,有道之昌。节将届于流虹祯,遂同于舒荚颂声雷动。喜气天开。臣等诚欢、诚忭、稽首、顿首上言:窃惟王业以稼穑,为艰。明神非粢盛不享,豳风教远宜赓。七月之篇,周制礼沿斯受百灵之祐,眷兹仙种植自天田帝耒,昔荷于三推,农扈兹欣于首献,饱明廷之湛露,盈毓琼膏挹太液之清。尘光生玉颗三岐,并峙画应乾文二颖,交芳数占坤偶。准河图生成之策,乘五分双协太极动静之原,函三为一。迎眸而山川荐爽,触手则殿阁生香。巧若天成,庥真神授,彼合欢连理曾。何补于民生,暨竹实草花讵有,资于国用犹且,一时兴动奄至异代流传宁如,内苑之嘉,生真为熙。朝之上瑞,时如有待物岂无知恭。惟皇帝陛下道合重元心涵太始中,和建极敬天法祖勤民作述。成能议礼考文制度萃道孚而享亲,享帝乾纲运而克长、克君。八政弘宣五兵静戢肆冲和之。融液上及,太清下及,太宁聿灵,祐之暗垂。天不爱道,地不爱宝。期当应圣。三千年而黄河清徵,在延龄亿万寿则白鹿,见丹芝灿灿,产属名山。甘露瀼瀼,降从琪树。瑞麦呈于齐甸,宝兔贡自巴川。由载籍以来古今希遘,非圣人不出造化奚。为四表方沸康谣九重尚勤,周穑日成月要计频,会于司徒秋报春,祈禋更虔于上帝,是生神物式相昌辰焕璇极。以迎祥应金方而耀秀,将拟同元珠而上万寿吉应天坛岂特,丰赤壤,而兆三登气先禁籞迈唐封之同颖,陋汉代之双。岐是宜仿神雀以纪年,按芝房而度曲,荐诸郊庙弥彰,明德之馨,播在要荒,共识太平之象。臣等欢承钧造,幸接清班对丹扆而荐元良,情均献舞,载彤管而书,大有才谢麟编一饭敢忘,敬效嵩呼之祝,寸衷欲献载歌,天保之章。伏愿念切民依功超元化播厥百谷,水火金木土惟修协用庶徵,雨旸燠寒风时若敷皇图而锡福,心和气,气和形,形和两间握瑶图,以凝神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四灵毕集,八蜡咸通。川至日升圣,算益绵于宝箓。天长地久国祚永保于金瓯。
《嘉禾赋》许国
勾吴文学蹑屩之燕,会天子藻润太平四方。瑞应日奏阙,下既闻有献嘉禾者,群公毕贺,乃盱衡濯虑而往观之。遘徇华子与,好古先生辨论。金门之左揖而听其语,徇华子曰:吾闻太和之气,酝酿堪舆蓄极。而发奇珍,乃摅祥风之所披拂,膏露之所沾濡,神不能阐其粹,天不能表其符,沕潏逢涌溢为嘉禾。盖冥搜于王荚,兹快觌于皇都。夫其陆侮广轮神膏沃衍龙首,通渠鱼鳞叠畹蔚封畛兮,纵横倬阡陌兮,宛转三推既倡兮九扈,作劳黄茂聿滋兮元功。斯显则有玉山异种北里仙英,济阳九穗昆崙五寻挹光华于日月凝沆瀣。于太清卿云照烂以垂覆,景星炜煜而流晶毓,非常之元化挺秀质于金茎尔。乃颖擢丹霞颗抱明月丰,枝苯䔿玮干芳洁或珠联于异亩,或琪映于同畷,或两仪分于混沌,或五气散于轇轕,或参乎乾画之精,或象乎洛畴之列,其生也。后稷降灵厉山遗烈,种美璧于蓝田。萃商金于清樾,其用也。含哺万国,芬芳九闼,颐天颜于五位,肇王基于七月,猗寰中之上瑞,羌阅世而昭揭,昔苍姬之受命兮。爰抽秘于唐叔,逮白水之真人兮,值虹流而载育,曰悠悠其历劫兮,嗟未间乎芳躅。匪至宝之不可恒兮,何寂寥于图箓,圣皇建极兮超赫胥,而轶大庭黄舆献琛兮,嘉禾乃登迩葳蕤兮,千亩远璀璨兮八纮,由顾命越于今兹兮,果何方兮弗获。亦何岁兮弗生,保介纷纶而奏御,奇祥杂遝于汗青,盖千万年之弗睹而鸿濛剖判所未有之,庥祯也。谓宜陟岱岳告成功勒苍崖树穹窿跨蓂荚于尧,除掩蟠桃于汉宫,何为乎。仅升太庙之几,聊陈尚膳之饔。蔑洪朗而弗耀,抑崇峻以谦冲。意者圣人之盛德兮,虑非所以章明,赐而承昊穹,于是好古先生拂然色厉,正襟谔谔,而复之曰:异乎。于言所谓见一斑之文豹,蔽丰蔀而测星躔者也。吾闻之柔桑,暮拱殷道,以兴芝房协律汉,业几倾苍麟驷于羯,乘黄龙炫于吴京,谓变者未必为咎。疑祥者未必,为祯其休其否此焉足凭嗟,大钧之寥阔兮。二五交蒸神奇臭腐兮靡诡,弗呈勘一抹一挤之荣,亦造化之偶然兮,夫何与于朝廷。是故明王驭世,不贵异物。有兢兢而思慎,曷颛颛于黼黻。稽六府之重轻,察三才之秒忽。故以丰年为宝,民食为天。游神稼穑,雅意甫田。躬黛耜御,绀辕廑穆。清之宵旰,祗求裕乎元元。如其耕耘不扰疆理,尽力多黍多稌时万时亿百室开兮。妇子宁百礼洽兮,神人怿即大化之神明知。协气之融液虽无嘉禾奚损至德,如其疆理芜沟。遂废鸣条不时濯枝愆序,田畯失其咨茹。亚旅阙其树艺黔黎艰食风教刓敝。虽有嘉禾,奚益世故。今天子远览陶钧之上,庶几归禾之旨,视厥方贡让而弗处,有事寝园荐馨而已。盖俯徇乎百辟,非则效乎。夸诩子大夫不究本原,矜奇说异殊谬乎。春秋之义语,未卒勾吴文学摄齐而进曰:长卿有言,楚既失矣,齐亦未为得也。且皇天树后,以长世岂漠然其无情,有锡羡以纯,估或降威以相惩,伊灾祥之大致。固在昔其明徵。然而天道远,人道迩,验善恶之几,先视厚德,何如耳。有禾芊芊,明盛之年,飞紫芒于尧陌,垂金粟于舜田。气缘感而后应,治有开而必先。以此为瑞,瑞何疑焉。若夫帝泽未流,嘉禾聿穟,摇盲飙以扶疏,润怪雨而薆薱。虽并穗之可观,实阴阳之多戾,出非其时,是奚足贵,名之曰妖。又岂非类,故夫麟一也。游郊者轩以之光,西狩者周以之亡,凤一也。岐山鸣而德茂,颍川集而道荒。彼四灵其毕尔,岂兹禾之比方。盖以瑞称之兮。瑞未可必以妖视之兮,妖亦非常亮神霄之有意,非臧否其茫茫,维观物而考德兮。庶天人之并彰,噫嘻为妖为瑞。以昏以圣,则大圣之握符必降康之綦盛。方今巢燧当阳夔龙布,令步玉斗悬金镜匹夫,轸于宸衷三农重于八政。春台若登,寒暑皆应,是以震声日。景霅煜九元,贡华乔岳输英,大川极薰蒸而旁魄乃茁,畅于大田。所谓以和召和兮,洵圣理之,自然。岂比夫赤乌与泰始空讹,说于民间,昔我高皇帝之绍天也。虎旅集而化成龙门,献其嘉穗,肆贲天章用歌敬畏不侈,大以自矜爰贻谋而锡类诚天宠其德而灵,承其瑞。于今观之,维上克配,而先生不考于此,一以为希,睹一以为偶然。弗原天而尽人得无,立言之少偏,伊欲照金简重瑶编表,熙朝之鸿铄迈周烈于千言。务昭明于圣德,乃论治之真。诠文学语既从容而却。先生敛容,唯唯诺诺。顾谓徇华子曰:此嘉禾之谠议也。足劝贤而警虐,庶几风人用备著作。
《池州府知府进竹米表》陆冈
直隶池州府知府陈某据所属,青阳县知县臣某申称:嘉靖十四年六月间,本邑九华山竹实盛生如米,活人甚众,诚大异事,谨以上进者。臣某等诚欢、诚忭、稽首、顿首上言:伏以生竹实,而拟凤之来。诚为上瑞出祯祥,而为福之兆。可以前知民乃粒而不费耕耘,国将兴。而兹其徵应群生含鼓之馀几,忘帝力何有于我一物生成之异,乃知圣德上通于天恭,惟皇帝陛下缉熙圣学道统实承经纶大经孝思,维则郊庙成而礼制更新。天子建中和之极,禘尝举而异物,适至帝心孚孝享之。诚窃惟九华之山,实亦一方之胜,横亘十数里高,耸百馀峰,猗猗绿竹繁衍之实偶。生济济苍生匮乏之忧顿,解不图劲节虚生之物乃有救时济世之功。不稼不穑居然而取禾,匪玉匪金得之以为粟。诚自古所无之瑞,非寻常可致之祥,荐之郊,荐之庙,美踰九穗之禾。徵诸地,徵诸天,秀夺两岐之麦,兹实天意。夫岂偶然良由,皇帝陛下敬天勤民之德,格于迩遐。尊祖敬宗之心,光于上下。是以远方草木亦献珍奇。臣某等一介书生,荷蒙宠任,自分凡材,劣薄无补于明。时何期希世嘉祥,乃见于敝邑,臣谨昧死采取龠合,上渎天颜,登荐粢盛,益光圣孝,伏愿圣心俯鉴大德,兼容播诸声诗纪一时之奇遇,形之简牍,遗千古之美谈。臣某等无任瞻天仰圣,欣跃感戴之至。谨奉表随进以闻。
《瑞莲赋》〈有序〉郭正域
万历丙戌禁中,重台瑞莲盛开。上以示臣等既被之声歌矣,尤以其韵简而语寂,不足扬盛美也。乃奉命作赋,其辞曰:
若夫紫宫瑞孕,琼沼花开,蘋风始振,泽露初来。羡水芝之异质,被五沃之尘埃。既纷披而挺瑞,乃叠蕊而重台。绿叶青葩,红蕖紫菂。上竦芳柯,下藏修蔤。陋群卉之孤搴,笑凡花之五出。重结云房纷敷宝液,似玉楼之层檐。像浮屠之数级,萼森白羽影叠。金塘丹闺耀彩,紫禁生香。岂蕊宫之仙子,耸宝髻而临镜。光将梵王之天女,步金网而照宝床。于时天颜有喜,汎此金波,圣母来临,慈颜有酡。六宫笑睹,牵裾停罗。乃使柏梁拟赋,庆云仿歌。清平命调,女使釆和。乃歌曰:凉风八月灏气寒,夭桃既灭秾李残。禁池莲叶何田田,琼华重结倍可怜。珊瑚排根翡翠纨,眼见结子临清澜。又歌曰:荷兮为柱藕为船,明月秋水两澄鲜。霓裳羽衣何蹁跹,红芳欲贮赤城烟。吴姬卫女空延缘,瑶池阿母寿万年。夫花比君子不污泥壤,羡此重台,是为道长;花开太一。实坐仙真,羡此重台。是为寿徵。况托根于灵沼,乃浥露于绮疏。庆采撷之不及,岂彼泽之能如。惟中心之含赤,故菡萏之重敷。幸君王之我顾,可大书而特书。若彼金莲凿步,徒誇容与太液开花。谩娇解语斗丽质之盈盈,羡衣裳之楚楚。曾比德于吾皇,不侈声于禁籞。
草木异部艺文三〈诗词〉
《芝草》梁·庾肩吾
踟蹰玩芝草,淹留攀桂丛。桂丛方偃蹇,芝叶正冷珑。如龙复如马,成阙复成宫。黄金九华发,紫盖六英通。隐十苍山北,神仙海穴东。随丹聊变水,独摇不须风。
《别连理树》唐·李绅
盛唐县有连理树二株,一株生于长乐乡,百姓地内。从底两枝向上为一体;一本生于龙泉乡,百姓徐德地内,两根隔涧水交干合为一体,涧名香风,水阔一丈五尺。
垂阴敢慕甘棠叶,附干将呈瑞木符。十步兰茶同秀彩,万年枝叶表 图。芟夷不及知无患,雨露曾沾自不枯。好住孤根托桃李,莫令从此混樵苏。
《嘉禾合颖》孟简
玉烛将成岁,封人亦自歌。八方沾圣泽,异亩发嘉禾。共秀芳何远,连茎瑞且多。颖低甘露滴,影乱惠风过。表稔由神化,为祥识气和。因知兴嗣岁,王道旧无颇。
《嘉禾合颖》失名
天祚皇王德,神呈瑞谷嘉。感时苗特秀,證道叶方华。
气转腾佳色,云披映早霞。薰风浮合颖,湛露净祥花。六穗垂兼倒,孤茎袅复斜。影同唐叔献,称庆比周家。
《瑞麦》张聿
瑞麦生尧日,芃芃雨露偏。两岐分更合,异亩颖仍连。冀获明王庆,宁惟太守贤。仁风吹靡靡,甘雨长芊芊。圣德应多稔,皇家配有年。已闻天下泰,谁为济西田。
《麦穗两岐》郑畋
圣虑忧千亩,嘉苗荐两岐。如云方表盛,成穗忽标奇。瑞露纵横滳,祥风左右吹。讴谣连上苑,花实通平陂。史册书堪重,丹青画更宜。愿依连理树,俱作万年枝。
《紫芝》宋·文彦博
煌煌茂英,不根而生。蒲茸夺色,铜池著名。晨敷表异,三秀分荣。书于瑞典,光我文明。
《嘉禾》前人
嘉彼合颖,致贡升平。异标南亩,瑞应西成。德至于地,皇祗效灵。和同之象,焕发祥经。
《淅川木中诗》金人侵宋,时伐淅川香岩寺木造舟,木中有文理成诗云:
栽松种柏兴唐日,解板乘舟破宋时。可惜香岩千载树,等閒零落岁寒枝。
《连理树》元·郭翼
堂前好双树,枝合叶交遮。时有鸳鸯鸟,来衔并蒂花。
《中丞刘先生斋阁前山茶一枝并蒂因效柏梁体》明·苏伯衡
朔风剪水雨雪雱,万木萧条冻且僵。青藜丈人铃阁旁,山茶作花红锦香。中有一枝并蒂芳,符彩烂若双鸳鸯。嫣然占尽三春光,皇英来自云中央。赤旗翠节两作行,阿母笑执瑶池觞。仙童双双吹凤凰,䌽女齐绾珊瑚珰。丽色照耀青霞裳,芳气氤氲满中堂。大君尺剑定八荒,牛归桃林马华阳。百度既贞四维张,礼乐谁云谦未遑。制作直欲追虞唐,丈人今之杜与房。主臣合德真明良,朝夕左右扶维纲。馀子议论安敢当,一朝嘉惠锡后皇。乃是人文发祯祥,玉局仙子喜欲狂。更祝人文寿而康,黼黻鸿猷焕天章。嘉树呈瑞垂无疆。
《瑞莲应制二首》潘纬
盆作金龙百宝装,波心常现玉毫光。新秋一朵青莲涌,三十六宫闻妙香。
瑶池浪说千年藕,玉井虚传十丈花。争似九茎开五色,西天瑞现帝王家。
《双头莲令》〈信丰双莲〉宋·赵师侠
太平和气兆嘉祥,草木总成双红苞。翠盖出横塘两两,𩰚芬芳。干摇碧玉并青房,仙髻拥新妆。连枝不解引鸾皇,留取映鸳鸯。
草木异部选句
魏缪袭《神芝赞》:煌煌神芝,吐葩扬荣。披其图,今握其形。
唐王勃《慈竹赋》:叠干龙回,攒根凤跱。宗生族茂,天长地久。万柢争盘,千株竞纠。如母子之钩带,如闺门之悌友。恐孤秀而成危,每群居而自守。何美名之天属,而和气之冥受。不背仁以贪地,不藏节以遁时。李峤《贺瑞笋表》:绿箨含霜,紫苞承雪。陵九冬而擢颖,冒重阳而发翠。
灵桃四实四蒂贺瑞桃表:汉宫留核,卫国报琼。孙逖《贺兴庆宫芝表》:灵芝所致,和气之精。著美仙经,标名瑞典。五色有类于卿云,六茎且符于帝乐。杨炎《受命颂》:白鹿扰于王庭,灵芝产于延英。
独孤及《贺潞州芝草嘉禾表》:庶政方乂,二瑞荐臻。唐叔之献,齐房之歌,古今同契。
《贺金晖院芝表》:煜煜九葩之盖,煌煌三秀之质。灵根硕茂,万叶无疆。神应炳然,天意如答。
常衮《贺太清宫连理柰表》:必有削衽之类,亦表强干之休。
潘炎《嘉禾合穗赋》:双末一稃,孤茎六穗。
《李连理赋》:族茂宗荣,盘枝合理。
权德舆《贺连理棠》云:珍木敷荣,异根合干。
韩愈《奏汴州嘉禾表》:两根并植,一穗连房。
《奏汴州嘉瓜状》:延蔓敷荣,异实共蒂。
柳宗元《贺幽州华州嘉禾图表》:六穗称于汉臣,异亩书于周典。
贺剑南成都进嘉禾图陕州紫芝草表:献于王庭唐叔惭同颖之异,荐诸郊庙,班史谢连叶之奇。既呈薿薿之祥,更睹煌煌之秀。
张仲素《贺并蒂莲表》:传芳丹禁,例影清流。时耸孤茎,对敷双萼。
陈讽《连理木赋》:灵根得地,耸质齐芳。分条表异,合干呈祥。肤含玉润,文蔚龙章。云交翼壮,影附枝强。晋得华材,汉生广殿。
李德裕《瑞橘赋》:序,汉武致石榴于异国,灵根遐布,此西域柔服之应。魏武植朱橘于雀园,华实不就,乃吴人未格之垂。
崔融《贺嘉麦表》:纤芒濯露,香稼摇风。降之自天,何必来牟之咏。尝之于庙先符。孟夏之时,一穗两岐。徒说张君之咏。十亩千石,方轻泛氏之书。
《贺乾元殿芝草表》:瑶光发辰象之精,金色吐阴阳之秀。煌煌三秀分,藻井而攒柯。煜煜九光间,梅梁而吐叶。晋都宫阁何必灵芝之台,洛邑山川居然密芝之地。魏皇之双干,莫俦汉帝之九茎,为劣可以荐郊庙,可以觞公卿。
宋宋祁《后苑瑞竹赋》:彼神苑之嘉竹,挺双个而呈美。交繁枝之萧森,等密叶焉葱翠。遂并节以自高,乃联茎而告瑞。梢绀纛以俪修,干绿玉而均直。既内附以无外,盖不孤而有德。诏飞緌而荣观,例佩荷以赋诗。若曰所以苍筤将兆庆乎,震维双者最多且繁衍乎。本支一以为群情协恭,一以为四表共观愿裁管乎。伶伦期汗简于良史。
《瑞荷同干诗》:协气凝清籞,嘉祥耀钿荷。共茄含瑞液,分盖矗文波。鱼戏浮香并,龟游得地多。房芝助莲叶,宫木逊并柯。
《陈州瑞麦赋》:冠三辅之上者,莫迩于陈。接五榖之乏者,孰先于麦当。乘离之令序挺,降麰之瑞殖。盛气云郁混鳞隰之初霏,密穗金繁动星田之霁色。两岐旁秀,六穗牙出。厥华芃芃,厥颖栗栗。田畯奔告,守臣骇观。伻来以图,悉上送官。他榖弗书,示麦禾之最重,吾王攸助知稼穑之维艰。沫北爰采罔劭乎力农,关中益种,无闻于锡祉讵。若天极归贶明神,效异偕蕃椒之盈升。配命禾而合穗,迎层宇之休气。冠中田之嘉谷,缋于瑞图。辨于凡菽,蒙至尊之渥惠。播颂声于弦次。上可以荐清庙之馨品,下可以助外饔之食剂。代进亲稼殿新稻,仪凤阁双竹诗表:一禾实颖,准岁取之。且千众节,其苞示世,支之维百。芒芒其稼,参参其穑。尧禾五尺,汉苗九穗。含滋发馨,素颖玉锐。八月其穫,乃登尔稼。滞穗栖原,馀粮厌野。异亩同颖,一稃二米。纷十穗于唐禾,粲六岐于温麦。广文王之声芭,生丰水诞后稷之穑秠降有邰。
晏殊《连理木赞》:直干旁合,繁枝内附。四夷宾将,耀我王度。
《瑞花表》:协风灵雨,散为膏壤之滋。共蒂并柯,布在密青之囿。
《瑞莲赞》:红渠出水,菡萏其华。膺图瑞圣,共重葩。颖立苔发,芬敷静嘉。
夏竦梓州奏广化寺池莲五茎,各开二花诗:袅袅修茎孤引绿,盈盈双蕊对分红。
《进瑞稻图状》:初擢一茎异。刘钦之界内乍分三穗,疑蔡茂之梦中。维扬昔日追愧稆,生南海遐方遥惭。九熟禾逊奇于同,颖麦贻诮于两岐。掩周祖之维糜,陋汉宣之灵稷。天孙助祭愿,陪北里之禾清。庙荐新敢继神仓之谷。
胡宿《后苑观双竹诗》:瑞植昭天产,祥枝感帝临。均承元化力,同抱岁寒心。蒙润非烟近,含滋御水深。毛滂《双竹赞》:惟此君子,云仪玉骨。劲秀有采,空洞无物。姿傲雪霜,韵含风月。冲和所佩,疏简亦菁。苍龙并跃,丹凤和鸣。云日下临,风雪莫悴。天光玉色,俯照寒翠。
[book_title]第一百八十八卷
第一百八十八卷目录
草木异部纪事
草木异部杂录
庶徵典第一百八十八卷
草木异部纪事
《水经注》:大騩即具茨山也,黄帝登具茨之山,受神芝图于黄盖童子,即是山也。
《帝王世记》:尧时有草荚生庭,每月朔旦生一荚,至月半则生十五荚,至十六日后日落一荚,至月晦而尽。若月小,馀一荚。王者以是占历,唯盛德之君应和气而生,以为尧瑞,名曰:蓂荚。一名历荚,一名瑞草。《韩非子·内储说上篇》:鲁哀公问于仲尼曰:《春秋》之记曰:冬十二月霜不杀菽。何为记此。仲尼对曰:此言可以杀而不杀也。夫宜杀而不杀,桃李冬实。天失道,草木犹犯千之,而况于人君乎。
《异物考》:哀帝建平中,汝南屋柱仆地,生枝如人形,身青黄色,面白,头有须发,长六寸一分。灵帝时,有两樗树皆高四尺,其一株宿夕忽暴长丈馀,大一围,作人状,头目须发皆备。
《王充·论衡·验符篇》:建初三年,零陵泉陵女子傅宁宅,土中忽生芝草五本,长者尺四五寸,短者七八寸,茎叶紫色,盖紫芝也。太守沈酆遣门下掾衍盛奉献,皇帝悦怿,使钱衣食。诏会公卿,郡国上计吏民皆在,以芝告天下。天下并闻,吏民欢喜,咸知汉德丰雍,瑞应出也。五年,芝草复生泉陵男子周服宅上,六本,色状如三年芝,并前凡十一本。
《祥异记》:汉安帝时,有异物生长乐宫东庑柏树永巷南闺合欢树,识者以为芝草也。
《风俗通·怪神篇》:谨按桂阳太守江夏张辽叔高,去鄢令,家居买田,田中有大树十馀围,扶疏盖数亩地,播不生谷。遣客伐之六七,血出,客惊怖归,具事白叔高,大怒,老树汁出,此何等血。因自严行复斫之,血大流,洒叔高。使先斫其枝,上有一空处白头公,可长四五尺,忽出往赴叔高,高乃逆格之,凡杀四头,左右皆怖,伏地,而叔高恬如也。徐熟视,非人非兽也,遂伐其木。其年,应司空,辟侍御史,兖州刺史,以二千石之尊过乡里,荐祖考。白日绣衣,荣羡如此,其祸安居。
《墨娥漫录》:松阳门内有大梓树,高四十馀丈,树尽枯死。永嘉中,一旦忽更荣茂。大兴中,元皇帝果继大业。《元嘉起居注》:泰始二年八月,嘉莲一双骈花并实,合跗同茎,生豫章鳢湖。又六年,双莲一蒂,生东宫元圃池。
《异苑》:晋惠帝元康二年,巴西郡界竹生花,紫色结实,如麦,外皮青,中赤白,味甚甘。
《晋书·刘曜载记》:曜归于长安,署刘雅为大司徒。晋将李矩袭金墉,剋之。曜左中郎将宋始、振威宋恕降于石勒。署其大将军、广平王岳为征东大将军,镇洛阳。会三军疫甚,岳遂屯渑池。石勒遣石生驰应宋始等,军势甚盛。曜将尹安、赵慎等以洛阳降生,岳乃班师,镇于陕城。西明门内大树风吹折,经一宿,树拨变为人形,发长一丈,须眉长三寸,皆黄白色,有敛手之状,亦有两脚著裙之形,惟无目鼻,每夜有声,十日而生柯条,遂成大树,枝叶甚茂。
《石勒载记》:勒所居武乡北原山下草木皆有铁骑之象,家园中生人参,花叶甚茂,悉成人状。父老及相者曰:此胡状貌奇异,志度非常,其终不可量也。
《异苑》:凉州张骏,字公彦。九年,天雨五榖于武威燉煌,植之悉生,因名天麦。
晋孝武太元十二年,吴郡寿颁道志边水为居,渚次忽生一双物,状若青藤而无枝叶,数日盈拱,试共伐之,即有血出,声在空中,如雄鹅叫。两音相应,腹中得一卵形如鸭子,其根头似蛇面眼。
晋太元中,南郡忻陵县有枣树,一年忽生桃、李、枣三种花子。
《晋书·沮渠蒙逊载记》:时木连理,生于永安,永安令张披上书曰:异枝同干,遐方有齐化之应;殊本共心,上下有莫二之固。盖至道之嘉祥,大同之美徵。蒙逊曰:此皆二千石令长匪躬济世所致,岂吾薄德之所能感也。
《异苑》:晋义熙中,永嘉松杨、赵翼与大儿鲜共伐山桃,树有血流,惊而止。后忽失第三息所在,经十日自归。空中有语声,或歌或哭,翼语之曰:汝既是神,何不与相见。答曰:我正气耳。舍北有大枫树,南有孤峰,名曰:石楼,四壁绝立,人兽莫履,小有失意,便取此儿著树杪及石楼上,举家叩头请之,然后得下。《搜神后记》:新野赵贞家,园中种葱,未经抽拔。忽一日,尽缩入地。后经岁馀,贞之兄弟相次分散。
吴聂友,字之悌,豫章新淦人。少时贫贱,常好射猎。夜照见一白鹿,射中之。明寻踪,血既尽,不知所在。且已饥困,便卧一梓树下。仰见射箭著树枝上,视之,乃是昨所射箭。怪其如此。于是还家赍粮,率子弟,持斧以伐之。树微有血,遂裁截为板二枚,牵著陂塘下。板尝沉没,然时复浮出。出,家辄有吉庆。每欲迎宾客,常乘此板。忽于中流欲没,客大惧,友呵之,还复浮出。仕官大如愿,位至丹阳太守。在郡经年,板忽随至石头。外司白云:涛中板入石头来。友惊曰:板来,必有意。即解职归家。下船便闭户,二板挟两边,一日即至豫章。尔后板出,便反为凶祸,家大轗轲。今新淦北二十里馀,曰新溪,有聂友截梓树板,涛牂柯处。有样树,今犹存。乃聂友向日所栽,枝叶皆向下生。
《异苑》:句章人吴平州门前忽生一株青桐,树上有谣歌之声,平恶而斫杀。平随军北征,首尾三载,死桐欻自还立,于故根之上又闻树巅空中歌曰:死桐今更青,吴平寻当归。适闻杀此桐,已复有光辉。平寻复归。《述异记》:越俗说会稽山夏禹庙中有梅梁,忽一春而生枝叶。
《会稽典录》:谢承迁吴郡督邮,岁穰,嘉禾六穗,生于部属。
《南史·武帝本纪》:汉光武社于南阳,汉末而其树死,刘备有蜀,乃应之而兴;及晋季年,旧根始萌,至是而盛。《齐始兴简王鉴传》:鉴,高祖第十子也。初封广兴郡王,后改封始兴。自晋以来,益州刺史皆以良将为之。宋泰始中,益州市桥忽生小洲,道士邵硕见之,曰:当有贵王临州。刘亮为刺史,斋前石榴树凌冬生花,亮以问硕,硕曰:此谓狂华,宋诸刘灭亡之象。后二年君当终,后九年宋富灭。灭后有王胜憙来作此州。永明二年,武帝不复用诸将为益州,始以鉴为益州刺史、督益、宁二州军事,加鼓吹一部。胜憙反语为始兴,言于此乃验。
《齐南海王子罕传》:子罕,武帝第十一子也。颇有学。母乐荣华有宠,故武帝留心。每尝寝疾,于罕昼夜祈祷。于时以竹为灯缵照夜,此缵宿昔枝叶大茂,母病亦愈,咸以为孝感所至。
《册府元龟》:黄文济为御史,其家斋前种菖蒲,忽生花,光影炤壁,成五采。其儿见之,馀人不见也。少时,文济被杀。
王晏为骠骑大将军,其父普耀斋前柏树变为梧桐,论者以为虽有栖凤之美,而失后凋之节。及晏败,果如之。又未败前,见梧桐子悉是大蛇,就视之,犹木也。晏恶之,乃以纸裹桐子,犹纸内摇动,蔌蔌有声。晏子德元所居帷屏,无故有血洒之。晏于北山庙答赛夜还,晏既醉,部伍亦饮酒,羽仪错乱,前后十馀里中不复相禁制,识者云:此势不复久也,后数日被诛。武陵王纪将僭号,妖怪非一。其最异者,内寝柏殿柱绕节生花,其茎四十有六,靃靡可爱,状似莲花,识者曰:王敦杖花,非德事也。纪元号天正,与萧栋暗合,佥曰:天字二人也,正字一止也。栋纪僭号各一年而灭。《梁书·太祖献皇后张氏传》:后尝于室内,忽见庭前菖蒲生花,光彩照灼,非世中所有。后惊视,谓侍者曰:汝见不。对曰:不见。后曰:尝闻见者当富贵。因取吞之。是月产高祖。
《南史·侯景传》:景矫诏禅位。时都下王侯庶姓五等庙树,咸见残毁,惟文宣太后庙四周柏树独郁茂。及景篡,修南郊路,伪都官尚书吕季略说景,令伐此树以立三桥。始斫南面十馀株,再宿悉蘖生,便长数尺。时既冬月,翠茂若春。贼乃大惊,恶之,使悉斫杀。识者以为僵柳起于上林,乃表汉宣之兴,今庙树重青,必彰陕西之瑞。
《魏书·李势传》:势降于桓温。先是,江源生草,高七八尺,华叶皆赤,子青如牛角。
《三国典略》:渤海王高欢攻邺,时瑞物无岁不见,令史焚连理木,煮白雉而食之。
《隋书·五行志》:高祖时,上党有人,宅后每夜有人呼声,求之不得。去宅一里所,但见人参一本,枝叶峻茂。因掘去之,其根五尺馀,具体人状,呼声遂绝。盖草妖也。视不明之咎。时晋王阴有夺宗之计,事亲要,以求声誉谮皇太子,高祖惑之。人参不当言,有物凭之。上党,党与也。亲要之人,乃党晋王而谮太子。高祖不悟,听邪言,废无辜,有罪用,因此而乱也。
《荻楼杂抄》:炀帝时,洛阳献合蒂迎辇花,帝令袁宝儿持之,号司花女。
《山海记》:明霞院美人杨夫人喜报帝曰:酸枣邑所进玉李,一夕忽长,清阴数亩。帝沉默甚久,曰:何故而忽茂。夫人云:是夕院中人闻空中有千百人语言,云:李木当茂,洎晓看之,已茂盛如此。帝欲伐去,左右或奏曰:木德来助之应也。又一夕,晨光院周夫人来奏云:院中杨梅一夕忽尔繁盛。帝喜问曰:杨梅之盛,能如玉李乎。或曰:杨梅虽茂,终不敌玉李之盛。帝往院观之,亦自见玉李繁茂。后杨梅同时结实,院妃来献。帝问二果孰胜。院妃曰:杨梅虽好,味颇清酸,终不若玉李之甘。苑中人多好玉李。帝叹曰:恶梅好李,岂人情哉。天意乎。后帝将崩,扬州一日院妃报杨梅已枯死,帝果崩于扬州。
《桂林丛谈》: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之时,家有林檎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因收养之,至七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及问姓名,德祖具以实告。因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志。我家长育,可姓王也。作诗讽人,甚有义旨。盖菩萨示化也。
《创业起居注》:辛丑,有获嘉禾而献者,教曰:嘉禾为瑞,闻诸往策。逮乎唐氏,世有兹祥。放勋获之于前,叔虞得之于后。孤今纠合,复逢灵贶,出自兴平,来因善乐,休徵伟兆,何其美与。顾循虚薄,未堪当此。呈形之处,须表天休。送嘉禾人兴平孔善乐,宜授朝散大夫,以旌嘉应。
《咸定录》:唐武彟,太原文水县人。微时与邑人诈文宝,以鬻材为事。常聚材木数万茎,一旦化为丛林森茂,因致大富。士彟与文宝,读书林下,自称为厚材文宝。自称枯木,私言必当大贵。及高祖起义兵,以铠胄从,入关,故乡人云:士彟以鬻材之故,果逢搆厦之秋。及士彟贵达,文宝依之,位终刺史。《唐书·王方翼传》:方翼还京师。尝夜行,见长人丈馀,引弓射仆之,乃朽木也。迁肃州刺史。它郡民馁,皆重茧走方翼治下。乃出私钱作水硙,以救饥瘵,全活甚众,芝产其地。
《玉海》:韩思复为滁州刺史。有黄芝五生州舍,民为刻颂。
《全唐诗话》:武后天授二年,腊卿相欲诈称花发,请幸上苑,有所谋也。许之,寻疑有异图,先遣使宣语曰:明朝游上苑,火急报春知;花须连夜发,莫待晓风吹。于是凌晨,名花布苑,群臣咸服其异。后托术以移唐祚,此皆妖妄,不足信也。凡太后之诗文,皆元万顷崔融辈为之。
《唐书·杜景佺传》:延载元年,检校凤阁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后尝秋季山梨花示宰相以为祥,众贺曰:陛下德被草木,故秋再华,周家仁及《行苇》之比。景佺独曰:阴阳不相渎伦,渎即为灾。故曰:冬无愆阳,夏无伏阴,春无凄风,秋无苦雨。今花木黄落,而木复华,渎阴阳也。切恐陛下布德施令,有所亏紊。臣为宰相,助天治物,治而不和,臣之咎也。顿首谢罪。后曰:真宰相。《太真外传》:初开元末,江陵进乳柑橘,上以十枚种于蓬莱宫。至天宝十载九月,始结实。宣赐宰臣曰:朕近于宫内种柑子树数株,今秋结实一百五十馀颗,乃与江南及蜀道所进无别,亦可谓稍异者。宰相表贺曰:伏以自天所育者,不能改有常之性。旷古所无者,乃可谓非常之感。是知圣人御物,以元气布和大道,乘时则殊方叶致。且橘柚所植,南北异名,实造化之有初,匪阴阳之有革。陛下元风真纪,六合一家,雨露所均,混天区而齐被,草木有性,凭地气以潜通。故兹江外之珍果,为禁中之佳实。绿蒂含霜,芳流绮殿,金衣烂日,色丽彤庭云云。乃颁赐大臣,外有一合欢实,上与妃子,互相持玩。上曰:此果似知人意,朕与卿固同一体,所以合欢于是,促坐同食焉。因令画图,传之于后。
《录异记》:燉煌公李太尉德裕,一旦有老叟诣门,引五六辈舁巨木请谒焉。阍者不能拒之,公异而见之。叟曰:某家藏此桑实,三世矣。某已耄矣,感公之好奇搜异,是以献尔。木中有奇宝,若能者斲之,必有所得。洛邑有匠,计其年齿且老,或身已殁,子孙亦当得其旨诀,非洛邑无能斲之者也。公如其言,访于洛下,匠已殂矣。其子应召而来,睨而视之,曰:此可徐而斲之矣。因解为二琵琶槽,宛然有白鸽羽翼爪足,巨细毕备,匠料之微失,厚薄不中,一鸽少其翼,公以形羽全者进之,自留其一,今犹在民间,水部员外卢延让见太尉之孙道其事。
《杜阳杂编》:元载芸辉堂前池中有碧芙蓉,香洁菡萏,伟于常者。载因暇日,凭栏以观,忽闻歌声清响,若十四五子唱焉。其曲则玉树后庭花也。载惊异,莫知所在。及审听之,乃芙蓉中也。俯而视之,闻喘息之音,载恶之既甚,遂剖其花,一无所见,即秘之不令人说及,载受戮。而逸奴为平卢军卒,人故得其实。
元和五年,内给事张惟则自新罗使回,云:于海上,泊洲岛间,其中有数公子戴章甫冠,著紫霞衣,吟啸自若。惟则知其异,遂谒见。公子曰:汝何所从来。惟则具言其故,公子曰:唐皇帝乃吾友也,汝当旋去,为吾传语。俄而命一青衣捧金龟印以授惟,则其篆曰:凤芝龙木,受命无疆。惟则达京师,即具以事进。上叹异良久,是月,寝殿前连理树上生灵芝二株,宛如龙凤,上因叹曰:凤芝龙木,宁非此验乎。
郑注奸险左道,荧惑人主,为天下侧目。郑镇凤翔,日有草如菌,生于紫金带上。注既,心有所图。乃喜谓芝瑞,识者以物反其所,夫草生于土,常也。今生于金,是反常也。郑氏之祸将至,其不久矣。
《清异录》:杜荀鹤舍前椿树生灵芝,明年及第,以漆彩饰之,安几砚间,号科名草。
《北梦琐言》:唐乾符末,范阳人李全忠少通春秋,好鬼谷子之学。曾为棣州司马,忽有荻一枝,生于所居之室,盈尺三节焉。心以为异,以告别驾张建章,建章积书千卷,博古之士也。乃曰:昔者蒲洪以池中蒲生九节为瑞,乃姓蒲,后子孙昌盛。芦者,茅也。合生陂泽之间,而生于室,非其常也,君后必有分茅之贵。三节,传节钺三人,公可志之。全忠后事李可举,为戎校,诸将逐可举而立全忠,累加至检校太尉,临戎甚有威镇。全忠死,子匡威嗣。匡威为三军所逐,弟匡俦为太原所攻,挈家赴阙,至沧州景城,为卢彦威所害。
《册府元龟》:天祐四年二月戊申朔,梁家庙主者言庙之左栋产五色芝,状如芙蓉,紫烟蒙护,数日不散。《录异记》:婺州永康县山亭中有枯松树,因断之,误堕水中,化为石。取未化者,试于水,随亦化焉。其所化者,枝干及皮与松无异,但坚劲,有未化者数段,相兼留之,以旌异物焉。
《五代史·梁家人广王全昱传》:子友谅封衡王。乾化元年,升宋州为宣武军,以友谅为节度使。友谅进瑞麦一茎三穗,太后怒曰:今年宋州大水,何用此为。乃罢友谅,居京师。
《册府元龟》:庄宗初嗣晋王时,长柳巷田家有桃树,伐已经年旧坎仍在,其仆一朝屹然而起,行数十步,复于旧坎,其家惊骇,散走。议者以汉昭帝时,上林仆木起立生枝,虫蠹成文而宣帝兴。今木理成文,仆而重起,亦李氏中兴符也。
《北梦琐言》:唐相国李公福,河中有宅,庭槐一本抽三枝,直过当舍屋脊,一枝不及,相国同堂昆弟三人,曰石,曰程,皆登宰执。唯福一人历镇使相而已。近者石晋朝赵令公家庭有糯枣树,婆娑异常,四远俱见。有望气者诣其邻里,问人云:此家合有登宰辅者,里叟曰:无之。令公先德小字相之儿,得非此应乎。术士曰:王气方盛,不在身,当其子孙尔。后中令由太原判官大拜,出将入相,则前言果效矣。凡士之宦,非止一途。或以才升,或以命遇。则盛衰之气,亦随人而效之。向者槐枣异常,岂非王气先集耶。不然何荣茂挺特,拔耸之如是也。
《十国春秋·吴·贾潭传》:潭为人有气度,不与物竞。高祖时,历官至兵部尚书。潭常见岭南节度使获一橘,大如升,破之,得一赤蛇数寸。
蜀王先主将晏驾,其年峨眉山娑罗花悉开白花,又王未薨前数年,沟港城隍悉开白莲花。
《册府元龟》:汉高祖为河东节度使,天福十一年,天下水。太原葭芦茂盛,最上一叶如旗杖,皆南指焉。明年,遂即帝位。
《河南别录》:烈祖受禅之日,江西杨化为李,信州李生连理,诏还李姓,国号唐。
《册府元龟》:李金全为安州节度使,有亲吏胡汉筠者,金全爱之甚笃。己亥岁,府署之竹一夕而生花,城壖之麦,方蔪而秀,大雾晦冥之中则化为宿草,金全心恶之。及牛全节除安州节度使,金全送款于淮夷,至是而窜,妓乐、车马、珍奇、帑藏皆为伪将李承裕所夺。与其党数百人束身夜出,晓至汶川,引领北望,泣下而去。
《行营杂录》:伪蜀广政末,成都人唐李明因破一木,中有紫文隶书太平两字,时以为佳瑞,有识者云,不应此时,须成都破方见太平尔。自王师平蜀,频施旷荡之恩,乃有太平兴国之号。
《宋史·王著传》:建隆二年,知贡举。时亳州献紫芝,郓州获白兔,陇州贡黄鹦鹉,著献颂,因以规谏。太祖甚嘉其意,下诏褒之。
《儒林公议》:成都刘备庙侧有诸葛武侯祠,前有大柏,围数丈,唐相段文昌有诗石在焉。唐末渐枯,历王建、孟知祥二伪国,不复生,然亦不敢伐之。皇朝乾德五年丁卯夏五月,枯柏再生,时人异焉。三国至乾德初,历年一千二百馀年,枯而复生,予皇祐初守成都又八十年矣。新枝笼云,并旧枯干并存,若虬龙之形。《遵尧录》:知无为军茹孝标尝献芝草二百五十本,帝曰:朕每以丰年为瑞,贤臣为宝,至于草木虫鱼之异,岂足尚哉。孝标特放罪,仍戒天下,自今毋得以此闻。《宋史·魏震传》:震为供奉官。雍熙初,温州进瑞木成文,震作诗赋以献,拜崇仪副使,赐白金二千两。
《张鉴传》:鉴知相州。有芝草生于监收之室,鉴表其祥异,以为河朔弭兵款附之兆。优诏答之。
《卢多逊传》:多逊累世基在河南,未败前,一夕震雷,尽焚其林木,闻者异之。
《谈苑》:吕蒙正方应举,就舍建隆观。沿干入洛,锁室而去。自冬涉春,方回启户,视之,床前槐枝丛生,高三四尺,蒙茸合抱。是年,登科十年,至宰相。
《宋史·张铎传》:铎子禹圭,知石州,徙代、兖州,又移澶州,颇勤政治,以瑞麦生、狱空,连诏嘉奖。
《高琼传》:琼字继勋,知瀛州。时岁饥,募富人出粟以给贫者。明年大稔,木生连理者四,郡人上治状请留。《行营杂录》:大中祥符六年,绵州彰明县崇仙观柏柱上有木文,如画天尊状,毛发、眉目、衣服、履鸟、纤缕悉备。知州比部员外郎刘宗言,遂绘事奏闻,奉旨令津置赴阙,送玉清昭应宫。今川民皆图画供奉之。《尊馀功》:余尚书靖知桂州时,每月盈夕,闻笛声甚清远,察其声自深林处,大柏木中。出乃伐为枕,笛声如故,公甚宝之,公季弟欲穷其怪,命工解视,但见木之文理正如人月下吹笛像,胶合之,不复有声。话腴真庙朝寝殿侧。有古桧秀茂不群,名御爱桧,然横碍殿檐,真皇意欲去之,一夕风雷转摺其枝,时以为瑞。
《宋史·冯拯传》:拯子伸己,知邕州。旁城数里,有金花木,土俗言花开即瘴起,人不敢近。伸已故以花盛时酣燕其下,亦复无害。
《鞠咏传》:咏为监察御史。大安殿柱生芝草,召群臣就观。咏言:陛下新即位,河决未塞,霖雨害稼,宜思所以应灾变。臣愿陛下以援进忠良、退斥邪佞为国宝,以训劝兵农、丰积仓廪为天瑞。草木之怪,何足尚哉。《补笔谈》:韩魏公庆历中以资政殿学士帅淮南,一日,后园中有芍药一干,分四岐,岐各一花,上下红,中间黄蕊间之。当时扬州芍药未有此一品,今谓之金缠腰是也。公异之,开一会,欲招四客以赏之,以应四岐之瑞。时岐公为大理评事通判,王荆公为大理评事佥判,皆召之。尚少一客,以州钤辖诸司使〈忘其名〉官最长,遂取以充数。明日早衙,钤辖者或申状暴泄不至。尚少一客,命以过客历求一朝官足之,过客中无朝官,惟有陈秀公时为大理寺丞,遂命同会。至中筵,剪四花,四客各簪一枝,甚为盛集,后三十年间,四人皆为宰相。
《春渚纪闻》:三衢毛氏庭中,一木忽中裂,而文成衍字,如以浓墨书染者。体作颜平原书,会其子始生,因以名之。后衍登进士第,官至龙图阁而终。又晋江尤氏其邻朱氏圃中有柿木,高出屋上。一夕雷震中裂,木身亦若以浓墨书尤家二字,连属而上不知其数,至于木枝细者,破视,亦随枝之大小成字,尤氏乞得其木,作数百段,分遗好事,字体带草,劲健如王会稽书,朱氏后以其圃归尤氏云。
《梦溪笔谈》:木中有文,多是柿木。治平初,杭州南新县民家析柿木,中有上天大国四字。予亲见之,书法类颜真卿,极有笔力。国字中间或字,仍挑起作尖口,全是颜笔,知其非伪者。其横画即是横理,斜画即是斜理。其木直剖,偶当天字中分,而天字不破,上下两画并一脚皆横挺出半指许,如木中之节。以两合之,如合契焉。
菜品中芜菁、菘、芥之类,遇旱其标多结成花,如莲花,或作龙蛇之形。此常情,无足怪者。熙宁中,李宾客及之知润州,园中菜花悉成荷花,仍各有一佛坐于花中,形如雕刻,莫知其数。暴乾之,其相依然。或云:李君之家奉佛甚笃,因有此异。
《朱子语类》:蔡京奏其家生芝,上携郓王等幸其第赐宴,云:朕三父子劝卿一杯酒。是时太子却不在,盖已有废立之意矣。
《墨客挥犀》:壶山有柏树一株,长数尺,半化为石,半犹是坚木。蔡君谟见而异焉,因运置私第。
《宣政杂录》:政和中,宗室士顿所居纯轩忽生白芝数本,于梁栋上,因易名芝轩,宾客咏歌以为和气。次年,士顿死,又一年,赐所居入四圣观,族众散徙。盖不祥也。壬寅春,太傅王黼赐第有白芝生于正寝,附卧榻后屏风,而出又一本,在厅事照壁上,隔六年,有戮身之祸。
《妖化录》:宣和七年,京城诸园苑中盛夏六月间牡丹皆开,始作金色,又变异色而退。诸柳皆生黄花,大如林檎,萼结子,淡黄色,食之微苦。又瓜圃中瓜生双蒂,酸不堪食。
靖康元年,梨树生豆荚,木香架上生蒲桃,又王殿直家笼中贮松花,及启笼,视之,每一片中雪白小松一小株,又宝箓宫前华表柱忽生松一枝,北向者,生一大黄如斗,大凡三日而萎,又童贯轿中木板上生杂草,砍刈复生。盖妖异也。未几,京师遭金人破荡。异花文木皆薪,盖妖变,先有兆焉。
《太平清话》:南渡时,高丽国进阴阳柏二株,仅二尺许,高宗以赐王绹,绹种永怀寺殿庭之左右,柏高与殿齐,每岁左花则右实,右花则左实。
《宋史·刘光世传》:光世兼淮南京东路宣抚使。以枯桔生穗为瑞,闻于朝。帝曰:岁丰人不乏食,朝得贤辅佐,军有十万铁骑,乃可为瑞,此外不足信。
《魏惠宪王恺传》:王讳恺,庄文同母弟也。淳熙元年,判明州。辍属邑田租以赡学。得两岐麦,图以献,帝复赐手诏曰:汝劝课艺植,民不游惰,宜获瑞麦之应。《李庭芝传》:庭芝,字祥甫。其先汴人,十二世同居,号义门李氏,后从随之应山县。金亡,襄、汉被兵,又徙随。然特以武显。庭芝生时,有芝产屋栋,乡人聚观,以为生男祥也,遂以名之。
《括异志》:光严庵正议之茔,濒湖占胜,为一方冠。东南皆枕湖远峰,列如笔架,一塔屹于波心,文锋挺立。登名仕版者,世有其人,视他族为最盛。淳祐间忽树出烟一道,远近莫不惊异,有细视之者,见其间有蠓蚋不可计,从树中出,终日不绝。盖此烟即此所成,不知何异。
《续夷坚志》:先人宰陵川,泰和甲子元夕,县学烧灯,有以杏棣棠枯枝为剪䌽花者,灯罢,家僮乞之。供于县柱佛屋中,四月十七夜,先夫人焚诵,次乃见杏棠皆作花,真赝相间,先人会宾示之,以为文字之祥,为赋瑞花诗予年始十五矣。
徐伟官京兆,梦一老人白首而长身,身穿绿袍,谓伟言:某他日有斧斤之厄,幸为保全之。伟不知所以然,然梦异不忘也。及移守泰安,会岳庙灾,诏复修之。境内大木皆砍,采砍东六十里,菜芜之高白村,有古松,干柯茂盛,荫蔽二亩,乡社相传为数百年物,亦在采择之数。乡人父老哀告于伟,伟因悟前梦,力为营护,竟免斩伐。是夕,梦有来谢者,土人立祠其侧。
凤翔虢县大子庄庚子岁,郝氏谷田八十亩,每茎一叶一小穗,至十二数,并大穗为十三,试割一丛,治之得谷十升。明年,郝使统军万人,佩金印虎文,偏将李慥鲁见古有一茎九穗,盖不如是之多也。
临晋上排乔英家业农种瓜三二顷,英种出西瓜一窠,广亩二分,结实一千二三百颗,他日耕地瓜,根如大椽。辛亥年,定襄士人樊顺之亲见。
高户部唐卿、赵礼部廷玉,读书永平西一山寺,腊月,桃树一枝作花大金蝉其上,又竹林出一笋,因题所居为三秀轩,后三人皆登上第极品。
《元史·巴而术阿而忒的斤传》:巴而术阿而忒的斤亦都护,亦都护者,高昌国王主号也。先世居畏兀儿之地,有和林山,二水出焉。曰秃阿剌,曰薛灵哥。一夕,有神光降于树,在两河之间,人即其所而候之,树乃生瘿,若怀妊状,自是光常见。越九月又十日,而树瘿裂,得婴儿者五,土人收养之。其最稚者曰不可罕。既壮,遂能有其民人土田,而为之君长。
《尉迟德诚传》:德诚历官家令司丞。厅事前有粟苗,不种而萌偶出,一茎双穗,以为嘉禾。升家令。
《不忽木传》:河东守臣献嘉禾,大臣欲奏以为瑞。不忽木语之曰:汝部内所产尽然耶,惟此数茎耶。曰:惟此数茎尔。不忽木曰:若如此,既无益于民,又何足为瑞。遂罢遣之。
《辍耕录》:白廷玉先人号湛渊,钱塘人。家多竹,忽一竿上岐为二,人皆异之。赋双竹杖诗,未几,先生有二子,或以为先兆云。
扬州至正丙申丁酉间,兵燹之馀,城中屋址遍生白菜,大者重十五斤,小者亦不下八九斤,有膂力人所负才四五窠耳,亦异哉。
至正辛卯夏,松江普照寺僧舍一敝帚开花,又嘉兴儒学阍人陶氏磨上木肘发青条,开白花。又吴江分湖里锻工一柳树桩以安铁砧者,且十馀年矣。发长条数茎,如苇。三家虽有此怪而皆无恙,岂非关系国家之气数乎。
金石草木之变异,杂见于传记,数年来天下扰攘,怪事尤甚。信前人之书,不诬也。至正丙申,浙西诸郡皆有兵。正月,嘉兴枫泾镇戴君实门首柳树若牛鸣者,三主人与仆从悉闻之。斩其树,不一月,苗军抄掠赀产。又两月,屋燬于兵。是岁寒食,日海盐州赵初心率子侄辈诣先垄汛扫松楸,忽闻如老鹤作声,戛戛不绝。审听所在,乃是一柏树,顷间众树同声和之。一二时方止,举家皇惑。至八日,苗军火其居。明年六月,红军掠货财妇女,而侄善如死于难,予亲见君实馆宾黄伯成与初心之孙元衡说。元衡,善如子也。其事虽迟速不同,而二家之遭祸则一,吁诚异哉。
《明外史·宗室与权传》:盱眙民进瑞麦,与权请荐宗庙。帝曰:以瑞麦为朕德所致,朕菲薄不敢当。其必归之祖宗。御史言是也。
《陶凯传》:洪武五年,句容民献嘉瓜同蒂者二。帝御武楼,中书省臣率百官以进,凯奏曰:句容,陛下祖乡也。圣德和同,国家协庆,故祯祥独见于此。帝曰:草木之瑞,比比而有,卿归德于朕,朕何德以堪之。赐其民钱,遣之去。
《赣州府志》:洪武六年癸丑冬十月,州人吕氏手植白牡丹于庭,冰雪中盛开,状若玉盘盂,照耀风日。《明外史·桂彦良传》:董淳,南阳人。洪武末为原武训导。周王聘为世子师。寻言于朝,补右长史,以正辅王。端礼门槐盛而枯。淳呈咎徵进戒。王用其言修省,枯枝复荣。王旌其槐曰摅忠。
《广西通志》:永乐中,宋村嘉禾生,禾结一大实,如鸡卵,好事者以金饰为酒杯,明故老有及见者,今失所在。《陕西通志》:杜棠任南京户部,所在得大体南部堂后,树忽冬花,众誉其长称瑞,棠正色曰:冬花,春秋书异,何瑞之有。其刚正类此。
《江南通志》:潘敏,宿迁人,字志学。以人才举景泰间,授陕西泾阳主簿,刚明有为,兴利除害,文庙修葺,忽生灵芝二茎,后敏二子皆登科第。
《明外史·张敷华传》:敷华少负气节。年七岁,里社树为祟,麾群儿尽伐之。
《秦悯王樉传》:汧阳王诚洌,秦康王诸孙,事父端懿王暨继母以孝闻。及薨,醯酱盐酪不入口。明年,墓生嘉禾,一本双穗,嘉瓜二实并蒂。以母马妃早卒,不逮养,追服衰食疏者三年。雪中萱草生华。
《异林》:弘治乙卯,长沙旱。苦竹开花,枫树生李实,黄连树生黄瓜,苦荬菜开莲花。七日而谢,又岁丙辰三月,叙州楠树生莲花五十馀朵。李树生豆荚,苕苕满枝。《江南通志》:卢雍字师邵,吴县人。父纲有德操,一日芝产于庭而生雍,正德辛未,进士,官至御史。
《明通纪》:广州盗黄萧养围广州,杀副总兵,都指挥使王清。遂僭称东阳王。萧养者,南海冲鹤堡人。貌甚陋,眇一目而有智。数坐强盗,坐郡狱。踰年,所卧竹床皮忽青色,渐生竹叶,同禁者江西一商人谓曰:此祯祥也,因教以不轨。使人藏利斧饭桶中,越狱而出。凡十九人,其党舣舟以待,遂遁入海,啸聚群盗,赴之如归,旬月间至万馀人。
《明外史·林瀚传》:瀚子廷机,廷机子熑,熑子世勤,性笃孝。父卒,枕块三年,侍母黄氏不离侧,有灵芝三见,枯篁复青之异。御史上其事,被旌。
《永昌府志》:永平民有受值为人佣作者,以他役,逾期不赴。主人怒而逐之。哀求不纳,哭而去,曰:去则母无以食,奈何。行未几,倦卧道傍,梦一人抚其背,曰:无伤也。某山之原有竹,试往攀而摇之,可得米以养。觉而忆其山,旧游也。往之竹下,果得米。于时万历庚寅辛卯间也。滇中一时所在皆有之。晋宁杨全太守时为司徒郎,出差归里,及入京,携以馈其米,非稻非麦,长三倍稻禾,作粥不稠浊,为饮润而甘,微带清香。《广平府志》:永年,胡鲤厅事梁上生芝七,连三岁。知府程世昌为题扁额,未几,鲤病没。逾年,流寇至,堂废然。其子孙多登科甲者。
《楚雄府志》:南安州西五十里,有神祠,祷之即应。庭有巨柏五株,自安龙贼叛,树枯。明嘉靖丁未,知州苟诜将剿,贼指枯柏誓神曰:若阴助灭贼,树当复生。旬日后,五柏果荣,贼遂就诛。
谭辂齐门外灵殿寺有大银杏树,约二抱,为土人徐钥氏所购。欲伐,方举斧,树出血。树上有声,而钥家火发,遂不敢伐。久之,复为从兄鸣伯所得,竟伐之。今不二十年,徐氏与从兄俱绝嗣,业亦销灭殆尽,孰谓草木无灵哉。
《明状元事略》:隆庆辛未科张元忭,字子荩,浙江山阴人。所居与罗万化同巷,尝梦携其扁于家,会试日,其祖茔有声,三日,往视之,得金芝六茎,盖先兆云。《眉公见闻录》:柘城县报称本县柳树内偶出人物,各类人马、冠裳等像。随为牧童捡拾,见存可验。
《泽州志》:顷王屋山下一人解柿树,木心纹理作一佛像,眉目手指,纤悉分明。
《吴江县志》:震泽寺古柏,前贤多有题咏。盖数千年物也。崇祯甲申,渐就枯蒌。后并其根斸去矣。先是,寺旁竹圃中忽开一花,如木芍药。五色烂然,旁无枝叶。士人施姓者见之,以为下必有异,掘之尽花之茎,有细丝缘络土中,丝断亦无所见。又阅月复于近柏处开一花,又掘之,如前。其丝蜿蜓丈许,得物圆大如土茯苓,碎之,中有物,宛然一鹿也。头角项足俱肖,于是争往穴土,见柏根如环,大可二十围,色光润而清芬,触手皆有细丝缠联其间,迹丝求之,取若茯苓者数石。或为人形,或为禽兽,土人鬻之,多得善值。是岁,客有从湖州来道遇寄舟者,服制朴古,而形神憔粹。问其姓,曰:柏。问其家若何。曰:曩颇饶,今衰矣。问何往。曰:将之杭州,今日色已晡,欲宿于震泽之普济寺。既至舣舟寺,前趋而入,顾旁人曰:少待即归汝值,久之,不出,遍索寺中,无若人,而古柏下瓦砾间拾碎镪少许,则适符寄舟值也。俗传此能为人云。
草木异部杂录
《国语》:太子晋曰:天无伏阴,地无散阳。〈注〉散阳,李梅冬实。
《焦氏易林》:屯之师李梅冬实,国多盗贼,扰乱并作,君不得息。
《墨娥漫录》:都省从都门堂外大桂树,谓之音声树,欲除拜仆射,则此树必有声如曲歌。
《广异记》:仙都有芝圃,悉种灵芝。或如车骑,或如华盖,或如楼阁,或如飞鸟,五色。
《春渚纪闻》:元丰间,禁中有果,名鸭脚子者。四大树皆合抱,其三在翠芳亭之北,岁收实至数斛。而托地阴翳,无可临玩之所。其一在太清楼之东,得地显旷,可以就赏,而未尝著一实。裕陵尝指而加叹,以谓事有不能适人意者如此。戒圃者,善视之而已。明年,一木遂花,而得实数斛。裕陵大悦,命宴太清以赏之。仍分颁侍从,又朝廷问罪西夏,五路举兵,秦凤路图上师行营憩形便之,次至关岭,有秦时柏一株,虽质干不枯,而枝叶略无存者。既标图间,裕陵披图顾问左右,偶以御笔点其枝间,而叹其阅岁之久也。后郡奏秦朝柏忽复一枝再荣,殿中有记当时奏图叹赏之语。私相耸异,以谓天人笔泽所加,回枯起死,便同雨露之施。昔唐明皇晓视苑中,时春候已深,而林花未放,顾视左右,曰:是须我一判断耳。亟命取羯鼓,鼓曲未终,而桃杏尽开。即弃杖而诧曰:是岂不以我为天公耶。由是观之,凡为人君者,其一言一动,固有与造化密契,虽于草木之微,偶加眷瞩,而荣谢从之。若响应声,况于升黜贤否意所与夺生杀贵贱之间哉。《梦溪笔谈》:近岁延州永宁关大河崩,入地数十尺,土下得竹笋一林,凡数百茎,根干相连,悉化为石。适有中人过,亦取数茎去,云欲进呈。延郡素无竹,此入在数十尺土下,不知其何代物。无乃旷古以前,地卑气湿而宜竹耶。婺州金华山有松石,又如桃核、芦根、蛇蟹之类,皆有成石者;然皆其地本有之物,特可异耳。《容斋续笔》:吴归命侯天纪三年八月,有鬼目菜生工人黄耇家。有苦荬菜生工人吴平家,高四尺,厚三分,如枇杷形,上广尺八寸,下茎广五寸,两边叶绿色。东观按图,名鬼目作芝,草荬菜作平虑草,以耇为侍芝郎,平为平虑郎,皆银印青绶。唐《五行志》中,宗景龙二年,岐州郿县民王上宾家,有苦荬菜高三尺馀,上广尺馀,厚二分。说者以为草妖。予按荬菜即苦荬,今俗呼为苦马者是也。天纪景龙之事,甚相类归命。次年亡国,中宗后二年遇害。虽事非此致,亦可谓妖矣。平虑草不知何状,扬雄甘泉赋并闾注,如淳曰:并闾其叶,随时改,政平则平,政不平则倾也。颜师古曰:如氏所说,自是平虑耳。然则亦异草也。鬼目见尔雅郭璞云:今江东有鬼目草,茎似葛,叶圆而毛,如耳珰,赤色,丛生。广志曰:鬼目似梅,南人以饮酒。南方草木状曰:鬼目,树大者如木,子小者如鸭子。七月八月熟,色黄味酸,以蜜煮之,滋味柔嘉,交趾诸郡有之。交州记曰:高大如木,瓜而小,倾邪不周正。本草曰:鬼目,一名东方朔,一名连虫,陆名羊蹄。